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慢的是活着》 第1章最慢的是活着1 1 那一天,窗外下着不紧不慢的雨,我和朋友在一家茶馆里聊天,不知怎的她聊起了她的祖母。她说她的祖母非常节俭。从小到大,她只记得祖母有七双鞋:两双厚棉鞋冬天里穿,两双厚布鞋春秋天穿,两双薄布鞋夏天里穿,还有一双是桐油油过的高帮鞋,专门雨雪天里穿。小时候,若是放学早,她就负责烧火。只要灶里的火苗蹿到了灶外,就会挨奶奶的骂,让她把火压到灶里去,说火焰扑棱出来就是浪费。 “她去世快二十年了。”她说。 “要是她还活着,知道我们这么花着百把块钱在外面买水说闲话,肯定会生气的吧?” “肯定的,”朋友笑了,“她是那种在农村大小便的时候去自家地里,在城市大小便的时候去公厕的人。” 我们一起笑了。我想起了我的祖母——这表述不准确。也许还是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才最为贴切:“不用想,也忘不掉。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 我的祖母王兰英,一九二○年生于豫北一个名叫焦作的小城。焦作盛产煤,那时候便有很多有本事的人私营煤窑。我曾祖父在一个大煤窑当账房先生,家里的日子便很过得去。一个偶然的机会,曾祖父认识了祖母的父亲,双方便许下了媒约。祖母十六岁那年,嫁到了焦作城南十里之外的杨庄。杨庄这个村落由此成为我最详细的籍贯地址,也成为祖母最终的葬身之地。二○○二年十一月,她病逝在这里。 第2章最慢的是活着2 我一共四个兄弟姊妹,性别排序是:男,女,男,女。大名依次是小强,小丽,小杰,小让。家常称呼是大宝,大妞,二宝,二妞。我就是二妞李小让。小让这个名字虽是再一般不过的,却是四个孩子里唯一花了钱的。因为命硬。乡间说法:命有软硬之分。生在初一十五的人命够硬,但最硬的是生在二十。“初一十五不算硬,生到二十硬似钉”。我生于阴历七月二十,命就硬得似钉了。为了让我这钉软一些,妈妈说,我生下来的当天奶奶便请了个风水先生给我看了看,风水先生说最简便的做法就是在名字上做个手脚,好给老天爷打个马虎眼儿,让他饶过我这个孽障,从此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于是就给我取了“让”字。在我们的方言里,让不仅有避让的意思,还有柔软的意思。 “花了五毛钱呢。”奶奶说,“够买两斤鸡蛋的了。” “你又不是为了我好。还不是怕我妨了谁克了谁!” 这么说话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小学,和她顶嘴早成了家常便饭。这顶嘴不是撒娇撒痴的那种,而是真真的水火不容。因为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当然,身为弱势,我的选择是被动的:她先不喜欢我,我也只好不喜欢她。 亲人之间的不喜欢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因为在一个屋檐下,再不喜欢也得经常看见,所以自然而然会有一种温暖。尤其是大风大雨的夜,我和她一起躺在西里间。虽然各睡一张床,然而听着她的呼吸,就觉得踏实,安恬。但又因为确实不喜欢,这低凹的温暖中就又有一种高凸的冷漠。在人口众多、川流不息的白天,那种冷漠引起的嫌恶,几乎让我们不能对视。 从一开始有记忆起,就知道她是不喜欢我的。有句俗语:“老大娇,老末娇,就是别生半中腰。”但是,作为老末的我却没有得到过她的半点娇宠。她是家里的慈禧太后,她不娇宠,爸爸妈妈也就不会娇宠,就是想娇宠也没时间,爸爸在焦作矿务局上班,妈妈是村小的民办教师,都忙着呢。 因为不被喜欢,小心眼儿里就很记仇。而她让我记仇的细节简直俯拾皆是。比如她常睡的那张水曲柳木黄漆大床。那张床是清朝电视剧里常见的那种大木床,四周镶着木围板,木板上雕着牡丹荷花秋菊冬梅四季花式。另有高高的木顶,顶上同样有花式。床头和床尾还各嵌着一个放鞋子的暗柜,几乎是我家最华丽的家具。我非常向往那张大床,却始终没有在上面睡的机会。她只带二哥一起睡那张大床。和二哥只间隔三岁,在这张床的待遇上却如此悬殊,我很不平。一天晚上,便先斩后奏,好好地洗了脚,早早地爬了上去。她一看见就着了急,把被子一掀,厉声道:“下来!” 我缩在床角,说:“我占不了什么地方的,奶奶。” “那也不中!” “我只和你睡一次。” “不中!” 她是那么坚决。被她如此坚决地排斥着,对自尊心是一种很大的伤害。我哭了。她去拽我,我抓着床栏,坚持着,死活不下。她实在没有办法,就抱着二哥睡到了我的小床上。那一晚,我就一个人孤零零地占着那张大床。我是在哭中睡去的,清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接着哭。 她毫不掩饰自己对男孩子的喜爱。谁家生了儿子,她就说:“添人了。”若是生了女儿,她就说:“是个闺女。”儿子是人,闺女就只是闺女。闺女不是人。当然,如果哪家娶了媳妇,她也会说:“进人了。”——这一家的闺女成了那一家的媳妇,才算是人。因此,自己家的闺女只有到了别人家当媳妇才算人,在自己家是不算人的。这个理儿,她认得真真儿的。每次过小年的时候看她给灶王爷上供,我听得最多的就是那一套:“……您老好话多说,赖话少言。有句要紧话可得给送子娘娘传,让她多给骑马射箭的,少给穿针引线的。”骑马射箭的,就是男孩。穿针引线的,就是女孩。在她的意识里,儿子再多也不多,闺女呢,就是一门儿贴心的亲戚,有事没事走动走动,百年升天脚蹬莲花的时候有这把手给自己梳头净面,就够了。因此再多一个就是多余——我就是最典型的多余。她原本指望我是个男孩子的,我的来临让她失望透顶:一个不争气的女孩身子,不仅占了男孩的名额,还占了个男孩子的秉性,且命那么硬。她怎么能够待见我? 做错了事,她对男孩和女孩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要是大哥和二哥做错了事,她一句重话也不许爸爸妈妈说,且理由充分:饭前不许说,因为快吃饭了。饭时不许说,因为正在吃饭。饭后不许说,因为刚刚吃过饭。刚放学不许说,因为要做作业。睡觉前不许说,因为要睡觉……但对女孩,什么时候打骂都无关紧要。她就常在饭桌上教训我的左撇子。我自会拿筷子以来就是个左撇子,干什么都喜欢用左手。平时她看不见就算了,只要一坐到饭桌上,她就要开始管教我。怕我影响大哥二哥和姐姐吃饭,把我从这个桌角撵到那个桌角,又从那个桌角撵到这个桌角,总之怎么看我都不顺眼,我坐到哪里都碍事儿。最后通常还是得她坐到我的左边。当我终于坐定,开始吃饭时,她的另一项程序就开始了。 “啪!”她的筷子敲到了我左手背的指关节上。生疼生疼。 “换手!”她说,“叫你改,你就不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不会。”“不会就学。别的不学这个也得学!” 知道再和她犟下去菜就被哥哥姐姐们夹完了,我就只好换过来。我咕嘟着嘴巴,用右手生疏地夹起一片冬瓜,冬瓜无声无息地落在饭桌上。我又艰难地夹起一根南瓜丝,还是落在了饭桌上。当我终于把一根最粗的萝卜条成功地夹到嘴边时,萝卜条却突然落在了粥碗里,粥汁儿溅到了我的脸上和衣服上,引得哥哥姐姐们一阵嬉笑。 “不管用哪只手吃饭,吃到嘴里就中了,什么要紧。”妈妈终于说话了。“那怎么会一样?将来怎么找婆家?”“我长大就不找婆家。”我连忙说。“不找婆家?娘家还养你一辈子哩。还给你扎个老闺女坟哩。”“我自己养活自己,不要你们养。”“不要我们养,你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自己给自己喂奶长这么大?”她开始不讲逻辑,我知道无力和她抗争下去,只好不做声。下一次,依然如此,我就换个花样回应她:“不用你操心,我不会嫁个也是左撇子的人?我不信这世上只我一个人是左撇子!” 她被气笑了:“这么小的闺女就说找婆家,不知道羞!” “是你先说的。” “哦,是我先说的。咦——还就我能先说,你还就不能说。”她得意洋洋。 “姊妹四个里头,就你的相貌吸肖她,还就你和她不对路。”妈妈很纳闷,“怪哩。” 第3章最慢的是活着3 后来听她和姐姐聊天我才知道,她小时候娘家的家境很好,那时我们李家的光景虽然不错,和她王家却是绝不能比的。他们大家族枝枝杈杈四五辈共有四五十口人,男人们多,家里还雇有十几个长工,女人们便不用下地,只是轮流在家做饭。她们这一茬女孩子有八九个,从小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学做女红和厨艺。家里开着方圆十几里最大的磨坊和粉坊,养着五六头大牲口和几十头猪。农闲的时候,磨坊磨面,粉坊出粉条,牲口们都派上了用场,猪也有了下脚料吃,猪粪再起了去壮地,一样也不耽搁。到了赶集的日子,她们的爷爷会驾着马车,带她们去逛一圈,买些花布、头绳,再给她们每人买个烧饼和一碗羊杂碎。家里哪位堂哥娶了新媳妇,她们会瞒着长辈们偷偷地去听房,当然也常常会被发现。一听见爷爷的咳嗽声,她们就会作鸟兽散,有一次,她撒丫子跑的时候,被一块砖头绊倒,磕了碗大的一片黑青。 嫁过来的时候,因为知道婆家这边不如娘家,怕姑娘受苦,她的嫁妆就格外丰厚:带镜子和小抽屉的脸盆架,雕花的衣架,红漆四屉的首饰盒,一张八仙桌,一对太师椅,两个带鞋柜的大樟木箱子,八床缎子面棉被……还有那张水曲柳的黄漆木床。 “一共有二十抬呢。”她说。那时候的嫁妆是论“抬”的。小件的两个人抬一样,大件的四个人抬一样。能有二十抬,确实很有规模。 说得兴起,她就会打开樟木箱子,给姐姐看她新婚时的红棉裤。隔着几十年的光阴,棉裤的颜色依然很鲜艳。大红底儿上起着淡蓝色的小花,既喜气,又沉静。还有她的首饰。“文革”时被破“四旧”的人抢走了许多,不过她还是偷偷地保留了一些。她打开一层层的红布包,给姐姐看:两支长长的凤头银钗,因为时日久远,银都灰暗了。她说原本还有一对雕龙画凤的银镯子,三年困难时期,她响应国家号召向灾区捐献物资,狠狠心把那对镯子捐了。后来发现戴在了一名村干部的女儿手上。 “我把她叫到咱家,哄她洗手吃馍,又把镯子拿了回来。他们到底理亏,没敢朝我再要。” “那镯子呢?” “卖了,换了二十斤黄豆。” 她生爸爸的时候,娘家人给她庆满月送的银锁,每一把都有三两重,一尺长,都佩着繁繁琐琐的银铃和胖胖的小银人儿。她说原先一共有七把,破“四旧”时,被抢走了四把,就只剩下了三把,后来大哥和二哥生孩子,生的都是儿子,她就一家给了一把。姐姐生的是女儿,她就没给。 “你再生,要生出来儿子我就给你。”她对姐姐说,又把脸转向我,“看你们谁有本事先生出儿子。迟早是你们的。” “得了吧。我不要。”我道,“明知道我最小,结婚最晚。根本就是不存心给我。” “你说得没错,不是给你的,是给我重外孙子的。”她又小心翼翼地裹起来,“你们要是都生了儿子,就把这个锁回回炉,做两个小的,一人一个。” 偶尔,她也会跟姐姐聊起祖父。 “我比‘人家’大三岁。女大三,抱金砖。”她说,她总用“人家”这个词来代指祖父。“我过门不多时,就乱了,煤窑厂子都关了,你太爷爷就回家闲了,家里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啥金砖?银砖也没抱上,抱的都是土坷垃。” “‘人家’话不多。” “就见过一面,连‘人家’的脸都没敢看清,就嫁给‘人家’了。那时候嫁人,谁不是晕着头嫁呢?” “和‘人家’过了三年,哪年都没空肚子,前两个都是四六风。可惜的,都是男孩儿呢。刚生下来的时候还好好儿的,都是在第六天头上死了,要是早知道把剪刀在火上烤烤再剪脐带就中,哪儿会只剩下你爸爸一个人?” 后来,“人家”当兵走了。 “八路军过来的时候,‘人家’上了扫盲班,学认字。‘人家’脑子灵,学得快……不过,世上的事谁说得准呢?要是笨点儿,说不定也不会跟着队伍走,现在还能活着呢。” “哪个人傻了想去当兵?队伍来了,不当不行了。”她毫不掩饰祖父当时的思想落后,“就是不跟着这帮人走,还有国民党呢,还有杂牌军呢,哪帮人都饶不了。还有老日呢。”——老日,就是日本鬼子。 “老日开始不杀人的。进屋见了咱家供的菩萨,就赶忙跪下磕头。看见小孩子还给糖吃,后来就不中了,见人就杀。还把周岁大的孩子挑到刺刀尖儿上耍,那哪还能叫人?” 老日来的时候,她的脸上都是抹着锅黑的。 “人家”打徐州的时候,她去看他,要过黄河,黄河上的桥散了,只剩下了个铁架子。白天不敢过,只能晚上过。她就带着爸爸,一步一步地踩过了那条漫长的铁架子,过了黄河。 “月亮可白。就是黄河水在脚底下,哗啦啦地吓人。” “‘人家’那时候已经有通信员了,部队上的人对我们可好。吃得也可好,可饱。住了两天,我们就回来了。家属不能多住,看看就中了。” 那次探亲回来,她又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白白胖胖,面如满月,特别爱笑。但是,一次,一个街坊举起孩子逗着玩的时候,失手摔到了地上。第二天,这个孩子就夭折了。才五个月。讲这件事时,我和她坐在大门楼下。那个街坊正缓缓走过,还和她打着招呼。“歇着呢?”“歇着呢。”她和和气气地答应。“不要理他!”我气恼她无原则地大度。“那还能怎么着?账哪能算得那么清?他也不是蓄心的。”她叹气,“死了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后来,她收到了祖父的阵亡通知书,“就知道了,人没了。那个人,没了。”“听爸爸说,解放后你去找过爷爷一次。没找到,就回来了。回来时还生了一场大病。”“哦。”她说,“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一张纸就说这个人没了,总觉得不真。去找了一趟,就死心了。”“你是哪一年去的?”“五六年吧。五六五七,记不清了。”“那一趟,你走到了哪儿?”“谁知道走到了哪儿。我一个大字不识的妇女,到外头知道个啥?” 第4章最慢的是活着4 因为是光荣烈属,建国后,她当上了村里的第一任妇女主任,妇女主任应该是党员。组织上想发展她入党,她犹豫了,听说入党之后还要缴党费,还要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和会议,她更犹豫了。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寡妇,从哪方面考虑都不合适。“我能管好我家这几个人就中了,哪儿还有力气操那闲心。”她说。 她谢绝了。但是后来时兴人民公社大食堂,她以烈属身份要求去当炊事员。 “还不是为了能让你爸爸多吃二两。”她说。 随着我们这几个孩子的降生,家里的生活越来越紧巴。在生产队里的时候,因为孩子们都上学,爸爸妈妈又上班,家里只有她一个劳力挣工分,年终分配到的粮食就很少,颗颗贵似金。肯定不够吃,得用爸爸的工资在城里再买。这种状况使得她对粮食的使用格外细腻。她说有的人家不会过,麦子刚下来时就猛吃白面,吃到过了年,没有白面了,才开始吃白面和玉米面杂卷的花馍。到后来连花馍里的白面也吃不上了,就只好吃纯黄的窝窝头,逢到宾来客往,还得败败兴兴地去别人家借白面。到了收麦时节,这些人家拿到地里打尖儿的东西也就只有窝头。收麦子是下力气活儿,让自己家的劳力吃窝头,这怎么说得过去呢?简直就是丢人。 她从来没有丢过这种人。从一开始她就隔三差五让我们吃花馍,早晚饭是玉米面粥,白面只有过年和收麦时才让吃得尽兴些。过年蒸的白面馍又分两种,一种是纯白面馍,叫“真白鸽”。主要用于待客。另一种是白面和白玉米面掺在一起做的,看起来很像纯白面馍,叫“假白鸽”。主要用于自家吃。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客人当然得吃好的。”她说,“自己家么,填坑不用好土——也算好土了。” 杂面条也是我们素日经常吃的。也分两种:绿豆杂面和白豆杂面。绿豆杂面是绿豆、玉米、高粱和小麦合在一起磨的。白豆杂面是白豆、小麦和玉米合在一起磨的。杂面粗糙,做不好的话豆腥味儿很大。她却做得很好吃。一是因为搭配比例合理,二是在于最后一道工序:面熟起锅之后,她在勺里倒一些香油,再将葱丝、姜丝和蒜瓣放在油里热炒,炒得焦黄之后将整个勺子往饭锅里一焖,只听刺啦一声,一股浓香从锅底涌出,随即满屋都是油亮亮香喷喷的。 那时候没法子吃新鲜蔬菜,一到春天就青黄不接,她就往稀饭里放榆叶、黑槐叶、蛐蛐菜、马齿苋、荠菜和灰灰菜,还趁着四季腌各种各样的酱菜:春天腌香椿,夏天腌蒜苗,秋天腌韭菜、辣椒、芥菜,冬天腌萝卜和黄菜。仅就白菜,她就又分出三个等级,首先是好白菜,圆滚滚,瓷丁丁。其次是样子好看却不瓷实的,叫青干白菜。最差的是只长了些帮子的虚棵白菜。她让我们先吃的是青干白菜,然后是好白菜。至于虚棵白菜,她就放在锅里煮,高温去掉水分之后,再挂在绳子上晾干,这时的白菜叫做“烧白菜”。来年春天,将烧白菜再回锅一煮,就能当正经菜吃。有几年春天,她做的这些烧白菜还被人收购过,一斤卖到了三毛钱。 “它们喂人,人死了埋到地下再喂它们。”每当吃菜的时候,她就会这么说。 一切东西对她来说似乎都是有用的:玉米衣用来垫猪圈,玉米芯用来当柴烧。洗碗用的泔水,她从来不会随随便便地泼掉,不是拌鸡食就是拌猪食。我家要是没鸡没猪,她就提到邻居家,也不管人家嫌弃不嫌弃。“总是点儿东西,扔掉了可惜。”她说。内衣内裤和袜子破了,她也总是补了又补。而且补的时候,是用无法再补的那些旧衣的碎片。“用旧补旧,般配得很。”她说。我知道这不是因为般配,而是她觉得用新布补旧衣就糟蹋了新布。在她眼里,破布也分两种,一种是纯色布,那就当孩子的尿布,或者给旧衣服当补丁。另一种是花布,就缝成小小的三角,三角对三角,拼成一个正方形,几十片正方形就做成了一个花书包。 路上看到一块砖,一根铁丝,一截塑料绳,她都要拾起来。“眼前没用,可保不准什么时候就用上了。宁可让东西等人,不能让人等东西。”她说。 “你奶奶是个仔细人哪。”街坊总是对我们这么感叹。 这里所说的仔细,在我们方言的含义中就是指“会过日子”,也略微带些形容某人过于吝啬的苛责。 她还长年织布。她说,年轻时候,只要没有什么杂事,每天她都能卸下一匹布。一匹布,二尺七寸宽,三丈六尺长。春天昼长的时候,她还能多织丈把。后来她学会了织花布,将五颜六色的彩线一根根安在织布机上,经线多少,纬线多少,用哪种颜色,是要经过周密计算的。但不管怎么复杂,都没有难倒她。五十年前,一匹白布的价是七块两毛钱,一匹花布的价是十块六毛钱。她就用这些长布供起了爸爸的学费。 纺织的整个过程很繁琐:纺,拐,浆,落,经,镶,织。织只是最后一道。她一有空就坐下来摩挲那些棉花,从纺开始,一道一道地进行着,慢条斯理。而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每每早上醒来,和鸟鸣一起涌入耳朵的,确实也就是唧唧复唧唧的机杼声。来到堂屋,就会看见她坐在织布机前。梭子在她的双手间飞鱼似的传动,简洁明快,娴熟轻盈。 生产队的体制里,一切生产资料都是集体的,各家各户都没有棉花。她能用的棉花都是买来的,这让她很心疼。一到秋天,棉花盛开的时节,我和姐姐放学之后,她就派我们去摘棉花。去之前,她总要给我们换上特制的裤子,口袋格外肥大,告诉我们:“能装多少是多少。”我说:“是偷吧?”她就啪地打一下我的脑袋。 后来,她织的布再也卖不动了,再后来,那些布把我们家的箱箱柜柜都装满了,她的眼睛也不行了,她才让那架织布机停下来。 她去世那一年,那架织布机散了。 第5章最慢的是活着5 小学毕业之后,我到镇上读初中。三里地,一天往返两趟,是需要骑自行车的。爸爸的同事有一辆半旧的二六式女车,爸爸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下来,想要给我骑,却被她拦住了。 “三里地,又不远。我就不信会把脚走大了。” “已经买了,就让二妞骑吧。” “她那笨手笨脚的样儿,不如让二宝骑呢。”此时我的二哥正在县里上高中。他住校,两周才回家一次。我可是每天两趟要去镇上的啊。 爸爸不说话了。我深感正不压邪,于是决定要为自己的权利作斗争。一天早上,我悄悄地把自行车推出了家门。谁知道迎头碰上了买豆腐回来的她,她抓了我一把,没抓住,就扭着小脚在后面追起来。我飞快地蹬啊,蹬啊。骑了一段路,往后看了看,她不追了,却还停在原地看着我。 我知道这辆车我大约只能骑一次了,顿时悲愤交加。沿路有一条小河,水波清澈,浅不没膝。这时候,一个衣扣开了,我懒得下车,便腾出左手去整衣服,车把只靠右手撑着,就有些歪。歪的方向是朝河的。待整好衣服,车已经靠近河堤的边缘了,如果此时纠正,完全不会让车出轨。鬼使神差,我突然心生歹意,想:反正这车也不让我骑,干脆大家都别骑吧。这么想着,车就顺着河堤冲了下去——在冲下去的一瞬间,我清楚地记得,我还往身后看了看,她还在。一阵失控的跌撞之后,我如愿以偿地栽进了河里。河水好凉啊,河草好密啊,河泥好软啊。当我从河里爬起来时,居然傻乎乎地这么想着,还对自己做了个鬼脸。 那天上学,我迟到了。而那辆可爱的自行车经过这次重创之后,居然又被修车师傅耐心地维修到了勉强能骑的地步。我骑着它,一直骑到初中毕业。 很反常地,她没有对此事做出任何评论,看来是被我的极端行为吓坏了。我居然能让她害怕!这个发现让我又惊又喜。于是我乘胜追击,不断用各种方式藐视她的存在和强调自己的存在,从而巩固自己得之不易的家庭地位。每到星期天,凡是有同学来叫我出去玩,我总是扔下手中的活儿就走,连个招呼都不跟她打。村里若是演电影,我常常半下午就溜出去,深更半夜才回家。若是得了奖状回来,我就把它贴在堂屋正面毛主席像的旁边,让人想不看都不成。如果还有奖品,我一定会在吃晚饭的时候拿到餐桌上炫耀。每到此时,她就会漫不经心地瞟上一眼,淡淡道:“吃饭吧。” 她仍是不喜欢我的。我很清楚。但只要她能把她的不喜欢收敛一些,我也就达到了目的。 初中毕业之后,我考上了焦作中等师范学校。按我的本意,是想报考高中的,但她和爸爸都不同意。理由是师范只需要读三年就可以参加工作,生活费和学费还都是国家全额补助的,而上高中不仅代价昂贵且前程未卜。看着我愤愤不平的样子,爸爸最后安慰我说,师范学校每年都组织毕业生参加高考,只要我愿意,也可以在毕业那年参加高考。于是去师范学校报到那天我带上了一摞借来的高中旧课本。我暗暗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 但是,毕业那年,我没有参加高考。我已经不愿意上大学了。我想尽早工作,自食其力。因为我师范生活的最后一年冬天,我没有了父亲,我知道自己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养活自己。 大约是为了好养,父亲是个女孩子名,叫桂枝。小名叫小胜。奶奶一直叫他小胜。第一次看见父亲的照片成了遗像,我在心里悄悄地叫了一声“小胜”,突然觉得,这个名字和我们姊妹四个的名字排在一起非常有趣:小强小丽小杰小让,而他居然是小胜。听起来他一点儿也不像我们的父亲,而像我们的长兄。 父亲是患胃癌去世的。父亲生前,我叫他爸爸。父亲去世之后,我开始称他为父亲——一直以为,父亲,母亲,祖母这样隆重的称谓是更适用于逝者的。所以,当我特别想他们的时候,我就在心里称呼他们:爸爸,妈妈,奶奶。一如他们生前。至于我那从来未曾谋面的祖父,还是让我称他为祖父吧。 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奶奶对于父亲这个独子的感觉,我想只有这个字最恰当:怕。从怀着他开始,她就怕。生下来,她怕。是个男孩,她更怕。祖父走了,她独自拉扯着他,自然是怕。女儿夭折之后,她尤其怕。他上学,她怕。他娶妻生子,她怕。他每天上班下班,她怕——他在她身边时,她怕自己养不好他。他不在她身边时,她怕整个世界亏待他。 父亲是个孝子,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俯首帖耳。表面上是他怕她,但事实上,就是她怕他。 没办法。爱极了,就是怕。 从父亲住院到他去世,没有一个人告诉奶奶真相。她也不提出去看,始终不提。我们从医院回来,她也不问。一个字儿都不问。我们主动向她报喜不报忧,她也只是静静地听着,最多只答应一声:“噢。”到后来她的话越来越少,越来越少。父亲的遗体回家,在我们的哭声中,她始终躲着,不敢出来。等到入殓的时候,她才猛然掀开了西里间的门帘,把身子掷到了地上,叫了一声:“我的小胜啊——” 这么多天都没有说话,可她的嗓子哑了。 第6章最慢的是活着6 我回到了家乡小镇教书。这时大哥已经在县里一个重要局委担任了副职,成了颇有头脸的人物。