《此后,不再爱你》 第1章爱是一段自言自语的传奇 她倚在阳光充裕的窗口,一封封地拆开来看,心底,异常地沉静淡定,就像是看一段与己无关的岁月。她远远地站在一旁,驻足观望,心内没有喜乐。她终于知道,这段爱情,原来,只是她一个人,自言自语的一段传奇。 她与乔相识的时候,正是冬天。公司的宿舍里,暖气烧得不热,体质虚弱的她,便时常地感冒;这样每日昏沉沉地上班,难免就会出些差错,让苛刻尖锐的老板,毫不留情地记下一过。 而乔那时是老板的得力助手,正处于事业上升的时候,所以自然时时谨慎,处处小心,与一般的职员,常常有种鲜明的疏离和隔膜。她与乔亦很少说话的,她那么平凡,不美,也不懂得像别的女子,神情似一潭秋水,波光流转间,便将陌生男子的心,掳了去。她基本是那冬日里草尖上沉默的一点雪,没有阳光的时候,便兀自安静;薄凉的斜阳一出,就悄无声息地隐去了。 他与乔之间,基本上没有交集,一个去寻那寂寞高位,一个则因为是临时职员,而日日被老板横加训斥,恨不能没有薪水的试用期一过,立刻解聘了事。但那日不知为何,她被老板一通讽刺之后,乔突然走上来,将一个热水袋放到她沾了泪水的手中,说,这个会让你晚上睡觉温暖一些。她在那温热的瞬间,抬头去看乔,一向不苟言笑的他,竟是微微上翘了唇角,那么温暖的笑容,将她这点落寞的雪,一下子便照亮了。 自此她与乔,便有了外人不知的默契。清晨在公司前厅雪白的墙壁上,看到一个瘦削颀长的影子,轻巧落上去的时候,无需回头,她就知道那是乔来了。那一刻她便会自动从电梯前长长的队伍里,抽身退出,到最后的位置上去。而乔,就站在她的左侧,笑望着她,道声早安。 那一片刻,她觉得依然有些慵懒睡意的大厅,是如此地恬淡美好,她情愿时光停滞,就这样静静站在乔的身旁,哪怕,什么也不去做。 但那电梯口的数字,总是很快地飞逝,她每次都没有来得及将昨晚想好的话题,讲给乔听,电梯的门,就开了。 封闭狭小的空间里,睡眼惺忪的人们,更是懒于言语;她与乔,也只是互相对视一眼,便彼此将视线游移开去。电梯上升时的微微声响,风一样,在耳边盘旋。而一种柔软的情愫,就这样,在忽明忽暗的电梯间里,游离,缠绕,蔓延,直至,终于盛不住,要溢出来了。 是乔先给她发的短信,说,现在的我,时常地觉到冷,你肯不肯,送你的心过来?她当下脸就红了,手指微微颤抖着,迅速发过去一个字:好。 她与乔就这样相爱。但却并不像其他的情侣,可以手牵了手去上班。他们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会坐几站车,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咖啡馆里,度过休闲的一天。她从没有因此抱怨过乔,她知道乔需要这样,如此才能在公司里,无人拦阻地,一日日往高处走。她亦不想成为乔的负担,乔肯给她这段爱情,她已是知足;再如别的女子一样,娇嗔地去要求更多,她心内断然是不舍的。 她喜欢在午间休息的时候,到走廊尽头的阳台上去,那里是整个公司,阳光最充沛的一小片天地。当然,还因为它靠近乔的办公室,她可以极清晰地,听到乔的声音,似那海浪的呓语,温柔地漫过来,将她的心,倏地给浸湿了。 乔办公室的另外两个人,跟她并不熟识,只知道她是一个临时雇来的打字员,所以见她每日都过来,并不怎么在意,至多是淡淡看她一眼。 她知道恰恰是自己的卑微,让她与乔的这份爱情,有了隐秘的墨绿色外衣。而乔近乎冷漠的自制和淡然,亦让外人,看不出丝毫的端倪。即便是乔在同事走过来的时候,依然倚在门口,笑看着她棉裙上一路婉转开上去的小白花,也不会招来诧异的一瞥。爱情,就在这样眩目的光影里,摇曳生姿,温润柔美。 她不知道这样的爱情,清香过后,会不会在密实的枝叶背后,有青涩的果实,探出头来。她不去想,也怕去想。为了乔,她甚至想过换一份工作,尽管于她,这份工作已是最好。 乔从没有说过将来,就像他从不肯留手写的纸条给她,只是用随即就可以删掉的短信,与她联系,似乎这样,他所做过的一切,才不会被记忆诘问。可是她是喜欢留纸条给他的,她偶尔会任性地将纸条夹在帮乔打印的文件里,乔来取的时候,她就狡黠地一笑,说,记得仔细看哦。 但有一次,却是忘记了告诉乔,而那份文件,乔也又恰恰忘了告诉她,是帮别人打印的。这样小小的失误,换来的,便是漫天的流言。等到她和乔知道的时候,一切都已是来不及挽回。 那份文件夹着的纸条上,写着:乔,终于知道,爱,就是你站在我的面前,却依然无法停止对你的思念。这样一句,几乎让公司里所有人认定,没有任何资质和才华的她,不过是靠了乔,才在老板一次次斥责里,没有被淘汰出局。而英俊的乔,之所以看上她,也必是另有隐情吧。否则,一向聪明谨慎的乔,是断不会做出如此有失身份的事的。 这些流言,像冬日的雨,纷繁地下着,不仅将伞下相互取暖的他们,溅湿了,而且那刺骨的凉,亦把两颗孤单的心,浸透了。她是不怕的,只是乔,很少再肯当面与她说话,要打印的文件,也从不会亲自来取。彼此在走廊或是电梯口遇见了,乔常常当她是陌生的人,脸上的表情,是结了冰的冷。 只有在周末,乔才会去无人能认出他们的咖啡馆里,坐等她来。这时的乔,才会回复那个她熟识的模样,眼睛里含着笑意,点点滴滴的,润泽着她的心。 那一刻,她便总是安慰自己,乔有他的事业和理想,所以,如果爱情阻拦了他,她亦会心内歉疚不安。她唯有宽容他所有刻意的冷淡,就像,宽容乔始终不肯为她做一丝的退让一样。 几个月后,她悄无声息地递交了辞职申请。乔知道后,却是对她发了脾气,说,你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觉得你多么地无私,为了爱情,可以放弃一切,我不要你这样的牺牲。 她的眼泪,慢慢浮上来,雾一样,遮住了面前的一切。包括原本在她的心里,如此清晰的乔。 但她还是轻轻吐出一句:可是,乔,这样的牺牲,我是乐意,也是喜欢的;我只是,想要一份正常的爱情,为了它,我情愿付出一切,而不只是工作。 她很快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薪水不多,但是清闲,可以报名学喜欢的法律,也可以在晚上下班的时候,闲逛去为乔买一件衬衣,而后在他公司附件的酒吧里,等他过来。 乔那时候在为一项新的业务疲于奔命,常常将酒吧里的她,完全地忘记。她并不恼,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拿出纸来,给心底的乔,闲“聊”。 聊到夜空的星都疏了,乔依然没有来。她便将那写给乔的话,装入信封,投到乔公司的信箱里去。这样才觉得心内温暖,将对乔微微的抱怨,搁置一旁,在清冷的夜色里,慢慢笑着走回去。 乔对她这样乐此不疲的信笺,并不喜欢,只说,怎么还像个小女孩呢,这样矫情,况且,有话发短信写邮件就是了,厚厚的几页纸,我看起来累,还要防止外人看到,要专门找个抽屉锁起来。 她听了便笑,说,这正是情书的美呢,可以仔细地收藏起来,不似电子的书信,点击一下,便了无踪迹。她继续写下去,乔也便不再阻拦她,任她制造一封又一封的浪漫过来。 这样直到她考过了律师资格证书,被一家大的公司聘任,时间再无昔日的悠闲。而乔,则因为一次意外,被老总厌弃,贬到下属的分公司去,做了一个小小的业务经理,再不必如往昔一样,忙到连她的信,都没有时间去看。 但她依然忙里偷闲地,给乔写短短的纸条,集到足够多的时候,给乔寄过去。心情暴躁的乔,却因此愈加地烦,嘴上也开始刻薄,说:你现在高升了,也忙到想不起我了,对吧,信都写得支离破碎,原来人骨子里,都是不肯为爱屈就自己的。 她想争辩,告诉乔,不是这样的,她为了这份爱,已是付出了足够多。可是,看着乔一脸的不耐烦,她还是忍住了。她想乔是个要尊严的男人,不管怎样,她都应该记得,当初他被光环环绕住的时候,乔曾经那么真实地爱过她。 她一直执拗地认定,乔依然是爱着她的;就像,她坚信自己,不管职位怎样地升迁,始终爱着乔一样。甚至,当有一天,她去找乔,亲眼看到乔与一个女子,神情暧昧地告别时,她还是对自己说,乔不是那样的。 但乔又是哪样的呢?没有人告诉她,她亦判断不清。直到有一天,一个昔日的同事,邮寄给她一个大大的包裹,她慢慢地打开来,便看到了那些旧日的时光。 40多封的情书,记录了她对乔的爱恋。那些信,是被放在一堆盛放垃圾文件的抽屉里的,乔,那么骄傲的乔,他几乎都没有拆看过那些信,更不必像她想像的那样,将它们一一地珍藏。 她倚在阳光充裕的窗口,一封封地拆开来看,心底,异常地沉静淡定,就像是看一段与己无关的岁月。她远远地站在一旁,驻足观望,心内没有喜乐。她终于知道,这段爱情,原来,只是她一个人,自言自语的一段传奇。 可是,她亦知道,她是爱过的。这些落满尘埃的信笺,便是她走过的足迹。 第2章蓝颜,红颜 龙小白明明知道24岁那年,她将头发蓬乱却性感迷人的脑袋,靠在苏锦安的臂膀上,是个无法挽回的错误,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而后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等着苏锦安狂热的吻,意乱情迷地重重压过来。 这一个细节,在龙小白许多年之后的回忆里,依然枝杈清晰,犹如手上筋脉的纹路,走势明了,即便是时光无情又粗暴地滑过,依然看得到任性弯曲的细枝末节。 龙小白那年刚刚研究生毕业,用苏锦安略略调侃的话说,还算是个冰清玉洁的小妖精。苏锦安总是这样说话,带一点狂野,又透着一股子幽默。龙小白喜欢的就是苏锦安这股子幽默劲。事实上,她一见到他,就很不淑女地,将自己的心,靠上了他。 他们的相识,毫无征兆,完全是一场偶然。龙小白并不信命,却在她与苏锦安相识这件事上,执拗地认定,这偶然之中,必定藏着刀光剑影的必然,所以才让这场爱恨,一旦袭来,逃都逃不掉,只能任其熊熊地燃烧,直至将两个人全都化成灰烬。 龙小白研究生毕业后,懒怠工作,将男友扔在苏州城,一个人跑到北京学习广告设计,并用设计挣到的钱,顺便游山玩水。龙小白对于这样的生活,算是满意,但依然觉得缺少了什么,究竟是什么呢,她在遇到苏锦安的那一刻,才恍然大悟。 那日她不过是闲极无聊,才跟了一个同事,去蹭一顿聚会的饭吃。而苏锦安,亦是为了疏散连日来的疲惫,跟他的朋友,赴这场约会。他们的视线,相遇的那一刻,龙小白再也没有听到同事的絮叨,而苏锦安,则越过龙小白漂亮的同伴,直接将目光,火热地落在龙小白猫咪一样妖娆的脸上。 龙小白那顿饭吃得漫不经心,因为有了苏锦安,她觉得一切东西都索然无味,且近乎难以下咽。包括她最爱吃的水果沙拉。同事一个劲地吵嚷着问龙小白,嗨,你的沙拉有毒药吗,怎么剩下那么多就不吃了?你以前可一直都是对水果沙拉掏心挖肺的啊,你究竟是怎么了,丢了魂似的。 是的,龙小白那天的确是丢了魂。苏锦安也是。尽管他们隔着一张摆满诱人饭菜的餐桌,本应像所有就餐的绅士淑女们那样,优雅地动着刀叉,将一块牛排,放入口中,矜持地咀嚼着。 他们的魂魄,在桌子底下,早已弃掉一切繁琐的程序,厮缠在一起。 所以回程的时候,龙小白借故买书,不肯与同事一起坐车回去。而苏锦安,理所当然地,也找了理由,黏附在龙小白的身上。 是坐了一趟长途的巴士。有宽大的座椅,后面的人,只能看到前边人的脑袋。苏锦安就是在这样的座椅上,疯狂地吻了龙小白。而至始至终,龙小白的心里,都没有掠过对于那个总也想不起来的男友,一丝一毫的愧疚和歉意。 龙小白觉得自己要疯了。见不到苏锦安,她甚至用绝食,来折磨自己。苏锦安那年40岁,是个有家室的成熟男人,工作狂,但又有一种因为冷漠,而生的让女人无法阻挡的魅力。是龙小白的到来,让他心内隐匿的爱火,腾地升起巨大的火焰,直至将整个的天空,都照得一片血红。 苏锦安当然不能像龙小白这样自由。他要养家,刚刚从南京转战北京,供房还贷的压力,养老和供子女读书的压力,让他无法放任自己,与龙小白日日厮守在一起。而妻子的失业在家,更让他需要兼职,方能在北京安稳立足。 这一度让龙小白绝望又心疼。她不想打扰苏锦安做事,她欣赏他工作时,那股子六亲不认的认真劲,但又无法忍受漫长的一个星期,才能与苏锦安见面的苦痛。她也不是一个富有的女子,可她愿意将所有的钱,分文不剩地,都花给苏锦安。她为他买意大利最贵的名牌的腰带,买手工织就的围巾,买法国的男式香水,因为他失眠,寻便京城所有的药店,去买无副作用的草药。曾经有一次,她买完一件5百元的剃须刀,才发现,连回程的路费,都没有了。 但龙小白也只能这样等着苏锦安给她电话,去他设在公司的小小的工作室。苏锦安没有钱,可以租到一间房子,盛放他与龙小白的爱情,但龙小白从未对此有过失望。事实上,她与他在一起,可以忽略掉一切的环境,喧嚣也好,吵闹也罢,她的眼中,只有苏锦安。她可以在一个中年女人粗俗的叫骂声里,温情脉脉地,一根根地,吮吸苏锦安的手指。她亦可以将苏锦安堆满书的工作室,想象成开满鲜花的草原,或者跳跃着浪花的大海。 而这样的沉醉,龙小白从一开始就知道,是过一天,少一天的。 龙小白只给了自己两年的期限。而父母,早已经开始催促着她结婚生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龙小白明白女子的时光,是不经熬的。40岁的苏锦安,正是怒放的时光。而30岁的龙小白,早就如那霜打的菊花,见了衰颓的趋势。 况且,那个被父母看好的家世煊赫的男友,步步紧逼着,不肯放手。龙小白明白梦想之于俗世,常常隔着大海汪洋。她不会无情到让苏锦安抛弃糟糠的妻子,娶她。即便是苏锦安愿意,她也不会如此狠心。 所以每一次与苏锦安相见,龙小白都觉得是世界末日般地绝望又疯狂。她咬他恨他爱他,她在他的背上,留下清晰的牙印。她试图用这样的方式,确认苏锦安的出现,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 可是,不是梦,龙小白依然无法沿着轨道,走下去。两年的时光,说长也长,说短,一个转身的瞬间,就连影子也看不见了。 龙小白在即将离开北京的那一个星期,像是疯了,天天缠着苏锦安,故意在他在家的时候,打他手机,似乎这样,便有报复他的快乐。 苏锦安说,龙小白,你究竟要怎样呢?你这样折磨自己,我们也终究不能在一起了。 龙小白突然间眼泪飞溅,她像一只发狂的狮子,歇斯底里地朝他大喊:我想要一个你的孩子! 喊完了这句 ,她瞬间安静下来,看看自己平坦的小腹,终于知道该怎样去做,来为这段生命中无法割舍掉的爱情,打一个完美的结。 龙小白的这个决定,让苏锦安震撼中带一丝的不安,他爱野性不羁猫一样迷人媚惑的龙小白,这样性感妖娆的女子,他此生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他懂得她种种热烈的风情,她亦懂得他生命里的孤单,他们在北京的汪洋大海里,相遇,本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而今,龙小白又这样执拗地要一个孩子,他想给,却又怎么忍心伤害她这样纯真善良的女子? 可是,龙小白却是那样决绝地,且近乎暴力地,逼迫着苏锦安,给她一个孩子。我要独自将他(她)养大,不花费你的一分钱,我要看着他(他)一点点地长大,就像,看到你年轻时候的容颜。龙小白倚在苏锦安的胸前,忧伤地说。 苏锦安在这句话后,紧紧地抱住龙小白,似乎,像抱住一缕即将消散的烟,那样地无力又疼痛。 苏锦安在龙小白温暖的子宫里,植下一粒饱满旺盛的种子的那一刻,龙小白对于爱情即将逝去的所有的焦虑,都瞬间平复下来。她温柔地抚摸着自己光滑的小腹,而后微微笑着吻一下苏锦安,说,我可以放心地离开北京了,此后,我不会再来见你。 苏锦安突然抱住天使一样安静纯洁的龙小白,发疯似的吻她。 龙小白回到苏州后,便与从未喜欢过的男友,彻底地分了手。男友起初不放,她只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便让这个重视家族荣耀胜过龙小白个人幸福的男人,一字未说,便转身走人。 龙小白说,我怀了我所爱的男人的孩子。 母亲为此跟她闹僵,她在母亲要断绝关系的吼叫声里,简洁迅速地收拾好行李,搬出去住。她所有的积蓄,加起来,不过是万元。她用这些钱,租了一间临河的房子,房子不大,但却被她收拾得干净雅致,透过雕花的窗户,能够看得见古老的苏州河,随了那波光粼粼的岁月,不息地流淌。 龙小白就在这样的房子里,一边做设计,一边静待着她与苏锦安爱情的结晶,在她的腹中,成长,成熟。 她的设计,开始变得圆润,流畅,广告商开始为她增加费用,龙小白并不在意这些,她知道所有设计的灵感,都来源于腹中的孩子。她只是用这样的方式,与她爱的苏锦安,在每时每刻,密切私语。 苏锦安每日都会打电话来,让她注意身体。他想要过来看她,却被她断然拒绝。龙小白甚至觉得,有了腹中的生命,苏锦安在她的心里,便可以淡去。她永远得不到他,那么,就让这个一天天成长的孩子,陪伴她,度过此后漫长的一生,也好。 龙小白知道这样的自己,很疯狂。可是,她宁愿选择如此孤单悲壮但却爱恨绵绵的一生,无悔地走过。她要忠实于自己的内心,这样付出所带来的快乐,她的蓝颜苏锦安,永远都不能体会到。 龙小白腹中的孩子,5个月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骄傲地挺着大大的肚子,上街买菜。她的一个闺中密友,一边恨恨地骂着她,一边过来帮她做饭,收拾家务。 她问龙小白,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真的那么想做一个单亲母亲吗?没有了男人,你可怎么活? 龙小白咯咯地笑,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男人?她神秘地凑近了密友,指指自己的肚子,说,男人在这里呢,我刚刚花钱去医院查过了,是个男孩,我还没告诉锦安,他知道了,会喜欢疯的。 密友看着龙小白幸福又天真无邪的微笑,终于不忍再对她责备,扭头,流出眼泪来。 如果那晚,没有停电,如果楼梯里,灯光依然明亮,那么,龙小白的一生,必将与现在的她,迥然不同。可是,人生不能假设,就像龙小白为爱而植下的孩子,再如何假设,也始终不会回来了一样。 那么,那晚的停电,是不是命中注定了,让龙小白的爱情,只能活在记忆之中? 龙小白在爬到最后一层的时候,突然间漆黑一片,她摸索着扶墙上楼,就在抵达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她踩空了,身体朝后仰过去。 不过是几秒钟,龙小白的人生,便自此改变。 她昏迷了有多少天呢,已经不记得,是苏锦安的一声声呼唤,才让她有勇气,从死亡的边缘,醒转过来。 她醒来后,只对苏锦安说了一句话:锦安,我们的孩子走了。 苏锦安抱住她瘦弱空茫的身体,无声地哭泣。 他已经不知道对于这样偏执任性又纯净如天使般的龙小白,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即便是把生命给了她,这一生,也不足以偿还她对他的深沉执着的爱。 苏锦安终于还是回到他自己的生活里去。 而龙小白,已经无法再像往昔,那样与他联系。 她的爱,自此,随了死去的孩子,彻底地断掉。 而这样的爱情,命运注定了,只能活在她与他的心底,假若违背,那么,便如一株树,拔掉了根,除了死去,别无选择。 这一点,龙小白这样聪明的女子,其实,至始至终,都一直明白。 只是,她非要做那扑火的飞蛾,几乎丢掉了性命,才肯停住,对生活投降,并从此,与这段爱情,吻别。 第3章爱之伤 他与小蝉的家,只隔着一条街。但这窄窄的街道,却是让他们彼此,疏离了许多年。 年少的时候,他在楼前的小巷里,抱书走过,淡淡地抬头,总能看到小蝉在后窗的阳台上,边咝咝地啜着一杯温软甜香的牛奶,边百无聊赖地扶栏看着楼下穿街而过的小孩。偶尔,与他的视线相触,即刻便散漫地游移开了。他知道小蝉的父母,是这一带有名的商人,所以她能够读学费昂贵的贵族学校,且神态里满是逸致闲情,也并不奇怪。但他还是有一点不甚明白,为何小蝉如此喜欢这楼后破败的小巷。他每日从这坑洼的路上走过,看到那小狗随意拉下的粪便,或是隔壁收捡破烂的陈三,叮叮当当地带着一股怪味,满载而归时,总是觉得厌恶;似乎自己,也沾染上深浸其中的一种污秽和肮脏。若是遇到雨天,这条街,被水一冲,更现出那积蓄多年的晦暗落魄来。他在这样的小巷里一路走着,无意中抬头看到衣衫华美的小蝉,气定神闲地喝一杯草莓的奶昔,心情常愈加地惨淡;冥冥中总感觉,是命运故意派了这样一个优越的女孩,来将他本就脏乱的生活,衬托得愈发阴郁黯淡。 所以他不喜欢小蝉。骨子里的自卑,让他羡慕小蝉的出身,亦不屑她的孤傲。他的成绩,是学校里数得着的,尤其是英文,几乎是天生地一点就通。据说小蝉从小就是跟了英语家教学习的,所以口语也是流利到无人能敌。从初中时,参加市里的英语竞赛,他总能遇到小蝉。两个人常一前一后地坐在同一个考场里,名次,也是紧紧地挨着。上台去领奖,在下面的掌声里,他略略紧张,余光里看到小蝉的从容和自如,突然地便恨自己,连带地觉得那奖,都比小蝉的要卑微;尽管,其实小蝉只有一次领先于他。 17岁之前,他们彼此只说过一句话。是一天他急匆匆地赶回家,打算做好了饭给在医院的母亲送去,慌忙之间,就将一本书丢在地上。然后便听到小蝉在楼上朝他喊:嗨,你的书!他猛地停下来,没有回头,却是扬脸向三楼上的小蝉看过去。第一次,他注意到,笑起来的小蝉,竟是有几分调皮。他记得那天小蝉穿了淡紫色的棉布裙子,配了温润的一块翡翠,腕间,有雕花的银镯在叮当作响,黑亮的眼睛里,溢着一抹温柔。他呆愣了片刻,才在后边一个人催促让路的铃声里,朝小蝉点头一笑,捡起书本,就跑开了。 此后他们依然是漠不相干的陌生人,直到高中最后一年,小蝉转到他们这所升学率很高的中学,且不偏不倚地,插入他们班里。 小蝉的到来,使班里的高考气氛,在紧张中带了些许的清爽。班里的女孩子,皆裹在肥大素淡的校服里,日日行色匆匆地早出晚归。本应最美好的一段青春,却像一株秋日霜打的鸡冠花,那红,带了灰暗和慵懒,益发地没了生机。而小蝉,却是隔几日,便有惊喜带给他们这些眼睛倦怠的男生。一枚橙黄的发夹,一串碧绿的手链,一件妖冶的衣裙,甚至只是裙角的一丝点缀,都让人在看到的时候,会觉得周围的空气,都连带地清香洁净起来。所以男生们喜欢在课间时,改掉先前俯桌而睡的习惯,有意无意地在狭窄的走道里,穿来梭去。他在后排的座位上,看到小蝉周围说笑打闹的男生,不知为何,总是觉得微微地难过。有几次,他很想走过去,将那些恶俗的男生,赶走;就像,赶走一群嗡嗡叫着的苍蝇一样。 他和小蝉,都是走读。只是他骑了破旧的自行车,一路赶回家去吃饭;小蝉,却是有专车来接。有时候,他的自行车,会与高傲的轿车,擦肩而过。常常是他听见后面的鸣笛声,自动地让开,而后车里的小蝉,将手按在玻璃上,用目光向他问好。这样的一份情谊,他从来不愿意领。尽管他知道小蝉的示好,是单纯善意的,但他还是无法接受,这样一种猝然而至的差距。 但还是结伴同行过几次。是小蝉父母没有时间来接,小蝉便在最后一节课上,写纸条给他,问能否载她回家?他微红着脸,颤抖着写下一个“好”字;而后便胡乱地记着笔记,写着写着,才发现,满张纸上,竟全是“好”字。小蝉是个有些瘦弱的女孩,所以每次她轻巧地跳上后车座,他都要迟疑地回头看看,见她安然无恙地坐在后面,这才放下心来蹬车前行。这样的担心,让他有次竟是做梦,梦见自己骑车载着小蝉欢欣行驶,穿越了许多个城市后,才颓然发现,他没有来得及等小蝉跳上去,就欣喜地驶远了;他以为可以载着她飞越千山万水,却是在那处,便将她丢掉。 这样一份同行的情谊,在现实里,真的是没有维系太久,便嘎然而止。那时高考刚刚结束,在等待成绩的烦躁里,小蝉约他到家里来玩,为了排遣不安,所以没有思索,他就径直去了。 这一去,他才知道错了。小蝉的父母,并不怎样地欢迎他。看他穿了一身洗得发白的校服,先就把他看轻了。又听小蝉介绍说家住小巷的对面,神情更是淡漠。他看墙上贴的一张张小蝉在贵族学校里,与许多家境阔绰的同学的合影,还有在家里给小蝉庆祝生日时的照片,终于明白小蝉父母的冷漠。但他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安静地随着小蝉,来到她常伫立的阳台上。 推门的那一刻,他的心,便尖锐地疼痛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原来自己家中的一切,都在这个三楼的阳台上,一览无余地呈现出来。院子里晾晒的湿漉漉的衣服,年久失修的一道围墙,一只瘦弱孤单的小猫,晾台上堆积的白菜,父亲帮人拉货的三轮,每一件东西,在这样居高临下的注视里,都像一件穿了许多年的农人的棉袄,只是轻轻一扯,便瞬间现出它们尴尬破损的内里。而小蝉,就在这时,无意地插入一句,说:好多年前,我就站在这里,开始注意你了。他当下便冷冷回道:哦,我从不知道,原来你还有窥视别人伤痛的癖好。 他离开的时候,就知道,以后,再也不会来了。而小蝉的眼里,是忧伤还是歉意,他,也早已不再在乎。不在乎,那么同报北京的大学,便也没有了意义。他就这样,怀着深深的忧怨,离开了故乡,也离开了小蝉,去了与北京相距很远的厦门。 这一去,便是四年。为了节省路费,他只回过家两次,而且,每次都是来去匆匆;甚至走过小巷时,连抬头看一眼的习惯,都淡忘掉了。所读的经济学,让他的思维,也变得数字般简单直接。四年的时光,他除了想着努力赚钱供自己读书,便是四处实习,积累经验,以备毕业的时候,可以找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而那些繁花似锦的爱恋,则是于他,毫无价值的事情。至于那个曾在年少记忆里,痕迹浓重的小蝉,则也不过是一朵标本,鲜亮倒是鲜亮,但,终归是死去了的。 但小蝉,却是间或地给他写信来,并不奢望他能够回复,只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着。他偶尔简短地回复,语气里满是带了距离的客气,像给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留的轻描淡写的字条。却有一次,是例外的。 那时即将毕业,小蝉在沉寂了几个月后,突然打电话给他,说,我明天就去你的城市。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那边便挂断了,而且关机,不给他丝毫解释的机会。去网上寻她,头像亦是灰的。他只好怀了侥幸,打开信箱,试图做最后一次的阻挡。那封2千字的信,是他所给过小蝉的文字里,最长的。他絮叨地讲起自己年少时所受的苦痛,讲起作为长子,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付出的牺牲,讲起一个人在城市里打工,历经的诸种嘲弄与鄙薄。而关于小蝉,他只提到一句话,说,北京比之于厦门,当是对你,更合适的吧。 这封信,发出去后,他的心,便在一阵尖利的疼痛中,缓缓地,靠了岸。 小蝉的回信,出乎意料地淡定,说,何必那么紧张,我不过是一时兴起,想要散心罢了;现在,心情已经大好,不必挂虑。这样的一句,却是不知为何,让他落了泪。他与小蝉,在时间的流里,终究,是长大的人了。 他很快地在厦门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此后一心一意地赚钱,像许多外地人一样,渴盼着能够买一个房子,将自己的父母接过来,而后再娶一个温柔的妻子,将那根,坚实地扎进水泥地里去。而小蝉,则听说,放弃了做口语翻译的外企,回了家乡的城市,在他们一起就读过的中学里,做一名普通的英语老师。 一年后他回家,走过那条熟悉的小巷,下意识地抬头,向三楼上看去。竟是空无一人,不知谁在栏杆上寄了一串风铃,在风里,叮叮当当地响着,似乎叩击着一扇记忆的门扉。他怅惘了片刻,便低头继续前行,就在这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子的声音。扭头去看时,便呆住了。他看到小蝉,像年少时那样,握着一杯牛奶,浅淡啜饮的声音,如一只小兽,悄无声息地穿过寂静的草丛。依然是那样散漫不经的表情,依然是斜倚在栏杆上,若无其事地低头看着。那一瞬间,时光迅速地倒流,回到多年前他们视线频繁相遇的午后。 他颤抖着,唤道:小蝉。而后他看到小蝉送往唇边的手,倏忽定住了。他们就这样彼此对望着,隔着千重万重的光阴。然后,小蝉的背后,探出一个陌生的高大男人,在她忧伤的脸颊,习惯性地,印上一个浅浅的吻。那一刻,他听见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心里,挣扎着碎掉了。他终于艰难地扭头,走开去。 也只有走开了。因为,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去捡拾这段踉跄结束的时光。 第4章沿着记忆的铁轨找寻你 他第一次遇见小词,是在女友蓝的家里。那时小词刚读高中,还是个扎马尾穿背带裤的青涩小丫头,见到蓝拉着他的手进来,只是礼貌地一笑,便转身进了自己的卧室。他听蓝说起过小词,知道她是蓝的继母带过来的孩子,所以姐妹两个之间,基本上没有多少的感情;加上后来蓝很快读了大学,又极少回家,所以关系更是疏远,以至彼此见面,几乎找不到话说,只剩了难堪的沉默。他因此对小词,也淡淡地隔了一层,尽管,他并不觉得小词像蓝说的那样,为人自私冷漠。这不过是一个单纯敏感的小女生,他想。 吃饭的时候,蓝的父亲无意中问起他的家境。他正踌躇着该不该如实相告,蓝漫不经心地接过去,说,有什么好问的,不过是一个乡民子弟。他平日习惯了蓝对他贫穷出身的抱怨,但没有料到,在她的家人面前,她也不替他维护这点男人的尊严。一桌人正尴尬着,小词突然笑着插了一句:我们班里那些从乡村考进来的同学,人都像郑惠哥这样聪明又善良呢。他诧异地去看小词,想用眼神,对她表示一份感激,却是被一旁的蓝,不满地踩了一脚。他即刻正襟危坐,不敢在蓝面前,再出丝毫的差错。那顿饭,吃到一半,蓝的父亲,便一推碗筷,不再陪他。他在蓝的示意下,正举起酒杯,准备敬这个威严的男人一杯,没想却是因此又遭了一次尴尬。他讪讪地放下酒杯,听着蓝喋喋不休地埋怨他得罪了父亲,再一次觉出自己的无助。又是小词,闲闲地说了一句:爸爸总是这样,吃饭如此快,从来不等任何人。说完后也不看他,自顾将电视调到一个喜剧频道上,且很快地,旁若无人地边笑边吃起来。而他心内飘忽的一丝孤单,在小词明亮的笑声里,突然地便像有了归处,悄然隐匿了。 他是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将随身带着的一块玉,送给了小词。是趁了蓝不在的空隙里,他走到阳台上去,站在小词的背后,轻声说:小妹,这个,送给你。小词正哼着歌,给开得明艳的花儿浇水,听他唤她,转身灿烂一笑,接过玉石,并不说什么,又继续浇花了。他静静站了片刻,知道那一个谢字,对这样一个纯净可爱的丫头,是不必说了。 他与蓝的爱情,到毕业的时候,开始出现裂痕。不管他怎样苦苦地哀求,蓝都执意要回自己的岛城,又讽刺他说:你们那个破败落后的古城,怕是只有你这样没追求的男人,才肯回去的吧。他一个人在蓝走的那天,喝了许多的酒,醒来后便给父母打电话,说,原谅你们这个不孝的儿子吧。他很快地坐下一辆火车,赶去了岛城。他以为蓝会为他这样的壮举,感动;毕竟,他是家中的独子,而且,父母年事已高,需要他来照顾。但蓝却是看着他少得可怜的行李,笑道:你这样白手起家,何时才能有钱,让我过上你许诺的幸福生活?他将蓝拥入怀里,苦涩低语:蓝,相信我,不会远的。 蓝终于没有等到他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男人,便甩手爱上了一个富家子弟。蓝带了新的男友让他死心的那天,正是他的生日,他一个人去小酒馆里喝了许多的酒,出来后看见对面吵嚷的车站,突然便想回家。买了票后坐上火车,不过是十几分钟,他便闭眼睡过去了。迷惑中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将他猛地推开。疼痛中睁眼,发现自己竟是躺在了地上,邻座的一个粗壮妇人,正朝他破口大骂。他这才知道,自己几次在睡梦中歪到了妇人的身上,而且,吐脏了她的衣服。他想开口道歉,嗓子却是焦灼得厉害。欲起身去洗手间,竟是连丝毫的力气也没有。头,似乎要炸开了,他在一群人的冷眼旁观里,用拳头猛烈地砸向脑袋,却是被一双手,轻轻拦住了。他抬起头来,看到穿了制服的秀气女子,竟是小词。 在乘务室里,喝下一杯花香缭绕的热茶后,他和小词,才在火车的哐当声里,断续地谈起彼此。他这才知道,小词没有考上大学,但因为好强,不愿再花继父的钱去复读,便在姨妈的帮助下,来火车站做了一名乘务员。与蓝的分手,他在小词的面前,只轻描淡写地一点即过。小词也没有多问,却是在提到与蓝的关系时,眉眼里略略有了笑意,说蓝对她和母亲比以前好了,也常寄钱给家里,或是给她买一些漂亮的衣服,似乎,年底她就要结婚了。 这最后的一句,让他刚被小词的一杯热茶,温暖的一颗心,即刻结了冰。他在上升的氤氲热气里,看着对面小词一脸掩不住的喜悦和幸福,突然便将心一横,凑前说道:小词,看在以前我和你姐姐的关系上,能不能帮帮忙,借些钱给我? 他没有想到,小词连犹疑都没有,甚至,也没有问他用钱做什么,又何时能够还上,便在两天后,将8千元钱,打入他的账户。他知道这必是小词上班一年里,辛苦攒下的一笔钱,或许,朝家里要了一点也不一定。这让他的心里,浮起一丝夹杂了罪恶的快感。他无法让蓝体会到失去爱情的尖锐的疼痛,那么,从她的家人那里,骗到一份补偿,亦不为过吧。 他还是许诺小词,半年后,一定连本带息地还给她。小词只是抿嘴笑笑,说,郑惠哥何时再回家,带我一起去吧,我最喜欢你们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城了,每次车经过那个小站,我都希望火车出一次故障,我可以下去走上一圈呢。他看着小词眼里流转的一抹温柔,突然开口问道:小词,为什么你的姐姐,就不像你这样,心灵纯美呢?小词在这句话里,飞红了脸,又娇嗔白他一眼,便一转身,跑开了。他看着小词瘦削的背影,还有依然可爱的马尾,第一次,觉着岛城的天空,如此地清透洁净。 他请了假,专门陪小词去了一趟湘西的小镇。小词像个孩子,在山野里采了大把的野花,编成五彩的花环,戴在头上,又俏皮地歪头问他:美吗?他笑说:当然,还有谁,能比小词更让人喜欢呢?这句说出来,不只让周围干爽的空气,变得略略粘湿,似下了一场暧昧的小雨;亦让他自己,心内吃了一惊。他想,玩火者,必自焚,而自己,是到了当止步的时候了。 但小词,却是在回去后,多次恳请他去家里吃饭。他拒绝了几次,后来终于拗不过,只好去了。推门进去,才发现,蓝竟是也坐在饭桌旁。他转身想要逃走,却是被小词一把拉住。他的手,被小词温热柔软的掌心,紧紧地握住。那一瞬间,他有些恍惚,似乎又回到几年前,第一次来做客时的场景。只是,时光怎么像个爱做恶作剧的孩子,嘻嘻笑着,便将他身边的女孩,由蓝换成了小词? 但那顿饭,他却吃得格外地香甜,只因为,他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么骄傲的蓝,也有黯然神伤的时候。而这样的报复,于他,却是轻而易举地,便实现了。 他知道小词是爱恋上他了,但也清楚,小词的价值,也只是到此为止。他很快地办理了离职手续,将所有东西,都托运到早已联系好的北京一家新的单位,而后便坐上了离开岛城的长途汽车。到北京后,他首先不是去接行李,而是将手机号码换掉。拿到那个连自己都陌生的号码时,他拨通了自己原来的手机号码,听到里面传出一句面无表情的答复,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他接连听了三遍,终于长长舒了口气,笑着挂断了。 半年后的一天,他给家里打电话,母亲突然问他,你是不是有个叫小词的朋友?他很艰难地点头说是,母亲这才笑道:我一看这个女孩就是个好人,值得结交,她来了一次,看见我和你爸身体不好,硬是留下5百块钱,还不让我们告诉你。他的心,像有一个刀片,冷冷地划过,疼痛,丝丝分明。他又问母亲,她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或者,是什么东西?母亲想了许久,才说,记得是有一块小小的玉石,但因为时间太久,也不知被随手扔到哪儿去了…… 他挑了周一,坐上从湘西到岛城的那辆火车。他在来来往往的女车警里,找寻着小词,可是,他等了7个小时,也没有看到她。失望之下,他小心翼翼地问一个乘警,这辆车上,叫小词的一个女孩为什么今天没有来上班?乘警不耐烦地丢给他一句:我们现在是随时组合的方式,没有谁会长时间地跑一个线路的,我都不知道明天车会开到哪里去,哪管得了别人!他在乘警的冷言冷语里,转身看窗外熟悉的岛城。他曾经为了一份不值得的爱情,义无反顾地奔赴到这个城市。而今,当他终于寻到真爱的时候,岛城,却是将他无情地抛弃,且连爱的踪影,都遍寻不着。 他在车站附近,将8千元钱,打入小词的账户,而后再一次踏上岛城到湘西的火车。他知道这趟车上,或许永远都不会再遇到小词,但他还是愿意,沿着记忆的铁轨,重新走一次。这样,那个真纯善良的女子,便会永远地被他记住。 而爱,一旦记住,便是一生。 第5章无人能阻樱花飞 尽管因为工作的关系,她时常地,会与操着蹩脚中文的老外交往,但却从没有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作过朋友。他是第一个。如果,见过三两次面,喝过几杯咖啡,说过一些夹杂着汉语单词的句子,也算朋友的话。 他们是在一次公司的派对上,认识的。公司里一个美国的翻译,将他介绍给她。她第一眼看到他湖蓝色的双眸,脑中便一片空茫,连他用英文向她打招呼,都没有听见。她只知道,那一刻,她被什么东西,给击中了,不仅口不能言,腿不能行,甚至呼吸,都要停止。其实她见过许多有味道的异国男子,但从来没有哪一个,像他那样,深深地将她吸引住。她觉得自己像被某种东西,给缠绕住了,她心甘情愿地,陷入其中,哪怕,那是会让自己窒息的藤蔓。 他是从美国一个小镇上来的,工作了几年,觉得厌倦,便到中国,在北京的一所大学里做英语老师,周末的时候四处游走。他几乎游遍了大半个中国,对于城市的了解,甚至胜过许多当地的人。而她,则是生活安静的一个女子,除了工作,空闲的时间,她更喜欢待在租住的小屋里,为自己做一顿饭,或者,漫不经心地听着广播,洗衣,打扫房间,闲闲地翻翻杂志。也曾有过几段看似绚丽多姿的爱情,但无一例外地,都无疾而终,藕断,丝并不连。已是29岁的女子,青春的尾巴,早已寻不见了,但爱情,却连一点痕迹,也看不见。 她一度以为,自己在北京,就这样孤单地一个人过下去了,生活了无波澜,心也静如止水。是他的到来,让她终于明白,原来并不是爱情对她冷淡,而只是因为,它在路上,走得太久。 那一个晚上,他们并没有聊得太多。两个人坐在角落里,看着舞池里,一对对飞旋的男女,灯光暧昧,舞姿里也充斥着燃烧的欲望和激情。她原本是不喜欢跳舞的,但在最后一支舞曲的时候,她却鼓足了勇气,将他邀下舞池。他当然不知道,她其实,只是想要握一握他的手。他的舞跳得很好,她在音乐和他的指引里,像一只飞翔的鸟儿,因了那纯净的蓝色,她一刻也不要停下。 派对结束的时候,周围人像往常那样,互留了联系方式。这一次,她没有习惯性地,塞到某个衣兜里,而后过不了几日,当做废纸,丢进垃圾箱里。她用湿漉漉的右手,一路握着他的名片,挤了十几站公交,而后将它,和她的照片一起,压到书桌的玻璃下。 她开始恋爱。像所有热恋中的少女,一心一意地,爱着他。 他当然不知道。于他,她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至多,也就是曾经见过面的一个异国女子罢了。而于她,他却是全部。她在派对结束的那一个晚上,便给他写了第一封信。她已经许久没有练习过英文,那封信,花了她整整两个小时。她将在派对上,因为语言的障碍,无法开口讲给他的话,全都写在信里。她告诉他自己在来北京之前,在一个小城里,做过的一份与数字有关的枯燥的工作;而后又怎样不顾朋友家人的劝阻,一意孤行地辞职来到北京;一次次的跳槽,又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惶惑,是直到遇见了他,才知道,原来人在放弃掉很多的东西后,依然会像一株冰雪中的草,在来年的春天,生出柔韧的茎叶来。她还提及那些他曾去过的城市,告诉他自己与它们之间,有过的点滴的记忆。 在信的末尾,她问他,何时有时间,我带你去吃中国菜?信发出去的时候,她的心,也跟着一起飞了。那晚,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她飞翔在一片汪洋大海之上,有那么几次,她以为自己要掉下去了,但每一次,都回有一艘船,出现在她的下面,让她能够落在船舷上,安然地停歇片刻。