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全集)》 第1章 它们在岁月中浸染了成百上千年。 每一件,都凝聚着工匠的心血,倾注了使用者的感情。 每一件,都属于不同的主人,都拥有自己的故事。 每一件,都那么与众不同,甚至每一道裂痕和缺口都有着独特的历史。 谁还能说,古董都只是器物,都是没有生命的死物? 这是一本讲述古董故事的书,既然它们都不会说话,那就让我用文字忠实地记载下来。 欢迎来到哑舍,请噤声…… 嘘…… 第2章吞脊兽 “哎,听说没?那家韩家私房菜要转手了!” “早就听说了,不已经十多天都没开店了吗?” “我就说那家私房菜开不了太长时间,简直不符合我们这条街的格调嘛!” “哈哈!太高大上了吗?” “没错,我们这条街都是卖小吃的啊,忽然弄个什么私房菜实在是太不合群了嘛!” “不过私房菜那家的铺子,要转手给谁啊?准备做什么?” “放心吧,我打听过了,据说接手的那老板不开餐馆了,要开家古董店!” “我没听错吧?” “是啊,你没听错,更高大上了。喏,看,就是那人买的。” 凑在一起聊天的街坊邻居们,纷纷把目光投到街头走过来的那几个人身上。其中一个老头子大家都认识,是韩家私房菜的店主。而他陪着的两个人,一个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另一个是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 那个中年人面容平凡,身材中等,但眼神却像是儿童的一样,黑白分明,极为清澈。他的头顶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还反射着太阳的光晕,简直就像是一个特大的灯泡。 可那个年轻人却相貌俊秀,身材挺拔,穿着一件引人注目的黑色唐装。右手的袖筒处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蜿蜒地顺着他的袖子盘旋而上,张牙舞爪的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上去,这条龙就像是活物一般,似乎马上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而他胸口对襟上绣着的那几颗深红色的盘扣,就像是黑夜中滴上去的几滴血。这种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再加上穿着它的人也很帅气,实在是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怎么穿得像个明星似的?”有人在小声地嘀咕,他的这个结论也得到了其他人的附和。他们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这两人不是父子关系。反而那个中年人落后了半步,跟在那个年轻人身后,轻声细语地和韩家老头交流着。 “啊,我知道那个人,那个中年人,以前上过电视的,好像是在收藏界负有盛名的大师级人物呢!”有人认出了那名中年男子,低声嚷嚷着。 “那他开古董店怎么选这么个地方啊?”有人开始不理解了。 “啧,知道什么啊!不是他开店,真正的老板是那个年轻人呢!”消息灵通的人如此说道,更是引起众人一阵不大不小的惊奇。 街对面这些街坊邻居的讨论,丝毫不差地落进了那年轻的老板耳中。但他并不在意,而是静静地听着一旁的大师和那东家聊天。 其实他对这个店铺安不安静、漏不漏水、安不安全没什么要求,价钱也没怎么在意,大师也深知他的性子,所以这笔生意做起来相当顺利。进到店铺转了两圈,年轻的老板便轻轻地点了点头。 一旁的大师看到了,便和那韩家老头握了握手,转身给自家助理打了个电话,让他来办所有的手续。大师的万能助理五分钟就到了,和欢天喜地的韩家老头去签合同转账办理相关事宜。 荒凉的店铺里就只剩下大师和年轻的老板两个人,大师闻了闻还有些装修味的房间,嫌弃道:“这装修虽然比较古香古色,但也太糙了,等我给你找家装修公司重新弄下。” “好,多谢了。”年轻的老板笑了笑,也不推拒大师的好意。 “开古董店的工商证明等房子过户之后,我会让助理帮你去跑。放心,等房子装修好,就能下来了。”大师的态度无比热忱。没办法,谁让他那过世的爷爷传下来的祖训上有说,要无条件地帮助一个穿着赤龙服的男子呢。 当然,也不是白帮的。大师想着这年轻的老板送他的见面礼,就心痒难耐,恨不得这就回家去把玩。 “老板,要不我让助理给你订宾馆?等这里重新装修好、散过味道之后再住进来?” “不用了,钥匙不是刚才都给了吗?我就先住这里了。”年轻的老板淡淡地笑道,“这里很好,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大师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劝,看着那年轻的老板略微侧过头看着外面的风景,夕阳透过仿古的雕花窗棂落在老板那隽秀的侧脸上,立时就令大师看呆了。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从祖父那里看到的老照片。那张发了黄的黑白照片明显就是偷拍的,其中站在祖父身边的年轻男子,侧脸好像就和现在他面前的这个人一模一样。 就连衣服好像都是绣了龙的中山装…… 好吧,如果严格来说,那照片上的年轻男子身上所穿的衣服上,绣龙的位置并不一样。 大师的联想能力很强,想到面前的年轻男子连各种身份证明和开古董店的文件都需要他帮忙办理,再加上一出手就是价值连城的古董,一下子脑洞就神展开到自己都不相信的地步。他惊悚的表情才刚爬上脸容,窗边年轻的老板就若有所察,慢慢地转过头,一双深幽暗黑的眼瞳就那样直直地看过来,让他心底生出丝丝寒意。 大师干笑了两声,觉得太阳开始落山了,单独跟这个阴阳怪气的老板同处一室,压力简直突破天际了。他摸了摸鼻子,假装从容不迫地留下联络的手机号,两步并作一步,忙不迭地找借口走了。 年轻的老板无所谓地笑了笑,他本就更喜欢清静,一个人待在这里,就算是落满灰尘的陋室,也怡然自得。 第二天,商业街上的街坊邻居便看到了那间本来是私房菜的店铺被绿色的幕布给围了起来,偶尔还能听到里面叮叮当当的装修声,也没有引起众人的疑惑。毕竟要换个老板的店铺开张当然要重新装修一番,更别提是连本来的用途都改变了。从餐馆到古董店,估计要重新装修的地方非常多,没几个月弄不完。 所以那天惊鸿一瞥的帅哥老板,没有经常出现,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在他们看来,那年轻的老板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指不定是手里钱多烧的,随便从指缝里漏下一点就开了家古董店,也不甚稀奇。没看这过户和装修的速度都异于常人吗?若是换了一般人家,十天半个月都办不下来呢! 久而久之,常来商业街这边的客人们也都习惯了这一块绿色的幕布,偶尔有好奇的还会向左右的店家询问,但在得知是要开古董店后也都没了什么兴趣。 大师为了找到记忆中的那张照片,特意回了趟老家,问候了一下自家老爹。当他找到那张黑白照片的时候,就越发惊悚了。 什么长得一模一样!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他老爹虽然年纪已近古稀,但记忆并没有退化,给大师讲了一些当年的事情。从民国时期与他祖父相识,再到四十多年前帮助他家度过那段艰难的岁月,越说越让大师毛骨悚然,即使回到了杭州也努力催眠自己忘掉这件事。虽然这比较艰难,不过正好有场会议邀请他出席,大师忙完发现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听助理说古董店那边的装修大部分都完成了,也已经结款了,他不去看一下简直说不过去了。 大师挑的下午去的,商业街上还没什么人,所以这也是那些商业街的店主们不理解为什么古董店要开在这里的原因。因为这条商业街是以小餐馆为主,一些服饰店和咖啡奶茶店为辅,周围写字楼的白领们或者学校的学生们也都是天黑后才会来这里吃东西逛街。而古董店却是有着灯下不观色的行规,白天很早就开门,太阳一落山就要关门,所以古董一条街基本到了晚上就是一条鬼街。 这家古董店每日营业的时间是商业街最萧条的时段,因此所有人都不理解这败家子一样的行为。大师倒是隐约想到,老板执意把店铺选在了这里,也就是不想让很多人打扰的意思。 绿色的幕布留有一处可以拉开的空缺,大师站在外面纠结了一会儿,做了十分钟心理建设,这才深呼吸了一下,拉开绿色的幕布,猫着腰钻了进去。 出现在他面前的装修立时让他震惊了一下——那古香古色的房檐,精细雅致的门扉,那雕花,那实木的香气……还真对得起他给装修公司的那一大笔钱。 大师着迷地看了一会儿,便看出了门道。这些木头看质地、看颜色、看纹理、看打磨,恐怕也是上了年头的老料子,就算他给装修公司再多一倍的钱,光这个门脸也装不下来。 看来是那老板自己拿出来的好东西。 大师忍不住伸手摩挲那扇雕花大门,又摸又闻地鼓捣了好半天,才依依不舍地抬腿走了进去。不过说实话,即使他知道这老板手里有许多好东西,也不敢经常过来。毕竟那是个……据说活了很多年的老妖怪,能不打交道就最好不打啊! 进了店铺,大师发现大堂敞亮了许多。因为周围的博古架上都空空如也,看起来还没开始摆放东西。他扫视了一圈,就习惯性地抬起头分析房梁的结构,这才注意到这间大堂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改成了重檐庑殿顶! 重檐庑殿顶是中国古代建筑中最尊贵的形式,通常只有皇宫的主殿或者佛寺才能用这样的架构。庑殿顶是房顶有四面斜坡,又略微向内凹陷形成弧度,左右两坡有四条垂脊,分别交于正脊的一端,上一层就有五个脊梁。而重檐就是在这之下又有短檐,四角各有一条短垂脊,共九脊。 幸亏这间店铺并不大,这种建筑也并不引人注目,但这回大师打死也不会相信这是什么装修公司能在一个多月里修出来的成果了。 背后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大师都无暇去观察哑舍里的装潢摆设,胡乱和从内间走出来的老板打了个招呼,叮嘱他有什么事可以来找他,尤其是修缮古董是他最拿手的。反正说了一阵客套话,连口茶都没有喝,就左脚绊右脚地匆匆离去。 年轻的老板挑了挑眉,也没把大师的态度放在心上。他手里拿了个古旧的漆盒,施施然地反身走回院子里。他站在院子中央,是可以把重檐庑殿顶整个收入眼中的。若是大师站在这里,那么他肯定知道这个装修哪里有点不对。 因为在这重檐庑殿顶之上,居然没有脊兽。 老板低头看着手中的漆盒,轻声叹了口气。 这个老朋友,它也睡了很久了…… 公元前233年 升平巷原本是秦国最尊贵的贵族所居住的地方,据说一整条巷子都属于这个家族。当年每天来拜会的人络绎不绝,灯火彻夜不眠,真可谓是歌舞升平。 但随着这家的族长叛逃国外,升平巷便一下子冷清了下来。虽然秦王并没有收回这座府邸,但显然这个家族已经负担不起这座宅子的一应花销,遣散了奴仆,把偌大的宅院分开陆续租了出去。 几十年下来,升平巷便成了贩夫走卒经常流连的地方,时间久到他们都已经忘记这片府邸的主人到底姓什么了,就连府邸上的牌匾都落满了灰尘,隐约可以看得出来有个“甘”字。 在一处府邸的偏门处,从开春起,就有个四五岁的男孩子坐在门槛上,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泛黄葛衣,抱着一捆书简,静静地坐在那里低头看着。一开始还有人好玩地上前逗弄他、与他聊天,但后来发现这是个除了读书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便也就摇摇头离开了。事实上,他们也知道这年头能有书简的,都是大家子弟之后,只是看这孩子的衣服和苍白的脸色……这家应该穷得只剩书简了吧! 不过久而久之,经常在升平巷走动的人家也都习惯了这个坐在门槛上的孩子,也没人相信他真的能看懂那些晦涩的书简,毕竟这年头识字的人都极少,许多人都觉得这孩子只是拿着书简做做样子而已。而且这孩子还喜欢每天在看完书简之后,抬起头眺望着远方看着夕阳,直到太阳落山。 “夕阳美乎?”一把年轻清朗的嗓音从孩童身侧响起。 “我观之,并非夕阳也。”男孩儿并没有侧头,而是继续凝视着西方天空慢慢落下的夕阳。他身边的这个人已经坐了半晌,没想到要说的居然是这么无聊的话题。 “哦?那是何物?”那人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孩童如此口齿伶俐,并且言语沉稳,比起才牙牙学语的同龄人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他顺着这孩童的视线望去,眯了眯双目,道,“可是咸阳宫乎?” “然也。”男孩儿微微翘起唇角,笑着点了点头。 那人沉默了片刻,忽然领悟到了为何男孩儿喜欢坐在门槛处读书。因为从开启的院门往里看去,狭窄的院落中堆满了杂物,高高的院墙更是挡住了视线,只有坐在门槛这里,才能望到咸阳宫的一角屋檐。看着那在夕阳下更显得巍峨壮丽的咸阳宫,那人越发觉得这个孩童不简单。他曾经周游列国,这次受好友嘱托,来大秦寻找他的后人,也早就打听清楚了身边的这个小童,就是他要找的人之一。本来他打算扔下几百金就离开的,结果发现这孩子还真不一般。 “可是想进宫?”那人微笑着问道,心下却是暗道不愧是贵族之后,胸怀大志。 “非也。”男孩儿却摇了摇头,指着远处咸阳宫的房檐道,“那处风景最好,我想做那只脊兽!” “只为看风景?”那人微讶,“尔竟知脊兽,那尔可知何为脊兽?” “防水、护脊、美观。”男孩儿一字一顿,简简单单用六个字就概括了脊兽的功用,显然并不是从他人口中得知。因为若是别人告诉他的,应该会讲得更详细些。 “然也。”那人有些惊喜,这孩童实在是出乎他意料的聪颖。其实脊兽就是房檐上的那些兽件,其中正脊上安放吻兽或望兽,垂脊上安放垂兽,戗脊上安放戗兽,另在屋脊边缘处安放仙人走兽。工匠在两坡屋脊瓦垅交汇点,以吞兽严密封固,防止雨水渗漏,既保护了屋脊,又有起到美观装饰的效果。一般庑殿顶都是五条屋脊,放有六只脊兽,俗称便是“五脊六兽”。而咸阳宫的主殿却是重檐庑殿顶,便是“九脊十兽”。 夕阳在两人的一问一答中慢慢下落,逐渐隐没在威武雄壮的咸阳宫主殿之后。而少了夕阳的映照,那屋檐之上富丽堂皇的琉璃瓦也黯然失色,在晚霞中只剩下屋脊和脊兽的轮廓。 男孩儿收回了目光,开始卷起手中的书简。天光已经散去,家里穷得晚上都没有灯油可供他苦读,所以一天的学习就只能到这里。还好就算他家中再落魄,他的父亲和叔叔也没有卖掉家中所藏书简的意思。他们现在所住的房间里,大部分都被祖辈所收集的书简占据了。 那名不速之客扫了眼男孩儿手中还未卷完的书简,只瞥见了几行字就立时呆住了。这孩子才几岁?就开始念《中庸》了?莫不是拿在手里唬人的吧?当下便忍不住问道:“尔生而知之?学而知之?还是困而知之?是安而行之?利而行之?还是勉强而行之?” 这句话是出自《中庸》之中的一段,可作各种解释。这时的书简为何难以流传,一是因为竹简过于笨重,誊写不易;二是因为没有句读,无法断句。就算是真的识字,没有老师教导,也完全读不懂其中含义。而这人挑出《中庸》之中问的这一段,实际上说的是人的资质所分的等级,在他看来,眼前这男孩儿要是真的能读懂手中的书简,那确实就可以算得上“生而知之”了。 男孩儿并没有停止卷动手中的书简,而是安之若素地淡淡回道:“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那人闻言一怔,随即大喜。这男孩儿所说的这一串话,出自《礼记·学记》,既巧妙地回答了他的问题,而且还隐有所指,因为这一句话的最后,是“教学相长也”。这难道是暗示了他想拜他为师?哎呀!这样的徒弟,他也非常想要啊!怎么办?要不要矜持点呢! 结果这男孩儿却慢悠悠地继续道:“此乃困知勉行也。” 那人被这句总结的话堵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这……这这!困知勉行?这是在自谦吗?胡闹!这是强词夺理吧! 男孩儿此时已经卷好了手中的书简,书简沉得他必须双手环抱才能拿得起来。只见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低头就要往院子里走,那人连忙起身扶住他,急问道:“尔缺师父否?在下可为尔师!” 男孩儿仰起了头,头一次抬眼正视这个在他身边一直唠唠叨叨的人。嗯,长得虽然很帅,但也就只有帅了。还穿一身的青色道袍,可是配上那张脸看起来就不像正经道士。男孩儿略微嫌弃地撇嘴道:“尔乃一道人矣,吾不想求仙问道。”随即便一挥满是补丁的葛衣袍袖,挥开这奇怪道人的手,钻进了门缝之中。 “啊!”那道人一惊,但惊的却不是这孩童的态度,而是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孩童的相貌。 相面是道人的拿手绝活,他站在那里,也不顾院门紧闭,径自抬起左手掐指一算,须臾之后便笑着喃喃道:“你我有师徒缘分,今日已晚,在下明日再来正式拜会。”之后便掸了掸身上的尘土,翩然远去。 许久之后,本来紧闭的门缝间,隐约传来低语的童音。 “缘分?可笑。” 公元前225年 王贲领了虎符,出了咸阳宫主殿便仰头深吸了一口气。秦王政虽然才而立之年,但随着秦国统一大业的进展,身上所散发的王霸之气日益凌厉,就连久经沙场的王贲自己,站在秦王政面前,也忍不住连呼吸都放轻。 摩挲了一下掌心的错金虎符,王贲已经对这错金虎符上的每一条纹路都烂熟于心。 他的父亲王翦,是秦国赫赫有名的战将。他一路跟随他父亲王翦灭赵伐燕,更在去年时带兵攻打楚国。虽并未尽全功,可是却在父亲的照拂下,依旧击败了燕国太子丹的军队,夺取了燕国的都城蓟城,迫使燕王喜迁都。 再加上在灭赵之前,韩国就已经被秦军灭亡,秦王政统一六国的策略在一步步地实现。而在今天,终于下令让他单独领兵攻魏。 这可是王贲真正意义上的单独带兵,没有父亲的光环,王贲既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 咸阳宫主殿外,一身铠甲的王离正在夕阳下一动不动地站着,英俊刚毅的面容上如水波般沉静,丝毫没有等待许久的焦虑和烦躁。王贲满意地看着自己的长子,王离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和秦王政的大公子扶苏同年,已经成长为一个可以扛得起枪、挥得起矛的大秦好男儿了。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个岁数就开始跟在父亲王翦身边上战场,王贲便更加下定决心这次出征魏国,也要把王离带在身边。 “将军。”王离见自家父亲朝自己走来,恭敬地行了一礼。军中无父子,他也严苛地遵守着这个规矩,即使他是将军的儿子。 王贲颔了颔首,便示意自家儿子跟着他离开。可是没曾想,一向听话的王离却迟疑了片刻,低声央求道:“父亲,我晚些出宫可好?” 这换了称呼,可就是以儿子的身份在向父亲求情了。王贲一想到自家儿子这样笔挺地站着是为了等某人,心中就止不住一股怒气油然而生。但左右五步以内都有着侍卫当值,王贲也不好在外人面前教训自家儿子,只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沉声道:“天黑之前归家。” “诺!”王离欣喜地应道,目送自家父亲远去。随后目光就被远远走来的一抹身影所吸引。 那是一个身穿宽袖绿袍明纬深衣的少年,他的步伐很快,却并不见有何失礼之处,反而姿态优雅,令人心旷神怡。那张还未长开的脸上犹带稚气,却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以后会是个无比俊俏的少年郎。在与王贲迎面遇到的时候,这位少年先一步躬身避让,礼仪周全到无可挑剔。 王贲也回了半礼,因为这位少年看起来虽然年少,却是两年前在朝中赫赫有名的少年郎。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上卿,在当时是可以比肩丞相的职位。而且他也并不属于宫内的内侍,是有官职在身的,所以就连王贲都不敢坦然受他的全礼。 不过王贲往前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去,果然发现那少年快步走到自家儿子面前,两人在咸阳宫主殿外的广场上就不顾他人侧目地喁喁细语起来。虽然那画面看起来极其养眼,但王贲却捏了下拳头,决定给自家儿子的晚课加倍加量。 王离还不知道这个噩耗,他此时正开心地看着面前的少年,低声道:“阿罗,我还以为今天见不到你了。” “呼,大公子那边政务有些忙,我才抽得出空来,还好时间来得及。”少年因为一路快步走得急,如玉的面庞上都晕着红,说话都有些气喘。他在袖筒里掏了掏,却并不是掏手绢出来擦汗,而是掏出来一个锦囊塞给了王离。 “这是……”王离先闻到的是锦囊上扑鼻而来的苏合香,随后再一捏,发现里面也是软绵绵的,应该是塞了丝帛。 “你第一次上阵,这是我综合了魏国都城大梁周围的地势,设计出来的攻城计策。”少年的脸颊如同火烧,有些赧然地浅笑道:“只是拙计,应该会被大将军笑话了。” 他口中的大将军,自是指的王贲。王离心中感动,觉得少年颇为自己着想,当下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一向口拙,着急之下更是抓耳挠腮。 “去吧,务必要平安归来。”少年后退了一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方才因为要递锦囊,所以站得近了些。 王离并不想这么快就离开,但天边的夕阳却不等人,眼看就快要落山了。想起父亲给的期限,王离只能不甘心地匆匆道了别,三步一回头地出宫去了。 少年站在沉沉暮色中,一直目送着王离走出宫门,神色晦暗不明。 不久之后,在地平线吞没了最后一缕阳光之时,少年的头顶上传来了一个促狭的声音。 “哎哟喂,用这点小恩小惠就想笼络住三代虎将的王家?你以为王翦是蒙恬那个好糊弄的吗?小娃子你也未免想得太简单了点。” “嘲风,莫要胡言。阿罗送与那王离的锦囊之中定有妙计,看来魏国的气运也到此为止了。” “鹞鹰!你就会护这臭小子,小心把他惯坏了!” 一个尖细、一个浑厚的嗓音在咸阳宫主殿上空吵着架,但广场上站岗警戒的侍卫们却没有一个人有反应。少年悄悄地翻了个白眼,只有在这时候,他才恨不得自己什么都听不到的好。那两个家伙一旦吵起来,那可真的是很烦。 准确说来,这咸阳宫的主殿上,存在着三个家伙。 在殿顶各条垂脊端部的龙首,名叫鹞鹰。因生性喜欢眺望四方,故置于此。它自称可以观尽天下事,即使远在天边的事情也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在殿顶岔脊的下端,又有一龙首,名叫嘲风,其生性胆大妄言。嘲风这家伙喜欢低头看着咸阳宫里的八卦,无论大小事,巨细无遗,尽收眼底。 而在宫殿的正脊末端面朝内安放的那位叫螭吻,因传说此兽好吞,在正脊之上作张嘴吞脊状,故被称之为吞脊兽。也有说其为海兽,喜登高眺望,喷水如雨不怕火,于是便把其置于此处,取“喷水镇火保平安”之意。不过少年倒没怎么见螭吻说过话,因为这家伙喜欢睡觉,尤其喜欢晒着太阳睡觉。少年极其怀疑是因为它的这个嗜好,才选了房顶上的这个位置。 不过螭吻是真的很厉害,少年曾见过去年夏天的雷雨夜里,一道闪电劈开了黑夜,直直地劈在了咸阳宫主殿之上。可是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嘲风第二天骄傲地说这算个啥,什么火啊雷啊电啊,自家老大来什么吞什么!虽然没有近距离见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场景,但少年也可以想象得到有多么震撼。 这三只脊兽,据说是从商朝传下来的古物,只要安放在房檐,就可保平安。据说它们本来有六个同伴,但岁月荏苒,等到了现今,就只剩下了它们三只,最终被安放在了咸阳宫主殿之上,镇守于此。 只是少年没想到,他修习师父的道术,居然还可以让他听得到这三个脊兽的说话声。他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时天色已暗,少年走到侍卫看不见的死角,一撩袍角,手脚轻盈地攀上了梁柱,几个翻腾就爬上了房檐。看他熟练的动作,显然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危险动作。 “阿罗,你送与王离的计策,会不会有伤天和?会损寿数的。”少年刚刚盘膝坐在房檐之上,他右手边的龙首就开口道。虽然脊兽都是对称的,但只有朝着东南角的这一侧屋脊上的三只脊兽,才是三个家伙的真正主体。 少年并不奇怪自己写的计策会被鹞鹰知晓。要知道,有个爱八卦的嘲风在,怎么可能错过任何一件小事?估计他在写的时候,就被嘲风一字不漏地看了去。他摸了摸手边的龙首,淡淡解释道:“有伤天和?我又没有下令做这件事,我只是出了个水淹大梁的计策,用不用还在于王将军自己。” “啧,真是强词夺理。”嘲风砸吧着嘴,却嗤笑道,“可是你那个满口仁义道德的大公子若是知道是你进献的计策,指不定怎么疏远你呢。” “他不会知道的。”少年笑得成竹在胸,一双好看的眸子在夜色中熠熠生辉,“不同于公开支持大公子的蒙将军,王翦一脉是不敢站队的。毕竟蒙家三代名将,又是秦国的元老贵族,根基十足。王家却如水波之上的浮萍,只能紧紧依附于秦王,根本输不起。所以即使王贲他忍不住用了我的计策,也不会说出去的。一旦他说了,那就会被人盖上大公子的印记。” 其实从少年对蒙恬和王翦的称呼,就可以看得出他对两家的态度。对于出身平民的王翦而言,骨子里是贵族的少年虽然表面上对其恭敬,但私下里却是直呼其名。 “而王离会因为父亲用了你的计策却不说,对你愧疚更深,等同于欠了你一个偌大的人情。这位成长起来的少年将领,以后板上钉钉就是大公子的人了。”嘲风看多了宫中的尔虞我诈,自然就可以推导出来后续的影响。但对于这个仅仅十四岁的少年想出的连环计策,实在是佩服得无以复加。 少年笑而不语,只是拍了拍手掌之下的龙首,唇角的笑意就像是一朵在凛冬孤立的寒梅,在暗夜之中静静绽放。 “可是你那个大公子的治国理念,和你的完全不符,以后肯定会出问题的。”鹞鹰因为经常远眺四方,看得更深远一些。 “无妨,大乱之后必有大治,殿下他仁义,正适合执政。但有光就有影,这些阴暗面的事情,也需要有人去做。”少年早有了觉悟,当初是他自己选择的这条路,那么就要坚定地站在扶苏的身后,一直走下去。他向上抬起头,看了眼正脊上依旧沉睡的螭吻,笑着打了个招呼后便道:“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鹞鹰和嘲风记得帮我多盯着点秦国内外的形势哈!” 少年一边说,一边翻身跳下房檐,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整个人的身影都隐藏在了黑夜之中,再也看不到一丝踪影。 “这是把我们当下属使唤了是不?”许久之后,鹞鹰才默默地反应过来。 “你才知道吗?”嘲风嗤笑,“哎呀呀,不过这小娃子还那么小的时候,就痴痴地看着我看了这么多年。喜欢和我说话,也不要用这样的策略嘛!” 面对这样自恋的嘲风,鹞鹰实在是无言以对,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道:“他那样的少年锐气,以后会吃大亏的,实在是应该挫一挫才好。” “但这种锐气,也是难得的璀璨耀眼。等他经历得多了,反而就没有这样冲天的豪气了。”嘲风也正经了起来,迎着夜风淡淡地说道。它身上只有简单的线条雕刻,却因为盘踞在整个咸阳最高的地方,看上去无比威武,“还不如就这样,我可舍不得这小子伤心。” “噤……声……” 好吧,嘲风撇撇嘴,它还不算是待在整个咸阳城最高的地方,它头顶上还有一位呢! 公元前212年 因为始皇帝的雷霆之怒,咸阳宫之中人人都提心吊胆地注意着自己的言行举止,眼观鼻鼻观心,生怕多看多说多错,免得殃及池鱼。 所以当一道身影闪过的时候,他们都觉得应该是自己眼花了,只是揉了揉眼睛,就再也没细瞧。没有人发现,已经有人窜到了咸阳宫主殿的房檐上。 纵使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少年已经变成了青年,却还是刚及冠的模样。一开始身体比旁人长得缓慢,是由于他所习的道术,后来……怕是因为他为始皇帝所试的那颗丹药。 青年放松了身体,直接顺着房檐的弧度,躺在屋顶之上。本来被晒得滚烫的瓦片透过衣服,熨烫着略嫌疲惫的后背。头顶的太阳没有任何遮掩地照在了他的身上,因为阳光刺眼,又不自觉地闭上了双目,暖洋洋地让人从骨子里都泛出了懒意。也怪不得螭吻这么喜欢晒太阳睡觉,青年也越来越喜欢在这里消磨时间,因为这里现在已经成为他唯一一个可以毫无戒备地休憩之处。 只是,这样的地方,恐怕也要有很长时间都不能来了呢……青年长长地叹了口气。 “喂,臭小子,你真要跟你家大公子去上郡监军?据鹞鹰说,那地方可荒凉到鸟不拉屎啊!”嘲风早就看到了这些天宫中发生的事情,大公子扶苏为了他的老师淳于越上书,结果惹起了始皇帝的震怒,把他派到了上郡去做蒙恬大军的监军。 嘲风才不管那个大公子去哪儿,但问题是若是那个大公子去上郡监军,青年也会跟着一起去的。嘲风不爽,所以才没有像往常那样话多,只是见这青年当真不主动说什么,憋不住才开了口。 青年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和嘲风它们在一起,是再惬意不过的了,他不用去想如何掩饰自己的心情,抑或该怎样措辞告知对方发生了什么事。 反正这宫里发生的所有事,都瞒不过它们。 青年心绪一阵混乱,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来安排了,但他却没有更多的时间了。始皇帝应是好心,最近宫中形势很乱,遣大公子去上郡监军,表面上是厌弃他,实际上是以保护为主。上郡是蒙恬蒙将军的驻地,不会有不长眼的人对大公子动手。青年也曾经想过自己若是不跟着大公子去上郡,也许能做的事情会更多,但反过来,若是没有大公子在,他反而成了一个靶子,扶苏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一个人留在咸阳的。 嘲风也能感觉出来青年心中的烦躁,虽然盘踞在咸阳宫之上,它什么都知道,可是它却不能事无巨细地都告诉青年,而且也没办法揣测所有人做出这些事的目的。 人类真是最复杂的生物了,每个人的欲求都不一样。而且也许在眨眼之间,因为某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改变决定,根本无从揣测。 拥有短暂的生命,却想做翻天覆地的大事。 也许怕自己再躺着就会直接睡着,青年挣扎着坐了起来。即使他白天在这里,也没有人会注意,因为很少有人会抬头看天空的景象。每个人都谨慎小心地盯着自己脚下,生怕踏错一步,导致万劫不复。 青年静静地看着眼前国泰民安的景象,一时间慨然而叹道:“这里的风景果然很美,也怪不得你们喜欢待在这里。” “看着一个城市慢慢地成长,亭台楼阁慢慢地建起,人口慢慢地增多,城墙慢慢地扩大……简直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孩童成长为少年,再到青壮年……”鹞鹰的声音低沉浑厚,它没有用太华丽的辞藻,简单而质朴的语言却让青年几乎在眼前形成了一个快速播放的画面。正是咸阳宫建成之后,它们这么多年之中所看到的。 这震撼的画面让青年都忘记了呼吸,许久之后才回过神,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眼前的风景又恢复了宁静,因为修道视力变得极好,很轻易地就看到了远处坊市之间讨价还价的商贩们、匆匆归家的士兵们、玩耍的孩童们……有的人家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一派升平。 青年忍不住想起了小时候的梦想,他就是想坐在这里看这山河壮丽,现在也轻易地做到了。 那么……下一步呢? “不是觉得这很美吗?那就守护这样的景色吧。”青年的头顶上,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螭吻虽然嗜睡,却不是一直在深眠,偶尔也会醒。它不怎么说话,只是懒得理会嘲风和鹞鹰这两个二货罢了。 青年混乱的心绪也渐渐沉静下来,最终豁然开朗。 “诺。” 青年没有道别,因为他知道无论自己走到哪里,鹞鹰都能看得到。 而他,最终也会回到这里。 看着青年一步步坚定地离它们越来越远,嘲风终于忍不住嘀咕道:“螭吻老大,就这样让他走了?”嘲风还是舍不得青年,他要是走了,就真没人陪它们聊天了。 “万事万物,都是由盛及衰。”螭吻慵懒地打了个哈欠,它活了太久,久到已经看尽了人间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所以才对世间发生的事情难以提起兴趣。“来来去去,生生死死,也属常事,尔等怎么还是看不开呢?” 鹞鹰和嘲风都陷入了沉默,逐渐西落的太阳在它们身上镀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和过往的每个日落时分一样瑰丽,却依旧没有多少人注意到。 公元前206年 咸阳被起义军攻破,先是刘邦约法三章,之后西楚霸王率军攻入。楚军掳掠了金银财宝,肆意杀戮。本是天下最富饶的都城咸阳,变得烽烟处处,民不聊生。 最后,西楚霸王离开咸阳的时候,还一把火烧了咸阳宫。 小乞丐今年十五岁,在成为一个乞丐之前,也是被家人精心教养的世家公子。只是过去已经虚幻得像是他做的一个梦,现在的他,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小乞丐打算继续去废墟上翻找有没有什么可以贩卖的物件,例如被火烧熔的金粒,虽然会融入杂质,可也能换几天的饱饭。每天他都只能在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去翻找,白天那里可是其他人的地盘。 不过今晚当他到达废墟的时候,却已经有个人影在那里了,小乞丐还以为是个来抢他生计的,但观察了那人很久,发现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小乞丐等了一刻钟,就有些等不下去了,因为他若是再不翻找,一会儿天就要亮了。所以他硬着头皮向前挪了几步,发现对方并没有反应,便越发地大胆,把对方当不存在。他和往常一样借着月光翻看着残垣断壁之下,是不是有什么可以卖钱的东西。他很专注,专注到有一个幽幽的声音传来时,好半晌都没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和他说话。 “你可知此乃何处?”那人的声音嘶哑,身上的衣服都看不清楚原来的颜色,长发混乱,身上也满是伤痕,就像是刚从乱坟岗爬出来的孤魂野鬼。 小乞丐并不怕什么鬼,咸阳城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死去的人,简直都可以砌成一个新的咸阳城墙了。他瞧了瞧左右,发现周围没有任何人,才吸了吸鼻子道:“知也,此处原为咸阳宫。”他再辨认了一下方向,才确定道,“这里应是咸阳宫主殿……”他后面的话隐去了,因为他忽然想起,去年的时候,他父亲还带着他来宫里参加过宴会,还打算找个门户相当的人家为他议婚…… “原来……还有人知也……”那人咧开嘴无声地笑了两下,随即又陷入了沉默。 小乞丐歪着头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真的没有攀谈的意思,便撇了撇嘴继续翻找。他今天的运气不错,在东方的天空微微发白的时候,找到了两块缺了角的玉件,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能让他添床被子了。 把玉件贴身藏好,小乞丐直起腰伸了伸,捶了捶因为低头而酸痛的腰背,而这时东方已经开始泛红,意味着他要回家了。 那个怪人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在经过他的时候,小乞丐忍不住回过头看了看。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了那人的脸上,虽然污浊不堪,但两双眼瞳却深邃得像是承载了千年都化不开的悲愤和忧伤,让人不禁心下恻然。 小乞丐忍住心酸,连忙转身离开,身后传来那人幽幽的叹息声。 “明明上天,照临下土。我征徂西,至于艽野。二月初吉,载离寒暑。心之忧矣,其毒大苦。念彼共人,涕零如雨。岂不怀归?畏此罪罟!” 越来越远了,远到最后的话语都有些听不清楚。小乞丐依稀记得这是《诗经》里的一段,正在琢磨,一个念头却划过脑海。 咦?刚刚那个人看起来好像有点眼熟啊…… 不过不太可能吧,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且那人不是已经死了吗? 小乞丐摇了摇头,摸了摸怀里的玉件,迎着朝阳哼着歌离开了。 在他身后,咸阳宫的废墟上,还有些未燃尽的黑烟,在晨光中袅袅而升,一个人影孤独地坐在那里,就像是过去的许多年间一样。 现代 老板坐在院子里,捧着古旧的漆盒发了一会儿呆,最终拿起软布,把漆盒上面的灰尘都仔仔细细地擦干净。之后又特意去净了手,这才重新坐回石凳,把那漆盒慢慢地打开。 金黄色的软缎之上,静静地躺着一个雕琢古朴大气的石质龙首。 老板换了块干净的软布,轻柔地擦拭着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 “哈欠……找好新地方了?给本座安排了最佳位置没?要晒到太阳哦!”懒洋洋的声音响起,还是如同两千多年前一样的没心没肺。 “找了,只是有些小,您别嫌弃。这一带是古城区,倒是没有太高的楼挡阳光。”老板勾唇笑了笑。这吞脊兽是他在漫长的岁月中,苦心寻回来的。只是,他只找回了螭吻,另外两只脊兽都不在了。也许是被带走了,也许是被火烧了…… 他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咸阳宫会着火,因为有吞脊兽在,咸阳宫是没办法被烧毁的。吞脊兽可吞万物,也可吞火焰雷电。后来找到了螭吻才知晓,原来在他离开咸阳的那一年,就有人把螭吻从咸阳宫正殿的房檐上拿下来了。 至于是谁做的,螭吻表示他不知道,他睡得正香嘛! “小就小吧,唉,其实我挺喜欢上次你带我去的那个什么故宫的太和殿的,霸气!”螭吻瞥了眼旁边刚刚装修好的重檐庑殿顶,嫌弃地叹了口气。 “若是给您安置在那里,每天至少会有六万人参观,最多曾经有过一天十四万人游览,您确定您能受得了吗?”老板淡淡地笑道。 螭吻直接蒙了,十四万人?!它没听错吧!半晌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讪讪道:“好……好吧,我还是在这里吧,虽然小,但是清静!话说,在我睡之前要把存在我肚子里的古董给你吐出来点不?” “有劳了。”老板点了点头,这位祖宗确实是不好叫醒,而且睡眠时间极其没有规律。若是能随叫随醒,几十年前的战乱时,也就不用躲得那么辛苦了。 感慨了一番,老板抬头看着天边落下的夕阳,同样的景色,他看了许多年都不会腻。虽然店面的重檐庑殿顶并没有当年咸阳宫正殿那般巍峨壮丽,却在周围钢筋水泥的楼房之中,依稀也有些缥缈的古意。 “可惜,一直都没有找到鹞鹰和嘲风……” “切,没有它们两个,我还睡得安稳些。” 老板闻言,勾唇一笑。 是的,也许鹞鹰和嘲风两个,说不定在哪家的房檐上,还在吵架呢。 第3章金干戈 大师悠闲地坐在自家庭院中,拿着一卷古棋谱,自娱自乐地打谱下围棋。 他手里摸着的是蛤贝雪印围棋子,面前是一块厚达七寸四分的独板榧木棋盘,这套棋盘和棋子是他新收的物件,正是新欢期,所以最近几日经常拿出来显摆。 蛤贝是天然贝壳,根据棋子的厚度从薄到厚分华印、月印和雪印。越厚的棋子就代表蛤贝的年份越老,纹路越细。因为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蛤贝的围棋子近年来都已经买不到足够厚度的了,大师手中这套蛤贝雪印,纹路细腻,是精品中的精品。更难得的是这一套180枚白子,每一枚的大小和厚度都一致,另外181枚的黑子也都是明治时代的那智黑石打磨而成。而那尊独板榧木棋盘,是取自一棵800年树龄的榧木,光树墩的阴干就放了近一百年之后才做成棋盘。这独板榧木棋盘色如黄金,触手若纸,隐隐还传来阵阵木香,令人无比陶醉。 使用着如此等级的棋子和棋盘,大师每落下一子,都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庭院中悦耳无比。 大师其实对围棋并不是很精通,却十分享受这个过程,可惜圈内的好友们不是看不上和他下棋,就是对围棋毫无兴趣,因此他只能沦落到自己打棋谱。 感觉自己的逼格又上升了那么一点点,大师满意地喝了口手边泡着的明前龙井,同时听到了一阵轻巧的脚步声。 能不经过他本人同意,管家直接就放进来的人,肯定是他的那些老友。他也没转头,直接就笑着嚷道:“来得正好!快来陪我下棋……呃……” 大师的声音戛然而止,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名年轻的男子悠然自得地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这年轻的男子正是前阵子大师帮忙给他开了家古董店的老板,他身上穿着的赤龙服在阳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却透着让大师为之胆寒的气息。 “怎么?不欢迎我来?”老板扫了眼棋盘,随手拿起一旁的黑子,“吧嗒”一声,落下一子。 “怎么会呢!”大师笑得有些勉强,他放下手中的古棋谱,拈起一枚蛤贝雪印棋子,犹犹豫豫地放在了棋盘上。不过想起老板曾经送他的好东西,大师又忍不住搓着手问道,“可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 “我想要你收藏里的一件东西。”老板也不和他客套,直接把带来的杂志翻到某页递了过去。 大师接过来一看,诧异地挑了挑眉梢。这是一份他的专访,杂志是好几年前的,时间已经久到他都忘记自己接受过这样的采访了。“哎哟喂!我当时的头发还很多的嘛!”大师第一时间注意到的是自己的照片,哀怨地摸了摸已经光溜溜的头顶。不过他也没花太长时间哀悼他的头发,见老板淡然的目光投注过来,他便立刻召唤了管家去收藏室把老板想要的东西拿过来。 两人在等待的时间里,就有一搭没一搭地下着围棋,大师喝了两口茶也缓过劲来了,亲自动手又给老板沏了一杯。两人也没有再说话,喝茶下棋,倒是极有默契。 没过多久,管家便推了一辆板车过来,上面放着一个硕大的锦盒,听着轮子在青石板上滚过的声音来判断,这个锦盒里的东西应该特别沉重。 管家把板车停在两人旁边,轻手轻脚地把锦盒打开。在黑色的丝绒布上,静静地躺着一个造型奇怪的物事,类似于汉字里的“干”。这件物事整体居然能有一米多长,而且通体全部都是用纯金打造的,之上又有很多坑坑洼洼的凹处,像是被利器或钝器击打过。 “这个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应该是个摆设吧?但都是纯金打造的也太土豪了。而且看起来年头挺久远的,我当时收下来,也是觉得对方要熔掉做金条太可惜了。”大师的收藏也很多,但他只是专精于古物修复,不可能每一样东西都知道来龙去脉,当时杂志的访谈就谈起了这事,这个奇怪的古物也是他当初拿出来举例用的。 老板伸手摩挲着那古物,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在许久许久之前,他好像也曾问过这个问题。 公元前228年 “大公子,此物乃何用?”才十二岁的绿袍少年还未到束发的年纪,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耳后,就像是只有八九岁的模样。只是那充满稚气的面容上,却一直挂着严肃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想要逗弄他。 真想去捏捏对方面无表情的脸,扶苏按下蠢蠢欲动的手,看了眼少年所指的物事,淡淡笑道:“这些都是纯金打造的一套兵器模型。” 他们现在站着的地方,是练武所用的半步堂。 《国语·周语下》曰:“古以六尺为步,半步为武。夫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武本是和步一样的量词,但在扶苏看来,半步之内便是一个人的禁区,就是可以拔剑相向的距离,这才有了半步为武的含义。 半步堂便以此命名,是一间宽敞的练武堂。不同于礼、乐、书、数等课程单独有夫子给扶苏授课,御和射都是很多人一起上课。 扶苏有二十三个弟弟,除了才刚学会走路的几个外,所有人的练武课都是一起上的。再加上各个将军大臣家的公子们,几十个人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所以一堂武课,总是让喜静的扶苏烦躁无比,推脱不了才会偶尔过来上一次。但对于别人来说,武课恐怕反而会很受欢迎,因为这是少有的可以接触其他人,并且拉帮结派的机会。 看他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弟弟们,在几堂武课下来之后,果然都各自呼朋唤友,形成了一个个小圈子。 身为大公子的他反而不能这样,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扶苏环视一圈,发现能理直气壮站在他身边的人,竟然也就只有这十二岁的甘上卿了。 “大公子,臣是问此物。”少年并未在意扶苏敷衍的回答,而是固执地指着那面墙壁说道。 半步堂的一面墙壁上,挂着一排用纯金打造的武器模型,一来是彰显秦朝的富强,二来也是暗喻一切财富都是源于强大的武力。扶苏顺着少年纤细的手指看去,知道他所指的是最前面的那一个,勾唇一笑道:“那后面的武器,甘上卿可知否?” 少年眯了眯那双还未长开的凤眸,明显有些不爽扶苏的态度,但沉默了片刻,还是轻启双唇,一个个清脆的词语如冰珠一般蹦了出来:“戈、弓、矢、刀、剑、矛、弩、戟、斧、钺、锤……” “认识得蛮多的嘛!为什么不说那第一个?”一个嚣张的声音从旁边插嘴,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少年的话语。 扶苏往旁边一看,发现是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少年。此人年纪大概也和他相似,有十四五岁左右,相貌粗犷,眉眼已经初见精悍的武将雏形,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窄袖胡服。这种衣短袖窄的胡服自从赵武灵王亲自带头推广以来,受到了武者的欢迎,就连扶苏他们上武课,也都是换了一身窄袖胡服。只是扶苏身份尊贵,穿着一身玄黑色的胡服,而他的那些弟弟们也都穿着差一级别的深色胡服。 而这位嚣张到可以直接跑到他身边来插话的,果然是摸不清楚状况的生面孔,指不定是被哪个心眼多的弟弟拿着当枪使了。 还没等扶苏开口问对方的身份,他身旁的少年就已经平静地开口道:“此乃王离,十四岁,王翦将军之嫡长孙。” 哦,对,扶苏恍然想起之前内侍顾存曾经跟他说过,和这位甘上卿一起,秦国上将军王翦的嫡长孙也同时入宫侍读,只是他之前一直都是由夫子私人授课,武课也是逃了几次,这回没什么借口才过来上课的,所以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小王少爷。 王离显然不相信自己进宫这么长时间了,大公子居然还不认识他。他瞪了一眼那位介绍他身份的绿袍少年,认为是他刻意多嘴扫他面子,口中嗤笑道:“甘上卿博学多才,区区十二岁就封了上卿,怎么连‘大动干戈’之‘干’都不认识呢?” 绿袍少年倒是没有在意王离口中的讽刺之意,对他来说,求知才是最关键的。只听他喃喃自语道:“《诗》中有云,载戢干戈,载櫜弓矢。原来,此乃干的模样。” 在上古时代,干乃是树干状的防具,戈便是攻击的武器,是以用“干戈”二字来作兵器的通称。绿袍少年一直只是读过书中文字,戈倒是知道军队一直在用,但干却早就在战争中进化为盾,所以今次倒是第一次看见实物。 其实这半步堂中也不止绿袍少年一人不识此物,但只有他一人敢于直截了当地问出口罢了。那王离乃是出身于武将世家,得知这物事的名称,倒也不足为奇。但显然这两人之间的对话,引起了他人的不满。 “此物在秦国称之为‘盾’,其余六国称之为‘干’,上卿不知者不怪也。”扶苏瞥了王离一眼,开口回护道。开什么玩笑?就算他也觉得这才十二岁的小甘上卿太年轻了,但好歹也算是他的人,别人哪有什么权利讥讽?还是当着他的面! 王离被扶苏这句话堵得满脸通红,刚想说盾和干哪里一样,却赫然发现这面墙上居然没有盾的模型。 扶苏在心中暗暗发笑,之前就听说父王抱着小弟胡亥来半步堂玩的时候,那才刚会走的小孩子一眼就看中那面金光闪闪的盾牌模型了,父王当场就让人把那面金盾拿下来给小弟带回房玩去了。这才两三天的工夫,根本来不及重新打造一个新的金盾模型。更有可能是在等小弟什么时候玩厌了,就再送回来。 他们这边的谈话,也成功地让半步堂内的众人都静了下来。实在是大公子扶苏的那句话虽然听上去普普通通,但细琢磨却是大有深意。这也是王氏家族祖祖辈辈都是大秦国的子民,根正苗红,否则这句话落下来,王离不断根骨头肯定也要掉层皮。 扶苏也是看准了这点才说的,倒也没人说他言语刻薄,知道的只会赞他一句学识渊博。见众人反应果然如此,年轻的大公子殿下略微自得地弯了弯唇角,又重新恢复了一脸淡然。 不一会儿,授课的将士便到场了,众人也没再说什么便分年龄层次列队开始上课。 绿袍少年在站队的时候,只觉得如芒在背,回头一看,发现隔壁方阵中的王离正一脸怒意地盯着他。 他面无表情地扭过头。 他的大公子永远都是那么任性,永远都不知道他轻飘飘说的一句话,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再回到在宫里所居住的鹿鸣居,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之后,绿袍少年的脸上并没有任何表情。 他只是站在门口端详了半晌,像是要把这个画面牢牢地记在脑海中一般,随后转身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有节奏的敲门声响了好一阵,房间里才传出一个微弱的回应声,房门在“嘎吱”一声后,只开了一个很小的缝隙。 门内黑洞洞的,根本没有点灯,片刻之后,才有人在缝隙之中期期艾艾地回答道:“不……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绿袍少年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做出平易近人的亲近模样,只是不善此举的他笑得有些僵硬勉强,“可否借住一夜?” 门内的少年一听对方并不是来追究责任的,顿时松了口气,把门缝又拉开得大了一些。 月光照了进来,绿袍少年可以看得到门内的少年比起他还要高上一些,只是瘦削得厉害,身上穿着的绛紫色袍子明显都已经不合身,短了许多。仔细看,那上面还有些不起眼的补丁,颜色洗得也有些泛白,一看就是穿了很长时间都没换过了。这怯懦的少年顶着绿袍少年审视的目光,也没有什么勇气打量回去,低着头侧身让了让,示意他进屋。 待绿袍少年走进屋内,脸上的表情就更加木然了。触目所及,除了生活必需的桌椅和床铺上面的一层薄被之外,整个房间空空荡荡,竟是连照明的油灯都没有一个。他沉默了片刻,转身而出。 怯懦少年的头低得更深了,单薄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这样的陋室,也怪不得对方嫌弃。 只是还未等他关上门,脚步声又再次响起,绿袍少年抱着坐垫、油灯等东西走了进来,面无表情地说道:“我那边还有些可以用的东西,不如都搬过来吧。” 怯懦少年一怔,抬起了头。他面黄肌瘦,眼眶下陷,像极了逃荒的贫民,真是少有在宫中还能受到这样待遇的人。 这怯懦少年名婴,是当今秦王的侄子。他的父亲成蟜是当今秦王唯一在世的弟弟,当年也曾有希望继承王位。只是在婴刚刚出生的那一年,成蟜叛秦降赵,并没有带走还在襁褓中的他。根据《释名?释长幼》中所说:“人始生曰婴”,随侍的人便随意地给他用“婴”命名。 这么轻贱的名字,正暗喻了婴在秦国的尴尬身份,虽然拥有高贵的血统,却在宫中宛如隐形人一般存在。 绿袍少年一直都知道有婴这个人,也知道就住在他隔壁,只是两人都没有什么交集,不亲眼所见,根本不知道对方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 婴不擅于拒绝人,当然,绿袍少年心忖他八成是不敢拒绝,只能一个命令一个动作地把他房间里可以用的东西拿了过来。当然,在看到血污遍地的房间时,婴显然被吓得浑身颤抖,被告知应该只是鸡血后才重新平复呼吸。 其实绿袍少年也有些佩服那王离,他们一起下的课,他也不过是送扶苏出了咸阳宫之后就折转回来,这么短的时间内还能破坏得这么彻底,能说真不愧是家传渊源吗? “还是在我房里睡吧,他们不敢惹到我。”婴难得地同仇敌忾起来,他说的倒是真话。虽然他在吃穿用度上被内侍克扣,但最起码他的身份在那里,谁也不敢真正欺负到他头上。 绿袍少年难得地勾了勾唇角,月光正好洒落在他的面容之上,更衬得他面如冠玉,看得婴一呆,手中拾起的竹简差点重新掉回地上。 这么好看的少年都欺负!那些将军的少爷们真是恃强凌弱!很久都不曾生气的婴头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怒发冲冠。哦,虽然他还远远没到及冠的年纪。 被鸡血浸透的被子早已不能再用,被特意劈成两截的案几也成了废品,屋中堆着的竹简也被扯断了线绳,变得零零碎碎不成卷牍。还好油灯是铜制的没有摔碎,填上柜子里备用的灯芯也还可以再用。两人收拾了一会儿,把还能用的东西搬到婴的屋子里,倒是把他家徒四壁的房间填满了一些。待点上油灯之后,整个屋子跳动着温暖昏黄的光芒,竟让婴产生了些许鼻酸的感动。 原来,还有人愿意为他点一盏灯…… “那小王少爷太过分了,明明是他讽刺在先。”下午的事情,其实婴也在场,他一贯躲在角落里,却没有漏看事件的一分一毫。 “无妨。”绿袍少年倒不以为意,只是这点毛毛雨,他还以为要挨顿打呢。这股气出了就好,怕的就是对方隐忍下来,那以后下的绊子可就多了。 想到这里,绿袍少年也忍不住轻叹了口气,这些天之骄子们他可伺候不起。不过他为了振兴家族,就必须要学而优则仕。没想到秦王还是看他年纪小,虽然封了他为上卿,但实际上还是没委托他做实事,直接把他派到大公子身边当侍读。 婴握了握瘦弱的小拳头,不忿对方漠然的语气,但也不爽地知道光凭自己也没法替对方出气。 “作为交换,我教你习字吧。”绿袍少年拿起一旁婴殷勤搬到这屋子里的零碎书简,淡淡地开口道。 婴忙不迭地点头,心里却想着,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可不要放过了。 这种租金,租他房间一辈子也甘愿啊! “小娃子,你总这样躲着也不行啊?都让人欺负成这样了?居然不还手?” “嘲风,你想得太简单了。” “有什么简单的?都是别人打我一拳我回敬人家十拳的,鹞鹰你就舍得这臭小子被人欺负?” “当然舍不得,可小娃子不动声色,自然有他的用意。” “有什么用意啊!他才十二岁好不好?不要把他想得那么有心机!” 仰躺在咸阳宫正殿的屋脊上,绿袍少年小小的身躯正好嵌在屋脊瓦片的凹陷阴影处,除非是从更高的地方向下俯视,否则根本没有人能发现他的身影。而且此处也吹不到寒风,正适合发呆。少年细致的双眉微微皱起,显然并不是因为欺负事件的升级,而是身旁的两只脊兽实在是太吵了点。 嘲风、鹞鹰、螭吻这三只脊兽,据说是从商朝传下来的古物,只要安放在房檐之上,就可保平安。绿袍少年刚认识它们的时候,都是悄悄绕着咸阳宫主殿走的,就怕吵得他头疼。只是现在这里虽然耳根子不得清静,但至少可以避开他人的目光,犯一会儿懒。 也许是因为发觉这位甘上卿在那晚之后并没有告状,或者是大公子扶苏没有替他出头,所以鹿鸣居内的欺负事件越发出格。绿袍少年经常会发现衣领里被人塞了虫子、头上被撒了沙子、要用的东西被摔坏、衣服被别人故意撕破、走路时不时会遇到被残忍杀死的小动物……其实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情,可是却烦人得很,更别说还经常有人在附近古怪地嬉笑,用各种或隐晦或明白的词语讽刺他和他的家族。 这些事情,并不是王离亲自做的,而是想要巴结他的一些勋爵子弟,甚至是想要笼络他的公子们做的。 这位甘上卿简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的代表,他初进宫以来,是顶着大公子侍读的帽子,带着十二岁就被封上卿的光环,很多人都不敢一见面就给他难堪。在王离与他有了矛盾后,大家积压的羡慕嫉妒恨,在这一刻就愤而爆发了。 就连收留他的婴都受到了波及,好在那些少年们到底是不敢做得太过分的。婴虽然受到了不少责难,但对于一直是隐形人的他来说,虽然是恶意的关注,也让他十分激动。更别说这些欺负的事件更像是在跟他闹着玩,之前那么多年的隐形人经历,让他反而觉得有些兴致勃勃。更何况和这位天才之称的甘上卿一起住,有人教他习字念书,有人拿来新鲜的饭菜一起吃,就连跟他分享那一床薄被,都让他觉得冰凉的夜晚温暖了许多。 所以这些天下来,本来面黄肌瘦的婴反而面色红润了许多,就连个子都向上窜了少许。 绿袍少年倒是因为生活质量下降,疲惫了许多,本来稍微有些婴儿肥的脸颊都瘦了下去。 “小娃子,再这样下去可不行啊!你看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嘲风心疼得直嚷嚷。 “好吵……”绿袍少年不爽地嘟囔着。他只想晒着太阳睡一会儿,婴的睡相可不怎么好,可能是天然没安全感的缘故,又或者是屋里的炭不足,每天晚上他睡觉都喜欢像蔓藤一样手脚并用地缠上来,经常让绿袍少年从睡梦中被勒醒,这实在不是什么很美好的经历。 要不然今晚就换回自己的房间睡吧……绿袍少年每次都是这样想的,只是晚上要就寝的时候,看着婴期待的目光,总会难以拒绝。罢了,反正两个人一起睡,在寒冬的夜晚,也能稍稍温暖一些。 “居然还敢嫌我们吵!臭小子!”嘲风嚷嚷得更大声了,简直要迎风怒吼。头顶上成天晒太阳睡觉的螭吻都从来不嫌他们吵呢! 绿袍少年挖了挖耳朵,丝毫没有贵族气质地撇了撇嘴,撑起上半身打算离开。反正这样的环境也没法继续休息了,还不如回去教婴习字念书。 “其实你不想与那帮公子正面冲突,可以求助于大公子啊。你是他的侍读,他肯定要罩着你的啊。”鹞鹰苦口婆心地劝着,不善言辞的它倒是很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因为能听得到它们声音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它不想这个少年在咸阳宫里待不下去。天知道它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啊!要是这少年出了宫,它们就再也见不到了! “不要。”绿袍少年很快回答,语气是无比的倔强。 凭什么要求那个家伙为他出头?本来也是因为那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公子随口的一句话才惹来的事端。而且虽然他没有去告状,但他不相信那个大公子对他这些天的遭遇一丁点儿都不知道。 所以,这分明就是袖手旁观。 就像是第一次见面,特意把他晾在外面的寒风中站了一个多时辰一样。 这样的辅佐对象,他确实要再好好考虑考虑,反正良禽择木而栖,他又不是非要在这棵树上吊死。 那个大公子,不过就是比他大两岁的少年,投胎投得比较好而已。 “那也不能这样大动干戈啊!”鹞鹰觉得有些棘手,可惜它们只能干坐在房檐上,什么都做不了。 “啧,这事倒真是祸起干戈。”绿袍少年自嘲地勾了勾唇角,“身份不同立场不同,只要与人相处就难免会有干戈,无法避免。” 其实他和王离还有那些起哄的公子们之间,倒也不是有什么不可调和的干戈,但他就是不愿这样简单地去解决。 又不是打定主意一辈子跟定那个大公子了,干什么这样拼命? 而且那些小伎俩在他看来,简直就是毛毛雨,没经历过贫穷困苦和真正艰难的公子们,以为这些就能逼得一个人低头吗? 他们实在是太天真了。 绿袍少年回想起之前出使赵国时,那暗藏的刀光剑影,再看看自己现在的处境,只觉得是云泥之别,不禁长叹一声。 既然秦王想让他陪着这些公子们读书,那他也就只能如此了。 至于那些挑衅,好吧,就当日子过得太简单了,多些调剂吧。 此时夕阳已经西下,差不多时间该回去了,再晚婴就要担心了。绿袍少年不顾两只脊兽的挽留,轻手轻脚地从房檐上跳了下来,拍了拍绿袍上沾到的灰尘后,淡定地离开。 只是他没有留意到,在他走后,树荫的阴影处,一名男子盯着他的背影,又抬头看了看咸阳宫主殿的房檐。 在黑暗中,那人的面容并不清晰,只能看到一双藏着近乎妖邪魅力的双目,只消看上一眼,就会让人以为是遇到了妖魔。 “好像……找到了有趣的东西呢……” 空无一人的半步堂中,王离正持一柄月牙戟在挥汗如雨地操练着。 虽然被召入宫中侍读,但王离依旧按照从小到大的习惯,每日都要有至少四个时辰的练武时间。只是白天一般都有课,所以他便只能把练武的时间安排在清晨和晚上。 其实这倒是一个很好的借口,那些要拉拢他的公子们,一个个都弱不禁风,想要跟着他练武,结果连半个时辰都坚持不下来,几天下来就都识趣地不再靠近,倒是让他得了个清静。 钩、啄、刺、割……王离专心致志地一下一下舞着手中的月牙戟,通过手掌心中戟杆的颤动,体会着这些招数自己有没有做到位。他手中的这柄月牙戟属于军队的标配,他年纪还小,身量虽然在同龄人中来说已属高壮,可是握力还不及成年人,更高级的戟还无法灵活使用。 真想要一柄青龙画戟,父亲那柄被称之为金钱豹尾子的青龙画戟简直帅毙了! 王离想象着自己手中握着的是那柄青龙画戟,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无人能敌,一时间动作大开大合,舞得虎虎生风。 太阳渐渐西斜,本来透过窗棂射入的夕阳也随之拉长了光影,最终缓缓湮灭。半步堂中也因为没有掌灯而变得晦暗不明起来,只是其中的兵器划破空气的呼啸声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小。 “哐当!”半步堂中发出了一声兵器的金铁交击声,随后又有了一声兵器砸在青石砖上的闷响。 王离单膝跪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大滴大滴的汗珠从他的脸颊和身上滑落。他把满是汗水的手掌在身上擦了擦,但效果也并不好,因为他身上的胡服也全被汗水浸湿了。 王离边皱眉边站起身,心想这新制的月牙戟倒是不错。若是木杆的话,容易出现像戈那样戈头在战场上卡住而脱离的情况。这柄月牙戟是一体铸成的,却因为戟杆是铁质的,戟身太沉,而且也容易出现这种由于出汗而脱手的情况。 静静地站在黑暗中沉思了半晌,王离回忆了一下祖父和父亲的教导,判断应该还是自己锻炼得不够,握力不足。而且若是他的掌心也如同祖父和父亲一般,有足够厚的茧子,戟就无论如何都不会脱手。 决心再把锻炼的时间延长半个时辰,王离便缓步走到墙边,把脱手的月牙戟捡了起来。 地上不仅仅只有月牙戟,还躺着两件兵器,一件金干和一件金戈,竟是被月牙戟从墙上砸落的。因为金质的兵器太沉,地面的青石砖上都有几处被砸出来的白点。 王离嗤笑了一声,他这里这么大的动静,都没人过来看一下,可见他被孤立到什么程度。 更别提有内侍会主动帮他掌灯了。 他是进宫做侍读的,根本不可能带侍从进宫,好在王离从小就是在军营长大的,也不在乎这些。只是他在半步堂找了一下,发现平日里放在柜子里的灯油和燧石都不见了,只好晦气地对着空气挥了挥拳。 算了,不能点灯的话,就只能去靶场了,好歹那边也还空旷,就算没有灯也可以借着月光练武。就是周围没有屏障,冷了点,不过他也是不怕的。 至于掉在地上的金干戈,王离也没想办法捡起来重新挂在墙上。一是本来挂着它们的地方过高,若是有灯点着,还能挂起来,可现在黑灯瞎火的,他可没心情做。再者反正明天早上会有内侍过来打扫,何必浪费时间,给那些小人减轻工作量? 王离推开半步堂的大门,抬头看了眼天边皎洁的月亮,满意地持着月牙戟大步离去。 当月亮缓步爬上树梢枝头的时候,大秦帝国最年轻的上卿大人,正和平日一样教婴习字。他身上还穿着那件绿袍,尽管那上面被人恶作剧地用利器划破了多处,但都已经费尽心思地尽量用线补好了。 因为竹简太过于珍贵,绿袍少年就用浅盘装了一层沙子,让婴在上面用木棍当笔来练习写字。而所教导的内容则是《论语》。 婴实际上比绿袍少年还要大一岁,《论语》里的道理也是可以听懂的,借此来习字倒是事半功倍。绿袍少年也不是按照顺序来教的,竹简都是散乱的,他随手翻到哪里就讲到哪里,这一晚正好讲到《论语·季氏》里的一段。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婴着迷地听着甘上卿抑扬顿挫的声音在屋中回响着,断句和起伏都是恰到好处,嗓音又是压抑的低沉,意外的好听。婴虽然识字不多,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稚子。论语就是多读多诵就会有所感悟的字句,婴下意识地跟着绿袍少年朗诵,听着他解释着一些文字的意思,很快也就懂了这段话的意思。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婴喃喃自语着,已经初步可以称得上隽秀的面容上挂着痴狂的表情,“此言甚赞。” 绿袍少年忍不住弯了弯唇角,这些天下来,婴在他的教导下,不管认字认得如何,这说话倒是开始文绉绉起来,而且一言一行的气度也都在下意识地模仿着他。不看他身上那件满是补丁的绛紫色衣袍,倒是真有了点秦国贵族的小模样。 把孔子说这段话的背景也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还有几个比较难写的字单拎出来仔细教婴写了几遍,绿袍少年就起身把有些变暗的灯添了些灯油。 “已经足够亮了。”婴抬起头,有些可惜地看着被绿袍少年又加满的油灯。 “对眼睛不好。”绿袍少年淡淡地说道。他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借着月光习字看书,结果把眼睛看坏了,看东西都模糊。后来还是师父帮他扎了几针,吃了几服药才治好。这也就是他那个很有能耐的师父才能做到,而且到现在还有些后遗症,晚上没有光的时候都会看不清东西。据说那些有名的大儒,也都多多少少有些眼睛方面的问题,而且终身难以恢复。 婴对绿袍少年的说法表示怀疑,但后者算起来也是他的师长了,尊师重道的他还是压下心中的牢骚,按照这位甘上卿的要求,挺直腰板,坐姿标准地看书写字。 绿袍少年却不再看竹简,不说那些竹简他都早已经倒背如流,他对于自己的眼睛还是颇为看重的。他打算闭目养神一阵,顺便想想自己未来的走向问题。 只是他的眼睛刚闭上,就听到“哐当”一声响,和婴的惊叫声。 他立刻站起身,发现是一枚石子从外面扔了进来,打破了牖窗的薄木片,差点还砸翻了桌子上的油灯。 窗户这么一破,冷风呼啦啦地就吹了进来。婴十分不能忍,竟一改之前的怯懦,握着拳头咬着牙冲了出去。 绿袍少年倒是不担心他的安危,而是弯腰捡起那枚石子,发现外面包了一层白色的帛布,隐隐还透着墨迹。 他皱了皱眉,拆开一看,那枚石子竟是上好的黑色玉石,而帛布也是上佳的丝帛,丝帛之上还有十数个字。 “化干戈为玉帛,可敢半步堂一会?” 绿袍少年挑了挑眉,化干戈为玉帛,这寓意说得倒好,可最后那语气,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份战书。 听着婴一无所获地气愤而归的脚步声,绿袍少年悄悄把这玉石和丝帛都放进怀里。 出了这事,婴也无意再习字,认定对方是嫉妒他屋子里的油灯过亮,索性吹熄了油灯,用布条把牖窗坏掉的地方塞住,便上床躺下小声背诵着今天所学的论语。 绿袍少年也和衣而卧,只是并没有睡,等婴背诵的话语声渐渐低落,确定他酣睡之后,才静静起身。 “谋动干戈于邦内……萧墙之内……祸起萧墙……” 绿袍少年接着婴没背完的断落继续低诵了几句,随后面无表情地推开门,走入了黑暗之中。 半步堂离着鹿鸣居还有段距离,绿袍少年一路都避着侍卫,没惊动一人地往半步堂而去。 对方既然这样偷偷摸摸地行动,自然是不想有围观者。 不多时,绿袍少年就走到了半步堂附近,看着杳无光亮的殿堂,毫不迟疑地推门走了进去。 没有了月光的照耀,绿袍少年的视线便因为黑暗而开始模糊不清。不过半步堂他也来过几次了,按照记忆想要沿着墙边走到窗边,结果却在走了几步之后,差点被地上的东西绊了一跤。 绿袍少年弯下腰,摸索了一下,发现竟是从墙上掉落的金干。 事情有些不对头。 绿袍少年正想起身赶紧离开的时候,心中警兆忽现,就感到背后一股大力袭来,后脑被狠狠地砸了一下,直接狼狈地摔倒在地上,正好砸在了那柄金干之上,又硌得他胸前剧痛,呼救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差点连气都喘不上来。 感觉到有人蹲在他身边查看了半晌,绿袍少年想要伸手拽住对方的衣角,可身体像是失去了控制,只能颤抖着抬起手,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温热的液体沿着他的后颈缓缓流下,尖锐的疼痛让他的大脑无法再继续运转,意识也开始涣散。 他拼命地睁着双眼,想要看清楚究竟是谁下的毒手,可视线却依旧是模糊不清。 听着那人丢掉了手中行凶的金戈,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他最终只能心有不甘地垂下了手臂,毫无办法地任凭黑暗把他慢慢地吞噬…… 第4章玄玉帛 已是过了子时的深夜,万籁俱寂,扶苏却怎么也睡不着觉。 高泉宫的寝殿之中燃了足足五个火盆,也许是太过燥热,扶苏的心中总是有一股难以忽视的烦闷,令他辗转反侧。 寝殿的前后牖窗都已经打开了一个小小的缝隙,过堂风吹得屋中点燃的苏合香味道淡了许多,但也带来了冬夜清冷的寒气。扶苏正想索性起来再看几卷书时,就听到门外传来了压低的谈话声。 反正也睡不着,扶苏便披着衣服起身,走近半掩的门扉时,就听到内侍顾存略带不悦的声音响起—— “此等玩笑之事也值当惊扰大公子?” “何事?”扶苏听得好奇,便推门而出,正好看到顾存把一块小竹片藏入袍袖之中,“且拿来观之。” 顾存犹豫了一下,但见扶苏态度坚决,便也没再遮掩,边把那竹片递了过去,边解释道:“也不知是谁递过来的消息,这孩子便当回事了,非要报到您这里。” 面前的小宫女名叫采薇,也才十一二岁,是在殿外伺候的,扶苏也是有些眼熟。此时见她急得一脑门子汗,对于顾存的话不敢也没有资格分辨,但面上的焦急之色却不是假装的,当下对这竹片上的信息又认真了几分。 他只扫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半步堂上卿有难】 竹片上只写了七个字,像是刻意隐藏了字迹,写得极为潦草,却透着一股随意。根本不像是求救而显得的焦急,而是爱去不去的轻狂,也怪不得顾存一眼就认定是玩笑。 作为大公子身边的首席随侍,顾存也是自小跟着他识字的,颇有才学。他并不是采薇这样不知轻重的小宫女,这么多年他收过多多少少或真或假的消息,遇到过大大小小的明争暗斗,怎么可能为了这个语焉不详的消息,就惊扰自家大公子? 不过他倒是暗赞这个传递消息的人会抓重点,知道扯上那个甘上卿,只要自家大公子看到了,于情于理也不能装作视而不见。 果然,扶苏只沉吟了片刻,就出声道:“更衣,去半步堂。” “何至劳烦大公子,臣去一趟即可。”顾存更存着一份谨慎,对方也不过是传递个不知真假的消息,也没有指名说是让扶苏亲至。 “无妨。”扶苏正好睡不着,想要四处走走。 那采薇见扶苏肯管这事,激动得浑身直颤,此时见对方回身找衣服,便极有眼色地转身冲进殿内,给扶苏捧出一件深紫色的常服外袍,伺候着扶苏穿好了。 扶苏见她如此,便不经意地笑问道:“看你这样,对那甘上卿还是挺上心的。” 采薇长得眉清目秀,闻言整张脸都红了起来。当然,在宫中贵人们身前服侍的人,至少不会长得太伤眼,都是中上之姿,看采薇这女孩儿满脸通红的模样,扶苏都想要再出声逗逗她了,结果走到回廊之后,被昏黄的宫灯一映,他才看清楚这采薇压根不是害羞,而是气愤得憋得整张脸都红透了。 “为何如此?”扶苏停下了脚步,声音也变得冰冷起来。 采薇“咚”的一声跪在了冰冷的青石砖上,咬着唇垂着头一言不发。 扶苏看着她垂在身侧紧握成拳的双手眯了眯双眼,别有意味地瞥了一眼跟在身后的顾存。 顾存本是想置身事外的,但自家大公子的那一眼,虽然只学到了他父王的十分之一,但也实在是压迫性十足。只好低下头,斟酌着字句缓缓道:“大公子,许是误会……” “才不是!”采薇激动地打断了顾存的话,也顾不得自己是以下犯上,把内心憋了多少日的愤怒都一股脑地倾泻而出。 回廊中响起了急促慌乱的脚步声和衣袂翻飞摩擦的声音,扶苏已经把自己十四年来学到的宫廷礼仪抛之脑后,耳畔仿佛还回想着之前采薇义愤填膺的话语声,尽可能大步流星地往半步堂而去。 在他没有看到的地方,那少年究竟都遭遇了些什么? 那少年上卿总是很骄傲自持地出现在他面前,整个人都散发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天然光环。扶苏承认,有时他都会觉得那种无法言喻的骄傲让人有些刺眼,所以他才会甚少把视线投注在对方身上,以至于连少年身上绿袍的补丁都没有发现。 为什么没有来跟他说明这一切?又或者,为什么没有人来跟他说? 扶苏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默不作声跟在他身后的顾存,呵斥的话涌到嘴边,又被他默默地咽了下去。 他已经十四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稚子,知道在这个世上,即使是最忠实的仆人也会有自己的想法。顾存大抵以为这是自己给那甘上卿的考验,就如同初见的时候让对方在寒风中站了一个多时辰一样。 他还是太大意了。 自出生的那一刻就为天之骄子的他,从未直面感受过别人的恶意与排斥,也就不曾想到那位甘上卿居然会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遭遇这一切。 扶苏一边在心底反省自己,一边不由得加快脚步,在拐过回廊看到半步堂屋脊檐角的那一刻,他终于撩起衣袍奔跑了起来。 顾存也忙随在自家大公子身后,他竟不知道这位整日习字阅卷的大公子,跑起来的速度竟是如此之快,即使他竭尽所能也落后了对方几息的时间才到达半步堂。 黑洞洞的半步堂中,鸦雀无声,顾存敏感地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暗叫一声不好,赶紧从袍袖中掏出随身携带的燧石,点燃了旁边的青铜油灯。 昏黄的灯火渲染了空幽的半步堂,顾存这时也看清了自家大公子正抱着一人面色阴沉地朝他走来,身上已沾满了触目惊心的鲜血。 呼吸一紧,顾存迟一步确认自家大公子身上的血迹是来自于他怀抱着的那人的,不由得心下一松,但也知道自己今晚算是办错事了。他赶紧侧开身,让出门口的道路,同时伸出手打算帮自家大公子分忧。 “不用。”扶苏避开了顾存伸过来的手,把怀中的少年抱得更紧了些。单薄衣料下的身躯削瘦得令人心惊,抱在怀里都有些硌手。寒冬的夜晚,半步堂的青石砖冰冷刺骨,这少年也不知道在这里躺了多久,整个身体都已经变得冰冷僵硬,若不是胸口还有股气在,扶苏几乎都快以为对方早已故去。看着面前的顾存,想到这人也是拖延救援的一份子,扶苏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冷冷地丢下四个字,“宣太医令。” “诺。”顾存赶紧低下头应道,他还未听过自家大公子对自己用如此冷硬凌厉的语气说话。 “查。”这个字更是掷地有声,让顾存的头更低了下去。 “诺。”顾存依旧用他沉稳的声音应诺。即使大公子不说,他也会查到底的。虽然他不太看得惯这面无表情的甘上卿,但到底是大公子的人,旁人怎可任意欺辱? 一笔笔的账,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顾存扫了眼半步堂中央被鲜血浸染的金干和金戈,神色冷肃。 扶苏不再耽搁,抱着受伤昏迷的绿袍少年大步离去。 点点滴滴的鲜血在他的脚下蜿蜒垂下,砸在青石砖上一个个溅开,就像是一朵朵凄美绽放的血色梅花。 采薇在房中守着红泥小炉上熬了又熬的药汤,用袖子擦了擦脸上被火炭熏出的热汗,时不时回头看一眼昏睡在榻上的少年上卿。 因着半步堂发生的事情,扶苏一改往日的温和文雅,像是被触碰了逆鳞的蛟龙一般,雷霆之怒地处罚了许多当夜应该值守在半步堂附近的侍卫和内侍宫女,毫不留情。 就连日理万机的秦王闻知此事,也特意下旨关怀,只是此时正是伐赵的关键时刻,他也抽不出身来管理宫内之事,便交由大公子扶苏全权处理。 在凶手未知之时,扶苏觉得这宫中没有几个可信之人,况且甘上卿也有官职在身,不好调用后宫的婢女,便安排采薇贴身伺候,连熬药也不敢让旁人沾手。 采薇的父亲是一名士兵,自她出生以来,母亲就一直盼着她父亲的归来,就连她的名字也都起自《采薇》那首诗,倾注了眷恋之情。可她的父亲还是永远地留在了秦国对赵国的战场上。她的母亲只好无奈改嫁,她不想拖累母亲,便求着有门路的亲戚保荐她进宫做了前庭伺候的小宫女。她和甘上卿没有任何交集,只是默默地在远处崇拜着这个十二岁就能出使赵国,并且只凭口舌之利就夺取赵国十几座城池的少年上卿。 因为时时关注,就把对方这些天所受的遭遇全都收在眼底。采薇知道自己只是个小小的宫女,对于那些天潢贵胄来说不过就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把少年上卿所遭受的折辱报给顾存侍官,对方却只让她继续看着。她只能咬着牙继续看着,把每件事都尽可能地记在心里。昨夜捡到那个竹片时,她便直觉是和上卿有关,不识字的她特意求宫中识字的老内侍前辈解释了,立刻心急如焚,也不顾失礼,直接去闯大公子的寝殿,丝毫没想到自己会有因此被问罪的可能。 幸好,大公子没睡。 也幸好,大公子管了。 采薇越想越后怕,见药汤平稳地在火上小声地吐着泡泡,便忍不住放下调羹,走到榻前查看少年上卿的情况。 这个比自己才大上一岁的少年,身量却比她还要小一圈,脑袋上被白色的棉布包扎得严严实实,更显得无比脆弱。因为伤在后脑只能侧卧,长发散落在榻间自然垂下,半边都埋在软枕中沉睡的小脸有着失血过多的惨白,眼底下也有青黑的阴影,显然是多日都未休息好。 窗外的太阳已然西斜,自从深夜扶苏把太医令召来后,也已经过了整整一天了,而少年上卿却一次都未睁开过眼睛。采薇压下心中的忧虑,用温水洗了帕子,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少年的脸颊。 院外隐隐传来了吵嚷声,肯定又是那个婴吵着要进来了。那人笨手笨脚的还要别人服侍呢,又怎么可能会照顾人?再说大公子已经下了严令,除了太医令,其他人等不准随意进入。采薇把手中的帕子一扔,气势汹汹地冲了出去。 少年上卿就是在这样的吵闹声中醒转过来的,后脑的疼痛让他有好半晌都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好一会儿才打量起这充满药香的静室来。他半撑起身摸了摸头,发现自己被好好地包扎过了,回忆起半步堂的遭遇,少年的神情闪过一丝羞怒。 真是大意了,他既然知道自己夜晚看不清楚东西,应该好好地点一盏油灯拿在手上的。 至于做出这事的人,不用想也知道不会是王离,那个人肯定不屑于这种背后袭人的暗手。 当扶苏喝止了吵闹的婴,走进静室的时候,正好看到少年上卿略微斜靠着软榻,低垂着脸,锁眉沉思。他立刻快走几步,拿着茶几上准备好的水杯,感觉温度正好温热适宜,赶紧递了过去。 少年略略抬眼,对大公子忽然的殷勤也没有丝毫动容,面不改色地接过水杯,即使口渴不已,也用优雅的姿势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 扶苏只觉得无比尴尬,他想象了许多种少年醒来时的反应,愤怒的、委屈的、哭泣的、冷漠的,也想了许多对应的方法,却完全没想到少年醒来之后竟是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若是生气的话,也不会接他递过去的水杯吧? 少年平静地喝完一杯水,大大方方地把水杯递还回去,便掀被而起,只是站起身的那一刹那,还有些不稳地晃了一下。 扶苏连忙扶住他的手臂,皱眉道:“你还伤着,且躺着。” “无碍。”少年推开了他的手,站得笔直,垂头看了看身上换的新衣。宽袖长袍,上等的明纬料子,是他所喜欢的淡雅的深绿色,少年眉间松了松,弹了弹这新衣,淡淡道:“多谢。” 扶苏闻言面红耳赤,他已经多少查明了这些天的状况,知道这少年上卿在他不知道的情形下,抗住了多大的压力和羞辱。一时也分不清楚这两个字究竟是真心的道谢,还是别有深意的嘲讽。当下见少年执意要离去,竟然被其气势所迫,连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施了一礼之后离去。 扶苏看着少年挺直的背影,头一次意识到,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可能把他骄傲的脊梁压弯。 无声地叹了口气,扶苏挥了挥手,吩咐采薇跟去伺候。 采薇喜滋滋地跟了上去,当然还不忘拿着帕子从火上端下药盅。 “小娃子,你的伤好了吗?居然还敢乱跑?”嘲风一见绿袍少年翻上屋顶,便迫不及待地嚷嚷了起来。不过它略一停顿,便八卦地打趣道,“哟!换新衣服啦!这料子可真好,你穿着这新衣服乱爬,也不怕弄脏了!” 绿袍少年不在意地找到熟悉的地方躺下,反正脏了破了可以随便换新的,现在的他可是被大公子看重的人,不光有人伺候着,备用的衣服成堆,每天穿一件换一件都可以。 师父给他过一瓶起骨丸,这伤药取名自《国语·吴语》的“起死人而肉白骨”,名字这么嚣张,自然疗效也很夸张。他只吃了一颗,后脑的伤就好得差不多了。 只是这伤药的制作极为繁琐,所需的药材也非常珍贵,少年并不想为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头上的棉布便依旧包扎着,仍是重伤未愈的模样。 “说吧,那晚到底是谁干的?”少年仰望着天边缓慢飘浮的白云,悠然地问道。脊兽居高临下,鹞鹰可以蹲踞在屋檐之上,便望遍天下之事,而嘲风比较八卦,只喜欢看咸阳宫中的大小事务。所以他受伤的事情,嘲风肯定都看在眼里的。 “咦?是要我告诉你吗?少年,按照正常事件的发展,不应该是你大发神威,运用智慧,一一排查,推断出凶手是谁吗?”嘲风见少年如往常一般的气定神闲,不由得各种奇怪。 “我傻了吗?”少年瞥了嘲风一眼,有这么好的作弊器不用,他费那个脑筋作甚! “你就一点都不怀疑是王离暗算的你吗?”嘲风还想看场好戏,闲极无聊的它唯恐天下不乱。 “那家伙还没愚蠢到这种程度。”少年撇了撇嘴,不过即使所有人心里都知道是这么回事,那些关于王离的流言也没有任何遏制的迹象。扶苏明显知道是有人在挑拨离间,却也没有插手控制。以至于现在不光有人蜚语王离,连他领兵在外伐赵的祖父也有人开始非议了。 将心不稳,乃兵家大忌,难道扶苏不知道吗? 啧,简直就是傻透了的继承人,他真的要辅佐这种人成为大秦帝国的王吗? “话说,现在宫里的人都在说王翦的离间计除掉李牧是小人之举,很多人跳出来反而为李牧抱不平呢!”果然,宫中的风吹草动怎么可能瞒过嘲风,它忍不住又开始八卦了起来。 “武安君一代将才,赵王迁自毁长城,自取灭亡。”鹞鹰一直关注着天下局势,自然也看得到李牧的悲惨结局,也是唏嘘不已。 绿袍少年也沉默不语。 武安君李牧,最初是在对抗匈奴的战场上声名鹊起的。他驻守雁门郡时,养精蓄锐多年,最后竟用步兵全歼骑兵,大败匈奴,杀死对方十多万人马。灭了襜褴,打败了东胡,收降了林胡,令单于逃跑。真可谓一战成名,此后十多年,匈奴都不敢接近雁门郡。 而后廉颇叛逃魏国,赵奢和蔺相如相继去世,李牧便成为赵国的顶梁柱。到秦国步步紧逼之时,李牧便成为秦国向外扩张之路上最强大的一块绊脚石,秦王嬴政换了多少将帅,连续六年都没有攻破他所把守的国门,而李牧也被尊称为“军神”,成为战场上的不败神话。 去年王翦领兵伐赵的时候,便决定不与李牧正面对决,而是从被人构陷愤而叛逃魏国的廉颇身上取得灵感,派人潜入赵国用重金收买赵王迁的宠臣郭开,造谣李牧早有反心。愚蠢的赵王迁果然相信了,迅速设计抓捕李牧,一代军神就此陨落。 绿袍少年没有亲眼见过事件的发展,但从官方的说法和民间的流传,也能拼凑出来一个大概。再加之进宫之后,“李牧之死”这个故事是嘲风最喜欢缠着鹞鹰讲述的段子,他被迫也都听过三四回了。在民风彪悍的秦国,自是敬重军功卓越者,李牧也是秦人敬重的对手。王翦虽然立了大功,可因着李牧惨死的缘故,民间的风评却不太好。 平心而论,易位而处,若是换了他在王翦这个位置,也愿意花钱摆平一切,不用士兵的血肉去填。 不费一兵一卒就让赵国自断其臂,简直是再划算不过的生意。可是作为臣子,他却为李牧所悲哀,因为他知道以后还会出现不止一个李牧。 君臣相疑,可比君臣相得简单得多。 “小娃子,你听了这么多遍,到底什么感想啊?”嘲风见绿袍少年一脸的若有所思,好奇地询问道。往常都习惯和鹞鹰交流了,这点不好,要多多和新朋友聊天才对。 “化干戈为玉帛。”绿袍少年沉默了片刻,吐出了这六个字。 “哈?”嘲风几乎以为自己幻听了,“你是说秦赵两国能有邦交?就像是秦晋之好那样?” “化干戈为玉帛是指大禹时期,禹拆掉了前首领鲧所建的城墙,毁掉武器,把财产都分给所有人,以德服人。而后引来四方拜服,献上玉帛作为贡品。”鹞鹰从字面上解释绿袍少年的话,不赞同地续道:“那是远古时代,现在秦朝若是学禹那样,肯定会被六国啃得渣都不剩。哦,现在韩国已被秦所灭,只剩其他五国了。” “啧,都是死脑筋。”绿袍少年撇了撇嘴,“王翦所做的,不就是化干戈为玉帛吗?面对干戈,不一定要以干戈为战。用玉帛来离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化干戈为玉帛了。” 房檐上一片寂静,两个本来聒噪的脊兽都被绿袍少年的歪理所震惊,一时都找不回自己的声音。 少年却想起自己貌似就这么被带歪了话题,不客气地抬起脚在嘲风身上踹了踹:“快说,那晚到底是谁暗算的我?” “你你你!快把脚拿下去!”嘲风气得在风中凌乱,恨不得跳起来反踹这臭小子一脚。 “你不也让那些小鸟们站在你身上了吗?它们可以,我就不可以吗?”若是换了以前,绿袍少年可从不会这样无理取闹。但最近他仿佛被人惯坏了,心情不好自然想要发泄出来。也许只有在脊兽面前,才能不用担心任性会带来什么难以控制的后果。 “好吧好吧,我说。”嘲风认输,嘟囔了两声,不甘心地揭开谜底,“是四公子将闾做的。” 绿袍少年眯了眯双目,掩去了眸中的精光。 “看来你并不吃惊嘛!是不是早就猜到了?只是最后来找我求证一下的?”嘲风冷哼。 绿袍少年没有应声。 四公子将闾和大公子扶苏的年纪只相差了几个月,二公子和三公子都低调做人,而四公子将闾却自启蒙之后就处处与扶苏针锋相对,毫不掩饰自己对王位的渴望。 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嫡长子继承制度多不能施行。况且秦王并未立王后,所以严格算来,大公子扶苏也未必就是最后王位的继承人。 绿袍少年遗憾地吐出一口气,他进宫之后冷眼旁观,还想着是否可以另择明主,结果众公子之中除扶苏之外最有希望的将闾居然使了这么一个阴招,他就算再饥不择食也不会选择一个背后敲他闷棍的君主。 不过那个将闾,恐怕还会在心底暗自得意自己的睿智呢。 这一举动可以栽赃给王离,让扶苏和王离之间疏远,又可以挑拨他这个上卿与扶苏之间的关系。运气好一点的话,还可以借此机会渔翁得利,赢得他或者王离的友情,甚至于忠心。 真是一箭数雕的好计谋。 当然,前提是不被人发现他就是始作俑者。 “那求救竹简到底是谁写的?”绿袍少年冷不丁问出这句话。实际上,这才是他今晚想要知道答案的问题。听采薇提起后,他第一时间以为是哪个胆小怕事的内侍或者宫女做的,想着让嘲风认出来,偷偷地给对方一些回报。毕竟他若是受了伤躺在半步堂一晚上,就算还能活着也去了半条命了。 结果从扶苏那里要来竹简一看,他就知道自己的推断不对。会写字识字的内侍在宫中并不少,但能写出这样一手好字的内侍,根本不可能会胆小怕事。 那么问题来了,对方为何不直接去找顾存说明原因呢?又或者为什么不直接去救他呢?甚至他的伤只要帮他止住流血,也就没什么大碍了,又何必特意去惊动扶苏大公子呢?对方算准了一切,肯定也能算出来采薇的性格。采薇玲珑心思,生怕自己去了也没有用,便先坚持去把消息送到大公子那里。 聪明人经常会想得太多,绿袍少年在须臾之间就开始怀疑送信之人就是凶手将闾了,也许是没想把他打得那么狠,生怕出人命什么的。 “呃……”出乎绿袍少年的意料,面对着这个很好回答的问题,嘲风居然迟疑了。 “到底是谁?别想瞒我。”绿袍少年坐直了身体,绷紧了小脸,严肃地盯着嘲风。 “唉,不是想瞒你,而是我真没注意到是谁写的那竹简。分明我都盯着的……”嘲风的声音越来越小,难道是自己年纪大眼花了?不能啊!嘲风自己也很郁闷。 绿袍少年疑惑地眯起了双目,心中暗暗记了下来。这事若不是嘲风走神了,就是那个写竹简的人是修道之人,用什么障眼法遮住了嘲风的窥探。 看来这宫中,当真是卧虎藏龙啊! “喂!小娃子,你决定怎么办啊?要怎么报复将闾?要怎么应付扶苏?”嘲风速度转移话题,不想和这少年继续探讨上面的那个问题。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少年面无表情地淡淡说道,却有种令人胆战心惊的危险,“至于大公子……” 少年没有说出口,这些天他所遭遇的一切,即使扶苏是一无所知,但顾存肯定都知道得很清楚。估计并不是真的无动于衷,恐怕是想找机会一次性地帮忙报复回去,这大概就是他们经常喜欢玩的施恩手段吧。 这和打了一棒子之后,再给一颗糖安抚小孩子又有什么不同呢?虽然棒子不是对方打的,但基本没差别。 哼,帝王心术。 扶苏面前的棋盘上摆着一盘残局,白子本来一条首尾相连的长龙被黑子拦腰截断,棋局虽然只到了中局,却已经看得出来白棋的颓势。 这是一局扶苏和他的夫子淳于越的对局,棋下到一半的时候,淳于越被秦王召走议事去了,扶苏却一直端坐在棋盘旁,没有移动半步。 他借由端详棋盘,实际上是在用眼角余光查看着他的小侍读。 这位少年上卿还是如同往日一般,坐在窗边的案几旁,穿过窗棱而下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让他整张小脸都泛着莹白,连发丝都透着一层神圣的光晕。 扶苏不了解自己从前为什么都没有留意到对方?也许是觉得这少年太小了,根本没办法帮他的忙,所以下意识地就忽略了他的存在。可他却忘记了,在这座充满诡谲旋涡的咸阳宫中,放手不管,也是一种残酷。 更令他无地自容的,是这少年上卿的态度。对方在伤后第二天就和往日一样来侍读了,和之前一样坦然平静,并没有要求他查出凶手是谁,或者为自己争取过一分一毫的赔偿。 要知道,虽然父王封他上卿的官位是荣誉大于实权,但谋害重臣是要论罪的,如果他坚持,即使王离只有嫌疑,都足以抓其下狱。王翦将军之孙又如何?身世再显赫,王离自己也不过是一介白身。 当然,如果发展到这种地步的话,扶苏自问也会觉得很棘手。但事情如他所期望般粉饰太平地进行着,他却不受控制地觉得少年的善解人意,是那么让他感到难受。 想要从其他地方补偿,对方却都原封不动地退回了那些珍稀药材和金银珠宝,只留下应该得的炭炉、衣服和被褥等日常用品。就连他塞过去的那个小宫女采薇,对方也没有真正把她当下人对待,而是在教授婴习字的课程时,默许了采薇的旁听,更收买得那个采薇感激涕零,越发忠心。 究竟他该如何是好? 也许是扶苏投注的视线越来越灼热,少年上卿也没办法再视而不见,只好放下手中的书简,起身走到这位大公子身边,毫不客气地坐在之前淳于越坐过的垫子上。 “大公子,可有话与臣言?”少年上卿端坐得笔直,虽然身形瘦小,但却有着古老世家的一种贵气。这种气度是常人难以模仿的,都是自出生以来就被教导的一举手一投足,成年累月养成的习惯。 扶苏见过无数贵族,却很少有人如这少年上卿般,一抬眼一扬眉都做得赏心悦目。呆怔了片刻,他才指了指面前的棋局,温声问道:“此局可有救?” 绿袍少年瞄了一眼棋局,便知道这大公子并不止单单问这一盘棋,而是借着这盘棋在打机锋,暗喻着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微微扯了扯唇角,绿袍少年瞥了眼坐在对面,掩不住眉眼间略显焦急不安的大公子,轻轻地叹了口气。 相对于运气占主要成分的博棋,他更喜欢排兵布阵为主的弈棋。黑白两种棋子,就像是两军对阵,在方寸之间的棋盘中,用尽计谋互相拼杀。再没有比这种弈棋更适合探查一个人的性情、谋略和气度了。 虽然来到这个大公子身边没多久,也没有真正跟他对弈一局,但绿袍少年早就在旁观的几局弈棋之中,认识到了此人的性格弱点。在取舍之间,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这大公子的优柔寡断。 这并不是他期待中的明主。 只是,对方不用帝王心术,反而认认真真地询问于他,这种诚意…… 绿袍少年沉吟了片刻之后,抬手从扶苏手边的棋盒里,拈起一枚白色棋子。这些棋子都是从很远的西方开采出来的玉石磨制而成,色泽莹润,入手温凉。绿袍少年把棋子在手中摩挲了两下,轻轻地放在了棋局的一处。 扶苏双目一亮,因为这手棋看似平淡无奇,却隐隐透着一股杀意,若是后续几手跟得上,应是可以从这黑子的万军包围之中杀出一条活路的。 “在棋局真正结束前,下错了一手棋,甚至几手棋也都无妨。”绿袍少年淡淡道,“且走好接下去的每一步即可。”言罢,便起身告退。 扶苏盯着面前的棋局许久,最终释然一笑。 看来,他这是被教导了呢。 不能一步错,步步错了。 乌云遮月,半步堂之内的一面墙壁前点足了整整二十四盏油灯,映照得这面墙壁上的金质武器金光灿灿,光彩夺目。 王离独自一人站在那面墙壁之前,低头端详着脚下的地面。 光滑的青石砖上,除了那晚金干戈掉在地上时所磕出的白点之外,还有缝隙中擦不掉的褐色血迹。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晚他走了之后都发生了什么。那名少年上卿居然被人用他的名义叫了出来,并且在此处被人暗算,差点就永远躺在这里,再也醒不过来了。 王离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仅靠想象,也都觉得那样的画面令人揪心。 他对那名少年上卿没有任何偏见,之前的口角也是由于他想不出来如何搭讪而弄巧成拙。相对于那些无法攻下赵国寸土之地的将军们,他实在是佩服这位少年上卿居然能在言谈之间就让赵国的十几座城池易了主。 更何况那晚出了事之后,尽管没有查明凶手是谁,但那少年上卿也并没有追究他的责任,否则他怎么可能还完好无损地站在这里。 而在今日,宫中的人也都被下了禁言令,不许有人再谈及此事,甚至连他祖父使离间计一事,也有廷尉李斯上书,秦王陛下首肯,为此事彻底正名。 此令一下,再无人敢在他身后嚼舌根,而大公子身边最得力的内侍顾存,却特意跟他说明,这是那位少年上卿陪大公子下了一盘棋,所为他求来的恩典。 这种回报,比对于当日他在对方受人排挤欺凌时不知所措地旁观,简直让他无地自容。 所以,在晚上回屋之后,发现桌上有人放了一块玉帛包裹的玄玉时,他便没有丝毫犹豫就来到半步堂。 这玉帛之上写着十来个字——“化干戈为玉帛,可敢半步堂一会?”与他所听闻的一样,少年上卿上当的那晚,也是同样的手段。 王离一手摸着怀中已经被捂热的玉石,一手却紧握着掌中的月牙戟。对方既然敢约他来见,他自然不会退缩。 他一定会让对方,偿还那人所受的苦痛!成倍奉还! 当绿袍少年拉开半步堂的门时,看到的就是王离一脸杀气的样子,不禁怔了怔。 没想到,这王离居然这么看不惯他? 那他是不是要修改一下原来的计划了? 还没等绿袍少年说什么,王离就黑着一张脸,把怀中的玄玉帛掏了出来,语气生硬地问道:“这是你给我的?” 绿袍少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他比较懒,又不想留别人的东西,就直接把那晚收到的玄玉帛让采薇转送到王离那边去了。正好上面的讯息可以二次利用,省事又省笔墨。不过看着王离哭笑不得的脸色,很快就想到这是误会了。 王离把玄玉帛仔细地收好,虽然从这两样东西上无法查出凶手是谁,玄玉和丝帛也是最普通不过的东西,但这也算是从少年上卿手中送出来的,王离放得更小心了。 只是放好东西之后,两人默默相对,都一时无话,气氛尴尬无比。 王离轻咳了一声,微扬下颌,语气古怪地问道:“你约我来此,是想如何化干戈为玉帛?”王离自小就在军营长大,他爹怕把他娇惯成霸道的性格,所以就喜欢阴阳怪气地跟他说话,直接导致王离性格古怪,说话更是口无遮拦,长大后压根儿就没有朋友喜欢跟他玩,因为谁也受不了他的脾气。 若是换了别人,早就觉得他是在刻意挑衅了,绿袍少年却像是没听出他言语中的奚落,指了指他手中的月牙戟,淡淡道:“很简单,我们打一场。我赢,你负我三件事。我输,我就当整件事没有发生过,我们扯平。” 王离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少年上卿说什么?看着对方削瘦的身材,王离怀疑自己稍微一使力,就能把他掀翻在地,更遑论要打一架了。不过这样的便宜,不占是傻瓜。王离扬了扬唇角,已经确信对方是在找个借口与他说和,“你确定?” “确定。”绿袍少年微微点头,莹白的脸容在四周摇曳的灯光下,熠熠生辉。王离此时才发现对方的长发拢在了脑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穿的也并不是平日里惯常穿的长袍,而是一件绿色的戎装,收窄的袖口与贴身的剪裁更显得他身形细瘦,显然什么武器都没有佩带。 “那你拿什么与我打?”王离思考了一下,觉得若是赤手空拳地打架,恐怕会不好,万一打伤了哪里又是一场麻烦事。用武器的话还能点到为止,只要把对方的武器打飞就算赢了。 少年上卿环顾了一下,半步堂的四周放了许多武器架,上面放了各式各样的武器,在灯光映照下,锋芒四射,透着一股肃杀之气。但少年却直接走向了金光灿烂的那一面墙壁,伸手轻松地摘下了最打头的那柄金干。 “此事既然源起此物,就用此物来完结之。”少年如此说道。 王离的眼睛差点没凸出来,那柄金干通体都用黄金所打造,纯粹就是一个作为装饰的礼器,而且重量大约是同等体积的铁制品的三倍!他那一晚没有把掉下来的金干戈挂回墙上,也是因为他一个人举起来太累。而这少年居然举重若轻,他几乎都要怀疑墙上的这金干是仿造品了! 不过是不是仿造品,打上一场就知道了。 王离好战的性子被完全地激起来了,对方选的是一个防具,他则用军中最新研制的利器月牙戟,这场比斗从一开始就不平等。但王离却不管那个,反正都是对方主动要求的,求仁得仁,他只是负责要满足对方。不过王离也知道自己占了偌大的便宜,暗下决心,只用右手应战,倒是没必要说出来罢了。 见对方已经摆好了迎战的架势,王离当下便执起月牙戟,气势十足地刺向对方。 “当!”真正的金铁交击声响彻整个半步堂,居然隐隐还有回声传来。 月牙戟在金干之上留下了一个不浅的凹痕,验证了这金干就是真正的纯金铸造而成。王离的瞳孔缩了缩,但神情越发坚定了起来,被卡在金干上的月牙戟顺势朝绿袍少年颈间一割。 戟就是在戈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这一点从字形上就能看得出来,就像是盾和干同样也是如此。戟既有直刃又有横刃,王离的这柄月牙戟呈十字形,可以钩、啄、刺、割等攻击手法。而且和刀枪不同,戟因为太过于沉重,根本不需要舞出刀影或者花枪,一直刺一横割都毫无花哨,一剁一勾都是实打实的攻击。 所以在由战车向骑军转变的战国后期,戟就是马背战的最佳利器。王离因为在宫中无法练习马背用戟的战法,但平地用戟已练得十分纯熟,虽然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但他自觉应对面前这个弱不禁风少年上卿足够了。当然,他还留了后手的,不会当真割伤对方。 只是他虽想得极好,可是这一割之下,却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碰到,少年就像是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地瞬间闪躲开来。月牙戟这一割带起的风却吹灭了四盏油灯,其他油灯的火苗也随之剧烈地摇曳了起来,整个半步堂的光线忽明忽暗,拉得两人的身影忽长忽短,更添几分紧张的气氛。 王离连续两击不中,倒没有什么挫败的情绪,反而双目一亮,激起了好胜之心,右手执戟继续欺身而上。 他进宫之后都是自己练武,没找到人陪他对打,早就闲得浑身发痒了。当下好不容易有个人能陪他走几招,王离甚至祈祷这少年上卿能多撑一阵,好让他过过瘾。不过几招之后,他也发现了对方为何选了金干这个防具。也不知道这少年是从哪里学来的一套轻身功夫,总会比他的攻击快上那么一点点,恰好把金干拦在他的必攻之处。 当当当的金铁交击声不绝于耳,王离从一开始小心翼翼的试探,到最后大开大合畅快淋漓的攻击,早就忘了最初的约束,没一会儿单手执戟就变成了双手执戟,一套戟法从头到尾演练到极致,冲剁、直刺、平钩、回啄、横割、下砍、挑击、截劈…… 两人并没有在半步堂内游走,而是只在这一小圈点燃油灯的区域攻防,而且从始至终都是王离掌控主动攻击,绿袍少年持着金干防守。王离打得一时兴起,也顾不得收手,油灯在月牙戟激起的呼啸声中逐一熄灭,半步堂中的光线也越来越暗。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才发觉仅有一盏最边缘的油灯还在坚强地摇曳着灯火。 浑身上下都淌满了汗水,王离一记挑击招式用老,刚想转为回啄,却感到手心一滑,暗叫一声“不好”,因为出汗而湿滑的手掌再也握不住月牙戟,直直地脱手朝少年上卿砸去。 因为事出突然,月牙戟来势汹汹,就连金干都未必能挡得住,少年上卿立刻侧身躲避。戟刃在他的脸颊上划过一道伤痕,最后狠狠地砸在了墙壁上。 王离正看得目瞪口呆,就感到脚下被横扫了一下,站立不住地单膝跪地。沉重的金干压在了他的颈侧,差点压得他整个人都直不起腰来。 这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历?居然持着这么沉重的金干陪他打了这么久? 王离挣扎着抬起头,正好看到少年的唇角扬起一抹清淡的笑容,脸侧那道伤痕缓缓地滴下血来,正好滑到了他的唇角,染红了那两片本来颜色极淡的唇。 “嘶啦——”最后一盏油灯因为月牙戟扬起的风,终于坚持不住地熄灭了。 半步堂陷入了一片黑暗,王离的视线却定格在了少年那抹令他惊艳到战栗的微笑上,一时怔然。 “我赢了。”黑暗中,少年的嗓音嘶哑,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疲惫,显然刚刚的比试他也尽了全力。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王离一字一顿地缓缓道,他的气息也不稳,但答应得却是心甘情愿,“我负你三件事。” “甚佳。”少年满意地把金干从王离的身上收回。 少了压制,王离便站起身,打算去拿回自己的月牙戟。等冷静下来,他肚子里就有无数个疑问。这少年上卿的身手如此轻盈,又怎么可能躲不开那一夜的暗算?阴谋论了的王离又开始各种狐疑,他不会是被算计了吧? “哐当!砰!” 半步堂中响起被绊了一跤的声音,王离歪着头扫了一眼,忽然觉得他好像找到了少年上卿的弱点。 黑暗中不能视物什么的…… “需不需要我扶你起来啊?”王离心情颇好地捡起墙角的月牙戟,“这也算是为你做了一件事了嘛!” “不必。”少年冷哼了一声,把金干随意地放在墙边,摸索着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王离把怀中的玄玉帛掏出来,在手中摩挲了两下,英俊的脸上爬满了笑容。 父亲,他这也算是,交到朋友了吧? 第5章方天觚 咸阳宫的暖阁,一扫平日的肃穆寂静,秦王粗犷的笑容穿透了牖窗的阻隔,回荡在宫殿的上空。站在回廊外等候的内侍宫女们,互相悄悄地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下目光,表情都轻松了下来。 前一阵因为前线战事紧张,再加之宫中出了大大小小的事情,导致人人自危,生怕殃及池鱼。还好今天清晨来的战报,让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氛烟消云散。 应该能轻松好一阵了吧,看秦王在议事的时候,都叫人把胡亥小公子抱过来了呢! 且不管回廊上的内侍宫女们如何窃喜,暖阁内坐着的几个人都心思各异。 扶苏面带微笑地看着窝在父王怀中,正抱着一团绢布咯咯笑着的小弟胡亥。胡亥的母妃是胡人,生下的胡亥更是遗传了她白皙的皮肤与深邃的五官,虽然才刚刚两岁,却已初见美貌的雏形,秦王对他更是爱不释手,这次更是破例抱着他议事。 坐在他身边的将闾重重地放下手中的书简,但力道还算是在控制中,所发出的声响并未引起秦王等人的注意。 扶苏用眼角的余光淡淡地瞥了一眼自己这个愚蠢的四弟,即使他够格出入这间议事的暖阁,但显然心智还未成熟,连嫉恨羡慕的情绪都无法掩饰。 不过,这也说不定是父王期望看到的。 扶苏并没有把将闾放在眼中,也许过几年会成为一块不大不小的绊脚石,拿来磨刀也是不错的。至于小弟胡亥……扶苏弯了弯唇角,一个胡姬生下的混血儿,还被命名为亥,也就是小猪的意思。很显然就是在拿着当宠物养,也值当将闾把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那样看着? 也许是因为儿子太多了,秦王在前几个儿子出世的时候,还都认真地考虑了他们的名字。他取自“山有扶苏”之中的“扶苏’二字,将闾的意思也是要门内互相扶持,希望将闾可以辅佐他的意思。等到了他的弟弟一个接一个地出世,父王取的名字也都越来越敷衍,连胡亥这种名字都取得出来。 扶苏万分庆幸自己的名字很好听,也万分同情小弟,长大之后拥有这样的名字,可怎么抬头做人啊?喏,不过他这包得肉团子一般,看上去倒真像是圆滚滚的小猪。 自从胡亥出生的那一年,父王开启了征伐六国的战局,并且灭亡了韩国,开局一片顺利,所以胡亥也深受父王宠爱,破了许多惯例。 不过如此宠爱,也有可能是因为胡亥也许是他最后一个孩子了。 扶苏已经注意到,自从父王把精力转向统一大业之后,就甚少临幸后宫了,经常彻夜议事,许久不曾踏足后宫一步。 这也有好处,他的弟弟已经够多了,足足有二十三个,更不要说连他都数不清楚的妹妹们,根本就不需要更多的后来者了。而且后宫那些妃子们的影响力也在疾速下降,虽然之前也并不高,但现在几乎直接等于没有了。 这样很好,减少了许多变数。 也许是扶苏思考的目光太过于专注了,秦王注意到自家大儿子一直盯着他用来逗小儿子的绢布,还以为他也想要,便笑了笑,从胡亥的手指头里抠出那团绢布,随手扔了过去。 扶苏下意识地抱住那团绢布,但因为走神而没有拿住,只来得及抓住了其中一端,而另一端卷好的绢布就直接掉了下去,一直滚了好远都没停下。 因为在别人面前都是自诩为稳重,扶苏倒是少有这样尴尬的时刻,一下子怔住,都不知该如何反应了。 在他怀里的胡亥双目一亮,像是知道了一种新的玩法,伸手朝案几上抓去。在案几上堆放着数十个这样卷好的绢布团,胡亥就直接拿手一个个抖开,玩得“咯咯”直笑。 秦王也没有斥他胡闹,反而纵容地哈哈地大笑起来。 胡亥这样一打岔,倒是没人再注意扶苏的窘相,反而平日里整洁的暖阁,很快就变成一条条绢布飞舞的地方,倒是多了几分欢乐的气氛。 绢布上面密密麻麻写的都是字,扶苏扫了一眼,便看到许多誊写的条目。 这些都是王翦将军灭了赵国之后,派人整理的赵王宫之中的战利品。王翦将军先送来了明细,真正的宝物稍后都会陆陆续续送回咸阳。 也许是对方昔日的珍宝,现今成了稚儿手中的玩物,秦王的心情越发欢畅,当下便许下诺言,拿出五成的战利品赏赐诸公子和王公大臣们。 “吾儿既然拿着那卷不放,那且就都赐予汝罢。”秦王大方地对扶苏笑道。 感到身侧将闾羡慕嫉恨的目光从胡亥身上转到了自己身上,扶苏恭敬诚恳地谢了恩,施施然地把手中的绢布重新卷好,放到袖筒之中。 这卷绢布上是不会引起父王戒备的刀剑盾戟,也不是价值连城可以变卖的金器,而是珍贵的青铜器。很多都是商周时期的古董,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这也是秦王能随手大方的原因。 嗯,自家侍读应该会很喜欢吧…… 因为和自家侍读有个糟糕的相处开端,害得后者被其他人欺负,甚至差点在没人知道的情况下死去,扶苏后悔莫及,想尽办法期盼可以讨好对方。 只是自家侍读也并不是如真正的十二岁孩童那般容易接近,扶苏也不知该从何处入手,正好前几日看到自家侍读用炭条在木片上描画青铜器的器型,八成是为了方便婴那小子辨认,才想到若是有实物,恐怕会更方便。 正想着找机会请父王打开私库转转,就凭空得了这么多古董青铜器,扶苏的心情一直都不错,现在连笑容都多了几分真心。有许多人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可也都没多想,毕竟如硬骨头般的赵国终于被秦国收入囊中,上到秦王,下到贩夫走卒,都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之情。 在这举国上下都一片欢腾之际,如若有人整日愁眉苦脸,便会异常引人注目。 绿袍少年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人。 自从赵国首都邯郸被攻陷的消息传来后,婴就已经闷闷不乐许久了,因为他尚未谋面的父亲成蟜叛了秦国,正是降了赵国。而现今赵国被灭,秦王政也绝对不可能放着世上唯一一个足以威胁他王位的弟弟存在。成蟜的性命,其实自从他争王位输给秦王政之后,就已经被注定了。 婴也能想明白这一点,可是想明白并不代表可以接受。 “莫要多想了。”少年上卿放下手中的竹简,这已是婴这小子今晚第五次走神了。就算是情有可原,少年上卿也觉得有些烦躁,若是婴无心听课,他还给他讲什么?自己不如利用这个时间多看几卷书。 在一旁伺候顺便蹭课听的采薇连忙上前端茶倒水。他们现在虽然还住在鹿鸣居,但摆设都已焕然一新,不仅油灯点足了八盏,亮如白昼,火盆也燃了两个,甚至连清和香都已经点了起来,屋中弥漫着一股令人心绪安宁的芳香。 “阿罗,你莫生气。”婴也察觉出来小伙伴烦躁的心情,直接没皮没脸地贴了上去,像是小兽一样在绿袍少年的背后讨好地蹭了蹭。大公子送来了好多种绿色的长袍,今天少年穿的是一件青翠色的明纬深衣,领口和衣袖都用金线绣着云纹,令布料有种厚重的垂坠感。当然,手感也很好,婴忍不住用脸多蹭了两下。蹭完之后还不忘抬手摸了摸绿袍少年的脸颊,光滑的,没有任何伤疤。天知道那天晚上看到受了伤回来的阿罗,他有多愤怒,还好没有留疤。究竟是谁那么可恶! “今晚就到此为止吧。”即使有再多的气,也没法对小伙伴发火。绿袍少年不肯承认自己心软,而是轻叹一声,开始整理手中的书卷。一旁的采薇见状也忙放下茶壶,擦净了双手帮忙。 “阿罗,前几日教我的那些青铜器型,我已会背了!”婴见势不妙,连忙表功。他的母妃在他还未满周岁的时候,就抛下还在襁褓中的他改嫁了。他从小就一个人孤零零地长大,好不容易交了一个朋友。他永远会记得,那个漆黑的夜晚,这位年轻的少年上卿点燃了他屋里的油灯,就像是照亮了他一片黑暗的人生,令他重新燃起了希望。他是绝对不可能放手的。 绿袍少年回头看了婴一眼,反手拍了拍他的额头,淡淡道:“好,明日就考你。” 婴心中“咯噔”一下,心忖晚上还是临时抱下佛脚,再多看两遍的好。 绿袍少年注视着他乖乖地翻开那些木片,心中想的却是其他事情。 据鹞鹰说,运送赵国战利品的车马明日就能进城。而秦王政前些日子就已经亲至邯郸,一是为了亲自阵前犒劳王翦的大军,再有大约是要报复当年他在赵国为质时得罪他的人。咸阳城现在是大公子扶苏主事,无人管辖,自然无所顾忌,怕是明天就能摆出来显摆。 果然,翌日,赵国战利品便高调地在城中百姓们的欢声雷动之中摆在了咸阳宫门前的大广场上示众。当然,属于扶苏的那部分青铜器古董,已经被他派人亲自送到了鹿鸣居,在花园的空地上整整齐齐地摆了一大片,这还是选器型不一样而摆出来的,重复的早就送进了库中存放。 新冶炼出来的铜器,都是黄金般璀璨的颜色。只有埋在地下,因为土壤的侵蚀才会一点点地变成青绿色,才被称之为青铜器。而且不管是用范铸法、失蜡法还是浑铸法制成的青铜器,都因为模具陶范用过一次就必须摔碎才能出形,所以每一件青铜器都是独一无二的。 在他们面前摆放的这些青铜器,每一件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散发着难以言喻的庄重大气。不论大小器型各异,那其上的幽幽铜绿,都代表着千百年来沉淀的历史,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肃然起敬。 住在鹿鸣居的各位公子和王公子弟,还有等候呈上去的条陈反馈的大臣们,也纷纷站在旁边围观。毕竟这么多品种的青铜器,除了在祭典之外都难得一观。更何况许多商周时期的器型流传到现在,一些被淘汰,一些都有了改进,甚至有几件青铜器很多人都认不出来用途,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讨论。 绿袍少年也带着婴在这些青铜器之间转悠着,不仅仅是要考察婴对于青铜器的认识,还要一一核对绢布之上的条目。 扶苏坐在鹿鸣居的大厅里,他还要处理许多政事,他父王甩袖子一走,整个咸阳城的大小事务都要他来处理,虽说还有三公九卿等人辅佐,但扶苏尚且是第一次亲自执政,自然想事事做到最好。 偶尔从书简中抬起头,看到自家小侍读游刃有余地清点青铜器,便暗赞了一声。 世称有传承的贵族都为钟鼎之家,之前的意义是因为大贵族之家都是击钟列鼎而食,但现在钟鼎之家的意思,却是只有真正有传承的贵族之家,才能在库房之中存放着这些贵重的青铜器,让子弟们辨认、碰触,甚至是偶尔使用。所以扶苏这次把所得到的青铜器拿出来晒太阳,也是为了让他的那些弟弟们多些认识,这是一门必修课。 只是没想到自家小侍读也博闻强识,甘家早就自甘茂一代没落,居然还能培养出这样的人才。 这少年上卿今天穿着一袭孔雀绿的绢衣,因为今天的场合还算正式,所以他在外面还罩着一层蟹壳青的袍服,腰间也带着象征他官职的佩绶和组玉佩,脚下踏着素圆履。尽管扶苏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对方就穿得这样隆重,可最近却是很少一见,乍然看去,倒是比起第一次见时更稳重了些。 因为手中的政事并不是多紧急重要,扶苏时不时走神抬起头往外看,也没费多长时间就差不多做完了。让顾存把批阅好的条陈按类别分发下去,扶苏拿着几卷一直都犹豫不决的条陈,起身走出鹿鸣居的大厅。正午的阳光当头而照,虽然室外的空气冰寒,却也驱散了在屋中时的阴冷。看着这空地上乌压压一片的人,扶苏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觉得双肩的担子无比沉重。 父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秦地,一是为了整治以前的仇人,二也是要锻炼他治国的能力。只是,秦国这大好的河山,他真的能接得稳吗? 看着一卷卷由他批阅的条陈被分发执行下去,一条条命令也随之有效率地分配下去,扶苏从未有一刻像此时这样,深切地体会到他所拥有的权力。 或者应该说,他以后会拥有的权力。 若是其他人,也许就会陶醉眩晕于权力所酿造的美酒之中,可是扶苏却在这一刻无比的警醒。 随着权力一起而来的,就是责任。 欲带皇冠,必承其重。 他肩负着秦国上上下下所有臣民的期望,每批复一个条陈,都要绞尽脑汁去思考自己的决定会不会造成预计不到的后果。 也许父王就是看透了这一点,才刻意短暂地离去,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感受和适应这一切。 听到轻巧的脚步声,扶苏把眺望远方的目光收了回来,正好看到少年上卿卷好手中的绢布,神情淡漠地走了过来。 “已经清点完毕,无一缺漏。”少年清冷的声音如同隆冬屋檐上,那些偶尔被寒风吹落的冰珠砸在青石砖上的脆响,令人听上去就感觉心神安宁。 扶苏小心地查看着少年眉宇间的弧度,从细微的差别中,辨认出来对方今天看到这么多珍贵的青铜古器,心情正是颇佳之际,便大着胆子,把手中悬而未决的条陈展开了一条,用自己最温柔的语气,询问了起来。 少年的眉挑得更高了,却并未说多余的话,也没有转头走开,而是侧着脸,仔仔细细地从头听到尾。在略一沉吟后,便徐徐地说出自己的意见。 不同于丞相或者廷尉引经据典有倾向性的建议,少年直接从接受政令的民众角度来阐述。他并没有任何主观的判断,而是言简意赅地归纳了几条优缺点,然后留给扶苏自己决策。 扶苏却觉得豁然开朗,像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还可以这样处理政事。每次旁听父王廷议的时候,遇到悬而不决的事情时,都会听到支持和反对的双方不停地争论,而不断出列的臣子就像是加在天平两端的砝码,直到一边彻底压过了另一边,才会决出胜者。 当然,这些需要臣子决议的事情,也都是一些非关键性的决策。父王铁血手腕,在大方向上绝对容不得半点含糊,但换了他扶苏来处理,却远没有父王的英明神武,无法抉择下一步走向何方,所以才导致他连这些小事都拿不定主意。 但经自家小侍读这样一剖析,扶苏就算是傻子也明白该怎样批复了,而且还有种微妙的上位者的感觉,毕竟最后决策的还是他本人。 一旁的采薇识趣地从大厅中拿来笔和朱砂,扶苏便直接在条陈上写下批复,写完就直接由顾存发下去,很快就把几日来都悬而不决的条陈都解决一空。 扶苏把笔交给采薇,用她递过来的帕子净了净手,浑身轻松地吐出一口气,终于有心思去琢磨其他事情。因为刚刚自家小侍读实在是解决了困扰自己几日的难题,所以扶苏的态度也就更为亲近,随口跟他商量起来。 原来最近一些日子陆续都会有从赵国缴获的战利品抵达咸阳,除去父王一开始就许诺的那些赏赐,还要按照惯例从地位的高到低给大家分配。往常这些事情奉常大人和宗正大人都会安排得妥妥当当,可如今是扶苏自己暂时当家,又得了这么多青铜器,自然也想把这些青铜器分一分。 少年上卿却是没想到自家大公子居然想得这么细致,不过扫了一眼那些在场公子们艳羡的目光,也知道这既然都摆出来展览了,显然也不可能只让他们看看而不沾光。看来,这大公子也不是他想象中那般迂腐。少年上卿垂下眼帘,挡住眼中的精芒,淡淡道:“可让他们现在自去选用,以此也可观其性情。” 扶苏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赞赏。这里林林总总各式各样的青铜器,从食器、酒器、乐器、水器到武器,往深了说,都是代表着不同的意义。他的这些已经启了蒙的弟弟们都不是傻子,自是会留意挑选。当然,如果是傻子也就不足为惧了。 “我也有吗?”一直跟在少年上卿后面,像个影子般存在的婴忽然凑过来问道。因为最近一些时日他过得甚是不错,有他的阿罗给他撑腰,所以胆子也大了不少。他从头到尾都听着扶苏和少年上卿说话,前面讲的都是政事,他想插嘴也插不上。现在讲到分东西了,婴对这个最感兴趣!从小都缺衣少食的他,现在最在意的就是收罗好东西了。 “有的有的,你和上卿都有,随便挑。”扶苏倒是很大方,不过他沉吟了片刻续道,“且不忙,先挑一件给太后送去。”他的母妃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故去,唯一的叔父成蟜又早就叛逃赵国,显然也活不过这个冬天了。所以除了幽居雍宫的太后和秦王政外,扶苏也没有什么需要孝敬的正经长辈了。这些青铜器都是父王赏的,他不必多此一举再挑一件给他送回去。而摆明了是家礼,所以也不用考虑朝廷上的重臣,否则自家多疑的父王恐怕又会多想他是不是在贿赂朝臣了。倒是在场的这些王公子弟们可以顺便送一下,就当收买人心了。 这种问题显然也难不倒少年上卿,他的视线朝地上的青铜器扫了一圈,便微扬下颌,指着一件青铜器道:“那件方天觚不错,是商代的珍品,且是难得的老器型。” 扶苏挑了挑眉,听出了少年刻意强调的最后一句,送这件方天觚并不是随意而为。略想了想,扶苏便勾唇一笑道:“子曰:觚不觚。” 少年上卿点了点头,两人对视一眼,在心中均有种少有的知己之感。 很少有人可以在自己说上句话的时候,就立刻理解他下句想说什么。若两人不是长年累月培养起来的默契,那就只能说两人天生气场很合,许多想法和观点还有学识也都不相上下。 扶苏瞬间有些明白,为什么父王会把这位少年上卿派到了他的身边给他当侍读,以父王的眼光,应该也是看清楚了这一点。 两人各怀心思之时,一旁的婴却满腹狐疑地追问道:“菇?哪个蘑菇?那里有蘑菇吗?” 一句话就暴露了这货的文盲底细,看来方才的考校还不够全面。少年上卿撇了撇嘴,指着那件方天觚缓缓道:“左角右瓜的觚,是那大开口细长颈,四角自口至足有扉棱,颈饰蕉叶纹和蛇纹,器上还有铭文的那件。和爵一样,两者经常配套使用,都是酒器。” “那大公子说的觚不觚又是什么意思?是孔子说过的话吗?”婴已经完全养成了不懂就要问的习惯,丝毫不觉得自己会被人嘲笑,因为他知道以前的自己根本连这样的发问机会都没有。 “嗯,那是《论语·雍也》篇中的,你还没学到。”少年上卿温声解释。也许是他少年时的学习几乎都是自学,虽然后来有师父教导,但他也知道无人可问全靠自己摸索是多么痛苦,所以才会对婴格外耐心。 扶苏也并不觉得因此而耽误了他的时间,微笑着站在寒冬的阳光下,听着少年上卿娓娓道来。 觚在商代最初制造出来的时候,是口部和底部都是喇叭口,有棱角的四方形。觚非一般饮器,曾有云“不能操觚自为”,便指觚的多寡与饮者的身份地位、人品、酒量相关,只有高品位的人方可用此器,方能拥有此器。而这一点倒是符合太后的身份。只是商朝人嗜好饮酒,到了周朝时,百姓便少有饮酒,所以酒器在西周中期便不复流行,而觚的器型也随之变化,棱角渐渐变得圆滑,甚至到了后期所制作的觚,都是圆腹圈足。 “觚不觚”一句,实际上是孔子哀叹觚都不像是觚了,那还算是觚吗?以此来借喻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的风气。在他老人家看来,周礼是尽善尽美的,而诸侯乱战,都已经把这一切都破坏了,造成了“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混乱局面。 而太后的事迹,虽然并没有在明面上流传,但私下里大家也都有所耳闻。在秦庄襄王去世之后,太后和吕丞相有了私情不说,之后还又养了一个面首嫪毐,和对方鬼混,居然还为秦王生下了两个弟弟。可还不知足,那嫪毐居然还想毒害秦王篡位。秦王知晓后,杀到两人所居的雍宫,车裂了嫪毐,摔死了他的那两个便宜弟弟,再把太后圈禁了起来。 扶苏也不好评价长辈,但风闻这些轶事,也难免心中鄙夷。若对那嫪毐是真爱,就拼着命舍去太后的名头,真正嫁给对方不就得了吗?又不是夏姬那种“杀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国两卿”祸国殃民的妖姬,何必贪恋着荣华富贵,又纵容情夫去谋求权力,都不把自己儿子的感受和安危放在眼中。虎毒尚且不食子,太后这种情况,用“觚”来影射,倒真是贴切。 甚至连这句话出自的《雍也》一篇,正好也切合了太后幽居雍宫的雍字。扶苏越听越觉得自家小侍读真是心思缜密,再加之方才轻描淡写地处理了条陈,假以时日绝对是栋梁之材。暗自懊悔自己为什么在最初把关系弄得那么僵,这下好感度什么时候才能有所改进啊? “光这一件觚够吗?”少年上卿应付完了好奇少年婴,便回过头来问还在发愣的扶苏。 扶苏回过神,点了点头道:“一件足矣。”给那个幽居圈禁的女人送东西送多了反而会引起父王的不满。但什么都不送又说不过去。自从他十岁开始接手自己的私库之后,每年过年节的时候,也都会给太后送点东西,所以这次也是惯例。 安排顾存把那尊方天觚包好派人送去雍宫,扶苏也一挥手,让看了半天的弟弟们和王公子弟们去挑选自己喜欢的青铜器,选完再到顾存这里来登记所选物品。众人一阵欢呼,都毫不客气地一拥而上。有看中同一件东西的人,有互相谦让的,也有互相约战的,一时鹿鸣居倒是热闹非凡。 “阿罗!你要哪件?”婴第一时间就抱了一个大盘子回来,他一个人还抱不动,采薇便在旁边帮他。 少年上卿瞧了一眼,倒也知道这货为什么会选这个了,因为这盘子上面铭刻了密密麻麻的铭文,这小子八成是想多认几个字。但……他们的房间哪里放得下…… 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少年上卿觉得当夫子的任务颇重,下次再多弄一些书卷回来吧,省得婴这小子再给他搬回来一个更大的青铜器。 他让婴去给自己拿那件最高的青铜树枝状的灯器,屋里还真是需要一个高一点的灯器,这样晚间看书还能保护下眼睛。 因为关注着婴,少年上卿同时也注意到,一直站在外围的王离,明显对武器更感兴趣,选了一柄保存有些不太完好的青铜钺。两人自半步堂那一晚争斗之后,就没再说过话,偶尔有眼神接触,也是王离先避开视线。 喏,就像现在这样。 微微一笑,少年上卿也移开了目光,正好看到将闾拨开几个弟弟,毫不客气地选了一件场内最硕大、最精美的青铜鼎。 少年上卿下意识地看了眼身边的扶苏,后者果然也看到了这一幕,如墨般的眼神也越发深邃晦暗了起来。 雍宫 位于咸阳西北二十里处,在密林之中,有一座修建得奢华大气的宫殿。昔日丝竹之声不绝于耳的宫室,现今已经悄无声息,幽静得像一座巨大而荒芜的陵墓。 隆冬时节的夜晚,连鸟鸣虫唱都已经绝迹,地上还燃着几个火盆。炭火燃得很旺,却依旧烘不尽这殿内令人心中发寒的孤寂感。 赵姬穿着一件浅黄色的聚罗衫,肩上披着缃色印泥飞云帔,下身穿着五色花罗裙,脚下踏着凤头履,头上梳着凌云髻,戴着一顶金芙蓉冠子。秦国以黑为尊,以她的尊贵身份,也自是可以穿与秦王一样颜色和制式的冕服绶带。只是她自少时起就喜欢颜色鲜亮的服饰,除了出席比较庄重的场合外,她私下都是怎么艳丽怎么打扮的。 红妆翠眉,面上敷了几层粉才遮住了眼角的纹路,两鬓少许银白的发丝也尽量用发饰掩住了。大殿之内点亮了零星几个灯盏,并不是灯油不足,而是这样的光线下,别人才不会看清她脸上的皱纹。身为一个国家地位最尊崇的女人,尽管已经落到了最狼狈的地步,赵姬也尽可能地保持着自己的尊严。 幸好她的儿子虽然把她囚禁在这里,但所需用的一切事物绝不苛待。只是身边伺候的人全都换成了宫女,平日里禁止男人进入雍宫。 想到这里,赵姬瞥了一眼自从进了殿之后,就一直藏在阴影中的男人,不知道对方究竟是怎么混进雍宫的。 大殿之中,摆了许多琳琅满目的礼品,大部分都是她该分到的新制春季衣袍和配饰,还有些就是赵国的战利品。赵姬出身赵国,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就是在赵国度过的,所以也许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这些战利品都是经过层层挑选的珍品,甚至还有赵国王室代代相传、只有王后才能佩带的一对龙凤紫蚌笄。 那是用一对稀有紫色蚌壳做成的发笄,经过打磨之后颜色还随着光线的变化而变幻莫测。而且蚌壳都是有弧度的,这对发笄却是笔直的,从长度和厚度都足可以推断出那个蚌壳有多庞大,更不用说那上面雕刻的龙凤都纤毫毕现栩栩如生了。赵姬曾经不止一次从信中听赵王太后说过此物,一见之下便立刻拿在了手中细细端详。 想当年那赵王后也不过是一介娼姬,两人还曾经在赵国的宴会上见过数次。当初谁曾想得到两个小小的舞女,一个会成为赵国的王太后,而另一个会成为秦国的王太后。 聪明漂亮的女人往往都会互相攀比,且不论赵国和秦国究竟哪个国力比较强盛,赵姬觉得自己还是胜了,毕竟这对龙凤紫蚌笄现在是在自己的手上,而赵王太后是死是活,她却没有兴趣去了解。 把玩着这对龙凤紫蚌笄,赵姬从一堆珍奇异宝中款款而行,特意描画过的眼梢随意地一扫而过,最终落在大殿角落里站着的那人身上。 虽然殿内燃着的灯盏并照不到对方的容颜,但已经足以勾勒出对方栗色胡服之下强壮的体魄,每根线条都是那么完美。 赵姬舔了舔微微发干的唇瓣,她已经被囚禁在这里足有十年了。嫪毐长得什么模样,她都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她只知道,这个男人既然能悄无声息地潜入雍宫一次,那么他就可以来这里第二次、第三次…… “说罢,尔想要何物?”赵姬挥了挥袖子,已经无法忍耐这样的沉默。往日早已习惯这大殿中的死寂,可现在却让她觉得有股令人喘不过气的黏腻感。 “臣向往夫人已久。”那人开口了。声音低沉之中有些尖细,再加之其刻意地拿捏,保持着不高不低的一个声调,让人听起来非常不舒服。 可赵姬却是一颤,连呼吸都顿住了。这句话正是嫪毐初见她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 也许是被勾起了往日的记忆,也许是对方暗含暧昧的称呼,更也许是因为对方暗示自己同嫪毐一样的谋求,让赵姬本来紧绷着的脸容也放松了少许,朝那个黑暗的角落里又向前走了两步,柔声笑道:“尽可言之。” “夫人幽居此地,实在是令臣心痛不已。臣经营数年,终有一日得见夫人真容,实在三生有幸。”那人再次开口,却是又换了一种口音。 赵姬却一下子怔住了。因为这人说的是一口赵国的口音。 赵姬这一辈子,最快乐的并不是当王后或者太后的日子,反而是在赵国当歌姬的岁月。 虽然没有贵重的衣裙、珍奇的饰品,却可以享受众多男人追求仰慕的眼神。 赵姬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她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即使被幽禁此处十年,容颜也日渐老去,可有时揽镜自照,她还是会觉得自己美艳不可方物。那些年轻的女孩子,又怎么会有她这样成熟诱人的风韵身姿。 这样想着,赵姬又忍不住往那人的方向走了两步。 “臣不忍夫人被困此地,遂想了一个法子,定令夫人脱离牢笼。” 赵姬轻呼了一声,反而定住了脚步。她本以为此人潜入雍宫,只为跟她春风一度,又或春风数度,结果却没想到他竟是想要把她救出此地!牢笼,他形容得没错,这个偌大的宫殿,就是困住她的牢笼。 呼吸急促了起来,赵姬倏然睁大了双目,紧盯着从黑暗中缓步走出来的男人。 那人有着一双藏着近乎妖邪魅力的双目,只消看一眼,就让人深陷其中。 殿中的火盆好像点得太旺了一些,赵姬觉得浑身上下有股说不出的燥热。 那人站在赵姬的面前停下,伸手抽出了对方手中的那对龙凤紫蚌笄。 赵姬毫无抵抗,任其轻轻松松地就抽出了那对价值连城的紫蚌笄,呼吸又急促了几分。 她缓缓地低下了头,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这个角度,露出光洁细嫩的脖颈和弱不胜衣的姿态,是最令男人把持不住的。 那人温柔无比地把手中的其中一支紫蚌笄插在了赵姬的发髻之上,动作轻柔,就像是对待着人生中最珍贵的物事一般。 赵姬已经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被人如此珍视地对待了,心跳如擂鼓般,那靠近的阳刚之气,笼罩了她的全身,几乎令她感到眩晕。 “臣此处有种假死药,服之可令人有中毒迹象,半月之后逐渐好转,对身体却是无害。”把那支凤形的紫蚌笄插好之后,那人也顺势低下了头,在赵姬的耳边轻柔地说道。 赵姬虽然被其所迷,但也只不过是一刹那,很快便明悟了对方话语中的含义,顿时抬起头,双目一亮。 她是聪明的女人,但最初被幽居的几年,都是怨恨儿子居然狠心杀了她的情人和孩子,所以低不下头求和,而后几年却是越憎恶越失去了冷静。其实只看她在雍宫所用之物一应俱全,逢年过节礼物无比周到,便知她儿子对她依然放不下。 她一直都把政儿当孩子看待,却完全忘了他也是个男人,她先低头又有何不可? 装病却不好糊弄过去,若是被识破反而会令政儿越发厌弃于她。真把自己弄病,她又觉得有些危险,万一太医令医术差劲,她岂不是得不偿失?而此人提供的方法,倒是最稳妥不过了。 最少,还可以再见政儿一面。只要见到政儿,就有希望。 她受够了这样的生活!简直一刻都无法再忍耐! 那人并没有把另一支龙形的紫蚌笄插在赵姬发髻上,而是拿在手中反复把玩,像是暗示着什么。 赵姬却浮想联翩,口干舌燥。 “秦王在明日即将返回咸阳,夫人速下决断吧。”那人走到离他们最近的那个案几旁,拿起一坛桂酒,拍开上面的封泥,把醇香的酒液注入旁边的一尊方天觚。 赵姬微笑地注视着对方的举动,并未出声制止。 这尊方天觚,她已从宫女那里知道是她的好孙儿扶苏送过来的。用这尊方天觚喝“毒酒”,若是事发,牵扯就越发大了。可她却明白,越是牵扯得大,政儿的想法和顾虑就会越多,她就越可以趁乱从雍宫回到咸阳。所以她只是遗憾地笑道:“真是给大公子添麻烦了。” “啧,夫人当那大公子送来这觚是纯粹的好心不成?”那人嗤笑了一声,不屑道,“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赵姬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她年少的时候见的都是自诩为博学多才的王公贵族,后来跟了异人,为了两人之间有更多的相处时间,也曾央求对方教她经史子集。觚不觚这句暗喻着什么,她自然被人一提点就想了起来。 像是当众被人扒下了遮羞布,赵姬的脸颊立刻就赤红一片。她自是知道自己在嫪毐一事上做得有些太过了,但比起之前鼎鼎大名的秦宣太后还差得远呢!而且她再怎么荒淫无度,也轮不到一个小辈来指责! 盯着方天觚中足以倒映她美貌容姿的清澈酒液,赵姬一时气愤,来不及思考就想直接一饮而尽。 可那人却把方天觚往回一收,缓缓抬手,深深注视着赵姬,自己先饮了一口。 赵姬被那暗沉的双眸看得心神俱颤,同时也懂了对方是怕她不信药物的效用,直接以身试药。 这种深情直接让久旷的赵姬感觉整个人都要化了,她不是没有防备之心,但对方若是想要加害于她,大可不必如此费心。更何况她对自己的魅力有着极大的自信,即使已经幽居了十年,但赵姬觉得自己依旧风韵不减当年。 在对方喝掉一口的方天觚递过来的时候,赵姬双手接过后,特意转过觚身,把红唇慢慢地印在对方刚才喝过的地方。 清冽的酒液在唇舌间略一打转,便沿着喉咙直入腹中,就像是有股邪火一直烧了下去。 “哐当!”方天觚砸在了地上,沉重的觚身骨碌碌地滚动了几圈,最终停了下来。 赵姬身体一软,直接昏倒在地,嘴边缓缓溢出深黑的鲜血。 “蠢女人。” 那人优雅地掏出一块手帕,吐出口中含着的毒酒,又吃了一颗丹药,抚了抚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他本想弯下腰从赵姬头上摘下那支凤形紫蚌笄,却听到婢女因为方才的响动而过来查看的脚步声,只好皱了皱眉,把身形隐进了黑暗中。 在同一块夜幕之下,咸阳宫正殿的屋脊上,一个身穿绿袍的少年正襟危坐,眺望着西北方向的星空。隆冬的寒风刺骨,但他的背脊依旧挺拔,像是完全不受这种寒冷的影响。 一阵突如其来的寒风吹得他的衣袖在风中猎猎作响,少年动了动耳朵,怕这点声音被听力敏锐的侍卫察觉到,便把长长的袖子在手臂上缠绕了几圈。 他做得极为缓慢和细致,像是在等着什么。 过了半晌,他身边的鹞鹰才遗憾地叹道:“看不到那人,我一直盯着雍宫周围的密林,却没人从那里面走出来。” “太后薨了,绝对是有人动的手。”绿袍少年卷好自己左手的袖子,单手用细绳绑好袖口。他一边说,一边思考着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因为天冷,他和婴还是睡在一起。今夜他刚躺下,就听到了嘲风破锣一般的叫声。他竟然在这一刻,懊恼整座咸阳宫为何就只有他能听到嘲风的声音。不过不爽归不爽,他也知道嘲风不是不知道轻重的家伙,这么晚喊他过去一定是有事。所以在等婴睡过去之后,他便瞒过在隔壁守夜的采薇,躲过宫内值守的侍卫,径直翻上了咸阳宫正殿的屋脊,才知道确实出了大事。 一直安安分分幽居的太后,居然暴毙了! 若说这里面没有什么隐情,傻子都不会信。 自杀?可笑,赵姬要是早有勇气去死,早在十年前就死了,何必又受了这十年的幽禁之苦? 而这一晚所发生的事情,鹞鹰虽然没有看到,却也能从残留的现场推断出寝殿只有赵姬一个人,她遣散了宫女,独自欣赏着呈上来的赵国战利品,而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看到了故乡的佳酿,一时兴起随手用旁边的方天觚饮了一觚,居然就中了毒暴毙! 绝对有人在其中做了什么,可是鹞鹰盯了雍宫周围大半夜,却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这让绿袍少年想到了那封帮他求救的竹简。同样也是嘲风无法看清楚的人做的,尽管两者之间看起来没有什么关联,但连脊兽都看不到的人,也足以引起警示了。 “你们还是太年轻了,选什么觚送过去啊?自以为可以下太后的面子,却不想想那可是秦王的母亲。打她的脸,不就相当于打秦王的脸?”怕干扰鹞鹰的注意力,嘲风已经憋了一晚上了,这会儿终于忍不住开始唠叨。 “我是故意的。”绿袍少年淡淡道。 “哈?”嘲风和鹞鹰二重奏,都觉得少年的脑袋一定是坏掉了。 “大公子明晃晃地送了个觚给太后,这件事早晚会被人嘴碎地告到秦王那里去。我就说是我选的,这样被扶苏厌弃,秦王也会觉得我的才智被用在这等后宅繁琐的事情上大材小用委屈了我,还不如给我派到合适的地方去。”少年开始卷右手的袖子,因为不惯用左手做事,所以动作更慢了。 两只脊兽都无言以对,少年确实是打定了主意想要离开扶苏,借着这个机会,正好把事情办得利利索索的,却没想到那赵姬居然就这样死了,反而棘手了! “这下可如何是好?虽然秦王政这回从赵国得到了传说中的和氏璧,心情再好,也不可能忍受自己的母后枉死。”嘲风烦躁起来,秦王明天就回来了,而且说不定照着秦王因多疑而经常改变行程防止别人刺杀的习惯,今晚就进了咸阳城了。再如何掩饰此事,那雍宫都在咸阳城外二十里处,怎么都来不及了。说不定,这也是布局这一切的那人所故意抓的时机。 “在酒中也无法做文章,那酒是秦王派人送过去的,怎么也不可能说是秦王要害自己母后吧。” “此事因我而起,自是由我一力承担。”少年左手怎么都绑不住衣袖,索性也就不再烦恼,而是干脆把右边绑好的袖子也解了下来,直接翻身跳下屋脊,对于身后两只脊兽的呼喊声置若罔闻。 果然,天还未亮,就有内侍来鹿鸣居请少年上卿去暖阁。 轻手轻脚地把还没睡醒的婴从自己身上扒下来,一夜未睡的绿袍少年迅速起身,略一检查身上的仪容,便跟那内侍去了。 路上正好遇到了一脸茫然的扶苏,后者住的高泉宫虽然比鹿鸣居离暖阁要远,但通行都有车马接送,往日会更快一些。只是扶苏临时被叫起来恐怕也浪费了一些时间,所以两人正巧在外面遇到了。接收到了扶苏迷惑的目光,绿袍少年脸上的神情更严肃了,而扶苏却浑身一震,还带着瞌睡的眼瞳立刻变得清明起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见自家小侍读如此神色,肯定不是小事。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进暖阁,顿时感觉如坠冰窖,此处弥漫的空气竟是比外面隆冬晨间的雾气还要寒冷。这里就像是被暴风横扫过一般,地面上到处都是被人摔碎的书简,或是各种已经变成碎片的陶器。 秦王面无表情地端坐在条案之后,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甚为眼熟的方天觚。 扶苏一怔,之后便是脸色一白,这才意识到自己又是哪里来的权力,可以去扇自家祖母的脸。定是这些时日手握大权,站在高处的风景太过于美好,以至于失了理智。 正想抢先认错,就听到角落里有一名看不清面目的侍从毫无起伏地冷冷道:“昨夜,太后用此物喝了御赐的桂酒,便中了毒,救治不及,薨了。” 这句话如同闷雷一般,在扶苏头顶炸响,直接把他轰得大脑一片空白。他下意识地想要辩解,可对方说话极有技巧,那是御赐的桂酒,又怎么可能有问题呢? 那么,有问题的就只有他送过去的方天觚了。 这是明晃晃的陷害。 扶苏不信英明神武的父王看不出来这一点,但看不看得出来现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管是不是他下的手,太后都薨了。 在父王身边这么多年,扶苏自然知道父王这种不言不语的状态,肯定是气到了极点,不管是非曲直都是要先发泄一番的。 所以肯定要有人出来顶罪。 而父王只召来了他和甘上卿两人。 在瞬息之间,扶苏的脑海中闪过了无数条权衡利弊的抉择,脑门渗出了密密麻麻的细汗。 绿袍少年站在他身后半步,垂着头看着扶苏颤抖的身体。 其实,他也并没有大他太多,只有十四岁而已。遇到这样的泼天大祸,还能强撑着站在这里不失态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们相遇一场,虽然没有相知相得,但多少也是主仆一场,他替他担下这份罪责,也算是两清了。 秦王虽是雷霆之怒,可还是有理智的,不可能家丑外扬,最起码是在第一时间私下召他们觐见。最坏的结果,估计就是他身上的官职会被剥掉,打回白身,回家闭门反省个几年,等此事淡了或者什么时候秦王自己不介意了才会启用。 这也是对于他任意妄为的惩罚。 惩罚他的自大,以为自己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这是绿袍少年想了一晚上的决定,所以只是略一迟疑,便打算跪地认罪。 只是在他才略一弯下腰的时候,扶苏就像是背后长了眼睛,直接伸手准确地钳住了他的手腕,坚持着不许他跪。 绿袍少年讶异地抬起了头,正好看到他面前只大他两岁的大公子殿下,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他的膝盖结结实实地磕在了青石砖上,发出了一声闷响。 他的气息都因为恐惧而变得的有些急促,可是却依旧坚定地开了口。 “父王,都是儿臣的错,与旁人无关。” 第6章紫蚌笄 一直以为是不堪大用的大公子殿下,尽管惊骇得连那并不结实的身体都在战栗着,却还试图保护他。 这一幕,即使是很多很多年以后,已经不是少年的他每每想起,都会失神许久。 也许内心中总也纠结不散的懊悔和愧疚,也都是从这一刻开始凝聚的。 此后,万劫不复。 少年上卿再怎么神机妙算,也算不到自己会因为这次失误而深陷其中再也无法自拔。他只是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设计而造成的,尽管他根本没有想要害死赵姬的心思,可是却因为他提出送方天觚,使扶苏受到殃及也是不争的事实。 只是这个脑袋一根筋的大公子为什么要一口认下错啊?他一个外人把罪过都揽过来,都比他要好太多了好吗? 少年上卿来不及多想,也直接跟在扶苏身后跪下,口中不疾不徐地说道:“此觚是臣所选,与大公子无关。” “非也!”扶苏气得要死,觉得自家小侍读实在是榆木脑袋,就算是他选的又怎样?不经过他的同意,这方天觚怎么可能送到太后面前?反正都是他的责任,又何必再搭上一个人呢?更何况护着手下人本就是他的职责,扶苏就算年纪不大,也知道身为一个明主,不可能凡事都把责任推给其他人承担。 少年上卿却极为镇定地辩解道:“王上,大公子所送的是此觚没错,但其上却并无涂毒,请王上明鉴。” 扶苏也察觉出来自己方才的认错显然是被吓糊涂了,连忙补救道:“父王,儿臣绝不敢对太后有所图谋,请父王明鉴。” “哼!”秦王政冷冷一哼,却并没有斥责扶苏的话语。 扶苏伏在地上,在几乎令人窒息的威压之中汗如泉涌。他不知道父王是暴怒之下不想理他,还是伤心过度懒得再与他言语。 相比骤然之间经此遽变的扶苏,已经有了一晚上心理准备的少年上卿倒是冷静得多。他已经分析过了秦王对赵姬的感情,若说秦王对这个母亲没有一点感情,那也是骗人的。可若说是感情深厚,恐怕那更是骗人的。 若真母子情深,赵姬也不会被幽禁在雍宫,十年内一次都未曾外出过,秦王也没去见过她一次。两人之间的母子之情,恐怕早已在赵姬与嫪毐搅在一起,甘心为对方生子,还为其谋划帝位的时候,就被消磨得干干净净了。 而秦王至今并未立后,恐怕也是因为赵姬的影响,对女人极其不信任,甚至除了为繁衍后代,秦王更是极少踏足后宫一步。 恐怕秦王此时的动怒,更多的,是有人触及了他的权力。 他并没有想要赵姬去死,而赵姬却已经死了,还牵扯上了他一直以来费心培养的继承人。 地面上到处都有书简和陶器碎片,不过秦王此时已经过了最初时的暴怒阶段,理智多少也该重新回来了。这件事之中有个最立不住脚的破绽,秦王现在应该也已经想清楚了。 那就是扶苏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机去杀死赵姬。 所以少年上卿心下大定,抬起头对着端坐在条案之后面沉如水的秦王,恳切地请求道:“臣对此事深有疑虑,可否求太后遗体一观之?” 暖阁内落针可闻,扶苏压抑的喘息声听起来更是令人心神不宁,少年上卿强迫自己紧盯着秦王冰冷的目光,绝不退缩。 也许是许久之后,也许只是过了一瞬间,秦王才缓缓站起身,走下台阶,朝暖阁屏风后转去。 少年上卿连忙也跟着站起身,见跪在他前面的扶苏起身有点不利索,以为他刚才跪得太狠了,忍不住伸手扶了他一下,见他站起来之后就矜持地收回了手。 或许是情绪激荡,扶苏往前走的步伐有些跌跌撞撞,但也没敢耽搁,大步朝屏风后走去。 因为咸阳城一年四季也就只有夏季很热,所以暖阁便是除了夏季之外,秦王议事的地方,一年之中的大半时间都会在此处度过。有时国事太忙,秦王也会在暖阁处歇息,所以除了外面与群臣议事的厅堂之外,屏风后面还连着一处建造奢华的寝殿。 而今日,在这处寝殿的软榻之上,躺着一个面色青白的女子,正是意外暴毙的赵姬秦太后。 扶苏一见之下,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他长于深宫之中,就连少詹事处置犯错的宫人,也不会当着他的面污了他的眼睛。所以细算起来,除了小时候记忆中隐约见过的母妃外,扶苏还是第二次见到尸体。 而少年上卿一绕过屏风,就大步走到了软榻之前。他也是知礼,并没有碰触对方,而是隔了半尺的距离,细细端详起来。 此时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殿内还点了许多灯盏和火盆,却依然驱不走那股让人从心底里泛出来的冷意。 赵姬面容上的精致妆容仍在,只是在如此明亮的殿内,已经可以看清她努力尝试掩盖的皱纹,还有鬓角间的丝丝白发。当然,最触目惊心的,就是她青白的脸色和她唇角所溢出已经凝固的黑血。 秦王耐心有限,没几息时间,便沉声问道:“可看出一二?” “臣看出三点。”少年上卿点了点头,也不客气地直言道,“其一,太后的表情不对。” “如何不对?”扶苏此时也缓了过来,知道不能指望父王跟自家小侍读搭话,便上前一步,站在了后者身边。 “再厉害的毒药,也会有发作的时间。太后并无大声疾呼,也无表情扭曲,就像……就像早知自己服下的是毒酒一般。”少年上卿也知道这么说秦王会发怒,但还是斟酌了一下,如实把自己的判断说了出来。 果然,寝殿内的寒意又盛了几分,少年上卿连忙接下去说道:“可这并不代表太后是自饮鸩酒。” “可是因为其二?”扶苏识趣地继续搭话。 “其二,便是太后发髻之上的这支紫蚌笄。”少年上卿用手指了指,把殿内其余两人的视线都引到此处,才续道,“端看太后的妆容和身上所着袍服和配饰,都不难看出其所费的心思。而凌云髻配发冠乃是常规搭配,太后即使再喜爱这支紫蚌笄,也不会不除去芙蓉冠子,就直接草率地把紫蚌笄插在发髻之上。” 扶苏闻言双目一亮:“这是说……”他不敢把话说完,生怕父王以为他是在为自己开脱。 “且这支紫蚌笄插入的角度。”少年上卿一边说着,一边在自己的头发上示意,“臣见太后指尖的茧子,右手指尖厚于左手,便是常年操琴,且惯用右手的,便是自己插发髻,也应该是插在右边的发髻上。而这支紫蚌笄是插在太后的左边发髻之上,这便是说……当时的殿中,有第二个人在。而此人大有可能,便是疑凶。” 扶苏屏住了呼吸,少年上卿并没有说这支紫蚌笄有可能是侍女给太后插上去的,因为他们都看过礼单,这对价值连城的紫蚌笄,都是随着方天觚一起送进雍宫的,在这之前,太后根本都没见过这对紫蚌笄。 等等,一对?扶苏刚想到此点,就听少年继续说道:“而其三,礼单上明明有写,这是一对龙凤紫蚌笄,可现在却只有一支。请王上彻查,若另外一支龙形紫蚌笄不在雍宫,那么就有可能在疑凶手中。” 少年上卿的推断句句有理,犹带清亮稚嫩的声音回响在寝殿之内,倒是让秦王恢复了平日的睿智。当他再看向软榻之上的赵姬时,目光中就带着难以掩饰的厌恶。 看到这一切的少年上卿连忙低下了头,他说的都是实话,却未尝没有诱导之意。 太后独自幽居了十年,为何还要打扮得如此艳丽精致,还让人那么暧昧地插上发笄,不用再多说什么就让人浮想联翩了好吗! 见秦王烦躁的怒意朝别人转移,少年上卿便悄悄地拽着扶苏的袍角,示意他认错。 扶苏也立刻再次跪倒认错,态度诚恳,反省自己送方天觚给太后是逾越的,但指天发誓自己绝无半点加害太后之意。 秦王也不相信他有这个胆子,但多少心里也是有了疙瘩,最终让他回去关禁闭,抄百份《尧典》《皋陶谟》《禹贡》,什么时候抄完什么时候解除禁闭。而少年上卿则并没有任何惩罚,也不知道是因为这件事扶苏都揽下了责任,还是因为他推断有功。 不过这一关倒是安全地过了,少年上卿跟着扶苏一前一后走出暖阁的时候,大大地松了口气。 此时天已经大亮,鸟雀叽叽喳喳地在蔚蓝的天空上一群群地飞过,尽管是隆冬时节,倒也有几分生机盎然的感觉。少年上卿悠然地想着,这回两人已经两清,这几日帮对方抄完书,他应该可以找到借口不当侍读了吧? 脑海里刚转过这个念头,少年上卿就发现走在他前面的扶苏身形不稳摇摇欲坠,立刻快走了两步扶住了他的手臂。 感到对方几乎把所有的体重都压了过来,少年上卿一怔,就看到扶苏脸色发白,额前布满了汗水,正大滴大滴地顺着脸颊往下淌。 刚想讥讽对方不会是吓傻了吧,少年上卿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暖阁的地上全是碎陶片,扶苏之前跪下去时心神剧震,根本没心思留意,正好就直接跪在了陶片之上。 他身上的袍服又是黑色的,更看不出来有何异样,可膝盖那处,摸上去就沾了一手的鲜血。 少年上卿用帕子擦了下手,回过味来,觉得之前看到扶苏跪在那里一直抖啊抖的,根本就不是被吓的,而是疼的。 想也是,否则这位大公子也未免太窝囊了点。 如此想着,少年上卿心中对大公子扶苏的观感又稍稍转好了一些,扶着他的手臂也变得真心实意。 扶苏因此也松了口气,一是他确实也是支撑不住了,二却是感到自家小侍读的态度微妙地转变了。也许是共过患难,两人之间的隔阂倒是经此一役,消融了许多。 两人就这样相携着走出了暖阁的回廊,等候在外面的顾存见状还微微愣神了一下,才发现自家大公子居然是行走不便,连忙抢上前来。但扶苏却是一边拽紧了少年上卿的手没让他离开,一边低声吩咐顾存一些事宜。 既然是关禁闭,那么有些事就没法去做,有些人也没法去见了。 少年上卿听着扶苏丝毫都没有避讳他的意思,有条不紊地吩咐着顾存一件件需要做的事情。难得他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就想得如此周全。 从暖阁去宫外搭乘车马的地方并不远,但扶苏因为膝盖受伤,倒是走得并不快,足够扶苏把想要交代的事情交代完。 “好歹让臣为大公子上完药再去。”顾存见自家大公子马上就要赶他走,连忙不放心地皱起了眉。 “无妨,有甘上卿在。”扶苏说得非常自然,义正词严地嘱咐道,“汝速去,一刻都不能耽搁。” 顾存只好一步三回头地走了,毕竟有些事情是只有他这个少詹事才能办的,其他内侍不是没有品级就是不够让人放心。不过走之前他还是给了少年上卿一个恳求的眼神,拜托他照顾好自家大公子。 身边除了几个像柱子一样矗在那里的侍卫之外也没别人了,少年上卿也只好扶着这位尊贵的大公子上了车驾,一路送他回了高泉宫。 坐下来之后,扶苏指使着小内侍去拿伤药,自己则把衣袍解了下来,看着站在一旁有些不知道该做什么的少年上卿,笑叹着道:“卿今日受了拖累,且不留卿在此,回去好好休息罢。” 少年上卿却没有动,即使他知道自己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转身离开,更何况这还是大公子亲口允许的。 可是他就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扶苏脱下长袍。膝盖处的里衣已经被鲜血所浸染,在白色的布料上晕开了一大片的血色,看上去触目惊心。他知道自己应该知礼地移开目光,非礼勿视,但他还是盯着那里,看着扶苏把那件里衣也脱了下来,露出那被锋利的陶片伤得千疮百孔的膝盖。 少年上卿忽然就再也挪不动脚步了。 这都是他造成的。 如果不动念想要离开扶苏,他也绝对不会建议扶苏选什么方天觚送给太后,依照着太后的喜好,随意送些青铜乐器就足够敷衍过去了,也就不会有随后会发生的这些事。即使太后难逃一死,也绝不会发生得如此巧妙,让扶苏难逃罪责。 也许是少年上卿的目光太过灼热,扶苏轻描淡写地安慰道:“无妨,我伤的是腿,又不是手,不会耽误抄书的。正好父王关我禁闭,我也得几分清闲。” 少年上卿沉默了半晌,面无表情地盯着小内侍轻手轻脚地给扶苏上完伤药,才拱手告退。 “阿罗,该你走了。”一个年轻的青衣道人用棋子轻敲棋盘,戏谑地唤着自家弟子。显然他很满意这个昵称,自从听见婴那小子开始喊了之后,就也时不时地唤两声。 和他对弈的绿袍少年回过神,盯着面前的棋盘又发了会儿呆,直到那年轻的青衣道人用手指点了点最新下的一子,才努力撑了撑眼皮,寻了某处下了一白子,做了一个双虎。 “阿罗一点儿都不认真。”青衣道人委屈地撇了撇嘴,但还是没有打消继续对弈的念头,沉吟着下一步要落在哪里。 绿袍少年用袖子掩住唇,小小地打了个哈欠。他昨天晚上一夜没睡,正想补补眠,结果还要应付心血来潮又要下盘棋的师父,天知道他连棋盘都开始看出重影了。 当然,就算是不看重影,他也是下不过自家师父的。即使他师父这一局开局就任性地用了三连星布局。 “吧嗒!”青衣道人把黑色的棋子拍到了棋盘上,发出一道清脆的响声。 绿袍少年这回倒是把这一步棋看得清楚了,这一手是刺,破了他之前做活的一个眼。瞧着这一片区域要被黑子围剿,绿袍少年本来惺忪的睡眼倒是精神了些。就算是要输,也不能输得太难看。 “近日可万事顺遂?”青衣道人像是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绿袍少年抿了抿唇,并未回答。他不信师父什么都不知道,今天清晨大公子扶苏被关禁闭罚抄书,虽然并没有真正的原因传出来,但宫内外迅速就已经传遍了各种谣言,有些理由他听着都啼笑皆非。不过连他都能听得到那两只脊兽的唠叨,可以时常出入咸阳宫的师父肯定也能听得到,何必又要问他呢? “阿罗,你心绪难平,对修行不宜。”青衣道人轻叹一声,这弟子的资质实在是凤毛麟角世所罕见,他多想直接掠到深山老林与世隔绝地教导于他,却又不能不顾及对方的心意。 想要辅佐明君,振兴家族,那就先让他完成这个愿望再专注修行也不迟。只是,修行就如同那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绿袍少年承受着师父恨铁不成钢的目光,犹豫了许久,在孤军深入的某个白子旁落了一子,接了一步。 昨夜起,他便托嘲风和鹞鹰一直关注着咸阳宫和雍宫的动静,选定了几个有嫌疑的人,但最终还都没确定杀害赵姬陷害扶苏的人到底是谁。 之前自己受伤的时候,即使知道凶手是将闾,都觉得不是时机,没有立刻报复对方。可是见扶苏受伤,还是自己不小心跪出来的,他却忍不住心中大怒,恨不得立刻把那人揪出来千百倍奉还。 这应该是因为他本来好好的计划,被人从中破坏而产生的恼怒。 绿袍少年整理了一下情绪,便如实道:“输了,不开心,就如与师父对弈一般。”以前师父还让子的时候,他偶尔还能赢几局,现在完全无懈可击,不怪他不愿与师父下棋。 青衣道人勾起了唇角,显然对自己的棋艺颇为自得。他转着手中的几枚棋子,听着墨玉棋子在掌心发出悦耳的摩擦声,抬眼朝自家弟子微笑。 绿袍少年被他看得心中一跳,自家师父五官俊逸,偏偏却长着一对非常惑人的桃花眼,不笑的时候还好,一旦笑起来简直让人招架不住。还好自家师父跳脱的性子,也就在熟人面前露馅,陌生人面前好歹还能拿腔作调一番。 只见那双桃花眼微微一阖,遮住了眼瞳中的深邃:“世事如棋,初等的弈棋者,只会应对劫争,被对手打乱计划,实属平常。” 绿袍少年攥紧了拳头,却无话可说。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确实就是师父口中的初等弈棋者。 “中等弈棋者,可预判对手行动,算至几步之后,拥有足够时间去思考对策。”青衣道人娓娓道来,声音醇厚如酒。 “那高等弈棋者呢?”绿袍少年舔了舔干燥的唇,不甘心地追问道。 “高等弈棋者……”青衣道人顿了顿,低下眼,把手中的黑子无声无息地放在棋盘一角,浅浅笑道,“高等弈棋者,可诱导对方把棋子下在自己想要他所下的地方。” 绿袍少年双目圆睁,瞪着这一步别出心裁的拆手,棋盘已经形成了通盘劫。 通盘劫又称天下劫,就是可以影响一盘棋胜负关键的大劫争。绿袍少年算了又算,不管他之后如何落子,都差了至少一步,这样诡异的通盘劫,居然就是自家师父引诱他一步步走出来的! 不甘心地投子认输,绿袍少年睡意一扫而光,负气地冷哼道:“师父这等下棋的言论,可曾说与其他人听否?”此等言论,不光可用在弈棋之上。 比武、宫斗、党争、兵法等等,皆可用之。 “喏,曾说与汝那大师兄听之。”青衣道人不在意地笑了笑,面上呈现了回忆的神色。 正在收拾棋子的绿袍少年一怔,手中有几颗棋子滑落在地,发出清脆的玉珠落盘声。 不知是否他多心,总觉得最近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就仿若刚刚那盘棋一般,像是有人诱导他走出那一步步…… 将闾最近春风得意。 大公子扶苏因为不明原因触怒秦王,被关了禁闭罚抄书,所以近日很多事宜都是由序齿之下的四位公子分摊协办。不过说是众位兄弟协办,实际上基本上都是由能力最强的将闾一手包揽。虽然初上手的时候难免会有慌乱,但将闾期待这个时机已经许久了,私下也早就模仿扶苏的一举一动,只是半日便适应了过来。现今许多官员和内侍,见到他的时候,都不再称呼他为“四公子”,而是“公子将闾”。 将闾也觉得自己自从得了一位神秘大人的提点,万事都顺畅了许多,可惜那位大人从来不露真面目,只肯偶尔在深夜出现,教他一些手段或者告知一些情报便离去。 前日宫中已经隐隐有了流言,说是太后在秦王回到咸阳之前就薨了,死因蹊跷,这也是扶苏监国失职被秦王责罚的原因。这个流言听起来倒是有几分真,可是太后在雍宫幽居已久,倒没有正式的讣闻传出,将闾想要打探又怕太过着于痕迹,一直指点他的那位大人昨晚也因为他的询问而提到确有此事,那位大人的情报一如既往的精准和隐秘,连赵姬的尸身停放在哪里都描述得一清二楚,可却在说完之后警告他不要随意卷入这个旋涡。但将闾直觉这是一个可以把他大哥打入深渊、再也无法翻身的难得的机会。 因此,这位四公子殿下抓心挠肝蠢蠢欲动,却不知该往哪边寻找突破口。 太后去世的事情在前日就传得沸沸扬扬,甚至今日已有流言传出,说是赵王迁依着赵悼倡后的命令,把涂满剧毒的一对紫蚌笄进献给了赵姬,才导致后者的惨死。 若说那赵悼倡后,也就是赵太后,原本只是一介娼妓,却爬到了王后乃至太后的位置,而后又因为李牧曾经质疑过她的出身不正,反对赵悼襄王立她为后,而深恨李牧。赵王迁听信谗言,害死李牧,自毁赵国长城,其中赵悼倡后的原因不可小觑。 这样一个狠毒的女子,连国家栋梁都敢面不改色地除去,那么在灭国之后丧失理智,胆大包天地对秦国太后赵姬下毒也不是那么不可以接受的事实。 只是聪明人都喜欢想太多,秦王政在灭了韩国之后,并没有处死韩王安,而是把他安置在陈县。赵国覆灭之后,赵王迁也同样没有生命安危,被好好地安置在房县。有人大赞秦王政宽容仁德,同样也有人忧心六国贵族不斩草除根就会烦扰不断。但一个不滥杀的君王到底要比一个残暴的君王令人心安,所以反对之声也如米粒之珠萤火之光,根本不足为道也。 可赵国与韩国的情况并不同,众人皆知秦王政幼时便是在赵国为质长大,受到的屈辱至今难以磨灭,在攻入邯郸之后,秦王政更是御驾亲至,把有旧怨的人皆杀之,独留赵国宗室。所以有擅长窥探人心者,便道什么紫蚌笄导致赵姬秦太后暴毙,说不定是秦王政想要杀赵王迁所找的借口。 这些传言将闾都特意打听过了,综合各种渠道的消息,他却有着不同的判断。 从那位大人处得到的情报说太后已经薨了,却一直没有出殡,其中必有问题。而这个问题应该就是太后的死因。与此同时,扶苏却被禁足,这说明了什么? 将闾压根儿不相信什么因为失察而受到的牵连的说法,要知道雍宫离咸阳二十多里地呢!扶苏要是能面面俱到,恐怕担心的反而变成父王了。 所以……扶苏和赵姬秦太后的死因有关! 将闾推断出来这个结论的时候,就足足有好半晌都没回过神,导致他一下午都没有集中精神办事。 这个念头就像是一颗毒草的种子,疯了一样在他的脑海里生长着,再也容不下其他任何思绪。尤其当他想到赵姬的尸身就在他不远处的寝殿停放,更是坐立难安。堆积的条陈也没有心情处理,将闾在暖阁中煎熬了许久,直到深夜时分,才决定明日再议,暖阁他是没办法再待了。 他知道自己这种状态很危险。他也许是猜到了真相,但没有证据也是枉然,莫不如按兵不动,静候事态发展,可他又不甘心什么都不做。 这么好的机会,难道他要就此放过吗? 怀着这样纠结复杂的心思,将闾在回鹿鸣居的路上,正巧看到了他大哥的那个小侍读,在花园的某个树荫暗处正隐秘地翘首以盼。 其实说是翘首以盼也不正确,但对方孤身一人又不像是夜观天象,明摆着是在等人。 像是预感到了什么,将闾的心忽然间怦怦直跳,目不斜视地带着身边的内侍走了过去。在走过了转角之后,他却是让内侍捧着照明的烛火继续向前,自己则趁着星光,绕到了回廊的另一边。他身上穿着的是深褐色的袍服,在黑夜中是最隐蔽不过的。而那少年上卿穿着的是一身豆绿色的上衣和石青色的下裳,即使对方尽量用树干挡住自己的身形,也没有逃过将闾的双眼。 说起来,大公子扶苏被禁足,那么身为对方侍读的这少年上卿却没有什么责罚,还在深夜里踽踽而立,究竟是在等谁呢? 幽暗不明的夜色,让隐秘的思绪无限扩大,将闾脑中闪过无数种可能,强迫自己屏住了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看着那少年上卿削瘦的身影,将闾不一会儿就发现对方身边多了一个高壮的少年。 “可拿到了?”少年上卿非常急切,立刻便迎了上去。 “拿到了。”那高壮的少年压低了声音,可是将闾依旧能认出对方就是王翦将军的嫡长孙王离。 这两人不是死对头吗?怎么私下里居然有交往?将闾咬紧了牙关,他曾经算计过那少年上卿,就是为了离间他们,只是没想到却是做了无用功。不过懊恼归懊恼,将闾反而越发睁大了双眼,盯着两人的动静。 “为何坚持要此物?我好不容易偷拿出来的,差点惊动了守卫。”那王离边说着,边从怀中掏出一块用布包好的长条形物体,并不长,连一尺都不到。 “愿赌服输,答应做事就别抱怨。”少年上卿显然很欢喜,迅速地把那布包拿了过来,揣进了怀中。末了还不忘朝四周看看,确定左右并没有人。 王离却有些不高兴,见那少年上卿打算离开,直接抓住了他的肩膀,压低了声音沉声道:“虽是为了大公子,可这也太冒风险了。” 少年上卿沉吟了片刻,任谁都能看得出他的犹豫和挣扎,可最后他还是倔强地说道:“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简单的八个字,却掷地有声。 一旁听着的将闾,都有些说不出来的嫉妒。若是他像扶苏一样走投无路,说不定都不会有人像这位甘上卿一样坚定地站在他身后。 心神一疏忽,他本来压抑着的呼吸声就沉重了几许。 那边的王离立刻就有了反应,边走过来边喝问道:“是谁?”可是当他跳过回廊到另一边,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少年上卿却并没有在意,等到王离无功而返,才仰起头淡淡取笑道:“就算被看到也无事,不过只是偷了支笔,看你紧张的。” “什么叫只是偷了支笔?这是蒙将军送给我爷爷的,谁都没用过。这事要是让我爹知道了,肯定打断我的腿!”王离也觉得自己是大惊小怪了,但输人不能输气势,瞪着眼睛低声抱怨道。 “得了得了,你父亲和你爷爷都在赵国驻兵呢,我也就借用几天,用完再给你还回去。”少年上卿撇了撇嘴。他这不也是不得已吗? 扶苏被罚抄书,用的是蒙恬蒙将军送的新制毛笔。这新制的毛笔比起以前的竹片笔好上不知道几百倍,但可惜制作工艺还未流传开来,就连扶苏那里也只有那么一支而已。所以若是想要帮扶苏抄书,那么至少就要和他用一样的毛笔,否则别说模仿笔迹了,瞎子也能看出来不是一个人写的。他本来也不想如此,但看扶苏每天都慢慢悠悠地抄书,倒像是不着急解除禁闭的模样,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只好帮他抄书,好歹能早点重回暖阁议事。 “这……真无事?”王离迟疑了一下,依旧不放心地问道。 少年上卿知道对方问的并不是偷笔会不会有事,而是他替扶苏抄书会不会被秦王责罚,这也是刚刚对方说他冒风险的原因。 被人关心的感觉确实不错,不过少年上卿此时扬起的唇角,却是因为其他缘由。 多嘴的嘲风早就在将闾靠近的时候警告他了,王离又不清不楚地说了这么几句话,而好巧不巧地嘲风刚刚通知他,停放赵姬尸身的偏殿出了事,赵姬头上的那支凤形紫蚌笄居然失窃了,连它都没注意到是谁偷的。 等到那将闾知道这个消息,再联想他和王离的这一番举措,说不定就会以为自己抓到了他们的把柄,下一步应该就是急吼吼地跑去跟秦王告状了吧? 殊不知,这种时候,越是急着跳出来的人,越会受到秦王的怀疑。 反而他为了替大公子抄书而拜托王离窃笔,倒是无伤大雅的小过错了。 “刚刚是谁?”王离自幼习武耳目聪明,自然知道方才确实是有人在,但他自觉偷支自家老爷子的笔也用不着大惊小怪,也就没追上去看个清楚,只是随口一问。 “是将闾。”少年上卿回过神,觉得理应跟王离先打好招呼,大概一会儿就会有侍卫上门了。只是他也不便说得太多,点到为止。 “无妨,一个连羞鼎都不认识的人,真的不值得一提。” “何为羞鼎?”王离好奇地问道,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也不认识羞鼎有什么好丢脸的。 少年上卿也没料到王离居然是这副大大咧咧的性格,挑了挑眉道:“鼎分三大类,镬鼎、升鼎、羞鼎。镬鼎用以煮牲肉,是最大的鼎。升鼎用来盛放熟肉,而羞鼎则是盛放佐料的肉羹,与升鼎搭配使用,所以也谓之为‘陪鼎’。” 王离当日也在,略一思索便恍然道:“那将闾公子当日所选的青铜器……” “没错,就是陪鼎。”少年上卿轻笑了一声,贵重的镬鼎和升鼎早就已经被扶苏先一步收到高泉宫的私库去了,大方也要有个度,不该被觊觎的东西,连拿都不用拿出来。 王离忽然非常同情将闾,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的人,简直太悲哀了。 计算着时间,少年上卿摸了摸怀中的毛笔,觉得他现在应该快点回鹿鸣居去抄书,准备迎接侍卫的考验了。只是王离却在此时拉住了他的手腕。 “我这是完成了答应你的第一件事了吧?”王离说得很认真。 “没错。”少年上卿点了点头,表情虽然依旧没有变化,可眼角眉梢却带了点戏谑,“就这么想快点摆脱我吗?” 王离涨红了脸,不想说自己输了之后,辗转了多少个晚上都没睡好,以为会被安排多么大的难题,都做好了要给扶苏或者这甘上卿卖身一辈子的准备。结果居然只是偷拿支笔这么简单的小事,这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实在是有点恼羞成怒,所以刚刚才特意表现得煞有其事,把偷笔的过程渲染得惊险万分。 “哼!那是必然的!快点想好后两件事!”王离恶声恶气地怒道,顿了一下之后又立刻道,“在人前不要与我说话。” “果然是想撇清关系吗?”少年上卿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黯淡了下来。 王离抿紧了唇,不想说自己是怕在人前丢脸。比武输给这么一个羸弱的少年,绝对不能说出去啊!可是看着这少年上卿在月光下有些苍白的脸,他又说不出什么话来,只能羞愧地放开他的手腕,快步遁入了黑暗之中。 看着王离的背影,少年上卿伸手抚了抚被抓皱的衣袖,稚嫩的面容上早就没了方才颓然的神色。 想要撇清关系?谈何容易? 将闾既然已亲眼见到他们之间的来往,即使一会儿泼脏水泼不成功,但王离肯定也会被盖上大公子扶苏的印章了。 而他自己…… 少年上卿讽刺地勾起了唇角。 他居然还天真地妄想着离开扶苏。 实际上,早就已经离不开了。 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吗? 气氛压抑的暖阁之中,将闾垂头站在一旁,努力压抑着自己上扬的唇角。 他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向父王汇报这件事,毕竟那少年上卿和王离说的话只是只言片语,无法作为凭证。可他刚回到暖阁想要找侍卫打听下消息,就发现暖阁这里已经有些混乱,一打听竟是赵姬头上的紫蚌笄丢了。 这明摆着就是被那两人偷走了! 将闾不敢耽搁,正好遇到了闻讯而来的父王,便直接说了此事。他也极为慎重,并没有主观判断就认定是对方偷了那紫蚌笄,只是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看到的情况说了一遍,强调自己并没有听到甘上卿和王离两人提到“紫蚌笄”三个字,但因为两件事发生的时间太过靠近,一切都是他的臆测。 立刻就有侍卫遵循王命,去鹿鸣居彻查了。将闾有点遗憾自己不能跟着去,无法当场看到那甘上卿震惊的表情。 侍卫去了有半刻钟的时间,便带着那少年上卿和王离回来了,将闾却看到对方淡定的神色,心中一沉,下意识地觉得自己恐怕是被算计了。 果然,呈上来的东西是一支蒙恬蒙将军所制的毛笔,和半卷刚刚抄好的《尧典》,连墨迹都没有干透。那少年上卿一进暖阁就直挺挺地跪下请罪,可背脊依旧挺得笔直,句句说得恳切,倒让人觉得他若不帮大公子抄书就是罪大恶极良心难安一般。 可是将闾越听越觉得这甘上卿就是在狡辩,他只差一步就能把他大哥拉下深渊,眼看已经站在了悬崖边上,又怎么能忍住不去尝试踹对方一脚呢? “他说谎!丢的那支紫蚌笄定是在他那里!”见父王的表情趋于缓和,将闾终于上前一步,加重语气强调道。 跪在青石砖上的少年上卿抬起头,眨了眨眼睛,无辜而又讶异地问道:“四公子,你怎知丢的是一支紫蚌笄,而不是一对呢?” 将闾立时为之语塞。 暖阁里鸦雀无声,每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将闾的身上,尤其是坐在高台之上秦王政的目光,简直有若实质。 他怎知丢的是一支紫蚌笄?对啊,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明明龙凤紫蚌笄是天下闻名的一对发笄……礼单上写着的也是一对…… 将闾汗流浃背,努力回想着,忽然想起那名连面都没见过的大人曾经稍微提过一句,也不知道怎么他偏偏就记住了。 可是……这种理由就算说出口,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抬头接触到父王冰冷的眼神,将闾双腿一软,“咚”的一声,颓然地跪了下去。 而跪在旁边的少年上卿背脊依旧挺得笔直,他的表情依旧无懈可击,但低垂的眼中却划过一丝寒光。他能这么快就抓住了将闾言语中的漏洞,也是因为扶苏的布置。 时不时在将闾身边出现的那位神秘大人,自然也是扶苏吩咐顾存去安排的,连交代后者的时候都是当着他的面。本想着这些鬼蜮伎俩根本不会有什么用处,但事实证明就是这么简单。 看着佝偻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将闾,少年上卿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只要认清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就很容易诱导对方走入陷阱。 而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并不是让他受到肉体上的伤害,而是让对方得不到最在意最想要的东西,一生求而不得。 原来那个看似风轻云淡的大公子殿下,骨子里也不是那么正直无害的。 无人招惹则罢,若有人敢伸爪子,就莫怪反被暗算了。 回味着师父曾经说的弈棋者也分等级的事情,少年上卿心里不得不颇不是滋味地承认,大公子殿下勉强也算是个中等弈棋者了。 “看起来很华丽的发髻,实际上一支简单的发笄就能固定。” “而想要解开那么复杂驳乱的发髻,也只要拔掉那支发笄就可以。” “母后,你说得很对,许多看起来复杂的事情,有时候其实用最简单的方法就能解决。” “将闾肆意伤人又不堪重任,此事之后,秦王便不会再让他触及权力中心。看来我又要在其他公子之中挑选了……” 在一间不起眼的屋子里,一名男子盘膝而坐,半边容颜都藏在了烛光所照不到的阴影之中。若是赵姬死后有知,恐怕会跳起来怒骂这个害死她的凶手。 他的身前放着一个锦盒,其中便是那对引起轩然大波的龙凤紫蚌笄,在昏暗的烛火下,泛着幽暗诡谲的光芒。 男人用他那蕴藏着无限妖邪的双目紧紧地盯着这对龙凤紫蚌笄,许久许久之后,才讽刺地轻笑了一声。 “母后,我为你报了仇,不管秦王知不知道赵姬因何而死,赵国的那个娼姬也活不过下个月了。 “不过你居然为了和那个娼姬抢这一对东西,而丢了性命。母后,你也不是像你自己所说的那么聪明啊……” 第7章绫锦囊 少年上卿揉了揉酸麻的右手,对着从大公子书房通报出来的顾存微微点了下头。 这位善解人意的顾内侍恭顺地侧开身,示意他已经可以进去了,自己则走到一旁去寻其他小内侍去了。 少年上卿满意地勾了勾唇,知道顾存肯定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屋里抄写的那些竹简都搬到高泉宫中。其实被人发现也没什么,他为了替大公子扶苏抄书而委托王离窃笔,这件事都在秦王面前过了明路,秦王都没说什么,又岂容他人置喙。 高泉宫是紧邻咸阳宫的一处宫殿,占地并不大,但给大公子居住是足够了。这处宫殿是秦宣太后时期建造的,虽比不上隔壁咸阳宫的气势恢宏巍峨壮丽,但也别有一番雅致。因依山而建,又引入了一汪清泉从高处潺潺流过,故名为高泉宫。如若在天气晴朗的时候,登上高泉宫最高的殿堂极目远眺,便可在东北处遥遥看到那滚滚而过的渭水。 少年上卿踏入书房,转过几处屏风和低垂而下的帷幔,就看到在书房的深处,正捧着竹简看得入神的大公子殿下。 多日的禁足生活,并没有让扶苏萎靡不振,反而就像是卸下了重担,使得他整个人变得轻松自在起来。他只是随意披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袍,手中捧着一卷书简,慵懒地斜靠在凭几上,绝对没有往日正襟危坐时的认真严肃。冬日的阳光透过半开的牖窗照射进来,更显得扶苏脸上的表情柔和淡然,散发着一种让人不由自主就安定平和的气息。 少年上卿看到这一幕,直接就怔住了。虽然早就觉得依着大公子的速度,也绝不可能这么多天都没完成抄书的任务,其中必有缘由。但当真看到是这人自己躲懒,乐得闲散时,也忍不住有些牙根痒痒的。 “卿来啦,快坐。”听到脚步声,扶苏没有抬头,眼睛都没从竹简上离开半瞬,直接开口招呼着,浑然没把少年上卿当外人看待。 少年上卿磨了磨牙,还是走了过去,在旁边拿了个坐垫,自觉地在大公子案几前盘膝坐下。 扶苏慢慢地看完这一段,才把竹简放了下来,招呼着自家小侍读吃糕点。他倒不是刻意慢待对方,只是这些日子懒散惯了,整日把自己关在书房中,很少见人,一下子倦怠了许多。 少年上卿也收敛了眼中的怨念,一板一眼地跟大公子殿下汇报近来几日的事情。虽然知道对方肯定会有其他渠道可以得到消息,但他还是一一道来,顺便加上带有自己观点的评判。 秦太后赵姬的讣闻在日前公布,秦王政并没有明言赵姬的死亡时间,但史官记载的时候,就默认是秦王从赵国回来之后秦太后才去世。也有人猜测赵姬是身体有恙,一直撑到秦王为她去赵国报了仇才安心地合上眼,这种说法在赵悼倡后不声不响地死去之后,更是赢得了众多人的认可。毕竟秦赵两国太后自年轻时就艳名远播,却向来不睦的传言,整个中原人都知道。 因为赵姬已经足有十年没有出现在朝臣面前,早已无人在意,新晋的臣子甚至都从未谋面。所以她的葬礼悄悄举行,也没有引起他人的猜疑,毕竟是嫪毐谋反在先,就算她与秦王政有母子的情分,也都在这件事中消磨殆尽。 少年上卿倒是猜得到秦王的心思,八成是因为他的推断,让秦王政以为赵姬在临死前居然还在会情人,越发恼羞成怒,才匆匆办了她的身后事。 不过将闾的自作聪明果然让秦王转移了对扶苏的怀疑,后者的嫌疑也被洗得干干净净。 少年上卿一边汇报,一边话里话外地暗示着,自家大公子不要再偷懒了,这时候交上去罚抄的书,妥妥的立刻重回咸阳宫暖阁议事。而且秦王说的那三卷书一点都不长,就算是罚抄百遍,写了这么多天还没写完,骗谁呢?再拖下去秦王就会以为他的大儿子在闹脾气耍威风了,适得其反了啊! 扶苏也看出来自家小侍读的脸色阴沉得仿佛可以滴出水来,连忙把案几上的鱼糕又往前推了推。 “这是娥英鱼糕,据说是女英做给娥皇吃的,向来是楚国宫廷宴会的头道菜。” 少年上卿看着白白嫩嫩的小鱼形状的鱼糕,尽管心情烦闷,也还是给面子地拈起了一个放进口中。香甜滑嫩的口感在唇齿间散开,这是鱼肉剁碎后融合莲子粉蒸成的糕点,一般只有楚国才能有新鲜的河鱼,在秦地极难吃到,少年上卿也是头一次有此口福。 扶苏看着自家小侍读紧锁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一些,满意地笑了笑。这位十二岁的少年上卿,今天穿了一身青碧色的长袍,配上脖子上的那一圈白色狐裘围脖,倒是像个富家公子,只是每时每刻都在考虑这个思索那个,总是绷着那张俊秀的脸容,实在是少年老成。 少年上卿把鱼糕咽下肚,右手的食指动了动,但还是压制住了再去拿一块的冲动。鼻翼间除了鲜香的鱼糕味道,还有着淡淡的中药味,他抿了抿唇,别扭地关心道:“膝盖……如何了?” “已经无碍。”扶苏笑了笑,只是皮肉伤罢了,也难为自家小侍读一直放在心上。 “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少年上卿终于忍不住瞥了眼扶苏放在案几上的书卷,读了两句就黑了脸,“《黄帝内经》?” “卿也看过啊?”扶苏尴尬地轻咳了两声,这是最近新整理成卷的《黄帝内经》中的《素问》天元纪大论篇,这本医书他已经看了好几天了,爱不释手。 少年上卿感觉自己的牙根更痒了,在他抄书抄到手抽筋的时候,这位大公子居然悠闲地在看医书?正组织词语琢磨着怎么劝谏的时候,没曾想对方却先开口了。 “卿可有何志向?除了当股肱之臣。”扶苏缓缓坐直身体,脸上也收起了笑容。 少年上卿一怔,他想做之事无非就是振兴家族,在史书中留名千古,而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就必需要辅佐明君。秦王政是万世难得一见的帝王,可惜他生不逢时,所以只能把目光投往秦王政的诸多公子之中,却又连挑选的资格都没有。 扶苏并未在意问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他低头抚摸着那卷书简,坦然道:“自我开蒙之后,就不断有人教导我,说我是未来的秦国之主。我不敢懈怠,所学所看的全都是夫子安排的课程书卷,没有任何人问我是否喜欢。” 少年上卿为之惘然,他的那个师父倒是经常在他身边一个劲地问他喜不喜欢看书啊,累不累啊,要不要休息一会儿啊,他从未考虑过这种问题,也许是他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年幼时所受到的奚落和歧视,让他无比渴望能爬到高处,俯视这片土地。 “我从来只有应做何事,而不是想做何事。”扶苏怅然地叹了口气。 少年上卿沉思,若说位极人臣是他应该做的,那么他自己想要做的又是什么? “这十几日,是我头一次不用看那些深奥的书简和繁琐的条陈,只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看书。”扶苏苦笑了一声,续道,“我这样是不是很没用?” 是很没用。 少年上卿用眼神回答道。 简单来说,就是一直绷得很紧的弓弦一旦松懈下来,就很难再绷回去了。 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他选定要辅佐的人。不过,倒是坦诚得可爱。 “善言始者,必会于终;善言近者,必知其远,是则至数极而道不惑,所谓明矣。”少年上卿徐徐道,“《黄帝内经》之中也有许多明理词句,大公子还可多看几日。” 扶苏一震,没想到自家小侍读居然如此博览群书,用的正是这卷《天元纪大论》篇中的语句。而且重点是,他居然还赞同他继续偷懒看闲书?! “只是不宜拖延太久,最多再有三日。”少年上卿一边起身一边瞪了扶苏一眼,继续看吧看吧,他回去继续抄书。本以为扶苏这些日子怎么着也抄了一些,所以他才抄了五十遍。看情况,他回去要继续把另外五十遍抄完。婴那小子估计都会背了,不行就让他也帮忙抄吧。 少年上卿走的时候连道别都没有,一点都不客气地直接用袖子兜走了那一盘娥英鱼糕和案几上的一支毛笔。 “喏,这鱼糕可真好吃!”青衣道人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完全不顾一旁敢怒不敢言的婴,“要是是热的、新出炉的就更赞了!” 脱下脖子上围着的狐裘围脖,绿袍少年知道自家师父绝对是从八卦的嘲风那里知道了消息,否则又怎么可能掐得这么准,在他刚回到鹿鸣居就赶来了。看到婴正眼巴巴看着盘子越来越少的娥英鱼糕,绿袍少年拿来一条干净的手帕,极有气势地把盘子里的鱼糕一分为二,包了一半直接递给了婴。 婴的双眼立刻就闪亮了起来,像只被顺毛的大狗狗一样,扑上来蹭了蹭绿袍少年的头顶,随后生怕被抢走一样,飞快地拿着那手帕包着的鱼糕跑出了屋子。 “丧心病狂啊!”青衣道人哀嚎着,指着绿袍少年怒吼道,“一点都不尊师重道!这不是孝敬师尊我的鱼糕吗?” “本来就是给婴带回来的。”绿袍少年才不会被自家时不时抽风的师父吓到。简直和上古神兽饕餮有得一拼的师父怎么可能没吃过娥英鱼糕?反而是从小缺衣少食的婴才可怜。他横了青衣道人一眼,轻哼一声道,“不想吃就把剩下的都给婴留着。” “不行不行,虽然这鱼糕不敌当年在楚国王宫吃的那盘,冷了也有点腥味,但还是很好吃的。”青衣道人赶紧护好手边的小半盘。 到底是自己的师父,绿袍少年也不能太落他的面子。起身到火盆上拎了被采薇放上去烧好的热水,又拿了两个干净的陶杯。因为他和婴都不太习惯被人近身服侍,所以采薇就会在他默认的情况下,去宫中自己可以去的地方找事情做。最近几天好像是去执掌缝纫的织室学习裁衣了。绿袍少年记起前几日询问的时候,采薇说起裁衣时脸上挂着的兴奋表情。 应做何事……和想做何事吗? 脑海中不经意地划过今日与扶苏的谈话,绿袍少年不禁走了下神,差点在倒水的时候烫到自己的手。 幸好青衣道人瞥到了,及时拖了自家小弟子手肘一下,才避免了惨剧的发生。他索性把滚烫的水壶接了过来,给两人倒满水,又在怀里掏了掏,掏出一个精致的锦囊,从其中倒出一小堆晾干的梅花瓣。 青衣道人拈着梅花瓣,在陶杯里各放了一小撮,剩下的就都洒在了娥英鱼糕上。红色的梅花瓣配着白嫩的鱼糕,即使盛器是并不名贵的淡黄色陶盘,也立时衬得鱼糕美味了许多。而那两个陶杯之中,干梅花瓣被热水一泡,立刻就舒展开了身姿,恢复了亮泽的鲜红色,在散着热气的水中上下漂浮起来,一股淡淡的梅香渐渐在房中氤氲而起。 虽然觉得多此一举,但绿袍少年也不得不承认自家师父对待吃食的花样,实在是推陈出新,一次比一次更装模作样。 喝了口带着淡雅梅香的茶水,绿袍少年心中的急躁也像是被熨烫过了一般,轻舒了一口气,直言问道:“师父,人是应做何事为佳,还是想做何事更佳?” “咦?何出此言?”正拿起一块鱼糕沾着梅花瓣往嘴里送的青衣道人一愣。 师者不就是传道解惑?负责解答不懂的问题不就是师父的责任?更别提还吃着他的鱼糕了!绿袍少年指着桌上的那个锦囊,若有所思地说道:“就拿此锦囊为例,一块布料,可以成为衣袍,也可成为包裹,端看缝制之人的意愿。”他边说边抬起头,还算稚嫩的五官上却带着不同以往的郑重,“无人去理会这块布料愿不愿成为锦囊。” 青衣道人把手中的鱼糕抛入口中,轻蔑地勾唇笑了笑,香甜的鱼糕完全不影响他口齿清楚地嗤笑道:“你是为那位大公子所问吧?蠢不蠢?人与锦囊可一样?也许衣袍更为光鲜,也许包裹为其所愿,全凭其一念之间矣。衣袍也好,包裹也罢,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绿袍少年沉默不语,师父这是在暗示他少管闲事了。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青衣道人和颜悦色地说道,“且淡然处之。” 两人之后就再也没说过什么,青衣道人把盘子里的鱼糕和梅花茶水一扫而空之后便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也没拿走那个锦囊,而是随意地送给了绿袍少年。 锦囊之中有块圆形的白玉饰物,纹路奇怪,形状却非璧非瑗,绿袍少年一时也不知是作何之用。但看质地也知价格不菲,只好连着那锦囊随身佩戴。 倒是见青衣道人走了之后,婴连忙跑了回来,手中还攥着那块手帕,眼巴巴地在桌上摊开。 绿袍少年为之动容,之前他在里面放了多少块鱼糕,现在就还有多少块。 婴居然一块都没有吃。 “阿罗,我们一起吃。”婴笑得灿烂。 “嗯。”绿袍少年冰封般的表情终于融化,唇角扬起了一抹温暖的笑容。 “哎呀!阿罗你笑起来真好看!以后要多笑笑才好啊!” “……闭嘴。” “闭嘴就没法吃鱼糕啦!哎呀!这鱼糕可真好吃!这杯泡了梅花的水也好好喝!” “……吃喝都堵不上你的嘴吗?” 公元前225年 王离拿着腰牌接受着高泉宫门口的侍卫检查。 自从两年多前荆轲险些刺杀秦王成功后,宫中的守卫就更加严格了。之前是上殿除佩剑,现在干脆是在宫门口就要把佩剑卸掉。就算是去高泉宫不行,因为高泉宫与咸阳宫紧邻,还有着一条栈道直接连接两处宫室。 淡定地把佩剑交给侍卫,王离顺利地走进了高泉宫,抬头仰望着从山坡蜿蜒而下的一汪清泉。他还是头一次来到这里,其实就连隔壁的咸阳宫他也有一年多没有踏足过了。 在咸阳宫中也学不到什么武艺,礼乐书数他也不愿意学,也就是相当于在这两年中,和各个公子还有王侯世家的少爷们混了个脸熟而已。一年前他爷爷王翦从前线谢病归频阳之后,就禀明秦王,领了他回家,亲自教导他。反正他爷爷回来了,他也就不用在咸阳宫中当质子了。即使他的父亲王贲还在前线带兵,但毕竟是李信手下的副将而不是主将,声望不足,也没有必要再送质子入宫。 冬日的寒风骤起,刀割似的划向脸颊,王离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在军营的磨炼下,十六岁的他已经长得英武刚毅,整个人就像是一柄开了刃的利剑,锋芒毕露。 王离先是习惯性地驻足环视了一圈周遭的情况,才信步追上前面带路的内侍。 他今天来高泉宫,并不是来见这里的主人扶苏的。而是那位少年上卿托人传了信,约他叙话。一想到他们两人已有一年多没见过面了,王离的脚步就又不由自觉地急切了几分。 内侍也被王离身上迫人的气势所慑,一路小跑着带路,气喘吁吁地将他带到一处偏殿。刚想要通报,结果身后的王离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推开殿门,直接跨过了门槛,大步而入。 这间偏殿应该是专供少年上卿使用的,入目就是一个个装满一摞摞书简的书架,一股股竹子特有的清香味混杂着墨臭扑面而来,一下子就把王离呛得打了几个喷嚏。 他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墨很香,明明臭得几乎要让人晕过去。 不过因为殿门大开,王离倒是一会儿就缓了过来。除了书架,偏殿里连地上都堆积着各种各样的书简,中间只留着几条窄窄的空隙供人行走。 连跨带跳轻巧地绕过这些书堆,王离转过一趟书架,却发现屏风前的案几旁并没有人在。刚想高声询问外面的内侍,却见屏风后人影晃动,一个身着绿袍的少年讶异地走了出来。 少年上卿的官袍是绿色的,所以常年也都惯穿绿色的衣袍,今天他穿的是一件石绿色的长袍,下摆却都撩了上来,系在了腰间,露出了下面白色的亵裤。 王离一怔,倒是没料到会碰到这样的场景,立刻就涨红了脸,连连道歉。 绿袍少年苦笑了一下,立刻把手中的书简放在案几上,边弯腰整理衣袍边道:“是怕在殿内走来走去被竹简划破衣服,勿怪。” “是我鲁莽了,应让人通报一声的。”王离揉了揉鼻子,觉得自己理亏得很。谁能想到这位在外面一本正经无懈可击的少年上卿,私下里居然是这样一副随意不羁的模样。他刚刚一晃眼,依稀看到屏风后面有床铺的模样,想来这位少年上卿平时若是看书看得累了,就直接宿在了这里。 绿袍少年动作很快,放下了长袍,拢了拢有些散乱的长发,几下就恢复了庄重的模样。他浅笑着招呼王离坐下,自己则拎起一旁放在火盆上保温的水壶,冲了两杯泡着梅花瓣的热水放在了案几上。因为这处偏殿中存放的书简很多都是朝中事务,即使不是最新的,也禁止其他内侍靠近,甚至连采薇都不能随意进入,所以绿袍少年便养成了自己动手的习惯。 透过飘渺蒸腾的水汽,王离打量着许久未见的少年。比起初入咸阳宫时的孩童模样,现今已经十四岁有余的上卿才算称得上是真正的少年。身量已经抽长了许多,五官虽然已经长开了许多,但犹带着几分稚气未脱,却足够隽秀得令人移不开目光。 看着面前的少年唇角含笑,整个人散发着平易近人的柔和气息,王离不禁感慨道:“毕之,你变了很多。” 绿袍少年微微一笑,谁不会变呢?就连王离对他的称呼,也从阿罗变成了毕之,变成了大公子扶苏亲自给他所取的字,距离也无形之中疏远了许多。 自从选定扶苏成为要辅佐的明主之后,他便调整了之后的人生计划。先要改变的就是自己的性格。 因为自小长大,家里人都不苟言笑,养成了他的面无表情,但身为下属,总不可能老绷着一张脸。更何况前两年扶苏到了变声期,在这期间基本都不怎么说话,能与其心意相通的他便成了对方的口舌。与其他人交往,笑容便是必需品。 最开始他也不习惯,但之后也就看透了。其实笑与不笑,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在自己真实的表情外面加一层面具罢了。笑容还能瓦解对方的戒心,又何乐而不为呢? “少时不懂事罢了。”绿袍少年笑着啜了一口淡雅的梅香茶,自从喝惯了师父喜欢的花茶,他便让采薇按照季节收集一些花瓣晒干。 王离也跟着喝了一口,却没觉得这种娘儿们兮兮的茶有什么好喝的。他忍了忍没有出声抱怨,好久没见面了,一下子就闹翻可不好。 熟知他的绿袍少年见状却笑得更开怀了,看,往日说话刻薄的王离小少爷,今日也会斟酌再三地措辞了。也就是最开始不管不顾地直闯偏殿,才能窥得对方依旧还未磨没的少年意气。 心中无端端涌起一股莫名的失落,绿袍少年唇角的弧度低了少许,却热络地起了话头,与王离聊了起来。 去年秦王意欲伐楚,便问李信将军用多少士兵可行,李信称二十万人足矣。秦王又以此问询王翦将军,后者却说非六十万人不可。秦王笑称王将军老矣,何怯也。最后点了李信为主将,蒙恬辅之,而王翦将军则趁此谢病归家,令人唏嘘不已。 这段君臣对答被有心人宣扬出去,立刻荣升了去年秦国最受欢迎的话题,绿袍少年曾经被嘲风魔音穿脑似的唠叨了整整一个月八卦实况,逼得他最后搬来高泉宫住了好久。要不是婴闹情绪拽着他回鹿鸣居,他完全都不想再踏足咸阳宫一步。 不过为了与王离谈话不尴尬,绿袍少年便提起了这个话题,立刻引起了王离大段大段的不满与牢骚。绿袍少年含笑倾听,适当在某些停顿的地方添上自己的见解和附和,很快就让王离生出知己之感。 “切,我父在李将军执掌之前,曾伐楚取十余城。这功劳之后的成果,就生生被李将军抢了。”王离紧握右拳,愤慨地在空气中挥了一下。 “日前听闻,王老将军告病,王大将军近日归来,据说是要伐魏?”见提到了王贲,绿袍少年立刻话锋一转。这消息在咸阳上层之间都不是什么军事秘密,韩赵燕已灭,楚国又有李信领兵伐之,又因其带走的兵马并不多,所以闲暇的军队肯定会另有安排。剩下的两个国家,齐国最远,所以目标定是魏国。 “应是如此,过几日我父就会进宫领虎符,这次我也会随军出战。”王离说得口干舌燥,拿起梅花茶一口饮尽,倒是不再嫌弃这种古怪的口感了。一杯水润喉,王离摸着手中的陶杯犹豫了片刻,因为猜到这才是绿袍少年特意找他一叙的缘由,便实话实说道,“其实……我还是有些担忧。” 绿袍少年浅浅一笑,竖起了一根手指,缓缓道:“其一,王大将军尚且是首次独立领兵。” 王离的脸色稍黯,但还是点了点头。不是他不相信父亲,而是以往都是在爷爷的旗下带队出战,纵使之前曾经攻下楚国十余城,也是因为他爷爷的军队就在不远之处,有什么事情可以守望相助。这并不是说他父亲的军事能力不行,而是一种心理,就像是走独木桥的人,总没有走石板桥那样如履平地。而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这种极度紧张的心理,往往会带来错误的判断。 绿袍少年也无须多加解释,因为他知道他的未尽之言,王离都懂。他又竖起了第二根手指,道:“其二,兵力不足。” 王离的脸色又阴沉了几分,李信带兵二十万,看上去仿佛比他爷爷要求的六十万少了三分之二,但这兵与兵之间的差距也很大。老兵、新兵和精兵的区别不止一星半点,李信带去伐楚的兵全都是精挑细选过的。虽然他父亲手下的兵也都是他爷爷亲自调教的,但总比不过李信特意挑走的那一批。再说伐楚他爷爷说要六十万兵,虽然魏国比楚国要弱,但也不是轻易就能灭掉的。而李信伐楚只带走了二十万,他父亲伐魏比对着疆土范围,也就不能超过这个数,甚至要少许多。所以王离在迟疑了半晌后,还是不甘心地点了点头。 绿袍少年接着竖起了第三根手指,“其三,自秦伐六国以来,从未双线同时开战过。” 王离捏着陶杯的手瞬间攥紧,脸色黑沉到了极点,显然这是他最担心的原因。而绿袍少年却并未停顿,一句句接着说道:“合纵连横,虽然六国没有合纵抗秦成功,但已灭了三国之时,魏齐楚却有可能会迫于危势而联合。” “且韩赵燕之地也未稳,若时间耽搁过长,三国贵族极有可能拥兵反叛。这其实就是为何王翦王老将军所说的,伐楚非六十万人不可之理。” “而若设想最坏形势,李将军伐楚许是败率更高,若是求救于王大将军,且救是不救?” 一句接一句的设想,让王离的心如坠冰窖,却也不得不承认绿袍少年所分析的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有些分析甚至比他能想象到的更严重。 此时见绿袍少年的手又动了一下,王离顿时瞪大了双眼,拍案惊道:“怎么还有?” 绿袍少年横了他一眼,抬手拿起一旁的水壶给他倒水。 王离讪讪地笑了笑,接过陶杯喝了一口压了压惊,结果入口的水温烫得他龇牙咧嘴,心情更是荡到了谷底,双肩都耷拉了下去,求饶道:“阿罗,你叫我来不会就是为了打击我吧?我这回要随父而去,看这形势,两三年都有可能回不来了。” 这倒不是夸张的说法,秦王政伐赵的时候前后断断续续足足用了七八年,最后还是他爷爷用离间计除去了李牧,才得以全功。魏国虽比赵国弱小,但也不可小觑。王离越想越觉得前途渺茫,不自觉地把对少年上卿的称呼,换回了少时的昵称。 绿袍少年勾唇笑了笑,谦虚道:“我又能有何良策?只是略有些许想法,不过还需再做思量。等王大将军入咸阳宫领虎符之时,我们再在咸阳宫正殿前一会。”见王离喜形于色,又谨慎地加了句,“切莫太过期待。” 王离倒是安了心,他面前这位少年上卿,在十二岁就能不费一兵一卒地划了赵国十几座城池到秦国的版图中。虽然这两三年不显山不露水地在大公子身边当侍读,一直默默无闻,但既然特意叫他过来一叙,必定是心中有数。 他刚想再多说几句好话,就见绿袍少年指着案几旁的一个硕大的长条漆盒笑道:“王少将军初临战场,此乃毕之的小小心意。” 王离对王少将军的称呼无比满意,虽然他才是一介小兵,但如蒙氏家族三代为将的传统,王家现在已经两代为将,他成为将军也就是时间的问题。 伸手要抬起那个漆盒,却错估了此物的重量,第一次竟未抬得起来,加大了力气才抱在了怀中。这等重量、这等长度,莫不是武器不成? 身为武将,无不对兵器有着难以言喻的执着和狂热,王离连客气话都没来得及说,当下就把漆盒的盖子打开,就见一柄通体黑沉的常胜戟静静地躺在其中。 “这是……常胜戟!”王离迫不及待地把这柄常胜戟握在手中。 戟本身就是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的武器,从商代便已出现,在漫长的岁月中,变化成为各种形制的戟头。而常胜戟只是戟的一种形制。这常胜戟一边是一道月牙弧形刃,而另外一边是两个一大一小的月牙弧形刃,形状酷似“克”字的金文。金文就是俗称的铭文,是镌刻在青铜器上的钟鼎文,起源于商代,具有悠久的历史。 《尔雅》有云:胜,克也。 故此,才有常胜之名。 据说当年常胜戟因为有个好彩头,曾经在商军中大受欢迎过一段时间,但由于那个小的月牙弧形刃基本无太大用处,更像是有些累赘的三叉戟,所以在时间的洗练中被淘汰。若不是王离曾经在父亲的书房中翻看过兵器图鉴,也认不出来此物。 光是这点还不足以让王离惊喜,这柄常胜戟是戟杆和戟头一体铸成,重量要比他常用的那柄月牙戟重上许多,但戟杆的粗细程度都是一样的,应是所铸的材料有所不同。戟身一入手,就像是有股天然的吸力,与青铜的滑手不同,就算是在战场挥舞,也不容易脱手。 王家天生就有神力,他爷爷王翦据说在年少时就力大无穷,八岁时就能舞动成人使用的大刀,九岁时就能拉开军队制式的强弓。而他父亲所用的青龙画戟也是重量非凡才使得趁手。王离一直留意寻找着重量适合的戟,可惜戟的长粗都有定例,若是太长太粗,反而碍事,还不如用轻一些的戟。而这柄常胜戟虽然形制古旧,但重量和长度都极其符合他的手感,让他本来想婉拒的心思都散了。若不是此处堆满了书简,王离都恨不得跳起来施展一下。 见王离爱不释手的模样,绿袍少年嘴边的弧度也加深了几分,端起自己面前的陶杯悠然地喝了起来。 “多谢了。”王离向来不善言辞,胸中的千言万语终是化为三个字。他也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想要他支持大公子扶苏。只是这个决定他没法替家族去做,他爷爷王翦千叮咛万嘱咐他不可与任何一个公子结交,毕竟王家不像蒙家一样在秦国根深蒂固盘根错节,根本没有基础去站队。 “我懂你的顾虑,大公子根本不知道这柄常胜戟,是我私人赠予你的,放心。”绿袍少年一眼就看透王离心中忧虑,摇头笑道,“今日你也别想拿走,等晚上我让人悄悄地给你送去。” 王离毫不掩饰地松了口气,不过又觉得自己这样挺没担当的,颓然地低下头,旋即又肃容地抬眼道:“阿罗,还记得那时你曾问我,应做何事与想做何事,选哪种更佳。” 绿袍少年眨了眨双眼,从脑海里找到了几年前的记忆。那时是扶苏膝盖受伤又被罚了抄书关禁闭,他要决定追随与否,所以颇有感触,这个问题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当时王离怎么回答的他都已经忘记了。 “完成应做何事后,才能去做自己想做之事。”王离看着绿袍少年清澈的双瞳,像是起誓般一字一顿道,“阿罗,你且等我。” 绿袍少年怔然之后,微微一笑。 “好,你还欠我两件事呢,我还记得。” 为了避嫌,王离不能在高泉宫待太久。他把那柄常胜戟收回漆盒之后重新放好,便起身离去。 偏殿中又恢复了寂静,阳光透过古旧的牖窗缝隙洒进屋内,让人看得见灰尘在空中静静地起舞。 因着王离临走前的话语,绿袍少年难得地发起呆来。当年大公子扶苏没有迷茫太久,没几日就抄好了书,从高泉宫重回暖阁。也不知他是如何整理心绪的,只是难掩无奈地说自己只有应做何事,而无想做何事。 一晃已经两三年过去,绿袍少年却没有再在大公子脸上看到过那种落寞不甘心的表情。可是没出现过并不代表不存在。 偏殿的静谧并没有保持得太久,就被一个哈欠声打破。 屏风后转出一个身着绛紫色长袍的少年,面容与扶苏有几分相似,脸颊却又带着些许婴儿肥,把他整个人的气质衬得柔软了许多,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 只见他一边伸着懒腰一边轻哼道:“想做何事就做,矫情。” 绿袍少年闻言笑骂道:“谁还能有你悠哉啊?快去帮我找下魏国周围的山川地理资料,我记得是在东边数第三个书架。” 婴不客气地拿起绿袍少年面前的陶杯喝了口水,这才熟练地撩起长袍系在腰间,防止走路的时候长袍被书简刮破。这两年他的阿罗有时住高泉宫,有时回鹿鸣居陪他,渐渐的他也就过来高泉宫。反正他也没有什么事,帮忙誊写或者找资料什么的活计他还是能做的。毕竟这种涉及到机密政务的地方,采薇是没有资格随便出入的,但身为秦国王室的他却是可以的。 不过婴还是不忘唠叨道:“这柄常胜戟真的送那个大块头吗?不是哑舍之中的库藏吗?虽然那道人不怎么着调,但东西随便送出去真的可以吗?” 婴和师父从一开始各种看不惯,应该是……一山不容两个吃货吧……绿袍少年默默地想着。 “师父走前已把哑舍交付于我,其间东西也可挑选拿出使用,无碍。”绿袍少年按了按胸前,在衣襟的遮盖之下,那处有一枚玉质的饰物。 在荆轲刺秦王一事后,秦王政应是因与死亡擦肩而过,便下令动工了骊山陵墓。师父因为参与设计而离开了咸阳,走之前与他道别的时候,随意地就把哑舍交给了他,还说当初给他的那个锦囊里装着的玉璇玑,就是打开哑舍大门的钥匙。 据师父说,他所在的门派就是喜好收罗天地间遗留的上古神器。而在炎帝黄帝尧舜禹的传奇年代过后,天地灵气消弭,遗留世间的神器会对凡人产生巨大影响,所以便在中原各处建立了数个宝库,把这些神器都一一封印在其中。当然,神器也只是占了一小部分,许多被依附了魂魄或者自己滋生了灵智的器物,也属于需要被封印的范畴。 《广雅》曰:库,舍也。哑字从口,从亚,亚亦声。其中口指发声,亚本义为宫城大内。舍字乃库之意,所以哑舍便是皇帝的内库之意,是指那些宝物在宫城之内才能说话的意思。那些宝物都能说话,可想而知那内库之中收藏的都是些何等宝物。当然,之后还建有了数个其他宝库,而随着夏商周春秋战国的朝代更替,哑舍之名也就少有人知了。直到青衣道人起才又重新做起了收罗古董之事,便把这名字又重新用了起来。 这么重要的东西,随手给了他真的没关系吗? 不过师父既然这么任性,那他稍微任性一下也无所谓。 绿袍少年掏出随身携带的那个绫锦囊,原本包裹着玉璇玑的锦囊也并非俗物。绫是纯桑蚕丝所做的丝织物,表面呈现叠山形斜路,以“望之如冰凌之理”而为名“绫”。绫有花素之分,织素为文者曰绮,光如镜面有花卉状者曰绫。 而他手中的这个绫锦囊,是多种颜色的绫锦采用变化斜纹编织而成。据说这种按照特殊排列织就而成的绫锦囊,不仅可以防止囊内的物品丢失,还可以当成护身符,保护佩戴者的安全。 他自己和扶苏都在深宫之中,总不会倒霉到再出现一个类似荆轲的刺客吧。相比之下,在前线拼杀的王离要危险得多。 一柄战无不克的常胜戟,和一枚可保性命无忧的绫锦囊,他的投资应是足够了吧? 希望回报也要让他满意才是…… 第8章常胜戟 因为王贲所率的大军还停驻在楚国边境,王贲只是带了一小队亲兵回咸阳领虎符,之后便立刻回返军中,带着大队北上伐魏。 王离尚且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随军出征,但自小就是在军营中长大的他对这样艰苦的条件早就习以为常,只是手中的常胜戟过于沉重,从咸阳出来,穿过函谷关到达大军驻地的一路疾驰,就累坏了三匹战马。所以在与大军汇合之后,他索性和普通步兵一样步行前进。 那位甘上卿还真是给他出了个难题,若非名驹,还真无法支持他使用那柄常胜戟进行长时间的战役。 而且难题还不止一个。 王离下意识地摸了摸左胸,这里还有一个更棘手的难题。 只是,现在还未到非用不可的时候。 秦军一路北上,夹杂着之前一举攻下楚国十余城的气势,势如破竹地攻入了魏地,在冬季还未过去之时,就已经遥遥地看到了大梁都城的城池。 至此,秦军的好运气就像是用光了一样,大梁都城城池坚固,即使秦军把大梁都围了个严严实实,连一只鸟都飞不出来,但城中粮草充足,一个月内组织了十几次攻城,都未见任何成效。 一种微妙的骚动不安在秦军中默默地传递着,虽然在他们的身后,楚国的战场上不断传来李信和蒙恬领军得胜的战报,但齐国方面却诡异得一点动静都没有。 谁都不信齐国真能冷眼旁观魏国和楚国被秦军打得落花流水,还一直按兵不动。虽然至今潜伏在齐国的细作传回来的消息都是一切安好,但齐国就像是一只枕卧在侧的庞然大物,因为不知道它何时会起身攻击,从而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压力。 王离远眺着东方,心想着也许某一天在那边的地平线上就会出现遮天盖地的军队。 因为攻城战最为残酷危险,一不小心就会永远地留在那城砖之下,所以谁也不敢让王离冲过去当先锋,后者就只能憋闷在军营之中,来回徘徊。 他父亲王贲带兵,恪守着一切从他爷爷那处所学来的东西。驻营都是按照着《孙子兵法》中的行军篇,选择的是生地,居高向阳,尽量远离江河水泽。只是大梁城的地势低洼,离城数里之处就有一条大河汹涌而过,河床的高度甚至都远远高于大梁城城池。 王离站在军营的栅栏前,看着那条奔腾流过的河水,耳边听着那呼啸咆哮的水声,心中赞叹着江河险峻。若不是亲眼所见,根本不敢相信居然还有此奇景。 从咸阳城外流淌而过的渭水,在桃林塞汇入了北方的河流,形成眼前这一条浩浩荡荡的大河。也不知那少年上卿是不是在高泉宫,遥望着那滚滚而过的渭水时,想到的那个攻城妙计。 又在栅栏前踱步了许久,王离终于放弃了挣扎,鼓起勇气朝自己父亲的主帐走去。 他中规中矩地站在主帐外等亲兵通报,得到允许之后才掀开帐帘而入。因为主帐内要进行军队高层的议事,所以也就非常宽敞。只是此时并不是议事之时,只有他父亲一人在,正背对着他站着,在研究挂在帐中的羊皮地图。 “不进则退,不喜则忧,不得则亡,此世人之常。尔怎不去练武?”没等自家儿子见礼,王贲连头都没回就开口斥道。他想收拾这浑小子很久了,每天无所事事地在军营中闲逛,别人碍着他的面子不说什么,但心里肯定不知道怎么嘀咕呢! 王离暗暗叫苦,他这些天怎么可能是毫无目的地闲逛?少年上卿所写的锦囊妙计,只是一个大概的计策而已,绝对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况都写明。更何况对方从来没有来过大梁,不知此间实际情况,所以他即使知道这是一个绝顶妙计,也要观察数日才能确定可行。 他父亲因为是武将,生怕和那些文官们交谈时有什么典故听不懂,所以在闲暇之余孜孜不倦地读书,说话便一向喜欢引经据典。王离小时候就听不懂他父亲七拐八拐的说话方式,想辩论又无从辩起,所以养成了说话暴躁直接的性格,才会无形之中得罪了许多人。 想起年少时的遭遇,王离无声地叹了口气,当年他要是说话不那么刻薄,也许那位甘上卿也不会被人在半步堂暗算受伤。这件憾事也无形之中改变了王离的性格,每当他想要暴躁的时候,都会浮现在他脑海。按下想要和父亲争辩的冲动,王离心平气和地叙述道:“将军,在下有事容禀。”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其下攻城……为不得已啊!”王贲压根儿就没觉得自家儿子能有什么正经事要说,收回了因为王离进帐而分的心思,就继续在羊皮地图前喃喃自语起来。 这段王离倒是听懂了,因为他曾经被父亲按着背了许多兵法,这句是出自《孙子兵法》的“谋攻篇”。 当时背的时候还不解其意,此时听来,细细咀嚼,却觉得那位当年不动一兵一卒就取得赵国十几座城池的甘上卿,简直是绝世天才。 上等的用兵之策是以谋略取胜,其次是以外交手段挫敌,再次是出动军队攻敌取胜,最下策才是攻城。攻城乃是下下策,只有万不得已之时才使用。他父亲这是在懊恼现今的局势,秦军看似占尽上风,可是综合周遭形势,实乃是步入了困局之中。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王离轻声地继续往下说着,往日被父亲死记硬背塞进脑袋里的文字,现今说出来,却字字珠玑。谋攻谋攻,少年上卿果然是谋攻高手。 王贲很少见自家儿子主动背书,见状诧异地转过身来,虽然心情不佳,但还是欣慰地点了点头道:“我这有兵书,你若不愿去练武,背书也可。” 王离闻言翻了个白眼,从衣襟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锦囊,本想连锦囊一起交给自家父亲的。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抽出了写满字的布帛递了过去,把空了的锦囊重新放回衣襟揣好。迎着父亲疑惑的目光,王离气定神闲地解释道:“这是走之前,甘上卿给我的锦囊妙计。” 本想嫌弃的王贲一听到甘上卿的名字,立刻把手中的布帛打开,认真地看着上面的文字,越看呼吸就越发急促,等他来来回回看了几遍之后,怒火也飙到了极点,挥舞着帛书朝王离呵斥道:“此等妙计,为何不早点告诉我?!” “上卿所书之计,也直言一切要以实地为主。”王离早就知道父亲会暴怒,不慌不忙地解释着,“我这些时日观察着河水流量,初抵此地之时,我还以为上卿之计乃是夸大其词,但天天观察水量后,直到今日我才确认此计确有可行之处。” 王贲的怒火没有消弭,但总算是知道儿子不是刻意延误军机。可还是越想越来气,忍不住操起桌上的竹简抽了王离几下:“蠢材!叫你读书不读,傻子才不知道‘春汛’二字!” 王离硬撑着扛了几下,总算让自家老爹消了气,不过还是忍不住辩解了两句:“我不是怕万一计谋不成,也不用承对方的情吗。爹你不是不想站队吗?” “哼!人家都设好局了,就等我们钻套呢,就是算到了我们不得不用。”王贲早就想得很开了,最坏的结果就是久攻大梁未果,反而被齐楚联军前后围攻。现在有妙策可轻松夺城,甚至连秦军的伤亡都能下降到最低点,简直是求之不得的结果。至于政治上的事情,王贲很理直气壮地说道,“反正有事你爷爷担着!” 王离听得简直羡慕嫉妒恨!他也想说有什么事他爹帮他担着!而不是拿竹简抽他! 王贲也没空再考虑这些事,他打王离那几下,也是惩罚后者把这么好的计策偷藏着不拿出来。若是早些时候,攻城时损伤的士兵就能少一些,而且还可以提早观察河水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不过再仔细想想,就算王离提前拿出计策,攻城战也是要打的,否则魏军就要怀疑他们来攻城的诚意,弄不好还会直接冲出来和他们做平原战,那样伤亡会更大。好吧,就算是让他这个做父亲的焦躁心急,也值得挨这么几下,天知道这些日子他掉了多少头发! 王离自然是不知道自己挨的这几下抽打究竟是为的什么,还没等他再抱怨两句,就被王贲指使着去找众位军官开会了。 王贲对着那片帛书看了看,趁帐中无人,便把后面一截果断撕掉。 因为对大梁久攻不下,军官们心底也浮躁不安,一听王大将军召集,便纷纷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主帐,本来不怎么抱希望立刻能有解决方案的他们,在看过帛书之后,立刻群情激奋。 没有人会怀疑这条计策不成功。 在中原,能称得上“河”的就只有眼前这条,而另一条可以与之媲美的就是流经楚国境内的那条江。其余都是分别冠以名称的水,例如渭水、洛水。由此可见,这河有多宽广。 王离越听越觉得愧疚,他果然是读书读得太少了,居然最开始还怀疑少年上卿的计策是否能行得通。 在营帐中大家越说越热烈,坐不住的军官们站起身奔向营外,看着那条奔腾的河水指点江山。不明真相的其他士兵还以为这些军官们看的是远处的大梁城,研究攻城方略。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王贲感慨万分地说着,他只看到了扎营时需要远离河水,却并没有意识到可以利用这条河。他与那位甘上卿的差距可见一斑。更何况,那位甘上卿连来都没来,仅从一些水文地理的资料上就判断出了这点。 “咦?为何此帛书后面缺了一条?将军,可是写了些什么?”一名拿着帛书的军官,细心地发现了端倪。王贲并没有说这是谁献的计策,就有人开始怀疑后面是不是有落款,却不方便被外人看到而特意撕去。 “非要紧事。”王贲瞪了一脸无辜的王离一眼,轻咳了一声,转移了话题,开始分配众人去做事。毕竟定下计策,现在还未到春汛之时,但先要做的事情也要开始准备了。 王离摸了摸头,觉得自己被父亲怪责得莫名其妙。最后不过是少年上卿叮嘱他锦囊不得轻易离身而已,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非要特意撕掉? 看着汨汨流过的郑国渠和两旁绿油油的农田,扶苏忍不住感慨道:“郑国本想用此渠阻我大秦统一中原,却不曾想正是助之矣。” 与他同乘一车的绿袍少年放下手中的书简,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果然见春暖花开,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郑国渠是韩国人郑国为了拖延秦朝大军东进的脚步,想出的消耗秦国国力的一个笨方法。开凿郑国渠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即使以秦国的实力,没有十数年都是完不成的。结果二十多年过去,西引泾水东注洛水,长达三百余里的郑国渠也已经灌溉了这片平原十多年了,造就了超过四万顷的良田,令秦国的粮仓足够支撑秦军开启多路战线。若没有此郑国渠,秦国所在的关中平原,定会贫瘠不堪,绝没有富余的粮草挑起战火。 一个士兵一个月的口粮差不多要合八十斤,而秦国若是想要灭楚,至少要两年的战期,依着王翦老将军的谋划,六十万人的军队,再加上后勤储备,所需的口粮简直难以计算。完全可以说,郑国渠是秦国一统平原的基石。 “郑先生大才。”绿袍少年颇为仰慕地赞叹道。郑国在修建郑国渠之时,就被人揭露了其心思,秦王政大怒,本想斩他的首级,结果郑国自叹之语,让秦王政平息了怒火。那句话颇为出名,绿袍少年铭记在心,此时不禁低语复述道:“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 “万世之功……”扶苏嘴边的笑意更深了一些,车队沿着那潺潺流过的郑国渠前行,让他联想到月前之事,不由得深有感触。“水能活人,亦能死人。” 绿袍少年知道他所指的,是一个月前水淹大梁之事。 王贲引河、沟水灌大梁城,导致城内死伤无数,魏王假出城投降,至此魏国灭亡。 谁也想不到这条看起来最艰难的伐魏战线,居然会如此干净利落地解决,而且秦军的伤亡也降到了最低点。反而是出兵前信誓旦旦二十万兵就能拿下楚国的李信,最初虽然打了几场胜仗,但随后却被楚国的项燕将军尾随三天三夜追击,最后秦军的两个军营都被攻破,七名都尉被杀,李信大败而逃。 秦王政得知了军报之后震怒,才亲自去频阳请王翦老将军重新出山,这才有了他们今日之行。只是不知为何秦王政要带着大公子扶苏和他一起,也许是让大公子说些他不好说的软话,毕竟大公子年纪还轻,没什么抹不开脸的。 绿袍少年把视线从车外的渠水农田上收了回来,这些天来因为一直忙着处理伐楚战线的残局,还有准备再次出兵的粮草武器,他们也没有找到时间来谈论最近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也不知道大公子扶苏对水淹大梁一事,究竟是持何种态度。 动了动唇,绿袍少年觉得此时还不是谈这种话的时候,周围的侍卫离得都太近了,只好硬是按下心思。 一直沿着郑国渠往南,就到了频山。此处有一座秦厉公所建的宫室,因在频山之南,故名之频阳宫。而围着这座频阳宫发展起来的郡县,便谓之为频阳。 这里便是王翦老将军的家乡。频阳在几十年前还是属于比较贫瘠的郡县,左右都没有河流而过,直到郑国渠修到此处,才改善了颇多。又因为王翦成为上将军之后,出资为族中置办了不少田产,在频阳也形成了一片王氏宗族的聚集地。频阳乡民们今日一早就得到了秦王驾临的通知,故在道路两边列队迎接。 车队直接就开到了王翦所居的府邸前,王翦带着全家老小在门口迎接秦王政。等扶苏和绿袍少年下了车驾,秦王政就迫不及待地拉着王翦往书房议事去了。 王家派出王翦的族弟接待扶苏,也不算慢待这位大公子殿下。安排他们到偏厅休息,上了点心和汤羹,就体贴地离去。扶苏估摸着自家父王在王翦面前的低姿态,也不好让别人看见,就算是儿子也一样。若是一切顺利,说不定就没他什么事了,如果不顺利才轮到他出场。不过扶苏觉得自家父王真是有些多虑了,王翦老将军一心为国,理应不会推拒的。 所以扶苏心安理得地吃着点心喝着温热香甜的汤羹,还不忘问自家小侍读:“王离那家伙呢?怎么刚才在门口没看到?不是说被王老将军带回频阳操练了吗?” “他随王大将军去伐魏了。”绿袍少年解释道,初临战场的王离其实并无军职,秦国的一切军功都是需要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所以扶苏不知道一个小兵的去向也是很正常的,绿袍少年也觉得特意跟他汇报有些奇怪,索性也就一直没讲。 扶苏闻言失笑,放下手中的汤碗:“那他也不知道是庆幸还是失望了,大梁城这种情况,他的军功倒也无从赚起。” “他说他已经去与驻扎在楚地的蒙恬将军会和,等王老将军出战后一起参加伐楚之战。”绿袍少年想起在信中王离所说的没参加到真正战争的抱怨,脸上就不禁带了些许笑容。他平日里脸上挂着的笑容都是经过无数次微调的,就像是在脸上覆了一层假面具,此时的笑容倒是难得地带出了几分真心。 旁人也许是分不清楚,但与之朝夕相处好几年的扶苏一眼就看了出来,不由自主地眯了眯那双遗传自秦王政的鹰目。他用手指摩挲着面前的汤碗边缘,拉长了声音意味深长地问道:“哦?你们互通书信?” “同战报一起送到的。”绿袍少年倒是不甚在意,只是一张帛书而已,这点特权王家还是有的。 “连王离都笃定自己爷爷会出山伐楚,王上今日不会白来一趟。” 扶苏略略挑了挑眉,他倒是没想到自家小侍读和王家的嫡孙居然私下还有书信往来?他们不是从一开始见面就势如水火吗? 绿袍少年没想到自家殿下关注的重点完全跑偏,不过见周围没有外人在,就想旁敲侧击一下扶苏关于水淹大梁之计的看法。他一直没跟扶苏坦白此事是他所献的计策,也是因为怕被对方呵斥手段残忍。但此事虽然他想得透彻,可实际上却一直纠结在心间,让他辗转反侧,如果政见不同,以后的矛盾肯定会越来越多,他做事也会束手束脚。而此事正好是试探对方底线的一块敲门砖。 扶苏也是想要好好问问自家小侍读何时与王家小子关系那么好了,只是两人都还未开口,外面就来人敲门说王老将军有请。 居然还真来请人了?秦王没有说服王老将军吗?为何这么快?不多努力努力吗? 绿袍少年本想留在偏厅等候,可来人却说老将军有请甘上卿也同去。 两人对视了一眼,满腹疑问地进了正厅。一见厅内一君一臣脸上的表情,就知道正事肯定是都谈妥了。坐在主位上的秦王政带着一脸轻松的笑意,卸下了在咸阳宫时的威严,看起来倒是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不少。这世间已经很少能有人让他如此放下戒心,而王翦正是少有的几人之一。 秦国年迈的上将军陪坐在客位,王家都是正宗的西秦子弟,身材高大魁梧,王翦虽然已过花甲之年,但依旧精神矍铄,坐姿挺拔,随时都能披挂上阵。果然说什么谢病而归,都只是借口罢了。 扶苏恭恭敬敬地朝父王和王老将军见礼,才刚直起身,就听秦王政跟王翦笑问道:“将军知寡人来,便说要见甘上卿,如今已经见矣,可否为寡人解惑?” 扶苏这才知道他实际上是沾了自家小侍读的光,讶异地抬起头。 而站在他身后的少年上卿却直觉事情不妙,王翦和他有什么交集?绝对就是那条锦囊妙计! 果然,王翦气定神闲地开口道:“禀王上,伐魏的军功还有甘上卿一份,那水淹大梁之计,正是他送与孙儿王离的。” 不敢抬起头的少年上卿,立刻就感觉到身侧扶苏投射过来的目光,但他已经无暇顾及。 王翦真不愧是老谋深算,他心底的那些小心思,在对方面前简直就是形同透明。他本想让王家不动声色地欠他一个天大的人情,等到需要的时候再连本带利地讨回来,结果反而弄巧成拙。王翦轻飘飘的一句话,便在秦王面前把这件事坦坦荡荡地摊开来,既扫除了未来的后患,也继续赢得了秦王的信任。 “哦?”秦王意味不明地发出了一个单音,却让人听不出来他的喜怒。 少年上卿倒是不怎么担心秦王政多心,反正他就是扶苏的侍读,不为扶苏着想又为谁呢?当初秦王政派他到扶苏身边,不也就是为了如此吗?令他忐忑不安的,是扶苏的想法。 这简直就是最坏的情况了。 若是如此,还不如早就和扶苏说此事,也总比他从别人口中知道要好。 只是现今他却无暇顾及扶苏的反应,连忙应对秦王的疑问,恭敬而又谨慎地措辞道:“只是闲时看书所思,不敢直接劳烦王大将军。”其实他说得客气,若是他把这计策当时就递给王贲,后者肯定会嗤之以鼻。最后这个结果,也是因为各方博弈,王贲无奈之下最好的选择。 王翦也知晓此点,他的目的不过就是把双方私底下的交往给摆到台面上,是做给秦王看的。他也不愿平白得罪这位少年上卿,所以当下和煦地笑道:“有功就要行赏,老夫这是不想上卿一片苦心被埋没。” 少年上卿的唇角抽搐了两下,王翦说的理由太冠冕堂皇了,他实在是无从指责,只能做谦逊状,和这位王老将军互相客气吹捧了两句。这王老将军圆滑至极,他甚至可以推测得到,王翦这回做足了姿态,下一步肯定是要自污以求秦王绝对的信任了。 直到秦王政随口下了封赏旨意,才允了两人离开,想必还有什么话需要和王翦私下说。 一出了正厅,少年上卿就觉得不好,大公子在前面走得飞快,他甚至需要小跑才能跟得上。此时他也不管丢不丢人了,直接抓住了扶苏的袍袖,纠结地解释道:“不是我不想说,是……是实在……总是开不了口。” 扶苏并没有说什么,拽回了袍角,但脚步却放慢了许多。 绿袍少年一路心烦意乱地跟随着扶苏走回偏厅,脑海里推衍着各种有可能的后果,越想脸色就越难看。虽然他以前还想着要离开扶苏,另投明主。但这么几年相处下来,他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位大公子,实际上就是他最好的选择。这也是他肯费尽一切心思的原因,他是真的想要辅佐扶苏登上那尊王座。 眉头越锁越紧,却忽然感到一点温热按在了他的眉心,绿袍少年讶然抬头,发现扶苏正伸出手指抚平了他眉间的褶皱,面上全是复杂难辨的表情。 “该生气的不应该是我才对吗?”扶苏看着自家小侍读难得皱起来的脸,收起了眼中一闪而过的笑意,肃容道,“毕之,我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听到了感谢之语,绿袍少年的表情却并未轻松,反而越发凝重了下去。这是在总结陈词?马上就要他收拾走人?又或者怕他去别的兄弟那,直接派他到其他地方,不得接触机要事务? 毕竟没有人能忍受属下自作主张,而且……而且据说水淹大梁之时,大梁城中也有许多百姓伤亡,这些杀孽,多少也会算在他的身上…… “然而……” 看吧,果然有转折。绿袍少年的神情已经落寞了下去,一双明亮的眼瞳也黯淡了许多,几乎就想掩耳不听。 一双大手按住了他的双肩,强迫他不要逃避,只听着扶苏一字一顿地沉声道:“毕之,不许再瞒着我做任何事,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怕你会做出一些宁可损害自己、也要成就的某些事。” 绿袍少年闻言一怔,这些话并不是他能猜想到的。他抬起头,对上扶苏的双眼,看出对方认真的态度,不禁疑惑道:“这……好像与此事无关吧。” “好,你想说此事,那就说此事。”扶苏几乎都要被自家小侍读气笑了,放开后者,“为何不跟我说?是觉得我会呵斥你草菅人命?” 绿袍少年咬了咬下唇,并没有说话,但实际上心底就是这样认为的。 他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真正地面对过生死一瞬的残酷,在想出水淹大梁的计策后,也是凭着少年意气,才没细想就给王离递了绫锦囊。 前线战报传来时,他整夜整夜都睡不好,觉得肩头胸口压着的,全都是鲜血和人命,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昭王十三年,白起迁任左更,出兵伊阙,攻韩、魏二国,斩获首级二十四万。 “昭王二十九年,攻楚于鄢决水灌城,死数十万。 “昭王三十四年,白起攻魏,拔华阳,走芒卯,而虏三晋将,斩首十三万。与赵将贾偃战,沉其卒二万人于河中。 “昭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国,破陉城,攻陷五城,斩首五万。 “昭王四十七年,长平之战,赵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乃挟诈而尽坑杀之……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 绿袍少年眨了眨眼,没明白扶苏为何在此时忽然提起武安君白起。但听着扶苏一句一句吐出一串串冰冷的数字,绿袍少年也觉得心寒。白起是秦国的战神,但对于其他六国来说那就是死神一般的存在。更何况扶苏所说的这些数字,还都是不完全统计。整个战国时期横跨两百多年,共战死的人数也不过是两百万余人,而其中有一半几乎都要记在武安君白起的名下。 真可谓是白骨累累而成的功勋。 历朝历代国之能安邦胜敌者均号“武安”,近五十年中,武将得此武安君称号者,前有白起,中有李牧,后有项燕,皆是名将,但还是白起威名最盛。 “武安君功过无人可评,长平之战,赵军断粮四十六天,士兵们相互残杀为食。降秦也是为一时活命,武安君坑杀之亦是不得已而为之。”扶苏的语气沉重,却说得异常认真。 绿袍少年也知道这段历史,甚至之前他和扶苏也曾谈起过此事。但观点却与今天完全相反,原本的不赞同,也因为之后的各种查证而渐渐扭转,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面不远处正潺潺流过的郑国渠。 白起若是不坑杀这四十万人,也养不起这么多的降卒,毕竟三十多年前的秦国,还没有郑国渠,粮草养活自己的军队都很吃力。那么这四十万人养不活,又还能放回赵国去吗?等他们吃饱了之后重振旗鼓,再杀回来?那么这场战争就只是一场儿戏,所以只能杀之。 “至此以后,赵人深恨秦人。” 绿袍少年也知此事,秦王政正好是在长平之战之后的第二年在赵国的首都邯郸出生,所以童年过得极为凄惨。幼时的遭遇让秦王政在邯郸被攻破时都亲自去处理当年的仇人,其中隐含的两国仇怨可见一斑。 扶苏走到半开的牖窗边,眺望着不远处的青山碧水,沉默了半晌,才缓缓道:“在赵人看来,秦人残暴。但秦人却觉得相比自己的子弟损伤,敌国士兵的伤亡更好。” “我是一名秦人。” 他边说,边回过头。其实他的相貌有六分神似秦王政,另外的四分中和了他母妃的温柔,再加之他整个人的气质非常儒雅,倒是让人感受不到迫人的气势。只是在他沉下脸,收起笑容之后,却给人以难以形容的凌厉和威严之感。 “我的仁慈,只对我的臣民。 “想要我的仁慈,那么就成为我的臣民吧。” 扶苏如晨钟般的声音回荡在耳畔,绿袍少年被震得一刹那间头昏目眩。 他顺从于自己的本能,向前走了几步,直直地跪了下去,趴伏在对方的脚边,拈起对方的袍角放在嘴边亲吻,献上自己的忠诚。 “如您所愿,我的殿下。” 扶苏好笑地扶起跪在自己脚边的小侍读,话题好像被带得有点偏,但应该很好地开导了自家小侍读,今天晚上不会再睡不好觉了吧? 这位少年上卿是聪明人,但有时候聪明人反而容易想得太多。 扶苏亲自伸手拍了拍对方身上所沾染的尘土,笑着叹气道:“我生气,是怕你自作主张害了自己,哪怕是做对我有利之事,也不行。” 绿袍少年表面上顺从地应了,但心底却有些不以为意。以博棋比喻,牺牲散棋来成就枭棋,这是很正常的。以弈棋比喻,为了大片的地盘,而牺牲一些棋子也是值得的。 扶苏知道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扭转过来的,只能在心底叹了口气,记得以后多加注意,口中已是换了话题道:“王老将军定是会出山伐楚,你可担心王离否?” “不担心。”绿袍少年想都不想地回答道。 扶苏有些嫉妒地眯了眯双目,羡慕那姓王的小子居然能得到自家小侍读毫无保留的信任。而且他还无从知道这种深厚的情谊,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培养起来的。纵使知道对方与王离交好,十有八九是为了他扶苏,但依旧有种莫名的不舒服。 绿袍少年没注意到自家大公子的情绪,犹自心底腹诽着。他都送了王离战无不克的常胜戟,必败楚国,而且还有防身的绫锦囊,性命无忧。 都做到这样全副武装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公元前224年 王翦在马车上揉了揉酸痛的老腰。真是不服老不行了,若是当初他在敌军中杀个三进三出都没有问题,现今只是坐在军帐中主持大局,顶多骑上战马压压阵,时间长了都有些承受不住。 看来伐楚之后,他也必须要告老还乡了。其实若李信能力足够,他才不愿出山伐楚呢,在家里含饴弄孙岂不乐哉? 王贲在魏地安抚魏国国民,一旦魏地安稳,就要带兵北上伐燕。魏国一战,证明他也能独当一面了。 只是一家两代人都手持重兵,简直比赵国的李牧还嚣张,这样太容易遭受君主忌讳了。即使他走之前特意管秦王要良田照顾子孙,自污形象,但也远远不够。所以在伐楚时他特意带上了蒙武,就是为了分功用的。 正思索间,就见自家孙儿掀了帘子跳上马车,沉着脸跪在他身边,动作熟练地为他捏着酸痛的腰。 王翦满意地看着王离,经受了一年多战场磨练的少年,已经像是被锤炼千百遍的铁块,已经初具了宝剑雏形,是个好模子。不过自从杀了项燕一役之后,自家孙儿就绷着一张俊脸,像是谁欠了他一百万贯钱一样,伤还没养好就成天在那片战场游逛,今天要拔营离开时还不情不愿的。 “离儿,可是有认识的友人在战后寻不到下落?”王翦推测着,许是有好朋友战死沙场,自家孙儿一下子接受不了。 “非也。”王离一想到此事就更加郁闷,手劲就更大了一些,见自家爷爷包容鼓励的目光,终于忍不住委屈地抱怨道,“爷爷,阿罗送我的常胜戟丢了。我真笨!” 王翦闻言差点笑出声,还以为是什么事呢。不过顾及到自家孙儿可怜的自尊心,王翦好不容易压下唇角的笑意,摸着王离的头许诺道:“无妨,我让人再给你找一柄合用的战戟。” “可是,就算是一模一样的,也不是阿罗送我的那柄了。”王离懊悔万分,与项燕将军拼杀的这一役实在是太艰难了,他也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在战场一个不察就让常胜戟脱了手,随后就受伤昏了过去。等再醒过来时战役都结束了,他能被全须全尾地被捡回秦营,都是爷爷派在他身边的亲兵拼死守护的,哪里还来得及顾得上帮他把武器也捡回来。 王翦抚摸着王离的头,温言道:“今日你失去的不过是一件用得趁手的武器,记住这种心情,才会督促自己变得更强,明日你才不会失去一个对于你来说很重要的人。” 王离默默地把这句话在心中咀嚼了几遍,最终坚定地点了点头。 一个魁梧的男子遥望着远去的秦国大军,恨恨地握紧了双拳。 “叔父!你看!你看!”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一手攥着一朵不知名的花,一手拖着一件沉重的武器朝他跑了过来,“这是我挖这朵花的时候发现的!” 男子无奈地闭了闭眼睛,自家大哥是楚国威名远播的武安君,但这个儿子却是个喜欢花花草草的,若不是长相一模一样,他真会怀疑他是不是项家的种。 再次睁开眼睛时,男子却惊讶地挑了挑眉,没想到这小家伙居然真挖到了好东西。 这是一柄战戟,通体乌黑,戟头形制奇怪,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神兽的头带着一个龙身。男子不禁俯下身把这柄战戟拿在手中,为入手的重量惊叹。也许是因为太沉了,所以这柄战戟被埋在了泥土中,连打扫战场的士兵都没有发现。不过此戟如此沉重,自家侄儿如此年纪居然一只手就能拖动,可见其力大无穷。 “籍,这柄战戟就叫虎头磐龙戟,留着你以后长大上战场用!此戟在这片战场中拾到的,应是你父未散的英魂所指引的!” 男孩儿仰着头,似懂非懂地听着,不敢说自己其实并不想用这个沉重的大家伙,因为叔父的心情看起来并不太好。 是因为父亲战死了吗? 男孩儿对父亲这个称谓有些模糊,毕竟从记事以来,父亲出现他的生活中次数屈指可数,留给他的印象,大概就是父亲抱着他时,贴着他脸的盔甲太过于坚硬冰冷。 他一点都不喜欢。 男子把视线投往远方,他知道秦军此去,定是攻往楚都寿春,而已经少了项燕庇佑的楚国,必是成了砧板上的鲜鱼,毫无反抗之力。 对着天边那飘扬的“秦”字旌旗,男子握着手中的战戟,喃喃自语—— “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亡秦必楚!亡秦必楚!” 第9章锡当卢 公元前220年高泉宫 采薇捧着新出炉的桂花香糕和红枣羹走在高泉宫的回廊中,步姿款款。 已经十八岁的她穿着一袭霜色花罗裙,裹出她曼妙的身材。两条乌黑的辫子顺着耳边垂下,如云的发髻上点缀着月白色的花朵,五官清丽逼人,再加之经常跟随在甘上卿身边伺候,多多少少也学得了对方一二分的淡然气质。但凡见过她的侍卫都难以移开视线。只是对方算是甘上卿身边的人,无人敢上前贸然表达倾慕之心。 采薇走到偏殿门口,轻巧有节奏地敲了敲门。她都不用出声,因为她的敲门节奏是上卿熟悉的,若是公子婴在偏殿里,应该就会冲出来直接抢走她手上的食盘。她静静地等了片刻,偏殿里并没有响起杂乱的脚步声,那就说明今天公子婴还没回高泉宫。 “采薇?进来吧。”偏殿内传来一声低沉的声音,采薇神色一肃,收敛了面上的笑容,一本正经地推开殿门,缓步迈入。 偏殿内早就已经不复几年前的杂乱,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公子扶苏就喜欢往偏殿找甘上卿议事。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公子自然不能忍受自己身处糟糕的环境中,逐渐搬走和添置东西,在几年中陆陆续续地把偏殿改造得整洁舒适,甚至现在已称得上奢华精致。 秦王政已经在去年统一了中原六国,成为了千古一帝秦始皇。他下令把天下的兵器都汇聚到咸阳,销毁之后铸成十二个钟鐻铜人,还把六国的十二万户豪杰都迁徙到咸阳。每当破了一国,就会仿造其宫室,在咸阳北坡建造一座一模一样的,称之为六国宫群。所有从六国俘虏而来的诸侯和美人,还有各种珍奇异宝,也都纷纷收入这些宫中。 相比之下,扶苏所居的高泉宫就算是既简朴又窄小了。但此处却胜在离咸阳宫最近,扶苏怎么也不可能把这么好的位置换掉住偏远的宫室,更何况他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换大的宫室,就代表身边的人要再多一倍甚至几倍,他才不会给旁人有安插细作的机会。 采薇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宫女,但多年来耳濡目染,多多少少也能猜得出来大公子和上卿一些举措之后的含义。不过秉着少说多做的原则,她就只是个他们需要的小宫女。 偏殿已经没有了那么多书堆,只有靠北面的墙边有一排青龙木的书架。据说是从百越国的皇宫搬过来的,书架上雕着古朴的螭龙纹,散发着沁人心腑的幽香,直接省去了在偏殿内熏香。偏殿旁边的两间厢房也都打通了,一处作为堆放书简的书房,一处就作为甘上卿的起居室。甘上卿也还有一年就到了及冠之年,四年前就从咸阳宫的鹿鸣居搬了出来,彻底住在了高泉宫。 公子婴为了这件事别扭了许久,不过他也在两年前被赐了一座极为偏远的宫室居住,对他来说根本形同虚设。因为天下豪杰被秦始皇迁徙到咸阳,所以咸阳城中大大小小的各地食肆数不胜数,公子婴最近一两年几乎白天都泡在外面寻觅吃的,只有下午或者傍晚才回到高泉宫蹭住。 采薇转过屏风,一眼就扫到自家上卿正伏案疾书,而大公子扶苏正一身黑袍站在一幅巨大的悬挂在偏殿之侧的羊皮地图前端详。采薇知道那是他们最近一阵经常在看的咸阳城防图,连忙知趣地垂下眼帘,低眉顺目地把食盘轻手轻脚地放在案几之上,从袖中掏出她重新编织了挂绳的玉璇玑,便要告退。结果甘上卿却把手中的笔一放,朝她抬起了头。 “采薇,多谢你做的衣服,很合身。”甘上卿今年已经十九岁,正是一个少年人风华正茂之时,幼时就已经很隽秀的五官在长开之后,更显得丰神俊朗。一双带笑的丹凤眼,即使只是一个眼尾扫到,都会无端端让人怦然心动。他今天穿的这身柳绿色长袍,袖口衣襟都缀着丁香色的云雷纹,更衬得他面如冠玉。若不是他深藏在高泉宫足不出户,咸阳城的男女老少早就为之疯狂了。 能为自己喜欢的男人做衣服,采薇不知道有多幸福,但她把自己的心思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底,只是偷偷地瞄了一眼自家上卿之后,才深深地伏了下去。 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崇拜就变成了仰慕,她也知道这种感情只是镜花水月,只能尽自己所能地为他做些事情。所以她在七八年前,就进了咸阳宫负责缝纫衣袍的织室学习。 那时的她曾经被自家上卿问过两个问题,应做何事,与想做何事,究竟选哪个最佳。 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她可以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 采薇甚至都不敢回复一声,生怕自己声音中的颤抖会泄露自己的情思,恭敬地低头行了一礼之后便静悄悄地告退了。 接下来抽空给自家上卿做件什么颜色的衣袍呢?快要入夏了,衣料也要换得更薄一些,据说库里刚收了一些楚地那边的襌衣料子,可以去挑一挑…… 看着那小宫女婷婷袅袅地扣上殿门离开,扶苏才收回目光,却见自家侍读早就低头继续写字了,不禁取笑道:“采薇一片深情,怎么不收了她啊?”看那采薇依旧是梳着姑娘头,所以扶苏才有此一问。 少年上卿停了笔抬起头,有些思路被打断的迷茫。虽然不解为何扶苏会忽然说起此事,但他还是认真地回答道:“大业初成,无暇思索嫁娶之事。”他顿了顿,眉间带了点忧愁,“大公子也并未成亲,陛下究竟是何意?” 扶苏是去年行的冠礼,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但依旧没有成婚。少年上卿倒是不着急自己的婚事,毕竟现在在甘家,他才是说了算的那一个,父亲也不敢随意替他答应婚事。可是扶苏却不一样,因为其母妃早逝,媒妁之事一切都要始皇决定。在始皇一统六国自称皇帝以后,整个天下的目光或多或少也就投注到了大公子扶苏身上,去年的冠礼也举办得异常隆重。 可是始皇却并未册封其为太子,而且在把天下闻名的和氏璧打造成传国玉玺之后,剩下的两块玉料被他一块赐予扶苏,另一块赐予了今年才十岁的小公子胡亥。 这样暧昧不明的态度,更让人觉得他的用意高深莫测。 朝中的高官贵族们也许猜不透始皇的心思,但对于扶苏来说,简直再明白不过了。 “因为父皇他觉得他并不会死。”扶苏的唇角勾起了一个讥诮的弧度,“他说自己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可他却根本不想把这个皇位传给别人。” 少年上卿沉默,也许是因为六国平定,战事消减,始皇帝闲下来之后,就开始求仙问道,妄想长生不老。 这种事其实细想都可以理解,毕竟谁都不想死,尤其还是坐拥整个天下的始皇帝。 但眼见着英明神武扫平六合八荒的始皇帝变成了一个痴迷于如何求得长生的普通人,这种反差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不过死亡,也许是少年上卿这种年纪从未想过的严肃问题。 很少有人能接受每个人都会死去的这个现实,更难接受自己或早或晚也终将死去的这个事实。 少年上卿试想了一下自己若是死去,觉得这个世界少了他,也许他的亲人朋友会感到悲伤,但根本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而始皇帝的生死就是一件大事了,整个天下都会为之震动,甚至连刚刚收复的六国都会重新分崩离析,整个中原会迅速重燃战火。 在某种程度上,始皇帝是不能死的,至少暂时不能死。 在扶苏可以掌控整个局势之前,是不能死的。 这个过程,也许是十年,也许是二十年,也许需要更长的时间…… 扶苏没有留意自家侍读的神情,而是继续淡淡道:“父皇不想我成亲,甚至也不会让我的弟弟们成亲。一旦有了下一代,太子之位就必须要决定了。父皇还在拖着,甚至用小弟胡亥来转移朝野的视线。”想起了胡亥懵懵懂懂的小脸,扶苏也不免同情地叹道,“胡亥太可怜了。” 少年上卿皱起了那双形状优美的长眉,他和扶苏几乎没有说起过这些事情,但多多少少心里都已经有了预感。 “父皇变了,他不再让我接触政务,指派我去修咸阳城墙这种无痛关痒的事务。”也许是发牢骚开了头,扶苏再也抑制不住心底的不甘和愤怒,嘲讽地笑了笑,用手背拍了拍面前的咸阳城防地图。 少年上卿也抿了抿唇,神色万般无奈。 其实要换成是其他都城,都不会让人有这种想法,毕竟一座城市的城防是极其重要的。 可问题是,咸阳城基本就是没有城墙的。 因为秦国的地理位置,都是由数个关卡要塞包围,函谷关、大散关、武关和萧关之间,便是广阔的八百里秦川。自商鞅变法之时,秦孝公迁都咸阳,就是在地处泾水与渭水的交接地带,两条河水便是天然的军事屏障。而当初迁都之时,秦孝公就只是建了一处宫阙,还未来得及修建咸阳城城墙时,就开始了连年战火。 随着秦国疆域的扩大,修建城墙也就成了空谈,所以自秦孝公之后,历代秦王所热衷的,只是修建各种宫阙,林立在整个关中平原之上。可以说这一片沃土都是咸阳城,以山川险峻为城墙,实属天下第一都城。 只是这种霸气也是迫于无奈,秦国并不是不想修城墙,而是一直连绵的战事已经让国库极为吃力,之后又兴修了郑国渠,并没有富余的人力、物力来修建咸阳城城墙,直到统一六国的现在。 说出来都觉得可笑,身为天下都城的咸阳,居然连像样的城墙都没有。 “城墙还是很重要的。”少年上卿想了想,实事求是地说道。之前是因为没时间,一旦腾出空来了,城墙是必须要修建的。否则一旦有军队打进函谷关、大散关、武关和萧关四个关卡之一,甚至只要其中一个守关的将军反水,都会让对方长驱直入咸阳。而一马平川的关中平原之上无险可守,咸阳城变成了对方案板上的鱼肉,真是随便想想都觉得恐怖。 扶苏又岂能不知道城墙的重要性?只是父皇的心思明显并不在这之上,千古一帝的称号已经让他的信心膨胀到顶点,并不相信会有军队可以攻打到咸阳城下。更何况这个城墙的范围要修多大,规模要修多壮丽,都不好定论。 而且,听说父皇还想要修一座庞大宏伟的宫殿群,甚至连名字都取好了,叫阿房宫。据说在北边也要修建万里长城,以拒匈奴外族。还有,在尝到了修建郑国渠的甜头后,父皇为了平定岭南,接下来还要修建一条灵渠,贯通湘水和漓水的人工运河,用以运送粮饷,更不要提一直都在修建的骊山陵墓了。 一项接连一项的大工程,也就是说现在基本不可能有人力物力来修建咸阳城墙。 而这样一个不可能进行的任务,偏偏落到了他的头上。 扶苏紧紧地握了握腰间垂下的玉料,尽力平息着胸中的怒火和不安。也许是天下闻名的和氏璧有什么珍奇之处,他自从得了父皇赏赐的这块和氏璧的边角玉料之后,每次心情不好,只要摩挲几下,情绪就会好转许多。 等重新恢复了平日里那个儒雅温润的大公子殿下之后,扶苏索性不去烦恼如何规划咸阳城墙的问题了,反正八成也不会修,到时候随便画个似模似样的搪塞过去就足够了。他撩起袍角,盘膝坐在案几前,打算把食盘拨往一旁,此时完全没有食欲。 而另一边的少年上卿却反而站起身,走到扶苏身后的羊皮地图前,淡淡道:“若是始皇问起,公子可如此回复于他。可令咸阳为天象图布局,紫微星乃帝星,渭水之北的咸阳宫便为紫微星。渭水贯穿整个咸阳,就如同天上那条银河,其余宫殿皆可以天上星宿的位置对应。” 扶苏回过头端详着咸阳地图,和脑海中的星象图慢慢重合,双目一亮道:“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 根据星象图,紫微垣的最中央是北极五星,帝王之座乃是第二颗星,而第一颗星曰为太子。而这又正好与咸阳宫和高泉宫的距离比例一致,隐晦地确立了扶苏的地位。 少年上卿知道扶苏一点就通,便没有继续往下说。始皇估计并不是想要修建咸阳城墙,扶苏若是拿出中规中矩的计划,也讨不了对方的欢心。而星象图的规划,也不是他首创,据嘲风打小报告,骊山陵墓之内貌似也是照着星象图设计的,定能讨始皇欢心。 扶苏点了点头,再转过来看案几上的桂花糕时,就有胃口吃几块安慰自己的肚子了。不过他看到食盘里还放着那块重新编好了挂绳的玉璇玑,知道这是自家侍读每天不离身的饰物,便拿起来递了过去。 少年上卿自然地接了过来,却意外地发现玉璇玑上居然沾染了血迹:“殿下,你的手……” “哦,昨日习武时不小心伤的,无妨。”扶苏并不当回事,伤口并不大,已经开始愈合。若不是刚刚情绪有些失控,都不会迸裂。 少年上卿有些不放心地检查了一下扶苏手上的伤口,还是转身打算去找些伤药。 只是在他将要转身的那一刹那,却赫然发现玉璇玑上沾染的血渍居然就那么消失不见了。 “毕之?”看着少年上卿保持着一个姿势不动,扶苏微讶地问道。 “无事,我去取伤药。”少年上卿把疑虑深深地压在心底,若无其事地把那枚玉璇玑挂回了脖颈间。 公元前218年高泉宫 王离已经多次来高泉宫,宫门口的侍卫们都早已认识他,连腰间的佩剑都没有要求他卸下,挥挥手就放他进去了。 二十三岁的王离已经没有了那种冲天的锋芒霸气,反而因为最近四年都没有上过战场,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令人胆寒的阴郁之气。他甚至有时都会控制不住地去想,也许战乱时间再久一点,他也能像他爷爷和父亲一样成为将军在前线领兵打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重新被派回始皇身边当个郎将,成为随行扈从。 实际他的身份从小到大都没有变过,还是只是一个人质。 生不逢时啊! 王离阴沉着一张俊脸,只觉得头顶炎夏的烈日照得他整个人都快要烧着了。他大步流星地穿过高泉宫的门厅和回廊,熟门熟路地朝偏殿走去,甚至连门都没有敲就直接推门而入。 偏殿内因为放着几尊冰鉴,一股清凉夹杂着青龙木的幽远香气扑面而来,让王离焦躁的心稍定了一些,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回身把殿门关好,把酷暑隔离在外。 偏殿内的布置在这两年中又变了许多。从六国收罗来的奢华家具,被毫无品味地摆满了偏殿的每个地方,随处都可见一些稀奇古怪的珍奇异宝,而且连地面都铺满了楚国出产的珍贵绸缎。王离盯着看了半晌,实在是很想泄愤地印个大脚印上去,但还是敌不过从小被灌输的观念,乖乖地脱下了脚上的军靴。 光脚踩上去的时候,冰凉的绸缎接触到脚底,真是让人的心熨帖得无比舒适。 “大块头你来啦!谁让你脱鞋的啊?臭不臭啊你!”一个慵懒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婴穿着薄如蝉翼的紫色襌衣,拿着一卷书简看得正起劲。他侧着身半躺在竹席上,身旁还放着一尊冰鉴,里面冰镇着一盘水果,时不时伸手捞一块切好的桃子往嘴里塞。 倒是一副会享受的模样,王离早就知道这位公子婴是咸阳出了名的游手好闲,这偏殿会布置成现在这副模样,都是婴鼓捣出来的。也难得甘上卿会纵容他如此,要换了他早就翻脸了。 不过腹诽归腹诽,有了好条件,王离也不会苛待自己。他毫不客气地走到婴旁边盘膝坐下,大大咧咧地伸手从冰鉴里捞了一块桃子啃了起来。冰凉香甜的果肉入口,更是把心中最后一丝火气也都浇灭了,心想果然这公子婴会享受。 只是这样也太消磨人的意志了,王离又狠狠地啃了一口手中的桃子。 偏殿里的另一个人在王离进来的时候都没有抬头,还是一直埋头处理手头的条陈。王离也习惯性地没有打扰,而是放松地靠在凭几上吃冰镇水果。 自从去年始皇去泰山封禅后,始皇仿佛就迷上了这种巡视属于自己领土的行为,马上又要带队东巡。其中涉及到的各种琐碎的事情,都需要有人负责。而在始皇驳回修建咸阳城墙的计划之后,大公子扶苏有些自暴自弃,除了正常地去咸阳宫暖阁听政外,都随着自己的夫子淳于越研究儒学思想。反正他有个全能的侍读,即使所有事情都丢给后者也不用担心完不成,反而还会办得漂漂亮亮周周全全。 王离也多少知道一些这种情况,所以也就极为耐心地等少年上卿完成他手中的任务,反正叫他过来肯定不会只是让他吃几个水果的。 等他吃完两个桃子之后,少年上卿看完了这卷条陈,用朱砂模仿扶苏的笔迹批注了一些注意事项后,这才抬起头来。不过因为长期低头伏案,他的脖子明显僵硬了一下,清隽的面容也扭曲了一下。 王离轻笑了一声,擦了擦手起身走过去,直接在他身边坐下。不过怕自己刚摸过冰镇水果的手太凉,还是使劲来回搓了搓手掌,觉得发热了,这才帮他捏了捏脖颈。 “谢了。”少年上卿的身体和表情都放松了下来,也不浪费时间,直截了当问道,“下个月的东巡你也跟着去否?” 王离苦逼地点了点头,去年始皇泰山封禅他也是随行人员之一,这回自然也是躲不过的。试想一个有可能在战场上大展身手的将军,结果现实中却成了一个随侍在侧的侍卫车夫,这等差距简直让人不能接受。 “想去北方否?”少年上卿观察着他的表情,轻扬唇角。 王离虎目一亮,但随即又黯淡了下来。现在秦国的战事,除了岭南一带,就是北拒匈奴。这一南一北的战场,岭南地区布满瘴气,又满是水泽和密林,王离知道自己并不擅长这种地形的战事,去了也是送命。而北方战场,则是内定了由蒙家人主持,他根本插不上手。 蒙家与王家不同,蒙恬和蒙毅的祖父蒙骜历仕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秦始皇四朝,先后夺取韩、赵、魏三国总共百余座城池,让秦国得以设立三川郡和东郡,算是奠定了秦国一统六国的基石,蒙骜是秦国实打实的顶梁柱。蒙骜的儿子蒙武虽在伐楚之时只是当了自家祖父王翦的副将,但也是由于祖父特意的分功,所以蒙家风头更胜。到了近些年,蒙毅与蒙恬两兄弟更是不得了,年纪轻轻便一文一武闻名于朝野内外。蒙恬因破齐有功被拜为内史,其弟蒙毅也位至上卿,深得秦始皇的尊宠,外出陪秦始皇同乘一车,居内则侍从秦始皇左右,号称“忠信”,其余诸将都不敢与蒙氏兄弟争宠。就连王家,也因为他祖父王翦的低调,而对蒙家退避三舍。 想到蒙毅那个手握实权的上卿,王离又不禁看了眼面前这个名义上的少年上卿,手中按摩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 “嗯……”少年上卿吃痛地闷哼了一声,拨开王离的手,动了动自己的脖颈,倒是觉得舒服了许多。 “蒙武将军都能做王大将军的副将,你也可以去给蒙恬做副将啊。” 王离撇了撇嘴,就知道少年上卿说的是这个。他倒不是觉得做副将掉价,毕竟蒙恬的军功要比他的高多了。但王家这一代就只有他当兵,他的堂弟们即使有条件有兴趣,他祖父也都拦着不让去。他甚至有些怀疑他现在的闲散职位,是不是他祖父特意求始皇安排的。 年纪越大,就越是小心谨慎,他祖父也是担心过头了。以王家现在的地位,只要不叛国,又怎么可能出事? 这样想着,王离的心思又活络了起来,往南的战场他已经不考虑了,但北边的匈奴可是占据了一大片土地,替秦国开疆扩土乃是每一个秦将的梦想! 少年上卿找他来倒不是为了此事,只是对朋友的关心而提点了两句而已。他挡住王离又要伸过来帮他按摩的手,示意已经足够了,轻笑道:“还记得你欠我两件事否?” “自然记得。”王离的神色也和缓了下来,想起当年的糗事,不由得也露出笑容。他即使不回头,也能猜得出婴那小子肯定在一旁竖着耳朵使劲偷听,他偏偏不说清楚,而是颇为怀念地回忆着,“快十年了吧?我一直等着你吩咐。你送我的锦囊我也一直随身带着。” 见多年前的玩笑话居然还管用,少年上卿的心情也不错,从一旁拿过一个小小的漆盒。 王离顿时觉得这个画面和多年前非常相似,只是除了漆盒的大小以外。他黯下神色,自责地说道:“你送我的那柄常胜戟丢了,我真没用。” “一切随缘,许是那柄常胜戟跟你无缘罢了。”少年上卿也没当回事,宝物往往都另有际遇,不会安分于他人的安排的。他把漆盒打开,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件薄片式的饰物。 王离忍不住凑过去细看。这件饰物是叶片形状的,银色质地,中间的螭龙浅浮雕雕琢得精细无比。但又不同于一般饰物,配着细线勾勒出来的流云纹边饰,有种澎湃的大气。王离看着觉得眼熟,却又觉得这片饰物不大可能是某个女人身上的配饰,伸手拿出来一看,发现背面铸有四个钮鼻,两两相对,顿时想起来:“这是当卢?” 少年上卿点了点头,当为挡之意,卢为颅,当卢其实就是系于马头部的饰件,放置在马的额头中央偏上的部分,形状可以各异。此物在商周时期可能还有些防护之用,但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只有一定地位的军官坐骑,才可以配上用当卢。 王离又掂了掂手中的份量,看着这片当卢上略带蓝色的光泽,挑眉问道:“这是锡制的?” “嗯,是锡当卢。”少年上卿也不讶异王离能判断出来这当卢的材质。 《吴越春秋》中的“阖闾内传”曾记载,欧冶子造剑五枚,其中一剑名湛卢,是用五金之英与太阳之精铸成。太阳之精便是指天外陨石,而五金则是指“金、银、铜、铁、锡”。 锡制的器物平和柔滑,不易像铜铁一般容易生锈,历时已久也会光泽如新。而且用锡器盛放食物都会延迟变质,连用锡制的花瓶插花都不易枯萎,所以锡器在很久之前就是贵族才能使用的器物,甚至有人会认为用锡器可以延缓衰老,更令锡器风靡一时。可是自从发现了在冶炼铜器时加入少量的锡便可以得到坚硬的青铜后,但凡冶炼出来的锡都几乎加工成了青铜配料,锡器就变得更为珍贵了。 见王离爱不释手的样子,少年上卿忙轻咳了一声道:“此物不是送与你的,而是要帮我做的第二件事。” “何事?”王离微讶地抬起头。 “此物在此次出巡之时,尽量要绑在始皇马车坐骑的额前。”少年上卿见王离要发问,又补了一句道,“别问为何,我自是不会包藏祸心,也不会害你。此物乃商周时器物,解难化厄之用。” 王离的疑问被堵在了嗓子眼里,但他转了转眼睛,知道这位少年上卿还曾修习道术,瞬间在脑中想了几种可能,压低了声音问道:“此次出巡会出岔子?” “卦象紊乱,我也无从判断。”少年上卿皱紧了眉头,随即苦笑道,“希望是我杞人忧天吧。” 即使是出于善意,为马匹换饰品的事情也可大可小,用上当年的一句戏言为借口也是足够的。王离也就没多说什么,把那个小小的漆盒揣入怀中,告辞而去。 “有蒙家支持扶苏还不够,连王家也不放过吗?”一直旁观的婴在王离走后,咬着一颗甜枣,口齿不清地嗤笑道,“这样下去,陛下会对大公子有戒心的。” 王翦为何不让王离去当蒙恬的副将,不就是不想让王家主动与蒙家搭上关系嘛!这和王翦让蒙武当他的副将的性质是不同的,谁依附于谁那能一样吗?蒙氏兄弟公开支持扶苏,是朝野上下都知道的事情,而王离一旦去给蒙恬当副将,这就直接代表了王家的选择。 这些道理,少年上卿又何尝不明白。只是他夜观星象,帝星闪烁不明,恐怕始皇的阳寿不能长久。 时间还完全不够,秦国一统天下才四年而已,六国贵族尚且都在各自的封地上贼心不死,若是始皇驾崩,中原肯定分崩离析,烽烟四起,重回战国时代。 他能做的,自然就是尽可能地延长始皇的生命。但凡事都要两手准备,万一始皇薨了,大公子扶苏身边也要拥有足够强大的军队。 武为从戈从止,为武者,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止戈。只有以战才能止战,绝对的实力才能让人臣服。 就像始皇。 所以,还不够,完全不够。 少年上卿想要开口解释两句,但胸口原本冰凉的玉璇玑忽然温热了起来,让他把嘴边的话又重新咽了下去。 也许是两年前沾染了扶苏的鲜血,玉璇玑仿佛是被认了主,每当扶苏靠近他百步之内时,就会变得温热起来。 因为师父从未回来过,所以也无从询问,这件事少年上卿也就跟谁都没有说过。 少年上卿低垂眼帘,伸手隔着衣襟按了按胸口,贴身佩戴着的玉璇玑熨烫着肌肤,即使是炎热的夏日,也足以让人安心。 许是这样的缘故,让他更喜欢待在扶苏的身边。 婴也就是抱怨两句,知道人精似的少年上卿绝对不会想不明白这点,即使没有得到回应也不甚在意。他这些年被惯得懒到了极点,见帕子之前被他丢到了很远的地方,便随意地用身上的衣衫擦了擦手上的水珠。 扶苏一推殿门,看到的就是婴这副邋遢的样子,无奈地捏了捏眉心。而在他身后,一个孩童怯怯地探出了脑袋,好奇地往偏殿内打量着。 本想扬起笑容来迎接他归来的少年上卿,在看到那名孩童的时候,笑容就僵在了唇角。 整个咸阳宫能穿赭红色衣袍的孩童,就只有胡亥小公子了。 少年上卿也学着扶苏捏了捏眉心,自家大公子还嫌不够给他添乱的吗?胡亥小公子也是能随便捡回宫玩的吗? 胡亥初时还挺腼腆的,但发现了婴身边装着新鲜水果的冰鉴,便欢呼了一声,甩掉了脚上的木屐,光着脚“噔噔噔”地跑了过去。婴见他小小的一个人,扒着冰鉴往里面看,生怕他整个人掉进去,连忙坐起来帮他捞水果。 “出暖阁时,我看他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太过可怜,就忍不住带他回来了。”扶苏知道自己一时兴起是有些不妥,但胡亥长得确实太冰雪可爱了,那一双清澈的眼瞳直直地看着他的时候,让他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 少年上卿叹了口气,自家大公子就是这样一个容易心软的人。他的唇角勾起一抹轻嘲,淡淡道:“小公子今岁几何?” “才十二,还是个孩子……”扶苏的话音顿止。 “我十二岁之时,便已官至上卿。”少年上卿平静地说道,他只是陈述事实。他不信胡亥真的是无知小儿,光看这孩子能令扶苏带他回高泉宫,又能令起身都懒得动的婴在那里手忙脚乱地伺候着,就可见一斑。 扶苏眯了眯双目,显然是将此言听入了耳中。 王离觉得很头疼,他知道小孩子比较难伺候,尤其还是始皇最宠的这一个,简直就是全天下最难伺候的小孩子了! “孤要骑马,不要乘马车。”胡亥板着一张小脸,严肃地吩咐着。他陪父皇出巡,本以为是多么快活的旅途,结果事实上根本就是在受苦。道路不平,乘马车简直就是在遭罪,颠簸得他一路上天天都在吐。不行,他真受不了了,今天说什么都要骑马。 王离低头瞅着胡亥那个头,还有他身上那繁重的礼袍和累赘的玉饰,觉得他要是敢让这小公子自己骑马,说不定路上就会摔下来。况且马是那么好骑的吗?就这小公子的细皮嫩肉,骑一天大腿内侧就一定会被磨破的啊!王离不禁求救般地把视线投往始皇的方向,却赫然发现后者早就登上了马车,施施然地启程了。 这是连自己儿子都懒得管,直接丢给他负责了吗?王离头疼地往四周看看,期望可以求救一下。但目光所及之处,所有人都加快了速度,没人肯帮忙。正在王离想抓狂,不顾胡亥的意愿抓着他往车厢里丢的时候,胡亥忽然笑了起来。 “王离,我昨夜看到你在我父皇的车厢前鬼鬼祟祟地出现过。”胡亥仰起脸,白皙漂亮的脸上挂着的是无辜的笑容,可嘴里吐出的话语却带着冰冷的威胁。 王离被吓得一哆嗦,差点把手里抱着的胡亥摔下去。他昨晚是去给始皇的座驾换那枚锡当卢的!跟负责车马的太仆都打好招呼了!只是没亲自跟始皇说而已!毕竟这种小事也没必要惊扰他老人家不是吗?虽然说天子六驾,但为了混淆视线,所有车驾都是四匹马,连始皇都是凭心情来决定今天坐哪辆马车,他只是随便换了始皇车驾之中一匹马的当卢而已。而且因为当卢都是银质的,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锡当卢的不同。 就在王离琢磨着怎么辩解的时候,胡亥清脆的童音继续在他耳边响起:“你想让我跟我父皇说吗?他可是很多疑的。” 王离一抹额上的细汗,心想这小祖宗算是赖上他了。总不可能因为这件事在这里纠缠就不上路了,今天一定要到阳武县,行程可不能耽误了。王离重新把胡亥放回到地面,让负责车马的仆射驾驶着本来属于胡亥的空车赶紧跟上始皇的车驾,而自己则去找来了一匹年幼温顺的母马,扶着这难缠的小公子坐了上去,自己就在前面亲自牵着这匹母马领路。 听着这小公子抱怨不能骑高头大马,王离抽了抽唇角,低头充耳不闻。他倒不觉得给小公子牵马有什么折辱的,只是觉得这样的人生未免也太过无趣,怎及刀光剑影的战场快意? 王离暗暗在心底决定,这次出巡之后回咸阳,一定要申请去戍边。即使当个小兵也甘愿! 冗长的车队缓慢地驶进博浪沙,路边开始聚集了一些百姓,早就有中尉的静室令去驱逐百姓停留在离车队的安全距离之外,在前方鸣锣开道。王离一路牵着胡亥所坐的小母马,脚程并不快,只是保持跟在车队的中后部而已。周遭鸦雀无声,始皇的威名与整齐的仪仗军队,让所有围观的百姓都心怀敬畏,跪伏在地,并且深深地把头低下去。 看着这与平时出巡时别无二致的景象,王离却无端感到有种说不出的不安。他归咎于平时他都是骑在马上居高临下俯视四周,现在是站在地面上,视线受阻,所以才会有种不能大局在握的忐忑感。 正琢磨着是不是换个人来给小公子胡亥牵马,王离就听到前方传来了惊叫声。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尊巨大的铁锤平地之间骤然飞起,风驰电掣般准确地击中了一列车驾,车驾前的四匹马惨嘶,车厢在轰然声中变为碎片。 一下子场面遽乱,从战场中厮杀过的王离也只不过是惊愣了片刻,便回过了神。 见周围一片混乱,他一时也顾不得什么礼节,翻身上了小公子胡亥坐的母马,策马奔驰到了现场,简洁有力地指挥着慌乱的士兵捉拿罪犯、清理现场、救助伤者、安抚百姓、彻查同谋…… 跟随始皇左右的士兵们也都是训练有素的,只是因为这种势大力沉的刺杀还是头一次遇到,所以初时才有些慌乱,但也都下意识地按照王离的吩咐去做,不一会儿就恢复了冷静,迅速控制住了现场,也抓到了投掷大铁锤的刺客。不过据围观者的情报,还有个同谋者和他一起,却是怎么都搜查不到。 幸好还有人的官职比王离高,此时已经滚到始皇的车驾前请罪去了,王离只要负责好现场不要再发生什么乱子就好。等他排查了一遍之后,才发觉坐在他前面的小公子胡亥身上的衣服全都被冷汗所浸湿。 “小公子,臣扶您去换身衣服可好?”王离觉得自己方才真是疏忽了,小公子才十二岁,就让他直面这样惨烈的画面,实在是不好。不过当时那种情况,让他把胡亥交给其他人更是不放心,索性就一直带着了。 胡亥的小身体颤抖了许久,像是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嘶哑地出声问道:“这架马车,是空的。” 王离一怔,才反应过来胡亥的意思,顿时浑身发冷。 这架马车本应该是胡亥所乘坐的,若是今天他没有闹着非要骑马,那么现在惨死铁锤之下的,肯定就是他了。 他低下头,却因为姿势的原因,根本看不清胡亥的表情,只能看到他的小手紧紧地攥着,可怜兮兮地战栗着。王离也觉得有些后怕,挥手招来一旁等候已久的内侍,他还记得这个伺候小公子的人好像叫孙朔。 王离先翻身下马,把满身是汗的胡亥从马上抱了下来,嘱咐孙朔带着他去换件衣服好好休息一下,自己则走到那架被铁锤砸到的马车边上。 铁锤的准头很厉害,车厢已经成了碎片,但坐在前面驾车的仆射却只是跌落在地,伤了腿脚而已。但有匹骏马在慌乱中跌折了后腿,被其他马匹踩踏致死。 王离站在那匹马的尸体边上,静静地呆立了许久,直到有人要清理现场的时候,才低下身,把那匹马额前已经扭曲变形的当卢摘了下来。 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枚锡当卢,他昨晚刚刚为这匹马戴上。 第10章阴阳燧 公元前214年 盛夏时分,烈日当空,照得宫殿上的瓦片都发亮发烫。 树上的鸣蝉全都被内侍小心地用蛛网粘住捉走了,高泉宫中寂静无声。就连从山坡上潺潺流下的泉水也因为季节的原因,淅淅沥沥地汇聚成小股水流,沿着竹管导流,灌入新挖的一处小池塘。 这处池塘的一边,随意地摆着一些形状古怪的山石,还有些都已经长满了青苔。池塘中所植的荷花正在水面静静绽放,碧绿的莲叶飘在池面上,偶尔随着微风滚落一两滴晶莹的露珠。间或还有些鲤鱼浮上来换气,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在池塘的当中,有一座雅致的亭台。从之前的偏殿门口有一座石桥,便可到达池水中央的亭台。这处亭台并没有高出池面太多,坐在其中,就像是坐在水中央,被那些所植的荷花包围的感觉。亭台四面开放,只是用缃色的帷幔垂下围住,待有微风吹过,帷幔柔柔地荡起,影影绰绰可以看到有两名青年男子正坐在其中。 穿苍色襌衣的男子正坐在凉爽的玉席上,靠着凭几,翻看着手中的书简。而在他对面,那穿着黛绿色长袍的青年正摆弄着手中的小鼎,神情专注。这尊小鼎通体青色,间或有些许白点或者金砂闪烁其中,竟是通体用青金石所打造而成。 “实田制已在各郡实施极佳,南越三郡竟也要如此施行,难也。”扶苏轻点手中条陈,淡淡地说道。实田制是两年前发布的律令,实际叫“使黔首自实田”。黔首是指平民百姓,此项律令即所有地主和农民,按照当时实际占有的田数,向朝廷呈报。所报内容经过审查核实,并统一评定土地的优良劣,推断出大概产量,计算应纳税额,登记入册,此后便按照登记数征收地税。 此项律令发布之后,大秦的税收又翻了好几番。毕竟谁都想要占据更大的土地,而相应的就要交更多的税给朝廷。这实际上就是土地登记而已,至于那些地主们私下为了多霸占土地做了什么手脚,只要不过分,朝廷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尝到了甜头的朝廷,便想把这个律令推行至刚刚收复的岭南。自两个月前灵渠建成了之后,始皇一统岭南,建了桂林郡、象郡和南海郡。 绿袍青年也不赞同这个想法,微一沉吟便道:“毕竟是蛮荒之地,大局初定。且南越三郡,多为密林,恐此地并不以耕种为主,还需多加考虑。” 扶苏拧了一下浓眉,知道自家侍读说的是正理。岭南多是蛮荒民族,连语言都尚且不通,管理都是问题,更遑论交税了。扶苏用手中的竹简敲了敲面前的案几,长叹了口气:“多此一举。” 绿袍青年对此等抱怨之语,已经习以为常,径自摆弄着身周的瓶瓶罐罐。 自从一统六国之后,自封为始皇的秦王更是把天下所见之地都归为自己的领土。南至南越,北至匈奴,都视为囊中之物。可光南越之地,就耗费了七年时间,前前后后将近出动了一百万大军。还有修建灵渠的耗用,这百万大军的粮草,何时才能从贫瘠的南越收回来? 南越和匈奴还不一样,匈奴有可能会进犯中原,可南越的蛮族却无此实力,真不知始皇为何会如此固执己见。 即使是私下独处,绿袍青年也知道谨言慎行,对始皇的腹诽深藏心中,并没有附和自家大公子的评语。他从旁边的瓶瓶罐罐中拣出一些,往青金鼎中依次倾倒。 “赤盐半两、石硫磺半两、大鹏砂半两、北庭砂半两、蒲州石胆一两……”扶苏也不奇怪自家侍读的漠视,反而饶有兴趣地看着对方从一个个陶瓶中倒出各种各样的药材,大多都是他认识的。 “最近开始修习炼丹了?” “嗯。”绿袍青年点了点头,自家那个不负责任的师父,让嘲风传了话,丢了一屋子的丹书给他看,也不管他能不能看懂。略一抬头,绿袍青年便注意到了扶苏的目光,加重了语气强调道,“炼丹乃小道,切不可妄信。” 扶苏撇了撇嘴,知道自家侍读这是暗喻自己不要像他父皇一样痴迷于求仙问道。扶苏是不信这世上会有人长生不老的,不过他仔细打量着面前的绿袍青年,也许是对方自小修习道术,修身养性,整个人看起来要比同龄人年轻了好几岁,介于青年与少年的分界线。 见扶苏明显不在意的神色,绿袍青年也并不再劝。他们年纪尚轻,实在是不能理解半截身子已入土之人的心情。但始皇身边的道士,一个比一个假,绿袍青年几次想要拆穿他们,却并无师父的神通,只好按捺住。 “这青金鼎倒是个好东西。”扶苏百无聊赖,随口称赞了一句。 “不及我师父的乌金鼎。”绿袍青年也随意地回了一句,知道对方心不在焉。 “这是何物?”扶苏的目光掠过那些瓶瓶罐罐,发现了一个古怪的东西。此物像是一个巴掌大的铜镜,却凹了进去,呈倒圆锥形,壁面光可鉴人。扶苏忍不住坐直身体,伸手拿在手中。此物的背面顶部和铜镜一样,中央的顶部有一个蟠龙钮,周围雕刻着蟠螭纹,间或饰以风雷纹。 “此物名为阴阳燧。”绿袍青年并没有取笑自家大公子孤陋寡闻。事实上这种物事在现今已颇为少见,也许民间还能偶尔一见,在宫中更是不用想。 扶苏闻言一震,挑眉问道:“可是‘取明火于日’的燧?”也怪不得他不知道,因为这种燧现今已经很少用了,一般取火都用木燧,或者直接是燧石打火。而宫中更是火种不断,又岂会用得着这种物事。 绿袍青年知道他所言的是《周礼·秋官司寇》中的“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一句,点了点头之后又摇了摇头。 “按常理,五月丙午日之正午铸造,为阳燧,在十一月壬子日之子时铸造,就为阴燧。”说完见扶苏依旧一副不明白的神色,便进一步解释道,“阳燧取天火,而阴燧取月露。” “那这什么阴阳燧,不过是既用来取火又用来凝露罢了。”扶苏重新依靠在凭几上,用下巴指了指对方手中的青金鼎,问道,“不用说,这火和露,都是用在炼丹上吧?” 听得出扶苏语气中的不屑,绿袍青年无奈地笑了笑。他现在可以确认,因为始皇对求仙问道的偏执,扶苏对待道术那是一等一的排斥。但这并不代表炼丹术全然都是诳人之术。 不过,不信好歹强过于痴迷,绿袍青年也没有解释,只是随意地笑了笑道:“我也只是为了完成师父留下的任务罢了,我炼的丹我自己都不敢吃,哪敢给别人吃?”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个细长口的陶瓶,这里存着的就是这几夜晚上用阴阳燧存取的月露。 扶苏看着自家侍读轻柔地把那陶瓶中的月露倾倒在青金鼎之中,动作优雅舒展,倒是赏心悦目。扶苏因此也就不再挑剔自家侍读做闲事了。反正炼丹归炼丹,也不耽误他们聊事情。他拿起手中的条陈,另一只手拎着毛笔,伸手往旁边的池水中一蘸,再沾着手边开了盖的朱砂盒,随意地往书简上批注着意见。 绿袍青年的唇角抽了抽,这一盒朱砂好像不是给他写字用的,而是他炼丹用的……算了,叫人也很麻烦,再重新另启一盒吧。 自从高泉宫起了这处亭台之后,除了隆冬时节,他们都喜欢在此处议事。此处四面环水,通向这里只有从偏殿而过,走那座唯一的石桥,周围的池塘水浅也藏不得人,谈论机密之事最合适不过了。 自从始皇迷上出巡之后,就经常往外跑。绿袍青年理解始皇想要看遍属于自己的领土的心情,但还是不懂对方为何会如此放心。且不论残留的六国贵族那层出不穷的暗杀手段,就连朝廷大事,也都甩手给扶苏。 就不怕回来的时候,连宝座上的人都换了吗? 尽管动着大逆不道的心思,绿袍青年手中的药杵却稳稳地在青金鼎内搅拌研磨着。 也许是用习惯了,有时候即使始皇在咸阳,也都是让扶苏整理政事,最终呈上去让始皇审批。其实相比一言九鼎独断独行的始皇帝,善于听取朝臣意见并且态度温和的大公子扶苏,自然是朝臣们更好的选择。事实上,始皇更适合铁血的战国,而扶苏才更适合战后休养生息的帝国,这已经是在百官之中默认的事实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始皇一直压着大公子扶苏的婚事不松口。底下的那些公子们,倒是有熬不住的,私下养了小宠,甚至还有的儿女都能弯弓射箭了。但别的公子可以如此,却不代表大公子扶苏可以如此。 没有继承人,还真是个问题。 不过这也意味着没有极品的岳家掺合,别有心思的重臣们自己当不成未来国丈的,也不想别人占到便宜。所以朝野上下,在扶苏的婚事上,倒也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平衡。 相比之别人的暗中焦急,身为当事人的大公子扶苏却早已习惯了孑然一身。不是说他不想要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可爱的子女,而是相对于他想要登上帝国宝座的理想来说,其他意愿都可以延后。更何况,身边跪坐着的忠心侍读也没有成婚,从少年相识起,就数年如一日地伴随着他。 也许,暂时不成家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母妃逝去的时候,扶苏当时还小,所见所闻都有些懵懵懂懂。但随着年岁渐增,一些当时完全不理解的细节,慢慢的也都心知肚明。母妃的死,明显就是因为后宫争斗失利,甚至更有可能是他父皇纵容之下的结果。 一个没有母妃和母族支持的太子,只能依附于皇帝,做个木偶一样的继承者。 不过这么多年,扶苏耳濡目染许多后宫龌龊,再加之赵太后的轶事,也能理解为何父皇仇视女性,终身都没有立后,也甚少踏入后宫了。 简简单单的也不错,清静安宁的高泉宫总比乌烟瘴气的咸阳宫好太多。 尽管是毫无形象地斜靠在凭几上,大公子扶苏依旧浑身散发着沉稳儒雅的气质,足以让整个大秦帝国的女子为之疯狂。透过帷幔洒进亭台的阳光已经少了许多侵略性,但依旧耀眼得让人想要昏昏欲睡。一双浓眉微微蹙起,扶苏打了个哈欠,拿起手边冰镇过的花茶轻抿了一口,翻开了手边的另一卷书简。 “驰道中的上郡道、临晋道、东方道、武关道都已经完工,栈道、西方道都已经修建得差不多了。”扶苏放下手中的陶杯,叹气道,“父皇出巡之前,言明要修建从咸阳到九原郡的驰道。估摸着人手腾出来,又要准备开工了。” 从秦统一六国之后的第二年,始皇就开始修建以咸阳为中心的通往中原各地的驰道。这些驰道之上铺设了木材轨道,用马车拉动车厢在其上奔驰,车轨统一都是宽六尺,这就是所谓的车同轨。这些驰道旁有辅道,总共宽五十步,驰道的两旁每隔三丈栽树一株,而驰道的中央一条为皇帝御道,一般人不得行走。 以咸阳为中心的庞大的交通网络,可以使各地的物资迅速抵达咸阳,也可以让秦军很快地抵达中原各地。始皇在每一条驰道修建而成之后,都会欣然前去出巡。当然,他也不会忘记修建一条用来抵御匈奴的驰道。 这条驰道在规划之中被称为直道,从咸阳直达九原郡,全长约有一千八百余里。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不是说动工就可以迅速动工的,扶苏今日拿出来提一下,只是在和自家侍读商量一下何时准备为佳。 绿袍青年研磨药泥的力道一直均匀有力,不曾停歇,他闻言只是微一沉吟,便道:“不止直道,始皇曾言要在五岭开山道筑三关,开发南越之地。始皇如此看重岭南,北方也正在修长城,恐怕这三关要比直道先动工。” 扶苏微微皱眉,自家父皇对南越之地的看重,实在是超出了他的认知。 但没办法,现在他还不是皇帝,只能遵循自家父皇的旨意做事。 扶苏摸了摸鼻子,还是提笔在书简上做了批示。 缃色的帷幔偶尔荡起,被烈日映照着的水光便反射进了亭台,绿袍青年眯了眯眼睛,研磨药泥的动作停歇了下来,细细地用药杵把这一小团药泥涂在了青金鼎的内侧,摊平。随后拿起那面阴阳燧,在最中央的凹陷处放上少许艾绒,伸出帷幔之外,让阳光直射在上。 扶苏单手撑着下颌,盯着那面阴阳燧在片刻之间,就冒出了白烟,不久就引了天火,燃着了艾绒,不由得啧啧称奇。 绿袍青年把这一点天火扔进了早就准备好的红泥炭炉之中,又把青金鼎放在其上以文火慢慢烘烤。手中拿着绢布擦着阴阳燧,绿袍青年的心思却依旧放在之前的话题上,沉默了半晌,道:“咸阳城依旧没有城墙。” 扶苏嗤笑了一声,知道自家侍读担忧的是什么。如今不仅没有城墙,父皇甚至还要再开关卡。虽然打通了岭南的通道,反过来实际上也是对咸阳的城防造成了威胁。 “以后会修的。”扶苏咬了咬牙根,再次许诺道。 绿袍青年无奈地点了点头,扶苏所说的以后,自是等他登基之后。 扶苏抚平着自己衣袍上的皱褶,眼帘微垂,像是喃喃自语地说道:“也不知这个以后还有多久。”言罢,他抬眼看着正专注地盯着青金鼎火候的绿袍青年,诚恳地叹了口气道,“只是可惜毕之你了。” 眼前这青年十二岁就天纵奇才,官拜上卿,结果因为做了他的侍读,一做就是十几年,相当于隐居在了高泉宫中,在朝臣的眼中销声匿迹。扶苏知道对其最好的回报,就是放对方出去做官。之前是以年纪太轻为借口,但现在对方已经在五年前就及冠,他却依旧不放手。扶苏有时换位思考,都觉得自己太过任性。 绿袍青年擦净阴阳燧之后,又换了条绢布擦净双手,闻言微微一笑道:“殿下言重了,毕之甘之如饴。” 实际上,这并不是客气之语,他真的很享受这种隐藏在幕后的感觉。几乎每条政令他都有参与甚至发表意见的权利,做官又有什么意思呢?老老实实地写策论和政议,还不一定被真正的决策者看到,又有何用?他现在的愿望不是振兴家族了,反而有些理解王翦为何低调。可惜武将不可能低调,除非不打算再上战场。 但谋臣却完全可以。 两人相伴十多年,自是能分得清哪句是真心实意,哪句是随意敷衍。扶苏的神色却并没有太过放松,只因这件事一直令他耿耿于怀。他还想多说几句,却脸色一变,沉声朝外面问道:“是谁?”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穿着赭红色长袍的少年撩起了帷幔,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这少年的肌肤似雪,面如冠玉,一身红衣的他就如同一团火焰般炽烈,本来凉爽的亭台都仿佛因为他的进入,而骤升了温度。 “皇兄!陪我下六博棋!”这闯入高泉宫无人敢拦的少年,自然是始皇最宠的小公子胡亥。他今年已经十六岁,却依旧少年意气,趾高气扬。 他的身后跟着数个高泉宫的侍卫,见扶苏的目光投了过来,连忙低头跪了一地。 扶苏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不止一次,他也不能真的对这些侍卫做什么惩罚。见胡亥眼中流露天真懵懂,扶苏心中的不悦最终化为一声叹息,从嘴边淡然溢出。 胡亥不学无术,但察言观色的本领却是一等一的。见自家皇兄表情松动,便立刻一撩衣袍,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扶苏的对面。他的心情颇佳,甚至还不忘跟一旁的绿袍青年示威似的龇了龇牙。 绿袍青年熟视无睹,低着头专心地用药杵摆弄着青金鼎中的药泥。 胡亥盯着那尊青金鼎和旁边的瓶瓶罐罐看了片刻,朝外面嚷道:“孙朔!把六博棋呈上来!” 刚挥了挥手让那些侍卫退下,扶苏就注意到走进亭台手中捧着一盒六博棋的小内侍,相貌有些眼生。他随口问了一句:“这不是孙朔吧?”原来那个孙朔他经常见到,是个圆脸的少年,长相憨厚。而现在这个相貌青涩,还不知道有没有胡亥年纪大呢,到底是谁伺候谁啊? 胡亥闻言一滞,旋即却理直气壮地纠正道:“他就叫孙朔!皇兄你记错了,孙朔一直长这样。” 扶苏皱了皱眉,猜测原本的孙朔恐怕凶多吉少。虽然其中必有缘由,但他毕竟不想多管胡亥的事情,也就没有再细问。 皓月当空,嘲风如往常一样,美滋滋地蹲在房檐上,低头偷窥后宫妃子们的日常斗争。 没办法,谁让它的生活就是这么无聊呢。 啧,自从阿罗那小子长大后,就变忙啦!就很少来房檐上陪它说话啦!真是不可爱…… 嘲风心里腹诽着,忍不住口中也就嘀咕了出来。一旁的鹞鹰听到,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好啦,不要再在意了,阿罗只是长大了而已。”鹞鹰叹了口气,顿了顿,还是提醒道,“况且,他毕竟只是个人类,会生老病死,陪不了我们多久的。” “胡说什么!阿罗才多大点!离死还早着呢!”嘲风心塞地嚷嚷着,“而且他最近不都在炼丹吗?说不定可以炼成长生不老药……”嘲风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地就去寻找绿袍青年的身影,却震惊地发现不管高泉宫还是咸阳宫,它都没有发现对方的踪迹。 这不应该啊!明明之前它还瞄到阿罗如往常一样去院子里收集月露啊! 怎么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 张九之前只是个负责准备小公子胡亥吃食的小内侍,自从孙朔惨死之后,他就被小公子随手一指,提成了贴身内侍,名字也被改成了孙朔。 被人用一个死人的名字称呼,实在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再加上各种不如意,张九简直生不如死。他不是做不好伺候人的事情,只是除了那个真正把小公子放在心尖上疼宠的孙朔外,谁能伺候得起这么任性的小公子啊? 况且,他发现自从孙朔死了之后,小公子越来越不正常了。 正常人,谁会下令让他绑架大公子扶苏身边的侍读啊! 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侍读,但宫中谁不知道这位的真实身份?奏折条陈每天都流水般地送入高泉宫,又流水般地送出来,多少朝中大事都是要经过这位的手的,瞎子都能看得出来这位有多贵重。 张九之前曾听孙朔说过,大公子扶苏和这位上卿大人经常借书简给小公子看,结果他反而恩将仇报……张九六神无主忐忑不安,却还是咬着牙完成了任务。他这些天都打探好了,这位上卿大人每天晚上都于固定时间到庭院中摆放阴燧承接月露,从不假于人手。 当然,之后的事情都由赵高大人安排好了,若不是有这位大人压阵,给张九几个胆子都不敢做这事。赵高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符玺令事,但这符玺令事是掌管皇帝的一切印鉴,职位至关紧要,非皇帝绝对信任的心腹不能担当。而且赵高之前即使得罪了权倾朝野的蒙毅,也不声不响地被始皇庇护,不仅免除了该有的死刑,甚至还官复原职。 所以,赵高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是他的意思吗?又代表着谁的意思?难道是始皇…… 张九细思恐极,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他只是个小小的内侍,没有任何抗议的权力,只能硬着头皮看着那位上卿大人在他眼前被敲晕了,无声无息地被抬出高泉宫,带到符玺令事面前,被迫试药。 是的,用的就是为始皇试药的借口。 也许就是前几日小公子胡亥无意间提起了这位上卿大人居然在炼丹,才让符玺令事大人想起了上卿大人的师父也是个道人,还在宫中留有丹药。始皇追求长生,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丹药都吃的。自从发生了试药侍从暴毙的事件后,始皇便不再用试药侍从,而是由炼丹师亲自试吃。 而那道人不在宫中,让身为他弟子的上卿大人来试吃,表面上看似好像是能说得过去的理由。 但实际上,明摆着就是要拿这位上卿大人开刀啊! 而且说是试吃丹药,也用不着鬼鬼祟祟地在暗夜里绑架过来吧?而且还直接强迫上卿大人吃了数十颗丹药!这直接就是鸩杀吧! “把他带下去吧,关在乾字间。”面容藏在阴影中的赵高轻描淡写地说道。 自有人去抬起浑身无力瘫软在地的上卿大人,张九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把头深深地垂了下去,藏住了眼中的懊悔和惊恐。 “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来接你出去。”赵高的声音始终保持着不高不低的一个声调,让人听起来非常不舒服,尤其在这样阴森的环境中,更是把这种影响放大了数倍。 这话当然不是对张九说的,而是对那位甘上卿说的。可张九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抬起眼,正好上卿大人被人抬着经过他的面前。他的视线对上上卿大人那双已经毫无焦距的双瞳,再无往日的清澈深邃。 目送着这位年轻的上卿大人离开,赵高别有深意地扬起唇角。 “希望你能挺住这一夜。” 像是从泥沼之中挣扎而出,绿袍青年努力恢复了意识。 后脑生疼,应该是被人敲晕了。这种熟悉的疼痛,倒很像是十多年前,在半步堂被将闾公子暗算的那一次。 但更令他忍不住呻吟出声的,却是腹部剧烈的绞痛,像是有数把小刀在同时抽插搅动,也是因为这种剧痛,把他从昏迷之中唤醒。 绿袍青年迟疑地睁开双眼,果然入目一片黑暗。对于毫无夜视能力的他来说,现在就等同于瞎子一样。即使是在酷暑的夜晚,身下也一片冰凉,说明他正躺在地上。而没有任何的风吹过,头顶也没有星光或者月光,可以猜出他是被关在了一间屋子里。 在昏迷前,他隐约听见赵高让人把他关在乾字间里,还说希望他能挺过这一夜。 摸了摸因为强行吞服了数十颗丹药而感到痛苦的腹部,绿袍青年苦笑了几声。 他不信赵高没有始皇的命令,就敢私下对他出手,即使他对方是最炙手可热的符玺令事。 那么,就是始皇在杀鸡儆猴了。 惩戒他来警告大公子扶苏,不要得意忘形,不要忘记坐在皇位上的到底是谁。 脸色惨白得如坠冰窖,青年身上的绿袍都已经被冷汗所浸湿,在恐惧的阴影下,此时腹痛反而并不是那么难以忍耐了。 强撑着身体坐起来,摸索着靠在一堵和地面一样冰冷的墙上,绿袍青年开始回忆着见到赵高之后,对方的所有言语、表情和语气。 只是赵高坐在了阴影之中,表情也看不太清楚。而且这位符玺令事说话向来都没有起伏的声调,根本无从分辨他的真正想法。只能从最后那句来分辨出对方确实是希望他不要死。 是不想他死在这里,给他添麻烦吧? 绿袍青年忽然握紧了双拳,咬紧了牙关,忍过了一阵剧痛,好半晌才缓过劲来,整个人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他没有吃过任何丹药,但也知道这种情况不是什么好现象。 师父曾经跟他说过,没有得到正常传承的炼丹师所炼的丹药,里面都含有大量的剧毒物质,例如朱砂、汞等等。他一下子被迫吃下去那么多丹药,没有当场噎死,恐怕毒素也会在身体内积攒,寿元多少也会受损。就是不知道是直接挺不住挂掉,还是拖着身体熬几年了。 绿袍青年面无表情地勉力回忆着,好似他吃下去的那些丹药之中,夹杂着一颗不起眼的青色丹药,那上面甚至还有熟悉的丹纹和一股不明显的异香。若是他没记错的话,隐约好像在数年前,曾经看到过师父炼制过类似的丹药。 也就是说,他吃下去的丹药确实是有他师父炼制的? 也是,符玺令事那么精明的一个人,又怎么会落人口实,说是让他试吃他师父的丹药,那就一定会确有其事。 对于师父的盲目信任,让绿袍青年忧虑的心情平复了些许。在疼痛稍缓后,他尝试着联系嘲风和鹞鹰,却意外地发现毫无反应。 也许他现在已经不在咸阳宫了,嘲风看不到也是可能的,但鹞鹰却不可能注意不到。 绿袍青年发现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嘲风加上鹞鹰,等同于天下大事尽在掌握之中,他也是太大意了,这几年都没出过太大的乱子,竟然忘记了当初那个可以在两只脊兽的眼皮子底下玩花样的那人! 回想起来,以他现在的修为,即使被一个小内侍分散了注意力,也绝不会如此轻易地被敲晕。 难道……赵高就是当年遍查不着的那个人?隐秘地救了他,杀了赵太后……对方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绿袍青年的思维还在快速地推衍中,但身体却已经熬不住,就那样靠着墙,重新陷入了昏迷。 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从黑暗中醒来,又陷入了没有任何声息的黑暗,几乎让人分辨不清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 绿袍青年动了动手指,感受到掌心冰冷的物事,安了安心。 也许是太过自信,赵高并未搜他的身,所以他一贯佩带的饰物都在,还有本来想要放在院中收集月露的阴阳燧,也没有被搜走。 师父所传的古董,又怎么可能是凡品,绿袍青年拿起阴阳燧摸了摸,里面在他昏睡的时候,已经收集了一点点月露。他小心翼翼地把阴阳燧举到嘴边,珍惜地用这点月露润了润嗓子。之后摩挲了一下阴阳燧,碰触了一下背面的蟠龙钮,“咔”的一声,一小簇火光跃然而出。 双眼盯着这微不足道的火光,绿袍青年就像是盯着唯一的救赎。 若不是他身上带着这枚阴阳燧,恐怕他早就活不下去了。 他在这间无声无息的小黑屋中,所待的时间早就超过了一夜。而他手中的这枚阴阳燧,会严格地遵循着夜晚收集月露和白天可燃天火的规律,每一个轮回就代表着过去了一天。那么以此来判断,他恐怕已在这个小黑屋中被关了三年多了。 没错,已经三年多了,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 最初的一年里,每隔十天还有人来看他一眼,而那段时间他也是因为吃了太多的丹药,整个人浑浑噩噩的,竟没有注意自己居然多少天都没有进食仍可以活得下去。 再往后,看守来查看他的间隔时间就越来越长,一个月一次,甚至最近几个月才进来一次。而查看的方式,也不过就是透过门板打开一扇小窗,看看他是否还活着。 就算再迟钝,绿袍青年也必须承认他现在肯定不是正常人了。 正常人,十天不吃饭就肯定挺不住了,可他虽然有这么一点点月露支撑着,却熬了三年多。 这肯定和他吃的那些丹药有关。 不止他不觉得饥渴,连指甲、头发、胡子都没有了任何生长的迹象。而且他觉得他身体的温度也趋于和墙壁一样冰冷,甚至连心跳声都微弱得几乎察觉不到。 但绿袍青年却不能冷静地去思考这件事,反而因为长期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整个人的精神濒临崩溃的边缘。 为什么他在这里被关了三年多,都没人来救他? 嘲风和鹞鹰联系不到师父吗?它们不觉得他的失踪很蹊跷吗?婴找不到他甘心吗?即使是已经去边关对抗匈奴的王离,这三年多来也应该回过咸阳一两次,没见到他也很正常吗? 还有……大公子……为什么没来接他…… 是……和始皇达成了某种权益交换吗? 绿袍青年并不是想要怀疑自己选定的君主,只是时间会磨没一切坚持,当他孤单地躺在黑暗中时,一天、十天、一月、一年、三年……希望也慢慢地变成了绝望。 他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幻觉中,事实上并没有被关这么长时间,都是阴阳燧的计算错误。可这种怀疑,每次都会被无穷无尽的黑暗所淹没。 手中的阴阳燧燃着幽幽的天火,小到甚至都不能产生温暖,燧身依旧冰冷刺骨,可他却依旧紧紧捧着,如同抓着救命的稻草。 他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消磨意志的事情,把从出生到现在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想到哪里就复习到哪里后,便在脑海中背诵着《大洞炼真宝经妙诀》,就如同之前的三年中一般,平淡无奇并且煎熬地度过这一天。 所以当胸前的玉璇玑温热起来的时候,绿袍青年很长时间里,都觉得自己不是产生了错觉,就应该是还在做梦。 他甚至伸出手指,碰触着阴阳燧之中的天火,感受着灼烧的痛楚,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是现实。 房门声响,他只来得及按灭那一簇天火,就有人走进来扶起了虚弱无力的他,把他带出了这个黑暗的房间。 外面却还点着灯,透过牖窗的缝隙,可以看得到月朗星稀的夜空。 绿袍青年迷茫地看着夜色,这和阴阳燧所指示的时间完全不一样,此时应该是白天才对。 “毕之!”一个温暖的拥抱把他从愣怔中唤醒,周身环绕着熟悉的松木香气,正是大公子扶苏最喜欢的薰衣香的味道。 “毕之!你受委屈了!我定会彻查此事!”检查着怀中像是换了个灵魂般呆愣愣的自家侍读,扶苏咬牙低声怒道。他早已不是忍气吞声的自己了,当年在半步堂,他就曾经默默发誓,要好好保护自己麾下之人不受伤害。 就算是自己的父皇也不可以! 扶苏挥了下手后,身边的侍卫们轰然应声,有一半人默立原地不动,而另一半则分散开来,开始搜查这片庄园。 绿袍青年失焦的瞳孔渐渐有了神采,脸上的表情却开始惊疑不定。 三年多时间,大公子扶苏还是如他们所见的最后一面那样,年轻英俊,仿佛时间并没有在他的面容上留下任何痕迹。 抑或,确实没有经过那么长的时间…… 摸着手中冰凉的阴阳燧,绿袍青年闭了闭双眼,又重新睁开。 所以,他在这个乾字间中所度过的时间,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他幻想出来的呢? 望着黑黢黢的房间,他眯了眯双目。 他想,他大概知道赵高的身份了。 扶苏暴怒。 但他却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以最快的时间,调整好了心情。 最起码要在自家侍读面前控制情绪,因为怀中的青年看起来,是那么无助与迷茫。 扶苏的心仿佛被人用刀割成了好几块,明明好端端地就养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居然还被人无声无息地掠了去,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趁着手下们彻查这片古怪的庄园,扶苏小心翼翼地检查着自家侍读身上是否有伤痕。虽然只是失踪了几个时辰,甚至天都还没有亮,但杀人也不过只是一瞬息而已,更何况已经过去了这几个时辰。 青年身上的绿袍没有被撕坏或者血染的痕迹,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躺在地上的缘故,看起来有些脏污,手肘和背部磨损的程度比较大,扶苏推测着有可能是被人在地上拖拽过而形成的。因为他的上卿大人所穿的衣袍都是新衣,是采薇亲自做的,即使后者早已经常驻织室了。 绿袍青年的脸色惨白,体温冰冷,扶苏叫顾存立刻拿来毯子把绿袍青年整个都围住。扶苏微微放开对方时,发现了他手中攥着的阴阳燧,不禁呆愣了片刻。 猜想到自家侍读应该是在去院中收集月露的情况下被敲晕掠走的,扶苏低咒了一句,伸手摸向绿袍青年的后脑。 没有任何红肿的包,也没有什么伤口。 幸好。扶苏松了口气,人没什么大碍,没有明显的外伤,就是精神有些恍惚。虽然带来的太医令没有什么用武之地了,但还是招过来查看了一番。待确定这座庄园已经空无一人,也毫无线索之后,他才沉着脸带着人离开。 大公子所用的马车车厢要比普通的宽敞许多,扶苏半抱着绿袍青年倚靠在内,顾存也进了车厢帮忙端茶倒水。 等喝了一口温热的羹汤后,绿袍青年的神志好像也随之被唤醒了一般,开口问道:“现今是何时?”他的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最开始说的一次都完全没有发出声音,又重复了一遍才勉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扶苏一怔,忙把手中的羹汤递了过去,让他再喝一口润喉。不过因为忧心自家侍读的安危,他倒是没有注意现在已是什么时辰,旁边的顾存适时地汇报道:“已过丑时。” 绿袍青年连喝了几口莲子羹汤,气息也恢复了些许,续问道:“何年何月何日?” 扶苏和顾存对看了一眼,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忧虑和不解。获救后的第一个问题,谁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个。但扶苏还是回答道:“始皇三十三年,七月十三,嗯,今日应是七月十四了。” 绿袍青年很缓慢地闭了下眼睛,又很缓慢地睁开,这个眨眼睛的动作被放慢了数倍,看似平常的一个动作,在他做出来的时候,却让人看着异常揪心。 扶苏以为他累了,安抚地拍了拍他的手臂,温声道:“已无事,先好好休息。” 绿袍青年摇了摇头,挣扎着自己坐起身。他暂时还不明白为何自己明明独自在乾字间度过了三年多的时间,而实际离他从高泉宫失踪才过了几个时辰。但到底是谁做的,必须要跟扶苏说清楚。 “是赵高。” 扶苏听到这三个字时,俊颜微变,但神情却并没有太过惊异。毕竟敢做出这种事的人,一只手都能数得出来,他只消动动脑筋就能猜得到,否则他也不会这么快、这么准确地找到自家侍读了。 顾存见他们开始讨论比较严肃的话题,自觉地从车厢离开。扶苏透过车帘看着他下了马车,靠近了绿袍青年,压低了声音问道:“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 绿袍青年迟疑了片刻。 但只是这一瞬间的停顿,都被扶苏看在了眼里。他抓紧了青年的肩膀,不让他有任何隐瞒的心思。 “也无甚大事,他借口要我替师父试药而已。”绿袍青年苍白的脸颊上浮现一丝苦笑。 扶苏的表情僵硬了一下,顿时又是高声叫太医令上来检查脉象,生怕赵高在丹药中动了手脚。 绿袍青年没有阻止,他此时还有些混乱,本来在乾字间中推断出来的猜测,在这一刻被全部打翻,需要重新整理。 等他们回到高泉宫时,东方的天空都已经开始泛起了鱼肚白。刚下马车,同样一夜未睡的婴就扑了上来,一叠声地唤着“阿罗”,场面更加混乱。 因着采薇好几年前就被织室要走了,绿袍青年也就没有再收侍女,凡事都尽量自食其力,毕竟他身周所接触到的都是帝国的高级机密,随便安排谁都不太安全。婴倒是不嫌弃做琐事失了自己的身份,只是这位主儿更懒,谁伺候谁还不一定呢。 扶苏嫌婴添乱,直接让顾存把绿袍青年送到自己的寝殿安置,自己则去安排人处理一些首尾事宜。这场绑架始于月夜,终结于天亮之前,所以引起的骚动并不大,但落在有心人眼中,说不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扶苏倒是不怕这些,只是这件事却让他警醒,之后的计划也要随之修订。 他这一忙,就忙到了天光亮,还去了趟咸阳宫面见父皇。等他回到寝殿用膳时,都已经是下午时分了,却发现自家侍读竟也未睡,正手拿着一卷书简,倚在牖窗旁静静地晒着太阳。 青年换了一身苍绿色的衣袍,洗过的长发还未干透,披散在身后。 “怎么还未休息?”扶苏按了按眉心,一直绷着弦的他在回到不用戒备的寝殿时,难免透出些许疲惫。他进来之前已经听内侍汇报,自家侍读自从回来之后就没歇息。 绿袍青年只是笑了笑,并未回答。 他已经睡得够多的了,自是不敢再睡,生怕一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就又回到那个可怕的乾字间,深陷黑暗之中无处呼救。 况且,有件事他越想越坐立难安,这也是他在乾字间煎熬的三年多以来,反复思考的问题。 赵高若是他的大师兄,那么他出现在始皇身边的动机就极其可疑。始皇一统六国之后,脾性大变,开始求仙问道。 并且,在胡亥之后,竟是一个孩子都没有再出生…… 还有,帝星为何黯淡…… 另外,之前给王离所用的锡当卢,到底是为谁挡了灾? 一个个问题几乎让绿袍青年心乱如麻。 “毕之,你受委屈了。”扶苏声音嘶哑,不知如何说起。自家侍读这是在为他挡灾,而他在最近的一段时期之内,都还无法轻举妄动。扶苏颓然而立,任凭无力感冲袭而来,叹了口气道:“我真没用。” “这是臣所选的道路,纵使长满荆棘,赤着双脚,手中无刃,也要无所畏惧地走下去。”绿袍青年定了定神,唇角勾出了一个恬静的笑容。 扶苏被他言语中的坚定所震撼,知道此时他无论说什么宽慰的话语都是苍白的,只好默然地在心中立誓。他要好好地记住这个感受,以后定不负卿。 “可有何变故?”绿袍青年也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找了个借口岔开来。 “毕之,父皇拟定要立李斯为丞相。”扶苏在床榻前盘膝坐下,顺着自家侍读的目光看向院中的池塘。这个消息本不应该这时候说出来让自家侍读烦恼的,但他刚刚去过咸阳宫面见父皇,现在思绪混乱,急需倾述。 绿袍青年早在他去见始皇的时候,就被嘲风通知了,所以闻言也没有太过惊讶。嘲风和鹞鹰的通风报信,也是他运筹帷幄时不可或缺的利器。可此时想来,若是宫中不止他一人能听到嘲风和鹞鹰的声音,那岂不是让这利器也让与他人使用了吗? 定了定神,绿袍青年没有再分心去想其他事,他放开了手中的书简,淡淡道:“终于。” 扶苏叹了口气,没错,终于来了。 逐渐掌控大秦帝国权柄的过程,就像是在爬山一般。站在山顶的自然是他的父皇,而他最终的目的也是站在山峦之巅,况且这个位置非常的狭窄,窄到只能容纳一个人站立。 那么他究竟爬到什么位置,才会引起始皇的警觉,而对方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这些他和自家侍读都反复经过许多推衍。 分权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合理的一种反应。 果然始皇也是如此做的,把李斯推上了丞相之位,相当于委托了一个人来管家。其实李斯所做的,和这些年扶苏所做的,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宁愿相信一个外人,也不愿相信自己的儿子。”扶苏低低地笑出了声,只是言语中有种说不出的惨然。 “因为百官不可能奉李斯为君主。”绿袍青年知道扶苏不是不知道这个原因,但还是出声安慰。 扶苏静默了片刻,面上失落的神情一扫而空,双目染上一抹激动的潮红。 “毕之,大概明年,最迟不过后年,我们就要离开咸阳了。” 绿袍青年紧握了一下右拳,随后又缓缓松开,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 立相虽然只是个初期想法,丞相也不是说立就能立得起来的,但最迟明年,朝政的大权多少就都会倾向李斯一方。而扶苏显然是用这个退让和始皇做了一个利益交换,而目标就是掌控军队。 这也是他们之前讨论过的,就去北疆。那里不光有大秦最勇猛的军队,还有对扶苏忠心耿耿的蒙恬,有潜在的拥护者王离,可以说如果扶苏想要掌控军队的话,那里将是最理想的地方。 事实证明,始皇还不想放权给扶苏,甚至还让赵高私下做出了警告。 就像是攀爬山峰的时候,这一条路面前有阻碍,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那么就换一个角度,披荆斩棘,继续攀爬。 扶苏儒雅的俊颜上满是志在必得的坚毅,快了,就快了。 等他从上郡回到咸阳,就是他登上皇位之时。 而那时,就再也不会有人敢对他身边的人肆意而为了吧! 第11章骨鸣镝 公元前211年 王离盯着远去的匈奴骑兵,观察了一下对方的阵型,发现虽然看似仓皇而去,但却乱中有序,遂果断向后做了个手势。 后面便有人用槌敲起了编钲,鸣金声响彻战场。 训练有素的士兵们立刻停止了追击,就算心有不甘者,也就最后用弓弩瞄准匈奴骑兵射几箭。 匈奴的这种例行骚扰,在边境每隔几天就会来一遭。三年前,蒙恬带兵以破竹之势,仅一战就将彪悍的匈奴重创,使之溃不成军,斥逐匈奴远去大漠以北七百多里,不敢南下而牧马。蒙恬收复了河以南的所有地区,设了四十四县。接着便开始筑亭障,建城堡,凭借着地形修筑长城,从临洮一直修到辽东,蜿蜒一万多里。之后蒙恬又领兵渡过河,占据了阳山,向北曲折前进,扩大疆土。秦军现今主要屯兵在上郡,用以威震匈奴。 这三年间,都极少有匈奴骑兵南下受死,但近期居然又开始蠢蠢欲动。 王离现今已是裨将军,在上郡也算是蒙恬之下的第一人。如今的他在边疆已经参军六年多,早就褪去了少年时的青涩,原本说话直冲的他,性格也变得沉稳了许多。毕竟背负着别人的生命,总会强迫着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他此次带队出征,一是为了带营中的新兵出来见见血,二也是为了记录下周遭地形,探查下匈奴动向。他身后的大部分骑兵们在鸣金声响起后,一直保持着严阵以待的队形,一小部分骑兵们飞身下马,开始清理战场。救治己方受伤士兵和马匹,清理敌方尸体。因为匈奴骑兵都是不死不休的野蛮人,所以最后发现都没有活口留下来可以审讯的。 见匈奴骑兵已经逃到视线不能及的距离之后,王离才微微松了口气,回过头跟一直护在亲卫之中的那人笑道:“阿罗,这次点子够背,你跟我出来这么多次,也就这一次碰到了匈奴狗。” 被王离称之为阿罗的青年,穿着一袭绿衣外罩军吏铠,手持弩机。在宫中习惯随意散乱的长发,此时也规规矩矩地束起成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精致的五官,令他比看上去更年轻了几岁。他的胯下骑着一匹精悍的战马,此时正被战场的血气所冲,不安地打着响鼻。 青年伸手拍了拍战马的马鬃,看着分开亲卫朝他策马走过来的王离,微微一笑道:“如果能让我亲手杀几个,就更好了。” “哈哈,话说,这次遭遇战要给蒙将军写份军报。这活儿阿罗你熟,还是你来吧。”王离打了个哈哈,把话题巧妙地岔了过去。 开什么玩笑?阿罗这家伙长这么大,恐怕都没伤过人吧?更遑论杀人了!而且每次带阿罗出来,大公子扶苏可都是揪着他千叮咛万嘱咐了许多遍,务必要护他周全。 事实上,不用扶苏说,王离也会尽自己所能。只是他还是不了解,尊贵如大公子扶苏亲至边疆,就已是姿态做得足够了,阿罗为何还要每隔一段时间,跟着他出营风餐露宿吃沙子呢?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阿罗已经比他想象中做得不能更好了。在戍边的这一年多来,居然跟将士们毫无隔阂地迅速打成一片。秦国自古都是重武轻文,武人往往都看轻文人,但谁也没想到大公子殿下的侍读居然能文能武,偶尔心血来潮了也会参加士兵的操练,一对一打斗中竟不落下风。就是下手太轻,只会闪躲,攻击力不行,大家一致认为是没上过真正的战场,没见过血的缘故。 不过谁也没有因此而看轻他,反而都觉得应该好好保护他,纤瘦的身形、莹白的面容、温润的气质,军营中有了一个这样特殊的存在,就像是狼群里混进了一只小绵羊,虽然样拥有自保能力,但谁都不忍心逼着绵羊去变成狼。 只是,来军营风吹日晒了一年多,为什么阿罗的皮肤还是那么好啊?而且看起来好像一点都没变…… 王离摸了摸粗糙的脸颊,还有因为好几日没来得及清理的胡楂,略微有点恨铁不成钢。就像秦国自古重武轻文一样,大众审美也是以健壮为美。他原先以为阿罗是每天窝在宫殿中翻阅书简,才皮肤惨白,但来上郡这一年多,连不怎么走动的大公子扶苏都强壮了许多,皮肤也变成了小麦色,可这上卿大人还是没什么变化。 “将军……王离,回神!”被人腹诽的上卿大人见呼唤无用,直接拿手中的弩机敲了敲王离身上的铠甲。 “哎哟喂!我的小祖宗,你可走点心!这万一脱手了可怎么办?”王离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弩是秦军的制式装备,分重弩和轻弩。重弩用于城防,例如动辄几个人同时才能操控一架的连弩车。而轻弩则是单人可控,分脚踏弩和手持弩。他带的这一军专门有操控脚踏弩的弩队,而为了防身,就算是弓手,每个人身上也都会背一把手弩。 弩发射出去的箭镞会发出尖啸声,其声势威响如怒,故以此名其弩也。轻弩的射程要比弓箭近,但威力甚猛,还轻便,扣发快捷,精准性高,属于杀伤力极大的武器,在咸阳都禁止随身携带出兵营。 “放心,悬刀附近扣的牙片很结实,不会脱手的。”青年上卿笑了笑,随手抬起手弩,朝不远处还未打扫的战场射出了一箭。 悬刀被扳动,弓弦随之脱离了勾牙,带动着箭矢劲射而出。 青年上卿所用的箭和其他人的也不同,箭镞镞锋之后的镞铤是骨制,上下各钻了两个孔,射出去的时候就会发出哨子一般的响声。这种箭镞被称之为鸣镝,既能攻击又能作报警之用。这也是刚刚启用的试用品,一般是放哨的哨兵或者分头行动时互相示警用的。 因为秦军井然有序整军肃静,所以这一声鸣镝就极其明显,在近处的士兵们都下意识地抬起头,看着那呼啸的箭镞从人群中穿过,正中了一具躺在地上的匈奴尸体。然后,那具匈奴尸体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惨叫出声。 竟然是装死!立刻有几人冲上前去,制止了那人的自刎,带到一边拷问。 近处的士兵们都看得目瞪口呆,王离的喝骂声也随之响起。此人也是受了箭伤跌落马下,但已心存死志,伺机在有人过来的时候暴起杀人,临死前能多杀几个是几个。 经过这一遭,也不用王离如何喝骂,打扫战场的人员越发小心了起来。 “这帮蠢货!才几年没打仗,就安逸到这种地步!”王离恨恨地收了声,在转向青年上卿的时候,表情立刻柔和了下来:“阿罗太厉害了!居然看得出对方在装死,而且还记得留活口,没射中要害。”别看鸣镝箭与普通箭的箭镞有区别,但可怕的杀伤力依旧存在,一样可以杀人的。 青年上卿的神色微妙地僵硬了一下,有点心虚地摸了摸手弩的望山。之前提到的悬刀就是扳机,而望山则是弩机上的一个山型的瞄准器,他弩机上的望山和其他人的不一样,是微调过的。所以即使是瞄准了要害,射中的也都是其他部位。 也许那些士兵们说的没错,他就是没有沾染过鲜血的小绵羊,在战场还妄想天真。 王离没有注意到青年上卿的尴尬之色,他已经从亲卫那边要来了白帛和笔墨,递了过去。 “别介意我让你用这样带声响的箭镞哈,你可是重点保护对象。话说这鸣镝箭还是从匈奴那边学来的,据说最初是冒顿王子所做,是为了在草原中互相示警呼唤所用。” 青年上卿的眉梢微挑,冒顿王子是头曼单于的嫡长子,今年二十二岁,若继任单于的话,就是他们秦军数十年之后的劲敌。不过这种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匈奴人的单于首领是公推出来的,头曼单于之后,谁能继承单于之位,还是个未知之数。 “不过马上就快要到五月了,匈奴人每年五月都在王庭龙城开祭祀大会,这些人还往这边跑作甚?”匈奴每年都有三次祭祀集会,正月、五月和九月。五月的祭祀大会是最盛大的,因为草原正值水草丰美之际,只要有条件的部族,都会聚集在王庭的龙城祭天地、祖先和鬼神。虽然说是祭天,但也会商讨国家大计、交流部落感情,是等同于中原人的正月过年一样的重大节日。 王离眯了眯虎目,转而开始说起这次与匈奴仓促的遭遇战:“真是奇怪,而且这一队匈奴骑兵要是从人数上来看,也太少了点,方向不对,也没有带游帐,而且携带的干粮也不够,抵抗得也并不激烈,虚晃一招就逃了,并不像是来扰边的。” 青年上卿一边听着王离叙说,一边把他的话转为书面语。这是他在扶苏身边最常做的事情,很快就简明扼要地写完了大概。 这时战场也差不多清扫完毕,秦军虽然损失不大,但其中有新兵,头一次上战场,仓促之间难免有所伤亡。匈奴人喜欢在战场上斩首,然后拎走头颅,所以死亡的秦军有些都不得全尸,只能就地掩埋。有相熟的士兵见此惨状都难掩悲愤之情,只能收敛其衣冠和随身所带的布囊,托人带回家乡立个衣冠冢。大部分士兵都不识字,所以都不佩带军牌,仅靠同乡们互相记识。若是衣袍战甲血迹太重,就只好拿走随身的布囊。而匈奴人的尸首也都被秦军斩下了头颅,带回去算军功。 商鞅变法时就规定,只要士兵斩获一个敌人军官的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一处田宅和一个仆人。斩杀敌人军官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也就越高。军功总共有二十个等级,被俗称为二十等爵。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斩获了两个敌人军官的首级,他的父母若是囚犯立刻就可以被释放,如果他的妻和子是奴隶,也可以马上变为平民。万一他战死沙场,他的功劳和勋爵也是可以传到儿子头上的。所以秦军士兵上战场并不仅仅是为国家而战斗,也是改变自身贫穷的命运,获取荣华富贵的唯一途径。 这也许是秦军横扫六国,勇猛无匹的最根本的原因。 不过这有利也有弊,秦军曾经在战场上发生过哄抢敌军首级的事情,甚至还闹出过人命,相当难看。好在蒙恬带兵甚严,王离也一直约束部下,此时打扫战场井然有序,专门有人员记录军功归属。 青年上卿询问之后,在军报的最后注上了遭遇匈奴骑兵的人数,杀敌几何,秦军伤亡几何。王离拿过来看了一眼,觉得阿罗的字迹有些潦草,但现在的环境下也不能苛求,他也没在意,从怀里掏出将军金印,蘸了朱砂泥盖在上面,交给传令兵急传回上郡。 整队完毕后,王离便下令继续前进。因为秦军经常在这一带巡查,所以每隔数百里就会有军寨,常驻五千人马,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驻扎戍边外加练兵。而这次王离带队过去,也是为了换防一部分将士。 他们这次的目的地叫瓦勒寨,寨中的都尉早就在寨门前迎接,等待明日按部就班地与王离队中的都尉换防。瓦勒寨中一片欢呼声,最主要的是王离这次来带了许多粮草和武器,没到换防期的士兵们已经期待已久。 进了瓦勒寨之后,伙头兵烧火做饭,青年上卿每三个月都会随王离来瓦勒寨一次,在寨中有专属的帐篷。他休整了一会儿,卫兵送来的饭食也都没什么胃口吃。等天色暗下来的时候,王离派人来请,青年上卿想着应是从那个被俘虏的匈奴骑兵问出了点什么。他立即出了帐篷,朝主帐一路走去。只见瓦勒寨内人头攒动,应是王离下发了什么命令。 主帐之内,只有王离一人,见青年上卿的到来,连忙开口道:“阿罗,又要麻烦你写份军报了。”他口中虽然说是麻烦,但语气却相当的理所当然。若是写军报,自是有主簿佐吏足以胜任此事,但王离用阿罗已经用得习惯,况且这位匈奴骑兵又是后者亲自俘获,王离还记得让功曹给他记上一份军功呢! “说吧。”青年上卿认命地在案几后席地而坐,几面上都已经铺好了笔墨与白帛,王离的亲兵们做得都极其到位。 “这事倒真是令人唏嘘啊,头曼单于真是昏庸,宠爱妾室,想要立小儿子为单于,居然把冒顿王子当成质子送去了月氏国。”王离啧啧称奇,但也没太大惊小怪。质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的始皇帝当年也做过质子。 青年上卿看王离的表情就知道这事还有下文,他索性没急着下笔,而是抬手倒了点清水,慢悠悠地磨着墨块。 “你知道那头曼单于又做了什么吗?前些日子居然发动了对月氏国的战争,浑然不顾自己儿子的死活。”王离长吁短叹,“冒顿那小子也是时运不济,不过于我大秦而言,他要是就这样死在月氏国就好了。” 匈奴不过是一个稍微大一点的胡人部落,在这片茫茫草原上,有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部落。而单于也只是选举制,不是世袭制,所以冒顿的生死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秦军可以借此挑起草原上的争端,之后坐山观虎斗。 说不定头曼单于就是打着类似的主意,因为有秦军驻扎上郡,匈奴无力向南扩张,便把目标转向了草原的其他部族。而一个并不宠爱的儿子的死活,貌似并不在头曼单于的考虑范围内。 “所以,他逃了?今日遇到的那队匈奴骑兵就是在找他的?”青年上卿从王离的语气中猜到了结果,秀气的双眉不由得微微皱起。同样有个不重视长子的父王,有个备受宠爱的弟弟,这个冒顿王子与大公子扶苏相似的经历,让青年上卿不禁有些走神。 “是的,头曼单于得到消息后,怕冒顿回去参加五月祭祀大会。”王离用食指敲了敲几面,声音转为森冷,“写军报给蒙将军,阐明此事,若是狭路相逢,务必要让冒顿再也回不去。” 青年上卿想起之前来主帐的路上,看到的那些即使是夜里也不断出发去巡逻草原的队伍,原来就是为了此事,欣然点头。 王离虽然如此说,但也知道要在茫茫草原之中寻找一个人,实在是太艰难了。他晚上也要出动军队到搜查附近,也是因为恰逢其会,抱着试试运气的想法。王离思绪纷乱,坐不住起身,在主帐中踱来踱去,最终在青年上卿的身边驻足。待他看清白帛上的文字时,不由得讶异地问道:“咦?阿罗,你的手怎么了?” 帛书上的字迹比起今日在马背上写的还要潦草,王离可记得年轻的上卿大人在十多年前,字迹就工整隽秀。他至今都随身携带着当年他送他的锦囊,其中就有阿罗写的帛书,所以才有此一问。 青年上卿持着笔的手一顿,苦笑道:“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吗?我跑了一天马,也很累的好吗?” 王离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轻咳一声道:“那你写完就赶紧回去休息吧。” 因为得到了一条宝贵的情报,整个瓦勒寨都行动了起来,等青年上卿从主帐中出来的时候,除了今日刚到的士兵们都在休息外,其余的士兵大部分都已经出巡了。 青年上卿的军帐安置得比较偏僻,他慢悠悠地走了好久才走到。他实际上只需要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就和王离带着换防的士兵回上郡了。但出了冒顿一事,王离在这里至少要待足三四天,要确定情况之后才能回去。其实换防这种差事,都尉带队来就可以了,若不是他坚持每三个月都来此处,身为裨将军的王离也用不着亲自带队。 用燧石点燃了帐中的油灯,青年上卿为自己烧了一壶热水,这才盘膝坐在案几前,从怀里掏出了一块巴掌大的石刻。 这是一块雕刻着猛兽的石刻,雕着一个彪悍的大猫,似虎非虎,鬃毛卷曲狂放,懒洋洋地坐在那里。青年上卿把这块石刻放在案几上,又从行囊中掏出一个青铜香炉,点燃里面的熏香球,才把香炉放在石刻的面前。 缥缈的炉烟婷婷袅袅地从香炉盖的镂空雕花之中蜿蜒而升,无风自动,丝丝缕缕都卷向了一旁的石刻,把石刻的头整个都包裹了起来。 这块石刻上雕刻着的,是一种名为狻猊的神兽。传说狻猊食虎豹,凶猛可怕,却性喜烟火,所以有求之前,需要准备供品。 青年上卿却有些疲惫了,毕竟在沙漠中的长途奔袭对于他来说,也是吃不消的。更何况,自从三年前,他被赵高强迫吃了若干枚丹药,又被关在乾字间一夜后,他的身体就变得与常人有些不一样了。 他当时以为乾字间内所待的三年是幻觉所致,但被救出来之后,才发觉事情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他可以和常人一样吃喝,却再也感受不到饥渴,他同样可以感觉到疲惫,却可以一连几天都不睡觉。体温变得冰凉,指甲、头发、胡须都不再有生长的迹象,就像是……就像是时间在他的身上,停止了流逝。 也许,师父的那枚丹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 可是他却不信平白无故会有此等好事,若是一枚丹药就可以解决始皇帝数十年来的追求,师父为何还会躲避不出现?这世上凡事都讲究以物易物的等价交换,也许他有此机缘,可必定会有反噬的后果。 而这样的后果,在他的忐忑不安之下,也终于显现。 青年上卿挽起了袖子,面无表情地看着白皙的手臂上,那一块块骇人的青紫色斑痕。这些斑痕最开始是在两年前出现,也许更早的时候也有,只是他没有在意。等到他发现的时候,斑痕便是云雾状的,后来就变成了条纹状,最近半年便有些连接在了一起,成为了大块大块的片状,乍一看上去,触目惊心。 他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还以为是什么疹子,只随意地涂了些药膏。可是在到了北疆后,接触到的尸体越发频繁,才知道这种看起来眼熟的淤痕,竟是尸斑! 也就是百姓们所言的血障,人体死亡一个时辰到两个时辰之后,就会出现尸斑。而随后尸体的肌肉和关节开始僵硬…… 青年上卿摸了摸自己冰冷的双手,艰难地活动了一下指关节。他的手现在连握笔写字都困难,勉强还能写写字。也许过不了多久,就连弯曲手指、扣动手弩的悬刀都做不到了。 他清秀的脸上勾勒出一抹僵硬的微笑,若是有外人看到,定会觉得古怪至极,令人毛骨悚然。 无奈地用手揉了揉脸颊,青年上卿觉得自己担心的,应该是再过一段时间,说不定身体也开始腐坏了,难道他就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白骨? 就算是心怀希望,在越来越多的状况出现后,青年上卿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恐怕在吃下那么多丹药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现在他还能清醒地行走在人间,恐怕应该就是师父那枚丹药的功效。而赵高把他投入了别有玄机的乾字间,说不定就是想要观察他服药后的变化。而他也不想去和赵高理论,指不定对方就是等着他这样做,以此来要挟他做出背叛大公子扶苏的事情。 他的生命固然重要,却没有重要到令他做出违背自己信念和尊严的地步。 青年上卿按了下手臂上的血障,皮肤又恢复了白皙,但当他松开手指后,血障就像是跗骨之蛆一样,重新又浮现出来。 他还能掩人耳目地在人前活动多久?就算他经常往兵营中跑,大公子扶苏也应该隐约都有些怀疑了吧? 他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青年上卿握紧了双手,俊容上满是不甘。他还没有看到他的大公子扶苏登上那尊宝座呢…… “阿……阿罗……你在吗?”被烟雾缭绕的狻猊石刻中,传来了嘲风咋咋呼呼的声音。也许是因为距离太过遥远,所以还夹杂着嘈杂的风声。 “在。”青年上卿卷下袖子,把瘀痕累累的手臂重新遮盖好,“咸阳可有何新鲜事?” 嘲风立刻不负他期望地开始八卦。 没错,青年上卿每三个月风雨无阻地来瓦勒寨陪同换防,就是因为狻猊石刻只有在特定的位置,才能与嘲风和鹞鹰通话。大公子扶苏暂时离开咸阳的政治中心一段时间,但并不代表他要放弃对咸阳事态的控制。 一边听一边把嘲风所说的这三个月以来发生的事情记在脑海里,再和从咸阳传来的线报一一比对,青年上卿的身体虽然已经开始僵化,但头脑一如往日般聪慧。 虽然嘲风八卦,但事实上能让它记在心间的大事也没几件,很快它就汇报完了,开始打滚撒娇。 “阿罗,我好想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啊!螭吻一直在睡觉,我每天只能和鹞鹰拌嘴,好无聊啊!” “应该还要一段时间。”青年上卿解释道,无声地叹了口气。 “哼,真不开心。”嘲风生气地冷哼一声,随后别别扭扭地努嘴道,“唉,连鹞鹰也看不到你,只能每隔三个月跟你这么通通话,若是你不小心死在沙漠中,我们都不知道。” “嘲风你就不会说点好听的吗?”鹞鹰在一旁受不了地插嘴。 青年上卿苦笑,嘲风的个性还真是没人能受得了呢。 是的,鹞鹰虽然号称能看尽天下事,但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看得到,它也是透过其他脊兽的眼睛来看尽天下事的,也就是说必须要有房屋,屋顶还必须要有脊兽石刻才行。而北疆一带,房屋也都是极其简陋的,连帐篷都是临时搭建的,所以根本不在鹞鹰的势力范围。 其实这个也蛮好解决的,只要在上郡的某个屋顶上装只脊兽就可以了,但他身体的异常,并不想让两只脊兽这么快就发现,所以才一直用其他理由搪塞。 不过偶尔和两只脊兽聊聊天,确实心情会变得轻松一些。有时候,青年上卿也会想,若他选择做个没心没肺无牵无挂的人,也许就不会如此痛苦烦恼了。 可是,那也不会是他了。 香炉里的熏香球很快就燃烧殆尽,狻猊也重新安静了下来。它所需的烟火也并不多,即使现在再燃着一个熏香球,也不能让狻猊醒过来了。 青年上卿拿起一旁的丝帕,仔细地擦着狻猊头上的香灰,却在片刻之后停滞了动作,任由那丝帕从他指尖滑落。 因为一柄锋利的短剑正横在了他的脖颈间。 “嘘……不要出声。”带着古怪口音的男声,在他的耳边突兀地响起。 青年上卿听话地一动未动,在北疆一年多,他也听过这种古怪的口音。 这是匈奴人学说秦语时,捋不平的舌头造成的口音。 也就是说,他的帐子里,居然跑进了一个匈奴人! 听这人的声音,虽称不上中气十足,但绝没有痛苦之意,对他也没有怨恨之情,所以应该不是今天他用手弩射中擒获的那位俘虏。看来王离的手下还没不中用到那种地步,不过居然让军营重地之中混进了异族人,这营防也没好到哪里去。 青年上卿的头脑飞速运转着,身后那人又再次开口:“我听到有说话声,帐内可还有他人?” 感觉脖颈上的利刃又加重了些许力道,青年上卿琢磨着对方应该在帐外没有待太久,而最后嘲风都在说一些无痛关痒的话,并没有什么机密。他略略放心,平心静气地淡淡道:“无人,在下自言自语而已。” “哼!”那人又怎么肯信,但这军帐也就转身的大小,有没有人一览无余。 青年上卿留神听着身后人的动静,却见此人绕到了他的面前,虽然收了匕首,却直接拿了他挂在帐中的手弩。