姐姐已经出嫁到离杨庄四十多里的一个村庄,二哥在郑州读财经大学。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妈妈和她三个女人常住。父亲生病期间,母亲信了基督教。此时也已经退休,整天在信徒和教堂之间奔走忙碌,把充裕的时间奉献给了主。家里剩下的,常常只有我和她——不,我早出晚归地去上班,家里只有她。 至今我仍然想象不出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光是怎么度过的。只知道她一天天地老了下去。不,不是一天天,而是半天半天地老下去。每当我早上去上班,中午回来的时候,就觉得她比早上要老一些。而当我黄昏归来,又觉得她比中午时分更老。本来就不爱笑的她,更不笑了。我们两个默默相对地吃完饭,我看电视,她也坐在一边,但是手里不闲着。总要干点儿什么:剥点儿花生,或者玉米。坐一会儿,我们就去睡觉。她睡堂屋西里间,我睡堂屋东里间。母亲回来睡东厢房。 每当看到她更老的样子,我就会想:照这样的速度老下去,她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呢?一个人,每天每天都会老,最终会老到什么地步呢? 她的性情比以往也有了很大改变。不再串门聊天,也不允许街坊邻居们在我家久坐。但凡有客,她都是一副木木的样子,说不上冷淡,但绝对也谈不上欢迎。于是客人们就很快讪讪地走了。我当然知道这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就劝解她,说她应该多去和人聊聊,转移转移情绪。再想有什么用?反正父亲已经不在了。她拒绝了。她说:“我没养好儿子,儿子走到了我前边儿,白发人送黑发人,老败兴。他不在了,我还在。儿子死了,当娘的还到人跟前举头竖脸,我没那心劲儿。” 她硬硬地说着。哭了。我也哭了。我擦干泪,看见泪水流在她皱纹交错的脸上,如雨落在旱地里。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仔细地看着她哭。我想找块毛巾给她擦擦泪,却始终没有动。即使手边有毛巾,我想我也做不出来。我和她之间,从没有这么柔软的表达。如果做了,对彼此也许都是一种惊吓。 父亲的遗像,一直朝下扣在桌子上。 有一天,我下班早了些,一进门就看见她在摸着父亲那张扣着的遗像。她说:“上头我命硬,下头二妞命硬。我们两头都克着你,你怎么能受得住呢?是受不住。是受不住。” 我悄悄地退了出去。又难过,又委屈。原来她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原来她还是一直这么在意我的命硬,就像在意她的——后来我才知道,她生于正月十五。青年丧夫,老年丧子,她的命是够硬的。但我不服气。我怎么能服气呢?父亲得的是胃癌,和我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们并没有偷了父亲的寿,为什么要自己给自己栽赃?我不明白她这么做只是因为无法疏导过于浓郁的悲痛,只好自己给自己一个说法。那时我才十八岁,我怎么可能明白呢?不过,值得安慰的是,我当时什么都没说。我知道我的委屈和她的悲伤相比,没有发作的比重。 工资每月九十八元,只要发了我就买各种各样的吃食和玩意儿,大包小包地往回拿。我买了一把星海牌吉他,月光很好的晚上就在大门口的石板上练指法。还买了录音机,洗衣服做饭的时候一定要听着费翔和邓丽君的歌声。第一个春节来临之前,我给她和妈妈各买了一件毛衣。每件四十元。妈妈没说什么,喜滋滋地穿上了,她却勃然大怒——我乐了。这是父亲去世后,她第一次发怒。 “败家子儿!就这么会花钱!我不穿这毛衣!” “你不穿我送别人穿。”我说,“我还不信没人要。” “贵巴巴的你送谁?你敢送?”她说着就把毛衣藏到了箱子里。那是件带花的深红色对襟毛衣。领子和袖口都镶着很古典的图案。 九十八元的工资在当时已经很让乡里人眼红了,却很快就让我失去了新鲜感。孩子王的身份更让我觉得无趣。第二个学期,我开始迟到,早退,应付差事。校长见我太不成体统,就试图对我因材施教。他每天早上都站在学校门口,一见我迟到就让我和迟到的学生站在一起。我哪能受得了这个,掉头就回家睡回笼觉。最典型的一次,是连着迟到了两周,也就旷课了两周。所有的人都拿我无可奈何,而我却不自知——最过分的任性大约就是这种状况了:别人都知道你的过分,只有你不自知。 每次看到我回家睡回笼觉她都一副忧心忡忡的神情:一个放着人民教师这样光荣的职业却不好好干的女孩子,她在闹腾什么呢?她显然不明白,似乎也没有兴致去弄明白。她只是一到周末就等在村头,等她的两个孙子从县城和省城回来看她——她的注意力终于在不知不觉间从父亲身上分散到了孙子们身上。每到周末,我们家的饭菜就格外好:猪头肉切得细细的,烙饼摊得薄薄的,粥熬得浓浓的。然而只要两个哥哥不回来,我就都不能动。直到过了饭时,确定他们不会回来了,她才会说:“吃吧。” 我才不吃呢。假装看电视,不理她。 “死丫头,这么好的饭你不吃,不糟蹋东西?” “又不是给我做的,我不吃。” “不是给你做的,给狗做的?” “可不是给狗做的么?”我伶牙俐齿,一点儿也不饶她,“可惜你那两只狗跑得太远,把家门儿都忘了。” 有时候,实在闲极无聊,她也会和我讲一些家常话。话题还是离不开她的两个宝贝孙子:大哥如何从小就爱吃糖,所以外号叫李糖迷。二哥小时候如何胖,给他擦屁股的时候半天都掰不开屁股缝儿……也会有一些关于姐姐的片段,如何乖巧,如何懂事。却没有我的。 “奶奶,”我故意说,“讲讲我的呗。” “你?”她犹豫了一下,“没有。” “好的没有,坏的还没有?” “坏的么,倒是有的。”她笑了。讲我如何把她的鞋放在蒸馍锅里和馒头一起蒸,只因她说她的鞋子干净我的鞋子脏。我如何故意用竹竿打东厢房门口的那棵枣树,只因她说过这样会把枣树打死。我如何隔三差五地偷个鸡蛋去小卖店换糯米糕吃,还仔细叮嘱老板不要跟她讲。其中有一件最有趣:一次,她在门口买凉粉,我帮她算账,故意多算了两毛钱。等她回家后,我才追了两条街跟那卖凉粉的人把两毛钱要了回来。她左思右想觉得钱不够数,也去追那卖凉粉的人,等她终于明白真相时,我已经把两毛钱的瓜子嗑完了。 我们哈哈大笑。没有猜忌,没有成见,没有不满。的的确确是一家人在一起拉家常的样子。她嘴里的我是如此顽劣,如此可爱。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但这种和谐甚至是温馨的时光是不多的。总的来说,我和她的关系还相当冷漠。有时会吵架,有时会客气——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获得某种自然而然的程度加深的尊重,她对我的客气显然是基于这点。 我的工作状态越来越糟糕。学年终考,我的学生考试成绩在全镇排名中倒数第一。平日的邋遢和成绩的耻辱构成了无可辩驳的因果关系,作为误人子弟的败类我不容原谅。终于在一次全校例行的象征性的应聘选举中,我成了实质性落聘的第一人。惩罚的结果是把我发配到一个偏远的村小教书。我当然不肯去,也不能再在镇里待下去,短暂的考虑之后我决定停薪留职。之前一些和我一样不安分当老师的师范同学已经有好几个南下打工,我和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 正犹豫着怎么和她们开口,一件事加速了我的进程。那天,我起得早,走到厨房门口,听见妈妈正在低声埋怨她:“……你要是当时叫大宝给她跑跑关系,留到县里,只怕她现在也不会弄得这么拾不起来。” “她拾不起来是她自己软。能怨我?” “丝瓜要长还得搭个架呢。一个孩子,放着关系不让用,非留在身边。你看她是个翅膀小的?” “那几个白眼狼都跑得八竿子打不着,不留一个,有个病的灾的去指靠谁?” ——一切全明白了。原来还是奶奶作祟,在清晨明媚的阳光中,我气得脑门发涨。我推开厨房的门,目光如炬,声音如铁,铿锵有力地向她们宣言:“我也是个白眼狼!别指靠我!我也要走了!” 第7章最慢的是活着7 我一去三年没有回家,只是十天半月往村委会打个电话,让村委主任或村支书向她们转达平安,履行一下最基本的告知义务。三年中,我从广州到深圳,从海口到三亚,从苏州到杭州,从沈阳到长春,推销过保险,当过售楼小姐,在饭店卖过啤酒,在咖啡馆磨过咖啡,当然也顺便谈谈恋爱,经历经历各色男人。后来我落脚到了北京,应聘在一家报社做记者。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吃过几次亏,碰过几次壁之后,我才明白,以前在奶奶那里受的委屈,严格来说,都不是委屈。我对她逢事必争,逢理必争,从来不曾“受”过,哪里还谈得上委屈?真正的委屈是笑在脸上哭在心里的。无处诉,无人诉,不能诉,不敢诉,得生生闷熟在日子里。 这最初的世事磨炼让我学会了察言观色,看菜下碟。学会了在第一时间内嗅出那些不喜欢我的人的气息,然后远远地离开他们。如果迫不得已一定要和他们打交道,我就羽毛乍起,如履薄冰。我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就是我如影随形的奶奶。不同的是,他们会比奶奶更严厉地教训我,而且不会给我做饭吃。而在那些喜欢我的人面前,我在受宠若惊视宠若宝的同时也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失去了这些喜欢,生怕失去了这些宠——在我貌似任性的表征背后,其实一直长着一双胆怯的眼睛。我怕被这个世界遗弃。多年之后我才悟出:这是奶奶送给我的最初的精神礼物。可以说,那些日子里,她一直是我的镜子,有她在对面照着,才使得我眼明心亮。她一直是我的鞭子,有她在背上抽着,才让我不敢昏昏欲睡。她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不喜欢你,你会成为别人不愉快的理由。你从来就没有资本那么自负,自大,自傲。从而让我怀着无法言喻的隐忍、谦卑和自省,以最快的速度长大成人。 我开始想念她们。奇怪,对奶奶的想念要胜过妈妈。但因记忆里全是疤痕的硬,对她的想也不是那种柔软的想。和朋友们聊起她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愤怨着她的封建、自私和狭隘,然后收获着朋友们的安慰和同情。终于有一次,一位朋友温和地斥责了我,她说:“亲人总是亲人。奶奶就是再不喜欢你,也总比擦肩而过的路人对你更有善意。或许她只是不会表达,那么你就应该去努力理解她行为背后的意义。比如,她想把你留在身边,也不仅仅是为了养老,而是看你这么淘气,叛逆,留在身边她才会更安心。再比如,她嫌你命硬,你怎么知道她在嫌你的时候不是在嫌自己?她自己也命硬啊。所以她对待你的态度就是在对待她自己,对自己当然就是最不客气了。” 她对待我的态度就是在对她自己?朋友的话让我一愣。 我打电话的频率开始密集起来。一天,我刚刚打通电话,就听见了村支书粗糙的骂声:“他娘的,你妈病啦!住院啦!你别满世界疯跑啦!赶快攥着你挣的票子回来吧!” 三天之后,我回到了杨庄。只看到了奶奶。父亲有病时似乎也是这样:其他人都往医院跑,只有她留守在家里。我是在大门口碰到她的,她拎着垃圾斗正准备去倒。看见我,她站住了脚。神情是如常的,素淡的。似乎我刚刚下班一样。她问:“回来了?” 我说:“哦。” 妈妈患的是脑溢血。症状早就显现,她因为信奉主的力量而不肯吃药,终于小疾酿成大患。当她出院的时候,除了能维持基本的吃喝拉撒之外,已经成了一个废人。 妈妈病情稳定之后,我向报社续了两个月的假。是,我是看到她和妈妈相依为命的凄凉景象而动了铁石心肠,不过我也没有那么单纯和孝顺。我有我的隐衷:我刚刚发现自己怀了孕。孩子是我最近一位男友的果实,我从北京回来之前刚刚和他分手。 我悄悄地在郑州做了手术,回家静养。因为瞒着她们,也就不好在饮食上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和要求。三代三个女人坐在一起,虽然我和她们有十万八千里的隔阂,也免不了得说说话。妈妈讲她的上帝耶稣基督主,奶奶讲村里的男女庄稼猪鸡狗。我呢,只好把我经历的世面摆了出来。我翻阅着影集上的图片告诉她们:厦门鼓浪屿,青岛崂山,上海东方明珠,杭州西湖,深圳民俗村和世界之窗……指着自己和民俗村身着盛装的少数民族演员的合影以及世界之窗的微缩模具,我心虚而无耻地向她们夸耀着我的成就和胆识。她们只是默默地看着,听着,没有发问一句。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知道自己已经大大超越了她们的想象——不,她们早已经不再对我想象。我在她们的眼睛里,根本就是一个怪物。 讲了半天,我发现听众只剩下了奶奶。“妈呢?”“睡了。”她说,“她明儿早还要做礼拜。”“那,咱们也睡吧。”我这才发现自己累极了。“你喝点儿东西吧。”奶奶说,“我给你冲个鸡蛋红糖水。”这是坐月子的女人才会吃的食物啊。我看着她。她不看我,只是颠着小脚朝厨房走去。 报社在河南没有记者站。续假期满,我又向报社打了申请,请求报社设立河南记者站,由我担任驻站记者。在全国人民过分热情的调侃中,河南这种地方一向都很少有外地人爱来,我知道自己一请一个准儿。果然,申请很快就被批准了,我在郑州租了房子,开始了新一轮的奔波。每周我都要回去看看妈妈和她。出于惯性,我身边很快也聚集了一些男人。每当我回老家去,都会有人以去乡下散心为名陪着我。小汽车是比公共汽车快得多,且有面子。我任由他们捧场。 对这些男人,妈妈不言语,奶奶却显然是不安的。开始她还问这问那,后来看到我每次带回去的男人都不一样,她就不再问了。她看我的目光又恢复到了以前的忧心忡忡。其实在她们面前,我对待那些男人的态度相当谨慎。我把他们安顿在东里间住,每到子夜十二点之前一定回到西里间睡觉。奶奶此时往往都没有睡着。听着她几乎静止的鼻息,我在黑暗中轻轻地脱衣。 “二妞,这样不好。”一天,她说。 “没什么。”我含糊道。 “会吃亏的。” “我和他们没什么。” “女人,有时候由不得自己。” 似乎有些谈心事儿的意思了。难道她有过除祖父之外的男人?我好奇心陡增,又不好问。毕竟,和她之间这样亲密的时机很少。我不适应。她必定也不适应——我听见她咳嗽了两声。我们都睡了。 日子安恬地过了下来。这是我期望已久的日子:有自由,有不菲的薪水,有家乡的温暖,有家人的亲情,还有恋爱。在外奔波的这几年里,我习惯了恋爱。一个人总觉得凄冷,恋爱就是靠在一起取暖。身边有男人围着,无论我爱不爱他们,心里都是踏实的,受用的。虽然知道这踏实是小小的踏实,受用是小小的受用,但,有总比没有要好。 “没事不要常回来了。我和你妈都挺好的。不用看。”终于有一天,她说。“多看看你们还有错啊。我想回来就回来。”我说。“要是回来别带男人,自己回来。”“为什么?不过是朋友。”“就因为是朋友,所以别带来。要是女婿就尽管带。”她说,“你不知道村里人说话多难听。”“难听不听。干吗去听!”我火了。“我在这村里活人活了五六十年,不听不中。”她说,“你就别丢我的人了!”“一个女人没男人喜欢,这才是丢人呢!”“再喜欢也不是这么个喜欢法。”她说,“一个换一个,走马灯似的。”“多了还不好?有个挑拣。”“眼都花了,心都乱了。好什么好?” “我们这时候和你们那时候不一样。你就别管我的事了。”“有些理,到啥时候都是一样的。”“那你说说,该是个什么喜欢法?”我挑衅。她沉默。我料定她也只能沉默。“你守寡太多年了。”我犹豫片刻,一句话终于破口而出,“男女之间的事情,你早就不懂了。”静了片刻,我听见她轻轻地笑了一声。“没男人,是守寡。”她语调清凉,“有了不能指靠的男人,也是守寡。”“怎么寡?”我坐起来。“心寡。”她说。我怔住。 第8章最慢的是活着8 我和她之间再次陷入了冷战期。我长时间地待在郑州,很久才回去一次。回去的时候,也不再带男人。我开始正式考虑结婚问题。一考虑这个问题,我就发现奶奶是多么正确:因为经历太多,我已经不知道什么人适合和我结婚。我面前的男人琳琅满目,花色齐全,但当我想要去捉住他们时,却发现哪个都没有让我付账的决心。 我确实是心寡。 其间有个男孩子,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要说结婚,似乎也是可以的。但我拒绝了他的求婚,主要原因当然是不够爱他,次要原因则是不喜欢他的妈妈。那个老太太是一个落魄的高干遗孀,大手大脚,颐指气使,骄横霸道。她经常把退休金花得光光的,然后让孩子们给她凑钱买漂亮衣服和名贵首饰。她的口头禅是:“吃好的,买贵的。人就活一辈子,不能委屈自己!” 是,这话没错。人能不委屈自己的时候是不该委屈自己。我也是这样。可我就是不喜欢她这个腔调,就是不喜欢她这个做派,就觉得她不像个老人。一个老人,怎么能这样没有节制呢?怎么能这么挥霍无度呢?怎么能这么没有老人的样子呢?——忽然明白,我心目中的老人标准,就是我生活在豫北乡下的奶奶。如果她和我的奶奶有那么些微一样,我想,我一定会加倍心疼她,宠她,甚至会为此加重和她儿子结婚的砝码。但她不是我的奶奶。我的奶奶不是这样。我不能和这样的老人在一起生活。 常常如此:我莫名其妙地看不惯那些神情自得、生活优越的老人,一听到他们说什么夕阳红、黄昏恋、出国游,上什么艺术大学,参加什么合唱团,我心里就难受。后来,我才明白:我是在嫉妒他们。替奶奶嫉妒他们。 两年之后,当我再带男人回去的时候,只固定带了一个。后来,我和那个男人结了婚。用奶奶的话说,那个男人成了我的女婿。他姓董。 和董认识是在一个饭局上。那个饭局是县政府为在省城工作的本籍人士举办的例行慰问宴。也就是定期和这些人联络一下感情,将来有什么事好让这些人都出力的意思。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饭局就是养兵的草料。那天,我去得最晚。落座时只剩下了一个位子。右边是董,左边是一个女人。互相介绍过之后,我对左边的女人说:“对不起,我是左撇子,可能会让你不方便。”对方还没有反应,董马上站起来对我说:“我和你换换吧。” 他坐在了我的左边。吃饭期间聊起家常,他告诉我他大学毕业后工作没有着落,就留在郑州做了一家报社的记者。偶尔回县城看看退休的父母。和我一样,他也只是个应聘记者。 “好听的说法是随时会跳槽。”他说。 “不好听的说法是随时会被炒。”我说。 我们相视而笑。有多少像我们这样貌似齐整的流浪者啊。没有锦衣,就自己给自己造一件锦衣。见到生客就披上,见到自己人就揪下。 后来我问董对我初次的印象如何,董说:“长相脾气都在其次。我就是觉得你特别懂事。” “懂事?”我吃惊。哑然失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我,“何以见得?” “我吃过的饭局千千万,见过的左撇子万万千,仅仅为自己是左撇子而向自己左手位道歉的人,你是第一个。” 只有懂事的人才能看到别人的懂事。活到一定的年纪,懂事就是第一重要的事。天造地设,我和董一拍即合。关系确定之后,我把他带了回去,向奶奶和母亲宣告。奶奶第二天就派大哥去打听董的家世。闻得清清白白,无可挑剔之后,才明确点了头,同意我和董结婚。 “这闺女这般好命,算修成正果了。”她说,“真是人憨天照顾。” 妈妈什么也做不了,奶奶就开始按老规矩为我准备结婚用品:龙凤呈祥的大红金丝缎面被,粉红色的鸳鸯戏水绣花枕套,双喜印底的搪瓷脸盆,大红的皂盒,玫瑰红的梳子……纺织类的物品一律缝上了红线,普通生活用品一律系上了红绳。做这一切的时候,她总是默默的。和别人说起我的婚事时,她也常常笑着,可是那笑容里隐隐交错着一种抑制不住的落寞和黯然。 两亲家见面那天,奶奶作为家长发言,道:“二妞要说也是命苦。爹走得早,娘只是半个人。我老不中用,也管不出个章程,反正她就是个不成材,啥活计也干不好,脾气还傻倔的丫头。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人,小毛病你们就多担待,大毛病你们就严指教。总之以后就是你们多费心了。” 公公婆婆客气地笑着,答应着,我再也坐不住,出了门。忍了好久,才没让泪滚出来。 婚礼那天清早,我和女伴们在里间化妆试衣,她和妈妈在外面接待着络绎不绝的亲友。透过房门的缝隙,我偶尔会看见她们在人群中穿梭着,分散着糖果和瓜子。她们脸上的神情都是平静的,安宁的,也显示着喜事应有的笑容。我略略地放了心。 随着乐曲的响起和鞭炮的骤鸣,迎亲的花车到了。按照我们的地方风俗,嫁娘要在堂屋里一张铺着红布的椅子上坐一坐,吃上几个饺子,才能出门。我坐在那张红布椅上,端着饺子,一眼便看见奶奶站在人群后面,她的目光并不看我,可我知道这目光背后还有一双眼睛,全神贯注地凝聚在我的身上。我把饺子放进口里,和着泪水咽了下去。有亲戚絮絮地叮嘱:“别噎着。” 到了辞拜高堂的时候了,亲戚们找来她和妈妈,让她们坐在两张太师椅上。我和董站在她们面前。周围的人都沉默着——我发现往往都是这样,在男方家拜高堂时是喧嚷的,热闹的,在女方家就会很寂静,很安宁。而这仅仅是因为,男方是拜,女方是辞拜。 “姑娘长大成人了,走时给老人行个礼吧。”一位亲戚说。 我们鞠下躬去。在低头的一瞬间,我看见她们的脚——尤其是奶奶的脚。她穿着家常的黑布鞋,白袜子,鞋面上还落了一些瓜子皮的碎末儿。这一刻,她的双脚似乎在微微地颤抖着,仿佛有一种什么巨大的东西压在她的身上,让她坐也不能坐稳。 我婚后半年,妈妈脑溢血再次病发,离开了人世。 遗像里的母亲怎么看着都不像母亲。这感觉似曾相识——是的,遗像里的父亲曾经也让我感觉不像是父亲,而像我们的长兄。原谅我,对于母亲,我也只觉得她是一个姊妹。我们的长姊。而且因为生了我们,便成了最得宠的姊妹。父亲和奶奶始终都是担待她的。他们对她的担待就是:家务事和孩子们都不要她管,她只用管自己这份民办教师的工作。柴米油盐,人情世故,母亲几乎统统不懂。看着母亲甩手掌柜做得顺,奶奶有时候也会偷偷埋怨:“那么大的人了!”但是,再有天大的埋怨,她也只是在家里背着母亲念叨念叨,绝对不会让家丑外扬。 因为他们的宠,母亲单纯和清浅的程度几乎更接近于一个少女,而远非一个应该历尽沧桑的妇人。说话办事毫无城府,直至已经年过半百,依然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些浓重的孩子气——多年之后,我才明白,自己其实也是有些羡慕她的孩子气的。这是她多年的幸福生活储蓄出来的性格利息。 父亲像长兄,母亲像长姊。这一切,也许都是因为奶奶太像母亲了。 母亲去世的时候,奶奶哭得很痛。泪很多。我知道,她把对父亲的泪也一起哭了出来——这泪水,过了六年,她才通过逐渐消肿的心,尽情释放了出来。 “对不起,也许我的命真是太硬了。”办完丧事之后,我看着父亲和母亲的遗像,在心里默默地说,“这辈子家里如果还有什么不幸的事,请让我自己克自己。下辈子如果我们还是一家人,请你们做我的儿女,一起来克我。” 第9章最慢的是活着9 母亲的丧事之后,报社又进行了机构改革,河南记者站被撤并,我不想服从调配去外省,于是顺理成章地失了业,打算分娩之后再找工作——我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我们都劝奶奶去县城:大哥、二哥和我都在县城有了家,照顾她会很方便。可她不肯。 “这是我的家。我哪儿都不去。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她固执极了。 没办法,只有我是闲人一个。于是就回到了老家,陪她。 那是一段静谧的时光。两个女人,也只能静谧。 正值初夏,院子里的两棵枣树已经开始结豆一般的青枣粒,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她就在枣树下面闲坐一会儿。或许是母亲的病逝拓宽了奶奶对晚辈人死亡的认知经验,从而让她进一步由衷地臣服于命运的安排;或许是母亲已经去和父亲做伴,让她觉得他们在那个世界都不会太孤单,她的神情渐渐呈现出一种久远的顺从、平和与柔软,话似乎也比以往多了些。不时地,她会讲一些过去的事:“……‘大跃进’时候,村里成立了缝纫组。我是组长。没办法,非要我当,都说我针线活儿最好,一些难做的活儿就都到了我手里。一次,有人送来一双一寸厚的鞋底,想让缝纫组的人配上帮做成鞋,谁都说那双鞋做不成,我就接了过来。晚上把鞋捎回了家,坐在小板凳上,把鞋底夹在膝盖中间,弯着上身,可着力气用在右手的针锥上,一边扎一边拧,扎透一针跟扎透一块砖一样。扎透了眼儿,再用戴顶针的中指顶着针冠,穿过锥孔,这边儿用大拇指和食指尖捏住针头,把后边带着的粗线再一点一点地拽出来……这双鞋做成之后,成了村里的鞋王。