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风裁尘》 第1章私想家 01 我小时候是在四川自贡长大的。因为爸爸妈妈都是白天全职上班的关系,所以我在外婆和奶奶家待的时间比较多。 小学的时候念书离奶奶家很近,所以中午基本上都是回奶奶家吃饭。奶奶是医生,退休了,住在医院分配的单位员工福利房里。院落的门口,有一棵很大的黄角树,大概要十个成年人手拉手才可以圈住它的树干。它虽然被一圈石墙围起来,但它的根实在太多太大,于是就翻出泥土,暴露在地面上,看起来像无数树枝搭成的一个巨大的鸟巢。我们经常在上面嬉戏游玩,把它的根当作我们的沙发。 每一年的春天,黄角树都会长出无数的嫩芽,风一吹,就掉落一地,仿佛下了一阵黄绿色的雨。那些嫩芽实在太好看了,透明的粉红,粉黄、粉绿、透着一股子柔弱得一碰就碎掉的剔透感。而且看起来好新鲜,掉在地上都让人觉得似乎可以随时捡起来放进嘴里嚼一嚼——事实上,我们这帮小孩子,也真的经常嚼这些嫩叶子,因为它们看起来实在太像水果了。除了像水果,其实这些掉落的叶子,更像是花。因此女同学们也常常把它们捡起来,挑选好看的叶子,串在一起做项链,或者夹在书页里,虽然这些叶片很快就会枯萎发黄变黑,但书页里会留下清冽的芬香。 在我少年时代的每一个春天,奶奶家院落门口,一两百米的范围内,地面上都是层层叠叠的这种翡翠般的花瓣状叶片。 等这些嫩芽掉落光之后,夏天基本就到来了。真正的又厚又大的墨绿色树叶,就堆满了树冠,投下巨大阴凉的树萌。 02 外婆家比奶奶家更靠近郊区,从环境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依山傍水。外婆的家不是奶奶家那种楼房,而是自己修建的青瓦平房。坐落在山脚下,隔一条马路,就是河。我小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跟在比我年长的哥哥姐姐后面,和他们一起去河边玩耍,我们用竹片编制的簸箕捞鱼、抓虾,用碎石瓦片在河面上打水漂。后来当我渐渐大一点的时候,已经可以一个人去河边玩儿了。我总能准确地在河滩的大石块缝隙了,找到石斑鱼,也总能在水草丰富的浅水区,捞到大大小小的玻璃虾。那些半透明的小指盖大小的虾子,经常被我们用油炸了之后,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吃,嚼在嘴里像是一把炒好的脆玉米,带着浓郁的河鲜香味。我曾经在河边弄丢过一只鞋,弄丢过中队长的肩章,弄丢过学生证和一把塑料羽毛球拍。 我小的时候,这条河上只有两座桥,无论哪一座,都离外婆家很远,走路要走一个钟头。所以要到河对岸去的话,就得坐船。而且船并不是汽艇或游船,而是船夫用船桨划动的乌篷船,大概能坐二十个人,我想。我们区唯一的一家电影院就在对面,所以我就老坐船。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映《学校超级霸王》,张卫健和邱淑贞在里面扮演街霸里的各种人物,春丽的样子特别搞笑。那天我看完一场后没过瘾,就又看了一场,结果看完后发现,船夫已经收工回家吃饭了。我走了很久,才回到外婆家。 去年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河上已经建起了新桥。而那个摆渡的船,早已经不在了。他们说船夫老了,划不动了,而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愿接班,嫌船夫挣不了钱,都出去闯荡社会了。 我在河边走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绿油油的水草浅滩,河水都是发黄发绿的,再也看不到游来游去的玻璃虾和石斑鱼了。 03 上高中的时候,我去了另外一个县城读书。 也就是说,我独立生活的日子,从高一就开始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直到现在。我在高一的时候,住在学校宿舍,后来因为渐渐开始熬夜看书、听CD,憧憬着青春里的种种美好而小资的生活,所以在外面找了一所房子,一个人住。 租的是一个矮小破旧的三层楼房,最上面一层被分割成好几间屋子,租给不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从学校搬出来的高三学生,因为他们都喜欢熬夜背书做试卷,学校却雷打不动地十一点就关灯。 一个人住的日子很惬意,但是也很孤独。 这种孤独经过无数、CD、杂志放大和发酵之后似乎变成了生活里的主旋律。我在那几年里,写下了很多很多悲伤而脆弱的心情散文。那时候我不爱说话,朋友很少,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文章或者看,功课也因此有所荒废,我从全年级的前十名变成前五十名。但那时候完全沉浸在自由生活的世界里,仿佛有一面透明的玻璃墙,将我隔绝在一个自得其乐的花房里。 我的高中也在一条江的旁边,站在学校一条林荫道上,能够看见下面的江面,偶尔还能听见江上传来的号子声。 学校周围都是高大的香樟,看起来很多棵都有上百的树龄了。早晨还会听见成群的鸟叫,叽叽喳喳的,窗外的世界每天都在一片清脆的鸟鸣声里渐渐变得明亮起来。 这样的环境,的确是念书的好地方。山清水秀,人杰地灵。 但不太好的地方就是离市区太远。 大概骑自行车需要半个小时,才能到那条比较繁华的街。那条街上有个小书店,那是当时唯一能买到一些比较时髦、流行的地方。我最开始看安妮宝贝,看《萌芽》什么的,就是在那里购买的。其他的新华书店只能看到类似鲁迅巴金茅盾这样大文豪的作品。 用我们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不够时髦。 在那段高中岁月里,每月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月初我总会第一时间跑去那家小书店,询问各种杂志有没有到货,期待已久的新书有没有上市。有时候去一次不一定有,第二天又要去问。 十几年之后,我自己开始主编一本杂志了,它也成为很多人、每个月的期待。 我看着现在很多年轻的读者,总能想到当年,自己的模样。 04 到了上海后,开始上大学,写书,工作。然后出名,被采访,被拍照,然后更出名,继续被采访,被拍照。这段日子其实就已经没什么好写的了,因为我这几年的生活,就像是一出热热闹闹的狗血连续剧一样,放在全国读者面前,持续播映着。 我成名啦,我受挫啦,我获奖啦,我负面啦……各种新闻各种镜头,将我的人生一帧一帧地捕捉下来,挂在镜框里。 我还是一个人生活,独居的日子里,还是有很多时间都在看书,听歌。只是已经不再买CD了,现在都流行iPod,没有人再带上笨重的CD唱机,去唱片店买CD了。 每天都会上网,工作上有一大堆的事情找我。因此也总能看见当下这个闹哄哄的,光速爆炸的社会。人们都生活得太快了,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忙什么,脑子里也不知道什么是对是错,但却噼里啪啦说个不停,因为你如果不发言说点什么,好像就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了。所以总是有人在微博上不断地拍面前的餐桌,然后加上一句“吃饭了”。或者拍一张天空的图,再找一句文邹邹的英文跟在后面。 人们迫不及待地表达着自己,但他们却找不到自己。 今年夏天的时候,我存了一笔钱,买了个老院子。院子是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很古典,但却非常残破,是几栋华丽的废墟。装修设计师说,光是修复,就得花上一两年的时间。 我说不急,你慢慢弄。 其实买下这个院子的时候,我想的是,把这里做成公司的总部。这样大家就可以热热闹闹地挤在一个院子里,工作,生活,欢笑,哭泣。 我想建造一个大大的家。 因为我独居很久了,我想要有一个大家庭的生活。 最重要的,还是我想在院子里种一棵黄角树,再养上很多的花,在中庭摆上一个CD唱机,播放一些过去的歌曲,它们也许会因为太复古,太不时髦,而变得重新时髦起来也说不定。 但我想,那个时候,整个院子一定很美,满地都是黄角树掉落的,花瓣一样的嫩叶。 第2章言热 我其实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有料想过你收到信是什么反应。 我也知道,这些年,我身上发生了很多很多的变化。可能当初一起念书的人里面,我的人生轨迹,看起来最不可思议吧。 我从初中的时候,就吵着要当一个作家,没想到,这事儿还真让我弄成了。但是,我看起来却似乎有一点像是搞砸了。至少不纯粹,我是这么觉得的。我想你可能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现在除了写书,还干很多事儿。而且我写的东西,也是很多人爱看,很多人不屑。 我有时候也想,似乎是一件本来极其简单而纯粹的事情,被我弄得复杂而浑浊。但这能怪谁呢,似乎也不能怪我,你说是吧? 那就怪这个操蛋的世界吧。 我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你了,所以,你收到这封信一定大吃一惊。 我们以前可是一直通信的,你记得吗?那会儿我刚上大学,当初我们几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呼啦啦地从四川自贡这个小地方,嗖地一声就飞向了中国的各个方向,我到了东边,最繁华的大上海。 那个时候我穷得不可开交,在学校里,数着日子花钱。我经常在学校的食堂买午饭时,想顺便买一碗蒸蛋,但真的觉得太贵,不愿意花那个钱。可是学校的蒸蛋真的很好吃。 我喜欢喝图书馆楼下的珍珠奶茶,那比我在四川喝过的奶茶好喝好多好多,可是,不能每天都喝,如果每天都喝的话,我就没钱买鞋子了。因为我只带了两双鞋子去上海,还都是夏天的鞋子,到了冬天,脚就冷得发痛。 还要存钱买自行车。 要花钱的地方真是太多了。 特别是一进大学,老师就对我们提出了要求,每个人都要买一台照相机,一台DV,一台高配置的电脑。我拿着老师开给我们的单子,犹豫了一个星期,才给家里拨通了电话。我在电话里小声地跟妈妈要这些东西,妈妈在电话那头有点犹豫,她问了问我:“这些东西是学习要用的吗,老师说得买,是吧?”我说是的,声音很镇定,但眼泪已经掉出来了。妈妈说:“哦,好,学习方面可不能马虎。” 过了足足一个月,妈妈才把那一笔钱寄给我。我一直到今天,都没问过我妈妈,那笔钱到底怎么来的。 可后来一切都好了。我开始赚钱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 我在吉隆坡的双子塔,给妈妈买了一张丝巾。 妈妈喜欢蝴蝶,那张丝巾上印满了各式各样的蝴蝶。那张丝巾大概要人民币一万块,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买了下来。我把自己选中的那个包放回了柜台。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这些事儿吧,我小时候,家里收入一般,但我爱乱发钱,买书、买衣服、买玩具、买游戏机,爸妈随着我花钱,非常纵容我。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买过什么东西。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家里重新装修了一次房子,之前的老瓦房很破旧了,几乎不能住人了。爸爸和他的一个朋友,两个人,把屋子翻新得我几乎认不出来,爸爸一个工人都没请,自己钉完了所有的钉子,刷完了所有的油漆,也刷白了他的头发。 妈妈呢,几乎没穿过什么漂亮的衣服,有一件红色的呢大衣,每到过年的时候,或者去亲戚家,妈妈都会拿出来穿上,我小时候觉得妈妈特别喜欢那件衣服,后来长大了,我懂了,妈妈只有那件衣服。 所以我现在就老爱给他们买东西。 我后来把我上海的那辆凯迪拉克轿车,也给爸爸拿去了。 我最近在存钱,准备给他们在上海买一栋别墅,最好是带很大的花园的,因为爸爸说他想要种花。 除了这些,我还得存钱,因为我怕他们老,怕他们生病,怕他们离我而去。我要赚很多的钱,多到能为他们换器官、换血、换命。多到能让他们陪着我,直到我们一起死去。 爸妈如果走了,那我就变成孤儿了。 我不要做孤儿。那太可怕了。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要让他们永远照顾我,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永远陪在我病床前面,我饿了的时候,他们永远能帮我端一碗烫饭过来,我莫名其妙地吃坏肚子的时候,他们总能告诉我一些民间偏方。 第3章Tobewithyou 01 我在上海住了7年。 7年的前一半时间里,我和学校的同学以及后来的朋友们住在一起。 7年的后一半时间里,我一个人住在高层的单身公寓。 每当黄昏的窗外下起雨的时候,我都会坐在落地窗前发呆。马路上在大雨里匆忙奔走的行人,被窗框镶嵌进这样一幅昏黄色调的画里。 大雨总是淋湿我的眼睛、我的心,淋湿我独自度过的岁月。 02 我有想过我自己有一天一定也会恋爱。 在这样的空间里会有另外一个人的气味,会有不属于我的衣服、鞋子、香水。 半夜里你也许会碰一碰我的胳膊,觉得口渴,于是我起床揉着眼睛,略带不耐烦但是又心甘情愿地去帮你倒一杯温水,看你喝下一半之后我再接过来喝一小口。 也许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很无聊,你把头放在我的腿上睡觉,或者我因为自己的洁癖情绪,而老是拉过你的手,帮你把指甲修剪干净。 也许之后的每一场大雨,都是我们依偎在一起,无声地在窗前出神,或者你会小声地哼起一段歌曲,我心不在焉地翻着当月的时尚杂志。大雨淋湿我们的岁月,然后等待太阳晴朗的日子,晾晒烘干。 当然也会有争吵的时候。从初恋时的甜蜜,到热恋时的霸道,我们肯定会一一地尝试过来。 或许在彼此冷战了几个小时之后,你还是忍不住过来哄我说话。你的眼睛在黄色的光线下被睫毛的阴影覆盖着,像一面长满水草的湖泊。 可能渐渐会习惯生活里有另外一个人的痕迹,早上起来站在同一面镜子前刷牙,你的毛巾放在我的毛巾旁边。杯子里插着你的牙刷和我的刮胡刀。 也许褪去了最开始的惊心动魄和小心翼翼之后,会是这样漫长而又温热的过程。就像是一床放在太阳下烘干了很久的被子,有着昏沉沉的催眠效果。 当然这也都是我对未来的想象。 也许会有那样的一天。 大雨不再只是淋湿我一个人的眼睛,我的心,我的岁月。 而是我们一起,牵着手,走向未来无限的晴朗和日暮。 第4章把孤单岁月分享 【PART ONE】 最近搬了新家。 比起上一次的搬家,这次仿佛轻松了很多。一方面助理帮了很多的忙,另一方面发现自己的心态渐渐轻松了起来。 说起来,应该是因为上一次搬家,是自己在上海的第一个家的缘故,才会那么地兴奋和紧张。对于很多的人而言,能够在陌生的城市,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地方,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有一个自己的家,是一件特别不容易的事情。 对我来说,也很不容易。 来上海的这七八年,我在很多地方都住过。 刚来上海的时候,住在朋友的朋友家里。住了两天,我觉得特别不好意思,就出来了。那个时候是来上海参加比赛,第三天住进了大赛主办方推荐的招待所,好像不到50块钱一个晚上。即使是在那个时候,也算是便宜的。 后来念书,进了大学,住学校的宿舍。 学校宿舍还算干净和先进,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淋浴房,四个人一间也不算挤。稍微有点抱怨的是没有空调。不过听说我们毕业之后,学校的宿舍已经开始有空调了。那个时候整天无所事事,打游戏、看DVD、看,虚度时光。 后来有段时间觉得学校每天晚上断电太麻烦,于是搬了出去,和学校的几个好朋友一起住。租的房子里没有床,于是我买了个很便宜的床垫,放在墙的角落,就当作是床了。地面不干净,所以被单经常都会弄脏。睡觉的时候,腿碰着墙壁,会感觉到上海气候里潮湿的涂料,一种黏糊糊的不舒服。 再后来,我出书了,开始有了收入,而且和自己的朋友们阿亮痕痕等一起做起了工作室。那个时候我们混住在一起。现在想来,真是一段让人无限回忆的日子。那段日子在我的作品里,每一期的《岛》里,都写过很多。我就不再重复了。 后来,到2006年,我成立了现在的公司,然后呢,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我第一天躺在那套房子的大床上,激动得怎么也睡不着。 我后来翻身起来,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妈妈在那边和我一起高兴,电话里听着,她比我还要激动,还要开心。到后来,妈妈的声音有一点哽咽。 【PART TWO】 这几天睡得特别少。 连续和一拨人一拨人谈项目合作。下午五点和晚上八点之间有一个休息的空隙,所以,我没有吃饭,趁这个时候好好睡一觉,免得晚上的时候思路不清楚,和别人乱聊。 后来也忘记了,是连续了几天这样。结束了之后又正好遇见杂志截稿,又是一个通宵。 睡下去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接到妈妈的电话。 电话里妈妈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伤心。 我问妈妈,妈妈你怎么了? 妈妈告诉我,她去拔了智齿。妈妈的咬合骨骼不是特别能张得开,所以医生拔得特别费力。妈妈在电话里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我抱怨,说嘴角都撕裂了,医生又敲又打的,特别痛。回家都痛哭了。 我握着电话一个劲儿地说她怎么不到上海来呢,上海的医疗技术肯定比老家要好啊,不要为了节约机票钱而自己受苦嘛。 其实我想说的是,就算同样要痛,就算全国的医疗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没多大的差别,我还是希望,妈妈你在受苦的时候,我在你的身边。 人生有很多很多难过的事情。 其中让人最无法承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所看不见的地方,在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嘀嘀嗒嗒地衰老了下去。 然后无数个嘀嗒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地离开我们。 留给我们一个永恒的,被眼泪淋湿的送行的雨天。 第5章陈旧光墨与寒冷冰原 当雾气萦绕过去,浅灰色的雨云下,混合着梦想和年少的气体缓慢蒸腾。在随后的岁月里,墨水和纸张被吹散进辽阔的苍穹。年少时壮阔锋利的蓝天。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机会,重新站在当初的十字路口。 01 有时候走在路上,会觉得突然的疲惫。身体里疲倦的讯号像是午夜空旷无人的街头,兀自闪动的红灯一样,顽固地发出刺眼的提醒。