已经上了弦的箭镞就直直地对着他,在烛火下闪着寒光,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但青年上卿的目光也只不过在那手弩上一晃而过,并不把这个随时可以夺走他性命的凶器放在眼内。他直直地看向这位胆大包天地敢只身闯入秦营的匈奴人。 从对方狼狈不堪的衣衫、脏污的面容还有疲惫的神态上来判断,这人逃入秦营必定也是迫不得已,应该没有同伙。而且从对方一手持着手弩,一手开始解决案几上的饭食来看,青年上卿多多少少已经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喏,也许对方选中了他的营帐,说不定就是因为他案几上的晚餐没有动过。 这三年中,因为腹中不知饥渴,青年上卿在私下一般都不再吃食,今日也是如此。 那人虽然狼吞虎咽,但姿态却自然好看,而且全身心戒备着,肌肉绷紧,一双像鹰隼般的利眸,从未低头去看食物,而是一直牢牢地盯着他。就像是一只在草原上大快朵颐的孤狼,虽然享受,却也防备着其他动物的抢食。 青年上卿思考着,他应该如何才能示警,告诉那帮士兵,他们想要找的冒顿王子,此时就坐在他对面。 亲兵端来给青年上卿的晚饭,份量特别足。就算是饿了好几天的冒顿王子,在吃了一阵之后,也开始减慢了进食的速度。那双泛着绿光的眸子像是看穿了青年上卿的想法,冒顿王子勾唇嘲讽道:“不要耍花样,也许我还会放你一条生路。” 青年上卿撇了撇嘴,他是得多傻才会信这话?两军交战,势如水火,冒顿若是生离此地,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他。况且他既然猜出了对方是冒顿王子,就绝不可能让对方生离此地。 悄悄地握了握拳,却软弱无力,看来需要考虑用其他方法了。青年上卿面无表情地思考着。他有点后悔为了与嘲风和鹞鹰通话保持隐秘,而把军帐选在军营中比较偏僻的地方了。再加上此时大部分士兵不是在休息就是出营了,就算他豁出去大吼一声,说不定都没人会注意到这里的异常。 “冒顿王子驾临此处,吾等有失远迎,失礼失礼。”青年上卿拱手为礼,面上的笑容诚恳真挚,丝毫不像是被人劫持,倒像是在自家招待客人的模样。 冒顿被人识破身份并不感到惊奇,但面前青年异于常人的态度,反而令他心中升起忌惮。他迅速用心倾听了一下营帐周围的动静,确定没有埋伏之后,才施施然地拿起一块馍馍,边吃边道:“餐食略简,无酒啊!” 这么挑就不要吃得那么香啊!青年上卿的眉梢抽搐了几下,本来他是感受不到肚子饿的,但看这冒顿王子大快朵颐地吃着本属于他的晚饭,顿时不爽起来。他定了定神,整理了一下脑中的思绪,在冒顿王子的咀嚼声中,缓缓说道:“王子殿下,可否考虑过日后何去何从?” “自是回王庭了。”冒顿没有丝毫停顿地回答道,显然早就抉择了目标,几口就解决了手中的馍馍,用他那奇怪的口音一字一顿道,“孰吉孰凶,听天由命。” 青年上卿一怔,没料到冒顿引用的是《楚辞·卜居》中的“此孰吉孰凶;何去何从?”。这位匈奴的王子殿下,居然不光会秦语,对诸子百家都有所了解。 不,这不仅仅是有所了解的程度。 青年上卿对面前冒顿王子的危险评估数值,又上升了许多。神思电转间,面色不变地斟酌词语道:“王子殿下可否想过,若是回王庭,头曼单于将会如何处置于你?草原之大,不单只有匈奴,还有月氏、有东胡、有楼烦,殿下又何苦只把目光对准王庭呢?”对外不如对内,青年上卿在尝试说服对方,若是放冒顿离开,可换草原数十年内乱,那么这个险还是可以冒的。 谁知冒顿连思考都没有,直接冷哼出声道:“匈奴本就是我的,何必做那丧家之犬?我族乃是狼群,头狼更替再寻常不过了。头曼他已经老了,早就应该被我替代了。” 青年上卿震惊地追问道:“若他不愿……” “杀之。”冒顿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脸上的表情再正常不过了,用的像是在说今天天气甚好的语气。他又拿起一块馍馍,夹了几块腌肉,吃了几口,加了句道,“我那个弟弟,自然也是不能留的。” 面对着这个面不改色地说着弑父杀弟之语的匈奴王子,青年上卿一时骇然无语。他所接受的传统世族教育,自是以孝道为先。纵使从夏商周春秋战国以来,许多王室之间骨血相争,其间的龌龊之事他也看过史书所写。但寥寥几笔,又怎能和面前之人亲口所说相比? 主要是这冒顿说得太过理所当然,仿若天道就应如此,让青年上卿震撼之余,下意识地想到了与其处境微妙相似的大公子扶苏。 弑父……杀弟…… 不,不。 大公子绝对不会做这种事的,就算被逼迫到穷途末路,他也绝不会做这种事。 人类的社会法则,又怎么能同牲畜一般? 可是,为了生存下去,就会搏杀他人,追根究底,人类又和动物有何区别? 青年上卿经常会思考一些人道观的哲学问题,他比常人聪慧,却极易钻牛角尖。但凡论题,都会有矛盾的两种答案,青年上卿越想越觉得可怖,很快就脸色煞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冒顿王子把案几上的饭食吃了一大半,在手边寻了一块干净的绢布,把剩下的几个馍馍包住。他又捧着羊皮水囊喝了几大口,再用一些水擦了擦脸。对着水囊中剩余的水,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按回了木塞,放在了案几上,打算一会儿一起带走。 之后他站起身,看了看挂在帐子中的战甲,用手弩指了指青年上卿,冷哼道:“起来,伺候我穿衣。” 这一声倒是把青年上卿从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拯救了出来,他茫然地抬起头,正好看到了在他面前洒然而立的冒顿王子。 秦人向来比中原人还要高大健壮,而这冒顿王子站起身后,又要比一般秦人还要魁梧强健,但他身上优美的肌肉线条却并不让人感觉他太过于壮硕,反而像是蕴含着无穷的力量。这位年轻的匈奴王子脸上的尘土和血污已经擦净,露出了真容。他的肤色微暗,双眉浓密,眼窝深陷,嵌着一双碧绿色的眼瞳,鼻梁高耸,五官凌厉至极。他的脸颊上还有着未愈合的伤口,可见一路从月氏国逃到此处,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苦难和折磨。他本是匈奴族中除了头曼单于之外,最尊贵的存在,可他现在却只能在夹缝中艰难地求生存。在这样的劣境之中,他却没有一丝一毫的颓然,反而整个人就像是一柄出鞘的利刃,经过了千锤百炼之后,散发着令人无法忽视的锋芒。 这样的人,若是放他回王庭,匈奴肯定会迎来它最强大的单于。 青年上卿暗中又捏了捏拳头,面上却静若止水地站起身,顺从地走到冒顿身边,在利刃及身的情况下,拿起一旁的战甲,给对方穿上。 因为这是他常穿的军吏铠,两人的身材相差甚多,系绳的部分需要调整,青年上卿现在本来手指就不甚灵活,动作也就更加缓慢了。 冒顿看在眼内,倒是没想到这位绿袍青年手指有问题,还以为他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他嗤笑一声,却并未借题发挥。他进到这个帐子之前,早就已经摸清了附近的情况。他大概可以在这里耽误半个时辰左右,其实若不是怕天亮不好离开,他更想在此处休憩一晚,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好好睡过一觉了。 饥饿已久的肠胃在吃过饭食之后,导致他整个人有些昏昏欲睡。冒顿在悄悄地打了个哈欠之后,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用痛楚来警醒自己。他知道这是最危险的时候,只要他顺利地逃出瓦勒寨,他就可以直奔王庭了。 若不是从月氏国偷出来的马累死了,为了躲避追杀他的匈奴骑兵,他也不用冒险潜进匈奴骑兵不敢靠近的瓦勒寨。不过吃了顿饱饭,还是值得的。冒顿从来不知道饥饿居然是比疼痛还要让人难以忍受的酷刑。 冒顿用眼角瞥着在他身前低头与战甲做斗争的绿袍青年,油灯昏黄的光芒在他的脸颊打下一道柔和的光影,即使两个人民族不同,冒顿也不得不承认这位青年长得确实俊秀无双。 不过可惜,即使皮相再好,他也活不过今晚了。 青年上卿仿若没有看到对方眼眸中的寒光,他重新整理了纷乱的思绪。 像冒顿这种人,既然认定了一个目标,就很难被人劝阻。用经史子集来劝?他自己就应该熟读诸子百家,但居然还坚定不移地要弑父杀弟,就说明他骨子里依旧是草原上的孤狼。 青年上卿的心中虽然鄙夷着异族人果真茹毛饮血,但未尝没有着一丝羡慕。 若是……若是始皇驾崩,大公子登基,就再好不过了。 青年上卿黯下神色,知道自己已是入了魔障,始皇雄才伟略,乃世间难得的明主。 也许,是因为他的时间所剩无几,所以才格外急躁。 这一刻,他有些理解始皇为何会无所不用其极地追求长生了。 这大秦的壮丽山河,才刚刚展露在脚下,又怎会舍得眼睁睁地放手给其他人? 战甲穿得再磨磨蹭蹭,一刻钟的时间也穿好了。军吏铠的铠甲是由甲片编缀而成,并没有衬材,身甲较长,穿在冒顿的身上,倒显得有些短小。两肩上还有披膊,冒顿动了动手臂,调整了一下前后甲胄的松紧,示意这位绿袍青年帮他束发。 冒顿戏谑地看着绿袍青年的眼中闪过一丝暗怒,但依旧忍气吞声地让他坐下,打算绕到他背后。 “如此即可。”冒顿动了动手中的匕首,制止了对方的行动。他又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后背毫无防备地让给敌人? 两人面对面坐好,绿袍青年略直起身,勉勉强强地帮他束好了发髻。 匈奴族中一般都是披发,冒顿不甚习惯地动了动头,总觉得脖颈凉飕飕的,冒着一股寒气,这下瞌睡虫都跑光了。对于这个听话的俘虏,冒顿满意地龇了龇牙,不客气地发号施令道:“接下来,我需要一匹马。” 青年上卿脸上的表情只是略挣扎了一下,便低垂着眼帘,起身示意他跟上。 冒顿并不觉得对方有能力反抗,若是性格刚烈的,在被发现劫持的那一刹那就高呼示警了。时间拖得越长,对方肯定就越惜命。况且从对方可以有单独一个军帐、拥有军吏铠,还有丰盛足够的饭食来分析,就知道对方在军中的身份并不低。但又因为军帐较偏,也没有亲兵守卫来看守,可见此人的地位也没有高到失踪会马上引人注意的地步,身体又羸弱毫无战斗力,再适合挟持不过了。 瓦勒寨中此时已经万籁无声,该出去巡逻的还没有回营,该休息的早就沉入了梦乡,在寨内负责警戒的士兵们都在放轻脚步地走来走去,只能听到放低声音的窃窃私语声,和晚风吹拂着旗帜而发出的猎猎声响。 冒顿换好了秦军的战甲,梳着秦兵的发髻,在黑暗中,高鼻深目的五官也不是太明显,看起来就和一个普通的秦兵没什么区别,根本没有人留意他手中看似随意拿着的手弩,其实是对准了走在他身前的青年。 天时地利人和,就算谨慎如冒顿,都觉得他是在遭受了二十二年不公平的待遇之后,终于受到了上天的眷顾,丝毫没发现走在前面的青年脸上放松的神情。 青年上卿是真的不担心,反而欣然地带着冒顿王子去寨门口的马厩。他虽然只身在王离军中,但身边却一直跟着几个直属于扶苏的亲卫。只是他想要私下同嘲风与鹞鹰聊天,便把他们遣得远了一些。也没过多久,他就带着一个陌生人出了军帐,只要不是傻的,都会发现问题。 就是怕那些亲卫按捺不住,打草惊蛇。 青年上卿一边思索着,一边跟身后的冒顿讲条件:“王子殿下说放我一条生路,如何保障?” 冒顿根本没考虑过这种事情,但对方既然提出来了,鉴于他还没有弄来马,便装作慎重地略想了一下,开口道:“待出了寨门,我跑到无人处,便可放你离开。” “在下不信。”青年上卿索性停下脚步,笑着摇了摇头。 “你!”冒顿也被迫停了下来,两人虽然都面带笑容,但其中暗藏杀机。尽管心中暴怒,冒顿也知在此处若闹将开来,他分分钟就会被俘获,甚至连自杀的奢望都不会有。暗压着怒火,冒顿只想了片刻,就沉声道:“到了一处,我将你绑住手脚,我倒骑战马离开,若是你有呼救的企图,我就会射出此箭。” 他说完抬手示意了一下,嗤笑道:“你这手弩上插着的是鸣镝箭,相信我,我也不想在这夜里动用这支箭,这声响足够暴露我的踪迹了。” 青年上卿侧着头思考了一下,便勉强地点了点头。 其实他根本不想放冒顿出瓦勒寨,他本打算直接就在这里和冒顿撕破脸动手,量他插翅也难飞。结果两人还未走到马厩,一名穿着战甲的士兵就主动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绷着脸对他行了一个军礼道:“大人可是要出寨?马已喂好。” 青年上卿一怔,朝一旁看去,竟赫然发现连寨门都提前打开了。 糟了,王离这是知道了他被挟持?怕他受伤,才如此妥协的吗?真是愚蠢! 青年上卿的心中有愤慨,但剩下的,却是难以形容的感动。 “看来,你比我预计的,还要重要得多。” 一旁的冒顿瞬间明了,一把捞起还在发呆的绿袍青年,一个翻身上了马背,用超凡的马术操控着战马狂奔出了瓦勒寨,狂笑道:“离本王子五百步远,否则玉石俱焚!” 当然,在双方心中,谁是玉,谁是石,自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定义。 草原的夜空,一道绚烂的银河横贯当中,镶满了璀璨的星子,那种神秘的幽暗深邃,只要看上几眼,就会令人不由自觉地沉醉其中。越是凝望这辽阔的天空与一望无际的草原,就越觉得自身的渺小。 看着不远处的冒顿正念念有词地跪拜着天地,青年上卿无奈地撇了撇嘴。劫持他的这位匈奴王子殿下,实在是他今生所见过的最虔诚的信徒。 也许是因为草原上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中原,胡人对于日月经天、四季交替、生老病死、风雨雷电等天道常识,有着比较落后的认识。他们并不知道“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道理,认为一切都是神授,所以异常重视祭祀,不光是每年三次族中祭祀大会,甚至每天都要祭拜。 朝拜日,夕拜月,甚至一点点的小事,只要时间来得及,都要拜谢上天所赐。 青年上卿一开始对这种祭拜都是抱着不屑的态度,他对匈奴祭祀的评价,就只有“愚昧”这两个字。举例来说,匈奴发动的所有战事,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他们连出战都要在前一天晚上夜观月象。 真的只是夜观月象,而不是夜观星象。月盛则攻战,月亏则退兵。这么简单的规律,还有诸多忌讳,都早就被秦军所掌控,所以蒙恬在驱逐匈奴人的时候才会那么顺畅。 就连始皇也没有把匈奴放在眼里。他把中原沃土都收归掌中,对于这块只能放牧的草原期待不大。况且因为草原太过广阔,也没有余力去赶尽杀绝,便在收复河以南的地区后,建了长城,防止匈奴骑兵南下掠夺即可。 只是此时此刻,在星空与草原之间,整个世界空旷得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人,孤寂得像是被众神所遗忘。虽然冒顿口中念叨着匈奴语,青年上卿只能零星听懂几个字眼,但那种全身心都流露出来的虔诚,让他忍不住为之动容。 对天地十分尊崇,对生死却无所畏惧。 这样的人,这样的民族…… 青年上卿拢紧了身上的羊毛毯,身体早就已经感受不到草原夜晚的寒冷了,却无端生出一股说不出的寒意。 今天是离开瓦勒寨的第八个晚上。 冒顿并没有杀他,反而带着他往单于王庭而去。青年上卿对草原的地形完全不了解,但也能大概判断得出冒顿是带着他在草原上曲折前进。 王离亲自带兵,一直锲而不舍地追在他们身后。有次遭遇战,他都已经近到足以看清王离忧心忡忡的表情了,结果冒顿还是依靠着对草原地形的熟悉,而把身后的追兵再次甩开。 他们的马也已经聚集了四匹,只有其中一匹是冒顿从瓦勒寨夺走的那匹,其余三匹都是他在草原上套来驯服的野马,冒顿和他换着马奔跑,才能逃离秦军的追击。他们途中经过了许多个草原部落,即使素不相识,冒顿也受到了很好的待遇。所以他们一路都不愁吃穿,冒顿还用套来的野马换了许多吃食和衣物。 青年上卿不是没想过想办法逃离,但他的身体连个孩童都打不过,更别说冒顿这匹草原孤狼了。 只是再这样拖下去,反而是王离孤军深入,青年上卿从三天前起就开始担心王离的安危了。冒顿的心思,青年上卿早就猜到了,无非就是带着他这个免死牌,引着秦军不远不近地吊着,就算是想要置他于死地的匈奴骑兵,在看到秦军的旗帜时也只会望风而逃。 可笑,这冒顿王子还祈求天地保佑什么?要谢也要谢秦军啊!这妥妥的是想蹭免费保护伞一直蹭到王庭啊! 青年上卿越想越不爽,只能再次唾弃自己不中用的身体。他把手臂伸出毛毯,顺便撸起袖子,借着月色星光,看着手臂上逐渐扩大的血障尸斑,不由自主地锁紧眉头。 那边冒顿祭拜完毕,便起身往他的俘虏走来。 准确地说,冒顿已经默认为这是他的奴隶了,这人吃得不多,喝得很少,感觉不到草原夜晚的寒冷,不哭不闹,还不反抗,不愧为最佳人质。 “韩信,你真不吃吗?”冒顿操着那带着口音的秦语,拿起一旁的腌羊肉。 青年上卿还是不怎么习惯自己随便报的假名,迟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摇了摇头。他不想对冒顿报自己的名字,对方若是不知道还好,要是知道他就更别想逃走了。 “快吃!”冒顿还是用匕首片了一小块羊肉扔了过去。 青年上卿无奈地看着手中甚至还带着一小块泥沙的羊肉,挣扎了半晌,还是用手拂去脏污,撕成小块一点点塞进嘴里。 已经品不太出来味道了呢,只能从咬合的感觉来判断,这羊肉腌制的时间有点长,太老了。 两人寂然无声地吃完晚饭,冒顿不像前些日子那样用言语刺激他辩论,反而闷头用匕首雕刻制作着什么。 从这八天的相处,青年上卿已经知道这位冒顿王子手巧得根本不像是个王子,反而像个做手工活的匠人,想法也天马行空,难怪能做得出鸣镝那样古怪的箭。 没有冒顿那样灵敏的耳朵和对草原熟悉到可怕的了解,青年上卿也看得出来今晚冒顿的不寻常。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口。 “放了我,你自己走吧。” 冒顿手中的动作一滞,冷冷地吐出几个字:“你是我的奴隶。” 青年上卿知道,冒顿舍不得杀他,不仅仅是因为身后紧紧追击的秦军,也是他这八天来恰到好处地展露了自己的才华。没有出格到对方不惜一切代价掠他回王庭,但足够让冒顿为了听他所讲的经史子集而不下手除掉他。否则这偌大的草原,冒顿孤身一人都能从月氏国跑出来,没道理甩不掉人生地不熟的秦军。 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眼看着离五月祭祀大会的时间越来越近,若是再带着他一起上路,肯定来不及回到王庭。所以青年上卿才开口,依着他的判断,冒顿恐怕已经下了狠心,决定杀掉他这个累赘了。 见冒顿还要措辞搪塞,青年上卿淡淡地用匈奴语道:“其实我还是会说一些匈奴话的。” 冒顿的表情立刻尴尬了起来,那岂不是他方才祈祷忏悔的话对方都听见了?还没等他狡辩,他的奴隶就已经微微一笑,流利地复述道:“天地所生,日月所置……” “睡觉!”冒顿突兀地打断了对方,粗暴地拎起一旁的另一条毛毯,把他的奴隶卷入怀中,然后还不忘抱怨一句道,“你怎么这么冷?要不是我照顾你,说不定你早就死了。” 被两条铁箍一样的手臂禁锢着,青年上卿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的体温早就比常人要冷上许多。这段时日,他们都是如此休憩的,就是因为冒顿怕他沉睡的时候溜走。而且直接头枕大地,若是远处有马蹄的声音,提前很久就能听得见。 其实他也听不太懂匈奴语,只是简单地利用强大的记忆力复述对方的话语,但听得懂的零星的几个词语,再加上冒顿今夜与众不同的情绪,很简单就能分析出对方的想法。听着身侧渐渐平缓的呼吸,青年上卿的脸容上浮现出一抹苦笑。他也不是没想过趁机杀死对方,只是这样尝试了几次之后,发现不管冒顿看起来睡得有多沉,他只要略一动弹,对方都会在下一刻惊醒过来,无一例外。 虽然并不需要休息,但身体的疲惫还是存在的,青年上卿仰望着璀璨的星空,背靠着坚实的大地,焦躁的心竟然很快就平复了下来,难得大脑一片空白,不去再想自己的处境,慢慢地合上了双眼。 等青年上卿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竟是被绑在了一根长竿上,长竿的一端深深地插入了土地之中,无论他如何挣扎,都纹丝不动。他的嘴也被布条堵住,而夜色深沉,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他隐约可以看得到正前方,有个人影在鼓捣着什么,偶尔可以听得到弓弦的拨弄声。 “醒了?”冒顿的声音传来,在风中听得有些不真切。 “韩信,我无法带你回王庭,也下不了决心杀掉你。 “所以,就交给上天来决定吧。 “这是我做的一个简易机关,离太阳升起还有半刻钟时间,等第一缕阳光升起的时候,这枚石头会掉落在地,而这柄手弩会自动扣动悬刀,这枚鸣镝箭会射穿你的胸膛。 “希望在天亮之前,秦军会找到此地。 “这是用狼的颌骨所做的骨鸣镝,此等声音最佳,适合为你送行。 “愿龙神保佑你。” 冒顿干脆利落地说完,便牵着四匹马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生与死,对于他来说无非就是或左或右的选择。匈奴人从来不畏惧生死,不管是别人的生死,还是自己的生死。 而在这位与众不同的奴隶身上,冒顿决定做一个有趣的实验。 他知道他的这个奴隶身份一定很不一般,否则身后的秦军追兵不会穷追不舍,甚至追兵还越来越多。他估算着,差不多等到天亮,那些秦军应该就会到达这附近了。 所以,还真是期待在那枚骨鸣镝响起的时候,秦军听到响声寻来,却只找到了一具尸体的景象呢。 即使只是幻想,冒顿都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留在现场亲眼旁观。 天边第一缕阳光终于从地平线上投射而来,冒顿兴奋地眯起了双眸,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拍马飞驰。 一声凄厉的鸣响声从他身后传来,就像是神灵驾临此处的号角声。 胸口的玉璇玑隐隐发热,温暖了他冰冷的身躯,像是已经死去的躯体,因为这一点温热,而又重新回到人世间。 “毕之……毕之!” 青年上卿虚弱地睁开双眼,正好看到一脸焦急的扶苏。他从未看过如此狼狈的大公子,短短数日未见,就瘦了一大圈,发髻都有些凌乱,眼底青黑,脸上还有几处脏污。他没有想过,为了他,大公子扶苏竟能深入草原,而且一看就是接到他出事的军报之后,直接从上郡奔袭而来。 “阿罗!你居然受伤了!”一旁的王离急得直跳脚,高声呼唤亲卫把军医请过来,然后一叠声地点兵去追那个明显还没走远的冒顿王子。 “无事,只是擦伤了手臂。”青年上卿回过神,看了下自己的身体。他此时已经被扶苏从长竿上解救了下来,还好冒顿用的是他的那柄手弩,瞄准的望山是被调过的,他只要稍微计算一下范围,尽量错开身体就会避开要害部位。 也幸亏这些时日冒顿怕骨鸣镝的声音会暴露行踪而没有用过,才没发现这个问题。 扶苏检查过自家侍读的身体,发现没有其他地方有血迹,才毫不掩饰地放松了神情。他一边扶着对方起身,一边吩咐道:“王离,穷寇莫追。” “可是,马上就要追到他了!”王离不甘心地抗议道。其实心底也知道,少了阿罗这个累赘,冒顿在草原上才如龙入大海,再也抓不到他半分痕迹。况且他这军中还有大公子扶苏亲至,本就是冒了天大的风险,若是遭遇了匈奴骑兵,后果不堪设想。 “只是一个不受重视的匈奴王子罢了,能俘获最好,但若放他回去,匈奴定会因为下任单于之争而产生内乱,无暇南顾。”扶苏平静地说道,而抓着自家侍读手腕的手掌却不自觉地捏紧,用力,“而且我们借此机会将走过的所有路途也都绘制了地图,可谓收获颇丰。” “终有一日,我会踏平匈奴王庭。” 朝阳终于跃出了地平线,一身戎装的大公子扶苏,整个人像是沐浴在了金光之中。在军中的历练,让他早已褪去了昔日温文尔雅的面具,终于露出了些许强势的霸气。 青年上卿出神地看着他所选的君主,动了动唇,却什么都没有说。 这是他的光,那他就做他的影好了。 阳光也不能照耀大地之上的所有角落,他的光不能做的事情,那么就让身为影的他来替他完成吧。 第12章织女针 公元前210年上郡 王离捏着手中的陶杯,屏息凝神地盯着案几对面的绿袍青年,想要从他苍白的面容之中,看出些许蛛丝马迹。 绿袍青年手中白帛上写的,是和咸阳的粮草一起送到上郡的家书。来上郡两年多,王离还是头一次看到阿罗收到家书,倒是婴那小子每个月都要写一堆啰唆话。所以从主薄那里拿到这封帛书后,他就亲自给青年送了过来。 “如何?出了何事?”青年的俊颜上实在是平静无波,王离忍不住开始乱猜测起来。是家里给阿罗定了亲事,催他回去完婚?要知道他爹也曾经给他搞过这样一出,他当时是拖了又拖,实在拖不过了才回了频阳一趟。结果对方姑娘却嫌弃他要常年戍边,直接上门退了亲,另嫁了他人。好好的世交,最后闹得老死不相往来,父亲倒是不敢随便替他定亲了。反正家里有弟弟们传宗接代,他又何必多花时间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身边的朋友都没有成亲的缘故,大公子扶苏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阿罗也没有成亲,他自然也不急。 绿袍青年把手中的帛书放在了案几上,双眉微皱,修长好看的手指轻按几面,叹了口气道:“我父病重,召我回咸阳一趟。” 王离一怔,放下手中的陶杯,马上起身,大步出了军帐。 绿袍青年听着王离站在门口,安排护送他回咸阳的人手,吩咐亲兵们准备路上的吃穿用度,还细心地多加了一些毛皮等边塞特产带回去给他家人和婴当礼品,诸多安排事无巨细,都妥妥当当。绿袍青年嘴边扬起一抹温暖的弧度,拿起手边的铜壶,给王离放在案几上已经空了的陶杯里倒满了水。 可就算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他的手臂都在颤抖,还把水洒在了外面。 懊恼地抿了抿唇,绿袍青年放下铜壶。他刚拿手巾把几面上的水擦干净,王离就已经分派任务完毕,重新进了军帐。 “阿罗,不用担心,宜阳王会无事的。”王离正好看到青年抿着唇黯然的表情,立刻手足无措地安慰道。只是他说出的话自己都觉得干巴巴的,天生嘴笨的自己仿佛根本就没有能言善辩的天赋。 “嗯。”绿袍青年低低地应了一声。 从帛书上父亲的字迹来看,笔锋有力工整,语句通顺流畅,显然是在思绪清楚、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所写,所以父亲的身体必定没有问题,那么为何这时召他回咸阳,恐怕就另有内情了。 绿袍青年有那么一瞬间,也猜想是不是他父亲用这一招逼他回咸阳成亲,不过这个念头立刻又被他自己否决了。自从他十二岁之后,家中实际做主的是他,父亲是不会越过他自作主张的。 不知道是什么事,让父亲不能在帛书中明言。 绿袍青年思索了半晌,终是决定趁此机会回咸阳一趟,正好他一直谋划的事情,得回咸阳才行。自从去年他去瓦勒寨不小心被冒顿王子掠走,之后扶苏就禁止他再随王离出上郡,他已快一年未和嘲风与鹞鹰通过话了。咸阳的局势,让他渐渐有种不在掌控中的感觉。 “阿离。”绿袍青年抬起头,常年带笑的表情难得地变得严肃。 “在。”见他如此,王离也挺直了背脊。 “还记得你还欠我一事否?”绿袍青年语气郑重。 “记得。”王离点了点头,越发慎重起来。他和阿罗认识多年,居然要动用儿时的戏言来做委托,王离已经决定无论对方所求何事,不管有多难办,他都要保证完成。 “我此去咸阳,不知何时归来。”绿袍青年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案几下藏着的双手慢慢紧握成拳。他如今的身体,也许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他顿了顿,整理好情绪,才缓缓道,“我不在之时,大公子的安危就交予你了。” 王离闻言,呆愣了片刻,紧绷的身体随之放松,拿起陶杯一饮而尽后,松了口气道:“这是我的职责,阿罗你就是爱操心,放心吧。” “我不在之时,大公子的安危就交予你了。”绿袍青年执意地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语气越发沉重。 王离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是他想太多了吗?总觉得阿罗的重音放在了前半句,就像是……就像是他要不在很久的样子。 不过,应该是他想多了吧? 王离抓了抓头发,重新坐直,认真地回道:“交给我吧。” “拜托你了。”绿袍青年展颜一笑,“我收拾过后,就去与大公子告别。” “嗯,我去盯着那帮兔崽子们,一会儿送你一程。”王离跳起来去查看亲兵们准备的情况了。 绿袍青年呆坐了许久,终于把藏在案几下的双手伸了出来,面无表情地看着手心中被指甲刺出来的伤痕,已经有些许皮肉被刺破掀开,丝丝浓稠的鲜血缓慢流出,散发着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腐臭。 咸阳织室 咸阳宫靠西北的宫墙处,有一座特殊形制的宫殿,这里是宫中的丝织作坊,名曰织室。 织室的四面墙壁都有窗户,而且都比普通的窗户要大上许多,也高上许多,所以殿内的采光极好。在天晴时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整个织室都是亮堂堂的,映得所有织婢面前架子上的绸缎布料都光鲜亮丽,初来织室的人都会觉得心情舒畅。 可是这也仅仅是看起来罢了。 因为织室内放着很多丝织品,这些脆弱精贵的织物非常怕火,最娇嫩的绫罗绸缎,哪怕是被灯火稍稍撩到边也会烧焦卷曲,所以只要天一黑,她们就不用上工。但同样的,在冬日里却也不能点火盆取暖。 在数九的寒冬之中,织室四面的窗户大开,冷风穿堂而过。就算身上穿得再暖和,双手因为要做精细的缝纫和刺绣,也不能戴厚重的手套。 许多织婢的双手都生有冻疮,年年冬天复发。本来纤如青葱的十指,都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苦中变得难看粗鄙起来。 而且夜晚不能做工,就代表着白日必须更加努力工作。 织婢们多为官奴婢,贵族女子犯罪,便常常会被发配到织室。所以尽管织室工作辛苦,但也算是宫内除了伺候贵人之外,最体面的活计了。更因为织室内被发配的贵女们极多,再加之织婢的年纪一般都在二十岁以下,青春靓丽,所以平均相貌要比其他地方高出许多,很多黄门侍卫都喜欢没事就过来在不远处晃晃。 也许是听闻了这些不规矩的事情,少府的御府令在数年前便下令封闭织室,无关人等不得入内,倒是让此处清静了不少。 除了织室内的织婢外,少有人知道这些年来,后宫的衣服织补都挪到其他殿室去做了。此处织室,变成只为始皇一人所服务的织室。 准确说来,只是为了始皇的一件衣袍。 采薇把双手拢在袖筒里,站在织室之中,仰头看着挂在衣架上的那件黑色深衣。 没有任何花纹和刺绣,样式也是最普通的直筒式。它的衣袖宽松,衣服的上下宽窄相近,衣裾比较短,能露出双脚。而且前襟下面还露出了下垂的右内襟,制作显得粗糙,款式平板,缺乏美感。但却节约布料,制作起来简单方便。 看起来就像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深衣,却花了她们足足三年的时间。 虽然看起来普通,但平民却没有资格穿黑色。只是若不说出来,没有人相信这是为始皇所量身定做的。 采薇如今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遇事就只能悄悄流眼泪的小宫女,今年已经二十九岁的她,在宫中算是年纪颇大的嬷嬷辈了。她从十一岁就入了织室,如今已经在此待了十八年,成为织室当仁不让的首席。 织室之中,最费的其实还不是双手,而是双眼。尽管夜晚不上工,日积月累的常年劳作,也让织婢们在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双眼视力模糊,效率下降,不得不转为其他殿室工作。 采薇倒是得了自家上卿的一枚丹药,所以没有害眼病,双眼保持清明,所以才在十年前就成为了织室的首席。 首席便是坐在织室上首第一张席子上的位置,统管织室所有事务,他人不得有疑义。所以纵使人人都觉得放下手中的活计,专门制作一件普通的深衣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但一上手才知这布料非同寻常,应是上古流传下来的黑金和黑玉拉丝制成,普通的针线都难以穿透,更遑论裁剪缝纫了。 裁剪布料用了最锋利的越王剑,裁剪成最简单的样式布片,而缝纫则足足困扰了她们数月的时间。 所幸从符玺令事大人那边求来了一枚特别的织女针,针长两寸,不知道是什么材质铸成,细如发丝,却能艰难地穿透这黑色布料。 因为只有一枚织女针可用,所以这织室封锁之后,每天只需两名织婢轮流缝纫。这件深衣制作如此费时,也是有此原因。 采薇知晓的要比普通织婢多一些,她知道这看起来不起眼的黑色布料实际上是取自墨旌旗。 秦国皇室的祖先可以追溯到黄帝五世孙大费,大费曾经辅佐大禹治水。舜帝奖赏大禹时,也赐给了大费一面黑色的旌旗,赐姓为嬴。 而这面舜帝赐予的墨旌旗,也就是秦朝尚黑的根本。 只是谁也想不到,始皇对这面巨大的墨旌旗动了心思,竟想裁剪为衣袍穿在身上。 采薇敛去眼中翻腾的思绪,收好案几上的织女针,吩咐身周的织婢们把织室敞开的窗户都关好,锁门离开。始皇在东巡的路上未归,符玺令事大人也跟随在侧,这件旌旗深衣便只能挂在此处,等始皇御驾归来再呈上。 织婢们被采薇放了三天的假,皆面上欣喜,朝她行了礼后三三两两地离去。采薇站在原地沉思了半晌,便拐了个弯,走进了织室附近的仓库。 身为首席织婢,采薇的责任重大,所以在织室仓库之中,有一小块空地放着床褥,有时她就直接睡在这里值夜班。 确认无人之后,采薇把门关好,没有窗户的仓库便一片黑暗。她把案几上罩着黑布的夜明珠揭开,一片青色的光芒便莹莹而现。 采薇揭开床褥下面的木板,拿出那里藏着的一件已经快要完成的黑色深衣。看款式样子,是和织室之中的那件旌旗深衣一模一样。可若上手触碰的话,才知道这件旌旗深衣是由一些碎布料拼接而成,只是缝制的技术高超,用肉眼看上去竟看不到布片缝纫的接口。 采薇满意地看着这件旌旗深衣,她是首席织婢,织女针在夜晚的时候,自然是归她保管。而她利用着那面墨旌旗裁剪的碎布料,竟是生生让她重新又制出了另一件旌旗深衣。 她早就知道墨旌旗的益处,她用两块墨旌旗的长布料,团在了衣袖内里,经常把双手放在其中,本来数年都不会好的顽固冻疮竟这样生生地治好了,而双手也恢复了细腻白皙,当真无比神奇。 想起她曾无意间瞥见的上卿手腕上所生的紫斑,虽不知道是何病症,但只要有了这件旌旗深衣,便完全不是问题! 她的上卿,自然配得起这件旌旗深衣。 这也是她做给他最好的衣袍。 一去北疆两年有余,也不知上卿一切可安好…… 在夜明珠荧荧的清冷光辉下,采薇拥着这件旌旗深衣呆愣了片刻,便振作了起来,拿出织女针缓慢地缝起来。 上郡 王离率队在军营门口等候,亲卫们的速度都很快,命令才下不久,就迅速领好物资集结了。随上卿回咸阳的亲卫们每人除了胯下的战马外,都带着另外一匹马以备轮换。王离检查了两遍,满意地发现没有疏漏,随时都可以启程。 不过他琢磨着,阿罗收拾完再和大公子告别,怎么都要再有大半个时辰,便打算让这些亲卫们原地休息。 只是一抬眼,他就看到青年上卿骑着马从军营中缓缓而出。 王离眨了眨眼,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意外。 “怎么?”青年上卿控制着战马停在王离面前,实在是无法把他脸上的表情当做没看见。 “哦,没什么,我以为你和大公子至少要聊一阵。”难道不应该把咸阳的事务交代清楚?他们可是两年多都没回去过了。不过转念一想,王离也觉得自己想得太多了,阿罗的父亲病重,急着赶回去也是应该的。 青年上卿低头盯着自己握着缰绳的手,他何尝不想与大公子多说几句话?以他的身体,回到咸阳之后可能就再也支撑不下去了。 这一别就是永别。 可是他却什么都不能说。 大公子何等敏锐之人,哪怕他再多说一个字,多看一眼,也许就会被他发觉。 不过也无事,他把想说想要交代事情都写成了帛书,这些天都一直在偷偷地写。他也没发现自己是这么多话的人,把大公子登基之后有可能发生的事都推衍了一遍,现在都已经写到二十年后了。 等回咸阳之后,有空再继续往下写吧。大公子肯定能活到比始皇现在的年纪还要大的岁数。 越想越是不甘心啊……本来陪着大公子的,应该是他…… 王离把马匹转了个方向,靠近了青年上卿的身侧,动了动鼻子:“咦?阿罗你怎么熏香了?这味道有点奇怪啊……” 青年上卿的手腕微不可查地颤抖了一下,勒了一下缰绳,策马把两人之间的距离拉开了一些。 王离还想再说什么,眼角却瞥见军营中又冲出一匹马,正是大公子扶苏。 他就说这么短时间绝对不够嘛!王离摸了摸鼻子,识趣地带着亲卫们离开,在不远处列队等候。 青年上卿在马上朝大公子行了行礼,他控制着脸上的神情,一丝异样都不能有,否则对方就会察觉到有问题。 扶苏停住战马,从怀里掏出一截物事,递给他道:“方才忘了把这个给你。此去咸阳,不在我身侧,一切以平安为主。” 青年上卿接在手中,低头一看,这是一段竹启节。 使臣出行,执节以示信,所以启节乃是通行证的代称。所谓竹启节,并不是用竹子雕刻成的,而是青铜所制,形似一段剖开的竹节,上面铸刻着数列错金铭文。只要五个竹启节围起来,就可以组成一个完整的竹筒型。一般的竹启节,分舟节和车节,拥有此物者,便是在秦国各地不管水路或是陆路都可免税行走。而扶苏递给他这枚还有着不同的意义,出示此节,所有驿站、关卡都会做最高级别对待,甚至在夜晚城门关闭之时都有资格叩关。 这是为了他着想,怕他归心似箭,却在路上有所耽误。 青年上卿把手中的竹启节攥在手中,艰难地说道:“多谢殿下。” “应该的,幸好我想起来了。”扶苏万幸地笑笑,拍了拍自家侍读的肩膀,催促道,“快走吧……好歹……去见宜阳王最后一面……”扶苏并不觉得自己说得无情。宜阳王在咸阳是最低调不过的存在,儿子随他到边疆两年多,一次都没有回去过。既然到了来信告知的地步,那么就是真的病重不治了。他也是故意要把话说得严重一些,否则抱着太大的希望,回去面对的若是残酷的事实,恐怕会接受不了。 果然见自家侍读的脸色又白了几分,扶苏捏了捏掌下自家侍读瘦可见骨的身体,皱了皱眉。这小子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削瘦了?真是不放心对方一个人回咸阳。可他身份敏感,在父皇下诏之前根本不能踏进咸阳一步,否则他就肯定陪自家侍读回去了。 最后一面…… 青年上卿低垂眼帘,失措的神情片刻之后就重新调整好了。他把手中的竹启节揣到怀中放好,认真地同他的殿下告别道:“殿下,臣去了。” “嗯,好好保重。”许是对方的语气太过于郑重,扶苏怔了怔神,之后才点了点头回应。 青年上卿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便一拽缰绳,转身勒马而去。 扶苏却觉得这一眼中包含着无数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想要伸手拦住对方问个清楚,又觉得只是自己想多了。 这样一犹豫,又难以解释心中的不安的他,就那样站在原地,目送着自家侍读策马在漫天黄沙中奔向那队人马,一直到与天际融为一体,再也看不见为止。 咸阳升平巷甘府 采薇拢了拢身上的薄衫,站在甘府的门口,举起手摸着那古旧的锡辅首,忐忑了半晌,终于敲响了门扉。 定了定神,在等待的时间里,采薇才有空朝四周望去。她大概十多年前曾经随上卿大人回甘府拿过一次旧衣裳,当时升平巷里贩夫走卒居多,一派市井模样。现今看上去仿佛更繁华了,但甘府的周遭却都空了出来,可见甘府虽然一如既往的低调,但也有了昔日钟鸣鼎食世家大族的些许荣光。 没过多久,门扉就“嘎吱”一声开启,采薇立刻回身,小心隐藏住心中的紧张情绪,酝酿出最温柔的笑容。 只是还未等她自我介绍,年迈的门房在一怔之后,就已经欣喜地问道:“可是采薇姑娘?来看我家大少爷?” “您……还记得我?”采薇惊奇不已。 “记得记得。”门房大爷连忙把门扉开大,把采薇让进门内。他在甘家做了大半辈子的门房,来甘家登门拜访的客人,除了大少爷十二岁那年之外,都屈指可数。这位采薇姑娘还是大少爷当年亲自带回家来的,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宫女,但也让他印象深刻。 这不,大少爷刚回咸阳,这采薇姑娘就来拜访了。 门房大爷扫了眼采薇头上那代表着还是姑娘家的双环垂髻,笑容越发殷勤起来,引着采薇转过影壁墙,带她在偏厅先休憩一下,自己则三步并作两步,往内院通报去了。 上次来甘府的时候,采薇是被自家上卿大人领着直奔后院的,也没在前厅停留。所以采薇站在偏厅内,倒是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厅内的摆设来。在咸阳宫这么多年,也经常流连于高泉宫,采薇所见过的珍奇异宝自是数不胜数,再加之当了织室的首席织婢,接触的名贵衣物布料更是不知凡几,眼界和品位不次于世家大族的贵女们。 甘府偏厅的摆设严格来说,除了一些笨重肃穆的青铜器之外,就全是一卷卷的书简了。早年听说甘府在甘茂老将军叛逃之后,困苦艰难了很久。之后虽然培养出来了一个绝世天才,却因为始皇安排给了大公子扶苏当侍读,一直沉寂至今。 整个庭院也略嫌陈旧,但却看得出来一直有人打扫,连青砖都光可鉴人,干净得没有灰尘。整个甘府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那些长满铜绿的青铜器,即使深埋在土中,但浑身气度却一分不减,无论何时重见天日,都让人不由得拜服。 采薇并没有等太久,也许是甘府并不算大,门房大爷很快就气喘吁吁地奔了回来,直接带着她往后院去了。采薇也没有觉得尴尬,欣然跟上。 其实她这种女客,按理说应该是女主人来招待的。但上卿大人的母亲许多年前就已经过世,宜阳王也没有再续娶。因为甘茂当年的事情,甘府散尽家财,除了嫡系的宜阳王还留在甘府外,其余旁支也都早就分家离开了,甘府的成员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也没有任何女主人。 穿过草木深深的庭院,到了一个院子门口,门房大爷便不再往前,笑着说已经与自家大少爷通报好了,直接进去即可。 谢过对方,采薇穿过了小院,也无暇去看院中景致,心跳加速地踏步上了台阶。她站在门口深呼吸了几下,整了整衣衫,理了理鬓角,才敲了两下门扉,推门而入。 迎面扑鼻的浓重香气让采薇不禁怔了怔,她还记得自家上卿大人喜欢的是淡香。而且屋内的窗户也没有开,在炎热的夏季不通风的屋子里还熏这么浓的香,数种香料毫无格调地混合在一起,已经算得上呛鼻了。 不仅仅如此,屋内的牖窗前都挂着厚厚的窗帘,一丝光线都没有透进来,只有屋子角落里的青铜雁足灯在亮着幽幽的灯火。借着这点灯火,隐约可以看得到案几上堆着厚厚的帛书,后面还坐着一个影影绰绰的人影。 “……上卿?”采薇迟疑地唤道,没料到屋内居然是这等情况。她一只脚还在门外,有什么不对,时刻准备着转身就跑。 “采薇?好久未见。”青年上卿慵懒沙哑的声音从黑暗中响起,“真是失礼了,我回咸阳后日夜颠倒,倒是没料到已然天亮了。” “怎么没人伺候?”采薇松了口气,立刻走进屋里。她一看就知道这上卿大人肯定又是熬了通宵,既心疼又气愤,大步走到窗前打算把窗帘撩起,开窗放放味道。 “别,太刺眼了。”青年上卿见状,马上出声阻止。 “好吧,只开一半。”采薇也知道自家上卿的眼睛在黑暗中不能视物,一下子太亮也会伤到眼睛,便只把窗帘拉开一半,把牖窗也开了一扇。 阳光洒入静室,才下过雨的清新泥土味道让采薇心情舒畅了不少,转过头扫了眼身形藏在黑暗中的自家上卿,轻哼道:“原以为上卿大人在家肯定会侍疾,看来宜阳王的病也无大碍嘛。” 宜阳王病重,本来在北疆随大公子扶苏戍边的甘上卿回咸阳侍疾,这条消息是有人知道采薇以前是甘上卿的婢女,特意卖好通知她的。 甘府没有主事的女主人,唯一的少爷也早早就入了高泉宫给扶苏当侍读,极少回府。一直低调闭门谢客的甘府,在咸阳少有交际,就像是一个无缝的鸡蛋,让咸阳想要攀关系的人家无处着手,久而久之就只能保持距离了。 所以即使传出宜阳王病重的消息,也没有什么客人登门拜访,倒是知道甘上卿回咸阳之后,早就有人家准备好了祭礼,就等着甘府门口什么时候挂招魂幡了。 其实采薇来之前也是抱着安慰上卿的心情。只是自她进门之后,门房大爷的态度,还有一路行来,所见到的仆人都神色安宁,步履平和,绝不是一家之主病危命不久矣的情况下应该有的表情。而上卿大人还一人独处,没在宜阳王床前侍疾,可见另有内情。 不过她能这么轻易地窥见此事,也足以见上卿并未把她当成外人。采薇的内心有着丝丝窃喜。 “什么侍疾,他老人家精神着呢。”青年上卿长叹道,语气中有着抹不开的无可奈何,“这是终于忍不下去了,逼我成亲呢。” 采薇心中一跳,但随即就控制好了脸上的表情。她走进可以隐藏情绪的黑暗中,把随身带的包袱放在案几上,打趣道:“宜阳王这是看中了哪家的贵女?让上卿大人如此颓废抗拒?” 采薇是爱慕着面前的青年上卿,自她情窦初开的十一岁起就一直默默地爱慕着。 从最初听说上卿大人事迹的崇拜敬仰,到下意识地关注,再到在身边精心伺候。越接触,就越无法克制对上卿大人的倾慕。直到她发觉自己不由自主地逾越,上卿大人又没有任何回应的时候,便只能知情识趣地躲去织室,与对方保持距离。 她不想惹上卿大人不快,更不想此后连靠近对方的资格都没有。 织室确实是个令人心静的地方,在一针一线的缝补中,她把她的情思都寄托在其中。她所求的并不多,上卿大人可以穿上她所缝制的衣物,就足够了。 少女时的自己,还对上卿大人抱有妄想与幻想,所以把自己的姿态卑微到了泥土之中,仰望着对方的身姿不能自拔。 在岁月的流逝中,正是因为少了不切实际的绮念,她对待上卿大人的态度也就完全不同了,可以称得上轻松自在。 当然,这也只是表面而已。 采薇跪坐在席子上,低头整理了一下散落的裙摆,才重新抬起头来朝对面的自家上卿大人看去。 虽然脸色还可以,但怎么又瘦了?北疆的生活看起来很艰苦,貌似那件旌旗深衣还要再改改。不过也不用,只要养好了身体,就会胖一些。 只是光线比较暗,看不清上卿大人的脸色如何,也不好让对方撩袖子,无法看到他手臂上的瘀斑怎么样了。 “大公子尚未娶妻,我又怎么可能成亲?”青年上卿语气轻松地说道,“我也是两年多未归家,我父想见见我罢了。” 采薇知道内情绝不可能如此简单,但她只是个织婢,她也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只要上卿大人好好地活着就足够了。她推了推案几上的包袱,扬起笑容道:“这是采薇为上卿做的几件衣衫,还有一件没做好,过些日子就能送来了。” “多谢了,难为你还想着我。”青年上卿真心实意地道着谢,他可以看得到采薇眼底的青黑,摇头不赞同地说道,“我的衣衫足矣,织室的任务繁重,你也要多注意休息。” 采薇俏脸微赧,连忙转移了话题。 秦朝民风开放,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时间也不宜太长,她问了几句上卿大人的近况,便依依不舍地告辞而出。 藏在仓库里的旌旗深衣最后还缺一块,采薇一边走出甘府,一边摸着袖筒里的两块布料和别在布料上的织女针。这两块布料倒是正好可以补上空缺,但最近一段时间她也要开始日夜不停地缝制。谁知道始皇回咸阳后,得到了完工的那件旌旗深衣,是不是就要收回织女针了。 听着采薇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屋内的青年上卿打开了案几上的那个包袱。 包袱内放了数件夏天的衣衫,从襌衣、襦衣、汉衣、领衫、裳、裈,到配套的头巾、帻、腰带等等,其中的衣衫全都是用他喜爱的各种绿色布料缝制而成,配以各种精细的绣花纹缕,既不让人感到太过高贵,却又带着低调的奢华。 织室首席织婢的手艺,全天下都找不出几个可以与之媲美,从细密的针脚就可以看得出对方在其中倾注了多少心血,每一件都可以称之为精品。 可惜,给他这样的将死之人穿,都太浪费了。 青年上卿的俊颜上露出一丝惋惜,刚把包袱重新绑起,打算收起来时,屋门就被人毫不客气地拍开。青年上卿按了按额头,再一次后悔回家,早知道父亲没什么事,他就应该回高泉宫的。 “儿子,你就这么放人家走了?”外界传闻缠绵病榻也许很快就会驾鹤归西的宜阳王,此时正中气十足地吹胡子瞪眼睛地朝他的不孝儿子咆哮。 “父亲……”青年上卿不用假装就很虚弱地低唤了一声,“您知道这并不是好时机。” “老夫可不管什么好不好时机的,隔壁老王他都抱上曾孙了!他可比老夫还小一岁!可我连孙子都还没影呢!你说说,那么多姑娘想要嫁你,这么多年,你就一个都挑不出来?”宜阳王留着三缕长须,在妻子去世后就迷上了修道,不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但他这个修道据他自己说,就是修世俗道。平时的爱好就是去市井溜达,反正换身平民的衣服,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青年上卿闭了闭眼睛,不知道隔壁老王是指那家卖鞋子的还是卖汤羹的。 “父亲,哪里有那么多姑娘想要嫁我?” 咸阳局势不明,有大把的人想要结交于他,却不一定想要与甘府联姻。毕竟婚姻是结两姓之好,往现实了说,就是利益共同体。 早些年时,还有许多家看在大公子扶苏的分儿上想要攀亲,但他父亲就没看上几家。毕竟当时扶苏还未婚配,有适龄女子的高官贵族王公大臣们,都瞄准了扶苏和诸位公子们,怎么可能看上他一个小小的侍读? 时光随便拖拖,好像就到了现在。 “老夫都不在意你娶谁,是个姑娘家就行啊!若是想娶个自己喜欢的也可以,老夫不注重门第。喏,今天来的这个采薇也不错啊!虽然年纪大了些,但胜在没那么多糟心的亲戚。你们俩还从小一起长大……”宜阳王发挥了从市井学来的胡搅蛮缠,苦口婆心地唠叨着。他儿子常年不着家,倒是让他极少找到这么好的机会。 青年上卿皱了皱眉头,他的身体都这样了,又怎么可能娶妻?采薇的恋慕他自是看在眼里,可她是个好姑娘,他在第一时间就已经暗示了拒绝,对方也退回了安全线外,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前些年他是无意婚配,而后是不去思考此事,甚至还想过若是情况允许,他也可以把婚事当成筹码进行利益交换。再之后,他已没有资格谈及此事,只有淡然处之。 可他又不能把这个原因直接跟父亲讲明,说不过他还不能跑吗?青年上卿无奈地勾了勾唇角道:“父亲,您既无恙,我明日便回高泉宫。” 宜阳王一呆,连忙阻止道:“你师父传话让你回咸阳的,还嘱咐我不让你乱跑,只让你在家待着。” 师父传的话?青年上卿不惊反喜,师父这是预测到了什么天机?难道咸阳城的天终于要变了? 可是始皇依旧在东巡的路上未归,扶苏也在边疆戍边,若是有什么事发生,扶苏也来不及回咸阳……不,有蒙恬和王离在他身侧,在万千秦军之中,他也是最安全的。 反而此时他在咸阳,倒是能替大公子提前部署一二。 青年上卿如此想着,也顾不得自家父亲在场,用剪子剪了一段过长的灯芯,让油灯更亮了一些,便提笔在帛书上写写画画起来。 宜阳王见状也无奈地摇了摇头,没办法,甘府上下虽然都归他管,但他儿子自从十二岁之后他就管不了了啊!要不然他早压着这臭小子去成亲了。 罢了罢了,还是让厨房给这臭小子多做点膳食吧,据说昨天一整天他都没吃多少东西。 青年上卿在专注一件事的时候,很少在乎周围的情况,连他父亲什么时候离开的都没有注意到。只是在仆人送饭食过来的时候,拿起托盘上的湿毛巾擦了擦脸。 连夜从上郡奔回咸阳,他的身体也已经到了极限,脸色实在是太差,只要有人看到,都会觉得甘府上下他才是要挂招魂幡的那一个。为了瞒过父亲,他让仆人买来胭脂,需要的时候就在脸上扑一些。也幸亏如此,否则采薇那姑娘如此心细,肯定会看出些端倪。 掌心的伤口已经开始腐烂,为了盖住古怪的气味,他的房中开始熏大量的香。 他的时间真的不够了…… 有了师父的暗示,青年上卿也就没有那么执着地要回高泉宫了。要暗中做事,还是低调的甘府更适合。 给狻猊石刻又燃了一段香,跟嘲风和鹞鹰了解了一下各处情况,确认没有异常后,青年上卿决定先下手为强。 “阿罗,你不要做傻事啊。”嘲风早就从蛛丝马迹中看出青年上卿身体的不对劲,急得火烧火燎,恨不得以身代之。 可它只是一只蹲在屋檐上的脊兽,除了可以望见天下之外,什么都不能做。就连想要移动分毫,都无能为力。 “这天下,早就应是大公子的了。”青年上卿翻看着这几天他搜集的情报,神色凝重。 “阿罗,始皇乃千古一帝,集天地运势为一身。若强行更改天命,天道不知会如何降下天罚。”鹞鹰忧心忡忡地劝道。 “始皇使人开凿方山,让淮水流贯金陵,以泄龙气,又把金陵改名为秣陵,”青年上卿语气平淡地说道,“他所做的难道不是强行更改天命?我为何不可?” “始皇和你能一样吗?”嘲风气得开始口不择言。 青年上卿的眸光一黯,但随后还是平静地说道:“始皇已非昔日的始皇。” “何出此言?”鹞鹰追问,它们每日都垂首看着世间百态,但始皇身周像是有白雾包围,即使是它们也无法看穿,就连宫中有几处地方也是如此。不过始皇集六国宝物于咸阳,有什么屏蔽隐藏行踪的宝物也不稀奇。 “始皇的情况,应该与我现今一样。”青年上卿摊开手掌,让掌心腐烂的伤口展现在烛光下,他知道两只脊兽能看得到他。 嘲风和鹞鹰都默然无声,它们即使都见惯了生死,却从未见过一个人明明还活着,还能有条理地说话沟通,可是身体却已经开始腐烂的。 “始皇应也是服了丹药,才出现了我现今这种情况。”青年上卿冷静地分析着,“始皇身周一直都有很浓重的熏香,也许是个人喜好,也有可能是为了掩盖腐烂的气味。” “始皇在一统六国之后,性情大变。也许是他登上高位之后变成了孤家寡人,也可能是他长生未求得反而陷入窘境的愤怒导致。 “多年前,我曾窥见一次帝星闪烁不明。但当时的情况虽是始皇被刺,可真正有危险的并不是他。也许是我星象观察有误,也可能是帝星早就命运难测。” “这些都是你的猜测,不足以为证。”鹞鹰不赞同地说道,总觉得青年上卿是因为压力过大,导致思绪混乱。 青年上卿继续淡淡道:“始皇在胡亥之后,二十多年之内一个孩子都没有出生,而胡亥之前他有五十多个儿女。当然,这也许是他对男女情爱之事没有了任何兴趣,也可能是他有心无力。” 嘲风和鹞鹰这回就都无言以对了,始皇的后宫它们自然也是可以看得到的,但这等隐私它们也没甚兴趣窥探。 “也许……是始皇修道养生……”嘲风无力地反驳道。 “始皇不让大公子成亲,也不允许其他儿子成亲。也许是他不重视继承人,也可能是他既想要长生不老,皇帝的位置也不想相让。即使是自己的儿子也不可以。”青年上卿的声音毫无温度,就如同他的身体一样冰冷。 两只脊兽彻底沉默了,始皇不让儿子们成亲有孩子,甚至连他最宠爱的小公子胡亥也没有娶妻。这个疑点很多人都猜疑过,这样解释确实说得过去。 “是猜测,还是真相,就让我们查一查吧。”青年上卿的唇边勾出一抹笑容,“假设乾字间已经加快了我服下丹药的药性,我在乾字间呆了一夜却等于三年,出来之后又是三年多,可始皇却比我的身体要好太多了,可见有什么东西在支撑着始皇的身体。” “也许始皇会随身带着那宝物,但也有一定几率在咸阳宫,毕竟此处拥有龙气。”青年上卿也没有太多信心,但他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趁始皇不在咸阳,还能多做些小动作,否则压根儿就不敢轻举妄动。 两只脊兽一时都没有应声,半晌之后嘲风才迟疑地说道:“其实……即使始皇一直在帝位,也无所谓啊。”它们坐在屋檐之上,眼看着西周之后天下大乱,春秋加上战国足足持续了五百多年的时间。中原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哪怕是短暂的和平时期,也很快就会被铁蹄和利刃撕开这虚伪的宁静。 也许这五百多年,对于喜欢睡觉的螭吻只不过是一睁眼一闭眼的时间,但对于许多平民百姓来说就是水深火热没有尽头的人生。百姓们的平均寿命都不到三十岁,也就是说许多人像青年上卿这个年纪的时候,或者连这个年纪都活不到就已经死去。 它们看尽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即使与它们自身也没有什么关系,却也不希望这片土地上的文明在一次次的战火之中被摧毁、被焚烧。 就像它们永远无法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无法体会人类对权势的渴望与追求,它们也同样无法理解人类为何会热衷于自相残杀。 但是嘲风想着,它可能头一次理解了什么叫不舍。 他想阿罗活得更长久一些,而不是把有限的生命都虚度在替别人谋求权势的泡沫之上。 “让始皇继续当皇帝嘛,阿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啊。”嘲风的声音更大了一些,说得更理直气壮了一些。 “始皇有这个资格,他也能继续当下去,别人也屈服于他。扶苏……也许他就是没有这种气运。” 皇帝的宝座只有一个,但天下有万万亿的人,扶苏已经离那个宝座只有一步之遥,可跨越这一步却难如登天。 “是啊,阿罗,你好好想想办法怎么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鹞鹰也苦口婆心地劝道,“始皇横空出世,用十年统一了六国,成为坐拥天下的皇帝也才十一年,就已然把这个天下治理得有模有样,确实配得上始皇这两个字。” 青年上卿也觉得有些头疼,两只脊兽自小帮了他许多,但他们之间的判断大部分都有分歧。毕竟脊兽不是人类,他也没有办法和两只脊兽解释人类社会的法则。少时他还会有兴趣跟它们辩论几句,等长大后才发现,他们双方之间的问题,就像是夏虫不可以语冰一样,根本无法沟通。 他无法理解脊兽站在高处俯视众生的寂寞和孤独,脊兽也无法理解人类为何乐此不疲地勾心斗角。 若是往日,那就换个话题岔过去了。可这回却不一样,他要说服这两只脊兽,否则就不会从它们口中知道咸阳宫中到底哪处有问题。 青年上卿捏了捏鼻梁,尽量用脊兽能听懂的话语解释道:“始皇崇尚的是以法家治国。法家可一统江山,但统治统治,一统之后必须大治。而大治国家却必须要以儒家治国,百姓需要的是安居乐业,而不是严苛的法律限制。” “说人话……”嘲风很干脆地承认自己有听没有懂。 “好吧,国家需要休养生息。前几年确实是需要霸权统治来稳定,可这十一年来,始皇先后修建了万里长城、驰道、灵渠、阿房宫等诸多宫殿,还有骊山陵墓。这些庞大的工程并不是说不好,但应该在至少五十年内陆续修建……就像是一个人面前有一桌美味佳肴,但他只能吃掉一小部分,可是却强迫自己全吃掉。那这个人会怎样?”青年上卿努力换成嘲风能听懂的例子来比喻。 “哦,他会吐出来的。”嘲风思索着,难得语气变得深沉了一些。 “这和盖房子一样,地基不打牢的话,往上盖会越来越岌岌可危。”青年上卿叹了口气,这也是他和扶苏这些年来越来越按捺不住的主要原因。 “始皇本想把秦朝治理好,却急功近利,反而民怨四起。始皇仁慈,留六国贵族体面,还赐予他们在各地养老。可六国贵族却都贼心不死,暗中蠢蠢欲动。” “我倒是能理解始皇。” “想在有生之年,在中原大地上把胸中的沟壑都全部描绘出来。” “时间不多了啊…… “越是深入了解,就越能体会他的心态。” 因为,他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啊。 青年上卿缓缓地喃喃自语道,最后一句淹没在了嘴边,出神地看着案几上和地上一摞摞写满字的帛书,隽秀的脸上写满了不甘。 “又或者,我虽然在始皇之后服了丹药,可乾字间加长了我的时间,比对着我的身体状况,也许始皇很快就要宾天了。”青年上卿分析着,比起说服两只脊兽,他更像是在说服他自己。 “阿罗,你是如何计划的?”鹞鹰无法不被打动,毕竟在脊兽的观念来说,谁来当皇帝都无所谓。更何况比起形同陌生人的始皇来说,阿罗才是他们的朋友。 青年上卿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太过意外,反而越发认真地回答道:“且不说始皇是否当真可以长生不老。最好的结果,其实就是始皇退位当太上皇。” “太上皇?就是始皇封他父王秦庄襄王的称号?可是秦庄襄王已经死了啊!”嘲风疑惑道。 “喏,准确地说,类似于赵武灵王把王位内禅给儿子赵惠文王,之后自称‘主父’。但他依旧主持军事要务,而国内政治经济事务则全部交由赵惠文王负责,这使得赵武灵王专注于对外战争,没有后顾之忧。”青年上卿解释道。 “可赵武灵王最后被他儿子围困,活活饿死在沙丘宫。”鹞鹰只是陈述事实,但语气却略显阴森,“当年我可是围观了整个过程,相信我,那场面绝对不好看。” “哦!我想起来了!”这等大八卦,嘲风又怎么可能忘记,立刻兴奋地嚷嚷道,“我记得赵武灵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比小儿子大十岁。他先封的大儿子为世子,后来又因为宠爱小儿子而把大儿子的世子之位废了。结果后来让位给小儿子之后,带着大儿子东征西战,又觉得大儿子更合他意……这折腾的,最后小儿子就直接把他囚禁在沙丘宫饿死了,三个月后才开宫门,那场面……啧……虽然我看不到,但鹞鹰一描述我就各种想象啊……” 赵武灵王算得上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位非常传奇的君王了,他开启了胡服骑射,赶走了林胡,吸收了楼烦,称霸了北方草原。更牛掰的,是他居然插手别国内政,连秦昭王与燕昭王都是他亲自去立的,可见其当时有多雄霸一方。 他在国事上极其英明,但相对应的,就是对待家事特别糊涂。 但君主的家事就是一个国家的政事。赵武灵王这一生在继承人上做了错事,就直接导致了他悲惨的结局,雄心壮志还未完成,就壮年惨死。 也许他没有中途退位给自己的小儿子,这天下的国号在几十年前就要改成赵了。 青年上卿知道自己提的这个比喻并不恰当,但既然提起了赵国,他忽然就想起了一个被他一直遗忘的关键点。 假设始皇的身体早就出了问题,那么肯定瞒不过身边的人。 而动用乾字间胁迫他试药的,正是赵高。赵国人,会道法,可驱使法宝,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赵高应该就是他师父唾弃的大弟子,他的大师兄。 那赵高所求的又是什么呢?他跟在始皇身边,肯定不是简简单单地就为了荣华富贵…… 青年上卿也无暇去思考原来的事情,直接抓着狻猊石刻追问道:“鹞鹰,请帮我看看大公子可一切如常?” 他回咸阳与王离分开时,嘱咐他回去之后在上郡最高的府衙上面加上脊兽,这样起码能在他离开上郡的时候,可以随时让鹞鹰观察到扶苏的近况。 “一切如常,他们在议事,最近匈奴的内部有些不稳,他们在考虑是否出兵施压。”鹞鹰很快就回答道。上郡是它还没看过的地方,连风景都不太一样,所以经常把目光流连于此。 “无事就好。”青年上卿松了口气。 “喏,据说是匈奴的冒顿王子回了王庭,和其父头曼单于宠爱的小儿子起了冲突,继承人的问题越闹越大。”鹞鹰感慨不已,“看来无论是哪里,儿子多了都是问题。” 青年上卿暂且放下心,把忧心的事情用笔写在帛书上。因为他发现自己自乾字间中出来之后,连记忆力都下降了许多。 这一耽搁,这段香木就燃烧殆尽,狻猊石刻吃饱了香气供奉,屋内又恢复了一片平静。离下一次通话还要一段时间,而他的身体也不可能支撑他跑到咸阳宫屋檐上。 青年上卿忽然无缘无故地感到一阵心悸,他捂着胸口皱眉忍耐了半晌,不安的情绪像是杂草一样蔓延开来。 又出了什么事吗? 还是,他的心脏也即将腐烂? 青年上卿颤抖着双手,展开一条新的白帛,提笔把要做的事情都一条条记录下来。 他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之后的一些天,甘府的后门和边门,都不着痕迹地进出了许多商贩。据街坊邻居声称,宜阳王的病已经转好,甘府是要准备整修一下宅子了。 采薇艰难地用着织女针缝制着,她私下做的旌旗深衣已经到了收尾阶段,而她也已经把自己关在仓库里不知道多久了。 因为把原来缝在袖筒的布料都补在了旌旗深衣上,原本生满冻疮的双手就又变得肿痛起来。也许是积压了多年的病症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居然在炎炎夏日生起了冬天才生的冻疮。又因为天气炎热,那种麻痒就越发难以忍受。 在这种状态下,采薇还要缝制旌旗深衣,简直就是强人所难,但她硬是用常人难以想象的忍耐力坚持了下来。因为不知道始皇何时回咸阳,怕织女针被收回,她要在这之前完工才行。 织室那边因为差事的完成,每日有侍卫值守就已经足够,所以采薇倒是难得有了一段空闲的时间,正好让她闭关在仓库之中赶制旌旗深衣。 即使是赶制,即使是双手不便,采薇也没有敷衍对待,针脚依旧如往常般细细密密。 夜明珠依旧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采薇终于缝好了最后一针,仔细地检查整个衣袍的接口处,发现自己的技艺果然精湛,即使用手摸,也很难发现接口的针线缝隙。 虽是用碎布料拼接而成的旌旗深衣,但论技艺来说,这一件要比在织室挂着的那件旌旗深衣高上许多。毕竟那一件给始皇所制的旌旗深衣是许多织婢轮流缝制,尽管已经是特别留意,但针脚细密程度依旧有着细微的差别。而这一件是采薇一人倾尽心血完成,自是不一样。 采薇把手放入旌旗深衣之中,明显地体会到双手有股清凉感滑过,麻痒红肿的感觉平缓了许多。 果然这旌旗深衣是有效果的,采薇喜不自胜,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旌旗深衣,感觉到手上的冻疮逐渐在好转,可是却依旧坚定地抽出双手,虔诚地把旌旗深衣叠好,又用一块布料仔细包裹住。 仓库的门在这时被人敲响,采薇应了一声,才发觉自己的声音因为许久不曾喝水而变得嘶哑。 门“嘎吱”一声开启,门外灿烂的阳光倾泻而入,习惯了暗室光线的采薇眯了眯双目,才惊觉天色早就已经大亮了。 “首席,符玺令事回来了。”织室的规矩全被采薇整顿得极其严苛,门外的织婢禀报着,没得到允许前,不敢擅自进入仓库半步。 仓库内安静了半晌,采薇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才出现在织婢面前。她的脸色因为长时间伏案工作而显得有些苍白,但依旧精神奕奕。她递给织婢一个布包,郑重其事地交代她道:“把这个交给甘府的大少爷,说是采薇送他的衣物,请他务必穿上。” 其实她本应该亲自送去的,但符玺令事归来,就证明始皇也回咸阳了。织室内的那件旌旗深衣她要去亲自奉上,多半要好几天都不能出宫。而且万一有什么岔子,若是留着这件旌旗深衣,不巧被发现的话,那么就没办法送到自家上卿手中了。 所以即使匆忙,也要保证这件旌旗深衣在完工的第一时间送出去。只要甘上卿一穿上身,就能体会到她的心意。就算他搁在一旁没在意,等她下次拜访的时候也能告知。她的上卿肯定会好好对待她送他的衣服,这一点她可以确定。 因为采薇的积威,这名织婢没有多问什么就直接遵从了吩咐接过布包。在织室待了一段时间的织婢都知道首席原来是甘上卿的婢女,偶尔为其做几件衣物送去也是常事,甚至私底下还会有人偷偷编排两人之间的暧昧。 采薇目送着这名织婢转过宫墙离开她的视线,这才检查了一下袖筒内别着的织女针,抬脚往织室的方向走去。 幸好在交还织女针之前完成了旌旗深衣,采薇觉得肩上的重担一下子被卸了下来,神清气爽,连平日很少微笑的脸上都扬起了轻松的笑意。 织室外面站岗的侍卫们看到她的时候,几乎都睁大了双目。采薇长得其实很美,但也架不住她为了御下而成天板起脸,再好看的容颜也都打了折扣。此时夏日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即使不施粉黛,也洋溢着动人的神采,像是一朵紧闭着花瓣的花蕾,终于绽放了夺目的美丽。 采薇目不斜视地走上织室的台阶,推开了织室的殿门。 因为多日不曾使用这里,织室内所有的窗户都关着,光线反而比外面阴暗了许多,采薇适应了半晌才看清织室内的情况。 那件旌旗深衣依旧挂在织室中央的衣架上,但在衣架旁边,站着一位身材颇高的男子,正低头打量着衣架之上的深衣。 他身穿一袭五彩鱼鳞绢深衣,头上戴着武冠。那武冠为青丝系绲双尾竖左右,冠云冲天,原是大名鼎鼎的赵武灵王所带之冠。在咸阳宫还穿得如此张扬跋扈,此人正是始皇身边的大红人,符玺令事赵高。 “见过符玺令事。”采薇关上了织室大门,矮身见礼,“织室不负始皇所期,深衣已完工。” 赵高并没有回头,只是伸出了一只手,朝采薇勾了勾手指,缓缓道:“织女针。” 这并不是问句,而是简短的指令。采薇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偷偷赶制的旌旗深衣已经完工,一边从袖筒里抽出织女针,恭敬地走了几步,把织女针放到了对方掌心。 “善,汝大善。”赵高非常满意地点了点头,把织女针随意地放在了手边的织机上,随后却解开了腰间的玉带钩,慢慢地把身上的五彩鱼鳞绢深衣脱了下来。 采薇目瞪口呆,脑中闪过无数可能,但却连呼救的声音都无法发出。 因为她知道,不管赵高对她做什么,她都只能咬牙承受,根本无从反抗。 没有人会来救她。 阴暗的织室内,她连对方的面容都看不大清楚,只能看到对方一双透着妖冶光彩的双眸,散发着迫人的气势,几乎让人透不过气来。 不过在须臾之后,采薇就知道自己实在是想多了。赵高压根儿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他脱掉五彩鱼鳞绢深衣之后,便取下了衣架上的黑色旌旗深衣,坦然地穿在了身上。 采薇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意识到这个现实其实要比她猜想的还要残酷。她颤抖着双唇,心里的疑惑在她的唇瓣间打了几个转,却完全问不出口。 像是发现了她的不安,赵高在黑暗中淡淡道:“始皇已薨,此物由吾保管为好。”他一边说着,一边穿好了这件旌旗深衣,随后拿起了织机上的织女针,轻描淡写地动了下手腕。 采薇只觉得眉心一痛,下意识地伸手去摸额头,只摸到一个尖锐的物事,触感熟悉,迟了半拍才反应过来刺入她眉心的,竟是她这些年来夜夜都不离手的织女针。 无力地软倒在地,采薇意识到自己的神志逐渐远去,她拼命睁大了双眼,看着赵高把他自己的那件五彩鱼鳞绢深衣套在了旌旗深衣之上,系好玉带钩,看上去和之前进来织室时的穿戴一模一样。 原来始皇已经驾崩了。 否则这符玺令事也不可能有如此胆量。 也不知这大秦的帝位,究竟会落在谁的手里…… 希望是大公子扶苏,这样她的上卿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她的上卿,会没事的。 幸好她做的那件旌旗深衣已经送了出去,希望能顺利地送到他的手中…… 采薇欣慰地想着,慢慢地吐出最后一口气,缓缓地闭上了双眼。 第13章玉璇玑 扶苏看着自己掌心的鲜血,一时完全没有领会到发生了什么事。 令人难以忍受的疼痛从胸口迅速席卷全身,带来一股难以形容的绝望气息。 他就要死了。 扶苏的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完全无法接受。 听说许多人死之前,都会闪过这一生的画面,扶苏的大脑却一片空白。 他怎么能死呢?他殚精竭虑这么多年,所期待的结果,可并不是客死他乡! 他不能死……他还有没有做完的事……还有人在等着他回咸阳…… 愤怒和不甘席卷了所有思绪,扶苏的眼前闪过父王威严的面孔、自家侍读期待信任的目光…… 他终究要辜负他们啊…… 意识违背了他的意愿,逐渐抽离了那具被刺穿的身躯。 疼痛也瞬间湮灭,可却丝毫没有终于解脱了的轻松。 扶苏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他也考虑过生死的问题,他以为自己会死在皇帝的宝座上,在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安排好身后的继承人后,在柔软的龙床上别无牵挂地闭上眼睛。 完全没想到他会如此突然地死去,明明昨天他还在和蒙恬、王离等人讨论如何对付匈奴,今日就接到了父皇的遗诏,赐他自尽殉葬。 他也考虑过父皇的死,他以为父皇会有一天老死在咸阳宫中,文武百官在殿外跪拜送行,天降大雨为之哀戚。 完全没想到父皇会死在东巡的路上,还给他下了一条严苛的遗诏。 “公子扶苏,数以不能辟地立功,士卒多耗,数上书,直言诽谤,日夜怨望不得罢归为太子,无尺寸之功,愧为大秦皇子……责其自尽殉葬……” 传旨的小黄门尖细的声音仿佛依稀回荡在耳畔,扶苏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但对方早有准备,传旨的时候就只留下蒙恬和他两人,连王离都被摒除在帐外。他和蒙恬将军想要带兵回咸阳问个清楚,可就在他刚刚站起身之时,就被突如其来的利刃穿透了胸膛。 依稀间仿佛听到了蒙恬的怒吼声,扶苏却并不担心后者的安危。 毕竟蒙恬手握着北疆数十万大军,不管是谁继承皇位,最初帝位未稳之时,都不能随意阵前换将。只是蒙家从此之后恐怕就会一蹶不振,运气差的话,权倾朝野的蒙氏兄弟说不定就会成为历史了。 反观王离,因为表面上跟他扶苏的关系并不是太融洽,不管谁来继承帝位,他都能得到重用。 而他的侍读,却一定保不住性命。 真是……不甘心啊…… 其实究竟是谁来继承帝位,扶苏就算不知道真相,也多少能猜得出来。 胡亥随始皇东巡,作为随侍在侧的唯一的儿子,在遗诏上动动手脚简直太简单不过了。可他完全没想到胡亥当真如此大胆,不仅窥视帝位,还毫不手软地把他斩于上郡。 他的侍读从很多年前就提醒他提防胡亥,可他却没在意。 可让胡亥这小子来坐这宝座,也不想想自己够不够资格…… 扶苏恍恍惚惚地想着,却觉得自己当真可笑,在死后居然还想这些,就算他想得再通透,也没有任何作用了。 人死如灯灭,万念俱成灰。 可是为什么他还在世间游荡呢?明明,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扶苏低头看着自己半透明的躯体,不远处就是他那具已经被刺穿胸膛的尸体。以前都是透过铜镜看模糊不清的自己,这还是头一次以如此的视角去端详自己。 既熟悉,又陌生的自己。 而且,是永远也睁不开眼睛的自己。 军帐之内乱糟糟的一片,扶苏站在那里,就像是与世隔绝。 没有人看得到他的存在。 人之将死,七魄先散,三魂再离。 他现在这种情况,是魂魄未散吗? 难道是因为执念太过,才没有遁入轮回? 愤怒渐渐如潮水般从脑海里退却,与之交换的是缭绕于心间的疑惑和牵挂。 扶苏已经可以平心静气地看着王离主持大局,迅速地镇压了小范围的骚乱,并没有如所谓的始皇遗旨般赐蒙恬一死,而是不顾传旨黄门的抗议,仅仅只是软禁了蒙恬将军,王离自己则接管了军权。 不愧是自家侍读看中的人呢。 扶苏心中忽然冒出了这句话,一朝天子一朝臣。若是自己如同计划一般,登基为皇,蒙氏兄弟虽然会如以往得到重用,但实际掌控的应该就是自家侍读和王离了。一文一武,一定会带领着大秦帝国走向辉煌。 可这种臆想的前提,就是他还活着。 若时间可以倒转该有多好,那样他就不会因为父皇传旨而失了警惕之心,导致被人暗算了。 灵堂很快就搭建了起来,扶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放进上好的楠木棺椁之中,却没有勇气向前踏进一步。 他闭上双目,他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他的父皇,真的已经驾崩了吗? 待他重新睁开双眼时,身边的景色霍然一变。 扶苏环顾四周,发现他居然已经身处咸阳宫的暖阁之中。几千里在他睁眼间瞬息而过,扶苏在这一刻才真正认识到自己已经死了的现实。 平日堆满了书简的暖阁,今日却人声鼎沸,丞相李斯满头大汗,正在竭尽所能地安抚着聒噪的群臣。 扶苏知道假遗诏的事情,李斯肯定在其中充当了很重要的角色,但事已至此,早就无法挽回,一时也懒得理会,径自穿过了墙壁,直奔父皇的寝宫。 灵魂状态对于他来说是个很神奇的体验,他身随意动,可以穿墙而过,所有人都看不到他的存在。 没有风拂过脸颊的感觉,也没有感受到酷暑的炎热,死去的人仿佛就如同剥除了躯体的壳,与此同时也带走了一些本属于活人才会拥有的喜怒哀乐。 扶苏越走越是缓慢,脸上的表情也越发淡然。 父皇的寝宫内外也有许多宫人,正更换着寝宫的摆设和物件,扶苏扫了一眼,没有看到自己想要见的人,便转身离开了。 他在咸阳宫四处游逛着,发现宫人们脸上表情更多的是放轻松。始皇以法治国,在宫规上更是严厉。如今始皇驾崩,压在宫人肩上的无形重担就像是卸下去了一样,甚至有些宫人都开始肆意偷懒起来。 但总的来说,除咸阳宫四处挂着的招魂幡外,基本和往昔没有什么区别。自修建咸阳宫的秦孝公以来,这里已经迎来送走了六位秦国君主,就算日月变迁,对它也没有影响。 扶苏最终凌空站在咸阳宫的正上方,低头看着这座绵延起伏的宫殿,在夕阳的映照下慢慢变得血红,再到完全变暗。 直到最后一缕太阳光消失在地平线,整个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而不远处咸阳城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逐渐亮了起来,咸阳宫也点亮了各处的宫灯,一派灯火阑珊。 扶苏感到自己的灵魂之力在缓慢地变得稀薄,知道他滞留人间的时间并不久了。 他放弃了去找寻胡亥的念头,因为他知道凭他现在这样的情况,就算找到了胡亥也做不了什么。 恨意?他觉得父皇若是死后有灵,恐怕会第一个找胡亥算账。 扶苏最后看了一眼灯火通明的咸阳宫,毫不留恋地朝高泉宫而去。 没有,这里也没有…… 偏殿里也没有…… 本来已经平心静气的扶苏慢慢变得重新焦虑起来,心浮气躁的他用最快的速度把高泉宫都游走了一遍。 整个高泉宫阴阴森森的,只有孤零零的几盏油灯亮着,都是宫内服侍他的老人。很多年轻的宫人都早就不在了,也不知是自己走掉的,还是被抓走的。 高泉宫并不大,他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却没有找到他想要找的人。 究竟在哪里呢…… 扶苏心急如焚,才知道自己最挂心不下的,并不是大秦帝国,也并不是那些所谓的家人,而是一直陪他度过十多年的侍读。 想要成为皇帝,是因为他自认是诸公子中最有资格也最有能力的,自然当仁不让。可是他却并不是对权势有所追求,都是像下棋一样,对方下一子,而不得不应一子。 也许他就是不适合当皇帝,否则也不会被逼迫到如此地步。 而他的小侍读,却是真正的国士之才,从一开始就抗拒成为他的属下,到最后坚定不移的支持,苦熬了十多年,可他却回报了对方一个没有光明的未来。 他的侍读,不会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被胡亥等人彻底斩除了吧? 扶苏胡思乱想着,心力交瘁,忽然想起自家侍读是因为父亲病重而归咸阳的。 他从未去过甘府,只隐约记得甘府在升平巷。 他先闪身去了掌控咸阳治安城防的中尉署,查看了一下咸阳城地图,找到了升平巷的大致位置,下一刻便出现在了甘府的门前。 府邸门口两个照明的火把在风中摇曳,府内看起来一切正常,扶苏只是草草观察了一下,便迫不及待地穿墙而入。 甘府比起高泉宫来就更小了,扶苏很快就在一间暗室之中找到了他一直担忧的自家侍读。这位青年上卿正坐在火盆前,借着火光低头看着什么。 他的侍读,还活着。 扶苏松了一大口气,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来想要拍拍对方的肩膀,想要确认他一切安好。 正巧青年上卿似有所感,抬起头来四处张望,却在一无所得之后,显而易见地露出了失望的神情。 扶苏欣喜的表情僵在了脸上,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对方已经阴阳两隔。 青年上卿捂着胸口,不死心地在屋中环视了几圈,又起身跑到屋外问了下奴仆可有客人拜访,得到了否定的回答之后,才怏怏不乐地垂着头走了进来。 扶苏没有觉得异样,尚且是第一次来到甘府的他,满腹好奇地打量着自家侍读起居的地方。 喏,一样到处都是竹简,帛书倒是比在高泉宫多了许多。 不过,大热天的为什么屋里还点火盆? 扶苏凑近了查看,发现火盆之中除了炭火之外,还有一些灰烬,是在烧什么东西。 他的视线落到了一旁堆积的帛书上,写得工工整整的策论便映入了眼帘。 难以形容当他看到这些策论时震惊的心情,而且看上面崭新的墨迹和熟悉的笔迹,扶苏就知道这是自家侍读最近一阵才写出来的。 还未等扶苏想明白自家侍读为何如此,青年上卿就已经重新跪坐在火盆旁边,拿起最上面的那张帛书,展开看了看。 扶苏刚才正好看了个开头,当即就凑过去就着自家侍读的手继续看了下去。他越看越心惊,这帛书上所写的竟是屯田制。上书屯田于边防,戍卫与垦耕并顾,既可自力更生地解决军粮运送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又可使边防稳定,日久便会成为军事重镇,兵力在守防时随时抽调,还可安抚流民。屯田制初步可实行军屯和民屯两种,士兵在操练之余也可屯田,而农民在农闲之际也可操戈而战,国家只需发放一部分耕牛、农具和种子即可。 扶苏为之震惊,这完全是他没有考虑过,也没有接触过的领域。若是他为帝,推行此事,不但可以解决庞大的军费,还可缓解秦国农民繁重的赋税,更可以将秦军辐射到中原各地而无后勤供应不上之忧! 在这个时候,扶苏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想要当皇帝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并不是因为自己生为大公子。 并不是因为父皇或者臣子的期待。 也并不是想要贪恋权势的滋味。 他想要把自家侍读所构思的一切,如实地在帝国的疆土之上实施,想要构建属于他们的帝国,想要看看他们究竟能做到哪一步。 扶苏正无可自拔地畅想着,自家侍读就毫不留恋地把手中的帛书扔进了火盆。 扶苏下意识地伸出手想要抢回帛书,可帛书却穿过了他半透明的手指,准确地掉落在火盆中,很快就被火苗席卷,吞没。 “毕之!”扶苏震惊又心疼地喝道,可除了他自己之外,根本没有人能听见他的声音。他只能又惊又怒地看着那张极其珍贵的帛书,就那样在火盆之中化为灰烬。 而此时,青年上卿又拿起了一张帛书。 扶苏这时才想到,他之前在火盆里看到的那些灰烬,应该就是帛书的残骸! 他的侍读,竟在烧这些可以称之为国策的帛书! 青年上卿面无表情地一张张帛书烧着,处于灵魂状态的扶苏在旁边尝试着阻止,甚至喝骂,但都没有任何效果,青年上卿依旧无动于衷地烧着手边的帛书。 扶苏终于颓然地低下头,盘膝坐在自家侍读旁边,睁大双眼在对方烧帛书的间歇,把上面的策论尽可能地装进脑袋里。 只是对方一张一张地烧着,再怎么慢也比扶苏看的速度要快,所以很多策论扶苏还只看了个开头,就被无情地投入到了火盆之中,惹得他越看越好奇,越看越愤怒。 为什么把如此心血这样毫无眷恋地烧掉?! 为什么他竟无法阻止?! 为什么他……竟这么简单地就死了…… “这本就是给你写的,可惜没想到,你竟连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青年上卿幽幽的声音在屋中响起,带着一丝压抑的悲切,“不过没关系,我烧给你看。” 扶苏一怔,才意识到这些帛书竟是为他所写,而自家侍读如今把这些帛书烧了,也竟是为了他而烧。扶苏简直要被气笑了,拦着对方的手道:“快别烧了!现在我就能看!” 可是他的话语和动作根本没有什么效用,青年上卿依旧保持着烧帛书的动作和频率,没有任何改变。 是了,就算他现在能看,也改变不了他已经死去的事实。 扶苏跌坐在地,自从死后头一次感受到了无能为力的痛苦。 他觉得他自己即使不在了,也没有人在意。 可这时他才深切地感受到是已经死了。 他再也不能把自己的心情表达出来,根本没有人可以倾听。 他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坐在这里,看着自家侍读一张一张地烧着他的心血。 帛书在火盆中燃烧着,也许是气氛过于凝重,青年上卿摸了摸胸口的衣襟,开始忍不住喃喃自语。 “原来一开始就错了,我不应该离开上郡,离开你身边。否则胡亥等人也不可能那么轻易得偿所愿。” 扶苏听着有些感动,却在下一刻挑了挑眉梢。他死去也不过是这一天的事情,连高泉宫那边都没有挂起招魂幡,那些奴仆不过是看到继位的是小公子胡亥,而趋利避害地逃走罢了。自家侍读怎么能这么快得知消息?应该是有什么特殊传递消息的方法吧。 “这天下,交给胡亥那小子,估计根本熬不过五年。” 这一点扶苏倒是非常赞同,胡亥并不是不学无术,而是生生被父皇养废了。性格暴躁,养尊处优,又没有经过真正的帝王教育,这朝政肯定会把持在李斯和赵高手中。 “李斯和赵高两人所求的不一样,迟早会发生分歧和争执。” 没错,李斯还不算泯灭本性,赵高却无所不用其极。李斯再怎样渴求权势,终究也是为了建立一个强大的秦朝。而赵高却目标不明,无法窥探其用意。 “这两人斗起来,肯定是赵高笑到最后。而胡亥一手被其教导,更是玩不过对方。” 是啊,这秦朝,恐怕二世就要亡了。不过赵高也是姓嬴的,若是他掌权,这天下怕还是不用改姓…… 即使扶苏没有办法出声,他们两人也依旧思绪同步地如往常一般议事。扶苏索性也就不在意那些被焚烧的帛书了,反正这些都是自家侍读写出来的,他即使烧掉,也依旧留在对方的脑袋里,也不知道这之后又要便宜了谁。 扶苏叹了口气,不舍地摸了摸火盆周围的帛书。 “赵高的狼子野心,怕是很快就要暴露了。”青年上卿依旧低声地自言自语。 扶苏却愣在了当场,因为他忽然发现,即使自家侍读的才华如此令人惊艳,可若当权者是个不懂得欣赏的蠢人,就如同明珠蒙尘,完全无用。 “估摸着,很快就有人来处理我了吧……”青年上卿泰然自若地说着自己的命运,丝毫不以为意。 快逃! 扶苏站了起来,努力地想要引起对方的注意。可他却仅仅能扰乱火盆上方的烟雾,却不能作出更多的示警。 也许是烟雾缭绕在屋中久久不曾散去,青年上卿捂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 做错事的扶苏心虚地重新安静下来,可下一秒却看到青年上卿抽出一条帛书捂住了嘴,大片大片的血色晕染开来,触目惊心。 “毕之!毕之!你这是怎么了?”扶苏震惊不已,他此时才发觉自家侍读的脸色如此之差,即使在火盆温暖的火光映照下,也显得惨白如雪。而且身形几乎瘦削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真可谓是形销骨立。 好半晌,这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才停歇下来,屋中只能听到火盆中帛书燃烧的噼啪声,和青年上卿如风箱般的喘息声。 青年上卿像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情况,他一手捂住胸口,一手淡然地拿着手中的帛书擦了擦嘴边的血渍后,随手毁尸灭迹地扔进了火盆里。 “殿下,你是不是又回来了?否则这玉璇玑为何在一直发热……” 扶苏没听懂这一句,自家侍读胸前的玉璇玑他也是见过的,可却没听说过有这等功效。 扶苏见自家侍读又开始一张张地烧起帛书,便有些棘手地在室内踱起步来。之后就发现在屋子的阴暗角落里,居然隐隐约约看到有个模糊的人影。等他好奇地看过去时,才发现那里竟然趴着一个女子! 说女子也不尽然,准确地说,应该是个女鬼。 扶苏在死后这半天里,还是头一次看到同类,当下好奇地靠了过去。却发现这女子身下竟放着一件黑色的衣服,那女子穿着淡色宫装,面目朝下,一时也分辨不出来究竟是谁。 扶苏正要上前查看,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扶苏还以为是甘府的仆人,但对方压根儿就没敲门,而是“哗”的一声毫不客气地拉开了大门。 “阿罗!你快点准备准备跟我走!”来人气急败坏地冲了进来,却被屋内的烟熏火燎呛得咳嗽起来。但他还是坚持走了几步,抢到青年上卿身边,一把拽住他的手腕。 扶苏一看来人,正是许久不见的婴。 “我不走。”青年上卿淡淡地说道,言语中却有着不可动摇的决心。 “不走不行啊!”婴恨恨地跺了跺脚,“你觉得胡亥和赵高能留你性命吗?虎贲军正往你们府这边来,快跟我走!” “我跟你走,你就不会被追究责任吗?”青年上卿抬起头,给了婴一个安抚的微笑,“况且虎贲军不光是来甘府,还去了很多大臣的府上。” “咦?你怎么知道的?”婴闻言一愣。 “我自有消息渠道。”青年上卿的手摸了摸身旁的狻猊石刻,石刻边上的熏香炉还升着缥缈的烟雾。 也许是因为青年上卿成竹在胸的淡定,让心情急躁的婴平静了不少,他赶紧把屋内的窗户都打开,通风之后,才走了回来,垂头丧气地叹道:“阿罗,为什么始皇会传为给胡亥那小子啊?你说扶苏他会不会直接在上郡反了?” 扶苏眨了眨眼睛,上郡的消息果然还没这么快传回咸阳,咸阳城这边确实还没人知道他已经死了。 所以咸阳宫内才那么人心惶惶?高泉宫内那么杳无人迹?都觉得他会举兵造反? 青年上卿默然以对,依旧在烧着手中的帛书。 “阿罗,我看你还是跟我走,先躲一躲吧。”婴心急地拽着青年上卿的袖子,尝试着说服对方,“万一扶苏反了,胡亥恐怕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你,又或者把你当成人质……” 扶苏却知道自家侍读绝对不会答应的,毕竟他已经知道他的死讯了。 为什么他对父皇的使臣就那么毫无戒备……让他们之前十数年的所有准备都功亏一篑…… 这边扶苏陷入了无边的自责中,而婴却被青年上卿劝了回去。婴本不想就这样走的,可虎贲军已经在前院叩门,他为了避嫌也只能离开了。 虎贲军是秦军的精锐部队,身披重甲,守卫皇宫,只接受皇帝的直属命令。所以除了皇宫之外,虎贲军可以凭腰牌闯入咸阳城任何一个府邸,都不需要征得府邸主人的同意。 刚刚叫来奴仆带着婴从甘府的后门离开,虎贲军就已经直入甘府正门,很快就冲进了小院。青年上卿整了整衣衫走了出去,正好遇到了传旨的虎贲士兵。 扶苏在屋内听着,对方正是来请大臣们集合,去骊山为始皇发丧。 青年上卿问清楚了时间,虎贲士兵却说立刻就要走,甚至连卧病在床的宜阳王也都不能推脱,必须同去。青年上卿便说回房换件正式的袍服,这才得以重新进屋。 扶苏觉得这事有些蹊跷,但此去骊山路程遥远,赶着深夜出行倒也不甚稀奇。之前在咸阳宫游逛的时候,扶苏也听别人说他父皇的遗体因为运输回来时间过长,再加之天气过热,尸体已经腐烂,弄了一车鲍鱼也遮掩不住的臭味。 这样一想,着急发丧也是说得过去的。 青年上卿进屋之后先是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绿袍,他的衣物都是绿色的,发丧自是不应该穿这种颜色。门外的仆人已经知机地送来了白色丧服,素衣﹑素裳﹑素冠都是生麻布制成。 在青年上卿更换衣袍时,扶苏却发现,一直在角落里趴着的女鬼竟睁开了眼睛,站了起来。 也许是死去的时间过长,灵体虚弱得都已经半透明,也无法说出什么话来,但也足够让扶苏一眼认出这女鬼竟是自家侍读身边的婢女采薇! 究竟怎么回事?采薇怎么死了?她不是被派到织室,还当了首席织婢吗? 采薇此时也认出了扶苏,先是震骇地左右看了看,随后发现对方竟然能看到她,连忙用手指了指她身下的那件黑衣,表情焦急。 竟是连话都没法说了吗? 虽然没有言语交流,但扶苏也领会到了对方的意思,应该是想让自家侍读穿这件黑衣。 扶苏知道采薇对自家侍读是最忠心不过的,尤其在死后还支撑到现在,这黑衣肯定大有来历。可问题是扶苏现在也比采薇好不到哪里去,他要怎么通知自家侍读? 视线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扶苏把目光定在了火盆上。 青年上卿准备穿衣服的手僵在了那里,因为他看到火盆缭绕的烟雾居然违反常理地聚成了一条细线,袅袅地朝着屋里某处角落飘去。 婴虽然之前开了牖窗,但也不可能造成这样的情况,青年上卿这些年见惯了奇人异事,所以也见怪不怪地顺着烟雾走到了所指引的尽头。 那里静静地放着一件黑色的深衣。 青年上卿弯腰把它拿了起来,才想起这是有个织婢送来的,是采薇之前所提及的那件深衣,还说一定要让他穿上。 本来没有太大知觉的双手,居然感到了一丝清凉,青年上卿以为是错觉。 大秦以黑为尊,黑衣本是只有皇族才能穿着的颜色,可若是穿在里面没人发觉也是无碍的。 青年上卿只是迟疑了一瞬间,便顺了采薇的意,把这件黑色深衣披在了身上穿好,在外面又罩上了白色丧服。 扶苏看着自家侍读穿好那件黑色深衣后,采薇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微笑,身形慢慢地消散在了空气中。 这是因为一直牵挂的事情完成了,就能真正安息吗? 扶苏叹了口气,因为他牵挂的事情还有许多,但他现在却在思考要不要就此放下。 他已经死了。 他看着自家侍读把所有帛书都放进了火盆,看着它们都燃烧起来之后,才推门而出。 门外的脚步声很快就远去,扶苏却没有跟着过去,他对父皇的丧礼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他就这样站在那里,盯着那些放在火盆里的帛书慢慢被火苗吞没,最后燃成了一堆灰烬。 而走出甘府门口的青年上卿则顿了顿脚步,摸着胸口变凉的玉璇玑,一向淡然的脸上挂满了惊疑不定的表情,回头往自己的小院看去。 为什么离开了甘府,玉璇玑就会变凉?难道扶苏刚才就在自己的屋里? 这怎么可能? “甘上卿,请快些上路。”身后的虎贲士兵却再也不给青年上卿犹豫的时间,握着腰间的佩剑示意,话里话外有着不容拒绝的威胁。 青年上卿看了看身边年迈的父亲,只好抿了抿唇,继续迈开脚步。 现代哑舍 老板摸着胸前赤龙服下佩带的玉璇玑,从回忆中惊醒。 在这两千多年以来,他一直不断地反问自己,如果他当时不顾一切地往回走,是不是就能把扶苏的灵魂保住。 可是这也仅仅是设想,因为他当时完全不知道玉璇玑滴血认主之后,认的并不是肉体,而是灵魂。 一念之差,咫尺天涯。 老板拿起身边的茶盏,却发现茶水已凉,又重新放下。 太阳西斜,华灯初上。 老板的身形许久未曾动弹,直到哑舍门口的两盏长信宫灯自动地调亮了燃着的灯火。 他站起身,走到雕花窗前,打开了只够露出他一只眼睛的缝隙。 透过缝隙,他定定地看着一位拿着饭盒、正一脸疲惫地走过来的年轻男子。对方身上穿着休闲服,但团在背包里的白大褂还露出了些许,老板早就打听好了,这人就在不远处的医院当实习医生。 一直目送着这位年轻的医生走出他的视线,老板才缓缓地关上雕花窗,留恋地摸了摸胸前衣服底下瞬间温热之后又变凉了的玉璇玑。 他的身体早就已经死去,冰冷无比。 若不是穿上了采薇为他缝制的赤龙服,他早就已经化为尘埃。 他认识的所有人,亲朋好友,都已死去,可他却依旧活着。 宛如行尸走肉。 他把这枚玉璇玑放在了靠近心脏最近的地方,在漫长的岁月里,不知疲倦地寻找着扶苏的转世。 因为只有他找到了对方,玉璇玑才会变得温热,一点点地把这股热度,从他的心脏传导到他的全身。 也只有这时候,他才觉得,自己还活着。 可惜每一次轮回,也只有短短的数年。 这一次,希望能持续的时间,更长一点呢…… 第14章秦失其鹿 公元前210 上郡 军帐之中一片肃穆,王离单膝跪在一尊棺椁前,刚毅的俊颜上爬满了自责与忿恨。 阿罗就只交代他一件事情,他都没有做好。 可是谁又能想到,始皇会对大公子扶苏下遗诏,令其自尽呢?! 是的,当时在帐外的王离完全没有看到军帐之内的情形,却听到了小黄门操着尖细的声音所朗读的那份遗诏。之后就是蒙恬将军的怒吼,待他冲进帐内,就看到大公子扶苏满身鲜血,一柄带着斑斑血迹的青铜剑从他的手中跌落在地。 “大公子扶苏已奉诏自尽,就地安葬。”宣旨的小黄门冷酷尖锐地说道,面无表情。看了一眼冲进帐内的王离之后,转而朝愤怒得发指眦裂的蒙恬厉声道:“始皇亦有遗旨,大公子无尺寸之功,将军恬不矫正,知其谋,皆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 王离一开始并没有听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他疾呼军医,蹲在扶苏身畔,勉力抢救,可掌下的身躯已然冰冷,就算是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等他重新抬起头时,就发现军帐中呈现了两方对峙的局面。宣旨的使者们咄咄逼人,而蒙恬将军却被冲入帐中的亲卫们护在身后,双方一触即发。 许是见王离恢复了神志,小黄门又把方才说过的遗旨说了一遍,还把诏书摊开在众人面前,任凭他们确认字迹和印鉴。 王离虽从不踏足政治的旋涡之中,但也明白事情的蹊跷之处。明面上不能与使者闹翻,他又不能拥兵反叛。若是扶苏公子没死的话,他还可以这样想想,现在却连一个正经的由头都没有了。 瞬间在脑海中闪过这些念头,王离淡淡地宣布道:“来人,送蒙将军回帐。” “王裨将!”本来笃定王离会遵旨杀掉蒙恬的小黄门惊呼道。 “请称吾为王将军。”王离用比他更冷酷的声音缓缓道,在战场真刀实枪厮杀过的他,只要认真起来,很少有人能禁得住他的气势。 小黄门果然被他言语中的杀意所震,再加之对方身上的盔甲还沾染着扶苏的鲜血,煞气冲天,顿时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蒙恬铁青着脸离开了军帐,并不为自己的安危而担忧。王离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必定会尽其所能保他平安。只是大公子扶苏在措不及防之下被暗杀,今后秦国国运,危在旦夕。 此后收敛尸体,整顿军务一干杂务均不值一提,王离自责过后,所担忧的,就是回到咸阳的青年上卿。 胡亥对待亲兄长扶苏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个毫无实权的上卿…… 对方也当真是好算计,把上郡几十万军队全部都托付给他,令他无法任性地扔下职责回咸阳救人…… “将军,该为大公子送行了。”亲卫低声提醒道。 王离站起身,面如沉水。 咸阳 婴站在升平巷的街角,目送着阿罗和宜阳王被虎贲军簇拥着,离开了长街。 那些虎贲军说是邀请,但看上去更像是押送。 不过只听从皇帝命令的虎贲军,在咸阳城向来都是横着走的。婴站在夜风中思忖半晌,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既然连百官都被叫去为始皇发丧,那么身为皇室一员的婴理应也要同去。被分到他名下的宫殿因为偏僻久不居住,他早已在咸阳城自建了宅邸,但因为作风低调,常居高泉宫,所以虎贲军理应找不到。 婴对始皇没有什么感情,也并没有想去为他送葬,而且现今胡亥登基,赵高执掌权柄,他需要做的应对还有很多。在等待这一队虎贲军远去之后,婴才从藏身的街角走出,低着头往自家的宅院而去。 这一晚注定是不眠之夜。 下邳 沂水静静地在深夜流淌,横跨沂水的圯桥之上,一名青年男子正仰头看向璀璨的星空。 这名青年男子身形削瘦,肩上披着一件纤尘不染的白袍,他比一般人要瘦上许多,脸部的颧骨都瘦得微凸了出来,更显得他的五官分明。他的面容清隽,但也架不住他的不修边幅。他的长发因为懒得打理,只松松地系在脑后,脸颊边还有未刮净的胡楂,给人一种邋遢的感觉,可那双锐利的眼睛又让人不容忽视。 没有人知道,这名男子曾经在博浪沙行刺过秦始皇,虽一击不中,却全身而退。 这名男子遥望星空,许久之后,幽幽地叹了口气。 “星相紊乱,乱世又将重启……” 会稽 被操练一整日的魁梧男子走进屋内,把手中的虎头磐龙戟随意地放在了兵器架上。这柄虎头磐龙戟是他少年时在战场上捡到的,用起来顺手至极,便一直没有离身。 不过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在意床边的花花草草们。 低头欣赏了一阵后,魁梧男子拿起一旁的水壶,一边细心地浇着水,一边温声唠叨道:“多喝点水,早点发芽哦!” 龙城王庭 顺利逃回王庭的冒顿王子,此时正亲手雕刻着一块雪白的狼骨,在他面前的案几上,整整齐齐地摆着数十个已经做好的骨鸣镝。 每当他制作一块骨鸣镝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起草原上被他戏弄的那个小兵。 好像……是叫什么韩信来着…… 也不知道最后死了没有。 寥寥几刀修整了骨孔边缘,冒顿王子心不在焉地把玩着刚刚做好的骨鸣镝,用渗着血一般凌冽的语气缓缓道:“从此以后,本王的骨鸣镝所射之处,尔等也要齐箭射之!” “诺!”帐篷中的亲卫们,低声整齐地应喝道。 咸阳 胡亥站在铜镜前,伸开双臂,任凭内侍一件件地为他穿上皇帝冠服。 中衣中裤、罗縠单衣、玄衣绛裳、襭夹……因为他登基得太仓促,织室并没有为他准备合适的冠服。据说织室的首席织婢若是在的话,一晚就可以用现成的皇帝冠服为他改好尺寸。只可惜据说那位首席织婢因为急症已不幸身故,织室那边还在加急做他的冠服。 所以他便只能拿来父皇的冠服应急。在最外面的衮服穿好之后,就更显得宽大而不合身,铜镜中的人影透着几分滑稽,像是小孩子在偷穿大人的衣服。 就像是他偷来的皇位一般。 胡亥至今还有些茫然,他就这么轻易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不知道第几位被命名为孙朔的内侍转到了胡亥的身前,为他系上内侧的深衣腰带,然后理顺了衣服的褶皱,最后缠上刺绣上滚云纹的黼黻腰带。 另外旁边的小内侍手中的托盘之中还放着通天冠,和只有帝王才能佩戴的五彩绶,黄地骨、白羽、青绛缘、五采、四百首……还有秦始皇的随身佩剑,长七尺的太阿之剑。 胡亥尚且是头一次身上被挂着这么多东西,一开始还比较新奇,被折腾到现在就只剩下厌烦和劳累了。 “如此足矣。”胡亥瞥了一眼墙角的青铜漏壶,不耐烦地催促道。他也要去骊山为父皇送葬,眼看着就要来不及了。 内侍们纷纷加快了速度,但他们都是第一次服侍穿戴皇帝服饰,这样一着急反而更加手忙脚乱。 “不须如此,汝无须去了。”一个身穿五彩鱼鳞绢深衣的男子信步而入,他的声音毫无起伏,听起来好似无害,但胡亥身周的内侍们早就熟知其暴虐,捧着托盘的小内侍不禁都颤抖起来,其上的饰品配饰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 “尔等暂且退下。”此人淡淡地吩咐道,等他最后一个字刚说完,屋中就只剩下他与胡亥两人了。 胡亥的脸色有些阴沉,他虽然贵为皇帝,但他身边的人却在他没有发话的时候,就已经擅自听从别人的命令而离开。 头一次,他开始觉得当这个皇帝,并不是他所想的那么好玩。 要不……等他大兄从上郡归来,就还给对方吧,反正他大兄也一直包容他的任性…… 胡亥的脑中胡乱地转着念头,口中却问道:“为何孤无须去骊山为父皇送葬?” 赵高勾起一抹别有深意的笑容,看向窗外已经开始发白的天际,缓缓道:“因为今日前去送葬的那些人,是务必要把始皇陛下送到黄泉之畔的。” 胡亥震骇得脸色发白,一时无言以对。 【敬请期待《哑舍·零之汉朝篇》】 第15章后记 “哑舍”又完结一本!撒花! 这回不同于“哑舍”的正篇,我写了一本“哑舍”的前传,被命名为“零”。嗯,挺好的,符合我要书名整齐的强迫症…… 不过说到整齐,我本来想一本写完“哑舍”的前传的,结果……果然低估了我自己的写作热情……挖坑什么的,一挖起来就停不下来了…… 所以《哑舍·零》不止一本哦……接下来是汉朝卷,而汉朝卷的卷名我还没想好,暂时空着吧。 看完《哑舍·零》的各位,应该都知道这篇前传讲的就是老板之前的故事了吧,对于这一段故事好奇的同学们,希望你们喜欢。 我虽然写得开心,但过程真的非常痛苦…… 这还是我首次尝试“哑舍”通篇十二个故事连续性地在一个时间轴上进行。虽然大长篇几十万字的故事我也写过好多个了,可“哑舍”这个故事本身就与其他故事不同,毕竟是在真实历史上构架的。 所以我在写的时候,查了许多资料,考虑了许多方面。 举例来说,其实我最开始写“哑舍”正篇第一章鱼纹镜的时候,根本没有想把对话写成古文。因为生涩的古文会不利于流畅,但还是接受了当时编辑的建议,把“你”、“我”等称呼改成“汝”、“吾”。虽然有了点古风的意味,但行文上却有些不伦不类。 因此在《哑舍·零》里,我尽量避免了这种称呼,只有语境符合才会使用。而为了行文流畅,大家就当古人对话的时候就是如此吧,否则就真不能写了…… 还有成语问题,我几乎在用一个词之后,只要想起来,就会查一下这个成语的来源,在秦朝的语境下是否已经出现。如果没有出现,就努力替换成其他已经出现过的词语。但后来发现这样简直太过于约束,如果大家如此通篇看下来的话,肯定会以为我全篇都是错字。 例如“伙伴”一词,古代军人以十人为火,共灶炊食,故称同火时为火伴,所以只能用“火伴”。哦,如果再细研究的话,这个词在元魏时才出现,秦朝时根本没有。 不光词语,物品也是如此。 但我最后还是释然了,我写的是,并不是教科书,也不是历史书。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我的故事好看,文笔流畅舒服。所以大家若是在文中看到什么不该在秦时出现的词语和物品,请多多谅解。 说起查资料书,我顺便就唠叨一些这回的收获,史书里面自相矛盾的地方非常多。 例如魏王假,史记上说他没有死。但资治通鉴上却写的他是被杀的。这一点就令我非常纠结。 也许有人会问了,这个人死不死又有什么关系,毕竟他不管是不是当时被杀的,对于现在来说,他也已经死了。 可是这个涉及到很多问题。例如之前秦灭的韩国、赵国,甚至之后的燕国、齐国、楚国,这五国的国君,全部都是灭国之后被俘虏的。没有一个人被杀,那么为何魏王假语焉不清甚至史料都互相有矛盾呢?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二年,王贲攻魏,引河沟灌大梁,大梁城坏,其王请降,尽取其地。】 【《资治通鉴》:二十二年,王贲伐魏,引河沟以灌大梁。三月,城坏。魏王假降,杀之,遂灭魏。】 魏王假到底是降了还是被杀了,这是一个问题。也可能是因为史记上没有记录他被受封在哪里,所以司马光也就脑洞大开,直接写了“杀之”。 另外,上述《资治通鉴》的这一句之中,“三月”这个翻译,有的资料上说是水淹大梁城三个月。这在理论上应该是不可能的,从《资治通鉴》的通篇行文来看,这只代表着是三月份而已,按照农历的计算方式,正好是春汛的时间。 否则随便举个例子:【二十五年,五月,天下大酺。】 酺是指饮酒,古指国有喜庆,特赐臣民聚会饮酒。那么按照前面的翻译方法,那就是君王赐大家饮酒五个月……这科学吗? 不过貌似也不能怪司马光巨巨,关于项燕之死,在《史记》中就有两种不同说法——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二十三年,秦复召王翦,彊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 【《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初起时,年24。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虏者也。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喏,项燕到底是被俘还是被杀,还是俘虏了之后自杀……史书真是比较难解的一个谜啊。 除了人物是怎么死的,同样记载相悖的问题也有很多,我再举一个例子。 史记上说俘虏燕王喜和破齐也有李信参与,但《资治通鉴》上这两段军事战役跟李信没啥关系,只说他参与了最开始的伐燕。 【《史记·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传第十三》:而王翦子王贲,与李信破定燕、齐地。】 【《资治通鉴》:始皇帝下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二二二年)大兴兵,使王贲攻辽东,虏燕王喜。 始皇帝下二十六年(庚辰,公元前二二一年)王贲自燕南攻齐,猝入临淄,民莫敢格者。秦使人诱齐王,约封以五百里之地。齐王遂降,秦迁之共,处之松柏之间,饿而死。齐人怨王建不早与诸侯合从,听奸人宾客以亡其国,歌之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疾建用客之不详也。】 没错,这段历史,在史书上,也就是短短的几段话,甚至就是一句话而已。但《资治通鉴》上所书的这段历史,李信的名字压根就没出现过。 这里其实就能看出端倪了,写《资治通鉴》的司马光也许认为李信打了败仗,就不会被秦王所重用。但从我所查到的各种史料的字里行间来判断,秦王政是绝对不会如此的。连承认自己是间客的郑国,秦王都能重用他,更何况是领兵的将军呢。一将难求,胜败乃兵家常事。 以李信的这个例子,其实就可以反证前面的魏王假应该是被俘虏了,只是为何最后没有被秦王安置郡县,那就有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意外了。 所以史书真的是不断再加工的产物。历史是胜利者所书写的,这个说法我是一直坚信的哦。 顺便说下咸阳城墙的考据。 咸阳是真的没有城墙的,《史记·滑稽列传》中胡亥的某件轶事里所提到的“欲漆其城”,恐怕是指的长城或者宫殿的墙壁。 刘邦进攻关中之时,也是让武关的秦将反水,在进入关中之后,也并没有大规模的攻城战记录,只有平原遭遇战。喏,具体情况若是设定允许,我会在下一本《哑舍·零》里面写到的。 除了《史记》和《资治通鉴》这两部史书外,我还查过各种各样的资料书。例如写到黄河的水文资料时,所查的《水经注》。必须要吐槽古代时黄河不叫黄河,就是叫“河”,长江也不叫长江,而是就叫“江”。写得我这个别扭啊…… 还有为了写老板炼丹,我读了《大洞炼真宝经妙诀》《石药尔雅》《丹方鉴源》《魏伯阳七返丹砂决》《太上卫灵神化九转丹砂法》《神仙炼丹点铸三元宝照法》……感觉越看越入迷是怎么回事,哈哈!其实还挺好玩的,写的都是许多稀奇古怪的配方,还有详细的炼丹手法……当然,感觉实际做出来就是做毒药…… 话说我查资料的时候还查到一个有趣的事实。 【《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 这里说说“车同轨”。本来我以为所谓的车同轨,也就是修建了驰道,车轮的间距有规定的距离,不能超标而已。 结果,所谓的驰道其实就是轨道,木材铺设的铁路。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都震惊了?铁路哦……而且还发现了遗址。就在河南南阳的山区里,最近几年发现的。 “经碳14测定,这段轨道是2200多年前的秦朝遗留。原理和现代铁路无异,还是复线,不是用蒸汽机车牵引,而是用马力拉动。专家们都惊叹我国古代2200年以前竟然已经有如此先进的交通设施。这将是比兵马俑更惊人的大发现。” “现在铁路不是铁铸造的,而是轧制的钢轨。秦始皇的“轨路”当然也不是铁铸造的,而用木材铺设。作轨道的木材质地坚硬,经过防腐处理,至今尚完好。不过枕木已经腐朽不堪,显然没有经过防腐处理,材质也不如轨道坚硬,但还可以看出其大致模样来。” “由于使用轨道,摩擦力大大减小,所以马也可以一次拉很多货物。专家认为这是一种最最节省的使用马力的方法,或者说是一种效率极高的方法。公认的速度至少应该一天一夜六百公里,有的人认为七百公里。这是比八百里加急还高一倍多的速度。无怪乎秦始皇可以不用分封就有效地管理庞大的帝国,并且经常动辄几十万人的大规模行动,而且还一年年地经常往外面跑。东巡无数次,看史书上记载的时间就能计算出他出巡一个来回的速度相当快了。” 上面引用了一些新闻报道,详细的内容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查查,特别令人惊叹。 以此来推断,所谓的“车同轨”,应该就是因为轨道的间距是固定的,所以所有车车轮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才能在驰道上行驶。 怪不得被称之为“驰道”,而不是普通的道路。 越了解秦朝的历史,就越觉得秦始皇巨巨是穿越的……好吧,我脑洞又大开了…… 类似星相、占卜、服饰、玉石、首饰之类的资料书我看得就更多了,暂且不提。 以后有机会的话,我整理整理,顺便出个与“哑舍”相关的历史吐槽资料书,都是“哑舍”写到的故事背后的历史知识,都特别好玩。因为篇幅问题,也都是没办法在正文中体现的。 总之,又完成一本“哑舍”啦,总觉得这个坑是越挖越大的趋势……还有好多好多想要写的东西……去面壁一会儿…… 郑重感谢一下“中南天使”的老板邹辉先生、邓理主编和绿猫等文编的努力,还有美编妹子们的支持。《哑舍·零》的漫画版改编也要非常感谢梁洁主编的大力支持。 当然,还要特别感谢下晓泊,现在“哑舍”的开业正好已经五年,从插图到画集,再到漫画,和他的合作也越来越好,《哑舍·零》的漫画版也在《神漫》上开始连载,我们一起继续努力。 最后还要多谢读者朋友们的支持,“哑舍”的成长也离不开你们的关注。如果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家店,喜欢老板,那么就请继续期待吧! “哑舍”一本书十二个故事,一个月一个故事,一年一本书……真的咩?自从去年《哑舍·肆》出版延后之后,我的规律就被打乱了,所以先写了《哑舍·零》,《哑舍·伍》估计要2016年才能出版了……这还算快的……我努力! 所以,下本见喽! 玄色于2015年6月27日 第16章楔子 长命锁,传曰能替婴孩消灾祛邪,“锁”住生命。是以甫出生之婴孩佩长命锁至十二岁方止,乃华夏习俗。 有夫妻二人,恩爱非常。一日,夫因意外而逝,妻悲痛欲绝,腹中遗子早产。此子体虚气弱,恐不出月余便随其父而去。 妻辗转求一先生相见,那先生问曰:“汝愿此子活命,不计代价否?宁用汝命换之否?” 妻点头。 先生曰:“吾有一长命锁,可假汝所剩寿元十二年,为此子换性命十二年,锁至其十二岁时,锁断,人亡。‘长命锁’,实乃‘偿命锁’。” 妻续求之,誓曰若其子能续命长大成人,其愿坠入无间地狱,受煎熬之苦。 先生沉吟半晌,终应允。言曰此长命锁至多可锁住此子二十四寿元,二十四年后,当亲往,取回长命锁。 妻含笑而逝。 二十四年后…… 第17章古镜 一 何亦瑶着迷地看着面前玻璃柜里放着的那块圆形古镜,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喜欢吗?喜欢可以拿出来看一下。”古董店的老板轻笑地建议道。 何亦瑶连连点头,她虽然知道这个古镜她可能连买都买不起,但她还是想拿在手中真实地触摸一下。 古董店老板打开柜台的锁,把这块铜镜拿了出来。“这块是汉代罕见的鱼纹铜镜,因为汉代铜镜多以龙虎凤鸟四神为图案。这块红绿锈的品相极好,传说中是汉代名将霍去病的心爱之物,小姐你可真有眼光。” 何亦瑶把这块铜镜小心翼翼地双手拿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背面微凸的四条栩栩如生的鲤鱼。雕刻的图案简洁而流畅,形态各异,真的好像是在水中畅游的样子。镜子大概只有她手掌大小,镜身很薄,很轻,至少比她想象中的要轻多了。何亦瑶正在心中嘀咕这古镜是不是赝品,下一秒她翻过来看到斑驳的镜面时,却又有些不确定了。 还算平滑的镜面到处都是划痕,一道道都代表了岁月无情的洗礼,隐约可以在镜面上看到自己模糊的影子,何亦瑶看到这种模糊的美感,又不甘心放下手了。 她是在去补课班的路上无意间走进这家古董店的,因为这家古董店的店名叫“哑舍”,那块古香古色的招牌吸引她走了进来。 她好奇地问了下老板店名的来由,老板回答道,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这里起名叫哑舍。 很有深意,何亦瑶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虽然店里很破旧,没什么生意,不过她知道若是这家店里摆着的都是真品,价格肯定是她一个高三学生怎么也买不起的。 但是,她却在转身要走的时候,发现了这面古镜。 何亦瑶知道自己是个喜新厌旧的人,所以只要有看上眼的东西,能不买就不买,省得到时候又摆在屋子里发霉,还要听母亲的唠叨。 但是,她非常想要这块古镜啊!怎么办? 何亦瑶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荒谬的借口,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这块铜镜这么执著。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冷静很冷静地说道:“老板,我们学校的社团要上演一出话剧,需要用到一块古镜,能不能租给我们用一个月啊?”她想自己只是一时图个新鲜,等到一个月以后,也许早就不喜欢这块脏兮兮的古镜了。 但是她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太过分,正想多说几句来挽救的时候,不期然地听到这个年轻的古董店老板说了一个“好”字。 “呃?”何亦瑶呆了一下,随后开始兴奋地追问需要押什么东西押多少钱才够用。结果对方只是要了她的学生证登记了一下,其他什么都没要求。 呼,也许是自己想得太多了,这块铜镜根本就是赝品。但是她丝毫不想放开镜子,只感觉这冰凉的触感特别舒服,像是触动了心中某一块的柔软。 “租金就意思意思吧,十块钱。”古董店的老板随意地说道。 这么便宜?何亦瑶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就直接问价格了。但是她已经说了是租,所以还是硬着头皮在登记本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心下决定若一个月后,还是喜欢这个古镜的话,就一定来问问价钱。 年轻的老板看了眼她登记的名字,细长的眼眸眯得更细了,修长的手指在登记本的“瑶”字上划过,暧昧的说道:“哦,对了,还有件事。” “什么?”何亦瑶正对着镜子爱不释手中,听到他这句话时,反射性地抬起头。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何亦瑶恍惚看到这个长相俊秀的老板嘴角好像勾起了一丝诡异的笑意,但是她并没有在意。当时的她,只顾着把铜镜包好放进包内,急着冲向补课的地点。 等到晚上回家的时候,何亦瑶打开书桌上的小台灯,把古镜拿在手中,一点一点地打量着,似乎要把这块镜子印入脑海中。 可是晚上还有复习题要做,何亦瑶欣赏够了之后,就把铜镜立在了一堆参考书旁。本来是把背面对着自己的,不过她总是觉得划花的镜面要比制作精美的背面对她的吸引力更多,就索性把铜镜翻了过来。 “这么花,古代的女子都是怎么梳妆的啊?”何亦瑶看着镜面里模糊不清的人影,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她看着上面斑驳的划痕,本想拿擦电脑屏幕的酒精棉布擦拭,但是当手刚要碰到镜面时,古董店老板的叮嘱突然响起在她耳畔。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 何亦瑶无奈地放下酒精棉布,估计这个铜镜真的是赝品吧,老板怕她擦了之后会变新,哈哈! 何亦瑶心情颇好地开始埋头写作业,每当休息的时候就抬头看看这块镜面。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看到斑驳的镜面时,都忍不住展开笑容,心情也随之放松了许多。 当她在作业本上写完最后一笔时,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习惯性地朝镜面看去。就这么不经意地一眼,却让她心跳漏了一拍。 因为她居然发现,镜子里面的模糊人影……好像不是自己…… 至少,她头上也绝对不会多出个发髻来,而且,那个人影也不随着她的移动而移动…… “你、你是谁?”何亦瑶忍不住出声问道,虽然知道可能根本没有人会回答。 没有反应。 何亦瑶松了口气,揉了揉眼睛,肯定是今天历史老师留的作业太折磨人了,自己产生幻觉了。她索性把镜子翻了过去,走出房门去客厅上了会儿网,吃了点点心。 自从升上高三之后,电脑就被老妈从她的屋子里搬了出去,放在客厅里。每天只有在完成作业的时候,才能去上十分钟的网。查资料?当然用不着,她屋里一面墙的参考书和资料书。老妈说不能全部依靠电脑,现在高考答试题不还是要用笔写吗?什么时候高考进化到托福那样,需要机考的时候,再批准她用电脑复习。 何亦瑶登录QQ,和好朋友聊了下今天的八卦,便到时间洗澡睡觉了。她的高三生活从暑假开始就这么悲惨,可以预见开学之后,肯定会补晚课补到惨绝人寰。 等躺倒在床上的时候,何亦瑶已经处于半睡眠状态了。但是就在要进入梦乡时,她突然听到寂静的屋里传来了一声缥缈虚幻的声音。 “汝……汝是何人?” 这声音轻得几乎让何亦瑶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是下一秒,她就从床上翻坐起来,冲向书桌,打开台灯,死命地瞪着手中的镜子。 “……是何人?” 这次声音更清晰了一些,确实是从这个镜子里传出来的。 台灯的映照下,斑驳的镜面上的划痕更加明显,但是这次何亦瑶很肯定地看到,里面那个模糊的人影并不是她自己。 “汝是何人?”镜子里的人显然也看到了她,惊呼道。 “我不是何人……吾名何亦瑶。”何亦瑶细声细气地用着古语,满脸黑线,自己是不是精神出了毛病啊?这铜镜看起来还真不是赝品,这里面封着一个鬼魂耶!当然,她根本就不觉得这有什么恐怖的,这鬼魂明显是出不来,又能对她做什么? “吾乃霍去病。”这次镜子里的回答快了很多,而且声音也清晰了很多,还可以听得出是个男人的声音。 “咣!”镜子从她手里滑落,掉到桌上,发出一声巨响。 “小瑶!你还没睡吗?现在都十点半了!你明天不上课了吗?”母亲在房间外拍门,何亦瑶赶紧把古镜夹在书本里,马上关灯。 那是个千年的幽魂吗?堂堂大将军霍去病会被困在一个古镜里吗?怎么想也觉得太令人振奋了!何亦瑶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害怕,反而非常开心,把自己捂在被子里偷偷笑着。 二 何亦瑶发现,平日里,不管她怎么摆弄这铜镜,都没有反应,只有在晚上十点的时候,镜子才产生变化。 “你是霍去病?那个很有名的汉代将军?” “将军?吾现在是一个校尉,不过很快就会成为将军的!” “书里写着的你是将军啊。”何亦瑶翻着今天特意从图书馆借来的汉代历史书,难道是同名同姓的鬼? “哈哈!不知汝说的是什么书。汝呢?死于何故?为何汝会在姨母给吾的铜镜里?” 镜子里的话让何亦瑶骇然,她死了?什么时候死了? 她连忙使劲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呜!好痛! “我活得好好的!在上学!在念书!” “咦?那汝凭什么说吾死了?小爷也活得好好的!在骑马!在射箭!” 何亦瑶呆了,她没死,他也没死,那么说……这镜子可以跨越时空连接两个世界吗? “喂!既然说自己不是女鬼,就现出自己的面貌让小爷看看!别因为是一副死相而怕见人!” 何亦瑶早就忘了古董店老板告诫她不能擦拭镜面的忠告,生怕自己擦电脑的酒精棉布会损害镜子,她溜到父亲的书房找到一块擦眼镜用的鹿皮,抱着试试的心情开始轻轻地擦着镜面。 每擦一点,镜面就稍微亮了一些,直到她手累得都快酸掉的时候,听到镜子里那个可恨的声音戏谑道:“呦!披头散发的,还说自己不是女鬼?” “咣当!”何亦瑶把古镜往桌上一扔,再也不管镜子里如何呼唤,在母亲拍门之前就关掉台灯,上床睡觉。 这么一放,何亦瑶足足有三天忘记了古镜,补课班的作业再加上本来学校老师留的作业,就让她更没时间去想其他事情了。 直到她这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本来乱糟糟的桌子被收拾得很干净,而这个古镜正端端正正地反扣在她的书桌上,顿时才想起来。 “老妈!你又随便动我的东西了!”何亦瑶朝屋外吼了一声,然后便把老妈的唠叨关在了门外。 她拿起铜镜看了半天,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还是必须要等到十点之后吗? 何亦瑶把铜镜靠着参考书摆好,正要低头写作业,看着自己垂下来的长发,想起那霍去病之前说的话,索性好好地梳了一个马尾辫,然后开始学习。 等到十点的时候,果然铜镜里传来了戏谑的声音:“呦!好久不见!有一个月了吧?咦?这回居然把头发梳起来了?女鬼不是碰不到自己的头发吗?” 何亦瑶手中的自动铅笔芯“啪”一声断掉了。“你才是女鬼呢!不对,你说什么一个月?我这里才过了三天啊!”她朝古镜看去,发现镜面要比上次清晰了一些,隐约可以看得到镜子那边有一抹跳动着的烛火,还有一个男人的轮廓。 “喂,女人,汝……你再擦擦镜面,上次你擦过之后,好像能看清点了。”霍去病学着何亦瑶把汝和吾改了过来。虽然有些别扭,但却让他觉得新奇不已。他倒是不在意什么一个月还是三天的,他更好奇是否能看清楚这个女人的相貌。一个女鬼哦!照那些坊间传说,女鬼肯定是美艳绝伦的! 何亦瑶看看已经写完的作业,干脆拿起桌上的抹布开始擦起来,“你说一个月没见到我?怎么回事?你之前是什么时间才能看到我的?” “最开始是六月初一,然后上上次是六月十一,而今天是七月十一。我记得很清楚啊,六月初一那天我去上林苑射猎,喝得大醉,回来的时候就发现镜子里的你。” “咦?难道我们的时间不一致?也许这面古镜就像是个摄像头,连接了两个时空呢!只不过,这网线可能有点太长了,有延迟。喏,不过为什么我们说话没延迟呢?” “女人,请讲我能听懂的话!摄像头是什么?网线又是什么?”霍去病很努力地听着,但发现只有听没有懂。 “摄像头就是连接到电脑上的一个镜头……算了,当我没说。”何亦瑶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和一个古人讲什么摄像头?他们只懂通天镜! “喂!你也擦啊!别光我一个人干活。” “我擦?我手中的镜子是新的啊!已经很亮了!擦什么擦?”霍去病弹了弹铜镜面,“女人,我弹镜面你疼不疼?人家都说如果损坏物品的话,寄居在里面的鬼也会痛的!” “痛你个鬼!”何亦瑶使劲地擦着镜面,想象成霍去病的脸,我蹭我用力蹭!“我才不是女鬼!” “知道,所以我叫你女人嘛!”某人用非常敷衍的语气说道。 何亦瑶恨得牙痒痒,她才不管这个霍去病是不是什么汉代名将,现在的这个霍去病还真是有些欠扁。如果能隔着镜子扁他就好了! 不过这个想法何亦瑶也只敢在心底想想,如果镜子对面真的是一代名将霍去病,那她扁过去反而被扁的可能性更大。 胡思乱想中,何亦瑶凑过去朝镜面呵了一口气,再努力地用抹布擦了擦,然后那个惹人厌的声音再次响起。 “看到你了!什么嘛!那些大叔骗人!女鬼才不美艳绝伦呢!长得很吓人才对!” “哐当!”何亦瑶把镜子直接反过来扣在桌上,然后拿着书泄愤似的使劲砸了几下。 她长得很吓人?何亦瑶忍不住朝着自己梳妆台上的镜子看去,里面映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 那家伙眼睛有问题!还说什么骑马射箭!别射到自己人就算很好了! 镜子里还不断传来“女人!女人!”的呼唤声。 何亦瑶用手摸着铜镜背面的纹路,想起刚刚在把镜子翻过去前,依稀看到一张俊逸的脸。 她脸红什么?谁要管那个家伙?关灯,睡觉! “喂,女人,你在吗?”晚上十点,铜镜里准时传来某人的声音,只是这次,并不是那么的轻佻,听上去还有些深沉。 何亦瑶只在内心挣扎了两秒钟,便把翻过去的铜镜重新翻了过来。她不得不承认,有个两千多年前的网友还是挺牛X的,更别提是有名的霍将军了。 斑驳的镜面上,划痕少了一些,里面映出一张英姿飒爽的容颜。还是有些模糊,但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而闪着深邃的亮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了何亦瑶的心神,再也移不开视线。 “什么事?”何亦瑶发现霍去病正瞪大了双眼盯着她,于是不安地向椅子里缩了缩。他不会从镜子里爬出来吧? “女人,你怎么穿成这样?”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又仔细看了看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道:“喂,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了,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嘁!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十六?怪不得这位网友五官稚嫩,原来是个未成年少年,何亦瑶挑挑眉道:“乖,叫姐姐。” “不叫!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地要求道。 “我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她是哈利·波特的校友,学过移形换影哦? “喏,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去病遗憾地叹道。 “咦?难道刚刚你是在夸我是仙女?哎呀,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意思地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霍少爷难得没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说着一些模糊的话,“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要……一直在我身边,别、别走……我会带你……你去看的!”说到最后,自己却先趴在桌上睡着了。 何亦瑶静默地看着镜里面那位怀着鸿鹄之志却郁郁醉倒的少年将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 该不该告诉他?但说了,他会当作笑话吧……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那些长安的浪荡子放纵声色,享受长辈的荫庇,总有一天会变成垃圾。让他们嘲笑我!我让他们永远都说不出话来!”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的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得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呢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好几周了,每天晚上十点,她都能通过铜镜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大概半个钟头,就会强制下线。而霍去病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出对方青涩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就算卖了她,她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听众,估计现在他还认为自己只是个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霍去病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子夫是他的姨母,他的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地生活……何亦瑶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自己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仍然模糊的镜子,看着那些华丽奢侈的夜宴、看着宫中富丽堂皇的装饰、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 “女人,记得我说过,要带你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何亦瑶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利剑,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圣上封我为嫖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一定要等我!”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的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想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三 从此之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非常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从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渡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元朔六年,霍去病率领八百骑兵,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长途奔袭的战术首战告捷,斩敌两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他率兵全身而返。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他勇冠三军。 她隔着古镜,看着他奔波数百里,马蹄下扬起的灰尘,他胸前流下的血,足足遮住镜面的整个长夜。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上阵,就取得傲人战绩。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古镜上斑驳的血迹,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元狩二年的春天,他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刚满十九岁的他,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六天中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他侥胜,虽斩敌近万人,但麾下的一万精兵仅余三千人。 她隔着古镜看着,没看到他征战的场面。再见面,已是胜利的画面。 他说,为了不让她看到血腥场面,特意挑选了他们通话的间隔时间来打仗。 她什么都没说,这次镜面上没有鲜血。但她却发现,在镜子背面,多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她知道,这面古镜,他是贴身戴在胸前的。 她能看到古镜上的刀痕。但,他身上受的多少伤,她根本看不到。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展开收复河西之战。此战,他成为汉军的统帅,再次孤军深入,并再获大胜。就在祁连山,他所部斩敌三万余人。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他更成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他脚下的河西大地,看着他意气风发,看着他的千万士兵仰望着他…… 他说,真想让她站在他的身边,感受这一切。 她什么都没有说,因为她知道不可能…… 同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便想要投降汉朝,他前往黄河边受降。当他率部渡过黄河的时候,突然匈奴降部中发生了哗变。他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就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直面浑邪王,下令诛杀哗变士卒。浑邪王完全有机会把他扣为人质或杀之报仇。然而最终浑邪王放弃了,这名敢于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少年的气势不但镇住了浑邪王,同时也镇住了四万多名匈奴人。最终哗变没有继续扩大,河西受降顺利结束。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那个烛光扑朔、局势迷离、危机四伏的夜晚,他就那样站在敌人的营帐里,仅仅用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将帐外四万兵卒、八千乱兵镇住。神勇无敌,天下震惊。 他说,这次真的是冒险了,但是有她陪伴,她是他的守护女神。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古镜的这一边,默默地松开已经捏得不成样的衣角。 元狩三年,汉武帝为他建造起精美的豪宅,并且嘱咐他前往察看。 她隔着古镜,看到年轻的皇帝眼里对他的器重,看到他身旁笑盈盈的公主。她知道,汉武帝不光只赐予他豪宅,还有让他和公主联姻的意思。 他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他说话的同时,放在镜面上的手,掌纹清晰可见。 她头一次伸出了自己的手,印上了他的。 他们的手,不光隔着一道冰冷的镜面,还隔着两千年的时光。 却仍然有些什么,脉脉流动。 元狩四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他率部深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歼敌七万多人。为了追杀匈奴单于,他一路来到了狼居胥山,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封狼居胥之后,他继续率军深入,一直打到俄罗斯贝加尔湖一带,一路连胜。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生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他,年仅二十二岁。 她隔着古镜,看着这场历史中最高的兵家祭天封礼,看着他站在人生的最巅峰,看着他的至高荣耀。 她在他征战的六年间,一直陪在他身边,护在他的胸前。 他说,女人,你真的是女鬼吗?这么多年了,你的容貌,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镜子上,斑驳的刀痕无数,镜面却越来越清晰。她甚至可以看得到他眼中,映着她的影子。 他说,他平匈奴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将军梦,也已成为现实。他几乎已经完成了所有儿时的愿望,他也几乎可以得到他所有想要的。 他说,他想要她。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摇摇头,把镜子放在密封的盒子里,锁在柜子的最里面。 够了,她对自己说。她陪他七个多月,看着他一步步艰辛走过,看着他终于爬到人生的顶峰,这就够了。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宁愿他就认为自己是一个女鬼,永远地失去了法力,已经魂飞魄散,再也不能相见了。 她要忘了他。 她埋头学习,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书本上,决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除了在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心脏都会抽痛一下,习惯性地看着往常古镜摆放的位置,然后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她咬咬牙,他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怎么能开口告诉他,他只剩下两年的寿命?她怎么能看着他,慢慢地生病衰弱直至逝去?她受够了只能隔着古镜看着他,而什么都做不了,触碰不了。她承认自己很懦弱,所以选择逃避。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上学、补课、写作业……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 四 终于,高考结束。她考得很好,告诉父母自己应该可以上那所从小就想进的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她则关上门黯然神伤。 考试结束,她空闲了。没有了学习的理由,她开始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 她终于忍不住把深锁在柜子里的盒子拿了出来,看着久违的古镜,轻轻摩挲。 这次,一定要告诉他。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是她一定要告诉他—— 她喜欢他。 房间里安静而寂寞,她就这么呆呆地坐着,一直等到晚上十点。 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有一声清晰的破碎声——她手中的古镜,毫无预警地出现了一道裂痕。 然后,她看到了镜子的那边覆着一条绸布。 绸布上写着遒劲有力的几个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她已泣不成声。 “老板,”何亦瑶站在柜台前,把盒子打开,里面的古镜镜面有了一道裂痕,今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正好租下这枚古镜一年的日子,“这古镜多少钱,我买下来。” 年轻的古董店老板低头看着有了裂痕的古镜,脸上并没有多少意外的神色,“不用,你的租金,正好是它的价钱。” “是吗?”何亦瑶根本不信,这古镜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就算老板报出一个天文数字,她都会想办法赊账偿还。 老板把盒子盖上,推还给她,微笑道:“现在,它是你的了。” 何亦瑶垂下眼帘,小心翼翼地拿起盒子。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是和这个古镜一起的。等我找找。”老板走入后面的房间,一阵翻找后,拿着一块泛黄破旧的绸布,慢悠悠地走出来。 何亦瑶如遭雷击,颤抖着接过这块绸布。 手微微抖动着展开绸布,上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捧着古镜盒子,握着这块绸布,她不知道怎么走出哑舍的,只知道回过神时,就已经被父母送到了大学校园。 新生接待处一片人声鼎沸,而她觉得自己就像站在另一个空间。 迷茫间,她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拼命地搂着古镜,但绸布却飘落在地。 一只手替她捡起绸布,那是双骨节分明的手。她的心忽然揪得死紧,连站起的力量都没有。 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容。这次没有隔着古镜,没有隔着遥远的两千年,没有战马嘶鸣,金戈交击,尘土飞扬……他的脸清晰而真实。 不同的是,他没有穿着那不离身的铠甲,只有简单的白T恤,蓝色牛仔裤。 泪水悄然滑落。 那人走到她面前,展开了绸布,像是无意间看到念着上面的字,又像是早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一样,用力说道: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但是,它们都在等待…… 第18章香妃链 2010年5月7日星期五大到暴雨 苏晚落把书包抱在怀里,坐在广场的台阶上,一点都不在乎自己浑身已经被雨水淋湿了,行人打着伞匆匆走过,偶尔有人向她投以奇怪的目光。 她也并不在意,只是呆呆地看着雨点打在光滑的青砖上面,溅起一个个皇冠型的水花。 雨打在她身上,又冷又疼,她却一点都没有要躲雨的意思。冰冷的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流过脸颊,混合脸上的泪,再流进脖子里。 苏晚落正茫然地看着水花一个个溅起又消逝,突然有人为她撑起一把伞,遮住了下落的雨。 “已经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一个温柔好听的男声如此说道。 她抬起头,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的男人,左手拎着环保袋,右手举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关心地看着自己。 这个男人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五官清隽,像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却穿着一件令人移不开眼睛的唐装——深如暗夜的黑色缎子,对襟上的几颗盘扣深红如血,右手的袖筒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龙身蜿蜒,顺着袖子盘旋而上,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如同活物一般,仿佛下一刻,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这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让人感觉到他有种说不出来的神秘气质。 苏晚落很想说不用他多管闲事,但开口却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沮丧道:“我把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弄丢了……” “真是可怜。”年轻的男人惋惜地叹道。 苏晚落扁了扁嘴,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她把同桌借给自己的雨伞弄丢了。 放学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很大,同桌见她为难,好心地递过一把雨伞。她呆了一下,正要满心欢喜地追出去想要道谢,却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共用一把雨伞,有说有笑地走出校园。 她的世界仿佛在那一刻崩塌了。于是干脆连伞也不打,一路走回家,半路上突然发现,他借给她的雨伞,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 其实雨伞丢了还是小事,最让她伤心的,是她意识到自己的心也已经丢了。 年轻的男人并没有立刻就走,反而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是不是很想找回它?” 苏晚落使劲地点了点头。 “那要不要到我店里坐坐?”年轻的男人轻声建议。 苏晚落一愣,再次抬起了头。男人此刻笑起来时,他背后浓重的乌云深处透射出一缕阳光,一下子扫除了天空中凝重已久的阴霾,让人不自觉地连心情都变得好转起来。 像是被催眠了一样,苏晚落轻轻地点了点头。 雨点渐渐变小,淅淅沥沥地打在伞上,清脆好听。 苏晚落却在这时后悔起来,她怎么就突然鬼迷心窍,答应和一个陌生人走了?不行,要赶紧编个理由溜掉! 这时那年轻的男人柔声说:“到了。” 苏晚落抬头一看,这是间店面狭小的铺子,布置非常古朴,门窗都是精巧的古典样式,夹杂在两家现代的快餐店之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门楣的牌匾上写着两个漂亮的小篆书,依稀可以辨认出“哑舍”二字。 “哑舍?”苏晚落满腹疑问。 “这是我的古董店,这里的每件古董都承载了许多许多的故事,但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也无法让人听到它们的心事。” 年轻的老板推开陈旧的雕花木门,令苏晚落感到异样的是,店里并没有人,但他却没有锁门。 “别担心,我从来不锁门,不会有小偷敢来这里偷东西的。”像是知道她心底的疑问,年轻的老板站在略暗的铺内,缓缓回过头,笑了笑。 “欢迎光临‘哑舍’。”那男子的笑容,融在一片漆黑的房间里,让苏晚落怎么看都觉得非常的诡异。 奇怪的古董店,神秘的老板。 苏晚落吞了吞口水,并没有向后退,反而鬼使神差地抱紧书包,迈了进去。 哑舍并没有外面看上去的那样小,反而像是一条细长的通道,黑黝黝的,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长。老板点燃门口处的两盏宫灯,苏晚落扫了一眼,吓得差点跳起来——这两盏宫灯,怎么和历史书上的那个长信宫灯那么像? 是赝品吧……肯定是赝品吧…… 苏晚落的嘴角抽了抽,警惕地说:“那个……我没钱的,如果是想卖我东西,我可买不起啊!” 老板闻言轻笑道:“我不卖你东西,我这里有件东西,倒是很适合你。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送?居然还有这等好事?苏晚落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心想,先看看他能拿出个什么东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吧……她在旁边的红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不一会儿,老板便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幽幽的昏黄色光线笼罩下,他手中雕刻着龙纹的盒子慢慢打开,明黄色的绸布上面,躺着一条镶满宝石的手链。 “这、这太贵重了!”苏晚落刷地站起来,瞪大了眼。 “这条手链的第一任主人,是清朝乾隆皇帝的一个宠妃,也就是那位‘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 苏晚落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老板倒也不急,悠悠地说:“据说她本是新疆回部酋长霍集占之妻,回部叛乱,霍集占被清廷诛杀,将军兆惠将香妃生擒送予乾隆。但香妃心怀‘国破家亡,情愿一死’之志,始终不从乾隆,相传乾隆为讨美人欢心,搜集了七颗颜色迥异、蕴含灵气的宝石,精心打造了这条手链送给她。” 老板缓缓地讲述道,声音柔和动听,“这七颗宝石,分别是蛋白石、青金石、托帕石、月光石、橄榄石、石榴石和黑曜石,传说戴上这条手链的人,可以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 “七颗?这上面有两颗宝石的地方空了。”苏晚落有些怀疑。 “每找到一件东西,其中一颗宝石便会消失。香妃第一个想要找回的,是她丈夫霍集占的尸骨。而第二个想要找回的……”老板顿了顿,“是她的故乡,于是她被太后赐死,终于魂归故里。她的愿望相继实现,所以相应的蛋白石和青金石都已经消失了,现在只剩下五颗宝石。” 老板拿起这条手链,放在手掌上,朝苏晚落递了过去,“你不是丢了东西吗?戴上试试吧。” 苏晚落知道卖古董的往往都会说得一口好故事,但没想到还有这么离谱的故事。 带上一条手链,就能找回丢失的东西?骗几岁的小孩子估计还有用,但她已经过了会相信神话的年纪了。 可……就算是骗人的,就算手链缺了两颗宝石,也不能否认这条手链是多么的漂亮。每颗宝石都有拇指大,细碎的宝石碎片作为点缀镶嵌四周,昏暗的灯光下仍泛着夺目的光芒,仿佛天然带着魔力。 带几天,应该没关系吧? “真的送给我吗?”苏晚落最后确认地问道。 “是的。”老板笑了笑,“有一点请客人必须记住,这条手链戴上以后,就不能摘下来,否则你找回的东西,就会再次失去。” 苏晚落点了点头,把左手伸了过去,老板低下头,在少女纤细雪白的手腕上戴上手链,并细心地系上了锁扣。 手腕上一阵沁心的冰凉。 外面的雨彻底停了,晚霞满天,如火烧般的红艳。 2010年5月8日星期六多云转小雨 苏晚落是被楼上轰鸣的凿墙声吵醒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脑袋里仿佛也有个小人在拼命地凿着。 装修扰民!她无奈地伸手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手腕上叮当作响,这才想起,昨天莫名其妙有人送了她一条手链。 她把左手伸到眼前,就着射进屋内的晨光,欣赏着手链上的各色宝石——橙黄雪梨色的托帕石、葡萄酒般紫红艳丽的石榴石、青翠如祖母绿的橄榄石、泛着银蓝光晕的乳白色月光石……咦?怎么只剩四颗宝石了? 苏晚落立刻用前所未有的速度收拾了房间,却没有找到任何掉落的宝石。她明明记得,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手链上确实还有五颗宝石。 难道……真如古董店老板所说?每找回一个丢失的物品,就会消失一颗宝石? 消失的是有着双彩虹眼的黑曜石。 可阳台上晒着的书包里,还是没有她那把丢失的雨伞。 果然,是骗人的。苏晚落心中刚刚升起的一丝希望,又被浇灭了。 居然把希望寄托于一条手链……她果然是没救了,还是再出门买一把雨伞还给他比较实在吧…… 苏晚落抓了抓像鸟巢一样蓬乱的头发,穿过客厅,想要到厨房找点吃的时候,却听到门外依稀有狗叫声传来。 怎么回事?她记得这幢公寓是禁止养狗的啊! 苏晚落疑惑地打开门,马上愣在原地,随后惊喜地高呼:“妈!妈!可乐回来了!” “你在胡说什么?可乐怎么可能找到这里?它不是走丢了吗?”苏母擦着手从厨房走了出来。 “不!是可乐!这肯定是可乐!”苏晚落把朝她扑过来的狗狗一把抱在怀里。小狗浑身雪白,嘴边一撮黑毛,像偷吃没有擦干净嘴一样调皮——这么独一无二的造型,除了她的可乐还会有谁? “可乐,你好脏啊!来,我带你去洗个澡!”苏晚落欢喜地抱着汪汪叫个不停的可乐走向浴室,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母亲和平常大不一样的古怪脸色。 给可乐洗了个香喷喷的澡,苏晚落拿着吹风机给它吹毛,突然想到,可乐也是她“丢过的东西”之一! 可乐在她家要搬到新公寓前就走失了,已经两年了,它到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难不成……真是手链的力量? 她低头看了看空了三颗宝石的手链,心脏突突直跳。 恐怕这手链真有魔力,只不过并不会很准确地找回她丢失的物件,而是会把她丢掉的东西一个个都找回来。 手链上还有四颗宝石,这就说明,她还有机会找回四件丢掉的东西。 四件,她丢掉过很多东西啊!都要找回什么好呢? 苏晚落激动地想着,可乐在她的床上快乐地滚来滚去,时不时凑过来舔舔她的脸颊,亲热得不得了。 “别闹啦!可乐!饿坏了吧?我去找找有没有吃的,好好呆在这里。坐下!”苏晚落一声令下,和以前一样,小狗乖巧地坐好,伸着舌头讨好似的看着她。 一瞬间,苏晚落依稀回到了几年前,当时父亲还没有升职,他们一家三口和可乐,挤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屋子里。生活清苦,虽然只有可乐陪着她,但苏晚落仍然觉得很快乐。 她的所有指令,可乐都会乐此不疲地遵守。每天傍晚,她都会带着它出去遛弯,一人一狗经常坐在长椅上,看夕阳在天边隐去。 她孤单的时候,它就用暖暖的小身子靠紧她。她难过的时候,它就用热热的舌头舔她的掌心,用尽全力,想带给她哪怕一点点的安慰。 它总是默默地陪在她身边,不管她是喜悦,还是悲伤。它对她来说,是宠物,更像是陪她长大的弟弟。 被勾起了的美好回忆让苏晚落的嘴角忍不住上扬了几分,拍拍可乐的脑袋,转身走向厨房,却发现母亲并不在里面。 走过客厅的时候,苏晚落不经意地发现大门虚掩着,她好奇地退回去,却听到意料之外的对话。 “孩子她爸,可乐回来了!怎么办?是!我没看错,的确是可乐!当初……你不是把它带到乡下了吗?它怎么又回来了?真是的!这幢公寓里不能养狗啊!要不,你再把它丢掉一次吧……就对晚晚说可乐又丢了嘛!她很乖的,我们说什么她都会信的……” 什么?站在门边阴影里的苏晚落,震惊得像被雷劈中那般。 那个压低声音讲话的人,是她母亲没错吧?那为什么……她会说这么奇怪的话?可乐不是自己走丢的?是她那个看起来慈祥和蔼的父亲丢弃的? 苏晚落几乎可以想象到,当年小小的可乐,追在父亲车后面拼命跑、拼命跑,最后只能趴在路边,微弱而绝望地低声呜咽的样子…… 泪水毫无预警地袭了上来,她伸手要抹去眼泪,却不知怎么的,手链勾到衣服上的线头,锁扣忽然就松开了。 手链“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古董店那个年轻老板的话,不期然地回响在耳边—— “有一点请客人必须记住,这条手链戴上以后,就不能摘下来,否则你找回的东西,就会再次失去。” 她还没想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就在模糊的视线里,看到一道白色的小身影穿过大厅,越过走廊,从没关上的门缝里穿了出去。 “可乐!”苏晚落急忙追了出去。 “晚晚!把拖鞋换了再出去!”母亲在她身后惊呼,听上去是那么的让人厌恶。 苏晚落抹掉眼中滑落的泪水,加快速度下了楼梯朝外面追去。她一定要找回可乐!绝对不能再失去它! 傍晚,两个买菜回来的大妈在闲聊。 “那个小女孩怎么还在找她丢的狗啊?” “昨天晚上,听说前面那条街上,就有条狗被车轧死了!我正好路过看到,真是惨不忍睹啊!白色的狗,嘴边还有一撮黑色的毛,挺可爱的!” 苏晚落失魂落魄地从她们身边经过,她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幻觉,哪个才是真实的了…… 外面的天气并不好,风很大很大,大得足以吹干她脸上的泪痕。 但没过多久,雨点就又滴了下来,代替眼泪从她的脸上流过。 【黑曜石:别名,阿帕契之泪。印第安传说中,一支队伍中了敌人的埋伏,寡不敌众,全军覆没。噩耗传来,家人们痛哭的眼泪,撒落到地上,就变成了一颗颗黑色的小石头。也被称作不再哭泣的宝石,谁拥有了这黑色的曜石,便永远不用再哭泣,因为,阿帕契的少女已替你流干所有眼泪,将黑曜石送给自己喜欢的人,喻意不再哭泣,幸福快乐。】 2010年5月9日星期日阴有时有阵雨 苏晚落在天亮的那一刻就已经醒了。更准确一点,她昨天晚上就没有怎么睡着过。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可乐憨憨的模样。 她昨天一直冒着雨在外面游逛到天黑,直到父亲拽着她的手腕拉回家,她都没有找到可乐。面对父母的担心,她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问。她很害怕,问了之后又能改变什么?她怕心目中父母完美的形象就此消失殆尽。 她宁愿当做自己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 楼上的装修声准时响起,这回换成了更加吵人的电钻声。苏晚落头痛欲裂地坐起来,瞄了眼手腕上的手链。 昨晚她挣扎再三,还是把手链重新戴上,她想,这样……可乐就会再回来吧?她数了数,果然又少了一颗宝石。这次,是橙黄雪梨色的托帕石。苏晚落赶紧下床跑到大门前,不断地开门关门,却没有发现可乐的身影。 在门口失魂落魄地等了一个小时,苏晚落才被母亲劝了回来。一推开房间的门,竟发现书桌上放着一盒小小的录像带。 苏晚落把录像带拿起来,只见盒上写着——晚晚15岁生日聚会。 对了,15岁生日时,她第一次和朋友们去KTV庆生。这卷录像带就是当时录下来的,可惜搬家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了,难不成……这就是托帕石换回来的失物? 由于录像带不能用电脑播放,苏晚落只好翻箱倒柜找出来老式的录像机,插好电源后,把录像带放进去。 琦琦、玫子、优儿……一张张熟悉又稚嫩的面孔出现在摄像机小小的屏幕上,欢笑和歌声时不时响起,少女们早已模糊的面容,此刻又逐渐清晰起来。 录像带里传来的欢声笑语让苏晚落暂时忘记了失去可乐的悲伤,笑意弥漫上唇角,脑海里慢慢浮现出关于三位好朋友的细节——琦琦总是很讨人喜欢,脸上的笑容就像是甜得可以滴出蜜来;玫子则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是班里最能和男生打成一片的女生;而优儿是班里最爱漂亮的女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穿上最时尚的衣服和鞋子,就连包包都只背一季度就会换掉。 而站在三位出色好友旁边的自己,留着齐刘海和傻气的马尾辫,明明是自己的生日聚会,却还是穿着一套皱巴巴的旧校服,既笨拙又害羞,除了优秀的成绩外就没有任何优点。 录像带里腼腆笑着的青涩女生,在三个各有特色的女生之间,是那么格格不入。她甚至连一首歌都没有唱过,只是坐在角落里拼命地鼓掌。 为什么明明是和朋友一起玩乐,自己看起来却是那么的拘谨呢?为什么这些所谓的好朋友,谁都没有拿正眼看过自己一眼呢?为什么,她记忆中愉快的生日聚会,在若干年后看来,却显得那么的尴尬难受? 想到这,苏晚落的笑容渐渐僵住,好像自这次生日聚会后,她和朋友之间就断了联系。虽然也给她们打过几次电话,可是谁都没有答应和她一起逛街或出去玩……也许是她们都各自升上不同的高中,无暇相聚了吧,她如此安慰自己。 苏晚落认真地看完录像,直到画面出现了沙沙的雪花点,她也没有急着关掉,而是陷入了沉思。 “啪嗒!”手链的锁扣忽然松开了,掉在桌子上。 苏晚落的心也随着这一声脆响而惊吓不已,古董店老板的那句话还回响在耳边,可她觉得自己太大惊小怪了。至少,录像带不能自己跑出去吧? 正在自嘲之时,屏幕上的雪花点都消失了,继而又出现了清晰的画面。 在镜头前的,是琦琦。她脸上挂着的再也不是甜美的表情,取而代之的竟是鄙夷:“晚晚,也许你永远也看不到这段录像,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出来。其实我们很讨厌和你做朋友!” “是啊!你是班长,老师的宠儿,不讨好你,我们上哪里去抄作业啊?”这回说话的,是看似毫无心机、喜欢大笑的玫子,那总是让苏晚落觉得像太阳般爽朗的笑容,此时此刻竟是如此刺眼。 “其实我们都很讨厌你,你穿衣服又土,说话又一本正经,和你走在一起都嫌掉价呢!幸亏马上就毕业了,总算不用和你来往了!”一脸精致妆容的优儿对着镜头厌恶地说道。 “哎呀!你说话这么直,晚晚会受不了的!嘻嘻嘻!” “怎么会?这主意不是你提出来的吗?” “快点快点!她结账快要回来了!” 屏幕一阵摇晃,又恢复了沙沙的雪花点。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仿佛刚才吵闹的声音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样。 苏晚落呆呆地坐在那里,直到录像带彻底走到了头,机器停止了运转。 她们都在说什么?为什么她一个字也没听懂?当初非要和她做朋友的,不正是她们吗? 楼上的电钻声毫无预警地再次响起,惊醒了噩梦中的苏晚落,她猛地抱住头,只觉得大脑和心口都好痛好痛…… 客厅,苏母和苏父正在看电视。 苏父担心地说道:“晚晚这两天怪怪的,她不会再出去找可乐吧?” “应该不会,我刚刚收拾屋子,找到了她15岁生日聚会时拍的录像带,放到她桌子上了。”苏母高兴地说,“也许她很快就会去找琦琦她们玩了,这孩子啊,从小就没什么朋友,才会把一只小狗看得那么金贵。” “哦?那个丢了很久的录像带,居然找到了?” “是啊,但一直和一盒磁铁象棋放在一起,录像带也许会消磁,再也播不了了吧……” 【托帕石:被誉为“友谊之石”,代表真诚和执著的爱,意味美貌和聪颖。象征富态、有生气,能消除疲劳,能控制情绪,有助于重建信心和目标。】 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晴 苏晚落恍惚地坐在教室里,她今天很早就到了学校,早得教室里除了她就再也没别的人了。 不过准确来说,有人比她更早到了。苏晚落看着旁边的书桌,同桌的书包静静地躺在里面。他早上为了练习篮球,一向是班级里来得最早的那个,所以教室大门的钥匙也一直放在他那里。 苏晚落收回目光,看着自己带来放在书桌上的录像带,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把这件重新找回的失物带在身边,手链明明掉了一次,这盒录像带却仍然没消失。 可这又能留住些什么呢?她一度以为找回的珍贵友谊,其实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被丢弃了。 她们知道自己很懦弱,又很孤独,比谁都渴望得到友谊。她们也就抓住了这个弱点,半强迫地和她成为了朋友。 几年过去了,她还是没变,甚至连去理论的勇气都没有。就像她明知道可乐是被父亲丢弃的,却也选择逃避一样……她真的,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苏晚落无意识地把玩着手腕上的手链,今天早上醒来,手链上的月光石,消失了。但是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她并没有发现有丢失的东西再出现。至少,现在还没有。 苏晚落正在发呆,同桌忽然抱着篮球推门走了进来。 “怎么今天这么早?”苏晚落不自在地问道,他每天都会练习到上课前才回来。 他露齿一笑道:“在操场上看到你已经来了。你呢?怎么也来得这么早?以前你每天都是踩点来的啊!” 苏晚落赶紧低下头,手足无措地打开书包,拿出她特意新买的伞,可没想到,他从自己的书桌里掏出了一把伞。 “你啊!亏我还特意把伞借给你,你居然忘了拿!”他没好气地说,“幸好遇到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女生,否则不仅好事没做成,还要被大雨淋成落汤鸡!” 面对着他的控诉,苏晚落哑口无言。她明明记得自己是拿着伞下楼的,天晓得它怎么又出现在他的书桌里? 难道,是手链替她找回来的? “我……我还以为我弄丢了……”苏晚落困窘地说,“这把新伞……是我打算赔给你的。” 他脸上疑惑的神情一扫而空,摇头哈哈大笑道:“我真服了你了!你怎能这么迷糊啊!那你是怎么回去的?” 在他的笑声中,苏晚落的脸越来越红。她不知道那天和他一起回家的女孩究竟是他的谁?就像她不知道,她最后丢失的东西,到底是他的雨伞,还是他? 苏晚落懦弱地不敢开口询问,甚至还特意确认了一下,手腕上的手链有没有戴紧。如果这次也一样,不管手链有没有掉下来,她都会失去重新找回的东西呢? 她恍惚地想着,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 是在阳光照耀的操场上,他拍着篮球向她跑过来,脸上充满灿烂的笑容时?是他在几千人的礼堂里,毫不怯场地放声歌唱时?还是两人某次不小心的对视,近得可以从他眼中看到自己的倒影,从此让她不敢再看他眼睛时? 她很确定自己的心,但却不确定他的心。就像可乐或者以前的朋友那样,她太笨了,永远都摸不清自己究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 也许,得不到答案,对于她来说才是最好的结果? “怎么了?今天好像很不开心?”他像是察觉到了她的异常沉默。 她看着他微翘的发梢,静静地问:“你有没有一件东西,宁愿它丢了,也不想找回来的?” “嗯?”他没料到她会问这样的一个问题。 “还、还是忘了刚刚那句话吧。”苏晚落知道自己说了很奇怪的话,不知如何是好地抿紧了唇。 他沉默了一会儿,轻声地叹道:“小时候,我看到邻居的小孩子有一辆很帅的遥控车,我很羡慕,于是用全部压岁钱把它买了下来。我在外面整整玩了一个下午,那种满足感,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只是回到家里,我的表哥表姐知道我为了这辆遥控车花光了所有压岁钱后,都笑我是傻瓜,并说那些钱够我买三辆一模一样的遥控车,我又羞又悔,当时就大声哭了出来。” 他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这辆遥控车被我压到了箱子底下,再也没有玩过,每次想到这件事,所感到的耻辱和懊悔,都大大超出这个遥控汽车带给我的快乐。所以有时我不禁想,如果那时我不小心把这个遥控汽车丢了该多好。这样留在我心底的,也不过是淡淡的遗憾。” 苏晚落若有所悟地看着他,直到把他盯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对不起,我先出去一下。”苏晚落忽然站起身,冲出教室。 “喂!”他担忧地唤了一声,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空无一人的教室,把想要把她追回来的念头压了下去。 他把手中的篮球放在一旁,他并不是在操场上看到她来了才回到教室的,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把早上打篮球的时间缩短了一个小时。 他从书包里翻出书本,很认真地开始学习起来。 他知道,他的学习成绩,远远比不上同桌的她。但是,为了想要和她念同一所大学,自己要很拼命很拼命地念书。因为到那时,他会向她说出,自己一直不敢说出口的话…… 【月光石:亦称“恋人之石”,因为具有“月光效应”——宝石中心出现恍若月光的幽蓝或亮白的晕彩,而被叫做月光石。几个世纪以来,月光石就是人们喜爱的宝石之一,人们相信它能唤醒心上人温柔的热情,招来美好如月光般的浪漫爱情。】 苏晚落冲出学校,一直跑到哑舍的门口才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又看了眼手中那只剩下两块宝石的手链,深深地吸了口气,推开了陈旧的木雕大门。 “欢迎光临。”古董店老板优雅的声音随之响起,当看到进来的是苏晚落时,脸上并没有惊讶的神情,反而更添了几分笑容。 “我……要把这条手链还给你。”苏晚落把手链放到柜台上,然后像是如避蛇蝎般飞快地退了一步。虽然是清晨,但是店内仍然是一片漆黑,只有门口的两盏长信宫灯的烛光在宫女袖间幽幽跳动。 “哦?是已经找到了您想要找回的东西了吗?”老板看了看只剩下两颗宝石的手链,细长的丹凤眼中划过了一丝失望。 “不,没找回来。”苏晚落的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般,“不过我不想再找了。” “哦?”老板一挑眉,有趣地问道,“能告知在下,为何吗?” 苏晚落凝视着柜台上闪闪发光的手链,心中掠过可乐和几位好友的影子,心痛地说道:“因为我明白了,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属于我,我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她甚至不去想同桌的他了。她从未得到过他,又何来失去? 其实他刚刚说得对,他那辆遥控汽车模型代表的只是他不成熟的童年,就如同她的可乐和几位好友一样。她原本可以早些察觉到问题所在,如果当年就可乐的事情和父母好好谈谈,敞开心扉地和几位好友沟通,就不会有发现真相后的痛苦。 但是她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鸵鸟般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手链什么都没有做,它只是在引导自己看清过去的道路。 她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所以,手链对她没有作用了。 “明白了。”老板微微一笑,“那么,祝你以后都不要丢失任何东西。” “我会的。”苏晚落悄悄地握了握双拳,坚定地走了出去。这次,她要用自己的力量,好好把握现在拥有的东西,努力争取让自己不后悔的未来。 老板看着她坚强了许多的背影,若有所思,直到她的身影从窗格里都看不见之后,他才收回目光,拿起柜台上的手链,仔细端详。 “喂,你就这么让她走了?”从古董店的深处,慢慢地走出来一个修长的身影。那是一个穿着白大褂,发型时尚,长相俊美的男子。他打扮时髦,脖子上却系了一条土气的红绳,红绳末端,悬着一枚雪白的玉饰,光泽温润,以精湛的刀工刻着“长命百岁”四字。 男子的臂弯上正抱着一只白色的狗狗,这只狗狗的嘴边一撮黑毛,十分可爱。 老板轻笑道:“你也听见了,她自己说的,失去的东西,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那这只狗怎么办?不还给她了?你昨天急急忙忙地把我叫出来,就是为了救这只狗。我可是外科医生,不是兽医啊!”俊美的男子不满地唠叨道。他怀里的狗狗讨好地舔了舔他的手心。 老板见状淡淡笑道:“她家里不让养,即使还给她,也一样是送人。不过它还挺喜欢你的,你就养着吧。” 俊美的男子低头看着怀里的狗狗:“养你倒也行,不过可乐这名字太土了,叫你‘阿帕契’吧!”老板对狗的名字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重新回到他手中的手链。 “咦?我昨天看到你,这衣服上的龙不是在你的右手臂上盘旋吗?怎么到了背后?”医生一直以为老板今天穿的只是一件素净的黑色中山装,直到他转过身才赫然发现,在老板的身后,一条深红色的龙盘旋着,占据了他整个后背,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老板白皙的后颈。由于绣工精致,昏暗的光线下乍一看,这条龙几乎就像是活的一样。 “你看错了。”老板并没有回头,淡淡地说道。 “不,我怎么可能看错呢?”医生坚持道。他是个医生耶!怎么可能会看错一件衣服?尤其这件中山装上的龙这么栩栩如生,想让人忘记都难。 老板沉默了一下,“这是另一套衣服,我昨天和今天穿的,不是同一件。” 可疑的停顿……医生拧起他那双好看的长眉,慢慢地靠近老板,仔细研究起他身上的这条龙来。 老板不着痕迹地拉开距离,岔开话题道:“可惜这串香妃的手链,只有宝石全部消失干净,才能修得圆满。错过了这次机会,下次再见阳光,恐怕得要一百二十五年以后了。” 医生嘴角抽搐了两下,讪讪地笑道:“你啊,就会说这些唬人的话。还真像那么回事儿似的!” 老板郑而重之地把手链重新收回盒子里,回过头来微微一笑道:“我从不说假话,真的。” 就在他说话此间,他身后的红龙悄悄龇起了利牙…… 第19章人鱼烛 一 医生认识老板两年了,但他还不知道老板的名字,老板也不过问他的名字。天知道,老板是怎么把刚出手术室的他叫出来救狗的!他有手机吗?又怎么知道他手机号码的?当时在他手机上显示的,是个空号。 这时他新命名为“阿帕契”的那只狗狗,居然趁他一个没注意,就往古董店内间跑去了。 老板正把香妃手链收回柜子里,全神贯注,对此没有丝毫反应。医生跟着狗狗追了过去,直到一架玉屏风前。 这架玉雕刻出来的屏风足足有一人高,上面雕刻着一幅园林景象。雕工逼真至极,巧妙地运用了玉石的俏色,并且随着观者的走动,山水能分得出来远近之趣,楼阁还能具现深邃之体。甚至上面所刻的人物,表情丰富到能看得出来喜怒哀乐来。花鸟鱼虫也隐约可见,几乎可以想象得到花间鸟鸣和鱼跃而起的水声。 医生一下子被迷住了,看着因光线的变化,玉石呈现的不同晕彩,不禁想去伸手碰触。 “汪汪!”阿帕契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医生正想喊老板帮忙,回头一看,方才还站在柜台前的人居然一下子不见了。 算了,反正先把狗抓回来,若把内间的东西糟蹋了,他可赔不起。据老板说,这里的古董可都是价值连城。 玉屏风后是一条极深的甬道,两旁全是一个个小房间,没有标牌,光线阴暗,更显得阴森恐怖。 古董店里好像没有半个电器,连外间的照明,都是用那两盏长信宫灯。医生把手机掏出来照明,一边小声喊着阿帕契的名字,一边沿着甬道往前走。 前面不远的某扇门是微微开着的,门内有微弱的光射出来。医生走过去,试着推了一下。木门“吱呀”一下应声而开,因为一路走来的气氛太压抑,让医生的心不由自主地提到了嗓子眼,但是当他看清屋里摆着的东西时,顿时松了口气。 一个只有几平米的小屋子里,满室异香,却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支点燃的红烛。见没有狗狗的踪迹,医生打算再继续找,他一回头,却发现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的身后,正在黑暗中幽幽地盯着他。 “你想要吓死我啊?”医生半天才缓过神,他抚着胸口,觉得自己的心跳直奔120,这对他健康的心脏简直就是巨大的伤害。 老板白皙的脸,在黑暗中看起来更显得苍白。他淡淡望了一眼医生,道:“谁让你随便进来的?” “我找阿帕契。”医生心虚地陪笑说。 老板一挑丹凤眼,“那条狗吗?刚刚看到它跳上我的柜台,正在吃你买的早饭。” “那死小子!”医生佯怒,为自己辩解道,“我什么都没动过哦!再说这屋子里也什么都没有嘛!” 闻言,老板表情缓和了些,笑道:“古物都是娇贵的,自然都需分门别类放置。有些需要干燥的环境,有些要避开光照,有些要隔绝空气。这根香烛燃烧会产生温度、光线和灰尘,当然不能和其他古物同处一室。” 医生不敢置信:“你是说,这蜡烛是古董?我还以为是照明的呢!”这根蜡烛通体红色,只有一尺多长,和平常的蜡烛没有什么两样。细看,底部还缺了一块。 老板点了点头道:“这根香烛是深海人鱼的膏脂所制,能烧千年以上。至今,它已经燃烧七百多年了。” 医生的嘴张成“O”型,心想这骗小孩都不会信的吧?老板看他一眼,微微笑道:“想知道这根香烛的故事吗?” “说吧,我想知道。”医生抱着听故事的心理,反正他今天也不当班,听听无妨。 看着香烛燃烧而产生的烛烟缓缓上升,老板幽幽地说道:“这要从七百多年前的一天说起……” 二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 但这个故事里,没有山,却有座庙,庙里也不止一个和尚。当时战祸连绵,饥荒遍野,很多人都饿死了。庙里有几个小和尚,都是家里穷,实在养不活了,才送到庙里剃度,求佛祖慈悲,勉强活着的。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小和尚,小和尚叫什么名字,他自己都不记得了,连寺庙的方丈,都管他叫小和尚。他的职责,就是看守伽罗神殿的香火。不管什么时候,务必要保持大殿之上的香火不断,香烛不灭。 白天有很多善男信女来烧香,他就躲在香案底下睡觉,晚上起来整夜守着大殿,添加香火,更换香烛。 从来没有人陪他说话,他也一向沉默寡言,甚至念经时都很少发出声音,所以被方丈认定是与佛无缘之人,被发配晚上来守着大殿。小和尚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熏鼻的香火味,和一个个跳动的烛火。 随着时局的动荡混乱,来庙里上香的人越来越少,供奉的香烛也越来越少。小和尚为了保持烛火不灭,只得减少摆放的香烛数量,到最后,每个晚上不得不只供奉一根香烛。 直到有一天晚上,小和尚从箱子里取出最后一根香烛,长长地叹了口气。他明天要和方丈说,庙里的烛火要添了。但庙里还有钱买香烛吗?小和尚一边忧虑着,一边点燃最后的香烛,恭敬地放在伽蓝神像的右边。 然后,他和平常一样,静静注视着火焰跳动的模样,什么都不想,把脑袋放空,真正的发着呆。 “喂!小和尚!”这个声音是从上面传来的,小和尚反应迟钝地抬起头。他的头顶上,一个半透明的人,浮在空中。 小和尚眨眨眼,发现这个半透明的人,是一个女人。她眯着一双媚而细长的眼睛,低垂着眼帘,从高空俯视着他。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她的声音虚无缥缈,就像环绕在她身畔的那缕烛烟一般。 “人生,或许就在几十年之间。”小和尚愣了一下,呆呆地回答。他很少说话,所以声音沙沙哑哑的,带着生涩和紧张。 女子挑了挑她那双柳叶般的细眉,眼睛睁开了少许,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是你把我叫醒的吗?” “叫醒?”小和尚迟疑道,“女施主,你是怎么到那么高的地方的?” “你以为我是人?我才不是人呢!你不怕我是鬼?”她眨眨眼,本就倾国倾城的容貌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小和尚很老实地摇了摇头:“这里是伽蓝大殿,妖魔鬼怪是进不来的。” “还真是虔诚啊!”她挑了挑眉,斜眼看了下不动如山的伽蓝神像,轻蔑地勾了勾唇。 小和尚虽然呆,但是他不瞎。看到这个女子没有脚,再往下就是他刚刚点上的那根香烛,香烛燃烧形成的烛烟冉冉升起,幻变成了一个女子的身姿。 “你……你是那根香烛?”小和尚又使劲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没错,我就是那根香烛。你可以叫我烛。” 小和尚愣愣地看着浮现在半空中的烛。 香烛上升的青烟越来越多,她的形象也就越来越分明。白嫩如玉的面容上,一对深邃而媚长的眼睛,仿佛可以勾去仰慕者的魂魄。她体态轻盈,姿容美绝,身穿着他从未见过的华贵衣服,而她那犹如锦缎般的发丝,就像有生命一般,漂浮环绕在她的周身。 “嘻,小和尚,喜欢你所看到的吗?”烛在空中优雅地打了个转儿,轻轻地飘了下来,停在比小和尚略高一些的地方,俯视着他,轻勾唇角无限魅惑地说:“只要你把这根蜡烛吹灭,我就会变成真的,下来陪你哦!” 烛的声音就像是他小时候枕过的棉花枕头,柔软又舒服。她那由烛烟形成的发丝,氤氲地围绕着自己。丝丝香线,隐隐没入了他的鼻尖,让他整个人都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 小和尚足足呆愣了半晌,才听明白烛的要求,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 “不行……”他只说了半句话,就赶紧闭上了嘴。因为他发现自己一说话,呼出来的气就几乎把她吹动了几分。 他屏着呼吸,生怕把她吹散了。烛撇了撇嘴,瞪了小和尚一眼,又重新飘到半空中,背对着他。 小和尚努力地仰着头,他看不清烛脸上的表情,但也想象得到她必然非常失望。他想安慰她,却嘴拙得不知如何开口。不过她应该不会失望太久的,这根蜡烛,明日中午就会燃尽,到时候她就如愿以偿了。 整个晚上,小和尚头一次也没有看着跳动的火焰,而是一直仰着头,凝视着烛的背影,片刻都没有移开过目光。 第二天清晨,小和尚睁开眼睛,发现他昨晚点燃的那根蜡烛还在燃烧着。但怪就怪在,居然还是他刚拿出来时那么长,竟连一寸都没有缩短过! 怎么可能?小和尚揉了揉眼睛,可是他面前的画面并没有改变。 “奇怪的小和尚,见到我的时候不惊讶,这时候反而这么激动。”烛躺在殿顶的梁上,一脸嫌弃地说道。 小和尚仰起头,“这蜡烛燃不尽?” 烛大方地点了点头,“这蜡烛是千年人鱼膏脂所制,本应在秦始皇帝墓中长燃万年。我是遗漏在外的,不知道为何流到此处。” “人鱼?”小和尚虽然见识不多,也知道人鱼是一个极其美丽的传说,在大海里生活,上半身是人,下半身则是鱼尾……小和尚看着眼前的烛,由烛烟形成的她上半身是人形,而下半身则是蜿蜒而上的烛烟。 “烛,你原来是人鱼吗?” 烛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美艳动人地微微一笑,“小和尚,把这根烛灭掉吧,这样我就能永远解脱了!我要去捣毁秦始皇的墓。秦始皇想要长生不老,但是人生只不过在数十年之间,他又何必让那么多人陪葬?” 小和尚的头仰得有些酸麻,他几乎要被她的笑容所蛊惑,却一眼看到了在她身旁的伽蓝神像。 “小和尚,很简单的,只要你对着这根蜡烛吹一口气。”烛迫不及待地飘下来,整个虚幻的身体绕着小和尚。从他的左耳飘到右耳,来回地低声劝诱着。 小和尚眼见着她惊心动魄的美貌就在眼前来回飘荡,连忙闭上了眼。为了不让她悦耳动听的声音动摇自己的心,小和尚开始喃喃自语地念起《金刚经》,“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烛飘荡的身影滞了一下,“小和尚,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声色皆有相,有形有象皆为魔,如果一个人用色相引诱我,低声下气地来求我,是一个人走了旁门左道,不可见到如来真佛的。” 烛扑哧一声笑出来,笑声清脆动人,“笨和尚,平常都是谁教你诵经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告诉你,不能执著以相貌、声音去寻佛的心,否则就入了邪道,不能见如来。” 小和尚半信半疑地听着,他只是个守夜的小和尚,方丈说他慧根不高,也就没有教他经文的意思。他只不过听师兄们念得多了,会一些粗浅的经文,却都一知半解。 烛绕到小和尚的面前,看着他闭着的眼帘下眼球乱动,不由得好笑道:“《金刚经》里还有一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世间的一切生生灭灭,皆是虚幻的虚相,每个人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即本来面目。所以要修回本来面目才是正道。” 小和尚呆着思索了半晌,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烛就坐在他的对面,浑身飘散着丝丝烛烟,烛烟散发出淡淡的香气,蜿蜒向上,盘旋回转,缠缠绵绵。 清晨的缕缕光线透过她的身影,直直地照射在地砖之上。 什么叫虚相?这便是虚相。 烛见小和尚只是呆呆地看着她,不悦地撇撇嘴,“果然是着相之人吗?如你所愿!”说罢,她化作一团青白色的烛烟,重新幻化成另一个相貌——华缨垂髻,黑须红脸,圆领宽大深绿袍。和大殿上的伽蓝神像一模一样。 “怎么样?小和尚?我就是伽蓝菩萨,我不缺你那一根香烛的供奉,去吹灭了它吧!”烛幻化的伽蓝菩萨连说话都粗声粗气,在大殿中还有着微微回响。 小和尚直视着面前的伽蓝幻像,半晌才眨眨眼,双手在胸前合十,缓缓地诵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许久许久之后,一个嗔怒的娇叱声在殿内爆发:“木鱼脑袋!” 从这以后,小和尚的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他其实是一个普通的小和尚,生活的范围还是在伽蓝神殿,作息时间也和原来一样。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烛烟化成的女人。 虽然,她所求的,只不过是让他吹灭自己点上的那根蜡烛,但是他无法答应。他对自己说,因为她是庙里的最后一根烛。 这最后一根蜡烛,静静地在神殿中燃烧,没有人关注这根蜡烛为何从来都没有减短过,为何永远都是那么长。 他们关注的是伽蓝神像,是佛经,或者,是明天是否还能化到缘来果腹。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这是烛最爱问的一个问题,也是她每次出现之后,必问的问题。 “大概,在几十年之间。”小和尚总是这么回答她。 烛听了,便闭上嘴。不过也只能维持半天安静,便开始磨他把蜡烛吹掉。 小和尚有一次还真的被她说动了。可是当他刚要开口和方丈说,就发现方丈在为吃什么而发愁。 他开不了口。生不逢时啊!各地的起义军越来越多,大家都不耕种了,就没有粮食。没有粮食,便更要起义。 “哼!所有朝代的更替都需要战争,但战争却是由老百姓来承担的。”烛如此抱怨道。 小和尚静静地听着,在心中默念了两遍,似懂非懂。 他确实是不懂。但是有几个师兄却呆不下去了,扔下佛经,还俗加入了起义军。 “小和尚,你怎么不跟着一起去?”烛问道。 小和尚仰着头,他已经习惯总是仰着头看她,一开始脖子会比较酸,但在不知不觉中,他的脖子也习惯了这个动作。 “我不去,我的任务是不能让伽蓝神像面前的香火断了。”小和尚回答道。 “木鱼脑袋,你就是去了,我也不会灭的。唉,不行不行,万一你这个笨和尚死在战场上,我岂不是永远都无法解脱?你还是留在这里的好。”烛来来回回地抱怨着。既不满小和尚没有远大目标,又怕他真的去参加起义军。 小和尚默默地咬着手中发硬的馍馍,觉得她好吵。 又好可爱。 三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烛每天还在问着这个问题。 “也许,在饮食之间。”小和尚看着碗中减少的食物,有感而发道。烛听了之后,沉默的时间比以前长了许多。 庙里走的人多,剃度进来的人更多。很多人走投无路,就剃度当了和尚。方丈慈悲为怀,纷纷收容在寺内,虽然还是吃不饱,但是寺内大家自己种的地开始有了收成,勉强可以维持下去。 小和尚一下子多了许多师弟。但他的职责还是在伽蓝神殿守夜,他本就是一个容易让人遗忘的人,但师弟们都知道他。因为白天他不睡觉的时候,总是会坐在香案前,虔诚地看着伽蓝神像。 一看,就是好久。 可没有人知道,他其实看的,是在伽蓝神像上面的她。 庙里经常有祈求伽蓝神保佑的香客,只是很少有深夜来拜的。某天夜里,小和尚正对着香烛发呆,不知什么时候身畔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这人一身黑衣,样貌像笼罩在虚幻中一般,怎么都看不清楚。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身黑衣上绣着的一条深红色的龙。龙首绣在右手的袖口,龙身蜿蜒盘踞在他的右臂之上,龙尾正好是绣在右肩。 小和尚本来不应该盯着人家不放,但是这条龙确实绣得栩栩如生,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就这么一眼,小和尚才发现,这位香客并不是盯着伽蓝神像,而是一直看着放在香案上的香烛。 “这根香烛不错。”低沉的声音忽然传来。 小和尚的眼皮抖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烛现在并没有出来,这根香烛看上去就只是普通的香烛。他为什么要夸这么普通的一根香烛? “小和尚,如果你不想要它了,可以把它转手给我。”这个男人自顾自地说,“别担心怎么找我,哪天你不想要它了,我自会出现。”然后他反复地说着香烛很不错便离开了。 小和尚追了出去,敞开的庙门外空无一人。男人来去无踪,小和尚几乎以为自己看到的是鬼神。他连续许久都没睡好觉,每天都看着香案上的香烛,生怕她不见了。 小和尚突然成了众师弟崇拜的偶像。 他不知道他们问的佛经是怎么回事,反而被师弟们当成是高深莫测的禅语。 他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还是只喜欢和烛说话。虽然他和烛说话,烛三句都离不开劝他吹灭蜡烛这句,但是他还是喜欢。 一天晚上,他被几个师弟缠着讲佛经,一直缠到入夜,都还没有结束的意思。师弟们知道他的职责是看守神殿,有一个叫重八的师弟自告奋勇地替他去了。 小和尚想阻止,却又找不到理由。他怕别人看到烛,也怕烛是他幻想出来的,他怕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梦。复杂的心理,让他根本开不了口。 他被热情的师弟们缠着聊佛经聊了一个晚上。 其实都是他们在说,他在听。 准确地说,他也没在听,全部心神,都飞到了大殿里。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就立刻跑到伽蓝神殿,却发现方丈在严厉地训斥着昨晚替他值夜的重八师弟。 小和尚一惊,以为是方丈发现了他的烛。但事情比他想象得更严重。昨夜重八师弟在守夜的时候,睡着了。老鼠把香烛啃了一个缺口,在底部。 小和尚心痛得几乎要死掉。 重八师弟被方丈当众训斥,小和尚却恨不得他训的是自己。重八师弟在晚上偷偷地用扫帚打伽蓝神像,说伽蓝神连自己面前的东西都管不住,还怎么管殿宇,怎么管天下?重八师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一支笔,在伽蓝神像背后写上“发配三千里”。 小和尚都看到了。但是他却没有出声阻止。因为那天以后,烛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虽然小和尚再也没有见过烛,但是这根蜡烛还是一如既往地燃烧着。一分都没有减少。 小和尚把老鼠咬的缺口转向了背面,用以前蜡烛燃烧过的蜡泪填补了这个缺口,看上去就像崭新的蜡烛一样。没有人发现这根蜡烛仍是原来那根。 烛没有出现,小和尚却还是夜夜守着神殿,夜夜看着香烛。 终于在一天晚上,烛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美貌依旧,艳丽逼人。只不过,她左手的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了半截,代替她袖子的,是一层极丑的红色蜡布。 “木鱼脑袋!你说!你怎么赔我的裙子?”烛恨恨地说道。小和尚傻傻地笑了起来……她还在,真好。 “木鱼脑袋,你不是说没钱买香火代替吗?如果我教你怎么赚钱,你不就能大大地赚上许多,给庙里添香火了?”也许是这次事件让烛心惊肉跳,所以她就越发地劝诱起小和尚来。 可是那些香火,都不是你。小和尚心里默默地想着,缓缓地摇了摇头。 烛气得在大殿内乱飘,然后停在小和尚的面前,认真地问道:“小和尚,那你想要什么?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想要什么?小和尚愣愣地看着她精致好看的眉眼,动了动唇,却没有发出声音。 第二天,重八师弟凑过来,小声地问道:“师兄,你为什么不答应她?金银珠宝,权势地位,你都不想要?” 小和尚一惊,知道重八师弟肯定是听到了他和烛的对话。他淡淡地回道:“钱财乃身外之物,若不是真心供奉在佛主案前,那要之又有何用?” 重八师弟默然走掉。 烛没有放弃说服小和尚的工作,“小和尚,很多人都想当皇帝,如果你想当皇帝,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当!” 小和尚无动于衷。烛以为他不相信,忙详细地把怎么当皇帝的过程全说了出来。 现在天下大乱,她身在孤庙之中,居然能把所有势力都说得清清楚楚,如何加入其中一个势力,怎样进行下一步,竟然巨细无遗。 烛说完后,看着毫无反应的小和尚,顿时泄了气,“小和尚,刚刚弄坏我袖子的师弟,就在门外偷听。现在估计已经打点行装上路了。你就甘心让他当皇帝?”烛懒懒地坐在香案上说。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小和尚想了半天,才挤出这句听来的古文。烛“扑哧”一声笑了,头一次觉得,这个小和尚还是挺让人刮目相看的。 “重八是贫苦百姓出身,如果他真的做了皇帝,也是百姓之福。”小和尚认真地说着,虽然他不信照着烛说的几句话去做,就能当皇帝,但他打从心底里希望能有人拯救这个乱世。 朱重八果然当上了起义军的首领,推翻元朝,建立了明朝,改名朱元璋,当上了皇帝。 而小和尚所在的寺庙,便是天下闻名的皇觉寺。 伽蓝神殿从此香火旺盛,香客不断,再也不需要那根燃不尽的香烛,因为上百根的香烛早已取代了它。 新帝登基不久后,驾临皇觉寺,下令在这上百根的香烛中,寻找一根被老鼠啃过的香烛。 当小和尚被带到重八师弟面前时,他看到了那支被官兵抢走的香烛,静静地燃烧着。烛台底部的伪装被识破拿掉,露出了丑陋的缺口。 “你能让那个女人再出现吗?”以前是师弟,现在是皇帝的重八,急切地问。小和尚诚实地摇摇头。烛出现与否,都是她自己的意愿,他无法控制。 皇帝皱起了眉头,出家人不打诳语,他也不追问这话到底是真是假,“这蜡烛是怎么回事?她不是想要自由,想要解脱,只要吹灭了蜡烛就可以吗?为什么朕却吹不灭它?用水泼都没用!” 小和尚恍然,这才知晓为何烛一直缠着他。 原来只有点燃这根香烛的人,才能把这根香烛吹灭。 “师兄!快想办法让她出来,朕想见她!”皇帝还称他为师兄,这已是难得的待遇。 但小和尚还是诚实地摇摇头,他真的做不到。 皇帝曾经在伽蓝大殿外偷听过烛用钱财劝诱小和尚,用金钱利诱这个办法自然是行不通的。 四 但是,皇帝还可以想其他办法。皇觉寺的密室里,小和尚被皮鞭抽打得遍体鳞伤,皇帝本想着这样就能把烛逼出来,可密室的案上,香烛只是静静地燃烧着。 小和尚咬紧牙根努力地不发出声音,他不知道烛能不能看到,但是他不想让她听到。 重八师弟变了,不仅仅是他改了个名字,而是他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皇帝把小和尚独自关在密室里,他快晕过去前,一丝烛烟飘荡在他面前,化作了烛关切的脸,“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他听到她像往常那样问道。 她怎么这么喜欢问这个问题?小和尚迷迷糊糊地想着,勉强提起一口气道:“人生……就在……呼吸之间。” 烛一惊,目光变得复杂起来。而小和尚却并没有力气细看她的神色,无力地闭上了眼睛。 昏迷中依稀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檀香味。小和尚努力地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被一团浓郁的烛烟包围着。 他还躺在密室内,身上皮开肉绽,疼痛难忍,但他还是露出了笑容,因为桌上燃着的,还是那支属于他的香烛。 他没有看到烛的身影,围绕着自己的只有这团烛烟。 但香烛像是发觉了他的醒转,火焰摇晃了两下,烛烟变得细长,从门缝蜿蜒着钻了出去——是烛指示他逃跑的路线,小和尚意会地站起身。 虽然他从小在这座庙里长大,但却不知道还有一条暗道。 也许是上天保佑,也许是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小和尚居然强撑着伤重的身体,把烛从守卫重重的寺庙中带了出去。“为了我,离开了侍奉多年的寺庙,你不后悔吗?”烛飘荡在他身边,缥缈而悲伤地问道。 “不悔。”漆黑的夜里,小和尚捧着香烛,在深山里跑着。那寺庙,因为师弟,已经变了味道。他想起那尊被重塑金身的伽蓝神像,心下不禁黯然。不管外表多光鲜,那金漆之下,还是一尊破败的神像。 “为了我,你被伤得这么重,你不后悔吗?”烛低头看着地上的血迹,闷闷地问道。 “不悔。”小和尚脚下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但是他仍稳稳地捧着香烛。搜索他的士兵举着火把,包围了整座山。 “把我吹灭了吧,否则他们迟早会循着火光,找到你。”烛在小和尚耳边劝道。头一次,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这个呆子。 小和尚深深地看着她,终于举起了手。烛的脸上划过释然和难舍的复杂神色,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终于结束了。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一刻,为什么心中还会有着不舍呢? 烛的眼前闪过第一次见到小和尚的画面,那时,他还只是个少年……半晌过去了,烛没有感觉到任何变化。她不解地睁开双眼,她的面前一片漆黑,没有了半点火光,她却借着月光看得一清二楚。 构成她的缕缕青烟从小和尚的手掌上方腾然升起,他竟然直接用整个手掌包住了香烛的火焰! 无情的火焰正舔舐着他的手心,几乎在指缝中,都可以看得见肆虐的火光。 “为什么?”烛急忙在他的身边飘来飘去,想把他的手掌移开。可是她无助地发现,自己的手碰到他之后,就化为了青烟。 小和尚满头大汗,疼得脸都扭曲了,但却维持着柔和的笑容。烛呆住了,她此时才注意到,她记忆中的那个小和尚,已经长大了。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伟的男人,原本稚嫩迷茫的表情已经被坚毅所取代。汗水顺着他端正的脸庞流淌下来,可以想象他正忍耐着说不出的痛苦。但是他的双眼却一直对着她笑着。烛突然想起来,这么多年,小和尚一直都是这样。 在庙里,他是最虔诚的一个,虽然满脸漠然,尤其是那双眼睛,空寂一片。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又仿佛什么都看在眼中。 只是每次当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目光瞬间就变了,变得温柔似水。 “烛,我知道你想解脱。我不知你是什么,但对我来说,你是真正活着的。我又怎么能杀生?”小和尚轻柔的声音不断地传来,他笑了笑,“我保护不了你。所以,只好把你托付给能保护你的人了……你别生气……” 什么?他在说些什么?一向寡言的小和尚居然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让烛无法接受。她不懂……然后,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条深红色的龙。 “请你好好照顾她。”小和尚抬起头,郑重地对着某人说道。没有人说话,红龙向前动了动,接过了他手里的香烛。火光从小和尚的手掌中流泻而出。 烛这时才发觉,这条深红色的龙并不是真的,而是绣在一个人的右手袖口上。黑底红线,由于绣工卓绝,乍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这条栩栩如生的龙,龙头对着袖口,就像是随时都能腾云驾雾而出一般。 烛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能穿破重重包围,出现在这里。但是当自己看到他拿起香烛时,忍不住颤抖了一下。黑夜中,这根香烛,就像是被那条红龙叼在嘴里一样。 “小和尚!”烛死命地缠着小和尚,但是烛火渐渐远去,烛烟也渐渐稀薄,她变得越来越透明。她不甘心!他凭什么替自己做主?他不过只是个小和尚! “人生,究竟……有多长?”小和尚吐出一口血,断断续续地问道。烛愣住了,这个问题是她一直在问他的,如今反过来被问到,一时居然无法回答。 小和尚朝她柔柔地一笑,“人生,就在……你我之间。”烛一愣,烛烟再也支撑不住她的人形,倏然间朝黑暗中的那点火光遁去。 这是烛,最后一次,看到小和尚。 五 “故事讲完了?”医生斜靠在墙上,发现老板没有再往下讲的意思了,愕然反问道。 “讲完了。”老板点了点头。 “那结局呢?”医生咬牙切齿,“这种故事,不都应该有个大团圆结局告慰观众的吗?” “结局?这就是结局。” “那小和尚死了?” “小和尚又不是神仙,当然会死,不过他当时只是晕过去而已。朱元璋找不到香烛的下落,只好放弃。小和尚回到皇觉寺,继续守着伽蓝神像前的香火,他每天都点燃无数根香烛,看着这无数根香烛静静地燃烧、熄灭,却独独没有他那一根。”老板淡淡地叙述着。 “那最后呢?最后怎么样了?”医生心急地追问。 “最后,小和尚变成了老和尚,老和尚死了。” 医生无语地看着他,顿觉站在这阴森森的地方听故事简直就是个白痴。 “太假了,几百年前的事,还扯上朱元璋?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还有,那个穿红龙衣服的人不会是你吧?”医生盯着老板,他还记得那条红龙应该是绣在他背上的,而故事里的那个人,龙首是绣在袖口的。 医生努力回忆着,貌似不管龙的姿态怎么变化,龙首都是对着老板的脖子,像是要吃掉他一样…… 老板神秘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深深注视着那根烛,也不知是对谁说道:“有时候,荣华富贵,天下至尊,也抵不过一个真心所爱之人。” 香烛上的火舌猛地跳动了下,烛光映照着医生胸前的长命锁,折射出水波般温润的柔光。 老板突然轻声道:“人生,究竟有多长……” “啊?你说什么?” 老板转身道:“走吧,去看看你的早餐有没有被吃光。要不我们到外面吃点东西吧,当然,要你请客。” 医生无奈地撇了撇嘴,这老板可是无时无刻也不忘记揩他的油啊!走之前,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暗室内仍然燃烧着的那根蜡烛,怎么看都只是一支普通的蜡烛而已。 他耸耸肩,喃喃自语道:“真不知道那个小和尚怎么想的,明明喜欢你还不说出来,唉!我疯了,居然相信这个故事。喂!你去哪里吃饭?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门,关上了。 香烛的火焰,跳动了一下。 一颗晶莹的蜡泪,顺着烛身,缓缓地流淌了下来。 第20章黄粱枕 一 医生最近睡眠不足。那是非常的不足,因为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准确来说,是SNS社区游戏。也就是常说的种菜偷菜、好友买卖、抢车位……这种社交游戏最近风靡网络,成千上万的人沉迷其中,作为一个时尚达人,医生自然也是其中一员。 但他沉迷的程度好像有点过了。医生一向是个尽善尽美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做到最好。 所以,定闹钟半夜爬起来偷菜,这种事他也干得出来。到最近,他甚至不定闹钟,到了该去偷菜的时候就会自动醒来,严重时甚至整夜都醒着。 因此在上班的时间总是昏昏欲睡,也就不足为奇了。 “喂!快起来,早会都结束了。”有人拿着脖子上的听诊器敲打着医生的头,一下又一下,乐此不疲。 医生艰难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站在他面前的大块头,是他在大学时的好友,毕业后两人进了同一家医院。这人比他大两天,姓淳,名戈。医生戏称他为淳哥。每每在医院内大声呼喊“春哥”,都会引来超高的回头率。 “你昨天是晚班吗?怎么精神这么不好?”淳戈关心地问,“刚才开会的时候,看主任的眼神,都恨不得把你扔到手术台上直接活体解剖了!” 医生揉了揉一头乱发,嘿嘿地笑起来,“那是因为他早上起来发现菜被我偷了吧?”主任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他们经常私下拿主任开玩笑。可是谁也没想到,连主任这么一本正经的人也会玩网络游戏。 “你……”淳戈无奈地摇了摇头,想说他几句,又觉得该说的话这些天来早就说过了,只得叹口气道,“你自己注意点,没发觉主任最近都不排手术给你了吗?我们做医生的,需要随时保持精神集中,而不是做手术期间,还想着要去偷菜!” 淳戈的眼神透露着担忧,和医生认识足足有快十年的他,知道医生这段时间的精神状态非常的反常。 他也知道原因何在,大抵是和上个月那个意外手术有关。由于医生的失误,导致了手术途中患者大出血。 虽然病人经过抢救康复过来,也于一周前出院了,但是医生的状态始终没有恢复,甚至开始玩起以前不屑的网络游戏,这简直都不像他了! 淳戈还想多说两句劝劝好友,但是话到嘴边,还是化为了一声叹息。 医生低着头,干笑了两声。别人心里怎么想的,他很清楚。但淳戈怎会了解他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的人,没有教训他的资格。主任虽然也曾特意找过他谈话,说手术中的意外是不可避免的。但对事事要求完美的他来说,这就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污点。 “她又来了……”淳戈瞥见了在外面走廊里站着的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医生靠在座椅里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不自觉地皱紧了眉。那个年轻的女人就是他那次手术中差点害死的病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她自己也知道手术并不是很顺利,所以天天都来医院检查身体。 而他当然是负责的那一个。其实给她检查身体只是常规例事,并没有什么困难。但是每次看到她注视着自己的那种眼神,他心下就充满了自责。 她一定在责备他吧?医生也知道自己很颓废,但从念医学院到现在做实习医生,他心中的那根弦已经绷得太紧了。旁人根本无法想象他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精神压力,他就像是那根过度拉伸的弦,并没有断,却失去了韧性。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站起来挤出了一点笑容,朝她走去。 下班的时候,医生习惯性地朝哑舍走去。其实他和老板的关系并不是很熟,只是某次不经意地推门而入,就迷上了那个地方。 他对古董一窍不通,但哑舍的老板平易近人。他还记得两年前刚毕业到医院当实习医生,压力非常大,对着老板,不知为什么把牢骚一股脑地说了出来,而老板还是一脸笑容,并没有半分不耐烦。 从那以后,哑舍就是他经常流连的地方。有时候什么话都不说,就静静地坐在店里,都会让他身心感到舒畅。 说来也奇怪,他从始至终没有买过哑舍一件东西,但是老板待他总是和和气气,换做别人,大概早把他扫地出门了。 想到这里,正好看到了哑舍那古香古色的招牌,推开沉重雕花木门的那一刻,他好像看到了街角有一抹熟悉的白色人影,但当他细看的时候,又毫无踪迹了。 是错觉吧。医生笑了笑,没在意地迈入了哑舍。 只是在他走进哑舍之后,那个白色的人影,又从街角走了出来。是个女人,她看着医生走进去的地方,一脸的复杂。 此时医生若能看到,便会发现,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他一直负责的女患者。 二 哑舍内仍是那么的阴暗,弥散着一股迷人的沉香味。 医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还以为自己最爱闻的是福尔马林的味道,没想到这种沉香味也会让他的心情安定下来。 “欢迎光临。”坐在柜台的年轻老板,放下手中的书,微笑地站了起来。老板还是身穿一件黑色中山装,深红色的龙绣在了他的左襟前,长长的龙身蜿蜒盘旋在他腰间两圈,龙头正好趴在他左胸上,龇牙瞠目,表情凶恶。 看来老板这套衣服有很多件嘛!医生闲闲地想着。 “看你的精神并不太好,有什么烦心事吗?”老板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些,细眯的丹凤眼像是看穿了医生的心事,但却并没有点破。 “唉,晚上睡不好有点烦。”医生很快就进入了发牢骚模式,一屁股在柜台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下的时候还不忘放轻动作,他记得这椅子好像是什么黄梨花木的,明朝家具,还挺贵的,不过就不知道是不是真货了。据老板所说,店里的每件东西都历史悠久,价值连城。连店里的照明都是用油灯,他在这里就没发现过任何电源插口。 这都什么年代了啊?还有人活在不用电的世界? 老板沉吟了片刻反问道:“睡得不好?” “是啊,你这里有没有什么能帮助睡眠的熏香?”医生半开玩笑地问道。他身为医生,自然不会随便吃安眠药,可睡眠不好已经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了。 医生以前睡眠质量很好的,但从上个月开始,每天晚上都会醒过来好几次,有很多次都会梦到那场发生意外的手术,那个女人鲜血淋漓地躺在他刀下。 当然,他对老板没抱太大希望,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老板很快就回答道:“熏香倒没有,不过我有一个枕头,可以帮人很快入眠。” “真的假的?”医生不信地问道。 “有没有听说过黄粱一梦?”老板转身到了内间,但声音还不断地传出来,“唐朝的时候有个书生叫卢生,上京赶考的途中在旅店投宿,遇到了一个叫吕翁的道士。卢生向他感慨自己一生穷困潦倒。吕翁听了之后,取出一个枕头给了卢生,说:‘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枕着这个枕头,保你做梦称心如意。’这时天色已晚,店家开始煮黄米饭。” “这个我记得,”医生接下去说道:“然后卢生枕着枕头睡着了,梦里他高中进士,娶了漂亮老婆,当了节度使,打了胜仗,高升至宰相,享尽荣华富贵,最后儿孙满堂。到了八十多岁时,得了重病,眼看就要死了,突然惊醒,才知道是做了一场梦。” “是的,那时店家煮的米饭还没熟。”老板从玉石屏风后面转了出来,手中多了一个锦盒,“这就是黄粱一梦,而这个,就是当时吕翁给卢生的枕头,又称黄粱枕。” 医生差点要大笑出声来,这只不过是个成语故事,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卢生这个人都不知道呢!怎么就连他的枕头都有了?不过医生还是给足了老板面子,没有真的笑出声来。虽然觉得可疑,但当老板把锦盒放在柜台上打开时,医生还是凑过去看了一眼。 是一个瓷枕,青釉莹莹,质如碧玉,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东西。医生知道自己是外行,根本看不懂到底这枕头有什么来头,但有一点他还是知道的:“瓷枕?这东西睡觉能舒服吗?睡这个,我可能一晚上都睡不着。” “你拿回去试试吧,这枕头就借你几天,小心保管就是了。”老板微微一笑,又道,“只是有一点,如果中途醒来,千万别马上用这枕头睡回笼觉,否则美梦变噩梦,噩梦成真。”医生虽然万般不信,不过盛情难却,又是他挑起的头,怎么好断然拒绝。只能道声谢谢,抱起锦盒准备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事问道:“对了,在黄粱一梦里,卢生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老板扬起了头,一双凤眼微微眯了起来,高深莫测地说道:“经此黄粱一梦,卢生大彻大悟,再也没有进京赶考,入深山修道去了。” 医生手一抖,差点把手中的锦盒摔在地上。 回到家,先和摇头摆尾迎接他的阿帕契玩了一会儿,随便吃了点晚饭,翻了一会儿医学案例之后,医生又忍不住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 顺利地在主任的菜地里偷到八根胡萝卜,医生得意地笑了。主任的头像是一个可爱的小正太,医生觉得这应该是主任家五岁的小儿子。他是用搜索功能找到主任的,连续申请加了五天,最后才通过。 正在他刚想走开时,网页提醒他有新的系统消息。医生打开一看,发现是好友申请,对方的头像居然是一本正经的一寸证件照,居然是淳戈。 “没想到你小子也开始玩了!”医生暗笑着通过验证,发现对方账号是新注册的,等级少得可怜,菜地里都没菜可偷。医生坏坏地笑了笑,打开好友买卖的选项,把淳戈低价买入。这种游戏,还是互相认识的人玩起来才好玩。他又翻了一圈自己的菜地,估计了一下萝卜玉米番茄草莓等等的成熟时间,发现今晚没有菜熟。 唉,希望他今天可以一夜无梦睡到天亮。洗过澡,走到床前,突然想起老板借给他的那个瓷枕。 试试应该没有什么吧?医生打开锦盒,把瓷枕小心翼翼地捧出来放在床上,犹豫了片刻才躺了上去。 有点冰凉,还很硬。但是由于瓷枕表面的凹槽非常切合人体的颈部曲线,医生意外地觉得很舒服。 不久便沉沉睡去。 三 医生睁开双眼,发现墙上的挂钟显示才半夜十一点。他只不过才睡了两个多小时。但睡眠质量明显改善了,爬起来时头一点都不疼。看来这个瓷枕还真有点效果。 趴在床下睡觉的阿帕契抬起头看了眼主人,摇摇头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医生摸了摸有点饿的肚子,走到厨房拿昨晚没吃完的汉堡。当他打开冰箱的时候,不禁呆住了。 在冰箱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一摞胡萝卜,上面还带着潮乎乎的泥土,水嫩嫩的,新鲜得快滴出水来。 不多不少,正好是八根。医生愣了一下,刷地一下关上了冰箱门——应该……应该是错觉吧?他惊恐地想,他不记得晚上回来的时候买过胡萝卜啊! 他这个很讨厌吃胡萝卜的人是不可能自己买胡萝卜回来的!医生深吸一口气,再次打开冰箱,那八根胡萝卜还好好地摆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他家的冰箱会自己生产蔬菜?医生抖了一下,赶紧把这个念头从脑袋里赶走。 也许是他忘记了?医生拒绝自己胡思乱想,他把胡萝卜从冰箱里拿出来,下楼放到邻居家院子里,那里有个笼子养了几只小兔子。当他走回屋时,却发现屋内好像有人。 “谁?”医生把搁在门边的长杆雨伞拿了起来。 “主人,我给你带夜宵来了。”淳戈穿着围裙,笑容满面地从厨房端着盘子走出来。他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穿着不知道哪来的围裙,粉红色的围裙带着华丽的荷叶边,胸口上还有一只硕大的喜羊羊,一点都不合身!刚毅的脸上挂着不合时宜的慈母笑容,让医生浑身鸡皮疙瘩都集体跳起了舞。 “你……你叫我什么?”医生一时不知道是该放下手中的雨伞,还是要握得更紧些,或者该直接往淳戈头上敲下去? “主人啊!你不是买了我吗?我给你做了晚饭,快吃吃看。”淳戈把医生手中的雨伞抽了出来,领他到饭桌前,按着他的双肩,不容拒绝地把他按到座椅上,讨好地看着他。医生呆若木鸡地看着一桌超级丰盛的晚餐,闻着诱人的饭菜香味,却完全没有胃口。这是开玩笑吗?但是他从淳戈的脸上并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表情。 这么说,这是玩真的?医生只觉得喉咙发干,手脚冰凉——好恐怖啊! “主人不满意吗?嗯……那我讨好主人吧,要做什么好呢?做SPA?捶背?揉脚?剪指甲?”淳戈为难地歪着头想着,嘟起嘴,露出可爱小女仆的专属表情。 游戏里确实有这个选项,奴隶可以讨好主人……STOP!他在想什么呢?医生打了个冷战,因为淳戈已经决定要帮他做个SPA啦!晕厥了!他可不可以换个货真价实的女仆?医生拼命地挣扎着,而淳戈就像是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一样,医生的体格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而阿帕契一点都不帮主人的忙,反而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不时叫唤两声,也不知道是为主人加油,还是为淳戈助威。 两人正在纠缠,淳戈突然停下来,站直身体,脱下身上的围裙。医生反射性地退后了好几步,防备地看着他,几乎是惨叫地问:“你想干什么?” 淳戈遗憾地说道:“真可惜,我已经被人买走了,要赶紧去新主人家里了。”说完竟连一秒也不停留,转身就走。医生满脸黑线,听到门关上的声音,他赶紧冲过去把门反锁,又冲回卧室,把电脑打开。 上网,打开网页,输入网址。果然,他名下的奴隶一个都没有了,淳戈刚刚被主任买走。汗啊,难道淳戈这么晚了还要去主任家吗?对此医生无法想象,但也大大地松了口气。他也同时想到,若他买来其他人,难道他们也会真的到他家来服侍自己?偷到灵芝人参,同样也会出现在冰箱里? 医生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在电脑前坐了下来。 果然如他所料,在游戏中他买来的奴隶,都会在十分钟之内来到他家,不管认不认识。所有在游戏里偷的菜,都会立刻出现在自己的冰箱里,从白菜到人参。凡是他抢车位时买来的汽车,都会在不久之后停在他家楼下,从奥拓到法拉利! 医生圆满了。他玩这个游戏,就是想体验这种感觉。 跳出现实社会,完全离开手术和病人,只有他自己。医生又加了很多好友,玩得甘之如饴,直到门铃再次响起。 他打开门,那个女患者突然出现在门前,笑容灿烂。 医生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仍躺在床上。透过窗帘隐约可以看到外面天已经蒙蒙亮了。原来自己果然在做梦。看来这个瓷枕还真是能做美梦。 除了最后的那个画面吓人了些……不过已经比前些天的噩梦好多了,在那些噩梦中,那位女患者并不是好好地站在那里,而是被开膛破肚,满地流着鲜血…… 医生抖了一下,禁止让自己再继续想下去。他抬头看看时间,才凌晨四点,索性翻了个身,继续沉沉睡去。 全然忘记了老板的忠告。 不久,闹钟刺耳地响起,医生颓废地坐起身。阿帕契跳上床来,迫不及待地来回转着圈。医生第一件事是冲进厨房打开冰箱,看到没有胡萝卜没有草莓没有番茄土豆小黄瓜没有任何可疑的蔬菜水果之后,才松了口气。 看来果然是做梦。 带着阿帕契晨跑了一圈,回来简单地洗漱吃饭后,医生一边打领带一边下楼,楼道口两位邻居大妈正在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二话不说就拉住医生让他评理。 耐着性子听完,两边都劝了劝,发觉他根本说什么都没用,连忙找个借口溜掉了。刚走出小区,突然狂风骤起,豆大的雨滴毫无预警地打了下来。医生一边念叨着倒霉,一路小跑到了医院。但是身上已经湿了大半。 早会后,医生分到了手术安排,意外地发现自己被安排为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的助手,也就是俗称的心脏搭桥手术,这个手术淳戈准备了很久,也期待了很久。可就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淳戈竟请了假,没有出现在会议室。 而且奇怪的是,那个天天准时来医院的女患者,今天也没有来。医生并没有多想,他突然接手这个很重要的手术,需要立刻准备,主任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其实医生很想婉拒,但是主任的语气不容他拒绝。医生当年在医学院成绩第一,这个手术的流程也很清楚。只是他害怕在手术中又出现意外,所以整整一个上午都泡在医院的图书馆里,一边查资料一边模拟手术步骤。 手术安排在下午一点。医生准备充分地站上了手术台,主刀的是主任,他是第一助手。 医生握着手术刀时,手还有些颤抖。但当手术开始的时候,他发觉重新站在这里时,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 全身麻醉、低温、体外循环、心脏停止跳动、取血管、搭桥……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应该说,在手术差不多都完成之后,人工心肺停止运转,转为体内循环之前,都很顺利。但在最后缝合的时候,突然间病人的心脏喷出大量的血液,喷得措手不及的他满脸都是。温热的血液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流去,医生惊慌失措中,听到心电监护仪上的心电图变成一条直线的警报声。 “啪!”本来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居然动了一下,然后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医生惊愕地抬起头,发现这个患者居然就是那个他之前手术出意外的女人! 她惨白的脸上布满了怨恨,而更令他毛骨悚然的,是她的胸腔还是打开着的,几乎可以清晰地看见那已经停止跳动的心脏,不断地向外涌出鲜血。 “是你!是你害死了我!”年轻的女人咬牙切齿地朝他怒吼着,随手扯断了身上的各种输液管,跳下手术台朝他一步步走来。 “不是!不是!我不是故意的!”医生几乎反射性地往后退了好几步,全身的肌肉紧绷,但是他的身后没有多少退步的空间,没几步就碰到了墙壁。他此时根本就没有余力去思考,忽略了其实他在手术中失误是真,但这个女患者根本就没死的事情。 女人的脸慢慢地逼近,似笑非笑,看上去鬼气森森的,配上那敞开的胸腔,有着说不出的恐怖。 一步,两步,三步……医生甚至都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血腥味。 完了!这下死定了!医生闭紧了双眼,绝望地想。 四 “呼!呼!”医生从噩梦中惊醒,发现阿帕契正压在他身上,用舌头帮他洗脸。梦中血液的触感那么真实,难道是阿帕契的口水?医生大口喘着气,看着从窗帘缝中射入屋内的缕缕阳光,有种分不清楚真实还是梦境的迷惑。 梦中的那种无助感,仍然萦绕在他心头,让他怀着茫然的恐惧。犹如溺水的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黑暗吞噬一般,想喊都喊不出来。大滴大滴的汗水从额际流淌了下来,医生一手想搂着阿帕契让它不要乱动,可是手心却碰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 是那个瓷枕。 碧玉般的釉质在阳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从手心里透过来刺骨的冰冷,让医生心中的寒意不断涌上来。 为何他会做这种梦?和上次手术的意外几乎相差无几,虽然那位患者的大出血制止住了,但若梦中的那个手术真的发生,因为是心脏手术,患者的生命便会相当的危险。可是为什么会突然间大出血呢? 医生痛苦地抱着头,思考了很久,直到阿帕契忍不住上蹦下跳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为一个梦境而困扰,忍不住掐了掐自己的脸,确实非常的疼。 这次,他应该真正的醒过来了吧? 医生不禁回头看了看枕了一夜的瓷枕,虽然自己睡得很香,但是这一晚上做梦做得非常的累。所有场景清晰得历历在目,根本不像普通的梦境,倒像是真的发生过一样。 他匆匆洗漱了一下,阿帕契已经蹲在门前摇尾巴,自觉地咬着狗绳,等医生带它去晨跑,医生正要开门,突然想起梦里自己的一举一动,手便生生定住了。 看了眼幽怨的阿帕契,虽然感到抱歉,但他还是决定取消晨跑。吃过早饭,准备出门,医生鬼使神差地把门后的雨伞拿在手里——虽然今天天气预报上并没有说有雨。 他下了楼,楼道口那里两位邻居大妈正在争吵,场面和缘由都似曾相识,让他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恐慌得让他连招呼都没打,低着头就避了过去。 只是巧合,医生心神不宁地想着。然而走到小区门口时,狂风骤起,雨滴像梦境中所预示般如约而至,医生撑起了雨伞向医院走去。 巧合!一切都是巧合!医生咬着牙说服自己。 路上的街景和平日里一样,撑着伞走着,医生渐渐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敏感了。邻居的两个大妈向来是互相看不顺眼,而现在是夏天,时不时阵雨也是平常事。 医生深吸了一口新鲜而又潮湿的空气,心情舒畅了些。 医院的早会照常那么无聊,医生特意在会议室内环视了一下,发现淳戈居然真的没有来。每天准时站在走廊里等他检查的女患者,同样也没有出现。 一切都犹如梦境般重演。这两样都是不能算巧合的事情,让医生心下不禁有些惶然。 “淳戈今天请假,他负责的手术今天你来接手。”主任在医生的身边停下,递给他一个厚厚的病例。 医生吓了一跳,在主任疑惑的目光中接过病例,他的手甚至都在颤抖。他呆看了病例好久,才鼓起勇气翻开——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噩梦重演!一阵恶寒顺着他的脊梁爬了上来,医生浑身无力。想起老板最后叮嘱的话——“只是有一点,如果你醒过来之后,千万别马上再用这枕头睡回笼觉,否则美梦变噩梦,噩梦成真。” 医生硬生生地打了一个冷战。 “啪!”他用双手狠狠地拍了一下脸颊。 他不会认输,现在是真正的现实!医生仔细查看了患者的病例,昨夜在梦境中他还记得具体是哪个地方大出血,但在检查中却看不出来有什么状况。他反复地思考各种可能性,但都毫无进展。 下午的手术按照原计划进行,医生站在第一助手的位置,所有画面与人物,都和昨夜梦境中的场面惊人一致。像录播的电影,一帧一帧在眼前重新播放。 手术一开始同样非常顺利,加上昨夜的梦境,医生算是重复地做了一遍。只是这次在停止人工心肺转为体内循环之前,医生阻止了主任,坚持要再仔细检查一遍。 站在他对面的主任皱了皱眉,这虽然是个很难的手术,但是一切都很正常。医生几乎屏住了呼吸,一瞬不瞬地看着主任。他知道自己只是个实习医生,而在手术台上,只有主刀医生才是真正说了算的。 主任依旧觉得没有问题,既然医生不愿意缝合,那他决定自己来,“停止人工心肺,转为体内循环。” 手术室内的其他人都同情地看着呆愣的医生,他们都知道医生上次手术失误,自然以为这次他的坚持只是对手术意外的执念而已。医生不知道该如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事情继续按他的梦境发展,只不过这次缝合的人换成了主任。 针线穿过心脏瓣膜的那一刻,医生梦境中的那一幕出现了——患者的心脏突然喷出大量的血液!喷得措手不及的主任满脸都是!心电监护仪发出尖锐的警报!医生反应速度极快,他清晰记得梦中出血点在哪里,在血液刚刚喷出来之时,他一个箭步上前,就用止血钳夹住了那根动脉! 手术室里一片混乱。 “转为体外循环!”主任的汗从额头上流水般淌下,旁边的护士不断地替他擦着。人工管道及时从患者体内引出静脉血,通过连接的人工心肺机,进行体外氧合,再输回患者体内。 医生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心电监护仪,病人心脏跳动转为一条直线,刺耳的声音与梦境重叠……一切,都和梦境中的,一模一样…… 五 哑舍的门被人推开,老板放下手中的书,略带讶异地看着进来的人,“怎么这么晚还来?”医生掩不住满脸的疲态,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锦盒放到柜台上,“手术比原计划延长了两个小时,我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手术还顺利吗?”老板微笑地问道。 医生点了点头,重重地坐了下来,浑身无力地瘫软在椅子里。“本来就是不简单的手术,我临时接手,手术中又发现患者的心脏瓣膜先天性功能障碍……唉,算了,说这些你也听不懂,反正……最后手术很成功!” “那就好。”老板像是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脸上的笑容分毫未变。医生打开面前的锦盒,静静地看着绸布上躺着的瓷枕,沉默了半晌才说道:“这瓷枕还给你吧。” “怎么?还是睡不着吗?”老板挑了挑眉。 “不,真的很感谢它,它让我做的美梦很真实。”噩梦同样很真实,医生的下半句却没有勇气说出口。他是个医生,根本不会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但是这个瓷枕让他做的噩梦,和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感到害怕。就像诅咒一样,手术之后他反复地想,若没有贪恋美梦,那噩梦中的梦境还会在现实中发生吗? 他并不想知道这个答案。梦境就是梦境,现实就是现实,他不想在每天睡觉的时候还要努力分清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说,他其实一直沉浸在一个月前的那场噩梦中,久久不能自拔。 今天手术之后,不苟言笑的主任破天荒地赞许了他,让他真的从噩梦中醒了过来。一次手术的失败,并不等于以后所有手术的失败。尤其他还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这和他以前在学校念书没有什么两样,他以前也并没有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而放弃了学习。 医生暗暗握紧双拳,觉得这一个月的自己真是混蛋。 应该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才能更好地前行。 老板并没有多问,伸手握住了医生放在柜台上的拳头,安慰地笑道:“在平坦的大路上,人虽然可以顺利地走过去,但只有在泥泞的土地上才能留下脚印。” 老板的手很凉,“噩梦虽会成真,却未必不可改变。”他意味深长地说道。医生抬起头,看着老板眼中那深邃的黑,觉得他的笑容里像是看透了自己的想法。 这时,哑舍的雕花门被人从外推开,走进一个身穿白裙的年轻女人。她的目光落在医生和老板交叠的双手上,不禁一愣。医生见了她,立刻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这个脸色苍白的女人,正是他上次手术意外差点救不回来的女患者。 女人看到医生,苍白的脸上划过一抹红润,看来已经康复了许多,声音也是温温柔柔的:“你好,今天我下午去了医院,听说你有手术,所以无论如何都想和你谈谈。” 医生尴尬地低着头,虽然迟疑,但仍坚定地道着歉:“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应该很正式地向你道歉,只不过自己一直无法面对。”店内烛光一阵忽明忽暗,映得女人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老板仍站在柜台内,淡淡地笑着。 “扑哧!”女人看了看医生,又看了看老板,最后实在忍不住轻笑出声,“什么嘛!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像医生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没女朋友?原来……怪不得……怪不得每天晚上都往这家店跑……医生,再见啦!以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我的身体其实早就痊愈了!” 女人摇着头说完,自顾自地走了出去,留下店内面面相觑的两人。 “她……她是什么意思?”医生一头雾水。 “她很漂亮啊,也对你有好感,所以才天天去找你做身体检查,你都没有察觉吗?”老板一语道破困扰医生许久的问题,然后又若无其事地重新坐下来,拿起书看着。 “不……我对她只有躺在手术台上,开膛破肚之后的印象……”医生想了想,认真地说道。 老板抬了抬眼皮,古怪地笑道,也不知道在说谁:“唉,真可怜。” “喂!你说谁可怜啊?对了,她走之前说的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医生一看到老板的那种笑容,就浑身不舒服,感觉像是被人算计了一样。 老板依然悠哉地喝着茶看着书,医生自己闹得没趣,便气呼呼地走掉了。听着远去的脚步声,老板微笑地放下了书,从锦盒里把瓷枕取了出来,拿出鹿皮布精心擦拭。 “黄粱,看来这次也很成功,不光救了一个人的命,还把那个家伙给点醒了。今后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医生,救人无数。”老板自言自语地说着。那瓷枕像是能听懂他的话般,碧玉般的表面越显光亮润泽。 哑舍的门又一次被推开。 “欢迎光临。”老板抬起头,扬起招牌的笑容,声音散落在这昏暗的小店。 门边,烛火依旧幽幽跳动,似是在问: 这一位客人,将会是谁? 第21章越王剑 一 “欢迎光临。”老板抬起头,当看到走进来的人时,手中擦拭瓷枕的动作,却停了下来。 进来的是一位年逾四十的中年大叔,一副轮廓分明的面容,高挺的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眼镜。岁月在他的额头上刻下几道皱纹,却依然不减他儒雅的气质。他手拄着一根拐杖,看来腿脚有些不便。 “馆长,好久不见。”虽然有些惊讶,但老板的脸上仍是挂着招牌般的笑容。 进来的这位,是本市新上任的博物馆馆长,老板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不少关于他的采访报道。 馆长借着店内昏暗的灯光,震惊地看着老板,过了许久许久,才不敢置信地喃喃道:“二十多年不见,你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老板脸上的笑容变得更深了。 馆长今年45岁,名牌大学历史系毕业。在当地的博物馆工作了十多年,终于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接任了老馆长的位置,成为了博物馆的新馆长。 其实馆长小时候对这种冷冰冰的古物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在他十几岁的某年,遇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一生的大事之后,便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古董。 可是他没想到,时隔多年的再次重逢,那人的相貌却一点都没有改变,还如二十多年前那样年轻。 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吧? 馆长初时的意外一扫而过,自嘲地呵呵笑道:“我可能是认错人了,我有个许久未见的朋友,他二十多年前和你长得很像。” 年轻的老板仍保持着公式化的微笑,他发现馆长没有注意到自己刚刚说的那句“好久不见”,索性也就当根本没有说过这句话,当下顺着他的话续道:“馆长说的那人可能是家父。” 馆长双目一亮,“那令尊何在?” “家父正在国外旅行,最近可能是去了埃及,大概短时间内回不来。”年轻的老板含笑说道,坦诚而又真实,让人无从怀疑。 “哦,那还真是可惜了。”馆长惋惜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家店是新开的吧?我以前没听说过。” 作为博物馆的馆长,他自然对城中大大小小的古董店了若指掌。虽然时至今日,古董店内很少出现真正价值连城的古董,但凡事没有绝对。今晚他去朋友家拜访,路过这条商业街时,发现了这家名字古怪的古董店。 ——哑舍。 古物不能说话,它们都承载了千百年的故事,无人倾听……倒是很像那人挂在嘴边上的那句话。 “开了有一段时间了。”老板笑了笑,他开这家店至少有两三年了,但由于店名奇怪,很多人都没发觉这是家古董店。能推门而入的人本就少得可怜,更别提总是上门的熟客了。 不过他在这里开古董店也不是为了赚钱,和古董有缘的人,迟早会出现。 只是没想到,今夜馆长会推开哑舍的这扇门,这让老板微微地拧起了眉。 馆长昂着头环顾了一下四周,对这里昏暗的光线感到不满,用前辈对后辈教育的口吻道:“古董店怎么能晚上还开店呢?你不知道什么叫‘灯下不观色’吗?” “灯下不观色”是古董店的行规。说的是天黑之后古董店就要关门,因为在灯下看的古董,由于光线不是自然光,容易鱼目混珠,收到或者卖出假货。 这也是他在看到这家古董店时毫不犹豫推门而入的原因之一,而且在看到老板是这么年轻之后,更加锁紧了眉头。 说到底,他还是觉得古董这东西,没有多年的积累,是无法摸得透的。面前这个年轻人也不过是二十岁出头,怎么看都给人不可靠的感觉。 不过,当年,他认识的那个人,也就是这般年纪…… 看着灯下那熟悉的面孔,馆长恍惚了一下,顿时甩了甩头。他对自己说:那人是不同的,是与众不同的。 老板还是静静地笑着,他的古董店又不是卖东西的,开店关店全都凭他喜好。只不过他一向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多年,此时看着多年不见的人突然出现在面前,面容老去,只能依稀看出当年的一点影子,却对他用陌生人的口气说话,这对他来说还是个新奇的体验。 馆长用极为挑剔的目光环视着店内的器物,很自然的,第一眼就看到了柜台上老板正在擦拭着的瓷枕。 “这是……这是越窑的青瓷枕?”馆长双目一亮,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拿了起来。 胎体为灰胎,细腻坚致。釉为青釉,晶莹滋润,如玉似冰。上面有叶脉纹,入手冰凉沁手,以馆长的经验来判断,这个瓷枕的年代至少在唐朝至五代十国之间,而从颜色上看,甚至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秘色瓷”! 所谓“秘色瓷”,从前人们提到它,都沿用宋代文献,说这种瓷器是五代十国时,位于杭州的钱氏吴越国专为宫廷烧造的,臣庶不得使用。至于其釉色,也像它的名字一样,秘而不宣,后人只能从诗文里领略它非同一般的风采。直到20世纪80年代,陕西扶风法门寺宝塔出土的一批秘色瓷碗碟,才让世人知晓了真正的秘色瓷是何物。 而此刻在他手中的,竟是极品的越窑青瓷。 馆长只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他并不觉得这类绝对属于国宝级的古董出现在这家古董店有什么奇怪。就他对那人的了解,就算这家店内还有着更多的珍贵古董也不稀奇。 因为是那个人的店。 老板饶有兴趣地看着馆长千变万化的脸色,重新坐了下来。他从红泥小炭炉上拿下烧开的水,沏了两杯龙井茶,静静地放在了各自面前。 馆长此时已经冷静了下来,沉着脸把瓷枕放了下来。他端起茶杯,闻了一下香浓的茶香,好不容易把视线从那个瓷枕上转移过来,就发现自己手中的杯子竟然是斗彩铃铛杯!馆长差一点就要不顾一切把杯子翻过去看看后面的落款了。但茶水太烫,他只好哆哆嗦嗦地举高杯子,抬头向上看去。 果然!是成化年间的斗彩瓷! 天啊!他莫不是在做梦?否则怎么可能用这种只能躺在博物馆玻璃柜里供人观赏的杯子喝茶? 馆长憋红了脸,勉强拿稳杯子重新放在柜台上。有些茶水洒了出来,但是他却感觉不到烫手,甚至都不敢四处观看,只是低头思考着。 “只不过是个杯子而已。”老板拿起自己面前的茶杯,放到嘴边惬意地吹了一下茶沫,悠然地浅呷了一口。 “不!它不只是个杯子!”馆长突然间大发脾气,横眉瞪叱道,“小子!你明白什么?这个杯子,在成型的那个瞬间,就已经凝结了那个时代的生活和精神!在它的身上,还延续着一个时代的风华和生命!它是有生命的!” 馆长的脾气一直非常好。当然,这是指他这些年而已,年轻的时候,他脾气可是相当的暴躁。在沉浸研究古董之后,这种暴躁的脾气才慢慢沉寂下来。只是今晚踏进这个古董店不到十分钟,他忽然无法控制起自己的脾气来。就像个火药桶,只有一点点火星,就把他引爆了。 “是的,它们都是有生命的。”老板像是并不在意自己被人指着头怒骂一般,其实他还挺怀念馆长这暴躁的脾气,当年还真没少见识过他这种当头喝骂,“很好,你能领会到这点,很好。” 馆长当场愣住,他这个年纪,已经很少有人用这种说教的语气和他说话。所以冷不丁听到,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尤其是从这么年轻的小子嘴里。 老板慢悠悠地喝完了杯子里的茶,用盆子倒扣在小炭炉上,熄灭了里面的炭火。“对不起,想要看古董的话,请改天吧。今天我要关店了。” 馆长一点都不理会老板送客的意思,严肃地说道:“小子,你店里的这些古董,不值得存放在这阴暗的地方落灰。” 老板挑了挑眉,并没有说话。他站起身,把柜台上的青瓷枕擦了擦,小心地放回了锦盒内。 “它们应该在博物馆里,供世人观赏!让人们知道我们祖先的文明有多么瑰丽!”馆长用非常具有煽动性的语气鼓动着,“你应该把它们都捐给国家,这才是这些古董最终的归宿!” 老板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抱着锦盒转入了内室。 馆长皱了皱眉头,语气重了三分道:“既然你不肯捐,那折合一下市值,我去申请国家和省市的文物基金,或者我用自己的一些积蓄……”馆长的话音突然低了下去,因为他这时才注意到店内古董架上摆放的各种古董。就这么一瞥,眼神还不是特别好的他,还是已经看到了宋青白釉瓷盘和疑似明朝宣德年间的祭红盘。 馆长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脏有点不好,不敢再多看,怕自己再受到惊吓,但眼睛却忍不住四处张望。 长信宫灯昏暗的灯火下,馆长竟然连呼吸都放轻了起来,生怕因为自己呼吸重了一点,就会吹破这里易碎的古董。 老板这时已经把瓷枕放好了,幽幽地从屏风后转了出来,扬起笑容道:“对不起,我没兴趣,馆长请回吧。” 馆长顿时怒了!这个年轻人到底知不知道,这里的古董很多都算得上是国家级文物!文物是禁止买卖流通的,他只要鉴定一下,申报上去,就可以把他按照买卖文物罪抓起来!馆长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恼怒地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我还会再来的!”馆长使劲敲了一下拐杖,腿脚不便地推门而去。 老板站在阴影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馆长一深一浅的脚步,许久都没有移开目光。 二 “对了,最近几天,是不是有个拄着拐杖、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大叔在你店里一直晃悠啊?”医生最近迷上了隔壁餐馆的三鲜馅饺子,每晚下班之后,都会去买两盘饺子外带,然后直接带到哑舍来吃。有个人陪着吃饭,总比一个人吃着要香。 老板挑了挑眉放下筷子,甚为意外地问道:“你见过他?这几天你来的时候,都没有碰到过他吧?”馆长这几天每日报到,所说的无外乎就是那天的那几句话而已。 医生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说:“那是因为他在古董店外拦住我,还很详细地问我有没有在这里买东西,还有这个店的事情。” 老板闻言眯起了双眼,优雅地拿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医生没察觉到老板的心情变差,口中塞了个饺子口齿不清地继续说道:“那个大叔很古怪啊,问的问题也很奇怪,你到底在哪里认识这么奇怪的大叔的?” 老板正想着其他问题,闻言漫不经心地回答:“哦,是以前盗墓的时候认识的。” 医生差点噎住,一时分不清老板是不是在开玩笑。他连忙倒了杯茶喝了一口,然后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吞吞吐吐地问道:“那……那上次你借我的那个瓷枕……” “当然也是出土的,否则你觉得是怎么来的呢?”老板笑了笑道。 “啪嗒!”医生手里的筷子掉在了桌上,他却没有捡起来的意思。 出、出土?那、那就是说……那瓷枕本来是给死人睡的……医生默然无语,看着剩下的半盘饺子,顿时没了胃口。 馆长拿着一个锦匣,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博物馆。 博物馆内的工作人员见了都不由得会心一笑,猜得出来这位馆长怕是又弄到什么珍奇古物了。 馆长连办公室都没回,便直接去了文物鉴定室。他这些天一直在哑舍对面的茶馆坐着,既然那个年轻的老板不卖他东西,那他只有从客人的角度入手。 他一开始还请了许多人假装成客人去哑舍买东西,但那个老板非常奇怪,说什么都不卖。弄得他没办法,只好守株待兔。守了好几天,哑舍都没有卖出东西——这点倒也不奇怪,古董店一般都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他都做好了要长期抗战的准备。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终于让他看到一个年轻的学生从哑舍里抱出来一个不大不小的锦匣。他费了不少唇舌,甚至亮出了自己博物馆馆长的身份,才把这个东西从学生那里买了回来。 而最出乎他意料的,是那个学生说,这锦匣里的东西只花了五十块钱。馆长付钱的时候,都有些不相信。但他不想浪费这么好的机会,甚至都没当场打开锦匣看看里面的东西,直接抱着锦匣就回博物馆了。 这时正是快下班的时候,鉴定室的人早就回办公室准备回家了。馆长仔细清洗了双手,屏住呼吸,打开了锦匣的盖子。 一道刺眼的寒光入眼,当馆长看清楚匣内的东西时,差点连呼吸都忘记了。 在华美的黄色绸布之上,静静地躺着一把青铜剑。 这把剑浑身发出炫目的青光,寒气逼人。剑身长约三十多厘米,呈暗褐色,通体包浆浑厚,锈迹不多,剑身光亮平滑,隐约可见菱形暗纹。刃部磨痕细腻,锋利无比。剑阁上面有兽面纹饰,一面镶有青金石,一面镶有绿松石。在近隔处有八个错金鸟篆体铭文:“越王勾践自作用剑。” 馆长万万没想到,锦匣内的东西,竟然会是一把越王勾践青铜剑!在若干年之前,湖北曾经出土了一把举世闻名的越王剑,出土之时,稍一用力,便能将16层白纸割破,锋利如昔。 馆长也曾近距离地观赏过那把越王剑,无论样式模样,都和他面前的这把非常相似,若不是大小有差异,他一瞬间几乎以为这是一把仿品了。 可是他知道,当年越王勾践北进中原,会天下诸侯,一时号称霸主。据《吴越春秋》和《越绝书》记载,越王勾践曾特请龙泉铸剑师欧冶子铸造了五把名贵的宝剑。其剑名分别为湛庐、纯钧、胜邪、鱼肠、巨阙,都是削铁如泥的稀世宝剑。因为五把剑其中有三把长剑,两把短剑,世称“三长两短”,后来这个成语也就成了意外灾祸的代名词。 既然当年铸了五把剑,所以,谁能说就只有湖北出土的那把剑存世? 馆长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是真是假,只要他鉴定一下,就会水落石出了。 X射线照片、金相分析、荧光能谱仪衍射……馆长小心翼翼地做着各种测试,越是看着那些分析出来的精确数据,他便越是心惊——因为无论怎么分析,都证明这把剑,的的确确是两千多年前制造的! 这怎么可能? 馆长不是不相信面前精密仪器的检测结果,而是不相信这种一级国家文物,那个老板居然五十块钱就卖了! 这……开什么玩笑? 馆长拿起越王剑,伸出手去摩挲上面精美的花纹。一个不留神,手指被锋利的剑刃划破,血珠顺着泛着青光的剑刃缓缓滑下,竟也有种说不出来的美,让人移不开眼。 馆长虽然受了伤,却仍舍不得放下宝剑。这把青铜剑不知有多少年没有饮过人的鲜血了,此时此景看上去,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馆长也没有急着为自己的手止血,而是拿起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刀刃。 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之前那个学生的话:“老板卖给我这东西时,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不能让它沾上人血。” 馆长先是嗤之以鼻,突然间又变得非常气愤。 青铜剑的收藏保养何其复杂,那个老板居然就只叮嘱了这一句! 独自在鉴定室欣赏了许久,看着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九点,馆长就算是再舍不得,也不得不将这把越王剑重新收回锦匣。在鉴定室隔壁,就有一间暂时的文物存放室。 馆长慎重地把这个锦匣放进了保险柜,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等明天,他要请几个专家再来鉴定鉴定,等一切确认了之后,再向媒体公布这个消息。 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也肯定会有多方质疑的声音。湖北的那把越王剑没有人会怀疑真假,是因为它是确确实实地出土文物,而他得来的这把剑……这把剑的来历,他可要先好好地想一想该怎么说。 馆长知道那个人的古董店是绝对不能暴露的,虽然现在是他的儿子在看店,本人远在埃及。但若激怒了他,弄不好他会直接关店走人,到时候那满店的珍稀古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现世了。馆长关好鉴定室的门,本该直接回家的他,忍不住方向一转,朝博物馆的展厅走去。 三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博物馆五点就关门了,工作人员五点半也都全部下班回家了,留在博物馆里的只有保安人员。可就算是值夜的保安,现在也不似以前那样会拿着手电筒每层每层地巡查,因为安置在博物馆各个角落里的高科技摄像头会忠实地记录下一切,保安只需要坐在监控室,时刻注意监控画面即可。 而这个博物馆采用的,均是国内最先进的技术,每个文物存放的钢化玻璃展台里,还都装配上自动感应灯,本来玻璃展台内都是微弱的灯光,只要有人朝展台靠近,就会自动亮起来。 馆长沿着参观的路线,慢慢地一边走一边思考着。随着他的走动,他身边的玻璃展台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又随着他的离去,一个接一个暗了下去。 在漆黑空旷的博物馆中,死一般的寂静,馆长只能听见自己的拐杖敲击在大理石地面的哒哒声。 换了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不喜欢孤身在夜晚的博物馆呆着,但是对于馆长来说,这是他最享受的一刻。 博物馆很大,馆长却对每个展厅每个展品都了如指掌,他用慈爱的目光看着玻璃展台内的一个个文物,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等他从一楼走到二楼瓷器展厅时,他的心里已经想好了如何对外宣布那把越王剑的来历,满腔心思更是转到哑舍的那些古董身上,想着怎么一个个把它们全弄到博物馆,甚至都开始考虑那个宋青白釉瓷盘摆放在哪里了。 馆长的心愿很大,从迷上古董的那天起,他就如饥似渴地收集这些凝聚着前人文化和生命的古董。他自己喜欢,更想让别人也喜欢。 所以每每看到残破的古董时,都会心痛不已。 如今这些古董,真是碎了一个,就少一个了。 馆长在瓷器展厅中央的一个元青花瓷罐面前停了下来,这个瓷罐体积很大,甚至能装得下一个五六岁的孩童,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已是不易,虽然在罐口有一个明显的缺口,但仍不减损它昂贵的价值。要知现在存世的元青花只有四百余件,如此大的瓷罐,更是少见。 这个瓷罐,就是当年,他和那个人相遇时得到的……如此的美丽,就算当日在那个墓中,他为了保住瓷罐中了古墓中的机关,右腿从此行走不便,也没有一丝遗憾。 想到这,馆长忍不住伸出手去碰触那在灯光下犹若白玉的瓷釉,但左手却率先碰到了一层玻璃。 他回过神,这才知道自己又忘了这个瓷罐已经不是摆在他的家里,而是被玻璃罩隔离,摆放在博物馆之中。 馆长一阵失落,不过又立即整理好心情。这些古董放在博物馆中,虽然不能直接把玩,但却得到了最好的保护和修整。而不是像哑舍那样,不负责任地堆放在那里,随随便便地拿来用,真是暴殄天物。 所以,他做的才是最正确的事。 馆长笑了起来,在玻璃罩上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不由得想起,若干年后,这些古董仍好好地摆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而他却早已化为一堆白骨…… 但,这样似乎也不错。 馆长发了半晌的呆,才收回按在玻璃罩上的手。手指上一阵刺痛传来,他这时才发现,手上被越王剑划破的伤口,血一直都没有止住,左手上早就蹭得全是血迹,还在玻璃罩上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血手印,在夜里看起来非常的瘆人。 馆长连忙把拐杖靠在墙边,掏出手绢,却没有管左手的伤口,反而仔细地擦拭着玻璃罩上的血手印。他边擦边笑着想,若这个手印他不擦掉,留到明天早上,估计能把全博物馆的工作人员都吓傻。他们编的那个什么博物馆七大怪谈,估计就要变成八大怪谈了。 馆长心情不错地想着,却意外地发现玻璃罩上的血手印,怎么擦都擦不掉。他皱起眉,扶了扶眼镜,凑近了些观察。等他看清之后,震惊地睁大了双眼。 因为那血手印,居然是出现在玻璃罩的内部!血液甚至还未干涸,在玻璃罩内的灯光照射下,诡异地、慢慢地沿着玻璃向下流淌。 这怎么可能! 馆长吓得倒退了一步,玻璃展台的灯因为他的离去而暗了下来,但那个血手印却仍清晰可见,这绝不是他的幻觉。 “嗞啦——” 就在他惊魂未定的时候,突然从楼下传来一个刺耳的声音。这个声音虽然很轻,但在空旷寂静的博物馆中,却清晰可闻。 像是利器划在地面上的声音。 馆长被吓得几乎心脏都要跳了出来,他慌忙掏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任何信号。 博物馆里的手机信号总是时有时无,有人说是古物自身所带的电磁效应,也有人说是博物馆自身的保全设备造成的。 但偏偏此时没有信号,馆长低声咒骂了一声。 一楼那古怪的声音,又开始响了起来。这次声音却拖得很长,由远及近,就像……就像什么人拖着一把剑,在地面上慢慢地行走一样。 馆长伸手按响了墙壁上的紧急呼叫按钮,却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搞的?馆长知道这个按钮在博物馆各处都有,只要一按整个博物馆就应该响起警报声,但这个紧急按钮从建馆以来却从没用过。难道是年久失修坏掉了? 馆长本不应该如此心慌,但刚刚的血手印居然诡异地印到了玻璃罩内,让他已经惊慌失措。再加上楼下那个古怪的声音,馆长终于无法保持正常的判断力。听声音,像是一把青铜剑!难道……难道是他刚刚放入锦匣的越王剑? 可是他明明已经把它放到保险柜里了,那保险柜的密码,也只有他知道。而一把剑,又怎么可能会自己打开保险柜走出来?不过他却不敢冲过去看个究竟,这声音听上去就不怀好意。 不对劲,一切都透着不对劲!这种时候,监控室的保安应该早就冲出来了,可此时博物馆里依然静悄悄,看不见任何人影。 当务之急,应该是去监控室看监控屏幕才对。 馆长伸手去摸拐杖,却摸了个空。这时那古怪的声音已经沿着中央大厅的楼梯,一下一下地上了二楼。 “咣当、咣当……” 馆长也来不及在黑暗中摸索拐杖,踉踉跄跄地扶着墙走了出去。从这个展厅出去到电梯,根本不用走上一分钟,可是在黑暗中走了一阵,一路上,感应灯纷纷亮起,又纷纷熄灭。跑了许久的馆长发现,他居然没有找到电梯的按钮,而是又来到了一个展厅。 馆长以为是自己走得太快,走到了下一个玉器展厅,可是当他刚想回头去找电梯,眼角的余光瞥到展厅里的器物时,猛地震了一下。 他面前的展厅,居然还是瓷器展厅!展厅中央,那个元青花瓷罐的玻璃罩上,血手印清晰可见。 馆长张了张嘴,干涸的喉咙发不出任何声音。 “嗞啦——” 那个声音,已经顺利上了二楼,只是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判断他的方位,便准确地朝他而来。 馆长呆了片刻,便咬着牙继续朝前走去。一切都是幻觉!他这么对自己说。 可是当他走过元青花瓷罐时,看到地上自己刚刚没有来得及捡起的拐杖,却没敢走过去捡。 “嗞啦——” 背后的那个声音,好像,又近了少许。 四 馆长的后背渗出了冷汗,本来封闭的博物馆里凭空起了一阵阴风,吹得他背后凉气直冒,本来行走不便的腿脚反而走得更快了。 这次馆长是摸着墙前进的,却并没有摸到意料之中的电梯门,反而又冲进了一个展厅。 元青花瓷罐在幽幽的光芒下,依然静静地立在那里。 “嗞啦——” 馆长惊呆了,随后像发了疯似的继续朝前走去。这怎么可能?就算博物馆是圆形的,但这一层有四个展厅,他也不可能每次进入的都是瓷器展厅啊! “嗞啦——” 背后那个阴魂不散的声音像是催命的符咒,让馆长惊悚不已。他无处躲藏,只能死命地拖着右腿往前走着。然后不久,他又一次站在了元青花瓷罐的面前。 馆长大脑一片空白。 “嗞啦——” 这一次,这个声音是在他身后不远处响起的。 馆长反射性地转过身,身后只有一片黑暗。他想迈出一步,却根本没有任何力量,最后只能僵直地站在原地,全身上下,只有眼珠还能移动。他真想把眼睛都闭上,但双眼却违背了他的意识,睁得大大的。 周围玻璃展台上的文物,在荧荧的微光之下,更像是摆放在祭台上的供品。 馆长心里一突,从来没有过的惊悚感觉从心底袭来。他分明遇到的是“鬼打墙”,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这里是博物馆吗?根本就像是一座坟墓。 “嗞啦——” 声音从展厅的门口传来,刺耳至极。 此时展厅门口处的玻璃展台像是有了感应,忽然亮了起来。然后一个接一个,亮起来,又再暗了下去。就像,真的有什么人,走了进来一般。可是馆长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随后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见大理石地面上,一把青铜剑从黑暗中赫然出现,寒光刺眼。 馆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紧紧地盯着这把剑。它就像是被人握着一般,凭空立在那里,剑尖拖到了地上,不紧不慢地朝他而来。而在那单薄锋利的剑身上,不断地有鲜血流淌下来,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一条深红色的血迹。 馆长的脑海里突然响起那个年轻学生的话:“老板卖给我这东西时,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不能让它沾上人血。” 突然间剑身寒光大盛,馆长只觉得一股罡气扑面而来,把他压得几乎要跪坐在地,同时四周传来一声脆响。 馆长脸色大变,他当然知道这个声音意味着什么。 ——这是玻璃罩碎裂的声音。 博物馆的玻璃选用的是最先进的材料,连子弹都可能不会击穿,此时却像是同时遭到什么重物的击打,瞬间全部碎裂。但由于良好的韧性,所有玻璃罩都变成了雪花磨砂状,并没有跌落。可由于碎成这样,却更让人看不清楚玻璃罩内部的情况。 馆长先是无措地看着四周变得白茫茫的玻璃罩,继而大惊失色。连高强化玻璃都变成了这样,那里面的瓷器呢? 馆长咬着牙,费力地举起手,朝身旁元青花瓷罐的玻璃罩碰去。 就像一个幻象被打破一般,玻璃罩在馆长指尖下瞬间崩裂,千万个碎片叫嚣着欢跳着洒落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一阵极其美妙的撞击声。 在这曲歌颂自由的乐章中,元青花瓷罐洁白圆润的身躯,静静地重新暴露在空气中。 馆长倒抽一口凉气,随即安心地长舒一口气。尽管玻璃罩碎得惨烈,但里面的元青花瓷罐却分毫未损。 他看着元青花瓷罐在灯光照射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忍不住伸手触碰过去。当再一次感受到指尖那熟悉的触感,馆长忍不住忘却了身处何境,竟笑着闭上了眼睛。 “嗞啦——” 那个声音再一次响起,馆长猛然间睁开双眼,竟发现自己的手摸着的并不是元青花瓷罐,而是越王剑的剑柄! 馆长恍惚了一下,随即感到自己的身体轻了许多,整个人竟飘了起来。 他愕然地朝下看去,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仍好好地站在那里。旁边就是元青花瓷罐,而面前就是那柄诡异的越王剑。 难道是灵魂出窍? 自己在做什么?馆长发觉他已经没有力量去控制自己的身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浑浑噩噩地想着,混乱的大脑已经无法再思考什么,因为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体拿起那把越王剑,掉转剑身,竟一刻都不停留地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动作很慢,但却非常坚定。 这一切其实是馆长在高处看到的,那种不现实感,让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居然清醒地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不顾一切地想要重新冲进自己的身体,努力了数次之后,左手伤口的刺痛感首先回来了,让他心下一喜,竟然成功了。 可是他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泛着寒光的利刃!而他的右手还未完全归他控制,眼看着,这锋利的剑刃就要划破他的喉咙—— 就在馆长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从黑暗中伸出一只修长洁白的手,轻巧地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越王剑薄薄的剑身。 五 馆长终于在这时夺回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满身大汗地跌坐在地,不停地喘着粗气。 “我就知道,出了问题。”听不出喜怒的声音,淡淡地从黑暗中传出。 馆长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他手中的越王剑被来人夺了过去,但他却没有半分想要再拿回来的念头。 笑话,自己杀死自己的经历,他可不想要有第二次。 馆长平缓了一下呼吸,这才抬头朝来人看去。虽然想要谢谢对方的救命之恩,但更多的是想问他究竟怎么走进夜晚已经封闭的博物馆。可是他这一抬头,却生生地愣住了。 来人正低着头捧着剑仔仔细细地看着,在展厅内阴暗微弱的灯光下,馆长只能看清楚对方半边脸。 “你……是你……你……不是在埃及吗?”馆长结结巴巴地问道,他一开口,才发现他的嗓子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 来人微掀眼帘,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更加仔细地看着手中的越王剑,像是极其不放心这把剑有何损伤一般。 馆长此时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这才发现站在他面前手持越王剑的男子,出奇的年轻,根本不可能是他认识的那个人。 原来还是哑舍的那个老板。 馆长松了口气,想重新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因为吓得腿软,一时还没有力气站起来。馆长也没出声求助,他不想在这个年轻人面前示弱。 坐着就坐着吧,也可以多休息一下。这次虽然异常凶险,但他已经和古董打了多年的交道,知道有些事情,是连科学也解释不了的,他也不求这辈子能都弄明白。所以当对方沉默之后,他也知趣地没有追问。见老板没有说话的意思,馆长索性盘膝而坐,打算闭目养神。他最近和一个道士学了几招养气的功法,本意是年纪大了想要修身养性,没想到最先用上的居然是压惊。 “这把越王剑,本是勾践防身之用。”馆长刚闭上眼睛,突然听到这年轻的老板兀自开口说道。 馆长没想到他会主动说话,诧异地睁开眼睛,抬头朝他看去。只见年轻的老板正摆弄着那把诡异的越王剑,来回翻看着。剑锋偶尔反射的光芒,照在他的脸上,更增添了肃杀之气。 “其实越王防身的利剑,本就没有多少机会能用到。”老板抬眼朝馆长看去,他的眼神本来十分冰冷,但是在瞄到身旁的那个元青花瓷罐时,多年前的回忆涌上心头,目光不由得转为柔和。 馆长点了点头,在春秋战国时期,王侯的剑某种程度上,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例如象征着霸权,号令天下;或者象征着身份,赏赐属下。若一个王侯身上防身的利剑需要派上用场,那不是他的护卫保护不周,便是…… “难道这把剑,是越王自刎时候用的?”馆长忍不住接话道。结合刚刚那种差点横剑自刎的情况,让他不得不这么想。不过他立刻又摇了摇头道:“不对,勾践不是自杀死的。” 老板勾起唇角微微一笑道:“勾践当然不是,但文种是。” 馆长一愣,脑袋里的资料立刻就往外蹦。 文种,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越王勾践的谋臣,和范蠡一起为勾践最终打败吴王夫差立下赫赫功劳。灭吴后,自觉功高,范蠡曾遣人致书文种,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啄,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未能听从,不久果被勾践赐剑自杀。 赐剑自杀……赐剑自杀!馆长脱口道:“难不成,这就是当年的那把剑?” 老板高深莫测地眯起了眼睛,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话。“你也说过,每个古董都有自己的生命,这点没错。其实我并不是手握着这些古董不放,只是哑舍里的这些古董,它们个个都是有灵魂的。” 馆长扶着墙站了起来,默默地听着。 “你不也说过,古董都是有生命的吗?”老板扬高了眉,略略提高了音调。 馆长苦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可并没想过这东西真能有生命啊! 老板淡淡道:“当然,我知道我们两个说的意思根本不同,古董虽然只是器物,但是存在了成百上千年,每件东西,都凝聚着工匠的心血,使用者的感情。它们有的虽然没有思想,但很多都已经有了执念或者愿望,就像这把越王剑。它的愿望,就是守护每一世的主人。凡是被它刺伤的人,必定会惨死。某种程度来说,这算是个诅咒吧。” 馆长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难道,那个年轻的学生,就是越王剑这一世的主人吗?但是他又是怎么认出来的?凭什么确认的? 老板知道馆长的疑问,但他却觉得没有必要解释那么多。他话锋一转,道:“我也知道对于没有思想的古董来说,博物馆大抵是它们最终的归宿,但是没有完成执念或者愿望的古董,简简单单地放在博物馆内,会非常的危险。谁也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尤其是两件相冲的器物摆在不合适的方位时,更会如此。记住,有些东西不仅仅需要玻璃罩的保护,更需要双手的呵护。所以,这把剑,我拿回去了。” 馆长垂头丧气,不管老板说的是真是假,他知道,经过今天晚上这件事,他以后想要从哑舍弄点东西出来,都要深思再深思了。 老板轻叹了一口气,再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店里的古董,都是这类带有执念的古董。例如那面汉朝的古镜,就是为了让主人能和心爱的女子相见,默默地在盒子里躺了两千年。虽然最终碎去,但还是让有情人相识相见,完成了心愿。至于那条香妃的手链,直到现在还没有完成它的愿望。而那根燃烧了数百年的香烛,如今仍悄悄地流着烛泪…… 当然,当这些古董们,完成它们的愿望时,若还保留着它们完整的形态,他自然会捐赠给博物馆。事实上,这些年来,他已经匿名捐赠过很多件了。 只是这些,老板自认为不需要向谁解释,他从来都是率性而为,今晚和这人说了这么多话,也是看在以前的情面上,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了。 馆长见老板转身就要走,忽然间感到不安,急忙问道:“这把剑你拿走可以,但以后呢?以后这把剑还会不会……”他想问还会不会来取他的性命,但这话实在是太过荒唐,饶是馆长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这么多世面,仍是没能厚着脸皮问出口。 在他迟疑之间,老板已经转身打算离去,后背衣服上盘踞的红龙忽然出现在馆长的视线内,晃得他一怔。 多年前的那人,身上也有着这一条深红色的龙。 馆长的脑袋嗡的一声,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想起他那日推开哑舍门时,那人好像笑着说了一句话。 到底说了什么?他怎么想不起来了? 红龙渐渐地朝黑暗中隐去,张牙舞爪,就像是活的一般。此时,黑暗中传来了一声轻笑:“放心,这把越王剑,是有剑鞘的。” 馆长自然不知如果这把越王剑重新回到剑鞘内,将会又有几百年沉睡的日子。 他只知道,他想起来了。 那天,在他推开沉重的雕花门之后,那人愣了片刻之后,笑着对他说的那句话,是“好久不见”…… 馆长在黑暗中站了许久许久,终于有力气挪动自己的身体,找到了在角落里的拐杖。 等他再次抬起头时,却发现展厅内没有碎掉的玻璃罩,没有元青花瓷罐玻璃罩上的血手印,也没有大理石地面上的血迹,甚至连鉴定室的保险柜内,那个装着越王剑的锦匣都没有了。 馆长还不死心,走进监控室,却见值班的保安一反常态地昏睡不醒。他也不急着把他们叫醒,单独把今夜的监控录像调了出来,却发现根本没有他经历的事情录下来。 没有血手印,没有越王剑,更没有凭空出现的老板。 在整个没有声音的画面上,只有他一个人疯疯癫癫地演着默剧。 可是馆长却知道,这一切都是真正发生了的。 因为他的左手,那没有处理过的伤口,仍然在缓缓向外渗着血…… 第22章山海经 一 “我听说这里是古董店,不知道这里收不收东西呢?” 方秋推开那扇比她想象中更沉重的雕花木门,好一会儿才适应了那阴暗的光线,跳动的烛火,散发着古典气息的柜台内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就像是从很久远的时空中走出来的一般,右肩上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深红龙头,炯炯有神的龙目好像还随着她的走动而缓缓移动。 “收的。”年轻的老板放下手中的书,抬起头来冲她微笑。 她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发觉这老板笑起来,就像是换了个人,浑身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质。 方秋赶紧低下头避开他的视线,走过去把怀里的报纸放在了柜台上。 “这些是我搬家的时候从旧箱子里翻到的,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价值。我觉得放在家里不太好,直接扔掉又觉得太可惜……呃,老板你先看看吧。”方秋一边说着,一边把报纸打开,露出了里面零零散散的一些竹片。 她正要把报纸全部展开时,却感觉到老板呼吸一滞,竟忽然按住了她的手。方秋吓了一跳,一抬头发现对方根本没看她一眼,只是死死地盯着报纸里的竹片。 方秋挣开老板的手,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报纸一点点剪开,忽然回想到刚刚接触到的对方的手非常冰凉,不似正常人的体温。 “这些竹简,你多少钱肯卖?”老板仔细端详报纸里静静躺着的那些竹片,淡淡地问。 方秋一愣,她本不指望这些破竹片能卖多少钱,她更想知道这些竹简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些竹简写的是什么?”她问完不禁一笑,这竹简上的文字是篆体,普通人又怎能一眼就认出来呢? 可是年轻的老板很快就给了她答案:“这上面写着的是《山海经》,看内容应该是《山海经》的《海内北经》。” 方秋微微有些失望,她还以为这上面会写着武功秘籍、宝藏地点什么呢!原来只是一本流传已久的古书简。 “喏,老板你开个价吧,我收拾的时候不小心弄断了三根,剩下的那些估计也不全,只是零散的……” 方秋还想继续说下去时,便从老板口中听到了一个大大超出她预计的数字。惊得她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数字对于还是学生的她来说,简直无法想象。 “怎么样?可以吗?”老板抬起了头,第一次认真地把目光落到她身上。 方秋来之前原本是准备好讲讲价的,但一想到那个天文数字,便很没骨气地点了点头,生怕对方后悔。这些本来是家里的垃圾啊!若不是她坚持要拿来,早就被母亲丢掉了! 还没回过神,方秋便发现这个年轻的老板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个黑漆漆的陶罐,往柜台上一倒,哗啦啦倒出好多捆紧紧捆着的百元大钞。方秋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哪里有人这么随便就把巨款放在店里的啊! “放心,这些钱都是现在流通的,我以前店里放的都是金锭,不过即使给你金锭,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老板把柜台上的钱往方秋的方向一推,便转而低头研究那些竹简去了。 方秋无语了半晌,伸手确定了一下这些钱都是真钞,不由得更加紧张起来,难道她就这么抱着巨款一路走回家? 老板见她呆了好久,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方秋干咳了一声,试探地问道:“能不能……给我一个塑料袋?”不然这么多钱她要怎么拿着走! “哈喽!我来啦!我今天路过汤包店时,发现新推出了一种灌汤包,就买来试试看!咦?人呢?人呢?”医生提着两盒热乎乎的灌汤包,意外地没在柜台后发现老板的身影。 他不以为意地把饭盒往柜台上一放,摞在一起的饭盒掉下来一个,压到包着竹片的旧报纸上,顿时听到“咔嚓”一声细微的脆响。 “你在做什么?”阴森森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话音未落,老板便一阵风似的出现在柜台后,面色不善地看着压在报纸上的饭盒。 医生背后一凉,急忙道歉:“我以为只是报纸而已,没想到里面还有东西,这、这……多少钱?我赔你!”医生双手合十,咬着牙道。若是他知道这堆竹简的真实价格,非要吐血不可,他卖身几年都还不清。 老板把饭盒小心翼翼地移开,发现竹简断了一根。无奈叹口气,其实也怪他没及时把竹简收好,脱了水的竹简无比脆弱,每根竹简只有一厘米宽,长二十多厘米,质地已经软若面条,根本不能整根提起。所以他转到内室去找个盒子准备装起来,没想到就离开这么一会儿,这家伙便来了。 老板凤目一眯,随后又无奈地叹了口气,“罢了,断就断了,这也是它的命。”他一生见过破碎毁掉的古董无数,若是每个都斤斤计较,那他也不用再想其他事情了。毕竟医生也是无心之举,他再生气也没用。 医生松了口气,他了解老板的脾气,既然说无所谓,那必然就是无所谓,可他终究弄断了人家一根竹简,心里总有些内疚,医生开始想着如何补救,他小心地看着那根竹简,问道:“这个应该可以粘起来的吧?对了,这上面都写的什么?” 老板凑过去看了一眼,缓缓念道:“环狗,兽首人身。一曰蝟状如狗,黄色。这是《山海经》的《海内北经》。” “兽首人身?那岂不是个怪物?科学上不成立啊!”医生皱着眉,幻想狗脑袋长在人身体上的模样,随即耸耸肩道:“反正只是个传说而已,见怪不怪了。” 老板正想说些什么,却突然住了口,双目紧盯医生背后。 医生被看得莫名其妙,刚想回头看一眼,却被老板一把抓住手腕往店走廊奔去。医生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跑了起来,他从未见老板这样焦急,就像……就像身后有什么东西追着他们一样。 医生的脑海刚闪过这个念头,便听到了身后沉重的脚步声。 还真有人在!可刚才明明没人进来!古董店走廊里没有任何光源,医生忍不住拿出手机当成手电筒,往后一照,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脑袋嗡地一声,变成了空白。 虽然仓促之下没有看得太清楚,但那模糊的影子确实是人的身体加一张恶狗般可怕的脸孔! 狗头人身!环狗!这怪物居然真的存在!而且居然就在他们的身后!医生顿时觉得脚下发软。 “别晕倒,否则我可背不动你。”老板淡淡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说起来,这事还得要怪你。” 医生听到老板的声音里没有多少情绪的起伏,反而安心了下来:“难道……是我弄断的那根竹简?” “是的,我早就看出这些竹简有古怪,不过没想到竟然是《山海经》的初稿,而且每根写着怪兽名称的竹简内,都封印了一种怪兽。幸亏你没有弄断写着地点的竹简,否则你被瞬移到昆仑、青丘国之类的地方,就再也回不来了。”老板淡淡地解释道。 医生被吓得不敢吱声,心里想着老板该不会其实巴不得他被瞬移走吧? 这时他才发觉古董店后的走廊居然狭长得出乎意料,两人跑了这么久都没看到尽头,又过了一会儿后,老板才停在一个房间门口,推开门带着医生走了进去。 医生松了口气,刚想把房间的门关严,却被老板阻止了,只留下一条门缝。 “站在墙角,别乱动,否则出了什么意外我可不救你。”老板冷冷地吩咐道,“还有,最好把眼睛也闭上。” 医生赶紧照他的话去做,紧紧贴着墙角站着,却舍不得闭上眼睛,反而四处张望。他这才发觉这房间并不大,和上次他发现人鱼烛的房间很像。但这个房间里什么都没有,也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耳朵里听着走廊上的脚步声渐渐逼近,医生看着老板站在房间中央什么都不做,饶是他对老板充满信心,也不禁紧张起来。 “啪!”房门被一只长满毛的手狠狠拍开,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出现在门口,毫不犹豫地踏进了屋内。医生目测它的高度足有两米,体型更是健壮得可怕。他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心里开始想着装死会不会有效果。 “叮——”一声缥缈的铃铛声忽然响起,他们站立的地面,突然间整片都随着铃声亮了起来。 医生这才发现,他们所在房间的地面竟是用一整块完整的玻璃做成的,玻璃下面,是一大片看起来非常古老的砖石。而发光的正是这些砖石上刻着的稀奇古怪的符号和画像,竟不知道是什么颜料制成的,在黑暗中发出荧绿色的光芒。 医生这时也看清了环狗的样子,它的身体与其说是人身,不如说更像是长满毛的大猩猩,脑袋长得很像一只狼狗的头,一双泛着绿光的眼睛正恶狠狠地瞪着矗立在屋中央的老板。 “叮——”铃铛声再次响起,玻璃下的砖石突然光芒大盛,瞬间照得整个房间如同白昼一般。 医生不知道为何那些砖石居然能发出那么强烈的光,作为医生,他知道这些光的亮度已经开始威胁到他的视力了,当下也顾不得看个明白,赶紧闭上双眼。只感到一阵白光过后,再次睁开眼睛时,玻璃下方的砖石又发出荧绿的光,正慢慢地灭了下去。 老板还是站在那里,那可怕的环狗已经不见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医生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音沙哑得可怕。 “没事了,这房间底下的砖石,是上古一处祭坛的遗迹。每块砖石都封印着一个上古怪物,也就是说这些砖石都有着封印的能力。本来我也不抱什么希望,幸亏环狗被封印了几千年,已经没有什么法力了。”老板说完,便头也不回地朝外面走去。 此时他们脚下的砖石已经完全灭了下去,屋内一片漆黑,医生也来不及确认环狗是不是变成了这些砖石之一,但一想到他脚底下砖石之多,封印着的怪物之多,一刻也不敢呆,连忙追着老板走了出去。 可是医生没有发觉,就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有一块砖石并没有完全暗下去,随着他的步伐,那点光芒,竟透过了那层厚厚的玻璃,像一只萤火虫般追着医生的背影而去,最后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老板若有所觉,回头看了一眼,那点光芒却立即躲到医生身后,老板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看着老板的背影,医生不禁小声地自言自语。虽然那片上古遗迹帮了老板的大忙,但他居然这么轻松就把几千年的怪物给封印了,到底谁才是怪物啊?不过,那环狗长得也太可怕了点吧,一点都不美型,若是长着一张哈士奇的脸……医生抖了抖,觉得那会很搞笑…… 像是能听懂医生的话,医生背后那点光芒闪烁了一下。 老板走得很快,等医生绕过玉屏风重新回到店里时,发现老板正面色凝重地看着柜台上的竹简。医生这才想起来,断掉的竹简不止他弄断的一支。 “三青鸟、吉量马、穷奇……”老板喃喃自语着,“这三根竹简都是那个女生刚刚弄断的,看来有的忙了。” 医生掏出手机搜索,一下子就搜出了这三种怪物,“哦哦!三青鸟是长着三只脚的小青鸟,吉量马是拥有火红颈鬣金黄眼睛的白马,都很温和的。不过那个穷奇……哇靠!长得那么凶猛!是长着翅膀吃人的老虎?如果在这个在城市里出现,肯定会上大新闻啊!” 老板却摇头道:“不一定,穷奇能听懂人言,而且被封印了数千年,也许在外形上有所变化,力量也会有所削弱。” 就在他们讨论的同时,方秋正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塑料袋的钱往家走。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微弱的叫声,一只白绒绒可爱至极的小白猫摇摇晃晃地走出来。 方秋不禁停下了脚步。 二 穷奇举起自己瘦弱的爪子,想在这个擅自把它抱起来的女人身上留下些印记。可是它悲哀地发现,自己被封印了数千年,几乎被舜帝取走了所有力量,现在的他,只是一只无害的幼兽。 “嗷呜——”靠!连它本来威武有力的叫声居然都和猫咪一样微弱! 但穷奇郁闷地发现这个女人竟对它的叫声异常欢喜,不顾它的强烈反对把它抱进了屋。 喵喵喵——它不要啊!它好不容易才从那么高的窗户里翻出来的!这女人别想再囚禁它! 而且,这女人和千年前侍奉在舜帝身边的那名女巫长得一模一样,难不成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死? 穷奇想到当年被捉弄的下场,更是扭动着身子想要逃开,可是它的力量在几千年中早就被耗干了,根本没办法逃离。 不过……穷奇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它被这女巫抱在怀里,一股醺然的味道直冲鼻腔。 它好像……有几千年都没有喝过人血了……好饿啊……好想喝啊…… 穷奇在方秋怀里蹭了蹭,怎么肯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转了个头吭哧一口便咬住了她的手腕。 牙齿接触到那血的瞬间,穷奇立刻为之一振。 嗯……好新鲜好美味啊…… 穷奇一边先把尖牙挪开,一边偷瞄这女巫是否会袭击它,却发现她一直纵容地笑着看它,并加快脚步走进屋内,这才把它放下来,又递给它一小碟清水。 “嗷呜……”呜……它不要喝水,它要喝血!它刚刚只是舔了一口而已! 碟子往前放了放,穷奇却一直盯着推碟子的那只还在流血的手腕。 “嗷呜……”让它再舔一口吧!它好饿啊! 碟子又往前放了放,穷奇却看都没看一眼。它伸长了头,近一点,再近一点,似乎都能闻到那诱人血液的香味了…… 啪!穷奇感到自己的脑袋被那只手按到了清水里,大有不喝就不让它抬头的架势。 呜……不要按得那么低嘛!她不知道它的鼻子和嘴离得很近吗?呜呜呜……它要变成第一只被淹死的穷奇了!快来人,救命啊!呜……它现在宁愿回到被封印的竹简里啊! 这个阴险的女巫!她是在报复刚刚自己被咬了吧? 同一时间,医生拎着一个鸟笼和一袋垃圾从哑舍走了出来,经过角落的垃圾堆时,他把那袋垃圾扔了进去。一直潜伏在他背后的那点绿幽光芒赶紧附在了塑料袋上。直到周围又重新静下来后,那点荧光才再次飘起来。在飘过一个被丢弃的宠物杂志时,照亮了杂志封面上一只威猛的哈士奇,它正表情严肃地趴在地上。 那点荧光在杂志旁边转来转去,像是在研究这只哈士奇犬到底长什么样子。然后在一阵绿光大作之后,从小巷里走出来一只漂亮凶猛的哈士奇,两眼的绿光隐隐若现。 哈士奇嘴里叼着那张原来包着山海经的报纸,低头嗅了嗅,记住了这个味道,然后辨认好方向,快步而去…… 穷奇脸臭臭地被按在沙发上,浑身的毛都湿乎乎的,本来很小的身体就只剩下骨头架子,越发显得可怜。 被差点淹死在浅浅的碟子里之后,它被带到一个更深的水盆里,这女巫用热水把它泡了一会儿,并且用什么可以起泡沫的东西洗遍了它全身。现在正一手用毛巾擦干它,一手举着一个可以发出巨大噪音和热风的法宝对着它使劲吹。 呵!这女巫,经过了这么几千年,竟然连法宝都升级了!难道特意等它封印解除后,才用尽各种方法把它折磨死吗? 穷奇差点要为自己掬一把同情泪了,它怎么这么可怜,只不过喜欢喝人血而已,又不会伤及人命,就这点爱好都被舜帝追杀好几年最后又被封印在竹简里数千年,好不容易解脱了,竟落入了这个女巫的手中。呜呜喵……好想哭啊……一会儿一定要马上逃走! 穷奇自怨自艾了好半天,都没发觉身上的毛全部都干了,回过神时,发现自己面前摆放着一盘粉红色的东西……闻闻味道,好像是肉…… “小家伙,饿了吧,也不知道香肠你能不能吃。不过看你的样子连我的手腕都能咬破,说明已经长牙了嘛!” 穷奇歪着头听着,虽然它不知道香肠是什么东西,但是闻上去好香啊……嗷呜,穷奇发现自己很没骨气地流了口水,然后忍不住吃了一口。 嗷嗷!好好吃! “小家伙,慢点吃,想吃的话还有很多呢!” 穷奇感到那女巫的手抚上了它的后背,虽然它很讨厌别人碰自己,但是看在这么美味的香肠份上,暂时还是忍了吧! “叫你什么呢?你这么白,就叫小白吧!” 穷奇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小白?它可是大名鼎鼎的穷奇!几千年前让人类闻风丧胆的穷奇!怎么能取这么没品位的名字?不!不对!她有什么权利给自己取名!穷奇当下连香肠都顾不上吃了,抬起头来挥着爪子抗议。 “哈哈!看来这个名字你很喜欢,小白,小白!” 抗议得累了的穷奇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和这个女巫计较,反正它吃完这盘香肠后就要溜走,到时候谁管她叫自己什么?于是便低头闷声继续吃。 “小白,我有事要出门一下,你在家要乖哦!对了,听说今天会下雨,还要把窗户都关好……” 穷奇根本没去听方秋说了什么,更专注地解决着盘子里的香肠,好不容易吃光舔干净盘子,它满足地用爪子洗了洗脸,打算大摇大摆地走出门。 当它走过一扇门后,猛然看到面前出现了一只无比可爱、毛茸茸的小白猫。穷奇如临大敌,弓着身竖着尾巴盯了好久,才发现那居然是自己! 嗷!这女巫真厉害!居然有这么强大的照妖镜! 不过,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这么可爱了?穷奇举起爪子闻了闻,满身都是香喷喷的味道。 这样一点都不吓人了!但……好像……感觉也不错。 穷奇拍了一下脑袋,心想应该趁没人的时候溜走才对!结果它在屋里奔走了好半天,才悲哀地发现,窗户都关得紧紧的,它又一次被囚禁在这里了! 哼!欺负它现在没法力吗?但是可不要小看它的破坏力哦! 穷奇举起小爪子,露出尖锐的指甲,舔了舔粉红的小鼻子。 “啊!家里怎么了?难道是遭贼了!” 穷奇趴在被它抓得面目全非的沙发上,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嘻嘻,它可是把这个屋里能抓烂的东西都抓烂了,能摔碎的东西都打翻了。这下这个女巫肯定会把它赶出去了吧?穷奇正洋洋得意地打着小算盘,却发现那个女巫拿进来一个漂亮软绵绵的小房子,端端正正地摆在自己面前。 “小白,这是给你买的窝哦!还有,这个是给你买的猫砂和便盆,记得要在这里上厕所哦……”方秋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似乎已经把被穷奇弄得乱七八糟的房间忘得一干二净了。 穷奇无奈地用爪子捂住脸,蜷起身子。看来这个女巫是坚持要把它囚禁到底了!正思索着要不要换另一种方法偷溜,却发现一盘灰不溜秋的东西放在了自己面前,吞了吞口水,听这女巫说,这盘散发着诱人香味的东西叫猫粮。 呃……它好像刚刚又跑又跳,运动了好久,肚子又饿了……穷奇很没骨气地再次把逃跑计划抛诸脑后,低头快乐地啃起猫粮来。 “乖,真乖……”方秋一脸怜爱地摸着穷奇的背。 “嗷……喵呜喵呜……”被摸得很舒服的穷奇一面直哼哼,一面吃个不停。 “哼!瞧我看到了什么,这不是穷奇吗?居然学猫叫!我们上古神兽的面子都被你丢光了!”一个冷硬的声音忽然传来,穷奇浑身的毛都警戒地竖了起来。是谁?穷奇扫视了一下周围,发现从那女巫的身后,走出一只高大威猛的狗。 “环狗?你居然也出现了?这里是我的地盘!滚!”穷奇弓起了身,充满敌意。虽然刚刚它还要费尽心思地逃出去,但一有外人入侵,它的第一反应就是驱逐。 “你的地盘?嘿嘿,不好意思,我也被舜帝身边的这位女巫捡回来了。所以说,这里也是我的地盘。”环狗低下头,用一种穷奇无法想象的谄媚表情,去蹭了蹭那女巫的腿。 不要脸!穷奇愤恨地在心里大骂。 方秋咯咯地笑着,揉着环狗的头,要带它去浴室洗澡。穷奇想到刚刚自己所受的酷刑,便凑过去趴在门口,想看环狗究竟是如何反抗的。谁知环狗居然一动不动,任凭那女巫在它身上冲热水、涂奇怪的香喷喷的泡沫还拿着热风筒吹…… 穷奇看到,环狗朝它别有深意地笑了笑,然后借机在女巫的手上舔了舔,顺势舔到了女巫手腕上之前被它咬伤的地方…… 穷奇浑身打了个冷战。 它怎么忘了,环狗是出了名的奸诈,它肯定也是为了这女巫的血才刻意靠近她的。它之前只是尝过了一点点,就觉得有无穷的力量,若是喝下一口的话……穷奇嗷呜一声,猛然朝正在吸吮的环狗扑了过去! 女巫可是它先发现的! 穷奇和环狗在浴室大打出手,这要是放在几千年前它们都法力充沛时,那肯定就是天摇地动的大战了。 但现在在方秋眼里,不过是一只猫和一只狗打架。一会儿大狗把小猫按倒在地,一会儿小猫用爪子挠大狗的耳朵跳上它的后背,一会儿一起滚在水里同时变得狼狈不堪,一会儿又都跳出来抖着身上的水然后继续互掐……喵呜和汪汪声不绝于耳,在狭小的浴室里来回起伏着。 “好了,别打架了,小白,你是不是也要再洗一遍呢?”被甩了一身水的方秋忍无可忍地拎起穷奇的后颈,把它们分开。 “小白?嘿嘿,这名字还真适合你啊!”环狗咧开嘴,无声地嘲笑着。 穷奇冷笑了一声,“你也别对你的名字报什么希望,这女巫的品味可不怎么样!” 一猫一狗正用眼神厮杀,只听方秋唠叨道:“大黑,你别再欺负小白了,都是一家人了,你们要好好相处哦!” 大黑?环狗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这女巫居然给它起这种名字! 穷奇毫不客气地一边笑一边打滚。 三 “抓到了抓到了!”医生兴奋的声音从树上传来,不一会儿便跳了下来,手上拎着一个古朴的鸟笼。鸟笼里,有一只长着三只脚的小青鸟,色泽亮丽体态轻盈,正清亮地鸣叫着。 现在正是深夜,三青鸟的鸣叫声一下子传出去很远,余音缭绕。医生好奇地观察着这只三青鸟,发现它身上大多数的羽毛都是青色的,但头和翅膀的尖端却是赤色的,双目是玄黑的,只有他巴掌大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它腹部的那第三只脚。 “老板,你怎么知道在梧桐树上挂鸟笼,就能抓到三青鸟?”医生伸手想要摸一摸这只神鸟的羽毛,却差点被它啄到,幸亏他缩得快。 老板轻笑道:“三青鸟乃凤凰的前身,凤凰栖梧桐,这附近的公园里正好只有这么一棵古梧桐树。而这鸟笼也是古物,虽比不上当年西王母家的精致,但三青鸟被饲养惯了,看到鸟笼肯定会钻进来的。” 医生看着手中的鸟笼,犹豫地问:“这么漂亮的小鸟,难道也要被封印吗?我看资料上写,这鸟儿以前只不过是西王母的信鸽吧?” “传说,舜帝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便把所有的神兽怪兽和除炎黄子孙之外的种族国家,都一一灭掉了。我们的历史也由神话时代进入了人类时代。只是我没想到,以舜帝之能也只是把这些奇异事物全部封印在《山海经》的初本里。” 老板叹了口气,心想他得到的也只不过是《山海经》的其中一卷《海内北经》,其他还有十七卷之多,也不知道散落何处,最好在某处地底深处掩埋着,永远不要被人发现才好。 看着医生正乐此不疲地逗弄三青鸟,老板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 “我想养它。”医生见老板看了过来,连忙把鸟笼抱在怀里,生怕被他抢走。 老板像是早就知道了他要这么说,有些无奈地说:“这鸟儿以前在西王母那里都有专人伺候,娇生惯养得很,跟你家里养的那条狗不一样。你每天工作没日没夜的,能伺候得起它?” 医生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不肯把鸟笼交还给老板。三青鸟好像听懂了他们在争执什么,眨着小小的绿豆眼深情地看着医生,又用红色的头蹭了蹭医生放在鸟笼上的手。 医生把鸟笼抱得更紧了。看着他这么警戒的样子,老板不禁扬起了笑,“好吧,这鸟笼也空了上千年了,我帮你在哑舍里养着。不过鸟食的钱你要自己出。” 医生忙不迭地点点头,一只这么大点的小鸟食量能有多少?他养得起! “不过现在把这鸟儿借我一下,我要通过它来找吉量马。”老板走近医生,低头对鸟笼中的三青鸟说:“你应该认识吉量吧?它是不是在附近?能不能把它叫过来?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你们的世界了,它在这里乱跑很危险。如果它愿意的话,我这里有犬封国的竹简,可以帮助它回到家乡。” 医生听得心惊肉跳,心想幸亏他弄断的是环狗的竹简。若是写着地域的竹简,就相当于一个被封印的异度空间,进去恐怕就很难再出得来了。当然,对他来说那是末日,而对吉量马来说却是最好的选择。 三青鸟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展开翅膀扑扇了两下,婉转清亮的鸣叫声冲破云霄。 幸亏他们所在的地方是远郊的公园,周围全是树林,夜深人静,否则肯定会被人瞩目。没过多久,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树林的间隙处出现了一匹白马。红色的鬃毛金色的双瞳,正是他们要寻找的吉量马。 不过医生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吉量马的脸长得很像传说中的神兽草泥马……他甩了甩头,把这个荒谬的想法抛出脑海。 “现在就差穷奇了吧?奇怪,长着翅膀的老虎在城市里应该比鸟和马还醒目啊,怎么都没有相关的新闻出来?” 老板眯起了双眼,淡淡地说道:“我之后又查了一些资料,发现穷奇并不简单。他本是西方天帝少昊的不肖子,也就是说,它可以变成人形。” 医生一愣,顿时觉得浑身生寒,“能变成人?那就糟了,怪不得在城市里没有老虎的踪迹,它肯定是变成人了。在城市里找人,那岂不是大海捞针?” 老板深思了半晌,皱眉道:“也许……也许它会在那个地方。” 四 穷奇静静地趴在它的新窝里,此时已是夜半时分,它还没有半丝睡意,正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想着心事。 它确定这女巫拥有好多强大的法宝。例如那只要一旋转就能出火的台子,可以冰冻东西的大柜子,还有那个不知道关了多少人在里面的小箱子,那女巫居然封印着那些人专门给她唱歌跳舞演戏看!太邪恶了! 它该怎么办?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呆着?可是它不甘心! 就在它的不远处,环狗变成的哈士奇也丝毫没有睡意,黑暗中两只泛着绿光的眼睛正贪婪地看着睡在床上的方秋。 “喂,大黑,不如我们和解吧!”穷奇舔了舔爪子,站了起来。 “你才大黑!你全家都大黑!说!你想怎么个和解法?小白?”环狗也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气势威猛。 “我们的目的都是那女巫的血,又不需要太多,我们又何必为敌呢?她才是我们的敌人,不是吗?”穷奇笑眯眯地说道。 环狗想了想,也不得不承认穷奇说得没错。 “我体积小,所以我先来啦!”穷奇见环狗还没回过神,便蹭地一声跳上方秋的床,朝正在酣睡的女巫匍匐前进。一个人在睡觉的时候是最不设防的,它要趁机喝她几口血。虽然她给自己吃的香肠和猫粮都很美味,但比起她的鲜血,那可就差远了! 环狗虽然觉得不对劲,但又怕惊醒方秋,只好围在床边打转,也无法阻止穷奇前进。 近了,又近了……只要再一步……穷奇已经来到了方秋的肩膀处,打算俯下身在她的脖子上吭哧来一口。但它错估了枕头的柔软程度,竟一脚陷了进去,然后整个身体朝方秋的颈窝摔了过去,并成功地惊醒了对方。 环狗赶紧用爪子捂起了眼睛。 嗷呜!它死定了!穷奇感到自己的后颈被那女巫抓住,吓得它直哆嗦。 “小白,你想和我一起睡啊?嘿嘿,那就来吧!”方秋睡眼惺忪地说,嘻嘻笑着把穷奇拎进了被窝,和它同枕而眠。 喂喂……这样也可以吗?穷奇满脸黑线,僵硬着身体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是这个女巫的什么把戏。 环狗则在床下急得直跳脚,心底直骂穷奇太奸诈了! 穷奇僵直许久,都没有发现有什么异状,胆子便大了起来。它往被窝里挪动,找到了她手腕上被它咬伤的地方,又轻轻地咬了上去。 好美味……穷奇贪婪地吸吮着,只是舔了一口,便发觉自己的身体好像发生了变化。 果然是在舜帝身边侍奉过千年的女巫,她的血比什么灵丹仙草都强多了!不过也可以理解,她家里有这么多法宝,又有那山海经的竹简,说不定就是舜帝的后代。 穷奇迫不及待地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借着月光看到自己的身体上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纹,背后的翅膀也呼之欲出。看来这女巫的血果然有巨大的魔力,穷奇不顾环狗不满的低吼,又钻回被窝里舔了一口血。 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射了进来,在朦胧的月光下,方秋的被窝竟突然鼓了起来,然后一个银白色头发的英俊男子掀开被子而出,他甩了甩柔顺的长发,笑得一脸开怀。 已经好久没有变回人形了!穷奇露出两颗小虎牙灿烂地笑着。他摸了摸脑袋,发现上面还有两只毛茸茸的老虎耳朵,身后还拖着尾巴——虽然还没完全变成人类,但这已经让他非常高兴了!他低头,发现自己是赤着身子的,便大大咧咧地从旁边拽过一条浴巾围在腰间,又拍了拍一旁龇牙裂嘴的环狗,低头开始研究起熟睡的女巫来。 这女巫的血果真有着古怪!他的法力并没有恢复,却可以解开身上的兽封印……穷奇摸着下巴思考着,突然发现,这女巫好像长得非常的美丽,他记得,她的名字,好像叫方秋。 嘿嘿嘿……今天被她折腾得那么惨,看他怎么整回来! 穷奇龇着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故意做出面目狰狞的样子,缓缓靠近熟睡的方秋,等着她下一秒睁开眼睛,被吓得花容失色的样子。 可是,等了好久,对方都睡得一脸坦然,微张的嘴里还流出了口水……而穷奇则保持着张牙舞爪的姿势,连脖子都开始酸了。 靠!这女巫真的有那么强大的法力吗?怎么越看越呆呢?和几千年前的她完全不同啊!穷奇忍不住用留着长长指甲的手戳了戳方秋的脸蛋,发现对方竟翻了个身,便继续睡。 “穷奇!快让开,该我了!”环狗的两个前腿趴上了床,朝穷奇示威道。 穷奇摸了摸下巴,当然不肯轻易让开,仗着环狗不敢把方秋吵醒,自己又恢复了人形,便更加有恃无恐。穷奇正想接着戏弄环狗,头上的两只耳朵忽然动了动——门外的花园里……好像有些不同寻常的动静。穷奇轻易地打开窗户,飞身朝楼下跳去,一点都不在乎这里其实是三楼。 穷奇飘然落在草地之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威风凛凛地叉着腰,抬头向上看了看他跳下来的高度,却忘了自己只围着一条浴巾摆这样的POSE有多么滑稽。 他还得意地想,原来逃离那个女巫也并不是那么难嘛!干脆就这么一走了之算了,虽然有些怀念她给自己吃的那些香肠和猫粮…… “穷奇,果然是你。”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从黑暗中突然传来。 “谁?”穷奇挑了挑眉,有点意外。他现在恢复人形了,还能有人认出来他?他完全没注意到头上的老虎耳朵和身后的尾巴,轻易就能泄露自己的身份。他朝声音传出的地方看去,却发现那边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他又向前一步,才勉强看清黑暗中好像有一条深红色的龙正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 “你是谁?”穷奇低声喝道。这种被人在暗中觊觎的感觉,让他非常不爽。 “我是谁不重要。”黑暗中,那人轻轻笑了一下,“不过,你应该认识这个东西吧?” 一只白皙的手从黑暗中伸了出来,而那手掌中光彩流溢的玉玺,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穷奇寒着一张脸,“舜帝的玉玺?你是来封印我的吗?” 穷奇咬牙切齿,他尽可能地拖延着时间,一边环视四周,用眼角的余光来判别哪里可以逃走。但他悲哀地发现,唯一的出口那里,明显可以看到一截白色的衣角,这人居然还有同伙! 若他法力恢复了的话,面对舜帝的玉玺,也许还有一拼之力。但现在的他,就算只是站在舜帝的玉玺面前,都觉得呼吸困难。靠,早知道就多吸几口那女巫的血了!他可不想再被囚禁几千年啊! “封印?”黑暗中的人笑了笑道,“公主把你从封印中解除,自有她的用意。我岂敢违背她的意愿?” 穷奇一愣,咦?那女巫原来是公主吗?怪不得血液那么特殊……她果然是舜帝的后裔?而这两人就是她的随从?因为他要逃走,才出现的吗?穷奇的脑袋本来就不太灵光,被关了几千年都有点发木了,又被当猫养了一段时间,一时间有点运转不能。但他还是听出来事情是有转机的,连忙问道:“那你们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发个毒誓,绝对不会伤害世间任何一人。以后一定要听公主的命令,绝对不能违背她的意愿。如果她逝去,就要找到她的转世,然后一直守护她。”黑暗中的那人毫不犹豫地说。 穷奇盯着那即使在黑暗中也五彩流溢的舜帝玉玺,在被封印几千年还是做人家宠物的两种选择中挣扎了一个眨眼的时间,便毫不犹疑地把自己卖了。 “对了,环狗也在这里。”穷奇不甘心只有自己被禁锢,毫不犹豫地出卖了环狗,还生怕那人没看到,一边指一边大喊:“喏,他就在那里!” “臭小子!”正准备从楼道里偷偷溜走的环狗闻言,气得冲了出来。他舔了方秋的血后,完全恢复了人形,根本不像穷奇那样还带着动物的耳朵和尾巴。如果不是穷奇指出,根本没人会相信这样一个冷酷威严的帅哥是只狗头人身长满毛的怪物。 黑暗中,那人又笑了笑,把手中舜帝的玉玺指向环狗。 当环狗看到那散发着流光溢彩的玉玺时,只觉得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冷汗簌簌而下。之前在那个古怪的古董店里,他差点就被封印起来,若不是在场还有一名普通人,让他可以依附,恐怕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块冰冷的石头。所以他绝不怀疑面前这人有能把他重新封印起来的力量,当下也立即学着穷奇发了一个毒誓。 环狗刚刚发完毒誓,就听到楼道里传来了方秋焦急的声音,她深情地喊着“小白”、“大黑”的名字。 环狗闻声立刻变成了哈士奇的模样,耷拉着尾巴。 穷奇也郁闷地变回了一只柔弱的小白猫,然后不爽地发现,黑暗中的那人走出来后,只是一个看上去是普通大学生的年轻男子。 他之前看到的那条深红色的龙,竟只是那人黑衣上的一幅绣品。穷奇龇着牙,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 但当他被这个人轻松地抱起来时,对方冰凉的体温,竟让他生生地打了个寒颤。 ——这人并不是普通人! 穷奇顿时觉得自己刚刚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 “小白?你怎么跑出来了?大黑也跑出来了?咦?老板?”方秋跑到花园中,发现她的小白居然在一个人的手中,而那个人竟是今早古董店的老板。 老板笑得一脸亲切,把手中的穷奇递过去,“我只是路过,发现这只小白猫很可怜,没想到是从你家跑出来的。小白?嗯,这名字很适合他。” 穷奇无语,把自己的脸埋在方秋的怀里,一想到这个白痴的名字要跟着他一辈子,顿时觉得很无力。环狗也郁闷不已,耷拉着脑袋没有精神。 “呃……谢谢……”方秋虽然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但都这么晚了,小白和大黑找到了就好,“那我先回家了。” 老板看着方秋的背影,非常好心地建议道:“这小猫和狗狗,再过几个月就会长大了,到时候记得要替它们做节育手术哦!否则家里会被弄得一团乱的。” 言罢,还生怕穷奇和环狗听不懂,加上一句古文翻译道:“喏,节育手术就是‘豮豕之牙,吉’。” “嗷!嗷!汪!汪!嗷呜——”穷奇和环狗凄惨的叫声响彻了整个夜空…… “这样就行了?不用封印他们?”医生从院子门口转了过来,擦了擦汗。 老板笑了笑道:“封印?用那片残留的上古遗迹来封印环狗都失败了。至于穷奇,他可是西方天帝少昊之子,凭我一己之力是无法封印住他的。不过你放心,他们发的毒誓都带有契约效应,若不遵守的话,自己就会被反噬,肉体消逝,灵魂永远无法超生。” “咦?我还以为你是靠那什么舜帝的玉玺呢……”医生不解。 “这个吗?”老板把手掌一翻,舜帝的玉玺静静躺在掌心。黑暗中,老板的笑容越发显得高深莫测。 “呵呵,谁告诉你,哑舍里没有赝品了?” “……” 第23章水苍玉 一 宁琪琪是被痛醒的,腰上传来的剧痛,让她倒抽一口凉气。 她睁开眼睛,就看到头顶上四处旋转的镭射灯,耳边回荡着碧昂斯《Listen》的歌声。 哦,对了,她今天是和朋友约在KTV唱歌的。可她为什么会躺在地上,腰部还那么痛? 啧,这里的味道还是那么令人难以忍受。除了烟味,好像还有一种很难闻的味道。像一股血腥的味道。 宁琪琪想爬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身边好像还躺着一个人。她很自然地转了个头,愣住了。因为,她看到和她面对面地躺在那里的人——正是她自己! 宁琪琪看到自己双眼圆睁,扩散的瞳孔里却没有任何映像,脸色惨白,似是有点发青,头发披散,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奇怪,包厢里怎么有面镜子墙?而且自己怎么会这么一副死样子? 是因为她今天出来得太急,都没好好打理自己吗?宁琪琪自嘲地笑笑,却忽然间从背脊升上一股战栗感。 她分明是笑了,可是镜子里的她并没有笑! 这不是镜子! 宁琪琪猛地坐了起来,一眼就看到“她”的胸口上插着一把水果刀,白色的荷叶边衬衫,是自己最喜欢的,此时却显得那胸口的刀伤更加恐怖。胸前未干涸的黏稠血液仍慢慢地往外涌着,打湿了本来就是深红色的地毯。包厢里四处散射的镭射灯讽刺地打在“她”的身上,竟有种恐怖的美感。 “Listen to the sound from deep within.It's only beginning to find release……”包厢内碧昂斯的声音在静静地流淌着。 宁琪琪想要尖叫,但她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她已经死了吗?她现在是幽灵吗?可是为什么她还感觉到自己腰部很痛? 宁琪琪鼓起勇气,伸手朝躺在旁边的“自己”探去,可是还没碰到“自己”的脸,就停了下来。因为她伸出去的,是一只骨节分明的、男人的手! 宁琪琪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手,想动手指,发觉这只手也随之动了动手指。宁琪琪颤抖着,这只手也跟着颤抖。 宁琪琪僵硬地转过头,发现在隔音墙的一片反光玻璃上,出现了一个惊恐的陌生男人的脸……不对,并不是完全陌生,她在哪里看过这个男人! 男人的胸前挂着一个坠子,是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基督,基督耶稣的身体是一块苍色的玉雕成的,耶稣受难时的神情被雕琢得栩栩如生,甚至连身上的鲜血…… 鲜血?等等! 宁琪琪惊恐地看着面前的这只修长白皙的手上,沾满了鲜红温热的血。 “There is someone here inside,Someone I thought had died so long ago.Oh,I'm screamin out……”包厢内的《Listen》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不知唱了第几遍,宁琪琪终于颤抖着伸出手,不死心地放在“自己”的鼻子底下,绝望地确认“自己”确实是死了。 她根本不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她只记得和朋友来KTV,她中间去了趟卫生间,回来时走错了包厢,好像看到了什么……然后……然后就痛醒了…… 她怎么死的,怎么变成了男人,她一概不知道…… 稍微冷静下来后,宁琪琪发现她正面对一个更大的谜题——这包厢里只有她的尸体和现在的她,而她新身体的腰部还被刺了一刀。她肯定自己不会是凶手,那么嫌疑犯就只有她现在寄居的这个男人!也就是说,她现在既是被害人,也是犯人? 宁琪琪呆滞地坐了一会儿,机械地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纸巾,仔细地擦干净水果刀上的指纹和手上的鲜血之后,起身拿起挂在墙上的长风衣,连向躺在地上的“自己”看最后一眼的勇气都没有,穿好风衣遮住腰部的伤口,低着头朝外走去。 她还记得这个KTV有个后门,可以直通向一条僻静的巷子……宁琪琪心慌意乱地低头走着,腰部的伤口让她只能慢慢地挪动脚步。 “先生,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女孩?穿着白色的衬衫,个子不是太高,长得很可爱?”忽然有个人拦住了她。 宁琪琪慌乱地抬头看去,发现对方正是她的好朋友罗珈!看来是她很长时间没回去,所以罗珈才出来找她。 “先生?”罗珈感觉这人的眼神有些奇怪,虽然长得挺帅的,但脸色泛着青气,给人感觉很不安。而且还有些眼熟…… 宁琪琪低头看着她,张了张唇,想告诉她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但理智却阻止她开口。最终宁琪琪摇了摇头,艰难地说道:“对不起,没看到。”从她口中说出的声音有些嘶哑,但低沉好听。 罗珈皱起眉,上下打量着换了个男人身体的宁琪琪,显然对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可疑的男人产生了戒心。 宁琪琪知道罗珈平时很爱看推理,柯南更是她的最爱,难保她不会看出什么端倪。于是她不敢耽搁,推开罗珈,急急忙忙朝KTV的后门走去。沿着阴暗的楼梯走下去,当走到僻静的巷子里时,她再也坚持不住,跌坐在地。她掀开风衣,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腰部的血迹已经濡湿了整件衣服,裤子上也满是鲜血,宁琪琪知道自己的性命已经危在旦夕,如果不赶紧治疗,她马上又会死第二次,但她现在的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去医院的! 这时,她风衣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Listen,I am alone at a crossroads.I'm not at home in my own home……”手机的铃声居然还是碧昂斯的《listen》,声音大得整个巷子都能听得到。 可恶!她不想被人发现啊! 宁琪琪摸索着想要把手机关掉,这时似乎有人蹲在了她面前,她因为失血过多而神志不清,无助地伸出手去,呢喃道:“不要去医院……救救我……” 对方好像说了什么,但宁琪琪却没有听清楚。 她在昏迷前,似乎听到了罗珈惊恐至极的惨叫声,紧接着就是刺耳的警笛声,呼啸着朝她这个方向而来。 “你又捡奇怪的东西回来。”老板从柜台后抬起头,淡淡地说。 “不是东西,是人啦!好像是在巷子里被流氓刺伤了,但钱包和手机都没被抢走。”医生毫不客气地把捡来的男人放在店里的案几上,查看他腰间被刺的伤口。 老板皱了皱眉,自然不是因为看到了那个狰狞的伤口,而是在担心那张明代的蟠纹镶金紫檀木案几被弄脏了无法清洗。“怎么不送去医院?” “他昏迷时说不要去医院。幸好我刚出外诊回来,随身带着急救箱。”医生把男人的上衣全部褪去,“老板,你店里不能再亮一点了吗?这么暗我怎么急救啊!” “不满意的话,慢走不送。”老板懒懒地扫过去一眼,目光却在瞬间定住了。 唉,将就吧。医生叹了口气,却突然发现老板站在他面前,死死盯着男人胸前的项链吊坠。 医生好奇地看过去,“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像?怎么是玉做的?真是奇怪……不过我还带长命锁呢……”他一边说着,手上的动作却一点都不受影响,快速利落。 “这不是普通的玉,是水苍玉。”老板不知道从哪掏出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本来昏暗的屋内立刻亮了起来。 “水苍玉是什么玉?”医生大喜,用镊子捏着老板的手指,往他的那个方向扯了扯。 “玉色似山之玄而杂有文,似水之苍而杂有文。这句里就含有山玄玉和水苍玉两种玉石名称,古时候,诸侯王公佩带山玄玉,大夫官员佩水苍玉。”老板眯起双眼,低头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个沾了血迹的基督像。 医生在一旁看着老板的双眼泛着夜明珠反射的绿光,觉得老板似乎很想把这个基督像占为己有?不行,这人还没死呢!怎么可以杀人越货?医生轻咳一声,手上加快速度,开始缝合伤口,嘴上继续发问:“你说的是我国古代吧?可这是个基督像吧?难不成那官员喜欢洋玩意?” “《但以理书》,第十章第六小节,吾神基督的身体似水苍玉……呵呵,真是有趣的古董,水苍玉对于灵魂的吸附能力最强,往往可以让无主冤魂依附在上……咦?这玉料好像有些熟悉……”老板在他身后低声说着什么,但医生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他正专心缝合男人腰间的伤口。 二 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宁琪琪觉得自己像是从什么模糊的噩梦中醒了过来。 她居然梦到自己死了,而她还附身到杀人犯的身上! “你醒了?”一个清冷的男声忽然传来,让正在发呆的宁琪琪一怔,才回过神打量自己究竟身处何地。 屋内只有昏暗跳动的灯火,视线所及的古物,让宁琪琪瞠目结舌。要不是坐在柜台后那名男子拿着本刚出版的畅销书,她真以为自己穿越了。 宁琪琪试着坐了起来,这才发现在她身边的躺椅上还躺着一个人,正一脸疲惫地睡着了,好像就是她昏迷前遇到的那人。她看着手上打的吊瓶,便知道自己被他救了。 “谢谢……”宁琪琪刚开口说话,就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不是以前的自己了,但骤然听到自己发出的是男人声音,还是不能接受。 “你好,这里是哑舍,我是老板。”坐在柜台后的男人站了起来,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右肩上绣有一条栩栩如生的赤龙,一双炯炯有神的龙眼好像在紧紧地盯着她。