醒来的时候,来不及洗漱,她便奔过去打开信箱。果然,他的信,静静地躺在那里。只有一行字,说,这个周末,我恰好有空,如果你也有,告诉我好么? 她当然有空。无论何时,她的时间表,都可以为他做任何的改动。尽管,他或许真的只是恰好有空,恰好想去吃一顿新鲜的中国菜,或者,想从她这里,了解更多关于北京的人,或者事。但这又有什么呢,只要,她爱情的帆船,能够成功抵达他的彼岸,她乐意被他暂时地当作一个指路的向导。 第二次见面,他依然只是将她当作一个可以聊天的女子,而她,则知道,已经再也无法停止爱他。饭后他们沿着马路散步,他的公寓,就在马路的尽头。她当然知道,所以才会拿一个个的琐碎的问题,一次次地烦扰于他,让他暂时地忘记她租住的房子,其实在那条路,相反的方向。待她站到了他的楼下的时候,她昂头看看二楼的阳台上,伸出来的一小盆吊兰,终于笑道:我该走了。他果然习惯性地,邀请她说,如果你愿意,上来喝杯咖啡吧。 这当是一句礼貌的告别语,偏偏,她“当了真”,歪头狡黠地问他:如果你不介意,我很乐意喝一杯咖啡。他也笑,跳上台阶,而后回头,像个孩子似的大声说:Come on, Chinese girl!这是他第二次这样叫她,“中国姑娘”,他的声音,让这四个字,听起来如此地美,又像印第安少女一样,带着点异族的风情。甚至,还有一丝丝的柔情,糖一样,搅入她的心里。 她要成为他唯一的“中国姑娘”,当她喝完最后一杯咖啡,在黄昏的楼角处,向他挥手作别的时候,她这样告诉自己。 她慢慢开始改变自己,将工作之外的时间,全都用来学习英文。他人住在加州的圣巴巴拉小城,大半个城市,都在海边,常常走在街道上,海水会湿了鞋子。小城里许多的建筑,都带有西班牙的风情。各国的流浪艺人,画家,歌手,汇聚于此,更是让它,添了几许异国的情调。但小城并不喧嚣,来到这里的人,懂得它的安静,是需要用心来呵护的,所以不管是晒太阳的流浪汉,还是行走的说唱艺人,心境都是冲淡平和。 所有这些,都是她登陆这个小城的网站,查到的。她开始喜欢上,她用它查询一切与他有关的事情。她知道他是个自由作家,发表过许多的文章,她将这些文章,从网上拷贝下来,而后一字一句地翻译成汉语。她还搜索到他的一份求职申请,是写给纽约的一个报社的。她又从这家报社的往期回顾里,得知,他在此只工作了三个月,随后便辞职走人。她在他工作的大学论坛上,看到许多学生关于他的评价,看得出,他是一个被许多学生喜欢的老师,幽默,热情,有无限的活力,但有时候在许多事情上,又很淡然。喜欢骑单车,常常在校园里,背着大大的背包,风一样驶过人群。如果不是太远的地方,他宁肯踩着脚踏车去。她为此每个周末,都去那所大学,期望能够遇到他,哪怕,只是和那些喜欢他的小女生一样,打个招呼,说声“Hi”,也好。 事实上,她早已经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女生。这在她这样的年龄,实在是一件不合时宜的事。周围许多的朋友,早已结婚生子,过世俗的生活;而她,竟然为了一个异国的男子,迷恋上网络,散步,骑单车,学习英文,迷恋上异国的那片土地上,一个具体又抽象的小城的名字。而且,这种迷恋,除了他,已经无药可救。 他们的第三次见面,已是半个月后。她小心翼翼地给他写信,问他有没有时间。他真的是忙碌,十天之后才看到这封信,而后回她,如果愿意,到家里喝“工夫茶”吧。这三个字,他是用汉字打出来的,她猜测他定是查了字典,这样的揣测,让她觉得快乐,似乎,他也在像自己一样,为了一个人,心甘情愿地翻查着字典。 她还记得那是春天的午后,他站在阳台上,捧一杯茶,低头笑看着她一步步走上旋转的楼梯。阳光斜斜地射过来,她穿的长裙上,繁花似锦。当她终于紧张地站到他的面前,他微微歪了头,用流畅的中文说:你真的很美。 这是她听过的,最美的情话。如果,这算的话。可是,为什么不算呢?她那样深地爱恋着他,为了他,她肯牺牲掉一切,包括这份薪水丰厚的工作。 她打算放弃掉这份工作,只是因为他的一句话。他说,年轻是应该为快乐简单地活着,而不是在工作里疲于奔命的。工作了这么多年,她也攒了不少的钱,她曾经想用这些钱,为自己在北京买一间小小的居室,因了他的这句话,她打算暂时地辞掉工作,为自己放两个月的假期,而后像他一样,四处游走。她甚至因此重新拾起荒废的写作,为一家杂志,写旅游的随笔。她先是在北京,做过许多短途的旅行,而后游走南方的城市。 在去南方之前,她曾试探着写信给他,问他是否愿意同行。他回信说,如果你想,等你回来,我们同去西藏好么?她的快乐,在他的问询里,像鱼儿吐出的泡泡,一串一串地,幸福地漫溢出来。她很快地改换了行程,打算只在邻省的一个小城里走走,随后便迅速回京,等候他的假期。 她在焦虑等候的那段时间里,上网查询了许多关于西藏的资料,她几乎先在网上,游走了一遍西藏,她对拉萨的旅馆和酒吧,了如指掌,她亦能熟练地,说出许多旅游景点的大小掌故。她甚至对每一个地方,与他有可能出现的爱情的“事故”,都提前温习了一遍。他或许会在八角街上,为她买一个避邪的藏饰;她也可能在旅馆晨起刷牙的时候,在镜子里,与他相视而笑;又或者,他会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她的唇,教她如何准确地读出一个单词,直到两个人在缺氧的蓝天下,说到嘴唇青紫,乐不可支。 她设想好了一切可能出现的变故,包括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但她却忘了设想,如果他离开,她会有怎样的表情。 他是在飞机上给她发来的电子邮件,说,因为母亲的去世,他不得不提前回国。或许两个月后他才会重新开始新的旅行,但,已经不会再来中国,他要去澳洲行走,所以那个同去西藏的约定,或许再无兑现的机会;但他还是想要告诉她,在他的心里,她是那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安静的外表下,其实隐藏着的,是汹涌的波涛。他喜欢这样个性的女子。是真的喜欢。 她在春日的阳光下,将他曾经给过她的几封信,打印出来,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直看到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他喜欢她,可是,他又怎么能够知道,她早已那样深地,爱上了他。她与他,通过四封短短的邮件,喝过几杯微苦的咖啡,跳过一曲淡淡的“慢三”,吃过一次简单的素餐,有过一场没有兑现的约定。这是外人眼里的爱情。但,谁能真正地懂得她呢,这一场炽热的爱恋,在她无约无束的想象里,像这春天里,飘落的樱花,纷纷扬扬里,是另一种生命绚烂的怒放。 而这种爱情的绽放,从来都是,无人能阻。 第6章爱去爱来 苏七在去结婚的路上,还与沈葛吵了架。 当时两人正在红绿灯前等车流停下,苏七提起房子的事情,沈葛说房子用不着你操心,反正你们家里又不出钱的。苏七顺口说,那到时房权证上只写你自己的名字好了,我,不过是个寄居在你屋檐下的外人。沈葛转头朝她嚷:说好了不再提房子的事,为什么又来翻旧帐,你既然不出钱,那就麻烦给我省省力气好不好,别有事没事找别扭!人行道的两边,许多人都好奇地朝他们看过来,眼睛里带着点同情和探寻。苏七想,幸亏他们不知道两个人是去结婚的,否则,视线里将换作嘲弄了吧?还有谁,会如他们一样,在一路争吵着迈向结婚的殿堂,如果换了其他任性的女子,怕是早就骂都懒得骂一声,就将沈葛和婚姻登记处,统统地丢开去,扭头不再回来了吧。 但苏七还是噤了声,将面容,从众人漠然的注视下,扭开去,看着喧嚣中的车流,在夏日的炙烤下,飞快地逃向某一个未知的居所。苏七突然间羡慕这些车中的人们,他们的旅程,无论如何,总是有终点的;而自己这场还没有开始就冷寂下来的婚姻,终点,又在哪里呢? 所以苏七与沈葛在登记处照相的时候,摄影师屡次提醒他们,笑一笑,靠近一点,两个人却是无一例外地,都没有动。后来是摄影师叹一声气,走过去将沈葛冷淡的右臂,搭在苏七的腰上。苏七在那个瞬间,觉得如在梦中,一切都是恍惚,她的头,微微地,朝沈葛靠了靠,唇角上扬,露出一丝的笑容。摄影师欢快地喊道:好,就这样!老式的相机一闪,镜头中的人像,就定了格。苏七舒了口气,起身欲朝隔壁的填表处走,抬眼却与一个面容忧伤的男子,视线相撞。苏七看着男子一旁,一个同样神情寡淡的女子,突然忍不住,低头笑了。 苏七是在想,今天真是个滑稽的日子,明明是踏入幸福之舟的人,为何都这样冷着脸,不开心呢?是不是婚姻只是人生的一个小站,踏上去的人,与下来的人一样,都是带着各式的故事的? 走出登记处大门的时候,苏七又看到了那一个男子,而且她听到那个女子,冷冷笑两声,说,乔恩,就到这里吧。苏七迷惑地看一眼这个叫乔恩的男子,想要停下来,沈葛却将她一把拉开,说,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离婚的吗?!苏七的心,在这句话后,像是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僵住了。 苏七屡次想要提起乔恩,都被沈葛烦烦地拿别的话题岔开去了。沈葛是个不喜欢谈人隐私的男人,这一点,苏七一直知道也是欣赏的。但他对于乔恩,明显不是“不谈”那么简单的,“避而不谈”,才是沈葛真正的态度。 是那日收拾东西,苏七在沈葛的一张会议照片里,再一次看到了乔恩。照片上,沈葛与乔恩,远远地隔着,表情里,都带着一丝男人间的自负。只不过,乔恩的自负,少了些张扬,不像沈葛,是骨子里的,如果谁无意中碰触了,那自负,愈加地会膨胀开来。苏七喜欢稍稍有些自负的男人,这也是她在第一眼看到沈葛的时候,为人低凋的她,主动去靠近的原因。她记得那时他们还在大学里,几乎快要毕业,在狂欢的舞会上,沈葛坐在角落里,独自饮一杯酒,眼睛淡淡扫着歇斯底里的人群,带着点不屑。苏七身体不适,正要走的,看见沈葛,一下就停住了,径直走过去,说,可以喝一杯么?沈葛抬头,笑:已经来了,为何不喝?苏七就是在那一刻,被沈葛略略霸气的微笑,给征服了。 乔恩,在她的印象里,就是读书时代的沈葛。一样的骄傲,一样的自信满满,对女人的霸道中,带着鲜明的疼惜和怜爱。没有理由,女人在走过时,不会爱上他们。如果,他们一直这样下去。沈葛什么时候变得自私冷淡起来,苏七也说不清楚,大约是从沈葛被公司老总降了职开始的吧,而那次降职,又在沈葛开完去海南的会回来。照片上打上去的字,明白地告诉苏七,乔恩,在那次会上,是沈葛最有力的对手,或者,间接上,是乔恩,让沈葛在谈判会上丢了面子,从而引起老总不满,回来后便厌弃了他。 这一厌弃,让沈葛变成一个刻薄尖酸的男人。亦让苏七,只有在乔恩的身上,才能找回昔日沈葛的影子。 苏七那日去“易初莲花”购物,提了东西排队往收银台走的时候,在人群里,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苏七快走几步,终于看清了,那是乔恩。不过是一面之缘,不知为何,苏七并没有觉得陌生,反而似乎与他,相识许久了,就像,她与沈葛,爱了4年一样。 如果乔恩没有回头,苏七也只会在后面,默默地注视着他在拐角处消失掉。但是那天乔恩却是回了头,而且,恰恰好,就与苏七的视线,相撞。苏七又像初相识时那样,抿住嘴,笑了。 乔恩也笑,说,你好,看起来,你的家庭主妇,做得蛮好。苏七俏皮地指指他篮子里一把鲜嫩的小葱,道:你也一样呢。乔恩摇头:不一样呢,你是新婚燕尔,我是孤家寡人呢。苏七扬头,反问:难道一个人,就一定比两个人,少盐寡味么?所有调料,可都是依据个人口味,酌情添加的呢。乔恩的眼睛,在这句话后,忽然地亮了,像是那行将熄灭的一堆火,又在这清冷的秋天里,迎着夜晚的凉风,烁烁地旺起来了。 不过是聊了几句,两人便被队伍拥挤着,走到了收银台前。乔恩将所有的东西交给收银员,而后不等苏七开口拒绝,就把她的篮子,也一起放在了柜台上。苏七忙忙地说,不用不用。乔恩扭头,朝她笑道:权当我给你们的喜礼,还不行么?反正,我还要结婚,这份礼,我还有机会,赚回来的。苏七被他的幽默,一下子逗乐了。她不再坚持,只温柔地看着这个男人,熟练地刷卡,又将所有东西,按照类别,放入袋中。 乔恩是开车来的,理所当然地,他很绅士地,送苏七回了租住的小区。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音乐、电影、城市,但,唯独没有谈及乔恩失败的婚姻。又似乎,两个人都在小心翼翼地,不去碰触这个话题,好像,一旦碰上,即刻会燃了火花,噼噼啪啪地,伤着了乔恩,连带地,还有一旁的苏七。 但苏七还是知道了,乔恩的这场婚姻,不过是一年,就死掉了。 苏七跟着沈葛,辗转到这所城市的时候,曾经有过犹豫。她不是怎么向往都市的繁华,而且,飞涨的房价,让她有一所房子的最初的梦想,反而变成了一个奢侈。沈葛是家中的独子,可以勉强给他拿出首付,但从小镇来的苏七,却是无力再向父母讨钱。而自己工作的三年,所有的积蓄,都交与了父亲的一场大病。苏七一直为自己无法付出房子的首付,而觉得愧疚于沈葛,在这个城市,周围的许多人,都习惯了两人间的AA制,谈恋爱的时候,苏七也自觉地买单,尽管,每次看到沈葛对自己的买单,无动于衷,她的心里,都会微微地难过。苏七在骨子里,还是喜欢男人能够在爱恋的女人面前,绅士一点,主动地抢着买单的;哪怕,只是做做样子骗她也好。 所以两人开始商量买房的时候,苏七很为难地告诉沈葛,自己该付的那一部分,只能等到以后分期付款了。沈葛当下便冷了脸道:可这商家,是不会让你分期来付近30万的首付的。苏七低了头,没有吱声,但她知道,沈葛是生了气。在沈葛的心里,只有苏七肯与他分担这一半的首付,他们彼此付出的爱,才是公平的,倘若哪一个少付了,那么爱情,失了衡,也必定无法长久。 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吵了无数次架,每次都是苏七先沉默下来。苏七知道沈葛的家里,给这30万,也是费了一些力气的,但沈葛却因此在苏七的面前,有了凡事都蛮横无理的资本,这让苏七,偶尔会掠过一丝鄙夷,对沈葛这样胸怀始终宽广不起来的男人。甚至,她开始怀疑,是不是婚姻的开始,就是她与沈葛爱情的结束? 这个想法,让苏七吓了一跳。但她没有想到,紧接着的一次争吵,让她对沈葛,愈加地失望了。那次恰好是赶上暴雨,公交都停了,路上又打不到出租,苏七站在秋日的凄风冷雨中,瑟瑟发抖,给沈葛打电话,说在请客户吃饭,让她自己解决。苏七听到最后四个字,眼泪哗哗流下来。“自己解决”,这几乎成了沈葛的口头禅。苏七并不是个娇气的女子,可是她还是希望沈葛至少能够在语气上,表示一点关爱,或者歉意,可是这一点正常的要求,在忙碌的沈葛那里,都成了奢望。 而乔恩那天恰好经过那里,当即停下车来,不容置疑地大声喊:苏七,快,上车!雨下得很大,车几乎是在缓慢地爬行,但苏七却是心底欢喜,她甚至希望这雨,永远都不要停下来,车,也永远都不要抵达终点,这样,她就能够与乔恩,在风雨里,不停歇地走下去。苏七微微侧头,看见乔恩坚毅硬朗的轮廓,在忽闪忽灭的路灯里,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温暖,这种感觉,让孤单许久的苏七,很想闭上双眼,柔软地倚靠过去,做一个梦,或者,片刻也好。 车抵达苏七楼门口的时候,沈葛正好也下了出租。苏七想要拉了沈葛来邀请乔恩上楼喝一杯茶的,但沈葛却是哼了一声,转身丢下她,上了楼。 沈葛就是在这次争吵中,朝着苏七愤怒地高喊:你是不是打算等房子买下来,就与我离婚,这样你就可以分一半财产,与那个专贪女人钱财的混蛋乔恩一起?!苏七愣在那里,许久才冷冷笑出来:我实在佩服你会有这样伟大的想象力,你尽可以放心,不管怎样,这个房子,我是不会要一分钱的;如果你依然担心,那么,房权证上,就写你自己的名字好了,我苏七没有钱,但也不会时刻在心里惦记着别人的钱财! 这一次冷战的结果,是沈葛果真在房权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苏七没有看那个被沈葛锁住了的小本,但她还是从沈葛松弛下来的表情里,知道,沈葛的自私,这次,是落到实处了。 但沈葛依然没有罢休,他时常地就找理由,提起那次乔恩的雨夜相送,借此让苏七明白,自己的自私,来得是有理由的,乔恩这人,第一次婚姻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子,可惜没有如愿,倒是一场离婚,耗尽了所有的积蓄,这样不劳而获的男人,有这下场,也是咎由自取。苏七明白沈葛是嫉妒乔恩事业的飞升,所以对于他的离婚,心底便幸灾乐祸,他们两个人的公司,在这个城市里,是竞争的对手,时常会因为一个客户,彼此嫉恨。但因此生出员工个人的恩怨,倒是少有。 苏七渐渐对沈葛,生出了厌倦,她很奇怪自己当初怎么没有看清这个男人的小肚鸡肠,到了现在,要用离婚,来解决一切的烦恼。苏七生出离婚这个念头,是在一家安静的酒吧里,出于感谢,苏七请了乔恩。她问了乔恩许多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如果女人觉得什么事情都不再依赖男人,而且,也绝少再为男人考虑,只一心走自己的路,那么,这到底说明了什么?乔恩静静听她说完,便笑:那只能说明,两个人之间的爱情,走到了尽头,因为,只有形同陌路的男女,才不会对彼此,再生出怜爱。 苏七当下便脱口而出:那么,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只剩了离婚了?乔恩饮一口酒,轻轻点了点头。 苏七想了许久,终于在沈葛再一次出言伤害里,平静地,对他说:我们都不要再吵,我想这场婚姻,到此为止吧。 苏七很快地从沈葛120平米的房子里,搬了出来。走的时候,她对这所在装修时,耗尽自己心血的房子,没有丝毫的眷恋,她按照自己说过的,净身出了户。沈葛犹豫着追到楼下,再一次问她:真的什么都不要了么?苏七笑,头也没回,便对司机说:师傅,可以走了。 几日后,苏七又在易初莲花,遇到乔恩。他们在安静的饮料吧里,喝3元一杯的酸梅汁。音乐缭绕着,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看着外面的人,无声无息地流来流去。他们这样坐着,有多久呢,苏七也不记得,她只知道,快要起身的时候,乔恩突然说:其实每一个结束,都是另一个的开始,你看,我们喝完了酸梅汁,就是购物的开始;我们结束了购物,就是旅程的开始;而我们抵达了家门,则是居家生活的开始,所以,这么说来,你和我,又都可以开始新的爱情了…… 苏七在门口的嘈杂里,抬头看向乔恩,他的眼睛里,是她已经陌生了的男人的温柔,是一个男人,对一个渴盼着的女子,燃烧起的热望。苏七不是一个宿命的女子,可是那一刻,她突然相信,一年前,在那个小小的登记处,乔恩的结束,恰恰是为了她的真正爱情的开始。 这是上天的恩赐,苏七始终这样认为。 第7章一个转身,将你丢掉 7月一毕业,良生的心,便开始惶恐,感觉里像是一个逃兵,被人追赶着,拼命地想要寻到一个安全的小岛,躲起来,泅过这段看上去毫无指望的时光。彼时他的那些相交淡如水的朋友,皆已寻到好的去处,所以毕业的指令一下,即刻欢天喜地地跑到各自的归处报到,丝毫没有顾及到昔日学校的才子,已是落魄到最难堪的境地:工作了无着落,女友也丢盔弃甲般地将他甩掉,飞去了上海,甚至,在离校时,他的口袋里,只剩了可以买一张火车票的钱。 良生捏着薄薄的几张纸币,在火车站的售票大厅里,坐了片刻,看着那些背了大大行李袋的民工,拿着车票欣喜若狂地从他面前蜂涌而过,便立刻起身离开。也就是当天下午,他又去了两次将他拒绝的广告公司,直截了当地闯进主管办公室,对了一个妆容浅淡的女子便说,我希望贵公司能够再仔细考虑一下,虽然我的考试排名不是太好,但如果因此就将我刷下,我想受损失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将这番憋了许久的话,吐出之后,良生心内淤积的不安与焦虑,便降落伞一样,徐徐地落了地,触着那坚实的泥土。而对面的女子,则轻轻一点头,道:好的,我们会再考虑一下,明天等我们消息好吗? 良生走出公司大楼的时候,在明艳的太阳光下,才想起,那个穿玫红套装的温婉女子,算不上漂亮,可是为什么此刻,闭上眼睛,都是她清凉的笑容?这微笑一路浸润着良生,让他的心情,出奇得好。他后悔自己没有早一些“闯”到主管室去,勇敢地“讨要”这份工作,否则,也不必在毕业后,落魄到现在这个模样。 良生的美梦还没有做醒,广告公司人事部便来了电话,让他9点钟与主管面谈。为了好运,良生一咬牙,打车去了公司。信心百倍地推门进去的时候,良生的心,嗖地便飞离了地面,悬浮到半空中去。主管座位上的人,并不是昨日看到的女子,而是一个面容严肃淡漠的中年男人。失落中,良生的智商,几乎降到历史最低点。口齿,也跟着生涩了,像吃了一只半生的柿子,舌尖麻了,言语,也一起给堵塞住了。 面谈结束推门出来的时候,良生又碰到那个一度让他生出无限希望的女子,他们彼此对视了几秒钟,便擦肩而过了。但这样短暂的瞬间,良生还是将受了欺骗后的怨怒,失望膨胀后的虚空,统统地弹射给她。而接收回来的,却是让良生诧异的一抹温情,似乎,良生不过是与她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而玩笑,不管怎样地任性和放纵,当然都是不必放到心间的。 良生已经不再为能够在北京拥有一份工作而抱有希望,他收拾了行李,挤上去火车站的公交。而就在他排了长长的队伍,打算要一张半程的票,蒙混到家乡的小城时,手机,突然间铃声大作。漫不经心地低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按下接听键,那端便有一个温柔的女子,细声问道:请问是陈良生先生吗?他懒懒答一声“是”,对方便又继续说下去:您已经被公司录用了,请问您何时方便过来上班呢?他本能地“啊”一下大叫,而后又一迭声地说抱歉;那边的女子却是吃吃地笑了,这一串轻盈的笑声,让他的心,在喧嚣里放松下来。电话快要挂掉的时候,才想起来要问人家姓名,那端又笑,报出一个清爽的名字:林朗朗。他便客气,说到时一定当面致谢,那端停顿片刻,狡黠道:难道你不记得我们见过面吗?没等他回答,电话就在一声悦耳的“再见”中挂掉了。 良生怅惘一阵,想起之前那次视线交错而过时,弹出的白眼,脸突然就红了。 他到公司上班后的一个星期内,便从外人的口中,得知了朗朗的情况。她并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因了做主管的舅舅,便趁了暑假,来此地实习。那天恰好她在办公室里等着舅舅,遇到了傻楞楞便闯进来的良生,她其实是一时性起,觉得好玩,便假冒了舅舅,给了良生回复。之后觉得愧疚,才在舅舅面前百般说好话,让舅舅给良生几个月的实习期看看。 当然这些事情,都是良生与朗朗熟识之后才知道的。朗朗的大学,在良生所读大学的隔壁,是一所艺术学院。他记得读书的时候,常会和女友去邻校看各式的画展或是音乐会,那里面的女孩,皆是骄傲又冷艳的,良生常常觉得看一眼都难,更不必说主动去搭理,所以一直以来,他对邻校的关注,也仅仅限于各式艺术,至于校花校草之类的八卦新闻,从来都不在他的关注范围之内。因此,当他和朗朗因为学校相邻的缘故,比别人多出几分的亲近之后,朗朗炫耀似的问他,知不知道她在学校的“星级指数”是多少时,良生茫然地摇头,对面的朗朗则“恶狠狠”一个巴掌从脑袋上拍下来。良生就是从这一个略带撒娇意味的巴掌,开始真正走近朗朗的。如果说在此之前,因为主管和同事的犀利视线,良生有意识地在避讳着什么,那么之后,他对于朗朗刻意的疏离,则青烟一样,开始在午后的斜阳里,变淡,消散…… 那时暑假已经结束,朗朗该回校继续读书,但她却赖在公司,继续做着舅舅的“秘书”。良生因为表现出色,提前结束了实习期,转为正式员工。领到薪水的那日,良生在公司走廊的尽头碰到朗朗,他像那次硬生生讨要工作时一样,突然地生出一股子豁出去的勇气,拦住朗朗便飞快道:今晚有人约吗,如果没有,可不可以赴我的约会,7点钟附近的蓝色咖啡屋见。良生没敢去听朗朗的回复,便借口有事很快地走开了。他不想看到朗朗的表情,惊异也好,嘲弄也罢,他都不要看到。他唯一想要的,只是一个结果。 那晚他在蓝色咖啡屋里,等到手边的一杯咖啡,与心一样,凉得快要结了冰,也没有等到朗朗。夜幕上的一轮上弦月,沾了露似的,泅湿了一片,像一个女子,水中晃动的苍白的容颜。良生在咖啡店女老板略带厌烦的质疑里,一仰头喝干了杯中的咖啡,便付钱离去。 一路上良生一直在怨恨着朗朗,想有什么呢,不就是校花么,值得这样骄矜?不见面就罢了,连一个回复也没有,当初还以为她不是那种富家小姐的姿态,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但这样的怨艾,只持续了短短的半个小时,等他从拥挤困倦的公交上挤出来,在凉风里走回自己蜗居的阁楼,他对朗朗,便再也没有了丝毫的眷恋。他想,这当就是命运,看似巧合,但一环一环,扣得结实,人在其中,是逃不脱的,他注定了与朗朗,没有交集,亦没有希望。 第二天他起得很早,将办公室打扫得极其干净,拖地时因为过于用力,连拖把都折断了。等到同事们陆续来到,看到窗明几净的办公室,皆叹道:有田螺仙子下凡了么,一切皆像新装上去的呢。是的,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将一切过去的印痕统统地像尘灰一样擦掉,从今之后,只关注工作和现实的生活。 他已经决意放下了,但周围,却开始泛起尘嚣。先是同事们在吃饭时,自动地与他拉开距离,且用窃窃私语,来阻止他试图加入的友好。而后便是主管,频繁地在例会上含沙射影地批他,把他做的策划,一盘隔夜的白菜一样,翻捡两下子,便冷冷将筷子甩到一边去。而朗朗,却是在这风口浪尖上,频繁地出入公司,良生在同事面前,刻意地远离着她,就像远离一株带刺的玫瑰。他以为朗朗会看得出来,不再来扰,但她却是突然像个任性的孩子,认准了某件事,便不依不挠地缠啊缠,直缠到周围的人全都看出端倪,连良生自己,也知道,无法隐瞒下去了。 是主管先来找的良生,隔着一张桌子,这个向来不苟言笑的男人,脸色更加地阴沉,他足足看了良生有5分钟,才开口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朗朗的身份,你知道的,你现在还没有资格。他低头,看着自己蒙了灰尘的皮鞋,低声但却坚定地,吐出一句:我一直都清楚的,我想要的,只是一份安稳的工作。 良生在主管满意的微笑里,推门出去的时候,看见朗朗,飞快旋转着下了楼梯。他不知道她究竟何时上来的,又为何见了他,要跑掉。他已经不关心这些了,事实上,他早已对这个处境优越的女孩,丢失了最后一点的热情。 当天下午,他在自己的出租屋前,遇到倚门而立的朗朗。他掏出钥匙,微笑着晃晃,示意她让开一下。而她,却没有听懂似的,照例拿了极其张扬又极其霸道的视线,挑衅地扬头看他。他笑,说,朗朗,让让好吗?朗朗突然在他的这句话里,朝他吼:是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你连自己的心,也可以让?!他低头,想找一句合适的话,解释给朗朗,但朗朗却是猛力地将他推开,扭头跑开了。 关于他和朗朗的流言,愈来愈多,多到后来,他觉得承受不住了,需要将与之相关的一切,全部抛掉,才可免去躯体的负累。他递交辞呈的时候,主管很是诧异,说,想好了么,当初这份主动求来的工作,就这样轻易放弃了?男人,是不该为一些琐事丢掉前程的,这些,我想你应该明白。他低头静静听着,没有吱声,但却在心里,笑说,男人的前程,真的是这么重要么?当初,他因为没有前程,被女友丢掉;而今,他明明有了前程,却在一个女子面前,无力到转身逃掉。这,到底是生活的玩笑,还是他命定的一劫? 他走的那天,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拖了行李,奔赴一份新的工作。说不出忧喜,但他却知道,有一些东西,连同工作,被自己丢给了时光。 而时光,究竟记不记得,这样一段没有开始,便已结束的爱恋,又有谁知道呢。 第8章爱借 毕业前的时光,总是兵荒马乱得厉害,人在飘忽的空气里,常会觉得心内空落,了无支撑。她那一年就是这样,无端地就会跟人起了摩擦。都是些没有丝毫争吵意义的琐事,她却不知为何,计较得很;甚至看到人在凑头小声低语,都以为是在议论她的是非。她原本是个平和的女子,与舍友之间,一向相处融洽,却没想,在快要离别的毕业前夕,竟是跟每个人,都翻了脸。大家都不再理她,她却在这种蚀骨的寂寞里,愈加地不可理喻。开门时的吱呀声,乱丢的一地瓜子壳,卧谈会上放肆流溢的谈笑,没来由的一声叹息,都容易让她心底翻搅着的烦躁,腾地一声引爆了,将一旁无辜的人,炸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这样的惨烈,其实并不是她想要的。没有人真正明白,为何收到名牌大学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时,她的心底,并没有快乐。在这个宿舍里,她的年龄最大,却是唯一一个情场屡屡失败的女子。每年的春天,大家出去郊游,她永远是跑在最前面,给大家开道的那一个。人都以为她乐意这样无阻碍的奔跑,其实是她自己,不愿看到后面的女孩子们,在另一双手的呵护下,温柔娇羞的模样。所以,这一路,都是她意气风发地,狂奔在前,同舍的姐妹们,则懒散地尾随其后。结果当然是6个人的宿舍,只有她一个人通过了研究生的考试,而其他女孩,皆因沉溺在爱情里,不思进取。她那时曾经笑这些舍友,贪恋世俗生活,走到毕业,才发现,最该嘲笑的,反而是自己。大家都各自有了归处,爱情也是修成正果,唯独自己,成了那个剩在高枝上的无人摘取的柿子,或许一场冰霜打来,即刻溃败成恶俗不堪的模样。 所以最后一场愚人节的晚会上,她收到舍友们戏弄的一张纸条,说与她考入同一所大学的陈山,约她在西餐厅见面时,她冰冷的心里,突然浮起一丝笑意。 陈山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在剩下来的男生里,当算得上是上品。人看上去有些笨了,但品性却是温和,对待女孩,自有一派绅士风度。偶尔开口说话,还有种傻乎乎的可爱在。复习考研的那几个月,她常会在自习室里碰到陈山。两个人每次都是点头笑笑,便彼此安静学习。她记得阳光充足的午后,她会看到陈山的影子,散漫地落在书本上,将她的手,温暖地罩住。暖气管里,传出水珠寂寥滴落的声音;她的心,在这样孤单晃动的剪影里,亦如那水珠,集成饱满的一颗,坠下来了。 她喜欢在学习累的时候,肆无忌惮地看对面的陈山。不是缘于爱恋,事实上,她对陈山,从始至终,都是没有起丝毫的情感波澜的。她只是把玩般地观看,消遣,如若擦出一点小的火花,那不过是这赏玩的副产品罢了。但舍友却并不知情,听她故意漫不经心地,谈起陈山给她占位帮她打水的种种殷勤时,便劝她说,还不赶快嫁了,这样默默对你好的男生,哪里去找呢。她享受这种被舍友关注的虚荣,尽管许多细节来自于她的虚构,陈山根本没有为她提过水,亦没有帮她占过座,是她自己,在考研的情感空缺里,将陈山请进卧谈会的话题,且任其一路旋转下去,收不住脚。 她主动地去找陈山,直截了当地说明来意;又说,如果他的表现让她满意的话,研究生开学时,她绝对会请他下馆子饱吃一顿。这句话将陈山逗笑了,他说,原来女孩的虚荣心,鼓胀起来,是会撑破肚皮的。她也笑道:就怕到时候你的虚荣也膨胀起来,连我请你的饭,都吃不下呢。 她与陈山,就这样让舍友们大吃一惊地,成了最幸福的“恋人”。其余人的风光,在她与陈山面前,都被挤得倏忽没了踪影。大家都说,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陈山笑讲给她听,她只顾着得意,竟没有注意到陈山的视线,看过来的时候,起了湿潮的水雾了。 毕业前的散伙饭,陈山在众人面前,给足了她面子。有那么片刻,她看着陈山给她夹菜,又小心翼翼地将她不爱吃的蒜瓣,一点点地挑出,突然觉得恍惚,似乎那想要的天长地久的爱情,就是这样了。她微微抬头,去看陈山,不想,陈山也朝她看过来。只是,她的眼睛里,是惆怅和感激;而陈山的眼里,则是那么真实的爱恋。这个瞬间,被对面的舍友,用相机捕捉下来。竟是很美,背景葱茏的绿色,让这张照片,充溢了韩剧里的浪漫与温馨。她便给陈山开玩笑,说,这样一个结束,倒是完美。而陈山,则探寻似的,问了一句:难道,作为开始,不是更完美无缺吗? 她没有回答陈山的问题,但却发短信给他,说:借期已到,完好归还。陈山的回复,很快发过来。她在新生入学的典礼上,一字一句地看着,终于,眼泪流下来。陈山说:如果你想续借,我这本书,永远都不会设定归还的期限,我愿意,在你身边,一直超期到我们头发花白,牙齿落光的那一天。 她还是请陈山去小饭馆,大吃了一顿。两个人依然说笑着,谈起很多的过往。她一直以为,自己与陈山,并没有多少的往昔;自习室里的点头之交,被借来故意炫耀的甜蜜,不过是这些罢了。但她却忘了,那在自习室里,沉默相伴的时光,是有脚的,它们滴答走过时,留下的足迹,她没有看到,陈山,却是一个一个地记下。他记得自习室里那个低头时,有一缕碎发滑过耳际的女孩;记得她思考时,将笔杆咬得咯吱作响的可爱;记得她在他的书上,投下的美丽剪影;记得她看自己时,眼睛里满不在乎的调皮;记得她在走出门口时,总会习惯性地,回头张望一下,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在了桌上…… 这样的回忆,都是陈山一个人,在温情地叙说。而她的心里,则是一片空洞。是的,她记得那段时光里,自己的焦灼、暴躁、尖锐、嫉妒和孤单,犹如昨天一样清晰地记得。但,唯独那段杂乱的过往里,没有陈山。 一切看上去都与以前没有什么区别,陈山照例在新的环境里,扮演着男友的职责。他给她提水,打饭,陪她逛街,生气的时候逗她开怀,快乐的时候和她大叫着发疯撒野;在每月必经的苦痛里,近乎傻地说啊说,只为转移她疼痛的注意力;总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给她一份浪漫与惊喜;陪她吃饭,从来只点她喜欢吃的;就连自己的衣服,也要她喜欢的,才肯去穿。她在新的大学里,过第一个生日的时候,陈山送给她一个漂亮的钟表,说要让它记住他们一起走过的每一分每一秒。谁都看得出来,陈山是在全身心地,谈一场恋爱;他的心里,除了学业,就只有她了。而她,脸上的散漫和淡漠,亦是许多眼睛尖利的人,瞬间可以窥视到的。 在没有陈山以前,她的寂寞,只是那浮萍,有风的时候,才会四处飘动;而陈山真的给了她渴求的爱情,她的寂寞,却变成了那漫天的柳絮,只是一声叹息,便足以让它们在心底狂飞乱舞。爱是一种负累,不爱,原来更是心底空茫。 她开始喜欢上独处,有时候会上网,胡乱找一个陌生的人,漫无目的地闲聊。一次无意中碰到一个叫“借梅一段香”的网友,竟是谈得很是投机。不过是两个小时,下线的时候,她第一次有了不舍的感觉。她知道这种感觉不好,但还是无法控制地,在对方再一次的相约网聊里,点头答应下来。 那个时候网恋已经被大家认为老土,而一个女硕士,突然可笑地深陷在其中,更是让周围有了爱情的女孩,另眼看她。她这次不再顾及别人的眼光了,她无法抵挡住这个网友言谈和思想的魅力,她的心,被这样一个几乎虚无缥缈的人,牵引着,向那危险的边缘上滑落。她知道他和自己一样读研,知道他个性的幽默风趣,品行的温良和善,心胸的豁达大度,学识的优异深厚。但,并不清楚他在哪个城市哪所大学。她一直想问,但又怕太过冒失,便一直沉默下来。 这期间陈山依然时常地来找她,说些趣事,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心里,却是在想,如果身边换成自己喜欢的人,那这样散步的悠闲时光,该有多好。陈山对她的冷淡,并不介意,他只是在默默地等着,等着她有一天,醒来,发现他的好。 而她,也在等着,等着网络对面的那个男生。终于还是忍不住,某天红了脸,问道:能否告诉我,你在哪儿,叫什么名字?那边的回复,在沉默了片刻后,发过来:我就在你的身边,可是,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借你的这段杳无期限的爱恋;梅,我送你的钟表,都可以记住我们相识的岁月,为什么,你的心,却始终不肯将我轻柔接纳? 是一个很好的春天,在这样阳光煦暖,本该有爱相伴的午后,却去拒绝一段爱情,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桌上陈山送的钟表,被一个同学,无意中摔过一次后,便总是奇怪地,退回到去年,且在那个樱花灿烂的月份,试图永远地停留下来。她因此便总是开玩笑,说它一定是在去年,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才会因此转身,跳回到那段温情脉脉的季节。可是,留恋又有什么用呢?借来的爱,不管陈山怎样地不舍,她,都过了那段需要借来一段爱,来掩饰自己虚荣的岁月。 所以,她只能无情地给这份爱,设定一个归期。 第9章青春的碟片已经放完 那一段时间,我无休无止地看着碟片,像一只黯然神伤的蜗牛,缩在北京一个几平米的小屋里,等着毕业,等着9月的来临。佑安的信,则安静地躺在一旁,一遍遍地,被我看皱了。 佑安在信里说:蓝,记不记得我们刚刚相识的时候,曾经因为争抢着要看同一张碟片,而在校门口的音像小店前,互抛白眼,彼此怨恨?那时的我们,多么地年轻,眼白里抛出来的忿懑,都是鹅黄色,且带了透明的露珠的。你说那张碟片,是你预定了许久的,我便说,许久有多久呢,看你的校徽,就知道你也不过是和我一样,入学才两个星期吧。你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终将手中的碟子一甩,扭头走了。而我,却是突然奇怪地追上你,又将你一把拉住,笑着央求道:好姐姐,求你别哭了,我先让给你看还不成吗?蓝,我在你的笑里,看到了自己,那样纯美透明的青春,像一只刚刚褪去外壳的彩蝶,终于新鲜地探出头来,开始飞翔…… 我很想告诉佑安,我当然记得,我们一同走过的每一丝痕迹,我都细细收藏进我的行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将他们划掉。可是,佑安,你一直这样走,走到我再也看不见的风景里去,是不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我们所有的情谊,只能活在记忆之中?是不是即便时光倒流,那一段流光溢彩的影像岁月,也无法完好无损?就像,这一场毕业,将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划上了句号。 佑安,记得那时我们好到连体婴儿般地,日日厮守在一起。我们互啃一个苹果,共穿一套衣裙,同吃一碗米饭,甚至连每月的“苦痛”,都会同一天来到。走在路上,即便是心仪男生的一抹微笑,也无法将我们十指相扣的双手,分割开来。我们在夏日傍晚的校园里,漫不经心地吮着清凉的雪糕,招摇过市。脸上的表情,是“洛丽塔”式的,看似天真无邪的视线里,其实带了浓郁的蛊惑和妖媚。连腕间细细的丝线,都是风情万种的。常有男生,在一阵风里,送一声暧昧的口哨过来,我们装作不理,但相视而笑时,还是知道,心内的得意,早已雾一样,弥漫开来。 可是这样云淡风轻般的美好,却因为一个叫杉洛的男生的到来,起了微妙的波纹。是谁最先注意到了杉洛呢,我们曾经为此争辩过一阵,就像初相识时为一个碟片那样,谁也不肯相让。等到我们都发现这场争辩,已经偏离了一起行驶的航道时,杉洛早已在我们各自的心里,繁盛的藤蔓一样,疯狂地爬满了每一个角落。 第一次见到杉洛,是在校门口长长的夜市上。我们两个人各自摇着一串偷偷折来的槐花,牵手在拥挤的人群里破浪前行。逆行而来的杉洛,就在忽闪忽灭的灯光里,误撞入我们连在一起的臂膀中。犹如猎人发现了珍贵的麋鹿,我们两个人,都惊讶叫出声来。但一双手,却还紧紧地将已是一脸羞红的杉洛,围在其中。佑安,是你像个女痞一样,斜眼笑笑问他:嗨,哪个学校的,叫什么名字,留不下买路钱,别想让我们放行哦。而我,则朝你挤眉弄眼地附和道:请我们喝一杯“旺之客”,也不错哦。那一刻,我想杉洛是把我们当成了横行街头的小混混了吧,因为他的眼中,掠过一丝的慌乱,显然这样的场面,他从没有遇到过,他判断不清我们这两个打扮清纯的丫头,到底是什么来历。判断不清,便只好顺着我们,老老实实地点头道:好,我请。 杉洛说完了便转身,穿越了人群。我们看着他的背影,想这家伙定是借机逃走,便哈哈大笑一阵,将这个质朴的男生忘掉,继续游逛。