那个时候就会很快地回家,把逛街或者和朋友聊天喝下午茶的计划丢在脑后,回到家里,倒上床,只要几分钟的时间,整个身体就被沉重的睡意拖进混沌的梦里。 隔着厚重窗帘的窗外马路上,风把落叶卷起,滚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 上海沉重压抑的冬天。 有人把晾晒了整整一周才最后烘干的被子收进阳台。 在几天后到来的那场寒雨里,夹杂着的雪片落在了每一个没有撑伞的行人的头发上。 02 但是这并不是一开始记忆里的上海的冬天。 03 这些年来的生活。 白天繁忙的工作结束之后,会出发前往机场。 助理帮我办好登机手续,然后叫醒在后座睡觉的我登上飞机。 开始渐渐习惯起来的夜航航班。 闷热的不循环的气流,窗外寒冷的对流层被隔绝在真空的玻璃之外。偶尔透过云层可以看见下面黑色大地上零星闪烁的光亮,像是倒翻在地面上的星空。云层被一些月光和星光打亮,变成缓慢飘动的银河。 空乘员走过你身边的时候,如果你在看书,她会体贴地帮你打亮头顶橘黄色的灯,如果你在闭眼休息,她会小心地帮你盖上一条毛毯。 闷热的气流里,沉睡着无数这样前往同一个目的地的人们。 这些被暖黄色灯装点过的梦境,我把它们写进了我最新的一本长篇里。 在地面的人眼里,只是头顶一架孤独的夜航飞机,闪动着固定频率的红光,按照摩天大楼顶上的跳动导航灯,孤独地穿行过一片漆黑的天空。 04 但这也不是最初记忆里的那一次夜航。 05 很多都不再是记忆里最初的样子。时间将我们每一个人的面容和脉络轻轻地改写。从开头,到每个章节,到结尾。最后一个短暂的句号像是休止符。 直到沿路都看不见来时的痕迹。 像是曾经随手撒在路上的面包屑,在漫长的遗忘里,被飞鸟啄食干净。等到我们真正想重新回忆过去的时候,最初的那些细节,都已经看不清楚了。像是脑中被人日复一日地插进一张毛玻璃,在数千个日子过去之后,只剩下模糊的一个现状轮廓,在记忆里兀自苍白着。 那些翅膀下被温柔掩藏的轻轻叹息。 06 而记忆里最初的上海,是迷人的,旋转的,光芒万丈的,冷漠的,庞大的,迷宫一样的,有距离的,闪动着魔力的城市。 地铁带着白光呼啸在黑色的地下隧道里。 无数宝马法拉利拉动起炫目的氙气灯在高架上掠出一道一道发光的长线。 时尚的白领从地铁站里走出来,踩着10厘米高的细跟鞋,面无表情地走进尖锐的金属大厦。阳光照在他们外套上的名牌LOGO上,闪闪发光。 里频繁出现的星巴克和法国梧桐,在上海的土地上密密麻麻地出现。 但很多年过去之后的上海,却渐渐露出不一样的面容。 弄堂里的雾气被晨光照散,有烫着卷发的中年妇女,拿着痰盂去厕所,身上的睡衣在经过反复的浆洗之后颜色褪尽。 哪怕是在外滩,也有路边昏暗的灯光下,只有一平方米的卖香烟的店铺。里面永远有一个穿着黑色棉袄的中年男人,借着微弱的光线在看《新民晚报》。 人民广场上还是有很多很多提着塑料编织袋的外乡人。他们围在人民广场的喷泉周围,眯起眼睛看广场上飞过的鸽群。 江边凌晨的朦胧光线里,有年迈的大爷缩在棉袄里,守着天价的高档公寓小区。温度被江面的寒风吹卷干净。他半眯起来的眼睛里,岁月轰然无声地吹散。 这也是上海。 07 现在看着这些文字的你们,也就是十年前的我。 08 那些所谓梦想的东西,被岁月打上一枚又一枚的标签。像是机场传送带上被运送出来的行李箱,被灰尘抚摩出斑驳,被无数航行标记装点出记忆。 被。被记住。被喜欢。被讨厌。被崇拜。被议论。然后再慢慢地被遗忘。 我们走在这样一条无声寂静的长路上。两旁的树木筛洒出的微光,摇晃在我们的肩膀。 09 第一次站在新概念的颁奖台上——其实也说不上是颁奖台,只是在评委席前面的一小块空地。那是人生里,第一次有那么多的闪光灯对着自己闪烁,尽力地控制着自己不要抬起手来挡住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要镇定。 7年前那个手足无措的少年,突然在麦克风里听见自己的名字。 整整七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现在获奖的人,是否还是站在当年我们站过的那一条狭窄的地带上,被所有灼热的目光注视着。我不知道他们的手是否也和当年的我一样,牢牢地握着奖杯,微微发抖。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也是和我当初时一样,青涩而稚嫩的模样,却对未来充满了种种天真烂漫的幻想。 他们谈起理想的时候,脸上是否有和我当初一样灿烂的光芒。 这些都无从知晓。 就像当年的我,第一次睡在上海的夜晚里。我窝在木质阁楼的床上,听见窗外被风卷动的树叶和淅淅沥沥的雨声。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未来的岁月和人生,已经慢慢地改变了方向。 有一个巨大而斑驳的未来,正在前面等待着茫然无知的我。就像是谁轻轻地抬起手中的旗帜挥舞了几下,远方轨道边上的那个人,就扳动改变了铁轨。 就那样,前往了。 10 公布结果的那天晚上,我用口袋里剩下的钱去买了张电话卡。 在路边走了一会儿遇见一个干净的电话亭,于是把卡插进去。先是拨了几个同学家里的电话,掩藏不住激动地告诉他们我拿了一等奖。当一个一个同学朋友告诉完之后,我才小心地拨了家里的号码。然后听见妈妈拿起电话激动而期待的声音。 我那个时候是哭了。 我清晰地记得。 妈妈在电话那边有没有哭,我不知道。 11 岁月尽头传来的声音,像是洪荒年代的箴言。 那是光与墨的赞美诗篇。 时间以磨炼的方式,锻造进我们的身体。我们中的少数几个,最后变成了闪光的传奇。 12 要经历过梦想,才能看得清现实。 要经历过痛苦,才能感受到幸福。 要放弃很多的坚持,才能得到微小的回报。 要褴褛很多年,才可以披挂上那袭寒冷的战衣。 要经历很多很多的失败,才能站上那一片荒无人烟的寒冷山冈。 那一片寒冷的高原,星光零散,万籁俱寂。你可以听见很多脚下遥远的喧嚣,和头顶窒息般庞大的寂静。 13 十年。 在人生的岁月里,是一段不长不短的时光。人生也就六七个十年。 但是在我们的少年岁月里——那是我们的一整个少年。 14 昨天晚上的梦里,和妈妈一起去爬山。到达山顶之后,在下山的途中,我们却走散了。之后一直打妈妈的手机,也打不通。后来很多天,我都等在山脚下。梦境里是寒冷的冬天,后来几天就开始下起了雪,我想到妈妈在山上,没有厚的衣服,就开始在梦里哭起来。 一直哭醒了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坐在床上,咧着嘴,用力地哭。没有什么声音,但是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胸腔里压抑着的那些沉重的铅块一样的情绪,在无声的用力哭泣里,慢慢消失了。 我是真的老了。 15 并不是当年17岁时写下的那些矫情的文字,说感觉青春的自己已经老了。那个时候的年少轻愁,被敏感的内心放大着,渲染着,恨不得全世界的人和自己一起来分享这些微小的悲伤。而真正到长大之后,被岁月和现实摩擦得千疮百孔,在无数的刀光剑影下勉强地站直了身子,才发现年少时那些为赋新词强说的愁绪,就像是清晨的薄雾,被风一吹就会消散。 而随后真正到来的黑暗般的巨大压力,才让年轻的身躯变得挺拔。 开始害怕变老,开始害怕岁月的消逝,开始担心父母的健康,开始不再喜欢光怪陆离的夜生活。 开始喜欢安静地花一整个下午看书,开始注意身体。开始想念父母,开始担心时间不够和他们相聚。开始遗憾人一生只有一辈子拿来消耗。 这些,都在青春消逝之后的岁月里,接踵而来。 16 重新面临当初的选择,重新与酸涩发胀的年少岁月对峙。 河对面的那个沉默的少年,抬起手擦了擦眼睛。 他想要对我说话。 我曾经在梦里无数次地看见了这样的场景,但是却总是忘记了梦里我的反应和情绪。 梦里卷动的大雾,让人把内心全部包裹起来。 曾经的年少无知,曾经的冲动梦想,都被时间的大手轻轻地擦去了。 剩下对岸苍白的少年。 他的眼睛依然闪亮着如同灿烂的星辰。 17 茫然的看不清道路的未来,与昏黄的消失了痕迹的过去。 其实都一样令人沉默。 他们说,完全忘记过去的人,才会一点也不惧怕将来。 而我的过去,我的沿路,我的轨迹,都在闪光灯的捕捉下,放大在每一个人的面前。 被关注着,一路跌跌撞撞地前进。 被关注着,一步一步走向更加寒冷空旷的高原。 在每一步的背后,都有无数双闪动的眼睛,它们在为我叹息,喝彩,欢呼,悲伤。 在无数的目光里,我终于站在了白色的荒原。 但是我也相信,在漫长的未来,会有更加灿烂的光线穿过厚厚的乌云投射到我的身上。 头顶窒息一样庞大的寂静,也会被更清亮的歌声所取代。 太阳下在我身后投射出的长长的阴影,那是十年以来,墨迹的缩写。 那道光影的背后,是我们所一直称呼的,痛苦与喜悦参半的,成长骊歌。 ——以此文送给新概念十周年纪念。 第6章二重身 四月。日照一天比一天漫长。 阳光在墙上打出手影。岁月慢慢过去。 他们说每一年的三月是这一年里最美好的日子。绿色渐次软化着世界的每一个棱角。 所以,每一年的这个季节,我都喜欢在街上双手插进口袋里闲晃,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充满了卑微的幸福感。 小四啊,有一天,你一定会觉得,活着真好。 To十九岁的小四: 你收到我的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是刚刚结束晚自习回到住的地方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是在一条狭窄的马路边的一栋五层高的小楼。有着老旧的外表,红色的砖墙,以及爬满整面朝南墙壁的爬山虎藤蔓。你应该会在楼下打开信箱,左手提着书包,右手拿着一罐冰可乐,然后用嘴咬着信封,快速地上楼。 又是三月了。我也忘记了在上海我到底度过了多少个三月。 上海的春天总是来得很快。就像前几天还在下雪,而一转眼,就可以穿着薄毛衣牛仔裤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了。你也应该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吧。我记得你以前有时也会和朋友一起旷掉枯燥的数学课,然后在学校湖边的那块绿地上,躺着看天。那时的一些傻问题,比如“三年后的自己在做什么呢?”或者“我未来的理想是……”这样的一些问题,就和当年的那些绿草一样,洋溢着幼稚而美好的生命力。 没有经过这个世界的浸染而带上斑驳的噪点。 那个时候你总是在和朋友打赌,猜钢琴教室里弹琴的人是男生还是女生。这样琐碎而无关紧要的问题都可以成为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情,这是你几年之后所无法想象的。 昨天晚上梦见了你。 梦里城市滔天大水。无数大大小小的水流从城市表面漫过。所有的人都顶着滂沱的雨水匆忙地逃窜着。我坐在路边咖啡厅里一个靠近落地窗的位置等你。窗外闪电时而照亮漆黑的夜。 地面像是镜子般地反着光。 后来我看到你。从一辆公交车上下来。有意思的是,你下车后,还湿淋淋地站在马路边上,朝着远去的公交车鞠了个躬,显得又礼貌又很可笑。 你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显得很忐忑,湿漉漉的头发往下滴着水,你胡乱地拨了拨被淋湿的头发。也看不清楚你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你是否可以认得我。 你小心地喝着水。然后环顾着这个咖啡厅。 然后你说:请问…… 我翻身拉开窗帘。窗外是浓厚的夜色。 在这样一个沉睡的世界里,大部分人都睡着,很少的人醒着。醒着的那些人,睁着眼睛在想什么呢? 说来也很可笑。我现在经常半夜三点穿好衣服然后步行穿越一整个小区,去大门口的二十四小时超市买东西。有时候是几杯酸奶,有时候是一份便当,有时候我甚至会无聊地买一份当天已经过期的报纸。郁郁寡欢却也兴致盎然。沿路听得到人工制造的虫声、蛙鸣声、流水声。 但是,小四。你要知道,这些都不是真的。这些声音来自隐藏在草丛中的人工电子喇叭。就像我们可以靠吞镇静剂来获得安宁,靠酒精来制造兴奋,靠安眠药来制造睡眠。可是,这些都不是生活的本身,他们是人类用化学物质制造出的幻觉。 所以那一天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你现在很多时候都活在真实的幻觉里面。那个时候我以为他是在同情我,可是,他马上补了一句:“真羡慕你啊,好开心。” 小四,你知道吗,就是因为这样,我日渐失去了对时下生活的判断力。幸福被模糊了界限,剩下毛茸茸的轮廓。于是也就感受不到痛苦了。 当你活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羡慕的生活中时,你也会渐渐地暗示自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忍受的。 当你活在被人羡慕的流质里,你也就失去了抱怨的权利。 买完东西后,我就慢慢地重新走回去。 小区的路灯每十米一个。于是就会在黑暗、光明、黑暗里重复前进。 像极了我们每个人都在跋涉着的充满隐喻的人生。 之后我发现,人在这样安静而又黑暗的环境里,心情会变得格外清澈而透明,很多以前没办法想明白的事情,都可以在这种时候想明白。而在想明白的那一刹那,是突然的轻松,抑或巨大的沮丧。 我也不知道这样讲你明不明白。因为我也忘记了十九岁的你,到底有没有这么多在黑夜里独自漫步的日子。 写完这封信的时候,天又重新亮起来了。 发件人:不详 To发件人不详: 收到你的信很意外,因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可是感觉上你又知道我很多很多的事情。 就像你的信的开头那样,我正好上完晚自习,然后在租住的楼下,看到信箱里你的信件。你甚至猜对了我会因为拿着可乐而习惯性地把信封叼在嘴上。 我不善于写信,所以我也不知道该在信里对你说一些什么。 我现在生活很好,只是每天有太多的功课让我头皮有点发麻。每一天老师都会发下很多散发着新鲜油墨味道的印刷试卷。厚厚的试卷夹差不多每隔十天就需要更换一次。我现在的书架上已经堆了差不多有十七个试卷夹了。好在它们很便宜,我在学校门口买的,两块钱一个。 我喜欢白色,所以这十七个试卷夹我都选择了透明的白色。看着这些塑料夹整齐地放在书架上的时候,我虽然也会暗暗吃惊,但是,却也会有一种混杂着辛酸的成就感。 我甚至曾经有过那么一些带着诗意的联想,感觉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就是记录在这些散发着油墨味道的试卷上,一页一页地,推进着生命的前行。在复杂的方程式里,在虚拟时态里,在立体几何的辅助线里,我一天一天地变成和昨天不一样的大人。 大人。在我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我觉得有那么一瞬间我脑海里是一片空白。 有时候我也很烦。每天早上六点就需要起床。虽然我在高三可是因为没有住校所以不需要参加如同人间炼狱般的晨跑。但每天六点半的早自习还是雷打不动。 每天都像是刚刚躺下去,翻了一个身,稍微闭上眼,然后闹钟就响了。外面的天泛出浅紫色的灰,然后变成蓝色,再变成橙色,最后就是红色的云朵从天边燃烧起来。窗外有很多的鸽子扑扇着翅膀朝天空飞去的声音。 看到你在半夜也无法睡着,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你。 我没有在半夜那么晚的时候出去过。只是有时候在晚自习下课后,我会去操场慢慢地跑两圈。学校跑道边的草,每到夏天就会发疯一样地生长。在夜风里,弥漫出浓郁的草汁的味道。围绕跑道的路灯将操场分割成不同的明暗的区域。只是我没有你那么多的联想,看到你将那些明暗交替的过程比喻成我们艰难的人生,突然就很敬佩你。 发件人:小四 五月。日光照在皮肤上激荡起热度。 脸庞在与天空的对峙里渐渐变得潮红。混杂着泪水。模糊了理想的轨迹。 那些飞过去的,是年轻的灰烬。 与青春里无尽的,赞美诗篇。 小四,终有一天,你会变得很勇敢,勇敢到可以将那些狂风中的怒吼,听成是对你赞美的变奏。 To十九岁的小四: 我度过了很特别的一天。 这整整的一天里,我没有跟别人说过话,没有与别人打过交道。我过了一个孤独的一个人的二十四小时。 下午醒来的时候天空很灰,空气里浮着大把大把的水汽。 空调在头顶上嗡嗡地运转着,玻璃窗上凝结了很多的水珠。 我起床,安静地刷牙洗脸,穿好衣服坐在客厅里发呆。电视里各种人物闹来闹去,主持人滔滔不绝,明星虚假地微笑,今天股票升了多少,昨天房价跌到谷底。娱乐版谁又上了头条,谁又拿到了票房第一。我看着嗡嗡作响的电视,觉得这个世界好吵好吵。 不过小四,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很吵很吵的。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就只好选择去听自己想听的东西。这个世界上,愿意听我们说话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所以,当你还年轻的时候,你就尽情地说话吧,当你长大之后你想要说话的时候,你就说给自己听。或者如果实在不想说,就一直放在心里。 无论如何,不要像现在的我,说着各种好听的话,在心里流着难看的血。 傍晚的时候夜幕降临得很快。 我换了件有兜帽的运动衫出了门。没走几步就下起了雨。 小四,我记得以前的你很喜欢下雨的天气,你总是站在下雨的屋檐下面,看着屋檐之外大雨滂沱的世界:消失了飞鸟的天空,逃窜的人群,留下了干净的大地,飞溅的水花,漫延的水流,提着裙子奔跑的女生,在篮球架下孤单打球的被雨水淋湿全身的男生。你在日记里写过,下雨的时候,世界就会变得安静。所有的生命都像是一起沉到了湖底。 可是每到下雨的时候,我的心情就会很糟。因为我看到每一个人脸上挂着的雨水都像是泪水;我看到每一个奔跑的人都觉得他们是在逃亡;我看到昏暗的天空就觉得是世界末日。这样阴暗的心理,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滋长在心底。而终有一日我发现它们的时候,它们已经是参天的大树,不可摇撼。 那些长在内心里的茂密的森林,阳光照不进,青苔覆盖着黑色的土壤。 我也忘记了究竟在什么时候,倔强而固执的自己,就那样负气地背好自己的小行囊,朝着暗无天日的森林里走去。 那一刻甚至微微地觉得,自己再也不会从森林里走出来了。 大街上的行人很少很少,地面湿漉漉地反射着耀眼的霓虹光芒,像是一地化开的脏脏的油彩。 我在路边一家寿司店里吃了晚饭。店里很冷清,没有几个客人,白色的光将大堂照得很亮,也很冷。 十二点左右我决定回家。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很大的电玩城。我进去玩了两个小时。 整座三层楼的电玩城里几乎只有我一个人。 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一个伟大的国王,无论是射击那些从天空呼啸而过的战机,还是与丛林中的恐龙奋战,抑或挑战着古堡中的那些僵尸,我都觉得自己像一个了不起的英雄。 小四,我突然想起你十九岁的时候最喜欢的一支乐队“麦田守望者”,他们的那首《英雄》里的歌词,就像我凌晨独自游荡在电玩城的序曲: “忽然间,雷声轰鸣,忽然大雨落下。 “模糊了手中宝剑,淹没我盔甲。 “梦里的雨,下不停,一半冰冷一半透明。 “像那天,如梦一样,我的英雄他哭不停。忽然间,转头睡去,再也叫不醒。” 