一阵风吹过,她才发觉到自己上身竟然赤裸着没有穿衣服,惊呼了一声连忙把毯子裹在身上。 虽然一个大男人做出小女生扭捏的动作怎么看怎么……恶心,但就算她现在的身体是男人,她还是不习惯上身不穿衣服啊!正当宁琪琪不知如何是好时,那个老板突然说了一句话,让她惊呆了。 “姑娘,能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事吗?” 宁琪琪赶紧拉开自己身上的毯子看了一眼,自己没变回来啊!这人怎么看出来她其实是个女的? “噗,老板,你眼睛长哪里去了?管这么个大男人叫姑娘?”医生并没有睡得太沉,宁琪琪起身时他就醒过来了。他带上眼镜,检查了一下伤患的情况,皱眉道:“虽然你的伤口我帮你缝合好了,但保险起见,你最好还是去一趟医院吧。” 宁琪琪却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只结结巴巴地向老板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生?” 医生正巧在给对方换绷带,对着那平坦的胸肌,医生如遭雷击,“你……你是女生?”他怎么看怎么觉得面前的这位是个纯爷们啊! “我想,一切都是因为你身体上带着的这个水苍玉基督像。”老板淡淡地说道,“你可以讲讲你的遭遇,说不定我能帮你。” 宁琪琪迟疑了半晌,终是把她遇到的整件事都对这两人全盘托出。由于回忆到自己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尸体的那一刹那太过于恐惧,宁琪琪忍不住哭了出来。 医生看着一个一米八的高大男人哭得梨花带雨,两手握拳,一脸娇憨地揉着眼,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待她讲完之后,还是抽了张纸巾递了过去,“也就是说,你现在其实是个杀人犯?” “我是被害人耶!等等,你是相信了我说的话?”宁琪琪停止哭泣,瞪大双眼。 “嗯,相信了。”医生看了眼身旁站着的老板,他并不是相信她,而是相信老板。虽然移魂附身的事情很诡异,但再诡异的事在老板身边他也见过。 突然医生皱了皱眉,他发现老板衣服上的红龙怎么好像动了?呵!他发誓,刚刚那条龙的尾巴动了一下!这是不可能的吧?医生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肯定是自己没睡好眼花了! “请问,这里有没有镜子?”宁琪琪轻呼了一口气,虽然不能保证这两人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但能有人倾诉一下,也让她心里好过多了。 老板点了点头,从旁边的多宝阁上拿下来一面古朴的铜镜。 宁琪琪深吸了一口气,把铜镜翻了过来。在模糊的镜子里,浮现了一张俊逸的面孔。儒雅俊秀,刚刚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而且,看起来有些面熟。 宁琪琪忽然想起来一人,吃惊地放下铜镜。 医生从柜台上拿起老板刚刚看的那本书,递到了宁琪琪的面前。“没错,如果我没记错,这本最近大卖的推理《Listen》,就是‘你’写的。” 在书的封底上,印着一张帅气飞扬的俊脸,就和她刚刚在铜镜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宁琪琪盯着面前的镜子。颇大的落地镜里,照出了一个容貌俊美但脸色苍白的男子,清晰得连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让宁琪琪无从逃避。 据说,镜子里的这个人,叫萧寂。大名鼎鼎的推理家萧寂。 宁琪琪现在是在医生的家里,那个好心的医生收留了自己,她腰间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医生白天会出门上班,不算大的屋子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可是,她总感觉这屋里并不只有她一个人,这种感觉在她照镜子时,便越发地强烈起来。宁琪琪看着镜子里那张脸,就像对着一个陌生人,但偏偏这张陌生人的脸,会随着她的表情变化而变化。 宁琪琪忍不住去碰触胸前的那尊水苍玉基督像,听那个老板说,她的灵魂附身到萧寂的身体上,是因为这个挂饰,可是这挂饰怎么看都很普通啊。 “我应该在做梦吧……”宁琪琪皱着眉,叹了口气。 “我倒宁愿是在做梦。”一个突兀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宁琪琪只觉手心里的基督像突然发热,定睛一看,赫然发现镜子里多了一个人! “啊!”她尖叫一声,跌坐在地,再看她面前,空荡荡的哪有别人!可是当她的视线再度落回镜子上时,一个和她现在的身体一模一样的男人,正优雅地站立着,微微俯身,看着摔在地上,狼狈的她。 “唉,好歹我长得这么帅,你别浪费我的身体啊!”那人夸张地叹气道。 镜子里现在有两个萧寂,一个是实体,一个是虚体。那个人和镜子里的她一样的面容,一样的五官,甚至连穿的衣服都一样,只是看起来是半透明的,像鬼魂。 “你……你是萧寂?”宁琪琪觉得自己已经强大到无论再出现什么状况,都可以冷静对待的地步了。所以就算大白天看到鬼魂,她也不是很在意,只是朝四周张望了一下,确定这鬼魂只能在镜子里看到,在空气中看不到。 “是的,我是萧寂,你现在这个身体的正牌主人。喂,小姑娘,你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吗?”半透明的萧寂皱了皱眉,看起来也很困惑。 宁琪琪无奈地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她还指望萧寂能告诉自己发生了什么事呢! “凶手!”宁琪琪咬牙切齿地说。 萧寂一呆,然后抱着肚子哈哈大笑道:“你以为我是凶手?虽然我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很清楚自己是不会无聊到一个人去KTV包厢唱歌的。” 宁琪琪愣住,“你是说……凶手另有其人?可我……我还把凶器上的指纹都擦掉了……” “我只记得那天是我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后来的事情我全部不记得了。”萧寂摸了摸下巴,想了片刻后,打了个响指,洒然笑道:“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们这就去现场看看吧!” “现场?”宁琪琪锁紧了眉,一来是重回自己死去的现场有点害怕,二来……“你不怕警察把你抓起来?” “怎么说我也是写推理的,怎么也能看出来点蛛丝马迹。走吧走吧!”镜子里的萧寂蹲了下来,和宁琪琪平视,他拍了拍宁琪琪的头,笑得一脸灿烂。 明明应该是什么都碰不到的,但看着镜子里萧寂的笑容,宁琪琪真的觉得有一只厚实温热的大掌,拍了拍她的头,让她整个人仿佛都有了勇气。 “哦,对了,出去前要把胡子刮了,还有,要换套衣服,把我打理得帅气点啊!” 宁琪琪看着镜子里笑呵呵的萧寂,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镜子里的两个人,有着一模一样的相貌。一个满脸阴郁,一个满脸笑容。 三 前往案发现场的路上,想到当初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尸体的那个恐怖画面,宁琪琪浑身都泛着寒气,刚才萌生出的一点勇气,现在又不知跑哪去了。 只有胸口的水苍玉基督像还留有一片温热。 她知道萧寂一直在她身边,但她却看不到,只是在偶尔经过玻璃或者镜子的瞬间,能看到他紧锁眉头的侧脸。 原来不是只有她一个人不知所措。原来他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无所谓。 他有父母吗?他有朋友吗?他有喜欢的人吗?还有他的读者,现在他死了,这些人都会为他难过吗? 她好歹还有身体,可以说话,可以走动,可以和人沟通。但他只剩下了灵魂,没人能看得到他,没人能听到他的声音,没人能证明他的存在。 想起爸爸妈妈,还有自己一大群的好朋友,宁琪琪不禁觉得鼻子酸酸的……人死不能复生,她已经无法再活过来了,但至少,她一定要抓出那个杀害她,毁了她一生的凶手! 宁琪琪瞥了眼玻璃门反射的那个身影,觉得他看起来有些落寞,她不知道如何安慰对方,只能打起精神,走到KTV里订了一间包厢。 正当她在前台付钱的时候,一抹熟悉的身影从她面前闪过,匆匆往案发包厢的方向走去——她不会看错的,那正是她的好朋友,罗珈。 罗珈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重新回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吗?她……会和自己的死有关系吗?宁琪琪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总觉得遇害那晚遇见罗珈的时候有哪里不对劲……她现在明白了!罗珈是个推理爱好者而萧寂是著名的推理家,她之所以认得萧寂,是因为罗珈还买过萧寂的!那为什么当晚罗珈没有认出“萧寂”来! 宁琪琪越是往深处想,越是觉得心寒——她这是在怀疑自己的好朋友吗?!宁琪琪独自一个人在KTV里想出了一身冷汗。她摇摇头——既然有疑惑那就去查个明白吧! 她按萧寂所说把音乐声调到最大。看准一个没有人的时机走出来,绕过擦身而过的服务生,若无其事地走向当天她被杀的那间包厢。 包厢的门并没有关好,似乎是有谁已经来过了。推开门,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包厢的地毯已经换过了,包厢只有棚顶开着一盏小顶灯,直直地照在黑色的大理石桌面上,那里摆着一个花瓶,里面插着白色的菊花。 宁琪琪仍会想起那晚她一睁眼看到的景象。再看着这灯光照射下泛着光晕的素白菊花,她忍不住战栗了一下。 “喏,看来警方已经把这里查了个遍。”空荡荡的阴暗包厢里,萧寂的声音在黑暗中幽幽传来,一股凉气从她脚底直冒,更添几分诡异的气氛。 宁琪琪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难不成你真以为警察和你里写的那样废柴啊?” “唉,我来这里,其实还想看看能不能想起来什么。”萧寂的声音在房间里飘忽不定,听起来像是在四处查看。 宁琪琪盯着桌上的那束白菊发呆。过了片刻,她忽然说道:“若我们只能保持现状了,该怎么办?” 她也不知道为何冒出来这句话,也许是下意识地相信萧寂不是杀死自己的凶手,那么很自然地便开始考虑以后的事情。 她能占着别人的躯壳过下去吗?就算她很想,身为主人的萧寂也不会允许吧?可她不甘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啊…… 黑暗中传来萧寂轻快的笑声:“傻瓜,先别想那些没用的,快看包厢的右上角。” 宁琪琪抬头,看到他说的那个位置亮着一个小红点,她惊声道:“那……那是监控器?” “是的,我想监控器里,应该录下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走,我们去监控室问问。” 说得倒轻松。宁琪琪低咒一声,又说道:“虽然我把凶器上的指纹擦掉了,但包厢里应该留有凶手指纹吧?” 萧寂叹气道,“KTV包厢一天能来去多少人?指纹多不胜数,又凌乱,根本无法取证。” 宁琪琪把衣服上带的帽子翻起来扣在头上,一转身,包厢的门就被推开了,罗珈站在门前,手里拿着一束已经有点凋谢了的白菊。 “你终于来了,萧先生。”罗珈平静地说,她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白菊,道:“我是……宁琪琪的朋友,就是那个死在这里的女孩……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顺便给换一下花,虽然琪琪不喜欢白菊,但我……我……” 罗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宁琪琪鼻端一酸,原来罗珈每天都来悼念她,而她刚刚还怀疑自己的好朋友!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在等你。”罗珈稍微平复了点,又继续说道:“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琪琪死的那天,你和我擦身而过。” 宁琪琪心虚,记得!她当然记得!她都快吓死了! “我是你的超级粉丝呢,但当时我没认出你来,因为你脸色太差了,简直像换了个人。” “哈哈……你在这里等我,该不会是为了拿签名吧?”宁琪琪紧张死了,强撑着开了个玩笑。 “你走了之后,我……我发现了琪琪的尸体……”罗珈深吸一口气,看起来脸色苍白,大概是回忆起看到好朋友死去的一幕吧,但她还是坚持着说了下去:“我尖叫起来,往前台跑去求助,这时候有个人从侧边的监控室里慌张地冲出来,撞了我一下,我瞥了那个人一眼,才想起原来你就是萧寂……” “你看到了凶手?”宁琪琪激动地上前。 这时,从隔壁的包厢里走来一个陌生的年青男人。他从兜里掏出一个证件,“我姓肖,萧先生,请你跟我回警察局协助调查。” 宁琪琪握紧了拳头,看到旁边玻璃墙面上的反射着萧寂那张得意的脸,无比痛恨他没有实体。 否则肯定痛扁他! 宁琪琪这还是头一次来到警察局。她被直接带到了审讯室。 审讯室就和电视里演的一样,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没有窗户,屋里漆黑一片,桌上唯一的一盏灯照着她的脸,让她的精神高度紧张起来。 “表情放松些,你又不是犯人,紧张什么?”萧寂恨铁不成钢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她心虚啊!宁琪琪真想跟他斗嘴,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她又不能说话,只好瞪着眼睛听萧寂在她耳边唠叨。 此时,审讯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在KTV遇到的年轻警官走了进来,表情严肃地坐在她面前。 宁琪琪的神经也跟着绷紧了起来,直到萧寂聒噪地催促她说话,她才抿了抿唇,鼓起勇气道:“KTV包厢内不是有摄像头吗?肯定录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可以让我看一下吗?” 宁琪琪一想到还要再次目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就觉得浑身冰冷。虽然经历过一次死亡,但其实具体发生了什么她已经不记得了,连临死前的痛苦都没有印象了。若重新再看一次自己是如何死去的话,她怕自己承受不了。 对方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立刻,就有人拿进来一个笔记本电脑,肖警官点开一个文件,跳出来的窗口一片雪花点。 宁琪琪疑惑地看着,肖警官快进了四倍速度,直到某一个点才停下来正常播放。 雪花点沙沙地响了一会儿,突然出现了画面。液晶显示屏上“萧寂”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从对面那具尸体的外衣里掏出纸巾,看似冷静地擦除了凶器上的指纹,站起来走到门边穿起大衣,迅速地离开了。KTV的包厢门仍旧在摇晃,屏幕上的镭射灯还在不断扫射,而宁琪琪的尸体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地上。 “糟糕,带子被人洗掉了,刻意留下对你不利的那一段。”萧寂的声音焦急地传来,离她好像很远,又好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样。 呵,可不就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吗? “那、那我该怎么办……”宁琪琪小声嘀咕。 “别怕,把你朋友说的话告诉警察,她看到的那个从监控室出来的人,更有可能是凶手!”萧寂的声音贴着她的耳朵传来。 “我没有杀人。那个罗……咳……死者的朋友,说她看见了有人从监控室里出来,绝对是那个人洗掉了带子,嫁祸于我的。” “关于这件事,罗小姐也跟我们说了。” 宁琪琪和萧寂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然而肖警官又紧接着说道:“但我不能排除你们是共犯的可能性。” 宁琪琪和萧寂愣住了,肖警官严肃地说,“萧先生,那天晚上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她当然是全部都不记得啊!宁琪琪定了定神,按着桌面,淡淡道:“我有权保持沉默,请你们在我的律师在场时,才能提问。” 萧寂无语地在审讯室里飘来飘去,这丫头肯定是看美剧看多了……他哪来的律师啊…… 四 宁琪琪呆滞地坐在路旁,看着马路对面的火葬场,代表死者逝去的灰烟正冉冉升起,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她的身体,今天被火化了。 按理说牵扯到了凶杀案,她的尸体不应该这么快被火化,但好像是父母的干预,想要她早点安息。 可是她明明好端端地活着,只是换了个身体。 宁琪琪推了推脸上戴着的墨镜,她的下巴还长着未清理干净的胡茬。谁也想不到,这个颓废的男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推理家萧寂。 但也许现在要变成杀人凶手萧寂了。 宁琪琪苦笑。虽然警方没有对外公布嫌疑犯是谁,但她确实被警方叫去做过笔录,而且KTV附近也有人认出了萧寂那张脸,更别说那间包厢里,还留有萧寂的血。捕风捉影的记者们早就在报纸上写的天花乱坠了。 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远远地看着从吊唁厅内走出来的父母。短短几天,他们都已经双鬓斑白,她好想冲过去告诉他们,她其实没有死。 隐藏在黑风衣下的双手紧握成拳,宁琪琪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怕有人会认出她来,咬着牙深深地垂下了头。 正盯着面前的地砖花纹发着呆,视线里忽然多了一双红色高跟鞋,她愕然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妆容极为精致的娃娃脸。 对方看到她,随即跺脚娇嗔道:“萧寂?你小子怎么失踪这么多天?到底去哪里了?打你手机都打不通!你知不知道你前天在书城的签售会开天窗了啊!” 宁琪琪藏在墨镜背后的眼睛不解地眨了眨,“萧寂”原来的手机卡她自然是不敢再用,重新换了一张,自然没人能打通。迎着美女期待的目光,宁琪琪还是用了非常狗血的一招——失忆。 “你……你是谁?” 美女露出了古怪的表情,然后她告诉宁琪琪,她是萧寂的美女编辑莎莎。他们来H市是举办新书签售的,但没想到几天前把他给弄丢了。莎莎唠唠叨叨地拽着宁琪琪离开了火葬场,开车回了市区。 莎莎肯定知道些什么,不然她不会知道要来“宁琪琪”火葬的地方,因为警方并没有公布受害人的真实姓名。但多问多错,宁琪琪老实坐在副驾驶座上,尽职地扮演着失忆的角色。 莎莎带着她到了市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宁琪琪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拿了瓶矿泉水抿了一口。 莎莎盯着她看了半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萧大少,你说你失忆了我还不信,不过现在看你这小媳妇样,我才信了那么一点点。” 宁琪琪羞涩地笑了笑,她知道萧寂是什么样的人。寄住在那名好心的医生家里时,她上网搜索了很多关于萧寂的事情。萧寂年少成名,心高气傲,说话口无遮拦,得罪了圈内诸多人士,但仍有粉丝无数。宁琪琪感到胸口的水苍玉基督像忽然热了起来,她知道萧寂肯定忍不住又跑出来了,但她现在看不到镜子,所以也看不到他。 宁琪琪隔着衣服抚摸着胸口的基督像,摘下墨镜朝莎莎看去。“莎莎,你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吗?” 莎莎画得精致的眉毛好看地皱了起来,“不知道,我今天也是碰碰运气才去火葬场的,没想到真的找到你。” 宁琪琪紧盯着她脸上的表情,淡淡道:“我那天晚上,总不会是一个人去KTV唱歌的吧?” 莎莎美目间眸光闪烁,“你那晚说要和粉丝聚会,我便去看朋友了,谁知道后来居然会发生那种事。” “哦?”宁琪琪怀疑地拖长了声音,忽然失去了和她玩耍的耐心,从大衣兜里掏出手机,按下了通话键,平静地说道,“肖警官,进来吧,凶手就在我面前。” 莎莎闻言脸色大变,与此同时套房的门被打开,冲进来几名警察,制住了想要逃跑的她。莎莎精致的脸上充满了愤怒,尖叫道:“你们别冤枉好人!我有不在场证明!” 罗珈从肖警官身后探出头来,看了面容扭曲的莎莎一眼,坚定地说:“没错!我看到的那个从监控室出来的人就是她!她就是之前那个缠着萧寂的跟踪狂,我们粉丝后援会都知道!” 宁琪琪深吸了一口气,虚弱地一笑道:“肖警官,我想休息一会儿,能不能晚一点去警局做笔录?” 对方同情地拍了拍“萧寂”的肩,带着仍然吵闹不止的莎莎走了出去。罗珈深深地朝“萧寂”鞠了个躬,也跟着走了出去。 屋内一片死一般的宁静。宁琪琪走到落地的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陌生的男子,握着胸前的水苍玉基督像,叹了口气道:“凶手已经抓到了。” 她的话音刚落,镜子里的萧寂旁忽然出现一团虚影,片刻之后幻化成了一个和萧寂一模一样的半透明人形。 宁琪琪还是不适应地朝自己身边看去,同前几次一样,还是空无一人。虚体的萧寂只有在镜子里才能看得到。 “喂,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要一点点逗着她说出破绽!这可是推理的高潮部分,你怎么可以省略掉!”镜子里萧寂不甘心地掐着宁琪琪的脖子,可是身为虚体的他只能做做样子,根本没有什么威胁。 “什么推理?莎莎做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杀人案件,可是你自己说,最后是怎么破案的?”宁琪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更痛了,都是天杀的推理迷,弄得她被殃及池鱼。 萧寂一下子就没脾气了。 其实一切都很荒唐。起因是萧寂在网上发表的言论,认为自己的新书《Listen》是完美犯罪,无人可以超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上无数粉丝讨论掐架。 莎莎原本是萧寂的经理人,同时,她也是一个对萧寂迷恋到病态的粉丝,借助工作之便没日没夜地跟踪萧寂,严重地影响了萧寂的日常生活,萧寂和公司忍无可忍之下,开除了莎莎。而顾及到她的精神状况,并没有大肆对外公开,这就给了莎莎以“经理人”之名,暗地里安排了一场假的粉丝聚会,把萧寂骗到KTV的机会。 莎莎原本计划按照萧寂的新书准备一个完美犯罪,打算杀死萧寂之后自杀,让两人永远在一起,却因为宁琪琪正好走错了包厢,紧张之余刺向萧寂的刀子偏了那么一点,扎在了腰部。所以萧寂逃过一死,但目睹了一切的宁琪琪却被失去理智的莎莎杀害了。 虽然那卷KTV包厢里的录像带被她洗掉了一部分,但罗珈的证言却戳破了她事先准备好的不在场证明。而且,当时警察就在沾满血迹的地毯上发现了第三人的血迹。经检验,血迹的DNA与莎莎吻合。之后警方又在莎莎暂居的出租房里发现了染血的衣服和凶器,才锁定了她是凶手。 但因为无法确定莎莎人在哪里,于是肖警官便提出和“萧寂”合作,去参加宁琪琪的葬礼,引出莎莎。 什么完美犯罪,根本就是扯淡。现实中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就好像宁琪琪的闯入、包厢的隐蔽摄像机、罗珈的目睹,一切都是理论。说得完美无比,其实真正实施起来,根本不可能成功。 关于“萧寂”醒来后擦指纹的举动,宁琪琪的解释是自己当时刚醒过来,知道自己被人诬陷,凶器上肯定有他的指纹,所以才这么做的。肖警官将信将疑,不过也勉强接受了她的说法。 这件事,看起来,应该是结束了。 只是,萧寂的身体里换了个灵魂,这件事只有古董店的老板、那个救了她的医生和真正的萧寂才知道。 “唉唉,还是不过瘾啊!你看莎莎她都装成是我的编辑了,可见是想再来一遍完美犯罪啊!我还想看看她是怎么准备的呢!你怎么就突然打住了呢?”一脸失望的萧寂仍然在碎碎念。 “现在怎么办?”宁琪琪瞪了镜子里的萧寂一眼。凶手已经抓到,她的身体也灰飞烟灭,那么接下来怎么办?宁琪琪握着胸前的水苍玉,不知道该说什么。 古董店的那个老板说过,如果萧寂想要回到自己的身体,他可以帮忙。 就是说,萧寂可以恢复正常,最终消失的,还是她吗? “我们……我们还是去一趟哑舍吧。”宁琪琪挣扎了许久,还是决定把身体还给他。她也许是因为被他牵连才挂掉的,但并不代表自己可以厚着脸皮继续代替他活下去。 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 虽然外面阳光灿烂,但是哑舍里还是阴阴沉沉的,就像是被阳光遗忘了一样。 “你决定了?要把身体还给萧寂?”老板从柜台后抬起头,眯细了一双丹凤眼朝她看来。 宁琪琪揪着手指,艰难地点了点头,自嘲地笑道:“上一次,我无法决定自己是怎么死的,起码……这一次让我自己做决定吧。” “哦?那你的意见呢?”老板挑了挑眉,视线越过了她的身体,朝她的后方看去。 宁琪琪感到有些毛骨悚然,这店里除了她和老板之外,她知道萧寂肯定在的。但是老板好像不用借助镜子,就能看得到萧寂?她突然想看看萧寂,赶紧从兜里翻出来一面镜子,朝身后照去。 只见萧寂苍白的面容出现在镜子里,他的灵体好像比起平时更加透明了些,透明到她几乎无法看出他的脸上究竟挂着什么表情,甚至她能看到他的唇一张一合,却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宁琪琪下意识地惶然回头看去,仍然是一片空气。而再回过头时,却发现镜子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任凭她怎么呼唤萧寂都再也没有出现。 “他怎么了?”宁琪琪如溺水的人一般,求救般地看着柜台中的老板。 老板同情地说道:“脱离身体的灵魂,最多只能在世间停留七日,在头七正午阳气最盛时,烟消云散,而今天,就是第七日。” 宁琪琪如遭雷击,许久许久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最后说了什么?” “他说,让你好好照顾他的身体。” 五 在那之后,宁琪琪便成了萧寂。 萧寂的灵魂再也没有回来过,那段和萧寂一起度过的日子,虚幻得让宁琪琪不禁觉得是不是萧寂其实早就死了,他的灵魂其实是她幻想出来的。 水苍玉的基督像再也没有发热过。 她每天都对着镜子发呆,在屋子里到处摆满镜子,希望可以再次看到那个身影,可是她始终没有看到。 她又很多次回到哑舍,期望可以从老板那里得到什么启示,可是老板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劝她忘记以前的事情,不要执著于过去。 忘记,才是最好的选择吗? 她在那个阴暗的古董店里,发呆了许久,终于决定把胸前戴着的水苍玉基督像,送给了那个老板。 这样也许才对吧……是时候抛去过去,开始新生活了。 是的,宁琪琪死了,但是萧寂还要继续活下去。 她要代替萧寂活下去。 成为萧寂的她,自然写不出来什么推理,但凭着萧寂的名字,她在与萧寂合作的那家出版社当了编辑。她本就是中文系的学生,又喜欢看,虽然一开始工作并不顺利,但她努力学习,一点点地开始走上正轨。 偶尔照镜子,她看着镜子里那俊逸的面容,有时也会怀念起那上面出现的骄傲笑容。 只是她不会那样笑,怎么学都不像。 她还记得他教她如何用刮胡刀,虽然一开始总是出错刮破皮,但现在已经用得很熟练了。她还记得他教她如何打领带,她以前只会红领巾系法,现在却连很难的温莎结系法都会了。她还记得,他让她好好对待他的身体。 她一直记得。 直到某一天,主编忽然递给她一份稿子,说对方指名让她接待。 宁琪琪在进入会议室前,只来得及看一眼文档的封面,发现居然是《ListenⅡ》。惊愕地推开门,她看到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盈盈站起。 “你好,我叫宁琪琪。”对方笑得一脸骄傲,那样的神采飞扬,在陌生的面容上,居然那样的熟悉。 啥?宁琪琪直接呆住了,机械地低下头看着封面下方署的作者名,赫然写着“宁琪琪”三个字。她抬起头瞪着对方,一切都是巧合吧?巧合吧! 这时,她看见这位女生的胸口处,挂着一尊非常熟悉的水苍玉基督像。 对方回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戏谑地眨了眨眼睛,凑过来低声笑道:“看来,你把我的身体保管得不错嘛!” “I'm 摸re than what you made of me.I followed the voice you think you gave to me.But now I've got to find my own,my own……” 依稀中,又传来《Listen》那熟悉的旋律,宁琪琪微微一笑,主动伸出手:“你好,我叫萧寂,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对方握住了她的手,有力地上下摇晃着,两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24章巫蛊偶 一 老板放下刀叉,用餐巾优雅地拭了拭嘴角。 对面,医生用拿手术刀的姿势拿着餐刀,利落地切着五分熟的牛排:“喂,你不会是不吃了吧?好浪费啊!” “我吃不惯西餐,你应该带别人来的。”老板拿起红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医生把老板的牛排叉到自己盘里,抱怨道:“这家西餐厅刚开业,朋友送的优惠券是必须两人使用的,你以为我愿意拽你来啊!” 老板穿着那身黑色的中山装,深红色的龙盘踞在他左臂,龙头在后颈处趴着,完美的绣工和带有光泽的绸缎感,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更别提两个大男人来富有情调的西餐厅吃饭,本来就令人瞩目了。 医生开始有些后悔,他应该自己来吃就好了! 老板凤眼一眯,“你难道没人陪吗?真可怜。” “我那没日没夜的工作哪有时间交女朋友?随便请一个女人出来吃饭,又怕被误会。女人啊,麻烦死了。” 老板挑了挑眉,并没有发表观点,只是轻轻摇晃了一下红酒杯。 医生笑了笑,压低了声音道:“你不信?你看左边桌的那对男女,女的笑得一脸甜蜜,但男的却一脸烦躁,我看他们八成要分手。” 老板又无聊地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开始考虑是不是可以打道回府了。 医生还想说些什么,左边那桌忽然响起一个响亮的耳光声,盖过了西餐厅内美妙的音乐,瞬间让所有人都齐齐扭头。 西装革履的男士被一巴掌打得脸偏到了一边,匆匆地扔下餐巾狼狈而逃,那位刚刚还笑得开怀的年轻女生,愣愣地站在那里,许久之后才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 医生被自己的乌鸦嘴吓了一跳,老板扭头朝那位女生看了过去,半晌之后勾起了唇角,朝医生道:“喂,给你个英雄救美的机会。” “什么?”医生不解。 “那位小姐看起来是没带钱包,同她一起来的那位先生又走了,定是没有付账,否则她也不会僵坐在这里这么久了。” 老板微笑着,又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貌似比起喝到口中,他更喜欢看着这如血般的液体在杯中流淌的样子。 医生循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见那位穿着小礼服的年轻女生局促不安,拿着电话想打又很犹豫的样子。 “不过为什么非要我付账啊?我把这英雄救美的机会让给你吧!” “呵呵,因为我也没带钱包啊!” “……” “现在怎么办?”医生扯了扯领带,看着仍在哭泣的女生,一脸无奈。 他本以为做次好人就当日行一善了,可是没想到这女生一直哭哭啼啼,大晚上的把她扔在大街上又怕出意外,只好和老板把她带回哑舍。 “等她冷静下来再说吧。”老板淡淡道。 “冷静?不就是失恋了嘛!怎么跟天塌下来一样?”医生最看不惯这种戏码了,一下子没控制住,声音大了一些。 “呜……我……我会还你们钱的……” 穿着藕荷色小礼服的女生抬起头来,一双哭得红肿的眼睛,本来化的淡妆都已经糊掉,看起来非常凄惨。 医生撇了撇嘴道:“你还在念书吧?我刚刚看到你钱包里的学生证了。算啦,就当我请你的。不过是失恋而已,下个男人会更好嘛!” 年轻女生拿着纸巾擦了擦眼泪,呜咽道:“不会有人比他更好了,我这辈子只要希。希和我从小一起长大,从四岁起就认识了,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呢?” 听到这种唠叨,医生便没法再劝了,感情这种事,外人也无法插嘴。 出乎意料的是,老板却开口了:“你想要他回心转意吗?” 女生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医生看着老板转到玉屏风后面找东西,寒了一下,知道老板又去拿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不一会儿,老板便拿着一个巴掌大的盒子走了出来,打开并放到那个女生的面前。 女生一时忘记了哭泣,呆呆地看着锦盒里静静躺着的一个木偶。 那是一个只有手掌那么长的偶人,不知道是用什么木材制成的,但从上面斑驳剥落的木漆看来已经很有些年代了。 偶人全身都是木制,从那有棱有角的五官来看,是个男性人偶。梳着垂于脑后的发髻,里面穿着厚衣,外面罩着宽袍大袖博衣裹带,双目微闭,面目清秀。即使是木刻而成,也能看得出细微之处。刀工古朴,比例匀称,虽简洁但不粗糙,显然是名家之作。 这个人偶就像沉睡着的美男子,好像下一刻就会睁开眼睛一般,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之感。 “这是陈阿娇的巫蛊偶。”老板的嘴角勾出一个完美的弧度,“刘彻在四岁的时候就向陈阿娇许下承诺: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金屋藏娇,并不是现在常用的那种意思,而是一个男子对自己青梅竹马的正妻许下的誓言。” “可是,后来当上汉武帝的刘彻,却背叛了陈阿娇。”这段历史人人耳熟能详,女生像是想到了自己的遭遇,伤感地说道。 “刘彻迷恋上了卫子夫,陈阿娇想用巫蛊之术唤回刘彻的爱,却被贬长门宫,孤独而逝。” 老板言简意赅地说道,“陈阿娇所用的巫蛊,从不是要害刘彻,而是祈求他有一天能回心转意。盒子里的这个人偶,就是陈阿娇陈皇后用过的桐木巫蛊偶。” “这个人偶……多少钱?”女生开口问道。 “你先拿去用,若不灵验的话,可以把它还回来。灵验的话,你就请我们去那家西餐厅吃顿饭好了。” 老板扬起笑,“这个巫蛊偶是中空的,只要你把他的头发从底部的小洞放进去,然后用朱砂封住,放在正北阴暗之处便可。” 女生捏着纸巾,咬紧下唇,半晌之后拿起锦盒,站起身朝医生和老板点头致谢道:“今晚多谢了,欠两位的钱我下次来这里时再还。” 看着女生推门而出,医生许久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喂,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吃西餐吗?” 老板点了点头,他确实不喜欢。 医生瞪着他,那还说灵验的话让那女生请他们去吃西餐?突然间他恍然大悟,惊道:“你是说,那个巫蛊偶根本不会灵验?” 老板倒了杯茶,捧在鼻端闻了闻茶香,微微一笑道:“你看陈阿娇她挽回刘彻的心了吗?” 当然没有……医生彻底无语。 二 他好像睡了太久了。 久到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 真是太久了啊…… “女人,你想要什么愿望?”他舒展了一下在空中还没有成型的身体,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满脸惊讶的女生。 “我……我想要他回到我身边。”女生从震惊中回过神,坚定地说道。 他愣了愣,好像在记忆的深处,也有一个女人这样对他说过。 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他不知道为何心情突然变得很差。“我的法力只对唤醒我的人有效,对其他人无效。” 年轻的女生沉默了。 他用鼻子无声地冷哼了一下,愚蠢的女人,永远都只沉溺于爱情的假相。 他在空气中打着哈欠,半透明的状态看起来就似一团没有形体的迷雾。那个女生还没有回答,他很有耐性地等待着,顺便感受了一下自己现在所处的世界。 原来……他这一睡,就睡了两千年啊…… 他阴沉着脸,竟想不起来在沉睡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为什么会这样? 这时,女生忽然抬起头,清脆地说道:“我想过以前的生活,这个愿望可以实现吗?” 他扶着下巴,低头看着那个女生眼底期冀跳跃的光芒,忽然间觉得很有趣。也罢,他睡了太久了,也太无聊了,陪她玩玩,也未尝不可以。 他吹了一口气,笼罩在他周身的迷雾缓缓褪去,一个身长玉立的身影慢慢降落在地。他优雅地单膝跪地,伸手掬起对方的裙角,放在唇间轻轻印下一吻,然后抬头浅笑道:“我的主人,您的愿望,会由我实现。” 如他所预料的一般,女生从慌乱到惊骇,精致的脸上爬满了不敢置信的神情。 这个表情取悦了他,他脸上的笑容越发的肆意起来。 因为他现在变成的这副模样,应该和她男朋友一模一样。 他陪着她在公园散步。 她穿着自己最喜欢的一条嫩绿色的连衣裙,在秋日的阳光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希,你看,这朵花开得多漂亮啊!” 他和煦地笑着,适时地点了点头。 是的,他现在的名字叫穆希,身份是裴颖的男朋友。裴颖就是他面前这个笑得灿烂的女生,念大学二年级,因为家庭原因,独自住在校外。而他现在所充当的角色,就是她的男朋友。 她唤醒了他,愿望是拥有过去的生活,那么他就只好满足她。 他知道她为何对这段感情那么的执著,不单单是因为她和穆希两人从小青梅竹马。 在裴颖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已经离异,并且又各自组建了家庭,拥有了其他孩子。所以她是多余的那一个,每个月所拥有的,不过是银行卡上多出来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穆希的存在便显得尤为珍贵。 自从两人在高中时确定恋爱关系后,裴颖的全部心思便放在了穆希身上,但全心全意的爱情,在太过于纯粹之后,变成了巨大的压力。 穆希也有自己的生活,但裴颖就像是一枝蔓藤一样,细细密密地缠住了他,夺取了他的养分与空气,让他无力呼吸。 时间就是把利刃。再深的感情,也会在磕磕碰碰的小事间慢慢被肢解。 最终穆希忍无可忍地提出了分手。 再然后,他便被她唤醒了。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关于这些记忆,都是他通过放在自己体内的那根头发所读取出来的。身为一个巫蛊灵,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完成主人的愿望,是他的职责。 “希,你还记得吗?你就是在这里替我庆祝的十八岁生日。” 她的声音幽幽地传来,回头给了他一个温柔的笑容。他恍恍惚惚地想起了谁,那个人,也有这样寂寞又温柔的笑容。 同样的,不是给他的笑容。 “当然还记得,我当时还送了你一条项链,颖颖你有没有好好带着啊?”他浅浅笑道。 既然读取了穆希的记忆,那么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他自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她想要的,是和穆希幸福地生活下去。他自然要完美地扮演那个穆希。 那个深爱着裴颖的穆希。 “你看。”她从衣服里拽出一条项链,项坠是一个甜美可爱的银质天使,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 “很好看,和你很像。” 他笑着说出当年穆希说过的话,自然而又深情。 她满足地笑了,伸手揽住他的臂膀,不顾旁人惊悚的目光,甜蜜地靠在他的肩上朝前走去。 在秋日灿烂的阳光下,她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身后,其实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的影子。 是的,在这个世上,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得到他。 不,似乎……还有另一个女子。 他猛然想起来了。 两千年前,那遥远的大汉皇朝,还有那座名为“椒房”的宫殿。 那是汉朝皇后居住的地方,代表着后宫里最高的地位的所在,然而当他在这椒房宫醒来时,这里也只是徒有金碧辉煌的宫殿,和那个失了荣宠的女子。 那时候,大家都叫她——陈皇后。 “阿彻,你看这件衣服,好不好看?”绝美的女子穿着繁复的裙裾,在他的面前转着圈,晶莹似雪的肌肤上挂着动人心魄的笑容。 阿彻?她是在叫谁?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空旷的宫殿之中,身旁的檀香在青铜降龙博山炉中丝丝袅袅地轻吐而出。到处都是黄金装饰的墙壁,玉雕的门户,木兰木雕刻的椽,文杏木装潢的梁,宫殿宽广得连说话都会有回声。 虽然视线所及的摆设装饰都精雕细琢,但赤色和黑色的幔帐却衬得这里阴森恐怖,只有几盏宫灯在幽幽地闪着昏暗的光芒。 这是哪里?明明是没有见过的地方,为何从心底里涌上来的是一股久违的熟悉感? “很好看。阿娇,这海棠色的裙子应该配那支凤头盘枝玉簪。”他听见自己这么说道。 被称为阿娇的女子嫣然一笑,牵着他的手在一面铜镜前坐下,拉开抽屉拿起一支玉簪递给他,“阿彻,你来帮我插上去。” 他愣愣地看着铜镜里那张巧笑言兮的俏脸,无法拒绝地接过玉簪。低头的那一刻,他发现地上有一道被宫灯拉得长长的影子。 那是她的影子,而他的脚下,什么都没有。 他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玉簪,冰凉彻骨的感觉从掌心迅速席卷到全身,让他不由得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希,希?”一个声音似远似近地传来,他微微摇了摇头,沸腾的人声如潮水般涌来,把那冷清宫殿里的寂寞和萧索冲刷得一干二净。 “……希,希?你在听吗?我穿这件衣服好不好看嘛!”那个声音又在问。 他眨了眨眼睛,看着面前的裴颖。周围吵嚷的声音让他有些无措。 他们现在正在一个大商场的专卖店里,空调开得有些凉得刺骨。没有那古朴华丽的宫殿,没有那古装的女子,只有嘈杂的人声和四周奇怪的视线。喧闹的商场,更加让他怀念起那空旷安静的宫殿。 一瞬间,他几乎还嗅得到鼻尖残留的檀香味。可转眼,就被裴颖身上的兰蔻香水味冲刷得干干净净。 他按下心中的失落,笑了笑道:“很好看,就买这一件吧。” 她开心地点了点头,转身去了试衣间。 他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自己很完美地在扮演着穆希的角色,一言一行都按照他和裴颖相处的模式,没有丝毫的破绽。也许就算真正的穆希站在她的面前,她也分辨不出来哪个才是幻影。 深爱裴颖的穆希,自然会不厌其烦地陪着她在商场里买衣服,只是在感情磨得日渐稀薄之后,穆希便再也不曾陪她踏足过此地。 所以,这理应是一个很简单的愿望,他只要扮演好这个深情的穆希,营造出她所需要的幻象就可以。 可是为什么他会迷失在另一个场景里,而从胸中不断涌动而出的那股悲哀到底是从何而来? “希,我们走吧,今晚在我那里吃饭吧,我给你做你最爱吃的咖喱牛肉。” 她换好衣服走了出来,刷卡付了账,笑着走过来挽住他的手臂。 他定了定神,回了她一个温暖的笑容,“嗯,走吧。” 他们并肩走过商场的试衣镜,镜子无情却诚实地照出裴颖独自一人陶醉的笑容。她动作自然地挽住空气,以怪异的姿势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下走过,却浑然不觉。 三 “阿彻,这个时间,你该去宣室殿议政了。”她端坐在凉亭中,虽然嘴上说着要他走,可是那眼瞳里却清清楚楚地写着不舍。 他微微一笑道:“怎么?不是让我陪你赏花吗?你看这片芍药开得多灿烂。” 她嘟起唇,懊恼地叹气道:“已经占用你这么长时间了,到时候我又会被御史上书,说皇后娇纵了。” 他看得好笑,不由得说出记忆中那人曾经说过的话:“皇帝过分宠爱某个妃子才是失德,但我宠爱我的皇后,那岂不是琴瑟和谐,国之所愿?” 她的脸色变了变,笑容僵在了唇边。 他也不由得懊恼,因为他知道,当年说出这句话的人,此时正在这座庞大宫殿的另一侧,过分宠爱着某个妃子。 她低垂着眼帘,淡淡道:“你先走吧,我要一个人静一静。” 他忽然觉得百无聊赖,不想再去伪装成另一个人,拂袖而起,朝亭外走去。 他也只不过是她唤醒的一个人偶,偶人是为了演戏而存在。演戏和看戏的人都知道,就算再美好的故事又怎么样?那只不过是一出戏而已。 走下凉亭,路过在亭外回廊内伺候的两个宫女身边时,他无意听到她们在闲聊。 “你看,皇后居然让我们摆了两杯茶,她又在等皇上来了。” 哼,笑话,那杯茶是给他的,只是其他人都看不到他而已。 “唉,皇上怎么可能来呢?听说卫夫人已经有孕了。” 他一震,禁不住回过头。 凉亭中那个孤单的身影,正抬手把她对面那个茶杯拿起,倒掉里面凉透的冷茶,然后执起了茶壶,重新注满清香的热茶。 他愣愣地看着那缥缈的热气消散,暗自握紧了双拳。 原来,她真的是在等那个他…… 她是分得清的。哪个是她的幻境,哪个是她所爱的刘彻。 他忍不住轻轻叹息,眼前的一切,如浓雾渐散…… “希,希?你怎么又发呆了?” 他回过神,看着手中的杂志,居然拿倒了。 淡定地把杂志合拢,他抬头看了眼正在厨房忙活的裴颖,长身而起道:“不用忙了,我晚上还有事,先走了。” 他的任务是扮演好穆希,这样做也符合穆希的个性,其实对于穆希来说,裴颖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但这部分所占的比例,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很小很小。 最后,甚至可有可无。 她急忙从厨房冲出来,匆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拽住他的手臂哀求道:“你不是最爱吃咖喱牛肉吗?你好久都没在我这里吃饭了,要是着急的话,我做好了给你带走行不行?” 他低头,看着她清澈的眼瞳中倒映着的,是一张陌生男人的脸。 她不是陈阿娇,她分不清的。哪个是她的幻境,哪个是她所爱的穆希。 他一呆,本来应该拒绝的话,在唇间打了个转,最后只是点了点头。 她的笑颜,一瞬间如记忆里那阳光下的芍药般明媚。 而这样的笑容,他从未在那个女人脸上看到过…… “皇上……” 他惊讶地一转身,看向匍匐在地的女子,赶忙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你叫我什么?” 她眼神一闪,苦涩地笑道:“是你说的,不许我再叫你阿彻,要唤你皇上……” 他一愣,知道她说的是真正的刘彻。心中痛得就像是有蚁虫在啃咬,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不过只是个替代品。 也罢,戏子的任务,就是演好观众想要看的戏。 他的观众,永远只有她一个人。 “不用唤我皇上,你知道的,这世上,也就只有你可以唤我阿彻了。”他把她环在怀里,低低地在她的耳边呢喃道,一如十年前他登基的那一晚,说出来的话一样。 她柔顺地倚在他的身上,发香宜人。 “阿彻,你为什么不爱我了?为什么要爱其他人?你不是说过,要造一间金屋给我吗?”她喃喃低语地问着。 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质问。因为她问的人,不是他。 他只能扮演她深爱的那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却永远演不来那个人的心。 他这么用心地扮演她希望的那个人,结果却还是不行吗?他不想要这样,起码……这一次,他不想再输了! 他暗暗咬牙,没发觉面前的裴颖已放下手中的碗筷,有点担心地看着自己。 “希,你最近好像不一样了。”她疑惑着蹙起秀眉,轻声问道。 “哦?哪里不一样了?”他变化自如,勾起唇角,连笑容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低着头,把玩着桌布,有些怯懦地嘟囔道:“你最近……对我有点太好了……” 他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他知道她的意思,按照穆希的个性,每周来见她两次就很不错了,而他现在几乎天天来。 穆希以前不愿意陪她逛街,他现在愿意陪她走到她腿疼。穆希以前不愿意留下来陪她吃饭,他现在愿意吃完饭还替她刷碗。穆希以前不愿意听她发牢骚,他现在愿意听她一直说下去…… 他知道自己做得有些过了,她需要的,是以前幸福的生活,是一个和以前的穆希完全一样的人。 但他做得有些过了。 “怎么?对你好你还不满意了?”他说得有些委屈,但心底却有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这一次,他再也不会轻易放手,他不要做刘彻,更不要做穆希。 如果努力地成为别人也得不到幸福的话,那就让他做回自己,从这些被他扮演着的人身上获得属于他的幸福! “不是,只是太幸福了……有点,不知所措……”她的眼神中透着迷茫和不安,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像是不想再想起什么。 他站起身,把她纠结在一起的手指一点点地分开。 “不要不知所措,以后,全部都要想着我,好不好?别再和别人说话,我会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点了点头。 四 他开始好奇,越伴着她,就越好奇那个阿彻为何可以把她丢在空旷的宫室内不闻不问。 他一连好几个晚上,都在她入睡以后,悄然来到宣室殿,站在那里,遥看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 明明和他的相貌一模一样,明明他所有的一切都和他一样,但看着他每天批阅的竹简光是搬运就要累坏好几个内侍,一连几天彻夜不眠地打理政事,他迷茫了。 看着他指点江山派兵讨伐匈奴,看他召见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亲自策问,看他外施仁义实行德治,同时又用严刑峻法治理国家…… 未央宫中的那个人,已经不是那个在下朝后会摔打桌子椅子,痛斥某个臣子给他穿小鞋的少年。现在的他,只消冷冷地看过去一眼,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也已经不是那个会赖在她怀中非要亲手给她画眉的男子,现在的他,只需勾勾手指,便会有好几个宫女上前服侍。 现在的这个他,是个真正合格的皇帝。 高高在上,孤家寡人。 夜如何其?夜未央。 未央宫中,总会有长明不灭的灯火辉煌。 许下“金屋藏娇”誓言的那个人,已经长大。他的世界变得更加广阔,而她却只停留在当年的种种美好中不能自拔。 呵,多傻的女人……明明知道真正的他永远不会再回到自己身边了,却还是把他唤醒,换一个美好却虚幻的梦。 可是,这样也不错,既然那个刘彻选择了更宏大的目标,那就由他来守着她好了。 这么想着,他踏着轻快的步子从未央宫回到椒房殿,迫不及待想回到她身边。 然而当他推开那扇气派的宫门时,迎接他的,是一句冷冷的问话。 “你去哪里了?”她坐在椒房殿中央,用那双细长的凤目淡淡地瞥向他。 这种眼神,是一个母仪天下的皇后,看向她的婢女、她的随从时,那种居高临下的、傲视一切的眼神。 他接触到她不含任何感情的目光,瞬间浑身冰冷。她看着那个和刘彻一模一样的男子,眼里却清醒得叫他害怕。原来一直沉浸在幻境中的,不是她,而是他。 “为什么你分得出来?”他苦涩地问道,他明明扮演得非常完美。他拥有和他一样的容貌,一样的身型,一样的记忆。除了没有影子,除了别人看不见,但在她的眼睛里,应该和那个刘彻毫无差别。 她缓缓地走近,在离他只有寸许的地方停下,淡淡地说道:“他现在对我,会自称朕了,虽然他以前从来不这样。” “那我也……不,那朕也……”他急切地说道。 她抬起头,眸子里含着某种他读不懂也看不透的悲哀,那眼神突然又变得柔和起来。 她竖起一根手指,轻轻按在他唇上,颤声道:“别改,你别改称呼。我知道的……是他变了,可我不想你也跟着变,你只要一直是当初的那个他……就好了。” 他忽然沉默了下来,他知道了,他其实模仿的是她所爱的那个刘彻,但她却依然盼望着那个刘彻回心转意。 她用幽幽的声音说,“你和他很好分辨啊……他看向我的眼神里,从来没有你这样不加掩饰的炽热……” 他想伸出手去,把近在咫尺的她拥在怀里。 但他不能。 因为他知道,在她心里的,从来都不是他。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这一次,他要裴颖心里的那个他,是完完整整,真真正正的他。 他听见裴颖的手机响起来,她接通了电话,似乎在跟对方说着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放下手机,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怯怯地唤道:“希……” “怎么了?”他靠在沙发里,抬头看着她。这种怯弱的神情从来不会出现在阿娇脸上。她一直是个高傲、清醒、冷酷的女子。 两千年前,他赢不到她的心。但裴颖,这个软弱无能的女生,他自觉胜券在握。这些日子里,他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她的身边,故意占去了她所有的时间,不让她去上课,不让她和朋友逛街,出去也只能是和自己,怪不得她的那些朋友感到疑惑。 “她们……她们说,我可能是精神上有毛病,还劝我去看医生……”她局促不安。 “胡说,她们凭什么这么说你?”他皱眉。 “她们说,你是我幻想出来的。”她忐忑地看着他,不敢靠近。 那是因为你那些愚蠢的朋友都看不见我!他嗤之以鼻,伸手把她拽到自己身边,“幻想出来的?那你自己捏捏你的脸,看痛不痛?” 她还真在自己脸上狠狠捏了一把,然后痛得一皱脸,不好意思地朝他笑了笑。 “乖,别瞎想了,你的那些朋友,是嫉妒你幸福。”他面不改色地说出谎言。 她既然分不清真实和幻境,那何必让她分清?让她过得幸福,不就是他的任务吗? “是吗?”她半信半疑,这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开始奏起优美的乐曲。 他把手机拿起来,眼角瞟到屏幕上显示的那个名字,居然是穆希。看来关于她的流言,还是传到他耳中了。可是那又有什么用?是谁亲手推开她的?何必又来招惹她?他很自然地按下拒绝键,拆掉电池。乐曲戛然而止。 “别理她们了,你今天不是要给我做好吃的吗?”他笑眯眯地说道。 “呵呵,没错,我这就去给你做。”她跳起来,没有半分怀疑,系起围裙朝厨房走去。 他的脸上扬起笑容,这时旁边的固定电话响了,他抬手,面不改色地拔掉电话线。 “是谁的电话啊?”她在厨房问。 “打错了。”他如此说道。 五 “……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 宣旨之人的声音无情地回响在空旷的宫殿里,回音一波一波地响起,更显冷清。她跪在地上,依然仰着脸,保持着她身为皇后最后的尊严。 多年的等待,却只换来这么一道旨意。多年的情意,竟连最后一面都吝于给予。 为什么?他看到她看向自己的目光中这样问道。 他知道她问的其实不是他,而是透过他的面容,问那个并没有在场的皇帝。 他也有无数的理由可以回答她。娇纵、无子、外戚……可是那个皇帝,却用巫蛊这个理由来搪塞天下。 太可笑了,难道正是因为他的存在,所以她才被贬居长门宫吗? 他不想这样……他只是想给她幸福而已。不……其实也很不错,以后,她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那个皇帝,只有他。 “颖颖!是我!穆希!你在家吗?颖颖快出来啊,大家都很担心你!” 咚咚咚的敲门声把他从回忆中惊醒,裴颖正和他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听到敲门的声,她茫然地抬起头。 “希,你在这里,那么外面敲门的又是谁呢?”她的脸上充满着迷惑。 “乖,没有谁,是你的错觉。”他看到她的不安,朝她温柔地笑笑。 “是吗?怎么那个人的声音和希你好像啊!”她侧着头仔细听着。 “乖,你病了。明天别去上学了,在家好好休息。我会一直陪着你,好吗?” “……好……”她满足地闭上眼,嘴角弯起优美的弧度,只是眼角挂着一颗晶莹的泪水。 他把她搂在怀中,轻轻地捂住了她的耳朵。如果她愿意,他可以陪她一辈子。 “……夜曼曼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澹偃蹇而待曙兮,荒亭亭而复明。妾人窃自悲兮,究年岁而不敢忘。” 她躺在床上,年轻苍白的面容就像枯萎脆弱的花。 他放下手中的《长门赋》,这首花费千金买来的《长门赋》,却仅仅换来汉武帝对此赋的赞赏。他甚至,没有再来看过她。 他伸手抚上她冰冷的脸颊,以她最爱的那个男子的面容。 她已经不能再笑了。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看到过她真正的笑容。她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再笑了。 他以为,独占她可以让她过得更幸福,可是她却清楚地知道一切不过是幻境。 她出身显贵,自幼荣宠至极,从不肯屈膝逢迎,放下骄傲,更未曾尝过被如此对待。移居长门宫五年里,她郁郁寡欢,他使劲浑身解数,都无法让她再展欢颜。 “阿娇,其实巫蛊并不仅仅可以给人以幻境,巫蛊最重要的作用,其实是诅咒。”他开口,温柔地看着这个冷宫中快死的皇后。 “我知道你不会让他有任何意外的,就算他如此待你,你也没有想过害他一丝一毫。” 她虚弱地看着他,目光却依然清醒得叫人心疼。 “没关系,我不会诅咒他短命,他可以活得长长久久,然后亲眼看到他所有最亲近的人都会背叛他,他也会亲手杀了他所有在乎的人,孤独地死去,就像你一样……” “阿娇,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呢……” 他的身影在慢慢淡去,就像是融入了空气一般,带着某种令人不安的气息,迅速地在这偌大的宫殿里蔓延着。 最后的最后,他终于倾身在她的额前印下一吻,“阿娇,我叫厌胜,如果……我们还能再次见面,请你千万不要叫错了名字……” 宫殿内最阴暗的一处角落里,一个木制的人偶,无风自落地跌倒在地。 与此同时,一缕芳魂也随之消散在冷宫之中。 “希,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在家里不是很好很好吗?我不太想出门。”她眯着眼睛,很不适应外面明媚的阳光。 “偶尔也出来走走嘛。”他带着她朝商业街走去。他算出来,那个穆希,今天阳寿已尽,若自己可以趁着他魂魄刚出窍时夺身而入,那么他便可以真正地成为穆希,顺理成章地陪在她身边。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卑鄙,他想她幸福,想给她幸福,如此而已。 上辈子他错过了,这辈子他再也不会放手。 阳光下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他伴在她身侧,低头看着她的影子。 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堂堂正正地站在她身边,当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会永远爱她的穆希。 正恍惚间,他忽然感觉到她甩开了自己的手臂。 “希!”她撕心裂肺的喊声,听上去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她不是在唤他,而是冲向了要被货车撞上的穆希。 他呆呆地站在阳光下,一点点地看着自己的世界崩塌。 历史在无限循环,上一辈子,阿娇没有挽回刘彻的心。这一辈子,裴颖也没有挽回穆希的心。但她却宁可自己去死,也要救他。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 他永远是个替身,永远是个人偶,永远是个戏子,演一场只有一个人所看到的戏。原来,一直沉浸在幻境中的,不是她,而是自己。 “咦?这个人偶怎么还回来了?”医生坐在柜台前,一眼就看到了放在锦盒里的桐木人偶。他凑过去一看,惊讶不已,“怎么裂了?那个女生没有好好保存?天啊!这不是汉朝古董吗?她怎么那么不小心?” 老板手里正轻柔地擦拭着一只釉里红的花瓶,淡淡地瞥了一眼道:“听说是车祸,这个巫蛊偶替她挡了一下,就裂开了。” “车祸?” “是的,听说又是某个富家子弟酒后驾车,闯了红灯。不过人没事,两个人都平安。只是这个巫蛊偶裂了。”老板平静地叙述道。 “真可惜……”医生不知道为何,有些伤感。也许是在哑舍呆得时间长了,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里的古物大多都有着自己的生命。 当日这个巫蛊偶刚拿出来时,他分明感觉到那种历史沉淀般的悸动,但现在,却荡然无存了,只剩下一种无法言明的悲伤。 身边还有一个人比他更伤心——拄着拐杖的馆长唉声叹气:“这可是陈阿娇的巫蛊偶啊!这可是媲美玉雕汉八刀的雕工啊!这可是千年的桐木所制啊!这可是……” “给你了。”老板直截了当地打断了馆长的唠叨。 馆长立刻喜形于色,自越王剑那事之后,他常常来哑舍里坐坐,为的就是能搜罗些好东西。 “咳,裂了虽然可惜,但黏合好了之后还是看不出来的。喏,你看,这巫蛊偶的背后还刻着刘彻的生辰八字……哎呀呀,看来汉朝展厅里要腾出来一个最大的地方来摆放这个巫蛊偶……” 医生听不下去他的唠叨,不解地问老板:“这巫蛊偶,就这么捐给博物馆了?你之前不还和我提起过,这个木偶其实很不简单吗?好像还有名字,叫什么来的?” 老板垂下了眼帘,淡淡道:“偶人厌胜。不过,现在,也只是个人偶而已。” 第25章虞美人 一 虞翠第N次腹诽自己的名字。 虞翠。这名字,看起来很俗,读起来很郁摧,也不知道当年她父亲怎么想的。 她不是没跟父亲抗议过,也哭闹过几次想要改名,但父亲就是不允许。传说,他们家是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西楚霸王项羽身边的虞姬的旁支,而虞家的人,其实是不允许女孩子起名叫虞翠的。 因为“翠”字分开来,就是“羽、卒”二字,意为项羽死亡。这条不许虞家女孩子起名叫虞翠的规定,居然还标明在家训中。 这都21世纪了,谁都没把这个家训当回事,而虞翠的父亲更是身体力行,生了个女儿,说什么也要叫虞翠。 这个倒霉的女孩儿,也就是她。 虞翠眯起眼睛,无奈地放下手中关于西楚霸王的书,因为她姓虞,又被起了这个和项羽有关的名字,按理说她应该对那段秦末汉初的历史很感兴趣才是。但不知为什么,她每次看到这段历史都会很头痛。今天的历史课正好学到项羽,她听到项羽的名字就头疼,又受不了那个唠叨碎嘴的历史老师,直接逃课了。 可恶!都怪老爸给她起的这个破名字。老爸偏还说,她长得越来越好看了,看来是和历史上的虞姬很有缘。 有缘个鬼啊! 初冬的阳光没有什么热力,照在身上只有微微的暖意,虞翠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伸了一个懒腰,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觉得差不多是时候回去了。 今天又不是休息日,她这个年纪此时在外面闲逛,一看就是逃课的,虞翠一路上已经接收到好几个路人向她投来恨铁不成钢的目光,她只好把头低得不能再低了,装作看不见。 “啪嗒!”也许是走路不抬头的缘故,正巧看到一个东西掉落在地,她蹲下身捡起来,发现竟是一个刺绣得精美绝伦的红色荷包。 虞翠快走几步,赶上前面的两个人,把荷包向前一递道:“你们的东西掉了。” 虞翠抬头端详了一下这两个人。高一点的男人带着时尚的眼镜,头发染成了棕色,穿着黑色及膝的羊呢大衣,身材标准,相貌英俊,就像是时尚杂志里的模特。而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人,稍微矮一些,却在很冷的冬天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中山装,左胸上绣着一条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龙头龇牙裂嘴地对着他的脖颈,长长的龙身盘踞在他的腰间,身上的鳞片反射着日光,透着七彩,竟像真的一样,美轮美奂,让人移不开眼。 高一点的时尚男人轻笑道:“老板,没想到你居然像女人一样用荷包啊!” 虞翠被那条刺绣的红龙所吸引,没注意这男人究竟长什么样子。这时才抬起头朝那个被称为“老板”的男人看去,只见他肤色苍白,黑发柔软,凤眼淡漠,在看到她时眼中划过一丝惊异。 虞翠眨了眨眼,惊异?难道是她看错了? “你叫虞翠?”那个穿中山装的老板问道。 虞翠一惊,正想问他为什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却顺着他的视线,发现自己的胸前还别着学生胸卡。怪不得一路上那么多人在看她……虞翠的嘴角一抽,默默地把胸卡摘下,藏好,“是的,我是虞翠。” 那个老板默默念了几遍她的名字,用他那双狭长幽深的眼眸打量了虞翠片刻,才勾起嘴角,高深莫测地笑道:“这个荷包与你有缘,你就收下吧。” 有缘什么的,最讨厌了!虞翠真想把手中的荷包摔到对方脸上,她虽然不识货,却也知道手中的这个荷包材质柔软,绣工卓绝,肯定不是普通机器所制的。她深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暴躁因子,直接把荷包塞进对方手里,扭头就走。 现在坏人很多,她可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等等。”对方忽然唤道。 虞翠本来不想停下脚步的,但她发现那个老板开始唤她的名字,那种叫魂似的缥缈唤法成功地把她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唤醒起来,只好停下来。 “我是附近古董店的老板,就是那家名叫哑舍的店。”那人如此说道。 虞翠不说话,看着那个老板从荷包里倒出来一个圆滚滚,瓜子大小,坚果似的东西,交给她道:“这是虞美人的种子,和虞姑娘你也是有缘,这颗种子便作为虞姑娘你捡回荷包的谢礼,回家的时候可以找一个花盆种下。” 有缘个毛线!而且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管人叫姑娘?不过只是一颗种子,应该还可以接受。 虞翠见过虞美人那种花,很似罂粟,但却并不是那种媚惑人心的美,娇媚楚楚,灵气动人,非常的绝艳。 虞翠握着这颗种子,呆立在那里,等回过神时,那两人已经走远了,远远的风中还传来他们的对话。 “那是真的虞美人种子?不会有什么古怪吧?” “是真的虞美人种子,不过是两千多年前的种子。” “……你真会开玩笑……” “我从来不开玩笑。” 二 虞翠醒过来,发觉自己不能动了。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很陌生,很像做梦的时候,被梦魇住了,或是俗话说的鬼压床。但鬼压床总不会连四周都是黑的,什么都看不见吧?如果是梦的话,总会有醒过来的时候吧? 虞翠静静地等着,不知过了多久,她开始觉得渴了。这种渴的感觉,和平时的感觉不同。以前渴了还能忍耐,现在她就感觉好像干渴得快要死掉。 虞翠不安地呼喊起来,但她发现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这若是个梦的话,未免也太过于真实了吧? 虞翠很想动动手脚,但她发现自己感觉不到任何回应,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包围着,一动都不能动。 这到底是怎么了?虞翠郁闷地回想着,她昨天逃课回家之后,脱大衣时,那颗虞美人的种子掉了下来,被她随手埋在了玄关虎皮兰的花盆里。之后……之后她好像和平日一样,看书写作业上网洗漱睡觉。等再有意识时,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虞翠正苦思不解外加干渴得要死时,忽然感觉一股清凉的水当头浇下,立刻浑身舒爽。她想张开嘴喝水,却发现自己全身都在吸收着水,很快就缓解了她濒死的干渴。 她到底怎么了?虞翠再迟钝也发现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这种梦未免也太诡异了。 “多喝点水,早点发芽哦!”一个年轻温和的男声忽然出现,吓了虞翠一跳。 发芽?发芽!发芽发芽发芽……这个声音像复读机一样在虞翠的脑中回响着,虞翠直接被刺激得大脑当机了。 怪不得被黑乎乎的东西紧紧包围着,原来她干脆就被埋在了土里!怪不得她渴得要死,根本就是发芽的需要! 难道她变成了一颗种子?虞翠彻底抓狂了…… 人总是会向命运屈服的。虞翠深刻地认识到了这点,在变成种子的第三天后,她终于认命了,决定当一颗好种子。 因为她埋在土里,偶尔能从土壤的缝隙中察觉到外面丝丝的光线,便以此来判断日夜交替。她知道给她浇水的那个男人和他的叔父住在一起,他的叔父管他叫籍。籍大概也就十几岁,和她差不多大。哦,准确的说,是和她前世的年龄差不多。 虞翠认为自己已经死了,所以才转世投胎变成了一颗种子。但她也不能忽略其中的诡异之处,例如……为何那个古董店的老板刚刚给了她一颗种子,她当晚就变成了一颗种子?她记得那个老板说过,给她的是虞美人的种子,那么她现在可能也是虞美人的种子? 虞翠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毕竟虞美人只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也就是说她的植物生涯就只有一年而已,挺一挺就过去了,也许下辈子阎王爷能给她安排个靠谱一点的投胎。 所以她安心地当起了种子,种她的籍每天都会按时给她浇水,她无聊地混喝等死时,还能听听籍和他叔父的对话小剧场解解闷,例如现在—— “籍,叔父给你请了师父,教你书法诗歌,明天就去上课。”叔父大人严肃地说道。其实虞翠听到的是半白半古文的说法,这是她直接翻译过来在她脑中显示出来的白话。她严重怀疑自己不仅变成了种子,而且还穿越回了古代。 “好的。”籍温和地答应了。 “男子汉大丈夫,说话怎么能这么温吞?要有气势!”叔父大人不满意地吼道。 “好的!”籍也学着叔父大人说话的语气说道。 叔父大人好像很满意,转移话题道:“籍啊,你也不小了,怎么像个姑娘家一样,老在摆弄些花花草草?成何体统?” 籍没有作声,虞翠瞬间感到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这位叔父大人该不会想怂恿籍把她拔掉吧?虽然做种子的命运很惨,但她也不想立刻就挂掉啊!没有籍给她天天浇水,她立刻就会渴死啊! 幸好叔父大人并没有说什么,但没过几天,叔父大人便暴跳如雷,因为籍不光不愿意去学书法诗歌,连后来叔父请人教他武艺都不去了。 叔父叫嚣着要砸光他屋里的花盆,虞翠感到身体一阵摇晃,知道自己可能被籍抱在怀里。 “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他忽然如此说道,虞翠闻言一愣,总感觉这句话非常的耳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看到的了。 叔父大人自然大喜,开始亲自在家教籍兵法,虞翠被迫旁听,因为太枯燥,围观的花草都精神不振,芍药牡丹金线菊都纷纷表示难以接受。籍也表示无法接受,几天后说什么都不学了。叔父大人大怒,大骂籍是朽木不可雕,彻底放弃。 籍乐得清闲,开始悠闲地伺候花草,家门也不多出,从虞翠的观念出发,他当之无愧是一个出色的古代宅男! 而从古代兵法课堂上解脱出来的虞翠,则继续在土里混喝等死,昏昏欲睡,生活一日日地漫长度过。 三 穿越成了一颗种子,虞翠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她每天无所事事,除了睡觉就是喝水,虽然以前念书很辛苦,但是她还是怀念那种有身体可以自由活动,有嘴巴可以畅快说话的日子。 “籍!你今天差点闯了大祸你知道不!”叔父大人一进门就开始发飙。 虞翠立刻精神一振,每日的小剧场开演了!要知道这叔侄俩的互动,就是她打发无聊时间的精神食粮啊!虽然看不见两人的表情,但听听广播剧也聊胜于无啊! “秦王又怎么了?彼可取而代也。”籍淡淡道,“叔父你不是常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吗?身为楚国后代的我们,有这种想法不对吗?” “秦王?嬴政自封为始皇帝,已经不是简单的秦王了。”叔父大人的语气生硬,“你……唉!那种话以后在外面不许说。”虞翠一呆,她这时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时代,居然是秦朝! 籍默然无语。 “好了,你过几天也要二十岁了,有没有取字?”叔父大人叹了口气道。 “取好了,字羽。”籍漠然道。 “好,项籍,字羽,项羽,及冠之后,就改口叫你项羽。好,好。”叔父大人连连说了几个好字。 虞翠已经彻底没有语言了,项羽?一直在给她浇水的这个又呆又囧的宅男,其实就是项羽?没人告诉她项羽的名字其实叫项籍,羽是他的字啊!虞翠头皮发麻,后悔自己翘了那节历史课,否则她早就应该猜出来了。 她这边正犹自震惊着,然后听叔父大人冷然道:“你即将及冠,以前喜欢花花草草的习惯都改了吧。尤其那盆——”虞翠不用看都知道叔父大人一定是指着她,“对!就是你手里那盆!你藏在身后也没用!浇水浇了三年都没发芽,里面的种子早就死了吧?” 先是自己挂了,来到人生地不熟的秦朝,接着又发现悉心栽培她的傻大个是和她“有缘”的项羽,最后还面临连做花都要被抛弃的命运……接二连三的打击…… 虞翠崩溃,这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并不是一颗合格的种子。 虞翠开始自我检讨,对,一颗合格的种子,应该努力发芽才对! 不要扔下我!我会努力发芽的!虞翠无声地呐喊着。 对于叔父大人的命令,项羽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还是一日日地给虞翠浇着水。 虞翠对项羽的革命精神无比佩服,换位相处,她是绝对做不到对一颗种子日日浇水浇三年的,也不知道项羽为什么这么执著。但为了防止他抛弃自己,虞翠努力地想要破土而出,但她只做了三年的种子,根本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发芽。 而项羽自从发誓要取始皇之位而代之后,每日刻苦地练习武艺、钻研兵法,虞翠知道这个男人是何等的有毅力,光看他能一日不少地坚持天天给自己浇水,就知道他只要认定一件事,就能坚持到底。 之前叔父大人教他学东西时,是他自己没有认识到那些知识的用处,所以才不愿去学。而现在,他有了一个志向远大的目标,自然开始发奋努力。 虞翠也有了新的目标,就是发芽发芽再发芽! ……但几个月又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最该死的,是项羽这个木头居然一点都不懂得她哀怨的心情!每天只会对着花盆碎碎念—— “今天我在花园练剑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跤,还好叔父没看见。” ……鬼啦!满园的花花草草都看见了! “今天我想到了一个新布阵,可夫子说我异想天开……我画给你看好吗?” ……鬼啦!我都还没长出来,看毛线啊!喂!不要在我头顶的泥土上乱画! “你怎么还没长出来呢?是泉水不够好吗?” ……你每天灌水都快淹死老娘了! “你怎么还没长出来呢?是肥料不够好吗?” ……我怎么知道啊!我也想快点长出来啊! “不要紧的,我会一直等着你。” ……这下连虞翠都无槽可吐了。 她自己也不禁怀疑,附身的这颗种子其实是不是已经挂掉了?不过怀疑归怀疑,虞翠还天天喝着水,睡着觉,对项羽的自言自语进行无声的吐槽,旁听叔父大人和他的每日小剧场,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这样又过了四年,虞翠忽然发觉有一天,项羽没有来给她浇水。她渴得浑身都感到不对劲,虞翠不知道项羽到哪里去了,她知道自己没有移动过位置,她没有被抛弃,那么就是他没有回来。 那小子究竟死去哪里了?虞翠之前隐约听到了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但项羽具体要去做什么,她却没有在意。她想,她是太习惯了他的陪伴,总以为他是不会丢下她的,总觉得他是在意她的,虽然她整整七年都没有发芽。 一天、两天、三天……虞翠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忍过来的,花盆里的土壤都已经干裂,她却努力地从土壤的缝隙中向上挤。 也不知道过了几天,她终于觉得忽然眼前一片明亮,久违的太阳光温暖地洒在她的身上,明明没有眼睛,但她却忽然见到了在阳光下夺门而入的他。 他身材挺拔如山,相貌英勇无匹,气势非凡,手里拿着的虎头磐龙戟还流着未干的血迹,一点一点地掉在地上,在尘土中晕染开来。刺目的阳光照在他沾满血迹的乌金铠甲上,反射着让人目眩神驰的光芒。 她在他惊喜非常的眼眸中,看到了她自己。 青绿色的一棵小嫩芽。 四 秦二世元年,也就是公元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 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 时年项羽刚满二十四岁。 成功从一颗种子成长为一棵小嫩芽,虞翠终于扬眉吐气,不但洗脱掉了永不发芽的恶名,她还欣喜地发现,在项羽碰到花盆的时候,两人可以用心灵交流。项羽除去一开始的惊讶,很快地适应了自己浇水浇了七年的种子,居然有灵气可以通人话的异象。 当初给他这颗种子的道人曾说过,这颗种子与其他种子不同,需要用心浇灌才能长出最漂亮的花朵来。只是连项羽自己都没想到,这一种,居然就种了七年。 啧,虞翠听了无比郁闷。什么用心浇灌,她纯粹是因为受不了他了才发芽的,否则这么日日浇灌下去,她肯定会烂在土里,永远都不能发芽。 虞翠闷了七年没人可以说话,一发现项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像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的身世说了出来。 “你是说……你本来是人?”项羽也有些晕。 虞翠拼命点头。可是她身体动不了,只能摆了摆刚长出来的小叶子。 “那……”项羽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憋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那……那姑娘怎么称呼?” “我姓虞……”虞翠猛然消了音,因为她忽然想到有关她名字的那个诅咒。 翠乃羽卒,项羽死亡的意思。这个解释虽然无稽,但她都已经穿越成项羽种的一朵花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的? 虞翠的停顿让项羽误会了,以为姑娘家的闺名不能随便让男人知道,便会意地接话道:“既然姑娘姓虞,那么我就管姑娘叫虞姬吧!” 虞姬?虞姬!虞姬虞姬虞姬……虞翠的脑袋嗡地一声响,震得她大脑一片空白。她就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那就是这个项羽身边并没有那个美貌倾城的虞姬啊! 虽然虞翠并不了解项羽的生平,但也听自家那个唠叨的老爸说过几次,传说西楚霸王项羽和虞姬是少年时代一见钟情,随后虞姬一往情深地追随项羽征战沙场…… “虞姬,叔父立了楚怀王熊心,已经当上了武信军统领,以后我就要随他一起去打仗啦!放心,我会带着你的,我还要看看你会长成一朵什么样的花呢!”项羽哈哈大笑道,语气已经不同于少年时代的温和,而是掺杂了一种勇猛无敌的铁血味道。 什么什么!虞翠看到自己被换到一个陶土花盆里,被项羽抱在怀中,骑上一匹通体黑色,只有四蹄雪白的骏马。 “项羽,你怎么上战场还带着那盆花啊!”旁边的叔父大人满脸黑线。 “叔父,这是虞姬。”项羽一本正经地向叔父大人介绍道。 “哈哈!一盆花还起个女人名,难不成还是个虞美人?”叔父毫不留情地嘲笑道。 “嗯,这朵花确实就叫虞美人。”项羽想起虞翠告诉他的名字。江东的风吹得虞翠脆弱的小身板摇摇晃晃,如果她能哭的话,真想迎风洒点热泪。 原来历史的真相是这样,虞姬为何被称为虞美人,而虞美人为何是花名,为何虞姬身为一名女子却能随着项羽四处征战…… 因为……因为虞姬根本就是朵花啊! 更悲剧的是,虞翠发现,她貌似就是这朵倒霉的花…… “虞姬啊,叔父让我去做大将军,我好怕带不好兵,我一个人打仗还能知道怎么做,可是要怎么指挥上千人呢?” “有什么好怕的?你就往前冲!你一冲,你身后的兵还能不冲吗?” 项羽悟了,从此打仗勇猛非常,总是一马当先率先杀入敌阵,一柄虎头磐龙戟如入无人之境,无人能敌,不久,便官封上将军。 “虞姬啊,叔父让我在阵前演讲,可是我害怕当着一群人讲话,我怕忘词……” “怕什么?当底下的人都是大萝卜就行了。况且,叔父大人不是都给你写好稿子了吗?你直接抄手心上不就得了?啊?你说你手心容易出汗?那就少说话,用气势!用眼神!用眼神压倒他们!” 项羽懂了,从此在公开场合寡言少语,整个人站在那里,身披乌金铠甲,虎皮红战袍,迫人的气势就会让上千士兵立刻安静。 只要他简单地说出什么命令,只要他淡淡地用眼神一瞥,就绝对不敢有人出言反对。 在别人眼里,项羽是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上将军了,但在虞翠的眼中,他还是那个在她的花盆前唠唠叨叨,又大只又囧又呆,又有些可爱的男人。其实就是一只喜欢碎碎念的大型犬。对敌人会展现凶恶的牙齿和锋利的尖爪,而坐在她面前时,就会变回温和的语调,依稀还是多年以前对着她自言自语的那个少年。 虞翠的花盆也换了一个漂亮的陶土盆,上面画着绚丽的花纹,是项羽在战利品中特意挑选出来的。 也许是在土壤里睡了七年,虞翠破土而出之后,就发觉自己生长得很快。 当然,这是相对于她七年都不发芽而说的,比起普通植物,她生长得还是慢得很,大半年之后,才长出花苞。 那天阳光很好,风吹得她暖暖的。项羽拿来铜镜,让她看了下自己的样子——蛋圆形的花蕾上包着两片绿色白边的萼片,可爱饱满的花苞垂着头生于细长直立的花梗上。用项羽的话说,像极了正在低头沉思的少女,娉婷俏立。 虞翠对自己的造型很满意,但项羽却拿着铜镜迟疑地问道:“虞姬,你不要那么早开花了,若开完了花,是不是就要离我而去了?” 虞翠一呆,她其实觉得变成花了之后,生活了无生趣,就是混喝等死。原本想快点结束这一世,早死早超生,但当她看到项羽用祈求的目光看向自己时,不禁犹豫了。 这个外表彪悍内心其实非常柔软的男人,若是没有了她,恐怕肯定坚持不下去吧? “虞姬,留在我身边吧!” 罢了罢了,她就认认命,当他的知心姐姐吧?虞翠低垂着的花苞,轻轻地点了两下。 她现在的整个世界,就是这个绿意盎然的小花园,阳光充沛,空气里满是花草清新的味道,还有项羽。一切都太美好,太安逸了。 这一刻,她完全忘记了历史的残酷。 定陶之战,项梁战死。 当夜,项羽自传信士兵那里得到消息。在帐篷中,他抱着虞翠的花盆,无声地哭泣着。 “虞姬,叔父……他……死了……” 虞翠沉默无语,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 她知道对于项羽,叔父大人等同于他的父亲。她和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看着他们吵架、合好、再吵架、再合好,又严厉又慈祥的叔父大人,对待项羽又当严父又当慈母,等于一手把他拉扯大的。 那个老是说着要把她铲除掉,却其实一次都没动过手的老头;那个老是被项羽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老头;那个高兴时会扶着胡子大笑的老头;那个在项羽打了胜仗时,会用力拍拍他肩膀鼓励他的老头…… 那个有着花白胡子的严肃老头,就这么去了吗?再也看不到了吗?当虞翠认识到这个问题时,内心涌上一股无法形容的酸涩。 项羽的泪水透过土壤,一滴不漏地渗入了她的根系,他的悲伤和不甘心,如数地传导到了她的心中。她陪着他一起流泪。 “项羽,叔父大人的愿望是什么?”她问。 “灭秦!”项羽森然道。 “那就完成他的愿望吧!”她听到自己如此说道。 项羽再也没有说话,却握紧了拳头。 那一晚,项羽彻底长大,从一个不谙世事喜欢种花养草的少年,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西楚霸王。那一晚,经过项羽泪水浇灌的虞翠终于开了花。 两片包裹着花苞的萼片脱落,就像是褪去旧衣裳的少女,露出里面的红装一样花朵。本来害羞而弯着的身体直立起来,昂起的花瓣薄如蝉翼,艳若红唇,光洁似绸。 素雅与浓艳并存。实在无法想象一棵看起来如同路边草的柔弱花茎上,竟能开出如此华丽美艳的花朵。 第二天,虞翠看到了传来项梁死讯的那个士兵。 那样熟悉的相貌,那样有特点的丹凤眼,那样淡漠的表情,明明就是那个哑舍的老板!只是没有穿着那身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而已! 虞翠把自己的疑问和项羽说了,项羽极不情愿地让那个士兵碰触了一下花盆。可虞翠犹自说得口干舌燥,对方却一脸茫然,不明白为何上将军让自己拿着一个花盆。 敢情是信号对不上啊!XX电信我恨你! 虞翠更郁闷了,原来只有项羽才能听到她说什么吗? 项羽更高兴了,原来虞姬的秘密只有他能知道。 项羽把这个士兵留在了身边,做了持戟侍卫。那个人说,他叫韩信。 虞翠的嘴角抽了一下,总觉得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呢?虞翠再次后悔逃掉了那节历史课。 秦二世二年,项羽率军攻占城阳,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同年,项羽率兵救赵,破釜沉舟,大破秦军。 同年十二月,项羽率十万楚军在巨鹿大破四十万秦军,史称巨鹿之战。 项羽一战成名。 史书上记载:“楚战士无不以一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 虞翠看着项羽一步步成为了历史上的那个西楚霸王,却觉得她所认识的那个少年在渐渐走远。见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每天和他说话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 幸好他还不忘天天给她浇水,就连最艰苦最缺少水源的时候,他都不曾忘记。 慢慢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都不会再碰她的花盆,总是远远地看着她,用苍茫的眼神看着她,像是看着一朵单纯的花。 她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只能努力保持自己花朵盛开的摸样,能让他在不安失落时看上她一眼。 在率军进驻咸阳时,她听说他烧了阿房宫,杀了许多人,她想找到机会劝他,可惜他总是不出现。 阿房宫一共烧了七天七夜,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令她难以接受的烟味,她望着那冲天的火光,听着远处凄迷的哭喊声,只觉得自己身处在修罗地狱之中。 最后他拿回来一个整块玉雕琢出来的精美花盆,把她移栽了进去。这玉做的花盆虽然看起来美轮美奂,但她却觉得无比的冰冷。 “虞姬,叔父的仇已经报了,我们这就回家。”他抚摸着她柔软的花瓣,温和地说道。可是却掩不掉他从战场上浸染出来的浑身戾气。 她什么都没说,如血的花瓣一阵颤抖。 不久,项羽的持戟侍卫换了一个,韩信弃楚投汉,去寻刘邦了。 以前,虞翠曾经听项羽说起过他的愿望。那时候他抱着她坐在阳光下,他们身边花草环绕,绿意盎然。 项羽的愿望,其实非常简单,他只想有一块良田,可以种一些菜,自给自足,自得其乐。 但是身为楚国的贵族之后,他的叔父大人不允许他有这种小农思想,硬是逼着他学文习武,承担起责任。现在为叔父大人报了仇,也灭了秦,项羽开始想家了。 关中的土地肥沃无比,富饶千里,咸阳的宫殿富丽堂皇,美女如云,但项羽一点都不留恋。这天下,就算他坐了那把椅子,又如何? 项羽知道自己不是当皇帝的料,他只是个将才,并没有那种野心。在战场上杀戮多年之后,浑身沾染了洗不尽的鲜血,他只想寻一块地方,忏悔自己的罪孽,默默无闻地和他的虞姬终老一生。 虽然他的虞姬只是一朵花,虽然他知道她看不惯他最近几年的变化,但他不得不改变。在战场上,他经过了无数次的教训,学会了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只有赶尽杀绝,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叔父死了,跟着他的子弟兵也没剩多少了,每个人都害怕他的暴虐,都说他太过残暴。只有虞翠知道,他从来都是个内心温柔的人。一个可以悉心照顾一颗七年都不发芽的种子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冷酷无情的人。 他的身边,幸好还有她在。只要看着她摇曳生姿的花瓣,他就会得到心灵的平静,那种血战之后的空虚,瞬间就可以被抹平。 但是他却发现,并没有那么容易抽身而去。没有人会轻易放过他。不论是属下还是敌人。 那个当年为他持戟的士兵,好像一点都没老,官拜大将军,在垓下与他一战。 韩信三十万大军,他十万。 平原决战,没有河流,也没有关隘,没有任何花哨。 这是当世两个军事奇才的首次战场对决,也是最后一次。 他败了,头一次败了。 四面楚歌中,他对着她默默无言。他抚摸着她盈盈光泽的花瓣,轻柔得不敢用力。他的手握过剑,杀过人,点过火。但他最初的愿望里,他只是想拿着锄头,种田养花。 “虞姬,我死了以后,你怎么办?”他不怕死,他杀了那么多人,手上沾染了那么多的鲜血,死不足惜。 但是她该怎么办? 他知道她是一朵很奇特的花,在土里呆了七年才发芽,花开了七年没有凋谢,仍如刚绽放的那一夜般灿烂美艳。 “傻瓜,你死了,我陪你一起。”他听到她这样说,细细的声音,温柔的,“反正以后没有人会像你这样耐心地给我天天浇水,早晚我也会死。” “好。”他的心中非常欢喜。 她又轻声道:“这花盆太重,你还是把我摘下来随身带着吧……” 他把她小心翼翼地拦腰折断,然后别在了胸前。 他选了八百人,趁着夜晚突围向南。他想回到家乡,传说一个人死后回归故土才能得到永久的平静。 但他逃到乌江边时,汉军包围了他。江的对面,就是他的故土,他生长的地方。可是他却永远都回不去了。 最后低头看着胸前的她,已经残败不堪,本来明艳的花瓣凋零残破。他突然有种错觉,他就要再也听不到她说话了。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把她栽在了土地里。 他还是不想她死。虽然无法带她回家,但他却不要她陪他一起上路。她是那么的明媚照人,他没有权利剥夺她的灿烂。 “虞姬,虞姬,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我叫虞翠……是羽卒翠……” “翠?好名字,羽卒翠……虞姬,最后,我用我的鲜血来浇灌你吧……”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自刎于乌江之畔。 一年后。 “听说,这里就是项羽自刎的地方?”一个穿着盔甲的人淡淡地问道。 “是的,韩将军,项羽就是在这里死的。属下亲眼见到他在死之前,曾经种了一朵花。那种呵护的样子就像是对待情人一样,啧啧,真是让人感慨。” “那你还记得他种下去的那朵花在哪里吗?”那个人继续问道。 小兵看着一望无际的花海不禁哑然,当年的战场,已经变成了一片花海。本是娇媚楚楚灵气动人的红色花朵这样连成一片,红艳得就像是一片血海,有种说不出的悲壮之感。 “属下记得,当年项羽的虎头磐龙戟并没有人收走,应该就在这一带……”小兵以为将军是来找那柄虎头磐龙戟的,毕竟他听说过,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将军,曾经在项羽身边做过持戟侍卫。 那个人在花海里走了走,然后在某处停了下来,低头拨开浓密的花丛,露出底下的那柄虎头磐龙戟。青色的戟身很多都被泥土所埋,而令小兵感到奇怪的是,这位大将军并没有把这柄虎头磐龙戟拿起来,而是捡起了靠在这柄虎头磐龙戟旁边的一颗种子。 “将军,项羽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小兵见大将军低头对着一颗种子沉思,不由大着胆子问道。 “一个笨蛋。”那人冷冷地说道,“我本指望他能灭秦,却没想到他居然会杀掉秦朝宗室,焚烧咸阳宫殿。他做得太过了,所以我才要他偿命。只是可怜了这棵虞美人,以后有缘再让他们相聚吧。” 小兵听着将军口中的恨意,不禁一愣。秦始皇暴政,全天下的人都恨不得秦朝覆亡,但听上去,这位上将军却好像并不恨秦朝,而是另有所恨。 “你走吧,你在我身边这么多年,以后肯定能扮演好我的。”那人淡淡地说道。小兵舔了舔紧张得干燥的唇,从他手中接过一个鎏金戒指。 “这是妲己的媚惑戒,可以改变人的相貌,以后你就是韩信,是大汉的上将军。只是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以后结果如何,勿要反悔。” “是,是,将军保重。”迫不及待戴上戒指的小兵已经变成了“韩信”的模样,匆匆而去,做他的大将军梦了。 一阵风吹过,吹得这片花海袅袅娉娉,那人把头上的盔甲一摘,露出清秀的脸容,仰天叹道:“扶苏,我这算是为你报了仇了……” 后面的声音却隐在了风中,没有人听见。 五 虞翠神志不清地看着煞白的天花板。 她是怎么了?最后的画面是项羽在她的面前横戟自刎,滚烫的血洒在了她的土壤里,她拼命呼唤着他,却没有任何回应,只能看着他的血液一点点地被她吸收,被她苦涩地咽下。 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却又无比鲜明。 她好像,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躺在床上足足过了半个小时,外面传来父母起身做饭的声音,虞翠才醒悟过来,她好像又回到了现代。 难道一切真的只是做梦? 她立刻从床上跳起来,由于好久都不曾有身体的感觉,她甚至有点不会走路了,腿一软,直接摔到了床下。 忍着疼痛,她直接跪在地上爬到玄关,然后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埋下虞美人种子的地方,已经长出了嫩芽。 “翠翠!你这是怎么了?”老爹惊讶地追问着。 虞翠无暇理会,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冲到了楼下。她记得街角新开了一家花店,她要买一个花盆和土,把那个虞美人移栽出来。 难不成这辈子,轮到项羽那个大个子转世成了虞美人的种子?这回换她要把他种出来了?她无法想象西楚霸王项羽变成一朵花的样子……抖…… 虞翠边郁闷地吐槽着,边拍开了那家花店的门。 “欢迎光临。”一个无比熟悉的温和声音响起。 虞翠呆愣地看着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英俊如昔,只是发髻变成了利落的短发,冰冷铁血的铠甲换成了休闲的毛衣,还套着一个史努比的可爱围裙。 “项羽?”虞翠颤抖着唇,不敢置信地问道。 那人温和地点了点头,展颜一笑道:“你是虞翠?长得要比我想象中的还可爱。” 虞翠咬着牙冲过去,对着他拳打脚踢一阵暴打。 项羽抱着头委屈地说道:“我以为你再见到我,会抱着我痛哭流涕呢!” “死项羽!姑娘我早就想对你这么做了!别以为花花草草就没脾气!吼吼!” “……姑娘手下留情啊!” 虞翠抱着项羽的脑袋又捶又打又啃…… “怎么了?遇到什么人了吗?”老板看到推门而入的医生满脸疑惑,不由得挑眉问道。 医生把买来的早点往柜台上一放,咬着方便筷子不解道:“我好像在街角的花店看到昨天我们遇到的那个小姑娘了,她好像正把一个新发芽的种子移栽到花盆里……不会是你昨天给她的那颗种子发芽了吧?” “有什么稀奇的?”老板淡淡道,“是种子,不管早晚,总会发芽的。不管是一年的种子,还是两千年前的种子。那种子重新发芽,有缘的两人应该重新相见了吧……” “喂!到底那种子是什么来历?”医生对哑舍里层出不穷的神秘物品还是觉得难以应付。 “没什么,哑舍里的东西,都是古董而已。”老板微微一笑,啪地一声掰开方便筷子,“下次买东西不用拿方便筷子了,我这里也有筷子,用后洗一洗就好了。” 医生埋头苦吃,不敢接话了。是谁刚说哑舍里都是古董的?那筷子肯定也是古董啊!他可不想用几百年前的东西夹吃的啊! 而且保不准……会是哪个死人陪葬用的筷子! 第26章白蛇伞 一 “您好,您的快递。”门外传来规律的敲门声。 医生拉开门,熟练地拿过包裹,签了字然后关上门。 是一个很长很窄的包裹,医生回忆着最近好像并没有网购什么东西,正疑惑间,发现包裹单上写着的发货地址是老家。 医生想起小姨前几天打过电话,说是给他邮一件爷爷的遗物,收拾屋子的时候翻出来的。医生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现出里面一把古旧的油纸伞。 这把油纸伞看起来很有年代了,油黄色的伞面都已经发黑,仿佛一碰就会碎掉,还散发着一股令人不舒服的霉味。伞骨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洁白如玉,和油黄色的伞面对比起来,有种说不出的不协调。 医生想起来,这把油纸伞被他爷爷藏在一个很大的樟木箱里,爷爷非常小心,不让他随便把玩。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偷着看,大概是小姨以为他很喜欢这把伞,才寄给他的吧。 其实他还真不想要这把伞。 医生头疼地挠了挠头,他的屋子本来就够乱的了,而且这把伞撑起来估计就要散掉,根本就不能用。 要不扔掉? 医生的这个念头刚起,就被否决了。这把伞看起来是个古物,等哪天带到哑舍去给老板看看吧。 他小心地把这把油纸伞用塑料袋罩上,放在了衣柜的最上面,然后就把这件事扔到脑后去了。 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开始下了起来,窗外隐约有条细长的影子出现,瞬间又隐匿在风雨中,快得仿佛是幻觉…… 二 “老板,给你带回来的镇江特产。”医生把手中的袋子一推,笑盈盈地看着柜台里的老板。 “谢了。”老板不咸不淡地抬了抬眼,拿出那些特产,直接就打开了。 医生也不客气,拈起一块糕点开吃,一边吃还一边发牢骚道:“你说医院没事弄什么年度旅游啊?那么忙,远的地方又不能去,只能抽空去趟镇江,金山寺有什么好看的!喏,对了,有个老和尚,居然盯着我看了半天,递给我一包雄黄!” 老板闻言一怔,“那包雄黄呢?” “当然是随手扔了啊!丫的,把哥当许仙了啊!”医生拍了拍手里的糕点碎屑,嗤笑道。 老板看了一眼他衣领间隙中若隐若现的长命锁,淡淡道:“如果我没记错,你快要过生日了吧?马上二十五岁了?” 医生顿时来了兴趣,“是啊是啊,还剩几天。嘿嘿,我可是我们医院最年轻的医生哦!念书那阵我连跳了好几级,比同期的早上了三年学。哥可是个天才啊!怎么?要送我生日礼物?喏……不过你送的东西我要先考虑考虑要不要拿……” “算算时间果然差不多了啊……”老板喃喃自语了一句,转而问道,“你最近有没有收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奇怪的东西?难道莫名其妙收到雄黄还不够奇怪吗?”医生推了推脸上的眼镜,有点愤愤不平。 “我是说在这之前,”老板摩挲了一下掌中的紫砂茶宠,思索了片刻道,“例如……一把伞……” “伞?”医生一愣,“嘿,你还真别说,还真是有把伞寄到我家,那是老家的人寄过来的……你是说那把伞有问题?那是把很古老的油纸伞,我看挺有年头的,还想抽空拿来让你看一眼呢,没想到最近年末比较忙,都忘记了。” 老板眯起眼睛,略带同情地看着医生道:“你知不知道《白蛇传》?” “当然知道,不过虽然这个故事很美,但依旧是虚构的。雄黄?许仙?你是说……那把伞是传说中的那把白蛇伞?搞笑吧?”医生嗤之以鼻。 “你相不相信神话或者传说?”老板淡淡道。 医生虽然想说相信,他在哑舍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又摇了摇头道:“当然不相信,一切都要有科学证据的。讲的是逻辑,不是想象。我的工作可不是靠着想象就能给人开刀的。”一切诡异的事情都是仅限于哑舍,他的人生仍是非常正常的。 “哦?那你爱不爱你的工作?”老板挑了挑眉。 “当然爱。”医生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拿出实际的证据给我看看?” “……” “不能因为没有证据,就说那是虚构的。爱、希望、信仰,这些都是存在的。”老板唇边漾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意,“传说,也是存在的。” 医生无话可说。 “况且,白蛇传是有证据的,你家里的那把白蛇伞就是证据。当年应该就是许仙在西湖断桥畔借出了这把油纸伞,才让他和白娘子结缘。没想到,现在到了你的手上。”老板徐徐说道,最后看着医生,缓缓地摇了摇头。 医生被他的这一眼看得心惊肉跳,“干吗用那种看杯具的目光看着我?这白蛇伞不好吗?也许会有美女蛇来主动当我女朋友哦!” 老板同情地看着他道:“若是好事的话,为何那个和尚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雄黄?他只是给了你,没给别人吧?” 医生背后开始泛起寒意,“你是说……那个美女蛇早就出现了?可是……可是我身边的人都很正常啊!” 老板点了点头道:“肯定是因为那把白蛇伞,引来了白蛇的执念。你是医生,每天见过的病人就很多,白蛇在遇到许仙时已经修行了千年修得人形,白蛇传的故事据说发生在宋朝,那么距今又过了一千年。修为足有两千年的蛇精,你能认出来才怪。” “白娘子不是被镇在雷峰塔下吗……”医生忽然消音了,因为他想起来,雷峰塔早就倒了,现在在西湖边上重修的那个,虽然美轮美奂极具特点,塔内一切现代化物事应有尽有,连电梯都有,但肯定没有能镇压蛇精的灵力。 医生呆了片刻,突然像过电一样跳了起来,神经质地往空无一人的店面内来回查看着:“老板,你没在和我开玩笑吧?” 老板嗤之以鼻道:“刚才还不是在幻想要美女蛇当女朋友?” “只是开开玩笑嘛!谁想到会是真的!”医生急得团团转,“那白蛇为了那把白蛇伞而来?那把破伞,我给她还不成?” 老板淡淡道:“那条白蛇,估计是来报仇的。” “报仇?”医生目瞪口呆,“白蛇的传说不是个爱情故事吗?” 老板垂下眼帘,挑了挑桌上放着的青瓷香炉,看着香炉上袅袅而升的香烟,淡淡道:“白蛇一生的悲剧,都是从一杯雄黄酒开始的。端午佳节,声称爱她的那个男人,对她下了一回毒手。你说,她能不恨吗?传说并不都是真实的,故事的最后,她一直都被压在雷峰塔下,而她爱的那个男人娶了其他女子传宗接代。你收到的那柄祖传的油纸伞,原本是存放在一个樟木箱子里的吧?” “好像是的,据说那个樟木箱被我小姑拿去装衣服了,估计是舍不得把这伞扔掉,想起我小时候喜欢,就给我寄过来了……”医生为之扼腕,这都折腾什么啊?折腾出来事了吧? “樟木能避虫蛇,特殊的气味让白蛇感觉不到油纸伞的存在,所以这些年来相安无事。可是这次这把油纸伞重见天日,她又怎么可能察觉不到?谁是这把白蛇伞的主人,谁就要承担她的怒火。”老板淡淡说道,言语间竟有些凝重,完全不同于往日间的谈笑风生。 医生沉默了下来,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老板,你这里有没有雄黄?” “你以为区区雄黄就能压得住两千年修行的蛇精?许仙用雄黄酒逼出了白娘子的原形,是因为在端午那天的午时三刻,是她法力最弱的一刻。现在都年底了,你准备再多雄黄都没用。”老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满足于弥散在空气中的檀香味,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那该怎么办?”医生本来不信这些子不语怪力鬼神的说法,但他在哑舍已经见过许多超自然现象了,上次《山海经》里的环狗和穷奇他都亲眼目睹,三青鸟他还一直在用超市买的新鲜竹笋喂养着呢! 老板突然伸出手去,扒开医生的衣襟,用手拽住了他胸前的长命锁。这块长命锁是一整块白玉雕成的,质地细腻,光泽滋润,状如凝脂。正面用阳文篆法刻着“长命百岁”四个字,另一面则雕着一朵晶莹剔透的白莲花。 医生见老板定定地看着他这块长命锁,讪讪地笑道:“呵呵,你估计会笑话我,这是小孩子带的东西吧。算命的都说我二十四岁那年有一场大劫,家里的人也嘱咐我不能摘下这个长命锁。不过肯定是骗人的,这马上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到我生日了,这二十四岁也快要过去了,哪里有什么大劫啊?” 老板用力拽住了长命锁,拉得医生的身体也不禁往他的方向倾了过去,医生以为他要细看这块长命锁,他虽然说了不信命,可是这块长命锁他就算是做手术的时候都没摘下来过。所以也就没办法主动摘下来拿给老板看,只能双手撑住柜台,把身体靠了过去。 而这么一靠近,医生的视线就别无选择地落在了老板身上。 貌似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近地看过老板,医生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也许是见面时经常在这家阴暗的店铺,老板的面容大部分都隐藏在阴影中,就算是一眼看过去,最吸引他的也并不是老板的容貌,而是他身上黑色中山装上的那条赤色红龙。 老板应该很年轻,医生职业性地观察着老板的皮肤和五官,分析大概对方的年纪比自己还要小个两三岁,顿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也许是过往的那些奇异事件中,医生总是看着老板淡定地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觉得他非常可靠。就算是现在有蛇精要找上门复仇的紧张时刻,医生也没多放在心上,下意识地觉得老板肯定会帮他搞定。 医生的目光顺着老板光洁的侧脸下移,忽然发现在老板竖起的衣领挡住的脖颈间,隐约有一道横着划过的狰狞伤痕。看起来年代颇远,医生很想细问他这道类似砍头的伤痕到底是怎么弄的,但一想到现在这个问题未免有些跑题,算了,还是等以后找机会再问吧。 或许,老板总是穿着高领的中山装,大概就是为了遮挡这道伤痕…… 医生胡思乱想着,看着老板在手掌中摩挲着那块白玉长命锁,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为难的问题。医生不敢打扰他,就这样维持着别扭的姿势站着,直到他撑着柜台的手都开始觉得发酸时,老板终于松开了他的长命锁,拉开他的衬衫领口,把长命锁给他贴身戴好。 冰凉的玉一接触皮肤,顿时激得医生一个寒战。为什么被老板握了那么久的玉连一点体温都没有? 这个问题在医生的脑海中只是一闪念,还没等他确认时,就听到老板淡淡道:“其实要躲避白蛇的复仇也很容易,千年前她被压在了雷峰塔下,法海对她下了咒制,让她不能妄害生灵。可是许仙和白娘子的孽缘,一切来源于西湖断桥旁的那次借伞。所以你只要不让她借到伞就行。” “就这么简单?”医生直接愣了,先前老板还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结果居然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就可以避免?“那把油纸伞在我家放着呢,她自己抢去了的话,算不算我借她的?” “伞,是用来遮雨的。雨乃无根之水,虽然对滋润万物有莫大的好处,但淋在人类身上则会阴寒入体,所以伞在雨天保护人体不受寒气侵扰。蛇喜湿润,古有小龙之称,雨天更是其阴气大盛之时。她需要的也不一定是那把油纸伞,只要是你手中的伞便可。你把自己的伞借给了她,就相当于把护身的东西借给了她,她顺着雨水便可以侵占你的身体,吞噬你的灵魂。”老板阴沉的嗓音压得很低,听起来倒像是在讲什么鬼故事。 医生却心下大定,笑嘻嘻地拍桌道:“不就是不能借伞吗?我记住了。唉,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回去值班了,有空再聊!” 老板冲着他的背影叮嘱了一句道:“白蛇幻化人形的能力很强,你谁都不要相信。” 医生并没有回过头,只是抬手挥了挥表示知道了,便推门而出。 老板却站在那里想了很久很久,脸上的表情藏在自香炉袅袅升起的香烟后,连对面的民国水晶镜都照不清楚…… 三 虽然有可能被两千年修行的蛇精盯上,但医生现在表示非常淡定。 因为老板不是说了,只要不随便借给外人伞不就可以了嘛!那么大冬天的不下雨谁打伞啊? 不过这句话也就是当天他在心里吐吐槽而已,第二天开始,老天爷就好像是听到了他的腹诽,淅淅沥沥的小雨偶尔夹杂着冰粒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转眼间阴雨连绵,天气预报上也说这股低气压要维持一周的时间。 医生很郁闷,虽然知道南方的冬天这样很正常,但一想到他身边此时经过的人也许就是白蛇变的,这样一惊一乍,时间长了他自己也觉得受不了。 他也有想过,自己干脆不带伞不就得了吗? 不过转念一想,那也不行,万一他借别人的伞打,那个人是白蛇精变的可怎么办?老板可没说反过来不成立啊! 眼前的世界,已经看了两年了,无比的熟悉,此时却在烟雨朦胧的笼罩下,有点发虚,好像什么都不太真实。 医生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站着,桌上就放着雨伞,想到那成了精怪的白蛇说不定就在这附近,便觉得自己像是被蛇盯住的青蛙,从背脊冒出丝丝冰冷的寒意。 “发什么呆呢?怎么还不走?你也没带伞吗?”有人从后面一掌拍了过来,大嗓门也随之响起。医生回头一看,是他大学同学兼现在的同事淳戈。医生不由得想起他用黄粱枕时,曾梦见过淳戈为自己洗手做羹汤的样子……不禁抖了一下,好恶心! 淳戈看到了医生桌上的伞,嘿嘿一笑道:“呦,今天幸运了,你晚上不是还要值班吗?这伞先借我吧!” 医生眼看着淳戈很自然地朝他手中的雨伞抓过来,虽然这对话和这不见外的动作都再熟悉不过了,但他想起那白蛇能变幻人形,还是生生地打了个寒颤,右手中的伞在淳戈碰到之前换到了左手,“没,我今晚和别人换了班,不值了。” “哦,那敢情好,来,送我去停车场吧!”淳戈笑嘻嘻地说道,他这个月初刚买了车,晋级为有车一族,所以特想显摆一下。 医生嘴角一抽,“坐电梯可以直达地下停车场。” “这不是早上来的时候堵车,地下停车场已经没有位置了,我就停在了广场上……” 淳戈正想发表一下对城市道路拥挤的牢骚时,腰间的呼叫器便滴滴滴地响了起来。 淳戈低头看了一眼,叹气道:“紧急手术,看来我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先走了啊!”说罢,他拍了拍医生的肩膀,朝楼内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医生看着淳戈消失在门后的背影,觉得自己真是大惊小怪,蛇精不蛇精的根本就是老板的一己之言吧,也许根本就是吓唬他玩的呢! 刚打算打道回府,医生忽然发觉身旁多出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正是新派来他们医院实习的一个女医生,因为长相很漂亮,所以医生还记得她的名字,叶浅浅。 叶浅浅人如其名,长得清秀干净,就像是浅浅的叶片一般让人赏心悦目。 医生也不能免俗,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心底还觉得纳闷,现在已经很少见出门一点妆都不化的女人了,这叶浅浅看起来能有二十多岁,皮肤却好得和十几岁的女孩子一样。 “小叶,你没带伞?”医生见叶浅浅也站在落地窗前发愁,不禁开口问道。 “是啊,今天天气预报明明说没有雨的,我就偷懒没带了。” 叶浅浅细致的双眉微微皱起,她一低头,看到了医生办公桌上的雨伞,美目一亮,“学长,晚上是不是有你值班?这把伞能不能先借我用用?一会儿回家以后我再给你送回来,我家离这里不远的。”因为比医生小两届,所以叶浅浅便称医生为学长。 若是在从前,医生肯定不会让美女学妹为难,顶多自己晚一会儿回家而已。就在医生快要答应时,到嘴边的话忽然变了个样:“你家不远?那我送你回去吧!” 同用一把伞,应该不算是借伞吧?医生为自己的急智而得意。 叶浅浅的嘴角微妙地一僵,却毫无痕迹地微微一笑道:“那就多谢学长了。” 外面的雨势变得大了起来,医生撑起了伞,陪着叶浅浅沿着街巷走着。雨点打在伞面上的啪嗒声闷闷的,就好像是隔绝了外面的世界,天地间只剩下他和身边的叶浅浅。医生顿时感觉到老板所说的伞的功用所在,真的像是一种屏障,守护着伞下的人。 由于雨下的很大,医生也没了和人聊天的兴致,但还是配合身边叶浅浅的脚步,不紧不慢地走着。 医生看着脚边雨滴打在水坑上溅起的皇冠型水花,忽然觉得这千百年来,事物不断变迁,可是伞仍是那种模样。 就像这世间,万事万物变化万千,却仍有些什么东西,是永远不变的。他想起哑舍里的那些古董,历史在上面凝固成永恒,它们千百年来都保持不变,像是固执地在等待什么…… 唉,若不是他家里的那把油纸伞太脆弱了,就算是现在打在手里,也不会有人觉得很过时。 叶浅浅住的地方真不远,医生在拐过一道熟悉的街巷时,发现他们如果继续往前走的话正好会经过哑舍,便不由自主地留意起来。可是当他走到哑舍门前时,却发现哑舍的木雕大门上,居然插着一道沉重的铜锁。 医生不禁停住了脚步,他还记得,老板即使不在店里,哑舍的大门也从来不会锁上,而现在天都没黑,又没有到关店的时候…… 因为打着伞的医生停下来了,叶浅浅也不得不随之站定,她虽然一脸疑问,但也乖巧地没有多嘴。医生疑惑归疑惑,但也没当回事,收回目光准备继续往前走,而就在这时,突然走过来一人拦住了他们。 “哎哎!是你啊!你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去哪里了吗?”来人一手打着雨伞,一手拄着拐杖,花白的头发,儒雅的气质,正是那博物馆的馆长。 “不知道,昨天我还来哑舍看到他了呢。”医生知道这个馆长和他一样经常在哑舍里出没,所以两人也算是混个脸熟,但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他只知道对方是博物馆的馆长,而对方也只知道他是个医生。 馆长用拐杖跺了跺地面,叹气道:“今天哑舍一天都没开门,我昨天用一尊战国炼丹乌金小鼎换了他三件古董,本来今天还想来问问他关于那尊鼎有何收获,却发现他居然没有开门!”馆长说得痛心疾首,显然是觉得自己亏大发了。 医生虽然对古董不太了解,但也知道哑舍店里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更因为它们稀奇古怪各有原因,才没有任意地卖出。 他也曾见到馆长或者其他有钱人软磨硬泡,老板却对他们开出的高价无动于衷,可转身就有可能会以低得极其离谱的价格卖给走入店中的那些不识货的人,或者干脆走在路上就开始坑蒙拐骗,天价般的古董就那么随便送出。所以用三件古董来换一尊小鼎,恐怕那尊小鼎来历一定不简单。 不过医生想归想,却无意和这个脾气暴躁又非要装绅士的馆长纠缠,笑着聊了一两句,便借口要送同事回去而告别了。 一路无话,在送叶浅浅回到住处后,医生目送着她消失在楼道口,撑着伞转身离去。 什么都没发生,看来是他想得太多了。 见左右无人,医生心情颇好地转了下雨伞,看着雨滴在四周飞溅而落,仿佛甩开了心头郁结的闷气,他开心地笑了起来。 第二天,仍是阴雨连绵的天气。 医生站在告示板前,寻找着今天他的手术安排,正巧淳戈这时也来了,医生笑着同他打了招呼道:“听说昨晚的手术很成功,行啊你!” “那是,有哥出马,一个顶俩!”淳戈非常得意,其实昨晚的手术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病例,但是却是他首次担任主刀,虽然是因为主任不能及时赶回来的缘故,可是对他意义重大。淳戈笑了两声之后觉得自己也要收敛收敛,轻咳道:“其实也亏得做第二助手的叶浅浅,别看人家长得漂亮,居然会用何尔斯得缝合法,要知道我也是去年才刚学会的。你看你,不信吧?啧,要是你当时在场,肯定也被镇住了。” 医生是被镇住了,但却并不是因为叶浅浅会什么何尔斯得缝合法。 昨晚手术的时候叶浅浅也在?这不可能啊! 医生的目光停留在面前的告示板前,昨天晚上的手术安排表还没拿掉,在下午五点三十分进行的紧急手术里,叶浅浅的名字赫然在列。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手术安排表不会出错,因为会涉及医疗责任。淳戈也不会说谎……那么当时他送回家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医生感到一股刺骨的寒气从脚底瞬间顺着脊梁骨蔓延到脑后,刹时手脚冰凉。 四 医生决定再也不带雨伞了。 不管雨下得有多大,他宁可淋得全身湿透了回家,也绝对不带雨伞了。 若说之前医生只对老板的话有五分相信,在亲身经历之后,已经变得毫无怀疑了。他连雨伞都不带了,这下就不会有人能从他手里借走伞了吧?就算是妖精也办不到啊! 医生如此这样以后,也就不再去为此事多费心神。毕竟已经到了年底,各种手术还有年终总结、年终评定就已经够他忙的了。而当他每天冒雨奔回家时,都会发现哑舍的大门仍然是紧紧锁着。 也许老板是回家过节了吧。医生这样想着,虽然老板看起来应该是孑然一身的感觉,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人,肯定也会有家人的吧。 不过印象中前两年过圣诞、元旦的时候,哑舍也从不关门的,甚至连去年春节他因为加班没有回老家,发现哑舍仍照开不误。好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哑舍天天都营业的。 这次一连停业了好几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还是关于古董的急事。 医生虽然担心,但却知道老板不会出什么事,也许哪天经过哑舍时,老板还会穿着他的那身绣着赤龙的中山装,坐在柜台后喝着龙井茶悠闲地看书。相比之下,忙得不可开交的他应该算是操劳命…… 在哑舍停业的第五天,医生刚做完一场手术,正站在落地窗前喝着苦涩的咖啡提神兼发呆,外面的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着。据天气预报说,明天就会转晴天,但看着阴云密布的天空,下午两点多钟就好像是傍晚时分那样阴沉沉的。 “寿星,今天晚上要请客吃饭啊!”淳戈的大嗓门响起,在办公室内的人都随之起哄。 医生连连点头答应,知道他们这帮人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想放松一下。 “你今天应该没什么任务了,先回家去换身衣服吧。”淳戈拍了拍医生的肩,指了指他挂在椅背上那皱巴巴的外套,“你的伞是不是丢了啊?我这里有,你先拿去用。身为寿星,不可以穿得这么寒酸哦!” 医生看着手里淳戈塞过来的伞,愣了片刻。老板说过他不能借给别人伞,那么别人借他伞应该没事吧? 医生本想拒绝的,但是请客吃饭再弄得一身湿漉漉的实在是失礼,所以便道了谢,先溜回家换衣服去了,顺便把聚会的地点订了一下。就在医院后门那条商业街的第一家餐馆,到时候若有什么紧急手术,也方便随时报到。 走出餐馆,医生撑着伞走在雨中。由于是工作日的下午,再加上连绵不绝的雨,商业街上显得很冷清,很多店家干脆都闭门歇业。医生反正也不赶时间,便难得开始回忆自己二十四年的人生,习惯性地伸手摩挲着颈间挂着的那块长命锁。 据说这是他过世的母亲留给他的长命锁,虽然长辈们告诉他二十四岁之前不能摘掉,但他已经戴得习惯了,决定即使过了二十四岁也要一直戴着,因为这是他母亲留给他的遗物。 医生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拐进超市,打算趁着有空采购一下。正当他站在超市大门口,刚把伞收了起来,忽然发现街上有个人淋着雨走了过去。黑色的中山装上,那条赤色的红龙醒目极了。 “老板!”医生欣喜得挥动着手,发现见到老板平安无事,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高兴。因为对于工作极度忙碌的他来说,除了同事之外,老板是他在这个钢筋水泥森林的城市中,唯一的朋友。 “你怎么这时候下班了?”老板看到医生很意外,抹掉脸上的雨水,丝毫不客气地伸出手道:“伞先借我一下,我去前面办事,回来还你。” 医生想都不想,就很自然地把手中的伞递了过去,但在抬头打量老板的不经意间,发现老板的颈间光滑白皙,根本就没有任何狰狞的伤口。 医生的脸色当时就变了,立刻握紧手中的伞柄,厉声问道:“你是谁?” 这句话其实问得有些多余了,医生觉得周围的环境瞬间就变了,一时天地间雷电交加,震耳欲聋。他身后哪里还是灯火通明的超市,分明就是阴森森的荒郊野外。正当他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四周时,忽然感觉手中有些异样,定睛一看,发觉手中的伞居然变成了一条青白色的毒蛇,而原本握在手中的伞柄就是那条蛇的蛇头,两颗毒牙在闪电中发出莹莹的亮光,正朝他的手腕咬去。 医生反射性地松开了手,而在他的手一离开后,那条毒蛇又变成了雨伞,被一只莹白如玉的手抓在了掌心中。 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了他面前,一身白衣似雪,五官如水墨画般精致迷离,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美丽。 看着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医生的心却如同坠入了冰窖,他知道她便是那条白蛇精。虽然她的表情淡漠,平静无波,可是从她背后的天空中雷鸣阵阵,闪电就像是电影里看到的那样不断在云间闪现,完全可以肯定这一切都是这条白蛇精弄出来的天地异相。 而当医生感觉到雨水及身时,才明白为何老板禁止他借伞。 失去了伞的庇佑,从天而降的雨水就如同冰冷刺骨的银针一般,一针一针地钉在身上,彻骨地痛。 四周一片荒芜,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医生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白蛇弄出来的幻境,可是不管他逃到哪里,天空上降下的雨水都如影随形。 “那把伞呢?那把白蛇伞在哪里?” 白蛇的声音咄咄逼人,可是医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伞?那把白蛇伞?在他家里啊……医生动了动唇,想开口,可是却发觉自己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跌坐在地,用双臂护住自己的头,让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少暴露在雨中。 “我的伞呢?你把我的伞藏哪里去了?” 也许是因为白蛇的声音太过于凄厉,医生忍不住从臂弯中将头抬了起来。在他的视线中,那名女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巨大无比的白蛇,蛇身足有十多米长,蜿蜒地游动在他的周围。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不会相信那个清丽脱俗的女子就是这条狰狞的巨蛇所变。而当他看到这条骇人的白蛇张大了嘴朝他咬来时,医生毫不怀疑这条蛇能一口整个将他吞下去。 难道他就要这样死了吗? 医生的脑海里不知道为何想到了长辈们告诉过他的话,说他二十四岁时会有一场大劫,难道指的就是这个吗? 医生的双眼,并没有因为那张迅速逼近的血盆大口而紧闭。闭上眼睛并不能逃避什么,他倒要看看这条白蛇精是怎么吃人的。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医生眼中的所有动作都变慢了,时间仿佛相对静止了,他几乎都能看到在空中的那些晶莹剔透的雨滴,远处划破天空的闪电就如同天空的裂缝,那张令人恐怖的蛇吻被这样的背景衬托得竟然无比的震撼迷人。 死前看到这样的景象,应该也够本了吧。 当医生都能感觉到来自蛇嘴里的腥臭毒气时,忽然一个人挡在了他的面前,替他迎上了那巨大的蛇吻。那条蛇仿佛受了惊吓,想要停下来,但由于它的体积实在是太大,就算是及时改变了方向,一颗毒牙还是擦着对方的胸腹处划过。 医生的眼镜上全是雨滴,但是却不影响他看到,视线中有条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正张牙舞爪地盘踞在那人背后。 这是真的老板吗?医生的大脑有些迟钝,抱着膝盖,愣愣地抬起头。 他的头顶上,有一把巨大的油纸伞,替他遮住了那刺骨冰冷的雨水。 “笨蛋,我都叮嘱过你,不管是谁,都不能借伞的。”老板淡淡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以为是你我才借的嘛!医生在心中腹诽着,却没胆量顶嘴。没有了那种杀伤力极强的雨水侵蚀,他很快便缓过气来,突然想起刚刚老板曾差点被白蛇咬到,赶紧站起身转到他的身前,仔细检查着。 “还好,没有伤到身体,只是衣服破了。”医生看着老板身上的中山装已经破了一道口子。就算他对衣服不识货,也知道老板身上这件做工精良的中山装肯定价值不菲。“真是可惜了,不过你不是还有好多件吗?这件我赔给你吧!”医生心想着,再贵,他的工资应该也够用了。 老板低着头,在看到衣服破裂的时候,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神情,但很快就被很好地掩饰住了。他平静地抬起头道:“没什么,不用赔了。对了,我五天前从你家拿了这把白蛇伞,你别介意。” 医生早就认出来老板现在手里举着的,就是惹出这一系列祸患的白蛇伞。他虽然很好奇老板是怎么进到他家里的,但是也知道若不是老板替他保管了这五天,也许白蛇精早就把这把油纸伞拿走了。医生也不是真的笨蛋,这时也知道白蛇精的最终目的还是这把伞,至于借伞什么的,大概只是一个导火索。 “这把伞,就交给我处理了,可以吗?”老板淡淡地问道。 “一定要处理,顺、顺便……把那边那位也处理掉吧……”医生看着不远处吐着蛇信的白蛇,真心诚意地说道。也许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自从老板来了之后,这条白蛇精收敛了许多。至少,连天边的雷电都不打了。 老板定定地看着那条白蛇,忽然间叹了口气道:“你知道吗?白蛇的传说,其实都没有交代最终的结局。” “最终的结局?难道不是白蛇被压在雷锋塔下,后来塔倒了,现在又出现在我们面前了吗?”医生不知道老板为何忽然说起这个,但有老板在身边,医生就觉得这事绝对能轻松解决,便淡定地陪他聊起了天。 “那条白蛇,修炼了千年,已经可以呼风唤雨,是一条半龙了。等它过了情劫,就能化龙升天,成为一方龙神受人供奉。” 医生倒抽一口凉气,知道这一个礼拜以来的阴雨天气,根本就是白蛇精弄出来的。而刚刚的雷电交加,当然也是白蛇精的杰作,否则冬天哪里来的雷声阵阵。 “其实当年,它虽然没有龙形,但已经有了龙骨。可是法海的一道符咒,认准了它是蛇精,便将它压在了雷锋塔下。当法海询问许仙,如何处置白蛇精时,你知道许仙如何决定的吗?” 老板的声音虽然平淡毫无起伏,但医生却听得毛骨悚然,一时都没敢问出口。 出声的不是老板,而是对面的那条白蛇。 “他剥了我的皮,制成了伞面,抽了我的龙骨,做成了伞骨……” 那条白蛇一边说,一边重新幻化成了人形。那张清丽逼人的脸容上,盛满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怨恨。 “什么山盟海誓,什么甜言蜜语,在恐惧面前,统统都化作了云烟。他只想着我是妖精,我会吃人,可他又是否想过……我其实是刻骨地爱着他……”白蛇喃喃说着。 “这……难道……” 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手中的白蛇伞,浑身的鸡皮疙瘩犹如雨后春笋般颗颗冒出。 “白露,只要再等上一天,你的冤魂就会散去,下辈子忘记过去投胎做人,比在世间游荡得要好得多。”老板又叹了口气。 原来这条蛇有名字的,而且并不叫什么白素贞,而是叫白露。医生看着婷婷袅袅走来的女子,不禁暗叹相貌果然很重要。刚刚他还觉得那条白蛇狰狞恐怖,但是眼前的女子柔弱纤细,即使知道她的原形就是那条白蛇,也实在是让人生不起恐惧之心。 当年的许仙,为什么能如此绝情,如果有真心爱过她一点点,也不会说出要剥了她的皮,抽了她的骨这样的话吧…… 医生禁不住想,有时候人类,倒还真不如那些山精妖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 白露停在了他们的面前,坚定地说道:“我只是要你手中的那把伞,溶了我的皮,烧了我的骨,我的灵魂就能永远在这世间徘徊。” “就这样锲而不舍地找他的转世,看着他受到报应穷困潦倒,家破人亡,尸骨无存……你不厌吗?”老板皱眉问道。 白露那张红得像涂了血一般的薄唇微微勾起,浅笑道:“五十步笑一百步,我和你,没有什么区别。一千年前你顺应天意没有来救我,今天你也别多管闲事。” 医生闻言惊讶地朝老板看去,一千年前? 白露用眼角瞥了一眼医生,似无奈又似嘲笑地笑了一声道:“我就知道,为了‘他’,你什么都肯做。把伞给我,别逼我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医生听着很奇怪,总觉得他们所说的并不是他,而是另外的一个人。这种感觉令他非常的不舒服。 老板再也没有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把伞递给了白露,之后便伸手拽着医生的袖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雨滴打在身上,已经不再冰冷刺骨,医生松了口气。 “呵呵,多谢了。弄破了你的赤龙服,真是抱歉。不过,你在世间也留恋得太久了……” 白露银铃般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就像是破开了天空的乌云般,久违的阳光从厚重的云层间洒了下来。 医生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在阳光的照射下,白露手中的白蛇伞的伞面已经开始溶化,像是在阳光中燃烧一般,冒着青白色的烟,几乎呼吸间就消失殆尽。 他知道白露一定很痛,就算是她已经是没有感觉的灵魂了,但他知道她肯定痛彻心扉。 但她此时却在笑,笑得肆意而又畅然。 雨水透过了没有伞面的白蛇伞,打在了白露清丽脱俗的脸颊上,犹如她的泪水般,滚落而下。 她就打着那把只剩下伞骨的白蛇伞,凄美地站在雨中,并不像是要面对千万年的孤独,而是像站在当年烟雨缥缈的西湖断桥畔,傲然执意地等着自己的爱人。 五 医生不忍地收回了视线,却发现他和老板已经走在他熟悉无比的商业街上,太阳出现了,雨却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地上的水坑反射着天上的阳光,绚烂得宛若新生。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远远的,传来白露温婉缠绵的歌声,最终听不见了。 医生知道她走了,但她还在这个世间。 她不肯解脱,也永远不会让自己解脱。 医生忽然止住了脚步,抬头问向一直低头赶路的老板:“你和……白露认识?”医生本来想用“那条蛇”来代替,但是他发觉他不能说出口。因为,那分明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叫白露。 老板停下了脚步,但并没有回过头,只是淡淡地说道:“它是我师父当年养的一条药蛇。” 医生呼吸顿止,直觉告诉他,老板并没有和他开玩笑。 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当年?足足有两千多年啊! 医生快走了几步,赶到了老板的面前,他想看着老板的眼睛说话。可是当他看到老板的脸时,却是一惊。 他知道老板的皮肤很白,白得像玉一般,可是如今的老板,皮肤白得确如雪一般,仿佛阳光一照,就会融化在这片温暖之中。 这时,老板忽然间咳嗽了起来,咳得惊天动地,就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要咳出来一般。 医生吓了一跳,以为老板受了内伤,急忙抓着他的手往医院的方向走去:“我带你去做检查。” “不用了,咳……没事。”老板缓过神,尝到了口中的血腥味,小心地把嗓子眼的淤血咽了回去。 医生皱着眉,不觉得老板是真的没事,况且掌心的手冰凉得不似常人,简直连一点体温都没有。正想坚持拽老板到医院做个检查时,医生突然瞪大了双目,眼睁睁地看着老板的左肩上出现了两条龙须。那条本来盘踞在老板身后的赤龙,竟像是活过来了一般,用肉眼可以察觉到的速度,缓慢地爬到了老板的肩头。 像是知道医生震撼得无法言语的心情一般,老板温言安慰道:“无妨,只要你没事就好。只要你挺过了今天……” 医生刚想问为何是挺过今天,挺过了今天又怎么样时,却忽然觉得脖间的重量一轻,一声清脆的响声随之响起。 两人同时低头,只见在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的青石板路上,一块玉质的长命锁,整整齐齐地碎成了两半。 第27章长命锁 一 医生低头看着那块陪伴了自己二十四年的长命锁,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那块白玉的长命锁,在青石板路上,整整齐齐地碎成了两半。裂痕是横着的,正好碎裂了“长命百岁”这四个字。 这块长命锁是母亲的遗物,他很小的时候,就被严厉告知这块长命锁绝不能摘下,所以连洗澡睡觉乃至长大了进手术室都不曾离身片刻。他也曾想更换系着长命锁的红绳,但这二十四年间红绳虽有磨损,但仍系得十分牢固,便抹去了这个念头。 谁曾想,竟然在今日毫无预警地断掉。 医生愣愣地看着地上碎成两半的长命锁,虽然他对身外之物看得极淡,但看到陪伴自己二十四年的美玉在面前生生碎裂,也忍不住为之心悸。呆愣地心痛了片刻后,才回过神,弯腰想把它捡起来。 可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比他的动作还要快,碎成两半的长命锁转眼静静地躺在老板的掌心里,医生看他并没有归还的意思,不禁疑惑地看了过去。 “你……有没有什么感觉?”老板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医生的脸色,幽幽地问。 “感觉?”医生莫名其妙,“什么什么感觉?” 这话反而把老板给问住了,老板仿佛不敢置信地看着完好无损的医生,然后闷不吭声地拽着他往大路上走去。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医生总觉得老板非常不对劲,那一向总是勾起高深莫测弧度的薄唇,此时坚韧地抿成了一条直线,甚至连很少皱起的长眉都拧成了一团。 “找人,把你这块长命锁修好。”老板站在路旁一招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医生一听这话,马上乖乖跟老板钻进车内。他对这个长命锁有着非同一般的感情,虽然已经碎了,但刚刚才从白蛇伞的灵异事件中顺利抽身,他很好奇老板还能再搞出什么奇迹来。 听到老板对司机报出的一个地名,医生便知道要去的地方极远,他叹口气,摸出手机给淳戈打了个电话,抱歉地说自己的生日聚会要改期。电话那头,传来淳戈暧昧的笑声,调侃医生肯定和某人单独吃烛光晚餐去了。 还烛光晚餐呢!他差点还被一条蛇精当晚餐吃了! 医生解释不能,只好苦笑着放下手机。偷看了一眼身边正襟危坐的老板,心想自己这个生日可真过得惊心动魄。 虽然带了二十四年的长命锁毫无预警地碎掉,让医生心情低落,但绷紧的精神一旦松懈,他很快疲惫困倦起来。医生索性闭上眼睛假寐,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感到车停了下来。他被动地被老板拽下了车,惊觉他们正站在一座无比豪华的别墅门口。 一看这座别墅的气派,医生立刻就醒了,两眼放光。 这座仿中国古风建筑而成的别墅,其实更像是一座古代的宫殿。却不是完全仿古,在很多细节上采用了现代流线型的设计,融合在一起偏偏没有违和的感觉,赏心悦目至极,就像一个精美的艺术品,让人为之惊叹。这间别墅小有名气,经常上一些建筑杂志,所以医生对它也极为眼熟。但这也仅限于外观,据说这别墅的内部拒绝采访,所以内部的装潢如何至今都没有公开。 老板按了铁门上的对讲机,医生吓了一跳,没想到他要找的人就住在这间别墅里。 巨大的铁门在片刻之后向内开去,露出一道鹅卵石铺就的道路。别墅前的花园并不大,但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医生四处张望,跟着老板往前走,别墅的屋檐下挂着古朴的风铃,偶尔有风吹过,铜质的风铃便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响声,在黄昏的夕阳下别有一番景致。医生忍不住慢下了脚步,想多看看,可是老板却非常着急,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别墅,医生只好跟了上去。 一进别墅,就是一条金碧辉煌的长廊,长廊两旁有着许多精心摆设的古董。医生虽然来不及细看,也知道这些古董绝对价值不菲。而长廊后,是一间极为敞亮的客厅,两面落地窗可以直接看到外面的湖水,夕阳映照在湖面之上,波光粼粼,映得整个客厅都泛着刺眼的黄光,乍一看,整个屋子就像是用黄金打造的一样。 医生眨了好几下眼睛,才发现客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这个男人面容平凡,身材中等,看上去有四五十岁了,但眼神却像是儿童一样,黑白分明,极为清澈。他的头顶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反射着夕阳的光晕,像一个特大的灯泡。医生知道这位定然就是别墅的主人,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人家时,对方就极为好客地对老板扬起了笑,指着旁边的沙发说道:“稀客啊稀客!坐!坐!” 老板没有动,但医生却反射性地坐了下去。沙发很软,简直让人一下子陷入了一个美梦,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甚至想永远都不再醒来。 医生还有些发懵,老板已经把手中一直攥着的长命锁递了过去,淡淡道:“大师,我来找你看看这块长命锁还能不能修。” 医生听了老板对这人的称呼,忽然想起之前博物馆开展览的时候,就有请这个人去做过讲座。这位被称为大师的中年男子,是收藏界负有盛名的大师,几代单传的绝技,就是修复古董。 没想到这别墅的主人就是他。 老板虽然把长命锁递了过去,可大师并没有接,而是摸着他的那个光头腼腆地笑笑道:“老板,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的规矩,我修别人的古董,那是收钱的。可是你拿来的古董都不是凡品,每修一次我都要掉一根头发。我真不是不想修,而是……你看,我的头发早就掉光啦!” 医生闻言嘴角抽搐了一下,他知道搞收藏的这些人多少都有些不正常,却没想到居然有掉毛发这种怪僻。 老板表情不变,继续淡淡道:“你先看看,看看应该不会怎么样吧?” “哈哈,对,看看!我先看看!”大师搓着手,从怀里掏出一块手绢,包住接过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 医生在大师拿过长命锁的那一刻就在留意他的表情,只见大师浑身一震,坐直了身体,哆哆嗦嗦地从茶几上拿起遥控器,按了几下。 客厅的窗帘自动地拉了起来,隔断了外面刺目的阳光,屋内的灯也随之亮了起来,柔和却又明亮如白昼。医生看着大师从茶几里掏出一套各式各样的放大镜,开始对着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细致地观察起来。 医生本来还等着大师下结论,但一连十多分钟过去了,大师还是翻来覆去地看着,他便开始有些无聊了。老板仍旧笔直地站着,眼睛一丝都没放松地盯着大师,好似生怕他转眼就会把那长命锁掉包一样。 又过了十多分钟,大师才颓然地向后仰去,陷在柔软的沙发里,喃喃自语道:“造孽啊……造孽啊!”他反复地说着这三个字,声音却从细不可闻到怒不可遏,最后气得连脸都憋红了,对着空气挥舞着:“是谁!是谁把这块长命锁摔坏的!” 医生哑然无语,还没等想好如何回答时,大师就已经转向了他,悲愤至极地怒道:“肯定是你小子!老板才不会这么莽撞,你拿长命锁来跟我换这个别墅我都跟你换!你怎么能这么不小心把它弄碎了呢!造孽啊!” 医生被大师的反应吓得目瞪口呆,他从老板的态度上,已经猜出这块长命锁绝非凡品,但没想到竟然会珍贵到这种程度!这幢别墅已经是这城市中最豪华的,再加之是知名设计师所设计的,简直快成了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而这小小的一块长命锁,居然就能价值一幢别墅? 一想到自己以前竟然成天在脖子上挂着一幢别墅,医生就觉得脖子无比地疼。 老板此时却冷哼了一声道:“只值一幢别墅?你也太小看这块长命锁了。” 大师却像受了刺激般嚷嚷了起来,“你当我这幢别墅买来多少钱?这可是市里最黄金的地段,寸土比寸金还贵多少倍呢!有钱也买不到!而且还是我用一盏宋瓷换来那设计师来替我设计的,用料都是最先进最上乘的,称之为艺术品也不为过!就算这长命锁是陆子冈雕的,值这幢别墅也就差不多了!” “陆子冈雕的?这个陆子冈是谁?”医生怕他们俩吵起来,急忙岔开话题,“大师,你怎么能看出来这块长命锁是谁雕的呢?我记得上面没有款啊!” “你小子,居然连陆子冈都不知道!陆子冈是明末最为著名的琢玉巨匠,什么起凸阳纹啊,镂空透雕啊,阴线刻划都是登峰造极的手段,尤其他还能刻出浅浮雕的效果。而且,他的作品都有刻款,只是刻的部位十分讲究,多在器底盖里等不显明处。相传明神宗曾命他雕一把玉壶,严令他不准在壶上落款,陆子冈则运用仅凭手感的内刻功夫,巧妙地把名字落在了玉壶嘴的里面。”大师早就寂寞了一天了,好不容易有人来听他上课,立刻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这块长命锁上虽然没有落款,但你看这背面,莲花的纹路里,有两个字。正是‘子冈’二字。” 医生接过大师递过来的一半长命锁,拿起放大镜细看,果然发现了两个婉转的篆书,正好连接了莲花花朵上的纹路,可谓巧夺天工。医生觉得很神奇,这块长命锁不离身地在他身上戴了二十四年了,各种细微之处他都记在心中,却从没发现莲花的纹路里竟然还有两个字。 “陆子冈这小子,都告诉他不许在这长命锁上留下款识,他果然这么死脑筋,也怪不得最后被那皇帝杀掉。”老板在一旁叹道,只是那口吻,和大师的述说截然不同,就好似认识那陆子冈一般。 “啊?他死了?”医生一出口就觉得自己说的不对,都明朝末期的人了,怎么还能不死?所以自觉地尴尬地补了一句道,“他被杀了?” “是的,传说陆子冈有一次在为皇帝制作一件玉雕后,将名字刻在了龙头的纹路上,因而触怒了皇帝,不幸被杀。陆子冈英年早逝,没有后代,一身绝技随之湮灭。所以传世的子冈玉才稀少无比,后世虽有赝品无数,但经鉴定确实出自他手的子冈玉,不是被摆在博物馆中,就是被藏在私家里,都是有数的几十件而已。”大师遗憾地叹息道,又从医生手中把那半块长命锁要了回来,惋惜地摩挲着。 医生仍在云里雾里的,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故事,根本没有跟自己成天所带的长命锁联系起来。 大师突然咦了一声:“不对,这玉包浆锃亮,润泽无比,温润有余,灵气十足。年头应更久……可是竟然看不出一丝土气……”大师反复地在光下察看着,越来越激动,“这玉至少盘了两三百年,造孽啊!造孽啊!小子,你这玉到底是哪里来的!” 最后一句是凶神恶煞地冲着医生说的,医生愣愣地回答:“是我娘的遗物……也不能算是我娘的遗物,我爷爷说,我刚出生的时候早产,是位先生送了我这块长命锁,让我以后贴身带着,绝对不可以取下。我就这样带了二十四年,今天突然红绳断了,长命锁就碎了……” 大师的脸越听越扭曲。他一看这个年轻的小子就知道他是个不懂行的,这玉不能贴身佩带,更不能沾染香皂等化学物品,二十四年都没离身,那么就是洗澡睡觉都会带着,这玉还能滋养得光润水泽,那说明这玉料在雕刻前就被人盘了数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盘玉,就是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就像蝴蝶经过蛹的挣扎,玉逐渐蜕去了粗糙的土壳。古玉纵然具有最美的色沁,如不加盘功,则将隐而不彰,玉理之色更不易见,玉性不还复,形同顽石。故前人十分重视和讲究盘玉之法,《古玉辨》中将盘玉分为文盘、武盘、意盘三种。文盘是常年佩带,精心呵护,时间甚至可达数十年,武盘是用一块白布摩擦玉器,用摩擦生热的高温将玉质逼出来,虽然时间要比文盘快速许多,可稍有不慎就会让美玉毁于一旦。意盘就更加缥缈了,请有德之人握于掌中,选取灵气聚集之地,用意念与玉器沟通,只有思想境界极高之人才能办到。大师一开始只是关注于这块碎裂的长命锁的雕工,此时一注意到这块玉的玉料,差点没一下子跳起来。 这样的玉料,也只有陆子冈肯动他的锟铻刀,也只有陆子冈的琢玉技巧,才能配得上这块玉料。 大师愣了好半晌,终于长叹了一口气:“这块长命锁要是完好无损的,别说这一幢别墅了,两幢我都跟你换。” 医生已经听得麻木了,反正这块长命锁已经碎掉了,随便他怎么吹都无所谓。 老板却在一旁淡淡道:“再加上你别墅里所有的藏品,都抵不上这块长命锁。” 大师为之色变,但却并没有翻脸。他的别墅虽然值钱,但这别墅里的藏品更是精贵,很多都是从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珍稀异宝,此时被老板这么一说,大师几乎想要跳起来和他理论了。可他家和老板实乃世交,老板和他的爷爷是至交好友,从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起就认识他了。虽不知面前这人为何容貌多年来从未改变,但也知道他却从来不在古董的问题上胡乱发表言论。 大师握着长命锁开始冥思苦想,思索着印象中哪块玉会如此的珍贵,想了半晌之后“扑哧”一笑道:“老板,你别告诉我这块长命锁就是贾宝玉那块通灵宝玉,那这上面的字也对不上号啊!”不过除了那块玉之外,大师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了。 “通灵宝玉本不是凡品,根本不会轻易碎掉,而且每次都会自己寻找有缘人。”老板微微撇了撇嘴,“你手中这块玉的玉料,与和氏璧同出一块,是雕琢和氏璧剩余的角料。” “和氏璧?”大师猛然一震,知道若老板所说不虚的话,那这块长命锁确实是价值连城。从战国时期传下来的玉料,几千年的传承,再加上陆子冈的琢玉,简直就是无价之宝!可这样的无价之宝,在经过漫长的岁月中都完好无损,居然在今天就这么轻易地碎了!大师几乎赤红了眼睛,朝一旁的医生怒目而视。 医生往沙发里缩了缩,觉得这客厅里的空调温度未免开得太低了。 “和氏璧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琢玉能手卞和在荆山发现的,初不为人知,后由楚文王赏识,琢磨成器,命名为和氏璧,方成为传世之宝。春秋战国之际,几经流落,最后归秦,由秦始皇制成玉玺。而在制成传国玉玺之时,和氏璧剩下一大一小两块角料。大的一块有巴掌大小,白玉如羊脂,小的一块手指大小,苍兰若水。因为没有想好如何雕琢,秦始皇便把这一大一小的玉料,赐给了自己的儿子。大的那一块赐给了长子扶苏,小的那一块赐给了幺子胡亥。”老板徐徐道来,略微嘶哑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中回荡,像是带着沧桑的回忆。 大师眼睛一转,关注的重点显然不同:“秦灭后,传国玉玺归于汉刘邦。得传国玉玺者得天下,这和氏璧一直在皇帝的手中转手,直至传承到了唐朝,而五代时,天下大乱,流传的御玺不知所终……”他拿眼看向老板,虽然对老板的身世来历一点都不知晓,可是在几十年的相交中,也知道许多在历史长河中泯灭的异宝就藏在哑舍之中。他当然没有肖想能够占为己有,可这样传说中的宝贝,就算是看上一眼,这辈子也值得了。 老板却没有领会他的意思,犹自沉浸在漫长的回忆中,眼前依稀出现了当年秦始皇手握玉玺睥睨天下的身影,可转眼间又变成了子婴捧着和氏璧跪在刘邦面前受降的情景…… 老板突然撕心裂肺地咳嗽了起来,医生见状连忙倒了一杯水递了过去,却惊见在老板捂着嘴的指缝间竟然渗出了血。 在那惨白得像是白纸一般的手指间,血的颜色异常的刺目,医生此时发挥了他的职业素养,很快镇定了下来,打算拉着老板在一旁坐下,先给他做个简单的检查。但老板却挥开了他的手,从怀里掏出一块手绢擦干净唇间和手掌上的血渍,就像没事人一般淡淡地朝一脸震惊的大师问道:“我快没时间了,就不和你多说了,这块长命锁你能修不?” 大师挠了挠他那个光头,为难地说道:“若是一般的玉,我也就试着粘一粘了,但是玉碎了就证明它为主人挡了一劫,千万不能再戴了,要用红布把它包起来收好。更何况是这样珍贵的一块玉,若搞不好,反而会出大岔子。玉是有灵性的,但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大师说着说着也觉得过意不去,起身把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郑重地交还给了老板。 老板又怎么会不知道大师说的这些事情,只是乍然间看到自己护了几千年的玉突然之间碎掉,一时心乱如麻,难以接受。 这么多年来,他看了那么多的古物在他面前破碎毁去,以为自己早就无动于衷了。看来并不是那样,只是因为碎掉的,不是自己所珍爱的东西罢了。 老板从大师的手中接过仍带着体温而半暖的长命锁,看着一旁精神状态不错却一脸为他担忧表情的医生,内心反复琢磨着“玉碎就是为主人挡了一劫”的这句话。 难道是他一直理解错了?这长命锁碎掉,反而是好事? 老板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朝大师拱了拱手道:“打扰了,我先走了。” 大师却因为他的这个动作,一眼看到了他身上的中山装破掉的那个口子,脸色大变道:“你、你的衣服怎么破了?” 老板无所谓地轻笑道:“衣服自然是衣服,玉都能碎了,衣服又怎么可能不破?” 医生在一旁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察觉这两人态度大不相同,好像这衣服的主人是大师一样,反而老板却是满不在乎。难不成这衣服也是古董?医生盯着中山装上那条赤色红龙,不认为之前看到的那些景象是错觉——他是真的看到了这条龙在动。 大师的脸冷若冰霜,一把拽过老板的手臂,带着他往一旁的房间走去,恶狠狠地说道:“跟我来。” “你不是说头发都掉光了,不能帮我修补东西了吗?”老板挑起了眉梢,戏谑地说道。 “只是试试,我没把握,毕竟我的手艺比我爷爷差多了,补不好这样栩栩如生的赤龙。”大师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怅然。 医生目送着那两人消失在内室,自觉地没有跟上去,可是却没有妨碍他把这两句话听在耳内。那条会动的龙也有这位大师爷爷的功劳?男人绣花?医生知道他面前要是有面镜子的话,肯定会看到自己的表情有多么扭曲了。 这两人一走,医生便无聊起来,但又不能不告而别,只好在客厅里重新坐了下来。好在这客厅里还有一面书架,上面放着许多书籍杂志,医生随手翻看,喝着茶,也算自得其乐。不过这些关于收藏界的杂志也太过于无聊,沙发也太过于柔软舒适,看到最后,他干脆歪倒在沙发上彻底睡了过去。 直到被老板唤醒,医生才发觉居然睡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大师亲自开着车送他们回去。医生偷眼观察老板,发觉他的衣服破掉的地方只是用线粗略地缝合上了,那针脚惨不忍睹,甚至还没他缝合伤口的技术好呢。 就这样的一个针线活,居然忙活了几个小时? 医生在内心用吐槽表达着不屑,但聪明地并未在脸上表现出来。 大师开车把他们送到了哑舍门口便回去了,医生本来想打个哈欠伸伸懒腰,可下车被冷风一吹,立刻又精神了起来。 “你是先回去?还是进去坐坐?”见医生没有离开的意思,老板客气地问了一句。 “进去坐坐吧,我还有些事想问你。”医生目光烁烁地看着老板,心中的疑问急需得到解答。 老板不予置否,低头推开了哑舍的雕花大门,在门旁的柜子上摸出火柴,把门口的长信宫灯点燃。 幽亮的灯火在寂静的夜色中跳动着,此时百宝阁上民国的西洋钟忽然开始鸣叫起来——正是午夜十二点了。 老板长吁一口气,心想医生的生日终于过去了,正在盘算着他算是顺利地渡过了二十四岁,逃过一劫时,忽觉得背后一股大力传来,他毫无准备地被撞了一个踉跄,向前一步扶住了柜台才勉强站住。 慌忙回头,老板骇然发现,医生竟紧闭着双眼,靠在了他的背上,已经是昏迷不醒。 二 他觉得自己好像走在重重迷雾之中。 这迷雾很厚重,根本看不见周围的情况,连手伸出去,都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影子,完全迷失了方向。低头也看不见自己的脚,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医生根本都不敢随意动弹。 这究竟是怎么了?他最后的记忆就是走进了哑舍,怎么好像一眨眼就到了这里? 医生怔忡了片刻,忽然觉得远处隐约传来说话声。这么傻站着肯定也不是个办法,医生认定自己肯定是身处梦境,所以也觉得不会有威胁到他安危的事物存在,便循着那说话的声音走了过去。 迷雾渐渐地稀少起来,医生看到自己脚下踩着的是青砖。这些青砖和哑舍那间密室内他曾看到过的那种青砖不同,脚下的青砖有着完美的雕花,其间镶嵌着金箔和各种玉石,华丽得让人瞠目结舌。 这时他周身的迷雾已经慢慢散开,医生发现他身处一间极其瑰丽的宫殿中,周围有许多穿着繁琐古装的人。骤然看到这些,医生一开始吓了一跳,待到发现这些人根本看不到自己时,才放下心来。 果然是在做梦。医生饶有兴趣地在宫殿里来回观看着,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站在最前方的一名华服男子。那人生得高大威猛,站得笔直,就如同一株挺拔的松柏,英姿过人。年纪也就二十多岁,但却自有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度。 医生忍不住对他多看了两眼,这才发现他手中抱着一个襁褓,里面有个睡得正香的婴儿。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本王的长子,就叫扶苏吧!”那名怀抱着婴儿的高大男子洒然而笑地说道,下面的一群大小官员便开始连声祝贺。此起彼伏的道贺声把本来沉睡的婴儿吵醒,婴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而旁观的医生已经都呆住了。 扶苏?这世上能有几个人叫这个名字?历史上只有一个公子扶苏。 难不成这个高大威猛的男子就是秦始皇? 医生还想再看两眼,这时本来已经散去的迷雾又重新出现,几乎在转瞬间弥漫住了所有空间,不光遮住了视线,连声音都屏蔽住了,渐渐地连婴儿的哭泣声也再也听不见了。 医生自认为自己是在梦境中,所以不慌不乱,仍耐心地等待着。 没过多久,迷雾又忽然散去,这次换了一座更加雄伟的宫殿,但基本构造和原来的那个宫殿差不多,甚至连脚下的青砖都一样。看上去像是议事的地方,左右坐满了各种官员,那个疑似秦始皇的男子端坐在最上首的位置,而让医生感到意外的,是正在当众禀报议事的那个人,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的小童。大殿之上至少有上百人,而这名小童却夷然不惧,侃侃而谈,空旷的大殿上一时回响着清脆的童音。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扶苏公子? 医生已经发现疑似秦始皇的那人相貌已经褪去了眉宇间残存的稚气,气度越发沉稳威严,看上去大概能有三十多岁了,显然这个场景已是公子扶苏出生过后许多年了。可是这个十岁的小童,相貌根本和大殿之上的秦始皇没有一丝相似的地方。 反正仗着这里的人根本看不到他,医生一直走到小童的面前才停下。这个小童长得唇红齿白,高度只到他的腰际,医生越看越觉得这小童很熟悉,答案在心底好似呼之欲出。 正在疑惑间,医生突然感到身后被人拍了一下,一个熟悉的声音像是松了口气似的说道:“终于找到你了。” 医生一回头,就看到了脸色苍白的老板,然后就像是见了鬼一般来来回回地在他和小童之间看来看去,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板苦笑道:“没想到你会来到这里,没错,这个小孩是小时候的我。” 医生感觉喉咙像被人掐住一般,死死地瞪住老板,难以置信。 他开始觉得这并不是梦,他的幻想就算再离谱,也不会梦到设定这么齐全的梦境。 此时殿内响起了一个威严的声音,缓缓道:“甘罗使赵,不费一兵一卒而得河间之地,功绩可嘉。封汝为上卿,复以汝祖甘茂田宅赐之。” 医生指着殿中那个俯首谢恩的小童,期期艾艾地问道:“你……这是甘罗?那个十二岁就称相的神童甘罗?” “在秦制中,丞相与上卿的官阶差不多,所以便有了十二岁称相的说法。”老板甚为怀念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最后把目光定在一处。医生循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在秦始皇嬴政背后的屏风处,站着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眉清目秀,华服冠带,虽然没有嬴政慑人的气势,但五官却极为神似。 “这就是扶苏公子?”医生总觉得看着这人,心中有些异样的感觉,但具体是什么还形容不出来。还没等他理清思绪,迷雾又瞬间包围了他们四周,连宫殿都隐去了。奇怪的是虽然雾气很浓,但医生却仍能看到站在他身旁的老板。 “我知道你有疑问,继续往下看,你会知道你想知道的一切。”老板淡淡地说道,在雾气的缭绕中,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虚幻。 医生定了定神,虽然老板说的话非常不可思议,但他之前确确实实听到过老板说过那白蛇是他师父养的一条药蛇,而那条白蛇足足有两千多岁,战国时期正好离现今有两千多年,甘罗的相貌又如此神似老板…… 难道说老板真的是甘罗? 医生一瞬不瞬地看着老板,雾气浓重,他眼中的神色,越发显得扑朔迷离。医生忽然想起在正史中,甘罗的生卒年月不详,史书中根本没有记载过这位惊世骇俗的神童最后究竟是什么结局。按理说身为秦国贵族的甘罗,就算是寿终正寝,那么在秦朝的历史中也应该可以查阅到只言片语,可此人就像一颗流星,突然在大秦的朝堂中闪烁而过,又瞬间消弭不见。 还是说……史书没有记载甘罗的死因,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死? 医生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正想问出口时,迷雾又忽然散去。这次的场景不是宫殿,而是一间布置素雅的书房。时间好似又过了几年,甘罗已经从一名小童长成了一名少年,面目和老板越发的相似,只是眉宇间没有老板那种特殊的深邃气质,有的只是天真和烂漫。 “秦皇封我为上卿,以我当时出使赵国的功劳并不能承受得起,也不是始皇帝的一时兴起,而是为了安抚秦国的旧贵族。我虽名为上卿,但却无人把我当成上卿。始皇帝像是早就知道这样的情况会发生,随后不久便让我随公子扶苏读书,也就是当起了他的伴读。”老板徐徐说道,医生也看着已经长成一名青年的公子扶苏走进书房,两人极为相熟地开始讨论政事,时而抚掌大笑,时而争得面红耳赤。 医生这时才知道为何历史上关于甘罗的事迹止于他十二岁称相,因为甘罗变成了太子伴读,其实就是秦始皇为扶苏准备的幕僚班底。若公子扶苏登基,那么蛰伏的甘罗必将在秦朝历史上大放异彩。 可惜最后的秦二世并不是扶苏,而是他的弟弟胡亥。 一想到这个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太子,这个温润如玉的青年,竟会英年早逝,医生就忍不住从心底涌上一股哀伤。这种感觉真的难以解释,本来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他早就已经做到了可以漠然对待生离死别,况且这个扶苏公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死了,他替他沉痛个什么劲啊? 医生很快地调整好心情,下意识地回过头去看老板,把对方那充满怀念的目光尽收眼底。 感触最多的,应该是他吧。 医生不知道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两千多年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看着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个个死去,只剩下自己颠沛流离…… 医生忽然有些了解了,为何老板在做古董生意。只有那些古物,和他一样拥有着漫长的岁月,沉淀着厚重的历史,看着一代代的物是人非…… 迷雾来了又走,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场景,有时只是一瞬间,有时却持续许久。医生感觉自己就像是在看着一个人的回忆。 应该十有八九是老板的,他这么想着。 迷雾中出现的场景中,秦始皇的身影越来越多,医生听不太懂他们之间半文半白的对话,也觉得那些讨论的都是政事很无聊,便也不再找老板翻译。此时画面正好放到千古传诵的惊险一幕——荆轲刺秦王。 荆轲不动声色地跪拜在秦皇跟前,恭顺地递上地图。地图的卷轴一寸一寸展开,终于,图穷匕见,荆轲飞快地伸手抓紧始皇袖子,另一手,闪烁着寒光的匕首破空而出——凌厉的剑势朝秦始皇刺去,秦始皇挣脱撕开衣袖,躲过一剑。 荆轲一剑落空,他是抱了必死的决心而来的,不杀秦王誓不罢休。秦王拔剑迎击,砍伤了荆轲。鲜血溅出,荆轲把匕首砸向秦王,却又一次落空,自己却再一次被秦王刺中,负伤倒地。 看着荆轲挣扎着嘶吼大骂秦王暴政,医生忍不住问道:“老板,你说秦始皇是不是个暴君?” 老板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太子丹派荆轲刺杀始皇帝,始皇帝险些失去性命,但是秦灭燕时,甚至都没有伤害燕国王公大臣的性命。始皇帝一统中原占领六国后,没有屠城,没有对六国的王公贵族进行屠杀,而这些人,后来却成为反秦的主要力量。若是始皇帝真的是暴君,那楚国人刘邦为何可以做官?那楚国的贵族后裔项羽为何可以顺利长大?” 医生闻言一愣,因为老板的言论,也因为正好此时荆轲被一拥而上的秦兵斩于殿下。飞溅的鲜血几乎都要流淌到他的脚下,虽然这幅画面和他相隔了两千多年的岁月,可医生几乎仍能闻到那股慑人的血腥味。“你说反秦的是六国的王公贵族?可是我记得最先起义的是大泽乡的陈胜吴广吧?他们可都是平民啊,是秦始皇的徭役太重逼得他们造反的。” 老板冷哼了一声道:“汉朝的司马迁说,陈胜吴广暴动是因为服徭役迟到了要斩首。可是近期出土的秦简却说,迟到五天以内的处罚只是口头批评,五天以上也只是罚款。人人都说秦朝的法律严苛,而相反的事实是,秦帝国的法律中,已经出现了西方两千年以后才出现的保护罪犯的条款。《史记》中也记载了,秦始皇交办的案件,多次不能破案,这在后世是无法想象的。因为酷刑之下,即使找不到罪犯,也能找到替死鬼。这说明了秦朝根本没有酷刑逼供,相比以后朝代的冤狱无数,秦朝已经算是开明的了。” 医生听得毫无反驳之力,虽然觉得语塞,可是却又觉得新奇。“难道说,秦始皇是个英明神武毫无缺点的皇帝喽?那些罪状,难道都是编排的不成?” “有什么罪状?说来听听。”老板微微一笑,对于世人对秦始皇的偏见,他也是憋了两千年的气了,若是换了和其他人说这种话,八成会认为他是疯子。他又转头细细打量着医生,他现在就站在这里,他能看得到两千多年前的场景,命运辗转数千年,兜兜转转,却在当下,仿佛间回到了——当年的他和他,也是这样,站在光滑的青砖之上,议论朝政,辩论国事,没有谁是太子,没有谁是伴读的书童,有的只是共同的理想和志向——建立一个千秋万代的大秦! 他虽然还没找回他前世的记忆,但这种和人争论得畅快淋漓的感觉,他已是许久许久都没有经历过了…… 医生没注意到老板恍惚的神情,搜肠刮肚地回想着秦始皇的暴虐罪状,先捡轻的说道:“他妄杀无辜!” “哼,始皇帝在位37年,没有杀过一名将军或者大臣。后世的历朝历代,对于灭亡的前朝,都是毫无例外的斩草除根。更有甚者,连对待本朝的人,也要赶尽杀绝。汉高祖刘邦可是几乎杀了所有跟他造反的战友,无一例外的都是满门抄斩。后世有人骂刘邦是暴君吗?没有。因为恨他的人都被斩草除根,彻底被消灭了。连司马迁写的《史记》都不敢乱言,否则汉武帝刘彻会轻松地把他书写多年的心血付之一炬。”老板的脸上浮上了鄙夷。 “那秦始皇不也焚书坑儒了吗?这不也是把骂他的人斩草除根了吗?”医生愤愤不平。 老板并没有立刻反驳,而是静待着周围的迷雾散去。此时画面是在一处春意盎然的御花园中,坐在躺椅上的秦始皇并不是一副威严的模样,而是一脸慈爱地逗弄着怀中的小孩。扶苏和甘罗站在远处,已是成年人的扶苏难掩一脸的羡慕。 “这小孩是谁?”医生忘记了刚刚的辩论,同样惊讶于秦始皇难得一见的温情。 老板闭了闭双目,长叹了口气道:“他就是胡亥。” 医生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就是真正暴虐败家的秦二世胡亥?虽然他知道秦始皇可能有着这样那样的罪状,但毕竟对方是一统中原的始皇帝,而他一手打下的江山,竟没有像他预料般的传至千秋万代,而是在秦二世手中就断送了。看着那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医生怎么也想象不到他长大后会变得那么残暴无情。 “还记得我说过长命锁的玉料吗?就是这时候,始皇帝统一了中原,把和氏璧打磨成了传国玉玺,剩余的两块玉料便赐给了长子扶苏和幺子胡亥。”老板淡淡地说道。此时画面上正好展现的是扶苏接过那块晶莹如玉的玉料,不敢任意雕琢,只是配了红绳,贴身佩带。 “这……我记得战国时候王国的继承人好像没有立长立嫡的说法吧?”医生也意会到了老板话中的深意。 “是的,所以虽然明面上扶苏的继承权是第一位,可是有眼睛的人都会看出来始皇帝对胡亥的偏爱。”老板看着变幻的画面中秦始皇对扶苏劈头盖脸的喝骂,轻叹了口气,“其实始皇帝对扶苏公子严苛,是因为他想把这个帝国交到扶苏手中。溺爱胡亥,是因为这个小儿子以后不用继承这个庞大的国家。唉……其实扶苏公子,根本不喜欢权谋政事,最喜欢看的是医书……”最后一句话,老板说得极轻,但却忍不住朝身边的医生看去。 医生没有听到老板的最后一句话,内心充满了吐槽,若秦始皇没有给胡亥错误的认知,一视同仁的话,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皇帝如果连宠爱谁的自由都没有的话,那岂不是太悲哀了? 两人因为这个插曲,并没有继续辩论下去,恢复了融洽的氛围。老板看着变幻不定的迷雾场景,偶尔给医生指点那些人物事件,医生听得津津有味,倒像是在看一场真实3D投影的电视连续剧。 “啊,对了,秦始皇还有一大罪状,大兴土木!长城、阿房宫、骊山陵墓,哪个不是大工程?”医生看到画面上秦始皇站在地图前开始研究长城的修建地点,便想起了之前他们提到的话题。 老板撇了撇嘴角,轻叹道:“秦朝争霸六国之后,剩下的士兵怎么办?解甲归田?这不是解决的办法。久安必乱,要不是继续对外扩张,就是大兴土木。历朝历代,无一例外。像后世的汉武帝多次出兵征讨匈奴,隋唐宋明也无一例外,就连清朝的康熙在和平年代都御驾亲征,这是一种解决内部矛盾的办法。” 医生听了茅塞顿开,这方法确实从古到今都在用,更别说现今社会了,某大国还为了转移国内的经济危机,掀起了什么什么战争呢! 老板见医生并没有反驳,便继续说道:“后世对于长城的褒贬暂且不提,但秦朝之后,历朝历代都会修建长城,难道还不能说明长城的重要性吗?始皇帝没有进行对外扩张是考虑到民生问题,我空口白话说你可能不信,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确确实实地记载着,秦朝的徭役是有工钱拿的,有管饭,甚至配发衣服的。你觉得,老百姓是愿意打仗呢?还是愿意打工呢?” 医生彻底哑口无言,脑袋里回荡着老板的言论,一团浆糊。 “这里,就是焚书坑儒的真相。”老板突然说道。医生立时瞪大了双眼,老板怕他光从几个场景看不出来所以然,便徐徐解释道:“焚书坑儒的导火索,是因为始皇帝追求长生不老,但又怕被毒杀,给他进献药丸的术士都必须同时做两颗药丸,专门有几个试药的侍从试药。待一个月后如果没有什么异状,才服下药丸。然后,某一天,试药的某个侍从,暴毙。” 画面上的秦始皇正在大发雷霆,底下一干人等噤若寒蝉。医生皱眉道:“现代研究已经证明,古代炼丹术里含有的汞、矾等物质,是重金属,对人体了有剧毒,积累到一定程度肯定会有副作用。事实上历史上死于服丹而亡的帝王有好多个,唐太宗李世民传说就是因为这个死的。追求什么长生不老啊……”医生忽然住了嘴,因为他这才发现,他身边貌似就有个长生不老的人。 老板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道:“是的,但当时无人知道丹药从根本上就有毒。也无从查证到底那名试药侍从是吃了谁做的丹药而死,再加之查出侯生、卢生等人贪赃枉法,挥霍殆尽携款潜逃的事件,始皇帝决定杀掉有关的术士。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骗取科研经费,逮捕了违法者四百六十三人,人人证据确凿,其罪当诛,逐一斩首。只有这么一次坑儒事件,准确的说实际上是坑术事件。在《史记》里,司马迁也认为是坑术士,后世以讹传讹,添油加醋,才变成了坑杀无数书生。至于焚书,前一阵出土的秦简仍在,若是真的焚书,那又怎么会有大量的秦简出土?始皇帝烧的,只不过是六国的贵族藏书而已,为的就是想抹去他们的历史,防止他们动乱,结果没想到光是仁慈的焚书,根本无法阻止他们造反的心。” 医生此时已经彻底断绝了和老板争论的心,老老实实地沉浸在这个历史的画卷中,后面讲述的故事也多多少少颠覆了他的认知。秦始皇独揽大权事必躬亲,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只有他活着才能支撑这个帝国的运转,所以开始多次去各地巡视,留扶苏公子在朝中执政。可是扶苏公子仁义忠厚,和秦始皇的治国理念完全相反。多番冲突后,秦始皇才把他丢到边塞参军,打算磨炼他数年,希望培养出一个刚毅果敢的扶苏。甘罗,也就是当年的老板,作为扶苏公子的伴读也随行。 此后的场景便很少再有秦始皇的出现,多是非常单调的军旅生活,塞外征战果然使扶苏从一名贵公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将领。而在不知几次春去秋来之后,忽然有人传来了秦始皇的旨意。一旨诏书传至上郡,竟是责备扶苏办事不力,赐其与将军蒙恬自尽。 医生呆呆地看着,他自是知道这旨意其实是胡亥和赵高的假传圣旨——秦始皇早就在那次东巡的路上就宾天了。而扶苏也不像历史上所写的那样软弱到拔剑自刎,而是想和蒙恬将军带兵冲回咸阳去询问真相,但胡亥和赵高的人早有准备,把在帐篷内开始有反抗之意的扶苏毫不留情地斩杀。 尽管相隔了两千多年的时光,医生看到那些士兵持着剑朝扶苏刺去时,还是忍不住失声惊呼。 因为他竟然发现一直站在他身旁的老板冲了过去,奋不顾身地挡在了扶苏的身前。 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柄剑带着寒光,透过了老板虚幻的身体,直接插在了扶苏的胸膛上。 老板回过头来,愣愣地站在那里。 “这不怪你……”医生知道老板当年并不在场,若是他在的话,恐怕就会做出刚刚的那种举动。一时间,医生的心中充满了庆幸,幸亏老板不在。 只是,看着在血泊中死不瞑目的扶苏,医生的背脊间蹿起一股凉意。 扶苏怀里,那块秦始皇御赐的玉料掉在了地上,医生看着那块玉被温热的鲜血浸染,不由得遍体生寒。 “其实并不是正义能战胜邪恶,而是历史只有胜利的一方才能书写。这世间,胜的一方才永远是正义。”老板缥缈的声音传来,医生却来不及细想,重新地陷入了黑暗中。 三 医生像是从一个深海的海底般浮上了水面,艰难地睁开了双眼。哑舍内那熟悉昏暗的灯火跳动在眼前。 他从椅子上坐起身,揉了揉微痛的额角。一抬手便停住了,因为他手中拿着的,就是那块碎成两半的长命锁。医生愣愣地看了片刻,忽道:“我刚刚看到的记忆,其实是扶苏的吧?” 老板给他倒了杯茶,闻言点了点头道:“是的。扶苏惨死,我帮刘邦破秦,替扶苏报了仇后,便一直在寻找扶苏的转世。” “你帮刘邦破秦?”医生拿起茶杯直接一饮而尽,滚烫的茶水滑过喉咙,让他忍不住咋起舌来。 “嗯,我本来选中的是项羽,可没想到他居然毁了咸阳,烧了阿房宫,杀了所有秦朝的皇族将相。”老板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捏着茶壶的手甚至都有些僵硬,半晌之后才续道,“所以我转而投向了刘邦。” 医生呵呵干笑了两声:“你不会告诉我,说你是韩信吧?”他本是开玩笑说的这句话,可是没想到话一出口,老板却淡然地点了点头。这下医生却完全说不出话来了,只能抢过老板手中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他面前的这家伙既然活了两千余年,那么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呢?天知道他还在历史上都扮演过什么角色…… 又喝了几杯茶水压惊,医生这才有气力往下问:“那你有没有找到扶苏的转世啊?” 老板往茶壶里续了水,盖好了茶壶盖,这才平静地说道:“找到了,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扶苏的转世每次都是夭折,最多也只能活到十二岁。因为时间太过于短暂,所以很多时候我都不能及时找到,疲于奔波。我花费了极为漫长的岁月,才发现只有让扶苏的转世戴上当年他贴身佩戴了数年的玉料,才能延长生命。所以我让陆子冈雕琢出了这块长命锁,可饶是如此,也只能让扶苏的转世在世间存活二十四年。” 医生虽然早就猜到了些许情况,但当老板说完最后一句话直直看向他时,还是生生地打了个冷战。医生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讪讪地说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都过了二十四岁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啊?” 老板看着他摇了摇头道:“不,我没有认错人。你还记得之前那个水苍玉的基督像吗?”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那个人还是我救回来的呢!怎么?”医生当然还记得那个诡异的事件。因为那个水苍玉的基督像,本来被害死的宁琪琪占据了畅销推理家萧寂的身体,而萧寂则被他佩带的水苍玉基督像吸收了灵魂。医生正想再唠叨两句,却看着老板从柜台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那个水苍玉的基督像正静静地躺在里面。 “宁琪琪把这枚基督像送给我了。我让馆长去做了鉴定,刀工虽然是最近的产物,但玉料却是两千多年前的。”老板说罢怕医生听不懂,又加了一句道,“正是那块始皇帝赐给胡亥的青色玉料,和你手中的长命锁出自同一块和氏璧。” 医生为之哑然,他今天已经接受了太多太多的震撼,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光听结论便罢。 “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原来扶苏公子的一魂一魄在临死前,被锁在了这块玉料中。魂魄不全的扶苏,转世自然早夭。而今天长命锁碎了,那属于扶苏的一魂一魄才重新释放出来,我和你刚刚看到的一切,都是在这长命锁中扶苏公子残留下来的回忆。”老板说得很慢,慢得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从他牙缝间逼出来的一般。 医生觉得头晕晕的,但他还是善于抽取能听懂的话语来听,所以回味了片刻后,他眨了眨眼睛,指着自己道:“就是说,我命中的大劫已经顺利地过去了?以后我可以万事无忧地生活下去了?” 对于自己是不是扶苏转世,医生根本不感兴趣。刚刚看的那些场景,他权当成是全息3D的电视连续剧,没有太多的感触。毕竟那是两千多年前事情了,就算再纠结又有什么用?等天亮了,他还是要走出去上班,穿上白大褂治病救人,他的前世是英雄还是狗熊对他的生活根本没有半点改变。 老板闻言露出了一个笑容,缓缓点头道:“是的,没有任何问题了,不光是今世的你,以后转世投胎的你,也会和平常人一样归于命运的掌控,再也不会有早夭的事情发生了。” 医生莫名地觉得老板说的话有些凄凉,可是却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心中烦躁的他刚想问出口,就骇然看着老板的嘴角开始不断地溢出鲜血,而那笑容却依旧挂在他苍白的脸上。 “是的,你终于能好好的活着了,我的使命终于结束了……我……也该休息了……” 第28章赤龙服 一 这是医生第二次看到老板吐血了,这次看到的景象更加骇然,老板几乎是一边说着一边从唇边溢出鲜红的血液,脸上甚至还保持着完美的微笑,惊悚程度简直可以媲美深夜的恐怖电影。 医生懊悔不已,从大师别墅里出来时他就应该拽着老板去医院的,结果他睡了一觉就忘了,真是太不应该了。其实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老板呆在这常年不见阳光的哑舍里,脸色本来就犹若病人般苍白,毫无血色,之前又没有任何预兆,一点虚弱生病的感觉都没有,所以很容易忽略他的病情。 “走,去医院检查检查!正好就在附近。”医生也无暇去给自己的疏忽找理由,连忙跳起来,拽着老板就往外走。 老板却没有动,而是抽回了手,掏出手绢擦干了唇边的血渍,淡淡道:“我不能去医院。” “为什么?”医生闻言一愣,回头时正好接触到老板眼中的苦笑。医生暗骂自己糊涂,半晌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道:“你……你是怎么活这么久的?这么吐血,会不会影响你的身体?”医生问得有些迟疑,虽然他在哑舍里稀奇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例如那据说已经几百年不灭的蜡烛,封印着神兽的山海经,还有那个才刚刚见过的白蛇精……可他绝对不相信站在他面前和他认识了好几年的这个人是妖怪。 医生回想起少有的几次和老板的身体接触,老板的体温都低得不似活人。 本就关不严的门缝里吹来一道冷风,引得长信宫灯里的灯芯一阵跳动,古董家具投在墙壁上的影子也随之晃动不已。看着老板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医生却没有任何恐惧的感觉,没有退缩,反而朝他的方向走了一步。 清晰地看到医生眼中透着关切,老板的脸上难以克制地闪过讶异。就算是和他三代相交的大师一族,也因为他百年来容貌不变而刻意保持着互相合作的敬畏距离。而只和他认识两三年的医生,却在听到他可能是活了两千多年的妖精后,反而越发的关心他。 见老板并没有回答,医生开始有些焦急起来:“如果不方便说也没关系,不过我是医生,可能会有些帮助……” 也许是今天都把话倾述了出来,让一直把秘密当成重担压在心里的老板轻松了许多,一时间觉得都告诉了医生也无妨。 反正,他都要真正离开了。 老板把已经半凉的水壶重新放在红泥小炉上热了起来,“我的师父,本就是一名炼丹师。”老板幽幽地说道。水壶中的水一会儿就冒了热气,缥缈的水汽从壶嘴中溢出,很快就弥散在冰冷的空气里。 医生自己便是一个话唠,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此时忍不住插嘴道:“难道秦始皇焚书坑儒……不,坑术士的时候,你师父受到了牵连?” 老板摇了摇头道:“我师父是一个很有名的炼丹师,不屑和宫中那些坑蒙拐骗的术士为伍,进宫一年后就神游去了。” 医生见老板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情,知道他是在想他那个师父,便忍住了打断他的欲望,静静地等着。 不一会儿,炉子上的水壶烧开了,老板这时才回过神,把茶壶中的冷茶倒掉,重新泡了一壶热茶,霎时茶香味弥散在哑舍之中,令人精神一振。 “发生试药侍从暴毙的事件后,始皇帝并没有因此断绝追求长生不老的愿望,不过以后丹药呈上来时,不用试药侍从,而是由炼丹师亲自试吃。”老板捧着茶杯,也没有喝,只是放在手中把玩,“我师父神游前曾留下两枚丹药,因为他已无处可寻,所以是由身为徒弟的我来试吃的。” 医生一呆,举起茶杯的手停滞在半空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是说,你是吃了长生不老药……这不可能!这世间怎么可能有长生不老药?”医生很激动,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自己拿着倒得满满的茶杯,滚烫的茶水飞溅出来,烫到了他的手,他也不觉得痛,犹自激动地挥舞着自己的手。 老板依然很平静,探手过去把医生手里的茶杯拿过来放好,防止这个珍贵的宋朝白釉瓷被他随手摔到地上成为碎片。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医生下意识地重复着这句话。他原以为老板能活这么久,会是什么精怪,但事实却更加让他难以接受。 只是吃了一种药物?什么药物能让人长生不老?医生绝对无法承认古代的炼丹术居然比现代的医术还要先进! 老板也知道这件事很难让人相信,但他确实是活过了两千多个年头。老板摩挲着手中宋瓷光滑细腻的瓷釉,心想他恐怕也算得上是哑舍中的古董了,还是很有年头的那一个。 医生渐渐从失控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开始意识到这恐怕是窥视人类秘密的一个难以诉求的机遇。医生掩住心中的激动,把茶杯中残留的半杯茶一饮而尽,平静了一下心绪才问道:“老板,能详细和我说说吗?” 有何不可呢?老板感觉着手心中熨烫茶水的温度,让思绪慢慢飘远。 “扶苏被杀后,蒙恬将军心有不甘,带军打算回咸阳找胡亥问个清楚。他后来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史书上说是服药自尽,多半也是被人暗杀了。” “那你呢?”医生忍不住追问道。老板是扶苏最亲密的伴读,胡亥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我?”老板略薄的嘴唇上泛起一抹冰凉的笑意,“我的父亲虽然没有爵位,但是身为秦朝最古老的家族,对于皇城中的蛛丝马迹还是能察觉得出来的。在胡亥的使者到达边境之前,他就派人给我送来了一封家书,称他病危。我匆忙回到咸阳,一进家门就被父亲关进了密室,直到给始皇帝发丧时,才放我出来。我也是那时才知道,扶苏已经自尽身亡。” 医生沉默不语,虽然老板的叙述平静无波,可是细听上去,还是可以察觉得到他言语中的悔恨。若他晚几天回到咸阳,说不定可以阻止扶苏就那样逝去,也许还会改写以后的历史。 老板手中的茶杯已经变冷,他举至唇边抿了一口,变了味道的凉茶在唇齿间弥漫,一如他五味杂陈的心。 没有人知道当他看到站在帝座之上的那人时,是多么的惊骇和愤怒。 他曾经无数次憧憬着那套代表着帝王之尊的冠冕戴在扶苏的头上,也曾无数次想象着那方光华四溢的传国玉玺躺在在扶苏的掌心,甚至曾幻想着自己能在他最荣耀的时刻伴在他的身侧,看着一代帝王的诞生,与他一起建立一个理想的、强盛的国度——千秋万代的大秦! 老板捧着茶杯的手猛然收紧,杯中的茶水随之荡开一圈圈涟漪,顷刻后,又平静了下来。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那套冠冕,那方玉玺,他都精心地藏在哑舍深处,可惜再也没有适合它们的主人出现。 哑舍之内流淌着足以溺死人的寂静,许久之后,老板才打破沉默道:“为始皇帝发丧那日,所有朝廷重臣都去了骊山,可是能回去的,没有多少。我也,没有回去。” “殉葬?借此除掉碍眼的人?胡亥可真阴险……”看着老板下意识地抚上脖颈,医生这才知道那道狰狞的伤痕是从何而来。 老板点了点头道:“我再次醒来,便是在秦始皇墓中。脖颈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不再流血,可环顾四周,遍地尸体,如同身处地狱之中,尸体大多是反对胡亥的人,其中也包括了我父亲……我父忍气吞声了一辈子,也绝想不到他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我把父亲的尸体背出了秦始皇墓,把他葬在了我家祖坟,我想他就算死,都不愿再和嬴姓家族有半点关系。” 老板说罢,又停顿下来,倒了一杯温茶之后才继续讲述。他把父亲葬好后,又去寻了扶苏的墓。赵高派去的人又怎么肯把他好好葬了,他一路隐名埋姓地寻了过去,在边塞附近找到了一个凄凉的坟包。他不会让扶苏那么孤单地葬在那里,他把他从坟里挖了出来,带回了骊山。 始皇帝根本就没有葬在他生前修建的豪华壮丽的陵墓之中,他尸骨无存。只因为他的儿子胡亥自己想要这个恢弘的陵墓。 始皇帝生前最宠爱这个小儿子,恨不得把最好的一切都送到他的面前。可是不知始皇帝有没有想到过,他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都被他的小儿子攥在了手心里。连他为自己建造的长眠之所,胡亥都那么理所当然地拿了去,没有半分犹豫。 老板觉得讽刺,唇边溢出一抹冷笑,“所以,我把扶苏葬在了骊山。他生前不能当大秦帝国的皇帝,我也要他死后在地下拥有那十万兵马俑。”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医生不由得抬起头重新朝老板看去。他一直就觉得老板眼中蕴含的沧桑和他年轻的外貌不相匹配,但此时对方热血畅然的话语冲口而出,竟带着他的面容有了几分血气,可以想象得到当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他是怎样一个风云人物。 医生之前把老板的表情都收入了眼底,自然可以看出老板对秦始皇的崇拜之心,所以也不难产生想要在扶苏身边做一番事业,成就大秦帝国雄起的决心。 古来贤者皆寂寞,一个心有宏图大志而又极具才华的人,想要在自己的时代,合适的时机,遇上赏识自己的君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两千年前的甘罗能遇上扶苏,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扶苏生性温厚仁慈,又不失聪慧,若加以培养,定是一代贤君,再有天资过人的甘罗辅佐,两人必能造就一番事业。 可是胡亥却把这一切轻易地毁了。 二 医生可以想象老板在扶苏死后,以多么执著的心情开始寻找扶苏转世,他希望能找回过去,再次和扶苏一起站上政治的巅峰,引领历史的前进。可是他随即发现扶苏的转世每次都短命夭折,渐渐地寻找便成了责任,陷入了一场难以逃离的怪圈,一直徘徊了两千多年。 老板平静了心情,不愿再提关于扶苏的半句话,他知道医生最好奇的就是长生不老药,便缓缓说道:“我也是几年后才发觉自己的身体开始不对劲,不光相貌没有任何变化外,受过的伤也会很快复原。很长时间之后,我才确认自己恐怕是因为吃了师父所做的长生不老药才会变得如此。” 医生精神一振,向前倾了倾身,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平时有没有什么异状?掉不掉头发?其他身体机能可有区别?唉,如果能让我给你检查检查身体就好了,我保证不会让资料外泄的!” 老板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你不会外泄,不过我这么多年来也未曾停下过对自己的研究,也许不必去用机器化验,也知道原因。” “快说!”医生简直要被他逼疯了,急得满头大汗。 老板非常享受这种卖关子的感觉,不过他也不是故意的,因为脑中的词汇还需要整理一下才能捋顺。老板思索了片刻后问道:“人体衰老的原因是什么?” “是细胞衰老。”医生马上回答道,正在犹豫要不要跟老板解释什么是细胞时,对方已经开始往下说了。“人就好像是一个细胞一样,细胞分裂,然后新的细胞生长。直到细胞的分裂速度开始缓慢,小于细胞衰老的速度时,人体也步入了老年。这样的说法对不?”老板斟酌了一下字句。 “对的。”医生点了点头,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觉得从老板嘴里听到现代医学词汇,就像看到哑舍里卖最新款的苹果电脑一样离谱。 “可是,这样的细胞也有例外。无限增殖的细胞,成为不死的永生细胞。”老板眯起了丹凤眼。 “你是说……癌细胞!”医生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你是说,你吃下的长生不老药致癌?可是那不是应该加速你的死亡吗?”正常细胞都具有一定的最高分裂次数,如人的细胞一生只能分裂五六十次。可癌细胞却失去了最高分裂次数,几乎可以无限分裂,但人体的器官是绝对承受不了的。 “所以,我身上赤龙服的作用就是抑制癌细胞分裂的次数,让身体的细胞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各个器官不会衰亡,也不会罢工。”老板伸手摸了摸陪伴了他两千年的衣服,淡淡道:“自古相传‘金玉生寒’,可保尸身不腐。这布料是由上古流传下来的黑金和黑玉拉丝制成,本是为始皇帝入葬时所准备。始皇帝在位时收集了一些神话时代的古物,而到再往后的朝代,这种神器便极为少见,很多都是仿制了。例如汉墓中的金缕玉衣,其实就是拙劣的模仿品。” “我……我能摸摸看吗?”医生吞了吞口水,在老板点头之后,迫不及待伸手过去。布料入手有些柔软又有些坚硬的感觉,温度冰冷刺骨。医生猜想着这布料中应该加入了某种稀有金属,才使其产生了微弱的放射性物质,保持肉体不腐。若换了以前,医生绝对不会相信老板说的话,但神话时代确实是在封建时代之前所存在的谜一样的时代。《山海经》能封印神兽和异度空间,这个是他亲眼所见。一片竹简便能施咒,那么一块能防腐的布料也不算多离谱。 医生想不透原理,也知道这种科学问题老板更不会知晓,也不会剪下来一块给他拿回去化验,所以只能边上下其手边问道:“那你两千多年都没脱下这件衣服?”医生显得兴致勃勃,对他来说,老板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研究对象。他真想把这衣服扒下来,研究一下衣服的质料,顺便研究一下老板的身体。如果可能,他更想亲手碰触一下老板那颗跳了两千多年的心脏…… “收起你那种眼神。”老板敢打赌,若是医生手中现在就有把手术刀,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解剖了,“短时间内脱下是没问题的,至少睡觉的时候不穿也没关系。这件衣服只需放在附近就可发挥作用。”老板觉得医生的问题很好笑,心情不错地弯起了唇。在这两千多年中,他还很少和其他人保持这么近的距离,尤其医生带着体温的手指仿佛透过了薄薄的布料传导到他的皮肤上,让身体有些难受的他变得稍微舒服了一些。 “这衣服是中山装的样式,两千年前没这么时髦吧?”医生看着老板衣服的立领,笑着问道。 “民国时期,我救了大师的祖母。大师的祖父是当时有名的古董修复师,他帮我把衣服剪裁成这样,没想到几年后就不流行这样的款式了。”老板自嘲地笑了笑,“幸好现在穿成这样也不算太奇怪,总比穿古装要好些。” “这条龙其实会动的吧?”医生的手迟疑地停在赤龙的身体附近,那条赤龙绣得是那么栩栩如生,让他连碰触都有些紧张。 “在宋朝时,这衣服破过一次,我请当时文绣院的人帮我缝补。这种布料每条纹路都有特定的排列,文绣院的人最终在衣服的裂缝上绣了这条赤龙。所用的丝线也不是普通的丝线,是沾了我的血的丝线,所以这条龙是深红色的。”老板极其怀念地抚着趴在他肩膀上的赤龙龙头,“裂缝终究还是没有缝补完美,以前只是若干年变动一次位置,最近它已经是一天变动一次了。我想它是没有喝够我的血,迫不及待了。” 老板的指尖仍残留着刚刚咳出来的鲜血,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滴血渍渗进衣料之中,赤龙的龙头游动了一下,身体仿佛又膨胀了些许。医生这时才醒悟过来,低头往老板的胸腹之间看去。 衣服上的破裂之处很大,上面乱七八糟的针脚正是不久之前大师的杰作。医生想到老板之前的吐血,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道:“这衣服是不是不能被破坏?否则就算是乱了丝线的排列,也会影响它的功能?” 简单说,这件赤龙服就像是一种极为精细的电路板,只要乱了几根导线,就会彻底短路。否则老板也就不会在上次出现裂痕的时候也不会大费周章地绣了这么一个古怪的龙在上面。而且他说衣服就算脱下来短时间不穿也不会有问题,那么让老板那么快就吐血就只有这么一个解释了。 老板苦笑,他没打算说出这点的。“我死后,如果身体没快速腐烂的话,可以让你任意处理。” 医生愣在了当场,他刚刚虽然梦想着可以把老板解剖了,可是那只不过是脑中的YY而已,没料到这种事居然会真的发生。医生足足呆了半晌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难道……就不能去找其他人绣制了?” 老板把玩着手中的空茶杯,浅笑道:“宋朝是苏绣发展的最顶峰,朝中甚至还设有专门的文绣院。我身上这条赤龙,动用了文绣院上下三十七个绣娘,足足绣了两年。你觉得,现在的时代,还能找得到这么多技艺精湛的绣娘吗?” 确实找不到。 医生心乱如麻地站起身,在哑舍里来回踱着步,“肯定有什么办法的……机器织难道不行吗?” “无妨,你不用挂心。我已经活得太久了,扶苏的事情终于解决了,我也是时候休息了。”老板微微一笑,有种释然的味道。 医生停下脚步,知道症结在哪里了。 老板肯定有办法让自己活下去,可是他自己已经丧失了求生欲望,旁人再急也没有办法。 这种事他在医院经常看到,明明有百分之五十可能痊愈的病症,却由于病人本身不积极配合治疗,而日趋恶化导致最坏的结果。 医生走到老板身前,扶着他的双肩,直视着他的双眼认真地问道:“你和扶苏是朋友吗?” “是的。”老板想,如果不是朋友,他不可能在这个世上熬了两千多年,只是为了看他的转世能不能正常地活下去。 “那么和我呢?”医生按着老板肩上的手,力度又大了一些。 老板茫然地看着他。 他知道他并不是扶苏,他分得很清。他们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他们是两个独立的人。生活环境不同,成长经历不同,信仰不同,甚至连一丝一毫的相似都没有。不同于霍去病或者项羽的转世,因为转世的扶苏缺少了一魂一魄,所以就算有再强的执念都不能影响医生的人生,一点都不能。 他心中的扶苏,还是死了。 老板不得不承认,他刚刚在扶苏的回忆中,看到医生毫不动摇的表情时,便心如死灰。 罢了,他终是成功了,纵使扶苏再也无法重生,他的转世,也不会受到那两千年前的惨剧所累。 这样就够了。 若是换了扶苏,恐怕也会为了他而在世间徘徊这么漫长的岁月。 可是他真的累了,看尽了多少生死轮回,知道自己违背天命地在世间流连,恐怕下场也不会比那白蛇精好到哪里去。 “和我,难道不是朋友?”医生得不到老板的回答,显得有些暴躁,“不是朋友为什么还要拼命来救我?你不来救我,赤龙服就不会坏,你也就不会死……我还是自作多情了,你根本是因为我是扶苏转世,才来救我的……” “我们是朋友。”老板打断了医生的自怨自艾。他仰着头,看着医生的眼镜反射着烛光的跳动,看不清那眼镜背后的双眼蕴含着什么样的情绪。 这几年和医生相处,虽然他聒噪、他话唠,他还喜欢带东西强迫他一起吃,但是……他们已经是朋友了。老板的唇角勾起一抹真心的笑容,淡淡道:“我救你,救的只是你,和其他人无关。你是个好医生,你活下去,会救活更多人。” 医生眨了眨眼睛,觉得屋内的烛光有些刺目,闪得他眼睛都开始有些酸痛。“那你也要活下去,哑舍里还有这么多古物,你真的忍心撇下它们?” 医生知道老板对哑舍里的古物有多珍爱,所以心中越发的内疚。若是赤龙服没有破的话,老板纵使完成了心愿,也会继续守着哑舍当他的古董店老板。 老板感觉得到医生放在他肩上的手掌烫得几乎让他难以忍受,他借着起身给茶壶续水的动作挣脱开他的桎梏,风轻云淡地笑道:“有馆长呢,他肯定会好好照顾它们的。” 是的,那个大叔若是知道哑舍里的古物都留给了他,肯定会激动得心脏病发作。 医生一边在内心吐着槽,一边绞尽脑汁地想着能让老板活下去的牵绊。耳朵里听着水流倾倒的声音,医生突然间灵光一闪道:“老板,你说当初长生不老药有两颗,你吃了一颗,那另外一颗呢?难道秦始皇吃了?不对了,他吃了的话,就不应该会死啊?” 倒水的声音戛然而止,医生偷眼看去,发觉老板的脸色有些难看,知道自己误打误撞地抓到了重点,连忙加了一句道:“不要再瞒我什么事了,我们都是朋友了哦!” “可以解剖我的尸体还不够?还想要那颗药研究?”老板没好气地瞥了医生一眼,得寸进尺说的就是这家伙。医生嘿嘿地笑着,并不做辩解,反而觉得这样互相吐槽才是朋友的感觉。 把手中的茶壶续好水后,老板重新坐了下来,给两人面前的茶杯倒满茶。“还记得我之前不在的几天吗?” “记得,你走之后的第二天我碰到了馆长,他说和你换了一个什么战国炼丹鼎。战国?难道你认识这个炼丹鼎?”医生一向自傲自己的推理能力,见老板挑起了眉,更加知道自己猜对了。 “是的,这个炼丹鼎是我师父留下来的。在鼎底部有个隐蔽的夹层,本来另外一颗长生不老药就放在那的,等始皇帝东巡回来,证实吃下丹药的我无事后便服用的。可是讽刺的是,始皇帝死在了那次东巡的路上。”老板的唇角有着一抹讥诮的笑容。 “本来?就是说,另外那颗长生不老药没了?”医生可以想象得到老板这几天是为什么消失了,肯定是去探查那个炼丹鼎的出土地点了。 老板点了点头,随后叹了口气道:“那炼丹鼎的夹层已经长满了铜绿,至少能肯定足有两千多年没人打开过了。就是说,另外那颗丹药,两千多年前就被取走了。” 医生和老板交换了一个眼神,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惊骇。如果有另外一个人也吃下了那颗长生不老药,那么就说明也许还会有一个人和老板一样,在这个世上活了两千多年…… “那个,还会有谁知道那个炼丹鼎的夹层怎么开启?”医生艰难地问道。 “负责丹药的侍从知道,可是他们不敢任意动用上供的丹药……”老板觉得喉咙有些发涩,困难地咽下涌上来的淤血。 “那就是说在秦始皇死后,只有一个人能正大光明地吃掉那颗丹药……”医生吞了吞口水。 “胡亥……”老板长长地叹了口气,向后靠近椅背里,仰着头看着哑舍深幽黑暗的天花板。 医生没有再说话。他知道,老板对于扶苏有多少憧憬,就对胡亥有多少恨意。 虽然胡亥还活着的几率不超过百分之一,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可能,老板都绝对不会安心。 他想,他可以不用担心老板在短时间内丧失求生欲望了。 两人就这样沉默不语地坐在黑暗中,直到东方的天空开始发白,远处也传来了早市的喧哗声。 “谢谢。”在第一缕太阳光射进哑舍的门缝里时,老板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医生一夜未眠,此时听到了老板所说的两个字霎时精神无比亢奋,嘴都快咧到了耳边。他知道老板朝他道谢的含义。“谢什么?你救了我,我也没说谢谢哩!真正的朋友,是不用说谢这个词的。” 老板重新坐直身体,看着医生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不由得被传染了好心情。“哦?那么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样的呢?” “真正的朋友,就是一起分享快乐和悲伤,共同解决难题和危机。在他迷惑的时候一巴掌把他打醒,在他真正决定了某件事时,坚定地支持。”医生推了推脸上的眼镜,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地问道,“现在,告诉我你的决定吧。” 老板像是被医生的话震得一愣,许久之后才长吁了一口气道:“我……恐怕要去一趟骊山……” 医生刷地一声站了起来,拍了拍老板的肩道:“我这就去请年假,陪你一起去!别拒绝,以后我可能没空,但这次我肯定要陪你去。” 老板正想阻止,医生早就大步流星地推开哑舍的大门向外走去。 老板只来得及回过头看到医生的背影,看着那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一层金黄色的光晕,圣洁得几乎让人无法直视。拒绝的话就堵在了嗓子眼,再也说不出来了。老板释然地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朋友……吗? 三 “洛阳铲、摸金符、发丘印、黑驴蹄子……你都在哪里买的这些东西啊?”老板看到医生从背包里拿出来的东西,越看越黑线。到底是哪篇盗墓误导他了啊? “淘宝啊!直接邮到我们住的宾馆,很方便的。”医生一边得意地说,一边继续从包里拿出一个个盗墓必备用品。他在出发前可是查了很多资料,他们住在骊山的一家温泉旅馆里,网购了之后就直接发到这里。否则他真怀疑他带着这些东西,能不能过飞机的安检。 不过,他倒是无比惊奇老板居然能翻出身份证去买机票。医生很想去看一眼老板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是不是公元前,但还是没这胆量。 老板斜着眼睛看着医生继续翻出探地雷达、金属探测仪、气体分析仪等等先进的仪器,“这些也是网上买的?”那他也花了太大本钱了。 “不是不是,是我管馆长大叔借的。”医生抹了抹脸上的汗,笑眯眯地说道,“我只是给他打了个电话,放心,没和他没细说。他一听我是和你出来的,立刻发了特快专递。其实我觉得他要不是正在北京开会,肯定也想把他自己打包邮过来。” 老板无奈地闭了闭眼睛,虽然医生没有和馆长细说,但这些东西都邮到骊山了,白痴都知道他们是打算觊觎哪座陵墓,这还用问吗? “你看要用到什么?我们什么时候行动?”医生兴致勃勃地问道。他和老板在来之前进行了激烈的争吵,他最后终于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老板答应了带他去秦始皇陵墓地宫。 那可是秦始皇陵墓啊!足有七十八个北京故宫那么大,举世闻名的秦始皇兵马俑也只不过是给陵墓四周守门的。如果说古埃及金字塔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上王陵,那么中国秦始皇陵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皇陵,简直就是没有被发掘的世界第九大奇迹!虽然项羽、黄巢等人曾经试图盗秦始皇陵墓,但项羽只不过烧了陵墓上方的建筑,挖了两道“霸王沟”,他们并没有找到地宫入口。至今仍没有人真正进入到秦始皇的陵墓地宫里…… 不对,其实有一个,就站在他的面前。 老板看着医生闪闪发亮的星星眼,无奈地叹了口气道:“今晚是个晴天,你先休息,时间还没到,天黑我们就出发。” 头疼地看着摆满一屋的仪器和盗墓用品,医生为难地抓了抓头道:“地上这些东西都要带吗?我貌似背不动……” “如果光靠这些东西就能进始皇陵的话,那么地宫早就被盗了。”老板淡淡道。 医生被打击得够呛,不过想想也是,这些东西换做一般的古墓肯定有用,但是天下闻名的秦始皇陵,自然不能用普通方法。医生老老实实地把这些物品重新收起来,然后瞥了一眼老板放在角落里的背包,心想必需品老板肯定都带了,那他是不是可以带个数码相机什么的?嘿嘿…… 很快夜幕便降临大地,老板拿起随身带着的背包,医生也拿着一个背包。虽然老板说他准备的那些东西都不用带,但他还是需要带一些东西才安心。例如手电筒啊,水啊,压缩饼干什么的。毕竟老板可以很久不用吃喝,他可是需要的。 骊山之上自古多温泉,大大有名的华清池便是在骊山之上,所以各种温泉疗养院很多。他们住的是个私人的温泉旅馆,晚上出去也没人会注意。医生跟着老板往深山里走去,初时还不觉得有什么,但走着走着便没有了远处的灯光,只有天上的月亮和星光作陪。医生本担心老板会不会两千年都没来这里了,不认识路,但看老板一直在根据天上的星象来改变方向,便放下了心。虽然两千年足以让沧海变为桑田,但天上的星星却是很难改变的。 医生怕山林中手电筒的光亮太显眼,所以并没有开。他初时还注意着脚下,后来干脆都不看了,追着老板一脚深一脚浅地在山林中穿梭着。艰难步行了三个多小时之后,老板终于在医生期盼的目光中停了下来。 虽然是隆冬时节,但医生已是满头大汗。他喝了点水,环顾了四周,发现这里和之前走过的山林没有任何区别,唯一有些显眼的是他们周围有几堆寸草不生的山石,毫无规则地堆在那里。 “我们到地方了,不过要等到子时才能找到入口。”老板虽然走了同样这么多路,可是脸上没有半滴汗,脸色越发的苍白了。 “好。”医生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闲不住地问道:“我们一会儿从地宫的入口进?不是说秦始皇陵墓里有很多机关吗?会不会有危险啊?”医生决定还是把鞋子上的鞋带再系紧一点。 “地宫正门的封石早就放下了,胡亥自然是要造成始皇帝已经下葬的假相。其实地宫还有几处隐蔽的入口,我知道他日后会入地宫,所以当时把扶苏葬在其中之后,就把其余几处入口也都封死了。” 老板背着手站在那里,远远眺望着不远处的秦始皇陵,陵墓上的封土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弧形,看上去就好似一个被人削平的山包。老板知道这里现在虽然看起来荒凉至极,可是在两千多年前,这里曾经有着恢弘的宫室寝殿,令人叹为观止的华丽建筑,然而却被项羽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仿佛一眨眼,还能看到那壮丽的宫殿在滔天的烈火中焚烧;仿佛一吸气,还能闻得到那焦糊难闻的味道;仿佛一侧耳,还能听得见那些凄惨的哭喊声…… 医生抬起头,看着老板孤寂的背影。 一阵冷冽的晚风,吹得老板的衣衫猎猎作响。本来他身上的赤龙服十分贴合他的身材,可是老板最近几天急剧地瘦了下去,看上去越发的单薄。中山装上的赤龙在这几天中越变越大,几乎占据了一半以上的衣料。赤龙身上的鳞片反射着天上的粼粼月光,利爪尖锐无匹,栩栩如生,在晚风的吹拂中不断翻飞,好似随时都可以碎开衣料整个吞噬掉老板。 好像下一秒,眼前的人就会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 医生的心中涌起一股不安,起身走到老板的身旁与他并肩而立,轻咳了一声追问道:“地宫的入口都被封上了?那我们怎么进去?” 老板在晚风中发了很久的呆,才回过神,漠然道:“始皇帝死后,陵墓还在修建,都是在胡亥的授意下。陈胜吴广起义,确实也是受不了胡亥的驱使,工匠们知道最后他们会殉葬,所以偷偷挖了一条密道,以备逃命之时用。可惜最后殉葬的时候都不是生殉,这条密道倒是白白准备了。” 医生听得毛骨悚然,也知道这片土地上死过的人千千万万,如果产生尸变的话……医生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脚下,生怕从土里伸出一只骨手拽住他的脚腕。 老板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恐怖片看太多了很不好。” 医生额角现出一滴冷汗,还是很不适应老板摆着一本正经的脸跟他开玩笑。 老板看了看天上的月色,举步走向一旁的乱石堆,从怀里掏出一颗乒乓球大小的不规则形状的琉璃珠,往石缝中塞去。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道不起眼的石缝和那颗琉璃珠完美地契合在一起,就像是天然打造的一般。医生不敢置信地绕到石头的另一侧,发现在其后有一个小指头大小的细孔。 “这是什么?”医生转了回来,看着镶嵌在石头上的琉璃珠,在月光下斑斓四溢,一看便知其绝非凡品。 “《淮南子》有云,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卞和之璧是和氏璧,随侯珠则是与和氏璧并称的春秋二宝,世人皆称随珠和璧。”老板用手掌覆盖住随侯珠的光彩琉璃,防止亮光在黑夜中过于显眼。 “随侯珠?居然是排名在和氏璧之前的异宝?可是也没怎么听说过啊?”医生的眼底还留存着刚才随侯珠惊鸿一瞥的瑰丽,使劲地眨了几下眼睛才适应过来。 “那是因为和氏璧被赋予了传国玉玺的意义,在历史的长河中流传了许久。而随侯珠,在正史上只记载到始皇帝时期,便完全湮没了。”老板抬头看看天色,平静地说道,“时间差不多了。”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掌松开。此时天上的月光正好照射至这道石缝之上,透过背面的细孔,月光在随侯珠里面的晶体中反复折射着,随侯珠用肉眼可见的速度越发地变亮,最后投射出一道笔直的光线。 其实这道光线非常微弱,但此地别无其他的光源,所以这道光线便在黑夜中极为显眼。 医生霎时明白了老板为何要等到晴天时才行动,而随侯珠为何在秦始皇以后的年代便销声匿迹。因为这实际是专门为了始皇陵才制造出来的千古异宝。 “那就是地宫的紧急入口,而向西走五十三步,再向北走三十九步,便可以找到一处密道入口,那便是工匠们本为自己留的一条后路。”老板记住随侯珠的光线所指方向,便把随侯珠抠了出来,放入怀中收好。其实以前的他根本用不着随侯珠来定位,但已经过去了两千年,物是人非,需要确定一下才好,否则骊山这么大,他要上哪里去找那么小小的一处入口? 老板在黑夜中拧紧了眉头,想起他在出发前特意给馆长打过的电话,确认那尊战国乌金炼丹鼎是一个年轻人转手给他的,刻意要求馆长拿这尊鼎去哑舍换东西。 是胡亥吗?难道他是故意要引出老板的?他还没放弃进入这秦陵地宫吗? “老板?”医生侧过头,疑惑地唤道。 老板压下心中的思绪,淡淡道:“我们走吧。” 在两人走后不久,石堆背后忽然现出一道黑影,悄然跟了上去。 四 两千多年都没开启的密道中,有股让人特别难以忍受的味道。 医生虽然闻惯了各种刺鼻的化学医用药剂,但是这种腐烂外加发霉的千年气味扑面而来时,一想到这种味道产生的原因,真想掉头就走。 但他也只不过是想想,一路都走到了这里,又怎么会为这点事打退堂鼓。不过当老板自黑暗中递过来一个东西时,他还是愣住了。 “防毒面具,带上能好一些。”老板已经把防毒面具带上了,说话的声音闷闷的,“这种是防汞蒸气的面具,而且越往里走越需要。” 医生赶紧把面具带上,难闻的味道倒是减轻了一些。他不由得有些惭愧,本来准备了一大堆的现代化工具,却没有一个用得上的。结果最后还是要依靠老板。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医生,他本来就是外行,自然不知道什么需要什么不需要。而馆长为他准备的那些仪器,大多都是勘探用的。即便是对老板期望甚高的馆长,也不会想到他们真的能进到秦始皇陵墓的地宫中去,充其量只是在外围查看一下而已。 老板见医生的面色还是不怎么好,便从背包里拿出几个氧气袋递给他,“这个你背着吧,地宫常年都没有打开过,浊气很重,若是实在受不了,可以用这个。” 医生这才知道老板的背包为何那么沉,赶忙把氧气袋放进背包中,手中拿着一个备用。这种氧气袋是便携式的,他在医院里也见得多了,自然会用。他见老板没有准备吸氧的迹象,便暗自揣测这种程度的空气对老板可能不会造成什么困难。 他总觉得老板很像是超人,身体机能都异于常人,等这次回去,一定记得要一根老板的头发和一点血液去化验化验。 想着其他事情分着神,医生便感觉在狭窄的密道里爬行不是那么难过了。这条密道是当年工匠们偷挖出来的,仓促之间自然粗糙,只能容一人通过,向下斜伸非常陡峭。医生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跟着老板向下爬了不久,已是非常难熬,幸好吸了几口氧气振奋精神,不一会儿便听到前方机关声响起。 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到,医生又爬了几步,发现老板向下跳了下去,原来前面便是一个深坑,当即也随着他跳下。 “刚刚的密道是工匠保命挖出来作逃命之用的,自然没有机关,但接下来的路就是通往地宫的道路,你要跟好我的脚步。”老板清幽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远远地居然还有余音回荡,可见他们已经到达了地宫的入口处。 因为此处要比刚刚的密道宽敞了一些,医生这才有机会从包里拿出手电筒,打开了开关。 手电筒的一束强光照在深邃悠长的墓道中,让人有一种穿越时光隧道的感觉。 老板似笑非笑地说了句:“可算是带了件管用的东西。” 医生得到夸奖,自然得意非常,此时眼前有了亮光,可以视物,他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原来自己真的是在秦始皇陵墓之中。兴奋激动的心情油然而生,医生小心翼翼地跟着老板的步伐一步一步踩着青砖前进。 墓道虽然是两千多年前所建造的,但平整光滑,一点磨损都没有,可见是当年的工匠下了极大功夫建造而成。再加上两千多年都不见天日,无人踩踏,所以还保持着当年封起来的样子。若不是墓道中浑浊的空气,医生几乎会以为这里是新建成的某影视城。 墓道倾斜向下,角度却没有刚刚他们爬过的密道陡峭,医生全神贯注地跟着老板的脚步前进,初时还觉得惊险刺激,但久而久之也会觉得无趣至极。生怕自己会因为困倦而行将踏错,便挑起了话头,询问有关地宫的事情。 老板告诉他,秦始皇的地宫庞大,除了一条主墓道是安葬始皇帝时开启的外,还有好几处类似这样的副墓道。由于秦始皇奉行“事死如事生”的礼制,所以秦陵地宫修建得和他的宫城差不多巨大,拥有地下城墙和十道地下宫门。地宫之内所有的建筑都依照着生前宫城内的布局来建造,除了地宫中心存放他棺椁的地方外,还有许多配殿,用来安置过世的妃嫔和其他陪葬者。由于那些有资格陪葬的人死期不定,所以主墓道和主殿在秦始皇宾天下葬后关闭,其他墓道还未封闭,这也给了胡亥觊觎始皇陵的机会。 地宫庞大无比,这一点医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在地宫外围现今已经发掘出了许多陪葬坑,除闻名遐迩的兵马俑坑、铜车马坑之外,还发现了大型石质铠甲坑、百戏俑坑、文官俑坑、珍禽异兽坑、马厩坑以及陪葬墓等六百余处,仅是外围的陪葬就如此之多,那么地宫里肯定越发的恐怖。但走了一个多小时,医生发觉墓道还是如刚到达的时那般没有丝毫变化,不禁开始烦躁起来。若非确定老板带着他往一个方向走,几乎都要以为是原地转圈了。 老板察觉到了他的不耐烦,停下了脚步,淡淡道:“我带你走的是通往地宫中心的捷径,我们走过的路上有许多隐蔽的通道通往各个墓室,不过都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好看的。”他边说边朝墓道的墙壁某处拍了一下,一阵轰然作响声中,墙壁朝内塌陷下去,在尘土飞扬后,露出一块黑黝黝的墓室。 医生赶紧用手电筒往里探照,发现只有一具石质的棺椁和地上摆的一些陪葬品。医生本就对古董没啥兴趣,而那些器物至少都经历过了两千多年的岁月,即便是知道它们各个价值不菲,在医生眼里看起来也好似垃圾一般。这就是兴趣的不同,若是换了馆长在这里,早就嗷嗷叫地扑了过去,而医生却宁肯研究研究老板的细胞基因。 老板把拍开的墓室恢复原样,医生也调整好了心情。他并不是来参观游览的,而是为了陪老板走这一趟。其实医生坚持要来地宫,除了想见识见识这气势雄伟的秦陵地宫外,更多的原因是怕老板根本没有想活下去的欲望,陪扶苏在地下长眠了。 至少他跟来,老板还需要完好无损地把他带回去。 再次前进之后,又走了许久,医生发现墓道开始慢慢地变得宽阔起来,脚下踩着的青砖也变得开始有雕刻的花纹,墙壁之上也有了壁画镶嵌。墓道的尽头有一道厚重的石质墓门,那沉重的墓门关闭了两千多年,自然无法再重新开启。老板带着医生从旁边的墓室绕了个圈子走了过去,当重新回到中轴线上的墓道时,医生发现脚下的青砖有着雕花、镶着金玉,和之前迷雾中所见的秦皇宫内的青砖毫无二致,便知道他们已经来到了地宫最中心的宫城里。 正想顺着老板的脚印向前迈一步,医生却被对面一闪而过的亮光吓了一跳,像是被人暗中瞪视了一般。 医生赶紧用手电筒照过去,才发现对面站着一个高大的兵马俑。 这个兵马俑和医生在电视上见过无数次的兵马俑不同,它有着鲜艳的彩绘颜色。而且装束也不同于那些在地宫外围挖掘出来的地下军团,显然这个兵马俑隶属于禁宫侍卫。这个侍卫俑比医生还略高一些,头戴长冠,神情沉静坚毅,内穿短裾,外套轻便威武的盔甲,整个人英姿飒爽,气宇轩昂。腰中所持的剑并不是陶土做的,而是真正的青铜剑。双目因为镶着黑曜石做眼珠,上面的天然彩虹眼就跟真的眼球一样,隐隐还有电筒的光线反射,乍然看去像是活人一般。 这样栩栩如生的兵马俑,并不止这一个。在这足以行走三辆马车的宽阔墓道的两侧,每隔五步就会立着一个相似的兵马俑,它们两千多年来一动未动,默默地守护着秦陵地宫。它们服装一样,但面部五官却绝不相同,就像是根据真人制作一般。若不是医生知道这些和地宫外围挖出来的那些兵马俑一般,是货真价实的陶土俑,甚至还会以为是真人被施展了某种邪恶的法术,生生地变成了人俑…… 越是这么想,医生就越觉得遍体生寒,虽然强迫自己不再去往两侧看,但却仍觉得被人盯着,百般不自在。 进了真正的地宫后,来到前殿的广场之上,医生反而觉得有些眼熟。因为这个地下宫城,真的是仿造当年的秦宫所建,连一丝一毫的细节都不曾改变。扶苏自生下来,几乎就是在秦宫长大。在之前的迷雾之中,医生曾快速地浏览了扶苏的一生,所以对秦宫非常熟悉。除了怕机关而必须要跟着老板的脚步前行外,医生能清楚地认出他们面前的前殿配殿。玄瓦朱柱,笔直的屋脊,巍峨的阙楼……就连广场上的一草一木都由陶土彩绘制成,这边宫女在摘花,那边侍卫在巡逻,大臣们列队进入书房议事……和医生曾见过的那个秦皇宫真的一模一样,但是这里没有任何光亮,没有活人,是一座地下的死城。 就像是本来鲜活的场景,被人按了暂停键,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幕…… “不是说,秦始皇陵是有人鱼膏制成的千年不灭的长明灯吗?”医生再也忍受不了这里压抑的气氛,手中的手电筒也正好没电了,他停下来一边更换电池,一边询问。 “是有的,不过我当年不信那些人鱼膏真能燃着千年,所以在离开之前都一个个把灯熄灭了。”老板的声音在黑暗中淡淡传来。 医生翻着背包,不慎将备用的电池滚落在地。他暗叫一声不好,却不敢去捡。这里处处都是陷阱机关,随便迈出去一步都是死。正在想着要不要拿手机出来当照明的时候,老板的方向忽然亮起一抹昏黄微弱的光。 医生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套着一个罩子的蜡烛,老板把罩在蜡烛上面的罩子拿掉,在平日看来并不明亮的烛光此时看起来却异常的耀眼。医生适应了片刻,才认出了这根底部缺了一角,看起来很眼熟的蜡烛:“这不是那根人鱼烛吗?” 老板点了点头道:“是的,这根人鱼烛是我当年用地宫里的人鱼膏提炼而成的,就是为了方便照明。最后一次出墓之后,我就吹灭随手放置了。后来流落到其他人手中,融成了一般的香烛,辗转到了庙中,听着千百年的经文,这根人鱼烛便有了精魄。之后的故事,我也和你讲过了。” 医生回忆起来了,这根名为烛的香烛还和一个小和尚上演过人鬼情未了的故事。不对,这种情况应该算是人妖情未了,还有朱元璋的插花,最后老板把人鱼烛收入哑舍……可是,喂,这不是重点啊!重点是这根蜡烛不是吹不灭的吗?老板到底是怎么把这个燃烧着的东西带上飞机的啊!他根本是冒着被警察叔叔抓起来的危险和老板出门的啊! 医生脸部极度扭曲,但却半句话都不敢问,生怕得到的答案自己无法接受,只得跳过这个问题。“我记得,这根人鱼烛最开始的愿望不就是想回秦始皇墓,捣毁这里吗?你怎么还敢带她来?” 他的话音刚落,余音还在空旷的前殿广场回荡,明亮的烛光中,袅袅上升的烛烟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半透明的女人,容姿绝美,身上那件华贵衣服,和她那犹如锦缎般的发丝,就像有生命一般,漂浮环绕在她的周身。只不过,她左手的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了半截,看上去非常的显眼。 老板淡然道:“有什么不敢带她来?她能做什么吗?” 医生为之愕然,此时才注意到烛生着一对深邃而媚长的眼睛,但那美丽的脸上却盛满了汹涌的怒火。她确实什么都做不了,最多只能让烛火跳动的频率快一些,或者用烛烟形成的身体缠住老板,却无法阻止老板向前行走。 看着烛美目喷火,医生只能暗道一声可怜,老板的手段他可是领教过,无人能敌。而且他不得不承认人鱼烛的亮光要比手电筒好上许多,不是竖直的光束只能看到有限的地方,而是以老板手中的人鱼烛为中心,光晕朝四周扩散开来,可以看到的景象比刚刚要多得多。 医生跟着老板走到前殿的大门前,却见老板没有任何动作,就那么站在厚重的石门前静立不动。 “这里还需要什么机关吗?”医生好奇地问道。这时烛已经等不及了,轻袅的身体顺着石门的缝隙飘了进去,只留得一丝衣角,最后就只剩下烛光上的一缕青烟不断飘动着。 老板沉默了片刻,才静静地说道:“不,这里的机关已经被我破除了,甚至连那道玄铁锁我都卸下来了,就是为了让他醒来的时候,不用费力便能出来……” 医生初听还不觉得怎么样,等反应过来时毛骨悚然。老板居然还留存着扶苏会复活的念头吗?身为扶苏转世的他表示压力实在很大啊…… 老板并没有迟疑很久,他把人鱼烛交到医生手中,然后双手轻轻往石门上一推,尘土飞扬中,两扇厚重的石门发出一声巨响,轻而易举地朝两侧开启了。医生知道这两扇门的下面也许装有石球机关,应该不会是老板有多神力。但是他已经无暇去求证了,因为他看到了头顶上广袤的黑夜,一轮圆月挂在天边,繁星点点,银河悠然地横跨天穹。 在这一瞬间,医生几乎以为自己出了秦始皇墓,可是他却感受不到清新的空气,不禁狐疑起来。等到适应了这里的光线时,他才发现这轮圆月和那些星辰都是大大小小的夜明珠。这些夜明珠按照星空的样子镶嵌,乍然看去,确实很似夜空的景象。 医生在心中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地宫的穹顶居然能给人以夜空的错觉,那就说明这片空间广阔得让人难以想象! 感觉到老板正举步朝前走去,医生连忙跟上,可刚走了一两步,一滴滚烫的蜡泪滴在了他的手上,烫得他手一抖,手中的人鱼烛竟没有拿住,生生往地上落去。 医生急忙弯腰去抢救,顺利地将人鱼烛在落地之前,抓在手中。正庆幸自己身手敏捷,下一秒却睁大了眼睛,看着一点星火溅到了地上,霍然间放大了几倍,熊熊燃烧了起来。原来他的脚下就是一个暗槽,里面装满了油膏状的物质,被这一点烛火瞬间引燃。 油膏介于固态和液态之间,火势并没有迅速展开,而是缓缓沿着暗槽蔓延开来,这个广阔的地宫就像是开启了某种开关一般,慢慢地展现在了他们面前。 用金子堆成的三山五岳,用水银汇成的江河湖海,这里竟是一个按照真实比例大小而制成的中原地形图! 细看的话,还能发现那代表河流的水银居然还在缓缓地流淌着,银色的波光和金色的光芒交相辉映,瑰丽得让人难以直视。 医生被硬生生地震撼在当场,至此才知史书上有关于秦始皇墓的记载是真实的。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随着医生的喃喃自语,火线沿着四周的暗槽燃烧着,最终汇集于穹顶上方的一处半透明的圆形大缸之中,轰然间燃起了一团巨大的火球,彻底照亮了这片金山银河。 医生知道这应该是代表着太阳,而这团火球燃起时,夜明珠所制成的圆月和星辰的光芒就完全被掩盖住了,就如同真正的天空一般。 随着地宫的完全展现,医生也看得很清楚了。这里没有任何其他的稀世珍宝。 但医生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秦始皇的用意。身下坐拥着这片万里河山,周围有守护着他的十万兵马俑大军,他还要其他的宝物做什么? 这就是最珍贵的宝物。 然后,医生看到了,在这片金山银河中央,隐隐有一处人造的建筑。 医生还未细看,身边的老板就已经动身了。医生不愿被撇在这里,急忙跟上。一脚一脚地踏在金子做成的山岳之上,医生的心里在呐喊,他这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在金山上打滚”,这句话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正当他踏上金山的最顶端时,发现老板已经先他好几步到了一处平台,建在地图上咸阳的方位上,也就正是他们现在实际在地球上所处的位置。 从医生这个角度看去,可以清晰地看见,平台之上有个精美绝伦的棺椁。那个棺椁并没有合上棺盖,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人。 那人面目如生时般温文尔雅,就好像是睡着了,随时都可以睁开眼睛一般。 医生愣愣地站在那里,一步都迈不动了。 因为那人的相貌,他在迷雾中见过许多次,正是大秦帝国的皇太子殿下——扶苏。 五 虽然医生早就知道在这个秦始皇地宫之中躺着的并不是秦始皇而是扶苏,但是他绝没有想到死了两千多年的扶苏居然一点都没有腐朽,彷如那时在迷雾中看到的那般面如冠玉。 医生明白老板为何还存着扶苏说不定哪天便会醒来的心,这样的扶苏,无论是谁看到,都会以为只是睡着了而已。 医生呆愣了半晌,发现老板就那么站在棺椁旁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扶苏,连忙几步并作一步,跳过水银流过的黄河,来到平台之上。离得近了,医生越发地感到奇怪。他作为医生,自然看惯了尸体,可是哪个人死了以后不是肤色青白失去血色?没一个能像扶苏这样面色红润,若不是扶苏的胸口确实没有起伏,医生几乎真的以为他还活着了。 心存了疑惑,医生站在棺椁的另一侧低头仔细打量着扶苏,才发觉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有些古怪,那黑色的布料,似曾相识。 再看看对面老板的赤龙服,医生才肯定这两者定是一种布料。老板也曾说过,这种黑金黑玉的金缕玉衣,是为了保存尸体不腐的上古神物。老板若是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舍弃他身上的这件赤龙服,用扶苏身上的那件代替。 而这样做可想而知的结果,就是扶苏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怪不得老板一直犹豫不决。 医生知道老板对扶苏有着非同一般的执著,他甚至担心他来秦始皇陵的初衷就是想陪扶苏长眠于此,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好像并不是多余的。 “你下不了手的话,我来。”医生说着,便朝扶苏伸出了手。可刚伸到一半,没有体温的冰冷手指就像一道铁环一般有力地箍在了他的手腕。医生打了个寒颤,几乎以为是扶苏尸变了,下一秒才看清楚他是被对面的老板探身抓住了手腕。 “再等等……”老板轻声低语道。 医生清楚地看到老板身上的赤色红龙已经开始游走,庞大的龙身缠绕着老板的身体,像是被此处浓郁的灵气滋润得有了立体感,仿佛瞬间就会把老板整个人吞噬掉。医生心下一急,用力挣开老板的桎梏,“再等能等多久?他都在此沉睡两千多年了,你确定是长命锁缚束着他的魂魄吗?说不定就是因为他的肉体不灭,才导致他魂魄不散!” 老板被他说得一愣忘了用力,而医生则趁机发力挣脱,导致他的手一下子触到了扶苏的脸。 好像是什么魔法突然失去了效应一般,两人眼睁睁地看着扶苏的身体瞬间变成了灰烬,本来穿在扶苏身上的那件黑色金缕玉衣,就那么轻飘飘地躺在了棺底。 一时间,医生和老板都像是失去了说话的能力,木然地站在那里,医生甚至还保持着刚刚弹出手臂的姿势。 “这……我不是故意的……”许久之后,医生站直了身体,不敢置信地反复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指尖明明感觉到的是人皮肤的触觉,怎么下一秒扶苏就化为灰烬了呢? 老板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毕竟两千多年了,金缕玉衣也许可以保持他的身体不朽,汞蒸气也可以保持他的面目不腐,但他终归是死了……” 医生能看出来老板的心情相当的不好,并没有多说什么。他伸手把棺椁中的黑色金缕玉衣拿了出来,绕过棺椁走到老板身边,轻轻地把这件古装长袍披在了老板身上,“穿上吧,他也在这件衣服里面。” 他说得没错,扶苏已经化为飞灰,一些骨灰静静地躺在了棺椁之中,而另一些则融入了这件金缕玉衣中,再也分不开了。 老板不得不承认医生安慰人的口才非常强大。他低头顺从地穿上了这件长袍。这件黑色的金缕玉衣是按照秦朝的样式所做,玄黑色的宽袍大袖收口,赤金色的滚云边。玄衣纁裳,只有秦朝最尊贵的人才能穿着的祭祀服装,秦朝的祭祀院花了几十年才制成,比他当初从宝库里偷走的那件普通版精贵上千倍。 医生能感觉到老板感慨万千的心情,但他也能看得出在穿上古装长袍的那一刻,老板的脸色瞬间变得好转起来。他便知道老板是真的得救了,心情也轻松起来,忍不住开起了玩笑道:“你的头发要是留长一些,配这件衣服才最好看。” 其实现在这样就已经很震撼了,医生心怀赞叹地打量着。恍惚想起,在迷雾之中时,老板就是穿着古装的模样,今次这般站在他的面前,没有一丝一毫的违和感,仿佛天生就是适合这样的服装一般。只可惜这件衣服本是为了秦始皇而量身定做的,相比身材雄伟高大的秦始皇,老板显得无比的瘦削,这件金缕玉衣很不合身。 老板眼神复杂地看着棺椁,淡淡道:“我们把盖子合上吧。” 医生点点头,知道老板之前并没有合上棺木盖,恐怕是担心扶苏复生过来,自己推不动沉重的棺木盖。现在扶苏尸身已化为灰烬,他自然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两人把精美的棺木盖艰难地抬了起来,慢慢地合上,医生在合上的最后一刻,从衣服兜里掏出了两块东西,郑重地放了进去。 老板看得分明,知道医生放进去的是那块断成两截的长命锁。他并没有阻止,这就算是医生自己向扶苏的道别吧。 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医生是扶苏的转世,可是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想起刚刚已经化为飞灰的扶苏,老板心中尽管不舍,却也知道,扶苏是真的解脱了。 沉重的棺木盖和棺椁合为一体,发出了一声闷响。 医生如释重负地擦了擦额上的细汗,再抬起头时却豁然变色,指着老板的左肩惶然失措道:“老板……你的衣服……” 老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眼就看到肩头上忽然出现的一只赤色利爪,然后就像是电影的慢动作一般,慢慢地显露出来赤色的龙身,鳞片甚至都还反射着刺目的光芒。 该死!他怎么忘记了?那条赤龙如果能在原来的中山装上游走,那就说明衣料一样的古装长袍上也可以。 医生急忙冲了过去,帮助老板把里面的中山装脱掉,可是在他们解开外面的长袍后,发现两件衣服已经被细细密密的丝线所缠绕,已经完全密不可分了。 老板苦笑道:“是我失策了,看来我是无法摆脱这条赤龙了。” 医生试着用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去割那些丝线,却如同割在了钢丝上一般,而在他一用力时,恍惚耳边还听到了一声龙吟嘶吼。医生咬咬牙,正打算继续往下割,老板却阻止了他:“不用费力了,普通的刀剑都割不开的。” 此时赤龙的头部已经完全地显露在长袍的表面,张牙舞爪地舒展着身体,朝医生示威似的瞪着铜铃般的眼睛。 医生刚想用其他方法试试时,忽然间整个地宫都暗了下来,那个燃烧着的太阳瞬间熄灭,火槽里的火也化为了一阵烟,只剩下了医生手中的人鱼烛还在静静地燃烧。 “不会吧?不是说可以燃烧千年不灭吗?难道这秦始皇陵里用的也是假冒伪劣商品?”医生习惯性地吐槽道。 一直在别处的烛飘回了他们身边,轻哼了一声道:“才不是呢!我刚刚看到了一个人,用一柄刀在火槽上一点,所有火焰就都被吸到刀里去了。”烛的声音就如同她的样子般缥缈轻逸,可是说出的话却像重锤般击打在老板和医生心间。 “你是说……这里还有别人?”医生不敢置信地朝四处看去,却只看得到一片黑暗。此时地宫穹顶的夜明珠的光芒绽放了出来,星月满天,无比的迷人,可是医生却没有了欣赏的心情。 “地宫里自然没有活人,但还是有人可以跟着我们进来的。”老板眯起了双目,淡淡道,“熟知地宫的各种机关,外加拿着可以吸收火焰的鸣鸿刀,除了胡亥,没有其他人了。” “鸣鸿刀?”医生好像看到不远处有一道光芒闪烁,但却不甚确定。 “相传黄帝在炼制轩辕剑时,原料尚有剩余,由于炉内高温未散,还是流质的铸造原料流向炉底,冷却后自成刀形。无风自鸣,名曰鸣鸿刀。黄帝认为鸣鸿刀的刀意太强,足以反噬持刀者。又恐此刀流落人间,欲以轩辕剑毁之,不料刀在手中化为一只赤色云雀,逃逸而去。”老板的话音未落,一声嘹亮的雀鸣自远及近,飞速地逼近他们所在的平台。 医生手持人鱼烛,看得清楚,正是一只足有鹰隼般大小的云雀飞袭而来,一个人影抓着那只云雀的爪子,在到达高台时那只云雀瞬间变成了一柄三尺长的大刀,那人握着刀柄,毫不留情地朝他们劈来。 刀面反射着人鱼烛的光芒,正好照在对方脸上,显现出一张苍白得可怕的脸。这副容颜医生确实是在迷雾中见过,正是秦二世胡亥。 他的容貌,和两千多年前一般,毫无变化。只是他的头发不知为何变成了银白色,那种只有年过花甲之人才会拥有的发色,配着他英俊的容颜,反而却有种说不出的协调。狭长的丹凤眼中是淡淡的红色眼瞳,死灰一般的脸色和暗淡深红的唇色,都透着一股颓废的美感。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医生已想明白了胡亥为何跟着他们而来的原因。 肯定是为了老板身上的那件衣服! 他不知道胡亥没有金缕玉衣是怎么熬过两千多年的岁月的,但他绝不能让胡亥得逞! 医生见老板居然还在发愣,忙一手拽着他向后避去。 可是对方的刀势更快,老板的长袍本就没有穿好,这么一拉一拽,繁琐的长袍就那么飞扬起来,正好迎上了横劈而来的鸣鸿刀。 “嘶啦——” 鸣鸿刀自然不是凡品,一刀就把长袍砍为了两截。 医生抱着老板跳下了平台,老板的脸色在人鱼烛的烛光映照下,显得极为难看。医生还在斟酌自己是否还要冲上去和胡亥拼命时,老板沉声道:“我们先走。” 医生跟着老板翻山越岭,并没有感觉到身后传来的追击声。在快要到达地宫门口时,医生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黑暗中,胡亥正立在平台之上,愣愣地低头看着眼前的棺椁。那只赤色的云雀变成了巴掌大小,站在他的肩头用尖喙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好像……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难道胡亥还没有放弃想长眠于此的愿望吗? 医生满脑袋问号,但却又不可能真的冲回去问那个煞星。当他跟着老板穿过悠长的墓道,重新回到那个工匠偷挖的密道前时,一路上一言不发的老板忽道:“你自己上去吧,剩下的路都没有了机关,你应该没有危险了。” 医生闻言大惊失色,反射性地想去拽老板的袖子,可是宽大的袍角从他的指尖溜走,赤色的红龙只一闪,便彻底地融入了黑暗中。 医生后悔莫及,他早就应该看出来,老板是绝对不会允许胡亥独自呆在这座地下陵墓的。可是胡亥身上有那柄可以化为云雀的鸣鸿刀,老板赤手空拳,岂不是任人宰割? 医生咬着牙,听着老板的足音渐渐远去,知道若任凭老板走远的话,他们这辈子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咬牙胡乱地朝前踏出一步。踏足的青砖虚浮,只听一声机关声响起,医生赶忙闪身躲过从墙壁缝里射出的利箭。看着那锋利的箭尖射进了砖缝之中,箭尾还犹自震动个不停,足见力道十足,若是这一箭钉在身上,肯定直接穿透了他的身体。 “你在做什么?”老板蕴含着怒气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医生知道他是去而复返,不禁大喜。 “你还是送我出去吧。”见老板走了过来,医生紧紧地拽住他的手腕,说什么也不肯放开。 老板看着他的目光,顿时明白了他的用意,眼神复杂,心中百般感触。 医生舔了舔干涩的唇,艰难地劝道:“虽然这衣服被他砍掉了一半,但上半身还在,你还是能继续活下去的。忘了过去吧,都过去两千多年了。” 老板的眼神闪了闪,并没有回答医生的话。 他真的能忘记以前的事,重新活下去吗? 他其实只是个在世间徘徊了两千多年的幽灵,根本没有人在意他的死活…… 人鱼烛的烛火跳动着,昏黄的光晕笼罩着他们两人。烛烟弥漫,烛漂浮在上空,迷茫地看着这一幕,仿佛回到了几百年前,她和小和尚相处的时候。 人的一生,究竟有多长…… 人生……就在你我之间…… 老板感受着医生手掌灼热的温度,那种温暖顺着手臂蔓延向上,一直熨烫到了他的心底。 老板动了动唇,刚想要说什么,却感到地面一阵天摇地动,两人几乎站立不住,靠着墓道而立。等这阵晃动过去之后,医生惊悚道:“难道是地震了?” “恐怕是胡亥触动了什么机关。”老板面色凝重,随后苦笑道,“这下,我们是都出不去了。” 医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他们所在的墓道修得结实,抵得住那阵晃动,但工匠们偷挖出来的密道却挡不住,松软的沙石落下,已然将那个密道完全地堵死了。 “幸亏你刚刚担心他,没立刻就走,否则就生生地活埋在里面了。”烛飘在半空中,语气淡然地说道,“佛曰,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果真如此……” 医生知道烛恐怕是和小和尚呆得久了,时不时会吐出几句佛经,但她说出的话确实是事实,若他刚刚爬入密道的话……医生看着那已经被封死的密道,惊骇不已,头皮发麻。 “我们怎么出去?”医生求助地看向老板。 老板苦笑道:“秦始皇陵的地宫周边填了一层很厚的沙子,也就是传说中的沙海。这沙海就是秦陵地宫的第一道防线,使盗墓者无法透过挖洞进入墓室。这条密道是工匠们用秘法修建的,但这次的震动已经让这条密道毁于一旦,重新被沙子填满了。” 就是说,他们出不去了吗? 医生还没有什么被困的真实感,墓道的深处就传来了一阵阵轰鸣的脚步声。“那又是什么?” “应该是被启动的兵马俑。”老板脸上连苦笑都挤不出来了,“我们刚刚经过的墓道两侧的兵马俑,其实都是机关控制的陶俑,只要确认有入侵者,便会自动地挥剑攻击。” 医生无语,怪不得他见到的那些兵马俑身上的佩剑都是真剑…… 震耳欲聋的脚步声一下一下地逼近,犹如催命的勾魂鬼,医生在老板的眼中头一次看到了慌乱和歉意,心情紧张到极点的他,反而平静了下来,洒然一笑道:“不用觉得抱歉,我大概是命里注定活不长,这世间能有几人像我死得这么轰轰烈烈?喂,老板,你说若干年后,有人发掘秦始皇陵时发现了你我的骸骨,会不会猜测我们的身份哩?对了,我要不要把钱包里的身份证烧了啊……” 老板直接无语。 医生唠唠叨叨地吐槽着,一点都不像是身处险境之人,但是就在第一个兵马俑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时,医生还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拉着老板向后退了一步。 他们已经到了墓道的最尽头,身后封死的墓道封石厚得连炸药都炸不开。 医生倒并没有感到多绝望,而是挡在了老板的身前,扯出一丝微笑道:“上次你挡在了我前面,这次换我保护你。” 老板知道他指的是白蛇伞的那次,但到了这种地步,谁在谁前面也不会有什么区别,只是早死一秒或者晚死一刻罢了。老板知道医生是硬逞着强挡在前面,看着他那还在发抖的肩膀,笑了笑,忽然觉得自己这两千多年,真的没有白活。 烛飘在墓道半空中,面无表情。对于她来说无所谓,谁生谁死,真的无所谓…… 医生和老板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而面前的兵马俑大军正慢慢逼近,眼看着就要命丧于此时,他们右侧的墓道墙壁上忽然现出一个发出白光的光环。而在那个光环中,传出一声美妙的鸟叫。 “这不是三青的叫声吗?哎呀,不愧是我养的,就是比那只什么云雀叫的好听。”医生与有荣焉地摇晃着脑袋,迟一步才发觉出来不对劲,“咦?这里怎么能听到三青的叫声?”三青是山海经中被解除封印的三青鸟,医生一直养在哑舍里,怎么可能在这里听得到? 医生朝那个亮白的光环看去,只见光晕朝四面散开,在光环中央竟然显出了哑舍里的情景,连他走之前没收拾好的快餐盒都还放在那柜台上。三青鸟正在哑舍的屋子里飞来飞去,不断地鸣叫。医生知道它可能是想说什么,但是他听不懂鸟语啊! “你们快点过来吧,小白割裂空间的能力挺不住那么久。”一只威猛的哈士奇从哑舍的躺椅上伸出脑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三青吵死了,要不然我们才不过来呢。” “喵的!不许叫我小白!”一只巴掌大的小白猫气急败坏地跳上柜台炸着毛。 医生这下听明白了,也不管老板同意不同意,急吼吼地拽着他穿过了光环。当脚踏上了哑舍的实木地板,医生才有了一点真实感,而就在刚放松了一瞬间时,背后一股冷风袭来,随即被一股大力推开。 头昏脑胀地坐在地上,差点把手中的人鱼烛给扔到地上。医生连忙把人鱼烛放好,这才抬起头,正好看到墙面上墓道中的情景渐渐消失不见,而老板身后却站着一个举着青铜剑的兵马俑,剑尖还被老板牢牢地夹在手中,看上去这个兵马俑正是跟着他们一起穿越到哑舍里来的。 “看来要腾出个房间,专门放这位贵客了。”老板拧紧了眉头,手指戳住了兵马俑胸前某处,一下子就让想要挣脱的兵马俑呆立不动,重新变回了守卫中的陶俑。 “呵呵,其实可以把它放在门口,防盗……”医生死里逃生,心情一放松下来,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了,索性趴在地板上,哈哈大笑。三青鸟落在了他的脸侧,亲热地摩挲着他的脸颊。 另一旁的环狗和穷奇照例打成一团,老板的眉头渐渐地舒展,抿紧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翘起。 这样下去,其实也挺好的…… 六 后来,大师把老板那半截黑色的金缕玉衣,裁剪成了一件衬衫。赤龙依然醒目地趴在那件衬衫上,只是这次它游走的速度慢上了许多,仿佛陷入了冬眠。 三青鸟依然在哑舍里好吃好喝地被供着,穷奇和环狗照例回了方秋家去住。在毫不知情的方秋眼里,它们并不是上古的神兽,而只是可爱的猫咪和帅气的哈士奇而已。 医生重新去了趟西安,把旅馆里的仪器打包邮了回来,还给了馆长。面对馆长的追问,自然绝口不提他们曾真的进入到了秦陵地宫。西安郊外那夜发生过的震动,在网上传得风言风语,有人说是地震,但地震局并没有做出官方报道,更有人说是盗墓者触动了地宫机关,这就更没有证据了。唯一觉得事情古怪的馆长,也在见到医生和老板完好无损后,只得打消了怀疑的念头。 医生并没有和老板说,他之后又去了趟当日他们下地宫的密道口,可是没见有人出来的痕迹。 胡亥是真的被困在了地宫内吗?医生想起那双淡红色的眼瞳,觉得不太可能。 但他能参与到的事情,也就到这里了。 年假过后,他依旧回到了医院,治病,救人。 他的生活还在继续,而哑舍,也依然开着。 只要他进门,就能有一个人,泡好了上等的龙井茶,等着听他的啰嗦抱怨,然后在缥缈的茶香中露出包容的微笑。 医生常常想,或许,老板也是这哑舍里的一件古物。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哑舍》终 第29章后记 哑舍 ——不能说出口的故事 很小的时候,我家附近有一条街巷,从街头到巷尾,都是露天的摊贩,卖的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物事。从钱币到座钟,从火柴盒到红木家具,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走这条街时,用“之”字形脚步前进,每个摊贩都不会落下,一个个地看过去,总是意犹未尽。 有些卖的很便宜,有些对于我来说是天文数字,但这些物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不是新的。 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古董。 从此,对古董的痴迷,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朋友对于我的爱好很是鄙视,她们更喜欢崭新闪亮的东西,那些从一制造出来,就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东西。 她们认为,古董就是被人抛弃的,不要的东西。 我却不这么认为。 那些虽然蒙尘,但却仍旧美轮美奂的物事,正因为经历过无数的岁月,没有破碎损坏,还能留存在人们的视野中,才更显得它们的特别,展现出无法令人忽视的瑰丽。 它们和大批量制作出来的新东西不同,它们每一个都有不同的主人,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个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甚至每一道裂痕和缺口都有着独特的历史。 当我触摸着这些物事时,仿佛就能瞬间穿越多年的时空,感受着它们凝聚时的那一刻。尽管摊贩老板们的吹嘘是那么的不靠谱,但总是不会妨碍我的想象力,尽情的脑补。 也许这条街上所卖的东西还不能真正称之为古董,只能算得上是旧物。 后来,我知道真正的古董,都存放在博物馆中。此后我每去一个城市,都会先直奔那里的博物馆。 北京故宫博物馆的汝窑瓷器、辽宁省博物馆的玉猪龙、杭州历史博物馆的战国水晶杯、上海博物馆内那张印有“囧”字印章的字画、湖北省博物馆内那震撼的殉马坑、台北博物馆的金缕玉衣、四川三星堆博物馆的青铜面具……隔着那层玻璃罩,那些曾经厚重的历史,完完整整地展现在了我的面前,为之神夺。 我一直都很想写一篇关于古董的,脑子里的故事就像是水底的气泡一样不停地往外冒。 一面古镜,是不是可以连接两千年的时光,让两个不同时空的男女产生爱情呢? 一条手链,是不是可以对每一颗宝石都许下一个愿望,找回自己曾经丢失的东西呢? 一根香烛,是不是已经燃烧了一千年,流了一千年的烛泪,在等着自己所想的那个人呢? 一个瓷枕,是不是可以让人美梦成真,还是只会噩梦成真呢? 一把利剑,是不是有着诅咒,却仍然守着那个几千年的承诺? 一根竹简,是不是封印着远古强大的魔兽,可竹简本身却脆弱得不堪一击? 一块玉像,是不是可以交换人与人之间的灵魂,让两个人的世界完全颠倒? 一尊木偶,是不是承载着两千年的爱恋,能幻化出主人想要的世界? 一粒种子,是不是过了两千年仍能发出芽来,只是需要用血和泪来浇灌? 一把油伞,是不是缠绕了一个幽怨的灵魂,证明了其实事实根本就不是传说中的那么美好? 一块长命锁,是不是真的可以保佑小孩子的生命,让人长命百岁? 一件赤龙服,是不是可以保持人的身体千年不腐,永世长生不老? …… 《哑舍》就这样诞生了。 一个有着珍奇异宝的古董店,一个神秘的古董店老板。 转眼间,哑舍已经写完了十二个故事,回头一看,竟然不敢置信哑舍已经陪伴我差不多度过了一年的时间。 当写完结局的最后一个字时,一种不舍的感觉挥散不去。 哑舍的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我想讲述的道理,相信每个喜欢哑舍的人都会在故事中有着不同的领会。哑舍的主角其实并不是老板,或者医生,而是那些永远不能说出自己故事的古董们。 鱼纹镜篇这个故事已经在我的电脑中存在了好几年了,一直只是有个轮廓,久久没有下笔。可以说是先有鱼纹镜篇,才有的哑舍。某个机缘之后,一气呵成,成文后竟连我自己都很感动。其实原本鱼纹镜篇的设定至少有五万字左右,但压缩到一万字时,男女主角的相识相知有简有略,反而更加动人。 《香妃链》,是源于我对丢失东西的痛恨。虽然我并不是丢三落四的人,但东西总是四处乱放,找不到就相当于丢了。天知道我多想找东西时也可以用搜索定位一下,只要在电脑上一敲字,就能显示出我的东西放在哪里了……咳……只是吐吐槽,香妃链是我有感于失去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淡淡的遗憾总会流连在脑海之中,但有时候刻意去找回来,反而没有记忆中的那么美好。 《人鱼烛》的写作是最费时间的,为了让行文中带着佛法的味道,我在图书馆一连翻了几十本佛经。虽然最后用到文中的也不过是几句,但这一次饱览佛经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仿古龙文风的写作手法也是我的大爱,那种浅浅的悲伤就像人鱼烛的烛烟一般,弥漫在字里行间,让人为之怅然。人生究竟有多长?这句富有哲理意味的问句贯穿了全文,小和尚几次不同的回答也代表着他心境的成长变化。人的一生究竟有多长?你又会怎么回答呢? 《黄粱枕》的创意来自于我每晚的梦境。也许是天生想象力太丰富,我每晚的梦境都千奇百怪,有时是恐怖电影,有时是美国大片,有时却又是韩国苦情剧……我总是在想,到底是美梦好呢?还是噩梦好呢?美梦成真固然好,那么噩梦成真又会怎么样呢?嗯……所以这个问题让医生替我去亲自实验了一下,效果还不错~总之就是不能做白日梦啦~其实,古代的那种瓷枕睡的真的不舒服…… 说起来,《越王剑》那个故事中阐述的,其实就是我想在哑舍整篇中阐述的主题。每个古董都是有精魂的,或者说每个器物都是特别的,大家一定要好好爱护自己所用的东西,不能浪费,不能随意丢弃。我有个青瓷的小茶壶,天天泡茶,爱惜得不得了。可是某天洗茶壶的时候,不小心失手掉在了地上,幸好没碎,但碰出了几个缺口,当时就把我心疼得不得了。当天晚上我就梦到有个脸上被蹭破皮的小正太来向我诉苦……真是……唉……虽然还能继续用,但我还是后悔死了……嘤嘤嘤嘤~~~好吧,其实是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另,博物馆没人的时候真的很恐怖…… 《山海经》的故事构架更大,若是要写一个庞大的故事都可以,但我在这里缩小了写,可爱傲娇的穷奇和腹黑懒惰的环狗,外加清丽漂亮的三青鸟,实在是太萌了,真想养它们~~~~所以在赤龙服结局里也让它们闪亮登场了。虽然在现代社会,神话时代的它们存在实在是太违反大自然定律了……但是考虑到哑舍这整个设定就很奇幻,所以还是很适合……咳…… 《水苍玉》篇的故事开头,是真正取自于我的一场噩梦。睁开眼睛时,就看到了自己的尸体……这样的噩梦对我印象很深,可惜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后面的发展是怎么样了,所以试着开了这么一个推理系的故事。可是……真的对不起我看了十年的柯南!我简直就是推理系白痴啊!!不过还好在编辑苏盈的帮助下,好歹是编圆了这个故事……至于一开始我和她聊天研究凶手到底由谁来当好的时候,我说,要不就是编辑杀了那个家吧?苏盈立刻愤恨道:那原因肯定就是拖稿!我:……(以后再也不敢和你去KTV了!) 《巫蛊偶》的原型其实是以前很风靡的巫蛊娃娃,联想到陈阿娇时期的巫蛊偶,好像巫蛊除了咒人死之外,最常用的就是女人祈求男人回心转意了。可是逝去的爱情真的那么值得人倾尽所有吗?在文中,巫蛊偶才是最可怜的一个,一直在演一个只有一个人能看到的独角戏,不管是两千年前,还是两千年后……这个故事的启发点就是悲剧,所以最后的结局也很悲凉,但对于巫蛊偶来说,这样的结局未免不是好事。 谁说哑舍里的古董都是没生命的?虞美人的种子有生命啊!而且还穿越了两千年的时光,演绎了一篇超越人兽恋的人花恋……咳……这吐槽给力吧……颠覆了项羽同学威猛的一面,也许西楚霸王项羽是内心柔软的种田男,也许虞美人就是一朵花,而不是人……啊喂!这是我恶搞的历史,不要当成真的正史看哦!切记切记……其实项羽将军是超级武将……真的…… 喏,如果年纪稍微大一点的读者,应该不会忘记《新白娘子传奇》。虽然那个电视剧现在看来,时不时插花的黄梅戏唱腔会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但在我很小的时候,它可是收视率相当高的电视剧。再到后来的电影《青蛇》,白蛇的故事是人人耳熟能详。可是在这个看似团圆大结局的传说里,最先背叛的是那个让妻子喝雄黄酒的许仙,一个男人向一个爱他的女人下了回毒手。也许童话并不那么单纯,也许传说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长命锁》和《赤龙服》的两个故事结局,主要贯穿的是秦朝的历史。我在以前读过一本程步先生的书,用另一种方法读史。其实史书记载的所谓“历史”,无非就是“过去的新闻”。而媒体报道的所谓“新闻”,也完全可能成为“将来的历史”。 所以在史书中,那些事迹就很值得人琢磨了。尤其是离我们现在的时光非常遥远的秦朝。也许站在老板的立场上,秦始皇是一位圣君,也许在我们现在普通的认知里,秦始皇是个暴君。秦始皇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众说纷纭,但我文中所举的那些例子,其实都经过严肃考证的,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多看看这方面的史书,去查一查秦始皇是不是在位的37年里没有枉杀过一名将军大臣,去看一看长城究竟在中华历史上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去翻一翻秦朝制定的法规、官制、立法……从公元前221年到今天,由秦始皇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已经经历了两千多年。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有这样旺盛的生命力。秦朝灭亡了吗?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并没有,抛开家天下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变化,中国依然毅力不倒。 至于最后骊山陵墓地宫,当然是我的想象了。现在盗墓的题材流行,我也试试看写上一段,果然感觉非常的不错~在查看盗墓相关的资料书时,突然看到书里有张摸金符的图,顿时觉得超级眼熟,这才想起来前年朋友送了一个给我,只是告诉我是辟邪之物。我翻箱倒柜找出来……果然差不多一样……是穿山甲的指甲,后面是银制的篆刻。摸金符是古时盗墓者所用的避邪之物,相传他还是盗坟一族摸金派摸金校尉的身份证……嘿嘿……好好收藏~ 哑舍的十二个故事,每个故事的侧重点都不同,题材也各异,有言情、玄幻、奇幻、推理、恐怖、历史、盗墓……我变换许多文笔,尝试各个题材的故事,写得非常的过瘾。在这里我要感谢下杨小邪主编,要不是他对我的苛刻要求,也没有这么多元化的《哑舍》呈现,真的对我启发很大。还要感谢编辑苏盈,没有她勤奋的催稿和耐心地跟我讨论哑舍剧情,《哑舍》也不会这么快和大家见面……特别感谢下《哑舍》的插画师晓泊同学,嘿嘿,从第一幅鱼纹镜的插图,到现在精美的《哑舍》封面图,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我对他的鞭策,让一直只画萌妹子的他变得会画帅哥,实在是不容易啊!当然也要感谢美编阳光,和我一起鞭策他…… 感谢《漫客·绘》这个平台,可以让哑舍这个店开起来~~~感谢绘可爱的读者们,哑舍的今天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在故事中有所领悟,喜欢上我们国家的历史,喜欢上那些历史中的古董,最终喜欢上自己身边每一件微小的事物。 哑舍到这里就结束啦,不过老板还是在的,哑舍的店也依然开着。也许在不久之后,就会有《哑舍Ⅱ》出现哦~~~同样活了两千多年的胡亥,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 哎呀,都说了是不能说出口的故事嘛!想知道? 沉浸在漫长岁月中的古物,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 一切,尽在《哑舍》……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嘘…… 玄色于2011年3月5日 第30章四季图 一 这天,医生遵照惯例,值完夜班后带着早饭到哑舍去吃。自从打西安回来,他和老板的关系就更近了一步,若说以前是好朋友的话,现在就足以称得上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了。 毕竟,他们真的差一点死在骊山秦始皇陵里。 医生现在回想起那个夜晚,都觉得太过于疯狂,他自己都不确定那是不是他做的一场梦,更别说和其他人倾述了,听到的人大概会直接说他得了癔症。 医生呆呆地坐在哑舍的柜台边,看着老板动作熟练地泡着今年新下来的第一茬春茶,哑舍古趣十足的室内,顿时茶香弥漫。 老板的衣服已不再是过去那件中山装,他们从骊山秦始皇陵的地宫里带回了那半件由黑金黑玉拉丝的秦朝衣袍,由大师裁剪成了一件非常时尚的衬衫。这件衬衫和原来中山装的料子是一样的,都是全黑,袖口和衣摆处都绣着深赤色的滚云边,而那条阴魂不散的赤龙,因为一时不察,让它偷偷跑到了这件新衬衫上,此时龙头趴在老板右肩上,龙身蜿蜒在后背处。它从这件衬衫制好之后就没有变动过,仿佛陷入了冬眠一般,虽然稍微令人安心了一些,但每每看到它狰狞的面目时,还是会令人心生寒意。 医生对这件新衬衫没有什么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老板——好想要老板的一根头发还有一滴血去化验哦……好想知道他的身体构造哦……好想亲手解剖他哦……手好痒啊……医生抓心挠肝地闹心着,自从知道老板是活了两千多年的人之后,就完全克制不住自己的求知欲。 可是他知道老板讨厌去检查化验,而且这要是万一没保密好,以后肯定没有什么安宁的日子。老板把医生发绿的目光看在眼底,不动声色地把泡好的茶倾倒在他面前的茶杯中。其实他也想弄明白自己长生不老的真正原因,以前和医生说的,只不过是猜测而已,精密的仪器检查,如果不公开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他不急。经历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后,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老板掩去唇边的一抹微笑,心里算着医生到底要纠结多少日子才会说出这个要求。 医生倚在哑舍的黄花梨躺椅上悠闲地看着报纸,品着春茶。阿帕契那条狗狗在前一阵他陪老板去西安时,托表妹带回家养着,谁知这么一养就养出感情了,他去要了几次都不肯还,约摸着是不会再还回来了。 正值大清早,哑舍平时就没什么顾客光顾,此时更加是门可罗雀,所以当医生看到一个背着画筒,穿着简单干净的白衬衫,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清秀男子推门走进来时,狠狠地吃了一惊。 对方倨傲地朝柜台里的老板点了下头当作打了招呼,轻车熟路地往哑舍的里间走去。 医生眼睛都要瞪脱窗了,盯着那名男子绕过了玉质屏风之后,回过头小小声地朝老板问道:“那人是谁啊?怎么像是到自己家一样啊?” 老板把玲珑杯放在鼻间嗅着茶香,抬头淡淡道:“他是附近美大的老师,来我这里临摹书画的。他平时也经常来,一呆就在里面呆一整天,你难得见到他一次。” “临摹书画?”医生疑惑地重复着,何时老板也如此善心了?“对他这么特别?他不会是什么名家转世吧?”也不能怪医生如此疑心,毕竟他可是听说过霍去病转世、项羽转世……连他自己据说都是扶苏转世,说不定刚刚走进去的那个画师又是什么牛叉的角色…… 沉重的雕花木门又被人推开,拄着拐杖的馆长走了进来。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进门那里多出来的一尊高大的兵马俑。推了推金丝边的眼镜,馆长不敢置信地说道:“这是……这是秦始皇的兵马俑?这是哪家仿造的啊?怎么这么夸张?哇!居然还是真的青铜剑……” 医生用咳嗽声掩饰冲口而出的笑意,仿造的?天啊!要是馆长知道这尊兵马俑是从秦陵地宫里自己追出来的,绝对会把眼镜都跌碎了。不过他也知道就算馆长眼力再强大,也绝对不会相信色彩如此鲜艳的兵马俑是真品,一般刚出土的兵马俑身上残余的染料都会迅速褪去,他不知道老板用了什么办法,保留了这尊兵马俑上的颜色。要是馆长知道这兵马俑还会动……医生别过脸去,忍笑忍得很辛苦。 馆长虽然觉得这尊兵马俑有些古怪,但没多想,他看了眼在柜台后端坐的老板,挑眉笑道:“换衬衫了?我倒觉得原来的衣服适合你。” “那件衣服穿了那么久,也该换换了。”老板又拿出来一个新杯子,摆放在馆长面前,替他倒满了清茶。 馆长坐在柜台前,环顾了店内一周,不解地问道:“我刚刚明明看到有人进来了,他人呢?” 医生向后指了指道:“进内间了。” “什么?”馆长如遭雷劈,神色也如同医生般羡慕嫉妒恨!他自然知道内间的东西远比外面摆着的要好,可他根本连进去的机会都没有啊! 老板把刚刚和医生说过的理由重新说了一遍,馆长仍是不依不饶地套话道:“那他临摹的是哪一幅古画?” 老板也不瞒他,淡淡道:“他最近在临展子虔的《踏雪图》,进度很慢,大概一天只是画一笔而已。” 一天一笔?医生暗暗咂舌,这什么龟速啊! 他一扭头,看到馆长捂着胸口,一脸扭曲,立刻吓了一跳。“大叔,你怎么了?是不是有心脏病啊?”医生赶紧跳起来,扶着馆长坐下。 馆长掏出手绢来擦擦额头的细汗,哆哆嗦嗦地说:“我我……我就是没有心脏病,也会被他吓出心脏病!展子虔啊!怎么会是展子虔的《踏雪图》?” “展子虔?他很有名吗?”医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不以为意。 “当然有名!”馆长用拐杖重重地拄了一下地,发出了闷重的响声,“现在存世的山水卷轴画中,隋代画家展子虔的《游春图》是发现年代最早,并且保存非常完整的一幅古画,现存在北京的故宫博物院,上面还有宋徽宗的亲笔提款。据野史传说,展子虔一生最有名的作品是《四季图》,《游春图》只不过是《四季图》中的其中一幅,此外还有《童子戏水图》、《落叶图》、《踏雪图》。只是另外三幅图连摹本都没有,很多人都质疑另外三幅图的存在可能性……老板,能不能让我去看一眼啊?”馆长转向老板恳求道。 老板出乎意料地点点头:“右边的第一个屋子。不过那三幅图不是有缘人是看不到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馆长立刻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往内间走去。医生也好奇地跟着去了。老板并没有阻止,只是低头专注地用软布擦拭着手中的茶杯,不出一分钟,医生便从玉屏风后转了出来,口中悻悻然地唠叨道:“你骗人!那屋子里挂着的就是白纸啊!也亏得那个画师能对着那白纸发呆!” “都说了有缘人才能看到,馆长没和你一起出来吗?”老板轻笑道。 “没,他看到的也是白纸,但那画师的桌上铺着一张画纸,已经画满了,馆长就对着那张画研究来着。”医生说完补充了一句,“用不用我把他叫出来?” “不用,既然画师没说什么,就让他呆着吧。”老板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 “哦。”医生重新坐下,却再也没了看报纸的心情,“老板,馆长说那三幅古画虽然在他看起来是白纸,可是纸张确实是很有年头的,那真的是传说中《四季图》的另外三张吗?那个画师是什么人?他怎么能看得到?” 老板停下擦拭茶杯的手,含笑问道:“想听故事?” “想听。”医生立刻凑了过去,他正无聊着呢! “嗯……我想想,这要从很久远的年月说起……” 二 北宋年间。 “若说起这年轻的端王爷,这京都内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暂且不说他流传在外的那些才华横溢的书画,今日先来说说他少年风流的佳事……”东京汴梁的一家茶馆二楼,说书先生正口沫横飞地讲着最新的八卦,旁听的人群都聚精会神。对平头老百姓来说,这些桃色花边事件才是茶余饭后的甜点。 茶楼靠栏杆的角落里,坐着两名身穿华服的少年,其中一个穿宝蓝衣袍的少年笑得一脸灿烂,压低声音问身边那位穿绛紫色外袍的少年:“王爷,这可是在说你呐!不过,我怎么都不知道你还有这段故事?” 另一位少年从小厮递过来的小茶罐中挑出一个茶饼,用茶臼耐心地捣成粉末,待碎末均匀,放入茶盘待用,静待桌旁的水壶烧开。 点茶时最忌分心,蓝衣少年见状也不再搭话,不一会儿,水壶里的水便沸腾起来。旁边有小厮送上一套天青色的荷叶型茶盏,蓝衣少年忍不住伸手拿起一个,端在手中细细看去。只见釉面滋润柔和,纯净如玉。抚之如绢,釉如堆脂,潜藏的纹片在阳光映照下晶莹多变,一看便知是不可多得的珍器。再翻过来看了一眼盏底的落款,顿时嫉妒不平地碎碎念道:“皇上还真是待你好,这御赐的东西你都敢拿到大街上来用?也不怕弄坏了?” 紫袍少年瞥他一眼,淡淡道:“东西就是拿来用的,坏了我再管皇兄要就是了。”说罢便拿起炉上烧开的水壶,动作优雅地烫壶,温杯,干壶,置茶,烘茶,注水……滚水冲入茶盏之中时,他拿起茶筅力道均匀地开始打茶。茶盏中的茶末被开水一烫,散发出蒸腾的热气和香气,一下子就充盈鼻间,让人心旷神怡。 不一会儿,茶盏中的茶水水乳交融,泛起沫饽,潘潘然如堆云积雪。 “堂哥,你这点茶的手艺可真是越来越绝了!”蓝衣少年呆看着放在他面前的茶盏,只见在那天青色的茶盏中,沫饽洁白,水脚晚露而不散,正是点茶的最高境界。 “话说,前儿个东瀛那边来的人,四处去学我们的茶道,弄得似模似样的,看样子还打算带回他们国家去呢!” “画虎不成反类犬,他们不懂我朝文化的茶道之精粹,生搬硬套,不过是绿钱浮水而已。”紫袍少年淡淡评价道,又拿了一个茶盏,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步骤,给自己也点了一盏贡茶。 这两位少年,穿紫袍的正是东京汴梁最近名声大噪的端王赵佶,而着蓝衣的那位,则是宋太祖赵匡胤五世孙赵令穰,算是赵家的宗室子弟。两人同辈,又年纪相当,爱好相同,所以赵令穰便堂哥前堂哥后地唤着,没少被家里的人指着额头说他没上没下。不过赵令穰也是在庞大的宗室中长大,自然也知道分寸,但平日和赵佶厮混起来,唤他王爷的时候,反而是透着一股戏谑。 赵佶也不以为意,他三岁的时候就被封为王爷,一点都没觉得这名头有什么特别之处,反而极爱隐瞒身份流连于市井之间,倒是喜欢赵令穰这不做作的态度。 待赵佶也为自己点好了一盏贡茶后抬手示意,赵令穰随即拿起茶盏,感受着那正适合的温度熨烫着手心,天青色的茶盏中因茶乳融合,水质浓稠。赵令穰欣赏了片刻,仰头一饮而尽。这茶水饮下去之后,盏中的茶沫胶着不干,出现了点茶点到极致之时才会出现的“咬盏”。 赵佶也把自己那盏茶喝净,满意地看着留在盏壁上的咬盏。 他端王赵佶,做什么事自然就要做到最好。 赵令穰拿起一旁的水壶,往赵佶手中的茶盏加水,水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注入茶盏之中。热水冲掉粘在盏壁上的茶沫,赵佶喝掉了这盏残茶,心情大好,用一旁小厮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手,浅笑着问道:“大年,今儿个有什么节目?” 赵令穰腹诽着自己爹亲给他起的那个乳名,他弟弟叫永年都比他叫大年要好听!但却不敢真让赵佶改口,毕竟唤乳名还能表示和他亲近嘛!赵令穰也喝掉自己的那盏残茶,咂吧了几下嘴,回味了一下唇齿间的茶香,这才笑着说道:“东大街那边新开了一家古董店,一会儿去瞧瞧有什么宝贝吧!” 这提议极对赵佶的胃口,当下连茶点都不想吃了,立刻起身就往外走去。 赵令穰拈了两个精致的茶糖,往嘴里一丢,吩咐随行的小厮把这套贡品茶具收拾好,这才追着赵佶而去。 茶馆里的评书先生,仍摇头晃脑地编排着少年端王的风流韵事,周围的人听得津津有味,浑然不觉刚刚端王爷就在他们身边。 东京汴梁是一座非常繁华的城市,汴梁往来的商旅很多,都称世间再也没有一个城市能比得上这里的繁华美丽。 这点,倨傲如赵佶也深以为然。汴京的布局不再沿袭唐代京城的封闭式坊里制度,商人只要纳税,便可以随处开设店铺。这样新的街区鳞次栉比,屋舍林立,街道两旁的店铺檐宇如一,又盛设帷帐,摆满珍宝器物,或各地的财货,道上人车往来,一片太平热闹景象。 宋朝以前,街市的开放有严格的宵禁限制,城门和坊门在入夜以后关闭。但宋朝以后,就打破了这个限制,上一代皇帝宋神宗还发展了许多夜市,进一步促进街市的繁荣。虽然开店容易了,但老字号林立的东大街,轻易不会有空档让新店可以加进来,所以赵令穰说那家古董店开在东大街时,赵佶便知道这家古董店肯定来头不小。 没有实力,怎么可能在东大街上开店呢? “堂哥,到了。”听见赵令穰的声音,赵佶一抬头就看到古朴的店面上两个篆体的大字,点头赞道:“哑舍,这名字起得有味道,比起那什么宣德阁、三宝轩的名字,雅致得很。” 赵令穰就知道这家古董店必然对赵佶的胃口,得意地笑道:“就知道堂哥会喜欢,不过这哑舍我可是听别人说的,我没进去过,堂哥要是觉得虚有其表,可别怪我哦!” 赵佶还没说什么,就见这家古董店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小缝,一个两岁大的小男孩从门缝中挤了出来。 赵佶见这孩子白嫩可爱,正猜测是谁家的小公子时,却被他手中抱着的一把青铜剑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说是抱着还有些不太准确,因为那把剑的长度几乎比得上这个小男孩的身高,以他的年纪还拿不动这么沉的青铜剑,所以他两只手握着那剑的剑柄,而剑鞘尖部坠在地上。尽管是一把没有拔出来的青铜剑,但以赵佶的眼力,已经看出这把青铜剑至少是春秋战国时的名器。 赵令穰也是玩古董长大的,一看到那小男孩就那么拖着那把青铜剑往外走,心疼得直跳脚,赶紧弯下腰帮他把剑尖拿起来。就这么一过手,赵令穰便看清了剑鞘上的鸟篆体刻字,顿时一个激灵,惊呼道:“堂哥,这是越王剑的真品!” 赵佶挑了挑眉,宋朝有重文轻武的风尚,所以对于闻名遐迩的越王剑,他并不是很感兴趣。但这家古董店,竟然把如此珍品给一个两岁大的小孩子当玩具,可见其中还有多少宝贝。赵佶双目一亮,抬脚便往店内走去。 相比外面的阳光灿烂,古董店内要暗得多。沉重的雕花木门后,两盏长信宫灯正幽幽地燃烧着,店内弥漫着一股好闻的熏香,寻着香气的源头,在酸枝木雕刻的柜台上,正摆放着一尊鎏金翔龙博山香炉,丝丝缕缕的香烟正从龙口中徐徐吐出。 店内的布置典雅宜人,没有寻常店铺中那种待价而沽的市侩之感,而是像进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厅堂,每一处的古董,都是价值连城,就算是长于帝王家的赵佶,也不由得暗自赞叹,自然而然地对这里的老板升起了仰慕结交之意。 可是店铺虽大,赵佶拿眼神一扫,便知这店内没有人。他也不急,抬首观看着厅中挂着的两幅对联,如果他没认错的话,这应当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御笔。 “你们是谁?这店还没开呐!”清脆的童音忽然响起,赵佶转头看去,那个拖着越王剑玩的小男孩又从门缝间挤了进来,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努力地瞪着他。 帮他提着越王剑的赵令穰摸了摸鼻子,嘿嘿一笑道:“没开店不也是要开店吗?喂,小子,你家这店里有没有什么稀罕的字画啊?” 小男孩一开始老大不愿意这两个人随便进来,但赵令穰的话,显然是把他当成了店主,立刻把小胸膛挺得高高的,牛气哄哄地说道:“当然有!随我来!”说着就拖着那柄越王剑,噔噔噔地往内间跑去。 赵佶皱起了眉,显然不认同赵令穰这种哄骗小孩子的伎俩。赵令穰却知道他这个堂哥的死穴,笑眯眯地说道:“堂哥,连这小孩子都知道那幅画最珍贵,那肯定是错不了。而且趁这家店还没正式开,看到好的东西先预定下来,省得到时候被别人抢走了。”说罢他也不管赵佶有没有答应,拔腿便朝那个小男孩追去。 赵佶也知道赵令穰说得没错,很多古董店都有镇店之宝,轻易不会示人。这哑舍之内,春秋战国时的越王剑都可以给小孩子当玩具,用唐太宗的御笔当楹联,那么作为镇店之宝的书画就越发难以想象了。 赵佶挣扎片刻,便朝内间走了过去。刚转过一扇巨大的云母琉璃屏风,就听见先过去的赵令穰气道:“小崽子!你敢骗少爷我?” “我没骗你啊!老板说过这里的最好,我也没进来过啊!”小男孩委屈的声音传来,不会说太多话的他根本没法解释,一跺脚便跑了出来,他手中的越王剑,剑尖在地上拖拽,发出“嗞喇嗞喇”的声音。从赵佶身边跑过去的时候,还不忘抬起头朝他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怎么回事?”赵佶看到追出来的赵令穰,疑惑地问道。 “那屋里挂着的分明是四张白纸!这小子还趁机扯了我的香囊。那可是莺莺特意给我绣的呢!”赵令穰气急败坏地解释了两句,然后急吼吼去追那个小男孩了。 赵佶大为意外,他不相信挂在那里的就是四张白纸,可是赵令穰也没道理骗他。他都走到这里了,一股难以言明的冲动驱使着他朝那间没关上门的屋子走去。 屋内没有窗户,也没有任何其他摆设,只有屋中央的圆桌上点燃的一盏长信宫灯,而在赵佶朝屋内四壁看去时,一阵狂喜袭上心头。 这四面墙上挂着的,分明是四幅画工精湛的风景画!四幅画所画的风景完全一致,区别只是画中的季节,春夏秋冬各一幅。赵佶看到画角的落款时,饶是见多识广的他也不由得轻颤,这竟是展子虔传说中的《四季图》! 四幅图的构图壮阔沉静,设色古艳,赵佶站在屋子的中央,慢慢地转着圈转换着视角,顿时就像是四季在他的视野中循环流转一般。士子仕女们游春、童子在盛夏的小溪中戏水、老人在落叶中惆怅、旅人在雪中疾驰……赵佶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完全没有深思为何赵令穰说这是四张白纸,直到有个声音突兀地响起。 “你能看得到这四幅画?” 赵佶像是从幻境中惊醒,骤然发现这屋里已经不止他一个人,不知何时门口处站了一名年轻的男子。他穿着秦汉时的古服,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更衬得他面如冠玉,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人物。赵佶察觉到自己盯着对方不放的举动非常失礼,连忙掩饰性地轻咳了一声道:“你是……” “这家店的老板。”对方微微一笑,说出了一个令赵佶惊讶的回答。 赵佶没想到这家古董店的老板居然会如此的年轻,不过看对方的气质,也许是某个家道中落的富家子弟。赵佶自知理亏,一拱手诚心地说道:“在下唐突,擅自闯入,请恕罪。” “无妨,定是乐儿带你进来的,他素来淘气。”老板轻笑,显然也拿那个小孩子毫无办法。 “令郎活泼可爱,以后当为大才。”赵佶也笑了起来,想到被捉弄的赵令穰现在还没回来,恐怕是被那个小魔头折磨得够呛。 “他不是我的儿子,只是……亲戚的孩子。”老板微微抬眉,淡淡地解释道。像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他转向一旁的墙壁上挂着的画卷问道:“你能看到这四幅画?” “当然能。”赵佶莫名其妙地点点头,虽然屋中灯火很暗,可也足以让他看到这四幅画上的景色,连树枝的细微都看得一清二楚。“这展子虔的《四季图》,老板,你多少钱才肯让给我?” 老板没有说话,而是用一种高深莫测的目光盯着他。赵佶大大方方地任他看着,以为对方在斟酌开多少价适合。半晌之后,老板才幽幽地开口道:“你买不起。” 赵佶皱了皱眉,身为大宋的王爷,还少有他买不起的东西。他心中暗暗思索这肯定是对方抬价的伎俩,但却仍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冷哼道:“你只要说得出口,我就能买得起!”他平日也少有如此冲动,但是他一见到这四幅画,就抑制不住心中的渴望,觉得无比的喜爱,千金难买心头爱,他决定不顾一切代价也要得到这四幅画。 老板这时看向他,表情变得有些认真起来,淡淡地说道:“想要拥有这四幅画,就必须维持自己的本心。” “本心?”赵佶绝没想到老板会说出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不由得呆了一下。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老板徐徐说道,清朗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室内,悠然坦荡。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赵佶接着他的话继续说了下去。此段出自《孟子·告子》,“本心”的说法,也出自于此,指的是廉耻之心。孟子在文中举例说,有些人在生死之间,能够宁死不屈甚至舍生取义,而在天下太平之时,却可以不顾廉耻甚至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 “是的,你若是想要拥有这四幅画,就必须维持自己的本心。”老板的语气很是淡然,像是极为不信任他可以做到一样。 赵佶怒极反笑道:“哦?只要这样?” “是的,只要这样。”老板仍是浅浅地笑着,“既然你决定要这四幅画了,那么就用手摸一下这四幅画的画纸吧。这四幅画会为你带来无穷的权力和财富,但如果你无法维持你的本心,那么它们也会无情地收回,并收取数倍的报酬。” 赵佶不可置否地伸手随意在这四张画纸上碰了一下,对于这家古董店的良好印象却在这几句对话中荡然无存。要不是看在这四幅画是真迹的份上,他早就扭头走人了。 赵佶心中暗笑,他已经是王爷了,还有什么比这个位置拥有更加无穷的权力和财富? 就在他的手指从最后那张《踏雪图》的画纸上收回时,走廊里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赵令穰神色惊疑不定地冲了进来,慌慌张张地说道:“堂、堂哥!大事不妙了!宫……宫里的人传来消息,说……说……” 赵佶的心中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厉声喝问道:“说什么?” 赵令穰一咬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说是皇上病危了!”这句话犹如惊雷般在赵佶的耳边炸响,在一片短暂的空白之后,赵佶下意识地想到,他皇兄至今还没有子嗣,这皇位……而比王爷这个位置拥有更加无穷的权力和财富的是…… 这四幅画会给他带来无穷的权力与财富? 赵佶下意识地看向一旁的老板,目光接触到他唇边微妙的笑容,不禁恍惚了起来。 三 老板独自站在屋中,端详着四壁上挂着的《四季图》,许久都没有说话。他想不通,为何这《四季图》会选择赵佶作为有缘人。 “他们走了?”清脆的童音在门口响起,打断了老板的沉思。 “乐儿,把越王剑给我。”老板沉下脸,朝门口的小男孩伸出了手。 乐儿纠结了片刻,抬眼看了看老板的脸色,万分不舍地把手中的越王剑交了出去,怏怏地抱怨道:“乐儿拔不出来,别人也拔不出来!” 老板把越王剑拿在手中,伸手摸了摸乐儿柔软的发顶,浅笑道:“你不是这把剑的主人,自然拔不出来。” 乐儿嘟着嘴,但小孩子心性,闹过之后,便转眼忘记了。他这才发现屋中的不同,惊讶地嚷道:“咦?画!”他刚刚明明看到的是四张白纸,怎么一转眼就变成了四幅水墨画?乐儿用鄙视的眼光看向老板,心想刚刚那个大叔骂错人了,他才没骗人呢!是老板骗人! “《四季图》认了主,自然会显形。”老板叹了口气,“就是不知道这次能维持多久。” 乐儿歪着头似懂非懂地听着,但也识趣地并未插话。 “虽有明察之资,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捐旧,丧其本心……”老板淡淡的声音流淌在寂静的屋内,像是一种难以明喻的箴言…… 赵令穰整了整身上的衣袍,走进延福宫的偏殿。 已经登基为帝两年的赵佶,正穿着一身明黄色的便服,负手站在这间屋子的中央,聚精会神地欣赏着面前挂着的《童子戏水图》。 赵令穰扇了扇手中的折扇,这间不通风的屋子在盛夏之际越发的闷热,也不知道他堂哥怎么忍受得了。赵令穰知道这屋中四壁上挂着的图,正是当年赵佶登基之后,哑舍的老板亲自送过来的。分文未取,实在是出乎了他的意料。他以为,当初装神弄鬼地弄了四张白纸挂在那里,肯定是别有图谋,谁想对方居然没有任何索求。 不过这只是小事,赵令穰转眼便抛在了脑后。他崇拜地看着面前的赵佶,他的这位堂哥在十九岁那年便登基为皇,屡次下求直言诏,窜逐奸佞,昭雪冤狱,查纳忠言,所有的这些,都受到朝野上下的一致赞誉。 可是赵令穰隐约之间也有着不安,新党旧党之争在哲宗时期就斗得如火如荼,他相信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到底是新党的改革好,还是旧党的守旧妙。可是最近发布的政令隐约有了更改的迹象,因为身为宗室的桎梏,赵令穰很少接触政事,但是也听闻赵佶的这些改变,均和最近朝中新蹿起的蔡京有关。 蔡京是因为写得一手好字,才被赵佶赏识的。赵令穰曾见过几次蔡京,对他没有什么好印象,却又不知该如何和赵佶说。他们已经不是单纯的堂兄弟的关系,他甚至都不能像以前那样没上没下地叫他堂哥,不管在私下或者是公共场合,他只能低头卑微地跪下双膝。 见赵佶从冥想中回过神,赵令穰连忙按照平日里的礼节,下跪见礼。“见过官家。”(注:宋朝时期,称呼皇帝为官家。所谓“三皇官天下,五帝家天下”,因为皇帝要至公无私,所以称为“官家”。) “起来吧。”赵佶的脸上,已经褪去了少年时期的稚气,此时全是居高临下的傲然,“大年,今天叫你来,是想让你琢磨琢磨,这延福宫是不是太小了一点?” 赵令穰揣摩着这句话的言下之意,然后心惊地发现,他这个堂兄是要扩建这座宫室。延福宫历来都是作为大宋皇帝的一处行宫,以别致雅趣著称,可是却从来没有皇帝嫌这里太小了……赵令穰觉得这屋中的空气越发的闷热窒息,简直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知道他必须说点什么,赵令穰感到喉咙发痒,然后讪笑着,听见自己如此说道:“……臣弟也觉得如此。” 赵佶龙心大悦,点头笑道:“是的,这里实在是太热了,我们出去具体谈谈吧!”说罢便率先走出这间偏殿。 赵令穰从怀里掏出丝绢,擦了擦头上的汗。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次只是扩建延福宫,那么下次呢……赵令穰不敢去想,当年赵佶也曾像是讲笑话一样,同他说过这四幅画的来历。说是这四幅画所需要的报酬,就是维持本心。赵令穰苦笑,如今不光是他的堂哥,连他自己都无法维持自己的本心,情愿说出违心之语。 无声地叹了口气,赵令穰转身走出这间偏殿,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墙上那幅《童子戏水图》的画迹,正缓缓变得浅淡…… 赵佶换了便装,带着几个侍卫,走在东大街上。 时间就像是流水般飞速而过,他已经登基十年了。 他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皇帝,虽然那些繁琐的政事很难处理,但蔡丞相都帮他处理好了,让他有时间有精力投入自己最感兴趣的书画事业中。他掌管了翰林院,开办了宣和画院,亲自当了画院的院长,最近在编撰《宣和书谱》、《宣和画谱》、《宣和博古图》等书。 可最近发生了一件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他急需找人来说明一下。据打探消息的人回报,说那家名叫哑舍的古董店这些天都没开店。听说前几天办了一场丧事。 那个老板死了?赵佶皱起了眉。这些年他一次都没来过哑舍,怎么偏生这么巧?几个侍卫揣摩着皇帝的心思,不顾哑舍仍关门闭店,强硬地砍掉门上的铁锁,推门而入。 赵佶走进之后,发觉其间的布置几乎和十年前一模一样,里面摆设的古董还是那些。赵佶想不通,难道这家古董店的生意竟惨淡至此?十年间连一件古董都没卖出去?赵佶几乎以为自己踏入的是十年前的时光,尤其是,当他看到那哑舍老板从内间缓缓踏出。 那眉目宛如十年前一般年轻,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他还穿着那套玄黑色的汉服,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白纸。 赵佶立刻猜到去世的是谁了,他叹气道:“节哀顺变。” 哑舍店里只有他当年遇见的两人,如今老板在这里,那么说明出殡的那个是乐儿。十年前那个乐儿两岁,就算过了十年,也不过是十二岁而已。赵佶这些年眼见着自己好几个儿子夭折,一时心中涌起了和老板同病相怜之意。 “没什么,到日子了,他也该去了。”老板苍白着脸色,像是浑然不在意自己喜爱多年的孩子就那么轻易地走了,转而淡淡地问道,“官家今日屈尊而来,有何要事?” 赵佶也听出对方语气中的不耐烦,却也并没有计较。毕竟任谁最亲近的人逝去,都不会有好心情的。赵佶朝旁边的侍卫一抬手,后者立刻递上了一个狭窄的锦盒。赵佶再一挥手后,那些侍卫便训练有素地鱼贯而出,留下赵佶和老板独处。 赵佶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锦盒打开,拿出一张画轴,在长桌上展开。 画纸上竟然是一片空白。 老板看到这一片空白的画纸,了然地挑了挑眉,淡淡地问:“这是《四季图》中的哪一幅?” 赵佶紧张地舔了舔唇道:“是《童子戏水图》,《游春图》还好好的挂在那里。其实这张《童子戏水图》早就已经变成了空白,我以为是哪个宫人不小心弄坏了画卷,弄了一张白纸挂在那里。可是昨天我忽然发现,连《落叶图》颜色也开始变淡,我才觉得不对劲起来……” 老板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公平的。你既然选择得到无穷的权力与财富,又不能很好地维持本心,那么《四季图》自然是要带走一些相应的报酬。” “什么报酬?”赵佶急问。 “这是《童子戏水图》。”老板只是笑笑,并未直接回答,而是淡淡地重复了一下这幅图的名字。 赵佶就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他今年二十九岁,可是除了在他登基前出生的大儿子,没有一个皇子能顺利成长起来,毫无例外地早夭而死……他也隐约觉得不妥,一两个孩子夭折,也许是意外,但每个孩子都活不过五岁,就很离谱了……他一直以为有人暗中下蛊诅咒,可是绝对没有想到竟是画惹的祸…… “老板……这……这怎么化解?”即使是一国之君,但赵佶也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个凡人,无法和这些神鬼之事抵抗。 老板没有说话,他抬起手,一点点地把画轴重新卷了起来。赵佶这时才注意到,老板汉服的右边宽袖上,有着一道齐整的切口,像是被利剑划伤。赵佶知道这件衣服恐怕是老板珍爱之物,否则不可能一穿就穿了十年,连破了口子都舍不得换。赵佶有求于人,便投其所好道:“老板,这件衣服破了,拿到文绣院去补一下吧,我保证文绣院那些绣娘的手艺巧夺天工。” 老板卷画轴的手顿了顿,显然赵佶的提议打动了他的心。文绣院是赵佶御用的刺绣院,也许会有希望。他还不想就这样死去,乐儿是扶苏的转世,他还是无力阻止他十二岁就死去的命运,但他并不甘心。千百年来都这样熬过来了,虽然被越王剑误伤到了衣服,但他还想要继续活下去。这是他心中唯一的执念,偏生赵佶还准确地抓住了他的死穴。 “官家,我这衣服并不是普通的布料,普通的绣娘是无法接手的。”老板看向赵佶的目光有些闪烁,“而且我要求衣服在缝制的时候,我要在同一间屋子里。” 赵佶连连点头,这点事情根本不值一提,他也看出来了,这件衣服应是秦汉时代的古董,才让老板如此珍视。 老板目光深沉地思索了一会儿,便关了哑舍的古董店,随赵佶回到了他在宫城外的行宫延福宫。 延福宫是在政和三年的春天,正式下令修缮扩建的,号称延福五区。新建的延福宫东西长度与大内皇宫相同,只有南北的规模略小,其实就相当于赵佶重新为自己修建了一处皇宫。东到景龙门,西达天波门,其间殿阁辉煌,景致秀丽,足足有数十座亭台楼阁。堆石为山,凿池为海,蓄泉为湖,其间点缀着千奇百怪赏心悦目的珍禽异兽和佳花名木,简直有如人间仙境。赵佶自从延福五区修建完工之后,大部分时间便耗在这里不愿离去。 如此豪华瑰丽的宫殿,赵佶也是存了向人炫耀之意,只是带着老板一路走来,却并不见他的脸上有任何震动的表情出现,反而一直漠视着面前的美景。 赵佶吸了口气,决定等万寿山修建好时,再带老板去看,不信他会不动容。老板看着满目的奇花叠翠,鳞次栉比的殿台楼阁,心中无奈地叹着气。 如此昏君,《落叶图》不开始凋零才怪! 老板在延福宫的一处偏殿住了下来,现在的延福宫庞大无比,自是不会多他这么一个人。而赵佶也只是一开始的几天很热情地招待他,后来见老板没有任何指点他如何保留子嗣的态度,便渐渐地不来了。 至于《四季图》,赵佶只留下了画迹完好的《游春图》和《踏雪图》,空白的《童子戏水图》和浅淡的《落叶图》都已经送到老板住的地方。老板把《童子戏水图》收好,而《落叶图》正挂在他暂居的偏殿内。 赵令穰倒是经常过来找他聊天,也许是闲散宗室无所事事,也许更是因为对现在朝野上下的失望,赵令穰一来就喝酒,喝完酒就开始接二连三的抱怨。 “喂!我说老板啊!你到底有没有方法让堂哥有皇子啊?”赵令穰晃着酒杯,醉了。他也只有喝醉的时候,才能称呼当今的皇上为堂兄。在清醒的时候,他只能恭敬地唤他官家。 老板淡淡笑道:“是他一头热要帮我缝补衣服,我并没答应说要帮他啊。”赵令穰愣了片刻,点头称赞道:“真是奸商,果然是奸商!佩服!佩服!” 奸商吗?老板低头看着右手上已经缝好的半只深赤色的龙爪,他坚持在每天绣娘缝制之后,把衣服穿回身上。赵佶肯定也已从旁人的回报中得知,这缝制的红线其实是浸染了他的鲜血。 他这身衣服所用布料并非凡物,布料每条纹路都有特定的排列,不能随意缝补,自然也非一般丝线能够缝补。 而为了最完美地修补这件衣服,赵佶甚至亲自绘制了这条龙的绣样。 呵……老板轻笑一声。赵佶十有八九是猜到了这件衣服的用处了吧?老板暗暗冷笑,其实,他是想把这件衣服占为己有吧?否则他一介平民,又怎能穿得了绣龙的衣服?龙纹图案可是皇家御用的图案,赵佶图谋的,是将来终有一天,他能把这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赵令穰没有察觉到老板的异样,他继续倒着酒,抱怨道:“奸商其实还好,最可恨的就是奸臣!那个蔡京,居然想要重修太祖亲自设计的城墙!” 老板闻言也一呆,东京汴梁其实是处在天下之中,一马平川,是兵灾之地。无山川之险,也无关隘之守,只有漕运方便,交通发达,但难以守卫。无险可守的汴京,就只有加固城池,修筑厚重结实的城墙以代替山川之险,依仗重甲之师代替关隘之守。 宋太祖亲自设计的筑城图,犹如字谜般弯曲迂回纵斜。当年无人能看懂宋太祖的意思,但也都照实修筑城墙,保佑了大宋这数百年来的安定太平。 “蔡京那家伙,居然认为外城乱七八糟的,有碍观瞻!说要下令重修外城,将那些弯弯曲曲的城墙,改成方方正正的‘口’字形!这不是胡闹吗?”赵令穰借酒耍疯,拍着桌子怒吼起来。他还想说什么,但酒精已经麻痹了他的大脑,不久便沉沉地睡去。 老板对着墙上浅淡得几乎看不清画面的《落叶图》,脸上的表情让人摸不透,他淡淡地说道:“确实是胡闹。围人于口……不就是个囚字吗?” 四 赤龙服一直绣了两年才完工,沾染了老板鲜血的红线,加上文绣院数十名手艺精湛的绣娘,让那条红龙仿佛活过来了一般,张牙舞爪地攀在衣服上,逼真得震撼人心,仿佛总有一天,会君临天下。完美,仅此二字。 然而,赵佶却并没有如愿地得到这件衣服,因为在他还来不及不顾脸面将它抢夺过来,老板就已经走了。他仿佛鬼魅般,从这守卫森严的皇城中,悄然无息地消失了。 他只带走了那卷空白的《童子戏水图》。浅淡的《落叶图》仍是那么孤零零地挂在墙上,赵佶每次看都觉得心悸,一阵恐慌仿佛紧紧攥住他的心脏,他不敢多看,便命人收了起来。 《四季图》已经收去了他的子嗣,他不想去思考,下一次,《四季图》又会从他这里收走什么。 在恐慌中度过了两年,已经三十三岁的赵佶除了皇太子之外,依然没有子嗣。一日,赵令穰寻来一位茅山道士,看过了宫苑中的风水后说皇宫的东北角艮位之地,地势太低,妨碍子嗣。赵佶便将宫苑的东北角加高,建造了一座造型美观的山冈。 说来也奇怪,这座山冈建好之后,皇宫内院中接连传来喜讯,一个个皇子接连来到人间,而且每个都非常健康活泼可爱。如此一来,赵佶便坚信《四季图》不过是糊弄人的东西,越发地崇拜起道术。 冗长的城墙改建计划也陆陆续续全部完成,时光飞速,赵佶越发地沉迷于大兴土木,花石纲弄得民不聊生,可是他却完全不理世事,尽情地享乐。 直到金兵南下,兵临汴京城,金兵的主将看见整齐划一的城墙,高兴地置炮田隅,随方击之。城既引直,一炮所望,轻易摧毁了新修的城墙,整个大宋京城好比被人轻易撕掉衣服的少女,再也无法抵挡金兵铁蹄的入侵。 赵佶踌躇立在寒风之中,心乱如麻。皇宫之内,触目依然是令人心醉的美景,然而远处隐隐可以听得到炮火轰鸣之声,尽管入目所见的皆是令人心醉的胜景,可是他却觉得自己仿佛坠入了修罗地狱。 他手中握着卷好的《踏雪图》。就在前几天金兵围城之时,他就想到了《四季图》,可是当他找到《落叶图》时,只看到了一张雪白的白纸。 他两年前退位禅让,把皇位传给太子,他放弃了至尊的皇位,都不能挽回败局。 这次要带走的,是他的国家吗? 宫内现在已经乱成了一团,宫女和太监们如临末日,不顾侍卫的阻拦便奔出宫门。一开始侍卫还挥刀示威砍杀,而赵佶见之不忍,挥手让侍卫们放行。顿时,宫内一片大乱,往日华美的宫殿仿佛变成了吃人的怪兽,人人争相往外逃去。 赵佶心痛地看到一盆川赤芍药被打翻在地,无人理睬,他最终忍不住上前亲自把它扶起,然后拂掉那花瓣上沾满的灰尘。他痴痴地看着那开得正盛的花,炮火声、尖叫声,仿佛都离他远去,心中竟是一片宁静。 世人皆骂他是一个昏君,耽溺享乐,可是……可是……他抚摸着花瓣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可他骨子里,仅仅只是一个喜欢舞文弄墨,栽花养草的闲散王爷而已。 突然,好像有一声叹息从远处传来,赵佶循声看去,隐约间在吵嚷的人群中,捕捉到一条眼熟至极的赤色红龙,可是一转眼又不见了。 是他吗?是他来收回《落叶图》了吗? “上皇,请避入延福宫吧!”一名侍卫走上前来,低声说道。赵佶留恋地看了一眼自己生长的宫城,哽咽无语。 “彻夜西风撼破扉,萧条孤馆一灯微。家山回首三千里,目断山南无雁飞。” 赵佶这辈子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做阶下囚。 他本是个九五至尊的皇帝啊!可是现在却经历了九年的囚禁,远在最北边的五国城,苦度余生。 赵佶抬首看向天上的圆月,今日是正月十五上元节。他在位之时,年年的上元节都是正月望日彻夜观灯。整个汴京的灯火点燃一整夜都不会熄灭。从皇宫的正门结彩成山楼,彩灯盈庭,烛光如昼,连绵不绝,异常壮观。哦,对了,还会点燃一车的沉香,还有最后的烟火冲天…… 恍惚间,似乎还能嗅到那股迷人的沉香香气,似乎还能看到那灿烂的烟花在夜空中拖拽出绚烂的痕迹…… 赵佶裹紧身上唯一一件单薄的秋衣,北上囚禁的九年中,衣食不给是常事,他的儿子中有许多个就是活活饿死的。他闭上双目,苦涩的泪水怆然而下。他不忍去想,可他儿子们面黄肌瘦,痛苦呻吟的模样还是浮现在他眼前。 缓缓展开手中的《踏雪图》,最后,《四季图》只剩下这张画留在他手中,金人抢夺走了他所有的财物,只有这件没有拿走。 可能是因为这上面的画迹已经模糊不清,那些不懂中原文化的金人以为只是一张涂鸦而已。 突然,心中一动。赵佶忽然有所感应,抬起头来,最先看到的就是漫天雪花中,那条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 “你……你终于来了。”赵佶五味杂陈地看着老板年轻依旧的容颜,他已经老了,两鬓斑白,枯槁如同废人,哪里还有当年意气风发,在皇城之内策马奔走的年少轻狂。可是对方却一如三十多年前初见时,那般年轻。 “是的,我来回收这幅《踏雪图》。”老板淡淡地笑着,像是等待了许久一般。 “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会是我!”赵佶觉得胸口闷气纠结,他在被囚禁的九年中一直想问这个问题,“为什么这《四季图》选的会是我?” 老板的唇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容,淡淡道:“说起来很可笑,这个朝代,是一个很奇特的朝代。它拥有着令人赞叹的繁华和后人都无法企及的文化,但却饱受积贫积弱之苦,反复受到其他民族的压力。虽然朝中的争端不少,但却是前朝少有的清明,连一个士大夫都可以批评现实政治而不受到迫害。而技术上则越发的令人惊叹,活字印刷术、火药、指南针,这三种发明必将会改变未来。” 老板顿了顿,素来淡薄的目光中,竟罕见地出现情绪,是哀叹,是惋惜,也是愤怒。 “可是……可以传播文化的印刷术却用来印刷道教典籍,可以杀伤敌人的火药却被制作取乐之用的烟花,而可以航海探险的指南针则用来看风水……”老板的话宛如利刃,一刀一刀,都砍在赵佶心头。他心痛无比地跪在雪地中,知道是他毁了祖辈留下来的基业,是千古罪人。 他其实知道,为何四季图中单单只有《游春图》没有褪去画迹,是因为在他二十岁之前,都没有偏离自己的本心而活。可是他登基以后,却只做了一年半的好皇帝,就被绝对的权力和财富所腐化了。 如果再给他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他会如何呢?会努力成为一个明君吗?如果皇兄不死,如果他还是好端端地当一个闲散王爷,那么大宋是不是就会如日中天? 赵佶感受到雪花落在了脸上,然后化为细小的水滴,慢慢地沿着他的脸颊滑落,最后掉落在雪地之上,成为一个晶莹的冰滴。 多美啊……漫天飘雪,细细密密的雪花,把世界妆点成一片银白,宛如一位冰清玉洁的婷婷女子,端正优雅地端坐着。若手中有画笔,他定要画下这一幕,而并不是想要那无穷无尽的政事和朝中纠葛…… 可笑啊可笑,死到临头,他心里……想的竟然还是这些软弱无力的东西,可最可笑的是,这正是他穷尽一生也要追求的,所谓理想。 他从不想成为一位手握重权的皇帝。人之所以痛苦,就在于追求了错误的东西。 老板见到赵佶迷茫的表情,也不再言语。 本心,究竟有多少人能在无穷的权力和财富中,保持自己的本心?别说赵佶了,就连那个赵令穰,也在时间的磨砺里慢慢地违背了自己的本心。 老板叹了口气,他自己不也一样吗?他能说他自己的本心没有偏离吗? “下辈子,你就做个单纯的画师吧……”老板从赵佶的手中抽走了那幅《踏雪图》,赵佶心中极为不舍,他用尽全部力气收紧掌心,却仍旧握不住那画卷,他眼睁睁地看着那画卷如流水般从他手心流走,白花花的画纸如地上的白雪一般洁白。 赵佶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这次《四季图》带走的,是他的生命…… 五 故事在漫天的雪花中结束,老板的话音已落下许久,医生仍是觉得不可思议,那个画师居然是宋徽宗赵佶转世?他就知道哑舍的客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但那个拽到死的小子居然是九五至尊的皇帝! “北宋亡国,其实也不完全是他的错。他皇兄做得很好,是因为宋哲宗不到十岁就登基了,所受到的教育完全是为皇储所安排的。而赵佶生来就注定是闲散王爷,宋朝对宗室的提防非常严重,宗室们最远的距离,也就是只能到京郊的皇陵去祭拜而已,终身不得离开京城,不得参与朝中政事……”老板淡淡地说道,心中回忆着那赵令穰其实也算是个难得的人才,可惜拘泥于宗室的祖训,无法一展宏图,只能寄情于山水书画,饮酒作乐。 医生觉得唏嘘不已,正不知道该说什么时,只见那个画师已经从内间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拄着拐杖的馆长。 “今天你出来得很早。”老板有些疑惑。 “嗯,画完了,自然就出来得早。”画师撇了撇嘴,他一向倨傲,对老板已经是少有的客气。 医生却是个不会看人脸色的,一听画完了,马上好奇地凑前问道:“能不能给我看看?” 对于医生的自来熟,画师的嘴角一抽,虽然满腹的不乐意,但还是看在老板的面上,把画从画筒里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在柜台上展开。 《踏雪图》其实和《游春图》是一样的场景,只是季节不同。画长有八十厘米,尺幅之内描绘了壮丽的山川和踏雪而归的游客。图中展现了水天相接的广阔空间,青山白雪,湖水粼粼,一位旅人策马踏雪,雪花飞舞,一片晶莹洁白,美不胜收。山水重着青白之色,山脚用泥金,山上树枝直接以赭石写干,叶间积雪以水沉靛横点,大树多勾勒而成,松树不细写松针,直以苦绿沉点,人物用粉点成后,加重色于其上,分出衣褶。 医生一向觉得国画的山水画比不过西洋油画写实,可是在仔细看时,却发现这幅画真的能当得起“咫尺有千里趣”的评价,在咫尺画卷中,展现了千里江山的景色。 医生看得连连点头,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还是下意识地顺口问道:“这画卖不?多少钱?”在他的概念里,只要是画家,自然都是为了卖画,否则还画它干吗啊? 馆长在一旁听着都要吹胡子瞪眼了,他也想出价啊!但是人家是一天一笔地画出来的,他觉得有买的这个意思都算是亵渎了对方啊!那画师又一脸倨傲的,肯定是个自视甚高的人,医生这番话只会冒犯了他啊! 可是没曾想,画师闻言立刻道:“卖。”说罢用手比了一个数。医生闻言咋舌道:“太贵了,能不能少一点?”对他这个工薪阶层来说,那实在是个天文数字。 馆长焦急地用手比划着,意思是这个数目他可以出。可不等他开口,那边画师就已经淡淡道:“不能少。”而且一边说,一边把那幅画慢慢地撕掉了。 馆长的眼睛都要凸出来了,抢救不及,懊恼得直捶胸口。天啊!他就算没有心脏病,也要被他们气出来了啊!这幅画绝对值他开的那个价啊!这世上没人知道《四季图》另外三幅是什么样子的,这个摹本绝对的珍贵啊! 医生惊讶地看着画师一点点地把他画了好几年的画撕毁,无奈地叹道:“我就随口讲讲价嘛!你怎么还把它撕了?” “没什么,我认为这幅画值这个价格,但是你讲价,说明在你心里这幅画还不够好。不够好的东西,还留着它干吗?我下一幅继续努力就是了。”画师傲然地一扬下巴,把撕碎的画卷扔到一旁的火炉中,拿起画筒洒然离去。 医生无言以对,还被缓过劲来的馆长臭骂了一顿,他这才知道,这世上最不好伺候的是艺术家,说不定哪句话就把对方得罪了,根本脑电波不是在一个频率上嘛! 好不容易把馆长送走了以后,医生颓然瘫在椅子上,一动都不想动。老板笑道:“不用在意,这辈子的他,倒是没有隐藏自己的本心,随心所欲,活得自在多了。” “我才没在意呢!”医生哼道,那个画师肯定是个完美主义者,早就想毁掉那幅画了,只是找个借口而已。“不管他的性格是什么样,都很古怪。怪不得,原来那时候我就特看不惯他!”他自然能听得出来,在故事中那个十二岁就夭折的乐儿,应是扶苏转世。 “那只是你的其中一个转世,你没记忆的。”老板笑了笑。 “哼,谁说的?也许会有呢?”医生不服。 “哦?那就是说,你还记得你和男人谈过恋爱?”老板不咸不淡地扔下一个重磅炸弹。 “什么?”医生闻言如遭雷劈!差点从椅子上摔下。 “呵呵,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第31章锟铻刀 一 明朝嘉靖年间。 陆子冈站在囚车里,木然地看着前方。这里是他呆了数年的京城,他知道等囚车转到西四牌楼时,他的生命也将走到尽头。 西市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市,他之前也经常在那一带流连,只是没想到,最后一次去,是作为囚犯。 不久之前,他还是极受皇恩的御用工艺师,却不曾想,只因为他在一件玉雕的龙头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便惹来杀身之祸。世人都说他恃才傲物,目无皇上,可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那人总说,伴君如伴虎,果然不假……可惜,那间名为“哑舍”的古董店,他是再也回不去了吧? 也许因为最近处决的犯人比较多,所以一路上行人看到囚车的表情都很平静,连多余的目光都不愿停留,很快地转过脸去。只有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地跟着囚车跑着,口中还唱着清脆童谣:“平则门,拉大弓,过去就是朝天宫。朝天宫,写大字,过去就是白塔寺……” 陆子冈看着那些小小的身影,恍惚地想到,他和她初遇的时候,她也就是这么大。 他这一生,雕过无数美玉,什么茶晶梅花花插、青玉山水人物玉盒、青玉婴戏纹执壶……他有自信,他的手艺这世间再也无人能及。可是无人知晓,那些流传世间的精致玩物,都不是他最喜爱的作品。 他艰难地把手掌摊开,在自己布满茧子的手心中,静静地躺着一块晶莹润滑的玉质长命锁。 上好的美玉,质地雪白细腻,色泽如晴朗的秋夜里皎洁的满月,又如记忆中她白皙洁净的肤色。他依依不舍地摩挲着这块长命锁,仿佛就像是在触碰她的脸庞。 陆子冈注意到旁边士兵贪婪的目光,却也无从理会,只是低头静静地注视着上面的纹路。 “长命百岁……果真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啊……”陆子冈喃喃自语道。当初他用那么虔诚的心情在这块玉料上刻下这四个字,求的就是希望她能长命百岁。 清晰的记忆浮现在眼前,她的音容笑貌,历历在目,仿若就在昨日。一旁的士兵收回了目光,心想并不急于一时。等午时三刻一过,这块长命锁便不再属于这个人了。 玩耍的孩子们被大人叫住,但清脆的童谣声依然远远传来:“……帝王庙,绕葫芦,隔壁就是四牌楼;四牌楼东,四牌楼西,四牌楼底下卖估衣……” 陆子冈紧紧地把手中的长命锁重新握住。 这是他一生最为珍贵之物,也是他此生,最后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四牌楼高高的屋檐已经近在眼前…… 二 二十年前。 陆子冈站在苏州最繁华的观前街上,深吸一口气,紧了紧身上的行囊,踏着长满青苔的青石板路往前走去。 他今年十岁,还是头一次来到如此繁华的街市。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陆子冈低头看了看衣衫褴褛的自己,自卑地把自己藏在街道的阴影里溜着边前行。经过一家餐馆门口时,传来浓郁的菜香,他一时忍不住停下了脚步,肚子咕嘟咕嘟直响。 “哪里来的小乞丐?去去去!别挡着爷的路!” 陆子冈窘迫地避到一旁狭窄的小巷里,看看左右无人,便掏出干粮。他先是狠狠地闻了一下空气中飘过的菜香,这才啃了一口手里已经硬了的馍馍。 他岁数不大,却也见遍了世态炎凉。父母五年前在太湖因船难双双溺水而亡后,他就孑然一身。亲戚们谁也不愿意养这个已经半大不小的孩子,最后他被叔父收养,结果也没呆几年,就被婶婶赶了出来。 他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爹娘对他溺爱有加,可是那昔日的幸福,恍然就像是这春日里的太阳,明媚不已,可是伸出手却什么都触不到。连残存的温暖都感觉不到。 陆子冈愣愣地收回手,重新握住冰冷的馍馍,低下头掩住眼眸中的失落。 他曾无数次想象,若他爹娘那日没有坐船,或者坐晚一班的渡船,那么他现在肯定不会这样落魄地站在苏州街头。可是命运,不是这么容易就能猜得透的。 他知道叔父也不容易,本来家里就穷,还有三个孩子,在他年纪还小的时候还能分他一口饭,但随着家里的孩子们越来越大,却是真的养不起了。叔父虽然是琢玉师,经手都是精美的玉料,可是地位很低下,玉料的加工费更是经过层层盘剥,到手的工钱所剩无几。 陆子冈珍惜地嚼了嚼口中没有味道的馍馍,仔细地都咬碎了才咽下肚。他年纪还小,田里的活都做不动,所以这几年一直随着叔父学习玉雕。叔父说这次让他到苏州城,是要推荐他到古董店里当学徒。可是这话说不定根本做不了准,毕竟叔父根本就没有亲自带他来,只是给了他古董店的地址和店名,连老板的姓名都没说。 也许,他是被抛弃了。 陆子冈看着手中剩下的半个馍馍,虽然肚子还是饿得慌,但他还是打算把这半个馍馍收起来。说不定,还可以当晚饭。 可是他的这个微小的愿望也没能实现,从巷子的阴影里冲出来一个小孩儿,一下子撞到了陆子冈的后背,他手上的那半个馍馍直接飞了出去,滚出了好远才停住。 陆子冈没去管那个莽撞的罪魁祸首,而是奔了出去,捡起地上的半块馍馍,小心翼翼地拂去上面的沙土。 “喂!那么脏,不能吃了啊!”身后传来清脆的童音,陆子冈置若罔闻。 “我赔你一顿饭好啦!”随着娇憨的声音,那个孩童索性蹲到了他的面前。陆子冈首先看到的是一双虎头鞋,然后慢慢地抬起了头。 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娃正笑盈盈地看着他,当空的太阳照射在她身上,形成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光晕,美得令人难以直视。 这是他偷偷地珍藏了一生的画面。 他愣愣地看着这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娃,看着她头上摇晃的两个小辫子,好想伸手去拽拽,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指上沾满了尘土,又自卑地缩了回去。 一只滑腻的小手一把抓住他向后缩的手,那手小得只能握住他的几根手指,清脆如银铃般的笑声响起:“走吧!我赔你一顿饭!” 陆子冈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然后悄然反握住那只柔软的小手。软软的,好像稍微一用力就会捏碎一样。他放松了一些力道,却舍不得放开。 这个小女娃大概才七八岁,个头还不到他的肩膀,从他的角度看去,正好能看到她的发顶,两条小辫子随着她的走动一跳一跳的,晃得他一阵恍惚。 陆子冈被她从后门带进了某家餐馆后院,隐约还能听得到前面嘈杂的说话声。院子里有一条半大的灰色土狗,看到他们进来并没有汪汪大叫,而是摇着尾巴跑了过来,亲热地在他们脚边转悠着。 “你等等啊,我去给你做点吃的。”小女娃放开了他的手,蹦蹦跳跳地跑向一旁的灶台,这里应该是这家餐馆的后厨,上面还摆着几盘剩菜。 陆子冈咽了咽口水,上前拉住小女娃,期期艾艾地说道:“不用……不用麻烦,剩菜就可以了……” 小女娃扬起头,如同上好墨玉般的眼瞳闪着笑意,“不行不行,我就要给你做!” 她从他手里抢走了那半个沾满尘土的馍馍,扔给了那条灰狗,然后转身去洗手了。只见灰狗嗅了嗅,一爪拍开那馍馍,嫌弃地趴回原本的地方。 陆子冈没办法,只得跟在她身后。看着她洗过手之后,搬来一张有她半身高的板凳,然后这个没比灶台高多少的小女娃便颤颤巍巍地踩着板凳,危危险险地挥舞着锅铲,陆子冈站在她身后,他总觉得怎么看怎么危险,万一不小心摔下来…… 还没等他想完呢,就听见小女娃脆生生地“哎呀”了一声,眼看着就真的快要摔下来了,陆子冈不能多想,在她身后撑了她一把。 “吓死我了,刚才真是谢谢你了!”小女娃惊魂未定地拍拍胸口,回头对他甜甜一笑。陆子冈赶紧摇头,想起刚才触及她软软的身体,脸上又一阵烧红。 小女娃熟练地把冷饭下锅,动作干脆利落地敲了两个鸡蛋,开始炒饭。灶火薰得她白皙的皮肤下透出好看的红色,额头凝结出细密的汗水,她一把抹去,继而又专注于锅中的炒饭。 那一本正经的表情,让陆子冈不由地看得入迷了。 其实小女娃只是做了一盘很简单的蛋炒饭,但是隔着这盘盛得满满冒着热气的蛋炒饭,陆子冈看着那张闪闪发亮的笑脸,一股难以言喻的温暖涌上心头。 “快吃啊!快吃!看看好吃不!我爹总说我做得不好吃!我以后可是要当厨娘的!他偏说我没天赋!”小女娃急吼吼地往他的手里塞了一个勺子,然后期待地等着他试吃的结果。 陆子冈舀了一勺放入口中。饭粒还有些硬,有些咸,甚至鸡蛋还有些不熟,但是…… “很好吃……”他很认真地说道。 小女娃立刻笑得灿烂无比,如当空的太阳般耀眼。 陆子冈眯了一下眼睛,有点不太适应这种热情。 “呐,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娃捧着脸蛋,兴致勃勃地看着陆子冈一口接一口地吃着饭,心中的得意憋不住地爬上了小小的脸庞。她爹总说她做的饭不好吃,说连小灰都不吃,活脱脱的狗不理。瞎说嘛!看这个人吃得多开心。 陆子冈把嘴里的饭咽下去之后,吐字清晰地说道:“陆子冈。” “炉子钢?这名字怎么这么怪啊?”小女娃皱起了白嫩嫩的脸,就像是包子褶一样,可爱极了。 陆子冈笑了笑,低下头继续吃饭。他也没有问这个小女娃的名字,他虽然不大,但也知道姑娘家的名字是不能随便说给人听的。虽然眼前的小女娃还不算是姑娘家。 小女娃似乎对陆子冈很感兴趣,也顾不得陆子冈还在吃,连声问他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若是其他陌生人问,陆子冈恐怕会心怀抗拒,但对着这个小女娃,陆子冈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的事情都讲了一遍。 “好可怜哦……”小女娃并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感情,心中所想到的,就直接表现在了脸上。 陆子冈已经看出来这个小女娃生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虽然服饰并没有多华贵,但干净整洁,说明她有疼爱她的爹娘。他不愿她因为他的事情而感到悲伤或者同情,笑着说道:“其实叔父也是为了我好,我以后想做个琢玉师,但一般人家怎么会有玉料供我练习?也不可能有玉雕任我临摹,所以叔父介绍我到古董店做学徒。” 这番话就是昨晚叔父对他说的,他当时听得似懂非懂,以为叔父只是找个理由把他送走而已,现在心平气和地回想起来,倒也有几分道理。 小女娃眨了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用力思考了半天,问道:“捉鱼师是什么啊?摸鱼?你日后捉到了鱼,可以来找我,我一定帮你把鱼煮得好吃!” 陆子冈笑着解释道:“是琢玉师,就是把玉器从一块玉料里琢磨而出……”他犹豫了起来,向一个只有七八岁大的孩子解释什么叫琢玉师,是很困难的,他身上没有带一块玉件来做例子,他之前打磨的那些,都让叔母收走了。 “玉?哎呀,那我身上也有一个!”小女娃终于听懂了陆子冈说的是“玉”而不是“鱼”,兴奋地从脖子里掏出一根红绳,下面缀着一块婴儿巴掌大小的白玉原石。 陆子冈一看那润如羊脂般的白色,立刻呆住了。他叔父虽穷,但苏州玉雕本就是当世一绝,替人加工的玉料中也常有极品。他曾有幸见过几件,其中还有一件是要进贡皇宫的贡品,都绝然没有眼前的这一块质地上乘。 而且这还是没有经过任何雕琢的玉料原石,若经过精心打磨……陆子冈马上合拢她的手,把那块玉料盖住,严肃地叮嘱道:“小妹妹,别在其他人面前把这块玉拿出来。”他虽然年纪小,但还是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 小女娃嘟起嘴,其实这事她爹也跟她说过,但她一时得意忘形嘛!“那你以后要成为一个琢玉师,替我雕刻一个好看的玉件哦!” “好。”陆子冈笑吟吟地答应了,又不忘叮嘱道:“那……在我成为琢玉师之前,你不可以把这块玉交给别人雕琢哦,也不要随随便便拿给别的琢玉师看。”毕竟,如此稀世美玉,但凡有点眼光的琢玉师都能看出其价值不菲,若是万一动了歹心,那这个小女娃就…… “哦!”小女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对了,这玉是隔壁古董店老板送给我的哦!”既然是随手送给她的,那么肯定就不是很名贵嘛!小女娃不解地想着。 