过了许久,我们返回学校,远远地在校门口,看到一个男生,正端着两杯“旺之客”,四处张望着。待走近了,才发现,他正是我们“打劫”的那个男生。两个人没等他回过神来,先就丢了淑女风度,笑弯了腰。他扭头看见我们,呆愣了片刻,随后便伸手过来,傻傻笑道,喝吧,不过以后别再打劫完便做了逃兵,将人家丢在人群里好一阵找。 我们和邻校的才子杉洛,就这样熟识。知道他是从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上来,我们这对生活优越的“驴友”,便绝不放过这个结伴采风的机会。但杉洛,却迟迟不肯与我们同行。问及原因,他只开玩笑说,你们可要知道,我们那个小镇民风非常古朴,若是一下带你们两个美女同时回去,我可不背上个千古的罪名? 我们那时都以为杉洛真的只是在开玩笑,时机成熟,他自会带我们去走访小镇。我们忘了杉洛躲闪的真正原因,是我们这样的城市女子,所不能理解的。两个人的个性,都是一样的倔强,越是做不成的事,越要逆流而上。最终,我们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与杉洛单独出行的顺序。那次抓阄,两个人看上去都是一幅无所谓的样子,事前还嘻嘻哈哈地打闹说,如果谁第一去,一定记得将杉洛完好无损地带回来哦,若是私吞了,小心板子伺侯。 也只是这样说说,佑安,当你将两张写有“先”“后”的纸条放在桌上,很大方地来了一句“Lady First!”时,我的手心,却已是有了微凉的汗。你说让我先来,我却希望你能够首先开启这张秘密的纸团。两个人在午后慵懒的阳光里,推让了许久,最终,我伸出了湿漉漉的右手。当我颤抖着将纸条打开来,并噘起嘴朝你抱怨道:早说了你是幸运儿,还非要让我来跟着凑什么热闹,明摆着就是要看我笑话嘛。佑安,我以为你会像以前那样,用一杯草莓奶昔便将我的种种抱怨和牢骚,全都融化到肚子里;但那一次,你却是飞快地扫我一眼,便将话题截住,说,哎呀,蓝,我忘记要去和一个师妹约会的事啦,就这样哦,回头再找你啦。 一切,当然都没有回头。佑安,你与杉洛,很快地便定下了去小镇的时间。那年的秋天,城市的天空出奇地高且蓝,马路上的车,也开始像疏通后的沟渠,无限地通畅,有卖棉花糖的小贩,骑着叮当做响的车子,鱼一样在其中自由地穿行。那白的蓝的糖,蓬松地缠在枝上,像我日益膨胀的失落与不安。我百无聊赖地趴在我们一起谈论过杉洛的自习室里,越过窗前高大的法桐,看空中倏忽划过的鸟儿。 佑安,我多么希望自己就是那些拥有翼翅的飞鸟,不过是片刻,便飞越了重重的山水,抵达你与杉洛的身边。我想象你们的双脚,踩过湿润的青石板;想象你们在无人的岸边,大声地歌唱;想象你们在夜晚镇上细碎的人声里,提一大袋绛红色的野果,慢慢踱回居所;想象杉洛的母亲,倚在门前,期待着巷尾处,你们清亮的笑声响起。 佑安,我不得不承认,那是我与你分开的经历里,最难过的一次。我想了许久,才发现,我的感伤里,充溢了那么多的嫉妒和怨恨。我怨恨杉洛,分别的时候,那么轻易地就带着你,转身进了车站,连一丝的留恋也没有。我亦怨恨你,在火车里,明明看见我脸上的寂寞,还是对着杉洛,开心地笑啊笑,似乎,我不过是一团可有可无的空气。你们从小镇上寄来的明信片,我每看一次,便会哭一场,尽管,我会在短信里,大大咧咧地回复你们说,好好玩哦,否则你们吵架了,本姑娘在这里可是能够感知到的,小心回来后教训你们浪费了大好的光阴。佑安,这些,我从没有告诉过你,但我依然相信,你会知道的;只是,我们什么时候,都开始懂得彼此隐瞒小小的秘密? 你们还是在我快要盛不下的失落里,回来了。只是,去的时候,你们的手中,都是行李;来的时候,你们的手中,却是紧握着对方。你们,终于像我无数次梦中担心的那样,爱上了彼此。 佑安,是不是,当最好的朋友,有了爱情,我们都应当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的欣喜和祝福?可是为什么,当我与你们走在一起,依然是亲密无间,但一颗心,却在你们甜蜜的对望里,忽然坠向那冰冷的深渊?那时的我们,皆开始为了自己的前途,学习或是奔波;我要考研,而你和杉洛,则彼此约定,回他的小城,做一名平凡的老师。佑安,爱情的力量真的那么大吗?大到你将我们当初的约定,都忘得无影无踪。我们说过一起考到北京,读研,而后找一个心爱的男友,住在喜欢的城市。一次又一次的星座测试,都证明我们只是离不开物质的世俗女子,小镇的清苦,真的是你能够用一生的时间,去慢慢渡过的么? 佑安,我宁愿没有参加毕业前的那次舞会,我宁愿你至始至终,都留在舞场。可是,我还是去了,而你,也还是在中途,退场;而杉洛,就这样成了我暂时的舞伴。佑安,当我的手,碰触到杉洛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这场无声的战役,我输得如此地惨烈;而你的幸福,又是如此地鲜明且绚烂,直到我的眼睛,都被这样的光芒,灼伤。明明,是我们一起爱上的杉洛,却不过是两个纸团,便轻易地扭转了爱情的结局。 我絮絮叨叨地对着杉洛,说了一个晚上,说到杉洛的表情,慢慢地僵化,说到我自己都开始怀疑,这个尖酸刻薄的女子,真的是我自己么?我谈了许多的事情,谈到我们曾经的理想,谈到你优越的家境,谈到你不为外人所知的个性,谈到你的脆弱和冲动,谈到你所想要得到的,其实杉洛并不能给…… 当我说完,回到宿舍,看到你绽开的笑脸,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做了一件怎样的事情。可是,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当晚,杉洛便发短信给你,说,佑安,小镇对你,不过是一个路过的城市。 三个人,终于再也回不到从前。你说服父母,给你一年的时间,旅游,你需要通过行走,来确定你已经失去了这份美好的爱情。杉洛,回到自己的小镇。而我,则在这里,艰难地写下这些文字。 佑安,命运这样嘻笑着,就捉弄了我们。如果,我没有看到你无意中丢落的那个纸团,知道两个纸团上,其实都是“后”字,是我的信任,成全了你与杉洛的小镇之旅;如果,我没有在握住杉洛右手的瞬间,为自己的挫败而失落,那么,或许你依然爱着杉洛,我也可以像保证的那样,去做你们的伴娘,而我们,也依然可以坦然地面对彼此。 可是,佑安,青春的碟片已经放完,那些伤痕,还是这样烙进了时光。我们的情谊,在这一场爱情面前,终于溃不成军,再也回不到往昔。 第10章旧地留下一片心 她与安笙的相识,是在7月湿热的火车上。 是一辆慢车,没有空调,铁轨上哐当哐当的声音,像一个百无聊赖的人,在摆弄着一扇古旧的门,开合之间,有时光的碎屑,洒落下来。她在周围的嘈杂里,倚窗静静地听着,突然间就希望,这辆快到终点的火车,再不要停下来。哪怕,它此后的行程,充塞了阴郁,布满了荆棘。有邻座的几个学生,许是太闷,问她要不要过去打牌。她只一心想着自己的事,竟是他们一连叫了几声,都没有听见。待回过神来,才抱歉地笑笑,表示拒绝。过了片刻,她听见那几个学生,小声地嘟囔:不知这邻座的两位,中了什么魔法,丢了魂似的,叫都叫不回。 她就在那时,与安笙,视线相遇。两个人几乎是不约而同地,看向那群面容新鲜的学生,而后又同时转过头来,朝彼此浅淡地一笑。安笙就是从那一刻,如一枚石子,轻轻投入她的心湖里去的吧。她很奇怪这一程,快要到终点了,才注意到安笙;这样一个温和儒雅的男子,本该是一个很好的旅伴,偏偏他们刚刚相识,火车,便飞快地进了站。 她在一丝惆怅里,起身收拾了行李,朝门口走。还没有跨出门去,便听到安笙在后面喊:嗨,你的书!隔了重重的人,她看到安笙高举着书,奋力地朝她挤过来。她站在那里,突然想起几年前,她与男友,也是这样相识,本以为,他与她,会一起到这个小城里来,做世间最素常的一对爱人,却不知道,时间为他们设置了三年的障碍,他要读研,而她,当然,要孤单地等他。她在一阵恍惚里,似乎看见男友像往昔一样,走到她的身边,笑她粗心。而她,则习惯性地抬起手来,去拭他额头细密的汗珠。 右手温柔地举到半空的时候,她才惊醒过来。脸,不知是因为热,还是羞涩,倏地红了。是安笙悄无声息地将行李帮她提下火车去,她才想起来给他道一声谢,又胡乱地找了一句话来打破沉默:你是出差么?而安笙,则笑着指指她刚看的考研书,幽默说道:我和你一样,是被考研和毕业,冲到这个小城里来的。 几天后,她去报到,在校长办公室里,看到有一册新人履历表,便随手拿了过来。翻到第二页的时候,她便愣住了,照片上那个棱角分明、笑容明朗的男老师,竟是安笙。一旁的校长,看她诧异,便说,你认识这个叫安笙的新老师么?没等她摇头,校长又继续说道:你不知这个音乐系的安笙多么出色,获了那么多奖,之所以签了我们学校,主要因为这是他女友的城市,可惜,他的女友最终考研去了北京,他则留了下来…… 当晚,她在校园里散步,行至操场的时候,听到有人在高高的看台上,弹许巍的一首忧伤的曲子,她驻足听了片刻,便发短信给上海的男友,说,颜洛,我多么想你。她倚在栏杆上,等着男友的短信。但直到那人的曲子,在暗夜里,没了声息,她所渴盼的短信,还是没有来。她内心寥落,转身想要离去,却是听见身后有人叫她,回头,便看到安笙正歪头狡黠地笑望着她:我的曲子果真将美女吸引了来。她也幽他一默:可惜不是你梦中的情人。这次,安笙很豪爽地大笑起来,她被他的情绪感染着,竟是将先前的失落,也给一起簌簌抖落掉了。 两个人一路聊着,不觉就来到了宿舍楼前。安笙又开玩笑:用不用我提热水给你?我给女孩子提热水的工作经验,在大学里就已经很丰富了。她一下笑弯了腰,竟是果真转身去拿了空壶来,让他去打。不过是几分钟,她在昏黄的路灯下,等得却是心焦。这种心境,她已经陌生。大约是一年前,颜洛就因为考研,不再给她送水,等到考研结束,这个习惯,也径直保持下来。似乎,那些温暖了她的爱的细节,从来就没有过。是而今,安笙提水走来的这个姿势,提醒了她,原来,走远的,不是距离,而是颜洛对她的呵护与爱恋。 她对安笙,自此有了一份别于其他老师的好感。他们常去学校对面的饭馆里吃饭,饭后又会径直到相邻的话吧里煲电话粥。有时候一个煲完了,会默契似的,在门口等着对方,一起走回去。他们有许多的话题,音乐,电影,书籍;但,唯独不谈爱情。爱情在他们的心里,像是一株美艳的夹竹桃,靠近了,是会中毒的。他们唯有远远地看一眼,便默默走开去,连那缭绕的香气,都不去触碰。 她每每上完了课,常常会绕一个长长的走廊,从右边的音乐教室旁走下去。并不会每次都能够碰到安笙,但她还是将这一个习惯,坚持下去。有别的老师问起,她便说,只是想多走一段路。至于,这多走的路上,有没有人相陪,她则不去奢求。能够听到一段熟识的曲子,哪怕,已是余音,她也是喜欢的。就像,喜欢在夜晚的阳台上,倚栏静静听安笙轻弹着吉他,尽管,她看不见他,但她却听懂了曲中的忧伤。有那么几次,她很想发短信给安笙,告诉他,她懂得他内心的感伤。可到最后,都忍住了。她知道有些东西,不如让它在心里,珍藏的好,一旦说出来,或许,就了无昔日的美好。 枫叶红的时候,学校里组织郊游,她与安笙,都去了。很美的秋天,她沿着小路,一口气爬到了山顶,站在最高的那块岩石上,她忽然想要大声喊叫。但怕学生们笑她,便有些隐忍。是一旁的安笙,跳到她的身边来,一把抓起她的手,举过头顶去,朝着远山,如一头猛兽,大声吼叫起来。许多人被带动着,都学了他们,将压抑了许久的心,呈给这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 那是至毕业以来,她最开心的一次。她一直以为,当一份爱情,飘泊到她无法触及的边缘时,她的心,会空到疼痛。是当安笙将她的手,举起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将一份爱情放飞,是一件如此轻松的事。 周末的时候,与安笙同去校门口的米线馆,已经成了一个习惯。她是在大学里,因为颜洛,爱上吃米线的。颜洛总说,米线的来源,起于爱情,所以吃起来的时候,也是千回百转的喜悦。恰恰安笙也是喜欢的,但他的解释,却似乎更深了一层;他说,他之所以喜欢米线,是因为它如此柔韧绵长,恰如生活,细细咀嚼,便可以品出内里的芬芳。 她有一次,曾开玩笑,说她喜欢听安笙的曲子,像安笙喜欢吃米线,有一样无法自拔的瘾。安笙没有回应,却是在吃罢又打了电话后,突然问她,那你有没有发觉,我的曲子,近来,有了变化?她当下便红了脸,不知该如何作答。如果她告诉安笙,他的曲子,少了初来时的惆怅,多了与生活相溶的恬淡与柔情,他会不会难过?难过这么快地,就可以适应没有女友相伴的时光?安笙与她一样,尽管对远方的那份爱情,已觉无助,但,终究,也只是回头看一眼,便转身走进明净的秋天。而这,究竟与他们的相遇,有没有关系,她却是始终心内迟疑。 秋天快要过去的时候,她终于看清了自己爱情的树上,萧条的模样。她站在树下,抬头去看,本以为会哭,可不知何处飘来的熟悉的吉他声,却让她的唇角,微微上翘,溢出笑来。她想起安笙说,爱情没了,还有生活。是的,能听到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能骑了单车,在小城宽阔的大道上,与他们一起狂奔;能听安笙用她写的文字,谱曲哼唱出来;能与他在街边的小摊上,同吃一碗米粥,这样结实稳妥的幸福,她怎么能够漠视? 那年学校的元旦晚会上,安笙自编自唱的一首曲子,几乎让全校的师生,都为之兴奋地尖叫。安笙在歌里唱: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有美丽的雀斑,散漫的微笑;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有甜美的嗓音,但却从不肯为我歌唱;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一心想去远方,却不知道我就在她的身旁;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每次在楼梯口等我,我都会紧张,以为她要跟我说再见,再不回来…… 她在台下的尖叫声里听着,突然间就泪流满面。 但那场晚会后不久,她还是悄悄请了假,参加了上海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考试。走出考场的时候,她听见有人在背后喊她的名字,回过头去,便看到了安笙。她一时有些慌乱,开口便问:你考得好么?安笙将视线移开去,轻声道:我报了名,但,放弃了。她急急地接过去说:哦,那多可惜。说完了,那漫天的悔意,便朝她蜂涌过来。她知道安笙想要问她,为什么她不肯放弃;但问又有什么用呢,这样一个问题,连她自己,都找不到答案,又怎能明晰地解答给安笙? 几个月后,她的成绩下来,她看着那个高高在上的成绩,本想笑的,眼泪却是先行流下来。她想为什么生活总是这样戏弄自己呢,她想哭的时候,让她微笑;而她要笑的时候,却将眼泪,送还给她。 她坚持等到7月,学校放了暑假,才辞职离开。走的时候,依然是那只来时的皮箱。唯一多出的行李,是一把吉他,那是春天,安笙买了送给她的。那时安笙很执拗地要教她识谱,她以为自己很笨,到底还是在安笙的强迫里,勉强学会了那些蝌蚪样的文字,开始能够看着曲子,直接弹奏。她不知道这算不算考研之外的又一个收获,失恋,却学会一首接一首地弹奏爱情的曲子。或者,这是生活,给她开的另一个玩笑? 她悄无声息地去了车站,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尽管之前许多的同事,为她送行时,说如果她不让他们送,以后就再不要回来。但她还是选择了这样的方式,有些孤单,可是,也不必感伤。她想她始终是个害怕离别的女子,毕业的时候,恐惧,如今,不过是离开一个住了一年的小城,依然是这样地难过。似乎,每一次离别,都会将心,割下一份,存放到旧地,才会安然走开。 但还是在车站的入口处,见到了安笙。两个人在一阵喧嚣里,努力地想找一些话来,填充那刻的沉默。但却徒劳,她最终只对他说,保重;而他,也只将一张纸,放到她的手中,便转身大步走开了。她展开来,看见一行温柔游弋的蝌蚪,它们仰头问她:许多年之后,你还会不会记得,这个爱情开始和结束的拥挤的车站? 她的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第11章爱情在南,房子在北 这个城市的房价涨到每平米7千块的时候,知秋终于停止了观望,扭头对一心一意研究旅行路线的康宇说:不能再等了,那座舜城山庄的房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拿下。 康宇将西双版纳的名字记下,这才温柔地回头冲她笑道:可是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先把旅游结婚的行程,定下再说哦。他以为知秋会像往昔一样,丢下房子的烦恼,做一只温顺的猫,依偎在他的身边,听他讲讲从网上搜集来的旅途中知名小店的轶闻趣事,但是没有。在短暂的沉默过后,还没有等康宇的最后一抹笑从唇角逝去,知秋便莫明其妙地将手中的报纸,忿忿地摔到地上去,而后冲他嚷:嫁给你之前你说什么?一定给我安全感,现在连一座房子都买不起,谈什么安全?!空头支票的话,以后麻烦你少说! 这是知秋嫁给康宇以来,第二次争吵。而他们结婚,不过是才两个星期。 第一次争吵,是为在哪儿买房的问题。康宇说为了工作方便,还是在知秋工作的郊区买,这样知秋不必受奔波之苦,他一个人辛苦点,也没什么。知秋立刻将这个议案否决掉,说她从山区里来也就够了,好不容易考入了大学,从山沟里走出来,怎能让未来的孩子再回到山里去?况且,将来入托读书都成问题。康宇补充说可以在市里租一套小房子,让父母照看孩子就可以啊,如果条件好了,再买一套小的也说不定呢。知秋嘲笑他说,那你那些狐朋狗友们来这个城市旅游怎么办?总不能让人家坐一个小时的车,到穷山沟里去住吧。 康宇好脾气,刮刮她的鼻子,说,看你,女孩子时的小虚荣还这么盛,你们学校不过是郊区,怎么算山沟呢?而且空气好,树也多,夏天又清凉,是避暑的好地方,说不定将来就能升值为别墅呢。知秋当即在康宇阿Q似的自我安慰里,生了气,将手中的靠枕狠狠朝他砸过去。 这一砸,不仅碎了康宇刚配好的眼镜,连带地让康宇自愿地在单位加了两天的班。但,最终,康宇也举手,向知秋妥了协,同意按照她的方案,在繁华的市区买房。 一切看上去似乎都风平浪静,但不过是几日,这第二次争吵,就猝不及防地来了。康宇为知秋对他的指责,伤了心。他一直不明白,当初与他租住在十几平米的小屋里,都神情恬淡的女孩,怎么领了一纸婚书,就因为一个房子,失了安全感?她不是一直说,自己就是她最坚实的倚靠么?她不是一直想要让他,给她一个特别的结婚旅程,怎么如今,他准备好了,她却撕了票,转身走了? 知秋也不知为何,吵架吵到最后,张口就说:既然房价涨到现在这个地步,我看你计划的旅行,还是算了,让它变成另一个空头支票,存你那里吧。康宇真的生了气,将手里的纸笔一摔,说,好啊,既然你决定了的,我当然听命。知秋看着康宇将空荡荡的阳台,吸得烟雾缭绕,知道这次,康宇的难过,不只是悬浮的颗粒,它们已经一点点地,像漏雨的屋顶,将那阴郁,渗到了内里。 知秋这次主动求了和,她走过去,从背后环住康宇,说:我真的希望,能够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看到这个城市最美丽的风景,这样,我才会感觉到,我不是这个城市的过客;我宁愿,为此省下出行的钱,买一平米的房子,康,你能明白,是吗?知秋的手,在这句话后,被康宇紧紧地握住了。知秋知道,康宇,再一次,向自己妥协了。 但这一吵,也让两个人在短暂的甜蜜之后,错过了舜城山庄的小高层。其后的几天,知秋冷着脸,在网上和各大中介,四处找房,不仅熬得皮肤晦暗,眼圈发黑,头晕脑胀,为此她还在办公室里,因为工作不专,被主任批了一顿。但这种种昔日放不下的委屈,知秋却是很奇怪地,一扭头,就忘记了。她只知道,目前的生活,除了房子,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甚至,包括爱情。 在网上网下坚持泡了一个星期后,知秋终于忍受着被中介狠宰一次的疼痛,选定了位于市中区的一套房。上任主人不知为何,刚刚装修过,即刻转手卖掉了,康宇便提醒知秋,或许这座房子有不为人知的缺陷,但知秋不听,在中介小姐的极力撺掇下,几乎是怕被人抢了去的,急急地交了定金。 定金一交,知秋的心便放了下来,再也不怕漫天涨价的消息;甚至,在心底,希望这房子,能够在第二天,价格便像自己买过的一次股票,暴涨上去,让穷惯了的她,也做一回盆满钵满的有钱人。这些当然都是短暂的白日梦,知秋已经没有钱来买股票或是炒基金了,炒房,也只是偶尔想想,她所关注的,只是希望银行的利率,能够降下来,这样她每月的银行卡里,或许还有剩下一点的可能。 这个希望,只是希望而已。而今的知秋,有了一套自己向往的“菡山名郡”的房子,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菡山名郡”即是城市身份的象征,这里集合了大部分的白领和有钱人士,能与他们为伍,而不是在人烟稀少、信息闭塞的郊区居住,这是知秋一直以来的梦想。 而今,知秋终于梦想成真。 住进去的第一天,知秋与康宇,便双双迟到,被扣了奖金。他们还没有富到可以买车的地步,而周围出入的人,几乎都是有车族,所以这一带的交通,尤其拥挤,连带地,让好不容易才路过此地的公交,也给日日延误着。而每延误一分钟,两个人赶上班车的可能性,就少了百分之十。一旦错过班车,两个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转三路公交,等若干个路口,才能抵达上班的郊区。 知秋在主任办公桌前,低头听他训话的时候,突然想,是不是这个房子的前任主人,也曾像自己一样,在老板的吼声里,看着鞋子上奔波的尘灰,而失了昔日的骄傲?是不是也厌倦了这样长长的贯穿城市南北的上班之旅,所以才舍弃所谓的名郡和身份,落寞转手? 知秋不知道此时的康宇,是否在心里埋怨着自己,想到这点,知秋便打起了精神,不让自己的坏情绪,继续蔓延下去。无论如何,她在康宇的面前,都不要有丝毫的不快,知秋不是轻易就能被什么东西,打败了的。 下班的时候,康宇打电话来,说要加班,饭就不必做了,各吃各的吧。知秋没有吱声,却在康宇挂断的时候,发短信给他,说,要不,我去你公司楼下的小吃店,等你? 这是他们在没有结婚前,常做的事。那时两个人精力充沛,尽管上班的地方,相距有20分钟,但依然乐此不疲地玩着“你来我往”的游戏。知秋最喜欢康宇在楼下大呼小叫地喊自己的名字,让周围的女同事们,在这样的浪漫里,羡慕得要死。两个人在知秋学校的小食堂里,吃过饭后,手拉着手去爬爬附近的山,等着消了食,最后一班的公交,正好开到了学校门口。有时候车上人多,两个人要站一路,康宇总是环着她的腰,坏坏地,将唇凑到她的耳下,徐徐地吹着,一直吹到知秋的心底,像市郊的天空,绽出大片绵软纯白的云朵。 而今,不过是一个房子,便让这种浪漫,冰冷地,打上了“Game Over”的字幕。康宇在短信里说:秋,早点回家吧,要下雨了,阳台上的被子,别忘了收。 知秋将短信,恶狠狠地,删掉后,转身出了办公室的门。 知秋慢慢地,就习惯了没有康宇来陪的回家旅程。不仅如此,新买的炊具,依然崭新地待在柜子里;早餐在小摊上解决,因为路远,午饭晚饭都在单位里吃,他们竟是连在一起吃顿家常便饭的机会,都没有了。明明是有了家的两个人,为什么,反而不如昔日挤在十几平米的小屋里时,更觉得温暖? 更多的时候,因为康宇经常需要加班,又不愿在第二天急慌慌地去赶车,他开始喜欢上住在公司单身宿舍的生活。知秋与他,又回复到没有同居前的时光。只是,昔日,他们每晚都要煲长长的电话粥,有彼此的声音陪伴着,独居也不觉得孤单。但而今,除了例行公事般的汇报一下不回家吃了,两个人,竟是省俭到连几句必说的甜言蜜语也没有了。 因为这栋房子,两个人陡然有了3千多的还款,而且,这一还,便是15年。知秋想起康宇曾说,他要让知秋,在最美的20年里,游遍山山水水,等到老了,他们走不动了,就在自家的门前,种一小块地,连同他们最美好的回忆,一起植入其中。知秋曾经被康宇的设想,深深地感动过,究竟是什么时候,她觉得这些都是梦话,不切实际,唯有买下一栋繁华社区的房子,才是人生的奋斗目标呢? 知秋还没有想明白,事情就来了。那是这个城市最罕见的一场暴雨,尽管来去都是匆匆,却让几十个人,命丧于此。他们中的多数,都是死在下班赶回家的路上,这个山城,让无处逃溢的洪水,发了疯似的,冲向行人。而康宇,就在这下班的人群之中。知秋那天因为身体不适,请了假。当她意识到窗外的雨,肆虐而来的时候,再给康宇打电话,已经晚了。康宇的手机,早已没有了信号。知秋打遍了所有康宇认识的人,都说,他已经离开了办公室,至于在路上,有没有事,谁都无法保证。 知秋决定要去寻找康宇。刚走出楼门口几步,她的伞,就被怒吼的风席卷走了。知秋看见路上的人,全都在暴雨里瑟缩着,像一片随时都会被打入水底的枯叶。水已经没到膝盖了,每走一步,都是艰难。远远地,知秋看到路上的车,排成了长长的一队,慢慢蠕动着。走到护城河的时候,知秋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一个趔趄,被迎头来的大浪,打倒在地,随后,竟是再没有了声息。而不远处的一辆轿车,不知怎么地,径直开进了深水沟里,倏忽便不见了踪影。 知秋终于觉出了恐惧。她拼了命地,转身往回跑,可是,水流如此急,她不过走了几步,就差点跌倒,幸亏抓住了旁边的树,否则,知秋都不敢想后果。 短短的几分钟的路,知秋却是走了半个小时。等到开灯进屋,知秋的腿一软,竟是倒在了地上。 康宇在路上,便被送进了医院。昏迷了两天后,他终于醒了过来。这一场雨,灾难性地,打击了这个城市,亦让知秋为了康宇的病,掏空了钱包。工资,已经不必再想,银行自会扣掉。而康宇的病,却还需要源源不断的钱。知秋第一次,觉出了生活的困窘。 有一天夜里,一个雷声,将知秋炸醒。她下意识地,要去寻找康宇,却发现,身旁是空的,康宇,正躺在对面,挂着点滴。知秋这才想起,这是在医院里。这个雷声,终于让知秋,背着康宇,作出了卖房的决定。 那座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房子,在这场暴雨后,却是贬了值。低洼的地势,让很多人,敬而远之。中介帮忙不断地压价,最终,知秋损失了5万元后,将房子卖出。 一个月后,康宇出院,知秋去接他。康宇坐在车里,看着陌生的路线,突然问道:知秋,我们难道不是要回家么?知秋温柔地倚靠过去,轻声道:是的,我们正是要回家去。车最终在一片山清水秀的楼房前停住的时候,康宇吃惊地刚要开口,知秋便捂住了他的唇。一层层地走上去,在三楼的门口,知秋掏出了钥匙。 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只是从东边的阳台上,他们能够看到知秋的学校,而西边的窗口,则能够瞥见康宇公司的大楼。偶尔会有人,从不远处的路上走过,随即便掩在一片竹林之中。正是秋天,对面山上的树木,叶子火一样红,将整个的天空,都点燃了。康宇从背后环住知秋,说,你舍得以后远离繁华么?知秋笑:小时候以为这是山区,拼了命地,想要逃离,而今才知道,这是别墅,人人都向往的别墅,包括我们南部曾被水淹没过的爱情。 康宇的唇,又坏坏地,凑过来,徐徐地吹着,一直吹到知秋的心底,像那高远的碧空,有宝石一样,纯美安静的蓝。 第12章开往年少去的寂寞公交 他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花已开到有些慵懒的初夏,他转学到离家稍远的一所高中读书。是第一次出门,母亲不放心,跟到站牌下,看见写有11路公交的车,远远开过来了,便用力地挥手。车还没有停下,门口便探出一个秀气的女孩子,略略腼腆地朝他的母亲喊:连姨,坐车么?母亲微笑摇头,道:是来送小辰坐车的,这孩子粗心,记得到行知中学的时候,帮忙提醒他一下好么?而后母亲便转过身,一把将他拉过来,说,记得听你栀美姐姐的话。他一向有些怕母亲的,那天不知怎么就鼓起了勇气,争辩道:不过大几个月罢了。母亲性子急,啪地从背后给他一掌,说,赶紧上车,记得周末在校门口等你栀美姐姐的车回来。他当时脸便红了,匆匆坐上车去,便低头假装看书,再不搭理母亲。 过了大约有20分钟吧,他的身边,忽然飘过一丝的清香,而后便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说,到了。他慌慌地起身,跳下车去。一回头,却瞥见栀美也跟着跳下来,笑道:嗨,还要不要这个?他这才瞥见自己的书包,落在了车上。他的视线,慌乱地四处游走,最后不听使唤地,竟是落在栀美的脚上。他所受的教育,向来是严肃保守的,所以当他瞥见栀美的脚上,粉色丝袜里,隐约透出的一抹蓝色的蔻丹时,脸上,竟是热辣辣地疼。他胡乱地将视线移开去,道声谢谢,便扭头向校门口走去。是听见身后车发动起来了,他才倏地定住脚,装作漫不经心地回过头去,却沮丧地发现,车早已拐过弯去,只看得到一缕面无表情的尾气,淡淡散开。 那是他第一次,如此关注一个女孩。此前,他的整颗心,全都交给了功课,是到那时,他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值得他交付生命与时光。 他开始向母亲打听一切关于栀美的消息,知道她是接替了自己因公致残的父亲,来做售票员的。但因为年龄太小,单位不同意,最后是母亲,找人求了情,这才将她的工作,安顿下来。之前他屡次听母亲谈起这个大自己半岁的栀美,从没有在意,以为不过是像父亲工厂里,那些早早退学打工的女孩子一样,因为过早地走入社会,眼睛里,便沾满了世俗的尘埃,只一心想着挣些钱,给自己攒够了嫁妆,而后结婚生子。但却不曾想,只是一眼,便被她纯净温暖的双眸,给掳获了去。 他原本不喜欢回家的,每次回去,都要接受父母轮番的拷问,关于成绩关于生活关于思想。他们皆是商人,所以对于读书,便格外地看重,一心想着要他实现考入大学甚或出国的梦想。为此,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他读最好的中学,当然,也包括在没有考入大学之前,严格地规范他的思想,不允许他有丝毫贪玩或是早恋的迹象。正是叛逆的年龄,所以他宁肯在学校里埋头做题,也不愿回家听父母的聒噪。但却自从遇到了栀美,一切,便像那春天的山野,忽然间,花就漫山遍野地铺陈开了。 他开始喜欢在周一开始的时候,就倒计时,盼着那可以坐公交回去的周末,快快地到来。这样,他就能够与栀美,同乘一辆车,在最靠前的位置上,看她售票,帮行走不便的老人,寻找座椅;或是听她用山泉一样甘甜的声音,报沿途的站名。这是一辆穿越整个城市的公交,因了喜欢栀美,不擅长记忆的他,竟是可以将所有经过的站名,倒背如流。常常,栀美微笑着起身,略略羞涩地环顾一下四周,开始报站的时候,他也会在座位上,低低跟着栀美,附和几句。有几次,栀美无意中看到他开开合合的双唇,突然就忘了下面的话,是他轻声地提醒,她才恍然如梦中惊醒,继续下去。但他还是敏锐地察觉到,栀美的语气里,已然没有了先前的平静。 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与栀美之间,有了某种外人无法知晓的默契。他站在校门口等车,数到100的时候,车恰好会停在身边;上车后靠窗的第一个位置,永远都没有人会坐;栀美口渴的时候,他的书包里,总是恰好装了一瓶浸有新鲜柠檬的白水;他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想抬头用微笑传给栀美时,她也正俏皮地歪头静静注视着他。 这样的秘密,似那沿途一闪而过的瑟瑟花草,以为会留不下痕迹,却不知,再返程的时候,它们已然成为一抹最明媚的风景。他终于写信给栀美,是在自己要去北京读大学的时候。他的信里,只有短短的两个字,说,等我。他知道栀美是明白的,两年的来去时光,每一次,他都在心里,细细地记下,那么栀美,又怎么能够忘记? 他在外读书的第一年,频繁地给栀美写信,将自己的一切,都讲给她听。栀美起初还按时地给他回信,小心翼翼地,将内心的思念,一点点地在字间流转;似乎那爱,是易碎的水晶,不敢触碰,只好缠来绕去地在边沿行走,试图寻找最佳的位置浸入。可这样的尝试,不足一年,便倏然止了步;常常是他三四封信过去,栀美才会回一封过来。字里的敷衍与淡漠,如贝壳上的裂痕,浅淡,却是清晰。他有些着急,请假要回去,没想母亲却是打电话过来,劈头给他一句:你这一年,都做了些什么?!一个不过是初中毕业的丫头,有什么可以值得留恋,让你这样一封封写信过来?况且,又是那样地朝秦暮楚,水性杨花! 他几乎是愤怒地,打断了母亲的话:栀美不是那样的女孩,你不要侮辱她!母亲冷笑着吐出一句:不相信,那你自己回来看好了! 他下车后,没有回家,就直接去找了栀美,但在她的单位,没有寻见她的踪影,却是听到人在身后指点说道:这就是那个栀美甩掉的男孩吧,听说,家里也是有钱的,但到底还是不如福商更阔绰些,否则,凭栀美的聪明,怎会无端地选择一个离过婚的?他在不远处听到这些话,很想返回身去,将那人恶狠狠打上一顿,但还是忍住了,跑到栀美上班的11路公交处,近乎绝望地等她。 他终于又看到他的栀美,依然是美的,在明净的车窗里,快乐地忙碌着。有那么一刻,他似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光,他们彼此互相笑看着对方,只是看着,地老天荒似的,要把对方,刻进自己的心里。但这恍惚的片刻,很快就被跳下车来,却转身逃走的栀美打碎了。他大叫:栀美!但栀美在她的叫声里,愈加地跑得快,直至在一个拐角处,被突然而至的一辆自行车,啪地撞倒在地。 他要扶栀美起来,她却是决绝地一把将他推开去,而后,站起身来,无比冷静又无比漠然地说道:你母亲,已经告诉你了吧,我,年底就要嫁人了,是个有钱的男人,你该祝福我的。说完,她便拍拍身上的尘土,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他并没有去追,他想追也是无用的吧,一个人的心变了,即便是风驰电掣的速度,也是不够的。但他还是站在原地,注视着栀美瘦削的背影,像一滴水,慢慢融入喧嚣的人群,寻不见究竟哪个是她。 回校后他便把自己的心,封锁住了。他又回到那个一心读书的年少时光,为了某个并不确定的方向,拼命地学着,且不敢停下,怕那旋转的陀螺一住了脚,便会猝然倒地,再无生命。 这一转,便是三年的光阴。期间他考过了托福,几乎成为这个城市里,最早出国的人。而栀美,则再无音讯,他曾装作无意地,想要从母亲的口中,打听到栀美的去向;但母亲毕竟是精明,总是在听到这个名字后,警觉地看他一眼,而后便小心翼翼地岔开去,让他无从开口再问。他以为这唯一一次的爱恋,就这样因为栀美的背叛,寂然结束,但生活,偏偏在他要离去的那个暑假,一个转身,给他一个踉跄的结局。 是他一次去母亲的单位,几个女人围在一起正聊着什么,见他来了,其中一个夸张地拍肩说道:你妈有你这样一个儿子,算是熬出来了,也不枉当年她那样辛苦将栀美调走。他即刻诧异追问过去,但对方却是欲要掩饰什么似的,慌忙地拿其他话题岔开来。他只好带上门,转身走开。但只是稍稍走了几步,便又试探着,退了回来。那段晦暗不清的过往,就这样在几个女人的窃窃私语里,一点点地,现出最初的模样。 这才明白,当年,母亲在发现他写给栀美的信后,便大骇。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知道从他这里切断,定是白费力气,便想到了毫无背景的栀美。母亲硬生生地就告诉栀美,她与他之间,是没有可能的,而且,将来他要出国,她一个初中生,只会给他的前程,带来障碍;何况,他们家那么大的财力,一个随时都会被辞掉的小小售票员,怎么能够配得起?栀美曾经很努力地抗拒过母亲的威逼,但不久,单位便找了理由,将她换掉。可不知为什么,几个月后,栀美又回到原来的公交上售票,而且,很快就传出,她要嫁给一个有钱人的消息。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栀美要嫁给一个有钱人之后,还像外人说的,一直在那路公交车上,工作了三年,直到他毕业那年,悄然辞掉,再无音讯。他曾经一次次地猜测过,或许栀美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份工作,或许她并不想百无聊赖地闲着,又或许,她早不到比这更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样的猜测,在他无意中遇到栀美一个昔日的同事时,终于戛然而止。关于栀美,那个同事只有简单的几句话:有些奇怪,执拗地要回来,且倔强地只作11路公交的售票员,到后来都改成无人售票了,她还坚持了几个月;走时,亦是悄无声息的,与谁,都没有打招呼…… 他将行前的一个星期,都交给了11路公交。他在那个曾经满载了自己年少时所有爱恋的车上,一点点找寻着栀美的影子。他看见他们曾一起向往过的高楼,看见他们趴在窗户上,惊诧过的一树繁花,看见栀美说过要与他去爬的无名小山,看见在车抛锚的间隙,栀美跑下去捡拾的火红的枫叶,看见他无数次等待栀美来临的学校站牌,看见那些不知变更了多少名字的饭馆、酒吧、店铺…… 可是,这样一下下用力将他的心割着的往昔,再怎样挽留,还是像一枚硬币,叮当投进时间的流里,便再无拿回的可能。而他所能做的,只有下车,将那枚硬币收起,不再交付给冲刷一切的时光。 而这,栀美曾经一站一站地,孤单找寻了三年。 第13章谁是那只扑火的飞蛾 他们相识,是在乍暖还寒的初春。 她做完晚间最后一档音乐节目,已是身心俱疲,走出播音室,习惯性地,她在躺椅上坐下来,闭眼休息。不经意间,便入了梦。起初,那梦里,是天寒地冻,她拼命地跑,却无论如何,也跑不出那片冰雪,及至后来,忽然来了一艘小船,她的双脚,刚刚踩踏上去,周围,便是春暖花开。她微笑着睁开眼,便看到了身上开满大朵大朵花儿的毛毯。诧异地抬头,他正冲她略略拘谨地笑着。 她是当地一个有名的DJ,时常会有陌生的听众,守在门口,等她节目结束,约她去吃宵夜。每次她都拒绝,她并不是一个喜好交际的女子,朋友不多,同事之间,更是因为竞争与嫉妒,而无法在工作之外做深入的交流。也不是没有放任的机会,那么多的男子,借节目的机会,写热烈的短信过来,但她一律笑笑删掉。她原本不是一个冷淡的女子,但因了大学毕业时,一个男人无情的背叛,让她一瞬间,便将自己的心,封进了冰冷的洞窟。 所以看到他那样拘谨地站在那里,她便淡淡说一个“谢”字,起身要走。他却将她叫住,说,天这么晚,陪你走回家吧?她摇头,道,我从不跟听众交往的,谢谢。他即刻笑了,可是,如果是同事就可以例外,是么?她惊讶地抬头,仔细看面前这个瘦高个子的男子,试图从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寻到一丝熟悉的过往,但是,她的脑中,关于他,却是一片空白。 是他简洁的介绍,她这才知道,他是刚刚从另一个部门,调来的同事,一直在听她的节目,因为上司希望他能与她合作,开创一档新的增加收听率的电影评析栏目。她听了礼貌地回道,那我们明天见吧,现在已是下班时间,我不想谈与工作有关的事。他迅速地追问过去,我只想请你喝一杯奶茶,是街角新开张的店铺,这与工作,似乎没有关系哦。 她终于被这个笑容温暖又不依不饶的男人,给逗乐了。身体微微一侧,她倚门笑道:你先行一步,我来关门。 那晚她与他坐在街角的咖啡店里,喝到很晚。她第一次与一个共事的男子,度过一段如此柔软的夜晚。她听他谈起自己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艰辛,谈起他作为一个男人,承受的种种的压力,谈起当年他独自一人,从偏僻的小城,跑到北京来的颠簸辗转,是对于音乐的热爱,让他终没有在踉跄中,返身回去。而她,亦在他略带感伤的双眸注视下,一点点地,将自己隐秘的内心,如一朵幽闭太久的花儿,妖娆地绽放开来。她甚至提及那段疼痛的爱情,而在此之前,她在自己一个无人知晓的博客里,也是不会说的。 起身离开的时候,天边已是微微的白,一两缕晨曦,正在水墨画的后面,投射过来。空气清冷,可是她知道自己的心,在路人杂沓的脚步声里,是暖的。走至租住的小区的时候,有迎春,在料峭的风里,沿街绽放着。一个早起的女孩,挑着花香缭绕的担子,经过。他叫住女孩,从担子里挑几支含苞的玉兰,说,送你。她低头嗅着玉兰浅淡的清香,突然觉得,这个早春,如此地美。 两颗心,这样彼此放心地交付,让他们这一档与电影音乐和爱有关的新的节目,如粲然的迎春,悄无声息地,便漫山遍野地铺陈开来。