小四,只有当你周围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你才能够看到最真实的自己。但是……你不会喜欢这样的自己的。因为在这样孤单的世界里,你所有的伪装,所有的扮演,所有的面具,都因为你自己与自己的对峙,而分崩离析。 剩下的,就只有那个你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不愿意面对的,懦弱的悲伤的自己。 也只有你自己,才是可以将悲伤展示给他看的唯一的人。 因为我忘记了是谁说过的,悲伤只是把插在心口的匕首,拔下来给人看,也只不过溅别人一身血罢了。 发件人:不详 TO发件人不详: 看到你来信里告诉我的那特别的一天,我反而觉得很羡慕你。 我现在每天都和一大群人在一起。每个人面前都是很多本厚厚的参考书。课本早就被丢得不知去向,只剩下没完没了的各色封面的参考书,上面是各种匪夷所思的标语,诸如“轻松上北大,悠闲去清华”之类的,我想这也是唯一敢把如此巨大的谎言印在封面上而依然有人愿意去买的书吧。 我的那些同学开玩笑的说,参考书是中国除了钞票外最抢手的印刷品。 我常常望着窗外的蓝天走神。上课的时候,休息的时候,甚至考试的时候。每当我看着被窗户的边缘切割出来的正方形的蓝天时,我都会觉得心中有一种微微发涩的惆怅。我也很难描述清楚那种恍惚的感知。只是每次都会想到那一句“头顶是四角的天空”。 你说你生活在上海,那是我喜欢的一个城市。去年我因为一个比赛去了上海,在那里停留了两三天,也是下着雨。冬天的雨总是带着凛冽的寒冷。 有一条街我忘记了名字,只记得两边长满了高大的法国梧桐。在比赛前一天的晚上,我因为睡不着而走到这条街上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东西。回来的路上,地面是雨水反射的昏黄的灯光,无数蝴蝶般的落叶从脚边滚过,滚向前方黑暗笼罩的尽头。 那一刻的场景,让我觉得上海是一个悲伤的城市。直到现在,我都依然这么觉得。 那一条街,我也一直想去重新走一遍。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没有机会去上海。 如果在这一生里,我可以重新去上海的话,希望可以找到你。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有怎样的际遇。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关于莉莉周的一切》。还有一些版本叫《豆蔻年华》或《青春电幻物语》。我现在每天晚上都会听着这部电影的原声入睡。梦里依然是那片巨大的麦田,从绿色,变成黄色,再变到一片荒芜。像是我们的青春岁月,都是美好,都是荒芜。 电影里面的主人公问:在蓝天之外的是什么存在呢?是莉莉吗?还是我们丑陋的自己呢? 我突然想起在之前你写给我的信里,你说我们都是活在这样那样的幻觉里的。 电影里的莲见雄一和星野修竹,他们彼此都是彼此的幻觉吧。而莉莉周,是所有人的幻觉吧。 我不由得想起王非唱过的歌,她说“一个一个偶像,都不过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是不是终有一天,我们会亲手击破自己的偶像,亲手掐死自己的信仰呢? 这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么? 发件人:小四 六月。太阳暴晒着夏季之河。 日光泛滥成灾荒。麦田顺着风向伏倒。沿途有车轮轧过的痕迹。 彩虹回归进泥土。天空寂寞成久远的歌谣。 跋涉过辽阔的夏季。迎来雨水丰沛的年月。 小四,你要相信,温柔的人,总有一天会因为他的这份温柔,而变成一个最强大的人。人们也会因为它的这份温柔,而不再痛恨他。 TO十九岁的小四: 小四。我知道你非常喜欢《关于莉莉周的一切》这部电影。因为我也是在你那个年龄的时候开始喜欢上它的,直到现在,依然非常喜欢。 我甚至现在每天写东西的时候都会放那一张电影原声碟。这么多年的习惯,一直也无法改变。 那些重复的、起伏的、回转的钢琴声,就像是血液般的从耳膜里注入,直到心脏。像是电池颠倒两极被迅速地充电。 小四,对于你的信仰,你的偶像,无论如何,请你相信他们。无论是曾经喜欢的,还是正在喜欢的。因为这些被叫作“偶像”的人,他们都在为了那些喜欢着自己的人,而一直继续咬牙努力着从来没有放弃过。只有你们的喜欢,才能带给他们用来抗衡的力量。如果他们曾经给你带来过快乐,带来过勇气,带来过生命里美好的时光,那就请不要轻易地放弃他们。因为这种被放弃的感觉,我曾经尝试过了,不希望有更多的人品尝到。 你在放弃他们的同时,就像是放弃了曾经的那个,固执的自己。 王菲在日本的“全面体”演唱会上,有一个镜头让我一直记得。她闭着眼睛,头发在风里吹乱,她唱: “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烧自己。 请看我漂亮的坚持, 别忘记我,别忘记我。” 她最后的两句,就像是恳求一样,让我几乎落下了眼泪。 对我而言,只要是曾经崇拜过的,相信过的人,无论经过多少的时间,无论发生过多少的事情,哪怕是在成长后遗忘了,背叛了,嘲笑了曾经年幼无知的自己,可是,只要想起曾经他或她在我生命里烙印下的深深的痕迹,想起那些曾经在他或她的光芒下的日子,于是,难听和残忍的话,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说的出口。 别忘记我,别忘记我。 我现在在养狗。我叫它小呆。我每走到一个地方,小呆都会跟在我的边上,我停下来,小呆就坐在我的脚边。我站在洗手台前刷牙,小呆就躺在我脚背上睡觉。我关上房门,它就在我门口睡了。——如果有一天,你被别人这样用尽力气地依赖着,你也会因为自己终于成为了别人的“依靠”而倍感骄傲。那么,那些很难过去的事情,就会有更大的勇气去面对,也就变得容易过去了。 小四,在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象,我因此而伤心、难过、沮丧。后来我明白,其实这个世界不符合每一个人的想象,正是因为这样,它才可以如此冷酷地被称为“世界”。 我很喜欢的作家蔡康永说:我们哭了,才知道这就是伤心;我们跌倒,才知道这就是痛;我们爱了,才知道这就是爱。 小四,在你那个年纪,他还没有在大陆变得很红。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喜欢上他的书。 我也希望你像他说得那样,用力去感知这个看上去冷冰冰的世界。因为只有当你亲自去感受了,你才能提的起来对这个世界的爱。 或者恨。 否则,所有的感情,都变得廉价,而不真实。 发件人:不详 TO发件人不详: 我想我终于知道了你是谁。 已经六月了,希望你生日快乐。 我会像你说的那样,用力地去感受这个世界。然后去爱它。或者恨它。 我想我终有一天也会遇见你,如同遇见镜子背后的,世界尽头的。 另一个自己。 发件人:小四 附:二重身是心理学上的一种现象,指在现实生活中自己看见自己。出现二重身的人,往往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都会以死亡告终。 第7章你的一生如此漫长 在你年幼的时候,你刚刚开始懂得这个世界,你会害怕黑暗,害怕分离,害怕所有未知的旅途,害怕死亡,害怕如此短暂的一生。而多少年过去后,你明白了,你的一生将如此漫长。那些你所害怕的东西,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永恒的存在。 于是你慢慢地闭上眼睛,唱起了黄昏里久远的歌曲。那些音符在时间的河流里被冲刷得洁净清香。你想起了下着小雪的黄昏,还有秋天里沉甸甸的麦田。 白云又慢慢地飘过天空了。 01 该如何开头,才会显得不那么做作。我思考了很久这个问题。 关于这个世界的最早的一瞥,是黑夜里乌云翻滚的天空。那个时候的自己,在母亲的怀里沉睡,额头滚烫,母亲抱着我深夜走往医院。父亲在旁边举着伞挡在母亲的前面,大半个身子暴露在瓢泼的大雨里,湿淋淋的衣服贴在身上。他们心急如焚地在黑夜里穿行。闪电在瞬间照亮一大片天空。 于是好多年就这样过去了。 这样的夜晚在我幼年的岁月里无数次地重现。 而更多的年月过去之后,父亲依然撑着伞,挽着母亲在街上走过。他们身体里的时间像夕阳一样流进遥远的地平线。他们并没有像当年一样,脚步急促地走在大雨里。 他们在黄昏绵密的细雨里,沉默而依偎地前行。 而随着我的成长日渐老去的那个小城,却在灰烬里慢慢得变得灰蒙。出租车的价格依然停留在起步5块钱的标准,好像差不多10块钱就可以跑过所有的市中心。除了变得灰蒙,好像也没有更多的变化。 除了出现了两个最新的四星级酒店。还有一些突兀地播放着刀郎混音版电子乐的夜店。 门口常常都可以看见化着浓妆的女生弯腰张口呕吐,眼影在眼眶周围化开来,被眼泪冲散。 而当年他们怀里的那个小孩,现在远在中国最东面的上海。他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看一本《德语课》。房间里除了他自己低沉的呼吸外,还有挂钟嘀嗒嘀嗒的声响。 他站起来打开房间里的加湿器,整个冬天都在运转的中央空调,让他的皮肤变得干燥难耐。 他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冬天。 但如果下起雪,说不定能喜欢上。 “整个天地都轻轻地发出些亮光来。”他想起刚刚写过的,关于下雪的句子。 02 我最近总是回忆起以前的自己。非常非常频繁地发生这样的情况。 想得多了,往往会半夜起来上网搜索自己以前的讯息。看到很多当时的新闻,看见很多曾经的痕迹,看见留着黑色刘海的自己,对着镜头紧张地抿紧嘴巴。看见十九岁的自己穿着平价的衣服站在镜头前面假装成熟假装见过世面般地镇定。看见在无数刀剑拳脚下轰然倒地的自己。然后又看见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泥土,然后慢慢站了起来。 在这样的时候,往事总是像是被闷热的雨天逼迫着搬家的蚂蚁一样,从幽暗的洞穴里排队爬出来,整齐地从我的心脏上爬过去。 它们路过的时候,都会转过头来怜惜地看着我,伸出它们的小手摸摸我的头。 它们说:我都懂。 它们说:要加油。 03 念小学的时候,我是班里写作文最好的一个。 每一个星期的周五下午,会有两节作文课,那是我每周最开心的日子。小学教室的黑板边上,有贴着课程表。每次去旁边的垃圾桶丢垃圾的时候,我都会用眼光很快地扫一下“作文课”那三个字。  小学的时候认真地写每一次老师布置的作文。无论是写学校旁边公园里举行的花卉展览,还是去烈士陵园扫墓。每一次学校组织活动出发的时候,老师都会叫我们带上纸和笔,把需要写作的素材记录下来。那个时候有很多的同学,就随便带上一本软塌塌的作业本,然后口袋里放一支铅笔。还有更顽劣的男生,会随便撕下一页纸,然后塞进口袋里。 但是我都是拿着我书包里最好的一个硬面抄的笔记本,那是我参加区里面的作文比赛得来的奖品。 那个时候我才八岁或者九岁。 小小的自己,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和赢得赞美的目光,于是非常装腔作势地拿着笔,把自己想要写的记录下来。 那个时候,当我蹲在花坛边上抄写着那些花朵的名字和植物资料时,当我趴在墙壁上把所有烈士的资料抄写下来时—— 当我写着“今天阳光灿烂,白云一朵一朵轻轻地飘在天上,像欢快的绵羊一群又一群,学校带领全校同学一起去了公园欣赏牡丹”,或者是“烈士陵园里安静极了,我们依次把自己做好的纸花放到烈士们的墓前,当我们听到老师讲起烈士们的英雄事迹的时候,很多同学都流下了感动的热泪。我们想,长大了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保家卫国”。 当我听见小学语文老师用标准的普通话在全班同学的面前朗读我的文章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个蹲在花坛边抄写“洛阳春的芽尖而圆;朱砂垒的芽呈狭尖形”的自己,有一天会因为这样的写作,而走上那条无限柔软,但也异常粗糙的红毯。 记忆里最鲜明的那个句子,被老师用标准的普通话朗读在空气里: ——那是最盛大的一个夏天,烈士陵园的绿色沉重而庄严。阳光慷慨富足,像海潮般拍打向每个人的胸膛。而白云依然静默,停留在广袤的苍穹。 但无论是走过红毯,抑或跋涉于寒冷的冰原,这些都是非常非常遥远的将来了。 而那个时候发生的事情是,老师让我们班上五个写作文最好的同学向《少年先锋报》投稿,四个同学的文章都发表了。 我是唯一一个,没有发表文章的那个同学。 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背着小书包跑去了学校后面的一个花坛。 我在花坛边上低着头坐了很久,等到太阳差不多快要落山,才站起来匆忙地跑回家。 嘈杂的声音,在放学后最后一次铃声里变成无数密密麻麻的刺,扎在我年幼而自卑的心脏上。 04 在那之后又过了很多年。 我念初二了。 我有了第一双LI-NING的运动鞋。 我开始觉得佐丹奴和班尼路是名牌的衣服。那个时候还没有美特斯·邦威,也没有森马。曾经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件佐丹奴98块钱的背心。 在同样的这一年里,我发表了一首很短很短的诗歌在杂志上。 当我怀着按捺不住的激动把杂志翻到我文章的那一页,指着我的名字给我同学看的时候,他眉飞色舞:“哈哈,好巧,和你同名同姓呢。” 05 我们都会说,只要一路撒满了面包屑,就可以在飞鸟啄食干净之前,沿路寻回当初的道路。但是我们却忽略了,每一颗细小的碎屑,其实和灰尘并没什么两样,揉进眼里,都同样可以流出泪来。   06 初中的时候看《十七岁不哭》,把里面好多好多的句子抄在自己的日记本上。也曾经在被电视剧里的青春感动得痛哭不已,倒在沙发上把手深深地塞进沙发靠垫的缝隙,眼泪一颗一颗滚出来,之后,却不得不因为上课快要迟到而匆忙地出门。喉咙还在哽咽着,眼泪还挂在脸上没有抹干净,就这样冲进教室。 学着电视里高中生的样子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写日记。虽然初中生的自己并没有住校,不需要断电,也没有老师会来查寝。 但是却一味地想要成为他们。成为肆意挥洒着青春的他们。 想要成为更加成熟的存在。 那种带着崇拜的,近乎仰望的心情。把对高中生美好青春的向往,折射进心里变成巨大的憧憬。 把自己编造的故事规矩地写在红色的稿纸上,装进沉甸甸的信封然后投进邮筒。 那个时候非常不容易买到红色的正规稿纸。那个时候的学生都开始用花花绿绿的信纸来写信,那个时候开始有了西瓜太郎的铅笔和韩国的笔记本。学校门口的文具店老板,每次都会从角落里抽出一沓很厚的落满灰尘的文稿纸卖给我。我把它们塞进我的书包。 之后每天都会去学校的信箱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信。 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过去。最后终于确定又一次地石沉大海。 我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站在学校的信箱前踮起脚尖往缝隙里看。 影子安静地拓印在水泥地面上。 风把它吹得摇晃。 下午六点安静的校园。零星的人群缓步走过我巨大的失落和泪水。 这些都是被揉进了眼睛的面包屑。 07 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时候,父母并不知道,学校也不知道。 周围的同学和朋友却知道。 他们有各种各样的表情。鼓励的,加油的。 也有讽刺的,嘲笑的,冷漠的。 我并不会像其他的获奖者说的那样,自己随便写写,然后就拿了大奖。 我是很认真地想要拿第一名。用尽全力地,朝向那个最最虚荣的存在。我写了整整七篇五千字的文章。我买了七本杂志,剪下七张报名表。 我在六个月后一个人背着黑色的巨大书包飞向上海。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飞机巨大的机翼,在黑色的夜空里翅膀前端闪烁的灯光,跳动牵引着我心脏的频率。 08 请你把回忆与现在折叠。 请你把虚荣和梦想对称。 请你把天空和大地拆解。 请你把荣耀与孤独背负。 用沉默的重量。 请你随我一路走向荒无人烟的尽头,飞往寒冷覆盖的辽阔冰原。 光与墨的终点。 09 后来我的故事被放大在镁光灯下。记录在文字照片和视频里。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你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穿着华服,你要温文尔雅。 你要悲喜不惊,你要容忍包容。 一路丢盔卸甲,却在同时为内心装上更坚固的铁壁。 10 也不是没有过想要放弃的时候—— 在很多个晚上,因为写不出来而把键盘重重地摔向地面。 在很多的场合,被镁光灯照得睁不开眼的同时,被突然迎面刺来的攻击问题弄得措手不及的时候。 在看到我的读者冲到我面前,举起我的书,然后用力撕成两半的时候。 在曾经低潮的时候,面对着签售台前三三两两的冷眼旁观的读者不知所措的时候。 在面对突然从签售人群里冲到面前来指着我说“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不要脸”的时候。 在看见自己的文章被人稍微改动几句,然后贴在网上说是另一个作者文章里的句子,引出的结论是“这就是郭敬明抄袭她的证据”,在哑口无言的时候还有更深的愤怒,不知情的人在回帖里尽情地表达对我的羞辱。我自己明白那个作者的原文根本不是这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之所以那么清楚,是因为那个他们认为的我抄袭的对象作者叫七堇年,那篇他们叫嚣着被抄袭的文章是我审核出来的发表在《岛》上的《睡在路上》。在把鼠标重重地摔向墙壁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流出了眼眶。 在被密密麻麻关注的目光缠绕拖拽,拉向更寒冷的深海峡谷的时候。 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时候,悲哀的事实掩藏在那些看似漂亮的虚假表面之下,像是被锦缎包裹的匕首,温暖而又无锋。 11 我人生的第一场签售会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幻城》的出版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包括我自己在内,谁都没有想过《幻城》可以成为当年横扫图书市场的年度畅销第一。 那个时候出版社问我是否愿意签售,我必须要说,在那个时候,我并不是很清楚签售的意思。 而当我背着自己的背包,走进会场的时候,我在下意识里一瞬间抓紧了自己的书包。 12 有很多的形容可以去比喻,去模拟。 轰鸣声。 飞机起飞的震动声。 海啸声。 飓风卷过森林的涛声。 面对台下潮水样起伏的人群和他们口中呐喊的我的名字,二十岁的自己没有学会甘之如饴。 我谨慎地签着早早就练好的签名,为每一个人写上他们的名字,还有他们期望的,从我这里得到所有相关的祝福。 有写下过“希望拥有永远纯净的心”。 也有“恭喜发财”。 那个时候的自己,没有助理,没有经纪人,自己独自坐在书店的休息室里,采访我的记者随便问了我几个问题就匆匆离去。