陆子冈本以为这么名贵的玉料肯定是小女娃家里祖上代代流传下来的,却没想到居然是旁人送的。陆子冈下意识地问道:“古董店?叫什么名字?” 小女娃歪头想了想,笑道:“名字很奇怪呢!叫哑舍。” 哑舍?陆子冈忙翻出叔父交给他的字条,果不其然! 陆子冈从没想过缘分竟是那么奇妙的字眼。本是以为萍水相逢的一顿饭而已,没想到他要投奔的古董店就在这个女娃家餐馆的隔壁。 也许,这也是命运吧。 出乎他的意料,哑舍的老板看起来非常年轻。他穿着一件绣工精美的长袍,有一双细长的凤眼,表情淡漠。那老板静静地听他说完来意后,淡淡地点了点头,带他去后院收拾了一间厢房给他住。 陆子冈就这么在古董店住了下来,他本就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老板更是沉默,古董店一天也不见得有几个客人进出,这家阴沉沉的古董店确实配得上哑舍这个名字。陆子冈一开始不大习惯这样的气氛,但日子久了,也就慢慢地静下心来。一开始他有空还往隔壁的餐馆跑,好几次差点要脱口问小女娃的名字,却每次话到嘴边,不知为何就是问不出口。没过多久,小女娃便随着家人去了京城,这一别,恐怕就是一生了吧。 在陆子冈的心中,偶遇那个明朗爱笑的小女娃,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刻。只是这也不过是投入湖水的一颗石子,虽然荡起了涟漪阵阵,湖水终究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归于平静。 老天爷让他遇见她,已经是他从出生到现在发生过的最好的事了,最好的相遇后是别离,命运真是爱作弄人。那天起,陆子冈就很少出哑舍店门,越发的沉默孤僻下来。 陆子冈每日在哑舍的工作很简单,只是需要打扫店铺的卫生,擦拭摆件上的灰尘而已,剩余的时间他可以对着那些玉器端详,甚至拿在手中任意把玩。 这家古董店里的东西绝对都是珍品。 可是店里的东西固然珍贵,却还远远及不上小女娃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玉料原石。那么贵重的东西老板都能随手送人?陆子冈知道擅自揣摩对方不好,但呆得日子久了,他也知道这家古董店里有着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例如西厢房里那根缺了口的蜡烛长明不止,例如柜台底下锦盒中的那把越王剑偶尔发出嗡嗡的剑鸣声,例如老板身上的那条赤色红龙栩栩如生……陆子冈想着想着,就忍不住把视线落到了在柜台里看书的老板身上。老板穿着一身古老的汉服,却意外地没有任何违和的感觉,就像是和这间古董店融为了一体。袖口上的龙头随着他翻书的动作,翻飞游动,宛若活物。 老板把手中的书本合拢,迎上陆子冈的双目,淡淡笑道:“子冈,我听说你希望以后做琢玉师?” 陆子冈立刻坐直了身体,恭敬地应了声是。 老板眯起眼睛想了想,起身道:“你等一下。” 陆子冈疑惑地看着老板上了二楼。他知道哑舍其实很大,一楼店面里摆出来的东西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他虽然可以任意走动,但范围仅仅是一楼而已,二楼他从来没有上去过。过了不久,便听到脚步声传来,老板手中捧着一个落满灰尘的木盒走了下来。陆子冈见状便从水盆里拧了一块抹布,动作麻利地递了过去。 老板随意地擦了一下木盒,然后朝着陆子冈的方向打开,“这是锟刀,送给你吧。” 木盒中静静躺着一把小刀,那迫人的寒光迫得他几乎连呼吸都停止。这把刀全身漆黑,只有七寸长,线条流畅,刀面平滑光泽,刀刃锋利平直,精致得几乎像一件工艺品。最令人惊奇的是,这把刀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刀身和刀柄浑然天成,通体黑色,刀身上还有着奇特的波浪型纹路。 “我这里只有用来琢玉的刀,用来解玉的锟刀还不知道流传到什么人手上了。”老板知道陆子冈的疑惑,淡淡地解释道,拿起那把刀给他看。 陆子冈果然在刀柄的底端看到了一个复杂的篆体,他识字还不多,知道那应该就是“”字。 “《山海经》中的《海内十洲记·凤麟洲》中有言:昔周穆王时,西胡献锟割玉刀,刀切玉如切泥。”老板把手中的刀向陆子冈递了过去,“你既然立志要当琢玉师,那么这把刀你就拿去用吧。” 陆子冈呆呆地接过刀,入手沉甸甸的,冰凉刺骨,不似普通的铁刃,更像是石质的。他爱不释手地摩挲着刀身,感受着冰凉的刀身被他的体温所传导,慢慢温热起来,不由得追问道:“这不是铁打的吧?” 老板很满意陆子冈毫不掩饰的喜爱,在他看来,这要比刀在暗处落灰好得多。“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锟刀,就是他山石所做成的。” “他山石?”陆子冈用手指碰触着刀刃。他自小就看着叔父琢玉,用行话来说,制玉根本就不叫雕玉,而称治玉,或是琢玉、碾玉。琢玉的工具,并不是刀器,而是一点点用解玉砂掺水,用圆盘或者圆轮一点点地磨。若这把刀真的可以切玉如泥,那么可就真的是把利器。 “我这里还有一些玉料,你拿去好好练习吧。”老板又拿出一个盒子,因为他的动作,盒子里叮咚一阵脆响,能听得出来都是上好的玉料原石。 陆子冈抿紧了唇,手里握着已经与他体温同样温热的刀,艰难地开口道:“老板,我……”虽然怀疑老板有时会随意送珍贵的物品出手,但真面对这一刻时,陆子冈却觉得难以接受。在他成长的几年间,他学到的是等价交换,这世间哪有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 老板像是看透了陆子冈心中的隐忧,轻笑出声道:“别以为我是白给你练手的,我要你成为这世上最好的琢玉师,然后,替我打磨一块玉石。” 陆子冈怔忡了片刻,坚韧地点了点头道:“好,我会努力的!”老板敛去笑容,严肃地叮嘱道:“好好用这把刀,使用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让刀沾到人血,更不要用这刀杀生。” 陆子冈再次重重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陆子冈便埋头钻研雕玉技术。这并不轻松,有道是,黄金有价,美玉无价,每一块玉石都有独特的纹路,若稍有不慎,刻坏一刀,那整块玉都算是毁了。 陆子冈不是没有失败过,每当他心灰意冷时,总会想起小女娃第一次给他做炒饭吃时的画面。 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但他就是难以忘怀。 老板说,要他替他雕一块玉,那小女娃脖子上也有一块绝世的美玉,等他的技术磨练到能让老板满意的时候,是不是……如果再遇见那个小女娃的时候,他也可以为她雕一块玉呢? 如果命运能让他们再一次相遇,他一定……一定…… 他捏紧手中的刀,再次专注到磨炼工艺上。 夜深,老板提着灯路过后院,看到陆子冈的厢房里还点着灯。他往里面看去,房内灯光昏暗,陆子冈却浑然不觉,全神贯注地埋首案前,正仔仔细细一刀一刀地雕着一尊人像的眉眼,房间里四处散落着一些玉料,还有好些未曾完成的作品。 什么玉壶、玉杯、玉玩件,虽然都是些半成品,却已让人觉得精绝不已。他雕的马,仿佛马上就要飞奔起来;他雕的鱼,仿佛只要一入水便会灵动地游走;他雕的花,仿佛只要靠上前去,就能闻到诱人的清香…… 老板走进陆子冈房里,为他加了点灯油,室内再次亮堂起来,陆子冈却依然一副什么都没发现的样子,像是整个灵魂都扑在了他手中那块玉雕上。 老板看着那有点眼熟的人像面容,悄悄掩门离去。 呵,他终究是没有看错人……这个叫陆子冈的少年,总有一天,会为他打磨出最好的作品。 三 十年后,京都皇城。 夏泽兰拢了拢头发,跟着李公公走进御用监的后门。身为尚膳监一员,她也经常来御用监的甜食房走动,但她今天来这里倒并不单单为此。 御用监在西华门外,是明朝四司八局十二监中占地最广的一个内府衙门。御用监和她所在的尚膳监,是油水最多规模最大的。尚膳监的“尚”是尊崇的意思,“膳”是饭食,尚膳监是掌办御膳、宫廷伙食、奉先殿贡品和皇城内各大内府衙门饮食的部门。夏泽兰在尚膳监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凭着几道家传菜成了一位厨娘。 至于御用监,则是执掌制造皇帝专用物品的内府衙门。虽说是只服务于皇帝一人,但皇宫内各种物事,大到家具龙床,小到笔墨纸砚,哪个不是皇帝专用的?玉玺印章要御用监制造,连装玉玺的盒子都要配套齐全,还不能重样。所以御用监占地极广,外围东面是外库和大库,西面是花房,南面是冰窖,再往内中间是公厅,左右四面分别是四大作坊:佛作、灯作、碾玉作、木漆作。剩下分布的是其余小的作坊,多得让人难以置信。 每次夏泽兰来御用监走路都要走上很长的时间。和她一起的李公公在旁边赔笑道:“夏姑娘,您这次帮了咱家这么大的一个忙,真是感激不尽啊!” 夏泽兰甜甜一笑道:“李公公言重了,拿钱办事,我们一码算一码。”虽说尚膳监也负责内府衙门的膳食,但那并不都是每日从尚膳监送吃的过来,而是直接派人过来,内府衙门各自都有膳房,轮值而已。但这些轮值的人每日做的食谱都没什么变化,若是想吃小灶,就是要去外面酒楼,或者私下联系尚膳监单请她们这些厨娘。 李公公笑得越发灿烂起来,他就是喜欢夏泽兰这种明事理的,省得以后纠缠不清,倒也麻烦。 “不过李公公,这次怎么想起来请我了?”夏泽兰疑惑不解,她在尚膳监算不上是什么突出的人物,顶多算个打杂混日子的。 李公公叹了口气道:“这不是从苏州请来一个琢玉师吗?我们司正想为他接风,便想找个会做他家乡菜的厨娘来。夏姑娘也不用多做,顶多就三四个人,做六个菜一个汤就够了,材料咱家早就让人备好了。” 夏泽兰应了一声,六个菜一个汤,说得轻松,但光决定做什么菜就要下一番心思,还好是晚饭,她还能应付得过来。家乡菜她倒是总做,不会有什么问题。她看到李公公紧张的模样,不禁笑道:“公公你还真是幸好请到了我,若是请到其他人恐怕还真不会做得那么全。” 李公公这时才放下心,也丝毫不觉得夏泽兰说得夸张。尚膳监内全才的人很少,光办膳局就细分了汤局、荤局、素局、点心局、干碟局等十多个部门,外加造酒、酿醋、制酱等等配膳局的部门,很多内官和厨娘就只单单会做一种菜。而他现在请的这个夏姑娘,听说在进皇城前是一家餐馆的继承人,置备一桌苏州菜应该不成问题。 放下了心,李公公自然话也就多了起来,两人这样聊着,走起路来倒也快一些,此时正值上午工匠们入皇城当值的时间,御用监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李公公的人缘显然不错,官位也不低,时不时有工匠或太监和他打招呼。 夏泽兰在皇城女子中年龄不小了,若不是父母相继因病去世,她早该嫁人了。不过她借着没有父母高堂做主的借口,自己一个人生活倒滋润得很。 两人越往碾玉作走,遇到的工匠就越孤傲,李公公有时候率先上前打招呼,对方都不予理会,更多的时候对方都直接当他们两人是空气。 李公公苦笑道:“夏姑娘别介意,琢玉师就是这脾气,若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咱家在这里先给你赔个不是了。” 夏泽兰讶异地挑了挑眉毛:“怎么?架子这么大啊?” 她也知道有手艺的人往往会自视甚高,但这是在皇城里,聚集的都是世间最顶尖的人才,很难说谁的技艺更高。而且,她总觉得,琢玉师不应该是这样的脾性的,应该更温柔……更老实…… 李公公叹气解释道:“夏姑娘你有所不知,尚膳监分工很细致,很少有同一样菜由两个人来完成吧?” 夏泽兰点了点头,菜肴多不胜数,很多都是一个人身兼好几种菜式。李公公继续说道:“你们尚膳监做菜,是要严格按照菜谱的,多一味配料都要研究许久,生怕对圣体产生什么不良影响,所以其实到底是谁做的根本不是重点,有了菜谱,换一个人也无所谓。但是御用监就不同了,各宫安置的床、柜、膳桌、灯具等等,虽然都有着规制,但大体上还是可以任凭工匠自由发挥的,碾玉作更甚。暂且不说那材料了,你想那玉件做出来都是摆在桌子上供人使用把玩的,和那坐着躺着的桌子椅子能一样吗?” 夏泽兰一听之下便明白了,若是换了她,她也不大会注意桌子椅子有什么稀奇之处,但一个精巧的玉件就不同了,玉料本就没有两件是完全一样的,再加上雕工就更了不得了,琢玉技术精湛一些的,做出来的玉器可说是天下独一无二。菜可以吃过了再吃,总会有吃腻的一天,玉件却越把玩越细腻,越有神韵,而且还可以流传千古。 夏泽兰琢磨透了之后,生出一丝仰慕之情,倒也觉得那些琢玉师孤傲得很有资本,忍不住摸了摸胸口衣服下面的那块玉料原石。记忆中曾经有个人好像说过要成为琢玉师的,不过年月太久远了,回想起来也只是几个零碎的画面,具体也记得不大清楚了。 从回忆中回过神,夏泽兰发现李公公还在低声地埋怨着,不禁顺着他的口气说道:“李公公真是操劳了。” 李公公顿时觉得夏泽兰更顺眼了一些,叹气道:“其实碾玉作的这些工匠们还算不错了,也就是脾气大了点,今次司正请来的这位是苏州大名鼎鼎的琢玉师,他所作的每个玉件上都留有他独有的款识,咱家在这碾玉界混了这么多年,还头一次看到如此嚣张的人。所以夏姑娘,今日有劳您多费心了,务必别让对方挑出毛病啊!” 夏泽兰表面上点了点头,暗地里撇了撇嘴,这么重要的一顿饭,就请她一个厨娘,怕是李公公担心人请多了会让其他琢玉师挑刺。不过连碾玉作的司正都亲自出来作陪,今日这份外快倒是不下功夫不行了。而且这请厨娘单独做饭接风恐怕是头一遭,那个琢玉师肯定不是普通人。 两人转过一个拐角,进了一个自带小厨房的独立小院。夏泽兰推开厨房门一看,所需的食材都新鲜干净地摆在那里,省去了她洗摘的步骤,倒是准备得很周全。李公公还有事要忙,又交代一番,便匆匆地走了。 夏泽兰先把最耗时的清汤火方所需要的鸡汤炖在火上,这道清汤火方是苏菜名汤,光是第一种骨吊吊汤法,就要熬制鸡骨一个时辰以上,更别提第二道的红吊吊汤和第三道的白吊吊汤法了。她算过时间,正好赶得上晚宴。 用瓦罐把第一道骨吊吊汤炖上调味之后,夏泽兰便开始在一堆食材中挑挑拣拣,选择所需的食材,这顿晚饭其实倒是不难准备,但难就难在这间厨房不比处处都是灶台的尚膳监,这里只有两个灶台,几个菜要在差不多的时间上齐的话,那就要费一番心思了。 夏泽兰从腰间解下了布包,露出了一柄通体黑色的菜刀,刀刃泛着寒光,刀身上有着波浪般的纹路,在光线下仿佛有流动之感。夏泽兰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这是夏家祖传的菜刀,从她父亲传到她手里,都已经是十五代了。每当做菜的时候拿起这把刀,她都会想起她的父母。 轻叹一口气,夏泽兰的手伸向了刀柄,可是就在她指尖碰到刀柄的那一刻,刀身居然轻微地震动了起来,发出了清越的嗡嗡声。夏泽兰吓了一跳,马上退后一步,惊疑不定地看向菜板上犹自震动的菜刀。 这是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刀鸣声?就在此时,一个黑影闪进了厨房内,也是惊诧不已地看着那把菜刀。 听多了评书中刀鸣护主的传奇,夏泽兰第一反应就是这个陌生人是来御用监偷东西的,立刻上前一步握住了菜刀,狠狠地劈向那个不速之客…… 陆子冈还是头一次来到京城。 其实他早就有接过御用监的任务,平时都是御用监到苏州采买玉料,等雕琢好了之后才进贡京城。这些年他琢玉的名气越来越大,御用监早就催他到京城来任命了。 陆子冈并不想来京城,御用监虽然拥有无上的权力,但他在苏州一样可以完成御用监布置的任务,玉件的运送与携带很方便——良玉虽集京师,工巧则推苏郡,业内流传的这句话并不是白说的。让他改变主意的,是哑舍的老板突然决定要把店转移到京城。 这十年来,他一直都在哑舍中度过,哑舍搬店铺,他自然要帮忙,这样索性就应了御用监的差事。等哑舍的店面整理好,他才去公厅领了出入皇城的令牌,晚上碾玉作的司正还有事见他,但看时间还早,便索性也不出皇城了。 碾玉作分为南玉和北玉两大派系。北玉就是以北方工匠为主,做工古朴造型大气,而南玉则以苏州工匠为首,做的一般都是小巧玲珑造型精致的小玉件。御用监内的南玉派系匠师,很多都是陆子冈在苏州时的朋友,他想顺便拜访一下。 他谢绝了小太监的带路,可是没曾想这碾玉作大得惊人,所有作坊的编号都是用天干和地支组合而成,但排序却是打乱的。为了防止外人短时间内摸清这里的布置,陆子冈觉得他走入了一个大迷宫,工匠们这时大都上了工,他想问人都问不到。 陆子冈不是没想过敲门问人,但是同样身为琢玉师的他知道,琢玉时最讲究一气呵成,若是在雕琢的时候有人打扰,也许就会毁了人家的琢玉思路,所以陆子冈宁愿自己继续迷路。 正如无头苍蝇般乱转时,陆子冈忽然闻到一股香味。小时候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所以陆子冈对于美食的味道非常敏感,很准确地顺着这股香气来到了一个独立的小院。 他刚踏进院门口,忽然感觉到怀中从不离身的刀开始振动了起来,甚至发出了轻微的嗡鸣声。陆子冈只是呆愣了片刻,便双目一亮,再也抑制不住心头涌上的狂喜。 只拥有刀的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另一把锟刀的下落。刀精巧,只能用来琢玉,做一些小件的玉器,大点的摆件根本就不适合,所以他一直惦记着锟刀的下落,也缠着老板问了许久,得知在锟刀离刀不远的距离时,也许会因为千百年的分离,产生刀鸣声。 他小时候把这当成笑话来听,但随着在哑舍的日子呆得久了,也见过了无数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在他刻意的寻找下,从古籍中翻到了些许线索。传说春秋战国时,楚王命莫邪铸双剑,莫邪留其雄剑,而以雌剑献楚王,独留雌剑在匣中悲鸣。这件事有几本古籍记载,虽然说法各不相同,但终究是大同小异。所以陆子冈抱了很大的希望,也许有一天他可以让锟刀重新相聚。 只是他没想到这一刻居然来得如此之快。不过转念一想,满心的狂喜又暗淡了几分,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皇城御用监的碾玉作,几乎全天下最顶尖的琢玉师都聚集在此,也许有琢玉师和他一样,得到了解玉所用的锟刀。 不过陆子冈黯然的神色立刻又恢复了过来,锟刀被人所拥有并不是什么坏事,在哑舍这些年,他最不忍的就是看着那些有灵性的古董默默地摆在柜子里落灰了。东西制造出来,就是要使用的,否则还有什么价值? 这些念头闪电般在陆子冈脑海中闪过,他在短暂的一愣神后,便加快脚步朝前走去,他非常想结识一下拥有锟刀的琢玉师,交流一下经验。这小院不大,藏不了人,他越往前方走,怀中的刀刀鸣声就越大。 陆子冈郁闷了。因为再往前走,那就是个厨房啊! 厨房就厨房吧,也许那个琢玉师是在吃东西,但带着一把解玉的大刀吃饭么……陆子冈虽然疑惑,却还是加快脚步走进厨房,先是看到厨房里站着一个姑娘,视线扫过,然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他没看错的话,菜板上放着的那把和刀质地一样通体黑色的刀,应该就是锟刀吧!怎么看起来那么像菜刀呢…… 这个意外一下子就把陆子冈震撼在当场,直接导致那姑娘抓起锟刀朝他挥来的时候,还在发呆…… 四 别以为会做菜的姑娘们都很贤惠,其实面不改色地挥刀斩肉砍鱼的姑娘们,潜意识里更加的凶残……那可是和在闺阁内绣绣花弄弄针那些大家闺秀们不是一个级别的!以上是陆子冈瞬间领悟到的真理。 陆子冈这辈子还没被人拿刀追杀过,虽然来势突然,但对方毕竟是个女子,他只是略一侧身便闪了过去。只觉得耳边一阵刀气呼啸而过,骇得他连忙说道:“误会误会,先别动手!” 夏泽兰停了手,并不是因为对方说的话,而是他的口音。对方情急之下说出的那种熟悉的乡音,立刻让夏泽兰回过神,开始上下打量起对方。 这名年轻的男子大约有二十多岁,眉眼清秀,穿着一袭素雅的蓝衫,气度非凡,一看便知并不是歹人。夏泽兰虽然觉得自己不问青红皂白就挥刀砍人有些脸红,但仍是义正言辞地皱眉问道:“这里不是随便乱闯的。” 陆子冈也知道自己行事鲁莽,他也不多费口舌解释,只是从怀中拿出小巧的刀。 夏泽兰顿时觉得自己手中的菜刀嗡鸣声更甚,不由自主地把刀放在菜板上。她自然能看得出来这两把刀一致的样式,不由得诧异地问道:“我爹没和我说过还有一把配套的水果刀啊!” 水果刀?陆子冈顿时觉得眩晕,过了好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慢慢地把锟刀的来历说了一遍,可是对方并没多大兴趣,转身拿起锟刀开始切起菜来。 虽然那动作熟练得赏心悦目,但在陆子冈看来实在是无比的刺眼,那把可是上古流传下来的锟刀!他忍不住到:“这刀是用来解玉的,不是用来切菜的啊!” 夏泽兰背对着他,也能感受到那锐利的目光,转身轻笑一声道:“这么看着我也没用哦,这把刀是我家祖传下来的,我可不管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反正在我眼里,这把就是菜刀。” 陆子冈一怔,心知对方说得也有道理,在她眼中,他手中的刀还是水果刀呢!不过就算知道这个道理,陆子冈也一时半会儿回不过神,心里只觉得这姑娘怎么如此蛮横,下意识地辩解道:“锟刀可是琢玉刀啊……” 夏泽兰闻言愣了一下,“你不会就是今晚司正要请的那个琢玉师吧?作品上必留款的那位?” 陆子冈听她的话语间有挑衅之意,不由得沉声反驳道:“留款有什么不对?玉器同字画一般,也是艺术品。可为何字画能留款,还会因为名人款而价值倍增,但玉器却不能?我偏要做这个天下第一人!” 这等狂妄的话,陆子冈还是头一次说出口,以前旁人问起,他都是搪塞他们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今日面对着这名素不相识的女子,陆子冈突然觉得不能草率对待。 这确实是他这些年来的感悟,在哑舍中,收藏着许许多多千古有名的玉器,他经年累月地临摹把玩,却并不知道这些精美的玉器都是何人所琢。他不想自己的作品变成这样的结果,他想要自己的名字随着这些玉器一起,变成历史的印记。 夏泽兰因为陆子冈的话,不禁停下了手中切菜的动作。如此狂妄之语,听起来却没有想象中的刺耳,反而让人心生钦佩之意。她自然知道为何书画能有款,而玉器则没有。那是因为书画的作者大多是书生秀才出身,地位高一点的甚至可能会是王侯将相。但琢玉师就算再出名,也不过是个工匠。这人此举其实是想要提升工匠的地位,实在是很有勇气。 自古民有四等,士农工商。读书的首位,农民次之,工匠再次之,商人最低等。等级森严,无从逾越。夏泽兰自幼便算是商人子女,家里有钱,却不允许穿绫罗绸缎,只能穿粗布麻衣,所以对于陆子冈的做法,虽觉得不妥,但却又不得不佩服。这样想着,便缓和了表情,脸色柔和了起来。 这边陆子冈也冷静了下来,这时才发现这名女子相貌秀美,脂粉未施,白嫩的双颊隐隐透出健康的红晕,长发仍是做未出嫁的姑娘打扮,隐隐觉得眼熟,再往下看时,竟一下子愣住了。 夏泽兰发觉他盯着她的胸口处看,不禁心生怒气,却不想对方上前一步,激动地说道:“姑娘,能不能让我看看你戴的那块玉?” 夏泽兰这才发现因为刚刚的动作,她从小佩戴的那块玉料原石露在了衣襟外面,她还是不太确定地问道:“你真的是个琢玉师?” 陆子冈深呼吸了几下,略微僵硬地点了点头道:“是的,在下……陆子冈。” 他绝对不会认错,这块玉料就是那个小女娃所戴的,他没想到时隔多年,居然还能和她再次相见。陆子冈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脸容,慢慢地和十年前那个小女娃的容颜重合在一起。 在这十年中,他曾经无数次地想象着,当年的那个小女娃现在过得如何。 是不是完成了她当年的梦想,成为了一个厨娘?是不是还会露出那样灿烂明媚如阳光般的笑容?是不是……已经嫁人了…… 陆子冈知道自己心底的那一丝梦想有些不合实际,别说在这人海茫茫中找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她有多困难,算起年龄来她今年也该有十八岁了,这样的年纪早应该嫁做人妇,可是现在奇迹明明出现在他眼前。 陆子冈握紧手中的刀,又看了看她手里的锟刀,觉得这是上天注定让他们重逢的。却又觉得,隐隐有些不安…… “陆子冈?”夏泽兰歪着头重复了一遍,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但一时还想不起来。念及之前李公公也说此人玉雕工艺名满天下,便想也许是这人的名气太大了,她什么时候听说过也说不定。 陆子冈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期盼着能从她脸上看出些久别重逢后的喜悦。 夏泽兰看着他有些紧张的神情,开玩笑地说道:“这玉给你看看也行,不过顺便帮我雕琢个玉件怎么样?” 陆子冈一阵失落,小女娃看来是不记得他了,也难怪,当年她也不过七八岁大,两人相处没多久后便分离了,她不记得他也是情有可原。可是听到小女娃竟然主动要求自己给她雕玉,想到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居然这么简单地就要实现了,又不禁感到一阵欢喜。 她不记得他没关系,现在他们又相遇了,她还没许人家,自己也成了稍有名气的琢玉师,他们以后会有很长、很长、很长的时间……那些被她忘掉的感情,也可以从现在开始,再一点一点培养起来。 对,就从……为她雕一枚最好的玉佩开始吧。 其实夏泽兰真的只是开玩笑地说说,这话只是顺口一说,却没曾想对方一愣后,竟点了点头,表情无比认真。这玉料她足有十多年没有摘下来过,虽然也曾想找个琢玉师磨一个样式,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而且不知为何,每次自己一动这个心思,心里总是有个温柔的声音在阻止她。 “我没钱付你哦……”夏泽兰说得有些心虚,其实她还是有点银两的,只是这人能让碾玉作的司正亲自接风,那天价的加工费岂是她这小小的厨娘能付得起的? “这是我欠你的饭钱。”陆子冈的唇勾了起来,他说的自然是两人初遇时,她做给他的那盘蛋炒饭。 夏泽兰则以为他说的是这顿接风宴,挑了挑眉,也不再多托辞,大大方方地把脖子上的玉石摘了下来,递了过去。“样式我没有什么要求,你随意。” 陆子冈把那块仍带有对方体温的玉石握在手中,心底升起一股暖意,笑道:“姑娘以后可以去西市找我,我在一家叫哑舍的古董店里。”说罢竟就那么转身而去。 哑舍?夏泽兰听到这个更加熟悉的名字,心中的疑惑更甚。呆在那里半晌都没回过神,到底是在哪里听过呢? 正怔忡间,夏泽兰看到李公公走了进来,一脸抱歉地对她说道:“夏姑娘,刚刚陆师傅说今晚有事,取消了今晚的接风宴。今天真是麻烦你了,辛劳费咱家还是照之前说的给。” 真是够大牌,连司正的面子都可以不给。难道是因为想要雕琢她的玉石才匆匆走了? 夏泽兰暗中吐了吐舌头,笑着说道:“公公费心了,那我就先走了。”皇宫内的各个宫苑中,都有着小厨房,尚膳监的人也轮流去小厨房内帮忙,她可是和别人换的班,现在这个点回去,说不定都不用麻烦旁人,按照原来的安排去端妃娘娘那里轮值。 至于哑舍嘛……罢了,等她轮值完了再去吧…… 夏泽兰把手中的锟刀洗干净,重新用布包了起来。 陆子冈摩挲着手中细腻润泽的玉料,反复观看着玉石的形状,在心中勾勒着各种挂件的样式。 雕什么好呢?佛像?玉如意?佛手?可是陆子冈总是想着想着便走了神,脑海中全是那张娇美如花的面容,怎么也集中不了精神。 他其实愿望真的不大,从小父母双亡的他,只是想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无论他吃过多美味的山珍海味,却都抵不过十年前的那盘没有炒熟的蛋炒饭。 她……还没有嫁人呢……想起她的发式仍是未出嫁的姑娘头,陆子冈就从心底里泛起笑意。 对了,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难得两人再遇,他激动之下,居然又忘了问她的名字。 “子冈,你手中的玉料是哪里来的?”老板略带惊讶的声音传来,陆子冈这才发现他已经对着这块玉料思考了半日,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一边起身把桌上的油灯点燃,陆子冈一边兴奋地说着今天的重逢,可是当他讲完,却发现老板脸上的表情并没有那种诧异,更多的是凝重。陆子冈的心中升起了一种莫名的不安,在跳动的灯光下,老板的容貌和十年前收留他的时候一模一样,依然那样年轻。 “你是说,锟刀在那个姑娘的手中?是菜刀?”老板伸手拿起桌上的那块玉料,若有所思地低头端详着。 “是的。”陆子冈忽然想起一事,色变道:“那锟刀肯定免不了沾血,这……”他依然记得老板交给他刀时的叮嘱,不能沾血,不能杀生,难怪他一直有种挥之不去的不安。 沾了血气的锟刀,乃是凶器,会对持有之人产生反噬……老板眯起了双目,看着一脸难掩紧张的陆子冈,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这玉料原石都已离身,恐怕就算再送回去,也来不及了。 最终,老板只是淡淡地对他说道:“这玉料,不如……刻个长命锁吧。” 陆子冈定睛一看,发觉玉料的形状扁圆,确实适合刻一个小巧精致的长命锁,连连点头。 “记得这次别在上面落你的款了,人家姑娘的东西,写你的名字成何体统?”老板最后叮嘱了一句,挥袖出屋。 他当然要落款,怎么可能不落款?想着她会贴身戴着刻着他名字的长命锁,陆子冈握紧了手中的玉料,唇边漾起一抹笑意。 下次见面的时候,定要问问她叫什么名字……虽然女子的闺名只有父母和夫君才能知道。 但是这一次,他会问出口的。可是,后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陆子冈看着四牌楼那高高的屋檐,一阵恍惚。他废寝忘食,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那长命锁雕琢出来,一直在等她来哑舍,可是等来的却是她的死讯。 那些人说,那一晚,端妃宫中的宫女意图谋反,刺杀皇上。那些人说,皇帝侥幸未死,那晚乾清宫中伺候的所有宫女,不管有没有责任,都被锦衣卫捉拿,严刑拷问,最终没有一人能够活命。那些人说,这是一场早有蓄谋的政变…… 命运变得太快,像解玉的大刀一刀劈下,一块美玉就此尽碎。 他还没从再次重逢的喜悦中抽离,便马上要面对第二次的离别。这次,是死别…… 他不知道真相如何,他只知道,在皇城门口张贴着的行刑名单上,那一个个名字都陌生得紧。可是老板却告诉他,那其中有她。 他握着刚刚雕琢好的长命锁,足足在那张黄纸前看了三天三夜,还是无法把她和那个陌生的名字联系起来。 十年的思念,就换来这样一个结局?他真的不信。可是他在哑舍又等了十年,拿着那枚早已刻好的长命锁,但她真的没有再出现过。一次都没有。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说起来也奇怪,他和她也不过匆匆见过几面而已,她甚至早已不记得他了,只有他一直苦苦地守着那稀少的回忆,始终不能忘怀,也许……这也是命运吧。 他又看了眼自己手心,那块他倾尽一生心血和思念雕好的长命锁,最终还是无法送出。他以为已经握住了幸福,可是一转眼却发现手心中还是空无一物。 他无数次地想着,若是那天他没有迷路,没有随身带着刀,没有遇见她,没有提前走掉,会不会她和他的命运就会有所不同?若是二十年前他们根本没有相识,他没有躲到小巷中吃东西,她没有撞到他,她没有请他吃那盘蛋炒饭,会不会就更不会有今天? 会不会两人相见不相识,像两个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她还是做她的厨娘,他还是做他的琢玉师。可是命运向来都不是选择题。 锟刀的下落不明,也许是被当成凶器束之高阁,也许会被当成垃圾弃之不用。 刀他在入狱前重新交还给了老板,他终究不配做刀的主人。 行刑前一晚,哑舍的老板神出鬼没地出现在守卫森严的死牢里,问他要不要跟他一起离开京城。他摇了摇头,拒绝了老板的提议。早在十年前,他与她重逢又离别的那一天,他就与死了没什么两样。 他对老板说,抱歉,你说要我帮你雕一块玉,看来,我要失信了。老板深深地看着他,淡淡道,你答应的,早已帮我做到了。 他看着老板的身影渐渐融入黑暗之中,再也不见。 他忍不住想,他和她,就像是锟刀一般,失散,重逢,然后又再次永远地分离。 看着远处那可以看得到的刑场,陆子冈笑了起来。只是为了一个御制茶壶上的落款,就可以下令斩杀工匠的皇帝,怪不得十年前会有宫女受不了想要刺杀他。 陆子冈被刽子手从囚车里扯了出来,按在地上跪着。他低头看着被阳光照射下自己的影子,忽然一阵心慌。他并不是怕死,而是怕下辈子,再也认不出她来。不过老板答应过他,会找到她每一世的轮回,给她长命锁。说如果他的来世还有记忆,可以用这块长命锁来辨认对方。 他不甘心就这样结束。 握紧手中的长命锁,陆子冈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刀起,刀落。由生到死,往往就是这么简单一瞬间。 士兵从血泊中捡起那块润泽的长命锁,用袖口擦掉上面的血渍,随手揣入怀中。 围观的民众渐渐散开,一个身上绣着赤色红龙的年轻男子走了过去,淡淡道:“我想,你最好把那块长命锁交给我……” 五 四百年后,秦陵地宫。 一阵地动山摇后,地宫重归一片黑暗。 胡亥独自静静立在黑暗中,许久许久,看着自己皇兄扶苏公子转生后的年轻男子,和那个从两千年前就一直和自己作对的男人一起离开了地宫。 他推开扶苏的棺椁,静静地看着在棺底碎成两块的长命锁许久,像是在思考着什么,最终还是弯下了腰,把那长命锁,拿在了手中…… 几日后,西安咸阳机场。 一个身穿休闲服的男子快步从机场冲了出来,跳上出租车。“师傅,往骊山秦始皇陵开吧!” “好嘞!那挺远的,听说前几天还地震过一次,兄弟你还真要去啊?”出租车司机好奇地问。 “是的,就是因为那次地震,才要去勘测一下。唉,没办法,课题需要啊!”那名男子半真半假地抱怨道。 “课题?” “是啊,我学的是考古。”那名男子摘下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俊秀的面孔,他手中的机票还上印着他的名字。 简单的三个汉字——陆子冈。 第32章无字碑 一 陆子冈站在哑舍的店门口,对着头顶上的那块古朴牌匾发了一会呆,迟疑了半晌才推开那扇沉重的雕花大门。 其实他也是两年前在杭州游玩时,偶然间发现这家古董店的。只看了一眼,他便觉得这里似曾相识,但他却可以发誓他以前绝对没有来过这里。 可是他每次遇到难以解决的古物疑惑时,都会想到这里。这次也是,从西安出差后,回到北京无人可以解答疑惑,便在第一时间坐上飞机来到这个城市。 雕花大门应声而开,陆子冈对着店内的摆设愣了愣神,每次来这里,都觉得店内的摆设有些许问题。例如那个宋朝的青白釉盘子不应该摆放在那里,应该放在别处。长信宫灯也不应该只有两盏,他记得不光店门口,店铺里面应该还有两盏才对。喏,还有那尊鎏金翔龙博山香炉怎么开裂了一道缝隙?还有门口矗立的那尊神似秦始皇兵马俑,但又明明完全不同的人俑是什么时候多出来的?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陆子冈脑中炸开,让他不由恍惚了一下,一句话不禁冲口而出道:“这店面怎么变得这么小了?”说完他就后悔了,这古董店明明没有搬迁过,他为何总是觉得这里太过于窄小了呢? “房价太贵啊……”一个清淡的笑声传来。 “也是,这年头的房价,简直让人崩溃!一个月工资不吃不喝连一平方米都买不到!”陆子冈仇富的愤青思想立刻占据脑海,颇有同感地点了点头,却又突然僵在那里。这老板骗谁啊?以他国家博物馆实习研究员的眼光,这店里随便拿出一件古董,都能在杭州最好的地方买一个最豪华的店面。所以让这个古董店蜗居在小小商业街毫不起眼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这老板根本不想卖古董。 陆子冈循声扭头看去,发现老板并没有穿着以往那件古旧的中山装,而是换了一件非常时尚的黑衬衫。这件黑衬衫在袖口和衣摆处都绣着深赤色的滚云边,融合了古典和现代的时尚,倒也非常别致。而且和原来的中山装一样,也是绣有一条栩栩如生的赤龙,龙头趴在老板的右肩上,龙身蜿蜒在后背处,令整个衬衫都透着一股奢华的质感。 “为什么换了风格?原来那件中山装很好看啊!”陆子冈皱了皱眉,没经过思考的话便冲口而出,“中山装融合了现代和古代元素,还有各种意义呢!例如前面的四个口袋就代表着礼、义、廉、耻……喏,对了,记得你原来那件好像没有口袋。不过不要紧,门襟五粒纽扣区别于西方的三权分立的五权分立,代表着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袖口三粒纽扣表示三民主义的民族、民权、民生。后背不破缝,表示国家和平统一之大义……多传统多有含义啊!中山装可比现在那些所谓汉服唐装好多了!要我说,那汉服虽然华美,但终究是长袖,行动不便。唐装虽说是挂了个唐字,但却是从清朝的马褂演变而来,不能代表我泱泱华夏……”陆子冈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因为他发现自己又犯毛病了,讪讪地抓头道,“不好意思,我这人一见到现代的东西,就忍不住和以前的东西做比较。可能是职业病吧。” 老板宽容地笑了笑,从柜台里拿出两个哥窑粉青盖碗,烧了一壶开水,沏了两杯茶。 “陆先生好像来过几次,去年的考试考过了吗?” 陆子冈见老板竟然记得他,不由得高兴起来,笑着说道:“过了,现在进了国家博物馆当实习研究员。”他拿起那粉青盖碗,忍不住端详了一下,确认这盖碗确实是宋末哥窑的古董后,倒也没多说什么。陆子冈先是用左手托着茶托,轻拈起盖碗的盖子,闻了闻浓郁的茶香,然后轻呷一口清茶,享受地眯起了双目道:“一芽一叶初展,扁平光滑,竟是特级的明前龙井,我今天真是有口福。” 老板含笑地陪饮了一口。其实这些人当中,还是陆子冈最对他的胃口。也许是上上上辈子,此人在哑舍中长大的缘故,和他特别投缘。现在他身边的人都不会有陆子冈现在这种惬意享受的模样。医生自是不懂这些,牛饮而已。馆长倒是懂茶,可惜对待古物却特别小心,让他拿着宋末哥窑的盖碗喝茶,恐怕要比掐着脖子喝茶还难受。至于画师那小子根本就是一门心思画画而已,其余一概都没有兴趣。大师那人估计对这盖碗能卖多少钱更感兴趣…… 两人各自捧着一碗茶徐徐地喝着,哑舍中流淌着一股静谧的味道,熏人欲醉。 陆子冈品味着唇齿间的茶香,感到不可思议的平静,就像是这样的场景在自己的生命中已经重复了成百上千次一般,熟悉得让人恍惚。眼前这个人,陆子冈完全看不出深浅,第一眼看上去是相貌平凡的年轻男子,可是越看就越像那尘封在地底的古物,只要拂去了灰尘,洗去了铅华,就会呈现出别样的风采。这么想了之后,再去看眼前这人,就会发现在缥缈的茶香热气之后,无论那眼睛还是眉宇,都透着一股浸染岁月的味道,真真让人移不开眼。 直到这一碗茶喝完,老板给他续水的时候,陆子冈才回过神,想起他的来意,连忙把后背的背包打开。 “老板,我前阵子去了趟西安,从一人手中收到了此物,你见多识广,看看此物是何来历?”陆子冈边说着,边把手中一块巴掌大的石料递了过去。 这是一块通体泛着油脂黄色的石料,肌里隐约可见萝卜纹状细纹,颜色外浓而向内逐渐变淡。石料雕刻成一个缩小的碑刻模样,碑额未题碑名,只有碑首雕刻了八条螭龙,巧妙地缠绕在一起,鳞甲分明,筋骨裸露,栩栩如生。碑的两侧有升龙图,各有一条腾空飞舞的巨龙,雕工巧妙至极,龙腾若翔。可惜这只是碑刻的上半部分,中间被利刃拦腰砍断,露出石料的断面。 “这应该是‘一两田黄三两金’的田黄石,但所谓‘黄金易得,田黄难求’,照现在的市场价格,应该是一两田黄三斤金,无可置疑的天价。”陆子冈顿了顿,续道,“可是这块碑刻特别的并不在材质上,而是这个雕刻款式……” 老板抬起头来,和陆子冈对视了一眼,两人均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对方的答案,异口同声地说道:“无字碑。” 无字碑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过许多座,但最著名的,就要数骊山乾陵的那一座。那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女皇帝武则天陵前矗立的无字碑,这别具一格的碑首装饰和空无一字的碑面,立刻就让人一目了然。 老板也没有过问陆子冈究竟从何人手中得到此物,而是把手中的碑刻交还给陆子冈,转身走进了内室。 陆子冈这回品着极品的明前龙井,食不知味。 也就是一盏茶的时间,老板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个巴掌大的锦盒。“这是多年前我收来的一个石刻,一直不知道来历。” 陆子冈的心脏猛跳了两下,期待地往锦盒之内看去。只见和他手中一样质地的石刻静静地躺在那里,旁边的飞龙雕刻正是如出一辙。 “看来正是照着乾陵的无字碑所刻,可是这物事看上去并不是新的刀工,年代看起来也很久远了。”寿山石刻是最难鉴定年代的,因为碳十四只能测定有机物,所以只能从雕刻风格上判断。相对而言,玉器的断代要简单一些,不光是雕刻风格,玉器还会有特殊物质沁入玉器之中形成各种各样的玉沁,寿山石却很少有这种特殊的变化。所以陆子冈带着这半截碑刻回到北京后,请很多人看过,却都一致认为料是好料,但刀工是近代的。 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寿山石也是宋朝之后才风靡起来的,收藏也在更久远之后,明清时期才到达顶峰。但陆子冈却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谁无聊地用田黄石这么好的料子,去雕一块无字碑啊!所以才特意来哑舍走一趟。 老板闭目思考了一阵之后,睁开双眼,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寿山石雕品最早始见于南朝的石俑,但雕技粗糙,之后除了作殉葬外,不见有收藏的例子。” 陆子冈的眼皮一跳,追问道:“老板你的意思,是说这块无字碑,其实是殉葬品?” 老板轻叹一声道:“我当年得到这下半截石刻后,一直觉得这很像个牌位……” 陆子冈的背脊一凉,凡是刻有文字的石头,皆可成为碑。其实无字碑本就是个逆天的存在,倒也很配武则天这个中国历史上独一份的女皇。 只是他手中这个田黄石无字碑就有意思了,若真是殉葬的牌位,那就是说这是从乾陵里偷盗出来的明器……可是从历史记载和各种勘探上来判断,乾陵明明没有被盗过啊……陆子冈百思不得其解,忍不住把锦盒里的半截石刻拿在了左手上,把两只手上的半截无字碑对在了一起,断面严丝合缝,竟像从来没有裂开过一般。 陆子冈凑近了仔细看去,竟发现自己的目光怎么也移不开,视线里的那一片黄光瞬间扩大了数倍,但他身体却连移动半分都做不到,竟生生地被那一片润泽的黄光吞没…… 二 “知聪!知聪!知聪你别死啊……” 陆子冈是从黑暗中被一阵女子的哭喊声吵醒的。他迷茫地睁开双眼,就看到一名伏在他身上、梨花带雨的小姑娘。这小姑娘看起来十三四岁年纪,眉清目秀,肤如凝脂,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经能看出来是个标致的美人胚子。但是令陆子冈感到震撼的,并不是这个女孩儿的容貌,而是她的服饰。 窄袖小衣,正是隋末唐初时流行的服饰。隋唐时期盛行的窄袖小衣,并不是因为其节俭衣料而被大加倡导,而是因着胡服窄袖小衣便于骑马游乐,便成了女子竞相喜爱的穿着。陆子冈对古代的物事知之甚详,所以只从对方的衣着上,便能判断出端倪,他扫过这个小姑娘身上佩戴的各种首饰和面妆,便在心中啧啧称奇。 这个小姑娘面上所画,并不似现在影视剧中千篇一律的面妆,而是唐初时很流行的蛾翅眉。两条眉毛画得阔而短,形如蛾翅,是用铜黛所描画。铜黛就是现代人所说的铜绿,从铜器上刮下来的铜黛,是普通人家用来画眉的辅料,所以这个小姑娘的眉毛是很突兀的墨绿色,照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奇怪得不得了,可确确实实是唐初时流行的面妆。陆子冈甚至可以只从这对眉毛,便能分析出这个小姑娘的出身并不是特别好,但身上所穿的衣物却有些华贵,并不是普通人家可以负担得起的,端的是奇怪非常。 这是哪家的影视剧?置备行头很严谨嘛!连化妆都很到位,虽然衣服过于华贵了些,和朴素的面妆有些不对路,但这已是相当难得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就在陆子冈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下,便被他自己给掐灭了。因为他现在并不是在看戏,而是在演戏。可他根本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不是好好地和老板在哑舍喝茶吗?然后好像他们确认,那块田黄石的石刻,是缩小版的无字碑…… 陆子冈正在晕头转向的时候,却骇然发现自己的身体根本动不了了,不光是动不了,甚至连任何感觉都没有了,只能惶急地睁着眼睛,听着那个小姑娘哭哭啼啼地说道:“知聪,我知道你想要娶我,可是我爹两年前走了之后,家里的两个异母哥哥,对我们母女四人更是冷嘲热讽。虽然我可以嫁给你,离开那个囚笼,可是我母亲怎么办?我只能进宫碰碰运气……” 陆子冈从这个小姑娘的哭泣声中,拼凑出一个故事——一家之长去世,因为家产而暴露的世态炎凉。这简直就是灰姑娘的翻版,但是这里并没有仙女和南瓜马车,也没有水晶鞋和魔法,这个小姑娘却依然一意孤行地想要进宫完成自己的梦想。原来,这衣服和这面妆,是真实的。小姑娘早年还有父亲宠爱,自然会有几件华美的衣服穿,但江南名贵的胭脂水粉现今却已经买不起了,只有学普通人家的女子,刀刮铜镜背后的铜黛随意描描。 太真实了,简直从任何细节中都找不到漏洞。 陆子冈看着“自己”的手颤颤巍巍地抬了起来,那瘦小的手掌沾满了血迹。这根本不是自己的身体。 陆子冈抽筋的大脑终于镇定下来,推断自己应是遇到了某种无法解释的现象,看到了一千多年前发生的事情。 海市蜃楼不就是这样吗?但他遇到的显然比海市蜃楼还要奇特,不仅看到了清晰的图像,还能听到清晰的对话。他听见“自己”的身体断断续续地说了什么,才了解这种局面是如何造成的。 原来这个知聪在山中约这个小姑娘见面,想要打消她进宫服侍皇上的念头。可两人却起了争执,也不知道是小姑娘失手把他推下山崖,还是他自己失足掉落而下,反正在这种地方,求救也没人能听得见,指望这个只有初中生大小的小姑娘背他出去,简直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陆子冈默默地想着,还是现代科技好啊,这时候掏出手机打110或者120,移动联通全球覆盖,绝对不会有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存在。 陆子冈只是能看到这个知聪所看到的,听到这个知聪所听到的,除此之外什么都做不了。所以当他感觉着视线中的画面越来越模糊,便知道这个知聪状态不好,恐怕已经是弥留之际了。 在脑中琢磨着历史上可有什么叫知聪的人,一无所获之后,陆子冈不由得自嘲一笑。这男孩也不过是十五六岁大小,身份只是普通的商人之子,而且马上就要死了,又怎么可能在历史上留下什么痕迹呢? 视线越发地迷离,恍惚中,陆子冈忽然听到那姑娘说的最后一句话。 “见天子庸知非福……” 陆子冈心下一震,这句名言,这小姑娘的身世,这般年纪……难不成,他刚刚看到的这个小姑娘,竟是没进宫之前的武则天吗? 只是时间不容他多想,意识再次被明黄色的漩涡所吞没,最后看到的画面,就是那未成年的武则天朝他伸过手来,慢慢地盖上了这位名唤知聪的男孩的双眼…… 三 这回黑暗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太久,陆子冈再次睁开眼睛时,发觉自己并不在之前的荒郊野外,而是身处一间无比低调奢华的居室之中。 何为低调奢华,就是表面上看过去,东西貌似都不起眼,但再留意时,就会觉得精细非凡,每件摆设都费尽心思,处处透着别致雅趣。 陆子冈一睁眼,第一反应还是自己在某个电影片场,但他随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陆子冈此时已经猜到此女便是武则天,便着意打量起来。只见此女容貌秀丽迷人,那双眼睛长而透着妩媚,玉肌胜雪,身穿鞠衣,头梳飞天髻,插着玳瑁钗,妆容精致。画眉所用的材料已不是寒酸的铜黛,而是西域传过来的深青色的青雀头黛,画着极有气质的涵烟眉。她看上去已有二十多岁的模样,不复之前青葱少女的感觉,像是脱胎换骨变了一个人一般,浑身充满着自信和骄傲,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中国古代的绘画重神似而不重形似,没有人能通过抽象的古画重新勾勒出这些历史人物的真实相貌,所以陆子冈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努力想把这幅画面印在脑海里。 人人都知道燕瘦环肥,“燕”指的是汉成帝时的赵飞燕,“环”指的是唐玄宗时的杨贵妃,汉以瘦为美,盛唐以胖为美,都是比较极致夸张的审美观。幸好此时乃初唐时节,还没有胖美人的概念,武则天看起来确确实实美丽逼人,绝对不逊于陆子冈在电视上见过的任何偶像明星。 不愧是一代女皇武则天,看她的年纪,现在也就是二十五六岁,应该还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才人。陆子冈记得清楚,武则天十四岁初入宫时便被封为才人,赐名“媚娘”。因为自幼博览群书,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擅长书法,所以一直在御书房伺候文墨。这一伺候,便伺候了十二年,职位相当于唐太宗的机要秘书。她日日接触到的是奏折和公文,看的读的是皇帝专享的书籍典章。可以说,唐太宗是武则天的政治启蒙老师,如果没有这十二年的学习与积淀,就没有后来的女皇武则天。 可是,现在又是什么个状况呢? 陆子冈发现未来的武则天,现在的武才人,正在他的几步远外靠墙而立,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正酸软无力地靠在椅背里。和上次一样,还是没有办法控制这具身体,只能看只能听。陆子冈也是在视线里看到了一只染着蔻丹指甲的玉手,才知道这次自己竟然附身到了一名女子身上。 看着这只手像是强忍着痛苦,死抓着身上的罗裙,陆子冈正疑惑间,就听对面的武则天冷冷开口道:“淑莲,你我虽然情同姐妹,你对我一直也很好,不过你不应该用那件事要挟我。” “嗬——嗬——”被称为淑莲的女子,也就是被陆子冈附在身上的女子,从喉咙里发出了微弱的挣扎声,明显是被人用什么药物毒哑了。发不出声音,也无法站起身逃跑。 眼见着武则天一步步地朝他走过来,陆子冈从心底升起寒意,想到之前那个名叫知聪的倒霉蛋,好像也是临死前几分钟被他附身,难道这个淑莲也是命不久矣了? 武则天根本不知道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一个灵魂。她伸出手,温柔地抚摸着淑莲的脸颊,弧度优美的唇瓣中却吐出令人胆寒的话语:“这宫中想要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死去,实在是太容易了。我不想莫名其妙地消失,也不想这样毫无未来地等下去,所以,只好委屈淑莲你了……” 陆子冈近距离看着武则天,更觉得她美得令人惊心动魄。 究竟这个淑莲知道了什么隐秘的事情?居然能让武则天不死不休地亲手下毒药害死她? 陆子冈突然想到一事,贞观二十年时,唐太宗已然病重,国事便交予太子李治处理。而此后太子隔日听政,早朝之后入侍药膳。而负责朝廷文书往来的武则天便开始与太子李治接触,两人同在太宗身边侍疾。这两人年纪相仿,又日日接触,李治倾慕于武则天的政治见地,武则天想把后半生压在太子李治身上,这郎有情妾有意,发生点什么事也不会太奇怪。 想来这个淑莲应该也是御书房的宫女,偶然间撞破了李治与武则天之间的奸情,惹得武则天先下毒手。 陆子冈转瞬间便想明白了这些事情,不由得感叹起来。《全唐诗》中,收有武则天所写的《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这样看朱成碧的恍惚情思,自然不会是写给已经流连病榻的唐太宗李世民,只能是写给现在的太子,以后的唐高宗李治的。如此才华,如此手段的女人,如何不可爱,不可怕?她在御书房蛰伏了十二年,才抓住了一线生机,自然不会让任何人挡在她的面前。 武则天注视着淑莲濒死的双目,居然在一瞬间仿佛看到了些许清澈的目光,正一惊想要细看时,淑莲的眼瞳已经涣散,失去了焦距,很快就变得空洞起来。 应该是她的错觉吧。 武则天确定淑莲已经没有了呼吸,才松了口气。想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去时,又觉得那双直勾勾盯着她的双眼刺目得很,忍不住伸出手去,用手合上了她的眼睑。 陆子冈很兴奋,因为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摇篮里。从依依呀呀的发声到举到嘴边啃咬的小胖手,还有周围的摆设布置,他确定他这次附身到的,应该是武则天传说中的那个在襁褓之中就夭折的小女儿身上。 他发觉他一共附身了三个人,前两个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过,但他现在附身的这个主,史书上可是有过明确记载,而且野史上还大书特书过。《旧唐书》和《新唐书》中虽然都没有记载小公主夭折的事情,但在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却明确地指出,武则天是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然后嫁祸给王皇后的。 虎毒尚且不食子,母亲杀死女儿这件事虽然骇人听闻,但武则天日后所做的不仅仅如此。兄长、儿子、女婿、外甥女、外甥、孙子……她都间接或者直接下令残杀过。所以在武则天的概念里,用一个刚出生的女儿,来换取皇后的宝座,应该是相当的划算。 陆子冈想通了自己的处境,兴奋感渐渐地沉淀下来。 武则天在唐太宗死后,去感业寺做了尼姑,是王皇后为了对抗萧淑妃而找的一个傀儡。结果没想到这个看似无害的女子,却能在后宫掀起滔天巨浪,甚至动摇了她的后位。陆子冈甚至能确定,这时王皇后已经来看过小公主了,过不久武则天就会来到这里,做一件天地不容的事情。 算起来,武则天应该已经有三十二岁了,这样年纪的女子,还能在美女如云的后宫中得到李治的专宠,说明用的只能是旁人难及的高明手段。 陆子冈想着,武则天这三十多年里,害死的人恐怕不会太少,但他只附身在了这三人身上,说明由于那个小型的无字碑石刻,他的灵魂不知道怎么就重现了古代唐初时期的景象。而每人只能附身大概五分钟左右,而这三个人都是武则天亲手杀死的,其余间接死亡的都不在范围内。 老板曾经说过,田黄石在唐朝时期仍没有掀起收藏热,从南北朝起便多用于殉葬。难道是那座无字碑,承载了被武则天害死的灵魂咒怨,而他恰逢其会,只能看到画面听到声音,像看电影一般体会一番吗? 尽管这样的经历在这世界上恐怕除了他之外没有人享受过,但陆子冈还是忍不住有些难受。虽然他附身的前两个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都已经死了一千多年了,可是他仍是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去,附身在濒死之人的身体之上,他没办法无动于衷。 尤其,他现在正在一个连翻身坐起来都做不到的小婴儿身上。这样脆弱的孩子,武则天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陆子冈其实很佩服武则天的,也许这种崇敬的心理,在很多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纵观中国历史五千年,武则天是唯一一个登基在位的正统女皇。虽然先有吕后,后有慈禧那种一手遮天的女子,可是那都是为一己之私惑乱朝政。而武则天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稳定边疆、发展经济、打击世族大阀……盛唐的崛起,其中也有她的一份功劳,若不是她继承了唐太宗的政治观念与手段,光凭软弱的唐高宗,是绝对无法开创这种基业的。哪怕是后来的唐玄宗,也延续了武则天的政绩,就算是再苛刻的史学家,也不过是在史书上评价武则天淫乱宫廷、酷吏横行等等这种无足轻重的罪行。 可是,为了美好的目标,就可以允许手段的卑劣吗? 陆子冈知道自己很天真,下围棋的人都知道,弃子是一种很必要的战术手段,不光在弈棋中如此,在战争中,宫廷中,朝野之中,都是如此。 没有人想成为弃子。 那位知聪,若是没被武则天失手推下山崖,说不定已成为成功的商人,有着自己的事业和家庭,过着幸福的日子。那个淑莲,若是不被武则天毒死,说不定已到了年纪,脱离了这座吃人的皇宫,寻着一个好人家嫁掉安心过日子。而他现在附身的这个小公主,若是能安然成长,说不定又会是一个太平公主,或者是不逊于她母亲的奇女子。 陆子冈越想越觉得难受,被禁锢在一具陌生身体里的感觉越发古怪起来,忍不住想要挣脱而出。此时,他已经隐约听到殿外传来模模糊糊的说话声,知道武则天恐怕是已经回来了。 想要挣扎着离开这里,陆子冈却惊异地发现自己附身的小婴儿正随着自己的意愿,扬着手挥舞着。这和前两次只能看只能听不一样,也许是这具幼小身体内的灵魂还没有多少自己的意志,所以很容易地就被陆子冈所控制。 可是陆子冈还是无能为力,毕竟这个小婴儿连翻身都困难,他还能逃到哪里去? 只听见一串环佩清脆的响动,一名雍容华贵的女子出现在陆子冈面前。她身披浅黄银泥飞云帔,上有五彩翟纹,身穿朱色罗缘袖边的深青色阙翟礼服,梳着望仙髻,头插九玉簪,描着拂烟眉,用的是波斯传过来的螺子黛,已经是这个年代里顶级的描眉材料。 武则天要比上次的她更富态了一些,表情却很凝重,陆子冈接触到武则天复杂的目光,就知道她正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要不要用女儿来换她的前程。 但是显然给武则天犹豫的时间并不是太多,陆子冈眼看着那涂着红色蔻丹的手朝他的脖颈伸了过来,那画面就像是刻意放慢动作的恐怖电影,让他反射性地惊叫出声。当然,他一开口,也不过是婴儿的呜哇声,在冲出喉咙之前,却被武则天先一步捂住。 陆子冈头一次有了正在被谋杀的感觉,虽然某种意义上他已经死过两次了,但前两次醒过来时都是濒死状态,这次却是实实在在地目击“自己”被谋杀的现场。 可是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渐渐地视线越来越模糊,陆子冈深深地看着近在咫尺的武则天,想要把这一刻的她印在脑海里。包括那颗从她眼中滑落的泪滴。 武则天看着自己眼中的泪滴掉落而下,砸在了小婴儿已经停止转动的眼瞳中,一股深刻的悲伤从心底涌起,她抬手合上那孩子的双眼,失声痛哭起来。 “来人啊!快传御医!” 陆子冈好半晌都没回过神,那种感觉实在太真实了,真实到他几乎怀疑现在是不是真的被武则天谋杀了。可是当他再睁开眼睛时,视线迷离,好一会儿才发觉自己正低头吃一张肉饼,一滴滴的水珠砸在盘子里。他盯着看了片刻,才发觉自己附身的这个女子在一边吃一边哭。 抬起头,陆子冈看到墙边梳妆台的铜镜里模糊地映出一个影子,这个女孩只有十几岁,长相很似年轻时候的武则天,尤其那股眉宇间的气质尤其相像。 陆子冈猜出了这位姑娘的身份,是武则天的外甥女,贺兰姑娘。因为唐高宗李治的特别关注,被武则天认为是潜在的后宫威胁,所以在一次宴会中,用一张有毒的肉饼结束了她花朵一般的生命。而显然,这张肉饼应该是武则天亲手递给她的,所以他现在就附身到了这姑娘身上。 陆子冈想不着痕迹地在这个隐蔽的房间内找寻武则天的身影,却毫无所获。 难道武则天不在?陆子冈很失望。 贺兰姑娘只吃了两口肉饼,便放了下来,显然以这位姑娘的冰雪聪明,自然知道自己今日已没有活路。武则天已经是当朝的皇后,不光在后宫一手遮天,在朝政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可以说她想要谁死,谁就要死,连挣扎的权利都没有。 “最后贺兰有几句话,不知道小姨你肯不肯听。”贺兰姑娘低头抹掉脸上的泪水,淡淡地开口说道。 “孩子,你说吧。”熟悉的声音响起,竟是在贺兰姑娘的身后,陆子冈才知武则天竟一直都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愧疚,并没有站在自己外甥女的面前。 “为什么……”贺兰姑娘的话说到一半,却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继续下去。陆子冈却忽然感觉到自己可以控制这姑娘的手指,有了上次附身小婴儿的经验,陆子冈尝试着接着贺兰姑娘的话头开口道:“为什么……杀我?” 武则天并没有注意到中间这段可疑的停顿,对于将死之人,她一向都有最好的耐心。“孩子,你是无辜的。要怨,就怨你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漂亮到你姨父都想要你。你可能认为小姨太过于心狠手辣,但你不懂。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越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要得到。虽然本宫已经贵为国母,可是却全部依附于你姨父,他一句话就可以置本宫于万劫不复之地。所以本宫只好将你送到西天佛祖那里,早登极乐。” 陆子冈沉默了下来,他知道武则天说的没错,当年王皇后是何等风光,外戚势力如何庞大,不也被武则天取而代之?陆子冈心惊肉跳地等了片刻,发觉这具身体里的贺兰姑娘已经失去了意识,并没有再说话后,便大着胆子借着贺兰姑娘的口,将自己的疑问问出来:“你所求的,是什么呢?连自己最亲的人都亲手杀死。” 武则天察觉到贺兰姑娘对她的称呼都省去了,但也没有多计较什么。她在贺兰姑娘的身后,看着这名少女娉婷的背影,忍不住惆怅起来。她的那个孩子,如果当年活下来的话,恐怕也有她这么大了…… “本宫所求的……年少的时候,是为了能让本宫的母亲不再受欺负。年纪再大一些的时候,是为了能不在这座宫殿里寂寞地死去。再后来,是想要当他的妻他的后。可是现在,本宫年华已老,他却正当盛年。古人云:‘妻者,齐也。’本宫可以拥有无上的权力,代替皇上打理后宫,甚至处理朝政。看似风光,可只不过是皇上手中的工具而已。看不顺眼了,便可以轻易抛去。本宫只能拥有更多的权力,来保证自己的后位牢固。” 陆子冈能感受到武则天的手抚上了贺兰姑娘的发髻,像是在缅怀着什么。他微妙地能感觉到,武则天其实是在怀念当初自己亲手杀死的那个小婴儿。 还是不一样的,尽管武则天后来会逼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但那也是因为后者成为了她登基道路上的障碍。再加之年长的李弘政见与其不合,母子之情越发淡薄,最终武则天已经不能把他看成自己的儿子,而是一个对手。 可是当年在摇篮里的那个小婴儿是无辜的,也怪不得武则天对后来出生的太平公主无限宠爱,某种程度上也是怀着对那个小婴儿赎罪补偿的心理。 “值得吗?”陆子冈听见贺兰姑娘的声音幽幽地传来,这是他一直想问出口的问题。 “没有侍奉父母膝下,本宫不是个好女儿。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本宫不是个好母亲。没有遵从夫纲替夫君纳妾,本宫不是个好妻子……本宫……当真是孤家寡人啊……”武则天抚在发髻上的手一顿,接着便是一声长长的慨叹,在幽深的宫殿里越发显得寂寥,“不过,只有站在最高的位置上的那个人,才能被称之为孤家寡人。” 陆子冈大惊,没想到此时的武则天,已经有了篡位为皇的念头。 武则天收敛心神,眯起了双目,开始发觉有些不对劲起来。她这个外甥女一向柔弱,绝对不会问这些弯弯道道的问题,但凡这姑娘有一点主见,她也不可能如此轻易地逼她吃下毒饼。这些年间一直缭绕心头的疑惑让她越发不安,武则天的手向下而去,按住了贺兰姑娘的肩膀,一使劲地把她的身体转了过来,厉声问道:“你是谁?” 声音却在看到贺兰姑娘的脸孔时戛然而止,软倒在她怀里的少女唇边溢出黑血,已经赫然故去,只是那双被泪水冲刷过的眼眸清澈无比,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亮光。 武则天呆愣了片刻,纵使有一肚子的疑问,却不知道该向谁去询问,只好茫然地伸出手,缓缓地替贺兰姑娘合上那双不甘心的眼睛。 早就有人说过,历史是个小姑娘,在不同人的眼里有着不同的打扮。 记载历史的文字中,早就渗透了权力的改造。纵然中国的文字最讲究横平竖直,但历史却早就在这看似规整的文字中扭曲变形。 但是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陆子冈依然记得,前几年他曾经去过一次洛阳奉先寺,那尊卢舍那大佛便是依据着武则天的形象塑造的。这尊被誉为光明普照的慈悲之佛,没有了武则天的妩媚与威严,全部化为了庄严与慈悲,而今日睁开眼睛时,他竟几乎与那日的自己一般,有股想要顶礼膜拜的冲动。 可这并不是看到十七米高的佛像时的感受,而是面前武则天身上所具有的女皇威严与气势。 她身上再华贵的首饰与礼服,都再也入不了陆子冈的眼,在他的视线中,虽然已经头发花白的武则天,却正是处在她人生的最顶峰。 陆子冈的大脑疯狂地运转着,这次他又穿到谁身上了?他本以为这次再睁开眼睛,也许就是倒霉的李弘那小子。但看武则天已这般年纪,恐怕是她爱惜羽毛,并没有亲手送自己的大儿子上路。而这些年间,也一直没有亲手杀死过谁。 这其实很正常,她现在已经是天下间最有权势的那个人,古往今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她想要谁死,自然会有无数人响应代劳,她又何必脏了自己的手呢? 那么,他现在又附身在哪个倒霉蛋身上呢? 视线里除了武则天外,还是没有其他人,黑沉沉的宫殿就像是某种吃人怪兽的内部,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道,跳动的烛火映着武则天的脸容忽明忽暗,根本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 陆子冈这时感觉到手中的稠腻触感,才发觉自己附身的这个人腹中被人刺了一刀,血流不止,整个宫殿内弥漫着的血腥味正是从他身上散出来的。究竟是谁惹的这一代女皇如此暴躁?正绞尽脑汁地思考时,陆子冈忽然听到武则天率先开了口。 “薛怀义,不要以为朕真的需要你。朕今年已经七十二岁,难道还需要有人侍寝吗?你不过就是个男宠,还以为自己真的是什么大总管大将军吗?”武则天的声音已经苍老,但却透着一股不容人质疑的威压。 陆子冈这才搞清楚自己附身的这个人是谁。薛怀义,也就是武则天登基后的第一个男宠,不过很多历史学家都认为,当时的武则天已经年逾花甲,根本不可能有那方面的需求。她只不过是想向天下人证明,男人当了皇帝可以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那么女人当了皇帝也可以。 这是某种意义上的形象工程,但薛怀义显然是会错意了。 后妃再受宠,也不过是在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上多加赏赐,最多便是福及家族。而男人受了宠,便从官职上体现出来。薛怀义被荣华富贵迷花了眼,亏空国库,火烧天明堂,最终连一直纵容他的武则天都无法再忍下去了。 不同于前四次的经历,陆子冈头一次,觉得自己附身的这个人该死。所以他忍不住扬起了唇角,轻笑了起来。 武则天却双目锐利起来,死死地盯着他,从薄唇间挤出一句话道:“你……是谁?” 陆子冈一怔,他没想到武则天能看出来。他一时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说自己是一个错乱时空的旅行者?这话说出来他自己都不信啊! “朕……以前见过你。”武则天闭上了眼睛,像是陷入了悠久的回忆当中,“贺兰死之前,你是不是也在?” 陆子冈低头看着胸腹间的血,心想幸好他感受不到疼痛,否则他又怎么可能心平气和地陪这位女皇聊天呢?“更早以前,我也在的。那个婴儿被你掐死之前,那个淑莲被你毒死之前……那个知聪被你摔死之前……” 武则天的双手一阵抽搐,她这辈子亲手杀的就这么几个人而已,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内情今日却被此人一一道来,这让已经没有敬畏无所恐惧的她感到无比的恐慌。 如果不是神灵,又怎么会知道得如此清楚? “你是来审判朕的吗?”武则天重新睁开双目,已经微垂的眼角却透着一股精芒,“那么你说,朕究竟是个好人,还是坏人呢?” 陆子冈苦笑,如果单纯能用“好人”,或者“坏人”这样简单的词语来评价一个人就好了。 “没有人能审判朕,”武则天从软榻上站了起来,走到陆子冈的身前,居高临下地垂目而视,“就算是神灵都不可以,就连我自己也不可以!” 所以,在她死后,乾陵之前才会立上无字碑吗? 是因为,女皇自认为这个世上,没有人有资格为她盖棺定论吗? 陆子冈感觉薛怀义的身体缓缓地向后软倒,他尽可能睁大眼睛,想要把女皇最后的身姿印在脑海里。 他知道,这次之后,恐怕就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在逐渐模糊的视线中,女皇巍峨挺立的身影,和奉先寺那尊普渡众生的卢舍那大佛,慢慢地重合在了一起…… 四 再次睁开双眼,陆子冈失神地看着手中被拼成一体的田黄石无字碑石刻,久久都回不过神。 这是他的手,他的身体。但他的灵魂好像还流连在一千多年前的那个世界中,就像做了一场大梦,不愿醒来。 柜台旁的茶香依旧,茶杯上甚至还飘荡着热气,在旁人来说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他却已经在女皇的生命中转了一个来回。 陆子冈抬起头,看到柜台里的老板依旧浅浅地笑着。那双深邃狭长的黑瞳中,像是看穿了什么,但却并未点透。 “陆先生,这田黄石无字碑,应是在乾陵地宫内,供奉在武则天牌位前的明器。”老板捧着茶杯淡淡道,“虽然官方说乾陵从未被盗,但古往今来能人辈出,恐怕这乾陵也遭人毒手了。” 陆子冈艰难地点了点头,若没有刚刚的神奇境遇,也许他还会反对老板的这种说法。 “既然是明器,那么放在陆先生手中,恐怕也会遭来祸患。不如将这半截转让给我吧,让这无字碑能重新完整。”老板诚恳地建议道。 陆子冈犹豫了一下,对于他来说,这无字碑刻的意义当真不一样,可是老板的提议却让他无从反驳。两截无字碑刻合成一体,才是最好的归宿,他很想开口买下老板手里的另外半截,不过不用问也知道那肯定是天价,只是实习研究员的他根本承担不起。 老板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般,放下手中的茶杯,适时从柜台里拿出一个锦盒。“谈价钱的话,就太伤感情了,我用其他古物跟你交换。” 陆子冈并不为所动地朝锦盒之内看去,却在这一眼之后,视线再也收不回来了。在锦盒之内,静静地躺着一柄细长的黑色小刀,刀身上还有着奇特的波浪型纹路。 陆子冈的心底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熟悉感,但他却发誓这辈子绝对没有见过这种刀。 “呃……这是水果刀?” “……” 在哑舍的店门外,有名穿着连帽衫的男子正靠在巷子里的阴影处而立,他肩头站着一只巴掌大小的赤色小鸟,正用尖喙仔细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那名男子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哑舍,透过不甚透明的雕花窗户,可以模糊地看到两个人影。 不久之后,陆子冈推开哑舍的雕花大门走了出来,站在阳光之下深呼吸了许久,才捧着那个锦盒离去。 穿着连帽衫的男子立刻在阴影中跟了上去,动作急促地让那只赤色小鸟被甩了出去。 扑腾了几下翅膀,赤色小鸟用爪子抓住了那名男子从连帽衫下飘动出来的几缕长发,险象环生地重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歪着头看了下主人露在外面的银色发丝,赤色小鸟努力地把这几缕长发一点点塞回连帽衫中,这才满意地啾啾轻叫了几声。 主人!求夸奖! 可惜它的主人没有同往日一样爱抚它。 主人从那个有银光闪闪的大墓里出来之后,好像就变了好多。赤色小鸟耷拉着脑袋,觉得自己已经不受宠了。 第33章黄金面 一 公元560年。 高长恭骑着一匹白色骏马,站在一处山丘之上,遥望远处起伏连绵不绝的山峦。 耳中听到身后有马蹄声接近,但他知道此时能来找他的也只有他的贴身侍卫韩烨,所以并没有回头。 “王爷。”韩烨在高长恭的身后勒住了马匹,落后了半步,不敢与王爷并肩而立。 “时间到了吗?”高长恭叹了口气。 “是。”韩烨虽然不忍,但也不得不如此回答道。王爷身为北齐的四皇子,先帝所封的兰陵王,乃是当今圣上的皇兄。如此尊贵的身份,本应在京城享受荣华富贵,可现如今却被派遣至军营。 这看起来好像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韩烨却知道皇帝是恨不得自家王爷惨死沙场。北齐自建国以来,短短十年间,就换了五代皇帝,叔侄兄弟之间相互残杀,皇权之争可谓是骇人听闻。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讲,韩烨还是希望自家王爷能逃离那个吃人的皇城,就算是在战场之上,他也会拼命护得他周全,也好过在京城不明不白地死去。 高长恭不是不知道韩烨的心思,但他手无缚鸡之力,兵书也没有读过多少,上了战场,先不说士兵们会不会听他指挥,恐怕对方随便一个小兵,就能把他斩落马下。高长恭扯着缰绳,不甚熟练地驱使着胯下骏马转了一个方向,苦笑道:“既然时间到了,那便回去吧。”再过几日,便会到达函谷关,到时恐怕连这么悠闲看风景的时间都会没有了。 韩烨看着高长恭俊美的面容时,不禁愣了愣神。尽管已经在王爷身边服侍了六年,但韩烨每次看到对方那不似凡人般的清丽脸容时,都会忍不住呆上一呆。就连他都会如此,更何况是其他人? 韩烨踌躇了半晌,终于下了决心,咬牙从怀中掏出一件物事递了过去。“王爷,此去边关,在下认为此物能助王爷一臂之力。” 高长恭低头看着那面狰狞的黄金面具,眯起了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声音不禁冷上了几分:“韩烨,你哪里来的钱?” 韩烨心中一喜,因为王爷不是在怪罪他奉上面具这一事,而是恼怒这面具的价值,当下连忙解释道:“王爷,这是一名不肯透露姓名的隐士赠予王爷的。据称是可以保佑王爷战无不克,百战百胜。” 高长恭闻言摇头叹气,若是一个面具便可以做到如此地步,那还要军队保家卫国做什么? 不过自家的侍卫一片好心,倒也不好驳了他的面子。一向温柔心软的高长恭,尽管心中一百个不信,还是把那黄金面具接了过来。 入手一片沉重冰冷,高长恭稳住心神,随手把面具放入怀中,扯起缰绳率先朝山丘下驰去。 公元2011年。 肖黎手中抱着一个盒子,也不顾母亲在一旁唠叨,迫不及待地奔向自己的屋子。她还记得很久以前随便填了一个网游的内测申请,这次的这个快递,应该就是申请成功了吧?这么一个不大不小的盒子哩! 她知道自己快要期末考试了,但人生得意须尽欢嘛!玩玩游戏有什么不可以?肖黎赶紧关上门,对追上来的母亲隔着门敷衍了几句,随后搓了搓手,小心翼翼地把封好的快递盒子打开。 最上面是一张海报,肖黎漫不经心地展开,却一下子看呆了。 海报上并没有时下流行的那种硕大的标题或者耸动的宣传语,上面一个字都没有,有的只是一幅CG图。图上画着一名俊美无双的男子,身穿黑沉的铠甲,骑着一匹白色骏马,正在一座山丘之上极目远眺。他的手中拿着一面狰狞的黄金鬼面具,更是衬得他面如冠玉,如下凡的仙人般令人难以直视。 “啧,现在这电脑合成技术真不错,PS当道啊!哪有人会长成这样?”肖黎摸着下巴感慨了两句,但也不由得对这个游戏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用手举着海报实在是太累,肖黎索性把这张海报贴在了墙上,又盯着看了许久,才强迫自己把目光从“虚拟”美男的身上扯回来,继续往盒子里看去。 里面还有一个包装得很好的木盒,肖黎打开木盒的锁扣,惊艳地看着木盒中静静躺着的一张黄金鬼面具。这张黄金面具是一张鬼脸,和海报上那名男子手中所拿着的一般模样。那鬼面具双目怒睁,额头凸出,牙利耳尖,若是在黑暗中冷不丁地一看,十有八九会被吓得半死。但此时在灯光的映照下,黄金色的光泽莹莹而起,线条流畅,简直就是一个做工精致的艺术品。 肖黎没想到内测名额居然还能赠送如此精美的周边,她先不急着把玩,而是在盒子里找寻内测光盘或者是内测卡。但她翻遍了盒子内外,都找不到其他任何东西,连半张写字的纸片都没有。 难道说她还是没得到内测名额?这周边只是安慰奖?肖黎不甘心地翻来看去,却连游戏的名字都没看到。包装盒最外面的快递地址也不过是写着她家,寄件地址是空白的。居然做得这么神秘吗?连游戏名字都没有,她连搜都搜不到啊! 肖黎无比懊恼,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游戏的制作方已经勾起了她强大的好奇心。 可是她真的忘记了当时填的内测申请是什么游戏了……肖黎抓心挠肝地在屋里转悠了几圈,最终还是把装着黄金面具的木盒扣好,塞进抽屉中,来个眼不见为净。 高长恭坐在营帐中,就着摇曳不定的烛火,看着手中的书卷。 兵营中比他想象的还要清苦,比起京都邺城的繁华富贵,真的是天差地别。他被派驻守函谷关,此关因在谷中,深险如函而得名。 虽然听韩烨说,函谷关东自崤山,西至潼津,通名函谷,号称天险。关隘地处深险谷地,地势险要,窄处只能容一辆马车通行,所谓车不方轨,马不并辔,真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守在这里不会有什么危险,但高长恭还是不敢掉以轻心。他放下手中的书卷,按了按微痛的额角。这种险地,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北周的宇文邕即位,虎视眈眈地看着北齐,最近几日派兵骚扰日趋频繁,想也知道对方在打洛阳的主意。 若是函谷关被破,洛阳便日趋危急,洛阳离京都邺城如此之近,若被北周逼迫到如此地步,那么北齐灭亡倒也指日可待了。 高长恭长叹一口气,他皇弟暴虐的性子真不适合做皇帝,但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那能力去抢夺那个宝座。他的心不够狠,还记得多年以前,父皇就曾这样评价于他,这句话至今对他依然适用。 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兵营之中,还能做些什么。这几日士兵们或鄙视或轻视的目光,他已经看得厌烦了,他容貌如此,也不是他甘愿,不习武艺,是因为他自幼被养于深宫别院。若是知道有一天会被派到战场上来,他自然会早做准备。 高长恭伸手探入怀中,指尖摸到一片冰凉。韩烨给他的那面黄金鬼面具,他一直没有离身,但却也没有戴上过。 战无不克,百战百胜吗?高长恭苦笑了一下,他堂堂兰陵王,何时也会把希望寄托于一介死物之上了? 刚想把手中的面具放到一旁的柜子里,高长恭就听到外面骤然响起一片马嘶声和喊杀声,就如同一双巨人的手,无情地撕开了整个寂静的长夜。兵营中也随即沸腾了起来,喧哗声此起彼伏。透过营帐的帘布,可以看得到四处奔走的人影。 “王爷!北周派兵袭营了!”韩烨冲进了高长恭的营帐,一向沉着的脸上也不免带着几分惶急。 高长恭见他如此模样,便知道今夜的袭营与往日不同,北周应是动了真格的了。 “王爷,请不要在兵营中乱走,在下定会护得王爷周全。”韩烨稳了稳心神,勉强找回了一些神智。他虽然是侍卫出身,但入兵营还是首次,战场上那些血雨腥风是一概不曾接触过,此时能保持镇定,已属不易。 高长恭想起前几日诸位将士冷嘲热讽的面孔,便坐立难安。他霍然起身,朝着营帐一角的盔甲走去。 “王爷!”韩烨见状一震。 “帮本王穿盔甲。”高长恭淡淡说道。他也是北齐的大好男儿,别人能上得战场保家卫国,他又为何不可? 韩烨跟随高长恭多年,知道自家王爷说一不二,虽然性情温和,但只要下定的决心,不管是谁规劝都不会改变主意。当下只好走过去,帮他穿好沉重的盔甲。 盔甲沉重地压在身上,高长恭从没体验过这样的滋味,但这种沉重感坠在心头,升起的却是一股难以磨灭的责任感。他拿起一旁颇为沉重的钢刀,走到桌边时,看到烛光下反射着金色光芒的黄金鬼面具,一时鬼使神差地,竟用手拿过,戴在了脸上。 战无不克,百战百胜吗? 二 肖黎好不容易做完今天的作业,溜去厨房拿了杯蜂蜜奶茶,然后开始暴躁地在屋子里转圈。 由于被老妈发现她因前几日上网游戏,而砸了期末考试考,所以在放暑假之后,下狠心把电脑彻底从家里搬走。一起没收的包括PSP、Wii、MP3、手机等一众电子设备,连电子词典都不允许她用了,丢给她一个砖头大的牛津英汉词典来代替。 有没有搞错啊?现在谁还用字典来查单词?看来她老妈是铁了心地想让她好好学习,可是她无聊到连作业都老老实实地做完了,难道还要自觉地再做一套卷子吗? 这个也太折磨人了。 肖黎咬着吸管,走累了,半躺在椅子上看着墙上的美男图发起呆来。这游戏到底是什么名字啊?在前几天有电脑的时候,她几乎问遍了网上所有的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是什么网游。倒是有个人猜出,这拿着黄金鬼面具的俊美男人,应该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兰陵王。 兰陵王?不认识。肖黎对这人没兴趣,只对这游戏有兴趣啊! 实在是无聊得发疯,肖黎想起前几日和这张海报一起邮来的,好像有张面具实物。肖黎从椅子上跳起来,把奶茶丢到一边,把黄金鬼面具从木盒中拿了出来。 出乎她意料的沉重,倒像是真的金子做成的一般。不过这肯定是镀金的便宜货啦,否则怎么可能当成周边来赠送? 肖黎把玩着手中的黄金鬼面具,鬼使神差地凑近再凑近,等她反应过来时,脸颊已经碰到了一片冰凉,竟然已经把这个黄金鬼面具戴在了脸上。 正想找个镜子来看看佩戴效果时,肖黎忽然觉得眼前视线一暗,出现的竟然不是她熟悉至极的房间,而是战火纷飞的古战场! 什么?难道这黄金鬼面具竟是传说中的全息游戏头盔吗?肖黎激动得不能自已。 高长恭步出营帐,看着兵荒马乱的军营,呼喝着士兵们冷静下来,可是声音却消散在冷冽的风中,没有一个人听从他的指令。 “王爷,还是先去帅帐吧!”韩烨在旁建议道。他看着自家王爷俊美的脸庞被那黄金鬼面具所覆,总觉得有一丝诡异。 高长恭也被当前炸营的景象所惊,正在束手无策时,忽然听到耳畔出现一个年轻的女子声音。 【咦?这游戏怎么没有操作画面啊?这怎么玩啊?】 高长恭一怔,这在军营之中,怎么会有女子的声音出现?他奇怪地四处查看了一番,并没有发现可疑之人,离他最近的就是韩烨。 【啧,这也难不倒我,难不成是和Wii一样的模拟器系统?】 高长恭还未反应过来究竟这女子的声音从何处传来,就发觉自己的身体已经不受控制,转身走向营帐前所系的白马。 “王爷?”韩烨也被高长恭的举动吓了一跳,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王爷用一个无比潇洒的姿势翻上马背,一刀斩断系着白马的缰绳,仅凭双腿屈夹,便驱使着白马奔向远处喊杀声最大的地方。 韩烨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抢过一旁的马匹,紧追了上去。 高长恭心底的骇然不比自家侍卫的小,尤其当他发觉自己的身体已经完全不听使唤,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冲向战场时。待看清战场形势后,他才发觉北周士兵竟已经趁乱攻破了函谷关,马上就要占据这个易守难攻的关卡。 “不能输……”高长恭不禁咬牙自言自语道,“如果函谷关丢了,那么洛阳便危在旦夕了。” 【哦,明白了,这一关的任务便是守关呗。】那名年轻女子的声音轻快,显然没把面前这惨烈的战事放在眼内。 高长恭还未等查看到底是谁在说话,迎面就有北周士兵发现了他的存在,转身挥刀向他砍来。从未经历过如此凶险之事的高长恭只觉得浑身僵硬,骇得连魂魄都几乎离体。 “王爷——” 身后韩烨的惨呼声更是令那名北周士兵心下狂喜,如果能杀了北齐的王爷,他定能官升两级。 吾命休矣。 这个念头刚起,本想闭目等死的高长恭便看到自己的右手随随便便地一挥,明晃晃的刀锋反射着一旁的火把,带出一道绚丽的弧线,干净利落地把那北周士兵当胸斩落马下,血渍如雨般散落,星星点点地溅在了他的头脸之上,尽管有黄金鬼面具在,没有污到皮肤,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令人作呕。 身后韩烨的那句拉长声的“王爷——”戛然而止,显然难以置信这个轻松挥刀杀敌的人是他那个温文尔雅的王爷。 【特效不怎么样嘛,但场景太真实了!算了,居然连数据血条都没有,看来果真是内测版本。】女子的声音带着一丝轻蔑和不屑,但更多的是兴奋和跃跃欲试。 “你……你是谁?”高长恭就算再迟钝,也察觉到不妥。自从他戴上面具之后,事情就开始往诡异的方向发展。 【我吗?咦?这游戏还要和NPC做自我介绍?喏,也对,这游戏没有操作页面,没法输入玩家姓名。】 高长恭听着女子唠唠叨叨地说着一连串他根本听不懂的话语,不知道该如何插嘴。 【喏,那个,等我玩完这一关的再闲聊吧。】女子扔下这句话,便开始闭口不言。 高长恭头皮发麻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人所控制,所向披靡地冲入敌我厮杀的重地,挥舞着钢刀收割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身体里像是拥有了无穷的力量,高长恭活了将近二十年,还不知道自己拿刀砍人能像切菜一样轻松。 自己一定是被魔鬼附体了。高长恭想起了南朝传过来的那些话本里所描述的故事,不禁浑身发冷。 但是周围北齐的战士们,因为他的勇猛冲锋,变得士气大振,竟然抵抗住了北周的这一轮进攻,渐渐地把敌军逼退回了函谷关的关卡外。 这一仗一直打到天明时分才偃旗息鼓,高长恭坐在马背上,低头看着北周的旗帜被践踏在地,周围一地尸骸。而他身上的盔甲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未凝住的血液顺着钢刀的刀尖一滴滴掉落在地,渗进沙土之中,留下一个又一个深色的印记。 东方的天空亮了起来,高长恭迷茫地看着自己周身如同修罗地狱般的场景。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是那个魔鬼通过他的手造成的! “为什么如此……草菅人命?”高长恭不禁把自己心内所想说了出来。 【嗯?这不就是游戏吗?】女子如此回答道。 高长恭狠狠地打了一个冷战,把杀人看成是游戏? 在这黄金鬼面具里的,果然是个魔鬼! 肖黎转了转手中的笔,视线不受控制地投向自己放在一边的黄金鬼面具上。 昨天的发现简直让她欣喜若狂,没想到这个面具居然会是全息游戏的终端。只是这大概还是一个单机版游戏,里面应该只有她一个玩家,而且应该是试玩阶段,打完昨天的那一个守关任务之后,那个NPC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话,就伸手摘掉了面具,她眼前的画面也恢复了正常,入目所及的就是自己熟悉的房间。之后无论她再怎么戴面具,摸遍了面具上所有地方的凸起,也没找到重新开启游戏的按钮。 这果然只是试玩阶段吧,只有一关可以打。肖黎想到这里,无比懊悔,若是知道只有一关就游戏结束了,那她就故意输掉,多玩几次了。 不过这个游戏倒是挺有意思的呢,一般来说玩家扮演的角色都是完全受到玩家控制,她控制的那个NPC,好像还有自己的意识,最后居然来了句那样的台词。 又或者,难道说她当时的应答不妥当,才导致游戏的中止? 肖黎今天特意去图书馆查了一些兰陵王的资料。这位貌美而且又骁勇善战的北齐王爷,只是在中华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掀起了一小朵浪花,随即又被滔天的巨浪所泯灭。南北朝本就是无比混乱的年代,虽说乱世出英雄,但在这一段民族大融合的历史中,显然兰陵王并不是主角。 史书上所记载,兰陵王的父亲是北齐高祖神武皇帝高欢的长子文襄皇帝高澄,但母亲却连姓氏都没有留下。史官揣测他的母亲可能是一名卑贱的宫女,魏晋南北朝时期,是非常讲究血统门第的士族时代,所以兰陵王虽然贵为帝胄皇孙,可是处境却十分尴尬。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兰陵王会被下放到军队去,他的皇弟肯定不会主动想着让自己的皇兄掌握兵权,更多的可能是想让这个碍眼的皇兄悄无声息地死在战场上。 而兰陵王据说因为面相太柔美不足威赫敌人,每每打仗都要戴上狰狞的面具,战无不胜,在战场上享有威名。 肖黎摸了摸桌上的黄金鬼面具,又抬头看了看海报上英俊非凡的男子,觉得若对着这张脸,就算砍惯BOSS的她恐怕也会心软。可惜了,在游戏中因为好像这个兰陵王是主角,她不能用她的视角看到这名美男子,而且游戏还在试玩阶段,居然连CG特效都没有。 可是即便是这样,她也好想继续玩下去啊!肖黎心痒无比,也知道自己这样的状态根本没办法继续写考卷,干脆扯过那黄金鬼面具戴在脸上,然后低头继续做作业。 高长恭知道自己昨日的态度有些偏颇,但作为一个养在深宫不知民间疾苦的小王爷,一下子就面对那修罗地狱般的血腥战场,其中还有许多人命都是他亲手杀死的,当时还能在马背上坐直身体,他都极度佩服自己多年以来的修养及定力。 当他近乎指责般地说完那句话,听到那个女魔鬼把杀人当游戏之后,他便当场摘下了脸上的黄金鬼面具,不顾会有什么后果,不过幸好再也听不到那个女子的声音,身体也没有被人控制的感觉了。 不过,这样便结束了吗? 高长恭的眼角看到那张他随手放置在桌上的黄金鬼面具,韩烨不敢乱动,那上面的鲜血凝固其上,更是给鬼面增添了几分狰狞凶恶之意。 “王爷,感觉好些了?”一旁韩烨的声音传来,打断了高长恭的沉思。 高长恭接过韩烨递过来的热水喝了几口,忍受着身体各处的酸痛。昨日他回到营帐就一头栽倒,从小到大都没有做过如此激烈拼斗的他,每一处筋骨都在无声地向他抗议着,足足睡了一整天,也没有缓过劲来。 韩烨服侍高长恭多年,只要后者一皱眉便能猜到原因,当下拿来药酒开始给自家王爷揉腿。他给王爷卸下盔甲换衣服的时候已经查看过了,昨夜那么凶险的拼杀,王爷身上竟然只有几处淤青,连一个破皮的伤口都没有,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现下就连平日里最看不起自家王爷的将军,都几次前来探视,尽管被他恶声恶气地挡在帐外,也丝毫没有动怒,反而还亲自送来上好的药酒和伤药。 包括韩烨在内,所有亲眼看到那惨烈一夜的士兵们,都不会相信那个戴着黄金鬼面具,当真如同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般收割人命的人,就是那个一向温柔无害的高长恭。 可是在那日清晨,他们眼睁睁地看着那面浸染了鲜血的恶鬼面具被摘下,在黎明破晓晨光的映照下,缓缓露出那俊逸非凡的容颜,强烈的对比令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眩神驰,许久都不曾回过神。 这个画面,相信会让许多人永生难忘。 韩烨不同于其他盲目崇拜自家王爷的士兵,他是知道真相的。自家王爷如此勇猛,肯定和那个黄金鬼面具有关。韩烨此时担忧的,就是自家王爷有什么其他的后遗症,不禁低声询问。 高长恭早就把韩烨当成了心腹手足,对着他要比对着自己真正的家人还要坦然,再加上这黄金鬼面具本就是韩烨所赠,当下便把昨夜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韩烨闻言大惊失色,没想到这号称战无不胜的黄金鬼面具,其中竟然附着一个恶鬼,而且还是一个女鬼! “王爷……这鬼面具……我之前怕其中有何不妥,也曾戴过,可是并没有……”韩烨悔不当初,若是那个恶鬼万一侵占了王爷的身体夺舍重生,那他岂不是害了王爷? “不怪你。”高长恭苦笑地摇了摇头,“是本王矫情了,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对敌人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昨夜要是没有这个黄金鬼面具,恐怕我们都要死在这里。” 韩烨垂下头,知道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他也没办法再说什么了。他服侍的人是个王爷,有自己的位置和坚持,是他这种小人物无法参与进去的世界。 高长恭也没有再说话,在韩烨为他按摩完四肢酸痛的肌肉退下之后,定定地看着那黄金鬼面具。却突然发觉那本来沾满鲜血的面具,现在已经是光洁如新,一点血迹都看不到了。 应该是韩烨出去前擦干净了吧。 高长恭并没有多想,踌躇了许久,最终朝那面具伸出了手。 三 肖黎最近过得非常开心。 她本来的生活就很单纯,除了学习就是游戏。而新入手的这款游戏简直太符合她的野望了。 虽然游戏的时间很不固定,几乎是随机开启游戏画面,但这已经让她很满足了。游戏的内容也不仅仅是战场厮杀,还有军队管理、粮草分配、军事会议非常详尽的游戏情节。而且决策权也并不在她的手中,她还必须要说服兰陵王。如果说服不成功,便会按照兰陵王的坚持进行,这种挑战性让肖黎斗志大起,从图书馆借回来许多这方面的书籍,废寝忘食地扑在上面。她老妈以为她终于改邪归正,倒是天天给她做好吃的补身体,弄得肖黎非常不好意思。 不过有这么强大的全息游戏在前,肖黎无暇旁顾,从各种军事书籍中,提炼出来各种精辟的理论,甚至还建议兰陵王从军营中选拔五百近卫,用训练特种兵的形势特训出来。用最好的盔甲和最好的马匹全副武装,在几经磨合之后,已经成为了北齐军队中最尖锐的一把利刃。 肖黎整合好几点需要改进的地方,默记在心,这才戴上黄金鬼面具进入游戏,却发觉此时的游戏画面已经变成了冬天,她记得昨天上线的时候还是夏天来着。果然是游戏,这时间进度就是快。 “呦!这是哪儿啊?”肖黎仔细观察了一下游戏画面,发觉四周并不是自己已经熟悉至极的军营。 “你终于在了!”高长恭的声音传来,掩不住其中的惊喜,“北周攻不下函谷关,已经绕道洛阳背面的邙山,围困洛阳多日了。” 肖黎并没有觉得自己错过了太久,因为她玩游戏的这一个多月中,游戏里的时间已经度过了四年。情节间隔并没有规律,她也觉得合情合理,毕竟游戏只会挑有趣的情节来进行嘛!而围困洛阳这一关,应该就是历史上的邙山大捷了。一想到这里,肖黎便自信满满地说道:“放心,交给我,保证解除洛阳之危。” 高长恭已经快有半年没有听到面具里传来的声音了,虽然以前这种情况也有,但正是两国交战之时,他承受着士兵们的崇拜与信任,压力实在是让他喘不过气来。索性日日夜夜都戴着这黄金鬼面具,既能掩去脸上忐忑不安的表情,又能及时知道肖黎的讯息。 肖黎从高长恭那里得知了这些天发生的事情,获得了源源不断的情报,剥茧抽丝地分析着。 北周虽然号称十万大军围攻洛阳,但实际上洛阳北靠地势险要的北邙山脉和黄河南岸,山脉和大河成为北面天然的屏障。城墙坚厚,是一座不亚于古都长安的城市,要像真正围城般把洛阳城围个水泄不通,北周的军队根本不可能做到。所以北周只可能是在洛阳周围的城镇布下重兵,封锁洛阳而已。 而一场大型战役,尤其是要动用十万大军围攻洛阳的大场面,绝对不是轻而易举便能成功的。集结士兵、训练军队、武器制造、粮草囤积一直到沿线城镇的补给支持,环环相扣,若是有一环没有做好,那么就是残局。更何况现在正是冰天雪地的冬季,大河冰冻,水军相当于废了,那么只要提防北面邙山的周军即可。 肖黎这么简单一分析,高长恭的心就定了下来。 邙山大捷如同历史上所记载一般展现在肖黎面前,带着面具的高长恭只带着五百士兵,如同一把利刃般破开北周的防线,在千军万马之中如入无人之境,一直冲到洛阳城下。洛阳守卫不敢贸然开启城门,见高长恭戴着面具,要他摘下面具确认身份。 高长恭在万众瞩目之下,手指碰到了脸上的面具,犹豫了那么一小下。 “噗,不用在意我,接下来应该也不会有什么状况了,洛阳城内的守兵只是缺少外面的援助才闭门不出,只要你亮出身份,他们自会破城而出助你一臂之力。”肖黎打了个哈欠,为了这场闪电行动,她已经通宵了一晚上没睡了,所以急需休息。 “不……本王……”高长恭想问下次能听到她声音是何时,一别半年,他才知道,自己要比他想象中更要依赖她。不过他迟疑了一下,嘴边的话转了两圈,还是没说出口。 “王爷?”一旁的韩烨擦去脸上的血渍,疑惑地催促着。正是敏感时刻,战场上每个小细节都可以决定成败,他们可不能功亏一篑啊! 高长恭暗叹了一声,伸手摘去脸上浸满鲜血的黄金鬼面具,仰头望向天空中高悬的太阳。 万籁无声,成千上万双眼睛都齐齐注视着在白马之上那张俊美无双的脸容,带着几分无奈和几分悲悯,却浑身都沾染着猩红的鲜血。既像是骁勇善战的阿修罗,又像极了布道的天庭使者。 “是兰陵王!” 在一阵令人窒息的肃静之后,洛阳城的守卫爆发出震天的呐喊声,兰陵王在近几年如日中天,仅凭一面旗帜就可以震慑北周士兵,更遑论这个人现在只带领五百亲卫就破开了北周重围攻到了洛阳城下,这是何等的天降神迹! 高长恭微微勾起唇角,知道自己这一仗,又是胜了。 战无不克,百战百胜。 这八个字虽然说起来简单,但一将功成万骨枯。高长恭不由得抚摸着手中的黄金鬼面具,心忖这鬼面上所依附的冤魂,恐怕连他头顶上的太阳都能遮挡住吧…… 这么多年以来,高长恭没有让这个黄金鬼面具离过一次身,就连睡觉之时也放在手边,可以说是对这副面具再熟悉不过的了。虽然早先的时候他认定在面具之中的必定是个恶鬼,可是随着日后的接触,他发觉对方每说出的一个建议或者计策都让人叹为观止,而且对待战场上的杀戮根本就是游戏人间的态度。 可不是么,若是对于一个神祇来说,人命不就是相当于蝼蚁一般卑贱? 高长恭在这些年间经历了大大小小无数战役,虽然许多战役只要他戴着面具骑在马上压阵,士兵们士气就很足了,但每次关键时刻,都必须借用面具中这名女子的力量。面具上沾染的鲜血已经一层又一层,可是高长恭却知道面具上的血渍根本不用擦拭,就会自然地消失不见。 就像……就像这个鬼面具在吸血一般…… 高长恭一直对这个黄金鬼面具抱着复杂的心思,既恐惧它的存在,又舍不下它所带来的胜利。 当真是……战无不克,百战百胜…… 肖黎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睁开眼睛时,就看到那面黄金鬼面具静静地躺在她的枕头边上。 她应该算是等于过了邙山大捷那一关了吧?史书都记载了北周军队惨败的样子:“丢营弃寨,自邙山至谷水,三十里中,军资器械,弥满川泽。” 想着想着,肖黎竟想立刻看看这是什么样的场景,翻手又把鬼面具戴在了脸上。在接触到面部的那一刹那,耳边传来了激昂的鼓声。 并不是作战时所敲起的战鼓,她听到的这个鼓声更有震慑力,充满了金戈铁马之音。 鼓声翻滚在耳边,仿佛是暴风雨前的阵阵惊雷,一声强过一声,声声都让她的心脏随之一震,然后心跳就会不自觉地随着鼓声忽上忽下,忽快忽慢,被生生地压迫着,下意识地想要挣脱,却又偏偏所有心神完全地被鼓声所掌控,浑身热血沸腾。 肖黎的眼前仿佛看到了沙场上千军万马对峙,杀气横生的惊人情景。然后鼓点急骤了起来,就像是两军开始短兵相接,激烈地厮杀在一起,难解难分。鼓声忽然一变,能听出来其中一方军队有一员大将破阵而出,直杀敌军,冲入对方胸腹之地,万军之中取对方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鼓声戛然而止,肖黎此时才发现自己面对的正是一面巨大的战鼓,而鼓手最后的那一锤,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就像是挥刀斩下一般,鼓面嗡嗡而振了许久,才平静下来。 周围爆发出了热烈的叫好声和掌声,肖黎看着依然有着残雪的地面,猜测着这应该是洛阳解围之后的庆功宴。 “真是好听的鼓乐。”肖黎真心地赞叹道,她早就不把兰陵王当成一个普通的NPC对待了,对方也有喜怒哀乐,会因为她的言语而产生不同的情绪。这游戏的真实程度实在是让她非常佩服。 “你听到了?”高长恭本就是带着一线希望,在演奏鼓乐的时候戴着面具,没想到对方真能听见。他把手中的鼓槌交给了一旁的韩烨,而后者已经早就习惯了自家王爷时不时地“自言自语”,见怪不怪地转身离开。 “是《兰陵王入阵曲》吧?很震撼人心。”自从知道自己玩的这个游戏主角是兰陵王后,肖黎就一直惦记着这首相传已久的名曲,果然没有让她失望,只是单纯的鼓声就能如此有感染力,这游戏的制作真下工夫。 高长恭本就是一时随兴所至,没想到对方还为他的鼓乐起了个名字。在心中默念了几遍后,心情无端端地飞扬起来。不过这也只是片刻而已,高长恭想到心中一直不安的问题,淡淡问道:“肖黎,究竟……你需要本王做什么?” 肖黎一怔,她虽然早就和高长恭说过自己的名字,可是对方却极少唤她。如今乍然间听到,竟有几分不适应。 不过,和一个游戏中的角色,怎么说自己其实是在玩游戏?就算说出来,对方也不会相信的吧?而且就算她说出来,兰陵王的设定是古代人,要怎么跟古代人解释电子游戏?她压力很大啊有木有!! 肖黎一下子就在脑内暴走了,好半天都没回过神。 高长恭也知道自己问了一个很不妥当的问题,但整整四年了,对方毫无怨言地帮着他打仗,处理军队琐事,理应有所求才对。 他怕,对方最终所求的东西,他给不起。 两人就这样陷入了沉默之中,肖黎混乱了半晌,终于想起这恐怕是游戏的分叉点。史书上记载,兰陵王邙山大捷之后,就被自家皇弟也就是北齐的皇帝召回了京都邺城,剥夺了军权,没过多久便随便寻了个原因,被皇帝赐了杯毒酒而亡。 所以说,功高盖主也不是什么好事。 可是这既然都做成了游戏,不可能给玩家一个必输的结局吧?难道之后的走向就变成了政变逼宫的戏码? 肖黎立刻兴致勃勃地开始游说,她早就对兰陵王的背景资料烂熟于胸,几乎没一会儿就想出了好几种篡夺皇位的方法。 高长恭并没有插嘴,只是静静地听着,最后的最后才长叹了一口气,轻轻地按着面具疲惫地说道:“本王记得,与你初识时,你挂在嘴边的是游戏二字。” 肖黎一惊,没想到当初的一时嘴快,竟被对方牢牢记在心里。下意识地在心底升起了慌乱,她知道自己一定是说错了什么,但还未等找出缘由,就听高长恭淡淡地说了下去。 “也许在你的眼中,本王甚或其他人等都只不过是你的一场游戏,但本王的人生,只掌控在自己手里。” 肖黎张嘴想要说点什么,但视线内已经一片空白。她愣愣地看着头顶上白花花一片的天花板,心里也空落落的,好久都没回过神。她知道是高长恭摘掉了黄金鬼面具,而且她有种预感,对方是不会再戴了。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想?这明明就只是个游戏,不是吗? 出乎肖黎意料的,虽然高长恭并没有再戴上黄金鬼面具,但她却可以通过面具的视角看到高长恭的身影。 他把面具挂在了墙上,肖黎就像是看一场冗长的电视剧片段一般,看着他回京的生活。 看着他散尽五百亲卫,只留韩烨在身边,闭门谢客。看着他称病不出,故意染疾不治,整日浑浑噩噩。看着他经常面对着她发呆,准确地说应该是盯着这黄金鬼面具,缅怀在战场上厮杀的岁月…… 肖黎以前也曾抱怨过,自己不能看得到兰陵王那张俊美的容颜,可是现在日日得见,却完全沟通不良,她宁愿像之前那样和他调侃几句,然后郑重地道歉。 她不该把别人的人生,当成自己的一场游戏。 终于有一天,宫中的禁军封锁了王府,一杯来自于皇帝所赐的毒酒,送到了高长恭的面前。 韩烨拼死把黄金鬼面具送到了高长恭手中,却因为抵抗皇命,生生地被侍卫刺死当场。 肖黎惊愕而且无力地看着面前这一幕,韩烨一生保家卫国,没有死在沙场上,反而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多讽刺的一个结局!肖黎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拽着高长恭的手让他把面具戴上,有她在,他肯定能突围而出,就算是一生躲躲藏藏,但也总比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要好。 可是高长恭最终也没有戴上他手中的黄金鬼面具,肖黎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片死寂的目光。 “当时……当时真该听你的话啊……”高长恭抚摸着那狰狞的鬼面具,微薄的唇勾起一抹无奈的笑容。 其实,不过只是人生的一个决策失误了,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回头呢? 肖黎震惊地看着高长恭举起那杯毒酒一饮而尽,墨黑的毒血溢出唇边,滴答在手中的鬼面具之上,蒙住了她的视线,最终变为一片黑暗…… 四 人人都说肖黎像是变了一个人,学习认真无比,考试成绩突飞猛进。 好朋友实在忍不住追问,肖黎只是淡淡地说,只是不想多年以后的自己回想起来,会后悔而已。 原来,人生并不是一场游戏,GAME OVER了之后,还可以重启。人生却没有外挂,也没有存档,她有的只能是坚定不移地向前行进。 她的黄金鬼面具已经随着兰陵王的身死,完全归于宁静,无论她再如何佩戴,再也不会出现那战火纷飞的沙场,和那古香古色的庭院。 肖黎已经有所感悟,知道自己手中这个黄金鬼面具恐怕并不是她所想象的什么全息游戏终端。 可是事到如今追查事实又有何意义呢?她不想自己的人生,也变成一场可以任意挥霍的游戏。 开学过后不久,肖黎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着请将黄金鬼面具邮回一个地址。 肖黎犹豫了一个晚上,决定按照那封信上所写,把面具邮走。既然这面具已经不能联系到那个人,那么她留着也没有什么用。 幸好她还有那张海报。 医生拎着快餐盒走进哑舍,正好和一个人擦身而过。他看到那人身上的公司衬衫,不由得失笑道:“老板,你居然也用快递啊?真时髦!” “没写寄信人地址,我也不知道是谁寄的。”老板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露出里面那张既狰狞又震撼的黄金鬼面具。 “呦,这又是什么古物?”医生咬着方便筷子,好奇地凑过去。 “这……应该是兰陵王的黄金面……”老板犹豫地说道。 “咦?还有你确定不了的古物?真是出奇啊!”医生挑了挑眉。 “不是确定不了这是什么东西,而是确定不了究竟是谁寄的。”老板垂下眼帘,努力地思索着。 医生在旁边看着,终究忍不住那漂亮金色的诱惑,伸手碰触了一下那黄金鬼面具。和指尖的冰凉一同传来的,仿佛是一声来自遥远的呼唤。 【皇兄……】 医生如触电般收回手,惊疑不定。 “怎么了?”老板注意到他的异常。 “没……没什么。”医生笑了笑,认为自己是听错了。夜班熬了通宵,精神真是差啊! 老板盯着木盒里那个鬼面具许久,终于推到一边,抬头笑道:“先吃饭吧。” 医生从善如流地递过去一盒快餐,然后迅速进入唠叨抱怨模式。老板习以为常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表示赞同。 两人谁也没有看到,在长信宫灯的摇曳下,那黄金鬼面具狰狞的表面,隐隐掠过一层血腥的怨气,瞬而消失不见…… 在一处昏暗的墓室里,只有东北角的一盏油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一只赤色的云雀呼啦啦地从墓道里飞进来,翅膀带动的气流让那盏油灯越发地摇晃起来。 赤色的小鸟落在棺材的边缘上,低头看着躺在其中的男子。这人戴着一副黄金鬼面具,竟和刚刚寄到哑舍的那面一模一样。这张黄金鬼面具遮住了他的脸容,只有银白色的长发露在了外面,金色与银色交相辉映,竟是比任何稀世珍宝还要好看。 赤色小鸟歪着头着迷地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跳进棺材之内,用自己的嘴喙梳理着那银白色的长发。 主人,别睡了,天黑了,可以出去玩喽! 躺在棺材中的那名男子,像是听到了赤色小鸟的心声,在黄金鬼面具那深黑的凹洞眼窝之后,缓缓睁开的,竟是一双赤色的眼瞳…… 第34章九龙杯 一 医生疲惫地从手术室出来,一边走一边在病历上写着手术报告简要。刚做了一个八小时的手术,在手术台旁站了一天的他,现在走路都觉得脚发软。 他现在急需吃顿大餐来补充能量,看着自己手中的病历本,医生觉着自己的字也开始朝鬼画符的方向发展。算了,大家都一样,能互相看懂就可以了。幸亏和家属们接触有主刀的主任在前面挡着,现在还是助手的他只需要负责完成书面文件即可。 现在已经是晚上,除了急诊楼那里依旧人满为患外,医院其他地方的走廊里基本都人迹罕至。医生再次庆幸着自己今年从急诊部调离。他笑着同值班的护士打过招呼,交完病历表,准备回休息室换过衣服回家。喏,顺便再去趟哑舍看看,老板若是没吃饭,就拽他出去一起吃大餐。 想着美味的水煮鱼片,医生的心情立刻舒畅起来,步伐也加快了许多。在他走过拐角就要走下楼梯的时候,没料到一个人正贴着墙走上来,正好和他撞了个面对面。医生暗叫不好,他已经收不回迈出去的脚了,楼梯的扶手在远远的另一边,他根本够不着。幸好医院靠墙的一面也有扶手,是为了方便上下楼不便的病人,医生左手抓住扶手,却止不住自己向前的身形,眼角的余光还发现对方的手里正小心地捧着一个杯子,不用想肯定盛着的是热水,如果照他这种趋势撞过去,肯定会洒他一身。 在被热水淋身或者是滚下楼梯中选择一个,医生的大脑还没做出最终选择,他的身体就已经给出了反应,左手在扶手上一撑,向右侧倒去。 若换成普通人,这一下肯定会跳到楼梯的右侧,用手抓住另一边的扶手便可以止住下跌的情况。但医生最宝贝的就是双手,平时就连洗碗做家务都要戴胶皮手套保护,生怕会有什么意外伤到双手,这样的情况之下,医生根本不可能冒着手腕受伤的危险去抓扶手,甚至克制着自己想要用手撑地的欲望,把双手收在胸前,反射性地闭上了双眼,打算用背部迎接撞击。 预期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医生感到一只手臂环住了自己的腰,把他从跌落的边缘硬生生地捞了回来。 医生诧异地睁开双眼,才发觉自己鼻梁上的眼镜竟然早就因为这一连串的意外事故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在模模糊糊的视线中,医生发现自己竟是被那位差点迎面相撞的仁兄所救,而对方另一只手中的杯子依然拿得很稳,显然救他是游刃有余,顺手而为。 医生只能模糊地看清对方穿的是一身连帽衫,遮住了头脸,重度近视的他更看不见对方的长相了。但医生下意识地觉得,这人并不是他们医院里的职员。 尴尬地在对方的帮助下重新站好,医生边低头寻找掉落的眼镜,边清了清嗓子说道:“已经很晚了,亲友探视的时间已过,若是看病的话请去急诊楼。” “皇兄……”对方呢喃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来,医生的身体一僵,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听。可是下一秒医生就被自己左手上的微痛转移了注意力,咦?什么时候划破了手?他怎么这么不小心?不过幸好是左手,伤口也不深…… “你的眼镜。”那人的声音清冷地响起,这次是在医生的耳边说的。 医生看到从自己的左手边递过来一个东西,反射性地用左手接在手里。 在指尖碰到冰凉物体的那一刹那,医生便知这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眼镜,可是还未等看清楚是什么,意识就像被抽离了身体一般,什么都不知道了。 胡亥一手重新把软倒的医生搂进自己怀里,另一手在那玉杯掉在地上之前接在手中。 他看着那玉杯上刺目的一道血痕,满意地勾起了唇角,然后那双赤瞳充满期待地看向自己臂弯中沉睡的男子。 “皇兄,我知道你还在这具躯体之中,只要我封印了这个灵魂,你就会重新醒过来了吧……” 二 “就是这样个情况,等医院的保安发现不对劲赶过去时,他已经昏迷不醒了,那个人留下这个玉杯逃走了。”淳戈站在哑舍内,皱着眉闻着店里面对他来说很怪异的熏香,“他还在睡,我怀疑这个杯子是从老板你这里拿来的,怕老板你担心,所以先送过来了。”他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出一个白玉杯子,轻手轻脚地放在柜台上。 老板并没有伸手去拿这个白玉杯,只是盯着那上面刺眼的血痕看了半晌,淡淡道:“这个九龙杯不是店里的东西。” 这个白玉杯叫九龙杯?淳戈扫了一眼,果然杯身上浮雕着八条姿态各异的神龙,再加上把手是整个一条龙雕琢而成,一共正好九条龙。就算是不知道这东西的来历,淳戈也能看出来这九龙杯价值不菲。他知道医生总是在这家古董店里呆着,所以生怕这个九龙杯也是什么名贵的古董,若是摔坏了他可赔不起。“那就先寄放在老板你这里吧,我怕医院里人来人往的,丢了或者摔了都不好。那我先回去了哈!”淳戈总觉得这古董店里阴森森的,多待一会儿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他……还好吗?”老板在淳戈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开口问道。 “哦,还睡着呢,已经给他检查了身体,没问题。就是连续高强度的手术太疲劳了,等他醒了再说。走了哈!”淳戈也是急着回去上班,随口说完之后就离开了。 老板什么都没说,只是进了里间,找了一个差不多大小的锦盒,把九龙杯装了起来。 “……老板,你刚刚装了什么东西进去?我可看到了哦!快拿来给我瞧瞧!”医生一恢复意识,最先听到的就是馆长熟悉的唠叨声。 咦?他现在是在哑舍里吗?他怎么记得自己刚刚是在医院里来着?医生努力地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看到的是一片黑暗,而且身体各处都无法动弹。 出了什么状况?难道他是被梦魇住了?还是其实他当时根本就是跌下楼梯,全身骨折了?可是根本没有痛感啊! 医生正胡思乱想时,忽然眼前大放光芒,馆长放大了数倍的脸出现在他面前,把他吓得一愣。 但馆长显然比他更受惊吓,倒抽了一口凉气道:“我的天!九条龙!白玉薄杯!这玉质!这款型!难道是那康熙帝最爱的九龙杯?” “九龙杯?”一个清淡的声音随着雕花大门的吱呀声传来,医生很轻易地就认出这个声音的主人应该就是经常出入哑舍的那位画师,除了他,别人的说话声调中绝对没有这样平淡中带着浓浓倨傲的语气。 “巧了,你也在啊?”馆长向旁边看了一眼,随后视线又粘了过来,“这九龙杯是用来盛酒的酒器,如果盛满玉酒,便可以看到杯中有九条翻腾的蛟龙。传说中当年江湖上著名的江洋大盗杨香武,曾经因为此杯三次潜入皇宫,但均未得手,而使九龙杯在世间名声大噪。康熙驾崩之后,九龙杯作为康熙心爱之物随葬景陵。直到抗战时期,一伙土匪趁乱盗掘了景陵,这只九龙杯便不知所终。老板,这杯子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九龙杯?” 老板并没有回答,而那个画师却凑过来看了一眼,之后便毫不在意地朝哑舍的里间走去。 医生并没有在意画师轻视的态度,因为他好像发现了一件令他感到恐怖的事情。怎么那馆长口中说着九龙杯,眼睛却一直盯着他看啊?他没有什么奇怪的嗜好吧! 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馆长仔细地掏出手绢,擦干了手,两眼放绿光地朝他伸出罪恶之手,骇得他都想惊叫出声了。幸好老板及时出声解救了他:“相信我,你不会想碰这个九龙杯的。” 馆长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为什么?这还有什么说道吗?” “传说九龙杯只有真龙天子才能碰触,其余人碰触的话……”老板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 “会怎样?”馆长急切地追问道。 “谁知道呢?你可以试试看。”老板微笑。 “……”馆长乖乖地收回了手。 医生闻言想笑,老板这不明摆着是骗人吗?馆长居然还信了!正窃笑时,医生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被调转了个方向,正对上了老板深幽的目光,看得他一怔,然后大骇。因为在老板幽黑的瞳孔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竟是一个雕琢精巧的玉杯! 他一定是在做梦。对,就像上次那个古怪的黄粱枕一样,一定是这样的! 医生这样想着,便淡定了下来,反正自己是在做梦嘛!不过,老板你刚刚不是对馆长说这九龙杯不能碰吗?怎么馆长走了,你就自己拿起来了?医生边吐槽,边感觉着自己被一双冰凉的手掌拿在手中。 这个梦做得实在是太邪门了! 他被放在了百宝阁的第三层,从他这个角度,可以把哑舍店内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医生新奇地看着老板拿着抹布一件一件古董地擦拭过去,这才知道原来老板平时也需要打扫卫生的啊,他本以为对方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用什么古怪的方法来维持哑舍店内的一尘不染呢! “新来的家伙。”就在医生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 医生四下张望,却并没有看到有哪个客人走进店门,而且奇怪的是老板也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依旧在埋头干活。 应该是他在幻听吧……医生刚如此想着,就发现在柜台上的那尊鎏金翔龙博山香炉冒出的烟,像是有了自主意识一般,无风自动地朝他卷了过来。“新来的家伙,汝从何而来?” 医生在烟雾卷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地想要闭气,但下一秒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做梦,而且他又极其荒诞地变成了一个玉杯,所以吸点二手烟也应该没什么问题。 “你……在跟我说话?”医生试着开口,但是说出的声音并不像以前听到自己说话声的感觉,就像是不在一个层面,他发出的声音就像是玉杯嗡嗡震动的感觉,但偏偏能听得懂。 “这店里除了你小子,还有谁是新来的?”博山炉很有耐心,冒出来的烟又恢复了之前的舒卷,就像是一个慵懒的老人,重新躺回了躺椅上。他说话半古半今的,医生听得直头晕。 “博山兄,你忘了?还有一个新来的,那个一直挂在墙壁上的黄金鬼面具,上个礼拜才来。”一个娇俏的女声凭空出现,医生这回顺着声音寻了过去,发现门口左边的那盏长信宫灯的烛火在女子说话的时候跳动了几下。 “那个鬼面具,怨气太重。”博山炉的烟抖动了几下,像是在表达着他强烈的不满,“真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留下那个鬼面具,总让我感觉有人在窥视,有违哑舍店内的和谐,不好不好。” “嘻,那个黄金鬼面具里,可是封着一个美男子的灵魂呢!可惜那人还在封印中,不能出来陪我们聊天。”长信宫灯的烛火跳动得欢快,可以想象着这是一名性格活泼的女子。 不对不对,医生赶紧抹掉这个念头。他怎么能这么想?再怎么离谱,那也只是一盏灯啊! “博山炉……长信宫灯……居然能说话?”医生忍不住开始吐槽,就算这是他的梦境,也有些离谱了吧?古董总动员? “啧,你不也能说话吗?九龙杯了不起啊?”长信宫灯用着非常鄙视的语气,“还有,我叫玲珑,旁边的是我的小妹琳琅,她不怎么爱说话。自从我们的姐妹琅琊和瑾瑜都嫁人了之后,就更不爱说话了。” “嫁……嫁人?”医生受到了惊吓,长信宫灯还能嫁人?嫁给谁啊?电灯泡吗?而且长信宫灯不都是青铜制造的吗?干吗取的都是美玉的名字啊? “怎么?看不起我们还没嫁出去吗?哼!本小姐的眼光高!”像是刺到了玲珑的痛处,长信宫灯的烛火快速闪动了起来,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情激荡。而旁边的那盏长信宫灯却一直很平静地燃烧着,两盏灯一静一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是是……”医生彻底没语言了。 “博山爷爷,这位新来的小兄弟,有点奇怪。”一个明朗的正太音忽然插嘴,“爷爷你不是说,只有千年以上的古物才能凝成精魄,这九龙杯不过是三四百年的小东西,有古怪。” 去他的有古怪!最古怪的明明是这家店好不好!什么哑舍啊!分明这里面的古董都能说话的好不好!还三四百年的小东西!医生压抑着咆哮的冲动循声看去,直觉发出声音的应该是对面百宝阁上放着的那个青白釉瓷盘,记得馆长曾说过应该是宋朝年间的古物。 宋朝的东西还是个正太音,有没有搞错啊? “只要有执念,一切皆有可能。”博山炉还拽了句很流行的广告词。 医生无力地为自己分辩道:“我不是九龙杯,在今天之前,我还是人来着。”他一定是做梦做糊涂了,其实醒过来就好了嘛,何必和这些有问题的古董计较。 可是他话音刚落,就发现店内的气氛不大对,在短暂的肃静之后,忽然响起了一阵阵窃窃私语声。 医生虽然听不大清它们在说什么,可是这却让他毛骨悚然。在他触目所及之处,明明店内只有老板一个人,可是感觉整个店就像是活过来一样,人声鼎沸,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医生在惊悚了片刻之后,也不禁无语。他早就知道老板店里的东西价值不菲,却没想到居然很多古董年代都那么久远。照那个破盘子的说法,这里能说话的都是至少上千年的古物啊!居然有这么多! 这还只是店面,还有那外人难得一进的里间……医生忽然觉得,那破盘子说的那句“三四百年的小东西”也不算过分。 “小兄弟,你说的话可是真的?”不知道过了多久以后,店内回归了平静,博山炉代表发问。 “是真的,我昨天还给你填过香……”医生忽然觉得这个梦未免做得有些太过于诡异。一定是他起床的方式不对…… “啊!就是汝在吾肚子里点的那什么劳什子廉价印度香!熏死本炉子了啊有木有!”博山炉忽然激动了起来,那烟喷得像是火山爆发。 “还好吧……正好路过香氛专卖店人家赠送的……我还特意看了一眼,也是檀香的一种啊。”医生小心翼翼地解释道。他还特意询问过老板,点的时候他也没说不可以啊! “汝知道老板平时都点什么香吗?是奇楠香啊!沉香之中的顶级啊!只有皇帝才能用得起的奇楠香啊!在汉代的时候甚至传说它有还魂的功效啊!在宋代的时候,占城奇楠香就已经是‘一片万金’了啊!你那种廉价香也能入得了本炉的眼?真是熏死吾了!”博山炉化身为咆哮帝,一时间店内回声缭绕,医生被吼得晕头转向。 “博山兄,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咆哮帝一出,谁都受不了,玲珑赶紧插话,“你就是那个最近总来店里的医生?扶苏的这一代转世?” “嗯,好像你说的那个人正是我。”听到自己是某个人的转世,这让医生心里不舒服了一下。不过他也不能否认什么,毕竟这些古董们陪着老板这么多年,看到听到的绝对不少。 “这就糟了,之前送九龙杯来的那个人说了,你的身体陷入了昏迷之中。看来应该是这个杯子有问题。”玲珑的语气越来越凝重。 “有问题?”医生一惊,想起之前出现在医院里的那个古怪的人,他手里拿着的不就正好是一个杯子吗?难道他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变成了一个杯子? “就如同人有好坏一样,器物也有好坏之分。”博山炉的脾气好了一些,喷出的烟雾平缓了许多。好像在这里,他和玲珑的辈分最高,所以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基本上没人插嘴。“有些器物天生就是为了祈求上苍而制造出来的,例如祭天的礼器。所以这种器物凝聚了工匠的虔诚心血,从被制造出来的那一刻就充满了灵性,也是极易凝聚成精魄的。许多古时的志怪之中,都以为现身的是山野精怪,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器物精魄。还有一种器物也容易凝成精魄,它们天生就是为了咒怨而被制造出来。喏,例如陈阿娇的那个巫蛊偶。唉……厌胜他还是想不透啊……” 博山炉之上缥缈的烟袅袅而升,在空气中寂寞地打了个转,显得相当惆怅。 “提起那个不争气的家伙做什么?居然自闭了两千多年还没想开,活该他为了一个女人舍去精魄。”玲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 医生想起他们所提及的那个巫蛊偶,算起来那个偶人和博山炉与长信宫灯都是汉代的古董,共同度过了漫长的历史岁月,肯定有着不浅的情谊。“那个巫蛊偶,不是被送到博物馆了吗?应该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吧!” “哼!博物馆?那里是我们的坟墓。谁愿意去啊?一般收着的古董都是失去精魄的真正死物,更可怜一些的,还有意识的时候就被关了起来,可真真就是活生生的坐牢。”那个正太音又嚷嚷了起来,青白釉在灯光的映照下,散发着刺眼的白光,“听说前儿个还弄碎了一个哥窑青釉葵瓣口盘,那可是我宋朝的兄弟啊!真可怜,就这么去了,连完好的身体都保存不下来。嘤嘤嘤嘤……” 医生说不出话来,那件事的确闹得沸沸扬扬,就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他都听说过,自然唏嘘不已。 “咳,言归正传。”博山炉见话题拐得有些远,不由得咳嗽了两声,“这九龙杯是极好的和田玉雕成的玉杯,玉有趋吉避凶的功效,你既然是扶苏转世,想必也是自生下来就佩戴了那长命锁吧?” “嗯,是。”医生不知道博山炉提起这一点做什么,他已经把那破碎成两半的长命锁放在秦陵地宫的棺椁里了。 “上古玉器有吸人魂魄的功效,那长命锁曾保存了扶苏死前残破的魂魄,你失手打碎之后才解脱而出……”博山炉点到而止,拉长了声音并未把话说完。 医生一怔,反问道:“你是说,我的魂魄反而被吸收到这九龙杯里了?” “正是,不知道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在人临死前的执念会比较强烈,附在玉器上的可能比较大。你这是生魂,身体也好好的……难道是谁做了什么手脚不成?”博山炉百思不得其解。 “那就是说这杯子必须碎掉我才能解脱?”医生开始烦恼了,在哑舍里,老板能失手打碎东西吗?这根本不可能啊! “不止这样,上古玉器才能持久地保持魂魄,这九龙杯也不过是三四百年的玉器,我看顶多只能保你生魂七日不散而已。”一旁的玲珑颇为惋惜地说道。 惋惜?惋惜你个头啊!他还没死呢好不好! 医生开始暴躁了,七天之内要让这杯子碎掉,还在他一动不能动的情况下,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三 被困在这个九龙杯中不能动弹已经四天四夜了,医生从惶恐不安也已经变成了麻木不仁,因为他试过无数种方法,也不能引起老板的注意,也不能让这个九龙杯挪动半分。 也许他命该如此,其实他早就应该死掉了不是吗? 医生彻底沉默了下来,听着店里古董们的说话声颓然不语。古董们都历经了千年以上的时光,见惯了人的生死,所以也并未将医生困在九龙杯的这件事看得很重。 “小兄弟,没事,这人啊,眼睛一睁,一闭,这一生就过去了。简单!”博山炉升着缥缈的烟雾,说着不知道从哪听来的流行句。 “你挂了也没事,我们也该换地方搬家了。啧,不过以后扶苏转世就不会夭折了,就不知道老板会不会继续找寻下去喽!”玲珑跳跃着烛火,说的话直来直往,根本没考虑到医生的心情。 医生也知道这些古董们不会人们之间的那些弯弯道道,被玲珑这么不客气地说着,他只是心头一阵不舒服而已。他不想谈自己的事情,遂转移话题道:“老板总是搬家吗?” “是啊,长期在一个地方呆着,老板的容貌又不变,会引起人怀疑的好不好?”玲珑轻哼道,“不过还是以前的日子好过,只要换个地方就不会有人再认出来。现在什么网络发达了,就算是躲到深山里,也容易被人肉出来。” “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博山炉轻笑,“老板现在做的就很好。” 确实,在这片商业街上,弄了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店面,倒还真不会引起旁人注意。医生知道哑舍的客人一向少得可怜,不过他想到老板是三年前才搬到这里来的,可以推断出最近若干年来他搬家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可见处境也是不妙。 想到这里,医生叹了口气,他现在都自身难保呢,怎么又担心起别人来了? 内间的三青鸟照例在早上八点钟的时候飞了出来,落在了紫檀木制的架子上,喝了几口老板清早特意为它收集的露水,吃着新鲜的竹笋。 医生看着有些歉疚,一开始说要养着三青的是他,结果也就是一开始几个月他还能记得给它准备吃喝,后来过完年医院开始忙碌了之后,就顾不上它了。幸好有老板照看着。医生紧盯着三青鸟,看着它欢快地吃着竹笋,清脆的声音在店内回荡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些馋。 他都已经好几天不眠不休,也没有吃喝任何东西了。虽没有饥渴的感觉,但他做人做了二十五年,早已经习惯了不时吃点东西喝点水,这四日以来连地方都没挪动过一下,这让他有些难以忍受。 “三青……三青?”医生忍不住开始呼唤三青鸟的名字,也不知道是他的错觉,还是真的在期待中看到了奇迹出现,三青鸟竟然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停止了吃东西的动作,歪着头朝四周看了看。 医生立刻如同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明般激动,一连串地呼喊着三青鸟的名字。三青鸟也像是真听到了什么,弃掉口中吃到一半的竹笋,展开翅膀,开始在店里面飞舞起来。 当然,随着被翅膀舞动起来的灰尘,还有一连串古董们的大呼小叫。 “呀!这只破鸟发什么疯啊!老板刚帮我擦完身体啊!”正太音的青白釉瓷盘气急败坏,“小心啊小心!别碰我!我很柔弱的啊!” “三青你小心点,老板不是严令你不许乱飞吗?当心被赶出去啊!”这种略带关心的语气说话的,是一旁百宝阁上的百鸟朝凤描金漆盒。 “三青这货听不见我们的声音的,新来的那个九龙杯你就别瞎嚷嚷了!”竹筒笔架上的湖州狼毫笔毫不留情地戳破医生残存的希望。 哑舍的店面很小,三青鸟虽然身体不算大,但翅膀张开之后外加长长的尾羽,在哑舍店内根本转不开身。老板很快被惊动,从里间走了出来,把三青鸟唤回,带进了内间。 医生很失望,他还期待着三青鸟来解救他呢!要是不小心把他碰碎在地,那他就解脱了。不过他也没料到三青鸟会弄出这么大的动静,险些连累到店里的古董们,连连道歉。 古董们也就是叫得夸张了些,谁让他们的生活实在是太沉闷了呢?况且他们哪个不是经历了千百年的岁月洗礼,见惯了大风大浪,这点小插曲算个毛啊!所以谁都没当回事,转眼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医生早就听烦了喜欢唉声叹气的越王金印唠叨他当年的往事,听厌了湖州狼毫笔的酸儒掉书袋,听腻了百鸟朝凤描金漆盒的各种女儿家心事的八卦。放过他吧……他真的不适应这样的生活啊! 而且在给过他希望之后又无情地打破,医生觉得他的心脏经不起这种折腾了,虽然他现在严格说起来,并没有心脏这个器官。 “啊!皇上!皇上来了啊!”正百无聊赖的时候,一旁的青白釉瓷盘忽然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医生知道这个固定的时间,应该是那个傲娇画师来哑舍临摹画卷来了,他天天来报道,几乎风雨无阻。 医生也知道这画师的前世就是宋徽宗赵佶,而这个青白釉瓷盘每天看到画师来的时候,都这样一副兴奋莫名的样子。今天他终于忍不住发问道:“影青,你是怎么认出来他是你的皇上的啊?”影青是这个正太瓷盘的名字,青白釉又称影青釉,所以大家都唤他影青。 影青一直看着那画师走进内间,直到看不见了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自然是认识的,他的容貌还是和当年一样,只是我当初只是一个普通的盘子,只是远远地见过他一次而已。那是个宫廷祭典啊!皇上真是无敌霹雳威武啊!” 威武?医生黑线了一下,总觉得画师那小身板跟威武这两个字是挂不上钩的,别是认错人了吧?可是,影青也是宋朝的,还真是和宋徽宗一个年代的。不过医生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惊讶地问道:“你是说,宋徽宗转世,居然和以前的他一模一样?” “这有什么的?其实不是什么人都能转世的,只有死前执念深重的灵魂,才能略带着上一世的执念转世,而转世之后的相貌一般都会和原来一样。”影青知道医生并不是真正的古物修炼的精魄,对于这些常识性的东西根本一窍不通。 医生一听之下恍然,原来书里写的那些什么前世仿佛见过的话,是有根据的。不过他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那扶苏的转世,怎么不会这样?我还记得老板有说过,扶苏还转世过女人啊!”医生永远也忘不了听到这个消息时内心狂奔而过的草泥马。不过他后来把扶苏和他分割成为两个人,倒也没那么别扭了。毕竟转世成男人或者女人,都是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对于搞医学的他来说这是正常现象。但以前在哑舍听说过的故事之中,可没听说过项羽那种西楚霸王转世成娇滴滴的女生啊! “那是因为扶苏……你的灵魂有一部分被禁锢在长命锁之中,一直都不完全导致的。”影青耐心地解释道,因为他在哑舍里也算是年纪轻的了,很少有人向他请教,所以一高兴说得就多了些,也不管医生想听还是不想听,开始说起一些八卦来。 医生也正无聊着,权当听单口相声了,况且影青正太的声音软绵绵的也挺好听的。他一边听着,一边看到老板从内间走出来,重新擦了一遍店内的古董之后,拉开柜台的柜门,挑出了一套紫砂茶具泡茶。 医生知道老板每天喝的茶都不固定,相应用的茶具也不一样。但是……他还是不能适应,那堆名贵的瓷器陶器就如同妃子一般,一边打得头破血流一边跪求老板宠幸…… 虽然知道老板听不到,但医生还是对这个混乱的世界绝望了…… 这尼玛哪里是哑舍啊!这里的古董个个都会说话的有木有!!! 四 时间已经到了第六日的晚上,医生已经认命了。 三青鸟可能是因为上次闹出的乱子,被老板关在了里间,每天都由老板送清水和竹笋过去给它吃,再也没有出来过。 古董们在千年的岁月中早就习惯了生命的逝去,除了和医生已经聊出感情的影青显得有些怅然外,其余都各做各的事情。医生虽然还没有活够,但他在医院之中也见惯了生死,他现在的情况也好比被告知患了重病,被判了死刑。 一开始也有怨恨,但也麻木了。谁叫他这么苦逼啊! 不过在内心的最深处,也有着一丝的期待。老板一定会救他的,他莫名地如此信任着。 “咦咦?老板居然拿出一罐酒来?真少见啊!今天不喝茶改喝酒了?”哑舍店内一阵骚动,医生也看了过去,果然见老板抱着一个小坛子,朝他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哦哦!喝酒是需要用九龙杯的,老板你确定你不是故意的?”周围的古董唯恐天下不乱地起哄着,医生发誓他看到了老板唇边一闪而现的笑容。 不是说他听不见的吗! 还没等医生反应过来,便发现自己已经被一只冰凉的手擎了起来。周围的哄笑声越发响亮,医生万分适应不良,虽然知道这些古董是寂寞得长毛了,但他也没意愿让他们围观吧! 好吧,在这种情况下,不想让他们围观也不行…… 医生感觉到自己被老板拿在手中,细致地用软布擦拭着,那种力道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地拂去了他身上的灰尘。他这才醒悟过来,这六天当中,老板每天都要擦拭店内的古董,可是独独漏过了他! 就是说,其实老板是真的知道些什么! 医生觉得整个人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紧紧地盯着老板近在咫尺的容颜,希望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端倪。可是老板依旧是那种平日里挂在脸上的淡淡笑容,别无二致。 透明如琥珀般的酒液倒入了九龙杯中,哑舍店内立刻弥漫了一层香醇的酒香。 “啊!这是保存了千年以上的杭城秋自露啊!好想喝啊!”玲珑的烛火跳动了起来。 医生在内心腹诽,就她那样还能喝酒?这种纯度的酒浇上去,她直接就自焚了吧! 听着周围古董的聒噪声,医生只觉得整个身体都被泡在纯度极高的酒液中,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意识渐渐飘离。 眼看着老板拿起了九龙杯,俊秀的脸容越靠越近……喂喂!这样把他当杯子使,真的可以吗? 医生没挺到最后一刻,便陷入了一片黑暗。 夜晚中的住院处,和平日里一样宁静。 老板拿着九龙杯,避过了值班护士,像是早就认识路一般,直直地朝一间病房走去。 病房的门一推即开,一眼就可以看到病床上正在沉睡的医生。病房之中只亮着一盏床头小灯,幽幽地映照在沉睡不醒的医生身上,更加增添一股诡异气氛。 老板却只在对方身上停留了一眼,便朝病房的角落看去,淡淡地说道:“已经给了你七天时间,这下你该死心了吧。” 在黑暗的角落阴影之中,走出一个穿着连衣帽衫的男子,脸容被遮挡在帽子之中,只有些许银白色的长发随着他的动作流泻而下。“他是我皇兄,你把我皇兄藏在哪里了?”胡亥的声音透着一股化不开的疲惫。他本来计划得好好的,只要封印了属于现代这个男子的灵魂记忆,那么属于他皇兄部分的魂魄就应该占据这具身体。可是他等了七天,却什么都没有等来。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人不是他皇兄,可是,不是的话,老板怎么能对他如此亲近? 不,他不相信。 老板笑了起来,这次的笑容却带着一股化不开的温柔,“他不是你皇兄,他不是扶苏。” 胡亥愣住了,因为老板话语中的坚定。难道真的是他认错人了?可是老板不会忍不住不接近他皇兄转世的!难道一直是老板在用障眼法?可是经常出入哑舍的人……还被老板特殊照顾……难道是之前那个送无字碑的人? 胡亥想到这里,便觉得留在此处已经没有意义,举步朝病房门走去,在和老板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停滞了一下身形,想要说些什么,却并没有说出口,反而加快了脚步离去。 老板听着走廊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这才朝病床走了过去。医生已经睡了七天,脸上的气色灰败到了极点,老板扶着他的上身起来,把九龙杯凑到了他的唇边。 九龙杯之中的秋自露被慢慢地渡入医生的口中,老板看着九龙杯上的那道血痕随之消逝,满意地笑了笑。只是那笑容随即敛去,他转头朝胡亥刚刚停留的那个阴暗角落冷冷看去。 一只赤色的小鸟歪歪扭扭地从暗处走了出来,忐忑地和老板对视了一眼,惊吓地展翅从窗户飞了出去。 呜!主人好坏啊!走了也不叫醒它!这个人这么凶干吗?它什么都没看到啊!呜! 医生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 医院的领导和同事都来了,给他做了一次全方位的身体检查,最后还是没有查出他为什么昏迷了七天。医院方面以为是繁重的医疗任务造成的,特意批了他七天带薪假期。 医生当然知道他昏迷的原因,但他不能说啊!说出来的话,可能不止工作要丢了,他自己肯定也会被丢到精神病院去了。 “老板,你说你听不见这些古董的话,不会是糊弄我呢吧?”医生开始享受七天假期,但他决定哪里都不去。赖在哑舍里就挺好的,何必去挤火车坐飞机出去玩?他其实很宅啊!好吧,老板比他更宅。 老板用哥窑茶壶沏了一壶铁观音,闻言微笑道:“古董还能说话?你肯定是做梦呢。” 医生撇了撇嘴,他分不清老板是在敷衍他还是说实话。他醒过来之后,自然就听不到那些古董们的聒噪声了,可是即使听不见,他身处哑舍之中,也能察觉到一些异样的感觉。“喏,我和你说哦!这博山炉还挑剔我给他用的是低等香料,那两盏长信宫灯是姐妹,左边的那个活泼,右边的那个不爱说话。你看你看!左边那个烛火跳动得多厉害!” “那是因为那个位置是门缝,有风吹过,烛火自然跳动得厉害。”老板无奈地笑笑。 医生无语,难道那一切真的都是梦境?可是未免太真实了一些吧?他的想象力什么时候那么丰富了? 习惯性地拿起杯子就要喝茶,但医生忽然想到那些跪求老板宠幸的没节操的杯子,好像自己手中的也是其中一个…… “怎么?不喜欢喝铁观音?”老板看到医生拿着杯子一脸古怪的相面,疑惑地问道。 医生放下杯子,勉强地笑笑道:“怕手滑把这古董摔坏了,我还是去超市买一次性纸杯吧。”虽然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但心里已经有了疙瘩,不能用平常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屋子的古董了…… 老板失笑道:“用不惯这个的话,你可以用那个九龙杯。” 医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个九龙杯,就放在百宝阁之上,还是在那七天里放置的地方。 第35章六博棋 一 胡亥站在一个宽广的厅堂之中,这个厅堂装潢得古香古色,但并没有太多摆设,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空旷。而胡亥面前的一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出了鞘的古刀,有的锈迹斑斑,有的却依然锋芒毕露,寒气逼人。 胡亥满意地看着这些古刀,他小时候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刀这种兵器,总觉得刀刃之上沾惹了鲜血太过凌厉,杀气太盛。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收集古刀的呢? “刀剑虽利,但并非凶器,端看握在谁人手里。汝可以用其杀人,也可以用其保护所爱之人。” 是了,在皇兄对他说过这句话之后,他就深深地爱上了收集刀。可是纵使收集了如此之多的古刀,却还是不能保护自己真正想保护的人。甚至……甚至皇兄最后也惨死在锋利的刀剑之下…… 赤色的小鸟站在胡亥肩上,一边用尖尖的嘴喙梳理着翎毛,一边不屑地看着墙上那些冷冰冰的同类。它才是主人最喜欢的一把刀,这些货色还差得远呢! 胡亥却由这满屋的利刃想起了他一直想要得到的那一把。本来知道那琢玉所用的刀应在哑舍之中,可是没曾想那人能把那珍贵的刀随手送人。 难道对方一直是在玩障眼法吗?否则为何九龙杯吸取了那个医生的灵魂,皇兄却并没有醒过来?那个医生其实并不是皇兄转世?另外的那个人才是? 算算年纪,还当真符合…… “胡少爷,这次的棋会还照例吗?”苍老的声音在厅堂之外忽然响起,话语间还夹杂着几声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胡亥从回忆中惊醒,看着满墙的古刀,眯起了那双赤色的双瞳,淡淡道:“照常举行,我记得你也到了需要棋会的时间了。” “多谢胡少爷垂怜。”苍老的声音立刻激动起来,咳嗽声越发控制不住,连忙告罪要离开。 胡亥皱了皱眉,加了一句道:“对了,这次棋会记得请一个人。” “胡少爷请吩咐。”苍老的声音带着一丝讶异,这么多年来,还是头一次见这位少爷点名要求某位人士到场。 “那人的名字叫……”胡亥翘起了淡色的薄唇,微笑道,“陆子冈。” 二 陆子冈从马车上下来,他舟车劳顿,从北京坐飞机到了西安,又坐了数小时的汽车,到最后连路都没有了,只好雇了一辆马车才能继续前行。在山里颠了三个多小时之后,才到达目的地。 起因是他家里的一个表叔,通过他的母亲让他来一趟。其实也就是一表八百里的表叔,据他母亲说,小时候他还见过。可是陆子冈搜遍了自己的记忆,也无法想起这位表叔究竟长什么模样。 不过好歹亲戚一场,人家既然开了口,他自然不好回绝。让他大老远地来一趟,自然是看中了他的身份,让他看什么古物。陆子冈虽然疲倦欲死,但也强打起精神来。他伸手入怀,取出一把黑色的小刀握在手中。说来也奇怪,他本是困倦不已,但这刀一入手,便精神了许多。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太阳在山林外慢慢隐去了光亮,入夜之后的山林更增添了几分萧索的意境,陆子冈感到马车已经停下,这才收好刀抬头看去。 只见一片山林的掩映下,一间古朴的宅院赫然出现在面前,院门口的灯笼在黑暗中幽幽地亮着红光,照亮了宅院门前静默矗立的两只石狮子。惊鸿一瞥间,几乎让陆子冈有了穿越时空的感觉。只是再一眼看去,陆子冈才发现站在院门口的一个男人穿着西服打着领带,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富人建造的仿古别墅而已。 陆子冈下了马车,那个人便上前帮他拿了行李,并且付清了马车的钱。陆子冈掏出手机想要给表叔打个电话,这才发现此处居然信号全无。 移动不是号称全球覆盖吗? 陆子冈也没太在意,把手机干脆放进裤兜里,跟着那人走进了宅院。一进院门,陆子冈便吃了一惊,因为他看到的亭台楼阁都是仿秦汉朝的木质建筑结构。 一般来说,今人仿古建筑通常都会选择明清时期,这种仿秦汉朝的宅院相当少见。但这些建筑运用了抬梁式、穿斗式甚至连井干式的结构方法,绝对是秦汉朝的建筑风格没错。而且还有更明显的秦砖汉瓦,若不是天色太暗,说不定还能看得到那砖瓦上面的特色花纹。 这户人家的手笔真大,陆子冈由衷地佩服,从这院中耸立的古树来看,就能看得出这宅院年代久远。但陆子冈并不认为这座宅院是秦汉时期所建,毕竟在经历两千多年风雨吹打战火洗礼之后,还屹立不倒的建筑,在中国大概只有长城了。而且那其中还有各朝代不断修缮加砌,否则多半也会化为尘土和砾石。 陆子冈环顾片刻,隐隐发觉这间宅院的布局有些蹊跷,可他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带到了主屋的厅堂之中。这里灯火通明,已经来了十几位客人,正围着一张八仙桌喝茶聊天,正谈到气氛浓烈之处,见陆子冈推门而入,便纷纷抬头朝他看了过去。陆子冈骤然间见了这么多陌生的面孔,一时愣住了。 “小冈!你可算来了!大家都在等你咧!”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从席中站了起来,一开口就是一口浓重的陕西腔。 陆子冈虽然在北京长大,但母亲的老家是在陕西,所以即便是不认识这个中年人,也猜得出来是自家表叔,连忙问好。表叔也不和他客气,自来熟地把他拽到自己身边的空位,然后也不管他能不能记得住,开始从主位顺时针地介绍在座的各位。陆子冈挨个见过,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老人和一名少年。那个老人就是这个宅院的主人,大家都管他叫余老,年纪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了,身体不怎么好,时不时还咳嗽连连。而坐在他左手边的少年,白发赤瞳,端的是俊美无双,世间少见。因为那发色和瞳色异于常人,虽然知道这肯定是因为白化病使然,但很少见有男人留那么长的头发,陆子冈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想来也是因为他迟到,所以这些人早就知道了他的身份,其中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举着茶杯笑吟吟地问道:“李叔你这侄子的名字很奇怪嘛!居然叫陆子冈,和史上那位琢玉圣手的名字一模一样。就是不知道可有锟刀傍身否?” 陆子冈听到锟刀这三个字,虽然知道对方在开玩笑,但还是下意识地摸了下腰间口袋,他身上还真有刀。因为刚介绍过,陆子冈还记得这名女子叫夏浅,是报社记者,这次是和她的丈夫魏卓然一起来的。这位夏浅女士长得很漂亮,卷烫挑染的短发亮丽惹眼,妆容精致,穿着时尚,很有都市OL的感觉。她的丈夫魏卓然坐在她的身边,也是相貌出众年轻有为,据说是一家外资公司的高层经理,两人坐在一起,男才女貌倒是一对璧人。只是那魏卓然显然是被妻子强拉过来作陪的,俊逸的脸上虽然挂着笑容,但眼神却透着疏离和淡漠。 陆子冈从小到大因为这名字,不知道被多少人取笑过,此时自然也不在意,随口解释。谁叫他有个学考古学得痴迷的老爹,据说在他出生的时候,他爹正好迷上研究子冈款的玉器,遂大笔一挥把他取名为陆子冈。 这么一说笑,众人间初识的隔阂便一笑而散,陆子冈也察觉到在座的虽然各种年龄层次都有,可应当都是行内人,否则一般人并会不知道“陆子冈”是何许人也。 “要说我们今天相聚就是有缘啊!这席间除了陆兄之外,还有胡亥弟弟啊!哈哈!”一个和陆子冈年纪差不多的男子笑嘻嘻地说道,他叫林砚,是一所名牌大学历史专业的学生,坐在他旁边的是他的双胞胎哥哥林墨,他们两人一动一静,林砚穿着一身耐克的运动服,而林墨则穿着条纹衬衫和牛仔裤。两人相貌清秀,一见便知定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此时林砚古灵精怪地挤着眼睛,一边说一边看向余老身边的那名少年。 陆子冈刚才在表叔介绍的时候,就听闻这名白发赤瞳的英俊少年叫胡亥,还以为是恰巧同音而已,没想到真是“胡亥”那两个字。见对方并没有接话,一脸的冷意,陆子冈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是说了几句“好巧好巧”,便带过了话题。 这一桌十二个人,陆子冈到了之后人便齐了,厅堂外的下人们撤下了茶水,呈上精致的酒菜。陆子冈颠簸了一天,早就饿得难受,便不再说什么,专心填饱肚子。这宅院气派非凡,置备的酒菜也大有来历,每道菜都是色香味十足,饱含寓意。陆子冈对美食倒没有什么研究,一边吃一边听林砚在讲那盘桂花琉璃藕的传奇,胃口大开。 酒过三巡,气氛便热络了起来,陆子冈吃了个八分饱,便放下了筷子,无聊地四处打量起来。这间主屋的布局很奇怪,抬梁式的建筑是在立柱上架梁,梁上又抬梁,也称叠梁式。这种布局一般都在宫殿或者庙宇等大型建筑中使用,倒也不稀奇。可是这间主屋居然是少见的正方形建筑,而且宽广得吓人,但四周都被一人高的双面苏绣屏风所挡,所以看起来倒并没有太突兀。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厅堂内只有屏风之间的四盏宫灯盈盈闪烁,增添了几抹古韵,但陆子冈看着屏风被宫灯映在地上的影子,起起伏伏地摇曳着,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不安。 在吃喝间,表叔也顺便和陆子冈讲了下这次叫他来的目的。这座宅院的主人余老在这个圈子里的名声很响,曾经在国家博物馆筹建的时候,捐献出了很多古董。陆子冈这才把印象中的余老和眼前风烛残年的老人挂上了钩。在这个圈子里面,余老的聚会享有盛名,余老喜欢每隔一段时间叫上一些人来聚一聚,再拿出几样收藏的古董让大家品评。陆子冈只知道表叔前几年发了一笔横财,不知道怎么就和余老认识了,便好不容易有了这次的机会。估计他表叔是知道自己学识不够,正好余老的聚会是可以带家属的,就想起来他这个在国家博物馆工作的远房表侄。最起码还可以撑撑场面不是? 陆子冈一听这和他之前猜测的原因差不多,便镇定了下来。其实他倒是很喜欢这里,除了交通不方便之外,这座宅院就像是远离世外的桃源,他从进来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半点有现代化气息的东西,一切都是那么的复古,仿佛离开了钢筋铁骨的城市森林,让他这种崇拜复古文化的人赞叹不已。 一顿饭很快就吃完了,下人们安静地走上来撤掉酒席,又端上沏好的上好碧螺春茶。已经酒酣耳热的众人也就少了之前的那份生疏,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迫不及待地催促道:“余老,今天拿什么宝贝出来给我们开开眼界啊?” 这个中年人叫严傲,身材枯瘦,肤色暗黑,额头上有着深深的抬头纹,鼻梁上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身上穿着松松垮垮的西服,手上戴着鸽子蛋大小的蜜蜡手串。据说他是一家拍卖行的负责人,和余老的关系很好,所以说话也不是那么讲究。 余老还在不时小声地咳嗽,让人不由得担忧他的身体是否还能承受得住,这时坐在他右手边的女子笑盈盈地开口道:“严哥请少安毋躁,今天只有一件古董出场亮相,不过大家肯定不会失望就是了。” 这位女子也只有二十出头的模样,区别于在座另一位女士夏浅的浓妆艳抹,这位名叫安诺的女子如清水出芙蓉般,天然去雕饰,黑色的长直发柔顺地披在肩后,羊脂玉般的脸容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让人一看便觉得舒服。 陆子冈之前已经在表叔的介绍下,知道这个安诺便是余老的助理,在饭桌上伺候得余老无微不至,说话妙语连珠,很能调节气氛镇住场子。再加之长相出挑,气质温柔,在座的男人基本一半时间都把目光流连在她的身上。 严傲一听之下越发好奇起来,虽然他和余老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据说余老的每次聚会都至少有三件古董让大家品评。今晚只有一件,那就是说,这一件顶得了三件古董的价值。 陆子冈环视一圈,发现不光是严傲一人好奇,在座的各位或多或少都露出了感兴趣的目光,当然除了那名叫胡亥的白发少年和强被拉过来充数的魏卓然。前者八成是已经知道是什么,而后者大概是不以为然吧。 余老低声吩咐了安诺几句,后者便站起身,转过屏风走向一旁的偏厅。不多时便在大家的期待中回转,手里捧着一个扁扁的方木盒,小心地放在了桌子的中央将其打开。 一股木头腐朽的味道扑面而来,陆子冈略一皱眉,他没有闻到防腐材料的气味,难道余老并没有做好古董的保存吗?他定睛看去,霎时瞪大双目。 “六博棋!”比陆子冈还要先一步惊呼出声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学者吴语,据说他在写一部古物集锦,正四处收集资料中。他此时已激动得站了起来,胖胖的身体浑身直颤,露出想要碰触却不敢擅自动手的表情。 “六博棋?”夏浅已经拿出了数码相机,在安诺的允许下,不断地拍摄桌上的木盒。闪光灯非常刺眼,却没有人舍得闭眼,就算是不怎么感兴趣的魏卓然,也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木盒之中只有三种物品,一个正方形的木质棋盘,十二枚玉质矩形棋子和六根竹子制成箸。棋盘的正面中央阴刻了一个正方形的区域,并用红漆绘有四个圆点,两端各绘出三个区域,除此之外还有若干曲道。棋子也有不同,其中五枚矩形棋子是和田玉质,五枚乃和田黑玉,另有两枚翡色的玉质棋子要比其余十枚大上一圈。箸有六根,由小竹管劈成两半,成弧形断面。 “这棋子,倒很像是麻将牌……”夏浅边拍着照,边小声地嘟囔着。 看着面前貌似真品的六博棋,陆子冈在咔嚓咔嚓的闪光灯下,也忍不住激动起来。他身旁的表叔并没有看出门道,在桌下用膝盖撞着陆子冈的腿,示意他提点几句。 陆子冈定了定神,他此时最想做的就是把面前的六博棋拿在手上鉴定,看看究竟是什么年代的,至于表叔的疑问,他正要组织语言回答时,已经有人先一步开口了。 在座的年轻人没有几个能知道什么叫六博棋的,所以在表叔的另一边,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轻咳了几下解释道:“六博棋是古代的一种棋戏,在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比较流行,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经棋史学家研究,这种古老的六博棋实际上是世界上一切有兵种盘局棋戏的鼻祖,诸如象棋、国际象棋、日本将棋等等有兵种的棋戏,都是由六博棋逐渐演变改革而成的。” 这名很有儒雅气质的中年男子名叫陈淼,据说是一家私人图书馆的馆长,收藏着无数珍本孤本,经常被各大院校邀去做讲座,说起话来抑扬顿挫,好听得紧。 “这六博棋有这么厉害?”双胞胎之一的林砚有些不信,他可是学历史的,虽然研究的是人文方面,但林砚自认为脑中的知识要比旁人多出几十倍,不禁有点怀疑陈淼的说法,“陈教授,六博棋要是有你说得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我都没听说过啊?” 一直激动得撑着桌边站立的吴语闻言冷哼了一声,撇嘴倨傲地说道:“小娃子还是学识浅,六博棋你都没听说过,那么‘博弈’这个词你听说过吧?这‘博弈’一词之中的弈,是围棋的弈……” “啊!那个博字,难道就是六博棋的博?”夏浅停止了拍照,掩唇惊呼,打断了连吴语的话。 被打断的吴语皱了皱眉,虽然厌恶别人在他讲话的时候插嘴,但对方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他也不好多说什么,手按着桌边慢慢坐了下来。 儒雅的陈教授微微一笑,接过话题道:“《论语·阳货》中有言,‘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大约就是博弈一词最早的出处。宋代的学者朱熹曾经于此处批注道:‘博,局戏;弈,围棋也。’夏小姐猜得没错,这博弈两字,最开始指的就是六博棋和围棋。” “而且端看博弈二字,博尚且在弈的前面,依照古人的习惯,那就是六博棋最开始的流行程度,要比围棋更加广泛。”枯瘦的严傲一双小眼睛散发着精光,恨不得像X光一样仔仔细细地扫描着面前的六博棋。 “这么强悍啊!”林砚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还是不懂六博棋,但他却知道围棋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得知在历史上六博棋比围棋还要牛叉后,他看向木盒的目光也从不以为然到愈发狂热了。 夏浅的丈夫魏卓然区别于其他人的头脑发热,一针见血地问道:“可是现在六博棋并没有像围棋那么人尽皆知,是有什么原因吧?” “六博的发明很早,据研究,最迟不会晚于商代,之后盛行于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是当时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比起围棋的晦涩深奥,带有一些赌博性质的六博棋在各种层次的人群中传播得很广泛。秦汉时期甚至上到皇帝,下到贩夫走卒都痴迷不已。精通六博棋者,甚至可以在宫中享有官职,受人敬仰。”严傲喝了口已经凉透的碧螺春,轻叹一声续道,“但在东汉以后,六博棋开始衰落,玩法逐渐失传,现存的有关史料零云散星,语焉不详,如何投箸,如何行棋,已不能详知。至于六博棋玩法失传的原因,可能与人们对它的改造有关。后来出现了分工更加精细的象棋,六博棋便渐渐被时代淘汰了。” 严傲的声音略带嘶哑,在空旷的厅堂内听起来有些萧索,众人仿佛随着他的话语,回到了几千年前六博棋盛行的时代,一时怅然无语。 “那余老的这盘六博棋,大概是什么年代的呢?”表叔倒是没怎么体会到众人的感慨,他的目的就是想要一门心思地讨好余老。 陆子冈回过神,知道自家表叔的意思,便开口介绍道:“六博棋从春秋战国一直到西汉,形制都没有什么区别。但在东汉时期曾经有过一次革新,革新之后的六博棋就叫小博,革新以前的六博棋改称为大博。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箸的数量。大博有六箸,小博有二茕。茕和箸的作用一样,是掷采用具。喏,茕的形状大概和现在的骰子差不多,只不过不是六面体,而是多面体的球形。” “哦哦!那就是说这盘六博棋,很有可能是西汉以前的古董了?”表叔显得很兴奋,就像面前这六博棋是他的东西一样。 没有多大可能。陆子冈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西汉以前”这四个字写起来很容易,但几千年的东西又怎么可能如此简单地就保存下来了?尤其这还是木质的,多半是后人仿制的六博棋,但看起来也能有个几百年的历史了。陆子冈此时不敢多说,在座的虽然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但行内人颇多,识货的肯定不止他一个。 夏浅对这盘六博棋的年代没有什么兴趣,她翻看着相机里的图片,忽然有了发现惊呼道:“咦!这个棋盘的图案看起来好眼熟啊!” 经她这么一说,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棋盘之上,除了晚到的陆子冈不明所以外,其他人都先后现出讶异的神色。 安诺抬手把垂落到胸前的长发撩到肩后,优雅地笑道:“没错,这个棋盘很像这座宅院的平面图。或者说,当年这座宅院的主人,就是痴迷于六博棋,才仿造六博棋的棋盘,建造了这座宅院。” 众人齐齐倒抽了一口凉气,都听出了安诺的言下之意。痴迷于六博棋?那就有可能是春秋到东汉之间,这么说这座宅院居然存在了至少两千年? 陆子冈这才明白为何他一进这里就感觉到布局很奇怪,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正方形的厅堂,应该就是六博棋棋盘中央所画的矩形地带。而周围弯折的曲道,和两端的区域,恐怕都有相对应的曲廊和楼阁。 安诺这么一说,所有人都坐不住了,他们之前只是怀疑这里的建筑是仿造秦汉时期的风格所建造,但现在细思考之下,这里地处偏远,说不定真能免于战火洗礼,再加上历代主人精心修缮维护……退一步讲,就算木建筑不是两千多年前原装的,但宅院里的物品摆设说不定也能安然保存下来…… 陆子冈立刻开始扫描面前的桌子、椅子、屏风甚至茶杯等物,然后失望地收回目光。至少在他的视线之中,只有面前这盘六博棋比较像古董。 安诺微微一笑道:“今晚我们这里正好是十二个人,六博棋里正好有十二个棋子,所在的宅院又是六博棋的棋盘,不如我们来亲身体验一把六博棋的乐趣吧!” “怎么体验?”林砚年轻气盛,巴不得有好玩的东西,“就像是《哈利·波特》里人骑在棋子上那样?” “没那么夸张,我又不会魔法。”安诺扑哧一笑,唇边现出两个可爱的酒窝,“只是下棋的只有两人而已,其他人在宅院中配合地走走,权当饭后散散步了。” 她这么一说,大半的人都同意,有的人是坐在这里觉得闷了碍着礼节没有离开,更有的人是想借机会在宅院中四处查看,搜寻这里古老的佐证。 “六博棋每方各有六枚,一枭五散,故称六博。枭棋就是王棋,由余老和另一个人来担任。而投箸就是掷这六根竹片,有几个弧面朝上的就可以走几步。规则简单,不知道谁有兴趣来和余老对上一局?”安诺站起身,把木盒中的六博棋拿了出来。她的动作既小心又优雅,赏心悦目至极。 一时没人应声,年轻的是不想和一个老头子下棋,而上了年纪的更想去院子中四处走走。表叔见无人响应,立刻自荐。他巴不得有机会和余老搭上话,有此良机又怎肯错过。 安诺拍了拍手,有人从一旁送上来十二部对讲机,她分发给众人:“这里手机信号不好,一会儿就用对讲机联系。这里的墙上有余老收藏的各式古刀,大家一会儿可以取一件拿在手中,被人夺去手中的刀,便表示被吃掉了。当然,这需要各位配合一下对讲机发给你们的指令哦!” 也没有什么需要特意叮嘱的,让大家抽签分组,属于余老那一边的有那名叫胡亥的白发少年、安诺、夏浅、林墨和吴语。而剩下的六个人便是陆子冈表叔的那一组。一对夫妻和一对双胞胎兄弟正好被各自分开,倒也有趣。每个人被发了一枚棋子和一支沾了朱砂的毛笔。 陆子冈记得有用红笔写名字不祥的说法,但此时见每个人都这么做,也就压下心中的不安,工整地在白色的棋子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在递还棋子去选刀的时候,陆子冈才发觉这座厅堂的墙面上挂满了各种朝代的古刀,而且都有一个特点,没有刀鞘。锋利或者锈迹斑斑的刀刃,在微弱的烛光下泛着慑人的寒光。看来余老最喜欢收藏刀具。陆子冈随便挑了明清时期最常见的柳叶刀,便转身走了出去。 三 陆子冈走出令人沉闷的厅堂,被晚风迎面一吹,酒气便醒了不少,辨清方向之后,便根据表叔对讲机的指示,朝宅院的东北角走去。 今晚的天气不好,厚重的乌云遮住了月亮,天空一片漆黑。宅院在回廊悬挂的风灯映照下,树影斑驳,倒是显得有些阴森恐怖。陆子冈倒并不信什么鬼神之说,在他看来,在这个世界上,人是比恶鬼还要可怕的存在。 这里山野幽静,没有汽车的轰鸣和霓虹灯的绚烂,只有一种归于自然的气息,让他心情不由自主地沉淀下来。陆子冈走过回廊,来到一处凉亭内坐定。这处便是他被分配到的地方,应是观赏后花园的极佳位置,可惜现在月黑风高,除了凉亭内的一盏风灯,照亮了凉亭之内的石桌石椅,外面黑沉沉的什么都望不见。 陆子冈坐在石椅上,握着手中的柳叶刀觉得很是烦躁,索性就把它放置在石桌上。也许是这把刀以前杀过许多生灵,沾染过血气太过凄厉,陆子冈一放手便觉得舒坦许多,想起来时手握刀提神的情景,便不由自主地把口袋中的刀拿了出来。 冰凉的刀入手,便让他浑身一震,也许是琢玉的刀和杀人的刀有着天生的区别,刀自身便带着一股清冶之气。陆子冈想起从哑舍得到刀的始末,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竟然因为他的名字和历史上那个琢玉圣手同名,老板便把这么珍贵的刀相赠来换取那半块无字碑。在他看来,这把刀自然是要比那半块无字碑要有价值得多。 陆子冈习惯性地把刀拿在手中摩挲,指尖滑过刀身上的每一寸纹理,然后不着痕迹地收入裤兜之中,再抬头看向凉亭外,面带微笑道:“是来拿刀的吗?刀在桌上,尽管拿去好了。”按照六博棋的规则,不走动的棋子就会被走动的棋子吃掉,所以陆子冈由此判定自己已经出局了。表叔是怎么搞的,这么快就被吃子了,虽然说是打定主意要输给那个余老,也不能做得这么明显吧? 一个修长的人影从黑暗中缓缓地走了出来,那人长长的白发披散在背后,在风灯的光线下反射着银白的光芒,像是周身散发着一层银色的光晕。那头银白色的长发随着他的走动,就像是流水波动般粼粼动人。陆子冈此时才注意到,此人穿着一身白衣,身上还披着一件黑色连帽的披风,赤金色的滚云边,这种布料和花纹,让他似曾相识,却一时想不起来究竟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了。 陆子冈看着对方步入凉亭之内,两手空空,竟是一把刀都没有,不禁愣了一下道:“你已经被人杀掉了吗?” 这话说得有些奇怪,但他们这盘六博棋的规则便是被人夺去刀即死掉的意思,陆子冈也不觉得这句话说得有什么冒犯之处。但他分明见胡亥的身形停滞了一下,僵立在石桌之前。 “呵呵,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胡少爷不必在意。”因为胡亥站在他的面前,脸容藏在了风灯照射不到的阴影之中,陆子冈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因此试着劝道。在饭桌上他曾听到那个安诺唤他胡少爷,索性便如此称呼于他。陆子冈此时也终于感觉到他身边朋友们的尴尬之处,与知名人物的同名之人相处真的很无语,他是怎么也不能对这样一个白发赤瞳的少年唤出秦二世的名字。 “游戏吗?”胡亥轻笑了一声,笑声中蕴含的情绪实在是太复杂,陆子冈根本听不懂。 胡亥在另一张石椅上坐了下来,风灯照在他的脸上,更显得他的脸色异常苍白,有种诡异的俊美之感。他勾起几乎没有血色的薄唇,浅笑问道:“你可知这宅院的来历?” “不知。”陆子冈不知道这个胡少爷为何对他另眼相看,明明之前在饭桌上那么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确实很好奇这个宅院的故事,而这个胡少爷既然是余老的亲戚,那么肯定知道点什么。 胡亥伸手弹了弹桌上的柳叶刀,刀身发出了清脆的铮铮声。他垂下凤目,眼睑下长长的银色睫毛遮住了赤瞳中深藏的情绪,淡淡开口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兄弟,他们很喜欢下六博棋。弟弟经常输给兄长,虽然屡战屡败,仍屡败屡战。” 陆子冈看着胡亥那苍白得几近透明的指尖,有些出神。他可以想象着两名少年对弈,经常输的那个总是不服气,缠着另一个继续的情景。 胡亥微闭双眼,在迷离的光线下,他苍白的面容带着一种病态美,唇角现出一丝苦涩,轻声道:“这对兄弟对六博棋都有些太过于痴迷,因此,兄长的一位好友在建议建造一所以六博棋为棋盘的别院时,兄弟两人都赞同。最终这座宅院由兄长好友的师父来设计,但其中经历了很多波折,等到这座宅院建好之时,兄长却已经过世了。” 陆子冈并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本就是口拙之人,此时见这个胡少爷叙述的是其他人的事情,但言语之中情真意切,竟像是在说自己的亲身经历一般。 “弟弟建好了这宅子,却已经没有了和他对弈的人……” 陆子冈见这位胡少爷竟然一脸惆怅,许久都没有说话,只好轻咳了一声道:“原来这座宅院是这样建造而成的,真是令人唏嘘啊……”这句话说得有点言不由衷,但凡是古物,哪个没有点故事的,相比之下这宅院的历史实在是有点普通了,一点都不跌宕起伏荡气回肠。 胡亥缓缓睁开双目,露出妖艳的赤瞳,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化,薄唇露出一丝阴恻恻的笑意:“弟弟在这座宅院之中流连,手下人便投其所好,建议不如利用这座宅院来下真人六博棋。这规则嘛,倒是和今天我们玩的这个一样,只是有一次和自家叔父对弈时,手下们起了争执,被夺刀的人并不甘愿,在这次对弈中便不小心出了人命。” 随着他的话音,一阵冷风吹过凉亭,彻骨的寒意侵袭而入,让陆子冈忍不住生生地打了个冷战。 “那盘六博棋因为死了人沾染了鲜血,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竟一下子死了七个人。最后弟弟这盘棋输给了自己的叔父,之后弟弟便突然发现本来已经年近五旬的自家叔父,居然一下子年轻了将近十岁。” “什么?!”陆子冈失声惊呼,这怎么可能? “也许是建造这座宅院的人有心设计,宅院的风水摆设自成一个阵法,也许是用秘法做出来的那张六博棋棋盘有古怪,反正只要在六博棋的对弈中取得了胜利,对方死去了几个人,胜者就能年轻几岁。”胡亥的赤瞳中闪烁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光芒,缓缓道,“也就是说,这是用生命来下的六博棋。” 陆子冈张口结舌,对于这个胡少爷所说的话,他半个字都不信,但偏偏这股涌上心头的恐慌感到底从何而来? 正迷茫间,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划破黑沉的夜空,硬生生地撕开了这夜幕之下伪装的寂静。胡亥对上陆子冈慌乱的双眼,赤瞳微微眯起:“棋局,已经开始了……” 凄厉的尖叫声戛然而止,就像是老旧的播放机被人一下子按住了暂停键。 黑暗中恢复了死一般的沉静,但陆子冈却再也坐不住了。他起身冲出凉亭,朝刚刚传出尖叫声的方向跑去,他一边跑一边掏出了手机,虽然还是没有信号,但手机屏幕在夜里却能照明,照亮了他脚下的道路。 陆子冈看到了不远处的那座拱桥,却并没有看到任何人影。 然后,他猛然间停住了脚步。因为他看到了一股深红色的鲜血,正渐渐地从桥的斜面上缓缓流淌而下,活像一条蜿蜒前行的蛇。 一股寒意从他的脚踝处爬上他的脊梁,陆子冈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被瞬间抽空。在他的脚下,有一个破碎的金丝边眼镜,镜片被人踩得粉碎,镜框扭曲地躺在地上,在手机屏幕的映照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 “这是严傲的眼镜。”胡亥的声音从陆子冈的身后传来。 陆子冈看着自己的手腕被这位胡少爷抓住,带着他手上的手机朝拱桥之上照去。 尽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在看到那凄惨的一幕时,陆子冈的手一哆嗦,手机“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周围再次恢复了黑暗。虽然只有一瞬间,但陆子冈却看得清清楚楚。他从来没有这么憎恨过他1.5的视力。 严傲已经死了。 没有人能在脑袋与身体分离之后,还能活下来的。所以陆子冈觉得连上前确认的必要都没有,他良好的视力甚至能从对方脖颈上的缺口来判断严傲应该是死于利器的切割。而周围却并没有看到刀的痕迹,说明凶手把严傲手中的刀也夺走了。 陆子冈的脑袋里乱嗡嗡的,难道说一开始胡亥所说的没有骗他?都是真的? “不信吗?那好,我们就继续看下去好了。”胡亥清冷的声音从陆子冈的耳边传来,后者只觉得身体某处被他一点,浑身就像是被扔在了冰窖之中,不能动弹地僵在原地,任凭自己被对方拉进一旁的树林中。 身旁的风声呼啸而过,陆子冈被胡亥用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拖拽着穿过整个庭院,来到西南角的一处凉亭外。 这处凉亭与他之前所呆的一模一样,想来宅院中采取的应该都是对称的设计。此时凉亭内的风灯下坐着的年轻男子正低头把玩着手中的牛尾刀。也不知道是林墨还是林砚,林氏兄弟长得很像,陆子冈根本分辨不出来。不过看这人对牛尾刀刀柄上的花纹如此感兴趣的样子,应该是学历史专业的林砚。听说他哥哥林墨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应该不会如此着迷。 “其实六博棋并不是简单的只有一枚枭棋五枚散棋,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制,是以五人为伍,另外设一伍长,共六人为一队。而六博棋实际上是包含了两枚塞棋,其余分别是犊、雉、卢、枭。刚刚你们那一方的塞棋被杀,接下来应该就是这枚犊棋了。”胡亥平淡地在陆子冈的耳边解释道,就像是真的在解说一场普通的对弈。 陆子冈的背后被冷汗浸湿,严傲和林砚都是属于表叔一方的,严傲已经被杀,那么听这位胡少爷的说法,下一个被杀的就是林砚吗?这时他已经无暇去思考为何这六博棋会吞噬人的生命,已经死了一个人了,他不能再让事情继续恶化下去。陆子冈张了张嘴,想要对凉亭中的人示警,可他却发现他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棋局已经开始了,无人可以中止。”胡亥像是知道陆子冈想要说什么,淡淡道,“来都来了,何不看场好戏?” 陆子冈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觉有一个人影正一步一步走进凉亭,而在那人的手中,正握着一把环首刀,纤长挺直的刀身反射着风灯的光线,透着渗人的寒意。 林砚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便又垂了下去,目光舍不得离开手中的牛尾刀,喜滋滋地笑道:“哥,这牛尾刀真的是真品啊!对了,把你手里的刀也给我瞧瞧!我不是让你挑了汉代的环首刀吗?我一直就想摸摸那传说中的环首刀呢!这余老家里的收藏真是不可小觑啊!” 陆子冈此时已经看清楚了来人的面目,那人和坐着的林砚有着一样的脸容,只是脸上的表情古怪至极,像是在隐忍着什么,又像是在抗拒着什么。 胡亥幽灵般的声音恰时传来:“还记得那对兄弟吗?后来那弟弟发现,只要把人的名字写在那六博棋的棋子之上,那些人就会成为这盘棋中的棋子,听任枭棋摆布。而手中所拿着的刀怨气越足,就越能掌控持刀者的心神。以往都是刀成为杀人的工具,而现在刀却依附在人的身上,控制人的神智来杀人。这不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吗?” 陆子冈听得胆战心惊,他想起刚刚拿着那把柳叶刀时烦躁的感觉,无比庆幸自己之后立刻放开了那把柳叶刀。现在看林氏兄弟这样的情况,分明一个是被牛尾刀迷住了,而另一个则是被环首刀所控制。 “这些刀都已经渴了成百上千年,很想要再饮到人血啊……”伴随着胡亥阴森森话语声,陆子冈看见林砚身后的林墨缓缓地举起手中的环首刀,而林砚却浑然不觉地低头看着手中的牛尾刀。那刀刃之上反射的光芒,让陆子冈双目刺痛。 “呵呵,只要两个棋子相遇,就必然会有一枚棋子被吃掉,兄弟相残,倒是很难得一见的戏码啊……”胡亥喃喃地说着,像是触动了他内心的某根心弦,有些出神。 陆子冈心中对这位胡少爷的些许好感已经消失殆尽,明摆着这次聚会就是余老设下的一盘棋,而身为余老的亲戚,胡亥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吗?既然知道惨案会发生,还袖手旁观,这样也属实太过分了点。 可是陆子冈心急如焚,却动弹不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半点,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那柄锈迹斑斑的环首刀在半空中颤抖。然后一挥而下。 刀刃在空中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随后便是利刃刺入人体之中的沉重闷响。 “哥!”林砚丢开手中的牛尾刀,惊恐地扶住跌在地上的林墨,看着他腹上所插的环首刀,不理解哥哥为何会自伤身体。 “啧,无趣。”胡亥撇嘴丢下这样的评论,拽着陆子冈避入树丛,从院子的另一边离开。 远处依稀还能听见林砚撕心裂肺的呼喊声,最后消弭无声。 整个宅院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死一般的寂静。 陆子冈亲眼目睹了一场惨剧,自己却一点都阻止不了,气得怒发冲冠,看向胡亥的目光都透着灼人的怒火。 胡亥却非常淡定,拽着陆子冈掠过整个宅院,在一处假山之后停下。 陆子冈刚站定,便听到一男一女的争吵声,有了刚刚那幕惨剧的阴影,他立刻朝回廊那边看去。只见争吵的那两人正是魏卓然和夏浅夫妇,他们两人虽然一人手上提着九环刀,另一人手上握着一把短小轻薄的匕首,但都只是虚拿着,而且听他们的争执,竟然是夫妻之间的口角。 虽然魏夏两人在外人面前看起来是琴瑟和鸣,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两人都是极其优秀的,在大学中一见钟情,互相爱慕,是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但婚后生活杂事繁琐,工作上各有烦恼,摩擦便开始增多,经常由小事便开始争吵,然后谁都不肯低对方一头。这样下去就算是再坚定的感情,也容易产生裂痕。而今晚这两人吵架的最初原因已经完全忘记,许多芝麻蒜皮的事情都翻了出来,吵了个天翻地覆。 魏卓然本就是寡言的性子,但架不住夏浅那张利嘴,有时候被说得狠了,恼怒之下也会反击一两句。而夏浅更是不饶人,这样恶性循环下去,他们两人都知道不会有好结果,但都是年轻气盛,谁都不肯退缩。 陆子冈在暗处听着两人的私密,不禁就有些窘然,心想这胡少爷拖他来这里,不会就是听人家小夫妻的墙角吧?而且那杀严傲的凶手至今仍未得知,这对夫妻明显应该是其中一个没有守在自己的位置上,私下凑到一起的。 若不是没有看到两处惨剧,陆子冈也不会把这盘六博棋当回事,但这座宅子已然成了真正的六博棋棋盘,他自然担心其他人的安危。至于他表叔,现在是其中一个枭棋,倒暂时应不会有危险。可是他要怎么才能破局呢? 正在陆子冈焦急如何摆脱这种不能动弹也不能出声示警的困境时,夏浅腰间的对讲机忽然响了。 余老的咳嗽声清晰地传来:“分曹并进,道相迫些。卢棋进五,吃其雉棋。” 陆子冈听不懂余老说的术语,但却也明明白白地看到夏浅握着匕首的手一紧,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古怪起来。陆子冈一见之下便暗道不好,这夏浅现在脸上的神色,和刚刚林墨如出一辙! “在棋子上写上名字的人,不能违反枭棋的命令。”一旁的胡亥很是好心地解释道。 陆子冈心下一冷,想起刚刚林墨宁愿刺向自己也不愿伤了弟弟的画面,相信了胡亥所说的话。事实上,自从胡亥出现在他面前,所说的话虽然每句都荒诞不经,可是却没有一句是谎话。 难道,他就这样束手无策地旁观着一幕幕惨剧上演,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从他面前消亡吗? 陆子冈绞尽脑汁,开始回忆胡亥所说的每一句话。只要在棋子上写了名字吗?看样子这位胡少爷是没写自己的真名。不过写了也无所谓,那位余老和他是有亲戚关系的啊!可是既然是亲戚关系,为何话语言谈之间并没有任何恭敬,反而透着一股诡异? 等等,他自己不也把名字写在棋子上了吗?为何没有被人控制的感觉?还是说表叔还没动他这枚棋子? 陆子冈在这边心急火燎,那边夏浅却并没有按照余老的指令对自己丈夫动手。 夏浅的手中拿着的是一把形似匕首的破风刀,她是看不上其他刀又沉又大,所以挑了这么一把小巧玲珑的古刀。自从听到对讲机中余老的话后,她就感觉到心中对着魏卓然的杀意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一般,冲垮了她的心防。婚后婆婆给她的脸色,又顾着工作又要做家务的委屈,不想放弃蒸蒸日上的事业去生孩子,得不到丈夫的理解……各种事情就像是放大了数倍,一下子全部涌进她的脑海,让她持着刀的手腕不断地颤抖着。 可是即便是这样,她又怎么可能对丈夫下得去手?夏浅咬着下唇,用疼痛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此时的她已经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 而魏卓然的手腕却一动,把沉重的九环刀横在面前,刀背上的铁环叮当作响,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有股骇人的清脆声。 “你……你这是做什么?”夏浅惊魂未定地看着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的魏卓然。 “我们两人只能活下一个,今晚就做个了结吧。”魏卓然的脸色也古怪非常,语气僵硬。 陆子冈为之愕然,余老是下棋的那个,他只是给夏浅发了命令,为何连另一方的魏卓然也被控制了?如果一方不动手,那么另一方也会被触发抢先攻击吗? 难道说那些刀才是媒介,他们这些棋子就像是枭棋的扯线木偶,那么他们手中的刀才是连接枭棋与他们这些散棋之间的线。可是他从厅堂拿的柳叶刀已经丢在了之前的凉亭中……刀……刀!若不是他手中的刀,他说不定还不能摆脱那把柳叶刀!而且在之前林氏兄弟的手中,可不就是都握着刀吗? 陆子冈的后背不禁汗津津的,一阵后怕。此时他想出声告诉那对夫妻扔掉手中的刀,可还是和刚刚一样,只能张开嘴,却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只见魏卓然已经举起九环刀,一点都不留夫妻情面地朝夏浅一刀挥去。 夏浅的尖叫声也随之响起,在空旷的宅院中听起来分外刺耳。因为夏浅下意识地闪躲,魏卓然的这一刀却是落空了,但他却并没有因此停下来,反转刀柄向前削去。夏浅狼狈地用破风刀挡了一下,金铁交击的声音在空旷的宅院中回荡,令人听着心惊胆战。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胡亥看着却是极其有趣,轻笑道,“这出戏倒是顶不错的,看他们吵吵闹闹的多累人,这样才叫舒坦。” 陆子冈对胡亥已是恨到了极点,这人怎么能如此草菅人命?他必须要想个法子才行,否则这样下去,这座宅院中的人都会成了那余老延长寿命的养分。 陆子冈想起解救过他的那把刀,便使劲动了动僵硬的手指,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能弯曲地靠向裤兜。虽然隔着一层衣料,但在指尖碰触到刀的那一刻,好像禁制住他经脉的冰冷就散去了少许,陆子冈知道自己所料不错,待手腕灵活了之后,就连忙握住刀的刀柄。 幸亏身旁那位胡少爷的注意力都在不远处的回廊之中,夜色正深,一时也就没留意他的小动作。 刀之上有一股暖流缓缓地流入他的身体,陆子冈恨不得自己马上就能行动自如,但事实总是不如他的意愿。过了一分钟,他的小手臂才刚刚能动。 幸好那边那对夫妻并没有分出生死,只是刀光挥舞得骇人了些,夏浅的尖叫声救命声不绝于耳,虽然凄厉了一些,但听起来中气十足,不用看也知道她其实半点伤都没受。陆子冈恨不得他们能拖得时间长一些,可是饱经惊吓的夏浅却并不这么想。 她自认为自己的尖叫已经足够传出三里外了,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人来救她,就是说根本无法指望别人。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看着提刀向自己一步步走来的魏卓然,觉得鼻梁发酸,视线都有些模糊。“卓然,你真的这么狠心要杀我吗?” 魏卓然并没有废话,回答她的是他已经举起的刀。 夏浅此时已经彻底死心,但死的是对丈夫的心,她自己并不想年纪轻轻地就这样丧命。所以在魏卓然的刀落下之前,她已经灵巧地从地上跳起,避过那凌厉的刀刃,一直扑到了丈夫的怀中。连同她手上的那把破风刀。 温热的鲜血浸染了她的双手,夏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别哭,你的妆都花了。”魏卓然感慨了一句,左手抚上了夏浅的脸颊,珍惜地替她擦去晶莹的泪滴,“娶你……的那天,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哭的……” “那你还!”夏浅怒火中烧地抬起头,想要质问丈夫为何对她下如此杀手。但在对上魏卓然深情的双眸后,才猛然惊醒。 若真是对她下杀手,她一个弱女子,拿着的又是一把短小的匕首,怎么可能在对方的刀下活下来? 此时回想起来,丈夫对着她砍的那一刀刀,虽然看起来凶险,却都每每擦着她的身体划过,连发丝都没伤到她一分。 “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吧……”魏卓然的微笑中夹杂着一抹得意,他确实是故意的。尽管是彼此相爱,但夫妻之间的感情和血亲完全不同,充满着试探与互动。夏浅的犹豫使他下决心要舍弃自己,但同时也务必在她的心中狠狠地刻下一道伤痕。 夏浅泪流满面,颤声道:“你……你真是好狠的心……别……别丢下我自己……” “咣当!”沉重的九环刀终于落地,魏卓然也不甘心地最后看了妻子一眼,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啊——”夏浅抱着魏卓然痛不欲生。 “你……满意……了吧?”陆子冈艰难地从嗓子里逼出来这几个字,他刚刚才能说话,而且声音不能发出很大,几乎像是耳语,“你……到底想要确认什么?” 胡亥愣愣地看着在回廊中哭得肝肠寸断的女子,有点回不过神。 陆子冈看他一副神不守舍的模样,也不再多想。他手中拿着刀,其实真有心往这个石头心肠的少年身上捅一刀。但刀是不能见血的,这点哑舍的老板在赠刀的时候特意叮嘱过。更何况他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没有权利审判其他人的生命。 所以陆子冈只得咬了咬牙,转身扶着假山朝主宅的厅堂走去。也不知胡亥为什么没有跟来,陆子冈却没有心思再去思考,他知道这盘棋既然已经开始下了,那么最关键的便是枭棋。只要把枭棋控制好了,也就控制了整盘棋。 主宅的厅堂内冷冷清清,一个服侍的下人都没有。陆子冈一眼就看到在空旷的厅堂之中,被屏风围住的宫灯缓缓燃着烛火。陆子冈屏息走了过去,却骇然发现屏风之中并没有一个人,在偌大的圆桌之上,只有一盘六博棋。 棋子没有人控制,却自行在棋盘之上行走着,棋盘外放着四枚棋子,上面的人名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应该意味着他们已经被杀了。而写着余老名字的枭棋却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让人看着就毛骨悚然。 陆子冈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之前都已经想好,余老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他只要制住了他,让他停止这盘棋就可以了。可他绝对没有想到这里根本就没有人,而是棋子自己在下!难道说这六博棋已经成了精怪?有了自己的意识? 陆子冈虽然是唯物主义论的坚定拥护者,但在经过无字碑的诡异穿越体验之后,也多少相信了一些这世间会有无法解释的事情存在。可是他现在要怎么办? 就在陆子冈犹豫的时间里,他眼睁睁地看着棋盘上的棋子依次被吃,上面的名字一个接一个消失,到最后竟然只剩下余老、表叔、胡亥、安诺和他自己的名字。安诺便是余老这边的得力杀手,多数人都死在了她的手下,连自己这一方的人都不例外。 陆子冈此时已经猜出来这盘六博棋已经毫无下棋的规则,而是单纯地吞噬人的生命而已。他眼见着安诺的棋子逼近表叔的位置,当下再也不敢犹豫,握着刀便朝那枚红得诡异的枭棋削去。 刀本就是削玉如泥的琢玉刀,这一刀便像是切豆腐一般,把那枚枭棋拦腰切成了两半。 陆子冈回头看向棋盘的另一边,发现还是晚了一步,表叔的枭棋已经被安诺吃掉,朱砂所写的名字开始慢慢变淡…… 四 “小冈……小冈?这破孩子,怎么喝得这么醉啊?” 耳边传来表叔那破锣一样的嗓音,陆子冈皱了皱眉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周围是刚刚喝酒的那些人,此刻均阴晴不定地互看着彼此。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严傲反反复复地摸着自己的脑袋,像是在确认着什么。其他人和他的反应都差不多,都不约而同地摸着胸口或者脖子的部位。而林砚却一下子跳起来打了自己哥哥一拳,然后再扑过去紧紧抱住。夏浅则是盯着身旁面带浅笑的魏卓然,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陆子冈环视了一圈,发现那名白发少年胡亥和美女安诺不见了。而余老趴在桌子上,一点动静都没有,不禁起身去唤他。 其他人也察觉到不对劲起来,这才发现余老竟然已经故去,看样子应该是心肌梗塞那样的急病。 稳重的陈淼站起身走出厅堂想办法找来下人联系外面,吴语则嚷嚷着要找那个安诺来,表叔茫然不知所措,因为他对刚刚根本没有任何记忆,恐怕是身为其中一方枭棋的特殊优待。一时厅堂内乱成一团,而陆子冈则看着桌上的六博棋默然无语。 他们都在之前坐着的位置上,那么很可能所有人的灵魂在名字写在六博棋棋子之上的那一刻,就被吸入了棋盘之中。现在的棋盘之上,一枚枭棋断成了两截,而其余三枚棋子之上,还写着胡亥、安诺和他自己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用外力将枭棋破坏了,这盘六博棋才没有真正夺取大家的性命,否则等到棋局终了,能醒过来的恐怕就只有余老一人,他们都会因为“急病”而死。 因为没有人肯去碰这盘六博棋,陆子冈只好伸手地把桌上的六博棋收好,放回木盒之中。可能是因为只有他没有被六博棋控制,没有经历过被杀的感觉,所以心中并没有多少畏惧。 空旷的厅堂显得幽黑压抑,其他人都再也待不住,依次走了,表叔直嚷着晦气也离开了。在余老的尸体被抬下去安置妥当后,最后一个走的严傲凑了过来,低声对陆子冈建议道:“把这东西烧了吧。”他的话语间还带着轻颤,显然是吓得不轻。 陆子冈却摇了摇头,若不是刚刚情况危急,他根本不可能斩断枭棋。古董保护还来不及呢,他又怎么可能去破坏?想起之前在棋局中看到的那些场景,陆子冈有感而发道:“刀剑虽然锋利无比,但并不是凶器。你既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这六博棋虽然凶险,但也好歹是个古物。如果和这宅子分开,想来就不会作怪。我认识一家古董店的老板,他专收稀奇古怪的东西,这盘棋就先放在他那里吧。” 严傲还想劝,却怕自己沾手会更倒霉,便叹了口气,忙不迭地走了。 陆子冈感觉到刚刚离开的不止严傲一人,但他环顾四周,却并没有发现什么。摇头笑自己惊吓过度,继续小心翼翼地放着六博棋。 收棋子的时候,陆子冈看着最后三枚棋子上的朱砂名字,觉得异常刺眼,便用袖子拿起一枚来擦拭。安诺的名字很容易地被擦掉了,可是胡亥和他自己的名字,却怎么样都擦不掉。 擦不掉也没什么吧?陆子冈皱了皱眉,这才觉得站在挂满古刀的厅堂之内有些寒气逼人,慌忙收拾好放置六博棋的木盒离开了。 宅院的黑暗处,胡亥看着地上已经毫无声息的安诺,收起手中的鸣鸿刀,甩了甩上面的血迹。 “你有刀,我也有鸣鸿刀。谁说这盘棋已经下完了呢?”胡亥银白色的睫毛微颤,露出那双夺人心魄的赤色眼瞳,里面却是丝毫不掩饰的残忍。 鸣鸿刀迅速幻化成一只可爱的赤色小鸟,跳上了胡亥的左肩,低头照例先给自己梳理翎羽。胡亥伸手抚摸着小鸟的颈背,眼眸中的犀利渐渐软化,想起之前在厅堂内偷听到的那句话,怀疑倍增。 “皇兄……会是你吗?” 第36章廷圭墨 一 医生把手中沉重的樟木箱吃力地放在地上,然后便扶着墙壁直喘气:“应该是最后一箱了吧?真要命,我的腰啊……” 老板瞥了一眼呼天抢地的医生,淡淡道:“是你自告奋勇来帮忙的。” “是是,是我自找苦吃。”医生苦笑,什么叫吃力不讨好?就属于他这种。今天正好轮休,他到哑舍打发时间,赶上老板说今天是农历六月初六,应该晒书,他能不帮忙吗?难道在一旁光看着老板干活? 医生看了看老板单薄的身材,觉得还是自己动手比较靠谱。 不过吐槽归吐槽,医生缓过气来之后,再次后悔没有带口罩来。他用抹布擦掉樟木箱上厚厚的灰尘,一手护住口鼻,一手扭开樟木箱的锁扣。 灰尘扑面,却意外地夹杂着一股浓重的书墨香气。 医生闻着这股墨香味精神一振,些许灰尘也就不甚在意了。这股墨香味道并不若普通书墨那般有股淡淡的腐臭味,反而初闻香气馥郁,但却并不浓艳,细闻绵长隽永,竟不知道里面缠绕了多少种香气。医生忍不住将头探了进去,仔细寻找墨香的来源:“为什么这一箱和其他箱子的不一样?难道里面放了一块墨?” “不是,这一箱放着的大多都是手稿,而不是线装书。”老板放下手中的书走了过去,从那个樟木箱中拿出一摞摞手稿,细心地一叠叠摊开,放在阳光下晾晒。 “手稿你这里也有啊!”医生饶有兴趣地凑过去看,这些细致活他不敢随便碰,谁让他以前有弄断过山海经的书简,虽然是不小心之举,但他还是不敢乱动手了。搬搬箱子什么的倒没问题,他可怕万一撕碎了一张纸,再蹦出个什么神兽来。不过,医生环视着周围,他还是头一次知道哑舍内间里面还有这么一块小小的天井。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地面偶尔爬着一两只毛毛虫,老板却并没有把它们弄走,而是避开了它们的爬行路线放置书籍。此时是正午时分,阳光直直地落在这里,正好适合晒书。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哑舍里的藏书并不多,加上他刚刚搬出来的那一箱手稿,晒的书还没有铺满整个天井。 “老板,需要晒的就这么多了?”医生不信地问道。若是再多的书他都不觉得奇怪,奇怪的是太少了啊!老板好歹也是活了几千年的人了,怎么就收集了这么点书和手稿? 老板吹了吹手稿上落下的灰尘,珍惜地一边仔细检查着一边淡淡道:“书籍本来就难以保存,现在市面上连宋元时代的线装书都很难看到了。我手里的书大部分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封存起来了,真空状态下要更为稳妥。我身边的这些……就这么多。” 喂喂!那个可疑的停顿是怎么回事? 医生虽然站在阳光下,但也觉得忽然间浑身发寒。依照他对老板的了解,只有他不放心的古物才会随身安置。那么就是说,这些书其实都是有问题的了? 医生立刻四肢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不过他转念又一想,哑舍里的古物岂不是全都有问题?他不还经常往这里跑?怕什么啊! 正思量间,老板从箱子里拿出一摞书稿,方才闻过的那股浓郁的书墨香气再次袭来,令医生不由自主地凑了过去:“好香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老板清隽的脸容上露出一抹笑容:“你想知道?” 医生大喜点头道:“又要讲故事了?我喜欢听故事。” 老板的视线却落在了一旁的青石板地面,努力向前蠕动的毛毛虫身上,许久才启唇幽幽道:“你知道,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吗?” “啊?” 二 清·顺治三年。 “……要为小少爷准备抓周礼,东西都齐全了吗?” 什么声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这次是几年?还是几十年? “还差文房四宝呢!老爷让我到库房找一套来。对了,最好找小巧精致一点的,小婴儿也能抓在手里的那种。” “我记得有一块墨……哦,在这里。” 奚墨感觉到一直禁锢自己的盒子被打开,久违的阳光投射了进来。她眯了眯眼睛,有点不太适应。 “好丑啊!这么丑的一块墨?” “可是这块墨够小啊!而且我记得送礼的人说,这块墨可是五代十国时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难求啊!就是上面没有什么花纹雕刻,据说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亏得是早期,否则也存不到现在啊!” “好了好了,管这墨有什么来历呢!好歹也是块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关上了,奚墨感觉自己在盒子里来回碰撞,虽然不痛,但已经让她开始不爽起来。 丑?她很丑吗?她可是这世上第一块廷圭墨!好吧,虽然主人当年炼制她的时候,还没有很好的墨模,导致她并不像其他墨那样方方正正或者雅致特别,而是很不规则的一个墨块。可是当着一位淑女这么直截了当地说话真的可以吗? 奚墨抱怨的时间并没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阳光所笼罩,而这次她还发现周围摆着许多种类的物品,诸如印章、经书、笔、纸、砚、算盘、钱币、账册、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摆了整整一个床铺,一眼看去眼花缭乱数不胜数。而且从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看出这户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纸、端州砚和诸葛笔的,再加上她这块廷圭墨,倒也当真是世间最珍贵的文房四宝了。 不过这么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余物事虽然精贵非凡,但也不过是物品罢了。而她则因为是主人炼制的第一块墨,当初主人将烟料配料和成烟料团,放入铁臼中捣炼三万次,在每一次的捣炼中都倾注了太多的期许,所以让她在炼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点意识。 奚墨便由此诞生,虽然她从一开始,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旁。 被嫌弃也是不要紧的,奚墨也很淡然,这样她就不会被送人、被卖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她在落满灰尘的角落里,看着还是少年的主人跟随着他的父亲,制成了天下闻名的歙州墨,看着主人和他的父亲都被李后主赐国姓,后又改名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黄金易求,李墨难求”,到最后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时候所制出来的墨并留存了下来,所以她给自己起名为奚墨。 后来,主人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天下闻名的李墨也渐渐变成了廷圭墨。 再后来,主人就死了。 奚墨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自己漫长的生命,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区别于其他物事的存在。在几百年间,她被转了好几手,虽然模样很丑,但质地颇佳,已经确定是廷圭墨的她,其实已经身价千金。她记得上一次见到阳光,好像是被人当成礼物送到了洪家吧?洪家的那代家主,并不喜欢她,只将她随手锁进了库房。 过着这样被关在锦盒里的日子,除了睡觉她又能做什么呢?她倒是宁愿像当初那样被丢弃到角落里。 话说回来,她这一觉又睡了很久了吗?怎么人的打扮变了这么多?女人倒还好,没什么太大变化,怎么男人的头发前面全部秃了一半?还在后面系了个大辫子? 奚墨惊奇地看着这群衣着富贵的男男女女,簇拥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哦,对了,这是要办抓周礼,让一岁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预测以后的前途和性情。 才一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 “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明眸皓齿,头上珠翠缭绕,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纪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奚墨看着这个儿只扫了一圈,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软软的,白白的,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居,只有这个小男孩,只是这样单纯地对着她笑。 奚墨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周围的大人们也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一连串的吉祥话,所有人没防备地看着小宝宝动作迅速地把奚墨放进了嘴巴。 “哇!”惊天动地的哭泣声响彻耳际,奚墨顶着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对一个只有一岁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气味有着墨块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这个儿能感觉到她不同于其他物事的灵气,但这股味道却是怎么也忍受不了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在看到刚刚还视若珍宝举着她的儿,拿起了一盒胭脂爱不释手,奚墨还是忍不住郁闷了起来。 哼!这臭小子今年才一岁,就知道吃胭脂了!长大了还得了?看把他老爹气得…… 十五年后。 “表哥,这块墨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问道。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地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这里。当然,这也是因为洪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已经观察了洪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春咏柳絮,夏吟芙蕖,秋赏海棠,冬颂腊梅。好人家的姑娘们聚众玩乐,这都是奚墨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有的出嫁之前连绣楼都没有下过,她敢肯定这个女子诗社绝对是历史上的头一个。 洪在这些大家闺秀之间很受欢迎,洪、黄、钱、翁四大家族,是钱塘一带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间的年轻男女相识也就没有那么多死规矩。洪家世代书香门第,百年望族,洪父还是一名七品官员。而洪的外祖父黄机更是做过刑部尚书,现今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可谓国之重臣。洪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通过科举取得功名,便为家族的延续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确实对读四书五经没有兴趣,无论怎么逼自己学都学不进去。 “表哥,你说这块墨确实是廷圭墨吗?”黄蕙低头看着奚墨,满脸的好奇。她早就知道自家表哥的书桌上面总放着这块墨,以前就看到过,可是因为不起眼,也就没注意过。今天家宴的时候,被当成了笑话提起,她才知道这块墨就是表哥当年抓周的时候抓起的那块,然后还很嫌弃地扔掉了。这事儿这么有趣,都没听人提起过,应该是洪父太过于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会火冒三丈,大发一阵脾气,久而久之洪园内就没人敢提了。 洪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饶是他也不敢触他老爹的霉头,所以一般也并不提此事。此时见表妹好奇,便随手拿起奚墨,笑着跟她介绍道:“是的,这块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则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标志。这廷圭墨坚如玉,且有犀纹,丰肌腻理,光泽如漆,具有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一点如漆、万载存真的特性。这块墨传说是李廷圭最初所制,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但已经是质量胜于普通的墨块。” 黄蕙听出了一点兴味,语笑嫣然道:“这块墨倒是真有拈来轻、嗅来馨、坚如玉的几点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来清、研无声、一点如漆呢!” 洪闻弦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试试。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但饶是挥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犹豫了一下。这块墨他自小得来,虽然并不放在眼里,但也是在他手边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点都没有起过把它用掉的念头。可是当接触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时,洪便再也不管不顾,点了点头。 虽然是价值连城的廷圭墨,但是只磨一点点,让表妹开心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黄蕙闻言喜不自胜,特意洗了手,亲自打来清水,倒了一点在一方端州砚中,从洪手中拿过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来。 捏着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纤巧,本来应该是一副“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美好画面,但洪看在眼里,总有股说不出来的抑郁之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黄蕙磨了半晌,时间长到洪都有些舍不得时,忽然抬起头,古怪地说道:“相传廷圭墨泡在水里三年都不坏,原来竟是真的。” 洪一愣,凑过去看,才发现那端州砚中居然还是一汪清水。 黄蕙见他过来,以为他是要亲自磨墨,便把奚墨递给了他。 洪一接触到奚墨,顿时一怔,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传递到他的心里。待他回过神时,见到黄蕙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便洒然一笑道:“这块墨很有灵性,若是普通的诗稿,她还看不上眼呢!” 黄蕙以为洪在逗她开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后可要作出绝世之作,才能配得上这块墨呢!” 看着外面花影重重的洪园,奚墨撇了撇嘴。她能这么多年都保持着本身存在,自然修得了一些好处。其中有一项就是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就不能被水所化。 想要让她甘心化为墨汁来誊写的旷世巨作?就算有,她也绝不相信是洪能写出来的。 三 清·康熙十二年。 奚墨静静地躺在一家古董店的柜台上,看着即将把自己卖掉的洪。 她在他身边已经度过了二十八年了,看着他在年少的时候就显露惊人的才华,十五岁时就闻名于文坛,二十岁时就创作了许多诗文词曲,在江南一带多人传唱,风靡一时。 她也看着他和他的表妹黄蕙顺理成章地喜结连理亲上加亲,看着他们琴瑟和鸣举案齐眉,也看着他赶赴京城国子监肄业,却并没有得到官职,为了衣食而到处奔波。甚至因为放弃科举,为父母所不容,被逐出家族,贫困得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知道黄蕙身上的名贵首饰和华丽衣袍都一件件地换成了当票,即使全部换成了荆钗布裙也没有抱怨一句,可是他们现在已经连温饱都保证不了。所以奚墨真的不怪洪把她卖掉。 当初他们被逐出洪家的时候,骄傲的洪并没有带走多少银两,连房中的金银细软古董字画都没有拿半分,仅仅带上了一直放在书桌上的她。 那时的她,很高兴他没有丢下她。而现在,奚墨也很高兴自己对他有帮助。 他让她看了这个世界二十八年,而不是在盒子里孤独寂寞地度过,她已经知足了。 奚墨看着已经满面风霜的洪,他穿着一身布衣,已经不复当年翩翩贵公子的风采,生活的残酷已经磨圆了他的棱角,俊美的容颜上布满了灰败的神色。此时的他双目之间流露着不舍,反反复复地把奚墨放在手中摩挲,放下,然后再犹犹豫豫地拿起。 其实把她卖了换钱真的没有什么,奚墨环顾着这家古董店,店面小得可怜,但门口就燃着两盏汉代的长信宫灯,柜台上的那博山炉中焚着的居然是奇楠香,这种一片万金的奇楠香,南唐后主曾经赏赐过主人一片,主人珍惜又珍惜,一小片分了好几次来用。而这里居然就这样任其焚着,当真是暴殄天物!再看那百宝阁上的各种古董,奚墨更是大开眼界。在这样低调奢华的古董店里,她应该会过得不错。 只是,只是躺在洪的掌间,感受着他珍惜万分的摩挲,从她内心深处渐渐涌上来的,一种几乎能撕扯她灵魂的情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欢迎光临哑舍,这位客官,是要卖东西吗?”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从玉质的屏风后转出一个很年轻的男子。白肤淡唇,相貌俊秀,却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那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勾勒出他细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周身散发着一股清贵之气。洪眼利,发现在那人走动之间,隐约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 洪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谁能在衣服上绣着龙?一瞬间他对介绍自己来这家古董店的朋友产生了怀疑,这是在帮他还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举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让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这是戏服。” 洪一愣,这才发现眼前的这名男子并没有剃头,而是蓄着一头长发。 满人入关以来,颁布了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须遵从。优伶戏子可以穿前朝服饰,有些戏子甚至可以蓄发演戏,这些都是可以钻的空子,上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严令禁止。优伶属于下九流的职业,但洪却并没有任何看不起对方的意思。虽然他并不认为这家店能是一名戏子开得起的,但他还是恭敬地把手中的奚墨递了过去:“小生想卖这块墨。” 那人并没有把奚墨接过去,而只是瞄了一眼,便勾唇笑道:“廷圭墨吗?居然能留存到现在,当真难得了。我劝你最好把它留在身边吧。” 洪心下微震,此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道出奚墨的来历,可见当真眼力十足。可是,他舔了舔干涩的唇,苦笑道:“实不相瞒,小生也不想卖,可是生活所迫,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那人看了看他右手指间因为常年握笔而留下的茧子,微一沉吟道:“就算你卖了它,能挺过多久?一年?两年?” 洪知道这也不过是救急之举,就算廷圭墨再价值千金,但呆在京城这个吃穿用度都极其费钱的地方,他早晚还是要回到现在这个境地。可是……他想起强颜欢笑日渐消瘦的黄蕙,苦笑连连,并不多言。他作为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连妻子都不能照顾好,还连累她受苦,这样的事情,就算想一想都觉得愧疚,更无法为外人道也。 今日是黄蕙的生辰,他想,最起码能带她去趟天然居,再吃一次故乡的饭菜。 在洪陷入自责之际,只听那人忽道:“先生可会写戏文?” “自然是会的。”洪一怔之后急忙回答,他多年前在洪家闲暇时,经常写一些戏文让家族里养的戏班子演绎,没少被他爹责骂说他不务正业。可是,对方问这个做什么? “我帮你介绍个人吧,写几部戏给他,这些算是预付的报酬。”那人像是完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情,从柜台里掏出几张银票。 洪偷瞄了一眼,发现就算是最小额度的那张,都让他心跳加速:“这……” “好好保留着这块廷圭墨吧,她会给你带来好灵感的。”那人微微一笑,凤眼一眯,一派高深莫测。 清·康熙三十一年。 奚墨坐在灯烛之下,静静地看着正在奋笔疾书的洪。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陪了他四十七年,看着他一年年地变老,看着他那原本年轻英俊的脸上,慢慢地留下了岁月流逝的痕迹,却也越发显得睿智成熟起来。 洪当真写成了一部风靡当世的巨作《长生殿》,此戏一上演,甚至曾出现万人空巷的场景。皇宫内廷也曾演此剧,京城的聚和班、内聚班等班社都因为演此剧而闻名遐迩。诸位高官皇族都以请到能演《长生殿》的戏曲班而自豪,洪在京城一时风头无两。那一段时间里,他成为各位高官贵族争相邀请的对象。他做到了他想做的,黄蕙当出去的金银首饰不用她自己赎回来,自有人双手奉还。洪虽然没有在科举中榜上有名,却要比中了状元还要家喻户晓。 只是成也萧何败萧何,洪在不知不觉中卷入了权利的漩涡,成了几位阿哥皇子之间争斗的牺牲品,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长生殿》,洪只在闻名京城的第二年就被弹劾下狱,好在康熙皇帝并未追究他的责任,只是革除了他的太学生籍,被迫离开北京返回钱塘故乡。 “表哥,夜深露重,早些歇息吧。”黄蕙捧着一碗羹汤,走进书房。回到钱塘故乡后,她已经重新摘下了头上的珠翠,仅仅插了一根紫檀木簪,低调简约。和洪同年的她看上去要比洪年轻许多,不管是在最贫困的时候,还是最风光的时候,她都没有怨天尤人或者得意忘形,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这次虽然他们陷入了更艰难的境界,但黄蕙却从未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卖了京城的房子之后,二话不说地跟随洪回到了钱塘。 奚墨忍不住朝她看去。 也许奚墨是嫉妒她的。虽然最开始陪在洪身边的是自己,可是实际上他的妻子才是始终如一地支持着他。不过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她也不得不承认洪娶到她是他的福分,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伉俪情深…… 奚墨看着洪接过汤碗,满足地一边喝着一边和黄蕙温声细语,那温馨的画面就像是书里的插画。 有个人陪着,即使过得再艰难困苦,都是甘之如饴的吧……奚墨忽然觉得自己的生命虽然漫长,但是大部分时间都充满着孤独和黑暗。 黄蕙收好已经空了的汤碗,嘱咐丈夫不要太晚睡,便退出了书房。而洪则拿着一支湖州笔,悬在一张白纸之上,陷入了沉思。 奚墨已经习惯了洪的发呆,陪着他一起放空心思,什么都不去想。其实在无数次这样的一人一墨默然相对时,奚墨总是有种感觉,其实洪是能察觉到她的存在的。 “奚墨……从京城回来,你好像就有心事啊……”沉默了许久之后,洪忽然放下笔,动了动僵硬的手腕,抬头对着桌上的奚墨笑了笑。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养成了对着奚墨自言自语的习惯。黄蕙也发现过几次,嗔他实在是痴。可是他也需要有个倾诉的对象,即使是一个不能给他回应的墨。 奚墨愣了愣,她其实已经习惯了洪的人来疯,总是对着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可是这次……他好像并不是在乱说…… “为我被贬回故乡而可惜吗?其实这样也好,奚墨,我太傻了,呆在那个吃人的地方,迟早会被人囫囵吞下去。”洪笑了笑,京城的繁华让他迷了眼,《长生殿》带来的成功,让他几乎停滞了创作。 “我向你保证过,要写一部旷世巨作。”洪伸手摩挲着奚墨,经过这些年在掌间的把玩,奚墨已经光滑如玉,触感细腻,让人爱不释手。 “我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那些姐姐妹妹们都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就算是表妹,幼年丧母,虽然嫁了我,岳父也不久后仙逝,陪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洪喃喃道,言语间流露出自责的悔意。洪家本来是一门望族,南宋时期曾经一门父子公侯三宰相,三洪学士名满天下学贯古今。但在他这一代因为受到三藩之乱的牵连,家族被官府查抄,父母被发配充军,姐姐妹妹们一个个抑郁夭亡,就算是他回到故乡,也是面对着一个已经废弃的洪园。 “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洪怅然叹息。 奚墨看着他重新拿起笔,慢慢地写道:“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奚墨拥有墨者灵性,所有被墨汁所书写的书籍,她都能感应得到,这些年来她也看过了无数本典籍,但洪所写的这部,却让她大为感兴趣。 书中的男主人公出生的时候口中含玉,便是个“国”字。玉上刻了八个字,与那传国玉玺和氏璧类似,寓意汉室天下。顺治二年时京城有个不知道真假的“太子”,被砍了脑袋。奚墨记得,洪正巧是出生在顺治二年的。噗,抓周抓了个胭脂?那这不就是他自己吗? 这人,难道还是心存着反清复明的念头?看他文里写的东南西北四王,明明就是影射着清初四个异姓王,那文中的北静王就是四个异姓王中唯一袭封王爵的未来靖南王耿精忠。她还记得那耿精忠还是洪的至交好友,两人在康熙八年时于京城把酒言欢,她也曾见过几面。这书中的北静王年未弱冠、形容秀美、情性谦和,当真就是那耿精忠的翻版。 喏,文中那个暗示说要远嫁当王妃的探春,应该就是洪的妹妹,确确实实是嫁给了耿精忠,乘船远嫁三千里到了福建做王妃。 咦,文里那个黛玉和宝钗都是宝玉的表妹,到底哪个是黄蕙?应该是黛玉吧?黄蕙也是幼年丧母,父亲高居官位也英年早逝…… 奚墨心潮起伏,静静地陪着洪,看着他一笔一笔写下自己的人生,把自己的血泪融入到语句之间,字字珠玑。 清·康熙四十三年。 奚墨觉得有些心神不宁,江宁织造曹寅集南北名流为盛会,独让洪居上座,演出全部《长生殿》,据说要整整演出三日三夜。可是算算日子,洪应该早就从江宁回来了。 走之前洪和黄蕙的谈话她都听在耳内,洪这次去会带着那本《石头记》的手稿。曹寅是他的好朋友,经常为江南贫困文人刊刻书稿,他想拜托曹寅刊刻这部《石头记》。 确实是一部旷世巨作,可惜还没写完。 奚墨觉得自己的不安是因为好几日没有看到八十回之后的文章了。 真是可恶,不知道还没写好这个月的新文吗?居然就这么到处乱跑,还不带她去!不带这样拖稿的啊! 不过,时间过得真快,好像他昨天仍是那帅气的翩翩公子,但一转眼他都已经是快一甲子的老头子了。 人的生命,好像非常的短暂…… 奚墨愣愣地想着,就忽然听到了黄蕙撕心裂肺的哭声。 “奚墨……表哥……表哥他回来的路上,行经乌镇……酒后登舟……堕水而死……”黄蕙恍恍惚惚,她知道洪喜欢对奚墨自言自语,此时她孤苦无依,自然也下意识地这么做了。 黄蕙泪如泉涌,不能接受这个噩耗。他和表哥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她以为他们都不会分开了。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她在十年前甚至连两人合葬的墓穴都准备好了,可是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天居然这么快就到来了。 奚墨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人的生命真的非常的短暂,就像是她在过年时看到过的那绚烂的烟火一般,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不见。 为什么,她的心里那么的难受呢?有什么事她可以为他做的呢?难道她要继续过那漫长而又孤独的岁月吗? “不,我还不能就这么随他去了。唯一的手稿被表哥拿去了,家里还有他的草稿,我必须帮他誊写一份出来……”短暂的悲苦之后,黄蕙坚定地擦干眼泪。她一向是这样的女子,贫困无法让她低下螓首,劳苦也无法压弯她的脊梁。就算是过了多少年也一样。 待她回过神时,发现她的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握着一块不规则的墨块,不出众的外表,甚至还有些丑陋。 黄蕙学着洪平时的习惯,用手珍惜地摩挲着墨块上面的纹路,缓缓道:“奚墨,我还记得当年表哥说过的戏言,他如今写下了旷世巨作,你会不会陪他?” 会的。这是他们之间的承诺。 奚墨淡淡微笑。 四 “这……这就是那块廷圭墨所化的墨汁所写的手稿?”医生低头看着老板手中的纸张,上面的墨迹如同点漆,甚至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可是这不是重点吧?我记得《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吧?和这个洪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洪死前去的曹家,草稿便留在了曹寅那里。后来曹家也出了一系列的事,曹寅便没有时间把这本书付印。后来也许曹雪芹在自己祖父的遗物中翻到了那部手稿,和他的身世很像,便‘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不是写了十载。不过,后四十回也许都是出自他之手。洪因为《长生殿》一事,便不再在书稿上署真名,后世辗转相传,便以为曹雪芹是真正的作者。”老板把手稿分好一摞一摞放在青石板上晾晒,一时间天井之中都充满了墨香。 “不对啊……这不对啊……”医生显然无法接受。 “书里那么多江南事物,在京城出生的曹雪芹哪里见过?而且他二十岁就能写出这样的旷世巨作?二十岁就说自己半生潦倒?他是曹家独子,哪里来的那么多姐姐妹妹?雍正时期开始文字狱,他哪里敢写这么反清复明的东西?”老板一句一句反问,本来历史学得就不好的医生被问得一愣一愣的。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辟谣?你不是知道吗?怎么……”看着老板脸上似笑非笑,医生顿住了话语。他怎么忘了,这历史上连秦始皇都可以是暴君,那么一部的作者被错认,那又有什么不可能发生? 医生聪明地没有追问,不过他低头的时候看到了地上依旧慢慢蠕动的毛毛虫,想起老板最先提到的那个问题。 “对了,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啊?” 老板看了看手中的手稿,墨迹如新,微微一笑道:“变成蝴蝶。” (注:此章文字系据《土默热红学》演绎而成,纯系,娱乐而已) 第37章亡灵书 一 医生坐在候机室里,拿着iphone玩着水果忍者,却根本不在状态,总是切到炸弹挂掉。失败了几次之后,他终于放弃,把手机收好,拿起包里的埃及旅游指南。 其实他去埃及并不是去玩,而是出差,他工作的医院和开罗的一家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他是去考察的。这种出国公干的机会很多,但医生觉得自己很倒霉,居然被分配到埃及。为什么是埃及啊?他好想和淳戈换一下,那臭小子好命可以去英国转一圈呢!埃及除了黄土就是黄土,而且最要命的是很热啊! 医生随意翻着手中的旅游指南,有种微妙的恐惧感。他会说英语,但不会说埃及语啊!再一次诅咒好命的淳戈…… 正在碎碎念的医生发觉身边坐了人,正想把包挪过来,却在一抬头的时候猛然睁大了眼睛。 昨晚刚见过面道过别的老板,正一脸淡定地坐在他身边,而他手中拿着的……居然是登机牌和护照! 医生已经彻底无语了,虽然上次去西安的时候知道老板肯定是有身份证才能坐飞机的,但他没想到老板居然连护照都能有!而且明显是和他一班飞机,他昨天才告诉老板他要去埃及,怎么这么短的时间里,连签证都办好了?要知道他办的时候费了好几天的工夫呢!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你怎么和我一起去啊?”医生抹了把脸,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在他的印象中,老板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古代人,虽然身处现代社会,但他明显留恋哑舍那种古香古色的环境,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主动接触外界。而现在太阳是从西边出来了吗?老板居然要出国? 老板觉得医生脸上崩溃的表情很是有趣,盯着他看了半晌后,微微一笑道:“埃及我一直都很想去,借这个机会一起去玩玩吧。” 医生被他唇边的笑容吓得毛骨悚然。玩玩?喂!虽然同样拥有五千年的历史,但埃及的那些古董可不是能随便玩玩的啊!医生脑海里瞬间闪过N部有关于木乃伊的恐怖电影,然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老板喜欢中国的古董,但不代表国外的古董也喜欢,他太杞人忧天了。 平静下来之后,医生倒觉得有人陪着也不错。老板现在穿的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件古旧的中山装,而是赤龙服改良后的衬衫。全黑色的衬衫在袖口和衣摆处都绣着赤金色的滚云边,既现代又时尚,非常的惹眼。那条阴魂不散的赤龙趴在老板的右肩上,龙身蜿蜒在后背处,倒是再也没有变动过地方。再配上他外面穿的米色风衣,十足就是一个俊秀帅气的都市青年,谁能猜到他身边的这个人实际上已经活了足足两千多年呢。 医生这时注意到老板的耳轮上居然夹着一枚半圆形的金质耳环,戴这种耳环并不需要打耳洞,只要夹在耳轮上即可。医生挑了挑眉,没想到老板这样的人会戴饰品,不过他注意看了看,发现老板只戴了左边的耳朵而已。倒是因为这样,显得非常别致。 啧,天要下红雨了?这老古董居然也懂得时尚了?医生却不敢调侃,只是默默地在内心吐槽。 过了不久便开始登机,两人的座位相连,因为他们坐的是凌晨的红眼航班,随意地聊了一会儿后,医生便头一歪睡死了过去。 老板帮他拿下脸上的眼镜,唤来空姐为他要了一个毯子,然后便定定地凝视着医生的睡颜。 他口中虽然说得轻松,可是心下却纠结万分。 胡亥对扶苏的执念,他早就知晓,但这两千多年以来,胡亥并未出现过。或者他以前也出现过,只是因为扶苏转世每一世都活不过二十四岁,对此并没有什么办法,索性都不甚在意。而身为这一世扶苏转世的医生,却因为长命锁的破裂而顺利地活了下去,胡亥便开始了各种小动作。 胡亥要做的,无外乎就是复活他的皇兄,抹去这具躯体内医生的灵魂。这种事胡亥已经尝试过了一回,幸好没有让他得手。老板已将九龙杯妥善地收好,也顺利地把烟幕弹释放了出去,但他却不能保证胡亥真的会上当。 所以这一次医生出国远行,他也怀疑是胡亥动的手脚,想要医生离开他的保护视线,所以他连夜占了一卦——没想到居然是水雷屯卦,是卦象中甚少出现的下下卦。屯者,难也。下下卦象曰:“风刮乱丝不见头,颠三倒四犯忧愁,慢从款来左顺遂,急促反惹不自由。”其中一卦中有六爻,这次占出的是阴爻六三,爻辞曰:“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虞指虞人,古时入山林必有虞人做向导。这个爻辞的意思就是说,追扑鹿而无当地人的帮助,只能迷失在树林中。君子自应机警,如不舍弃,就会有大难。 先不说这不祥的爻辞,水雷屯卦是周易六十四卦中对远行最为忌讳的一卦。所以老板火速动用关系办了签证订了机票,决定陪医生一起去开罗。 “放心,不管是哪里,我总是能把你护住的……”老板喃喃自语,最后低沉至微不可闻。 二 从上海到埃及首都开罗并没有直达航班,他们中途在卡塔尔的多哈转机,再在机场等了三个多小时才坐上去开罗的航班。这样一折腾,到开罗的时间是当日的中午十二点。虽然表面上他们只用了十二小时就到了开罗,但是其中有时差问题,再加上从他们的城市到上海坐动车所耗的时间,林林总总,途中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小时。 就算是曾经在手术室站过十个小时的医生,在走出开罗机场,看到头顶无比刺眼炽热的阳光时,也不由头重脚轻地眩晕了一下。 很快被人扶了一把,医生揉了揉生疼的太阳穴,发现一直没睡的老板依旧精神奕奕。好吧,不能以常理来揣测这个人,毕竟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并没有人来接机,医生早就想到了。像他这样的小虾米,不能奢望对方医院兴师动众。医生拦了辆出租车。虽然语言不通,但好在他已经记下了对方医院预订的酒店地址,出租车司机也习惯了这样语言不通的游客,用手指比划了一个数字。医生顿时无语了,原来开罗当地的出租车根本不流行打表,而是习惯双方先讲好一个价钱。杀价自然是不用言语沟通也能进行的,医生比了几个手势之后,司机便一脚油门奔向目的地。 路上看到了飘满三角帆船的蓝色尼罗河,和城市里不计其数的尖塔直刺云端。被称为千塔之城的开罗,是尼罗河之畔的一颗明珠。一路风景很好,所以医生对住宿的地方也很期盼。他还坚持拽着老板一起过去,打算两人住一起,省点钱。而且,最重要的是老板并没有手机,在这个现代化的社会,没有手机根本无法联系,医生可不想在异地他乡找不到人。可是在看到那间酒店破旧不堪的房间时,他还是说不出留下老板同住的话。 因为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得可怜的单人床。 老板对这里非常不卫生的条件甚为不满,难得地皱了皱眉,在医生说话之前便把他从这里拽了出去。“你不住在这里也没关系吧?”老板淡淡地问道。 “是没关系,对方一样可以联络到我,只是住宿就需要自己掏钱……”医生的话被老板的眼神掐灭在喉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傻,省钱?做什么替这个人省钱啊! 老板拦了辆出租车,说了一个地址,不过这次却没有讲价,而是直接拍给了对方两张绿色美钞。 这个出租车司机居然还会说英文,一听他们要去米那宫酒店,立刻热情洋溢地介绍起来。米那宫酒店在苏伊士运河开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历史悠久,与吉萨三大金字塔只有一街之隔。而其中的丘吉尔套房,是赫赫有名的全球十大酒店套房之一,是中美英三国订下《开罗宣言》的会址。而现今这间套房依然没有保护起来任人参观,而是照样和其他房间一样任人居住,只是房价高得让人咋舌。 伴随着司机风趣的解说,车子沿着金字塔大街一直开到头,医生看着车窗外矗立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的金字塔,有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 而这种不真实的感觉,在老板居然刷卡入住了那间丘吉尔套房之后,达到了顶点。 虽然知道老板很败家,但败家到这种程度简直就是人神共愤!丘吉尔套房那么大,他们两个人住?虽然说这个房间的阳台直面胡夫金字塔,但别的房间也可以看得到啊!可是房价居然是其他房间的N倍……医生恍惚觉得自己其实根本就没到开罗,应该是正在飞机上做梦吧? 老板并不理会站在门口发呆的医生,在屋内转悠了一圈,感慨一句:“家具都已经大多不是原物了啊……” “你……你来过?”医生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老板并没有回答,只是取下了墙上的一幅油画,从油画的画框里小心地取出了一个物事。 医生立刻凑了过去。躺在老板掌心的,赫然是一枚半圆形的金质耳环。医生反射性地抬头往老板的左耳看去,两枚耳环果然一模一样,别无半点差别。 “这……这……”饶是见惯了老板能做出的层出不穷的怪事,医生此时也有点无语。这……这是埃及啊! “幸好这幅油画是一个很有名的人画的,没有人擅动。”老板把画框复原,重新把画挂上,“别那么吃惊,虽然我没有来过这里,但当年来这里的另有他人。”至于他为何能看出家具都换了样,那是因为他对古董有股异于常人的直觉。只消看一眼,就能知道物事的大概制造时间。 医生愣了愣。一进丘吉尔套房的客厅里,挂着好几张照片。尽管历史学得不好,他也能看得出,其中一幅是中美英三巨头的合影,丘吉尔和罗斯福他不怎么认得,但另一个人他却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念书的时候曾经在历史课本上见过这个人。 除了这张三巨头的合影外,墙上还有几张丘吉尔的单人照,和与会人员的合影。其中那名来自中国的重要人士和他夫人的身影也身在其列。在不甚清楚的古老照片中,隐约可见那名女士耳边的一点金光。 这样一副耳环,其中一个在丘吉尔套房之中,而另一个当年却在那名女士的耳边。那名女士是出了名的交际广泛,并且帮助丈夫开创了一个极好的局面。虽然最终因为在西安的一次转折而每况愈下,最终党派退居台湾,但在当年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是不容小觑的角色。 “这耳环有什么作用?”医生兴致勃勃地问道。 老板并没有多卖关子,而是把新取出的耳环递给了医生。“戴上吧,照现在的说法,这个鎏金耳环可以当成翻译器和通话器使用。” 医生从善如流,也大概猜出这枚耳环当时应该是被当成窃听器使用的。而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对方没有找到机会收回,至此沉寂了近六十年。医生不是不想问这耳环到底是什么来历,但他的体力根本不能支撑他的好奇心了,匆匆洗漱之后便直接沉入了梦乡。 三 医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而老板并没有在房间里。 医生并不着急去那家医院报到,考察虽然只有一个礼拜,但医院给了他足足半个月时间,所以他有充足的时间。 开罗此时虽然已经十月了,但依旧酷热如夏,医生很不适应。换了件薄衫,他试着用鎏金耳环和老板联系,在房间里自言自语了半晌之后,医生觉得自己很傻。 怎么就这么轻易地相信了他说的话?这玩意可以媲美手机?这不是搞笑吗!医生愤恨地想要摘掉耳环,但手抬起来后又默默地放了下来。 反正也不碍事,戴着就戴着吧。 他在房中转悠了一圈,发现客房的床铺并没有动过的痕迹,说明老板根本就没有休息过,屋内也没有留给他的字条。医生开始着急起来。他去前台询问有没有人看到老板出门,正纠结地用蹩脚的英语表达自己的意思,医生讶然地发现他完全能听懂对方的英语,而且他说出口的居然也是一串非常流利的英语! 医生四下看去,发觉前台上摆放着的各种外文资料他都看得懂。随手拽了一个埃及人,对方说埃及语他竟然也能沟通无障碍!换了法国人、德国人也都完全没关系! 就算是再不敢相信,医生也不得不承认这鎏金耳环实在是太TNND给力了!! 这就是一个多国语言翻译器啊!医生在四周膜拜的目光中,得意洋洋地扬起了下巴。为什么他不早点遇到老板?这样念书的时候,英语六级就可以HOLD住了啊! 正在医生各种YY时,老板步履匆匆地从酒店外面走了进来,医生只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卷东西,还没询问他去了哪里,便被他一把往电梯拽去。 “早餐送进来……”医生及时地喊了一句,等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整个人都已经消失在电梯里了。 前台的客服小姐惊鸿一瞥地看到这对年轻的东方男子戴着同款式的耳环,露出了然的笑容,决定客房服务晚一些再送去。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医生被老板拽进了房间,有些忐忑地看着老板凝重的神色。他很少看见老板的脸上出现如此严肃的表情,他向来都是那么的淡定,就算当初在说他自己要死的时候,都是一脸的波澜不惊。 老板皱了皱眉,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直接把手里拿着的东西递给了医生。 这是一张很古怪的纸卷,从上面发霉和破损的痕迹来看,应该是经历了很长的岁月。纸卷上有许多图画,还书写着若干字符,有些已经破损不堪不能辨认了。医生虽然已经能读懂埃及语了,但一眼看上去也觉得十分吃力。他猜想这应该是古埃及的诗词歌赋,就像是即使懂汉语的外国人,也不容易看懂中国的唐诗宋词一样。 “我昨晚在开罗市内逛了逛,听说前不久有暴动,毁了一小部分埃及历史博物馆的藏品,我去了解了下情况。然后早上去了趟对面的吉萨金字塔,因为胡夫金字塔每天只接待三百个游客,所以我托了人帮我排队。”老板沉下心,仔细地解释起来。他虽然平时不爱讲话,但他原来并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在两千年漫长的岁月之中,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就算是与每一世的扶苏转世相处,他也从日夜相伴,到最后发展到基本不和对方接触,只是远远地看着,知道对方过得还算可以便罢了。 因为他不能承受每一次短暂的相处之后,便是无可奈何的死别,这样就等于把两千多年前的惨事重复地再一次上演,然后伤痛不断地放大,再放大。就像是个永远醒不了的噩梦。 可是医生不同,他主动推开了哑舍的雕花木门,他身上的长命锁已经断裂,他已经没有了那宿命的枷锁。他可以活下去,他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活下去。 所以他很想像和当年的扶苏相处那样,希望两个人可以成为长久的朋友。 可是医生和扶苏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也丢失了一些与人交流的技巧。老板难得地苦恼了一下,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害怕没有朋友的小学生。 “然后我就去了哈利勒市场,对,就是你的旅游指南上着重推荐的那个哈奈·哈利勒市场。在公元十四世纪时便已经存在的市场,足足有一个区那么大……”老板尝试着组织自己的语言,但显然效果并不是那么的好。 “哦哦!所以你去捡漏了?”医生显然没有老板那样敏感的神经,根本没有察觉到老板的不自在。但作为一个优秀的医生,他还拥有着强悍的联想能力。“这纸卷就是你捡的漏?真不错!大概能是多少年前的古董?糟了,你不会搞得太夸张了吧?若是很古董的东西,过海关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被扣留啊?” 老板撇了撇嘴,觉得对着医生这个迟钝的家伙,自己想得那么多简直就是自寻烦恼。 “这是埃及特产的纸莎草做成的纸卷,纸莎草的茎芯去壳后排列整齐连接成片就可以造纸,一张莎草纸共有两层,上层用于书写,和下层叠在一起经过敲打之后,芯内的酵素就会在压力下起到黏和作用。将多张长纸沿边黏和,可以制成长卷。这是历史上最早最便利的书写材料,历经了三千年不衰,直到公元八世纪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埃及,才取代了这种莎草纸。”老板不仅对于国内的古董了若指掌,他还拥有漫长的生命,有许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 “那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我看好像是什么赞美死亡的诗吧?”医生一听果然是古董,立刻小心地把纸卷放在了茶几上。他可不想不小心撕坏了,然后里面冒出了什么可怕的木乃伊之类的东东。好歹山海经里的穷奇和环狗那两货还挺可爱的! “这是亡灵书。是古埃及人为死者奉献的一种符,写着咒语和对神的赞美。通常是写在纸草卷上,放入死者的墓中。古埃及人认为可以保障死者在阴间的安全,而亡灵书上的咒语,会让死者在白昼返回世间。”老板轻描淡写地说着,但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套房之内回响着,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股浑身战栗的寒意。 “那……那这个亡灵书……不会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吧?”医生知道老板的眼力一向很刁,能让他另眼相看的古董,那绝对都是超级恐怖级别的。 “是……拉美西斯二世的……” “……” 一阵足以溺死人的沉寂,就算医生历史学得不好,但也知道拉美西斯二世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那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法老王!在位六十七年,比中国的康熙皇帝在位的时间都要长,也许甚至是世界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统治者!更别说他统治的还是四大古文明之一的古埃及!在三千多年前,统一了埃及,缔结了第一条战争和平条款,在埃及的土地上,到处都建有他的雕像和他的神庙…… “这东西我们能带出国吗?”医生回过神,首先想的就是安全问题。三千多年前的古董啊!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被海关拘留啊! “放心,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的古董,因为莎草纸不可能保存三千多年。”老板不以为然,哈利勒市场上到处都在卖这个东西,任谁拿在手里都觉得这是仿造得很逼真的赝品或者旅行纪念品。 “那……”那这个并不是真品? “所以我怀疑这卷亡灵书,是真的有法力的。”老板一边缓缓地说着,一边居然伸手去撕那张珍贵的亡灵书。 医生想要阻止,但动作却没老板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板揭下一层莎草纸。浅棕色的莎草纸一揭就开,显然之前已经被老板揭开过了。一行古埃及语出现在第二层亡灵书之上,其中还有部分词语破损,医生读得勉勉强强,下意识地去看身边的老板。 “当阳光再次照射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大概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老板叹了口气,“中间破损的词组根本猜不出是什么,也许,是当阳光再次照射到这第二卷亡灵书时……” 医生脸色难看地看着外面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毫无阻碍地照射到了亡灵书上。可是除了让那上面的裂纹及纤维痕迹更清晰外,根本没有任何异变反应。 “什么都没发生,老板,你肯定是太紧张了。也许外国的古董没你想象的那么神奇呢!”医生干笑了两声,起身道,“你昨晚都没睡吧?还是先休息休息。怎么客房服务还没送来?服务太差了!我要投诉!” 其实医生更想亲自去餐厅转悠一圈,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有了鎏金耳环,医生便不怕独自出门了,沟通没有障碍了嘛! 听着房门关上的声音,老板又盯着茶几上的亡灵书看了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随意地躺在沙发上。 他们住的这个套间的客厅里,有着一套豪华的家具,他现在躺着的便是仿地中海风格的欧式贵妃椅。老板虽然并不是同普通人一样需要每日固定的睡眠,但这贵妃椅非常舒适,他闭上了眼睛,放空思绪休息,确实很不错。 过了一小会儿,当阳光完全把亡灵书照射在内时,浅棕色的莎草纸骤然间亮了起来,一股白烟在阳光下升腾而起,慢慢地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逐渐清晰,最终幻化出一个半透明的年轻英俊的男子。 此人大概只有二十多岁,眼眉深邃,鹰钩鼻,头上戴着亚麻布,上身赤裸,胸前还挂着若干镶嵌着珍贵宝石的项链,下半身穿着白麻布窄裙,是典型的古埃及贵族的打扮。他虽然只是一具灵魂体的状态,整个人却透露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男子先是疑惑地观察四周,对屋里的所有东西都分外好奇,尤其是客厅墙上挂着的照片,更是让他看了又看。最后,他才把目光转向了在贵妃椅上小憩的老板,本来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瞥,却在看到老板穿着的衬衫时,吃了一惊,瞬间便飘到了贵妃椅旁。 那人英俊的眉眼间显示出越来越惊奇的神色,最终控制不住地向老板伸出了手。 “我就猜你应该快出来了。”老板缓缓地睁开双目,并不去看已经搭在他胸前的那只半透明的手,而是直直地看向那名突然出现的古埃及男子。“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法老王?陛下?还是……拉美西斯二世?” 英俊的法老王收回了他的手,挺直了身体,微扬下颌,居高临下地看着老板,傲气十足地沉声道:“异国的庶民,朕准你称呼朕为陛下。” 老板挑了挑眉,知道这是鎏金耳环把古埃及语翻译成了他能理解的意思,否则一个埃及法老王不会称自己为朕。老板无礼地看着法老王,并没有起身,事实上,他觉得这个贵妃椅舒适极了,一点都不想动。 “我想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埃及,并不在你统治之下。” 法老王环顾了一下四周,点了点头道:“显而易见,可我已经做够了法老王,好不容易从漫长的沉睡中醒了过来,我可不想继续以前那种无聊的日子。” 老板没想到拉美西斯二世居然如此上道,不过换了是谁重生,都不会想让自己的生命一成不变地重来一次。人的灵魂体应该是可以控制外表的,法老王逝世之时虽然已经九十九岁高龄,但现在的外表却是他二十多岁刚登基时,最年轻气盛的样子。 老板微微起身,看向茶几上的那张莎草纸卷,感慨道:“没想到亡灵书真的能令亡灵复活……” “复活?不,这只是第一步,解放我沉睡的灵魂。”法老王摇了摇手指,然后深深地弯下了腰,盯着老板的双目,缓缓道,“尼罗河的河水可以降而复涨,草木收割之后又可以再生,所以我们相信,人也是可以复活的。人死后,是要找到Osiris大神,洗清自己在人世间的罪恶,然后用亡灵书重返人间。此外,还必须保持肉身的不朽。” “哦?那你生前一定是犯了不少的罪孽,现在已经是你逝去后的三千多年了。”老板难得吐槽了一句,自觉得若是医生在的话,他肯定也会这么说。 法老王的表情僵硬了一下,在阳光的照射下,他的身形越来越清晰,呈现出如蜂蜜般棕黄色的皮肤,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个灵魂体。他的面目和埃及四处可见的拉美西斯二世雕像一模一样,如刀削般的面容就像赞美他的诗篇中所写的一样英俊无匹。 老板一向喜欢收集美丽又富有艺术气息的物品,哑舍也是因为他的收藏癖泛滥而产生的,此时见到法老王富有异国气息的俊美面容,老板也不禁眯起了双目,开始考虑如何把这个高傲臭屁的法老王拐回哑舍中好好收藏起来。其实他更想弄走一座拉美西斯二世的雕像,可是这家伙在世的时候,给自己所立的雕像一个比一个巨大,甚至都有几十米高的,实在是没办法搬进他的小店。 老板正在走神,而法老王却整理了一下表情,意味深长地继续笑道:“知道我们如何保持肉身不朽吗?木乃伊?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说过木乃伊是如何制作的?” 法老王并没有等老板回话,而是自顾自地把手伸向了老板挺直的鼻梁,一边抚摸一边缓缓道:“首先,用铁钩,从鼻腔之中钩出脑髓。除尽之后,用药物注入其中。” 法老王的手向下,沿着老板的下颌,拂过他的脖颈,然后掠过胸前,最终落到他的腰侧。“其次,用石刀剖开侧面,取出内脏,然后用棕酒冲洗腹腔,撒以香料,填上药物,再小心地缝合起来。然后再用一种强碱溶液泡制整整七十天,再冲洗干净。最后再用一种涂有胶质的蜡布,一条一条,细细地包裹起来……” 法老王的声音低沉,带着古埃及语特有的卷翘舌音,在房间内回响着。他的手在老板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游移着,一点都不掩饰自己对掌下身体的渴望。 “朕以为我们的木乃伊技术应该是最好的了……可是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这具身体……应该保持了有五百年了吧?不……至少有一千多年了……” 老板躺在贵妃椅上,大大方方地任凭法老王的骚扰。法老王现在看起来虽然和真人无异,但其实根本碰不到他。他和一个空气计较什么?他此时想到的,是他临走前占的那一卦,水雷屯六三爻辞:“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那个所谓虞人的向导,指的应该就是这位法老王吧?那么那匹鹿究竟指的是谁呢?又要必须舍弃谁才能使得医生不会濒临险境呢? 英俊的法老王没有察觉到老板的神思不属,问了几个问题都没有得到回答之后,他反而越来越癫狂,深棕色的双瞳闪烁着异样的神采。 “喔喔!看来是这件衣服有古怪!”虽然法老王察觉到了关键,但却碍于他的灵魂体状态,根本无法扭开老板赤龙服的纽扣。万分着急的法老王束手无策,整个人都几乎覆了上去。 四 “老板!埃及这里吃的东西都很奇怪啊!我挑了几样能看明白原料的……喂喂!这是怎么回事?你是谁啊你!”推门而入的医生硬生生地被吓了一跳。 这确实是很惊悚的一幕,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老板被压在贵妃椅上,任凭那个陌生的男人对他上下其手,若不是老板脸上并没有任何恼怒的神情,他几乎下一秒就要按门边的报警按钮了。 “大胆庶民,竟敢对朕大呼小叫!”法老王抬起头,反而把怒火全部烧向突然闯入的医生。 老板一时也懒得起身,对着医生指了指法老王道:“这位就是尊敬伟大的拉美西斯二世陛下。”他虽然前缀后缀都加了,可是语气却很随意,听上去像是在开玩笑。 医生推着餐车的手抖了一下,赶紧回身把房门关上。他可不觉得老板在和他开玩笑。 “这么说……亡灵书上的咒语实现了?”医生搓了搓手,不断上下打量着新鲜出炉的法老王。这可是活生生的灵魂耶!虽然他是个崇尚科学的研究者,但非自然现象也是需要研究的! 老板却想起一事,坐起身来,指着第二层亡灵书上缺失的那个词问道:“当阳光再次照射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中间的那个词是什么?” “Horis!”法老王双手环胸,扬起了下巴,盛气凌人地说了一个词。但是医生和老板都没有听懂,显然这是个古埃及语的专有名词,鎏金耳环也无法翻译。 法老王想了想,解释道:“我们认为,复活一个人,让他的灵魂和肉体重新融合在一起,必须要有个作为媒介的物品。Horis在埃及语中是珍惜的意思,我选的Horis是我执掌埃及时所用的权杖。Horis平时不能被太阳照射到,需要积累阴气来吸收能量,但当太阳隔了许久照射其上时,只要灵魂和肉体在其附近,便可以重新融合。” 医生听着听着,忽然想到一事,拿起茶几上的埃及旅游指南,翻到一页道:“你说的不会是你建造的阿布辛拜勒神庙吧?每年太阳光只有两次穿过六十二米的隧道,照进神龛。一次是2月21日,法老王陛下您的生日,另一次是10月21日,是法老王您登基的日子……” “是的,我把权杖放在了神龛里我自己的雕像之中。前一个你说的没错,是我出生的日子。可是后一个日子,虽然是我登基的日子,可是最重要的,是我为我自己挑选的,重返人间的日子!哈哈哈哈!”法老王张开双臂,旁若无人般肆意大笑起来。 医生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早知道古埃及人的天文历法强悍无比,但这阿布辛拜勒神庙也太神奇了吧,简直就是巧夺天工,居然不用电脑计算也能搞出这么强大的神迹。 老板却不爽法老王气焰熏天的模样,支着下巴淡淡道:“怎么?你要重返人间?用你那具残破不堪的木乃伊?听说你的那具木乃伊还曾经被当成鱼干在市场出售过,还因为发霉去巴黎进行过会诊。哦,对,埃及政府还专门给你办了一个护照,上面写着国王陛下。而且你的木乃伊,现在可是埃及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想要进去参观还要再买张门票呢!” 笑声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戛然而止。法老王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戏谑的表情。 但很遗憾,老板从来不开玩笑。 “至于那个阿布辛拜勒神庙,虽然经历了三千多年还没倒塌,但是不好意思,五十年前就因为埃及政府要修建阿斯旺水坝而移到了几百米外的高地上。虽然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每个石块都保持完整,可惜,每年阳光照射的日子,便推迟了一天,变成了2月22日和10月22日。喏,希望你不是非要10月21日这一天才能复活。”老板撇了撇嘴,心情不错地看着英俊的法老王僵着一张俊颜,整个人散发着怒气,像是马上要燃烧起来了。 医生忽然觉得这法老王也挺可怜的,本来以为有希望重返人间,可是却一下子从天堂掉入了地狱。医生瞥了眼淡定的老板,觉得法老王最不应该的,就是惹到老板了。 法老王确实受到很大打击,木乃伊倒是好办,埃及这么大,他肯定可以找到一具和他灵魂契合的身体,纵使花了再多年也不怕。 可是最悲剧的就是权杖居然被人移动过了! 他的权杖其实并不是最好的Horis,但更多更好的Horis都已经被以前的法老王所占据。就像神器一样,不可能量产,只会用一件少一件。他的权杖只能在阿布辛拜勒神庙原来的地方才能产生效应,因为必须配合天空的星星,权杖才会产生巨大的能量。现在除非他能把神庙重新建造在被水淹没的地方,否则他根本没有复活的期望。 但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早知道……当年就再等等,派人寻找更好的神器……”法老王颓然垂下挺拔的背脊,像是负伤的雄狮。 看来他应该可以把这个收藏品拐回哑舍了……老板轻勾唇角,拿起茶几上的埃及茶,抿了一口,却因为古怪的味道皱了皱眉。 医生此时也扛不住饿了,把餐车上的早餐端过来给老板一份,然后捧着另一份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埃及的饭菜并不合老板的口味,他只吃了几口便放下了刀叉。老板看着茶几上那破损的亡灵书,抬头向那英俊的法老王问道:“对了,我想知道,你的灵魂究竟是怎么保存在这亡灵书里的?” “其实并不是保存,亡灵书真正的秘密,是可以召唤逝去的灵魂。”法老王毕竟是睥睨天下的纵横人物,很快便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对老板神秘地笑了笑。其他人的亡灵书根本没有用,只有他找到的这一张才有用。 老板闻言挑眉。 “你是不是也有想要复活的人呢?”法老王端详着老板的神色,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翘起了双腿搭在茶几上。他虽然是灵魂体,碰不到有生命的物体和他们所接触的东西,碰不到老板和老板身上的赤龙服,但其他东西他都可以碰触得到。 老板沉默不语。 法老王笑了笑,很是好心地补充道:“先不说能不能找到那人生前最珍惜的物品,也不说那物品是否有扭转乾坤的能力,最重要的其实是,如果召唤出来的灵魂没有像我这样强大的话,短期之内没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体,就会很快地渐渐淡去,最终消散在空气中。” 老板想到在秦始皇地宫之中,那瞬间烟消云散化为飞灰的扶苏,心中猛然间剧痛。原来……原来他居然真的有机会找回他? 老板看向一旁吃过饭,兴致勃勃翻看埃及旅游指南的医生,这才发觉自己临走前占的那一卦,其实并不只是说医生的。 还有他在内。 “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谁是鹿? 谁是君子? 谁要……舍弃谁…… 第38章留青梳 一 公元186年。 周瑾看着双胞胎哥哥满脸鲜血毫无生息地躺在自己怀里,泪如雨下。 怎么会这样?她只不过是想去爬树摘个果子,怎么会那么不小心摔下来?而哥哥为了救她,摔倒在地的时候,头撞到了大石头,就这样……就这样忽然地去了? 为什么老天爷带走的不是顽劣的她,而是众人交口称赞的哥哥? 周瑾泣不成声,她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却也知道周家整个家族的希望,都放在了她双胞胎哥哥的身上。而哥哥也不负众望,年纪轻轻就颇有声名。人人都说周家不愧是几百年传承的世家大族,这一代恐怕要比以前威名更盛。 可是这一切,都被她毁了。 周瑾拼命地搂紧哥哥,想要唤回他,希望他可以像往常一样睁开双眼,温和包容地朝她笑笑,在她头顶揉揉,安慰她一切都不用担心,因为有他在。 可是她却没有等到哥哥再次醒来,她清楚地认识到哥哥的身体已经在她的怀里变得冰凉,然后慢慢僵硬。 “小瑾,这不是你的错……”隐约,有人在她耳边低声劝着。 怎么不会是她的错呢?若不是她顽皮,哥哥又怎么会因为救她而死呢? 那人沉默了许久,低声叹了口气道:“小瑾,就算不因为你,你哥哥也活不长的……” 周瑾猛然惊醒,偏过头看向半蹲在她身旁的那人,厉声追问道:“夫子,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在她身边的,是父亲请回来给哥哥启蒙的西席。他年纪并不是很大,顶多只有二十岁出头,一年四季都穿着几乎是同一套的玄黑色长袍,面貌清秀,为人温和。周瑾并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只是叫他夫子,因为她从小顽劣,父亲为了迫她安静一会儿,便把她也丢到夫子那里,和她哥哥一起启蒙念书。 因为今天的意外是晚上发生的,本来伺候的奴仆都还未发现,只有这位夫子忽然出现,但周瑾有些疑惑,因为夫子一般都在书房一带走动,不应当来内院。周瑾见夫子并不答话,只是一脸怜悯地看着她,不由得把哥哥抱得更紧了一些,继续追问道:“夫子,你刚刚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夫子的眼神落到她哥哥的身上,变得柔和了许多,仿佛带着怀念的感伤。只听他缓缓说道:“你哥哥命中注定,是要在十二岁这年夭折的,所以不管是什么原因,就算今天他不是为了救你而死,明天或者后天也是会被老天收走的。” “我不信!”周瑾痛不欲生,她知道夫子肯定是在安慰她,哪有人的命是注定的呢?“若是……若是死掉的是我就好了……”周瑾用手擦干哥哥脸上的血迹,痴痴地坠下泪来。 “傻孩子……”夫子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站起身打算转身就走。 周瑾看着怀中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容,忽然从心底升起一个念头:“夫子,你说……你说我……我代替我哥哥活下去,这可以吗?” 夫子转过身,面带讶异地看着她。 周瑾鼓足了勇气,仰望着那个教导她读书写字的夫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说道:“哥哥救了我的命,我代替他活下去,这难道不可以吗?” 夫子重新弯下腰,怜惜地摸了摸她的头顶,轻叹道:“孩子,你会后悔的。女扮男装,并不是话本上写的那么容易的。” “不!我会坚持!”周瑾抹掉眼泪,下定决心,无论什么人来劝说她,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她以前毫无压力,那是因为哥哥担了全部的重任。她原本只要无忧无虑地长大,按照家族的安排,嫁给家族需要联姻需要捆绑的势力,这是周家女子的宿命。但现在哥哥因为她而去,她就必须有代替哥哥担起家族重任的觉悟。 夫子也许是被她的坚定所打动,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梳子,把她头上的辫子打散,细心地为她重新梳了一个男孩子的总角。 “夫子……”周瑾咬紧下唇,想要说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孩子,这把留青梳送给你,若是你有一天想要重归女儿身,就再用这把留青梳梳一次头吧……”夫子把那把梳子塞在她手中,然后朝她笑了笑道,“和你哥哥真像。” 周瑾握紧了梳子,梳齿紧紧地刺进掌心,但她却一点都不觉得痛。 从今天开始,这世上再也没有周瑾。只有她哥哥,周瑜。 二 公元190年。 孙策随手投了箸,行了散棋,抬起头微笑地看向对面的青衣少年。 那名少年和他的年纪一样,都是风华正茂的十六岁,但身形却比他削瘦。青色的衣袍在穿堂而过的夜风中微微拂动,更显得他羸弱纤瘦。 孙策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他知道周家家主去年刚去世,整个周家的重担就压在了他面前这位少年身上。他也是自相识后不止一次地暗叹对方不容易,但却因为交情并不深,一些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周家是庐江的世家大族,曾祖周荣曾官至尚书令,堂祖及其子曾担任过太尉,就连刚过世的周家家主周异也做过洛阳令。这周家是世代书香门第,而他面前的这位少年是绝对的根正苗红,万人羡慕的贵公子哥。 孙策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差,他父亲打过海盗,抗过黄巾,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可是他父亲虽然位居长沙太守,也被袁术封为了破虏将军,可到底并不是汉室所封的真正将军,再兼出身卑微,事实上很受世家大族子弟的轻视,无法为他们所信任。他父亲也一直被那些人评价为“轻狡”。这可不是什么夸赞之词。 可就在他们一家人无法在寿春立足之时,这位周家的少主,独自一人来到他父亲面前,秉烛夜谈。父亲突然就举家迁徙至舒县,吩咐他要好好和对方相处,便领兵讨伐董卓去了。 孙策也是在父亲的刻意培养下成长起来的,自然知道周家对他的庇佑,并不简简单单地是腾出一间五进的院子给他们住,更主要的是因为周家的亲近,其他世家大族弟子对他的态度也产生了变化。 就像是平日里完全融合不进去的圈子,现在出现了一个裂口,他居然也可以往里面挤了。这几日去打猎、诗会、投壶、蹴鞠,他们都会叫上他一起,这实在是让他受宠若惊。因为这并不代表着仅仅是可以一起玩乐,他还可以接触到一些更上层的人物,这对他父亲和他以后的发展,有着莫大的好处。 “该你了。”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犹如琴音般悦耳。 孙策从沉思中回过神,才发觉自己的枭棋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对方的散棋隐隐包围。他想了几个突围的方法,但都觉得所有后路都被封死,除非他鸿运当头连连投出几个“五白”,可以任意杀掉对方的重要棋子,否则他必死无疑。 “成枭而牟,呼五白些。”青衣少年带着笑意,拿起一旁的茶壶给两人填满茶水,一时茶香盈满室,“策兄是投箸认输呢?还是继续博一把?” 孙策向来是不肯认输的主,奋力又投了几把,最后无力地看着自己的枭棋被对方拿下,叹气道:“瑜弟的布局实在巧妙,为兄甘拜下风。”他这句话也不是恭维,他来到周家已经半年多了,和这位下六博棋也下了不知道多少盘了,可是居然连一次都没有赢过。人人都说下棋如布兵排阵,看来他要差人家好多好多。 周瑾打量着对面少年脸上的颓然之色,满意地发现对方脸色虽然暗淡,眼瞳里却燃烧着不屈的亮光。看来这次,他应该没有押错宝。 周瑾今年十六岁了,但准确地说,她在四年前就已经死了。 没错,她的哥哥用她的名字下葬,而她则代替她的哥哥活了下去。 她原来以为自己冒充哥哥,可能会漏洞百出。可是她没想到夫子留给她的那把留青梳,居然真的把她变成了男生。而且再梳一次头后,又会变回女生。 这样神奇的留青梳,夫子居然毫不眨眼地就送给了她,而且在她想要找他问个明白时,他却已经不告而别飘然远去。她只好自己悄悄地守住这个秘密。 四年前的那晚过后,她大病一场,病好之后虽然还是和原来哥哥的身形与习惯动作有所不同,但众人都以为她是感伤“妹妹”的逝去,没人发现异样。 没有人知道她彻夜不眠,就是为了补习哥哥往日所看的书史典籍,没有人知道她为了拥有和哥哥一样的琴技而练得手指尖鲜血淋漓,没有人知道她咬牙蹲马步练重剑,就是为了和哥哥一样被人赞一声文武双全……没有人知道她是如何硬生生地把自己改造成一个完美的世家子弟,也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在私底下付出了多少的代价。 就连父母都没有发觉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已经被掉了个包,就连她自己都以为其实活下去的就是她哥哥,她真的已经死了。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继续下去,虽然很苦很难受,但习惯了倒也不难熬。可是她没想到父亲居然在灵帝驾崩的消息传来后,一病不起,就那样去了。 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这样撒手人寰,整个家族的重担便压在了她的身上。 她当时只有十五岁,却比这世上的其他人看得都清楚。 当年夫子在周家教她和哥哥之时,就曾经模模糊糊地说过此时和秦末时期很相似,乃末世乱世之时。她当时并不知道夫子所说的是何意思,但因为他脸上的悲哀太过于沉重,所以一直牢牢地记在心间。这几年她心智渐开,比照各种史书,不得不承认夫子的眼光独到,现在当真是到了动荡年代。 所以匡扶汉室什么的口号,在她看来就是一个幌子,这汉室已经完了,如果她想要周家的这艘小船,在乱世的波涛中不会颠覆,就只有依靠更强的大船。 所以她选中了孙坚。 不管从勇猛还是智谋的角度,对方都足以成为地方一霸。至于身份上的差距,她可以顺手帮忙。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她并没有参与群雄逐鹿的野心,只是想保存自己的家族罢了。 不过若是有人问她选择孙坚的真实理由,她却根本无法应对。 也许是某次郊外的偶遇,看到对面的这个少年鲜衣怒马地驰骋而过,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在考虑支持者时,浮上她心头的第一个势力,便是孙家。 好吧,她这是为了大局,一个稳定的势力,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完美的领导者,同时也要有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例如荆州牧刘表算得上是一方英雄,可是他的儿子们都不怎么样。 只是……周瑾从漫长的沉思中回过神,看着面前已经是残局的六博棋。 下棋是需要技巧的,但也是需要运气的。而这孙策,仿佛欠缺的,真真就是运气二字啊…… 孙策拿起棋盘上的散棋,撇了撇嘴道:“谁让你是散棋呢?瑜弟,你说这散棋为什么就不能当枭棋呢?” “有何不可?枭棋无能,散棋自封为枭棋乃理所当然。”周瑾自然知道孙策暗喻的是什么,优雅地弯起唇角。 孙策双目一亮,笑意盎然地说道:“那我们继续吧,规则变为全灭了对方棋子才算赢哦!” “……” 孙策看到对面这个总是装小大人的少年眼中闪过一丝恼怒,终于觉得他有了些许少年的模样,笑着伸过手去揉了揉他的头道:“不要总绷着一张脸,笑两下天又不会塌下来。” 周瑾愣愣地看着他,头上的力道和温度都和她记忆深处的没有什么差别,若不是这几年的磨炼让她的控制力有所增长,恐怕她立刻就要泪如泉涌了。 自从哥哥去世之后,已经好多好多年,都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她了……周瑾深深地把头低了下去,生怕对方会看到自己眼中涌出的泪光。 “喂喂!该你下了!不会是要反悔了吧?”孙策看不到少年脸上的表情,心下有些忐忑。 周瑾的唇边勾起一道弧度,重新抬起了头:“不,不会后悔的……” 三 公元191年。 周瑾站在驿站处,目送着那道身影骑马远去。 谁能想到,孙坚居然这么轻易地就被人暗箭射杀,正当盛年便如流星般陨落。 运气,有时候当真是实力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周瑾头一次怀疑自己的投资是否正确,但她想到孙策离去时,那双坚定不移的眼神,咬牙决定坚持下去。 她说过她不会后悔的,那么就不要后悔。脚踏两条船可不是什么稳妥的决定,本来这乱世的风浪就很大了,她不想那么快地被波涛吞噬。 远去的身影一直都到看不见了,周瑾才收回目光,但就在一转身时,却猛然一惊,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夫子?” 五年未见的夫子,还穿着那身玄黑色的衣袍,容貌没有丝毫改变,脸容上依然挂着令人温暖的和煦笑容。 周瑾连忙快走几步,迎了上去,惊喜万分地与夫子见礼。她已经变了,若是五年前的她,恐怕此时早就已经扑了上去,但现在身为周家大公子的她,却只是彬彬有礼地低头见礼,举手投足做得完美无瑕,让人无法挑剔。 “夫子,你怎么来庐江了?”周瑾克制自己胸中的欣喜,但还是掩不住眼角眉梢的笑意。他示意夫子跟自己到驿站中叙话,此时她才注意夫子的身边跟着一个十岁大小的小乞丐,脸脏脏的,像个泥猴子。 “路过而已。”夫子笑了笑,跟着她走进驿站。 因为并不是吃饭的时候,周瑾便叫了一壶茶,她记得夫子非常爱喝茶。至于跟着坐下来的那个小乞丐,周瑾想了想,给她要了一碟点心。此时正值战乱,茶和点心都是奢侈品,因为庐江一带尚未被战火波及,所以民生还算可以。小二速度很快地把茶水和点心摆了上来,那名小乞丐撇了撇嘴,像是不屑于那碟看上去不怎么新鲜的点心,不过倒也没说什么,擦了擦手,用筷子拈起一个吃了起来。 周瑾不由得为之侧目,因为她能看出来,这个小乞丐的动作十分优雅,不是一般的家庭能培养出来的。也许是哪个家破人亡的孩子吧,周瑾心中怜悯心大起,又多叫了一盘点心给他。 周瑾亲自给夫子斟茶,但还是忍不住打探道:“夫子是从襄阳而来?可有什么消息?”此时战火纷飞,消息的传递实在是错综复杂,难辨真假,就算是来传孙坚死讯的士兵,也无法准确地说出战报。周瑾看夫子是从去往襄阳的官道而来,所以大着胆子探问。 夫子知道周瑾的心思,笑了笑,抿了口茶后才道:“孙坚之死,是因为怀璧其罪啊!” “怀璧其罪?”周瑾一愣,她以为孙坚是在追捕黄祖的时候中了暗箭,没想到居然是别有内情。 “孙破虏在驻军洛阳城南时,曾在一井中捞得和氏璧。应是当年张让作乱,劫持天子出奔,左右分散,掌玺人投到井中的。”夫子说得活灵活现,如同亲眼所见。周瑾尽管心中还有疑虑,但也不由得顺着他的意思往下猜。 “难道是孙伯父并没有把和氏璧交给袁术?所以袁术起了杀心?”周瑾说的是问句,却已经知道了结论。任何一个主公,都绝对无法容忍属下有二心。密传国玉玺,那就是有想当皇帝的心思啊!虽然说秦失其鹿,群雄逐之,但这样明晃晃地昭示自己的野心,只能是被人杀鸡儆猴。 周瑾暗叹,孙坚一代枭雄,可惜身边缺少谋士。她也曾有暗示,可惜孙坚听不得人劝,终食恶果。她这样一沉思,就错过了夫子脸上的异色,没看到夫子按着腰间的包裹,脸上的表情复杂至极。 没有费任何的工夫,只是在混乱之中掉了个包而已。久违的和氏璧终于回到他的手中,可是为什么会如此失落? 东西还是原来的那个东西,可是陪着他的那个人……却已经不在了……当真是物是人非…… 不……要真的算起来,这和氏璧已经缺了一角,虽然用黄金补足了,可也算不上是完璧归赵了…… 夫子一口把桌上的茶水喝干,站起身道:“小瑾,我走了,这孩子托你照顾吧,她是庐江人,自己跑出去玩的,当真不知好歹。” 周瑾慌忙起身挽留,她还想要问夫子有关于那把留青梳的事情,可是大庭广众之下,她又怎么好问出口? 夫子像是知道她要问什么,却并不回答,只是笑笑,便摆着手转身离去。 周瑾惶然,总觉得夫子的背影是那么的孤独和落寞,让人就算只是看着,就忍不住心酸。 “喂!点心太难吃了,我要吃好一点的。”一个嚣张的童音从身后传来。周瑾低下头,正好看到那只到她胸前的小乞丐,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她。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孩子?我送你回去吧。”周瑾的语气也不怎么好,一开始以为她是家破人亡,谁知道居然是离家出走的破孩子。她想起十二岁的自己,莽撞而又不顾后果,最终受伤的却是自己在世上最在乎的人。 小乞丐因为周瑾的语气畏缩了一下,摸了摸脏兮兮的鼻子,喏喏道:“我姓乔,你叫我小乔吧。” 公元194年。 “公子,该休息一会儿了。”小乔为周瑾案头的茶水又续上了一壶,有些不满地撇了撇嘴。自从她被丢到周瑾身边后,便没有回家,只是给父亲送了张字条告知自己的下落。父亲知道后居然也没有阻止,她后来打听到她当初离家出走,父亲早就寻了她的贴身侍女当成了她,消息并未外泄。 也有可能是父亲发了脾气,不认她这个女儿了也说不定。不过小乔并不觉得伤心,她觉得在周瑾身边,要比在家里被囚禁一样的生活刺激得多。 毕竟她的公子是天下闻名的美周郎啊!天天看着都觉得无比养眼,更别提她的公子每日筹算的都是天下人的福祉,刚刚情窦初开的小乔根本就无法抵抗这样完美的存在。 周瑾从成堆的文书中抬起头,看到小乔花痴的目光,不由得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小乔,已经很晚了,你先去休息吧。”虽然这丫头换了男装,自愿留在她身边当她的小厮,可是周瑾却不敢真的把她当小厮使唤。 这可是乔国老的宝贝女儿啊!天知道那乔国老是怎么教育的,女儿离家出走都不赶紧领回去吗?就丢在陌生男人这里好几年都不闻不问这样真的好吗?看来还是找个机会把小乔送回去的好,否则这丫头年纪越来越大,她一开始是没把十岁的孩子放在眼里,放在身边带着也无所谓。可是已经过去了三年,再磨蹭下去,耽误了这丫头嫁人可不好了。 周瑾颓然地摇了摇头,觉得她这几年老得特别快,才刚二十岁,是一般人风华正茂的时候,却觉得心已经早就千疮百孔了。她忽然想到,嫁人……若她没有代替哥哥活下来的话,那么她恐怕早就嫁人了,在家相夫教子,过着单调的生活。 “公子,粮筹得怎么样了?”小乔并没有听话地去休息,反而走到自家公子身后,乖巧地开始为他拿捏肩膀。 “暂时够用了,可也只是救急罢了。”周瑾掷笔,放松身体,闭了闭眼睛。当年孙坚死后,孙坚所带的兵就被袁术所收回,根本不肯交给孙策带领,只是让他自己去募兵。可是兵哪里是那么好招募的?孙策刚招募了数百士兵,就遭到了袭击,几乎丧命。后来袁术许他九江太守,可是却用了别人,又许他做庐江太守,最后也是用了别人。 几次下来,就算孙策对袁术再有忠心,也被磨得精光。再者当年孙坚的死疑点重重,袁术刚愎自用无法容人,孙策早就起了拥兵自立的念头。可是这招募士兵,就必须要有军粮才能成事,否则要马儿跑却又不给马儿吃草,是怎么也说不通的。 周瑾的叔叔周尚此时正好在丹阳当太守,周瑾便义不容辞地过来帮孙策筹粮,她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卖了周家大部分田地和家财,又四处活动,终于筹了两个月的军粮,差不多可以熬过这个难关。 小乔站在周瑾的身后,从她的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周瑾英俊不凡的侧脸,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如雕像般俊逸无匹。无端端地觉得脸热,小乔的手劲不由得大了一些。 曲有误,周郎顾。 去年的一次宴会上,小乔曾见一家的小姐,故意弹错曲子,就是为了让周瑾回头看她一眼。当时还年幼的她无法理解这种感情,还偷偷地笑那个小姐别有心机。可若是换了现在的她…… “哎哟!小乔,本公子和你没仇吧?”周瑾缩了一下肩,不解地回头。这丫头的手劲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 “哼!”小乔掩饰地轻哼一声,先发制人地审问道:“公子,你怎么对姓孙那小子那么好啊?就算是结拜的义兄弟未免也太过了吧?卖房卖地欠人情地为他筹粮?”小乔问得是理直气壮,感觉好像周家的东西本来就归她管一样。 周瑾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很看好他,他会成为天下之主。”其实有时候连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她把对哥哥的感情,转嫁到了孙策身上。 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一点都不后悔。 小乔为之气结,有这样为别人尽心尽力的吗?在她心中,自家公子英明神武,就算是领兵打仗也是一等一的,为什么非要支持那个傻大个?自己揭竿而起也是完全可以的啊!为什么要把那个人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小乔越想越气,融合了一种她也说不出来的恼火,也不管周瑾在做什么,直接扑上去一阵捶打。 周瑾抓住小乔的双手,觉得头更疼了。这丫头怎么越大就越不好管教了呢?都已经快十四岁了,居然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以后谁还敢要她啊?她又不像打定主意一辈子不嫁人的…… 至于孙策……孙策以后也会娶妻的……周瑾的脑海闪过那张俊颜,不禁一时愣神,没有抓住小乔,后者便直接摔入了她的怀里,两人在软榻上滚成了一团。而就在此时,门却突然被人推开了。 “瑜弟!军粮一事……呃……你们……”孙策的声音戛然而止,呆愣地站在那里,一时之间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小乔挣扎着从周瑾的身上爬起来,大大方方地整理好散乱的衣襟,用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出去。 孙策目瞪口呆,根本没想到瑜弟和贴身小厮居然是这种关系。不过他也知道在上层的贵族当中,断袖分桃这种关系根本不算什么,只是今日亲眼所见,而且其中的一个主角还是他的瑜弟,对他的冲击力实在是比较大。 周瑾根本不知道刚刚的画面会被人误会,在她的概念里,那只不过是没长大的小孩子和她打闹罢了。不过,是时候要送小乔回家了,否则拖下去,会对小乔的名声有碍。周瑾一边想着,一边坐起身随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落落大方。 孙策看着俊美青年的脸上依然未褪的红晕,仿佛着魔了一般,说什么都移不开自己的眼。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这个义弟俊美无双,此时在昏暗的烛火下,竟有几分令人心脏狂跳的难言魅力。 周瑾一抬头,发现孙策死盯着自己,不由得轻咳一声道:“策兄,军粮已经筹了大概两个月的量,暂时不用发愁了。” 孙策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反应有些不对劲,连忙扭过头,掩饰性地岔开话题道:“瑜弟,为兄已经行过冠礼,取字伯符,瑜弟可唤为兄伯符。” “伯符……”周瑾一愣,才想起孙策的生日要比自己大上一些,自己过不久也要行冠礼了。 “瑜弟,可有想好取什么字吗?”孙策微笑地问道。 迎着孙策炽热的目光,周瑾恍惚了一下,心狂跳了起来。她也想要他可以唤她的名字…… “瑾……”周瑾勾起唇优雅地笑道,“字公瑾。” 公元196年。 周瑾停下脚步,回头看向一直亦步亦趋的孙策,嘴角溢出一丝苦笑道:“伯符,送到这里就可以了。” 孙策盯着这位至交好友,紧紧地把自己的唇抿成一条直线,隐含着怒火,一言不发。 周瑾叹了口气,知道平常喜怒显形于色的孙策,这是已经克制得最好的情况了,他现在最想做的,恐怕就是直接与袁术决裂。 可是他们现在还不能这么做。 周瑾朝后面的小厮使了个眼色,小厮便带着周瑾叔叔的马车继续朝前行去,留下他们两人独自话别。小乔在两年前已经被他亲自送回乔家了,有时候见不到那神气十足的丫头,周瑾还有些想念。 皱着眉沉吟了半晌,周瑾只觉得她该说的话,昨夜和孙策对饮的时候都已经说尽了。袁术这次用自己的堂弟袁胤换下她叔叔周尚,成为丹阳太守,显然是不满他们叔侄在私下里帮助孙策的缘故。孙策不是池中之物,自然不会永远屈居袁术的旗下,只是这种时候,缺兵少马断粮的孙策,是没有办法与袁术真正反目的。 孙策看着一向都带着淡淡笑容的青年如今因为他而锁紧了双眉,心下一时不忍,暗骂自己糊涂。这时候最不想离开的,就是公瑾了。而现在公瑾反过来要安慰他,他当真是不省心的大哥。 把无奈深深地压在心底,孙策勉力扬起一抹笑容道:“公瑾,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下次相会时,我要看到你养壮一些哦!”也许是殚精竭虑的缘故,他这个义弟总是纤瘦的模样,脸色苍白,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 周瑾听到孙策的打趣,知道他已经转过弯来了,心事略略放下,真心诚意地笑着点了点头。 抬起头看到孙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容,周瑾已经完全看不到以前藏在眉宇间的稚气,现在站在她面前的,是经历过血雨腥风杀戮决断的铁血将军。就像是一柄锐利的长枪,就算只是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都会透着一股万人敌的霸气。 她本就应该知道,她选择的人没有错。周瑾的唇边露出一抹欣赏的笑意。 当年,到底是为什么看中了他呢?周瑾陷入了回忆,不,一开始看中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父亲……和孙策身上,那隐约可以寻找到的兄长的影子。 她知道自己的哥哥已经死去,可是却无法阻止自己在其他人身上寻找他的踪迹。也许兄长还活着的话,他也会走上这条充满荆棘的王者之路,可是她却不行。她不够魄力,不够勇猛,不够……不够无情。 最主要的原因,是她骨子里依然是个女人,虽然她扮了十年的男装。而在孙坚逝去后还决定支持如毛头小子一般的孙策,是从骑虎难下到从始而终,再到心悦诚服,最终尽心尽力。 孙策虽然还年少,可是也已经得到了世人“英气杰济,猛锐冠世,览奇取异,志陵中夏”的评价。轻佻毛躁的性格和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求这点棱角会在岁月的磨炼下慢慢抹去,最终成就帝王伟业。 这一切都如同她自己所预料到的一样进行着,可是却有一样东西,她千算万算都没有预料到。那就是她自己的心情。 周瑾把自己眼中的倾慕与向往,小心翼翼地掩去,一点一点地收拾好,然后死死地埋在心底。她现在不是周瑾,而是周公瑾。 孙策需要的,也不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周家大小姐,而是能站在他身边为他出谋划策,能作为他左膀右臂的周公瑾。这样,其实也很不错。 她的愿望,现在不仅仅是想求得周家自保。 她的野心也变了,她期望能看到他坐上那个宝座,睥睨天下,能看到百姓终结这场末世磨难。 而她,会一直在他身旁。 作为周公瑾,永不后悔。 四 公元199年。 “你……你说什么?”周瑾藏在衣袖下的拳头,死死地攥紧,不敢置信地问道。就算是大军兵临城下,她都不会如此失态,可是从她最重视的这个人口中,听到了她认为最不可思议的话,她就无法再保持冷静。 孙策意外地看了眼周瑾,他没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啊,不就是帮乔国老说亲吗?“你们俩当年不是关系很好吗?我还以为这些年你推辞了那么多人的说亲,是为了在等小乔长大呢!”孙策笑得一脸促狭,“我当年还以为公瑾你搞什么断袖分桃呢!结果是温香暖玉红袖添香啊!” 周瑾的指甲越发刺入掌心,她知道这时候她应该说点什么,可是却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三年前她拒绝了袁术的橄榄枝,只请求作居巢县县长。而孙策四处征讨,打下了自己的地盘,她便佯到居巢县赴任,却趁机东渡回吴,与孙策重逢。孙策亲自迎接了她,授她为建威中郎将。去年袁术病逝,孙策授周瑾为中护军,虚领江夏太守。在这几年中,周瑾助孙策攻破皖城,夺得庐江郡,孙策的帝国已经初具规模。 这些年来,两人怀着共同的理想,一同谋划天下,一同饮酒畅谈,一同征战沙场,几乎形影不离。而孙策一直没有成亲,她也就一直抱着一种微妙的心态伴随在他身边。一开始总是觉得有些庆幸,因为她知道孙策的要求很高,他看不上那些深居简出的大小姐,甚至鼓励他的幼妹孙尚香舞刀弄枪。去年曹操刻意想要与孙策联姻,结果他把曹操的侄女推给了自家弟弟孙匡。因为不想要与曹操有太深的瓜葛,也完全看不上那种用婚姻来交换的利益。 可是越是这样,就越让她心里那个不切实际的欲望膨胀,她不止一次地想象,若是有天下一统的那一天,她恢复了女儿身,孙策会用一种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呢? 理想总归是理想,现实永远是残酷的。 她甚至有准备,哪一天孙策会告诉她他要成亲了,可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会亲自来为她说亲。 孙策见周瑾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便苦口婆心地劝着。他以为是这位义弟面皮浅,所以绞尽脑汁地为他找理由:“和乔国老这种在庐江郡有身份地位的人结成亲家,是对江东军的发展有很大便利的。我们的根基尚浅,势必要借助外力,这样有了这层关系,以后也容易说话些。” 不愿意用他自己的婚姻交换利益,就可以用她的来吗?周瑾垂下眼帘,遮住了眼中的失望与痛苦。 然后,她听到了自己的回答。“好的,我知道了。” 不是说过,支持他,永不后悔的吗?怎么办?她开始有点后悔了…… 周瑾坐在屋子里,看着入目满眼的红色有些发愣。在答应了和小乔的婚事之后,她便经常往乔家跑,一是因为要当别人夫君了,自然要表现得好一点,二是真想避开孙策,不想见到他。 成亲……这个字眼离她实在是太遥远,她本以为这辈子没有成亲的机会了,更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成为别人的夫君…… 留青梳的能力,是真的会把她变为男性,也可以让她恢复女儿身……捏紧手心里的留青梳,周瑾知道自己越来越纠结了,尤其在这间摆满妆奁的屋子里,衣架上那艳丽的新娘服,让她觉得既刺眼又羡慕。 她……她也好想穿一次……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像是破土而出的嫩芽,周瑾无论再怎么压制,都无法把这根草从心底拔除。 就……就穿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小乔应某家小姐的邀请出门踏青了,现在这个院子里,没有其他人,而她呆着的这个地方是厢房,仆人们也不会不通报就推门进来。 周瑾就像是着了魔一样,无法自拔。她站起身,手指碰到了那身新娘服,指尖上的柔软触感,让她再也忍不住。 解开男子束发用的方巾,用留青梳梳了一下头发,小心翼翼地用膜拜的心情穿上了那身嫁衣,然后她就在铜镜中看到了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容。 那人披散着头发,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曲裾绕襟深衣,宽袖紧身,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线身材,十年都没有穿过女装的周瑾,从不知道自己的身材有这么好。 只是,脸容素净,根本不像是新嫁娘。 周瑾在梳妆台前坐了下来,打开了那层层叠叠的梳妆盒。 敷铅粉、抹胭脂、涂鹅黄、画黛眉、点口脂、描面靥……周瑾仔仔细细地为自己画着妆,她虽然从未做过,可是记忆中看过娘亲每天早上都这样画,她认真而又虔诚,就好像在心底练习过了无数次一样。 而在周瑾最后恢复神智时,彻彻底底地被铜镜中那张脸容震惊住了。 原来,这才是周瑾。 原来,若她按部就班地活下去,那么周瑾应当就是铜镜中的这副模样。 周瑾并没有收手,而是把散落的长发略嫌生疏地挽了一个垂云髻,脸颊旁边垂落几缕轻盈的发梢,显得越发轻灵妩媚,最后插上了一支孔雀玳瑁镶金簪,再在发髻上缠上一条五色缨穗。 “《仪礼·士婚礼》上有言,‘主人入室,亲脱妇之缨’……小瑾,以后你要是嫁人,记得要在头上系上一条五色缨穗哦!只有你的夫君才能拆下来的五色缨穗……”那一年,在夫子上课的时候,兄长翻书翻到了这里,扭过头笑着和她戏言。 看着那两条荡来荡去的五色缨穗,周瑾好久都不曾回过神,直到有人推门而入时发出的轻“咦”声,她下意识地回过头看去,然后大惊失色。 孙策?他怎么在这时候来乔家了?周瑾狼狈地躲入屏风后,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屏风外传来了急急忙忙的道歉和关门声,周瑾一时拿不准对方究竟有没有认出她,不过从屏风后转出来时,她看到铜镜中的自己,也不由得苦笑。 这张脸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只是……周瑾看着地上因为她的躲避而掉落的五色缨穗,无声地叹了口气,开始拆掉发髻洗掉妆容。 做梦,一次也就罢了。 就算再美好的梦,也有醒过来的时候。 孙策低着头,满脸尴尬地从乔家了出来。他这些日子一直没有看到公瑾,以为他成亲在即,就当放他大假了。可是今天正好有件很紧急的军情想要找他参详,便直接来乔家找他了。 只是没想到会冲撞了佳人。 没想到……当年那个小丫头,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孙策暗自羡慕义弟的艳福,却不曾想一出门就看到了出门归来的小乔。她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袄裙,头上梳着百合髻,长发在头顶纷呈数股,前后分梳,黑色的长发便宛如一朵百合花般盛开了花瓣,显得俏丽无匹,令人眼前一亮。孙策一眼就看出来这才是当年的那个小丫头,可是这个是小乔,那他不小心撞见的又是谁? 小乔没想到会碰到孙策,一听孙策问出这样的问题,她也很意外,不过随即娇笑道:“将军看到的肯定是奴家的姐姐,心痒穿了我的嫁衣试试罢了。” 孙策心中一跳,他刚刚没有多想,是因为他以为看到的是小乔,自然就不会对兄弟的女人有什么妄想。 但现在……想起那张惊鸿一瞥的娇颜,孙策总觉得自己是在哪里见过,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熟悉。 可是又想了一下,那人既然是小乔的亲姐姐,那么肯定和小乔很相似,也怪不得他会有这样的感觉。 只是,总觉得还是有哪里怪怪的…… 小乔侧着头,看着孙策脸上变幻莫测的神色,头脑中转过一个念头,让她绽开一个微笑道:“将军,奴家的姐姐至今还没许亲哦。” 孙策听出来了小乔的言下之意,回想到那张令人无法忘却的容颜,心突然狂跳了起来。 “夫君,夜已经很深了,早点歇息吧。”小乔端着一碗羹汤,婷婷袅袅地走了进来。 周瑾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把手中捏着的军情战报放了下来。 小乔知道自家夫君这些日子在烦恼什么,她也是满腹怨气:“姐夫这是怎么搞的?灭完袁术旧部刘勋,夺了皖城之后就不回来了。紧接着进击刘表的江夏太守黄祖,这也就忍了,知道他是为父报仇。可是他又跑去进攻豫章,招降了那豫章太守,怎么还不回来?就忍心让夫君你一个人支撑江东军这么大的一个乱摊子啊?” “也不是什么乱摊子。”周瑾苦笑。她知道孙策最近做的事很反常,但她也找不到什么原因,好像……好像就是从孙策与大乔成亲后开始的吧…… 周瑾的心中盈满苦涩,虽然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她一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的难受。孙策在乔家偶然见到了她女装的一面,便急急地订下了与大乔的婚事。而婚后没几日便领兵出征,至今未归。 难道他是看出来什么了吗?周瑾想起孙策临走前看着她深思不已的神色,一时烦躁不已。 不想了,下次见面的时候,干脆摊开来说好了。周瑾暗下决心。 小乔虽然觉得自家夫君对她已经远没有了当年的亲昵,但她也并不觉得如何,她已经不是那个和父亲一次言语不和便能离家出走的孩子了,大小姐的脾气也渐渐地磨掉了许多棱角。在这个时代,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是传统的美德,更何况自家夫君从不对其他女子多看一眼,要说真让她挑刺,那就是自家夫君对孙策实在是太好了。 好到她都有些嫉妒的程度。 “小乔,你去多陪陪你姐姐吧。”周瑾轻咳一声,唤回了小乔的神智。 “也好。”小乔知道自家姐姐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黯然神伤,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她还不想这样就走,她总觉得夫君人在她身边,可是心却不在。 周瑾没注意到小乔脸上怪异的表情,皱着眉看向桌上的战报,心中忧虑。广陵太守陈登招诱严白虎余党,想要在吴郡叛乱,孙策又领兵前去讨伐了。虽然只要孙策去了,平定叛乱便是举手之劳,可是周瑾心中就是掩不住的担忧,眉心突突的直跳。 “夫君,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看啊!”小乔伸手扶住周瑾,后者下意识地挣开她的手,袖子撩过桌面,把上面的留青梳带了一下。 只听一声脆响,梳子掉在了地上。 两人都愣住了,呆呆地看着地上摔断了一个梳齿的留青梳,心中都掠过一丝阴霾。 梳子断齿,是大大的凶兆。 屏风外,一个亲卫拍门而入,急声惊呼:“将军!不好了!主公在丹徒被刺!” 周瑾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阵阵发黑,一时小乔在喊着什么都完全听不到了。 周瑾默默地坐在灵堂内,眼前一片片刺目的白色。她不知道在这里守了多久了,只知道身边的人来了又去,哭声响了又灭,但是她的灵魂好像已经不在这里了。 得知消息的当天,她连夜疾驰了数百里,赶到了丹徒,见了他最后一面。 他已经是重伤迷离了,分辨了好久,才分辨出是她,他只是握着她的手,艰难地说了一个词。 “枭棋。” 她懂他的意思,就如同这些年来,一直都懂。他在托付她,枭棋若死,那么散棋也可以成为枭棋。 他是想让她继承他的江东军团,可是她却不能。若她真想,当年还能轮到他领军吗?那么枭棋?还会有谁能成为这枭棋呢?她还能保证自己像辅佐孙策一样辅佐那个人吗? “公瑾……”身旁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周瑾恍惚间抬起头,看到一张年轻的脸容,依稀和十年前的孙策重叠起来。 “公瑾,你要去休息一下,你不能垮掉。”孙权的眉间挤满了忧愁,他早就知道公瑾与他大哥交情好得没话说,可是却不知道他会伤心到如此地步。整个人憔悴削瘦得仿佛跟幽灵一般,哪怕是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跑了。 “公瑾……大哥临去前嘱咐我,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公瑾……” 周瑾一震,毫无焦距的眼瞳锐利起来,立刻撑着地起身。只是她不知道在这里跪坐了多久,起身的时候双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幸亏有孙权在一旁,才不会狼狈的跌倒在地。 “公瑾……你……节哀顺变……”孙权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个人身上透出来浓重的哀伤,压抑得已经让人光看着就很心惊了。 “放心。”周瑾最终站了起来,站得笔直,“率领江东之众,于两阵间一决胜负,与天下英雄争衡,你不如伯符。但要贤用任能,让上下将官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平安,伯符不如你。” “公瑾……”孙权闻言,一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中原地区动乱,我们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静观成败。”周瑾缓缓地说着,一字一句,用着她那因为疲惫而嘶哑的嗓子,“放心,我会好好辅佐你。” 一言,便是一生的承诺。 “我是周瑜,字公瑾,东吴大都督。” 这世上,再也没有周瑾,只有周瑜。 五 两千年后。 老板在整理古物的时候,在一个放在角落的箱子里,发现了一把断了一齿的留青梳,随后便陷入了久远的回忆。 是了,这把梳子,他当年送给了一个小女孩。一个想要代替她的哥哥活下去的小女孩。 老板用手摩挲着留青梳上的纹路,当时的他还非常热心,在三国的时候,寻找到的扶苏转世,都是带在身边教养辅导的,就连毫不相干的周瑾,都可以帮她实现她的愿望,给了她这把留青梳。 可是这份心境,在岁月的穿梭中,渐渐的被磨淡了。他无法再忍受一个个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一次次地在眼前死去。所以到后来,他宁可远远地守着,确定那一世的扶苏健康成长便好,尽可能的不去相见。 不相见,便不相识。 不相识,便不相知。 不相知,便可不相思…… 梳子的断齿处断得干净利落,就像是斩断的牵绊。 老板一直觉得周瑾和自己很像,可是又非常不像。 他们都有着想要帮助某人完成霸业的夙愿,可是最后周瑾鞠躬尽瘁地想要完成孙策的遗志。而他却更自私一点,想要找回那个人。 是了,后来他因为担心,又去看过她一次,然后那个人就把这梳子还给了他,说她当年就不应该把梳子留下,从一开始就应该死心做个男人…… “咦?老板,这梳子很漂亮啊!可惜断了一个齿啊!”帮他收拾库房的医生发现老板发了一阵呆,便凑了过来,“这是什么质地的梳子?上面的雕刻很细腻精致啊!”医生在哑舍混久了,自然眼力也有所增长,只看这梳子色泽莹润,就知道肯定是被人经常抚玩摩挲。而且光滑如脂,温润如玉,色泽近似琥珀,一看便知是年代久远的古董。 “……这是留青梳,是竹制的。选取的是上古栽种几百年的阴山竹,留用竹子表面的一层青筠雕刻图案,便为留青竹刻。”老板淡淡道,随手把留青梳放在了一个锦匣内,“不过已经断了一个齿,不能再用了。” (注:此章文字纯系虚构,无历史依据,纯属娱乐。) 第39章铜权衡 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 感觉到脸上被人用温热的湿毛巾轻柔地擦拭着,胡亥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半大少年的脸容。本来是很讨喜的圆嘟嘟脸庞,可是胡亥每天早上都会无比痛恨看到这张脸。 因为这就代表着他必须要起床了! “孙朔,汝走开!”胡亥别过脸,避开在他脸上擦拭的湿毛巾,紧紧地闭起眼睛,打算再睡个回笼觉。 孙朔早就习惯了他伺候的小公子每天早上的赖床行为,笑眯眯地劝道:“公子,今天是您的夫子来上课的第一天,您就要用这种方式来迎接夫子吗?” 不提这件事还好,一提胡亥就一肚子气,腾地一下从床榻上坐了起来,气呼呼地抱怨道:“孙朔,汝说,父皇是不是太偏心?大哥的夫子是当代大儒淳于越,据说大哥五岁时就开始习字念书,而吾今年已经快十岁了,才给吾找第一个夫子,而且此人还是中车府令!中车府令!只是个管皇家车马的小官!让这样的人来当吾夫子!太不公平了!” 孙朔依旧笑眯眯的,在他看来,今天叫小公子起床的任务已经成功地完成了,看小公子的这副模样,肯定是不会有睡回笼觉的心情了。他轻柔地给胡亥擦洗脖子和手脚,一边帮他一件件换上衣袍一边劝道:“公子,陛下是多么的宠爱于您,这宫里面是有目共睹的,陛下是怕您受不住读书的苦。吾记得有次从大公子那边路过,看到他书房里堆得像山一样的书简,大公子的内侍们也都私下抱怨,说每日里搬那些书简来来去去就累得半死呢!” 胡亥的心情果然好了一些,不过又对孙朔讲的话非常感兴趣,挑起秀气的眉梢问道:“哦?真有此事?” 孙朔暗道小孩子果然好哄,虽然他只大了胡亥几岁而已,但他总觉得小公子是被宠坏了的,毕竟始皇帝实在是太爱他了。 小公子胡亥出生于公元前230年,正是在他出生的当月,当时还是秦王的始皇帝吞并了韩国,开始了统一大业。始皇帝是一个非常迷信的人,觉得小公子胡亥的降生,是上天赐予他的福气,所以对待他和其他公子完全不一样。无论什么要求都尽量满足于他,吃的用的穿的玩的都是最好的,全秦宫的人都知道小公子胡亥是始皇帝心尖上的宝贝。 一转眼九年过去了,始皇帝统一六国,胡亥依旧无比荣宠,但是孙朔却觉得有些违和起来。 是了,因为小公子都已经快十岁了,居然还没有夫子教他念书!相比五岁就已经念书苦读的大公子扶苏,这多少有些怪异。在孙朔最近几日有意无意地提点之下,胡亥终于察觉出来,亲自向始皇帝开口说想要念书。 结果没想到始皇帝派给胡亥的夫子,竟然是中车府令赵高。 孙朔并不像胡亥那样失望,扶苏的夫子是当代大儒淳于越又如何?淳于越的儒家政见与始皇帝推崇的法家思想完全相反,而赵高则是始皇帝欣赏的内侍,虽然现在只是个小小的中车府令,但这中车府令是负责皇帝的车马管理和出行随驾,甚至亲自为皇帝驾御,职位至关紧要,非皇帝的心腹不能担当。而且听说赵高此人精通律法,是法学名家,如得到此人的诚心教导,小公子肯定会受益匪浅。 只是这些话,不是一个内侍该说的,若是被有心人听见,他会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只能微笑再微笑,动作熟练地把小公子从头到脚收拾妥当,然后满意地看着面前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俊秀小童。 胡亥心里依旧不爽快,嘟囔个不停,不过还不到十岁的小孩子也说不出来什么新鲜的词语,只是一个劲地嚷着不公平不公平。 孙朔刚想劝慰几句时,忽听寝殿外传来一声冷哼,一名身材修长的年轻男子旁若无人地撩开帷幔步入,周围若干内侍垂首而立,竟没有一人上前阻拦。 此人身穿一袭五彩鱼鳞绢深衣,胸前系着金襟钩,腰间配着绶带和玉佩,头上戴着武冠。那武冠为青丝系绲双尾竖左右,冠云冲天。单是这武冠,就大有来历,据说是赵武灵王所戴之冠,始皇帝灭赵后,以其君冠赐近臣。 一个近臣可以戴得起赵王的君冠,而这个人又姓赵,难道是巧合吗? 孙朔压下心底的疑问,并未来得及细看此人的相貌,便匍匐在地,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内侍而已。他隐蔽地拽了拽身旁胡亥拖曳至地的衣袍,提醒他要尊师重道。 “谁准汝这般无礼地闯进寝殿?”只听胡亥清脆的声音在寝殿中响起,端得是骄纵无匹。孙朔脸颊边淌下几滴冷汗,自家小公子的性子,实在是始皇帝给宠出来的。 “臣听得有人在嚷着不公平,可是小公子所说?”赵高的声音低沉之中有些尖细,再加之其刻意的拿捏,保持着不高不低的一个声调,让人听起来非常不舒服。 “是吾说的又怎么样?”胡亥气得直跳脚,孙朔就算不抬头,也知道这孩子肯定气得小脸通红。 “小公子可知公平二字何解?”赵高的声音依旧不起不伏,平静得宛如一潭死水。 “啊?”胡亥显然没料到赵高会如此问,他本就聪慧,虽然并未系统地念过书,但他父皇有时间就会抱着他一起办理政务,他略一思索便回答道,“父皇统一六国之后,要做到书同文、车同轨、度同制。度同制就是度量衡统一制度,衡是权衡器,公平二字,好像就是从权衡器中而来。” “没错,权衡器就是称量物体轻重的器具。一般以铜制之,权就是秤锤,衡就是秤杆。《庄子·胠箧》中说道:‘为之权衡以称之。’”赵高淡淡然地说道,显然很满意胡亥的回答。他从长袍的袖筒里掏出一根铜衡和几枚铜权,朝胡亥递了过去。“这是新出炉的铜权衡,公子拿去玩吧。” 胡亥心中暗喜,他父皇每次赏赐给他的都无外乎是各种金银珠宝,这样铜制的市井玩意还是头一次看到。心下开始觉得面前的这个夫子也许不错,胡亥伸出手来接过,结果由于人小手不够大,有几枚铜权掉落在地,骨碌碌地滚了好远。 孙朔连忙膝行把散落的铜权一一捡起,放在手心中举过头顶,等待胡亥取用。 胡亥摆弄着手中的铜权衡,很快就用一枚铜权称出了自己身上的一枚公子金印的重量,欣喜地嚷道:“这就是公平了吧?不偏不倚。” 只听赵高冷哼一声道:“公平?这的确是公平了,可是要是臣用这一枚铜权,去换公子手中的那枚公子金印,公子可换?” 胡亥一愣,他虽然是头一次看到这铜权衡,但他也知道铜和金子的价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失神片刻后,他摇了摇小脑袋道:“不换,这根本就不公平。” “没错,所以虽然公平是从权衡器中而来,但却并不能用权衡器权衡。”赵高毫无起伏的话语听起来有些瘆人。 孙朔的手臂举得有些微酸,但把头低得更下去了一些。他知道这个人是在教导小公子,不是从书本上,而是从现实中。 看来,小公子当真得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夫子呢! 胡亥却因为赵高的这一串话听得有些头疼,把手中比较沉的铜权衡放在一旁孙朔的手里,疑惑地追问道:“那公平是什么?哦,吾知道了,是公众所说的才是公平吗?” 赵高微微冷笑了一声,“公众?六国的民众难道就想成为秦人吗?难道就希望自己的家园被秦国的马蹄践踏吗?”他的用词中充满了讽刺与不满,可是语调平和地就像没有任何情绪,让人感到无比的违和。孙朔脸颊边滴下的冷汗越来越多,在秦宫之内说这样的话,真的没问题吗? 胡亥也有些愕然,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赵高并没有指望有人能接他的话,他平淡地续道:“所以,只有最有权势的人说的话,才叫真正的公平。” “这是臣给小公子上的第一课。公平并不是公众所说的才是公平,而是王公君主所说的,才是公平。” “所以,努力成为有权势的人吧,小公子。” 胡亥在呆愣之后,立刻激动起来。 孙朔汗流雨下,这样的夫子,当真没问题吗? 二 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三十二年。 孙朔小跑步地跟着胡亥在御花园中疾行,一转眼他一手服侍的小公子都已经十五岁了,身长玉立,面如冠玉,是个极为俊秀的少年郎了。他的小公子身份尊贵,是始皇帝最宠爱的小儿子,就算他在皇宫里横着走也绝对不会有人说什么。 只是,孙朔知道胡亥并不快乐。 始皇帝当年虽然为他找了赵高当夫子,可是不久之后,赵高就荣升符玺令事,掌管皇帝的一切印鉴,便很难抽出时间来教导胡亥。所以胡亥终日无所事事,在宫中到处闲逛。 当然,这是宫里的内侍们的错觉,只有一直跟着胡亥的孙朔知道,他的小公子每日在皇宫中乱走,但最终都会停留在咸阳宫暖阁外的一处僻静地方,一呆就是一整天。 因为这里可以听得见始皇帝议政。孙朔知道胡亥偷听倒是不要紧,他一个小小的内侍若是听了不该听的话,代价就大了。所以他都是站得远远的,顺便给小公子放哨站岗。他远远地看着站在阴影之中的胡亥,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照射下来,在他身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让穿着那厚重衣袍的纤瘦背影显得越发脆弱起来。 孙朔无声无息地叹了口气,小公子一站就一天的习惯,其实从很早以前就养成了。还是很小的时候,小公子就喜欢去大公子扶苏的书房,大公子对他的到来也甚是欢迎,毕竟胡亥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就算听不懂,也不吵不闹,只会拿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看,无论是谁都拒绝不了。不过后来始皇帝说胡亥会耽误大公子的功课,坚决不让他去公子扶苏的书房了,胡亥就站在书房外面偷偷听。后来公子扶苏可以在咸阳宫参政议政了,胡亥的岗位就转移到咸阳宫的暖阁外了。 孙朔动了动有些酸麻的脚,把身体的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上。这些小窍门都是在皇宫里的内侍私下口口相传的,只有这样才能一站就一整天。而这样的窍门,尊贵的小公子居然都要用到,孙朔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随着年岁渐大,孙朔原来不懂的,现在也开始懂了。 例如为何始皇帝什么都满足小公子,却不愿让他读书,例如为何这么放心地宠他,捧他上天,就算是要任何宝物都眼睛不眨地随手赏赐,可是唯独书简和刀剑却不在其中。 是因为始皇帝把他当儿子看待,却把大公子扶苏当成帝国的继承人。 始皇帝对大公子吹毛求疵,但始皇帝的态度越严厉,就越能说明他对大公子的期望颇高;对小公子越放任自流,就越说明他不把小公子放在心上。 胡亥也曾私下对他说过,他是故意骄纵,故意索要各种珍奇异宝,因为始皇帝从来都是面不改色地满足于他。孙朔却知道,小公子并不是想要这些冷冰冰、金灿灿又晃眼睛的东西。他只是喜欢从始皇帝手中索要宝物成功后,看到大公子脸上黯然神伤的表情。 一个是渴望认同,一个是渴望父爱,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孙朔看了看天上的日头,便先到左近的亭子里准备好点心和清水,之后不久便看到自家小公子带着不甘心的表情走过来。他连忙预备好坐垫,试了试杯子的温度不烫不凉,正合适。 眼见坐下的胡亥却并不喝,而是咬着左手的大拇指指甲,一脸阴沉。 孙朔知道胡亥做梦都想名正言顺地坐在咸阳宫之中,可是这个梦想貌似很难实现。他伸出手,阻止了自家小公子不文雅的小动作。这都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了,他发现胡亥只要一烦躁,就会不由自主地咬指甲。他怎么阻止都纠正不过来。 “孙朔,这不公平。”胡亥绷着一张俊秀的脸容,一字一顿地说道。他只是简单地说了六个字,并未把话说全,但一直服侍他的孙朔却能领会他的意思。他不甘心,为什么那个人都可以和皇兄一起读书习字,一起参政议政?他却连门槛都迈不进去? 孙朔从怀里抽出干净的丝帕,把胡亥的左手仔细地擦干净,有些可惜地看着上面被咬得秃秃的指甲。他家公子的手明明很好看,但是这指甲当真丑了点,要不要以后要让小公子随时戴手套? “孙朔!”胡亥等不到孙朔的回答,暴躁地一挥手,丝帕被他打落在地。 孙朔也不着恼,他家的小公子向来如此,他低眉顺目地弯腰捡起丝帕,顺便解下胡亥腰间的公子金印,然后在胡亥不解的目光下,从自己怀里拿出一枚做工粗糙的铜权。 看着两个小东西都静静地摆在桌子上,胡亥看到那枚铜权上还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的铭文,不禁皱了皱眉道:“这不是赵高第一次见吾的时候送吾的那个铜权衡?汝怎么还随身带着啊?”他记得当初他没新鲜几天就随手不知道扔哪里了。 孙朔的脸有些发红,这枚铜权和公子金印一样重,他微妙地觉得这枚铜权有特殊的意义才贴身带着的。他轻咳了一声才道:“公子,孙朔还记得,这一枚铜权和公子的金印是同等重量的。” 胡亥点了点头,充满回忆地微笑了一下道:“没错,吾还亲手权衡过。” 孙朔见他心情变得不错,便略一思索,续道:“公子,孙朔斗胆,这枚铜权就像是臣,在大秦帝国中随处可见,流传于市井之间。而这枚公子金印则代表着公子,金贵无比,这世间只此一枚。” “哦?这比喻倒是新鲜。”胡亥挑了挑眉,有些好奇孙朔接下去会说什么。 “这枚铜权却和公子金印同等重量,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公平的,因为吾等都拥有着同样的生命,活在这个世上。”孙朔微笑道。 “这倒没错。”胡亥拿起面前的杯子喝了口水,“汝接下来不会要说,其实这还是不公平的吧?吾二人的地位不同什么的吧?” 孙朔低声说道:“公子,符玺令事曾经教导过您,这世间是有着公平的,只不过只有真正有权势的人说的话才是公平的。可是在臣看来,这世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公平。就像臣一降生,就是为了当公子的内侍而生,而公子就是作为公子而降生。” 其实这个问题他也曾经考虑过很久,为什么他一生下来就是注定要服侍别人的?但时间久了,他也就看开了,既然命定如此,他为何还要纠结呢?更何况,他服侍的小公子也很好,他也很开心。 “就像这铜权,就算不是铜权,本质也是黄铜,不值一钱。而这公子金印,就算不铸造成金印,其本质也是黄金,天下间最尊贵的物事。”孙朔真心诚意地说道。 胡亥把玩着手中的公子金印良久,俊脸一沉,冷哼一声道:“汝费了这么多口舌,就是想让吾知道吾与皇兄之间的差距吗?吾注定就是这公子金印,而他则注定是那方传国玉玺和氏璧吗?” 孙朔低头埋首,默然无语。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也不知道这样的方式是否正确。但是他真的不想再看到小公子这样痛苦下去了。幻想获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最后是否成功,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胡亥等不到回答,暴怒地挥袖而去,桌上的杯碟碗筷都被拂落在地,一片狼藉。 孙朔费力好久,才在草丛中找回那枚粗糙的铜权,小心翼翼地擦去上面的灰尘,珍而重之地收在袖中。 虽然白日里惹了自家小公子一肚子气,但孙朔却知道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少年是很容易讨好的。晚膳的时候,他还特意取出从旁人处搜刮来的金鸾刀让小公子品鉴,虽然小公子一脸不屑,但明显眼神已经不受控制了。他服侍了自家小公子这么久,自然知道他的软穴在哪里。喏,既然还是不高兴,那么就用下个手段。 孙朔还是像平常一样伺候着胡亥入睡,看到了案几上翻到最后一片的竹简,了然地卷起来藏在袖筒中,向外走去。 书简其实是很贵重的东西,自然,在皇宫中是算不得上什么贵重。但始皇帝不赐予小公子书简,但并不代表他当真一点书都看不了。作为万能内侍的孙朔会替他解决。 孙朔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他去直接找大公子扶苏借。 作为这宫里拥有的书简比始皇帝还多的大公子,当真是个很好的求助对象。而且大公子扶苏也是一个很温和的人,他第一次去的时候其实是硬着头皮开口的,可是那个温和的大公子一听是他弟弟想要看书,二话不说就替他挑了一卷书简。当年的他识字还不多,记不得那是什么书了,不过只记得小公子拿过去看的时候很满意,后来就成了私下的惯例。 他想,小公子一直是在心底默默仰慕着大公子的吧。 轻车熟路地避开皇宫中的守卫,孙朔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大公子扶苏的书房门外,手刚轻敲了一下,房门内就有人拉开了门扉,一个身穿宽袖绿袍明纬深衣的少年笑盈盈地开口道:“吾正和殿下说呢,差不多今晚汝该来了。” 