许多的听众,都发短信来,说,他们迷恋这样明亮的声线的组合,一个清浅如百合,一个温厚如山茶,即便是节目中没有音乐的衬底,他们也会喜欢,因为,这样柔软又清亮的声音,本身便是最美的歌声。 他在电影方面,其实并无专研,一切节目,都是临时恶补。她亦是如此。所以每次做完节目,都会觉得疲惫。但这样的累,她的心底,却开满欢喜的花朵,是唯美的樱花,在风里,簇拥着,将对春天最深的眷恋,毫无隐瞒地怒放出来。 是的,毫无隐瞒。她宁肯自己累一些,再累一些,这样,他就可以在节目开始之前,多睡上片刻;而节目结束的时候,亦能陪她去街角的咖啡馆,多喝一杯奶茶。她从没有如此地爱过一个节目,她比任何一个听众,都要渴盼着时间快快地来,慢慢地走。她爱那些在岁月里依旧闪烁着光芒的电影,爱那些电影里,凄美或者热情的歌声,爱她与他,用语言,重新诠释的那份真情。 而她更爱的,是他。在她自己,都没有发觉的时候。 他也应该是爱她的吧。她无法确定,但却知道,他对她的关爱,是对别的女子,所不同的。他会在上节目之前,为她沏一杯清香的茉莉,或者放一片清凉的含片;她闭目休息的时候,他会为她披一件毛毯;她情绪不好,他会很努力地讲笑话给她;台里开冗长的大会,她不想去,他会为她在上司面前编一个完美的谎言。她在这个城市里,原本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但却因为他的到来,她变成一株玉兰,因为欣喜,那叶子还没有长出,花朵先自芬芳了。 台里开始有关于他与她的传闻,亦有八卦的听众,打电话来,第一句便问,是否,他们是彼此相爱的情侣?否则,为何在节目里,搭配地如此完美和谐。甚至,有暗恋她的男子,直截了当地便问,究竟他在哪个地方吸引了你?这样的传闻起初像是春日的细雨,悄无声息地落在她的发梢或者脖颈,弄湿了她的脸颊,但那样的温凉,是她所喜欢的。及至雨来得大了,她才发觉,先前的那点浪漫,已经被溅起的稀泥和雨水,弄成躲都躲不掉的尴尬。 上司先自把她叫过去,将一份台里的文件丢给她,说,想必在刚来工作的时候,你就知道台里的规定的,任何同事之间,都不能发展恋情,否则,只有辞职走人的结局。她看着语气尖锐的上司,还有那点落在桌上的阳光,突然地淡淡开口道:那么,好吧,我辞职。 她在一瞬间做出的决定,几乎让全台的同事,都为她觉得可惜,连那咄咄逼人的上司,都鲜明地带了不舍,说,何必呢,难道他真的值得让你,牺牲掉如此多忠实的老听众么?她不知道这份爱值不值得,但她对这份爱,却是明晰的。 她走的那天,他送她,说,其实提出辞职的,应该是我,谁都知道,你是台里最好的DJ,她笑望着他,说,如果你愿意,我也愿意。他伸过手来,将她用力地握住,那么温热的大手,那一刻,她承受的所有的委屈,都在其中,冰雪消融。 她在另一家电台,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尽管只能播枯燥的新闻,无法做自己喜欢的音乐栏目,上司,也不怎么重用于她;但她从未因此,觉得孤单。她开始喜欢上听广播,听他的声音,通过电波,传入她的耳中,那样的温润,像他给过她的初吻。她第一次读懂,那些在寒风里,瑟缩地守在电台外面,只为等她节目结束,见她一面的听众,他们将自己卑微到尘埃里,但那心,却是开出一小朵一小朵浅紫淡蓝的花来。 他们开始像所有的情侣那样,约会,逛街,吃饭,旅游。而她,亦开始像所有的女孩子那样,冲他发小小的脾气,在他忙碌的时候,从他手里,争抢喝一杯奶茶的时间。他起初会耐心地哄她,但慢慢地,便似乎有了厌倦。终于又一次,他冲着扭头生气的她,说,是不是,你觉得你的付出,需要我用更多的付出,来弥补,你才会觉得平衡? 她一下子呆愣住,许久,才茫然地问他:麻烦你,能不能再说一遍,我想,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是一次他们之间,发生的最大的争吵。是无声的争吵。她用最执拗的出走,关机,来拒绝他一切的解释。当她再次归来的时候,他们租住的房里,已是空荡。她习惯性地,打开桌上的收音机。正是他节目播出的时间,但人,却已经换了。她诧异地假扮了听众,打电话过去。接线的女孩,很欣喜地告诉她,他已经升职,不再做前台的播音了。在挂断之前,接线员没有忘了礼貌地说一句:谢谢你一直以来对他的关爱,如果你愿意留下姓名,我会转告于他。 她像起初刚刚认识他时那样,直接地拒绝:不必,谢了。说完,她很平静地,便挂断了电话。 她在电台的论坛里,看到有人提及他与她的这段爱情,说,他真是一个懂得攀爬的人,借用爱情,一步步向上走,及至到了那风光无限的顶峰,爱情在他,不过是那陡峭的山上,一级级无用的石阶,眼睛只看得到那蓝天,至于它们,哪里顾得来呢。 她在那帖子的下面,淡淡跟过去一句:可是,爱情的花草,更多的,是开在沿途的石阶旁,而不是那顶峰的。 是的,那些在看不见的角落里,兀自妖娆的花草,顶峰的人,看不见,可是,那些石阶,却会嗅到它们的芳香。而一段爱情,美与不美,值不值得,从来都只是与一个人有关。 就像,他人已走,她还是愿意记住,这段她曾飞蛾扑火般,去追寻的爱情。 第14章放手便是离弦的箭 茗蓝从厨房的窗户里,看见溪安一脸倦怠地经过堆满青菜和馒头的小摊,却并没有像往昔那样,顺手从小贩手中,接过三个馒头,便知道,那笔钱,这次又落了空。 茗蓝第一次遇到溪安,是在总编出版社的门口。她已经习惯了那些找上门来讨钱的作者,所以看到溪安站在那里,并没有怎样地注意,只是瞥了一眼这个瘦高个子的男子,看他站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吸着烟,带着点无所谓的表情,看着拐角处的透明天花板上,内里游动的鱼。鱼在水里,优雅地吐出一串串泡泡,而溪安,亦怡然地,徐徐吐着烟圈。他的眼睛,在这朦胧的一层雾里,有些飘渺,看不清晰,但却因此,愈加地诱惑着人,走近了,去看个究竟。 而茗蓝,就着这样不由自主地,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请问,你找谁?溪安淡淡看她一眼,而后一指总编室的门,说:除了围追堵截你们老总,我还能找谁讨到稿费?茗蓝扑哧笑了,笑完又觉得有些不妥,便致歉似的低声给他一句:待会儿我们社里会有一批钱到,你耐心守在门口,如若不行,就去楼下那辆黑色奔驰车旁等着,里面有司机,撒个谎,进去等他。溪安的眼睛里,并没有茗蓝想象中的欣喜或者感激,他依然不紧不慢地吸一口烟,而后淡淡一笑,说,多谢。 第二天茗蓝再去总编室递交材料的时候,还在拐角处,便听到总编的大嗓门在喊:你这人烦不烦,我已经给你结清了稿费,怎么还堵在我的门口?!我这里不需要你天天来站岗守卫!然后茗蓝便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哦,很抱歉,我今天不是来给您当门卫的,我是要等一个漂亮的女子,不过是凑巧,她会经过您的门口罢了。茗蓝听到这句,当时便愣在了拐角处,不知该离开还是迎着走廊里那束温暖的光,走到溪安的面前。 就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一束花伸了过来,花的后面,露出溪安明亮的眼睛,那眼睛里浮出的一层雾气,明白无误地告诉茗蓝,他想要送给她的,不只是一句简单的谢谢。 茗蓝来到北京,已是三年有余。在这三年里,她换过几次工作,又与三两个男子,擦出过几段若有若无的小恋情,皆是无疾而终,说不上痛,也自然没有伤,大约像是无意间刮下的痕迹,不过是几天,那一小片地,又长出葱绿欣然的一丛。 所以当她遇到溪安,她的心里,也曾有过那么一点点的心动,想着在这渐渐温润起来的春天里,假若能有一段爱情,相伴而生,她心中的那块田地,或许会如外人的一般,水草丰美。至少,看上去是如此的吧。 茗蓝还没有太能确定爱情的深浅,溪安的水,便已汹涌地,涨过了她的膝盖。舟楫中的她,除了顺流而下,别无他途。 溪安并无一份安稳的工作,他向来自由惯了,名牌大学美术专业毕业后,便一直在北京的艺术圈里游走。经受着在没有出名之前,所有“艺青”们都要经历的白眼与不屑。对于金钱,他没有多少的概念,画出的作品,卖了钱,即刻便会拿来换成茗蓝想要的礼物。有一次为了感谢,他们打算请一个书商吃饭,走至中途,溪安突然看到新开的一家银饰店里,有与茗蓝颈中的银链相匹配的一款耳钉,即刻便买下来送给了她。是在与书商吃完了饭,溪安拿出钱包,让茗蓝去结账的时候,茗蓝才发现,他的钱包里,只剩了几个可怜兮兮的硬币。结果那顿饭,因为茗蓝也没有带多少的钱在身上,最终是在尴尬之中,由书商结了账。 茗蓝曾想让溪安找一个至少可以有份固定收入的工作,即便他因此挣来的钱,不为茗蓝花丝毫,全都拿去换了画纸或者水彩,她也开心。她觉得这样,她待在溪安的身边,才会有安全感。而这,是她来北京之后,一直都在费力寻找的。 但溪安并不为茗蓝的劝说所动。他依然每日在茗蓝上班后,一个人窝在租来的房子里,画画。每每茗蓝下班回来,一推门,踏上一把笤帚,或者踩在一个石膏的女模特身上,她就知道,这一日,溪安又是在方便面和绘画中渡过了。茗蓝总是先叹口气,随后便弯腰,一件件地将地上散乱的东西捡起,捡到溪安脚下的时候,一不留神,便会被他一把抱住,给一通热烈窒息的亲吻。 就是这样一次次的亲吻,让茗蓝再没有力气,去拒绝溪安略略任性的游荡。 茗蓝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为一个男人的生活与爱好,一次次地买单。她周围的同事,皆在闲暇时与她比拼男友的阔绰,将中指上硕大的钻石戒指,装作漫不经心地,秀给她看。不管那真实的爱情,是否大过那戒指上枚红的一点,但茗蓝的心,还是在这样的比拼里,觉出了疼痛。她爱溪安,所以她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甚至当他落魄到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的时候,她依然会怜爱地叹口气,从兜里掏出自己的银行卡,让他随意去取。 茗蓝的一个好友,因此认为她纵容了溪安,说这样的男人,有时候是需要你用无情一点的办法,去调教的。譬如断掉对他经济的支持,或者用有钱男人的例子,适时地打击他;再或与他隔离一阵,让他知道,不懂得担负责任的男人,是要有苦头吃的。 茗蓝对这样的驭夫术,从来都是一笑而过。她不是不知道有时候对男人稍稍无情一点,或许会让他更加地懂得珍惜,或者从青涩的壳里脱出。可是对于溪安,她始终不忍。她喜欢在安静的夜晚,坐在灯下看书,一抬头,就能瞥见溪安的手,神奇地在画纸上变出一朵白色的雏菊,一片片凋零的花瓣,抑或一团燃烧的火。溪安总是能够用笔,将茗蓝内心里飞旋的激流,准确无误地描绘出来。茗蓝有一次曾经出难题给他,说,能否将他们的爱情,用一幅画,描述出来。溪安不过是想了片刻,便在纸上,勾勒出一片晴空,晴空下一排微笑的牙齿,如纯净的百合,安然绽放。 茗蓝知道溪安想要让她知道,因为有了她,他的生活,才祛除了污垢,可以有如此恬淡的心境,而这样的感觉,正是他心底最动人的爱情。茗蓝当然能够懂得溪安对她的依赖,他的作品,如此地成熟,可是只有茗蓝才能知道,很多时候,溪安其实只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单纯到对钱了无概念,单纯到会被狡猾的书商欺骗,单纯到即便是只剩一百块钱,他也会慷慨地拿出,为茗蓝花到一分不剩。 这就是溪安,不考虑未来,但却在捉襟见肘的生活里,依然快乐。 可是茗蓝是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她要浪漫的爱情,她要看电影话剧,她要每一个月都去逛一次商场,搜索新潮的衣饰,她要好友面前的虚荣,而这一切,皆离不开那个被她一直在小心翼翼回避的“钱”字。 而钱,哪里那么容易,就能被溪安挣到呢? 秋天来的时候,溪安的一本画册,被一家出版社买去,因为溪安是新手,在签订合约的时候,便吃了亏。出版社坚持以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出版,溪安对于自己作品的热爱,远胜过对稿费的期求,在茗蓝还在赶往签约现场的路上,溪安便毫不犹豫地签下了合同。这让茗蓝在回程的车上,就忍不住与溪安吵了架。她说为什么你就不能据理力争一下,为什么就不能等我到后再签署,你知不知道我们出版社刚刚在策划出一套类似的书系,如果策划成功,或许会大卖! 溪安并未与茗蓝争吵,他依然像往昔一样,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站在她的身后,守护着她。但他的脸,却没有温柔地藏到茗蓝的秀发中去,他很鲜明地,侧了一下头,将视线,投到窗外穿梭来往的车流里去。 那是第一次,茗蓝觉得脖颈,有微微的凉意。而秋天,不过是刚刚地来。 那本制作精美的书,果真是在市场上大卖,不过是上市才一个月,便销售一空。随后又大张旗鼓地,有了二版。溪安每每走过书店,都会一脸孩子似的笑,说,蓝,我的书现在很火呢。茗蓝总是拿千篇一律的话来堵他,说,火又怎么样?反正钱,你是一分也别想多拿了,现在举杯庆祝的,该是商家才对呢。 溪安并不把茗蓝的讽刺放在心上,他甚至都没有想过,去及时地讨要那笔拖欠了一个月还没有兑现的稿费。茗蓝那日心情不好,刚买的一件名牌的毛衫,在公交上被人刮破了一个洞,且在前胸很显眼的位置上,想到明天去上班,没有合适的衣服搭配外套,她的火气,腾地一下子升起。茗蓝就是在那一刻,冲溪安说,如果你讨要不回那笔稿费,干脆,我们退了这房子吧,反正,你卡里那点钱,也只够下月你自己的饭钱了。 茗蓝的话外之音,溪安还是明白了。他就是在这一场争吵后,去讨要了稿费。而茗蓝,从厨房的窗户里,看见溪安一脸倦怠地,经过堆满青菜和馒头的小摊时,亦知道,他们的爱情,也是到了付不出房租,要落魄街头的时候了。 茗蓝从房子里搬走的时候,溪安还在睡梦中。他的额头,微微地蹙着,似乎在梦里,受了什么委屈。这是溪安从没有过的表情,那一刻,茗蓝的心里,有疼痛,蛇一样咝咝地爬过。但那些被压弯了的荒草,却不过是瞬间,便又直立如初,将茗蓝的视线,遮掩住。茗蓝终于还是一扭头,提了行李,走出了门。 茗蓝在给溪安的信里,只有短短的几句话,说,今日情,明日债,所以,我不想让这情,继续滋长,因为如此,我担心背负的债务,会将我压垮;也请你,不必再来扰我,且让这段爱,在这里止步吧。 溪安真的再没有来扰过茗蓝。茗蓝换了工作,又在一个能够看得见风景的郊区,租了一间很大的房子。不必为溪安的绘画买单,她觉得自己手头的钱,忽然之间宽裕了许多。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甚至生出庆幸,觉得幸好放手得早,否则,真不知要熬到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这片美丽的风景。 但这样快乐的时光,也不过是只维持了短短的一个月,之后茗蓝的心里,便像被大火洗劫过的草原,有一种寂寥的空旷。她昔日习惯了的那种拥挤和温暖,突然之间,便了无痕迹。 溪安在这样的时日里,一日日熬着,一直熬到一年后,她再一次遇到溪安。是无意中路过那个展览馆,她被冥冥中一种东西引领着,走了进去。一进门,便看到了溪安的照片,与另外几个年轻的画家,并排挂在墙上。一旁的一个观众,指着微笑纯朴的溪安,道,听说这个画家,原来一直落魄,但因为一本书,一下子红了,现在在艺术圈里名气不小呢,只一幅画,就能卖到很多钱。 茗蓝在那一刻,想要逃走,却发现已是动弹不得。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她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正温柔地冲溪安笑着,而溪安,亦含情脉脉地帮女孩抚着额前的秀发,就像,他曾经对她所做过的那样。 只是,那个女孩,等到了这样温暖的春,而她,却在最寒冷的冬天里,就放手将溪安丢弃。而爱情,一旦放手,便是离弦的箭,想追,怕是再也来不及了。 第15章花叶之爱 他从一开始遇到东爱,就知道,这场相遇,迟早是要像这似锦的春,落下帷幕的。但还是止不住,在她明净的笑容里,道声,你好。 那时他还在读书,家中贫寒,为了攒够下学期的费用,整个的寒假,他都留在离学校有几站路的一家私人公司里,打工。工作并不是很累,所以能够有空在公司楼下的小花园里,四处走走,看看周围那些匆忙的人群,各式的表情。他说不上对北京有多么的喜欢,这个城市,不少繁华,亦不缺热闹,但偏偏,都与他无关的样子,在不远处,明灭起伏着,他想要走进去,却每每都发现,它们依然在他的周围,浮着,就像油,漂在水的表面,他与它们,是彼此浸不去的。 所以他对周围的年轻女孩子,也保持了同样的距离,她们的时尚和骄傲,于他,不过是一种只可远观的风景。但东爱,却是以一种执拗的姿态,破除一切顽固的坚冰,瞬间抵达他的心底。 他就在楼下的小花园里遇到了东爱。彼时她正亲密地挎着老板的胳膊,撅嘴撒着娇,说,无论如何,她都要盘下校园门口的花店。做父亲的正要训她,一抬眼看见了他,即刻笑道:呶,这是公司里打工的小潭,来自名校S大的经贸系,或许你可以问问他,究竟适不适合在门口开那家花店。说完了便以一副期待的眼神,望着他,似乎希望他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他慌乱地看一看老板,又飞快地扫一眼对面这个眼睛清澈如水的女孩。他明白老板的意思,是要他否决这个看似任性的决定,但不知为何,当他再次看向东爱时,他突然地,就被她微微靠在老板肩上的脑袋,额前一缕滑下的碎发,柔顺的微笑,给打动了,那一刻,他觉得这个乖巧的女孩,生来,就是要与花在一起的,因为,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温柔地站在那里,本身,就是一朵如此美的百合。 他就这样,迎着老板信任的视线,低却坚定地,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 在寒假快要结束的几天里,他成了东爱的临时助手。看得出,老板对女儿的宠爱,尽管不满意他的回答,但还是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很轻易地将他宽恕,甚至还叮嘱他说,记得有空,就去东爱的花屋里走走,她只是一时兴起,未必真就懂得做生意的。 花屋的名字,就叫东爱。这是他的坚持,他喜欢这个名字,说不上原因,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在缤纷的春天里,叫起来,是如此地美且明亮,就像那蓝天下,阳光里大朵的山茶花,红,白,黄,粉,每一色,都是洗尽铅华后的恬淡与安然。 那个春天,他依然在东爱父亲的公司里兼职。尽管老板几次暗示,如果他愿意,可以在东爱的花屋里打工,只要不赔钱,工资一分都不会少。但他婉言拒绝,他不是不需要钱,可是帮助东爱,那是他心甘情愿的事;而一件事,倘若自己心甘,是不需要计较任何报酬的。 东爱在高中毕业后,便没有继续读书,她的母亲早逝,父亲极其地宠爱,所以就一直放任她这样闲散下去。倒是这个花屋,让她飘荡的双脚,自此生了根似的,扎进了泥土。 大三的课程,算不上紧,所以只要有空,他就会去给东爱帮忙。他不知道东爱是否喜欢他,但至少,是不讨厌,每次见了他,总会俏皮地一下跳过来,将一束满天星或者紫罗兰,在他的面前一晃,而后迅速地移开去,盯住他的眼睛,不过是几秒,便将那笑声,扑哧一下绽放开来。这样见面的方式,却每每都会让他脸红上一阵,好似那隔着的花,一拿开,东爱柔软的的双唇,便会贴过来。当然这只是他的想象,这一花之隔的距离,他还是能够掌控的。但是,假若有一天,东爱将那花扔掉,他触到的,不再是轻柔的花瓣,而是东爱小巧的鼻翼,那么,他是移开,还是勇敢地,上前? 这个问题,他也只是偶尔想想。于他,这是一朵危险的夹竹桃,甜香,那汁液,却是有毒,一旦吸入,后果,他当然知晓。 那么,或许远远地观望,是最好的方法。尽管,他知道自己,从一开始,就已经无可救药地迷恋上那样独特的芳香。 东爱的花屋,常常会有一个男人,隔三差五地过来买花。他一眼就看出这个男人,已有工作,而且,身份,或许也不会很低。他从东爱的口中,得知这个叫柏的男人,曾经与父亲合作过,现在在一家公司做企划,至于为何要买花,或许,是因为工作需要吧。 东爱的解释,他当然不会相信。有那么几次,他看见柏,在临走的时候,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他,似乎,想要向他证明什么。证明什么呢?又有什么可以证明?他在这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助手,再多,也就是东爱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吧。 是的,他愿意将一颗心,交给东爱,如果她需要,他亦会随时全力以赴。除了这多余的力气,他不能够给予她更多。而东爱这样因为生活优越,性情单纯无虑的女孩,是在室内,只开一季的水仙,安静优雅中,有他永远无法企及的高贵。那爱她的,自身,必是有闲情逸致的人。但他,显然,是风雨中飘摇的树木,自己尚且难保,何谈惠及他人? 所以有那么几次,他路过花屋,看到东爱在春天的风里,忙到汗湿衣衫,甚至她朝自己用力挥手,示意他过去帮忙,他却假装有事,快走开去。是到了拐角处,东爱看不见了,他才倚墙,长舒一口气,似乎,曾有什么东西,让他窒息。 东爱并不知道他的秘密,她依然是那个笑起来时,就露出可爱小虎牙的女孩。每天还会在鬓角处,别一朵带着露水的雏菊,或者大朵芬芳的百合,那样地恬淡又张扬,也只有在东爱这里,才会恰到好处地汇聚在一起。而她对自己美丽的不知,更让她的微笑,带上一种动人心弦的野性与不羁。 而没有一个男人,是不会被这样纯净的力量,打动的。他与柏,皆深陷其中,无力逃脱。 东爱已经习惯了他无声无息地帮她将大捆的花,从运花的车上,扛到小小的花屋里来,而后又去掉那些残枝败叶。她也显然,习惯了柏,每周两次的拜访,那些不好售出的花,一等他来,全会畅销。有那么几次,他带着点嫉妒,问柏,究竟为何,这么忠心耿耿地来东爱花屋,怕是买花,不只为了公司事务吧。柏并不回答他的问话,事实上,这个雄心勃勃的男人,几乎不将他放在眼里,他是个有野心的男人,这一点,就连单纯的东爱,都看出来了,而同样作为男人的他,又怎能忽略掉? 是在几个月后,他跟踪柏,看见柏抱着大捆的花,走进东爱父亲的公司,他才知道,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东爱的父亲,一手包办的。包括,让能力远远高出他的柏,爱上东爱。 他开始毕业前的实习,依然是在东爱父亲的公司。东爱的父亲,出乎意料地,对他的这次实习,特别地关心,主动地关照带他的下属,好好教授。东爱对于父亲态度的突然转变,像个孩子一样,欣喜若狂。有一次她甚至当着柏的面,开心道:等以后阿潭成了爸爸的属下,我怕就会忙得焦头烂额呢。他在东爱的这句话后,视线明显有些慌乱,但左躲右闪中,还是与柏,碰撞到了一起。他以为柏会神情黯淡,或者,至少会有失落,但是,他却依然如往昔一样,信心十足,似乎,这句话,对他,根本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事实上,的确没有任何的威胁。他无意中从带他的师傅那里,得知,柏其实是东爱的父亲,培养的得力助手。尽管柏现在并不在公司里任职,但这恰恰是东爱父亲所看重的。柏在另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担任重要的职务,一旦柏辞职跳槽到东爱父亲的公司,那么,带来的最新的行业资讯和经验,是连东爱的父亲,都无法企及的。任何一个想要在事业上求得发展的男人,不是不明白,老板将自己女儿推荐给自己,意味着什么。 他在公司里三个月的实习,很快地结束。那时正是临近春末,他记得东爱的父亲,把他叫到办公室去,而后将一份实习的证明和一个信封微笑着递给他,说,小潭,有了这份经历,我相信,你会在比我们更好的公司里,找到比现在更好的工作的;你还年轻,会有比这更好的发展,当然,也会有好的女孩,给你帮助和支持;这个信封里,装了两份薪水,除了实习期的工资,还有我另外的酬谢,关于你给过东爱花屋的帮助,东爱是我唯一的女儿,你知道我不想让她受任何的委屈…… 他当然明白那厚厚一沓钱的意思,金钱在很多时候,比所有的话,都更明晰,这一点,他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 毕业即将到来,他的工作,也已经尘埃落定,是在家乡的一个公司。那时东爱的花屋,因为毕业,比往常忙碌得多,许多的人,都涌过来定花,送给即将劳燕分飞的另一半,或者老师,或者暗恋的女孩。他用一个陌生的电子信箱,写信给东爱,要定365朵最美的香水百合,送给所爱的女孩,并麻烦她在其上,写一行字。东爱很快地回复过来,说,可是,这束花,和那一行字,送到哪里去呢? 那封信,他始终没有回复。他在将钱打到东爱的帐户之后,便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东爱的邀请。这样直到有一天,他在东爱花屋的网站上,看到关于寻找一段爱情的声明,说,这是一段叶与花的爱情,当那叶,还不知晓的时候,花就已经攀援其上,悄然绽放;只是,为何那花,等到春天结束,叶,始终没有勇敢地,走出来?难道他不知道,其实,这朵花,是最素朴的月季,只要有一点点的水,她就会月月绽放给他? 声明的下面,是一张照片,照片里365朵的香水百合,已是开到浓烈。 你是这百合,美到我无法奢求。这是他写给东爱的话,他以为东爱会不明白,却不知道,其实,她爱他,原是那样地安静又炽热;安静到他丝毫不知;炽热到任何的花朵,都无法企及那样的美丽。 而他这片叶子,在她的身边,犹豫了那么久,终于还是,失去了她。 第16章遗忘在时光的夏日 他们是在海边的小镇上相识的。 那时她不过是17岁的少女,而他,则已经读了两年的大学。她那一年高考失利,又强烈地抵触继续复读,无奈之下,母亲便买了一张车票,将她送到这个空气清凉的小镇。这里住着她年迈的外公外婆,她的到来,几乎让他们惊喜,每天都会拿出最可口的东西来招待她,又特地将堆满杂物的晾台收拾出来,用新鲜朴质的原木做出一个类似酒吧里的高脚凳来,让她可以每日起床后,坐在上面,边悠闲地荡着脚丫,边欣赏不远处晨曦下,睡眼惺忪的海水。 她一连在高脚凳上,赏了4日的海,而他,也在她的视域里,出现了4次。像是一个电影的镜头,每一次,他都悄无声息地从右侧入画,对着冉冉升起的太阳,做一个大声呼喊的手势,而后便弯腰开始捡拾海滩上的贝壳。基本上,她在慢慢啜完一杯牛奶的时候,他的袋子里,也一定鼓涨起来。等她吃完外婆做的早餐,再到晾台上去,他早已不在画中,只留一个波涛阵阵的空镜头给她。 她闲极无聊,便问外婆,那个拾贝仔是谁?外婆笑,说,你看我这脑子,多么糊涂,那天遇到阿辰他还问起你呢,说如果不介意,让你去找他玩,他恰好也放暑假,有空带你四处游逛。她诧异,他何时注意到的我?我们从来没有正面相遇过啊?外婆点她脑门:看你这傻丫头,多没心没肺,那天在火车站,满头大汗地帮你提了一路东西的男孩,即便是请来的小时工,也不会粗心到连看也不看人家一眼啊。 她这才想起,车慢慢到站时,那个提着一篮子新鲜的葡萄,挤在人群里叫卖的瘦削的男生。 她是在第二日,提了小巧的竹篮,主动入到那幅画里,在海边柔软湿润的沙滩上,坐等他来的。见面后他竟像是与她相识许久,笑着问道,你捡到有珍珠的贝壳了么?她歪头狡黠回他,当然,这么多天偷师学艺,哪一颗珍珠也逃不过我的法眼。 此后的时光,她便影子似的跟着他,在小镇上游走。每日清晨,她再也不会懒洋洋地赖在床上,等着外婆千呼万唤地,才会起来。他的歌声,是最好的苏醒剂,她只需听到第一个音符,便会睁开眼睛,啪地打开窗户,而后迅速地穿衣洗漱。外婆听见房间里噼里啪啦的声音,总会开门探一下头,柔声训她一句,看你这孩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急?慢慢地来多好,再怎么匆忙,你也抢不过时间呢。 她当然知道抢不过时间的,可是,天生倔强的她,偏偏却要试试。 他比她起得更早,为了能够筹集到下个学期的费用,他要每日去捡拾漂亮的贝壳,而后拿到小镇上,摆个摊,边用手中的画笔在其上画出美丽的图案,边等待路过的游人来买。如果收摊早,便可以骑车带着她,穿越小镇的街头巷尾。小镇的游客,算不上太多,但学绘画的他,却有能力,让这些扇贝,变成游人青睐的艺术品。小小的扇贝,一经他的手,便有了另一番韵味。其上的花草虫鱼,一枝一叶,都有了无限风情。镇上的人,大多都认识幼时丧父的他,看见他低头专心致志地画画,总是心疼,忍不住,就顺手买几只扇贝回去。 她的到来,让他的扇贝,卖得愈加地快。她从小便是个巧手的女孩,很快便用强力胶、剪刀、针线,将他的艺术品,变得愈加地实用。她会把几只形态各异的扇贝粘成一只可爱的松鼠,或者一朵含羞的百合,一株唯美的水仙。她还会将它们串成小巧的手链、脚环或者颈上的饰品,看到爱美的女孩子,便笑着招呼人家,嘿,妹妹,捎一串回去啦,会有好运哦。她的吴侬软语,总是能吸引一大群的女孩子,甚至也有男孩,只为了听她叮叮咚咚地说几句话,跨在脚踏车上,与她讨价还价一阵。 他们的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每次不过是一个小时,那些东西,便一扫而光。余下的大把的时光,他会吹起口哨,载着她,在小镇长了青苔的石板路上,风一样穿行而过。镇上的人们都习惯了她跟在他的后面,阿辰哥、阿辰哥地叫着,若是哪一天,他独自走过去,总会有人诧异问道,咦,你的影子怎么丢了? 她与他,已经离不开彼此,就像那些丝线串在一起的扇贝,哪一粒丢了,另外的一粒,都会找不到方向。 可是,他开学的日子,还是来了;而她,也要听从母亲的话,乖乖地回去复读。车票,是同一天的,尽管母亲允许她,再待一周,让外公外婆陪她过完17岁的生日,可她还是执意去买了票。她其实很想告诉他,没有了他,这个小镇,她便只剩了游魂,而躯壳丢了,她还怎能再次寻得到他?可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只在他要走的晚上,说,阿辰哥,明天,我去送你。 她竟然在第二天,很晚才醒过来。外婆告诉她,阿辰不想让她辛苦早起,自己先去了车站,如果赶不上,就不必送了。她听了立刻大叫:那怎么行?!外婆吓一大跳,说,你下午也要去坐车的,干吗非再跑去一趟,你阿辰哥又不是第一次去车站了。 她不听,匆忙之中,连外套都穿反了。等赶到站台的时候,车还有一分钟就要启动。她一个窗户一个窗户地敲过去,边敲边大声喊着“阿辰哥!”许多人,探出头来好奇地看她。她不管,照例大声地喊。终于,在最后一节车厢里,她与他,视线相撞在一起。车马上就要开了,他急急地掏出一件东西,说,小恬,送给你,记得要好好学习,明年我们大学里见啊。 她也想说许多话给他,告诉他,之所以今天起得晚了,是因为昨天她熬夜用贝壳给他做了一件礼物;她还想告诉他,她会记得这一段有他相陪的优美的时光,如果明年她的成绩,真的能够去大学里读书,她第一个选择的大学,一定是他的那所。可是,很多的话,都没有时间说了,她的礼物,忘记了带给他,而火车,也哐当哐当地开了,她追着他,气喘吁吁地跑了许久,那辆火车,终于还是将她与奔涌而出的眼泪,全都丢在了后面。 她是在离开小镇的火车上,才从忧伤里回过神来,想起他送的那个小盒。打开来,是一个小巧如指甲一样的贝壳。贝壳的两面,完美地镶嵌在一起,就像两颗不离不弃的心。他用蓝色的画笔,按照纹理的走向,在如此小的天地上,竟是绘出了帆船、海水和弯腰捡贝的女孩,女孩长长的裙子垂到脚踝,风吹过来,露出被海水溅湿的小腿。她不用问他,便知道,那画中的女孩,是她自己。 她自此便将这一粒珍贝,用一根细细的丝线穿好,戴在颈中。尽管贝壳里面,什么也没有,但她却愿意,想象成,他的心,住在其中,这样,当她将它戴到胸口,能够听到的,就不止是海的呼吸,还有,他的心跳。 她知道他忙,忙着为每一分学费而不停歇地打工。他的母亲,身体虚弱,不仅无法给他任何金钱上的支持,反而常常需要他挣的钱,偿付零零散散欠下的吃药的费用。他在她复读的那一年,只给她打过一次电话,还是她主动打到他的宿舍,他不在,他才回了过来。她有些沮丧地告诉他,以她现在预考的成绩,几个月后的高考,或许依然无法有太好的结局。他听了沉默片刻,说,如果,实在是不好,你读一个省内的大学,也挺好,北京,或许,并不适合你这样的女孩。 她在他的这句话后,心底起了滔天大浪似的凉。但她还是只轻轻“哦”,便道声再见,挂了电话。她想了许久,才终于说服自己,其实,她与他之间,除了那一段共同走过的时光,什么也没有。不就是送了一粒贝壳给她么,这又能代表什么?时光一旦走过,除了埋在沙滩,或是被海水淹没,再没有其它的用处了吧? 她此后埋头苦读,不再为其它杂事干扰,这样一路辛苦,终于冲过了高考,分数,恰好可以读他所在的大学。她得到消息的那一刻,最先想到的,是打电话给他。可惜,因为放假,宿舍无人接听,她以为他回家了,便打给外婆,不想外婆却说,今年暑假,他大约是不会回来了,听说,要留在北京一家设计公司实习一个暑期。 她一个人躲在卧室里,哭了一天,出来的时候,就告诉母亲,她已不打算去北京读书,她要留在这个南方的城市,因为,这里有她所有的爱。母亲并没有注意她红肿的眼睛,以为一心一意要报北京高校的她,只是为了谨慎,才最终选择了省内的大学。那段时光,除了她,真的是无人知晓了。或许,连他,也给忘记了吧。 她在填报完志愿的那天,去了北京他就读的那所大学。并没有给他联系,只是绕着大学,走了许久,后来累了,便在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北京的夏日,比之于南方,是干燥的。她仰头透过树隙看天,热气雾一样向上蒸腾着,一层层地,将那蓝天遮了住。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美的校园,中规中矩的高楼、草坪、道路,她想起他说,北京,或许并不适合她这样的女孩,或许,真的是这样的吧。 从北京回来,母亲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说,是你外婆家的一个男孩,给你打了许多次,似乎,有什么急事要说。她笑,说,能有什么急事,我与他,不过是在一起,渡过了一个短短的暑假而已。 她将那个纸条揉碎了,丢到废纸篓里。然后便给母亲要了一笔钱,独自去了云南,回来的时候,通知书恰好收到。她收拾开学用的东西,无意中就将他送的那个贝壳,碰落在地上,两面扇贝散裂开来,她便看到贝壳的内里,有一行小小的字,写着:等待明年夏日,你的爱。 她将那枚扇贝,放在阳光里,看了许久,眼睛,终于慢慢模糊。 她打电话给外婆,说,外婆,我好想你。外婆在听筒的那端,笑她,傻丫头,真的想我么,一整个暑假,你忘了你天天都与阿辰疯跑出去,连家都不愿回呢。不过总是好过你从来没有来过,这样,某一天我也像阿辰的母亲那样生病离开,回忆起来,就不会一片空白…… 她吃惊,明明去年的这个时候,这个善良的母亲,还时常地熬绿豆粥给她喝,怎么会突然地就走了。追问下去,外婆这才叹气,说,你真的什么都没有听阿辰说起过么?这一年,阿辰经历了太多的变故,母亲去世,他自己,也在神思恍惚中,被一辆车撞断了右腿,就是这样,他还要想着挣钱,还上母亲临走时欠下的药费。本来,成绩优秀的他,有出国留学的公费名额,可是也不知是太伤心,还是什么,自己给放弃了,整个小镇上的人,都替他惋惜呢…… 她在一个夏日,强烈地怀念起另一个夏日里,那如水般倾泻的阳光,阳光下那个朝着大海呼喊的男孩,他所有的入画,不过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而她,却像忽略掉他的出现,忽略掉他嵌在贝壳中的字,忽略掉他不给她打电话、写信,不过是为了让她安心读书,忽略掉他为她放弃掉出国的机会那样,将他的爱,这样轻易地,丢在去年夏日的声声蝉鸣中。 第17章不必记得我 世间的每一个群,都被时光的风浪打着,聚散离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们在自己的舟楫上,沉浮着向前,擦肩而过的时候,还是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那抹温柔。 他认识采莲的时候,是刚刚结束了一场爱情,一个人在与爱情初相遇的小饭馆里,点了两个人的菜,却是只喝了酒,将满桌的菜稀里哗啦地扫到地上去,便付钱踉跄地走出了门,又迷迷糊糊地一转身,进了一旁烟雾缭绕的网吧。 他的胃,被酒精灼烧得厉害,头也隐隐地开始疼痛。百无聊赖地胡乱点击了一通,刚要在周围小孩子打游戏的哄闹声里,烦乱地下线走人,突然便被一首低低传来的曲子给引了去。是一个无意中打开的私人博客里,博主放置的背景音乐。是风笛吧,将那抹淡淡的忧伤,绵延成山林里的雾霭,绕着绿水细竹,如泣如诉地吹下去。他戴了耳脉,用这安静的乐曲,将那现实里的喧哗,隔开来。很自然地跟了这曲子,寻找那隐在其后写字的人。竟是一个同样真纯清透的女子,一些琐碎的生活,在她的笔下,犹如被插入了精灵般的音符,瞬间便有了声息和色彩。他在溪水一样将心慢慢熨平的曲子里,一篇篇地将采莲的日志看完,然后留言给她,说,我和你,是同样被爱情丢弃的人,可是,幸福却是绕过了我,载走了你…… 第二天下班后,他上线,便有人敲门来,附言里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写着“采莲”,似乎她是他许久之前就相识的朋友,只是疏于联络,突然想起,便来访他。他以为昨日梦呓般的留言,会让她看过后,笑笑,并不理会自己留下的那几个毫不相干的数字,却没想,采莲竟是停了脚步,将他加入好友,并说:至言,幸福从不会绕过任何人,只是你自己,怠慢了它。这一句,让他心内的温暖,如冬日明亮的炉火,只是投进去一丁点的碎屑,便噼里啪啦地烧起来了。 他至此下了班,再不会一个人去酒馆里买醉。尽管生活看上去依然如前女友说的,落魄粗糙,了无希望。可是,因为有了采莲,他却是心内开始喜欢昔日厌弃了的一切。周围原本糟糕的人际,开始悄无声息地和缓;租住的破旧的小楼里,清晨的阳光,漫过来的时候,竟有了一缕喜悦;那家常去吃饭的冷清的餐馆,亦有家常的气息,在挂了蛛网的四面墙壁上,热气腾腾地浮着。生活,在失恋后,他以为会如自己被女友鄙视的钱包和存折,空空如也,却不曾想到,一转身,是漫山遍野的春天,笑着走来了。 北方的冬天,总是很长,他因此便不愿在下班后,回到阴冷的单人房里去。幸好有了采莲,让他在办公室里,可以不再用无聊的游戏来打发时间。他们谈起彼此儿时的玩伴,长大后各自的命运流转;谈起大学毕业后,在这个陌生城市里艰难的打拼,和经受的挫败;谈起那已逝去的千疮百孔的爱情,还有如今突然明净起来的天空。他渐渐知道采莲在一家公司做着文员,生活散淡清闲,不算忙碌,可以在下班后,有时间写写博客。但也仅止于此。两个人聊天,采莲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里,是他一个人在絮絮叨叨。他知道的采莲,是网上博客里那个与世无争的恬淡女子,她的文字,让他心安,使他快乐。而这些,于他,已是足够;再多,他想,对于一个肯用心来听他说话的女子,就是奢求。 每每与采莲聊完了,再骑了油漆剥落的自行车,到租住的楼下的时候,便总会碰见一个同样骑车上下班的女孩。他们从来没有交流过,只是在他打开手机,用微弱的一点光,将那咯吱作响的木制楼梯照亮的时候,她会在二楼的转角处,朝他点头,轻声说一个“谢”字。在遇到采莲以前,这一个谢字,从没有在他的心里,留存过影子。但是采莲在他告别时,习惯性的关心里,也同样来一个谢字的时候,他的心里,便突然想起这个孤单沉默的女孩,还有那一前一后上楼时的一段无声的温情。也就是从这时,他开始注意起这个略带川音的女孩。 他恰好是住在这个女孩的楼上的,他记得有时候周末,他站在窗口,会看到她探出头来,在细细的铁丝上晾晒衣服。大约也是刚刚睡醒吧,头发蓬松,神情倦怠,视线,似那湿漉漉的裙摆,滴滴答答地,满是落寞。中午下楼去小商店里买泡面的时候,亦是踩着棉拖。他记起采莲曾经嘱他说,泡面,还是少吃得好;他当下也在看她抱了泡面上来的时候,突然拦住她,说:泡面,还是少吃得好。她一下子怔住,愣愣地看他片刻,却是没吱声,继续上楼去。又是到了拐角,也不转身,依然给他一个淡淡的谢字。 