主家穿了十几年也没穿烂。” “那时候,有人追你么?” “我又没偷东西,追我干啥?”她很困惑。 我忍不住笑了:“我的意思是,有没有人想娶你。” 她也笑了。眼睛盯着地。 “有。”她说,眼神涣散开来,“那时候还年轻,也不丑……你爸要是个闺女,我也能再走一家。可他是个小子,是能给李家顶门立户的人,就走不得了。”这很符合她重男轻女的一贯逻辑——她不能容忍一个男孩到别人屋檐下受委屈。 睡觉之前,她习惯洗脚。她的脚很难看,是缠了一半又放开的脚。大脚趾压着其他几个脚趾,像一堆小小的树根扎聚在一起,然而这树根又是惨白惨白的,散发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气息。 “怎么缠了一半呢?怕疼了吧?”我好奇,又打趣她,“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挺能吃苦的人哩。” “那滋味不是人受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是四岁那年缠上的。不裹大拇哥,只把那四个脚指头缠好,压到大拇哥下头。用白棉布裹紧……为啥用白棉布?白棉布涩啊,不会松动。这么缠上两三年,再把脚面压弯,弯成月亮一样,再用布密缝……疼呢。肉长在谁身上谁疼呗。白天缠上,到了晚上放放,白天再缠,晚上再放。后来疼得受不了了,就自己放开了,说啥都不再缠。”她羞赧地笑了,“我娘说我要是不缠脚,就不让我吃饭,我就不吃。后来还是她害怕了,撬开了我的嘴,给我喂饭。我奶奶说我要是不缠脚就不让我穿鞋。不穿就不穿,我就光着脚站到雪地里……到底他们都没抗过我。不过,”她顿了顿,“我也遭到了报应,嫁到了杨庄。我这样的脚,城里是没人要的,只能往乡下嫁,往穷里嫁。我那姊妹几个,都比我嫁得好。” “你后悔了?” “不后悔。就是这个命。要是再活一遍,也还是缠不成这个脚。”她说。 有时候,她也让我讲讲。 “说说外头的事吧。” 我无语。说什么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转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这个小村落,我忽然觉得:世界其实不分什么里外。外面的世界就是里面的世界,里面的世界就是外面的世界,二者从来就没有什么不同。 偶尔,街坊邻居谁要是上火头疼流鼻血,就会来找她。她就用玻璃尖在他们额头上扎几下,放出一些黑黑的血。要是有不满周岁的孩子跌倒受了惊吓,也会来找她,她就把那孩子抱到被惊吓的地方,在地上画个圆圈,让孩子站进去,嘴里喊道:“倒三圈儿,顺三圈儿。小孩魂儿,就在这儿。拽拽耳朵筋,小魂来附身。还了俺的魂,来世必报恩。”然后喊着孩子的名字问:“来了没有?”再自己回答:“来了!来了!” 有一次,给一个孩子叫过魂后,我听见她在院子里逗孩子猜谜语。孩子才两岁多,她说的谜语他一个都没有猜出来。基本上她都在自言自语:“……俺家屋顶有块葱,是人过来数不清。是啥?……是头发。一母生的弟兄多,先生兄弟后有哥。有事先叫兄弟去,兄弟不中叫大哥。是啥?……是牙齿。红门楼儿,白插板儿,里面坐个小耍孩儿。是啥?是舌头。还有一个最容易的:一棵树,五把杈,不结籽,不开花,人人都不能离了它。是啥?……这都猜不出来呀……” 这是手。我只猜出了这个。 我的身子日益笨重起来,每天早上起床,她都要瞄一眼我的肚子,说一句:“有苗不愁长呢。世上的事,就属养孩子最见功。” 董也越来越不放心,隔三差五就到杨庄来看我,意思是想要我回县城去。毕竟那里的医疗条件要好得多,有个意外心里也踏实。但这话我无法说出口。她不走,我就不能离开。我知道她不想走,那我也只能犟着。终于犟到夏天过去,我怀胎七月的时候,她忍不住了,说:“你走吧。跟你公公婆婆住一起,有个照应。” “那你也得走。”我说,“你要是不想跟哥哥们住,我就再在县城租个房子,咱俩住。” “租啥房子,别为我作惊作怪的。”她犹豫着,终于松了口,“我又不是没孙子。我哪个孙子都孝顺。” 她把换洗的衣服打了个包裹,来到了县城,开始在两个哥哥家轮住。要按大哥的意思,是想让奶奶常住他家的。但是大嫂不肯,说:“万一奶奶想去老二家住呢?我们不能霸着她呀。人家老二要想尽孝呢?我们也不能拦着不让啊。”这话说得很圆,于是也就只有让奶奶轮着住了。这个月在大哥家,那个月在二哥家,再下一个月到大哥家。 她不喜欢被轮着住。我想,哪个正常的老人都不会喜欢被轮着住——这真是一件残酷的事,是儿女们为了均等自己的责任而做出的最自私最恶劣的事。 “哪儿都不像自己的家。到哪家都是在串亲戚。” 她对我说。 有我在,她是安慰的。我经常去看她,给她零花钱,买些菜过去,有时我会把她请到我家去吃饭。每次说要请她去我家,她都会把脸洗了又洗,头发梳了又梳。她不想在我公婆跟前显得不体面。在我家无论吃了什么平凡的饭菜,她回去的表情都是喜悦的。能被孙女请去做客,这让她在孙媳妇面前,也觉得自己是体面的——我能给予她的这点辛酸的体面,是在她去世之后,我才一点一点回悟出来。 第10章最慢的是活着10 在大哥家的日子让她这辈子的物质生活到达了丰盛的顶端:在席梦思床上睡觉,在整体浴室洗澡,在真皮沙发上看电视,时不时就下馆子吃饭。大哥让她吃什么,她就吃什么。大哥让她喝什么,她就喝什么。当着他们,她只说:“好。”大哥很是欣慰和自豪,甚至为此炫耀起来。他认为自己尽孝的方式也在与时俱进。我不止一次听他说:“奶奶说她喜欢万福饭店的清蒸鲈鱼。”“奶奶说她喜欢双贵酒楼的太极双羹。” 我不信,悄悄问她,她抿嘴一笑:“哪儿能记住那些花哨名儿,反正都好吃。”不过,对日本豆腐她倒是印象深刻:“啥日本豆腐,我就不信那豆腐是日本来的。从日本运到这儿,还不馊?” 夏天,大哥家里的空调轰轰地响着。他们一出门,她就把空调关了。“冬天不冷,夏天不热。就不是正经日子。”她说。“热不着也冻不着,不是福气么?”我问。“冬天就得冷,夏天就得热。”她说,“不是正经日子,就不是正经福气。” 吃着大棚里种出来的不分时节的蔬菜,她也会唠叨:“冬天就该吃白菜,夏天就该吃黄瓜。冬天的黄瓜,夏天的白菜,就是没味儿。” “你知道这些菜有多贵么?”“是吃菜,又不是吃钱。”她说,“再贵也还是没味儿。” 看到大嫂二嫂都给儿子们买名牌服装,她就教训我:“越是娇儿,越得贱养。这么小的孩子,吃上不耽误就中,穿上可别太惯了。一年一长个子,穿那么好有什么用?” “你就只会说我,怎么不说她们?”我说,“吃柿子捡软的捏!”“看你这个柿子多软呢。”她不由得笑了,“好话得说给会听的人。媳妇的心离我百丈远,只能说给闺女听。”“你的好话还不就这几句?我早就背会了。”“好文不长,好言不多。背会了没用,吃透了才中。”……那天,小侄子的随身听在茶几上放着,她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指了指,问我这是做什么用的。我说可以听音乐。她害羞地沉默着,我明白过来,连忙去找磁带,找了半天,都没有合适的。只好放了一盘贝多芬的《命运》。 听了大约十几分钟,她把耳机取了下来。“好听。”她说,“就是太凉。”她也看电视。有时候,我悄悄地走进大哥家,就会看见她中规中矩地坐在那台三十四英寸的大彩电面前,静静地看着屏幕,很专注的样子。边看她边自言自语。“这嗓子真亮堂。一点儿都不费力。”是宋祖英在唱歌。“可不是,那时候穿的就是这衣裳。”画面上有个女人穿着旗袍。“哎呀,咋又死了个人?”武侠片。 大哥回来,看的都是体育节目。她也跟着看。一边叹息:滑冰的人在冰上滑,咋还穿那么少?不冻得慌?那么多人拍一个球,咋就拍不烂?谁负责掏钱买球?开始我们还解释得很耐心,后来发现这些问题又衍生出了新的问题,简直就是一个无穷无尽的连环套,不由得就有些气馁,解释的态度就敷衍起来。她也就不再问那么多了。 一九九八年“法兰西之夏”世界杯,我天天去大哥家和他们一起看球。二哥也经常去。哥哥们偶尔会靠着她的肩膀或是枕在她的腿上撒撒娇——她现在唯一的作用似乎只是无条件地供我们撒娇。多年之后,我才明白:能容纳你无条件撒娇的那个人,就是你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她显然也很享受哥哥们的撒娇。球赛她肯定是看不懂的,却也不去睡,在我们的大呼小叫中,她常常会很满足地笑起来。 看到球员跌倒,她会说:“疼了吧?多疼。快起来吧。” 慢镜头把这个动作又回放了一遍,她道:“咋又跌了一下?” 球进了网,她说:“多不容易。” 慢镜头回放,她又道:“你看看,说进就又进了一个。” 我们大笑,对她解释说这是慢镜头回放,是为了让观众看得更清楚些。 “哦,不算数啊。”她不好意思地笑了,“这我哪儿懂。” 刚才进球的过程换了个角度又放了一遍慢镜头。 “看看,又进了。又进了。”她说。听我们一片静默,她忐忑起来,“这个算数不算数?” 住了一段时间,她越来越多地被掺和到两个哥哥各自的夫妻矛盾中——真是奇怪,我婚后的生活倒很太平。这让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不安分的毒,这毒的总量是恒定的,不过是发作的时机不同而已。这事不发那事发,此处不发彼处发,迟不发早发,早不发迟发,早早迟迟总要发作出来才好。我是早发类的,发过就安分了。哥哥们和姐姐却都跟我恰恰相反。一向乖巧听话的姐姐在出嫁后着了魔似的非要生个男孩,为此东躲西藏狼狈不堪,怀了一个又一个,流产了一次又一次,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女孩,那个儿子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大哥仕途顺利,已经由副职提成了正职,重权在握,趋奉者众,于是整天笙歌艳舞,夜不归宿,嫂子常常为此疑猜,和他怄气。二哥自从财经学院毕业之后,在县城一家银行当了小职员,整天数钱的他显然为这些并不属于自己的钱而深感焦虑,于是他整天谋算的就是怎么挣钱。他谋算钱的方式就两种,一是炒股,二是打麻将。白天他在工作之余慌着看股市大盘,一下班就忙着凑三缺一,和二嫂连句正经话都懒得说,二嫂为此也是怨声载道。 没有父母,奶奶就是家长。她在哪家住,哪家嫂子就向她唠叨,然后期望她能够发发威,改改孙子们的毛病。她也说过哥哥们几次,自然全不顶用,于是她就只有自嘲:“可别说我是佘太君了,我就是根五黄六月的麦茬,是个等着翻进土里的老根子。” 我每次去看她,她就会悄悄地对我讲:这个媳妇说了什么,那个媳妇脸色怎样。她的心是明白的,眼睛也是亮的。但我知道不能附和她。于是一向都是批评她:“怎么想那么多?哪有那么多的事?” “哼,我什么都知道。”她很不服气,“我又没瞎,你怎么叫我假装看不见?”“你知道那么多有什么用?你懂不懂人有时候应该糊涂?”终于,有一次,我对她说。 “我懂,二妞。”她黯然道,“可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想糊涂的人糊涂不了,想聪明的人难得聪明。” “这么说,我奶奶是糊涂不了的聪明人了?”我逗她。她扑哧一声笑了。 最后一次孕前检查,医生告诉我是个男孩。婆家弟兄三个里,董排行最小。前两个哥哥膝下都是女孩。 “这回你公公总算见到下辈人了。”奶奶很有些得意地说。 儿子满月那天,她和姐姐哥嫂们一起过来看我,薄棉袄外面罩着那件带花的深红色对襟毛衣。我刚上班那年花四十元给她买的这件毛衣,几乎已经成了她最重要的礼服。她给了儿子一个红包。 “放好。钱多。”她悄悄说。 等她走后,我把这个红包拿了出来,发现除了一张一百元,还有一张十元——那一百元一定是哥哥们给她的,那十元一定是她自己的私房。 我握着那张皱巴巴的十元钱,终于落了泪。 第11章最慢的是活着11 儿子一岁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被聘为北京一家旅游杂志驻河南记者站的记者。杂志社要求记者站设在郑州,那就必须在郑州租房子。我把这点意思透露给奶奶,她叹了口气:“又跑那么远哪。” 和董商量了一下,我决定依然留在县城,陪她。董在郑州的租住地就当成我的记者站处所,他帮我另设了一个信箱,替我打理在郑州的一切事务。如果需要我出面,我就去跑几天再回来。 工作进展得很顺利。因为打着旅游的牌子,可以免费到各个景区走走,以采访为借口游玩一番。最一般的业绩每月也能卖出几个页码,运气好的时候甚至可以拉到整期专刊的版面,日子很是过得去。很对我的胃口。闲时还能去照顾照顾奶奶,好得不能再好了。 仿佛是为了应和我留下来的决定,不久,她就病了,手颤颤巍巍的,拿不起筷子,系不住衣扣。把她送到医院做了CT,诊断结果是脑部生了一个很大的瘤,虽然是良性的,却连着一个大血管,还压迫着诸多神经,如果不做手术切除,她很快就会不行。然而若要做,肯定又切不干净。我们姊妹四个开了几次会,商量到底做不做手术——她已经七十九岁,做开颅手术已经很冒险。总之,不做肯定是没命;做呢,很可能是送命。 我们去征求她的意见。 “我的意思,还是回家吧。”她说,“我不想到了了还光头拔脑,破葫芦开瓢的,多不好。到地底下都没法子见人。” “你光想着去地底下见人,就没想着在地面上多见见我们?”我笑。 “我不是怕既保不了全尸又白费你们的钱么?你们的钱都不是好挣的。” “我们四个供你一个,也还供得起。”大哥说。 “那,”她犹豫着,“你们看着办吧。” 两周的调养之后,她做了开颅手术,手术前,她果然被剃了光头。她自言自语道:“唉,谁剃头,谁凉快。”“奶奶。”我喊她。“哦。”“你知不知道现在很多女明星都剃了光头?你赶了个潮流呢。”“我不懂赶啥潮流。”她笑,“我知道这是赶命呢。”被剃头时她闭着眼躺着的样子,非常乖,非常弱。 像个孩子。 瘤子被最大限度地取了出来。手术结束后,医生说,理论上讲,瘤根儿复发的速度很慢,只要她的情绪不受什么大的刺激,再活十年都没有问题。她的心脏状况非常好,相当于二三十岁年轻人的心脏。 我们轮流在医院照顾她。大哥的朋友,二哥的朋友,我的朋友,姐姐的亲戚,都来探望,她的病房里总是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大约从来没有以自己为中心这么热闹过,一次,她悄悄地对我说:“生病也是福。没想到。” 总共两个月的术后恢复期。到后一个月,哥哥们忙,就很少去医院了。嫂子们自然也就不见了踪影,医院里值班最多的就是我和姐姐。姐姐的儿子刚刚半岁,三个孩子,比不上我闲,于是我就成了老陪护。“二妞,”她常常会感叹,“没想到借上你的力了。”“什么没想到,你早就打算好了。当初不让大哥调我去县里,想把我拴在脚边的,不是你是谁?”我翻着眼看她,“这下子你可遂了心了。”“死牙臭嘴!”她骂,“这时候还拿话来怄我。”渐渐地,她能下床了。我就扶她到院子里走走,说些小话。有一次,我问她:“你有没有?”“有啥?”“你知道。”“我知道?”她迷惑,“我知道个啥?”“那一年,我们吵架。你说有了不能指靠的男人,也是守寡……”“我胡说呢。”她的脸红了,“没有。”“别哄我。我可是个狐狸精。”“还不是你爷爷。”她的脸越发红了。这说谎的红看起来可爱极了。“我不信。”我拖长了声音,“你要再不说实话,我可不伺候你了。” 她沉默着,盯着脚下的草,很久,才说:“是个在咱家吃过派饭的干部,姓毛……” “毛干部。” “别喊。”她的脸红成了一块布,仿佛那个毛干部就站在了眼前。然后她站了起来,“唉,该吃饭了。”她拍拍肚子,“饿了。” 她是在夜晚关灯之后,接着讲的。 那是在一九五六年底,县里在各乡筹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派了许多工作组下来。村里人谁都想要工作组到自己家里吃派饭,一是工作组的人都是上头下来的,多少有些面子。自家要是碰到了什么事,好跟他张口。二是工作组的人在哪家吃饭都不白吃,一天要交一斤粮票:早上三两,中午四两,晚上三两。还有四毛钱:早上一毛钱,中午和晚上各一毛五。这些钱粮工作组的人是吃不完的,供派饭的人家就可以把余额落了,赚些小利。 她原来没想去争,只等着轮。“可等来等去发现轮到的总是你小改奶奶那几个强势的人家。我心里就憋屈了。”她说。那天,她在门口,看见村长领着一个戴眼镜的人往村委会走,就知道又要派饭了。她就跟了去,小改已经等在那里了。一见她来,劈头就说:你一个寡妇家,还是别揽这差事吧。 “我一听就恼了。我就说:我一个寡妇家怎么啦?我为啥当的寡妇?我男人是烈士,为革命掉的脑袋!我是烈属!为革命当的寡妇!我行得正,走得端,不怕是非!我就要这派饭!我能完成任务!” 话到这份儿上,他们也只好把这派饭给了她。派饭期是两个月,吃住都在一起。 “有白面让他吃白面,有杂面让他吃杂面。我尽量做得可口些。过三天他就给我交一回账。怕我推辞,他就把粮票和钱压在碗底儿。他也是迂,我咋会不要呢?开始话也不多,后来我给他浆洗衣裳,他也给我说些家常,慢慢地,心就稠了……” 再后来,县里建了耐火材料厂,捆耐火钢砖的时候需要用稻草绳,正好我们村那一年种了稻,上头让村民们搓稻草绳支援耐火厂,每家每天得交二十斤。那些人口多的家户,搓二十斤松松的,奶奶手边儿没人,交这二十斤就很艰难。 “到了黄昏,他在村里办完了事,就替我把稻草领回来,先洇上水,洇上水草绳就润了,有韧劲了,不糙了,好搓。吃罢了饭,他就过来帮我搓草绳。到底是男人的手,搓得有劲儿,搓得快……” “搓着搓着,你们俩就搓成了一根绳?” “死丫头!”她笑起来。 我问她有没有人发现他们的事,她说有。那时候家家都不装大门,听窗很容易。发现他们秘密的人,就是小改。她记挂着没抢到派饭的仇,就到村干部那里告了他们的黑状。他们自然是异口同声地否认。 “他不慌不忙地对大家伙儿说:你们听我姓毛的一句话,这事绝对没有!你小改奶奶说:你姓毛的有啥了不起!说没有就没有?你就不会犯错误?这可让他逮住了把柄,他红头涨脸地嚷:你说姓毛的有啥了不起?毛主席还姓毛呢!你说毛主席有啥了不起?你说毛主席也会犯错误?我看你就是个现行反革命!一句话把你小改奶奶吓得差点儿跪下,再也不敢提这茬了。”她轻轻地笑出来,“看他文绉绉的,没想到还会以蛮耍蛮。也对。有时候,人不蛮也得蛮呢。” “还怀过一个。”沉默了很久,她又说。 我怔住。“那该怎么办啊?”半天,我才问。“那一年,就说去打探你爷爷的信儿了,出去了一趟。做了。”原来她说那一年去找爷爷,就是为了这个。“那他知道不知道?”“没让他知道。”她说。她也曾想要去告诉他,却听村干部议论,说他因在“大鸣大放”的时候向上头反映说一个月三十斤粮食不够吃,被定性是在攻击国家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成了“右派”,正在被批斗。她知道自己不能说了。 “他知道了又咋的?白跟着受惊吓。” “你就不怕自己有个三长两短?” “富贵在天,生死由命。不想那么多。” “你不恨他?” “不恨。” “你不想他?” “不想。” “要是不想早就忘了,”我说,“还记得这么真。” “不用想,也忘不掉。”她说,“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 “你们俩要是放到现在……”我试图畅想,忽然又觉得这畅想很难进行下去,就转过脸问她,“是不是觉得我们现在的日子特别好?” “你们现在的日子是好。”她笑了笑,“我们那时的日子,也好。” 我再次怔住。 第12章最慢的是活着12 她去世后的第二年,一天,我去帮婆婆领工资,正赶上一帮老人的工资户头换了代理银行,所有储户都需要重新填详细资料。其实也没几项,但对于那些得戴着花镜才能看清字迹的老人来说,就很是琐碎辛苦。先是一个老人让我帮着填。我就填了。结果一发而不可收,很多老人都挤过来让我帮忙。在人群中,有个老人也递来了身份证。我一看,他姓毛。一九二○年出生。 “你当年下过乡吃过派饭?” “你咋知道?”他说,“你认得我?” “不认得,冒猜的。”我说,“你在哪里下过乡?” “高村,马庄,五里源……” “杨庄去过吗?” “去过。”……我没再问,他也没再说,他看着我的脸,一眼,又一眼。我规规矩矩地给他填好表,双手递给他。“谢谢。”他说。“谢谢。”我也在心里说。我就是想感谢他。哪怕就是因为奶奶为他堕过胎,流过产,我也想感谢他。哪怕他不是那个人,仅仅因为他姓毛,我也想感谢他。 第13章最慢的是活着13 她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住院费是两万四。每家六千。听到这个数字,她沉默了许久。“这么多钱,你们换了一个奶奶。”生活重新进入以前的轨道。她又开始在两家轮住。但她不再念叨嫂子们的闲话了——每家六千这笔巨款让她噤声。她觉得自己再唠叨嫂子们就是自己不厚道。同样地,对两个孙女婿,她也觉得很亏欠。 “你们几个么,我好歹养过,花你们用你们一些是应该的。人家我没出过什么力,倒让人家跟着费心出钱,过意不去。” “你的意思是说,我以后也不该孝敬公婆?”我说,“反正他们也没有养过我。” “什么话!”她喝道。然后,很温顺地笑了。 冬天,家里的暖气不好,我就陪她去澡堂洗澡,一周一次。我们洗包间。她不洗大池。她说她不好意思当着那么多人赤身露体。我给她放好水,很烫的水。她喜欢用很烫的水,说那样才痛快。然后我帮她脱衣服。在脱套头内衣的时候,我贴着她的身体,帮她把领口撑大,内衣便裹着一股温热而陈腐的气息从她身上弥漫开来。她露出了层层叠叠的身体。这时候的她就开始有些局促,要我忙自己的,不要管她。最后,她会趁着我不注意,将内裤脱掉。我给她擦背,擦胳膊,擦腿,她都是愿意的。但是她始终用毛巾盖着肚子,不让我看到她的隐秘。穿衣服的时候,她也是先穿上内裤。 对于身体,她一直是有些羞涩的。 刚刚洗过澡的身体,皮肤表层还含着水,有些涩,内衣往往在背部卷成了卷儿,对于老人来说,把这个卷儿拽展也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再次贴近她的身体,这时她的身体是温爽的,不再陈腐,却带着一丝极淡极淡的清酸。 冬天过去,就是春天。春天不用去澡堂,就在家里洗。一周两次。夏天是一天一次,秋天和春天一样是一周两次,然后又是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平静如流水。似乎永远可以这样过下去。但是,这个春天不一样了。大哥和二哥都出了事。 大哥因为渎职被纪检部门执行了“双规”,一个星期没有音讯。大嫂天天哭,天天哭。我们就对奶奶撒谎说他们两口子在生气,把她送到了二哥家。一个月后,大哥没出来,二哥也畏罪潜逃。他挪用公款炒股被查了出来。二嫂也是天天哭,天天哭。我又把奶奶送到了姐姐家。 她终于不用轮着住了。 三个月后,哥哥们都被判了刑。大哥四年,二哥三年。我们统一了口径,都告诉奶奶:大哥和二哥出差了,很远的差,要很久才能回来。 “也不打个招呼。”她说。 一个月,两个月,她开始还问,后来就不问了。一句也不问。她的沉默让我想起父亲住院时她的情形来。她怕。我知道她怕。 她沉默着。沉默得如一尊雕塑。这雕塑吃饭,睡觉,穿衣,洗脸,上卫生间……不,这雕塑其实也说话,而且是那种最正常的说。中午,她在门口坐着,邻居家的孩子放学了,蹦蹦跳跳地喊她: “奶奶。” “哦。”她说,“你放学啦?” “嗯!” “快回家吃饭。” 孩子进了家门,她还在那里坐着。目光没有方向,直到孩子母亲随后过来。 “奶奶还不吃饭啊?”——孩子和母亲都喊她奶奶,是不合辈分规矩的,却也没有人说什么,大家就那么自自然然地喊着,仿佛到了她这个年岁,从三四岁到三四十岁的人喊奶奶都对。针对她来说,时间拉出的距离越长,晚辈涵盖的面积就越大。 “就吃。”奶奶说,“上地了?” “嗳。”女人搬着车,“种些白菜。去年白菜都贵到三毛五一斤了呢。” “贵了。”奶奶说,“是贵了。” 话是没有一点问题,表情也没有一点问题,然而就是这些没问题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巨大无比的问题:她说的这些话,似乎不经过她的大脑。她的这些话,只是她活在这世上八十多年积攒下来的一种本能的交际反应,是一种最基础的应酬。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魂儿在飘。飘向县城她两个孙子的家。 我当然知道。每次去姐姐家看她,我都想把她接走。可我始终没有。我怕。我把她接到县城后又能怎么样呢?我没办法向她交代大哥和二哥,即使她不去他们家住,即使我另租个房子给她住,我也没办法向她交代。我知道她在等我交代——当然,她也怕我交代。 二○○二年麦收后的一个星期天,我去姐姐家看她。她不在。邻居家的老太太说她往南边的路上去了。南边的路,越往外走越靠近田野。刚下过雨,田野里麦茬透出一股霉湿的草香味。刚刚出土的玉米苗叶子上闪烁着翡翠般的光泽。我走了很久,才看见她的背影。