剩下一个在报社实习的中学生,非常有兴趣地留下来采访我。 那个时候我结束了签售会后会留在书店里看书,蹲在书架前面翻阅,周围的人也不太会认得我,也可以和几个留下来的读者一起逛街,有几次还和他们一起唱过歌,在狭小的KTV房间里,我们一起吃水果,大家抢着麦克风。 那个时候我还会站在学校的信箱面前看里面的来信,看见陌生人的信封我依然特别激动。 那是四年前的我。 而现在公司的桌子上堆着一座小山一样高的信笺。我每次望向它们,都会听见那种类似倒计时的声音。它们在说,开始倒数咯。 13 那个时候自己眼里潮水一样多的拥挤人群,和后来的,没办法比。 当我拥有了更多人的喜欢,我却发现,我开始没有机会去回报这些喜欢。 当年我还可以从容地写下每个人的名字,而现在,我却只能匆匆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刚刚抬起头想要对对方微笑,而对方年轻的面容已经消失在保安围绕起来的安全界线之外。 依然是轰鸣声。海啸声。 飓风卷过森林的涛声。 还有心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嘀嗒嘀嗒的倒计时声音。 14 2月3日的时候,早早地起了床。洗澡洗头之后,开始挑选衣服准备去出席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十周年的庆典。 在拿着吹风机嗡嗡地吹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好像这还真的是两三年来自己第一次为了没有钱拿的活动而如此认真甚至早起。 挑了正式的礼服衬衣却搭配了休闲的白色牛仔裤,因为怕显得太过庄重而冷漠。却也别上了宝石的领针以显得我的重视。 去楼下的星巴克买了滚烫的拿铁和一份蓝莓水果点心。 咖啡因缓缓流淌进身体里,面前的几堆积雪也随着目光的清晰而越发锐利起来。 我坐在星巴克的落地玻璃边上发呆。 小区的开放式广场上,有环卫工人在用水冲洗着地面,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水在地面上冒出迷蒙的蒸汽来,像是被人泼了热水在地上。 迷蒙的雾气像是把时间都凝固一样。 我窝在宽大的沙发里,无聊地翻来翻去,感觉像是在一张巨大的床上面。 还是可以感觉到幸福的。 比如这样的清醒的清晨。 一点多的时候助手打电话告诉我车在楼下等了。我飞快地披好大衣,跑下楼去。 我想,我将要面对十年前的自己了。 车子开上高架,连续下过很多天大雪的上海,变成一片白茫茫的荒原。所有的楼宇和绿地,都覆盖着一层柔软的白雪。一直以来锐利而冷漠的上海,难得露出了温柔的面貌。路边有很多的雪人,有些新鲜干净,有些已经慢慢化成了一摊黑色的血水,留下萝卜做的鼻子和纽扣做的眼睛。 整个城市感觉像是刚刚看过的《黄金罗盘》里那些巨大的寒冷冰原,我和助手小叶开玩笑说很可能随时都会有一头北极熊跳到高架上来,而且它穿着盔甲。 15 在无数的闪光灯和镜头之下,我是那个他们眼里了不起的作者,头发有一丝乱了,也会有人上来帮你重新弄好。衣服有了褶皱,也会有人小心地提醒。 并不舒服的坐姿却可以在镜头上好看。 稳当的回答虽然虚假,但却不会惹来任何的麻烦。 七年前我站在同样的一块领奖台上,端着一块小小的奖牌,第一次对着那么多记者的相机努力地微笑。 而七年过后,我变成一个精雕细琢的玻璃假人,扮演着一个他们想要成为的憧憬。 一个小时之后,我回到家里心情轻松地卸掉脸上的妆,把帽子往仔细打理好的发型上一套,然后就快乐地出门了。 我要回家。十七点四十的航班,飞往四川。 一路上我像个开朗的少年,提着包,享受着放假回家的激动。 16 童话故事里说,王子拿着宝剑慢慢地走过田野,开始的时候是金黄的秋天,沉甸甸的麦穗是厚重的喜悦。后来变成了冬天,荒芜把世界一下子吞掉了。王子没有停下他的脚步,他只是坐下来稍微歇了一会儿,然后就抬起手擦了擦眼睛,继续拿着宝剑朝前面走去。 我们并不知道他的结局,只看见了在他身后缓慢变化的四季。 绿色的春天燕子在屋檐下衔来泥土。 炎热的夏天湖水像深海宫殿里的矢车菊一样发蓝。 又到了金黄的秋天,落叶像是飞舞的蝴蝶。 然后是我们都不喜欢的冬天。 不知道在第N个冬天里,王子的脚印消失在了茫茫的大雪里。那把宝剑插在某一条分岔路口,依然闪耀着锋利的光芒。 他一定去了某一个他想要去的地方。虽然我们找不到他,但我们知道,他一定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17 闲来春雨秋风凉,一过淮河日影长。院落黄发跳石阶,石阶青绿转鹅黄。 默默蝉声藏,转眼一季忙。大雪满朔北,胡笛又苍凉。 曾经少年不知愁,黑发三日薄染霜。 梦里过客笑眼望,望回廊,秋螽藏,人世短,人间长。 第8章前往闪亮的旧时光 01 喂,在吗?你现在应该是在一片夏天明亮的阳光下看书吧。也许刚刚吃过午饭,从食堂里 走出来,看见夏天里如同海洋一般的绿色树冠起伏在操场的四周。我们曾经年少的时候,一定无限喜欢过这样微微有些发烫,但是却称不上炎热的午后。有人在树下的长椅上看书,有男生带着足球朝操场跑去。光线变成拉长的白色的线,一圈一圈地把这个世界缠绕成一个透明的茧。 喂,你是在这样的白色晴空之下吗?还是在一片光线微弱的黑暗里,从闷热的被子里探出头来深深呼吸呢?其实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擦掉眼角的水渍,依然可以安然地入梦。 02 你知道吗,那个时候的我,和你们一样,每天就是这样慢慢度过年少的日子。上课的时候被阳光照得刺眼,眼皮在夏天里变得格外沉重,像是眼睛上流淌着温热的液体,引诱着人朝梦境一步一步走去。有时候地理课,有时候生物课。自习的时候会花大量的时间看向窗外。波光粼粼的湖面,或者绿成一片的操场,上面迅速移动的白点,可能有一个是自己一直在关注的人。但也没办法分辨出来。本来以为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眼下却也仅仅只是散落在绿色草海上的一粒微小白点。 记忆里却还是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在全校的入学考试上,你趴在桌子上一直睡觉。 03 那个时候的自己,非常用功地念书,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也还没有学会去夜店玩闹。那个时候的自己,会在书店里买好看的时顺便带回一两本参考习题,在买CD的时候也会买一两盘最新的空中英语。 每一次考试完,学校都会放出全年级的排行榜。那个时候的自己,也只是停留在10名到20名之间。不会有第一名那样风光,但是因为全年级一共10个班,所以平均到班级里,也就变得醒目。 每个月都会等最新的杂志。学校在一个山岭上面,所以要去城里买杂志的话,就需要骑车下一段很长的下坡路。 那个时候在小南门的一个书店里,摆放的都是当下学生们最爱看的书。 而时至今日,我也从当初的那个买书的人,变成了一个写书的人。 后来这些年有一两次路过那家书店的时候,会看见自己的海报贴在最醒目的位置,却也没有勇气走进那家书店了,只是隔着一条六七米宽的马路,淡然地看着里面捧着书本的年轻面容。他们穿着和我当初一样的蓝色校服,在书店里慢慢走动,像是最最平淡而美好的风景。 也曾经有过逃课,在王菲发新专辑《寓言》的时候。仔细想起来那也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王菲已经素着一张脸躲避到了镁光灯的背后,也许是浮华的世界看了太多,最终觉得一切不过都是梦一场吧。只有身边的温暖才叫温暖,那些在遥远的地方一直吼着“喜欢你”“喜欢你”的人,说不定有一天也会对你被拍到没有化妆的丑照片津津乐道。 这样悲哀的快速变化的世界。 可是虽然我们知道是这样的,可是我们还是改变不了。 就像麦当劳和KFC,速食的东西在身体里日益累积起毒素,可是我们还是乐此不疲。 那些骄傲的长久的喜欢,也只有在我们年少的天空下,才变得那样晴朗和透明。 而成长之后的天空,被风吹散的什么都不会留下。 04 那个时候的自己,怎么来形容呢? 平淡无奇,或者普普通通。 会因为任何小事而感觉到伤怀,也会仅仅几天就忘得一干二净。 也有几次去染过头发,但是没过多久就被老师强行要求染回黑色。多染几次之后头发就会变得毛糙。 也曾经穿过那种又大又肥的裤子,非常地不适合自己。只是因为当时流行,觉得很特别。 也会用要学习英语的理由,问父母要求买CD机。那个时候还没有MP3和iPod。对于当时自己的家庭条件来说,买一个CD机,也不是那种非常无所谓的事情。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这些举动,也是和时尚与好看无关的事情。仅仅是因为希望自己变得特别,变得醒目,变得可以在人群里生动起来。变得可以吸引某个人的目光,更多地朝自己看过来。那个时候年轻的自己,有很多时候我回想起来,都像是在看着一部青春电影里的少年主角,很多时候想要告诉他,但很多时候也觉得傻得可爱。是那种对自己微微地怜惜,在多年之后的现在。 05 高三的时候开始写很多东西,成绩开始渐渐下滑。也不是没有感觉,当偶尔需要在50名左右的位置才能看见自己的名字时。但是也是那种埋伏在心里的无力感,也是继续熬夜,也是每天喝大杯大杯的咖啡。喝到后来闻到咖啡的味道就忍不住想吐。也会买很多很多的参考书,在很多个深夜里把头埋进臂弯里哭出声音来。早上五点被定好的闹钟叫醒,窗外是永远没有亮透的暗蓝色的清晨。从夏天的暗蓝,渐渐变成冬天的漆黑。拿着水杯到院子里刷牙的时候,会冷得全身发抖。 高三的时候不再住校,而是搬到外面租房子。晚上十一点学校宿舍的熄灯制度是一个方面,而更多的是年少时渴望的自由。开始的时候住在一个四层的小阁楼里。一个八九平方的小房间,一层楼的人共用一个浴室。于是睡觉的时间也从开始习惯的十一点,慢慢变成十二点,一点,两点……黑眼圈随着睡眠时间的减少而慢慢增加。彼此嘲笑着熊猫眼的同时,背过身去就更加用功地看书做题。谁都不想要输给谁。那个时候依然有很多的人黑着眼眶说着昨天晚上熬夜看连续剧看球赛。其实彼此都心照不宣,只是不忍心揭穿罢了。 那种像是抽丝剥茧般缓慢而目标明确的压力越来越重,像是空气里浮动的尘埃一样,走过那段时光,走过那段路程,就如影随形地黏在身上。也曾经把那些鲜红一片的数学试卷揉皱了用力扔出窗外。下课的时候又跑去楼下,绕到教学楼背后荒废的草坪,把它重新铺展开来。 也有很多次地哭过,不开心过,懊悔过。 也有无数次梦见过考试的场景,周围的人都在唰唰飞快书写,只有自己看着满页的空白无从下手。 在那样的梦境里,每次挣扎着醒过来的时候,都像是从深海里挣扎出水面,在明白过来这只是梦而已时,前三秒的庆幸感过去之后,就会开始忍不住委屈地流下眼泪。那些涩涩的盐分都流进曾经年少的心里。 一直到多年以后,也会让我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梦境。 梦里唰唰的水笔摩擦试卷的声音,还有时钟嘀嗒嘀嗒的声响。 06 那些一直陪伴我整个少年时光的朋友,现在也没有一个在我的身边。就像是一个悲壮的猎人独自走进漆黑的森林一样,我当时也是在他们不舍的目光里一个人来到上海。那个时候我和小蓓都在外面租房子,分别租在学校外面那条马路的两头。中午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一家小饭馆吃饭,麻辣牛肉一直是我们热爱的菜色。那个时候我们每天都喝掉大量的雪碧来逃避炎热得无所遁形的夏天,头顶哗啦啦的白光伸出手来,抓住每一个暴露在空气里的人,全身都像是要被烤得发出噼啪的声音来。小杰子依然每天打球,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一阵躲不开的热气。卓越每天中午都会在我睡觉的时候在院子里弹吉他,偶尔睁开眼睛会看见他认真低着头的脸庞线条,在夏天明亮的光线里氤氲开来。CKJ也每天都还是嘻嘻哈哈的样子,每天晚自习之前也会拉着我教他打羽毛球。 只是到了现在,我也只能和他们通过MSN和短信联系。 隔着用千作单位的公里数,活在各自的生活里。 我们曾经用力地在一起,然后又漠然地彼此分隔各地。 07 每一年的夏天,都是日光与回忆同时泛滥的季节。往无数曾经的岁月去,往无数灰暗的日子去,往无数发黄的地点去。在很多年很多年后的夏天,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曾经的我们,是怎样在热气笼罩的教室里,打发掉一个一个漫长的午后。 还有那些永远没法亮透的微微发凉的清晨。 第9章世界里最平凡的传奇 01·单数·我 我们出生,成长,恋爱,结婚,生子,衰老,死去。 是那样一个漫长而庞大的过程。云可以变成雨水冲刷山路,芦苇可以一直拔节倒插进天空,无数的树木可以拔地而起然后重新倒下,甚至在这样的时光里会有一些星星幻灭在宇宙里。而宇宙是另外一个更加漫长而庞大的过程。 是谁说,我们都相信骨灰盒才是我们最长久的家。 我们一定要快乐地生活,因为我们都将要死去很久。 可是在这样漫长而又庞大的过程里,依然一直缓慢地出现着各种面容平凡的人和事,而这些,都是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最最平凡的传奇。 02·双数·他们 他是一个很红的歌手。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生。 在他还没有成名以前,他们就已经恋爱了。而后来男孩子越来越有名,几乎不怎么去学校了。所以,女孩子开始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骑着车去教务处领新的教材。 他每个周末都会去不同的城市做宣传,通告往往是从下飞机开始就不停,一直忙到晚上。等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休息之后,男生会用酒店的信纸写信,在台灯下面,在陌生城市的夜色里,男生每次都觉得很孤独,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味道,一天的工作又很辛苦,男生每次写信都在想,要是现在她在身边,就会轻轻地抱抱她,然后像个大孩子一样撒娇说,很累呢,早知道就不要出名了。 男生写完后把信纸装在酒店的信封里,第二天早上叫助手寄给女生。一年,两年,三年。 男生越来越红,不在学校的时候越来越多。而女生收到的信也越来越多。从一开始经常出现的三星级酒店到后来的四星级酒店到最后全部变成五星级酒店的华丽信笺。女生把这些信全部放进抽屉里。 可是最后还是分手了。甚至都没有具体的原因。又或者,那些原因早就侵蚀了一整个红色的心脏。 也没有吵架,也没有难过,只是安静地抱了抱。女生把头埋进男孩子的脖子时,闻到三年前刚认识他时他在球场上踢球时青春飞扬的味道,像是夏日最浓烈的阳光,瞬间湮没了男生身上用惯的温暖的TOUCH香味,听到头顶那些飞鸟掉落羽毛的声音。整个大地都好安静。 五年后,女生毕业进了一家大公司,也是过着空中飞人的生活,每周都会去各个城市开会。她的同事都知道她有一个本事就是不用查询也知道当地酒店的电话号码直接预订房间。她被问到的时候就是笑笑也不说话。 除了她,谁都不知道,她的房间里有个柜子装满了全国各个酒店的信封。 除了她,谁都不知道,她在入住每一家酒店的时候,都是住进一个记忆里。 很多年前,在同样的这个地方,他就是这样面无表情地跨进同一扇旋转大门,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同一个地方等电梯,开门进了格局相同的房间中的某一间,用过同一种质料的毛巾,对着同样大小的一块镜子刮过胡子,躺在同一种浴缸里沉默不语,在同样昏黄的台灯下拿起过笔,脱下外套挂进同一个衣橱,站在同样的落地窗前眺望过同一个城市的夜色,只是现在的夜晚,比很多年前更加璀璨。 转眼韶华黯淡,岁月轰然倒地。尘埃覆盖所有朝向光线伸展枝叶的矮草。 是不是当我走完你曾经走过的所有旅程,我就可以忘记你。 沉睡的不醒的梦,在多年前咣当一声锁进黑铁的牢笼。我找不到人问,记也记不起。 你那边几点。 03·单数·我 总是有着最真实的质感。那些昏昏欲睡的夏天。汗水浸透胳膊下的试卷。抬起头阳光粗暴地刺进瞳孔。 我像是念高中念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像补丁一样重重叠叠地打在我那一小段三年的生命线上。像是烙印在身体上的一块茧。摸过去是突兀。硬硬的一小块,不知道里面包裹了什么。 那些在梦中安静无声的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动在学校的各个角落。他们安静地爬上楼梯,安静地换上运动服,安静地在夜晚充满冷白色荧光灯的教室里做题,安静地拿着饭盒跑向食堂,安静地听着寝室外面下雨的声音,安静地在黄昏的操场上跑步,安静地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挑选笔记本和黑色的水笔。 然后在高中毕业的那天安静地涌出校门,涌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这些平凡的事情,却在潮水一样的年华退去之后,露出传奇的肌肤纹理,上面是足够照耀世界的鳞片。 在一个综艺节目上看到两个男生扮TWINS搞笑地表演着《饮歌》,我拿着可乐坐在电脑前面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声音低下去然后开始安静地喝水。关上电脑之前去DOWN LOAD了这首歌到自己的iPod里,然后一直听一直听。听到《饮歌》的时候心里微微地泛上年代久远的光,那些光一团一团地聚在一起,在黑暗的心脏里面游来游去,像是深海里那些发亮的寂寞的鱼,所过之处照亮了那些刻在心壁上的图画和文字,像是去年秋天曾经的我拿着手电筒,用那一束微弱的光芒去照亮敦煌黑暗石窟中那些刻在岩壁上的花纹一样,耳边是嗡嗡的弦音,口中却失了语。 那些敦煌大漠的传奇,比不过你刻在桌面上模糊的字迹。 我们要一起高歌快乐上学去 我们是耶和华最宠爱的儿女 我们在时代与金曲之中失去 爱侣及同伴哪年再共聚 曾遇上几多歌要天天唱六次 留下了几多首我喜欢到现时 到最后明白最好不应得一次 曾伴我挨大过应该会知 在寿司店吃寿司的时候,和朋友们聊起《饮歌》,我说老子差点听得热泪盈眶。 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不敢直接地讲出心中的惆怅,也早就习惯用调侃的语气去叙述自己的感伤当作平凡生活中的点缀。我早就习惯了用“我他妈的真是伤心啊”来表达我那些羞于启齿的悲伤。我从来没想去探求过这是被人攻击多了自然有的一种防备,还是一年一年过去成长所带来的虚伪让我们不能直面伤痛。 就像我再也不会讲,我很难过。 如同我早已习惯讲,你去死吧。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会躺在被窝里用笔写下每天烦恼的高中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因为黄昏起风的操场空无一人就会感到伤心的女生。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穿着白衬衣独自骑车上学放学的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会在下雨天淋着雨独自练习投篮的男生。