孙朔连忙进了书房再行礼,这位少年看起来虽然年少,却是多年前在朝中赫赫有名的少年郎。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上卿,当时是可以比肩丞相的职位。而且他也并不属于宫内的内侍,是有官职在身的,所以称呼大公子为殿下。 只有内侍们才会遵循旧制,现在在这个帝国之中,可以尊称为公子的人已经变得极少,因为始皇帝已经扫平了六国,现在只有他的儿子才能被尊称为公子。 “孙朔见过大公子。”孙朔一转过身,便看到扶苏盘膝坐在案几后面埋首苦读,身旁的青玉五枝镫雁足灯烧得很旺,映得他的脸容越发温和,在他的轮廓上笼罩出一层明黄色的光晕,显得贵气逼人。 孙朔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自然在他的心里,大公子再好看,也比不过他亲手养大的小公子。他看那案几上堆得满满的书简,就知道大公子肯定有要事在忙,也并不多言语。从袖筒里取出要归还的书简交予一旁的少年,低垂着头笑道:“大人,这篇《金布律》小公子已经看完了。” 这话却引得在案几后沉思的扶苏回过神,他放下手中的书简,意外地轻笑道:“咦?亥儿已经看到《金布律》了?真是不错。” 孙朔与有荣焉,连忙低头禀报道:“小公子曾与臣说,《金布律》十五条中‘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钱善不善,杂实之’这一条最好。” 身旁的少年呵呵一笑道:“哦?他说好?这条好在哪里?” 孙朔背后一层冷汗,他只是随口一承,哪里知道这一条好在哪里。胡亥念书也不会找他讨论,他只是在听着他私下唠叨的时候,死记硬背下来的。说起来,比起几年前他大字都不识几个,现在却能时不时拽出几句秦律,倒是长进了不少。 好在一向温柔的大公子为他解了围,岔开话题笑问道:“这次要借什么书?” 孙朔早就等着他这句话呢,连忙道:“听小公子讲,这次想要看《置吏律》。” 这回说话的并不是扶苏,而是一旁的少年,扶苏书房的书简他要比扶苏还熟。只是思索了片刻功夫,那少年便轻讶了一声道:“《置吏律》前几天被吾拿到暖阁中去了,此处并无。” 孙朔了然,想来这些天暖阁里的那些大人物们讨论的就是有关于《置吏律》的政事,自家小公子听得不太懂,自然琢磨着要看看。他一听这里并没有的这话,低垂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失望,但口中却依旧充满着感激之意地说道:“那真是打扰大公子了,随意再拿一卷书简借与臣下便可。” 那边的少年一听这话,便打算当真随手递给他一卷书简,可是大公子扶苏却轻笑道:“说到那《置吏律》,吾倒是有印象,就在暖阁左手第三个书堆最上面,吾今天刚翻过,应该还没有动地方。毕之,汝去取来吧。” 孙朔心下感动,知道大公子肯定知晓胡亥在暖阁外站岗的举动,也知道他要借《置吏律》的缘由。可是他倒真不敢劳烦一旁的少年,算起来对方可是上卿大人呢!所以他连忙把头弯得更低地说道:“不用劳烦大人,若是方便,臣自去取来便可。” 那少年估计也是没想替他跑一趟,毕竟从这里到暖阁还是有一段距离的,秋夜风凉露重,更是不愿出屋一步。只见那少年从腰间解下一把钥匙交给他,叮嘱他不要乱翻东西,若是遇到人,就说是大公子让他去取书的。 孙朔一一记下,其实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之前也有过胡亥指名要借的书简就在暖阁之中的时候。毕竟胡亥少爷没有人教导,只能听他们议政,自然就对他们谈话间用到的律法感兴趣,然后就会发生这样的借书反而要到暖阁中去取的事件。再者扶苏的书简很多都是从他的书房中到暖阁之中搬来搬去的,搬书简可是个力气活,他也没少被顺路叫去做苦力。毕竟他们这些被认为不识字的内侍,是很可靠的苦力。 接过暖阁的钥匙,孙朔便告退,趁着夜深便一路往暖阁而去。夜色深重,但对于他这种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的内侍来说,只有月色便足以看清路途,不一会儿便来到了暖阁之外。透过窗户,可以看得到暖阁内散发着幽幽的蓝光。因为怕油烟呛人,还有怕失火会烧掉重要的政事书简,所以暖阁之中的照明并不是用的油灯,而是夜明珠。 孙朔绕到暖阁正门,正要掏出钥匙开锁,却发现门锁并没有在门闩之上。 孙朔一时间愣住了,就他所知,暖阁的钥匙只有始皇帝、大公子扶苏和符玺令事赵高三人有。大公子扶苏的那串钥匙现在就在他手中,那么暖阁之中不管是剩下的哪两个人,他都不能贸贸然进去。不过他冷静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暖阁外现在并无侍卫站岗,那么肯定就不是始皇帝在里面。 赵高怎么深更半夜来暖阁?孙朔的内心像是有一只猫在抓,好奇心让他痒得受不了。他知道在内宫之中,最要不得的就是好奇心,但他只考虑了片刻,便决定了下来。 他只看看,不说话不就得了? 因为经年累月在这里隐形站岗,孙朔对暖阁的环境无比熟悉,甚至知道在某处蹲下身便有个缝隙。他的小公子自然不肯撅着屁股摆出不雅的姿势,但对于他来说绝对毫无问题。在黑暗中准确地找到了那个缝隙,孙朔把眼睛对了上去,一下子就看到有人正坐在案几后面,翻看这案几上的书简。 在他的这个角度看不到那人的脸容,只能看到那招摇的赵武灵王武冠上面的两个青丝系绲双尾竖。 果然是符玺令事赵高。只不过,他深夜来这里做什么?孙朔下意识地觉得此人肯定在行鬼祟之事,他虽然能看到赵高手中书简上的字,却看不太清,只能隐约瞧见一些笔画。他屏住呼吸,看着那赵高盯着手中的书简,迟疑了片刻,便从怀里拿出一支通体白色的毛笔,沾了些许笔墨之后,便直接在书简上书写起来。 孙朔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暖阁之中守卫并不严,就是因为书简难以修改,也很难从皇宫之中偷偷带出去。而现在他看到了赵高在做什么?他在修改书简!那支毛笔只要落下,便可以看到原本书简上的那些文字渐渐消失,然后又重新写上了一些文字。 这……他不是在做梦吗?孙朔偷偷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很疼,如果是做梦早就应该被疼醒了。 赵高难道就是这么当符玺令事的?遇到不合意的政令,便可以任意修改?这也太夸张了吧? 孙朔镇定了一下,发觉赵高如此行事,肯定也不是一两天了,至今还没有人发觉,肯定是因为他修改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政令或者下臣呈上来的事务,所以才不起眼。 案几左右摆放的书简,孙朔知道左手的一摞是处理好的,右手边的是需要明日处理的。他紧盯着赵高,发现他果然对左手边的那一摞并没有理睬,只是翻找着右手边的那一摞,在迅速地修修改改之后,特意把一卷书简放在了最上面,之后才施施然地锁门离去。 孙朔蹲在草丛里发呆了好半晌,才想起他出来的时间太久了,久到让大公子起疑就不好了。他拍了拍衣袍站起来,决定把这件事埋在心底。他是什么身份,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更何况他敢肯定那书简上绝对没有篡改的痕迹,没有证据,光凭他的空口白话,谁能相信啊? 捏着冷汗,孙朔打开了暖阁的门,顺利地在一进门的左手第三堆找到了胡亥想要的《置吏律》。他刚要转身离去,目光就落到了案几右手边的那一堆书简上。 只是看一眼……看一眼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孙朔悄悄地走过去拿起那个书简,只见最上面写着《录图书》。这名字很熟悉,今天他来暖阁外面站岗的时候偶尔听到了一句,说是去海外求仙药的卢生求来的一本奇书。这本书需要经过九卿之首奉常大人的批示,始皇帝今日还在斥责奉常大人的速度不够快,没想到连夜送来了。 孙朔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简,只见打开之后就看到明晃晃的五个大字,一下子就把他震傻在当场。 “亡秦者胡也。” 五个字都很简单,他一看就看明白了,而且下面的注释也简单明了,奉常大人批注道:“疑小公子对社稷有妨,谏移宫居之。” 孙朔大惊,差点都拿不住手中的书简,险些滑落之后才惊醒过来。 下面的这一行批注,虽然极力模仿了奉常大人的笔迹,但赵高还是有教导过胡亥,孙朔见过他写的几部书简,虽然最后的“之”字已经极力克制,但最后的那一笔还是没忍住向上翘了少许。 这一定是赵高改过的批注! 赵高他做什么要对小公子下手?不想教他功课也用不着这样吧! 孙朔在心内燃起熊熊的火焰,胡亥的处境,本来就无比尴尬,若是再移出咸阳宫,没了始皇帝的宠爱,那么这些看人下菜碟的内侍们,就绝对不会给胡亥好脸色看。 一想到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公子会从云端坠落到泥土中,孙朔的心就如同刀割般痛,他此时也顾不得自己之前绝不插手的决定。这有关于自家小公子的事情,他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为了不打草惊蛇,孙朔把手中的书简按照原样放回案几右边最上面的地方,然后轻手轻脚地退出暖阁,落锁,远远地朝大公子的书房去了。 在他走后不久,一个修长的身影出现在暖阁的后面,对着某处露着光的缝隙看了许久,然后弯下腰来,从草丛之中摸出一个黑黝黝的物事。 “秦始皇二十六年?喏,这还是一个很有纪念意义的铜权……”毫无情绪起伏的话语幽幽地从黑暗中吐出,却微微带出些许笑意来。 三 孙朔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没精打采地往回走着。他昨夜赶去大公子的书房还钥匙,然后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详详细细地和大公子说了一遍,恳请他想个办法。可是任他说破了嘴皮子,大公子都是一脸很为难的表情。 也是,这样无根无据的话,若不是亲眼所见,换别人跟他说,他也会当成是无稽之谈。 最后他没了办法,只能求大公子在始皇帝面前美言几句,看那少年上卿大人的眼神,显然是怪罪他偷看议政的书简。孙朔知道下次若是再想借书简,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不过也要首先确定小公子不会被移出咸阳宫,否则别说借书简了,能不能保持这样锦衣玉食的生活还是未知数。 大公子彻夜办公,孙朔就在他的书房内跪了一夜,求他的恩典。直到天都亮了,他才因为要服侍胡亥起床,才不得不告辞。等进了小公子的寝殿,撩开重重的帷幔,才发现他的小公子已经穿戴整齐地站在窗前,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的花园。 孙朔有些感慨,随着年岁渐长,胡亥早已不赖床,再也不需要他像小时候那样哄他了。 “汝去哪里了?”还没等孙朔回忆往昔完毕,胡亥冷得像冰渣子的话便向他砸来。 孙朔一愣,随即低头掩住唇边的笑意。这是在抱怨他一夜未归吗?孙朔立刻就不觉得膝盖疼了,他从袖筒里抽出那卷《置吏律》,双手捧了过去。 胡亥并未像往常那样立刻就接过去,而是用冰冷的目光盯着他,令他如芒在背。 这是昨天的脾气还没过劲?孙朔还想说几句软话,就听到头顶上传来一句疾言厉色的质问:“汝这一夜都在皇兄处?” 孙朔点了点头,刚想开口解释,可是胡亥却因为他的承认而更加暴怒。 “孙朔!吾二人日夜相处十余年,吾竟不知道汝是如此狼子野心之人!”胡亥越说越气,随手拿起面前的书简,狠狠地向孙朔砸去。 沉重的书简砸在额头上,孙朔连躲都没躲。不是他不想躲,而是根本被自家小公子说的话给震傻了。这又是演的哪出戏? 四散的书简散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却并没有内侍进来收拾,孙朔知道胡亥已经把人都遣走了。感觉到额头上流下温热的液体,看着一滴滴鲜红的血液坠落在地,一夜未睡的孙朔顿时有点头晕。 “孙朔!本公子到底哪里亏待汝了?汝居然私通皇兄,出卖吾的消息,甚至和皇兄密谋,说‘亡秦者胡也’的胡是指本公子?汝怎么敢说这样的话!”胡亥越说越火大,捡起手边的东西就往孙朔的身上砸。他平时也喜欢砸东西,也经常往内侍的身上砸,却从未往孙朔身上砸过一下。 孙朔依然没躲,他已经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他刚想张嘴解释,可是有个声音却在他之前开口道:“小公子息怒,此人并不值得您如此动怒。”那声音没有起伏,很容易辨认。 原来赵高早就到了,难道是昨晚他的偷窥被发现了?孙朔不解,若是想杀他灭口,用不着闹到胡亥面前这么麻烦吧?他并未抬头去看赵高,虽然此人时常在这里出入,可是孙朔一直低着头,连一次赵高的脸容都未见过。不过倒是对他头上的那个赵武灵王武冠甚为熟悉,全指着那个武冠和这个毫无起伏的声音来辨认他。 “吾记得,此人的名字,是大公子所赐吧?”赵高放下手中的茶碗,碗底和案几磕碰出一个清脆的响声。 孙朔一呆,这件事不提,他都早就忘记了。许多年前,在胡亥还幼小的时候,还喜欢往扶苏书房钻的时候,他就随侍在侧,自然不能避免与大公子碰面。他当时的名字很粗鄙,老百姓取名字自然都是越俗气越好,大公子每日听见不喜,便开口替他改了名字。 “吾还记得,因为汝说汝是十月出生的,皇兄便给赐汝名朔,取自《诗经·小雅》之中的《十月之交》,”胡亥冷冰冰地说道,“‘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吾很喜欢这个名字。” 孙朔眨了眨眼,额上的鲜血流淌下来,有些糊眼。他就知道,小公子是仰慕大公子的,连多年前随口的一句话,都记得这么清楚。可是,可怕的是赵高,他究竟神通广大到何种程度,连这么隐私的一件事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而更可怕的是,赵高究竟想要做的是什么? 赵高根本不给孙朔辩解的机会,更何况在他看来,孙朔根本就没有辩解的机会。只听他淡淡然地说道:“小公子既然喜欢这名字,那么就换个人来用,也是一样的。” 孙朔还未琢磨出来赵高的这句话是什么个意思,就看到自家小公子朝他走来,随即青光一闪,胸口剧痛。 孙朔讶然地发现本来只是几滴血的地面,迅速地汇集成了血泊。他直起身子,发现胸前正插着昨晚他交给小公子的那柄金鸾刀,短刀的刀锋已经完全插入了他的胸口,鲜血浸染了衣袍,很快就滴滴答答地流了一地。 “不用难过。他对大公子太过于惦记了,甚至比对您这个做主子的还惦记。其实没有真正的忠诚,也没有真正的公平。不背叛,其实就是铜权衡一边的铜权还不够重。” 赵高平淡的声音好像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孙朔默然,原来他的死,也是赵高要教导胡亥的一课而已。 也许赵高是真的想让胡亥离开咸阳宫,才好做什么布置,又或者有什么阴谋他根本没看透。 看不透也没关系了,他的膝盖很痛,他的额头很痛,他的胸口更痛…… 小公子默不作声。是在难过吗?不要难过了,他背着一个背叛的罪名死去,那么小公子为什么还要难过呢? 孙朔拼命地直起身子,拼命地想要再看他一手养大的小公子一眼,可是额头上的鲜血糊住了左眼,而右眼却怎么都对不准焦距了。 他听着胡亥高声唤了内侍进来,然后随手指了一个人便道:“汝,从今以后就叫孙朔了。记得,这是本公子赐给汝的名字!” 那人惶恐地跪下谢恩,孙朔却听着很欣慰,虽然他就要死了,可是他的名字会永远陪着他的小公子。 胡亥很暴躁,他头一次亲手杀人,杀的却是他身边很重要的一个人。明明这人死有余辜,可是他为什么这么难受呢?胡亥看着面前的人站直了身体,他此时才发现,孙朔的身高居然比他高了好多,但他一直都是佝偻着身子,低着头服侍着他,从未真正地挺直自己的身躯。 胡亥仰着头看着他,就像是从未见过他一样地看着他。然后就看着他那样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孙朔睁着眼睛,听着胡亥疾步从他身边离去,然后一点一点地听着自己的心跳慢慢地停下来。 “吾很想看看,失了铜权的铜衡,还能不能权衡出物事来。”那个毫无起伏的声音忽然在他耳边响起。 “这是汝的东西,拿好了,千万别再掉了。” 孙朔感到手中被塞了一个沉甸甸的物事,还未感觉出来是什么,便停止了呼吸。 在他最后的视线里,他终于看到了赵高的脸容。在模糊的视线中,那人的面容并不清晰,只能看到一双藏着近乎妖邪魅力的双目,只消看一眼,就让人以为是遇到了妖魔。 幸亏他以前从没直视过他。 这是孙朔人生中的最后一个念头。 四 后来,孙朔才发现,被赵高塞在自己手中的,是他一直随身带着的那枚铜权。 而也许是这枚铜权沾染了他临死前手中的鲜血,他的鬼魂便被束缚在这枚铜权之中。 在他的尸体被拖出去处理掉的时候,这枚铜权在他手中跌落,掉在了御花园的草丛里。他便偷偷地在草丛里偷窥着咸阳宫中的大秦八卦,这很好,很能满足他的好奇心。 “亡秦者胡也”的预言,被解释成西北蛮夷胡人的威胁,始皇帝开始下令修建长城。 又过了不久,他看到大公子在花园中偶遇小公子,发现小公子唤着另一个人孙朔,讶异地问他缘由。而已经颇有城府的小公子则淡定地回答,皇兄你记错了,孙朔一直长这样。 能睁眼说瞎话,看来他的小公子真的长大了。孙朔一边围观得很开心,一边感慨万分。 之后不久,自家小公子爱上了下六博棋。 但孙朔分不清楚是因为大公子喜爱,还是因为小公子想要在某个方面赢过大公子才格外有兴趣。但是他看着两兄弟状似和睦地在花园中坐在一起下棋,光是那个画面就让人感慨万分。 又过了许多年,胡亥身边的内侍都换了好几个了,但依旧叫着孙朔的名字。 每当他听到胡亥唤着他的名字时,都有种心酸的感觉。 再后来,一心求长生不老的始皇帝还是死了,继位的居然不是被发配到上郡修长城的大公子,而是他的小公子胡亥。 他听到内侍们悄悄私语,说不解为何二世皇帝登基后闷闷不乐,他却有一些了然,这一切大概是因为大公子的关系吧。始皇帝对大小公子的态度如此明确,就算小公子即位也不会让大公子自杀的。而他的小公子那么崇拜大公子也一定不会下旨赐死的。一定是他,那个所谓的始皇帝遗诏,肯定是赵高那个奸人弄出来的。他曾经亲眼见到他那支可以修改一切的白杆毛笔。 小公子憋着一口气当皇帝,定然也是想要追上皇兄的步伐,让皇兄对他另眼相看,就像孩童得了新鲜的玩物,自然想在旁人面前显摆显摆。 可是现在那人死了,就算当了皇帝又有什么意思? 看来看去,他的小公子其实还是没有长大。孙朔一边偷听,一边唉声叹气。 …… 后来的后来,听闻胡亥书房整天整天地没断过人,脾气越发臭了,孙朔就有些感叹,自家小公子压根就没长大。少年时候偷学的那点东西,是根本无法管理一个国家的。只能追加始皇帝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努力维持始皇时期的规典。 在无人可以显摆的情况下,他的小公子开始各种无理取闹。 先是杀了他上面的所有皇兄。因为最爱的那个皇兄已经死了,他不想再唤任何一个人皇兄了,这个道理很简单,孙朔懂。 然后开始穷奢极侈,始皇帝不给胡亥书简和刀剑,后来养成了他嗜刀如命,喜欢收集各种各样刀剑的习惯。 …… 孙朔不意外地看着没过几年,恢宏的咸阳宫便被起义军践踏,名贵器具、金银财宝被疯抢一空,那个项羽带领的楚军屠城纵火,咸阳宫夷为废墟。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句预言也是应验了,而那句“亡秦者胡也”也同样应验了,指的就是他家小公子。可笑他当初还那么紧张……他不关心他的小公子如何了,据说是自尽了。那又如何?是人就都会死的。他死了,始皇帝死了,公子扶苏死了,赵高也死了…… 铜权掉在了草地里,被人踩来踩去,上面久远的血渍已经深入到铜权的表面,本就是丝毫不起眼的物事,此时更是没有人能低头再看它一眼。 最后火烧宫室之时,幸好因为铜权被人踩进了泥土之中,才免去了焚身之苦。 孙朔静静地看着大秦亡国,看着历史悠然远去,看着自己被沙尘掩埋,浑然不知道时光过了多久。 后来他被人从废墟中挖出,辗转多人手中,最后的最后,被一个人捧在掌心。 他懒懒地看了那人一眼,总觉得面容很是熟悉,却完全不记得自己在哪里看到过了。 “秦始皇二十六年……”那人冰凉的手指拂过铜权上的铭文,低低笑着,“很熟悉的一枚铜权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看着那人高深莫测地微笑着,然后把他收在了盒子里。 一片黑暗,他想,他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 第40章白泽笔 一 老板低头静静地看着柜台上摊开的浅棕色纸草卷,依稀还能闻见这张年代久远的莎草纸卷上腐朽的霉味。对于经常和古物打交道的他来说,这种霉味实在是再平常不过了,可是这次缭绕在周身,却给他一股难以呼吸的窒息感。 已经从埃及回来了两个月,他几乎天天都是在这样的发呆中度过。亡灵书,传说中可以召唤远古亡灵的神器,现在就放在他的面前,去埃及前占的那一卦的爻辞又出现在脑海。 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谁是鹿?谁是君子?谁要……舍弃谁…… “啧,老板,这样颓废下去可不行的哦!”放在亡灵书旁边的黄金权杖微微抖动了起来。随着戏谑的声音,一缕白色的烟雾升腾而起,隐约化成一个人形,正是那年轻的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 虽然法老王坚称自己的灵魂力强大,不会轻易消逝,但老板在离开埃及时,还是潜入阿布辛拜勒神庙,取得黄金权杖作为了法老王平日里栖身的地方。事实证明他的这个举动是正确的,两个多月以来,法老王一次都没出现过,估计是灵魂力消耗过大的缘故。 老板放下手中已经凉透的茶杯,把水壶重新放在红泥小炉上加热,并不理会这个脱线的法老王。而法老王也并不在意,他又睡了许久,每次醒来都看到老板对着那卷亡灵书发呆,自然能猜出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对可以召唤灵魂的亡灵书感兴趣,那么肯定是想要有所求。而且一个人孤独地活了两千多年,必然是在留恋着什么。 有那么一刹那,法老王都有些嫉妒了,他的那些信仰者中,还没有一个能虔诚地追随他上千年的。他略略扫了一眼哑舍店内对于他来说陌生的装潢和古怪的摆设,状似漫不经心地发问道:“说吧,你想要召唤谁呢?” 老板拿着官窑茶罐的手抖了一下,往紫砂茶壶中倾倒的铁观音有一些洒在了柜台上,他愣了片刻,扫净了残茶,却并没有回答法老王的问题。 再次被忽视的法老王皱了皱眉,飘到老板近前晃了晃,确认老板确实戴着可以翻译语言的鎏金耳环,听得懂他说的话。“其实想要召唤远古的亡灵,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哦!除了生前最爱的神器,还有一具可以和亡灵契合的身体,最重要的其实还有一点……” 法老王故意拖长了声音,静静地等着红泥小炉上的水烧开。 “好吧,最重要的一点,其实就是这个亡灵书上已经有了朕权杖之上的印记,只能召唤朕的灵魂,除非你能修改这张莎草纸卷上的印记,否则这张亡灵书也就是一张废纸。”法老王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忍不住把秘密全部说了出来。他知道给了人不切实际的期望,其实上是最残忍的。 一阵令人窒息的安静。半晌之后,水壶发出咕嘟嘟的声音,沸腾的水蒸气争先恐后地从壶嘴喷涌而出。 老板冷静地拿起水壶泡茶,淡定地盖上茶壶盖,然后波澜不惊地闻着茶香弥散。 法老王的灵魂在白色的水蒸气中忽浓忽淡,最终他听到了一声长叹,和一句如释重负的道谢。 “咦?你在听啊?”因为之前的自说自话,法老王不满地撇了撇嘴,不过他转而又好奇地问道,“不过要真的有机会呢?如果所有条件都集齐了,你会如何选择?” 老板轻抿了一口茶水,品味着浓郁的茶香在唇齿间蔓延开来,淡淡地叹道:“这个世界很公平,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拿等价的东西来换……”他顿了顿,像是难以抉择,也像是在坚定自己的信念,“如果这个代价,是我能付得起的,我会考虑。如果是我付不起的,我会放弃……” 法老王捏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这一人一鬼谁也没有看到,在长信宫灯的摇曳下,挂在对面墙上那狰狞的黄金鬼面具的异状,在那深黑的凹洞眼窝之后,隐隐掠过一道亮光…… 在一处昏暗的空荡荡的墓室里,只有一尊打开了盖子的棺椁停放在墓室的正中央,还有一盏油灯在东北角幽幽地燃烧着,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小赤鸟站在棺椁的边缘,闭着眼打着瞌睡,直到一只白皙修长的手从棺椁中伸了出来,一个戴着黄金鬼面具的男人扶着棺椁的边缘缓缓地坐起身。 这个男人有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他拿掉面上覆盖着的黄金鬼面具,露出俊美无双的面容。只是脸色有些惨白,看上去像是许久都没有晒过太阳了。他缓缓睁开双目,露出妖艳的赤瞳,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化,薄唇露出一丝阴恻恻的笑意。 赤龙服和黄金面乃是成套的陪葬明器,赤龙服有两套,相应的,黄金面自然就有两件。这只有嬴氏每一代的族长才知晓,就连他的皇兄扶苏也不知两件黄金面还有窃听偷窥的异能。胡亥也是登基为皇之后,有权力开启嬴氏积累数百年的宝藏时,才知道的。 “生前最爱的神器?那应该是皇兄生前不离身的那块玉料,也就是现在在我手中的那块碎掉的长命锁,不知道碎成两半了还能不能起作用?至于契合的身体……”胡亥把玩着手中的黄金鬼面具,自言自语地呢喃着。 那个人身边的那个医生,他已经用九龙杯试过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反应。而那个陆子冈……上次在六博棋山庄时,竟然说出了和皇兄生前相差无几的话语,难道真的会是巧合吗?那个人虽然和陆子冈认识,可是交往并不深。但也没准是障眼法…… 小赤鸟从迷迷糊糊中清醒,一睁开眼就看到主人醒了过来,欣喜地啾啾叫了两声,扑腾着翅膀飞到了胡亥的肩膀上。胡亥抚摸着小赤鸟的翎羽,低低地说道:“鸣鸿,你说,那个陆子冈会不会是皇兄的转世呢?” 小赤鸟被主人顺毛顺得舒服极了,微眯着眼睛无意义地发出啾啾的声音。胡亥也没指望这个小东西会给他什么答案,他挠了挠小赤鸟的头,轻笑道:“可以修改任何物品的笔……我这里倒真还有一支。去,把那支笔拿来。” 小赤鸟啾地一声领命而去,扑腾扑腾的声音在漆黑的墓道中渐渐远去,没多久又重新响了起来,它冲进墓室中时,翅膀带起的气流让东北角的油灯摇曳了几下,差一点就熄灭了。 胡亥从小赤鸟的尖喙中接过那支毛笔,唇角的笑意逐渐扩大,最后无声地笑了几下。 “这个世界很公平,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拿等价的东西来换吗?” “那,我宁愿用我的一切来换……” “皇兄……等我……” 二 陆子冈戴好手套,从无菌箱中捧出一个长条樟木盒,然后轻手轻脚地把盒子里面的卷轴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把画卷展开。 这是明代唐伯虎所画的《钱塘景物图》,绢本,却因为在几百年间辗转流传,并没有经过好好的收藏,许多地方破损,并且画迹印章都有些褪色。虽然经过了若干专家的修补,看起来还是千疮百孔。 陆子冈端详了半晌,遗憾地摇了摇头。唐寅的画大多都收藏在上海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博物馆,而且那些博物馆展出的唐寅画卷,一般都是清代故宫的旧藏,都是精心爱护,有些上面还有康熙乾隆的鉴赏印,更是增值不少。这回是国家博物馆筹建,书画馆的馆长动用各种关系,才从故宫博物院要来一批画卷,可是想也知道,给他们的一般都是残品,根本不能挂出去展览。这样的情况,若是挂在展览厅展览,接触空气超过一个月,恐怕会褪色得更加厉害。 难道真的没办法了吗?陆子冈锁紧了眉头,类似的字画还有好多,或者说,每个博物馆都会有大量的字画无法修补。不同于青铜器、玉器或者金银器等不易磨损的古董,字画甚至比瓷器还要脆弱,也许拿出来的时候力气用得稍微大了一些,便会化为灰烬,彻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也许哑舍的老板会有什么方法避免这样的憾事发生?陆子冈的脑海中忽然闪过这个念头,随即苦笑地摇头否认。他相信那个老板肯定会有特殊的手段,却不可能对所有的古物施展。就像是神也不可能拯救所有的信徒一样。 平复了心情之后,陆子冈借着这个机会,打算好好地再看一看这张《钱塘景物图》。《钱塘景物图》画的是崇山栈道,马骑翩翩,草阁之上游人独坐,江中渔舟游弋,上面还有唐寅的自题七绝与落款。唐寅自称是“江南第一才子”,也就是后世鼎鼎有名的唐伯虎,擅人物、山水、花鸟画,自成一体。这幅《钱塘景物图》中,山石树木取法南宋李唐,用笔方硬细峭,点景人物形态自然,风格细秀,应是唐寅唐伯虎早年笔法尚未大成之际的作品。 陆子冈欣赏了半晌,虽是依依不舍,但也知道他就算把这幅画看出花来,也无法把上面褪色破损的画迹补全。刚想把这幅画重新收起来,他便发觉有点不对劲,本是只有他一个人的实验室内,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白衣,冷不丁一看还以为是实验室里大家统一穿着的白大褂,可是他的白风衣上有个风帽,再看一眼便会发觉出来不同。 “你……是怎么进来的?”陆子冈攥了下拳头,又立刻松开。面对着这个银发赤瞳的青年,他实在是毫无办法。他忘不了下六博棋那晚发生的事情,虽然只是一场噩梦,可几乎便是噩梦成真了。“这里到处都有摄像头……”陆子冈止住了话语,现在说这种话很没有意义,实验室必须凭指纹进入,这样都拦不住这个人,摄像头什么的恐怕也应该只是摆设吧。 胡亥对陆子冈防备的敌意视而不见,双手环胸,挑眉问道:“你刚刚对着这幅画看了这么久,是想要把它修复好吗?” 陆子冈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他坦坦荡荡地点头道:“没错,可惜这幅画已经毁坏太严重了,就算重新装裱,再次上色,也修补不好。” 胡亥低低地勾唇轻笑了一声道:“若是我说,我有办法修补好这幅画呢?” 陆子冈警惕地皱了皱眉道:“你想要什么?” 胡亥妖艳的赤瞳在银白色的睫毛下异彩连连,意外地轻笑道:“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拿等价的东西来换吗?看来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等价交换的规则呢,好吧,其实我是想要回那半块无字碑。” 陆子冈一惊,回想起来在西安鬼市中,卖给他无字碑的那个人就穿着带风帽的白风衣:“那半块无字碑是你卖给我的?” 胡亥耸了耸肩道:“要回卖出的古物,我也知道这不合乎规矩,不过我也是才知道的,无字碑不能合二为一,本以为你不能把无字碑凑全呢!”他说的半真半假,实际上这根本就是假的,他只不过是需要一个借口,带着陆子冈去哑舍一趟罢了。 陆子冈见胡亥不肯多说,心知多半是有什么不妥。他想起当初把两半块无字碑拼在一起时,曾经灵魂穿越回盛唐时期,附身在武则天亲手杀死的几个人身上的经历。一开始时还只能看不能说,可是最后附身在薛怀义身上时,却能和武则天隔着一千多年的时空对话。这万一还有什么后续…… 这么一发散联想,陆子冈便坐不住了,尽管他用那半块无字碑换了那把他很喜欢的刀,可是总不能为哑舍的老板找麻烦事。他定了定神,打算利用这个机会先看看这位胡少爷怎么修补好他面前这卷残破的《钱塘景物图》,其他再说。 胡亥微微一笑,从怀中拿出一支白杆毛笔。笔杆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像是象牙,可是颜色又不太像,比象牙还要洁白,质地更加细腻,光泽柔和,笔杆上没有任何雕刻,简单大方,笔头毛发也是白色的,乍看之下还以为是一杆新笔,可是陆子冈却觉得这支毛笔的年代恐怕会很久远。 “这笔杆是神兽白泽的掌骨磨制而成,笔头是白泽的尾毛。”胡亥走过来,很好心地为陆子冈答疑。 “白泽?”陆子冈比较无语,他以为胡亥在跟他开玩笑。他自然是知道白泽的,那是传说中昆仑山上的神兽,浑身雪白,能说人话,通万物之情,很少出没。有传说黄帝东巡之时,曾在东海之边偶遇白泽,白泽博学多闻,曾应黄帝所求作鬼神图鉴,其内有万一千五百二十种。据说白泽全身是宝,有令人起死回生的疗效。反正就是上古传说的神兽,还是个相当牛叉的。可是再牛叉也是传说啊! 胡亥看着手中洁白的毛笔,神情没有一丝波动,淡色的睫毛忽闪了几下,平静地说道:“就因为白泽浑身是宝,怀璧其罪,所以它很快就在这个世上消失了,只留下传说。据说它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过去和未来,怎么就算不到它自己悲惨的结局呢?” 陆子冈听出了他话语中隐藏的寂寥,不由得叹了口气道:“也许它早就知道……” 胡亥斜着赤瞳瞥了陆子冈一眼,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这支笔用白泽神兽身上的掌骨和毛发所制,拥有可以改变任何字画或者还原的能力。” “啊?”陆子冈满脸问号,各种不相信。 胡亥微微一笑,甚是怀念地说道:“当年赵高篡改我父皇的遗诏,用的就是此笔,否则你当那些朝臣兵将们都瞎了眼吗?”他说罢,像是想起了某件很遥远的事情,眼中的黯色一闪而过,又重新恢复平静。 陆子冈一怔,随即心想,这胡少爷肯定是COSPLAY玩多了,自己自称为胡亥也就罢了,怎么还出来赵高和秦始皇了?不过他腹诽归腹诽,也聪明地没有说出口,就当听笑话了。 胡亥没再说话,他示意陆子冈让开位置,随后拿起桌上未开盖的矿泉水,倒在玻璃杯里,伸手取了白泽笔沾上少许,不等陆子冈反应过来,便直接在画卷上挥洒起来。 陆子冈“哎哟”一声,惊叫起来,他没想到胡亥动作这么快,在白泽笔落笔的那一刻,陆子冈的心都要碎了。就算是残破的唐寅画卷,也是天价啊!放到外面拍卖,绝对能拍到八位数的有木有!!!尼玛能不能这么淡定这么潇洒啊!!!他实在是HOLD不住啊!!! 陆子冈从来不知道自己也会有化身为咆哮帝的一天,可是当他回过神,想要不顾一切地推开这个莽撞的胡少爷时,他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桌上的画作,便如同被人点了穴一般,再也动不了了。 他看到那残破的画卷如同死而复苏了一般,画中的马匹鬃毛细微可见,仿佛在无风自动,钱塘江边的植物恢复了葱绿,仿若春回大地,缺字的七绝也显示了所有文字,模糊的印章清晰了起来,更神奇的是连泛着土黄的绢布都恢复了崭新一样的浅黄色。 陆子冈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 他身边的胡亥正认真地低头作画,侧面的俊脸如画中的精灵般俊美,下笔流畅自信,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了古意盎然的贵气,一恍惚间好像看到了一位峨冠博带的贵公子,正在亭台楼阁之中挥笔作画。 陆子冈使劲眨了眨眼睛,再重新睁开时,发现他还是在他熟悉的实验室内,可是放在他面前的,确实是一幅崭新的《钱塘景物图》。 确实是崭新的,跟新画出来的一模一样,甚至连墨迹都没干透。若非这也就是一眨眼的时间,他几乎要怀疑胡亥用一幅伪作替换了刚刚那张古画…… 陆子冈要抓狂了,复原难道是指这样的结果吗?这和毁了这幅画,其实没什么区别吧! 胡亥看着陆子冈扭曲的表情,有趣地一笑道:“没事,我刚刚作画用的是矿泉水,等风干了之后,就会恢复原状。这只是给你看个效果图而已,想要恢复到你想要的年代也可以,只是那对墨水的要求就高了,最好是廷圭墨的墨汁,不过廷圭墨传世的极少,后世的徽墨也勉强,我们可以等取回那半块无字碑之后再来研究。” 陆子冈扶着桌子,觉得浑身的力量都被抽走了。 玩笑不是这么开的啊!混蛋! 三 因为第二天就是周末,陆子冈等确认好《钱塘景物图》确实恢复了原状,便小心翼翼地将它收回了无菌箱,打算回家拿了行李,再和胡亥直奔机场。 可是胡亥却摇了摇手指道:“不用那么麻烦。” “啊?不坐飞机?那火车去?”陆子冈很意外,就算现在有了高铁,从帝都到杭州也要六个多小时呢。现在已经晚上五点多了,高铁好像也没有车次了。 “你晕车吗?”胡亥好整以暇地问道。 “不晕……”陆子冈心想这位胡少爷不会是要开车去吧?这个念头还没在脑海中转完,就看到胡亥从兜里掏出来一条黄颜色的布巾,递给他一角示意他抓住。陆子冈莫名其妙地照着做,却在手碰到布巾时,忽觉天旋地转。这个时间也就只有一两秒钟,等他恢复神智,重新睁开眼睛时,却发现他和胡亥竟然已经不在实验室里了,而是站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里,周围的建筑是绝对的江南风格,甚至还能听得到不远处商业街上有人正用着正宗的江浙话砍价。 陆子冈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觉得这也太荒谬了,连猜想一下都马上被自己推翻了——这根本就是不合理的。 “我们到了。”胡亥很自然地宣布着,摧毁了陆子冈的自欺欺人。他知道陆子冈一会儿肯定会追问他,索性一边把黄色的布巾收好,一边解释道:“这是黄巾起义首领张角的黄巾,创建太平道的他确实是有些法力的。”胡亥停顿了一下,发现陆子冈又张了张嘴,便觉得有些不满。他认为他都解释得够清楚的了,虽然只有一句话。 “还有什么问题吗?”胡亥将他的赤瞳眯了起来,危险地看着陆子冈。 “我想起来我还没有打卡下班……” “……”胡少爷立刻转身就走。 “嗯……其实要回那半块无字碑之后,你也可以考虑送我回去,这样还省了路费……”陆子冈识相地赶紧跟上。作为月薪只有一点点的北漂一族,能省则省啊! 两人一走出小巷,陆子冈就看到了街对面的哑舍,如同来过的那次一样,不变的小篆体招牌和古香古色的雕花大门。胡亥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单手去推那扇雕花大门,却没有像陆子冈预料般的那样一推就开,反而纹丝不动。 陆子冈轻咦了一声道:“难道是关门了?可是不像啊。”一般店家关门,不都是要落锁或者铁门的吗?陆子冈敲了敲门,得不到回应,便走到一旁的窗户前想往里看。他记得这窗户明明是透明的玻璃,可是此时却蒙眬了一片,应该是因为冬季天冷,上了一层雾气什么都看不清,只能看得到里面长信宫灯发出的昏暗光晕在一闪一闪地摇曳着。他又不死心地扒在雕花大门的门缝中,却发现这道大门严丝合缝,竟是什么都看不见。 胡亥却并未觉得有什么意外,反而微笑了起来。没有人在,倒是正合他意。老板的这扇雕花大门是有古怪的,他自是知道,这应该是那个人从秦陵地宫搬出来的一扇地宫内门,只有主人才能进入,其他人在没有经过主人允许的时候不能推门进入。而在地宫之中,主人自然就是已经离世的,所以当最后工匠关门的时候,地宫就应该再也没有人可以进入了。当年他命人留下那个人陪葬,没曾想他曾经试吃过长生不老药,没有死,反而从陵墓中爬了出来,这扇门的禁制也就算是破了。现在倒被弄来当了店铺的门,只要那个人不在,就没有人可以随意进入哑舍,当真是比任何防盗门还管用。 不过,他有方法。 地上还有昨天下雨残留的小水坑,胡亥从怀里掏出那支白泽笔,俯身沾了些雨水,就那么在雕花大门上画了一道门,然后在陆子冈瞠目结舌的注视下轻轻一推,那扇“门”便“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胡亥好整以暇地走了进去,回头看着像木桩一样杵在原地的陆子冈皱眉道:“还不进来?一会儿就会失效了。” 陆子冈知道胡亥这样做肯定有问题,明显老板不在还要进去,显然是另有图谋,绝对不会是单单为了要回那半块无字碑。但他此时却绝对不能放任胡亥一个人进去,他跟着好歹能阻止一下他不是?陆子冈做贼似的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他们,跟着闪身进去。他进去了之后才反应过来,胡亥手里的白泽笔那是当真厉害,还能当神笔马良使唤!这笔要是画把手枪,是不是也能当手枪来用?那到时候威胁他当从犯,那他是从呢?还是从呢?还是从呢? 陆子冈纠结着,他身后的雕花大门因为画迹已干,在合上的瞬间便已恢复了原状。陆子冈此时也看清了哑舍里的摆设,和他上次来的时候差不多,只是多了几件古董。墙上的黄金鬼面具阴森冷厉,百宝阁上多出了一个晶莹剔透的玉质九龙杯,柜台上还有一卷残破的书卷和一枚精致的黄金权杖。看风格应该是古埃及的,那旁边的残破书卷应该就是古埃及纸莎草做成的亡灵书。 奇怪,老板什么时候连外国的古物都收了? 陆子冈正疑惑着,却看到胡亥状似无意地扫了一眼站在门口的那尊彩绘兵马俑,像是有些忌惮,但在发觉没有什么异状之后,走到柜台一把拿起那卷亡灵书和黄金权杖,转身就往哑舍的内室走去。陆子冈知道事情已经往他难以预料的方向发展了,他的心中也泛起了一丝疑惑,按理说胡亥若是想要做点什么,他一个人便可以,为什么非要大费周章地拉上自己呢? 可是现在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抽身了,只好硬着头皮跟着胡亥往里走。当他们绕过那扇玉质的屏风之后,便听到一声清脆悦耳的鸣叫声,一只青色的小鸟从廊道内飞了出来,拖着长长的尾羽直扑向胡亥。 陆子冈吓了一跳,但在他前面的胡亥却一动未动,就在那只青色小鸟锐利的尖喙就要刺入他的眼眶之时,胡亥的面前升腾起一团明艳的火球,迫得那只青色小鸟扑扇着翅膀,在空中急停然后退却了少许。虽然它的动作已经很迅速了,可是那漂亮的尾羽还是被火球烧焦了少许。青色小鸟的声音尖厉了许多,像是动了真怒。 而那团火球却一收缩,幻化成一只赤色的小鸟,示威似的啾叫了一声,然后向青色小鸟扑去,两只小鸟战成一团,一时青色和赤色的鸟羽一阵乱飞,只听砰的一声,两只小鸟忽地同时不见了。 陆子冈的眼瞳一缩,难道是两只小鸟同归于尽了?可是这地上除了两种颜色的羽毛,没有任何小鸟的尸体啊!他虽然不会看宠物,但也知道这两只小鸟都是难得一见的灵物,死了的话实在太可惜了。 胡亥继续往前走着,他没回头,却像是知道陆子冈心里所想,淡淡道:“它们觉得这里施展不开,换个地方去PK了。” 换个地方?难道那两只小鸟还会瞬间转移?陆子冈觉得头有点晕。不过有神笔马良在前,他觉得他的接受能力变得坚强了。正抬腿往前走时,却发现胡亥身边缓缓浮现一个半透明的美女,像是在阻止他继续前行。那女人穿着华贵的古装,长袖飘逸,白嫩如玉的肌肤上有着一对深邃而媚长的眼睛。她体态轻盈,像是漂浮在空中,而她那犹如锦缎般的发丝,就像有生命一般,漂浮环绕在她的周身。 陆子冈揉了揉眼睛,哑舍里还有女鬼?可是等他再细看去时,却发现那个古装美女身畔缭绕的都是一丝丝烛烟,而在她身后的不远处有一个小房间,透过一道细缝,能看到一根红色的香烛在缓缓地燃烧着,升腾而起的烛烟便形成了这个绝美的古装女子。 胡亥对这个古装美女并不在意,也觉得被这样缠绕着虽然不碍事,却难受得紧,便推门走进那个摆放着香烛的房间。手中的白泽笔还有着些许雨水,他利落地画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罩,罩在了那个香烛的上面。烛烟跑不出去,外面的古装美女便渐渐变淡,消失在空气中。而玻璃罩里出现了一个小一号的古装美女,正用双手敲打着玻璃罩,美丽的容颜上充满着怒火。 “这样香烛岂不是很快就会熄灭?”陆子冈觉得不忍,因为隔绝了氧气,玻璃罩形成的那一刹那,香烛燃烧的火焰便缩小了许多,看上去有几分可怜兮兮的感觉。 “不用担心,一会儿玻璃罩就会消失了。”胡亥淡淡地解释道,这种人鱼烛他很熟悉,秦陵地宫之中有无数根,如果不是亲手点燃它的人吹熄它,就根本不会熄灭。他冷冷地瞥了一眼那个被关在玻璃罩里的古装美女,而后者却因为他的这一瞥,猛然间想起了什么,畏惧地缩在了玻璃罩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胡亥却连看都没再看她一眼,转身便离开了。而陆子冈却深怕这根香烛因此而熄灭,想要走过去拿掉玻璃罩,可是当他刚动了一下之后,那个玻璃罩就失效消失了。可是那个古装美女却并没有因为桎梏消失而去追胡亥,反而一脸惊恐和戒备地看着陆子冈,生怕他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来一样。 陆子冈大窘,知道自己已经被对方归类为坏人的那一方,他也无法解释,只好匆匆地丢下一句“对不起”,便去追胡亥了。可是当他追出去的时候,才发现哑舍里的廊道内黑漆漆的,一点光都没有,刚刚也是因为那根香烛发光才能看得到那个烛烟美女,现在他只能听着前面各种奇怪的声音,循声往前行走。哑舍的内间很深,也不知道这一路上胡亥解决了多少各种奇怪的器物或者机关,当陆子冈看到廊道的尽头有扇门打开而产生的光亮时,他才大步朝着那扇门走去,然后扶着门框踌躇了一下,才咬牙走了进去。 当他看到屋内的景象时,不禁惊呆了。这个房间里不同于刚刚香烛所呆的那间那么狭小,这里足足有一个教室那么大,屋子里发光的原来是十几颗篮球大小的夜明珠,依次排列在墙壁四周。而他脚下踩着的青砖,也和外面廊道之上的普通青砖不同,有着完美的雕花,其间镶嵌着金箔和各种玉石,华丽得让人瞠目结舌。而沿着这些青砖向屋子的中央看去,却看到一面金质的屏风和屏风前摆放的彩绘漆案,雕工和漆画都美轮美奂。而在那漆案之上,却放着一方玉玺和一套冠冕。 胡亥此时已经走到了那个漆案之前,一撩身上的白衣便盘膝坐了下来,把手中金色权杖放下,然后把亡灵书铺开。 在夜明珠的映照下,陆子冈看到那方玉玺之上,刻五龙交纽,旁缺一角,以黄金镶补。而这方玉玺此时正被胡亥一手拿起,隐约可以看得到那下面用篆体刻着八个大字,好像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那字迹形状和雕刻风格……难不成是传说中的和氏璧?而那套冠冕,通天冠,高九寸,正竖,顶少斜却,乃直下为铁卷梁,前有山、展筒、为述,这明显是皇帝才能佩戴的通天冠! 不管这通天冠有什么来历,这和氏璧却是史书上有记载的!难道这和氏璧是真的?陆子冈觉得有些混乱,哑舍的老板不会是神通广大到如此地步吧?很早就失传的和氏璧也能有?而且这间屋子明显是秦朝的风格,陆子冈开始自暴自弃地思考着这里也许全部都是原装的秦朝古董,包括这里的一砖一瓦。 此时陆子冈已经完全确定胡亥来这里根本就不是为了那半块无字碑,心中已经有了不祥预感的他出声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按理说小偷得手了应该马上离开,可是看他的样子,根本不像是来偷东西的啊! 胡亥却并没有回答他,而是静静地垂首看着手中的和氏璧,像是在怀念着什么,或者是回忆着什么。 “为了复活某人吧,我猜。”一个戏谑的声音忽然从房间里突兀地响起,带着别扭的口音,磕磕绊绊地像是刚学习中文的老外。 陆子冈循声看去,却见一道白烟从那枚黄金权杖上升起,逐渐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年轻美男子的轮廓,他的五官深邃,上身赤裸,看服饰就知道对方应该是古埃及中很有权势的人。因为有了前面烛的预防针,陆子冈看到这位仁兄时已经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了,他连忙询问道:“复活?居然可以复活死去的人?那要怎么复活?” 年轻的法老王最近一直被烛缠着问如何才可以复活某人,跨国界的两人没有老板的鎏金耳环,根本无法沟通,但在频繁的接触中,聪慧的法老王也学了一点点汉语,却也真的只有一点点,其他的无论如何也挤不出来。他说了一串古埃及语,发现陆子冈一脸茫然,便停住不语,改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 这无辜青年绝对是那赤瞳青年带来的牺牲品,会作为那死去亡灵侵占的身体。 年轻的法老王舔了舔唇,琥珀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兴味,自言自语道:“呦!老板也回来了,这下有好戏看了!” 陆子冈表示他有听没有懂…… 胡亥也没听懂,但他已知道,却并没有任何反应。这时候那人回不回来,结果都不会有任何改变了。 四 医生今晚喝了点酒。最近流行团购,便宜又实惠,他也跟随潮流,团了个烤肉双人套餐,自然是拽着老板同去的。吃的还算不错,就是送的两大杯扎啤老板一点都不喝,全部都被他灌进肚子里了,现在虽然出了门被冷风一吹有些清醒,但依然酒劲上涌。老板便提议回哑舍喝点茶解酒。 也不想回家自己一个人呆着的医生举双手同意,由于他们吃饭的店就在这条商业街上,所以两人也没有打车,一前一后地走在路上。此时虽然已是寒冬,但正是年尾商业街繁华之时,华灯初上,人潮攒动,一点都不像平日里萧条的模样。 医生因为有点醉酒,所以脚步便有些慢,落后了几步,但他并不急,只是低着头看着脚下的石板路。这条商业街已经很有年头了,青石板路据说也是有个几十年的历史,坑坑洼洼的并不平整。他怕因为喝了点酒腿脚不灵便,一直定定地低头看着,防止一步踏错而摔倒。一会儿视线里就出现了一双熟悉的平底布鞋,医生笑了笑,知道是老板迁就了他的速度,主动慢了下来。 被酒精浸染的脑袋有些浑浊,但医生还是记起他今天为何喝了那么多酒,绝对不是因为商家赠送他就毫无节制。他想起今天在报纸上看到的一条新闻,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据说这条街要拆迁了?” “也许吧,半年多前就有这样的消息在流传了,不过谁知道政府如何规划呢。”老板淡淡道,并不觉得如何。他虽然和这条商业街上的其他店主不熟,但架不住有两只八卦的神兽总来玩,所以他很早就听说了这条消息。穷奇和环狗这俩货看起来适应得不错,这一片的流浪猫流浪狗都是他们的手下,还挺耀武扬威的。真是给神兽丢脸啊!老板难得地在心内腹诽了一下那两只满足于现状的神兽,却发现身边的人陷入了沉默,略一思索便知道他在纠结什么,浅笑道:“这又有什么的?拆迁了我再换个地方不就罢了?你还担心我没钱安置?” 医生重重地吐出一口酒气,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表达自己的担心。他知道老板为了隐瞒他容貌不变的秘密,从来不在一个地方呆过十年以上,有时甚至几年就会离开,这已经是他在两千多年的生命里一直遵循的守则。他怕老板借着拆迁的理由,离开这座城市。他忍不住抚上脖间的那个十字架,那是一块苍蓝色的玉质基督像,是老板前几日送给他的。他还记得这块水苍玉就是当初萧寂的那一块,老板说这块水苍玉不符合他哑舍的古风基调,才丢给他的。但医生总觉得这很像是临别礼物。 “这里很好,我暂时不想走。” 医生猛地抬起头,正好看到老板含笑的眼眸,顿时知道自己的心事被他看得一清二楚,心下不由得赧然。“我并不是舍不得你哦!只是觉得你泡的茶很好喝……”医生嘴硬地辩解道。 “是是。”老板也不和医生计较。在自己漫长的生命中,就算是愿意喝他茶的人,也是屈指可数,他自然不想匆匆离开。拆迁有什么?在附近再买个店铺落脚即可,反正他又不是真想开店卖古董。 医生得了老板的承诺,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放心,反而一股莫名的不安渐渐地涌上心头。 说话间,已经来到了哑舍的店门口,老板像往常那样想要推门而入,可是却在手指触到雕花木门之时,又突然缩了回来。 “怎么了?”医生看到老板脸上一闪而过的利芒,心中越发地不安起来。 老板若无其事地笑了笑道:“我想起还有事没做,今晚就先不请你喝茶了。”说罢便推开雕花木门,自己走进去,一点想请医生进来的意思都没有,打算合上门。 医生眼疾手快地撑住木门,在缝隙间挤了进去,借着酒气耍酒疯地嚷嚷道:“不行!说了要请我喝茶的,不许赖账!”他此时已经感觉到手掌之下一片水渍,今天并没有下雨,为何哑舍的木门上这么湿? 老板显然也没料到医生会突然蛮不讲理,但他此时已经看到了柜台上空无一物,放在那里的亡灵书和黄金权杖已然消失,便无暇去顾及医生是否跟了进来,连忙四处查看其他古董有无丢失或者损坏。 看老板的脸色不对,医生正想开口询问,一道白影从内间扑了出来,正是烛烟幻化成的烛。她艳丽的容颜上布满惊恐,不断地惊呼道:“他来了!是他来了!” “他?哪个他啊?”医生莫名其妙,听得一头雾水。老板却神色一凛,反身想要把医生推出店门外。医生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沉声问道:“出了什么事?你知道这种时候我是不可能放心离开的。” 老板万分后悔刚才一个没注意,让医生进得门来,否则有雕花木门在,他就算是想进也进不来。当下只好搪塞道:“只是进了个小贼,丢了点东西而已,我这就去处理,你在这里等下。” 医生皱了皱眉,不相信老板的说辞,单看烛那一脸的惶恐不安,就知道这小贼肯定是来头不小。但他也不想让老板在他身上耽误时间,只做恍然道:“好,那你快去,我先睡会儿。”说罢便扯松了颈间的领带,跌坐在一旁的黄花梨躺椅上,歪在一旁合眼休息。 老板见他好似一副酒气上涌的样子,虽然有点怀疑,但因为形势紧急,无暇再顾及他,匆匆忙忙地跟着烛进哑舍里间去了。医生在他走后睁开眼睛,开始琢磨着怎么办。 看情况,那小贼是还没走,瓮中捉鳖好啊!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吧?可是医生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犹豫了再三,觉得凭他在哑舍里的经验,报警还是不可取的,反而添乱。可若是有什么事,他多少也能出把力吧?所以医生悄悄地站起身,也往里间去了。 陆子冈很焦急,他下意识地知道胡亥做的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去管在他身边用古埃及语唠叨的法老王,直接走到漆案旁,担忧地问道:“胡少爷,你这是要做什么?” “来得正好,刀借我用一下。”胡亥放下手里的和氏璧,直接伸手从陆子冈的衣兜里掏出那把刀。 陆子冈一惊,自从得了刀之后,他是一直随身带着,而且这次来本来就是想归还刀来换那半块无字碑的。只是没料到胡亥居然这么不客气地不告而取。正想委婉地表达他的不满时,陆子冈却惊骇地看到胡亥面无表情地用刀在自己的手心一划,鲜血四溢。 “你!刀是不能见血的!老板特意提醒我的!”陆子冈急得直跳脚,立刻从胡亥手里抢回刀,来来回回仔细地擦拭。 “哪有那么多说道。”胡亥不以为然,取出白泽笔沾了自己手心里的血,在亡灵书上一阵涂抹,过了片刻,原本残破的亡灵书恢复了崭新的状态,上面的字迹如新。这一幕让围观的法老王也啧啧称奇。 胡亥看到随着亡灵书的复原,右上角显现出来一个印记,他拿过黄金权杖做对比,发现上面的徽记吻合,便再次使用白泽笔,把复原亡灵书的日期又往前提前了少许,直到权杖印记完全消失才作罢。之后直接拿起手边的和氏璧,沾满了手掌中的鲜血,毫不犹豫地往亡灵书上拓印上去。 看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文出现在亡灵书之上,胡亥满意地勾唇一笑,随后像是犹豫了一下,又从怀里掏出了一块丝帕。 陆子冈一直不放松地看着胡亥,此时看着那方丝帕摊开,显出里面一块碎成两半的玉质长命锁,像是整个人被打了一拳一样,立时呆在当场。 他分明是没有见过这块长命锁的,可是为什么会这样的眼熟呢?仿佛那上面的纹路都能详细地在心底描绘出来…… 胡亥自然留意到他的反常,心下更是笃定,立刻用长命锁“长命百岁”的那一面沾上自己的鲜血,不由分说地拓印在亡灵书之上。 “你在做什么?” 胡亥循声看去,看到老板难掩怒气地朝他走来,得意地扬起手中的亡灵书道:“我在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吧?” 一旁的法老王赶紧推卸责任道:“朕什么都没做也没说哦!而且你看我这个样子也没法阻止他吧?啧,居然还弄了两个物件,他应该是怕一个召不回,索性弄了两个。” 老板见亡灵书上果然是印着两个拓印,心中存了侥幸之念,“亡灵书能一次召唤两个灵魂吗?应该不可能吧?” 法老王双手一摊:“朕也没试过,你问朕也没用。不过这里就我们几个,朕没有身体,你的身体又不符合,这个人的身体也很古怪,只有面前这位小哥适合,所以就算召来两个灵魂,也只能苏醒一个,亡灵书是有一定范围的,出了这个屋子就没事了。”他刚刚也想警告那青年的,可惜这人没有老板的鎏金耳环,听不懂他说什么。 老板一听,便想让陆子冈赶紧离开,可是他的手搭上去的时候,却发现陆子冈的双目一直紧紧盯着漆案上的长命锁,怎么拽他都没有反应。 胡亥则不去管他们说什么,一双赤瞳紧盯着手中的亡灵书,看着上面自己的血渍慢慢地变得干涸。 老板正想不顾一切地把陆子冈拖走,可是还未使力,就见他脸色一白,直接昏了过去。老板只来得及撑住他的手臂,没让他直接摔倒在地。而与此同时,在外面的回廊里,也有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老板暗叫糟糕,一定是医生担心他,偷偷跟来了。匆忙把陆子冈放在地上躺好,出了房间果然看到医生昏迷不醒地躺在门外,老板方寸大乱道:“你不是说出了这间房间就没事吗?” 法老王不好意思地刮了刮脸道:“微小的失误应该在允许范围内吧……” 胡亥正一脸期待地守在陆子冈身边,却见老板又抱进来一个昏迷的人,不由得一皱眉。怎么会有两个?不过转念一想,皇兄到时候随便挑一个,倒也不错。 老板把医生放在地上,却不忍他睡在冰冷的青砖上,便也盘膝坐了下来,让他的上半身枕着他的腿。暂时安置好了之后,他抬起头,眼神冰冷地看向胡亥,一字一顿地说道:“把和氏璧留下。” 胡亥知道面前这人的底线在哪里,虽然他曾经对和氏璧执迷不悟,不过现在在他看来,那不过是一块死物而已,便把手中的和氏璧重新放回漆案之上。不过看着这人依旧盯着他另一只手里攥着的长命锁,便撇嘴道:“这是我在我皇兄的棺椁里拿到的,你没资格管我要。” 老板知道医生当初把那块碎裂的长命锁放在了秦陵地宫的棺椁里,他当初并没有阻止,今日自然也没有立场索回,便收回目光,不再言语。 胡亥见老板并没有对他今日所做有何表态,心下却并没有放松。他非常了解这个人,越是表面上不声不响,就表示他越在意,今日之事,必不能善了。胡亥薄唇露出一丝阴恻恻的笑意,鄙夷地说道:“别一副那样的神态,我只是做了你想做的事情而已,你难道不承认吗?” 老板摘下医生眼镜的手一顿,随即微不可查地颤抖起来。 他想做的事?不,不是这样的。 他一直不敢盖上扶苏的棺椁,为他穿上可以保持尸体不腐的赤龙服,虽然也是期待他有一天会重新睁开双目,可是自己却也知道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追随扶苏的转世,也是因为不想看到他的灵魂在轮回中世世饱受夭折之苦,不想他每一世的亲人遍尝骨肉分离的折磨。 他只是在赎罪,为什么活下来的只有他一个人? 明明当初说好了是两个人一起开创大秦盛世,让天下百姓不再颠沛流离……可是他还是太渺小,连一个想保护的人都无法保护。 而两千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这样,没有任何进步,依旧保护不了自己下决心要保护的人。 这个世界很公平,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拿等价的东西来换……可他从未想过用怀里的这个人去换另一个…… 胡亥看着老板的手紧攥成拳,以为自己说中了他的心事,得意地一笑,想再说两句时,却感觉到脚下的人一声呻吟,连忙俯身把他扶起,让他的上半身靠在自己身上。待看到那双眼瞳睁开时,胡亥一时激动难以自已,薄唇微动,想要唤一声皇兄,此时却忽然胆怯起来。 陆子冈睁开眼睛,就看到胡亥手中攥着一块碎裂的长命锁,神情一阵迷茫,半晌都没说出话来。 围观得正有趣的法老王飘了过来,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懂他的话,笑嘻嘻地问道:“怎么样?有什么感觉?有没有很痛或者很难受?”他权当这位是实验对象了。 陆子冈按了按微痛的额角,觉得脑袋里多了许多片段式的回忆,可是乱糟糟的,他一时缕不清,头痛欲裂。又有个苍蝇般的声音在他耳边直嚷嚷,便不耐烦地说道:“我不是说了听不懂你的话吗?还冲我叫唤什么?对了,我这是怎么了?我记得我好像眼前一黑就晕倒了?脑袋里还多了许多东西,夏泽兰?是谁啊……不对……这个名字好像对我很重要……” 胡亥闻言整个人都僵硬了,直接推开陆子冈,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陆子冈也浑然没在意,呆呆地看着他手里的长命锁,脑中的回忆如同放电影一般一帧帧地迅速撩过。 老板却因为陆子冈说的那个名字,恍然大悟,原来胡亥用的那个长命锁果然召唤来了一个灵魂,只是正好是陆子冈的前世。他连忙询问法老王。 “咦?正好是转世?那这样召唤回来的灵魂就会直接融合到现世的身体里,这样只不过是多了一段记忆而已。这位小哥当真好运啊!”法老王很意外,不过却并不羡慕,他是个独立的个体,若是让他和另外一个灵魂融合,那么他就不是原来的他了。 老板却因为法老王的这句话生出了希望,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医生,希冀地问道:“若是……若是……”法老王定睛看了看他怀里的医生,随后摇了摇头道:“这位不行,他本来的魂魄就不全,很容易招惹奇怪的东西,这亡灵书若是召唤成功了,他的灵魂肯定会被挤出这具身体,就算是他的前世也不行。” “那我现在毁了那亡灵书如何?”老板沉下脸,一挥手,放在漆案上的亡灵书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操控一般,飞到老板手中。 法老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道:“反正我也用不到了,你随意处置。不过,我要警告你,现在召唤已经成立,若是你现在毁了亡灵书,也许会救回你怀里的那个人,可是被召唤的那个亡灵,就会立刻灰飞烟灭。” 老板心下一紧,想要撕碎亡灵书的手却停滞在当场。 “也就是说,两个人,你只能选择一个。”法老王毫不客气地说道。 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原来……指的就是这样的选择吗? 谁是鹿?谁是君子?谁要……舍弃谁…… “毕之……”一个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的声音忽然响起。 老板拿着亡灵书的手突然颤抖起来,毕之是他的字,是那个人给他取的。 他还记得,有一日,两人在书房习字,翻到诗经,因为那人的名字也取自《诗经·郑风》的“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他便暗自羡慕,没想到那人却看在眼里,说起因他名为罗,便为他取字毕之,取自《诗经·小雅》的“鸳鸯于飞,毕之罗之。” 这两个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再唤过了。 老板陷入了恍惚之中,隐约听到有人在他耳边轻笑道:“毕之,你的头发怎么剪了?” 老板眨了眨眼睛,低头看向躺在自己腿上的那人,却看到了一双深邃的眼瞳,没有眼镜片的遮挡,却一如两千年多年前一般的温润隽永。 他说:“毕之,许久不见。” 第41章和氏璧 一 “毕之……毕之?” 温柔的声音由远及近,他睁开双眼,看到那张他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上面带着关切的神色。“毕之,汝为何睡着了?这里太冷了,要不回去休息吧。” 他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宽袖绿袍明纬深衣,觉得无比怀念。 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他的衣服一直是黑色的,从未改变过。 而现在,站在他对面的这个一脸温柔的青年,穿着的却是黑色袍服,虽然全身上下就只有腰间佩了一块玉饰,显得他整个人无比的朴素,可是他却知道这是大秦帝国之中,除了皇帝之外最尊贵的衣饰。 秦朝尚黑,只有皇族才能穿戴黑色服饰,而皇帝是玄衣绛裳,他面前的这位皇太子殿下,还没有资格在他的黑色袍服上缀上那赤红色的滚云纹。 而他也知道,这位皇太子殿下终其一生也就是皇太子殿下,在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有资格穿那最尊贵的玄衣绛裳。 “毕之,可是冻傻了?今年的冬天委实来得早了点。”俊美的青年关切地说道,缓缓地弯下腰来。 他看着这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子殿下从怀里拿出螺纹赤铜手炉塞到自己手中,温暖的感觉从冻僵的手掌心一直熨烫到心底。 他垂下头,知道自己又做梦了,在这两千多年来他脑子里一直反复出现关于从前的梦。他甚至能背得出来扶苏下句话下下句话说的是什么,看案几上的竹简,是修筑长城的各项要事的审批,现在应该是秦始皇三十五年,他们的始皇帝又一次东巡,留下太子扶苏监国。 这里是咸阳宫的暖阁,平日里秦始皇就会在这里处理政事,扶苏从七年前就随侍在侧,学习如何打理政事,而作为伴读的他自然也就一直跟随。现在只要那位帝国的掌权者暂时离开,就会把几乎所有的权力下放给他最骄傲的皇太子,让他享受拥有这个国家的美妙。 不过做皇帝固然好,做代理皇帝也不错,只是要面对如山般的责任。看吧,整个暖阁里堆满了各种书简,当真是如山一般。 他忍不住往周围看了一眼,就算知道是梦,也觉得这样的场景太过于压抑了。他总觉得在下一秒,这些竹简就会崩塌,把他活活地压死在下面。 “脸色不太好,是因为昨天吃的那颗药吗?”一双温暖的手伸了过来,白皙的指尖按上了他的额头,那种灼热的触感让他微愣,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从没有梦到过这样的场景? 是了,那颗药,那颗改变了他一生的长生不老药,看来是那时候的事情吗? “父皇最近……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那道旨意,毕之,汝别介意。”青年收回手,温文尔雅的脸上带着些许歉意。 他愣了愣,这一段回忆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他的梦境之中了,所以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仔细想了下秦始皇三十四年的冬天,帝国的形势应该是变得紧张起来。秦始皇震怒之下,杀了四百多个方士。虽然并没有波及朝野,但现在已经人人惊惧,生怕下一刻就会承受到天子的怒气。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他抱着温暖的手炉,真情实意地笑了一下,道:“师父留的那药,说不定真能长生不老。”他说的倒是实话,只是这句话一般没有人会相信。 “那就留在这,继续帮吾吧。”青年唇边的笑意更深了,自然以为这种话是开玩笑的。这位大秦帝国的皇太子殿下重新站起身,走回暖阁正中央的案几前重新坐下,伸手拿起案几上的和氏璧来回端详。英俊的脸庞在夜明珠温暖柔和的光线下显得更加深邃。刹那间,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他眯起眼睛,留恋地看着面前这幅令人怀念的画面。他对这间暖阁非常熟悉,因为他在这里度过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对这里每一块青砖都很熟悉,熟悉它们哪里的金箔被竹简所磨掉了一角,哪个不起眼的玉石被手脚不干净的内侍偷偷挖走了一块,哪颗夜明珠因为那个骄纵的小皇子殿下故意碰掉而留下了裂痕。他可以在漫长的岁月中找回那一块块青砖,赎回那一颗颗夜明珠,复制那一卷卷的书简,甚至拿回了那块权倾天下的和氏璧,努力重现这间暖阁的所有真实感,可是却永远无法在现实中重新见到这个画面。 一瞬间,他有种疲惫的感觉。 孤独了两千多年,究竟是在执著什么? “毕之,汝说吾可以拥有这传国玉玺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打破了这里死一般的沉默,年轻的嗓音中夹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忐忑。 他微微愣了一下,想起来当年的皇太子殿下确实在私下有着无法掩饰的自卑。因为,他的父皇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皇帝,拥有着传奇般的一生,无人能够超越。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是了,那时候他经常回答这个问题。他定了定神,缓缓道:“殿下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皇帝,虽然不会有始皇帝那么伟大,但一定会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秦二世。在汝之后,还会有三世、四世乃至万世……” 是的,那时候,所有人都这么认为,连认为自己一定会长生不老的始皇帝都对扶苏很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觉得扶苏的个性有些优柔寡断。 他知道,扶苏并不是优柔寡断,而是政治理念和秦始皇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始皇帝信奉法家,而扶苏则对这种专制的治国理念并不苟同,更喜欢儒学思想,这都是源于仆射淳于越大儒的教导。其实这种思想非常适合大乱之后的大治,如果扶苏能够顺利登基,那么大秦帝国定会绵延万世。 可是他知道,在这个冬天,待始皇帝回到咸阳宫之后的一次酒会上,淳于越对于始皇帝推行的郡县制不以为然,建议遵循周礼实行分封制的这个提议,遭到了李斯的驳斥和始皇帝的不满,直接导致了淳于越的罢黜。扶苏因为强烈反对这件事而上书,便被始皇帝派到了上郡去做蒙恬大军的监军。 后世认为,这便是扶苏这一生的转折点。如果不是过早离开了政治中心,胡亥也不会仅凭李斯和赵高的支持便能登上皇位。 “毕之……其实有时候,吾真的很羡慕亥儿。”俊美的青年把玩着手中的和氏璧,心思却已经飞到了千里之外。 他抱着温热的暖炉,微微勾起唇角,淡淡地笑道:“陛下带着他出巡,是怕他给殿下您添麻烦。”别以为始皇帝是纯粹地溺爱小儿子,胡亥那么不安分的人,若是留在咸阳,肯定会将咸阳折腾得天翻地覆。 青年并未说话,只是唇边溢出一丝苦笑,目光依旧流连在手中的和氏璧中。 他便不再劝说,其实这些事谁都明白。一个帝国的继承人,和一个溺爱的小儿子,对待两者的态度自然会不同。他想着那龙椅上的始皇帝,许久许久之后,才不由得叹气道:“皇帝是站在所有人顶端的存在,没有人可以陪伴,所以才是孤家寡人……” 青年闻言一震,脸上的表情变得苦涩起来,随即转换了话题道:“毕之,知道这块传国玉玺的来历吗?” 他收拾了一下心情,即使知道这是在两千多年前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他也无比珍惜,不敢用任何敷衍的态度来对待。是了,当年他应该是这么回答的。“《韩非子·和氏》中记载,卞和得玉于荆山,献于历王,谬为诓者,刖其左足,后献武王,刖其右足,楚文王立,卞和抱玉泣于市,继之以血,或问者,答曰:非为身残,实为玉羞。文王闻之,使人刨之,得美玉莹然。因名和氏璧。封卞和零阳侯,和辞而不就。” 一大段古文毫不费力地从口中叙述而出,他微微一讶后不禁怅然,这果然是他的回忆梦境,已经是两千多年前发生过的事情了。 无法改变,也无力改变。 俊美青年的脸上浮起思索的神情,半晌才道:“毕之,那卞和为何会如此执拗?宁可瘸了两条腿,都一定要献给楚王此玉呢?” 当时他究竟是怎么回答的,他都已经忘记了,不过他听到他自己的声音毫不犹豫地说道:“韩大家以卞和献玉这个故事,暗喻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能为国君所采纳,反而遭受排挤的遭遇。当然,更深一层的寓意,就是玉匠应识玉辨玉,国君要知人善用。而提出新的学说的献宝者,要做出为此牺牲的准备。当年韩大家被皇帝另眼相看,这个故事起了很大的作用。” 俊美青年别过头,朝他浅笑道:“毕之好像并不是很喜欢这块和氏璧,吾从未见汝碰过一次,记得有次让汝随手递一下都不是很愿意。亥儿可是对这块和氏璧爱不释手呢!” 他的嘴角扬起嘲讽的弧度,哂然一笑道:“广施仁政才是立国之本,民心所向才是安邦之道,得到一方宝玉,便能当皇帝?这块和氏璧原属于楚国,后来又流落到赵国,可是最终现在在这里。”在他看来,美轮美奂的宝玉,不过是雄图霸业上的锦上添花罢了。他说罢抬起头,忽然捕捉到青年眼中的异样神色,不禁有些微愣。 当年的他,有发觉这一闪而过的古怪吗? “毕之言之有理。”俊美的青年恢复了温和的表情,把手中的和氏璧沾上印泥,虔诚地把上面的印鉴印在了即将发布的政令之下,然后满意一笑道:“毕之,其实韩大家的那则故事中,还有一个启示。” “哦?”他虽然是用疑问的口气,却已经想起来扶苏下句话要说的是什么。这句话,令他魂牵梦绕了两千多年。 “那就是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后退一步。”青年抬起头,在夜明珠的幽蓝光线下,露出他俊美的脸容,目光坚定地朝他看了过来,“毕之,汝会一直站在吾身后吧?” “会的,臣一直都在。” 二 “……毕之?” 相似,却并不完全一样的嗓音,像是破过了万重迷雾,最终停留在他的耳边。 老板微微一震,发现他依旧是在那熟悉的咸阳宫暖阁之中,只是暖阁里没有了堆积如山的竹简,没有了那俊美的青年陪伴,有的只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和几个不应该在这里的客人。 “毕之,汝好像不是很高兴看到吾的样子。” 在医生的身体里,苏醒过来的是扶苏的灵魂。纵使是千百次幻想过会重新见到扶苏,老板也从未想象过自己会面对这样的场面。 老板把手中的眼镜抓得死紧,微微苦笑:“殿下,许久不见。” 扶苏眨了眨眼睛,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胸前并没有被侍卫刺穿的血洞,而是穿着一身怪异的服装。他坐起身,向四周看了看,发觉自己是在熟悉的咸阳宫暖阁,最后目光落到了一旁呆站的胡亥身上。 胡亥自从听到那声“毕之”时,便如同被人点了穴一般,僵硬地站在那里,直到接触到那双眼眸中不可错认的复杂视线,才颤抖了一下身体,艰难地吐出两个字:“皇兄……”一开口,胡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得可怕。 扶苏并未理会于他,虽然他很好奇为什么胡亥的头发和眼瞳颜色都有了变化,但他并不觉得对方是个很好的询问对象。他把视线转回到身旁跪坐的毕之身上,低声问道:“毕之,这是怎么回事?”他自然能看出来,这里虽然极力模仿了咸阳宫的暖阁,可却并不是。地上的青砖年份久远,夜明珠也没有那么明亮了,金箔上的花纹磨得模糊不清,更别说他现在的右手食指指腹有一道细长的薄茧,像是常年拿着什么器具所造成的。 这根本就不是他的身体。 老板定了定神,却不知道一下子如何回答,下意识地松开另一只手中的亡灵书。倒是一旁的法老王毫不客气地叽里呱啦说了一堆。 由于医生的耳朵上依旧戴着另一只鎏金耳环,所以法老王的古埃及话扶苏听得一点障碍都没有。扶苏摸了摸头上的短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他已经死了?然后又活了?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了? 姑且不判断这个衣着怪异的番邦男子说的是不是实话,扶苏转向一旁自他睁开眼睛之后,就没有直视过他的毕之,下意识地感觉到对方的排斥与挣扎。 这是怎么回事?如果这一切是事实的话,那为什么毕之看到他醒过来会是这副表情?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是按照咸阳宫暖阁而重建,就算只是略略扫了一眼,也可以体会到对方重建这里的心意。 扶苏若有所思地眯起了双眼。 “皇兄……”一旁的胡亥试着向前走了两步,但却莫名地停下了脚步。现在他的皇兄如他所愿地醒过来了,但他能说什么?秦帝国已经在他手上被活活糟蹋了,现在的皇兄还不知道当年的历史,若是知道了,肯定会更加不待见他。 更何况,当年,虽然是赵高越俎代庖地下了斩杀令,但天下人都认为是他动的手。就连皇兄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怨恨的也是他吧。 醒了就好,他欠皇兄的不过是一条命,大秦帝国的皇位什么的,他也是凭本事得来的,现在两人互不相欠。 绝不承认自己无言以对的胡亥少爷,绷着一张脸,并未多解释什么,直接越过盘坐在地的扶苏,朝门外走去。而醒来之后一直呆呆地看着他手中长命锁的陆子冈,也不由自主地追着他去了。 一时间,偌大的房间内,除了虚幻漂浮在空中的年轻法老王外,就只剩下老板和医生,或者说是毕之与扶苏两人。 老板一直低着头,看着地面的青砖花纹,就像是被抽离了魂魄的偶人,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他知道扶苏在和法老王说着什么,但他没有分出精神去听,心像是硬生生地被扯成了两瓣,一边是欣喜着时隔两千多年的重逢,而另一边则是良心道义上的谴责。 为什么他刚刚在捏着亡灵书的时候犹豫了?为什么会犹豫呢?为什么要犹豫呢? 那么,在他认为,应该正确的选择是什么?捏碎亡灵书?让扶苏的灵魂灰飞烟灭?还是期待扶苏侵占医生的身体? 为什么不能妥协?为什么他需要面对的是这么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不是他生,就是他亡…… “毕之,吾现在所在的这具身体,是一个对汝很重要的人吗?”温柔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老板恍惚地抬起头,注视着这个因为换了一双温润的眼瞳而显得有些陌生的面容。 很重要的人吗?老板认真地想了想,发觉自己无法否认。他迟疑了片刻,凝重地点了点头。他没有说话,因为面前的这个人身体里的灵魂,对于他来说,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白皙修长的手指按向了他的额头,亲密得就像是在之前的那个梦中一样,只是这次的指尖微凉。 “毕之,汝还是和从前一样。陷入两难之境,向来都是难以抉择。”扶苏细心地擦去了他额上的细汗,唇边带起了一抹纵容的微笑。 “没关系,如同往日一样,吾来帮汝选择。” “吾刚问过那个法老王,那人的灵魂应该栖息在吾颈中的水苍玉内,暂时无碍。三日后的月圆之夜,灵力鼎盛之时,吾就把这身体还给他。” 老板愣愣地看着他,慢慢松开了紧攥着眼镜的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即使时间已经过了两千多年,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帮别人做决定,而且不容他人质疑。 “那么现在,还有三天的时间,不为吾介绍介绍这里是何处吗?” 三 老板端着茶具推开房门,哑舍的这个店面是有地下室的,他平时就住在地下室中,这间地下室只有一间卧房和一处隔离开来的浴室。他的房间很简单,除了古香古色的明代楠木拔步床之外,就只有一书架的书籍。这些很多都是古书,但却并不是他特意收集,而是平日里随手翻看的。 自然,里面有着各种历史典籍。 他知道扶苏的决定,三日后如果身体还给了医生,那么扶苏的灵魂是绝对经受不住再一次魂魄附体的,所以连备用的身体都不用准备,老板打算让扶苏的灵魂附在和氏璧或者水苍玉上,好玉不光可以滋养人体,更适合魂体的休养。 这一次,他再陪他几千年又何妨? 老板一推开房门,就看到扶苏很不适应地翻看着手中的书籍。秦朝的时候还没有纸的出现,一开始的古书都是沿袭书简的书写习惯,从右至左,从上到下的竖版印刷。可是现在在扶苏的手中,却是一本近年来才出版的《二十四史》,扶苏没见过简体字,更不习惯从左至右的横板排版。 老板倒并不意外,只看扶苏手边那些有翻看过痕迹的古旧《史记》,就知道他已经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大概了。历史说长也不长,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大秦的皇太子殿下睿智无双,自然不会纠结于那些细碎繁杂的小事。 更何况,那上面写着的史实,有几分真,有几分假,都无从得知。 老板的视线看向红酸枝书桌上的眼镜,扶苏戴不惯眼镜是肯定的,因为医生的眼睛其实并不近视,据他自己说是做过近视激光手术之后,不习惯鼻梁上空空的,才挂上的一副平光眼镜。 “毕之,这书上所写,都是真的吗?”扶苏把有些挡眼睛的过长刘海向脑后梳去,露出光洁的额头。他的心情不太好。他翻遍了屋中史书上关于秦朝的记载,都无法相信在自己死后居然仅仅四年时间,父皇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就轰然倒塌。居然只有四年!就连一向不轻易动怒的扶苏都难免恼火,有点明白了今天看到胡亥的时候,为什么那小子一脸的忐忑不安。 简直就是史上最败家的败家子啊! 老板知道扶苏看到这个肯定会难以置信,其实就算是当初亲身经历一切的他,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这就是历史的法则,一个帝国的崩塌永远要比建设一个帝国简单多了。 “先喝点茶吧。”老板并未直接回答,把手中的青花瓷盖碗递了过去,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细腻的瓷器的扶苏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 头顶上传来几声凄厉的鸟鸣,扶苏捧着茶碗的手顿了一下,嗅着茶香疑惑地向老板看去。 老板淡定地笑了笑道:“逮住了一个误闯的扁毛畜生而已。”屋里简直是一地鸟毛,三青和鸣鸿两只鸟也不知道是去哪里掐架了,刚刚泡茶的时候老板看到两只都瘫倒在地上。他自然不会轻易放鸣鸿回去,直接把它关到了鸟笼里。而三青却享受到了最优的待遇,只是那家伙心疼自己掉下来的翎羽,听上面的那个架势,估计是正在笼子外面伺机报仇呢。 扶苏也没多问,喝了几口香气四溢的清茶,便也不再追问史书上的事情,而是扯了扯身上的领带西服,微笑着问道:“毕之,可有替换的衣服?这种衣服吾委实穿不惯。” 老板连忙起身,这是他的疏忽,一个习惯穿深衣皂袍的人又怎么会习惯现代的西装皮鞋。只是他本身并不需要换衣服,所以除了平时洗浴的时候需要的浴衣,并无备用衣服。 扶苏见他为难,便笑道:“如果没有就罢了。” 老板却摇了摇头,抬眼认真地说道:“有件衣服,我已经为殿下准备了两千多年了。” 老板出去取衣服的时间很短,扶苏刚喝完手中的茶,就看到了推门而入的老板捧在手里的冠服,微微变了脸色。那是一套玄衣绛裳,和各种相配的饰物,甚至还有一套通天冠,是只有秦朝帝王才能穿的冠服。 “我这里只有这一套冠服,殿下,穿这身可好?”老板的眼中带着些许期待。 扶苏眯着眼睛看了看那身他从未穿过的玄衣绛裳,最终还是站起身,在老板的面前站定,仪态自若地张开双臂。 老板知道扶苏定是不会脱身上这身西服衬衫,而且身为大秦的皇太子殿下,就算是在上郡监军,也是有内侍随侍在侧,所以老板也很自然地为扶苏宽衣解带,一件件地为他除去身上的束缚,然后郑重地洗净了手,拿起配套的冠服,一件件地为他穿上。 古代的服饰向来繁琐,更何况是为帝王准备的冠服。中衣中裤,罗縠单衣,玄衣绛裳,襭夹。尽管是老板精心保存的衣服,但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即使用最好的熏香驱虫,也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一些淡淡的霉味,有种洗染不去的历史沧桑感。 老板把最外面的衮服为扶苏穿好,对准了左右衣缘,系上内侧的深衣腰带,然后理顺了衣服的褶皱,最后缠上刺绣上滚云纹的黼黻腰带。虽然已经许久都不曾碰过这类的古装服饰,但记忆却深入骨髓,即便是一开始有几分生疏,随后也熟练起来。 为扶苏戴上通天冠,再佩上只有帝王才能戴的五彩绶、黄地骨、白羽、青绛缘、五采、四百首……又捧出秦始皇随身佩剑,长七尺的太阿之剑。 最后恭敬地跪在扶苏脚边,为赤足的他穿上赤舄厚履,确定从上到下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瑱、纮、綖都已经齐全,再整理好他的衣角,双手呈上传国玉玺和氏璧。 低头看着这个和记忆中一样又有些不一样的友人,扶苏还是有些无法适应。虽然面容未变,但那一头碍眼的短发,那身勾勒出身材的紧身衣服……扶苏忽然微缩瞳孔,对方的领口虽然是扣紧的,但是从他这个角度往下看,可以清晰地看到脖颈处有一道狰狞的伤痕。看起来年代颇远,像是砍头的致命伤。 扶苏忍不住伸出手去碰触,皱眉道:“这是怎么弄的?” 老板并未回避他的指尖,而是淡淡一笑道:“已经过去了。” 扶苏在那道伤痕上微一摩挲便放开,尽管看起来已经愈合,但他依旧像是怕对方痛楚,不敢太用力。 老板因为他的动作而仰起了头,看着与记忆中截然不同面貌的扶苏。尽管短发戴冠不伦不类,但依旧是光彩夺目,在暗室的烛光下,尊贵非凡。 莫名的,心里泛起一股不舍的酸意,他苦熬了两千多年,也许只是为了看他这一身的荣光。当年的他,还是幻想着有一天他的殿下可以接受万民的朝拜。可是现在,却只有在这个不见天日的暗室,他一个人欣赏了。 一旁的楠木拔步床的第一进有一个小巧的水银镜,扶苏眯着眼睛看向自己在那方水银镜中清晰的影像,在玉旒串背后的双眼划过一丝意味不明的亮光。 他们两人一站一跪,就像是毫无生命的陶俑一样,谁都没有说话。 老板捧着和氏璧呆愣了许久,直到在听到几声清脆的玉珠碰撞声后才回过神。那是通天冠上前后悬挂的玉旒串,在随着扶苏的低头,而叮当响个不停,清脆悦耳。 扶苏伸手抓过他手里的和氏璧,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老板深深地匍匐下去,把脸上的表情藏在黑暗中,吐出两千多年来深埋在心底的一声呼唤。 “陛下……” 沉重的冠服并不适合平日里的行动。扶苏在沉默了半晌之后,俯身拉起了仍然匍匐在地的老板,在把所有累赘的饰物和冠冕去掉之后,扶苏仅穿着玄衣绛裳,倒显得他整个人俊秀挺拔,丰神俊朗。 两人坐下来喝着茶,老板知道扶苏肯定想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自是不可能详细地把自己这两千多年的事情一一讲述,对方也不会感兴趣。所以他只是简单地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何可以长生不死,和发觉扶苏转世每一世都会早夭之后的追随等等。 扶苏一直静静地听着,修长的手指摩挲着青花瓷盖碗的碗边,像是对这个润泽剔透的瓷器爱不释手。直到老板提到某事的时候,才忽然开口问道:“依汝所言,吾现在的这具身体,其实是吾的转世?” 老板闻言一呆,心下有种说不出来的慌乱。“是的。”他只能从唇间挤出这两个字,多一个字都无法说出口。他能说什么呢?如果说医生虽然是扶苏的转世,但却是不同的两个灵魂,这种话一旦说出口,不就是怀疑扶苏不会归还身体了吗? 扶苏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优雅地掩唇打了个哈欠,略显疲惫地说道:“夜深了,吾想休息了。” 老板这时才发现夜已经很深了,因为他很少需要睡眠,所以卧室里的拔步床基本就是装饰。又重新换上被褥,老板把卧室留给扶苏,自己则回到楼上的哑舍中。胡亥来过之后,一片狼藉,除了还要给三青上药外,还有许多被惊扰的古物都需要重新整理一遍。 一夜无话,老板在天井中清扫完毕,发现天已经亮了,回想昨天发生了一切,还有股不真实感。迷迷怔怔地在寒风中站了许久,才想起扶苏和他不一样,现在是在医生的身体里,早饭自是需要的,连忙放下手中的扫帚,打算出去买早点。可是一回头却看到了一身休闲装的医生,正微笑着朝他示意着手中的早餐盒。 老板怔忡了一下,还以为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他做的一个梦,医生还是那个医生,什么都没有发生,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不顾他意愿地拽着他一起吃饭。 “给,街角的小笼包,刚出炉的。” 被拉进了温暖的屋内,手中也被塞上了自己常用的象牙筷子,老板抬起头,接触到对方并未戴眼镜的脸容,不禁浑身一震。那抹温润的笑容,绝对不会出现在医生的脸上。 “吓了一跳吧?”扶苏唇角的笑容加深了几分,显然很满意在老板的脸上看到了震惊的神色,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了笑道,“昨天晚上,吾看到了他的一生。也许是正在借用着他的身体的缘故吧。不过他也曾经看过吾的一生,很公平。” 老板这才恍然,扶苏最后说的那句,指的自是去年这个时候,医生的长命锁断裂,医生不全的灵魂回归,看过了扶苏的人生轨迹。而扶苏此时看过了医生的记忆,自然也就会穿现代的衣服,也会知道街角的小笼包很好吃。 老板吃得食不知味,听着扶苏拿着手机很熟练地打电话给医院请假,更是一股强烈的违和感涌上心头。虽然知道扶苏做的这些是很正常的,但医生看过扶苏的记忆之后,从没有在他面前展露过半分和扶苏有关的言语或者动作,而现在扶苏所做的一切,却让老板有种医生会被完全替代的感觉。 老板还记得,他曾经有次和医生提到过那次的事情,询问他看过扶苏的一生之后,有什么感觉。医生当时很坦然地回答他没有,那一连串的场景,就跟看了一场传说中的全息电影一样,现在怎么还可能有人觉得自己是一个电影里的人物啊?喜欢贾宝玉的生活也不可能觉得自己就是贾宝玉是么?他是扶苏的转世?这完全是两回事嘛!就跟玩游戏会有好几个马甲一样,一个马甲上发生的事,和另一个马甲有什么关系? 也就是因为那次的谈话,老板才彻彻底底把医生和扶苏两个人完全分辨开来,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灵魂,根本没有本质上的关系。 可是现在,就在他面前,发生着他从未想过的画面。 “在想什么?”扶苏合上手机,挑眉看了过来。他是个无比通透的人物,只消一眼就明白了症结所在,随即展颜一笑道:“放心,只是必要手段而已。若是不请假,等这个人回到自己的身体,就会发现他的工作丢了。不过幸好他的年假今年还没请。” 老板觉得自己太多心了,不好意思地笑笑。 “这个还是汝来保管吧,吾觉得随身带着这个不穿衣服的男人,很有压力。”扶苏叹了口气,把颈间的水苍玉吊坠解下,递了过去。 老板接过这个水蓝色的耶稣基督吊坠,他知道这只不过是扶苏的借口,因为若是扶苏不想归还医生的身体,只消毁掉这个吊坠,而医生的灵魂没有了依附的载体,自然会魂飞魄散。 老板低着头,为自己怀疑扶苏而感到愧疚。不过他沉默了半晌,最终还是把这个依旧带着体温的吊坠系在了自己脖颈上。 对面一直浅浅微笑的扶苏见状,深邃的眼眸中划过一丝锐利的光芒。 两人各怀心思地用过早饭,老板照例翻出上好的龙泉青瓷泡了壶消食的碧螺春,看着缭绕而上的水汽对面那张熟悉的脸容,竟有些莫名的尴尬。 他也试着找些话来说,可是他和扶苏的时差相隔两千多年,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有说不完的政事和策论,现在大秦帝国已经成为历史,这些话题显然已经过时。而扶苏现在拥有着医生的记忆,向他解释这两千多年的变化也显得有些多余。一时之间,老板竟只能愣愣地闻着茶香,不知说什么是好。 幸好在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扶苏提出了想要在哑舍里逛逛的要求,老板松了口气,欣然带着他往哑舍的内间走去。 哑舍里的古物众多,老板知道,就算扶苏拥有了医生的记忆,但靠着医生那点可怜巴巴的历史知识,恐怕对着这些古董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他便留意着扶苏的目光,见他对哪个古物好奇,便在一旁详尽地介绍。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老板带着扶苏去他和医生经常吃的川菜馆吃晚饭,自忖他这一天说的话,恐怕都要比他这么多年来说的还多。 这一日,老板颈间的水苍玉依旧毫无声息,他记得之前那个推理家的灵魂被封在这条项坠中后,第二天就醒过来了。他有些担心医生的灵魂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但又想到医生本来命中注定去年就要殒命,灵魂力本来就差常人许多,现在还未醒转,倒也正常。 这一夜,老板在哑舍中挑挑拣拣,打算事先把第二日给扶苏鉴赏的古物准备出来,一直忙到天光亮。他先一步出门去买早点,回来的时候找遍整间哑舍,最后却在关着小赤鸟的房间里发现了扶苏的身影。 被饿了一天两夜的小赤鸟正要死不活地趴在鸟笼里,身上的伤痕已经痊愈,但翎羽秃掉许多,赤红色的羽毛上还凝结着斑斑血迹,端的是无比可怜。 扶苏拿过老板递过去的早点,并未自己吃,而是掰下手中的花卷,用筷子夹着送进鸟笼中。“鸣鸿,来,吃点东西。” 老板并未阻止,他倒不至于把对胡亥的怒火迁怒到一只小鸟身上,不喂它东西,只不过是因为三青还在生气。况且这只可以化为神刀的小鸟,估计也不会因为饿这么两天就命归西天。而且,他也不认为他就算喂,这只傲娇的小鸟就会吃。 果然,扶苏伸过去的筷子根本就没有任何吸引力,小赤鸟只是瞥了一眼,就坚决地把头扭向了另一边。 老板沉默了片刻,把手里拿着的牛肉干递给扶苏,按照经验来说,这货应该是吃肉的吧。 牛肉干果然得到了小赤鸟的特别关注,几乎连挣扎都没有就立刻扑了过去。扶苏的心情很好,见小赤鸟靠在笼子边上叼牛肉干吃,便把手指头伸了进去,为它梳理惨兮兮的翎羽。 “毕之,一会儿就把它放了吧。”扶苏柔声说道。 老板怔了怔,他倒没想把这只小鸟怎么样,但总归想着胡亥会为了它亲自来一趟这里,他们两人也可以因此有个见面交谈的机会。这次的事情,都因胡亥而起,他必须要有个交代。 “秦国的故地,便是一只鸟的形状。古有‘秦为大鸟,负海内而处,东面而立,左臂据赵之西南,右臂傅楚鄢郢,膺击韩魏,垂头中国,处既形便,势有地利,奋翼鼓鹤,方三千里’的说法。”扶苏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不徐不疾,听上去就令人享受。 老板有些讶异,不知道为何扶苏会突然跟他说这些。 “毕之,汝可知吾嬴姓家族的起源?”扶苏收回手,用一旁的绢帕将从鸣鸿身上沾染的血渍擦拭干净,又捡了块牛肉干,细致地撕碎了再喂给小赤鸟。 老板点了点头,在房间里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淡淡地说道:“在《秦本纪》中记载,嬴姓家族的始祖为大费,大费辅佐大禹治水,帝舜赐给他一面‘皂游’,就是一面挂着黑色飘带的旗帜。那面大旗,也就是……”老板微一停顿,稳了稳心神之后才续道,“也就是我身上的这件赤龙服的衣料。” “是啊,据说那面皂游做了两套衣服,居然还有保持肉体不腐的功效,当真是奇妙。”扶苏勾唇轻笑,“且不说这个,先祖大费在治水之后,便辅佐帝舜驯养鸟兽,被赐‘嬴’姓。而鸣鸿便是嬴姓家族的守护神鸟。” 老板的目光落在鸟笼里吃得昏天黑地的小赤鸟身上,完全没感觉到这家伙哪里有守护神鸟的能力。“可我以前怎么从未见过它?” “在商汤王朝,嬴姓家族是大姓贵族,富贵无双,可是在周朝时期却被西逐三百年,在穷苦之地咬牙过日子。商汤时期的嬴姓宝藏,藏在一处,由鸣鸿看守,也只有吾族的族长才能知道准确地点。”扶苏拍了拍手中的碎屑,眯了眯眼睛道:“看来,胡亥是得了那宝藏。” 老板已经注意到,扶苏对胡亥的称呼已经不再是昵称,而是称呼他的全名。 “你在怪他。”老板这句话并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扶苏扶着额头低低地笑了起来:“怪他又有何用?人,是无法改变过去的。” 老板黯然,也不再去劝他,而是径自起身打开了鸟笼的门,然后走到一旁把窗户打开。 冰冷的寒风灌入了温暖的屋中,埋头大吃的小赤鸟被冻得一哆嗦,茫然地抬起头看了看大开的鸟笼和窗户,立刻兴奋地展翼而飞。自然,在走之前不忘记叼走鸟笼边上的那一包牛肉干。一贯洁癖的老板无法忍受小赤鸟吃得遍地都是碎渣,便走出去拿扫帚清扫。 “毕之,人虽然无法改变过去,却有可能改变未来。”在他将要离开的时候,扶苏呢喃的声音传来。 老板只是略略停滞了脚步,片刻之后,便重新迈步离去。 而当他重新回到屋子中时,屋内却已经空无一人,独留那个没有关紧的鸟笼门,在从窗户吹进来的寒风中来回摆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四 老板独坐在天井之中,在夜晚的寒风中保持着一个姿势,已经不知道多久了。 在他面前的石桌上,摆放着一个空了的匣子,那里面原本应该放着的,是天下至宝和氏璧。但是这方传国玉玺,却在昨天和扶苏一起消失了。 事到如今,就算老板想往最好的那个方面去想,也无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说法。 天空上的明月已经圆如玉盘,今天本来是约定好扶苏归还医生身体的夜晚,可是老板却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所以当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天井之中时,漠然地看了过去,疲惫地说道:“殿下今晚出现,不是为了遵守约定吧?” 扶苏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长身玉立。他挺直的鼻梁上并没有戴眼镜,过长的刘海向后梳,露出光洁的额头,俊秀的面容更显得贵气逼人。他在天井的入口处停下脚步,双手插在了风衣的口袋里,如同以往一般温柔地笑道:“其实吾不应该来的,但是吾怕吾不出现,汝会在这里坐一整夜。” 老板的手按了按已经被夜风吹得冰冷一片的额头,淡淡地自嘲道:“就算坐一整夜又如何,我的身体又不会得伤寒。” 两人因为他的这句话,陷入了尴尬的沉默,老板的目光落在已经空了的玉匣之中,木然问道:“殿下是什么时候打算不遵照约定的?毕之可以看得出来,当时殿下应允之时,是真心实意的。” 扶苏喟然一叹,从口中呼出的无奈在冰冷的空气中变成了一团白气,转瞬间又被寒风吹得一干二净。“吾已经死了,自然不能再害另一个无辜的人平白无故地丧命。但汝却告诉吾,这具身体本来就是吾的转世。” “可就算是如此,他也不是你的所有物。”老板不由自主地伸向脖颈间挂着的水苍玉吊坠,已经第三晚了,医生的灵魂还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扶苏闻言迈动了脚步,一直走到了老板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坐在石凳上的他,一字一字地缓缓说道:“可是他对汝很重要,不就是因为他是吾转世的原因吗?” 老板如遭雷击,整个人僵硬在那里,甚至连血液都要凝固了。 是这样的吗?他对医生另眼相看,难道只是因为他是扶苏转世的原因吗? 不,绝对不是的。他每一世每一世地追寻着扶苏的转世,并不是他想要做什么,而是想要帮助扶苏的转世摆脱早夭的诅咒。从一开始的近身保护,到后来的不闻不问,他的心境也在随之变化。可是医生是不同的。 老板回忆着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医生为了他,甚至可以在秦陵地宫陪他同生共死。这么漫长的岁月以来,他是少有的几个不假思索地挡在他面前的人。以前的那些人,都已经死了,他不想失去这最后一个。 老板松开了手中的水苍玉吊坠,抬头直视着面前这个拥有着医生面容的扶苏,沉声道:“他和你,不是一个人。” 扶苏的眼眸深邃了一下,却并未说什么,而是话题一转道:“毕之,还记得父皇当年为何频频东巡否?” 老板不明白他为何突然说起此事,但这种询问的语气,让他很快就回忆起当年两人对答策论的情景,微一愣神之后便开口答道:“那时有术士进言,曰:‘东南有天子气’,始皇帝便亲至,巡行郡县,以示强,威服四海,厌之。” 扶苏充满回忆地笑了笑:“毕之,汝认为父皇此举如何?” 老板没有回答,这段记忆从心底的深处慢慢地浮了上来,当年他们两人还就此事讨论过数回,虽然认为始皇帝此举可以昭示君威,震慑各方势力。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始皇帝频繁出游,为刺客制造了良好的行刺机会,也难以保证对中央政权的掌控。最后的结果也是如此,始皇帝死在了东巡的路上,若是没有此事,那么赵高和李斯也不会那么轻易地扶植胡亥登基。 “厌乃压,镇压之。”扶苏微微一笑道,“毕之猜猜,这东南的天子气,父皇当年是用什么来厌之的?” 老板一怔,随即脱口而出道:“碣石!” “没错,父皇多次东巡,一共立下了七块碣石,可惜整个乾坤大阵必须要立下十二块碣石才能完成,父皇并未坚持到最后。若是整个阵法大成,中原之地将在父皇的掌控之下,大秦帝国定会屹立万世而不倒。”扶苏的声音依旧是不徐不疾,可是其中蕴含的气焰却足以让他身周的空气升温。 老板沉默了下来,这件事虽然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如果结合他当年察觉出来的各种古怪来看,便会有种原来如此的恍然之感。他低头沉思了片刻,忽道:“光靠碣石无法压制天子气,那些碣石之下,埋着的应是十二铜人吧?” 这回轮到扶苏一怔,随即轻笑出声道:“果然是毕之,一猜就中。” 老板并未因为猜中了答案而有什么高兴的表情,他在这两千多年的岁月里,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收集古物。可是他却从未看到过秦始皇那十二个铜人的下落。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为了防止天下不平,便收集了天下的兵器,聚之咸阳,全部销毁之后铸成了十二个巨大的铜人,重各千石,置廷宫中。这是表面上的十二铜人,可是老板却知道,这十二个巨大的铜人只不过是威慑天下而做成的空心铜人,后来在东汉末年被董卓熔去炼了铜钱。可是用真正的珍稀铜精而炼成的真人大小的十二铜人,才是秦始皇的最爱,至今下落不明。 原来,竟是布阵所用。 老板越思考下去,就越觉得无比的心寒。扶苏此时跟他提这件事,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打算把始皇帝的阵法继续布成吗?而他又是从何处知道了这些?难道他昨日是跟着放走的鸣鸿鸟,去见了胡亥?究竟城府需要多深的人,才能和曾经杀死自己的人握手言和? 老板看着扶苏依旧淡笑的脸容,忽然觉得,隔了两千多年,他已经变得不认识面前的这个人了。 “毕之,汝想的不错,吾打算继续完成乾坤大阵。”扶苏笑得依旧温和,可是他说出的话却气势迫人,“到时中原之地之上的所有人,将会奉吾为主,重现大秦帝国的荣光。” 老板并不觉得扶苏说的是大话,既然是秦始皇都信奉的阵法,不惜冒险也要完成的阵法,肯定是自有其妙用。而且他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乾坤大阵应该是他师父所画。想到自己因为师父所留的长生不老药而活了这么长时间,那么这个乾坤大阵说不定真能掌控人心。 老板活了这么久,除了当年为了报仇而化名韩信,干涉了楚汉相争之外,从未觉得自己有资格可以高人一等,可以改变或者参与什么。历史的车轮,从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有任何的停留。也许扶苏再早几百年醒过来,还会有一拼之力,但现在,他却是在做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老板低下头,看着空空如也的玉匣,此时夜空开始飘下零落的雪花,这个城市少有冬季下雪,让许久未见过雪花的老板呆愣了半晌,之后才沉声道:“那你拿走的和氏璧,就是启动阵法的关键吧。” “没错,这传国玉玺是父皇亲自操锟刀刻字的神器。得传国玉玺者得天下,这是后世历代的统治者都知道的事,可是却无一人知道,这和氏璧真正的用法。”扶苏的双手撑在石桌上,俯身对他认真地说道:“毕之,汝答应过吾,会一直在吾身后。这句话,还算否?” 老板并未直接回答,而是低垂了眼帘,看着飘落的雪花在石桌上一片片融化,成为一滴滴深色的水渍。“把身体还给他吧,我答应你以后会给你找个适合的身体。”老板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说道,“他只是个平凡的医生,若是殿下胸怀大志,自然应当找个更适合的身份。” 扶苏缓缓地直起了身体,脸上挂着的笑容却慢慢地冰冷起来。“毕之,汝在搪塞吾吧?那个异族的法老王就是灵魂状态吧?但他自从那天回到权杖中休息之后,就从未出来过。汝答应吾?那是几年?几十年?还是几百年?汝能保证吾下次醒来,父皇的阵法还在?” 老板默然无语,他的确不能保证。 扶苏的灵魂和当初萧寂的情况不一样,萧寂是新亡,而扶苏的灵魂已经漂泊了两千多年。 “所以现在汝也毫无办法,若不是吾心甘情愿地让出身体,那个医生也无法抢回自己的身体。”扶苏有恃无恐地笑了笑,“毕之,这几天来吾不断地试探汝,一直等汝回心转意,可是汝却一次次地让吾失望。那个承诺一直站在吾身后的少年,已经不在了吗?” 老板抬起了头,直视着这个在雪花飞舞的夜空中傲然而立的男子。 扶苏一直说话都不徐不疾,这次也一样。 “毕之,汝还是和从前一样。陷入两难之境,向来都是难以抉择。” “没关系,如同往日一样,吾来帮汝选择。” “毕之,汝会选择吾的吧?就像以前一样。” 那个人这样笑着说,一如两千多年前一样。 他曾经多么想要再看一眼这样的笑容,可是此时终于看到了,却浑身冰冷。 “不,我会阻止你。”老板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他的脸上有几片雪花飘落,随即融化成水滴,慢慢地沿着他的脸颊滑落,就像是晶莹的泪滴。 老板知道,他对扶苏的友谊,已经在时间的湮灭里,掩埋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了。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他认识的那个扶苏了。 或者,他从未认识过真正的扶苏。 “毕之,其实吾没有变。” “变的是汝啊……” 夜空中传来了一声复杂的叹息,当老板回过神时,他的面前已经空无一人,陪伴他的只有夜空中不断飘落的雪花,和桌上空空如也的玉匣。 是啊,对于扶苏,只不过是一闭眼一睁眼的时间,他却已经独自经历了两千多年,心境早已无比沧桑。原来,变的是他吗…… 在呆坐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咳,老板,能不能给我解释下,现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老板的唇边,现出了这几天之中的,第一个笑容。 “咦?老板,你不是说扶苏是要计划颠覆天下的吗?怎么还来医院上班?” 老板站在医院的走廊里,远远地看到扶苏正和淳戈两人有说有笑。若不是因为扶苏并没有戴眼镜,他几乎都会以为站在那里的就是医生本人。 这种错觉连医生自己都有,只听他气愤地叫嚷道:“那混蛋居然不光霸占了我的身体,还把我的工作和朋友都霸占了!他手腕上带的那个可是我去年攒钱买的浪琴索伊米亚机械表啊!平时都是供起来舍不得戴的说!” 其实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老板早就习惯了医生脱线的性格,淡淡道:“他需要你的身份,才容易安静地实行他的计划,而且拥有你的记忆之后,做手术自然不在话下。这样也好,你的工作最起码不会丢。” “嗯,不错,有人替我打工确实挺爽的,就怕这位大少爷把我银行卡里的钱都花光了啊……”医生痛心,拥有他的记忆,那岂不是连银行卡密码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老板按了按微痛的额角,觉得医生担心的重点完全不对劲,扶苏和胡亥既然联手,那还差医生银行卡里的那点零头? “对了,老板,你已经想好怎么破坏他们的计划了?”医生此时才有了点危机感,若是他拿不回自己的身体,那一切都是浮云啊! “想要拿回身体,必须扶苏心甘情愿地交还身体才行。”老板停顿了一下,其实他可以让扶苏魂飞魄散,也是可以拿回医生的身体的,可是他下意识地避免这个方法,“所以只要让扶苏认识到,乾坤大阵无法运转即可。” “哦?那如何干扰他们?”医生觉得自己已经身处在一个少年漫画之中,反角BOSS有邪恶大计,那么就需要有英雄出现来拯救世界! “乾坤大阵镇压的是天子之气,那么只要选取十二个具有天子之气的古物,分别破除十二铜人的厌气即可。”老板淡淡地解释道,只是话说得容易,做起来却很困难。哑舍里天子用过的器物数不胜数,但选出十二个顶级古物,却是很难抉择的。 他最后看了一眼在走廊另一边的扶苏,后者也正巧抬起头向他看来,俊逸的脸容上现出一抹温和的笑容,随后却毫不留恋地转身而去。 老板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他答应过他,会一直在他身后跟随。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跟着他的脚步,而是转身离去。 两千多年前,他说过,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后退一步。可是在两千多年后,他知道,再坚持的信念,也会有崩溃的那一天。 这次,他向左,他向右,两人在一条直线上,越走越远。 再见,就是敌人。 因为他们所坚持的信念,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哑舍》第二部完】 第42章后记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唐太宗李世民说出这段千古流传的名言,意在说明:他身为至高无上的皇帝,都必须熟读史书。 可恰恰是李世民这个千古一帝,却开启了干预当朝史官的先例。以前无论多荒淫无道的君主,都不敢如此。 虽然说古代的帝王一手遮天,但史官在奉命记载宫廷史事的过程中,仍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权限。特别是由史官掌记的起居注,为保持其客观公正性,习惯上,连当世的皇帝也不得观看,其中亦有督促帝王不得为非作歹之意。可李世民一意孤行,对于自己逼父杀兄屠弟一事,耿耿于怀,晚年曾几次提出要看起居注。开始褚遂良等大臣还能拒绝他,后来终于拗不过,将起居注删为实录给他看。 所以,贞观史官在撰写《高祖实录》和《太宗实录》时,大事铺陈李世民在武德年间的功劳,竭力抹杀太子建成的成绩,贬低高祖的作用。又把晋阳起兵的密谋描绘为太宗的精心策划,而高祖则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把玄武门之变书写成不得已所为。 没错,李世民确实是难得的好皇帝,虚心纳谏,知人善用,开创了大唐盛世。可是没有人知道,如果是太子李建成继承皇位,是不是会比他做得要好。 成王败寇,是千百年历史中不变的法则。 李建成死于玄武门之下,便成了唐初历史中的一道瑕疵,任人轻易在其上覆上厚厚的胭脂,粉饰太平。 历史就像是小姑娘,在每个人的眼中美丑都不一样,甚至还可以随着自己的喜好打扮。 修正前朝史书,乃新帝的一件大事。就如同掳来的别人家的女子,更加可以任意蹂躏。说她长得好看就好看,说她长得丑就长得丑。 而唐初之后,连皇帝都可以任意干涉当朝史官之后,那么历史这小姑娘究竟应该长什么模样,就更是看不清楚了。 不能说史书不能信,但却也不能尽信。 因此,无数文人开始了自己涂抹历史小姑娘的壮举。 所以就有了捧刘备抑曹操的《三国演义》,有了梁山泊一百单八将的《水浒传》,有了唐僧师徒四人取经打怪的《西游记》,有了描绘大观园的《红楼梦》。 以上的四大名著,很多人应该都能知道后三本都含有虚构夸张的成分,但《三国演义》却被很多人当成正史来看。 可是,事实上,吕布的兵刃不是方天画戟,关羽的兵器也不是青龙偃月刀,而都是三国时期很流行的长矛。没有三英战吕布,温酒斩华雄是孙坚所为,华容道放曹操是刘备的责任,而且真相其实并不是他真的大义放了曹操,而是他去晚了,曹操早就逃走了。历史上诸葛亮并不是用兵如神,而是善于内政治理,用兵并非其专长。三气周瑜根本就是胡编乱造,诸葛亮在周瑜都督病逝之时,正在零陵一带搞后勤工作,根本没有和周瑜交过手。而据说气量狭小的周瑜都督,实际上曾被刘备赞誉气量广大…… 而不光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几乎都是虚构,但宋江却是真实存在的。《西游记》中的唐玄奘确有其人,而《红楼梦》也是作者自感其身挥笔而就的。 是,历史是历史,虽然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历史小姑娘在众人给她涂抹的浓厚妆容下,究竟是怎样的一副或清秀或妖艳的脸孔,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她。 而大家是喜欢继续往她脸上涂抹东西,还是坚持拿清水洗掉她那厚厚的胭脂水粉,就各凭喜好吧。 我喜欢古物,所以有了《哑舍》。但是最根本的,是因为我喜欢历史这个小姑娘。 我既喜欢帮她继续化妆,也喜欢尝试着用卸妆液去除掉一些厚重的胭脂。 所以《哑舍》中有了不是暴君的秦始皇,有了喜欢种田的宅男项羽,有了其实不会打仗的兰陵王……虽然有些妆画得离谱,但我尽量都是按照历史小姑娘的五官去发挥,大部分的猜测都是有一定根据的。有关于秦始皇的判定,大家可以参考程步先生的《真秦始皇》。有关《红楼梦》作者究竟是曹雪芹还是洪昇,这个争论是土默热红学提出的。之后还会有更多质疑历史的情节发生,大家都可以拭目以待。 历史小姑娘的素颜究竟是什么模样,已经不可能有人知晓。 就算是活了两千多年的老板,所见所闻也都是片面的主观的,毕竟他一个人也无法与天下人争辩,他有的只是一间小小的古董店罢了。 所以,相对正确的历史要看《二十四史》。这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我们上学念书的历史教科书,就是由这《二十四史》其中简化概括而成。 其实这也不过是经过了诸多史官之手,描绘而成的官方历史小姑娘。也许有人会觉得看她不顺眼,但大部分人都觉得她很好看,那么她的这副妆容便是天下认定的官方妆容。很多人只认历史小姑娘的这一副模样,换一张脸,就行不通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想说的,就是大家要分清楚演义的历史和考试用的历史,不要用老板画出来的历史小姑娘,去调戏各自的历史老师啊……他们会怨恨我的…… 考试的时候,更不要按照哑舍的历史来填写考卷哦,老师不认识那样的历史小姑娘,他们只认官方妆容的。 再次强调:想要得高分的同学们,一定要记住历史小姑娘的官方妆容。 《哑舍》第二部终于写完了,还是十二个故事,十二个古董。 一转眼,哑舍已经陪我度过了两年。 看着文档里那一排整齐的文章,我都忍不住发呆,怎么这么快?一下子就两年过去了。 还从没有过一本书,能让我写这么长的时间,而且花费了这么多的精力。每个故事都要查阅好多资料书,想当年念书的时候都没这么用功过。 而且看样子,这种努力,还要继续下去。 朋友曾经问过我,《哑舍》究竟要写多少故事呢? 我迟疑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古董有许多种,故事也有许多个,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把《哑舍》写到什么地步,但我确实想试着写写,哑舍的历史。 没错,我的野心很大。 我想要把老板生活过的轨迹都写下来,用他的视角来展现,是不同于教科书的历史,是哑舍独有的历史。 在哑舍的历史中,秦始皇并不是暴君,周瑜都督是个女儿身,《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 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真的,谁也证明不了什么,谁也无法证明。 《哑舍》第二部我下了很大的工夫,有别于第一部的轻松写意,在其中添加了许多历史知识和哲学道理,富有历史的凝重感。 我希望自己写出的东西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而不是仅限于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哑舍》的第三部开始挑战帝王的古董,扶苏成为最大的BOSS,其实这点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他这一辈子都被当成帝王的接班人来培养,现在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便斗转星移日夜更替,换了是谁都无法接受。 第三部会更加精彩,我也希望能挑战自我,把哑舍的故事写得更有深度。 希望大家能一直陪着我,陪着我回忆着老板曾经走过的岁月,陪着我见证那些古董们的故事,陪着我一起观看那些历史人物的悲欢离合。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玄色于2012年3月29日 第43章天钺斧 一 公元951年,开封。 才刚刚十二岁的赵匡义在汴京的街头游逛着,此时正值年关之时,却因为朝廷局势不稳,原本繁华的街上,行人却只有零星几个。 赵匡义紧了紧身上的衣袍,严冬的寒风刺骨,他身上的棉袍还是有几分薄了。赵匡义看到有身披狐裘的贵公子骑着高头大马呼喝而过,不禁投去羡慕的目光。 他爹虽然已经从洛阳迁至汴京,官至圣都指挥使,但他家的家风严谨,就连他哥两年前离家寻求自己的前程,也没有带够盘缠。据说路上风餐露宿历尽千辛万苦,这次归家,赵匡义明显地可以感觉到自家大哥的改变。 虽然和大哥年纪相差十二岁,但赵匡义并不觉得自己就应该享受大哥的照顾。他知道大哥定不是池中之物,虽然他爹曾取笑他这是盲目崇敬,但他还是坚持己见。 大哥终于不再离开了,而且他所投奔的大将军郭威在前几天黄袍加身,成为了皇帝。他大哥身为拥立之功的下属,自然前途无量,已经被提拔为东西班行首。据说很快就要外调驻军,当指挥使,成为领兵一方的将领了。 赵匡义虽然年幼,也早就在很小的时候开始识文断字,也知晓近年来内乱不断,在短短的十几年来,竟然经历了三个朝代,五个皇帝,各地兵祸不断,生灵涂炭。若是有人能阻止乱世,天下太平就好了。 赵匡义想得有些出神,直到一股寒风迎面吹来,才打了个激灵,想起自己今天出门是想为大哥升职而买个庆贺礼物的。可是他刚逛的几家古董店,不是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店家嫌他年纪小穿得落魄,没人肯搭理他。赵匡义不死心地继续在街市上寻找着,不一会儿就走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巷,瞥见一间不大的店面,那招牌上刻着的是两个古香古色的鎏金篆体。 “哑舍?”赵匡义默念着这两个字,顿时觉得无比雅致。这店名可要比之前去的几家什么博古斋、百宝坊别致多了,赵匡义饶有兴趣地迈步而入。 店内的布置却令他有些惊讶,并不是太过华美,而是到处都堆满着箱子,像是还未开张,或是要闭店大吉了。 赵匡义心下暗喜,若是这家店要倒闭的话,那他也许还能淘个好物事。想到这里,他便清了清嗓子道:“老板?这里还卖不卖东西?” 从一个巨大的箱子后面转出来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年,看到他的时候抱歉地一笑道:“老板今天不在,我不好做主卖东西。” 赵匡义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由于出身军人世家,很早就开始习武,所以身形修长,看上去就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般。可他面前出现的这名少年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光从说话的声音便可以听得出此人中气不足,再加上他苍白暗淡的脸容,很容易就看出他应该患有先天不足之症。店内升了火炉,温暖如春,可是这少年却穿着白色的狐裘,更衬得他脸白如纸。 那少年见赵匡义看着他发呆,也不着恼,笑眯眯地继续道:“你要是早来几天就好了,我缠着老板要带我去登一次泰山瞧瞧,所以才打算关店的。泰山你知道吗?对了,我还打算顺便去看看海,看书上说那是百川会聚之处,那该有多壮观啊!”少年的心情显然很好,就算是和一个陌生人,也能絮絮叨叨地说上半晌。 赵匡义心想汴京离泰山那么远,离海边更是不知道有多少千里了,这少年应是在这世上的时间不长了,所以那个老板才答应他的。这么一想,赵匡义便忍不住同情心大起,留在店中和这少年闲聊起来。 这少年平日里少有同龄人作陪,一时大为欣喜,拉着他到一旁还未装箱的酸木枝交椅上坐下,然后手脚麻利地烧了热水煎了壶上好的清茶,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精致的茶点摆上。 赵匡义在寒冬中走了一上午,此时喝了几口热茶,从喉咙口一直熨帖到了心底,浑身都暖洋洋得舒服起来。他和这少年随意聊了几句,便发现这少年虽然年纪不大,但学识深厚,引经据典随口就来,不由得暗中佩服。 “对了,你打算买点什么啊?”少年拍了拍手中的点心渣子,好奇地问道。他此时已经对这个年少的客人大有好感,老板说过,卖不卖古董讲究随缘,他现在想卖他的古董了,应该不算过分吧? 赵匡义也没多想,便直接说了他想给他大哥买个礼物,庆贺升职用的。他一开始没指望这少年能真给他找点什么东西出来,但看这少年微一沉吟,便从交椅上跳了起来,从一旁的箱子里翻出来个沉甸甸的长锦盒。 “这是什么?”赵匡义只见这锦盒上的错金银藤蔓花纹,就知道光这个盒子就价值不菲。他有些心虚地摸了摸怀里的银袋,心想他说不定连一个盒子都买不起。光看这少年身上的狐裘,还有这喝茶用的茶壶茶盏,就知道这家店里的东西肯定是无比金贵。赵匡义有点后悔留下了。 少年并未说话,而是把这锦盒慢慢打开,露出盒内一把精美的玉斧。这把玉斧浑身白玉通透,没有一丝瑕疵,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花纹,显得古朴大方,看上去就觉得寒气迫人,威严无比。这把斧头并不大,只有人的小臂那么长。赵匡义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移开目光,心中泛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斧,《说文解字》中解释斧字上父下斤,父指一家之长。斤指砍伐工具,也指刑具。父与斤联合起来表示一家之主所拥有的权威,可赏可罚。”少年的声音徐徐传来,“长兄如父,送玉斧给你兄长,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赵匡义也为之心动,他见这玉斧不像近些年雕琢的工艺,便问道:“这柄玉斧可有说道?” 少年微微一笑道:“这是一柄玉斧,玉质的东西,并不是一个普通家庭可以拥有得起的。” “你是说……”赵匡义的双眼微眯,“玉质的斧应是一种礼器,难不成是哪位帝王所留?”他口中虽然如此言语,心下却开始有些不屑,他原以为这少年与众不同,结果和那些胡编乱造的店家也没有什么两样。 “没错,国这个含义出现之后,便有了君父这一词,皇帝便是全体子民的父亲,所以他治理国家所用的刑具就叫做‘王斧’。而‘王’通‘玉’,玉斧便是一个国家的权柄。”少年笑得眉眼弯弯,“据《六韬》记载,周武王有柄大斧,刃宽八寸,重八斤,柄长五尺以上,名曰天钺。斧钺在上古时期不仅是用于作战的兵器,也是军权和统治权的象征。而这柄玉斧,便是周武王号令天下的玉质天钺斧。” 赵匡义面无表情,实在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这少年编故事也要编个可信的吧?周武王?他以为他是谁啊? 少年像是并没有看到赵匡义僵硬的脸色,依旧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来打个赌吧,只要你能拿住这柄玉斧,我就直接把它送给你。”少年说得无比慷慨,那是因为他知道这柄玉斧只有真命天子才能拿得住,其他人只要一握在手中,坚持不了片刻便会手腕莫名酸软无力,即使再强悍的大力士也是如此。少年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今日便拿出来想要再试一试,顺便逗逗这个新朋友。 赵匡义闻言一怔,这玉斧不过几斤重量,这赌打得明显有些侮辱他了吧!但他确实觉得自己就算跟他赌了也没有什么害处,当下便毫不客气,从锦盒里拿出玉斧,握在手中把玩。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赵匡义把玉斧放回锦盒,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朝少年看去。 少年的笑容僵在了嘴角,虽然看上去百般不愿,却也大方地把这锦盒塞了过去。 赵匡义没料到这少年当真把这玉斧眼睛都不眨地送给了他,他本不想要,但一思量这少年如此大方,打赌什么的不过是一种形式,说不定这玉斧根本就不那么值钱。赵匡义见那少年低头喝着茶精神恍惚,便也不再叨扰,把怀里的银袋掏了出来全部都放在了茶几上,抱着锦盒心满意足地离去。临走前他听到那少年小声嘟囔着什么“真命天子”,但他却并未在意。 少年也不知道喝了多久的茶,才惊觉那人已经拿着天钺斧离去,而此时坐在他面前的老板正看着桌上的银袋若有所思。 “老板,呃……天钺斧今天被我卖了……”少年期期艾艾地解释道,那人留下了银子,应该算是卖了吧……好吧,完完全全的贱卖。“不过老板你不是说过能拿起天钺斧的人就是天子吗?贱卖给天子也没什么吧?喏,坏了,他说是送给他哥的礼物,到时候他哥拿不起来天钺斧就好笑了……哈哈……” 这老板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岁刚刚出头,异常的年轻,却面容沉静,看起来与他的相貌着实不符。更穿了一身古老的黑色汉服,就像是从古画中走出来的人物一般。他看着少年半晌,终于叹了口气道:“那天钺斧虽然天子能够拿得住,但相传当年周武王打造了这柄天钺斧后,便把这天钺斧封印了起来,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啊?”少年隐约知道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件错事,越发地不安起来。 “因为这柄代表着权力的玉斧,拥有着令人猜忌的魔力,很少有人能抵抗得住啊……”老板的声音淡淡低去,最终消散在店内缥缈的茶香之中。 赵匡义回到家就把这柄玉斧送了出去,而自家大哥也如他所预料般,喜爱非常,一见之下就爱不释手,当即便找来丝绦,随身佩带。 赵匡义很高兴自家大哥喜欢这柄天钺斧,更是添油加醋地把这玉斧的来历说了一遍。赵匡胤闻言哈哈大笑,并不在意。他自是不会相信自家这个才十二岁的弟弟出趟门就能为他买来一柄什么周武王的天钺斧,这无非是店家的夸大其词信口开河罢了。不过他还是心中喜悦,毕竟这也是自家弟弟的一片心意。 再说这柄玉斧,确实甚是合他眼缘。而且他二弟言语中这柄玉斧的含义,更是让他暗自在意。 斧,意为权柄吗? 赵匡胤掩去眼中精芒,摸了摸赵匡义的头顶,又问了几句他最近书念得如何,这才揣着新得的天钺斧欣然离去。 赵匡义微松了口气,他虽然知道那少年所言有些荒唐,但心中难免还是有些担忧,生怕有什么意外。但他分明看着自家大哥把玩着那柄天钺斧,半晌都未曾离手,那么这只能说明那少年应是一开始就想换个由头,赠予他这柄天钺斧的。 大哥说这玉斧玉质润泽,显然不是普通物事。赵匡义思量之下,决定明天要和娘亲预支些银子,他今天带去的零花钱显然是不够这柄天钺斧的价值的。 随手收起依旧搁在桌子上的锦盒,赵匡义的眼角余光瞥见盒底铺垫的锦布翘起了一角,另一面隐隐有墨迹的样子。他伸手把那锦布拿起,抖开,待看清那上面的字迹后,不禁愣住了。 “天钺斧,周武王之斧,姜子牙姜太师所制,传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武王曾因此斧怒斩挚友,后大悔,言执此斧之人,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于武王十二年封印。” 赵匡义反反复复读了数遍,随即轻笑出声,并不以为意。他既认定那少年所说是编造出来的,那这片锦布则更让他加深了这个判断。 不管怎么说,造假造到如此份上,他也是无比佩服那个少年背后的老板。明天记得去见见那人。喏,银两还是多管娘亲要一些吧…… 赵匡义计划得不错,但是当他第二天揣着锦布和一袋沉甸甸的银两找到那条小巷时,那家名为哑舍的店已经不在了。空空如也的店面里,除了地上依旧留有灰尘和木箱的印记外,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 那么多的木箱,短短一夜时间就都搬走了? 赵匡义虽然心下疑惑,但他也知道那老板是要带着那病重的少年去游玩的,他就算想找也找不到。所以便不再多想,把那条锦布随手放在自己书房的杂物箱内,没几天就忘记了。 他也不是不想找机会让其他人拿一拿大哥的天钺斧试试看,可是那天钺斧大哥几乎从不离身,找不到试验的机会,赵匡义慢慢也就淡了心思。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本该被他遗忘的事,却越发鲜明起来。 他大哥随后去了滑州当副指挥使,在战场中骁勇善战。赵匡胤随后的家信中,特意提到了赵匡义送他的天钺斧曾在危急时刻救了他一命。赵匡义没有多想,反而觉得如果他送的是一柄利刃,说不定在战场上的作用会更大。 新登基的大周王朝皇帝郭威无子,他的内侄柴荣便成了他的养子,成为了皇位继承人。太子柴荣因为此战看中了赵匡胤,将他调到了自己身边,提任为开封府马直军使。从地方副官一下子晋升为京畿重臣,赵匡义知道他大哥可以称得上是平步青云,而这一年他大哥才二十七岁。 十五岁的他站在城门口,看到白马铁胄轻骑回京的大哥,觉得无比的陌生,那战场上凝练出来的杀气与霸气扑面而来,令人望而生畏。 “二弟,自从得了你送的这柄天钺斧,你大哥我鸿运当头啊!”赵匡胤下了马,意气风发地对赵匡义说道。他在外流浪时曾经连饭都吃不饱,差点饿死街头。如今短短的三年间,他位极人臣,这实在不得不让他感叹世事难料。 赵匡义这是第二次听到自家大哥特意提到天钺斧,心中微愣,随即也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人都是这样的,总会为自己找个寄托。赵匡义并未多想,而是羡慕地摸着赵匡胤的白马。 赵匡胤看在眼中,略一沉吟,便道:“二弟,你年纪也不小了,我以前怕在战场上无法顾你周全,才没把你带在身边。如今大哥我回到了京城,你就先跟着我吧!你可愿意?” 赵匡义惊喜地连连点头。 但赵家兄弟谁也没想到,赵匡胤的开封府马直军使并未当多久。皇帝郭威在这一年年末便病重卧榻,好不容易熬过了年关,却并没有好转,在他登基为帝的第三年时驾崩,他的养子柴荣在他的灵柩前继位。 紧接着边关连番告急,柴荣御驾亲征。赵匡义跟着自家大哥也随军征战,亲眼看着在右军溃败甚至有数名将领开始逃亡的时候,他大哥赵匡胤在高平之战的危急时刻力挽狂澜,改变必败之局。 赵匡义既崇拜又骄傲,在血染的战场上,大哥就像是一座巍峨的山峰一般,令人感到无比的可靠。甚至要比身穿黄袍的皇帝还要震撼人心。 在这一刻,赵匡义鬼使神差地想起那片锦布上的话语。 “天钺斧,周武王之斧,姜子牙姜太师所制,传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 二 公元960年,陈桥驿。 赵匡义迎着鹅毛大雪骑着马奔往驿站,还未满弱冠之年的他,已经随着他大哥在战场上驰骋了三四年了。战火的洗礼让他褪去了眉宇间的稚气,几度生死间的历练让他已经可以临危不惧,养成了沉静稳重的脾性。可是现在的他却有些紧张,扶着缰绳的手微不可查地轻轻颤抖着。 在一幢歇檐式屋顶的建筑前勒马停下,赵匡义飞身下马,把缰绳交给了下属,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后,才踩着雪拾阶而上。 这是一座不算很大的院落,院中栽着一棵古槐,黑褐色的枝干弯曲下垂,上面已经落满了一层厚厚的雪,黑白分明。而他大哥正穿着狐裘披风站在槐树下,背对着他,仰头凝望虚空,手中习惯性地摩挲着那把不离身的天钺斧。 赵匡义本想上前相见,却发现大哥的披风上已经落上了一层雪花,看样子已经在这里站了许久。 也是,他们所要面对的事情,很难抉择,应该由他大哥自己好好斟酌才是。赵匡义如此想着,便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自家大哥的背影,久久回不过神。 才不过几年时间,他大哥已经成为了殿前都点检,掌统率亲军,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这时,柴荣却病重而逝,登基为皇的,是他七岁的幼子。君弱臣强,这五代十国的混战年代,但凡出现这样的情况,无一不是强者取而代之。 赵匡义目光复杂地看着他大哥手中的天钺斧,九年前的他,何曾会想到,这戏言居然会有成真的一天? “槐之言怀也。怀来远人於此,欲与之谋。”伴着吱嘎的踩雪声,一个儒雅的声音徐徐传来。 赵匡义循声看去,见来人是他大哥的掌书记赵普。这个赵普是他大哥最信任的谋士,但书读的并不多,号称自己可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赵匡义很惊奇:以他的学识,居然能说出《周礼·秋官·朝士》中郑玄的注释,看来这人也并不像是他表现出来的这么淡定,早就各种细节都思考到了。 “站在树下,盼望与来人谋事,此处倒是应景。”赵匡胤把手中的天钺斧挂回腰间,回头看了眼自己一文一武的左膀右臂,笑着道:“都准备妥当了?” 赵匡义和赵普两人齐声应是,年轻的面孔上掩不住的是极度的兴奋。毕竟此事若成,他们的人生将天翻地覆。当然,若是失败,他们也将会万劫不复。 赵匡胤却并没有他们那种患得患失的情绪,他微微一笑道:“想世宗北征之时,曾得一木牌,上书‘点检做天子’,看来此乃天意也。” 赵普知趣地接了几句话,赵匡义却在心下暗笑。他大哥口中的世宗便是前不久驾崩的周世宗柴荣,当年的殿前都点检是一直和他大哥不对付的张永德。他们只是略施了小计,弄了个莫须有的木牌,便让张永德受到了世宗的猜忌,被罢免了点检一职,赵匡胤才得以上位。但此时看来,当初他们定下的这个计谋,确实是颇有先见。 赵匡义揣摩到了赵匡胤的心思,知道他是想再次利用这个计谋顺应天意,连忙拱手道:“将以出军之日,策点检做天子。我这就安排人去军中散播。”赵普虽然足智多谋,但还是对他大哥了解不够深。他大哥极其在乎自己的名声,是绝对不会主动去篡位的,必须要有恰当的契机。赵匡义迅速地为这件事定了位。 赵匡胤摩挲着腰侧天钺斧,满意地朝自家二弟点了点头。 赵匡义现在已经不叫赵匡义了,他大哥已经在几个月之前的陈桥兵变中顺利地黄袍加身,登基为皇。为了避讳,他改名为赵光义,他们的小弟赵匡美改名为赵光美。只是他们的小弟今年才十二岁,根本用不上他,依旧在开封呆着,赵光义还是跟随着赵匡胤南征北讨。 因为登基匆忙,代表皇帝尊贵的帝服并未来得及缝制,大哥虽然和以前一样,穿着将军的铠甲,但那周身的气度,让人不由得躬身拜服。 赵光义觉得他大哥变了,这是正常的。人的身份不同了,自然性格气质也随之改变,而且改变的也不光是他大哥一人,赵光义也控制着自己在赵匡胤面前的态度。他们虽然还是兄弟,可也是君臣了。 但偶尔,赵光义也难免怀念起过去,那是可以和大哥欢笑无忌的时光。 “二弟,在想什么?”赵匡胤交代完政事,挥退旁人,就发现自家二弟正一脸神游太虚的表情,不由得拿起手边的天钺斧伸过去拍了拍他的肩。 “没什么,昨晚有点没睡好。”赵光义哭笑不得,他知道自家大哥很喜欢这柄天钺斧,可是这不代表其他人会喜欢。他听说大哥前几天因为一事大怒,顺手就拿起天钺斧砸了过去,那惹祸的臣子连门牙都被砸掉了。现在那帮臣子们参奏时一个个都保持着安全距离,生怕遭受无妄之灾。 赵匡胤见自家二弟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天钺斧上,便状似不着痕迹地问道:“二弟,朕还从没问过你,这柄玉斧你是从哪家店买到的?” 赵光义一愣,这一晃都九年过去了,大哥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事?赵匡胤轻咳一声道:“不记得就罢了,朕也就是随口一问。” “不,臣弟还真记得在哪家店买的。”赵光义摇了摇头,“因为那家店的店名挺别致的,所以臣弟一直没忘。” “哦?说说。”赵匡胤被吊起了胃口。 “那家店叫哑舍,古董无声不能倾述之意。”赵光义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大哥的神情。 赵匡胤默念了几遍哑舍之名,点头赞叹:“那老板定是个雅士,回头有空二弟定要陪朕去拜访拜访。” 赵光义心下一惊,自家大哥现在好歹也是一国之君了,居然会用到拜访这个词?但他来不及多想,连忙道:“皇兄,那家店在第二天就搬走了,我也没有见过那家店的老板,这玉斧还是因为那家店急着搬走,我从那店里的伙计手中贱价买过来的。”他并没多费唇舌解释当年和那少年的赌约,下意识地觉得这件事不能告诉大哥,连锦盒里的那片锦布他也不能说。 赵匡胤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不过转念一想,若不是那家店着急搬迁,他二弟当年带的那么点钱,又怎么可能淘到这么好的一件物事?如此想着,赵匡胤也就释然了。他摩挲着手中的天钺斧,忽道:“二弟,你觉得义社十兄弟该如何处置?” 赵光义神情一凛,义社十兄弟是当初他大哥仿造周太祖郭威在军中结社的做法,在殿前司系统中搞的一个组织。为的自然就是笼络和结交军中高层的军官,发展自己的势力。而这义社十兄弟自然也在之前黄袍加身的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喊着“点检做天子”的口号,拥护着赵匡胤成为了大宋天子。 现在这些人,反而成了赵匡胤的心病,现在这些人可以拥护赵匡胤当天子,那么他日,他们掌控了军权,自然也可以拥护别人,甚至他们自己。就算他们没有这个想法,到时候他们的属下也会有的。 赵光义小心地措辞道:“皇兄,您初登大宝,若是良弓藏走狗烹,会让众人心寒的。”赵光义觉得这事不应该这么早就办,大哥刚登基没几个月,根基尚不稳,若是动了这些亲信,那么其他人又会怎么想?就算是刘邦大杀功臣,也是登基几年以后的事情吧? 赵匡胤也知道赵光义说得没错,但若是被那些人发展了自己的势力,到时候再下手,就难办了。赵匡胤自己在军中发迹,也不过是两三年的事情。现在四处征战,军官立战功实在是容易得紧。赵匡胤并没有听到自己想要听的回答,便沉了几分脸色,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此事再议。不过二弟,这殿前都点检的位置,我可不放心给其他人坐,你来吧。” 虽然早已是意料之中的事,但赵光义的心还是免不了狠狠一跳,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想到了“点检做天子”的那个木牌预言,更是眼皮直颤。为了掩饰,他连忙低头离座下跪谢恩。 听到平身的话语他站起身,看到赵匡胤脸沉如水地把玩着那柄天钺斧,显然是依旧忌惮那义社十兄弟。 赵光义无声告退,回到自己书房,翻了一夜,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杂物箱中找到了那块破旧的锦布,上面的字迹依旧鲜明无比。 “天钺斧,周武王之斧,姜子牙姜太师所制,传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武王曾因此斧怒斩挚友,后大悔,言执此斧之人,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于武王十二年封印。” 猜忌之心吗?赵光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这天钺斧不是编造出来的吗?为什么……他攥紧了手中的锦布,一时心乱如麻。 三 公元973年,垂拱殿。 “砰!”赵匡胤把奏折狠狠地拍在御案之上,一个印花影青圈足碗被扫落在地,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里面的羹汤洒得四散飞起,溅在赵匡胤的云龙红金条纱绛纱袍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印迹。 可是并没有内侍敢来收拾,此时这垂拱殿内,只有赵光义一个人。赵光义眼观鼻鼻观心,他大哥看到的奏折,是他递上去的,自然知道他为何震怒。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商州司户雷德骧之子雷有邻状告中书堂后官胡赞、李可度请托受贿,上蔡县主簿刘伟伪造履历骗取官职等数事。其实这些事如果单拿出来,根本就细碎得报不到皇帝面前,可是整合在一起,便完完全全地指向了隐藏在这些事后面的一个人,宰相赵普。 如果没有赵普包庇,是不可能有人敢欺君罔上,以权谋私的。 赵光义低头看着依旧在地上震颤的杯碟碎片,默默想着,也许他大哥以前是信任赵普的,甚至拿他当家人来对待,还经常去他家里作客,直呼赵普的妻子为兄嫂。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是会变的。 当初他大哥刚登基一年,便在赵普的献计下,杯酒释兵权,和平圆满地解决了武将专权的事件,把军权收回囊中。他大哥任命赵普为宰相,但也并不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赵匡胤设立了枢密使以管军事,三司使以管财政,让原来事无不统的宰相,沦落到只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此外,他还分别设置了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三者的副手,互相牵制约束,把宰相的权限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可见其对赵普的猜忌之心有多重。 可就是这样的防范,也终究放不下心。 地上的杯碟终于停止了震颤,赵光义弯下身,把碎瓷片捡在手中,慢慢地收拾起来。这种活其实用不着他来做,但他怕他不做些什么,就要说些什么。与其说错话,他还不如多做事。 大哥有时候看起来会很大度,赵光义这样想着。那周世宗柴荣的儿子,没有被杀,反而被封了个郑王。要知道那些功勋之臣也只是在死后才追封为王,大哥说大宋以后要无在世的异姓之王,但第一个破例的就是那姓柴的小子。应该是那小子没有丝毫威胁吧?那投降的蜀后主孟昶,也好端端地封了官职,享尽天年之后追封了王爵。估计南面的那个南唐李煜,前几日让他来汴京开封,却托病不来。这敬酒不吃吃罚酒,没多久就要发兵攻打南唐了,早晚也会成为李后主,来开封当个闲人散客。 也就是说,大哥对于没有威胁的人,都是很宽容的。可是对待有威胁的人呢……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义社十兄弟、赵普……接下来会是谁? 赵光义的手一抖,锋利的碎瓷片划过食指,血滴立现。他把食指攥紧,克制着心中的激荡。 他好像,离大哥,有些太近了,近到那种会被大哥猜忌的距离了。虽然他相信他们之间的兄弟之情,但当他抬起头,看到他大哥摩挲着手中的天钺斧时,心中就忍不住产生刺骨的寒意。他怀里的那片锦布自从重新找到之后,就未曾离过身。那上面的字迹已经倒背如流,深刻在他心底。 执此斧之人,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 “传朕旨意,责御史台调查,若情况属实,严办。”赵匡胤冰冷的声音缓缓传来,“另,参知政事薛居正、吕馀庆升都堂,与宰相同议军政大事。” 赵光义拜服领旨,手指抵在冰冷的地砖上,伤口刺痛。他知道,这是他大哥公开表示不信任赵普了,赵普的宰相,最多一两个月就当到头了。 祸及左右……现在左膀右臂已去其一,那他呢…… 公元976年。 烛影绰绰,熏香袅袅,赵光义为赵匡胤满上一杯他最爱喝的蒲中酒,这蒲中酒源自蒲州酒,在北周时就名扬天下,至隋唐尚经久不衰。赵匡胤只要饮酒,就必饮此酒。 赵光义见赵匡胤举杯一饮而尽,不由得担心地劝道:“皇兄,你还在病中,喝酒伤身。” 赵匡胤则一摆手道:“无事,只是风寒罢了。难得病中偷闲几日,喊你过来喝喝酒,你可别扫兴。” 赵光义笑了笑,大哥勤政爱民,自从赵普三年前离任,这朝中的大小事务,都由赵匡胤亲自过问,可想而知会有多辛苦。看他脸色不错,便也就不再劝阻,伸手再替他满上一杯。 这一杯赵匡胤倒并不急着喝了,此时已经是夜深之时,他和赵光义两人盘膝坐在案几两头,两兄弟如此亲近地独处,倒也是近年来极少见的一幕了。赵匡胤嗅着浓郁的酒香,微微一笑道:“你我兄弟二人,倒是多年没有如此亲近了。” 赵光义听他大哥这一句话并未自称朕,口气也亲密了许多,便放下了心中一直提起来的戒备,洒然一笑举杯道:“也是,今日不醉不归。” 多少年都没人敢在他面前这样不羁言笑了,赵匡胤当下也是欢喜非常,两人推杯换盏,一时喝得好不痛快。两兄弟都是在战场里厮杀出来的猛将,等闲醉不得,但赵匡胤自从当了皇帝以后,就很少敞开怀喝酒,酒过三巡就有了些醉意。 “想当年和世宗相交一场,朕如今好好照顾着他的儿子,也算是并未负了他的知遇之恩……”酒意上涌,话匣子一打开,赵匡胤便开始絮絮叨叨地回忆着。 赵光义继续替他满上酒,闻言却不以为意。大哥留着柴荣的儿子不杀,那是沽名钓誉,收服人心。一个只有七岁的小孩子控制起来,自然要简单得许多,若那孩子当年是个成年人,恐怕尸骨早就已经烂了。 “义社的那些兄弟们,朕都授了他们节度使,给了他们荣华富贵。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当官为的不就是这些吗?一杯酒啊!只要一杯酒就解决了朕的心头大患。”赵匡胤说起当年的杯酒释兵权,甚为得意。 赵光义微笑着继续倒酒,那些军官们表面上都是感激涕零地谢恩,但心下满意不满意他可就不知道了。那些人都是战场千万人中厮杀出来的豪杰人物,而在杯酒释兵权之后,就只能卸甲归田了。大好男儿,谁不想在战场上一决雌雄?就算是马革裹尸,也好过现在这样当个无事可做的富家翁。而现在领军出征的都是文官,虽然避免了武将独大,但那些文官都是纸上谈兵,哪里会打仗? “唉,赵普、赵普……朕视其为左右手,事无大小,悉咨决焉。可他是怎么回报朕的?当年臣僚要晋见朕,赵普居然要先令供状,确认奏章中不敢抵斥时政,方许登殿。他还在视事阁中设一大瓦壶,中外表疏,若是他不打算采纳的,连上报都无,直接投入壶中焚烧。那年雷有邻的奏章,若不是光义你亲自递上来,恐怕朕至今都被蒙在鼓里!”赵匡胤说着说着便升起了怒意,喝酒如喝水一般痛快。 赵光义依旧是微笑倒酒,他知道大哥今晚只是想要找个人倾述,他的任务只是倾听,而不是附和。言多必失,这是他这些年来总结的处世守则。更何况赵普的这件事,若严格算起来,并不是赵普一人之责。贪污受贿一事,在开宝六年,吴越国王钱为了苟且偷安,还曾派人专门送信给赵普,赠了十瓶金瓜子,被不请自去的他大哥撞见个正着。当时的赵普吓得手足无措,可他大哥却轻松地开起玩笑,反而劝赵普收下那分明是行贿的礼金。 若不是大哥刻意纵容,赵普又怎么会权倾朝野到如此地步?大哥还真是好手段,心中猜忌赵普,却不肯坏了自己宽容的名声,所以便施展手段,让赵普自坏名声。到事情无法忍受,赵普自己犯了百官众怒之时,再免了赵普之职。帝王手段,果然天威莫测。 赵光义知道在赵普失势之后,朝中就属他最碍眼了,但他这些年来小心翼翼,又极能揣摩赵匡胤的圣意,所以至今还无甚大事。 赵匡胤此时喝得已有八分醉意,伸手取出腰间从不离身的天钺斧,放在案几之上,笑眯眯地压低声音道:“光义,朕与你说个秘密,是有关于你送朕的这把玉斧的。” 赵光义心中咯噔一下,觉得怀里揣着的那片锦布像是千万斤,沉甸甸地压在了他的心头。 此时已经是夜半时分,殿内昏暗,赵匡胤并未注意到自家二弟僵硬的表情,继续神神秘秘地笑道:“这柄玉斧,说不得真的是周武王的天钺斧呢!朕多年前就发现,这柄玉斧,只有朕可以拿得住,换了其他人,无不手腕酸软,连一息都坚持不住。” 赵光义闻言连呼吸都忘记了,他忽然想到多年前,那名少年打开锦盒的时候,脸上明显的恶作剧表情。原来,原来这柄天钺斧当真不是谁都能拿得起来的。当真是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 “朕当时就觉得此斧有蹊跷,细想下来,也许是只有天子才能拿得起这柄象征着天下权柄的玉斧。”赵匡胤也不是庸人,多少也猜到了这柄天钺斧的异处。凡是有大运道之人,便更是相信所谓的天命。他喝了口酒,忽然叹了口气道:“除了德秀早夭之外,德昭、德林、德芳朕都借各种机会试验过,他们三人均拿不起这天钺斧。唉,难不成朕的太子还未出世?” 赵光义直接听得呆了,德昭、德林、德芳自然就是他大哥的三个儿子,没想到这么多年他大哥都未封太子,原来竟是这么个原因。赵光义的目光难以控制地落在了手边的天钺斧上,他不会忘记,当年他可是很轻易地就拿起了这柄天钺斧,就像他大哥一样。 赵匡胤见赵光义目不转睛地看着天钺斧,以为他不信他所说的话,立时笑道:“光义,不信的话,你拿起来试试?”说着,他便把天钺斧拿在手中,斧柄掉转递向了他。 赵匡胤的这句话,只是随口一说,可是在赵光义听来,却宛如晴天霹雳。 他拿这柄天钺斧?这是试探?当年他买来这柄天钺斧,肯定会拿在手中把玩,难道他大哥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今日才摆下这鸿门宴? 柴荣、义社十兄弟、赵普……现在终于轮到他了吗? 赵光义看着在烛光下,莹白润泽的天钺斧,心中大为激荡。耳边传来赵匡胤的催促声,赵光义心胆俱裂地把手伸向了那柄天钺斧。他知道这件事其实很好处理,他只消在拿到天钺斧的那一刹那,做出手腕酸软的动作,便可以打消了他大哥的疑虑。 可就在冰凉的玉斧落入掌心之时,他的大脑不知道为何一片空白,竟连他大哥的手何时已经离开的都未曾发觉。 等他回过神时,骇然地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了他大哥一脸复杂的神情。 完了,依照他大哥的心思,他肯定活不过今晚。 赵光义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念头,下意识地就举起手中的天钺斧,砸向了对面的人。 屏风上一阵烛影晃动,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一片刺目的血迹洒在其上之后,便是死一般的沉寂。 四 公元2012年。 “这么说,被猜忌之心控制的,其实是赵匡义本人?而不是赵匡胤?”医生听完了天钺斧的故事,不由得唏嘘不已。他的身体被扶苏占据,此时依旧是灵魂状态。老板为他找来了一个桐木人偶。梧桐是最轻的木材,传说凤凰栖梧桐,桐木自是最有灵气的。这个桐木人偶做得极其精致,人偶的关节都可以活动,身体是空心的,被嵌入了那枚水苍玉吊坠。传说这样可以为他养魂,这个桐木人偶只有人的巴掌大小,被老板放在衣兜里,倒是极为方便。 “没错,赵匡胤其实还留有金匮之盟,里面的金匮遗诏中,指明了赵匡义来接任帝位。”老板此时正站在一处荒郊野外的林子内,他手中拿着一个错金银藤蔓花纹的锦盒,盒中装着的自然就是那柄引起兄弟阋墙的天钺斧。 “啊?原来那金匮之盟不是赵匡义自己编造出来的啊?”医生还是有点历史知识的,当然这仅限于他念书时课本上提到的。 “赵匡义被猜忌之心控制,在烛影斧声中杀了自己大哥,随后又怕帝位不稳,杀了自己亲弟弟赵匡美,赵德芳也在之后不久去世,死的不明不白。李煜在赵匡胤在世之时活得好好的,结果赵匡义继位,李煜也被逼自尽。这才当真是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老板淡淡地陈述着,心情平静。对于他来说,这已经是千年前的事情了。当年这柄天钺斧从他的哑舍里流出,后来他又特意取回,这柄玉斧便一直在哑舍中封印了千年。 “这柄天钺斧是破除十二铜人厌气之一的帝王古董吗?可是为什么来这里?这并没有碣石吧?”医生也不知道老板现在是带他来到了哪里。他一直躺在老板的衣兜里不能随意动弹,直到一刻钟前才被放出来,搁在了老板的肩头,才能看得到周围的景象。 “压厌气也是要有顺序的,破除乾坤大阵,只能徐徐图之,一个月只能埋下一个古物。正月又称正阳,斧乃一国之权柄,埋在此阵眼之处,应该可以压其厌气。”老板淡淡地解释道,破阵容易,立阵难。当初秦始皇立了七尊碣石也是花费了若干年,所以他一点都不着急。他不信这堂堂乾坤大阵,扶苏可以很快立成。 医生看着老板不知道如何动作,在他的脚边便出现了一个深黑的洞口。老板将天钺斧连着锦盒一起扔进了这个看起来好似无底的黑洞,许久都没有传来应有的响声。 老板松了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挥了挥手便让脚边恢复了原样。 医生默然无语,下意识地觉得他即使问了,也不能理解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也能从老板放松的表情看出来,这天钺斧应该是派上用场了。医生试着动了动桐木偶的手臂,只能勉强举起手腕,他现在被困在这个不能动弹的木偶之中,当真郁闷。 老板像是感觉到了医生的不安,伸手调整了下桐木偶的姿势,让他更安稳地坐在他肩上。 引起兄弟阋墙的天钺斧……在四散飘落的雪花之中,老板淡淡一笑。 没有在这天钺斧埋入地下之前,让扶苏和胡亥那一对兄弟拿起来试试,真是遗憾啊…… 第44章独玉佛 一 公元465年。 拓跋弘理了理身上的袍服,他还是喜欢他们鲜卑一族的胡服窄袖衽袍,简单又干练,可是皇后喜欢汉服,今天派人招他晋见的时候,婢女便特意让他穿上这种宽袖儒服。 对了,已经不是皇后,而是皇太后了。 拓跋弘看着面前的佛堂大门,怔怔地停下脚步。 三岁就被封储为皇太子的拓跋弘,今年才十二岁。他的父皇拓跋却在日前病逝,明日便是他的登基大典了。 虽然年纪还不大,但被称为幼而神武聪睿机悟的拓跋弘知道,身为魏朝的皇帝,是将要承担起多大的责任。 为什么父皇才二十六岁便狠心抛下他不管了,拓跋弘低着头,有些茫然地想着。 魏朝有着立子杀母的习俗,为了防止外戚妻族干政,当年三岁的拓跋弘被立为太子之后,他的母妃便被赐予了一条白绫。拓跋弘至今依旧记得,母妃那既自豪又眷恋不舍却又夹杂着几丝怨恨的目光。 他的母妃只有一个,所以尽管拓跋弘嘴上称冯皇后为母后,但心底却并不承认这个称号。 真是太好了,现在可以管她叫太后了。 拓跋弘自嘲地笑了笑。 “弘儿,汝来了?”佛堂内,传来一声温柔似水的女声。 拓跋弘一凛,又下意识地整了整袍服,才轻轻地推开佛堂的大门,浓重的檀香味扑鼻而来。 一个无限美好的女子背影随着佛堂大门的开启,缓缓地映入了他的眼帘。冯绮正直挺挺地跪在佛像面前,穿着一身素白的孝服,宽袖短襟,下穿飘曳的长裙,在长裙外面还附加着一条紧束在腰间的短裙,把她纤细的腰肢完美地勾勒了出来。她如云的秀发只是简简单单地用一条白头绳绾在了脑后,带着一朵白色的绢花,垂下的一些发梢还带着焦黑烧卷的痕迹。 拓跋弘收回了目光,在昨日父皇按照鲜卑一族的习俗,进行焚烧生前衣物的仪式时,冯绮直冲了过去,打算与父皇同去。亏得从太武帝那一代就服侍皇族的内侍总管尚邪发觉,才把她救了回来,否则就不是烧焦了几缕头发那么简单了。 拓跋弘当时其实并不意外,父皇和冯后之间偕鸳效鸯的浓情蜜意,他这个最接近他们的人,其实是看得最清楚的。但他总是无法把冯绮当成他的母后。 忘不了自己的母妃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冯绮她真的没有大他多少岁。她的祖父便是前朝北燕的最后一位皇帝,被魏朝推翻后,她便作为罪逆之女,在很小的时候便入宫服役,被刚死了母妃的他看中,留在身边当了大宫女。可是这个十一岁就成为了父皇的贵人,十四岁就登上了中宫皇后宝座的女子,拓跋弘真不知道是应该庆幸她并没有生下父皇的孩子,还是觉得这样手段高超的女子,应该生下个太子,按照魏朝习俗被赐死得好。 隐约在久远的记忆中,在芙蓉花丛中,那个一闪而过的瑰丽面容……拓跋弘恍惚了一瞬间,依稀以为她还是那个服侍他的天真宫女,而他还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弘儿见过太后。”拓跋弘敛去眼中的复杂情绪,乖顺地拜服在地。 佛堂的大门在他的身后缓缓合上,带走了全部的阳光,整个佛堂内显得有些阴冷起来。 “弘儿,起来吧,汝以后便是这魏朝的皇帝,不用再向任何人下跪了。”年轻的冯绮充满了感叹,夜莺般的声音在空旷的佛堂中飘忽不定。 拓跋弘站起身,向前走了几步,看着跪在蒲团上的冯绮,和她身旁的一个明显为他准备的空蒲团,挑衅般地反问道:“那佛祖就受得吾一跪?” 冯绮喟叹了一声,轻低螓首,默念了一句告罪,便扬起了头,眼中含笑地看着拓跋弘,纵容地笑道:“佛祖又不是人,自然受得起汝一跪。” 当看到冯绮的容颜时,拓跋弘的呼吸立刻一滞。冯绮的容貌是绝代风华,否则也不可能在只有十一岁的时候便让父皇破例纳入后宫。现在的她正是一个女人生命中最美好的时节,再加上几分丧偶的脆弱,几缕碎发垂落耳畔,一双凤目还带着痛哭后的微红,那张苍白精致的脸容,就连见惯了她的拓跋弘也无法直视,胸中有股陌生的情感像是破了土的嫩芽,无法阻挡地冒了出来。拓跋弘连忙跪在了面前的蒲团下,低头虔诚地向面前的佛龛叩了个首。他父皇信奉佛教,甚至修建了云冈石窟,所以拓跋弘对礼佛并不陌生,只是这间佛堂他从未进来过,但一时仓促之间,他也未有时间打量。 “弘儿,明日汝便会登基为皇,这间佛堂,也会属于汝了。”冯绮淡淡地说道。 拓跋弘听出她话中有话,不解地抬起头,却不经意间扫过佛龛上供奉的佛像,不由得呆住了。 原因无他,因为他分明看到,在袅袅的佛香中,那尊只有一尺高的玉佛居然是破碎的。一道无法修补的裂痕从佛像的颈部裂开,让一尊玉佛身首分离,就算是强制地摆在一起,也透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怪异。佛像的面容依旧是温润慈善的,但那裂开的痕迹却狰狞无比。 从来没见过有人会供奉一尊裂开的佛像。 拓跋弘惊疑不定地向四周看去,发现在这偌大的佛堂中,竟只是供奉着这一尊破损的玉佛。 “这尊玉佛,玉质出自独山,便被称为独玉佛。独玉乃四大玉之一,产自南阳,在商朝晚期便有开采记录。这尊独玉佛,是有人在多年前送给太武帝的。”冯绮转着手中的紫檀佛珠,微合双目,轻柔地解释道。她的面容秀丽娟美,面带慈悲的表情,更是像极了悲天悯人的观世音菩萨。 “太武帝?”拓跋弘闻言一愣,太武帝便是他父皇的祖父,他的曾祖父,是魏朝开国以来最负盛名的皇帝。可以说魏朝在太武帝的手中,终于统一了北方,结束了历时一百多年的十六国分裂局面,与南方的刘宋政权并立,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魏朝从此也被南人称之为北魏。太武帝威名远播,其中令南人尤其震惊的事件,却是“太武灭佛”的命令。 在太武帝的统治时期,所有五十岁以下的僧尼必须还俗,佛图形象以及佛经全部被击毁焚烧,许多年老顽固的僧尼甚至被坑杀,整个魏朝上下,禁谈佛字。这样的举措,拓跋弘虽然不赞成,但也知道太武帝的用意。北魏刚刚一统北方,各地连年征战,百废待兴,自是没有多余钱粮去养着那些不耕作的僧尼。虽然佛法有利于愚民统治,但有些僧侣夸诞大言,超越了王法之上,太武帝杀伐果断,自是不能容忍。 这样的太武帝,居然还有人敢送他独玉佛?应该是颁发灭佛令之前送的吧?拓跋弘有些理解地看着这破损的佛像,心想这肯定就是太武帝摔坏的。 冯绮自然是知道拓跋弘在想什么,轻笑一声道:“这佛像,是太武帝颁发灭佛令之后,有个年轻人送到他手上的。”冯绮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她当年的年岁也并不大,但那一幕却依稀记得很清楚,“那个人对太武帝说,灭佛令下得太过了,会遭到上天的报应的。如果能供奉这尊独玉佛,说不定可以挽救太武帝做下的冤孽。” “这……”拓跋弘无言以对,他自然知道这番话说完之后,会发生什么,“然后这尊独玉佛就被摔裂了吗?” 冯绮轻轻地点了点头,长叹一声道:“那名年轻人当时看着地上身首分离的独玉佛,惋惜地说道,因太武帝身怀无上杀戮之气,所以这冤孽只能报应到他的后人身上。以后魏朝所有的皇位继承人,都无法活得太长久。” 拓跋弘睁大了双目,这也太荒谬了。可是他突然想到他父皇才二十六岁便英年早逝,本来想说些什么的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冯绮捏了捏手中的佛珠,话语中掺杂了些许茫然:“那个年轻人当时便被太武帝下了死牢,可是后来却在行刑前无缘无故消失了。太武帝还大发了一顿脾气,因为事情太过于蹊跷,这独玉佛当年被汝爷爷,也就是后来的景穆帝偷偷收了起来。” 拓跋弘艰难地深深吸了一口气,本来很甜美的檀木香气,此时闻起来却有些让人难以呼吸。他知道这位景穆皇帝,还是在太子的时候,便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当时只有二十三岁,所以才在他父皇登基之后被追封为景穆皇帝。 “弘儿,哀家今日唤汝前来,并不是为了其他事。”冯绮幽幽地叹了口气,“这冤孽已经如同诅咒一般应验了两代,汝即使不信,也需注意着点。” 拓跋弘想到父皇登基之后,便立刻废除了太武帝的灭佛令,不顾国库空虚,下令修建云冈石窟,肯定也是为了赎那冤孽的罪。拓跋弘低声称是,但心中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只是巧合罢了。 拓跋弘在告罪退下的时候,听到冯绮忽然吩咐了一句道:“弘儿,汝也不小了,明日登基之后,哀家便替汝选几个好人家的女儿吧。” “……多谢太后费心。”拓跋弘压抑着心中突然升起的莫名郁闷,低头应允道。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冯绮飘忽不定的声音,伴随着一下一下有节奏的木鱼声,慢慢消散在缓缓闭合的佛堂大门之后。 拓跋弘默立在门外,反复琢磨着这句佛偈,不由得已是痴了。 二 公元467年。 拓跋弘低头看着襁褓中的新生婴儿,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怀里的分量轻得几乎可以让人忽略,这孩子脆弱得就像是若他大力一些,便可以捏碎一般。 他今年只有十四岁,却有了儿子。 拓跋弘知道在鲜卑一族,像他这么大就有孩子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他父皇也是在十四岁的时候有了他的。拓跋弘看着在床榻上,面容秀丽却不掩疲惫的刘贵人,看得出她脸上的复杂神色。他知道,在大魏朝,后宫的女人都是怀着异常矛盾的心理。既希望受到皇帝的宠爱,又忐忑自己会怀上孩子。若是生得女儿还好,万一生了个龙子,还被皇帝看中,那么就必须依照大魏朝的惯例,立子杀母。 没有人会愿意死去,纵使为的是自己的儿子。 拓跋弘又想起在自己被立为储位之时,母妃那无法言喻的目光。 看着和某个人有几分相似的刘贵人,拓跋弘在心底默默地道了声抱歉,如果他怀里的这个孩子可以平安地活到两岁,那么他便是他的太子了。不过在这之前,还是不要让他们母子太过于接近的好。他不想让他的儿子和他有一样的痛苦回忆。 吩咐宫女们好好照顾刘贵人,拓跋弘亲自抱着儿子走出内室,正好看到一直在偏殿坐着的冯绮。 父皇已经过世了两年,冯绮还是依照汉族的习俗一直替他守着孝,浑身素白,穿着一件具有银丝绣花领口的交领直袖上襦,腰间束着一条宽宽的丝带,勾勒出纤细的腰肢,下身是一条质料轻软的丝质长裙,拖曳直地,层层叠叠。她的眉目如画,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清愁,脂粉未施,却依旧美艳无双。 拓跋弘的脚步停滞了片刻,因为抱着孩子,所以并未像往常一样行礼,只是略略点了点头道:“见过太后。” 冯绮姿态无比优雅地放下手中的白釉青莲茶盏,目光一下子就落到了拓跋弘怀里的襁褓上,很自然地朝他伸出手去,柔声道:“来,给哀家看看。” 拓跋弘上前几步,便嗅到了她身上传来的檀香味道,不由得微怔。他知道她一直是在那个佛堂为父皇吃斋念佛,却没有想到连她的身上都沾染上了那么浓重的檀香味。 冯绮自顾自地接过襁褓,小婴儿可能觉得她身上的檀香味道有些刺鼻,不安地挥动着小胳膊,咿咿呀呀地哭闹起来。 拓跋弘连忙把儿子重新接了过来,又后退了几步,果然小婴儿像是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立刻安静了下来。 冯绮绝美的双目中闪过一丝落寞,随后勾起唇角轻笑道:“看来这孩子和哀家无缘,罢了。”佛堂寂寞,越是吃斋念佛,往日琴瑟和鸣的回忆便越清晰,冯绮本想把这个孩子养在身边,但现在这样的情况,怕是不能如愿了。 拓跋弘微皱眉头,忍不住劝说道:“太后,汝也要当心身体。”他今年才十四岁,纵使天资聪颖,但掌控这一国的权柄,委实也是太过勉强了些。两年前他刚登基时,朝政大权操纵在车骑大将军乙浑的手中。那乙浑心怀不轨,经常扭曲他的诏命来诛杀异己。在仅仅四十多天内,他从车骑大将军升太尉、录尚书事,最后官居丞相,位居诸王之上,一手遮天,完全不把他这个年幼的皇帝看在眼里。 他不甘心受制于人,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斗不过乙浑。最后还是一直在佛堂念经的冯绮亲自出手,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乙浑的放纵,出其不意地密定大计,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谋反罪诛杀乙浑,随后宣布临朝听政。虽然她下了朝便休息在那空旷的佛堂内,这大魏朝的每一项政令,却都是由她发号出来的。 拓跋弘在心下苦笑,他虽然是她一手教导的,但无论是心计还是胸怀,都无法与她相比。 冯绮像是看穿了他心中所想,转了转手中的紫檀木佛珠,柔声细语道:“弘儿,汝放心,只要汝有能力,这大魏朝还是会属于汝的。”冯绮温柔地看着已经长成了一名俊秀少年的拓跋弘,恍惚间微微出神,当年她遇见拓跋时,后者也是差不多的年纪,拓跋弘又极其神似他的父皇,朝思暮想的人就像是完好无损地站在了她的面前,冯绮一时间不由得痴了。 拓跋弘接触到她的目光,心下一跳,随即又怅然一叹。他知道她在透过他,怀念着他的父皇。他刚想说些什么,却又见她的目光恢复了清明,不着痕迹地别开了脸。 每一次都这样,先靠近的人是她,而每一次先离开的,也是她。 拓跋弘的手臂不由得微微用力,襁褓里的婴儿像是有些难受,不安地扭动起来。拓跋弘一惊,立刻放松力道。 “弘儿,有没有给这个孩子起名字?”冯绮若无其事地拿起微凉的茶盏,喝了一口温茶。 “举其宏纲,就叫拓跋宏吧。”拓跋弘淡淡地说道。 “拓跋……宏?”冯绮微微颦起秀眉,觉得父子二人同用一个音节的名字,有些不妥。但既然拓跋弘如此说,她也总不能让他连为儿子取名字的自由都没有,只好轻点螓首道:“好名字,若此子能活过两岁,哀家便亲自教导他吧。” 拓跋弘看着冯绮盈盈起身,知道她话中的意思,就是她将在两年后把朝政大权归还于他。 一时之间,竟是不知是欣喜多一些还是失望多一些。 “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冯绮幽幽的声音伴着熟悉的檀香味划过他的耳际,直到曼妙的身形自廊道拐角处隐去。 拓跋弘抱着襁褓中的儿子,犹自出神。 三 公元470年。 “皇上醒了!皇上醒了!” 拓跋弘艰难地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便听到床边有内侍的惊呼声接连起伏地响起。感觉到自己的嗓子眼干渴无比,拓跋弘判断出来自己因为疮病感染,恐怕是昏迷有一段时间了。 “皇上,您刚醒,莫急。”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床边传来,一边说一边扶着拓跋弘从床上坐了起来,熟练地在他的背后垫上了靠垫。 拓跋弘一抬头,发现竟是内侍总管尚邪,不由得微笑道:“尚公公,朕无碍,您也快去歇息吧。”尚邪自从太武帝那一代便在大魏朝皇宫当差,自己自小便多受他照顾,在心里也当他是个长辈,见他现在因为守夜而显得憔悴不堪,不禁颇为担忧。 尚邪把拓跋弘的被子盖好,又指了指他身边道:“老身不累,倒是太子殿下,一直守着陛下不肯入睡,刚刚才熬不住在您旁边歇下了。” 拓跋弘此时才看到自己的龙床上还躺着一个小小的人儿,粉嫩嫩的脸蛋上挂满了忧愁,就算是在睡梦中也不得安稳,一双小手正死死地拽住拓跋弘的衣服。拓跋弘因为怕自己的悲剧在儿子身上重演,所以在拓跋宏刚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从刘贵人身边带走。再加上拓跋宏小时候根本受不住冯绮身上的檀香味,所以这小子就是拓跋弘带在身边亲自教导大的。而在去年拓跋宏两岁生日时,被立为太子,他的生母刘贵人被赐死,而冯绮也遵守了诺言,把拓跋宏接过去教养,并且放手了朝政。 “皇上,小太子一直亲自照顾您,连您身上的脓疮都是殿下亲自吸出来的。”尚邪递过一碗刚熬好的药汤,怕吵醒了好不容易睡下去的拓跋宏,特意压低了声音。 拓跋弘的心中一阵暖意,接过药汤一饮而尽,竟都不觉得这难喝的药汤有多苦。他递还空碗,对尚邪摆了摆手道:“尚公公,你们先退下吧,我还要休息一会儿。”他知道若他不睡,这尚邪是绝对不会下去的。 拓跋弘重新躺下,看到那个全心全意地躺在自己身侧的小身体,忍不住伸手将他环在自己的怀里。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拓跋弘发现自己的身体情况已经好多了。待他睁开双目,就看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发现他醒来之后,那清澈的眼瞳中分明透出了巨大的喜意。 “父皇!”拓跋宏的小嘴角飞扬了起来,尚公公果然没骗他,父皇确实没事了! 拓跋弘心情极其不错地揉了揉拓跋宏披散的头发,软软的,手感极好。“宏儿,这些天都在父皇这里,太后那边有没有好好请假?” 拓跋宏听到父皇提到冯绮,不禁小脸一冷,用小鼻孔轻哼一声道:“她现在可没时间理会孤呢!” 抚着拓跋宏头顶的手顿了顿,拓跋弘很少见自家儿子用这种语气说话,不禁皱眉道:“汝怎么这样说太后?可知尊卑否?” 拓跋宏像是被刺激到了,一对大眼睛立刻瞪得溜圆,脆声怒道:“孤不知尊卑?那她可知尊卑?在后宫与男人厮混,可是一国太后的尊卑?” 这句话就像是当空的一道雷劈到了拓跋弘的身上,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听着自己恍恍惚惚地问道:“这句话可是谁教汝说的?”是了,许多人见不得他和冯绮两人和平相处,经常在他们的耳边嚼舌根,以期在斗争的缝隙中索取一些好处。宏儿这么小,他能懂得什么? “什么谁教孤的?是孤亲眼看到的!那男人是南部尚书李敷的弟弟李奕,孤之前在宫廷夜宴中曾见过,只是不知他和太后居然是那样的关系!”拓跋宏虽然只有三岁,但自小在宫中长大,应该懂的都懂得,不应该懂的也都懂得。况且这件事在太后所居的宫殿中并不是什么秘密,他们鲜卑一族并不把礼义廉耻看得太重,纵使是崇尚汉儒的冯绮,也只是穿穿汉人的服饰,口中念念佛经罢了。行事举止上,可完全没有半点汉家女子的矜持。只是这宫中服侍的人,不知道为何都极有默契地将这件事一直瞒着父皇。 拓跋宏告状完,正扬着小脸愤愤不平中,却见刚刚大病初愈的父皇默默地起身,招来内侍洗漱穿衣。那张俊逸的脸庞上面无表情,浑身散发着令人恐惧的肃杀之气。拓跋宏隐约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敢在父皇面前说冯绮的秘密,因为没有人敢承受天子之怒。但拓跋宏却又有些不太懂,父皇现在这样,可并不仅仅是因为冯绮淫乱后宫。 看着拓跋弘大步离去,拓跋宏愣愣地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随即才惊醒过来,连忙招来内侍快速为他更衣,便踩着鞋子噔噔噔地追了出去。只是当他奔入太后所居的宫殿时,却看到一地的鲜血,他的父皇正拿着一柄利剑,卓立在那里,剑尖上犹自往下淌着未干的鲜血。那个李奕正躺在地上,胸口一个血洞,已是了无生息。 拓跋宏白了一张小脸,此时他才发现,那李奕的脸容居然有几分与自家父皇相似,都是一样的年轻英俊,眉目深邃。拓跋宏生生地打了个冷战,下意识地感觉自己好像是发现了一个极其隐秘的秘密,所以并未步入殿中,而是怯生生地站在了殿外的窗户根下。 冯绮此刻正在佛堂诵经,在内侍的通报下快步而来,却在看到已然身死的李奕时,顿了下脚步。她已经不复三年前那个戴孝的素白模样,而是穿着一身宽松飘逸的酡红色绣金衣裙,腰间束着鹅黄色的宽带,宽大的衣袖和裙裾随着她的走动而急速飘动,竟是雍容气派华贵无匹。脸容上也扫了一层淡淡的胭脂,就算是拓跋弘也从未见过如此美艳的冯绮,一时之间不由得愣住了,随后又想起她是为了谁才精心妆扮,不禁越发愤怒。 此时冯绮已经看清楚了殿内情况,绝美的脸容上划过一丝愤恨,随即又很完美地掩饰了下去。她看着拓跋弘手中依旧滴着血的利刃,淡淡道:“皇上大病初愈,为何不好好休息,反而要来哀家这里?” 拓跋弘握紧了手中的剑柄,其实他不应该这样冲动的,他明明可以寻个错处,再徐徐图之,不怕这李奕没有好下场。 他真的只是想来看看这个李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但却在看到这个和他有几分相似的年轻男人时,克制不住心中滔天的怒火。 分明,和父皇最像的,是他不是吗? 分明,在芙蓉花丛中,最先找到哭泣的她的,是他不是吗? 分明,她最先想要依靠的,是他不是吗? 为什么就他不可以? 拓跋弘听到自己的声音冷静地说道:“南部尚书李敷收受贿赂,被人告发,李奕刚刚拒不承认,对朕出言不逊,朕一时怒火攻心,失手了。” 冯绮扬起柳眉,讽刺地冷哼道:“皇上当真万事由心,当那御史台是摆设不成?哀家真不放心把这大魏朝交到陛下手中,看来明日哀家还是要临朝听政的好。” 拓跋弘面色一僵,知道今日之事他做得确实太过了,冯绮一怒之下,竟要收回才放手一年的朝政大权。 冯绮姿态优雅地蹲下身,不顾华美的衣裙在血泊之中沾染脏污,轻柔地用手合上了李奕那死不瞑目的双眼,然后便毫不留恋地起身离去。 “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冯绮沾满血迹的衣裙在殿内留下了一道斑驳的痕迹,随即便在她的轻吟声中慢慢地变得干涸,成为一条丑陋的血迹。 拓跋弘一个踉跄,如同烫了手一般,大病初愈的身体再也拿不住手中的长剑,哐当一声便掉在了地上,在空旷的殿内无尽地回响着。 四 公元471年。 “汝疯了!”冯绮一掌推开执政殿的大门,朝坐在书桌后面的拓跋弘怒目而视。 拓跋弘手中的毛笔纹丝未颤,继续行云流水地写完这句誊写的佛经,这才放下笔抬起头来,微笑地看着不请自来的冯绮。他发现佛祖真是个很好的归宿,自从去年他放下心情不去再管俗事全心礼佛之后,他的心平静多了。就算是再看到她,他的心湖也无法激荡起一丝涟漪,纯粹用欣赏的目光来看待面前的这位女子。 冯绮因为他的目光一怔,她早已经习惯了面前的这位年轻男子用或倾慕或炽热的目光看着她,却从未想到他会如此平和冷静地注视着她。冯绮此时才意识到,拓跋弘今年已经十八岁了,还有两年便可以按照汉人的习惯及冠,但现今坐在那里的男子,已经是一位丰神俊朗的帝王,就像许多年前,一直伴在她身边的拓跋一般。 冯绮拢了拢因为疾步而来飘落下来的几缕碎发,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冷静下来。她深吸了一口气,却无法掩饰心中滔天的怒意:“皇上,汝今年才十八岁,为何居然想要禅位?” 拓跋弘摩挲着刚刚干透的佛经,微笑道:“朝政由汝打理,朕放心。” 冯绮一口气滞在胸中,他这是在抱怨她没有放权给他吗?可是擅自杀了她男宠的是他好不好?她难道还不许出出气?她想把这些话问出口,可是接触到拓跋弘平静如水的目光,便知道自己若是问出口,对方也肯定不会回答。冯绮咬紧牙根,声音就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般,一字一顿地说道:“汝就放心把皇位传给拓跋宏?他今年才四岁!” 拓跋弘依旧浅浅笑着道:“不是还有汝吗?”他垂下眼帘,掩去眼中的神色。四岁和十八岁有区别吗?他宁愿当个闲散的太上皇,搬离这囚禁他前半生的皇宫,外面天高云阔,他又何必纠结于本就不属于他的东西呢? 皇位从来都不属于他。 权势从来都不属于他。 她……也从来都不属于他。 冯绮捏紧了手中的紫檀木佛珠,冷声道:“哀家最后问汝一次,汝是铁了心的要禅位?” “是。”拓跋弘重新抬起头,笑得风轻云淡。 冯绮凤目中寒芒一闪,冷哼道:“那汝以后可莫要后悔。”说罢转身拂袖而去。 拓跋弘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半晌,随后自嘲地笑了笑,继续拿起笔誊写佛经。 八月,这日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在禅位大典上,拓跋弘亲手牵着才刚刚四岁的拓跋宏走上大殿,然后把他抱上龙椅。拓跋弘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历史上最年轻的皇帝,但肯定是最年轻的太上皇。 冯绮站在一侧,穿着一身绛紫色的凤纹衣袍,冷眼旁观,一张薄唇抿得死紧。 拓跋弘并未分神注意她,而是站在龙椅旁,摸着儿子的头顶,温柔地低声问道:“宏儿,怎么哭了?” 拓跋宏早就已经泪流满面,拽着拓跋弘的衣角抽泣道:“父皇不要孤了……” “怎么会不要宏儿呢?只是父皇累了,宏儿一定能理解父皇的对不对?”拓跋弘黯下笑容,他知道自己此举是多么的不负责任,但他横竖在宫中也就是个摆设,又何必自取其辱?他对权势也不是没有过需求,只是已经试过了,并没有冯绮做得好。朝中的那些势力纠葛,性格太过于简单的他,根本就无法弄得明白。这几年他们之间的冲突虽然都不大,但长此以往,必会形成无法挽回的惨事。冯绮需要的只是一个傀儡,那么还年幼的拓跋宏想必会更加符合她的心意。 “父皇……”拓跋宏依旧哭着不肯放手,他其他的不懂,却也明白,从今天往后,他父皇就要搬出宫去住了。他从小便是父皇一手带大,就算在两岁之后交由冯绮教导,可是后者却并不会让他留宿,他晚上也是回到父皇身边。可若是父皇出了宫,那他可怎么办? 拓跋弘用袖子一点点地擦干净拓跋宏小脸上的泪水,又一点点地扳开他拽着他衣角的小手指,硬着心肠,慢慢地在龙椅旁单膝跪了下去。从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得到另一边的冯绮冒着火的凤目。 是了,在几年前,她曾经教导过他,除了佛祖,可以不用再跪任何人。 可是这次不一样,他已经不是皇帝了,跪拜自己选出来的君王,又有什么不对呢? 拓跋弘执起拓跋宏的龙袍衣角,缓缓地低下头去,虔诚地在唇角轻吻了一下。 “参见吾皇。” 他把这个国家交给他了,虽然不是现在,但他相信,大魏朝会在拓跋宏的手中国运昌盛的。 “参见吾皇!!!”殿下的群臣也纷纷拜服在地,参拜声震天而响。 在整座大殿之上,只有冯绮一个人盈盈立在当场,神色莫名地看着这一切。 她的衣袖中,揣着一张内侍从拓跋弘书房内拿过来的纸,上面反反复复写着的只有一句话。 “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 若离于爱,何忧何怖?! 冯绮揉碎了袖中的纸,绝美的脸容上闪过一丝愤恨。 他一定会后悔的…… 五 公元472年。 拓跋弘负着手在庭院中赏着落雪下的红梅,悠然自得。 自打从皇宫中搬出,拓跋弘整个人就处在一种完全放松的状态中,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命运是在自己的手中掌控着。他闭门谢客,完全脱离了朝廷,平日里只是抄抄佛经,赏赏院景,小日子过得轻松自在。虽然他才十九岁,按理说过不惯这种闲云孤鹤的日子,但这种生活他却喜欢至极。 “太上皇,宫里的尚公公来了,说有要事求见。”下人在院门口禀报道。虽然太上皇说了谁都不见,但他们都是跟在太上皇身边的老人了,知道尚邪公公是不可以怠慢的。 拓跋弘一愣,下一刻便转身朝前厅走去,他知道如果是普通事,尚邪定不会前来打扰他。他在回廊中越走越快,心中不好的预感渐渐扩大。 “太上皇!”在前厅不安地来回踱步的尚邪一见到拓跋弘,便抢到近前,焦急地说道:“太上皇,皇上被太皇太后叫去教导,不知道皇上哪里惹了太皇太后不高兴,被关在柴房里已经两天三夜了!据说,太皇太后根本就没有给皇上送过吃食!” 拓跋弘闻言整个人都懵住了,他从没想过冯绮居然会如此苛待拓跋宏,那孩子今年才五岁,现在正是天寒地冻的时节,别说两天三夜,就算是关在柴房里半个时辰也挨不住,更何况还未进过吃食…… 拓跋弘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瞬间逆转,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穿着的是常服,头发也只是简单地束在耳后,连马车都未来得及准备,叫人牵来匹马便朝宫中疾驰而去。 尚邪颤巍巍拄着拐杖,心中却忐忑不安地看着雪地之上的马蹄印迹,长长地叹了口气。 拓跋宏窝在黑矮的柴房中,嫌弃地看了下手中的肉饼,但还是忍不住吃了一口。 其实那个冯绮并没有对他怎么样,但拓跋宏却一点都不喜欢她,各种和她对着干。这不,被发配到柴房里反省反省,但这倒也是个好机会。 拓跋宏鼓着小脸,努力地咽下肉饼,心想着借此找父皇来看看他。自从过年的国宴之后,他都已经一个月没有见过父皇了呢!而且父皇那么虔诚地礼佛,他真的怕父皇一个想不开就出家为僧了。更何况他也没有说错嘛,冯太后是没有给他送过吃食,却并未阻拦他的内侍给他送啊。他在太后这边呆了两天三夜,尚公公不知道具体情况,不怨他往夸大了想象嘛! 听到外面通风报信的内侍学了一声猫叫,拓跋宏飞快地把手中未吃完的肉饼塞到了角落里的一堆干柴后面,再用手使劲拍了拍脸颊,然后在地上抱着膝盖缩成一团。 拓跋弘推开柴房的门时,就看到自家儿子正可怜兮兮地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无助地蜷缩着,可能因为发烧而小脸通红,小身体时不时还因为寒冷而颤抖着。拓跋弘心中大恸,几步抢上前就把拓跋宏抱在怀中,带着他立刻离开这里,回到寝宫宣太医诊治。 “父皇……您终于来看孤了……”拓跋宏睁开大眼睛,依恋地看着许久未见的父皇。 “是的,父皇来了。”拓跋弘听到他嘶哑的声音,更加心痛,抱着他的双臂越发用力。 拓跋宏在自家父皇怀里蹭了蹭,凉凉的,这才惊觉拓跋弘身上也未穿裘袄,定是一得知他的消息,便立刻赶来了。拓跋宏又是心疼又是满足,扬起小脸哀求道:“父皇……看来孤不适合做皇帝,这大魏朝的皇帝,还给父皇来做好不好?” 没错,这是小皇帝这些时日以来的愿望,他讨厌这座冷冰冰的宫殿,讨厌空荡荡的龙床,更讨厌天天见到的是那个女人。他希望能回到过去那样,每日就算必须去冯绮那里接受教导,但日日还是可以有父皇陪伴的。 拓跋弘步入温暖的寝殿内,把拓跋宏轻柔地放在了床上,他用手拭去他脸上的炭灰,压抑着愤怒的心情柔声道:“宏儿,汝当这做皇帝是过家家否?汝已是这大魏朝的皇帝,不可更改了。” 拓跋宏失望地嘟起小嘴。 拓跋弘用手温暖着他冰凉的小手,眼中闪过一丝锋芒,坚定地说道:“不过,这一次吾会做汝的刀刃。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为了吾子,吾放下佛祖,重执屠刀又如何?” 拓跋宏张口结舌,这……和他预想中的,怎么完全不一样啊? 公元476年。 拓跋弘利落地在宫门口飞身下马,把缰绳交给侍卫,随即拿下头盔,大步朝宫内走去。他本是太上皇的身份,所以在宫中并不用卸下佩剑,更不用等候传召才能进入。 拓跋弘看着久违的宫禁,心中难免涌上归家的眷恋。虽然他在十八岁之前,一直视此处为牢笼。可是这五年中的四处带兵征战,让他对于这里充满了怀念。看着一个个依次在他走过的路上拜服下去的内侍宫女,他们脸上那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畏惧,拓跋弘欣慰地勾起唇角。 五年前发觉退让并不能让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后,拓跋弘便决定为自己儿子撑起一片天空。既然他不能在朝堂中与冯绮一争高下,那么他便把目标转向军队。 身为鲜卑一族的皇帝,拓跋弘虽然生长自深宫妇人之手,可是弓箭兵法却从未懈怠过。他那时才彻底明白,若是不想让人看轻自己,就必须拥有强大的实力。正好他已经禅位给拓跋宏,否则若是身为皇帝的他,是肯定不能带兵御驾亲征的。这五年之间,他对外南征北战开拓疆土,对内也因为自己势力的增大,可以借机在国内视察整顿吏治提拔贤能。长此以往励精图治,内外并举,定会为拓跋宏创造一个清明安定的天下。他今年才二十三岁,未来还有很长。 拓跋弘越想越觉得雄心万丈,他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只是想保护自己唯一在意的人。等拓跋宏长大之后,便可以渐渐把国事交给他。 拓跋弘想到自家儿子今年已经九岁了,这次出征足有一年多未见过他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吃东西,个子有没有长高。拓跋弘脚步越走越快,但就要在他踏出廊道之前,一个内侍从旁抢出,拜服在他的身前,恭敬地说道:“太上皇,太皇太后有请。” 拓跋弘微眯了一下双目,只迟疑了片刻,便点头道:“带路。” 跟着内侍在弯弯曲曲的廊道中穿梭,拓跋弘一时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里。这五年中他甚少回来,宫中也修葺一新,此时正值盛夏时节,百花争艳,拓跋弘看着美景心神放松。内侍一直走到一处芙蓉花园的凉亭前才停了下来。 拓跋弘看着凉亭中温酒赏花的曼妙背影,不禁心中狠狠一跳。 这个女人,纵使他已经站到了她的对立面上,虽然他早就掐断了对她的妄想,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终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心。 自己在外征战,其实也是想要避开她吧。 拓跋弘无声地叹了口气,踏上通往凉亭的台阶,一步一步地向上走去。 听到盔甲的清脆摩擦声,冯绮转过了头去,就看到一名年轻俊逸的男子手拿头盔,身着银胄,英挺无匹,眉宇间盈满了在战场上历练的威风凛凛纵横之气,在阳光下踏步而来。那身上的盔甲反射着阳光,竟有些刺目得让人不能直视,威武得几乎像是天将下凡。 冯绮不由得眯了眯凤目,本来下定的决心狠狠地动摇了一下,随即又强压了下来。 拓跋弘此时也抬起头来,看着在芙蓉花丛中那一身湖蓝色衣裙人比花娇的冯绮,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她依旧美艳无双。拓跋弘不禁心神恍惚,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多年前和她初遇的那一幕。当时她也是穿着一身湖蓝色的宫女裙,躲在芙蓉花丛中低低哭泣…… 现在其实也是一样的。 她的嘴唇明明是在上扬着,可是表情却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拓跋弘清楚地看得出来,在她的脸上,覆着一层面具,遮住了她的温柔,换成了算计与冷漠。 他知道,只要他想,只要他伸出手,就可以把她脸上的那张面具掀开,重新看到以前的那个她。他也知道,只要她想,只要她一抬手,就可以摘掉那个冠冕堂皇的面具。 可是,他们谁都没有动。 只是在视线交汇的刹那之后,便不约而同地避开了对方的目光。 她依旧戴着那张面具,而他依旧握紧了自己的双拳。 冯绮知道自己戴着的面具很容易就能拿下来,可是她也知道,如果面具戴得太久了,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如何摘下来了。连面具底下的她,也逐渐变成了面具的模样,早已经寻不回过去的她了。 她听到自己漾开微笑地说道:“弘儿,你回来了,陪我喝杯酒可好?” 冯绮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俊朗的男人不会拒绝,他疯狂地迷恋着她,就算是现在也一样。 鲜卑一族不比汉人,父子兄弟共妻也是不足为奇的。当年只要她略微一松口,便可以通过爱情来轻易掌控这个年轻的帝王。 但她却不想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他,她想要一个可以接替拓跋的完美帝王。她给他安排妃子,看着他的儿子出生,希望可以看到一个强大的帝王诞生,把拓跋留下的帝国带往昌盛。 可是她却失望了,他居然去礼佛?去禅位?甚至去带兵打仗? 这样的帝王,还是不需要的好。 她会接手留下的帝国。因为这个帝国,本来就应该是属于她祖父的,现在是属于她的,谁都不会给。 冯绮看着拓跋弘放下手中的头盔,在她的面前坐下。她挽起云袖,亲自给他斟酒,看着他慢慢地把她特意为他准备的毒酒全部喝了下去,一滴未剩。 看着他忽然睁大了俊目,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唇边不断地溢出了鲜血,冯绮忽然间心如同针刺一般,就像饮了毒酒的人是她一样。 原来,她真的变了。 不愿放弃权势朝政的是她,真正堕入权力漩涡的,也是她。 只因为她的生命里,剩下的仅有权势,所以才不肯放手。 就像佛像破裂之后,真身已破,便再也不是佛像。 就像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慈眉善目的菩萨,在岁月的狰狞中,早已经堕落化为修罗。 冯绮轻绾耳边的碎发,幽幽地叹道:“佛云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公元476年,北魏献文帝拓跋弘被太皇太后冯绮鸩杀,年仅二十三岁。 翌日,拓跋宏压抑着胸中怒火,在佛堂前等候冯绮的召见。他如同十一年前自己的父皇一般,推开了那间佛堂的大门,看到了那尊身首分离破碎的独玉佛。 公元493年,拓跋宏迁都洛阳,开始修建著名的龙门石窟。 公元499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染疾暴病而亡,年仅三十三岁。 佛像的诅咒,依旧在延续…… 六 公元2012年,洛阳龙门石窟。 “哇哦……真的好壮观啊……”漆黑的夜晚,在巍峨的宾阳中洞佛像下,站着一个身穿黑色绣赤色龙纹衬衫的年轻男子。但这句话却并不是他说出来的。 老板的肩上攀着一个兔子布偶,正是医生。他觉得桐木偶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想到以前看过的某个动画片里的义骸设定,觉得自己这样的状况,反而是轻柔的布偶更容易控制,便让老板寻来了个布偶试试。虽然这软绵绵的可爱造型让他有些吐槽无力,可是毕竟这样可以自己控制布偶的手脚动作,比起不能动弹的桐木偶来说,医生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若是更威猛一点的狮子或者老虎造型就更好了,医生有点受不了地动了动长得过分的兔子耳朵。不过他很快就被老板刚刚讲述的故事转移了注意力,“老板,你手中的这个玉佛就是那尊独玉佛吧?真的有诅咒这么诡异?” 老板手中的锦盒中,一尊玉佛静静地躺在其间,头颈部位有金环镶嵌,很完美地掩盖住了原本那道狰狞的裂痕,看上去倒像是佛像带着金环装饰一样。老板淡淡地垂目道:“没错,自太武帝后,每一位北魏的皇帝,都基本没有活过壮年。孝文帝拓跋宏活的时间就算是最长的了,只是因为他勤政爱民,又修建了龙门石窟。其实他修建龙门石窟也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他的父皇祈福。所以拓跋宏死后,谥号为孝。” “这尊独玉佛上沾染着帝王的诅咒,所以应该可以厌压住此地的乾坤天子气。”老板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当年把这尊独玉佛晋献给北魏太武帝,可并不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只是玉乃祥物,但碎玉却是邪物,破碎的玉佛更是堕落不堪,所有在表面粉饰太平的仁慈,全部都掩饰不住内里的黑暗。 医生看着老板如同对待天钺斧那般在宾阳中洞之中埋进了这尊独玉佛,不由得喃喃问道:“天钺斧代表着帝王的猜忌,那这尊独玉佛又代表着什么呢?” 老板沉默了许久,才淡淡叹道:“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就算是帝王,也是凡尘中人,无法摆脱这人间七苦……” 第45章龙纹铎 一 如同往日一样,头顶小篆体的招牌和面前古香古色的雕花大门依旧带着几分历史的沉重感。 陆子冈站在哑舍的门前,有些怅然。 距离上一次来到这个神秘的古董店,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他的记忆中陆续出现了一些不属于他的片段。纵使是无神论者的陆子冈,也不得不怀疑自己可能当真就是那明代的陆子冈转世了。 否则他怎么会那么巧与之同姓同名?怎么会得到刀?又怎么会平白多了琢玉的技巧? 陆子冈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自从刀沾染了胡亥的鲜血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整个人都不对劲起来,时不时就会莫名其妙地心惊肉跳。 老板在给他刀的时候,曾经特意叮嘱他不能让刀沾染上鲜血。可是,在上一世的记忆中,身为厨师的夏泽兰所使用的锟刀,肯定免不了染上血迹…… 陆子冈想着,他平白无故地被老板一个电话,便大老远地坐飞机赶来,也多少是想询问这件事。 陆子冈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推开那扇雕花大门,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沁人心扉的沉香味道,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店内的摆设和他上次来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只是心理作用,陆子冈想起上次在哑舍的奇遇,让他看这里任何一个古董都觉得忐忑不安。 “来了?”老板淡淡的声音在店内响起,陆子冈循声看去,只见老板从内间的玉屏风后走了出来,肩上居然还趴着一个可爱的兔子绒布玩偶,长长的兔子耳朵耷拉在老板胸前,这个画面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陆子冈瞪大了双眼,看着老板若无其事地从他面前走过,然后熟练地烧水沏茶。等到茶香盖过了沉香的味道时,陆子冈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轻咳一声道:“老板,正好我也有一事想要问你。” 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把随身携带的刀,陆子冈犹豫了片刻才道:“上一次因为不小心,这把刀沾上了血……”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就像是在等待老师责骂的孩子一样。 这也不能怪陆子冈有如此态度,因为在他平白无故出现的前世记忆中,老板是作为师长一般的存在,否则他也不可能只是因为对方一个语焉不详的电话,就马上从北京飞了过来。 “是你的血吗?”老板并未接过刀,而是把手中的青绿釉描金茶杯递了过去。 “不是……”陆子冈忙放下刀,双手接了,轻抿了一口清香的茶水,才道,“是那个胡亥胡少爷的血,在他用亡灵书招魂的时候沾上的。”陆子冈没有再说下去,因为他看到老板的眉头因为他说的话语,清晰可见地蹙了起来。 难道是真的犯了禁忌?陆子冈胆战心惊了起来,他发现自己捧着青绿釉描金茶杯的手正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连忙把这珍贵的茶杯放在了柜台上。 老板皱起的眉头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随即他便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事也不怨你,无妨。”想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他就算再阻止也没有用。 真没事?陆子冈还想追问,但他直觉自己就算再问下去,老板也不会轻易开口。他收好刀,重新拿起茶杯喝了口茶,这才静下心来,感受到了唇齿间弥漫的茶香,感慨了几句才道:“老板,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啊?”陆子冈边说,边把视线落在了老板肩上的兔子玩偶上,对这个诡异的画面还是各种的不适应。 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锦盒,只有掌心大小,打开之后,里面呈现出一个手指头大小的铜片,一端笔直,另一端有着环形的接口,铜片上还带着点点铜绿,显出年代的久远。 陆子冈眉头一挑,立刻凑了过去仔细观看。他对古物浸染已久,一看便知这是什么:“这是铜舌片?不知道是哪个铃上的配件?” “这是一个龙纹铎上的铜舌片。”老板停顿了片刻,随即便详细地解释道,“铎是一种古代的乐器,就是一种稍微大一点的铃,形如铙钲,但有舌,是古代宣布政教法令用的,亦为古代乐器,盛行于中国春秋至汉代。摇击发声,根据铎舌的质地不同而分为金铎和木铎两种,铜舌者为金铎,木舌者为木铎。” 陆子冈奇怪地抬起头,这些基本的知识他又不是不知道,老板怎么浪费唇舌为他解释啊?陆子冈眨了眨眼睛,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否则他怎么会看到老板肩上的那个兔子玩偶的耳朵动了一下呢?陆子冈定了定神,才道:“老板,这个铜舌片可有什么来历?配着这个铜舌片的龙纹铎呢?” “那个龙纹铎,现在应该是在国家博物馆的12号馆藏室里。”老板说得极为笃定,就像亲眼所见一般。他又拿出一张纸递了过去,“我愿拿这上面的三个古物来换它。” 陆子冈接过这张纸,手一触及便心头一跳,纸质洁白稠密纹理纯净,又含有暗花云纹,可谓宣纸中的上品。他来不及琢磨这宣纸有何来历,就被上面用汉隶书写着的三个古物名头给震得当场失神。 老板也预计到了他的反应,平静地边喝茶边等着他回神,时不时还伸手去摸一摸肩上的兔子玩偶。 纵使是知道哑舍中藏着无数珍宝的陆子冈,乍然见到这三个古董的名头,也难掩失态。他苦笑着说道:“老板,你这样会让我很难办的,我只是个实习研究员而已,做不了主。” “那就去找能做主的人商量。”老板吹了吹手中的热茶,淡淡地说道,“以物易物,这是合理的。那龙纹铎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古董,属于国家可以交易的级别。而且我可以把其中一件物事先交予你,作为定金。但我要求是月底之前必须要把龙纹铎拿给我,否则交易作废。” 陆子冈也知趣地没有问那个龙纹铎到底是什么来历。毕竟老板没有那个义务去解释,况且这宣纸上的三件古董,随便哪一个陆子冈都觉得可以比得上那龙纹铎了。 他喝着茶思量了许久,才点头道:“我尽力。但是,老板,这个铜舌片最好也让我一起拿走,毕竟把那个龙纹铎还原之后,才有可能让上面的那些专家们最后鉴定得出结论。” 老板无所谓地点了点头,从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锦盒,连同之前装着铜舌片的小锦盒一起递给了陆子冈,最后叮嘱了一句道:“记得,还原龙纹铎倒无所谓,但是,千万不要摇晃那个龙纹铎让它发出声音。” 陆子冈惊奇地挑挑眉,却也没太往心里去,检查完到手的古董之后,心急火燎地走了。 几乎是陆子冈刚离开的那一瞬间,老板肩头的兔子玩偶便坐直了身体,两只长长的耳朵摇晃了起来:“老板啊,那个铎是什么东西?又是哪个帝王的古董啊?” 老板拿起陆子冈用过的那个青绿釉描金茶杯,细细地用水洗干净,然后放回原处,这才道:“青铜器在青铜时代,是只有最尊贵的人才能使用的。青铜礼器更是被誉为与神沟通的媒介,青铜制造的钟、铙、钲、铎、于、勾等能发出声音的青铜器,便成为上位者专有的工具,用于发布政令、军队行止、宴会娱乐、宗教祭祀等活动。而铎是专门在宣布政教法令的时候所用的。” 医生知道老板还没讲完,便耐心地继续听着。他没有身体之后的这些天,过得可谓无比逍遥,不用早起晚睡的熬夜,也不用上班打卡,每天就跟着老板清理、保养各种稀奇古怪的古董,特别长见识。唯一令医生不满的就是他居然不能吃东西了,否则这种休假他不介意再多些时间。 “知道商纣王吗?我要的那枚龙纹铎,就属于他。那枚龙纹铎具有让人听从命令的能力,商纣王每每发布政令的时候,都会摇响那枚龙纹铎。相传那是出自妲己之手。”清洗了双手之后,老板又给茶壶里续了热水。 “哗!怪不得你叮嘱姓陆的那小子不要摇那个龙纹铎呢!这么说来,若他真摇的话,岂不是可以控制别人听他的话了吗?”医生各种羡慕嫉妒恨,这根本就是神器啊!“此等利器……不,此等妖孽,老板你怎么不收在哑舍里啊?” 当他是法海吗?还收妖孽……老板无语地腹诽了一句,喝了一口清茶道:“你当哑舍能收尽天下之物吗?胡闹。这龙纹铎掀起天下大乱,周武王灭商就是在之前盗得了龙纹铎。周武王曾言,此龙纹铎虽极为好用,但却是引人堕落的魔物,遂令姜太公施法封印。此后这龙纹铎便是一个普通的古物,直到一千多年后,姜太公的封印逐渐剥落,这枚龙纹铎便辗转落到了当时还是皇子的杨广手中。” “杨广?这个我知道,就是那个使计谋篡夺兄长太子之位,穷兵黩武的隋炀帝!”医生恍然大悟,“我就说那个统一了天下的隋文帝不至于那么昏庸地废了太子,原来另有原因啊!不过秦朝和隋朝倒是很相似,都是自乱世一统天下,然后两世而殇,接着的汉唐两朝却是难得的盛世。说起来,这隋炀帝和胡亥倒是一样的败家子啊……” 医生难得能说出点东西,自然滔滔不绝地吐起槽来,许久才发现老板有些心不在焉,便把话题绕了回来道:“老板,那这龙纹铎的铜舌片怎么和龙纹铎分开了?” “哦,杨广滥用龙纹铎,祸及天下百姓。但他身为皇帝一手遮天,我仓促之间也找不到赝品替代,只好把内里的舌片替换了一下。”老板轻描淡写地说道。 “哇……”医生自行脑补起来,那昏君杨广在发现龙纹铎不好用之后,便被各地的起义军推翻了隋朝政权。不得不说,老板的这一招可要比周武王还要牛叉,把铜舌片和龙纹铎分开,就少了再有被后人利用的危险。但是,这次让陆子冈把龙纹铎重新复原在一起,虽然是为了魇压乾坤大阵,可谁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医生不会忘记,那个正占用他身体的扶苏,打的就是一统天下的主意。 老板像是看透了医生所忧,淡淡叹道:“一切皆是命,我们静观其变吧。” 二 胡亥摘下脸上的黄金鬼面具,踌躇了半晌,终于下定决心朝书房走去。 在一旁架子上吃牛肉干的小赤鸟歪着头看了看自己的主人,决定不跟着过去了,继续低头努力。它还是喜欢这样宽敞明亮的房子,自从主人的哥哥来了之后,主人就不再去住那么阴暗潮湿的墓穴了。嗯,这是个好现象。 胡亥轻敲了几下书房的门,待到房内的人应允之后才推门而入。 在朝阳的飘窗上,扶苏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如同前世的习惯一般,盘膝而坐。阳光洒在他俊逸的面容上,为他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越发显得贵气逼人。 胡亥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皇兄虽然容貌已换,但周身的气度犹胜往昔,就算是在一间现代的屋子里,也让胡亥在恍惚间以为回到了两千多年前。胡亥忍不住向前踏出了一步,却立刻停住了脚步。他低头看着已经被太阳光灼烧焦枯的发尾,沉默地退回了阳光照不到的阴影处。 是了,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胡闹可以任性的秦二世,只是一个窃居人世的幽灵。 待扶苏放下手中的书看了过来,胡亥才定了定神,把刚刚通过黄金鬼面具看到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能令人听从命令的龙纹铎?”扶苏摸了摸下巴,俊目微眯。他向来不怀疑这世上会有着这么不可思议的古物,因为那久远的夏商周时期,一向被人誉为神话的时代,无论有什么物事都不会稀奇。 “此物若是被皇兄所用,定不会继续蒙尘。”胡亥小心翼翼地措辞道。 自从扶苏同意从医生那个破旧的小公寓搬出来和他一起住,胡亥就立刻买了一个很大很豪华的房子。反正这两千多年来,他积攒的古董也并不比老板少,只不过他通常都喜欢让那些古董留在他暂居的古墓中,对那些古董也没什么了解,只是挑一两个顺眼的出来卖就够了。 扶苏似笑非笑地看了眼自己这个皇弟,尽管已经相处了几个月,仍觉得那银白色的头发和血一般的眼瞳无比刺眼。不着痕迹地移开目光,扶苏勾唇轻嘲道:“听听之前用龙纹铎的两个君王都是谁吧,可有什么好下场?” 胡亥心中一凛,老板提到的那两个帝王,一个是商纣王,一个是隋炀帝,均是亡国之君,连谥号都是少见的暴虐,极少有皇帝能当得起这两个谥号的。胡亥讪讪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垂手而立。他自从小时候起,就在皇兄面前抬不起头来,没想到过了两千多年,也还是如此。 扶苏见状摇头轻笑道:“连我们的父皇都能被指责为暴君,其实这两人也并不全是史书上描写的那么昏庸,都是后人千年积毁的结果。”扶苏指了指他身边堆放的几摞史书,他这些天除了正常地去医院上班外,就是坐在这里看史书了。 “帝辛文武双全,他带兵统一了东南一带的东夷族,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东夷族的俘虏太多,无法镇压。再加之他连年用兵,国力衰竭,民怨滔天,周武王又乘虚进攻,大批俘虏顺势倒戈,结果商朝便亡了国。”扶苏总结着这几天看到的史实,在众人的言说中剥茧抽丝,选择了一个最接近的定论。帝辛是商纣王的名字,在殷商王朝,嬴姓家族是大姓贵族,富贵无双,所以关于这些秘辛,扶苏也多少知道一二,并不是如《尚书》所言。 胡亥静静地垂首听着,他知道皇兄并不是特意对他和颜悦色地教导,而是习惯性地探讨问题整理思绪。如果那人和皇兄的志向一致的话,那么现在站在这里的就不会是他了。 “至于杨广……哼!”扶苏轻蔑地一笑,“那李世民同样是杀兄轼弟逼父,但凭什么他就没有千古骂名?” 听着一向温柔的扶苏难得带着几分冷嘲热讽的语气,同样算是杀兄轼弟逼父的胡亥额头上的冷汗刷一下就冒了出来。好吧,虽然严格算起来秦始皇的死他没有责任,扶苏的遇害也算是赵高一手运作,但胡亥也知道自己在历史上的名声之坏,可并不是后人涂抹的诬陷。 扶苏像是没有察觉到胡亥的异样,径自漫不经心地拿起手边的史书,准确地翻到一页道:“《隋书》赞杨广南平吴会,北却匈奴,昆弟之中,独着声绩。杨广十三岁就被委任为并州总管,十八岁入朝为雍州牧,二十岁便被奉为将军,带兵南下灭陈朝,统一了江南。随后又悉心笼络人心,化解了许多政治和文化隔阂。之后北上领兵击败突厥,这是自南北朝之后,南北真正的大一统,否则焉能有唐朝盛世。杨广登基之后,又开创了科举制度选拔官员,沿袭了上千年。其后又改度量衡,颁布大业律法,发展丝绸之路,万国来朝。若看杨广的前半生,可称之为明君。端看他把年号定为大业,便知其鸿鹄之志。” 胡亥越听越觉得脸上如火烧般的热,他正好也是二十岁登基,可是对政事却一窍不通,强行插手了几件事弄得很糟糕之后,他索性也就破罐子破摔了。他本身从小就没受过任何教育,而杨广却是隋文帝杨坚刻意培养出来的,就是生怕北周将领拥兵自重篡位登基的情况重现。只是隋文帝估计也没曾想到过,就算是亲生儿子拥有重兵和威望之后,也不会甘于人下。 “都说杨广迁都洛阳,大兴土木。但京都东迁,乃是有利于控制整个天下,长安地处西域,对中原鞭长莫及,所以洛阳至宋朝也是经济文化的重镇。而京杭大运河,乃是通畅南北交通的壮举,论影响,实不在父皇修建万里长城之下啊!” 扶苏非常感慨,他口中如此说着,事实上心中却认为这京杭大运河其实是比万里长城还要有用处,只是父皇虽然已逝多年,他心中的尊敬却分毫未变。 隋炀帝修建京杭大运河和修建万里长城一样劳民伤财,这等利国利民的大工程,谁修建都不讨好,可是后世却都是一边骂一边继续修缮,由此可见一斑。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五千多里的京杭大运河仅用六年的时间便完成了,隋朝国库损耗巨大,劳民伤财,终埋大患。 胡亥听得面红耳赤,却觉得皇兄句句话中有刺,字字意有所指,索性抬起头来,绕回原来的话题道:“皇兄,这龙纹铎是要还是不要?” 扶苏定定地看着胡亥的银发赤瞳,半晌之后才点头道:“要,为何不要?汝去取来吧,记得小心为上。”扶苏的声调又恢复了不徐不疾,波澜不惊。 “是。”胡亥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身离去。 扶苏却再也看不下去手中的史书,双目看向窗外开始吐露出绿色嫩芽的树杈,看着枝头缠绵绽放出来的春色,许久都未曾回过神。 三 陆子冈小心翼翼地打开右边的锦盒,露出里面古朴的龙纹铎。 关于老板提议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其实并不好弄,在程序上很是麻烦。 这枚龙纹铎经过了X光检测、荧光光谱分析及范土的热释光测定等各种鉴定,专家们都给出结论,这枚龙纹铎可能是清初大量青铜器造假狂潮时的仿制品。因为太新了,连铜锈都浮于表面。青铜器本就不如瓷器可以用碳十四来鉴定得准,但这一连串的精密仪器鉴定下来,专家们都同意老板以物易物的要求。 这枚龙纹铎是因为历史上本就少有铎的存世,才一直留在馆藏室内的,却一直悬而未决它的最终归处,因为这枚龙纹铎还够不上国家级文物,放在博物馆的展台里远不够格。这下倒是解决了一个闲置品。众人虽不解老板为何会用三个价值连城的古董来换这枚龙纹铎,但都纷纷脑补起这枚龙纹铎可能是人家祖传什么的来。 陆子冈并没有把老板给他的铜舌片拿出来,他要来这个铜舌片也是一时兴起,想起之前他曾经在哑舍中拼起来了一枚无字碑,这回该他琢磨琢磨了吧?而且,老板这么看重这枚龙纹铎,现代化仪器越是鉴定不出来,陆子冈就越发好奇。他肯定这枚龙纹铎有着神奇的地方,所以更不敢擅自在大庭广众之下安上那个铜舌片,只好在下班后偷偷地躲进自己的实验室里。 陆子冈带好手套,把巴掌大的龙纹铎拿在手中,翻过来一看,果然看到铎腔内空空如也,最底部有个可以连接的部件。 陆子冈用架子固定好了龙纹铎,又打开左边的小锦盒,拿出铜舌片,轻手轻脚地用工具把铜舌片安上,然后静静地等了几分钟。 什么都没有发生,陆子冈把龙纹铎拿在手中,对着上面精美的龙纹发了一会儿呆,犹豫着自己是不是要摇晃一下试试看。 老板虽然在最后叮嘱他不要摇晃龙纹铎让它发出声音,但是当初还叮嘱过他不许让刀沾上鲜血呢!他的刀也早就沾过鲜血了,也没见发生过什么事啊? 陆子冈为人一向小心谨慎,这也是做他这一行所必备的,所以他拿着龙纹铎左思右想,许久都没想出个结论来。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摇晃那个龙纹铎。”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从实验室里响起。 陆子冈吓了一跳,差点没把手里的龙纹铎扔在地上。他战战兢兢地把龙纹铎放回到软布之上,这才抬起头看向那个第二次不请自来的客人。 那位胡少爷依旧穿着那身白色风帽大衣,俊俏的脸容还是那么苍白,银色的长发柔顺服帖地系在脑后,一双赤瞳正定定地看着他面前的龙纹铎。 陆子冈想起几个月前那混乱的一晚,在他得知前世记忆之后醒过来,看到的就是胡亥手中那破碎成两半的长命锁。他一瞬间头脑混乱,便下意识地觉得胡亥便是他前世痴恋的夏泽兰转世,少不得心下纠结。 可是在这些日子逐渐冷静下来之后,陆子冈也渐渐地看淡了。前世种种,终如一场大梦,他对老板态度大变,多少是因为老板在这么多年来依旧是那个人,但陆子冈却并不会认为面前的胡亥就是夏泽兰,毕竟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夏泽兰已经死了,变成了前世的他心底的一块烙印,抹不平,也去不掉。他会怀念,会回忆,可他也不是前世的陆子冈了。 定了定心神,陆子冈对这位随意进出馆藏禁地的胡少爷没好气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摇晃?”陆子冈对其还是如往常的态度,虽然知道这位少爷的身上肯定藏着不小的秘密,可是他也没兴趣知道。 胡亥懒得编谎话骗他,更何况他也是大秦公子,甚至当过皇帝,自然不肯因为这点小事就折损自己的坚持,所以只是淡淡地挑眉道:“难道交给你这铜舌片的人没有告诉你,不能摇晃吗?”胡亥说得很笃定,因为他是通过黄金鬼面具看到了一切。 陆子冈这回是彻底死心了,连胡亥都这么说,那么他肯定也是知道点什么。陆子冈见胡亥的视线一直落在了龙纹铎上面,一双赤瞳毫不掩饰地散发出灼热的目光,便下意识地开口道:“你难道是为了这枚龙纹铎而来?不行,这龙纹铎已经有主了。” 胡亥知道他和老板交易的一切情况,虽然并没有看清楚老板究竟给陆子冈三件什么级别的古董,但他也自信自己可以拿更多的古董来跟他竞争。所以胡亥从怀里掏出一张丝帕一样的东西,朝陆子冈扔了过去:“这个是我的出价,要换这枚龙纹铎。” 轻薄的丝帕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准确地落到了陆子冈的手中。陆子冈一感觉到手中的触感,脸色立时就变了。 他曾经见过那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素纱衣,丝缕极细,共用料约2.6平方米,重仅49克,还不到一两,折叠后甚至可以放入火柴盒里,这可是连现代科技都无法制造模仿出来的工艺品。素纱衣的网眼稀疏,呈半透明状,而手中的这片丝帛,却丝缕稠密,呈银白色,举之若无,上面还带有浓重的熏香味道。陆子冈的眼光极其独到,但也一时不敢确认这片古朴的缣帛究竟是何来历。而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么珍贵的缣帛之上,居然还写着字。 《墨子》中曾说“书之竹帛,镂之金石”,在纸发明之前,丝帛是为贵族书写及绘画之用,民间则用不起丝帛,仍用竹简。汉代时期虽然发明了纸张,但人人都知贵缣帛贱纸张,用纸张来书写的,大多是买不起缣帛的平民百姓,而一般宫廷贵族还是习惯于用缣帛。而就在他所拿的这片缣帛之上,写着六列秦篆。 秦篆,也就是小篆,是由大篆省略改变而来的一种字体,产生于战国后期的秦国,通行于秦代和西汉前期,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政治举措。因为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都略有区别,不便于统治,才令宰相李斯加以规范。后世习惯称这种字体为小篆,其实和汉隶一样,称之为秦篆则更能体现其代表意义。 秦篆的字体线条圆润流畅,结构谨密,笔笔如同银钩铁画一般,工整清隽。陆子冈捧着手中的缣帛,呆看了半晌,才回过神来辨认这缣帛上的秦篆。 如果是个普通人,恐怕也只能认出这缣帛上的几个简单的字,但陆子冈博古通今,对于秦朝铭文也颇有研究,很快就看完了这六列的秦篆所写的是什么,立时张口结舌,连自己的声调都找不到了。 胡亥很满意陆子冈的这副表情,古董什么的,他在墓中见过的可多了,随便拿出几个都能砸晕他。胡少爷摆阔比富获胜之后的心情很好,所以便大人有大量地容忍了陆子冈没有马上做回应,只是撇嘴催促道:“怎么样?用这来换那枚龙纹铎,你可同意?” 陆子冈捧着缣帛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他真是憋不住了,震惊地追问道:“这枚龙纹铎到底是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你们都想要它?” 胡亥并没有给他回答,只是微微地皱了皱眉。 陆子冈知道这就是以沉默来拒绝了,他不舍地捏了捏手里的缣帛,又低头看了又看上面的那六列秦篆,最终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道:“胡少爷,你的诚意我心领了,可是我与老板的交易在前,决不能失信于人。” 陆子冈虽然心有不甘,但说的却是斩钉截铁。不想失约于老板是一方面,毕竟定金都给了,交与他的那个古董都已经入了馆藏,过几天就打算做个主题展览了。而另一方面,他虽然觉得这胡少爷的古董他肯定能拿得出来,但总觉得会后患无穷的样子。说到底,陆子冈还是觉得老板要比这个任性的胡少爷靠谱多了。 胡亥闻言一双赤瞳不善地眯了起来,在他看来,他已经给了陆子冈足够的选择余地,而后者却一再挑战他的耐性。胡亥懒得再跟他多费唇舌,既然这人敬酒不吃,那么他也不介意让他吃吃罚酒。 陆子冈见胡亥面色阴沉地走过来,第一反应便是护住面前的龙纹铎。他怎么就忘了,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善茬,当初在六博棋宅院中时,此人就曾经面不改色地看着面前的惨剧发生。陆子冈在一瞬间有些后悔,他应该在发现胡亥闯入时就立刻报警,而不是站在这里和他闲聊。 在胡亥来看,陆子冈的阻拦根本就构不成威胁,他动作敏捷地把龙纹铎抢在了手中,在看着陆子冈拿起手机想要拨号报警的时候,一个戏谑的念头闪过脑海。 “叮——” 胡亥微动手腕,龙纹铎在他的手中发出了一声清脆得类似于铃铛的响声,在偌大的实验室中回荡了起来。 陆子冈在意识到这是龙纹铎发出的声音后,都忘记了继续拨打110,而是诧异地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胡亥手中的龙纹铎。不是说不能摇晃吗?喂!!!! “不许报警。”胡亥对着陆子冈命令道,现在是他手拿着龙纹铎,自然是可以控制其他人的行为。他并不是害怕对方要报警,他也不惧那些警察,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陆子冈见胡亥有商量的余地,便合作地点头道,“不过你要先把龙纹铎放下来。” 胡亥勾起的唇角还未翘起来,就僵在了那里。被控制的人难道还会提要求?胡亥沉默了片刻,又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龙纹铎,在脆响没有消失前便快速地说道:“把你的刀给我。” 陆子冈瞪着眼睛十分无语,这个胡少爷刚才还一副可以沟通的模样,怎么突然间就大脑短路了啊? 胡亥不敢置信地看着手中的龙纹铎,明明铜舌片和龙纹铎都已经复原在一起了,为何还是无法命令他人呢?还是他的使用方法不对? 接下来,胡亥开始尝试各种方法,不断地摇晃着手中的龙纹铎,一时间清脆的铃声不绝于耳。陆子冈也从一开始的惊疑不定,到最后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手撑着下巴看着胡少爷百年难得一见的秀逗表演。 陆子冈现在算是明白了,这哪里是不能摇晃啊?老板和胡少爷是糊弄傻子啊!这胡少爷自己还晃得不亦乐乎呢!不过这龙纹铎发出的声音倒是挺好听的。 胡亥听不见陆子冈内心的吐槽,否则他会更加的暴躁,他已经下意识地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劲了,却一时想不出来。 正在胡亥一筹莫展之时,他忽觉眼前一片青影飞快地闪过,右手背一痛,便再也握不住那龙纹铎。另一边也传来了陆子冈的惊呼,但他们谁都没有等到龙纹铎掉落在地的声音。 胡亥定睛一看,才发现那道青影竟是一只青色的三脚小鸟,色泽亮丽体态轻盈,只是往日拖拽在身后的漂亮尾羽却已经折断,尾巴秃了几块,胡亥心知肚明这是他家鸣鸿的战功。 可惜了,他也应该带着他家的小赤鸟来的,不应该放任它在家吃牛肉干。 胡亥目送着那三青鸟叼着龙纹铎飞向了实验室的角落里,施施然地落在了一人伸出来的手臂上,听话地垂首把口中的龙纹铎放在了那人的手掌中。 “老板?你怎么……也来了?”其实陆子冈想问的是他怎么进来的。他无力地扶额,发现他现在已经可以面不改色地接受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怕事情有变,来提前结束交易的。”老板瞥了一眼陆子冈面前桌上放着的缣帛,看到了那上面的六列秦篆,不禁腹诽这位小公子即使过了两千多年也一样的败家,这么多东西拿出来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而且之前他写汉隶是为了陆子冈容易而已,哪里像胡亥这样还专门写了秦篆来显摆的。不过这手字倒是比两千多年前的好看多了,可见他也没少下工夫。 老板对着陆子冈指了指放在一旁的两个锦盒,淡淡道:“这是说好的剩下的两个古董,你可以检查一下。” 陆子冈连忙摆了摆手道:“不用,不用检查了,我信得过老板。”陆子冈巴不得这两尊大神赶紧离开,古董什么的,他相信老板不会赖账。 胡亥若有所思地看着老板肩上多出来的那个兔子玩偶,忽然间心神领会地点头道:“是了,你只是为了引我出来而已,我就说你定然能察觉到那黄金鬼面具的作用,可是却依旧挂在墙上,原来竟是诱敌之计。” 那个兔子玩偶的耳朵动了动,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老板用空着的那只手安抚地摸了摸玩偶,见胡亥想要掏出张角的黄巾离去,便道:“你难道不想要这个龙纹铎了吗?” 胡亥冷哼一声道:“这龙纹铎定是个赝品,我刚刚已经试过了。”他此时也不怕扶苏怪罪,毕竟这个假货拿回去也没什么用。 老板微微一笑道:“这是真品,只是我给陆子冈的铜舌片并不是。”他一边说,一边拆下龙纹铎腔内的铜舌片,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木片。 “咦?难道这龙纹铎居然是个木铎?而不是金铎?”陆子冈目不转睛地盯着老板手里的木舌片,有些转不过弯来。 “是的,当年杨广用龙纹铎大兴土木祸及平民百姓,我便用其他的木舌片替换了这枚,而替换的那木舌片便在漫长的岁月中腐化殆尽。”老板表情淡然地把木舌片装进了龙纹铎。 胡亥这才醒悟到究竟哪里不对劲,原来竟是这样,怪不得老板之前明明说他用其他的舌片替换掉了,他刚刚却看到原本龙纹铎的铎腔在陆子冈装上铜舌片前空空如也。 此时三青鸟忽然展开翅膀扑扇了两下,婉转清亮的鸣叫声吸引了胡亥下意识地抬起了头,而下一刻他就听到了一声难以形容的悠扬含蓄的敲击声。 “当——” 明明只有一声,却像是绵延不绝一样,不断地回响在他耳边。 “忘记我出现在这里的事情,回到扶苏身边,表面上装作帮助他的样子,但私下要把他的一切动向都通过黄金鬼面具向我汇报。”一个冷清的声音就像是穿透了重重迷雾,直接地刺入了他的脑海,尽管胡亥下意识地想要抵抗,却也只是挣扎了片刻,便重新平静了下来。 “是。”胡亥机械地应了一声,然后表情僵硬地一攥手里的黄巾,下一秒便消失在空气中。 陆子冈瞠目结舌地发不出声音来,他转过头,想要让老板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只来得及看到老板的手腕轻振。 “当——” 龙纹铎的声音再次响起。 “忘记刚刚龙纹铎在我手中被摇响以后的事情,你已经与我完成交易。” 当陆子冈再次回过神时,发现实验室内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角落里摆放着的两个锦盒。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事情,抱着头想了许久,却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四 “这么说,这一切都是老板你布下的局?”医生盯着地面上出现的深坑,有些可惜地叹道,“这么好用的龙纹铎,居然就这么埋在阵眼上了?老板,为什么不用这枚龙纹铎控制扶苏啊?让他把身体还给我多好。” 老板拿着龙纹铎锦盒的手一颤,轻舒了一口气之后才淡淡道:“我不是不想要回你的身体,只是扶苏他……不可能会那么轻易地中招。” 在这个世上,最了解扶苏的人就是他了,这次他可以暗算到胡亥,也是因为扶苏并不在意胡亥而已,否则又岂会如此容易? 医生闻言也叹了口气,他虽然觉得那个扶苏公子有点太中二病了,但也绝不能把他真当成初中二年级学生的年纪。那可是秦始皇精心培养出来的继承人,虽然阴差阳错地死于非命,可是心计必然高于常人。医生压下想要继续吐槽的欲望,但还是不甘心地动了动头上的两只长耳朵:“那也不用埋了这龙纹铎吧?用其他古董代替不行吗?” “这是个魔物。因为太轻易得到的,人类从来都不会珍惜,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老板拿着锦盒,似笑非笑地说道,“那商纣王和隋炀帝,在年轻时都是难得一见的千古君王,可是当皇帝,最致命的就是觉得自己是天子,别人服从他是天经地义的。” “而人心,是会变的,无法永远控制。”老板轻叹道,“就连用了控制人心的龙纹铎也是没有用的。” 医生再也没有说出反驳的话,低头和老板一起看着龙纹铎被埋入阵眼之中,然后一切又归于原样。 “这么说,那龙纹铎其实是个赝品?”扶苏正自己和自己下着六博棋,所用的,赫然就是在六博棋宅院里取来的那副,其中一枚枭棋之上有一道裂痕,被人用金镶嵌着仔细地补了起来。 “是,我试了很多次,才发现没有任何用处。”胡亥深深地低下头,下意识地觉得有件事情他忘记了,但脑海中却有个声音在不断地告诉他,想不起来也不要紧。 “哦,也许是那龙纹铎的效用消逝了。”扶苏看起来丝毫不以为意,随意地挥了挥手道,“暂时没什么事了,汝去忙吧。” 胡亥朝扶苏施了恭敬的一礼,倒退着走出了书房,安静地关上了门。 扶苏随手把掌中的六根箸撒了下去,按着显示的断面半弧朝上的数字,移动了一枚棋盘上的六博棋。 “成枭而牟,呼五白些。”扶苏低低地念着,伸手把其中一枚棋子翻了过来,那上面赫然还用朱砂写着胡亥的名字。 扶苏拈着这枚棋子浅笑了片刻,又准确地在棋盘上拿起另一枚棋子翻了过来,果不其然,那上面也用朱砂写着三个字。 陆子冈。 “看来,这盘棋还没下完啊……”扶苏垂眸把这两枚棋子放回棋盘之中,随后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 “毕之,许久没有和汝下棋了,真是让人怀念啊……” 第46章玉带钩 一 公元190年,洛阳。 年仅九岁的刘协踮着脚趴在被木条封住的木门前,从拳头大的缝隙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外面混乱的场面。 昔日美轮美奂的宫室变成了人间炼狱,只因为董卓董相国坚持要迁都长安了。 刘协不懂为何董相国要他抛弃这处他从小生长于此的地方,但他记得那男人眼中嗜血的疯狂,和他脚下躺着的那几名进言阻止的士大夫,还有那手中长剑上滴落的鲜血。 虽然他只有九岁,但也知道董卓也不一定需要的就是他,就像半年前被鸩死在他面前的皇兄一样。他不听话,董相国完全可以不眨眼地杀掉他,随后再在宗室中选出一个听话的当皇帝。 顺吾者昌,逆吾者亡。 尽管还没有人对刘协说出过这句话,但他却奇妙地领悟了,然后变得越发的沉默和顺从。 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刘协沉默地看着远处骤起的浓烟,只看方向,便知道那一定是南宫的正殿德阳殿。那殿中广阔得可以容纳万人,殿周围还有池水环绕,玉阶朱梁,他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偷偷跑到那里看那金柱上镂空的仙女图形。德阳殿高大雄伟,据那些黄门吹嘘,说是在离洛阳四十多里外的偃师城,都可以望见德阳殿和朱雀阙郁郁与天相接。他当时还觉得肯定是那些黄门在讨他欢心,但此时却忍不住在心下幻想。不管这话是真是假,让那些驻扎在洛阳附近,居心叵测地要声讨董卓的袁绍孙坚等人,看到这道焚烧宫室的浓烟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刘协被关在了洛阳城外的南苑之处,这里是他父皇汉灵帝最喜爱的游乐之所,也是最大最奢华的,连周边的那些显阳苑、显明苑、灵昆苑都比不上。刘协看着那些他曾经很喜欢的绿苔满布的台阶,台阶之上已经布满了鲜血,红色的液体在绿色的苔藓之上蔓延开来,逐渐覆盖了其原本的颜色,最终被人踩成令人作呕的灰黑色。 庭院楼阁的裸泳馆之间渠水环绕,往日碧波泛舟的水渠之中,沉沉浮浮的都不是昔日那些长夜饮宴中欢笑言乐的美女,而是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尸体,那惨烈的画面让刘协想要移开目光都非常的困难。 不禁会想,万一自己有一天,也成为那个画面中的一员,便会忍不住地寒意刺骨。 不,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他知道现在时局不好,即使他身为天子,也和那人眼中的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随意地锁在这殿内,连看守的兵都去抢夺宫中的珠宝财物了,根本没人想起他来。看着天边如血的夕阳,刘协恍惚地想起,已是快有一天都没人送过东西给他吃了。 “陛下……”身旁伺候的小黄门听着外面的喊杀声,哆哆嗦嗦地想要劝自家小陛下别再看了,但却在刘协一个瞥眼之下熄了后面的话语。 是的,他们被关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那些士兵们一点都不把刘协当皇帝看待,不给他们吃的,还要他们拿金银珠宝来换吃的,现在他们身上的东西都被搜刮得差不多了。那些士兵们见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便拿木条封了殿门,反正也吃准了他们跑不出去,径自去烧杀抢掠了。小黄门自认他没那个胆量去看外面的情况,但也总需要有人看着,也许会有人想到他们呢…… 刘协把目光调了回去,他并不是想要看那些场景,但他必须要强迫自己去看,还必须要让自己记住这一切。否则他就会忍不住去反抗什么,去斗争什么。 饿肚子的感觉非常不好受,刘协用小手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已经完全听不到咕噜咕噜作响的声音了,他也不知道董卓把他扔到这里来,是当真怕他被人掠走,还是想用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除掉他。 在他深吸了口气,再次踮起脚往外查看的时候,忽然看到殿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从刘协的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容,只是有些奇怪,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还能看到一个衣衫纤尘不染的人物,当真是难得。 刘协也顾不得想这许多,他被关的地方偏僻,少有人经过,此时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活人,便连忙高呼起来:“先生!先生!” 那人果然没走开,但却也没说话。 刘协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唇,他是饿惨了,见对方并不言语,便急急呼道:“先生,可有吃食乎?吾有物易之……”他也不好意思自称朕,因为他这个天子本来就是个笑话。 外面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刘协颓然地耷拉着肩,在这乱世,吃食可要比金银珠宝还要贵重,对方又怎么可能这么随便就答应?刘协伸手入怀,想要去摸怀中那个从不离身的小包裹,最终还是摸到一片空,有些茫然。那里本来应该放着传国玉玺和氏璧,是他皇兄临死前郑重其事地交托给他的,他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地贴身藏好,就连董卓想要都装傻充愣地蒙混过去。可是就在昨天的时候,被那些士兵们抢走,彻底没有了。 那样强大而野蛮的武力,那些沾满鲜血的刀剑……刘协有些不明白,士兵们不都应该是保护他的吗? 何为天子?刘协依稀还记得,太傅给他看过《吕氏春秋·贵公》中的一章里写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 刘协抿了抿唇,不再说话,天下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在现在看来自然没有他肚子的问题重要,但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物事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侧过头,刘协愕然看到一只好看的手从殿门上的缝隙中伸了进来,而让他怔住的,是那只手中的一个馍馍。 生怕对方反悔一般,刘协也顾不得什么皇家体面,也不管这馍馍上有没有下毒,一把抢过来就塞进口中,吃得狼吞虎咽。一旁服侍他的小黄门也走上来,递给了他一杯清水。他们虽然被困殿中,没有吃食,但清水倒是留了不少。 那个黑衣男子不光给了他们一个馍馍,陆陆续续还从木门的缝隙中送进来很多吃食,除了馒头还有一些腌肉。刘协和几个小黄门分吃了几个,腹中不再饥渴。刘协盯着剩下的馒头和腌肉,有些舍不得地说道:“吾饱了,这些先生可还要?” 门外传来一声叹息,一个好听的声音柔和地说道:“不用,汝留着吧。” 刘协大喜,这些吃食足够他们再撑几天的了,旋即反应过来,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恭敬道:“先生一饭之恩,伯和铭记在心,请问先生名讳,可否告知?” 刘协虽然才九岁,但也见多了人情世故。当年淮阴侯韩信受一饭之恩,之后还回报了那漂母黄金一千两,刘协觉得就算他今日不能报答对方,也必须要日后报答。听声音来判断,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子,年纪并不大。刘协在脑海中搜索着记忆,判断出以前并未听过这人的声音。 “无妨,汝受苦了。”也不知是因为他的哪句话顺了对方的意,那只好看的手又伸了进来,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 刘协这些日子以来担惊受怕,还是头一次感受一个长辈的关怀,他毕竟还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感觉到头顶传来的温暖,立时便潸然泪下,无声地泪流满面。 那只手在他的头上安慰地抚摸两下,随后又递进来一个很眼熟的锦囊。刘协目瞪口呆地接了过来,在泪眼中打开锦囊,发现其中竟是他丢失的传国玉玺和氏璧。他拼命地抹掉眼泪,讶异地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是他的和氏璧?怎么有些奇怪?感觉玉质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莹润了。 刘协把心中的疑虑强压了下去,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这和氏璧在他手中,根本无用,不多时就会被其他人抢走。 门外那名男子见他不吭声,又长长地叹息了一口气,道:“罢了,再送你一物吧。”说罢又从门缝中递过一物,这次却并没有任何物事包裹着。 刘协从那人手中接过,发觉这竟是一枚玉带钩。 带钩,是古代贵族和文人武士所系腰带的挂钩,古又称犀比。带钩的质地、造型、大小和纹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人身份的体现。刘协身上原本的玉带钩早就被人搜刮了去,他现在只是简单地在腰上用衣带打了个结而已,狼狈不堪。刘协捧着手中的玉带钩,发现这玉带钩是一条龙的造型,龙首和龙尾分别都弯成钩状,雕刻得古朴大方,白色的玉质上还有几丝紫红色的血沁,触目惊心之下竟有几分夺人心魄之感。刘协看着这几道玉沁,心想这玉带钩恐怕很有些年头了。 “这玉带钩第一任的主人,传说是那西伯侯姬昌,也就是日后的周文王。” 那人的话语,幽幽地从门外传来。远处的喊杀声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刘协的整个心神,都被手中的玉带钩吸引住了。 “孩子,汝最想要的,是什么?”那人淡淡地问道。 刘协连想都未想,直截了当地回答道:“活下去。” “传说这玉带钩,会激发一个人最大的野心。”那人轻轻一叹,缓缓道,“好好活下去吧……” 刘协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等他惊醒时,才发现门外早已无那黑衣男子的身影,而是来了大批的兵卒,正在撬开这扇被封死的殿门。 “陛下,臣救驾来迟,让陛下受辱了。”跪在殿门外的那些士兵中,刘协居然发现有几名很眼熟,都是汉室的世家子弟,迫不得已地才会服从董卓淫威,但内心里还是忠于他的,只要不会触及他们的底线。例如只能保证他的安全,不能明面上与董卓做对,毕竟他们身后还有庞大的宗室家族。 刘协握紧右手的玉带钩,也许是因为这几天好不容易吃饱喝足了,神思少有的清明。他选了一个看上去最眼熟的,走到他身边,把左手的和氏璧递了过去。那人双手接过,打开一看,大惊失色,抬头看着刘协不知所措。 刘协的身量不高,但对方跪在他身边,正好他可以够得着对方的耳朵。他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字地说道:“把这东西扔给外面那些所谓的忠臣们,袁绍、孙坚、韩馥随汝选一个。” 那人懵懂地看着他,还是不明白为何如此。 刘协按紧了他的肩,撇了撇嘴道:“二桃杀三士……” 当年晏子能用两个桃子就杀了三个勇士,他现在用一个除了他之外无人知道是真是假的和氏璧,难道还不能借刀杀人吗? 好好活下去……刘协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玉带钩。 二 公元199年。 “砰!” 曹丕刚走到书房外,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砸到地上的声音。他迟疑了一下,想要推开门的手一滞,知道父亲最近的心情不大好。 长他十岁的大哥在两年前的宛城之战意外身死之后,父亲的情绪就隐隐约约的有些烦躁。再加上最近连续突生事端,几日前竟还突生了那衣带诏事件,更令他父亲的怒火累积到了最高点。 刘协那小子居然也敢玩这一手?下衣带诏密谋诛杀他父亲? 曹丕冷冷地勾起嘴角,他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生在乱世,兄长猝死,他必须强迫自己开始用一个成年人的思维来思考。 虽然天下人都说他父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他们都在嫉妒。那刘协在谁的手中都是一样,之前的董卓,现在的曹操。而且曹丕自认,刘协现在在他们手中,有吃有穿有体面,在这样群雄逐鹿的东汉末年时期,这头诱人的鹿还被他们好生生地供养着没有杀掉,已经是格外的仁慈了。 看来就是给养得太好了,那头鹿都已经忘记究竟是谁在圈养着他了。 曹丕不屑地一笑,整了整衣袍,轻敲了门扉,等房内父亲应声之后,才恭敬地推门而入。 借着低头行礼的动作,曹丕环顾了一圈,发觉书房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凌乱,只是地上滚落着一只青玉麒麟镇纸,已经磕掉了一角,可怜巴巴地斜躺在那里。 曹丕有点心疼,因为他记得,这块青玉麒麟镇纸,是他大哥生前最喜欢的,却不敢夺父亲的心头之好,所以只能看准机会把玩几下。 “丕儿,汝可知这几日之事?”一个听起来颇有威严的嗓音传来,曹丕抬起头来,便看到书案上摊开的,正是那刘协用衣带所写的诏书,也不知道是用哪个黄门的血涂写的,鲜血已经浸染成深红色,颇有几分惨烈的感觉。 “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至重。近者权臣操贼,出自阁门,滥叨辅佐之阶,实有欺罔之罪……” 曹丕暗自默念,在看到“操贼”的两个字时,眼皮巨跳,连忙咬破舌尖强迫自己看下去。一条衣带,也就那么窄那么长,根本写不下太多的字。这条衣带诏最多也就百来字,曹丕很快就看完了。 他组织了一下语言,便冷哼一声道:“那车骑将军董承死有余辜。”这衣带诏传给的人就是董承,也是当今国舅,董承的女儿是刘协最宠爱的董妃。曹操在衣带诏事发之后,便在暴怒之下杀了董承满门,之后余怒未消,还持剑闯入宫中,在刘协面前杀死了那怀着五个月身孕的董妃。 “哦?那董妃……”曹操眯了眯双目,有意地引导着曹丕自己去思考,开始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原本他的长子曹昂极好,文武双全,聪慧敏之,又大了曹丕、曹彰、曹植等子十余岁,免去了继承权的纷扰。可现在因为曹昂惨死,他势必要重新培养继任者。 “杀鸡儆猴,斩草除根,善。”曹丕简短地评价道,看向父亲的目光中充满着毫不掩饰的崇拜,“至于圣上的心情,恐一时无法平复,如吾有姐姐便好了。” 曹操虎目中威光一闪,若有所思。 曹丕低头不语,却暗自懊恼自己一时得意而导致失言。他虽然没有姐姐,却有妹妹。父亲不会是想等妹妹年纪大一些,就送进宫去吧?这可是……曹丕偷眼看去,发现父亲正用手指敲着衣带诏上的那个“贼”字,不由暗自心惊。他知道父亲一向是喜怒不定,可无论是谁,被人指着鼻子骂是贼都不会简单得一笑置之吧? 曹丕一向有急智,瞥到连着和衣带诏一起被收缴上来的那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连忙道:“庄子曰,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曹操一愣,随即抚掌大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善!善!” 曹丕知道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也甚为得意,还年幼的脸上根本藏不住情绪,小嘴角喜滋滋地弯了起来。 曹操越看这个次子越觉得喜爱,随手指了指桌上的那枚玉带钩道:“赏汝了,省得再从老夫这里窃去!” 曹丕一怔,旋即大喜,知道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物事,但联系刚刚说的话,其中颇有深意。他双手恭敬地接过玉带钩,郑重地颔首道:“诺。” 冰凉的玉带钩入手,曹丕小心地把因为兴奋而有些颤抖的拳头缩紧衣袖中。他忽然从心底升起难以言喻的自信,像是拥有了庞大的目标和野心。待他再次看向脚边那个破裂的青玉麒麟镇纸时,便再也没有了任何可惜之感。 此时他居然想的是,幸好他大哥已经不在了…… 三 公元204年,邺城。 甄宓对着铜镜,拢了拢散乱的鬓发,本想好好梳理一下,但对着铜镜里那张憔悴的容颜,还是提不起半分精神。 曹操的人马已经把袁家的宅院围得水泄不通,虽然他下令不许对袁家的人有任何怠慢之处,但甄宓很清楚等待她的是什么样的命运。 曹操与她的公公袁绍虽然早年颇有交情,可是却已经因为群雄逐鹿连年征战而成为了死敌,她们这些所谓的家眷,和那些任人宰割的家畜却也没有什么区别。 自从一个多月前,她的夫君袁熙和弟弟袁尚逃离邺城之后,她便心如死灰。乱世之中,一个女子便若那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波逐流,根本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她也不恨她的夫君袁熙,一个连母亲都可以抛弃的男人,难道还能指望他顾得上妻子吗? 甄宓苦笑,理智上知道袁熙的决定,是最好的选择了。她们女眷留在邺城,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的。曹操向来对女眷优待,但却绝对不会容忍袁绍的亲子存活于世。所以袁熙和他的弟弟必须逃走,而在乱世中,男子都极难活命,更别提带上她了。 想必,此生再无相见之日了。 甄宓木然地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连有人进了屋都没发觉,直到后者抚上了她的秀发,才神色复杂地在铜镜中迎上那人的目光。 “傻孩子,别再想了。”刘夫人拿起梳妆台上的金篦,一点点地梳着甄宓的长发,她知道自家儿媳妇在想什么,但是她不能让她再继续想下去了。女人的靠山就是丈夫,而她的丈夫袁绍已经身死,儿子们又在逃亡的路上,所以刘夫人现在唯一能够依仗的,就只有面前的这个儿媳妇了。 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 这句话广为流传并不是夸大其词。刘夫人没有见过那大乔小乔,可是就算与甄宓朝夕相对,她也还是忍不住被其美貌所吸引,无法移开目光。尤其甄宓正是处在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此时神色憔悴,肤色越发显得惨白,眉目更是如同那晕染的水墨画一般缥缈精致,表情狼狈中却又有着难以言喻的脆弱,让人大起怜意,保护欲大增,恨不得想要好好地护在怀里,不让她再受任何一点伤害。 刘夫人本是抱着要甄宓好好梳妆打扮一番的念头,可是现在却又觉得她这副模样,反而更具有震撼力,一时难以决断。 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就像藤蔓缠树树倒,那么再换一棵树缠绕又有何不可?刘夫人若不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年老色衰,恐怕亲自上阵也绝不会有任何犹豫的。 毕竟活下去,才是最终的目的。为了活下去而付出些许代价,这在刘夫人看来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现在唯一的阻碍,反而是甄宓对袁熙的感情。 刘夫人舌灿如花般地开导着甄宓,但后者一想到自己需要委身服侍的,是那个和她公公袁绍年纪差不多的曹操,就根本无法接受。刘夫人忽然放下手中的金篦,也不再劝说,屋中变得一片沉默,屋外城中烧杀抢掠的呐喊尖叫哭泣声隐隐传来,让甄宓的脸色又白上了几分。 她瞬间意识到,如果自己不是嫁到了袁家,如果不是被好好地保护到现在,那么她恐怕也会和外面的那些女子一样,家破人亡,死无全尸。 甄宓悄悄地用手抚上自己的小腹,其实死也并不可怕,只是她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和以前有了些许不一样。可是袁熙刚离开了一个月,她完全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刘夫人却并未注意到甄宓的小动作,她凑到甄宓的耳边,低声说道:“吾听说,领兵而来的,是曹操的次子曹丕……” 后面的话隐去并未明言,她相信甄宓能听得懂。比起已经中年的曹操,刘夫人相信甄宓必定会选择才刚刚十八岁的曹丕。更何况后者没有任何家眷,现在还是曹操最看好的接班人,当真是如曹氏太子一样的存在。 甄宓按着自己的小腹,缓缓地看着自己在铜镜中点了点头。她见刘夫人喜滋滋地想要替她梳妆,便摇头阻止道:“这样就好。”下意识的,她并不想太过于浓妆艳抹。此时又不是出阁之日,她这一世唯一的一次盛装打扮,已经给了她的夫君。 刘夫人却误会了她的意思,心中暗赞甄宓无论淡妆浓抹都是那么的动人心弦。她让护卫找曹丕过府一叙,身为袁绍的遗孀,这点面子她还是可以有的。她带着甄宓来到大堂等候,不多时之后,便看到一名英挺的少年郎身穿铠甲大步流星步入残破的门扉。刘夫人拍了拍俯在她膝上的甄宓,示意她不需要太过于害怕。 甄宓根本就不敢抬起头,她只是盯着曹丕手中那依旧滴着血的长剑,心忖若是她夫君并未离去的话,这长剑上是否也会沾染上他的鲜血。 刘夫人和曹丕都说了什么,甄宓根本没有听进去,她就像一个木偶一样,被刘夫人捧起了脸,然后漠然地看着曹丕脸上震惊和爱慕的神色。 啊……这样的表情,她看过的实在是太多了,几乎每个男人在看到她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连她的夫君也不曾例外。 甄宓麻木地想着,却觉得了无生趣。这样的活着,是不是真的是她想要的生活? 曹丕好像慌慌张张地在身上找寻着什么东西,甄宓猜出来他必然是想要找出一个能代表他身份的信物,现在邺城中混乱不堪,他定不能抽身,所以只能在她这里留一枚信物,如果有人想要对她不轨,也必然会看在他的面子上收手。 甄宓垂下眼帘,这青年身上除了那柄滴着血的利剑,估计就只有虎符了吧?难不成他还能把虎符给她不成? 正胡思乱想着,一个龙形的玉带钩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当她意识到这是多么贴身的东西时,双颊不禁涌上因为气愤而燃起的红潮。虽然她已经认命,但这样赤裸裸的暗示,她实在是……实在是…… 曹丕是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身上也没有其他多余的信物。老实说,刘夫人的潜台词他还是听得懂的,在邺城根本没有人敢和他抢人,但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他父亲曹操。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想到了这枚玉带钩。因是父亲多年前给他的物事,想必若是父亲见之,应该会懂他的意思。 曹丕看到甄宓的耳尖都红透了,更是心痒难耐地想要挑起她的脸容一观,可是毕竟此处还有旁人。曹丕轻咳了一声,把玉带钩硬塞到了甄宓的手中,之后叮嘱看守的士兵莫要惊扰她们,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邺城还需要镇压几日,曹丕即使想要偷懒都不能。 甄宓握着那犹带有对方炽热体温的玉带钩,忽然升起一股欲望。她要活下去,不仅仅要活下去,还要名正言顺地生下袁熙的孩子。 她要让这个把她视为玩物的男人,后悔莫及。 四 公元221年,洛阳。 司马懿双手拢在袖筒中,眼观鼻鼻观心地静立在书房一侧。他不知道曹丕召他来此有何用意,去年曹丕刚刚篡汉登基为帝,魏朝百废待兴,身为尚书右仆射的他还是很忙的,没什么时间可以浪费。 既然曹丕一直沉默不语,司马懿便开始在心中捋顺各项事宜,以揣测帝心。以魏代汉的受禅大典举行得很成功,三公九卿、侯爵贵族、各军将领和前来朝贺的匈奴单于等来宾足有好几万人。司马懿至今还记得,那刘协被迫跪在地上,把传国玉玺和万里河山交到曹丕手中时,那悲凉无助的神色。 据说曹丕连谥号都为刘协准备好了,就是“献”字,汉献帝,当真无比贴切。 司马懿的唇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其实曹丕篡汉,实在不是一个很高明的招数。司马懿几乎都可以想象得到,以后这招禅让,将会成为一种政治游戏,不断地被人模仿,被人超越,逐渐便会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只要君弱臣强,便会有禅让的戏码不断上演。而这个祸根,便是曹丕亲手埋下的。 司马懿的心脏无法克制地狂跳着,他知道若是曹操死前登基,绝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毕竟曹家天下就是曹操一手打下来的,这与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和楚汉相争得胜的汉高祖一样,用武力说明一切。可惜曹操一生都谨守着君臣之礼,却没曾想他的儿子曹丕在他死后连一年都等不及就撕开了最后的那层遮羞布。 这样脆弱的王朝,还真是想要有亲手摧毁它的欲望啊…… 司马懿拢在袖筒中的手微微颤抖,他与旁人不同,脑袋可以转的角度比常人多上许多,可以看得到背后的东西。相术上有云,这是“狼顾”之相,是野心勃勃的表现。 曹操相信相术,终身都没有重用他,但他却适时地与曹丕搞好了关系,成为了后者最亲近的幕僚,也成为了曹魏王朝升官最快的奇迹。 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司马懿自诩为博学洽闻,不下那传说中的卧龙凤雏二人,曹丕也甚为倚仗于他。司马懿在转瞬之间已经把最近朝中发生的事都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又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曹丕正在把玩着一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忽然间醍醐灌顶般醒悟了过来。 这玉带钩,好像是甄后的遗物。 甄后被曹丕赐死一事,虽然蹊跷,但也尚无近臣会不识抬举地前去质疑。毕竟郭皇后现在掌管后宫,正当得宠,而一直留守邺城的甄后一向不为人所知,只是传言那甄后极美,可就算再美,这么多年都未在曹丕身旁服侍,这感情恐怕也会少得可怜了。 更何况,司马懿听闻,那甄后被赐死之后,被以发覆面、以糠塞口,让她死后都无颜见人,连向阎王爷开口诉苦的机会都没有。曹丕如此不留情面,司马懿揣测这并不是后宫争宠内斗的原因,恐怕是另有隐情。 难道是和宫中流传的那样,曹植与甄后有叔嫂禁恋? 这也不是多稀奇的事,甄后被赐死也就算是了结了,那曹植争夺继承权已然失势,翻不出多大的风浪来,也不值当曹丕如此烦恼。 难不成是后悔赐死甄后了?才拿着甄后的遗物这样怀念? 司马懿旋即又否定了这个怀疑,如果思念甄后,那叫他过来干吗?继续想着各种蛛丝马迹的司马懿,忽然浑身一颤,想起了这几日曹丕对待曹的态度…… 曹便是甄后所出,是曹丕的长子,长其他诸子数岁,已是曹魏王朝铁板钉钉的继承人。可是曹丕却一直未立他为太子,甄后被赐死之后,这曹的处境就越发的微妙起来。司马懿本觉得甄后就算不贞,也不会动摇曹的根本,但他突然想到,曹丕纳甄后的当年,曹便出世,甄后原是袁绍的儿媳妇,这难道…… “仲达果然敏锐。”曹丕虽然一直在摩挲着手中的玉带钩,可是也并未忽视书房中另一个人的动作。当他感觉到司马懿的呼吸沉重了些许之后,便知道后者定然已是猜到了内情。这也不能怪他不言明,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很难说出口。 曹丕其实并不怪甄宓怀着其他人的孩子,他父亲曹操好人妻,甚至还把别人的儿子都拎过来当养子,这多少也影响了曹丕的观念。曹操对其中一个养子何晏的宠爱,都让曹丕眼红,年少时没少当众讥讽那人为“假子”。但何晏只是个特例,曹丕和其他两个养兄弟秦朗和曹真就相处得不错,所以,如果甄宓在最开始和他说清楚的话,曹丕也会一视同仁,把曹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但也绝不会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司马懿打量着曹丕阴沉不定的表情,斟酌了片刻,便把握住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如果曹丕确认了曹不是他的孩子,那么还能有什么可纠结的?直接调离都城任其生死由命便可。现在难就难在,没人知道这孩子究竟是不是曹丕的儿子,不足月生子也属常见,恐怕就是连那个被赐死的甄后,也不能确定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司马懿回忆着曹的容貌,那孩子眉清目秀,定是像极了那甄后,从长相上应是看不出来什么。 这事委实有些棘手。如果曹丕还有另外一个年岁相当的儿子,便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让另外一个儿子来继承大位。可现在除了曹之外,其他诸子都甚为年幼,能不能长大成人还是未知。 所以此事的关键,便是需要证实曹是否曹丕的亲子。那么反过来呢?如果证实袁熙不是曹的亲父? 司马懿沉默了半晌,便道:“陛下,可滴骨认亲。” 滴骨认亲一词,在不久前曾风靡一时。孙权谢夫人之弟谢承所撰《会稽先贤传》,记载了一件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 滴骨认亲指的便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缘关系,如不能则表示没有。袁熙在十多年前便和其弟袁尚一起在辽东被人杀死,埋骨之处不难寻找。 曹丕早已采用此法,闻言暗叹一声道:“莫提此法,那袁熙和其弟还有数位侍从葬在一处,早已分辨不清。”曹丕说得含糊,实在是不想告诉自己这最信任的近臣,实际上他把曹的血都滴过了那几人的骨殖一遍,结果全都渗入。 这也太扯了,难不成这些人都是曹的父亲?都有亲属关系?他后来又做了几次试验,彻底验证那谢承所说的乃是胡言乱语。可惜他不能自爆家丑,否则真是要驳斥那谢郎中一番。 司马懿本想提及骨殖混乱一处也无妨,只要有一人的骨殖渗入,便可辨出亲子关系。但他看着曹丕的脸色阴沉,便知道这法子早已试过,肯定是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 身为臣子,就是要为天子分忧。司马懿迅速地分析了利弊,也知今日之事,乃是曹丕发发牢骚而已,并不想他多嘴生事。而且诸位公子尚且年幼,曹丕春秋鼎盛,选太子之位也并不急于一时。 司马懿如此这般说辞,端的是滴水不漏,曹丕的脸色也和缓了许多。他也只是和司马懿通通气,心中定念也是再观察几年。司马懿说着说着,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曹丕手中把玩着的玉带钩之上,那造型古朴的玉带钩玉质柔和细腻,在跳动的烛光下闪烁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光芒。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熟读诗书的司马懿自然很快便想到了这两句,一件动机很坏的事情,放大到无限大的时候,也可以变成正义,而正义永远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所以才会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在今夜之前,司马懿虽然偶有不臣之心,但却知道时机并不成熟,强自压下。可是今夜他听闻了一个皇家秘辛,这让他大为动心。储位不稳,这是多么容易动手脚的一个地方。 司马懿可以完全想象得出来,如果曹丕的年幼诸子都陆续夭折,仅剩下曹一人,那么就算曹丕无论怎么怀疑这孩子的血统,都不能把这原因公开对外说明,只能被迫把帝位传给曹。喏,这样对于曹丕来说可能是勉强之举,为了不混淆曹氏血统,他在临终前估计会吩咐亲信之人,不让曹生下继承人,最后迫得曹只能从其他兄弟处过继儿子来继承大统…… 司马懿低垂眼帘,把眼中的光芒小心翼翼地掩去了。 五 公元2012年。 “司马懿真狠啊……曹丕的好几个幼子都不明情况地夭折。曹的儿子一个都没长大,最后还真如他所计划的那样,从宗室过继来的曹芳继承了帝位。” 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在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 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 “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 “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 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得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地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 不过想到了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 “那曹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一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试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 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 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 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微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 “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 第47章定盘珠 一 公元10年,南顿县。 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 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之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和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眼睛瞎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 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和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还算丰足,这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 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是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 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 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得顶了天了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 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 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 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那么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摆着就是为难他。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瞠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没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就这么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 刘秀在集市上胡乱地看着,心中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 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地排斥不满,最近甚至开始要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 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想要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 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起来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 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佩、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 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 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 “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 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 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知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 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 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有任何的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 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 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 二 刘秀拎着个算盘回到舂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劲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看过去,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地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轻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了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她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的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它回去,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地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 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再去碰触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 “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 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急急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疑,令刘秀一阵失神。半晌之后才苦笑道:“可这祖宅变卖之后,仆从散尽,我就要下地种田才能养活自己了。” “这也好办,我教你经商之道,包你成为天下巨富!”白衣丽人一说到经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样,杏目圆睁,整个人立刻就表情生动了起来,像是一朵瞬间绽放的昙花,夺人心魄。 刘秀怔了怔,随即立刻摇了摇头。人言道“士农工商”,商贾在这世态之中,仅仅是比下九流的行业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而已。商人再有钱也不允许穿绫罗绸缎,也不准许乘坐华丽的车驾,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田地,而且必须要向朝廷申报财产,交纳重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所有的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可以说商人是谁都可以捏一把的软柿子,所以刘秀就算再束手无策,脑中升起的念头也只是下地种田,而不是成为商贾之流。 看着珠儿无趣地撇了撇嘴,意兴阑珊地掩唇打了个哈欠,刘秀不想她马上和上次那样回到珠子里睡觉,连忙道:“珠儿莫恼,我这不是舍不得把祖宅变卖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闹了。”刘秀带着些许的怨气,长幼有序,当着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私底下他还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为。 “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衣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 “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世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得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 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 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 三 自舂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自是没有跟他们住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反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 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 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 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便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得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种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是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年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舂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都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时不时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忽然觉得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和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为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模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贱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他可以把收购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舂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舂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这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地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有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珠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便是这棵大树的枝叶。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卖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这回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的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材。“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四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在舂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涯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选中了绿林军。刘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前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得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的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了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来事态的发展不对,可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毕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她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没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有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主动宣称“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而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时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做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碌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她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了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尝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地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五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的那一句吗?老板勾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醒来,老板倒是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入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第48章虎骨韘 一 宋越从迷迷糊糊之间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后脑剧痛,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怎么回事?他不是被车撞了吗?难道说是被送到医院了?宋越看着视线里的一片白色,扶着脑袋勉强坐了起来。 他记得他去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在回来的路上一辆面包车闯了红灯迎面冲来,他躲闪不及,脑海中最后听到的便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围观者的尖叫声。 试着感受了一下身体各处,宋越发觉自己还是幸运的,除了后脑的痛楚外,其他地方没有异状。看来只是摔倒在地而已,不幸中的万幸。 “醒了?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病床的一侧响起,吓了宋越一跳。他反射性地转过头去,却因为头转得有些过快,脑袋又是一阵阵眩晕,眼前一片雪花点,好半晌才能看清对方。 可是等他看清楚这人是谁时,又震惊了一把,嘴唇抖了一下,那声“秦总”淹没在了唇边。他这一开口,才发现喉咙就像是被砂纸磨过一般,嘶哑得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宋越这时才发现他所在的是一个单人病房,目测就是住一天要1000块以上的那种奢华间。从小一直很平民的他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心想难道是撞了他的那辆面包车司机很有钱吗?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在他身边陪护的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秦默秦总裁? 秦默是他们这一行内公认的指标性人物,不到三十岁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人脉遍及各个行业,在业内颇有名气。秦氏和那些老牌的律师事务所不一样,向来喜欢吸纳新丁,所以宋越在取得律师资格证之后,便去了那里面试,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被撞了之后一睁眼就看到秦默。按理说他还不应该算作是秦默的员工吧?而且好像他发生意外的十字路口离秦氏律师事务所也挺远的…… 宋越心里的惊慌和疑虑全部都显现在了脸上,秦默丝毫不差地看在眼里。他皱了皱眉,伸手按了床头的呼叫按钮,在医生赶来的这个空隙间抽空发问道:“是谁打的你,有看见对方的脸吗?” 打?宋越愈发不解,他这次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艰难地发问道:“我不是发生了车祸吗?” 他这么一出口,秦默也愣住了,连医生和护士冲进来把他挤到了一边都没反应,直勾勾地看着宋越,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怪物一样。 宋越表示对着这样的目光非常有压力,但还是打起精神回答了医生提问。不一会儿,病房里居然还进来了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宋越就这么忍着头疼,看着秦默和那两个警察交涉,那三人严肃的表情,都让宋越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车祸。 护士小姐给宋越挂了一瓶点滴,医生也安排了几项检查,等他再次回到病房之后,发现那两个警察已经走了,秦默正一脸凝重地坐在病房中等着他,而抬头向他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究竟是谁?” “宋越。”宋越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毫无迟疑地回答道。他回想了一下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禁哑然失笑道:“秦总,你不会以为我出个车祸就被人穿越了吧?” “你认识我?”秦默颇有些意外地扬起了眉。 宋越觉得有些尴尬,他今天刚被秦默面试完,这秦大少爷不会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把他给忘了吧?不过面对着秦默X光扫射一样的视线,宋越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今天刚去过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自然是认识你的。” “面试?”秦默闻言一怔,盯着宋越像是在想一个未解的难题,半晌之后才苦笑道,“你以为今年是几几年?” “不是2008年吗?”宋越觉得秦大少爷的问题很无语,也很不适应对方和他像是和朋友说话一样的态度。他还明明白白地记得几个小时前的面试中,秦默那一脸面瘫的严肃表情。 秦默一言不发,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放在他面前。宋越默默嘀咕不愧是有钱人,用的这手机丫的好先进啊!居然是触摸屏的?他以为他前些天买的诺基亚N85滑盖的就是最先进的了呢! 结果这腹诽刚进行了一半就卡壳了,宋越目瞪口呆地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示,2012年?!坑爹呢吧! 二 宋越瞠目结舌,秦默无言以对。医生很快又被呼叫回来,又对宋越做了一些繁琐的检查,然后确诊他得的是心因性失忆症。这种失忆症是因为脑部受创,而导致患者只限于对某段时间的事情不能记忆,就是只记得旧事而忘记现在的。很明显,现在宋越是一下子忘记了四年的记忆。 但对于宋越来说,他好像只是睡了一觉,再一睁开眼睛,四年就过去了。 北京奥运会没看到,南非世界杯也直接被剧透了西班牙夺冠,好像这一年年末就是世界末日了……这些都不要紧,宋越低头有些生疏地摆弄着手里的Iphone4S,才知道这先进的触摸屏苹果手机居然是他自己用的。电话簿里的那些人名有大半都不认识,宋越的心底升起一股恐慌。就好像是有人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占用了他的身体生活了四年。 “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脑部并没有明显的淤血或者创伤,他建议你最好是回到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你找回记忆。”秦默一边跟宋越交代,一边掏出手机吩咐助理给宋越办理出院手续。 熟悉的环境?父母都在老家,在这个城市,他只有一个和朋友合租的房子,但是他觉得四年后的自己,还住在那个合租房有点不太可能。因为他发现秦默递过来的西装上衣,牌子是很有名的一个,在大商场最明显的一个专柜售卖。这样的一套西装,就能顶他那间合租房几个月的房租了。 低头确定了自己身上穿的裤子和上衣确实是一套,宋越才战战兢兢地穿在了身上,越发觉得有种不真实感。 醒来有一阵了,后脑因为输了一管镇痛剂也不那么痛了。宋越跟着秦默走出医院,在到了大门口的时候,还是下意识地看了眼玻璃里反射出来的自己。 的确是他的脸没错,四年并不是太长,他现在看起来,和当年大学刚毕业时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不管发型还是身上的衣服,都给人一种在社会上历练过的成熟感觉。宋越觉得,现在这样的他,如果表情坚毅严肃一些的话,倒是和秦默很相似…… 坐上秦默的宝马车,宋越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结果秦默直接一句话就给他砸晕了。 “别看了,这是你的车。”秦默眼角余光瞥见宋越僵硬的表情,会错了意,建议道,“还是你来开?” 宋越立刻摇头,他记得自己是没驾照的。当然,他的记忆是不完全的,那就说明在这四年间他不仅考了驾照,还买了台宝马? 上帝啊!他知道律师会赚得很多,可是哪个律师在初级时期不是做助手被压榨?他究竟做了什么? 忐忑地坐在副驾驶座上,宋越看着车窗外的城市,发觉四年的时间,这个城市也变得逐渐陌生起来,许多没见过的高楼大厦代替了之前的房屋,车辆拥挤不堪,他们很快就被塞在了路上。 秦默好像很熟悉这样的堵车,心平气和地跟随着前面的车流一点点地向前挪动。宋越忽然想起他刚清醒的时候秦默说的话,摸着仍然有些隐隐作痛的后脑迟疑地问道:“我这伤……是被人打的?” “是的,当时你正在和我通话讲手头接的案子。”秦默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不可查地紧了紧,尽量地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宋越沉默了下来,他知道律师很容易得罪人,但这事发生在自己头上,就不是那么容易一笑置之的了。他勉强地扯了扯嘴角笑道:“看来对方只是要给我个警告,否则也不会挑我打电话的时候动手。” 秦默紧绷的手放松了下来,很满意宋越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他冷静清醒的头脑并未一同失去:“你先在家里休息几天吧,等恢复了再来上班。” “不用,明天我就去上班,这样我也休息不好。”宋越觉得让他就这样在家里呆着什么都不做,肯定会疯掉的,“而且医生不是说让我到熟悉的环境恢复记忆吗?我觉得这四年里,我肯定是在事务所的时间远超过在家里。” 这是一句所有老板都喜欢听的话,即使秦默现在的心情不是很好,也不禁微微勾起了唇角。这时车流开始缓慢地前进着,秦默看准了一个空隙,漂亮的一个转弯拐进了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好吧,明天早上八点我来接你。” 宋越这时才知道,他和秦默是住在一个小区里的,他知道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福利极高,还会负责解决住房问题,只不过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混得这么不错。 眼见着秦默锁车递钥匙上了电梯,宋越也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一直默不作声地跟到了对方家门口,秦默看着宋越有跟他进家门的意思,才无奈地指着对面的门道:“你还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你住在对面那间。” “哦……”宋越从西装口袋里找到了钥匙,转头去试,果然门应声而开。 秦默眯着眼睛看着宋越走了进去,耐心地等了一会儿,发现并没有什么异状后,才关上了房门。 他总觉得,失忆后的宋越,和以前的性格完全不一样了…… 且不提宋越当晚对于自己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城市有了一个不小的栖身之所有多震惊,也不提他打开对于他来说先进又陌生的电脑时无比庆幸自己用的密码还是原来常用的那个,宋越一整晚都在疯狂地研究这四年来自己都发生了什么,可惜他的屋子应该是请了钟点工,收拾得一尘不染,没有多少可以令他产生回忆的东西。 QQ和MSN的聊天记录也很干净,看起来他平时用得应该是公司的电脑居多。手机里的短信也基本都是各种广告或者垃圾短信,想来也应该是打电话居多。 这一晚上,宋越通过网络了解了一下这四年国内外发生过的大事。到了后半夜,困意袭来的时候,体内的镇痛剂也消失了作用,宋越吃了几片医院开的止痛片也不管用,基本上是半睡半醒地被痛意一直折磨,所以天一亮就爬了起来。 随便吃了几片面包,宋越拉开了衣柜,随即又被满衣柜的西装给镇住了。他现在好想去银行查一下自己的账户,是不是负值啊? 但他也知道,这种外表上的花销,都是必不可免的,在秦氏律师事务所那样高端的地方上班,每天都不能穿重复的衣服才是公司礼仪。随便选了套低调的银灰色西装,在镜子面前系上个条纹领带,宋越发现就算衣服再好,也无法掩饰他的憔悴。谁能像他这么倒霉,一睁眼一闭眼就丢了四年的青春? 自嘲地对着镜子笑了笑,宋越在八点整拉开了门,正好看到秦默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 “早,今天开我车去。”秦默朝他点了点头,然后率先走到电梯间。 宋越跟他下到地下停车场之后看到等着的另外两个人才知道,原来秦大总裁相当的亲民,不是对他特殊待遇才和他一起上班的,看来和员工们拼车也是秦氏的传统。 只是宋越发现,和他们一起上班的这两人都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且看起来都和他蛮熟的,一见面就关心他昨天受的伤怎么样了。宋越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好在秦默不着痕迹地带开了话题,像是不太想让人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几个人很快就聊起了他们现在正在办的一个案子,宋越静静地听着,知道秦默这是刻意而为,因为据说这案子他也在经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民事离婚财产分割案,数额虽然有些大,却也不会是造成他被人行凶警告的地步。 很快宋越就发现为什么秦默会在早上拼车了,因为城市里的交通实在是太让人无语了,明明离事务所只有十分钟的车程,在路上就能堵快一个小时的时间。但在这一个小时里,这几人也没闲着,已经用平板电脑办理了好几个案件,写了好几份上诉书发出去了。 宋越一夜未睡,从外表就知道他的情况很糟糕,所以他一直在保持沉默,也没人觉得意外。在车流的缓慢前行中,四人掐着点在九点钟到达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写字楼。秦氏律师事务所在这幢写字楼的16层到18层,宋越不知道自己办公的地点在哪里,好在秦默说了句跟他走,宋越便理所当然地和他上了18层,然后惊悚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发现了自己的铭牌。 宋越不敢置信地指了指,秦默缓缓地点了点头。宋越更觉得恐怖了,他在秦氏拥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 好吧,联系到自己有豪宅开宝马的事实,拥有一个独立办公室恐怕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宋越晕乎乎地推开办公室的门,里面整洁干净,跟普通办公室也没有什么两样。宋越瘫坐在皮质的办公椅上,还没打起精神开电脑查看情况,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宋哥,我叫张冠,是你的助理,我可以进来吗?”一个年轻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应该是被秦默告知了他的情况,所以一上来就干脆利落地做了自我介绍。 宋越自然不会拒绝,他现在急需一个人来帮他普及下常识,而秦默显然是没这个闲工夫的,毕竟身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总裁,昨天能亲自去接他出院就已经很不错了。张冠是一个实习律师,很年轻的面孔,一看就知道是大学刚毕业。小伙子个头很高,长手长脚,干活却挺麻利,也不知道秦默是怎么跟他说的,他别的也没多问,刚进来就给宋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抱了很厚一摞档案,放到了宋越的办公桌上。 “宋哥,这些都是你进事务所之后经手的案子,秦总让我都找出来给你翻看一遍,也许能让你想什么。”张冠很爱讲话,而且口齿伶俐,把那有半米高的档案立刻拾掇好,把年份最久远的一份抽出,摆在了宋越面前。 宋越一看时间,正是2008年的,应该是他进入秦氏之后办的第一个案子,立刻来了兴趣。他知道这是了解他这四年工作的最简便方法,当下也不含糊,埋首翻起了档案。 越看越惊心,所有档案都整理得整整齐齐,宋越一开始还专注于案件本身,渐渐就被里面的庭审笔录给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据档案显示,他在2009年才开始独立接案子,而在这之前都是给其他律师当助手,而在他独当一面之后的庭审笔录中,可以看得出来他超高的庭审技巧,质证和辩论的时候都直击重点,简单有力。宋越几乎不敢相信这些话语都是他能说出来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这一翻,就是一整天,宋越头昏脑胀,越来越觉得自己这四年是鬼上身了,他索性一推桌上的档案,朝一旁一直陪着他翻档案的张冠问道:“张冠,你是去年来的吧?”这是很好猜的,一看就能看得出来张冠是涉世未深的毕业生。 见张冠点了点头,宋越又继续问道:“你一来就跟在我身边了?那么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向直爽的张冠开始犹豫了,这话不好说啊!但他也知道这时候不说话那就是自寻死路,便斟酌了一下道:“宋哥你是大家仰慕的对象。”他说完停顿了一下,见宋越挑了挑眉,连忙续道,“当然,大家仰慕的是宋哥的能力。不过宋哥平常倒是从来不笑的,也从来不和我们说闲话,向来都是公事公办。大家私底下都说宋哥是工作狂。” 宋越无语,之前张冠拿来的那些档案只是一部分而已,后来又拿来了许多,一看就知道他在这四年中接的案子超多,再加上他的效率超强,所以这样看来,他能爬到现在这样的位置,也不是很意外的事情。 可是这不科学啊!这样只知道工作的性格,压根就不像他啊! 张冠发现宋越没像以前那样绷着一张脸,便也大着胆子开始八卦了起来。他本就爱说话,此时话匣子一开,宋越更是得到了不少讯息。宋越这才知道他已经是秦氏律师事务所即将发展的合伙人,只要等月底再开股东大会,便能确认合伙人的身份。 这当然不应该是他被人打的原因,那些内心阴暗的嫉妒者们,应该都不会使用这样简单粗暴的贱招,而是会用更加阴险的阴谋才对。 宋越又重新查看了一下他手里正在接的案子,没有一个有动机的。毕竟他只是一个民事律师,并不涉及刑事案件,但在他看完一些庭审记录之后就不那么确定了。因为他在庭审的时候实在是太毒舌了,连他自己看得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当事人呢? 也许是有刑满出狱的?所以来报复他?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庭外调解了,就算是入狱一般也都挺短的。宋越把想法和张冠一说,两人便开始筛选案件起来,还没忙一会儿,秦默便推门进来,说是从警局那边调来了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 宋越知道秦默在里面肯定下了很大的工夫,否则警方的行动不可能这么快。三人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画面。案发的时间正是下午,路人也有,宋越在屏幕上看到自己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过去的背影,然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人影从旁窜了出来,用木棍揍了他的后脑一下,随后便逃之夭夭。 监控录像并没有声音,但宋越看了这一下也颇觉得后脑剧痛。监控录像后面也还有一段时间,三人就这样默默地看着,看着录像中的宋越躺在那里人事不知。宋越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可让他说出来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看见秦默的身影出现在监控录像上之后,画面才停止下来,秦默迎着宋越疑惑的目光,指着他的手机道:“幸好有定位功能,而且你和我讲电话的时候也说了你在什么地方。” “嫌疑犯戴着帽子,根本看不到脸,我事后也问了几个周围的商家,没人注意到有可疑人员。”张冠昨天显然也是去过一次现场的,可惜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实在是太多了,这根本没法继续调查,“那根木棍也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可惜没有提取到有效指纹,线索就这么断了。” “所以宋越你这两天都不要单独行动了。”秦默拍板定论。在他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也不是没遇到过报复,但这次出事的是他最看好的手下,况且还是和他通电话的时候出事的,必须要查清事实。 三 宋越就这样被安排了下来,每天由总裁秦默亲自接送,其他琐事由助理张冠全权负责,他只是埋首在档案中回忆四年的记忆。 之后的一个礼拜,再也没有其他意外发生,宋越也完全可以背下来这四年他经手的所有案件,而这一天,到了他要上法庭辩护的日子。 “宋哥,你可以吗?用不用让其他人替你?”张冠和宋越混熟了之后,说话也开始没大没小起来。比较而言,他比较喜欢失忆后的这个宋越,因为以前那个不拘言笑的宋越,像是只知道工作的机器人。 “不用,我可以应付。”宋越整理着手中的材料,他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在学校里学的法律知识可完全没有丢掉,更何况他翻了一个礼拜的庭审记录,民事案件经常出现的就是那些财产纠纷,不是离婚就是争遗产的,多少也翻不出来什么新花样。他虽然没自信能做到像以前的他那样干净利落,但也不至于搞不定。 “咦?宋哥,你今天不戴那个扳指了吗?”张冠看宋越整理好打算走人了,立刻提醒道。不过话说完才想起宋越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主动走到他旁边,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小锦盒,“宋哥你有个怪僻,这个扳指是你上法庭的时候必须戴的。” 宋越微愣了一下,有个幸运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例如他以前念书考试的时候都会用同一只钢笔来答卷,这确实也像是他的风格。可让他发呆的原因,是这枚扳指他居然有印象。 这是四年前他来秦氏面试之前不久,在一家古董店淘换来的。这枚扳指是坡形扳指,上面还有弦槽,材质是骨质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成了浅褐色,老板说是虎骨所制。其实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他也不在意,这扳指他曾经试戴了一下,居然说什么都摘不下来了,幸好价格也不算贵,当时他就没太在意地买了下来。 宋越回忆着,他好像当时就带着这枚扳指来参加的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面试,当时秦默还好奇地多问了一句这枚扳指的来历。而之后车祸的时候,他肯定也是戴着的。 原来车祸以后,他就能把这枚扳指摘下来了吗? 宋越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失去了四年的记忆,可能是和这枚古怪的扳指有关,所以在张冠把扳指朝他递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地拒绝了,连碰都没有碰,让张冠放回了原处。张冠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说什么,还以为宋越是对这个扳指没印象的缘故。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虽然严格上来说,宋越是第一次出庭,却也没出什么岔子,案子顺利地赢了。 宋越注意到张冠的表情很惊讶,特意私下问了他,后者因为这一阵已经和他混熟了,有什么说什么,表示很奇怪宋越改变了质证和辩论的方法。 张冠很形象地用武侠来举例,比喻宋越往常习惯的是用西门吹雪的剑法,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直来直去,简单地一刺中心。而现在的宋越就像是郭靖,练了内功,以力取胜,以德服人。 宋越听了之后眼角直抽,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形容得很直观。熟悉了这四年档案的宋越,当然知道在庭上用什么样犀利的词语更能取得胜利,但这样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 做人还是要圆滑一些,言语的力量可以堪比刀剑,甚至于比刀剑更可怕,产生的伤口都是看不见的,而且更加难以愈合。 而最重点的,是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这把名为言语的利刃是一柄双刃剑,不仅可以斩向他人,更可以伤害自己。宋越知道自己被人暗算,恐怕也是因为祸从口出的缘故。 也不知道这四年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按理说那么毒舌不是他的性格,可是这些天他一点一滴地了解了这四年来发生的事情,渐渐得也开始迷惑了起来。因为房间里摆放的东西,全都是按照他的习惯来的,连电脑里收藏的文档也是一样,找东西非常顺手。 怎么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宋越回到事务所,和同事们随和地打着招呼,然后略微尴尬地看着他们无法适应的表情,飞快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都一个礼拜了,难道还没有潜移默化地让他们习惯?难道他以后也要绷着一张脸装面瘫吗? 无聊地打开电脑,宋越看到桌面上的那个监控录像的视频,下意识地点开,反反复复地循环播放着。他看着嫌疑犯的那个身影,努力地想要回忆起些许蛛丝马迹,可是越看,他脸色就越发难看。 当秦默推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坐在电脑屏幕后面的宋越,一副脸色阴沉的模样,瞬间还以为他找回了四年的记忆,顿时还颇有些遗憾。 要知道,宋越自从来他们事务所上班之后,就是公认的冰山,和谁都没有过多的交情,也就是和他这个老板能有些许多余的交流,这恐怕也是看在这间事务所是他的份上,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当然,这种员工也是秦默非常喜欢的,所以在这四年来也不断提拔他。可是随着宋越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秦默就越体会到有些不如意。做他们律师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人脉,而且今天虽然是站在对立面上做辩护,也许明天对方就会请到他们来帮忙。 宋越的那张嘴太能得罪人,所以秦默也不敢让他接触大客户,只能让他负责民事案件。否则如果让宋越接手刑事案件的话,指不定早就被人砍杀好几刀了。今天的庭审记录他特意关注了一下,突然发觉宋越不仅仅是失了忆就变了性格,连庭审技巧都随之改变了。那样圆滑地取得胜利,对手心服口服,连怨气都没有,当真是符合秦默和气生财的宗旨。 不得罪人的律师,那可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律师这职业天生就是得罪人的。 当然,以前的宋越那是做得太过激了。 秦默这还在遗憾着呢,但脚下的步子却也没停,走过去看了眼宋越的电脑屏幕,讶异地看着屏幕上播放的监控录像:“怎么了?你看出来了什么?” 宋越指着屏幕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沉声道:“我遇袭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但到你过来也足足有五分钟,可是在这五分钟之内,路过的有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查看情况,顶多也只是打110报警而已。” 宋越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是终于看出来了。这光天化日之下,嫌疑犯行凶作案,居然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止就罢了,居然就让他这么躺在马路上自生自灭?这也太无语了吧! 秦默反而一愣,随即苦笑道:“宋越,看来你还是没恢复记忆,现在做好事的人少了,尤其是我们这个城市。而且……说起来,这事起因也与你有关。” 宋越一呆,这又从何说起? 秦默扫了一眼宋越的办公室,这些天宋越一直翻看着他这四年来的案件,所以这些档案也一直没有拿走。秦默找了一会儿,从档案堆的最底端,翻出来一个档案袋递给宋越:“你先自己看看吧。” 宋越接过档案一看,时间是2008年的,正是他刚进秦氏事务所时的案子,因为当时他只是其他律师的助手,所以并不是主辩律师,庭审记录上也没有他,宋越便一直没有翻看。带着疑惑打开档案,宋越立刻便明白了秦默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告和原告在某处发生碰撞,原告的腿部骨折,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件,却并没有简单的结束。被告因为警察局的笔录丢失,推翻了之前的证词,宣称自己是路过好心扶了一下原告。被告又告知了几个相熟的网络论坛好友,此事瞬间便扩大了影响,再加上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介入,一下子便变得复杂了。 宋越拿着文件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期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因为在档案上没有几处有他的名字,可是一想到这四年中的记录,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们是被告律师,当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年负责这案子的律师,结案之后就转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了。”秦默翻动着文件,指着其中一个复印件道,“这个案件最终以我们败诉而结案,当然,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被告是真的撞了人,可是没有人能想到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被告赔偿的基础上,签署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 “这样,岂不是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事实了吗?”宋越一怔,这个协议,显然是为被告做掩饰。一个撒了谎的人,居然能逃脱舆论的指责,反而是一副赔了钱委屈的模样。 秦默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宋越,我们是律师。” 宋越沉默不语,律师这个职业,在他选择学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很清楚了。就是不管为之辩护的人是真的有罪还是无罪,都要争取最大的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这个案子显然是做得很成功,可是…… “谁都没想到最后的影响会那么大。”秦默安慰地拍了拍宋越的肩,“前几个月也有记者重新报道了此事,采访了政法委的书记,完全地公开了本案的所有细节,可惜已经没有人关注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信息时代,吸引眼球的永远是更丑恶的事件,舆论的焦点都是转瞬即逝,真相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少有人会挖掘。” 宋越的喉咙发紧,他无法知道四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面对这样的案子,他的脑海里对于这样的记忆空空如也。 可是如果时光让他回到四年前,他又将如何选择? 这是根本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但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 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么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打算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立刻便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清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枚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朝时所用,可令所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己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不过他心中也多少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同样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存的煞气影响到了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之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板缓缓地说道。他脸上自然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与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路,老板认为这和尾宿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那条罪恶的蛇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的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的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现在的宋越,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律师了,不是吗? 四 出了写字楼,老板低头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则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了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地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也没再把他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的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的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挺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地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铎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 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铎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中,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太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又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受难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心情恶劣,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是可以想象。他本应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是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虽然他已把那半截赤龙服改成披风穿戴,可毕竟不像我是经年累月穿着,效用并不明显。” 医生虽是大大咧咧并不细心之人,但也能听出来老板言语中的惆怅之意。