她慢慢地走着。路上还有几分泥泞,一些坑坑洼洼的地方还留着不少积水——因为经常有农民开拖拉机从这条路上压过,路面被损害得很严重。我看见,她在一个小水洼前站定,沉着片刻,准确地跨了过去。她一个小水洼一个小水洼地跨着,像在做着一个简单的游戏。她还不时弯腰俯身,捡起散落在路边的麦穗。等我追上她的时候,她手里已经整整齐齐一大把了。 “别捡了。”我说。 “再少也是粮食。” “你捡不净。” “能捡多少是多少。” 于是我也弯腰去捡。我们捡了满满四把。奶奶在路边站定,用她的手使劲儿地搓啊,搓啊,把麦穗搓剩下了光洁的麦粒。远远地,一个农民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她看着手掌里的麦粒,说:“咱这两把麦子,也搁不住去磨。给人家吧。给人家。” 我从她满是老年斑的手里接过那两把麦粒。麦粒温热。 那天,我又一次去姐姐家看她。吃饭的时候,她的手忽然抖动了起来,先是微微的,然后越来越快,越来越剧烈。我连忙去接她的碗,粥汁儿已经在霎时间洒在了她的衣服上。 她的脑瘤再次复发了。长势凶猛。医生说:不能再开颅了,只能保守治疗——就是等死。 奶奶平静地说:“回家吧。回杨庄。” 出了村庄,视线马上就会疏朗起来。阔大的平原在面前徐徐展开。玉米已经收割过了,此时的大地如一个柔嫩的婴儿。半黄半绿的麦苗正在出土,如大地刚刚萌芽的细细的头发,又如凸绣在大地身上的或深或浅的睡衣的图案。是的,总是这样,在我们豫北的土地上,不是麦子,就是玉米,每年每年,都是这些庄稼。无论什么人活着,这些庄稼都是这样。他们无声无息,只是以色彩在动。从鹅黄,浅绿,碧绿,深绿,到金黄,直至消逝成与大地一样的土黄。我还看见了一片片的小树林。我想起春天的这些树林,阳光下,远远看去,他们下面的树干毛茸茸地聚在一起,修直挺拔,简直就是一枚枚排列整齐的玉。而上面的树叶则在阳光的沐浴下闪烁着透明的笑容。有风吹来的时候,她们晃动的姿态如一群嬉戏的少女。是的,少女就是这个样子的。少女。她们是那么温柔,那么富有生机。如土地皮肤上的晶莹绒毛,土地正通过她们洁净换气,顺畅呼吸。 我和奶奶并排坐在桑塔纳的后排。我在右侧,她在左侧。我没有看她。始终没有。不时有几片白杨的落叶从我们的车窗前飘过。这些落叶,我是熟悉的。这是最耐心的一种落叶。从初秋就开始落,一直会落到深冬。叶面上的棕点很多,有些像老年斑。最奇怪的是,它的落叶也分男女:一种落叶的叶边是弯弯曲曲的,很是妖娆妩媚。另一种落叶的叶边却是简洁粗犷,一气呵成。如果拿起一片使劲儿地嗅一嗅,就会闻到一股很浓的青气。 “到了。”我听见她说。是的,杨庄的轮廓正从白杨树一棵一棵的间距中闪现出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第14章最慢的是活着14 那些日子,我和姐姐在她身边的时间最久。无论对她,对姐姐,还是对我,似乎只有这样才最无可厚非。三个血缘相关的女人,在拥有各自漫长回忆的老宅里,为其中最年迈的那个女人送行,没有比这更自然也更合适的事了。 她常常在昏睡中。昏睡时的她很平静。胸膛平静地起伏,眉头平静地微蹙,唇间平静地吐出几句含混的呓语。在她的平静中,我和姐姐在堂屋相对而坐。我看着电视,姐姐在昏暗的灯光下一边打着毛衣一边研究着编织书上的样式,她不时地把书拿远。我问她是不是眼睛有问题,她说:“花了。” “才四十就花了?” “四十一了。”她说,“没听见俗话?拙老太,四十边。四十就老了。老就是从这些小毛病开始的。”她摇摇脖子,“明天割点豆腐,今天东院婶子给了把小葱,小葱拌豆腐,就是好吃。” 我的姐姐,就这样老了。我和姐姐,也不过才错八岁。 她在里间叫我们的名字,我们跑过去,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大便。她执意要下床。我们都对她说,不必下床。就在床上拉吧——我和姐姐的力气并在一起,也不能把她抱下床了。 “那多不好。” “你就拉吧。” 她沉默了片刻。 “那我拉了。”她说。 “好。” 她终于放弃了身体的自尊,拉在了床上。这自尊放弃得是如此彻底:我帮她清洗。一遍又一遍。我终于看见了她的隐秘。她苍老的然而仍是羞涩的隐秘。她神情平静,隐秘处却有着紧张的褶皱。我还看见她小腹上的妊娠痕,深深的,一弯又一弯,如极素的浅粉色丝缎。轻轻揉一揉这些丝缎,就会看见一层一层的纹络潮涌而来,如波浪尖上一道一道的峰花——粗暴的伤痕,优雅的比喻,事实与描述之间,是否有着一道巨大的沟壑? 我给她清洗干净,铺好褥子,铺好纸。再用被子把她的身体护严,然后我靠近她的脸,低声问她:“想喝水么?” 她摇摇头。 我突然为自己虚伪的问话感到羞愧。她要死了。她也知道自己要死了,我还问她想不想喝水。喝水这件事,对她的死,是真正的杯水车薪。 但我们总要干点什么吧,来打发这一段等待死亡的光阴,来打发我们看着她死的那点不安的良心。 她能说的句子越来越短了。常常只有一两个字:“中”“疼”“不吃”,最长的三个字,是对前来探望的人客气:“麻烦了。” “嫁了。”一天晚上,我听见她呓语。 “谁嫁?”我接着她的话,“嫁谁?” “嫁了。”她不答我的话,只是严肃地重复。 我盯着黑黝黝的屋顶。嫁,是女人最重要的一件事。在这座老宅子里,有四个女人嫁了进来,两个女人嫁了出去。她说的是谁?她想起了谁?或者,她只是在说自己?——不久的将来,她又要出嫁。从生,嫁到死。 嫂子们也经常过来,只是不在这里过夜。哥哥们不在,她们还要照顾孩子,作为孙媳妇,能够经常过来看看也已经抵达了尽孝的底线。她们来的时候,家里就会热闹一些。我们几个聊天,打牌,做些好吃的饭菜。街坊邻居和一些奶奶辈的族亲也会经常来看看奶奶。奶奶多数时间都在昏睡——她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她们一边看着奶奶,一边聊着各种各样的话题,偶尔会爆发出一阵欢腾的笑声。笑过之后又觉得不恰当,便再陷入一段弥补性的沉默。之后,她们告辞。各忙各的事去。 奶奶正在死去,这事对外人来说不过是一个应酬——其实,对我们这些至亲来说,又何尝不是应酬?更长的,更痛的,更认真的应酬。应酬完毕,我们还要各就各位,继续各自的事。 就是这样。 祖母正在死去,我们在她煎熬痛苦的时候等着她死去。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曾经恶毒地暗暗期盼她早些死去。在污秽、疼痛和绝望中,她知道死亡已经挽住了她的左手,正在缓缓地将她拥抱。对此,她和我们——她的所谓的亲人,都无能为力。她已经没有未来的人生,她必须得独自面对这无尽的永恒的黑暗。而目睹着她如此挣扎,时日走过,我们却连持久的伤悲和纯粹的留恋都无法做到。我们能做到的,就是等待她的最终离去和死亡的最终来临。这对我们彼此都是一种折磨。既然是折磨,那么就请快点儿结束吧。 也许,不仅是我希望她死。我甚至想,身陷囹圄的大哥和二哥,也是想要她死的。他们不想见到她。在人生最狼狈最难堪最屈辱的时刻,他们不想见到奶奶。他们不想见到这个女人,这个和他们之间有着最温暖深厚情意的女人。这个曾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化成奶水喂给他们喝的女人,他们不能面对。 这简直是一定的。 奶奶自己,也是想死的吧?先是她的丈夫,然后是她的儿子,再然后是她的儿媳,这些人在她生命里上演的是一部情节雷同的连续剧:先是短暂的消失,接着是长久的直至永远的消失。现在,她的两个孙子看起来似乎也是如此。面对关于他们的不祥秘密,我们的谎言比最薄的塑料还要透明,她的心比最薄的冰凌还要清脆。 她长时间的沉默,延续的是她面对灾难时一贯的自欺,而她之所以自欺,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再也经不起了。于是,她也要死。她活够了。那就死吧。既然这么天时,地利,人和。反正,也都是要死的。我的心,在那一刻冷硬无比。 在杨庄待了两周之后,我接到董的电话,他说豫南有个景区想要搞一个文化旅游节,准备在我那家杂志上做一期专刊。一期专刊我可以拿到八千块钱提成,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奶奶的日子不多了。我知道。或许是一两天,或许是三四天,或许是十来天,或许是个把月。但我不能在这里等。她的命运已经定了,我的命运还没有定。她已经接近了死亡,而我还没有。我正在面对活着的诸多问题。只要活着,我就需要钱。所以我要去。 就是这样明确和残酷。“奶奶,”我尽力让自己的声音明朗和喧闹一些,“跟你请个假。” “哦。”她答应着。 “我去出个短差,两三天就回来。” “去吧。” “那我去啦。” “去吧。” 三天后,我回来了。凌晨一点,我下了火车。县城的火车站非常小,晚上觉得它越发地小。董在车站接我。“奶奶怎样?”“还好。”董说,“你还能赶上。”我们上了三轮车。总有几辆人力三轮此时还候着,等着接这一班列车的生意。车到影剧院广场,我们下来,吃消夜。到最熟悉的那家烩面摊前,一个伙计正在蓝紫色的火焰间忙活着。这么深冷的夜晚,居然还有人在喝酒。他在炒菜。炒的是青椒肉丝,里面的木耳肥肥大大的。看见我们,他笑道:“坐吧。马上就好。” 他的眼下有一颗黑痣。如一滴脏兮兮的泪。 回到家里,简单洗漱之后,我们做爱。董在用身体发出请求的时候,我不假思索地就接受了。他大约是觉得歉疚,又轻声问我是否可以,我知道他是怕奶奶的病影响我的心情。我说:“没什么。” 我知道我应该拒绝。我知道我不该在此时与一个男人欢爱。但当他那么亲密地拥抱着我时,我却无法拒绝,也不想拒绝。我也想在此时欢爱。我发现自己此时如此迫切地需要一个男人的温暖,从外到里。还好,他是我丈夫。且正在一丈之内。这种温暖名正言顺。 奶奶,我的亲人,请你原谅我。你要死了,我还是需要挣钱。你要死了,我吃饭还吃得那么香甜。你要死了,我还喜欢看路边盛开的野花。你要死了,我还想和男人做爱。你要死了,我还是要喝汇源果汁磕洽洽瓜子拥有并感受着所有美妙的生之乐趣。 这是我的强韧,也是我的无耻。 请你原谅我。请你,请你一定原谅我。因为,我也必在将来死去。因为,你也曾生活得那么强韧,和无耻。 第15章最慢的是活着15 第二天早上,我赶到杨庄,奶奶的神志出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清醒——这是她生前最后一次清醒。有那么一小会儿,房间里没有一个人。我静静地守着她,像一朵花绽放一样,我看见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了。我俯到她的眼前,她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眼神如水晶般纯透、无邪,仿佛一双婴儿的眼睛。 她就那么定定地看着我,好像我是她的母亲。 “我回来了。”我说。 “好。”她说。她的胸膛有力地鼓动了几下,似乎是在积攒力气。然后,她清晰地说:“嫁了。” “谁?” “让她们,”她艰难地说,“嫁了。” 我蓦然明白:她是在说两个嫂子。我的“大愚若智”的奶奶,她以为她的两个孙子已经死了。她要两个嫂子改嫁。她怕她们和她一样年纪轻轻就守寡。 我不由得笑了。原来,对她撒谎没有一点儿必要。在她猜测的所有谜底中,事实真相已经是一种足够的仁慈。 我把嘴巴靠近她的耳朵。我喊:“奶奶。”“哦,”她最后一次喊我,“二妞。”“你别担心。”我说,“他们都没有死。”她的眼睛一下子亮得吓人。“他,们,两,个,都,好,好,的。”我一字一字地说。她不说话,眼睛里的光暗了下去。我知道她是在怀疑我。用她最后的智慧在怀疑我。“他,们,都,不,听,话。犯,了,错,误。被,关,起,来,了。”我说,“教,育,教,育,就,好,了。”慢慢地,奶奶的嘴角开始溢出微笑。一点一点,那微笑如蜜。“好。”她说。然后她抬起手,指了指床脚的樟木箱子。我打开,在里面找出了一个白粗布包袱,里面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一套寿衣。宝石蓝底儿上面绣着仙鹤和梅花的图案,端庄绚丽。寿衣旁边,还有一捆细麻绳。孝子们系孝帽的时候,用的都是这样的细麻绳。下午四点四十五分,奶奶停止了呼吸。 那些日子实在说不上悲痛。习俗也不允许悲痛。她虚寿八十三,是喜丧。有亲戚来吊唁,哭是要哭的,吃也还要吃,睡也还要睡,说笑也还是要说笑。大嫂每逢去睡的时候还要朝着棺材打趣:“奶奶,我睡了。”又朝我们笑:“奶奶一定心疼我们,会让我们睡的。” 棺材是两个,一大一小。大的是她,小的是祖父。祖父的棺材里只放了他的一套衣服。他要和奶奶合葬,用他的衣冠。灵桌上的照片也是两个人的,放在一起却有些怪异:祖父还停留在二十八岁,奶奶已经是八十二岁了。 守灵的夜晚是难熬的。没有那么多床可睡,男人们就打牌,女人们就聊天。有时候她们会讲一些奶奶的事。大嫂是听大哥说的:小时候的冬天仿佛特别地冷,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奶奶都会把大哥的衣服拿到火上烤热,然后合住,尽力不让热气跑出来,她紧着步子跑到他的床边,笑盈盈地说:“大宝,快起来,可热了,再迟就凉了。”大哥赖着不肯起,她就把手伸到被子里去胳肢他的腋窝,一边胳肢还一边念叨:“小白鸡,挠草垛,吃有吃,喝有喝……”好不容易打发他穿好了衣服,就把他抱到挨着煤灶砌着的炕床上,再从温缸里舀来水,给他洗脸。然后再喂他饭吃。温缸就是煤灶旁边嵌着的一个小缸,缸里装着水,到了冬天,这缸里的水就着炉灶的热气,总是温的。 二嫂说的自然是二哥的事,她说二哥小时候很胆小,每当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就哭着回家喊奶奶,边喊边说:“奶奶,你快去给我报仇啊。”她还讲了二哥小时候跟奶奶睡大床的事,说因为奶奶不肯让我睡大床,二哥为此得意了很久。 “那时候你是不是有老大意见?”二嫂问。 “没意见没意见。”我说,“我要是在她棺材边还抱怨小时候的事,她会半夜过来捏我鼻子的。” 她们就都笑了。笑声中,我看着灵桌上的照片,蓦然发现,二哥的面容和年轻的祖父几乎形同一人。 因为是烈属,村委会给奶奶开了追悼会。追悼会以重量级的辞藻将她歌颂了一番,说她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和睦相邻,处事公允。说她的美德比山高,她的胸怀比海宽,她的品格如日照,她的情操比月明。这大而无当的总结让我们又困惑又自豪,误以为是中央电视台在发送讣告。 追悼会后是家属代表发言。家属就是我们四个女人,嫂子们都推辞说和奶奶处的时间没有我和姐姐长,不适合做家属代表。我和姐姐里,只有我出面了。我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姐姐道:“你是个整天闯荡世界的大记者,你都不会说,让我去说?” 众目睽睽之下,我只好站了出来。大家都静静地候着,等我说话。等我以祖母家属的身份说话。我却说不出话来。人群越发地静,到后来是死静,我还是说不出一个字。我站在她的遗像前,像一个木偶。 “说一句。”主持丧礼的知事人说,“只说一句。” 于是,我说:“我代表我的祖母王兰英,谢谢大家。” 然后,我跪下来,在知事人的指挥下,磕了一圈头。回到灵棚里,一时间,我有些茫然。我刚才说了句什么?我居然代表了我的祖母,我第一次代表了她。可我能代表她么?我和她的生活是如此不同,我怎么能够代表她? ——但是,且慢,难道我真的不能代表她么?揭开那些形式的浅表,我和她的生活难道真的有什么本质不同么? 我看着一小一大两个棺材。他们不像是夫妻,而像是母子。我看着灵桌上一少一老两张照片。也不像是夫妻,而是母子——为什么啊,为什么每当面对祖母的时候,我就会有这种身份错乱的感觉?会觉得父亲是她的孩子,母亲是她的孩子,就连祖父都变成了她的孩子?不,不止这些,我甚至觉得村庄里的每一个人,走在城市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像是她的孩子。仿佛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她的孩子,她的怀抱适合每一个人。我甚至觉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样子里,都有她,她的样子里,也有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每一个人的血缘里,都有她。她的血缘里,也有我们每一个人——她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母亲。 不,还不止这些。与此同时,她其实,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孩子,和我们每一个人自己。 第16章最慢的是活着16 这些年来,我四处游历,在时间的意义上,她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但在生命的感觉上,我却仿佛离她越来越近。我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看见她,在什么人身上都可以看见她。她的一切细节都秘密地反刍在我的生活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奇袭而来,把我打个措手不及。比如,我现在过日子也越来越仔细。洗衣服的水舍不得倒掉,用来涮拖把,冲马桶。比如,用左手拎筷子吃饭的时候,手背的指关节上,偶尔还是会有一种暖暖的疼。比如,在豪华酒店赴过盛宴之后,我往往会清饿一两天肠胃,轻度的自虐可以让我在想起她时觉得安宁。比如,每一个生在一九二○年的人都会让我觉得亲切:金嗓子周璇,联合国第五任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意大利导演费里尼……那天,我在一个县城的小街上看到一个穿着偏襟衣服的乡村老妇人,中式盘扣一直系到颈下,雪白的袜子,小小的脚,挨着墙慢慢地认真地走着。我凑上前,和她搭了几句话。 “您老高寿?” “八十有六。” 我飞快地在脑子里算着,如果奶奶在,她比奶奶大还是小。 “您精神真好啊。” “过一天少一天,熬日子吧。坐吃等死老无用。” 那天,我采访到了安徽歙县的牌坊村,七座牌坊依次排开,蔚为壮观。导游小姐给我们讲了个寡妇守节的故事,其实也都听说过:一个壮年失夫的少妇每到深夜便撒一百铜钱于地,然后摸黑一一捡起,若有一枚找不到,就决不入睡。待捡齐后,神倦力竭,才能乏然就寝——只能用乏然,而不能用安然。 我微笑。这个少妇能够以撒钱于地的方式来转移自己和娱乐自己,生活状况还是不错的。而我的祖母,这位最没有生计来源的农妇,她尚没有这种游戏的资本和权利。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用来空落落地怀想和抒情,这对她来说是太奢侈了,她和自己游戏的方式多么经济实惠:只有织布。只有那一匹又一匹三丈六尺长二尺七寸宽的白布。 那天,我在图书馆查阅资料,翻到一本关于小脚的书,著作者叫方绚,清朝人。书名叫《香莲品藻》,说女人小脚有三贵,一曰肥,二曰软,三曰秀。说脚的美丑分九品:神品上上,妙品上中,仙品上下,珍品中上,清品中中,艳品中下……还说了基本五式:莲瓣,新月,和弓,竹荫,菱角。而居然那么巧,在这层书架的下一格,我又随便抽到一本历史书,读到这样一条:“……光绪十三年(公元一八八七年),七月,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康广仁等发起成立全国性的不缠足会。不缠足会成为戊戌变法期间争女权、倡导妇女解放的重要团体,它影响深远,直至民国以后。” 那天,我正读本埠的《大河报》,突然看见一版广告,品牌的名字是“祖母的厨房”。一个金发碧眼、满面皱纹的老太太头戴厨师的白帽子,正朝着我回眸微笑。内文介绍说,这是刚刚在金水路开业的一家以美国风味为主的西餐厅。提供的是地道的美式菜品和甜点:鲜嫩的烤鲑鱼,可口的三明治,美味的茄汁烤牛肉,香滑诱人的奶昔,焦糖核桃冰激凌……还有绝佳的比萨,用的是特制的烤炉,燃料是木炭。 我微笑。我还以为会有烙馍、葱油饼、小米粥,甚至腌香椿。多么天真。 那天,我在上海的淮海路闲逛,突然看到一张淡蓝色的招牌,上面是典雅的花体中英文:祖母的衣柜Grand 摸ther‘ ward robe——中式服装品牌专卖店Brand Monopolized Shop of The Chinese Suit,贴着橱窗往里看,我看见那些模特——当然不是祖母模特——她们一个比一个青春靓丽——身上样衣的打折款额:中式秋冬坎肩背心,兔毛镶边,139元。石榴半吐红中绣花修身中式秋衣,160元……“小姐,请进来吧,喜欢什么可以试试。”服务生温文尔雅地招呼道。 我摇摇头,慢慢向前走去。 还会有什么是以祖母命名的呢?“祖母的鞋店”,“祖母的包行”,“祖母的首饰”,“祖母的书店”,“祖母的嫁妆”……甚或会有如此一网打尽的囊括:“祖母情怀”。而身为祖母的那些女人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她会成为一种商业标志,成为怀旧趣味的经典代言。 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 我只微笑。 我的祖母已经远去。可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我和她的真正间距从来就不是太宽,无论年龄,还是生死。如一条河,我在此,她在彼。我们构成了河的两岸。当她堤石坍塌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也已经泅到对岸,自觉地站在了她的旧址上。我的新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她的陈颜。我必须在她的根里成长,她必须在我的身体里复现,如同我和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和我孩子的孩子,所有人的孩子和所有人孩子的孩子。 ——活着这件原本最快的事,也因此,变成了最慢。生命将因此而更加简约,博大,丰美,深邃和慈悲。 这多么好。 第17章打火机一 一 余真家所在胡同的名字叫老柳巷。老柳巷很长,如果站在一所高屋的房顶往下看,就会发现老柳巷的轮廓真的活像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柳。余真的家就是一片小小的柳叶,窝藏在老柳枝上的一角疙瘩里。门牌号是73。“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儿女眼里一根刺。”在民谚里,七十三就是一道坎。都觉得这个门牌号不吉利,可门牌号码不是垃圾袋,想换就换。于是对此大家心思尽有,却只是谁都不说。怕或许本来没有,一说反而招了来,成了乌鸦嘴。也仿佛是不说就可以躲过去似的,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多年之后,一次,余真回娘家和母亲一起包饺子,闲话聊起单位的新房,说三楼四楼因为贵没人要。母亲说要是她她就挑四楼,虽然贵些,可光线好,七层住宅楼里正属于不上不下的位置,也安全。余真说我决不要四楼。母亲问是不是嫌四不好听,余真不语。母亲得意道:“其实有些讲究也是没道理。像我们家七十三号怎么了?你们几个平平安安成家立业,不是也没什么糟心事?一条巷子比起来,也算好的了。” 余真放下饺子,走到卫生间,眼泪已经掉了下来。她伸手去抹,从化妆镜里她看见,她的脸被沾了面粉的手抹出了一片淡淡的云白,如扑粉一般。 十六岁那年,余真被强暴了。 那一年,她正读高二。看着是爬坡爬到了半中间,其实她一点儿都不费力。因为根本就不想爬,只是被推着,不得不走。之所以于百忙之中腾出了点儿精力勉强把学习成绩挂在中游,是不想在同学中间太没面子,也是让父母不至于对自己太绝望,从而比较容易地套点儿零花钱。她的主要兴趣就放在玩上。二老是双职工,为了俩工资整天忙得屁都不能站着放一个,从小就对她粗养粗放,胡同里的男孩子又极多,长着长着,她就把自己调教了出来,成了有名的坏孩子。 坏似乎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起初也不坏。人之初性本善嘛。后来就不行了。