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喜欢在学校顶楼折纸飞机的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偷偷在课桌下面为男朋友生日织围巾的女生。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戴着耳机在凌晨的台灯下面用最平静的表情听最激烈的摇滚乐的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因为不小心看到前排女生露出的肩带而突然脖子和脸都变得通红的男生。 男生啊男生啊我们。 女生啊女生啊你们。 那天我看了一个好伤感好伤感的故事。故事里写,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会勇敢地讲我爱你。当我们长成了大人,我们就永远只懂得说我恨你。当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们就会流着眼泪说我很难过。当我们长成了大人,我们就永远在脸上挂着一副玩世不恭的笑容说着我不在乎。而心里早就被千刀万剐血流成河。 《大逃杀2》里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必须成为大人,那么就让我们成为与他们不一样的大人吧。 可是有人告诉过我。这是一个day dream。 我们都玩过这样的游戏,把自己分数刺眼的数学试卷捏成一团然后用力地扔进抽屉里面,最后依然会拿出来重新摊开。可是,在很多年前,我们把自己的人生就揉成了一团,却不知道太过用力,这辈子就再也摊不成平整的纸面。 那些在我们年幼的时候发生的最最平凡的事情,都死在几年前那一场暴雨或是烈日下面,铁锹一铲土一铲土地埋葬,随年华一年一年打上坚硬的标签。无论烈火还是冰雪,都无法让其消失甚至淡化模糊,那是烙印在生命里的、不可磨灭的绝望。 荒草离离地覆盖上坟冢。你还记得么?记忆的炎夏。 你还记得么?当年的我和你,戴着二十块钱一对的戒指,在桌子底下拉着手,用两根吸管喝着同一杯可乐,最后喝出纸杯的味道,听到吸管里哗啦哗啦的声音你就害羞地笑了。 04·双数·他们 他和她从小一起长大。 他们从初中开始谈恋爱,却没有任何的幼稚和玩笑的成分。他们认真地在一起,甚至把零用钱和吃饭的钱放在一起用,男生会等女生放学,回家的路上会告诉女生说十年后他会开着轿车到她的公司楼下等她接她下班回家,她记得他穿衣服和鞋子的尺码,和其他女生逛街的时候看到好看的衣服会帮他买。 他们像是在一起很久的恋人。 女孩子生日的时候,男生没什么钱,可是却很希望能够送女生一份好的生日礼物。那个时候男生很喜欢打电玩,每一期的电玩杂志都会买。于是男生把家里从小到大的所有电玩杂志全部找出来,卖掉换成钱去为女生买礼物。 可是最后还是分手了。 后来分手很多年之后,在一次朋友的相聚上,男生因为在另一个城市没有回来,只有女生在场。当场有另一个女生很得意地炫耀自己的爱情,说她和大学的男朋友都是合用生活费,两个人没钱买饭吃了,于是她吃一半她男朋友吃一半。 她听了笑了笑,说,这个有什么,我和他高中的时候没钱买饭,买一碗,不是一人吃一半,而是他给我吃,他不吃。 说完后她自己愣住了,然后隔了半分钟后她用手蒙住了脸。 05·单数·我 是有什么东西日渐在胸腔深处消失。 曾经以为永远相伴我一生的友谊。 一群人手牵着手嘻嘻哈哈地朝前走,自己只顾着看前面璀璨的风景,只陶醉于越来越繁花似锦的两岸,却像是瞎子一般看不到自己身边早就人去楼空。眉飞色舞地讲着笑话却不知道身后早就是一片狼烟空无一人。日光一天一天从暗到明再到暗,身边早就换过一轮又一轮从陌生到熟悉再回到陌生的脸。 这些,都是我最最悲观的情绪。 朋友说我永远都是最开心的人,我最会讲笑话,最会协调气氛,最会拉帮结伙地到处游玩,可是我内心深处却有着最黑暗的悲观永远演奏着葬礼进行曲。那是心中的幅员辽阔的黑色荒原。上空飞翔着成群结队的乌鸦。朋友总是说我长了一张年轻单纯的脸,却有着黑色的绝望的心脏,永远能敏锐地感觉和承受世界的丑恶与肮脏。 突然想起我好多年前在杂志上看到的春树写过的一句话,那个时候她没现在这么有名,我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穷小子,她写的是:我就是这么热爱绝望。 而时光行进到今天,我和她见面也只是唱歌喝酒放声大笑。却再也不聊起曾经心里的悲伤和绝望。 我们变成了面目模糊的最平凡的生活英雄。活在自己烽烟四起的万千疆域里。 我和hansey阿亮在楼下的一间很小很小的饺子店里吃饺子的时候,我对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腕心血来潮地说想去买只表,可是上帝作证我都是从手机上看时间。我哪有过戴手表的习惯。 而阿亮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我和清和还有痕痕就在商量计划你生日的时候一起合送你一块表呢。 我拿着筷子微微地停了下来就感动了。 我之所以感动并不是因为他们记得我的生日,也并不是他们要送我我正好突然心血来潮想买的手表,我之所以感动是因为现在才四月。而我的生日要到六月的夏天。 还因为他们说要合送。 因为我总是开玩笑说“太便宜的东西不要送哦”。于是我就又说了一次。而hansey对我翻个白眼说,他们都已经贵到要合送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哈哈哈笑了三声,心里说,我没想要怎样,我就只是死小孩,那种明明摔疼了还要嘴硬说一点都不疼的死小孩。 如果工作室的人,你们现在看到这些话,我想要告诉你们,尽管我在你们面前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批评你们,可是也请你们相信,在别人面前,我永远都是最骄傲的表情,因为我都会告诉他们,我工作室的男孩女孩,都是最优秀的人。 06·双数·他们 还有无数的他们和她们。 他们都是世界上最平凡的男生女生。正是在年轻的岁月里,年华才沉淀得出如此纯粹的晶体。 而很多很多的传奇,只是单纯地从河的此岸寻向渡往彼岸,却找不到回程。 就像那些没有勇气写下回信地址的人,那些信笺就从此悬浮在半空里,如果再碰巧收件人不详,就会像被雨淋湿的纸飞机,轰然坠地。 就像他鼓着勇气红着脸抱了一大堆巧克力跑到隔壁班当着所有不认识的同学把所有的巧克力都放到一个女生的桌子上,含糊地说了什么话都听不清楚,然后就走掉。错愕的女生甚至都来不及抬起头记住他年轻的脸,是有挺拔的鼻子还是有比女生还漂亮的睫毛。而他落荒般地逃出教室之后,女生就把巧克力分给全班吃了。 就像一个走读的男生,在下雨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喜欢的住校的女生没有伞走回宿舍,于是自己骑着车穿着雨衣跑去学校,而又因为男生的粗心只穿了自己身上的雨衣,于是就把自己的雨衣脱下来悄悄放进女生的自行车车筐里然后兴高采烈地淋着大雨回去。而那个女生看到自行车车筐里多出来的雨衣,也并无从知晓是谁的物品,于是就红着脸叫好友悄悄送去给隔壁班的那个自己暗恋的班长。而第二天男生打着喷嚏来上课的时候,自己的雨衣被放在隔壁班的窗台上。 就像一个女生第一次和自己心爱的男孩约会,五点的约会从下午一点就开始在家忙,在镜子前换着一套又一套衣服,一遍又一遍地化妆卸妆再化妆。最后就迟到了。而那个男生因为女生的迟到变得很不耐烦,发了下脾气然后就转身走掉了。女生在回来的路上就哭了,眼泪弄脏了化好妆的脸,眼睛上的睫毛膏都化开来让眼睛变得黑黑的一圈。她用手背抹了抹,一点都不在意。因为在她心里,真的无所谓在别人面前有多丑,她只想在他面前变得好看。 07·单数·我 ——你说,有一天,我们都长大了,还会像现在这样,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而感动到落泪么? ——不会啊,长大了有忙不完的工作谈不完的恋爱,哪有时间去感动。 ——那这样的人生不是很无聊么? ——可是你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会长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冷酷的,或者温情的,残忍的,或者善良的。所以,怎么可能去预计我们的人生呢。 ——喂,那你总是在笔记本里写下那些你感动的事情或者那些听来的故事,到底是为了记得它们,还是要为了把它们忘记呢? ——那你说,我们从世界的各个地方聚拢到一起,共同挥霍掉这三年的时光,是为了相聚,还是为了分离呢? ——嗯……是为了分离后有一天能再相聚吧…… ——……你别恶心我了,你是要准备演讲题目么…… 你说要陪我周游世界却比谁都走得更远。 你说过要好好地生活却在电话里哭得一塌糊涂。 你说过下次凤凰花开的时候我们都要回来,站在学校大门口重新穿起笨重的校服重新拍那张你不小心闭了眼的毕业照片。 你说过那些诅咒我们侮辱我们的人只是因为我们过得比他们更好,所以我们永远不要低下头。 你说过我们承受的那些不白之冤那些莫名的责难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总有一天别人会看到我们挥动着翅膀认真而努力地在飞翔,我们所唯一需要觉得遗憾的事情只是说要证明这一切要证明我们自己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我们可以等,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等。 你说过就算被大雨淋湿了头,我们也不能哭。就算被人打落了牙齿,我们也要用力地把那口血吐回到那个人的脸上去。 我们像一群骄傲的神的孩子,用尽全力地焚烧着自己的生命。 这是我们最最伟大的旅程。 是谁告诫以后的日子要振作不要平凡,要熬夜不要睡眠,要拼不要命,要理想不要钱。 是谁带头在毕业纪念册上挥洒地签名像是明星退场的表演。 如果有一天,时光都走远。 这是好早以前学校广播里放过的歌,那个时候我们还趴在课桌上安睡,中午的太阳晒烫我们年轻的脸。抽屉里还放着没有洗干净的饭盒,头顶的电扇缓慢地转动着带出一阵一阵炎热的风。 我们都还是那些穿着校服一脸懵懂表情的少年,我们都还站在当年夏日还未散去的海岸。朋友打电话来抱怨说一不小心竟然年龄都已经可以结婚了。我听了哈哈大笑差点被可乐呛昏过去。 是啊,那些旧时光啊。考试啊早操啊放学啊春游啊电影啊男生啊女生啊情书啊笔记啊期末排名啊扫除啊暑假啊我们的青春啊。 我不知道,你们现在都在哪儿了。 而心情并没有随着光阴风化成四散的粉末,它们凝固成珍珠,虽然在贝壳里疼痛了很久,却终会在大海的某个深处,绽放温柔的光芒。 它们叫作——传奇。 无论你觉得这些话语多么地矫情多么地煽风点火,无论你认为我多么地幼稚多么地可笑,无论你认为这些最平凡的传奇是多么地经不了世事的风雪,但我还是诚恳地请你相信,我写下它们时,有最认真的表情。 它们是雕刻在身上的刀口,一点一点放尽全身的血液,可是我还是带着它们朝着天涯昏暗的尽头走过去,它们是我身上雕琢的花纹,它们是我身上耀眼的勋章。它们隐隐作痛,它们沉默不语,它们是日光下,地球上,世界里,最最平凡的传奇。 第10章投影仪 在这个混沌的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个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无数个自己,在这个冷漠的社会里,温暖地投影出继续存活的力气。他们是我在世界上的另一个部分,完成了也完成着我无法完成的人生。 很多的梦境里,他们围绕着我,他们成为我。 如果从第一篇开始计算的话,我已经在编故事这条路上,走了七年了。七年的时间非常漫长,差不多要到我如今年龄的三分之一。在这个漫长的过程里,有很多很多我创造出来的人物,他们都鲜活地存在我的记忆里。但是,唯一的一次,我感觉他们都活过来了,就是最近的《小时代》。 之前的很多角色,仅仅就是一个故事的人物,用他们编织起美好的故事,供大家感慨和唏嘘。 而这一次的他们,像是很多很多个我。 我不知道是自己在这个社会里变得越来越复杂,还是我的内心越来越分裂。 那天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我要给他们写信,给这些在我里兀自鲜活起来的人。 To:顾里 要如何去定义你呢,千金大小姐还是冰冷计算机?你用一种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存活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一副冰冷而锋利的样子。 他们说你是冷漠的,是不近人情的,是可恨的,是拜金的,是物质至上而人情淡薄的。 这样说或许也没有什么不对。 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地长大着。昨天的我们停留在温暖的校园,酸涩而甜蜜的恋情和焦头烂额的考试就是我们头顶所有的天空。那个时候我们畅想的未来,像是放在真空玻璃房里的绚丽玫瑰,上面闪烁着晶莹的露珠。而今天,我们用一张憔悴而缺乏睡眠的面孔,清晨从地铁里面钻出地面。每一天的这个瞬间,都标志着我们在“过去”这个墓碑上,再添加一铲泥土——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埋葬它。 我们变成了喝着咖啡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写计划案的大人。 我们变成了熬夜做方案做编排的大人。 我们变成了不再蹦蹦跳跳,不再穿鲜艳可爱衣服的大人。 我们被这个世界一天一天地改变着,同时我们也一天一天地去改变这个世界。 我并不了解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但是无论如何,它是我们绕不开的命运。 很多的时候,我想像你一样,把所有围绕在我生活周围的人、物、事,全部量化成为数字,输入我的电脑,然后用等价交换的原则和系统,去评价出一个取舍的方案。这样看起来简单直接,而且无比强大。 但是我并没有你那么强大的力量,可以控制自己的喜怒哀乐。我还是会为生活里的一些虚荣而高兴,为别人对我的失望而沮丧。每天往那个叫作“心脏”的容器里面,添加各种颜色,高兴是红色,悲伤是蓝色,沮丧是灰色,虚荣是金色……一滴一滴的颜料滴答进去,然后被心脏搅拌成一团黑色的浓稠的汤。 也许人真的是要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才会活得比较强大。 你是这样的吗? 我以前一直觉得敢爱敢恨的人需要巨大的勇气,而后来才渐渐明白,其实带着冷漠面具生活的人,完全不在乎别人爱恨的人,才需要巨大的勇气。 我们对人的爱或者对别人的恨,在某个意义上,其实是懦弱的表现。我们控制不了内心的巨大欲望以及对别人的嫉妒和仇恨,我们放肆淋漓地用感性去生活,面对挫折的时候,激动地失控。 我想要变成你。 就像是在你的身上埋下了一粒种子,这个种子是我灵魂的一枚碎片,希望很多年之后,这枚碎片可以破土而出,长成巨大的森林。它们在从海面上席卷而来的飓风里,依然挺拔,在风里摇滚着呐喊。闪电照亮人间的同时,这片森林也清晰得如同翻滚的大海。 我希望像你一样强。 像大海一样强。 To林萧: 胆小的细腻的,敏感的善良的,对人依赖的,软弱而知足的你,在很多人的眼里,你的个性被其他主角的光芒所遮盖,你没有顾里的强势,也没有南湘的文艺气息,更比不过那个离经叛道的唐宛如。好像所有人都把你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这也许是你的一种生活态度吧?我总是这样想。 你留恋过去校园夕阳的温暖,你也紧紧抓住自己身边的朋友和爱人不放,像是一块柔软的丝绸,包裹着生活里的各种甜蜜和悲伤,把它们衬托成闪光的珠宝。 你对这个世界没有更多的追求,尽管你也默默地努力着,混合着失败的眼泪和带着屈辱的责骂。它们来自你没有接触过的世界,你睁大眼睛,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光怪陆离的锋利世界。 你像是过去的我,第一次莽撞地冲进这个社会。伤痕累累,咬牙含泪。 这个世界像是突然被翻转了180°一样,露出了你完全不认识的一面。 物质冲击着人类的情感,只有真正被这些滔天巨浪所包围的人,才有资格谈论起所谓的理想和庸俗。就像没有真正从战场上回来过的士兵,没有资格谈论战争的伟大或者残酷一样。 我和你一样,也对生活有着巨大的沮丧。无论你付出了多少努力,别人不会看到,他们只会永远死死抓紧你跌到的时刻,时刻期望你摔倒,期待着你的生活突然间变成一团乱麻,突然就变得破败褴褛。你在这样的世界里面坚持着,所以你抓紧了顾里的手。 我刚刚离开校园的时候,比你还要小。 那个时候的我,不清楚什么名牌,不清楚上海上流社会精致的生活是如何的面目。当突然间变得光彩夺目的时候,我完全晕眩在刺眼的闪光灯里。 我经历过和你一样的屈辱——当我穿着廉价的球鞋走进高级酒店时,服务员用那种眼光对我打量;出席某一些高级SHOW的时候,被负责宣传企划的人毫不客气地对着身上已经精心准备好的衣服问:“我带你去更衣室吧,你把便服换下来,我们这个是正式场合,你带来的礼服呢?” 我经历过第一次逛名牌店的时候,店员眼睛都不转过来看我的情景。我鼓起勇气问了一下其中的一件衣服,询问是否可以拿下来试穿,店员依然没有回过头来,她对着空气里不知一个什么地方,冷冰冰地说:“你不适合那件衣服。” 真的,那个时候我看着那些衣服上的标签,我一直都觉得他们的价格是不是多打了一个零。 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冰冷的上海。我很恨这个城市,但是我也很爱这个城市。因为它像是一座天平,当你有足够的重量,你就可以令另外一边那些看起来高高在上的巨大砝码高高地翘起。 我可以体会你晚上躺在被子里哭泣时的心情,真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感受过了。包括有一次在网上,看见别人发的帖子:“他照片上那双鞋,就是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买的呀,好像才50块呢。啧啧,他不是作家么,真穷酸呀。” 混沌的光线,充满噪音的空间,光和影变幻出的悲喜,沉甸甸地压抑在胸口。我们不断地放弃自己,丢盔弃甲,然后最终在别人的身上,看见曾经熟悉的自我。那一刻滚烫的眼泪,忍不住涌出了眼眶。 面具的力量,在于让你不用扮演自己。 持续不断地放映,是这个小小的人间。 To宫洺: 终于还是不可避免地写到了你。 可是,我该如何来定义你呢?你没有表情的脸,其实是不是对人间的一种巨大失望和放弃呢? 我们小学的时候,一定会被老师提问:你将来想做什么?你的理想是什么? 在那个时候,会得到老师表扬的答案,一定是“我想做一个小学老师”“我想做一个科学家”“我想做一个军人 ”“我想做一个辛勤的农民伯伯”。 到了高中,我们开始要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这些曾经受到表扬的理想,一定会换来家长、同学、老师的疑惑眼神。 他们希望听到的是—— 我要选择金融系,成为优秀的银行家。 