他想,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子。 他在网上给采莲谈起这个女孩子,但没有告诉她是现在认识的,只说,是几年前刚到这个城市时,熟识的一个陌生客。采莲便笑,说,她定是失了恋的,恋爱中的女孩,是从不会吃泡面的;当然与相爱的人,头抵头同吃是个例外。即便是一道菜,要浪费一天的时间来做,她都必是甘心情愿的。因为,那陪她吃菜的人,在呵。他点头称是,而后随口问道:如果是一个穷小子,你愿意与他同吃一碗面么?话发过去了,他便后悔。那边的采莲,头像果真是立刻灰了。耐心又焦灼地等了半个小时,采莲都没有再发任何的话过来。他终于知道,他说的话,过了,采莲,不过是与自己一样,刚刚从一场爱情里,走出来。他与她,此刻需要的,并不是爱。 第二天周末,晨起,他听见楼下有争吵的声音。探出头去,竟是看到那个女孩,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彼此撕扯拉拽着。听了片刻,方明白,这个男人,是女孩家乡城市的旧日男友,知道她失恋了,便试图拉她回去。但女孩却是讨厌他的恶俗,认为他不过是一个有钱无爱的可怜虫。她果然是如采莲说的,失恋的女孩。而且,因此连带地对生活,都厌倦了的样子。他清晰地听到,在楼的拐角处,她恶狠狠地来了一句国骂。他想起自己在刚刚失恋的时候,亦是这样与生活粗俗不堪地对抗摩擦着的。他的心里,对这个女孩,突然有了一抹想要怜惜的疼痛。 几日后在小超市里遇见,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弃掉了泡面,转身去拿一旁鲜嫩的菠菜。手指碰触的瞬间,女孩子先抬起头来,冲他笑说:冬日多吃些青菜和水果,是好的。他点头道:女孩子更应该是呢。这是第一次,两个人在不到5分钟的同行里,彼此说了一些话。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闲言,但他还是觉得,每一个字,落到心底,都如这冬日的雪,是细碎温柔的。就像,采莲的那些柔声的问候,在灯影黯淡的格子间里,闪烁着橘黄色的光泽。 他开始喜欢与采莲谈起这个楼下的女孩,依然是以回忆的方式,说起她的放任和冰冷,说起她偶尔的一丝顽皮,说起她被一个男人百般纠缠的时候,自己心底无法相助的哀伤。他絮絮叨叨地说着,到快要下线的时候,采莲忽然说:你,还是不要爱上这样的女孩吧,她不过是一株无根的水草,你这贫瘠的泥土,永远留不住她的。他当下一惊,想要问个清楚,采莲,却已是悄然走开了。 但他还是没有听从采莲的劝告,喜欢周末的时候,下楼去找这个叫小艾的女孩。也没有事要说,好多时候,连话也没有。小艾并不会因为对他的熟识,而多出一分的热情,最冷的日子已经过去,可是她的表情,依旧是与这个城市不相干的疏离和淡漠。她果然是像采莲说的,心是漂浮着的。他偶尔会问小艾,想要找个什么样子的人做男朋友。小艾便冷冰冰地丢过来一句,说,我连工作都保不住了,谈什么爱情?!他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小艾的这一点,现实得连一点情面也不留。似乎,她在这个城市里,只剩了打拼,如果这都无法保证,那么,她也无权享有爱情。 所以他还是更喜欢与采莲聊天,尽管不知道她在现实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但这份网上的相知相惜,他还是感激。在等待采莲上线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打开以前的聊天记录,重新将那份温馨与美好,细细地温习一次。这个习惯,他从来没有给采莲说起过。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他只想将它放在安静的角落里,不给任何人看。就像,把那份常常将采莲和小艾混淆起来的奇怪的情感,隐匿起来一样。 春天来的时候,采莲在网上给他留言,说,或许,我要离开这个我不喜欢的城市了。他知道采莲在一个岛城,城是美的,但已经没有了爱情,便宛如空城了。他多么想让采莲到他的城市里来,可是当他骑着单车,穿梭在灰扑扑的人群里的时候,这样的念头,便立刻断了。他于是便给采莲回复说,或许离开,是一种最好的结束与开始。回复完这句的那个晚上,他又在楼道里遇到小艾,两个人闲闲说了几句后,小艾突然站住了,在昏暗的楼梯口,看着他,说,我要走了。 小艾要去的地方,恰恰是采莲要离去的岛城。他知道小艾是不会让他来送的,她的走,如同他们的相识,都是静寂无声的。而采莲,亦是如此,只不过,他与采莲,说不上分离,因为有了网,不管他们离得有多远,两颗心,依然是息息相通的。所以他还是感谢命运,带走了小艾,却留下了采莲。 这样的感激,并没有持续太久。有一天,他去采莲的博客,在一篇最新的日志里,他看到一个人的留言,说,小艾,不要将你网下的倔强,和网上的淡然,分开得太久,否则,你会漂泊得很累很苦。 他所喜欢的小艾与采莲,原不过是同一个女子,那样相似的执着与冷淡,他其实,早就应该看出来的。他在浓烈的兴奋与失落里,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打算贴在采莲的博客上,将那些他们曾一同经历过的往昔,一点一滴地,全都讲给她听。信写完的时候,电脑,突然间死了。他启动了几次,都没有成功,经验告诉他,是一场厉害的木马袭击了电脑,他必须重新安装程序。电脑重装后,那封写好的信,还有他与采莲聊天的所有记录,都了无痕迹。他着急地去登陆采莲的博客,打开后,却只有几个字,写着:此博客已关,谢。 他是过了许久,才释然采莲在网上的不辞而别。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到来与离去,原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采莲如果记得现实中,那个活得平淡的普通男人,当是他的幸福;如果她从来不知道,曾有这样一个男人,在网上网下与她日日相遇,那么,也当是另一种美好。因为,他与她,都是走在生活边缘的人,所以,那现实里的尴尬与晦暗,谁都不希望彼此,能够记得。 而那份真实存在过的一缕温暖,他与采莲,当是都知道,是不会被任何袭卷来的病毒,无声带去的。 第18章喜宴散去,流年也无 他17岁遇见依蓝后,便再也没有忘记过她。 他依然记得那个夏日清晨,明明是风还凉爽,日光也还轻柔,但他却是坐在隔壁香草姐姐家里,汗流浃背,狼狈不堪。那是他第一次见到依蓝,尽管之前就在香草姐姐的影集里,许多次地瞥见过她的影子,知道她与自己一样正读高二,喜欢跳舞唱歌,还会溜冰,据说在校园里,穿了火红的裙子,飞驰而过时,连校长都惊叹的。他也曾在香草姐姐的讲述里,无数次想象过依蓝的灵动与轻巧,但却还是一团模糊。是到了那一天,他才清晰地意识到,依蓝之所以在他的心里,纷繁凌乱,恰恰是因为,她在他的记忆里,已如那野草,散乱不羁地,疯长了那么久。 他早已在香草姐姐的书房里,等着依蓝的到来。但一群人只顾着与这远方的来客絮叨,却是把他给忘记了。他就这样隐在晃动的帘子后面,悄无声息地注视着依蓝笑闹着去拥抱每一个人。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像一个小偷,惶惑不安地等着有人将他揪出来,交给依蓝处置。尽管他想象了许多次相遇的场景,但这样躲在暗处,却是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最终还是香草姐姐将他想起,哗地掀起帘子,笑道:盼星星盼月亮似的想着人家,怎么人真来了,你倒躲起来不敢见了?他的脸,倏地红了,还没来得及站起,依蓝早已跳到面前来,大方地伸出一只手,说:嗨,你好。他就这样半欠着身,极笨拙地将依蓝小巧的右手,握在湿漉漉的掌心里。想好的那些话,一时竟全都生了翅膀,扑棱棱飞得了无痕迹。是香草姐姐一拍他的屁股,叫道:多大的人了,还尿裤子不成?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质地拙劣的藏蓝色短裤,因为出汗过多,已经把米白色的座垫,给染上色了。而因为紧张,在身上搓来搓去的一双手,亦是一团尴尬。一群人看着他的窘态,都哈哈大笑起来,他脸上的汗,再也忍不住,滴答滴答地落下来。 慌乱中,是依蓝将一条热水浸过的毛巾,微微笑着递过来;他啪地一下覆到脸上去,再拿开的时候,那清凉的风,便如山涧的溪水,汩汩地流淌来了。 他是在以后的几天里,才敢细细地去看依蓝的。 越看他便觉得越是喜欢,是无所适从的喜欢,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让依蓝不会察觉,但又心有所动。他喜欢依蓝微卷的长发,不管是用手绢松松地束成马尾,还是慵懒地散在肩头,抑或被香草姐姐挽成两个精致的发髻,他都喜欢。他还很奇怪地迷恋依蓝鼻翼两侧的雀斑,尽管晚间乘凉的时候,香草姐姐总建议依蓝用“雀斑灵”,点了去。但他还是在看到的时候,觉得像是百合花瓣里,散落的褐色斑点,是浸了清香,含了娇羞的。至于依蓝划破夏日夜空的灵动歌声,还有她被海水温柔舔拭着的脚踝,与他意见相左时俏皮飞来的一个白眼,倦怠时漫不经心的一瞥,都像是他依恋的那片海,在夜里,悄无声息地便融入他的梦中去。 那是他读书以来,最短暂的一个暑假。感觉是一只脚刚刚踏入,时间便戛然而止。他跟时间拼命争抢了一个月,不仅白日里完全丢了学业,连晚间也不肯入睡,生怕一闭眼,依蓝就真的像香草姐姐哄骗他的一样,没了踪迹。但到底还是没有赢,气喘吁吁地被落在了后面。 那日他们学校开始提前补课,他很不情愿地去了,临走前又特地嘱咐依蓝,一定记得等他回来后,再去放生他们在海滩上捡到的两只迷路的小龟。但等他回来时,来接依蓝的车,已经开出了很远。他不顾香草姐姐的劝阻,疯狂地骑了单车,一直追,一直追,追到那车,在喧嚣混乱里,再也看不见了,这才浑身无力地,任凭单车扎到路边的草丛里去。 依蓝在匆忙里,只托香草姐姐转交给他一张简短的字条,上面写着:连生,记得一年后,我们再次相见,要在北京的大学校园里。蓝。 他在那一年里,许多次地做梦,梦见依蓝。但却并没有写信给她,他只是一次次地展开那张纸条,用视线,一一轻抚过那些秀美的文字,就像,再一次看到了依蓝一样。他觉得,只有这样,那段美好的时光,才会如一块温润澄碧的玉石,被他的思念,日日盘着,也便有了生命。 时间的残酷与无情,他是在一年后,才真正知晓的。他与依蓝,如约在北京的一个大学校园里,见了面。是枫叶正红的秋天,他们围着诺大的校园,转了许多圈,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话来说。明明是依蓝就在他的身边,他的心,却是觉得那么遥不可及。他知道高考的失利,让他辜负了许多的人,但他还是千里迢迢地跑了来,赶赴这场约定。可是为什么两个人,因为这道大学的门槛,就瞬间变得陌生起来?依蓝站在门内,他站在门外,彼此对视着,但那昔日的默契,却像是一滴落入水中的墨汁,穿过了时光,终于痕迹淡却了。 他并没有听从依蓝的劝说,回去复读,而是在依蓝大学附近,租了一个地下室,然后四处地找寻工作。当然是屡屡碰壁,最后勉强被一家餐馆留用,做最底层的小工。他是渔民的儿子,所以并不怕吃苦,老板不断地雇人辞人,只有他,不只安稳地留了下来,而且被老板提拔为“案板工”。他本就是聪明的人,知道这是老板有意让他免费学一门技艺,至于能不能成功,当然全看他的悟性和努力。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依蓝。他没有赶上公交,就一路跑着去见她。一路上许多人都好奇地回头看他,他知道他们或许是惊诧于他脸上的尘灰,或者他乱成一团的头发,抑或身上的葱蒜油烟味。但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只想见到依蓝,告诉他,等她毕业的时候,他也当会在北京,拼出自己的一份天下;而这份幸福,不管怎样地艰辛,他都会奋力地争抢来给她。 但在靠近大学的一个拐弯处,他却一下子停住了。他看到依蓝正和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说笑着走过来。他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但他还是读懂了那男生眼里的一抹柔情。他无意中侧身,在对面店铺的镜子里,看到黯淡无光的自己,终于还是一转身,走开了。 此后他便一心一意地学习厨艺,不再思虑其它。倒是依蓝,时常地给他捎来一些家乡的东西。有时是父母寄来的营养品,有时则是香草姐姐的信件,或是只言片语。他习惯了依蓝周末的时候,叫几个同学,来饭馆里吃他亲自下厨烧的饭菜。依蓝说,他做的饭菜,有大海的味道,总让她想起那些赶海的时光,还有那两只没来得及放生的小龟。他喜欢听依蓝用梦幻一样的嗓音,谈起那些过往,尽管因为她的那些同学,他无法坐在依蓝的旁边,但是隔着一扇门,他还是听清了依蓝心底浅淡的忧伤。知道依蓝还能记得,这于他,已是足矣。 也曾遇到过依蓝只单独带了一个男生过来,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会维持很长一段时间,都大多数,如那锅底的火焰,是一顿饭之后,就自行熄灭了的。他从来没有问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亦不关心。他只关心依蓝是不是还喜欢吃他做的饭菜,关心她在饭后对他的点评,关心她捎来的东西里,有没有一份,是她自己的。至于依蓝身边的那个陪衬,他连看一眼,都觉得多余。 而依蓝,也从来没有向他介绍过他们,她只在他走过来,问她想吃什么菜时,俏皮笑道:问对面这位啦。“对面这位”,是依蓝对他们的统一称呼,这让他的心,如阳光下平静的大海,细小荡漾的波纹,所映照出的,只是他更深的从容与恬淡。但有一次,却是一阵风过,他的心底,哗地卷起大浪。 那个男生,他第一次见的时候,照例只是淡淡扫一眼,便任由他在那里朝了静默不语的依蓝,夸夸其谈。但第二次再见,两个人索然无味地吃了片刻,依蓝便突然地落下泪来。并没有争吵什么,那男生过来接了帐,便丢下依蓝,转身出了门。他小心翼翼地在依蓝的对面坐下来,不知该说些什么劝她。许久之后,依蓝终于止住了哭泣,开口说道:连生,我终于毕业了,我爱的人,也终于走了…… 几个月后,他被一家知名的老饭馆聘为厨师,依蓝也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香草姐姐便发短信来,说,傻小子,你的爱情,何时会如你做的菜一样,芳香诱人?他的脸,如几年前那个夏日,受了香草姐姐的奚落般,慢慢红了。他想,总有一天,他会亲口告诉每一个人,他的爱情,已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熟菜。 他在这道菜烹饪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他希望在开口向依蓝表白之前,爱情的喜宴,已经做好,只等着穿了婚纱的依蓝,入席与他共享。他为了能够给依蓝一场像样的婚礼,加班加点地赚钱;又跑遍大大小小的精品店,选择适合依蓝的戒指;他甚至还几次在出售新郎礼服的店铺前,甜蜜地一次次徘徊。 这只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就连香草姐姐,也没有告诉。他给自己半年的时间,去准备这场喜宴,喜宴的地点、人选、菜谱,他都已经拟好,只等着找一个合适的机会,给依蓝一个巨大的惊喜。 终于鼓足了勇气时,却是收到了香草姐姐的短信,只有几个字,说:依蓝要结婚了,新郎,是追了她仅仅7个周的同事。他当时只觉心底的某个地方,空茫地现出一个大洞,海水呼呼地灌进来,只不过是片刻,便将他彻底地掩埋了。 他最终还是去参加了那场喜宴。喝了许多的酒,挤在那些坏坏的男人堆里,等着新娘敬酒时趁机嬉闹。他自知不是那样放纵的人,但那一晚,却是让每一个人,都诧异且疯狂。他竟是当着新郎的面,坏笑着,端了酒杯,凑上前去,佯装醉了,轻轻地,在依蓝的脸颊上,落下温柔的一吻。 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这一个吻的含义。包括依蓝。外人只道是他醉了,或者无伤大雅地耍闹新娘;却是只有他,才清楚,他只是用这样的方式,向那浩荡无边的伤痛,吻别。 而这场喜宴散去,与那光阴纠缠而生的暗恋,也终将萎谢凋零。 第19章爱在原地情已走 葳安日间便去了“蓝爱酒吧”,点一杯最简单的红酒,倚在有暖气的窗口,看外面还在睡意朦胧中的街道。 葳安很少在酒吧驻留,她一直是个中规中矩的女子,穿素淡的棉布衣裙,腕间没有任何繁复的配饰,颈项里红色的丝线,坠着若隐若现的一小块碧玉;俯身的时候,一缕直发垂落下来,将眼睛掩住,看不见内里究竟是惊涛骇浪,还是云淡风轻。彼时她刚刚转到一家报社,做实习的记者。每日午间休息的时候,了无去处,她便会来这条叫做盛烟的酒吧街。但并不进去,只是在马路的一侧,隔着暧昧的帘子,遥遥看一眼,便又前行。日间的盛烟街,相比于夜晚,多少有些寥落,像是一个无事可做的女子,倚在门前,看远处的行人,却偏偏那人还没有看清,便不见了踪影,于是心内便空寂,茫茫然地,没有了根。葳安慢慢地行过这条街,想象着里面的人,在夜晚的霓虹里,各式的表情。淡漠,或者放肆。 这样观望的感觉,与葳安的心境相似。她不事张扬,假若不是遇到了植康,她或许会一直这样游走在繁盛葳蕤的边缘,寂寞生长。是植康的一个微笑,让她对一切外物皆排斥的心,忽然地洞开,看到了昔日不曾见过的明媚的晨光。 葳安是在“蓝爱酒吧”里认识的植康。她被主编派去采访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完毕之后已是傍晚,摄影师便招呼着几个人去了“蓝爱”。这其中,便有植康。一行人皆是艺术青年,喝了几口酒,便在音乐四起的酒吧里,胡吹神侃,葳安坐了不过是十几分钟,便支持不住,欲要起身离开。旁边一个显然是喝多了的男人,拉住葳安的手,神色暧昧,说:小妹这么快就走么?葳安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一时间呆了,片刻之后反应过来,啪地一下将那男人的手打落。男人嘻笑着凑过一张醉醺醺的脸来,还没有开口,一个拳头就斜刺里过来,将他的鼻子打出血来。 葳安在一阵混乱里看过去,是一起来的一个始终安静无话的男子。面容清淡,但在流溢的光里,却有一种柔和又不羁的奇异力量。男人将一大瓶酒灌进肚中,而后愤愤地甩掉空瓶,起身要去反击,摄影师大叫:植康,你先送葳安回去吧,改天我们再聚。 是在喧哗声中走出了十几米远,葳安才呼出一口气,扭头看向植康,说:谢谢你。植康便笑,道:你做记者,以后这样的事情,会常遇到,长了,就知道怎样保护自己了。葳安低头看着夜色中两个人的影子,在不知名的树间绕着,时而重合,时而错落,像她此刻的心绪。走到一个拐角处,葳安终于站住,鼓足了勇气,说:我工作的地方,就在前门的大厦,若是有事,记得找我。 葳安第二天下班的时候,就收到了植康的短信,说:蓝爱隔壁的清水茶坊,7点,有空么?葳安只回复过去两个字:当然。短信发送过去她便有些诧异,这断不是昔日自己的风格。她一个人从苏州来到北京,换过许多份工作,也遇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她对他们中的每一个,向来都是怀了戒备。就像,她对这个城市的感觉,不远,但也绝不会亲密。她始终觉得,这个城市,是不适合扎根的,所以,她不会对任何人,敞开自己。亦不会将自己的热情,混迹于那一片俗世的嘈杂。而这样鲜明地吐露心底的快乐,于葳安,是从没有过的。 葳安到的时候,植康已经提前为她点好了一杯茉莉。葳安闻着自己喜欢的清香,自纯净的杯中袅袅升起,宛若一朵花在安然绽放,她的心底,因为这一杯茶,溢满了喜悦。她想,这是一个懂得自己的男子,知道自己想要的,不是隔壁欲望燃烧般的红酒,而是这样一杯清澄的绿茶。 那是一个温柔的夜晚。茶坊里放着不知名的曲子,隔壁激情的歌声,溅过门口的时候,只是探头看一眼,便绕开这一片静寂的天地,独自走远了。两个人都不是多话的人,但并不觉得沉默是一种尴尬,反而像一盏灯,因了那暗处摇曳的影子,方才显出明亮处的点滴风情。葳安听植康讲起他初到北京时,在冰冷的地下室里,渡过了整个的冬天。彼时他每日都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在京城的摄影圈内奔波,没有人认可他的摄影风格,更没有哪家工作室愿意让他加盟,他一度连买胶片的钱,都要省了来花。即便是这样,他也从没有想过回到西部的小城。最终,他融入了这个圈子,作品能够有人欣赏,一些时尚杂志,也开始向他约稿。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是他下一步要走的路。 葳安安静地听着,想起自己过往的时光,一格一格,竟是与植康的,如此接近。不过是到此时,她与他,才在这清水茶坊中,柔软碰触到彼此。 而此时遇到,并不算晚,不是吗? 葳安愿意将此当成自己的初恋。她从没有如此地依恋过一个人,亦从没有这样迫切地想要为他做任何的事情。她跟着他参加各式的展览,默默地在背后做他的助手,与朋友出去玩,见到新奇的事情,总要第一个让他知道。甚至,素来与领导隔阂的她,为了能够在报纸的副刊,给植康开一个摄影的专栏,几次闯进总编的办公室,反复地向他推荐植康的作品。 报社的同事,几乎都知道葳安有了男友。她脸上的欣悦,可以感染任何一个人。假若昔日葳安是一株静寂倚窗的绿萝,那么,而今的她,将爱的叶子,一片一片铺陈开来,已然成为让植康这尾鱼,流连忘返的莲花。 葳安知道植康是个内敛的男子,他对于这份爱情,显然没有自己来得那样热烈,他一直执着于自己的追求,为此愿意牺牲一切。有时候若是忙着拍照,他常会忘记正在饭馆里等他的葳安。有几次,葳安一个人吃完了,给他带回来,放在冰箱里,他忙完后看见了,常会诧异,想不起究竟是何时放了进去,最后要打电话给葳安确认,会不会是隔了夜的? 葳安像对孩子一样耐心地指引着植康,耐心到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她素来是个独立的女子,懂得如何怜惜自己,但像这样去一心一意地关爱一个男子,却是从没有过的。她为他洗衣,做饭,收拾乱七八糟的摄影室,在房东违约涨租的时候,像个泼辣的女子,为他据理力争一百元的租金。她突然发现自己原本是这样能干的女子,能干到不仅可以照顾好自己,而且连另一个人的衣食住行,都能包揽。 爱原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一个人扭身发现另外的自己。葳安想。 后来的某一天,葳安像往常那样,推开植康的摄影室,打算帮他整理一些道具。房子里很暗,有拍摄完的两个女子,正在一旁等着同伴的最后一组照片。葳安冲她们笑笑,便兀自安静地忙开了。等一切结束,三个女子走出门去,葳安去阳台上取晾好的衣服,突然听到其中的一个,在楼下冲同伴嘻笑道:你们猜刚才那个是摄影师的女友还是雇来的清洁工?另外两个几乎是异口同声:当然是清洁工,风格如此另类的摄影师,怎会喜欢一个为他包揽一切的女人? 那一刻,葳安的心,前所未有地慌乱。 植康并没有察觉葳安的变化。他在为即将到来的个人展出,而忙碌不止,吃饭常常都顾不上,更不必说腾出时间,照顾葳安。 这期间,迫于面子,植康带葳安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并给朋友拍摄了一个系列的喜宴照片。算得上是一场排场的盛宴,宾主都各尽其欢。人来人往中,盛装打扮的新娘被新郎挽着,挨桌敬过酒来。敬到葳安的时候,两个人便开玩笑,说,何时去喝你与植康的喜酒,葳安一时红了脸,求救似的看向植康。而植康,却像是在专业的影棚里,专注地拍着。这是植康工作时的一贯状态,但那一刻,葳安的心,却在他近乎无情的淡然中,凉了下去。 回来的路上,葳安问植康,有没有想过,要像他们一样过安定的生活?植康正在摆弄手中的相机,打算拍窗外的风景,听见葳安的问话,随口便说,这样挺好啊,我已很满意这样的状态。 葳安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若是她想要一个安稳的家,他会不会给。这会吓到植康,葳安其实在一开始,便懂得他,是个自由随性的人,他不会为了什么人,改变自己,他有自己前进的方向。而像葳安这样,将一颗心,全部浸入一份爱中,那是植康,从来都不会去做的事。 他的爱,原本是那样地淡。淡到葳安在其中,有隐匿无形的疼痛。 植康的作品展,设在了广东。葳安本可以跟去报道,但她在临行前,却是让给了一个热爱摄影的同事。同事发来短信,说,葳安,你不知道植康的作品多么受欢迎,已经有人,打算支持他在广东开设独立的工作室了。你经营的爱情,终于春暖花开。 短信收到的时候,葳安身体不适,刚刚为自己灌好一个热水袋,捂在腹前。窗外不知何时,开始飘起雪花。葳安想着“春暖花开”四个字,倚窗笑了。这个词语,只属于植康。于她,不过是一个遥迢的梦。假若一年前,她曾在梦中,那么,此刻,她已然不会再做。 葳安收到植康短信的时候,去了蓝爱酒吧。吧台上的侍应生,勉强睁开眼睛,为她倒了一杯红酒,而后又昏沉睡去。葳安看着窗外的行人,急急地赶往某个未知的地方,来不及看一眼路边的风景,她终于明白,爱情,也像这行程中的人,两个人在爱的处一起走,若是其中的一个,快了,另一个,依然慢慢地走,那么,这份爱,笔直前行的可能,大抵不会再有。 葳安喝一口红酒,一字一字地给植康写一条短信。她在短信里,告诉他,你且放心地去走,我在原地,喝一杯红酒,或者饮一杯茉莉,都会开心;岁月改变了的,我已能够,安然地接受。 葳安知道,植康会明白,她对他的感激。 第20章往昔随走随删 收到这家广告公司的聘用通知时,他已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奔波了近两个月,且几乎对能否留下来,心生了绝望;所以这根救命的稻草,让他连条件也没有来得及细看,就欣喜若狂地应了下来。 整个策划部里,就他一个新人,因此接听电话或是传送文件等一些琐事,他就主动地承担下来。其他人都乐得放手,但相邻格子间的枚烁,却是每次都与他抢了来做。他清晨早起半个小时,只为能在大家来上班之前,将整个办公室细心清洁一遍。枚烁却是与他来得一样早,不偏不倚地,每次都同时踏上三楼。只不过他从西来,枚烁自东而入。楼道里有些暗淡,他看着枚烁的面容,由远及近,渐至清晰,不知为何,常常想躲。当然是躲不开的,枚烁的热情,像那浓墨重彩的山水画,颜色泼上去,便褪不下了。他对每一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自己这后来的,说错了某句话,被人至此贬下去。但在枚烁面前,却是可以放松,这其中的原因,他想大部分,是因为枚烁长得不美吧。这句话,他当然只在自己心里想想,并不流露丝毫的痕迹。即便是办公室里的其他女子,在休息时段,窃窃私语地评价枚烁恶俗的眼影,还有杂牌子的衬衣;他所做的,依然是沉默不语。但是那心里,还是因为这大多数人对枚烁的不屑,而连带地也将她,给看轻了。 正是春天,枚烁啪啪地将办公室里,所有的窗户都打开来,而后深深地吸一口气,朝他喊:雨颜,看玉兰花开了呢,那么洁白清香的花朵呵!他用心地拖着地,又心不在焉地顺着枚烁的指点看过去,果然在那窗旁边,一颗高大的玉兰树,已经将那芬芳,先于碧绿的叶子,铺陈开了。他看着枚烁探出头去,将鼻尖轻轻俯在一朵上,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移开来。这让他突然觉得感动,在这样一个充溢了无限压力与危机的职场,一个容颜寡淡的女子,却是如此单纯地爱着一抹芳香,而不是像其他人,只关注于自己身上名牌的衣饰。这样素朴的女子,他已经许久没有遇见过了。 他自此开始对枚烁有了好感。当然不只是因为她清纯到傻的个性,她也是唯一一个肯注视着他的眼睛,说话的同事。其余人都在忙着拼业绩,对他这个还在实习期的新手,除了需要帮助,根本是不把他放在心里的。所以有了问题,他第一个想到的,也总是去问枚烁。枚烁也不过是刚刚过了实习期,很多时候,她都是拿了这问题,再去找别人问。这样,别人烦的,就都成了枚烁。倒是这隐在背后的他,既不给别人招来麻烦,还会主动地帮人跑腿打杂,渐渐成了公认的好人。 他便这样慢慢融入了这个小的团体,吃饭的时候,会有人主动地来约他;即便是叫外卖,也会连带地帮他叫了。枚烁依然是被大家冷落着,瞧不起,是吃饭时的调味品,在一张张嘴里搅来拌去。他就是从这些谈话里,知道枚烁出身贫寒,一个月的薪水,除去吃饭,基本都寄给了父母;所以便没有多少的钱,来买昂贵的衣饰,更不用说在休息时,与人探讨淘衣经了。 他想起枚烁对自己的过度热情,在他求她做事时,眼睛里的欣喜,甚至是受宠若惊;想起她这样讨好他这个新来的职员,或许,正是因为她与他一样,是害怕孤单的吧。明白了这一点,他便对枚烁的热情,觉出了虚假。就像,他知道自己给与周围同事的热情,也含了水分一样。 有一天,他又甩掉枚烁,与一群男男女女去公司的餐厅吃饭。饭间大家不知怎么就打起赌来,说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叫枚烁一声“没女”,就在月末的例会上,每人为他美言几句。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嚯地就站起来,冲着恰恰走过的枚烁,高喊:嗨,枚烁没女!一桌人屏气凝神地等着看一出闹剧,但却是很奇怪地,枚烁的脸,微微一红,便朝他轻轻一点头,羞涩地跑开了。 当天下午,他心神不宁地无法安心工作,几次假装起身接水,偷偷地瞥一眼枚烁的背影。枚烁也明显地不如以前那样专心,眼神,是飘着的;因为,有那么两次,他们的视线,在逼仄的半空里,砰地相遇了。他的当然是凉的,但枚烁,却是带了那么浓郁的火,呼呼地,将他的这半,给烤焦了。 那日下班,他刚刚踏出公司的大门,走到一旁的站牌下等待公交过来,就接到了枚烁的短信。上面写着:雨颜,谢谢你,给与我当众的赞美,今天刻意的打扮,只有你,注意到了;不管这美,比之于别人,怎样地逊色,但于我,却已是最好…… 他这才明白,原来枚烁,是把那讽刺的“没女”,听成了“美女”。可他怀了愧疚,努力地想了许久,还是忘记了,今天的枚烁,究竟穿了一件怎样漂亮的衣服。 此后他明显地感觉出,枚烁看他时的眼睛里,有了不一样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他不是太清楚,但那一缕鲜明的温暖和柔软,却是春日的雨丝一样,倏忽就入了他的心的。他在这细雨里走着走着,忽然便觉得冷了,想要逃回到那人群里去。 枚烁对他的关心,依然是隐在那暗处的。帮他润色给客户做的文案,在他空了的杯子里,捏一些从家乡带来的女儿茶,又在他无意中提及没有吃早餐时,不过是片刻,便从包里变出一个汉堡来;甚至,在例会上,老总批评他做的策划不太精致时,她会据理力争地将策划的优点,一一点出。这个一向与他一样,在众人面前,寡言的女子,很奇怪地,便如一支坚韧的利剑,不再畏惧任何的白眼与鄙薄。 三个月试用期后,他忐忑不安地进了老总的办公室。老总将一沓民意测验单扔到他的面前,说,看看吧。他拿起来,一张张地看下去,在那面无表情的淡漠评语里,脸色,也终于像窗外浓密法桐叶子遮掩住的天,随了那光阴,一层层暗下去了。当初那么多人,怂恿他嘲弄枚烁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说要为他美言,但结果却是这样地清冷。在最关键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拍拍身,远远地走开了。 就在他转身要离开时,老总将一个信封递给他。他以为是这三个月的薪水,打开来,却是一封长长的信,将他试用期内的勤奋与优异,一点一滴地,全都记录下来。没有署名,但他还是认出了那清秀的字迹,是枚烁的。她当是早就千方百计地打听到,老总是不打算留他的,所以在集体测验之前,就写了这样一封信来,试图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将他挽留住。 但老总还是直截了当地,就给他下了逐客令。他神思恍惚地走进办公室时,并没有人注意到他;或许,是早已知道结果,因此便愈加地轻慢于他?大家照例走来走去地倒水,传递文件,任他一个人将自己的东西,全都收拾进大大的手提袋里去。只有枚烁,悄无声息地,将一个纸条放在他的手边。他展开来,见上面只有一句话,说,三个月的薪水,要了吗?他苦笑着回她:哪有什么薪水,合同上说,是无薪试用的。枚烁的脸,即刻涨地通红,她只丢给他两个字:稍等,便转身走了出去。 再回来的时候,枚烁的手里,拿了一个厚厚的信封,三个月的薪水,全装在里面。他感激地看她一眼,想说些什么,却终于没有找到一句合适的话来。 他坚持像下班一样地,离开了这家公司。在辗转找新的工作的几个月里,他收到过枚烁许多的短信,有时是鼓励与安慰,有时是她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着自己的生活。他因为灰暗的前程,而心底焦虑且空茫,所以对于枚烁的短信,只当是一个熟悉的过客,看过即删。他的心里,除了工作,已是装不下任何的东西,而枚烁这样一个平淡的女子,不过是人生路上,一点微弱的星光,晨曦亮起,即便他想要挽留,也是该隐退了的。 枚烁也曾来找过他一次,他那时恰好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要搬到离公司近的一所房子里去住。他顾不得与她说多少的话,只在楼下出租车的催促里,慌慌地收拾着东西。是在枚烁默默地帮他将两个大包,抬到出租车上去,他也要转身上车的时候,才想起问她:你,工作还好吧。枚烁的眼睛里,即刻像那暗夜的星星,亮了:还好的。出租车“突突”地发动起来,枚烁突然将手按在车窗上,大声地朝他喊:雨颜,以后周末没有事,我可不可以去找你?他在这一句里,呆愣了片刻,终于想起来要告诉她,那么忙,此后有事,还是短信联系吧,车,却早已经开出去了。他在后视镜里,看见枚烁,渐渐地,小成一个模糊的点…… 他很快换了新的手机号,将那过去的同事一栏,一个键,便全都删掉了。是几天后路过原来的那家公司,才想起,竟是连枚烁的号码,也一起给删了。他几次想要去公司找枚烁,要回她的手机号,但都因为种种原因,给忘记了,最终,连勇气,也给弄丢了。 后来有一天,在公交上,遇到一个原来的同事,他欣喜地问及枚烁的号码,那人竟是一脸诧异,反问他说:难道你不知道,枚烁因为帮你讨要薪水,被老总不久就找了个理由,辞退了么?至于去向,谁知道呢,而那号码,随走随删,你也当是清楚的…… 他第一次,在异乡,因为一个弄丢了的号码,在拥挤吵嚷的公交里,泪流满面。 第21章错过你在的旅程 她依然记得在开往苏州的长途巴士上,看电视里妖艳的女子,在人前将一条小蛇魔术般地吞入口中,她失声地尖叫,而后习惯性地去抓一旁的手,却是换来一个男人怪异的视线。她连连低声地给人说抱歉,而后便将头转向车外去,假装漫不经心地看飞驰而过的风景,却还是忍不住,在外人的好奇的注视里,呜咽出声。 那是她与他分别许久之后的事情了。 她与他的相识,也是在这样的长途巴士上。彼时她刚刚结束一段已经寡淡无味的爱情,离开那个城市,打算先去北京四处走走,而后再安顿下来,找一份钱不必太多,但能够让她享有自由旅行和写作的工作。车上在播放那些在小城市里登台演出的草班子乐团的录像,其中有一个娇柔的女孩,与一条蜥蜴身体亲密接触的镜头,她无意中瞥见,尖叫一声,手下意识地想要抓住扶手,却是触到了一只温热的胳膊,她抬头,便看到一个成熟的中年男子,微笑着向她点点头,说,别怕,都是一些被麻醉过了的小动物,这些草班子,走街串巷,是生活不容易的一群人。 初冬的风,透过窗户的缝隙,清泠地钻进来,可是她被爱情,冷却了的心,却是慢慢地,有了昔日的温度。接近4个小时的车程,她听他讲起他采访过的那些戏团、草班、民间艺人,讲起他在拍照的时候,为担心给一个女孩造成心灵的伤害,而几次的犹豫,讲起他一个人穿越大西北,在茫茫的戈壁滩上,为了寻找一口水喝,而跟着一只骆驼,长途跋涉的孤单时光。 但他唯独没有讲,他此行去北京的目的;而她,当然不是一个八卦到问人隐私的女子。他们之间的默契与各自良好的修养,让这一程车上的旅行,温暖,怡然,犹如冬日里一缕明亮的阳光,穿过层层的云翳,暖暖地照在他们心灵的草地上,让那微黄的一片草叶,瞬间有了光华。 下车后在嘈杂的车站,他帮她提着行李箱,去乘地铁,是到地铁口的时候,他忽然问她,你要去哪儿?她大脑一时空白,不知如此大的北京,哪里才是她的栖息之地。他显然是个聪明的人,不等她回话,便说,跟我走吧,我去帮你找一个合适的住处。 这是她第一次真正地接近北京,而且,是与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会那么巧,在宾馆住下的第三天,她按照报纸上的招聘广告,一家家地应聘过去,恰好在一家报社的门口,遇到了他。 那时他的旁边,还有一个中年的女子,打扮略略俗艳,脸上的妆容,被那不知何处而来的愤怒,挤兑得无处可逃。她站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停下,不知该不该与他说话。而他却是将那个女子丢下,大踏步地走过来,说,你好,我猜,你是来应聘的,是吗?她点点头,却将视线投向那个砰一声打开车门的女人。他抱歉地向他一笑,说,我要走了,相信你会好运,如果有事,可以打我手机。 她是在走廊里,听见他的两个同事,议论,说,这一次,他的妻子,总算同意与他离婚,那么,他也快要辞职南下高就了吧。 她正在上楼,听见这一句,突然地就停在那里,被一阵莫名的忧伤,席卷了全身。 应聘于她,是件并不费力的事,尽管在一群容颜鲜亮精力充沛的大学生中,她略显沉默寡言,但老总还是对她格外关注,并在她即将转身离去的时候,说,辰安的眼力,果真还是一如既往地独特。她怔了一下,但随即便礼貌地笑笑,说,多谢您的赏识。 她走进车水马龙的街道,想起他在去离婚的路上,还没有忘记打电话给老总,不卑不亢地向其推荐,心内便漾起细小的波纹,一圈一圈地,温柔地将她环住。她终于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留给她的手机号码。 她打过去的时候,那边是吵嚷的人声。她说,我想与你喝一杯茶。他很大声地问她,你在哪儿,我打车过去找你。她也很大声地,朝他喊,我在你们公司附近的一家茶馆门口,我分不清方向,但这里有一群孩子,在唱歌,一些老人,在私密交谈;还有一个广场,广场上有漂亮的鸽子,茶馆的门口,挑出一杆旗子,上面有小篆写的“茶”字。 他在她的描述里,很响亮地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她的心里,像水洗过的青葱水杉林,一抬头,便是明净澄澈的天空。 那一日,他们一直喝到茶馆在初冬青薄的风里,打了烊,才微醉着走出门去。店家摘了飘摇的旗子,冲他们喊:记得常来!他回身,笑喊:店家,会的!她也笑道:记得下次给我们上明前的碧螺春。店家笑回:好咧! 她回去后,他给她发短信,说,谢谢命运,让我在一段旅程结束的尽头,柳暗花明,遇到了这么好的你。她轻抚着手机屏幕上那些文字,许久,终于微微笑着,将这句话,一字不变地,又转发给了他。 尽管他所在公司的人事主管部门,几次打电话给她,让她过去上班,但她还是没有去,而是选择了一家可以不必坐班的的报纸副刊。他并没有问她原因,知道那定是她最好的选择。 她上班的地方,离他的公司很近。中午的休息时间,她会步行,过一个十字路口,穿一条胡同,在古朴的一座洋楼前停住。这座洋楼,有很多年的历史,后被人买下,改成一家具有民俗风味的餐馆。她喜欢坐在靠窗的一个位置上,那里能够看到一株高大的法桐,在冬天青蓝色的天空下,尽情伸展着苍虬的枝干。树下的一条曲折小路,是鹅卵石铺成,假若遇上雾天,便潮湿润滑,犹如海边。而她看见他自小路上走来,便觉得自己恍若一个等爱从海上归来的女子,那样纯净的爱恋,她已经许久,都不曾有过。 她开始攒钱,打算去蒙古旅行。他亦开始攒钱,说要让她从狭小的阁楼里搬出来。他昔日的房子,被前妻找了理由,卖掉,并没有给他一分的房款。他不是一个注重钱财的人,否则,不会人到中年,除了一场失败的婚姻,什么也没有留下。 