他恍然发觉,为何刚刚老板看着胡亥的身影,目光会如此的复杂。 恐怕这个世间,能和老板称得上同病相怜的,也就只有胡亥这个人了。两人均是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起起伏伏,看尽人世变迁。医生忽然觉得,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每个地方只能呆上几年,便要在旁人起疑之前匆匆搬离。眼看着在意的人一个个年华老去,最后只能落到与古物相伴…… 医生悄悄地用长耳朵缠上了老板的手,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就算老板再寂寞,也别想去找胡亥当同伴。 嗯,那个占了他身体的扶苏就更别做梦了! 扶苏把手中的医书放下,揉了揉生疼的眉心。虽然拥有着医生这个身体的记忆,可是医学无止境,医生只是个初级医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外科的缝合方法就有数十种,每一种都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分别判断,还需要在术前勤奋练习。扶苏这人有点完美主义者,无论什么事都喜欢做到最好,因此就有些身心疲惫。 手边被放了一盏刚泡好的碧螺春,扶苏嗅着茶香,觉得头痛稍微缓解了一些。微微抬眼看了下站在身旁的胡亥,扶苏用手拿着茶盏,用茶盖拨弄了一下漂浮在上的茶叶,淡淡道:“那虎骨没有到手吧?” “臣弟莽撞,并未得手。”胡亥低垂着头,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大人责骂一般。其实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拿回那虎骨,但他已经经历过两千年的岁月,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在墓中沉睡,却也知此时年代不同,皇兄的心愿恐怕是难以达成。他反而觉得,和皇兄住在一起,每日看着他去医院上班,两人如寻常兄弟般相处,倒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扶苏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而是低头吹凉了手中的茶盏,轻轻地抿了一口。 胡亥背后的冷汗湿衣,皇兄尽管一字未说,但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势惊人,竟让他连喘气都不敢太过大声。他总觉得皇兄有点奇怪,虽说是放了话要重建乾坤大阵,可是这几个月来,扶苏每日都是代替医生正常地上下班,连外地都没去过一次,这让胡亥有些不安。 是并不信任他?还是在谋划着什么? 看着这个不争气的小弟额角渗出细汗,扶苏挥了挥手道:“无事,晚上吃烤鸭吧,懒得出门,汝叫外卖吧。” 胡亥微微一怔,虽然觉得自家皇兄这些天越发的宅了,却并不拂他的意,打电话叫外卖去了。 扶苏摩挲了一下放在案头的和氏璧,微眯了下双目,低声喃喃道:“才收集了六个帝王古董吗?不急……不急……” 第49章象牙骰 一 公元422年,都城建康。 刘裕艰难地睁开双目,已经昏花的双眼让他费了好半晌工夫,才看清楚自己现在身在寝宫之中,而不是噩梦中的兵荒马乱。 身为南朝刘宋王朝的开国皇帝,已经快要六十岁的刘裕以厉行节俭而闻名,不喜欢宴饮游玩,也从不装饰自己的宫殿车马,所有的财帛之物都归到府库之中。他自己的寝宫,墙上挂着的只有土布帐子、葛布灯笼和麻绳拂尘,反而像是普通的民宅,只是房间比民宅要大上许多罢了。 刘裕此时却觉得,这样的寝宫反而太过于空旷,让他连喊人都费劲。 唇开合了一阵,喉咙却干渴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刘裕想生气却又没力气发脾气,是他在入睡之前把服侍的太监宫女们都赶跑的,现在他又能怪谁? 也许,他的时辰,是应该到了吧? 刘裕喘着粗气,闭了闭眼睛。 也许,每个人在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在脑海中重放这一生的经历。他也不例外。 在他刚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他生来就克母,被算命的人说成命硬,父亲刘翘甚至想要打算活埋了他。也幸好是他的叔叔刘万看他可怜,把他抱回了家,婶母一直养他长大,他也有了个小名,叫寄奴。 寄奴寄奴,寄养的一个奴仆而已,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奴仆,现在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刘裕缓缓睁开了浑浊的双目,努力地攥紧右手。在他的手掌心中,有着一颗伴随他多年的骰子。 他成年之后,生活更加艰难,还要抚养两个弟弟,生活的窘迫让他迷上了赌钱,而这枚他在一个古董店里淘到的骰子,居然能保佑他逢赌必赢!唯一一次输给了当地的豪强,也是中了他人的圈套,但他也想起了买到这枚骰子时,那个古董店老板所说的话。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你肯不肯赌呢?” 刘裕颤抖着把手举起来,把那枚骰子放到了眼前。 这是一枚象牙所制的骰子,都已经呈现出姜黄色,包浆锃亮。在骰子的表面,还出现了一根根像是头发丝一样的浅纹,这是牙器之上的雀丝,这雀丝很长,可以推断得出这枚骰子已经很有年头了。这枚骰子是一枚六面骰,正立方体,每个表面分别有一到六个孔,相对两面之数字和为七。 刘裕着迷地看着手中的骰子,几乎整个灵魂都要拜服在这枚骰子之下。 他刘裕一生戎马,于隆安三年参军起义以来,对内平定战乱,消灭分裂割据势力,使南方结束百年动乱归于统一;对外致力于北伐,吞并桓楚、西蜀、南燕、后秦等国。可谁都不知道,这赫赫战功,其实大部分关键的决策,都取决于这枚骰子。 每当到了无法决断的时刻,刘裕都会掷一把手中的骰子,用骰子的点数来决定他的决策。三十多年来,无一例外。 是的,当他惨输了那一局后,他便痛改前非。逢赌必赢,那么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岔路口,所做的每一个决断,不都是在赌博吗? 没错,这就是老板所说的真谛!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他利用了这枚骰子,成为了最大最成功的赌徒。他赢得了天下! 刘裕无声地笑了,意识也逐渐地模糊了起来。不!还不行!太子刘义符尚且年幼!还震慑不住那些朝臣! 刘裕挣扎着想要起身,手中的骰子在指间滑落,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了起来。 外面的太监听到了动静,赶紧推门而入,却在下一刻大惊失色。 “陛下!” 少顷,皇宫中传来了六宫鸣钟声,南朝宋武帝刘裕,崩。 二 刘裕呆呆地站在寝宫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繁重冠冕帝服。 出出进进的人们满面哀思,大臣们匍匐在地叩首哭泣,他的几个儿子扑到他的榻前流泪不止。 他……这是死了吗? 刘裕本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这一刻,却也不得不相信了那些佛道人士所说的鬼魂轮回之类的论调。 他现在是鬼吗?也许一会儿就会有黑白无常来勾他的魂下地府了?想也知道,直接或者间接死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就算他是皇帝,也绝不会去西方极乐世界。 刘裕倒是心情不错,因为他感觉到的是一种解脱。现在的他没有了被那衰老的身体禁锢的感觉,身体轻快舒爽,目光清晰锐利。喏,他还看得到远处的那个角落里,他的那枚象牙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应该是进进出出的人不小心踢过去的,根本没有人在意。 看了又看,刘裕终是舍不得自己一直珍爱的骰子孤零零地被丢在那里,他蹭了过去,虽然知道已经是鬼魂的自己可能碰触不到物体,但还是弯下了腰。 在手指碰触到象牙骰的那一刻,刘裕愣了一下,随即便把象牙骰拈在了手指中。 奇了怪了,不是说鬼魂都是虚影,不能碰触实物吗?刘裕低头打量着自己,首先看到的是一双修长白皙的手。 这是他?刘裕愣愣地,看着自己那双年轻的手,在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下散发着无以伦比的活力。 鬼魂难道不怕阳光照射吗? 刘裕索性走出了寝宫,整个人都沐浴在了阳光下,感受着那股阳光洒落的温暖,舒服得简直想要叹息。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明显还处在变声期、时而有些粗哑时而有些尖细的声音传来。刘裕转头一看,便发现来人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刘义隆。 别看他年纪已经快到花甲之年,可是几个儿子却都很年轻。刘裕整个壮年都在四处征战,在差不多安定下来之后才关注继承人的问题。所以他最大的儿子皇太子刘义符也不过十七岁,这也是刘裕临死之前最不放心的缘故。 而现在在他面前的刘义隆,只比他大哥小了一岁,才刚刚十六。少年的眼眶已经哭得红肿,刘裕隐约记得他的这个三儿子身体不是很好,想来应该是出来透气的。这样想着,难免脸上便露出一丝慈祥的笑容,这其实对于刘裕暴躁的性格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刘义隆却觉得这抹笑容无比的刺眼,再次厉声呵斥道:“你究竟是哪里的小太监?怎能在此发呆?” 小太监?刘裕怔了怔,立刻反应过来重点不应该在这里。 他死了啊!是鬼啊!怎么可能有人能看到他? 刘裕下意识地低头朝下面看去,他此时正站在寝宫后面的荷花池旁,在碧波荡漾的水面上,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少年。 那容貌,依稀非常的熟悉。 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刘义隆锁紧了眉头,紧紧地盯着这个奇怪的少年。 说他奇怪,其实并不是指他穿的那身粗布麻衣。他父皇勤俭节约,堂堂一国的皇宫都被他弄成了村屋一样,更别说臣子了。刘义隆还记得当他离开都城分封荆州之前,每日和兄弟们来给父皇请安,都只能穿着家常服饰,谁都不敢穿厚重的礼服。 就连现在,刘义隆也注意着分寸,身上的素服无比的平常,让人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所以这个少年就算穿得有些过分简朴,刘义隆也完全不觉得有何不妥。 奇怪之处,在于这个少年的长相。 刘义隆很少照镜子,但他却有两个哥哥四个弟弟,这名少年的年纪和他四弟刘义康差不多,而且长相也有五六分相似。若不是他刚刚确定他四弟在父皇床前,他几乎要以为面前的这名少年便是换了一身衣服的四弟。 所以在看清楚少年的长相后,刘义隆便再也不会以为这是哪个宫的太监,他的心中甚至涌起了一个荒谬至极却又可以解释得通的猜测。 这个少年,难道是他父皇的私生子?因为母妃的身份而不能被公开,所以便养在后宫之中?刘义隆的记性很好,他在刚到寝宫的时候,便看到了这名少年呆立在角落里,但离得很远,也不曾在意。 能比他们这些在外殿侍疾的皇子还早一步到来,那不是太监便是一直都呆在这里的了。父皇居然在临终之前还特意叫这名少年到身边…… 刘义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目光也不禁复杂起来。 自己对于父皇,事实上是怨恨多于崇敬的。两年前的他只有十四岁,便被封为宜都王,位镇西将军、荆州刺史,惶惶然离开都城建康。也不光他,除了太子大哥,他二哥刘义真在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桂阳县公,坐镇关中长安,其他诸位弟弟也是分封各地。为的,不就是不想让他们这些年龄相近的皇子们,威胁到太子大哥的地位吗? 父皇为太子大哥着想,那么谁来为他们着想?年纪轻轻地便被派到陌生的地方,下面的官员们表面上无比的恭敬,实际上那些世家大族们谁都看不起他们这些出身寒门的皇子,阳奉阴违。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喻。 刘义隆以为能让父皇做出特殊待遇的,只有太子一人。虽然不平,但毕竟长兄为尊,他也可以咽下这口气,只是却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人例外! “格老子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呆愣在池水旁的少年,终于爆出一声完全和他的身材不匹配的怒吼。 刘义隆乍然之间一听,差一点腿一软地立刻跪倒在地。因为这样的口头禅,这样的语气,简直和他的父皇如出一辙啊! 虽然天生就对父皇有着畏惧感,但刘义隆还是在腿一软之后迅速站稳了。原因无他,这明显是少年人的嗓音。再说,他父皇已经驾崩了。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礼貌地询问道:“你是谁?” 因为从年龄上来看,刘义隆已经认定这是他弟弟,所以语气上就带了些兄长的味道。但那名少年回过了头,脸色怪异地看着他,时间长到让刘义隆以为他脸上是不是长出了一朵花。 刘裕真想找块石头朝这个呆小子砸过去。他是谁?他是他老子! 但刘裕随即却反应过来,他现在这副模样,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更何况其他人?估计他这样说了,下一刻就是被自己儿子用亵渎冒充皇族的罪名给关押起来。 难道他死后反而恢复到了他十四岁那年的身体?但现在躺在寝宫里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 刘义隆见这少年脸色精彩纷呈,以为是难以述说自己的身份,便理解地点了点头道:“虽然你的身份不宜公开,但既然你我同为兄弟,也可互相扶持,总让我有个称呼的好。” 刘裕闻言立刻愣在当场,这三小子,是误会了什么? 但随后他便意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依着他以前的性子,那定然是要暴跳如雷的,但现在他想了想,却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 说起来,在刚才群臣涌入寝宫之时,也有数人朝他这个方向隐秘地看过来,当时他刚刚经历生死,浑浑噩噩,浑不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刘裕便知道了为何没有人过来赶他出去,原来都以为他是自己的私生子啊! 刘义隆极有耐心地等在那里,一双眼瞳一瞬不瞬地盯着少年脸上细微的表情。 过了半晌,那少年的唇角扯出一抹苦笑,淡淡道:“寄奴,你就管我叫刘寄奴吧。” 寄奴?果然姓刘? 刘义隆瞬间就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又因为少年的名字而皱了皱眉。 居然名叫寄奴?寄养的奴仆?并没有跟他们兄弟一样排义字辈,那就是说这个少年并没有入族谱的资格。而且这样一个随便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的母妃身份低微的缘故。 刘义隆深吸了口气,他此时才注意到,他离开寝宫透气的时间太长了,若是再耽搁下去,恐怕会招来有心人的目光。他朝那少年和善地一笑道:“也许你早就知道,我是你三哥,私下就叫我三哥吧。”潜台词就是明面上还是需要叫三殿下的。 刘裕的嘴角抽了抽,还是没办法对着自己的儿子叫三哥,这实在是太挑战他的耐性了。所以他直接哼声道:“叫什么三哥?我直接叫你车儿吧。” 刘义隆一怔,这个车儿的小名,只有父皇才唤他,因为当年他出生正逢父皇征战四方之时,母妃胡婕妤就是在马车上生下了他,所以车儿这个乳名,一直跟随着他。父皇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唤他这个乳名,平日里若是见到,都是和其他兄弟一样,只唤排行数字罢了。 张了张嘴,刘义隆想要拒绝这少年没大没小的称呼,但旋即释然一笑。这少年如此心性耿直,肯定也是父皇没有让他接触更多的黑暗面,他的乳名,定然也是从父皇那里得知。这少年是不是知道,在父皇心目中,他这个母妃被赐死的三皇子,是不是早就被厌弃的一个? 刘义隆紧了紧拳头,终是没有把困扰多年的疑问问出口。他温柔地笑了笑道:“寄奴,我们先进去送父皇最后一程吧。” 听到这个久违的名字从自己儿子口中唤了出来,刘裕也是各种别扭。而且他其实并不太想进去,看自己的遗体并不是一种舒服的体验,但他确实也不能傻站在这里,谁知道下一个发现他的人,会不会直接把他当刺客拿下?毕竟他现在根本没有任何身份。 无所谓地跟着刘义隆重新回到寝宫之中,这回刘裕才有闲心打量起众人的神态。之前他虽然在这里站了许久,但刚经历过生死,根本没有心情去多观察其他人。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相信也没有多少人能够目睹自己死后发生的事情,刘裕并没有跪下去,反而挑了个角落,饶有兴趣地四处张望着。 咦?没想到那个总是挑他毛病的将军谢晦居然哭得那么伤心?身为东晋士人王谢两大世家的谢家传人,年少英俊的谢晦是南朝刘宋的开国大臣,年纪轻轻便是刘裕的第一谋臣。东晋末年,曾随刘裕北伐收复中原,十策有九策出于他,他对刘裕的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诸葛亮之于刘备。帮刘裕收复了大半中原,而在刘裕登基之时,他也不过只有二十余岁,是绝对的少年英雄。现今他都督七州军事,独揽禁军,可谓权倾朝野,因为年纪也很适合,谢晦便是刘裕给太子刘义符选的顾命大臣。 不过,刘裕眯起了眼睛,没有错过谢晦从长长的衣袖中取出了手帕抹眼角,而那手帕之中分明包了生姜片…… 刘裕的心情立刻跌到了谷底,他仔细观察,发现用此举的人并不在少数,就连几个皇子之中也有如此作为的,年纪只有七岁的小儿子刘义季正被他的母妃抱在怀里,而那女人藏在衣袖之中的手,正不着痕迹地掐着刘义季的身体,强迫他哀哭出声。 刘裕麻木地看着这一切,就连他最宠爱的,把皇位都传承给他的皇太子刘义符,也是在干号,脸上没有半点哀戚之色。而余下之子,有人即使在哭泣,哭的恐怕也是自己未知的命运,而并不是他这个不甚亲密的父皇。 刘裕自嘲地笑了笑,目光落在了跪在第三位的刘义隆身上,后者虽然并未哭出声来那么夸张,但脸上的悲戚诚然,眼角血红,并无半分做作之色。刘裕忍不住开始回想记忆中的车儿,却当真没有什么印象。 他一生戎马,走在刀尖之上,本就少有空闲时间,否则也不可能在四十岁之后才生儿子。而他在登基之后便越发忙碌,在皇帝这个位置上仅仅坐了三年时间。他和自己孩子们的相处时间着实少得可怜。 好像是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就长大了,拥有着自己的思想,再也不会用那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这个正在衰败的皇帝了。 刘裕握紧了手中的象牙骰,喃喃自语道:“这就是你想让我看到的画面吗?这就是你想让我反省的事情吗?为了江山,我错过了多少吗?” 三 皇帝的葬礼是一连串很繁琐的仪式,从秦汉厚葬到魏晋时期的薄葬风俗,刘裕的葬礼并没有办得多宏大。但到底也是一国之君的葬礼,一些古礼继承了汉制,如五服之制、三年守丧、会葬等。 这些名目繁多的复杂礼仪和规范严密的治丧程序,招魂、发丧、置灵座、点香灯、殡殓、治丧、居丧……一项一项地置办下来,虽然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也把满朝文武累得够呛。不过因为刘裕登基的时候便已年近花甲,所以葬法、棺椁制度、封树及随葬品等这两三年来也不断地准备着,所以倒不至于手忙脚乱。 “慎终追远”是儒家传统的生死观,虽然刘裕也没读过什么书,但他手下的那些大臣们很多都是世家大族出身,所以葬礼办得一丝不苟,虽然哀戚不够,但足够庄严肃穆。 参加自己的葬礼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刘裕穿着一身孝服,隐藏在人群中,若有所思地看着众人的神态。当然,他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是放在自己的儿子们身上。 当然,他的“身份”,已经被刘义隆介绍过了。他这些最多十几岁的儿子们,都没有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除了最小的刘义季好奇地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了他许久之外,其他人都是一副或冷淡或漠然或鄙视的表情。 好吧,本来他的这些儿子们和他就不是很亲近,又由于他们年纪不大,便被他纷纷派到各地分封为王,兄弟们之间许久未见,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顶多是点头之交罢了。刘裕忽然觉得有些心冷,那种一家人围在圆桌前吃一顿团圆饭的情景,到底是多少年之前的陈旧记忆了?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 麻木地参加完自己的葬礼,也同样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刘义符登上了皇位,刘裕暂居在刘义隆在都城建康的王府之中,每日所做的就是喝茶看风景。 因为刘裕奉行节俭,刘义隆的王府也没有什么奢华的布置,但这里原本便是魏晋一个世家大族的宅院,所以清幽雅静,倒别有一番景致。 刘裕悠闲地坐在凉亭中,毫无形象地挂在栏杆上,盯着被风吹起波澜的池水,有些无所事事的慵懒。 他就像是一个不停运转了几十年的车轮,终于可以停下来休息了,所以尽管他拥有了年轻的身体,可是心境上却一下子苍老了起来。 此时天气已经快要进入盛夏,花圃中的花朵们都竞相开放,枝头绿意盎然。刘裕已经卧床多日,这种美景多时未见,更是看得一阵入迷。 刘义隆远远地便看到那个弟弟正对着池水发呆,不由得会心一笑。也幸亏这些天有人陪伴,他才不至于太过于难受。这座都城实在是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他的母妃、他的童年、他的父皇都在这里一个接一个地逝去,而他现在决定,这回离去之后,再也不要回到这里了,也许在荆州终老,是个不错的决定。 但在这之前,刘义隆还是想要问问这个少年以后的打算,这些天之中,他也了解了这个少年除了他之外,再无任何可以依靠之人,这让他非常不放心把他留在都城。 “车儿,你是要回荆州了?”刘裕只扫了自家三儿子一眼,就猜到了他要说什么。虽然接触得不多,但这些小兔崽仔们也不过是十几岁,吃过的米饭还没他吃过的盐多呢!只是,这还没过七七四十九天呢,怎么就这么着急走?刘裕有点生气,语气带上了些情绪,恼怒地反问道:“现在?” 刘义隆扯了扯唇角苦笑,他知道自己走得有些太匆忙了,但他该怎么说?想起今天在宫中看到的情景,又想到那些朝臣们的私下议论,刘义隆就觉得面如火烧,真想立刻离开这座都城,跑得远远的。 刘裕皱了皱眉毛,他这个三儿子身体有些偏弱,正是长身体的阶段,身材抽得细长,造成了身上没有几两肉的削瘦。现在又是一身披麻戴孝的素白孝服,更是显得他的脸色苍白,异常憔悴。刘裕不由得升起了慈父之心,指着旁边的木头墩子道:“坐,泡茶。”一旁等候服侍的婢女立刻走进凉亭,轻手轻脚地忙活起来。 刘义隆在这几天早就习惯了这少年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的模样,虽然心里难免嘀咕对方也太没有长幼尊卑的概念了,却抑制不住地从心底里泛起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此时对方虽然吊儿郎当地靠在栏杆上指指点点,却气势十足,让人不得不照着他的命令去做。等到刘义隆接触到木凳的表面,才发现自己又是不由自主地遵命了,脸上现出无可奈何的苦笑。 “来,喝杯热茶,虽然天气已经热了,但还是不能大意。”刘裕无比自然地用长辈的语气说教道。 “是。”刘义隆也很自然地拿起面前的茶杯,虽然他心里不认同,但实际上他也习惯了与这名少年如此相处。 真是太怪异了,到底谁是兄长?而且他为什么会有一种面对父皇时的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 刘义隆喝了一口茶水,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温暖像是霎时间蔓延到了全身,立刻让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那么,现在,说说吧。”刘裕敲了敲茶碗的薄壁,轻哼了一声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刘义隆把茶杯握在手中,嗅着茶碗中残留的茶香,知道就算他不说,这少年也会知道。 因为估计过不了多久,这件事就会马上传遍都城…… 刘裕眯着眼睛,隔着很远就能听到御花园中传来的丝竹与嬉笑声,待他看到那被簇拥在中央的人是谁时,怒不可遏地攥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就冲进去给那个不孝子一顿胖揍。 他才死了多久啊!还不到一个月!那个不孝子居然就在御花园中公然声色犬马!他依稀记得,在他重病的时候,曾有人向他进谏过,说是太子经常出外游狎,坐龙舟移师天渊池,在水上玩乐,笙歌妙舞,管弦悠扬,一直玩到月落参横,都不回宫休息,索性就在龙舟上过夜。 他当时以为是有人中伤太子,在他的印象中,他的这个大儿子不乏聪明,有膂力,善骑射,通晓音乐,虽然不是非常理想的继承人,但也能成为一个中兴之君。 结果居然是他一直看走了眼! 在居丧之期如此无礼,这简直就是一个笑柄! 看!那混小子发现他们了还不知道羞愧掩饰!居然还在那里乐呵呵地向他们招手,让他们一起加入! 刘裕控制不住地骂骂咧咧起来,他身边的刘义隆眼见不好,立刻把他抱在怀里,阻止他冲进去闹事。 虽然他大哥确实是失德了,可现在那是一国之君,拥有生杀大权,相信他大哥也不会介意借此机会打压一下他的弟弟们。更何况是少年这样毫无背景的,正好可以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可怜的鸡。 刘裕挣扎了许久,发现自己这个三儿子虽然看上去削瘦,力气委实很大。不,也有可能是他现在这具身体太年轻了。 喘着粗气,刘裕恨恨地甩开刘义隆的手,大步地往皇宫外走去,一点也不管刘义隆在后面如何替那个不孝子解释。 这样的皇帝,迟早会被人弄下台,那倒不如让他自己来! 刘裕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己现在还活着,是因为他需要改正自己的一个错误,需要最后再做一次赌博。 他骤然间停了下来,伸手入怀掏出了从不离身的象牙骰。这枚象牙骰一共六个面,除了被放弃的太子之外,他正好还有六个儿子。 既然他无法抉择,那就让象牙骰来决定吧,投出来的点数加一,那便是他最后的决定。 默念了自己需要抉择的问题,刘裕把象牙骰朝地上一甩。 骰子骨碌碌地转了半晌,终于停了下来。 刘裕蹲下身,看着上面的点数,许久都没有作声。 “寄奴?原来你在这里啊?咦?这枚象牙骰好眼熟,是不是父皇最喜欢的那一个?”刘义隆穿过花木走了过来,好奇地低下头问道。 刘裕抬起头,朝他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想当皇帝吗?” 刘义隆怔怔地看着面前把玩着象牙骰的少年,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刚刚听到了什么。他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围,虽然已经回到了他的王府,也屏蔽了左右,但刚刚这少年所说的话如果被传出去,他恐怕下一刻便会被打入大牢,死无葬身之地。 “放心,没人会听到。”刘裕托着下巴撇了撇嘴,有点挑剔地看着自己的三儿子。虽然象牙骰选中了面前的这个孩子来做他的继承人,但刘裕还是有点不满意。但又想到那个他满意的太子,就认输地叹了口气。其实除了太子刘义符外,他更属意二儿子刘义真,但后者好像更喜欢琴棋书画……好吧,象牙骰从来都没有出过错……刘裕用另一只手拨弄着象牙骰,懒洋洋地说道:“刘义符那小子如此作为,肯定会引起臣下的不满,他的皇位坐不长的。难道你就能冷眼看着其他人借机篡夺皇位?” 刘裕果然觉得他到了六十耳顺之年,脾气已经收敛多了。要是照着他年轻时候的性子,早就操着刀横劈了那个不孝子了。但他也要为他一手打下的基业着想,那谢晦本是他千挑万选出来的人物,本想留着给自家太子当宰相用,但刘义符太不中用,没办法压制得住对方,那么这谢晦便会成为一个危险至极的人。 想要驾驭猛虎,那便必须有着凌驾于猛虎之上的气势,否则那猛虎便会反噬一口,尤其在这刚平定没几年的乱世。 刘义隆自然也能听得出这少年未说出口的言下之意,他在这几日曾经碰到过谢晦一次,看到后者那张英俊的脸容上已经没有了昔日恭顺平和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难以形容的意气风发。刘义隆沉吟了半晌,迟疑道:“情况未到如此糟糕吧?” 王谢两大世家权倾朝野,谢安、王导等名极一时的王侯将相尽出于此,却谨守着士族准则,从不做篡位夺权之举,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已经要比皇帝还拥有更大的权势与声望了。 这也是刘裕放心把兵权交予谢晦的原因之一,名门望族的族规森严,甚至要比皇位的诱惑力还要大。但刘裕却觉得谢晦那样心高气傲之人,志向远大,根本不是偏安一隅之人,是绝对不肯让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皇帝压制在他头上的,自己不去篡夺皇位,他完全可以扶植另一个。 见刘义隆踌躇不决,刘裕微微一笑,很有耐心地说道:“这是一场赌博,你拿你的后半生,去赌一个登顶的可能。你是赌还是不赌呢?”刘裕笑得很有自信,因为对于他这样的一个赌徒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但他却看到刘义隆缓缓地摇了摇头,道:“不,我不赌。” “什么?”刘裕霍地一下站起身,脾气暴躁地拍了一下桌子,上面的茶碗一阵叮当作响。刘裕按捺住把这三小子臭骂一顿的冲动,连珠炮一样地说道:“我……不,父皇留下来的暗部,我可以都交给你来执掌!你应该知道那是一股多么可怕的力量!绝对可以增加你的筹码!” “不,我不需要。”刘义隆继续吐出拒绝的话语,这一次的语气更为坚定。 “为什么?如果你来当皇帝,你的大哥和二哥便可以继续活下去!”刘裕恨不得把桌子都给砸了,如果一切按照他的计划,经过多方布置,刘义隆完全可以有惊无险地继位登基,而废帝刘义符和刘义真也可以安然无恙地度过余生。 “那又与我何干?”刘义隆淡淡地瞥了面前这个情绪激动的少年,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大反应。他的兄弟?笑话,他根本没有把那两个人当成是他的兄弟,相信对方也是如此。刘义隆觉得在都城呆的时间委实是太久了,久到有些事情都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发展了。他站起身,平静地宣布道:“明日启程回荆州,你若是愿意跟我一起走就一起吧。” 刘裕呆怔地看着刘义隆削瘦的身影离开房间,不敢置信地跌坐了回去。 他完全没考虑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是一个赌徒,所以压根就没想到也许会有人跟他不一样,根本就不想赌。 象牙骰静静地躺在桌面上,在油灯的照耀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它是那么的迷人,甚至可以掌控着许多人的命运。 但……若是有人拒绝摇动它呢…… 四 刘裕并没有留在都城,而是随着刘义隆回到了荆州。他一直都在反思,难道自己真的做错了吗? 暗部只认手令和信物,所以刘裕依旧可以掌控,通过暗部,他即使远在荆州,也可以及时了解到他想要知道的事情。 因为他的驾崩,河南四镇蠢蠢欲动,经过一段时间的镇压,谢晦等人终于忙完了军国大事,能腾出手来收拾这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昏君了。刘裕从多方情报分析,便能看出来谢晦等人和他的眼光一样,看中的也是刘义隆,而他的二皇子刘义真便是被最先推出去的炮灰。 相传某日刘义真与幕僚等人喝酒时,曾许诺他日登上皇位,便封谢灵运、颜延之二人为宰相,释慧琳为西豫州都督。 很快,得到消息的谢晦等人便上书,参刘义真煽动分歧,诽谤当局。 刘义符愤然而起,自然对这个可以窥视觊觎他皇位的二弟没有任何好感,贬其于历阳,其余幕僚三人分别被遣散各地。也许是这样还不能给刘义符安全感,没过多久便把刘义真贬为平民,迁到新安拘禁。 而得到消息的刘裕却知道,谢晦等人很快就要对刘义符下手了。 皇帝又如何?站在最高最陡峭的顶端,如果站立不稳摔下去的时候,因为站得太高的缘故,往往会比任何人要更加凄惨,甚至死无葬身之地。 刘裕并未多说什么,而是把他得到的情报,一条一条地摆在了刘义隆的案头之上。 看着自己的三儿子镇定自若的表情,刘裕忽然发觉,对方也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也许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表面上不争不抢,而注定是他的东西,最后也会只属于他。 刘裕眯起了眼睛,有些彷徨。 “这样的我,让你失望了?”刘义隆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向那个失神落魄的少年。回到荆州已经两年多,也许当初他坚定地拒绝了对方,是真心实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难免也会升起各种难以抑制的念头。 是的,为什么他不可以坐上那个位置?为什么他曾经被父皇厌弃?为什么他一定要当个闲王? 而一旦确定了目标,那么他便不再退缩。 父皇留下来的暗部?他为什么要用?只需要玩几个手段,他便可以静静地等待着硕果自动落到他怀中。 “格老子滴!为什么要这样做?你难道不知道你大哥二哥的下场会很惨吗?”刘裕突然看懂了刘义隆脸上的表情,瞬间暴怒,如果按照他的安排来,就不会如此失控! 坐在案几之后的刘义隆已然十八岁,完全褪去两年前的青涩,他剑眉星目,经过两年的韬光养晦,已颇具气势。他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的少年,这声称自己名唤刘寄奴的少年,面容和两年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而在他有心调查之下,也查出来之前在父皇的后宫中,完全没有这名少年存在过的任何蛛丝马迹。 而最让他感到心惊的,是他从老家查访到,原来他父皇幼时的小名,便叫刘寄奴…… 这名少年,无论是从神态语气还是言谈举止,越看越像是他父皇,就连发脾气的口头禅和拍桌子的动作都别无二致。联想到这少年就是在他父皇驾崩之时出现,那么他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名唤刘寄奴的少年,就是他的父皇? 不,这个猜测还是太可笑了。 刘义隆强迫自己压下心头的惊疑不定,但在迎向少年混杂着沉痛与失望的目光时,心脏还是忍不住狠狠地揪了一下。他深吸了一口气,淡淡道:“不是你期望我坐上那把龙椅吗?我现在不是做得很好吗?” “可是你怎么能不顾兄长的安危!”刘裕怒火中烧,一想到自己看好的三小子究竟做了什么,就快要发疯了。他太清楚谢晦他们那些权臣下一步会做什么了,除掉所有隐患,那些人完全能下得了手。 刘义隆目光沉静,面上现出了坚定不移的神色,一字一顿地缓缓道:“等我登基之后,会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刘裕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三儿子,忽然间感觉浑身一股疲惫潮水般地袭来。 是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刘义隆的安排。碍于舆论,他不能出手对付自家兄长,便用借刀杀人之计,等谢晦等人废立弑帝,他再名正言顺地继承皇位。刘裕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等刘义隆登基几年之后,彻底掌控了权柄,再祭出为兄报仇的理由,撤换杀戮谢晦等一众权臣,换上属于自己的班底。 当真不愧是象牙骰选中的人啊…… 刘裕闭了闭眼睛,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在他身上,可是他却感受不到半分暖意,只觉得浑身冰冷。 人自从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区别就在于,有人输得多,有人赢得多。 这便有了区别,有人成了失败者,有人却成为了人生赢家。 表面上看起来,刘裕是个标准的人生赢家,但其实有时候,连刘裕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 也许他不当皇帝,现在拥有的是一个美满的家庭,子孙满堂,儿孙绕膝,而不是儿子们互相执起屠刀相向…… 书房内死一般的沉寂,刘义隆忽然一惊,因为他发觉面前的少年居然在慢慢地变得透明,正缓缓地一点点融化在阳光之中。 刘义隆立即起身朝对方抓去,手指却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什么都没有抓到。 “父……父皇!”刘义隆此时再无怀疑,这个古怪的少年就是他父皇!一想到他居然就在父皇的眼皮子底下耍手段,一时间更是震惊得浑身颤抖。 书房内,刘裕清冷的声音缓缓流淌,少年的身影正化为光点,慢慢消散在空气中。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 “只要是赌博,就要有心理准备,会输掉一些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赢得了一些东西,但我也输掉了更多……” “希望……你也不要后悔……” “啪嗒!”刘义隆回过神来,发现书房内只有他一人,一颗泛黄的象牙骰正掉在地上,弹了几下,骨碌碌地在地上翻转着…… 公元424年,谢晦、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邢安泰弑帝于金昌亭,少帝殒,时年十九。谢徐等人派人杀刘义真于新安,又率百官前往江陵,奉迎宜都王刘义隆回京践位,是为宋文帝。 公元426年,文帝杀了徐羡之、傅亮等人,亲率大军沿江西上讨伐谢晦。谢晦全军溃败,以弑君谋反之罪问斩。 至此,仅弱冠之年的宋文宗刘义隆权倾朝野,开启了东晋南北朝以来国力最为强盛的时代,史称“元嘉之治”。 五 公元2012年。 医生躺在太阳底下晒着自己的兔子布偶身体,身为一个布偶,为了干净也是要洗澡的,只是每次洗完澡都浑身湿乎乎的难受,身体也沉重了数倍,让他站起来都觉得费事。所以每次老板帮他洗完澡,他都直接躺在太阳底下一直到晒干为止。 喏,这一面好像晒得差不多了,医生艰难地翻了个身,趴在地面上,让阳光晒着后背。 这样颓废的宅偶生活,医生已经过得非常习惯了。只是,他砸吧了一下兔子嘴,身为一个吃货,好多个月都没吃过一点东西了,实在是有点难熬。 好怀念对面小店的蟹黄汤包!街口的吴山酥油饼!还有医院门口的西湖桂花粟子羹! 对了,刚刚好像听到有快递上门,真是很奇怪,老板居然还会买东西?或者说,是谁给老板邮了东西? 医生好奇心大起,也顾不得自己还没完全晒干身体,手脚并用地从窗台上爬到了柜台上,正巧看到老板正对着一个锦盒发着呆。 “是谁邮来的东西?咦?是一个骰子?”锦盒并不大,医生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的骰子。那是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骰子,姜黄色的质地,应该是象牙所制。医生又扭头看向了一旁快递包装上的单据,盯着上面寄件人的那行地址,怎么看怎么眼熟。 “这地址……这地址不是我工作的医院吗?”医生失声惊呼,现在那医院里能有谁和老板有交集?答案不是明摆着吗?医生立刻警惕万分,围着柜台上的锦盒团团转,生怕里面夹杂着炸弹什么的危险物品。“这骰子是扶苏邮来的?他打着什么主意啊!” 老板看着医生把柜台上弄得湿乎乎的,无奈地把他拎起来,然后用夹子夹着他的两个兔子耳朵,挂在窗台上晒太阳加吹风。一边擦拭着柜台,老板一边把这枚象牙骰的故事说了一遍,最后叹气道:“这枚象牙骰我原本收在天字号柜子里,我前一阵还在找它,没想到居然被送回来了。” “那扶苏居然还是个小偷!”医生立刻义愤填膺,只是他现在被晾在绳子上,只能凭空甩甩胖乎乎的爪子。 “应该不是扶苏拿走的,多半是鸣鸿那家伙和三青打架的时候,随手叼走的。”老板撇了撇嘴,鸣鸿和三青那两个家伙打了不止那么一次,鸣鸿吃过那一次大亏之后,时不时就会挑时机过来和三青一战,虽然它们都会注意不破坏哑舍,但弄得一团糟的情况时常发生。老板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单独给三青找个空旷的房间来当专门的比武室了。 医生轻哼一声,不解道:“听你刚刚说这象牙骰的来历,你当初也给他讲过的吧?那小赤鸟肯定也不是真的气不过叼走这枚骰子,绝对是因为它知道这枚象牙骰是帝王级古董,想要干扰你的计划!”医生越说越觉得自己分析得对,双手环胸,一副气呼呼的样子。他自然知道老板这个月还没有去破阵埋古物,是因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帝王级古董。不过,医生忽然把目光落到柜台上的锦盒里,不解地说道:“奇了怪了,如果扶苏是要阻止你破阵,为何又要把这枚象牙骰寄还给你啊?难道是赝品?” “不是赝品。”老板的眼眸低垂,深深地喟叹道,“他是在问我,敢不敢和他赌上一局……” “赌?”医生越听越迷糊了,他挣扎着从绳子上蹦下来。 老板伸手拿起锦盒之内的象牙骰,入手依然如一千多年前一样的柔滑细腻:“其实当站在人生岔路口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最终做出抉择。无论选择哪条路,多年之后回头再看,都会觉得后悔。因为没有人知道选择另外一条路会有什么结果,也不可能知道。” “然后就会无限幻想也许当初那样会更好?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医生撇了撇嘴,倒也不足为奇。 “所以根本不存在赌还是不赌的问题。”老板摩挲了一下久违的象牙骰,又把它放回了锦盒之中,“世间安得双全法……” 医生默默地看着他的动作,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问道:“我觉得他并不是这个意思哦!” 老板想要收起锦盒的手一顿,并未回头。 “他应该是提醒你,不要后悔选择现在所走的这条路吧……”医生的长耳朵都耷拉了下来,有点泄气。老板那么熟悉扶苏,又怎么可能看不透他的意思。只是不想说透,让他多心而已。 老板收好锦盒,回头拽起医生的长耳朵,继续把他挂在绳子上晾干。 “既然无论选择哪一条路,都会后悔,那么还纠结什么?无愧于本心即可。” 第50章震仰盂 一 公元前209年,秦二世胡亥元年,沛丰邑中阳里。 才三岁的刘盈,脚踏草鞋,身穿破布麻衣,手中拿着刚从林间捡的松果,跌跌撞撞地在山间行走着。 他其实也不想一个人走在这么荒凉的山里,但他父亲已经好久没有回家,母亲多日前孤身一人去寻。后来母亲便甚少归家,就算回来也是收拾钱粮然后再离开。邻居们都说他父亲因为私放役徒,犯了大罪,才藏在山里不敢回家的。 可他父亲不是亭长吗? 刘盈扁了扁小嘴,决定要自己去找父亲,虽然姐姐说父亲躲藏的山离他们家很远,但他还是偷偷跑出来了。 此时正是盛夏之际,林间虽然阴凉一些,但仍然酷热难当。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刘盈觉得喉咙有些干渴,便毫不浪费地伸出小舌头舔了舔掌心的汗珠。 咸咸的,好像更渴了…… 左右环顾了一下,刘盈眼尖地看到前面的山林间影影绰绰坐着一个人,他迈着小短腿走了过去,注意到那人正捧着一个盂碗,低头正看得专注。 因为那人是席地而坐,所以刘盈也能很容易地看到那个盂碗之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盂是装饭和盛水的器具,刘盈是认得的,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个小盂碗。但这个盂非常精美,是髹漆成器,内里是鲜艳朱红的赤漆,外面是尊贵的黑漆,还用赤漆绘以云纹。黑红两色是此时最有身份的颜色,即使母亲吕雉的家境较好,带来的嫁妆非常可观,刘盈也没见过如此精致的盂碗。 可是就算这样精致得让人移不开目光,现在在刘盈看来也不敌一碗水珍贵。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人,发现他浑身污浊不堪,也不知道在外面流浪了多久,和他手中那一尘不染的漆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人头发散乱,又低着头,所以看不清面容,但刘盈觉得他年纪应该不大。因为姐姐说过他这样的小孩童叫垂髫之年,头发是随意垂下,姐姐说等他长大了才能把头发梳上去,才叫及冠。 刘盈有些失望,因为他发现这人身上除了手中的漆盂外,没有任何包袱。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刘盈觉得他还是打道回府的好,运气好的话还能赶上晚上姐姐做的馍馍。看来父亲说得没错,再大的雄心壮志,都要拜倒在吃喝拉撒之下。 在走之前,刘盈还是好心地对那个人说道:“快点回家吧,山里会有妖怪吃人的!” 小刘盈刚奶声奶气地说完,一阵山风正好吹过,让他打了个哆嗦,他更加害怕起来。他立志离家出走去找父亲的时候,自信满满,现在打退堂鼓了,才想起姐姐说的这句话,更让他瑟瑟发抖。 而且同时有一个念头无法抑制地从心头升起,难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妖怪? 刘盈浑身僵硬,想要离开却不知是因为饥渴还是害怕,竟无法挪动脚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缓缓地抬起了头。 在看到那人真面目的时候,刘盈更加惊怖了,那人年纪并不大,脸容清秀,一派书生之相。但此人脖颈之处竟有一道还未愈合的伤口,像是被人横颈砍了一刀,狰狞的伤痕从破旧的衣裳领口延伸而出,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刘盈觉得山野精怪不可能沦落到如此狼狈的地步,此时秦二世暴政乱天下,各地流民四起,也许他是遇到了什么事才逃入山中的。刘盈虽然年纪小,但姐姐平日里把他教导得很好,他好心地建议道:“没地方去吗?不如去我家也可。” 那年轻的男子双目本已死灰,听到了刘盈这句话后,才缓慢地眨了下眼睛,扯了扯嘴角吐出几个字:“不用,多谢。”声音晦涩嘶哑,像是许久都未开口说话的样子。 刘盈见他说话,好奇心便压过了恐惧,指着那人手中的漆盂道:“这漆盂是你的吗?”这其实也不能怪刘盈质疑,因为看这人如此落魄,却又拿着如此珍贵的漆盂,实在是很诡异。 那年轻男子并未回答,反而问道:“汝知何为漆器?” 刘盈歪着头,他周围的人说话都没有这么文绉绉的,但好歹也能听懂这人说的是什么。什么是漆器?他疑惑地摇了摇头。漆器都是很神奇的存在,又轻又结实,那么光亮诱人,宛若珍宝。 “阪有漆,隰有栗……虞舜做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之迹,流漆墨其上……禹作为祭器,墨染其外,朱画其内……”也许是找回了说话的感觉,那人越说越流畅,声音也越来越大。虽然依旧嘶哑,却透出一股凌冽的味道,在山林间顺着山风传出去很远,隐隐还有回音出现。 刘盈其实十句有九句都听不懂,但他却觉得这声音抑扬顿挫很好听,便连一时的饥渴都忘记了,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听得异常仔细。 “知晓周易否?”那年轻男子忽然话题一转,反问道。但他也没指望只有两三岁的刘盈能回答他的这个问题,略一停顿之后便续道:“周易有八卦,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这八句并非简单地为了记诵八卦的卦象。” 刘盈似懂非懂地听着,礼貌地并没有插话。 “周文王姬昌不仅写了卦辞与爻辞,连这八卦每一卦代表的器物也都造了出来。”年轻的男子轻叹了一声,用手指摩挲着掌中的漆盂,“这就是震仰盂。” “震仰盂?”刘盈不解地重复道,这个漆盂看起来是珍贵,但没想到会有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震卦的卦象,神似一个正着放的盂。震卦一出,乃动摇国之根本……”年轻男子忽然喉咙复而嘶哑,捂着嘴重重地咳嗽了起来。 可能是由于喉咙的伤口还未全好,刘盈可以看到那狰狞的伤痕中还透着血丝慢慢渗出。那男子手中的漆盂也没有拿住,掉落在地,骨碌碌地滚到了刘盈面前。 “你……你还好吧?”刘盈忍不住捡起那个盂碗,打算还给那个年轻男子,但他却感觉到手中的重量一沉,差一点拿不住那盂碗。他低头一看,却见盂碗之中,竟凭空出现了满满的一盂清水! 刘盈一时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刚刚这漆盂在那男子手中时明明是空的,为什么他刚捡起来就装满水了? 那年轻男子表情复杂地看着刘盈手中的震仰盂,半晌之后长叹了一声道:“善待此物,莫让其再坠地而震之了。” “啊?”刘盈莫名其妙地抬起头,却见那男子已经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山林的更深处走去。 二 刘盈捧着那漆盂,往那男子的方向追了几步,就再也看不到那人的身影了。低头看着漆盂中的清水,小刘盈忍了又忍,终于低下头尝试地轻抿了一口。 甘甜润喉,刘盈眨了眨大眼睛,捧着漆盂咕嘟咕嘟地喝了个干净。 可是漆盂中的清水复而又出现了,还是满满的一盂,刘盈为之愕然。虽然年纪小,但他也知道普通的盂碗里是不可能不断溢出清水的。难道刚刚那个男子之前低头失望地看着这漆盂,是因为在他手上,已经不能再出现清水了吗? 小刘盈并没有多少时间来研究这个问题,他姐姐随后就找了来,还要把他拎起来一顿胖揍,小刘盈马上献宝似的把手中的漆盂和自家姐姐分享。 说来也奇怪,只要漆盂在刘盈的手中,便是一满盂的清水,但在姐姐刘乐的手中,便是一个普通的盂碗。 刘乐今年已经九岁,早熟得不像是普通女童,小刘盈把他和那个年轻男子见面的事情说得磕磕绊绊,她也看得出来这漆盂颇有些来历,便叮嘱自家弟弟收好,不要和其他人说。 “连爹娘也不说吗?”小刘盈歪着头问道。 “等他们归家吧……”刘乐摸了摸自家弟弟柔软的发顶,也想着这件事必须要跟父母说一下。 两姐弟想得很美好,但现实却很残酷。过了没多久,便有消息传来,说他们两人的父亲刘邦,在芒砀山斩白蛇起义,反了! 其实在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之后,这世道就乱了。刘邦在沛县的人缘极好,有许多朋友闻言纷纷前去投奔,刘乐刘盈姐弟也有亲戚邻里帮忙照看。生活依旧继续着,只是刘盈多了个小秘密,时不时就会把那个漆盂拿出来看看,喝几口甘甜的清水,便会高兴好几天。 他们的父亲再也没有回来过,母亲回来过几次,又匆匆离开,两姐弟在之后的几年间断断续续地听到关于父亲的消息。什么进军咸阳、鸿门宴、分封巴蜀汉王……之后,便是彭城大败。 沛县一片大乱,传说霸王项羽即将血洗沛县,一时谣言四起,谁都不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事,众说纷纭。已经十二岁的刘乐偷偷带着六岁的刘盈躲入山林之中,两姐弟走得匆忙,干粮并没有带多少,更遑论饮水了。亏得刘盈还抱着那个漆盂,两姐弟才不至于在林间渴死。 刘盈隐约间记得,他们现在所在的山林正是当年他和那名年轻男子相遇的地方。两姐弟互相扶持地在林间躲了数日,终于等来了一辆马车。 父亲离家的时候,刘盈年纪还小,早就不记得父亲的相貌了。但刘乐依旧有印象,所以惊喜地拽着弟弟上前相认。原来刘邦彭城大败,便往沛县想接了家人一起逃,但妻子吕雉和父亲却在乱军中失散。他先是回了趟家,没有找到儿女,以为也是失散了,没想到竟还能相见。 形势紧急,也没有留给他们抱头痛哭的时间,刘邦的太仆夏侯婴连忙跳下马,把刘氏姐弟抱上马车,重新驾马飞驰起来。 夏侯婴和刘邦是很要好的朋友,刘盈虽然当年还小,但对夏侯婴的大胡子印象深刻,当即甜甜地叫了他一声大胡子叔叔。至于自己的父亲,刘盈看了一眼,发现这个看起来极为陌生的父亲一脸阴沉,浑身戾气,再无半分刚才相认时的惊喜。 应该是打了败仗的缘故吧……刘盈不敢去招惹父亲,把自己小小的身体躲进了姐姐的怀抱中,当然,手中的漆盂依旧牢牢地捧着。 说来也奇怪,马车颠簸得如此厉害,可这满满的一盂清水,却没有半滴洒落在外。 真好,等一会儿还可以给父亲喝,他定是渴了。刘盈喜滋滋地想着。 刘乐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敏感地察觉到久别重逢的父亲并没有她想象中的慈祥和蔼,而且现在逃得那么急切,恐怕他们是卷入了一场危机之中。隐隐地还能听到远处马蹄轰隆作响和呼喝的声音,刘乐有些后悔上了这辆马车,但她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紧紧地抱住怀里的弟弟。 刘盈不知道自家姐姐复杂的心情,只是注意着手中的盂碗,不知道过了多久,刘盈感觉到一股大力传来,忽然间天旋地转,从马车上掉落在地,翻滚了两圈之后才懵懵懂懂地单手撑地起身。 和他一起掉下马车的姐姐趴在他身边,背上还有一个大脚印,显然他们是被人踹下了马车。 是谁?大胡子叔叔在前面驾马,马车上分明只有父亲一人! 刘盈迅速抬头往前面的马车上看去,只见父亲冷冷地坐在马车之上,脸上的表情模糊不清。 “啪嗒!” 刘盈怀里的盂碗终于跌落在地,里面的清水洒出了些许,在干涸的沙土之上润出了一滴滴湿润的痕迹,就像是谁流出的泪水。 刘盈对自己的父亲并没有太多的印象,但这几年间,姐姐和乡邻们不间断地谈起他父亲是多么的英明神武,威武过人,是多么令人信服钦佩的汉子。所以在这一刻,刘盈完全没有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他呆呆地捡起盂碗,看到里面仅剩的大半碗清水,才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丢失了一样。 并不仅仅是盂碗中洒出去的那些清水。 大胡子叔叔停下了马车,和父亲吵了起来,又把刘盈姐弟抱上了马车。 然后父亲为了减轻马车的重量快点逃脱,又把他们踹了下去。 如此反复,三次。 刘盈已经完全呆滞,刘乐也不再哭泣,只能紧紧地抓住怀中的弟弟。 夏侯婴和刘邦大吵,刘邦数次拔剑威胁夏侯婴不要管自己的儿女,后者见状便直接把两姐弟抱到了自己的马上,一路狂奔。 刘盈浑浑噩噩,不知道是如何到达荥阳的,许久才在自家姐姐关切的目光中恢复神智。 两姐弟相顾无言,心中的凄切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好像只要谁也不提起,那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盂碗中的清水再也不复从前那么满,只有大半而已,刘盈隐约间猜到可能是他把盂碗掉落过一次的缘故。 但这盂碗中的清水代表了什么?他并不知道,只是觉得再喝那清水时,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甘甜,清淡无味,和普通的水已没有任何区别。 父亲在荥阳暂居,除了大胡子叔叔外,没有人知道那日父亲是如何无情地把他们姐弟两人踹下马车的。父亲的下属众多,闲时刘盈偶然遇见几个,也都恭敬地称呼他为大公子。刘盈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初时有些不太适应,但之后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大公子又如何?在父亲心中不还是一个随时可以丢弃的累赘? 姐姐好像是因为受到了惊吓,开始足不出户,听说父亲已经开始为她找婆家,为了联姻其他势力,当真是物尽其用。 只有六岁的刘盈听到的事情很多,因为许多人都没有把他真正当回事,反正听不大懂。但刘盈觉得自己瞬间长大了,变得不爱说话,笑容也消失了,大部分时间都是抱着那个漆盂沉默不语。 很多人都以为那漆盂是他母亲的物事,所以不以为意。 这一日,他见到父亲亲率诸将去城外迎接,簇拥着迎回来的一名穿着甲胄的英武将军,看起来是那么的面熟。 刘盈愣愣地站在不远处,像是感应到了他的视线,那名年轻的将军在经过他身边时,看到了他怀里的那个只有大半清水的漆盂,微微一怔后朝他淡淡一笑。 “林中一别,已三年矣,大公子别来无恙乎?” 刘盈并没有多少机会与那名将军说什么,父亲好像非常着急想要与其谈话,拉着对方便离开了。 低头看着手中的漆盂,清澈的水面上倒映着他自己的面容,刘盈看到荡漾的水面上自己眼瞳中的波动。 他开始打听那名将军。 原来他叫韩信,无父无母,据说年少时便四处流浪,吃过很多的苦,在淮阴时还曾经被一群无赖取乐,承受胯下之辱。后来曾投奔项羽,在其帐下做了一个持戟侍卫,因为没有得到重用,转而来投奔他父亲刘邦。 自然也不会这么容易就得官职,他只当了个看守仓库的卫兵,甚至还被莫须有地定了个谋反的死罪。若不是临行刑前的一句自辩,让监斩的夏侯婴觉得其非常人也,这一代名将便会就此陨落。 虽然刘邦后来并未重视他,他却和丞相萧何来往密切。可在汉军中依旧得不到重用的韩信终于选择离开,引得萧何月下追韩信,传为汉军中的美谈。 其后,官拜大将军。 自此,战神无敌! 刘盈静静地听着旁人七嘴八舌说着韩信的事迹,有人艳羡,有人崇拜,有人轻蔑,也有人不以为意。 刘盈还小,但他却觉得,这样能屈能伸的,才是真正的男人,即便被人踩入了最卑贱的污泥之中,也能再次顶天立地地站起来。 他很想找机会去问问他,这震仰盂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惜他的父亲不可能让他手下的大将军与自己的儿子接触,第二日他便被立为王太子,送往关中。据说荥阳的防守全部交予韩信手中,立刻就像被施展了巫术一般,胜负倒转。雍丘外黄等地接连被汉军夺回,又在荥阳、成皋、洛阳一带建起了防御线。 这条防线,项羽至死都没有跨过去一步。 战火的血腥与残酷,被牢牢地隔绝在这条防线之外。刘盈在关中的日子过得很平淡,母亲回来了,但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父亲也多了一个妾侍戚姬,为他添了一个弟弟叫刘如意。父亲视若珍宝,母亲如临大敌。 刘盈一点都不觉得嫉妒,那种人的爱,如燃烧着的烈火,看起来很明艳温暖,但靠得太近就会被无情焚身。就像那日,明明相见时喜不自胜,转眼间便将人踹入深渊。 前方战事的消息不断传来,三年之间,韩信一连灭魏、徇赵、胁燕、定齐……一直到垓下与项羽展开决战。 灭楚! 那韩信上了战场之后居然从无败绩!这才是真正的百战百胜!国士无双! 关中一片雀跃,但也有些不和谐的声音传出,谣称韩信想要拥兵自立,称王称帝。 刘盈并不觉得有何不妥,父亲的基业可以说是韩信一手打下来的,父亲他又做了什么?彭城大败之后,夺了韩信的兵权,封其为相国,让他自己征兵伐齐。而就在垓下决战之前,刘邦还被楚军大败,若不是韩信力挽狂澜,父亲早就死无葬身之地。 消息又传来,韩信的军权再次被夺,被封为楚王。 刘盈万分不解,为什么他那么听父亲的话?不自己做皇帝呢? 父皇登基的那一夜,他捧着那个有着大半碗水的漆盂,喃喃地问出声。姐姐早就已经出嫁,他也养成了和漆盂自言自语的习惯。 “当皇帝有什么好的呢?”有个声音从窗边传来,有着熟悉的嘶哑。 刘盈一惊而起,立刻推开了窗户。在清冷的月色下,那个名震天下的大将军,正一身素服,按剑而立,英姿飒爽地站在他窗外。 “将……将军!你怎在此地?”刘盈被吓得不轻,他虽然才九岁,但也知道如果让别人发现他回到了关中,肯定掀起一片轩然大波。 “特来见大公子最后一面。”年轻的将军风度翩翩地施了一礼,随后站起了身看着刘盈,那双丹凤眼中透出复杂的神情。 刘盈低头看着自己,因为母亲和张良的努力,甚至请来了商山四皓,父亲才没有改立刘如意为太子。他依旧是大汉的皇太子,身上穿着的是最尊贵的玄色礼服。刘盈抬起头,感觉这位年轻的将军是在透过自己,怀念着某个人。 “将军,盈不配如此。”刘盈黯然,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孩童,愚笨迟钝,甚至没有他六岁的弟弟刘如意聪明伶俐。 “当皇帝有什么好的呢?”年轻的将军又把刚刚说的话重复了一遍,这回带上了淡淡的嘲弄,“其父已经不把他当儿子看待,其妻已经不把他当夫君看待,其子也不把他当父亲看待,他会怀疑他身边的所有人,谁都不信任,最后会孤独而亡。” “这对其来说,是一种惩罚。” 虽然此时已经入夏,但刘盈忽然产生了一股寒意。这些话就像是诅咒一样,缭绕在他的心头,却让他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大抵应该不会出错。他多少也知道之前的事情,在广武涧两军对垒之时,项羽曾用祖父和母亲的性命胁迫他父皇,但他父皇却道“若做为肉糜,请分一羹”。 “那……将军你……怎么还……帮我父亲?”刘盈期期艾艾地问道。他突然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七年,但这个人依旧如同当年他在林间相见时一般年轻,毫无任何改变。 “吾要走了。”年轻的将军微勾唇角,打算转身离开。 刘盈着急了起来,他有许多事情想问,也隐约知道这次相见之后,恐怕就再无见面之日。“将军,你回报那个救助过你的漂母,一饭千金,无可非议。但为何没有惩罚那个侮辱过你的人,反而让他当上中尉?” 年轻的将军停下脚步,平静地说道:“那种屈辱并没有什么不好,让吾看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他回过头,看向刘盈手中的漆盂,淡淡道:“汝知何为漆器?” 刘盈摇了摇头,这个问题当年他就被问到过,但如今他依旧不知道这个答案。 “表面精致华丽,髹漆成器,能保不腐,但究其本质,仍是木胎。”年轻的将军喟叹一声,迈步继续往黑暗中走去,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风声缓缓传来。 “莫将过去握得太紧了,然,汝还如何把握现在?” 刘盈闻言捧着漆盂的手松了松,却复而又紧紧地抱住了。 三 刘盈还是没有机会问出这震仰盂中为何会有清水存在,他也有预感,即便他问出口,也不会得到答案。 这一年,刘盈又多了一个弟弟,叫刘恒。 母后这回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个弟弟的母妃薄姬并不受宠,她唯一防着的只是戚夫人而已。 刘盈却觉得这个弟弟有些可怜,据说父皇只宠幸了薄姬一夜,就算得知有孕生子,也再无任何探视。刘盈派人送去一些物事,虽不能亲自照拂,但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弟弟。 自从和父母生分了之后,姐姐又出嫁了,刘盈就越发地看重亲情。至于他仰慕的那个韩将军,再见之时,却无任何熟悉之感,刘盈觉得他定是离开了,虽然现在的那个韩将军和以前的相貌一样。 日子一天天地过,刘盈依旧装着愚笨木讷,冷眼旁观父皇母后的斗争,不发一言。 他对自己这个太子的位置并不看重。如果可以,他甚至想去当一个普通的农夫。 震仰盂中的清水,在一天一天地减少着,只是他也并不在意。 他甚至觉得,那清水代表着的应该是他的希望。小时候,他希望得到的东西很多很多,但他不断地失望。希望慢慢干涸,也就变成了绝望。 在他十六岁的那一年,父皇驾崩,他在浑浑噩噩中坐上了皇位,国家大事被母后一手操持。他也乐得轻松。 反正他也不太懂。有丞相萧何在,定出不了太大的乱子。 只是母后和萧何在一年前的长乐钟室合谋杀死了韩信,刘盈知道那并不是真正的韩将军,但闻言时也无比愕然。 他知道母后变了,却没想到已经成了陌生人。 “皇兄,看臣弟写的字如何?”已经十五岁的刘如意双手捧着一卷竹简,举到了刘盈的面前。刘如意遗传了他母妃戚夫人的大半相貌,虽是少年,却清丽隽秀,一双杏目又透着讨好的味道,让人看之便不忍苛责。 原本刘如意被分封赵地,却被太后一纸诏书宣到了长安。刘盈怕母后对其不利,便亲自出长安城迎接,直接把刘如意接到了自己的寝宫,同食同寝,不让母后有下手的机会。刘如意也知道现在京城之中唯一能够救他的,就是面前的皇帝哥哥了,所以也越发依赖他。 刘盈接过刘如意的竹简,随意地看了一眼,赞许道:“甚好。”其实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看着穿着厚厚的袄袍也显得削瘦的刘如意,刘盈皱了皱眉道:“如意,汝应随朕早起练箭。” 看着外面的大雪,刘如意打了个寒战,他这些天顶多是陪着刘盈早起,他在猎场旁围观而已。这殿内烧了火炉,温暖如春,若不是生命受到威胁,他又怎么肯大早上的起来练箭?刘如意已经和刘盈混熟,知道他的这个皇帝哥哥心肠很好,便故态复萌。归根到底,他不过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公子。所以他一个劲地摇头拒绝,使出十八般撒娇大法,让刘盈无力扶额。 刘盈有时候觉得这个十五岁的刘如意还不如八岁的刘恒懂事,也许当年他父皇最吃他撒娇的这套吧。 小黄门送来餐点,刘盈率先举箸将每道菜都尝了一口。这并不是他讲究,而是怕送来的餐点有问题。就算是旁人试毒他也不相信,宁肯自己来。 刘如意看在眼中,更是心中感激。 刘盈吃过了几口之后,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点头示意刘如意可以吃了。 刘如意却指着一旁道:“皇兄,这床头的漆盂,为什么里面总是有着半碗水啊?” 刘盈的视线顺着刘如意的手指,落在了床头放着的震仰盂上。他怔忪了许久,才淡淡地岔开了话题,并未回答。 刘如意吐了吐舌头,不以为意。 翌日,刘盈起身的时候,看到身旁刘如意睡得正香,便不忍叫醒他,悄然起身独自去练箭了。回来之时,却见殿门前随侍的小黄门一个都无。 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的寒意,刘盈大呼着刘如意的名字,疾步走入殿中,却首先看到了滚落在地的震仰盂。 盂内空空如也,水早就已经流干,而昨日还在他身旁撒娇的刘如意,已经七窍流血地躺在床上,了无生息。 “皇儿,汝有没有在听?”吕雉拍着身前的案几,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盘膝坐在她对面,拿着漆盂一口一口喝着酒的刘盈。 刘如意死后,吕雉快意无比,把这些年所有的愤恨和不甘全部撒到了戚姬身上,命人把她的四肢剁掉,挖出她的眼睛,用铜注入她的耳朵,割去她的舌头,做成人彘。并且这还感到不解气,命令刘盈前去观看,没想到这一看,却让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大惊之下大病了一场,一年多后才逐渐恢复。之后却又成日酗酒,用的就是那个当初放了毒药,诱杀了好奇的刘如意的漆盂。 吕雉看得实在是既碍眼又心寒,但她却又不能自掉身份去和儿子抢夺一个漆盂。 她虽然是大汉朝最尊贵的女人,穿着最华美的袍服,戴着最精美的金钗,画着最精致的容妆,但本质上,她还是那个沛县的农妇。 所以她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更多时候,她还是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本性。 也许应该让小黄门找个机会把这个漆盂扔掉。 吕雉知道自己儿子对她甚为不满,但她已经顾不得了。多年的经历让她感悟,女人只有拥有权力,才是最安全的。至少权力不会像男人一样,几年或者十几年之后,某天早上醒来,就完全把她弃之如敝履。 她并不后悔对戚姬母子下那么狠的手,但她却后悔让自己这个心软的儿子看到了那时的惨状。 吕雉深呼吸了几下,平静了心绪,坐直了身体,用命令的语气淡淡道:“皇儿,汝将弱冠,当择一女为后。” 刘盈并没有回答,他脸上甚至连一点波动都没有,继续拿着旁边的酒壶往漆盂内倒酒。 吕雉也没指望他有什么反应,继续道:“嫣儿甚好,哀家很满意,下个月择日完婚吧。” 刘盈刚喝完手中的酒,闻言立刻呛到了酒液,咳嗽了数声,不敢置信地看着吕雉。 嫣儿是谁?那是他姐姐的女儿!是他的亲外甥女!今年才十二岁!他母后终于疯了吗? 吕雉反而很满意自家儿子的脸上出现了不一样的表情,但这不代表她能允许对方反驳她的决定。最后看了一眼刘盈手中那碍眼的漆盂,起身摆驾回宫。 刘盈看着自己手中空空的漆盂,自从弟弟刘如意死后,漆盂里的清水就越发的少了。 朱红色的漆盂内壁艳丽光洁,还挂着几滴酒珠,慢慢地顺着盂壁滑落到盂底,然后逐渐缓慢地出现少量的清水。 那种清水涩苦无比,只有勾兑上酒液之后才能下咽。 刘盈微微苦笑,母后刚刚并不是在征求他的意见,而是在通知他而已。 把盂底残留的酒与水的混合液一饮而尽,刘盈一抹唇边的残渍,无奈一笑。 他不敢不娶,他至今夜夜梦魇之中,还会出现戚夫人的惨状。母后的手段实在是太残忍了,为什么当初那么慈善的母亲,会变成现在这样宛若疯魔? “弟……弟弟……你怎么了?”温柔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语调中有着令刘盈几乎想要落泪的熟悉。 “姐……姐姐!”刘盈从案几上爬了起来,看着许久未见的姐姐。刘乐嫁为人妇之后,深居简出,刘盈并没有见过她几次面。但已经有些憔悴的容颜中,依稀可以看得出幼时那经常关切着他的神情。拉着刘乐的衣袖,刘盈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哀求道:“姐姐,你去和母后说说,不能让嫣儿嫁给我啊!” 刘乐双目含泪,如果她可以选择,自然也不会肯让自己的女儿走进这囚牢一般的深宫,但她也毫无办法啊!他们的那个母后,又岂是听得人劝的?“弟弟,你听姐姐说。你可千万不要拒绝,外面的风声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如果你不娶嫣儿,嫣儿以后也别想嫁给其他人了。嫁进宫中来,至少也比嫁不进来的好……” 听着刘乐絮絮叨叨的话语,全部都是担心自家女儿,刘盈慢慢地松开了手,让姐姐的衣角从自己的手掌心滑落。 是啊,姐姐早就已经嫁人,有了自己的家庭,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只为他着想了…… “弟弟,姐姐从未求过你什么事,当年姐姐带你在林间逃难……” 刘盈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艰难地点头应道:“朕懂了,朕依汝便是。” 从“我”到“朕”的自称转变,让刘乐意识到了什么。但她只听到刘盈应允之后,便满足地松了口气,期期艾艾地离去。 刘盈凄苦地举起手中的漆盂,丝毫没发现这漆盂之中再也不会渗出清水。 他继续大口大口地喝着闷酒。 是的,他是可以保护嫣儿,虽然他不能当她真正的夫君,但有了皇后的头衔,也可保她一世平安。 可为什么没有人来为他考虑考虑…… 心情悲戚之下,刘盈越喝越多,昏昏沉沉之间,多年前的一番话反复地在他脑海中响起。 当皇帝有什么好? 其父已经不把他当儿子看待,其妻已经不把他当夫君看待,其子也不把他当父亲看待,他会怀疑他身边的所有人,谁都不信任,最后会孤独而亡。 这是一种惩罚…… 刘盈痛苦地蜷缩成一团,他什么都没有做过,为什么还要承受这样的惩罚? 空旷而寂寥的大殿之内,大汉朝年轻的帝王如同平日一样醉酒而眠。一个小黄门探头探脑了良久,终于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捡起地上空空如也的漆盂,揣入怀中,悄悄离去。 四 公元前188年,长安,茶肆。 两个年轻的公子默默地饮着茶,听着一旁的客人们低声私语着自从汉惠帝意外驾崩后,吕后专权的种种。 身穿白衣的年轻公子微微叹息,压低了声音道:“先生,多谢您出手相救。” 穿黑衣的年轻公子勾唇一笑,指着桌上的漆盂道:“若不是看到此物出售,吾也想不起来去见汝一面。”原来当年那个小黄门奉吕雉之命,从刘盈身边拿走这个漆盂,却并未砸碎,而是见之华美,偷偷到宫外变卖,辗转流落民间。 黑衣公子喝了一口茶,微眯双目道:“汝肯弃天下至尊之位,吾帮汝一次又何妨?” 刘盈无声地叹了口气,他知道面前的这位公子神通广大,他今年已经二十三岁,可此人仍然像二十年前他们相遇时那般年轻。两人此时坐在一起,他甚至看上去还比他年纪大上一些。刘盈也不再提往事,能从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深渊爬出,他已别无所求。至于皇位,他觉得幼弟刘恒可继之,只是刘恒究竟最后能不能登基,他便没有能力去干涉,也不想去干涉了。 刘盈拿起桌上的漆盂,好奇地问道:“这震仰盂究竟是何来历?为何以前吾捧之有水,之后却渐渐干涸?” 黑衣公子放下茶杯,淡淡道:“可知周文王姬昌否?” 刘盈点了点头,他隐约还记得当年的事,这震仰盂与周文王姬昌写下的《周易》有关。 “可知伯邑考乎?” 刘盈又点了点头。伯邑考是周文王姬昌的大儿子,在姬昌还是西伯侯的时候,传说纣王烹杀了伯邑考,将他做成了肉羹赐给姬昌。姬昌即便知道这是儿子的肉羹,也迫于纣王的威逼,吃了下去。这是一段极为凄惨残酷的传说。 “周文王用木盂吃掉了那碗肉羹,痛苦难当。为了提醒自己这滔天血仇,他把木盂随身携带,恐其腐朽,后又在其上髹漆……” 刘盈像是被烫了手一般,立刻把手中的震仰盂放回桌面,震惊无语。 “便是这震仰盂。传说只有真命天子捧之,才会显出盂中的清水。而这清水,乃汝心中之亲情……” 后面的话不用说了,刘盈也能猜得到。盂中的清水摔落多次,覆水难收之……也造成了他现在头也不回地离去。 亲情亦如清水一般,看似可有可无,并不被人珍惜,平日喝起来的时候也仿若不觉,令人无暇在意。但若是久旱之后,却如同甘霖。可一旦干涸…… 黑衣公子也收住了言语,沉默地看着桌上的那个漆盂。他曾经亲眼目睹过一次这震仰盂的清水从盈满到干涸。可讽刺的是,上一个有资格捧着震仰盂的人,却并没有真正登基为皇过。 许久之后,刘盈收回了目光,开口询问道:“先生,吾此生已无他愿,愿追随先生左右。” 黑衣公子的眼神柔和了起来,再无当年曾为将军时的那股冰冷的杀气,点了点头道:“也好,汝随吾,找一个人吧,可能要找很久……” “诺。” 五 公元2012年。 “这么说,其实那个汉惠帝根本就没有死嘛!”医生听完之后,动了动那双兔子耳朵。他实在是太久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央求老板买来一袋巧克力,正在柜台上努力地把巧克力豆向外倒着。不能吃,看看也好啊! “不,他死了。”老板平静地擦了擦手中的震仰盂,静静地低头看着。那时的漆器一般只取黑红两色,也是因为古时这两色最为尊贵。红色的艳丽而不漂浮,黑色的深沉而不暗淡,两者相配,相得益彰。尽管整个漆盂除了外面的云纹没有多余的纹饰,但依旧大气沉静,是不可多得的名器。 医生闻言一怔,手中的巧克力豆哗啦啦地散落开来,在柜台上噼里啪啦蹦落了一大片,还有好几颗掉在了地上,滴溜溜地转了好几圈。 老板放下手中的震仰盂,弯腰耐心地一颗一颗把巧克力豆捡了起来,又把柜台上的聚拢到一起,堆在了医生身旁。 “对不起。”医生小小声地道歉。他无法想象老板是怎样在这千年的时光中,送走一个又一个朋友的。看着他们被岁月日渐侵袭衰老,看着他们从少年变为白骨……医生忽然又有些伤感,也许有一天,他和老板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为什么道歉呢?是人都是要死的。”老板不以为意地勾唇一笑,拈起一颗巧克力豆,用绢丝帕擦了一下,顺手放入了口中。 “我是在为撒了巧克力豆而道歉!”医生恶狠狠地狡辩着。 老板微微一笑:“巧克力很好吃哦!” “……可恶!” 第51章五明扇 一 公元1371年,皇觉寺外。 朱元璋脾气暴躁地看着漆黑的山林,身旁的御前侍卫们已经被他狠狠呵斥一遍了,这么多人居然都看不住一个和尚。 “快找!他逃不远的!”朱元璋怒不可遏,那个和尚身上有伤,更何况在黑暗的夜里,烛火是那么的明显。 侍卫们纷纷熄灭火把,凝神在幽深的山林中寻找那点烛光。 朱元璋望着这片寂静的山林,听着耳畔夜风吹过树枝而产生的声,慢慢地拧起眉。 他永远还记得他年少时,在伽蓝神殿偷看到的那一幕。 一根香烛蜿蜒而上的烛烟,在空气中氤氲聚成了一个体态轻盈姿容绝美的女子,而偷听了从她口中所说出来的话语,才使他能有了今日的荣光,成为了天下之主。 他已经是这天下最尊贵的男人了,为何那女子还不肯出来见他? 全怪那个小和尚! 朱元璋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口中的小和尚,虽然年纪比他小很多,但在辈分上,算是他的师兄。 或者他意识到了,却并不在乎。 因为他现在已经是皇帝,是天下至尊,不再是和尚了。就连他以前的师父,也决然不敢跟他讨论什么辈分。 正心绪激荡间,朱元璋瞥见一抹烛光在不远处掠过,连忙想要指挥侍卫追上去。但他话刚说出口,就发觉他身旁的侍卫可能是因为都想将功补过,居然全都进了山林搜捕,一个人都没有留下。 正想勃然大怒的朱元璋忽然收住了怒气,烛的事情,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而那样一个遍体鳞伤的小和尚,久经沙场的他难道对付不了? 想到这里,朱元璋便握紧了手中的柳叶刀,朝着那抹烛光追去。 在崎岖的山林间,那抹烛光在密集的树木后忽隐忽现,就像是一团跳跃着的精怪。朱元璋越追就越心惊,烛光一直都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的速度并不慢,而一个受了伤濒临死亡的和尚,能有这等速度? 在朱元璋几乎要以为这是团鬼火,打算停下脚步召唤侍卫前来的时候,那抹烛光竟然毫无预警地停下了。 温暖昏黄的烛光在一片黑暗的山林中默默地燃烧着,想起那名记忆中的美艳女子,朱元璋心脏狂跳,就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拨开枯枝,慢慢地靠近。 而越走近,朱元璋就越心惊,因为他此时终于看清楚了,在香烛的旁边,居然腾空悬浮着一条赤龙。 黑夜中,这根香烛,被那条赤龙叼在口中,龙身在夜色中不断摆动。 一刹那间,朱元璋想到了无数神迹传说,难道说他真的是真龙天子不成? 按捺下心中的恐惧与兴奋,朱元璋又走近了几步,这才发现那条赤龙并不是真的,而是绣在黑色的袖口上。黑底红线,由于绣工卓绝,乍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 这条栩栩如生的赤龙,龙身蜿蜒盘踞在来人的右臂之上,龙尾正好是绣在右肩,而龙首绣在右手的袖口,就像是随时都能腾云驾雾而出一般。当夜风不断吹拂着那人长长的袖筒,远远看上去就像是龙身不断摆动的样子。 朱元璋霎时间既失望又松了口气,复杂的心情顿时化为怒火,毫不客气地对那人怒斥道:“你是何人?怎能私穿龙袍?你可知这是要杀头的大罪?”朱元璋很暴躁,和这人黑袍之上的赤龙比起来,他身上龙袍的龙简直就是地上的猪狗,根本没法与之相比。 对于天子的滔天怒火,黑暗中的那人却是轻笑了一声,反问道:“你又是何人?又是谁赋予你的权力,可以穿上那身龙袍?” 这句话如同一声闷雷一般,砸在了朱元璋的头顶,让他猛然一怔。 自从当上皇帝以来,隐藏在他心底最深处的,就是无法湮灭的自卑感。 他曾经是一个乞丐,又曾经是一个和尚,但他现在却成了大明朝的皇帝。 在他面前那些臣子们唯唯诺诺,谁知道他们心底里是不是在拼命地嘲笑他?又或者在处心积虑地想要把他取而代之? 所以他才需要那根香烛,需要借助非凡的力量,才能安心。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这时才发现,这个不应该出现在此地的人,整张脸都隐藏在黑暗中。按道理说香烛在他的手上,却完全照不到他的脸容,违背了自然常理。看着在猎猎的夜风中也燃烧得极为平静的烛光,朱元璋推测着,也许此人才是香烛真正的主人,而不是那个又呆又傻的小和尚。 也正因为这样,他才把这身赤龙服穿得如此坦然。 想起之前他无数次尝试着把香烛拿在手里,却无端端地被烛火烧伤手,朱元璋把手从腰间的柳叶刀柄上松了下来,抱拳诚恳道:“重八无状,冲撞了先生。但这根香烛重八向往已久,还请先生割爱。” 烛光跳动了一下,但绝对不是夜风的缘故。 “这香烛与你无缘,莫强求了。”黑暗中那人淡淡地说道。朱元璋这才发现,那声音听起来很年轻,大概也不过弱冠之年。 朱元璋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的,他都不敢自称为朕,从牙缝间逼出声音道:“先生若要带着香烛走,重八自是无法强留,但那小和尚……”他刻意拉长了声音,满意地看到燃烧的烛光剧烈地颤抖起来。 “那你想要如何?”那人的语气中带着淡淡的无奈。 “全凭先生定夺。”朱元璋回答得极为爽快。话语之中未尽的意思却颇有些无赖,就是说咱也是明事理的人,但万事也要讲公平嘛!带走烛也可以,但也要拿差不多的东西来换! 朱元璋说得是理直气壮底气十足,实际上心里却直打鼓。黑暗中看不到那人的脸色,更是让他好一番揣测,那跳动抖颤的烛光,就如同他的心绪一般忐忑不定。好在让他煎熬的时间并不长,少顷,那人便长叹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个细长的物事朝他递了过来。 借着烛光,朱元璋看到了这是一柄折扇,而扇骨是不同寻常的牙白色。他下意识地接过折扇,入手的重量要比想象中的沉上许多,扇骨细腻冰凉,令人爱不释手。 “这是……” “扇之始,并不是引风纳凉之物,而是用苇做成的权力象征,是上位者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与特权的仪仗扇。”那人徐徐说道,清朗的声音在夜风中听起来是那么的飘忽不定,“五明扇,舜所作也。既受尧禅广开视听,求贤人以自辅,故作五明扇焉。” “咳,先生,重八虽然学识不高,但也知道那五明扇应是一种很大的掌扇。这只是把折扇啊!”朱元璋忍住心中的不满,随意地把手中的折扇慢慢展开。扇骨厚重,扇面是洒金绢,富贵非常。而随着扇面的展开,一个端正四方的“明”字出现在朱元璋面前。 整个偌大的扇面就只有这么一个字,背面空白。但朱元璋却异常的喜欢,因为他建立的王朝国号为明。 “五明,五方为明。这把五明扇自然不是原来那把,只是扇骨是由那柄五明扇的残留扇骨所制。执此五明扇者可明他人说话之真伪,我想,这把五明扇会比人鱼烛更加合你心意。”那人平静地说道。 “这么神奇?”朱元璋怦然心动。都说人心难测,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想知道周围的人都对他是不是言行如一。眼睛一转,朱元璋立刻便对那人发问道:“到底是真是假?那我可要试验一下。先生,请问你是何人?” 黑暗中,那人无奈地笑了笑,道:“在下只是一个古董商。” 朱元璋一愣,这答案可不在他的想象范围内。而且手中的五明扇毫无异状,根本没有任何变化。皱了皱眉,朱元璋继续追问道:“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那人幽幽一叹道:“拿回人鱼烛而已……” 朱元璋一直注意着手中的五明扇,此时愕然发现扇面上的“明”字竟慢慢地在洒金绢上隐去! 那么就是说真话扇子没有反应,而说假话“明”字就会消失吗? 那他之前说的是真话,现在说的就是假话? 朱元璋急忙抬头,却见那人早已离去,远远看去,那抹烛光就像是被一条赤龙慢慢地叼入了黑暗之中。 “陛下!陛下!那个小和尚已经抓住了!”御前侍卫们满头大汗地追上来禀报,他们一不小心发现居然把皇帝给丢了,这下吓得魂飞魄散。幸亏陛下还没走远。 朱元璋再定睛看去,却见那抹烛光已经完全隐入了幽暗的山林中,再也看不到了。 意气风发地摇了摇手中的折扇,朱元璋心情颇佳地一挥手道:“算了,把他放回皇觉寺,好生对待吧!” 二 公元1390年,应天府皇宫。 朱允从大本堂徐步而出,在踏入中左门后,穿过华盖殿。在这个像一座亭子一般,四面出檐,渗金圆顶的大殿侧等待了一会儿,终于看到奉天殿的大门敞开,刚刚下朝的王公大臣们纷纷鱼贯而出。 看着他们或诚惶诚恐或劫后余生或精神恍惚的表情,朱允在心中暗叹一声。 皇祖父最近处置了李善长,以谋反的罪名。朱允虽然只有十四岁,却也知道那位已经七十七岁的老人在退隐交还相位之后,就一直韬光养晦,安心休养晚年,绝不会有那种谋反的念头。可就在前不久,李善长被家奴告发而被杀,受牵连的有数名位高权重的侯爵,经过锦衣卫的调查,这件案子一发而不可收拾,到现在受到株连的官员高达三万余人。 据说刽子手的刀都卷了好多把,刑场上流下的鲜血都浸染了地上的石砖,怎么都清洗不掉,就连天上下的皑皑白雪,也覆盖不了那种惨状,落地之后都被染成了暗红色。 整个大明帝国的朝廷上下都噤若寒蝉,这不是没有先例,十年前影响颇大的胡惟庸案,就有一万五千余人被杀。而现在的李善长案牵连更多,谁也不知道天子的雷霆之怒会持续多久,听说每天来上朝的大臣们都会和家人们说好遗言,也许出了门,就再也回不来了。 朱允从小被父亲朱标精心教育,无论言行都学习着父亲,相信仁德才是治天下的手段,皇祖父这番作为,在心底里他实在是无法认同。 而他的父亲,自然也是无法认同的,父亲昨日在御书房因为李善长一案顶撞皇祖父,他也有所耳闻。他本不想在其中有所瓜葛,但今日大本堂上又少了几名学子,其中就有和他交好的程聪,这让他实在是按捺不住。 待上朝的大臣们各自前往官署,朱允确定今日并无大臣在早朝上被迁怒斩首,便确定了皇祖父今日心情应是不错。放下了心,他掉头捡了条路往御书房而去。一路上所遇的太监宫女均侧身低头向他行礼,连侍卫们都没有一人敢拦阻他。他们这些在宫中行走的人好像更能体会到外廷的动荡,连那些高官贵族们都朝夕不保,更何况他们这些下等人。 朱允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御书房,守在门外的是皇祖父最信任的太监而聂,朱允和他低声问了好,后者极是受用他这种态度,温和地让他先进了暖阁等候,再快步走进去通报。朱允站在剔红锦地嵌百宝屏风外,隐约可以听到御书房内皇祖父的声音,不一会儿而聂便走了出来,朝他点了点头。 朱允察言观色,觉得而聂的表情平和,便知今天皇祖父的心情确实不错,这才放下心走进去给皇祖父请安。 朱元璋今年已经六十三岁,是知天命的年纪,但看上去依旧精神矍铄,事必躬亲。朱允请完安后抬起头来,发现自己的父亲果然也在御书房内,而坐在御案之后的皇祖父依旧手中拿着他那把扇子,不管现在已是天寒地冻,从不离手。 “允,你来得正好。”朱元璋慢慢地摇晃着手中的折扇,带起的风让他的胡须缓缓飘动,双目微闭,看上去平静而祥和。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位大明帝国的主人却远没有看上去那么无害。只听他徐徐说道:“你今年已经十四,在大本堂学了那么久,也应该懂点朝堂上的事了,你觉得李善长一事如何?” 这是一个极难回答的问题,但朱允既然主动来这里,便早备着被皇祖父提及此事。所以迎着一旁父亲担忧的目光,朱允平静回答道:“皇祖父行事自有道理,只是牵连的人太多,恐怕会有违天和。” 朱元璋摇动扇子的手微微一顿,微闭的双目缓缓睁开一线,不知喜怒。 朱允此时却已经看到了御案之上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一件东西。 这里是大明帝国最豪华的宫殿,殿顶上有精致的斗拱和镶金的天花藻井,撑殿的圆柱重檐上都盘着金龙,脚下踩着的是波斯长毛地毯,桌上摆着的是绛州澄泥砚、彭氏湖州笔,还有洪武年间新烧制的洪武青花瓷笔筒等林林总总价值连城的器物,可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居然有一根荆棘摆在御案之上,显得尤其格格不入。 此物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自然是皇祖父派人寻来的。而皇祖父为何会派人寻此物?那必然是想要说明什么。 朱允本就是很聪明的一个人,自是不会认为皇祖父这是要谁负荆请罪,稍微一思考便得出了答案。 朱元璋一直留意着朱允脸上的表情,见状便问道:“看出此物的深意否?” 一旁的太子朱标心中一阵紧张,他和父皇刚下朝,还未言及于此。他自然能看出父皇的意思,但儿子毕竟年纪轻,他怕他会应答出错。 只听朱允温文尔雅地缓缓说道:“皇祖父选的这根荆棘,代表的应是大明帝国。现在帝国初建,根基不稳荆棘丛生。皇祖父的意思,应该是想把这根荆棘上面的刺都拔掉,让父亲比较容易地握在手间而不受伤。”还未变声的少年声音显得有些稚嫩,但听上去却是令人无比舒服。 太子朱标提起的心重新放回了肚子,起身恭敬道:“父皇用心良苦,儿臣诚恐。” 朱元璋此时却并不在意朱标的表态,而是合上折扇,隔空点了点那边的朱允道:“允,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想说的?” 朱允垂下眼帘,紧攥拳心用刺痛来给自己以力量。他听到自己略微颤抖的声音在大殿之中响起:“皇祖父,可是你要如何确认你砍掉的都是荆棘,而不是未来有可能生出的枝丫,甚或有可能是以后的枝干呢?” 太子朱标狠狠地吃了一惊,随后心情变得复杂起来。其中有着担忧又有着自豪。 毕竟这样的话语,也就只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郎才能说得出。 朱元璋并未动怒,反而欣赏地看了眼站在殿中央的孙儿,并未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了另一个问题:“今日你来这里,是为了你的父亲?还是为了那些官员?或是别的什么目的?” 朱允的身躯微微一僵,他自然可以说是为了担心父亲触怒皇祖父,也可以说是不忍皇祖父杀孽太重有违天和,甚至还可以用四书五经中大段大段的道理来驳斥于他。但他忽然想到父亲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永远不要在你皇祖父面前说谎话。 所以,朱允低下了头,老老实实地承认道:“我的同窗程聪今天没来大本堂上课……” 朱元璋慢慢地展开折扇,像是很满意孙儿的回答,微翘唇角点点头道:“朕知晓了,明日便让他回去上课。”说到这里,他停顿了半晌,这才郑重地说道,“至于你说的如何分辨荆棘与枝干,总有一天朕会让你知道的。” 朱允闻言一震,随即体会到了皇祖父话语间的未尽之意,无措地抬头和父亲对视一眼,父子俩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亮光。 三 公元1398年,御书房。 朱允心情颇为复杂地坐在御案之后,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坐在这个位置上,但是却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是这么的快。 父亲朱标渴望这个椅子渴望了二十五年,却在六年前就因病去世了。皇祖父力排众议,立他为皇太孙。在前不久驾崩之后,这大明帝国的皇位,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今年才二十一岁的朱允觉得肩头异常沉重,他这样年轻,又怎么能和皇祖父一样把持好这个帝国? 朱允盯着御案之上静静躺着的那把折扇,皇祖父在去世前,已经把这折扇的来历和奥秘尽数告诉了他。这也让他了解了为何皇祖父那么笃定他杀的人都是荆棘上的刺,而不是枝条。 只是,他并不是那么想用这把五明扇。 他从小在皇宫中长大,见过了太多尔虞我诈。这里的人说假话已经成为了本能,因为有时候,不说假话根本活不下来。况且,有时候即使说的是真话,也会被人当成假话。 而知道别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呢? 朱允想起皇祖父,觉得他这一生活得并不快活。 “明哲,你想知道其他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吗?”朱允抬起头,看向在一旁陪他参阅奏折的程聪。明哲是他的字,取自《中论》,明哲之士曰聪。 程聪的年纪和朱允差不多,他父亲本是吏部的参知政事,被李善长案牵连,若不是朱允那次鼓起勇气地求情,他和他的家人恐怕早就已经成了那些冤死的灵魂。而且在朱允登基后,他就被封为内阁侍读,虽然官职不高,但可以直接在御前侍奉。这样的荣耀并没有让程聪失了分寸,反而越发谨慎小心起来。只见他沉吟了片刻,放下手中的奏折恭敬道:“陛下,先不说水至清则无鱼,这假话又是如何判断的呢?若微臣知道河北大旱,却上报一切安好,这是假话。但若微臣不知道河北大旱,而下面的官员却上报一切安好,微臣把这奏折呈到陛下面前,那这算是假话还是真话?” 程聪说得有些绕口,但朱允却被说得一愣,顿时如醍醐灌顶。 怪不得皇祖父杀了那么多人,实际上也不可能那么多人胆敢欺君。除了有皇祖父想要杀鸡儆猴去掉异姓开国功臣的心思外,其他大部分都是无辜冤死的,更何况欺上瞒下是官场上的潜规则。 只是皇祖父因为年少时的穷苦经历,对贪官污吏有着骨子里的仇恨,对于官员就有着天然的不信任感,这一点即使是当了皇帝都没有改过来。在大明帝国的朝堂上,堂堂正七品的官员,一个月的俸禄只有区区七石五斗。朱允曾经好奇地打探过,一石禄米也就相当于五钱银子,也就是两石禄米才等于一两银子,少得可怜。更别说官员们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包括下人仆役,做官做到这种地步,不铤而走险根本就活不下去。 即使皇祖父对贪官的严惩更是亘古未闻,在剥皮实草这么残酷的刑罚下,贪官依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又是为什么呢? 朱允在这里神游天外,但程聪却并不赞同他在这种情况下开小差。整了整衣袍,程聪恭敬地进言道:“陛下,关于燕王殿下的事情,应当有所决断了。” 唇边漾出苦笑,朱允心想,皇祖父朝异姓功臣挥舞屠刀之时,却大肆分封诸王。皇祖父生前分封的二十五个藩王,其中二十四个都是他的叔叔。就因为功臣宿将都被诛杀殆尽,所以军权都落在了藩王手中,几乎每个藩王都拥有着自己的军队,位高权重,成为一个个小帝国的宗主。而他就像是在一群狼包围之中的弱小羊羔,就算是应天府的明城墙修建得再高再结实,也都无济于事。 四叔燕王朱棣分封燕京顺天府,他的三个儿子却留在都城应天府,表面上说是留在这里的大本堂学习,但说白了是留在这里当人质的。日前燕王朱棣递了奏折,自称病笃,乞求朱允放他的三个儿子回藩地,让他在逝前见他们最后一面。 是否同意四叔朱棣的请求,这一点朝中也争论不一,兵部尚书齐泰力主收逮燕王三子为人质,用以牵制燕王的举动。而太常寺卿黄子澄却认为收其三子,等于授柄朱棣,成为他起兵发难的口实。而此时程聪提醒于他,就是这决断是时候要下了,否则时间拖久了,情况会越发糟糕。 朱允看着程聪递到他面前的奏折,讽刺地一笑。 他之前不知道皇祖父为何会选他来当继承人,毕竟无论从各方面来看,四叔朱棣都更像皇祖父,不管是领兵还是政务都是杀伐决断。而皇祖父却直接把帝位传给了他,即使是在二叔三叔逝去,按常理来说应该让四叔即位的情况下。 后来知道了五明扇的存在,他便理解了皇祖父的选择,定是皇祖父已经知晓四叔朱棣不以诚待人。而且现在回想起来,偏生那么巧,在皇祖父还没逝去前,序齿排在四叔前面的两个正当壮年的叔叔就先于皇祖父过世。 朱允越想越叹息,皇祖父拥有这柄五明扇,也许会是如虎添翼。但这柄五明扇在他手中,却毫无用处。因为他即使不用这柄五明扇,都可以分辨出来四叔所称的重病是在说谎,而却没有人能告诉他,究竟应该怎么做。 “明哲,帮朕起草个诏令,就说朕允了三个堂弟回去侍疾,然后再派北平左布政使张和都指挥使谢贵代朕前去探病。”朱允的脸上浮上了戏谑的神色,心想着自己那个一向正经的四叔也要不得不装病,就不由心中暗爽。不过旋即又敛去了笑容,他也就只能做些这样胡闹般的恶作剧,对面前群狼环伺的局面,却一筹莫展。 将视线又落到御案上的五明扇时,朱允不禁在心中暗叹。 皇祖父啊!一个能辨真话假话的扇子,可以锦上添花,却不能雪中送炭啊…… 四 公元1402年,御书房。 朱允独自坐在御案之后,双目怅然。外间的宫女太监们纷纷行走匆匆,间或还有哭泣声和争吵声传来,往日肃静沉寂的宫殿之中一片凄惨哀戚,有时还能听到很远处的厮杀声与刀剑相碰的交击声。 看来自己真是不适合当一个皇帝,朱允俊秀的面容浮现出自嘲的神情,他在这个皇椅上坐了四年,看样子也该换人了。 自从四年前,他就一直在和自己的四叔朱棣做着各种斗争,到现在这种地步,他也不得不佩服对方。 正在反思着自己短暂的二十五年人生历程,朱允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刚抬起头就看到程聪一脸焦急地走进来,都未见礼,直接着急地禀报道:“陛下!曹国公李景隆和谷王朱开金川门,迎燕王那奸贼进都城了!” 朱允闻言脸上的笑容并未褪去,而是原来如此地点了点头道:“怪不得朕听到外面的喊杀声停止了,原来是这个缘故。” 程聪见他的神情便吃了一惊,再环视一周,看着古玩物事均一扫而空的御书房,愕然道:“陛下!这……这……”随即反应过来,他在外面看到的那些大包小包逃往宫外的太监宫女们,立刻勃然大怒道,“那帮奴婢!简直!简直!”他本是斯文人,即使是一时惊怒交加,也挤不出一句骂人的话。 朱允挥了挥手道:“是朕让他们拿着东西离开的,四叔也是容不得人的,何必让他们陪朕一起上路。” 程聪心下一震,已知朱允是萌生了死志,不禁上前一步道:“陛下!您也走吧!此时正好城中大乱,陛下可逃往其他藩王处……” 朱允微笑地举手制止了程聪的话,淡淡道:“一只羊羔,无论在哪里都是狼的猎物。从一只狼的口中逃到另一只狼的嘴里,又有何区别呢?”他不等程聪再劝,便继续问道,“明哲,你说我是不是根本不适合当皇帝?” 程聪闻言一怔,因为朱允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连朕这个自称都舍弃了。 看着端坐在御案之后,那个笑容中带着脆弱的年轻皇帝,程聪大:“陛下!” “别说假话哦!我可是能看出来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的。”朱允似笑非笑地把御案上的折扇拿在了手中,这御书房内能搬走的物事,他都赏了那些侍候的宫女太监们,唯一留在这里的,就只有这把五明扇。 程聪正色道:“陛下,微臣永远会对陛下说真话。”他见朱允并不赶他走,反而在和他聊天,心中的恐慌渐渐变为安定,恢复了往日的冷静。他整了整凌乱的朝服,如往日问答一般恭敬进言道,“陛下仁政,建文元年刑部报囚,已减至太祖时期三成。建文二年,诏减苏、松、嘉、湖各地重赋,每亩不过一斗,万民称颂。重新设立六部……” 御书房内,程聪清朗的声音静静地回荡着,与外面嘈杂混乱的皇宫就像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 朱允静静地听着程聪一句句地说着他的政绩,在御书房重新恢复宁静后,不由长叹一声道:“太短了……只有四年……” “是的,太短了。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太祖确实是给陛下留了一根拔掉刺的荆棘,但他没有想到没有刺保护的荆棘,反而会轻易地被人抢夺去。”站在这空荡荡的御书房内,程聪把以前不敢说的话,也都说了出来。朱允曾和他说过那根荆棘的事情,这也让他感触颇深。 朱允怔怔地看着手中的五明扇,他不用打开,就知道程聪说的是真话。 正如他所表明的心迹一样,朱允也从未怀疑过他说的话会有半句虚言。包括他身边的那些儒臣,都是刚直不阿,直言谏诤,这四年之中,朱允竟是一次都未展开过这把五明扇。 “陛下,还有时间,您还是离开吧……”程聪见朱允神情松动,便立刻出言相劝,“就算……不喜欢当羊羔,也可以不当……” 朱允听懂了他的意思,双目中掠过一丝亮光,但很快就湮灭了。 他从小就养在深宫之中,很早就被认定是未来的储君,每日学习的是四书五经和治国纲要,不知道自己不当皇帝,还能做什么。 程聪却抓住了他的这抹亮光,继续劝说道:“陛下,你我身形差不多,待会儿你穿我的朝服离开,在西角门有我的仆人等候。” “那你呢?”朱允并未答应,而是反问道。 “我一会儿一把火烧了这座宫殿,自然就不会有人看得到我的脸了。”程聪说得极为自然,一点都不把生死看在眼内。事实上,他觉得能为面前年轻的皇帝陛下尽忠,是他几世修来的福分。 朱允轻笑,摇了摇头道:“不,我还有事需要你去做。你且过来。” 说罢把手中的五明扇,缓缓展开。 朱棣志得意满地坐在马背上,刻意地勒紧马缰,放慢速度,从那些伏地跪拜的官员们面前徐徐走过。 这种感觉真是该死的好! 看着熟悉的应天府都城毫不设防地对他敞开城门,朱棣若不是顾及自己一向严肃冷硬的形象,真想仰天大笑,大吼一声我终于回来了! 哦,不,也许这时候应该换自称,是朕终于回来了! 朱棣正在心中暗暗意淫,眼角余光瞥见紧跟着他身后的是他的次子朱高煦,而不是他的长子朱高炽。 这回靖难之役,出力最多的就是他的次子朱高煦。在他即将决定与朱允划江而治的最后时刻,他的这个二儿子率兵赶到,一鼓作气过了长江。此功颇大,所以朱棣临阵也给了他一个许诺,言他大哥朱高炽多疾,若争得天下,便立他为太子。 朱棣自然知道这句话是哄他儿子高兴,不管什么朝代,太子的废立都会动摇国之根本,若日后长子朱高炽无甚大错,这皇位自是要传给他的。 至于那承诺,自是假话。 朱棣这一生说过无数假话,他的母妃出身低微,他对外便声称自己是马皇后所出。在父皇面前都挑他喜欢听的说,对下属许以重诺。对自己儿子说几句假话,自然不对他造成什么心理负担。朱棣一边如此冷酷地想着,一边看着紧跟在他身后,因为兴奋激动而涨得满脸通红的次子朱高煦,投以微笑赞许的神情。 朱高煦立刻因为这个目光,越发误会了,表情越发激动。 朱棣正想与他勉励几句,却听见前方传来一阵骚乱声,他不悦地回过头,却愕然发现远处一阵浓烟冲天而起,正是皇宫的方向! 立刻挥鞭赶马,朱棣一路奔驰而去,叫人立即灭火。即使不派人查看,他也知道那定是他那个不成器的侄儿朱允在自焚。他可不希望这个侄儿就这么死了,他还想堂堂正正地从他手中禅位为皇,让他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样他四年漫长的靖难之役才会在史书上被评价为正义之战。 可是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滔天火焰,朱棣几乎要咬碎了牙根。皇宫都是木制结构,只要烧起来就很难被扑灭。 所有人束手无策,只能静静地看着雄伟壮阔的皇宫付之一炬,没有人说话,都能感觉到这一把火烧尽了旧时代的大明帝国。 朱棣派人搜查朱允的下落,一无所获,所有的答案都表明朱允很有可能正在焚烧的宫殿之中。 “父王!有人说替建文帝传话。”这一烧就烧了一整天,在夕阳西下火势将灭之时,朱高煦拖着一个人走了过来。他们燕王一派,早就已经不称朱允为陛下,只称他为建文帝。 朱棣定睛一看,发现是一个穿着六品朝服的年轻男子,略一回忆,他便想起来此人是和朱允极为要好的内阁侍读,叫程聪的。此时他一身狼狈,朝服凌乱不堪,想来应该是在朱高煦带他过来之前,搜查过他身上是否藏有利刃武器。朱棣微眯双目,不怒而威道:“哦?他留下什么话?” “燕王殿下,请屏退左右,我接下来说的话最好不要传于第二人。”程聪挣开朱高煦的桎梏,神情从容。他低头整了整身上的朝服,认真而且肃穆。 朱棣也不怕他这么个连小鸡都捏不死的文人会威胁到他,挥退了属下,连不愿离开的朱高煦都遣走了,这才定定地看着在他面前镇定自若的年轻人,视线落在他手中的那柄折扇之上,顿时觉得眼熟,认出是父皇从不离手的折扇。 八成又是个献宝以求自保的家伙。朱棣想到之前开城门迎接自己,妄想获得拥立之功的王侯官员们,目光不禁带了几分轻视,漫不经心道:“说吧。” 程聪并未在意朱棣的神情,而是平静地把手中五明扇的来历与分辨真话假话的神奇能力全盘托出。 朱棣脸色数变,他这才得知为何父皇至死都不喜欢他,原来问题出在这把五明扇之上!怪不得大哥朱标那么老实,从不说谎,定是知晓了这五明扇的秘密,他还以为他天性如此呢! 他也是上位者,自然知晓这把五明扇对他的意义有多重大。至此,他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畅快之意,哈哈大笑道:“明哲此功甚重,想要什么?待朕正式登基,定会重重奖赏于卿!”边说边毫不客气地把这把五明扇从程聪手中拿了过来,心中却想着如此重要的秘密,自然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必然要找个机会让眼前这个年轻人彻底闭嘴的好。 只有死人,才能真正保守秘密。 此时,不远处宫殿的火势已经烧得差不多了,有侍卫来报,说在火场里发现了具尸体,已经辨认不出来是否是建文帝了。 朱棣缓缓地展开手中的折扇,朝程聪问道:“明哲,你可知那尸体可是我那侄儿?” 程聪站直了身体,带着一丝骄傲地浅浅笑道:“燕王殿下,你可知陛下知晓这五明扇的秘密,但在他登基为皇的这四年中,却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展开过这五明扇?” 朱棣皱起了眉,没有回答,心中却自是不以为然,决然不信那朱允有此宝物,居然还能忍住不用。 程聪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唇边勾起一抹冷笑,像是在嘲弄他的自信,也似是在讽刺他的无知,淡淡道:“因为只有喜欢说谎话的人,才会怀疑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 朱棣闻言一愣,随即涌上心头的便是几乎要将他淹没的羞恼,再也顾不得风度,怒火中烧道:“快说!朱允是否就在那殿中?”他说完便紧盯着手中的五明扇,准备检验程聪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 可是程聪却根本没有准备回答这个问题,果断地朝着宫殿的南墙撞去。 一旁的侍卫均未料到他会突然如此行事,谁都没有及时拦住他。 朱棣面无表情地看着软倒在南墙之下的那个年轻的内阁侍读,从牙缝里挤出来一个字道:“搜!” 五 公元2013年。 “啊……朱棣这家伙忘记了,即使拥有可以检验真假的五明扇,但别人还是可以拒绝回答问题的!”医生寄身的兔子玩偶已经换上了一身厚厚的红色棉袄,虽说他是个玩偶,感觉不到冬天的冷意,但外面已经飘起了雪花,好歹也要应应景嘛!不过扣子好像紧了点,医生艰难地把自己因为穿上新棉袄而变得圆滚滚的身体,从柜台上移动到老板面前,示意他替他把棉袄的扣子解开。 虽然不知道一个玩偶怎么会觉得气闷的,老板还是放下手中擦拭着的折扇,伸手替医生解开扣子。 “呼,这下好像舒服了些。”医生动了动长长的兔子耳朵,继续评价着刚刚听到的那个故事,“想来那明成祖朱棣,之后也会把这柄五明扇带在身上从不离手吧?也怪不得他和他父亲朱元璋一样,都是嗜杀之辈,在明初,也就明惠帝朱允的那四年官员的日子好过,其他时日都是尸山血海啊!那朱棣还发明了株连十族,比株连九族还牛叉!真是强悍!” 老板不予置评,他并不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他给朱元璋的这柄五明扇引起的。就算没有五明扇,杀戮也会存在。就像程聪最后说的那句话,只有喜欢说谎话的人,才会怀疑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不同的器物,在不同人的手中也有着不同的作用。在朱允手中,这柄五明扇就只是柄普通的折扇。 见老板一直不说话,医生终于按捺不住,问出心中的最大疑问:“老板啊!那汉惠帝刘盈都被你弄成假死救出来了,五明扇的事情你知道得这么清楚,那明惠帝朱允是不是也被你救了啊?咦?好像这两个人都是谥号为惠啊!好巧!” 老板依旧没说话,又拿起锦盒中的五明扇用绢布细心擦拭。 “老板!不要吊人胃口啊!那朱允可是历史上少有的没有死亡日期的皇帝,后来朱棣遣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都传说是去搜寻朱允的下落呢!到底他有没有死啊?”得不到答案,医生各种抓心挠肝。 老板却在此时缓缓地展开了手中的五明扇,在富贵奢华的洒金绢上,那个端正四方的“明”字随着折扇的展开而慢慢显露出来。 “哦?想知道答案?那你是想听真话呢?还是假话呢?” “……” 第52章免死牌 一 他站在迷雾深处,徘徊游荡了不知道多久,直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声音缓缓传来。 “毕之,汝观此句何解?”随着这句话,周围的景象变得清晰起来,他看到了那个人,穿着一身尊贵的玄衣,手执一卷竹简,站在楼阁的平台上。阳光洒满这人的全身,晃得让他有些睁不开眼,也看不清那人的面容。 “何句?”他听到自己缓缓问道,却垂下了眼。因为他即使看不清对方的脸,也能确定这人是谁。 除了扶苏,再也不会有人能如此亲密地唤他毕之了。 他在做梦吗?在遥远的那个岁月里,他经常会伴随在扶苏的左右,共同探讨学问。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那人看着手中竹简,徐徐朗诵道。 “出自《论语·泰伯》。”他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反问道:“此句夫子如何解释?” “夫子释义,此句是言,可让百姓按照上意指引的道路前进,不需要让其知道是为什么。”扶苏言罢,轻轻地叹了口气,“但吾觉得这样的释义不妥。” 扶苏口中的夫子,便是大儒淳于越。他上前几步,看到竹简上的文字,是书写隽永的秦篆。只是那时的文字并无句读,他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究竟是如何应对的,只凭自己的想法,开口道:“应是断句不对。吾觉得此句应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扶苏眼眸间一亮,用竹简拍着手掌叫好道:“善!对于百姓,如果他可以做某事,就让其去做。如果他不能胜任,就要教他使其知道怎么做!” 他并未附和,只因这种臆测,也不见得准确。如何断句,已经成为一种学问,上面两种说法,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说得通,端看上位者是如何抉择的。 当年的他,恐怕也是如此地庆幸自己选择追随了扶苏。只是没想到梦想还未实现,便已经破碎。 “毕之,汝真乃吾之股肱之臣,待吾君临天下,这丞相之位非汝莫属……” 昔日的誓言,在耳边就像是电影的背景音一样,慢慢地远去,最终细不可闻。 老板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哑舍内的柜台上睡着了。 这对他来说真是很难得才发生的一件事,因为他现在的身体,已经很少会有渴睡的情况发生。 看着面前被自己当成枕头使用的兔子玩偶,老板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后者毫无反应,应该也是在睡觉。感觉到空气微凉,老板似有所感地抬起了头,看到窗外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这对于这座南方的城市来说,是几十年不遇的。老板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几乎觉得自己又身在梦中,过了许久才想起给身旁的红泥小炭炉加了几块炭,起身微微活动了一下睡得有些僵硬的身体。 怎么会梦到那么久远的事情?看来他最近真的是为了帝王古董都走火入魔了…… 老板的唇边挂着淡淡的自嘲笑容,绕过玉质屏风步入内间。 被压得有些扁扁的兔子玩偶艰难地爬了起来,在柜台上跳了跳抖了抖身体,医生满意地发现自己又恢复了圆滚滚的模样。哦,不对,他原本的身体才没有这么胖!医生的兔子耳朵耷拉了下来,看着窗外飘飞的大雪,囧萌的脸上居然透出了一股担忧的神色。 这个月眼看着已经是月底了,但老板却并没有拿出一件帝王古董去镇厌乾坤大阵。 其实说没有并不准确,医生看到老板拿出了那块无字碑,但也许是已经碎裂成两半的缘故,在埋入阵眼后并没有任何反应。还有那张四季图,那个天天来临摹的画师以命相逼也不肯让老板拿走。尼玛啊!那四季图又不是他的东西!有什么资格一哭二闹三上吊啊! 医生扳着不分瓣的手指头算了又算,发现帝王古董至今已经用掉了九个,也就是说还必须有三个才行。哑舍里的古董虽然多,但若是要那种称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一下子还要拿出来十二个,确实有些捉襟见肘。 替老板着急的医生各种暴躁,虽然老板一脸的风轻云淡,可是医生已经敏感地发现不对劲起来。今天老板一直心不在焉,居然发着呆就睡着了,虽然并没有睡多久,可这种事发生在老板身上就很蹊跷。 兔子玩偶在柜台上来回地滚动着,老板从内间转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卖萌场面,也忍不住柔和了脸上的表情。 “咦?你要外出?”医生抬起了头,发现老板在赤龙服的外面罩上了一件灰色的毛呢大衣,不由一愣。这衣服可真时尚,不像老板的品味啊! “嗯,你看家。”老板简单地交代了一声,却在要离开的时候,忽然感到肩头微微一沉,扭头一看才发现是兔子玩偶跳到了他的肩膀上,还因为用力过猛而没站稳,一下子沿着他的胳膊滑落下去。就在要掉到地上的时候,老板的手指险险地勾住了兔子玩偶的棉袄,避免了后者与地面的亲密接触。 “我也要去!”医生松了口气,就这样任凭自己在半空中晃荡。 老板叹了口气,以他的经验来判断,若是拒绝医生的请求的话,等他回来的时候,会被他给念叨死。看来要趁他睡觉的时候出门的计划,彻底破灭了。老板把兔子玩偶塞进大衣的口袋里,无奈地叮嘱道:“记得不要动也不要出声。” “知道了,这还用你说啊!”医生得意地嘿嘿一笑,把自己露在外面的长耳朵也捞了回来,仔细地放到脑袋后面藏好。 二 陆子冈下了出租车后,立刻冻得一哆嗦,连忙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按理说他在北方已经习惯了这种大雪纷飞的天气,但南方的冬天委实难过,这下起雪来丝毫不比北方小啊! “小陆,这边。”和他一起下出租车的一位中年人并没有他这样狼狈,而是笑着招呼他这边走。 “来了!”陆子冈大步跟了上去,这回他是跟着唐教授来杭州出差的,据说前几日杭州的某位收藏界大佬病逝,留下古董字画无数,他的后人无力保存,便公开发出邀请帖,打算开一场私人的拍卖会转让。毕竟现在古董收藏也不仅仅是有钱就能玩得起的,瓷器类的磕了碰了摔了就一文不值了,字画类的更是难伺候,要控制湿度温度还要防虫蛀。没有耐心和兴趣的人,是完全没办法对古董倾注那么大热情的。 所以这邀请帖一发,古玩各界蜂拥而至,连国家博物馆也被惊动了。现在博物馆捐献也是有回馈补助的,还能发一些福利,也能博得一个好名声,所以这回唐教授也前来协商。 唐教授名叫唐安世,是国家博物馆的客座教授,专攻字画类,人称“唐半尺”。也就是说,字画卷轴只要展开半尺,唐教授就能辨别真伪。这称号有些夸大其词,却也昭示了唐教授在古玩界的地位,这回据说这位病逝的收藏界大佬手中,字画类比较多,所以唐教授才闻风而来。至于陆子冈,这一年多来一直在学习修补古书画,上面领导看他刻苦认真,觉得他可堪重任,便派他来给唐教授当助手。 他们此时已经是在杭州郊区了,陆子冈跟在唐教授身后,才发现他们是在一间颇具规模的温泉酒店门外,街道两旁停满了各种豪车。这次私人的拍卖会将历时三天,而他们今天到的便是最后一天。陆子冈并没有觉得他们来晚了,要知道好东西肯定是会放在最后一天的,况且若不是够格的古董,他们国家博物馆也不会收入馆藏的。 步入温暖的酒店大堂内,陆子冈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紧跟着唐教授走进顶楼的会场时,他下意识地四处张望了一下。 “你有熟人会来吗?”唐教授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笑着问道。 “呃,我认识这里的一家古董店老板……”陆子冈说到一半尴尬地笑了笑,显然不认为在这里能看到哑舍的老板。因为哑舍的古董给他的感觉是那么神奇,根本不是普通的古董可以比拟的。 “哦,也许会遇上,毕竟是当地人。”唐教授随口说着,并没有当回事。毕竟现在已经是最后一天的拍卖会,不够格的人根本拿不到这最后一天的邀请帖,一家古董店的老板而已,估计这里一件东西的价值就能买他好几家店的了。唐教授也不在意,此时他已经看到了几个熟人,连忙扬起笑容上前寒暄。 陆子冈挠了挠头,也觉得碰不上最好,还有那个胡少爷最好也别来。如果老板出现了,那就说明这里的古董有古怪,他可不想横生枝节,那样也太恐怖了。想想以前和老板还有那个胡少爷的瓜葛,什么锟刀无字碑龙纹铎,六博棋那次他还差点在那个宅院里莫名其妙地被人咔嚓掉! 生生地打了个寒战,陆子冈赶紧把那些不好的回忆给塞了回去。唐教授在和他的那些朋友聊天,他也不好凑过去,于是他自顾自地打量起周围来。这个会场收拾得极为不错,有种古香古色的味道。桌子上还有百宝阁上放着的一些摆设,虽然是仿品,但也极为精致,有着低调的奢华之感。参加拍卖会的人数也不算多,就七八十人,大多都是中老年人,偶尔有几个年轻的后辈,也是像他这样被长辈提携,带进来旁观的。 陆子冈这样一环顾会场,还真让他看到了个熟人,正是之前在六博棋宅院里碰到过的陈淼,陈淼拥有着一家私人图书馆,专门收藏古书孤本。陆子冈的目光和他一接触便分开了,对方也是认出了他来,但完全没有相认的意向,显然也是想要把那段记忆抹去。陆子冈也不在意,他此时注意到在会场的一旁角落里,摆放着一些吃食。他早上赶飞机就没吃什么东西,当下便踱步过去。心中还庆幸自己订的机票正巧时间掐得准,再晚一点,恐怕就要因为杭州这边的大雪而无法降落了。 刚刚拣了一些糕点放在盘子里,陆子冈一回头,就看到了哑舍的老板正倚在窗边闭目养神。刚刚因为角度的问题,对方被厚重的窗帘挡住了,他才没有看到。陆子冈这下直接愣住了,哑舍的老板真在这里?说明这场拍卖会里的古董有古怪?他是不是马上转头就走比较安全啊? 三 “齐王……齐王?” 他睁开双目,发现自己正身处在中军大帐之中,天色已晚,身前漆案上的凤鱼青铜灯正幽幽地跳动着,灯光昏暗,坐在他对面那人的面容都有些模糊不清。 又做梦了吗?齐王?这是在唤他吗? “齐王,那武涉已走……”对面那人见他回过了神,开始汇报军务。 听着这些话语,还有不远处大帐之外士兵们整齐的巡逻步伐,一些久远的记忆在他脑中慢慢被唤醒。 这应是他化名为韩信之时,大概在公元前203年,他平定了齐国,被刘邦封为齐王。项羽秘密派武涉前来游说,想要劝他反汉与楚联合,约定三分天下。当然被他严词拒绝了。 事实上,当时他最初的目标,只是想扶植一个秦氏皇族推翻秦二世胡亥,可后者把自己的兄长全部杀光,让他无所选择。他只好投奔项羽,又转投刘邦。而后来项羽却血洗咸阳,这让他对后者的不满升到了极点,又怎么可能与其合作。 “齐王,在下曾习过相人之术,懂得一二。”对面那人忽然话题一转,语气压得极低。 他收回心神,对于这一段的记忆,他有些模糊不清。他活在这世上实在是太久了,见过的人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很多很多都随着时间的车轮前进而被碾得粉碎。他使劲按了按太阳穴,过了半晌,才想起来此人名叫蒯彻,范阳辩士,是当时他属下的谋臣。 “相人之术?”他听到自己玩味地笑了笑,“先生相人之术何如?” “人之或贵或贱,在乎骨骼表象。或忧或喜,在乎脸容气色。或成或败,在乎有无决断。以此三点来相人,可万无一失矣。”蒯彻向前探了探身子,一脸的高深莫测。 他此时才看清这蒯彻的面容,此人面白无须,身材削瘦,双目流转着睿智的光彩。他淡淡一笑道:“哦?那先生观吾命运如何?” 蒯彻那双深邃的眼瞳,直直地看向了他,许久之后才缓缓道:“齐王的面相,最高不过封为诸侯,并且还会有性命之忧……奇怪,但齐王殿下的背脊却是贵不可言……两者相悖,真是怪哉……” 他微微眯了眯双目,若是扶苏当年顺利登基的话,区区王公诸侯肯定也不在话下,本身甘家就是世家大族。至于性命之忧吗?他已经经历过一次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听着这位以辩才著称的谋臣继续侃侃而谈,转为开始劝说他拥兵自立。 而他也不得不承认,在他漫长的生命里,这个时间,是他最接近皇位那个诱人宝座的一次。 只要他想,便可以坐上去,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他并不想。 “……灭魏、徇赵、胁燕、定齐,殿下的功劳已无人可比,赏无可赏,封无可封了。投楚,楚王不会信,归汉,汉王会震恐。殿下虽居于臣位,却有压迫君主的威势,声名高于天下,属下甚为忧虑……” 也许是陆子冈的目光太过于灼热,老板从混沌的梦境中睁开了双眼,也有些微讶地看着陆子冈,微微勾起唇角道:“没想到你也来了。” “哦,中午刚下的飞机,还想着明天有空就去你那里坐坐呢。”陆子冈慌忙解释道,对自己刚刚冒起来的临阵退缩的想法而感到羞愧,不过随之而来的便是几乎满溢的好奇心。“老板,你这次来是看上什么东西了?来说说看嘛!这样我也可以和唐教授先打个招呼,省得竞价了。”其实现在唐安世和那些熟人们寒暄的内容,也多是这样的事先通气。拍卖会的邀请帖上已经罗列出来部分藏品,虽然这样的事前打招呼,也不能打消竞争者的念头,但多少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老板挑了挑眉,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时,却忽然若有所觉地往会场的门口看去,脸色微变。 陆子冈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脸色也跟着变了。因为他看到他最不想看到的那位胡少爷,正面无表情地走进会场。独一份的白发赤瞳,再加上肩头正左顾右盼的小赤鸟,绝对不可能认错。如果说刚刚陆子冈想要离开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的话,现在就真的想要走了。哽咽难言,他就知道杭州这地界发生的事情不能凑热闹! 不过奇怪的是,这胡少爷也是跟着人来的,当先走着的那个中年大叔,儒雅斯文,他的手拄着一根拐杖,竟是腿脚有些不便。陆子冈认得他是杭州一家博物馆的馆长,以前曾经在一些会议上见过面。而在这位馆长的右手边,与他并肩而立的,却是一位年轻人。 陆子冈皱了皱眉,因为这个人看起来极为面善,他略回忆了一下,便想起来这人曾经与老板瓜葛极深,白泽笔那一次,同样被招来前世记忆的就是他,好像是个医生。 那位馆长先是与几位熟人招呼了一声,却并不停留,而是直直地朝老板与陆子冈所在的这个角落走来。陆子冈连忙把手里的糕点放下,擦了擦手,却见那馆长根本不是冲他来的。 “哈哈,老板,果然你也在这里,我这回看中的是那套天青釉刻花秘色瓷杯盏,可不许和我抢哦!”馆长爽朗地哈哈一笑,也不管老板有没有回应,转身便去和其他人招呼寒暄去了。这等作态,显然是对老板极为看重,引得一些人投过来疑惑的目光。只是见是个年轻人,便不甚在意。 馆长也是紧张过度了,他今日还专门先去了趟哑舍,可是却扑了个空。这可把他急坏了,本来想捎带老板一程,正好路上再联络联络感情不要抢他看中的东西的。不过在要离开的时候,正巧遇到了医生与胡亥。馆长知道老板与医生是好朋友,所以也就没多考虑,三人一同前来。他不知道的是,这位医生的芯子早就换了一个灵魂,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医生了。 馆长说了句话就走了,但扶苏和胡亥却并没有跟着离开。老板看着面前的扶苏,百味杂陈,轻叹一声道:“没想到你也来了。” 陆子冈听到这话就觉得异样。这句话他刚刚说过一遍,可是此时从老板的口中再说一遍,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复杂意味。陆子冈搓了搓手,觉得手心开始冒汗,他是不是走开一下比较好? 扶苏闻言笑了笑道:“只是想见见你,没别的意思。”他说到这里微微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老板大衣口袋外露出来的那只兔子玩偶耳朵上,脸上的笑意深了几分,“算算我们也快一年没见过了。” “快一年了吗?”老板怔了怔,他对于时间的概念,是和其他人完全不同的。一年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在哑舍之中,时间像是停止了一般,也像是过得飞快,好像上一次与扶苏决裂的见面,也不过是一眨眼之前。定了定神,老板看向远处左右逢源的馆长,扬了扬下颌道:“你和馆长认识?” “不认识,他认识的好像是我的这个身体。不过不用担心,其实今天不跟馆长一起,我也是可以进来的。只是凑巧罢了。”扶苏说的倒是实话,因为胡亥在古玩界也很有门路,区区一张邀请帖而已,后者早就弄到了。扶苏说话完全和普通人无异,略带古语的言词,自然是不好在平常的场合说出,这也是入乡随俗。 一旁的胡亥低垂着眼帘,额角抽搐。可能自家皇兄没有注意到,今天的他非常话唠,与往常的皇兄大相径庭。 陆子冈只是在旁边站着,就能感觉到此处杀机大盛,连温度好像都瞬间降低了几度,让人背后直生寒意。他刚想找个借口走开,就听到大厅内播放着的音乐一断,主持人上台有请各位入座,宣布拍卖会即将开始了。陆子冈自去寻着唐教授,心中还暗自庆幸终于离开暴风中心了,却不曾想唐教授正好和馆长聊着天,索性两人就坐在了一起。而馆长却又招呼着老板同来,老板身后又带着那个医生和胡少爷。唐教授和馆长的那一排已经没有位置了,陆子冈被迫与老板等人坐在了后面一排,各种欲哭无泪,只能低着头翻看着手中的此次拍卖会部分藏品简介。 主持人上台之后说了几句场面话,悼念了已经去世的收藏界大佬,又欢迎来临的各位,随后也不赘言,立刻进入正题。一开始拍卖的十件藏品都是指明了可以私人收藏的,馆长和唐教授等虽然觉得这些藏品价值不错,但还是要差上一些。他们私底下都通过气,知道今天总共拍卖十五件藏品,十件藏品之后的五件,才是国宝级的。那五件藏品普通人即使买得起也供不起,所以专门面对与会的各家博物馆拍卖。不过博物馆可拨的经费自然不能与私人相提并论,所以前面的这十件藏品可以拍得出天价,后面五件国宝级的藏品有可能加起来都不如前面一件的钱多。 馆长心情很不错,因为他来到这里才知道今天拍卖会是这样安排的,不禁大为赞叹这家人会办事。这回他不必担心老板会跟他抢东西了,因为他看中的那套天青釉刻花秘色瓷杯盏,定然是属于国宝级的藏品。 在拍卖到第四件藏品,也就是一台明代蟹壳青澄泥砚时,馆长见老板居然一次都未举牌,不禁疑惑地转过头来问道:“老板,怎么,没有看得上眼的东西吗?” 老板点了点头,没有回答。 馆长问完就一拍额头,心想自己真是高兴糊涂了。哑舍里的东西他又不是没见过,光外面百宝阁上摆出来的那些就价值连城了,澄泥砚虽然是好东西,但老板那里随便放在柜台上天天用着的就是宋代梅花坑的端砚,又怎么能看得上这个? 馆长悄悄地又把头扭了回去,不再得意忘形了,没看老板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吗?肯定是因为那五件藏品不向私人开放拍卖,他要低调点…… 老板的脸色确实不好看,但原因绝对不是馆长以为的这个。 陆子冈坐在最外面,身子却拼命地往前凑,向前一排的唐教授低声请教。唐教授好为人师,此时又不是博物馆看中的那几件藏品拍卖,便乐于指点一二,只是越回答越觉得这小陆同志怎么有些基础知识不过硬啊?连澄泥砚有哪几个坑都不知道。陆子冈自然不会那么没水准,但他若是不找点话题聊着,他就会觉得自己要被老板另一边的那个医生的眼神洞穿了!虽然他知道那根本不是看向他的! 但是,幸好那个胡少爷是坐在离他最远的另一边,在陆子冈看来,那个胡少爷自然是要比老板危险一千倍一万倍的人物。 不过,这个嚣张的胡少爷,今天出奇的乖啊!居然连一句话都没说过,当真奇怪…… 四 “齐王殿下!”他从恍惚间回过神,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城墙上,不远处自己的军队正捉对厮杀。当然,是只有架势没有杀气,因为这并不是战场,只是日常操练。 他缓缓地眨了下眼睛,又睁开来,确认眼前的场景并不是自己的错觉,多半自己又是在做梦。 “齐王殿下,日前属下所进之言,殿下可有决断乎?”这个在自己耳边唠叨的声音,他在不久之前就听到过,所以不用回头确认,也知道身后之人就是那辩士蒯彻。 他一手拿着令旗,一手在青灰色的城砖上慢慢地敲打着。为何会不断回想起那时候发生的事?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汉王并不是虚怀大度之人,殿下三思啊!”蒯彻语重心长,苦口婆心。 他抬手举起令旗,挥舞了一下,震耳欲聋的军鼓声骤然而起,长短间隔,城墙下的士兵们便令行禁止,整齐划一地开始迅速变阵。 “殿下,在帝王眼中,功臣天生就有罪,谁让功臣有能力造反乎?诸帝王防功臣,如防贼般,无一例外。”蒯彻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齐王殿下就这么愚忠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若是换位相处,他蒯彻也有这般精兵强将,此等盖世功勋,绝对争上一争。 “无一例外……么……”他喃喃自语着,心里想着的却不是刘邦,而是另一个人。 “毕之……” 老板睁开了双目,发现周围人声鼎沸,争相竞价,他在一愣神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在拍卖会场上,就失了神智。 “毕之?你怎么了?”一旁的扶苏关心地问道,甚至还想伸出手来摸摸他额头,看他有无发热。 老板不着痕迹地避开了他的手,淡淡地摇了摇头,并没有多加解释。 接二连三地梦到以前发生的事,是因为要收回那个物事,而心已乱了吗? 且不论老板这边发生的小插曲,拍卖会就这样一直顺利地持续下去,一直到第十个藏品拍完,他们这一排都没有任何叫价的举措。这自然在旁人眼中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这一排四个人,都是看上去不过二十余岁的年纪,一看就是来看热闹的。 当然,陆子冈确实是来凑数的,但其他人却不是。老板是看不上这些藏品,扶苏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胡亥则是眼界极高,觉得这些古董没有任何精魄灵气,一文钱都不值。 医生的兔子玩偶早就没乖乖地趴在老板的口袋里,都已经露出小脑袋来了。但他却一直都没看向台上的那些展品,而是牢牢地盯着近在咫尺的扶苏。 准确的说,是盯着自己的身体。 虽然不忿这个鸠占鹊巢的小偷,但医生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气质和他完全不同。 一身名牌的休闲服,一看便知是人生赢家。没有戴眼镜的面容上透出一股让人难以忽视的凌厉霸气,但又控制得很好,并没有锋芒毕露,只是随随便便坐在那里,便是一副上位者的架势。 再回想以前的那个自己,简直就是两个人嘛!医生各种心情低落,目光越发的恶狠狠起来。 当然,兔子玩偶即使再怎么做出恶狠狠的眼神,也是很萌很柔弱的。医生的长耳朵耷拉了下来,发誓回去之后就让老板给他换个老虎的玩偶,不行就霸王龙!喏,其实高达也是可以的…… 医生的思绪又不着调地跑偏了,扶苏却连眼角余稍看他一眼的时间都欠奉,是彻彻底底地藐视着这个对手。 等主持人再宣布下一个藏品的时候,本来神情轻松的馆长便坐直了身体,唐教授也不再理会陆子冈那些基础知识问题,攥紧了手中的邀请帖。在每个人的邀请帖上,背面都有着号码,叫价的时候可以直接举起邀请帖。 剩下五件藏品都是内定要给博物馆的,只有拥有特殊号码的人才可以叫价,所以气氛就没有之前的热烈,而且也进行得很快,显然是这些博物馆的代表们在之前就达成过默契。馆长拿下了他看中的那套天青釉刻花秘色瓷杯盏,唐教授收了一幅清郎世宁所画的《乾隆皇帝刺虎图》,其他三件藏品也依次被拍下。 主持人简单说了几句结束语,就散会了。拍下藏品的人拿着邀请帖去和相关负责人交接,其他人相继离开,会场内很快便冷清了下来。唐教授和馆长等人并未起身,他们这些要走正规流程,所以倒是不急。唐教授刚想说些什么,目光却落在一处,眉毛紧锁了起来。 “咦?那不是老陈吗?他怎么去休息室了?”馆长也发现了异状,这个会场隔壁连着休息室的,这回拍卖,那位收藏界大佬的后人定然也来了,只是并未出现而已。 陆子冈一怔,他们说的那个人他也认识,就是那个拥有着一家私人图书馆的陈淼。陆子冈也不笨,飞快地压低声音对唐教授说道:“这人在拍卖会上一次都没叫过价,他很有实力的,不可能白来一趟。”陆子冈观察得这么详细,也是因为他刚刚太闲了。而且在场除了老板这些人,他也就只认识这一个。 此时坐在陆子冈身旁的老板却站了起来,从他面前走过,直接往那边陈淼进去的休息室走去。当然,他这一动,身旁的扶苏和胡亥也跟着去了。 馆长用拐杖敲了一下地面,马上生龙活虎地说道:“失策了!这主家肯定有压箱底的东西没拿出来拍卖!”说罢连忙站起身,一深一浅地追着老板去了。 唐教授肯定也不会落于人后,立刻跟上。陆子冈又默默地在心中吐槽了,原本陈淼一人行动倒不显眼,他们这一行六个人,这么大动静,绝对引人注目。不过好在此时会场里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倒也没引起什么风波。 休息室其实并不小,门打开之后,里面大概有一间会议室大小,还有一个长桌。陈淼本来暗自欣喜自己眼光独到,正在和休息室中的一位小姐套近乎时,却愕然发现门一开,陆续进来了五六个人。 “好啊!老陈,你居然想要吃独食?可被我抓到了吧!”馆长嘿嘿一笑,无比得意地在陈淼的对面坐了下来。 陈淼苦笑地摸了摸鼻子,叹了口气道:“我这不是知道有件东西没拿出来拍卖嘛!所以过来问问。” “是什么东西?”唐教授落座后,也感到好奇。不过他礼数周全,倒是先向那名女子递了张名片,相互通报了姓名。 这位女子姓张,并不是那位收藏界大佬的后人,而是一位律师。她大概三十多岁,瓜子脸,一副干练精明的模样。陈淼一听便泄了气,他和一个律师谈也谈不出什么花样来,原来他还以为是那位老先生的后人呢!看来对方真的连面都不愿意露。 “咦?看你这表情,到底是什么东西啊?”馆长也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都见过太多的古董了,能让陈淼这样的人失望成这样,那该是什么样的古董?“不会是什么高山流水的古谱吧?”馆长取笑了一把,因为陈淼痴迷于各种古书,当然琴谱也是算在内的。 这时他们闲聊着,那位张律师已经起身走到老板那些人之中递交名片了,这些都是社交礼仪,他们也浑然不在意。 陈淼抹了把脸,重新恢复了冷静,淡淡一叹道:“是一枚免死牌。” “免死牌?”馆长和唐教授同时一震。 免死牌是老百姓在世俗之间的说法,真正应该称之为“丹书铁券”或者“丹书铁契”,是古时候皇帝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者免罪的信物。因是用丹书写铁板上,故名之丹书铁券。而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便将铁券从中剖开,朝廷和诸侯各存一半。最早是由汉高祖刘邦颁发,后来各朝皇帝相继效仿,成为了奖赏功臣诸侯的一种福利。民间戏曲传奇中也多有描述,因为其有着免死的权力,便称之为免死牌。 虽然历史上被颁发的免死牌无数,但在岁月中,这些免死牌或破碎或失传或直接被后人抵用掉让皇室回收,所以留传下来的并不多。当今最早的免死牌,是五代吴越国王钱缪铁券。 想到这里,唐教授就难免得意了,因为这块钱缪铁券现在就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他带着炫耀的语气问道:“这丹书铁契在梁代时用银字填字,隋代时用金填字,明代时仿唐制。老陈,你可见到过那块免死牌?是何形制?” 陆子冈分了一半心神在听他们聊着天,另一半心神却在注意着老板的动静。他见那名张律师拿出了一份文件递给了老板,后者略看了一眼便点了点头。这是在搞什么?陆子冈不敢擅动,眼睛使劲地睁大着,都快要抽筋了。 耳朵里却听那陈淼神秘地压低了声音道:“丹书铁契始于何时?” 馆长呵呵一笑道:“好你个老陈,居然还来考较起我们了。《汉书》上记载,汉高祖刘邦登基后,‘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这丹书铁契一词,便源于此。只是后来多被称之为券了。” 陈淼点了点头,脸上做出高深莫测之色,缓缓道:“我虽然未见过大佬所藏的那枚免死牌,但听见过的朋友说起,那枚免死牌是真正的丹书铁契。” “当真?!”馆长和唐教授都吓了一跳,随即都不信地摇了摇头。 真正的丹书铁契,那就是刘邦亲自颁发的那一批,离现在都两千多年了,根本不可能还存在。那刘邦大杀功臣,那些功臣连后人都没有,又如何传承下去?这造假造得连陆子冈也各种不信,但他此时却看到休息室另一边,那个张律师拿出了一个锦盒,递给了老板。老板在打开确认过之后,便在文件上签了名。陆子冈骇在了当场,因为从他这个角度看去,正好能看到锦盒内正静静地躺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铁板。 不会……这么夸张吧…… 陆子冈目瞪口呆,等他重新回过神时,却见老板等三人已经离开了休息室,张律师陪坐在馆长等人左右,含笑地听着他们争论不休。陆子冈张了张嘴,后又默默地闭上了。就当他什么都没看到吧,并且老板他们离开了也代表着麻烦的远离。 只是他实在是太好奇了,那锦盒中的铁板是不是传说中的免死牌啊?陆子冈好奇得抓心挠肝。 五 远处雄伟的城墙上旌旗招展,街道两旁站满了迎接他的官兵和百姓。他端坐在马背之上,在缓慢的颠簸摇晃之中,细细观察着那些官兵与百姓的服饰,才确定现在是在他当年入洛阳参加刘邦登基的场面。官兵们身上的盔甲还算齐整,但手中的兵器却残缺不全,百姓们虽然都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但在经历了秦二世的暴政和乱世的动荡后,个个面黄肌瘦。 但他们的眼中却透出夺目的光彩,那是对和平安宁生活的向往。 纵使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经历过乱世了,却还是在看到这样期许的目光时,会忍不住情绪激荡。 可这股热血,却又转瞬间冷却了下来,因为他知道,这是两千多年前的画面了。 马匹顺从地在御道上前进着,在进到城门没多久,便见到了一人在群臣的簇拥下,徐徐走来。那人面留美髯,鼻梁高耸,额头突出,多年前便被吕雉的父亲一眼相中,说是有龙颜之相。 他快步下马,已经无法回忆起当年此时的心情,只是按照周礼打算行跪拜之礼。 当然,这也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对方一个面子,尽管面前这人已经登基为皇,但也绝对受不住自己一拜。 果然刘邦快步抢上前,一把扶住了他的手臂,哈哈一笑便领着他朝大殿而去。 簇拥着他的若干功臣们,浑然没有臣子的自觉,大声说笑者,引吭高歌者,窃窃私语者均有。他冷眼旁观,发现刘邦的笑容有些僵硬,显然是对此极度不满,只是隐而未发矣。 登基仪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起,变得蒙而且虚幻,周围的声音也都混沌而且模糊,他站在那里浑浑噩噩,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在梦境还是在现实。 他曾经梦想过无数回这样的场面,但现在,站在丹陛之上的,却不是他期待中的那个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句话非常清楚地传入到他耳中。 “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黄门令的声音极有穿透力,他每念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就排众而出,躬身站在丹陛之下。他也如同木偶人一般,站在萧何的后面。 当年的他,究竟是因为什么才决定离开的呢?明明一开始还是很想为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们做些实事的。 记忆有些混乱,他垂着头犹自思考着,忽然手上一沉,一块用朱砂书写的铁板落入了掌中。 “陛下剖符作誓,赐丹书铁契,于金匮石室之中,藏之宗庙……” 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是了,是这时候开始的…… 手里捧着锦盒的老板,看着人来人往的酒店大堂,不由缓缓地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这东西对他的影响,要比他想象的更深。 老板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一直走在他身侧的扶苏。 这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角度,因为在最久远的记忆中,他从来都是追随着对方的背影,始终恪守君臣之道,主动落后半步。 从未有过这样并肩而立的情况发生。 老板难免有些晃神,但片刻后就找回了神智,从容道:“这是属于我的东西,我只是拿回来而已。” 扶苏的眼中精芒一闪,去年他们两人重逢之际,他曾听老板提起过当年之事,闻言便猜到了这免死牌的来历。竟是刘邦亲自颁给韩信的丹书铁契吗? 扶苏话虽未说出口,但老板却已知他的疑问,便点了点头道:“没错,确是刘邦所制。当年其他王侯的丹书铁契均没有免死这一条赦免,独独赐予我的有。我便知他已深恨我许久了。” “如果是我,断然不会这样对你的。”扶苏喟叹一声,无比的怅然。 老板抿紧了唇,这次却一言未发。他手中的免死牌,也属于帝王古董。只是这个古董代表的,是帝王的背叛。 帝王的契约承诺,从来都是一纸空文,就算是用最坚固的铁铸成,也会轻易地被摧毁碎裂。 世人皆道,兄弟可以共患难,但不能同富贵。当年这丹书铁契发下来,铁契还崭新得闪闪发亮,刘邦的屠刀便已经落下。 所以丹书铁契在之后便不被称之为“契”,而是“券”这种充满交易意味的字眼了。 而帝王的背叛,重点其实并不是“叛”,而是“背”。 那种表面上笑语盈盈,暗地里却擦亮屠刀,才是最可怕的。 刘邦为每个功臣都颁发了半块丹书铁契,然后自己留下了另一半,藏在金匮石室之中。表面上是和睦如初,私下却如鲠在喉,待帝国安定之后,便按着那些免死牌上面的名字,一个接着一个地除去。 这根本不是免死牌,而是催命牌。 也许是当年的他还太年轻,即使是早就看穿刘邦这个人的本质,断然离去,心中却也难以释怀。他手中的这块免死牌,虽然在漫长的岁月中有无数次他都可以重新收回哑舍之中,但他还是置若罔闻,直到今日不得已而为之。 老板不想去想扶苏这句话的背后又有着什么深意,感觉着口袋里的兔子玩偶挣扎着要爬出来,老板连忙腾出一只手把医生重新塞了回去,面上平静自若地淡淡道:“我先走了。” 扶苏也并未说什么,看他穿得单薄,便解下自己脖颈间的羊绒围巾,仔细地替他围好。他的视线落在了老板身上灰色的毛呢大衣上,在发现这件大衣是他去年寄居在哑舍时穿的后,俊容上的笑意更深了。 老板的唇蠕动了几下,最终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静静地离开了。 胡亥紧攥着拳头,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步道:“皇兄,那免死牌岂不是帝王古董?为何就让他如此简单地拿去?”胡亥今日前来,还以为皇兄是终于打算出手干扰老板的计划,结果最后他却什么都没有做。 扶苏的嘴角轻轻一翘,若无其事道:“如果你很想要一样东西,那么就放他离开,等他回来找你的时候,你就永远拥有他了。” “……” 第53章青镇圭 一 扶苏的眼睛盯着手中的竹简,心思却完全不在上面。 他再一次地抬起头看向毫无动静的殿门外,极力抑制自己有些起伏不定的情绪。 今日,是那名少年来向他觐见的日子。 虽然父王什么都没有说,但扶苏明白,这是父王看好的股肱之才,是为他而准备的。 只是既然已封那名少年为上卿,又不声不响地丢到他这里来当侍读,这样一捧一摔的折腾,难不保那少年会有什么怨气。 扶苏低下头,摩挲着手中的竹简,淡淡地勾起一抹笑容。 是啊,这又是父王的考验,如果他能收服这名少年,那么他就将增添一只臂膀。若不能收服,父王则会认为他没有继承王位的能力。若为王,那必然需要有驾驭臣子的能力,否则又怎配为“王”这个字? 要知道,他的弟弟们可一直都对他虎视眈眈。 “公子,甘上卿到。”殿门外传来内侍顾存低沉轻柔的声音。 扶苏并没有在顾存说话之前,听到半分衣袂摩擦的声音,也就是说,顾存在外面已经站了许久了,故意延缓通报。 很好,不愧是从小照顾他长大的内侍,完美地领会了他的意思。扶苏低垂眼帘,掩去眼中的笑意。他铺好桌上的竹简,撩袖伸手拿了一根蒙将军送给他的毛笔,沾了些黑石脂,悬起手腕,在竹简上慢慢地书写起来。 不同于竹片沾漆书写的生硬晦涩,兔毛所制的毛笔书写时行云流水,扶苏已经预感到,这种毛笔将要在书法史上掀起何种改革风浪。他现在所书的笔体,就已经不同于笔体粗细一致的篆体,而是随着笔锋走势,有了各种各样的变化。 扶苏心情舒畅,写了几句《周礼·大宗伯》,才缓缓地说道:“宣。” “诺。”顾存在殿外应声而去。 不多时,扶苏就听到殿外传来玉环佩叮咚作响的清脆声。 《礼记·经解》有云: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有身份的君子必佩玉,从殿外由远及近的环佩之声,便能听得出来人走动的速度不徐不疾,显然并没有因为长时间的等待,而显得有任何的浮躁心急。 扶苏握笔的手顿了顿,但却并未搁下,就算来人已经步入殿中,向他长揖见礼,他也没有回应。 殿内的声音随着来人的站定,而变得重新肃静起来,玉环佩的声音没有再次响起,而扶苏也听着对方平稳的呼吸声,心平气和地把这卷竹简写了下去。 很好,他最喜欢聪明人。 直到最末的一张竹片都写满了字后,扶苏才停下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字迹,这才缓缓地抬起头。 殿中那正站得笔直的少年,便映入了他的眼帘。说他是少年,其实还未到,身量顶多算是比垂髫黄口的孩童大上一些,看起来就像是八九岁一般。还未到束发之年的少年却穿着一身华贵的上卿官服,就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偏偏那充满着稚气的脸容上,是满满的镇定与骄傲,简直让人想要发笑。 扶苏伸手揉了揉眉心,借着这个动作把自己脸上的笑意掩饰了下去。这个少年确实是可以骄傲的,只有十二岁的年纪,却独自出使赵国,让秦国不费一兵一卒而得河间之地。这等能力,就算是自视甚高的自己,也不敢保证能够做到。 “坐。”扶苏挥手指了指一旁的案几,少年微一欠身,不卑不亢地落座。 “甘上卿,汝对孤可有所不满?”扶苏看着少年勾起唇角,毫不客气地开口问道。少年的祖父甘茂,曾经是秦国的左丞相,却因为受人排挤,而逃离了秦国,最后客死魏国。他很想知道,这少年对于秦国,究竟是有着什么样的感情。 他要弄清楚这少年是不是可以养得熟,若是一头养不熟的狼崽子,他可没那闲工夫伺候着。 “并无不满。”少年眼观鼻鼻观心,无比镇定严肃地说道。 “那从明日起,每日卯时,入宫侍读,汝可有异议?”扶苏的声音放缓,他其实也没比少年大几岁,在启蒙之后,对他影响最大的,自然就是他的父王,所以在任何方面,他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在模仿着对方。例如这种平缓的说话方式,也是学习自他父王。虽然没有任何声色俱厉,却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和气势。 “谨遵公子旨意。”少年一板一眼地应下,并无半分勉强,甚至在很痛快地应允后,直接站起身踱步到扶苏身旁,恭敬道,“臣今日便可开始侍读,公子写的一手好字。”他那句疑似恭维的话语说得极其自然,随即便自来熟地坐在了扶苏身侧,把案上的竹简拿了起来,仔细端详欣赏着。 扶苏被少年的这番举动哽得不轻,他本想给对方一个下马威的,但显然对方要比他更认得清形势。 “公子所书的,是《周礼·大宗伯》篇。”少年显然博闻强记,只看了几句,便猜到了出处,话题一转道:“公子可是有感而发?” 扶苏抬起头,发现少年的目光落到了他身后的柜阁上。扶苏不用回头,都知道少年在意的究竟是什么。 静静躺在锦盒里那片尊贵黑绸之上的,是一枚青色的镇圭。 “以青圭礼东方。”少年青稚的童音朗朗读着竹简上的文字,“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镇,安也,所以安四方。” 镇圭者,盖以四镇之山为饰,圭长尺有二寸。天子冕而执镇圭,亦所以镇安四方。青色的镇圭,可以说代表着天子的礼器。少年的目光从竹简再次不可抑制地转移到青镇圭上,他几乎可以从上面的篆体纹饰刻画分辨得出来,这是周朝天子代代相传的青镇圭。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青镇圭,会在公子扶苏这里?难道是秦王从哪处得来,然后赏赐之? 少年想到了此点,清澈的瞳孔微缩了一下。这说明,秦王已经属意了下一代的继承人? 扶苏没有回头,也没有去看少年脸上的表情。这枚青镇圭是他特意放在此处的,这也是在向少年昭示自己名正言顺的光明未来。 虽然父王赐予他青镇圭的举动,大抵还是帝王的考验之一,例如让他的诸位弟弟们眼红心跳抓心挠肝,以至于上蹿下跳地给他使绊子,但这并不妨碍他借此礼器,狐假虎威一番。 扶苏又拿起一卷空白的竹简,慢慢地在案几上铺好,再次拿起了那根兔毛笔,口中淡淡问道:“何为圭?何为臬?” “圭者,双土也。臬者,自木也。以土圭水臬之法测土深,测日影,正四时,以求地中。陈圭置臬,瞻星揆地,此乃立国之根本也。”少年在一愣神之后,回答得一板一眼。圭臬两物在很久以前是很平常的物事,但这两种物事却是在建立一座城池之前,探测丈量土地时必须使用的工具。长此以往,便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象征意义,甚至有了玉圭金臬之说。 扶苏手中的笔开始在竹简上落下,但却并不妨碍他一心二用,只听他继续问道:“那何为圭臬?” 少年这次并没有立刻回答,因为一个词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意思,例如度量,例如权衡,又例如绳墨等等。他看着扶苏优雅地书写着,沉吟了片刻,才谨慎地缓缓道:“法度,规则。” 扶苏眼睛都未眨一下,继续咄咄逼人地追问道:“那何为法度?何为规则?是君父所言?是智者所言?还是圣人所言?” 少年闻言怔忪,根本没想到会被问到这样刁钻的问题。即便他能随便根据他的这个问题侃侃而谈半个时辰以上,但他知道,公子想要的,并不是那样的敷衍。 半晌身畔都没有声音传来,扶苏很满意少年的反应,他还是没有抬头,只是淡淡地吩咐道:“上卿今日且回吧,明日卯时,请准时。” 这句话说得轻飘飘的,却有着让人无法拒绝的威势。 少年此时才知自己逾越了,公子方才说明日起入宫试读,他今天还没有资格坐在这里。顿时锦衣内里冷汗津津,恭敬地低首叩别。 直到少年倒退着走出殿外,扶苏都没有抬起头看他一眼。待案几上的那张竹简写到最末一片,扶苏才搁下笔,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能在对方的心中种下一颗名为质疑的种子,今天的发挥当真不错。 迟早,这枚种子会开始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再也无法从心间拔去。 扶苏摸了摸光洁的下颌,还很稚嫩的俊秀脸庞上伪装的镇定气场全然崩裂,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神情。 不愧他排练了好几次啊…… 二 扶苏虽然在看着军事情报,但多半的注意力还是在身侧整理竹简的少年身上。 这位表面恭敬,事实上内心无比倨傲的少年,已经成为他的侍读有一段时间了。扶苏越是和他接触,就越是震惊于他渊博的学识,也越好奇他究竟师承何处。一想到最近宫廷中传得沸沸扬扬的那个传言,即使知道是有人别有用心,但扶苏心底也是各种不舒服。 说到底,他的年纪也不是很大,城府还没有那么深。 更何况,如果真正想要把一个人收为心腹,就没有必要在对方的面前还掩饰自己的想法。 只是,这要怎么问出口呢? 扶苏装模作样地翻看着手中的军事情报,这些情报都是由快马交接送到秦王政的手中,后者会命人复制一份,第一时间送到他这里。并不是想要这个还未束发的公子扶苏能有什么过人的见地,只是在潜移默化地培养他执政的能力。 正忍不住把眼神从写满情报的竹简上,转移到身侧的少年身上时,扶苏忽然发现那少年居然转过了头来,两人的目光对了个正着。扶苏忍住想要躲开的冲动,定定地看着他。 少年还很稚嫩的脸庞上一片沉静,只听他淡淡地开口道:“若是公子想问宫中的流言,请尽管问。” 这样的机会,扶苏自然求之不得。他放下手中的竹简,沉声问道:“孤听人传汝曾是罪人吕不韦的门客,可有此事?” 少年淡薄的唇轻蔑地一勾,缓缓道:“公子居然信?吕相去时,臣才几岁?何来门客之说?” 扶苏自然知道这种流言荒诞不经,可无风不起浪,他顺势继续追问自己一直疑惑的问题:“卿之祖父曾离秦国,封地被夺,那……卿居何处?”扶苏一字一句地斟酌,生怕有所冒犯。 但虽然小心到如此地步,少年闻言,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僵硬了一下。垂在身侧的手悄悄地紧握成拳,少年低垂眼帘,掩住了双目中的情绪。“祖父去后,甘家如大厦将倾,万劫不复。臣幸得师父收养,才得以有今日。” “师父?”扶苏挑了挑眉,毫不掩饰对于少年口中那个师父的兴趣。能将一个孩童调教成秦国上卿,那本人又将是如何的惊才绝艳? 少年抿了抿唇,像是在犹豫什么,半晌之后才艰难地说道:“吾师……曾是吕相门下之客……只是闲散人等,寻丹问药而已。” 扶苏一愣,这才知道这流言居然还真有些靠边。他此时才注意到,少年口中一直是称吕不韦为吕相的,看来虽然并无直接瓜葛,这少年也绝不是踩低捧高之辈。看着少年木然中难掩紧张的神色,扶苏不由得一笑道:“无妨,当年吕相门下三千门客,多数乃是滥竽充数罢了。”说罢又觉得有些不对味,他这不是说人家师父是滥竽吗? 果然见少年的脸色一沉,扶苏这下也不好再去细问他师父的事情。不过反正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报到父王那里,总会能找到的。扶苏也厚脸皮地当之前说的话根本不存在,反正父王无数次地言传身教让他明白,身为上位者就是需要城墙厚的脸皮。 “汝师只汝一名弟子?”扶苏发誓,他只是受不了殿内窒息的气氛,随口一问,绝对不是想要套话。 少年的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一板一眼地恭敬回答道:“吾师来秦前,曾有一位弟子。臣曾听师言及几次,但并未见过,那位师兄应在赵国。” 扶苏的眼角余光正好瞥到手中的军事情报,不由轻笑道:“赵国,已成历史矣。”说罢便把手中的竹简往少年的方向递去。 少年脸色微变,连忙双手接过竹简,细细看去。 秦趁赵连年天灾再度发起攻击,武安君李牧领兵迎之。李牧镇守边疆多年,败秦数次,王翦不与其针锋相对,便对赵王迁用离间计。李牧功高震主,赵王迁早就心存忌惮,离间计一出,赵王迁便夺李牧军权。李牧因前线秦国大军压境,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拒绝交出军权。此举令赵王迁越发不安,下令派人暗中逮捕李牧,夺其虎符。 “赵王迁自毁其臂啊!武安君愚忠矣。”扶苏用食指轻敲桌面,开始思考着是否要救李牧这个盖世名将。但这个问题,恐怕他父王也曾考虑过。这战国乱世的四大名将,起翦颇牧,白起、王翦、廉颇、李牧。秦赵两国分别拥有两名,但白起已死,廉颇老矣,只剩王翦与李牧……罢了,此时恐怕也已经晚了,李牧在赵国的威望恐怕要比赵王迁还要高,赵王迁不动手则已,一动手便必然会雷霆万钧。 即使是愚蠢如赵王迁,恐怕也会懂得夜长梦多的道理。 扶苏的目光落到身旁的少年处,见他正好看完竹简抬起头,两人的目光一接触,便已知彼此想的都差不多,均为这一代名将的末路而沉默了起来。 没有人会说王翦卑鄙,离间计自古便被用得炉火纯青,他们身处在不同的两个阵营,王翦只是简单地用金银财宝贿赂了奸臣郭开,便让大秦士兵免于战场厮杀,这是大功一件。而且若是赵王迁像秦王政信任王翦一样,无比信任李牧,恐怕这种事情也不会发生。 少年的心情有些低落,他抚摸着竹简上的纹路,低低地叹息道:“何为法度?何为规则?是君父所言?是智者所言?还是圣人所言?……” 扶苏闻言一怔,他没想到,这句他们初见时他所说的话,少年竟一直记在心里。 “规则,分天道规则和人道规则。清泉自高往低而流,日月星辰东升西落,此乃天道规则,非人力所不能及也。吾辈亦不奢望。”扶苏转过身,拿起身后青镇圭的盒子,放在了桌面之上。想要碰触青镇圭的圭面,却又克制地收回了手,紧握成拳。他还不是王,所以没有资格拿起这面青镇圭。 “而拥兵几何,赋税几何,铸币几何,此乃人道规则。” “于是乎,规则,应是君父所言。” 扶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低头看着面前的青镇圭,淡淡道:“这天下乱世已久,应有人另立规则矣。” 他没有说出口,但言下之意,少年却心领神会。 韩国已灭,赵国危在旦夕,秦国一统六国,指日可待。 这世间的规则,理当由最至高无上的那个人制定! 三 扶苏在殿内安坐,等着最新的前方战报。荆轲刺秦王,虽未尽全功,却引得秦王大怒,天下震动。秦王政派大将王翦,挥军伐燕。而燕国都城蓟的破城之日,也就在须臾之间。 即使过去了快要一年的时间,但每当想起那日在咸阳宫大殿上的危急时刻,扶苏都忍不住后怕不已。 荆轲带着樊於期的头颅和燕国督亢一带的地图敬献给父王,谁都没有想到居然会图穷匕见。而父王的政令,大臣上朝不许佩带兵器,当时的场面无比混乱。虽然父王手中有剑,还有许多臣子拼死上前阻拦,但荆轲也是被砍伤了八次之后,才跌倒在地。 扶苏摸了摸右手的手腕,他当时也是反射性地想要冲过去的,但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人,却一直死死地拽住他的手腕。他完全没想到,那么瘦小的身躯里,居然蕴含着那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荆轲被肢解分尸,对方都没有放开过他的手。 扶苏苦笑,也许最卑鄙的是他才对。十几岁少年的手劲能有多大?他如果真想要挣脱,又怎么会挣脱不了? 是他在一转念之间,思考得太多了。 如果父王真的被刺身亡,那么他就会登基……这也是少年在那一瞬间想到的吧?所以才不肯放他去涉险。 事后少年还特意去父王面前请罪,把他没有上前护驾的责任全部揽在了自己身上,甘愿受罚。 他却什么都不能解释,不能说。 只能保持缄默。 殿门外传来熟悉的玉环佩碰撞的清脆声音,还未等对方出声,扶苏便抢先道:“毕之,进来吧。” “公子,燕都蓟京被破,燕王喜及太子丹逃奔辽东,匿于衍水后,燕王喜将太子丹斩首以献秦王。”还未等进入殿门,少年清朗的声音便已经传来,显然也是迫不及待。 扶苏闻言皱眉,虽然他对太子丹恨之入骨,但两人各为其主立场不同,所以也并不觉得对方所作所为有何不对。刺杀敌人阵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来瓦解危机,是政治上最简单粗暴的解决办法。若是真让太子丹一击得手,那么秦国现在即使是他登基为王,也必将是一团散沙。 毕竟他还太年轻,而且秦国树大招风已经成为众矢之的,若父王当真西去,那么就算已经被灭的几个国家,也会立刻揭竿而起死灰复燃。 这样目光独到的一个英才,居然会死在自己的父亲燕王喜手中,实在是令人唏嘘。扶苏想起多年之前,他也曾经与在秦国为质子的太子丹有过几次接触,现在却已物是人非,不禁目光微沉。 每个人都会死去的,但如此繁花似锦的人间,又有谁不留恋? 扶苏想到父王最近几年开始召见方士,不由得长叹。他也没想到,自家侍读的师父,居然就是一个方士,虽然对方只留在宫中一年便神游四方去了,但也许当年他无意间的那个引荐,导致了现在甚至以后会濒临失控的局面。 虽然只是一愣神,但扶苏的脑中已经转过了千般思绪,他俊颜之上的表情也没有丝毫变化。 他已经习惯于在人前隐藏自己的想法,这已经逐渐成为了一个本能,即使面对着的,是最亲近的侍读也一样。 而他面前的少年,在成长中也慢慢蜕变。他不再总绷着一张脸,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骄傲,而是柔和了五官,换上了和善的笑容,无论谁第一眼看到,都会觉得是个俊朗少年,给人无比亲近之感。只是扶苏知道,少年和他一样,也学会了给自己戴上一张面具,把心思细细密密地埋藏在心底。 接过少年递给他的竹简,扶苏仔细地又看了一遍,抬起头时发现少年正定定地看着桌案上放着的青镇圭,不禁挑眉问道:“毕之,可有何不妥?” 这青镇圭,自从上次他把盒子拿到桌案上后,便再也没有送回去。现在他在私底下无人之时,也曾偷偷地抚摸几下那冰凉的圭面。 少年咬了咬下唇,踌躇了片刻,终究还是开口说道:“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秦王亲立的规则,反而差点害死他自己。这规则,究竟如何立之?” 扶苏放下手中的竹简,在袅袅而升的香薰炉烟中,静静地思考着。 这个问题显然在少年心中存在已久,既然开了头,他便侃侃而谈下去:“此回军报所言,燕国王公大臣除太子丹外,全部留得性命。灭韩赵魏楚四国时,也无任何杀戮,秦王此举仁义。现今六国仅剩齐国残存,统一天下指日可待,但臣恐六国贵族不甘于此,日后必为祸患。”他顿了顿后,字字掷地有声地说道:“王座是用鲜血而涂成的,秦王应该让那些人知道,要么臣服,要么死!” 扶苏的眼中划过深思,这个问题他以前也隐隐约约地想过。但父王并不大开杀戒,这对师从大儒淳于越的他来说,也是颇为认同的。儒家思想的核心是由孔子提出的“仁义礼”,这三个字扶苏还是很认同的。他与少年经常辩论,便知此乃今天的一个议题,扶苏细细思量,唇边扬起笑容,却是很满意少年已经开始学会了质疑。 质疑这世界上存在的所有规则,才能建立起自己心中的规则,这是成长的一个信号。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青镇圭。 只是有些人会完全复制其他人的模样形状,有些人却是喜欢自己雕琢。 内侍顾存静悄悄地走进殿内,呈上两碗还冒着热气的莲子羹,轻手轻脚地放在案几上,又悄无声息地倒退着离开。 扶苏看着莲子羹升腾的热气,只是拿着调羹在慢慢地搅匀,看着白嫩的莲子在漆碗中浮沉,扶苏浅浅笑道:“毕之,坐。汝可知白起长平之战否?” 少年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坐在了扶苏身侧。他们两人私下从不计较尊卑,所以少年也很自然地捧了另一碗莲子羹,不顾热烫,亲自尝了一口,才把他尝过的那碗放在了扶苏面前。 这并不是恃宠而骄,而是在为扶苏试毒。 尽管这个动作,少年已经做过了无数次,扶苏也不禁在心底自嘲。侍读侍读,其实真正是试毒吧? 这等举措,自然在呈上来之前,还有其他内侍做过了。但少年总是不放心,每次扶苏劝说都不管用,总推说他自小随师父学习百家技艺,草药毒药一门也颇有涉猎。 扶苏越想就越怔忪,直到少年捧着另一碗莲子羹已经吃了大半,他才回过神来,继续前面的话题道:“白起位列战国乱世四大名将之首,就因这长平之战。在此一役,白起大破赵军,坑杀赵军降卒四十余万,震惊天下。虽大扬吾秦之威名,但对统一大业却无丝毫益处。” 白起一生领兵百战百胜,共歼灭六国军队一百余万,攻六国城池大小约九十座,一生从无败绩,被秦国人甚至其他国家的人奉为战神。甚至可以说,白起在秦国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比起秦王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扶苏居然敢在战略上向白起提出质疑,若是传将出去,肯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见少年捧着碗思索了起来,扶苏也没有把话说透。因为他知道,少年必能领会他的意思。 果然没多久,少年便幽幽一叹道:“原来如此。” 扶苏满意地点了点头。白起杀了降卒四十余万,固然造成了赵国自胡服骑射之后的骤然衰落和低迷,但也让其余六国起了兔死狐悲之心,同仇敌忾。那四十余万的降卒,若知道是必死的下场,谁又能够甘心弃械投降?就算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秦国再征讨他国,所受到的抵抗都是非常顽强的。 “怪不得……”少年喃喃自语,也明白了为何秦王政每灭一国后,不杀王公大臣,也是为了统一大业着想。 “父王此举,虽短期内有所隐患,但若吾强秦延续,六国遗族不足为惧。”扶苏淡淡说道,话语中的淡然气势十足。 少年的眼中依旧有着忧虑,但他却再也没有说什么,而是闷头把碗中的莲子羹一口口喝掉,这才抬起头来,对扶苏微笑道:“这羹无事,可用。” 扶苏这才拿起调羹,喝了一口已经变凉的羹,表面上毫不在意,实际上心底里各种不爽。 这小子,不会是有意不让他吃热食,故意整他吧? 四 扶苏站在靶场,先是接过自家伴读递过来的骨套在大拇指上,又接过一把紫衫木角弓和一枝白色隼羽箭,两脚开立与肩同宽,侧身左肩对准靶位,微眯双目沉心静气。 抬手、搭箭、扣弦、开弓,每个动作都做得无比流畅自如游刃有余,动作优雅赏心悦目,一举手一投足的气度风范彰显无遗。 “刷——”箭矢射向靶心,穿靶而过,扶苏即使不用去确认,也知道力度应该正好让箭头在靶子背后刚刚露出。 “白矢。”少年在扶苏的身后,又递上来一堆箭矢。 扶苏拈起三支箭矢,三矢毫不停歇地连续而去,矢矢中的,箭矢与箭矢相衔,连珠得看上去像是一根箭。 “参连。”少年的声音中语带赞赏,同时瞄向靶场旁怯怯而立的小男孩,眼中带着冷淡的警告。 扶苏又拿起一支箭矢,搭在弦上凝视了许久,才缓缓出手。 这根箭矢是朝高处而射,箭尾和箭头并不在同一条水平面上,速度并不快,平稳前行徐徐前进,最终也同样正中靶心。 “剡注。”少年的语气中有着掩饰不住的崇拜,前两种射艺他也可以做得到,但这一手剡注却是最难的。之前的白矢和参连因为速度够快,所以风向并不起决定作用。剡注既要找好角度,也要对风向有正确的判断,少年自认为还不能够做到这么完美。 “襄尺。”扶苏淡淡地说道,眼角余稍瞥过那又站得近了一些的小男孩,并未做任何停留便收回了目光。 襄尺,臣与君射,不与君并立,应退让一尺。少年站在扶苏身后一尺之处,弯弓搭箭,完全模仿着扶苏的动作。弓弦铮的一声脆响,箭矢离弦而去,干净利落地正中靶心。 “善。”扶苏浅笑赞扬着。 少年恭敬地收弓而立,为扶苏又呈上了四支箭矢。 君子六艺中的射,是五射,分别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和井仪。井仪便是连射四矢,扶苏收弓而立,少年看着正中靶心的那四支箭矢,上下左右排列正好像个井字。 “公子射艺精湛,毕之佩服。”少年说完这句话后,招了招手,一旁的侍卫便打算跑到靶位处,取下靶心上的十支箭矢。但在侍卫动作之前,那个一直旁观的小男孩竟先一步跑了过去,费力地踮起脚把一支支箭矢都取了下来,然后噔噔噔地跑了回来。 扶苏见状微微一笑,又拿过一个箭筒,递给了少年道:“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毕之,该汝了。” 少年撇了撇嘴,也不去提醒自家公子居然对他说这些他已经知道的话,而且还故意提高了音量,想也知道是为了让谁听到。 拿起手中的黄杨木角弓,少年与扶苏交换了个位置,刚要搭弓射箭,一旁扶苏却伸过手来,主动帮他调整姿势,顺便还指导他何处用力,何处勾弦,如何才能射出有力且准确的箭矢。 少年的眉梢微微抽搐,他即使射艺不如自家公子,但也不是初学者,至于这样吗? 想到最近上课之时,扶苏朗诵书籍的时候总是声音洪亮,想必也是和这个总在窗根底下偷听的小男孩有关吧。 可是小公子胡亥被秦王勒令不许读书习字练武,这个已经是宫里所有人都有的默契,大公子这样做虽然不会有违秦王旨意,但若是被人抓住把柄,总归是不好的。 “公子……汝违规了……”借着扶苏靠过来指导他的姿势,少年压低了声音劝道。 “规则?何人所言为规则?”扶苏勾唇一笑,语气极为讽刺。他现在已经过了崇拜父王的年纪,开始质疑父王所下的每道命令,虽然不能公开反抗,但做做小动作阳奉阴违还是可以的。因为大庭广众之下耳目众多,扶苏也并未解释太多,只是淡淡道:“他是我弟弟。” 少年便不再说什么,僵硬着脸上的表情任由扶苏把他当成教学样本摆弄着。 抱着箭矢站在一旁的小男孩,偷偷地站得更近了一些。 扶苏坐在军帐中,一边用布帛擦拭着伴随着他多年的青铜玉首剑,一边时不时看一眼在旁边低头沉思的青年。 “毕之,汝回咸阳吧,吾在此有蒙将军照看,无事。”扶苏盯着剑身上的菱形暗格花纹,神色自若地淡淡说道。 时间如流水,当日的少年已经成长为青年,他的父王已经升级为父皇,他也由公子升级为大公子,但和毕之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自称却从孤下降到了吾。扶苏抚着剑身微微一笑,知道他的伴读在纠结什么。 今日咸阳来了一封家书,甘氏宜阳王病危,召其子回咸阳侍疾。而毕之却不放心丢下他一个人在上郡,所以正在左右为难。 扶苏见青年还是默不作声,便叹了口气道:“此事还是怪吾,若是顺着父皇,也不会被贬至此处,害汝一同随行。” “大公子折杀毕之了。”青年俊秀的脸容上浮现苦笑。始皇帝回到咸阳宫之后的一次酒会上,淳于越对于始皇帝推行的郡县制不以为然,建议遵循周礼实行分封制。这个提议遭到了李斯的驳斥和始皇帝的不满,直接导致了淳于越的罢黜。身为他的弟子,扶苏因为这件事上书,强烈反对,便被始皇帝派到了上郡去做蒙恬大军的监军。 扶苏的视线落到了案头上静静躺着的青镇圭上,似有所感地长叹道:“何为法度?何为规则?是君父所言?是智者所言?还是圣人所言?” 青年保持缄默,那双细致的眉深深地蹙了起来。 扶苏轻哼一声,冷冷一笑道:“规则,本就是给一些人遵循,给另一些人打破的。但是如果没有能力打破规则之人妄想挑战规则,就会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大公子……”青年焦虑地唤了一声,忧心之色溢于言表。 扶苏摆了摆手,收敛了情绪,淡淡道:“毕之此次回咸阳,也顺便帮吾查看下咸阳的动静。吾被困于上郡,遮蔽耳目,倒是极为不利。” 青年脸上闪过数般情绪,最终化为一叹,低头虔诚地一拜。“殿下,请多保重……” 扶苏点了点头,知道青年只有在态度极其郑重的时候,才会唤他殿下。 看着青年倒退着离开军帐,最终身影消失在他的视野里,扶苏不免得恍惚了一下。 这个父皇亲手送来的伴读,已经在他身边形影不离地呆了许多年了。 认识他的人生,已经比不认识他的人生长了。 扶苏勾起唇角,擦好了剑后收剑入鞘,随手拿起案头的那面青镇圭。 微曲食指,弹了一下那冰凉的圭面,听着青镇圭发出的清脆玉质声,扶苏喃喃自语道:“老伙计,现在吾就剩下汝了……” 五 扶苏睁开双眼,嗅着月麒香清幽淡雅的味道,看着素白的天花板,久久回不过神。 他这时才醒悟,那军帐中的离别,居然是他和毕之的最后一面。 规则……果然是很难打破的吗?他失败了,胡亥也失败了…… “皇兄,你醒了?”胡亥一直在床前守着扶苏,见他睁开眼睛,立刻关切地俯身过来。 “嗯。”扶苏简短地回应着,又闭了闭眼睛,才渐渐恢复了神智。 胡亥把一旁燃着月麒香的博山炉熄灭,又打开窗户和空调给屋子里换上新鲜的空气,看着自家皇兄的赤色眼瞳中,透着一股担忧之意。月麒香是以唐时的御用香料月麟香为主料,再多加一份三柰、藿香、藁本等香料调配,就会成为一种可以影响人梦境的奇异香料。只是使用的时候,会给人带来一些小小的后遗症,很容易心绪受到影响。 扶苏深深地吸了口冰凉的空气,精神稍微好了一些。他最近不断地用月麒香入眠,就是想要影响毕之的梦境,想让他回忆起过去的事情。刚刚的那些梦境,毕之应该也陪他一起重新经历一次了吧? 只是……扶苏喟叹地闭上眼睛,无论怎么用月麒香,他可以回忆的人生还是非常的短暂。 是啊,他还有什么可怨恨的呢?毕之的人生已经有两千多年了,而他在的时间,对于毕之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十几年而已。 “皇兄?”胡亥抿了抿唇,担忧地唤道。 扶苏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并无大碍,半晌之后,才缓缓启唇道:“把那块青镇圭,给他送去吧。” 胡亥闻言一震,虽然皇兄并未言明那个“他”是谁,但他又怎么可能认错? 虽然心中有无数疑问,但胡亥还是点了点头道:“是,皇兄。” 医生竖着兔子耳朵,疑惑地看着快递盒子里的青镇圭,刚刚老板已经跟他说了这个东西究竟有多么珍贵。回想起之前在拍卖会上拿回免死牌的事情,医生不解地问道:“老板啊,我怎么觉得,扶苏那家伙是在帮你镇厌乾坤大阵呢?不光不阻挠你拿回免死牌,这都给你送来第十一个帝王古董了啊!” 老板抚摸着青镇圭那冰凉的玉质表面,这几日在梦中反复地重现那久远岁月的记忆,让他无比怀念这块青镇圭,一时都没有听清楚医生在说什么。 直到医生重复又问了一遍后,老板才幽幽一叹,怅然道:“因为他知道我肯定很难下决心把第十二件帝王古董埋入地下的,索性其他的,就成全于我了。” “第十二件帝王古董?你已经找到了?是什么?”医生迫不及待地追问道。 老板垂下眼帘,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赤龙服。 医生一开始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在猛然间理解后,瞠目结舌。 第54章乌金鼎 一 天上的乌云遮天蔽日,骤起的狂风卷着漫天的鹅毛大雪横扫大地,汤远下了公共汽车,谢绝了同车的好心大婶让他到对面家里坐坐避避风雪的邀请,紧了紧身上的小羽绒服,确认手中的两根糖葫芦还有那包点心没有掉下去后,便一戴帽子闷头冲进了风雪中。 “哎呦!这是哪家的大人这么狠心,让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啊……”大婶的唠叨逐渐被风雪吹散,再也听不清了。汤远抹掉一把脸上粘着的雪水,立刻小脸就冻得跟苹果一样红彤彤的。 每次进城赶集都会懊恼为何他会住在这么偏远的地方,汤远各种敢怒不敢言,谁让他是想出门的那一个,不像家里那位祖宗都不食人间烟火了,更何况他也不敢让那位祖宗出门啊! 又冒着风雪沿着山路走了许久,汤远只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但一个人走山路却完全不害怕,甚至还很熟悉这里的地形。即使风雪大得迷眼,他也能轻易地避开路面上的塌陷大坑或者冒出来的尖锐石块。又往山林深处奔了十几分钟,在绕过一片密林之后,汤远便看到了那个自己熟悉的小屋在一棵老槐树下露出了一角房檐。 这个小屋很不起眼,就像是普通的农民在大山里修建的白墙红顶的砖瓦房一样,只是因为上年头了,房顶瓦片上的漆剥落了一些,白墙也灰扑扑的,看起来就像是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一般。 汤远看到小屋之后,并没有减速,反而越跑越快,眼看着马上就要撞到屋外的栅栏时,他伸出小手那么在栅栏上一撑,小身体便轻巧地一个前空翻越过了栅栏,双脚砰地一下完美地落地。 “十分!”汤远挥舞着小拳头,骄傲地挺胸。 然后又有砰地一声响起,他低头一看,立刻苦瓜脸了,赶紧捡起因为他动作太大而掉在地上的糖葫芦。幸好他买的时候让店主在外面多包了层牛皮纸,这才没有弄脏。 汤远抖了抖身上头上的雪花,这才推门进屋。漫天的风雪被一扇木门关在了他身后,让他马上就暖和了起来。他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脱衣服,羽绒服、外套、毛衣、保暖衫……等他走到屋后的小院时,身上就只剩下一个小背心和大裤衩了。 汤远捧着两根糖葫芦和那包点心,欣赏着这即使看多少遍都会在心底暗自惊叹的景色,摇摇晃晃地往里面走。外面现在数九严冬,而后院里却温暖如春,像是在半空中有个看不见的玻璃屏障一样,把所有的寒冷都挡在了外面。花园里绿草如茵,百花齐放,真跟夏天时的景色别无二致。 这个后花园和外面的砖瓦房完全不搭,就像是忽然从北大荒来到了苏州园林,假山奇石,小桥流水,凉亭楼阁,虽然格局并不大,但应有尽有,可见主人的巧妙心思。甚至在凉亭的下面,还有一处温泉的泉眼,正散发着腾腾雾气,宛如仙境一般。 “汤圆,你回来了?”汤远正盯着一只蜜蜂在牡丹花蕊上采蜜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声音立刻让他炸毛了。 “我不叫汤圆!是汤远!汤远!快叫我汤远!否则就不给你糖葫芦吃了!”汤远跳着脚,穿过溪水上的小桥,登上假山,便看到凉亭之中背对着他坐着一个年轻男子,正下着围棋。那人穿着古时鸦青色湖纱道袍,交领大袖,四周镶着群青色的滚边,细看身上的道袍还绣有周易的八种卦象,用一种神秘的方法排列着。 此人有着一头深黑的长发,离得近了还能察觉到这黑发还泛着些许深青色。大部分长发只是松散地打了个结,用三根象牙发簪随意地插着,在胸前散落而下,像一匹上好的绸缎般丝滑润泽。而随着汤远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也回过了头来。 这名年轻男子长相极为俊秀,长眉白肤,就如同是一幅清丽淡雅的水墨画般隽秀无双。只是他的眉心之处,居然有一道狰狞的暗红色疤痕,完全破坏了他的面相,令人唏嘘惋惜,而且他一直都是闭着双目,显然是眼睛有碍,已然瞎了。 “汤圆,你手上的糖葫芦都要化了。”这人惋惜地叹了口气。 “啊呀!”汤远立刻醒悟了过来,后院里的温度跟夏天没啥两样,这冰冻起来的糖葫芦外面的糖衣自然很快就融化了,连外面那层牛皮纸都被糖粘住了。 那年轻道人微微一笑,像是真能看到一般,准确地从汤远手中拿起一根糖葫芦,往凉亭外一伸。 这凉亭所在的地方,就是后院的最边缘,外面依旧飘扬着鹅毛大雪,糖葫芦随着这人的动作,就像是捅破了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一般,立刻暴露在了零下二十多度的环境中。 汤远一看之下,马上瞪圆了大眼睛,噔噔噔地跑到石桌的另一边坐下,把手中的点心一放,也学着这年轻道人的动作,把属于他的那根糖葫芦也伸到凉亭外面,数了十个数后,才拿回来,剥掉上面的牛皮纸包装,糖葫芦果然重新冻得硬邦邦的了。 “这招真棒!你果然是个有水平的吃货!”汤远咬着最上面的那个山楂粒,因为冻得太硬了,他嘴小又一下子咬不动,只能一点点地舔着上面的糖。“喂!讲个故事吧?好无聊啊!这荒山野岭的也收不到电视信号,这暴雪下的也太邪门了!” 那年轻道人对汤远极为宽容,并不计较他没大没小的举动,而是好脾气地纠正道:“汤圆,你应该称我为师父。” 汤远小鼻子气得直哼哼:“不管!你什么时候能不叫我汤圆了,我就叫你师父!” 年轻的道人浅浅笑道:“我捡到你的时候,你长得玉雪可爱,岂不是和那汤圆一样?” “可是我现在长大了!”汤远泄愤似的咬了口糖葫芦,各种炸毛。 “唉……你不是要听故事吗?那我就给你讲讲我以前收的弟子吧……”年轻的道人把自己手中的糖葫芦抽了回来,剥着外面的牛皮纸,动作优雅至极,“从前呢,嗯……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收的那个大弟子,是赵国人。” “赵国人?现在只有中国人!” “唉……不是说了很久很久以前吗?那时候还有赵国的。” “赵国?糊弄我没上过学什么都不懂吗?你书房里的那些书我能看懂的都看了!只有战国七雄才有赵国!那都多少年前了喂!” “哦,其实后来赵国的遗族在秦灭之后又自称为王过,不过被韩信灭掉了……唉,又跑题了,你不是要听故事吗?这么较真我还怎么给你讲下去啊?” “好好好,你继续,我大师兄是赵国人,然后呢?”汤远哼唧了一声,勉强同意继续往下听。他这时才发现糖葫芦的糖又有要融化的迹象,便又把糖葫芦往亭子外面伸了出去。糖葫芦很快就被雪花覆盖,鲜红的山楂配着晶莹完整的雪花,就像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艺术品。 哼!这才是如何吃糖葫芦的正确方法!以前他吃的方法都弱爆了! 年轻的道人吃糖葫芦的样子也很优雅,用指甲在冻得结实的糖葫芦上虚空划了两下,最上面的山楂粒便乖乖地分成了四瓣,漂浮在半空中。他准确地拈了一瓣放进口中,一边慢慢地含着,一边缓缓说道:“当年你师父我在赵国游历,你那大师兄还是个孩子,他请我吃了颗桂花糖,我觉得这孩子很有前途,便收了他当我的大弟子。” 汤远顿时无语,这都能收徒?一颗桂花糖都能骗来这么牛叉的师父?他大师兄当真好运啊!不,应该说是奸诈才对!汤远啃了口糖葫芦,催促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发现他心术不正,便不再教他,离开了赵国,云游到了秦国。” “哎哟喂,还真是战国时代啊?然后呢?”继续编!汤远各种吐槽,但也没太计较。讲故事嘛! “然后?我到了秦国,捡到了一个可怜的孩子,就收了他当二弟子。” “哦,然后?” “没有然后啦!”年轻的道人无辜地说道,“我不是说讲讲我以前收的弟子吗?喏,其实我后来还收了很多弟子,不过我觉得汤圆你可能不愿意听得那么详细。” 汤远无奈地捂着脸,觉得自己让这货来讲故事就是个错误的选择。谁要听他大师兄二师兄是哪国人啊? 年轻的道人见汤远终于不再发问,便满意地舒展眉宇,享受地吃起糖葫芦来。 汤远倒是不怎么太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吃了两颗便不想再吃,盯着年轻的道人吃得津津有味,心里很不是滋味的。所以当看到年轻的道人在吃了一瓣山楂粒后,脸色一变,汤远立刻幸灾乐祸地笑道:“怎么了?吃到虫子了?” 年轻的道人慢慢地把口中的山楂粒咽下,紧闭的眼帘微微颤抖着,喃喃地说道:“起风了……” 起风?这结界里根本没有风啊?汤远疑惑地向凉亭外看去,骇然发现外面的风雪又大了几分,竟连对面的山林都完全看不见了…… 二 医生从老板的风衣口袋里向外探出头去,峄山山顶的狂风吹得他的长耳朵四处乱飞,害得他不敢把身子探出去太多,否则很容易就会被风吹跑了。 见老板一言不发地沿着峄山的羊车故道,也就是本地人所称的御路岭缓步向上,医生的心情也越发的焦急起来。这一个月来,他不断地劝着老板,想让他打消把赤龙服作为最后一个帝王古董镇厌进乾坤大阵,但这三十多天中,老板并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替代的帝王古董。 赤龙服是宋徽宗赵佶亲自所画,可以让使用者完全保持身体不腐的神奇衣服,只要老板脱掉这件赤龙服,那么他很快就会腐烂而死…… “混蛋,还没把我的身体给我弄回来呢!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地让你去死?”医生喃喃自语道。 “放心,我会想办法,让他把身体还给你的。”老板温和地笑着说道。 重点根本不是这个好么!医生怒,不过他这时才发现,老板已经走进了一个山洞之内,否则外面的寒风飒飒,老板也听不到他的吐槽。医生抖了抖沾满灰尘的长耳朵,打量着这个石缝很多,颇为狭长的山洞,道:“这是走到哪儿了?” “这是祖龙洞,因始皇帝登峄山时爬过此洞而得名。”老板淡淡地说道,低头在洞穴内缓步而行。 医生心中一沉,他知道老板这是要去哪里,他这几天也私下在网上查过了。老板找到了前十一个埋藏帝王古董的地方,还差的那一个就是秦始皇第一次立下碣石的峄山山顶。 峄山,就是孔孟之乡附近的名山,《孟子·尽心上》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其中的东山,便是指这座峄山。秦始皇选择此处第一个立下碣石,也是因为此处绝佳的地理位置。 此时已经两千多年过去了,峄山依旧屹立于此,只是成了一处国家4A级景点公园。因为已是寒冬,山上风大极寒,所以根本没有其他游人。老板穿过狭窄的祖龙洞,在东北出口处便看到了一棵太平树,这棵太平树相传为八仙之一的韩湘子笔毫坠落而成,而这里被称之为通天玉井,只能容一个人站立。 继续往前,便到了峄山的主峰五华峰,此处曾有“一步登天”之说,山体由五块巨石抱立而成,最高最险的一块巨石被称之为插天石,顶部窄如刀刃。老板仰头看了许久,终于并未往上攀登,而是选了一处避风之地,盘膝闭目坐下。 医生知道他应该是在等那个扶苏出现,便也不再说话,扒着老板的口袋,盯着祖龙洞出口的那处一眨不眨。 不知道过了多久,峄山山顶的风骤然狂起,老板额发乱飞,缓缓地睁开双目,淡淡叹道:“起风了……” 三 汤远单手撑着下巴,看着凉亭外的风雪,看得久了,也就不觉得这样的狂风暴雪有什么不对劲,反正现在也吹不到他身上。 收回目光,汤远才发现年轻道人的脸色有些凝重,不复刚刚悠闲轻松的表情,居然连他今天点名要吃的糖葫芦都想不起来吃了。 汤远压下心中的不安,嘿嘿一笑道:“喂!你还吃糖葫芦不?不吃我就吃了!” 年轻的道人闻言一怔忪,像是从一种入定的境界被惊醒一样,下一刻却反射性地张开了唇,一瓣山楂粒顺从地飘进他的口中。 果然是个吃货!汤远黑线,低头看着石桌上的围棋,他很疑惑看不到的年轻道人究竟是怎么自己和自己下棋的,虽然这棋盘是刻在平整的石桌上的,道人也摸得到交叉的凹线,黑白棋子也是分成了黑方白圆两种,可这样下棋要多费神啊?汤远这一端详,便发现因为自己之前随意放在桌上的点心,有一部分的棋子被弄乱了。汤远歪着头想了一下进来的时候惊鸿一瞥的棋谱画面,把点心袋子挪开,动了动手,很快地便把棋盘复原得分毫不差。 年轻的道人并没有阻止汤远的小动作,事实上,他对棋盘有没有被弄乱也完全不在意。 但汤远却很在意他的这种不寻常的沉默,他没话找话说地问道:“喂!等雪停了,是不是可以教我怎么搞出来这么牛叉的结界了啊?” 年轻的道人撇了撇嘴,抱怨道:“汤圆你连师父都不叫,还想我教你东西?”道人无比的哀怨,想他以前收的那些弟子,哪个不是对他毕恭毕敬?这岁月荏苒的,怎么连尊师重道这四个字都没人认识了? “都说平等交换了!你不叫我汤圆我就叫你师父!你还不满意什么啊真是的!我绝对一言九鼎!”汤远拍桌,他才是想哀怨的一个呢!幸亏这荒山野岭的除了他和道人之外也没别人,否则汤圆这名字他就要被叫开了。不行,在酿成大祸成为他一辈子的污点之前,必须要提前纠正过来! “一言九鼎……”年轻的道人显然因为这四个字而有所感触,又吃了一瓣山楂粒之后才叹气道:“汤圆,你可知这鼎为何物吗?” “鼎?”汤远迷糊了一下,很容易地就被转移了话题,“鼎不就是青铜器吗?那么大一个,有三只脚,很沉。”汤远用双手比划了一下,示意那个大家伙足以把他整个人装下去都绰绰有余。 “哦?那知道是有用来做什么的吗?”年轻的道人一瓣瓣吃着山楂粒,饶有兴趣地发问着。 “这应该是有什么象征意义吧?国之重器什么的。”汤远歪着头,想着他在书里看到的知识,回答的有些不确定。 年轻的道人终于找到了一点当师父的感觉,正襟危坐,倒是还有几分郑重的味道。只听他缓缓道:“鼎,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烹煮食物用的。” 汤远的包子脸一黑,就知道这个吃货三句话都离不开吃。见他的糖葫芦都快吃完了,便把自己的那根递了过去塞在他手里。 年轻的道人也不嫌弃,接了过来继续吃,边吃边字正腔圆地说道:“要知道青铜器时代,是真正民以食为天的时代,一个家族部落的人都在一起吃饭,所以鼎才那么大。但只有一族之长才能有权力分配食物,久而久之,这鼎也就变成了权力的象征。” “咦?这就是吃货征服世界吗?”汤远无奈,他跑出去那么久也有些渴了,就随手摘了片荷叶,折成水斗状,弯腰在冒着热气的温泉池水里舀了一下。 “只是这鼎不光有这两种作用,它还是一种刑具。”年轻的道人像是厌烦了那样一瓣瓣吃山楂粒,直接一口吃一粒,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完全破坏了他刚装出来的世外高人的外表。 “刑具?”汤远举着荷叶眨了眨眼睛,完全忘记了喝,荷叶里的水滴全都漏到他身上了。 “是啊,直接烹人的刑具。”年轻的道人说得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太好一样的语气,嘴里冻得梆硬的山楂粒嚼得嘎嘣脆。“站在至高无上位置的人,喜欢赋予人生的希望,也喜欢剥夺人生的权利。生杀大权,这个词倒是很好地概括了。所以鼎也是一种很矛盾的存在,既是烹煮食物的器皿,又是烹人的刑具,这样的与人生又与人死的物事确实很少见。” “确实……”汤远被年轻道人的话挑起了兴趣,催促道:“来,再讲讲关于鼎的事情。” “喏,后来鼎就变成了天下的象征。所有当权者都倾国之力来铸造越大越精美的鼎来彰显自己的权力。夏朝初年,大禹划分天下为九州,铸造九鼎,将这九州的名山大川还有什么奇异之物镌刻于九鼎之身,以一鼎象征一州,并将九鼎集中于夏王朝都城,表示九州一统。这样,九鼎变成了每朝天子礼天时的礼器。” “哇,听起来好牛叉啊!继续继续!后来这九个鼎呢?” “后来夏朝被商所灭,最后周朝问鼎天下,继续拥有着九鼎,而到了周朝末期,喏,大概是哪个年月我忘记了,反正就是秦武王的时候,秦武王那家伙非要看看这九鼎长什么模样,便派甘茂为将军,讨伐了韩国,直扑洛阳,灭了周朝。” “咦?这不是很强悍一人吗?不对,我记得统一六国的是秦始皇啊?不是秦武王啊!” “是啊,这秦武王勇猛好斗,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看到九鼎,便问自己随侍在侧的大力士能不能把这鼎举起来。其中一个家伙就上前把鼎举起来了,秦武王好胜心一起,也上去试了下。这一试就糟糕了,他是王,不是大力士,那青铜鼎多沉啊!唉……咣当一下砸了下来,当天晚上就死了。”年轻道人说得就跟自己亲眼所见一样,摇头无比叹息。 “哎哟……”汤远缩着脸,就像被砸的是他一样,这听着都挺疼的,“那后来呢?这鼎砸死了秦武王,必须要砸碎了谢罪吧?” 年轻的道人把吃完的糖葫芦木签放在桌子上,恨铁不成钢地说道:“那怎么可能?那可是尊贵的九鼎之一啊!秦武王那不靠谱的家伙,砸死了是他自找的,当时就有人传言说这是灭周挑战天命的报应,反而追究了秦武王身边的大力士,和甘茂怂恿秦武王入周观鼎之罪。甘茂听到风声而没有回秦国,逃到了其他国家,被褫夺了爵位。” “甘茂?”汤远听到道人第二次提起这个人名了,所以比较注意。 “哦,那不是重点。”年轻的道人随意地挥了挥手,打开了桌上的点心袋子,拈起一块吃了起来,“不过接着秦武王的弟弟秦昭襄王继位,彻底灭了东周,把九鼎运回了咸阳。但有一方鼎在过泗水彭城时,落入了泗水之中。后来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出巡泗水时也曾派人打捞,终无所获。” “啊哦?你不会告诉我那么巧,丢掉的那方鼎就是砸死秦武王的那方吧?否则怎么会这么巧?”汤远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察觉到了什么。 年轻的道士点了点头道:“没错,我上面说的是对外的说法,那方鼎曾经砸死过秦国的王,秦国的王室自然不能允许那方鼎存在,合理地让它消失,也是属于一种默契。” “哦,政治也挺虚伪的,明明想要砸碎它,又不敢,只好找个借口弄丢它。”汤远哼唧了一声,有点看不起这种粉饰太平的政治艺术,“那现在的泗水里,那方鼎还在?” 年轻的道士随意地摇了摇头道:“没啊!我当时看那方鼎谁都不要了,就捡了回来,重新炼制了一番,把青铜炼化,取了一小部分重新添加了乌金,最后便成了我炼丹药的小药鼎。” “……”汤远张了张嘴,发现这次他想挑刺都无从挑起,他这个师父不会是精神有问题吧?现在就跑来得及不? 不过,汤远扭头看了看四季花开的后院,还有凉亭咫尺外便狂风暴雪的诡异景象,心想拥有这种通天彻地之能,活个几千岁也没什么难度吧? 一想到这里,汤远便抓心挠肝,他觉得这个无厘头的师父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到乌金小药鼎,便好奇地追问道:“那现在那个乌金鼎在哪儿呢?” 年轻的道士拈着糕点的手顿了顿,很努力地想了许久,才茫然道:“早就不知道丢哪儿去了……” “……” 四 医生也不知道老板坐在这山巅之处多久了,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发现老板时不时就会陷入睡眠状态。这种情况若是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他会认为对方得了神经功能性疾病,但问题是老板分明不是普通人啊! 所以就算他知道着急也没有用,内心的不安却仍然像是潮水一般无法抑制地上涨,而在看到从祖龙洞先后钻出的两个人时,这种不安的心情立刻升级到顶点。 老板睁开双目,平静地注视着走在最前面的扶苏,什么都没有说。 “我就知道你会在这里。”扶苏的脸上依旧挂着和煦的笑容,他的视线移到老板口袋里的兔子玩偶上,随后又对着老板浅浅笑道:“能和你谈谈吗?单独。” 老板点了点头站起身,无视了医生的各种挣扎,把兔子玩偶递给了站在扶苏身后的胡亥。 “我X!老板!你疯了!你把我给这家伙,他转身就能把我扔山底下去!”医生怒了,谁不知道这胡少爷是个兄控啊!巴不得他的灵魂消散,好让扶苏继续霸占他的身体活下去。 胡亥闻言,身体一僵硬,本来想拒绝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只能呆呆地接过兔子玩偶,甚至还特意选了个角度,避免风吹到怀里的玩偶。站在胡亥肩上的小赤鸟惊了一下,扑腾了几下翅膀,有点怀疑自家少爷哪根弦搭错了。 咦?居然这么听话?医生这才想起来,老板曾经对胡亥用过龙纹铎,估计这种程度的命令还是可以控制的。可是这样当着人家兄长的面做真的没关系吗? 医生下意识地看了眼扶苏,正好对上后者略嫌冰冷的视线,不禁哆嗦了一下。再想去看时,就发现对方已经收回了目光,和老板朝五华峰的插天石处走去了。 还没来得及扼腕没法去听墙角了,医生就骇然发现他已经被一只冰冷白皙的手揪住长耳朵拎了出来,他往脚下一看,下面是被层层山雾覆盖的山涧,深不见底。 X啊!老板这所托非人啊!医生这下连挣扎都不敢了,更别说高声呼救了,生怕刺激到这位脾气不好的胡少爷,手一抖他就再也见不到老板了。喏……虽然好像绒毛玩具掉下去也死不了的吧? 小赤鸟好奇地飞了起来,对于它来说,这种狂暴的山风根本算不了什么,依旧可以飞得很平稳。医生气恼地立起绒线做的眉毛,真想把这只围观他的蠢鸟拍飞。 好在这个考验人的过程也没有持续多久,胡亥眯着赤瞳犹豫了片刻,便把医生重新拎了回来,丢给了超级好奇的小赤鸟。 “给你玩了,别弄坏了就行。”胡亥随意道。 口胡!什么叫别弄坏了就行?医生暴跳如雷,但一个绒毛玩偶,显然不是小赤鸟的对手,后者像是得到了一个玩具一般,叼着医生的长耳朵开始到处飞。 好吧……其实习惯了这种云霄飞车似的眩晕感,这个体验也是挺带感的……医生最后趴在了小赤鸟的后背上,觉得自己是玄幻世界里的男主角,可以驾驭飞行坐骑了。 医生低头辨认着站在山巅处,在山雾间若隐若现的两个人,可惜,完全听不到下面那两个人在说什么。 确认了医生现在被“照顾”得很好,老板收回了视线,把目光重新放回到扶苏身上,淡淡道:“想好了吗?” 扶苏微微苦笑道:“隔了这么多年,毕之你还是这么了解我。”扶苏瞥了眼卓立在不远处的胡亥,轻笑道:“是控制了胡亥,把我这些时日的所作所为都通报给你了吗?” “不是,虽然一开始并不确定,但托你的福,这些时日以来,那些在记忆深处几乎都要忘记的细节,都被一点一点地翻了出来,才让我确定的。”老板说得很淡然,但眼眸深处却满是温柔。 “哦?”扶苏笑了笑,俊颜上毫无任何尴尬的情绪,他原也没指望自己点月麒香的小伎俩能瞒过老板。 “我记得,当年你经常偷偷地看黄帝内经。”老板唇边漾出一抹微笑,那些回忆对他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就是因为太过于珍视,才不舍得拿出来回忆,就像是阳光下漂亮脆弱的肥皂泡一般,不堪碰触便会破碎得烟消云散。 “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扶苏说出一句黄帝内经最重要的思想,叹了口气道:“你一定也读过,否则怎么就不担心我是真的想要颠覆这天下?” 老板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伸手摸了摸右肩上的赤龙,平静道:“人们总说自己是身不由己,其实只是不想放弃那些已经得到的,也不想放手那些期望得到的。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贪心吧。” 扶苏懂了他的意思,自嘲道:“毕之,你就这么放心?不怕我贪心?” “劝无可劝,只好令其自己醒悟。这一年的时间,我想也是够你看清楚了。”老板收回了手,指尖上居然有被锋利的细线割破的伤口,他也没浪费那滴血珠,直接抹在了赤龙的身上。赤龙栩栩如生的双瞳闪过一丝光芒,随即又暗淡了下去。 扶苏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而是手扶着山石,向下看去。此时山雾稍歇,被狂风吹散了些许,露出了山下巍峨壮丽的景象。扶苏望了许久,才喃喃说道:“想当年,父皇也是站在这里看到这样的画面吧……想当年……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我也真正自由了。” 老板一颗吊起的心,终于重新落回了原地。 他终于赌赢了。 虽然这样的结果在他的预计之中,但为什么真正面对这一刻时,心情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难受? 扶苏从怀里掏出了一尊小鼎,老板定睛看去,才发现这尊小鼎极为眼熟,竟是他曾经与馆长用三个古董交换过来的乌金鼎,后来他怎么也找不到了。老板也没追究这尊乌金鼎为何会到了扶苏手里,胡亥有白泽笔,想要进出他的哑舍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鼎是……” “乾坤大阵既然已经镇厌了十一处阵眼,这一处也顺便堵上吧。”扶苏停顿了片刻,才深吸了口气续道:“趁我还没有反悔的时候。” 老板接过乌金鼎,低垂的眼帘掩去了眼眸中复杂的神色。 五 汤远用荷叶重新盛了点温泉水,喝了几口,随便用手背擦掉唇边的水渍,这才发现自己的吃货师父居然面色凝重。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汤远心惊胆战,生怕下一秒这个吃货师父说他糖葫芦没吃够,让他再去买两串回来。 年轻的道人蹙了蹙眉,直接把手伸出了结界,感受了一下外界的气息,掐指一算,叹气道:“乾坤大阵有变。” “乾坤大阵?这又是啥?怎么这么牛叉?”汤远双目一亮,却在下一秒瞪成了圆铃,因为他忽然看到道人的身后,那些缥缈的温泉雾气居然凭空地形成了一个窈窕的女子身形。那半透明的雾气越发凝实,很快便能看得出来这是个极其艳丽的女子,那一身的白雾蒙似雪,五官如水墨画般精致迷离,薄唇勾勒着一抹嘲弄的笑意,双瞳泛白却空洞无神,反而散发着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魅力。 汤远年纪虽小,但也知道若是这世上有山精鬼魅,那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绝对就是。看着那女子下半身居然是一条清晰可见的曼妙蛇尾,汤远更是震惊得完全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发出嗬嗬声响,大脑一片空白。 只见那女子伸出白皙如玉的双手,攀在了他那个吃货师父的肩头,暧昧无比地朝他的颈间低下头去。 汤远涨红了脸,直觉地想要非礼勿视,但这一幕就像是有魔力一般,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妩媚无比的女人口中突然现出两颗尖锐的牙齿,一口咬住了他师父的脖颈。 汤远吃惊地霍然站起,想扑过去解救他师父,却像是被定住了一般,浑身没有力气。 出乎他意料的,没有任何血腥的画面,吃货师父连动都没动一下,表情平和地任凭那个女人啃噬他身上的灵气,女人身下那实体化的粗壮蛇尾在花园中肆虐着,转眼便把布置精美的花园搞得一片狼藉。 也许过了很长的时间,也许只是片刻,那蛇妖终于吸食够了,重新消散在了温泉的雾气中。汤远这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是怎么……怎么回事?” “哦,没什么,只是一条我以前养的药蛇,它重新修炼,神智有些不清而已。”年轻道人的脸庞有些苍白,但他并未放在心上,随手一挥,花园里被压倒的鲜花草木便都重新盛开起来,被弄乱的假山也重新堆砌起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药蛇?那怎么上半身又会是个绝色美女?汤远觉得自己的腿有些软,他只是个十岁的正常小孩儿!承受不起这么跌宕起伏的人生!汤远扶着石桌重新坐下,开始郑重地考虑自己是不是想办法去念个小学什么的,虽然那些书他几年前就看完了。 “哦,刚刚说到哪里了?对了,乾坤大阵,知道当年秦始皇为什么巡游天下吗?因为东南有天子气,我便设了乾坤大阵,若阵法大成,整片中原之地便将在始皇帝的掌控之下,大秦帝国定会屹立万世而不倒。”年轻的道人一阵唏嘘,那去而不复返的青葱岁月啊!他当年也曾经那么热血过。 “这牛吹的,都肥死了……”汤远挑刺道,“秦朝不是二世就亡国了吗?还万世而不倒?” “那不是秦始皇没立完碣石就死了嘛!我一开始也觉着这乾坤大阵没布完有点可惜,但后来发现我那大弟子心术不正,你说一赵国人潜伏在秦国,密谋要灭秦也很正常,但没必要让天下人都遭罪吧?”年轻的道人极为不赞成地摇了摇头,拍了拍手上的点心渣滓,无奈道,“但他的修为已高,就算是我当时也无法确定杀了他,所以后来我便把乾坤大阵改了改,用剩下的那八个九州鼎改成了囚困他的封神阵,诱骗他到了阵法的死门之处,终于……天下太平了。” 汤远看着年轻道人脸上庆幸的神色,不由得浑身寒毛倒竖。这清理门户的手段真是狠辣啊!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地煎熬两千多年?汤远顿时觉得自己这师父认得风险也忒大了。舔了舔因为紧张而干燥的唇,汤远不安地追问道:“那你刚才说乾坤大阵有变……是怎么回事?” 年轻的道人锁紧了眉,眉心间的疤痕越发狰狞了起来。“奇了怪了……若是想要破除封神阵,就必须要凑足了十二个顶级帝王古董,镇厌在阵眼。这十二个帝王古董可不好找啊!究竟是什么人……” 道人的话戛然而止,汤远立刻若有所感地向凉亭外看去,只见方才的那漫天风雪和厚厚乌云就像是被老天爷瞬间收走了一般,完全停止了。只留下地上的皑皑白雪,和从天空中洒落而下的灿烂阳光。 “那阵……还真被破了……” 汤远瞠目结舌,这不就意味着某个杀神被困了两千多年,现在居然被人放出来了? 六 老板和扶苏并肩站在峄山的山巅处,看着山雾尽散,狂风骤停,一派平和安宁的景象,远处居然出现了一道瑰丽无匹的彩虹。 扶苏闭了闭眼睛,他本是应该习惯站在高处之人,但现在眼看着这山河美景,居然会觉得有些眼晕。片刻,他重新睁开双目,凝望了许久,终于轻叹出声道:“毕之,此间事了,纵使万般不愿,我也该把这具身体还给他本来的主人了。” 老板的身体微微一颤,想要说什么,却只是张了张唇。 扶苏自嘲地一笑道:“说出来也不怕毕之笑话,其实我早就在看明白这个时代究竟是如何运转时,便打消了用乾坤大阵的念头。但拖了这一年,事实上也是贪恋这世间繁华。”他顿了顿,虽是艰难,但也继续说了下去,“但不属于我的,终究也不是我的,替我对他说声抱歉吧……” 老板见他说完立刻便要往回走,下意识地拉住他的衣袖,“大公子……” “毕之,汝终于肯唤我大公子了……”扶苏并未回头,充满怀念地叹道。自从他醒来,老板一直都疏离地唤他殿下。 老板怔了怔,才低声道:“臣可替您找到其他契合的身体。” 扶苏的身体一僵,但随后却只是淡淡道:“不用哄我了,我的灵魂不稳,再次移舍,若是有半分不契合,都会立刻魂飞魄散……” 老板低垂眼帘,轻声道:“臣的身体可以。” 扶苏缓缓地回过头,俊美的脸容上一丝表情都没有,他定定地看着老板,许久才吐出两个字道:“当真?” 老板重新扬起笑,郑重地点了点头道:“臣已活了两千多年,足够了。” 扶苏这次没有出声。 没有应允。 当然,也没有反对。 七 医生睁开眼睛,有些不解地看着白花花一片的天花板。他不是在天上坐着小赤鸟飞得开心么?还想要拽着小赤鸟的羽毛让它飞得低一点呢,最好能偷偷去听听扶苏和老板那两人在聊什么,怎么一眨眼就换了地方? 下一秒,医生忽然从床上翻身而起,惊吓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是人类的手,不再是玩偶那种不分瓣的软绵绵的爪子,而且右手食指上有一道陈年老茧,正是经常用手术刀而留下来的痕迹。 这是他的手! 医生意识到了这点后,连忙环顾四周,发现他居然就在自己的家里。他冲到卫生间,发现自己确实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立刻乐得咧开了嘴。但这种高兴的情绪没有持续三秒钟。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就忽然回到自己身体里了?老板呢? 赶紧抓起衣服冲出了家门,远远地看到了哑舍,医生心中的不安更是越来越大,他踉跄地推开那沉重的雕花大门,却在看到屋里的情况时,松了口气。 哑舍店内的摆设一点都没有变,门口的彩色兵马俑、一直长明的长信宫灯、常年都吐着奇楠香的鎏金翔龙博山炉……所有物事都在,连摆放的位置都没有更改分毫。医生这一路跑得太急了,这时只能摊在鸡翅木躺椅上喘着气,好半晌才察觉出来不对劲。 如果在以往,老板肯定也能感觉到他来了,就算再忙也应该从内间出来了。医生直起身子,扬声道:“老板?老板!你在哪儿呢?” 除了他自己的回音外,哑舍内鸦雀无声。 医生快要被自己心中的不安逼疯了,正要转过玉质屏风去内间找人,就听到雕花大门一阵吱呀的响声,医生立刻转过了身。 “老板你……咦?怎么是你?”医生讶异地看着拎着一个行李箱从外面走进来的陆子冈。 陆子冈解下脖子上的围巾,笑了笑道:“老板给我去了信,说是让我帮他看店。” 医生如同被雷劈了一般,震惊地呆站了许久,才从牙缝间挤出一句话道:“那他……有没有说……让你看多久?” 陆子冈耸了耸肩道:“他没说,所以我便把国家博物馆那边的工作辞了。” 医生的心如坠冰窖。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下深处,一个布置恢宏豪华的墓室之中,静止了两千多年的空气重新流动了起来,供奉在正中间的庞大棺椁,忽然间有了响动……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哑舍》第三部完】 第55章后记 所谓皇帝 《哑舍》第三部的主题,是关于皇帝的十二个古董。 皇者,古为上天,光明之意,因给予万物生机谓之皇。 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因其有生育之功谓之帝。 皇为上,帝为下,古人的皇帝意为天地,而皇帝一词则是告诉人们,天地是万物之主,而皇帝则是天地在人间的代表。 皇帝,在历史上,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可以说在权力的金字塔上,皇帝是站在金字塔最顶尖的那一个。 俯视众生,拥有着无上的权势与财富,随手便可以决定其他人的生死与命运。 可是站得越高,就意味着危险越大。 没有任何一个皇帝会觉得脚下的金字塔很安全,也许只是多出了或者错失了一个环节,看似坚固的金字塔就会轰然崩塌。 所以每个皇帝都是极其缺乏安全感的,就连家人都是无法相信的。 站在最高处的寂寞,也只有皇帝自己才能体会,没有人能与之分享。 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因此,皇族也是一个特殊的家族,围绕着代表九五至尊的龙椅,争斗、猜忌、阴谋、嫉妒、算计……层出不穷。 就算是对那个龙椅没有欲望的人,也会因为身份而被动地卷入漩涡之中,万劫不复。 兄弟之间、父子之间、夫妻之间,亲情、友情、爱情都成为了奢望。 所以当年仅十岁的刘子鸾在被杀前曾泣诉道,愿来世不复生于帝王之家。 古往今来,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一共有四百多位帝王。 这也是那些年代里特殊的存在,也是我们现在这种时代无法接触到和无法理解的存在。 为何习武的人总会容易漠视人命,那是因为他们掌控了比常人强大的武力,自觉高人一等。 所以少林寺的扫地僧曾说,学一门少林绝技,必须要同时学习一门佛法来化解戾气。 就像是拥有了刀剑,就必须要配上刀鞘,否则就会伤人伤己。 只是拥有武力和利器,就会让一个人的性格产生变化。 那么拥有无上的权力呢? 其实历史上那些饿殍遍野的灾难,并不是由坏人做出来的。 坏人只能做出一些相对于小一些的坏事,因为就算他们是坏人,他们也是有良心的,会心虚。 而那些罪大恶极的事情,多是那些打着为国为民旗号的人做出来的。 他们自以为是为了天下苍生,用着权柄而做着那些所谓利国利民的“好”事。 却从没看见,因为一条旨意,会有多少平民百姓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这也许就是皇帝站得太高的缘故,看不清因为他的一个决策,金字塔的底部究竟会发生什么。 所以昏君频出,明君难得。 世间的事都充满着诡异的平衡,有为了龙椅而抢破头的,也有唯恐避之而不及的。 但身处在家天下的封建社会,便有了许多不得不继位的皇帝。 这些皇帝并不擅长于治理国家,反而有着各种各样的爱好。 例如画技超群的宋徽宗赵佶,例如喜好当木匠的明熹宗朱由校,例如不想当皇帝想当和尚的梁武帝萧衍…… 若生下来不是注定为皇帝的话,赵佶也许会是个名流千古的画家,而不是北宋被俘的囚君,在异国他乡毫无尊严地逝去。 朱由校也许会是个留下无数巧夺天工作品的雕刻家,而不是被奸宦蒙蔽甚至因为服用“仙药”而亡。 萧衍也许会是个得道高僧,而不是被活活饿死在台城。 哑舍之前的二十四个故事里,也曾经写过关于皇帝的古董。 例如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无字碑,艺术皇帝宋徽宗的四季图,还有那传国玉玺和氏璧。 就连温文尔雅的扶苏公子都无法跳脱出皇帝之位的束缚,那也曾经是胡亥少爷的执念。 作为金字塔的最顶端,围绕在皇帝周围的事迹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哑舍》的第三部集中写了关于皇帝的十二个古董,每一个都倾注了我极大的心血。 天钺斧所引起的猜疑,独玉佛所粉饰的残缺,龙纹铎所预示的控制,玉带钩所展现的野心,定盘珠所选择的取舍,虎骨所带来的欲望,象牙骰所滚动的赌运,震仰盂所流失的亲情,五明扇所扇动的谎言,免死牌所消散的忠诚,青镇圭所构造的规则,乌金鼎所铸建的权威…… 我拣取了最想写的十二种帝王古董还有它们所隐含的寓意,当然不能说十二种就写全了,以后的故事中也有可能会继续出现帝王古董。 《哑舍》第三部极少涉及情爱,因为一涉及权力,那些情爱便已经变了质。 男女之间的纯爱,只存在于双方平等的情况下,或者是存在于双方并没有意识到彼此差异的年纪。 只要他们意识到彼此之间有一方处于绝对的劣势,那么这样的爱情,就会掺杂着各种复杂的情感。 当然这种扭曲的爱情,在独玉佛和玉带钩中都有所描述,定盘珠中的爱情还未萌生多久便已经被掐灭…… 《哑舍》第三部结局中也引入了新人物,还有各种主线剧情的变动。 第四部主要开始寻找失踪的老板,喏……在没有老板的哑舍里……应该会各种鸡飞狗跳吧……陆子冈和医生看起来各种不靠谱啊……【许久未出场的馆长默默窃笑:终于被我等到好时候了!嘿嘿嘿嘿……】 ***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必须郑重感谢一下对《哑舍》帮助很大的杨小邪主编,横刀总监,路边、小歪等文编的努力,还有阳光、yvon等美编的支持。《哑舍》的漫画版改编也要非常感谢老猪总编、吹沙主编的大力支持,还有音音责编的费心指导。 当然,还要特别感谢下晓泊,现在哑舍的开业正好已经三年,从插图到画集,再到漫画,和他的合作也越来越好,我们一起继续努力^_^ 最后还要多谢读者朋友们的支持,哑舍的成长也离不开你们的关注。如果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家店,喜欢老板,那么就请继续期待吧! 哑舍一本书十二个故事,一个月一个故事,一年一本书,明年的五月份,再见。 玄色于2013年3月17日 第56章织成裙 一 公元694年,房州。 李裹儿蹲在后院的花圃里怄气。十岁的她穿得跟个男孩子一样,粗布皂衣,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梳得也像个男孩子一般。若是旁人见了,倒会暗赞一声这娃娃生得好,像是观音大士座下的童子一般水灵有福气。 李重润寻过来时,见到的就是一个脏兮兮却又透着几分可爱的小娃娃。他不由得暗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这个小妹实在是有趣得紧。他自己也不过大李裹儿两岁多,但今年已经有了少年人的雏形,身材要远比李裹儿高上许多,很轻易地便把蹲在地上的小娃娃整个抱了起来。 李裹儿吓了一跳,挣扎了一下,发现是自家哥哥,便脆声唤道:“重照哥哥!” 李重润怕她摔倒,连忙松了手,扶着她在地上站好,皱眉道:“都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我改名叫李重润了。以前看你年纪小,也没太要求你。今天是你生辰,你也十岁了,以后要注意改口才是。” 李裹儿从未见过自家兄长如此严肃。李重润本就是皇子贵胄,一出生就被封为皇太孙,虽然后来和父亲一样被贬为庶人,但具有天生的皇家气度,随着年岁渐大,越发让人不敢小觑。 李重润确实是有些生气了,他知道自己若是不说重话,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妹还会像以前那样把这话当成耳旁风。但他这脸刚绷住没多久,就发现小妹玉雪可爱的小脸蛋垮了下去。他暗叫一声“不好”,果然看到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立刻水汽盈然,开始吧嗒吧嗒地掉眼泪。虽然知道这十有八九是假哭,但也让他整个心都揪了起来,连忙把这个泥猴一样的小娃娃搂在怀里轻声安慰。 “重照哥哥是坏蛋……呜呜……”李裹儿今天本来就各种憋屈,这一下就像是找到了发泄的源头,拽着李重润的衣服就哭了起来。 李重润懊悔不已,拍着幼妹细稚的肩膀,叹气解释道:“小妹,你在怪爹爹和娘亲今天没给你过生辰吗?今天京里来人了,他们没有心思给你张罗。”何止是没有心思,李重润想到刚刚父亲李显一听闻京中来了使者,连出门迎接的勇气都没有,急得在屋中团团转,几乎连自尽的心都有了。每次京里来人的时候这一出戏都会上演,也亏得他娘亲那么耐心地在旁规劝,否则父亲也坚持不了这么多年。 李裹儿显然也知道“京中来人”是什么意思,哭泣声立刻小了许多,在自家兄长怀中哭哭啼啼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叫重照哥哥?为什么要改名字呢?” 李重润一怔,随即笑了起来。也许是双亲一直疏于理会他们这些孩子,当初他改名的时候,也只是父亲随口说了一句,他应允,小仙蕙那妮子不明所以但也默默地应了,就小裹儿执拗地不改口,他倒是疏忽了,一直不曾告知她缘由。李重润不回答,却反问道:“小裹儿,为什么坚持不改口呢?你姐姐很早就改口了哦!” 李裹儿听到李重润提起李仙蕙,就更加忿然,想要从自家兄长的怀抱中挣脱开,但后者却比她力气大。李裹儿挣扎了几下后,只好乖乖地保持原来的姿势,闷闷地回道:“不要改名字,改名字就像是哥哥换了一个人一样。” 李重润哑然失笑,没想到小妹的心思如此细腻敏感,虽然心中不以为意,但依旧耐心地解释道:“为什么这样想呢?哥哥还在这里不是吗?只是换个称呼而已。” “不一样!仙蕙姐说过,名字是父母给孩子的第一个礼物,是非常重要的存在!”李裹儿抬起头,清脆地驳斥道。她的小脸上满是泪水斑驳的痕迹,此时瞪着一双和兔子差不多的红眼睛,倒是无比的可爱。但旋即她又哭丧着脸情绪低落地说道:“可是仙蕙姐的名字那么好听,我就只是唤作裹儿……重照哥哥,我是不是捡来的啊?” 原来重点在这里。李重润闻言哭笑不得,从怀里掏出手帕,低头仔仔细细地把李裹儿脸上的泪痕和泥土擦干净,郑重地说道:“裹儿,你是母亲在到房州的路上出生的,当时我们连一块襁褓都没有,父亲脱下身上的衣服,亲自把你包裹起来,所以才唤你为裹儿,这其实是代表了他对你的喜爱啊!” 听着自家兄长温柔的声音,李裹儿渐渐停止了哭泣,睁着那双被泪水清洗过的分外清澈的美目,什么都没有说。 原来她果然是在不被人期待的时候出生的,她和仙蕙姐根本完全不能比……裹儿、裹儿……每次叫她的时候,父亲是不是都会想起那段窘迫悲惨的过去? 李裹儿垂下了脸,眼中的光芒慢慢地黯淡下来。 李重润并没有发现小女孩的情绪比之前还要低落,见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便牵着她的手去厢房换衣服。今天是小妹的十岁生辰,怎么也不可能让她再穿着男孩子的衣服。而且以后也不能这样,否则小妹年纪越来越大,这成何体统? 心中如此想着,李重润口中却继续前面的话题道:“我改名并不是因为不尊重爹娘的礼物,而是因为我的名字和皇祖母新取的名字音重了,为了避讳而改的。”他们的皇祖母取名为,同音的名字自然是要改掉的。 李裹儿这回没有再提问,她虽然没见过那位皇祖母,但通过她父亲母亲的只言片语,已经深刻体会到那位皇祖母的威慑。李裹儿仔细想了一下,发现自家兄长改名字是四年前,那么就是说那位皇祖母在四年前自立为帝了。 原来女子也能当皇帝……李裹儿心中的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年纪尚幼的她还没有办法想象未来的她会离那个位置如此之近,近得几乎唾手可得。现在的她更关心的是其他事情。 李裹儿乖乖地跟着自家兄长穿过后院,这个后院中的花圃已经改为了菜园子,她娘亲也亲自下地种些青菜补贴餐食。他们住的地方就更为不堪,勉强算是可以遮风挡雨的几间破屋,就是多了两个自宫中带来的仆役。不过此时京中来了人,那两个仆役都到前面伺候着了。李重润亲自到厨房烧了壶热水,又找了件干净的衣服重新回到厢房。 他却没料到小妹的反应极大,看到他手中的衣服便迅速一扭头,冷然道:“我不穿!” 李重润耐着性子地哄道:“裹儿乖,这衣服是干净的,而且你今天也十岁了,难不成以后都穿着男孩子的衣服?你还要不要嫁人了啊?” 李裹儿咬牙切齿地低声嚷道:“我不穿别人的旧衣服!”她说完眼圈就红了,但这回却说什么都不让眼泪再掉下来,倔强地仰着头,强忍着泪意。 李重润一怔,这才反应过来,他手里拿着的是李仙蕙的衣服。他们一家人被贬房州,虽不算是被囚禁,但也不会让他们随便到外面抛头露面,自然会给他们一些银两。钱帛被有心人吞没一些之后,到手的也仅仅够糊口罢了,他们又哪里买得起新衣服。有时在酷寒的冬天,他们甚至都没有足够御寒的衣物。 李重润倒是不觉得李裹儿无理取闹。他小时候曾得过万般宠爱,高宗祖父在他满月那日就大赦天下,在他一岁的时候就亲自册封他为皇太孙,开府置官属。虽然幼时的记忆已经不太清楚,但李重润也知道自家父亲是曾经当过皇帝的,若不是皇祖母,他自己现在应该是当朝最尊贵的皇太子殿下,而他的小妹应该是他最宠爱的公主。 这个念头只升起了一瞬间,李重润就强迫自己把它重新压回了内心最深处。 不能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一家子现在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几年前,他曾经的六伯父,废太子李贤就在巴州自尽而死,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李重润不想知道,也完全不敢去猜想。 伸手抚摸小妹柔软的发顶,李重润暗叹自己粗心。李仙蕙只比李裹儿大一岁,有新衣服自然是给大的先穿,等不能穿了再给小的穿,但李裹儿却从来不穿李仙蕙的旧衣服,这两个小妮子就像是天生不对盘一般。李重润没想到她们在这种事情上也较真。 细看了下李裹儿身上的男装,李重润阴霾的情绪忽然一扫而空,勾唇笑了一下道:“裹儿,你不穿仙蕙的旧衣服,怎么就肯穿我的旧衣服啊?”他以前都没注意过,这时才发觉小妹身上的衣服极为眼熟,应是他几年前的旧衣服。 李裹儿立刻别扭了起来,期期艾艾地吞吐道:“重……哥哥和仙蕙姐不一样……”她这回倒是记得了要改口,没把那个字唤出口。 李重润满意地笑笑,润湿了帕子,把小妹的脸和手脚都洗干净。李仙蕙从小自立,但李裹儿自小都是他带大的,这些活计做得倒是熟稔。 待把李裹儿擦得干干净净后,李重润对她笑了笑道:“裹儿,哥哥想看你换女装的样子,穿给哥哥看行不?” 李裹儿抿着粉唇,气鼓鼓地看着床上那套青绿色的藕丝衫柳花裙,很久之后才勉强地点了一下头。 李重润无声地在心中叹了口气,心想以后定要想办法,给小裹儿弄一套最最漂亮的衣裙。 二 公元698年,洛阳。 李裹儿不安地扯了扯身上的淡黄衫碧纱裙,这身齐胸襦裙是她哥哥李重润在全家回洛阳之后,特意带着她们姐妹去洛阳最好的绣坊定制的。在这裙摆上还绣有莲花图案,花团锦簇的。足足有七八层裙摆,从内到外是从长到短,像是一层层莲花瓣一般,而且并不显得布料累赘,反而轻薄得随着行走步伐而荡出一片片涟漪,像真的步步生莲一般。而且她的双臂之上还挽着一条嫩粉色的披帛,和裙摆上的莲花颜色交相辉映,今年已经十四岁的李裹儿已经初显窈窕身姿,这下更显袅娜娉婷。 她从小到大,都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而且是新裙子!不是姐姐穿过的旧衣服! 虽然她觉得走在她前面的李仙蕙穿的半臂月青对襟郁金裙也很漂亮,但她已大大地满足了。偷眼再往前看去,就看到了自家兄长丰神俊朗的背影。李重润今日身着紫色衫,腰束玉带,佩蹀躞七事,头戴黑色罗沙幞头,足踏如意形乌皮六合靴,刚刚十七岁的少年玉树临风,即使走在御道之上也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李裹儿不知道自己全家被皇祖母召唤到东都洛阳是什么用意,但看自家父亲母亲皆喜气洋洋,兄长又穿上了只有皇子才能穿的品级衣衫,可见这是喜事一件。 心情放松的李裹儿开始打量起周围的宫殿来。她的皇祖母称帝之后,便把洛阳定为都城,称之为东都。东都洛阳的宫殿据说和长安大明宫一样,也是凹字形宫阙,前为明堂乾元殿,又称万象神宫;东西两侧如巨鸟羽翼一般飞扬的高大宫阙,高耸入云气势磅礴。李裹儿自从进了洛阳城之后就一直仰望着这里,今日终于进得宫来,她的眼睛就再也舍不得眨,生怕少看了一眼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 一直注意她的李仙蕙秀眉微颦,落后了几步,凑在她耳边低声威胁道:“裹儿,少做这等没出息的样子,以后我们还要住在这里呢!”言下之意是要看以后可以看个够。 李裹儿吃惊地一掩唇,微讶道:“啊?以后我们就住这里?” 李仙蕙被李裹儿这蠢样气得没言语,偷偷拧了一下她的腰间软肉,微嗔道:“你啊!昨晚就知道穿你这碧纱裙了,果然没把爹爹交代的话听进去。” 李裹儿极怕痒,连连告饶,两姐妹虽然从小就不对盘,吵吵闹闹是三天两头免不了上演的事情,但毕竟年龄相近,多年下来感情反而好得不得了。李重润在前面听到两姐妹的笑闹声,回头关切地看了两眼,又无奈地笑着扭回了头。 李裹儿昨晚倒不是没注意听,只是没太放在心上罢了,此时回想起来,立刻牙尖嘴利地反击道:“仙蕙姐以后可不一定会住在这里哦!我记得爹爹的意思,好像是想要把你嫁给武家的儿郎哦!” 李仙蕙闻言羞红了脸,却知道这是极可能的事。而那位和她谈及定亲的武家儿郎武延基,她几日前也偷偷央求自家兄长帮看过,得到的评价很高,她也就放了心。但李仙蕙看不惯李裹儿一脸轻松戏谑的表情,刺了回去道:“裹儿你也别着急,武家的好儿郎可多着呢,爹爹定能帮你选个好的。” 李裹儿撇了撇嘴,并不当回事。她父亲与武氏家族联姻的用意谁都看得清清楚楚,但若是她不满意的,绝对不嫁!相信兄长也会护着她的。 这样嬉闹之间,众人本来严肃紧张的心情也稍微轻松了一些,穿过金碧辉煌的宫殿,来到精致的西苑上阳宫。上阳宫引洛水支流,穿宫而过,花圃中开满了娇艳名贵的花朵,据说一年四季这花圃中都不会断了颜色,就算是数九严冬时节也会剪采为荷,更别说现在正值盛夏之时。上阳宫内造十六院中有一片人造海,海中还有仙山高出水面百余尺,假山嶙峋,令人叹为观止。在回廊顶上有扇轮摇转,将人工海中的海水送上回廊顶端,注入回廊廊脊,廊脊旁又有孔眼,水流沿廊檐直下,形成细碎滴答的人造水帘,在阳光的映照下璀璨晶莹。行走在回廊之中,耳听水滴坠落之音,嗅着沁人心脾的花香,脚踏光滑微凉的青玉石板,隔着水帘望向廊外的上阳宫风光,当真是消暑避夏的风雅之地。 李裹儿自幼并未见过这样奢华靡丽的景象,她呆了好半晌,才发现李仙蕙也没好到哪里去,微张着粉唇目不暇接。李裹儿倒是没工夫取笑她,她这时发现,宫中的女子身穿各色女官服饰,华丽美艳,妆容精致红丹点颊,发髻繁复云鬓盛美。每当有三三两两的女官或衣着华贵的妇人经过时,都会有阵阵香风袭人,熏人欲醉。 从小到大,只穿过粗布住过陋室的李裹儿,觉得自己像是陷入了一场华美迷离的美梦中,连双腿都是酥软的。 穿过水帘回廊之后,上了水上廊桥,到了一处四面通透环水的临水阁。在缓缓飘荡而起的帷幔之中,一位尊贵的妇人坐在主位之上。李裹儿还来不及细看对方面目,便被身边的李仙蕙拉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忍着膝盖的痛楚,耳朵里听到父亲正涕泪横流地和那位妇人说着什么,李裹儿便知那定是她的皇祖母。 她倒是没兴趣听他们在说什么,偷偷抬眼,便看到了那妇人脚上穿的凤头高翘式锦履,目光再稍微高一些,就看到了一件无比奢华贵气的金丝罗衣摆,上用银线勾勒出层层云雾,织纹和绣纹都针脚细密精美无匹,在微风吹拂之下,那宽大的衣摆就像是旁边人工海上粼粼的波光,荡起阵阵涟漪。 那片银色和金色的粼光,看得李裹儿只觉得眼晕,不知今夕何夕。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过了须臾,悠扬温和的女官声音传入了她的耳中。 “……李裹儿秀外慧中,封安乐公主……” 啊……她果然是在梦中,希望她永远都不要醒过来。 三 公元701年,洛阳。 她果然是在做梦,而且还是一场噩梦。 李裹儿不敢置信地拉着李重润的袖子,结结巴巴地问道:“哥……你说……你说什么?” 李重润爱怜地摸了摸李裹儿尚未梳发髻的头顶,温柔道:“以后哥哥不能照顾你了,要好好照顾自己。”被骤然下旨赐死,李重润自然是不能接受的,但他再心有不甘,却也知道自己是不能抗旨的。只能收拾好了心情,央求那些督刑的公公们,给他一些时间与小妹告别。 李裹儿呆呆地看着面前表情苦涩的兄长,想起刚刚府中混乱的情况,确定这并不是开玩笑,不禁如坠冰窖,瑟瑟发抖。她如同疯魔一般,立刻起身拉着李重润的手臂道:“哥!哥!我们赶紧离开!我们回房州好不好?我不要这些!不要这些了!”她边说边把身上华丽精致的饰品往下扯,叮叮当当地摔在地上。 李重润纹丝不动,把小妹还想扯开衣衫的手拢住。也许是接受了事实,李重润反而平静了许多,甚至还扯出了一抹微笑,道:“裹儿,我们早就回不去了。” 李裹儿站在那里,浑身冰冷,兄长的手心温暖,但她却知道这股温暖转瞬即逝。她哆哆嗦嗦地问道:“因为……因为什么?” 李重润淡淡道:“皇祖母下的旨意,说是我和延基诽谤朝政,可怜仙蕙了……” “仙蕙姐……仙蕙姐她也……”李裹儿彻底傻了,武延基是仙蕙姐的夫君。她之前也听到一些风声,他们不过就是私下随口抱怨了一下张易之、张昌宗那两个皇祖母的男宠……李裹儿浑身发冷,亲孙子、亲孙女和亲侄孙,都比不过两个男宠吗? 到底他们算什么?喜欢的时候可以册封为皇太孙,不喜欢的时候可以被贬到千里之外;想起来时可以召唤而来,厌烦时又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掌控他们的生死。 他们是人!不是蝼蚁! “爹爹呢?他没说什么吗?”李裹儿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攥住了李重润的袖子,急切地问道。但这样的期盼,却在李重润无奈地摇了摇头后完全陷入了黑暗。 是啊,她怎么会忘记,她那个爹爹,在被贬房州的时候连京中来的一个太监都能把他吓得要自杀。现在虽然被封为了皇太子,但骨子里的懦弱是怎么都改不了的。李裹儿咬了咬下唇,边说边要往外走:“那我去和皇祖母说说,她那么喜欢我……” 这回换李重润反拉住李裹儿了,他哭笑不得地劝道:“裹儿,你心里也很清楚,她只不过是在做个姿态而已。而且她下旨赐死,也不光是因为我对张家兄弟不满,而是容不得我罢了。”李重润顿了顿,他也非常后悔,不该如此轻率地按捺不住。因为他的优秀,朝中的局势开始微妙地有了变化,私下有很多臣子找寻各种理由来试探他。因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是正统的继承人。一时有些得意忘形,想来他是触犯了皇祖母的逆鳞。李重润自知这些事是不能跟李裹儿讲的,所以终是忍了忍,叹了口气道:“可怜的是仙蕙,她才是无辜被牵连的一个。所以这件事,你就不要再搅进来了,还是做无忧无虑的安乐公主,可好?” 李裹儿终于忍不住扑进自家兄长的胸膛号啕大哭。 “听话,我的小裹儿,永远都要穿最漂亮的衣服,过最幸福的生活,做大唐最美的公主……” …… 后来发生的事情,非常的混乱,都像一个个碎片,无论李裹儿怎么回想,都无法再拼凑出完整的回忆。她就像是一个人偶一样,被人强制地和自家兄长分开,即使她拼命地不想放手,长长的指甲都把兄长的手臂划破,也都被人一根根掰了下来。 等她重新恢复意识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她被侍女换上了素白的丧服,重新洗了脸束了发。在她房中的衣架上,赫然挂着两套衣裙。 一套是她的淡黄衫碧纱裙,一套则是李仙蕙的半臂月青对襟郁金裙。这两套衣服,都是两姐妹当年到洛阳时,她们兄长李重润买给她们的,也是她们第一套如此漂亮的衣裙。 只是即使如此漂亮的衣裙,当年从上阳宫中回来后,两姐妹也不约而同地脱下来,放进了柜子的最底下锁了起来。 因为皇祖母赐给了她们更漂亮更加无法想象的衣裙和饰品,精美到这两套衣裙顿时黯然失色,甚至于若是坚持继续穿的话,会有失她们的身份。 转眼间,三年已经过去,前面这两套衣裙无论是哪套,李裹儿都无法再穿上了。因为她的身形已经长开,再也不是十四五岁的童稚少女。但她还是珍藏着这条淡黄衫碧纱裙,因为这套衣裙对她意义非凡。 李仙蕙也是一样。 狠狠地闭了闭眼睛,李裹儿站在衣架前,模模糊糊地想起昨夜父亲那样的懦弱无能,甚至还打算让她代替李仙蕙继续与武家联姻!可那又有何用?皇祖母连自己的亲侄孙也视如草芥! 愤怒和悲伤到了极点,李裹儿反而冷静了下来。 她早就已经不是当年会哭泣会撒娇的小姑娘了,在洛阳城的三年中,她已经学会了太多太多。 眼泪,是弱者的慰藉,强者的武器,所以她并不打算经常使用。 李裹儿狠狠地咬紧下唇,李仙蕙临死前,让婢女把她的那件半臂月青对襟郁金裙拿了出来交给她,是想说什么吗? 是想说,她们事实上并不是公主,而是别人手中的玩物吗? 李裹儿用手摩挲着衣裙丝滑的触感,指尖所及一片冰凉。 衣服确实是一个很奇妙的存在。《说文》中的释义,衣,所以蔽体者也。在最初的时候,也不过是为了遮挡身体,掩住羞耻之处而存在的物事。但就如同所有东西一样,衣服慢慢的就有了等级、分了阶层,有些颜色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有些颜色便被禁止平民使用。 其实分等级的,并不是衣服,而是人。 可是她又怎么甘心呢? 李裹儿绝美苍白的脸庞上勾勒出一抹令人惊心动魄的笑容,随后俯身把床上的两套衣服紧紧地抱在怀中。 她暗暗发誓,她一定要穿这世上最奢华最漂亮的衣服,拿回兄长和姐姐应该得到的一切! 其实,她最喜欢的,就是明黄色呢…… “重照哥哥……”一阵压抑的哭泣声在房中响起,最终微不可闻…… 四 公元706年,长安。 李裹儿扶着女官的手,款款走在大明宫麟德殿的弧形飞桥之上,低头看着下面殿门外大广场上正在排练的歌舞。 麟德殿位于大明宫太液池西的一座高地上,是长安最著名的宴会殿堂。这里经常被用来举行宫廷宴会乐舞表演,或者会见来使,朝中的官员都以能出席麟德殿宴会为荣。麟德殿其实是一组建筑群,分为三殿和几组裙楼,殿前和廊下可坐三千多人。 李裹儿这次特意过来看舞女们排练,是因听闻尚服局折腾出来一种特殊的舞服。只见场中的五百舞女们头戴金色发冠,身着单色画衣,按乐曲节奏变化,共有十六种变化。李裹儿驻足观看,发现舞女们身上穿的衣服并不稀奇,甚至还有些单调,但待乐曲奏到第二叠时,乐声一变,曲调激昂,鼓声阵阵。舞女们相聚场中,瞬息间便换了衣服,露出衣襟上美艳夺目的大团花。因为是五百人遵照鼓声一起做出这样的动作,从拱形飞桥上李裹儿的角度看来,倒是颇为震撼。 “公主,不过是她们身上罩了一层单色的笼衫,飞快地从领上抽去放入怀中罢了。”一旁描着绿黛眉的宫女细声细气地评价道。 “这倒是比那胡人女子跳的胡旋舞好看多了。”李裹儿微微一笑,却并没有兴趣继续看下去,继续沿着弧形飞桥往麟德殿的后殿走去。因为尚服局的司衣那边刚刚传来的消息,织成裙已经完工了,知晓她就在麟德殿,便已经派人送了过来。 李裹儿美艳绝伦的面容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这条织成裙花费了一亿钱制成,可谓是绝顶奢侈,不能说后无来者,但绝对也是前无古人的。 她发过誓,要穿这世上最奢华最漂亮的衣服。 父皇登基以来,对她百依百顺,她知道这是出于她兄姐惨死的愧疚。 父皇把金城坊赐给了她,她便大兴土木,广建宅第,无论在建筑规模还是精巧程度上都隐隐超过了皇宫。 父皇不给她宫中的昆明池,她就自己在府中建了一个定昆池,池中央仿华山堆起一座石山,从山巅飞下一股瀑布倒泻在池水里。另辟一条清溪,用玉石砌岸,两岸种满奇花异草,芬芳馥郁,溪底全用珊瑚宝石筑成,在月光下分外清澈,几乎让人以为是天上瑶池。 她自己开府置官,势倾朝野,把国家官爵分别标定价格,公开兜售,不管是屠夫酒肆之徒,还是身为奴仆戏子,只要纳钱三十万,便立刻授官。她还常常自写诏书敕令,拿进宫去,一手掩住诏书上的文字,一手却捉住了父皇的手在诏书上署名。父皇笑着为她签字画押,竟连敕文的内容都不看。 甚至有一次她请求父皇将她立为皇太女,父皇虽然没有照她说的去做,却也没有责怪她。 她不停地挑战着父皇的底线,看他究竟能让她做到哪一步。 她知道朝中的大臣们私底下都是怎么说她胡作非为的,但那又如何? 整个天下本来就应该属于她皇兄的!现在她皇兄不在了,她又何必给其他人留着? 织成裙又怎么样?终有一天她会穿上明黄色的天子衮服! 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即使拥有了好东西,也会想要更好的。李裹儿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再奢华宏伟的宫殿,在她看来都不如幼时住的寒屋陋室来得温馨。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宁愿去穿从前那些破衣败絮,也不想要现在的锦衣玉食。 又想起往事,李裹儿心情有些糟糕,走进麟德殿左侧的郁仪楼时,她随手挥了挥,让随侍在侧的宫女们先行退下,她想一个人静一静。 也许那条传说中价值一亿钱的织成裙可以让她暂时平静下来。 待她上了郁仪楼的三楼后,却隐隐听到内间有人交谈的声音传来。 李裹儿不悦地皱了皱眉,尚服局的司衣自然知道她更衣不喜人在侧的习惯,刚刚就已在郁仪楼门口等候了。这楼上的又会是谁? 但这股被打扰的不悦,在一瞬间之后却变成了饶有兴致,李裹儿用臂间的红袖披帛包住了腰间随着行走会发出声响的玉带佩饰,放轻了脚步声,朝内间走去。越走近就越能分辨出谈话的是两个男子,李裹儿索性也不急着进去,站在门外听了起来。 “这是哪个片场啊?这古代摆设布置得太逼真了!晕!这个金壶难道是真金做的?居然这么沉?”这个男人有点大呼小叫,李裹儿眯了眯杏目,不知道此人口中的“片场”指的又是什么。 “你别上牙咬啊!给我看看。喏,这重量,这雕刻水平,确实像是真品。”另一个男人声音相比较倒是沉稳些。李裹儿暗自笑了笑,这是大唐的皇宫,每件物事都极其奢华,又怎么可能会出现赝品?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你说用这破罗盘就可以回到过去找老板,但我只想要回到一个月以前啊!我们不会这么倒霉,回到更过去了吧?”先前那个男人说的话还是让人听不懂。 “喏,这也是有可能的,我们恐怕是到了唐朝。” “唐朝?你怎么这么肯定的?” “其实从家具便能看出来。秦汉时代人们都是席地而坐,到南北朝时期,垂足而坐开始流行,所以从桌椅凳便可以看出来这是唐宋时期的摆设。而看百宝阁上的瓷器,宋瓷线条简洁颜色单一,这浑圆饱满的瓷器造型便是唐瓷的特点。看这桌上铜镜,唐朝铜镜多为圆形,而宋朝多鸡心形、盾形、钟形、鼎形、炉形等等……”那个沉稳的男声侃侃而谈,对屋中摆设逐一评论,李裹儿微微讶异,倒是没想到此人居然有此学识。不过宋朝又是什么时代?是南北朝的宋国吗? “好好……现在就算是唐朝……我们这算是穿越了?会不会碰到唐朝时期的老板?” “为了不改变历史,最好还是不要和他见面。毕竟老板是一直有记忆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喏……看这洛书九星罗盘的指针走向速度,我们最好哪里都不要去。喂!不要随便动人家的东西!能住得如此豪华,可见非富即贵,可别节外生枝了。对了,架子上的那个裙子也不要碰!” 李裹儿知道那人指的就是尚服局做的织成裙,她本还想在门外多听一会儿,此刻立马推开了雕花大门,就听里面的争吵声戛然而止。 重新披好红袖披帛,在玉饰的叮当脆响中,李裹儿缓缓绕过云母彩雕屏风,脸上严肃的表情,却在看到室内那两人时换成了讶异的神情。 因为她从未看过如此剪裁的服饰。这两个擅自出现在这里的男人一站一坐,都很年轻,估计年纪和她也差不多大,相貌都很英俊,但令她有些看不惯的是都梳着短发。他们穿着的衣服极其贴身,完美地勾勒出他们修长的四肢,就算是胡服也没有这样的款式,简单却透着一股爽利。站在屋内的那名男子,他的鼻梁上还戴着一副奇怪的东西,像是水晶镜片一般透明。 李裹儿感到新奇,也就没有怪罪他们没有见礼,而且这样坦然的目光,她倒是许久没有遇到过了,而且这回还一次就是两个人。 坐着的那名男子见她进来,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便不急不躁地站起身,躬身朝她恭敬地施了一礼道:“见过公主。” 李裹儿的下颌微微扬了扬,此人行的礼倒是不错,只是有些生涩,想来应是刚被人教导过。听声音,李裹儿便认出来此人是声音沉稳的那一个。 陆子冈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淡定,但背后却已经开始渗出细汗。他是从进来的这位唐朝美女的衣着配饰上推断出来这是位大唐公主,只是大唐出了名的公主实在是太多了,他又没法推断得太细。而且这位公主年纪看上去大概也就刚刚二十岁,但那股嚣张和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气,确实让人不得不低头。 一旁的医生也学着陆子冈的动作,胡乱地行了一个礼。没有得到公主的回应,两人都不敢擅自抬头。 幸好唐朝还并不流行跪礼,只是躬身礼。要是到了元朝以后,他们恐怕不习惯也要习惯了。 偷偷地看了眼手中的洛书九星罗盘,陆子冈欣慰地发现罗盘指针的速度不错,估计很快就会归位。一旦指针在天道十字线归位,他们便可以回到现代了。幸好这回运气不错,不用在古代停留太长时间,大唐公主那可是一个比一个凶残啊! 这么一走神,陆子冈便发现那位大唐公主竟是朝他身旁的医生走了过去,而且还直接伸出手去,勾住了他的下颌,强迫他抬起了头。 这一出立刻吓得陆子冈一身冷汗。 医生还比较懵懂,不理解这位大唐公主的意思,一脸不解地看着她。他要比这位公主高上一头,所以直起身子之后,便反而是俯视对方了。搁在他下巴上的手温香暖玉,但却让他各种不自在,若不是知道这不是他熟知的时代,他早就不给面子退后一步了。那公主居然还把手摸上他的脸了,最后停在了他的眼镜上,医生这才恍然大悟,估计这大唐公主没见过眼镜,好奇了。 只听这位公主缓缓道:“把这东西摘下来。” 医生这下犹豫了,万一他这眼镜摘下来就遗落到这个时代,千年后被考古学家发掘出来,成了什么出土文物可怎么办?可是见这公主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医生只好乖乖地把眼镜摘了下来,但却并没有递给那位公主,而是牢牢地攥在手里。 李裹儿怔怔地看着这名男子,一直在心中封存的记忆就如同破土而出的嫩芽一般疯狂成长。 太像了……不,并不是五官神似,而是那一身温柔儒雅的气质……居然和她皇兄如出一辙…… “笑一个。”李裹儿又向前走了一步,这回他们两人几乎是紧密地贴在一起了。 医生这回各种吐槽无能,他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在被人调戏?不过下一秒他就想到了大唐公主的喜好,立刻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纷纷起立。这等艳福他还是无福消受啊!幸好在他朝陆子冈求救地看去时,后者适时地拽了他一下,令他与这位公主拉开了距离。同一时刻,熟悉的眩晕也随之袭来。 李裹儿皱眉,看着只剩下她独自一人的内间,视线在四周不停地寻找着,却再无那两人一丝一毫的踪迹,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 若不是指间还残留着碰触对方脸颊的温暖,她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大白天的发癔症了。 是皇兄的魂魄来找她了吗?可是好奇怪啊…… 恍恍惚惚地重新走出郁仪楼,身边的女官立刻迎了上来,殷勤地询问道:“公主,那织成裙可满意?” 李裹儿愣了一下,才想起她竟没想起来看那条织成裙一眼。但她又不想对其他人解释,只是重新整理了心情,淡淡道:“不合本宫心意,尚服局再做一条吧。”她说得极为轻巧,丝毫不把这价值一亿钱的裙子放在眼内。 旁边描着绿黛眉的宫女也不以为意,尚服局的司衣领了命后也在细细思索到底是哪里不合安乐公主的心意。那描着绿黛眉的宫女小心翼翼地问道:“公主,那这条织成裙如何处理?” 李裹儿现在是连看都不想看,随意地挥了挥手道:“你拿去处理了吧。我听闻你与一家古董店老板交好,就挂在他店里展示好了。” 那宫女立刻盈盈谢过,她服侍李裹儿多年,自然看得出她心情不好,便识趣地不再多言。 李裹儿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闭了闭美目,再次睁开时,又重新变回了那盛气凌人的大唐公主。 五 公元2013年,哑舍。 医生待那折磨人的眩晕感过去之后,立刻睁开眼睛,安心地看着周围熟悉的摆设。他扶着额头站了起来,对陆子冈没好气地抱怨道:“怎么会回到唐朝去了?这破罗盘还能不能行了啊?不是说要回到一个月以前吗?” 陆子冈坐在黄花梨躺椅上,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苦笑道:“我不也说了,这洛书九星罗盘太过深奥,这罗盘上有五十二层,最多的那一层有三百八十四个格子,你说我这个半调子怎么能看明白是如何运作的?” “呼……还好平安回来了。这么说来,下次我们还是要碰运气喽!”医生趴在柜台上,觉得找到老板的日子遥遥无期。 “那也要等一个月以后了,这洛书九星罗盘又不是每天都能用,每个月都需要推算特殊的时期才能启动。”陆子冈刚刚被惊出一身冷汗,深呼吸了好久才终于缓了过来。 医生却觉得自己的鼻尖依旧环绕着那大唐公主身上侵袭力极强的熏香,他凑在柜台上的鎏金翔龙博山香炉旁边闻了好久,才消除了那种味道。 “话说,那位是大唐的哪位公主啊?太平公主?高阳公主?” “我总觉得屋里那挂在如意云头纹衣架上的裙子,那么眼熟呢……”陆子冈却陷入了深思。 刚刚头一次进行了时空旅行的医生比较亢奋,丝毫没有差点就被人留下当男宠的后怕感,依旧兴致勃勃地想要探讨一下:“话说唐朝不是崇尚以胖为美吗?刚刚那位公主一点都不胖啊,身材还很不错。” 陆子冈瞥了他一眼,鄙视道:“那是杨贵妃的时候才流行以胖为美……而且那是丰腴!不是肥胖!”他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起身朝哑舍的内间走去。 医生好奇地跟了上去,跟着陆子冈穿过哑舍内间长长的走廊,看着他一间间打开里面的屋子,终于在其中一间的门口停了下来。医生见陆子冈停在了门口,不由得推了推他的后背,也挤了进去。 “你在看什么啊……这是……”医生忽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只能呆呆地看着屋中那件挂在衣架上的衣裙,久久不能言语。 屋子里并未燃灯,只是在屋顶上缀了一枚拳头大的夜明珠,正散发着莹莹的光芒。而在夜明珠正下方的立式衣架上,挂着一条绝美的衣裙,有着几乎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它的瑰丽。 “《资治通鉴》记载,安乐有织成裙,值钱一亿,花卉鸟兽,皆如粟粒,正视旁视,日中影中,各为一色。”陆子冈幽幽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我们刚刚见到的,应该是大名鼎鼎的唐朝第一美人,安乐公主。唉,那公主只活到二十五岁就被杀了。”陆子冈说得淡然,因为虽然觉得可惜,但安乐公主在历史上可谓臭名昭著。虽然谁都不知道真假,但她的确被扣上了“弑父”的恶名。 医生呆看了许久,才找回自己的神智。刚刚在那间极其奢华的房间里,织成裙看起来倒并不是特别起眼,可如今在这样平凡没有任何映衬的屋子里,这条织成裙却完全让人移不开眼。这条织成裙保存得极为完好,即使过去了千年,也依旧华丽精美。裙上呈现出百鸟的形态,以百鸟羽毛织成,随着他的视线移动而产生色彩变化,裙上百鸟便像是被赋予了生命,栩栩如生,真可谓巧夺天工。 “真是败家啊……这可是价值一亿钱的裙子啊!”医生啧啧称奇。 “更败家的是,据史书记载,她做了两条织成裙。”陆子冈也跟着八卦道。 “两条?!”医生在屋里围着立式衣架转了一圈,疑惑道:“这里只有一条。” “保存下来的只有一条呗!”陆子冈耸了耸肩,“安乐公主的织成裙也被称之为百鸟裙,在长安引起了上流社会的时尚风暴,所有仕女们都纷纷用禽鸟的羽毛和珍兽的皮毛制衣,结果导致长安城外的鸟兽绝迹。后来唐玄宗不得不在大明宫前焚烧了安乐公主的织成裙。喏,可能烧的就是其中一条吧。” “太……败家了……”一亿钱就这么凭空烧了啊!医生觉得自己的词汇空前匮乏,只能不断地唠叨着“败家”这个词,“话说老板把这条织成裙给弄了个单间,不是这裙子有什么问题吧?” 陆子冈耸了耸肩,不以为意道:“你当哑舍里每件古董都有异常啊?这不过是条裙子而已,放单间恐怕也是因为它太贵了……” “也是……”医生顿时也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两人赞叹鉴赏了一番,但终究也是两个大男人,对这种奢华的服饰没有太多的兴趣。陆子冈也怕打开房间时间太久,影响屋内的温度湿度不利于织成裙的保存,便和医生一起离开了。 屋内重新变得幽暗,只有夜明珠的光芒静静地笼罩在织成裙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无声地推开,一个黑影闪身而入,迅速把衣架上的织成裙卷入囊中,随后飘然而去。整个过程居然不超过三秒钟。 屋顶上的夜明珠闪烁了两下,忽然间永久地暗了下去…… 第57章玉翁仲 一 公元1057年,开封府太学。 开封府内城朱雀门东南角这一带,是东京最繁华热闹的地方。这里因为蔡河流过,形成一道优雅的河湾,所以便被命名为蔡河湾。 蔡河湾这里非常繁华,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商铺建筑,而且更加奇特的是,这里同时拥有着贡院、太学、国子监、教坊、医馆、妓院、赌坊,从上九流到下九流,几乎都挤在这一块区域,独特的风景让这里成为东京最负盛名的地方。 刚刚步入及冠之年的王俊民,跟着他的同窗好友初虞世,从蔡河湾南岸森严肃穆的学府中缓步而出,不久便迅速融入了蔡河湾热闹的人群中。 王俊民十七岁就入了太学,成为了这座最高等学府之中的一个太学生。当然,若不是十二年前范仲淹范大人推出的庆历新政,建立锡庆院太学,他现在还指不定在哪里苦读诗书呢。 太学设有舍斋,只要交足了学费,吃住都在其中。在太学之中苦读了三年,王俊民尚是首次被人拽出来好好游逛这赫赫有名的蔡河湾,一下子便被面前这熙熙攘攘接踵比肩的景象镇住了。在人群中还能看得到很多人和他们一样穿着圆领大袖的白细布衫,这是太学生的太学服。王俊民眼尖地看着几个学子穿着太学服明晃晃地往青楼楚馆走去,不由得替他们窘迫起来,恨不得把身上同样的这套白细布衫换了去。 但他也知道现在世风如此,在市井间每每还会流传那些缠绵悱恻的才子佳人故事。大多那些不具名的作者,就是他的同窗们。 “康侯,想什么呢?”初虞世都走出去好几步了,才发现身边的人没有跟上来,不由得回头去唤。 “哦,和甫,只是想到明日就是上舍考试,我们现在还出来逛,不太好吧?” 王俊民和初虞世在太学里关系最好,两人不光是同乡,还是舍友。 “你都学傻了你,出来透透气有助于明天发挥!”初虞世用手中折扇拍了拍他的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王俊民踌躇了片刻,终是不忍扫好友的兴致,举步跟了上去。 太学之中分三舍,分别是外舍、内舍和上舍。新生入太学便在外舍学习,经过每月一次的私试和每年一次的公试合格,再由学官参考其平日行止,合格者便可升入内舍,成为内舍生。内舍生每两年考试一次,优秀者会进入上舍。而上舍生每两年都可以参加评考,诸多品评都必须达到优等,才可以成为上等上舍生,释褐授官。若是有一门评级为平,则为中等上舍生,免礼部试。再次则为下等上舍生,免解试。 可以说,在太学之中,外舍、内舍和上舍,直接就把太学的学生分为了上中下三等。而上舍也不是谁都能进的,上舍生几乎是在太学金字塔的最顶端,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太学之中最优秀的学官典学指导,最好的舍斋,最好的书房,在太学之中,向来都是鼻孔朝天的。 太学服的白细布衫是一种裳下摆接一条横的男士长衫,全身上下都简简单单,看上去和一般士子的衫没有什么区别,但却在黑色的横之上有着一条不甚清楚的深色滚边。整个东京城的人都知道,只有太学的学生才能穿这种滚了边的衫。而且那一道滚边,还用不太明显的颜色,区分了太学生的等级。 王俊民低头看着下摆上那道靛青色的滚边,心想他之前是群青色,现在是靛青色,希望在不久之后就能换成看上去低调、但是却代表着上舍生荣耀的鸦青色。 正胡思乱想着,王俊民也没注意到路人的目光,他们两人本就相貌堂堂,身材挺拔,又身着代表内舍的太学服,极为惹眼。太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官宦子弟,再不然就是被举荐而来各地数一数二的学子,进了太学内舍,虽然还不是上舍,但也算得上是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朝廷门槛。所以他们两人走在街上,不时就会有或羡慕或嫉妒或敬仰的视线投注过来。 王俊民跟着初虞世不知道穿过了多少小巷胡同,待他发觉周围已经冷清下来之时,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很偏僻的胡同之中。只是这里分明还在蔡河湾附近,因为那吵吵嚷嚷的叫卖声与吆喝声就在不远处清晰地传了过来。 这个胡同之中倒也有着不少铺子,很多都是卖古董和字画的。因为这一行有着“灯下不观色”的铁律,所以入夜之后就纷纷闭了店,白天的时候应当是很热闹。只是这都闭店了还来做什么? 王俊民正想发问,就见一家古董店门前还点着灯笼,他只来得及借着那灯笼的晕光看到这家古董店的招牌上写着“哑舍”二字,就被初虞世拽着跨入了店铺大门。 还未等看清楚店内的摆设,王俊民就已经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甜而不腻,清新高洁,像是把他整个人内心污浊的部分都洗涤了去,令他的心情立刻舒畅了起来。这家古董店真的好奢侈,虽然不知道这熏香是何种香料,但绝对不是廉价之物。 王俊民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钱囊。他父亲不过是开封府的小小判官,吃俸禄度日,还要上下打点,供他上太学已是极限。更别说他家中还有三个未长大的弟弟,他也要省着点才是。因为铁了心不想买东西,王俊民倒是静得下心来鉴赏店内的古董,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 店内的布置典雅宜人,各种古董的摆设都恰到好处,没有待价而沽的市侩感觉,反而像是进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厅堂。但每一个的古董,看起来都华丽珍贵,价值连城。 初虞世却没王俊民那种闲心,他立刻冲到了放置文房古玩的地方,挑挑拣拣起来。除了一些玉佩扇子,他们太学生大抵都喜欢这些平日可以用得着的文房之物。再加上古董店中经常会出售一些文人士子用过的文房清玩,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考试前买来当个好彩头,保佑科科必过,这在初虞世看来可要比考前温书管用得多。 “掌柜的!今天下午我看到的那个李白用过的云纹白玉笔洗还在吗?”初虞世急吼吼地掏出怀里的银票,“我这回钱带够了!” 王俊民在一旁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了。虽然这家店看上去挺不错的,古香古色,卖的古董也很有年头,但诗仙李白用过的笔洗也太离谱了吧?不过他也知道好友的性子,是劝也劝不住的,反正初虞世家里有钱,倒也不在乎这点花销。 只是即便这么想,王俊民也无法对这家古董店的老板产生好感,在对方从内间走出来后,他便移开了视线,不再关注那边的讨价还价,只是漫不经心地扫过一旁的博古架。 他的视线忽然间被角落里的一个玉人所吸引。他好奇地走了过去,发现那是一个只有大拇指大小的玉翁仲。 玉翁仲是一种驱邪祛魔的佩饰。翁仲原是秦始皇时期的一名大力士,名阮翁仲,传说力大无穷武力过人,秦始皇令阮翁仲兵守临洮,威震匈奴。阮翁仲死后,秦始皇为其铸铜像,置于咸阳宫司马门外。匈奴人来咸阳朝拜,远远看到该铜像,还以为是真的阮翁仲,皆不敢靠近。 于是后人就把翁仲铸成铜人或者雕刻成石人,立于宫阙庙堂和陵墓前用以辟邪。渐渐地,世人也开始佩带玉翁仲来辟邪。玉翁仲与司南佩、刚卯在汉代极其流行,同被称为“辟邪三宝”。 子不语怪力乱神,王俊民本是不信这些,但却觉得这枚白玉翁仲雕刻得极其古朴大方,忍不住伸手拿起来细细端详。 这枚玉翁仲采用汉代风格为汉八刀,风格古拙凝练。简简单单的几刀就雕琢出来一张青年人的面容,玉光莹润,有股摄人心魄的苍劲刚毅。这枚玉翁仲的穿孔为人字形,从头顶直到腹部,再分两路由腰部两侧出来,呈人字状的红色穗绳也是从头部而下至腰的两侧系一结,这样翁仲悬挂时就可以立着,这种人字形穿孔也是明显的汉代翁仲的标志。 王俊民爱不释手地摩挲着,这枚玉翁仲许是年代久远,穗绳虽是崭新的,但玉翁仲的身体上面却有着数道裂纹,还有着血丝般的沁色,看上去就像是玉翁仲所流的鲜血,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之感。 “哎呦,康侯你怎么在看这个啊?”初虞世已经买了那个笔洗,抱着个锦盒凑了过来,一看到王俊民手中的玉翁仲,便大呼小叫起来。 “怎么了?”王俊民皱了皱眉,视线落到了一旁跟过来的老板身上,震惊于对方不似普通人的气质。这人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衣袍优雅地垂在脚边,更衬得他面如冠玉,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风雅人物。这样的儒雅气质,就算是太学中的太常博士都比不上,但他并未束发,可见还是弱冠之年。 “这枚玉翁仲传说是会给人带来厄运啊!”初虞世语气夸张地说道,“张师正知道不?就是一直和你竞争内舍学谕的那个人,前阵子不信邪地把这枚玉翁仲买了回去,连连倒霉,连内舍学谕都被你当了,后来只好把这玉翁仲退了回来。” 内舍学谕是选取内舍生之中最优秀者当之,在学官无暇之时代为指导其他内舍生的功课。王俊民是为着内舍学谕会每个月发银钱补贴才去报名的,从没在意还有谁在和他竞争。不过张师正他倒是有印象,毕竟内舍生之中极其优秀者也就那么几人,都是进入上舍的后备人选,王俊民就算是再不问世事,也知道那几位。 但重点不是这个,王俊民没理会初虞世的劝阻,直接向一直没说话的老板扬手道:“这枚玉翁仲怎么卖?” 那老板淡淡一笑,道:“你朋友都说这枚玉翁仲会给人带来厄运,你怎么还要买?” “是真的会给人带来厄运?”王俊民拧紧了眉,他本来以为这老板能把一个看起来普通的笔洗都吹成是诗仙用过的,自然会巴不得地把这玉翁仲卖掉,编造各种离奇古怪的来历。 那老板却没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徐徐道:“玉本为石,聚集天地灵气而生成玉,经过匠人精心雕琢为饰。佩玉可辟邪,这也是因为玉器上聚集了天地灵气。而为主人挡过灾的玉器,往往会因为灵气耗尽而有裂痕甚至破碎。玉是有灵性的,但反之就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 他没有说这枚玉翁仲会给人带来厄运,可每个字都在暗示。 王俊民低头看着手中的玉翁仲,他知道翁仲上面的那些裂纹不是玉本身自己所带的石纹,而是真正的裂纹,甚至连沁色都沁入得很深。 可就是很喜欢怎么办?玉器与人也是要看缘分的,在这间满屋子都是名贵古玩的店里,他就这么视线一扫,就独独看中了它,就是想要占为己有,好像天生就该是自己的东西。 “这玉翁仲怎么卖?”王俊民开始琢磨着自己可以动用的钱财有多少,他当了内舍学谕之后,倒是有了一部分补贴。 老板微微一笑,便随意道:“你既然想要,就拿走吧。好好待它即可,若真是厌弃了,切不要随意丢弃。” 王俊民欢喜地道了谢,立刻就把这玉翁仲挂在了腰间,觉得今晚当真是出来对了。 初虞世在出了哑舍后,忍不住埋怨几句,直说那玉翁仲邪门得很,让他小心谨慎。 但王俊民浑然不以为意,既然喜欢一件东西,自然是要连它的所有都一起喜欢。 不管是优点,还是缺点。 二 翌日的上舍考试,王俊民感觉不错,交了卷子,就知道自己定是能进上舍了。倒是一旁的初虞世趴在桌子上唉声叹气,显然是没有底气。 王俊民思考着自己的人生规划,他今年入太学上舍,一年必然是无法结业的,今年的科考定是赶不上了。好在科考现在是两年一届,他可以等两年后的那一科。 一边思索着一边收拾书桌上的文房笔墨,王俊民感觉到有人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一抬头才发现是张师正。后者正神色阴晴不定地看着他腰间,显然是认出了那枚玉翁仲。 两人虽是竞争关系,但却从未说过话。王俊民也不知如何与他打招呼,而张师正也没多做停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之后便转身离去。 “康侯你没事吧?今天考试没发挥失常吧?”初虞世走过来关心地问着,在发现好友如常的脸色后,才放下心道,“没出什么意外就好,唉,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看中这玉翁仲了呢?” “你答得如何?”王俊民知道自己这好友最喜欢唠叨,若是不转移话题,恐怕让他说个一刻钟都不会停的。 “说不准。”初虞世叹了口气,用折扇敲了敲手心,垂头丧气道,“算了,若是进不了上舍,我就回家去学医。要知道我是最喜欢看医书的……” 王俊民拍了拍他的肩,也觉得很无奈,人真的是各自有命。 没过多久,内舍提升至上舍的人选就张榜公布了。王俊民果然是被录取为上舍生,而初虞世的名字却没有出现在榜上。王俊民还注意到,张师正的名字就在他的旁边,可见学官对他们两人的评价相差无几。 能搬入上舍,又离自己的计划近了一步,王俊民自是欣喜。但与好友初虞世分开,便把这股喜悦冲淡了几分。初虞世却满不在乎,说家里还让他继续念太学,他学医的理想又被继续推迟了下去。 上舍生都有自己独立一间的舍斋,换了鸦青色滚边衫的王俊民少了他人干扰,越发刻苦学习,在上舍这一届中隐隐有独占鳌头之势。只是他甚少在上舍中交游来往,声望倒还不如张师正。 王俊民也不以为意,他闲暇时顶多被初虞世叫出去喝喝茶,回家中看望下父母和弟弟们,甚至连上舍学谕都没和张师正竞争,完完全全投入到经史典籍之中,几乎忘我。一晃一年多就过去了,马上就要到两年一届的上舍评考了。 要知道上舍评考的那些判卷夫子,都是朝中重臣,只要在评考的试卷上发挥出色,给他们留下印象,那么当他参加即将到来的科举考试时,便会得到莫大的帮助。太学中人心中都有着默契,每次在科举前举行的太学上舍评考,就相当于小科举,能取得名次者,只要不发挥失常,在科举之中定能榜上有名。 王俊民越发地努力起来,每晚都在学斋中苦学到最后。 这一晚,他刚作完一篇文,揉了揉干涩的双目,习惯性地用酸痛的右手摩挲着腰间的玉翁仲。 这已经是他的下意识动作,自玉翁仲买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离开过他半步,每当手指碰触着那润泽光滑的玉质肌理,都会让他烦躁疲惫的心情立刻安定平和下来。就好像无论他学到多晚,总有一个人在陪着他一样。 王俊民闭上了双目,用手指尖感受着玉翁仲的刻痕。这么好的一件玉饰,居然被人诬陷为会给主人带来厄运?事实上他自从佩戴起玉翁仲后,顺利考入上舍,父亲的官职不能说高升,但也足够一家人花销了,可以算得上人生一帆风顺了。 想着想着,几天都未好好休息的王俊民就这样睡了过去,直到右臂突然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 “啊!咳咳!”王俊民从梦中惊醒,却惊愕地发现他居然身处火海之中,刚刚让他醒过来的那种痛楚,正是火舌舔到他右臂袖袍而引起的。他急忙四处拍打着,倒在地上打滚压灭了身上的火,右臂的疼痛和仿佛置身于地狱熔岩的温度,让他清醒地认识到这并不是在做梦。他想高声呼叫,可一张口就被浓烟呛得直咳嗽,很快就有了窒息的感觉。 怎么会这样?他只是睡了一小觉,怎么醒过来就要被活活烧死了? 该不会他还是在做梦吧? 意识逐渐地远离,昏昏沉沉间,王俊民隐约感觉到有个人正拼命地扯着他往屋外逃,但那人的力气委实也太小了,当真是在如蜗牛般挪动。 会是谁?难道是学斋之中的同窗?但他记得就只有他在学斋熬夜苦读。 王俊民手脚酸软,没有一丝力气,觉得自己就是个累赘。他想张口让那人不用管他先走,可却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三 “哎呀,康侯,你要看开一点,太学的主簿大人都不追究你的责任了,你好好养伤。”初虞世心有余悸地看着躺在床上静养的王俊民,那么大的火灾,自家好友只是伤了右臂,可真是死里逃生。 不过看着他如死寂般的表情,初虞世叹气安慰道:“你右臂烧伤,虽未伤到筋骨,但上舍评考和下个月的科举也都参加不了了。别在意,你还年轻,两年后还有机会嘛!” “都是我的错。”王俊民闭了闭眼,他的喉咙因为吸入了大量浓烟而声音嘶哑。他倒是不甚在意缺席考试,一个人若是从生死边缘挣扎了一回,对其他事情自然就会看淡许多。虽然刚刚来看望他的主簿大人风趣地说他们终于可以借此机会重建舍斋了,但差点酿成大祸的王俊民依旧懊悔不已,他下意识地握住了放在枕边的玉翁仲。 了解他的初虞世眼珠子一转,严肃地沉声道:“其实康侯,这事我总觉得有古怪。学斋当时只有你一人,若是你书桌上的那盏油灯所引起的火灾,那么你又怎么可能只伤到右臂?早就变成焦炭了。” “只有我一人?”王俊民一怔,连忙追问道,“我记得是有人救我出去的,那人怎么样了?” “啊?你说张师正啊?他没什么事,据说他冲进去时是在学斋门口发现你的,只燎了些发梢袍角罢了。”初虞世的言语间满是怀疑,“康侯,不怪我多想,上等上舍生就只有一个名额,只有你和张师正有能力竞争。会不会是他下手暗害你?让你受伤不能参加评考,最少也能让你受惊扰乱你心神,后来又见火势严重,才冲进去救你的?否则他怎么就那么巧大半夜的还在?” 门口?不是桌子旁边?王俊民愣了愣,才迟一步发现好友正兴致勃勃地进行阴谋论,不禁轻斥道:“和甫,你别胡说。这次多亏了张兄,我伤好后也要去拜谢于他。” 初虞世讪讪地笑了笑,视线落在了王俊民左手之上,惊道:“我知道了!定是这枚玉翁仲,你才这么倒霉的!快点扔了它吧!” 王俊民的左手一震,随即不自然地笑了笑道:“瞎说什么呢?我累了,你也快些去温书吧,内舍考试就在这几天了。” 打发了初虞世离开,王俊民却并未休息,而是低头看着手中的玉翁仲。 也许是在火海中他在地上打滚的缘故,也许是因为靠近了火焰承受不了的高温,玉翁仲上的裂痕更多了。那些像极了鲜血般的沁色,更让玉翁仲看上去狼狈不堪。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枚玉翁仲,甚至连上面原本的裂纹有多少条,哪里有,闭着眼睛都能记得起来。指尖在伤痕累累的玉翁仲上划过,王俊民还是把它重新拴回了腰带上。 这一年的上舍评考,张师正得到上等评价。 王俊民一直想去当面感谢张师正的救命之恩,但又怕影响到他温书,所以一直等到科考结束之后,才提着谢礼到了他的舍斋登门拜访。 其实张师正的舍斋,就在他的斜对面,但王俊民却是头一次敲门。 张师正开门的时候,王俊民就看到了他正在收拾东西,并不是回家暂住的架势,而是把书架上的书籍都一摞摞地放进箱子里。 “你这是……要搬走了?”王俊民下意识地问道,随即回忆了一下张师正的字,扬起了笑容道,“恭喜不疑兄,此次定能金榜高中啊!”这样仔细地收拾东西,不是考砸了以后不再念太学了,就是考得太好了以后也不用念了。王俊民虽然不善于言辞,但自然也不会认为张师正考得很差。 开玩笑,上等的上舍生,又怎么会考得很差?一想到自己连去参加考试都做不到,王俊民就不由得黯下了神色,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诚恳道谢:“当日多亏不疑兄相救,前几日怕太过叨扰,所以今日才来致谢。”说罢就把谢礼递了过去。 张师正自然推辞,婉拒道:“救人乃义不容辞,就是换了其他人在里面,我也是要救的,康侯不必如此。况且我发现康侯的时候,你已经在门口了,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门口?”王俊民一呆,初虞世之前和他说过这事,他以为好友记错了,没太在意。但此时这当事人再次提起,让王俊民不得不疑惑。 难道那个人是他自己在火海中产生的幻觉?主簿大人也没说还有其他受伤的人,在那样的火势之下,若是有其他人救他,肯定也少不得会被火烧伤。 王俊民压下心中的疑惑,坚持要求张师正收下谢礼。其实他们都是读书人,送的也不是金银之物,而是几本王俊民特意淘换来的孤本。说值钱也不太值钱,但却是有钱也买不来的。 张师正推脱不掉,只好勉强收下。他的眼角余光扫到王俊民腰间的玉翁仲,状似闲聊地叹道:“康侯,你别嫌我多言,这玉翁仲我也不信邪戴过一阵,当真是诸事不顺。有次在街上差点被受惊的马车撞上,若不是那马正好被石头所绊,先行摔倒在地,我说不定就会被那匹疯马踏断了脖颈。” 张师正一边说一边惊魂未定,显然也是无比后怕:“如今你虽然侥幸捡回来一条性命,但终究是误了这次的科考。以往太祖朝每年一科,到真宗朝两年一科,往后说不定还会三年一科甚至更长。” 王俊民抿紧了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好这时又有其他同学前来拜会,张师正的人缘在太学中是最好的,王俊民却觉得没有办法融入到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索性告了辞。 回到自己的舍斋,王俊民摸着腰间的玉翁仲,手指在触到上面的伤痕时,脑海中却闪过刚才张师正说的话,心中不免有些郁结。 这玉翁仲伤成这样了,也不适合每天都戴着了吧。 最后怜惜地摸了一下玉翁仲,王俊民把它放进了一旁的漆盒里,浑然没觉察那本来玉色莹润的玉翁仲,瞬间黯淡了下来…… 随后的科考殿试成绩公布,张师正擢甲科,赐进士及第,但却没当上状元。他们的学长刘辉摘了魁首。 这位今年才二十七岁的学长,在太学之中也是个传奇,他行文辞藻靡丽,堆砌典故成风,被世人所追捧,在好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京城名士。但上一届主持进士考试的知贡举欧阳修对这种浮靡文风深恶痛绝,他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据说在那届科考中,欧阳修评阅文章,卷子虽是糊名的,但他立时就认出了刘辉的文风,拿着朱笔从头批判到尾。名落孙山的刘辉毅然辞了太学,回乡苦读,体验民间疾苦,行文日渐成熟朴实,终于在今年被御试考官欧阳修大加赞许,一举得魁。 王俊民得来他人誊抄的状元文章,反复研读数遍,也自愧不如。 初虞世参加内考的名次也不算太理想,他便退了太学,回家去念医书了。旁人都觉得他太傻,但王俊民其实在心底里微妙地羡慕他。 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并且坚定地做下去,某种程度来说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王俊民心无旁骛,愈发苦读。只是这回并不死读书,而是在温书之余,尽可能地走访更多的地方。《荀子·儒效》曰: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他渐渐地身体力行地体会了书中所说的那些话语,而并不是单单从字面上来理解。 四 一晃又是两年,此次的上舍评考自然是王俊民这个唯一上等上舍生,而后的嘉祐六年辛丑科举在众人期待中到来。 已经二十五岁的王俊民在太学中已经算是年纪颇大的了,若他今年再不中举,那么就要从太学退学,当个无关紧要的师爷,或者是留在太学中当一名普通的学正或者学录,领取微薄的俸禄。家里的弟弟们已经长大,需要花销的地方日益增多,他已经不能再给家里增添负担了。况且他一直借口苦读诗书,并未娶亲,也是因为这彩礼钱家里恐怕都拿不出来。 收拾考场用具时,王俊民翻开了漆盒,看到了那枚被他遗忘许久的玉翁仲。拿在手中把玩片刻后,终是把它拿了出来,放进了文具漆盒之中。 会试如同王俊民所预料的一般一帆风顺,答完试卷之时,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榜上有名,至于名次高低那真的是需要上天安排。 在舍斋狠狠睡了两天,在殿试名单尚未公布之前,王俊民出门打算回家看看。只是在他出门后却忽然觉得,每个路过他身边的人,都隐约对他指指点点。他向来都独来独往,自是不会在意他人眼色,可这太学中几乎他遇到的所有学子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他也难免疑虑地放慢了脚步,渐渐地议论的声音也陆续传到他的耳内。 “有人传言这王俊民就是本科状元!” “也许呢,王康侯可是太学上舍的第一人呢!” “那也不对了吧……这金榜还未出,这等传言就四散开来,我看是有人八成不想让他中举。” “也是,若是知贡举大人为了避嫌,或者会觉得王学长故意为自己造声势,当真会把他刷下去啊!” “可不是?这次辛丑科举的知贡举是王安石王介甫大人,最看不惯那等沽名钓誉之人,这回可有人要惨喽!” 王俊民听着那一声声或羡慕或厌恶或冷嘲热讽的话语,就像是被人在脑后当空打了一拳,脑海中“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差点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咬紧牙根,才没在他人面前出丑,勉强地一步步转身踱回自己的房间。 浑身冰冷地呆坐在书桌前许久,王俊民才举手抹了一把脸,发觉手心湿润,也不知道是脸颊的汗水还是手心的。 不遭人妒是庸才,他自然也是懂得这样的道理。但问题绝对是出在他身上,否则又怎么会只传他的流言,而不去传其他人的? 两年前的上一科,张师正和他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可完全没有人会给张师正下绊子。 所以……一切成空吗……这样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让他中进士吧? 几年来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巨大压力彻底爆发,王俊民几乎是在这次科举孤注一掷。将近二十年的苦读终究要白费了吗?也许是他的错觉,屋外的议论声好像更大了一些,吵得他头昏目眩。 精神崩溃的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恨,起身拂袖扫落桌上的文房清玩,一时间叮当噼啪的脆声接连不断地响起,倒是让屋外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王俊民呼哧呼哧地重新跌坐在椅子上,眼角余光看到一枚熟悉的玉翁仲打着转滑到了他的面前。 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怨天尤人。王俊民一下子就想起了这枚玉翁仲的厄运传言,又想起了自己这两年什么事都没出,就在科考的时候把它放进了文具漆盒,结果……结果现在就成这样…… 虽然知道这种事和玉翁仲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若是人人都总能保持理智的话,就没有“迁怒”这个词存在了。 王俊民弯腰抓起地上的玉翁仲,正想要泄愤似的往墙上砸,但手心碰触到润泽细腻的玉石,那种早已忘记的触感立刻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张开五指,低头看着静静躺在他掌心的玉翁仲。 玉翁仲的穗绳已经脏污,还带着焦黑的灼烧痕迹。自从那次火场之后,他都没想起来更换它上面的穗绳。王俊民怀念地摩挲着玉翁仲,感觉着那本来冰凉的玉质渐渐与他的体温变得一致。 也许是刚刚掉在地上的缘故,记忆中的裂纹又多了几道。王俊民微微一叹,激荡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把文具漆盒捡了起来,先是把手中的玉翁仲重新放了进去,又把散落一地的物事收拾了一遍。 也罢,他还是离开吧,留在这里岂不是丢人现眼?学官们恐怕看到他也会不自在,等金榜公布后再来向他们告辞吧。 真是……可惜了主簿大人的厚望…… 灰溜溜地收拾完包袱,王俊民顶着众人的目光回了家,闭门谢客,蒙头大睡。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几日,到了发榜那天,他听着沿街此起彼伏的报喜声鞭炮声铜锣声,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院门口的鞭炮声大作,居然有人在冲着他的院门高声贺喜道:“中了!中了!大少爷中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等王俊民彻底回过神时,他都已经考完殿试,游完街喝完酒,不知道是几天以后了。 “康侯,你可算是醒了?”初虞世取笑道,他倒是觉得好友真是太好玩了。不过换位思考,若是他今日也能这般荣耀,恐怕表现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我……我真的中了状元?”王俊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但隐隐约约的记忆中,确实是有着在殿前谢恩,以探花使的身份和同榜二位少年在名园探采名花,到杏园参加探花宴。觥筹交错的情景就如同一幅幅模糊不清的画面,让酒后宿醉的他难以把它们都串联起来。 “是是是,一甲第一名,不是状元能是什么?王魁首!”初虞世递过去一碗刚熬好的醒酒汤,笑眯眯地打量着这新科状元郎,“这次还真多亏了临川先生,若不是他看中了你写的文章,一力推荐,恐怕这状元也危险。” 王俊民一口喝掉那微苦的醒酒汤,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临川先生便是王安石王大人,王俊民却因为考前的那番流言怀有芥蒂,皱眉道:“这岂不是让临川先生难做?” “无妨,康侯你是有真才实学,之前是有人故意传言害你,这一下倒是有了上天注定的意味,倒是能被传为美谈。”初虞世不以为意地说道。他的视线落在了一旁打开的文具漆盒内,正好看到了那枚让他印象深刻的玉翁仲,不禁不满道:“康侯,你怎么还留着这玉翁仲?你上次差点被烧死,这次又差点被流言害死,就差一死表清白了。这读书人最看中的就是名声与性命,你两个都差点丢了,难道还不是这玉翁仲带来的厄运?我看,还是扔了为好。” “……”王俊民捧着脑袋,他还没完全清醒,好友的声音他有听见,但脑袋转得比较迟钝,没法理解。半晌之后,才期期艾艾道:“要不……就还给那家古董店的老板吧……” “还给他干吗?让这玉翁仲继续害人吗?算了,你舍不得扔,我来替你扔。”初虞世利落地把那枚玉翁仲捞在手中,决心一定要让好友脱离厄运的阴影。 “这……”王俊民想要叫住好友的话一顿,不禁扪心自问,难道他真的没有把这玉翁仲送走的念头吗?承认吧,事实上他也觉得自己厄运缠身,只是不想亲手抛弃那枚玉翁仲,不想做恶人罢了。 所以,他静静地看着好友走出房门,缓缓地闭上眼睛。 是的,他已经是新科状元了。 好好睡一觉,再睁开眼时,他的人生,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初虞世其实更想把这玉翁仲直接砸碎,但他也怕这邪门的玉饰会缠上他,所以出了王家之后,他便找了个巷子的角落,随意地把玉翁仲丢掉了。 待初虞世哼着歌走后不久,一个身穿秦汉时期黑色绕襟深衣的男子,走到这里停下,弯腰把那枚玉翁仲拾了起来。 他轻轻地用手拂去玉翁仲上面沾染的尘土,看着它身上又多出的裂纹,深深地叹了口气。 “痴儿,汝为人挡灾,却被误认为不祥之物,真是何苦来哉……”那男子似是对着玉翁仲说话,又似是喃喃自语。片刻之后,却忽然抬头往巷口某处看去。 空无一人。 果然是他多心了吗? 五 公元2013年。 “哎呦喂!差一点就被以前的老板发现我们在偷窥了!”医生大喘着气,刚刚经过一次空间旅行的他干脆整个人躺在了哑舍的地板上,整个脑袋都是晕乎乎的。 “幸亏罗盘来得及。”陆子冈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还是站起身捞了两瓶矿泉水。 医生起身接过一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这才有了精神,嘿嘿笑道:“古装的老板啊!这还是头一次看到,上次我们穿越到唐朝压根都没见到老板。” “以后要注意,老板可是一直都有记忆的,若是对我们有了印象,说不定历史就会出现分岔路,我们的罪过可就大了。”陆子冈不厌其烦地叮咛道。 “知道知道。”医生随口答应道,对他来说,失踪的那个老板才是真正的老板,古代的老板并没有关于他的记忆,还不算是他的朋友,“对了,刚刚老板拿着的是什么东西啊?” 陆子冈的眼神很好,回忆了一下,便道:“应该是那枚玉翁仲。” “玉翁仲?” “是的,我还记得我前世在哑舍时,老板曾经跟我聊起过。那枚玉翁仲本是汉武帝随身所配的辟邪之物,后来辗转流传,虽然裂纹处处,却不似普通玉饰那般会被邪物所占,依旧可以保护主人免于厄运。” 陆子冈喝了一口水,继而喟然道:“但可惜的是,每个拥有那枚玉翁仲的人,都认为是它带来的厄运。老板每次都会事先说明有裂纹的玉会招来邪物,但每个口中说着不在乎的人,每每都会遗弃它。人都是这样的,永远都看不清楚真相。看街上那些人的服饰,应是北宋中期,玉翁仲那时的主人应该是个状元。啧,扔了玉翁仲之后,没两年就狂病大发死了。死后还被人诬陷与青楼女子不清不楚始乱终弃,最终怨鬼缠身,丢了性命,声名尽毁。真是可惜了玉翁仲为他产生的那么多裂纹。” 当年的陆子冈是天下顶尖的琢玉师,自然对玉器极为喜爱,一回忆起那枚遍体鳞伤的玉翁仲,陆子冈就难免被前世的怨念所影响,语气中充满了不忿。 “啊?那老板怎么不对客人说实话啊?”医生表示不解。 陆子冈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卖块破玉,还舌灿莲花地说这玉可以挡灾,不把你当奸商?傻子才会信吧?” 医生表示他信,兴奋地站起身四处打量:“在哪儿呢?这玉翁仲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想要啊!” 陆子冈拧紧了瓶盖,勾起一抹讥讽的笑容,淡淡道:“谁知道呢!也许是在哑舍的某处……也许它现在还在不同的人手中流浪吧……” 第58章天如意 一 公元1390年,应天府句容县滴流坡。 李定远被他的大丫鬟琵琶抱在怀里,昏昏沉沉地穿过国公府的花园,来到他爷爷住的宣园。 虽然还未睡醒就去给爷爷请安,失了礼数,但李定远向来受宠,自是没人敢挑他半句的。 李定远今年才十岁,虽不大明事理,但也知道自家爷爷是大大的了不起。明朝的皇帝往下数的第一人,就是他爷爷李善长了,以前官拜左相国,居百官之首。用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形容他爷爷,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朝廷上的事李定远不清楚,但他却知道自家爷爷有九个儿子十五个孙子十二个孙女,没见爷爷宠着谁,最喜欢的单单只有他。就连娶了公主媳妇的二叔,也没在爷爷面前讨到什么特殊待遇。除了二叔一家住在公主府外,其他叔伯堂兄弟姐妹们,都在江西九江的李家主宅,独独只有他一个人被养在爷爷身边。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李定远除了觉得很少见到爹娘有些苦恼外,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所谓纨绔子弟的腐败生活。连每天早上给爷爷请安,都半睡半醒地走个过场。 他爷爷住的是正宗的国公府,厅堂的规制是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气势宏大。李定远微张了下眼睛,立刻就被房檐上的琉璃瓦反射的阳光刺痛了双目,懒懒地又合上了。 又走了不一会儿,感觉到琵琶的呼吸刻意地放轻了下来,李定远也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宁神香味道,便知道已是进了爷爷的书房。他揉了揉眼睛,打算和平常一样跟爷爷撒个娇,爷爷就会一脸无奈地接过他抱在怀里,甚至连他揪爷爷的胡子,爷爷也会宠溺地任他胡闹。 只是今天那熟悉的温暖怀抱却并未如约出现,李定远懵懂地睁开双眼,发现自家爷爷阴沉着一张脸,手扣着釉里红茶盏,正坐在黄花梨四出头官帽椅上,目光森然地盯着他。 “看看你这个混账样子!成何体统!” 李善长那是从元顺帝至正十三年就开始在朱元璋身边打天下的元老级人物,虽然所做的事务和汉时刘邦身边的萧何一般,都是负责内务军政统筹之类的后方工作,但好歹也是从血海战场中走过无数遭的。尽管在二十二年前就告老退出了官场明哲保身,但依然威严不减当年。平时在自家疼爱的孙子面前,有意地收敛了身上的戾气,但此时却无心再作隐藏,那一股迫人的威势就像是海啸一样,朝李定远铺天盖地般压去。 抱着李定远的琵琶也算是被波及到,骇得浑身发抖,差点连怀里的十三少爷都抱不住,下意识地就跪伏在地。 李定远因为大丫鬟的这一跪倒,顺势站在了地上。他倒是没被自家爷爷的变脸吓到,自顾自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这才上前几步,规规矩矩地跪在李善长面前,口中请着安就拜了下去。 这一套礼数李定远很熟,每当过年过节他都要见那些叔伯堂兄弟姐妹们,每人每天都做一遍。虽然他还真没这么认真地做过,但看过那么多遍,怎么也都能学得有模有样了。李定远能被李善长另眼相看,自然并不只是因为他长得特别可爱,李善长更喜欢的是他的玲珑心眼,觉着这小子最像他。所以连为他定名字的时候,都没遵循这一辈草字头单字的规矩,愣是起了个大气的名字。 李定远乖乖地磕完头,也不起来,直挺挺地跪在李善长面前,仰着头无辜地看着他。 李善长看着自家孙子水嫩嫩的脸庞上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没一会儿就败下阵来,本来蓄好的气势像决堤的黄河水一样,呼啦啦地泄了个干干净净。他叹了口气,把小孩儿拉了起来,摸着他的额头,爱怜道:“远儿,是爷爷今天心情不好,没磕到哪里吧?爷爷都听到‘’的一声了。”李善长在外人眼中,那可当真是说一不二的宣国公,只要他脸一沉,那哆哆嗦嗦跪下来的人一片一片的,若是那些人看到这首席公卿作小伏低的一幕,恐怕眼珠子都要掉一地。 李定远的那双大眼珠子转了转,心中唾弃自家爷爷估计又是气不顺了,前几天折腾身边的护卫们,现在开始折腾起他来了?这可不行,赶明儿要把四哥和六哥也叫过来同甘共苦,反正他们就住隔壁的公主府。 李善长对这小东西了解得无比透彻,只看他这表情就知道这兔崽子在想什么,啐道:“又想去祸害小四和小六?”对于其他孙子,李善长向来都是直接叫序齿的,甚至有些孙子的名字他都想不起来。所以对于李定远,他确实是格外不同。 李定远的四哥和六哥都是堂兄,叫李芳和李茂,都是他次子李淇和临安公主的儿子,今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了,哪里还能跟才十岁的李定远一般见识。他们的母亲临安公主是朱元璋的长女,李善长之前也因为这个公主媳妇特别安心,觉得朱元璋就算再残害功臣元老,也绝对不可能对亲家下手,所以对那两个孙子也颇为亲近。当然,那亲近的程度和李定远还是有所不同的。 李善长揉了揉小孩儿微红的额头,心更软了,放柔了声音道:“都是爷爷不对,远儿想要什么,爷爷补偿给你啊!”他话语之中有着说不出来的疼惜和痛苦,但却隐藏得极好。 李定远的内心暗叫果然这样!爷爷总是赖皮,就喜欢这样拿东西哄他开心!不过他小心眼一算计,还是决定试试道:“爷爷!那我想要那个铜匣!” 那个铜匣,是李定远心心念念的宝物,以前也撒娇耍泼尝试过无数次,爷爷总是只借他看看,完全不松口送他。其他宝物倒是他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久而久之,这个铜匣就成了李定远的执念,他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喜欢那个铜匣,还是只为了赌一口气。 “好。” “爷爷你要是不舍得就算了……咦?爷爷你同意了?”李定远目瞪口呆。 “箜篌,去给远儿把那个铜匣拿来。”小孩儿这样难得吃惊的表情,取悦了李善长。他一抬手,就立刻有人去书房把那个铜匣取了过来,放在李善长的手中。 李定远盯着自己心心念念的铜匣,移不开眼。这个铜匣并非普通的铜匣,虽然只有一个巴掌大小,但看上面精美的雕刻花纹还有厚重的铜绿,就能知道这东西年份不浅。铜匣的盖子是用琉璃制成,绿色的半透明琉璃盖下,能够隐约地看到铜匣之中固定地放着一柄白玉如意。而令李定远痴迷的,是这个铜匣根本就打不开!铜匣的琉璃盖是完全封死的,若是想要拿到那柄小如意在手中把玩,就只能摔碎那价值连城的琉璃盖。 就算是视金钱如粪土的李定远,也知道绝对不能做出这样毁坏宝物的举动。他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把一柄白玉如意封在铜匣里,难道有什么机关可以打开这铜匣?但其他地方都严丝合缝,李定远每次把玩都无功而返,更加增添了想要打开的好奇心。 而在爷爷亲手把这个铜匣放在他怀里时,李定远并没有如他想象般欣喜若狂,而是把目光从铜匣移到了爷爷的脸上,前所未有地认真问道:“爷爷,出了什么事吗?” 李善长脸上慈爱的表情僵硬了一下,随后笑了笑道:“没事,就是爷爷最近有些忙,远儿去汤山别墅玩几天可好?这个铜匣这几日就暂放在你那里,等你回来爷爷还是要收回来的。” 李定远鼓着胖乎乎的脸颊,一脸不甘心地把铜匣抱得死紧。他知道爷爷并没有跟他说实话,但他也知道爷爷虽然宠他,但绝不会允许他反驳已经决定的事情。 李善长留恋地拍了拍小孩儿的头,淡淡对旁吩咐道:“律笛,远儿我就交给你了。”旁边一个精瘦的青年立时跪伏在地。 李定远见那青年应声之后就起身过来抱他,不禁吃惊地回过头。他的大丫鬟琵琶不和他一起走吗?只有律笛陪他?虽然他知道在爷爷身边,这个律笛的地位极高,但整件事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琵琶把早就收拾好的包袱递给了律笛,然后手脚麻利地把李定远身上的花卉杂宝纹对襟马甲等等绫罗绸缎的衣物都扒了下来,换上了普通孩童的灰褐布衣。她还把他身上佩戴的各种珍贵饰品也都摘了下来,只留了他腰间不起眼的白玉子辰佩。 李定远瞠目结舌,等他反应过来想要呵斥琵琶的时候,已经被律笛重新抱在怀里,飞速地从后院离开了。琵琶也朝李善长恭敬地行了一礼,拿着李定远身上的衣服转身而去。 李善长闭了闭双目,深深地叹了口气:“洞箫,你说如果老夫早就死了,还能保全一家人的平安么。” “国公爷……”一名中年男子自屏风后转出,悲怆地跪倒在地。 “人果然是贪心的,谁不想好好地活着呢?”李善长喟叹道,“远儿出生的时候,我就想再多活几年,看到他长大。但一年又一年,越看着他就越舍不得离开。唉,老夫并不怕死,但老夫现在死,皇上也会觉得老夫是畏罪自杀。淇儿那一家可能会被留下,但远儿……老夫真的是舍不得啊……” “国公爷,您还有御赐的丹书铁契,可免您两死,免子一死啊……”洞箫不甘心地提醒道。 “丹书铁契?是何人赐予老夫?他既然可赐,自然也可收回。”李善长一点侥幸之心都没有。他太了解坐在龙椅之上的那位老朋友了,就像对方了解他一般。 洞箫正要劝说一二之时,就听前院一阵骚动,隐隐还有齐整的脚步声传来。 “居然还出动了御林军,真是看得起老夫啊。”李善长轻蔑一笑,淡然整束衣冠。而洞箫也长身而起,卓立在他身后,褪去了刚刚惶急的神色,恢复了往日的面无表情。 二 李定远被律笛抱在怀中,从角门刚出了宣国公府,就看到了一队一队的御林军疾步而来。成片的盔甲和铁枪,散发着肃杀的煞气,让李定远硬生生地打了个寒战,从心中升起了难以抑制的恐惧。 因为他发现,这些御林军前去的方向,正是宣国公府。 “别看。”律笛按着李定远的小脑袋,低声吩咐道。 “不看反而会被人怀疑。”李定远理直气壮地反驳道。爷爷身边的这些护卫丫鬟们,他都无比熟悉,自是不会对他们客气。 律笛一怔。这样大的阵势,虽然路过的百姓们都低头噤若寒蝉,但也都好奇不已地偷偷窥探。毕竟出事的是国公府,是那个看起来会一直屹立不倒的国公府。 李定远却在下一秒差点惊呼出声,因为他看到了琵琶从角门躲躲闪闪地跑了出来,怀里还抱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那衣物分明就是刚刚从他身上扒下来的,乍一看就像是他一般。琵琶惊恐地看着不远处的御林军,立刻抱着孩子朝反方向跑去,而御林军此时也发现了琵琶,很快就分出了一小队追了过去。 这时就算是李定远再傻,也明白了定是爷爷出事了,否则又怎么肯让琵琶做这种鱼目混珠之事? “我要回去!”李定远咬着牙挣扎着。但律笛却死死地抱紧了他,尽量以不引人注目的速度,离开了这一带,在应天府的大街小巷穿梭着。 “十三少爷,这是国公爷的意思。”律笛一边走,一边低声劝着,“国公爷这次,恐怕凶多吉少了。” 李定远的手指抠着怀里的铜匣,力度大得几乎要拗断他的指甲。他希望这一切只不过是爷爷的多虑,但街道上行色匆匆的御林军和不时经过的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都让李定远的小脸越来越苍白。那些锦衣卫,在应天府是可以止小儿夜哭的魔鬼。虽然三年前已废除了锦衣卫,可事实上,大家都知道那不过是皇帝为了安抚大臣们做的表面文章。台面下,锦衣卫依旧穿着锦衣夜行,暗中收集着各种情报。 李定远咬了咬牙,费尽了全身力气,才勉强开口说道:“你也不要再唤我十三少爷了,直接叫……节儿吧。”李节,本来是他父亲按照草字辈的规矩,给他起的名字。但后来爷爷发话,用李定远这个名字入了族谱,所以这个名字也就没人知道。 律笛点了点头,心内暗赞不愧是国公爷最喜爱的十三少爷,这么快就调整了心情,还指出了纰漏之处。律笛在巷子里左拐右拐,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马车,把李定远放了进去。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年幼的李定远更是惊慌不已,但依旧克制住不吵不闹。律笛在城中绕到了天黑,才停在了一处破败的宅院。 据律笛说这里是他爷爷早年就置备下来的民宅,多年都未修整,也是怕人怀疑。在李定远胡乱吃了点东西后,律笛便说要出去打探下国公府的消息,李定远也心焦得很,便说自己一人也无妨,让他快去。律笛虽是不放心,但也知道若是随意再找来一人照顾十三少爷,那就有暴露的危险。他也知道此时守在李定远身边才是他的职责,但对国公爷多年的忠诚,让他坐立不安。 最终律笛还是去了,而李定远在漆黑的破屋之中,抱着那个铜匣瑟瑟发抖。 他不敢点灯,因为这种时候,多年都没有人住的屋子忽然有了人影,绝对会让那些无孔不入的锦衣卫察觉到异样的。 他就那么静静地坐在黑暗中,想着爷爷想着父母想着叔伯想着那些兄弟姐妹想着以前幸福的日子,心一点点地变冷。 看着太阳重新升起又再次落下,如此这般几次,李定远便知道,律笛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不要……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他呢喃着,终于眼前一黑,陷入了昏迷。 怀中铜匣跌落床下,价值连城的琉璃盖磕到了青石板上,脆声摔碎成若干瓣。铜匣里面的白玉如意滚落了出来,在月光下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连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律处死。皇帝手诏条列其罪,传着狱辞,为《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 清脆的女声回荡在破屋之中,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十岁女童,正歪着头一字一顿地念着手中的布告。在她旁边的床上,一个憔悴的男童正盖着破旧的被子,靠着墙上坐着,干涸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李定远在短短的几天内就已经瘦脱了形,圆润的脸颊干瘪了下去,下巴也变得尖了,完完全全变了个模样,就算是家人恐怕也一下子认不出来这是国公爷最宠爱的十三少爷。 他的爷爷据说当日便被皇上赐了白帛自缢,他的家人们从江西九江被抓捕过来,在三日前已经被斩首示众,他强撑着去看了全过程,看着那些熟识的家人一个个人头落地,血流成河。七十余人?何止七十余人?和他们家有牵连瓜葛的众位大臣和侯爵也都被株连,据说皇上借题发挥,一共被杀的功臣及其家属达三万余人。应天府就像被笼罩在一层血色的阴霾之中,整个京城都弥散着一股令人喘不过气的血腥味,许久都不曾散去。 “节儿,你是不是又饿了?我这里有馍馍哦!”女童放下手中的布告,伸出小手担忧地摸着李定远的小肚子。 “如意,我不饿。”李定远对着女童勉强扯出一抹笑意,森冷的眼中浮起星星点点的温暖。为了等律笛,他在这个宅子里昏迷了好几天,一醒过来就见到了如意。她长得玉雪可爱,身上却穿着平常的男孩子衣服,举止言谈却颇有大家风范。李定远认定如意应该是和他一样,是逃出来的哪家受牵连的世家后裔,否则一个平常人家的十岁女童,又怎么可能识字?而且问她姓什么,却怎么都不回答,也许她的姓氏并不像他姓李这么普通。 他病着的这些时日,也多亏了如意细心照料,一想到她的家人,是被他家所牵连才家破人亡的,李定远就越发地愧疚起来。但这股愧疚之情,很快就转变成了仇恨。 是的,他爷爷没有做错任何事!错的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 “节儿,你不高兴,是不是因为铜匣破掉了?”如意把铜匣捧到了李定远面前,问得有些小心翼翼。 “不是。”李定远扫了一眼那个他从家里带出来的铜匣,却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喜爱之情了。铜匣的琉璃盖已经破碎,里面的白玉如意也不知所踪,也不知道是滚到哪里去了,还是他们不在的时候被闯空门的人偷走了。他隐约记得是他病得严重时,铜匣被他摔在了地上,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如意,再给我念念布告吧。” 如意点了点头,把那个铜匣偷偷地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李定远并没有注意到如意的小动作,因为对方那清脆的声音又重新响了起来。 “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 李定远捏紧了拳头,双目赤红。 大逆不道……大逆不道……居然说他爷爷大逆不道!那他就大逆不道给他看看! 三 公元1398年。 李定远确定已经甩掉了跟在后面的锦衣卫,又特意绕了好几圈,这才翻墙进入了一个清幽的宅院。 这早就已经不是律笛当初安置他的那个破宅子了,八年前他和如意两人一开始过得非常辛苦,他们两个小孩子都没有银钱,连吃食衣物都没有。他把身上留着的那个白玉子辰佩拿去换了一些银两,也很快就被用光了。后来还是如意在那个破宅子的后院挖出来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银票和金叶子,这才有所好转。这八年间,他们两人装成来应天府投奔亲戚却没有结果的孩童,辗转换了好几个地方。虽然知道京城已经是一个杀戮场,但李定远却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念头。 在八年前,他就已经知道家人并未全部处死,他的二伯和两位堂兄因着临安公主的面子,被皇帝网开一面,但他们却不能留在京城,只能去应天府郊外的江浦居住。没多久,就被迁居到江西南昌县。临安公主也随行,但李定远知道二伯和公主二婶肯定会同床异梦,整个小家庭也会貌合神离。迁怒这种事情,尽管知道是不理智的,情感上也会忍不住。 他没敢去和二伯一家相认,因为他知道那边肯定会有锦衣卫盯梢,纵使他的相貌已经和往日圆润的模样不同,孩童也变成了少年,但只要二伯他们对他的态度稍有异样,终会招来杀身之祸。 况且,他还要留在这应天府,给他的家人们报仇! 想起今晚夭折的刺杀行动,李定远便怒气横生。不要紧,这一次已经比上一次进步了一些,下一次会更成功的。他捂着腰间的伤口,踏着月光闪身走到了树影下,只听“吱呀”一声,点着灯火的窗户便被人推开,一个冰冷的女声淡淡道:“进来。” 李定远缩了缩脖子,如意这是生气了吧?这时候要是和她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恐怕如意下一刻就会发飚的吧……少年身上的杀气消退得一干二净,没骨气地低着头弯着腰推门进了屋。 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闺房,房间里没有太多摆设和布置,唯一的亮点就是坐在桌前单手托腮的少女。她眉目如画,五官秀美,虽是荆钗布裙,却丝毫不掩其娟丽之色,尤其那皮肤如白玉般细嫩润泽,在昏黄的油灯下更是晃花了他的眼睛。 直到少女瞪着那双美目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李定远这才发现自己又看如意看呆了,立刻掩饰地低下了头,却又正好看到了少女在桌下露出来的一双脚。 那是天足,少女这些年和他东奔西跑,并没有缠足。但这也是李定远最为满意的一点,因为如意没有缠足,所以尽管如意长得这么漂亮,也很少有人来提亲。若是有纠缠不休的,他们就祭出最后一招搬家。当然他是绝对不会嫌弃如意的,偶尔也曾不小心窥到过一次如意的天足,那完美的玉足,简直美得动人心魄。 李定远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从八年前开始,从和外人介绍如意的那一刻起,就一点都没想过对外伪装成兄妹。 他们也不是兄妹嘛! 他看过她的脚,那么他就要负责的吧?等他们的仇恨报了,他一定会郑重其事地提亲的! 如意眯着双眼看着李定远在她面前慢慢变红的脸,忽然觉得这小子根本就没有在反省。她站起身,在少年惊愕的目光中,直接扒开了他身上的夜行衣,撕掉绷带,待看到那狰狞的伤口时,不禁怔了怔神。 “我自己已经上过伤药处理过了。”李定远知道如意是在担心他,不由得小小声地解释。如果还在流血的话,肯定避不过锦衣卫的那帮家伙。 如意慢慢地把他的衣服合拢,低垂眼帘缓缓道:“为什么总是这样呢?他都已经七十岁了,活不了太久了。你还年轻,他总是活不过你的。” 李定远的双目变得森冷,握紧了拳头:“那不一样。” “报仇……就那么重要吗?”如意抬起了头,少女如花一般的面容上,全是迷茫的神色。 “很重要。”李定远一字一顿地说道。他每个音都说得很慢很重,像是在说服如意,也像是在说服他自己,“我没办法科举,因为所有中举的士子都要查祖宗三代的户籍,甚至我连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想要进宫当侍卫也一样不行。参军倒是个法子,但我从军队熬出头就要许多年。我本想观察一下应天府的局势,撺掇其他大臣起异心,但三年前连开国六公爵最后一位仅存者冯胜也被杀了,朝廷上下都无比懦弱,我看他们连在朝仪上放个屁都不敢。” 如意皱了皱秀眉,也不知道是因为李定远粗俗的比喻,还是因为他这么多年丝毫没有改变的决心。 灯光下的少女微颦秀眉,一脸担忧不安的神色,倒是让李定远的心柔软不已。他和如意一起长大,虽然并不知道她真正的身份,但也能猜得出来她的出身定然显赫。在十一岁那年,他发觉读书考科举这条路并不现实,便到处想要找寻高人拜师学武。如意知道他的愿望后,直接交给他一部武功秘籍,并且在他困惑的时候一一解答,更在随后给他找来一柄锋利无比的青冥剑。随着朱元璋征战南北的将领中也不乏武林高手,李定远见如意不想说她的身世,也就没有细问。 “你的愿望,还是要报仇吗?具体要到什么程度呢?那个人亲手被你杀死?还是……大明彻底被推翻?”如意微张朱唇,语气淡然,吐出的话语却是足以让她身负极刑。 虽然李定远确定屋子周围并没有人,但依然紧张地打了个激灵。他想象了一下,喃喃自语道:“亲手杀死他还太便宜他了,他害了我全家,我更想让他的后代子孙自相残杀……颠覆这个王朝,我有自知之明,是绝对做不到的,但若是可以让他的统治出些棘手的乱子……呵呵,果然是妄想。” “虽然说是妄想,但实际上心中还是很想的吧?”如意没好气地揶揄道。 李定远郑重地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他的愿望。 他的爷爷、父母双亲、叔伯兄弟姐妹……都在一夜之间充满冤屈地死去,他这八年来,几乎没有睡过一次安稳的觉,每当他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到了那些亲人们的冤魂在朝他呐喊,每次都会在无边血海的噩梦中醒来。他还活着,但却在痛苦中煎熬,仇恨就像是蚀骨的毒虫,无时无刻不在啃噬着他的灵魂,永远都不得安宁。 这八年间他也无数次想过,若是爷爷没有在最后一刻让律笛把他抱走,让他一起和家人们死去,说不定还更幸福一些。 但他现在不能软弱地死去。爷爷护着他逃走,虽然并不是想让他做什么,只是单纯地想让他能活下去,可他却不能粉饰太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就算以后的日子,都沉浸在仇恨的淤泥中无法自拔,他也要咬着牙坚持下去。 想到这里,李定远像是如坠冰窖般背脊生寒,他刚刚还在想等他们的仇报了,他就要向如意提亲。但那仇,是那么容易就能报的吗?他的如意,又能等他几年呢?他又怎么舍得、怎么忍心将她也一起拉入那污秽的泥沼之中呢…… 李定远的心像是有一把锋利的锯子,在来回地拉锯着,痛彻心扉。 为什么如意今晚会问他问得那么清楚?是不是她厌烦了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她已经考虑彻底抛弃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李定远心乱如麻地抬起头,正好看到如意正深深地看着他。 少女的唇边绽放出一抹眷恋的微笑,抬手轻柔地抚着他的脸颊,浅浅笑道:“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李定远垂下眼帘,遮住了眼中的不舍。 她说这句话,是彻底对他绝望了吧…… 四 李定远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并没有睡,而是坐在黑暗中,看着斜对面如意的那间屋子里的灯火,痴痴地发着呆。 她也没有睡…… 李定远不敢多想,生怕自己会受不了这种折磨,做出什么令他懊悔终生的事。不管如意如何决定,他都应该接受才是。 直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两条腿传来了酸麻感,李定远才发觉自己居然枯坐了一夜。站起来活动了下僵硬的身体,他刚把身上的夜行衣换成普通的衣服,准备出去打水梳洗下再做早点,就看到如意推门而出,随后竟从后院门离开了。 李定远第一反应就是担心如意的安全,虽然天已经蒙蒙亮,但街道上依旧人烟稀少,他们住的地方也是鱼龙混杂,当下便丝毫没有犹豫就跟了上去。 如意可能是小时候耳濡目染,所以会认穴位了解一些武学知识,但并未亲身练过武,因此李定远跟得十分容易。 远远地看着如意窈窕的身影在清晨的雾气中若隐若现,李定远也不禁心中疑惑。 如意是每天早上都会趁他还没醒过来的时候出门吗?持续了多久呢?去做什么?还是……去见谁? 李定远的疑问并未持续多久就得到了答案,他面色苍白地看着如意走向街角的一个男人。 他离得比较远,听不清如意走过去和那个男人说了什么,但却能看到那人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 居然是锦衣卫! 李定远几乎以为自己是在梦中,他用力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绝望地发现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锦衣卫……他连站出去竞争或者质问或者考验对方的资格都没有。 李定远本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那名锦衣卫会对如意不利,但在看到他们两人很熟稔地交谈着,便知道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 心如死灰地跌跌撞撞离开,李定远并没有注意到,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那名锦衣卫准确地朝着他的方向看来,眼中若有所思。 “你决定了吗?”锦衣卫收回目光,淡淡地问道。 如意虚弱地笑了笑,苦涩道:“没办法啊……那是他的愿望……” “还真是个痴儿啊……” 李定远呆呆地站在院子里,连屋子都没有进。他要等如意回来,亲自问个清楚。 但他从清晨一直站到日落,都未听到门扉再响一下。院外吵吵嚷嚷的市井喧闹声,再次随着太阳的落下而重新归于平静后,李定远忽然有种预感。 就像八年前,他等着律笛一样,如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一阵彻骨的夜风吹过,一整天都滴水未进的李定远几乎被吹得摇摇欲坠,但也让他清醒了几分。 不对,如意一定是出意外了,否则她不可能这样不跟他说一声就消失的。 李定远懊悔清晨自己居然就那么走了,若是如意出了什么事情,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飞快地闪进屋中换了一身夜行衣,刚拿起了青冥剑,李定远就听到院门一阵响动。他以为是如意回来了,立刻飞身而出,却在看到来人时警惕地亮剑出鞘。 来人正是今天清晨李定远看到的那个锦衣卫,飞鱼服在月光下更显得无比尊贵华丽,但却透着一股肃杀之气。之前并未看清他的容貌,此时李定远带着成见看去,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的男子面容俊秀,一点都不像心狠手辣的锦衣卫,反而更像是个翩翩公子哥。 “如意呢?”那人身后并没有人,李定远的心沉了下去。但又觉得这人不像是来逮捕他的,否则又怎会孤身前来? “我是来拿那个铜匣的。”那人并没有回答,而是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来意。 “铜匣?”李定远一怔,迟疑了片刻才想起来他所说的铜匣是什么,就是他当年从李家带出来的那个铜匣。他早就不喜欢了,但如意却每次搬家的时候都带着,而且还宝贝得很,很少让他看到。“你要那个东西做什么?”又是一阵夜风刮过,对方的飞鱼服下摆一阵翻飞,李定远瞥见了对方在飞鱼服下穿的是黑色衣袍,隐约还能看得到些许赤色龙身,那上面的鳞片都粼粼发光…… 肯定是他眼花了,否则有谁敢穿龙袍啊?就算是锦衣卫也不行啊! 那人冷冷一笑,随后长叹一声道:“你居然不知道……居然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李定远心中一惊,下意识地追问道。 “秦朝始皇帝时,有传言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始皇帝游至金陵,观此地乃龙脉地势,虎踞龙蟠,地形险峻,王气极旺,便开凿了秦淮河以泄龙气,这就是应天府秦淮河的‘秦’字由来。” 这都什么跟什么?李定远不知道这人忽然提起这些有什么用意。他自小备受宠爱,他爷爷不指望他出人头地,所以并没有逼迫他习字读书。家破人亡之后,就更没有学习的条件,他的生活都被习武报仇所填满。这人寥寥几句,便勾起了他的兴趣,虽然觉得这和如意没有半点关系,但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 年轻的锦衣卫瞥了他一眼,继续侃侃而谈道:“其实当年始皇帝所做的并不止开凿秦淮河,他还削了天印山,在山脚下埋了一个宝物。” “宝物?”李定远拧紧了眉,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妥。 “三国时孙权在金陵掘地,偶得一铜匣,长二尺七寸,以琉璃为盖,其中有一白玉如意,所执处皆刻龙虎及蝉形,莫能识其由。使人问综,综曰:‘昔秦皇以金陵有天子气,平诸山阜,辄埋宝物,以当王气,此盖是乎?’” “铜匣!”李定远震惊,难道他的那个铜匣居然是如此来历?他举着剑的手已经无力地落下,剑尖点着地面,支撑着他站在那里。 年轻的锦衣卫勾唇一笑,轻嘲道:“如意……你可知何为如意?如意,梵名阿那律,秦时言如意。柄可长三尺许,或脊有痒,手所不到,用以搔抓,如人之意,故曰‘如意’。但王气所凝成的天如意,可当真能如人之意。这么多年来,你向她许的愿,可有一条没有如愿的?” 李定远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棒,向后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在地。 久远的记忆从他的脑海中浮起。 八年前在那间破屋之中,一个小男孩在昏迷前最后一眼看到的,是从他怀里跌落而破碎的铜匣琉璃盖。对着那个泛着莹润光芒的白玉如意,小男孩喃喃说不要丢下他一个人……而再醒过来,就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画面一转,还是在那间破屋中,小女孩怜惜地摸着小男孩的头:“节儿,你想要什么?” 小男孩摸着瘪瘪的小肚子,苦着一张脸道:“我想不要饿肚子……” “我知道哪里有银两哦!”小女孩露出了笑容,带着小男孩从那个破宅子里挖到了爷爷留给他的钱箱,两个小孩子对着一叠银票和一大把金叶子痴痴地发着呆。 又是画面一转,小男孩和小女孩的年纪稍微大了一岁,小男孩正发脾气地撕毁着手中的四书五经,小女孩站在一旁纵容地看着他的举动。等他平静下来之后,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问道:“节儿,你想要什么?” 小男孩揉了揉脸,闷闷地说道:“读书不行,我没有正当户籍,连报考童生试都不行。可是习武的话,我又找不到好师父,那些武馆教的不过是强身健体的虚把式。” 小女孩微笑着道:“我这里有武功秘籍哦!还可以给你找一把称心如意的剑……”小女孩带着小男孩,去了一座山林之中,在一个山洞中挖出了一本绝世武功秘籍和一把削铁如泥的青冥剑。 …… 回忆的画面一帧帧地闪过脑海,大到银钱或者武功秘籍,小到新衣袍或者美味吃食,他们相处的这八年,只要是李定远开了口的事情,如意都会挂着那张淡然的微笑,轻轻松松地就把他所要求的事情给他办好。 以前他总是觉得如意实在是太贤惠了太聪明了,但现在……居然这人说如意是那柄白玉如意?所以才能完成他所有的愿望? 这简直太胡扯了! 但……他难道真的一点怀疑都没有吗? 如意从来都不说她自己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对他有任何怨言或者要求,从来都没有……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难道……这都是真的? 李定远忽然想到昨晚,如意那抹眷恋的微笑,不由得心胆俱裂。 他又向她许了什么愿望? 对了,他坚持想要报仇……这么多年来,不管她追问了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要报仇…… 李定远扔下手里的青冥剑,毫不介意那柄他无比喜爱的铁剑跌落在泥土之中。他发了狂般抓住那人的衣襟,心急如焚地追问:“如意呢?她在哪里?你要铜匣做什么?” 那人并不在意被他挟持,只是淡淡道:“她看到你受伤,再也无法忍耐下去。昨晚有我暗中替你掩护,你都如此笨拙,她怕你下次就再也回不来了。她一直被铜匣封印,被你误打误撞地摔碎琉璃盖解开封印后,就一边恢复王气一边随着你慢慢长大。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一柄天如意。” “你是说……”李定远如遭雷击。 “这副表情,你又是在做给谁看?”那人的话语无比讥诮,肆意嘲讽道,“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就算是如意告诉你实情,估计你也不会改变你的选择。说不定会向她提出更难办的愿望。嗯?难道我说得不对?” 李定远攥紧对方的衣襟,胳膊上都因为用力而显现了青筋,但他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是啊,他又有什么资格生气? 李定远的心中升起一股恐慌,难不成自己真是如此人所言,知道如意的真实身份后,反而会利用她吗? 仇恨……如意……到底哪边更重要…… 一杆秤在他的心中摇摆不定,惨死的家人们和低眉浅笑的如意不断交换出现在脑海之中,李定远惊惧地发现,他竟然真的不知道如何取舍。 他的内心,如意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了吗? 所以她才那样决定的吗…… “如意她……”李定远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但只说了三个字,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我来拿铜匣,是想给她一个安眠的地方。”年轻的锦衣卫挥手推开呆若木鸡的李定远,皱着眉整理好身上的飞鱼服,确定里面的内袍不会露出来之后,才弹了弹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淡淡道,“你许了什么愿望我不知道,但她自愿断其身,金陵应天府的龙气彻底断绝。虽然这大明朝也许还会延续,但这里应该过几年就会不再是京都了。”他扫视了一下周遭,最终定在了某处,口中续道,“而且以后,也不会再是都城了。” 说罢,他再也不管跌坐在地的李定远,径直走向如意的房间,拿出那个破了盖子的铜匣,翩然离去。 浑然不再理会,那个小院中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五 “原来,南京不能做首都,是这么回事啊?”医生看着宅院中痛不欲生的少年,小声地和身边的陆子冈交流着。他们来得不早,但该旁听的也都听得差不多了,不禁为那个命苦的少年和执著的天如意唏嘘不已。谁对谁错根本无法评判,毕竟灭门之仇,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抹去的。天如意的性格也如斯刚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可拼了命地完成少年的愿望,也不愿陪在他身边看着他屡次冒险。 “从科学角度是不能这么认为,但很邪门的,南京从公元3世纪以来,先后有东吴、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十个朝代或者政权在南京建都立国,但没有一个长久的。我们现在就在明朝朱元璋时代,没过多久他儿子朱棣就会迁都北京了。”陆子冈摸了摸下巴,感慨道,“也许真是秦始皇泄了龙气断了龙脉,否则这么一个虎踞龙盘之地,没道理像被诅咒了一样,每个定都于此的朝代都很短命。当然明朝除外,不过若是朱棣不迁都说不定也危险。” 医生被陆子冈说得后背寒气直冒,催促地推着他道:“罗盘又弄错时间了,我们赶紧回去吧。话说老板怎么还当过锦衣卫啊?那身飞鱼服够帅气!不过我怎么感觉老板刚刚好像发现我们了?” “应该是没发现吧……否则他应该会过来查看一下的。”陆子冈说得也没什么自信,他低头看着手中的罗盘,发现那指针转动得并不快,还要一会儿才能归位。 “还有多久啊?我可不想在这里继续扒窗户了,万一那小子进屋来了我们可怎么解释……啊!” 医生忽然低声地惊呼,让陆子冈抬起了头,看到那少年正横起了手中的利剑,打算自刎。医生最见不得这样轻贱人命的场面,立刻就要冲出去阻止,而陆子冈却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沉声肃容道:“你忘记了吗?出发前我都是怎么告诉你的?不许干扰已经发生的历史!” “可是……”医生急得脸都涨红了,他立时就想高声阻止那少年的自杀行为,但他的话还未说出口,就见那少年挥在半空中的剑一滞,随即发足狂奔,出了院门。医生一愣,不解道:“他这是怎么了?” “追过去问个清楚呗。他也许觉得老板在忽悠他,但以我的经验来判断,老板说的确实是实话。”陆子冈耸了耸肩,轻松了下来。不管这少年最后有没有自尽,但至少不是发生在他们面前的。而且老实说,这个少年人已经是作古的历史了,他们只是旁观者。 陆子冈看着医生忧心忡忡的表情,心中埋下些许隐忧。 他完全可以把这一次次的时空之旅当成全息电影来看待,但医生可以做到这一点吗? “你说,那个少年以后会怎么样?”医生纠结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罗盘上的白光乍起,陆子冈平静地说道:“反正对于我们来说,他早就已经死了。” 第59章无背钱 一 公元1066年,汴京开封。 旭日还未完全升起,东边的天空只是染上了微微的红霞,嘹亮的鸡鸣声就已经穿透清晨的薄雾,在汴京城的上空回荡。各大寺院的晨钟也此起彼伏地敲响,转眼间寂静的街道上嘈杂了起来,陆陆续续地出现了晨起的百姓们。 侯方杰揉了揉眼睛,靠在宫墙上和鱼贯走出宫门的同僚们告别,他在等着同是值夜的好友狄咏出来。他们值夜的地点不同,侯方杰只是乾元门众多侍卫中的一个,而狄咏却是在皇帝听政的垂拱殿当值,可谓前途无量。 不过这也不奇怪,人家狄咏有个好爹,大宋的武曲星狄青狄汉臣。虽说狄青已经过世多年,但人家可是做过枢密副使的,那个职位是大宋武将所能达到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众所周知大宋重文抑武,最终也是因为满朝文官合力打压,狄青郁郁而终。 侯方杰心下叹了口气,每个汉子心中都有个血战沙场建功立业的英雄梦,而狄青正是他少年时的榜样,只是名将还未白头就已经扛不住世人猜忌,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正胡思乱想中,宫门“吱呀”一声再次开启,一个俊帅无匹的年轻男子推门而出,第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身上,让他整个人身周都形成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让人望而屏息。 真是不给其他人活路了。 侯方杰又羡又妒地暗暗咬牙。 狄青就是名扬四海的宋朝第一帅哥,但他少时因为替兄长顶罪,脸上有刺字,才被人称之为“面涅将军”。每当在战场冲锋陷阵之时,狄青都学四百多年前的兰陵王一般戴着鬼面具,但他并不是为了遮挡脸上的黥文,而是因为长得实在是太俊美了。 说起来,狄青还是自古以来第二位帅到要戴上面具才能上战场的美男子,由此可见这面涅将军当年风采如何。而这武襄公就算是官至枢密副使,也没有用药物除掉脸上的刺字,即使是皇帝亲自劝诱也丝毫不为所动,这也是上至皇帝下至贩夫走卒的一大遗憾。 所以侯方杰也完全理解为何狄咏会被分到皇帝跟前的垂拱殿当值了,毕竟这是一个活脱脱的狄汉臣再世。 此时狄咏已经在清冽的春风中缓步走来。他眉如远山,目若寒星,即使是最挑剔的人,都挑不出他五官的任何不美之处。他身上穿着的是和其他侍卫毫无二致的甲衣,粗帛为面,鸦青麻布为里,甲衣用青绿的颜料画成甲叶图案,红锦边,红皮络带,腿系行缠,腰佩环刀。这身礼仪性大于实用性的紧身窄袖装束,竟然硬生生地被他穿出一种凌厉迫人的气势,也更显得他的身材修长英俊勇武。 侯方杰第无数次地唾弃自己为何要跟这小子做朋友,和这样的美男子走在一起,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啊!估计这也是狄咏从小到大都被人孤立的原因,心志不坚定的人根本承受不起。 不过天生没心没肺的侯方杰也只是照例腹诽了一下,就抛开了怨念,打了个哈欠道:“斯陶,今儿个早上去吃什么?孝仁坊的澄沙团子、观桥大街的豆儿糕、太平坊的四色兜子、庙巷口的肠血粉羹,还是众安桥的猪胰胡饼?……” 其实大内侍卫在宫内当值之后都有管饭的,但像他们这样的官宦子弟,自然是不愿去吃那一成不变的饭食。汴京开封无比繁华,只要兜里有钱,想吃什么根本不成问题。侯方杰毫无停顿地报出一大串小吃,一时间瞌睡虫都飞走了,口水无比泛滥。 狄咏看着好友垂涎欲滴的表情,冷硬的唇角微勾了一下,轻叹道:“去清风楼吧,今天我请客,难为你跟我一起调值了。” 清风楼是汴京很有名的一家酒楼,不单单是夜里营业,早点时还会汇聚汴京城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侯方杰摸了摸空空的肚子,笑了笑道:“切,再说这些就见外了。你我兄弟一场,我哪能看着你每天遭受那样的折磨。”他言语间虽然很正经,但却透着一股调侃的味道。 提起这件事,纵使是性格冷峻的狄咏,也难得郁郁地吐出一口浊气。 事实上,他原来是白天在垂拱殿当值,在皇帝面前几乎天天露面,还能在殿外旁听朝臣们参政议政,简直是平步青云的一个差事。但实在架不住他每次下值回家的时候被街上的人围观,那种疯狂的场面,简直越演越烈,最后他只能硬着头皮申请调班,这下果然清静了。 “噗!谁让宝安公主指明想要你这样的人当她的驸马爷,皇上还称你为‘人样子’,谁不想亲眼瞻仰一下这御口亲封闻名遐迩的‘人样子’啊?”侯方杰各种幸灾乐祸。 狄咏都懒得搭理这喜欢嘲讽他的小子,因为他知道即使他不搭腔,侯方杰一个人也可以说得很开心。 侯方杰也了解狄咏的性子,压根也没指望他有什么反应,手搭上他的肩嘿嘿笑道:“怎么样?被公主垂青的感觉如何?” 狄咏面无表情,因为他知道这纯粹就是不可能的事。 宝安公主是高皇后的长女,无比尊贵,又怎么会嫁给才是五品东上阁门使的自己?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奢想过。前阵子皇帝亲自召见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打算把他赐婚郡主,让他当个郡马。 这已经是无上的荣耀了,他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婚姻大事并非他所求,他和父亲一样,宁愿投身沙场、戍边血战。 侯方杰一边和狄咏往城西的西角楼大街走去,一边回忆着狄咏出街时的盛况,不禁“扑哧”一声取笑道:“你要庆幸那些姑娘们往你身上投的都是簪花,而不是瓜果,否则迟早又会是个看死卫的人间惨剧。” 狄咏的俊脸黑了几分,心里琢磨着要不要也像父亲一般弄个铜面具,但在汴京城委实太过夸张了,反而会落人话柄。 侯方杰凑了过去,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知道吗?坊间传闻,狄大帅哥从不簪花,是在等心上人送的那一朵。” 本朝男人喜好簪花,这已经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风俗习惯。每逢重大节庆,皇帝都要赐花给大臣们,这种御赐的簪花还根据品阶而有所不同。而且不同场合、不同季节、不同服饰如何搭配都有严格的要求,例如光帛花就有数十种颜色品种之多,什么见外使时不得佩戴缕金花,甚至有时候连花瓣的多寡都有这样那样的说法。 狄咏向来唾弃这种脂粉气浓重的习俗,不管什么时候都坚决不会簪花,同僚中有人看不惯,私下讽刺他父亲出身贫寒,家教粗鄙,不识礼数。 不过狄咏也知道自己是太过于出挑,这些风言风语他也从来不在意。况且他父亲确实是出身不好,还服过刑被刺过字,更不是什么梁国公狄仁杰的后人,有什么不能让别人说道的?所以侯方杰此时之言,他也是当成说笑,绷紧的俊颜松动了几分,倒是有些旁人难得一见的柔和之意。侯方杰更是卯足了劲八卦。 两人就这样并肩穿过右掖门,来到西角楼大街的西南,沿着相对宽阔的路街,路过临街的开封府、殿前司、尚书省。这些庄严肃穆的衙门门前,都已经零零落落地出现了早来的官员们,有认识的便和他们两人打着招呼,寒暄两句。狄咏本身就不善言辞,而且交友并不广泛,大部分都是侯方杰在笑着聊天。他们一路走到龙津桥尽头,就看到了一栋雅致华丽的高楼。 清风楼在汴京颇有盛名,又临着诸多官府衙门,许多官员都喜欢在此处歇息攀谈。进了那扇彩绘雕栏的大门,右手边大堂厅壁上就挂着一幅司马光所著的《和孙器这清风楼》一诗。虽是朝阳初升,但这清风楼已是熙熙攘攘。侯方杰知道狄咏不喜被人围观,如果坐在大堂内恐怕会人人侧目,所以索性上了三楼包厢。 侯方杰随意地点了几份想吃的早点,还未等早点上桌,伙计就又走了进来,告知说有一人想要叨扰。侯方杰琢磨着也许是哪个熟人看到了他们上来,过来拼桌的,见狄咏也不置可否,便点了点头。 不大会儿,一人便敲门而入。这人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宽袖紧身绕襟深衣,黑色衣袍更衬得他面如冠玉,长发并未束起,只是松散地垂在耳后,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风雅人物。此等人物,就算是俊帅不如狄咏,也是会让人见之难忘的。侯方杰立时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遂起身迎之。 “呦!今天是吹什么风啊?居然能遇见您,真是巧了!”侯方杰自来熟地拉着对方走到桌边坐下,然后跟狄咏介绍道:“这是一家古董店的店主,在蔡河湾那边,以前我曾在他家买过东西。” 狄咏颔了颔首,就算是打过了招呼。他这人生来就性子冷,委实也是因为他若是太过表达善意,就会招惹得他身周更不得清净,所以他宁愿孤僻一些。 只是这古董店主和侯方杰寒暄了两句后,却是冲着狄咏这边看来,缓缓道:“在下马上要离开汴京了,店里前阵子收到了一件物事,在下便想着即使不能物归原主,也要还给应该继承它的人。” “啊?哑舍要关了?”侯方杰吃了一惊,顿时觉得有些不舍。算了算,这家店已经开了好几年了,不过这店主好像一直就是如此年轻…… “啊,是时候回老家了。”店主淡淡地笑了笑,也不多解释,从怀里掏出一方锦帕,放在了桌子上,慢慢打开。 在锦帕上,一枚铜钱静静地躺在那里。 狄咏在看到的那一刹那,瞳孔微缩,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这是……”侯方杰诧异地端详了片刻,摸着下巴迟疑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皇宋九叠篆?” 皇宋九叠篆是宋仁宗皇佑年间时发行的皇宋通宝中最珍贵的一种铜钱,虽然仅仅是十多年前发行的铜钱,但因为稀少,已经在市面上是有价无市,根本买不到了。所谓九叠篆,是以小篆为基础,笔画反复折叠,盘旋屈曲。每一个字的折叠多少,则视笔画繁简而定,之所以称之为九叠,并不是因为其只叠了九次,而是以九为数之终,形容折叠笔画之多。 侯方杰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店主,你巴巴地把这枚皇宋九叠篆送过来做什么?虽然这枚九叠篆很值钱,但我兄弟也不差这点钱啊!” 他瞅了眼狄咏,言下之意,是想要横刀夺爱,自己收藏。反正他又不是白拿,肯定是要付钱的。 那年轻的店家眼角微眯,整张面容立刻生动诡异了起来。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伸出了手,把这枚皇宋九叠篆翻了过来。 侯方杰倒抽一口凉气,指着那枚皇宋九叠篆咬牙切齿道:“赝品!这绝对是赝品!哪有铜钱两面都是字都是正面的?这分明就是赝品!” 那店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你确定?你确定从未有过钱币是没有背面的无背钱?” “我确……”侯方杰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因为他突然想起来,还真有,而且他对那件事情记得非常深刻,几乎倒背如流。 二 皇佑年间,面涅将军狄青狄汉臣领军平两广叛乱,因形势不好,在一座庙前向佛祖起誓,以一百枚钱币掷地,若全为面朝上、背朝下,则必能保佑全军大胜。他走出庙门后,当众一挥手,百钱应声而落,居然真的是所有钱币全部正面朝上,众皆哗然。 狄青命左右取来一百枚铁钉,将百枚铜钱随地钉牢,宣布待凯旋,自当取钱谢神,重修庙宇,再塑金身。于是全军士气高昂,大败叛军。凯旋之后,众人再看这百枚铜钱,原来都是有面无背的双面钱。 这件事迹已经在坊间流传许久,无人不佩服武襄公的机智筹谋,侯方杰也是一时忘了这个典故,再回想到之前店家说要归还这枚钱币给它的继承者,便立时双目放光。 “这就是传说中的无背钱?怎么就只有一枚了?不是说当时有一百枚吗?” “这铜钱不仅仅能算命,还可以买命。”这年轻的店主声音低沉优雅,让人闻之不禁浑身战栗。 “这算命我懂,很多人占卜就直接掷铜钱,武襄公也是利用了这一点。但……买命?”侯方杰疑惑地问道,他从没听过这一说法啊。 “你没收过压岁钱吗?‘岁’与‘祟’同音,所以相传压岁钱是可以压住邪祟的。得到长辈压岁钱的晚辈,就可以平平安安地度过一岁。世间认为把压岁钱给孩子,当污秽的妖魔鬼怪去伤害孩子时,就可以用压岁钱去贿赂它们。”年轻的店主唇角勾起一个弧度,笑得意味深长,“这就是所谓的买命。” “呃……我小时候的压岁钱每年一拿到就会被我立刻花光……我能平安长这么大还真是谢谢佛祖了……”侯方杰听得毛骨悚然,他从不知道压岁钱居然还有这种用途。 “这无背钱是武襄公特制的,据说后来他把那一百枚无背钱分给了臣僚下属,可以挡灾买命。” 店主缓缓地站了起来,对着从头到尾都一言不发的狄咏淡淡道:“在下偶然之间得此枚无背钱,就归还与狄公子。这枚无背钱,还是贴身佩戴的好。”说罢,也不顾侯方杰的殷勤挽留,施施然推门而去。 清风楼的伙计因为知道他们之间有话要说,所以除了最开始上的一壶茶外,一直都没有上早点。等人走了之后,才进包厢把他们点的东西用最快的速度摆了一桌子。 侯方杰见狄咏一直面无表情,也没太在意。待伙计们都退下后,便把那枚无背钱用锦帕包住,塞进了狄咏手里,念念叨叨地叮嘱道:“既然人家都说了要贴身佩戴,等下找个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吧。” 狄咏把锦帕接了过来,自嘲地笑了笑,平静道:“我每日在大内执勤,又怎么会有危及性命的时候?” 虽说伴君如伴虎,但大宋朝向来不枉杀无辜,不光是文臣不会被斩首,武官虽然易遭猜忌,但也不会没有体面,就是一般的百姓都不会轻易蒙冤。皇帝官家谦和有礼,狄咏还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有用到这枚无背钱的时候。 他想得虽然清楚,但话语间还是透着一股郁郁不得志的味道。侯方杰又岂会听不出来,只得好言相劝。其实说起来,狄青狄汉臣和兰陵王都是帅得要戴面具上战场,最后也都是遭了帝王的猜忌,历史总是重复着令人无奈的巧合。 侯方杰正一边思绪跑得没边地腹诽着,一边搜肠刮肚地挑着安慰人的话。狄咏却比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噤声。侯方杰正在疑惑时,就听到隔壁包厢内传来了交谈声。 清风楼的隔音并不太好,但也不会有哪个人在此处商量什么机密的事情。隔壁包厢的两个人说话声并不算大,但对于习武而耳目聪颖的狄侯两人来说,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前面这两个人都说了什么,狄咏一开始都浑然不在意,但他们已经说到了强唐弱宋。 这个论点在坊间也多为流传,宋朝言论自由,倒也一直有人抓住这点不放。只是自太祖皇帝杯酒释兵权后,武将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这也是狄咏的父亲狄青被疯狂打压、导致郁郁而终的主要原因。 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宋朝自是不能与唐朝兵强马壮相比。今日正好那古董店店主归还父亲所制的无背钱,狄咏难得有些说不出的郁闷感触,想听听他人都是怎么评判的。 只听其中一个声音颇为不忿地拍桌道:“大宋积弱已久,打仗胜不了,即使胜了也要赔款,简直就是民族屈辱的一段历史!炉子,你怎么又把罗盘调到这个时代了?看着就憋气啊!” 狄咏捏着茶杯的手青筋暴起。这句话虽然并不是当着他的面说的,但他却感觉像是被人抽了一巴掌一样,脸颊生疼。 此时隔壁又传来另外一个冷静沉稳的声音,淡淡道:“打仗?主要是看为什么而打仗。那些外族人拼命一场,也不过是为了得到中原的瓷器丝绸茶叶,开放互市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死人,还能交换瓷器丝绸茶叶,那么谁还会打仗?就像商家开店会有小流氓来收保护费,你是给钱呢,还是等小流氓们把你的店砸得干干净净再给钱呢?你又不能把那些小流氓完全杀掉,所以只要不是想要鱼死网破的,就知道怎样做出选择。” 狄咏闻言一怔,他倒是完全没从这个角度想过。但从大局来考量,确实也是如此。 汉武帝时期也是因为文景之治而国库富余,大征匈奴的军费是一笔极大的开支,连年征战赋税会让百姓劳民伤财民不聊生,就连汉武帝到晚年时期也曾有颇多懊悔。 而且游牧民族确实难以围剿干净,就像此人所说,商家根本没有绝对的实力可以让小流氓消失。而且更可怕的是,即使解决了这一批小流氓,还会有下一批。 那个沉稳的声音继续说道:“其实各个朝代最重要的是经济问题,大体上只要百姓能吃饱喝足,就不会有动乱迭起。例如秦始皇修长城,我估计是因为他算了一笔账,修长城的成本要比养军队所出的军费还要节省,而且还没有了手下拥兵自重的隐患,何乐而不为呢?但宋朝君臣们发现还有更省钱的法子,不用修长城,交保护费就够了。 “真宗时期缔结的澶渊之盟,宋朝每年给契丹三十万贯岁币。听起来像是很多,但你知道宋朝的国库收入是多少么?这时候的宋朝年收入轻轻松松地就破亿贯,三十万贯岁币只相当于年财政收入的0.3%,真真就是手指头缝里漏下点零钱就打发了叫花子,那谁还不花钱买个平安呢?咱又不差钱! “而且宋朝赔款只愿意给白银和绢,从来不拿铜钱当赔款,甚至限制铜钱流通出去。因为宋朝缺铜,铜钱面值都赶不上铜原料的价值,最后滥发银票,引起了通货膨胀,其实宋朝后来是被经济危机给拖垮的。所以经济学真的很重要啊……” 狄咏听得入神,这些说法,即使是天天在垂拱殿听政的他也觉得新奇,更别说里面还有些他根本听不懂的新鲜词汇。只是……拖垮?宋朝现在一片大好河山,这人在胡乱说些什么? 狄咏锁紧了俊眉,长身而起。虽然他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但却有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他一时还抓不住这种念头,只想着这位仁兄可以结交一下。他们或许可以聊聊,例如财政收入的具体数据这种机密他又是怎么知道的,例如什么叫通货膨胀,什么叫经济危机,什么叫宋朝会被拖垮…… 侯方杰也是一起旁听了那位仁兄的高论,新奇不已,见狄咏黑沉着一张俊脸大步而去,便连忙追了上去。自己这兄弟一副寻仇的架势,可别话不投机直接打起来了。 只是侯方杰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狄咏让伙计敲门进去之后,便听到伙计的一声哀号。 包厢内的方桌上摆着吃得七七八八的几盘早点,余下的那半碗豆浆还冒着热气,可是桌边却不见半个人影。 狄咏皱了皱眉,这就是他们隔壁的包厢,他走过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听到有人离开的脚步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包厢的窗户都关得好好的,若是他们从这三楼往下跳,下面街上肯定早就有人大呼小叫了。 这时耳边传来伙计可怜兮兮的哀求声:“侯少爷,您是不是认识这两人啊?他们还没给钱啊!” 一桌早点倒没多少钱,侯方杰与这伙计还有些相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乖乖地伸手入怀,一边掏钱袋一边嘀嘀咕咕地说道:“少爷我可没这种吃霸王餐的朋友。罢了罢了,为了之前那番言论,这点钱倒也不算什么。少爷我当打发叫花子了!爷又不差钱!” 三 在帝都,官宦家庭的子弟如果不是不求上进的纨绔,那么不外乎文武两种出路选择。如果选择文官,没有学识的就去托关系捐个官,有真才实学的那就是入太学、考科举、进翰林这样的途径;如果是选择武将,就是殿前侍卫、到军中历练、封官,大概都是这样的路线。狄咏蒙父亲武襄公的余荫,本就是在皇帝面前挂上号的,在御前站几年岗,再调入禁军历练一下,妥妥地镀一圈金就可以尚郡主了。 但狄咏竟申请去西北的最前线。 既然他敢请命,皇帝就没有不敢应允的。更何况虽然武襄公狄青死得有些窝囊,但对于当今圣上来说,那也是少年时崇拜的对象,早就已经下旨让武襄公在皇帝逝去后迁坟陪葬永厚陵。此等厚爱,自然也对其子狄咏另眼相看。 所以狄咏在汴京上下各种无法理解的眼神中,顺顺利利地来到了环州城。 环庆路统领庆州、环州、邠州、宁州、乾州,以庆州为中心,环州就在庆州的西北方向,可以说这里就是直面西夏的最前线。环庆路之前历经种世衡、范仲淹等人精心布置,大大小小有十数个堡垒和山寨交相照应,看上去像是牢固不破。但狄咏到此细心察访,越了解就越心惊。 澶渊之盟已经让宋辽一百余年未起战乱,但辽国这大流氓被如此安抚住了,后来崛起的西夏自然不甘人后。在范文正公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之前,宋军与西夏军先后发生了三川口、好水川几次战斗,宋军都被西夏打得丢盔弃甲,死伤惨重。虽然现在比起以前已经好上太多了,但范文正公去后,谁也不能挽救这散漫的宋军。 是啊,谁还想打仗呢?大不了就赔点钱嘛! 狄咏站在清平关的城墙上,看着天边卷起的黄沙,几乎遮蔽了天日,但却无法掩埋城外那些旌旗招展的西夏雄兵。 此时此刻,狄咏忽然想起年前在清风楼上旁听到的那段言论,顿觉无比讽刺。 是的,没错,从指缝之间流出点零钱确实是可以打发叫花子,但长此以往,这叫花子被喂得油光水滑,胆子也肥了,想要更多的钱怎么办? 狄咏闭了闭双眼,扶住城墙的手坚定有力。 直至今日,他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他现在在清平关戍边,这里东至鬼通砦二十五里,西至安边城四十里,南至兴平城三十里,北至陷道口哺二十七里,是环州城的一处堡垒要塞。但此时,西夏大将仁多瀚带领三万人马杀到此处,而清平关仅仅只有三千人守关。 在一刻钟前,他带领士兵刚刚杀退了对方第一波的攻击,但狄咏知道,那仅仅是试探而已。下一次,敌人就会亮出锋利的獠牙,再也不会那么轻易地退却。 侯方杰按剑急匆匆地走了上来,拽着狄咏的胳膊就往后拉,口中忧虑至极地唠叨道:“斯陶,这城墙压根就不高,你还站在这里,若是来支冷箭,立刻就把你结果了。”说这里是城墙那还是夸张了,照侯方杰的想法这里就是一小土包,连清风楼都比这儿高。 想到这里侯方杰就直窝火,不到边疆不知道,到了才知道这里落后到什么程度。他也不是没后悔过自己凭啥一时激动就跟着狄咏来了,但他在家族中是个毫不起眼的庶子,想要出人头地的话,委实也没有比战场更快能建功立业的地方了。 一切都有风险,想要更大的回报,就要有赔进去一切的心理准备。 所以侯方杰看得很开,在死之前多杀几个西夏人陪葬,这辈子也不算白来了。只是他瞥了眼身边面无表情的狄咏,暗叫一声可惜。这个大宋朝闻名的狄小帅哥,正似一柄长枪般站得笔直,因为之前的那场杀戮,浑身的肃杀之气缭绕,半边铠甲都被敌人的鲜血染红,就连俊颜上都沾了几滴血渍。甚至还有一滴血渍溅在了他的眼角,更添一股说不出的妖异杀气。若是让那些掷簪花的少女们知道狄小帅哥会折损在这里,恐怕汴京城都会被泪水给淹了吧! 侯方杰的心很大,就算在危急存亡之时,脑袋里也浮想联翩。这时却听狄咏唤了自己一声“介盛”,侯方杰立刻严肃了起来,狄咏甚少唤自己的字,因为平日里一般都是他在说话,狄咏压根就不答腔。 只见狄咏从胸甲间翻出早就已经写好的奏折,沉声道:“介盛,你拿着我的奏折去庆州城求援。” “你去!我来守城!”侯方杰连想都不想地说道。 “你守城?你能熬得到我领援军回来吗?再说哪有主将临阵离开的?”狄咏那双俊逸的眉眼中透出一抹难得的笑意,“环庆路庆州与环州毗邻,若是环州失守,庆州危矣。清平关此时遭围,恐怕安边城、罗沟堡、阿原堡、朱台堡等处已经沦陷,所以你务必要直奔庆州城,懂否?” 真是难得听见这小子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侯方杰皱眉,并未接过奏折,反而分辩道:“不若我去通归堡、惠丁堡等处求援?总要比庆州城近多了。” “那几处又能有多少士兵?岂会舍了自己的堡垒来救援此处?”狄咏把目光投往远处的西夏大军,此时正值两军停战的间歇,双方士兵都极有默契地互不攻击,收敛战场上属于己方的战士尸体。 狄咏继承自家父亲的练兵传统,精心练出来的军卒自然要比普通军队强上许多,只是他来环州城时间尚短,这批军卒也绝对不能以一当十。狄咏目光坚毅,语气严厉道:“侯副将,不要浪费时间,去选二十人,直接快马去庆州城。” 听到好友对他换了称呼,侯方杰抿了抿唇,知道这任务他是非接不可了。军令如山,他是狄咏的副官,自然不能违抗军令。 狄咏见侯方杰接过奏折,又从腰间扯下一块钦州坭兴陶的陶虎手把件,淡淡道:“这个你先帮我拿着,我怕守城战时被碰碎了。” 侯方杰浑不在意地接过,他早就知道自家兄弟离开京城的时候腰间就多了这块看起来喜气洋洋的陶虎,还以为是哪家姑娘送的呢,没少因为这个打趣。此时见狄咏在这等时刻还顾念着这个,侯方杰就更断定此物绝对是别人送的。不过他这时也没心情调侃,随意地往护心镜里一揣,不放心地问道:“那枚无背钱呢?你有没有好好戴在身上?” 这是有前科的,面涅将军狄青就是把无背钱都分给了下属,侯方杰就怕狄咏死脑筋,把那宝贝随意送人了。虽说真假不论,但到底是求个心安。 狄咏从脖颈中扯出一条红线,线的尽头就挂着一个铜钱。侯方杰眼瞅着是皇宋九叠篆,便放下了心。战机转瞬即逝,他也不再废话,上前狠狠地抱了一下狄咏,两人的盔甲“叮咣”一阵相撞,一咬牙扭头便走,去挑选士兵突围,准备一切事宜。 虽说两人为了谁留下守城还争论了一下,但突围的活儿也是危险至极。二十人的小队,在战场上那根本就是一队小蝼蚁,端看对方肯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狄咏站在城墙上也就是恍惚了片刻,便从容招来属下,安排如何抵挡西夏下一轮的进攻,并且最主要的就是掩护侯方杰等人的突围。兵贵神速,很快就商定好了一切后,众人候在城门内,侯方杰在马背上戴好头上的兜鍪,随手递给了狄咏一张青铜鬼面具。 “嘿嘿,我从你行李里翻出来的。这是武襄公的面具吧?戴上吧,武襄公的威名在西夏人之中也流传甚广,多少也是个依仗。” 侯方杰笑眯眯的,一点都没有即将直面生死的紧张,就像是在汴京城和狄咏讨论今天去哪里吃饭一样随意。他相信生死自有天定,过分担忧和纠结都是多余的情绪,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无怨无悔就值得了。 就算是狄咏,也不得不佩服好友此时的淡定大气,他沉默地把面具接了过来,蒙在了脸上,也把脸上的表情藏在了面具后。 四 城墙外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 “杀!”伴随着一声厉喝,城门半开,狄咏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黄沙中夹杂着焚烧的黑烟,口鼻之中呼吸着的都是带着血沫的空气,耳朵里回响着的都是喊杀声与临死前的惨呼声,这就像是一场永远都无法醒过来的噩梦。 “呼……”狄咏只觉得肺部像是快要爆炸了一般,他有多久没有喝过水了?有三个时辰?还是五个时辰? 太阳被乌云遮住又重新露了出来,狄咏被刀刃反射的刺目阳光晃了一下,无法克制地眯了一下双目,顿觉耳边刺骨的刀风袭来,下意识地向侧闪去,右手握刀用力一挥。伴随着利刃刺入人体的感觉,对方一声闷哼,狄咏伸出脚猛力一踹,便把对方从城墙上踹了下去。 “呼……”真不想睁开眼睛,就想这样坠入黑暗,他有多久没有睡过觉了?一天?还是两天? 一支羽箭带着破风声从墙下袭来,狄咏微一侧头,便让过了那支羽箭,艰难地睁开了双目。那支羽箭刺入了他身后的草垛,立刻就有士兵把那支羽箭拔了出来,拉弓上弦,狠狠地射了回去。 他们的武器已经告罄,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来坚持战斗。用西夏人的刀西夏人的箭,只要还能战斗,就不肯轻易倒下。 清平关的城墙已经残破不堪,还能有力气站起来的士兵们,都在与攀登上来的西夏人血战。狄咏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挡住西夏军的进攻了,这些西夏军就像是永远都杀不尽的蝗虫,杀死一批之后还有另外一批源源不绝地顶上来。 原本戴在脸上的面具,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敌人砍飞,对方甚至在他的脸颊上留下一道刀伤。 看来自己当真是坠了父亲的声名,连一个面具都保护不好。 不过,为什么要用面具呢? 在战场上,其实谁都来不及在意对手长什么样。 不知道自己杀了谁,又或者,谁会杀了自己。 “呼……”狄咏再次砍翻一名西夏人,自己却差点被对方一起带着跌下城墙。他只觉得双臂都已经酸麻得不属于自己,浑身上下刀伤处处,全凭一口气在支撑。手上的刀已经卷刃,他弯腰拾起一把西夏军的弯刀,抬头看了眼周围的情况。 手下的三千士兵,现在能站立在墙头的,不过百余人。 狄咏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他早就知道战事会发展至此,所以也并没有太多感触。好在之前侯方杰已经突围成功,他也放下了心。若是好友再聪慧一些,他都没法把对方骗得如此顺利。 庆州离环州二百多里,侯方杰走时每人带了两匹马更换,顺利的话半日就可以到达庆州城。但难就难在,庆州城会不会派援军。 而且环州诸多堡垒山寨相继失陷,小批援军那纯粹就是送死。但若是派了大批援军,万一反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和边境的环州不同,庆州城乃边境重镇,一旦失守,西夏军便可以沿着环庆路直取汴京,大宋堪忧。 所以,狄咏从发现西夏军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一场死战。 他令侯方杰一开始就突围,也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心想要保住好友性命。更重要的,是要给属下将士们一种期冀的信念。他们求援了,也许在下一刻,就会有援军来营救他们,所以只要他们再坚持下去,再坚持一下下…… 每个人都抱着这样美好的期冀,狄咏却并没有半点欺瞒属下的愧疚。 左右都是一个死,那么是选择死战到最后一刻,还是低下头跪倒求饶地去死? 为何不死得其所? 为什么没有人意识到他们大宋是在一个多么危险的境地? 为什么没有人察觉到周边的虎狼们都在虎视眈眈地包围着他们? 为什么没有人知道他们现在正坐在一条危险而又满是漏洞的画舫上,正在缓慢地沉入海中,而那些人还可以在上面无忧无虑地饮酒作乐? 胸中盈满怒火,狄咏再次横刀劈翻一名翻上墙头的西夏兵,他此时再也没有往日大宋第一美男的风采,浑身血污的他,更像是从阴间爬出来的厉鬼。 身体在遵循着本能,一刀一刀地劈砍着,脑海里却又浮现了那段令他在意已久的言论。 花钱买平安…… 他并不是不赞同那人的观点,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也许那人是在太平盛世里待了太长的时间,都已经遗忘了平静的湖面下暗藏的波涛汹涌。不光是那个人,汴京的许多人都以为这世间歌舞升平,国泰民安。 天上的鸟儿婉转和鸣,在林间肆意嬉戏,又怎么会知道,它们脚下树林中的狼群们,为了这片树林的地盘而世代争斗。 树林易主,良禽尚且能择木而栖,但失去自己家园的孤狼,只要是有血性的,都不会苟延残喘于世! 他必须要守卫大宋疆土!否则长此以往,大宋的版图将会越来越小,最终灭亡…… …… 啊……佛祖啊……我向您献祭我的生命……如果您听到了我的祈祷……希望那一天不会那么快地到来…… …… 红线乍断,狄咏脖颈间的皇宋九叠篆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从城墙上跌落到了泥土之上,弹跳了两下,最终静静地躺在了血泊之中。 正午的阳光照射在铜钱之上,没有任何篆字。 是背面。 风起,带着漫天的黄沙袭来,最终一点一点地把这枚铜钱掩盖、埋葬…… 治平三年,九月,壬午,西夏大将仁多瀚率三万精兵进犯环州城,久攻不下。武襄公之子狄咏血战三日,三千人杀敌万余人,终因城墙崩塌而败。三千人无一人退降,尽殉国。如此一百多年来前所未有的血战,举国为之震惊。 狄咏遗折传至汴京,上以血书九字。虽是引用汉武帝时名言,但依旧掷地有声! “犯我大宋者,其远必诛!” 五 数十年后,垂垂老矣的侯方杰在院中躺椅歇息,才刚刚五岁的小孙子嘻嘻哈哈地跑了过来,献宝似的举起手中的物事。 “爷爷!爷爷!你看!这个陶虎里面居然有枚铜钱!”孩童说到这里,才想起来这个陶虎是爷爷最珍视不过的宝贝,连忙分辩道,“都是弟弟不小心,从盒子里翻出来时没拿稳掉在地上摔碎了……” 孩童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爷爷已经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陶虎,怔怔地盯着裂开的陶虎中那已经碎成两半的铜钱发着呆。 孩童哭闹了一阵,发现最疼爱他的爷爷这次怎么都不肯再理他了,只好迈着小腿“噔噔噔”地去找自家爹娘。 秋日的阳光并不如何炽烈,但侯方杰却已经生生地出了一身冷汗。 他此时才知,为何当年自己突围之时,他明明感觉到自己被利刃砍中,拼命突围之后,却发现自己毫发无伤。 原来是这样……原来他早已存了以死谏国的心…… “斯陶……” 孩童拉着自家大人撑腰,想要讨来那个陶虎的时候,却发现自家爷爷已经永远地合上了那双眼睛。 那枚碎裂的铜钱,正死死地攥在他的手心里。 谁都没办法拿出来。 第60章司南杓 一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二十八年。 才刚刚十一岁的胡亥端坐在案几后,低头看着案上摆着的一个木勺子,在这个木勺之下,还有一块中间光滑的木板,周围还刻着许多方位。 胡亥尝试着拨动木勺,不管勺子转动了几圈,勺柄总是固定停在一个方位。胡亥感兴趣地问道:“夫子,此为何物?” 在偏殿的角落里,站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对方的脸庞隐藏在阴影处,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和表情。只听那人徐徐道:“此物名司南,木勺为杓,杓内嵌有磁石。司南之杓,可永指南方。”此人的声音低沉之中有些尖细,再加之其刻意的拿捏,保持着不高不低的一个声调,让人听起来非常不舒服。 胡亥却已经习惯了对方的拿腔作调,他只觉得透过窗棂射入偏殿中的阳光有些刺眼,微微眯起双目喃喃自语道:“司南司南,司乃掌管承担之意,南方不是一般的方位,司南……可这木勺,所指方向根本不是南面,而是东面……夫子,这司南杓定非凡物吧?”胡亥年纪虽小,却也知道这个不怎么搭理他的夫子,主动送到他面前的东西,肯定不是普通的物事。虽然这土黄色的木勺看上去平凡无奇,只是非常光亮润泽,包浆锃亮,一看就是年头久远。 “《周易·说卦》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自古以坐北朝南为尊位,故天子诸侯见群臣,或卿大夫见僚属,皆面南而坐。” 赵高说到这里顿了顿,隐藏在黑暗中近乎妖邪魅力的双目闪了闪,才平淡地续道:“帝位面朝南,故代称帝位。此司南杓是自赵国王宫收缴而来,旁人皆以为此物失灵,但臣则认为,此物所指的,是帝君的位置。” “啊!无怪乎勺柄指向东方!”胡亥合掌大笑,因为他的父皇秦始皇正去泰山封禅东巡,正是东方。胡亥爱不释手地拨弄着面前的司南杓,天真无邪地仰头问道:“夫子,此物为何不进献给父皇?” 赵高的唇角在阴影中缓缓地勾起一抹冷笑,口中依旧是毫无起伏地淡淡道:“陛下求长生不老药,岂能容此物存在?若是某一天,此司南杓不再指向他,而是指向你的兄弟之一,那又将如何?” 胡亥拨动着司南杓的手一滞,木勺滴溜溜地在木板上转了几圈,依旧分毫不差地停在了正东方向。 “臣遍查典故,推测此司南杓怕是商纣王所有。也正因为此物当日所指西方,商纣王才囚禁西伯侯姬昌,杀其长子伯邑考。只是商纣王依旧未下狠心,伯邑考之弟姬发灭商,史称周武王。”赵高这番话说得极慢,但每个字都说得极清晰,确保可以一字不漏地传到胡亥耳中。 胡亥年幼的心里泛起一股足以噬骨的寒意,但却又像是着了魔一般,一遍一遍地拨动着面前的木勺…… “而此物……不止可以……指向帝位……还可……” 胡亥从梦境中惊醒,呆呆地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许久都没有回过神。 到底夫子后面说的是什么呢?不管梦到这样的场景几次,后面的话一直模糊不清,断断续续的……好像是遗忘了很重要的一件事一样…… 看来,他确是闻久了可以影响人梦境的月麒香,越来越多地回忆起那些记忆中非常久远的岁月了。 因为他,真的不想清醒过来。 胡亥撑着身体坐起来,赤色的眼瞳在屋内环顾了一圈,果然如他入睡前一般,冷冷清清。 他又一次,被皇兄抛弃了。 他又变成了一个人。 尽管已经过了半年,但他依旧不肯认清这个事实,每日都沉浸在月麒香中不可自拔。 鸣鸿正站在他床前的衣架上闭着眼睛睡觉,怕也是因为这室中浓郁的月麒香。也不知这小东西能梦到什么。 胡亥侧着头呆了许久,这才起身熄灭了点燃的香篆,打开空调换气。当室内浓郁的香气转淡时,小赤鸟便动了动脑袋清醒了过来。它先是用嘴喙梳理了一下翎羽,自觉得无可挑剔了,再扑棱着翅膀飞起,落到了自家少爷的左肩上站好,主动蹭脸求抚摸。 胡亥抬手给它顺了几下毛,顺滑柔软的羽毛在指尖划过,略略抚平了他浮躁的心。 “只有你还在我身边……”胡亥低语道,银白色的眼睫毛盖住了他赤色的眼瞳。 小赤鸟歪着头一副呆萌样,看到它的主人走向桌边,便抢先一步跳了上去,用尖尖的嘴喙拨动着桌上那个奇怪的木勺子。木勺在光滑的木板上不断转动着,像是永远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胡亥怔怔地站在桌旁,他从第一次开始做刚才那个梦的时候,就把这个司南杓从一个古墓之中翻了出来。可是司南杓根本没有所指的方向。 有可能是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了真正的帝君,也有可能就是皇兄完全放弃了称帝的念头。 这也就是皇兄消失的原因吗? 胡亥捏紧了双拳,他已经等了半年了,甚至怕皇兄突然出现在家门口,这半年来他极少离开过,生怕就这样错过。 但好像,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 小赤鸟正兴致勃勃地拨动着司南杓,却忽然发现自家少爷抓起一旁的黑伞,大步地朝门外走去。它连忙张开翅膀,趁着门关之前追了出去。 一人一鸟没有注意到,在桌子上滴溜溜转着的司南杓,忽然间速度变慢,缓缓地停了下来…… 二 公元前218年,秦始皇二十九年。 初具少年模样的胡亥一手撑着下颌,一手随意地拨弄着面前的司南杓,百无聊赖地看着木勺每次都停在西边。 父皇东巡回来了,此时定是在暖阁理政,而皇兄今日恐怕也不会在书房读书,也会跟着去旁听。就连夫子,恐怕也会随侍在父皇身侧,就像上次东巡。 也许下次,他也可以求求父皇,也带他一起去东巡? 司南杓在光滑的木板上滴溜溜地转着,形成了一道圆形的残影。旁边伺候的孙朔看他心情不错,低声轻笑道:“公子是最喜欢这司南呢,每天都要玩上一阵。” 胡亥却“刷”地坐直了身体,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眯了眯,不辨喜怒地沉声问道:“有那么明显吗?”他虽然现在年纪还小,却已经有了公子的派头,小脸严肃起来,倒是有几分威严的架势。 孙朔自小就伺候胡亥,对自家小公子的脾气性情那是无比了解,虽不知这司南有何深一层次的用途,但依旧恭敬地垂头禀报道:“公子的偏殿甚少人能随意进出,除臣外,无人能知。” 胡亥静静地看着司南杓再次停在了西边的方向,却再没有伸出手去拨动它。 他是父皇最喜爱的小公子,不光是因为他出生的当月父皇便吞并了韩国,开始统一大业,也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俊秀可爱,而是他知道怎么讨好父皇,知道自己应该去扮演对方需要的角色。在他之后,也陆续有几位弟弟出世,但忙于战事和内政的父皇,连一眼都懒得去看,更别说给他们排序齿了。所以咸阳宫中名正言顺最受宠的小公子就只有他。 他知道父皇只是想要一个父慈子孝的典范,若是他做不好,那么完全可以换另外一个,毕竟他还有二十多位兄弟当候选者。 所以他只能竭尽所能地努力着。父皇不让他看书习字,不让他习武骑射,他就只能在皇兄的书房外偷听,在皇兄的习武场外旁观。这些小动作都是父皇能够容忍的,他也一直试探着父皇的底线。 但他已经太过于依赖这个司南杓了,因为他可以通过这个司南杓,准确地知道父皇的位置! 胡亥呆在了当场。 他以前是太小,完全不知道这个司南杓的深层用途,他只是单纯地对父皇有着孺慕之情,每天拨动司南杓几下,确定父皇的位置,就可以想象得出他在哪座宫室或者在宫外哪里出巡,在勤政为民还是朝天祭祀。若是离得近的话,他就会很恰巧地出现在父皇的必经之路上,完美地演上一出父慈子孝的戏。这也是二十多位兄弟之中,至今唯独是他最受父皇宠爱的原因。 而这次父皇东巡归来,他曾经听孙朔传回消息说,在博浪沙曾有韩国丞相后裔遣大力士投逾百斤的大铁锤刺杀父皇,幸好父皇早有防备,所有车驾都是一模一样。刺客无法分辨哪辆车是父皇所乘,最后幸中副车,虚惊一场。 但若是那个叫张良的韩国后裔,拥有这个司南杓又该如何?父皇的行踪岂不是暴露得彻彻底底? 父皇岂能容忍这世间居然会有此物的存在? 胡亥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虽是年幼,但却并不代表他如同表面上的天真幼稚。再往深处思索,他的夫子赵高,为何会把这样一件若是被父皇发现、就会带来灭顶之灾的东西送给他? 赵国王宫收缴而来……赵高…… 胡亥回忆着赵高把司南杓交给他时所说的话,那赵高并不是武将,却戴着赵武灵王青丝系绲双尾竖武冠。 一个近臣可以带得起赵王的武冠,而这个人又姓赵,难道是巧合吗? 那就完全可以推测出,这司南杓本来就是属于赵高的,而赵高应该就是赵国的王室子弟,因为很早就通过司南杓认出了父皇就是天命所归的帝君,所以才一直甘心服从。 但为什么他现在又不再用了?而是送给了他? 一旁的孙朔忧虑地看着胡亥,不理解为什么自家小公子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阴晴不定。 “孙朔,”许久之后,胡亥才开口打破了偏殿内的寂静,他的声音因为紧张而变得嘶哑,“把这个司南杓收起来吧,不要再让我看见。” “……诺。” 三 胡亥睁开双眼,入目的再也不是熏香缭绕帷幔飘动的殿室,而是车水马龙嘈杂喧闹的现代社会。 炽热的太阳光被头顶上的大黑伞遮挡住了大部分,但依旧让他的身体有些难熬。 身后刺耳的喇叭声不断,胡亥才意识到他居然正在马路中央发呆,连忙快走了几步避到了人行道,站在了摩天大楼的阴影处。周围路过的行人注意到他肩上的小赤鸟和他藏在风帽中露出些许的银色长发,频频回头,但也仅限于此。更多的人都目不斜视,匆匆忙忙地奔走在大街小巷间,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生活,对待陌生人顶多就是多看两眼罢了。 但这样的社会令胡亥异常的不适应,分外让他体会到什么叫格格不入。 若不是皇兄醒来后非要坚持住在这座城市继续那个医生的职业,他一定会劝皇兄搬到与世隔绝的地方去。 胡亥闭了闭赤色的双瞳,想起刚刚回忆的片段。但事实上,他连孙朔的面目是什么样子都不大记得了。他父皇的、赵高的脸容,也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变得模糊不清,就连皇兄原本的样子,他也记不太清了。 岁月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东西,会把世间所有的物事都变得面目全非。 他这样的坚持,究竟到底值不值得呢? 皇兄抛弃了他,就说明不再需要他…… 那他苟活在这个世间,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 胡亥举着黑伞,慢慢地沿着商业街往里走去。 他决定最后再努力争取一次。 陆子冈愕然地眨了眨眼睛,怀疑面前这个大大方方推门而入的家伙,其实是一个幻影。 胡亥平静地收起黑伞,对柜台里那个惊讶得张大了嘴的哑舍代理掌柜,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想要借用洛书九星罗盘。” “你怎么知道……啊!不对!我这里根本没有你说的那个什么罗盘!”陆子冈摸了摸鼻子,拙劣地撒着谎。 胡亥瞥了眼墙壁上依旧挂着的黄金面,觉得老板把哑舍丢给陆子冈和医生这两个不靠谱的家伙实在是太暴殄天物了。他虽然这半年来足不出户,但依旧可以用黄金面偷窥得到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然,他也没必要把这事交代出来。 陆子冈看着缓缓地在柜台前坐下的银发赤瞳的胡亥,一举手一投足都诠释着什么叫完美,没由来地感觉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气势。这种连呼吸都觉得局促的感觉,让陆子冈觉得非常不自在。偷瞄了一眼仿佛知道一切的胡亥,陆子冈只好老老实实地说道:“确实有这个罗盘,你借去做什么?是想找你的皇兄?” 说到这里,陆子冈停顿了一下,斟酌了一下词语,小心翼翼地说道:“医生已经回到他自己的身体里,也许你皇兄他……”陆子冈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发现胡亥的表情难看至极,本来就没有血色的脸白得像一张纸。 “我知道。”胡亥却出乎意料地冷静。他独自煎熬了半年,什么最坏的情况都想得无比透彻了。之前的日子他没有皇兄一样也可以过,所以他只是想要知道事实真相,断了自己的念想。 陆子冈摊了摊双手,无奈道:“虽然我们目标一致,都是找人。但洛书九星罗盘一个月只能启动一次,而且还是要碰运气,不一定就能穿越回半年前。这个月算好的日子正巧医生有紧急手术,错过了。要是下个月你还没有改变主意的话,我们可以一起结伴。” 胡亥缓缓地点了点头。 “所以,留个联系方式?等我算好下个月可以启动的良辰吉日,才好联系你啊!”陆子冈已经没有最开始时的局促了,目光扫过胡亥全身上下,觉得这个胡少爷恐怕根本没有手机。 “不用,我会来找你的。”胡亥从口袋里掏出两块东西,放在柜台上,淡淡道,“这是谢礼。” 陆子冈的目光一下子就定住了,许久之后才伸出手去,把那两块物事拼在一起。 这是那块碎掉的白玉长命锁。 “师父!你确定就是在这里吗?” 在哑舍店铺的对面,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正蹲在墙根底下窃窃私语。小的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是个小乞丐一般。商业街的人流量很大,路过的行人时不时还会在他面前扔下几块硬币。但若是有人稍微把注意力转到这孩子旁边同样衣衫褴褛微低着头的长发青年人身上,反而会更加同情心大发,说不定会掏包再扔下几块钱。 唉,一个被拐卖儿童和一个瞎眼破相的青年,要不要发微博来个救助活动呢?喏,这个青年还在玩蛇?果然是街头艺人吗?那条小白蛇看起来好可爱啊! “师父!师父!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汤远毫无师徒尊卑的概念,扯着自家师父的耳朵不满地唠叨着。 那青年从身前蛇篓里抽出手,随意地抬了下头。就这一刹那,旁边就已经有路人看清楚了他的脸,瞬间倒抽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同于身上衣衫脏污,这名年轻男子的脸容极为干净,丰神俊朗,长眉白肤,就如同是一幅清丽淡雅的水墨画般隽秀无双。只是他的眉心之处,有一道狰狞的暗红色疤痕,完全破坏了他的面相,令人唏嘘惋惜,而且他双目之上蒙着一块黑布条,显然是眼睛有碍,已然瞎了。 但这样的男子,即便是随意地箕坐在墙角,满身尘土,长发曳地,也绝对遮不住浑身卓尔不群的气质光彩。还有人注意到这青年身上破烂的衣衫,竟是一件奇怪的道服,看不清原本颜色的湖纱道袍,交领大袖,还绣有周易的八种卦象,用一种神秘的方法排列着。 “你二师兄不在。”这名年轻的道人微微地叹了口气,难掩面上的失望,“我就说我们下山的日子不是黄道吉日,要再算算卦象你又等不及了,唉。” “什么?!居然不在?你确定?”汤远顿时暴跳如雷,他们师徒俩容易吗?从大山里足足走了半年多才到了这大城市,费尽千辛万苦,经历都可以媲美唐僧去西天取经了!结果居然告诉他想找的人不在? 汤远急吼吼地追问道:“你看清楚了吗?那店里不是有两个人吗?都不是我二师兄?”汤远知道这便宜师父虽然没有睁眼,但确确实实是能看得到的。喏,换句时髦的话,应该是用什么灵识感应到的。 “都不是啊。”抚摸着蛇篓中爬出来缠绕在他指尖的小白蛇,年轻的道人也很怅然。他感到封印赵高的封神阵被破了之后,第一反应不是前去了解情况,而是想要找其他人推卸责任。毕竟他生性懒惰,早已经不复年轻时的热血了。不用多想他就决定,能接手这烂摊子的自然是他的二弟子。 没错,他一直都知道他二弟子还活着,但却没让对方知晓自己的存在。 汤远焦躁地扒拉了两下许久没剪的头发,脾气不好地嘟囔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切,还以为见到二师兄,能蹭顿大餐吃呢!” “只好回去吧,这半年都没出过什么乱子,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吧。天道自有其运转的规则。”年轻的道人轻咳了一声,很不负责任地表示他什么都不管了。 “你是说……我们……原路……返回?” 汤远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蹦出来,整个人都不好了。本来他就不应该对这个便宜师父抱什么太大希望,来找这个素未谋面的二师兄。恐怕他也是想把那个什么烫手山芋丢出去。现在丢不出去了,干脆就拍拍手当没这一回事?任凭这山芋“啪叽”一声掉在地上也无所谓? 而且这一路他们基本上就是一段一段路坐大巴或者直接走过来的!更悲催的是这个吃货师父还走一路吃一路!而且居然还不带足够的钱!当真是两袖清风!他们连旅馆都没去住过!睡得最多的就是天桥底下!现在竟然还告诉他要这样原路返回?! 汤远觉得自己当真是误上贼船,他这个年纪应该是每天无忧无虑地背着书包上学校!而不是跟着这精神有毛病的师父四处流浪啊喂! 年轻的道人无辜地眨了两下眼睛,用一种很无奈的语气喟然道:“没办法啊小汤圆,谁让最近几十年,到哪里做什么事都需要一个什么叫身份证的东西,无证寸步难行啊!你以为我想在山中隐居吗?什么都吃不到……”最后抱怨的话语在小徒弟怒其不争的目光下慢慢变低,化为口水吞咽下肚。 “你不是早八百年就辟谷了吗?还惦记什么吃啊!”汤远愤怒地咆哮着。 小汤远的咆哮声让刚刚迈出哑舍店铺门的胡亥下意识地朝这边看了一眼,但随后也没太在意地打起黑伞离开。 只是刚走了两步,他忽然想起来那个被小孩子拽着领子一脸无奈的年轻人,好像有些面熟。 胡亥回过头去,原本那个有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影的墙角已经空无一人,连地上的硬币也被拿走了,消失得一干二净。 四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三十七年。 已经及冠的胡亥独坐在车驾之中,他的面前有个没有打开的锦盒,在锦盒之内放着的,就是那个司南杓。 自从孙朔死后,胡亥换了好几任的内侍,每一任都被他唤作孙朔,可惜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最开始的那个孙朔一样,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个司南杓当初是让孙朔收了起来的,但在这回随父皇出巡前,他现在的内侍清理私库的时候发现了,他也就随手带了出来。 只是带了出来,他还一次都没有打开过。 因为他已经逐渐认识到,自己和皇兄的差距有多么大。即使父皇驾崩,也肯定是皇兄继承帝位。虽然后者现在被赶到边疆上郡去修长城了,但朝野上下的大臣们都不是瞎子,除了没有正式颁布诏书册立大皇兄为太子,扶苏一直都是作为继承人来培养的。 胡亥越来越了解自家父皇了,年幼时期的仰慕钦佩,逐渐也转化成了不屑、轻蔑。虽然表面上他什么都没表现出来,但他知道父皇已经慢慢地老去。不立皇兄为太子,那是父皇他依旧觉得自己可以求得长生不老药,掌控大秦江山千万年。发配皇兄去边疆修长城,说得好听是让皇兄去军中历练,事实上还不是怕他自己出巡的时候,皇兄在咸阳收拢人心提前登基? 父皇他在怕死,怕被儿子夺权。 一个人要是有所畏惧,那么他就不是神,也不是不可碰触的存在了。 胡亥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他并不是不想坐上那个位置,也不是不想把那块象征着皇权的和氏璧握在手中,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皇兄比他更适合。 这些年来,他暗地里不断地刺探比试,本来就不太强烈的自信心被打击得体无完肤,想要登上那个宝座已经成为了他毕生的执念,但他也知道这单纯是想赢过皇兄罢了。 不一会儿,车队停了下来,他起身去父皇的车驾前请安,却被内侍恭敬地驳回了。带着疑惑,胡亥重新回到自己的车厢中,锁紧了两道俊眉。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已经有两天没有看到父皇露面了。但是据说父皇就在他前面的那个凉车中,由亲信内侍作陪。每走到休憩的地方,就献上饭食,随行的百官像平常一样在车外向皇上奏事,凉车中照常降诏批签。 他曾经看过字迹,确实是父皇的亲笔,但这一连两日都没有见到过父皇,而且连声音都未听到过,这让胡亥有些忧心。毕竟在这之前,父皇一直都病着。 是啊,父皇再强大,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会生病,会衰老,会死去…… 胡亥摩挲着锦盒的边缘,下意识地打开来,而其中司南杓的指向,却让他大吃一惊。 那是西北的方向。 他们这一列车队,都是由东向西的方向平直行进的,就算父皇又故布疑阵,那也应该不会脱离车队的范畴才对。 应该是这司南杓很久不用,坏了吧?胡亥不信邪地反复拨动了几次,每次司南杓停下来的时候,都指向西北。 上郡!皇兄被发配的上郡不就是西北方向? 胡亥的胸中一片冰凉,皇兄已经隐隐成为帝君,那么父皇呢? 一连两日都没有声息,难道……已经驾鹤归西? 这个想法刚刚浮现在脑海,胡亥就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猛然间甚至连眼前的景象都看不见了。他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却完全没料到居然这么快。 他甚至连走下马车,去父皇御辇中求证的力气都没有了,瘫坐在那里,大口大口喘着气。 那是他的父皇,虽然他心中隐隐地有着怨气,但那是从小一直宠着他的父皇,一直庇护着他长大…… 浑浑噩噩间,他身下的马车又开始颠簸地前进起来。也许过了很久,也许过了不长时间,胡亥一直抱着锦盒目光涣散地发着呆,直到一个毫无起伏的平板声音响起。 “看来,你这是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胡亥的双瞳慢慢对上了焦距,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赵高上了他的车驾。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车厢中也被点燃了灯火。赵高依旧穿着一袭五彩鱼鳞绢深衣,头上戴着青丝系绲双尾竖武冠,即便这些年他已经成了父皇身边的大红人,也完全没有露出半点颐指气使嚣张跋扈,反而越发地面无表情,令旁人一见就噤若寒蝉。 这时,胡亥才意识到赵高刚刚在跟他说什么,顿时冷汗就下来了。他张了张唇,却发觉喉咙干渴得发痒,居然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赵高也不以为意,继续操着他那标志性的平板声音,平铺直叙地淡淡说道:“皇上在十日前病重,曾经写过一封手书给大公子,但这封手书一直在吾手中,并未发出。” 胡亥打了个寒战,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却完全不怀疑他说的真假。因为赵高现今是中东府令兼掌印玺事务,所有文书都要经过他的手盖印玺,做一些手脚是完全可以的。 赵高的面容在跳动的灯火映照下,显得晦暗不明,他看着胡亥片刻,徐徐道:“皇上属意大公子继位。” 胡亥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很早就看清楚了,不是吗?他心中虽然怅然若失,但却不可否认地松了口气。大乱之后,最适合休养生息,大秦在崇尚儒家学说的皇兄治理下,一定会更加国泰民安。 赵高低下头把玩着自己保养完美的双手,不咸不淡地续道:“现无人得知此事,天下大权尽在吾手中,吾想让哪个公子当皇帝,哪个公子就可以当。制人与受制于人,怎可同日而语?” 胡亥吓了一大跳,连手中的锦盒都没能拿稳,跌到了他的膝盖上。司南杓从锦盒中弹了出来,在竹席上翻滚了几圈,正好滚到了赵高的身边。 脑海中刚刚形成的大秦未来立刻碎为齑粉,胡亥极为聪明,自然知道赵高的言下之意,随父皇巡游的公子,就只有他一个。 没有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理智,胡亥也不例外。 他已经无法克制地开始想象若是他登基……但他完全想象不出来,皇兄匍匐在他身前自称臣的画面,这完全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胡亥抿了抿唇,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喃喃道:“废兄长而自立,是不仁;不遵父皇诏命,是不孝;己身才识浅薄,勉强登基,是不能。天下人皆非昏庸之辈,岂能不知其中另有内情?如何向天下人交代?如何向列祖列宗交代?” 赵高妖冶的双目精光闪闪,神态从容自信道:“亥儿,汝会如吾所愿。” “夫子就算逼孤也无用,勿需多言。”胡亥拒绝得无比艰难,他确实知道赵高所说的事情大半可以成功,但他必须要想到,若是这样做了,他以后又该如何去面对自家皇兄。或者再见面的时候,就是兵戎相见、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赵高这次没有说话,他直接捡起了掉在他身边那个司南杓,从锦盒里捞起了那块木板,重新摆在了案几上,然后伸手拨动了一下。 司南杓滴溜溜地转着,胡亥木然地看着那一道道残影,却在司南杓停下来的那一刻猛然睁大双目,满脸的不可置信。 因为这枚司南杓的勺柄,指向的不再是西北方,而居然是他。 胡亥不信邪,不断地重新拨动木勺,而不管他怎样拨动,不管他怎么换位置,司南杓依旧是随着他的身形变换而转动。 “夫子……汝做了何事?”胡亥汗如浆涌。他已经猜测到了赵高做了什么,恐怕在父皇给扶苏写手书遗诏的时候,夫子就做了什么手脚。他的皇兄……不会真的就这么死了吧?胡亥依旧抱着一丝希望,希冀地抬起头看着他的夫子。 “吾做了何事?”赵高玩味地挑高了眉梢,他略略把身体前倾,靠近了他这个最疼爱的弟子,一字一字阴森森地缓缓说道,“吾来并非征求汝之意愿,而是告知矣。” 胡亥紧紧地盯着赵高,只觉得此时在这个阴暗的车厢中,夫子就如同地狱之中爬出来的恶鬼。 在巨大的恐慌和惧怕的情绪把他淹没之时,胡亥却忽然想到了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 这么多年以来,他的这个夫子,好像相貌完全没有变过…… 五 太阳已经西移,繁华的商业街上有些店家都已经亮起了五光十色的霓虹灯。 胡亥已经收起了黑伞,缓步走在回家的路上。小赤鸟早就已经等不及先飞回家吃食去了,反正家里的窗户开着一扇,它能找到回家的路。 不过,他怎么又想起来了那一幕呢?那是他这么多年来一直拒绝回想起来的噩梦。 以至于他现在对夫子的印象,就是那张在昏暗跳动的灯火下,宛若恶鬼的脸孔。 胡亥低头咬着左手的大拇指指甲,焦躁的心情快要把他逼疯了。 不行,不能再用月麒香了,没有回忆起来多少与皇兄相处的点滴,反而每次都会回想到那个夫子的事情。 是的,已经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个人,早已经化为尘埃。 胡亥继续埋着头往前走着,却发现在他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双锃亮的黑皮鞋,就直接堵在了他的面前。 胡亥皱了皱眉,他就讨厌这样混乱的世界,肯定又是哪个不长眼睛的小流氓拦街找茬了。他连头都没有抬,直接想要往旁边绕过去。 但那人也换了方向,依旧堵在他面前不肯让路。 胡亥冷冷地抬起头,却在那一刹那僵直在了当场。 他早就已经忘记了那个人的脸容,但乍然之间相见,存封的记忆就像是被骤然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般,瞬间就席卷了他的脑海。 那个人依旧拥有着妖冶的双目,说话也依旧是那样毫无起伏的无比平板。 “呦,找到你了。”他说。 第61章犀角印 一 燕。 姬姓乃是上古八大姓之首,是黄帝之姓,是周朝的皇族之姓,尊贵无比。虽然姬青这一脉并不是纯正的周朝皇室嫡系,但现今却也是战国七雄之一燕国的王族。 真正的燕国王族直系一脉,按照习俗,以国为姓,而旁支则继承姬姓。 姬青只比燕丹小三天,他们是堂兄弟,被燕王喜亲自赐名。丹与青是朱红色和青色,乃是绘画常用的两种色彩,更因为分别是丹砂青矿石颜料,因其不易褪色,史家以丹册多记勋,青册多记事,故丹青意同史册。 由此可见燕王喜对于他的长子与侄子,寄予了多大的期望。 姬青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燕王后垂怜他年幼失恃,便把他接到宫中照顾。不久之后,他的父亲又娶了一名继母,那妇人待姬青视若己出,又给姬青添了几个弟妹,倒也一家和乐。 因为姬青与燕丹自小一起长大,两人本就是年纪相仿,又是堂兄弟,随着年岁增长,言谈举止越发相像。唯一区别就是燕丹的眉毛过于柔和,像他母后燕王后一样是两道黄薄眉。而姬青则是两道剑眉,像是两把小剑一般直飞鬓角,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柄初露锋芒的利刃。 姬青的父亲在姬青五岁之时,托人寻来了一对罕见的犀牛角。所有的犀牛角都是前实后空的,即向角尖去的地方是实心的,后面都是空心的。姬青的父亲用中空的角身部位做了一对名贵的犀角杯,而剩下的两块实心的犀角尖,则寻大师为这对堂兄弟一人刻了一枚私印。 这两枚犀角印是古红色的,据说这种古红色的犀角已经越来越少见,怕是这种只生长古红色犀角的犀牛,再过若干年就会绝种了。犀角印闻之有股清香,能为佩带之人镇惊解乏。除了尖端用圆雕手法分别雕刻出一只螭虎做印钮外,印身没有任何多余的雕刻,显得这两枚犀角印通体润泽透亮,像是两块血玉。饶是见惯了珍稀异宝的燕丹也都爱不释手,经常随身携带,时时刻刻在指间摩挲。 姬青年幼之时也如燕丹一般,极喜欢属于自己的这枚犀角印,但随着年岁渐长,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与太子燕丹有所不同,所以这两枚除了印鉴不同外,看起来几乎没有任何差别的犀角印,姬青就很少在人前把玩了。 身为燕国皇族,姬青从小就不缺吃穿,习惯于被人奉迎,而跟随在太子燕丹身边,同样习字练武,没有任何不顺心的事。姬青曾经以为,他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 包括他在内的很多人,都坚定不移地认为,燕丹就是燕国下一任的王。 但现实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在燕丹与姬青出生之前,刚继位的燕王喜以为赵国自长平之战后,国力空虚兵力锐减,遂不顾属下的反对,出兵伐赵,结果反被廉颇率军围城。至此燕王喜便缩手缩脚,不敢随意出战。 燕国地处东北,民风剽悍,但可惜土地没有中原地区富饶,国力向来积弱。而随着秦国这些年征伐不断,连夺魏赵数城,即使是离秦国最偏远的燕国也人心浮动,惶恐不安。 所以,在姬青和燕丹十二岁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从天而降。 燕王喜要送燕丹去秦国咸阳为质。 在最早的时候,人们为了确定能履行誓约,就会互相交换珍贵的物事做抵押,而后来发展到国家之间为了确保盟约能够缔结,就要交换王族或者太子、世子等重要的人物。而在一国有绝对的优势面前,那么就不是交换,而是单方面的了。 燕丹还有两个弟弟,可年岁都还小,他推脱不了这个巨大的责任。 姬青非常同情燕丹,但却不能理解燕丹所提出来的要求。 燕丹同意去秦国,但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姬青同往。 “为何非要吾同去?”姬青抿着唇,皱着那双好看的剑眉,小脸上凝满了不甘愿。 秦人如同虎狼一般,可止他国小儿夜哭,而秦国的都城咸阳离燕国蓟城千里之遥,更是龙潭虎穴一般的存在。 燕丹端坐在姬青的面前,看着那张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容,勾起唇角刻薄地说道:“燕国王族吃穿用度,莫不是燕国子民所奉。燕国子民肯血战沙场,汝只是以身为质,又有何颜面再三推脱?” 姬青被燕丹一番言语说得小脸通红,虽然觉得好像是哪里不对,但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琅轩,汝可忧心家人否?随孤来。”燕丹拂袖而起,带着姬青出宫直奔姬家宅院。 姬青默然地站在窗外,看着父亲和继母还有几个弟妹言笑晏晏,一派其乐融融之景,竟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外人。 “琅轩,汝应长大成人矣。”燕丹站在他的身后,幽幽地说道。 “何为长大成人?”姬青闭了闭眼睛,总觉得屋内那幅画面非常刺眼。 “长大成人不在乎是否行冠礼,而在乎是否明理。其一,应知晓这世间,即使少了汝,日月也东升西落,流水也从高到低,无一改变。” “有其一,那其二其三呢?” “随孤去咸阳,孤日后再与汝分说。” “……诺。” 离开蓟城的那一天,姬青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不舍。 也许是那日看到的画面,也许是燕丹在自己耳边说的那句话,姬青知道即使自己离去甚至于死去,家人在悲伤之后也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就如同他的父亲在他母亲死后,又有了他的继母出现。 坐在马车上,姬青从车窗帘飘动的缝隙中,看着蓟城的城墙慢慢远去,前来送行的家人也渐渐变成了天边的几颗沙砾,再也看不见了。他五味杂陈地转过头,却惊愕地发现燕丹竟然在款款地解开头上的委貌冠。 因为这一去不知经年,所以他们堂兄弟两人虽未到及冠的年岁,却也提前行了冠礼。但姬青发现,他这位堂兄居然并不是不习惯头上顶着发冠,而是继续脱着身上的衣袍。 他们离去之时,燕王喜为他们举办了一场盛大的送行仪式,所以燕丹身上穿着的是黑色的玄端素裳礼服,而姬青则身份有别,不能穿尊贵的黑色,穿的是次一级的青色黄裳礼服。 “殿下,要更衣否?”此去咸阳,姬青是以侍从的身份随侍在侧,所以虽然还有些不适应,但他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燕丹勾唇笑了笑,把身上的玄端素裳礼服脱掉,只剩内里的白色麻布深衣:“汝不是曾问孤,为何非要汝同行之?” “为何?”姬青抬起头,这是他心中一直存留的疑问。 燕丹伸出手,越过他们两人之间的案几,抚上了自家堂弟的剑眉,定定地凝视他道:“从今起,汝乃燕丹,孤为姬青。” 姬青闻言呆若木鸡,直到感觉到眉间有冰凉的利刃贴近,才回过了神。他不敢动,只能愣愣地看着他的那两道剑眉,被燕丹用匕首细致地割去,细碎的眉毛撒落在他眼前,有几根飞入了眼睛里,姬青不适应地闭上了双目。 “抬头……伸手……” 马车厢内,只有燕丹冷静的声音一次次响起,姬青从小就没有办法反抗这位堂兄的命令,只好闭着眼睛一一遵从。他隐约能感觉到燕丹是在服侍自己脱衣穿衣,眼前一片黑暗的姬青不禁讶异自家这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太子堂兄,居然还会服侍人。 在这样舒缓的气氛里,姬青也在脑海中细细思索了一下太子堂兄的用意。 质子一向是战国时期最悲惨的一类人。从小锦衣玉食高高在上,却一朝跌入泥沼。怪不得一定要让他同行,为的就是更换身份。而质子也是历史上最跌宕起伏的一类人了,若是能熬过质子的这段时日,顺利归国,那么登基为王必然不在话下,例如越王勾践,例如现今那年轻秦王的父亲,秦庄襄王。 所以,他这个聪明的太子堂兄,并不是一走了之,而是随侍在侧。是想让他来承受屈辱?让他来当他的挡箭牌吗? 质子,那可是九死一生的境地,就算是最后自己死了,堂兄也可以偷偷跑回燕国,重新继续他的太子生涯。 眼睛里的眉毛细屑微微刺痛,让他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 腰间袍带上的玉佩丁冬作响,燕丹低沉的声音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琅轩,可知上次孤所言之其二乎?” 姬青的睫毛抖动了几下,调整了心情才缓缓吐出两个字:“不知。” “长大成人不在乎是否行冠礼,而在乎是否明理。其一是知晓这世间,即使少了汝,也无一改变。而其二,则是知晓这世间,总有些事,是无论汝如何努力,都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 这是在暗示他吗?姬青咬紧了下唇,许久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道:“诺。” 眼角的那滴泪被姬青硬生生地逼了回去,他睁开了依旧刺痛的双目,头顶上的委貌冠就如同有千斤重,压着他低头看着身上那原本燕丹穿着的黑色玄端素裳礼服,看了很久。 姬青抬起头,看向对面已经换好侍从绀袍的燕丹,发现他浑身的气势已经收敛,低眉顺目得就像普通侍从一般不起眼。姬青的目光不由得落到燕丹腰间的犀角印,心中浮起一抹难言的怨恨,咬牙道:“殿下,既然身份已换,那犀角印是否要换?”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换下的衣服袖筒里找出他每日都随身带着的那枚。 燕丹把腰间的犀角印收入怀中,淡淡道:“无妨。汝应称吾为什么?” “……明玑。”姬青想了很久,才想起来燕丹的字。丹明玑、青琅轩……他们的字,也是取得很相似。但现在,姬青无比痛恨这种相似。 “善。” 姬青没有再说一句话,麻木地坐在车厢内,听着外面的马蹄声,知道这驾马车,正不停地向着咸阳方向奔跑着,奔向他未知而又可以预见的、悲惨的未来。 而他,无能为力,也无可奈何。 二 秦。 姬青的一生,在他十二岁的那一年,出现了巨大的转折。 他成了燕国的太子,并且去咸阳为质,回归故土的日子遥遥无期。 咸阳要比蓟城大上数倍,而闻名遐迩的咸阳宫,更是气势磅礴威武宏伟,让人站在那巍峨的城墙之下,就有种自感其身渺小的错觉。当姬青看到了年轻的秦王政时,更觉得此人有股君临天下的迫人威势。 姬青低着头,下意识地把燕丹和眼前的秦王政互相比较,但旋即又失笑不已。 燕丹?那人现在已是一名侍从,连咸阳宫的正殿都不得入内。而他,才是现在的燕太子。 因为从小和燕丹一起长大,姬青模仿起对方的言谈举止都十分熟练,这一路上其他侍从也许多少也能看出些端倪,但却无一人说破。也就说,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一件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事情。 燕丹不想为质,那么就只有他来代替,谁让他是最适合的人选呢? 姬青深吸了一口气摒除杂念,以下臣之礼见过秦王政。 事实上,这位幽禁自己母后、杀掉自己两个异父弟弟、逼仲父吕不韦自尽、外界传闻残暴不堪的秦王政,对姬青并没有太多刁难。只是随意地问候了两句,便让人带他下去了。姬青的眼角扫了一下秦王政案几上那一摞摞的书简,自嘲地笑了笑。 是啊,日理万机的秦王政,又怎么会在乎他这个燕国质子? 燕国是战国七雄中离秦国最远的国家,范睢曾跟秦王进谏,远交莫如齐、楚,近攻莫如韩、魏,既得韩、魏,齐、楚能独存乎?这著名的远交近攻的策略,居然提都没有提到他们燕国,根本就是不把燕国放在眼内。 而送他这个质子远来咸阳,说起来应该更多的是为了安燕王喜的心吧…… 咸阳民风淳朴,十之六七的路人都佩带刀剑武器,武风之盛,简直是他国所不能比拟。极少能看到身穿华服者,人人都步伐飞快,绝无漫步街头闲散之人。姬青只随意地看了一眼,便放下了车帘,浑浑噩噩地来到质子府。他以后的人生,就只在这方寸之地徘徊流连了。 事实上他还是可以自由出入质子府的,只是他每次出门都会有秦国的卫兵在后面跟着,看起来像是在保护他的安危,实际上是在监视他的所作所为。这样一举一动都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的感觉,如芒在背,姬青实在是很难接受。 而且他今年才十二岁,秦王政却不可能给他安排任何夫子教导学习,甚至想要看书也需要自己派人去买,而且每卷书简在到他手中之前,都要经过层层检查。 这样的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泥沼,简直让人慢慢泥足深陷,直至窒息。 姬青越来越沉默寡言,但燕丹却几乎隔几日就会溜出质子府,在咸阳的大街小巷逍遥度日,很快地学会了咸阳口音,和很多人打成一片。 看着如鱼得水的燕丹,姬青总是忍不住阴暗晦涩地想,若是他没有变成质子,是不是也会如此无忧无虑?又或者,依旧在蓟城过着世子的富贵悠闲生活? 但就像是燕丹所说的那样,人生总会有一些事情,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 姬青已经习惯于每个月都修理眉毛,而燕丹也在一点一点地用各种草汁逐渐改变着自己的容貌。有时候姬青看见那张不起眼的黄瘦的脸容,都不禁有些发呆。 在时间的流逝中,他们再也不相似,不管是从面容身材还是性格举止。 姬青变得阴沉冷漠,他越来越习惯于质子的身份,以至于多年前那些在蓟城的日子,久远得就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一般。 他觉得他就是燕国的太子。 而每晚每晚,他都在幽暗的油灯下,拿出随身携带的那枚犀角印,用指尖摩挲着印鉴上弯弯曲曲的线条,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他叫姬青,字琅轩…… 三 一转眼,在咸阳已度过数年。 就算是待遇很差,秦王政也断不会短了姬青的吃食,他已经是个丰神俊朗的翩翩少年郎了。只是每次他对着铜镜修眉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那双剑眉若是在的话,肯定会为他增色不少。 这些年中,先是秦国大将内史腾攻韩,俘虏了韩王安,秦国在韩地建置颍川郡,韩国灭亡。之后秦国的反间计奏效,赵王迁自断其臂,一代名将李牧惨死在自己辅佐的王剑下,王翦大破赵军,俘虏了赵王迁,秦国把赵国收归版图,建立邯郸郡,赵国灭亡。 形势日趋严峻,秦国将要一统天下的锋芒无人可挡。咸阳上下一派战意盎然,捷报频传。 因为在咸阳待了这么多年,姬青也偶尔被邀请参加一些秦国上层举办的活动。只是秦国不像楚国那样多宴会,更多的是春狩秋猎。燕赵之地因为经常会与北方的胡人交战,都善于骑射。姬青之前贵为世子,虽然没有亲上过战场,但耳濡目染之下也拥有着出众的身手。但他毕竟年少,臂力不足,所以狩猎的成绩并不理想,更何况很多人不会让他顺顺当当狩猎。姬青也知道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让那些秦国的王公贵族子弟取笑嘲讽的。 一开始姬青也会愤怒反抗,但他发现越是如此,那些人就越兴奋,他便会遭到更多的欺凌侮辱。所以他渐渐地也学会了漠然麻木,果然这样无趣的反应让那些人感到乏味,逐渐地转移了目标,这才让姬青能安然地在咸阳生存下去。 但即使强迫自己尽量减少存在感,姬青也忍耐不住想要去打探前线的情报。今日秋猎之时,他耳听那些军勋世家的子弟们高声谈论赵国覆灭,那刺耳的喧笑声让他黯然失色。 韩国与赵国都已经灭亡了,赵国与燕国接壤,邯郸往东北方向去不远就是燕国王都蓟城,若秦军凶猛,那燕国岂能留存? 应该承担这一切,应该思考这一切的燕丹呢?那个真正的燕国太子这些年都行踪隐秘,若不是每个月发月例钱的时候能见到他一面,姬青几乎以为这人早就逃出咸阳了。 越想心情就越发烦躁,索性连质子府都不回了,姬青茫然地在咸阳街头胡乱走着。许是因为他这些年比较安分,跟在他后面盯梢的卫兵也减少了大半,现在就只剩下两个了。而像他现在这样随便逛逛,显然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所以并没有人上来阻止他。 姬青浑浑噩噩地也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其实记忆里家人的面孔都有些模糊不清了,也许他现在出现在家人面前,他们也认不出他来,毕竟他一走这么多年…… 不知道晃荡了多久,直到夜色蒙,姬青才渐渐回过神。而此时他发觉自己停在了一处叫“林记”的粥铺前面。 咸阳只有一家卖燕地吃食的,看着那招牌上弯弯扭扭的小篆,姬青这才想起来燕丹也曾提起过这里,而且在几年前还经常带这家的甘豆羹给他。只是那时他已经开始疏远燕丹,对那些每晚都放在他桌上的甘豆羹视而不见,慢慢地,那些甘豆羹也就不再出现了。 怀着莫名的心情,姬青停在了这间粥铺前。正恍惚间,就看到一抹倩影挑帘而出,此时月色皎洁,更衬得佳人雪肤乌发,亭亭玉立。就那么一瞬间,周遭的喧嚣都仿若抽离开来,姬青的脑海中不停地回响着幼时听过的一首诗。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兮,舒忧受兮,劳心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姬青立刻就明白了燕丹为何喜欢往这家粥铺跑,这位女子恐怕比他们的年纪稍微小一些,燕丹莫不是早就看上人家了吧? 虽然只是猜测,但姬青却无比笃定。因为他们两个堂兄弟从小到大,不管是长相举止还是喜欢的东西,从来都是一模一样的。就像他父亲,给他们东西的时候都是一起给一对儿的,例如那对犀角印。 姬青微笑地踏入了粥铺,自然地和那位小老板娘攀谈,很容易就套出了对方的身份。她的父亲是秦国的士兵,而母亲是燕国女子,母亲早亡而父亲依旧在服兵役,所以她依仗着学自母亲的手艺,开了这家粥铺。因为只有贵族才能有姓有氏,所以像她这样没有夫家的平民女子只能承袭父亲的姓,旁人都称她为林女。 林女一边笑着聊天,一边呈上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甘豆羹。这甘豆羹是用洮米泔和小豆一起熬煮而成,不加任何醯酢,纯甘香甜。姬青只吃了一口,就忍不住眼眶红了。 这是燕国上下最主要的吃食。虽然他贵为世子,每餐都有更好的吃食,但也因为年幼贪恋这份甘甜,经常要求下人做给他吃。 已经……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这种味道了。 香醇糯软的甘豆充盈在唇齿间,姬青强迫自己遗忘的回忆瞬间闪现在眼前。一股抑制不住的思乡之情,如同潮水般席卷了他的全身,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地流淌了下来。 林女显然是见过很多次这样的场景,体贴地进了内间,过了一会儿,又端出来一盘刚出炉的蒸饼。 姬青已经控制好了自己的心情,颇觉得不太好意思。这时的他才有了几分少年郎的羞涩不安,连看都不敢抬头看林女一眼,风卷残云般地把蒸饼就着甘豆羹吃了个干干净净。 放下碗,姬青还想跟林女攀谈几句,眼角却扫见跟着他的那两个侍卫站在了粥铺外面,是在提醒他应该回去了。 “公子如何称呼?”林女看姬青穿着打扮,大概猜出他的身份不低,唤他一声“公子”,也绝不会辱没他的身份。 姬青一怔,忽然间有种奇异的情绪在胸中弥散开来。 当年,燕丹是否也有过这样的情况? 连自己最喜欢的女子,都不能告诉她自己真正叫什么。 姬青垂下了眼,唇边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容,低声缓缓地说道:“孤……乃燕太子丹。” 自从吃过林女铺子的甘豆羹,姬青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每天都不再阴沉着脸,几乎每晚都会准时地出现在林记粥铺,就为了吃那么一碗甘豆羹,和林女说几句话。 他早就在交谈之中,了解到了燕丹果然与她熟识,但也仅仅是熟客的地步。燕丹并没有告诉林女他的姓名,甚至都没有用自己的字来代替。姬青知道的时候,表面上微笑,但内心却在冷哼。小心到如此地步,也不愿用假名来糊弄林女,可见他的那个太子堂兄对林女果然是很看重。 姬青去林记粥铺去得很勤,但也一次都没有遇到过燕丹,渐渐也就不再把自家堂兄视为威胁。 就凭现在燕丹那副黄瘦的模样,林女能看得上他才怪。而且若是以后燕丹恢复燕太子的身份,也断然不可能娶一名平民女子为王后。 而他回到燕国之后,便可以恢复自由。虽然可能世子的身份会被弟弟得到,因为顶替过燕丹的身份,在蓟城可能也不会被燕丹所容,那么他可以去燕地其他地方隐居,甚至去其他国家也完全可以。只有他和林女两个人,相依为命。 姬青只要想到这个未来,就会激动得在屋里来回踱步。 在他看来,什么锦衣玉食什么华服豪宅,都只是一座奢华的囚笼罢了。他再也不想遇到什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事情,他想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人生。 只是他现在还是被囚禁的质子身份,根本不能给林女幸福。 姬青的心开始活络了起来,他辗转反侧了数夜,终于给秦王政写下了请求归燕的上书,反复修改了数遍后,才郑重其事地托人递到了咸阳宫。 而之后的几日,姬青都流连在林记粥铺,想要找机会和林女说明自己的身份,想要求得美人归。只是每次在袖筒里摩挲着那犀角印的印鉴,看着林女巧笑倩兮的容颜,都觉得难以开口。 是的,再等等,等他被获准归国的时候,他会跟林女全盘托出。 姬青第五次整理好心情,从林记粥铺走出,缓步沿着熟悉的道路走回质子府。他以为这一夜会像之前无数夜晚一样,什么都不会发生,但他却在看到质子府大门的时候,发现一直藏在袖筒里的犀角印居然不翼而飞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走出林记粥铺的时候还在的! 姬青很是着急地翻找着袖筒,后面监视他的两名侍卫见状走了上来,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姬青背后的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绝对不能让别人拿到这枚犀角印,否则他又该如何解释他拿着刻有别人名字的印章?他姬青在燕国的存在并不难查到,只要是有心人,很快就能察觉到其中的问题。 装成若无其事地往回走,姬青事实上心急如焚。他一边焦急地查看着走过的街面上是否有犀角印,一边在脑海中疯狂地思考着丢失犀角印的后果。 他真的是太大意了,燕丹随身携带着另外那枚犀角印,本就是傻到透顶的行为,但那至少也是为了留得日后表明身份的凭证。他的这枚犀角印除了会带给他无穷的后患外,根本就毫无用处!他早就应该把这犀角印磨平印鉴,彻底销毁的。 只是一直他都下不了手,总觉得这是最后能够证明自己还是姬青的物事,可以随时随地提醒自己究竟姓甚名谁。若是毁去了,就好像是连自己的本心都摧毁了一般。 姬青转过一个街角,一眼就看到了有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卓立在墙角下,来回观看着街上的行人,像是在等着谁。而姬青的目光一下子就看到了他手中像是握着什么东西,而指缝外垂下的赤色丝绦的结式,正是他无比眼熟的祥云结。 身体先于大脑的反应,姬青快步地走了过去,却在那少年转回头看向他的那一刹那,看清楚了少年的长相,立刻如坠冰窖。 这少年只穿着一袭看起来不起眼的宽袖绿袍明纬深衣,眉目如画,身形挺拔得如同雨后隽秀的修竹。 姬青很早之前就在大殿上见过他,那时还是孩童的他就已经为秦国立下大功被奉为上卿,在万众瞩目之下侃侃而谈。而之后的他,甘愿成为大公子扶苏的伴读,低调地成为了扶苏的影子,却依旧让人不能小觑。 这时两人已经对上了视线,姬青此时想要掉头就走,也已经晚了,只能硬着头皮向对方行了一礼,算是打了招呼。 “燕太子行迹匆匆,可是丢了东西?” 那少年也同样施了一礼,勾唇高深莫测地朝他笑了笑。 姬青此时已经缓过神来,淡定地点头道:“是一枚犀角印,那是孤堂弟之物。” “吾确是拾到一枚犀角印。燕太子与令堂弟的关系真令人羡慕。”绿袍少年摊开手心,在他如玉的手掌中,那枚酒红色的犀角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 姬青被他意有所指的话语说得眉头一跳,但还是保持了镇定,毕竟没有人见过第二枚这样的犀角印。姬青笑得落落大方,说道:“孤离蓟城之时堂弟尚幼,不忍分离,遂以此物相伴。孤曾许下诺言,归蓟之日,便是归还此物之时。” 他不知道当年他随燕丹离去时,燕丹是如何做的手脚掩盖他的消失,但他相信对方谋划多时,定会处理好其中破绽。只是姬青说到尚幼之时,想起自己和燕丹离开蓟城的年龄,大概就和眼前这被奉为上卿的少年岁数差不多。 果然人与人就是不同的。 内心苦笑连连,姬青从这少年手中收回那枚犀角印,想着多说多错,便郑重其事地向其道了谢,就转身离去。 绿袍少年看着燕太子微微有些惶然的脚步,有趣地眯起了眼睛。那枚犀角印恐怕另有内情,他要不要抽空查一查呢? 正思索间,绿袍少年却感觉到有两道视线落到了他身上,还有讨论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咦咦咦?那个……不会是少年时的老板啊!我的天!长得好正太!” “你小点声!被发现就不好了!话说,那枚犀角印是亚犀种群的古红色犀角吧!天!亚犀犀牛据说在汉代就已经在中原绝迹了,之后在地球上彻底灭绝,连乾隆皇帝都没看到过真正的亚犀犀牛。明清时代的犀角制品几乎全是染色仿古做出来的颜色!天啊……” “……我怎么觉得你的声音比我的还要大?” 少年皱了皱眉,觉得两人的口音不似其他六国人士,而且胡言乱语。待他回过头看去的时候,却根本没有找到说话之人。 少年暗暗握拳,看来咸阳的城防是要好好整顿一下了。 四 姬青心情忐忑地回到质子府,把失而复得的那枚犀角印锁在了床头的柜子里,不再随身携带。 不久,秦王政有关于他请求归燕的回复也下来了,其与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令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 姬青脸色铁青,秦王政压根就没打算答应他的请求,说什么如果偏西的太阳再回到正中来,天上降下谷子,乌鸦变白头,马生出角,厨门的木雕人像生出肉脚,才让他归燕。这五件事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也就是说他此生再无可能回归故土。 巨大的打击让姬青一连许多天都没有提起精神出门,直到第五天的晚上,他才想起自己多日未去过林记粥铺了。 心里想着他既然永远回不了燕地,那么是否可以退而求其次?若是一直像这样被圈养在咸阳,他也总不可能不成亲吧?他选不起眼的林女为妻,说不定秦王政还会安心不少。 只是这样聊以安慰的想法,连姬青自己都有点受不了自己的胸无大志。 不过,他又能做什么呢?他只是个被囚禁的质子,不是吗? 姬青情绪非常低落,但完全没料到,他只不过是五日没有来林记粥铺,迎接他的却是门板上的一张封条。 这是怎么回事?姬青慌忙询问着左右的邻居,却被告知林记是两日前被查封的,罪名是通敌叛国,而林女则是被当成燕国间谍抓走,不管是否属实,也肯定是再也回不来了。 姬青如遭雷击,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的刑罚一向以严苛残忍著称,就连商鞅自己也被车裂而死,更遑论是叛国罪了。姬青央求一直跟着他的那两名侍卫打探下消息,而其中一名侍卫却对他高深莫测地笑笑,暗示他别搅合这趟浑水。 这是……秦王政在对他上书请求归燕的不满吗? 一种刻骨的无力感充斥了姬青的全身,他几乎不知道是如何走回质子府的。 独自在院中呆立了许久,他想遍了各种可以能够求到的门路,都觉得救出林女的希望渺茫。 不管是谁求情,只要秦王政想要林女死,也不过像是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姬青在空荡荡的质子府漫无目的地游逛着,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下人们居住的偏院,他忽然间很想见燕丹。是的,燕丹也喜欢林女,他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去死,他那么聪明,一定会有办法的! 可是满腔的兴奋,却在他推开木门的时候,变得冰凉一片。 他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 许久不见的燕丹,正躺在血泊之中,他的下腹被插着一柄锋利的匕首。他甚至都没能爬到榻上,更没有力气自己处理伤口。也不知道在这里躺了多久,他居然还清醒着,听见姬青推门而入,甚至还睁开了双目,眼中清楚地写满了惊喜。 “天……怎么不喊人?”姬青慌忙扑了过去,手忙脚乱地想要帮他止血。 “莫……声张。”燕丹轻咳了几下,唇边溢出一道鲜血。姬青一怔,知道燕丹受伤之事并不简单,否则他早就叫人来救命了。 这人怎么能这样?可以眼睁睁地等死?若不是自己心血来潮地来看他,他是不是就要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这里无声无息地死去了?燕丹下腹上的伤口实在是太过于骇人,再加上已经过了最佳施救时间,姬青知道若是他拔掉这柄匕首,那么燕丹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事实上,他此时还能清醒地睁开眼睛,就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姬青在房中找到了一壶不知道多久以前的清水,把燕丹的头抬了起来,喂了他几口水。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了燕丹的脸上,姬青不忍看到那上面沾染的鲜血,用衣袖沾了剩余的水轻柔地擦掉他脸上的血渍。 燕丹脸上一直以来用来掩饰的草汁也随之被擦掉,露出了一张和姬青很相似、却又无比削瘦羸弱青白的脸容。 姬青心中大,哀声低问道:“这……究竟出了何事?” 燕丹勉强地笑了笑,叹气道:“是吾连累了林女……” “明玑!汝是间谍?”姬青震惊,同时一直以来发生的事情瞬间融会贯通。怪不得燕丹自甘为奴,怪不得他很快就学会咸阳口音,怪不得他鲜少出现,怪不得他要改变自己的容貌……原来他交换身份,不是为了让自己为他抵挡屈辱,而是侍从的身份可以更好地打探消息而已! “为何不跟吾明言?”姬青感到又欣慰又痛心,欣慰的是太子堂兄果然不是贪生怕死的小人,而痛心的是自己居然一点忙都帮不上。 燕丹扯出一个笑容,低语道:“琅轩,让汝离蓟,就已是……对汝不住。况且汝顶替吾身份……咳咳……秦国上下都着眼于汝,万不可……有一丝一毫错处。” 姬青猛然一震,想到自己这些时日做的一些傻事。流连于林记粥铺、擅自上书请求归燕、丢了犀角印还被少年上卿所捡到…… 姬青搂着燕丹的双手都在颤抖,泣声道:“都是吾的错……都是吾的错……” “莫哭……琅轩。秦法曰,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汝归燕后,可寻一勇士,当朝刺秦王政,此乃绝佳时机……只要秦王政一死……大秦无主……燕国之围立解……” 燕丹断断续续地把自己查到的情报结合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可惜不能亲自送秦王政归西,遗憾之至。 “可……可吾如何归燕?”姬青六神无主。 燕丹无声地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确是把自家堂弟保护得太过于无微不至,平日什么事都不让他知道,显然也是错误的。这时也没有其他办法,燕丹只好打起精神,把他这些年在秦地安排的人手都一一交托给姬青,告诉他如何假扮奴仆出咸阳,走哪条路线,去找何人接应等等。 言罢,又让姬青把他怀里一直随身携带的那枚犀角印摸了出来,沉默了片刻,才吐气缓缓道:“琅轩,其实汝还有一种选择。” “何种?” “恢复汝原来身份,逃离咸阳,就说燕太子丹在咸阳已逝矣。”燕丹的双目迷离,呼吸困难,已是弥留之际。 “明玑!”姬青双目垂泪,却不知该说什么。他做梦都想着要恢复自己原来的身份,但此时此刻,却觉得这并不重要了。可是,要让他去密谋刺杀秦王政……“吾……吾不行的……”姬青忐忑不安,他是那么的普通,每天只会怨天尤人,又怎么能承担得了这么大的重担? “琅轩……可知上次……吾所言之其一其二乎?”燕丹忽道。 姬青一愣,很快就接了下去道:“长大成人不在乎是否行冠礼,而在乎是否明理。其一是知晓这世间,即使少了汝,也无一改变。而其二,则是知晓这世间,总有些事,是无论汝如何努力,都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 “其三……其三……即使知晓有些事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即使天命如此……也要尽最大努力……去斗上一斗……”燕丹的话语凄厉,之后,骤然断绝。 姬青坐在血泊中,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去,才穿着一身满是血污的衣袍,回到了自己房中。 他从床头的柜子里把自己的那一枚犀角印拿了出来,同时把那枚沾满血渍的犀角印也放在了桌子上。 这是这一对犀角印多年以来,头一次放在了一起。 姬青盯着那两枚犀角印,目不转睛。 他究竟是谁?他是姬青?还是燕丹? 这回,他可以选择自己的身份,而不是别人帮他选择。 许久许久之后,他拿起其中一枚,用重物砸得粉碎。 第62章菩提子 一 1932年,北平。 魏长旭蹲在琉璃厂的中华书局里面,一边翻着手里的书,一边支楞着耳朵听那些老店主们聊天。 琉璃厂这边大早上的一般都没有什么生意,所以那些店主们吃过了早餐,就都拎着个鸟笼子,到中华书局门外坐着唠嗑。有时候谈谈这紧张的时局,有时候聊聊这北京居然被民国政府取消了首都资格,名字也改成了北平,再时不时愤慨下那些金发红毛的洋鬼子们。差不多日头偏移了些许,就都会被自家的伙计们唤回去了。 是的,琉璃厂这里是北京城最繁华的古董街,从清初顺治年间,这里就是汉族官员的聚集地,到后来全国各地的会馆也都建在附近,官员、赶考的举子也常聚集于此逛书市,集市慢慢地变成街坊,连前门和城隍庙的书局古董店铺也都转移了过来。 都说“乱世黄金、盛世古董”,眼看着清末乱世将起,来琉璃厂当古董换黄金的人也络绎不绝。魏长旭一天天地这么看着,发现清晨来这里聊天遛鸟的店主们一天比一天少,大家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凝重。现下时局艰难,眼看着小日本占了东三省,逼近关内,很多人都悄悄地收了铺子,南下避难去了。 今天这些老店主们的聊天,情绪也不高,胡乱聊了几句,就都各自散了。魏长旭见听不到什么消息,便扔下了几个硬币,抓着手中的报纸往琉璃厂的西南方向走去。街上的人并不多,往日热闹的街巷变得冷清萧条,每个行人脸上的表情都透着一股惶恐不安。不远处的北京城里还能听得到零星的几声枪响,也不知道是士兵们的冲突,还是百姓私藏的枪械。也许这几声枪响又带走了几个人的性命,但没有人会因此而动容,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压低了头,加快了脚步。 熟练地穿过几个街巷,魏长旭推开了哑舍的大门,刚往里面迈了一步,就有一个小孩子撞进了他的怀里,摸走了他手里的《北平日报》。 “苏尧,你能认识几个字啊?还不是要我给你念?”魏长旭撇了撇嘴,没跟对方计较。 魏长旭今年九岁,小时候家里也是颇有资产。但乱世之中,越是富庶家族,就越是破落得厉害。在魏长旭六岁的时候,家破人亡,他流落街头当了个乞儿,差点就被饿死。幸亏这家古董店的老板大发善心救了他,见他对古物还有些兴趣和见识,便留他当了个学徒。 而苏尧小他三岁,当年魏长旭刚来哑舍时,苏尧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老板说这孩子也是乱世之中他捡的,但魏长旭私下里却觉得这孩子八成就是老板的私生子。因为老板他也太偏心了,就算苏尧年纪小,但各种宠爱备至简直要闪瞎他的眼!看!这小孩儿从小戴在脖子上的白玉长命锁,一看就价值连城喂!他都没有这么好的东西戴! 魏长旭一边看着才六岁的小孩儿趴在黄花梨炕桌上识字看报纸,一边各种腹诽。他把出去买的早餐也放在了苏尧旁边,这时云母屏风后便转出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这哑舍的老板。 这人常年都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那上面用红线绣着一条栩栩如生的赤龙,老老实实地趴在他的右肩上,端的是无比霸气。魏长旭无论看多少回,都觉得移不开目光。他这么多年就没见老板穿过其他衣服,顶多秋冬时期在外面罩上一层外套而已。 见老板浸湿了毛巾,体贴地给苏尧擦干净了小手之后,把馅饼放在祭红瓷盘中,用小银刀整整齐齐地分成了六块,又把豆浆从罐子里倒出来,用青花瓷碗盛好放在苏尧手边。那一整套动作做得是无比熟练自如,让魏长旭看得各种眼红。 好吧,他也不应该跟小他三岁的小破孩争宠,更何况这个雪团子一样的孩子,也是他看着长大的。魏长旭老老实实地洗过手,抓过一张馅饼,一边吃一边活跃气氛似的说道:“今天那些人聊天聊到了之前皇宫里的那场大火,老板,你有印象没?” 老板正在红泥小炭炉上烧了壶水,闻言微一沉吟,便缓缓道:“那是九年前的事情了吧,最开始是从神武门开始烧的,由南向北。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中正殿后面的大佛殿也起了火。那火足足烧了一晚上,据说总共烧毁宫中殿阁一百多间,烧掉了许多珍奇古玩。”老板的声音总是那么平和淡然,但说到最后一句,显然也掩不住话语间的遗憾和愤怒,丹凤眼都罕见地眯了起来。 魏长旭却兴致勃勃地接话下去道:“我就是在那一年出生的,我娘被火惊了胎,我提前出来的呢!听说当时有人救火的时候,看到中正殿的火场之中,有或俊美或妖艳的许多人从火场中窜出,都说是那些年代久远的古董修炼成精,化形而出呢!” 这个说法坊间自有流传,但苏尧却是头一次听到,立刻就把小脑袋从报纸上抬了起来,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魏长旭,希望他再多讲一些。 老板却低垂眉眼,弯腰用火钳拨弄着小炭炉里的木炭,不甚在意地说道:“都是那些监守自盗的宫人们特意传出来的谣言,你当这场火是怎么烧起来的?那些年宫中宝贝外流,来琉璃厂的客人们甚至可以预定宫里面的宝贝,连皇后凤冠上的珍珠、寿皇殿的百斤金钟都可以弄到手,肆无忌惮。最后闹得大发了,宫中要查,这才索性放了一把火,推说那些遗失的古董都被火烧得干干净净,当真是无法查证。” 魏长旭撇了撇嘴,其实这也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连皇上都带头倒卖古董,上梁不正下梁歪,其他人不还学得有模有样吗? 苏尧见没故事听了,便把注意力放回到手中的报纸上,不一会儿又抬起了头,哼哼唧唧地问道:“旭哥,拍卖?拍卖是什么啊?” 魏长旭凑过去一看,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一拍桌子怒道:“那些瘪犊子!居然想拍卖皇宫里的那些古董!好筹钱买飞机?这是哪个混账东西想出来的?真是岂有此理!”连九岁的他都知道,这虽说是公开拍卖,但其实是想把那些国宝卖给外国人。 真是可笑!连自己老祖宗的东西都守不住,还能期望守住国土? “老板!你说这可怎么办?”魏长旭求助地看向一旁的老板,在七年前皇宫改成了故宫之后,就对公众开放展览,他也去看过好几次的。那些精美贵重的国宝,在他看来一个都不能少!更何况现在那些国宝根本都不属于皇室了,而是属于整个国家的! 老板依旧淡然地看着红泥小炭炉上的小水壶,等到水烧开之后,稳稳地拿了下来,沏了一杯三红七青的大红袍。嗅着茶香,老板抬起头,迎上一大一小两个期盼的目光,不禁勾唇一笑道:“放心,这拍卖拍不成的。没看报纸都大肆宣扬了吗?要是敢拍卖国宝,首先学生们就不会同意。我估摸着,接下来就是游行抗议了吧。” 魏长旭放下几分心来,这北京城的大学生都是热血澎湃的,动不动就会有游行活动,再加上报纸的舆论渲染,恐怕这事成不了。 老板抿了一口澄黄的茶汤,叹了口气道:“只是这战火迟早会烧到这里,那些东西若是不想毁在这里,大概很快就会迁到南方了吧。” 魏长旭和苏尧对视一眼。不同于苏尧懵懂的目光,魏长旭却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自家老板和其他人一样,八成也是在考虑南下避难了。 在魏长旭的心中,老板总是料事如神的。 拍卖果然因为学生们的强烈反对和游行示威而夭折,但新的风波又掀了起来。风闻故宫的古董要南迁,一派人认为此举势在必行,但更多的人却觉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古董南迁空扰民心,乃是弃国土于不顾的丧家行为。 魏长旭看着报纸上那些文人大打嘴仗,说什么“寂寞空城在,仓皇古董迁”的话语,他只恨自己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否则真想操起笔来跟其对骂。不作为的是那些军阀士兵!那些古董们根本没有错!凭什么要在这里陪着这座北京城一起消亡? 到底是人命重要?还是那些文物古董重要? 估计不同的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 但魏长旭虽然小,却也知道故宫里的那些文物古董,并不能以常理来论。 那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遗产。 是这个民族的文化。 绝对不可以被人掠走或者销毁! “老板,我想去当兵。”魏长旭纠结了许多天,终于握着拳坚定地说道。 苏尧歪着头懵懂地看着他,小孩子的概念里,还没有意识到当兵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老板放下手中的青花瓷盖碗,摸着魏长旭的头,笑了笑道:“你才九岁,人家不收你的。” “可是……”魏长旭也知道这是实话,恨不得自己一下子就长大。 “别急,我知道你的心思,会让你心愿达成的。”老板高深莫测地笑笑,奇迹地抚平了魏长旭心中的骚动和不甘。 二 过了没多久,在北京城的天气开始转冷的时候,老板带着他们去了一趟故宫。 因为时局日益恶劣,也少有人来故宫参观。本来红墙绿瓦金碧辉煌的皇宫,在硝烟战火的笼罩下,看起来无比的冷清萧索。穿梭于神武门的,就只有络绎不绝地运送木箱和棉花的车辆。魏长旭这时亲眼所见,才知国宝南迁的事情已成定局,不禁心中喜悦。 他不懂政治上的那些弯弯道道,也不管这南迁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但只要那些巧夺天工的国宝们可以保存下来免于战火,他就心满意足了。 只是文物古董南迁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事情,而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清朝的皇帝自康熙起,就有超级强悍的收藏癖,接下去继位的儿孙们,也纷纷效仿,甚至变本加厉。所以故宫的宝贝当真是数不胜数,古董南迁也不可能全部都带走,只能选择最珍贵的。古董粗略就分为瓷器、玉器、铜器、字画、印章、如意、烟壶、成扇、朝珠、牙雕、漆器、玻璃器、乐器、盔甲、仪仗等等若干种类,书籍文档也很多,例如文渊阁存的四库全书、藻堂存的四库荟要、善本方志,还有各种藏经佛经、军机处档案、奏折履历、起居注、玉牒、地图等等各种繁杂书籍,数不胜数。 魏长旭带着苏尧一边走,一边听着老板如数家珍,觉得脑仁都开始疼了。等他好不容易走到目的地的时候,他就看到故宫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把那些文物古董分门别类地装箱了。 至于老板为何来这里,也是因为装箱的时候需要行内人的经验,琉璃厂的古董商被请来了好几位,细致地为工作人员介绍什么材质的古董需要什么样的箱子,中间需要除了棉絮外的其他哪些填充物,怎么合理利用每一处缝隙等等。而作为回报,这几家被请来的古董商,都是要随故宫的古董南下的,倒是要比自己单独上路安全稳妥得多,至少不用去另外自己找车票或者船票了。 魏长旭和苏尧是两个小孩子,老板是不放心把他们单独留在店里才带来的,只要他们乖乖地坐在一边不添乱就没人理会。魏长旭倒也不甘心就那样傻坐着,带着苏尧这个跟屁虫也帮帮递绳子搬搬棉花谷壳送送剪刀什么的,也懂事地不去碰那些珍贵的古董,生怕不小心弄坏了,卖了他们都赔不起。 魏长旭嘴甜勤快,苏尧腼腆乖巧,两个孩子很快就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魏长旭也在几天后得到了允许,可以去翻看那些不装箱的古董。当然即使是那些被淘汰的古董,他也不能随意带走,但只是看看也没有什么。 这一天,他翻出来很大的一箱珠子,他抓了几个去问老板,才知道那是一箱菩提子。 “菩提子?是英华殿院子里的那棵菩提树结的果子吗?”魏长旭想起那棵郁郁葱葱的菩提树,在盛夏的时候,就像一柄绿色的大伞亭亭如盖。经常听古董店掌柜们聊天的他其实了解得很多,他知道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静坐了七天七夜,修成正果顿悟成佛的故事;也知道菩提在佛家用语中,是觉悟的意思。 “不是,菩提子是一种川谷草结的果子,产于雪山。菩提子有许多种类,最适合做念珠。”老板伸手拈起一颗菩提子,细细端详道,“你看这念珠表面布有均匀的黑点,中间有一个凹的圆圈,宛如繁星托月,整颗菩提子成周天星斗众星捧月之势,故名星月菩提子。这也是菩提子的四大名珠之一。” “啊?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不装箱一起带走啊?”魏长旭一听就急了,他天天去翻看那些被淘汰的古董,也是基于这样的心理,总觉得要带走所有的东西不扔下一个才更好。 老板拨弄着魏长旭手中的菩提子,淡淡道:“那箱菩提子我之前也看到过,应是这么多年宫中的收藏,还未编成串的散珠。这是银线菩提、佛眼菩提、凤眼菩提、天意菩提……喏,虽然种类很多,也很难得,也许也被高僧加持过,但菩提子乃是一种植物的果实,只要川谷这种草不灭绝,就会有更多的菩提子结出来,并不那么珍贵。”老板神色淡然,语气中却透着说不出的萧瑟意味。他直起身,望着那些陆续被装箱的文物古董,叹了口气道:“可是你看那些瓷器,烧制的秘法已经失传,那些玉件摆设,琢玉的师傅已经过世。那些都是真正的传世珍品,碎一件就少一件啊……” “这……”魏长旭咬了咬下唇,想要说这一路不会出问题的,但也知道这是自欺欺人。这些天里,在故宫忙碌的所有人都面色凝重,即使知道前路茫茫,也要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前进。 老板只是偶发感慨,很快就回过了神。他摸着魏长旭的头,知道这个孩子喜爱古物到了一种走火入魔的地步,反而开解道:“佛家讲有六道轮回,人是终将要死去的,器物也是会消亡的,所以一切要看得淡一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尽心尽力了就好。” 魏长旭听得出这句话里饱含沧桑,他抬起头,发现老板正定定地看着不远处正在捧着古籍翻看的苏尧。 这一刻,老板的眼中,有些他看不出来的复杂意味,直到他多年以后回想起来这一幕,都参悟不透。 虽然被冷酷地告知这一大箱菩提子不能被带走,魏长旭也并不放弃,他执意找到了院长,得到了允许之后,便和苏尧开始了一项任务。他们俩用纸叠了方包,在里面放上一颗菩提子,在每封一箱文物的时候,都往里面虔诚地放上这个纸包,祈祷这些菩提子可以保佑这些古董不会遭受意外。他们还抽空把菩提子串成手钏,给每个工作人员都发了一串,祈祷可以保佑他们一路平安。 魏长旭自己戴了一串棕色的太阳菩提,苏尧是一串白色的雪禅菩提,老板则戴了一串金钟菩提。 然后,在1933年2月6日,故宫第一批文物古董开始正式装车起运。 尽管在最开始,魏长旭就知道这一路并不好走,但他也没能想到,居然会一路坎坷至此。 他们险些连北京城都没出去,装载古董的车辆一出故宫大门,就被一直守在门口的学生们包围了。好不容易一路艰难地挪移到了火车站,气氛也越来越失控。有激进的学生甚至直接躺在铁轨上,用卧轨来阻止国宝离京,馆长好说歹说发表了一阵演讲才把他们劝走。又因为之前报纸上把国宝南下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火车途经徐州之时,居然还有匪众出没想要抢劫国宝,结果这些亡命之徒真枪实弹地和当地军队打了一仗,发觉没有油水可以沾,才不甘心地离去。 装载文物的两列火车一直到第四天,才好不容易到达了南京下关,之后又有命令下来说古董要转运洛阳和西安。一起随着火车南下的其他古董店主,都纷纷带着自己的东西离去。魏长旭知道老板估计也会如此,但他却一点都不想走。 他还没看到这些国宝安定下来,又怎么肯轻易离开? 虽然他一个字都没说,但老板还是看透了他的心思,把他和苏尧留了下来。 “老板怎么自己走了?”苏尧拽着魏长旭的衣服,特别的不高兴,小嘴撅得都能挂酱油瓶了。 “乖,老板他去处置哑舍的古董了,他会回来的。”魏长旭却很高兴,自己还可以留下来。他细心地把苏尧脖颈上的白玉长命锁放进他的衣襟里,财不外露,尤其是在这样混乱的年代。 三 故宫的古董一直停放在南京下关火车站,直到两个多星期后,才用船转运到上海。期间北京故宫的文物前后五次分批运到,包括颐和园和国子监等处的古董。魏长旭因为取得了工作人员的信任,已经可以帮得上忙,和苏尧两个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等到最后文物古董最终的数字统计出来,所有人都默然无语。 一共19557箱,上百万件文物古董。 魏长旭被这个数字狠狠地震撼了一下,这还是大家挑拣过的,无一不是极其珍贵的宝贝。 但他现在完全没有办法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珍品,在偌大的仓库中,堆满的是整整齐齐的木箱,空气中盈满的是令人难受的灰尘和棉花味道,但魏长旭心中不禁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 到底一个民族,是要破落到何种地步,才会被迫做这样声势浩大的文化迁徙? 而到底要到什么时候,这些珍品才能免于被蒙尘,重新擦拭一新地摆在展馆中供人观赏膜拜? 他……还能有看到那个景象的一天吗……他能保证这些珍品都一个不漏地继续存在于世间么…… “旭哥?”苏尧敏感地察觉到魏长旭低落的心情,不安地拉了拉他的衣角。已经换成粗布麻衫的苏尧,虽然还是白白净净,但由于这些时日的颠沛流离,已经瘦了许多,本来圆润的鹅蛋脸已经瘦成了尖下巴。 “不怕,我们会赢的。”魏长旭把苏尧搂在怀里,喃喃自语地说道。 像是在说服对方,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但现实永远比人想象的还要残酷。 有人开始别有用心地散布谣言,说院长易培基先生监守自盗,从北京城运出这些古董是要卖给外国人的。三人市虎,曾参杀人,还真有人信以为真,事情也就传得越发有鼻子有眼,连南京政府都发了传票,要法院择日开庭审理。期间辛酸自不用提,有好几人被连累下了大狱,无处伸冤,很久以后才被释放。 老板在几个月后到上海寻到了他们,就再没有提出离开,而是留下来参与了文物保管工作。 时间一晃就是三年,南京政府终于把朝天宫库房整理了出来,故宫的文物古董也从上海回到了南京。魏长旭此时已经是少年人了,瘦长的身材还在不停地拔高,苏尧也已经快要满十岁,越发的腼腆内向。他们和文物古董一起顺利到达南京后,陆续又做了一年整理工作,当所有人都以为可以安定下来,已经十三岁的魏长旭甚至动了念头想要离开参军了,可1937年却并不平静。 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北平沦陷。 随后的8月13日,上海爆发八一三事变,上海沦陷。 战火已经烧到了南京附近,有时候仰头看天,都能看得到天边那抹像是随时都能压下来的厚重乌云,压抑得让人无法喘息。 上海八一三事变的第二天,故宫博物院就做出决定,继续迁移文物,第一批14日早上就迅速转往长沙。老板当时就想让魏长旭和苏尧跟着第一批文物离开南京,但魏长旭知道老板定是不肯最先走的,强硬地陪他留了下来。文物陆续转移,但大体上一共分了三路,南路前往汉口转运长沙最终到安顺,中路去往宜昌转运重庆最终到达乐山,北路是经徐州、郑州到达西安。魏长旭他们最终选择了坐火车北上,据说最后中路的那批九千多箱文物,一直在南京滞留到12月8日,才终于搭上了黄浦号轮船,离开了南京。 而五天后,南京沦陷,日军做下了举世皆惊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究竟还要在黑暗中待多久,才能迎来黎明呢? 魏长旭和苏尧挤在卡车货厢的缝隙间,随着车厢的晃动而身体无意识地颠簸着。现在已经是1939年的春天,他们一路历经千辛万苦,两年前装载文物的火车从南京开出之后,才到徐州就遭到了日本空军的轰炸袭击,幸好火车停靠在了废弃的轨道上,才逃过一劫。过郑州的时候也经历了轰炸,幸好也是有惊无险,没有一点损伤。过了郑州之后又转往西安,后来又转去了宝鸡,因为日军轰炸得厉害,又被迫转移。结果从宝鸡到汉中仅仅一百多公里的秦岭路程,他们走了快三个月。在翻越秦岭的途中,他们遇到过土匪和野狼,几经历险,魏长旭觉得就算是当兵也不过如此了。 据说其他两路的文物古董也并不是风平浪静,水路去往重庆的那一路,在三峡时差点翻船入江,幸亏在最后时刻有经验的船夫力挽狂澜。转往长沙的那一路也是困难重重,险些遭受日军轰炸,最终决定把文物转往峨眉乐山一带。 魏长旭他们也是朝入蜀的方向去的,只是他们是从陆路入蜀。 李白曾有诗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魏长旭本来以为翻越秦岭的山路就已经是够艰险的了,结果到了入川的栈道,他才知道什么叫做蜀道难。 所谓蜀道实际上就是栈道,是在悬崖峭壁间开凿一个个孔洞,在孔洞内插上石桩或木桩,上面再横铺木板或石板。这种狭窄的栈道承重有限,一辆车最多也只能载三四个箱子,还必须有人在前面领着卡车走,在峭壁上转弯时还要鸣笛示意,车队前进得出奇的缓慢。一段才二里的栈道,一个往返就要走上两三日,魏长旭问了一下带路的乡亲,他们若是按这样的速度走到峨眉,估计至少也要走六七个月。 “旭哥,你身体好了点没?”已经十二岁的苏尧完全是个少年人的模样,穿着的军大衣已经在路上磨损得破旧不堪,但他的脸庞依旧白皙,此时正满脸担忧地用手碰了碰魏长旭的额头。 整个寒冷的冬天,都在秦岭的山林间煎熬,魏长旭的身体就算再好也顶不住了。苏尧有些焦急起来,甚至还有些怨恨自己。若不是魏长旭把衣服执意都塞给他穿,又怎么能把身体冻得如此破败?想到这里,苏尧便把身上的军大衣脱了下来,不顾魏长旭的抗议又把他裹了一圈。“旭哥,你先坐着,我下去找老板,看看他那里还能不能弄来药。” 魏长旭想要抓住他不让他乱走,他们能蹭卡车坐着,就已经是别人多加照顾了,没看其他人都在下面用脚走路的吗?但苏尧的行动很快,他终归是病着,手伸出去什么都没有抓住。 这臭小子……魏长旭无奈地又闭上了眼睛,高热的身体让他的脑袋停止了思考。在迷迷糊糊间,他仿佛听到了有人高声呼叫,然后就是刺耳的汽车喇叭鸣笛声,他的身体仿佛不受控制地猛烈晃动起来,愕然地睁开眼睛,就看到他坐着的卡车冲出了栈道,一头朝山下的深涧跌去! 幸亏苏尧早就下车了。 魏长旭在那一瞬间,脑海中居然闪过了这样的念头。 也许是人在生死关头的潜能迸发,魏长旭迅速地做出了判断。若他此时立刻朝下跳去,说不定还能侥幸抓到栈道下面的木条。但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车上的箱子往下扔。上车时他习惯性地扫了一眼箱子上的编号开头,是“经”字,那就是《四库全书》的经部。既然是书,那就不怕摔,但就怕掉进江中,只要被水一泡就完了。 三箱书很沉,但在下落的过程中,魏长旭也不知道是自己绝境之中的力气倍增,还是上天赶巧,在卡车跌入江中之前,三个箱子都被他扔到了滩涂之上。也没工夫去看卡车司机是不是来得及跳车,他看准了一处草木繁盛之地,便斜身朝那个方向摔了过去。 魏长旭眼中最后的画面,就是手腕上的菩提子佛珠串被树枝挂断,漫天的佛珠飘散,在乌蓝的天空下弥漫着一种令人心安的氛围。他心神一松,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四 “……为什么不让我救人?这孩子他还活着啊!” “你这样,就改变历史了啊!如果你没有通过罗盘来到这个时间,这个人说不定就会这样死去。你若是救了他,产生了蝴蝶效应,以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变化,导致历史发生偏差,这个责任,你来负吗?” “我是个医生!责任就是救死扶伤!我怎么可能就这样袖手旁观?” “你要考虑大局,如果每次都这样,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擅动洛书九星罗盘了。” “……你这是在威胁我?” “这不是威胁,而是实话实说。” “你!” 这两人是谁啊?怎么在吵架?洛书九星罗盘?这名字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啊? 魏长旭只是意识清醒了这么一瞬间,就又头昏眼花地陷入了黑暗。直到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他才重新感觉到自己身体各处传来的疼痛。 还痛着,就说明自己还活着。 魏长旭咬着牙坚持着感觉自己身体各处,他的腿应该是摔断了,幸好苏尧最后给他裹上的一层军大衣让他的胸腹上身没有遭受更大的创伤。真是上天保佑。 也不知道那三箱书有没有损坏。 魏长旭迷迷糊糊之间,隐约感觉到自己被人搬来搬去,也被喂了一些药片和打了针。等他可以睁开眼睛时,立刻就看到了苏尧哭红的小脸。 同样守在一旁的老板知道魏长旭还说不出话,但从他的目光中领会到他最想要问什么,便拍了拍他的头欣慰地说道:“那三箱书一本都没丢也没浸水,真是多亏你了。你的腿也没什么事,不过要好好休养。有人救了你,是谁你还有印象吗?我们没找到人,可要好好谢谢人家。” 脑海中闪过一些争吵的片段,魏长旭不解地摇了摇头,事实上那些话他根本有听没有懂。 老板皱了皱眉,悬崖峭壁危险至极,他们绕了好大一圈,一天之后才下到悬崖底下的滩涂。当时司机已经坠亡,但魏长旭却好好地躺在滩涂上,断腿处被绑好了,还接骨接得极好,包扎得非常细致没有导致失血过多。滩涂上散落的书也被人一本本地摞好放得整整齐齐,甚至按照原本的排列顺序着。若不是在博物馆工作的人,是根本做不到这一点的。而且连书箱里苏尧塞的三颗菩提子还有掉落的太阳菩提子手钏也一个不少地都找了出来。 一切都很奇怪,但老板也没太深思,看着魏长旭勉强地撑着眼皮,便嘱咐他好好休息。 路还长着呢。 是的,路确实很长,一直到这一年的秋天,他们才到了高耸雄踞的剑门关。之后又辗转从成都到了峨眉山,然后一待就是七年。 “我们的正义必然战胜强权的真理,终于得到它最后的证明……日本天皇已经宣布无条件投降……” 兹拉兹拉的电波中,传出令人振奋的消息,一时间屋子里面欢呼和喜极而泣的声音不绝于耳,魏长旭使劲地闭了闭眼睛,还有些不相信这是真的。 在黑暗中待了太长的时间,对于光明的骤然降临,他有着本能的战栗和不敢置信。 “旭哥!我们可以回去了!”苏尧欣喜地扑向魏长旭。他已经十九岁,是个成年人了,魏长旭禁不住对方一扑,从小板凳上摔倒在地,疼痛让他清醒过来。 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嗯,我们可以回去了。”魏长旭压下心头狂喜,反而回头看着在寺院中堆积的木箱,理智地说道:“不会很快就走,最少也要再待两年,等国内形势平稳。”他今年二十二岁,已经完全是个大人了,也能很快地分析出形势利弊。 苏尧却小心翼翼地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因为在栈道上的那场事故,魏长旭的身体留下了病根,在山中清苦没法休养好,更是日渐消瘦。苏尧这些年来,简直就是把他当易碎的宝物来对待的,况且在老板离开之后,他们更是相依为命。 “老板他……应该不会跟我们回去了吧?”想起老板,苏尧低垂下头,抿紧了唇。 魏长旭捏了捏他的肩膀,并没有说话。 七年前他们在峨眉山落脚之后,老板就离开了,三年前才悄悄地回来看过他们一眼。魏长旭此时回想起来,才发觉老板的相貌居然和十多年前没有任何区别,现在若是和他们在一起,感觉都像是比他们还要年轻。 “别想了,我们还是好好庆祝一下吧!”魏长旭起身推开窗户,让久违的阳光照在脸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很快,很快他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事实上回去的路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走。 日本天皇虽然签署条约宣布无条件投降,但国内的日本军阀并不甘心就此退走。再加上国内形势遽变,国共两党又起争端,局势一下子又扑朔迷离起来。 文物古董整理有条不紊,因为没有了空袭轰炸的隐忧,所以回南京的文物都在重庆集中,到了两年后才启程。一路上也是事故不断,好在他们队中没有伤亡,顺着长江而下,直达南京。北平故宫博物院在民国十四年双十节成立,终于在二十二年零两个月后,所有迁徙的文物古董又归于了一处。 国内的战争依旧没有结束,但魏长旭却并没有太担心了。毕竟都是国内争端,也绝不会危机到老祖宗的遗产。他每日埋头整理那些价值连城的文物,每每在闲暇之余,都感叹这十五年的颠沛流离。无论哪一路的古董,行程都超过了一万两千多公里。而这上百万件古董,经历了万里长征,居然没有一件遗失或者破损的,当真是难能可贵,算得上是一场奇迹。 由于日夜辛劳,他的身体日趋衰弱,每每苏尧劝他多休息,他也无暇注意。 1948年底,开始陆续有文物分批转往台湾。魏长旭没有拦阻,也没有办法拦阻,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管理员。而且分开又能如何?他知道这些文物会受到很好的对待,即使分隔海峡两岸。 也有人劝他一起离开大陆去台湾,他却没有应允,依旧留在南京的朝天宫,整理着剩下的那些文物古董,苏尧也一直默默地陪着他。 直到第二年的秋天,枫叶再次红了,但他却变成了孤单一个人。 五 老板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依旧是那样的年轻。 魏长旭抖着唇,把那个白玉长命锁放在了他手中。 “他是怎么走的?”老板的话语很平静,像是早就知道苏尧会出意外一般。 “在梯子上……摔下来的……”魏长旭闭了闭眼睛,仿佛还能看得到那天晚上的情景,“仓库很暗……为了怕有火灾……所以并没有点煤油灯……他……他一脚踩空……” “嗯,又是没到二十四岁。他应该没有经历什么痛苦就去了,还好。”老板淡淡地说道,语气中有着说不出的怅然。他垂眼看了一下手中的长命锁,抬起头盯着魏长旭看了半晌,喟然叹道:“谢谢你照顾他,虽然只是顺便的。现在战争已经平息了,你的心愿……应该已经达成了吧?” 魏长旭恍恍惚惚,并不能理解老板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整理得整整齐齐的仓库,像是若有所悟,放松地闭上了眼睛。 老板的面前,只剩下一摊衣物。他弯腰从衣服里面捡起一颗核桃大小的菩提子。 那是一颗金刚菩提子,是菩提子中最名贵的品种。 金刚,为坚硬无比无坚不摧之意,有可摧毁一切邪恶之力。金刚菩提子有分瓣的等级,一般常见的都是五六瓣,形似核桃,分瓣越多就越珍贵。老板手中的这一颗,是只有传说中才能存在的二十二瓣金刚菩提子。红棕色的表面还有着火烧火燎的痕迹,现在已是裂痕斑斑。 “二十六年前,中正殿后的大佛殿起火,你拼尽最后愿力转世投胎,化为人形…… “此间保护古物的心愿已了,我定会选个香火旺盛之地,令你多收供奉,重修愿力……” 此后,再也没有人看到过那名叫魏长旭的小管理员,熟悉的人都以为他由于弟弟的意外,也伤心离去了。 第63章獬豸冠 一 公元前1年,长安。 初夏刚刚来临,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形成一片片光斑。有些荒芜的庭院之中鸟鸣虫唱,此起彼伏,一派欢乐祥和。 王轻手轻脚地拎着食盒,走过庭院的回廊时,发现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黏在了蜘蛛网上,正垂死挣扎着。虽然有一些蛛丝被它挣断,但它还有一半的翅膀没有挣脱出来。 轻呼了一声,王左右看了看,捡起草丛里的一截断枝,把那只可怜的蝴蝶从蜘蛛网上救了出来。 目送着蝴蝶跌跌撞撞地飞远,王才想起自己还要去给父亲送饭,不禁撩起裙摆,加快了脚步。 王家是一个大家族,大到旁人无法想象,这一切也仅仅是因为当朝太皇太后姓王。 当年汉成帝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封袭爵阳平侯的伯父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个可是比丞相还要厉害的官职,真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很快,汉成帝又在一天之内封了王家五位叔伯为侯。王家顿时成为长安新贵,权倾朝野,无人能敌。最后王氏兄弟全部封侯,王氏一族的子弟瓜分权柄。渐渐地,长安的官都不够分了,连地方上的臣僚,也大多姓王。 王家成为当朝第一大姓,王氏的府院宅邸在长安城内层楼叠榭连绵数里,后院姬妾成群奴仆千万。王氏兄弟们视宫中为自家宅院,随意出入留宿。还有王氏子弟擅自把长安城墙凿穿,引城外河水注入府内,只为了给庭院蓄个巨大的水池泛舟。甚至还有人在庭院内建造殿阁,与未央宫内白虎殿一模一样,严重僭越最后也不了了之,汉成帝也没有做出任何处罚。这长安城内的达官贵族们都知道,即使是惹到了姓刘的,也不能惹姓王的。因为刘姓王侯都分封诸地不在长安,但姓王的却都拐弯抹角地与王氏家族有所瓜葛。 在这样奢华无度声色犬马的王氏家族,王觉得她父亲活得就像是一个异类。 因为她的爷爷去世得很早,没有赶上分封诸侯,所以王的父亲是过得最清贫的一个,从小就在叔父们的家里轮流生活。也许是因为寄人篱下,她父亲为人谦恭严谨,生活简朴一丝不苟,在分家之后奉养母亲和寡嫂,对待兄长的遗子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好。再加上他坚韧好学,尊长爱幼,谦卑有礼,在王家一群纨绔子弟的映衬下,很快就成为了楷模,声名远播。 王知道很多人都称赞她的父亲,但她也能看得出来有些人称赞得真心实意,有些人却透露着讽刺嘲笑。她家中确实清苦,即使他父亲之前官至大司马,但俸禄和赏赐都接济了下属或者平民。王现在已经九岁,全身上下连一件饰品都没有,她娘亲之前还被来家中拜会父亲的下官认为是王家的婢女,可见她娘亲穿得是有多朴素。 右手拎着食盒有些酸了,王把食盒换到了左手,用右手撩着裙摆。她这身墨绿色的襦裙为了省些银钱,是算着她身量会长,索性做得大了些,裙摆就暂时拖着地,不太好走路。往常给父亲送吃食的都是娘亲,但自从她二哥逝去,父亲和娘亲彻底闹翻,娘亲再也没给过父亲好脸色。 想起那疼爱自己的二哥,王的小脸上也浮现出凄楚。即使过了半年多,他们家也从封国新都搬回了长安,但王永远都忘不了那件事。 因为汉成帝驾崩,新帝即位,新的外戚家族傅氏上位。傅氏家族想要复制王氏家族的辉煌,当然首要就先处理王氏家族的几个出头人。王的父亲黯然卸职,到了封国新都隐居。虽然离开了长安的繁华,他们一家也习惯了这种清静低调的生活,但有人却并不习惯。 连狗都会仗势欺人,更别说人了。 娘亲向来脾性柔弱,父亲后院简单,她和四位兄长都是娘亲一人所出,所以根本不用施展什么手段就能管家。但父亲身边的家奴,在父亲面前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态度,转身又是一张狰狞凶残的嘴脸。直至到了封国新都,因为远离长安,周围都是平民百姓,他便越发嚣张跋扈起来。她二哥王获一次撞到那家奴欺压百姓差点逼死无辜女子的场面,积怨已久的愤怒当场爆发,一拳挥去,那名家奴摔倒在地,不巧头部磕到了砖石,竟是一命呜呼了。 其实说到底,这也并不是一件大事。在大汉朝,奴婢是主人家的财产。家里有多少奴婢,也是作为和马牛羊一样的财产登记在户籍中,都要征税的。这就和家里有一个碗一样,碎了就碎了,谁管你是不小心摔碎的,还是故意摔碎的。更何况那家奴本就死有余辜,王在听到这事时,也只是怔了一下,并不当回事。 但在她父亲眼里,这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他责骂王获,并不是用难听的词语,而是用各种王所听不懂的圣人言论。骂得本就因为失手杀人而愧疚万分的王获,当天晚上就饮恨自尽了。 王至今都还记得那个晚上,她的父亲宁肯相信他人的片面之词,也不肯相信自己的儿子,坚持他自己的孔孟之道,惩恶扬善。 可是,何为善恶?不杀生就是善了吗?漠然旁观就是善了吗?大义灭亲就是善了吗? 结果反而因为二哥为家奴偿命的这件事,她的父亲得到了长安城那帮达官贵族的关注,纷纷提议让他复出。不久之后他们便返回了长安。但王一点都不开心,这是用二哥的命换回来的,她宁肯不要。 因为二哥的事情,娘亲闭门不出,三位兄长与父亲离心离德,王府的下人们也诚惶诚恐,不敢接近他们一家,生怕被其他兄长迁怒。所以现在给父亲送饭,也就只有她能做了。 二 王穿过萧索的庭院,来到父亲的书房,轻车熟路地敲了门,得到应允后推门而入,弯腰把食盒放在了案几之上,不意外地看到了父亲正拿着一顶发冠端详着。 那是一顶獬豸冠。 王自小和父亲的关系就很亲密,她也知道这獬豸冠是父亲的夫子赠予他的。传说獬豸是一种神兽,在尧做皇帝的时候,把獬豸饲养在宫里,它能分辨人的善恶好坏,在发现奸邪的官员时,就会用头上的独角把他顶倒,然后吃下肚子。在春秋战国时期,据说楚文王曾经有一只獬豸,之后照它的样子制成了发冠戴于头上,于是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后来秦朝执法御史都戴着獬豸冠,汉承秦制也是如此,民间称其为法冠,是执法者所戴的发冠。 王的父亲并不是御史,所以这顶獬豸冠他一直没有戴过,仅在书房内把玩,提醒自己一定要明辨曲直,惩恶扬善。王以前看到这顶獬豸冠的时候,还会心生崇敬,但自从二哥去世后,她便觉得好笑,只是不便表露出来。 “儿。”王莽放下手中的獬豸冠,慈爱地朝王招了招手。王莽蓄有一把美须,颇有读书人的儒雅气质,而且因为性格温和谦恭,整个人看上去就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王乖巧地跪坐在父亲身边,扬起脸娴静地浅笑。 王莽温和地摸了摸她的发顶,叹气道:“夫人把汝教养得很好,若非当今圣上不爱女色,老夫定要考虑送汝进宫。” 王垂下眼帘,盯着自己裙摆上那抹被泥土沾染的污迹,心内不以为然。她父亲当真是糊涂了,她今年才九岁,还远远未到及笄的年纪。而当今圣上都已经二十有五,别说圣上不好女色专宠现任大司马,就算是好女色,也看不上她这个小丫头啊! 自从二儿子自尽后,妻与子都与他疏离,王莽也就只有和女儿说说话,并不在乎女儿听不听得懂。 王百无聊赖,垂着的眼眸乱瞄之下,发现案几上的獬豸冠居然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竟是一只巴掌大的白色小羊! 不敢置信地狠狠眨了几下眼睛,王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耳边父亲絮絮叨叨的声音不断传来,但心里却明明听得到另外一种声音。 “丫头,尔能见本尊否?” 王震惊地看着案几上忽然出现的小羊,准确来说,这也并不是小羊。 “儿,怎么了?”女儿异常的表情让王莽警觉,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女儿正看着的是他手边的獬豸冠。 “没……没什么……”王发觉自家父亲根本看不到那只忽然出现的小羊,便好奇地问道,“父亲,獬豸……是何模样?” “獬豸,神羊也,身从羊,头从麒麟,额上生独角。”王莽难得见女儿询问他,便拿出十二分的耐心。 有着羊的身体,头长得和麒麟一样,额前有一枚独角……王一边听父亲说,一边比对着那头小羊的模样,越看越心惊。这明明就是一头獬豸! “儿可识‘善’字否?善字乃羊字头,獬豸能分辨善恶曲直,神羊也。”王莽已经记不起来曾经给王讲过獬豸冠的来历了,于是又详尽地讲了一遍,并没有注意到自家女儿听得心不在焉。 “他说的没错。而且能看到本尊的人,都是至善之人。”那獬豸眨了眨那双黑色的眼瞳,王竟能从那其中看出来一抹笑意。 但王却觉得毛骨悚然,她并不觉得自己能看到神兽会是一件好事,要不然为何她以前从没看到过,偏偏今日才能看得到?她……才不是什么至善之人。 可是,为什么父亲会看不到獬豸?连他都不是至善之人吗? “尔父乃伪善之人,自是视本尊为无物。” 见獬豸能知道她心中所想,王有些骇然,转念一想,对方既是神兽,这点神通又算得了什么?但听到对方说自己父亲是伪善,当下便有些不太高兴。 那獬豸嘿嘿一笑,续道:“尔父幼时对长辈稍有谦恭,便会得到赞誉。他醉心于赞誉,压抑自身天性。此等为赞誉而做出的善,并非真善,而是伪善。” 王呆若木鸡,她并不想相信獬豸的话,但它说的每个字都直刺她的内心。 为何父亲一直独守清贫?为何父亲要洁身自好?为何父亲宁肯逼死自己的儿子……也要这世间人人称颂? 一切的一切,都是沽名钓誉吗…… “一人之善,对他人也可为恶。本尊观尔救那蝴蝶,可辛苦织网的蜘蛛,岂非因尔而饿死?同为世间生灵,蜘蛛丑而蝴蝶美,尔因何救蝴蝶而害蜘蛛?若非蝴蝶濒死,而是蚊虫落网,尔又当如何?是救还是不救?” 王被獬豸一个接一个的问题,问得心神俱乱,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向父亲道别离开的。 她只记得,在这初夏的傍晚,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回廊时,不经意地瞥见那破碎的蛛网,只剩下凌乱的蛛丝在风中四散飞舞。 三 那只有她一人能看得到的神兽獬豸,成为了王的梦魇。 它经常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的身周,虽然不会再跟她沟通,但那黑幽幽的目光,总会让她不寒而栗。让她每做一件事之前,都要再三思量,是善还是恶。 但这样的折磨过了没多久,王就释然了,她又不是神佛,又不是圣人,又怎么可能尽善尽美?她尽量把无时无刻存在的獬豸当成不存在,但由于对方说的一番话,她心中对父亲的孺慕之情,却已经削减了不少。 这一年的盛夏,汉哀帝英年早逝,并未留下子嗣,被汉哀帝专宠的大司马董贤也与帝共赴黄泉。王的父亲重任大司马,立年幼的中山王为帝,新帝与她同岁。 君弱臣强,即使王并不懂朝政,也知道自家父亲定是一手遮天。 但她父亲向来注重声誉,这个一手遮天,自是不会落下他人话柄。据说她父亲上至推恩赏赐王公贵族,下至赡养鳏寡孤独的平民百姓,遇灾害便带头捐款全力救援,得到朝野上下赞声一片,均称其是周公在世。善事,谁不会做?更何况在父亲的那个位置,有时候他只需要做个姿态,自然会有人前仆后继地为他做事。 王依旧默默地在简陋破旧的宅院中,陪着母亲做女红,偶尔也会对着神出鬼没的獬豸发发呆。时间很快就如流水般,从指间飞逝而去。 新帝转眼间已经十二岁了,到了《周礼》中可以结婚成亲的年纪。王听说父亲发布了诏书,选天下名门女子入册,选拔皇后。而且为了避嫌,特意把她的名字当众划掉了。结果此举反而引起了世人强烈抗议,很多官员都觉得这是不公平的,每天都有人挤在大殿门口或者王府门口上书。 王本觉得这次父亲做得对,她本就不想入宫为后。但在看到趴在蒲团上的獬豸似笑非笑的目光时,她猛然一惊。 这又是父亲的手段吗? 当她听到院外人群高声疾呼“愿得公女为天下母”时,便知道,自己这个皇后,还真是做定了。 王其实并不想嫁,她也曾经对自己的夫君有过幻想,但从没想象过那会是皇帝。但她又不能不嫁,在家中反抗父亲的大哥王宇,觉得父亲一意孤行定会得罪新君,想要私底下帮助皇帝的母族不被外放。可风声走漏,她大哥被父亲用雷霆手段抓捕入狱亲手送了一杯毒酒。并且还把此事算在了皇帝的母族身上,借此将其一网打尽。朝中对于此事的态度,却是父亲大义灭亲奉公忘私。 所以王不能不嫁,因为这定是父亲的期望。 父亲已经得到了和帝王一样的权力,那么,即使自己不能坐上那个位置,也想让拥有自己血脉的子孙坐上去。 可是,当王这辈子第一次从头到脚戴着金簪玉佩厚施脂粉,以此生最美的装扮坐在未央宫中时,她就知道,她生不出来皇帝的孩子。 因为,他根本不让她靠近。 看来父亲的想法,对方也同样知道得一清二楚。 就像英明神武的汉武帝刘彻,也有个刘彘的乳名,皇族的子弟也和民间一样,乳名都会起得比较粗鄙,希望可以好养活。 刘在被王莽取名为刘之前,是叫刘箕子。并不是星宿的那个箕宿之意,而是装稻谷或者垃圾的簸箕的箕。不过好在有汉武帝的刘野猪之名在前,他其实对自己“刘箕子”这个乳名还是比较满意的。 但他现在叫刘,这个名字还是他最嫉恨的人给他取的。刘刘砍,那人是不是想要把他砍了?根本就不是什么快乐安定之意!看他现在从名字到皇后,都是他一手安排的,他能快乐安定得起来吗? 刘在宫中过得憋闷,自然就不会给王好脸色看。王自从嫁进宫中第二日起,就洗尽了铅华,脱掉了厚重的礼服,重新穿起朴素的旧衣服。宫女们都提醒她这样不会得皇帝欢心,但王却很淡定。皇帝讨厌她,是因为她的父亲。她无法改变自己的出身,所以不管她打扮得好看还是不好看,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又何必让自己过得不舒服? 况且有她父亲在,后宫的这些宫女们,有哪个敢偷偷爬上皇帝的床榻?除非是不要命了。就连小皇帝自己,恐怕都不敢擅自封夫人纳美人。 而且,王看这小皇帝,也是有心无力。 刘与她同岁,身体却并不好,时时有痛心、胸痹、逆气等等症状,据说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大抵,这也是她父亲从不计其数的刘氏宗族中选择刘的原因。年纪小,体弱多病,根本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威胁。 看着少年皇帝故作冷硬实则虚弱的模样,甚至跟她吵架的时候也会吵到一半捂着胸口各种喘不上来气,这仿佛风一吹就会倒的模样,让王忍不住从心底里泛起同情,也不顾对方冷着一张脸,总是温柔以待,小意伺候。 因为从小习惯了独立,王从不让宫女们近前服侍,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尽量自己做。自从她二哥死后,父亲和母亲就从未说过话,父亲也很快就纳了侍妾,但王从不承认那些侍妾生的儿女是她的弟妹,也从不假以辞色。她把刘当成自己的弟弟一样照顾,不管对方多么冷嘲热讽多么嗤之以鼻,她都尽心尽力。 “不劳皇后动手。”这是刘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但王却全当没听见,亲力亲为地照顾着刘的衣食住行。刘是皇族子弟,自是一表人才,虽然年岁不高,身量不足,又体虚气短,但却已经颇有风姿。有时王为他系着袍带,都会忍不住看着他发呆。 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呢? 少年削瘦的身躯根本无法撑起厚重的皇帝衮服,只显得出一两分皇族的威严,更能令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怜惜的情绪。 这是她的夫,她的天。 王越发尽心尽力了起来,虽然知道父亲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对年轻的皇帝动手,但所有要入口的东西,她都亲自检查,先尝过之后才会送到刘的面前。 刘也不是铁石心肠,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年轻的帝后就像是刚刚认识的两个少年人,感情日益深厚。 只是,王嫁入宫中的三年里,刘的身体越来越差。太医令和多位太医丞的诊断是痛心症,这病症尽管是锦衣玉食地奉养着,也终究是难以根治。王捧着装满药膳的碗,按照惯例先尝了一口,再递到了卧病在床的刘唇边,而后者却直接一挥手,把那碗药膳打碎在地。 王面不改色地招来宫女收拾,吩咐膳房再去熬一碗药膳来。 “切,此子定是疑尔下毒,尔不解释?”獬豸懒洋洋地在华美舒适的软榻上打了个滚,照样对王和刘的相处大肆讽刺。在它看来,王对刘这么好心简直就是多余,她明显可以过得更快活,不去管刘死活,更何况这刘还居然这么不领情。 王却知道自己解释也没有用,刘本来就处在一个艰难的环境之中,没办法不多疑,再加上自身的病症越来越重,脾气也越发暴躁。坐在床前,看着刘撕心裂肺地咳嗽着,王只好悄悄地点了一炉安息香。看着在缭绕的香气中刘渐渐地安静下来沉入梦乡,王才轻舒了一口气。 “天下人只知王公,而不知陛下矣。”獬豸憋细了嗓子模仿着小黄门的语气,说完自己还觉得很有趣,嘎嘎地笑了起来。 王瞥了它一眼,知道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能分辨善恶奸邪的神兽,而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幸好也就只有她一个人能看见,否则还不一定怎么翻天呢。不过这种幸运,她也宁可不要。一边无奈地想着,一边走到床榻前为刘盖好了被子,王忽然听到殿外有人喧哗。 不想好不容易睡着的刘被吵醒,王皱着秀眉走出殿外,喝止了宫女和小黄门的骚乱。她虽然才不到十六岁,但却已经当了三年的皇后,尽管身上没有穿任何的绫罗绸缎,头上也只是随便插了一支凤凰珊瑚簪,但当她站在那里的时候,浑身上下的气度就让人不敢小觑。王见宫女们安静了下来,便不悦地低声问道:“何事如此惊慌?” “禀皇后,有刺客!”宫女们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把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地禀报出来。 王的秀眉拧得更紧了。准确来说闯入宫中的并不是刺客,而是小偷。有贼人混入太皇太后的宫中,把寝殿翻得乱七八糟。可王的姑祖母一直带头节俭,那贼人既然有能力混入宫中,又为何非要往最没有油水的宫殿里跑?难道说那贼人想要的是太皇太后身边特定的宝物?王忽然想到那传国玉玺和氏璧就收在姑祖母身边,特意询问了一下可有物品丢失,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安心地点了点头。 吩咐侍卫们打起十二分精神护卫,王一边沉吟着一边往殿内走回,只是才刚转过层层的帷幔,就听到殿内传来了说话声。殿内只有沉睡的刘,还能有谁在?一惊之下,王想起了之前的那个贼人,差点失声惊呼。但她又怕那贼人已经劫持了刘,只好强迫自己凝神细细听去。 只听一个清朗的男声道:“……你是说现在是在汉朝?喏,也对,这里连个桌椅都没有。这里也没有老板啊……咦?卧槽!这软榻上的小羊居然是活的!头怎么长得像麒麟?而且额头上还有角!尼玛!这是什么神兽?也是《山海经》里面跑出来的吗?” 王怔了怔,悬着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安定了下来。虽然那獬豸总是不着调,但它说能看到它的人是至善之人,这个说法她还是信的。 此时另一个沉稳点的男声开口道:“小点声,没看到这床榻上有人睡着了吗?还想吵醒了对方让侍卫抓我们啊?还有,什么小羊啊?我怎么没看到?” “……你看不到吗?好吧,也许是从《山海经》里跑出来的什么奇怪的神兽,不用理它……咦?话说床上这人有先天性心脏病啊!喏,看他这样子,口唇、鼻尖、颊部都已经有紫绀了,肯定时不时会有呼吸困难或者晕厥的症状。” “你还想治他不成?” “没法治,这要是在现代,只需要一个小手术就能解决,在这时代……” 王用手揪着胸口的衣襟,难受得说不出话来,后面那两个人都说了什么,她也没听清。她不知道那两人是什么来历,又为何其中一个人能看得见獬豸,但她也能听得出来,刘的病并不是那么乐观。 静静地擦干泪水,等王缓过神后,才发现寝殿内已经重新恢复了宁静。她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果然发现除了沉睡的刘,殿内并没有任何一个外人。 獬豸若有所思地趴在软榻上,面对着王充满疑问的目光,缓缓地打了个哈欠。 四 未央宫进贼的事情,轰动一时,最后也还是不了了之。 天气越来越冷了,刘的身体也越来越差,经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气色也迅速地灰败了下去。到了这一年岁末之时,宫中宴会不断,刘缺席了几次,在某天终于起得来床的时候,不顾王劝阻,强撑病体出现在了宴会之上。 王可以理解刘的好强之心,毕竟他是一国之君,现在连上朝的力气都没有了,宫中的宴会都是她父亲在帮他主持。身为太皇太后的姑祖母因为年事已高,早就不出席宫中任何的宴会,而傅太后因为争权失败,也长居后宫闭门不出。王自己也经常照顾刘,很少出现在这种场合。实际上在汉朝,女人是可以有很大的权力的,如果她想要染指朝纲,上朝听政也是可以做得到的,更何况是参加这样一个宴会。王始终是不放心,最终同样换了一身礼服后,跟着刘出席了宴会。 父亲依旧是那样温文尔雅,谦恭有礼,甚至还主动站起来朝刘敬酒,态度恳切真挚。 殿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坐在最高处的少年皇帝身上,却没有人站起来说一句,皇帝的身体根本不适合喝酒。 王坐在刘的下首,知道那沉重的衮服几乎要把他的身体压塌,看着他虚弱的手握着酒盅在不停地颤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就想起了很多年以前,在某个夏日的午后,看到的那只在蛛网上垂死挣扎的美丽蝴蝶。 王款款地站起身来,走到了刘的身边,迎着满朝文武惊讶的目光,非常自然地把刘手中的酒盅拿了过来,恬静微笑道:“父亲,皇帝身体欠佳,此杯本宫代之。”说罢仰头一饮而尽。 酒盅放在案几上发出细微清脆的响声,王本来就清丽的面容被酒气一激,两颊泛起红晕,就像是上了一层上好的胭脂。她看着台阶下不动声色的父亲,又看了看身旁双眼迸发出难以形容的愉悦的刘,知道自己今天的选择没有错。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杯酒不可能有毒,她父亲若是想要刘死,也绝不会用这样一种会落人话柄遭人诟病的笨方法。她父亲应该只是想要给妄想挣扎的刘一次警告,喝一杯酒,能让身体不好的刘痛苦辗转反侧几天,而且还是捏着鼻子忍着屈辱喝下去。得到了这次教训,刘应该就会乖乖地躺在寝殿里,不会再想着要出现在百官面前。 可是她帮他解了围,即使是冒着顶撞她父亲的危险。她头一次表明了立场,在满朝文武的目光下。 王垂眸勾唇自嘲地一笑,他是她的夫啊,她又怎么可能抛弃他? 宴会在一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回到寝殿的王一边坐在铜镜前卸下头发上的发簪,一边思索着是不是应该贴告示寻天下名医?毕竟这宫中的太医令保不准都是父亲的手下,万一刘的病都是被误诊了…… 关心则乱。 王看着掉到地上被摔碎的紫水晶雕花簪,头一次感觉到了彷徨的滋味。 “忤逆父亲,尔真不孝矣。”獬豸调侃的声音从软榻上传来,它分明没有出这寝殿半步,却像是什么都亲眼所见一般。 既是不孝,那岂不是她已非至善之人?可她为何还能看到獬豸?王已经习惯把獬豸当成不存在,但还是忍不住在心中反驳了一下。 “善恶并非那么容易区分。”獬豸眨了眨那双黑色的眼瞳,幽幽地续道,“一人之善,对他人也可为恶。” 王的心被狠狠地刺了一下,她忽然想起来,自家二哥和大哥先后都被父亲毫不留情地逼死,连对待自己的儿子都能铁石心肠…… 就像是被诅咒了一般,獬豸的话语刚刚落下,就听到正殿那边传来了宫女们的惊呼。这种骚乱在未央宫已经是很常见了,定是刘又晕倒了。 只是,这回的声势看起来有些大,并且隐隐地传来宫女们的哭泣声。 仿佛已经有了某种预感,王弯腰拾起地上碎裂成几段的紫水晶雕花簪,心如死灰。 元始五年十二月丙午日,刘因病复发,卒于未央宫,时年十五岁,谥号孝平皇帝。 王心中那朵名为爱情的花,在刚刚开了个花苞的时候,就无情地被命运所摧毁,迅速地破败化为灰烬。 她才十五岁,就成为了太后,只是这次登上皇位的,并不是她的儿子,而是她父亲从刘姓宗室中选的一个两岁的孩童。 王觉得自己应该庆幸,若是父亲之前便选择了少不更事的孩童当皇帝,那她也没有办法嫁给刘。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但她却觉得那是她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三年。 尽管身份已经至高无上,但王没有选择染指朝政。她知道她确实是有善心,但却也有自知之明。有时候有善心,并不一定代表自己做的善事对别人来说也是善事。獬豸那家伙挂在嘴边的那句话,并不是无的放矢。她冷眼看着自家父亲在隐忍了三年后,终于忍不住废掉了那个孩童皇帝,取而代之。 被愧疚的父亲封为黄皇室主,她紧闭了殿门,只留下几名宫女伺候,不再见任何人,过着幽闭的生活。 其实她过得也并不是太无聊,獬豸在闲得发慌的时候,也会跟她说说闲话讲讲故事。传说汉高祖刘邦斩白蟒起义,那白蟒也是一头灵物,竟口吐人言,说刘邦终会有报应的,斩了它的头,它就篡汉的头,斩它的尾,它就篡汉的尾。结果刘邦一剑把白蟒从正中间斩为两段,所以汉朝定是中期出现问题。 王并没有把獬豸的这段闲话当成随便说说,她也知道自家父亲篡汉的根基不稳,迟早会被刘氏子弟重新夺回权柄。 事实上,王知道她父亲虽然有野心,但伪善已成了习惯,也确确实实地想要做善事。她父亲企图通过复古西周时代的周礼制度,期望恢复礼乐崩坏的礼制国家,于是推行的新政完全仿照了周朝制度。 但礼制已经是被淘汰的制度了,秦始皇的法制、汉武帝的儒制都可以一统天下,她父亲真是伪善到了极点,却丝毫不知道自己推行礼制,会给朝野上下和平民百姓带来多大的伤害。就像是放生陆龟,却把它放生到水里一样,本是好心,却做了恶事。 王冷眼看着父亲走上绝路,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劝不回来。 时间也并没有持续太长,当起义军推翻了新朝、闯入未央宫、放火烧宫的时候,獬豸站在殿前的铜鹤头顶,看着王头也不回地走向火海。 “尔可后悔?”獬豸幽深的黑瞳中反射着熊熊火焰。此时的王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她一生中的前十几年是在困苦冷清中度过,而随后的十几年虽然是在最奢华的宫殿之中,却依旧孤苦伶仃。 王的脚下并没有停歇,后悔吗? 也许她早一点选择站到刘身边,会给刘带来更早的灾祸,但她依旧不后悔当年的决定。 虽然她无法分辨这世上何为善何为恶,但若是让她回到当年夏日的那个午后,即使再让她做一次选择,她还是会救蝴蝶。因为它濒死的挣扎让她无法无动于衷,即使她应该站在蜘蛛这一边。只可惜,她的能力,也就只能救下一个小小的蝴蝶片刻而已…… 王窈窕的身影被火焰迅速吞没,獬豸盯着那片火海,陷入了冗长的沉默。 在它如此漫长的生命中,很多人都看不到它,有一部分人能看到它,也有人从能看到它到不能看到。却从来没有人能像王这样,竟是让它目送她离开的。 遵从本心,即为至善。 这个女人,竟是从生到死,都保持着至善之心吗? 獬豸轻巧地从高高的铜鹤上跳落下来,这世间,又少了一个能看到它的人。 它一晃身,很轻松地便找到了在库房角落里落灰的獬豸冠,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重新滚进冠中,陷入了长眠…… 五 公元2013年。 “咦?这么说,我们刚刚看到的少年,是汉平帝刘?”医生躺在哑舍的黄花梨躺椅上,拿着手机刷着网页查资料,“王莽篡汉,还有人说王莽是刘邦斩的那条白蟒转世,所以名为莽。刘邦斩白蟒起义的时候把白蟒从正中间斩为两段,而西汉和东汉正好各两百年。哎呀呀,真神奇,那白蟒不会跟白露有亲戚关系吧……” 陆子冈并没有注意医生的唠唠叨叨,他也在查资料。 身从羊,头从麒麟,额上生独角……那是獬豸?!而且为何他分明什么都没有看到,医生却看得到?难道只有至善之人才能看到獬豸的传言,是真的? 陆子冈笑了笑,什么至善,应该说的就是心地纯洁的傻瓜笨蛋吧?那倒是挺符合医生的性格。而且独角兽的传言,东西方都有,并且出奇的一致,独角兽都是能分辨是非善恶,喜欢身心纯洁的少女。 不过,这世上只有傻瓜才会真正纯善没有私心吧? 他的私心…… 陆子冈捏紧了手掌之中的物事,若是医生朝他这边看来的话,就会觉得万分熟悉。 因为那正是他佩戴过二十四年的东西。 已经被金丝镶嵌好的白玉长命锁。 第64章屈卢矛 一 陆子冈把玩着左手掌心的玉料,沉吟了片刻后,便拿起笔在玉料上画出一片片枯叶,那一片片叶子正好画在了黄褐色的和田玉籽料留皮上,虽然只是寥寥几笔,但秋风萧索的意味立刻就盈满整块玉料。 画完枯叶之后,陆子冈停顿了片刻,几次抬笔又几次放下,终究没有落笔。 他下意识地拿起了手边的刀,对准手中的玉料,微一用力,刀尖就如同切豆腐一般把玉料破开来。 从几千年前开始,琢玉师的工具,就是一种俗称“水凳”的砣机。砣是一种圆片状物,旋转起来之后,就用这种均匀的摩擦力开始琢玉。虽然数千年来,驱动砣机的方式从人工改进到了电能,但琢玉师依旧用各个尺寸的砣机来琢玉,除了陆子冈。 他的刀,因为缺少了解石的锟刀,所以只能雕刻一些小件的玉器。 这一世的他没有学过任何雕刻的技巧,但自从前世的记忆回来了之后,只要他握住刀,整个身体就像是有自主意识一般能够雕玉。一开始还有些生疏,但练习了数十块玉料之后,他的手感越来越好,以至于每时每刻不拿块玉料在手心捏着,就会全身都不舒服。 枯黄卷曲的枯叶在刀的雕琢下一片片地出现,陆子冈接下来连草稿都没有打,完全靠感觉继续雕琢了下去。哑舍内的长信宫灯在一闪一闪地跳跃着,却又异常的明亮,一点都不妨碍陆子冈琢玉的视线。很快,在萧萧而落的枯叶之下,出现了一个古式建筑的一角,一袭珠帘长长地垂下,珠帘下方露出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正无限怅然地抚摸着栏杆,珠帘之上还仿佛挂着几抹清幽的霜华。 虽然只是一只手的剪影,但依旧能让人目不转睛地把视线聚焦在那里,恨不得想要挑开珠帘,看下藏在后面的美人究竟是何等倾城之色。 陆子冈抹去玉料之上的碎屑,定定地看了许久,才把玉料翻转过来,刻下了王昌龄的一首《长信秋词》:“金井梧桐秋叶黄,珠帘不卷夜来霜。熏笼玉枕无颜色,卧听南宫清漏长。” 刀极其锋利,但这二十八个字陆子冈却写得婉转清丽,缱绻绵长,随后习惯地在后面落了一个子冈款。玉件雕琢之后并未抛光,却在黄色的灯火下映出一种沧桑晦涩的质感。 陆子冈呆怔地看了这块新鲜出炉的玉件半晌,自嘲地笑了笑,把它丢进了柜台下面的竹筐里,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玉器击撞的声响。那个竹筐里已经积攒了大半框未抛光的半成品玉件,都是陆子冈这些天练手的习作。若是有人看到的话,不禁会眼前一亮,说不定还会评价这个琢玉师仿子冈款仿得非常不错呢。 清洗了双手,又清理擦拭了柜台抹掉玉屑,把刀擦净放进怀里,陆子冈这才拿起锦布之上的长命锁,闭着眼睛摩挲着上面的纹路,向后靠在椅子上假寐。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医生带着晚餐推门而入,那小笼包的香气混合着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夹杂在微凉的秋风中,就那么穿透了哑舍店内的熏香迎面袭来。 “这个月是今天吧?还有点时间,我们赶紧吃完就上路。”医生动作麻利地打开饭盒,熟练地从哑舍柜台里找到他常用的筷子,拈起小笼包就开吃。 上路什么的,用在这里真的好吗?陆子冈的额角抽搐了两下,也没挑剔医生言辞无忌,把手中的长命锁挂在脖子上戴好后,就闷头把属于他的那盒小笼包吃了个干干净净。 两人动作都很快,医生把饭盒拿出去丢掉之后,便抬手看着手表道:“是不是还要等一会儿才能走?我还能睡一会儿不?今天这场手术站了八个多小时,真是累死了。” 陆子冈看着医生已经毫无形象地瘫倒在黄花梨躺椅上,沉声道:“不能睡了,我们这回要换衣服。”说罢便起身朝哑舍的内间走去,不一会儿就拿出来两套衣服和两顶假发。 “呦呵!玩cospy吗?不用了吧?我们每次穿越也都只停留一小会儿,还换什么装啊?再说,我们目标不是回到几个月前吗?你怎么这么笃定我们这次又回到几百年前甚至更久之前啊?”医生嘟嘟囔囔着,但却没拒绝换装的提议,反而兴致勃勃地脱下休闲装,在陆子冈的指点下把青布直身的宽大长衣穿在了身上。 “就算是很短的时间,也要做到完美,我可不想在大街上被别人当疯子怪物一样看着。”陆子冈半真半假地抱怨道。 医生却完全没察觉到为何陆子冈这回这么精确地预计到他们会穿越到什么年代,毕竟每个时代的服饰也不同,而陆子冈拿给他的分明是明朝中期的服饰。医生只是隐约感觉有些奇怪,但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就听到哑舍的内间里传来一阵阵熟悉的鸟鸣和厮打声。 “三青和鸣鸿又闹起来了?”医生心疼地直咧嘴,但却半点要冲进去给自家三青撑场面的意思都没有。开什么玩笑,那是两只神鸟级别的战斗,他一个凡人冲进去岂不是要完蛋?“那胡亥哪里去了?都不过来领自家鸟回去?” “我也不知道。”陆子冈径自往头上戴着假发,自从上次胡亥说下次要来一起用洛书九星罗盘后,就再也没出现过。 鸣鸿是一个月前失魂落魄地飞到哑舍的,一看就是与自家主人走散了。陆子冈也不是神仙,没有胡亥的联系方式,只好就养着鸣鸿。至于它愿意和三青干架,他就专门给它们俩腾出了一个单间,屋里什么都没放,随便它们打个天翻地覆。 医生一开始也是担心不已,但后来发现三青和鸣鸿势均力敌,顶多就是各掉几根毛,也就见怪不怪了,甚至还有闲心收集了它们的毛,用哑舍里的铜钱做了几个鸟毛毽子。 医生在陆子冈的帮助下戴好了假发,在头上戴了四方平定巾,摘了眼镜,对着镜子照了照,倒是真有种书生感觉。拿着手机自拍了几下,还发到了朋友圈炫耀,医生这时才发现陆子冈正拿着罗盘发呆:“怎么了?罗盘出什么问题了吗?” “没什么。”陆子冈深吸了一口气,默默地把罗盘微调了几个格。 医生不疑有他,把手机丢到一旁放好,因为科技用品穿越之后就会因为磁场缘故,完全不能用了。否则他真想带着手机去古代拍几张照片,留作纪念也好。像以往一样,医生一边默默吐槽一边和陆子冈一起把手按在了罗盘之上。 二 一阵熟悉的眩晕之后,医生首先闻到了一股清新得无法形容的草木味道,让在城市雾霾中已经污染的肺立刻重生了。 只是他还未等睁开眼睛确认自己到了哪里的时候,就感到一股大力袭向了双膝,他一下子就站立不稳摔倒在草丛中,后背还被人粗暴地用刀刃抵住,刚刚戴好的假发也被人揪了下来,露出了他们寸长的短发。 医生艰难地在草丛中睁开双目,不意外地发现陆子冈的下场也和他差不多,都被几名全副武装的古代士兵擒住。而陆子冈手中的罗盘却跌落在地,被一个士兵收缴了去。医生六神无主,他们万一拿不回罗盘,岂不是回不去了? 就在这时,医生听到押着自己的那名士兵高声禀报道:“报告夫人!抓到倭寇奸细两名!” 随着这句吼声话音刚落,医生就感觉到有一个黑影遮住了太阳,笼罩在了他的头上。 他拼命地抬起头,看到了一名英姿飒爽的戎装女子,手持一柄系着红缨的战矛,正眼神锐利地低头看着他们。 医生揉着被磕出一块淤青的膝盖,听着陆子冈在跟那名戎装女子解释他们的来历。陆子冈说话的语调和语气与现代的普通话有些差别,像是带了一种奇怪的口音,但医生多少还是能听得懂的,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说得这么溜。 他们出现的地方并不像前几次那样,在繁华的城镇中,而是在一处荒郊野外,远远的还看得到旌旗招展,能闻得到些许海风咸腥的味道。医生看不出来自己究竟是到了什么年代,便把目光落到了和陆子冈交谈的年轻女子身上。 那女子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刚出头的模样,杏目白肤,五官秀丽,个子能有一米七往上,一身黑色的戎装更是勾勒出她窈窕的身姿,若是放到现代,那绝对是个受人追捧的模特明星,现在即使不涂脂抹粉,也遮盖不住她的容姿。 医生平日里倒也不是见不到长得好看的女孩子,但这么个年轻女子居然还是一队士兵的领头,就忍不住多瞄了两眼。 周围的士兵们立刻对医生怒目而视,瞬间就有人用身体挡住了他的视线,医生连忙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 王瑛也听到了那边的骚动,却只掀了掀眼皮,并没在意。 这两个来历不明的人,若是按照惯例,应该扔到大牢里严刑拷打的,但她看他们双手细白无力,这人又是一口京畿地区的官话,说起京中风物都侃侃道来,又说自己是苏州人士,换了苏浙一带的吴侬软语也说得无比熟练,便卸下了几分戒备。 只是王瑛也并不因此信了他们,现在近海的倭寇,也并不都是日本人,自从朝廷取消了朝贡贸易,执行海禁之后,竟有许多中国人心甘情愿地冒充倭寇,进行海上贸易,拥兵自重。说白了就是山贼土匪的另一种形式,换了地盘,成为了海盗。就是朝廷喜欢自欺欺人,依旧用倭寇来笼统称呼。 但王瑛看到这人头上的短发,倒是撇了撇嘴,没听说过哪个倭寇还有剃发的习惯。 就在此时,又有一队士兵小跑了过来,对王瑛恭敬行礼道:“夫人,将军有请。” 王瑛柳眉一敛,却并不多言,挥手指着陆子冈和医生两人道:“带走。” 虽然并未解除他们两人是奸细的嫌疑,但待遇倒是比之前好多了,陆子冈推说那罗盘是他们寻找风水宝地所用,倒也没人为难他,把罗盘塞了回来。医生见状赶紧低声问道:“怎么样?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去?” 陆子冈边走边低头看着罗盘,半晌苦笑道:“可能是刚刚摔了一下,罗盘的指针往回走的速度有点慢,我们可能要在这里待上一阵了。” “要待上一阵啊?那这里是哪个朝代,哪里啊?怎么是女人带兵啊?看起来也不像是花木兰或者杨门女将啊!”医生一听罗盘还有用,只不过是需要多待上一阵,也就没太担心,转而好奇起来他们所处的年代了。 “看这些士兵的穿着,长齐膝,窄袖,内实以棉花,颜色为红,所以又称红胖袄。这是典型的明朝士兵服饰。况且他们怀疑我们是倭寇,那么多半就是明朝嘉靖年间,而且听他们的口音,此处应是山东一带。”陆子冈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倒是把他们所处的时间地点猜了个七七八八,让医生各种崇拜侧目。 “那你再猜猜,那女子究竟是谁啊?”医生用下巴指了指走在他们前面的那名戎装女子,他就不信陆子冈这么神。 “其实很好猜。”陆子冈勾起唇角笑了笑,“戚继光戚元敬正是出自山东一带,他十七岁就秉承父命,袭职了登州卫指挥佥事,这可是正四品的官职,算得上是高干子弟。而他的夫人在历史上也是赫赫有名,父亲是总兵大人,将门虎女。据传戚王氏自小习武,舞枪弄棒,发起火来,连戚元敬都不是她的对手。”因为在背后评论,陆子冈的声音也尽量压到最低,但他分明还是看到走在最前面的王瑛步子慢了少许。 “这么厉害?你确定是她?”那可是抗倭英雄戚继光啊!就算是戚大将军让着老婆,那也挺恐怖的了……医生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现在还全须全尾地活着简直就是老天开眼。 “我刚刚问了下,现下是嘉靖三十三年,戚元敬二十六岁,应该已经是山东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的武官,可谓封疆大吏啊。一会儿要是见到了人,你可别扑上去求签名什么的,太丢人了。”陆子冈不放心地叮嘱着,主要是医生这人很不靠谱。 “看你说的……”医生悻悻然,不过他忽然一怔道,“嘉靖年间,炉子啊,那个陆子冈不也是嘉靖年间的吗?” 陆子冈拿着罗盘的手颤了一下,随后平静地说道:“啊,前世的我,应该两年前就被处斩了。” “真是巧啊……”医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向来都不认为自己的前世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也不会认为扶苏就是自己,所以分得很清楚。即使那次穿越到战国时期,也没半点不适应,并没有想要再去见见那时候的扶苏什么的。但陆子冈的情形和他好像有些不同,只是具体哪里不同他又说不明白。 也许是因为医生和陆子冈两人太没有威胁,走着走着,押着他们的这些士兵们就已经开始闲聊了起来。 他们是在戚夫人的手下做事,自然是偏向着她,说着什么自家将军和夫人斗气,又打不过夫人,一怒之下搬到了军营中去住,一连几天都没有消息,这次请夫人去军营,恐怕是要给夫人一个下马威。 医生听着这些八卦,感觉自己整个世界观都碎了,历史书里描画的那个威武强悍的戚继光,竟然怕老婆?还被赶出了家门?还要靠下属撑腰? 也许是不把他们两人放在眼里,或者急着去凑热闹干脆就把他们给忘记了,走了半个时辰之后,医生和陆子冈居然就跟在他们身后进了军营,甚至进了中军大帐。 只见中军大帐中乌泱泱的一片片甲胄银光,在王瑛走进去的那一刹那,众将齐刷刷地站了起来,那经历过沙场的气势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甲胄和兵器磕碰的肃杀声音几乎要震裂医生的耳膜。他拼命地从人群的缝隙中往中军大帐的正中央看去,果然看到一位身高足有一米八几的年轻男子站在那里,全身穿戴了银光锃亮的盔甲,看起来威武霸气,甚至朝王瑛举起了锋利的腰刀。 “叫我来做什么?”王瑛从容不迫的清冷声音在大帐之中响起,没有半分怯懦,甚至还有股迫人的杀气。 医生瞪大了双目,这是要上演家暴的节奏吗? 中军大帐内一片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名年轻的将军身上。 只听那人沉默了一会儿,中气十足地吼道:“请……夫人阅兵!” 医生:“……” 三 戚少将军和夫人的轶事,再次成为军营的笑谈,因为这两位的相处模式已经被他们看在眼里七八年了。倒也没人嘲笑戚少将军怕老婆,只不过都纷纷揣摩下次两夫妻交锋是什么时候,又或者戚少将军什么时候才能搬回去跟夫人住。 医生一开始也完全无法适应这种轻松调侃的氛围,这是礼教森严的封建时代吗?怎么感觉跟现代没什么两样啊?不过不管他适不适应都需要留下一阵子了。 和陆子冈确认了他们即使在古代待了很长时间,回到现代也不过是一瞬间而已,医生便心安理得地在军营住下了。反正他们也不用出操,只是帮忙做一些杂事,对于医生来说有种在电影片场的感觉。 陆子冈化名为夏子陆,因为“陆子冈”这个名字在此时还是比较出名的,而医生却对自己的化名颇有异议。 “为什么擅自就说我叫医生啊?姓医名生?你敢不敢直接报我的名字啊!”医生放下给马匹洗澡的刷子,按了按酸痛的肩膀,低声跟陆子冈抗议道。 “我这是为你着想,万一你要在历史上留名了怎么办?你父母还敢不敢给你起和历史名人一样的名字啊?你以为都像我爸那么强悍啊?”陆子冈义正词严,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父亲也算是厉害了,他又不是衔玉而生,身上也没留有子冈款,他爹怎么就给他起了个陆子冈的名字? 医生想了想,也觉得陆子冈说得很有道理,只好闷头继续干活。他们两人虽然只是做杂事,但事实上还是有人监视的,陆子冈说过看罗盘的指针移动速度,他们至少也要在这里待上几天。只是在半天之后,医生就已经开始怀念起现代的空调和手机了…… 一声凄厉的号角声划破平和的军营上空,本来昏昏欲睡的医生立刻惊醒了过来,看着军营内忙乱跑动却又不慌乱的士兵们,随手抓到一个便问道:“这是怎么了?” “有倭寇上岸了呗!”那小兵指着远处冲天的烽火显然是习以为常,但随后号角声几长几短地陆续传来,他也随之变色道,“这回倭寇的规模庞大,你快松手,我要去列队了!” 医生看着那小兵跑向即将出征的队伍,惊愕非常,头一次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和平年代。在这里,那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小兵,也需要拿起沉重的刀剑,保卫家园不受侵扰。 因为身份敏感,医生和陆子冈被勒令不许四处乱走,还由四名士兵看守。一半士兵出击了的军营显然冷清肃穆了许多,再也没有人有心情去闲聊戚少将军的八卦,而戚少夫人也全副武装,手持战矛,卓立在中军大帐之中,静候战果。 这样的场景,显然已经在这些年中不断发生,士兵们虽然心中担忧,但表面上依旧神色平静。医生却推了推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陆子冈,按捺不住地问道:“不会出什么事吧?” 陆子冈笑了笑道:“不会,戚家军战无不胜,这么点日常骚扰,不在话下。况且抗倭的重点在江浙一带,这几年戚家军只是在山东练兵,明年就会调任浙江台州了。” 陆子冈说得声音很低,但话一说出口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明显察觉到监视他们的一个士兵皱了下眉毛。此后不管医生再缠着他问些历史上的问题,陆子冈也都咬紧牙关,一句话都不再透露了。 一直到第二天天明,捷报才传来,随着捷报而回的,就是数百名伤兵。除了护送伤兵而回的几队士兵外,其余将士都随着戚少将军继续清剿倭寇,而戚少夫人则主持大局,安排随军医官救治伤兵。 陆子冈一个没有留意到,就发现医生已经消失了,而他也没太意外地,就在伤兵营发现了忙得不亦乐乎的医生。 “你在做什么?”陆子冈脸色阴沉地擒住了医生的手臂。 “救人啊。”医生抹了把脸上溅到的血水,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们到这里来,并不是为了救人。”陆子冈沉声道。 医生定定地看着陆子冈,难得地收起了笑容:“你是对我上次在民国年间救了那个人的事情耿耿于怀,是不是?” 陆子冈沉默了片刻,便诚实地点了点头道:“没错。你不应该救他的。” “那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若是在现代,也不过是初中生而已!你看看这些士兵,他们也同样不过是十几二十岁,你扪心自问,是不是真的能硬下心肠?” 也许是因为想起了当时惨烈的情况,也许是因为身处满是伤患的伤兵营导致的心绪烦躁,医生的语气尖锐了许多。 陆子冈锁紧了眉,好半晌才呼出一口气,缓缓说道:“是的,我的确没办法硬下心肠,所以当时也就没有拦下你而袖手旁观。但如果我们不去找老板,就不会出现在那里。我们确实干扰了历史,这是事实。还好看起来这个小插曲对现世影响并不大,因为我们上次救的可能是一个无名小卒。但这次呢?万一你救了一个本该历史上铁定会死去的重要人物,历史出现了拐点,这个责任谁来负?” 他后面的话隐去没说,上次他们在汉朝就直接出现在汉平帝刘的寝宫里,也是上天保佑,刘得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否则被医生一救,岂不就是完全改变历史了? 医生冷冷地甩开了他的手:“倭寇们杀人是想要抢夺百姓的财物,士兵们杀人是要保护家园,杀人是需要动机的,但救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陆子冈束手无策地看着医生继续埋头给一名小兵接骨,周围刺向他的目光令他坐立难安。其他人听不太懂他们在争执什么,但却都能领会到他是想阻止医生救治他们。随军的医官都只会简单粗暴的外伤治疗,又怎么能跟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外科医生相提并论。即使医生只是心胸外科而不是创伤外科,可那医术也是甩随军医官几条街去了。 伤病营帐中的目光让陆子冈无地自容,更像是看透了他心中藏有的全部隐私一般,让他慌忙离开。等他出得帐后,便看到一身黑色戎装的王瑛站在帐外,正静静地等着他。 “我不知道你们二人是何来历,也不知道你们二人有何矛盾。”王瑛淡淡说道,右手战矛上的红缨随着晚风徐徐飘扬,“人生存在这世间,就有矛盾,无法避免。但在军营,请你尊重士兵为守护家园而做出的牺牲。” 四 陆子冈怔怔地站在伤兵营帐前,许久都回不过神。王瑛早就离开了,来来去去许多士兵都忙碌得没工夫在意他站在这里,直到太阳移到正午,军营前传来阵阵人声,正是戚少将军凯旋。 军营上下一片欢声,火头兵早就准备了庆贺的伙食,军营飘散着一股浓郁的肉香。陆子冈这时才觉得肚子有些饿了,正想寻地方去领吃的,顺便帮医生也领一点。虽然他还是无法赞同对方的行动,但显然他也无法阻止。 就在这时,他却被人在背后叫住了。 “子冈……陆子冈?”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陆子冈反射性地回过了头,却立刻就后悔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和前世的自己长得像不像,因为毕竟前世记忆中的铜镜看起来比较模糊。但看那人惊愕万分的眼神,他就知道答案了。 “你是陆子冈?”那人满身血污,却不掩那英俊神武的身姿,正是大名鼎鼎的戚少将军。他一回到军营就赶到伤兵营来看受伤的属下,结果发现了那名疑似倭寇奸细的人正在全力救治伤兵,难免就对和他同行的另一个人感兴趣起来,却不曾想竟是个认识的。 戚少将军忽然收住脸上的惊疑不定,拉着陆子冈走到一旁稍微僻静点的营帐里,盯着他疑惑地问道:“子冈,你不是……不是被处决了吗?” 陆子冈深吸了一口气,从尘封的久远前世记忆中,找到了与戚少将军的交集,勾唇苦笑道:“想来……是陛下不忍我的技艺失传吧。” 地方官难当,如今的世道,每次上京述职的时候,都要上缴京官很多年礼,想当初戚少将军上京的时候,也曾在哑舍变卖过戚少夫人的首饰,当时陆子冈虽然名满天下,但仍在哑舍帮忙,一来二去,倒是熟识了。那王瑛手中的屈卢矛,就是当年陆子冈在哑舍之中翻找出来,戚少将军买来送夫人的礼物。 虽然陆子冈给的理由有点离谱,但今上的性子本就难以琢磨,十多年都未曾上过朝,一心求仙问道,当时要处决陆子冈的理由更为离谱,所以戚少将军也没太细想就相信了。他看着陆子冈寸许的短发,心情颇好地取笑道:“怎么?一时没想开,剃度出家了?” 陆子冈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短发,没好气地反击道:“剃度出家也比请夫人阅兵的好。” 戚少将军没想到自己窘迫的一幕都被别人看到了,若是下属还好,反正他官职比他们大,倒也不怕他们私下嘲笑,但换了旁人,他就忍不住解释两句道:“夫人为我吃了太多的苦,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要疼老婆。” 陆子冈熟读历史,知道这戚少将军虽然算得上是明朝嘉靖年间的高干子弟,但却算不上真正的高帅富。因为他要自己养兵练兵,还要四处打点京官。戚少夫人把嫁妆都拿出来给他,还要操持家务,甚至在几年后的台州,还要以女子之身上战场守护整个城池的百姓,真所谓是历史上少有的奇女子。 想到那个手持战矛在晨光中坚强而立的女子,陆子冈忍不住说道:“少将军,对夫人再好一些吧……”他不知道医生是否能救得别人的性命,因为在他的眼中,那些伤兵都已经是作古的人了。但他真的不忍心那名敢爱敢恨的女子受到伤害,即使他知道自己多说一句话,也不可能改变分毫。 戚少将军闻言立刻警惕地看了他一眼:“那是我夫人,你可别有什么歪念头!” 陆子冈彻底无语,他能有什么歪念头啊?王瑛明显已经是全体戚家军士兵心中的女神,戚少将军要防的人海了去了! “哦,对了,都忘记了,你都剃度出家了。”戚少将军看到了陆子冈颈间从衣襟处滑出来的长命锁,想起他的往事,拍了拍他的肩,叹气道,“人死不能复生,子冈,看开些吧。” 陆子冈还以为自己藏着的心思被人看穿,瞬间就僵硬在原地,还好他马上就反应了过来,借着低头看长命锁的姿势,掩饰了眼中的失态。 五 戚少将军身负重职,刚刚打完一场剿倭战,需要做的事情狂多,自然不能站在这里陪陆子冈闲聊。但经过他确认了陆子冈的身份,至少能摆脱被监视的待遇了,还专门给他和医生整理了一间营帐休憩。 陆子冈给医生领了饭食,两人在伤兵营中草草吃了一顿之后,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医生就又被叫起来查看伤兵的情况。好在他也不用每个伤兵都照顾,只是需要救治一些随军医官束手无策的重伤兵。陆子冈也没有再拦阻他,甚至还伸手帮忙,毕竟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路,看过医务剧的陆子冈总比其他古代人适合当助手。 “怎么想通了?”医生嘿嘿直笑,显然很高兴陆子冈能回心转意,不过也还是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虽然我们是在历史之中,但命运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我们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万一历史上这些人就是命不该绝呢? “没有人说不能改变什么,对于我来说,我回到的是过去,但现在遇到的人都是活着的。也许这就是上天的安排。” 陆子冈系着绷带的手一紧,见他手下的伤兵无力地闷哼了一声表示抗议,医生便连忙接过手去重新帮他绑好绷带。陆子冈站在一旁,苦涩地抹了把脸。 并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他想要来到这个时代,只是……时间上还是差了那么些许…… “对了,为什么这回没有看到老板啊?”医生忽然想起了他们穿越的重点,“老板一般都是在城市里开古董店的啊……所以我们以前穿越才那么安全,这回也太危险了。” “……也许是罗盘出现了问题。”陆子冈回答得有些没底气。 医生很轻易地就相信了,再次专注于救治伤员中。虽然他是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但也无法做到百分百地从死神手中抢人,再加上古代的急救设施简陋,还是有一部分重伤兵遗憾地逝去。医生也并不太难过,只是感到些许遗憾,毕竟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外科医生是见惯了人的生死的,但他并没有因为见得多了而感到麻木,反而会因为知道每个生命背后所牵挂的亲人家属们,更加全力以赴。 陆子冈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因为他本身就没有立场阻止。若不是他对罗盘动了手脚,他们压根就不会遭遇到这样的情况。 重伤兵安置好了之后,还有一些其他伤兵来陆续排队给医生查看,一切都看起来是那么的正常,直到医生再抬起头时,才发现坐在他面前的居然是那个黑衣戎装女子,一想到那个大名鼎鼎的戚少将军在她面前都唯唯诺诺,医生就忍不住畏缩,小心翼翼地问道:“夫人,您也受伤了?” 他们现在身处伤兵营,王瑛却一点都不在意投注在她身上的目光,大大方方地伸出右手递了过去:“帮我把把脉。” 医生看着递到他面前的那只修长优美的手,很想跟她解释中医和西医的区别,他虽然学过些许中医药学,但完全不会把脉好不好? 王瑛也没催促。虽然她的夫君是在山东本地服役,亲眷也是可以随军的,但她平时并不住在军营,而是住在附近的城镇中,若不是昨日她夫君来了那么一出“请夫人阅兵”,她压根不会留在这里。但昨晚倭寇进犯得蹊跷,她也不能现在就冒着危险离开,索性就住下了。 医生端详着王瑛的脸色,忽然福至心灵,开口问了几句对方的身体状况,沉吟了半晌,才不确定地说道:“夫人这种情况,很像是喜脉啊。可惜我学的是外科技术,对把脉实在是不在行。” 一旁的随军医官立刻请缨,虽然他医术不高,但分辨是不是喜脉还是会的。一时间伤兵营内人人紧张,戚少将军和少夫人伉俪情深,但一直没有子息也是大家都看在眼里的。只见那名留着山羊胡子的随军医官诊了又诊,终于面露微笑地宣布道少夫人是有了喜脉,已有两月有余。 就算王瑛再性格坚毅不似一般女子,此时也忍不住霞飞双颊,低头抿唇而笑。 当即就有人呼喝着要去跟戚少将军报喜,可那几人还未跑出伤兵营,急促的号角就又在军营上空响起。 王瑛听着不同寻常的号角脸色一变,还未说话时,就听到有人冲进营帐,疾声禀报道:“少夫人!倭寇于牟平县、蓬莱县、文登县三处登岸!少将军和同知大人已经分别带兵迎击,请少夫人回登州城暂避!” “不用凭空浪费兵力。”王瑛淡然道,“我就在此,元敬还能如此无用,连老巢都被那帮倭寇端了不成?” 伤兵营内众人轰然应允,许多自认为轻伤的士兵,只要是能爬起来的都重新站了起来,穿戴好盔甲,准备随时上战场,士气昂扬。 六 这是一场硬战,不远处不断有烽火冲天而起。 倭寇登陆是有规律的,他们多来自海上,船在海上行驶必须依靠风力。一定的季节就刮一定的风,倭寇什么时候在沿海登陆,大致会在哪里登陆,基本上戚家军都已经摸得很透彻了。 北风多时,南侵广东,东风多时,西扰福建,东北风或者正东风多时,分犯浙江和江苏,只有当东南风多时,才直扑山东的登州和莱州。现在分明已经是重阳节之后,早就已经不再刮东南风,可倭寇却连连登岸,可见这次侵扰不同寻常。 医生再也没有了休息的时间,伤兵源源不断地从前线运送过来,有些人甚至等不及救治,在送过来的路上就已经死去,医生从未经受过如此艰难的抢救过程,到后来整个人都已经麻木。 陆子冈陪在他身边,寸步不离,是怕罗盘指针恢复的时候他们不在一起。他并没有医生那么忙,所以有闲暇注意到,其实医生抢救回来的伤员,大部分都因为再上战场或者伤口感染恶化,一个接一个地踏上了黄泉路。 难道说,命运终归是命运,就算他们已经做出了微小的改变,但依旧会被历史无情地修正过来吗? 陆子冈无法不让自己多想,但还是想到了某件让他胆寒的事情。 所以当他踏入中军大帐时,丝毫没有意外地看到那已经穿戴起盔甲的王瑛,正坐在椅子上郑重其事地擦拭着手中的战矛。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有云,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陆子冈缓缓说道,“屈卢之劲矛,干将之雄戟。屈卢乃是古代善造弓矛的良匠,能与干将并称,可见其名望。少夫人手中这支屈卢矛乃是令夫君当年在哑舍所买,我当时还在好奇,何样女子才会喜欢此物。” 王瑛并未说话,而是在擦拭好锋利的战矛之后,几近肃穆地开始整理战矛上系着的红缨。 战矛上所系的缨其实也是实战的需要,并不是装饰用的。因为当矛刺进或是抽出敌人的肉体时,都会有鲜血喷溅而出。为了防止在战斗中被血污溅得满身,避免枪杆湿滑,所以缨是必不可少的存在,而且缨的长短多少也是需要调整的。而缨是红色的,也是因为被血浸染了太多次,不管是什么颜色最终也都会变成暗红色。 “元敬曾跟我说过,这是一柄无坚不摧的战矛,可以刺穿任何阻挡在它面前的事物,不管是敌人还是命运。”王瑛重新系好红缨之后,抬起头,目光直视着擅闯中军大帐的陆子冈,“我很喜欢它,自从元敬把它送给了我,我就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想要做的事。” 陆子冈无语,原来戚少将军怕老婆是因为这屈卢矛吗?看来罪魁祸首还是他来着……前世的他怎么就想不开,把这个惹祸的屈卢矛卖出去了? “人生存在这世间,就有矛盾,无法避免。”王瑛缓缓地重复着她不久前说过的那句话,“我虽拥有这世间最锋利的矛,却也知道终有一天会有一面盾是我永远都刺不透的。” 她坚毅地扬起下巴,毫不犹豫地站起身,铁质的盔甲随着她的动作发出了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元敬练兵,他知道跟京官低头与他们同流合污,在历史上会对他的评价留下怎样的污点,但他依旧如此。我也知道和夫君相处,应该和颜悦色举案齐眉,但我也依旧如此。 “我知道此去有可能失去孩子,我应该听元敬的话好好退回登州,但我依旧如此。 “所以不用来劝我,作为锋利的矛,一生的命运,就只能是一直向前!” 身着盔甲的女子手持战矛,目光坚定地向前走着,浑身都透着一股凌厉的杀气。 “元敬若是死了,我亦不会独活。” 陆子冈听得有些怅然,待王瑛即将走出中军大帐之时,不由得出声问道:“你们上战场……就不怕死吗?” 王瑛没有回头,她带着淡笑的声音却随着晚风缓缓飘来。 “不管上不上战场,人不都是一样会死的吗?” 七 陆子冈并不知道王瑛有没有凯旋,因为他很快就发现罗盘的指针快要复位,急忙跑回了伤兵营,拽着医生到了僻静处,两人经过了一阵熟悉的眩晕,终于顺利地重新回到了哑舍之中。 哑舍的店铺内还飘散着小笼包的油腻味道,他们看起来只离开了一瞬间,但事实上他们已经在明朝的军营里待上了好几天。 两人身心都疲惫到了极点,各自找了椅子瘫坐了下去,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对了,那个戚少夫人,后来没出事吧?”医生揉了揉眼睛,找到自己丢在一边的眼镜戴起来,忽然想起他刚要离开的时候,好像隐约听到有人说戚少夫人要亲自带兵出征。 “没事……历史上,她和戚将军都活了很久。” “哦,那就好,他们这一对真让人羡慕,他们的孩子一定也很牛叉。” “不……事实上,戚少夫人一辈子都没有生下孩子……她怀上的这一个,定是流产了……” “啊?不会吧?” “而且因为她没有生下孩子,戚元敬在十年后纳妾,本是神仙眷侣的两人就此貌合神离,最终戚少夫人毅然和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哑舍之中再次陷入了沉默,两人同时想到了那个身穿黑色戎装手持战矛的刚烈女子。明明已经是历史上逝去几百年的人了,但却仿佛之前还活在他们的视线中,一伸手,就能碰触得到。 陆子冈低头隔着衣服按了按颈间的长命锁,端详着手中的罗盘,面上露出了踌躇不决的神色…… 第65章双跳脱 一 陆子冈坐在哑舍的柜台前,借着长信宫灯的光线,看着手中那对新鲜出炉的镂空缠枝雕花镯。 这对玉镯是上好的和田玉籽料,细看其实是两层,玉镯的表面用极细致的刀工,雕出了一条蔓藤连理枝,连叶片上的脉络都清晰可见,还有些许露珠。而第二层则是光滑圆润的镯体,两层之间巧妙地用连理枝相连,但若是被人戴在手腕之上,就只能看得到一圈栩栩如生的连理枝缠绕在手上,简直可称得上巧夺天工。而在手镯的内侧,则刻着闻名遐迩的子冈款。 把这对手镯轻轻地放在了锦布之上,陆子冈捏了捏微痛的右手手腕。 他几乎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用了大批的玉料来锻炼自己的琢玉技巧,终于在雕坏了几块玉料之后,雕出了自己比较满意的一对玉镯。 陆子冈盯着这对玉镯,像是在想一个犹疑不决的问题,他向后往椅背上靠去,把自己的脸藏在了长信宫灯照不到的地方,一动不动。 哑舍内只有那尊鎏金翔龙博山香炉安静地吞吐着熏香烟雾,那丝丝缕缕的烟雾在空气中寂静无声地蜿蜒而升。 沉默地坐在黑暗中许久,陆子冈终于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对方过了很久才接通。因为哑舍实在是太静了,所以当电话接通的时候,对面那嘈杂的声音也在哑舍里随着对方的声音响起。 “炉子啊!怎么?不是还有两个小时才到时间吗?”医生一向是那么的大嗓门。 陆子冈把手机拿开了少许,才不自然地说道:“上次罗盘不是出了毛病,我们滞留明朝好几天才回来吗?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暂时别用了,我需要再算一下罗盘上的地盘方位。” “那行!等能用记得叫我!正好我在急诊这边带班还走不开。”医生的回答很干脆,穿越时空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事情,当然要万无一失才可以进行,否则万一穿不回来了,医生可不想离开手机电脑空调。而且除了前几个月因为老板的突然下落不明而心急如焚之外,他现在也逐渐看开了。他有时间,耗得起,甚至他都考虑请掉今年的年假,去国内的名山大川走走,说不定还真能找到什么线索。 陆子冈面无表情地挂掉电话,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静止了数秒之后,便开始行动起来。 拿出一套明代的青布直身宽大长衣套在身上,又对着镜子戴好了假发,把锦布上的对镯小心翼翼地装进锦盒揣入怀里。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才拿起了洛书九星罗盘,仔仔细细地拨动着上面的指针。 他早把算好的角度默记于心,在脑海中想了千百遍,怎么都不会拨错,但他还是屏住了呼吸,手心出汗。 是的,他确实是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洛书九星罗盘上有五十二层,最多的那一层有三百八十四个格子,如果是不懂的人,肯定看到就会双眼发晕,陆子冈一开始拿到手的时候也感到极为棘手。 但经过几次穿越,他记录下波动的角度和相应穿越的朝代,已经掌握了规律所在。所以,他其实在几个月前,就能带医生穿越回几个月前,找到老板到底去哪里了。 可是他并不想就这样做,老板回来的话,他就不能再擅用洛书九星罗盘了。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有后悔的往事,他也有想要回到的过去。 一开始,他并没有这样的想法,只是抱着多试几次才会更保险的念头,放任自己带着医生穿梭在各个朝代之间。因为他知道,就算他回到过去,也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当个旁观者,不能改变历史。但在医生救治了那名民国少年之后,他没有发现任何不妥,虽然口中还是反对的,但心中的想法也慢慢变了。 所以在上个月穿到戚少将军的兵营里,陆子冈也抱着这样的心理,没有强硬地阻止医生救人。 而回到现在一个月了,什么意外都没有发生,也许他们救的都是历史上微不足道的人,根本不会影响大的历史走向。 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抱着一丝希望呢? 陆子冈的手离开指针,罗盘发出了一阵白光,带着期望和忐忑,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二 明朝嘉靖二十一年,京城。 夏泽兰按了按腰间微鼓的荷包,秀丽的脸上不禁露出些许笑容来,本来答应李公公做一桌子苏州菜的,但碾玉作司正想请的那名琢玉师因为她的缘故,提前离开了,她反而不用做菜了。 不用忙一下午,就能直接得到不菲的酬劳,任是谁都会觉得是天上掉馅饼吧。 想起那个有点傻乎乎的琢玉师,夏泽兰唇边的笑意又深了些许。可以免费请一个技艺高超的琢玉师雕琢她的玉料,她今天的收获真是不小呢! 只是脖子上少了那块玉料的重量,真是有些不太习惯。 夏泽兰挎着包着锟刀的小包袱,从碾玉作司正的小院转出来。虽然这次没有人给她带路,但她依旧凭着记忆从迷宫一样的碾玉作走了出来。在经过隔壁御用监灯作的时候,看到工匠们在准备各种鳌山灯、花灯和滚灯的前期制作。每年京城在腊月廿四到来年的正月十七都是灯节,整个皇宫京城的御用灯笼都是御用监灯作负责的,虽然现在还有两个月才到腊月底,但这些工匠们就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 只要看着那些红色的灯纸和绢布,就会让人从心底里愉悦起来。夏泽兰放纵自己停步观看了一会儿,这才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开。 既然晚上无事,那就回尚膳监当值吧,夏泽兰一边走一边想着。皇宫内的各个宫苑中,都有着小厨房,尚膳监的人也轮流去小厨房内帮忙。今天晚上她应该是去端妃娘娘那里轮值,为了接李公公的这个活,她可是跟玉梅特意换了班的,现在这个点回去,说不定都不用麻烦玉梅。 盘算着荷包里多出来的银两可以在冬天来临之前多置备几套冬装,夏泽兰快步地往御用监的大门走去,她的腰间还带着尚膳监的腰牌,所以御用监的守卫并没有为难她。夏泽兰刚一迈出御用监大门的门槛,就看到街对面遥遥地站着一个人,对方目光炯炯地看着她,就算是她想要忽略都不行。 居然就是刚刚走掉的那个琢玉师,而且显然就是在等她。 夏泽兰马上就走了过去,好奇地仰起头问道:“陆大师,你怎么在这里?是不是要回去找司正?”夏泽兰觉得对方的表情很奇怪,她也察觉到他身上穿的衣服并不是刚刚那件,只是颜色很相近罢了,细看完全不一样。难道是已经回去换了套衣服? “不用叫我陆大师,叫我陆大哥就可以了。呃……我……”年轻的琢玉师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俊脸上居然泛出些许微红。 夏泽兰愣了一下,刚刚两人在厨房私下相处的时候,也没见这人这样容易害羞啊!不过旋即夏泽兰就发现自己的思维有问题,什么叫私下相处,孤男寡女的,幸好没有人看见,否则她的名节还要不要了?她又想到刚才是她主动走过来找他说话的,顿时也霞飞双颊。在大庭广众之下,就算夏泽兰再大大咧咧,也发觉了不妥。 谁叫尚膳监一般不是女子就是大叔们,她能接触到的年轻一点的男子,更多的就是太监,所以她压根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 这两人在御用监大门口相看脸红也不是个事啊!夏泽兰垂下头想要赶紧行个礼掉头就走,却不想这琢玉师首先开了口。 “他乡遇故知乃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姑娘可否容在下回请一顿?为了……十年前的那顿蛋炒饭?” 夏泽兰一怔,看着面前英俊的琢玉师,越看越觉得面熟,想起他刚刚提的哑舍,“啊”的一声轻呼道:“你就是隔壁的那个小哥哥?!” 年轻的琢玉师缓缓地点了点头,清澈的目光中蕴含着夏泽兰看不透的复杂含义。 “天啊,没想到真的这么巧!”确认了两人的身份,夏泽兰也不由得惊叹缘分的奇妙,也明白了之前为何这名琢玉师看到她脖颈间的玉料会那么激动,还主动讨要过去琢磨,原来他们是旧识啊! 互相表明了身份,刚刚的尴尬便一扫而空,夏泽兰想了想,觉得机会难得,她反正都已经和玉梅换班了,还不如直接轻松一下,反正下次也能回替玉梅一次的。 可是当她点头应允的时候,年轻的琢玉师脸上的表情却忽然僵住了。 看着他着急地在身上摸了摸,夏泽兰便了然了,他必是换衣服换得急,没带钱袋。 夏泽兰哭笑不得,就这样还想请客呢?她翻了个白眼,拍了拍腰间的荷包,大方地说道:“这顿我请吧!” 三 碾玉作所在的御用监衙址是在西华门外西南一里地,这一带在五百多年后,是陆子冈在国家博物馆实习期间经常逛的地方,北京城的西单。御用监占地非常广阔,从复兴门北京二环外的真武庙,到前门一带,都是属于御用监的范围,东边是外库和大库,西边是花房库,南边是冰窨库,左右有木漆作、碾玉作、灯作、佛作这四作。 陆子冈记得五百多年后他曾经去的前门东路的关帝庙,都是御用监的南库旧址,便觉得世事变迁,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他现在眼中观察到的,都是明朝嘉靖年间精巧夺目的古建筑,身边经过的,都是已经作古的人。按理说他已经穿越了多次,应该不会有任何不适感,但却没有一次像这样悠闲自在地走在古代的街道上,而且还可以同自己心中未来的北京城对上号,这种感觉,实在是无法对人言。 这时候,陆子冈甚至开始觉得如果医生和自己一起来就好了,这样还能有个吐槽的对象。 想到这里,陆子冈不自觉地把目光落在了脚步刻意落后他半步的少女身上。 是的,是少女,虽然十八九岁对于古代人来说都可以当孩子娘了,但对于陆子冈来说,她也就是个高中刚毕业的女孩子。事实上,陆子冈对这个少女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毕竟他虽然知道了自己的前世曾经用生命在苦恋着她,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只是发生在上一世的事情,就像是看别人的故事一样。 但他也深深地为这个故事而唏嘘。从始至终,前世的他都不知道少女的名字,而少女也不知道曾经有个人把她视为生命中唯一的光。这也直接导致他这一年多来,不断地在睡梦中重复着前世的景象,连一些细节都回忆得清清楚楚,甚至连前世的琢玉技巧也在几个月之间练成了。这简直……像是被硬生生地承受了另一段人生。 正好辞职接手了哑舍后,他特意去找大师问过,明明医生找回前世记忆的时候并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会如此? 大师摸着他那个光溜溜的秃头,解释说医生因为是魂魄不全转世,所以不光是每次转世活不过12岁,有长命锁守护也只能活到24岁,每次投胎也都是厄运连连,不是家破人亡就是命不久矣,照着时髦的说法那就是天煞孤星转世。这样的情况自也不会被前世的怨念所纠缠,看过前世的景象,也只是过眼云烟而已。 而陆子冈这样想起了前世,实乃是前世的怨念极强,很难摆脱。陆子冈深以为然,因为他见过许多例子,例如那个依旧每天来哑舍画一笔的画师,那个在街角开花店的种田宅男,那对偶尔会来哑舍坐一坐的大学生情侣……他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像他一样想起前世,但他知道,若是给那个画师穿越回去的机会,他必定会直接禅位给适合的人,再也不会贪恋那个孤高冰冷的龙椅。 但他自己的情况和其他人又不一样,身后的这少女其实是扶苏的其中一次转世,因为魂魄不全,所以根本不会再有转世记忆。也就是说,前世的他只能拥有这一世,若不能圆满,那就只能怨恨终身。不能像街角开花店的宅男一样在这一世找回自己的恋人。 因此在有了洛书九星罗盘的时候,一个抑制不住的念头就在他心间滋生着。 他的前世只是一个玉匠,爱恋的人也只是一名小小的厨娘,两人的生存或者死亡,根本无法撼动历史车轮的轨迹。为什么他就不能做点什么呢? 前世的他和少女偶然在碾玉作相遇,因为她胸前的那块玉料认出是幼时的青梅竹马,便讨要了那块玉料去雕琢。也许是巧合,玉料一离体,少女便在当晚遭遇了壬寅宫变,被牵连问斩了。 若是把他脖子上的长命锁还给这少女,会不会保佑她能平安度过几年? 但两个相同的东西存在于同一时间段,若只是须臾间还不会扰乱什么,时间长了万一出了什么乱子可怎么办?陆子冈不敢轻举妄动。他只是想阻止少女卷入那场震惊朝野的壬寅宫变之中,如果能顺便撮合她和前世的他在一起,岂不是能把那一直缠绕在他脑海的怨念驱散一些? 毕竟他们只是历史上的小人物,不是吗? 所以他雕了那对玉镯,想找机会送给少女。 玉镯在古代,是等同于戒指在现代的意义的。汉朝就有《定情诗》云:“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其中的契阔就是出自《诗经》中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跳脱便是古时手镯的意思,是恋人定情时所赠。 前世的他只要看到这雕工和这落款,就知道是谁雕的。估计虽然会不明白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第二个自己,但前世的他一直在哑舍看店,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没见过,自然也会猜得到。陆子冈按了按怀中的锦盒,心情颇好,他已阻止了少女回宫当值,那么现在只需要找个机会把这对玉跳脱送给她就大功告成了。 思绪起伏间,陆子冈发觉他们已经在胡同中穿梭许久了。京城向来有着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皇城的东边一般住的都是商人,富贵遮天。而百官为了应诏方便,一般都是云集在西城一带。南贫说的是前门外的天桥一直到永定门都是三教九流平民百姓聚集的地方,而钟鼓楼往北到德胜门的地方,都是宫女和太监的家眷所住,这些人往往都被人瞧不起,才有北贱之称。陆子冈知道他们现在就在西城一带,入目所及的都是高官的宅邸,处处深宅大院,就算有个别酒楼,看起来也非常高档,估计他们连给店小二的赏钱都出不起。 夏泽兰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陆子冈至少知道了她的姓氏,但闺名不好问得太详细。古代在订婚之前的三书六礼时,才会有问名这个环节,他一个偶然相逢的外男,对方肯请他吃顿饭,就已经是于礼不合了。 好在明朝虽然对于女子的管制很严,也仅限于大户人家的小姐夫人们,平民百姓的女人家也是会迫于生计抛头露面的。所以陆子冈和夏泽兰一路上几乎并肩而行,也没有引起太多的人注意。夏泽兰等褪去了初时的羞涩,便开始沿路介绍京城的风貌来,因为她知道身边这位年轻的琢玉师是刚刚进京不久的。 有人当导游,陆子冈自是求之不得,但他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了。 “哎呀,那家天福斋的酱肘子做得太腻而且很咸,肯定不会合我们南方人的口味。 “这家糖火烧倒是不错,但早上来吃比较好,晚上吃太随便了一点。 “鸿丰楼的烤鸭好吃,可都是要提前一天预约才可以的,今天肯定是来不及了。 “泰德福的涮羊肉也还可以,但腥臊味道很重,我怕你适应不了。” 陆子冈一路走,一路听着夏泽兰絮絮叨叨地点评着路过的饭馆,最后终于听明白了,这绝对就是同行相轻啊……夏泽兰一边说,一边也在心里思量着。她偶尔偷瞄着年轻琢玉师俊朗的侧脸,忽然想起之前在李公公那里听到的八卦。据说这位新来的苏州琢玉师,虽然已是二十余岁,但却没有家眷随行安置。 没有家眷,就是没有娶妻的意思吗? 夏泽兰想要习惯性地隔着衣服摸摸脖颈间的玉料,手上却摸了个空,才醒悟到自己已把玉料交给了眼前的人去雕琢。伸手摸了摸腰间的荷包,夏泽兰一咬牙,漾出一抹微笑道:“陆大哥,为表诚意,我还是请你去我家吃吧!” 陆子冈受宠若惊,简直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走的,直到他站在一家兴旺的小餐馆外面,又看了看左右。 呃……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五百多年以后,这里开的应该是一家肯德基…… 夏泽兰十年前随父母进京,当时她家的境况还不错,父母用积蓄在前门附近开了家小餐馆,主营苏州菜和淮扬菜。因为手艺地道,菜肴物美价廉,小有名气。可惜好景不长,夏父因为积劳成疾早早过世,母亲也因为悲伤过度撒手人寰,独留夏泽兰一人。 夏泽兰本应遵循父母遗命,扶棺回乡后留在苏州,但因亲戚多已疏远,夏泽兰也不愿在他们的指手画脚下被安排盲婚哑嫁,便在安葬父母之后重新回了京城。她一个人支撑不了一家餐馆,便把铺面租了出去,自己又因为手艺精湛被招入了尚膳监当厨娘。因双亲早逝,无人管她婚嫁,独自一人不知道有多逍遥自在。 当然,经常有那左邻右舍的热心姑婆来攀谈介绍,夏泽兰总是婉言谢绝,毕竟她一人孤身在京,无亲无故,那些三姑六婆又能给她介绍什么好人家?宁缺毋滥,就算一辈子不嫁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是夏泽兰早就定下的决心。 只是,现在这个决心,微微地有些动摇了。 夏泽兰面不改色地带着陆子冈踏入自家那个租出去的小餐馆,因为已经快到晚饭时分,客流量已经增多,他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 陆子冈跟着她轻车熟路地穿过厅堂绕过后厨,之后便进到了一间狭窄的小院里。这间小院里已经堆满了许多晾晒的干菜,那穿好的山蘑菇、萝卜条和堆砌成一摞摞的大白菜,还有房檐下那一串串垂下来的金黄色玉米,混合成了一股扑面而来的温馨气息。 夏泽兰见陆子冈的目光流连在玉米上,便连忙解释道:“这是玉蜀黍,从海外传进来的,据说好保存,很多海上讨生活的人都喜欢吃。这个又好种产量又高,最近京城也很风靡,我闲时正研究些玉蜀黍的新菜肴。” 陆子冈闻言一怔,才想起这种原产于中美洲、是印第安人主要粮食作物的玉米,正是因为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在嘉靖年间才传入中国,但大范围地种植却是在清朝时期。正因为玉米的生长期和冬小麦交错,在黄河流域附近的北方地区,可以和冬小麦轮流耕作,达到作物一年两熟,成为下层人口的主要粮食,这也是18世纪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玉米还被世人称之为五谷之外的又一种谷,可见其重要程度。 想到这里,陆子冈不禁道:“玉米直接煮着吃或者烤着吃就很不错,炖汤或者搓成玉米面,剥粒炒菜,或者加点油和面做成玉米烙也好吃。” “啊?”夏泽兰请陆子冈回来给他做饭,也有让他吃吃这种稀奇的玉蜀黍显摆的意思,结果对方居然比她更了解。夏泽兰泄气后又重新振作,问清楚了如何做玉米烙之后,便选了两根玉蜀黍一头扎进院子里的小厨房中。 陆子冈也没有进屋,而是陪在外面,按照夏泽兰的指示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挑水、择菜等等。夏泽兰的小厨房虽然比起碾玉作司正的厨房小了许多,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中坛坛罐罐甚多,显然都是夏泽兰的私家珍藏。 陆子冈从不知道做菜还有如此多繁琐的工序,因为现代厨房都是全自动或半自动的机器,此时目睹了古法厨艺,觉得无比神奇。连煮饭时添加柴火的多少都有讲究,那个在厨房中忙碌的曼妙身影,更像是在制作艺术品一般,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令人移不开目光的魅力,和着充盈鼻间的香气四溢,更令人永生难忘。 两人直接在院子里支起了圆桌,等天色稍暗下来的时候,摆在圆桌上的已经是一席颇为丰富的菜肴。 蒸得红彤彤的四只河蟹、辣赤焦香的五香排骨、金黄香脆的玉米烙、酱褐色的爆鳝片,还有一砂锅的清炖蟹粉狮子头,色香味俱全,令人口齿生津,食指大动。陆子冈帮忙摆好碗筷之后,就端坐在桌前忍受煎熬,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因为穿越前的紧张,今天还没吃过饭。 夏泽兰洗净了手,进屋把满是油烟的衣服换下,再出来时已换上了一袭青绿色的襦裙,又套了缃色的宽袖背子,只在衣襟上以粉色桃花花边作装饰,且领子一直通到下摆,更衬得她容姿清丽夺人,未施半点脂粉的肌肤艳若桃李,陆子冈一时之间竟是看呆了。 有那么一瞬,陆子冈居然有些嫉妒前世的自己了。 漂亮、温柔、爽利、做菜又好……这样的女朋友谁不想要啊!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宜室宜家。 夏泽兰也注意到了年轻琢玉师灼热的目光,她脚步微滞了片刻,随后低垂着眼帘,把怀里的一小坛酒放在了圆桌上。再抬起头的时候已是恢复了往日的微笑,只是脸颊微带些许红晕。“这是一小坛从御茶房那边要来的桂花酝酿,正好配这时候的蟹子吃。这京城中的人不那么喜吃蟹子,这是前面餐馆剩下的四只公蟹,这时候吃正是膏肥之时,倒是便宜你了。” 陆子冈知道这只是夏泽兰的客气话,十月份的河蟹,正是一年之中最贵的时候,这四只螃蟹,个头都比成年男人的拳头还大,一只就比这桌上的其他菜都贵重了。他也不多说什么,拿过那坛酒,拍开坛口的封泥,一股沁人心扉的浓醇酒香迅速在小院中散开。 倒入瓷白酒盅中的酒液呈琥珀色,入口清新醇和,绵甜纯净,带着桂花的香气,令人唇齿生香。虽然酿酒都是良酝署所制,但御茶房都是管着御赐的茶酒,这一小坛桂花酝酿也是夏泽兰机缘巧合之际存下来的。她倒是不喜欢杯中之物,所以才留存至今。 看着年轻的琢玉师毫不掩饰的赞叹表情和举筷如飞的动作,已经完全取悦了夏泽兰一颗厨师的心。她这顿晚餐虽然看似简单,但所使用的香油、甜酱、豆豉、酱油、醋等等都是她巧手秘制的,不比宫中掌醢署御制的差,所做的菜肴也非平日能吃到的。就拿那盘蒸蟹来说,她之前就一直用浸了些许黄酒的湿布罩着,将养了几天,让蟹子排干净了肚内污浊,本想着这几天一天吃一只的,结果正巧碰上这个冤家,只好一起料理了。蒸笼里都铺着荷叶和紫苏叶,蟹肚脐内都塞了几粒花椒去腥,又放了几朵白线菊花一起上蒸笼,这一盘菊花蟹在鸿丰楼可要卖上三两银子。 “居然那么贵啊,那还真是令姑娘破费了。” 夏泽兰一呆,随后就恨不得把自己藏到桌子底下,没想到她竟然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想的说出来了。她连忙补救道:“陆大哥你别介意,你帮我雕琢那玉料,我给不起你工钱,只好做这顿饭聊表心意。” 明朝初期的时候银子的购买力还强一些,到明中期,一两银子大概能抵现代的人民币六百多块。三两银子就是将近两千块人民币了,当真是贵。不过古时交通不便,在长江一带的河蟹运到京城,确实是不易。陆子冈一边咋舌一边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有口福了,他用手拿起一只螃蟹放在夏泽兰盘里,笑着道:“本就说好替姑娘你雕琢那玉料就是为了还十年前的那顿蛋炒饭的,这顿又是在下先提出来相请,实在不好意思让姑娘忙碌多时。” 夏泽兰抿了抿唇,心中升起一股期待,是不是之后还会请她去吃一顿?这样有来有往的……可是她却见年轻的琢玉师用手边的方巾擦了擦手,珍而重之地从怀中取出一个锦盒,放到了她的面前。 “夏姑娘,这是在下这顿饭的谢礼。但,请等我走以后再打开如何?”陆子冈说得极为认真。 夏泽兰迎着他深沉的目光,一颗心怦怦直跳,只能点头应允。 这一番说笑,两人间的隔阂便如冰雪般融化,很快就打破食不语的惯例,一边吃喝一边聊起天来。夏泽兰离开苏州多年,自是希望知道一些苏州的事情。而陆子冈虽然并不是原装货,但他对前世的记忆烂熟于心,对夏泽兰的问题回答得滴水不漏,又因为他实际上博学多才,言辞谈吐都异于普通人,更像是夏泽兰颇为仰慕的读书人,更令后者美目连连停驻。 等到天色已然全黑,夏泽兰点燃了圆桌上的油灯,院墙外人声鼎沸的餐馆更显得小院内的寂静,陆子冈忽然想到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之前他就偷看过罗盘指针的移动速度,估计等到指针归位天道十字线至少要等到凌晨了,那他今天晚上要睡哪儿啊? 身无分文,他连客栈都去不了,又拉不下来脸管夏泽兰借银子。在吃了一顿顶级菜肴之后,他就更不想去睡大街了。陆子冈思考了半晌,终于决定不要脸一次,喝酒装醉。 夏泽兰哭笑不得地看着陆子冈接连不断地喝着桂花酝酿,最终不胜酒力地趴在桌子上昏睡了过去。她怎么就忘记告诉他这桂花酝酿的后劲十足呢?她只好把一片狼藉的桌子都收拾干净,之后口中唤着陆大哥,夏泽兰试着伸手推了推对方,却毫无动静。 目光落在了桌子上仅剩的那个锦盒上面,夏泽兰咬着唇踌躇了半晌,最终还是忍不住伸手拿了过来。 在打开锦盒的那一刹那,夏泽兰倒抽了一口凉气。即使是灯光昏暗,她也能看得出来这对手镯那巧夺天工的雕琢,而且一对镂空玉镯并排放在一起,还有着在地愿为连理枝之意。即使是个傻子,也能明白对方巧妙蕴含其中的情意。 不禁拿起一枚玉镯在手中把玩,夏泽兰看清楚手镯内的子冈款,不由自主地晕红了双颊喃喃自语道:“子冈……陆子冈……” 四 陆子冈是被嘈杂声吵醒的,他迷糊了片刻,才发现自己本来是想装醉的,结果后来真趴在圆桌上在院子里睡着了。随着他坐起身,肩上披着的厚厚毯子便滑落而下,夜晚的秋风立刻让他混沌的大脑清醒了过来。 天色暗沉,连星光都不见一分,只有桌上闪烁的油灯在秋风中不安地跳动着。陆子冈听到外院街道上疾驰的马蹄声,不禁心下忐忑起来。算起来应该是后半夜了,壬寅宫变应该已经结束,那些刺杀嘉靖皇帝的宫女们肯定都已经被拿下,难道还会波及无辜吗? 陆子冈忽然间想起,前世的他虽然不知道夏泽兰真正的名字,但老板曾经告诉过他,那张皇城门口张贴着的名单上,有少女的名字。 面色惨白地回忆着前世的画面,尽管那张黄纸并不经常出现在回忆中,但陆子冈还是把它从记忆深处找了出来。 确实是有一个名字姓夏。 此时,夏泽兰摸着锦盒中精致的手镯,并未入睡。她知道自己留下那年轻的琢玉师过夜,肯定会被看到的人戳脊梁骨的。 可是那又怎样?他送了她这双跳脱,她也心悦于他,守不守礼,只在他们两人之间,与他人何干? 只是她确实不能不知廉耻地扶着他进屋歇息,只能给他盖上一层厚厚的毛毯,一直坐在黑暗中细细思量。此刻听到院中的动静,便披着衣服走了出来,羞涩地低头想要解释自己没叫醒他。 可在她开口之前,那人就已经冲到了她面前,按住了她的双肩,急切地问道:“夏姑娘,你是不是叫夏泽兰?” 夏泽兰以为陆子冈是从哑舍老板那处得知了她的闺名,一时之间羞意更甚,心中小鹿乱撞,只能胡乱点头应是。没想到,下一刻她的手便被对方拽住,拉着她就往院外冲去。夏泽兰把惊呼憋在喉咙里,她此时也察觉出来些许不对劲,京城的夜晚一向都是安静死寂的,只有在出大事的时候才会马蹄声阵阵,而当他们出了后院的门时,就听到有人高呼“锦衣卫办事,闲人退避!”的声音从前面的餐馆处传来。 夏泽兰听到那声音的时候,遍体生寒。锦衣卫在民间那就是地狱的代名词,而且她看陆子冈如临大敌的态度,便知道那些锦衣卫应该是冲着她来的。她抖着唇不敢置信地问道:“出了什么事?” 陆子冈一边艰难地在黑暗中辨认方向道路,一边低咒。壬寅宫变是几个宫女不堪嘉靖帝的淫威,奋起反抗,结果没把嘉靖帝勒死,还闹大发了。现在宫变事发,嘉靖帝肯定大发雷霆,自然也会彻查端妃宫中上下一切人员,本来应该当值的夏泽兰不在,被人代职,已经成为惊弓之鸟、疑神疑鬼的嘉靖帝肯定会下令捉拿。 怎么办?京城守卫森严,锦衣卫无孔不入,就算他领着夏泽兰去哑舍找老板,后者恐怕也无法把她保下。且老板估计已习惯了每一世的扶苏都会死于各种无妄之灾,像夏泽兰这样只是幼时给了她一块玉料便撒手不管的情况,现在肯定也不会再多看一眼。 几乎听得到身后的脚步声,锦衣卫只要闯进那间小院,就会知道他们刚跑没多久,他之前披的那条毯子还留有余温。陆子冈茫然地看着五百多年前的世界,一股无力感从心头弥散开来,令他连呼吸都觉得沉重。 “陆大哥……你先走吧……”夏泽兰气喘吁吁地低声说道。她冰雪聪明,知道定是宫中出事了,锦衣卫来找的肯定是她,而不是才刚刚进京的陆子冈。夏泽兰觉得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不禁凄然。 也罢,他们今生本就是有缘无分。 夏泽兰想了想,把一直抱在怀里的锦盒递还过去。幸亏她今晚一直抱着它没松过手,所以才会一起带出来。“陆大哥,这对手镯……还是还给你吧……”她的声音中带着极度的不舍,她无比喜欢这对雕琢精致的玉镯,更喜欢这双玉跳脱中所蕴含的情意。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可是此时此刻,她不得不让自己硬下心肠,只能暗叹一声造化弄人了。 感到锦盒被人接了过去,夏泽兰垂下头,不想被对方看到自己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可是她却在下一秒发现自己要收回的双手被人死死握住了。 陆子冈从锦盒中把那对玉手镯拿了出来,动作迅速地往她的两只手腕上一套,纤细白皙的手腕上戴着那对镂空连理枝玉镯,更是衬得她那双并不算柔嫩的手如同珍宝般娇贵。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看着夏泽兰惊愕的双眼朝他看来,陆子冈伸手抹去她眼角溢出的泪滴,低声询问道:“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离开这里?” 他不想让历史重新上演,他要赌一次。 夏泽兰不知道陆子冈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却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明明已经知道锦衣卫的马蹄声如迅雷般疾驰而来,她的心却平静了下来,不管结果如何,这双玉跳脱已经抚平了她心中的不甘。 她静静地看着年轻的琢玉师从怀中掏出一个罗盘,拉着她的手按在罗盘上,然后罗盘便发出了夺目的白光。 五 三青和鸣鸿正在哑舍的店铺中大打出手,鸣鸿不想闷在那狭窄的黑屋子里,便把锁打开了从哑舍的内间飞了出来,而三青自是勃然大怒。自从鸣鸿来了之后,它觉得自己就被赋予了一项看管鸣鸿这小子的艰巨使命,此时见它要逃走,自然紧追不舍。 两只鸟又掐成一团,好在它们都有灵智,知道哑舍内的古董价值连城又不好惹,所以非常克制,倒没碰坏什么东西,但看起来却是惊险非常。 “砰!”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让两只鸟都吓了一跳,赶紧分开,却见突然出现在哑舍店内的陆子冈单膝跪地,正是他刚刚一拳砸在了地面上。 三青落在陆子冈的肩膀上,小脑袋安慰地蹭了蹭他的脸。 陆子冈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冰凉的地面上,抚摸着三青柔软的翎羽,平复着心中的哀恸,许久都没办法冷静下来。 罗盘根本无法带着夏泽兰一起回到现代。 他无法想象她是如何眼睁睁看着他消失的,他的身体变得半透明,她虽然讶异,但依旧欣喜地看着他,为他可以逃脱而高兴着。而他却毫无办法,无论他怎么去抓她的手,最终也只是从她的腕间交错而过,别说那温暖的手,就连那冰凉的手镯都没有碰触到。 陆子冈就那么默默地呆坐了许久,一直到天色光亮,隔壁报刊亭的老大爷拧开了广播,字正腔圆的播报员在念着清晨的新闻。 “昨日北京燕郊发现一座明朝古墓,出土了若干件珍品,其中有一对镂空连理枝玉手镯,其内侧有清晰可见的子冈款,被专家初步认定是嘉靖年间著名琢玉师陆子冈难得一见的玉镯雕品……” 陆子冈从迷茫中惊醒,连忙跌跌撞撞地站起身,从柜台里翻出手机,上网调出这一则新闻。当他看到那对手镯的照片时,不禁跌坐在了椅子里。除了因为埋在土中而产生的沁色,那款式纹路大小,无一不和他昨日送出去的那对玉跳脱一模一样。 他抱着头低低地笑出了声,没有管三青在他身边关心地跳来跳去。 他没有改变历史吗? 不,某种程度上,还是改变了。 只是……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第66章蘅芜香 一 窗外漫天飞雪,古朴的丹房内却温暖如春。 老板坐在一座半人高的丹炉前,聚精会神地盯着丹炉下的火候。他靠得极近,火光映照着他的脸颊,若是换了旁人早就热得受不了了,但他的脸上却一滴汗都没有流下。 一只白皙的手从他的背后探了出来,揽着他的脖颈往后拽了拽,一个略带忧心的声音传来:“不要靠得太近,万一烧伤了如何是好?” 老板眨了眨眼睛,拍了拍那只攀在他肩上的手安慰道:“无妨,又不会感觉到痛。” “就是因为你感觉不到痛才有问题。”一张戴着半截银质面具的脸从阴影中显露出来,虽然只有半张脸露在外面,但依旧可以看得出来对方那直挺的鼻梁、两片薄厚适中的唇和线条优美的下颌。 对方的声音也悦耳动听:“为什么人会感觉到痛呢?就是因为能感受到痛,才会保护好自己,下次不会再做伤害到自己的事情。例如被刀剑伤害到,下次再遇到刀剑及体的时候,就会提前躲开。曾经被火灼痛过,就会在用火的时候离得远一些。你这样感觉不到疼痛,等被火烧焦了你手指头的时候就晚了。” 老板无奈地用手按了按两眼之间的睛明穴,随着抛掉了为大秦复辟的包袱,扶苏越来越适应这个社会,他的性格也越来越开朗了起来。然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会教育人了,而且也越来越话痨了。 一年前离开哑舍的时候,他确实是想把自己的身体换给扶苏,但后者又怎么可能同意?最后商量了一下,扶苏便把身体换给了医生,魂魄依附在水苍玉之上,由他带着去寻找合适的身体。当然,这种过程中,有七成的几率是魂飞魄散。 也许真的是机缘,没过多久就让他找到了一个死于交通意外的年轻男子,可惜脸部被烧伤了一部分,并不算完美无缺。不过扶苏也不是拘泥于皮相之人,只是平日里需要戴着半截面具,以免吓到其他人。 扶苏成功地借尸还魂之后,因为这具身体并不像附身医生那样合适,还时不时会有灵魂和身体的排异反应,所以这大半年来,老板一直在给扶苏炼制丹药,期待可以顺利地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师父还在就好了。”被强迫着往后坐了半米,老板看着烟火缭绕的丹炉,不禁喃喃自语。他自幼和师父学的并不是炼丹,更多的是诸子百家,若是师父在这里,说不定还能炼出长生不老药来……老板想到这里自嘲地一笑,就算是师父仍在,估计也炼不出来了。如今天地之间灵气稀薄,那些远古时代的灵草灵药早已绝迹,又上哪里去凑齐丹方上的那些药材?他走遍了名山大川,也就找到了几种勉强可以入药的,还失败了好几炉。 “无妨,这一炉若是再失败的话,你就陪我去各地走走,我这个身体至少还能撑个三五年的,我已经很满足了。”扶苏盘膝坐在老板身旁,伸手抚平了他眉间蹙起的褶皱,语气温和。 这样平静祥和的生活,是以前他完全不能想象的,他故意语气轻松地说道:“之前为了不让那臭小子的工作丢掉,我忙活了一年,实在是太累人了。这具身体的家世好像不错,而且也不用工作……你可以出国吧?陪我去世界各地转转吧。 “况且我看那历史书记载的,后来的明朝清朝实在是太不像话,那姓朱的居然让外族入主了中原,而那满族更是离谱,最后居然还被那弹丸之地的蛮族入侵,许多宝贝都被抢走了!我们去世界各地的时候,也要想办法把它们都弄回来。” 老板这回倒是没有嫌弃扶苏的话痨,他看着丹炉下面跳跃的火光,一时间默然无语。 扶苏也没有再言语,他拢起双手,静静地陪在老板身边。他只是从历史书中看到了那些片段,而他身边的这个人却实实在在地经历过那些动荡的年代,扶苏简直不敢去细想,这人究竟是怎么熬过这两千多年的。 丹房内一直寂静无声,直到丹炉内发出一声爆响,老板才跳了起来,不顾炉盖火烫地掀开来,面带失望地看着丹炉内的一片焦黑。 扶苏却并不意外,他拉着老板的手浸到了一旁的水缸中,让冰凉的水缓解后者通红的手指,口中劝慰道:“别这样,毕之,天命如此,莫要强求。” 老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在水缸中浸了片刻,又被扶苏拉出来细细地擦干,涂上了一层厚厚的獾子油。他的指尖没有痛苦的感觉,却依旧觉得心里有把刀在来回拉锯,痛得他几乎说不出话来。 若是一年前,他也许不会有如此感受,但和扶苏重新朝夕相处了一年,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些回忆又重新找了回来。他是他的君,他理应一直站在他的身后,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更何况,他只是想要活下去,就算是拥有正常人的性命也无妨,毕竟他的扶苏殿下,是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月逝去的。 “我要回去一趟。”老板淡淡地说道。快一年了,当时走得急,怕扶苏灵魂消散,也不知道医生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所以他突然消失了什么话都没留,也该回去打声招呼了。 “回哑舍吗?好,我陪你。” 扶苏暗自松了口气,他就怕毕之又钻牛角尖了。这人的性子看起来极为软绵,但实际上倔得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摸了摸脸上的面具,勾起唇角笑道:“你说我们先去哪个国家玩好呢?喏,要不先就近去趟韩国吧,我去植个皮再整个容,省得戴着个面具会吓坏小朋友。” 老板的嘴角抽搐了两下,扶苏在医院待过一年,知道整容手术也不稀奇,但他委实没想到这大秦皇太子殿下居然如此看得开。 他瞥了眼扶苏那就快及肩的长发,取笑道:“你不是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吗?还想着整容?你先把头发剪剪再说吧。” 扶苏摸着面具的手僵了僵,随即落到老板整齐利落的短发上,好奇道:“毕之,你是什么时候剪的头发呢?民国时期?” “有机会再说给你听,我们收拾收拾回去吧。”老板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我要回哑舍拿一个东西。” “嗯?什么东西?” “一个罗盘。” “……我们出国也用不着罗盘定位吧?现在手机的GPRS导航很好用。” “……那是GPS导航,殿下。” 二 医生从医院的大楼里走出,头顶上冬日难得的明艳阳光让已经习惯了室内光线的他不舒服地眯了一下眼睛。他停下脚步,摘下眼镜按了按鼻梁上的睛明穴。他已经转为正式的医生,刚协助主任做了一场连续十五个小时的大手术,胡乱吃了点东西,在休息室小憩了一会儿,便挣扎着爬了起来。 因为今天是约定好的时间。 医生重新戴上眼镜,拿出手机再次确认了一下自己今天确实轮休,便大步朝哑舍走去。 这次罗盘会不会顺利回到一年前呢?他真的想知道老板被扶苏拐带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一丁点消息都没有…… 啊……居然一晃都已经快一年过去了…… 来到商业街,医生很远就看到了哑舍外面的招牌,和平日里没有什么两样,但他知道,无论他推开那扇沉重的雕花大门多少次,都无法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了。 医生的脚步不知不觉地慢了下来,身体的疲惫令他精神上也难免悲观起来,他有时也不知道自己的坚持究竟对不对,也许老板已经结束了这么多年的等待,和他一直期待见到的人隐姓埋名,去过另外一种生活了。 但是……这并不符合老板的性格,于情于理,老板都应该跟他打个招呼,而不是什么话都没有留下来的不告而别。 就算只能再看一眼也好,就算是不能交谈只能旁观也好,他一定要确定老板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以后再也不见面了也无所谓。 医生再次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加快脚步朝哑舍走去。他深吸一口气推开那扇雕花大门,便见一个人穿着古旧的中山装,正静静地坐在柜台后,听到门响之时抬头朝他看来。 这样的画面,居然让医生有些错愕失神,却在看清楚对方相貌时,又不禁无比失落。 “欢迎……来了啊。”陆子冈收起脸上欢迎光临的虚假笑容,把手中的书小心地平放在柜台上。这是一本古籍,虽然他拥有上一世的记忆,但依旧看繁体古文有些困难。 “来了。”医生也不和他客气,坐在黄花梨官帽椅上,一把抓过柜台上的茶壶,直接往嘴里倒茶水。茶壶里的热茶正好温度适合,让医生有些冻僵的身体缓和了过来。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哑舍之中并未安装空调,却是冬暖夏凉,极为舒适。 陆子冈对医生粗鲁的喝茶习惯嫌弃地撇了撇嘴,心想这货被老板拽在身边培养了足有三四年了,怎么就没熏陶出来半点温文尔雅的气质呢?好歹像他这样装也能装出来个唬唬人的模样啊! “啧,没老板泡的好喝。”医生一点都不知道陆子冈心中的吐槽,一口喝完茶壶里的茶水,还咂吧咂吧嘴评价了一番。 陆子冈黑线了一下,决定不和这货一般计较。他把线装书收入锦盒之中,又摸了摸胸口衣服下面的长命锁,平静地宣布道:“对了,我以后打算不再用洛书九星罗盘了。” “啊?”医生一怔,连忙追问道,“你又找到更靠谱的罗盘了?这可好,省得我们在各个朝代晃悠了。喏,虽然能看到以前的老板很不错,但不能上前打招呼也很痛苦啊!” “没有其他罗盘。”陆子冈回过身看着医生,坦然道。 “……那有其他方法可以找到老板的下落?”医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感觉到陆子冈今天的态度有些奇怪,导致他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僵硬。 “没有。”陆子冈摊了摊手,表示自己很无奈,“其实从一开始想要去找老板回来的念头就不对,老板给我的留言是让我帮他看店,根本没必要非要去找他回来。” “……这不是实话。”医生收起了笑容,用看透视图的锐利目光审视着面前的陆子冈,“你做了什么?” 陆子冈抿紧了唇,想起了那双他精心雕琢的玉跳脱,现在说不定就在某个研究古物学者的案头上,最终的归宿就是某个博物馆的展柜之中。他的眼前不断出现那张俏丽容颜最后看向他的微笑,就像是镌刻在他的心间,永远都难以磨灭。 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但他觉得自己宁愿忘记。 真是可笑,他本是想解除缠绕在脑海间的前世怨念,结果好像反而作茧自缚了。 “我没有做什么。”陆子冈深吸了一口气,难得地规劝道,“你不是也转正了吗?心胸外科的负担和压力有多重,我即使没经历过也能猜得出来,这一个月以来你都没来哑舍几次。你看看你的脸色,估计在医院里,你更像是个重病患者。忘掉老板,好好生活吧。他几乎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依我看根本不用担心他的。说不定哪天,他就若无其事地回来了。” 医生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这双即使是切割人体最重要器官的血管时都稳定不会出错的手,此时居然在微微颤抖。 陆子冈其实有些不理解医生的坚持,不管在前世还是这辈子,他所接触到的老板,都是让他仰望的存在,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与救赎。 “不是的。” 医生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陆子冈愣了一下,下意识地问道:“不是什么?” 医生握紧了还在颤抖的双手,不知道如何表达心底泛起的情绪。 那个人独自坚强地活了两千多年,虽然看起来像是无所不能,但事实上内心无比脆弱。尽管一直以来寻找扶苏转世是老板能熬过来的原因,但那个人从心底里爱着那些拥有着各种喜怒哀乐却无法述说于口的器物。 如果……如果连哑舍都能托付给旁人,那么就说明他真的舍去了一切,很有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那个人……其实根本如同那些不能说话的古董一般,即使有再多的苦痛和哀伤,都只会埋在心里,不会宣之于口…… “不是你想的那样。”医生重新抬起了头,这回说话的声音大了许多,带着坐立不安的焦虑。 他总觉得老板不告而别,会陷入极大的危险之中,又或者若是那扶苏出了什么事情,老板可能都不想继续活下去了。那个人本来就有着厌世的念头……医生越是想得多,就越发焦躁,但当他接触到陆子冈茫然的目光时,不禁颓然。 这个人根本不了解老板,没法交流啊!想起陆子冈居然想东想西地拒绝去寻找老板,医生忽然气血上涌,恼羞成怒地站起身一拍柜台,毫不客气地质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老板?是不是老板不在了,你就可以把哑舍里的古董都私吞了?” 陆子冈英俊的脸容一变,目光立刻凌厉了起来。 这简直就是对他的侮辱!若不是老板亲自留信让他过来照顾哑舍,他又怎么可能辞去国家博物馆那边待遇优渥前途无量的工作?这个人又有什么立场来指责他? 医生话一出口,便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只是看着陆子冈抿紧了唇,脸色煞白浑身怒气地一言不发,他也一时找不到圆场的话。 就在这气氛无比尴尬的时候,雕花大门“吱呀”一声开启。 一个嘶哑的声音带着笑意地传来:“哎呦,这都在吵些什么啊?谁要把哑舍私吞了?求都转给博物馆啊!跪求啊!必须跪求啊!” 医生抬手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叹了口气道:“都是我口不择言,馆长大叔你就不要添乱了。话说你不是去昆明疗养去了吗?病好回来了?要不要去医院那边我再给你安排个检查?” 进来的正是许久都没来哑舍的博物馆馆长,这位大叔看起来又比年前苍老了些许,他这回换了一根鸡翅木龙骨拐杖,倒是有几分旁人所不能及的风雅气度。 “腿脚的老毛病了,不用费心了。”馆长笑呵呵地说道,金丝边眼镜因为他的抬头而反射出一道诡异的光芒,只听他朝柜台后的陆子冈笑问道,“小陆,怎么变成你看店了啊?老板呢?来,给叔我掰扯掰扯。” 陆子冈的脸色因为馆长的打岔,缓和了一些,但他还是看着医生,目光淡淡的。 医生知道今天有这馆长在,是别想再探讨罗盘的事情了,况且他的精神状态确实也不好,再待下去恐怕要得罪到底了,只好叹了口气道:“我改日再来,那件事我不会改变主意的。”说罢便丝毫不停留地转身离去。 “咦?哪件事啊小陆?快说说!”馆长大感八卦,一迭声地追问道。 陆子冈盯着木雕窗格外医生的身影在街角隐去,藏在柜台下一直紧握的拳头才慢慢松开。 他低头看着掌心被指甲刺出的半月形痕迹,淡淡笑道:“没什么大事,真的,马上就能解决好。” 三 “毕之,有没有可以让人遗忘记忆的东西?”扶苏把身上穿着的长袍脱下,换上出门穿着的衬衫牛仔裤,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有很多,但一般都是让人把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如同初生的婴儿一样。这种我很少用,更像是害人。”老板淡淡地说道。他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本来想帮扶苏穿衣服,但后者却拒绝了。想想也是,他的殿下虽然这一年足不出户的时候都穿长袍,但之前也算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了一阵,怎么可能不会穿现代的衣服? “那有没有可以让人保留大部分记忆,只是专门忘掉生命中出现过的一个人?”扶苏慢悠悠地扣着衬衫上的扣子,他的动作轻柔利落,从头发丝到指尖都流露着让人赞赏的优雅。 老板眯着双眼想了想,这才诚实地说道:“确实有,在蘅芜香中混入某人的发丝,点燃后让人嗅闻,便可以在这人的记忆中抹去那人的痕迹。” “蘅芜香?”扶苏挑了挑眉,“这又是什么香?居然还有如此功效?”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老板抑扬顿挫的声音回荡在丹房之间,像是在言语间回忆着什么,半晌后淡笑道:“这首诗所描写的绝世美人,就是汉武帝的李夫人。” 扶苏已经熟读史书,闻言笑道:“就是那个病死前不让刘彻见到她病容的女子,之后引得见遍天下美色的汉武帝对她念念不忘,倒是个有手段的。” “正是那个李夫人。她死后,汉武帝偶然间梦见她入梦,赠予他蘅芜香。汉武帝醒后遍寻不着,却闻到一阵香气,芳香经久不息。 “其实那并不是汉武帝做梦,而是卫皇后为了让汉武帝忘记那李夫人,特意点燃的蘅芜香。只是那李夫人算无遗策,又怎么可能让卫皇后得到自己真正的头发?汉武帝经过此梦,反而对其越发思之如狂。” “真是可以让人脑补一场跌宕起伏的宫斗剧。喏,这么说,你也有那蘅芜香?” 老板走过去替扶苏整了整领子,又把手边的羊绒衫递了过去:“我也只有那么一小块蘅芜香而已,时间长了也已经成了粉末状。以前若是想要谁忘记我,便给他燃上一炉蘅芜香,同时我自己闻着配好的蘅芜香丸就不会受影响。” 扶苏摸了摸自己及肩的头发,半真半假地取笑道:“真是难办呢,我这个身体的头发就算混入蘅芜香中给你闻,也不是我真正的身体,你也忘不掉我啊。” 老板笑得更假,他还能不知道扶苏的心思是什么?他既然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自然就是警告他不许给他自己用罢了。老板伸手把扶苏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又把他过长的刘海梳了下来,挡住烧伤的那半边脸。 灼热的视线一直存在,老板轻叹了口气,迎着扶苏认真的双眸,只好承诺道:“我知道你的顾虑,放心,我不会再燃蘅芜香的。” 扶苏满意地笑了起来。他真的是怕老板会做出什么以命换命的举措,最后给他点一炉蘅芜香,让他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对于某些人来说,遗忘也许是个很好的选择,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免就太不公平了。 打着自认为对其他人好的旗号,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替他做出决断,这根本就是好心办坏事。 一肚子闷气的医生回到家后就倒头大睡,一直睡到下午才清醒,一起来便开始面壁思过。 这是他最近才养成的习惯。重回自己的身体后,虽然被扶苏的灵魂占据了一年的记忆还在,但因为并不是他亲身经历的,所以必须要不停地回放才能加深自己的记忆。而且他没料到扶苏的手术技巧居然比他还高出许多,这一年中连续做了好几个大手术,甚至还有机会参加了一个心脏移植手术。也正因为之前扶苏的优异表现,他才能转正得这么顺利。 他重回自己的身体以后,在家里的抽屉里,找到了扶苏留下来的字条。对方诚恳地对于夺舍一事道了歉,并且还说这些手术技巧就算是鸠占鹊巢的补偿,当然,还附有数额激增的银行卡存款…… 为了融会贯通这些技巧,这半年来,他要付出的更多,不仅是一些深奥的专业知识需要学习,手术技巧更是需要不断锻炼的。 所以他经常坐在床边,对着家中那一片白花花的墙壁,反复地在脑海中回放自己的记忆。而现在的他却是要反思今天失控的情绪。 对着墙壁发呆了半个小时,医生总结出他最近应该是压力太大了,必须要出去吃一顿大餐才能减压,便立刻换了衣服去商业街吃了顿自助。只是他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胃口总是不好,以前这种时候,他总会先跑去哑舍把老板拖出来一起吃,尽管老板吃的并不多,但有个朋友陪伴,可以倾听他牢骚抱怨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翻了翻手机通讯录,发现他的同事们基本上都在医院值班,不值班的也忙着补眠,没有人有空。 食不知味地吃饱肚子,医生下意识地又溜达到了哑舍的门前,等到他推开雕花大门,看到陆子冈意外的目光,才暗骂一句“习惯的力量真可怕”。 他们早上才刚吵过架,也许那种根本算不上真正的争吵,但医生觉得还是不能这样僵持下去,率先走过去坐了下来。他自来熟地从架子上捞过一个茶盏,随意地用手擦了擦,拎起柜台上的茶壶便给自己倒了盏茶。 陆子冈的嘴角抽了抽,医生手里拿着的是北宋建窑兔毫盏。兔毫盏的釉面颜色是黝黑如漆,光泽莹润如同墨翠,釉面上布满均匀细密的筋脉,犹如兔子身上的毫毛一样纤细柔长而得名,其中又以医生手中的这种银兔毫最为名贵。 这种茶盏是在宋朝时期点茶所用,根本不是用来泡茶的。但他也知道跟医生这种人讲古董根本就是对牛弹琴,只要不打碎就行了。陆子冈瞥了他一眼就继续专注于自己手中的活计。 “在做什么?”医生喝了几口温茶,解了腹中油腻,更是缓和了心中烦躁。他本来就脸皮够厚,此时见陆子冈都没搭理他,反而凑上前去,全当上午的事情没发生过。 陆子冈却没他这么粗的神经,硬邦邦地说道:“打香篆。” 医生发现陆子冈放在面前的香炉并不是老板经常用的那尊鎏金翔龙博山香炉,而是一个开口很大的莲花造型的青瓷小香炉。 医生扫了一眼店铺的摆设,发现不光那尊鎏金翔龙博山香炉不见踪影,还有几个很眼熟的摆件和古董都不见了。他忍不住追问道:“那尊博山炉呢?怎么不用它?” 陆子冈眼皮都没抬一下,冷冰冰地说道:“放心,我可没胆把它们都卖了。”等他说完,连他自己都觉得语气不对,但又不知道怎么补救。他一直都是在和古董打交道,根本不用理会什么人情世故,所以今天上午被医生质疑的那一句,才让他非常在意。就像一根刺一样,不知道怎么拔出去,不拔又刺得他生疼。 医生却是在工作中见惯了各种无理取闹的患者和家属,陆子冈的这点别扭脾气对于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不过陆子冈不回答,医生也慢慢地回想起来,好像之前有一次他来哑舍的时候,就看到陆子冈收起了几件古董放进了内间,想必也是怕能力不及老板,压制不住这些古古怪怪的家伙们。 八成那个博山炉老祖宗,现在正在阴暗狭窄的锦盒里气得直冒烟吧! 医生心底吐槽得自娱自乐,一边看着陆子冈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包象牙白色的香灰铺在青瓷香炉里,一边掏出手机来搜索香篆。啧,这都信息社会了,谁还非要求别人解释专有名词啊?很快,医生浏览了一下网页,就看到陆子冈压平了香灰之后,从锦盒里取出了一排十二个莲子形状的青瓷小香罐。 这些小香罐每个大概只有大拇指的一个指节那么高,圆滚滚的特别可爱。陆子冈取来一个同款的莲花瓣形状的青瓷香碟,开始用紫铜竹节香勺挨个从香罐取香粉,取出每种香的份量都不一样,多的有小拇指手盖那么大,少的只有一小撮。 医生想起来,他以前也见老板取过香粉,但是却没看他打过香篆,当时老板就说过,在汉代的时候还没有线香,只有香料磨成的香粉。看这青瓷的香道用具应该至少是北宋年间,但看陆子冈取用这香粉的珍惜劲儿,恐怕这些香粉是上了年头的。 因为香粉都是粉末状的,陆子冈生怕吹散了香粉,便屏气凝神,一脸严肃。 医生也被他的表情感染,大气都不敢出一口,但随着一个个香罐被打开,鼻尖流动着或轻柔或香甜或肃穆或悠远的香气,他不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此时,陆子冈的香勺停在了最后一个香罐处,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得到这个香罐的盖子上贴着一个细小的封条。他犹豫了许久,抬眼看了下面前的医生,过了半晌才坚定信念,伸手旋开了这个香罐。 他用香勺在罐底刮了好一会儿,才掏出少得可怜的一点点,放入香碟中。随后又趁医生低头刷网页的时候,从锦盒中拿出一小根头发,用香剪剪成一截一截的,也混在香粉之中。 十二种香粉在香碟中混合,陆子冈拿出一个刻着镂空篆体福字的紫铜香篆印,轻轻地放在了铺平的香灰上,随后把配好的香粉用香勺放在香篆印上,再用小香铲把香粉细心地铲到镂空的福字之中。最后把香篆印小心地拿开,一个端正的福字便出现在香灰之上。 “咦?好像挺简单的嘛!”虽然已经在手机上看过打香篆的过程,但亲眼见到就是不一样,医生见陆子冈做得熟练,不禁有些手痒。 “没那么简单,拿香篆印的时候手不能抖,否则香篆字如果断了的话,这一次就不能烧到底了。”看着那个完美的福字,陆子冈心情也好转了许多,便开口解释道。 其实打香篆也是一种锻炼手的稳定性的训练方式,越是线条繁复的香篆印,就对打香篆的人要求越高,否则细细的香篆字断掉一点,都会前功尽弃。陆子冈当年为了锻炼自己修复书画的手不会抖,打香篆了很多次。但他旋即看了眼脸上写满得意的医生,这才想起对方的职业,便不再多话。 医生笑嘻嘻地刮了刮下巴,和心胸外科的他来比谁的手稳?这不是开玩笑吧? 陆子冈拿过一旁的线香,从长信宫灯那边借了火,点燃了香炉里的香篆字。一缕氤氲的烟升腾而起,缓缓地在空中打转、腾移、跳跃、回旋……就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在操纵着这烟气,让人不由自主地把视线凝聚在其上,看得如痴如醉。 陆子冈拿过一旁的香炉盖子,把香炉盖上。这个香炉的盖子是莲蓬形状,正好每个莲蓬中间都有一个孔,烧造得精致细巧。更兼因这香炉用的时间颇久,那些孔眼处还有些被香薰黄的痕迹,看上去更像是莲蓬的尖尖,惟妙惟肖。香炉的盖子盖上之后,烟气就没有那么浓重了,分了若干缕,丝丝绕绕地冒了出来,很快就散发在空气之中。 很快,一股说不出来的香气渐渐地随着这烟气四散开来。医生也是闻惯了奇楠香的人,但此时竟觉得,这股香气像是勾动着他内心深处,一时间竟是痴了。 陆子冈拿起一个香丸凑在鼻尖处嗅闻着,状似不经意地询问道:“你有什么想要忘记的吗?” “忘记?”医生觉得平时绷紧的神经都因为这香气而放松了下来,一时浑浑噩噩的,也并不觉得陆子冈的这个问题突兀了。他倒是很认真地想了想,才道:“确实是有想忘记的啦,例如我父母的惨死、亲戚的挤兑,要知道我在小时候,几乎每一两年就要换个人家收留呢……”医生说着说着,像是深藏在心底的负面情绪都被勾了起来,单手按着额头想要把那些回忆都重新塞回去,“咦……奇怪……我怎么感觉闻到了一股蛋白质燃烧的味道……” 陆子冈看着医生陷入了沉默,随后又沉沉地在柜台上睡去,不禁叹了口气。 “你鼻子可真灵,我在蘅芜香里加了老板的头发。忘了他吧……忘了他对你比较好。人过分的执著,并不是一件好事。况且这事老板以前常做,估计他若是能回来,肯定也会这样对你做的。我只是替他做了该做的事而已。顺便清理一下你不想要的记忆,作为补偿吧……” 陆子冈闻着手中的香丸,喃喃地自言自语,其实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他也有想要忘记的人,但可惜他没有对方的头发。 他知道医生这样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会越来越失去正常的生活,甚至连工作都做不好。 这样不行,医生的工作是救死扶伤,手的一次颤抖也许就会失去一个人的生命。今天的吵架就已经出现这样失控的苗头了,长此以往,迟早会出问题。 这样的话,还不如让他来替他下决心。 他和老板本来就是两条平行线,即使命运的捉弄让他们偶然间交汇,也是时候各自远去了。 陆子冈闻着手中的香丸,自然是不受屋中点燃的蘅芜香影响,但这时,他却已然有些后悔。 他是不是……做错了呢? 罢了,就算是错了,也无法挽回了…… 哑舍的店铺之中,蜿蜒盘旋的香线无声寂静地弥散着,清冷,孤寂…… 第67章涅罗盘 一 三青用尖尖的嘴喙慢条斯理地梳着身后的翎羽,时不时看一眼悠然停在房梁上的鸣鸿,全然没把在房间中愁得团团转的陆子冈放在眼里。 陆子冈这一年间,最先开始的时候是拼命地演算洛书九星罗盘究竟是怎么运转的,之后起了其他的心思,按照前世的记忆开始练习琢玉技巧,而现在,因为放弃了用罗盘寻找老板,也没有了医生经常过来串门,闲下来的陆子冈才想起来应该抽空检查一下哑舍里面的古董,该晒的就要晒晒,该防虫的就要换樟脑丸,该除尘的就要擦擦灰什么的。结果这么一大扫除,就发现了严重的问题。 放织成裙的房间里,只剩下了那个小叶紫檀的立式衣架,本应该挂在那里的织成裙已经杳无踪迹。 若是其他古董,陆子冈可能还会以为是被老板收起来了,或者是被老板卖给了有缘人,可是他分明记得他和医生穿越回唐朝见过安乐公主李裹儿之后,来到这个房间看过那件冠绝古今的织成裙。而现在却只剩了一个空空的衣架子! 陆子冈犹如困兽一般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在眼角余光扫见了三青后,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冲过去摸了摸它的背脊,尽量放轻了声音问道:“三青啊,你有没有看到这里的织成裙?喏,就是用很多鸟的羽毛做的一件裙子。” 三青无辜地摇了摇头,它自然是知道那件裙子的,不过它一向厌恶人类用鸟类的羽毛做装饰,也就一直看不惯这件织成裙,极少进来溜达,所以也不知道这裙子什么时候不见的。站在房梁上的鸣鸿见陆子冈疑问的目光朝它投射过来,也连忙摇了摇头,它虽然也是不一般的傲气,可是成天和三青打架打得它的毛都快秃了,此时人在屋檐下,又怎么可能不低头? 陆子冈的浓眉深深地皱了起来,医生从不进哑舍的内间,天天来的画师也不会任意动其他房间的古董,那么……这织成裙是被人偷走了?究竟是谁有此能力?哑舍里居然还能丢东西?简直闻所未闻啊! 揉了揉酸痛的额角,陆子冈觉得自己这一年过得实在是糟糕透了。果然只有老板才能管得了哑舍,他现在都不敢详细去检查哑舍究竟有多少古董不见了,又或者他即使检查了也查不出来,他又没有哑舍内所有古董的清单。 鸣鸿在房梁上歪着头站了一小会儿,却忽然像是似有所感,张开翅膀从房间里飞了出去。三青这回却并没有追过去,而是目送着它飞出了哑舍,轻轻叫了两声表示这呆鸟终于走了,它很满意。 陆子冈也没想拦鸣鸿,本来这小赤鸟就是自己飞过来的,这会儿自己飞走了,是不是感应到他的主人回来了? 站在本该挂有织成裙的小房间里发了一会儿呆,陆子冈又在哑舍之中把能找的地方都翻了个遍,也没有翻到那件织成裙,只能垂头丧气地走出里间,却在绕出屏风之后看到了一个他完全意想不到的人。 “老板!你回来了?!”陆子冈站在当场,无比震惊。 老板坐在柜台里,正捧着一把明朝的紫砂供春壶暖手。他的神情柔和淡漠,动作悠然平静,与他之前多少岁月中日日所做的一样,就像从来没有离开过。见陆子冈从里间走出,他便勾唇露出一个浅淡的微笑,点头应道:“我只是回来拿个东西,辛苦子冈你了。” 陆子冈的脸色数变,最终还是轻吐了一口气,喟然叹道:“老板,子冈有负所托。” “先坐吧。”老板却并未在意,示意陆子冈坐下,翻出两盏紫砂杯。扶苏回去找胡亥了,所以他倒是有时间听陆子冈说下这一年来的情况。 陆子冈坐下来先是喝了杯热茶定了定心神,然后把自己擅用洛书九星罗盘的事情交代了一下。 “哦?我正是为了拿那个罗盘而回来的,你们倒是胆子大,也不怕穿越过去之后回不来。”老板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说说,你们都去了哪些朝代?” 陆子冈老老实实地把这一年来时空旅游的行程从头到尾说了个遍,连最后他去找夏泽兰的经过都没有漏下。事实上陆子冈在内心积累了许多压力,不知道该找谁去倾述,老板适时的出现,让他彻底松了口气,也顾不得有什么后果了,便一股脑地全说了出来。 老板看到陆子冈说完一脸忐忑不安的神情,也就没有再苛责于他,反而微微一笑道:“若不是我回来,你是不是这个月还要再去明朝一次?” 陆子冈一怔,他本想摇头否认,但在老板灼灼的目光中,无法说谎,只好艰难地点了点头。确实,他不能接受之前的那个结局,他若是早一点就直接带夏泽兰离开京城呢?是不是就能躲开锦衣卫的追捕?又或者他早一点与夏泽兰相遇,彻底劝她离开尚膳监……陆子冈没办法不让自己这样想,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都想继续尝试。 “痴儿,若是洛书九星罗盘如此好用的话,那我为何不用?”看着陆子冈的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老板不由得苦笑道,“我自从得到洛书九星罗盘后,便不断地穿越回扶苏死前的那段时间。可是不管我用罗盘重返历史多少次,就算救活了扶苏,很快他也会因为其他事情而死去。这是完全无法改变的,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陆子冈忽然想起之前他和医生在戚少将军的军营里,医生救治了许多兵卒,其中大部分的人都因为随之而来的战事很快阵亡,当时他也没有多想,难道原因真的是历史的不可逆性吗? “我总以为是自己做得还不够,总觉得自己下一次会做得更好。”老板低头看着手中茶杯里轻轻摇曳的茶水,言语中有着说不出的苦涩,“可是看着他一次次因为各种原因在自己面前死去,就像是一个永远都无法醒过来的噩梦,最终我只能无奈地屈服,把洛书九星罗盘封存起来,再不动用。” 陆子冈面色苍白,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天真。 是的,历史永远只是历史,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即便他再怎么付出努力,也都无法挽回了。 陆子冈发了会儿呆,最后用手抹了抹脸,颓然道:“老板,我可能还做了一件傻事。”说罢便把自己对医生用了蘅芜香的事情说了出来。他没法隐瞒,也没有太过辩解。陆子冈隐约觉得自己前段时间的精神状态有些危险,也许是坐拥众多稀奇古怪的古董,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轻易穿梭古今,可以随意地掌控别人的命运,让他产生了一种无所不能的错觉。他也是普通人,无法在强大的诱惑面前把持自己。 还好老板及时地回来了,否则他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令他更懊悔的事情。 陆子冈一边说,一边注意着老板的神色,却并未发现任何端倪,老板甚至连眼角眉梢都分毫未动。 “哦,这样也好。”等陆子冈说完,老板便缓缓地点了点头,“这样也好,医生他应该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了。就算你没有用蘅芜香,我也会给他用的。” 陆子冈闻言,终于松了口气,悬着的心又重新地落回了肚子里。他就说嘛,老板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不知道用过多少回那蘅芜香了,没见那香罐中就只剩下那么一点点香粉了吗?这次自然也和以前那么多次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老板还如平日般微笑着,把手中的茶杯送到嘴边,入口冰凉的茶水却让他的眉心一皱。 默默地把冷涩的茶水咽下喉咙,老板无奈地笑了笑。 原来他虽然不再能感受到伤痛与否,但却依然能分辨温暖还是冰冷…… 二 扶苏从大门口的地毯下方摸出了备用钥匙,打开了公寓的大门。在门开的那一刹那,扶苏忍不住用手摸了摸被脸上半边刘海挡住的烧伤位置,指尖下接触到的都是凹凸不平的触感。他并不是一个在意外表的人,但此时也不禁想到若是胡亥看到他这个陌生人,会不会认出他来。 其实扶苏一点都不喜欢自己这个幼弟,自小就被父皇别有用心地宠坏了,长大之后又篡夺了他的皇位,虽然都是赵高教唆造成的,但他因此而死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只是他现在连复辟秦朝的执著都放下了,对这个血脉相连的弟弟又有什么不可以原谅的呢? 毕竟,已经是两千多年过去了,不是吗?连记忆中的那个大秦都已经灰飞烟灭,又有什么可以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只有寥寥数人矣。 公寓里面一片寂静,扶苏已经闻到了一股许久没有人居住的霉味,他试着开了开门口的灯开关,灯却没有亮。应该是很久没有交电费,被掐断了供电。扶苏皱了皱眉,发现屋中的灰尘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客厅的窗户并没有关紧,靠着窗户的地板有被雨淋过泡涨了的痕迹,也是屋中这股霉味的来源。 看起来,胡亥已有好几个月都没有回来过了。 扶苏走到桌边,上面还有燃了一半就被熄灭的月麒香香篆,但吸引他注意力的,却是桌上有一个方块形状的痕迹,这里与旁边落灰的薄厚程度完全不一样,就像是原来有什么东西放在这里,之后又被人拿走了。 屋里没有任何字条或者其他信息,柜子里的衣服都在,没有被人收拾过的痕迹,甚至连床上的被子都没有叠起来。门口胡亥出门经常带的黑伞少了一把,整个房间就像是主人只是随意地出了趟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一样。 扶苏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胡亥不用手机,他也不知道如何去联系对方。只有这种时候,他才会觉得现代社会的各种通讯手段有多么先进,若是换了古代,几个月没有音讯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又怎么会觉得一时之间联系不到这么难熬?也不知道胡亥这一年来是怎么过的……想到这里,扶苏不禁对自己不告而别有了些歉疚。 正在这时,扶苏听到了扑棱棱的展翼声,循声看去,就见小赤鸟从客厅窗户的缝隙钻了进来。扶苏立刻迎上去问道:“鸣鸿,你的主人呢?” 鸣鸿歪着头看着突然出现在家里的陌生人,并没有冲上去啄两口。它急忙挥舞着翅膀在屋里绕了一圈,没有看到主人的身影,不禁焦急地哀鸣起来。 扶苏一见鸣鸿这样的反应,心下一沉,胡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连鸣鸿都没有带走? 三 胡亥压根不知道在千里之外,有人正为他的安危而担忧着,他现在正站在一间质朴古意的庭院中,仰头凝望着璀璨的星空。 一件狐皮大氅轻轻地搭在了他的肩头,胡亥收回的目光落在了立于他身后半步的男子身上,赤红色的眼瞳中依旧闪烁着不可思议的神色。 拘谨地半弓着腰,永远地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身后,从不妄言,总是把他放在心尖上伺候,最后还因为误会而被他亲手杀掉的那个人。 已经很久远的记忆依然十分鲜明,那是因为胡亥永远不会忘记当他得知自己是误会了孙朔时,赵高那一脸淡然的解释。 哈,说什么那是给他上的第二节课,教会他如何分辨忠诚还是奸诈…… 是的,他又怎么会忘记,他随后所有的内侍全部都叫着和这个人一样的名字,是因为他生怕自己会忘记所犯过的错误…… “孙朔……”胡亥闷闷地唤道,却知道眼前的人并不是真正活着的,而是因为魂魄依附在了那枚铜权之上,又被赵高所捡到,用傀儡之术做出的一个人形傀儡。 “臣在。”孙朔低低地应道,声音在夜色下听起来有些虚无缥缈。 “赵高他……究竟想做什么?”胡亥终于忍耐不住地询问道。当时赵高出现在他面前,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一场噩梦,对赵高深入骨髓的恐惧让他下意识地就跟着走了,毫无反抗。 呵,他也知道史书中那些人都是怎么写赵高的,认为他昏庸荒诞,居然胆敢在朝堂上指着一只鹿,说那是一匹骏马。 可也就是这样看似有伤大雅的一个把戏,就让赵高轻易地分辨出朝堂上哪些人是服从他的,哪些人是口是心非的,哪些人是坚决不低头的。这样直白简单大胆的试探手段,更是衬得后世那些拐弯抹角磨磨唧唧的党争都弱爆了! 也由此可见此人的心机和手段究竟是有多么恐怖。 所以当胡亥等同于被软禁在这一处偏僻的山间宅院里时,就更是噤若寒蝉,即使有孙朔在旁伺候得舒舒服服,他也日夜提心吊胆,终于忍不住在此时问出了口。 当然,他问出这问题的时候,也是觉得孙朔其实并不知道答案,他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而已。 结果没想到孙朔沉吟了片刻,居然开口道:“主人他应该是有所图谋。” 胡亥听到本应是自己内侍的孙朔,竟然那么自然地叫着赵高“主人”,当下怒极反笑道:“哦?你都知道什么?说来听听。” “应该是和一个叫‘哑舍’的店有关。”冬夜寒冷,孙朔虽然只是一介傀儡,但依旧拥有着人类的习惯。一阵寒风袭来,他拢着袖筒,缩着肩膀建议道:“小公子,我们还是进屋说吧。” “不用,我披着大氅,你又不怕冷,做什么进屋?我想在外面站会儿。”胡亥冷哼道。有孙朔在身边,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个秦朝的倨傲小公子,就是不想别人舒服。“你继续说,这跟哑舍那家店有什么关系?”难道是赵高发现了老板的身份?胡亥心下一惊,想到下落不明的皇兄,更是焦急了起来。 孙朔见自家小公子并不想回屋,也没有再劝,而是微微向前又迈了半步,巧妙地挡住了夜风吹来的方向,之后才低头缓缓说道:“这要从哑舍的历史说起。” “历史?哑舍不就是那个老板建起来的古董店吗?还有什么历史?”胡亥抬手顺了顺自己被夜风吹得四散的银发,随意地掖在了大氅的帽子里。 “非也,事实上,从甘上卿的师父起,就已经开始收集古董了。相传那道长所在的门派,就是喜好收罗天地间遗留的上古神器。而在炎帝黄帝尧舜禹的传奇年代过后,天地灵气消弭,遗留世间的神器会对凡人产生巨大影响,所以便在中原各处建立了数个宝库,把这些神器都一一封印在其中。当然,神器也只是占了一小部分,许多像我这样被依附了魂魄或者自己滋生了灵智的器物,也属于需要被封印的范畴。”孙朔徐徐说着,语气和声调都如往昔般温和平静,就连说到自己的时候,也没有丝毫波动。 “宝库?”胡亥的注意力立刻被这两个字吸引住,一双赤目无法抑制地放出光芒,“如此说来,确实有道理。上古的那些神器都是极难损坏的,也没道理就忽然默默无闻了。我原以为是因为主人命殒而蒙尘,居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广雅》曰:库,舍也。又有‘厍’,即‘库’之俗音,但读音不作kù,而作shè,与‘舍’音同。”孙朔的声音顿了顿,像是在给胡亥思考的时间,半息之后才缓缓说道,“所以,哑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店名,而是其中一个宝库。” “居然是这样!”胡亥一怔,“我还曾经觉得老板取的这个店名很有意境,因为很有故事的古董们都不能说话,所以陈列这些古董的屋舍才叫哑舍。” “哑字从口,从亚,亚亦声。其中口指发声,亚本义为宫城大内。舍字乃库之意,所以哑舍这个名字在最早的时候,其实是皇帝的内库之意,是指那些宝物在宫城之内才能说话的意思。那些宝物都能说话,可想而知那内库之中收藏的都是些何等宝物。当然,之后还建有数个其他宝库,而随着夏商周春秋战国的朝代更替,哑舍之名也就少有人知了。直到老板的师父又重新做起了收罗古董之事,便把这名字又重新用了起来。”孙朔除了说了自己所知的事情,也难免夹杂了自己的猜测,“也许老板在千年颠沛流离之中,也继承了他师父的意志,才把哑舍当成了古董店开起来掩人耳目。” 胡亥神色莫名地看着身边低头躬身的男人:“孙朔,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 孙朔笑了笑道:“小公子,臣一直都有神智,也活了两千多年。况且古董们也都是很八卦的,尤其那些会说话的。” 胡亥的气息一滞,想到自己就是造成这样的元凶,立时就无话可说。狠狠地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哑舍只是其中一个宝库吧?而且其中的古董还都是没经过封印的,赵高的胃口不应该那么小。那他的目的是什么?想要霸占其他那些宝库?” “这臣却不知。只是想要找到那些宝库,就必须要用到一个罗盘。”孙朔简单地回答道。 “罗盘?”胡亥忽然想起了哑舍里的洛书九星罗盘。 “是的,那个罗盘被称为涅罗盘,传说可以扭转时空,让一个人在灵魂上倒流时间,真正的涅重生。”孙朔说着也不禁有些激动,因为他也是想重生的,想得都要疯了,话语中都带着明显的颤抖,“只是这个涅罗盘因为太过逆天,罗盘针和罗盘被拆开收藏,已经不知道流落何处了。” 胡亥眯了眯双目,觉得哑舍中的洛书九星罗盘也是扭转时空,就不知那上面的是涅罗盘的罗盘针还是罗盘。默默地把这个情报记在心里,胡亥见孙朔不再说什么了,便皱眉问道:“赵高那人想挖宝库,抓我过来干吗?” 孙朔闻言低低地笑了起来:“主人说他既然凑巧地找到了我,便说欠我一次愿望。” “愿望?”胡亥呆呆地看着一直低着头的孙朔终于抬起了头。傀儡的脸色都非常奇怪,虽然相貌隐约还是原来孙朔所拥有的那张脸,但他的皮肤却是青白色的,冷不丁看到就像是看到一具能说会动的僵尸。 “因为我的愿望,就是再回到小公子身边啊……”孙朔依旧是那样柔和谦恭地笑着,但唇角的笑容却勾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四 与此同时,沐浴在同一片星空下的,还有一大一小两个人。 因为身处在四季如春的小院中,汤远就只穿着一个印着钢铁侠的T恤衫,面前铺着一张大大的星图,周围堆着一大摞星象书,正埋头苦学星占学。而他身边的年轻道人依旧穿着那身鸦青色的湖纱道袍,低头沉思着。 “南北两星正直悬,中有平道上天田,总是黑星两相连,别有一乌名进贤……”汤远正翻着《步天歌》,这是一部讲述整个星象的诗歌,在古代是只在钦天监中代代监正们口口相传,从不外传的秘本。当然,在现代来说,这已经算不上是什么不传之秘了,汤远被师父责令学习星占学,入门就是要把这一本《步天歌》全部都背下来。 这对过目不忘的汤远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难事,很快他已经把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的诗歌背完了,正要开始背二十八星宿。只是他需要一边背《步天歌》一边背对照的星图,相对来说比较麻烦一些。更何况他最初先背的是八十八个星座,现在还要他把星图重新分割成三垣二十八星宿,简直等同于把武功废了重练的痛苦。 “师父,《步天歌》好难背啊!”汤远终于忍不住嘟嘟囔囔地抱怨了两声。他仰头想要在天空中寻找角宿的星星,却忽然想起角宿是东方七宿之首,大部分都是室女座和半人马座的星星,在春末夏初的日落后,才会出现在南方的天空。现在是隆冬季节,天空又怎么会有角宿的踪迹?要不他改从整个冬季天空中最亮最明显的参宿开始背起? “《易·系辞》有云:天垂象,见吉凶。观星象可推断世间万物走向,多实用的技能。”年轻的道人抬起头,尽职尽责地开始给自家徒弟洗脑。 “根本就不实用好么……我宁肯相信网上的十二星座运程,多简单多直白。”汤远鼓起了腮帮子,气呼呼地说道,“我才不要看什么太岁、神煞、七曜、八卦、三元、九星呢!” “嗯?汤圆你知道的还挺多嘛!”年轻的道人挑了挑眉,俊秀的脸容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那是!小爷我天资聪颖,区区星占学又怎么能难倒我?”汤远骄傲地挺了挺胸。 “乖,小汤圆真厉害,要继续加油哦!”年轻的道人语气真诚地夸奖着。 又斗志昂扬地翻了阵手中的《步天歌》,汤远这才僵硬了表情,觉得自己好像又被哄骗了。他抬起头正要再理论几句,却见他师父正拿着一个巴掌大的龟甲,右手使了个法诀,指间一张黄色的道符无火自燃,随后被龟甲扣在了石桌之上。一时间,龟甲燃烧的劈啪声接连不断地传来。 汤远也不由得屏住了呼吸,这是传说中的龟甲灼卜?! 那道符看上去只有小小的一条,但却燃烧了很长时间,龟甲的劈啪声夹杂不断,等完全安静下来之后,汤远才发现那龟甲之上有几处清晰的裂纹,却恰好并没有让龟甲断裂。 年轻的道人用右手指尖仔仔细细地摸索着这几处裂纹,同时伸出左手掐指一算,最终大拇指停在了中指最下方的指节处。 汤远一呆,他自然学过掐指小六壬算法,中指的下节叫“空亡”,这是最凶的卦,预示着所占事宜均有很大的不利。不管师父这是在算什么,都是大凶之卦啊! “师父……”汤远忧心忡忡地唤道,心中如同压着一块巨石一般喘不过气。若是换了别人恐怕也不会太在意什么占卜,但他虽然口中说是看不起师父的能耐,却也知道这看起来非常不靠谱的吃货师父,其实是等同于仙人般的存在。而最近师父连最爱吃的美食都难得碰一下了,现在想想果然是各种不对劲。汤远忽然面色阴沉地问道:“师父,是不是那个破阵而出的大师兄要找上门来了?” 年轻的道人仰首看向星空,怅然叹道:“是已经找上门了。” 随着他的话语,半空中的结界忽然毫无预警地发出了巨大的劈啪声,在汤远骇然的目光中出现了些许裂纹。汤远目瞪口呆,因为他发现结界上的裂纹,居然和师父刚刚烧的龟甲上裂纹走向一模一样。 “咔嚓!”石桌上的龟甲终于彻底地裂开,真正的四分五裂。 “小汤圆,你大师兄来找我算账啦!因果报应,倒是轮回不休,此事与你无关,我送你去你二师兄处吧。”年轻的道人像是完全不在意频现的凶兆,甚至还伸手摸着汤远的头顶笑了出来。 “我不去!师父!你不是说要罩我一辈子的吗?我们一起走!”汤远站起来拉扯着道人的道袍袍袖,圆圆的脸上神情坚毅。他虽然平日和自家师父斗嘴斗得天翻地覆,但其实非常依赖对方,师父是他在这世上相依为命的存在。 “他倒也不至于杀了我,八成是想让我也尝尝被困两千年的滋味。放心,即便他用九九八十一件古董做阵眼,重设封神阵,你师父我也不是束手就擒的主。”年轻的道人温柔地笑笑,说罢也不管汤远的哭闹,抬手从莲花池中隔空捞起一个小背篓丢进他怀中,之后直接伸出食指,准确地点中了汤远的眉心。 汤远只觉得后背有一股强大的吸力朝他袭来,很像是溺水掉进漩涡的感觉,在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师父背后透明的结界已经变成了蜘蛛网,片片龟裂。 “这是冬天!至少让我拿个羽绒服啊师父!” 汤远破碎的呼喊声传来时,道人发现自家小徒弟已经被他完美地传送走了,不禁讪讪地用手指刮了刮脸颊。 小汤圆应该不会冻死吧……应该……吧…… 五 刚走出医院的大楼,就感到一阵刺骨的寒风吹了过来。医生紧了紧身上厚重的羊呢大衣,有点后悔早上出门的时候没有看天气预报,天上都已经飘了一阵雪花了。 和几位同事打了招呼离开,医生下意识地就往医院旁边商业街的方向拐去。 喏,也是,回家也还要自己做饭吃,还不如去商业街吃碗热乎乎的面条,还能暖和一下。医生为自己身体的本能找着借口。在过马路的时候,他看到街口有个刘海挡住脸的男人举着一把黑伞等在那里。 只是很不经意地惊鸿一瞥,正巧一股寒风卷着雪花吹开了对方的刘海,露出了他眼眶周围曾经被烧伤的痕迹。 医生在心中感到惋惜,对方看相貌也是个长得很不错的男子,也不知道是遇到了什么祸事,竟是破了相。不过这种念头也只是在脑海中一晃而过,医生很快收回了视线,完全没注意到对方的目光在他身上流连了多久。 此时天色已暗,商业街上已经亮起了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医生踩在薄薄一层积雪上,举目四顾,总觉得心中空空荡荡的。 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重要的人忘记了一样。 可是不管他怎么回忆,却依旧想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揉了揉被冻得有些发红的脸,医生觉得自己应该是最近手术安排太多,压力太大而产生的错觉。 掏出手机搜索着附近有什么实惠的团购,医生按照地图指向拐进了一个僻静的小胡同,却差点被绊了一跤。等他扶着墙站稳回头看去,发现那竟然是一个昏迷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十岁出头,身上只穿着一件印着钢铁侠的T恤衫,冻得小脸都已经发青了。 医生赶紧蹲下身,小男孩怀里还抱着一个古朴的藤编药篓,里面居然是一条蜷成一团正在冬眠的小白蛇。看起来应该是无毒的样子,应该是家养宠物蛇。 来不及细想,医生赶紧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裹在小男孩的身上,比起打110电话,倒是他抱着这孩子直接冲回医院更快一些。 抱着小男孩穿过小胡同,医生决定走医院的后门。 他这样的举动,在走到商业街上时,引来了路人纷纷侧目。医生也没有当回事,他一边走一边用手测着怀里男孩儿的心跳,看起来应该只是冻坏了,没什么外伤。医生这样抱着个几十斤的孩童快步行走,即使没有穿大衣,也让他出了一身汗,呼出的气都在眼镜片上蒙上了一层薄霜。 此时正是夜生活的高峰期,商业街上人流量特别多,医生左躲右闪,直到迎面好像有个人挡住了他的路。 “请让让。”医生好脾气地说道。 那人怔了怔,慢慢地侧过了身。 医生没有多想,道了声谢便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浑然没注意到身后那人正用极其复杂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 老板呆呆地看着医生离开的方向,即使他的身影早就消失在其他人的身后。 头顶上飘落的雪花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老板抬头一看,才发现有把黑伞替他遮住了风雪。 “想要拿的东西拿到了吗?”扶苏低着头温柔地问着。 “拿到了。”老板回以一笑,“我们走吧。” 【《哑舍》第四部完】 第68章后记 逝去的历史 《哑舍》第四部的主题,是关于逝去的历史。 手持着洛书九星罗盘的陆子冈和医生,为了追寻老板的下落,一次次地穿梭在历史的幻影之中。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描写的情节。 历史究竟可不可以改变。 根据联立求解麦克斯韦方程组得到的,并为迈克尔逊-莫雷实验所证实,光速不变原理成为了爱因斯坦提出狭义相对论的重要论据之一。爱因斯坦1905年9月发表在德国《物理学年鉴》上的那篇著名的相对论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其中就提到了令整个世界都为之疯狂的一句话: “正像我们以前的结果一样,超光速的速度没有存在的可能。” 超光速能穿越时空其实并不是爱因斯坦的本意,但这并不妨碍人类做出一次又一次的幻想、尝试和努力。首先把这种幻想付之于行动的,就是科幻家。 从此有关于穿越时空的,层出不穷,数不胜数。 为什么大家都抵挡不住这样的题材,一次又一次地沉浸在所描写的情节中不能自拔? 那是因为不管是人还是国家,都会有后悔想要重新来过的事情。 小到一个不小心打碎的碗碟,大到整片中原的哀鸿遍野,若是有机会可以重来,也许能够有机会挽回? 抱着这样的念头,我开始尝试了《哑舍·肆》的创作,但最开始还是不敢碰触最让人难受的历史片段,努力先从比较轻松的情节写起。 《织成裙》中的安乐公主,就像是唐朝版的灰姑娘,生下来的时候连一块襁褓都没有的女孩子,长大后成为了人人艳羡的公主。脱下了褴褛的衣衫,穿上了华美的绫罗绸缎,但却遮掩不住内心已经被扭曲的欲望。当她在最美的年华被屠刀及颈,若是给她重生的机会,是不是还会干涉朝政、骄奢淫逸、妄图那个遥不可及的位置? 分等级的,并不是衣服,而是人。 《玉翁仲》讲述的是一个关于误解的故事。一个受到诅咒的玉翁仲,在世间流传,据说它会给它的主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厄运。事实上玉翁仲为主人挡下了一次次的灾祸,一次次地变得支离破碎。不知道王俊民在得癔症而亡的时候,若是知晓了玉翁仲为了他一次次地产生裂纹,会不会追悔莫及。 人都是这样的,永远都看不清楚真相。 谁都想要一柄天如意。这个只要许愿了就能如意的神器物事,成就了李定远。被血海深仇蒙蔽了双眼的少年,最终还是无法抉择在自己人生之中最重要的是什么。那么,他也注定什么都得不到。 人人都愿事事如意,可事实往往都事与愿违。 一枚铜钱有正面也有背面,正如这世间的所有事一般,有人喜欢从正面去看,也有人喜欢从背面去看。而无背钱,则是有两个正面的铜钱,虽然代表着比较偏激的态度,但也意味着坚定的信念。 《无背钱》中所讲述的历史,也就是狄咏英勇殉国的事迹,事实上在史书上就只有一句话,甚至有些史书上连记载都没有。在历史的洪流中,无数将士都像是一滴滴水珠一般,偶尔会泛起个浪花,旋即又会变得了无痕迹。 其实我最开始是想描写狄青的,作为历史上和兰陵王一样美貌帅气到必须戴面具才能上战场的将军,狄青的身世比兰陵王还要坎坷。十六岁时就替兄长顶罪,脸上被刺字,后又越狱去当了兵,从底层一步步爬到大宋武将的顶端,整个过程都像是一部传奇。无背钱的史实也是存在的,可见其不光骁勇善战,智谋也可见一斑。 狄青的一生是个传奇,但我越了解,就越替他憋屈。宋朝重文抑武,这是谁都知道的,生不逢时也是狄青的无奈,最后只能郁郁而终。 但就像铜钱有正面也有背面一样,宋朝重文抑武事实上也是维持了大宋多年长治久安的根基。唐朝中后期的武将动乱,还有五代十国的朝代频繁更替,给宋朝敲响了警钟,从太祖那一代就定了整个大宋朝的基调。正如我文中通过陆子冈的话所要表达的意思,宋朝花点钱打发叫花子,交点保护费,就可以解决心腹大患,那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在长期的花钱买平安的思想下,整个国家都陷入了萎靡不振的颓态,这就是过犹不及了。 所以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定在了狄咏身上,这是一个真正帅气、光明磊落、有血性的汉子,虽然他在历史上的名声根本及不上他爹一星半点,甚至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我希望用我的文章,能让更多的人知道他的存在,知道历史上还有许多许多类似于狄咏的将士,为了疆土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而誓死守卫,才让我们拥有现在安逸的生活。 破财消灾是一种办法,但有时候并不是一味地忍让就能解决问题。 一柄可以指向帝君位置的司南杓,引出了胡亥内心不可碰触的渴望。他清楚地知道,废兄长而自立,是不仁;不遵父皇诏命,是不孝;己身才识浅薄,勉强登基,是不能。天下人皆非昏庸之辈,岂能不知其中另有内情?如何向天下人交代?如何向列祖列宗交代?胡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结局,但却根本无力扭转。 有时候上天总会给予无法承受的伤痛或者惊喜,我们要有毅力并且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应该在的位置。 姬青只比燕丹小三天,他们是堂兄弟,被燕王喜亲自赐名。丹与青是朱红色和青色,因其不易褪色,史家以丹册多记勋,青册多记事,故丹青意同史册。姬青和燕丹长得很相似,有时候不光别人无法分辨他们谁是谁,连姬青自己有时候都分不清。 一对同样的犀角印,分别刻着两个人不同的名字。但最终,只有一个犀角印留了下来。 何时才能算真正长大成人?可以为自己的选择所负责的时候。 一直都有读者在问我老板在抗战时期是怎么度过的,那是我一直都不敢碰触的历史片段,终于现在笔力有所增长,写出了令我自己比较满意的故事。写《菩提子》的时候,我不断地翻阅那个年代的各种历史资料,心情沉重郁结,在写的时候甚至几次都鼻子酸涩眼眶模糊。 到底一个民族,是要破落到何种地步,才会被迫做这样声势浩大的文化迁徙? 而到底要到什么时候,这些珍品才能免于被蒙尘,重新擦拭一新地摆在展馆中供人观赏膜拜?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故宫宋哥窑青釉葵瓣口盘的报道。我当时看着网上那碎成六片的碎片图片,好久都回不过神。 在那样战火滔天的艰难岁月里,我们都没有损坏过一件古董,但却在和平年代中,那么轻易地在保养维护的时候让它碎掉了。 简直让人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谨以此文《菩提子》献给那些为文物迁徙做出贡献的学者和士兵们。我们现在在博物馆看到的每一件古物,都是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才保存下来的。 勿忘国耻!向他们致敬! 人人都想惩恶扬善,但更多的时候,他们根本无法分辨什么是真正的善和恶。一顶獬豸冠,让真正至善之人才能看到獬豸神兽。一人之善,对他人也可为恶。遵从本心,即为至善。 每个人心中的善恶标准都不一样,何为善?何为恶?擦亮双眼,相信自己的判断。 究竟是何样的女子,才会不喜欢珠宝绸缎,而是对一杆战矛爱不释手?作为世间最锋利的矛,即使知道有一天会撞碎在一面永远都刺不透的盾前,但这一生的命运,也只能是一直向前! 人生存在这世间,就有矛盾,永远无法避免。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一对玉镯,穿越了时空,却依旧挽回不了曾经逝去的生命。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有后悔的往事,所以才会更加珍惜现在。 哑舍中所描写的古董,并不是每个都价值连城,古董的价值,根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即使是几块钱的东西,一旦陪伴你多年,也就赋予了与其他物事不一样的意义。所以要爱惜自己手边的物品,也许多少年后,它们也会成为古董。 偶尔会有读者在微博上跟我说,觉得《哑舍·壹》写得要比《哑舍·贰》和《哑舍·叁》还要好看,但事实上大部分读者给我的反馈,都觉得哑舍是越写越好看。因为我的笔力也在增长,很多以前想到却不敢碰触的历史片段,现在也可以写出让自己满意的故事了。所以《哑舍·壹》大部分都是简单的情情爱爱,看起来轻松,喜欢第一部的读者一般都是年纪比较小的。哑舍越往后,我所下的功夫就越大,《哑舍·贰》的逐渐成熟,到《哑舍·叁》的帝王古董,只要是随着哑舍一路走来的读者,都会看得到我的进步。 而《哑舍·肆》虽然看似毫无主题,事实上是在回顾老板在两千年之中的历史片段。而通过陆子冈和医生的穿越,来尝试一下现代思想和历史事件的碰撞。 我一直希望我写出的故事,能让大家掩卷之后反复思索反复回味,我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在努力。 不过也许是因为我尽量避免去生硬地讲大道理,减少大篇幅的说教词语,所以就会有些深层次的东西,读哑舍的同学们有可能会看不太出来。 幸好还有哑舍的贴吧、我的微博可以及时看到大家看到《绘》故事连载之后的反馈,确实有很多。 例如《哑舍·叁》的《青镇圭》,不仅仅是讲规则这个主题,我还通过描写扶苏的一生片段,从他把青镇圭供在高处仰望,到把青镇圭放在桌上不敢碰触,再到鼓起勇气私下摸两下,最后到开始随意用手指弹玩,来体现一个少年人建立自己世界观的过程。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青镇圭。 只是有些人会完全复制其他人的模样形状,有些人却是喜欢自己雕琢。 每个人在确立世界观的时候,总是会一味地继承长辈的观点,奉为圭臬。等年纪再大了一些后,就会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对父母的话开始半信半疑。随后见识又多了一些,就会开始质疑父母的话。等初步形成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之后,就不会再事事听父母的话了。 其实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形成青少年叛逆期的根源。 而往往在叛逆期之后,一个人才能真正地确立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真正地长大成人。 这也只是拿《青镇圭》其中的一个细节举一个例子而已,而这个细节,总共在这篇一共一万余字的文章中,出现的字句也不过是一百余字而已。 哑舍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耗费了极大的精力,不管是查资料还是情节设计上。并不是我不想把其中的这些意义写得直白些,而是把这些写出来之后,文章整个的韵味就破坏了。有人只读故事,有人能学到其中的历史知识,有人被文中的人物所感动,也许真正读得懂我倾注在文章之中的心血的人,才是真正读懂哑舍的人。 不过也因为这个提问,我便决定在《哑舍·肆》的后记中,大概把这一部的每篇文章,都简单地写了个概要和我想要表达的部分意思。 是的,我只是写出了部分的文章主题,贴吧中的众多书评,往往都是从各个角度来分析,因为每个人看文的感受都不一样。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也希望大家心中也能有自己的判断。 这也是读书的最大乐趣。 同时也会有人通过微博或贴吧来向我问问题,例如觉得我文中的词语用得不当。有些确实是我的用词习惯不对,但更多的是同学们的知识量还不够。希望大家可以在质疑之前,先去查找相关资料。我更喜欢有人在微博上圈我,说自己本以为在《屈卢矛》之中的“老婆”一词是我用错了,结果她查了资料才发现,这个词最早在唐朝就开始用了;而不是一上来就说我“权当”这个词是错别字,应该是“全当”,等等。 欢迎大家多思考,人与万物的区别就是在于我们有一个可以思考的大脑。 在我上学的时候,书籍都是我汲取知识的渠道,从海量的书中学到了无数道理,我才能写出哑舍这样令我自己都为之骄傲的文章,并且能通过描写老板的故事,来给大家讲述历史,阐述道理。 我希望我的书能让读过的读者掩卷深思,即便只是花几小时来,甚至只用几分钟来一个故事,也是让我非常欣喜的。 毕竟现在已经有数以百万计的人看过哑舍了,在这么多人的脑海中,老板都曾经鲜活过那么一瞬间。 这个可能,我即使只是幻想一下,都会觉得浑身战栗,振奋不已。 能在你的心中留有那么一席之地,尽管那画面和故事情节会随着时间而褪色; 能让大家知道哑舍的老板,尽管可能也只是知道他是一个开古董店的老板; 我也非常荣幸了。 我永远都不想满足,希望更多的人能看到《哑舍》,能知道哑舍,希望老板活在更多人的脑海中。 这要比他在历史上活了两千多年还要让人激动,不是吗? 下面讲点比较轻松的话题吧。在2011年9月23日,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宣布发现一些粒子以超光速速度飞行,这一发现将直接挑战声称没有物质超过光速的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科学家称这一研究若被验证,将改变人类的物理观。一旦这些粒子确实被证实跑过了光速,将彻底改变人类对整个宇宙存在的看法,甚至改变人类存在的模式。有分析人士认为,可能宇宙中的确还存在其他未知维度,中微子抄了其他维度的“近路”,才“跑”得比光快。 所以说,也许超越光速也不能穿越时空,但可以在星际间进行维度跳跃?宇宙大航海时代从此开启? 扯远了……其实《哑舍·肆》中还有一些隐藏的吐槽。 例如《天如意》之中,据说我朝太祖当年也曾动心把首都定在南京,结果也想到了南京传说被泄了龙气,定居在南京之上的朝代全部都短命,所以最终还是把北京定为了首都。当然这是否是真正发生也就无从考据了,只是据说而已。 在《无背钱》中关于压岁钱的解释,可以看得出我很怨念吧!所以,要花就要花上一年的压岁钱。 估计很多小孩子看到这里都会管父母要压岁钱……因为一般都是父母收缴啊喂!!!我怨念好久了!!! 好吧……我现在还在收压岁钱……咳……据说我们这边的习俗是没结婚的都可以收……也不知道我要再收多少年…… 关于《哑舍·肆》的结局,可能又会收到一堆读者的怨念,不过失忆梗这么狗血!又怎么可能不来一发?大家也别觉得陆子冈的行事偏激,因为他前世在老板身边,也见过老板对别人用蘅芜香,老板这两千多年以来也没少用过,嘿嘿嘿嘿…… 《哑舍·伍》具体是什么故事走向呢……现在还没定……原来计划着《哑舍》五部完结,但好像脑洞开得又有些大……例如收集国外的古董、修补破碎的古董、回收邪恶的古董……还有新引入的“宝库”设定。嘿嘿,没想到“哑舍”这个名字的含义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吧!!!崇拜我吧!哈哈~~~ 引入了“宝库”的设定,不小心又把坑挖得更大了是怎么回事……远目……即使第五部完结了总觉得还会有外传的说……我去面壁…… 必须郑重感谢长江出版社赵社长和知音图书部苏总的努力,《哑舍·肆》才能尽快与大家见面。感谢路边、筱妖等文编的努力,还有阳光、卡乐茜等美编的支持。《哑舍》的漫画版改编也要非常感谢音音责编的费心指导。 当然,还要特别感谢下晓泊,现在哑舍的开业正好已经四年,从插图到画集,再到漫画,和他的合作也越来越好,我们一起继续努力^_^ 最后还要多谢读者朋友们的支持,哑舍的成长也离不开你们的关注。如果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家店,喜欢老板,那么就请继续期待吧! 哑舍一本书十二个故事,一个月一个故事,一年一本书,明年的五月份,再见~(≧▽≦)/~ 玄色于2014年2月23日 第69章银鱼符 一 刺耳的闹铃声在屋中响起,汤远过了好一阵才揉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往厕所走。他动作麻利地踩着小板凳放了水、冲了手、刷了牙、洗了脸后,又拿着梳子对着镜子扒拉了两下头发,这才满意地对着镜子里那个可爱的小正太露齿一笑。 “臭美什么呢?快让地方。”一只大手毫不客气地拍上他的头,破坏了他刚弄好的发型。 “啊!叔你好坏!”汤远炸毛,捂着自己的小脑袋从小板凳上跳了下来,气呼呼地鼓起腮帮子。 “乖,小汤圆,我早餐都买回来了,在餐厅的桌子上,有豆浆、油条、馅饼还有两碗小馄饨。”医生完全不把小朋友的小脾气放在眼里,悠然地拿起了香皂。 果然他的话音刚落,汤远小正太就如他所想的那样,一声欢呼便冲向了餐厅,随后就传来了叮叮哐哐的碗筷声。 医生有着些许职业洁癖,导致他在家洗手的时候都喜欢多花费一些时间。当然不至于像进手术室那样需要八步洗手法,也用不到医用洗手刷就是了。他低头仔仔细细地把双手洗干净,洗完再修剪了一下稍微长出来一点点的指甲,这才满意地用毛巾擦干。所以等他走进餐厅的时候,发现桌上的早餐已经下去了一小半,汤远正左手馅饼右手油条吃得狼吞虎咽。 “慢点吃,细嚼慢咽对身体好。”医生暗叹了一声,心想这孩子被他从大街上捡到、送到医院救回来后,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只知道自己叫汤远,有记忆以来就是跟师父一起生活,而他的那个师父也不知去向了。 想到这里,医生也不由得暗骂那个不靠谱的师父,这孩子肯定是从小被拐卖的,他甚至偷偷拍了汤远的照片发到微博上,请网友帮忙扩散下,期望能找到他的父母。可是若是据这孩子的说法,他很小就跟着那个师父了,两三岁的小孩儿和十岁的小孩儿差距是很大的,所以找到这孩子父母的可能性很小。 汤远当时只是被冻得厉害,救醒了之后压根也没什么医药费,在医院也没办法安排住院。一般来说按照这种情况,就应该去上报地区片警,开了证明之后联系孤儿福利院收留汤远,然后警方会在庞大的数据库之中寻找有可能是汤远父母的人选。 而这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 医生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看着神情怏怏的汤远,就心一软,跟前来登记资料的片警沟通了一下情况,就让汤远先在他家住着了。 好在汤远特别乖巧,也很懂事,一点儿都不会给医生添麻烦,甚至还有种在家里养了宠物等他回家的感觉,让医生特别有成就感。当然,说到宠物,医生至今依旧不习惯那条在他家里神出鬼没的小白蛇。 吃油条吃到一半,医生脸色难看地从裤筒里拎起擅自爬上他小腿的小白蛇。 “哈哈……小露露本来是在冬眠,可能屋里暖和,就醒过来了。”汤远一边干笑着,一边从医生手里接过那条通体白色的小蛇。 看着汤远怀里那条正懒洋洋吐着红色信子的小白蛇,医生心里不受控制地升起了惊惧之感。他下意识地皱起了眉。 他小时候在乡下长大,早就见惯了田间流窜的草蛇,已经可以做到熟视无睹了。他从不知道怎么现在的自己居然还会怕蛇? 可是就算他怕蛇吧,就这样手指头粗细的蛇,他一手就能捏死,怎么还会害怕?太荒谬了吧! 对,蛇是冷血动物,一定是刚刚冷不丁地爬上他小腿,那股寒气激得他吓一跳而已。 那边医生正在给自己找借口,汤远就连忙跳下餐桌,抱着小白蛇跑到客厅的角落里,那里放着那个古朴的藤编药篓。汤远一边把小白蛇放回去,一边低声告饶道:“我的小祖宗唉,求你不要再搞状况了,万一这小叔发脾气,把我们扫地出门了怎么办?外面冰天雪地的!你可以冬眠,我没那能力啊!” 小白蛇优雅地在药篓里盘了几个圈,但并未睡觉,而是略带高傲地微抬头,吐出鲜红色的信子,发出咝咝的声音。 “啊?你说什么?我可不像哈利·波特那样会蛇佬腔。”汤远为难地用手指刮了刮脸颊。 小白蛇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难道是饿了?我看师父平时也不喂你吃东西啊……”说到这里,汤远忽然打了个冷战,因为他想起这白蛇确实是不吃普通东西的,而是偶尔会咬上师父的脖颈,并不是吸血,而是吸食灵气。现在师父不在,他要找谁给这美女蛇当储备粮?汤远讪笑了两声,决定当什么都不知道,同手同脚地走回餐厅,继续解决他那碗还没喝完的豆浆。 见汤远回来,医生正从厕所重新洗了手出来,顺便监督着汤远也再洗了遍手,一大一小再次坐回餐桌的时候,都闷头继续解决剩余的早餐。 风卷残云之后,医生收拾了一下餐桌,见离他上班还有点时间,便推了推眼镜,对汤远认真严肃地说道:“小汤圆,你这样下去不行啊,我昨天联系了那个片警,他说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去学校插班上学的。我这几天帮你去附属小学问问,就离我们家一条街的距离。” 汤远被医生口中的“我们家”感动了一下,但随后小脑袋便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上学?我不需要上学。” 医生愣了一下,因为汤远并没有说他不想上学,而是说他不需要上学:“胡闹,哪有小孩子不去上学的?” 汤远指着书架上的那摞书,理直气壮地说道:“这些书是我用你的图书证去市图书馆借的,你觉得普通小学能教得了我什么吗?” 医生顺着汤远指的方向看去,瞬间就被那一摞看起来高深莫测的书震得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小学生都已经可以研究什么星占学、震荡学说、阴阳五行风水学……医生的嘴角抽动了两下,拿他没办法,笑道:“挑这些看不懂的书回来,怪沉的,你能拿得动吗?” 关注的重点完全不对啊!汤远忍着掀桌的欲望,鼓着腮帮子跳下桌子,噔噔噔地跑到书架前把那摞书放到医生面前,扬起下巴骄傲地宣布:“随便考!” 医生狐疑地拿起最上面的阴阳五行风水学,翻到一页,刚说了几个字,汤远就顺顺畅畅地接着背了下去。医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不敢置信地连续考了几处,换了几本书询问,除了三本没看的书,其他的汤远都一字不差地背诵下来。 “你过目不忘?”医生合上书,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面前可爱的小正太。他一直以为过目不忘的人是里写出来骗人的,没想到现在在他面前就站着一个! “马马虎虎吧。”汤远谦虚地挠了挠头,事实上他脸上的表情可不是这样的,简直鼻子都要顶上天了。 医生想了想,这样逆天的正太连他都受不了,就不要放出去祸害和刺激祖国的花朵了。“乖,叔去上班了,好好在家待着,中午饿了就打电话叫外卖,钱在玄关的抽屉里,除了去图书馆不要乱跑。” 汤远忙不迭地点了点头,外面那么冷,他才不想出去呢! 二 虽然已经到了阳春三月,但外面的天气还是冷得让人难以接受。 医生加快了脚步,简直是小跑步地冲到了医院,换上了白大褂便跟着主任巡病房。已经来了一阵的淳戈落后了两步,把一个病历夹递了过来,低声道:“昨天晚上那个程竹竿又来了。” 医生闻言皱了皱眉,很快地接过病历翻阅起来。 程竹竿是那些小护士们给一个病人起的外号,能让护士们都有印象,还到了起昵称的地步,也就说明对方是医院的常客。程竹竿原名叫程骁,是一个很有气势的名字,但却得了很难治好的限制型心肌病。心脏本来就是人体最重要的一个器官,一旦有什么问题,都会引起各种并发症。就算是限制型心肌病中最轻的病症,最多也只能活25年,而程骁的病非常严重,才20岁刚出头的他最近10年来已经进出医院好几回了。 “原来不是我负责他的啊,怎么这回给我看病历了?”医生一边看着病历中的脉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一边不解地问道。程骁的手术一般都是各个心胸外科的医生抢破头要去见识的,毕竟一个人的心脏能脆弱到这种地步还坚强地跳动着的实例,还真是举世罕见,医生觉得他没什么实力能获此殊荣。 “还不是你去年年初参加过他的那次二尖瓣成形术,你独立完成的逆行途径技术简直完美!完全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做,所以主任才叫上你一起。”淳戈的语气略带羡慕嫉妒恨,用拳头捶了一下医生的肩膀,轻哼道,“你这小子,非要我再这么详细地夸你一遍吗?放心,程竹竿这回住院不是你上次手术出了问题,而是又出现了新的并发症。” 医生翻阅二维超声心动图的手僵在了那里,什么二尖瓣成形术?什么逆行途径技术?他能说他一点都不记得了吗? 但若是仔仔细细地回忆,他的脑海里隐约还是有那么些不连续的手术画面,可是那些影像画面就像是蒙上了一层毛玻璃,朦朦胧胧的根本看不清。 抬手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医生觉得自己最近的精神状态有点问题,但他上个礼拜特意去体检部检查了一下身体,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可能是他想多了吧。 把注意力放回手中的病历本上,医生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程骁密密麻麻的病史,也不由得心生敬佩。 限制型心肌病最终都会引发心力衰竭或者肺栓塞而死亡,除了接受心脏移植外没有更好更彻底的解决办法。但心脏移植在国内属于大器官移植,由于思想保守,捐献者并不像国外那样多,有多少人都在排着队的时候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程骁也是在生死线上来回挣扎着的其中之一。 “他这回的情况不妙啊……”医生皱着眉看着检查结果,超声造影可见微泡往返于三尖瓣,根据多普勒检查的结果,估算右心室至右心房的反流程度,这看起来就是三尖瓣关闭不全的症状啊。 “据说他马上就要排到移植名单的最上面了,可千万要挺住啊。”淳戈轻声道,却在下一刻牢牢地闭上了嘴。因为他们一行人跟着主任已经到了程骁的病房之中。 程骁家里还算有钱,只是父母在他年幼的时候已经因为意外而过世,他的爷爷去世前给他留下了一笔基金,他也是因为有了这笔基金才能负担得起自己巨额的手术费用。程骁的病房是单人间,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那里看着窗外,整个人的身体因为水肿而虚胖,没有了往日的竹竿样子,甚至就像是正常人的体型,却让人看了无端端地生出怜悯唏嘘之感。 见医生他们进来,程骁收回了望着窗外桃花的目光,一张英俊的脸容面色宁静,若是光看脸,就只有发紫的嘴唇和惨白的脸色才能让人察觉出来他身患绝症,走在外面街道上绝对会因为俊帅而得到超高的回头率。他甚至还有心情和相熟的主任开了个玩笑,完全不在意自己岌岌可危的身体。 主任轻咳了一声之后便开始交代接下来的医疗安排,程骁的身体已经不适合药物的保守治疗,只能进行手术,但需要进行什么样的手术,还是要根据再次检查的结果而定。主任在满屋子的期待目光中,选了医生和淳戈两人负责。 医生在听到自己是第一助手的时候,便知道主任定是看中自己上次手术的表现。他理应直截了当地把事情说清楚,可是他并不想错过这次难得的机会,只是略迟疑了一下,便点头应允了。 接下来就是安排程骁再次做各项检查,医生和淳戈全程陪护,程骁对如此折腾也浑然不在意,只是在扫到医生胸前的铭牌时,平静的表情才发生了变化。 “咦?原来是你,据说我上次的手术就是你做的,很完美呢。”程骁勾起紫色的唇,他的紫绀现象已经非常严重,甚至在手指的指尖都出现了深紫色。这是心肺疾病引起的呼吸功能衰竭的表征。 医生简直不能想象,一个连每次呼吸都非常困难的人,又怎么会露出这样轻松柔和的笑容。况且对方的夸奖更令他受之有愧,当下只能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公事公办地说道:“一会儿我们去MRI室,你身上可有什么金属的首饰、手表,都要摘下来。” “哦,我经常去检查,知道的。好在我还没有安过心脏起搏器,否则连核磁共振检查都不能做了。话说,我记得上次你没有戴眼镜啊,怎么换造型了?”程骁一边说,一边慢吞吞地从病号服的口袋里掏东西出来,结果那东西从他指缝间滑落,划过一道银色的弧线,伴随着清脆的声音掉落在地。 医生本来下意识地想要去捡,可是却在听到程骁的那句问话时,下意识地愣在了原地。 他会不戴眼镜?尽管前两年是做了治疗近视的手术,但因为常年都习惯了鼻梁上有东西,就算是平光镜他也时时刻刻地戴着啊。医生呵呵地干笑了两声道:“可能是我在做手术的时候没戴眼镜吧。” 程骁耸了耸肩道:“你觉得我在做手术的时候会看到你吗?” 的确,每次都是麻醉师先进手术室,等患者彻底麻醉之后他们这些手术医师才会就位。医生觉得太阳穴又开始隐隐作痛,他究竟忘记了什么? 淳戈粗线条地没有注意到医生的不妥,他弯腰把程骁掉在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哎哟,还是这枚小银鱼啊,你还随身带着,居然还没丢!” 医生忍不住朝淳戈的手心里看去,那是一条大概有大拇指长短的小银鱼,正确说来,这只是鱼的右侧身子,小银鱼的一半身体鼓起,而另一半是扁平的,那一半鼓起的身体雕琢得栩栩如生,只是那鱼鳞黯淡无光,一看就是颇有些年头的物件。那鱼嘴处还有一个圆环镂空,想来应是系绳子所用的。 “这就是程骁的宝贝小银鱼,据说是他爷爷留给他的古董,他向来都是随身带着的。可是这家伙还是个马大哈,走到哪里这小银鱼就被忘到哪里。好在常照顾他的那些护士们都认识,丢了也就给他送回来。”见医生感兴趣,淳戈也就随口八卦了几句,不过他却没把这小银鱼给医生细瞧。对于他来说,这条小银鱼哪里有什么好看的,重要的是程骁的身体检查结果。所以他随手便把小银鱼放到白大褂的口袋里,笑眯眯地推着程骁往MRI室走去:“小银鱼我先帮你保管了,走,我们要抓紧时间。” 程骁看着淳戈的神色有些不自然的僵硬,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他低垂的眼中有一抹阴郁的寒光闪过。 三 “啊?今晚又不回来吃饭了啊?”汤远捧着电话筒,那语气叫一个依依不舍,“我还想晚上让叔你带我去必胜客呢!好吧好吧,那就下次再去,叔你也注意点身体,晚上不要忘记吃饭。好的好的,晚上我会锁好门的。” 汤远吧嗒一声挂断电话,看着外面微暗的天色,噘了噘小嘴道:“小露露,看来我今晚又要打电话叫外卖啦。这回吃什么好呢?”他边说边回头,就惊悚地看到被他点名的小白蛇正拱开了窗户,动作优雅地要往外潜逃。 “哎呦,我的小祖宗!”汤远忙不迭地扑了过去,用小手拽住了小白蛇的尾巴,讨好地笑道,“可别乱跑啊!要是被别人逮到,就您这小身板儿,还不够别人塞牙缝的呢!您要去哪儿,我带您去呗……” 小白蛇嫌弃地看了汤远一眼,随后不情不愿地顺着他的手臂爬上了他的脖颈,作势地锁紧了一圈,然后用蛇尾指了指门口,一副不出去就誓不罢休的模样。 汤远迫于淫威,只好拿起钥匙,安慰自己这是出去觅食,而不是随便乱跑。 没错,主要是给小白蛇觅食…… 汤远把衣领竖了起来,小白蛇正好绕着他的脖子两周,不仔细近看根本看不出来他脖子上挂着一条活物。事实上汤远也不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给小白蛇找东西吃,他四处逛逛,在路边摊买了个煎饼果子,先填饱了自己的肚子。 肚子里吃了点东西,胃暖和过来了,汤远的心情也稍缓了些许。他一边吃着煎饼果子,一边看着商业街的车水马龙喃喃道:“小露露啊,你要吃灵力,可是什么人会有灵力呢?像师父那么厉害的人才有灵力,可是就算找得到和师父差不多的人,对方也能那么一动不动地让你吃?”八成是被打飞到天边的可能更大吧……汤远默默地把最后一句话和着煎饼果子吞下肚。 小白蛇并未回应,而是用尾巴尖甩了甩汤远的脖颈,指导他往那个方向走。 汤远认命地吐出一口气,飞快地吃完煎饼果子,闷头沿着商业街走着,直到他看到了挂着“哑舍”两个字的小篆体招牌。“不会吧!你是要找我师兄?可是我师兄不在店里啊,否则我就直接投奔他,不跟着那个医生住了……”汤远比较失望,但还是顺着小白蛇的意思,大摇大摆地推开那扇雕花大门走进了店里。 一进门,就被那股纯正的奇楠香气迷住了,汤远深吸了好几口气,暗叹自家师兄果然是财大气粗,也怪不得师父动了想要来投奔的念头。汤远觉得颈间小白蛇正扭动着身体想要爬下来,吓得他立刻隔着衣服按住它。他隐约可以感觉到本来宁静的店铺内好像因为他的这个动作而起了一阵骚动,数不清的声音嘈杂地在他耳边闪过,当他想要仔细倾听的时候,却突兀地一下子归于了寂然。 汤远的视线扫过店铺内的摆设,目光越发炽热。他自小随着师父长大,师父手边用的器物无一不是珍品,把他的眼力也锻炼得极佳。这些器物在旁人眼中与赝品无异,但即使他没有入手感觉,也能认定这些就是价值连城的真品,大部分甚至还比博物馆中陈列的东西还珍贵。 师兄果然很土豪啊!求抱大腿啊! 汤远的内心泪流满面,为什么师兄不在呢?在的话他就可以顺顺当当地把小白蛇扔给师兄养了,何必搞得现在这样落魄?汤远越想越觉得不平衡,他的右手珍而重之地摸了摸身边的海南黄花梨官帽椅,椅子正面的一个木疖呈现的鬼脸是个活灵活现的狐狸面,五官惟妙惟肖,本来还是笑眯眯的笑脸,可是在汤远摸上去的那一刻变得惊恐万状。 倒是汤远反被吓了一跳,本来被他左手按住的小白蛇却抓住了他这一刻的失神,顺着他右手的袖子蜿蜒而下,眼看着便要从袖筒中冲了出来。 “小弟弟,你要来买什么?”一个低沉的男声忽然在汤远的身后响起,让汤远瞬间收回了手,也让小白蛇在冲出去的那一刻停滞了下来,迅速在汤远的手腕上盘了起来。 “呃……”汤远惊魂未定地看着椅子上的那个狐狸面重新恢复了笑脸,觉得自己刚刚一定是眼花看错了!他抬头看了眼站在他身后身穿着中山装的俊秀男子,不是他师兄,还是上次他和师父来的时候,在店外看到的那个负责看店的家伙。 陆子冈倒是很意外会有小孩子进哑舍,因为哑舍这种装潢和格局还是比较装逼的,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会喜欢来纯欣赏,年轻的少男少女都极少进店,更别说是十岁左右的小孩子了。而且,他好像把对方吓到了。 想到这里,陆子冈的声音也不禁放柔,摸着汤远的脑袋温声笑问:“想不想上去坐坐?要不要叔叔抱你上去?” 汤远把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般,表示他完全不想坐在一张会变脸的椅子上。他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像一个正常的十岁孩童,仰起小脸天真无邪地笑了笑,道:“叔叔,我要回家啦,下次有空路过再来玩!” 有礼貌的孩子谁都喜欢,陆子冈想到了自家那个吵吵闹闹的堂侄,和面前这个男孩儿一对比简直就是个熊孩子!目送着那个男孩儿蹦蹦跶哒地离开,陆子冈把视线放在海南黄花梨官帽椅上,目光不禁一凝。 静默了片刻,他还是叹了口气,无奈地从衣兜里抽出软布,弯下腰开始擦拭。 官帽椅上有一个油腻腻闪着光的手指印。 熊孩子什么,怎么可能一眼就被人看穿? 他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四 汤远才不知道自己被人在背后默默吐槽了,他正抬起右手,对着袖筒里的小白蛇小声地问道:“小露露,你是不是不止可以吸收人的灵气啊?连器物上的灵气也可以吸收?” 小白蛇在他的袖筒里难耐地扭动了几下,汤远连忙按紧袖口,立刻冷汗就下来了。 因为他忽然想起小白蛇在饿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会以美女蛇的形象出现。若是在大街上给他来这么一下,那就有热闹瞧了! 商业街上惊现美杜莎! COSPLAY?!美女蛇拟真得直逼美国大片! 新型生化怪物来袭!还是中国龙组现身?! 汤远表示他完全不想被当作微博热门话题的男主角好么!他急得团团转,下意识地就想要去找医生,毕竟这些时日都是受对方照顾,汤远也想不出来别的什么办法。实在不行,让医生给小白蛇搞点乙醚先昏迷着? 医生工作的医院就在附近,汤远上次还在医院被抢救过,所以还算熟识。此时天色已晚,他一个小孩子倒是很容易混进医院。汤远在楼梯间一边捂着鼻子表示对消毒水味过敏,一边爬着楼唠唠叨叨:“今天不是黄道吉日啊,忌出门啊!小露露,要不我们换一天再来?好吧好吧,不要闹了……咦?你是想要在这一楼停下?” 汤远看了眼楼梯间的标牌,心胸外科住院处?不正是医生叔叔的科室?他说今晚值班,说不定能正好遇到。 暗自叫着好,汤远也顾不得会被医生抓包骂他胡乱跑到医院来,他连借口都想好了,甚至还在医院外面买了两个烤得热乎乎的红薯。 此时正是住院处开放探视的时间,走廊里来回走动的人还是很多的,汤远好奇地左右张望着,一下子没有看住右手袖筒里的小白蛇,竟让它钻了个空子,刺溜一下就跳下了地,然后飞速地沿着光滑的瓷砖地面向前滑行,无声无息地就从门缝钻进了其中一个病房里。 汤远心下暗叫糟糕,也不管会不会没礼貌,连门都没敲,也推开了那个病房,闪身而入。 医生刚吃完饭,科室内下午开了会,专门为程骁明天的手术研究了几个备选方案。毕竟有些病状通过仪器是无法检查出来的,只有等上手术台开胸之后才能知道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情况。医生对自己模糊的记忆耿耿于怀,开了会之后,特意去实验室用模型练习了一下外科缝合技术。本来还对自己有所怀疑,但身体却在大脑下达指令后,像是有自主意识般,极其完美地完成了手术。有些高端的技术甚至他都只在珍贵的外科影像上看过,自己却能完成得干干净净,毫无挑剔之处。 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医生到现在还有些浑浑噩噩,却也知道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明天的手术他确实能够完成。所以他心中大定,在护士来传话说程骁要找他的时候,也就欣然过来巡房了。 只是……他刚刚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小身影。那个小混蛋不会跑到医院里来了吧? 医生双眉一皱,从白大褂里掏出手机就开始往家打电话,果然很久都没人接。 脚步在刚刚看到的那间病房前停了下来,医生发现这正好是程骁的房间,当下收敛了胸中的怒气,深吸了口气才抬手敲了敲门,等屋中人应允后推门而入。 单人VIP病房内,只有病床前那盏LED灯发出昏黄的亮光,医生只简单地在病房内一扫,就发现屋内只有程骁一个人。难道是他刚刚眼花看错了? 程骁正低头把玩着那枚淳戈还给他的小银鱼,昏黄的灯光在他脸上打出了一个清冷的光影,令人观之心酸。 医生知道对方定是为明天的手术而忧心,他便熟练地放柔了声音,用极为可靠的语气说道:“明天是我们主任主刀,一切放心。”说罢还用一些专业术语解释了一下明天手术的几种准备。 程骁闻言笑了笑,但并未抬起头,只是淡淡地笑道:“有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艰难地活下去呢。” 医生顿时觉得有些棘手,一般来说,这种劝慰的话,由病人的家属来说效果更好。可是程骁的家人都已经不在这世间,独剩程骁一人面对着永远都不消退的病魔。医生只要想到程骁那本厚厚的病历,就觉得肃然起敬。他虽然没有得过什么病,可在医院这种地方工作,也知道什么叫作生不如死。 他也知道此时说什么都是苍白的,也知道程骁此时叫他过来,只是想要在这个寂寞的夜里寻求他人的陪伴罢了。医生索性直接拉开病床旁的椅子坐了下来,在程骁惊奇的目光中,用医用消毒湿巾擦了擦手,拿起床头柜上的其中一个苹果自顾自地削了起来。 “这苹果是医院餐里送的吧?啧,个大红润,VIP室的东西果然比我们医生食堂的东西好。”医生用朋友的语气开始闲聊,在转移程骁注意力的同时,忽然想起来他可以顺便问个问题,“对了,上次我们是一年多前见面的吧?当时就对我有印象了?” 程骁果然歪着头陷入了回忆,认真地说道:“是的,你那阵没有戴眼镜,刘海也是往后梳的,所以我今天才一下子没认出来你。不过,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好事了?之前你才不是这样的性格。” “哦?”医生的手一抖,本来削得薄薄的苹果皮断掉了,他不动声色地继续问道,“那时候我给人什么感觉呢?” “虽然也是成天笑着,却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就像是非常有身份的人呢。”程骁笑着打趣道。 “我以前那么欠扁吗?怪不得主任让我改改性格,多与人亲近呢,哈哈。”医生干巴巴地解释着,再次肯定自己那段时间定是出了什么问题。可是从程骁这里能问的已经是极限,有机会还是要从淳戈那里套套话。 病房内又恢复了寂静,医生削完一个苹果后,平均地分成了四瓣放在水果盘内,又拿起一个顺手削了起来。当年在上医大的时候,没少用削苹果来锻炼双手的稳定度,他甚至可以只用半分钟的时间就能削好一个苹果,苹果皮又薄又均匀,中间还都不断。而且这还是一个很好的让自己静心的举动,等医生从自己的世界中回过神后,才发现他把床头柜上的六个苹果都削好皮了。 “哈哈,不好意思,我一削苹果就会上瘾。”医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怎么办?我好像削得太多了。” “没关系,这些都是今天三餐剩下的,我不爱吃苹果,都给你吧。”程骁很大方。 就算他再大胃,也吃不掉六个苹果啊!而且苹果削好了之后很快就会氧化,医生先说了声抱歉,便端着水果盘出去溜达了一圈,跟护士站的小护士们用苹果换了一些膨化食品。 程骁看着递到他面前的薯片,哭笑不得道:“我的身体可以吃这些垃圾食品吗?” 医生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他:“你生病的又不是胃,而且术前禁食八个小时,手术是明天上午10点,没事,你现在还能吃。哎呀,你居然都没吃过薯片吗?太可怜了,吃两片没关系的。” 程骁看着面前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薯片,忍不住伸手接了过来,一时不注意,手中原来拿着的小银鱼却因为这个动作而掉落在地。 医生弯腰就要把它捡起来,因为病房内灯光昏暗,一时不知道小银鱼掉到了哪里,医生仔细看,才发现病床下面闪烁着些许亮光。 正在他要伸手的时候,却忽然听到程骁惊呼:“别捡!” 与此同时,一个清脆的童音也在黑暗中响起:“叔,你最好别碰那个银鱼符。” 医生一怔,也顾不得去捡那小银鱼,重新直起腰来,带着火气地看向那个从病房自带的洗手间中走出来的小男孩儿。汤远这小子果然在这里。 “你最好给我解释一下。” 汤远接触到医生眼镜片后冒火的目光,畏缩了一下,但随即挺起小胸膛,理直气壮地说道:“叔,你知道这个银鱼符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医生的嘴角抽了抽,他是想让汤远这小子解释下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他根本不关心什么银鱼符不银鱼符的好么?但眼角余光里发现了程骁的脸上再无之前的平静,反而充满了焦虑不安。想起之前程骁也警告他不要捡,一时间好奇心大盛,追问道:“我当然不知道,可是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汤远指了指自己的脑门,骄傲地暗示医生自己过目不忘的脑袋,开什么玩笑,他自小就被师父拎去看那些失落宝物的图册,当然无所不知。“鱼符一般就是手指头那么长,分左、右两半,中间有榫卯可相契合。左符放在内廷,右符由持有人随身携带,相当于是官员的身份证明。虽然说据传是唐高祖李渊的发明,可鱼符跟战国时期的虎符差不多,只是形状不一样,代表的权力也不同。虎符可以调动军队,而鱼符只是能证明身份罢了,自古就有之。” “这银鱼符是古董?”医生皱了皱眉,觉得这样被人普及历史知识的场面非常熟悉,记忆中好像也有个人会如此耐心地为他讲解,可是当他想要看清楚那人的长相时,却怎么都不能如愿,甚至连他的声音都记不得是什么样的。 “确实是古董,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古董。”汤远盯着病床上的程骁,“本来我还不确定,但看你的态度,这银鱼符恐怕是上古阴司流落人间的。