一个小朋友向她要糖吃,她不给,他来抢,她推了他,结果她被老师罚了站。余真明白了其中的规律。第二天,她把程序颠倒了过来:抢别人的糖,他推她,最后罚他站。老师要求大家把太阳画成圆圆的,余真画成方方的。老师问为什么,余真说我把太阳裁了边儿。于是又被罚站。下一节课她就不再画太阳。老师问,她说今儿阴天。小学,老师教大家右手写字,余真用左手,结果小学期间她没有同桌。一个人宽宽展展。也很少有老师提问她,因为老师一张口,往往就会被余真反追得瞠目结舌。 “余真,请谈谈你未来的理想。”“老师,理想本来就属于未来吧?”“可以这么说。”“那您为什么还要说未来的理想呢?”“哦。那,谈谈你的理想吧。”“什么是理想?”“就是你十年后,二十年后想要的那种生活。”“你十年前,二十年前也有过理想吗?” “当然。”“是您目前的生活吗?” “……不是。” “为什么没有实现?” “呵呵,很多原因。其实大多数人的理想都实现不了。呃,还是,谈谈你的理想吧。” “既然这样,谈一个很可能并不能实现的东西又有什么意思呢?” ……上了初中,老师让交日记,每篇日记都要求有主题。一天,学校请了一名解放军来做讲座,日记主题便是军人。余真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出同学们会怎么表达对军人的崇拜和敬佩。她也写了,写的是自己对军人的羡慕,原因是军人穿衣服吃饭都不掏钱,还有枪,威风。日记交了,老师批注:你这素质成不了军人。她在老师的批注下继续批注:成不了军人我也要成为军嫂,成不了军嫂我也要成为军妈,军奶奶!从此,她就有了不用再交日记的特权。讨厌政治课,她大无畏地举手报告,要求读。看着政治老师铁青的嘴唇,觉得自己比那些把书放在抽屉里偷读的人更磊落。她整日里瞒天过海地说谎,无事生非地找茬,小桥流水般地花钱,被爸妈像伺候男孩子那样狠揍——或许,大家都认为她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她不像个女孩子。 她确实不像个女孩子,也不想像个女孩子。她不会跳皮筋,不会踢鸡毛毽子,翻墙爬树是个高手,弹玻璃球水平也不错。在不知道导尿管为何物的时候,她就发明了类似于导尿管的东西,想让自己像男孩子一样站着尿出来。和父母吵架一砖头一砖头地撂句子,把妈妈的胸罩带子剪断当鞋绳,十二三岁还不喜欢穿内裤,夜晚,她关好门,就裸睡。梦中明明感觉到例假来了也懒得起床,把床单和被子弄得血迹斑斑。第二天让妈妈给她洗“红旗”。最有名也最神气的是和八个男同学勾肩搭背组成了一个“九英党”,张口他妈的,闭口他妈的。哪个同学骑了新自行车一定要抢过来挨着遛一圈,向谁借钱或者讨要零食不得逞,晚上必定偷偷地砸他们家后窗玻璃。义务劳动的时候,他们跟在看不惯的人后面轮番丢蒜皮。有腼腆点儿的孩子穿件衣服时髦得让他们硌眼,就山呼海啸地朝他们打口哨,吓得人家绕着走。总而言之,就是淘,活脱脱一个小太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坏公安,难坏法院”,就是她那时候的生动写照。 谁都拿她这淘没办法。等二老缓过神来想要管教她的时候,她已经是没脸没皮,油盐不浸。母亲为此哭过无数次,最大的恐惧无非是怕她将来嫁不出去。就这德行,谁敢要啊?一天,她放学回家,听见一位街坊大妈正娓娓道来地安慰着母亲:“……好葫芦开好瓢,好桃树结好桃,你好人有好报,好饭迟起灶。再怎么说,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余真咣的一声撞进门去,蹲到妈妈面前,一丝不苟地重复道:“是啊,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母亲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十六岁那年,余真学会了喝酒。当然是白的。酒多半是董克搞来的。董克是“九英党”成员之一,长得又瘦又小。余真他们本来是看不上他的。可自从他哥哥犯了抢劫罪进了监狱他妈妈又病死之后,他们就把董克吸纳了进来。从此,董克在校园里不再受任何人欺负。家门不幸,无以解忧,董克的老爸就特别爱喝酒,每天都要呷二两,董克就每天从他瓶子里匀一点儿出来,存在一个瓶子里,放在床底,大约十天半个月就能攒出一瓶子来,拿到学校,他们几个分喝。酒其实是真不好喝,余真喝只是因为:一、它不好喝。二、他们同学,尤其是女同学都没喝过。三、学校和家里都不让喝。 那天晚上,她也是喝了酒。喝酒的由头是“九英党”要庆祝期末考试胜利结束。按惯例,考试结束后放假三天,等老师改卷登分。之后还要再上大约两周的新课才会放暑假。炎热的六月,余真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套着一件自剪了腿的八分牛仔裤,和那几个男孩子偷偷地钻到一个背街小巷的酒馆里。他们中有五个人都从自家偷了白酒,什么“桃杏沟”、“双清渠”、“五家村”,都是当地的杂牌子。什么度数的都有。他们要了几个两块钱一份的小素菜:花生米、拌粉丝、拍黄瓜、海带卷什么的,一边喝一边讨论着三天假期的安排。照着以往的作风,他们绝不会浪费这宝贵的三天假期。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白酒,而且还是如此庞杂的白酒,余真自然而然地喝多了。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透过小酒馆肮脏的玻璃窗,看看天黑得已经不像个样子,他们摇摇晃晃地分手,回家。董克家离余真家最近,要送她,余真和他一起走到胡同口,就把他骂回去了。她不想让爸爸妈妈看到自己和一个男孩子纠纠缠缠的,那会被他们误会为谈恋爱。一个以捣蛋著名的女孩子居然开始像别的女孩子一样谈恋爱,即使不是真的听着也够腻腻歪歪,该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情啊。 那个夜晚,余真跌跌撞撞地拐进老柳巷,一眼就发现巷里第二盏路灯瞎了。老柳巷一共就三盏路灯,均等地安在拐弯狠些的地方。每盏都能管好多户人家。余真家在第三盏路灯后面。不知怎的,她心里有些憷。但家就在前面,憷也得过去。她紧着步子,到了那盏瞎灯下。一阵风从后面过来,她的腰突然就滞住了。两眼一黑,喉咙一紧,然后,她被拖上了一辆车。 喝了酒的她没有一点儿力气。一上车她就被剥光了。他把她的嘴巴塞住,手脚绑住,蜷放在前后座之间的空隙里,很凉。很冷。很冰。很硬。但她却是软的。很软。没有骨头的那种软。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车终于停下。她嗅到了浓郁的青草气息,似乎是到郊外了。她耳听着他打开前车门,下去。又打开后车门,上来。欺上她的身。他亲吻她,抚摸她,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和她的身体一起。宛若两个琴弦的合鸣——陌生的合鸣。 他做了两次。第一次很凶猛,迫不及待。第二次,他的节奏便如出了峡谷的河流,变得舒缓,温柔。 很疼。很疼。 他替她清洗了下面——车上居然备有热水和毛巾。他替她穿好衣服。然后,车开始启动。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的,他没有再捆绑她,她完全可以解开眼睛上的布。但她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放回到了路灯下。他把她抱下去之前,她清楚地记得,他仿佛是无限留恋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在他的手离她的头越来越远的时候,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几根头发还在依依不舍地追随着他手指离去的方向。 在他的车发动的一瞬间,世界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全身上下的血液重新开始欢快地奔涌。 她慢慢地把眼睛上的布解开,发现再往前走几米,就是她的老柳巷。路灯的光如刀子一般,刷刷地闪着她,把她的眼睛照得刺痛刺痛。 只是,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手是根魔杖,把她的什么东西拿走了。永远地拿走了。不,这东西不是她身体内的那层薄膜,这东西是看不见的。是属于脑子的,属于心的。 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她都不能确定,也不能明白。 那天晚上回家之后,她在卫生间待了许久。母亲问她怎么了,她说:“例假。”一整夜,她都把电扇开到最大挡。第二天,她如愿以偿地感冒了。那三天,她哪儿都没去,就在床上躺了三天。 假期结束,一到学校,她就宣布退出“九英党”。 “我看见你们就觉得恶心。”她说。 其实,她知道,她更恶心的,只是自己。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第一次提出要爸爸去接。她说她做了一个噩梦,不想再一个人走夜路了。母亲问她做了什么噩梦,讲出来可以解一解破一破,她道:“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鬼。” “真真也知道害怕了。”母亲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是安慰的。一个女孩子,说到天边也不过是女孩子,总该有所畏惧才算正常。不然总是让人担忧的。 后来余真要求住校。住校的一年里,她开始勤奋读书。她发誓要考一个很远很远的大学。能多远,就多远。那一年,她没有一个朋友。不去走近任何人,任何人也别想走近她。“九英党”失去了她就像失去了主心骨,很快解散。八个男孩子里除了董克,没有人敢再招惹她。其实董克也不敢招惹。每逢周六晚上回家和周日晚上上学的时候,他只是在胡同口等她。他可怜巴巴地站在那里,用眼神和余真打着招呼。余真全都知道,全都看见,可她全都熟视无睹。 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她每天都在这几处直线行走,独来独往,对别人的事一律不闻不问。同宿舍一个女孩子失恋,哭得地动山摇,室友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安慰和同情,只她没有。那个人幸福的时候与自己无关,悲伤的时候凭什么要加上自己?没道理。这个世界说起来谁和谁都有关系,再说起来,谁和谁都无关。有同学曾经小心翼翼地批评过她,说她太骄傲太冷酷,把自己的门关得太紧,这样享受不到集体的温暖。她道:“我不是一个房间。我是一座墓。墓有门吗?” 她把自己的野都收敛了起来。慢慢地,像一朵受了风寒的花,把自己的瓣,一片一片地聚起来,重又成了一个花苞。她变了一个人。安宁,内向,长久地不说话。看人总是寒光闪闪,像有一道玻璃嵌在里面。家里人都说她懂事了,知道用功了,像个女孩子了。只有她知道自己: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但大学毕业之后,她终还是回来了。因为她要嫁的人,就在这个城市。她没法子不回。这个破了她初夜的城市,又要补给她一个完美的婚姻。她不能不要。她必须得宽宏大量,不计前嫌。 第18章打火机二 又是六月,余真被批准到避暑胜地北戴河休假。 早就听说省厅在北戴河建有一个休假中心,这是她第一次来。规定可以带爱人和孩子,全额公费。其中来往路费由单位报销,其他一切到了北戴河都由休假中心包圆儿。这样的好事必定也是物以稀为贵,全局每年只有一个名额。今年局党委班子研究出的结果,轮到了她。要说轮到她也是有些勉强。在局里她算年轻的,资历比她老的有的是,多少人还都没去过,她自然该往后排。但正如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无缘无故的恨一样,世界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休假。她虽然年纪轻轻,却是局里的办公室主任。公车、接待、财务,都是她分管。一个很敏感的中层位置。银行拉存款,出差报旅费,司机讨油钱,都得过了她这道关。下面趋奉的人是有的,上面拉拢的人也是有的。没人和她过不去。因为没人和好处过不去。一进单位仿古的翘翘檐大门,传达室的师傅都会对她多敷衍一分钟笑脸。 对这些,她都是明白的。 当初他们办公室仅副主任就封有三个,她是最年轻的。谁也没想到她会被扶了正。对此,只有她自己心里有数。当办公室主任无非就是算计领导的心思。她要是乖起来,顺起来,圆滑玲珑起来,投其所好起来,没人能比得过她——正如她当初野的时候,也没人能比得过她一样。如果说当上办公室主任算是一种成功,那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以失去智慧的方式让智慧显现,以失去主意的方式让主意确定,以失去名字的方式让名字刻下——以失去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存在。这么说有点儿玄,举个例子。领导想找个有特色的地方吃饭,她知道哪儿合适,但她一定不说。她给他推荐几个路线一顺儿的饭店,让司机开着车,饿着肚子找。那几个饭店比较起来,领导选择的肯定是她想推荐的那家。吃了,喝了,满意了,高兴了,领导还很有成就感,回去打电话的口气就是这样的:“哥儿们,我刚刚发现了一个好去处……” 让你的用心变成他的成就。无非如此。 凭着这点儿功夫,她当上了办公室主任。她没有给谁送过一分钱的礼。可以说,她升职的过程完全是纯天然无污染绿色环保。一位副局长曾经不无遗憾地说,如果她多少能喝点儿酒的话,他确定她的升职速度会比现在更快。 但余真不喝酒。 既然局党委班子研究过了,一研究就成了组织决定,余真推三让四,做够了一番人情,当然没人会接,于是就去,去得无可奈何,也去得理直气壮。送行的时候,局长说:“好好玩。平时都是你跟着领导鞍前马后地服务,这次你就把自己当领导,好好地服务服务。” 儿子马上就期末考试了,要去还真是有些不放心。丈夫说他在家盯着,让她尽管去:“平时都是你陪儿子,过够瘾了,风水轮流转,该我新鲜两天。”瞧,对她全都是这么通情达理,体贴关照。不去都不好意思。 余真有点儿忐忑地上了火车。一个人清清静静地休一星期假,想想都莫名其妙地觉得奢侈,觉得于心不安。她的日子一向都是紧巴巴的。不,这紧巴巴与金钱物质无关。这紧巴巴,以前她总以为指的是时间。因为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单位,她总是一副日理万机的样子,似乎头顶永远悬着一根弦,这根弦嗡嗡地弹着,从来不能让她大大地喘口气儿。现在,当她坐在火车上的一瞬间,她明白了:这紧巴巴指的也不是时间,而是心理。坐在火车上的她百无聊赖,闲得发慌。那根弦仍然在嗡嗡地弹着,弹着。一股艺无止境的劲头。 真是要命。 出租车停下,下午六点十分。休假中心到了。确实是个幽雅的所在。鲜花,草坪,一棵粗壮高大的核桃树下支着几张白色的木桌,配套的是同色休闲木椅,样式稚拙可爱。草坪后面疏疏落落地竖着几栋白顶红砖的小楼,玩具一般,让人一望就心生向往。 大门关着。按通知书上的号码打电话,没人接。余真无所事事地站在门外,看着门口路标上的仿宋绿字:草厂南路。是。通知书上写的地址就是草厂南路。草厂。这是个好名字。她喜欢这个名字。这是一个可以嬉戏的名字。有一种扑面而来的乡间气息,仿佛可以看见多年之前这里生机勃勃的翠绿村庄,村庄之外有大片大片的青葱麦田,猪羊圈外堆着大垛大垛的喂牲口的干草堆,钻到草堆里,躺下,会被清洁潮湿的草气腌住,用打火机点着,一根草就会燃出一根焦香……十六岁之前,余真会干这些。那时候的她啊,口袋里什么都可以没有,决不能没有打火机。打火机的用处太多了,点树叶儿,点烟,自习课无聊的时候点前面女同学的辫子,哪位老师的自行车后座上绑着捆芹菜,她一准儿用打火机把绳儿给烧断。打火机是个好玩具。口袋里没有打火机的小余真,就像现在的她包里没有手机一样,失魂落魄。 余真捏捏自己的包。包里除了手机之外,还有许多必需品:钱包,“心相印”纸手帕,“雅客”木糖醇口香糖,小镜子,小梳子,唇膏,防晒霜,通讯录……没有打火机。十六年来,她再也没有装过打火机。 余真摇摇头。想要把泛起的十六岁摇走。十六岁的花季?你没有啦。她对着传达室的窗玻璃照照自己的脸。已经三十二岁的她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粉嫩圆润,不胖不瘦,清水挂面头,黑漆杏仁眼,完全是个漂亮少妇的模样。可是,十六岁的花季她确实没有过。她的十六岁,是被腰斩的。 她的神情一派安宁祥和。和脸盘不相称,但与年龄很般配。十六岁,她被强暴了,但现在的她看着还可以,既不愤世嫉俗,也不忧伤沉痛。这是中年的表情吧。中国人中年的表情。中国人的中年一向是提前的,和国际不接轨。据说联合国规定四十五岁以下都是青年,四十五岁到六十岁是中年,六十岁之上才是老年。要这么说,她还年轻。 年轻?余真继续在窗玻璃上照自己。太阳还很毒,脸上已经被晒出了油。但,真的,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屋里有什么东西明晃晃地花着眼。余真定了定神:柚黄色的桌子上闪着一串钥匙的金光,而另一面墙上的铝合金窗户有一扇没关严。太好了。一刹那,余真作了个决定。既然没人看见,既然她还年轻——余真朝自己做个鬼脸,放下行李,蹬着大门上的横线铁格,翻了进去,然后双手一按,跃上那个窄窄的窗台,伸手进去,把门拨开,拿过钥匙,一试,果然有一把打开了大门上的锁。她把行李拿进来,将钥匙和窗户都恢复原位,正想把大门再锁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响起来:“丫头,功夫不错。” 回头。大门对面的树荫下,站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身边放着一个黑色拉杆箱。也是来休假的? 余真对他笑笑。等他进去,和他一起来到二号楼大堂。有一个服务员站在总台后面,浑身湿淋淋的,像一条刚刚从海里爬出来的鱼,狼狈不堪地向他们问好。余真问她怎么刚才没人接电话,她说厨房的水管突然爆裂,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跑去处理水管了。 怪不得传达室会荒。 “为什么不买最好的水管?厅里拨的钱不少啊。”男人一边登记一边说。余真探过头去,看见了他正在写的名字:胡。哦,他姓胡。 胡?他姓胡?醒一醒神儿,余真的头发几乎都要直竖起来。再四舍五入地浏览一下墨镜下他的脸,终于确认:她见过他。他去他们那里视察过工作。 他是他们的厅长。省内本行业最大的领导。 “我们在哪里见过吧?”他边登记边说。当然,他有资格说这话。全省这一行里,他是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余真惶惶地报出自己局的名字,几乎是逃也似的拖着行李来到房间。第一天就丢了这么大的人,还是在厅长面前。她想象不出他看着自己踢天蹦地扒门撬锁时的心情,他会怎么想她?这是一个地狱般黑暗无边的问题。真是不该来休这个假。如果不休假她就不会这么放松,不会这么没谱儿。要知道她有多少年都没有让双脚离开地面五十厘米了啊。 死期到了。 等等。余真定了定神。他不是还说了一句“丫头,功夫不错”么?即使是讽刺,也还可以确认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甚至还有点儿欣赏。这是一个关键的评价,她得抓牢它,瞅个机会把自己救上岸。 第19章打火机三 余真的房间是2516。2是2号楼,516是房号。一人一个大标间,外带一个大露台。确切地说,是一家一个标间。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十口八口,一个名额给够你这一个标间就得了。小茶几上放着休假中心的服务簿。余真翻了一下,里面介绍说有棋牌室、健身室,晚上多功能厅有电影,阅览室可以读书上网,五脏俱全。服务簿后面还附着一张北戴河地图,她用比例尺核算了一下,这儿离海边仅仅五百米。太方便了。她发短信把房间号码告诉了丈夫,丈夫马上打来电话,问条件如何,余真说非常好。他说那他就放心了。她撒着娇叫好老公,他也嗲着声叫好老婆,儿子在一边带着哭腔抢过了电话,今天星期天,他在家。儿子说他也想去,可还得考试。她只好安慰他,承诺给他带一艘玩具军舰回去,他才破涕为笑,连声叫好妈妈好妈妈。 一番热闹,挂断电话。好老公好老婆好爸爸好妈妈好儿子……这是沿着电话线传真过来的温馨家庭,一切都好。努力了这么多年,她终于进入了这些个“好”。多少年前,这些个“好”曾是她觉得需要奋斗终生也不一定能抵达的巨大目标,但现在,“好”来了。就攥在她的手心里。 看起来,一切都无可挑剔。自己不错,家里也不错。丈夫在劳动局,儿子正读小学三年级。调皮顽劣尽有,比她当年虽是差了些,从身为父母的角度看却是正好。正如丈夫勤谨呵护鱼水之欢也都尽有,却也都不过分。对于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来说,一切都是三十七八度的洗澡水,最适宜的温度。 但她仍是紧巴巴的。 为什么?为什么她仍是紧巴巴的? ——是不是正是因为,这些个“好”是被她死攥着的缘故?而她之所以死攥着这些个“好”,是不是正是因为怕自己攥不住,怕它们会随时长出翅膀飞走? 手机响了。是董克。董克大学毕业后分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时不时地会给她打个电话。这些年来,高中同学里经常和她保持联系的,也只有他了。铃声一遍遍响着。余真始终没接。 确实离海很近。晚饭后余真出去散步,二十分钟就溜达到了海边。沿着海滨路缓缓走来,海鲜楼一座挨着一座,灯饰一家比一家花哨,如倚门卖笑的女子,浓妆艳抹,俗不可耐。她们气势磅礴富丽堂皇地污染着海面。大大小小的强光射灯也配合着她们,把一个个紧挨着的海水浴场耀得亮如白昼。都是一些自然浴场,野浴场。没有围墙,没有栏杆,路边的台阶随时上下,穿泳衣的女子三五成群,嘻嘻哈哈地从她身边掠过,多半都和男孩子们纠缠在一起,男孩子的手放在她们的臀上、肩上。他们的脸上都闪烁着熠熠神采。而灯光中,海水一点儿也看不出清澈,是一种辽阔的深浊。远处游在礁石上的浪花如一匹匹调皮的小兽,爬上去,滚下来,又爬上去。 北戴河的疗养院和休假中心大约是全国最密集的。别称“夏都”,想想多么有底气。服务员说仅中直部门在这里建的就有两百多家,其他有点儿名堂的各级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建立起来的小洋楼更是摩肩接踵,不能统计。总之,除了海产品之外,把疗养院和休假中心说成是北戴河最大的特产是毫不过分的。有趣的是大多数疗养院都不叫疗养院或者休假中心,而叫做工作站——出门时她才注意到,他们的休假中心外面挂的牌子,也是工作站。工作站,多好玩。为什么不到新疆戈壁滩建这么多工作站? 走着走着,余真的脚步停下来。 胡厅长在前面。一家路边小店的窗口,他正指指点点地看泳衣。女式泳衣。 传说中的胡厅长娶妻四次,外遇无数,很有艳福。他是个老三届,一九七七年一举高中,毕业后便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娶了第二任,他的大学同班同学。这一任妻子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是第三任,有夫之妇。为了走在一起,他们各自闹离婚数年。但他们的热情似乎也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最高涨,婚后五个月两人便分道扬镳。后来他如风似电般地娶了现任妻子。然而据说他和她的感情也不怎么好,两人早已经同床异梦。因为他太花,她根本管不住他。又贪图他的权势,便忍气吞声地过了下去。只是暗暗地,防贼似的防着他。在办公室说起这事儿的时候,一位副局长说他见过胡厅长的现任妻子,长得很一般,而且一点儿也不年轻。人都说他比她大二十岁呢。后来他很是婉转地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两人相差不过五岁。