她也曾想过与他一起,在北京,各自有一份安稳的工作,然后共同买一个小小的房子,两个人在其中,做两只城市里相爱的蜗牛。可是文字与旅行的魅力,却始终让她无法割舍,并停留下来,做凡俗中的女子。 但她,却又是那样地爱这个温和又成熟的男人。她愿意为了他,做任何的事情。除了虔诚的写作,与孤单的旅行。 她注定,是一个行在路上的旅者。就像,她与他的相遇,便在奔走的车上。 他在北京的一个胡同里,为她租到一间四合院里的安静的房子。院子不大,却植着一株梅花,两丛竹子,几盆兰花,看得出,房东是个雅致的人。青砖铺成的路面,有暗绿的青苔,沿着缝隙,一直延伸到租住的小屋。 他帮他将东西安顿好的那天,天色已经很晚,她煮了一杯上好的大红袍给他,两个人在晕黄的灯光里,对窗喝一杯滚烫的茶,心底的静寂,慢慢起了细小的波纹,像那煮沸的茶,噗噗地冒着泡泡,眼看着,就要溢出来了。 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那句让他留下的话,她只是将他送到院中,在凉如水的月光下,翘起脚跟,给他一个温情脉脉的吻。 那晚她翻来覆去,很长时间没有睡着,想要起来,静心写字,却发现,脑中他的身影,始终挥之不去。 这样的焦躁,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最后,她强迫自己,一个月内,不要再去见他;她要安心地,将一部写完,交由出版社,而后把预付的稿费,投到计划中的蒙古草原之行。 她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说,一个月内勿扰,便关了手机,开始写作。 她的写作,刚刚进行到一小部分的时候,他便提了很多东西,过来看她。她开门看到是他,便发了脾气,冲他喊:说好了一个月的,为什么还要来扰?!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宁肯与你分开,也不愿被人这样粗暴地打断?! 他抚抚她额前凌乱的头发,又吻吻她涨红的脸,而后领她到电脑前坐下,而后轻声地耳语:你继续写,我在厨房,做饭给你。 她的烦乱的心,就这样倏然地宁静下来。她拾起流畅的文字,引导它们,继续哗哗地流淌下去。黄昏的最后一缕光线,掠过她窗前干枯的藤蔓,倏忽便不见了踪影。厨房里传来轻微的窸窣声,像是某个人在夜晚的梦呓。一只猫,沿着墙根,嗖一下穿过,只留一声清冷的叫声,在空荡的院中。 她扭头,看见微光里他的身影,突然明白,其实她是怎样地爱着这样凡俗的生活。 她的稿费汇到的时候,辞职的琐事,也办理妥当。她打电话约他吃饭,却是许多次,都无人接听。她心内怅惘,行出门去,左折右拐,不觉便到了他的公司楼下。 她在楼下查到他工作的电话,打过去,是一个年轻男孩的声音,说,近期内,可能他都不会来上班了,公司派他前往广东,拓展业务,或许,老总器重于他,一直想要让他挑起南方分部的重任呢。 她轻轻“哦”了一声,并没有回复男孩问她是谁的问题,便匆匆挂断。 她很快地买到了去蒙古草原的机票,并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在拥挤的机场,等着飞机起飞的时候,他打来电话。她用手,轻轻地抚过那个熟悉的号码,就像与他相识的最初,抚过那句爱的絮语。然后,便装作素不相识的冷淡,坚决地,将手机挂断,并迅速地,在没有后悔之前,将之关掉。 飞机平稳地穿行在云朵中间的时候,她用相机,拍下飞机的尾翼。镜头中那大片的云朵,犹如翻飞的浪花,在飞机的两侧,冲撞开来。她想起他们一起做过的一次短途的旅行,也是在空中,他在背后环拥着她,说,幸福的感觉,就是这样,可以和心爱的人,看云卷云舒,并在其中,体味飞一般的自由穿梭的快乐。 可是,这样的幸福,此刻,她却无法,让他知道。 飞机抵达视域开阔的蒙古的时候,她打开手机,便收到了他在她上机前,发来的短信。她一条条地读着,终于忍不住,在嘈杂的机场内,哭出声来。 原来他曾这样深深地爱过她,爱到可以为她放弃去南方提升的机会,爱到明明买到了同去蒙古的机票,却因为怕打扰她的写作,而至始至终,没有开口问她,是否,希望与他同行?爱到他每天下班后,都会行至她居住的房子旁边,在石凳上,默默地坐立片刻,只为可以更近地,感觉到她的温度。爱到在迫不得已南下的时候,还去他们常常吃饭的饭馆,只为能在她坐过的椅子上,再看一眼那些她的视线,抚过的风景。 可是,这样的往昔,因了那部与他无关的,和关掉的手机,而再也不会向她呈现。 而爱一旦错过,便是一段永远无法重复的旅程。即便是重走,也只是凌乱不堪的片段。就像当她站在草原之上,却发觉,时光这样残酷地,就让她许多年前,曾经深深爱过的一个人,完全地忘记,再也想不起,爱情当初的模样。 第22章过往已停机 陈致来北京之前,便断掉了所有的后路。他不仅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卖掉了莞尔刚刚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装修好的房子,而且力劝莞尔暂且放弃结婚举办仪式等琐碎繁杂的事,先随他一起飞往北京。 莞尔是个恋旧的女子,她为房子找买主的唯一要求,便是一定要保留自己的装修,且墙上的每一幅画,玄关处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改变。她希望假如某一天,自己再回来,除去在时光里褪掉的颜色,它们依然是完好无损地在那里等待着她。就像,她不过离开这个小城,做一次短暂的旅行,旅程结束,她的心,还是回归到这里。陈致小心翼翼地解释过许多次,告诉莞尔,他在北京,一定会给她一个更好的房子,她可以将这些无法带走的梦,全部复制到那里。对于这样的畅想,莞尔只是浅淡地笑笑,并不给陈致任何的回应。只有一次,陈致在背后环拥住她,说,相信我,不管到了哪里,遇到多么璀璨的景致,我的心,都会和这些壁画一样,静静地为你守候,莞尔这才转过身来,抱住陈致,说,我相信的。 这句话让陈致知道,莞尔彻底地做好了与他去北京闯荡的准备,不管成功抑或失败,不管他们的爱情,水土不服还是随遇而安,她都会义无反顾地跟随着他。陈致对莞尔的了解,胜过自己,他们从读书的时候便爱恋上彼此,7年的时光,周围许多昔日发誓要爱到地久天长的恋人,大多分手,但唯独他和莞尔,如一株安静的水草,在光阴的波光里,低眉浅笑,悠然自得。所以他们打算结婚的消息一传出来,天南海北的同学便都在网上祝贺,说到时一定亲自赶去祝贺,似乎,这是他们自己爱情的芬芳,结出的果实,亦是浸着过往的甜蜜与温情,轻尝一口,那所有的爱与温柔,便都来了。 所以陈致感激莞尔做出的退让,他知道这一去,所有过去稳妥安逸的生活,都会隐没,何时再重新寂然绽放,则是一件连他自己,都无法预测的事。而无法预知,便生出惶惑,莞尔肯在一切都飘渺不知的时候,与他去往北京,他知道这已是她能给他的,最大的支持。 陈致很快便在海淀的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做进出口贸易的工作。而莞尔,却是几经辗转,也没有寻到合适的事做。陈致在忙碌中,来不及耐心地安慰她,只对每日守在一大堆招聘启事里发呆的莞尔说,不必急,近处没有,可以到远一点的区看看,两个人,不一定要天天守在一起的。莞尔在纸堆里抬起头来,但并不看他,而是越过窗外层层的阻隔,看向那一小块的天空。过了许久,才对着陈致的后背,淡淡一句:可是我想要的,只是和你在一起。 陈致只把这句话,当成莞尔一时失落的感伤,他想过不了多久,莞尔也像他一样有了工作,一切便都会不同。女人的情绪,来与去,不过是青烟一缕,在心底,留不下任何痕迹的。 莞尔在一个月后,果真像陈致预言的那样,在相邻的区里,找到了一份一向喜欢做的编辑工作。得到消息的那天,陈致提前下班回来为她祝贺,他还兴致勃勃地做了几样莞尔爱吃的小菜,又打开一瓶红酒,给莞尔斟满。他还没有来得及将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对面的莞尔,便哭了。而且,陈致愈是哄劝,她的眼泪,来得愈是凶猛。陈致的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慌乱中,一旁的红酒,被打翻在地。陈致顾不了这么多了,他甚至都没对莞尔,报以歉意的一瞥,便起身去接电话。是部门上司打过来的,关于文件中一个词语的翻译错误,尽管并无大碍,但上司却冲陈致大发了顿脾气,说,如果换成很关键的词汇,出了错,责任谁来承担?商场如战场,连敌人的话都琢磨不透,仗如何能够打胜?陈致忐忑不安地听着,一直赔笑到上司挂断了电话,这才烦乱不安地拿出一根烟来,将小小的走廊,抽得烟雾缭绕,一旁的几个租户,好奇地探出头来,瞥他一眼;连楼下的房东,都在院子里朝他飞上来几个白眼。 但陈致已经完全忘记了这些琐碎的事情,他的心里,被工作淤积得满满的,连身后对着一地打翻的红酒,默默流泪的莞尔,也给忽略掉了。 陈致已经习惯了莞尔一周回来一次的生活,没有她在的时候,他偶尔也会觉得寂寞,似乎少了些什么,但更多的时候,则是被工作压迫着,不断地学习,充电,连每日睡前必需的电话,常常也忘了给莞尔打。公司里新来了一个西班牙的同事,但他私下得知这个同事很快就会回国发展,而若是能够抓住这个人力与信息资源皆丰富的潜在客户,与之建立长期国外联系,那么,或许不久后的一天,陈致也能够在公司里独当一面。甚至,有可能开创自己的分公司。这样美好的梦,刺激着陈致拼命学习一切与业务相关的知识,又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与西班牙同事建立友好关系上。 陈致上班的公司,离租住的房子,也有一小时的车程。而莞尔到他这里,则需要换乘两次公交,一次地铁,算起来,大约有3个小时的路程。在以前,对于不常出门的他们,大约是相当于到省城的距离了。陈致知道莞尔是恋家的女子,若是没事,她更喜欢守在家里,洗衣,做饭,看看影碟,让她花费3个小时,赶去一个地方,与他相聚,则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但而今,这已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陈致从没有听莞尔抱怨过,他以为她像自己一样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在北京,去哪里,似乎都是长途跋涉似的远,何况,相对于他的那些家几乎住到河北去的同事,这样的车程,已算是近了。 陈致看得见的,是莞尔每个周末回来,为他做饭时的悄无声息;是在看到他在网上查找资料,给他冲上一杯菊花茶的温柔;是他周末出差,将她一个人晾在郊区小房子里,打电话时的隐忍;是神经衰弱的她,被隔壁夫妻的争吵,扰得一夜无眠时,晨起依然为周末去加班的他,熬一碗甜香的米粥。这样的莞尔,是陈致往日熟悉的那个,他相信她走在北京,有与他一样的欣喜和激昂;尽管,他们现在住在郊区简陋的民房里,尽管,他们无法像从前那样日日晚饭后牵手散步,尽管,一个又一个的冲击,给彼此的心灵,带来这样那样的震荡。但是,女人想要的房子车子票子和孩子,每一样,陈致想,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也都会带给莞尔。 可是,陈致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心,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地,发生了变化。 陈致与西班牙的同事,很快地成为合作的伙伴。两个人借助国外及时的资讯,已经顺利做成了几单生意,连部门经理,都诧异自己身边这样一个潜在的客户,竟是被陈致给挖掘了去。同事的签证,很快到了期,而陈致,也十拿九稳地搞定了这个大的国外客户,只等再做几次大的生意,超额完成公司的业务量,凭借出色的业绩,提升到业务主管的位置;假若到时老总实在不重视自己,另起炉灶,陈致都是自信的。 但这样的梦想,没有多久,就破灭了。部门经理嫉妒,老总怀疑,西班牙同事归国后便弃掉本行,没了音讯。一切,都在陈致梦想的反方向上,一路颓败下去。到最后,陈致终于明白,辞职,已经是唯一可走的路。 这次,是陈致失了业。失业的那天,莞尔陪陈致出去吃了饭,回来路过一家打折的戏院,莞尔说,不贵,去看看吧。陈致心底烦,忘了这是莞尔从小便割舍不掉的爱好,随口便说,哪有这等闲心,回家吧,等我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再来陪你。莞尔当即扭头,去了戏院,自己买了一张票,进去了。陈致在外面等了片刻,不见莞尔出来,想着了无着落的工作,转身向站牌下走。陈致回到家,正深陷在网上信息的海洋里,拔不出来,莞尔的短信,便来了。只有短短的一句话:可是陈致,你在北京,已成了陀螺,停不下来了…… 陈致听着窗外呼啸起来的冷风,呆愣了许久,才忽然想起,他来北京,已是一年,可是这一年,他连周末的概念,都没有了。那个在小城时,陪莞尔四处走走看看的自己,何时,连自己的魂,先给丢掉了? 那晚莞尔没有回来,陈致以为她只是闹一闹情绪,下周再来,就会回复如初;但是,一个星期后,当陈致拿着厚厚的一摞应聘材料,在拥挤的人才市场里,刚刚费力地挤到一家外企的招聘台前,露出一脸谦卑的微笑,打算将这家公司拿下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陈致毫不犹豫地就关掉,且调成了震动。但手机,却像个固执的孩子,一次又一次地,响起,直将陈致的胸口,震得发麻。陈致依然坚持着将应聘进行完,这才挤出人群,长长舒了口气,拿出手机。 通话记录里,显示莞尔早已打了十几次电话,只是陈致没有注意,或者,其实他一直听到了,但求职心切的他,并没有上心。陈致拨回去,铃声响了许久,都没有动静。陈致担心会有公司聘用他的电话打过来,便在拨了两次都无人接听后,自动挂断了。 周末的时候,陈致果然接到了那家外企的聘用电话。陈致兴奋极了,想着告诉莞尔,让她早点回来祝贺。但电话打过去,依然无人接听。陈致试着发了条短信过去,说,莞尔,如果不再加班,周末就过来吧。陈致等到心里起了焦虑,方才有短信响起。打开,上面写着:我的人,我的心,我们的爱情,都已经乘车离开北京,一切,都像这火车,回不去了…… 陈致发疯似的打电话给莞尔,但那边一次次地挂断,打到最后,陈致终于筋疲力尽,决定放弃。 陈致到这时,也没有相信,莞尔是真的离开了他。他用努力的工作,忘记这些烦恼,他想洒下的汗水,总会有收获,莞尔只是想要一段安稳的现世,只要他的工作,一路顺风顺水,莞尔总会回到他的身边。莞尔那么爱他,怎会如此轻易地,就将他放弃? 这样的疑问,陈致在晚上失眠的时候,问了自己许多次,每一次,都用力地拿对爱情远比他坚持的昔日的莞尔,说服自己。直到有一天,陈致再打莞尔的手机,那边冷冰冰的一句: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是到那一刻,陈致才终于明白,是他自己,用无休止的怠慢和冷漠,掏空了这段爱情,让那葳蕤的一丛,在北京的寂寞喧嚣里,凋零,枯萎,最后,像那维系他们过往与现在的手机,啪地停了机,再也无法接通。 第23章乘着你的舟楫逆时光而上 莲城第一眼看到乔生,就知道他是她在茫茫人海中,要寻找的那个男人。 那一年莲城24岁,大学毕业,但并没有工作,而是靠喜欢的漫画,给杂志自由撰稿,养活自己。尽管稿费算不上丰裕,但莲城依然活得开心。没有灵感的时候,她会去地铁里呆一个上午,坐在角落的位置,看那一程程上下的陌生人。很多时候,莲城无需抬头,只从他们脚上或精致或粗糙的鞋子,便能准确地判断出这个人在北京的生活状态;而当她的视线上移,落到那一张张疲倦、谨慎或者小心翼翼的脸上的时候,她的敏锐的洞察力,则会直接刺穿此人的躯壳,直抵他用力遮掩之下的内核。 所以当莲城在地铁里,看见乔生洁净朴质的棕褐色皮鞋,安静地踏在地面上,神情镇定,自信,又从容不惧,她忍不住,就抬眼,去看他的眼睛。而乔生,也恰在那一刻,与她视线相遇。 莲城当即就电击一般,震在了那里。她看着面前这个犹如一株桐树般稳妥安生且可以放心依靠的男子,面容干净,头发浓密,嘴角微微上翘,有洞悉一切俗世纷扰的微笑,缓缓流溢出来,莲城忽然很想走过去,捧起双手,将那一抹柔韧的笑意,温柔地接住。 她当然没有走过去,却是在他礼貌的点头示好中,有醉酒后微微的晕眩。她是看到秋风里飒飒席卷着的枯黄的落叶,又有针刺似的冷,嗖嗖地自裙裾边旋转上来,这才发觉,竟是被他引着,出了喧嚣的地铁,且走了长长的一程,并在离他公司不远的一个报亭旁,才停住,发现自己的失常。 她显然被这样的自己吓了一跳,转身要走时,却听他在唤她:姑娘,你的丝巾。她回头,像个做了错事的丫头,惊慌地走上前去,将被风刮到他身边的丝巾接过来,又慌张地道一声“谢谢”,便再也不敢抬头去看他的眼睛。 但他却在后面笑着冲她喊:丫头,秋天风大,记得不要再粗心地弄丢了东西。 她不敢回头,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个安静无人的拐角,这才停下来,喘着粗气,并很快地意识到,她再一次丢了一样东西,在他的身边。 那样东西,当然,是她的心。 莲城记住了那个报亭旁的广告公司,亦记住了乔生温和的面容上,那双让她瞬间波澜起伏的眼睛。 她很快在网上查到了乔生公司的信息,并在公司内部网上,得知乔生是广告公司策划部的经理,策划过的广告,几乎都以其耳目一新的视觉冲击,给商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她还在一个人才网上,寻到一则乔生的简历,发现他竟然与自己一样,毕业于北京一所知名大学的广告设计系,但却是长了莲城15岁,当是这一专业初建的第一批学生。 莲城又在记忆里认真地搜索乔生的名字,突然间忆起,她读大一那一年,乔生曾经去学院里,做过一个关于广告方面的讲座,只是当时莲城忙于一场开过便凋零的爱情,根本无暇关注这些每日都会有的讲座。她只听彼时的一个舍友回来说,下面听讲座的女孩子,快被他激情四溢的演讲给迷疯了,一个小时的讲座,却因为此起彼伏的问题,而拖了两个小时,才结束。那时莲城只淡淡一笑,便躲进梦幻蓝的帘子里,想刚刚在学校的水杉林里,那个高个子的男生,突然从背后将她抱住,深情拥吻的炽热瞬间。 她不知道,这一错过,便是6年。期间莲城一路走一路丢地,谈了三场爱情,皆是看电影般,散了场,便忘记了,只剩她一个人,在寂寞的夜路上,踩着月亮下的影子,孤单地走。而乔生,则继续做那个被许多年轻女孩不息缠绕,却始终安静走路的男人。 还好,命运让莲城再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偶遇到恰是最好的乔生。 莲城知道这一次,她不能够再错过。她在北京,四处游走的这两年里,一度对能够遇到一个喜欢的男人,不再抱有信心。有时候她会去参加一些Party,在烟雾缭绕里看各式的男人,要么寡淡无味,要么过分甜腻,犹如那嗡嗡叫着的苍蝇,黏上你,赶都赶不去。这样的时候,莲城总是在一篇喧嚣中,有丢掉魂魄般的无助和忧伤。 究竟要一个人走到什么时候呢?莲城在地铁里看来来往往忙碌不休的人群的时候,常常这样问自己。 而今,她终于从乔生这里,寻到了那条通往幸福的轨道。 莲城在乔生的公司旁边的咖啡馆里,等到第三天的时候,乔生终于进来,且发现了在角落里无所事事地看着他的莲城。 恰好没有了空位,乔生自然地坐过来,呷了一口雀巢的咖啡,而后微微笑道:我们见过面,记得么?莲城的心,怦怦跳起来。她的脸,即刻红了,低头摆弄着手中印花的匙子,小声道:当然记得,在地铁里。 乔生突然爽朗地大笑起来,这一声笑让莲城的心犹如洞开了一扇窗户,她站在明净的窗前,一眼便看到了乔生心中那片温柔的绿意。 然后她便听见乔生说:不,不是地铁里,是6年前,我去一个大学里做讲座,在广告学院的门口,惊鸿一瞥,遇到了你,如果没有记错,那时你穿了一袭白色的连衣裙,裙摆上有紫色的小百花,风吹过的时候,就像一圈紫色的小火苗,雀跃围绕着你。那是我毕业后,第一次回母校,你的出现,让我瞬间想起我的初恋。她和你有一样明亮的眸子,一样不经意的调皮与羞涩。 莲城惊讶地抬起头来,隔着两杯咖啡的距离,望着陷入柔情回忆之中的乔生。她想命运究竟有怎样神奇的魔力,让她与乔生,竟是在错过之后,又以这样奇妙的方式,想起那段注入各自记忆的纯美时光? 那杯咖啡,莲城与乔生,喝了一个小时。喝完最后一匙的时候,莲城起身,却是没有走,而是看着乔生,勇敢无惧地,说,可不可以,陪我,去校园里逛一次,那里有我们共同的回忆。 乔生请好了假,便与莲城,打车去了坐落在郊区的校园。莲城在车上,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竟是有了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她被载着,与过去那个曾经对爱情心存了美好的小女孩,柔软相接。她在窗户模糊的影子里,看见乔生亦是如此悄无声息地看着窗外。是不是,他也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热恋中的自己? 莲城与乔生,几乎走遍了校园里每一个角落,最后他们累了,在水杉林里的一个木椅上,坐了下来。触到那温厚的木椅的时候,莲城的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她想起她的初恋,即是从这里开始,亦是在这里结束。 她要去拭泪的时候,乔生的手,伸了过来,而后很轻很轻地,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莲城的身体,犹如一个城堡,被外界一种强大的力量,瞬间击中,硝烟弥漫中,她只听到她与乔生浓重的喘息,犹如一艘夜航的船,穿行其中,流连不止。 莲城知道,那一刻的她与乔生,皆被过去的一场爱恋,席卷至不再回来的时光。 莲城开始与乔生约会,在一切他们各自曾经去过或者存有记忆的地方。咖啡馆,郊区的林场,临河的茶室,后海,颐和园,香山,记忆指向哪里,他们的脚步,便返回到哪里。而他们之间的爱,亦会随之愈加地浓郁热烈。 莲城从来没有问过乔生的家庭,只知道他有一个做翻译的妻子,常常游南走北,少有在家的娴静;而已经读了大学的女儿,亦不在身边;他一个人在北京,日日为工作而忙碌,从来无暇思及其余,是遇到了莲城,方才将那些孤单的时光,一段一段地,装点起来,挂满寂寞的窗前。 而乔生,亦很少问及莲城的事情,他似乎对于酷似他初恋中疯狂爱过的女孩的莲城,没有深处探索的好奇。他买很多的东西给莲城,衣服,首饰,画笔,甚至小到指甲油,他也不会忽略。莲城小小的出租屋里,很快被乔生所买的东西,充满。莲城坐在其中画画的时候,觉得心里满是喜悦,就像,坐拥了整个世界。那样的充实与幸福,她只在初恋的时候,才真实地感触过。 而今乔生的到来,让莲城知道,原来爱情,在她的心底,一直还留有生命,只等那春风吹过,湿润泥土下生机的根茎,探出头来,品味那清晨甘露的津甜。 莲城的一些漫画,被乔生看中,用到一则广告中,很快给商家带来无穷效益,并在当年的一次广告评比中,一举拿下了冠军。去参加大型Party的时候,莲城兴奋莫名,车行至中途,她便给乔生发了短信,说,乔,想着我们在爱情之外,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心灵相通,我的心里,便有无边的喜悦。这条短信,并没有像往昔一样,得到乔生的回复。莲城只当乔生没有看到,但想着片刻后就可以看到他,便也没有再打电话问询于他。 但及至到了,却发现,在门口等她的,不是乔生,而是一个带了一脸怒容的中年女子。莲城看着这个女子一步步走近,她的心里,忽然一阵恐慌。 她终于知道,没有回复的那条短信,惹下了怎样的麻烦。 那次Party,莲城没有进门,便被乔生的妻子,堵在了外面。她以为会有一场急风暴雨似的争吵,但却被这个叫美即的女子,冷冷地请到一个车上。 车最终将她们载到了一个熟悉的咖啡馆里。莲城曾经与乔生,在这间咖啡馆里,靠近角落的一张桌子旁,度过了许多个无法入睡的夜晚。莲城一度被失眠的乔生,眼睛中无助的野性,所吸引,且无法自拔。她一直以为,乔生的失眠,是因为爱她,想她,所以无法入睡,才将她叫出,陪他度过难熬的漫漫长夜。是到此刻,她坐在他的妻子的对面,才知道,那个隐藏在乔生背后的故事。 乔生曾经在大学里,爱过一个来自海边的清纯女孩,他们有过一段浪漫美好的初恋时光。是到美即的加入,才打破了这样的完美。美即的父亲,彼时是大学里最有名望的教授,宠爱女儿如掌上明珠,可以为了她的要求,不惜一切代价。那个女孩,在美即的描述里,有与莲城一样古典唯美的双唇,一样明净闪亮的眸子,一样瘦削惹人怜爱的肩膀。甚至在看到莲城的第一眼,美即以为是乔生初恋情人从时光里走过来了。 美即那样痴情地爱着乔生,但乔生却并不爱她。就在毕业的前一年,乔生喜欢的女孩,却是出了事。是因为一次任性的出游,被学校查到,以夜不归宿给予了记过处分,那是个神经敏感脆弱的女孩,这样的处分,贴在尚不开化的校园里,引起的猜疑和鄙视,可想而知,而给女孩带来的压力,也不难想象。女孩最终顶不住这样四面八方的鄙薄,逃回家去,且再也不肯回来读书。 那则处分,是美即的父亲经过审查后,签字同意的。乔生曾经为此去求美即的父亲,但却被冷冷拒绝。他在女孩退学回家后,有过疯狂坐车去寻她回来的努力,但却因为女孩所住山村的偏远和地址的不详,而始终没有成功抵达。 乔生对于美即,即是在最终绝望之后,突然生出了热情。那种热情,几乎将美即燃烧掉,她一度以为,是寻到了真正的爱情,是乔生真的爱上了她,是到两年后他们毕业,乔生娶到了美即,她才真正明白,乔生根本不是在爱她,而是在用这种方式,残忍地报复于她和她的父亲。 而当他遇到了酷似初恋女孩的莲城,心底的波澜,再一次将他的理智,掀倒在地。他一次次地约会莲城,为她买各式的东西,在地铁里便对她微笑,并记得6年前曾经与她擦肩而过,不过是因为,他依然无法从过去的记忆之中,走出。这个被爱击倒在地的男人,他原本,是这样地执拗且疯狂。 莲城与美即分开的那个黄昏,天空开始飘下零星的雪花。莲城仰头看着,许久许久,都没有动。路人只道是她痴迷于这冬日的第一场雪,却不知道,那时的她,不过是在将心底疯狂涌出的泪水,以这样的方式,倒流回到最初的地方。 而泪水可以倒流,时光却永远无法回去。就像这一场爱情,她与乔生,都将彼此,当成可以溯流而上的舟楫,载着孤单的躯壳,试图回到将心丢落的那个地方。 可是最终,她与他,还是被时光,远远地丢弃。 第24章一面一生 那一年林小邪弃掉钟爱的绘画与音乐,在山城,将所有的资金,拿出来盘下一个咖啡店,以为可以一年之内捞回成本,却不想,因为经营失策,输得血本无亏。 店铺,几经周折,转给一个说一口京腔的中年男人。平日里林小邪最讨厌京腔的男人,觉得油滑,嘈杂,又自负,且不可信任。但这一次,听对面这个男人说起对于山城的喜欢,又很真诚地对林小邪说谢谢,将这样好的店铺转让给他,林小邪忍不住,就仔细看了他一眼,并记住了合约上那个名字:陈子安。 一切手续都办妥的时候,陈子安微笑着邀请林小邪去喝咖啡,地点,就在她的旧店——他的新店里。林小邪对于这样一个提议,倏然生出一抹忧伤。她想起一幅还没有来得及摘掉的画,还有零碎的一些照片,便点头,表示同意。 陈子安在国外待过几年,后来不喜欢北京的嘈杂,便一个人跑到山城,做图书出版,电视节目策划,后来再次厌弃,想要开家小店,安静下来,无意中经过此地,便看到林小邪用一幅漫画,贴出的转让启事,画上那个在风雪天里,守在炉火旁边,等着人来敲门的女孩,在一瞬间,便将陈子安漂泊无依的心,打动。彼时林小邪有事关机,陈子安硬是锲而不舍地,从一个朋友,辗转打听到税务部门,打通了她的另一个少有人知的一居室的座机,并在当天晚上,便联系到林小邪,说无论如何,都要将这家店铺盘下。 陈子安显然是个经历了很多世事的男人,有过一场刻骨铭心的初恋,结过两次婚,均以失败告终。陈子安谈论这些的时候,正是冬日最好的午后,阳光透过芙蓉树稀疏的枝杈,落在他们靠窗的桌上,有那么一缕,还欣悦地,打在陈子安正在搅动咖啡的银匙上。 也就是那一刻,林小邪对于面前的这个男人,生出一份莫名的感动。她在山城走了三年,遇到各式各样的男人,可是,从来没有一个,能让她停留。却是这个偶尔结识的陈子安,有着如此无法说清的魔力,让她在这个午后,心甘情愿地,坐在这里,听他讲那些遗落在时光里的故事。 林小邪最终将挂在吧台后面,自己大学结束时作的最后一幅画,送给了陈子安。那幅画的名字,叫“时光”。画面上没有人物,没有风景,只是一些光线,在抽象的色彩里,穿梭,流转,但每一个看到的人,几乎都会在它面前,惆怅地站定,出一会儿神,就像,真的有什么神秘的力量,将他们的灵魂,一下子击穿。 林小邪之所以将画毫不犹豫地送给陈子安,是因为,他告诉她,新的咖啡馆的名字,将叫“时光”,他希望这个小小的角落,能够让在此小坐的人,记住一些东西,也忘记一些东西,而后出门,继续安静行走。 也就是这个解释,打动了林小邪。并让她离开山城的计划,暂时地,弃置一旁。 咖啡馆开张的前一天晚上,林小邪经过,忍不住,就走了进去。已经很晚,陈子安正为了明天的开张,做着最后的工作。林小邪推门的时候,陈子安恰好回过头来,那一刻,他们两个人,隔着几张咖啡桌的距离,看着彼此,就像,隔着一段时光的河流。林小邪的心,对着陈子安已经被岁月刻下印痕的脸,突然间觉得微微地疼痛。 林小邪帮助陈子安,将所有的细节,都整理完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陈子安打车,送林小邪回去。一路上两人并排坐着,谁都没有说话,却是被那无边的夜色,渲染着,渐渐将一颗心,像那因为山路,而时时碰触在一起的臂膀一样,靠在了一起。 陈子安坚持要将林小邪送到二十层的电梯门口,才肯放心。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林小邪与陈子安,同时将手,按向二十层。手指相触的瞬间,陈子安从背后,抱住了林小邪。林小邪被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浪,一下子击倒。幽暗的灯光下,她抬起脸,将炽热的唇,靠向陈子安。 似乎是几分钟,又似乎是天长地久,等他们从疯狂中清醒,电梯的门,已经不知开开合合了多少次。 林小邪开始在日间为杂志画插图,晚间则怀抱了吉他,辗转于各个酒吧及咖啡馆,唱自己写的歌。每个周末,林小邪都会推掉所有的邀请,在“时光咖啡馆”里,自弹自唱。 林小邪不在乎有没有人听,事实上,她的所有歌,只是唱给陈子安一个人的。所以,哪怕有人在她忧伤的歌里,吵嚷,说笑,爆粗话,甚或调情,她都可以视若无睹。她知道陈子安在调咖啡的空闲里,会看着台上的她,淡淡地微笑。只有她,才能懂得他的这种浅若无痕的微笑,这是时光走过很长的一程后,划下的痕迹。而她也相信,只有陈子安,才能听懂她的歌声,听懂那些词曲里的哀伤与漂泊。 他们彼此懂得,彼此相爱,在这个异乡的城市。只是,却永远无法在一起。这一点,林小邪在爱上陈子安的那一刻,就清晰无误地明白。 林小邪的准未婚夫,一个在仕途上,倚靠父母,一路顺风的男人,一次次打电话给她,朝她发火,怒吼。这桩婚事,是林小邪的父母,一手经营的,甚至包括情人节送礼物给男友,也是父母帮助挑选定夺。林小邪有点瞧不起这个未婚夫,从骨子里。但父母却喜欢他,甚至讨好于他,只因为,他的父亲,是林小邪父母的上司,他们的升迁,掌握在他父亲的手中。而今结成了人人羡慕的姻缘,她的父母脸上,自然也便觉得无限荣光,所以迫不及待地,便将这未婚夫,当成了他们家里的干儿子,疼着爱着宠着。 林小邪为了逃避这样庸常的人生,来到山城,这一走,便是三年。期间她回过一次家,几乎被逼婚。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再一次出逃。这一次,父母差一点就与她断交,是后来母亲心脏病突犯,林小邪这才绝望地妥协,答应一年之后,便安心地回家,举行结婚的仪式。 而就在林小邪打算卖掉咖啡馆,回家做一个亲朋好友希望的平凡女子的时候,林小邪爱上了陈子安,并无助的发现,她一旦离开这个山城,她的灵魂,她的绘画与音乐,便都会死掉。 可是,如果她的灵魂不死,她的母亲,便要生命垂危。天平的两边,哪一个,她都无法割舍。 而陈子安,却在这时,出了事。 是他在咖啡馆关门后的午夜,一个人回与林小邪居住的房子,行至一家24小时营业店,想起林小邪喜欢吃夜宵,便下车,准备去买。不想司机不愿等他,他只好买了热气腾腾的南瓜饼,又将之捂在怀里,站在寒风里等。然后便过来几个小痞子,要抢劫他的钱包。看他紧紧地抱着胸前,以为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便几个人上来打他,一直打到他昏过去,那几个南瓜饼,滚落在地上…… 林小邪赶到医院的时候,陈子安已经进了手术室。她在手术室外焦灼等待的时候,她的未婚夫,再一次打电话来,说,要么,要她自己,要么,要这场婚姻,还有她依然在医院治疗的母亲。林小邪在走廊冰凉的药水味道里,看着许多人的脚,焦虑地踱来踱去,医生在家属的追问里,漠然地走过。她突然间就在走廊里,蹲下身去,大声哭出来。 她这样一个人蹲在地上,哭了许久,一直到护士将做完手术的陈子安推出来。陈子安的大腿,打了石膏。他躺在床上,难过地看着瘦削的林小邪,而后艰难地抬起手,抚抚她杂乱的短发,说:小邪,回家吧,不要等我,我是一个在路上的人,你知道的;我会记着你,时光也会,我们的咖啡馆,我会一直好好经营下去,就像,经营我们共同的回忆…… 林小邪抱住陈子安,泣不成声。她与他,都知道,此生,他们无法在一起。他们在爱上彼此的时候,就已经明白。所以陈子安执拗地,将咖啡馆命名为“时光”,他会记着这段时光,记着林小邪这样妖娆魅惑的女孩,曾经给他的人生,带来的改变。 而林小邪,早已将那些过往中的点滴,用手中的画笔,和吉他,丝毫不漏地,全部记下。当她彻底地离开这个山城,她带着这些回忆,便可以安心地,嫁给她凡俗庸常的人生。 他们在漫长人生的一个拐角,只见一面,却从此,铭记一生。 第25章人过深秋爱已凉 茉蓝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就被人骗了。 那时她刚刚下了火车,急于找到旅馆住宿,一个中年的女人便走过来,一脸诚恳地说,肯定会帮她找到一处便宜又最方便工作的地方。茉蓝疑惑地看她一眼,问道:你知道我在哪里工作么?女人神秘一笑:我保证你还没有工作,正想寻找,对不对?茉蓝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女人又笑:我那里靠近人才市场,早出晚归的,很方便呢。茉蓝这次信了世间真的有能一眼看穿心思的人,不过是彼此对视几眼,她竟然可以准确地把握茉蓝的焦虑,这让茉蓝防备的同时也生出一分的敬佩,想,若是自己也能如此精明善辨,那么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不需多久,就可以自如行走了。 茉蓝当然被这样的女人给骗到了一座年久失修的老楼前,而后踩着咯吱作响的木质楼梯,到了顶层。门只推开了一个小缝,茉蓝便知道受骗了。说好的20平米的单间,一晚上30元钱,原来是个集体宿舍里,用透光的布帘简单隔开的一个床位而已。这基本上是个家庭旅馆,三室一厅,外加一个闷热的阁楼,不到80平米的房子,却住了30多个男女。茉蓝想要退缩,女人却变了脸:即便走也要附上20元的中介费,我只管领到地方,你若不住,那是你的事,反正,这么晚的天,你坐半个小时车也在附近找不到旅馆了。 茉蓝第一次被人这样欺负,从没有与人生过争执的她,鼻子一酸,竟是落了泪。进退两难之时,一个面容黑瘦但眼睛却是明亮温暖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他的肩上,搭了一条毛巾,看样子刚刚洗过头,走近了,有好闻的茉莉花香跟了萦绕过来。他淡淡看一眼中年女人,道:你骗人钱还不够多么?明明是你自己的房子,还要中介费,今天让她住在这里,15块,否则我们这些失业青年们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女人忿忿地进去转了一圈,喋喋不休地骂几句将墙面弄脏的人,便拿了茉蓝递过来的钱,砰一下关门走了。茉蓝环顾一下四周忙着洗刷的男女,有些拘谨,对面的男子便笑:先凑合着住下吧,明天再说其他的事情,阁楼上有一个床位,热了点,但打开窗户,还可以的。茉蓝这才回过神来,报以感激的一笑,转身小心翼翼地上了楼,走到楼梯中央的时候,她才住了脚,问他:嗨,我叫茉蓝,你叫什么名字?“冬至,哪两个字,你到天变凉的时候,就知道了。” “冬至”,茉蓝在心里默念着,想着到真正的冬至,还有那么漫长的一程,不知到时彼此还能否记得。但,茉蓝现在是记得的,这就好。 不过走一站路就到人才市场,这一点,女人倒是没有骗茉蓝。或许这也是为何茉蓝在犹豫了片刻之后,与冬至一样,选择住了下来的原因。 茉蓝将专科毕业时就准备好的个人简历,几乎发遍了每一个招聘的摊位,然后便耐心又焦灼地,等待着有人将她这条在岸边快被烤干了的鱼,好心拾走。冬至也是如此,一有手机响起,两个人就会欣喜若狂地低头去看,同样音质拙劣的零声,但那时听来,却像是鸟儿婉转悠扬的歌声,或者山泉叮咚地流过,将人的心,温柔地一点点抚过,浸润。 大多数时候,他们都在沉默中等待。冬至帮她给房东讲好了一个月200元的租费,茉蓝心里感激,但脸上却现出失落。她不知道这样失业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如果像刚毕业那样,找了4个月才尘埃落定,那么她该如何排遣如此冗长时光里芜杂的情绪?她知道自己有些后悔了,放弃小城安逸的生活,非要为了那大城市五光十色的虚幻光影,丢掉一切亲朋好友的规劝,跑到这个繁华的城市,可是到了,才明白,很多时候,繁华都构铸了一列坚固的围墙,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闯进来的。当初许下海口,不成功,就不会回来,到现在,被现实一日日磨着,连收回的勇气都没有了。 但茉蓝还是在冬至的鼓励下,坚持下来,直到她找到工作的那一天。是一家还算不错的公司,茉蓝可以做喜欢的设计工作,如果做得好,无疑这是一个好的跳板,将茉蓝送往想象中的繁华之地。硕果累累的秋天就要来了,茉蓝想。 为了工作方便,当然要重新选择房子。冬至帮忙在茉蓝公司的附近,找到一处廉价的小居室,有些破旧,但冬至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便给它重新刷了粉。茉蓝收拾东西的时候,看见一缕阳光,射到阁楼的墙上,风过时,那映上去的树影,便如一幅会动的水墨画,摇曳生姿。茉蓝在楼下的吵嚷里静静看着,想起这一个月里,冬至无声无息的关爱,正像这一窗干净的影子,只有风来的时候,她才会注意到这样美好的一幅画,知道自己在这个城市,并不孤单。他为她收集面试必需的资料,他为她接好牙缸的水,他陪她在不熟悉的城市里找去面试的公司,她伤心的时候,他又默默地将一杯茶递过来。这些点滴的帮助,她是到快要搬空阁楼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但此时知晓,并不算晚的。茉蓝已经依赖上这个处处为自己考虑的温和男子,不是么? 茉蓝上班后不久,冬至也在一家快餐店找到了一份工作。冬至领到第一份工资的时候,坚持要请茉蓝吃饭。两个人在一家小的饭馆里,隔窗看着外面喧嚣的人群,冬至说,他希望几年后自己能在这个城市,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快餐店;茉蓝说,她希望将来自己能够跳槽到最大的一家设计公司去,做最顶尖最高薪的设计师,如果可以,自己也要开一家公司。两个人在阳光清爽的午后,一边吃着不怎么好吃的饭菜,一边想象着自己绚丽多彩的未来,心里的帆船,像对面小广场上的鸽子,将白色的翼翅,扑啦啦鼓涨起来。茉蓝几乎在愈来愈自由的空气里,醉了。 事实上,那天茉蓝的确喝了不少的酒。最后是冬至将她搀扶回去的,冬至打开门的时候,茉蓝突然双手环住了他的脖颈,而后热切地,将灼热的双唇靠近过来。朦胧中,她看见冬至有片刻的犹豫,但随即,他便无法阻挡茉蓝的疯狂,颤抖着,迎了过去。 不知这样吻了有多久,似乎只是很短暂的瞬间,又似乎,是忘记了时日的天长地久;最终,是窗外一道刺眼的光芒,将他们拉到现实中来。 