我要选择建筑系,成为优秀的建筑设计师。 我要选择法律系,成为优秀的律师。 我要选择牙科系,成为优秀的牙科医生。 我要选择会计系,成为优秀的注册会计师。 “我们将来一定要赚很多的钱。我们毕业后要去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我们要有很好的工作,有高高的薪水,有足够结婚生小孩的储蓄,要能买得起房子。我们要能够开车去上班。我们要能够赚很多钱,把爸爸妈妈都接到大城市来。我们要存钱,在父母年老多病的时候,可以照顾他们。我们要有更多的钱,可以给自己的小孩子买好看的衣服,和性能高的电脑,不要让他们去网吧上网。” 老师和家长,同学和朋友,都在为这样的理想而鼓掌。 谁都没有点破,我们需要的,是钱。 宫洺,我有时候在想,我们的生活说白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像是一场随时都会血肉横飞的闹剧。我们为之失望的、雀跃的、激动的、悲痛的、感动的、憎恨的、惆怅的,都是些什么? 几百年之后,它们终究只是人们回忆里的一个暗角,撒满了细软的灰尘。 我很了解你的人生。甚至有一部分,是我也能感同身受的。 你们是这个社会最上层的那群捕猎者,你们挥霍着别人每个月辛苦工作才能换来的薪水,去买一个玻璃杯子。你们的双脚几乎不沾染俗世的尘埃,你们从黑色的高级轿车上下来,然后迈步走进铺着红地毯的写字楼大堂。你们出入高级的餐厅,几乎从来不在家里吃饭,但是家里却有最高级的整套厨具。永久恒温6°-18°的专用酒柜里,有一字排开的各种红酒和香槟。你们换手机换手表,就像换袜子一样勤快。你们手上提的包,有时候等于别人家客厅的价值。 人们了解的是这些光鲜亮丽的表面,锋利得像是足够切断世界上所有人与你们的联系。但没有人看见黑暗中的你们,没有人见过你们真实的样子。当你们回到家关上门的时刻,一整个世界被你们关在了背后。 有一次在时代广场和公司的人一起吃饭,准备下电梯去负一层的时候,转身走进了底楼的GUCCI店。 看中了一双白色的鞋子,试穿了一下,觉得蛮好,于是叫小姐包起来。在她拿鞋子的时候,我出于好奇,问她:“这个鞋子,如果穿脏了,应该怎么洗呢?送去专业的干洗店么?” 那个售货员小姐听了我的话之后,停下手上的动作,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微微带一点高傲的样子,对我说:“先生,这个鞋子的包装盒里有它的说明,不可洗。” 我愣了一下,说:“那不用水,只是干洗呢?” “我说了,不可洗。” “那只是用毛巾擦呢?” “不可以。” “那总要有办法清洁吧,一双鞋子总不能只穿两三天吧? ”我有点不耐烦了。 但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店员小姐明显比我更不耐烦。她深吸一口气,然后以一张冷冰冰的脸对我说:“先生,买我们这个鞋子的人,一般都不太走路,他们出门都坐车,或者说身处的环境都非常整洁。如果您的生活环境并不好,或者说您需要挤公车、地铁上下班,需要大量时间走路的话,我只能说这个鞋子不适合您。我并不建议。” 店里的光线又白又亮,照在我和她的脸上。我们彼此都没有表情。 这个世界并不是公平的,你要学着去习惯它。 世界上有人一锄头下去,就挖出了钻石。 也有人辛苦地开山挖矿,最后一声轰然巨响,塌方的矿坑成为他最后的坟墓。 那天在上网的时候,看见一个帖子,里面在讨论我的作品,和我的生活。里面很多人,大概一百多个跟帖,看上去特别热闹的样子。 他们的讨论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我以前很喜欢他的作品,他写的《夏至未至》,他写的《爱与痛的边缘》,里面的小四多么纯真,单纯的校园梦想,他简单的学生生活,他和朋友在学校门口喝一块钱的西瓜冰。你看看他的现在,充满了物质,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他了!小四不要变啊! 我家里有很多的书,欧美的,大陆的,中国台湾繁体版的,日文的。各种各样的书。无论我是否看得懂,我都会拿起来没事就翻一翻,看一看别人的设计,别人的想法,和别人的图书出版理念。而中文的,一看就是一下午。 但是我很少看自己的书。 我发现我再也不会回到我之前的那个岁月里去了。那个散发着游泳池消毒水气味的夏天,那个高三炼狱般的日子,那个香樟树茂盛得像是浓郁的海洋般的季节。我在那样的年岁里高喊着我不要长大我希望永远做小孩子我羡慕彼得·潘我一定要去永无乡。 但后来,我渐渐地放弃了。 因为在进入社会以后,我因为这样单纯的自己,而被无数的人嘲笑过。人们不同情眼泪,人们不怜悯弱小。当你委屈地在网上倾诉自己的痛苦,转瞬之间,你的文字就被转贴到了四面八方,无数的人用这些矫情和委屈的话语,作为攻击你的武器。 像是自己亲手擦亮了匕首,然后双手奉上,让别人刺穿你的心脏。 我也想要永远都躺在学校的草地上晒太阳,我也想要永远喝着一块钱的西瓜冰而不会有任何的失落,我也想要永远穿着简单的衣服,听着简单的CD,过着简单的十七岁的生活。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生命里,再也不会拥有另外一个十七岁了。 我也曾经尝试过打车去参加上海的一些活动,对方接待我的人,用那种充满了嘲笑和鄙夷的目光,看着我从出租车上下来时的样子,他们亲切地拉过你的手,对你热情地微笑。然后到后台的时候,他们和别人分享他们的喜悦:“我和你说哦,他穷酸得,车都买不起吗?” 我也经历过第一次参加时尚杂志的拍摄,提着一大包自己喜欢的衣服去摄影棚,然后被杂志的造型师翻着白眼,在我的纸袋里翻来翻去,找不到一件她看得上的衣服的时刻。摄影师在旁边不耐烦地催促着,造型师更加不耐烦地说:“催什么催!你觉得他这个样子能拍么!” 锋利的社会像一把刀,当它砍过来的时候,你如果没有坚硬的铠甲,你就等着被劈成两半。 他们讨论的第二个部分是:他的钱还不是我们买书给他的钱!他拽个屁啊!要是没有我们买他的书,饿死他!他能穿名牌么?真是对他失望! 小时候,在银行工作的妈妈,因为多数给客户一百元,而被罚了赔偿,并且额外扣了一百块工资。在那个我妈妈月工资只有一百二十块的年代,妈妈流了两个晚上的眼泪。 在我大概七岁的时候,爸爸买了他人生里第一件有牌子的衬衣。花了不小的一笔钱,但是爸爸笑得很开心,他站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地看着镜子里气宇轩昂的自己。 这些都是和钱有关系的,钱带来的开心,和伤心。 但是,当我们花钱看完一场电影享受了愉快的一个半小时,当我们花钱买完一张CD享受了一个充满音乐的下午,当我们在餐厅花钱吃了一顿美味的晚餐,当我们在商店买了一件漂亮的衣服心情愉快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会去对电影院、音像店、餐厅、商店的人说:“你们凭什么赚钱?要不是我们给你们钱,你们早就饿死了!” 这是我看到第二个部分的心情,好像他们在看我的的时候,并没有享受愉快的过程,似乎我的故事永远都没有给他们带来过感动和思考。似乎我并没有辛苦地写作,只是在白白接受他们的施舍,他们给我的钱。好像他们并不是心甘情愿地购买图书,而是我拿刀逼着他们买的一样。 我觉得,自己像一个乞丐。因为只有乞丐,才会听到别人对他说:“要不是我给你钱,你就饿死了。” 在和妈妈的电话里面,妈妈很气愤:“你不要理睬他们。你光明正大地赚钱,你不偷不抢,凭什么做其他行业的人赚钱就是天经地义,而你辛苦地写书给他们看,编杂志给他们看,还要受他们的侮辱?!” 我在电话里和妈妈说,这没什么。 挂掉电话之后,我洗了个澡,然后继续开始写《小时代》最后的结尾。 这是我没有睡觉的连续第四十九个小时。出版社的截稿日悬在头顶,我喝了杯咖啡,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02:10,然后继续开始工作。 如果从楼下的草坪望上来,可以看见我房间孤独的灯,亮在一整栋漆黑的楼里。但是,他们不会看见的,他们这个时候,正在享受甜美的睡眠和梦境。 他们看见的,只是你清早提着LV,走到楼下,司机拉开车门你坐进去的背影。他们嫉妒的眼光把你的后背戳得血肉模糊。 “要不是我们给他钱,他早就饿死了!他凭什么穿名牌?!” 我明白你对这个世界的巨大失望。因为,我也一样。 第11章耀世者私人日记 01 少年时书写过的梦想,青春时紧紧攥在手心的固执,肩膀上被书包带子勒出的痕迹,在太阳和岁月的抚摸下变浅。 那时我们都说着要去更远的远方,要走过雪原让寒风吹痛我们青春的眉骨,要走过沙漠让沙砾滚烫我们的脚踝,让湖泊记取我们的声音,让沼泽埋葬我们少年时悠然的愁绪。 但人终会长大,岁月剥离掉琥珀般的皮囊,让能抵抗世俗的坚硬躯壳得以破茧而出,用锋利的姿势向世界宣泄力量,宣泄侵略性的年轻。 曾经青瓷般的胚胎,沉睡在记忆之海。无论世界如何分裂成片,无论风暴如何卷走胸膛上曾经固守的温度,它都将不再苏醒。它终将成为只能在怀旧音乐里,才会浮出脑海的一枚小小的檀木书签。带着岁月的蛛丝,蒙着青春的痕迹。 02 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考试的成绩,暗恋的人今天穿的衣服的颜色,他们衣领上散发出的洗衣粉味道,太阳下年轻的汗水泼洒出彩虹,挂在你的耳朵上,留在他浅浅微笑的嘴角边。 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下一个月的工作档期,明年的项目计划,办公室新装修后的利用率和地毯颜色,空调机器可以把加班时空旷的公司变成一个需要披着毯子的冰窖,灯光装点出的星状天花板,停留在我们沉默的太阳穴边上。 我们有多久没有一起出门旅行过了? 我们有多久没有一起在深夜彼此心血来潮一拍即合地出门吃一顿丰盛的路边摊了? 我们有多久没有一起在电影院里屏住呼吸期待着超级英雄战胜对手拯救世界了? 我们留下了什么,用来在岁月的年轮上,标记出我们曾经年轻的宽度? 03 她们像一朵一朵开放在悬崖上的花朵,风卷裹着海洋的泡沫,抚摸过她们的脸庞。 她们总会有老去的一天。 那一天我一定会忍不住哭泣。 04 相逢者彼此拍一拍肩膀,共走一段漆黑的路程。你提着灯,于是我就借光前行。我将我的斗篷披上你瘦削的肩膀,冬天的风雪吹不进你单薄的身体。世界被一盏微光划开一片崭新的可能,我跟随着你。 如果走到了必将分别的路口,请你一定继续前行。不必因为我的离去而伤怀,因为我们都将走向自己命运的终点。庞大的,微茫的;荣耀的,失败的;漫长的,须臾的。 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将继续携着你的一点儿微光,走向更加漆黑而未知的世界,我将继续肩负着你的恐惧和放弃,走向更加茫然的混沌。而你将披戴着我的斗篷和情意,走向温暖花开的暖春。花朵软绵绵地盛开在你的脚边。 再也没有荆棘。 “我想做一个吟游诗人,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多年前,你在我耳边,小声问起这个问题,那个时候,冬雪吹红了你的耳廓,你漆黑的瞳孔在大雪里闪闪发亮。 第12章雨世 第零段 时常回想起来的暴雨,发生在小学时候。那时还没有搬家住在出生的那座青瓦平房里。老家有一个很大的院落。父亲在靠近屋檐的一排种上了兰花,大部分比较廉价,有一部分特别昂贵,其中有些花的价格,在那个年代里,大概相当于父亲两个月的工资。 每到暴雨的时候,父亲总会披一件黄色的雨衣,站在大雨里,迅速把塑料薄膜扯开来盖在那些兰草的上面。 大雨里,父亲的表情凝重而沉默,像是远处被雨冲刷模糊的山际线。 而在一个大雨的夜里,父亲半夜惊醒,走到院落里,在闪电的刺眼亮光下,看见一个小偷翻过墙壁逃走,而屋檐下那几株昂贵的兰草,被人连根拔起。 父亲在大雨里站了很久,沉默着没有说话。最后在轰隆的暴雨声里,发出一声模糊混浊的叹息声来。 听上去像是一种呜咽。 第壹段 下班的时候无意看到的网页,上面预告上海接下来的四天,会有集中的降水。 这是多年来上海最大最集中的一次降雨。 而窗外的天空已经极其压抑地黑了下来。乌云沉闷翻滚,发出让人胸口发闷的声响来。完全隔音的落地玻璃窗外,时不时划过天际的闪电,它们肆无忌惮地把天空撕扯成黑色的絮状碎片。无声的,毁灭性的闪光刺在视网膜上。 过了一会儿,噼里啪啦的大雨就开始敲打在玻璃窗上。 远处摩天大楼的外墙,全部笼罩上一层飞溅起来的水雾。 我轻轻地关掉公司里的灯,朝电梯走去。 每一年的大雨又开始了。 上一个夏天的第一场暴雨,我和母亲、父亲在陆家嘴,突然袭来的昏暗积雨云和瓢泼大雨,让我们一家人都很狼狈。 而一转眼,一年又过去了。 第贰段 一场大雨过去,接下来就是一个秋天。很多场大雨过去之后,岁月就从我们生命里裁掉了很大的一截。 有一次我梦见大雨把父亲的胡须冲刷得发白。梦里父亲望着我没有说话,我望着在大雨里的他哭喊哽咽。梦里我是在车上,我打开车门叫父亲上车,父亲摇了摇头,转身走进了滂沱的雨幕里。 父亲在岁月混沌的光芒里老去。变得佝偻。变得沉默。变得更加孤僻。 在最近的一次谈话里,他和我说:“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就下乡了,离开父母,离开兄弟姐妹。一个人在大山里,拼命地想要活下去。所以我的感情就变得很淡薄,对亲人没有过多的爱,更没有什么朋友,也不会与人相处,沉默孤僻,不讨人喜欢。” 那个时候父亲在峨眉山,修水库。而二十多年过去之后,当我以俗气的游客身份游荡在已经开发成旅游景点的峨眉山里时,父亲隔着电话对我说:“那那那,那个水库是爸爸十七岁的时候修的。” 父亲十七岁的时候,在大雨里挑起巨大的石料,耳边是轰鸣的雷雨声,回荡在山谷里,而我十七岁的时候,偏激叛逆,在饭桌上抄起盘子狠狠地摔向墙壁。菜汁溅了父亲一身。 父亲在电话里和我说:“明明,我老了就去敬老院,我不来上海,我的性格不讨人喜欢,肯定和别人相处不来。跟着你,到最后你要厌烦我的。” 挂了电话,我躺在地板上嗡嗡地哭。 像是回到了我的少年时代,弱小的,无能的,脆弱的,自以为是却一无所知的年代。 在那个瞬间,我失去了平时叱诧风云的决断力和残忍性。我被父亲钝重的感情击打得溃散一片。 第叁段 昨天的梦境里,父亲在故园的屋檐下栽花。瓢泼大雨,天空像是被砸漏了一样往下倒水。巨大的暴雨声里,我对父亲呼喊,父亲没有转过身来,留给我一个在大雨里湿淋淋的背影。 昏暗的灯光下,父亲佝偻地沉默着。 我觉得世界末日也就是这样了。 第肆段 我二十五岁的这一年,父亲五十三岁了。我有时候会在纸上计算我们还剩余的时间。 有时候算着算着,眼泪就啪嗒一下滴到纸上。 把总以为很漫长的一辈子,放到无限绵延的宇宙长河中去,那个时候,你会觉得,这仅仅就只是短暂的一个小时。 而且一旦过去,就永不再来。 你再也看不到他们的面容。你再也不能从电话里听见他们温暖的声音。你再也不能赖在床上,等他们过来嘘寒问暖。 他们比你先离开这个寒冷的世界。去往更加寒冷的世界。 第伍段 离开四川家乡之后,开始在上海生活。 慢慢地习惯上海的冷漠和钢筋水泥。有时候坐车经过一些顶级的楼盘,会看见一些他们的标语。其中印象很深的是他们引用的比尔·盖茨的一句话,是说:“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你要学着去习惯它。” 渐渐地抹杀掉内心的软弱和类似“狠不下心”的情绪。以一种金属表面的姿态存活在光速爆炸的商业领域里。内心的侵略性日益繁衍,像是疯狂的之外肆意攀爬上蓝天。而另一方面,弱小的自己越来越退回到心脏深处,把自己重重包裹起来。 每次和母亲通电话的时候,她一定会先问我:“没有在忙吧?现在讲话会打扰到你吗?”和家庭的沟通在距离的隔阂下变得越来越少母亲不打电话给我,我往往忙得忘记和家里联系。经常睡在地板上,被手机振醒。 其实我和父亲一样,在高中的时候就离开家一个人住校。独立的,略显孤僻的性格。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有强烈的抑郁症。不想讲话,突然地暴躁。喜欢写一些自言自语的文字,发泄情绪或者自我乞怜。 这样的情况在后来慢慢得到改善。我并没有像父亲一样,一直保留着这样孤僻的性格。我在半路丢弃了它们。后来我渐渐变成一个善于交际的达人。在各种场合和各种人物交朋友。彼此利用,机关算尽。目标完成之后转身走得没有任何留恋。 渐渐地变成这样的人——在童年时代,我们在电视里看见时会问妈妈“他是不是一个坏人”的人。 直到有一天,开会的时候,我接到母亲的电话。 出乎意料地,母亲并没有问我“是否在忙”,我刚想和她说“我在开会,等会儿打回给你”的时候,母亲在电话里发出一声再也无法压抑的悲怆的哭泣来。 第陆段 该怎么样去形容那样的心情—— 措手不及地被一把匕首刺进胸膛的痛感。 第柒段 我们的人生到底有多少时间是在为自己生活? 母亲说:“这么多年来,我活了五十年,那天我回头想一想,我竟然没有什么时间是为了自己生活的。年轻的时候为了兄弟姐妹。嫁给你爸爸之后,成为了一个妻子。而有了你之后,我更加努力地为你活着,可能在我死的时候,我回忆起我的漫长生命,里面可能都没有一段,是我自己的人生。”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一架巨大的天平。 我们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每天都会有新的砝码摆上去,每天也会有旧的价值,被推下来。 在这个天平边上,是永恒而巨大的沙漏。 我们生命的倒计时。 第捌段 由于从来不打伞的缘故,我人生里经历过无数次和大雨相逢的时候。 很多的时候都不记得。却有很多次清晰的记忆。 有一次在云南,活动结束之后,主办方邀请我去山里的一个温泉泡澡。 空旷的山谷里烟雾缭绕。夜晚的雾气让路灯都包裹成黄色的茧。随着伞的起伏而一路亮起。 临时的助理和公司的随行人员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小心翼翼精心呵护。 我对他们摆摆手,说没有关系。 然后一个人找了个温泉池,坐在里面的石头上。 周围空无一人。 那一瞬间甚至觉得会有人在万籁俱寂里冲我说话。 到后来开始下起了雨,滂沱的,压倒性的,轰鸣的暴雨。 温泉的水面被砸出无数的涟漪。我在大雨里头发湿淋淋地一动不动。 黑暗里的余生,冰凉的触感,以及那个瞬间四下笼罩起的绝望感。 我人生第一次考虑到我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活着。头顶着巨大的光环,然后千疮百孔地生存下来。 失去的,得到的,这些年。 丢失掉的家园,得到的高层公寓。丢失掉的亲情,得到的财富。日渐稀少的伙伴,慢慢增长的手机联络簿。日渐冰冷的面容和越来越多的官方开场白。 那个晚上,我在大雨里,面无表情地流了很多眼泪。 空气里是硫黄的味道。 整个山谷发出像是应和我的窸窸窣窣的声响,像是啜泣。 所有的树木在大雨里洗刷得发亮,浓郁绿色被路灯照出青翠的光晕来。 我把脸沉到温热的泉水之下。 第玖段 有很多很多年,我已经没有哭出过声音了。 虽然眼泪还是一如既往地流,但是可以做到的是,面无表情。 第拾段 和善良对峙的,不一定只是邪恶。可能也是残酷。 和理想对峙的,不一定只是世俗。可能也是天真。 大雨下的屋檐,雨水变成一条一条连续不断的水柱往下流淌。 父亲穿着雨衣,弯腰为那些兰草扯上遮挡的塑料薄膜。 而厨房里,母亲在油烟中红着眼睛剧烈地咳嗽。 而我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没有打伞。 