“大五岁还值得离婚?还不找个嫩点儿的?”大家很困惑。不过从他任职后的所作所为来看,这位厅长办事一向也没什么规律可言。后来,群众又这么给自己打圆场。 ——这话是有根据的。胡的前任是个文学爱好者,有点儿雅士风度,不拘小节,吊儿郎当。于是整个儿卫生厅的作风也都上行下效,拖拖拉拉,松松垮垮,甚无体统。胡上任之后,一个会没开——原本也不是开会好解决的事,就把这个积弊给治了。说起来不过是两件事。一是乘车。一位科长和他同住一个小区,早上上班,在院里碰到,顺风车理所当然地要搭。科长跟着胡进了他的专车,胡回头作意外状,道:“你不能坐这车。”科长以为他开玩笑,便也嬉皮笑脸道:“我陪领导坐,行吧?”胡板着脸道:“你不下来我下来。”说完就出了车,打了辆出租,绝尘而去。二是摆鞋。一日,胡偶尔路过微机室,看见门口的鞋子横七竖八,便悄无声息地蹲下来,把那些鞋子一双双摆得周武郑王。 这一利一钝双刃剑出手,机关人员又不是弱智,立马痛改前非,个个意气风发,精神抖擞,里外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也随之水涨船高。在连年的行风评议中都名列前茅。 他一个人来休假,看的却是女式泳衣,傻子也能猜出来,这里头有学问,而且还是花花绿绿的学问。按常规余真得绕开走。但是,有必要么?这么多人,未见得他就会恰恰转身,恰恰转身也未见得就恰恰看到自己,恰恰看到自己也未见得就恰恰认出来。他这样大象级的人物,要是连她这样丁丁小的蚂蚁都过目不忘,还不早就把他累死了? 她决定冒险。 终于挨到一大帮人过来,余真挤在了人群里,慢慢地,慢慢地,游啊游,游啊游,如一条鱼,左摇头,右摆尾,前伸胳膊后踢腿,眼看就要无声无息地游过去了。在即将成功的一刹那,怎么就那么倒霉,他恰恰就回了头,恰恰一下子就把目光定格到她身上。 “丫头,来帮我看看泳衣。”他说。不笑,但口气很温和。似乎他们早就认识了一百年。余真的心落了地。她知道幻想的白天危机已经过去了。可在落地的一瞬间,她的心又悬了起来。 她走过去。 “给谁看?”问完她就想敲自己的嘴巴。一句话就犯了忌。但这又是必须犯的忌。给女孩子选就得带裙边的,娇俏可人;给老太太选就得传统型的,灰不沓沓。他不敲锣,她怎么定音? “女人。”他笑,“和你差不多的。” 他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和她差不多?那一定是私生女,或是女朋友。他还有这么年轻的女朋友?情人?余真斟酌了一番,选了套两截式的:上身鲜黄豹纹吊带,下身天蓝三角裤外护同色短裙,他问了问价格,马上就掏钱包,余真拉住他的手,又挑了一堆毛病,砍下了三十元。 离开小店,他给她买了瓶果汁。她死活不要,他死活要给。“三十块钱买好几瓶果汁呢。”他说,“不争一瓶果汁,就是海鲜也该请你吃一顿。” 他们沿着海滨路继续散步,绕了一圈,散乱地聊了一些话。对余真来说,这散乱当然也是形散而神不散——余真现在很小心了。余真问他怎么一个人过来休假,他说他在北京开了个会,顺便拐到这里待一两天。 每年他都会例行待这么一两天,算是散心,也算是检查工作。半公半私。 “那您很快就会走吧?” “看情况。”胡说,“如果气象台预报说这两天会刮二十级以上台风的话,我要多住两天也不一定。” 余真大笑。 回到休假中心,互道晚安。他住1号楼。服务员告诉余真,1号楼都是套房,是一定级别以上的领导才有资格住的。领导们还有专门的小餐厅。余真这才记起,晚上没有在餐厅里见到胡。这样蛮好的。她松了一口气。 洗澡的时候,看着卫生间里的镜子,余真忽然明白,刚才泳衣店里的“恰恰”其实未见得真是“恰恰”,因为,那个小店的里墙上,装着一面巨大的镜子,可以映照出所有的路人。 第二天一早,余真在大餐厅门口见到了胡,餐厅门还没有开,其实已经到点儿了。只有她和他两个。他们对望一眼,互相点点头。余真的诧异是难免的。既然他们有小餐厅,干吗还跑到这里来? “昨晚上睡得好么?”他问。 “好。您呢?” “没睡好。太安静了。”他点了一根烟,“人老三样宝:贪财,怕死,睡不好。我后一样特别明显。” 余真笑:“您不老。”当办公室主任时间长了,习惯性的奉承。不过,说实话,他看起来也确实当不起“老”字。 “真的?”他也乐。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睡不着挺难熬的吧?” “是。”他看余真一眼,“本来想给你打电话,又怕影响你休息。” 这话有意思。大象给蚂蚁打什么深夜电话?“人们啊,我是爱你们的,你们可要警惕啊。”余真没来由地想起这句古怪名言。对他笑笑。沉默。 餐厅门开了。服务员诚惶诚恐地请他去小餐厅,他拒绝了。他说他是农民出身,更喜欢大餐厅的气氛。他说昨天在小餐厅吃的那顿已经够折腾了。哪是他吃菜,分明是菜吃他。他的笑容熨平了服务员的紧张,她们麻利地给他们准备好饭菜,他却不动筷子。他说要按规定办。餐厅规定一桌凑够了十个人才可以开吃,他们两个就只有等着。他不断地询问她一些局里的情况。谈到一些涉及对局里的成绩自我评价的话题,余真不好说什么,只是以最简单“是”“不是”“差不多”“还可以”“都那样”“好像行”来敷衍他。他突然笑起来:“是办公室主任?” 余真点头。 “我也干过。你的语言具有办公室主任语言最典型的职业特征。” 余真也笑。 “其实不必。就是随意聊天。要是谈工作我不是这样的。也不会在这里谈。” 余真依然笑。笑得很傻。但那也得笑。从来都是祸从口出,没有祸从笑出的。 人陆续来齐。和厅长坐在一起,大家都很拘束。他要是夹了哪个菜,哪个菜半天都在他面前放着,没人转桌。真是难受啊。余真想。领导就是领导。她最烦的就是领导深入群众。平日里高高在上,忽然要深入群众,哪个群众不怕被砸着?深入群众的时候,领导都有本领能收能放。收是集中,放是民主。收是权力,放是闲情。收是领导风范,放是与民同乐。怎么着都是他有理,他惬意,他想不到当他在群众的空间里上挥下揽收放自如的时候,群众的肺有多憋闷,群众的笑容有多遭罪,群众的不胜欢欣之状有多虚伪,群众的心声有多强烈:您什么时候能深入完毕?您什么时候能浅出啊您哪。 第20章打火机四 早餐后集体乘车活动。休假中心今天安排的是联峰山公园。据说毛主席他老人家曾在那里登高望海,联峰山因此成为名胜。没办法,伟人少,凡人多。凡人在伟人后面闻闻人家扑腾出的灰尘,也觉得香甜。 山海相连,其实不远,十五分钟车程就到了。大家开始零零落落地登山。基本上都是一家三口。单独的就余真,还有胡。上车之前大家都眼睁睁地看到休假中心主任,也就是工作站站长,特意巴巴结结地安排了一个精干的小伙子和一个机灵的小姑娘陪胡,他坚决不要。他说:“我好不容易解放解放,你们还弄两个间谍跟着我啊?”这玩笑开得很微妙,既亲近平和,又拒人千里,既幽默风趣,又风霜刀剑,让他们面面相觑,只好作罢。 一进山门,余真很快和他拉开了距离,随意捡了一条偏僻点儿的山道。孤男寡女,上下悬殊,她不能让人从眼睛里给自己捅刀子。山道越走越窄,余真明白了,这是一条废弃的山道。但道边植被很好,处处荫凉。她慢慢地走着,出了一身极舒服的汗。喝了一大瓶水,想要小解。没有厕所。看看四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好在也不见人,余真一猫腰钻进了草丛,回归大自然。 解决完毕,她抱起裙子,让山风吹着大腿。必须承认,裸体是舒服的。完全的裸体有着完全的舒服,局部的裸体有着局部的舒服。十六岁之前,她爱裸睡。那真是一种享受。如果细细体味就会发现,那些平日里被遮盖惯了的部位,突然被晾出来,其实是挺不好意思的,有点儿受惊吓,怯生生的,格外敏感。不像手脚脸上的皮肤,一个个都麻木不仁,无耻相。这些被娇惯久了的皮肤必须在空气中羞怯一阵子,才会开始领略空气的友好和热情,才会慢慢地放开毛孔,松弛下来,与空气进行交流和呼应,然后,更激烈一些,他们会和空气握手,问候,拥抱,跳舞,狂欢。他们张着一张张小嘴,吧嗒吧嗒,吧嗒吧嗒,十分贪婪地亲吻着空气,仿佛襁褓中的婴儿在尽情地吃奶,这时候你才会明白;他们饿了有多久了。 给大腿放了会儿假,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还是热。她便用裙摆当扇子,给自己绵绵不绝地送着小风。 “喂,小余。”胡的声音从背后平地立起。余真的汗刷地一下全落了下去。他什么时候也来了? “内容丰富,想找个地方解决一下。我们是不是志同道合了?”他说。 余真尴尬地笑笑,起身,“要不,我去那边给您望望风?” 他大笑:“不需要了。” 他笑得比山风还要爽朗,仿佛她是一个幼稚孩子。余真的脸无端地红了起来。那方才,他在这边,她在那边?不堪设想——想想,倒也有趣。少年时节,她和“九英团”的弟兄们外出郊游,一堵破墙,她在这边,他们在那边,也皆是坦荡无边。 一起走下去,便是观音寺。他要抽签,她便替他拎了手包,在一边看着。是上上签。然后是一名僧人解签,无非是仕途顺达,福星临门,家宅兴旺,必得贵子之类。听他和僧人闲聊,说他属牛,和共和国同龄。余真也属牛,小他两轮。出了寺,余真把这点儿巧讲给他听,他笑了笑。笑的时候,他左嘴角上扬,右嘴角下撇,脸颊上的肌肉拧成一小块,一小块,笑得一点儿也不宽厚。很坏。 “你知道我生气的时候,厅里的人背后叫我什么吗?”他嘴角一挑,“老公牛。” 那他的意思就是说余真是小母牛。果然坏。又不好发脾气,余真只有沉默。他却闲不住,问余真结婚没有,孩子几岁,余真说了,他又笑:“婚结得这么早,很会享受生活啊。” “比你差远了。”余真脱口而出。他一扬眉,又是笑。笑得更坏。 余真的婚结得确实是有些早。是她大学同学里最早的一个。 她果然考上了一所遥远的大学,离家两千里。她感谢这遥远。这遥远使她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让往昔认识她的人谁也认不出来,包括她自己。也包括董克。当年董克和她考到了一个城市,他的学校与她的学校平行隔着三条街。他常来。开始是找她。她对他仍是冷冰冰的,毫无松动。不知怎的他便在她的学校结交了一些朋友。他和那些朋友频繁地走动着,她便不得不皱着眉头偶尔碰到他。他的个子已经很高了,人也长得比以前俊朗,可她还是不想看到他。他这么跟着她,让她不安。尤其他曾经还是“九英党”的成员——她最引以为耻的,最想深深埋葬的,一段经历。她宁可他们都是全新的。这碰面总是让全新的感觉有些磕巴。好在后来董克也很知趣,和她见着的时候,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回忆起来,最常说的无非这几句: “最近怎么样?” “好。你呢?” “我也好。” 余真越来越顺利地朝自己的想象靠近: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穿“淑女屋”“素衣坊”风格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上常常缀着蕾丝花边和皱绉纱。见人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最生气时也只是用手端着下巴,绝无恶声。她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细腻体贴,诚挚可靠,能迅速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两年前丈夫去新疆旅游,带回来一个有趣的玩意儿:三只猴子,一只捂着眼睛,一只捂着嘴巴,一只捂着耳朵。丈夫说新疆人解释这三只猴子的意思分别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它们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大学时代。她绝对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自己就可以做到,其他两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如果实在看到了不该看的,听到了不该听的,她会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的眼神表示着无辜,让对方收敛或羞愧。 没办法。她只有这样。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在强暴她身体的同时也强暴了她对这个世界的勃勃野心和自信。在这之前,她一直排斥自己是个女人。她讨厌例假,讨厌乳房悄悄鼓起,讨厌下身的蜷曲体毛,讨厌长长的不好收拾的头发,讨厌鲜花,讨厌手帕……讨厌女人的琐屑、细腻、拐弯抹角和闲言碎语。她本能地觉得男人更简单,更爽气,更酷烈,更过瘾。她有意无意地向男人积极靠拢着,觉得男人的方式更接近于她的理想生活。 但是,她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她终于明白,他在她头上最后的那个轻轻的抚摸带走了什么。他把她贴在身体表面的男儿气全部撕走了。此后,她所有的努力方向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努力方向,她所有的未来生活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未来生活,不,实际上她还不如一个普通女人。她的比她们低。她被强暴过,她身体的记忆和心的记忆有着致命的疼痛。她从离地一米的墙头一下子跌到了低地一米的坑里。她需要做的,只是爬到地面上。 四年的时间,她预备让自己在领到大学毕业证的同时,也领到一个经典女孩的毕业证。她确信自己做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很出色。唯一和别的女孩不同的是:她从不接受一个男孩子的单独约会。对青春情事漠然置之。 也有对她好的男生,都被她拒绝了,一个接一个。交往略深些,那些男生总是忍不住要动手动脚,一看他们的样子她就心烦。冷眼看着他们蝴蝶般又飞向别的女生,她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他们不厌其烦玩耍着的各种恋爱游戏,都是小孩子的过家家,和她无关。她觉得自己仿佛一个老祖母,一下子从十六岁蹦到了六十岁。一切都毫无意义,一切都遥不可及——也根本不想及。 曾收到一个男生写的情书,是所有情书里最打动她的一封。他写得很温和,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水波氤氲的亲切气息。他说他留意她很长时间了,虽然她经常孤独沉默,对男生拒之千里,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最具吸引力的一个。他说喧哗者往往华而不实,黯淡者往往满怀珠宝。他觉得她的沉默有一种神秘的疼痛。如果她经历了什么创伤,他愿意为她清洗伤口,也愿意为她抚平伤痕。 这封冒失而又真诚,幼稚而又善良的情书让她的心颤了一颤。但很快就静止了。后来,她只有冷笑:她的创伤,她的疼痛,只是她的。他背不起。她不要他背。而且,她有创伤么?不,没有。也没有疼痛。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如流行的性产品广告语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拒绝一切形式的悲悯,哪怕是以爱情的名义。 她来到校外的精品店里,买了一只水晶幸运瓶,把那封情书撕碎,放在瓶子里。过了三天,那个男生打电话约她,她来到他的面前,把瓶子举起来,隔着瓶子里的碎屑,她看到他惊恐的脸。 她伤害了他。她只有这样。她不伤害他,他就有可能伤害她。没人教她,但她自己明白: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从来都是最不大度的。 第21章打火机五 从联峰山回来,胡依然在大餐厅午餐。余真有意没和他坐一张桌,却硬是被早餐那桌人给叫了去,说第一次坐哪儿,以后就得一直坐哪儿,不能叛变。这叫“处女坐”。还就此成立了“第一小组”。也就只好坐过去。然而心里明白:她是这次休假人员里最年轻的女人,且单身,在这桌的主要作用只是调调色而已。 下午没有集体活动。大家一边吃一边商量着下午干什么。胡说听人讲黄金海岸很不错,就是挺远。马上就有人附和说远怕什么,只要值得。余真说我不去。什么游泳装备都没带,去海水浴场没事做。大家齐声反对,说你不去我们看谁?我们就是集资也得给你买套泳装。余真又说自己根本不会游,有人道:“听说你在妈妈肚子里就会游啦。” 众人哈哈大笑。无法推辞,只好答应去。饭后,余真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胡打来了电话,说泳衣不用买了,就穿昨天晚上她给他挑的那套。余真说那怎么行,他说他本来也没想给谁买,看见她才突然有了买的心情。所以才会要她挑。“你挑的总合你的口味吧。”他说。 余真怔住。他什么意思?可这问题分明是掩耳盗铃。他的意思再鲜明不过:他特意给她买了一件泳衣——可她凭什么要他的东西?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泳衣。当然,也可以勉强说,他给她买泳衣是领导对下属,长辈对晚辈的一种关怀。可只要是人就会知道这种理由是多么捉襟见肘,不堪一击。饱满的结论只有一个:他想勾搭她。这个在仕途上百炼成钢的男人,在情场上还是一个没有止步思归的浪子。这件泳衣绝不是一件泳衣。它是一席简洁的幕布。小小的幕布拉开之后,他要给她演出的,是一台艳丽的小戏。 这么说,关于他的那些粉色新闻不全是空穴来风。他果真是一个不地道的人。一个坏人。余真的手臂微微抖了起来。这么多年过去,她又切切实实地碰到了一个坏人。 两点钟,他们出发,路过本地人气最旺的石塘路市场,余真买了泳帽、泳镜和泳圈。买泳帽的时候,胡一直在旁边帮她看,本来她要挑一顶深灰色的,他说不好。最后买了顶玫瑰红的。余真说太艳了,胡说就得要艳的,这样如果在海里遇到危险大家救你的时候好寻找目标。泳镜选了白色的。泳圈则是国际通用的警告色:鲜黄。 其实余真真是很喜欢酸溜溜的玫瑰红。 穿过北戴河和南戴河,便到了黄金海岸。果然是名不虚传。海水清蓝见底,滩涂宽广无垠,沙质细腻如绸。余真换好泳衣出来,便感觉到所有男人的目光如一排排柔柔的毛刷子,轻轻地从她身上掠过。轻便是轻,掠便是掠,毛刷子却也真的是长。它跟随着她的每一寸皮肤,似乎想把每个毛孔都扎深,扎透。 余真飞快地穿过他们,卧到海水里,再也不肯出来。海浪一层,一层,轻轻地击打在她身上,如一只巨掌在温和地为她按摩,让她在灿烂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不一会儿,胡也换好了泳裤。此时男人们的身体都近乎全裸,所有人的小肚子都经不起推敲。可他居然没有。这时候余真才看清楚他身量魁梧,皮肤黝黑,泳镜一罩,很酷的样子,真的绝对看不出他已经五十过半。而他泳裤遮住的三角地带仍有丰盛的黑丝曲折而出。余真仿佛记得曾在某本书上读到过:体毛浓重的男人性欲强烈。难怪他花。有条件。 游客很少,女孩子们都很惹眼。有几个女孩子穿着比基尼,比基尼是需要很苛刻的身体条件的。这几个女孩子穿起来都不错,一点儿都没舍得委屈自己。她们追逐打闹,笑声如洗,在水外展览的时间远比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久,健康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悦目的光泽。 “你很白。”胡来到余真身边,拍着水,不看她,“白皮肤多好,对任何颜色都没有忌讳。这是上天对你的恩宠。” 余真没有表情,把目光投向飞舞的海鸥。曾经的她,恶劣的嘴巴或许会这么应付他:你怎么那么黑?是不是你爸妈造你的时候没开灯,怕费电吧?说老实话,黑还真是不好。总是没洗澡的样子,再洗也洗不干净。你看你看,就因为怕费一会儿电,结果浪费一辈子水,多亏,亏大了……但现在,对这样冒犯性质的赞美,她只有沉默。 “那些看不见的地方,更白吧?” 余真抬起眼睛。胡回头也看了看她。这样一个男人,居然问出这样的话。但是,他的眼睛里,全是孩子般的坦白和清澈。 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对他灿烂地笑了笑。 “其实,你的腰胯曲线很好,最适合穿比基尼。”他说,“你要是穿上去,不比她们哪一个逊色。回头我陪你去买一套。” 余真继续沉默。没笑。此时的沉默应该是表示自己有些生气的吧?他用这样直接的言辞对她。但她心里一点儿也不生气。她只是沉默。是。她腰胯的曲线圆润轻盈,如青花古瓶般优雅,那又怎样?她已经如一只学会躲避风头的蝶,习惯收敛起翅膀,躲在黯淡的角落。东西南北风,不动旌旗。 有男孩子推着女孩子的泳圈往大海深处跑,女孩子发出幸福的尖叫。余真和胡一起往那边看去。然后,他看看她。 “谢谢,”余真放慢说话的节奏,这样可以让自己显得稳重,严肃,“不用。” 晚上在休假中心附近吃烧烤,喝啤酒。抢着埋单的有的是。能为厅长埋单,即使以后用他不着,回单位讲出来也是天大的面子。烧烤的内容居然还有烤红薯,专门用个大火炉子装着,两块钱一斤。一帮人吃了一个又一个。余真发现胡一点儿也没吃。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不喜欢。 啤酒一杯杯地倒上,余真不喝。谁说也不喝。 “啤酒怕什么?啤酒。”胡用大拇指和食指比画着,“就这么一点点。” “不会。” “可以学。什么不是学的?” “不想学。什么都值得学吗?” 众人都呵呵笑。呛人是一种特权。作为这拨人里最年轻的女人,余真知道自己有这种特权。这种特权,即使是胡也得买账。而且,他似乎比任何人都更愿意买账。但他的身份,她不能让他买太多。于是在胡的游说声中,她做出打电话状看了看手机,起身离开。在外面转了一圈,跑到一棵树下坐着。不一会儿,见他远远地从厕所那边绕了过来。这个磨人精。 “真不喝?” 余真不语。 “喝酒受过大罪?” 余真依然不语。 “我刚才逞能了,和他们打了赌,说我能破了你的戒,让你喝。要是赢了他们每人给我一百块钱,要是输了给他们每人一百。钱已经押在这儿了。”他拿出八张老人头,“我全给你,你只给我个面子,怎么样?” 赤裸裸的交易。余真哈哈大笑。这个家伙太好玩了。一杯啤酒八百块,还随赠一个天大的人情,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划算的生意。没得说,干。 他先回去。待了片刻,余真回去。一坐到桌上,他就开始了劝酒,苦口婆心:“……小余,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不想学是吧?其实学不亏人呢。学什么都不亏。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小心得对。小心不过逾。俗话说得好:酒是惹事精。俗话也说:酒大伤身,酒多伤胃。这都对。可俗话又说了:粥养气,酒养神。俗话还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喝口酒不是喝毒药,到不了哪里去。酒深如大海,酒杯如小船。你放心,有哥我在这儿给你撑船把舵,决不会让你栽了。行了吧?那给哥个面子。” 哎哟哟,这个老头子可是太好玩了,竟然给她自称哥哥。余真忍不住一直笑——当然,厅长给你自称哥哥,再滑稽也罩着一层光辉。包里捂着他给的八百块钱,面前晃动着他斟出的晶黄啤酒。余真的心开始跟着摇摇曳曳。啤酒。十六岁那年,她和“九英党”的哥儿们学喝白酒的时候,啤酒也已经开始在他们那个城市流行。但他们觉得它不够劲儿。后来,她就没有喝过任何酒了。酒在她记忆里变成了一团火,它把她一次燃烧了个够。然后,她成了灰烬。 可是,那个夜晚真的和酒有关吗?酒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它依然是个好东西。它是一条透明的走廊,人从杯上走到杯下,就被洗亮了心肠,痛辣,也甘美。 余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这杯酒,是给胡台阶,给大家台阶。也未尝不是给自己台阶。余真忽然想。可她能顺着这台阶,下到哪里呢? 从一杯开始,滔滔不绝。余真很快被灌了个半醉。半醉也还是没醉,醉不了。