回到现实,茉蓝便看见了冬至脚上皮鞋的尘灰,看见了自己质量拙劣的唇彩,在冬至脸上,留下的滑稽的印痕,看见一股股的风,吹着油漆脱落的窗户,看见无处可挂的衣服,在床头上,黯淡无光地堆着。茉蓝被想象中的快乐,充溢着的心,忽然以无法阻拦的速度,飞快地瘪下去,只是几秒后,便成了一具挂在雨天晾衣绳上阴郁的空壳。 两个人尴尬地告了别,茉蓝透过灰扑扑的玻璃,看见冬至的头发,被蓬乱地吹起,几片树叶在风里旋转着飘落下来,最后不知是被路灯的光给刺伤了,还是不适应离开枝头的自由,直直地便冲进一滩污水里去。茉蓝淡淡看着,知道秋天已经来了。 茉蓝再次见到冬至,是在一周后的公司门口。茉蓝本想留下来加班的,同事过来,说,有人在外面等你一个多小时了。茉蓝诧异地从10层楼上往下看去,便瞥见冬至正仰头看上来。同事笑嘻嘻地问道:男友吧,否则哪有如此的耐性?茉蓝当即红了脸辩解:哪有啊,一个熟人罢了,我还等着让你介绍呢。 但茉蓝还是立刻收拾好东西,放弃了加班。又在同事问询的目光里,匆匆下了楼。刚到大厅,便看见冬至欢欣地迎上来。茉蓝的脸色,即刻暗下来:有事打电话不行么,非要跑到这里来,让人都看见你就开心了吧。说完了也不看他,就径直朝外走。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了一程,在终于看不见公司的一个拐角处,冬至紧走两步,赶上了茉蓝,而后很突兀地,将一款小巧精致的手表递了过来。茉蓝这才疑惑地抬头看他,冬至红了脸,道:你只记得工作了,忘了今天是你生日呢,我已经订好了饭,担心你不知道地方,便来接你…… 冬至订的酒吧里,很安静,只有几个店员,在角落里私语。明亮的落地窗外,可以看得见街上流动的风景,和次第亮起的灯盏。蛋糕上的蜡烛,被冬至点燃的时候,茉蓝终于低声地,说了抱歉。冬至依然笑着,说,这是你在这个城市,过的第一个生日,希望以后,你会像一株树一样,年年在这里,划下一圈痕迹,我也是。茉蓝的眼睛,湿了,她鼓足了气,将24根蜡烛全部熄灭。酒吧里瞬间暗了下来,在服务生没有走来之前,茉蓝伸出右手,握住了冬至,而后柔声道:真的谢谢你,陪我度过我这样一个特殊的生日。 暗淡中,茉蓝感觉到冬至的掌心,烧灼般的温度。 但茉蓝终究没有让这温度,烫到自己的手。一个月后,同事便给她介绍了一个在IT业工作的男子,见面,就在茉蓝过生日时的酒吧。而且,不偏不倚,茉蓝选择了相同的角落。男子与冬至有着相似的瘦削的面容,有那么一刻,茉蓝感觉到自己的对面,坐着冬至,他对她笑,帮她点喜欢的红酒,又体贴地将一杯易洒的白水,挪到稍远一些的位置;她说话的时候,他静静听着;她安静的时候,他便陪她看窗外的流云,或者飞鸟。 但还是有不同的。男子的眼睛里,写着的,始终是淡淡的倦怠。他来到这个城市,已经5年,有了自己的车,亦有了茉蓝不敢奢望的高薪。对于他,茉蓝不过是又一个走马观花见过的女孩,所以,他没有必要知晓她的过去,只明白茉蓝是这个城市的新人,就够了。 所以不过是半个小时,男子便起身,说了抱歉。茉蓝结了自己的一半帐单,便跟了他,走出酒吧。男子客套地邀请茉蓝上车,送她回去。茉蓝刚要拒绝,一抬头,便在对面的马路边上,看见了骑车去送快餐的冬至。 那一刻,她与冬至,站在车水马龙的两岸,默默看着彼此。茉蓝的身边,站着她在踏上这个城市的第一天,便想要寻找的倚靠。而冬至的一旁,依然是花30元,从旧货市场淘来的自行车,一个盒饭,不知何时被颠落开来,菜汁从一侧,浸湿了锈迹斑斑的车筐,而后在冷风里,瑟缩着摔落下去。 冬至眼里的疼痛和问询,茉蓝看得清晰,但她还是一弯腰,进了男子的车。男子懒懒看她一眼,问,去哪里?茉蓝的眼泪,在这句话后,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是的,去哪里呢,她与冬至,相互取暖的这一程,结束的时候,她原本以为的幸福的航程,为什么还没有开启? 落寞中,茉蓝碰触到了腕上温暖的手表。时间提醒她,这已经是秋天的最后一日。今晚过后,便是漫长无边的冬天。 这一程两个人的时光,终于还是在彼此的疾走里,凉了。 第26章一个人的江湖行走 她为什么喜欢他呢,这个问题,她在心里,问了自己许多遍,但每一次,都找不到合适的答案。后来她想,大约爱情都是这样的吧,爱上了,连他的缺点,都觉得好。 她每次与他见面,都像是一个初恋中的小女孩,羞涩,任性,又狂野热烈。但事实上,她已经是个三十岁的已婚女子,有一个宠她且放任她不工作,随意画漫画挣取微薄稿费的爱人。生活在她,犹如浅蓝色墙壁上,一幅雏菊的油画,阳光照射进来,泛着温暖安静的光泽。她周围的朋友,皆说她是潺潺溪水里一枚圆润的鹅卵石,天长地久地,被冲刷着,那经络,便愈发地清晰,几乎,是可以一窥见底的。 但她其实并不喜欢这样被人看穿。她一直想要保持一份独属自己的天地,其内有她喜欢的音乐,书籍,油画,外人不论是谁,都不能跨入一步。可惜这只是一个梦想,她的爱人,将她当成一个孩子,细心地呵护,而恰是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她觉得窒息,并渐渐地,遗失了爱和绘画的激情。 是到遇到了他,她心底的那块冻土,才重新复苏,且在一夜间,就开满了疯狂炽烈的花朵。她无法确切地说出,他究竟是用什么样的魔力,将她深深地吸引住。但她却是知道,她已经在这份呼啸而来的爱里,彻底地,晕眩了。 他比她,大了15岁,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一直渴盼着找一个40多岁的男人。但她并不认为自己有恋父情节,她只是喜欢那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如果她要将他入画,应该是深邃夜空下的一株苍柏,遒劲中,自有一种震慑人心的从容与淡泊。 是他先给她打来的电话,说喜欢她的画,如果有时间,见面好么?她听着电话那端沉稳有力的声音,竟是连自己都吃惊地,脱口而出:好啊。说完了她便羞红了脸,下意识地将手机离得远了一点,似乎,这样她脸上的红潮和温热的气息,就不会被他窥去。 这样少女般的羞涩,在相约的时间来临之前,一直持续着不肯退却。她上网,搜索到他的个人网站,看到他的照片,笑着,有了许多的皱纹,但正是那样岁月的印痕,让这个在北京打拼出一方天下的男人,有了无力抵挡的魅力。她喜欢他的眼睛,沧桑中依然保留了一份纯净的淡蓝,她微微仰头,看到他的深邃的双眸,呼吸都觉得艰难。 她还没有见他,却先行爱上了他。是毫无理由地,被人认为不可思议的狂热的爱。 那次见面,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他的朋友,多是美术界和出版界的,为人都还友善,但一心执着于自己心灵的她,却还是有些略略的不适。看得出他是一个健谈的人,语言幽默,表情风趣,常常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将大家逗得哈哈大笑。她坐在旁边,微笑注视着他,就像,注视一株蓬勃向上的法桐。 但她还是感觉出,他在鼎沸的人声里,对她悄无声息的关心。点菜的时候知道她不吃辣椒,特地将别人点的一份麻辣鱼换成水煮。吃至中途,见她不喜米饭,又起身要了一小碗清汤面,端上来,只简单几个字:吃一点吧。她微红着脸,看着他夹几片竹笋,放到她面前的小盘里,又用餐巾纸,将她手边的菜渍擦掉。 他是这样粗犷又细心的一个男人,她想。 聚会结束后她与他坐车回去,是长途的巴士,空调的冷气,吹下来,这样的清爽,让她的困意,很快袭来。但还是坚持着,不想在他的面前,有慵懒的睡容。他便在这时,将臂膀很自然地伸了过来,说,躺这里,睡会儿吧。他的声音,低沉,温柔,除了乖乖地将头,靠在他温厚的肩膀上,容不得她有半点的推迟。 这一程,她以为会发生些什么,就像电影《情人》里的男人和女孩,手指缠绕,欲望迭起。但,什么也没有。她像一个安静的孩子,竟是真的,在他的肩上,睡了过去。没有梦,很干净的一段午休。像她躺在宽大的床上,风吹着竹帘,轻微地响着,而影子,则在木质的地板上,晃来晃去。一切都是静谧,醒来,蝉鸣也是轻的。 他一直送她到租住的房子,她站在楼下的芙蓉树下,笑看着他,说,进来,坐会儿吧,或者,看看我刚画的莲花。他轻叹口气,抚抚她额前散乱的头发,说,丫头,很抱歉,让你参加这样疲惫的聚会。她很想握住那只大手,告诉他,有他在,她的心里,是无限欢悦的;或者,什么也不说,只是靠在其上,感触一下那里的温度。可是,她的矜持,还是让她止住了,又微微后退一步,仰头看着他的眼睛,说,再见。 那一刻,她看见他的眼睛里,有炽烈的火焰;她亦听见空气中,什么东西,在啪啪地燃烧,一直烧灼到,她逃也似地,飞快上了楼,开门,倚在窗帘后,看着他的背影,大口大口地喘气。 她知道这场爱情,无论如何,都是逃不掉的。 他们在分开20个小时之后,便再一次见面。是在一家咖啡馆里,音乐缠绕着进到小小的隔间里,窗外看得到车水马龙,无声无息地流淌。咖啡微苦,她小口地抿着,一抬头,碰触到他的视线。 当然是躲不掉了。他的手,伸了过来,将她结实地握住。他低低地,说,在没有见到你之前,我就已经因为那样精妙的画,爱上了你,谢谢你,让我的生命,再一次复苏。 她疑惑地抬头,不明白他的意思。却没有等到他更详细的回复,而是被一个温热潮湿的吻,给击中了。她心内驻守的大坝,瞬间,决了堤,无法收拾。 那样一个吻,激活了她心内所有贮存的情感,她能够觉出它们如山涧中跳跃的溪水,或者一只奔跑的麋鹿,一尾欢畅的小鱼,生命的原欲飞旋着升上去,升上去,一直升到那尘世间的一切烦扰,都看不见了…… 那个午后,她倚在他的肩头,听他讲起那场将他儿子的生命,残忍夺去的车祸;讲起他曾经想要跟随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讲起是她的一幅画,让他重新燃起活下去的希望。她安静地听着,什么也不说。她知道此刻,这个男人最需要的,是一颗懂得倾听的心。 她回去后,便将那幅画,找出来,挂在墙上,品着一杯碧螺春,看了许久。画上是一株风干的树,一片黄沙之中,偏偏那树的一角,有一株稚嫩的芽,在努力地,昂扬着向上伸展,而更远处,一个背包执着行走的女子,正慢慢融入苍茫大漠。她记得这幅画,是在心境苍凉的时候,给予自己精神的一个无助的支撑。她并不是完全地可以放任自己这样飘摇,终究还是觉得时光老得太快,而她原本光洁的额头,也有了岁月的印痕。 而今与她相识,让她对这幅画,生出新的解读。她一直有所把握的安稳现世,突然间,就如那苍茫的大漠,寻不到尽头,也找不到倚靠。世事难料,谁能知道,明天起床,外面的世界,和她热烈追寻到的爱情,是否安在? 她还没有寻得到答案,她的爱人,便飞到了北京。而同时,距离她与他相约见面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 她飞快地给他打电话,让他救她,她已经没有能力,同时接纳两个人的爱,她只想一心一意地爱他,将最美的仅存的妖娆年华,全都给他。她打车跑去见他,恰遇电梯无法使用,便一层层地爬上去,一直到15层,敲开他的房门,喘着气,说,我要……和你……在……一起…… 他爱怜地抚着她湿漉漉的头发,说,可是,你不能这么快地,将你的爱人忘记,他才是那个陪你走完此生的男人,而我们,你知道的,只有短短一程的相伴时光。 她的泪,哗哗流淌下来。她早就知道的,这段疯狂袭来的爱情,不能够长久,可是,她还是要在这一程里,专心地,心无旁骛地,爱他。哪怕,要在其中,燃烧掉自己。 他已是一个历经过生死的男人,懂得放弃,收敛,节制。可是她,却像是一朵一生只怒放一天的花,从清晨到日暮,生命如此饱满,恣意,放肆不羁。而这样两个人的相遇,注定了,要有一个,将另一个,席卷进来,一起焚烧。 他牵着她的手,将她送下楼去,与她吻别,说:好好爱他,不许你这样快地,将他忘记,因为这样,我就不会成为下一个他。 她还是去车站,接了爱人。一路上他们像往常那样,手拉着手,说着琐碎的家常,谈起彼此都熟识的朋友,哪一个又生了孩子,还有房子贷款的利息,又涨了,每月,要多还一些钱。她安静听着,偶尔轻声地附和一句。 在人潮汹涌的马路上,他们走了有多久呢,她记不清了,却知道,这一程行走,终于让她看清了,她这样地爱他,只是因为,她如此渴望一段,与尘世的喧嚣,了无缠绕的爱情。这样的爱情里,有魅惑的文字,旷远寂寥的画面,绚烂至极的诗情,而那些被她故意过滤掉的俗世的烦扰,生活的压力,梦想与现实的冲撞,躲闪不开的复杂人际,则远远隔着镂花的窗户,悄无声息地看着…… 她的爱人,走的那天,她也开始收拾东西,与北京的一切告别。新出版的画书,合同已经签毕,这个城市,那些熟悉的味道,也便全部入了她的画中,所以她可以珍藏,所以,她也可以离开,转身忘记。 她没有让他送,车站上一对对的情侣,拥抱着分别,唯独她是一个人的爱情上路。她发最后一条短信给他,说,谢谢,给我一段如此纯粹疯狂的爱情,此生契阔,执子之手,但不求老。 爱植入心中,便再不会老。 他们,彼此懂得。 第27章秘密丛生 她与他的相识,是在喧嚣的车站。 那时她正背负着巨大的压力,父母刚刚给读书不好的小弟买了房子,一半的欠款,都推给了她来偿负。她不过是第一年工作,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在职继续读书。这样,每月的工资,除去还贷和学费,便所剩无几。但16岁的小弟,却并不懂事,在送行的车站上,低头将包递给她之后,吞吞吐吐地开口道:姐,我想买个车子,上学太远了。她在烈日下,突然便发了火:除了跟别人比吃穿,你还会干什么?家里有旧车不骑,偏要买新的,你以为我是开银行的啊?!你知不知道为给你还房贷,我要节衣缩食很多年?!什么时候,你懂得给家人省心啊! 很多的人,都朝她看过来。她在淡漠的视线里,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在日光之下,将自己的困顿和伤痕,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人。弟弟将头扭向别处去,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将她丢下,自己掉头走开。两个人就这样在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里,站着,谁也不看谁。她期望这个依然不懂心酸的小弟,能够朝她忿忿地大吼一声,便跑开去,这样,她就会了无悔恨地转身上车。可是,这个倔强的男孩,什么也没有做,是在司机的催促里,他才面无表情地丢给她一句:我走了。她在车窗里,看着小弟瘦削的背影,消失在芜杂的人群中,突然就哭了。 而他,就是在那一刻,将一块纸巾递过来,说:会好起来的。她抬头,看见一双蓄满了温柔的眼睛,正将关爱,试探性地,传递过来。她一向是个在陌生的人群里,极为冷淡克制的人,但这一次,她却没有避开这个男子的温暖,而是将唇角上扬,轻轻回一句:谢谢。 3个小时的旅程,因为有了他,她不再像往常那样,觉得孤单。她听他讲起自己设计师的工作,在各个城市间游走时的新鲜,陪客户吃饭时的无奈,以及许多次异乡的醉酒。她静静地听着,很少插话。她不喜欢在外人面前,提及自己的生活。但在他淡淡的讲述里,还是断断续续地,将自己读书的学校,工作的单位,同事间无形的隔阂,出游时的寂寞,讲给他听。车里一直在放着蔡琴的歌,她听着他温和的声音,与歌声缠绕在一起,像路边一闪而过的藤蔓,匆忙中,还是窥得见葱郁的生机,和那攀爬着向上无限生长的渴望。 她很快地将他忘记。不过是萍水相逢,即便是彼此留了号码,又有什么呢?他有他的四处奔走的生活,她也有自己安然读书的方式。再相遇的机会,怕是少之又少,所以,那一串数字,连同短暂旅程中的安慰,像沾了眼泪的纸巾,被她一起丢进了废纸篓里。 但几天后,她却收到了他的短信,说,我在你们大学门口的酒吧里,等你。她正在去做家教的路上,想了片刻,便将短信删掉,继续看窗外流泻的霓虹。车停了一站又一站,她的心,也在走走停停中,疼痛了许多次。到最后一站的时候,车内只剩了她一个人。她下车后看看对面即将要去的一栋楼房,突然停住脚步,抬手朝一辆出租叫道:师傅,快载我回师大! 她下了车,连零钱也没有来得及要,便飞奔去了酒吧。当她气喘吁吁地站在酒吧的门口,用视线迎接她的,却只有带着招牌微笑的服务员,和里面仅剩的一对情侣。她的心,像清冷幽暗的酒吧,瞬间被无边的感伤包裹。一路疯狂赶来的欣悦,只是片刻,便凝成了冰。她站在门口,看着那对情侣脸上鲜明的诧异,又一次,觉得自己成了舞台上的小丑。 是转身的那个瞬间,听到背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回头,便看见了他的微笑:抱歉,怕你找不到我,去了你学校门口等,不想你就来了。她的唇角上扬,想为自己的迟到,挤一个歉意的微笑给他,可是,微笑的姿势做出来,眼泪,却是哗哗地来了。 他不知何故,慌慌地掏出纸巾,语无伦次地劝她:都是我不好,没安心在这里等你,非要乱跑出去,你如果生气,就惩罚我,千万别自己憋着啊。她胡乱地擦着眼泪,看他着急的可爱模样,竟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忍不住,她终于笑道:作为惩罚,陪我去校园散步吧。 他在这句话后,神秘地从背后变出一方头帕来,是沉静的冰蓝色,有小小的白花,素朴地开着。他递给她,说,记住,这不是为你擦拭眼泪的手帕哦,只有快乐的女孩子,才可以得到它呢。她狡黠地歪了脑袋,问他:若是我的眼泪需要它呢?他坏坏地伸过手来,在她的鼻子上轻轻一刮:有这双手在,它再怎么有用,也派不上用场呢。 她的脸,不等他温热的手掌碰触过来,就腾地红了。 她与他,就这样爱上彼此。 他们彼此都很忙,她在单位与学校间辗转,空余的时间,还要去做家教。他则在老总的役使下,在全国飞来飞去。他曾劝她,辞掉这份工作,反正,毕业后是要走的;只要有他在,她完全不必活得如此辛苦呢。她感动于他的安慰,但还是坚持着这份可以还贷的工作。她不想拖累他的,从一开始,就不想的。 如此地繁忙,他依然用心地呵护着这份爱情。每次出差回来,必会有一件礼物,送给她,礼物不会昂贵到伤了她的自尊,也不会卑微到让她忘记。每一件,都是他精挑细选来的,且确信她会喜欢。而她,每次与他手牵着手,走在校园清香的玉兰路上的时候,都会将一切的忧愁忘记,一颗心,像飘飞的芙蓉花,细细的花蕊里,藏着绵密的情思。 她一直认定,如果没有母亲的那场重病,她与他的爱情,将会沿着幽静的小路,恬淡地走下去,一直走到爱情的花儿凋谢,结出蜜甜的果实。可是,生活偏偏在这花儿,开满枝头的时候,漫不经心地,将这繁盛的一枝,伸手折下。 母亲的重病,耗尽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但那些钱,远不能挽救母亲的生命。她第一次,觉出生活的无助。她不知道该向谁伸手,才能将自己拉出这段沼泽。而最应该也最肯渡她的,当然是他。可是,她清楚自己不会向他寻求丝毫与金钱有关的帮助,她不想拿别的东西,将他们这段最美好的爱情,浸染。尽管,她一直都明白,只要她开了口,他就会将全部的气力,都投入进来。 那时他正在外地,接管一项重要的工程,大约一个月后,才能回来。行前她去送他,他吻吻她的眉心,说,等我回来,有事一定记得给我联系。她点头,将脑袋深深地埋到他的胸前,她又感受到那有力的搏动,那样纯净的一泓爱,她愿让自己,变成丰美的水草,安静地长在溪边,笑望着它流走,而不是用任何突兀伸出的羁绊,将它挽住。 单位里一个昔日爱恋她的同事,不知从何处辗转知道了她的母亲病重的消息,便主动地找到她,将一笔不菲的钱拿出,说,拿去用吧,什么都不要想。她应该拒绝的,可是不知何故,却是挤出笑来,伸手将钱接过。 那一个月里,这个同事,找了一次次借口,来看她。那段因为他而几乎断掉了的情缘,在母亲的这场病里,突然地又溅出了火花。都以为无关紧要,却不知道,火苗已经咝咝地,烧着了那片鲜美的水草,连带地,映红了一旁的溪流。 他终于从她的同事那里,知道了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他竟是什么都没有问,照例像以前那样,在下班后转几路车去找她。一切,又都回复了昔日的宁静,但她却知道,静寂的冰川下面,已经有东西,悄无声息地转换了位置。 两个星期后,他的公司为他这项圆满结束的工程,举办庆功宴,他很执拗地要带她去。她不想在他的同事面前丢了面子,专程去买了一件很漂亮的衣服,又新做了头发,涂了润泽的唇彩,这才忐忑不安地随他去了酒店。 还没有坐下,她便后悔了。这样觥筹交错的场合,她根本就不适合的。而其中一个妖冶的女子,频频地过来向他举杯,波光流转里,带着鲜明的暧昧。她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这个美艳的女子,是他的搭档,刚刚工作不过是半年,但却在他的面前,游刃有余。她以一个女子的直觉,在他们酒杯相撞的瞬间,窥见了他的秘密。 原来,这一个月里,不只是她,有了变化。他们精心呵护着的爱情,就这样,在彼此的隐瞒中,生了裂痕。 那笔不菲的钱,也终于没能挽留住母亲的生命。她回去奔丧,看见母亲被人抬去殡仪馆,突然间发了疯似的要阻拦。许多人过来劝她,说,别难过,这个世间,什么东西,都是有来有去的。她就在这句话后,没了声息。甚至,连眼泪,也倏然止住了。 是的,什么东西,都是有来有去的。他们的爱情,也是如此。 她向一个远方的朋友,借钱还给了同事。同事起初不肯要,说:这是我愿意付出的;她笑着摇头: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一个人愿意就可以的,你知道我的个性,不是这样的。 她与他,只一个短信,就彼此再不联系。爱情的来去,像一阵风,她的生活,不过是起了淡淡的波痕,便又回复了昔日的宁静。她偶尔路过他的公司,看见门口进出的优雅女子,会想起那个在酒会上,妖媚的女子,想起那一个月里,他对那个女子种种的柔情。他会不会给那个女子,买小而精致的礼物?会不会怜爱地刮她的鼻尖?会不会在夜色里温柔地吻她?会不会在她感伤的时候,将结实的臂膀,借给她用? 她不知道答案,一切都只是想象。可是,却是这样的想象,将他们的爱情,推到了边缘,让他们彼此,连回头窥一眼现实的机会,都不再有。 他偶尔经过她的学校,也会想起她与那个同事的诸种传闻。想起她不过是一笔钱,便转移了爱恋;想起她宁肯去找另外的男人,也不来求他;想起那场酒会上,自己故意地拿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刺激她对他的爱;想起他在送她回去的路上,飞快地走在前面,而后在一个拐角处,截住出租,砰地一声,便将他与她的这段爱情,永远地关在了门外。 可是她那样纯净地爱着他,他又那样地不舍于她,且为此愿意与那个男人,做长久的争夺。这样隐秘的花儿,开在杂草丛生的一角,却是与这段爱情,毫不相干的路人,才能瞥见了。 第28章爱不归 他与她,是住在对面的陌生人。她算不上一个漂亮的女子,表情又是平淡,所以在这个混杂的居民楼里,他一直都没能将她很快地记住;即便是见了面,视线,也总是平行射出去,从不会在她的脸上,停留片刻。他那时忙于工作,一心想着要将公司里同来的新人,全都挫败,以便能够脱颖而出,被老总记住。所以他的生活,像是一个高度旋转的陀螺,他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其余人,则成了那模糊的风景,再怎么美丽,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点缀。而像她这样面目寡淡的,更是入不了心的。 开始注意到她,已经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那时他的诸种努力,终于有了实效,老总在例会上,几次对他的成绩表示赞誉,并特例给他发了一个红包。那日他揣着红包,哼着歌上了楼,在门口,正遇到她要出门去。他无意中瞥了一眼,视线,恰好与她的重合。他看见她,启齿一笑,眉心的痣,也跟着一起温柔下去;他一时看得呆愣住,竟是忘了开门。是她提醒,说,下班了?他才慌慌地去寻钥匙,腋下的一沓文件,也便随之散落在地上。他还没有弯腰,她早已替他捡起,递过来的时候,又笑:回家还要加班么,这么累,要注意适当的休息才是呢。他第一次在她素淡的笑里,向她绽开笑颜,又破天荒地,邀请道:进来坐会儿吗? 她当然是没有进去的,这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欢喜,看出她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矜持,雅致,像墙角的一朵花,没有人的欣赏,照例在春天里安然绽放。此后两个人,再相遇,他总是比她先一步,问出好来。她对他的这种突然而至的热情,并没有表示出疏离,而是站定了,安静笑望着他,听他口若悬河地讲。见他渴了,会适时地拿瓶水来,看他豪爽地一口饮下去。他知道,她是喜欢他的,或者是比他更早地,注意到了他,否则,她眼睛里汪着的那潭水,不会如此地深,深到他探头看下去,会有微微的晕眩。 他试图像了解工作一样地,迅速地将她的内心,看得透彻清晰,但却发现是徒劳。她依然含蓄吐露了芬芳,并没有因为她对他的好感,和他对她日渐浓郁的爱恋,而突兀地将所有的枝叶,全都呈现给他;她只是在昔日的清香里,悄悄添了一抹柔和的粉色。他知道她来自南方的一个小城,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业绩不是太好,但却从没有因此有过自责,倒是在生活细节的经营上,从不会吝惜时间,是那种宁肯不要太多的钱,也要生活安定节奏舒缓的女子。 他还知道她喜欢周末的时候,到一些网站去游走,在一个喜欢的香港作家的博客里,偶尔会留言,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静静地看;网络的热闹与纷繁,与她有关,又似乎与她无关。他之前只忙于工作,对之外的事情,懒于也不屑于搭理,是她的到来,让他突然间在工作之外,看见了一片澄碧明净的天空。他开始喜欢上网络读书的生活,当然是在她的引导下;她说刚刚看了某个网站,很好,他即刻一路追寻过去;她说香港作家刚贴的一篇文章不错,他也会用心地去读。他还会在她的下面跟帖,像一个影子,不弃不离地跟着;在一个网站的论坛里,更是匿了名,游魂一样紧跟了她,以致她还没有来得及问,许多常逛论坛的人,就质疑问道:你们两个,关系当是非比寻常吧? 这句话,让他的心,陡然一惊,这才意识到,他是第一次,这样迫不及待地,去追寻一个人;在此前,他也曾有过几次爱恋,但皆因为对方的过分依恋,而让他生出烦厌,继而爱恨都冷落下来,直至最后像那煤气的炉子,一旦灭了,连点余温也没有。但这一次,他的热情,在她的若即若离中,反而是有增无减地一路持续下去,直到她终于停下来,对他浅淡一笑,说,追了这一程,你该是累了。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恋,两个皆已经28岁的人,不会再有过分浓烈的情爱,但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依恋上彼此,且甘愿为了对方,做一些放弃。譬如他喜欢在周末也去加班,但为了她,他宁愿慢下脚步,陪她去郊区走走,或者,只是在网上散漫地聊天。又譬如他爱吸烟,但因为她不喜欢那股呛人的味道,他则尽量地用嚼口香糖的方式,来缓解突然袭来的烟瘾。而她,亦是如此。看见他将自己刚刚整理过的东西,弄乱了,并不会埋怨什么,而是在他转身的时候,又悄无声息地收拾好;知道他熬夜的时候会饿,便会定好时间,半夜里醒来给他做些夜宵,看他吃完了,才肯睡去。 他习惯于在工作中计算付出与收获的比例,如果付出没有达到想要的收获,即便是已经让外人羡慕,他也会有些微的失落。所以对于这段爱情,他下意识里,也常会将两个人的情感,放到时间的天平上,称量上一番。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发现,爱情,不知不觉,已经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了微妙的转移。他在最初的那段略显疯狂的追寻之后,一颗心,在她的温暖里,慢慢疲惫下来,归属的感觉,让他的斗志,重新转移到工作中去。他又开始为了工作,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与周围人的关系,也瞬间变得紧张。常常就为了别人一句话,而记恨许久。她的爱,起初是恬淡清亮的,慢慢就在时光里,熬成一碗黏稠温热的粥。她依恋上他的爱,就像藤蔓依恋上一面墙,她愿将自己的生命,深深地嵌入他坚实的胸膛里去,也愿意用自己柔韧的枝蔓,将他的心,密实地包围起来,直到,他再不会逃离。所以他在工作中的烦乱,她每次都会用自己的温柔,为他化解。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她明白他始终是个为事业而生的男人,所以她将一份爱,渐至熬到浓郁,试图消解他在追寻名利的路上,愈来愈盛的暴躁和嫉恨。 可是已经拦不住了。他的这份工作,在短暂的光华之后,竟是渐渐溃败,一年后新人浪一样涌进,他很快被淹没下去;他费了很大的力气,依然无法再回到从前的锋芒。工作上不顺,他便也失了昔日的浪漫,对她渐至冷淡,明明知道她是对他好的,可还是忍不住要用冷漠的言语,伤她,似乎这样,就可以平息他心底那股冲天的愤怒。他一直以为,她的退让和柔情,是一株生生不息的草,不管怎样地焚烧,照例是春风一吹,又葱绿一片。他开始嫌弃她的种种,甚至连她的关心,也故意地挑剔,这样直到有一天,下了大雨,她在公司门口举伞等他。他正因为一份错拿的材料,而与同事争吵,以为别人是有意在老总面前挤兑他;正吵到气极败坏之时,听见她在门口轻唤他的名字,他的衰颓,即刻如满地雨打的桐花,在泥土里现出不堪的颜色。他几乎是咆哮着,将对同事的忿恨,全都转移到她的身上。他说你不就是想看我出丑么,今天终于如愿了! 而她,却是在他的喋喋不休里,将伞放到他的桌上,又朝他的同事抱以歉意的一笑,便丢下他,转身出了门。 他以为她又像平常那样,并不介意他的怨怒,不过是一个人回家,做好饭等他消了气回去再吃。因为,她的脸上,不仅看不到丝毫的怨恨和委屈,还有一种难得的平静在。所以他磨蹭到很晚,估计她将饭放到保温锅里,自己睡去了,才收拾了东西回家。 回到家后,着实是饿了,他溜进厨房,打开锅,看到自己喜欢的蛋炒饭,正冒着热气,他一口气全都扒下去,这才想起她来。可是,从客厅到卧室短短的距离里,他却发现,一切,又都回复到昔日单身时的模样。她,似乎是一个从没有存在过的影子,不过是瞬间,就了无痕迹。 他几乎是发了疯般地,开始找她,且为此,连工作,都不想要了。他以为她的热情,会有余温的,至少,不会这样突然地就凉下去;可是,她却给了他,这样一个近乎无情的转身,无情到让他以为一切都还是温热的,但却发现,那冰凉早已是刻骨。 他去她的公司等她,但等到的结果,是她已经辞职,至于去向,无人知晓。她的手机,博客,QQ,都停掉了。唯一她无法停掉的,是她常去的论坛,和那位香港作家的博客。他开始每日都守在这两个地方,等着她的出现。他几乎是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去留言,将那美好的过往,一件件地讲给她听。他并不确信她是否能够看到,可是,他却执拗地认定,她能够感应到他漫天的悔意。而这,是唯一可以让她回头的方式。 许多的网友,都知道了他与她的故事,有人安慰,说他这样一片痴情,她定是能够看到,且回心转意;亦有人冷眼旁观,说,早做什么去了呢,到现在才来挽回,不是太晚了么?还有人说,在这样科技发达的社会,想要寻个人,当不是太难的事,只要她像你说的那样,经常在网络游走,相信不过是几个月,你定能够在网上寻到她的足迹。 他在一次次无助的找寻里,也曾想过放弃,可还是在一些网友的支持下,坚持下来。他发了无数次帖子,在她喜欢的网站,他一直坚信,总有一天,她能够看到他的表白,知道他在失去她的时候,曾经怎样地心痛,亦知道他情愿用工作,来换回她的爱情。他用尽了所有可以寻到她的方式,甚至到她的城市去查询,他将寻人启事,贴满她有可能到过的每一个地方,和那些他们一同走过的街道、公园、广场,他从没有如此执着地去做一件事情,执着到连他自己,都生出感动。 这样直到有一天,他在香港作家的博客上,看到一个人,在他的帖子后面,冷冷说道:在这样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寻一个人,当然不是难事,关键是,人寻到了,那份爱,是否能够完好无损地一起找回? 他就在那一刻,突然地明白,这份爱,在她决绝的转身里,是永远地不会再回来了。 第29章今晚能否虚掩住你的门 她刚搬进这个楼层的时候,正碰到他与自己的妻子吵架。 是个很小巧的女子,不知为何,吵架那样地凶,一个手臂抡过来,将她手中提的很多东西,哐当当全都扫到地上去。她蹙了眉,但看看那个边哭边忿忿然将防盗门关上的女子,还是忍住了,默默弯下腰去,一件件地捡。捡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旁边的门悄然打开来,一个穿夹趾凉拖的男人,弯身帮她捡起最后一本书,而后歉疚地笑笑,说,打扰了,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她点头笑笑,算是应答,不经意间,瞥见他手臂上五个鲜明的抓痕,突然觉得这个面容温和平静的男人,心内其实是深藏了一个海的。只是,这个海,他的任性蛮横的妻子,却看不见,抑或,是他故意隐了去?倒是在她这个外人面前,因为放松,而一眼被窥去了。 此后两个人常常就在灯光晦暗的楼道里,彼此碰见。并不说很多的话,只是点头,笑笑,或者再多,问一句,吃过了吧?谁都以为,一个单身的女子,与一个成家的男子,又是相邻,在另一个眼神锐利的女人扫视下,生活,永远都不会有交集;彼此刻意拉开的距离,让两个人,更是像抛物线一样,愈行愈远。是后来不久后的一个晚上,她卧室的灯绳,断了,为了安全,她打算先扳下门口的电闸,再去接绳。但踩在椅子上看了许久,也没敢去掰下那个黑色的开关。正巧他下班回来,看见她仰头无助的样子,便笑了,说,你们女人终究不是这些东西的对手,还是让我来吧。 她感激地让了道,又开门,点燃一截蜡烛,帮他照着。四周一片漆黑,这一点的光,让两个人的距离,陡然近了。她看见他的脸,一半隐在阴影里,一半则在柔和的烛光里漾着;她很想再靠近一些,看那一侧的他,是不是与灯影里的一样,温暖中带着硬朗,还有男人的坚毅和隐忍。蜡烛高高举着,她只顾着昂头看他,丝毫没有注意到,那红色的温热的眼泪,已经沿着细细的手腕,蛇一样蜿蜒下来。 是到他跳下来,拍拍手,说,好啦,我去掰开电闸,她这才低头,看到了那些凝结的眼泪。他也看到了,接过蜡烛,沾在桌上,又转身,看着她,柔声问一句:疼吗?她弯腰去整理椅子上的剪刀和绳子,但声音,已是慌乱:呵,不疼的,真的。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加上一句“真的”,向谁确认呢,即使是假的,又能怎样呢,他是断然不会像她在舞会上遇到的那些男人那样,暧昧地上来拉了她,就帮着看的。他已经是有了家的人,这一点,她比谁,都要清楚。 这一次交往,让他们在楼道里,再相遇的时候,便不会如以往,那样蜻蜓点水般地不着痕迹。他会多问一句:周末不出去玩吗,城市的西郊有一个湖,风景挺好的,你初次来,一定要去看看才是呢。她也会轻声回他:嗯,是的,一直打算要好好走访一下这个城市呢,可是人懒,常常一个周末,就睡过去了;上周也打算去的,可惜临了又下起雨来,扫了兴致呢。 她只当这些话,彼此说说的,她不会奢望什么,尽管他的妻子,是个强势的女子,在工作上,从不会落后于人,几乎一个月,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出差中度过的,但她还是谨慎地与他,保持在只说说天气之类的距离上。她想如果他是个单身的男人,她会热情地回应他,甚至丢下自己的矜持,主动地以各式的借口,靠近他,像团火一样,烧灼着他。可是现在,他们除了这样在一米的距离之外,谈起与己无关的出行、天气、城市,还能怎样呢? 但是几天后,他却来敲她的门,说,这个周日,有空么?几个朋友约我,去郊区出游的,是你一直想去的那片湖,怎么样,有兴趣一起参加么?她本能地想要说不,可口中吐出来,却是成了:好啊,我也正闷着,不知如何打发时间呢。 看见他在门口消失掉,隔壁的电视,突然打开,很大声地,将她吓了一跳。她看着对面镜子中那个面色潮红的自己,头发蓬松着,棉质的睡衣,松垮地裹着瘦削的躯壳,那一刻,她想起看过的一个恐怖电影,里面那个为了寻找一份丢失的爱,而情愿脱离躯壳、四处飘荡的女鬼,不正是自己么? 那次出游,有8个人,4个男人,都是单身,除了他。一行人躺在湖边,开各式的玩笑,大家都逼着他说围城里的感受,他原本正聊着一个刚刚看到的新闻,听到这个问题,怔了一下,随后看了她一眼。她即刻低下头去,但这一眼,却让她在后来的时间里,再不敢与他对视。她看见他将手中的啤酒放下,沉默片刻,说,如果爱着,围城,当然是有它的好。 什么意思呢?她在回来的路上,一直想着。“如果”,如果爱着,难道他在说,身处围城中的他,早已不爱了么?可是如果不爱,那又为什么,每次争吵,他都要那样忍让着那个嚣张的女子?忍让到,让她都觉得,他需要远离围城,暂时地休息一下了。 她当然没有问起他,那个“如果”,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也没有给她,任何的解释。他的妻子,已经出差回来,隔壁的房间里,又不时地传出争吵。更确切地说,是一个人的叫嚷,除了电视里一个男人在无休止地絮叨,她再也听不到任何男子的声音,从隔壁传出。偶尔从门口经过,她会看到晃动的帘子下面,一双男人的脚,旁边,有散乱的东西,横七竖八地丢在地上。一个精美的瓷瓶,裂着森森的缺口,茫然地倒在一双废弃的鞋子上。她每次瞥到那双无助又感伤的脚,总是心疼,想,为什么,他不靠它们,走出这个围城。如果,里面,已经没有了爱。 这个念头,一度让她觉得惊讶。他有没有爱,他愿不愿意走出,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即便是走出了,又能怎样,他若是一转身,或许自己再也找不到他了吧。反而不如像现在这样,隔着一睹墙,听他的脚步,在那一边,猫一样,寂寞踱着的好。 两个人,依然相见,但似乎因了他的妻子,话,反而日渐地少。她看出其实每一次,他都有许多的话,想要对她说,但每每瞥见那扇紧闭的防盗门,还是将话咽下去,只道一声:你好,吃过饭了吧?她明明手里正提着几个黄的绿的彩椒,但却习惯性地,点头,回说,嗯,吃过了。 这句谎言,每次都让她在厨房做饭的时候,突然失了吃下去的兴趣。她听见对面的楼层里,有菜下到油锅里滋滋啦啦的响声,葱姜的香味,随了风,飘过来,钻进她的胃了,上下地翻搅着,让她的眼泪,不觉就流了满脸。 后来的一天,她的下水道堵塞了,水流了一地,她急得没有办法,想起他来,便冲出门去,敲他的门。他当然很快地,就将她的烦恼,解决掉了。她看着他的小腿上,沾上的脏泥,觉得愧疚,便去拿了毛巾,说,擦一下再走吧。他微微笑笑,拿起毛巾,低头去擦。刚刚擦完一遍,他要将毛巾投到她准备好的清水里,洗下的,他妻子叫骂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起来。 她下意识地要去开门,他突然拦住了,说:让她去闹吧,我早已,不在乎了。 隔过一天,她便听说,他的妻子,闹到了他的单位,他在一群人好奇又幸灾乐祸的观望里,只一个转身,便走开了。 那间房子,是不能继续租下去了。他的妻子,早已用愤恨的视线,将那扇防盗门,给盯死了。她是个善良的女子,对于来自另一个女人的仇恨,她不知如何应付。不知,便也只好躲开。而且,是远远地躲开去。 她专门在一个工作日,请了假,回去将提前打包好的行李,叫了辆车,拉到新的房子里去。车在下面不耐烦地响着,她却浑然不觉,只倚在那扇与他紧靠着的墙上,停了许久,才孤单地转身,关门,走掉了。 一个星期后,公司要派人到一个偏远的城市里,建立一个新的办事处,她主动地提出申请。上司在最后决定前,看她一眼,说,真的没有什么挂念的么,你可要想好,这一去,或许不只是一年,况且,你又是单身…… 她急急地打断了上司:是的,我是单身,所以不像有家室的人,那样拖累,我真的已经决定了,您不必再为我顾虑,我想我会努力工作的。 可是关上门的那一刻,她的眼泪,还是悄无声息地,流了满脸。 