我一路踩着泥泞和坑洼奔跑,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让我看上去格外地傻气和弱小。 在很多很多年前,我就是这样在大雨里,用尽全力地跑向我的父母,跑向我的家。 傍晚无边无际的昏暗雨雾里,黄色的灯光,像一个完整而温柔的茧。 也像是一整个巨大而沉默的宇宙之核。 第13章自爆狂 在他渐渐成长后的今天,在他24岁的时候,他的名字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符号。这个符号代表着码洋价值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产业链条。 但是他还有很多别的名字,他还有很多并没有被闪光灯捕捉到的奇怪秘密。 他在赶稿结束后,总是叫自己为音速小子。音速小子是他小时候的偶像,动作迅速,快如闪电。当他用很短的时间却完成了很复杂或者很让人头痛的工作的时候,无论是合作伙伴的表扬还是好朋友的夸奖,他总是很得意地说,我是音速小子嘛。 但是音速小子却很喜欢睡觉。如果你给他一天的假期,他不会选择看电影,不会选择逛街购物,不会选择逛书店买书,因为这些对音速小子来说,是只需要一个小时就可以完成的事情。他一定会选择睡觉,而且是睡上20个小时。如果你给他两天的假期,他还是会选择睡觉,而且是睡满40个小时。如果给他一个星期的假期……他从来没有过一个星期的假期。 有一阵子音速小子也叫自己深渊。来源于他特别喜欢的漫画作品《大剑》,里面最厉害的角色被称呼为“深渊”,他把自己取名叫深渊NO.01。 深渊NO.01在晚上很难睡着,然后他用写稿子、看书、看动画片、看美剧、洗澡、洗头发、洗脸、做面膜、发呆、发短信、打电话骚扰别人等手段来打发时间。等到快要凌晨的时候他玩儿累了,于是他乖乖地裹进被子里睡觉。但是差不多早上十点开始,就会不停地有人打他的电话,“我把合同样本发给你了哦”“你好,我是×××杂志的,我们可以做一个专访吗”“你今天中午要录一个节目,你不要忘记了”“你现在把完整的项目书发给我看看吧”。于是深渊NO.01心情很不好,但是也只能裹着被子爬起来坐到电脑面前,满脸怒气地开始工作。 有时候运气好,没有人打扰他。但是外面却打雷了。 深渊同学很怕打雷。 他在自己的Blog里、在书里写到过好多次了。如果外面的雷声持续不停,他就必须跑到马桶面前开始呕吐了。 但是他并不害怕电影电视里打雷的声音。也就是说,深渊还是很有实力的,他并不怕虚张声势的纸老虎。 或者说,如果他并不知道打雷了,他戴着耳机听音乐,或者他误以为是工地传来的爆炸拆除楼房的声音,或者轮胎爆炸的声音,他也不会害怕。 深渊同学真是很奇妙的。 深渊同学有阵子还叫作自己为棉花先生。 但是棉花先生忘记自己为什么叫棉花先生了。如果现在来想的话,应该是希望自己像棉花一样又白又胖吧? 棉花先生除了害怕打雷之外还害怕软绵绵的毛毛虫,或者没有毛的虫,类似蚕宝宝那样的东西。如果除了软绵绵还有黏糊糊的话,比如鼻涕虫,棉花先生会在10米远的地方就尖叫着逃走。 这些都比较正常。因为怕虫子的人很多。就像怕蟑螂的人一样多。棉花先生有个好朋友叫作痕痕,痕痕小姐在看见蟑螂的时候,可以瞬间就突破人类的极限,进入另外一个生物领域。 不太正常的是棉花先生很讨厌看见香烟和烟灰。特别是烟灰缸啊,或者某些人用来接烟灰的纸杯,纸杯里还会放一点点的水。如果棉花先生看见这些东西,那就和生了一场大病,或者是连续晕车三个小时的感觉一模一样。 棉花先生从两年前开始迷恋杯子。 但并不是所有的杯子他都喜欢。他只喜欢玻璃杯子。棉花先生另外一个叫作落落的好朋友,也喜欢杯子,但是她喜欢上面印着龙猫的杯子,而且大部分是陶瓷杯,看起来比较温暖和美好。而玻璃杯子,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冷漠和有点脆弱。 但玻璃杯子却非常地干净。 棉花先生每一次去宜家,都会买很多杯子回来,无论价格便宜还是贵。等到宜家的杯子款式更新速度已经赶不及棉花先生的需要的时候,棉花先生开始寻觅上海其他卖杯子的店。等到他把MUJI店里的杯子款式也买完了之后,他就开始买那些国外设计师设计的杯子,限量的,手工的,进口的,等等等等。于是价格也从几十块一路攀升到上千块。 但他其实并不太用这些杯子来喝水。他总是直接喝罐装的饮料。 棉花先生的冰箱里除了无数的罐装饮料之外就是无数的哈根达斯。 往往在半夜饿得受不了的时候,他就对着只有饮料和冰淇淋的冰箱发脾气。 他喜欢甜的东西。 他吃很多冰淇淋和奶油蛋糕。公司的女孩子都很恨他。因为他吃这么多甜的依然瘦得不得了。 包括可乐,他也喜欢喝含糖的。所以有一天阿姨错买了10罐健怡可乐,他喝的时候心里就很别扭。后来有9罐一直放在冰箱里。到现在也没有喝。 但棉花先生大多数时候还是被别人称呼为四仔。 后来四仔长大了之后,为了装嫩,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四崽。 听上去像一个毛头小子。四崽虽然不是发烧的游戏达人,但是却非常迷恋《火焰纹章》系列。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红白机上打《火焰纹章》的外传,之后一直到大学毕业,甚至到了现在变成了公司的老板,他还是每年都会重新玩一次当年红白机上的这个游戏。他永远都非常热情地向别人推荐,只是当别人习惯了《天堂》的精致画面和《魔兽》的精彩游戏性之后,再看见这个十几年前的画面粗糙的游戏,表情都非常地让四崽生气。 四崽很多的文章都是在大半夜的时候写出来的。 包括你们现在看见的专栏,还有你们每个月都在看的《小时代》。 但是他也有写不出来卡壳的时候。 于是他就走到自己的落地窗前面,从36楼往下望。 楼下是一条安静的马路。两边有好德便利店和罗森便利店。视线的死角处是元祖蛋糕和上海银行。 再往远一点是成片的老房子。 然后再往远处就是黄浦江。江对面的东方明珠在这种时候已经熄灯了,只剩下最顶上闪烁的导航灯依然亮着。像心跳一样一闪一闪。 还有金茂大厦和环球金融。那天看新闻,好像今年内又要修建一幢叫作上海中心的摩天大楼。那么那个时候窗外就会有三幢摩天大楼彼此对抗了。 四崽往往就是这样把脸贴在冰凉的玻璃上发呆。目光像是雷达一样四散开去。虽然听不见外面世界的声音。但是他看见空旷的路上突然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经过,他还是会觉得听见了他轻轻哼歌的声音。 往往突然的四崽就得到了灵感。于是赶紧连滚带爬地冲去电脑面前写下刚刚的灵光一闪。有时候行动太快会撞在沙发角或者音箱上。前天跑得太快直接朝前飞扑了出去…… 四崽喜欢洗澡。也喜欢泡澡。 有时候在家里无聊了,于是就想:那就洗澡吧。(……) 如果更无聊的话,那就泡澡喽。 四崽喜欢躺在紫歪歪或者绿幽幽的水里翻杂志,这要取决于那个时候四崽用的是什么浴盐,薰衣草浴盐是紫色的,森林浴盐是绿色的,橄榄浴盐是金黄色的……我从来不用橄榄浴盐,因为感觉像把自己泡在一缸尿里面。 一边翻杂志的时候,一边还要喝可乐和吃哈根达斯。这样打发时间真是太快乐了。 四崽有时候心血来潮会想要自己做饭。 虽然大多数人来我家都觉得我的厨房纯粹是一个摆设。 心血来潮的时候整个人都很激动,迅速在脑海里跑过我想要做的菜谱。(痕痕插话:……不要说什么菜谱了,你永远都在做×菜×肉丁,芹菜猪肉丁,青豆牛肉丁,刀豆兔肉丁……) 但是当自己忙着洗菜择菜,然后热锅倒油,咣当咣当在厨房里折腾了很久之后,把菜放上餐桌时,却又没了兴致。 自己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面对着香喷喷的饭菜,突然觉得有点孤单。 所以大多数的时候,还是去外面吃比较好。 四崽以前养了两只狗。 第一只叫作小呆。小呆是一个很好的伙伴。小呆凭借它憨厚的形象和纯正的血统,并且经常上镜出没在四崽的Blog上,而红极一时。四崽的FANS们高呼着“多贴小呆的照片,我们不要看你的照片呀”。小呆从小就受到了四崽深深的溺爱。这份溺爱导致了小呆一离开四崽身边就会非常缺少安全感地大叫。 所以邻居投诉了。 没办法的情况下,四崽把小呆送回了四川给爸爸妈妈养。它的姐姐也在四川家里。 后来在没有小呆的陪伴下,四崽忍不住买了一只非常小的小狗,并且取名为唧唧。但是唧唧没有小呆听话,而且四崽永远都无法忘记小呆,而且四崽的工作开始越来越忙,所以唧唧后来去了四崽一个朋友家。但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唧唧永远都会在四崽洁白的长毛地毯上撒尿…… 后来没有狗狗了,邻居也就不投诉了,但是可怜的四崽就开始了一个人的寂寞生活。 但是奇怪的是有一天楼下的邻居又上来按门铃,说麻烦四崽不要在家里打篮球,楼下吵得慌。四崽很疑惑,自己从来不打篮球,并且打开门让邻居看了自己家里满铺的长毛地毯,随便怎么跳都没有声音。邻居也疑惑了。 等邻居走了,四崽越回味越不对劲,“难道家里真的有人在打篮球?”于是四崽惊叫着跳上床去,裹紧被子不敢出来。 四崽觉得一定要有另外的生物在家里陪伴自己。否则太寂寞了。 但是四崽非常讨厌鱼,于是养鱼这个方法被第一个排除。于是四崽养了几盆绿色植物在落地窗前的茶几上。四崽从来没有管过它们, 只是偶尔喝水的时候把剩下的水往它们盆子里一倒(……),有时候也倒过喝剩下的酸奶(……),或者可乐(!!),但是它们却生长良好,欣欣向荣。 四崽离开父母,一个人来了上海。 四崽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谈恋爱。 所以四崽一个人生活在高层的公寓里,有时候很孤单,有时候很无聊。 但大多数时候,四崽总能找到让自己打发时间的事情。 四崽一个人开心地生活着。 第14章最好的我们——献给即将过去的2010 1月 Dior Haute Couture 秀场 在出发之前,就被一系列的签证手续给弄得有点儿头痛。还好有小青、小叶两位女超人,我只需要像一个盲人似的闭着眼睛,她们就能牵着我,在各种语言书写的各种表格上,签字、按手印,在各种证件照相机前拍照片,尽管那些照片拍出来后,都显得好傻。 不过因为邀请方是Dior的关系,所以一切都还算顺利。 在去巴黎之前,问痕痕要来了笛安在法国的电话。那个时候,她才刚刚出版《西决》,还没有今天这么光芒四射全国知名,那个时候的她,在巴黎过着和当初差不多的生活,她没有感觉到自己的人生走向了一种新的可能。我记得第一次见到笛安,是在长江文艺的大楼下面,她老远就冲我娇滴滴地喊:“小四~”然后热情地拥抱我。可能在巴黎,拥抱或者亲吻,都是非常普通的见面问候方式,但是在中国,无疑能一下子把人的距离拉得很近。无论是物理上的,还是内心上的距离。第二次,就是她的生日了。我们在外滩茂悦的顶楼酒吧定了一个很大的卡座,大家一起喝香槟,聊着各种各样的话题。 那个时候是夏天,而一转眼,就在冬天,我和她在巴黎再次相遇了。 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 几天的看秀行程安排得很满,满眼的高级时装,各种在时尚杂志上和电视上才能看见的时尚icon和大师们,都纷纷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karl永远是那头银发,戴着墨镜,他坐在我的对面看秀,一言不发,目光藏在黑色玻璃的后面,让人觉得他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而John Galliano则在我们一次晚餐之后,突然地出现在我们回酒店路过的一家咖啡厅门口,他坐在露天的咖啡座上,喝着咖啡,Dior的公关介绍我们认识,他又温柔又绅士,仿佛一个用柔软的山羊绒编织而成的男人,太过温和,以至于我觉得舞台上那个另类而又先锋的设计师,是他仿佛超人一般的隐秘身份。 至于kris,则是非常敏感而有艺术家气息,我们有一天的行程是我作为中国的嘉宾,和他有一个对话,在去见他的路上,Dior的公关一个又一个地不断提醒我们,说kris非常敏感非常注重隐私,切记不要更改访问提纲,也不要随便问他的私人问题,等等。所以,导致我们一路上压力都非常地大。他的studio在一条我说不出名字的小路上,离Dior的店面不远,白色简约的设计,古典的外墙,很像他本人。神秘的,低调的,敏感的,易碎的。 但这些都仿佛是梦里华丽的场景。 让我感受到真正巴黎气息的,却是笛安。 她听说我来巴黎,在电话里的声音特别高兴,让人听了也高兴起来。 我们连续几天都在见面。每一天固定的开始,都是我站在雅典娜广场酒店的门口,看着远处的她顶着一头风情万种的大卷发,轻盈地从蒙田大道上朝我走过来,她的面孔和巴黎仿佛有一种奇妙的呼应。可能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感染上那个城市的气息吧。特别是她在说法语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更浓烈了。在名牌店里,我只能用英文和店员交流,而笛安却可以行云流水地用法语和他们自由对话,无论是去卢浮宫还是去路边的小店,她都能应付自如。 我和她在蒙娜丽莎的画像前拍了照。 蒙娜丽莎好小。 我和笛安在照片里显得好大。 照片里的我们,笑得没心没肺的,像十几岁的少年少女。 她带我去看巴士底狱,她带我从满满都是奢侈品店的蒙田大道走出去,走到巴黎人群密集的闹市,看普通人们的生活,她带我去一家满是跳拉丁舞的人的酒吧,我们在那里吃烤肉,喝法国玫瑰红,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们的脸都红红的,大声笑着,大声说着各种各样的话。 那个时候,我完全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巴黎。 她甚至还陪着我逛街。我们去老佛爷买东西,遇见有中国的读者认出我和我拍照,她特别夸张地大叫起来:“老板你太红了吧!”她有时候叫我“老板”,有时候叫我“小四”,她说话总是充满了热情,也非常地夸张,无论笑还是哭,都很尽兴。以至于后来我每一次喝醉的时候,就爱大声地对她说:“我就是喜欢你身上的drama劲儿!” 那天我们在老佛爷买东西,我陪她站在一个化妆品柜台前,她付账的时候,挥舞着手上的GUCCI钱包,用她那招牌式的笑眯眯的眼睛望着我说:“你还记得么?这是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当然记得了。 离开巴黎前的一天早上,我一个人清晨就醒来了,我拿着相机披好大衣,从酒店走出去。门口年轻的金发服务生礼貌地为我拉开门,外面的天空刚刚亮起来,飘着清冷的雨,他并没有过多地询问什么,维持着一种礼貌的距离。 我举着又大又重的黑色单反相机,没走多远,就到了塞纳河边。 拿起相机拍下清晨冷雨下的塞纳河时,我想起了笛安很早的时候在《最》上发表的《塞纳河不结冰》,那个时候,她还没有被这么多人知道,我还没有见过她,但是我看过她很多的。她也看过我的第一本书,那本首印只有1万本的初版的《爱与痛的边缘》。 风吹着雨丝扑打在我的脸上,冰凉的触感带来一种清醒。 巴黎的清晨是古典的,带着生硬的文艺气息,它像一座停留在时间里的巨大博物馆,每一条街都是展览长廊,每一个橱窗都放满了过去岁月的重量和体积。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我是过客,但笛安是这里的居民,她肯定明白。 笛安曾经形容北京,她说:“我深深爱着北京骨子里那种落寞。” 这是1月里,最好的我们。 2月 上海外滩茂悦年会,金社生日 仔细回忆起来,这应该是我们公司成立以来,第一次最正式的年会了。之前每一年的新年,大家都是在最累、最崩溃的杂志“存档”里度过的——每一年因为春运的关系,所以春节那月的杂志,必须提前印刷,等于一个月做两个月的杂志出来,称为“存档”。每一年当我们完成了双倍的工作之后,大家就纷纷道别,回家过春节去了。外地的员工都要回老家,上海剩下阿亮、痕痕,也聚不起来。 所以今年,也算是第一次,我们在一起欢度春节。 我们包下了外滩茂悦顶楼的那个全上海非常著名的观景天台,我们堆起了高高的香槟塔,天台上汩汩的温泉闪耀着金光,大伙穿着西装、小礼服裙,造型华丽,共同举杯庆祝新年的到来——是不是觉得场景非常熟悉呢?对啊,《小时代》里,那一场party就是以这个年会为原型的。只是没有唐宛如惊心动魄地摔倒在蛋糕里罢了。 也许有人还记得,在那一回的《小时代》里,顾里、林萧、南湘、唐宛如,四个好朋友躺在楼顶露天的温泉游泳池里,喝着香槟,醉醺醺地彼此哭笑,那个场景曾经感动了很多人——是的,这也是当晚的场景。只是我们没有泡进池子里罢了。那一天,几乎所有人都喝醉了。痕痕和阿亮拉着我一直聊天,落落喝得满脸通红,她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又真诚,又美好。我几个算是最早加入公司的人了,落落是我人生里第一个代理的作者,这么多年了,经历过她的起起伏伏,也经历了我的起起伏伏。痕痕和阿亮更是从我的大学时代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走到现在。我看着她们仨喝得红彤彤的脸蛋儿,心里洋溢着巨大的欢喜,好想冲着楼下万丈红尘、灯火辉煌的上海大喊两声。 还有很多第一次和我们一起欢聚的作者们,他们好多人和我说,是人生里第一次穿礼服,第一次穿西装。叶阐买了一套Calvin Klein的西服,烫了一个看起来像混血儿的卷发,别提多帅气了。陌一飞烈焰红唇,完全一派复古的打扮,黑色的小礼服裙,裹着她自豪的身材。有一张她甩动着马尾辫的照片,她笑得特别狂野,一度在我们的QQ群里发来发去,成为经典。后来还在这个图上配了台词,“是在说我吗?我是艳星。”从此,无论别人说我们什么,我们都会接这句,“是在说我吗?我是艳星。” 而且,正好年会的这天,是长江文艺我们的金社过生日,知道她喜欢打麻将,所以我让小青特地跑到古玩市场去找了很久,买到一副异常名贵的麻将牌,那个雕龙刻凤的麻将盒,不知怎么的令人无数次联想到慈禧太后……红木雕刻的盒子放在手推车上,痕痕像推一个生日蛋糕一样推了出来。 年会过后的第二天,长江的同事们聚在酒店里,他们邀请金社打麻将,几次怂恿金社把那副名贵的麻将拿出来打,金社的回答简单有力、掷地有声,“想得美!” 那天晚上,我们以一首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作为结束。那首老歌,我们用大家一起合影的照片,剪辑成了温暖人心的属于我们自己的MV。 《我只在乎你》放到一半,赵萌这个大男人竟然看得泪流满面。 那个MV里,有我录的一段话,那段话,最终在放到网上的版本里,被剪辑掉了,因为太私人,我就没有放进去。 那段话是这样说的: “我的一个好朋友对我说,人生最悲哀的事情,就是你发现曾经一路上,和你一起的人,渐渐地就离你远去了。也许是因为结婚生子,也许是因为劳累不堪负荷,也许是因为理想渐异,也许是因为反目成仇。但是你还是要继续孤独地走下去,因为你知道,你的目的地还没有到达,你还有更大的梦想。但是我觉得,哪怕是这样,我也不后悔。无论将来我们的境遇如何,我们人在哪里,是否依然从事着这样编织梦想的事业,是否依然青春美好或者沧桑白发,我都会并将永远铭记,这段和你们一起的旅程。因为人生里能和你们一起走过同样一段旅程,看过同样一段风景,真是太好了。” 我相信我们一定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未来更漫长的时光,希望继续和你们携手并肩。 在通往未来的路上,“我们”这个词,是蕴藏在心中最强大的力量。 