多少年没醉了。从十六岁开始,她的体内就产生了巨大的免醉力。 但毕竟,似乎,也还是有些醉了,她唱着歌,跟着他们乘兴逛了沿街的夜市。买了大包大包的东西:海螺、项链、手镯、镜子、梳子、酒壶、烟灰缸、望远镜、手电筒……琳琅满目,杂货店一般。一帮人手挽手回到宾馆,胡问她是否带有闲书,她说有——真是醉了,不然不该跟他说有的。 他一进门就抱住了她,把她扔到床上,直接用唇压住了她的唇。然后在她绽开的双唇间,把舌头伸进去,搅拌起来。她觉得自己就要被搅碎了。他一只手夹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毫不懈怠地从T恤衫敞开的胸口伸进去,抓住她的乳房。她觉得自己的全身都涨起来。她开始挣扎。然而她的挣扎让他更加用力。他开始脱她的上衣。她仍无声地挣扎着。当上衣被他脱掉之后,她就势从床上滚下去,蹲到地上,像个孩子似的赖在那里,再也不肯起来。 他只好也蹲下去,在她背后抱住她。两人坐在地上。他的脸贴着她的胸罩带子。双手仍旧护着她的乳。她吃吃地笑起来。他也笑了。 “不想做?” “你走吧。” “真的不想?真的不想?” “想。”她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可是,你还是先回去吧。” “这两天有没有想我?” “有。” “一开始就想了?是不是?” “是。” 他满意地笑了。又抱了她一会儿,吻着她的下颌:“想我就给我打电话。” 他走了。余真飞快地脱光衣服,打开镜前灯,看着全身赤裸的自己。她的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有被他吻的,有自己释放的。 余真一头栽到床上。泪流满面。 第22章打火机六 余真是被胡的电话叫醒的。“今天没有集体活动,我们俩单独行动如何?”“做什么?”“喝酒,吃海鲜,买比基尼。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余真微笑。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多有诱惑。男人哄女人的经典伎俩。“我想自己随便转转。”余真轻轻地说。胡承上启下地咳嗽了一声,问余真能否按他们之间的职业道德说话。什么是我们之间的职业道德?真话。如果实在不想说真话,那最起码也别说假话,沉默就可以。好。余真知道自己只能这么说。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余真失笑:喜欢他?但笑的时候她也明白:她是真的喜欢他。从他们开始互相冒犯的时候起。 你呢?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 从你第一天翻门跳窗的时候起。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坏女孩,即使装得再正经,也必定是有前科的。还有,在联峰山的时候,有一个瞬间,我们走得很近,突然你一回头,我看见你的娃娃脸,那么明朗,那么单纯。我问你结婚没有,你说孩子都很大了。可你自己看起来还像个孩子呢,像个童年没过完的孩子。 不止一次地听人说过,她脸上的表情像个孩子。而其实,余真常常觉得自己是冷静,成熟,衰老的。为什么会像个孩子?为什么会常常流露出孩子的表情?这一瞬间,余真忽然明白,她就是一个童年没过完的孩子。她的心里有一块地儿被困在了那个夜晚,被冻进了那个夜晚的冰箱,被硬性保鲜了。她的其他一切都随着生命历程在机械地延伸,只有那一块还在原地踏步,一二一,一二一。她脸上偶尔呈现的十六岁的神情,透露了这一切。 真想过来抱抱你。 不。 亲亲你。 不。 那你说怎么办? 凉拌。 坏孩子。他说。 多久没听到这样的称呼了?这个曾经和她血脉相连的称呼,久违的称呼。坏,对她来说,曾经就意味着好。无比地好。坏的历史,就是快乐的历史。坏的记忆,就是幸福的记忆。坏是她成绩最优的一门课程,不需要学就可以得到高分。而她曾经也是无比高兴无比酣畅地做着一个坏孩子。做一个坏孩子多么好啊。因为坏孩子没优点。没优点的人还需要保持什么?只要把缺点尽情发挥就是了。让那些愿意成为好孩子的人成为好孩子吧。没错,好孩子是可以得到优待。但“优待”这个词是对待俘虏的。他们被俘虏了。被各种各样的好处俘虏了。 俘虏是另一种强暴。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同样,女人不坏,男人也不爱。很简单,因为人人都想坏:如果可以,人人都贪图不穿衣服的舒服。如果可以,人人都会暴露出深藏在皮肤下的嫉妒和诅咒。如果可以,人人都想朝不喜欢的人脸上吐唾沫……人人都坏。坏是皮肤上的角质层,搓了还会再长。坏是皮肤上的灰尘,洗了还会再落。坏是皮肤上的螨虫,死了还会再生。坏那么顽固,那么强大,那么生机勃勃,那么精神矍铄。坏让人放纵。坏让人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想坏的人,就不是好人——就不是人。 乖了这么久,余真几乎已经习惯了人们把好名声留给自己。现在碰到这么一个把坏还给自己的人,怎么能不感到亲切?怎么能不觉得熟悉?尤其是她这样一个曾经以坏为荣的人。 有一种温暖的东西一瞬间沿着电话冲过来。全线贯通。 怎么了?胡听出了异样:我过来看看你。 不。 此起彼伏的呼吸在电话里清晰地传送了一会儿,她听见他抽烟的声音。她也曾经抽过烟的,曾经。她把坏事都做全了。抽烟不是因为烟的味道好,也不是因为有心事,而是觉得自己的手指长,拿烟好看。另外,能镇住人。和喝酒的理由一样。后来,特别想抽烟了,反而不能。因为已经成了好人。 你用的打火机是什么牌子的?逮着什么用什么。我看看。电话那边传来胡细细碎碎的声响:虎牌。好牌子。挺懂的啊。收藏打火机?厅级干部用的肯定好。胡呵呵一笑:抽烟么?来一支?不。送你一口?他说着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他们又哈哈大笑。笑过之后,胡又把话绕了回来:真的不想让我陪你?是。余真说。 这是离休假中心最近的海滨公园,叫老虎石公园。 小得可怜。想想,海滨公园也确实没办法大。据说旅游淡季都不收费的。 余真安静地坐在一块礁石上,看着大海。一群学生模样的人拿着小刀、尺子和放大镜趴在礁石上研究着什么。她听他们吐出一个个新鲜的词:凹槽、海蚀线……问了一下,他们是地质大学的学生,暑期在这里实习。他们的样子真是年轻啊。 夕阳已经完全消失了踪迹,不规则的晚霞如同仙女在天上晾晒的裙子,韵致氤氲。绿色的海水失去了光泽,凝固了似的。波浪是在离礁石很近的地方产生的。它们靠近,再靠近,突然就爆发出来海浪。然后海浪向礁石劈头盖脸地砸过来,气势汹汹。每一次冲击之后,礁石周边都有小瀑布层层落下,如雪白的裙边。水落下的声音也是有规律的,由强至弱,由重至轻。然后,下一个浪头冲过来,再下一个。 呵,看着是新鲜的,但其实都没有什么改变。一切重复。他们的年轻,她也有过。他们的大学生活,她也有过。他们和集体这种表面的和谐,她也有过。她的野也和他们的一样,是礁石边的海浪,养着一群一群的兽。不同的,或许只是自己和自己待着的时光。从那个夜晚开始,她就学会了和自己待着。看最寂寞的午后电影,抱着一罐健力宝,一坐四五个小时。独自去公园赏大朵的白玉兰。那些花朵如烟花般短暂,如孝衣般哀伤。漫无边际地在深夜的操场散步,任露水打湿脚面,或者随便坐上一辆公共汽车在城市的角落里穿行,停留,看见如火的夕阳打在一面面巨大的玻璃幕墙上,如一道道喷溅的血光……一个女孩穿着大团流氓兔图案的沙滩装从余真面前跑过,绚丽的色彩扎着余真的眼。余真追随着她的身影。宽宽大大的款,质地一看就是纯棉。海滩上很多人都穿着这样的衣服,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她也喜欢。可买了之后呢?她从不穿这种休闲装的。没用。 “姑娘,去买一套吧。你穿上肯定会很好看的。”冷饮柜后的老板娘说,“也很舒服。” “上班不能穿。” “上班才几个小时?上班时间长还是下班时间长?上班挣钱不就是为了下班舒服?上班穿得规规矩矩不就是为了下班穿得天大地大?这点儿理还搞不清?”老板娘的嘴巴像机关枪,“不贵的,三四十块钱一身。青春有几天?能穿就穿,喜欢就穿。别屈自己。” 到底还是去泳衣店买了一套。鲜红的蜡笔小新。 颠来倒去的小新露着他小小的生殖器,四处撒野。店员又向余真推荐比基尼。玲珑简约、风情万种的比基尼。在比基尼中慢慢行走着,余真有些流连。没错,她想买。余真的眼前闪烁出丈夫的脸。她突然觉得十分难过。难过极了。 第23章打火机七 大三的一天,她正在宿舍午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说她是警察,想找她了解点儿情况。她走下楼,一个女警和两个男警等在楼门口。她跟着他们来到宿舍楼前面的小花园里,他们开始说话。他们是家乡来的警察。他们从一个黑包里取出了一些照片和资料,她坐在石凳上,双腿开始微微发抖。她轻轻地拎起长裙,虚虚地遮住双腿,不想让他们发现她的颤抖。但他们还是发现了。女警使了个眼色,让那两个男警回避。然后她说,那个罪犯是新近犯案被抓获的,他自己主动交代了这件旧案。他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姓名、学校和家庭住址。女警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把照片一张张错开让她看。她看了。但她什么也没看见。 只要她不想看见,就有能力看不见。正如,只要她不想说,就有能力不说。 女警开始慢慢地向她攻心,一副胜券在握志在必得的样子。余真可以想象出来,她对罪犯也是这么攻心的。她说你好好想想,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能想不起来呢?这么好的大学你都考上了,该背多少定义概念单词和标准答案你才能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啊。那些和你无关的东西你都能背得滚瓜烂熟,怎么这么一件和你密切相关的大事在你的记忆里会没有呢?这种事怎么能忘呢?然后她开始威胁她,她说来的时候我们没有告诉你的父母,要不要我们向他们反映一下,让他们也替你想想?不过这种事情还是我们自己尽量解决最好,是不是?余真看着女警一张一合的嘴唇,越来越镇静,越来越清晰。哈,说得多好。“我们自己”?谁和她“我们”?她是她,她是她,没有我们。别想用这种语气词来迷惑她。她承认一桩,罪犯的罪行又多加了一桩,他们汇报的成绩又大了一圈,离升职又近了一步,拿奖金又多了一叠,和同事闲聊吹牛的时候唾沫星子又多溅了几滴。不过如此。如果眼前这个人奏响的是主题曲,那么自己负责的部分,不过是最低最低的低声部。就是这样。 女警最后有点儿急了。她的口气激烈起来。她说罪犯都招认了,你怕什么?余真说我不怕什么,但他的招认和我没关系我为什么要承认?女警说那他往自己身上再招一桩罪是何苦来?余真说那是他的事情。女警刷地站起来,用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式排山倒海地说:“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这样的胆怯和懦弱才使得许多罪犯逍遥法外无法无天你如果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就应该义无反顾地尽最大努力来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这不仅是你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你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余真不说话。始终不说话。 女警坐下来。标点符号又开始在她的嘴里出现。她说:只要你说出事实真相,我们会保护你的秘密的,一定。余真说我不知道你想要的真相是什么,我无从说起。 余真知道自己撒谎的态度很无力,但她还是坚持到了他们走。无力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撒谎,无力的东西太多了。所以,他们再煞有介事也打动不了她。从十六岁之后,她已经学会了应付生活。 他们走后,余真茫然地走在学校的操场上。沿着四百米的跑道,她一圈一圈地走。烈日下的操场有些发白,她飘飘忽忽地走着。忽然一个男人拦住她,问:“你怎么了?病了吗?”她抬头看见了他,他的普通话带着一股家乡的味道。她扑到他的怀里,泪如泉涌。 那个人后来成了她的丈夫。他是她的学长,刚刚毕业两年。那天他们几个同学回母校给老师庆祝生日,顺便捡到了她。 至于扑到他怀里痛哭的原因,她是这样对他解释的:她刚和宿舍的人吵了架,觉得很委屈,很想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很亲切,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是不是碰到任何一个家乡的男人,你都会这么扑人家一下?”后来,丈夫问。 “是。”她说。 他充满爱怜地打了一下她的屁股:“怎么这么傻啊。要是碰到一个大灰狼呢?” 余真笑笑。大灰狼?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和他之间,她才是个大灰狼。 和丈夫第一次的那天,其实是白天。他来她的宿舍看她,室友们都出去逛街了,只有她还在睡懒觉,胸罩还没穿上,就晕晕乎乎地起床给他开门。她慵懒的毫不设防的身体一下子就挑起了他的欲望,他抱住她,开始用动作恳求。余真明白过来之后,要他先出去,然后她开始清洗自己。她洗啊洗,洗啊洗。就在洗的时候,她狠狠地、狠狠地刮了自己一下。手伸到自己身体里面的时候,她的心拧着结,打着战。即使他对她不负责任,也不要紧。她当时就这么想。重要的是,她总算把自己给交代出去了。她总算给自己虚拟出了一个清楚的初夜。 她本来是结实的。但碎了一次,再粘起来,就说不好了。 做爱的时候,她一直闭着眼睛。 “你闭眼睛的样子真好看。”丈夫说,“他们都说做爱的时候闭眼睛的女人,一定是好女人。” 她依然闭着眼睛,微微一笑。 她骗了他。她一直都在骗他。虽然她骗他是为了他好。但她还是不能彻底原谅自己的这种骗。何况,现在,她不仅仅是骗。她还想要背叛。且已经开始背叛。背叛到如此程度——昨天晚上,她甚至差点儿和胡做爱。 没错,她想做爱。想和那头无耻的老牛。要是没有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肯定不会想做。可现在,她想。 她想糟蹋自己。想通过别人的糟蹋来糟蹋自己。但她不能。不会。不敢。她知道自己不能。不会。不敢。她没有勇气糟蹋自己。被捆得太久,她放纵不了,飞不起来。她得扫垃圾。把那个夜晚到现在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那些垃圾把她的翅膀都压折了。她是一只残废的鸟儿。 她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看过一本书,书名是《母猪女郎》。很奇怪的名字,在报上的新书推荐专栏,一下子就打着了她的眼。她当即叫速递公司送了过来。作者是一个法国女作家,玛丽·达里厄塞克。母猪女郎,一个天真的姑娘,浅薄、轻佻而容易满足。她喜欢熟肉甚于玫瑰香水,喜欢土豆皮甚于蓝色的花,喜欢肉体甚于教师的讲台,喜欢物质甚于概念。喜欢狂欢甚于营养科学,喜欢放肆甚于礼物。玛丽·达里厄塞克对记者说:“这是一本越来越‘脏’的书。我不想保持干净。应该生活、爱、弄脏自己。” 她喜欢这个女人的话,喜欢她笔下的母猪女郎。但她无法启齿。她知道这种喜欢意味着一种让人难堪的趣味。而她已经学会了淑女,学会了羞涩,学会了矫情,矫情得已经看不出矫情。她心里的兽,都死了。 那个夜晚,那个男人把她的初夜拿走之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胆怯就已经住下,从此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顾忌、虚伪和卑微。她再不敢随心所欲地张扬自己。她立志做一个夹着尾巴的好人。终于,好人的幸福被她含辛茹苦地追求到手,让她有了些许依靠和成就。 自从来到北戴河,自从出现在胡的视线里,她就开始四面漏水,破绽百出。她终于明白,原来她的心,依然是个动物园。这些年她之所以得以安静,只是因为那些兽一直在冬眠,它们都没有死。 手机轻响。是董克。 “喂,真真。”他总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调,“我是董克。” “你好。”苦是甜养的。长是短养的。他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滋养她的冷淡和矜持。 “在哪里?” “北戴河。休假。” “一个人?” “嗯。” “我没什么事。你要注意安全。” “尤其是晚上。”“谢谢。” “知道。”余真不耐烦起来,挂断手机。他干吗总给她打电话?他喜欢她吗?或许。这么多年他都在对她单相思?或许。余真想落泪了。她不喜欢董克,一点儿都不喜欢。可她还是想落泪。她的眼前闪现出董克当年的样子,他给他们倒酒,比她年龄大,却叫她真真姐,他在胡同口等她……他似乎是唯一看不出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一直在等她。和那个夜晚之前,一样。瞎子一般的人啊。 余真随意走进一条小巷,浏览过一扇扇小屋的门窗。哪儿都是一个家。然而哪儿都不是她的家。她似乎从来就没有家。她是一个四不像。 手机再次轻响。有短信。是胡。他的气息开始随着他的短信逼近。一点一点笼罩过来。 “亲爱的,你在哪儿?” 亲爱的。这个俗气的、被滥用的、让她嗤之以鼻的称呼,在这一瞬间击中了她心脏的软肋。她的泪终于落下来。 一起手就试图把事情顶到高潮。他是个老手。他太知道如何在女人这里走捷径。他对她是不可能认真的。她对他也一样。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什么都明白。他也什么都明白。他们彼此早就知道。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是天生一对。 她一眼就看透了他。丈夫比他,差的不是一两个段位。丈夫看到她最不老实的时候是她和儿子在一起疯闹着摸爬滚打的时候。即使是那时,他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疑惑,最多也就是笑笑:“没想到你也这么活泼。”结婚十多年了,她在丈夫面前泄露的细节一定比在胡面前要泄露得多得多,丈夫却就那么一个词:活泼。 她突然有些恨起丈夫来。他真愚蠢。他怎么可以这么信任她的乖?他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女人这么乖是不正常的吗? 胡的短信仍在闪耀。“亲爱的”三个字桃花灼灼。 余真回了一个字。 “呸!” 第24章打火机八 晚饭后,余真到阅览室上网,特意搜索了一下胡的资料。在几篇记者访谈里,他很文学化地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母亲是民办教师,父亲是农民。有一个妹妹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病饿而死。当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一中,雄心勃勃做着大学梦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梦想破灭。回到农村。他的家庭因有一个台湾表亲而被定为历史不清白,参军、造反都没有他的资格。种田、修大坝、挖矿、砍柴……熬到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他进了北大。从此宝剑出鞘,所向披靡。 他是一个少有的聪明人。当然。看他偷情的方式就知道。她拒绝了他,但他做得不错。从进攻到收手。 他一点儿细节都不少,但也不浪费。小两轮的女人,八百块钱的本儿,连升三级的速度,迟早都会得逞的气焰……咄咄逼人,又切中七寸。主动,且有尊严。是的,他有尊严——即使是偷情,也和尊严有关。 偷情。是的,这是偷情。她想偷情。偷情是一件羞辱的事情。是对婚姻的羞辱,对丈夫的羞辱,是对自己的羞辱。是自己和丈夫之间的互相羞辱。是情人对丈夫的羞辱,情人身体对丈夫身体的羞辱。也是情人身体对自己身体的羞辱……总而言之,就是羞辱。是的,羞辱。但她想偷情。她想要这羞辱。不,性本身对她不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是:这是一件坏事。第二,他是个好玩的人。第三,此时的她恰恰就想做好玩的坏事。第四,她曾经是个无比好玩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年过三十的已婚女人,她既不能杀人越货抢钱放火,也不喜欢嚼舌告密升官发财,她不能裸奔,不能发疯,不能骂人,不能打架。她能做的坏事,除了偷情,还有什么? 最合适的方式,也最让她愉快的方式,似乎只有偷情。 一切看起来都不错。可她却是这么渴望与一个老男人偷情。而她的偷情也许不同于任何女人的偷情。她想在这偷中把什么东西找到,同时再把东西丢掉。 回到房间,冲了个澡,电话响了。是胡。他问余真在干什么。余真说在看电视。“看到我的经历了?觉得怎样?”余真怔住。她上网时阅览室里并没有别人。“你走后,我也去上网了。我们用的是同一台机器。鼠标上还有你的余温。”他笑。那他一定是查了她的上网记录。余真的脸烫起来。她还看了一些格调不高的花边新闻和色情图片。仿佛被他剥光了衣服,一瞬间,她想把电话撂掉。 “别挂。”他笑,“你看的那些图片太小儿科。回头我推荐给你几个料更全的网站。资源共享,好不好?”“你也看?”“我也是人啊。”他们大笑。他又问说是否觉得他的经历很特别,对他来说,最大的财富就是过去的那些苦难。余真说每个人的苦难都是财富。他说那你也有财富吧?把你的财富亮一亮。余真说我不喜欢亮富。他叹口气说:“这就叫我在明处敌在暗啊。” 他讲了不少自己的事。他讲的时候,她只是默默地听着。当然,她最感兴趣的,他讲得也最多的,是女人。 没错。他说:我喜欢女人呢。从有性意识开始,我就对女人有着强烈的欲望。我的青春期有两大饿:一是肚子饿,二是肚子下面饿。可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还互相激励,共同折腾我。你在网上看到了吧?我妹妹就是那时候饿死的。那天你们吃红薯吃得热火朝天,问我为什么不拿一个,我不想说。就是那时候吃得太多了。蒸红薯,煮红薯,烧红薯,红薯干,红薯粉,红薯面,不仅吃红薯,还吃红薯叶。红薯叶吃得比红薯还多。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猪的生活。我妹妹六岁那年,我十三岁。爸爸妈妈去公社挖胜利渠,不准回来。我们俩就整天饿着。妈妈每天深夜会偷偷地跑到家,给我们煮一点儿野菜粥,带上她在工地省下的一个馒头。但我妹妹没熬过去。没熬过去。她死了,我们卸掉了她的小床,用床板给她钉成了一副薄薄的棺材,让她继续睡在那上面。她死的时候,我很难过,可我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的高兴,我想,以后就不用给她分馒头吃了。我可以吃整个儿的馒头。整个儿的。 我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文革”开始,一切都没用了。我回到农村。成分不好,什么风光的事情都没机会,我只有种地,砍柴,替我爸爸这个“黑五类”扫大街。整整十年。这中间我结了婚。是二十七岁时结的。和一个寡妇。没办法,太想要一个女人了。那时候我很瘦,很小,很丑,我曾经留下来一张照片,自己都觉得自己委琐。像一只老鼠。没有正经女人看得上我的。她们看不上我的原因还不只是我的外表,最主要的是我的家庭。没地位,比老鼠还贱。所以想多了,我就不想了。