几个月后,她在J城,收到一封似乎辗转两地才寄来的信。外面的信封里,有一个短短的字条,写着,这是在你退房时发现的,不知是谁,也没有署名,将信塞到了门里。我想当是你的,便邮至你的公司吧。秋安。房主。 她颤抖着手,将最内层的那封信,打开来。陌生的笔迹,但她却是瞬间,就被那种熟悉的温热气息,一下子击中。 他在信里,说,菡,其实,早就想对你说,我在入住之前,就已离婚。是念及昔日的情分,答应在她没有找到新的爱人之前,可以暂时住在房中。她的种种吵闹,其实,只是出于一个女人的嫉妒,是到今日,我才知道,其实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已经死亡的婚姻,而困守住自己。可是,如果我跳出了,菡,你会不会,勇敢地,跟我走?如果可以,今晚,将你的门,虚掩,露一丝光亮给我,如果你拒绝,那就将灯,熄掉,且将门,紧紧地闭上吧。但无论如何,我依然记得,那些擦肩而过的往昔,记得我曾这样隐忍地,爱过一个与我相隔一墙的温柔的女子…… 她的眼泪,再一次,疯涌而出。 第30章爱恨袭来 安辰走出森美家小院的时候,一只小狗从斜刺里冲将出来,差一点,就把安辰撞倒。一个穿着华丽俗艳的妇人冷冷瞥他一眼,叫一声“Henry”,那神色与主人一样傲慢冷漠的宠物狗,即刻踱了四方小步,扭着屁股,一摇一摆地与妇人慢慢走过安辰的身边。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安辰有这样的心不在焉。他觉得自己的魂,像是留在了某个地方,每次要走,他的躯壳无论如何努力,都带不走它。他做职业的心理医师,已有六个年头,在那些心理疾病患者中间穿来梭去,自以为练到百毒不侵,任何的困扰,都能自行解决,那种简单,就像头痛的人,打开常备药箱,吃一粒阿司匹林一样;中间,是根本不需要咨询任何医师的。 可是这一次,他觉出了困难。那病,像一粒顽固的肿瘤,长在他的心房旁边,一点点地,侵蚀着他完好无损的心壁,让昔日那柔韧的一层,渐如年久失修的墙壁,不知道哪一天,就轰地一声,倒塌下去。 他在遇到森美以前,自信是一个合格的心理医师,在美国的知名大学心理学硕士毕业之后,放弃掉丰厚的薪水,回到北京,自己开设了这家私人的心理诊所,且从最初的寂寂无名,到而今的生意风生水起,这让安辰的名声,渐渐漫出同行的圈子,像金银花一样,成为白领们在空气干燥之时,冲上一杯的习惯。而森美,就是这样,走进他的生活。 他第一次见到森美,她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不管他怎样努力,用了催眠术,也无济于事。她似乎已经打定主意,不接受任何的治疗,所以,她当然也不会像其他患者那样,积极配合他的医治。在她的眼里,他同那些被她的母亲请来的医生一样,除了给她服各种各样的药,打各式让她更没有活下去的勇气的针剂,再也没有能够真正将她医好的灵丹妙药。 而历经过各式心理病人的安辰,却只是在她的固执面前,微微一笑,而后柔声问她:森美,讲讲你的故事给我听。安辰以为森美会歇斯底里地骂他,将他赶出家门,不曾想,她却诡异地笑着朝他伸出手来,说,握住我的手,我便领你去我长满故事的后花园。安辰不知就里,将右手伸了过去。 而森美,笑一笑抓住了,猛地拽到自己面前,狠狠地咬下去,直咬到森美的母亲过来帮忙,安辰这才脱了险,可是那手上,却已留下了一排深深的牙印,连带着,出了血痕。安辰看着对面的森美,像没事一样地躺在沙发上,眼睛里的倦怠,深深浅浅地浮着,她整个的人,如一枝荷叶,在风雨里,挺着,眼看着,就不行了。 安辰的心里,突然地,被虫子啃啮似的疼痛难忍。 安辰其实早就从森美母亲的口中,得知,森美病的起因,是因为那场将她烧得只剩空壳的爱情。森美一直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一路走来,几乎没有历经过任何的打击。她自北京的名牌大学毕业后,便在一家广告公司做高级策划。安辰看过她设计的几则银饰的广告,每一则,都灵动非凡,摇曳生姿,即便是愚钝的人,也能一眼就窥得到她嵌入其中的灵魂。都以为森美的爱情,会是被男人狂追的那种,却不想,自从在一次Party上,遇到了一个叫陈迹的男人之后,森美就即刻陷入疯狂的爱恋之中。 假若这个让森美夜不能寐的陈迹,是某家公司的老总,也就情有可原,偏偏他只是一所律师事务所的普通员工,有一个做老师的妻子,和一个正上幼儿园的女儿,这在北京,算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其婚姻说不上牢不可破,也算是基本稳固。偏偏,森美看上了这样一个除了有一双据说能蛊惑人心的眼睛,便基本平平的男人,且与他谈起一场如火如荼的爱情。而最终的结果,就像俗套里写的那样,陈迹为了保住家庭,无声无息地就在不大的北京,消失掉了。而正是这样的消失,让森美,受不住重创,连工作都无法做,请了半年的假,在家休养。 这是森美母亲的讲述,安辰只信了其中的百分之五十,而另外的一半,当然要从森美的口中,断断续续地,才能拼接出来。而这样拼接的过程,其实就是森美,能够接纳安辰治疗的过程。 森美的母亲,在森美读中学那一年,就与她的父亲离婚,离婚的原因,据说是性格不合。安辰从没有见过森美的父亲,连照片也没有。安辰能够嗅得到这个家具精美、设计高雅的房子里,已经许多年,没有过男人的气息。浅淡的香水味里,是掩不住的落寞和孤寂。安辰一周两次的上门治疗,让这个女人味过重的三室一厅的房子里,陡然有了生气,就像,春风倏然来到,撞开了厚厚的冰层,随即空气里有了花香。 第三次登门的时候,安辰带了两束香水百合,送给森美和她的母亲。森美有些冷淡的母亲,破例地,留他吃了顿晚饭,就是在那顿晚饭上,安辰看出,森美与她的母亲,存在着很大的矛盾,甚至安辰无意中提到自己父亲的时候,空气中都有噼里啪啦的火星在闪。 越是患者惟恐避之不及的事情,安辰知道,越是治疗需要切入的顽疾之处。这一点,安辰从来都是深信不疑。 周末的时候,森美突然打电话来,说,有没有空,请你去喝咖啡?我有故事,要跟你讲。若在从前,安辰是不会在周末工作的,更不必说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做,但不知为何,听到森美略略无助的声音在电话那端响起,安辰的心,几乎是片刻,便软了下去。 森美约的地方,是一家很小的咖啡馆,隔窗,可以看见一大片高档豪华的社区,不间断地,从那守卫森严的门口,有车开入开出。在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开出的时候,森美冷冷一笑,说,我的故事,现在可以讲了。 几杯咖啡的时间里,森美其实只讲了两件似乎可有可无的小事,一件是关于她的母亲,在离婚后,曾经被一个男人追求,彼时森美的母亲,也曾动过再婚的念头,但正读高三的森美,却以拒绝参加高考为由,将母亲的这次爱情,及时地掐灭掉。森美的母亲,也是个倔强的女子,从来没有接受过森美父亲的一分钱,她宁肯自己吃苦受累,也要保持一个女人的尊严。尽管,当初离婚的时候,说好森美的父亲,每月都要付一笔抚养费的。 而另一件则是讲在父亲拉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走出法庭的时候,在一旁守候的森美,突然骑车撞过去,森美父亲没有躲闪开,一个趔趄,倒在一旁坚硬的石头上,扭伤了右脚。母亲允许森美每隔一个月,去探望一次父亲,而父亲,似乎并没有对她有过恨意,这个男人,对自己的骨肉,还是疼惜的。森美从来没有错过一次探望的机会,但只是在门口站站,而后当门打开的时候,怒气冲冲地扔下一块石头,便飞奔下了楼。 正是春天,阳光暖暖地照在森美的脸上,几周前紧缩的双眉,舒展开来的时候,竟是如此地动人,安辰忍不住,便靠近过来,说,森美,你知不知道,你笑的时候,很美?森美诧异一下,而后脸上浮过一丝淡如云烟的笑意。那一刻,安辰听见,窗外路边上,花儿啪啪绽放的声音。 出门的时候,森美指指对面的社区,说,这里,就是背叛我母亲的那个男人,住的地方,他在这么舒适的社区里,怎么能够想起自从离婚后,便严重失眠的前妻?男人,是最不可信的动物。森美转过头来,狡猾地笑着补充道:当然,除了你,若不信任你,今天就不会约你喝咖啡了。 春天的风吹过来,森美的一缕头发,轻触到安辰的肩头,安辰突然想起“碧波荡漾”这个词语。他的心里,真的是有一湖轻轻漾着的春水的。 森美的情绪,还是时好时坏,她依然只肯说与家庭有关的事,至于那个她狂追过的男人,则只字不提,似乎,她的病,根本就与此无关。 安辰通过森美的同事,间接了解到,森美喜欢的陈迹,最初对森美并没有多少感觉,森美几乎使用了一切方法,终于让这个看似忠贞不二的男人,爱上了她,并与她维持了一年多的婚外情感,直到森美主动打电话给陈迹的妻子,让她离婚,这个家,才地震似的,开始摇晃,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突然从北京城里,销声匿迹。 这些信息,安辰不知道究竟对治疗森美的病,有如何疗效,但他却知道,因此了解到的追求爱情的良方,对他,却是有用的。 周末的时候,安辰约了森美去春游,两个人骑车飞奔出嘈杂的市区,沿着繁花似锦的郊区大路,一直骑到一个向阳的山坡下。松软的草地,碧蓝的天空,清新如洗的空气,让森美的心,豁然打开了一扇窗户,她采摘了一大束野花,编织成两个花环,戴在安辰和自己的头上,而后笑道:如果你谈过恋爱,能否告诉我,爱情的感觉,是否像这花儿一样的芬芳?安辰意味深长地一笑,回她:可是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是我请教你才对么? 安辰就是在那天,得知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陈迹的妻子,是将森美父亲,从母亲身边夺走的那个女人,最宠爱的一个侄女兼其所开小公司的助理。而陈迹的逃避,或许,正是出于这种避讳。这当然只是安辰的猜测。关于陈迹,森美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么几句,似乎,陈迹这个男人,于她,根本可有可无。 因为安辰的户外治疗法,森美的情绪,开始渐渐稳定,至少,不会当着安辰的面,突然朝着母亲大发脾气。两个女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看上去,像两朵美好的花儿,在这个春天里,相安无事地开着。 可是,初夏的雨,还是伴着轰隆隆的雷声,哗哗地下来了。 那日安辰陪森美去看一个画展,回来的路上,经过他们最初相约的咖啡馆,森美无意中看过去,突然就叫:停车!安辰还没有停稳,森美就开门跳下车去,而后朝咖啡馆跑过去。安辰停好车,赶过去的时候,森美正歇斯底里地将一杯咖啡泼到一对中年男女身上。安辰一把将要继续上前撕扯的森美拦住,一遍遍安慰道:森美,安静一下,慢慢说清楚。 失控的森美已经无法安静,她朝着中年男女声嘶力竭地大喊:你们究竟在背后搞了什么鬼?!你们又究竟把陈迹藏到哪里去了?!10年前你们折磨我妈,而今又来设计陷害于我,你们的心早就被狼吃了! 男人始终没有说一句话,而打扮时尚的女人,则冷冷“哼”一声,道:从始至终,都是你自己在设计这场阴谋,十年了,你心底的恨,还不肯褪去一丝一毫,这样的结局,你怨得了谁?!当年,我与你爸,是真心相爱,而不是像你,追求陈迹,只是为了报复,让他离婚,而后再无情地将他甩掉,幸亏他听了我的劝阻,否则,现在不只是你一个人的悲剧! 女人还要说下去,男人一抬手,将她打住。而后,一身咖啡污渍的他,慢慢走过来,突然地将森美拥在怀里。 那一刻,午后的咖啡馆里,除了柔软的背景音乐,在低低地倾诉,再没有任何的声响。安辰看不见森美的表情,但他却清晰地看到,森美的臂膀,轻微地颤抖了一下。而那个显然是森美父亲的男人,则泪流满面。不过是几秒钟之后,森美便挣脱了父亲的怀抱,疯跑出门。而安辰,也顾不得说再见,便紧跟森美出了门。 森美一连一个星期,都拒绝接听任何人的电话,包括安辰。安辰几次敲开门,都让森美的母亲,给回绝了。安辰知道,此时的森美,就像一只蛹,要么破茧而出,要么,永远憋死在茧中,而任何的灵丹妙药,在这时,都于事无补。 安辰没有再去打扰森美,此时的他,也被一种病折磨着,昔日书中的种种理论,和他平日的实践经验,对自己,都没有疗效。这种病,让他坐立不安,难以入眠,甚至在想起一个人的时候,就几欲疯狂。 这个人,就是森美。安辰,被森美的病,传染了。 安辰再次见到森美,是在两个星期后,森美来到他的诊所,结算治疗的费用。她的脸色,像朵桃花,明朗,柔美。安辰从她微笑的视线里,知道,森美,已经彻底地从一个自己编织的梦魇之中,走了出来。 安辰当着几个下属的面,在森美转身的瞬间,叫住她,说,森美,今天有没有空,我请你,去喝茶,或者,看一场电影?森美莞尔一笑,道,还是,改天吧,多谢你这么长时间,帮我治疗,你,是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我想,我以后不必再来这里了。 说完了森美便转身,那一刻,安辰的心,剧烈地疼痛起来。安辰知道,森美的病好了,而他自己,或许以后的很长时间,都像彼时的森美一样,视线所及之处,都是无药可救的绝望和颓败。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爱与恨一旦袭来,原是这样地无力阻挡。 第31章爱失 她与他,皆是这个公司里,最底层的业务员。诺大的北京城里,最不缺的,就是他们这样的人吧,学历不高,涉世亦浅,经验也少,在没有被领导发现有特殊的潜质之前,除了做又苦又累、遥遥无期的外跑业务,似乎再没有光明可寻。 所幸他们年轻,在疲累的工作之余,还能余出一点精力,在吃饭或者休息时段里,找一些乐子来,彼此开心一下。他们这帮刚来的人,很快地便形成一个小的团体,在楼下的小餐馆里,一碗面,就可以打发掉一个小时的无聊。若不是被另一个部门的老乡拉着,素来喜好安静的她,或许并不会主动地加入进来。他们在Q上,建了一个群,取名“面面相趣”,只因为,几乎每次来,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吃面,或者哨子面,或者炸酱面,或者鸡蛋面。都是初闯北京的人,不缺乏勇气与梦想,但还是被窘困的生活,日日折磨着,但幸好还有幽默,可以让他们彼此,自我解嘲。 这是一天里,她最快乐的时光。她喜欢坐在几张桌子拼成的角落里,听他们胡吹神侃,而后抿嘴微微地笑。视线偶尔飘忽,总会被另一双眼睛,准确无误地捕捉住。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心,像是一只小小的蝴蝶,小心翼翼地被一朵花守护着,想要飞,却发现,双翅已是无力。她的心,被一种奇异的芳香,俘获住了。 开玩笑,总会有过的时候,一次一群人说起某个新来的女孩,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某个人即刻大声道:把咱们群里的阿悦拉出去跟她比试比试,看她还敢不敢吹嘘自己长得标致、身段匀称。她的脸,当即红了,扭身便要冲出去,却被一双手,给紧紧地拉住了。侧头,看到他正用视线恳请她,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做,介意,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难堪。 她终于听从了他的无声的建议,隐忍住,全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话题,很快地转移到他处去,果然是并没有多少人,记住这个拙劣的玩笑。但他最终还是让那位说错话的同事,私底下,给她道了歉。 她在他Q的资料栏里,很快查到他来自西北的一个小城镇,毕业于一所专科院校,专业,与现在的工作,没有丝毫关联。他原是与她一样,为了圆一个梦,而弃掉所学,一无所有地闯荡京城的。 七八个人的群,她自此只与他,有了默契。吃面,总会要不一样的,这样,就可以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将各自碗里的肉或者鸡蛋,夹一些与对方分享。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能够做到天衣无缝,不为人知,当然有一些难度,但在重重的视线下,却并没有人,察觉到他们光影一样细微的变化。 话题总是在众人之间转来转去,那一日不知怎么地,就拿他开了玩笑,说他们办公室里总爱在他面前眉飞色舞的女孩,如今,正等着他开了“宝马”,奋力去追呢。他当即急了,红着脸辩解,他与那女孩之间,没有一点事情,他宁肯用辞职,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周围一个同事笑他,干嘛这么急着摆脱关系,好像你已经名草有主了似的。 而他,就在这句话后,一扬头,道:我当然是有了主的一棵幸运草。众人皆诧异:就凭你这样两袖清风的穷小子,也有人要?兔子不吃窝边草,你小子可别为了一时的冲动,找个群内的啊,否则,到时你们两个都被辞了,可别怪我们没有警告你哦。 他一时征在那里,将视线,探寻着落在她的脸上,而她,却不知是故意,还是根本没有注意他们的这一次玩笑,将视线,转到窗外的马路上去,夏日的热浪,正一层层地扑过来,将小小的饭馆,弄得愈加地拥挤。老旧的电扇吱嘎吱嘎地响着,老板娘在训斥着自己拿错了碗盘的儿子,一条长毛狗,啪在门口,呼哧呼哧地喘着热气,在这样逼仄的地方,站起来宣扬自己的爱情,似乎是一件滑稽不堪的事,他终于慢慢地坐下,低声说一句,我一向玩笑开惯了的,你们,也是知道的。 她本打算像他上次拯救她一样,伸出去的一只手,在他这句话之后,终于戛然而止。 她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除去工作上的同事交往,她也就与这个群,感觉上,有那么一点点的牵挂与温情。她当然是最安静的那个,如一朵素朴的茉莉,在夏日的园子里,默默地吐露芬芳。 而今,因了他的怯懦,这群,也变得淡了,昔日积蓄的那一点子热情盎然的红,被一阵穿堂风一吹,便烟消云散了。再看见他,也就觉得趣味索然。她知道这有些苛求了,其实她与他之间,又有什么呢?不过是在吃饭的时候,传递一个眼神,交换一抹微笑;或者在公司走廊里碰到,问一句昨晚睡得好么,再顺便,将一小包上好的碧螺春,交给她。在网上的群里,他们从来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男女间开一些暧昧的玩笑,知道都是假的,为寂寞孤单的生活,找一些乐子而已。 但她还是不能原谅他,假若他真的说,他恋上了她,那又会怎样呢?她真的能够接受么?即便是她接受了,那周围的人会真心地祝福她与他么?会不会,因了这样一时的冲动,两个人,皆丢掉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这些问题,她没有想过,也不会再想。北京是一个如此拥挤的城市,两个人在某个拐角,擦肩而过的时候,谁又会记得,那一点点,袖口相触的温度? 她在那之后的一个月里,都没有再与这个群,在一起吃过面。她是个表情寡淡的女子,公司里做业务的,人事变动频繁,这个群,也是不断地有人进来,又有人出去,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她悄无声息的退出。直到有一天,某个人开玩笑,说有个哥们,在北京寂寞,四处托人介绍苏北的老乡,若是谈得合适,也可以考虑日后结婚,恰好,她就来自苏北,有时间,让那哥们来吃碗面,就凭那人的三寸不烂之舌,怎么着,还搞不定她?他当即将手中的面摔在地上,与那人厮打在一起。直打到刁钻的老板去找了他们上司,坚持以扰乱了小店生意为名,要求赔偿损失。 这一场打闹,将她心里已经淡漠的那一点爱恋,又浓墨重彩地翻将过来。上司很快地将他辞掉,而她,在席卷而来的风言风语里,也是待不下去了。 他辞职的那天,发短信给她,只有两个字,说,抱歉。她没有给他回复,她只是从窗户里,目送他离去,而后转身回到电脑前,永久地,将那依然喧嚣的群,删掉了。 但她还是保存着他的手机号,并将自己的Q签名,改成“永失”,后面的两个字,终究,没有写出来。 她从那家公司辞职后,先后做过许多份工作,酒店招待,店铺导购,售楼小姐,但每一份,都不过是一个月,便索然无味。北京,在她的心里,像他离开时的影子,日渐地模糊,模糊到,她想要去爱,都了无气力。 她就在这时,又遇到了他。是在拥挤的人才市场上,她拿了厚厚的简历,一家家地分发过去,分到一家私企的柜台前,恰好,他也将自己的简历,递了过来。手指相触间,那旧日的火焰,又一路燃烧着,蔓延过来。 两个人就这样隔着重重的人群,费力地,向彼此问好。时光一页页地回掀过去,那昔日的葱茏,隔岸再看,已是一片枯寂。 他们谈起那个七零八落的群,谈起每个群中人的际遇,谈起夏日的黄昏,下了班,他们曾在简陋的歌厅里,用音质拙劣的话筒,为某个过生日的年轻同事,唱生日快乐歌。那时他们与现在一样,惧怕老总的呵斥,担心每月完不成的工作,几百块钱的底薪,随时,都会将他们卷入付不起房租,甚至连一碗面,也吃不起的窘迫之中。可是,因为有了彼此的慰藉,因为还对这个城市,怀揣着梦想,种种的恐慌、焦虑、无助,皆可以轻烟一样散去。而她与他,在那样一段有梦交织的时光里,波光流转间,微笑浮起处,谁又能说,那隐在其中的爱与真情,不是真的? 他们谁都没有主动地,留给对方新的联系方式。诺大的北京,这一别,知道命运的舟楫,再不会将他们聚拢在一起。世间的每一个群,都被时光的风浪打着,聚散离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们在自己的舟楫上,沉浮着向前,擦肩而过的时候,还是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那抹温柔。 几个月后,她终于还是没有寻到合适的工作,退了房,离开北京。 走的那天,她在Q的签名上,补录了两个字。 “永失”的,便再也寻不回。可她还是会记得,那些“我爱”的柔软时光。 第32章逆光岁月中我记得你 她在黑乎乎的楼道口遇到尤天的时候,他正气呼呼地从地下室里出来,一手提着一个袋子,一手奋力地擦着额头的汗。正是夏天,小区里却停了电,尤天去放自行车,遭遇黑暗,碰到墙壁,本已气恼,偏偏刚买的几根黄瓜,也不知是嫌太闷,还是存心要造反离开,一阵子拳打脚踢,就只剩了一根,其余全不知去向。 她想起他没回的短信,开口问他,尤天立刻将最后一根黄瓜朝地上一摔,道:我一上午都在太阳底下奔波,哪有时间回你的劳什子短信!她看他扭曲了的脸,没有吱声,径直上了楼。推门进去,看到一地散乱的画纸,颜料,书报,鸡毛似的碍人的眼,和着背后尤天沉重怨艾的脚步声,她突然就笑了。 这笑里的内容,她当然不会告诉尤天。他们结婚刚刚两年,生活却因为长达近7年的爱情,而变得琐碎无边,臃肿拖沓。她因此怀疑除了婚姻,爱情也有7年之痒。当初他们在大学相识的时候,尤天的那种耐性,好脾气,是出了名的。她至今还记得因为两个人吵了架,尤天跑到女生宿舍楼前,一遍遍喊她的名字,直喊到嗓子说不出话来,大太阳下晒着,五六个小时,差一点就晕掉。当时这事,是上了他们同学录的头条的。每次一群人老头老太太般,絮絮叨叨回忆起那已逝的青春的时候,总会拿这件事情做结,说,那时我们在爱情上,是多么地精力充沛、屡败屡战啊。 而今她是不怎么去同学录了,那点子浪漫的回忆,早已说得像根蔫掉的黄瓜,不再新鲜,她开始迷恋上写博,在各个陌生的网站,匿名,写一个月,便另起新灶。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写法,既舒缓了她心内淤积的烦恼,亦让他人,窥不到自己的隐私。当然,这他人之中,也包括尤天。 她并不想与尤天分享一切她从小独立,知道怎样处理自己的生活,所以也不允许人来踏入她私人的领地。换句话说,她需要隐私给她带来的寂寞孤独的感觉,就像,当初他们买房,她把自己所有画画挣来的稿费,都拿出来,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一间独立的画室。工作两三年,她丢掉了个性里许多东西,唯一不肯舍弃的,还是画画。为了这样一个可以安抚心灵的喜好,她甚至可以在尤天面前,牺牲掉昔日校园恋爱时,她一直斤斤计较的女子的尊严。 就像现在,她在尤天对她没有买米饭回家的抱怨里,保持了沉默一样。 她的隐私,藏在心灵最深的地方,深到有时候连她自己,都忘了反身去取的路。但每每她被这一把世俗的生活,烦躁疼痛的时候,这个秘密,都会悄无声息地飘出来,茉莉的花香一样,徐徐浸润着她的心。这个时候,她便想,得不到一份爱,但它能够给予自己慰藉,并远远地,陪伴着自己走这一生,其实也挺好的。 这份爱,与她在两年前相遇。彼时她即将结婚,与尤天正因为如何操办婚姻的事情,闹着别扭。尤天家爱面子,打算除了在他们工作的这个城市办外,无论如何,也要在她和尤天的老家再各办一次;这样算下来,就是办三次。她何事都力求简单,就像她绘画的风格,简约,明朗,从不肯多画一笔。但尤天为了能给爸妈面子,坚持要按照父母的意思。她做出退步,说,那么,她父母这边,就免了吧,她完全可以将他们接过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尤天依然不肯舍弃那份颜面,她一气之下,就跑去苏州散心。 她刚到苏州,就很巧合地,接到当地一家出版社的电话,要与她商讨出书的事宜。电话那端是个温厚的40岁男人的声音,叫乔生,她不过是顺口说了一句自己在苏州旅行,他即刻以一种不容她反驳的语气,要求见她。她恰好无聊,想着让他做一下适合写生的景区指南也不错,便一口答应下来。 这一见面,她便丢了心。尽管她与乔生,相差了十几岁,但她凭借着绘画的天赋,对于生命的理解,并不逊色于他。她在尤天身上无法寻到的心灵相通的晕眩,在与乔生不过是说了几句话后,便被猝然击中。 她在苏州,待了一个星期,才在尤天发疯般的斥责里,打算回程。这一个星期,有乔生陪着,她觉得可以四处为家,了无牵挂。乔生陪她去古寺,在千年的古柏下,许愿,而后坐下来,听钟声一下一下地,敲击着心灵的墙壁。那一刻,她的眼泪,落下来,乔生用力地,搂一下她,而她,则将头靠在他结实的肩上,说,记着我。 回去后她便安静地听从尤天的安排,举行了繁琐无边似的婚礼。当她被人像一个木偶一样,浓妆艳抹打扮着的时候,她的心里,却有无限的清明。她想起乔生对她说,要将每一种烦恼或者快乐,都当成生命馈赠的礼物,如此,她的画里,方会添加更深层的底蕴,而不只是小情小调的私人画语。 她一直记得乔生说过的话,学会转化俗世的孤单,如此,你的眼睛,看到的,才会丰富,并有干净的色调。每天下午,她下了班,一路想着乔生,与他在心里默默地对话。她不会给他发短信去扰,亦不打电话。她只在下班前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给乔生发一封信,将这一日的大情小事,细细碎碎地,全都讲给他听,这样之后,她便可以安心地回家,且不再与尤天,在做饭或者金钱之类的琐事上,无休无止地,争吵,纠缠。 她的画,开始注入昔日没有的感情,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全有了生命。每次乔生收到,都会及时地回复于她,将那些点滴的变化,细细讲给她听。她看着他写给她的字,还有附寄的一些收藏的画作,心内欣悦无比。她终于知道,她在尤天面前,为何常常觉得孤单,又为何,大学时,他辛苦地追了她那么多年,她才终于答应,与他同行。原不过,是她的心,没有完全地,对他敞开。 她与乔生,很长时间,才能有办法,见一次面。每一次,都来去匆匆。或者,她去他的城市,或者,他出差路过。但这足够她在之后漫长无边的等待中,得到安慰。她与乔生,其实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爱恋。她以前一门心思地,将精力全都给了绘画,尤天在她,不过是一个惯性,生活推着她,走到哪里,她也便跟到哪里。只要,她能与乔生,进行心灵的对话。 秋天来的时候,乔生让她过去,参加新书的签售。她抵达签售现场的时候,看到乔生正站在人群的最后面,朝她微笑。出版社组织了4个画家同时签售,她的这边,人明显地比其他画家要多。但她并不怎么在意,名字签得心不在焉,视线,始终跟随着他,在人群里游走。 就在活动即将结束,乔生微笑着上来,捧一本她的书,找他来签的时候,人群中突然骚乱。她的一缕头发,还没有从乔生的手腕上,移开,就被一个女人,一掌,打开去了。 那个将她的签售会,搅成一场闹剧的女人,是乔生的前妻。已经离婚一年有余,但发现离开了他,经济上无法支撑,便动了复婚的念头。但乔生已经心死,所以尽管被前妻百般纠缠,仍然无动于衷。后来前妻便开始跟踪于他,终于发现她与乔生交往的痕迹,于是认定,一切的根源,都是由她引起。 她依然记得乔生被前妻歇斯底里地拉出会场的时候,他最后一眼的回望,那样地忧伤,疼痛,时光与俗世的生活,横亘在其中,她与乔生,不能跨越。 那本乔生送过来,却没有签完名字的书,她在回程的车上,一笔一划地,写了许多遍,直写到,墨迹,几乎将那扉页,给完全地穿透。她在曾经与乔生相约的一个小站,下车,走了长长的一程,到一个残破的80年代的邮局,给乔生寄书。她在书的最后一幅作品旁边,两块长满青苔的石缝间,写入两个字:珍重。那幅画,是她在见到乔生的第一次面后,专门为他而作。画中有苍天的古柏,飘摇的经幡,稀疏走过的僧人,罅隙间,看得见飞虫与蚂蚁。这是她与乔生,想要的心灵的宁静;她与乔生,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地方安放爱情,可是在画里,他们可以相守到很老很老的岁月。 走的时候,她打开画夹,画下那个老旧的邮局,邮局里晦暗的光线,光线中飞扬的细小的灰尘,门口逆光而视中,她与乔生,微眯起双眼,手拉着手,肩靠着肩,走进那片绚烂到极致的秋…… 她在这个小城所有留下他们足迹的街道上,慢慢走着。时不时地有树叶,自明净的半空,飘落下来,轻轻擦过她的肌肤,那样的温柔,就像乔生曾经给过她的温暖的絮语。那已经是前年秋天的事了。可是这样色彩依然明亮的时光,究竟,跑到哪里去了?她这样走,这样走,却还是,弄丢了它。 火车哐当哐当地离开小城的时候,她收到乔生的短信,说,安好,会记得。她的眼泪,到此时,终于汹涌而出。 她倚在窗前,看着那样金黄的一个秋天,印染在她手中握着的,送给乔生的最后一幅画上,终于明白,这一程秋天,在她与乔生一生的记忆中,不会再老。 不会老去的,亦包括,她与他的爱。 第33章此后不再爱你 乔杉在失恋后第一次相亲,便不再对自己能够爱上一个男人,抱有希望。 是一个南方的小个子男人,在北京做建材生意。精明渗到了每一个细胞,点菜时都跟服务员讨价还价,非要让他们赠送一份小凉菜。乔衫坐在对面,看着他微秃的脑袋,像一个葫芦,胡乱扣在身体上,粗短的胳膊,则似一截木桩,随着喋喋不休的一张嘴,自以为很美地挥舞着。 乔衫为了朋友介绍的面子,勉强自己陪他吃完这顿饭。那男人问乔衫想要吃什么,乔衫一句“随便”,就不肯再多说一句。所以当菜全都上来的时候,乔衫闻到一股子臭味,先前的勉强,即刻迅速发酵为无法忍受。 乔衫推开椅子,腾地站起来,朝着大厅里尖锐地高喊:老板,你们的菜都变味了,为什么还要端上来?!这句话喊过之后,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男人,即刻快步走过来,迅速地朝桌子上扫了一眼,便朝乔衫点头笑道,小姐,很抱歉我们做的菜让您受扰,这盘腊肠,我们马上就端下去,为您换一份同类的无味的菜来。 那一刻,乔衫看着面前这个笑容温和又极具耐性的男人,心内积聚膨胀的失望,悄无声息地,潮水一样,便消退下去。服务生将菜端下去的时候,对面那个男人突然开了口:这是我最喜欢吃的臭味腊肠,味道是不好闻,可吃起来香啊。 乔衫这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味道,都是来自于这份腊肠。而那个好脾气的餐馆男人,却并没有提醒于她,只是用这种不解释的换菜方式,维护着她的自尊。 新菜上来的时候,乔衫特意地起身,走到收银台前,对这个面容干净清洁的男人说,谢谢你。而后她将视线,装作漫不经心地,扫过他的前胸,那里的牌子上,写着:经理,林沭。 那次吃饭,乔衫主动去结帐。南方男人看出乔衫对他的厌烦,没有任何异议地,便让乔衫拿账单去了前台。乔衫在吧台上托着下颌,像个不怀好意的少女,看着林沭利落地找零,开具发票,轻唤她来签名。乔衫接过零钱的时候,坏笑道:你应该给我优惠才是呢。林沭疑惑,乔衫接着道:因为,就冲你的服务,下次我还来这里相亲。 乔衫在这句话后,看到林沭的脸上,竟是有点滴的羞涩。乔衫索性愈加地任性,说,我可是说到做到哦。 乔衫在4天后,便又去林沭所在的兰质餐馆,相第二次亲。这次是个某鹊桥网站介绍来的男人,之前这个男人曾经问乔衫,要不要先见一下照片。乔衫当即回复,不必。 的确是没有必要。乔衫明白自己很快就会将他们忘记,至于照片,当然更无需知晓。乔衫通过鹊桥认识了这些男人,而这些男人,不过是另一个桥,可以让她跨越,找到她的真爱。 乔衫打电话去预定位置,接电话的是个女服务生,乔衫有些失望,要挂断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问,你们林经理呢?服务生回道,他今天出差。乔衫追问过去,那什么时候回来呢?服务生有些诧异,但还是平静回她:后天吧。乔衫果断道:那好,我的预定,也改为后天。 乔衫故意在约定的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后,才姗姗来到。走进去,一抬眼,便看到林沭笑望着迎过来,说,乔小姐,很抱歉,您的客人等得不耐烦,先走了,但这个位置,我们还是为您留了下来,不知您是否还想续订。 乔衫笑盈盈道,那么,这顿饭,我能不能请林经理吃呢? 林沭很为难地扭头,看一眼大厅深处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穿黑色衣裙的女人,正一脸怒容地看过来。乔衫不管,她径直走到座位上去,点完菜后对服务生说,麻烦让你们林经理过来,我有事与他谈。 乔衫点了一份水煮虾,一盘清淡的娃娃菜,一碟生鱼片,又要了一瓶红酒。菜上齐的时候,林沭却在前台,照例招呼着客人,始终没有过来。而角落里那个女人,却是走到他的身边,故意在人前做出各种亲密的举止。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得出,林沭,对于她的矫情,是丝毫不放在眼中的。 乔衫将一瓶酒,快要喝完的时候,林沭终于走过来,将瓶中剩余的酒,倒入杯中,一饮而尽。乔衫醉意朦胧,笑望着林沭,说,谢谢。林沭也笑,回她,迟早你会知道,这样买醉,不值。 乔衫一把拉住林沭的手,说,我不管,我只想告诉你,下次我还要来这里相亲,依然留着一个空位,给那个无情的人。 乔衫成了兰质餐馆的常客,她丝毫不介意别人的眼光,更不关心那个缠着林沭的女人,怎样嫉妒,吃醋,发疯,她就是想要让林沭看到她,懂得她的热情,窥到那颗曾经在爱情里伤痕累累的心,复原的时候,有怎样强烈灼热的爆发力;且让他知道,是他拯救了一个26岁的单身女子,让她可以再次爱上一个人。 乔衫不过多久,就知道了那个女子的来历,原是餐馆老板的侄女,在附近的一所小公司做文秘,因为看上了林沭,便日日跑来吃饭;整个餐馆里的人,都知道她在追求林沭,连老板,都以这样那样的话来暗示林沭,只要他肯接纳她,将来在事业上,少不了会给他扶助。偏偏,林沭对她,看都不看一眼,甚至,许多次,他有辞职离开的冲动。 乔衫决定约见那个让林沭将心封闭,且再不肯打开的女人。她在兰质餐馆等着这个女人下班。林沭显然不知道她此行的目的,只道她是寻常吃饭,所以竟是可以和她开玩笑,说,早来的鸟儿有食吃,今天附送的一叠小菜,你是第一个呢。乔衫只专心等着那个女人,对于林沭的幽默,只淡淡回一句:我当然会是第一个,而且,有可能,是今天的唯一一个。 十分钟后,乔衫等来了那个女人。听见乔衫叫她的名字,她显然诧异,但还是整理一下表情,得意傲慢地走过来,在乔衫面前坐下,挑衅道:有何贵干?乔衫冷笑:明知故问,当然是来告诉你,以后不要缠着林沭,你那么没有趣味又总丧着一张脸的女人,他怎么可能会喜欢? 这句话之后,餐馆里即刻响起一声尖利的叫嚣声。随即乔衫面前的桌子被粗暴地推翻,餐馆里新来的食客被这样的突发事件吓住了,纷纷退出去。而想要进来的人,则迅疾地探一下头,便做了惊弓之鸟,溜之大吉。 乔衫果然成了那天,餐馆里唯一一个品到林沭奉送的小菜的食客。 林沭在第二天,就辞了职。 乔衫去的时候,他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老板冷着脸,对乔衫的到来,显出十二分的厌恶。乔衫不在乎,直接在大厅里喊林沭的名字。 但林沭却没有抬头看她,更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窃窃私语。他克制有礼地与老板交结好账目,便拖了不大的行李包,准备出门。 乔衫当然在门口,堵住了他的去路。 “乔衫,请你让开。”林沭冷淡道。 乔衫不让,两只胳膊,像大鸟的翼翅,张开来,结实地把住门框。她直直地注视着林沭,眼睛里奔腾不息的火焰,像要将他烧掉。 林沭与她僵持着,许久。周围的食客,此刻皆成了看客,笑眼瞧着这一对男女,坐等着好戏的开始与结束。 老板对着店里的一只宠物狗在后面指桑骂槐:撑得难受去大街上跑,别在饭馆里撒野,打扫得那么干净的地,被你这一叫一滚,全他妈乱了套。 林沭在这句话后,很奇怪地,柔软下来。他低低地朝乔衫吼,跟我走。然后不等乔衫反应过来,便抓起她的手,大踏步地,近乎奔跑地,将那些讽刺的挖苦的嘲笑的视线和指点,全都恶狠狠地甩在了身后。 乔衫被林沭握住的那一瞬间,像是握住了一生的爱情,再不愿分开。那一刻,她与林沭奔跑在深秋的风里,被扑簌簌落下的树叶追赶席卷着,像两只亡命天涯的蝴蝶,或者,狂奔的知更鸟,没有人能够追得上这份爱。 及至一个行人稀少的拐角处,林沭终于停下来。他大口地喘着气,说,你……可以……走了…… 乔衫的眼泪,忽然地疯狂涌出来。 “林沭!”她歇斯底里地朝他喊“你知不知道,我多么爱你!” 林沭背对着她,平息下来,说:可是乔衫,你也应该知道,我并不爱你,也不会再爱上你,以前,现在,包括将来。 乔衫像个疯子似的扑上去,将林沭强行扭转过来,而后小兽一样,深深地,咬住了林沭的肩膀。 林沭“啊!”一声大叫,想要将乔衫甩开去,可是,乔衫的牙齿,已经狠狠地,嵌入了他的肉中。 林沭捂着受伤的臂膀,离开的时候,背影里,有几分萧瑟和孤单。乔衫蹲在地上,看着他,知道那一排清晰的牙印,已经刀子一样,刻在了林沭的心中。 可是,她更知道,伤痕刻下,林沭依然不能够,像她一样执拗地去爱。这个骄傲的男人,他和她一样,失过恋,被爱刺伤,在俗世生活里寂寞地活着,想要新的爱,却自己将自己的心房,铸上一道打不开的铁门,连透气的窗户,也不给。 林沭新的工作,在离乔衫公司很远的一家宾馆,是面对国外游客的,所以安检很严,乔衫没有住宿的通行证,很难进去。 但她还是想要,做最后的一博。哪怕,被伤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 她不相信,林沭这样地狠心,可以对于嵌下的伤痕,漠然视之。 乔衫隔着宾馆的旋转门,看见林沭走出来的时候,她即刻迎了上去。林沭看到她,微微一愣,但并没有像乔衫想象的那样,躲开去。他很从容地,顺手拉过后面的一个女子的手,笑着,一步步,逼近乔衫。 乔衫看到那个温柔小巧的女子的时候,心中的所有爱与希望,决堤般,疯狂冲出。 “乔衫,这是我的女朋友。”林沭说这句话的时候,视线,并没有看乔衫,而是柔情似水地,倾注在这个女子的眼睛里。 乔衫不知道,这是林沭故意上演的爱情戏,还是他真的如此快地,就找到了心中的所爱。可是,不管是真是假,她的心,都被一把刀,给瞬间穿越。 乔衫连假装的笑,都不能再有。 她直直地走过去,用冰一样冷的话,一字一句地,刺入林沭的心中:我此后,不会再爱你,也请你,给我的爱,最后的尊严。 乔衫扭头,一步不停歇地,走,走,走…… 在一个再也看不到人的街口,她停下来,转身。 她看到林沭与那个女子,一前一后,没有牵手,各自行路。 乔衫的眼泪,再一次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