那一晚,上海的冬天非常冷,楼顶的风很大,户外加热器里的炉火熊熊燃烧着,温暖着每一个衣衫单薄的我们。虽然很冷,但是我们的心很滚烫。 那是2月里,最好的我们。 4月 TN1英伦游因火山爆发伦敦飞机停飞 公司留守的人们都非常紧张,连平时不看新闻的人都时刻关注起了“英国火山灰”“欧洲天气预报”“欧洲局势”(……)。 因为那个时候,我、胡小西、小青、赵萌,连同TN1的4强选手,定好了要去英国,实现之前TN1比赛时的其中一个奖励,赴伦敦进行文化交流。 结果,冰岛火山全面爆发。 听说整个欧洲上空都是火山灰,仿佛乌云压城似的。结果我们英国游的小团队,从上海出发去北京,还没来得及登上国际航班,就被通知取消,择日再去。 于是我们一行人只能悲催地在一个火锅店里,沮丧地吃着火锅。 “算了算了,去的话,也危险,搞不好一头栽进火山灰里。” “……哈哈哈哈。” 热气腾腾的火锅店里,小青作为他们四个的编辑,就像一个唠唠叨叨的保姆一样,一边提醒着TN1的 4强不要懒惰,抓紧时间好好写稿,不要放松,一面又特别慈母地帮他们把一块一块的牛肉夹到碗里。 看着他们被火锅映红的年轻的面容,我那时突然有了一种吃年夜饭的感觉。 安东尼生日 “夜店”主题生日宴会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这群人开始了“主题party”,始作俑者就是痕痕。 安东尼生日这天,痕痕规定的主题是“复古风”,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和胡小西接到的通知变成了“怂不拉叽台客风”……当我艰难地战胜了自己的理智,按照party“闪闪台客”的主题要求,穿着亮晶晶的衬衫,领口大开,屁股后面挂了两条花里胡哨的皮带,一面怕被熟人遇见,一面又心怀莫名其妙的好奇(……),推开KTV包厢的时候,我输了…… 贺达戴了一顶玛丽莲·梦露般耀眼的假发,胸口挂着瀑布般的金闪闪的流苏项链,他说他扮演的是beyonce……而痕痕穿了网眼袜,超短裙,低胸紧身亮片装,把一群男编辑看得眼睛发直……我和胡小西互看一眼,算了。 而且,当晚,我还即兴地煽风点火,让大家参与了一个互动的节目,节目名字叫“安东尼,你喜不喜欢我”(……),每一个人轮流走到KTV的电视屏幕前,拿着话筒,自我介绍,宣传自己的“卖点”,当时大家都喝多了,我只记得李安特别勇敢,他说:“你喜欢亚洲的,我就可以是蔡依林,你喜欢欧美的,我就可以是玛丹娜!”说完,勇敢地摆出了POSE……至于猫老师,她一战成名,她啥都没说,只是把话筒一放,然后现场在地面上劈了个叉…… 于是,我们畅销书小天王安东尼先生,被众人精心的准备(和拙劣的服装)感动了,当晚喝多了。他一度把阿敏的那头金闪闪的假发抢过来,非要戴在自己头上。 他通红着双眼,反复说“我爱大家,最爱你们了”。 从那天之后,我们的主题定位就越来越精准而又细分。30号的时候,我们迎来了今年一直以“剩者”自居的落落女王的生日。我们的主题是:“闪闪惹人爱”。 而我,非常动情地致了开场词。我为每一个人倒上酒,让大家举杯,然后我非常动情地说:“今天,我们大家欢聚在这里,共同庆贺这个特别的日子,让我们一起举杯祝贺……”说到这里,我停下来,看着落落,她很明显感动了,两个眼睛红红的,然后我接着说:“……世博会的顺利召开!” ……不用说,落落把我按到沙发上一阵乱揍。 我送了一个超级大的LV旅行包给她,我知道她爱旅游,经常独自一个人,就扛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背着大个小个的照相机,悄悄地出发了。希望能够在未来的旅程里,哪怕我不能陪伴她的旅途,为她解闷儿,也希望能让我的包陪伴着她,走过更加美好的旅程。 4月就在一个又一个party里过去了。 感觉起来,仿佛这个月都是沉浸在散发着酒香的欢乐中的,脑海里持续着那种微醺而又暖烘烘的快乐。 那时共同听取岁月行进的,是最好的我们。 5月 20日 Dior “Lady B露e Shanghai” 5月的外滩,被Dior整个包裹了起来。当时公司正在推《王牌大助理》,小青充分展示出了助理最靠谱和最不靠谱的本色:靠谱之处在于,她气质不凡地占据了第一排VIP位置,和那些大牌名媛平起平坐,“郭敬明的助理”非常给力;不靠谱之处在于,她告诉我,“今天没什么明星的,不用穿太正式”,结果,当我在红毯区看到了张曼玉、李冰冰、周迅、陈坤等一大群盛装的当红明星时……默默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条蓝色牛仔裤……爱与恨瞬间交织,魂兽与唐宛如一起搏斗。 6月 小四生日,夏威夷主题团队温泉行 仔细想来,这算是我搞过的最大的一次生日聚会了,ZUI一家子集体去泡温泉,坦诚相见,交谈甚欢。我们几十个人一起坐着大巴前往南京的温泉,一窝蜂的男男女女仿佛一群蝗虫一样,席卷了酒店的房间和温泉的各种设施。几十个年轻人好像老头子们一样,一起泡在热水里,聊家常,说八卦。时不时地听见“哎呀你走光了呀”和“哦哟,看看有什么啦”交错的声音此起彼伏。 当天晚上,落落、笛安、安东尼,三个人一直待在高温池里,其他的人都纷纷受不了那个温度而败下阵来,只剩下他们三个,目光安详,表情幽然,仿佛修行千年的入定僧人一样,祥和地浸泡在池水里。 我和王小立以及叶阐躲在远处的常温池,羡慕地看着他们三个。 这时,不知道谁悄悄说了一句:“你看,只有一哥一姐们,才真金不怕火炼,可以扛住高温的考验。所以,温泉的池子,是以销量来划分的。” 话音刚落,陌一飞就不顾死活地扑腾进了那个池子里,溅起惊天的大水花,她一边尖叫着“老娘也是漫画一姐”,一边不断地跳脚,“太烫了太烫了。” 当天晚上,我们把酒店的那家KTV包了下来。估计一般人不会使用到酒店自带的KTV,所以,看得出这些KTV的设备是很陈旧的,感觉像是20世纪80年代的产物,特别地怀旧。 照例K歌局,而且当天的主题竟然是“夏威夷”。望着满屋子穿着草裙、大花衬衣、沙滩裤的男男女女……我被他们簇拥着,战战兢兢地走到他们布置好的宝座上,环顾四周……真的好像是山大王,或者部落长老一样(……)。 那天,我迅速地把自己放倒了。我们分成了两间屋子,第一间屋子就有19个人,于是,我一瞬间就喝下去了19杯,所谓的“秒醉”。趁着酒劲儿,我又开始drama地要大家敬我酒,同时要说一句煽情的、掏心掏肺的、感人的话。他们都说了好多好多,其中,笛安和宾妮,凑到我的耳边,对我说:“只要你好,我们大家都好。现在每个月看星座运程,我们都看一看双子座,希望你一切顺利,这样我们也能顺利。” 她们俩一说完,我忍不住大哭起来。 后来看杂志上痕痕写的一段,说:“那个晚上虽然我豁出去穿得像个雅典娜,戴上了花环,又喝得头晕,还跳了草裙舞,但是,看见小四的小脸儿喝得红红的,他特别开心,这一年他太辛苦了,第一次看他这么尽情地放松休息,我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落落因为感情的事情坐在地板上哭,我跑过去,口齿不清地安慰她,我因为喝得太醉,也站不稳,索性一起跌坐到地板上,陪着她哭。 后来我和王小立一起对着屏幕高唱《最初的梦想》的时候,她简直哭得妈都不认得了,她说她最害怕这种关于“梦想啊”“坚持啊”之类的泪点,一触一个准儿。我记得后来我们又哭又笑的,累得倒在KTV的地毯上,那一刻,天旋地转的,我们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宇宙。 真感谢他们啊。 那群陪伴着我,一起从我的26岁走向27岁的人。 那是最好的你们。 23—30 日再度起航去英国伦敦 之前因为火山灰的关系,我们的英国之旅延期到了6月。 我们之前的一群英国小分队,再一次会聚到了北京。在出发之前,正好我们聚在一起,为王浣庆祝了生日。同样作为双子座的她,变得越发地美艳动人。而且因为代言LG的关系,我们举行了一场很大的签售会,签售会上,宾妮、我、TN1 的4强,难得的是简宇也来了,平时几乎看不到他。 当晚活动结束之后,我们一伙人又杀去了钱柜。我买了哈根达斯的蛋糕给王浣。 中间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王浣对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着,她说:“这些年,我都几乎没有过过生日了,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这么多人一起为我庆祝生日。” 当时我看着王浣的脸,难以相信这是那个画出了那样美、那样夺目的画卷的画师。她竟然也有这样寂寞和平凡的时候。 我紧紧地抱住了她。 之后,我们的飞机就划过天际,在飞行了十几个钟头之后,降落在了希斯罗机场。 当耳边飘过的全部都是纯正伦敦口音的英文时,我们才意识到,我们已经远隔了重洋。 一路上,我们的小团队彼此嘻嘻笑笑、打打闹闹的。我们游览了古典华丽到难以置信的温莎城堡皇宫,也在莎士比亚剧院里观看了原汁原味的《亨利四世》。我们在伦敦最热闹的街区购买最新款的H&M,我和小青两个人杀去邦德街之后杀红了眼。我们参观了位于泰晤士河畔的企鹅出版社的总部。我们还去仿佛世外桃源般的湖区待了好几天。 我在伦敦重新变成了一个可以自由在街上走动,不再被认出来的普通人。我可以随意地逛书店,可以不顾及形象,可以在夜店开心地疯玩,也可以肆无忌惮地爬上高高的狮子拍照。 时间以一种冰雪消融般的触感,缓慢流逝着。 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是一眨眼,我们又重新回到了北京。 我们在当初因为火山灰而取消行程时的那家火锅店再一次用餐,一切都仿佛没有改变,他们四个人的面容依然那样年轻,小青依然叮嘱着他们要好好写作,不要分心,一边仍然不断地把牛肉夹到他们碗里。 回来之后,有一次,叶阐在杂志上写道:“好喜欢企鹅出版社的环境。到处都是书,到处都是咖啡的香味儿。这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工作环境了!” 我相信他是认真的。 我相信我们所有的人,都热爱着我们这个行业。 热爱着最好的我们。 7月 25日 痕痕生日 痕痕生日之前,我们刚刚大吵了一架。这个故事我在痕痕的新书《痕记》里,有在序言里写到过。那天晚上,当我喝醉了之后,我依然是老样子,搂住每一个人,问他们:“你们最爱的人是我吗?”每一个人都像是宠爱一个小朋友一样,大声地回答我:“我最爱你。” 到了快要切蛋糕的时候,痕痕许了三个愿望。 第一个愿望,好像是关于我的,我喝醉了,不太记得,大概是说希望我越来越好之类的。 第二个愿望,是关于我们团队的,我们大家的。好像也是说希望《最》越来越好之类的。 第三个愿望,她没有说出来,悄悄留给了自己。 我的眼眶一下子红了。她的三个愿望里,有两个都是和我有关的。 后来,我也记不得了,只记得我和陌一飞两个人,在疯狂地和着张惠妹的《三天三夜》跳完舞之后,累散了架,我俩并排躺倒在KTV包厢的地上。冰冷的大理石表面,刺激着我们滚烫的后背。我们笑着,也不知道因为什么而笑,笑得力气都没了。 像不识愁滋味的小孩子们一样。 那也是最好的我们。 8月 我们是最世了 最世。 最好的,最年轻的,最激动人心的,最相亲相爱的,最文艺的,最平凡的,最感动的,最难忘的。 我们出版了《I AM ZUI》特刊。在那上面,熟悉的作者,朝夕相处的同事,感人的回顾和充满激情的构想,庞大而井然有序的发展规划,呈现在了全国百万读者面前。我们终于交出了第一份,青涩的答卷。 4年过去了,书柜里,从搁置下当初第一本小小的《最》,到现在放满了统领市场的畅销书,公司所有大大小小的书架,都被填满了。走道里、会议室里,都堆满了我们出版的书籍。每一天,在乱糟糟却又井然有序的办公室里消磨时光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闭上眼睛,也能知道,哪儿哪儿摆着咖啡,哪儿哪儿摆着杂志,哪儿哪儿是阿敏桌子上那些好笑的玩具,哪儿哪儿是痕痕房间里的那个大熊。 最年轻的这几年,我们一路走过。 希望我们继续和梦想同行。 继续做最好的我们。 10日,我拍摄了珍视明的广告,这是我人生里第一个电视广告。 广告播放的第一天晚上,我在家里赶稿,完全忘记了这个事情。直到我的手机不断地响起来,公司同事们的短信一条又一条地进来,“看到啦看到啦!”“好帅的!四爷!”“哇……电视上看到你啦!” 那一刻,我觉得他们是全世界最可爱的人。 15日上海书展,《临界·爵迹》实体书揭晓,最世团队签售。 这是最世第一次在上海举办大型签售会。 最世打破了出版界的那个“不能说的禁忌”。 因为我们的签售,上海书城调动了超过任何一次规模的安保,现场搭起了新浪直播间,我们的当红作者们一批一批进棚接受采访。玻璃门外挤满了人,当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进展览中心的时候,我真为他们感到骄傲!我也为我们这个团队感到骄傲!打心里的! 许许多多读者挤满了大厅,每个人都在欢呼尖叫,书城的工作人员感到不可思议。他们一边摇头,一边赞叹:“这个影响力也太大了呀!” 24日 小四《临界·爵迹》首发 上海书城签售 十年了,我终于在上海做了自己的签售会。 十年了,我终于交出了自己的出道纪念作品。 凌晨一点时,微博上看到已经有外地读者赶到签售现场排队了。望着漆黑的夜色,年轻的读者们坐在台阶上,静静地排着队,人越聚越多,我的心里越来越紧张。 签售的读者从七楼蜿蜒而下,有学生,还有家长,甚至还有白发苍苍的祖父祖母们,队伍一直排到了一楼。我也从中午十二点一口气签到了晚上。 出道以来第一次一口气签出了1万本,自己都感到惊讶。结束的时候,我揉着酸痛的手腕问发行的人,我说:“1万本真书,堆在一起,有多大啊?”发行的人告诉我:“这个啊,大概比现在这个房间,还要大出两三倍吧。” 我说:“嘿嘿,那太大了呀。” 隔天看数据,首印200万出清。 全国的书城布满了《临界·爵迹》的人偶,到处是《临界·爵迹》的海报,滚动的LED屏幕上布满了“郭敬明、十年、爵迹、畅销”。我看着出版社频频传来的捷报,一时间有点儿晃神。 十年了。 原来你们一直都在。 9月 20—26日 郭敬明、笛安、落落携团队日本行 上一次是伦敦小分队,这一次是富士山小分队。 而且,不再是TN的新人们,这次都是重量级的ZUI 畅销的女王们,笛安、落落、王小立、宾妮,还有痕痕。当然,还有我们亲爱的摄影师胡小西和李安。 7天的行程安排得非常非常满。我们这群人呢,都是习惯了晚睡晚起的夜猫子,突然间过上了如此正常的生物钟,还真有点儿不习惯。 往往是一天已经参观了两个景点,并且已经向第三个景点出发了的时候,抬起表一看,才上午11点。 笛安一边吃着葡萄,一边说:“这种生物钟简直健康得令人发指。” 我们一起度过了好愉快的旅途。 我们看见了大海,看见了大海边冲浪的小麦色肌肤的沙滩男孩,落落和痕痕从车窗探出头,发自肺腑地尖叫着,我们说她们已经荷尔蒙失调了。 我们看见了一整个山脚长满了芦苇。 我们看见了EVA的博物馆。 我们看见了巨大的过山车和惊悚迷宫。 我们看见了一望无际的葡萄园。 我们看见了富士山,看见了玻璃博物馆,看见了年纪一大把但依然优雅的艺伎婆婆。 我们看见了当年淘金的矿洞,我们看见了海洋馆里的海豚。 我们看见了表参道上那些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我们看见了讲谈社顶楼那让人窒息的美景。 最重要的,我们看见了彼此出现在了上面的这些景色里。 我们彼此眼中的自己,是最好的我们。 10月 13—18日 TN2现场赛 大哭大笑大喜大悲起起伏伏的3天,在TN别册里已经写了很多。 但是我们都扛下来了。 这是一场让人心力交瘁的比赛,连续的72个小时,我们工作人员睡觉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0个钟头。到了比赛的最后,当最后一批选手被淘汰,落落趴在桌子上大哭,我走过去安慰她,她一把拍掉我的手,说:“最坏就是你,你设计的这些赛制,太残忍了。你走开。” 我就默默地走开了。 笛安的眼圈儿也一直都是红红的。 我们真舍不得那群年轻人。 我是个坏人。我当时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从北京回来,刚下飞机,我们又马不停蹄地投入了《最》的制作。因为这期额外的别册,因为这72小时的超出常态的复杂,所以,11月刊的制作成为了最大的挑战。 静安紫苑的保安一直在抱怨:我们是唯一一个天天加班过半夜,每天都要三更半夜砸门而出的公司。 到了后面几天,半夜写字楼的大门开始锁了。 不过没关系,我们这群习惯加班的人已经能够摸索着从地下室车库走出大楼了。 而当我们完成了这一期杂志之后,我们就告别了这个地方。 因为,我们搬新家了。 11月 19日 搬迁至上海国际设计中心 搬家了。 一家子二十几个人,一起打包装车,一起搬到了上海国际设计中心。大大小小的黄色纸盒堆满了静安的办公室。这边以后就留作漫画部。因为,《最漫画》也正式创刊了。大家一起打闹着,互相打包分装行李,虽然办公室里都是笑声,但是我其实听得出来,彼此心里都有一种淡淡的不舍。这种不舍,就像是对习惯了的床单,习惯了的手机,习惯了的街角面包店一样,是一种怀旧的难以忘怀。 两年前,当我们从海上海的第一间公司写字楼搬出来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还只有7个人,一转眼,我们就变成了这么大的一家子。当年我们搬走的时候,大家还一起留了个合影。 而这一次,大家一边打闹着,一边就离开了。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还会经常回来。《最》和《最漫画》,永远都是一家人。 新办公室墙壁上都是高大的书架,我们按照出版顺序把《最》《最漫画》和所有作者出的书一本一本陈列了进去,只占了其中一部分。还剩下很多很多的空白书架——这多像两年前我们刚刚搬进静安时的样子。 我相信,我们会一起再一次把它们填满。 当新公司最后一盏水晶灯挂上去之后,我们点亮了办公室。 炫目的光芒里,每个人的目光都闪烁着。 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小声但是认真地说:“就是这里了,未来的日子,拜托了!” 12月 31日 外滩2号 年会 定下了外滩二号华尔道夫作为年会现场,就没有退路地把我们年会的规格搞到了史无前例的高。这个号称目前全上海最奢华的酒店,里面的楼梯都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12月31日晚上,我们将在这里一起跨年,度过2010年的最后四个小时。 这是我们的第二个年会了。距离上一个年会,马上又是一年的时间。 我们也从去年穿着小裙子小衬衣的年轻人,变成了今天都穿着定制礼服的年轻才俊,哈哈。特别是阿亮和痕痕,她们在试穿着礼服让裁缝修改的时候,我偷偷地瞄了几眼,她们穿着拖地长礼服的样子,简直美极了。 全最世的同事、作者,还有长江文艺出版社的同事们,一百多个人,从出行到造型都列入了计划。在写下这篇长长的回忆的同时,我们还在继续完善着这份年会计划。 我们要一起举杯欢庆又一个新年的来临,把这份祝福传递给每一位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亲爱的读者。 我们要再一次唱起那首《我只在乎你》,把这首歌唱给每一个坚定支持我们的你,最值得我们付出的你。 请和我一起。 永远一起。 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