我只有自己躲在梦里,每天在梦里去想女人。如果偶尔有一次和真实的女人接触得很近,我就会很激动。我观察过夜晚的小鸟,它们总是紧紧地聚在一起。我曾经无数次地想,如果人要是一只只鸟就好了,那就会有人愿意和我挨在一起,给我的肌肤解解渴。后来,我主动请求去生产队喂马,你知道为什么吗? 兽交。余真的脑海里一下子就闪过这个词。 你是不是想到了兽交?他哗啦一下子笑了:别把我想得太可怕了。没到那份儿上。我喂马有两个原因,一是晚上多起来几次,好打发时间。二是想从马那里取暖。你知道吗?马腹部的皮肤十分细腻,温柔,缎子一样,特别适合抚摸。而且非常温暖。像装满了温水的保温袋。真的。就是这些马,陪我过了两个冬天。 后来,我和马的秘密被马房隔壁的寡妇发现了。一天晚上,她来向我要盐。你知道吗?喂马得在草料中放盐的,这样马才能有劲儿。乡下人舍不得买盐,她就来找我要。看见了我这样,她什么也没说。那天晚上,我们就在一起了。她名声不好。但她真是个好女人。我们结婚之后,她一直很自觉地采取着避孕措施。她说她知道我不会长待,她看出我是个人物。她不想给我留任何麻烦。前些年她大孙子大学毕业,我给他安排了工作。 第二任?你都知道了吧?第二任是我的大学同学,其实她人挺好的。就是事业心重,太好强,不怎么顾家。我们都自私,都想抓住机会进步,就不能容,不能让了。再加上有了婚外恋。呵呵。大家也都是很决断的人,离了就不会回头。也是那时候血气方刚,要是忍忍,说不定到现在也能过。第三任,婚外恋嘛,不多说了。现在这个,不漂亮,也不年轻,就是特别懂事,省心。感情嘛,多少也是有的,过这么多年了。 余真又问他,人们传说他在外面彩旗飘飘,都快赶上联合国了,是否属实。胡沉吟片刻,没有正面回答。余真明白这沉吟等于已经回答过了。他说:后来,我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没有马的皮肤温暖。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和马一样皮肤温暖的女人,才会这么不安分的——打住打住,他回过神来:这么聊下去我们都像朋友了,哪还能激情澎湃?快中你这个小鬼的计了! “领导讲话欲都很强的,惯性。”余真笑。“你呢?”他话锋一转,“也有过不少男人?”余真说她无从谈起。“你这个不老实的家伙,应该也是有过很多男人的。”呵,应该。但生活用一种荒唐挽救了我的另一种荒唐。或许,她该这么说?“真的没有。”“真假无所谓,反正你在这方面很有潜力。”“谢谢夸奖。”……这是北戴河安宁的夜晚,他们一直聊到深夜。快两点的时候,余真轻轻地打了一个哈欠,他马上道了再见。“你的呼吸很性感,你知道么?”他最后说,“我要抱着你的呼吸睡觉。” 这个无赖,他要抱着她的呼吸睡觉。余真放下电话,久久地坐在那里。 在无数个夜里,她也是抱着一个人的呼吸睡觉的。那个人,不是她的丈夫。他的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他还那样轻轻地,轻轻地,摸了一下她的头……抱着这呼吸,她感觉自己就要疯了。在这呼吸里,她常常呼地坐起来,把自己的夜晚砍成两段。丈夫问她怎么了,她说:“上厕所。”“说过多少次了,起床不要这么急,老了容易引发高血压。”丈夫嘟噜着翻身睡去。她看看丈夫的背,摸摸索索地来到卫生间,打开灯。灯光刺得她双眼剧痛,如那夜的路灯。在灯光中,在静静的夜里,她一坐大半天。听着抽水马桶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微,如永远也下不完的雨。 是的,她一直在自欺欺人。她从没有忘记那件事。她没有能力忘记。她一直在记着那个人。那个人走进她梦的深处,心的深处,思想深处,灵魂深处,骨头缝的深处,针挑不出,风吹不出,水灌不出,火烧不出,雨泡不出。她抱着他,一夜一夜。她把他抱熟了,抱成了一个亲人。而他之所以能成为她的亲人,是因为他对她做了最恶毒的事。他对她的恶毒,超过了她做过的所有的、小小的恶毒的总和。他让她一头栽进一个漫长的梦魇里,睡不过去,也醒不过来。 手机铃响,是丈夫的短信。他问电话为什么占线。余真回说没有占线,只是电话没放好。她把手机贴近耳朵,想要离丈夫近些,再近些。刚才那个近在咫尺的电话他不知道。她内心近在咫尺的黑暗,他不知道。她不能让他知道。她只能自己看见。看见这黑暗。夜深人静的时候,这黑暗就潜伏在她的伤口。但她爱他。是的,她爱他。如果她的心是一个动物园,那她亲爱的丈夫,就是动物园的园长。 可她也无比清楚地知道:如果可以绕过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决不爱他。决不。 第25章打火机九 还有四天。余真明白,以后,胡的电话随时会过来。这个争强好胜的无赖,这个不服输的混蛋,在没有得逞之前,他随时会让他的电话像一把刺刀一样冲进她的耳膜,随时会让他的短信像苍蝇一样钻进她的手机,随时会让他的身影像石头一样砸进她的视线。 一切都像她预料的那样。他的频率和速度都在加快。他们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回到房间,他们就通电话。通常都是他说得多,她说得少。她喜欢听他说话。人多的时候,他们坐在人群中,握着各自的手机,用嘴巴说假话,用手机说真话。 你做爱爱叫是吧? 和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和我有关系了。你是爱叫吧? 你叫吗? 叫是女人的事。爱叫吧? 是。终于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要不然他会一直问下去的。每次都有高潮吧?讨厌。快说。是——其实不是。但她必须说是。她要维护面子。 自己的,丈夫的,自己和丈夫共同的,面子。是的,这样无耻的聊天里,也还是有面子问题。最多一夜几次?讨厌!如果和我,我会让你每次都有高潮的。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你批发高潮吗?呵呵。差不多。我是个高潮批发商。和我做利润很高的。比八百多。没见过你这么大了还这么无耻的人。无耻=无赖=可爱=可以爱=可以做爱=一定做爱。……她承认,自己最放荡的那一部分,在他面前完全裸露了出来。她喜欢他这样。是的,她喜欢。 “胡厅太忙了,休个假还得这么随时公务。”有人不失时机地戴帽。 “啊,是公务。”他说。微微着重了一下“公”字。这个流氓。 偶尔,余真也会合住手机。你在干什么?她问自己。海浪轻轻地吻着她的脚,沙子钻在她的指缝间,隐藏,嬉戏。心里仍是有些喜悦的。而且随着他对她的骚扰,喜悦逐浪高。他对她的骚扰让她在惊异的同时也觉得默契。他们之间的语调现在已经是调情了。跟一个老男人调情,搁以前这是想想都会恶心的事,但对他,不一样。或者,因为他是厅长?地位和权势会无限增大男人的魅力值,也会增大女人对他们的原谅程度:这个男人,这个整天被群星捧月的男人,这个整天被别人仰视的男人,现在开始俯就她,他的地位和声望,让她不由得有一种暗地里的虚荣和骄傲。她是那样的人吗? 不。不是。她的喜悦与他的身份无关。她确定,她的喜悦,只是因为他懂她。似乎从一开始,他就是懂她的。懂她的前生今世。她和他,有某些气息是可以通过暗道直线相通的。虽然,她什么都没有向他说。 最后一次小组活动便是去滑沙。来到滑沙场,才明白此地的滑沙活动其实是三个步骤的游戏:一、先乘缆车上沙山顶。二、从沙山顶往下滑,滑到半山腰。如果愿意,可以步行上山继续滑,滑多久都可以。三、滑够了再从半山腰坐着小车顺着钢制滑道滑到山底。 缆车是双人座的。胡排在余真身后,和她一个缆车。怎么就这么巧?余真前后看看,他们的次序是五和六。明白了:看似不经意间,胡已经精心数过了奇偶数。要是想算计谁,他一定能算计住。能被这样聪明的人算计,说实话她觉得高兴。 “昨天晚上想我了没有?”一上去,他就问。 “无耻。”余真白他一眼。 “耻是什么?是人们怕说怕看的那些面儿。为什么怕?因为他真。” “那你待会儿对着大家说说你刚才说的话,我就服你。”他的神情严肃起来——他有什么可严肃的?这个坏人。他说:“不要亵渎我的真。我对你的真,你知道就行了。不需要亮给别人看。如果把这真当成宣言去说,那才是真正的无耻。”他顿一顿,“我一直以为,论虚伪的技巧,我比得过你。论真的程度,你该比得过我。现在看来,虚伪和真,你都比不过我。” 余真笑:“最关键的问题仅仅是,我口才比不过你。” 滑沙板是竹子制成的,用光滑的那面挨着沙,涩的那面人坐。双手把住两侧的小扶手,脚蹬住前面的一个小坎儿,然后往下冲就是了。所谓的风险,所谓的刺激,比走在大街上还安全。所能想象出的最恐怖的事情,不过是从板上掉下来,栽到软软的沙子里,沾一嘴沙子。但大家还是惊呼。因为坐缆车上去时,坡度看着很缓。站在山顶往下看,就有些陡了。想到还要往下冲,就更觉得陡了。 没人先上。那个提议者也在解释说这里的情形和他滑过的不一样。 站在沙山顶上,余真一点儿惧怕的感觉都没有。这种活动之所以让人觉得危险,原因很简单:人被裸露到了外面。有一次从游乐场边路过,看到过山车上的人大呼小叫,丈夫问她如果坐了是不是会怕,余真说:“当然怕。”但她心里想,有什么可怕的呢?这些危险都只不过是游戏,它蕴涵的含金量,尚不如孤身走一段夜路。 她和胡几乎同时说:“我来。”余真第一个冲下去。胡第二。冲下去之后,他们相视一笑。胡突然在余真的脸上轻轻地摸了一下。“真可爱。”他说。“你干什么!”余真叫。山上那么多人都看着,他居然动手动脚。胡笑起来:“这有什么,让他们看好了。我是长辈对晚辈,多慈祥。你要再多嘴,就是你自己想歪了。”这个无赖啊。余真一共冲了三次。每次冲下去,都背着竹板,沿着沙山侧面搭建的一道木制阶梯往上爬到山顶,再刷地一下冲下去。这道儿全是沙子,得赤脚走,走一趟很累人。第二次往上爬的时候,还有四个战友。第三次往上爬的时候,就只有她和胡了。 他们直直地站在沙山顶上。皮肤被晒得油光闪闪,脸被晒得通红烫热。一望无际的沙海在眼前,背后是碧蓝碧蓝的大海。清爽骄傲的阳光无遮无拦地亲吻着他们的身体,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在这上面做一次爱,肯定会很好。”他说。她笑了笑:“得支个太阳伞。”他在空中画了个圈:“同意。”这次,他们一起冲了下去。他们风驰电掣般地向下飞驰。子弹一般。风在他们的耳边呼啸而过,流泻的沙子轻轻击打着他们的指端,他们冲下去,冲下去。半山腰的人们看着是那么小,那么小。 照片很快就洗了出来,他们一起冲的样子很狰狞,很像两个土匪。 滑沙过后,他们去一个名叫“集发生态农业观光园”的地方参观。倒也很有趣。可以看到各种花草的立体种植技术,也可以亲自采摘瓜果。黄瓜两块钱一根,西红柿一块钱一个,余真摘了一堆。有攀岩,蹦极,溜索,飞车冲浪,余真也一样没放过,还打了靶,撑了竹排,在农家动物园欣赏了一头拥有一千多斤瘦肉的母猪,观看了小猪洗澡,小鸡跳舞,小羊过桥,在农家饭庄吃了烀玉米,烤白薯,菠菜火锅。吃饱喝足他们又去不远处的新新海底世界转了一圈,余真揪着据说是有五百年寿命的大海龟照了一张三十块钱的相。照片很快被打印了出来,还过了塑,色彩俗艳得吓人。揪着大海龟照相的时候,余真看见胡就站在不远处,对着一条长长的鳗鱼,偷偷地笑。 从海底世界出来,已是夕阳西下。余真买了一个小桶和一把小锹,坐在沙滩上挖沙,捡贝壳,找螃蟹。看见余真的样子,大家全乐,一行人公评她是整个儿休假队伍里玩得最尽兴的一个。 “你还有一样没玩。玩了才算完美。”胡凑到余真身边,轻轻地说。“什么?”胡笑了笑:“我。” 第26章打火机十 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全部完毕,休假到了最后阶段。大家都忙着购物和告别。余真除了吃饭和散步,基本都待在房间里,不出去。喧闹的知了唱着长长的歌谣。她的手机和电话在这喧闹声中,反而静了下来。 面当然还是要见的,天还是要聊的,只是余真再也接不到他的短信,听不到他电话里的声音。让手机和电话消闲一下本来是她一直想要的,可突然就这么静下来了,她却是如此不能适应。她控制不住地去翻手机,查电话线。 手机和电话都似乎死了。 她想他。是的。她想他。以前,他的电话来的时候,她是兴奋的,愉快的,也是微微厌恶的,放下电话,她就会觉得自己的胃被撑得太饱了,直打嗝的那种饱。她得慢慢儿消化,一小时,两小时,直到下一个电话打来,似乎才算完全吸收好。而他对她的短信骚扰则是她手机里的阳光——夏日的毒太阳,一条条的短信烤得她出汗,快乐,也焦躁。她念叨着太阳落山,灼热的大地一点点宁静下来,清凉下来,暖淡适宜的小风,如锦似缎的天空。这是她最惬意的黄昏。阳光的余温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享受。等到余温渐渐冷却,他的又一轮太阳已经在她的手机里体贴地升起。 现在,黑夜来临。他在吊她的胃口。他在饿着她。他正在用他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击垮她。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正如男人对女人常用的那个词:泡。泡的道理和火候他都太懂了。浓泡,淡泡,深泡,浅泡,紧泡,慢泡,高泡,低泡,硬泡,软泡,酸泡,甜泡。现在,他用的是热泡之后的,冷泡。 他是一个九段泡手。而她也不是最单薄的一抹明前茶。有什么花招就使吧。反正是休假,闲着也是闲着,她愿意奉陪点儿眼神,好好看看。这个当口,谁熬不住,谁就得死。 最后一夜。吃过晚饭,散步归来,余真刚进电梯,胡也跟了进来。电梯里只有他和她。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余真下意识地离他远了一点,双手把住扶手,缩在一个角落里。胡笑了笑。余真这才发现自己缩得不对。这几乎就是用神情在鼓励他了。他果然靠过来。不靠过来就对不起她的羞怯。 你干什么? 你不是看见了吗?什么也没干。他撑住那个角落的两边,把脸探过来,蹭了蹭她的脸:电梯里能干什么呢?什么也干不了。 他几乎是色情地重复着那个“干”字,音色缠绵,像一个情人在对她低吟。自己应该愤怒。余真知道。可她还是控制不住地要沉醉到这种声音里去。从一开始,他就是冒失的。她也是。他们彼此的冒失,多么合拍,多么真实,多么息息相关。 “我去你房间。”他说。 “不。” “你来我房间。” “不。” “那你说怎么办?” 多狡猾。似乎他给予她的是多种选择,而实际上,他的目的都只有一个:他要和她待在一个房间。而这种繁复隆重的询问形式又决定着他们待的内容会是多么枪林弹雨,血肉开花。 “还是凉拌。” “别这样。”他笑,“小牛,别这样。”他用嘴唇亲吻着她的头发,温热的呼吸一缕一缕地扑到她的头上,顺着头发又流下来,淋浴一样。他真是情场老手,太懂了。太他妈的懂了。余真伸出胳膊想要推他,他握住她的手。他确实让她无法抗拒。他知道怎么逗她。他叫她小牛。她喜欢这个称呼。他那么老。她喜欢他老。她喜欢他用他的老包涵她的样子。他的老让她放心。他的老像一片广场,可以让她随心所欲地撒欢儿。他是那么合适那么合适的一个人,可以让她自由自在地放毒。 她是坏。他们都坏。 余真绝望地看着电梯的数字往上蹦,身体里一些按捺不住的让她羞耻的想法也往上蹦:一,二,三……到了。 在提示音响的一瞬间,他的手在她的衣服外面揉了一下她的胸脯,旋转式的。然后他转身按住开门键。 门外站着几个等电梯的人,有人向他们颔首致意,于是余真的嘴角荡出一抹微笑,轻声向他说了声谢谢。“不客气。”他说。走出电梯,他一直跟她到房门口。他还是来了。执拗地,不能抗阻地,来了。余真站立不动。“开门。”胡说。“不。”“乖,听话。”“不。”“不听话会吃苦头的。”胡笑,“我会强暴你。”强暴。他居然用了这样一个词。余真回头。胡惊诧地看见她脸上突然飞起的红晕,她急促起伏的胸脯,她炯炯有神的双眼。仿佛,有什么东西把她的身体叫醒了。是“强暴”那个词吗?他无意中一句粗鲁的挑逗对她而言居然真的是一种有效的催情? “据说,很多女人都有过被强暴的幻想和渴望。当然是在安全的前提下。”他的声音轻如呼吸,“是吗?” 电梯铃响。又一批人即将从电梯里涌出。胡抓住余真手中的钥匙牌,打开房门。然后用脚一踢。门惊天动地地撞上了。 此刻,余真的愤怒也到了极点。这是她的房间。他凭什么?他真的想要强暴她吗?是,“强暴”这个词确实让她敏感和兴奋,她确实也经常幻想被强暴,甚至渴望被强暴。但她和别的女人不可能一样。强暴对于她们或许是好玩,是刺激——如他所言,在安全的前提下,是一种有劲的游戏。但她没有这个前提。她对强暴的幻想和渴望只是因为,她曾经被强暴过。那个最早在她身体里留下烙印的男人,冥冥之中,以他的方式决定了她对男人的认识方式。宛若一个从不知辣的人,突然被人揪住了脖子大灌朝天椒,她受不了。但在这受不了之后,这辣还是进入了她的饮食习性。她不得不铭记,不得不回想。 那个夜晚以来,她已经平安地生活了十六年,十六年来,她一直接着那个男人在强暴着自己。每天每天。时时刻刻。她终于把自己强暴得如此苟且,如此不堪,如此不能让自己忍受。不过三十二岁,她已经把自己的心强暴成了一把骨头。 至于身后的这个男人。他是谁?他算什么?他以为吊了她这么两天胃口她就会对他这套欲擒故纵的把戏抵挡不住?他果真以为她是那种半推半就的贱人? 他错了。她要让他知道他的错。那就让他来好了。让他来好了。让他来好了! 他来了。他不由分说地抱住她,开始撕扯她的衣服。哧!哧!她能感觉到她的裙腰被他的手撕出的一道道小口,有风从那小口里飕飕地窜进来。 这个坏男人啊。 然后他想要扯下她的内裤。他抓住她的乳房。她咬他的肩,胳膊,手。咬她能咬的一切,他们两个如两头兽,不言不语,奋力搏斗,顽强抗争。她蹬,抓,踢;他抱,搂,吻。最后他的两只手像钳子一样掐住她的脖子,她像青蛙一样扑腾来,扑腾去,他毫不松手,就在她觉得自己就要投降的一刹那,她使出了最后的力气,把指甲掐进他的肉里。 他把她松开了。她把他的手掐出了血。他默默地看着她。他知道了:她不是在和他游戏。 她也看着他,默默地看着他。许久。“过去,有什么事吗?”“英雄不问出处。” “小东西。” 说这话的时候,他轻轻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当他的手离她的头越来越远的时候,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几根头发还在依依不舍地追随着他手指离去的方向。这种感觉是如此熟悉——那个夜晚,那个人离去的时候,也是这样,轻轻地,摸了一下她的头。 被拿走的什么东西,回来了。 她伏在胡的肩上,泪水崩溃。胡温柔地拍着她,没有趁机乱动。他真不愧是情场高手。他知道她此刻的泪水与他无关,不过是借他的肩膀一用。 第27章打火机十一 后来,余真说想到老虎石海浴。在一群人的目光中,她和胡肩并肩走出了休假中心的大门。 “不怕别人说我们有染吗?”他问。 余真笑着摸了一下胡的脸。这可爱的人。染就染吧。有染。染。多好的字。男的染了女的,女的染了男的。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你的身体和我的身体,你的一切和我的一切。如同,你的颜色和我的颜色:红和蓝染成紫,红和黄染成橙,蓝和黄染成绿,它们全搅在一起就染成了黑。 他们先来到一家小店,买了一套橙色的比基尼,那套比基尼的下摆镶着一圈太阳光芒般的花边儿。余真把比基尼穿在里面,来到老虎石之后,她把衣服甩在沙滩上,奔跑入海。海水巨大的浮力像托起婴儿一样,让余真轻轻地飘着。胡从背后轻轻地环住她的腰。余真闭上眼睛,任他把她带到深一点儿的地方,然后,胡轻轻地吻了她。她也轻轻地吻了胡。他们傻笑着,抓住粗糙的防鲨网,打秋千一般来回摇晃。 他什么时候能找到那个和马一样皮肤温暖的女人呢?余真想。一个老男人。可他也还是个孩子。 后来,他们去一个海鲜大排档喝酒,碰到一桌休假中心的熟人,那桌人拘谨地瞄了他们几眼,才过来敬酒。白的。余真照单全收。然后那些人丢下满盘子海鲜唯唯诺诺告辞。余真和胡继续喝。他们不断地碰杯,什么话也不说。 这一次,余真真正地喝多了。她先是笑,笑得肆意昂扬。接着是哭,哭得抽抽搭搭。然后她说她要吃冰激凌,必须是和路雪。吃过和路雪之后胡把余真送回到房间,坐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他走后,余真脱光衣服,踉踉跄跄地洗了澡,刚倒在床上就接到了丈夫的电话。丈夫问她好不好。 “很好。我刚才还在浴缸里游泳了呢。” “哦。” “游泳的时候我在浴缸里撒尿了。” “多脏!” “你是说浴缸脏还是我脏?” “那样容易发炎的。” “我发炎还是浴缸发炎?” “你喝多了。好好歇着吧。以后别喝这么多酒了,没出息。”“快说,浴缸脏还是我脏?浴缸发炎还是我发炎?”丈夫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她接着又给胡打。“我想你。”“我也想你。傻丫头。”“如果有一天,你找到了和马一样皮肤温暖的女人,”余真对着话筒大叫起来,“一定要告诉我!” 放下电话,手机响了。是董克。一听董克的声音余真就知道,他也喝多了。他们傻笑了一阵,然后,余真听见了哭声。董克哭得很痛。余真可以想象他的样子,一个大男人,张着大嘴巴,鼻涕眼泪一起流,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真真,对不起,对不起……” “为什么?” “……那天晚上,那件事……”“什么事?”余真渐渐清醒。“他是我哥的狱友,向我打听你,我当时根本不明白他要干什么,后来才知道。对不起,对不起……可我不敢告诉你,也不敢告他,我害怕……对不起,对不起……” 余真的手顺着电话线,一圈一圈地缠下去,缠下去。电话线如一条妖娆的蛇,尾巴藏在下面,芯子攥在她握着的话筒里。只有蛇身在她眼前晃着,晃着。 “董克,我想,”余真按住突突跳动的太阳穴,缓缓地说,“你是喝多了。好好睡吧。”“……真真,这些年,我的心都没有安稳过……”“睡吧。”余真说,“好好睡吧。”“真真……”“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好吗?”余真关掉灯,睁大眼睛,她看见沙发、电视、台灯、饮水机、茶几,它们一样样地从黑暗中显示出来。她从没发现,黑暗中的事物有这么多。 只有手机的彩灯还在闪烁。余真伸手,去关手机。她要把这唯一的亮关掉。她的手依稀碰到了什么。余真把它拿在手里。一只打火机。肯定是胡的。他刚才抽烟,落在了这里。 余真打了一下,蓝色的火苗顺畅地喷涌了出来。夜空一般纯净的蓝色。一瞬间,整个房间的重量,似乎都集中在了这一束光上。 余真关掉了它。静静地躺在床上。 她忽然觉得十分踏实。 明天。她想。明天董克应该不会再给她打电话。明天下午她应该会到家。到家之后,她要一个人上游乐场。她要玩那种“激流勇进”的水上游戏:在人工河道里缓缓地开着小船,然后小船慢慢爬坡,上了高高的水上阶梯,再怀着失控的巨大恐惧哗地一下冲下去,激起澎湃的浪花。她还要玩水上摩托,和一池子的摩托尽情撞车。她还要满身是水地去坐过山车。在俯冲下来的时候尖嚎,哀叫。之后她要在草坪上晒一会儿太阳,把衣服晾晾干。她记得有一块草坪上盛开着一种玫红的大瓣鲜花。她要在那里拍一张搔首弄姿的美人照。是的,美人照。 远处传来悠扬的钟声。余真一下一下地数着。钟声消逝之后,她突然微笑了。原来,已经是明天了。 版权页 乔 叶 著 浙江文艺出版社 让更美好 Enrich Your Reading Experience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最慢的是活着/乔叶著。—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1.5 (名家中篇典藏) ISBN 978-7-5339-3182-7 Ⅰ。(1)最… Ⅱ。(1)乔… Ⅲ。(1)中篇-集-中国-当代 Ⅳ。(1)I247.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1)第061306号 书 名:最慢的是活着 作 者:乔 叶 著 责任编辑:邓东山 制 作: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字 数:9.5万 版 次:2011年5月第1版 版 本:1.00 ISBN:978-7-5339-3182-7 目 录 最慢的是活着 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