阴司行走人间,所需的阳气多数要从旁人身上汲取,而你不知道从何处弄来这银鱼符,却并不是阴司的身份,恐怕你用这银鱼符是偷取旁人的阳寿,转移到自己身上。若不是这银鱼符,你应该活不到现在。” “胡闹。”医生闻言很是恼火,他是学医出身,自然不相信什么怪力乱神,“你的意思,是我们的手术做得不好吗?” “并不是,手术做得再好,也要人体有能力承受。叔你自己心里清楚,他做了这么多次手术,还能活着就已经是个奇迹。”汤远耸了耸肩,他刚在洗手间听着那些手术流程,就觉得这程骁有问题。医生在家放着的医学专业书籍,他无聊的时候也曾经翻过。 虽然程骁的这个银鱼符经常丢在医院各处很奇怪,总是有人捡回来送给他,可也不能照着汤远的这种理由来解释啊!医生正想呵斥汤远不要乱讲话,就看到一条小白蛇弯弯曲曲地从床底爬了出来,肚子那里还明显有着一块鱼形的凸起。 汤远哀叫一声扑了过去,倒拎着小白蛇晃动着:“我的小祖宗呦!怎么随便乱吃东西?这银鱼符应该封印起来才对,您怎么给一口吞了啊?也不怕噎着喂!” “啪嗒!”一个东西果然从小白蛇的嘴里被吐了出来,只是可惜掉落在地的时候,无声地碎成了齑粉。 程骁默默地看着地上的那堆银粉,无声地勾了勾唇角,再抬起头的时候,就已是毫无表情:“医生,我想休息了。” 医生尴尬得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摆,他自然不相信汤远说的那些什么阴司阳寿的,虽然觉得这小银鱼碎得蹊跷,可也知道汤远这回是办了错事,连忙道了歉,拎着汤远和小白蛇就走出了病房。 屋内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程骁双拳紧握,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又重新张开右手。 掌心里,是捏碎的薯片碎渣。 他看了许久,终于低下头,舔了一点点。 确实很好吃啊…… 五 淳戈推开休息室,正好看到医生正在翻看着医书,而角落里有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正在低着头面壁思过。 “哎呦,多可怜啊!你也真忍心。”淳戈打趣道。医生暂时收养了一个小男孩的事情,相熟的同事都知道,有人理解,也有人不理解,但淳戈觉得那毕竟是医生自己的生活,他觉得OK就好。 “哼,欠教训。”医生觉得自己当时因为汤远信誓旦旦的鬼话而产生的动摇,简直可笑至极。淳戈之前就拿过那枚银鱼符,难道是早就已经被偷取过阳寿了?医生本来想问出口,但见淳戈疲惫的神色,顿时改变了主意。有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可笑了,说出来肯定会被淳戈无情地嘲笑,他明天早上一定要去替汤远跟程骁道歉。 “还在看程骁的病历?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站很久。”淳戈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手腕按摩手部肌肉。 医生把程骁厚厚的病历本合上,他回来之后又看了好几遍,虽然程骁的心脏千疮百孔,还活着确实算是奇迹,但医学上的奇迹还少了吗?医生站起身,打算拉着汤远去洗漱,却发现这混蛋小子哪里是在低头认错,正用脑门抵着墙壁睡得正香呢! 医生正想抬起手敲汤远的脑袋时,他和淳戈腰间的呼叫器同时响起了刺耳的声音。两人同时低头,在看清楚上面的文字时,不约而同地推门朝外奔去。 被惊醒的汤远用小手揉了揉眼睛,在搞清楚发生什么事后,不禁嗤笑道:“偷来的生命,又能维持多久呢?也幸好这枚银鱼符灵力并不是很充足,只能在持有者生命的最后一天才能靠他人碰触来偷取对方阳寿,而且同一个人只能偷取一次,偷来的天数也是随机的。喏,幸亏刚刚没让叔上当,看来叔明天也不用准备手术了,一会儿就能跟我回家了吧。” 他脖颈的小白蛇吐了吐鲜红的蛇信子,汤远立刻就泄了气,喏喏道:“小祖宗喂,看你这样,吃古董上的灵气也是可以的?但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像我二师兄店里的那些好古董的灵气不要吃行不行?像银鱼符这种邪恶古董的灵气,随便你吃!” 小白蛇歪着头想了想,最终不甚情愿地点了点头。 “唉,但邪恶古董也不好找啊!以前我跟着师父,见他封印过许多强悍的邪恶古董,可惜都封在库里了……现世中可能不多啊……哎呀呀!我的小祖宗!我会想办法的!我身上的灵气不足!血槽已空!不要咬我的脸啊!好痛!” 第70章影青俑 一 正午的烈日炽热毒辣,刚经历战火的大理城中,触目所及都是残垣断壁。原本花木扶疏郁郁葱葱的街道血迹斑斑。碧波荡漾的洱海之上,还漂浮着数具被泡胀的尸首。远处青翠的苍山之上,冒着数道滚滚的浓烟,焚烧着战死或拒绝投降而被杀死的大理士兵。 城中到处是全副武装的蒙古兵,都梳着可笑的婆焦发式,对于这种类似于中原孩童留的三搭头,却完全没有人敢当着他们的面嘲讽,所有被驱赶到路边的大理白族百姓,均低头或沉默或低泣或压抑着胸中的愤怒,直到一辆囚车吱吱呀呀地从南门缓缓驶来。 高泰祥站在囚车之中,不禁暗自庆幸这帮蒙古兵们为了彰显他们的仁慈,早上还特意派人给他洗了个澡换了新衣,遮盖住了被用刑之后伤痕累累的身体。至少现在的他,除了衣着简单神色憔悴站在囚车中狼狈了点之外,还算有些大理相国的体面。 眼见着道路两旁自己的臣民们眼中闪过震惊与绝望,高泰祥心如刀割。是他和段兴智无能,在大理城破的时候没能与大理同生死,反而分别带兵弃城而逃,才让上天恩赐的大理古城遭受战火肆虐。 高泰祥一直认为,大理就是属于高家的。虽然不管从前还是现在,大理的皇帝都姓段。 大理国从第四位皇帝段思聪在位始,高氏家族取代董氏夺得相位,从此便权倾朝野,甚至在他曾祖高升泰时废段正明自立为帝,虽然在两年后把皇位又还给了大理段氏,但大理的权柄一直牢牢地握在高家的手中,代代相传。只要大理在位的皇帝有一点点不听话,就可以要求对方去无为寺避位为僧,换个听话的段家人来当皇帝。事实上,前前后后也有八位段家皇帝去无为寺出家了。 所以在大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皇帝仅仅是个摆设,而真正掌权的,是当代的高家相国。 高家有祖训,永远不得篡夺段氏的皇位。高升泰曾经违背过祖训,至今连高家祖坟都没有资格埋进,所以尽管心有不甘,高泰祥也恪守着祖训,不越雷池一步。因为他知道,这世间没有哪个皇族能从一而终,如果高家篡了段家的皇位,终有一天别人也会把高家轻易取代。 可是这如今,眼看着整个大理,都要不复存在了。 看着街道两旁的大理百姓依次茫然地双膝跪地,高泰祥被他们的目光注视,甚至要比被头顶上火辣辣的阳光暴晒还要难熬,背上汗出如浆。 往日户户种花街街流水的美景,如今已是满目疮痍,花朵也凋零破败,囚车碾压着山茶花的花瓣,混合着青石砖之上残留的血迹,有种令人心悸的绝望。 远远的,就可以看得到道路尽头的五华楼,宏伟的建筑之上依旧可以看得到精美的木雕,这座南诏时期就建成的外宾楼,就算是忽必烈也没有下令毁坏,反而在大理城破之后,把大军驻扎在此处。而与往日不同的,便是五华楼上招展的旌旗,都是异国的文字了。 高泰祥的囚车吱吱呀呀地停在了五华楼前面的广场上,而他本人则被士兵带到广场上那个新搭建的木台之上。 这是要当众行刑,好给依旧怀有异心的大理臣民一个下马威。 高泰祥木着一张俊容,被缚的双手背在身后,背脊挺得笔直,正午的阳光当头而照,在他的身周形成一层金黄色的光晕,竟让人感到有种不容侵犯的威严,一时之间居然没有人敢上前迫他下跪。 可事实上,高泰祥现在全凭意志力站着,只需要一阵风就能吹倒。全身筋骨都剧痛无比,但他依旧站得正气凛然。抬头朝五华楼上站着的那些影影绰绰的人群瞥了一眼,高泰祥隐约能看到在华盖之下,坐着一位戴着折腰样盔帽身、穿捻金锦的大汉,正是蒙古兵们的王爷,监国托雷的第四子,孛儿只斤·忽必烈。 不多时,五华楼上便有人喊话,无非是劝降许以高官厚禄的车轱辘话,高泰祥这些天听得都可以背下来了。当传话的士兵都喊累了,广场一下子陷入了令人窒息的寂静,几千双眼睛都在注视着高泰祥的选择。 若他选择投降,早就降了,若他想要提前结束自己的性命,又何苦遭受这样的侮辱。忽必烈想必除了下马威外,还打算把大理城中的反抗势力一网打尽。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高泰祥英俊的脸庞上闪过一丝嘲弄,不卑不亢地朗声道:“段运不回,天使其然,为臣陨首,吾事毕矣!”说罢便闭目不言,引颈受戮。 不管如何,段兴智还活着,希望他能有机会,重振旗鼓,重回大理…… 段兴智,记得我们的约定,我在天上,看着你。 刽子手得了五华楼上的命令,举起了手中的巨斧。 当空的烈日忽然被厚重的乌云所遮挡,顷刻之间狂风骤起,吹得旌旗招展猎猎作响,瞬间雷电大作,风沙扑面,随着倾盆大雨落下的,便是一蓬血雨…… 二 哑舍沉重的雕花大门发出吱呀之声,陆子冈随后就听到了拐杖拄在地板上的声音,连头都懒得抬起来,继续专注地握着锟刀雕刻着手中的玉件。 馆长也不用他招呼,自来熟地把手里的一个锦盒放在柜台上,便小心翼翼地拿起手边的一盏茶碗,轻手轻脚地欣赏起来。开什么玩笑!看这釉色、毛口、泪痕,还有这芒口,一看就是晚宋定窑,而且还是少见的黑定,再看在澄清的茶汤中,碗底那清晰可见的叶片花纹,不用再做过多的鉴定,馆长已经确定这是一盏宋定窑黑釉叶纹碗。 双手不禁颤抖了一下,馆长连忙把手中的茶盏放回柜台上。造孽啊!这种品质的古董,就算在珍宝如云的台北“故宫博物院”,也有资格摆在玻璃柜里让人欣赏。而在哑舍这里,就变成了随意泡茶使用的器具了。虽然本来这茶盏就是喝茶用的,但馆长无论看过多少次也还是适应不了。 馆长又是纠结怕碰坏了又是想要拿在手里摩挲,对着黑定茶盏发了会儿呆,才把视线转移到陆子冈那边,一看之下不由更为震惊地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 他这是眼花了吗?陆子冈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手艺了?难道当真被那个明朝的陆子冈附体了? 看这玉件上的牡丹花雕的,简直连花瓣上的脉络纹理都雕得清清楚楚,甚至连上面的露珠都让人有种泫然欲滴的感觉,再加之所用的玉料是和田玉的籽料,羊脂白皙,圆润光泽,连留皮的那点黄色也正好落在了牡丹花的花蕊之上,陆子冈此时正在用锟刀雕刻那里。 馆长完完全全看入了迷,也知道不能随意打扰,万一这一刀下去多半点力道,这块巧夺天工的玉件也许就毁了。他眼睁睁看着牡丹花的花蕊一根根地出现在眼前,附近颜色深的地方则被陆子冈的巧手雕成了一只蜜蜂,翅膀薄如蝉翼,好像下一刻就会展翅。 这个过程中,馆长是连呼吸都怕惊扰陆子冈,一直悄悄地放轻了呼吸声,所以直接导致陆子冈都忘记身边还有个人在围观了。当他雕完蜜蜂,在玉件的背面用锟刀刻了一首诗,并且顺手落了个子冈款后,这才抬起头,打算拿起手边的茶盏喝口茶润喉。 手这么一伸就扑了个空,他这才发现哑舍的店里多了个人。陆子冈眼见着那盏黑定叶纹碗放在馆长的面前,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被馆长大叔上上下下摸了个遍。他嫌弃地撇了撇嘴,从柜台里翻出来一盏和之前那个差不多大的茶盏,拿起茶壶重新给自己沏了壶茶。 即使面前又多了个宋定窑黑釉鹧鸪斑碗,馆长也没那么激动了。他的神情都有些飘忽,他没看错吧?那么精巧绝伦的雕工!那么正宗的子冈款!若不是他亲眼看着这块玉件雕成,估计再加上一系列淬醋、褪光、染沁等造假手段之后,说不定他都会以为这是块明朝陆子冈的真品…… 难不成,这哑舍其实是个造假货的铺子? 馆长立刻就把这个怀疑否定了,造假也是某一方面专精,总不可能所有古董看上去都像那么一回事。再说他从哑舍里得了多少好东西,总不能个个都打了眼吧?更何况,历代都有仿子冈款的玉件,只是面前这个小子雕得实在是太像了。 陆子冈可不管馆长心里都琢磨什么,他巴不得这大叔胡思乱想,从此离哑舍越远越好。这些天这大叔天天上门,也不说有什么事,都是顾左右而言他。喝了口热茶,陆子冈扫了眼今次柜台上多出来的那个锦盒,叹气道:“馆长大叔,我都说了老板最近不在,你就算带着东西来找我也没用啊。” 经陆子冈这么一提,馆长才想起来意,连忙道:“小陆啊!叔我这不是真找不到人帮忙了嘛!来帮我看看呗!” 陆子冈勉为其难地把馆长面前的黑定木纹碗拿过来洗了洗,重新给他倒了一碗茶,做出洗耳恭听的架势。说实话,陆子冈本是抱着打发时间的念头,但随着馆长用略沙哑的声音开始述说,他的神情也越来越严肃。 馆长年前的时候,因为腿脚不好,去了昆明疗养。不过他是个闲不住的,没多久就和昆明的同好们搭上了线,不久之后就听闻大理古城出土了一座古墓,便按捺不住坐着火车跑了趟大理。因为身份的缘故,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大理古墓的发掘工作,但所有出土的古物他也都一一过目了。这座古墓在上报国家之前,就已经被当地人发现了,而且因为地域偏远,所以当考古人员封闭现场的时候,有一大部分古董都已经被人偷盗走了。馆长不死心地在当地流连了许久,倒还真让他买到了一个疑似从这座古墓中出土的瓷俑。 “只是疑似,因为我没有在出土的那些古物之中看到类似的瓷俑,只是用脱玻化鉴定法和釉面显微观察法大概推断了这个瓷俑的年代,和出土的古墓年代相近。所以我把这个瓷俑上交了,可人家没收,认为是我判断错了。”馆长搓了搓手,满是皱纹的脸上也写满了不是滋味,“所以我只好把这瓷俑带回来,原想着放在自家收藏室中,就当添个收藏品了,结果……” “结果怎样?”陆子冈半晌都没见馆长继续说下去,倒是对这锦盒中的瓷俑起了兴趣。他洗过手后擦干,又拿起柜台里的薄手套戴了起来。用哑舍里的古物时他不甚在意,那是因为这些器物都是平时拿来用的。而这瓷俑有可能是出土冥器,自是不同待遇。 只见一尊手掌大小的影青俑正静静地躺在锦盒里。 影青也是一种青瓷,釉色微带青色,晶莹润彻,透明性强。影青一般都是以铁为着色剂,多在雕刻花纹的生坯上施釉,所以成器一般较为古朴大方。而面前这尊影青俑比较粗糙,虽然釉面光洁,但也有些釉色剥落的地方,可见烧制的手法并不是多么娴熟,但依旧可以看得出来这尊人俑身上的服饰和花纹。这尊影青俑双膝跪地,头颅微低,可惜的是眉目五官釉面破损剥落得比较厉害,已经看不大清楚原来的模样。这细细端详之下,陆子冈也知道馆长为何深信这尊人俑也是出自那个古墓的了。 关于大理古墓的发掘,身为业内人士的陆子冈也有所耳闻,那是一座大理贵族的陵墓,但由于许多重要的陪葬品被盗,再加之宋末元初时期兵荒马乱,大理皇位更替频繁,所以古墓的拥有者一时难有定论。而这尊影青俑的服饰分明就是大理贵族所穿戴,而且浑身上下的花纹繁复,偏偏中间围腰处那一块空白,意为不能有花花肠子之意,这是一个典型的白族贵族。 陆子冈倒是少见这样的影青俑,一时间爱不释手,但他没忘记馆长未尽的话,追问道:“结果怎么了?” “……结果,我最近总是在做噩梦。”馆长用手抹了抹脸,虽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自从几年前他收了那个越王剑经历了那场博物馆惊魂之夜后,便多多少少也信了些许,“我反复梦到一个人被行刑的场景,看周围的景色和旗帜,应该就是大理城被蒙古兵占领的时候。” “高家最后的掌权人?”陆子冈略略想了一下,便从记忆里翻到了答案。他倒是一时想不起来那个人的名字了,但大理国异于中原的统治形态,让人印象深刻。大理段氏某种意义上更像是现代的日本或者英国皇室,没有实权,仅仅是个吉祥物,拥有象征意义。而高氏一族才是大理真正的掌权者,而被公开处刑的,那么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嗯,是叫高泰祥。”馆长显然对这段历史知之甚深,“当年大理城破,大理的末代皇帝段兴智与高泰祥分开逃亡,高泰祥被擒,拒绝招降,被斩于五华楼下。不久之后段兴智也被擒,却低下了高贵的头颅。他被送到北方蒙古汗廷,去见蒙哥汗,蒙哥汗施以怀柔,赐金符,令其回归,当大理总管,继续管理原属各部。依我看,段兴智恐怕还高兴得很,这下少了高氏的桎梏,反而要更自在些。” 陆子冈挑了挑眉,他们这些研究历史古物的,在评论历史史实时,甚少加上自己的喜好判断,而馆长如此明显地表达了对段兴智的嫌弃,恐怕也是受了那些梦境的影响。陆子冈把影青俑在手中把玩半晌后,重新把它放回了锦盒,笑了笑道:“馆长,我估计您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影青俑也没有什么异常。”说罢,他无奈地摊了摊手说道,“老实说,就算是有,依我的道行,也看不出来啊。” “没有什么异常吗?”馆长咂吧了两下嘴,“我倒是打算把这尊影青俑送去做热释光鉴定,但要在上面打孔还是舍不得。不过好在有釉面剥落的部分,前天送去做了成分分析,评估报告还没出来……” 陆子冈深切地觉得馆长这是在多此一举,也知道对方并不是指望他能有什么建议,又或者即使他有什么建议也听不进去,便老老实实地闭口不言了。 馆长却依旧琢磨着,最后决定还是遵循自己的直觉。一般出土的冥器阴气太足,都会放在博物馆展览。因为暴露在灯光下,还有不断有人前来参观所带来的阳气,才会让冥器身上的阴气慢慢退散。 决定了,下周的瓷器展,就把这尊影青俑放进去! 三 高泰祥至今都记得,他自己选择自己的命运,也同时决定他人的命运,甚至整个大理命运的那一天。 高家的富贵绵延,权势滔天,也造就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庞然大物。在高氏家族内,每一代的高氏掌权人并不是像汉族那样看重长子嫡孙,而是能者居之。所以为了成为长辈们眼中合格的高家掌权人,高泰祥付出了旁人难以想象的辛苦和代价。 而大理段氏的皇位继承人事实上也是高家掌权人所选择出来的代言人,在高泰祥辅佐的孝义皇帝段祥兴去世之后,他的首要任务,就是在段氏子弟中选出合适继承皇位的那个人。 没有高家的掌权人会不享受这一刻,也许会有人觉得成为皇帝是人世之间最尊贵的荣耀,但拥有选择谁来坐皇位的权力,把龙椅上的那个人控制在股掌之间,也许会更加让人内心的权力欲望膨胀到极致。 至少,高泰祥是乐在其中的,可还是有些厌烦。 虽然他非常的年轻,但能从卧虎藏龙的高家脱颖而出,也算是见过了许多鬼蜮伎俩。那些从早到晚都见缝插针一样,围在他身边的段氏子弟,就像是围着糕点的苍蝇,令他不胜其扰。 直到有一天,一个眉眼舒朗的青年站在了他的面前,浑然不顾他刚下战场的满身杀气,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施施然地注视着他。 “为什么不说话?”高泰祥承认这个段兴智确实引起了他提问的兴趣。 “在下就算不说,高相国也知道在下的来意。”段兴智的唇边漾出一抹自信的笑容,那双眸中的光彩在阳光的照耀下,几乎明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只听他徐徐说道,“而且,高相国最终也会选择在下。” “哦?那为什么我会选择你?”高泰祥闻言挑了挑眉,哑然失笑。 “因为,我会比你先死。”段兴智简单地说着。他的声音轻柔,却蕴含着一股让人难以拒绝的味道。 高泰祥收起了笑容,头一次认真端详坦然站在他面前的青年。他没有说自己会殚精竭虑地为大理鞠躬尽瘁,也没有试图用裙带关系来套近乎,更没有用各种手段来旁敲侧击。因为,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他是在向他承诺,他会比其他兄弟都容易控制,若是不好控制,便可以直接换掉他。 高泰祥眯了眯双目,缓缓点了点头。 “很好,这是约定。” “这是约定。” 高泰祥从回忆中清醒,伸手抚摸着掌下的雕花栏杆,五华楼是大理城中最高耸最繁华的建筑,每一处细节都精致得让人难以置信,也许只有那中原的汉族人的皇宫才能比得上。可是就连那么强大的汉族人,也没有阻挡得了蒙古人的铁骑,壮丽的河山都在马蹄下被无情地践踏。而现在,轮到他们大理了…… 身后的木制楼梯传来沉重的脚步声,高泰祥不用回头,也知道走上来的是谁。这是五华楼最高的一层,在大理国,只有两个人才有资格登上。 “相国,你带着士兵突围吧。”段兴智略带疲惫的声音从高泰祥身后响起,一双白皙而又沾染着鲜血的手按在了后者身侧的栏杆上。 高泰祥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那指缝的血迹上,确认了并不是对方受了伤,这才眯起双目道:“那你呢?” 段兴智的眼神空茫,看着五华楼下仓皇的大理臣民,许久才叹了口气道:“我与大理共存亡。” “你甘心吗?”高泰祥冷冷一笑。在他的辅佐下,段兴智已经登基三年了,这个青年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他有野心,虽然隐藏得很好,但在高泰祥眼里,基本无所遁形。 段兴智的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他怎么可能甘心,但危急存亡之秋,他又不可能看不清楚事实,欺骗自己一切还有希望。 “我们分开突围。”高泰祥淡淡说道,“这样,蒙古兵就只能分兵抓捕我们,至少,他们需要我们两个之中有一个人活下来。” “为什么?”段兴智转过头,看着高泰祥皱眉问道。他问的并不是为什么蒙古人会留他们其中一个人的性命,不用想也是为了安抚大理臣民。他问的是高泰祥为何会多此一举。 回答他的,是高泰祥的微微一笑。 “反正我们有过约定,不是吗?” 段兴智无奈地勾了勾唇,确实,他们有过约定。两个人分开突围,定是比高泰祥一个人突围的生存机会大。更何况就算高泰祥被抓,他只要投降,就完全可以拿回他原来所拥有的一切。 他还是想得太多了。 四 窗外春雨淅淅沥沥,带着一股倒春寒扑面而来。 医生站在窗边,只觉得未关严的窗户缝中透出一种令他浑身战栗的寒意。 奇怪了,他什么时候这么讨厌下雨了?虽然会觉得下雨不方便,但也没到厌恶甚至到害怕的程度吧? 潜意识中有几幅模糊不清的画面一闪而过,医生皱了皱眉,想要重新抓回来看清楚,却一无所获。 “对着窗外发什么呆呢?下了夜班还不赶紧回家?是没带伞?”在一旁看报纸的淳戈指了指地上正在晾着的雨伞,“先用我的吧,反正我今天值班。” “……谢了。”医生没法解释自己是害怕走进雨里,而且对于借伞这件事有种天然的抵触。不过应该是他多虑了吧。把关于下雨的疑惑抛在脑后,他走到淳戈面前拿起雨伞收好,顺口问了句:“在看什么八卦?这么眉飞色舞的。” “哎呀!说是有家博物馆最近有瓷器展,有人宣称去了之后,回家会感到喘不过来气,各种体虚气短。我觉着吧,这应该是个炒作,谁让现在去博物馆的人那么少呢?”淳戈用手指敲着报纸,一脸的戏谑,“这不,媒体这一报道,去参观的人就多了,说不定还会弄个系列报道呢!” “……也许人家真没炒作呢?”医生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正常人都应该如淳戈那样想吧。淳戈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医生,不过旋即也理解地耸了耸肩道:“也罢,知道你和那老板关系好,被他带得都有些神经兮兮了。对了,听你说过那家老板和博物馆的馆长好像有交情,有空可以问问内幕!” “老板?”医生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是哪家小吃店的老板吗?小笼包还是煎饼果子? “就是商业街里那家哑舍古董店的老板啊!哦,对了,最近都不见你去那边了,是不是老板还没回来啊?唉,到时间了,去查房了。”淳戈也就是随口提到了一句,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抬头扫了眼墙上时钟的指针,把报纸一合,穿上白大褂拿起病历本查房去了。 医生觉得淳戈一定是把自己和谁弄混了,他又怎么可能认识什么古董店的老板啊?医生不在意地笑了笑,走出医院大楼,对着灰蒙蒙的天空发了一会儿呆,这才撑着伞走入雨中。 雨滴敲打在伞面上,发出闷闷的噼啪声。医生一时之间竟有些恍惚,再加之雨伞遮盖住了大半视野,等他发现的时候,自己就已经站在了商业街上。 哦,对了,是该买点早餐回去,正好给汤远也带一份,那小子这时候也应该起床了。 医生回过神,开始在商业街上挑选今天的早餐。小区旁边的韭菜包没有这里的好吃,但油条还是那边的好吃,豆浆太不好拿了就在楼下买吧,哦,不过看时间楼下的早餐摊恐怕都收了…… 不知不觉中,医生的脚步就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在他回神之前,在某家店铺前停下了,那扇雕花大门令人不禁侧目。医生抬起头,雨伞的边缘缓缓地上扬,两个小篆字就那么映入眼帘。 此时应该乖乖待在家里,等候医生爱心早餐投喂的汤远,却是打着一把透明的塑料雨伞,站在博物馆的面前发呆。 “小露露啊,你确定来这里有灵气可以吸?隔着玻璃柜也可以吸?话说,小露露啊,你是不是没去过博物馆啊?那些罩在古董上面的玻璃柜都是隔绝一切空气的存在啊!”汤远对着趴在伞骨上的小白蛇嘀咕着,一番苦口婆心,“而且今天我查了黄历,事实上是不宜出行的啊!” 小白蛇扭头朝他慵懒地吐了吐蛇信,咝咝了两声。 汤远只好熄了打道回府的念头,以视死如归的架势,一步踩一脚水坑地往博物馆的大门走去。而那条小白蛇也在他把伞放在门口伞架上的时候,闪电般地蹿进了汤远的袖筒里。 被冰得一哆嗦的汤远认命地拢了拢袖筒,对着询问的博物馆工作人员扬起一个可爱的笑容,宣称因为要写关于博物馆的文章,他特意跟老师请假来这里参观的。不管在哪里,汤远总会遇到许多问他为什么不去上学的好心人士,所以他也练就了随口用各种理由来解释的技能。反正这些人也只是问问,不可能真的对别人的生活进行干预。这回也一样,汤远被放进了博物馆,本来这里就是开放给市民免费参观的地方。 不过因为今天不是双休日,而且又是一大早刚开门的时候,博物馆里的人少得可怜。再加上馆内空旷,通风良好,一进展厅内便觉得浑身一阵恶寒。汤远看着有些阴暗的展厅,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 本来缠在他手腕上的小白蛇顺着他的手臂游走到了他的脖颈,从他的领口探出了头来,催着他上前。被奴役的汤远没有办法,只好揣着小白蛇在一个个展柜之前慢慢踱步而过,时不时在某个展品前逗留几秒钟,旋即又扭头离开,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孩子在随便看看,实际上是由他脖颈间那条别人注意不到的小白蛇在判断展品是否可用。 五 馆长完全不知道博物馆进来一个无法无天的小祖宗,他此时正拍着报纸打电话给媒体,和他们争论报道的不实之处。什么呼吸困难,不会是记者怕没有噱头,特意折腾出来的报道吧!别以为他老头子不知道什么叫炒作!那帮记者是挖空心思想找新闻想疯了吧!助手敲门进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到馆长在引经据典不带脏字地骂对方,便百无聊赖地站在那里等自家馆长骂了个痛快,好半天后才挂上了电话。 “什么事?”馆长的语气并不太好,他虽然觉得瓷器展中那尊影青俑有点问题,但这样被媒体捅出来用莫须有的原因昭告天下,他还是很恼羞成怒的。 “馆长,那尊影青俑的成分报告出来了。”助手适时地收敛表情,严肃地递过来一摞装订好的文件。 馆长赶紧接过翻了翻,最后视线停留在某一行数据中,难以置信地推了推眼镜。“氧化硅、氧化铝和氧化钙……” “是的,馆长,那尊影青俑的成分确实有问题。并不是一般瓷器那样都是硅酸盐结构。”助手也觉得惊讶,“在自然界中,氧化钙的来源并不多,所以一般是选择动物的骨粉作为氧化钙的来源。那尊影青俑如果推断没错的话,应该是世界上第一件真正的骨瓷,这种发现完全可以推翻骨瓷是世界上唯一由西方人发明的瓷种这项定义!这比西方的骨瓷提前了五百年啊!馆长!这是跨时代的发现啊!” 馆长没有理会越说越激动的助手,而是摘下了眼镜揉了揉酸痛的鼻梁。 怪不得他总觉得那尊影青俑哪里不对劲,是因为重量有问题。同体积的骨质瓷总是要比泥土烧制的陶瓷轻许多的,而且质地也有些许差别,手感也很微妙。 终于找到了那尊影青俑的问题到底在哪里,馆长心中的一块大石也落了地,他重新戴上眼镜,对聒噪激动的助手冷哼了一声道:“天真的少年,这是个陪葬品,你觉得这里面的成分,会和西方一样是动物骸骨吗?” 助手的声音戛然而止,年轻的脸上写满了惊悚,立刻就觉得办公室里的温度骤降了好几度。 西方的骨质瓷之中用的是动物骸骨,那么……馆长的意思……那尊影青俑……是用……人骨烧制的? 而就在此时,离这间办公室不远的地方,走走停停的汤远终于在小白蛇的指挥下停了下来。 他面前的展柜之中,静静地跪着一尊影青俑。 其实就算小白蛇不用尾巴尖拍打他,汤远也会在这个展柜前停下来。 并不是因为这尊影青俑烧制得栩栩如生或者线条流畅,而是因为这尊影青俑被两条细细的丝线紧紧地缠缚住了脖颈,而两条丝线的两端都被牢牢地固定在了底座四角,乍看上去,就像这尊影青俑正在受刑。 “我勒个去……这种防震丝线的绑法也太牛掰了……”汤远怕在一尘不染的展柜上留下指纹,只是尽可能地凑在玻璃上细看。他也不是没见过这种防震丝线,博物馆中为了怕瓷器或者玉器因为地震而倾倒,导致不必要的损伤,所以在重心比较高的古董上都会固定底座或者系有防震丝线。但这样绑防震丝线如同绑犯人的方式,还真是头一次看到。汤远环顾了一下四周,吐槽道:“不过这展厅摆得有意思,展览品都按照后天八卦图摆,阳升阴降,实为压制这尊影青俑……可是,还是看起来很奇怪,这种束缚的方式……我的小祖宗,这尊影青俑就算你不说,我也觉得有邪气冲天。但这样,你怎么吸它的灵气啊?” 小白蛇不屑地探出了头,可是吐出的鲜红的蛇信子还未碰到展柜的玻璃罩,就被汤远拽了回来。 “嗷!别咬,有人来了。”汤远把气急败坏的小白蛇塞回怀里,表面上不慌不忙地退了几步,看着冲进展厅的几个人。 很快,几扇白色的屏风便在这个展柜的四周竖了起来,几个保安站在了屏风外面,严禁外人靠近。事实上,整个展厅之内的参观人员,满打满算也就汤远一个。而且从屏风的缝隙间瞄去,汤远也能看得到工作人员正在打开展柜。记得冲进来的几个人之中有人拿着一个锦盒,看情况应该是打算把这尊影青俑从展柜之中回收不再展览的架势。 看这严阵以待的情况,汤远无奈地耸耸肩,低声和脖子上的小祖宗商量:“小露露,应该是不会有机会了,我们还是换个古董吧?乖……你看那边有个元青花的罐子好像不错……唔……好好,我们再看会儿。” 再次屈服于小白蛇的欺压下,汤远做出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在安全距离外踮脚张望。反正他是孩子,孩子好奇也是被允许的,倒真是没有人过来让他走开。 六 馆长也没注意到在几步外还有一人一蛇对这尊影青俑虎视眈眈,他想的是万一这尊影青俑被媒体知道是用人的骨灰制成的,估计又会掀起轩然大波。实际上在他看来,用人的骨灰还是动物的骨灰制成没有任何区别。用活人殉葬的习俗,到明朝的时候还存在呢,相比之下骨质瓷还能含蓄一些。况且,证明了这尊影青俑是骨质瓷,研究价值就更大了,也有可能真是那个古墓的殉葬品,暂停展览去继续鉴定比较好。 不过,馆长还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因为他在办这个展览之前,由于不知道影青俑哪里不对劲,特意按照老板曾经说过的风水卦象摆放了展柜,而且那两条缠住影青俑的防震丝线也不是一般的丝线,而是经过符箓缠绕过的特殊丝线,是很久之前从老板那里索要来的。老板曾经也说过,一旦用上这种符箓丝线,不要擅动,最好等他亲自来取下丝线。 可现在已经知道了缘由,就没必要这样如临大敌了吧?而且老板现在也行踪不明,想让他来解除丝线也找不到人吧?虽然馆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多半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此时见玻璃柜已经打开,便挽起袖子戴好手套,亲自解开了丝线,打算回收这尊影青俑。 当绷紧的丝线瘫软下来的那一刻,馆长眼睁睁地看着那两条丝线微弱地闪了一下光后,便如同冰雪融化般,消融在空气中。还未等他反应过来,就发觉面前视线一花,等再回过神时,就发现自己站在一片虚空之中,而在他的对面,那尊影青俑不断地变大,一直增长到与正常人比例差不多才停止下来。 馆长正目瞪口呆,还想细看的时候,就见这具影青俑倏然间白光大作,消失在他面前。 眼前一花,馆长发现还是站在博物馆中,身边的助手小心翼翼地唤着“馆长”,而他手中正拿着那尊影青俑,好像是维持这个姿势有很长时间了。 怔神了片刻,馆长把影青俑放进了锦盒内,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馆长总觉得这影青俑上的釉色黯淡了许多,就像是忽然失去了某种灵气。 馆长轻轻地叹了口气,也许,刚刚的那一刻,消散的是高泰祥的怨念。 不过也好,一切烟消云散。 在不远处,一个小男孩炸毛地低声问着脖颈上的小白蛇:“小露露,你刚刚是不是做什么了?是不是已经把那尊影青俑的灵气给吃了?隔这么远也可以吗?随便吃不会消化不良吗?” 白蛇吐了吐鲜红的蛇信子,不屑地咝咝了两声。 她没有吃这股灵气,因为她知道,这股怨念,定是去找应该承受的人了…… 七 老板低头看着手中的涅罗盘,罗盘上的指针正在不安地晃动着,老板脸上的神情也在摇曳的烛火中阴晴不定。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扶苏端着刚刚泡好的茶走了过来,关心地问道。他穿着一身素白汉服长袍,更显得他身姿挺拔宛如修竹,过长的刘海遮住了他半边脸的伤痕,露在外面的脸容看上去倒是英俊无匹。他特意用左手放下茶壶,把右手深深地藏在袖筒中。 老板并没有注意到扶苏的异状,他垂下眼帘,用手拨动了一下涅罗盘之上的指针,看着指针滴溜溜地转了几圈,最后安静地停留在了其中一个卦象上。 “好像……有什么东西醒了……”老板微微地叹了口气,伸手拿起一杯倒好的热茶,“公子可知俑否?” “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扶苏倒是非常怀念这种与老板讨论的氛围,坐下来后双手交握抱胸拢起袖筒,笑着道,“俑其实就是刍灵,代替活人殉葬用的陪葬品。怎么忽然想起提起这个?” “想起来以前遇到的一件事。”老板抿了口茶,便把茶杯握在手中摩挲。他们身在一处寂静的山庄,周围山峦连绵,他的眼神投往窗外苍翠的森林,像是回到了几百年前。“有一个傀儡一般的皇帝和一个权倾朝野的相国,在皇城被异族攻破的时候,分别率兵突围逃了。 “哦?还有此事?”扶苏一睡两千余年,虽然醒来之后恶补了历史,但也不可能所有史实都巨细无遗地知道,闻言便极有兴趣地思索起来,“他们分兵而逃,定是想要分散异族追兵,但若是被敌方逼迫到皇城都被破了的地步,他们也跑不远的。” “没错,他们不能同时被俘,所以是分开逃走的。” “哦?不能同时被俘……这其中的含义,估计是异族其实是需要一个代理人来管理这个国家的吧?所以……” “是的,所以皇帝和相国,最后只能活一个。” “那后来呢?到底谁活下来了?喏,这样说的话,先被俘的人,反而有最大的生还机会,因为他可以先投降。” “那皇帝在登基之前,曾经和辅佐他的相国做了一个约定,承诺自己会死在对方前面。” “居然还有这么窝囊的皇帝?好吧,最后死的肯定是那个皇帝了。” “相国先被捕了,但他拒不投降,异族只好当着他的臣民,把他斩于众人面前。” “……他,这是为了皇帝能活下来,所以才不给自己留后路吗……”扶苏闻言心绪极为复杂,在他看来一个权倾朝野的相国,居然能为一个傀儡皇帝牺牲至此,这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不过他略一想,也能理解那相国的用心。权倾朝野的相国,肯定是宁折不弯,绝对无法忍受臣服于异族。所以他宁肯死,也要把机会留给皇帝,希望对方能带领着族人把他们的国家延续下去,哪怕只有一线生机。 “是的。”老板惆怅地叹了口气,“只是那皇帝最后也没活过几年,因为异族最终嫌他太过于强硬,不好控制,便暗杀了他,扶植了他弟弟当代理总管……” 这下扶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双目盯着已经微凉的茶,陷入了沉默。 老板想起了很久以前,那个苦苦哀求,想要赎罪的青年。 他把自己的骨灰炼成影青俑,永远跪在黑暗中,为挚友守墓。 那股怨念,恐怕是盗墓人无法承受得了的吧…… 第71章天光墟 一 “哎呦我的小祖宗,这么晚你要做啥子呦!”汤远半夜被小白蛇折腾醒。 他不敢不醒,小白蛇冰凉的身体使劲缠在他的脖子上,用一种无比简单粗暴的手段叫他起床。 汤远咂吧着嘴,回味着梦里刚吃了一口的炸鸡腿,摸了摸空空的肚子,觉得非常饿,饿得他都能吞下一只炸鸡了!他爬到床边撩起了窗帘,扫了眼天象,便低声嘟囔道:“这才是丑时三刻,还没到2点呢!叫我起来干吗啦!” 他回头去找小白蛇,却发现后者已经爬出了卧室,只好压下满腹牢骚,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跟着它走出卧室,却赫然发现它停在了大门口,挺直了上半身,极有姿态地瞥了他一眼,俨然一副“本宫要出去,快给本宫开门”的霸气架势。 汤远知道小白蛇不会无缘无故地大半夜发神经,只好认命地找了件外套,拿了鞋柜上的钥匙和小钱包,还不忘给医生留个便签条。写的借口是他半夜醒来饿了,出去买个夜宵。 当然,他也不介意把这个借口变成真的。 汤远捏了捏兜里的小钱包,想着这大半夜的,街角有家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正好去买个炸鸡什么的……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啊! 正在纠结是买奥尔良烤翅还是吮指鸡块的时候,汤远就发现小白蛇已经一溜烟地窜了出去,吓得他赶紧轻手轻脚地穿上鞋关好门跟了上去。结果出了楼栋,小白蛇走的根本不是去肯德基的那条路,汤远懊恼地一跺脚,毫无选择地追了过去。罢了罢了,就等回来的时候再买吧。 凌晨两点钟,正是一天当中最寂静的时候,汤远以前是走惯山路的,倒也不怕走夜路。而且在他看来,这里的路灯都亮着,照得一清二楚,比起黑乎乎的山林来,简直就跟白天没啥两样,有什么好怕的? 只是他这样想,不代表别人这样想。 大半夜的,一个半大的孩子穿着白色的衣服在街上小跑而过,瞥到他身影的人,都出了一身冷汗,以为自己看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连忙转过头加快脚步而过。 汤远也没察觉到异样,半夜行人脚步匆匆也是很正常的,谁不想早点回家啊?汤远跑得一身汗,他体力很好,能让他都跑出汗,那至少也要大半个小时了。他哀怨地看了眼还在前面不知疲倦地游走的小白蛇,终于忍不住发牢骚道:“我的小祖宗呦,你这是要去哪儿啊?如果太远的话早说啊,我们打车走岂不是更快一点?” 结果他话音刚落,小白蛇就反向窜了回来,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牢牢地缠住汤远的手腕。 汤远还来不及问它出了什么事,就听到后面有人出声拦住了他。 “这孩子,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街上乱逛?你家大人呢?” 汤远转回头,就看到一个颇为眼熟的年轻男子正皱着眉看着他,一脸的不赞同。在他旁边还有个拄着拐杖的大叔,也很眼熟。这不是哑舍现在的店主和博物馆的那个馆长吗? 怎么这么巧就和这两人碰上了?汤远忍不住伸手到袖筒里,掐了掐小白蛇的七寸,这小祖宗真能给他找事,现在让他怎么回答?说他半夜睡不着出来跑圈?鬼都不会信好么! “喏,这娃子,你家离这里多远?”馆长大叔敲了敲拐杖,努力装出和蔼的表情,不过在夜晚的路灯映照下,他的五官阴暗,显得更为吓人了。 汤远打了个冷战,不想说谎,低头嗫嚅道:“我出来已经大半个小时了。” “看样子是迷路了,我们先把他送到附近的警察局吧。” 年轻男子摸了摸汤远的头,牵起他的手,才发觉他的手冰凉,不由得放进自己的手掌里焐着。 汤远则因为他的这个动作吓了一大跳,因为这人差一点就摸到了小白蛇,幸亏只是差一点……这人好像叫陆子冈来着,和那个明代的琢玉圣手同名。 “时间来不及了啊,要不就先把这孩子带在身边,等逛完再送他回去。哼!这年头粗心的家长,也活该让他们着急着急。”馆长拄着拐杖霸气十足地说道。 陆子冈犹豫了片刻,也知道时间紧急,便蹲下身,笑着对汤远问道:“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 “大叔,我叫汤远。”汤远坚决地纠正了他的称呼。 陆子冈的笑容僵了僵,轻咳一声掩饰了尴尬,才说道:“汤远小朋友,你这样一个人在街上走太危险了,先和我们去个集市逛逛,然后我再送你回家好不好?” 汤远感到手腕上的小白蛇用尾巴扫了他两下,直觉小白蛇要去的地方应该和这两个人是同一个目的地。汤远转了转眼睛,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还不忘加了个条件道:“我想吃炸鸡块。” “这熊孩子,不会是想吃炸鸡块才跑出来的吧?”馆长一听就忍不住吹胡子瞪眼,毫不客气地就用拐杖打了一下汤远的腿,“行了臭小子,这大郊外的没肯德基那么高级的店,先陪老头子逛下集市,回头再给你买。吃吃吃!就知道吃吃吃!” 汤远摸了摸腿上被打的地方,馆长没用力,倒是不疼,不过汤远觉得他绝对是被迁怒了,看来馆长家里也有个不听话的熊孩子。见陆子冈牵着他往前走,汤远便装乖地仰起头,好奇地问道:“大叔,我们这是去哪儿啊?哪里有集市啊?这还没天亮呢!” “你可以叫我陆叔。”被大叔的称呼叫得很心塞,忽然觉得自己又老了好几岁,陆子冈按了按额角,一边走一边耐心地解释道,“我们要去的是一个卖古董的集市。” “骗人!卖古董怎么可能是大半夜的来卖?不是说好了灯下不观色的吗?”汤远立刻忍不住反驳道,要不是他确定这两人的身份,这时候他就该怀疑他们是拐卖小孩儿的人贩子了。 “呦呵!你这娃子居然还知道什么叫灯下不观色?”馆长一听就来了劲,放缓了脚步走到汤远的另一边,低头感兴趣地问道,“这句话是谁教你的啊?” “你们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汤远才不会那么容易地被套话,瞪着一双大眼睛不允许馆长换话题。 “咳,其实说起来,这种天亮前摆摊卖古董的集市,是流传下来的一种古老集市。最开始是因为卖旧物不能见光,在白天就让人看出来有问题了啊,所以这种集市还有个别称,叫……鬼……市。”馆长故意拉长声音说得很阴森,想要吓吓汤远。 结果汤远却一脸星星眼的表情,仰着头追问道:“鬼市?听起来还是挺带感的啊,不过又不是有鬼在卖东西……最开始是这样的,那么现在呢?既然都知道卖的古董有问题,为什么还天不亮就来买啊?” “最近古董市场在拆迁,一些店铺便直接就地摆摊,又因为白天城管在,所以只能在这个时段开集市。”陆子冈解释了一下,还真是有点看不惯馆长忽悠小孩。 “切,这个原因还真是一点都不酷炫……”汤远失望地撇撇嘴。 “好吧,要酷炫一点的原因么?”馆长摸了摸胡子,嘿嘿笑道,“确实是有些见不得光的原因,这里会有些出土的冥器卖。因为没法在白天交易,在一天最黑的时候,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都看不清楚对方的面孔,这样才安全。” “真的假的?!”汤远瞪着大大的眼睛,对这个解释心里倒是信了几分。 “咳,当然忽悠人的成分更多。”陆子冈连忙解释,“大多都是骗人的,很多人在这里买到的都是赝品,只是就算被骗,还是会有很多人来淘东西,就像是即使知道彩票的中奖率很低,也会有人长年累月地买一样。” 汤远又失望地耷拉下小脑袋。 “其实这种集市还有另一个称呼哦!”馆长显然是与小孩子相处很有经验,立刻又故弄玄虚了起来。 “啊?比鬼市的这个称呼还酷炫吗?”汤远挑了挑眉,没抱太多希望。 馆长神秘地笑了笑,却停下了脚步,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直起身向前方看去。 汤远这时才发现貌似在聊天中,已经走到了目的地。 在他的面前,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来是一条古老的小巷。巷子两边的残垣断壁前,有着各种摊位,每个摊位旁边都点着一盏电灯或者煤油灯。点点灯火从小巷里蜿蜒而去,可以看得到稀稀落落地绵延到很远。在忽明忽暗的灯火之中,隐隐约约看得到里面熙熙攘攘有着不少人影在晃动,一打眼看过去,就像是他们骤然间破开了时空的缝隙,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种鬼市,一般都是在废墟上出现,在天亮的时候,就会彻底消失,变为原来的废墟。所以也有个很形象的别称,就叫天光墟。” “……果然很酷炫。” 二 这么酷炫的地方,既然来了自然要逛逛的。更何况自家小祖宗大半夜的不睡觉,把他折腾出来为的就是逛这个天光墟。汤远饶有兴趣地跟着陆子冈和馆长混进鬼市中,左顾右盼地看起来。 既然是无证摊点,所以卖什么的都有,汤远看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远到红山良渚玉,近到手表眼镜古董照相机,真是应有尽有,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没有人高声喧哗,都是低声交流,或者直接用手比画,整个市场上看起来人影憧憧,却诡异地安静,配合着暗黑的夜色和幽幽的灯火,让人不由得遍体生寒。 馆长却是一副如鱼得水的模样,他先是随意地低头左右扫视了一下,似乎是看不上这些地摊货,拄着拐杖慢悠悠地往前走着。 汤远注意到,馆长其实并没有在看摊位上的那些古董,而是在看那些摆摊的摊主。看来确实是经常逛鬼市的熟客,知道这些摊主哪个有真货哪个是在卖个热闹。 手腕上的小白蛇并没有任何动静,汤远也就安静地被陆子冈牵着手,跟在馆长身后慢吞吞地晃悠着。只是过了没多久,馆长的脚步一顿,望着某个方向怔神了一下,像是看到了认识的人。 陆子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却见人来人往,正分辨着哪个是馆长看到的熟人,身边的馆长就拄着拐杖健步如飞,朝那个方向追了过去。那速度快得陆子冈都没反应过来,而且他还要顾及汤远,几个晃眼就走散了。 陆子冈尝试着在人群中寻找馆长的踪影,可是努力了一会儿也就放弃了。因为大家穿得都差不多,几乎都是深色的外套,夜色之中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不过走散了也不怕,他们俩都有手机的,有事自然可以互相联系。倒是陆子冈生怕汤远走丢,紧紧地攥着他的小手。 汤远原本想要按照小白蛇的指示往前走,这下都没法加快速度了。没什么办法,汤远只能一步步地跟着陆子冈,极有技巧地引导着对方朝小白蛇想要找的摊位走去。 陆子冈也是走走停停,对于之前在国家博物馆工作的他来说,这些摊位上的物品根本不能吸引他半分注意力,更别说许多“古玩”在他看来都仿得有些可笑。据说是独一无二的犀角杯,在隔着不远的摊位上就有另外一只一模一样的。据说是某个老宅子传下来的珐琅梳妆盒,和淘宝某爆款很相似。还有据说是什么老坑翡翠,实际上一看就是经过化学药剂处理过的C货。 若不是馆长非要拽着他来,陆子冈是绝对不会牺牲睡眠时间大老远跑到这里的。也许馆长有熟悉的摊位,会有什么好东西,可惜还走散了。 正在陆子冈百无聊赖,考虑要不要打电话联系馆长的时候,他发现手里拽着的小孩子忽然停下了脚步,不管他怎么拽都不走了。 这里又没有什么吸引孩童的好玩物事或者好吃的,陆子冈没太在意地朝这个摊位扫了一眼,就赫然睁大了双目。 这个摊位看起来和其他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零零散散放了许多物件,但陆子冈却一下子就注意到角落里放着的那些玉件。他蹲下身,在一众玉件中挑出了一块玉佩。 这块玉佩雕着互为顾盼的一龙一鼠,线条流畅,雕工古朴,看上去甚似汉八刀的雕工,可是玉质却并不是羊脂白玉,而更似春秋战国时期的玉质,还有颜色颇深的沁色。可是这种子辰佩据史料记载,应该是汉时兴起的款式。 老鼠又代表着子时,龙为辰时,这两个时辰是半夜到清晨之际,这后半夜是一天当中最黑暗而且是人类最容易死亡的时间,所以玉匠便把鼠和龙两者雕刻在一起,合称“子辰”,乃保平安之意。而到明清时代,子辰佩还有了望子成龙的说法。 不过不管这子辰佩有什么寓意,陆子冈一把这玉件拿在手里,就觉得喜欢。这里光线太暗,根本无法确定是不是真正的古物,但千金难买心头好,陆子冈便朝摊主询价,反正若是太贵他就不买。 摊主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披风,因为夜风寒冷,便把风帽也都戴着,在幽暗的灯火下也看不到摊主的脸容。这摊主并没有说话,而是伸出右手打了个手势。陆子冈倒真觉得不贵,便决定买了。 正想掏出钱包付账,身边的那个小正太却从摊子上捡起一个脏兮兮的同心结,一脸期盼地朝他看过来。陆子冈瞅了眼那同心结,虽然编得极为细致,但上面的丝线都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最后和摊主讲了讲价,直接算作了搭头,不要钱白送。 那小正太高兴极了,还为了表示互不相欠,特意从兜里翻出来一颗水果糖递给他,算是交换。陆子冈本不想要,但觉得这孩子应该被教养得很好,已经懂得买东西需要付出代价,倒也没拒绝,随手把那颗水果糖放在了口袋里。 汤远喜滋滋地把同心结揣在了裤兜里,他还在纠结万一自家小祖宗挑了个太贵的东西买不起怎么办,结果真给他省钱啊! 小白蛇也趁着他的这个动作刺溜一下钻进兜里,迫不及待地盘住了那个同心结。汤远心满意足地站起身,琢磨着回去的路上是不是还可以顺便去买个肯德基什么的,却忽然觉得周围有点怪怪的。 虽然还是人来人往的市集,但走来走去的人怎么忽然间都变成了古装? 汤远眨巴着大眼睛,使劲揉了揉又睁开,随即整个人都不好了。不会是他没睡醒,又做梦了吧? 陆子冈也发现了周围环境骤变的情况,狠狠地皱了皱眉。经历过许多不可思议事件的他,没有简单地把眼前的情景归结为梦境或者是幻境。他在付过钱站起身的那一刹那就发现了不对劲,在第一时间就立刻低头看向买东西的那个摊位,却发现面前的人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穿着披风的摊主了,而是一个混血少年。 那少年五官深邃,鼻梁直挺,眼窝深陷,一看就是拥有外族血统。他穿着一袭黑衣劲装,头上束着发,却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也是一脸惊讶地看着他们。 “这是什么地方?”陆子冈下意识地问道。 “天光墟。”那少年立刻回答道,随后看着一身现代装与周围格格不入的陆子冈和汤远,笑得一脸灿烂。 “这里是真正的天光墟,欢迎两位客官大驾光临。” 三 “两位客官想必是去了鬼市,才来到这里的吧?这里才是真正的天光墟,想要买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得到,应有尽有,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梦幻之地!”这混血少年搓着双手,一口流利的汉话,说得倒像是招揽顾客的店小二。 听着这混血少年口沫横飞的话语,陆子冈的头有点疼,不过也大概听得懂了,他们应该是误入了另一个位面,而这个位面才是真正的天光墟。之前也许鬼市之中也曾经有人误入过,所以鬼市才有天光墟这个称号。 陆子冈抬起头左右顾盼,发现不光是周围的人穿着古装,连道路两旁的坊市建筑在暗夜中也能隐约看出古式建筑的轮廓,绝对不是他们之前所在的那条狭窄的小巷。而夜空也像是被层层的乌云所笼罩,别说是繁星,就连本应出现的明月也不见踪影。 “是不是疑惑你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那名混血少年站起身,收起笑容一脸凝重,“你是不是买了什么东西?” “嗯,刚买了这块子辰佩……”陆子冈看着对方变得严肃的表情,下意识地就伸出手,松开攥着的子辰佩给对方看。陆子冈一抬眼就注意到对方的双眸中闪过一丝利芒,正暗叫不好,那混血少年却丝毫不客气地一把抢走了他手中的子辰佩,连自己的摊子都不顾了,反身便逃,几下起伏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陆子冈火冒三丈,立刻就想去追,他却只是狠狠地朝空中一挥拳泄愤。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自认倒霉,不可能把汤远一个人扔在全是陌生人的市集,更何况这里还到处透着诡异,明显不是寻常地方。 反正被抢的是没花多少钱的玉佩,又不是比较重要的手机。陆子冈想到手机,立刻就掏了出来,想要联络馆长,却发现如意料之中的,这里根本就没有信号。 看来这问题是真有些严重啊……陆子冈锁紧了眉思考着。 汤远是整个人还没反应过来,他正好奇地看着忽然变幻的四周环境,还没看出个所以然呢,陆子冈的玉佩就被人抢了。他看了看那混血少年飞一般的速度,又低头瞅了瞅自己的小短腿,便打消了帮陆子冈追贼的念头。 “哎呀呀,这回是赫连那小子捡便宜了吗?” “又来新人了?这不是两个人吗?赫连那小子不会是抢了两个信物吧?” “应该只来得及抢走一个,那么另一个是不是这人手里发亮的铁片?” “看起来不像,不过我们也可以抢来试试。” …… 周围那些不怀好意的谈论隐隐约约地传到了陆子冈和汤远的耳中,令两人霍然变色。这天光墟究竟是什么鬼地方?怎么这么不友好? 不过这些人也不过是嘴上说说,脸上讪笑着,却还真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对他们做什么,都保持着五步以外的安全距离,围着他们窃窃私语。 “好了好了,别围着了,别吓到人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一名手上拿着折扇的面容俊秀少年排众而出,围观的众人一阵呼喝,也都看在他的面子上渐渐散了,自顾自地去继续逛集市了。 这名俊秀少年转过身,陆子冈才发现他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年纪,面如冠玉,一双凤目微微上挑,头顶的发髻只是用一根树枝随意固定住,这本是乡土村民的作派,但观他周身气度却是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潇洒隐士之风。 “这位兄台,来天光墟,千万不要随意拿出你的信物。”俊秀少年勾唇笑了笑,立刻让人感到如沐春风,“天光墟奉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虽然墟主颁布了法则,不许在天光墟有任何明抢暗偷,但还是不断有人忍不住触犯。” “信物?墟主?”陆子冈敏感地抓住了其中两个关键词。 “看来二位是误入此地。”俊秀少年语带同情,“天光墟乃是一个市集,是超脱时空之所,只有凭信物才能从鬼市出入,而且是从历史中的任何一处鬼市都有可能。” “什么?”陆子冈震惊地低呼道。历史中的任何一处?也就是这天光墟实际上是存在于四维空间?不受时间的约束? 他早就注意到了,周围的那些路人的服饰来自不一样的朝代,有人穿着先秦时期的深衣,还有人头戴长冠身穿袍服一身汉时服饰,也有人穿着魏晋南北朝那样长袖翩翩的峨冠博带;有头裹幞头身穿圆领袍衫的唐朝官吏,还有头系方巾身穿白布襕衫的宋朝学子;有戴四方平定巾身穿大襟袍的明朝男子,更有顶着半秃头顶脑后梳着大辫子穿着马褂的清朝人。甚至仔细看,还有穿中山装的老学究…… 这也太乱套了……陆子冈一时觉得有些伤眼,这种画面就算是在电视剧里也看不到好么! “放心,虽然大家都来自于不同的朝代,但在天光墟禁谈国事,一切有可能影响历史进程的话都没办法说出口。”俊秀少年应是惯于接待像陆子冈一样的新客人,所以说得极为娴熟。 陆子冈迷惑于眼前服饰混乱时代错乱的市集,但很快就收回了视线,问着自己更在乎的事情。“那什么是信物?是可以出入天光墟的东西?我们进来是靠了信物,那么我的玉佩丢了,是不是就出不去了?”陆子冈不是傻的,那个混血少年上来就抢了他手中的子辰佩,就足以说明其重要性。 还未等俊秀少年回答,远处便响起了一阵喧哗和惨呼声,正是刚刚那名混血少年跑走的方向。不一会儿,一名身穿铠甲腰间佩刀的年轻军士便拖着那名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混血少年走了过来。 “岳甫,那玉佩有没有拿回来?”俊秀少年见状,立刻扬声问道。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陆子冈觉得这大半市集上的窃窃私语声,在俊秀少年问出话之后,立刻就戛然而止。市集上大半的人都在等那名军士的回话。 “已经被同伙拿走了。”那年轻军士话语中还带着愤恨。 市集上又恢复了叽叽喳喳的说话声,随着那军士走近,陆子冈也看到了那人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五官端正,穿着一袭黑衣劲装,浑身上下都是骇人的煞气。 “如果我拿不回那枚玉佩,那会有什么后果?”陆子冈觉得他应该问清楚才好。 “天光墟天光墟,天光一亮就消失变成原来的废墟。”俊秀少年一脸同情地看着他,“如果你在天亮之前拿不回你的信物,那么你就要永远留在这里了。” 四 “当然,岳甫肯定会帮你把那块玉佩找回来的。”那俊秀少年仿佛像是没说过方才那句危言耸听的话,立刻又善解人意地安慰道。 被称为岳甫的戎装军士也没有反驳,而是看着混血少年把他自己的摊子都收拾成一个包袱,拽着他朝前面走去。俊秀少年示意陆子冈也跟上。 陆子冈别无选择,只能拉着汤远跟在他们后面,据说这叫岳甫的戎装军士是负责维护天光墟治安的,抓到触犯法则的人就丢到街角的监牢里去关禁闭。当然像混血少年这样的,还要到执法处逼问他同伙的下落。陆子冈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心态,拉着汤远顺便逛了下人来人往的市集。 脚下的道路是踩得反光锃亮的青砖,街两边是盏盏亮起的风灯,那些摊位所卖的东西乍看上去,和之前鬼市上没什么区别,都是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物件,但大家都不是用货币银两来购买,而是以物易物。除了这些路边的摊位,街道两边居然还有一家家店铺,看起来也是类似的古玩铺子,不断有人进进出出,还有的铺子没有开门,大门紧闭。 陆子冈看着看着,就不禁神色一怔。 他刚才没看错吧?刚路过的那家店,怎么挂着的匾额上写着的是“哑舍”两个字?虽然看起来像是没开门,但那牌匾和外观装饰,和他接手的哑舍一模一样! 陆子冈还想走过去仔细看两眼,但俊秀少年和戎装军士两人已经越走越远,他只能咬了咬牙,把疑问抛在脑后,拉着汤远追了上去。 汤远当然也看到了那家“哑舍”的铺子,也没怎么太惊讶。如果他家师父没忽悠他,那么他二师兄应该也是个活了许多年的妖孽。若说他二师兄没来过这个天光墟,他倒觉得奇怪了。不过看着这里的哑舍也没开店,汤远也有点失望。若是他二师兄在这里,倒是有个靠山什么的…… 陆子冈也已经体会到这一点了,连忙追上那俊秀少年道:“在下陆子冈,敢问兄台如何称呼?”一路上,因为自己和汤远的奇装异服,陆子冈已经收获了很多视线的瞩目,而且大部分是不怀好意的。相比之下,这俊秀少年还真是可结交之辈。 “在下郭嘉,字奉孝。”俊秀少年回过头把手中的折扇一收,拱手一笑,一派儒雅风流。 陆子冈和汤远两人脸上的表情同时僵住了,都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郭奉孝是谁啊!人称“鬼才”!三国时期最牛叉的谋士啊!可以说曹操曹孟德最开始的基业,都是靠着郭嘉郭奉孝的计谋一点点积累起来的!而他的英年早逝,也直接导致了曹氏集团走下坡路。 若是郭奉孝还一直活着,那三国谁笑到最后简直都不用想了。而陆子冈也不觉得会遇到有人与这鬼才同名同姓甚至同字的,这天光墟本就是不寻常的地方,遇到不寻常的人也就不是什么意外了。 经过了一年的各种穿越历史,好歹也是见过皇帝遇到过将军,陆子冈的心脏也很强大,他甚至开始在脑海中搜索“岳甫”这个名字,很快就有了答案。“这位岳兄弟的名讳,可是‘东有甫草,驾言行狩’的‘甫’字?” “正是。”岳甫言简意赅地吐出两个字,随意地看了他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陆子冈肃然起敬。 岳甫这个人在历史上确实没有郭嘉有名,但是他的祖父和父亲,却是人尽皆知。岳甫是岳云的长子,岳飞的嫡长孙。岳飞父子含冤被害时,岳甫仅仅四岁,便随着叔叔、祖母和母亲流放岭南。而后却在岳飞莫须有的罪名被平反后,袭神武后军统制,之后官拜吏部尚书,是岳家后人中最牛叉的一个。虽然其中也有蒙祖荫的缘由,但所谓烂泥扶不上墙,岳甫本人也是将门虎子、可造之材。 陆子冈算了算,岳飞沉冤昭雪的时候,岳甫应该至少有二十五六,那么看他现在的年纪和他面上坚毅阴郁的表情,就知道这时他应该还在岭南待着。而再看向他身边的郭嘉郭奉孝,历史上郭嘉二十多岁还在当隐士,这时候肯定还没遇到曹孟德……这种时空错乱感简直要把人逼疯啊! 也不知道旁边那个被抓住狠打了一顿的混血少年全名叫赫连什么……还真不敢问…… “两位在这天光墟待了多久?”陆子冈按下心中的诡异,正色道。 “天光墟之内无岁月。”郭奉孝笑了笑,“此处应是处于时空缝隙,只有身怀信物之人才能看到天亮的光线,没有信物之人,就只能身处于这漫漫长夜,永无天亮之时。” “那之前说的天亮这里就变成废墟,实际上是对身怀信物、可以自由出入的人说的?”陆子冈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没错,天光墟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所以也就不会有饥渴疲惫的感觉。”郭奉孝刷的一声张开手中的折扇,无奈地浅笑道,“所以也就没法判断在天光墟内的时间,不过,岳甫来得比我早。” 对于郭奉孝的说辞,岳甫并没有任何补充,显然他所知道的也并不多。 “那你们就没想过要离开?”陆子冈扫了眼表面上唯唯诺诺,却一直贼眉鼠眼四处张望的混血少年。天光墟内一直都是黑夜的情景,这样压抑的环境,再结合方才周围路人看他和汤远的目光,陆子冈也能猜得出来那所谓的信物有多抢手。 这也不能怪他对郭岳两人不信任。 汤远身上还有一个同心结呢!陆子冈自己的信物被人抢走,却也知道活该自己随便轻信他人,但汤远多无辜啊!本来就不该来这里的,他必须保证把他完完整整地送回去。 陆子冈的质疑清清楚楚地摆在脸上,郭奉孝却丝毫不在意地扑哧一笑,摇头叹道:“看兄台之前听闻我二人姓名的反应,可是曾听说过我们?” “这……”陆子冈刚想说郭奉孝谁人不知?却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声音,竟连做口形示意都不可以。 原来这就是法则的力量,只要在天光墟,就不能说出扰乱历史的话语,竟是真的。 郭奉孝不急不慢地摇着折扇,轻笑道:“虽然不可说,但你们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们,我们以后会很有名。出名到很多人都认识我们。 “既然历史注定我们会出现,那么就是说我们迟早会走出这天光墟的,那还急什么?而且无论我们在天光墟里待多久,出去的时候还是当时我们进来的那个清晨。 “这里虽然压抑枯燥,却是天道所无法管辖的地带。在这里就等同于长生不老,什么时候厌烦什么时候再出去呗。 “所以别看这里这么多人对信物有兴趣,跃跃欲试,想要离开,实际上外面还是有很多人费尽心思想要进来呢!” 郭奉孝这一番话,倒是把陆子冈的戒心打消了大半,而且把他的好奇心也挑了起来。他们边走边聊,陆子冈无奈地吐槽了一下他和汤远其实原来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捡到了他而已,倒是害得这孩子也跟着他一起进天光墟了。 郭奉孝倒是觉得一切皆有缘法,倒并不是谁拖累谁。 “天光墟里奉行等价交换原则,也就是以物易物或者是双方用约定好的方式交易,如果违背,就会受到法则的惩罚和执法队的抓捕。赫连这样的明显就是太得意忘形了,生怕你们会被别人提醒。若是换了我,肯定趁你们不明真相,随意用摊子上的东西跟你们换了。”郭奉孝摇着折扇,笑眯眯地说着。 只是这种话,陆子冈听起来也完全不觉得安慰,只能无奈地笑笑。 而汤远却从郭奉孝的只言片语中,听出来其中蕴含的提点。这里奉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也就是他们也可以从天光墟中交换一些东西拿出去。要知道外面鬼市可是赝品遍地,但这里却都是真正的古董!也怪不得有些人会抢破头地想要进来。 边聊边走,几人很快就走到执法处。陆子冈因为还要跟进他那块玉佩的下落,所以便跟着岳甫拽着混血少年走了进去。鉴于执法处里面的场面会太血腥少儿不宜,陆子冈便托郭奉孝在外面看着汤远。 汤远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越来越觉得自家小祖宗这次玩大发了。而且说来也怪,到了天光墟之后,小白蛇钻进他的兜里就安分了不少,都没怎么扭动过。他正犹豫着是不是把手伸进兜里看看小白蛇的情况,就发现郭奉孝弯下腰,摸着他的头顶笑得温文尔雅。 五 明明是再和煦不过的笑容,可是汤远却在对方的笑容中感觉背后直冒寒气,下意识地就想尖叫想要挣扎跑开。 “嘘……不要怕。”郭奉孝把合上的折扇竖在唇边,声音低沉优雅,“我不是要抢你的信物。 “也别告诉我你的信物是什么哦,小弟弟。不是我想要,而是这话一出口,就不能保证有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只有没说出口的秘密,才是秘密。 “其实,你也要防着点同行的那个人,毕竟只有他才知道,你身上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信物。 “他要是抢走你手里的信物,你就要永远留在这里了……” 汤远一边听,一边心底发寒。 再简单不过的几句话而已,虽然听起来是为了他着想,但细思恐极。 这个人,简直就是玩弄人心的魔鬼。 若是换了个人,汤远也许都不会这样去想。 但郭奉孝是谁啊!那可是操控东汉末年局势的幕后黑手!虽然现在看起来年纪还轻,但单单这几句话,就足以看出他的谋略已经初步成型。 谋士什么的,都是心很脏的。才套出话来知道他和陆子冈是素不相识,便开始挑拨离间。 汤远仰起头,做出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瓮声瓮气地说道:“陆叔不会抢我的东西的,他难道不怕被刚刚的大哥哥抓起来?” 郭奉孝挑了挑眉,这孩子是真听不懂,还是假听不懂啊?他说得难道还是太隐晦了? 这孩子也有十岁了吧?怎么还这么傻啊?看这白嫩嫩胖嘟嘟的脸蛋,一看就是养尊处优,刚刚那个年轻男子也是,手上只有个别指节有茧子,别说武器,估计就连重物都没拿过。 和平年代的孩童,就是傻白甜啊。 跟这样的孩子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 看着汤远纯真的眼神,郭奉孝一时也有些气闷。在他那个饿殍遍野礼教崩坏的年代,这孩子若是走在路上没有旁人保护,恐怕都会被那些饥民当成两脚羊煮了吃了。所以在东汉末年,就算是五六岁的孩童,都被现实磨得精灵古怪。 这破孩子一副毫无危机感的模样,实在是让人不爽极了。 郭奉孝觉得牙根都有些痒痒的,但在对方清澈的目光中,奇迹般地收起了心底的那些算计和图谋,伸手揉了揉汤远柔软的发顶,叹气道:“傻小子。” 傻小子你妹啊! 汤远低着头在心里吐槽,这郭奉孝的目的,看起来倒真不像是要从他这里夺走信物,可是又不能确定。就像是猜拳的时候,对方说会出布,结果相信对方的话,万一对方说的是假话出了石头,出了剪子岂不是输定了?可是若是不相信对方的话,就只剩下了两种选择,比起正常情况下的三种选择,输的概率又增加了17%。所以说……和玩心眼的人交流真的是太累了! 尽管心里在呐喊着,汤远也克制着自己想要掏兜查看小白蛇情况的念头,继续一副天然呆的模样发问道:“天光墟是什么都有卖的吗?有烤鸡腿吗?” 郭奉孝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别扭地回答道:“这里没有时间流速,在这里的人也不会感到渴或者饿,所以没有卖吃喝的地方。” “你们真可怜。”这回换汤远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郭奉孝了,虽然不渴不饿,但肯定会馋吧。 郭奉孝的嘴角抽了抽,刚想说几句挤兑这熊孩子的话,就看到汤远低头在裤兜里翻找着什么。郭奉孝早就觉得如果这孩子身上有信物的话,肯定就是揣在兜里的,见他掏兜,便眯了眯双目,扫视了一下左右窥探的那些路人们。看到接触到他冰冷目光的路人们都怯懦地别开了脸,郭奉孝满意地重新收回视线。 只见面前的男孩儿从裤兜里掏出一小块物事,剥掉了上面亮晶晶的薄纸,露出里面指甲大小的一个黝黑的丸子。 这是中药丸子?这孩子还生着病呢?怎么看也不像啊!郭奉孝正疑惑着,就看着这熊孩子把那药丸举到他的嘴边,笑嘻嘻地说道:“喏,这个给你,交换什么东西你随意给,我都没意见的。” 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这句话郭奉孝小时候就被教导过,但看着这孩童笑得可爱的脸庞,还有唇边疑似香甜的味道,郭奉孝不由自主地就张开了嘴。 入口即化,一股醇厚柔滑到无法形容的感觉在唇舌之间弥散,郭奉孝立刻就愣住了。 汤远笑弯了眼睛,对于古人来说,巧克力豆的杀伤力一定很强悍,更别说这家伙在天光墟不知道有多久都没吃过东西了。还好他口袋里还有糖!医生那家伙特别爱吃甜食,弄得他也习惯了在衣兜里塞各种各样的糖块。 不是说等价交换嘛!一颗巧克力豆而已,就买通了一个天下闻名的鬼才谋士欠了他一个人情,汤远觉得他这笔生意做得简直是太赚了。 天光墟什么的,果然是什么都可以买卖,看来他也有做生意的天赋嘛! 汤远志得意满地扬着小下巴,双手习惯性地插进了裤兜,结果笑容立刻就僵住了。 郭奉孝还没从“牛奶香浓,丝般感受”中回过神,却也敏感地注意到了汤远骤变的脸色,低头看着他从裤兜里掏出来……一条手指粗细的小白蛇,和一团乱糟糟的绳子? 怎么还能带活物进天光墟?郭奉孝想要开口问,却又舍不得张嘴。他都有多久没有吃过东西了?他实在是不记得了。 汤远垮着小脸,期期艾艾地眨巴着眼睛问道:“这个……信物要是改变了形态……还能发挥作用吗?” 郭奉孝的脸黑了一半,指着还在和一团脏污的绳子纠缠的小白蛇道:“你别告诉我,说信物化形了。” 看着那快把自己身体打成死结的小白蛇,汤远无奈地伸手,把它从绳子中解救出来。他早就该知道,自家小祖宗看中的东西,能留下才怪呢!叹了口气,汤远把那团绳子在郭奉孝面前晃了晃:“这原来应该是个同心结。” 郭奉孝唇齿间还留着那股香甜的味道,正所谓吃人嘴短,而且以物易物的等价交换是天光墟的惯例法则,郭奉孝就算是不想蹚这浑水,也必须要走一遭。谁让他嘴馋吃了人家的糖呢! 他用折扇敲了一会儿脑门,才艰难地建议道:“我带你去找个人,看看能不能把这同心结重新系起来。也许还能用。” 汤远双目一亮,偷偷比画了一个“V”形手势。 真是没白投资啊! 六 因为时间紧迫,郭奉孝便找了认识的人进执法处去给岳甫和陆子冈带话,就带着汤远去西边的那个红墙宅子了。两人的信物都出了问题,自然是要分开行动比较好。 谁知道天亮是什么时候,万一陆子冈的玉佩被人率先用了,或者是汤远的同心结因为被拆开了,原来的效用消失了。 汤远倒是不怎么担心,他到底是小孩子心性,想得没那么多,跟着郭奉孝在天光墟的街市往回走,一路上左顾右盼倒是恨不得自己多长两双眼睛。 郭奉孝瞥见他没心没肺的样子,心中嗤笑。这破孩子真是心大,估计若是真出不去了,恐怕就要哭爹喊娘了。 “咦?”就在郭奉孝摇着折扇各种腹诽的时候,他身后的男孩儿竟轻咦了一声,站住了脚步。 “看什么呢?还不快走?”郭奉孝有点不耐烦地催促道,“想要看什么一会儿回来再看,说不定以后会让你看到吐也不想再看。” 汤远没在意郭奉孝的毒舌,而是盯着一处店铺的门扉发着呆。 他双眼视力都是1.5,确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 刚刚走进去的两个人中,有一个人身上的风衣随着他的动作翻开了少许,露出了底下那件极其眼熟的黑色改良衬衫,看得出那上面栩栩如生的赤龙一爪! 不会吧?他那个二师兄也在天光墟? 第72章子辰佩 一 扶苏觉得这一晚过得很奇妙。 先是和老板跟着洛书九星罗盘的指示,来到了一处黑暗中的鬼市,又被塞了一枚长满铜绿的秦半两,瞬间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纵使早就被老板告知了天光墟的异常情况,心里也多少有了准备,可是当他亲眼看到这光怪陆离的景象时,还是免不了吃了一惊。 各个朝代的人穿着各式各样的服饰穿梭游逛在一个集市上,简直……不能更伤眼! 扶苏终归是见过大场面的秦朝大公子,只是揉了揉太阳穴就恢复了一脸平静。其实看久了也还好,不过还是大秦帝国的深衣好看,例如刚刚走过去的那个人……咦?这不是…… 刚想追过去的扶苏被一把拽住了手臂,随即听见老板低声耳语道:“不要去,他现在认不出你。” 扶苏一怔,摸了摸被过长的刘海遮住的半边脸颊。指尖凹凸不平的触感,令他立刻就清醒了过来。扶苏小心翼翼地把手收了回来,拢在宽大的衣袖之中,自嘲地勾唇一笑。没错,他已经换了一个躯体了,对方又怎么可能认得出来。只是,看到藏在房檐阴影之下的老板,扶苏纳闷地问道:“怎么?你躲什么?你不是在天光墟里还开过一间哑舍吗?他没在这里见过你吗?以前也没见过你们不合啊?” 老板的神情难得地犹豫了一下,见扶苏一副不得到答案不罢休的架势,只好叹了口气道:“他的信物被我换走了,所以才会一直困在这里出不去。我又不能跟他说明原因,他要是看到我……”剩下的话老板没说,反正肯定不是什么见面欢。 他们两人谈论的主人公名叫婴,是秦始皇的侄子,扶苏的堂弟。因为极少有史料记载他的身世,所以有学者猜他是胡亥的兄长,更有人推测他是扶苏的儿子。可是以婴的年纪,扶苏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儿子?说他是胡亥的兄长就更不对了,为了让自己顺利登基,胡亥将包括扶苏在内的十七个兄长都杀了,又怎么可能留条漏网之鱼?又怎么可能放任婴留在咸阳?还能让后者有机会进谏? 《李斯列传》集解引徐广说中提到,“一本曰‘召始皇弟子婴,授之玺’”中的“弟子婴”是指“秦始皇弟弟的儿子婴”。秦始皇的兄弟只有成蟜和母赵姬与嫪毐所生二子,后两者被秦始皇亲手摔死。而婴正是成蟜的儿子,成蟜叛秦降赵的时候,并没有带走他,那时他还在襁褓之中,甚至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根据《释名·释长幼》中所说:“人始生曰婴”,随侍的人随意地给他用“婴”命名,所以他的名字并不是后世一直认为的“子婴”。 这么轻贱的名字,也隐喻了婴在秦国的身份尴尬,虽然拥有高贵的血统,但却宛如隐形人一般存在。所以正史中除了有最后他对刘邦投降献玉玺和兵符的描写外,别无他语。 扶苏读过史书,自然知道婴是接替了胡亥的位置,在皇帝的位置上只待了四十六天的人,也知道婴在这之后,就被项羽杀害。老板不给婴出天光墟的信物,自然是不舍得他出去面对那样残酷的事实。 “虽然不能见面也不能解释,但至少他现在……还算活着……”老板的表情藏在黑暗中让人无法看清,但说出的话语却有些惆怅。 扶苏摸了摸自己藏在衣袖里的手,低头沉默了半晌,便重新抬起了头,若无其事地岔开话题笑道:“我们这是要去哪儿?站在这里也太显眼了,婴一会儿万一走回来,我可不帮你打发他。” “……这边走。”老板沉默了片刻,才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带着扶苏往集市的另一端走去。 虽然婴的身影只是惊鸿一瞥,但扶苏依旧心绪难平。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可以面对大秦王朝早已覆灭两千多年的事实,可实际上,却依然心怀不甘。在与婴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往日的记忆仿佛积蓄的流水被打开闸门一般,脑海中狂涌而出。 天光墟……怎么可能会有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让许多不同历史位面之中的人都聚集在此,就像是本来是一条无法弯曲的直线,偏偏上面的几个点却都交汇在一起。 一路上老板也没有再说什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一个帽子戴在头上,压低帽檐,小心地遮住大半脸容。扶苏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也许不止婴一个人不能见面,在天光墟里说不定老板得罪了许多人,这里的哑舍才开不下去的吧? 这样想着,扶苏苦闷的心情却奇迹般地好转,跟着老板进到一间店铺。因为天光墟处在黑暗之中,扶苏也没有看清楚这间店铺牌匾上的名字,只是进去之后借着其间放置的几枚夜明珠的柔和光线,发现这里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简和典籍,应该是一家书店。 也正因为如此,店内并没有像其他店铺和摊位那样燃起灯烛,就是怕不小心水火无情,毁了这些书籍。 店内影影绰绰还有一些人在,不断有人进来,用手中的书换新的书看,或者干脆用些其他物事换书看,有些人甚至等不及,直接席地而坐,借着夜明珠微弱的光芒读了起来。 老板并未在大堂停留,带着扶苏直接往内间而去,店铺的管理员也没有阻拦,甚至连眼皮也没抬一下,那些沉迷于的人也没有在意。沿着走廊往里面走,扶苏看到了一间间摆满书籍的屋舍,里面的人比起外面更多,这些屋舍门口都用天干地支排序,里面的书籍想必也是因此而归类摆放。整个店铺都弥散着一股浓重的霉味,但夹杂着书墨的芳香,却意外地让人的心情沉淀下来,甚至连脚步都放轻了少许,耳边只听得到那些哗哗翻动书页的声音。 扶苏也是个爱书之人,当年还是秦朝大公子的时候,每日手不释卷,让那些搬动书简的随侍忙得脚不沾地。重生到现代之后,一开始无法适应简化的文字,还有从左往右的横版顺序。他还特意让胡亥买了许多台版书,现在看到如此多的古书,不禁也有些走神。 听到老板的一声轻笑,扶苏微微皱了皱眉。他有点怀疑老板带他来这里是故意的,如果把他放在这里看书,岂不是老板要去做什么他都不知道了吗?所以扶苏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收敛心神跟在老板的身后。 他们一直走到走廊尽头,那个房间并没有关门,老板也丝毫不客气地没有敲门,而是伸手推开那扇腐朽的门扉,直接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跟图书馆一样摆满了书架,却从房梁下垂下了无数颗夜明珠,照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扶苏本想跟着老板继续往里面走,可是也许是因为光线比起外间要亮上许多,他的目光随意地从书架上掠过,就震惊地停下了脚步。 华佗被烧的《青囊书》也就算了!《黄帝内经》全卷也就算了!居然还有失传已久的《黄帝外经》!想那只有十八卷的《黄帝内经》就已经被誉为医之始祖,那《黄帝外经》……扶苏屏住呼吸,仔细数了下书架上的典籍,正好是传说中失传的三十七卷!竟是一卷不少地放在这里! 扶苏从小就喜好医学,当年他也只收集到十六卷《黄帝外经》而已,只是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竟是看到了全卷!深呼吸了几下,扶苏重新抬步往前走,视线却像是黏在了书架上。 《扁鹊内经》《扁鹊外经》《白氏内经》《白氏外经》《旁篇》……《汉书》上记载的与《黄帝内经》并存的“七经”,竟是卷卷都在! 怔愣了片刻,扶苏定了定心绪,并没有伸手去翻,书架的更深处传来说话声,听起来是老板和一个陌生人在交谈。扶苏强迫自己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去。 只是,越往前就越心惊,医书过后就是许多兵书。《孙子》《吴子》《司马法》《六韬》《尉缭子》《三略》……看着这些耳熟能详的书名,扶苏的脚步越走越慢。兵书过后就是各种失传的古书,那些古书中有一部分扶苏当年曾读过,有些还背诵过,但他也知道这些古书在漫长的历史中也都消弭在战火或者时间之中,只留下残篇或者单单一个书名。 心跳越来越剧烈,当他看到《归藏》的书名时,终于再次停下了脚步。 《周礼·春官》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夏代的《连山》、商代的《归藏》、周代的《周易》,并称为三易,是三种不同的占筮方法。《周易》尚且有存世,但《连山》和《归藏》都已经失传于世。 扶苏想起曾经看过的报道,虽然现代曾经发掘出《归藏》的书简,但其中文字残缺甚多,毕竟是在土中埋葬了两千多年。 果然在《归藏》的旁边,扶苏也发现了《连山》。尽管对占筮之术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兴趣,扶苏也对拥有这间书屋的人肃然起敬。这些古书都是一本本干净素雅的典籍,都是同一个笔迹誊写的,若是内容当真正确,也就说明誊写的人当真是阅尽世间万卷书。 又继续往前走了几步,还有一些书籍是扶苏两千多年空白时期的著作,扶苏也没太大兴趣,只是在他看到《九丘》的时候,再一次忍不住站定,这次却没有了之前的矜持,确定双手干净之后,直接伸手把那本书拿在了手里翻阅。 这可是《九丘》啊!是传说中最古老的书! 帝禹时代的书称为“丘”,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陶唐之丘、有叔得之丘、孟盈之丘、黑白之丘、赤望之丘、参卫之丘、武夫之丘、神民之丘…… 扶苏终于忘我,再也听不到周遭的声音,沉浸在那一个个神秘的文字之中。 二 书架深处,老板和一个年轻男子盘膝而坐,在他们头顶的房梁,有一条红木雕的蟠龙盘踞其上,张牙舞爪栩栩如生,可它的头颅却像是臣服般低垂而下,锋利的牙齿间衔着一枚硕大的夜明珠,把这片区域照得如同白昼。 那名男子二十三四岁,身形瘦削,肩上披着一件纤尘不染的白袍,身周却堆满了破旧的古籍书卷。面前的书案上放着文房四宝,还有一页誊写到一半的稿纸,显然正是这个书斋的主人。他正低头看着手中的书卷,头也不抬地笑问道:“终于找到了?” 老板知道对方问的是什么意思,微笑地点了点头的同时,也侧耳注意听着书架那边传来的脚步声。 “啧,从坎字书架那边过来的,医书、兵书、周易……你倒是了解他。”白衣男子也动了动耳朵,“不过也亏得你还记得这里书籍摆放位置。喏,果然停下来了,在看的是《三坟》《五典》《八索》还是《九丘》?” “应该是《九丘》。”老板扬了扬眉,其实换句时髦的形容,《九丘》就是一本最古老的奇幻,他家的大公子果然还是抵挡不住啊。 “他这么喜欢看,怎么不默写出来给他看?”白衣男子研究着手中书卷残缺的字句,用毛笔在上面做了一下批注,这才抬起头来。 这白衣男子比一般人瘦上许多,脸部的颧骨都瘦得微凸了出来,更显得他的五官分明。他的面容清隽,史书上曾被人称为“面若好女”,但也架不住他的不修边幅。他的长发因为懒得打理,只是松松地系在脑后,脸颊边还有未刮净的胡茬,给人一种邋遢的感觉,可锐利的眼神又让人不容忽视。 “子房,你在套我的话吗?”老板弹了弹身上沾着的灰尘,语气中有着说不出的随意,笑容却越发别有深意。 “没错,我就是在套话。”张子房用书卷敲了敲书案,无赖地展颜而笑道,“谁让你有洛书九星罗盘,还有一罐子的秦半两可以经常进出天光墟呢?我可是还不敢出去呢,生怕再找不到天光墟的入口了。” 老板盯着张子房手中的书卷,斟酌了片刻道:“天光墟其实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即便我们出去了,关于这里的一些超时空的记忆也会相应抹去。例如,子房你在这里会记得一些事情,但绝对不会记得你手中曾经翻看过的书卷。因为在那时候,还没有纸的问世。” 张子房攥着书卷的手紧了紧,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了,却依旧感到恐慌。这好像是在否定他所做的一切,他所付出的心血都像是泡沫一样虚幻。 老板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与记忆中曾经相处过许久的那名好友慢慢重合,那张因为少时饿坏了肚子以后不管吃得再好也胖不起来的面容,纵使过了两千多年,也依旧让他感到极其亲近。老板笑着补充道:“虽然忘记了在哪里看到的,或者在什么之上看到的,但知识和文字是不会忘记的。在历史上有些失传的古书也曾经被人默写出来,只是他们说不出天光墟,经常会被世人认为是他们的续作或者盗作,倒是一场场说不清道不明的官司。” “切,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是记着书里的内容,只是懒得给写出来而已。”张子房的手这回彻底放松开来,把书卷放在了书案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又恢复轻松,竟是透着几丝揶揄,“等价交换嘛,多谢毕之你告诉我这个情报,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情报好了。” “洗耳恭听。”老板虽然依然笑着,但眼神已经凝重起来。 “前些时候,那个指鹿为马的人在天光墟出现了。”张子房用食指扣了扣桌沿,目光深邃,“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活着,但身上的衣服和你现在很相似。” 老板闻言整个人都怔住了,他当然知道张子房口中的人是谁,可是那个人……他的大师兄……为什么还活着? “据说他在这里交换了许多古物之后出去了,不过虽然隐藏了面目,还是有人把他认出来了。”张子房摸了摸微有胡茬的下颌,笑眯眯地叹息道,“毕竟,他还是挺有名的嘛。啧,真可惜,怎么没让我看到他呢?定会让他永远也无法再离开天光墟。” 尽管心情极差,但老板闻言还是勾了勾唇角。虽然面前的友人此时还没有日后青云之士帝王之师的谋圣气度和风范,但等闲之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光看他现在悠闲地誊写古书,可能没人能相信他已经掌控了大半的天光墟。 “算了,不说这些糟心事。今天你来我这里,是想换什么东西呢?”张子房双目一亮,清隽的脸容竟挂上了市侩的笑容,迫不及待地搓了搓手,“其实最好还是把那个洛书九星罗盘换给我!” “……做梦。” 三 汤远有点心情不爽,因为他刚刚看到自家二师兄进了那个什么书斋,可是这个姓郭的小子说什么都不让他跟着进去! “还生气呐?”郭奉孝低下头,看着手中牵着的小男孩鼓着腮帮子一脸的不乐意,不由得好笑道,“你是想真的永远留在这里了?谁知道重新编个同心结要多长时间?还妄想着去看书?你认识几个字啊?” 汤远简直不想跟这小子说话,歧视他年纪小啊?他看过的书肯定比他多多了!汤远转了转他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向郭奉孝:“这么讨厌进那家书斋,你该不会是不喜欢读书吧?” “怎么可能?”郭奉孝的嘴角抽了抽,手中的折扇摇摆的频率快了几分,“那家书斋没那么简单,千万不要进去。尤其那斋主……哼!” 有内情。 汤远努了努嘴,见郭奉孝闭紧了嘴一副不想再谈的架势,也就不再问了。 反正他只是过客,汤远揪住了口袋里不停扭动的小白蛇,确认这家伙不要乱跑就OK了。天光墟的集市很长,横贯蜿蜒数里,汤远个头矮,踮着脚尖前后张望,也看不到两边的尽头。在这个人来人往的集市上,汤远跟着郭奉孝开始进行各种寻人求帮助。在跟着郭奉孝问了第三个人之后,汤远整个人脸上的表情就更加怀疑了。 若说这编绳子的活计,找女孩子询问很正常,但这姓郭的小子,怎么认识这么多妹子?而且还个个那么漂亮!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天光墟里姑娘还是很多的,毕竟可以在这里拥有永远的年轻容颜,姑娘们来了就不愿意走啦!”郭奉孝挥别了一个美貌的少女,低头朝汤远挤了挤眼睛,摇着扇子一派潇洒地评判道:“尤其是越漂亮的姑娘就越不愿意离开。” “所以,有这么多妹子也是你不愿意离开天光墟的原因之一?”汤远撇了撇嘴,用死鱼眼的目光瞥了他一眼。 “当然不是!我岂会因为此等原因!”郭奉孝刷的一声合起了扇子,用扇骨敲了敲汤远的头顶,肃容道,“东汉末年,民不聊生,在下愿倾尽一切结束那个残酷的乱世。只是,还未到在下出去的时机。” 汤远摸了摸被敲过的地方,不疼,但他却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之感。他已经留意过他们走过的店铺,只有之前路过的那一家是书斋。若是这郭奉孝果真想要济世救人,那么读书是首选,或者就是练就绝世武功。但一个是万人敌,一个是最多十人敌,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有阴谋。 汤远捂了捂口袋,但又觉得对方要是抢他的信物,早就抢了,又何必大费周章?想来这郭奉孝想要的,可不是他能轻易猜得到的。 想到这里,汤远便又安心地跟在郭奉孝身后。反正就算同心结这个信物没法恢复,汤远也不是那么着急的。在天光墟里玩耍一段时间也没啥,这里的时间相对外面来说是停滞的,有小白蛇在手,绝对是寻找天光墟信物的向导!不过,为什么天光墟的信物上都附有怨气?这…… 汤远刚升起这个念头,就发现郭奉孝带着他走进了一家店铺,看那墙上垂下来的一块块精美瑰丽的绢布,明显是一处绣坊。 郭奉孝显然也是熟客,和那些绣坊中的漂亮妹子们打过招呼之后,就领着汤远往绣坊深处走去。一路亭台楼阁什么的也引不起汤远的兴趣,毕竟他曾经待过的那个院子即使在寒冬之中繁花都能绽放,相比之下其他院子也不过是凡物而已。不过,当他们登上一处暖阁,见到了身处其中的美人时,汤远却忍不住看直了眼。 其实这个美人年纪看起来已有三十余岁,却像是一朵开放到极致的莲花,正是娇艳欲滴的时候。她的脸上只扫了一层淡淡的脂粉,多一分则太重,少一分却太浅,带着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凄然之感。虽然只是穿着一袭简单朴素的淡紫色曲裾深衣,却极好地勾勒出曼妙的身姿。那一颦眉一展颜的容颜,都让人不自觉地屏住呼吸,生怕唐突佳人。她的面前正放着绣架,上面一幅江南山水图才刚刚绣了一半,但已经能看得出来那泛舟湖上的肆意悠闲之意。 “施夫人,奉孝有一事相求。”在这样的佳人面前,就算是再不正经的郭奉孝也收起了嬉笑的表情,放缓了声音说道。 施夫人放下手中的绣针,目光落在汤远身上的时候,本来微带愁容的五官立刻柔和了起来,整张脸忽然散发出一种夺人的光彩,让汤远一下子想到了历史上的某人,差点惊叫出声。 此等容貌,如此年纪,这般称呼! 施夫人?!施夷光?!难道竟是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 想起历史上的传闻,西施在做了成功的女间让吴国覆灭,功成身退之后,若是没有被沉江,而是跟范蠡一起退隐避世,那么范蠡肯定也在天光墟之中! 靠!范蠡可是传说中的人生赢家啊!虽然出身贫贱,但人家玩政治,辅佐越王勾践成为春秋一霸;玩军事,让卧薪尝胆的越国打败鼎盛的吴国。位极人臣之后又携天下第一美人退隐,得了善终不成,人家闲不住还去经商,竟然也给他经商成了天下第一巨富!而且是觉得自己赚的钱太多了就散掉家财,再白手起家重来!这样反反复复三次! 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后世人称“陶朱公”“商圣”“财神”! 汤远的嘴角抽搐了两下,联想着天光墟等价交换的原则,觉得他应该是猜到了天光墟的墟主究竟是谁了…… 四 扶苏在看完《孟盈之丘》的篇章后,终于稍微冷静了少许,强迫自己从书中的世界抽离出来,环视了一下周遭的环境,才发现书架深处没有了之前的谈话声,已经归于一片寂静。 暗自责备自己竟是如此心志不坚定,扶苏连忙把手中的《九丘》放回书架原处,大步往书架深处走去,却只在尽头看到了一人披着白衣席地而坐。 那人正心不在焉地翻看着手中的书卷,听到扶苏的脚步声后,没等他发问就率先扬声道:“毕之去拿东西了,大公子可在此稍待,若是不放心,我让点苍带你去找他。” 好像是听到了点名,一个雪白的团子从窗户缝中挤了进来,身上的毛蓬松无比,显得胖乎乎圆润极了,也难为它从那么窄的窗户缝里挤进来。 博美?扶苏定睛一看,却发觉这个毛茸茸的团子可不是普通的宠物狗,而是一只白狐,它的眉心有一撮蓝色的毛,倒是少了几分狐狸天生的魅惑之感,多了几分逗趣的萌感,怪不得叫点苍。它的口中叼了一枚什么东西,正乖巧地摇着两只尾巴,把那东西送到了那个白衣人手中。 两只尾巴?扶苏确定自己没有眼花,这……难道是九尾狐的幼狐? 他一个客人,自然不好随便问什么,而追着去找毕之,也是有失身份的。毕之既然费尽心思不想让他跟随,自然有他的用意。扶苏默默地把这件事记在心里,以后找到机会再慢慢问。 扶苏见状也没有再客气,而是脱了脚上的皮鞋,姿态优雅地盘膝坐在了白衣人的对面。见这白衣人从小狐狸点苍口中拿过一块玉佩,扶苏也没有细看,而是礼貌性地避开了目光,随手从旁边的书卷捡了一卷,拿在手里打发时间。 白衣人却瞥了他的双手一眼,瘦得有点脱形的面容上闪现了些许意外的神情,出声叹道:“其实你才是最适合待在天光墟里的。” 扶苏翻书的动作僵硬了片刻,毕之不在身边,他竟是难得地松懈了几分。 毕之知道他身体和灵魂有排异反应,却绝对没有料到这排异反应居然来得这么快,他们本来以为上天留给他的时间至少还有两三年。 扶苏苦笑地看着手背上浮现的尸斑。 最开始的时候,这些斑点是暗红色,现在颜色已经渐渐加深,变成了暗紫红色。扶苏好歹也做过一年的外科医生,还是很精英的那种,所以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尸斑现在已经变成了云雾状的,之后就会成为条块状,最后蔓延成为一片片的。他的肢体会开始感到凝滞,随后变得僵硬,最后……一直到慢慢腐烂…… 虽然他的灵魂进驻这具躯体,却依旧没有阻止这具身体的尸体化。尽管他灵魂的存在让这个过程变得极其缓慢。可是即使缓慢,这个恐怖的进程依旧在进行着,甚至因为时间的延缓而变得异常残酷。 他可以清晰地体会到什么叫作慢慢死去。 有的时候,扶苏甚至还会畅想一下,自己也许会变成一堆腐肉的时候还会有意识,甚至还会变成一个有些英俊的骨头架子。 他不是没想过跟老板说自己身上的变化,但用脚指头想,也知道毕之会把他身上的赤龙服脱下来给他穿上。难道他要看着毕之遭受他所经历过的一切吗? 还不如什么都不说的好,反正他本来就已经逝去,这些时间都算是偷来的,他应该感到知足了。 只是……在他今天看到婴的时候,忽然觉得还有一种可能让他可以继续活下去。 留在天光墟吗? 扶苏再也看不下去手中的书卷。 对面的白衣人见他如此反应,掂了掂手里的玉佩,市侩地笑了起来,奸诈得倒是和他身边的小狐狸差不多。只听他笑问道:“如何?如果你打算留在天光墟,那么我们也可以做一笔交易。用你的信物,换你看这书斋里的五百本书,任意挑选!五百本!不亏吧?” “亏死了。”扶苏才不是这么容易就被哄骗的男人,尤其在进天光墟之前,毕之就曾经告诫他那枚秦半两要好好保存,谁都不能给。 扶苏把手中的书卷一放,用修长的手指支起线条优美的下颌,盯着对面的白衣人,一直小心收敛的贵族气场全开。虽然手背上的尸斑和刘海外露出的些许烧伤疤痕看上去有些骇人,却有种说不出的残缺美,意外地令人移不开视线。 白衣人笑着摇了摇头,他也没指望一句话就能说动对方,但看到这样的扶苏,也只能惊叹一句不愧是毕之至死都要辅佐的秦朝大公子。 扶苏一点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的视线转移到白衣人手中摩挲的玉佩上,眯了眯双眸问道:“那是块子辰佩?不会是这狐狸偷回来的吧?也是进出天光墟的信物?” 点苍像是不满意扶苏口中的“偷”,朝他凶狠地龇了龇牙,只是这种凶恶的表情用它那张蠢呆的脸做出来,更像是卖萌。 “信物?哦,不,这并不是信物,而只是一件普通的玉佩罢了。”白衣人不以为意地笑了笑,随手把这枚子辰佩丢给了点苍。 点苍见自己叼回来的东西主人并不看重,也不甚在意,叼着那枚子辰佩又转身跳到了窗台上,从那狭窄的窗户缝中艰难地挤了出去。 五 “这是信物?怎么变成这样了?”施夫人捂着胸口,黛眉微颦地看着桌上的那团纠缠在一起的乱线。隐约还能从上面的痕迹当中猜得出原来是什么物事。“这是……一个同心结?” “夫人好眼力。”郭奉孝忙不迭地称赞道,压着汤远的脑袋让他做忏悔状,口中责备道,“都是小孩子不懂事,不小心把这同心结拆开了。好在并未弄断,在下问了许多人,都推崇夫人的手艺。夫人您看看是否还能还原?” 汤远使劲翻着白眼,却没办法狡辩。毕竟他给小白蛇背黑锅也是应该的,否则他实在没法解释自家小祖宗是怎么把这么复杂的同心结拆开的。 施夫人看着低头认错的汤远,本来就温润的目光越发地柔情似水起来。 郭奉孝一见就知道自己押对了。天光墟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小孩子。而这施夫人的身世大家也都知道,当年被献给吴王夫差做妃子之前,肯定就已经喝了绝子药,就是怕女人生过孩子之后,会产生其他心思。所以西施在吴国的二十年里,根本没能给吴王夫差生过一儿半女。与范蠡相携退隐之后,也没有办法为心爱之人留后,这也成为了施夫人的一块心病。 而在天光墟中,小孩子的存在屈指可数,像汤远这样乖巧可爱白嫩的小正太更是极为少见,所以郭奉孝带汤远贸然前来拜见,也是看准了这一点。 施夫人果然就吃这一套,迎着汤远孺慕的小眼神,拿起那根脏污的彩绳,耐心地把一团乱麻的彩绳一点点地解开,从一端到另一端仔细研究了一下上面弯折凸起凹陷的痕迹,看了半晌后缓缓地闭上了双目,像是在脑海中勾勒绳结的编制。 郭奉孝和汤远两人屏息而立,谁都不敢出声打扰她,好在施夫人只是一盏茶的时间就重新睁开了双眼,微笑着唤人打了一盆清水,细心地把这根彩绳洗干净,顺便也把弄脏的双手洗涤了一下。 像是在缓和汤远紧张的情绪,施夫人边洗手边和他唠家常。汤远向来喜欢漂亮阿姨,当然是问什么就答什么。施夫人在听到汤远无父无母,从小和一个师父相依为命后,绝美的脸容上露出疼惜的表情,秋水般潋滟的双瞳闪烁着夺人的神采。 郭奉孝却是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汤远这种身世,若是施夫人看中他,想要把他留在身边当儿子养,这小子就算是有信物也出不去天光墟了啊! 感到郭奉孝用扇子在背后捅他,汤远一开始还没明白对方的意思,但他也是极其聪明的,看着施夫人怜爱的目光,脑袋多转两圈也就想到了。看着施夫人拿着已经洗干净的彩绳出神,便抓紧机会扑到了对方的大腿上,内心的弹幕一阵狂刷【哇靠!我抱到中国四大美人之一的大腿了!好软好香!这辈子值了!】 郭奉孝直接张开扇子挡住了自己的脸,完了,带这个熊孩子来根本就是个错误!他已经可以预见到自己被暴怒的墟主扔出天光墟的情景了。 施夫人被吓了一跳,差点要惊叫出声,却看到怀里的孩童一个站立不稳就要摔倒,连忙伸手扶了扶他的手臂,孩童柔软脆弱的身躯让她一阵出神。若是她有孩子…… 恰好此时汤远仰起头,用一种快哭出来的表情懦懦地央求道:“阿姨,我想快点回家啦,师父若是找不见我,他肯定会着急的!”骗人,其实他师父早就把他扔了。不过汤远对自家师父也没太担心,当时扔他出来估摸也是嫌他会拖后腿。大师兄那家伙就算再酷炫狂霸拽,几千年前都被师父封印了,这回也肯定是上杆子求虐的节奏。 施夫人看着汤远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一阵心虚,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发顶。虽然觉得这孩子的短发很奇怪,但摸上去却意外的舒服。她的唇边漾出一抹温婉的笑意,认真地许诺道:“放心,我会努力送你回家。” 汤远满足地收到这句承诺,腆着脸窝在了施夫人的怀里看她编绳结,还不忘回头朝目瞪口呆的郭奉孝眨了眨眼睛。 羡慕嫉妒恨吧!少年! 六 “你是说,那个赫连并没有招供出同伙是谁?”陆子冈和岳甫走出执法处的大门,从黑暗阴森的牢房重新回到熙熙攘攘的集市上,心情也不能变得更好。陆子冈轻舒了一口气,动了动坐得僵硬的四肢,问道:“那我们现在要去哪里?你有什么线索吗?我们去哪里抓人?” “很遗憾,我没有任何线索,许多人在天光墟都没有固定的居所,因为并不需要睡眠。”岳甫斟酌了一下说道,“不过我们可以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陆子冈挑了挑眉,“就是说我们可以在出口的地方等对方自投罗网?” “不过没那么简单。”岳甫指了指集市的两个方向,“在天光墟的两端,各有一个牌坊。想要出天光墟,随便选择一端,把手中的信物投往牌坊之下的青铜瓮中即可。如果信物是对的,那么就可以走出天光墟,如果投入的不是信物,那么那物事也不会被收回,而是永远吞没在了那尊青铜瓮之中。” “也就是说,也许赫连的同伙已经离开了天光墟?又或者,我们现在赶去牌坊那里,也要选择左右两端其中一个牌坊?”陆子冈转头看向身边的岳甫,目光中充满了质疑的意味。 迎着这样的眼神,岳甫依旧背脊挺直,实事求是地说道:“在出事的那一刻,我就吩咐我手下的两个人分别盯住左右两端的牌坊了。现在还没有消息传来,是好事。可人心难测,陆兄最好选一侧的牌坊亲自去看一下。” “哦,那就右侧的这一边吧。”陆子冈随意地选了一下,说罢就要抬腿走,只是见岳甫没有跟上来的意思,才回过头诧异地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去吗?我一个人可没有什么武力值哦。” “不,在下同往。只是……这么随便就选了右侧吗?”岳甫有些怔愣,他以为陆子冈怎么也要考虑一下,没想到他毫不犹豫地做了决定。 “反正不是左边就是右边,不是成功就是失败,都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就算我再思考选择犹豫踌躇也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何必浪费时间呢?”陆子冈耸了耸肩,并不觉得这是什么比较难以抉择的问题。 概率什么的岳甫没有听懂,但也能猜得出来陆子冈话语中的意思,他赞赏地看了陆子冈一眼,陪他往右侧的牌坊走去。本来接踵比肩的集市上,人们只要看到一身戎装的岳甫,都自动自发地给他们留出一片空地,所以行走还算方便。两人没有走太久,陆子冈就看到了集市尽头的那座牌坊在黑暗中勾勒出来的巨大轮廓。 离牌坊越近,集市上的人就越少,安心留在天光墟的人自然是极少踏足这种边缘地带,而别有用心的自然不能光明正大地显现身形。陆子冈远远地看到牌坊下的那尊青铜瓮,有一米多高,但口径极宽,像一口大缸,几个人都不能环抱。而走近了看之后,吸引陆子冈的并不是瓮身上那些精巧细致的花纹,而是在这青铜瓮中,居然有着满满的一瓮水。这水幽深晦暗,因为天光墟内无风的缘故,竟平如镜面,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不要碰,这水碰了就会灼伤皮肤。”岳甫在陆子冈想要碰触水面的时候适时出声,“最开始的时候有人伸手想要去捞里面的东西,整个手臂都化掉了,生不如死,当时他的哀号声在天光墟里响彻了许久。” “所以,不管往里面投什么,都再也捡不回来了,是不是?”陆子冈状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在得到岳甫的肯定回答后,却从衣兜里翻出了一枚玉佩拿在手上,作势欲往青铜瓮中丢。 “等下!”岳甫眼尖,立刻伸手阻止。他不敢靠陆子冈太近,生怕对方手一抖就把那玉佩扔进青铜瓮中。 “哦?为什么要等一下呢?”陆子冈歪着头,一脸淡然,“这块子辰佩是镂雕技法,琢工精细,层次复杂,手法独特。而且龙的头部长窄,眼形细长,上唇薄而长,唇尖上挑,龙颈与肩处似有一道阴刻粗线相隔,腿部上端似有火焰纹,龙尾似蛇尾,三趾足。通过雕琢的工艺和龙的形态特征,明显地可以判断出这是宋朝时期的工艺。” “怎么会这么巧呢?正好有两块子辰佩,而且我面前就站着一位宋朝人。”陆子冈勾唇笑了笑,但眼中却毫无温度,“我猜,是岳兄弟你方才抓捕赫连的时候,目睹了他和同伙之间的交接,你并没有阻止他,而是趁机把身上的子辰佩与我失窃的信物交换了一下。岳兄弟你的身手足以做到无声无息不被人发觉,而赫连的同伙可能知道这是枚子辰佩,仓促之下也来不及多想。 “而且更妙的是,你以物易物,这并不算是违反了天光墟的法则。喏,应该算是钻了漏洞吧。” “子辰佩保平安,十二岁除去平安锁之后,一般条件好的家庭都会给孩童一块子辰佩随身佩戴。”陆子冈把手中的子辰佩摩挲了两下,评判道,“这是块好玉,看光泽应该盘了至少六十年以上了。” 岳甫在陆子冈说的时候,脸色一变再变,最后终于恢复了平静。 “甫儿,来,不要怕。” 仅仅四岁的岳甫,看着身带木枷蓬头垢面满身是血的年轻男人,几乎认不出来那是他曾经英明神武的父亲。 临安的闹市街头,成千上万的民众自发地聚集起来,却诡异地寂静无声,只有压抑的抽泣间歇地响起。那道道指责的目光如凌迟在身,让推搡着年轻男子的刽子手感到压力十足,也没勇气阻止对方的举动。 罢了,反正又不是要劫法场,晚点时间上路也没什么。 被娘亲推着向前走了几步,岳甫握紧了小小的拳头,咬着牙一步步走近刑台,那木台子已被成年累月堆积的血液染成了深黑色,透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父亲……”岳甫颤抖着唤道,他虽然年纪小,但也能从家人的表情和态度推断出来一切。他们家相当于被整个软禁在了府里,那个总喜欢抱着他骑大马的爷爷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昨晚奶奶大哭了一场就病倒了,连今日都没能起得来身。他有种预感,今天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了。 “乖,父亲去陪爷爷了,这个是岳家长孙的东西,父亲本想能再多留一些时日,却不曾想必须要给你了。”那年轻男子微微一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他,却还是会在见到家人的时候内心酸楚。他把手中一直攥着的子辰佩递给了还在蹒跚学步的长子,眼中却看着不远处怀抱着不足一岁的幼子的妻,殷殷嘱咐道:“我不想望子成龙,只想自己的儿子按照自己的意愿而活。” 岳甫被刽子手无情地拉开,听着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喊,眼睁睁地看着血光漫天。 他没有哭。 而是低着头,看着自己一只小手都无法攥紧的子辰佩,那上面还残留着父亲的鲜血,眼中凝聚着不符合他年纪的彻骨仇恨。 七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不会犹豫选哪边的牌坊,因为只要我跟着你一起就可以。”也许是因为想起了幼时的记忆,岳甫的神情又冷酷了几分。 陆子冈高深莫测地点了点头。好吧,他是不会告诉岳甫,这枚子辰佩是他在执法处大堂等得闲极无聊的时候,用一颗水果糖从一条博美狗的口中换来的。哦,那条博美长得是有点奇怪,眉心那里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蹭了点青色的污渍。 岳甫从怀里掏出那枚本属于陆子冈的子辰佩,沉声叹道:“你手中的那枚子辰佩,是我祖父当年所佩,传给了我父亲,最后……传给了我。” 知道岳甫口中的祖父和父亲就是史书上大名鼎鼎的岳飞和岳云,陆子冈的心情就难掩激动。不过他小心地把这份激动隐藏在心底,而是依旧平静地说道:“那么,我们现在怎么办?是交换过来,还是不换?当然,我要客观地承认,现在是你的决定比较重要,我反正是打不过你的。” “但是,有一点我要申明。”陆子冈晃了晃手中子辰佩,“不管我手里的是哪个子辰佩,我都要把它丢进青铜瓮中,这一点毋庸置疑。” 岳甫紧握右拳,手背上都迸出了青筋,显然陆子冈的这个提案让他难以抉择。 在交换子辰佩的那一刹那,他就想着在离开前一定要把他的那枚子辰佩找回来再离开天光墟。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被此人看穿,虽然走出天光墟早日为祖父和父亲洗清冤屈非常重要,但他却从未想过要把祖传的子辰佩给搭进去。 那上面,还残留着父亲的血渍,正如同他心头的仇恨,一日也没有被消磨。 父亲的遗言虽然是不赞同他重蹈覆辙,或者把国仇家恨背负在身上,但他的意愿,就是如此。不过,这人说的一句话忽然涌上了他的心头,让他不禁一怔。 不管做任何事,不是成功就是失败,都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就算再思考选择犹豫踌躇也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何必浪费时间呢? 原来竟是这么一回事吗? 看来,他要学习的还很多呢…… “我输了。”岳甫主动上前,把手中的子辰佩朝陆子冈递了过去,“我们交换吧。” 陆子冈坦然地与之交换,反正天光墟有等价交换的法则,他倒不怕岳甫这种时候出什么暗招。失而复得的子辰佩落入掌心,陆子冈感慨地摩挲着上面的纹路,一会儿就要投入青铜瓮了,他可要赶紧多摸两下,等回去说不定还能自己刻个赝品留作纪念。 “岳甫。”身后有人在唤他,岳甫赶忙把手中的子辰佩放入怀中,之后才转身与才到来的郭奉孝打招呼。 “你们果然在这一侧,看来小弟弟抛硬币选的还蛮准的嘛!”郭奉孝摇着扇子呵呵笑道,俊秀的面上那是春风得意至极。没办法,处心积虑地终于搭上了施夫人这条线,让他走下一步棋的时候,更有发挥的余地了。 “那是起卦!简直就是大材小用!问这种小事当然会准了!”汤远嫌弃地甩开他的手,噔噔噔地跑到陆子冈身旁,把编好的同心结举在手中给他看:“陆叔,一个好漂亮的阿姨帮我编好的哦!” “真不错,正好那位岳甫兄台也帮我把子辰佩找回来了,如果顺利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回家了。”陆子冈一把抱起汤远,让他也能够得到青铜瓮。 岳甫在陆子冈说话的时候,心虚地调开了视线,但也在心中感激对方没有拆穿他的所作所为。而郭奉孝则看着他的反应,像是猜到了一切,脸上的笑意加深,手中的扇子摇得更快了一些。 陆子冈和汤远同时把手中的信物投进青铜瓮中,幽深的水面荡开了一圈圈涟漪,而就在涟漪泛开之后,就像是有光从水面透过来一样,由弱及强,瞬间把他们都笼罩在了光明之中。 乍然间从极暗的地方看到光线,两人都受不了地闭上了眼睛。等他们再次睁开时,就发现他们站在清晨的阳光中,周围是一地的废弃物,偶尔晨风吹来,卷起地上的几个塑料袋在身边飞舞而过。 “哎!你们两个臭小子,跑到哪里去了?手机也打不通!害我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混账!真是人老了眼花了不中用了,还以为在鬼市看到了老板呢,结果一晃眼人也不见了。再一晃眼你们俩也不见了!我还以为真见鬼了呢!”馆长骂骂咧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比起天光墟如梦似幻的景象,简直不能更真实。 在晨光出现的那一刹那,鬼市早就已经收摊了,留下了一地荒无人烟的废墟,在晨光中萧瑟无比。 “果然是天光墟啊……”陆子冈喃喃自语。 “我肚子饿了,要吃炸鸡。”汤远哼哼唧唧。 “炸鸡你个头啊!这就送你回家!可要和你家大人好好说道说道!”馆长嗷嗷咆哮。 “求不要!先买炸鸡!”汤远一脸悲催,不过心底却喜滋滋的,觉得不虚此行。 在他的口袋中,不光躺着一条盘着身子睡得正香的小白蛇,还有一条新编好的中国结。 据那个施夫人说,这个中国结不是普通的绳结,而是子母结。 而这个子母结,也是个可以进出天光墟的信物。 同一时间,天光墟另一侧的牌坊下。 老板把手里的秦半两掏了出来,见扶苏心不在焉,疑惑地转过头。 扶苏一怔,随即才从口袋里把他的那一枚铜钱拿了出来,只是怕老板发现他手背上的尸斑,并没有像老板一样把手举起来。 “还没待够?”也许是因为事情办得顺利,老板的心情还算不错,笑着调侃道。 扶苏勉强一笑:“这里是个比较有趣的地方。” “是书没看够吧?无妨,你想看什么出去之后跟我说,我都默写给你。”老板以为自己猜到了扶苏为何恋恋不舍,笑着说道。不过他的目光投往黑暗中灯火蜿蜒的天光墟,笑容也慢慢地收了起来。 “我还有很多这样的秦半两可以当进出的信物,也有洛书九星罗盘可以找得到鬼市的入口,可是我很不喜欢来天光墟。” “为何?” “因为在这里游逛的人,都是困兽。准确地说……”老板的脸上划过一抹莫名的悲哀,“准确地说,他们都是一个个游魂而已。虽然活着,但某种程度上却是已经死了。” 扶苏沉默了半晌,用手指把手中的秦半两弹入青铜瓮中,铜钱发出了一声细微的闷响,便沉没在了黑沉的水中。 “走吧。” 第73章唐三彩 一 天就像漏了一个大窟窿,豆大的雨滴倾泻而下,时不时还能从阴沉的云层间看到闪电一闪而过的踪影,随之便传来远处的闷雷声。 医护车刚停稳,医生便拉开车门把手中的伞打开,回头遮着从车上跳下来的汤远,领着他赶紧冲到室内。 进了大厅,收了伞罩上塑料袋挂在手腕上,医生检查了一下汤远小朋友有没有被淋到,发现问题不大,这才吩咐他乖乖坐在招待所的大堂里,自己则回头安排人员的住宿问题。 他们这是应邀来明德大学给学生体检的,每年他们医院都会接许多这样的项目,尤其在开学季。明德大学这边有自配的医院,不用搬运设备,但却因为地处城郊,需要医院派遣团队提前去住宿一晚,所以很多人不愿意来这里出外勤。 医生被分配到了这个任务,按资历还是负责带队的,也没法找借口推辞,问清楚了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带孩子来住,便抓着汤远一起来了。 因为这熊孩子之前曾经在晚上走丢过一次,医生绝对不敢把这臭小子一个人扔在家里。上回还好有遇到馆长那么好心的人,再出什么事可怎么办? 不过……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了博物馆馆长啊? 拿着名单的医生忍不住走神了一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但听着那馆长那和他认识好久了的亲近语气,医生当时怎么也不敢把这个问题问出口,就怕对方拄着的拐杖直接轰上来。 “学长?学长?”一个温婉的声音在他旁边唤道。 医生回过神,不好意思地朝她一笑道:“抱歉,这是小叶你的房卡。”叶浅浅是他学妹,也算是他们医院里的院花了。她人如其名,长得清秀干净,就像是浅浅的叶片一般让人赏心悦目。这回淳戈没被分派过来,留院值班,倒是怨念了好久。 “这回是一个人一间房呢!而且据说还是独门独院的仿古式房间,真是露cky!”叶浅浅用指甲弹了弹房卡,笑靥嫣然。 医生也不禁回以一笑,不过并不是因为美女在侧,而是想到晚上不用与同事一间房,大可以一觉睡到天亮。汤远还小嘛!自是没有什么磨牙打呼噜说梦话的坏习惯。 也是因为条件好,他才可以把汤远随身带着,不用担心妨碍到其他人。 “不过这明德大学,可真是财大气粗啊。”医生一边分配着手中的房卡,一边不禁吐槽道。这校内的招待所建得和五星级宾馆没什么区别,摆设装修都是古香古色,脚下的青砖光可鉴人,走路都要担心不小心摔倒。而自从车开进校园之后,眼睛就像是不够用了一般,所有教学楼和建筑物都是仿古建筑,连路上偶尔遇到的学生有些也是身穿古装,简直让人以为是穿越了时空。 “其实……我好像也是这所大学毕业的呢……”叶浅浅轻咳了一声,有些局促地说道。 医生闻言彻底不淡定了。 明德大学是一所传说中的大学,建立的时间早就已经不可考,据说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有雏形。明德大学之中的“明德”二字,就取自《大学》中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而千百年来,从明德大学中走出的名人不计其数,而这所大学却并未被世人所熟知,直到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 在信息社会,几乎没有任何秘密,而明德大学在被曝光的那一刻,便成为了众多学子趋之若鹜的存在。 现在的明德大学,学制只有两年,一届只招收20人,其中有些学生是由各大高校推荐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过层层笔试面试才选拔出来的高材生。能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就少之又少,更别提脱颖而出的最终录取者了。当然明德大学也有一些特殊才学的学生,历届毕业生的后代,或者各大校董联名举荐的学生,又或者是捐赠者的亲属,等等。 曾经有一届明德大学的校长毫不避讳地说过,才、财两者,皆是明德大学所需,何必避讳,只谈才而不谈财? 明德大学只有两年制,学习的课程以国学为主,例如书法、国画、古琴、茶道、香道、插花,等等。其他课程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等,通过这些知识来分析现代的社会学、企业经管、成王败寇的历史成因等,以古为镜,学习中华文明的各种知识。所有课程都是实行学分制,其中校园活动则按照古礼,例如女子的及笄礼、男子的及冠礼、中秋拜月礼,等等。 准确地说,明德大学其实是属于大学的预科班,给学生们熏陶古典国学,增加气质。明德大学的毕业生都会转到国内外知名的大学去继续学习,而且在各行业都能成为佼佼者。只要是明德大学校友会的成员,几乎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上流社会的钻石卡通行证。所以除了真正天才的推荐生,其他有门路的富豪子弟都为了那有限的名额抢破了头,可惜据说捐的钱够多也没用,赞助生也需要经过面试,明德大学虽然不拒绝有财的学生,但也有选择的权利。 学院所有教课老师都是有名的教授或者学者,再加上梦幻般的校园环境和金字招牌,可以说这所大学是全国甚至全世界的青少年都梦想进入的。而他身边的这个学妹居然也是这所大学的毕业生?医生看叶浅浅的眼神顿时都不一样了。因为他看过叶浅浅的档案,知道她的父母不详,是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那么毫无背景的她肯定就是学霸了,再联想到她那超高的手术技巧与外科临床天赋…… “咳,学长,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能进这所大学。不过这所大学就像是兴趣班一样,我待了两年之后就转向我喜欢的医学院了。”叶浅浅窘得满脸通红,她就知道会被人用异样的目光注视。其实若不是怕遇到熟识的老师说漏嘴,她绝对不会坦白的。 居然把这么牛掰的大学说成兴趣班……医生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觉得学霸的世界他真心不懂。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说得通为什么叶浅浅通身的气质和其他女生不同了。也许是在这所超一流的大学中浸染了两年,她只单单站在那里,身上普通的白大褂都能被她穿得超凡脱俗,配上她身后像瀑布一样垂檐而下的雨帘,就像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美人图。而且她坦坦荡荡地素面朝天,现在已经很少见这样出门一点妆都不化的女人了,这叶浅浅看起来能有二十多岁,皮肤却好得和十几岁的女孩子一样。 医生下意识地多看了几眼身边这个美貌的学妹,却完全没有淳戈所说的怦然心动的感觉,反而下意识地有些防备。 二 这种感觉让医生非常莫名其妙,却也说不清道不明,若非要形容的话,看到叶浅浅的时候,就像是看到汤远养的那条小白蛇一样后背汗毛倒竖…… 居然把美女和蛇相提并论,果然他确实是得神经过敏焦虑症了吧,医生暗自腹诽着。 “学长,你拿着伞不太方便吧?我帮你先放起来?”叶浅浅见医生因为她的毕业学校而对她的态度大变,不由得生硬地转移话题,边说着边伸手过去打算帮忙拿伞。 医生反射性地后退了一大步,脸上同时露出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的神情,之后尴尬地一笑解释道:“不,不用了。我发完房卡之后还要去隔壁的学校医院查看下设备仪器,小叶你……你先去放自己的行李吧。” 医生吞吞吐吐地说完,都不敢去看叶浅浅的脸色,匆匆转过头去快速发完同事的房卡,嘱咐汤远在招待所大堂等他回来,就撑着伞离去了。 叶浅浅走出招待所的大门,盈盈站在屋檐下,隔着房檐垂下的水帘,一直凝视着医生走进隔壁的学校医院,目光深邃。 “大姐姐,你在看什么?” 叶浅浅低下头,发现她学长带来的小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正仰着头一脸天真无邪地看着她。叶浅浅在医院里也经常会接触到小孩子,所以她半弯下腰,平视着对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指着屋檐柔声道:“我在看这个招待所的建筑啊,你看这种建筑的翼角翘起来好高,古时叫水戗发戗。” 其实叶浅浅也是忽然想到了之前念书的时候有人曾经对她这样说过,随口提了一句罢了。她说完自己也笑了一下,对一个十岁大的孩子说这些,他肯定听不懂的。 结果却没想到,这孩子扫了一眼那翼角,居然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道:“大姐姐你说错啦!这种翼角翘起来的角度不是水戗发戗,而是嫩戗发戗,是在老戗端部向上斜插了一条嫩戗所形成的。” 叶浅浅目瞪口呆。 这孩子却仿佛打开了话匣子,继续滔滔不绝地吐槽道:“这建筑简直就是奇葩,远看仿佛是仿唐式的建筑,外面有副阶周匝,殿身是唐宋时期流行的金厢斗底槽,可是翼角的嫩戗发戗却是清朝时出现的,更别说那明朝风格的琉璃面砖和琉璃瓦……喏,倒是混搭得别具一格。” 叶浅浅彻底无语,随后也知道了为何这孩子在工作日也跟在她学长身边不去上学。这智商这情商,也没学校肯收吧! 要不要抽空给他写封推荐信呢?这种怪才的苗子,明德大学估计来者不拒。 哎呀呀,不过,重点难道不是某人在跟她炫耀知识的时候说错了? 喏……那个某人究竟是谁来着……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就在叶浅浅直起身子胡思乱想的时候,汤远伸手按了按在脖子上扭来扭去的小白蛇。 因为这小祖宗之前一直在睡觉,这时候忽然不安分起来,到底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呢?还是因为……身边这个有点古怪的叶浅浅? 汤远小朋友的眼珠子转了转。 三 医生一行人到达明德大学的时候是上午,安排完人员入住后,他便跑到招待所隔壁的医院查看设备。 事实上这里驻院的医生据说就是一个有名的老教授,之前就是医生所在的医院心胸外科的一把手,全国都数得上号的人物,退休之后被返聘在这里坐镇的。若不是体检需要人来打下手,根本也轮不到他们医院派人来。 水戗发戗②嫰戗发戗:戗,qiàng,水戗发戗和嫰戗发戗都是南方处理房屋翼角的方法。嫰戗发戗指子角梁将屋角翘起,此做法可使屋角翘起较高,多用于攒尖顶亭子等。水戗发戗则子角梁不翘起,仅靠屋角上的脊翘起,如象鼻。 ③副阶周匝:是指塔身、殿身周围包绕一圈外廊。金厢斗底槽特点是殿身内有一圈柱列与斗拱,将殿身空间划分为内外两层空间组成,外层环包内层。 医生恭恭敬敬地请示了老教授一切事宜,后者也极其满意他的态度,中午大手一挥,安排他们一行人在招待所的餐厅吃了一顿不错的午饭,下午收拾收拾就开始体检了。 身处医院最忙也是最精贵的心胸外科,医生实际上并没有参加过外派给学生当体检医生的任务。不过杀鸡焉用牛刀,就是说用牛刀也可以的,医生很快就把所有事安排得井井有条。不过当他看到叶浅浅与那驻院的老教授相谈甚欢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叶浅浅念书的时候应该也和这老教授相识,说不定她选择当外科医生,也是这个缘由。 采血验尿的项目都是需要空腹的,所以都安排在明天清晨开始,下午就进行一些常规项目。医生之前在看到这些仪器的时候就觉得眼瞎,眼眶B超检查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些十几岁的年轻人都会有老花眼青光眼吗?脑血流检测仪有必要么?更别说什么心脏彩超、骨密度……医生想起刚刚在一间诊室里看到的那尊庞然大物,如果他没认错的话,那静静放置的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也就是简称PET-CT仪器!他不禁抖了抖,这东西可是可以提前检查出来人体内有没有恶性肿瘤的逆天神器!全国现在也就只有一百来台!至少八位数的身价!贵就一个字! 这完全媲美超一流医院的设备!而且还不用挂号排队! 想想也是醉了…… 当然这也是属于明德大学的福利,又因为绝对隐私,很多校友也会在这一天来到明德大学体检,只是很多人不会浪费一晚上在这里,都是当天上午再过来。所以现在来的都是二年级生和第一次报道的一年级新生。 见识过了那个逆天神器PET-CT,医生对于面前这个只要人站上去就可以自动全息扫描身体所有包括身高体重三围等基本数据的仪器,也见怪不怪了。体检全程都没有任何体检表,全部电子化进程,所有仪器前面都有个记录仪,学生用身份证在上面一扫,就会自动记录数据到电脑上。 医生越看越觉得根本没有他们什么事情,来这里八成就是为了维持秩序。但这学校的学生也就才四十个人,维持什么秩序啊!更何况这些学生一个个不是学霸就是土豪,素质都超级高的,而且很明显是二年级生在前面,一年级生排在后面。 不过医生无聊到数了数人数,发现居然怎么数都是三十九个人,不由得去了解了一下情况,发现新生之中有个人飞机延误,所以要明天早上才到校检查身体。 “其实明天有可能会看到蛮多名人的哦!”叶浅浅见医生实在是无聊,便凑过来八卦一下。她负责的仪器是隔壁的血糖检测仪,只需要学生来伸出个指头,在针头上按一下就能取一点血检查血液内的血糖了。这仪器连针头都自动更换,她也只不过是和医生一样站着看而已。这样的血糖检测不止今天一次,这次是餐后两小时的,等明天早上还要再检查一次,两个数据对比才能综合判断每个人的血糖情况。 “对名人没什么兴趣。”医生撇了撇嘴道。名人有什么用?他在医院待了这么几年,也多少见过一些知名人士。没有人的成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特别拼命、生活作息完全不正常、时刻处于巨大的压力之下的。在病魔面前,他们所能做到的也只不过是比普通人多花些钱,享受下更高级的仪器和药物。但这也是他们之前透支生命换回来的钱,运气好的可以继续活下去,运气不好的也就只能认命了,划不划算还真是说不清楚呢。 没有人能够阻挡死神的镰刀落下。 叶浅浅的眉梢抽了抽,决定转移话题,指着医生面前的全息扫描仪道:“话说这仪器记录数据,是为了给学生做衣服的。不光新生,二年级生因为身高体重体型的变化,还会做新一年的整套校服。” “整套?”医生眨了眨眼睛,总觉得这个整套并不是他概念里的那两个字。 “是啊,按照季节划分的春夏秋冬四种校服,其中有中山装、汉服、骑马装、泳装、晚礼服……连搭配的鞋子都有数十双,还有帽子、包包、首饰、配饰……”叶浅浅仿佛想起了当年念明德大学时的情景,美目发亮。没有女人会对衣服首饰珠宝有抵抗力的。 医生回想起自己念书时的运动装校服,默默地羡慕嫉妒恨了。 叶浅浅显摆完也觉得自己说错话了,懊恼地用手敲了敲脑袋,觉得自己与人交流聊天的技能根本就是负值。 两人就这样心塞塞地看完了所有三十九名学生的体检,这间诊室的功用也就结束了。医生见最后一名学生离开,便好奇地站在了那个全息仪器上面,顺便看下自己的身体数据。喏,最近是不是有点胖了? “学长,你也顺便测个血糖吧。”叶浅浅笑着道,不由分说地拉着医生的手腕按在了血糖检测仪上。 这种末梢取血就跟被虫子咬了一口一样,医生也没在意,反而是看着屏幕上的数据摸了摸肚子。这中午吃的有点多吧,血糖数据略高的说。“叶子,你要不要也测一下?” “不用啦,我们去其他诊室看看吧,反正这边弄完了。” “好的。” 转身离去的医生并没有发现,屏幕在闪过了亮光之后,忽然出现了一行小字。 【身体数据与血液采集已完成,准备开始制作……】 四 汤远吃过晚饭,就宅在房间里拿着一个iPad看书,不过基本上没看进去,大部分的精力都耗在怎么安抚各种折腾的小白蛇身上了。 后来汤远也发现,这小祖宗估计是感应到明德大学校园里有什么古怪的东西,按捺不住就要出去觅食灵气了。但这外面的雨也没停,他怎么可能有借口出去溜达?不过就算雨停了,汤远觉得他也溜不出去。自从上次天光墟的事情之后,医生盯着他就像是盯犯人一样。 正琢磨着这事怎么办的时候,汤远忽然听到外面套间的客厅里有动静,连忙把iPad一扔就噔噔噔地跑了出去。只见本应该用笔记本电脑上网的医生穿上了外套,看起来有事要出门。 汤远眨了眨大眼睛,什么都没说,只是很无辜很乖巧地笑了笑。 医生看到他这个样子反而更不放心了,盯着汤远小朋友看了片刻,朝他招了招手道:“穿鞋,跟我一起出门。” “大叔你是不是有事啊?带我方不方便啊?我会很乖的待在房间里的!”汤远赶紧拍着胸脯表忠心。 越是这么说越觉得不可信好么!医生也不再说啥,直接把汤远的小皮鞋从鞋柜里拎出来,用眼神示意他动作快点。 汤远磨磨蹭蹭地低头穿鞋,其实是在掩饰自己眼中的笑意。 哦耶!成功出门! 直到跟着撑着伞的医生走出他们住的小院,看到在院门口明显等着他们的那位女士,汤远脸上隐秘的笑容都快绷不住了,来来回回地在叶浅浅和医生的身上看来看去。 “作什么怪?”医生生怕汤远说出什么古怪的话,威胁地用空着的那只手按了按小朋友的头顶。 汤远却嗤嗤地笑了几声,压低声音道:“大叔,没想到桃花运不错啊!这妹子肯定是喜欢上你了!” “别胡说。”医生却是半点窘迫都无,其实他宁愿离叶浅浅远些,尤其是在这下了雨的夜晚。脑海里闪过了一些看不太清楚的画面,医生有些莫名地庆幸带着汤远一起出来了,这样至少不会和叶浅浅同撑一把伞。而且雨滴打落在伞面的声音,让他心烦意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就特别讨厌下雨天了,如果雨下得不是很大,他都不会撑伞。 他这样恍惚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很久,直到叶浅浅都忍不住地直接问出了口:“学长,你怎么了?” “哦……没事,总是觉得这个场景有些似曾相识。”医生下意识地喃喃自语道,有个人影从他的脑海闪过,快得让他抓不住,只能隐约看得到一条模糊的赤色蜿蜒的影子。 “Deja-vu现象。”汤远耸了耸肩,口中说着流利的法语发音,滔滔不绝地开始吐槽,“也就是所谓的‘既视感’,未曾经历过的事情或场景仿佛在某时某地经历过的一样。不过,这和‘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一样的老套。大叔,不得不说,你泡妞的技巧有点烂。” 医生满脸黑线,唯一的想法就是把这货扔回房间里。 叶浅浅被汤远说得有些赧然,但依旧开口替医生辩解道:“这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就像是Jamais-vu现象的反面一样,我也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叶浅浅顿了一下,忍不住还是加了一句道,“Jamais-vu现象,你懂吧?”法语发音同样的标准。 医生在内心哀号,他不懂!可是他没脸开口问!他只是个普通的外科医生,对心理学没有太深的研究!跟学霸们毫无共同语言!摔! 好在一直很靠得住的汤远小朋友淡定地点了点头道:“当然懂,是指旧事如新,见到熟悉的事物或文字时却一时间什么都回忆不起来的感觉。”汤远也顿了一下,抿了下小嘴唇,还是决定继续吐槽不憋着自己,“其实健康的大脑也会出现这样两种心理现象,可是大姐姐你若是经常出现这两种情况,那就说明你的大脑有问题。” 医生的眼睛已经变成了死鱼眼,指着妹子说对方脑袋有病这样真的好么?他是不是要防着自家学妹下一秒钟掏出手术刀来把他们都解剖切片了? 可没想到叶浅浅居然没有一点生气的预兆,反而美目一亮,迫不及待地追问道:“那我若是很频繁地想起一个人或者一系列的场景,这又代表着什么?” “因素太少,我要再问一些具体详细的资料。”汤远也严肃了起来,噼里啪啦地开口一连串地仔细询问着。 若不是肩负着要给汤远小少爷撑伞的重任,医生当时就想掉头就走。也亏得叶浅浅性格好,居然也陪这小朋友胡闹。可是医生越听这两人的问答,神色也就越来越凝重。因为叶浅浅所说的那些症状,他居然一条不漏全都有。 汤远问了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之后,沉吟了半晌,这才缓缓说道:“排除了想象力丰富、做梦、情景性记忆、无意识记忆、错视现象、视觉记忆等因素,大姐姐你这种情况,我觉得有一种原因很有可能。” “是什么原因?”也许是汤远用童稚的声音说出这样一本正经的话,让叶浅浅下意识地认真对待,收起了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 医生也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应该是你的大脑因为某种原因屏蔽了某段记忆。”汤远摊了摊手,“建议你去找专业的心理医生做个催眠,真的。” 医生闻言翻了个白眼,觉得居然有一秒钟相信汤远小朋友的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可是叶浅浅的表情却并没有轻松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若有所思。 三人这样一边走一边聊,倒是少了之前只有两个大人相处时的尴尬气氛,远远看上去居然有些相谈甚欢。汤远摸了摸手腕上一直在游走的小白蛇,在转弯的瞬间不着痕迹地朝身后某处扫了一眼。 啧,跟踪什么的,要做得专业点啊,亲! 五 夜空被乌云层层叠叠地遮住,天上的细雨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淅淅沥沥地掉落着,砸在伞面上发出闷闷的响声,随后顺着倾斜的伞面滑落而下。 一盏盏宫灯造型的路灯在雨夜之中闪着昏黄的光,隔着雨幕也可以看得到校园中的仿古建筑,那硕大的斗拱,飞扬的屋檐,都透着一股古意盎然如梦似幻的美感。身畔有着一位清丽脱俗的佳人相伴,各撑着一把伞在雨中散步,时不时相视一笑,相信这是大部分男士梦寐以求的待遇。 但医生反而却觉得有种别扭的不自在感,当然不是电灯泡汤远小朋友,而是有种说不出的不安。“叶子,我们这到底是要去哪里啊?” 叶浅浅温婉一笑,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这校园确实是有点大,就在前面了。” 医生点了点头,压下心中的烦躁。身为这次外出体检带队的负责人,医生自然是要确保所有人的安全。所以在无意间听说叶浅浅晚上要出门,便决定陪她一起。毕竟明德大学占地极大,而且人烟稀少。白天的时候都极其空旷,更别说晚上了。 果然没走十分钟,沿着一条小路走到了尽头,就看到一栋三层的古典小楼出现在树荫背后。这栋小楼看起来应该也曾经是住宿用的别墅,可是在院墙上铁门上都缠满了爬山虎,有些窗户都是破裂的,在黑漆漆的雨夜之中看来更是透着阴森。 医生站在铁门外面,感觉背后都渗出了冷汗,但脸上还是露出了极为绅士的笑容,道:“我们在这里等你。”他想着这里也许是叶浅浅念书的时候来过的,说不定要去拿什么东西,例如埋在树下的时光胶囊什么的。女孩子嘛!肯定文艺小清新。 “一起进去吧,应该都没锁门。”叶浅浅伸出手轻轻一推,生锈的铁门就吱呀一声向内而开。这声音在寂静的雨夜传出去很远,隐隐居然还有回音。 这种鬼片的既视感真是……但总不能比妹子胆子还小吧?医生硬着头皮跟着叶浅浅走进了院子,头顶上忽然传来的振翼声和树叶的沙沙声都让他绷紧的神经吓了一跳,不过抬起头发现只是一只被惊起的乌鸦,便摸了摸重新掉回胸膛的小心脏,继续抓着汤远往前走。 此时医生由衷庆幸把汤远带出来了,好歹也算是有个人壮胆。 汤远扁了扁嘴,觉得自己真是太艰难了。一只手被抓得死紧,都快出汗了,而另一只手还要安抚自家快要暴动的小祖宗,必须按住啊!否则就照着这种架势,恐怕刚刚冲出去就能把那只乌鸦咬死了吧! 小楼的大门也没有锁,叶浅浅只是站在大门面前迟疑了瞬间,就抬手推开门走了进去,医生见状也赶紧跟上。 入门就是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医生收了伞放在外面的门厅处,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可只是这个工夫,视线中就已经没有了叶浅浅的身影。 医生愕然地用手机来回照着,小楼里的摆设都能看得出来当年的奢华,只是因为常年无人居住,已经积满了灰尘和蛛网。医生刚想喊叶浅浅的名字,汤远小朋友就已经挣脱了他的手,大摇大摆地往小楼的深处跑去。 “喂!汤远!你往哪儿跑呢!”医生气急败坏,但也别无选择地追了过去。 今天晚上整串事情发生得极其诡异虚幻,以至于医生感到自己好像触到了什么机关,踏空了某处,摔到了地下一层之后,居然还有种“啊,终于出事了”的安心感。 灰尘很大,咳嗽了几声,医生并没有急着起身,而是活动了一下四肢,确定自己没有伤到筋骨之后,才站起来找到摔在一旁的手机。 幸好屏幕没有碎,否则损失就大了。医生松了口气,举着手机往四周一照,入目所视的画面,让他差点把手机都扔了,惊骇像是毒蛇一般,瞬间从他的脚跟直蹿脑后。 他身处在一间大约有一百平米的密室之中,在他的前后左右,竟然无声无息地密密麻麻地站着许多人。 准确地说,是一个个与真人比例一样,色彩逼真栩栩如生的陶俑。 这个场景怎么这么熟悉…… 医生的脑海中又恍惚了一下,他也没去过西安,怎么可能看过兵马俑?更别说跳到殉葬坑里去了,根本没这个特权好嘛! 也许是吐槽化解了一些恐惧,医生竟然奇迹般地镇定了下来。他向上照了照,并没有发现他掉落下来的通道,只能往前查看。他轻手轻脚地在这些陶俑身边走过,心想着这种色彩艳丽的笔触到底是仿造哪个朝代的艺术品?喏,应该是张扬的大唐。这里难道曾经是明德大学的艺术工坊?或者贮藏室?仓库? 不过居然定做这些人形的陶俑,当年明德大学管理层的审美也真是醉了…… 医生在内心疯狂吐槽着,一时不小心居然差点被脚下的杂物绊了一下,撞到身边的陶俑,手机的光芒晃动了一下,正好照向了另一侧。 “叶子!你居然在这里!”医生很生气,语气难得地严厉了许多。 可是却没有等来应该有的回应。 医生皱着眉再次举起了手机。 手机啪嗒一声再次摔在了地上,屏幕发出了清脆的破裂声。 空旷的地下室无端端地有阵阴风吹过,让医生差点就吓得坐在了地上。 因为,在他的身侧,竟然有一个长得跟叶浅浅一模一样的陶俑! 六 手机的手电筒正好朝上,惨白的光源自下而上映照,正好照在那尊陶俑上,就算那陶俑有张美女的脸也一样的骇人。 医生急促地深呼吸了几下,见周围并没有任何异状,这才颤抖着手把手机重新捡起来,壮胆般自言自语道:“这搞什么鬼?难道是鬼屋吗?” “还真不是鬼屋。” 一个声音从地下室的另一个方向传来,医生手一抖差点把可怜的手机再次扔在地上,不过他迅速地把手机朝那个方向照过去,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某尊陶俑身后转了出来。 “汤远!让你乱跑!”之前的惊骇全都转为了怒火,医生的怒气值MAX满格。 汤远挠着头发嘿嘿笑了笑,他倒是比医生早到了一会儿,还琢磨着是不是要躲起来吓唬医生一下,不过看着一点点小动静都能把这货吓得面无人色,觉得自己还是主动出来自首的好。 好歹有了同伴,尽管是个只到他腰际的小豆丁,但医生也已经强迫自己恢复了镇定。毕竟他是大人,要照顾小孩子才对。他振作了一下,忍着头皮发麻的感觉,用手机把周围的唐三彩陶俑都扫视了一遍。 这才发现为什么看到这些唐三彩陶俑的时候有种违和感,因为这些人形陶俑居然都雕刻着现代的服饰,而且个个年轻,都是十几岁的模样。医生越看越觉得心惊胆战。 旁边的汤远啧啧有声:“真是奢侈啊,这唐三彩都是仿造明德大学的学生制作的吗?可是为什么身体数据那么精确?这个大姐姐的三围简直和真人没有什么差别啊!”汤远边说边跑到那个和叶浅浅一样的陶俑旁边,用手虚画比量着。 医生想到了今天体检的时候,那架全息扫描身体数据的仪器。若并不是为了做校服,而是做唐三彩陶俑呢?医生的背后发毛,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做这些唐三彩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正发散思维自己吓自己的医生,发现一直聒噪的汤远忽然闭口不言,小脸煞白,来来回回地绕着那个和叶浅浅一样的陶俑走来走去。 “怎么了?”医生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没什么,可能是我想多了……”汤远虚弱地朝他一笑,“可是……可是我记得叶姐姐今天穿的就是这件白色的连衣裙……” 医生感觉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立起了,汤远这话的意思,是叶浅浅被变成了唐三彩?这些陶俑原本都是活生生的人?! 他想要反驳,可是却越看越觉得这陶俑身上的白色连衣裙就是叶浅浅今晚穿的那件…… 原来……叶浅浅不是失踪,而是被变成了陶俑了吗?! 就在医生的心脏都要蹦到嗓子眼的时候,一声嗤笑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咳……大叔你不会真信了吧?”汤远撇着嘴,从自己的小兜里摸出医生给他买的儿童手机,也调出手电筒模式,照着周围的陶俑,开始一个个辨认起来。“你看这个唐三彩,这张脸辨识度很高吧?现在很有名的股票操盘手,经常在财经频道出现。还有这个人,前天才看到他代表某有关部门在电视上发过言。喏,这个妹子好像在某个电视剧里演过白莲花女配……” 在汤远絮絮叨叨的说话声中,医生才算是真正冷静下来。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手机,虽然屏幕裂了,但勉强还是可以拨号的,但也许是身处地下室的缘故,根本没有信号,没办法联系到叶浅浅。正尝试着举高手机来回寻找信号的时候,汤远那边又轻咦了一声,医生没好气地问道:“又怎么了?” “喏……大叔你来看下,这个陶俑居然有裂纹了。”汤远在那边召唤着。 有裂纹不是很正常的吗?这是陶俑又不是金刚石。 尽管心里吐槽着,医生还是走了过去,却在看到那尊陶俑的时候皱了皱眉。 确实这裂纹不太寻常,整尊陶俑像是被大力打散了一般,以左胸为源点往外扩散,浑身布满了蛛网似的裂纹,而且奇异的是即使裂成这样,这尊陶俑也没有碎掉,而是依旧顽强地站立着。 “大叔,这个人……我们好像见过……”汤远指了指这尊陶俑的脸,示意医生注意看。 医生一看之下,刚刚恢复少许的脸色又变得煞白。 这尊陶俑非常瘦,面容也有种病弱的英俊,正是曾经被护士们亲昵地取外号叫“程竹竿”的程骁!医生曾经接手过他的手术病例,这人在医院前前后后待了十年,医生又怎么可能认不出来他的脸! 七 “这程骁……还没死?”汤远挠了挠头,小白蛇明明吃了对方偷别人阳寿的银鱼符,不可能还活着啊! “……手术抢救之后,就一直没醒。”医生抹了把脸,一手的冷汗。这熊孩子怎么一副“对方为什么没挂掉这不科学”的表情?质疑他的能力吗? “哦……”汤远勾了勾小嘴角,意味深长地拉长了声音。 “哦什么哦!”医生拍了下熊孩子的头,无奈地叹了口气,“想到什么就说吧,大叔的心脏比这程竹竿的坚强,能扛得住。” “哦,那我就说了哈!”汤远立刻扬了扬眉,一双小手往身后一背,煞有介事地开口道,“大叔,你知道唐三彩是什么吗?” “一种陶器,唐代的。”医生下意识地就想用手机搜索一下,但一看屏幕碎了还没信号,只好悻悻地放弃。 “唐三彩是一种低温铅釉陶器,算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唐三彩因为胎质松脆,防水性能差,实用性远不如当时已经出现的青瓷和白瓷。所以根本不是做日常用品用的。”汤远歪着头轻笑,“大叔,你见过有唐三彩的盘子、碗、盆吗?” “确实很少,我见过的唐三彩大多都是人物俑或者动物俑。”医生回忆着,他本以为自己根本没见过多少古物,但实际上脑海里涌出来的画面多得惊人。 “是啊,这是因为唐三彩实际是作为冥器,陪葬用的啊。”汤远笑着说道。 医生倒抽一口凉气,汤远小朋友清脆的童音听起来本应该十分悦耳,可是此情此景之下,真是有种透骨的寒意袭来。“你是说……这些唐三彩陶俑是某人做出来陪葬用的?” “这些唐三彩陶俑的摆放也是有说道的,看上去杂乱无序,连面朝的方向都不一样,实际是按照一种隐秘的阵法排列。” “说人话。” “此阵厉害,我没学过。” 医生看着低头懊恼的汤远小朋友,反而笑了出来:“我们的重点都错啦!不是要研究唐三彩,而是要赶紧出去才对。” “这程骁八成是在这学校的医院做过体检。”汤远不甘心地继续分析着。 “有可能,毕竟这学校的医院有老教授坐镇,老人家虽然因为年纪手抖不能继续再做手术了,但眼界和经验都在。”医生说到这里便停顿了一下,因为他忽然想到今天他也手贱地检查了一下身体。 不过……哈哈,他应该是杞人忧天了吧!医生自我安慰着。 “大叔你说,我要是把这陶俑推倒,程骁是不是立刻就会死掉了啊?”汤远异想天开道。 “别胡闹!”医生赶紧拉着汤远离程骁的唐三彩陶俑远一点。 “哈哈,我开玩笑的啦!”汤远哈哈笑道。 “咔嚓——” 一声清晰的陶器破裂声传来,汤远的笑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医生和汤远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程骁的陶俑在没有任何人碰触的情况下,碎为齑粉。 “这不是我搞的鬼!”汤远一个激灵,立刻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但他说得有些心虚,因为从进到这小楼之后,他兜里的小白蛇就不见踪影了。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搞的鬼,除非你会言灵。”医生瞪了他一眼,不再和他废话,专心致志地在这间地下室里找起出口来。 汤远也有些害怕,倒不是怕这些邪门的唐三彩人俑,而是怕被医生丢弃。虽然这医生叔叔管得严,却无微不至地关心爱护着他,这已经是他离开师父之后所能受到的最好的待遇了。 所以,在他看到一尊明显在釉光、颜色、造型各方面都与其他人俑不同的唐三彩时,踌躇了一下,并没有说出口。这尊唐三彩的釉面通体有一层薄薄的银光,就像是被月光映照其上,发出淡淡的银色光晕。这正是釉面的返铅现象,上百年的时间,才能形成一小块银斑,经过时间累积才能酝酿到发展成为大范围的银片。而这尊唐三彩通体都有银光,可见年代十分久远。 汤远忍不住好奇想要走过去看清楚那尊唐三彩的模样,可是他刚抬脚一步,就被一只大手牢牢地抓住了。 八 “你这熊孩子,又想乱跑?这里,我找到出口了。”医生不由分说,直接就拽着汤远从找到的出口往外走去。 两人穿过了一条长长的密道,当最后打开一扇大门的时候,发现居然就是他们刚进门时的大厅。而叶浅浅正在握着手机,着急地在大厅里转来转去。 “你们到底去哪里了?我不过是上楼拿个东西,一回头你们人就都不见了!知不知道有多吓人啊!我都报警了!”叶浅浅看来是气得很了,噼里啪啦地一顿说教,随后又打电话给学校保安说不用过来了,人已经找到了。 汤远觉得手腕一凉,一条滑腻小蛇熟练地在他手腕上打了个结,惬意地用蛇头蹭了蹭汤远的手背。 “对了,你们到底是去哪儿了?”见人找到了,叶浅浅也冷静了下来,声调降了八度,重新恢复了正常。 “我们……”医生和汤远对视了一下,都觉得大脑一片混沌,“好像就在屋里逛了逛……” 叶浅浅蹙起了细致的秀眉,开始怀疑这一大一小是故意吓她玩的,脸色也阴沉了起来。 医生见状就知道自家学妹肯定是想歪了,连忙想解释,可是手机又响起了提示音。 他拿起来一看,顿时就心疼了。 “我靠!手机屏什么时候碎了啊!我新买的iPhone6 P露s啊!”医生哀号。 “活该。”叶浅浅撇了撇嘴,幸灾乐祸。 汤远却一直紧锁着小脸,内心在狂躁。他肯定是碰到什么古怪的东西了!进入小楼之后的记忆居然全部都没有了!问小白蛇也白扯淡,这货一进小楼就溜得比谁都快! 医生心疼地用碎掉的屏幕勉强看到了淳戈发给他的微信,神情立刻就怅然了。 程骁,那个患有限制型心肌病的病人,终于脑死亡了。 医生这些年已经见惯了生老病死,对于程骁的结果也早就有了预料,可是也难免有些不甘。 没有人能躲得开死神的镰刀。 “走吧。”叶浅浅见医生居然连句解释都没有,秀眉倒竖,语气生硬地扔下一句,扭头就往外走。 “啊?啊,好的。”医生连忙跟上。 喏……好像忘记了什么呢……算了,不去想了。 此时此刻,他们脚下的地下室中。 在程骁的陶俑碎末之上,一尊和医生一模一样的陶俑慢慢地在黑暗中塑成…… 第74章苍玉藻 一 公元294年。 石熙攥了攥衣袖,擦干净手心因为紧张而渗出的细汗,一步步地跟在父亲身后走进王家的府邸。 今天龙骧将军王恺大宴宾客,石熙也不知道他父亲怎么想的,居然带上了才六岁的他。 石熙是他父亲石崇四十岁那年才得的独子,自是从小倍受宠爱。在他更小的时候,甚至连自家院子都没有出过。也许是发觉男孩子这样当女孩子金贵着教养不妥,最近一些时日,石崇不管去哪里都带着石熙,今天来王家赴宴也不例外。 石熙虽然年岁不大,但见了其他大人之后,该有的礼数也都会磕磕绊绊地做足,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更是引人怜爱。他从进了王府的门之后,一路走过,遇到了大大小小的宾客,自是赚了不少各式的见面礼。 王府的宴会开在府中最大的亭台之上,这座亭台足以容纳上百人,其间装饰以山石植株。此时正是春光好时节,各色鲜花纷纷绽放,争芳斗艳。而在花影丛中,还有数十个衣着轻薄艳丽、身姿曼妙婀娜的舞姬,正伴着远处传来的靡靡之音翩翩起舞。虽然因为花枝树干的遮挡,众舞姬的身形看不完整,但衣袂翻飞之时,花瓣簌簌而落,倒是有着无可比拟的绮丽意境。 在这座亭台周围,则是一片人工开凿出来的碧绿池水。主人宣布可以入席之后,宾客们依次踩着一座白玉桥跨越池水来到中央亭台。 碧波荡漾的池水上缓缓驶过一艘艘小船,每艘小船上都坐着几个乐者,吹奏着笛箫笙筑,拨动着琴瑟琵琶,或舒缓或急切的乐音围绕在亭台周围,响彻池水上空。又因为每艘船离中央亭台的距离足够远,乐声不会打扰到宾客们的谈话,也显得缥缈空灵。且所有小船都在池水之上游弋,离亭台的距离忽远忽近,所以多种乐器的合音也随之而变,更显得匠心独运。 在亭台之中,有一汪曲水蜿蜒而过。也许是利用地势和机关,一侧的池水弯弯曲曲地从亭台之中潺潺流过,注入另一侧的池中。在这条贯穿亭台的曲水之上,顺着水流漂荡着一个个装满珍馐佳肴的描金漆盘和倒满琼浆玉液的雕花玉杯。参加宴会的宾客们就直接在曲水之畔席地而坐,抬眼即可观赏围绕着他们起舞的舞姬们,弯腰便可捞起面前曲水之上的盛器品尝美食佳酿,无比惬意。 石熙自认在自家也见过不少好东西,但这样奢靡豪侈的场面,他还真是头一回看到,当下也明白了为何父亲要带他出来见世面。 石熙转着小脑袋,两眼不够用似的到处乱看,就算被父亲拉着坐下来了好半晌,他仍不住地左顾右盼,尤其对面前曲水上漂荡而过的盛器极为感兴趣。 “此乃曲水流觞。”石崇见儿子喜欢,便低声笑着解释道。他也不管石熙识不识字,径自拽过他的小手,用手指把这四个字在他的掌心写了一遍。 石熙压根儿都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权当是挠痒痒了,但还是跟着父亲把这四个字瓮声瓮气地念了一遍。他的小眼神跟随着漂荡的盛器,一直看到亭台边缘有几位仆役忙着把宾客们没有碰过的盛器捞起,防止它们漂到池子中,才满意地收了回来。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小胖手,试着想要自己捞点吃的,但坐在他身边的小厮动作更快,只要他的目光在某个漆盘上多流连两眼,就会手脚伶俐地伸手把那个漆盘捞出来。 这些盛器上的珍馐佳肴个个样式精美,肉菜就有酱、羹、汤、蒸、烧、炙、煎、炸、蜜、糟、拌等方法烹制的飞禽走兽,鱼肉则是用从池水里捞上来的鲜鱼直接在船上烹饪,新鲜美味。间或点缀着青翠的蔬菜和各色的瓜果,还有精致的面食糕点,种类数不胜数,也无怪乎要用曲水流觞的形式来设宴。 得到了父亲可以开吃的许可后,石熙立刻两眼放光。每一份都只一点点,但架不住样式多,他的小肚子很快就鼓了起来,只能对着一个个从他面前漂过去的盛器干瞪眼。 不过看了又吃不下岂不是更痛苦?石熙摸了摸凸出来的小肚子,边喝着桃汁,边把目光往两旁看去。石崇和旁边的宾客互相客套敬完酒,一回头就看到了他的小模样,不管他有没有听懂,就低声跟他介绍起坐在曲水两岸的诸位。 其实很多人他进来的时候都已经见过了,但再多认一遍也没什么不好的,石熙仔细地在袖筒里把得到的见面礼与父亲介绍的各位宾客一个个对上号。 “中上游的席位乃是主位。”石崇也不苛求自己儿子把所有人记住,但重要的几个人起码要有个印象。他来回低声说了几遍,才叹息道:“熙儿,即使是这曲水流觞,也是有很多讲究的。” 石熙在父亲的提点下,才发现坐在曲水上游的宾客们不敢随意选菜,下游的客人们享用的也是别人挑过的,而他们父子俩坐的就是中下游的位置。 “那父亲,为何我们不坐在那里?”石熙眨了眨眼睛,天真地问道。 “席位是早已决定好的。”石崇喝了一口荔枝绿,享受地微眯了双眼。这是一种按照汉朝时就有的古方酿成的酒,用荔枝为主要食材配以粮食酿成的佳酿。年份越久,酒液的颜色就越深。石崇手中的这杯荔枝绿,已经接近碧色,可见年份不短,足以窥得王家财力的深厚底蕴。 “那这席位,是依着什么而定的呢?”石熙忍不住凑过去闻了闻父亲手中的酒杯,随后便因为辛辣的味道皱了皱小鼻子。 “无外乎名利二字。”石崇品了品唇齿间的醇厚酒香,笑着说道,“名乃是名声名气之名,利乃利禄利益之利。” 石熙基本是有听没有懂,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懵懂地眨了眨。 “其实就是变得有钱,或者有才华,又或者人人都知道,才能坐到最好的席位。”石崇望着喧嚣热闹的中上游位置,眼中闪过一丝渴望,旋即又很好地隐藏了起来。 “哦,听起来好麻烦……我坐这里就很好了。”石熙咂吧了一下小嘴,觉得就算是别人挑选过的菜,也有很多品种,足够他吃了啊! 石崇看着自己儿子不求上进的模样,暗暗地叹了口气。 也罢,若是自己儿子不争气,那就他自己争气一些吧。 石熙把目光从曲水流觞之上移开,往两旁看去。其实准确来说,也没有人像他这样来这里就是闷头吃东西的,周围有人高声辩论,也有人举杯赋诗,更有人一看就是喝醉了,毫不拘束地起身进到树林里寻舞姬玩乐去了。 他正定定地看着树林的方向,却有一只手掌横在了他的眼前挡住了他的视线,并且用手指抵着他的脸颊让他把头转回来。 “父亲……”石熙怏怏不乐地抗议道。 “熙儿,非礼勿视。” 石熙还想反驳几句,就被接下来的事态发展震惊得没空去感伤了。 好像有人说了句什么,一队仆役便奔了出去,一艘在池水上漂荡的小船掉了头驶向亭台,随后船上的五名乐者便被仆役们押了过来,依次跪伏在曲水畔。 这是什么情况?石熙双眼一亮,伸长了脖子,想要看个究竟。可惜他的小身板实在是太矮了,就算站起来都看不到什么,只好竖起耳朵,听周围的人八卦。 “据传处仲喜好音律,果真名不虚传,竟能听得出笛音的错处。” “听说一名乐者把一处的宫音吹错成了商音。” “啧,错了就错了呗,为何还要说出口?岂不是给龙骧将军难看?” “这王处仲,娶了襄城公主之后,攀上了高枝,就目中无人了。” “非也非也,算起来,龙骧将军乃是王处仲的舅公,他们自家人不分彼此嘛!” “哼,且瞧着吧,可没这么简单。” “……” 之前石崇介绍的时候,也着重介绍了龙骧将军和王处仲这两个人,石熙轻易地找到了目标。龙骧将军就是这场宴会的主人王恺,坐在主位,年纪比他父亲还大一些,面容微醺,双眼都已经眯成了一条缝隙,但依旧可以看得到其中暗藏的锋芒。石熙在袖筒中摸了摸里面的小白玉马,把见面礼和人也对上了号。 而那位当了驸马的王处仲,名字应该叫王敦,字处仲,正是坐在那龙骧将军王恺旁边的青年男子。他的年纪只有二十余岁,眉目疏朗,相貌英俊,身着一袭长袍白衫,峨冠博带,说不尽的风流倜傥。他简简单单地盘膝坐在那里,但背脊却挺得笔直,与旁人相比,立刻就显得有些鹤立鸡群起来。 石熙在袖筒里翻了翻,发现没有找到这人送他的见面礼,不爽地撇了撇嘴。 真抠门! 而且这人一看就有问题,这宴会人声鼎沸,小船又离亭台那么远,这要什么耳朵,才能听得出人家吹错了一个音啊? 此时,宴会的主人王恺却已经扬声道:“处仲,你说笛音出错,可那艘船上的乐者一共有五人,难不成一起处罚?这可如何是好?” 随着他发话,在曲水彼岸的闲杂人等也都识相地散开,露出那五名跪伏在地的乐者。也许是为了让龙骧将军的声音传到各处,此时池水中小船上的乐声戛然而止,就连树林间的舞姬们也都停止了舞蹈,悄悄地跪伏在地。 几乎是一瞬间,方才还热闹喧嚣的宴会变得鸦雀无声。这巨大的反差,几乎令人窒息。 石熙下意识地看向曲水对岸,那五名乐者都很年轻,穿着别致的窄袖短袄,有男有女,手中都拿着笛子。他方才离得远看得不清楚,看来应该是每艘船上的乐手都拿着一样的乐器。 听着旁边的宾客们窃窃私语,石熙发现大家都认定这下应该就不了了之吧,毕竟法不责众。说到底,只不过是吹错一个音罢了,而且还不一定真有其事,这么认真做什么?况且就算是真的吹错了音,询问这五名乐者,就会有两种情况发生。一种是众口一词地指认谁是吹错音的人,还有一种就是互相攀咬。不管是哪种情形,都会令场面很难看。 石熙抱着看好戏的心情围观,却不曾想那王敦竟淡淡一笑,指着曲水对岸缓缓道:“是中间那位。” 众人的目光刷地一下,便聚焦在中间那名乐者身上,那是个十多岁的少女。只见她低着头瑟瑟发抖,一声也不辩解,竟是默认的样子。 石熙看得目瞪口呆,难不成那王敦王处仲竟然真的拥有一双灵耳? 接下来事态的发展,却让满座皆惊。 那名少女乐者被指出之后,当场就被一旁的仆役用刀斩杀,喷涌而出的鲜血瞬间染遍她身下的青石板。宾客们纷纷变色,而那位挑起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王敦,却依旧面不改色,泰然自若地喝着杯中的酒。 石熙骇得差点惊叫出声,幸亏一旁的石崇早有准备地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少女乐者的尸体被拖了下去,鲜血也被迅速洗刷干净,剩余的四名乐者也被带了下去。气氛只诡异了这么几分钟,乐声就重新响起,舞姬们重新翩翩起舞,虽然宾客们表情有些不自然,但依旧重新开始觥筹交错起来。 石熙虽然年纪小,但也见过宠物的生死,知道死亡是怎样恐怖的存在。就因为知道,他才越发震惊,好半晌都没回过神。 恍惚之中,石熙听到有人压低了声音在问他身旁的父亲:“那名乐者真的吹错了音吗?可若是被冤枉的,为何不出声辩解?” “人生而分三六九等,身为下仆,又岂能反抗权力?自是贵族们说什么是什么。”石崇感慨道,端起酒杯,别有深意地叹道,“各位,珍惜自己的身份吧。” 石熙抬起头,定定地看着自己的父亲,知道他必定有话要跟自己说。 果然,石崇伸手抚着他的头顶,淡淡地教导道:“熙儿,这一切也许只是一场戏,不用太往心里去。” “戏?” “记得我方才所言乎?今天所请的,都是我大晋朝的文人雅士。有这样一出戏,恐怕不出明天,全洛阳城就都知道王敦王处仲的名字了。” “……此乃……为名乎?”石熙怔怔地问道。 “然也。” 石崇非常满意今天带着儿子出来长见识,虽然这剂猛药下得也太重了,但看起来成效不错。 石熙整个人都浑浑噩噩,小脑袋里全是转不过来的弯。再精美的佳肴,再美妙的景色,在他看来也都罩上了一层浓浓的血色。也许是看出他兴致不高,宴会进行到大半,石崇就领着他告辞而出,上了石家的牛车,可是颠簸了没多久就停了下来。 “老爷,有人求见,献宝以求庇佑。”石家的车夫低声禀报道。 石崇撩开车厢帘布,下面的仆役适时地递上来一个打开的锦盒,锦盒之内有一枚青绿的珠子,静静地躺在里面。 石熙只是看了一眼就向车厢外看去,发现有名年轻男子正跪在车轮旁,应是被连累赶出王府的四名乐者之一。他身着王府的乐者服饰,手里还拿着笛子,衣服上还带着血污,正是方才所溅到的。 “王府的乐者,都经过了多年悉心调教。熙儿,我记得你喜好笛音,要不要带回家?”紫袍中年人随意地问道。他并没有去问乐者的意思,因为依他的身份,就算是看这人不顺眼,收了珠子拔刀杀了也无所谓,就像是方才死掉的那名少女乐者,他们和他根本就不是同一等人。 石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好听笛音了,他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定定地看着跪在那里的年轻乐者。 而后者,却像是心有灵犀一般,缓缓地抬起了头…… 二 床头柜上的手机响着震耳欲聋的《土耳其进行曲》,医生霍然睁开了双眼,茫然地盯着天花板看了许久,才从离奇的梦境中彻底抽离出来。 但梦境中的一切,却并不如往常的梦境一般,很快就模糊淡忘,反而随着他的回想,越发清晰了起来。 曲水流觞……说白了不就是回转寿司嘛!但那高大上的格调是回转寿司比不上的! 只是,最后那名少年乐者抬起头的那一瞬间,他就醒了过来,并没有看到对方的面容。 怎么……这么在意呢…… 从梦中的那个视角,虽然只能看到那人下颌的弧度,却莫名地熟悉得令他浑身都战栗了起来。 医生又面无表情地在激昂的《土耳其进行曲》之中躺了半分钟,直到隔壁屋的汤远忍不住跑过来,按掉了他的手机闹钟。 “起床啦!不是说今天上午有手术吗?快去上班赚钱养我啦!”汤远小朋友义正词严地教育他,结果一转头就无语了,“这绿珠子是哪里捡来的?之前没看到过啊,都碎了还留着?” 床头柜上的灯座正好是个招财猫,招财猫向前举着的爪子上,放着一枚已经碎掉的珠子,在清晨的阳光下闪着深幽的青绿色光芒。 “我也不知道……”医生皱了皱眉,这珠子是他从明德大学回来之后,在衣服兜里发现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丢,只是随手放在了床边。现在想想,梦里看到的那颗躺在锦盒里的珠子,颜色和大小都和这枚差不多。 果然梦境是现实的投影吗? 不过,他为什么会梦到自己成了那名叫石熙的孩童?还梦到了他的父亲…… 医生抿了抿唇,他以为自己过了中二期之后,就不会再梦到臆想中的双亲了,结果在内心深处,还是默默地期待着他们的存在吗? 心情莫名其妙地发堵,一直到在医院工作了一天,琐事缠身,也没有任何好转。 直到晚上快要下班的时候才有空回到办公室,淳戈一见他如此就取笑道:“怎么愁眉苦脸的?被叶子学妹拒绝了?我可是听说你们两人半夜出去约会的八卦了哦!” “谁乱传的八卦?”医生一怔,继而难得严肃地声明道,“千万别再传了,对人家女孩子不好。” 淳戈意外地挑了挑眉,绕着医生走了一圈,拍了拍他的肩问道:“那究竟是什么事?一直板着脸可不像你了啊!” 医生苦着脸从白大褂的兜里掏出手机,沉痛地说道:“新买的手机屏碎了……”问题是他还不知道手机屏怎么碎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节哀顺变。”淳戈抹了把脸,无奈地捶了他一下,“屏碎了就去换啊!” “换一个原厂屏要将近两千块呢!大淘宝上虽然便宜但不敢随便换!”医生懊恼道,“而且马上要交明年的房租了,还要省着点。反正手机还能用,就先凑合着用吧。”医生抓了抓头发,没说出口的是家里又多了一口人要养活。虽然养汤远小朋友并不费钱,但总要存着点准备金,以防万一。 涉及经济问题,就算是再熟的朋友,也不好说什么了。淳戈只能邀请道:“晚上一起吃饭不?不过我要查完房才能下班,带上你家的小崽子,我请你们去吃火锅!” “大热天的吃什么火锅啊……”医生吐槽道,不过还是约了时间地点,给汤远小朋友打了电话让他来医院,两人一起等好心的长腿叔叔下班请客。 其实不止淳戈注意到医生的心情不好,与他朝夕相处的汤远更是察觉到了。吃过火锅回家了之后,汤远发现医生少有地在书桌前写写画画外加使用计算器。好奇心极其旺盛的汤远趁着去送水的机会瞟了两眼,立刻就发现他在记账,看来原因在这里。 “这笔开销是什么啊?”汤远指着那笔数额最大的数字,心塞塞的。师父那个不靠谱的吃货,压根儿就没给他生活费就把他扔出来了。他开始严肃地考虑要不要去师兄的店里弄点古董贩卖什么的,但二师兄好像压根儿不在啊! “是房租啊,该交下一年的房租了,当初签的合同就是一年一交房租。”医生咬着笔杆子,口齿不清地嘟囔道。虽然当时租这个房子的时候特别便宜,但房租每年都在涨,一年的房租一下子拿出来还是挺大一笔钱的。 医生用他那个屏幕碎掉的手机当计算器算了又算,好半晌之后才发现汤远小朋友一直没离开,而是一脸凝重地低着头。心思并不细腻的医生居然也瞬间懂了,连忙解释道:“别这样,这不关你的事啦,就算没有收留你,我也是要交房租的嘛!其实养你也不花很多钱的啦!” 汤远抬起头,认真地端详着医生的表情,而后者也适时地露出坦诚的笑容,浑然不知自己这样子在别人眼中有多傻白甜。汤远确认了半晌,终于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拍了拍医生的肩膀,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大叔,你这还没到更年期呢,怎么就老年痴呆了?连自己做过的事情都忘记了吗?” 医生瞪圆了双眼,正想追问什么情况,就见汤远小朋友穿着小拖鞋啪嗒啪嗒地跑到了书柜前,拉开了一个抽屉,从里面翻出一份文件袋,又啪嗒啪嗒地跑回来,往他面前一递。 好奇地低头一翻,医生的眼睛又瞪得更大了。 这是一个房证!就是他现在住的这间房子!而且还是他自己的签名! 他什么时候买的房子?!怎么连他自己都没印象?! 医生整个人都“玄幻”了,把手中的房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连里面附着的买卖合同、更名复印件、契税发票、土地证都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不是假的。可是他哪里有钱买房子呢?才工作了几年,这座城市的房价高得让人无法企及,就算这房子便宜一些他也绝对承受不起啊…… 三 公元295年。 龙骧将军王恺的那场宴会,对石熙的震撼很大。那次归家之后,他就莫名其妙大病了一场。石崇自责不已,就再也不提带他出门的事了,倒是经常在回家之后跟他讲讲白日的见闻。 王恺家里是经常办宴会的,后来有一次比起前次还要惊心动魄。那王恺又开发了新的玩法,命舞姬劝酒,若是所劝的客人不喝酒,就是劝酒的舞姬不尽职。他王府不需要不尽职的舞姬,必斩之。被劝酒的宾客就算不看在美人的面子上,也要看在龙骧将军的面子上喝酒。只是轮到王敦的时候,他却说什么都不喝。劝酒的美人惊惧得面无人色,涕泪横流,甚至一连好几个舞姬都直接被斩杀在席间,王敦也没有半点动容。 而王敦也终于用几条人命,彻底让全洛阳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这是石崇回来向石熙转述的时候,语气不屑的评价。 石熙年纪还小,无法体会父亲说话时所暗藏的艳羡。 那名被王府驱逐的乐者在石家住了下来,平日里吹奏的笛音悠扬清远。石熙本不喜好笛音,但每日这样听下来,倒也成为了习惯。 他的祖父是晋朝开国元勋石苞,祖父在过世之前,把财物分给了子孙,可偏偏他父亲石崇一分一毫都没有得到。 石熙觉得家里已经很有钱了,但自从去过那龙骧将军王恺的府中,才知道什么叫云泥之别。 不过很快,他父亲开始升官了。 出任南中郎将、荆州刺史,兼领南蛮校尉,加职鹰扬将军。 石熙并不明白这么一大长串的官职所要承担的政务有多少,但父亲归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即使回家,也会去其他姬妾那里,不再来他的院子了。他几乎一个月都难见父亲一两次。 相对应的,石家开始变得富裕起来,府邸开始扩建翻新,在其他地方也起了别院,府中多了些旁人送的装饰摆设,价值连城,饭桌上的珍馐佳肴也多了起来。 但是没有了父亲的陪伴,石熙却觉得这些佳肴没有以前的四菜一汤好吃。 “少爷,为何不开心?”动听的笛音停了下来,一个悦耳的男声从廊下传来。 石熙放下筷子,用丝帕抹了抹嘴角,看着空荡荡的厅堂,竟小大人似的幽幽地叹了口气。因为笛音停歇,厅堂静谧下来,竟能听到其他院落断断续续传来的笙箫声,更显得此处寂寥肃穆。 石熙扭过头,看向笙箫声传来的方向,小脸阴郁。他知道那处院落是一个叫绿珠的舞姬,擅长舞一曲明君舞,技冠洛阳,极受父亲宠爱。 “乐师,那绿珠,是你推荐而来的吗?”石熙绷着一张小脸,一字一顿地问道。也许旁人不曾留意,他可是记得那枚被献上来的绿珠子,他压根儿就没拿到手过。而之后不久,石家便莫名其妙地冒出了一个叫绿珠的舞姬。 “回禀少爷,这是我和老爷之间的交易。”乐师的声音依旧不徐不疾,全然没有半点被拆穿的恼怒,“他想要无与伦比的财富,我便奉上绿珠。” “……那你换了什么?”石熙半点都不信,这乐师八成是把他当小孩子糊弄呢。虽然他确实是小孩子,但也没单纯到这份儿上。这乐师要是有这天大的能耐,又何必当一个被人掌控生死的乐者呢? 当然是换了这一世的陪伴。 乐师没再作声,想必知道无论他说什么,这石家的小少爷都不会当真。 石熙并没有因此而生气,他本来性格就很随和,把这段话当成了随口的玩笑之语。他惆怅地看着已经缀满繁星的夜空,不解地问道:“乐师,那名利二字,就那么令世人痴迷吗?”他想不通,也想不透。不过他问这个问题也并不是想要对方的答案,旋即便自嘲地一笑道:“也许等我长大了,就会懂了。” 回答他的,是廊下一声情绪复杂至极的叹息声。 四 又梦到了那个朝代。 医生躺在床上回忆了一下,今晚的梦境中,可爱的正太好像心情不太好。 他一连几天,都梦到了同样的朝代,同样的主人公。 若是换了其他人,每天在梦中梦到的都是另外一个人的生活,肯定早就精神崩溃或者怀疑世界了。但医生不知道为什么却适应得很好,还期待梦中会梦到些什么,每晚的睡觉时间都提前了两个多小时,作息安排特别健康。而且他发现,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他若是在医院的值班室睡觉,就完全梦不到,只有在家睡觉的时候才可以。 这样其实也不错,每天晚上免费看古代连续剧。 医生最近心情很不错,省去了一大笔房租费用,还平白得了一套房子,然后因为手术连续成功达标,拿了医院一笔奖金,基础工资也大幅上涨。 他骨子里就是小市民气质,有钱就能买更多的好吃的! 医生觉得他最近的运气简直好得爆棚!这天上班的时候,路过彩票店,他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买了张彩票。 不过买完他就后悔了,把希望寄托于这么渺小的概率,简直不像是睿智的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他随便把彩票往钱包里一放,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就当是为福利事业作贡献了。 五 公元298年。 石熙面无表情地走在金谷园的水榭之上。 金谷园是他父亲这几年建成的别墅。说是别墅,实际上是依靠着邙山的山势,圈了一个山谷所建的大型私家园林。其中借了天然的河溪,新挖了河渠,绕着各色的亭台楼阁,从山间蜿蜒而下。而楼阁之中住满了各色美人,每到开饭的时候,直接在山顶把一个个漆盒放在溪水中,任凭美人们随意捞取。没有被选到的漆盒会直接漂到下游,河渠下游居住的都是石家的仆役,可供他们食用。 若说当年王恺家中只有开宴时才会去中央亭台玩一次曲水流觞,那么石家就是天天在玩。 石崇经常请文人雅士来金谷园吟诗作对,昼夜游宴,风头立刻盖过了王家的宴会,被称为赫赫有名的金谷集会。据说还因此出过一本《金谷诗集》,石崇专门为之作序。而金谷园也被封为洛阳十景之一,被人们口口传颂。 石熙的生活更加奢侈了,却也更加不快乐了。他今年十岁,早已在一次次对父亲的期冀中失望透顶。父亲曾骄傲自豪地说,以前还需要带他出去见世面,现在直接留在金谷园之中,就能见到所有想见的人。 可他却一点都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他长大又能做什么?继承了巨额财产之后,像父亲一样纸醉金迷? 父亲最近又在和王恺斗富,比谁家更有钱。 王家用糖水洗锅,石家就用白蜡当柴薪烧饭。 王家用紫丝布做四十里的步障,石家便用更贵的锦绣做五十里的步障。 王恺用赤石蜡涂墙,石家就用花椒泥涂墙。 …… 如此打擂台般地一掷千金,简直让人瞠目结舌,当真就是有钱!任性! 可对于石熙来说,他无比厌恶这种斗富的举动,偏偏他父亲还乐此不疲,整个石家上下都众志成城,誓要胜过王家。今日王恺亲自来了金谷园,听说是直接从宫中带队过来的。 “少爷,那后将军还去求助于皇帝,真是输不起。”给石熙带路的小厮消息灵通,已经唠叨了有一会儿了。后将军是王恺现今的官职。 竟然连皇帝都惊动了?石熙稚气未脱的脸上变得凝重起来。 小厮还以为自家少爷是担心老爷的胜算,赶紧继续道:“少爷别担心,就算是皇帝掺一脚,也是没什么用的!” 听了这信誓旦旦的话,石熙的表情反而越发阴沉。 这是何等的自信?竟然连一国之君都不放在眼中,那么嚣张? 又或者,是该痛惜这个国家已经衰败到如此地步,斗富这样劳民伤财的事情,皇帝不制止也就算了,居然还明目张胆地支持! 金谷园之中,有一座足有百丈高的崇绮楼,是专门修给绿珠所居。这座崇绮楼极尽奢华,只要是能想到的珠宝,在楼内都能随处看到,由此可见绿珠极受宠。每当有宾客临门之时,一般都会在崇绮楼下的亭台设宴,这次也不例外。 石熙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王恺在向来访的宾客们炫耀一株两尺高的珊瑚树。 珊瑚树这种宝物,一般人还真是连见都没见过。据说只在南海的深海之中才出产,是佛家的七宝之一,代表着祥瑞富贵,是不可多得的瑞宝。而且王恺带来的这株珊瑚树,枝干茂盛,颜色深红如血,高达两尺,已是世间少见的珍稀了。 也无怪乎王恺一脸得色,招来了全洛阳的文人雅士来金谷园观赏,务必要在众人面前显摆一番。 石熙一见这场面,就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就想要站在父亲身边。可是今天王恺叫来的客人实在是太多了,人人都想要凑热闹,石熙人小体弱,根本挤不进去,甚至因为身高不够,连里面发生了什么都看不清。 正当他愁眉不展的时候,手腕被人攥住,拉着他往外围走去。石熙只是微微挣扎了一下,待看清楚来人是谁后,便顺从地跟着对方走到了亭台外围的假山之上。站在此处,倒是可以把亭台一览无余。可石熙还是抿了抿唇,抗议道:“我要去父亲那里,趁事态还未太难收场……” “已经来不及了……”乐师低低地叹道。 石熙一惊,立刻往亭台中央看去,正好看到自家父亲随意地一抬手,用手中的如意把那株珍贵无比的珊瑚树敲碎了。 场中一片哗然。 石熙眩晕地晃了晃,差点从假山上摔下去,幸亏旁边的乐师早有准备,一把捞住了他的小身子。 王恺暴跳如雷,指着石崇就是一顿含沙射影的指责,暗示他输不起就要毁掉云云的。 石崇却不甚在意地把手中的如意交给下人,淡淡道:“不值当如此,这就还你一株。” 他的话音刚落,就有数个下人从崇绮楼里鱼贯而出,抬了数株珊瑚树出来。每一株都比王恺带来的高大茂盛,其中三四尺之高的珊瑚树就足足有七株,一盆盆珊瑚树在亭台之上一圈圈地摆放着,在阳光的照射下瑞气万千,光芒四射,晃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相比之下,那株被打碎的珊瑚树碎片,就那样随意地散落在地,任凭他人践踏。 王恺哑口无言,竟无脸索赔,讪讪而归。 石崇得意地一笑,招待来宾留下参加宴会。只是因为来看热闹的宾客实在是太多,石崇便在他处设宴,并且安排下人们把这些珊瑚树都搬过去,摆个前所未有的珊瑚宴。想必今日过后,又会有许多吟唱珊瑚的诗词出炉。 石崇带头离开之后,宾客们也赶紧跟上,呼啦啦地一群人很快就消失在亭台之上,独留一堆珊瑚树的碎片,摊在尘土之中。 石熙并未跟去,他扶着山石才勉强站稳,脑中却想起多年之前父亲带他去王恺家赴宴时的情景。 今天这出戏,与当日又有何区别? 不同的是,成就王敦之名的,是视人命如草芥。 而这次,他父亲石崇也会立刻名满洛阳,因为他视金钱如粪土。 呵呵,说不定还会因此在史书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名乃是名声名气之名,利乃利禄利益之利……”石熙喃喃自语,“难道,名利二字,就那么令世人痴迷吗?” 这个问题,多年前乐师无法解答,现今也没办法回答。 石熙颓然地走下假山,怏怏不乐地离开。他自是不想去那个所谓的珊瑚宴,但他也无力去当面反抗积威甚重的父亲。 在石熙走后,从崇绮楼中缓缓走出一位身姿曼妙的女子。她容姿艳丽,穿着一袭青碧色深衣,下摆缀有数条锦绣飘带,走动的时候随着她的步姿款款飘动,婷婷袅袅。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像是在跳舞,暗含着某种韵律,煞是动人。她浑身上下只有鬓间插着一支镶着绿珠的簪子,除此之外别无任何一件珠宝首饰。 真正的美人,不需要任何珠宝衬托,也会光彩照人。 若是她刚才出现在亭台,那么多株珊瑚树也无法遮盖住她的光芒。 此女正是艳冠洛阳的绿珠。她的肩上随意披着一块枣红色的丝帔,快步走到了亭台中央,绝美的面容之上,一改平日的甜美和妩媚,浮现了忿恨和懊悔的怒火。 绿珠弯腰捡起一片珊瑚树的碎片,玉手轻轻地拭去上面的灰尘:“纵使还未凝聚出精魄,但也是集天地灵气,千百年才形成的宝物。他怎么敢……”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类才不会珍惜。”乐师从假山上走下,平静地说道。也许这样的事情已在他预料之中。他看了一眼怒气难平的绿珠,知道即使警告也没有什么大用,但还是肃容道,“且耐心等待,石崇还有十年阳寿,莫为了凡人折损自己。” “他是我选中的人,我明白。”绿珠风轻云淡地说着,袖筒之中,却暗暗地把手中的珊瑚碎片攥紧。 六 医生晕晕乎乎地醒了过来,扒拉了一下鸟窝一样的头发,梦中那些闪瞎眼的珊瑚树仿佛还在眼前旋转着。 不过,那人怎么可以随手敲碎珊瑚树呢? 医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怒火,这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 那珊瑚树就算再漂亮,也不过是一个死物,对于那么有钱的土豪来说,也不过就是像随手摔坏了一个杯子一样平常。 但医生就是心里不爽。 那些古代人也挺会玩的,不管是那王敦斩美人劝酒,还是石崇斗富,无非就是作秀而已。 是的,他已经搜到了梦境连续剧所在的朝代。至于为何他会每晚都梦到另一个人的生平景象,医生想不明白,但这也并没有影响他的现实生活,所以他也就没放在心上。 激昂的《土耳其进行曲》又响了起来,医生拿起手机一看,发现这都已经是第三次的闹钟了。奇怪,汤远今天怎么没来他房里抗议? 洗漱过后,医生发现汤远小朋友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着报纸怔怔地发呆。医生好奇地绕了过去,发现汤远面前的茶几上除了报纸之外,还放着一张他前几天买的福利彩票。 医生觉得有些窘迫,买彩票什么的,不像是他这种理智的外科医生能做出来的事情。他正想搪塞这是别人买完塞给他之类的借口,汤远就刷地一下站了起来,双眼放光抓起彩票扑了过来。 “大叔!中奖了啊!头等奖!”汤远有些语无伦次,他之前几年都是和师父离群索居,但也知道钱这种东西在现世中是多么重要。更何况这飞来的横财,数字多得简直让他有些惶恐。 医生第一反应就是掐大腿。 嘶……好疼! 这竟然不是做梦! 七 公元300年。 绿珠站在崇绮楼的楼顶,眺望着远方渐渐西斜的夕阳,美艳绝伦的脸容上一片死寂的平静。她听到了身后楼梯传来有节奏的脚步声,并没有回头,只是幽幽地问道:“他已经走了吗?” 登上楼顶的,是那名乐师。他来到石家已经六年,可是面容还是如当初一般年轻,没有任何改变。 绿珠也是如此。 只是一个经常隐藏于人后,而另一个虽然被誉为名满洛阳的艳姬,但每次见人都明艳动人,旁人只会以为她敷粉化妆而已。 “已经走了。” 乐师平静地说着,但眼神中依旧有着遮盖不住的哀伤。 “每次都活不过十二岁,人类也未免太脆弱了一点。”绿珠有感而发。从崇绮楼向下看去,可以看到石熙住的溪谷苑已经升起了白幡,隐隐有哭声传来。绿珠微微惋惜了一下,毕竟那个石熙还是软绵绵挺可爱的。 乐师沉默了许久,静静地看着夕阳把天边的云彩染上了一层绚烂的红霞,逐渐把自己从悲伤的情绪中抽离了出来。他登上崇绮楼,是为了另外一件事。 “绿珠,石崇还有八年阳寿,你又何必如此?”乐师有些不解绿珠所为。石崇明明命不该绝,可绿珠却刻意放出消息,让人知道石崇暴富是因为她的原因,果然有人上门来讨要绿珠,石崇誓死不从。当然,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对方只是贪图绿珠的美貌,但事实并非如此。 绿珠的真身,其实是一颗苍玉藻。 《礼记·玉藻》中曰:“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所谓的玉藻,其实就是一块块小玉坠,穿成一条条旒,每条旒前后各穿着十二块五彩玉,按照朱红、素白、苍绿、橙黄、玄黑的顺次排列,一共串成十二根旒,前后垂在天子的冠冕之上。 而这世间最早的冠冕,便是黄帝所拥有的。他手中拥有女娲补天时所残留的五块五彩石碎片,便把碎片磨成了玉藻,编入了冠冕之中。只有这五颗玉藻是真正有精魄的,但除了黄帝本人,谁也不知道冠冕上的二百八十八块玉藻之中,究竟哪五颗才是特别的。 而这朱红、素白、苍绿、橙黄、玄黑的五块玉藻,分别代表着出生、死亡、财富、粮草、军队,是一国之主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五个要素,是真正的天子玉藻。 黄帝的冠冕在传承中,最终毁于战火,二百八十八块玉藻被瓜分一空,而真正有精魄的那五颗天子玉藻也都下落不明。无人得知冠冕之上为何要用五彩玉藻垂旒而饰,但也都依循古礼,照猫画虎。只是渐渐地,五彩玉都很难寻到,自汉朝末期之后,皇帝冠冕的十二垂旒上所串的便只是白玉串珠。 绿珠便是那五颗天子玉藻之一的苍玉藻,在千百年间辗转于人手,数年前才化为人形。乐师也是偶然间才得知其身份,但并未起觊觎之心。 玉藻自己会择主,但并不是得到就一定是好事。得到和守护是两个概念,怀璧其罪,不是所有人都能善始善终。 “为何人的贪念无尽无穷?”绿珠低头抚摸着眼前的栏杆,崇绮楼的一砖一瓦都是用最好的材料打造而成,就连栏杆都是罕见的白玉雕刻而成,在晚霞的映照下闪着朦胧的光芒。 乐师默然无语,他也是人,自然知道什么叫贪念。他至今依然活在世间,也是因为贪念的存在。 “以前的主人们,我无法与之沟通,他们或把我镶嵌佩带,又或置入盒中蒙尘。但无一例外,只要有了横财,就会心生邪念。” “或滥杀无辜,或随意破坏。” “那么,我存在的意义何在……” “绿珠……”乐师踌躇地开口,却不知道该如何劝慰。天地灵物都不似人类有父母师长教导成人,它们都是集天地灵气而成,在精魄生成之时,自然形成一套行事准则。只是若钻入牛角尖,便容易成为邪物。 可讽刺的是,这灵物和邪物,也是单纯根据是否对人类有益而划分的。 乐师更是没有立场去劝说,只能默立半晌,慨然一叹,转身缓步下楼。 绿珠依旧靠在栏杆之畔,夕阳已经半遮掩在地平线上,映照不出她脸上那已陷入癫狂之色的容颜。 即使如此,她也依然美得令人惊心动魄。 乐师一步步远离了崇绮楼,在夕阳完全被湮没的那一刻,他的身后传来了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 尖叫声四起,婢女们叫着“绿珠坠楼了”,但这并没有让乐师停下脚步。一颗已经有了裂痕的苍绿色珠子滚过了他的脚边。乐师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随后坚定地往金谷园外走去。 八 “居然由喜欢赐予别人财富的灵物,变成了喜欢看对方为财富疯狂堕落的邪物……啧,这颗苍玉藻原来是在这里。”一个毫无起伏平仄的声音在医生的房间响起,若是汤远在这里,一定会惊呼这人就是逼迫他师父把他扔出来的大师兄。 赵高端详了一会儿放在招财猫爪子上的苍玉藻,有点摸不清这个捡到苍玉藻的人是不是知道这颗珠子的底细。否则,为何会把它放在招财猫爪子上这么应景? 不过,他环顾了一圈这狭小得只能转身的房间,自嘲地一笑。 他也太多疑了,应该只是碰巧吧。 赵高毫不客气地把这颗苍玉藻收入掌中,完全没有半点私自拿别人东西的心虚。毕竟这是一颗邪物,他拿走了这颗珠子,对方还要感谢他哩! 转身就走的他,并没有发现,在屋角的竹篓里,一条白色的小蛇正紧紧地盘在那里,盯着他瑟瑟发抖。 赵高走后没过多久,医生和汤远小朋友就回来了。 他们两人都垂头丧气,一个赛一个的失望。 “这不是玩人吗?大叔,你买的彩票号码是上一期的,怎么和这一期的中奖号码一模一样啊?”汤远小朋友抹了把脸,觉得这一定是医生在开玩笑捉弄他,“同样的号码,为什么这一期不接着买啊?” “我怎么知道……”医生也很郁闷,这几个号码真的是他随便选的。他要是晚买两天,是不是就变成亿万富翁了? 不过飞来横财也不一定有福气享用,乐天派的医生很快就调节好了心情,拍着汤远的头安慰道:“没中奖就没中奖,但大叔请你吃自助餐还是请得起的!走吧!” “哦耶!那我要去吃五星级饭店的自助餐!”汤远立刻原地复活。 “……走吧。”医生默默地摸着钱包流泪,还好他记得吃自助餐身高一米三以下的儿童半价…… 咦,等等,汤远这小子是不是又长高了? 泪…… 第75章点翠簪 一 医生看着玻璃柜里被灯光映照着而显得更加阴森的青铜器,满眼的问号。 好吧,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把大好的休息日浪费到博物馆里来。不过瞥了眼兴致勃勃的汤远小朋友,医生还是认命地抹了把脸,继续耐着性子看玻璃柜里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古董们。 因为是周末,博物馆里并不像平常那样人烟稀少,许多家长都带着孩子来参观。尽管熊孩子们已经尽力克制了喧闹的冲动,但博物馆内已不复往日的宁静,到处都有着窃窃私语声和欢笑声。 医生在青铜器展厅里晃悠了一会儿,被一堆不认识的字和不清楚用途的青铜器虐得体无完肤,觉得自己就跟文盲没啥两样,白念了十多年的书。他直起腰叹了口气,用视线扫了一圈,发现就这么一晃眼,汤远小朋友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好顺着人流到了下个展厅。 这个展厅是十里红妆特展,据说是在博物馆的馆藏之中整理出了一些古代女子的珠宝首饰来展览。医生对这些更没有什么兴趣了,但这些好歹要比青铜器好看,便慢悠悠地欣赏着,看到好看的就拿出手机来拍张照。他早就问清楚了,这个博物馆拍照只要不开闪光灯就可以。像他这样的人非常多,还有拿单反来拍的,看起来相当专业。 其实说是来博物馆里感受中国文化,了解古代历史,但几乎所有人都是走马观花,一晃即走。所以相比之下,那个站在一处玻璃柜前好长时间都一动不动的蓝裙女子,就特别显眼。待医生走到她身畔的时候,发现她定定看着的,是一支蓝绿色的金簪。 这支金簪是一只鸟雀的造型,头部和眼睛都是珍珠镶嵌的,身体部分却是蓝绿色的。那种蓝绿色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所制成,在灯光下闪着幽幽的蓝光,并且还随着人的走动而变换色彩,从湖蓝色到藏蓝色,就像是有生命的活物一般。 医生虽然不懂首饰,但看到这支金簪的一刻,便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忍不住像那名年轻女子一样,在这支金簪的展柜前停下了脚步。 玻璃柜里的铭牌上写着:唐朝雀形点翠簪。 点翠?医生觉得这个词有点眼熟,正想用手机搜索,就感到肩膀被人拍了两下。 “怎么来了都不来找我?”一个刻意压低了的声音响起,语气中带着些许的意外。 医生回过头,发现跟他打招呼的是一位年逾四十的中年大叔,他长着一副很有轮廓的面容,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岁月在他的额头上刻下几道皱纹,更加增添了他的儒雅气质。他的手拄着一根拐杖,竟是腿脚有些不便。 “啊!是您!”医生呆了片刻,才想起来这位大叔就是之前大半夜特意把逃家的汤远送回来的大好人,当时还没说上几句话好好感谢人家,这位大叔就被同伴拽走了。此时遇到,医生很是惊喜,琢磨着怎么开口跟人家道谢,最起码也要请大叔吃顿饭。只是还没等他开口,他旁边一直盯着点翠簪的蓝裙女子也转过头来,跟这位大叔打了声招呼道:“你好,馆长。” 哦!这大叔竟然是博物馆的馆长吗?真的是好巧啊!医生对其肃然起敬。对于他这个文科成绩不好的人来说,博物馆馆长就是文化人中的文化人,高不可攀啊!他正想多聊两句,就发现这位馆长大叔眼镜片后看着他的眼神诡异了起来。 “你女朋友?”馆长语气诧异。蓝裙女子一愣,连忙摆了摆手道:“我们不认识的。” “哦哦!”馆长大叔不好意思地轻咳两声。 医生也觉得颇为尴尬,他侧过头打量着身边的蓝裙女子,她的年纪二十岁刚出头,皮肤白皙,清秀可人,只是在右眼处有两厘米左右的红痕,乍一看上去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伤的痕迹,但医生一眼就看出来并不是伤痕。 “这是胎记。”蓝裙女子显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目光,笑着解释道。她的五官精致,这一笑更是清丽婉约,但眼尾的这道胎记却极为突兀,破坏了她的美貌,让人忍不住惋惜。 “那个……我是医生,需不需要我介绍一下我们医院的医疗美容科?”医生职业病发作建议道,现在医疗技术发展到如此地步,别说是个胎记,就算是换张脸都不成问题。 蓝裙女子摸了摸眼尾的红痕,笑着婉拒道:“多谢,我不想去掉这道胎记。”她显然不想再聊这个话题,看了看展柜里的点翠簪,又看了看馆长,终于鼓起勇气问道:“馆长,这支点翠簪真的是唐朝的吗?虽然造型稳重大气符合唐朝的审美,但点翠一般不是只能保存一百多年吗?而且这支点翠簪的颜色如此鲜艳,真的不是明清时期或者更近代仿造唐朝的器型做成的吗?毕竟仿古是每个朝代都热衷的……” 显然这个问题在她的心里想了半天了,一时说出就忍不住语速加快,神情激动。 馆长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跟他走出展厅聊天。医生虽然觉得刚刚建议人家整容很不礼貌,但又对蓝裙女子的问题非常好奇,便没有走开,迈步跟了出去。 “点翠这个工艺,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被称之为昱珀,是把昆虫的翅膀镶嵌到金银之上的工艺。之后昱珀工艺发展到具体分门别类,便专门把镶嵌翠鸟羽毛的工艺称之为点翠。”馆长说得这么详细,实际上就是为了照顾听不懂的医生,“现在存世的点翠饰品,基本都是明清时期的,也是因为更早的点翠饰品基本都保存不下来。而且这些存世的点翠,展览出来也是经过后期修缮的,重新上色或者重新镶嵌翠羽。” “原来如此。”蓝裙女子闻言有些惆怅,显然是认为展柜里的那支点翠簪也是修缮过的。 “可是这支点翠簪并不是翻新过的。”馆长的语气带着自豪,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嘿嘿一笑道,“这簪子会单独放在一个展柜里,就是因为这簪子一出土,就是如此。而且自从现世以来,就有无数学者质疑它的年代和来历,后来做了碳14鉴定,便无人再说什么。” “碳14鉴定?”医生见有听不懂的名词,便好学地发问。 “是利用碳14的半衰期,来鉴定物品年代的一种鉴定方法。对于任何含碳物质,只要测定其剩下的放射性碳14的含量,就可推断其年代。这种方法可以测量有机物的年代,这支点翠簪上的珍珠和点翠,都确定是唐朝的物什无误。它甚至得到了更精确的推算,有可能是唐朝晚期的。”馆长耐心地解释道,他这样徐徐而论,倒是吸引了许多小朋友围观。 “老爷爷,点翠那么好看,为什么现在没有了呢?”一个小女孩举起手来发问,她刚刚也参观过十里红妆展厅,对那支点翠簪颇为喜爱,甚至还拽着自家母亲的手闹了一通,说自己也想要一支。结果被母亲无情拒绝,说这完全买不到。现在她正是怏怏不乐的时候。 “因为点翠需要用到翠鸟的羽毛,为了一支簪子,要杀掉那么好看的小鸟,不是很残忍吗?”馆长大叔对小孩子就更耐心了,连语气都放柔了许多。 小萝莉皱着包子脸,歪着头努力地想了片刻,瓮声瓮气地说道:“只需要羽毛啊,那就不能像绵羊,过一段时间剪一次羊毛那样剪羽毛吗?” “因为翠鸟科的所有翠鸟,都非常敏感,与人接触的时候会高度紧张无法进食,甚至会疯狂乱飞而导致撞死,更别说圈养和繁殖了。这是一种美丽而且无法豢养的野生动物,跟牛羊不一样。”这回说话的不是馆长大叔,而是那名蓝裙女子。她的目光恍惚,像是在想象着什么,又像是怀念着什么。 “这样啊……”小萝莉鼓起腮帮子,有点不服气,又说不出来什么。馆长见状,便徐徐教导道:“《淮南子》有云,始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唯发卒五十万。意思就是秦始皇看中了百越的宝物,发兵五十万去攻打百越。而这犀角、象齿、翡翠、珠玑四种宝物都是什么,大家知道吗?” “犀牛角!象牙!” “翡翠我知道!绿色的那种玉!妈咪特别想要的那个,上次还跟爸比吵架来着!” “珠玑是什么啊?是不是珍珠?” 围着的萝莉和正太们立刻纷纷抢答,家长们也都笑着站在旁边。这个博物馆定期有各种讲座活动,休息日还有许多志愿者随时教导孩子们历史知识,所以他们也都喜欢带孩子来这里玩。 “犀角、象牙和珍珠都猜对啦,其实这四种宝物都是取自动物身上的哦!那时的‘翡翠’二字,所指的就是翠鸟。翠鸟身上有绯色和翠色两种颜色,便被称之为翡翠。直到明朝时,缅甸玉传入了中国,因为所拥有的两色与翠鸟相似,翡翠才有了现今的意思。”馆长特别适应这种讲课的模式,一边摩挲着掌心的拐杖,一边徐徐道,“所以古时所说的珠翠,就像那支点翠簪一样,上面缀有珍珠和翠羽的饰品。这么一支珠翠,在古时,也只有后妃和公主们才能戴得起,因为太稀少、太珍贵了,比现在的钻戒还要奢侈,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小萝莉还是不甘心,嘟着小嘴,扯着自家母亲的袖口。 “唐朝时以奢靡为荣,自安乐公主起甚至还流行织成裙。知道什么叫织成裙吗?其实俗称就是百鸟裙,不是用鸟的翎羽做头饰,而是做整条裙摆,那豪奢得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萝莉正太们听着都不禁瞪大了双眼,一支点翠簪都那么美丽了,更遑论是一整条裙子了! “而到宋朝的时候,宋太祖就遏制住了这股歪风邪气。赵匡胤看到自己女儿穿着镶贴翠羽的衣裙,便劝阻并且下诏禁铺翠。就连宋徽宗,也就是历史上那个因为花石纲而丢掉宋朝江山的皇帝,他在位的时候也重申了禁铺翠的禁令。” “宋徽宗估计并不是不喜欢奢侈,而是他喜欢画鸟,舍不得因为鸟羽而残害鸟雀的生命吧。”蓝裙女子插嘴道,旋即神情黯然道,“可禁令归禁令,私下还是有人捕杀翠鸟做点翠的。” “到南宋时期,高宗带头销毁了交趾进贡的六百多条翠羽,并且颁布了一条销金为服罪,点翠亦然。如果不销毁镶金和点翠的衣服首饰,一经发现,流放两年。只是到了明清时期,商业繁荣发展,资本主义萌芽,政令再也管不了这些奢侈品的事情,点翠盛行一时。” “只是翠鸟的数量也有限,加之人类经年累月的捕猎,而日渐稀少。可是市场需求却日益扩大,工匠们后来便以蓝绸或者琉璃替换翠羽。等到了清末民初的时候,烧蓝工艺便彻底取代了点翠。而到现在,翠鸟是国家级保护动物,点翠工艺便彻底成为历史了。” 馆长寥寥几句就讲了点翠的发展史,神情也复杂起来。谁都不想流传几千年的手艺失传。但时代在变迁,不可能所有事物都能长存于世,这也是考古的乐趣和意义所在。 “老爷爷,翠鸟是不是不想自己因为羽毛而被抓啊?”小萝莉眨了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仰着头发问。 “是啊,翠鸟当然不想的啊。”馆长大叔温声答道。 “可是珍珠呢?蚌也不想因为肚子里的珍珠被杀吧?我们吃的鸡鸭鱼肉,也不想因此失去生命吧?”小萝莉天真地问道。 “这……”馆长大叔一愣,这简直涉及哲学问题,甚至还有佛学问题,他可怎么跟小孩子解释清楚? “那么植物呢?大树长得好好的,就被砍倒啦,雕刻啦,它肯定也不想的啊!石头呢?我看书上写,石头也是会变化的啊,也许人家长得很慢,谁知道石头是不是有生命的呢?它们肯定也不想被人踩被人分割开来啊!”小萝莉化身为十万个为什么,那些看似天真,但细思恐极的问题,分分钟就把一群人秒杀得无言以对。小萝莉的母亲表情尴尬,显然对自家女儿强大的杀伤力早已熟知,但依旧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小妹妹,点翠簪淘宝有卖,有好多种类哦!” 医生听到声音耳熟,定睛一看,发现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蹦出来的汤远小朋友。他这一句话,便把小萝莉的注意力立刻引开了。小萝莉的母亲也会意地掏出手机,淘宝上的点翠簪自然很多都是仿制的,有些就卖几十块钱还江浙沪包邮,糊弄糊弄小朋友足够了。而且小萝莉追根究底也并不是想要什么答案,而是想要一支亮晶晶的首饰罢了。谁管是不是翠鸟羽毛做成的?对付一切女性的利器就是买买买,不论对方是八岁还是八十岁。 医生自叹弗如,这汤远才十二岁就这样会哄女孩儿开心,等长大了还得了? 接下来便是一群家长开始交流淘宝心得了,馆长也被别人叫走了,而那名蓝裙女子又走回展厅去看那支点翠簪,医生自己却不想再去看了。 只要一想到那么美的饰品竟是剥夺了美丽的生灵而制成的,医生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不会被那个小萝莉的话绕进去了吧?”汤远看了看他的脸色,撇了撇嘴,“照她的说法,那不光不能吃肉,连菜都不能吃了,你要为了不杀生而活活饿死?”医生打了个寒战,连忙摇头,身为一个吃货,自然不能放弃美食。 “饲养和种植的食材,本身就是人类培育而成,如果不是为了食用和使用它们,它们也就不会存在。”汤远说得头头是道,“而野生动物都是属于无法豢养,而且数量稀少的。为了保证生物链的完整性和自然环境的平衡,自然不能任意捕猎。况且,若是孔雀真的比鸡肉好吃,那么孔雀此时就不会是养在动物园供人观赏了,而是在养殖场了。要相信我大天朝几千年以来的饮食文化。”医生听得无语,不去纠结他说得到底对不对,但不得不承认自己居然被一个才十二岁的孩子说服了。 “走吧!下一个是刀光剑影展厅,都是兵器!大叔你肯定喜欢!”汤远拽着医生的袖子,气势汹汹地奔往下一个展厅。不远处,馆长大叔看着那一大一小离开,不禁埋怨陆子冈道:“你看看你,做什么这么着急地拉我过来?还没和那小子说几句话呢!” 陆子冈心想,他怎么敢让馆长跟医生多说几句,再多说几句,老板的事情就会被馆长唠叨出来了。虽然蘅芜香消除了医生脑中有关于老板的记忆,但相关人员的记忆却不好彻底消除,只是模糊了而已。若是多得了几句线索,万一想起来什么可怎么办? “都帮你检查了一遍,除了那尊元青花之外,还有一个古董问题比较严重。”陆子冈严肃地转移话题。他来博物馆是受馆长委托,来查看古董有没有什么异状,而选人多的时候探查,是因为阳气重的时候,更能看清阴气存在的方位。“那尊元青花因为有你在,所以问题倒不大,可是另外那个就……” “哪个?”馆长立刻停止了抱怨,神情凝重。上次出了影青俑事件,馆长虽然知道封建迷信要不得,但也时不时请陆子冈过来看看。 “十里红妆展厅的那支唐朝雀形点翠簪。” 二 下午5点以后,博物馆之中,整整一个白天的喧嚣又重新归于平静。清洁人员在各个展厅打扫卫生,很快就完成任务,璀璨的灯光也因为无人参观,一个接一个地暗了下来,最后连中央空调也停止了运转,彻底归于寂静。 “啧,那帮人类的小崽子们也太吵了,真是烦死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阴森森的声音打破了沉默,嘶哑地抱怨着。 “啊啦啦,又不是第一天这样,有什么不习惯的?不过最近几年来这里看我们的人类年轻了许多啊,不像是以前天天看老头子了,现在可以看美少年萌正太洗洗眼睛啊!”一个娇俏的声音笑嘻嘻地说道。 “可是讨厌他们手里的那个薄铁盒子,有些人就是不记得关了那什么闪光灯,那晃得啊!再这样下去,没几年我的这双老花眼肯定瞎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唉声叹气。 “切,你们今天没注意到有个年轻人很奇怪吗?” “哪个?是那个瞎转悠又不时吐槽的那个戴眼镜的吗?居然连我的名字都不会念,‘簋’字就那么难吗?这都不认识!” “哦……那个字念‘鬼’啊……” “哎呦呦,我也是才知道呢……” “……” “啧,不是那个。” “那就是那个穿蓝裙子的妹子?右眼尾有道胎记的那个?就是一个被青羽美貌所倾倒的脑残粉,也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吧。” “咦嘻嘻,说起脑残粉,倒是有个小孩子挺奇怪的,他带来的那条小白蛇居然隔着玻璃柜冲我流口水,真是太萌了!” “是有个带着古怪玉器的年轻人,他肯定是看出来我们的不同,尤其在青羽那里多看了好几眼。” “看出什么也不怕,难道还能把我们怎么样不成?我们可都是国家级文物!” 今天的博物馆之夜,也如往常一样不是很平静。 位于话题中心的青羽,就是那支唐朝雀形点翠簪。它正静静地躺在黑色绒布之上,那双用珍珠做成的眼睛正定定地凝视着玻璃柜的外面,像是穿透了那令人窒息的黑暗,看到了久远的记忆。 三 公元866年。 它是一只年轻的翠鸟,和它的兄弟姐妹一样,刚刚被母亲从温暖的巢穴中赶了出来,再也不允许它们回去了。 它们已经成年了,必须要自己养活自己。 兄弟姐妹都朝着不同的方向飞走,它漫无目的地飞了一阵,最终在一条小河旁边停了下来。它站定之后,用鸟喙梳理了一下身上的翎羽。它才刚刚成年,羽毛还远远比不上母亲的漂亮厚实,但褪掉了丑丑的胎毛之后,翠蓝和雪青两种颜色的羽毛都已经长成,它自己也颇为喜欢,时不时就会想起来梳理一下。 花费了好半天,小翠鸟才整理好自己的羽毛,站在树杈上向下看去,满意地看着河水的倒影中出现了一只美丽的小翠鸟。 等欣赏够了之后,它的视线慢慢移动到了河岸上。 不能再往前飞了,它已经看到了一些非自然折断的草木痕迹和凌乱的脚印,证明附近已经有人类活动的迹象。小翠鸟站在枝桠上,歪了歪头,在母亲传授给它的告诫中,曾经特意强调过,人类很可怕。因为人类自己长不出羽毛,又羡慕它们的羽毛漂亮,所以抓捕杀害它们,拔掉羽毛来贴在头上。真是残忍! 它的父亲早已死在人类的手中,而它的母亲,也是被人类抓走运到了京城,费尽千辛万苦逃出来的。而此时母亲已经远离了它们的故乡,再也回不去了,又发现怀了它们兄弟姐妹,只好在附近找了一处林子定居了。小翠鸟并没有去过那个在母亲口中既温暖又美好的故乡,它出生在炎热的夏季,现在已经入秋,天气明显变冷了许多。母亲在赶它们出巢之时,也嘱咐它们尽快地筑巢。可是在这之前,要先填饱肚子。 小翠鸟观察了一下,发现周围并没有人类出没的迹象,便安心地站在河岸边的枝桠上,专注地盯着河面的涟漪。 母亲教过它们如何猎食小鱼,曾经多次在它们眼前迅疾地冲入水中,准确地捕捉到水面下的鱼虾,又姿态优雅地展翅而起。小翠鸟也尝试过数次,但成功率并不大,十次里有两三次能抓到就很不错了。 现今它独自一个出来打拼生活,必须增加成功率,否则就会浪费体力,要吃更多的小鱼才能缓过来。小翠鸟一边盯着水面,一边严肃地想着。 翠鸟一族拥有着其他种族难以企及的视力,可以轻易地透过水面看到水下的鱼虾。小翠鸟自然也继承了这样的视力,只是它的经验告诉它,水面上看到的景象和实际的还是有差别的。它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需要找到规律即可。 波光粼粼的小河潺潺流过林间,河畔枝桠上的小翠鸟如同雕塑一般一动不动,只是阳光照耀在它身上,青翠色的翎羽泛着璀璨绚烂的彩光,就如同砂砾间的一颗珍珠一般,无法隐藏身形而令人瞩目,引得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捧在手心中,占为己有。 小翠鸟早就听到了身后那一声声放轻的脚步声,它不急着飞走,反而憋着劲想要给对方好看。 其实,它并不觉得人类很可怕。 它曾经看到过一些闯入林间的人类,也曾经冒险飞出林间远远看到过人类的聚集地。 人类并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强健的体魄,也没有会飞的翅膀。只有两条腿,跑步也不算快,还容易摔倒。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只能住在木头和石头堆砌的大型巢穴里,简直脆弱到了极点。真不知道为什么母亲那么怕人类! 看它的! 一根木棒带着破风声挥下,小翠鸟倏然飞起,避开了那根来者不善的木棒,它并没有立刻逃开,反而用尖锐的爪子朝来袭者狠狠地抓去。 一击得中! 看!人类其实很弱的!只是随便一抓就见血了!没有皮毛或者羽毛保护的皮肤真是娇嫩得惨不忍睹。 小翠鸟得意地飞到一旁高高的树杈上,低头看去。 但只这一眼,就让它愣住。 它的视力很好,可以清晰地看到那根本来以为是对准它的木棒之下,躺着一条死翘翘的黑蛇,蛇的身体还在微微地抽搐着。从距离上判断,如果不是那个人类用木棒打死了那条黑蛇,现在它应该已经死于蛇口之下了!那个人类居然救了它!而它做了什么?居然划伤了那个人类的脸!如果它的爪子再往旁边一点,那个人类的一只眼睛就瞎了……小翠鸟懊恼又愧疚地扑腾了几下翅膀,不知道如何是好。 那个穿着蓝裙的人类捂着右脸抬起头来,像是在确认小翠鸟是否安好,然后捡起那条黑蛇离开了。小翠鸟盯着草丛中的一摊鲜血,最终展开了双翼,跟了上去。 四 咸宜观。 “绿翘那丫头究竟是怎么弄的?脸上留了那么一道疤,以后可怎么嫁人啊?” “是啊是啊!问她她只是说自己不小心,你说,会不会是她那个不省心的主子抽的?” “啧,我觉得有可能,那个假道姑倒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绿翘站在廊下,听着观中的婆子们八卦,知道自己此时无论走过去说什么都没有用。世人向来都喜欢听自己想要听到的话,就算听不到,也会给对方找各种理由,歪曲成自己想要的结果。所以就算她去解释,她们也不会信。这种情况,她还是避开比较好。 她一手端着茶水,一手忍不住抚上右眼角的红痕。当时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在林间看到了那只小翠鸟,立刻就被那绚烂亮丽的翠羽夺去了心神。在发现了它旁边的黑蛇之后,来不及细想,捡了支木棒就挥了过去。那只小翠鸟受了惊,做出反击也是很正常的事,是她考虑不周,没有防备而已。一时惊讶气愤之后,也只能接受事实。 尽管她及时上了伤药,结痂掉了之后,果然还是留下了一道疤痕。说不在乎是骗人的,每个女人都对自己的容貌非常看重。可是作为一个丫鬟,她的相貌比主人还要美丽,那其实就是祸患了。果然在她破相之后,日子过得要好多了,小姐对她也比以前宽容了许多,不会因怀疑她与自己情郎不干不净而找各种借口磋磨她了。其实她还是挺同情自家小姐的。 她的小姐姓鱼,名幼薇,年纪轻轻就已名满长安的才女,后来嫁给了状元郎李亿当妾室。理应是人人艳羡的生活,却因为那位状元郎有位出身名门望族的裴氏妻,入门三个月她就被休出家门,栖身于曲江附近的这家道观当道姑,改了道名,叫鱼玄机。 虽然那李亿给咸宜观捐了一大笔香油钱,几乎重新修缮了整个道观,安排好了自家小姐的后半生,但也抹不掉小姐被抛弃的事实。最开始自家小姐无限怀念着李亿,做了许多缠绵悱恻的诗,却无法传递给对方,只能把诗笺随手抛在溪涧之中,把心事付诸于流水。溪水从咸宜观潺潺流过,又并入曲江,诗笺也随之漂到下游,引得许多文人骚客慕名而来。小姐自从在李亿处被狠狠地伤了心,像是换了一个人,变得放荡不羁起来,周旋于许多男人之间,竟是芳名大噪。 绿翘静静地等着那几个婆子走过,这才端着茶水从廊下走出来,穿过观中庭院,来到鱼玄机所居的玄机斋。她刚推开门,迎面一个茶盅就摔在了她的面前。 “怎么去了这么久?是不是又去勾搭汉子了?破了相还不安分吗?”鱼玄机厉声追问道。她穿着一身皂色的道服,长长的头发只用一根木簪一丝不苟地绾在脑后,衬得她不施脂粉的脸容有种令人不可侵犯的冷艳之感,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拜服在她的裙边。 绿翘并不狡辩,因为她知道小姐只是想要出气罢了,这时候无论她说什么,都免不了一顿责骂鞭打。之前小姐还顾着自己的声誉,拿她出气时并不太过分。可是自从到了咸宜观,小姐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她的衣服下面经常伤痕累累。 “怎么不说话?!说!你的脸是不是故意弄花的?韪郎还特意问我是不是我抽的!你这个不安分的小妖精!当年我就不该看你可怜买你回来!”鱼玄机一边说,一边拿起一旁的拂尘抽了过去。绿翘低垂着双眼,身体因为疼痛而瑟缩了一下,心下却庆幸今天小姐并不是太生气,否则就会祭出鞭子了。也许是绿翘无声的消极抵抗令鱼玄机毫无成就感,抽了几下就停了下来,没好气地推了下桌上的盒子,掏出贴身放置的钥匙:“去把这几颗珠子收起来。” 绿翘接在手中,知晓这定是某个仰慕者送小姐的礼品。她通过小姐的表情,判断了一下盒中珍珠的大小和数量,想来并不太合小姐的心意。她站起身,施了一礼后,便穿过厅堂,走到玄机斋最隐蔽的库房门口,用刚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库房的大门。 门内存放着各式各样的珍品,多是华丽的衣袍和佩戴的饰品。有些是小姐的嫁妆,有些是李亿送的,有些是来到咸宜观后众多仰慕者送的。但小姐却从不佩戴,平时就是一身道服,一根木簪。旁人可能会以为她家小姐在安分地当着道姑,可是她知道,这些珍品虽然久不使用,可是却丝毫没有蒙尘,她家小姐经常会亲自打扫,甚至都很少允许她收拾碰触。 规规矩矩地把盒子放在柜子上,绿翘迅速出来锁门,一刻都不敢耽误地返回厅堂,把钥匙还到鱼玄机手中。鱼玄机摩挲着手中的铜钥匙,微微勾起艳红的菱唇,嘲讽地嗤笑道:“这一屋的东西,还比不上那女人的一套点翠首饰。”绿翘默然地听着,知道小姐的心结依旧是李亿的裴氏妻。若李亿的妻子并不姓裴,并不是那个关中四姓之一的裴家,小姐也就不会沦落到道观里当个“书信茫茫何处向”的道姑了。 只是点翠……这只有贵族才能用的奢侈品,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绿翘想到了那只在阳光下耀眼夺目的小翠鸟,深深地低下了头。也不知为何只有在南越一带的翠鸟,竟出现在附近的林间。若不是她脸上的伤痕,说不定她以为那一切都是她的臆想。 “既然喜欢,就要牢牢地握在手中。”鱼玄机恨恨地发着誓。她这辈子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结果是别人家的。她咬着牙进了门当了妾室,结果还是不属于她。她临被休出门,提出想要一套自己喜欢的点翠首饰,却被冷冷回绝,说她没有资格佩戴! 笑话!她鱼玄机,定要做一套属于她自己的点翠首饰! 绿翘降低自己存在感地缩了缩头。 这一天,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缓慢地度过。晚间,绿翘安排婆子给小姐送了热水之后,便回到自己所居的耳房。薄薄的墙壁根本遮不住隔壁男女的欢笑声,绿翘面无表情的脸终于现出一丝无奈,点起了油灯之后,轻手轻脚地开始收拾床铺准备入睡。 正待她想要吹熄油灯的时候,忽然若有所觉,朝没有关严的窗外看去,正好瞥见月光下的一抹幽蓝。 一只小翠鸟,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外的枝头上,歪着头盯着她看。 五 小翠鸟觉得它最近收的仆人真是不错,每天都替它准备好食物,还有干净的清水。那些小鱼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内脏和鱼鳞都去掉,切成它能一口吞掉的大小,口感不知道有多好。天气转冷,寒气十足的夜晚,它也可以窝在点了暖炉的屋子里,连巢都不用自己建了!小翠鸟非常满意,但内心也有些忐忑。它本是看到黑蛇的尸体觉得愧疚,才飞过来看这个人类的情况,结果反而被伺候得舒舒服服。 果然,是被本翠鸟的身姿所倾倒了吗?小翠鸟站在铜镜前,陶醉于自己身上颜色越来越漂亮的翎羽。 许是最近的伙食好了,又不用风餐露宿忍饥挨饿,它的翎羽已经比它的母亲靓丽太多了。毕竟它母亲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照顾它们几只雏鸟,怎么能比得上它现在的惬意。 “青羽?青羽?” 温柔的声音低低地唤着,小翠鸟知道这是它的这个仆人给它取的名字。翠,青羽雀也。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对方叫得久了,它也知道这两个音是在唤它。它看着朝它伸过来的手,想了想,歪着头蹭了蹭对方温暖的掌心,引来一阵惬意的轻笑声。 好吧,那它就叫青羽吧,听上去是个不错的发音。 仆人脸上的笑容,它还是很喜欢的。眼尾那道红痕,它也越看越喜欢,这是它给它的仆人盖下的印记,这样它就不会认错人啦!毕竟人类长得那么奇怪,它分辨不清啦!还有那一双棕黑色的眼瞳,当她全心全意地注视着它的时候,它就能在那双清澈的眼瞳中发现两个小小的自己,特别奇妙,也特别欢喜。嗯!它还要变得更漂亮一些,让它的仆人不再去看其他鸟! “翠翡——翠翡——”青羽愉悦地鸣叫着,翠鸟一族的叫声就是这样的,这也是它们被称之为翡翠的原因之一。 “嘘——”抚摸着它的掌心变得紧张起来。 青羽不满地放轻了声音,却也明白不知道为什么,它的这个仆人不愿意它在屋里发出声音。扑腾了几下翅膀,青羽从特意给它留的窗缝中冲了出去。它每日只是晚上留在这里睡觉,白天还是要去林中耍耍的。 而且它也有小心思,这里的冬天它没有经历过,母亲也没有,但依着温度的变化,它本能地感觉到这里要比母亲口中温暖的南方难熬得多。若是能找到它的母亲和兄弟姐妹,说不定可以让它的仆人把它们一家都安顿好。反正它仆人的房间那么大,只要在房梁上给它们留个位置就足够啦!青羽越想越开心,在林间放开歌喉鸣叫着,用熟悉的声调呼唤着它的家人们。这些天都没有音讯,它今天再飞远一点吧。 一连多日阴天大雾,今天的太阳难得地在天空露面,青羽张开翅膀,像精灵一般在树叶间隙穿梭着。因为天气晴好,视线无阻,它越飞越觉得林子里的情况有些不对劲。踩踏折断的草木众多,有些地方踩满了脚印,说明不止一两个人类在林间行走,就连在林子深处也是如此。明明阳光洒在身上非常温暖,可青羽心中却升起了不安的念头。 寂静的林子就像是藏着一只怪兽,让它不寒而栗。 最终,它停在了一个树杈之上,好半晌都没有再动一下。因为在不远处,有几簇翠蓝色的羽毛凌乱地夹杂在草丛里,其间还有些许早已干涸得变成棕褐色的血渍。 许久许久之后,林间响起一道凄厉的鸣叫声。 六 “今儿个那小姐好像挺高兴的,脾气也不阴阳怪气了,是不是被她的情郎哄高兴了啊?” “什么啊!我是听说那小姐雇的人抓到了几只小鸟。不是为了养着,而是为了拔了它们的毛。啧啧,那个残忍啊!鸟的尸体还是让我去收拾的呢。在道观里还敢做下这种事,造孽啊……” “平白无故的,拔人家的毛做什么?” “据说是要做那种叫点翠的首饰。我曾经瞄了一眼,那些羽毛确实挺好看的。翠蓝翠蓝的,还有些软羽是雪青色,配起来定是顶顶好看。” 站在廊下的绿翘听到这里,想起一大早就飞出去还没回来的青羽,终于忍不住走了出去,焦急地问道:“大娘,能详细给我讲讲不?” 那两个婆子本就八卦,这会儿难得有人凑上来听,便热情洋溢地你一句我一句说着,但并没有什么有用的重点。绿翘越听越心急,恨不得冲到自家小姐面前质问。她真不该如此不小心,青羽本来就不是能被人类豢养的自由生命,如今习惯了她的好意,那么遇到人类的时候,肯定不会有太多的戒心。而青羽还有着一身那么漂亮的翎羽,怀璧其罪……绿翘越想越觉得害怕,连忙挥别两个嘴碎的婆子,冲进玄机斋想要去质问自家小姐。刚走到门口,就听到斋内的小姐正招待着珠宝楼的工匠,谈话声隐约地传了出来。 “……你说什么?这些羽毛还不够做一支簪子?是这羽毛不够点翠级别?明明颜色质地那么相似!”这是她家小姐气急败坏的声音。 “这羽毛确实是取自翠鸟,虽然不知道为何翠鸟在此地出现,但点翠的珍稀也并不仅仅是因为翠鸟稀少,而是因为捕捉到翠鸟而不伤害到羽毛的难度极高。”珠宝楼的工匠感慨地说道,“翠鸟本来就身型小巧,身上还有其他颜色的羽毛,最珍贵的翠蓝色硬翠只有翅膀上的左右各十根和尾部的八根。雪青色的软翠只有脖子一圈的绒羽可用。如果捕捉手法粗暴,引起翠鸟挣扎掉羽,可用的翠羽就更少了。” “……那这些羽毛就什么都做不了了?” “那倒不是,主要簪子是插在发髻上的,对翠羽的要求很高,必须用数根完整的翠羽制成。当然,要是做一支不是很大的点翠簪,这些羽毛之中还是可以挑得出来的。至于其他破损的翠羽,还是可以镶嵌在裙边做装饰,因为不会细看,所以效果还是会很好的。” 屋内陷入了沉默,显然是鱼玄机在踌躇抉择。 这样一耽误,绿翘也没有了进去质问的勇气,她咬紧下唇,分析着刚刚听到的这段谈话里的信息。听起来,好像小姐派人抓住的,并不止一只翠鸟。青羽那么聪明,肯定不会被抓的!绿翘绞着手指,犹豫了半晌,决定再回屋看看。她轻手轻脚地奔回自己的耳房,发现她早上为青羽准备的小鱼还在窗台上,并没有被鸟吃过的痕迹,反而因为时间过长,已经爬满了蚂蚁。 “青羽?青羽?”绿翘终于忍不住轻声唤道。此时太阳已经西斜,夜风骤起,若是往常,青羽早就飞回来了。 绿翘从小到大,从未真正喜欢过什么东西。无论是英俊潇洒的男人,还是璀璨绚烂的珠宝,对于她这样的卑微婢女,是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所以她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小姐会因为喜欢,而变得疯狂。 可自从养了青羽,负担了那个小小的生命,她就知道了什么叫作喜欢。喜欢是一种想要拥有的心情,是一种无法离开的渴望,是一种无时无刻的牵挂。 她真不敢想象,若是青羽被抓住…… 绿翘的声音开始颤抖,好在她刚唤了几声,一个蓝色的小身影就冲了进来,一头扎到了她的怀里。 绿翘快要跳出嗓子眼里的心重新落了回去,抱紧了掌中的小翠鸟。等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平复了之后,绿翘又开始头疼怎么办。依着小姐对点翠首饰几乎着魔的疯狂,她肯定是不可能再养着青羽了。可是,又怎么跟青羽沟通,要它飞得远远的,别再回来了?要不然,等过几天找个借口,出趟远门,带着青羽上路,到时候选个地方再把它放飞? 只是……逐渐入冬了,这个小家伙能不能照顾好自己……绿翘能感觉到掌心的青羽躁动不安地拱来拱去,正想着如何安抚青羽的情绪,就听到了开门声。 她的小姐正款款迈入房间,志得意满地轻笑道:“不愧是我的好绿翘,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 绿翘浑身一哆嗦,刚想松手把青羽从窗户扔出去,就听到“咣当”一声,窗户被人从外面死死地关住了。 七 青羽奄奄一息地躺在笼子里,纯粹就是被饿的。 关着它的笼子都是用棉麻绳子做成,细细密密,结实却又不会在它撞击的时候伤到翅膀。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死后还要被拔下羽毛,被那个可恶的雌性人类贴在头上做装饰炫耀!若不是那个雌性人类还想尝试养它,说不定它早就被活活拔毛了。 可是它又怎么可能苟且偷生?它知道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姐妹,都已经被那个雌性人类杀死了! 可恶!真后悔,没有听母亲的话。人类确实都很可怕。可是,并不是所有人类都可怕。 青羽强撑着睁开眼睛,透过棉麻绳的间隙向外看去,无力地看着那个可恶的雌性人类,正在鞭笞着它的仆人,只是因为它的仆人方才尝试放它离开。鞭子落下的力度和抽打出来的血渍,青羽看着都觉得有些眩晕。不行,再这样下去,它的仆人就要被打死了! “你这个贱婢!知道本小姐喜欢点翠,居然藏着翠鸟不上交,说!你到底怀着什么心思?” ……什么?它为什么可以听得懂人类之间的语言了? “说!是不是还对我的韪郎不死心?想养着那个翠鸟,自己做个点翠首饰勾引韪郎?” “小姐,不是……不是的……把青羽放了吧!它活生生的,小姐你怎么忍心啊……” “我喜欢啊!不就是一只鸟儿罢了,既然不识抬举,那么就做成一件首饰也不错。它身上的翎羽比我得来的那些颜色还要漂亮,做首饰的师傅说了,足够做一支顶级的点翠簪了。放心,它会作为一支点翠簪,永远地活下去的。” “小姐……求求你放过青羽吧……” “你居然为了一只鸟儿,都不把我放在眼里了?要你何用!” 鞭打声与哀求声此起彼伏,没多久,哀求声渐渐低了下去,最终悄无声息。 青羽浑身上下的力气,仅能让它微微地动动翅膀。别说去救它的仆人,就连挣脱这个囚笼的力量都没有。 人类真是好可怕,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不光可以残害其他生灵,还可以随意地虐杀同类。 喜欢,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两个字呢。 仿佛有了这两个字,就有了最完美的借口。 仗着喜欢,便可以做出各种各样残酷的事情…… 好恨啊……若是它不贪图那掌心的温暖,若是它没有因为找不到母亲和兄弟姐妹心怀恐惧而再飞回来寻求安慰,它的仆人也许就不会死。 好恨啊……再也看不到仆人那美丽的笑容,那清澈的双瞳,眼尾的那一道红痕…… 好恨啊……青羽自己看不到它黑色的双眼已经渐渐被怨恨的血色染红。 【真是纯粹而又甜美的怨恨啊……】 青羽不知道这股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因为在笼外的雌性人类显然并没有听见,而是在安排着下人们把已经被鞭笞而死的它的仆人抬出去处理掉。 【有人的喜欢,是掠夺。有人的喜欢,是奉献。】 是啊……仆人对它的喜欢,就是奉献……可是,好恨啊…… 【想不想报仇?】 想……青羽恨恨地在心中回答道。它要报仇!母亲和兄弟姐妹的仇!它的仆人的仇! 【即使你的灵魂会被困住?即使你变成了被诅咒的邪物?即使你再也不能被你想要见到的人碰触?】 没错!青羽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已经到如此地步,它还能有什么奢求? 【很好,契约成立。】 八 深夜的博物馆,即使是聒噪的古董们,也都恢复了沉默。 展柜顶端无机质的冷光灯在微微地发着幽光,照得黑色绒布之上的点翠簪颜色越发妖冶艳丽。 青羽如同往常一样,一声不吭地看着自己在展柜玻璃上投射出来的倒影,是一种诡异而又残缺的美感。 它又想起今天白天,从清晨一直到闭馆,都默立在此处的年轻女子。它的仆人,还是和以前一样地喜欢着它。尽管它变了形态。 当年,它死去之后,便被做成了一支点翠簪。 这支点翠簪成为了鱼玄机的新宠,可凝聚着它所有怨恨的点翠簪,会让佩戴它的人不再被任何人喜欢。 不久,鱼玄机被所有情郎抛弃,变得人人憎恶,被人告发了恶行,绿翘的尸体也在玄机斋后院的紫藤花下被挖到。人证物证俱全,就连往日爱慕她的知府大人也都不再对她留情。 鱼玄机很快就被判死刑,秋后问斩。 它的仇终于报了,可是点翠簪上的诅咒却并未被化解。它每一任的主人,都不再被任何人喜欢,都没有好下场。最终,它被上一任主人带入墓穴陪葬。 它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朝那个不知名的魔鬼求了上千年,终于又见到了它的仆人。 【后悔了吗?不求我让你重回她的身边?】 不用,反正它只会给她带来噩运。 就算再怀念她掌心的温暖,也绝对不可以。 它喜欢她,非常喜欢,但没有必要让她知道。 【无趣。】 顶端的冷光灯闪烁了两下,忽然暗了下去。 九 昨天带汤远小朋友逛了一天博物馆,医生也顺便买了一些博物馆的纪念品和书籍。他今天下了班,抽空收拾了一下书架,打算腾出点地方来放这些东西。 然后就在一本医学词典的后面,找到了一支用漂亮羽毛做成的毽子。这支毽子翠蓝和艳红的两种颜色都有,而且并不像是廉价染色的那种羽毛,完全比得上在博物馆看到的点翠簪的级别,让人一眼看上去就双目一亮,恨不得捧在手心把玩。但它却被人暴殄天物地做成了毽子,可以踢的那一种…… 奇了怪了,这是什么时候弄到的羽毛?医学院的实验小动物一般都是小白鼠或者小白兔啊,什么时候有禽鸟类了?而且这毽子下面的古钱看上去好像也颇有些年代了…… 还没等医生好好回忆,汤远小朋友就捧着报纸奔了进来。医生赶紧把毽子放了回去,生怕被汤远看到了非要玩,惨遭毒手。 “大叔!我们昨天在博物馆看到的那支点翠簪失窃了!”汤远唯恐天下不乱地嚷嚷着,听那语气,好像还是在幸灾乐祸。 “啊?”医生诧异地接过报纸,发现记者也没有挖掘出来什么细节,就是说今天本来周一闭馆,但保安一上班就发现那支点翠簪消失了。而且奇怪的是玻璃柜并没有任何破损,警报也没有被触发,所以警方怀疑是博物馆的内部人员偷盗。 “大叔,你说这是不是什么怪盗基德出手了啊?”汤远最近在看动漫,各种脑洞大开。 “胡闹。”医生只把这件事当成普通新闻看待,浑然没当回事。 “哎呀,这么说来,幸亏我们昨天去博物馆参观了,否则那支点翠簪就看不到啦!”汤远顿了顿,想起昨天小白蛇对着那支点翠簪敬而远之的态度,现在想起来却有些古怪,“大叔,看你昨天拍了那么多古董照片,有没有拍这支点翠簪?” “没拍。”医生想起昨天得知点翠簪是怎么做成之后的心情,皱着眉把手中的词典塞回了书架上。 好像……他之前也养过一只翠青色的小鸟似的…… 可是家里并没有任何养鸟的笼子、架子或者鸟食,应该……是错觉吧…… 第76章海蜃贝 一 “林溪,这个案子你去负责。”第七科的科长走出办公室,朝座位上的林溪挥了挥手。 “是!”被点到名的林溪立刻站了起来,小跑过去把档案袋接在手中。 “加油。”科长鼓励地拍了拍林溪的肩膀。 等科长重新回到办公室之后,科室内的同事们便一窝蜂地聚到了林溪身边,看着她手上的档案袋。林溪把里面的资料拿出来,在桌子上摊开,展示给大家看。 “咦?是那个博物馆古董盗窃案,居然还没破啊!”有同事惊讶道,“我记得都过了两个礼拜了吧?” “是啊,当时还上过微博热门话题,报纸也报道过。” “我也记得,据说丢的是一支点翠簪。要不是这回被科普,我还不知道点翠是什么东西呢!” 同事们议论纷纷,实在是因为转到第七科的案件都是“疑难杂症”,除了身上有案子出外勤的人,就没有不好奇的。再说林溪接了这个案子之后还会有人来跟她搭档,自然是要来了解情况的。 表面上他们科室叫第七科,实际上是特别事件调查组。其他科室解决不了的案件,或者有些灵异、科学解释不清楚的案件,都会丢到他们第七科来。当然,他们科室也不是万能的,但如果是连他们都破不了的案件,那就只能封存。 事实上,第七科在一年前也不过是个不起眼的科室,破案率低得可怕。这也不能怪他们,毕竟丢给他们的案件一个比一个难解决。这种状况到林溪被派到第七科之后,陡然反转。 只要是林溪经手的案子,平均十件能有六件告破。乍听起来好像也不怎么样,但不要忘了,这些都是别的科室束手无策的案件,比起之前十之一二的破案率,林溪的成功率已经堪称逆天了。所以林溪被第七科的同事们戏称为科内的吉祥物,从来没有固定的搭档,同事们都是轮流跟她共事,以示公平。 这样一年下来,科室内所有人都和林溪搭档过了。平心而论,林溪真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警校毕业生,该有的敏锐洞察力、逻辑思维、矫健身手都有,不过就算再怎么优秀也只是警校级别,并不是惊才绝艳的那种。 可是,架不住人家运气好啊! 随随便便就能在案发现场找到别人搜索多少次都忽略的关键线索,或者看出了什么蛛丝马迹,又或者干脆撞上嫌疑犯露出马脚的瞬间。 一次两次可能是巧合,但接连如此发生,就不能不让人叹服。大概她天生就是做警探的料子,才会有此机遇吧。 林溪的运气是第七科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反正只要是林溪出马,案子就有百分之六十的可能可以解决了!没看现在只要是林溪没出外勤,分派案件都是直接找她吗? 林溪的性格外向开朗,相貌俏丽,穿上警服更是英姿飒爽,不止在第七科极受欢迎,即使在整个警局都是拥护者众多的一朵警花,不知道有多少科室暗中较着劲,想要把她调过去呢! 档案袋里的资料比较详细,但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现场实际勘察的。这回跟她搭档的人是范泽,范泽仔细看了一下资料,从电脑里调出一些参考文件传输到了iPad中,便示意林溪可以走了。 林溪最后瞥了一眼自己桌子上的相架,拿着档案和衣服便和范泽出了门。 “哎,你说小溪是不是单身啊?隔壁科室的小王托我打听呢!但我上次给小溪介绍对象,被她岔开话题了呢!”第七科的同事甲站在窗前,看着林溪和范泽一前一后地往停车场走。 “小溪的男朋友……跟她是警校同学。喏,就是她桌子上相架里那个和她合影的帅哥。”同事乙朝林溪的桌子那边努了努嘴。 “咦?那怎么没见小溪带出来过?真是太不应该了!” “那个人……刚入职的时候,就殉职了。” “啊……” “据说那个案子颇为棘手,后来就丢到我们第七科来。小溪是自己要求调到第七科的,就是为了调查那个案子。” “啊?那现在呢?有结果了吗?” “还是没破呢……” 二 林溪开车,范泽则在副驾驶座整理下载的参考资料,时不时说两句案情重点,两人讨论一下。 范泽是林溪在警校时的同学,当时和她还有她男朋友杜子淳三人一同分到这个警局,林溪与其相识已久,做事即使不用交流也已有了默契,有时候只需要说上半句,对方就懂了下半句。 “按照资料来看,对方的偷盗手法精巧缜密,应该是惯犯。”林溪皱着眉说道。 “我查了最近各大博物馆发生的案件,包括全球的,几乎没有类似情况。”范泽立刻就理解了她的言下之意,“每个案件都会有迹可循,但这次却不一样。” “啧,这案子若是破不了,估计暗地里又会出现一大批高仿的点翠簪,忽悠土豪们当真品来买。”林溪用食指敲打着方向盘,思索着,“可是点翠是用翠鸟的羽毛所制,并不好仿制。再加之保存时间比起黄金、翡翠、瓷器来说较短,只有百余年,实际上在古董市场上并没有那么受欢迎。” “所以疑点就是,那窃贼既然有此身手,为何单单只偷盗了这支点翠簪?” “从博物馆递交的资料来看,这支点翠簪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不是什么有名人士的遗物,只是因为保存得好,色泽比较靓丽罢了。” “也许……人家就是喜欢这个?”范泽耸了耸肩,开了个小玩笑。 林溪撇了撇嘴,觉得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林溪和范泽在到达博物馆前,就已经通过电话联络过对方了。所以他们刚停好警车,就有工作人员上来带他们直接去了馆长办公室。 点翠簪失窃,保存它的玻璃柜却没有任何破损,警报也没有被触发,因此警方怀疑是博物馆的内部人员作案。这一点在档案里都特别标注了出来,林溪一进到博物馆之后,就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看谁都觉得有嫌疑。 其实林溪也知道自己这种思维定式不好,但想要找到犯罪嫌疑人,警察就是需要有这样的觉悟,就算对方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也不能例外。 林溪本来是看谁都是好人,并且会下意识地替对方着想、开脱的性格,当年也是费了好大劲才强迫自己在办案期间要如此思考。但当初严厉教导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在她身边了。 走神了仅仅一秒钟,林溪就又重新振作了起来,此时她和范泽已经来到了馆长办公室,馆长正站起身来迎接他们。 这位博物馆的馆长已经在职多年,经常上电视接受采访,就算是对历史方面并不感兴趣的林溪,对其也较为熟悉。也许是来了好几拨警察的缘故,馆长见到他们的时候并没有太热情,显然对他们两个年轻的警员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没有浪费时间多寒暄,范泽已经开始例行询问起来。而馆长显然也是被盘问了好多次,说话也没什么精神,回答和档案袋里的文件录入的没太大区别。观察微表情来判断对方有没有说谎也没有什么用,因为重复了这么多遍,微表情也会变样的。 在询问没有得到有效的新情报后,两人又去现场勘察了一番,因为作案手法神乎其技,现场也没有什么新发现,最后还是去了监控室。 点翠簪失踪那天的监控录像,早就被翻来覆去看了许多遍了。但林溪怕别人的分析影响自己的判断,所以又从头到尾过了一遍监控录像。一共有两个摄像头对准了点翠簪的那个展柜,屏幕上分隔成两边一起快进播放,她一边看一边还询问一旁的馆长。 “那个女人怎么站在这里这么久?就是这个右眼处有划痕的女子。还有这个戴眼镜的男人,也站了一会儿。馆长,你们互相认识?”大部分的参观者都是一走一过,所以停留时间一旦过长,就会特别明显。 “那个男人是附近医院的外科医生,认识他好几年了,不可能是嫌疑人的。”馆长笃定地说道。开玩笑!那医生曾经在哑舍的老板那里看过多少珍奇异宝,还能看得上他这里的东西? “那馆长您身边那位又是什么身份?”林溪又指了指屏幕。 “那是一家古董店的代理店长,我请他过来看看风水的。”馆长讲的是实话,但也没意外地在两个年轻警员的脸上看到了不以为然的神情。 林溪在记事本上依次把这几个人都记了下来。这些她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嫌疑人,想必之前的同事们都已经调查过了,倒是不急着去再次盘问。 这个案子虽然是刑事案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闻热度的下降,依旧毫无进展,馆长明显已经快要放弃了。毕竟历史上许多有名的博物馆都被窃贼光顾过,有些窃贼被抓住了,但更多的至今依旧是悬案,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林溪和范泽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排查博物馆的监控录像。不光看案发当天的监控,连案发前后几天都要看。毕竟这种案子是独行盗很难做成的,至少会有人来反复踩点。 馆长陪他们待了一会儿,见他们打定主意要细查,便也不再守着,专门给他们两人腾出来一间办公室,每人一台电脑看监控录像。他们接到案子来博物馆时已经是下午了,这一看就看到了博物馆闭馆。 “看到了什么没有?”范泽揉了揉眼睛,没什么期待地问道。 “没有。”林溪叹了口气,歪了歪头,抬手按了按酸痛的脖颈。这时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有新邮件通知。林溪划开一看,便面露喜色,甚至连坐都坐不住了,下意识地就要往门口走。好在她刚站起来,就反应过来还在调查案件期间,生生遏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出什么事了?”范泽好奇地问道。林溪自从杜子淳出事之后,就从未真心地笑过几次,所以范泽确实非常好奇究竟是什么消息能让林溪喜形于色。 “我不是一直在追查子淳的那个案子吗?”林溪说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范泽之前也陪着她调查了半年多,最终一无所获,便劝她放弃来着。她口头上答应,实际上还是在偷偷调查。 “你居然……”范泽的表情很微妙,又是气又是急,“你不是不知道那个案子有多危险,居然敢一个人继续调查,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抱歉抱歉啦。”林溪双手合十,口中道着歉,其实脸上的表情也并不见得如何愧疚。 “服了你了。”范泽轻哼了一声,双手环胸,“那现在有什么进展了?” “鉴证组那边的朋友发来的消息,他们组引进了一件新的美国仪器,据说可以复原被破坏的手机卡。之前打的报告终于通过了。”林溪抿了抿干涩的唇,笑着说道,“我这里不是还保存着现场找到的子淳的手机碎片吗,明天就能送去检查了。虽然希望比较渺茫,但应该可以还原一些照片和信息。” “小溪,真是苦了你了。”范泽感慨,看着林溪的目光复杂无比。他虽然并不是酷帅狂霸拽的类型,但也算得上温文尔雅,一双眼睛盛满真挚的深情,实在让人无法忽视。 林溪有些不自然,她是知道范泽对她有好感的,只是之前她有男朋友,范泽便和他们都保持着朋友的情谊。而杜子淳出事之后,范泽尽心尽力地帮忙,林溪也多少能明白他的暗示,却无法回应,只能尽量保持距离。可是他们在一个科室工作,就算再怎么疏离也要天天见面。 “小溪,子淳也去世了这么久了,你也应该……应该走出来了。”范泽的话语中充满了怜惜。 林溪立刻坚定地反驳道:“他没有死,只是失踪了。” 范泽哑口无言,也不知道如何劝慰,只能无声地叹息了一声,岔开了话题。尴尬地相处了半晌,他便借口到了吃饭的时间,起身出门去买盒饭。 他们所在的办公室属于博物馆的办公区,和保安室连着,即使通宵都没问题。林溪对着电脑屏幕发了好一会儿呆,拍了拍脸颊振作了一下,先把杜子淳的事情抛在一边,整理好了思绪,吃过盒饭之后又投入了工作。 她首先是把案发一周前后的录像用快进扫了一遍,主要查看有没有之前那三名嫌疑人的踪影。答案是并没有。 她思索了一会儿,便开始再重新看一遍录像,这回快进的速度慢了一些,主要是为了分辨有没有人在这短暂的几天里重复来看这枚点翠簪的。 确实是有,她都记录了下来,但查看了相应时间其他摄像头的录像,这几个人应该就是来博物馆晃晃打发时间的,嫌疑程度并不高。 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让她的眼睛都有些酸涩了。林溪伸了个懒腰,这才发现,右手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瓶眼药水。 这瓶眼药水不是放在她的皮包里吗?是范泽方才拿出来放在这里的?那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体贴了? 林溪一边在心里嘟囔着,一边旋开盖子开始点眼药水。 清凉的薄荷感在双眼内散开,一下子清除了头脑的疲劳,林溪眨了眨眼睛,等视线重新恢复之后,就发现电脑屏幕上居然一直在重复播放着一个监控时段。前进三秒钟又后退三秒,一个画面反反复复地播放着。 而林溪并没有碰键盘上的任何按键。 林溪精神一振,知道她等待的幸运时刻终于到来了! 没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身边就总是发生灵异事件。例如办案的时候罪犯直接摔倒在她面前,又或者线索直接就摆放在她眼前最显眼的位置,所以她经手的案子破案率才那么高。 林溪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也有些惶惶然,但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也许,她就是上天宠爱的那个幸运儿呢! 就是买彩票总是不中啊……老天爷果然还是希望她专心办案,当正义的使者啊…… 林溪撇了撇嘴,刚想叫旁边的范泽过来看屏幕,但声音却卡在了喉咙里,没有喊出来。 因为在屏幕上来回播放的录像正中央,那个人正好转过了头来。 是她很熟悉的脸。 她一偏头就能看得到的脸。 三 就像是沉入了黑暗的海底,挣扎了好久才重新浮出水面,找回消失已久的五感。林溪费力地睁开双眼,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刺得让她缓了好久才找回神智。 她这是怎么了?林溪抱着头想了想,对了,她之前不是在看监控录像吗?怎么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用脚趾头想也觉得不对劲。林溪迅速坐起身,发现自己依旧是在博物馆的办公室内,在她不远处的地面上,有着一大摊的鲜血。 林溪震惊地站起身,她虽然感到乏力,但并没有疼痛感,必定不是她的血。办公室内除了她之外就是范泽,难道是范泽受了伤? 血迹已经干涸,而墙上的时间显示,已经是9点多钟了。林溪还记得她失去意识前应该是晚上7点多,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空白。 不过并不准确,林溪感到肚子很空,不像是吃过晚饭的样子。博物馆的办公室是全封闭的,并没有窗户,所以根本不知道是不是第二天早上的9点多。 手机也不见了,皮包也不在,电脑也被关上了。林溪在办公室内粗粗扫了一圈,视线定在了某一处,吓得她骤然后退了几步。 那个墙角处,竟然无声无息地站着一个人。 准确地说,应该是站着一个幽灵一样的东西。 林溪视线内的所有东西都是清晰的,但只有那个幽灵是模糊不清的,甚至连面目都看不清楚,隐约只能判定是个穿着警服的男人。 她必须承认,毫无心理准备就看到了一个幽灵,实在是让她心底发毛,差点就尖叫出声了。 仿佛察觉到了林溪的目光,那个幽灵朝她走了过来。 林溪的惊骇也就是那么一瞬间,她立刻就推测到,范泽说不定已经被杀害了,而他的魂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逗留在此处,还能被她所看到。 也许是身边经常发生灵异事件,让林溪的接受程度有了大幅提高,她在须臾间就镇定了下来,对那个幽灵说道:“范泽,你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 幽灵闻言停下了脚步。 林溪判断对方是听得到她说话的,压下心中的悲愤和哀伤,连珠炮似的说道:“范泽,是谁害了你?既然你还在,那能给我做点提示吗?怎么会这样?起因不就是一支点翠簪吗?又为什么留下我?是为了让我被怀疑吗?还是早就有人预谋要对我们下手了?是因为我们还在追查子淳的那个案件?” 虽然她很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冷静,但实际上已经开始语无伦次。幽灵向前又走了几步,尝试着想要去碰触她,可是却又像在害怕什么。 林溪以前很害怕听鬼故事的,有什么异动都会疑神疑鬼,但现在反而一点害怕的情绪都没有,抢先一步握住了幽灵的手。 什么都没有抓住,但也许是错觉,她感到掌心一阵冰冷,好像是碰到了对方。 混乱的心忽然间就平静了下来,林溪深吸了一口气,放开对方的手,走到桌前打算打电话报警。她的眼睛没有离开面前的幽灵,心里思索着如何汇报现场情况。 手一抓,居然抓了个空。 林溪怔了一下,以为预估的距离估错了,再次伸出了手。 这次她转回了头,所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穿过了电话和桌子,而她却一点碰到实物的感觉都没有。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双目圆睁。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人从外面打开,竟是好几名警员。 “就是这里,案发现场我们谁都没有动过!” 鱼贯而入的众人,没有一个人看向站在办公室中央的林溪。 林溪如雷轰顶,整个人如坠冰窖。 四 她是……已经死了? 已经变成了幽灵状态? 林溪的脑海里一团乱,有好长时间都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 林溪在一瞬间想了很多。 她想到了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能不能承受这种打击;想到了自己的人生才走过二十多年,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去过;想到了还有许多许多想要去做,却还没有来得及去做的事情。 想到了自己还没有找到杜子淳。 林溪忽然间就清醒了过来。 身边的幽灵一直围着她转来转去,尝试着用双手碰触她,想要安慰她。 只是自己已经死了的这种事,又怎么可能轻易接受呢? “范泽,我们能停留在这世间多久?”根据所有的民间传说,魂魄停留在阳世是有时限的。林溪迅速地环视了一圈周围,并没有看到任何像是牛头马面或者黑白无常的存在。 她身旁的幽灵停下了脚步,显然对她的这个问题也无法回答。 林溪苦笑了一声,自嘲道:“我也是傻了,你又怎么会知道?我们都是新鲜出炉的菜鸟鬼。” 房间里的警员们都在安静地工作,派来的是第四科的人,他们警局最优秀的科室。林溪就那样看着他们检查入室门,沿着现场走格子搜索证据,用鲁米诺尔试剂检测是否有被擦拭过的血迹,放置指示牌做证物链,用单色光源搜查足迹,鉴定血泊图案,取血样,取指纹,拍照…… 这些程序她曾经做过很多次,只是没想到会亲眼看到别人来侦查自己的被害现场。 她看着看着,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好像是少了些什么。 奇怪,若是她和范泽都被人杀死了,那为什么现场并没有标明尸体的陈列处?不过随即林溪也就释然了,也许这里并不是案发现场,只是犯罪现场。也许对方把他们弄昏迷之后,搬运到了其他地方下的手。 可是她和范泽都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而且,为什么选择博物馆这个犯罪地点?等他们看完监控回家的路上,岂不是更容易实施犯罪?毕竟博物馆的监控和保安算是比一般居所严密许多。 又或者,对方是不得不在这个时间来处理他们。 是关于那个破碎的手机卡吗?因为当年杜子淳追查的案子?也许是鉴证组的人走漏了消息…… 至于是否因为那个被盗的点翠簪而被害,林溪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夸张。若是如此的话,那之前来调查的警员们岂不是早就应该死掉好几个了?况且他们还什么都没查出来呢! 不过,真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吗? 林溪隐约觉得最后她好像是看到了什么,却又想不起来了。 身旁的幽灵又凑近了一些,像是想要对林溪说什么,但却并没有发出声音。 林溪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到她说的话,指着地上的血泊和血迹分析道:“范泽,这应该是你的血吧?不过血泊的面积略大,也许会盖过之前的血迹。但看出血量,应该是你还活着的时候。可是并没有拖拽痕迹和血足迹,难道罪犯还清理了现场?” 林溪一紧张,就习惯说很多很多的话。但现在能听到她说话的,疑似只有一个站着不动的幽灵。林溪自己推断,又自己推翻,来回纠结了许久,久到来取证调查的第四科警员都撤退了。 办公室内几乎所有证物都被拿走了,连电脑、椅子都被搬走了。林溪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感到一阵空虚恐惧。 死后,应该要做什么? 或者说她还能做什么? 正在迷茫间,她忽然看到办公室的门被人打开了。 是那个博物馆的馆长。 他拄着拐杖,在门口看了半晌,举起手中的老式胶卷相机,对着空空如也的办公室,按下了快门。 林溪怔然,被闪光灯晃得双眼一白,片刻之后才恢复过来。 奇怪,怎么已经成了鬼,还会被闪光灯晃瞎眼啊? 不过,更奇怪的,是这个馆长。 谁会无缘无故去照凶案现场啊? 五 馆长并没有进门,低头好像确认了一下手中的胶卷相机所剩的胶片数量,便拄着拐杖离开了。 林溪犹豫了一下,强烈的好奇心战胜了一切,立刻抬腿跟上。在走出办公室的那一刻,她庆幸自己还能随意走动,而不是像中写的那些地缚灵一样,不能离开特定地点。 在她身后,那个穿着警服的幽灵也跟了上来,而且像是察觉了她的意图,快走了几步,一直走在她身前左边半米处。这是保护着她心脏这一侧的行进队列。 林溪怔怔了一刻,随即苦笑。 杜子淳还在的时候,就喜欢这样护着她走路,不管是在执行公务,还是陪着她逛街。杜子淳不在了之后,范泽也经常会模仿杜子淳对她的照顾,只是无论怎么做,她心里都是酸楚不已。 就算能做到一模一样,又能怎样?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啊! 林溪心中五味杂陈,她后来也和范泽保持了距离,就是怕对方会误会,只是没想到现在他们两人会落到如此境地。 失魂落魄地跟着馆长一路往前走,等林溪回过神来之后,就发现馆长进了办公室之后,打开了墙上的一个柜门,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房间! 果然有问题!林溪精神一振,脑海中闪过各种有关于监守自盗的猜测,却在跟进去之后发现这里只是一个洗胶卷的暗房。 胶片相机是使用溴化银等感光材料所制成的胶卷拍摄景物,拍摄后的胶卷要经过冲洗才能在相纸上成像。这种胶片相机发明于两百多年前,但在新世纪里,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数码相机取代了古老的胶片相机,而柯达公司也在2009年就停止生产胶卷了,冲洗胶片的冲印店也同样成为历史。现在这种暗房只存在于电影电视剧中,或者就是骨灰级胶片摄影爱好者的家里了。 没想到,这博物馆馆长居然也是其中一员,只是现在连在保质期内的胶卷恐怕都很难买到了吧?这馆长倒是有兴致。林溪看着暗房之中各种各样的设备,还有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她了解得不多,但也知道这是一些现在很难买到的三色显影液、定影液等冲洗照片要用到的药液。 当门关上之后,暗房里便变得完全黑暗。馆长打开了红色的安全灯,戴上了手套。他显然是冲洗照片的老手了,在微弱的灯光下,动作极为熟练。林溪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趣了,因为不管怎么看,馆长都是在规规矩矩地洗照片,就是冲洗的药水看起来用得杂了一些,只消看看上面各种各样的标签,想也猜得出是什么有来历的特种药水。 这个馆长明显就是资深的胶片相机发烧友,之前在办公室前面拍照,说不定就是胶卷剩了最后半张,舍不得浪费才照的。林溪小时候家里也用过这种胶片相机,虽然写着额定是36张照片,但卷得省一点,最后还是可以多照一张或者半张的。 线索又是错的。 但林溪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里去,只能站在暗房之中发呆,无意识地听着窸窸窣窣、叮叮当当或者液体倾倒的声音……咦?为什么暗房之中的呼吸声,有三个人的? 林溪的五官非常敏锐,这也是她当时考警校的优势。她相信她没有听错,而暗房狭小得一眼就能看到尽头,她和那个幽灵为了不和馆长撞上,只能挤在一起,身体相贴。她发现这一点的时候,也极为不自在,却又无可奈何。 这暗房中没有其他人,那么这呼吸声就是他们两人发出来的? 可是死都死了,为什么还会呼吸呢? 林溪想不通,也无人可问。 时间缓慢地流过,馆长在冲洗完照片之后,便把照片用小夹子一张张夹在绳子上,等自然晾干。做完这一切之后,馆长便摘下手套,拿起放在一边的拐杖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 不知道为什么,林溪并没有跟出去,而是站在暗房之中一步未动。 仿佛心底有个声音在告诉她,不要出去。 林溪仰起头,看着暗房之中挂起的一张张照片,随着时间的流逝,相纸上的显影也越来越清晰。这些照片上,大多是馆长所照的古董,在暗房特殊的红色安全灯的映照下,古老的胶片呈现出一种数码相机无法比拟的质感,胶片上所拍摄的古董也都有种沧桑的历史气息。 还有几张是风景照,应该是馆长随手拍摄的,都特别有意境。 林溪闲极无聊,一张一张地看过去,最终停在了最后一张照片的下面。 这张照片有小半张都曝光了,应该是胶卷到了尽头。但依旧可以看得出那是空荡荡的办公室。 只是让林溪震惊的,是在这张照片之上,有两个人影。 照片中间的她两眼空茫地站在血泊之上,而在她的身旁,一个许久未见的俊帅容颜,正面带忧愁地看着她。 这怎么可能?子淳他不是失踪了吗?怎么会在相片里?!怎么会在她身边?! 鼻子一阵酸楚,双眼瞬间模糊,林溪下意识地想要去把这张照片拿下来,一定是自己眼花了。在手指碰到照片的那一刻,她居然迟一步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能碰到这张照片? 而在她身后,一双手臂终于抑制不住地把她紧紧地搂在怀中。 “小溪,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林溪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六 林溪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莫名其妙地死了的时候,她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反而在看到杜子淳的时候,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因为这样的梦,她已经做过无数回了。 每次从梦中醒来,都是一场更加锥心的痛。 她甚至不敢回头去看,生怕这又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梦境。 但是奇异的是,身后怀抱中传来的温暖,抚平了她心中的不安。林溪也来不及分析为何自己的五感重新恢复,她沉默了一会儿,试探地问道:“……子淳?” “嗯,是我。”杜子淳特有的磁性声音,低低地在她耳畔响起。 “这一年多来,你一直在我身边?” “嗯,是我。” “是你一直在帮我破案?保护着我?” “嗯,是我。” 林溪闭了闭眼睛,觉得自己真心就是个傻瓜。杜子淳在她身边流连徘徊了这么久,她居然一点端倪都没有看出来! 两人平复了一下心情,杜子淳开始叙述了他的经历。 原来在一年多前,他追查案件的时候,被人暗算陷入了昏迷,醒过来就是这样的幽灵状态了。他一开始也像林溪之前一样,认为自己死了,只剩下了灵魂。他一直都没有找到自己的遗体,也知道自己被定义为失踪人口。他原以为自己没过多久就会消散在空气之中,但过了几个月仍保持这样的状态。他经常去探望父母和林溪,白天陪林溪办案,晚上回家陪父母。这样的习惯居然保持了下来,而且无人发觉异常。 他发现他只要集中精神,有强烈的意愿,就能碰触一些重量轻的小东西,再加上相当于隐形的视角,办起案来更是如鱼得水,便一直悄悄地帮林溪破案。 他想要守护她,即使他已经死了。 林溪哭得不能自已。 杜子淳伸手把她的泪珠拭干,知道依着她的性子,普通安慰是不起作用的,便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她停止了哭泣。 “我知道害了我们的凶手是谁了。” 林溪立刻振奋了起来,杜子淳暗中守在她身边,肯定是看到了谁动的手。林溪思索了片刻,昏迷前的记忆也回了笼,叹了口气道:“应该是范泽吧。” 杜子淳点了点头:“虽然并不清楚他的动机,但我们的情况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林溪一怔。 七 馆长被问话问了一下午,心情不爽地回到办公室。 他怎么知道那个女警员失踪到哪里去了啊,又怎么知道那个男警员是如何受伤的,怎么一个个都把他当嫌疑犯一样审问? 可是,博物馆接二连三地出现事故,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啧,才刚请陆子冈那小子来看过风水,年轻人果然不靠谱。要不要再去哑舍碰碰运气?也许今天老板就在? 不过,这种风口浪尖上,他下了班就往哑舍跑,肯定会被警局的人盯梢啊!岂不是给老板找麻烦? 馆长正犹豫纠结着,就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照片。 奇怪,他今天洗的照片都好好地挂在暗房里,没记得自己拿出来过一张啊? 拿起那张照片,馆长推了推老花镜定睛一看,脸色立变。 这照片!他记得拍的时候分明是在那间空的办公室!地上的血泊还在呢! 这下馆长也知道不对劲了,许多影视作品里都有演过,胶片相机会拍到魂魄。而且这张照片从暗房里跑了出来,总不会是自己长了脚吧? 身上的鸡皮疙瘩全体起立,馆长也顾不得会不会连累哑舍被警察盘问,立刻驱车去了商业街。 风风火火地拄着拐杖走进门,馆长惊喜地发现今天老板居然在,连忙把照片一放,把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 老板瞥了眼那张曝光过度的照片,稍微提起了一些兴趣,挑眉道:“这两人,应是被海蜃贝喷过蜃气。” “啊?蜃气?海市蜃楼的那个蜃吗?”馆长疑惑地问道。 “是的。小曰蛤,大曰蜃。皆介物,蚌类也。蜃贝,其实就是大一点的蚌。据说吐出的蜃气会产生幻象,形成海面上的海市蜃楼。”老板把手中的书合上,平静地解释道。 “这是传说中的吧?海市蜃楼不是光折射的自然现象吗?”馆长将信将疑。 “但古书上,对于蜃的释义其实有两种。”老板瞥了馆长一眼,才不跟他讲科学,如果科学能讲明白,他干吗还求到这里,“一种是蜃贝,而另一种则是蜃龙。奇异的是,这两种生物的能力都是一样的,吐出的蜃气都会产生幻象。” “你的意思是说,这两种生物,其实就是一种?”馆长这回倒是一点就通。 “没错。蜃贝向来不满其身渺小,嫉妒海中神龙,便幻以龙之形,自称蜃龙。是以海蜃贝一词,隐含了嫉妒和取而代之之心。”老板指了指那张照片,“这海蜃贝若是被人得了去,那这嫉妒的情绪会被无限扩大,直至让人无法忍耐。这两人,恐怕就是受害者。” “那还有没有救?”馆长殷切地追问道。这案件发生在他任职的博物馆,他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这两人其实也并没有死。海蜃贝虽是邪物,但也不至于害人性命。只不过是吸入了蜃气之后,整个人遁入了幻象,与实际的世界产生了差别。” “啊?有听没有懂。”馆长一脸迷惑。 一旁的陆子冈倒是听懂了,插嘴道:“其实就是位面错位了。就像是海平面上出现的海市蜃楼,可能会出现几千米以外的景色,也可能会出现多少年前的景色。这两人所在的时空,和我们所在的时空不一样,别人才看不到他们。而胶片相机上特殊的显像材料,才能捕捉到他们的身影。” “咦?这岂不就是隐形了?”馆长忽然醍醐灌顶,“那支点翠簪也是突然没有的,是不是也是有人利用海蜃贝做出的案件?” 老板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随意地开口问道:“你们两人是不是跟着馆长一起过来了?如果在的话,就示意一下。” 放置在柜台上的照片无风自动,自己转了个圈。 目睹了一切的馆长毛骨悚然,怀疑地往四周看看,悄悄地退后了两步,和柜台拉开了距离。 老板朝陆子冈抬了抬下颌,陆子冈会意,去内间翻找东西去了。 “破解海蜃贝的办法也挺简单的,再被喷一次蜃气就可以解除。正好店里还有一只海蜃贝。”老板抬眼,对着空气中的某处淡淡道,“放心,不用付出什么回报,只是以后本店遇到什么事的时候,稍微照拂一下即可。” 老板说得漫不经心,显然也只是客套话。馆长翘了翘胡子,本来还想吐槽两句,但没胆子,还是憋了回去。 不多时,陆子冈便重新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个锦盒,盒内静静地躺着一个巴掌大的海蜃贝,贝壳七彩缤纷,十分好看,却又有种莫名的诡异之感。 林溪一直握着杜子淳的手,虽然那个穿着绣着赤龙衣服的年轻男子说得轻松,但谁又知道会如何呢?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片刻之后,她等来的却是杜子淳对另一个人说话的声音。 “兄弟,手机借我一下呗?” 林溪睁开双眼,正好看到杜子淳单手拿过那个年轻店员的手机拨号,等接通的空闲时间,侧过头朝她痞痞地笑了一下。 林溪立刻红了眼眶,她这次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杜子淳,而并不是一团模糊的幽灵体。 杜子淳一边和电话里的同事解释他的身份,一边爱怜地摸了摸林溪的脸颊。天知道这一年来,他早就这样做过无数次了,只是林溪一直毫无知觉。 林溪的心情激荡,完全没有听到杜子淳在说什么。她贪婪地看着杜子淳的脸,也学着他伸出手去确认对方的存在。 馆长翻了个白眼,对秀恩爱的年轻人彻底没言语了。 杜子淳却忽然脸色一变,匆匆确认两句之后就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了陆子冈。 “出了什么事?”林溪连忙问道。 杜子淳本不想在这里说,但他又切身体会到了这家古董店的神奇之处,便恭敬地对老板请教道:“先生,暗害我们的那个凶手,本来为了洗清嫌疑,自己刺伤了自己,但被鉴定血迹的法医查出问题。之后他却在被收监的过程中,失踪了。” 林溪倒抽一口凉气,她此时倒是能推断出来范泽的心理。他之前估计对海蜃贝的用途也是懵懵懂懂,顶多只是敢对非生物使用,或者是对想要除掉的目标使用,不敢对自己用蜃气。如今暴露了,八成是顾不得那么多了。 这其实也就相当于隐形了,这可怎么抓到对方? 老板却不以为意,轻笑道:“这也没什么,不管如何幻化,海蜃贝本身也只是一只贝壳,变不成一条真正的龙。” 杜子淳把这句话琢磨了几遍,眉宇间的担忧渐渐地变成了坚毅。 没错,最艰难的时候他都熬了过来,以后又有何惧? 杜子淳攥了攥林溪的手,他得到了人生中最珍贵的宝物,永远不会放手。 第77章青石碣 一 这周以来,医生已经是第N次经过神经内科的楼层了。 眼角余光瞥着等待区排号的患者们,医生脚步缓了下来,想要去做个脑部检查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人的脑部容量有限,想不起来一些往事也是很正常的。可是他现在的情况,已经不能用这种理由来解释了。 最近几年的事情,他就算用力去回忆,也很模糊。 别的不说,什么时候买了房子他总不可能没有印象吧?更何况,他哪里来的钱?! 所以,是不是得去检查一下脑袋,查查是不是哪里受过伤什么的…… 想要自己承认自己脑残……这真是个艰难的决定。 医生纠结地扶了扶眼镜,本来想要硬着头皮去神经内科找熟人做个检查,但当他刚要朝科室迈出脚步时,身上的呼叫器就“滴滴”地响了起来。 医生立刻反射性地转身,下意识地松了口气,抓起呼叫器看了眼屏幕,朝楼下快步奔去。 等做完这场临时手术,都已经是深夜11点了。医生清洗了双手,脱下手术服,换上衣服准备回家。看着手机上汤远小朋友9点的时候发来的晚安微信,医生十分了解地发了条消息,询问是否需要带夜宵回去。 不到十秒钟就收到了回信,汤远小朋友理直气壮地点名要吃香辣蟹,立刻暴露了还没睡觉的事实。 医生笑了笑,香辣蟹那家店就在他回家时路过的商业街,而且他晚饭就是手术的时候和同事轮换,随便塞了一个面包而已,现在也是饿了。 深夜的商业街依旧人声鼎沸,医生买好了香辣蟹,走出商业街一段路后,就在街口等红绿灯。 这是一个丁字路口,虽然离商业街并不远,却因为街道狭窄,并没有多少车辆经过,路灯又昏暗,深夜更是少有人行走,大家宁可多走几步去不远的大路上。医生是懒得绕圈,走近路走习惯了,能让他早三分钟回家比什么都强。 在他等红绿灯的地方,有个破败的石刻。有次医生和汤远一起路过的时候,他家博学多识的小汤远曾经给他普及过知识。什么“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像这种鼓型的圆石应该是碣。这块石碣是青色的石块所制,底座长满了青苔,碣面上的文字都已经磨损不堪,辨认不清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年代久远还是疏于保护。 医生所在的这座城市具有悠久的历史,名胜古迹不计其数,所以这块青石碣虽然没有被城建清理,也并没有受到重视。石碣上面还贴着许多牛皮癣一样的小广告,办证的油漆字和印章盖满了青石碣表面。医生路过或是等红灯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瞧上一眼,看看小广告当解闷。 只是今晚还未等他仔细看看新贴的寻狗启事上这个走丢的哈士奇究竟长什么样子,一阵对于寂静的街道来说算得上是轰鸣的引擎声由远及近地呼啸而来。 医生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下意识地朝后疾退了两步,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一辆轿车从他身侧飞驰而过,狠狠地撞在了青石碣上,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 青石碣瞬间被撞得四分五裂,石块分散,而轿车的车头也瘪了进去,发动机冒着烟。 街道对面的目击者惊声尖叫起来,被巨响弄得有些耳鸣的医生也回过神。 来不及后怕自己刚才若是没有躲开会怎么样,医生把手中的香辣蟹盒子放在地上,冷静地拿出手机给医院的急诊科打了电话。他一边准确地汇报了出事地点,一边绕到驾驶室那边查看情况。 轿车里只有一名司机,安全气囊已经打开,但因为冲撞实在太过于强烈,司机已经昏迷不醒。车门被撞得变形,医生在两名路人的帮助下卸下了车门,之后阻止了路人想要直接把司机拽出来的举动。因为车祸最容易发生的就是鞭梢式损伤,颈椎和腰椎都容易发生骨折,贸然搬动对方很容易造成二次损伤。 医生弯下腰,靠近司机检查对方情况,扑面而来的浓重酒气让他皱紧了眉头。明知故犯的醉驾,把别人和自己的性命都看成儿戏,完全不值得同情。 这位司机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的年纪,安全带也理所当然地没有系,半边脸已经被血糊住。医生发现他的胸口已无起伏,触摸颈侧也无脉搏跳动,口鼻也没有任何呼吸气流。 看起来要赶紧把伤者从驾驶座上抬下来。医生连忙脱下外套包住了伤者的脖颈保护颈椎,指挥着路人抬着脚,把伤者从驾驶座上搬了出来。检查了一下对方口中有没有被污血或呕吐物塞住,医生便做起了心肺复苏术。 虽然不忿此人喝酒醉驾,但医生依旧尽职尽责地在救人。掌下的心脏完全没有反应,他多少也判断出来这人应该是在高速的冲撞下,颈椎严重受创,恐怕救不回来了。不过他还是按照规范的心肺复苏术进行着抢救,三十次胸外按压之后便打算进行人工呼吸。 就在他低下头去的那一刻,之前还紧闭双目的伤者刷地一下睁开了双眼,沾了血的眼眸直勾勾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医生。 毫无防备的医生被吓了一大跳,差点就要蹦起来了,明明之前还没心跳……咦?现在竟然有了? 没有时间给医生细想,救护车此时已经鸣着响笛开到了。 让出地方给专业急救人士,医生冷静了一下,知道他估计是回不了家了,肯定还要跟着救护车回医院,估计警察来了之后还要做个笔录什么的。他见已经有人报警,便抽空给汤远发了个语音消息,让小朋友自己下楼来青石碣这边把打包的香辣蟹拿走。不管怎么样,食物是不可以浪费的! 医生在说到青石碣的时候,下意识地看向了那碎了一地的石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惋惜。 二 “毕之,明天我要出趟远门。” 在扶苏说出这句话之前,老板就猜到了他要说什么。 或者说,他等扶苏说这句话已经很久了。 扶苏经常像是隐藏着什么,时不时出门不知道去做什么,老板都没太在意。不就是想要去找他那个不省心的弟弟胡亥吗?而且对方的语气也并不是和他商量,而是告知。老板倒着茶的手顿了一下,随即便若无其事地说道:“也好,我也要回哑舍一趟。虽然不知为何,但赵高那人依旧活着,务必小心。” “放心。”扶苏轻笑着回道。接着就再也没提这件事,转而聊起其他琐事,就和过去的许多天一样。 第二天清晨,扶苏就已经离开小院,老板也没太在意,收拾了一下便启程回到了哑舍。因为这期间老板也偶尔会回哑舍看一眼,所以陆子冈也没太惊讶,而是从柜台后站起身,表情严肃地说道:“老板,出了点事。” “何事?”老板随手拿起柜台上的抹布,擦拭着百宝阁的古董们。其实陆子冈都已经擦得很干净了,但这么多年以来,他早已养成了习惯。 “昨晚深夜,最后一块青石碣被车撞碎了。”陆子冈拿着手机,调出论坛的页面。上面有人贴出了昨晚发生的那场车祸,一地的鲜血和石块之中,有个熟悉的人影正努力地对躺在地上的伤者施救。 陆子冈握着手机的手一紧,终究还是没有递给老板看。 “那块青石碣?”老板挑了挑眉。 “是那块青石碣。”陆子冈点了点头。 老板把手中的影青瓷盘放回原位,陷入了沉默。 陆子冈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才接触到了这个领域,心中忐忑不安。 古时的许多建筑风物,都是有着特殊意义的。远的如当初秦始皇断了金陵龙脉,近的如哑舍屋顶上那个喜欢睡觉的吞脊兽。 就拿不远的西湖来说,陆续建了白堤、苏堤、杨公堤,还有周围的一些景致,最后形成“一山、二塔、三岛、三堤、五湖”的格局,都不是胡乱构造的。至于那块青石碣,立碣的时间已经不可考,但差不多应该就是唐时,与白堤、苏堤差不多时间,推断应是镇压之用。 老板不敢轻视那块青石碣,因为虽然碑碣向来都是同时提出,可世间多是立碑。而碣石,当年还是秦始皇立乾坤大阵的时候所用的制式…… 沉吟了半晌,老板终于开口问道:“可有异状?” “也许是时间太短,还没发现。”陆子冈刷着微博,时刻关注着。 “那块青石碣的碎块,还能找到吗?”老板眯了眯双目。 “应该是被清理掉了,我去打听打听。”陆子冈说着,就拿起外衣走出了店铺。 老板重新拿起抹布,擦拭着百宝阁上的古董。过了不知道多久,他隐约感觉到好像是有人远远地吵嚷着走近,下意识地转过头。 雕花大门紧紧地闭着,外面的人声渐渐远去。 店内依旧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 三 医生昨夜遭遇了倒霉的车祸后,又回到医院帮忙,还给来医院的交警做了笔录。那位司机醉驾当场被吊销驾驶执照,又损坏了公共设施,等伤好了首先要面对的是拘留和罚款。不过这些都不是医生所关心的,等他奔回家的时候,发现香辣蟹已经只剩下了一堆壳,摊在桌子上等他回来。 早上饿着肚子爬起来上班,医生用飞一般的速度奔向商业街,在路过那个丁字路口时瞥了一眼,发现碎掉的青石碣石块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被清洁工清理干净并且运走了。在原来青石碣矗立的地方,正站着一个穿着医院病号服的男人。 医生并没有多想,因为这是医院附近的区域,经常会有医院的病人穿着病号服就出来溜达,对方也许只是正好站在那里等红绿灯信号罢了。 短暂地为再也见不到那块青石碣而叹息了一下,医生的全部心神就被早餐吃什么所占据。 还是如往日一般乏善可陈的一天,不过因为本来应该安排在今天的手术,由于患者的并发症提前到昨天做了,所以白天还算是比较悠闲的。医生查完房,在休息室补了一觉之后,又下意识地晃到了神经内科的楼层,来回踱步。 进?还是不进? “哎呦!听说昨儿个你差点被车撞了啊!真是万幸万幸!”淳戈从后面用病例夹敲了敲医生的肩膀,“你来这里检查?不会是昨天撞到了哪里吧?那也应该去神经外科啊!” “路过,路过。”医生连忙岔开话题,“你来这里是送病例的吧,快去吧,刚才就听里面的主任在喊了。” 淳戈立刻忘了之前在说什么,赶紧滚了进去,而医生则拍了拍白大褂,转身下楼。反正淳戈也不用人等,没多久就能追上来。 果然没过一分钟,淳戈就从后面赶了上来,勾着医生的肩膀八卦道:“说起来,那位差点撞了你的司机,今天早上天不亮就逃了。” “逃了?”医生停下脚步,不敢置信地反问道。即使他之后没有再管这个病人,但当时对方心脏骤停,颈椎和腰椎也肯定因为冲撞而受损,按理说现在下床走路都成问题,怎么可能在短短的几小时之后就跑了? “是啊,都没惊动任何值班人员,就这么跑了。”淳戈耸了耸肩,分析道,“也许是怕惹上麻烦?可是这年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驾照都被警方吊销了,资料档案全部都有,怎么可能找不到人?” 医生的脑海里,忽然莫名地闪过了早上在丁字路口看到的那个身影。 “不过跑不跑也不关我们医院的事啦,急救费和医药费他的家人也都给付了,剩下的就是警察要操心的了。不过……喂!怎么走了?我八卦还没说完呢!”淳戈不解地看着医生加快速度离去。 “我忽然想事,等下就回来!”医生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人都已经跑下去好几级楼梯了。 “什么嘛!我还没说到最精彩的部分呢。”淳戈气馁地撇了撇嘴,“神经外科传出来说那司机的颈椎都已经完全断裂了,居然还活着……算了,也许是神外那帮家伙胡编乱造的吧,颈椎都断了还能自己走出医院?这怎么可能?”淳戈自言自语着,摇了摇头溜达回心胸外科。 虽然已经有了莫名的预感,但医生在远远地看到丁字路口站了一个穿着病号服的人影时,奔跑的步伐仍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这个年轻的男子脖子上戴着颈托,头发因为手术而被剃光了,上面还绑着绷带。脸不像昨晚被血糊住了一大半,露出了颇带戾气的一张面容。他整个人像是一根柱子一样矗在那里,背脊挺直,双眼茫然地直视着前方,毫无焦距。 医生多看了好几眼,才从这人手上脸上的擦伤确定对方的身份,掏出手机来就要打电话。这人还没脱离危险期,就在这路边不吃不喝地站了一整天,迟早出问题。只是,这人就这副模样站在路边这么多小时,居然都没人察觉出来不对劲? 正当医生要拨电话的时候,对方忽然调转了视线。 “我是谁?”年轻司机的声音嘶哑无比,应该是许久未喝水的缘故。可是骤然听到,却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森然感。 医生差点把手里已经碎了屏的手机再摔一次,好不容易握稳了,才抬头说道:“可能是因为头部撞击引起的暂时性失忆,你应该回医院做检查。” “我……是谁?”年轻司机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语气肃穆了许多。 医生愣了一下神,见对方一脸认真的表情,只好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昨天也没看你的病例,没注意你叫什么……” “我忘了我是谁……”年轻司机见在医生这里获得不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便移开了视线,把目光投往对面的街道之上。 “只是暂时性失忆,等回医院做几个检查,开药休养一段时间就会想起来了。”医生见过许多不配合治疗的患者,放软了声音安抚着,同时观察着对方的气色。脸色发青、嘴唇发黑、四肢水肿……医生越看越觉得不妥,低头就要拨号,可年轻司机嘶哑着声音又吐出一句话,立刻让医生又怔住了。 “我的身体在哪里……” 寒意就像是一条毒蛇,瞬间从脚底蹿到了后脖颈,医生无端端地打了个寒战,握着手机的手都有点发抖:“你……你在说什么?” “我的身体……在哪里……”年轻司机的视线又转了回来,他的头诡异地没有转动,只有一双黑幽幽的眼瞳在来回移动。 医生刚想回答“你的身体不就在面前吗”,那年轻的司机就微微抬起了手。 他的掌心之中,握着一块染了血的青色石块。 医生最开始还没看出来这是什么,还在研究,这是什么搞笑的网络段子吗?年轻司机就又重复了一遍,这回基本上就是一字一顿地说道:“我的,身体,在哪里?” 医生这时看清楚了这巴掌大的石块上,还沾着一点纸片,那上面有昨晚瞥到的哈士奇照片,那是原本贴在青石碣上面的寻狗启事。 还低着头的医生通体一寒,再也不敢抬头去看这位年轻的司机,连忙拨通了电话,通知急救室把这位逃走的病人拉回去。在等救护车来的这段时间里,医生度日如年,每一秒都像是在煎熬,只好自顾自地说些话来减轻压力。 “那个,其实不记得事情也没什么的,哈哈。” “我也经常想不起来一些事,哈哈,连我的房子什么时候买的都不知道……” “所以记不起来自己叫什么真的没什么啦……哈哈……” 说到最后,连医生自己都觉得很尴尬,好在那个年轻的司机见他不能回答自己的问题,就再也没有开口,而是继续沉默地凝望着街道。 等听到救护车的鸣笛声时,医生就像是被解放了的囚徒,却并没有选择一起回去。他目送着救护车上的护工把年轻的司机拉上去,然后开车远去,而自己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医院走。 后背一片湿冷,都已经被冷汗浸湿,离开了那个丁字路口,回到热闹喧嚣的商业街,医生才缓过神来。 “什么嘛!你撞坏了我的身体,那么你的身体就归我了……” “哈哈,怎么可能?又不是恐怖!” “喏……值得吃一碗麻辣烫压压惊……” 鲜香的麻辣烫立刻就让医生把这件事扔在了脑后,不过等他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八卦的淳戈又凑了过来。 “那个差点撞死你的司机,昨天半夜死了。现在正在征求家人意见,进行尸检。因为X光片显示那人的颈椎在车祸遭受撞击的瞬间就已经断裂,怎么还活了一天,这简直就是未解之谜……” 医生一下子就懵了,打断了淳戈的话,直接问道:“死亡时间是几点?” 淳戈在电脑上查了一下:“23点45分。” 医生调出手机通话记录,前天晚上遭遇车祸的时候,他给医院急救科打的电话,是23点46分。 也就是说,那名司机在颈椎断裂之后,整整活了24个小时。 耳畔仿佛又出现了昨天那名年轻司机不断追问的嘶哑嗓音…… “咦?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感冒了?最近天气变化快,别着凉了啊!” “……没事。” 四 医生按捺不住好奇心,去看了那名年轻司机的遗体,询问了他的家人是否有看到一块青色的石头,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当晚医生下班回家路过丁字路口的时候,在昏暗的路灯下隐约看到在原本青石碣矗立的地方,有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大爷正静静默立。 医生心生寒意,不敢多看,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翌日,医生宁肯绕远,也不敢再走这条近路。 不过医生自学医以来,就遇到过无数恐怖又解释不清楚的事件,还有亲身经历或者道听途说的非正常死亡案例。这次差点遭遇的车祸虽然惊险,但也没有时间去惊慌,繁重的工作就压得他无力再去深思此事。 医生累得像狗一样,又路过了神经内科两次,可都没有时间进去,也不知道是应该松口气还是继续纠结。而汤远小朋友今天实在太乖巧,居然在晚饭时间主动来医院送外卖,让医生既惊讶又感动。 “在打什么鬼主意吗,臭小子?”医生接过饭盒,打开一看,是热气腾腾的饺子,欣喜地揉了揉汤远的脑袋。 汤远歪了歪头躲开蹂躏,轻哼了一声道:“还不是回报你的夜宵嘛!反正又不远,我吃完顺便就帮你打包了。” “最好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提前溜须拍马屁。”医生拆开方便筷子,虚点了汤远几下。 “好啦!我先回去啦!”汤远心虚地轻咳两声,挥了挥手告别。 “对了,回去别走那个丁字路口,要走大路!”医生连忙叮嘱道,随后又觉得理由不够充分,再次强调道,“那条小路晚上太偏僻!小心被人拐走!” 回答他的是汤远小朋友潇洒的背影和向后挥了挥的手臂,也不知道这小子有没有听到。 医生忧心了一下,不过留给他的休息时间不多了,马上就要再进手术室,他只能压下心中的担忧,快速地吃了几个饺子之后重新投入工作。 汤远走出医院之后,穿过商业街路过哑舍时,习惯性地往里面瞅了一眼,失望地嘟了嘟嘴,随后又加快脚步离开。 小白蛇不满地用力缠着他的手腕,汤远立刻哀求道:“我的小祖宗,不是我不想进去啊!但那店铺里还是那个路人甲看店啊,我师兄根本没回来嘛!你是不是感应错了?” 小白蛇咝咝地吐了吐蛇信。 “我虽然没见过我师兄,但师父说了啊,穿着赤龙服的就是嘛!”汤远絮絮叨叨地安慰着不爽的小白蛇,快走几步就拐进那个丁字路口。 显然他并没有把医生的话听进去,反而走到青石碣原来矗立的地方,开始低头在草丛里寻找着什么。 至于在那里默立的那个老大爷,汤远也只以为他在等人,并没有在意。在丁字路口的后面,是一片城市公园,汤远在树林中低头找了一会儿,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给医生发了条微信,汇报他已经到家了。 医生并没有回,看来应该是在忙。不过只要发消息了,证明他乖乖听话就可以了。 汤远把手机放回兜里,继续找寻着,一直到树林深处,才发现草丛中静静地躺着一块拳头大的青色石块。 “呼,找到了一块!居然飞到这么远。那么就剩下最后一块啦!”汤远轻呼着,擦了擦额上的细汗,“话说,今天就到这里怎么样?如果一会儿大叔打电话过来,我就瞒不住啦!” 小白蛇懒洋洋地在他手腕上翻了个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那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汤远收好这块石头,直起身的时候呲牙咧嘴地捶了捶腰,顺便从兜里拽出一袋肉干塞进嘴里嚼嚼嚼。 一只脏兮兮的哈士奇啪嗒啪嗒地不知道从哪里跑了过来,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汤远手中的肉干。不过,在它刚要扑过来抢肉干时,就被汤远身上陡然蹿出来的小白蛇吓了一跳,立刻退后了两步,却又舍不得走,口水滴答地踱着步。 汤远盯着这个傻了吧唧的二哈,越看越觉得眼熟。不会是之前青石碣上贴过的那张寻狗启事上丢的那只狗狗吧?不过这么脏,他也分辨不出来,看来要叫它的主人来辨认。 汤远的记忆力堪比照相机,很快就想起那串电话号码,拨通之后对方一迭声地感谢,说马上就到。汤远用半袋肉干钓着这只二哈不离开,而它的主人在十分钟之内就飞奔而来,见了之后也不嫌弃这二哈脏污,立刻就搂着脖子开始哭。 汤远也不想要对方的重金酬谢,把那半袋肉干放在草丛上之后,就悄悄离开了。 “要不是这块青石碣,这只狗狗恐怕永远都见不到自己的主人了。”汤远摸了摸兜里的青色石块,脸上浮现出复杂的神情,“小白,你说这块青石碣,其实就算不在了,也会有人记着它的吧……” 小白蛇咝咝地吐了吐蛇信。 五 哑舍里的长信宫灯还在幽幽地燃着灯火,坐在柜台后看书的老板扫了一眼窗外的天色。 陆子冈已经跟他汇报了这些天搜集来的情报,最近枉死的人有点多。 虽说这座城市之中,每日因意外、生病、自杀、寿终正寝而死的人有一定的数量,但古怪的是,最近每到晚间11点45分的时候,就会有人死去。已经连续十多天了,逝去了十多条人命了,而且几乎每个人都是在青石碣所矗立的地方死去的。 最初,并没有人发觉,但一连五六天,每日清晨清洁工人都会在那个丁字路口发现一具尸体,死因是各式各样的怪异,就像是从命案现场、病床、出事地点被人抛尸在这里的。可是调出监控记录,却骇然地发现这些死者都是自己走到这里的,更有甚者是硬生生地爬到此处的。 此事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之后连续多日派人蹲守那个丁字路口,一旦发现奇怪的人靠近就会上前询问,说不出自己来历的都会抓走,结果据说每日在拘留所都会死一个人,死因一样不明。 一个今年刚当上巡警的菜鸟警察承受不住压力,被记者挖出了这个新闻。虽然报纸不能登,但网上已经炒得沸沸扬扬,还好那个记者还有些职业操守,为了不妨碍警察办案,没有公布究竟是哪个路口,否则那个地方早就被看热闹的人围得水泄不通了。但也就是因为没有具体地址和照片,大部分人还是把这个新闻当成段子手胡编乱造的恐怖段子看了,没怎么当真。 警察局被死者家属闹得焦头烂额,暂时不想再惹麻烦上身,那个丁字路口只是设了简单的路障,以施工的名义禁止通行了而已。 老板的视线落到了店铺的屋角处,那里莲花漏的水位露出了子时的刻度,此时已是半夜的11点。 陆子冈已经被他打发去休息了,老板合上手中的书,起身披了一件衣服,推开哑舍的大门。 商业街还是如同往日般喧嚣热闹,老板在人群中缓步前行,待他转过街口,穿过路障,就像是来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寂静世界。 这个丁字路口一如往常一样阴森恐怖,昏暗的路灯下站着一名穿着格子大衣的年轻女子。 老板在离她还有五步的距离停下,盯着那名女子脸上青白的气色,叹了口气道:“你该休息了。” 年轻女子闻言一动不动,只有眼球朝老板的方向转了转,幽幽道:“我是谁?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你能想起来什么?”老板循循善诱。 “我能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人把我立在此处,我的职责就是站在这里,守护着这片土地。”年轻女子的目光空蒙,像是陷入了久远的记忆。 “我站在这里,千百年如一日。” “碑碣的存在意义,就是在上面刻下字句,让后人记住一个人或者一件事。” “可是风吹日晒、战火洗礼……碣面上的字早就已经模糊不清,我也忘记了我是谁,忘记了我是为了什么站在这里。” 年轻女子说话的时候,有一只野狗晃晃悠悠地溜达过来,也许年轻女子的气息与平日青石碣的一般无二,那野狗便习惯性地走近,凑过去闻了闻她的鞋,然后转了个身抬起后腿,大大咧咧地开始撒尿圈地盘。 而那年轻女子也纹丝不动,任凭那野狗尿湿了她的裤脚,甚至连神色都未变分毫。 野狗圈完地盘,继续晃晃悠悠地离开了。年轻女子目送着它的背影远去,淡淡说道:“我都习惯了,被狗撒尿、被鸟屎淋头、被贴小广告、被写电话号码……这些我都可以忍受。” “但是,为什么撞碎我的身体……” 年轻女子的声音倏然间就变得阴冷,让人闻之不寒而栗。 “所以,你就选择其他的身体替代?”老板皱了皱眉。 “我所附身的,都是已死或者濒死的人类。”年轻女子……不,应该说青石碣为自己辩解道。所以它才会每天晚上到11点45分时,都需要再换一具身体。 老板仰着头,看着天空中皎洁的明月,双手插在风衣的兜里,继续问道:“既然有能力获取人类的身体,那你为何还要一直站在这里?”其实这世间,有许多人都不明不白地死去,若不是这个青石碣痴傻到如此地步,每天都站在这里,肯定不会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青石碣伸出手,掌心握着一块青色石块:“我在找我的身体……虽然那个身体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但毕竟刻印着我的身份。” “我想知道我是谁。”年轻女子的声音清晰地回响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比起最初附身的那个年轻司机,青石碣现在所选的身体要健康鲜活得多。 老板凝视着那块沾了血渍的青色石块,随后抬起头上上下下地打量着青石碣这具新身体,摇头叹道:“我并不知道之前的那些身体你是如何得来的,但这个姑娘,明显还未死去。” 青石碣神色一僵,随即狡辩道:“她本来也是要自杀的,她既然不要这个身体,那交给我用不是很好吗?” “强词夺理。”老板的语气变得凝重。 天边的乌云遮盖住了那皎洁的明月,平地里骤然起了一阵夜风,卷起了纷飞的枯叶四散而落,一片肃杀之气。 “啧,其实我也不想这样。”诡秘的黑暗中,年轻女子的脸上忽然勾勒出一抹古怪的微笑,“其实人类是个很矛盾的存在,有些人意志坚强,有些人却意志软弱。碰上一些困难的事情或者意外,就想要自我了断。” “自杀这个念头呢,第一次出现在自己脑海的时候,谁都会嗤之以鼻,觉得是无稽之谈。” “但第一次出现之后,就会越来越容易想到这个念头,尤其在困境不断袭来之时。” “而当这个念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就会自己给自己心理暗示,最后自杀就将会变成摆脱困境的唯一手段。” 老板站在秋风中,听着青石碣一句一句地说着,心中不知为何浮起了扶苏这次离开前的一言一行。 “你说他们是懦夫吧,他们却连死亡都不怕,居然还怕其他事情。” “自私地了断了自己的生命,完全没有为其他人着想过。” 青石碣恨铁不成钢地说着,之后把目光落在了沉思中的老板身上,唇边的笑容越发诡异:“其实,我看你的身体就不错,要不要让给我呢?” 说罢,就抬脚往老板的方向走去。它走路的姿势特别奇怪,身体也不会弯曲,让人一看就觉得浑身发麻。 老板并没有动容,看着青石碣一步一步向他靠近,目光冷漠。 “等等!你要做什么?”一个小男孩的声音突兀地响起。 青石碣的脚步立顿,看向奔跑过来的小男孩儿,表情生动了起来:“咦?是你。” 汤远警惕地看着这个浑身上下写着“我很奇怪”的年轻女子,他也经常上网,知道这个丁字路口发生的怪事。他了解的要比普通人更多一些,知道是那个被撞碎的青石碣作祟。前些天都有警察在这里值守,再加上医生晚上看得紧,他没有机会溜出来,今晚他好不容易跑出来,就见到这个年轻女子走向另外一个人,再加上她刚才说的话,看上去就像是不怀好意。 “我认得你。”青石碣的声音居然变得温柔了许多,“你偶尔还会带抹布和刷子来清洗我身上的招贴广告,很舒服,真是很感谢呢。” 汤远不好意思地刮了刮脸颊,害羞了一下,才想起来他来的本意,连忙说道:“哎,你的身体我又帮你收好啦!都重新拼好了,就是缺最后一块,我打算再找找,别再用别人的身体了好不好?” 青石碣闻言愣住了,它完全没想到自己还能找到原来的身体。它低下头,摊开的掌心中静静地躺着一块青色石块。 汤远顺着它的视线一看,立刻欢呼了一声道:“哦!就是这块!太好了!知道强迫症患者对着缺了一块的拼图有多痛苦吗?!”一边说一边不客气地伸手把那个青色石块拿在了手里。 青石碣一时都忘记阻拦他了,眼睁睁地看着汤远小朋友就那么轻易地拿走了它那一部分身体。 在石块刚离手的时候,一股强大的吸力骤然从前方袭来,青石碣暗叫一声不好,却毫无反抗之力地陷入了黑暗。 汤远吓了一跳,他刚拿走那块青色石块,面前这位年轻女子的表情就忽然狰狞了起来,在昏暗的夜晚看起来宛如厉鬼。但好在下一秒就恢复了安宁,再睁开双眼的时候,眼瞳就变得清澈起来。 “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年轻女子莫名其妙地看着面前的俊秀男子和一个可爱正太,显然她并不认识他们。她掏出手机来看看时间,惊呼一声,便忙不迭地离开了。 “咦?就让她这么走了?”汤远虽然没有听到全部对话,但也听了个大概。那名年轻女子本来是想要自杀的,就这样放任不管了?他回头看向自家师兄,看到他掌中有一个像是小竹笼的玩意在滴溜溜地转个不停,显然青石碣的精魄被对方用某种手段强行抽取了出来,随后被关在了笼子里。这个竹笼做工精细,竹条上隐隐有深褐色的斑点,应该是斑竹制成。 老板低头看着手中的斑竹笼,淡然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干涉太多有违天道。” “唉,其实青石碣也挺可怜的。”汤远有感而发,他也不是头一次见到混得这么惨的古董啦,所以只要看见了就忍不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它存在的本意就是想要别人记住它,可是时光荏苒,字迹模糊,到头来连它自己都不记得自己了。” 老板瞥了他一眼,平静地说道:“其实有些记忆深刻的人和事,并不需要刻立碑碣才能被人记住。” 他并不认得汤远,也并不想认识他。这世上有特殊能力的人,在漫长的岁月之中他也见过数个。他刚想说句话就道别,却忽然眼神一凝。有一条非常眼熟的小白蛇慢悠悠地从这位小正太的衣领处爬了出来,朝他怯怯地吐了吐舌头。 汤远笑得十分可爱,甚至把很少出现的酒窝都展现出来示人了,然后用软萌的正太音清脆地开口道:“师兄晚上好!初次见面,我叫汤远。不是吃的那个汤圆!是远近的远!” 老板正惊讶于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师弟的事实,就看到面前的小正太瞬间从可爱的笑容变为惊悚的表情。他还来不及思考这代表着什么,身后就有一个更熟悉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响起。 “汤远你这个臭小子!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野什么!幸好我在你身上放了定位手环!快跟我回家去!” 老板心神剧震,手中的斑竹笼一松,青色的光点从缝隙中蹿了出来,立刻消失在黑夜中。 第78章烛龙目 一 朔月之夜,晴朗无月,夜空繁星点点。 扶苏站在一栋摩天大楼的天台上往下俯视,几乎可以看得到全城,万家灯火璀璨夺目。此等美景,即使扶苏心志坚定,也难免有些心荡神驰。 大地就在自己脚下,好像只要张开双臂,就能坐拥整个天下。 当然,这也只是想象。 他失去拥有这个天下的资格,已经很久很久了。 凛冽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吹得扶苏额发纷飞,露出了眼眶周围被烧伤的丑陋伤疤。 一声清脆的鸟鸣从他头顶传来,一只赤色的小鸟从夜空中借着夜风的力道盘旋而下,最终落在了扶苏的肩上。 扶苏收回迷茫的目光,定定地看着脚下的城市夜景,尝试着在密密麻麻的灯火之中,找出属于哑舍的那一盏。 其实,就算他不在了,毕之也会好好地活下去吧。 就像是过去的两千多年一样。 可是,还是好不甘心啊…… 随着时间的流逝,星辰在夜空中缓缓移动,城市的灯光也在慢慢地一盏盏暗下去,街上的车灯也渐渐稀少起来。 扶苏站在风中,像是一尊雕像一般,许久都没有动过一下。而他肩膀上的鸣鸿却闲不住,不是歪着头梳理自己的翎羽,就是习惯性地为扶苏整理着飞散的头发。不过扶苏的头发不及胡亥的长,鸣鸿尝试了数次,均告失败。不过它倒是从中找到了新的乐趣,跳来跳去地追逐着风中飘散的发丝,玩得不亦乐乎。 忽然,鸣鸿停下了动作,扭头向黑暗中的某处看去,眼神锐利。 扶苏若有所感,顺着它的目光转身看去,正好看到从黑暗之中走出一名身穿风衣的男子。 这名男子穿着一双皮质长靴,走路却悄然无声,风衣的衣摆在风中翻飞,就像是御风而来。他那双妖冶的眼眸,正毫不客气地凝视着扶苏,浑身上下却再无当年的克制与收敛,整个人气势外放,就像一柄被开了刃的利剑,煞气十足。 “令事大人,好久不见。”扶苏勾唇一笑,气势上却完全不输赵高,毕竟他是始皇帝一手培养的继承人。 赵高微微一怔,开口时却是毫无情绪起伏的声调:“这个称呼,倒是很久都没有听到了呢。” 扶苏背在身后的手无法抑制地攥紧。这人,是在炫耀他在自己死后当上了大秦帝国的丞相吗?深吸了一口气,扶苏忍住了心中的怒火,因为纠结此事并不能对他有任何帮助。他理了理思绪,缓缓问道:“约我见面,所为何事?”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场面,扶苏面对的,其实就是杀死他的元凶。可他依旧神色冷静,如同面对一个陌生人。 君子报仇,千年不晚。 赵高在扶苏面前停下,把手中的锦盒递了过去,示意他打开。 扶苏没有迟疑地把锦盒接在手中。 这种看似没有戒心的举措,让他肩膀上的鸣鸿扇动了两下翅膀示警,但扶苏依旧毫不犹豫地开启了盒盖。 锦盒里,静静地躺着两颗拳头大小的玉球。 左边的一颗是黑玉的,右边的一颗是黄玉的。 “这是……”扶苏疑惑地皱了皱眉,赵高不会随便拿两颗普通的玉球来给他看的,这两颗玉球肯定大有来历。 “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烛龙。此乃烛龙目。”赵高的声音平仄全无,一板一眼地说着,听得人极其不舒服。 “其瞑乃晦,其视乃明……闭眼就是黑夜,睁眼就是白昼的烛龙之目?”扶苏有些吃惊,他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相反,当年他的父皇始皇帝也多少会带着他看一些上古时代传下来的神器。再加之重生后,在哑舍也看过许多奇妙的古董,按理说不应如此失态。 可是这是烛龙之目,传说中的那条烛龙! 按理说,那眼睛不应该这么小吧……而且看起来好像非常普通的样子。 扶苏忍不住开始在心中泛起了嘀咕,脸上的表情也不禁带出了些许疑惑。 “其实这两句,并不是单单只有这种解释。”赵高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伸出手虚指那两颗玉球,“瞑乃模模糊糊瞑然之意,晦乃月尽,是阴历每月的最后一天。而视就是看到,明乃清晰之意。” “也就是说,在朔月之夜,便能看到什么?”扶苏觉得赵高解释得未免也太过于牵强,只是随意地顺着他的话茬问下去。 “左眼可观过去,右眼可看未来。”赵高淡淡说道,“用手碰触,之后闭目即可。大公子若是不信,尽可一试。” 扶苏仰头看了下夜空,并没有看到月亮的身影,这才发觉今晚正是朔月之夜。扶苏又低下头看着锦盒中看似平淡无奇的玉球,并不甚感兴趣地说道:“所有人的未来,不就是步入死亡吗?死亡有什么好看的?” “哦?没想到大公子是如此洒脱之人。难道你就不好奇,自己将来是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去?”赵高的声音明明听起来特别阴森,但却带着一股蛊惑的味道。 扶苏双目清明,没有任何动摇。他把盒盖盖上,递了回去,直视着赵高,意有所指地轻笑道:“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对这种事,并不是特别在意。” 赵高的唇角弯了弯,却并没有接过那递过来的锦盒,而是锲而不舍地劝说道:“其实不光可以看得到最终的未来,任何时间任何人的未来都可以看得到。大公子,你就真的不好奇吗?” 扶苏握着锦盒的手抖了一下,坚定的念头罕见地动摇了一下。 不可能有这种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好事。 而赵高也不可能这么好心,把这么好的东西眼巴巴地送到他面前来。 但他现在一无所有,好像也没有什么害怕失去的了。 扶苏把递过去的锦盒慢慢地收了回来,摘下手套,露出了指尖已经出现尸斑的手指。在鸣鸿着急的啾啾声中,执意打开了锦盒。却不想,一旁的赵高轻飘飘地又说了一句。 “只是,大公子若是想要看那位上卿的未来,我劝大公子还是不要尝试了。” 扶苏的手停滞在半空中,抬头阴沉地问道:“为何?” 赵高又露出了他那种皮笑肉不笑的僵硬表情,指着自己道:“不止那位上卿大人,我,还有你那个不争气的弟弟,也都是用烛龙目看不到未来的。” “因为,我们都是亡者。” “亡者?”扶苏皱着眉重复着。 “没错,其实死亡在最开始,代表的是两个词。死乃逝去,亡乃逃跑。《说文》曰,亡,逃也。亡羊补牢一词之中,亡羊也是指逃跑的羊而不是死去的羊。”赵高的语气里不免带上些许得意和张扬,即使是毫无起伏的音调也可以听得出来,“死者就是逝去的人,而亡者,事实上就是逃离了死神掌控的人。” 扶苏陷入了沉思,为何亡灵书可以召唤他,难不成他也算是亡灵,而不是死灵?那他应该也算是亡者,也不能用这烛龙目看到自己的未来吧?赵高拿来这不能用的烛龙目,是来逗人玩的吗? 像是读懂了扶苏的心思,赵高戏谑地挑了挑眉:“虽然看不到亡者的未来,但与亡者有交集的人类的未来,可窥得一二。” 扶苏因为“人类”这两个字心理略有点不舒服,显然在赵高心中,他自己已经不是一个人类了。 暂且把这个念头抛在脑后,扶苏盯着那颗黄色的玉球半晌,终于把悬空了许久的手按了下去。 鸣鸿又忧心忡忡地鸣叫了起来,但被赵高冷冷一瞥,就噤若寒蝉,一动也不敢动。 黄玉球在扶苏手指接触的那一刹那,便发出了莹莹的黄光。一个竖瞳倏然出现在了黄玉球的中央,就像是一个怪兽睁开了一只眼睛。 扶苏缓缓地闭上了双目。 二 寂静的街道上,有三个人影在静默矗立着,昏黄的路灯在他们头顶闪烁了几下,仿佛又更黯淡了几分。 汤远一脸惊恐。 也不知道是害怕追过来抓包的医生,还是震惊于自家师兄居然失误让青石碣的精魄跑出来了。 不过已经被医生看到,汤远也没勇气现在就落跑,只能反射性地伸手去抓那青色的光点,但却徒劳无功,青色的光点只在他的指间闪现了一下,就瞬间隐匿得无影无踪。 汤远急得直跳脚,虽然他觉得青石碣并不是有邪气的古董,但对方居然已经开始引诱人类放弃生命,这次放虎归山,以后可就不好说了。 “嗯?你在抓什么?这个季节还有萤火虫吗?”医生的声音里还带着显而易见的怒火。 汤远知道这个大叔脾气很好,是很少生气的,看来这次是真把他惹毛了。汤远缩了缩脖子,考虑是不是扑向师兄的怀里求庇护…… 不过他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发现面前的师兄脸色有点不对劲。 好吧,虽然还是和之前一样的面无表情,但明显可以看得出全身都已经僵硬了。咦?话说刚才不小心让青石碣逃走也不像是师父口中英明神武的师兄会出现的失误啊!原来师兄和医生是认识的吗?没听医生大叔提起过啊! 正琢磨着,医生这时已经大步地走了过来,一把拽过汤远藏在自己身后,对着站在那里的老板戒备十足地发问道:“你……你是谁?为什么拐带我家汤远?” 汤远在医生背后无奈地抹了把脸,对着自家师兄做了个“敬请谅解”的手势,随后拉着医生的袖子卖萌道:“大叔,不要冤枉人家,我是饿了,想要出来买吃的嘛!” “骗鬼呢?”医生拧紧了眉头,绷起脸来低头对上汤远小鹿斑比一样的双瞳,没坚持几秒钟就破功了,掐着他的小脸蛋呵斥道,“饿了不会叫外卖吗?这个借口你都用了十几次了,有点诚意好吗!就不会换一个?” “对不起……”汤远懦懦地道着歉,心想着该怎么解释比较好呢?不过医生大叔也太奸诈了吧!居然在他身上放定位手环! 医生一看汤远的表情就知道这小家伙在编造借口,他决定回去之后再好好收拾这小子,一边想着一边把目光落在了站在对面的年轻男子身上。 其实医生隐约也曾经听说过这个路口最近几天发生的怪事,而且他不仅听说过,还曾经亲眼目睹了车祸事发。所以当他在手机上看地图定位,发现汤远小朋友居然一个人跑到这里时,才那么愤怒。每天都会有个古怪的人代替青石碣站在这里,随后死去,医生显然已经把对面的那名年轻男子当成了怀疑的对象。 他仔细地打量着对方,喏,看起来应该在二十岁左右,外面的大衣还很正常,里面却穿着绣着赤色龙纹的古怪衬衫,而且脸藏在了路灯照不到的阴影之中,只能看得到下颌的线条…… 医生越看越觉得心跳加速,因为面前的人明明没有见过,却有种令人窒息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呃……你是……”医生下意识地向前走了一步。 那名年轻男子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把手中的小竹笼收回风衣的口袋,便转身离去。 医生尴尬地停住脚步,因为汤远正死死地拽着他的袖子。 “呐,大叔,我们去吃夜宵吧!上次的香辣蟹你还没吃到呢,我们再去买一盆!”汤远准备用美食糊弄过去,反正他已经跟师兄认亲了,师兄早晚会来找他的! 医生这样一愣神,那名年轻男子就已经穿过路障,消失在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中了。 “臭小子,做错事还敢点餐!” “大叔你最好了,大叔!” “……走吧。” “哦耶!” 三 扶苏睁开双眼,眸中闪烁着复杂的情绪。 手指已经离开了烛龙目,光芒隐灭,烛龙目也重新变成了毫不起眼的黄色玉球。 赵高依旧站在他身侧,脸上的表情还是如同之前一般的似笑非笑,仿佛扶苏闭上眼睛再睁开只是一瞬间的事。 肩膀上的鸣鸿还是不安地鸣叫着,直到扶苏伸手摩挲它的背脊,才把它安抚下来。 “夜还很漫长,你还可以继续看下去。”赵高从容地说道。 扶苏并没有问自己需要付出什么,因为他知道,自从他再次打开这个锦盒之后,事态就不会再受他控制。无论赵高所图谋的是什么,他都无法抵抗。 谁让这个饵,竟如此诱人。 “你到底,想要什么?”扶苏盯着赵高,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一丝一毫的神色变化。 不等赵高回答,他便自问自答地说道:“想要长生吗?不,你已经得到了。”两千多年过去,他依然活着,就足以证明了这一点。 赵高笑而不语。 扶苏转头看向脚下依然璀璨的万家灯火,沉声道:“想要这天下?不,你也曾经得到过了。” 赵高的双眸微缩,却也并没有反驳。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得到过这天下。 扶苏并没有往下说,他甚至觉得,赵高连自己都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赵高像是猜出了扶苏心中所想,诡异地笑了一下,随后竟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便遁入了黑暗之中,无声地离开了。 扶苏盯着赵高离去的方向沉默了半晌,最终还是无法忍耐可以看到未来的诱惑,低头把目光落在了烛龙目之上。 那个孩子竟然是毕之的师弟?看起来毕之并不是很想与那个医生相认,他应该另外换人窥探未来才是…… 扶苏再次把手放了上去。 四 好说歹说把医生劝回去值班了,汤远乖乖回到家,如困兽般在屋子里踱着步。 虽然他可以把手环丢在家里,假装自己没有出门,但这么快就破坏对医生大叔的承诺,总感觉特别过意不去啊。 正在汤远绞尽脑汁给自己想借口的时候,门铃忽然响了。 “咦?大叔你是忘带钥匙了吗?”汤远嘟囔着去开了门,却被门外站着的人吓了一跳,旋即开心道,“师兄!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我还想着怎么去找你呢!你不会也在我身上放了个定位手环吧?” 看着自己这个不着调的小师弟跳着脚地在身上翻找,老板只觉得眼皮抽搐。他还用定位吗?医生的家他又不是没来过。 “青石碣的碎石是不是在你这里?” “哦!是的是的!请进!”汤远连忙把老板请进屋,换了鞋,便领着他往自己住的屋子里走去。 老板在看到狭窄的屋子里立着一尊拼好的青石碣时,眼皮抽搐得越发厉害了。医生的神经究竟有多粗?家里多了一块这么大的东西,难道都没发觉吗? “呵呵,大叔一般不进我屋子的,他最近在医院也忙了些,所以就没注意到。”汤远像是知道老板在担心什么,贴心地解释着,“所以师兄放心吧,他是个普通人,什么都不知道。” 无知者真是幸福的。老板沉默了片刻,无言以对。 “师兄,这青石碣怎么办?喏,对了,我兜里还有最后一块。”汤远掏出从那名被青石碣附身的年轻女子手中抢过来的石块,对准了缺失的那个地方,打算拼凑上去。 “这个不急,我想先问下,师父是什么时候给我收了一个师弟的呢?”老板上下打量着面前的汤远,心中早已经信了汤远的身份。虽然才刚认识,但这个少年确实是师父喜欢的类型。 譬如当年的他。 不过老板的关注点,却在为何师父会把小师弟放在医生身边,难不成有什么深意? 汤远往青石碣上粘石块的动作停滞了下来。他背对着老板,表情纠结。他其实也后悔找师兄相认了,师父都搞不定的事情,师兄能搞定吗?别又陷进去一个。而且离事情发生都过去几个月了,现在去救师父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吧…… “呃……这个……”汤远抠弄着手中的石块,在心中斟酌着措辞。 老板也没有催促,耐心地等着他解释。 “师兄,我们还是先把青石碣拼好吧!” “我并不是怀疑你的身份,毕竟师父喜欢聪明伶俐的孩子。” “青石碣的精魄都溜走啦!如果不抓紧找到它的话,又会有无辜的人被它占据身体啦!” “我已有许久没有见过师父了,听闻他老人家还健在,很是欣慰。” “不过它吃了亏,肯定不会再回那个丁字路口啦!” “师父是不是又不负责任地把徒弟丢下了?真是太不应该了,怎么也应该亲自把你带到我面前。” “师兄,你说我们去哪里找青石碣的精魄呢?” “还是说,师父他没办法亲自过来呢?” “……” 一段鸡同鸭讲过后,屋内陷入了尴尬的沉默。老板已经察觉到了这个小师弟在顾左右而言他,肯定另有内情。而他的推测,说不定就已经接近了真相。难道当初的那个人,真的还活着……那么师父还真是危险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汤远衡量了一下轻重,便选择性地说了些许。 老板静静地听着,不过就在他打算详细追问的时候,大门处忽然传来了钥匙扭转的声音。 汤远一蹦三尺高,在屋中急得团团转。有钥匙的,除了医生还有谁?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医生大叔不是值班去了吗?! 老板只来得及掏出斑竹笼收了那座拼起来的青石碣,医生就已经打开了屋门。 “小汤圆,我和别人调了值班,你应该是乖乖在家的吧……你怎么会在这里?”医生的声音骤变,眼神变得十分警惕。 老板看着对方戒备的目光,虽然心知这是正常人的反应,但心脏依旧紧缩了两下。 奇怪。 他明明都已经没有心跳了,为何还会感到痛楚呢? 五 扶苏再次睁开双眼,并没有感慨太久。因为在他身周,鸣鸿正在追着一个泛着青色的光点。 很眼熟的青色光点。 鸣鸿发现了扶苏醒转,立刻就不再管那个飞舞的光点,兴冲冲地飞了回来,落在扶苏的肩膀上,亲热地用头顶蹭了蹭他的脖颈。 扶苏摸了摸它的背脊,忽然有点想念那个不省心的弟弟了。 也不知赵高究竟把那小子关在哪里了,他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刚才是怕赵高觉得可以用把柄来要挟他,所以没有主动提起。结果那家伙居然在走之前都没说过半句有关于胡亥的话。 这是在吊他的胃口呢?还是在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呢? 可惜,胡亥也算是亡者,这烛龙目无法看到他的未来。 扶苏正在沉思,那青色光点见鸣鸿不再追它,反而凑过来,忽忽悠悠地开口问道:“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厌倦了吗?” “……”扶苏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无他人。这个从毕之手中逃脱的青石碣精魄,难道看到他站在天台上,就以为他要跳楼自尽吗? 扶苏向前走了一步,已经站在了天台的边缘,仿佛夜风再大一些,就能把他从这里吹下去。鸣鸿受惊,从扶苏的肩膀上展翅飞起,啾啾直叫。 “等……等等!”青色光点立刻出声,阻止扶苏再往前一步,飞到他的耳边,温柔地劝诱道,“如果你不想要自己的这具身体,那么把它让给我如何?你有何未完成的愿望,我承诺帮你完成!” 扶苏缓缓伸出手,并不见动作有多灵活,却准确地把那点青色光点按在了两指之间,让其无从逃脱。 “放心,我还不想就这样死去。我想要完成的事情,没人可以取代得了呢……”扶苏的唇角勾勒出一抹笑意,看着一旁跃跃欲试的鸣鸿,笑着递了过去,“乖,拿去玩。” 六 深秋的寒夜之中,寂静的院子里,只有风吹动枯叶的飒飒声,萧索得像是这个世界只剩下了自己。 虽然早已感受不到寒冷,胡亥还是紧了紧身上的狐裘披风,因为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连内部都已经冻僵了。 看,连手脚都不听使唤,明明想要进屋去休息,可是他还是坐在廊下,一动未动。 胡亥不知道他被关在这个院落里有多久了,日升月落,时间对于他来说再平常不过,季节的变化所带来的冷暖他也感受不到。 对于赵高的安排,从他还是秦朝最受宠的小公子时起,就已经习惯了服从。甚至早就已经丧失了反抗的勇气,导致现在都不敢离开这里半步。 在漫长的岁月里,胡亥早就已经学会了如何排遣寂寞,不知不觉地又放空了自己的思绪,发起呆来。直到一只妖冶的赤色蝴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胡亥立刻回过神,震惊地看着夜空中翩翩飞舞的赤色蝴蝶。 他所震惊的,并不是能在深秋看到蝴蝶,而是赵高把他囚禁在这个院落里,设了特制的结界,不仅他不能随意外出,连外面的生物也无法靠近。 他从未在庭院中看到过如此美丽的蝴蝶,更何况在廊下风灯的映照下,这只赤色的蝴蝶周身仿佛都泛着瑰丽的荧光,像是在夜空中燃着的火焰,梦幻得几乎像是他的幻觉。 胡亥呆呆地凝望着这只火蝴蝶,这种赤红的火色,让他想起了许久不见的鸣鸿。他下意识地伸出手,尝试着想让火蝴蝶落在他手上,但火蝴蝶却翩然转身,朝回廊的方向飞去。 不甘心放弃的胡亥笨拙地爬起身,已经冻得僵硬的腿难以弯曲,踉跄了两步才慢慢地缓了过来。他发现火蝴蝶飞的方向是屋内,想起孙朔还在,顿时觉得有些古怪起来。 孙朔呢?胡亥这时才发觉到不对劲。他今晚在外面待的时间有些太长了,而孙朔居然也没有来找他劝他回去休息。 心中有股既放松又恐惧的心情。天知道这有多可笑,孙朔明明是他的侍从,结果他反而会怕对方。虽然孙朔从未对他不敬,可是那令人胆寒的目光和笑容,每每接触到都会让他觉得不寒而栗。 火蝴蝶红色的小身影在回廊的尽头倏然地转了个弯,立时就不见了。 胡亥来不及细想,跌跌撞撞地追了上去。囚禁他的这座庭院其实还有点规模,而且他为了避开孙朔,挑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发呆。胡亥沿着回廊走了好一段路,断断续续地看着火蝴蝶的身影,最终看到它闪进了还燃着灯火的主屋。 主屋的大门开了一条细缝,隐约可以看得到屋内的屏风前端坐着一个人,因为低着头,看不清楚面目。胡亥忐忑不安地瞥了一眼,却惊愕地发现,从身形上判断,那人并不是孙朔。 胡亥从门缝之中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偌大的厅堂之中,除了这名闯入者之外,孙朔正站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像一个真正的人形木偶一般,一动不动。 “既然回来了,就进来吧。”那名男子并没有抬起头,但依旧察觉到了胡亥的存在。 胡亥听到对方声音的那一刻,就僵在了原地。 竟是赵高。 大脑空白了一瞬间,等胡亥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先于他的理智,遵从了赵高的命令,自动自发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因为恐惧,双手在不自觉地颤抖着,胡亥无数次想象着,再次见到赵高时应该如何面对他。胡亥不禁摸了摸藏在腰间的匕首,觉得就算把这利刃捅进赵高的胸膛,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地杀死对方。 毕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已经不能算是正常人类了。 “丞相,将我囚禁于此,究竟是何意?”胡亥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语气强硬,可惜效果并不好。 坐在屏风前的赵高抬起了头,胡亥在看到他的容貌时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在昏暗的灯光下,赵高那双妖冶的双眸,就像是从深渊中爬出来的恶魔,骤然看到,让人心悸不已。 “方才,我去见了你的皇兄。”赵高并未回答胡亥的问题,反而像是漫不经心似的,提起了另一个话题,“呐,话说,你皇兄一句话都没有问到你哦,他应该猜得出你在我手中吧?不愧是秦朝的大公子,真是沉得住气。” “你要对我皇兄做什么?!”胡亥立刻向前迈了两步,色厉内荏地追问道。 火蝴蝶在厅堂内飞了一圈,最终落在了赵高的指尖,亲密地用触角摩挲着。赵高冰冷的眸光中闪过一丝光芒,口中却依旧平淡无波地说道:“我又能对大公子做什么?只是送他一对烛龙目罢了。那么好的东西,你不会不记得了吧?” 胡亥闻言,心神剧震。 烛龙目,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 能看到过去和未来的一对玉球! 那并不是什么宝物!而是能让人绝望的邪物! 是一切悲剧的罪魁祸首! 胡亥痛苦地捂住了头,无力地蜷缩在地。他痛恨这样无能为力的自己,却又无可奈何。 当年的他,自从得到那一对烛龙目之后,喜不自胜,觉得整个帝国都在自己手中。 他在黑色的烛龙目之中,可以看到他想看到的别人的过去,把他们的弱点一一掌控。 他在黄色的烛龙目之中,看到未来他将会登基为皇,成为天下之主。 而后来,他也如愿坐上那尊龙椅,就如他曾经通过烛龙目看到过的画面一样。 可是,烛龙目并不能展现所有的未来,他并没有看到他的皇兄会因此而死,也没有看到大秦帝国几年之内就毁在他的手中。 最初的他,也并不想继承皇位,曾去抗争过,不让烛龙目所展现的未来实现。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未来总是会如同烛龙目所预测的一样出现在他面前,无一例外。 渐渐地,他就放弃了努力,反正无论他做与不做,未来都是那样。 他的人生并不是在自己的意识下度过的。他就像是提线木偶一般,身上绑满了细线,被所谓的“命运”掌控,就像是在蜘蛛网上被缚的猎物,无法挣扎,也无法逃脱。 “那种……那种诱惑人心的邪物……怎么可以给皇兄……”胡亥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抬起头盯着赵高,一双赤瞳几乎要滴出血来。 赵高把手指尖上的火蝴蝶拈起,直接投入了手边的油灯之中。 嗞啦一声,油灯上的火焰蹿起了一尺多高,迅速就把那只火蝴蝶吞噬殆尽。 胡亥呼吸顿止,他怎么忘记了,面前的这个男人,向来都是视世间万物为刍狗,随意杀死,随意丢弃。 赵高并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何惊世骇俗,语气毫无起伏地淡淡问道:“既然你说那是诱惑人心的邪物,那你有没有被它所诱惑?” 胡亥低垂眼帘,银白色的睫毛抖动了几下,无声地默认。 “当年我就很好奇,大公子那样风光霁月的人,是否也会被烛龙目所诱惑。”在跳动的火焰旁,赵高脸上的笑容也被映照得晦暗不明,显得十分诡异,“现在终于有机会了呢。” 胡亥瘫软在地,再次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七 鸣鸿的嘴喙之中含着一个青色光点,时不时吐出来,又在对方想要逃走时一口吞掉,玩得不亦乐乎。青色光点被它玩弄得光芒暗淡,看起来就快要真正消散在空气中了。 一旁的扶苏正闭着眼睛坐在高楼天台的边缘处,一动不动。鸣鸿早就习惯了扶苏的这副样子,反正这个晚上扶苏就是一直睁眼闭眼,表情也都随之变幻莫测。 只是,这一次,扶苏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却是难以言喻的复杂。 鸣鸿顿时没有了玩弄青色光点的心情,叼着青石碣的精魄,跳到了扶苏的肩膀上求蹭。 扶苏这次却没有伸出手安慰它,反而陷入了沉思。 这次通过烛龙目看到的画面,实在是让扶苏震惊不已。 烛龙目所预测的未来,时间越是近,就越是清晰完整。但若是想要看更远一点的未来,那么画面就开始模糊,也变得断断续续的了。 他最后一次看到的画面,应该是同现在一样的黑夜,或者是没有什么灯光的房间里。只有短暂的片段,但也足以让扶苏看清楚发生了什么。 他竟然看到,毕之拿着一柄利刃,面无表情地刺入了医生的胸膛。 …… 这应该,就是赵高把烛龙目交给他看的原因吧。 …… 扶苏长叹一声,抬头仰望夜空。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 两千多年过去,头顶上的星辰依旧闪烁如初。即使微有变化,也不甚明显。扶苏很快就通过星宿位置,确认了现在的时间。 还不算太晚。他虽然通过烛龙目看了许多次未来的画面,但其实在现实中,只不过过了很短的时间。 扶苏再次拿起了烛龙目,可是这次,却并不是黄色的那个。 “未来是真的不可改变吗?我并不是很相信呢……”扶苏的喃喃自语,最终消散在凛冽的夜风之中。 八 医生很烦躁,汤远这小子居然毫无戒心地放一个陌生人进家门!不管汤远如何舌灿莲花,医生都打定主意不会再信他了!明天!明天就送这小子去学校!让老师好好管教管教他去! 医生教育了汤远一个多小时,终于把他唠叨得点头认错了,才放他去休息。他自己正要洗洗也去睡,就听到门铃响起。 一看墙上的钟,都快凌晨两点了。 难道是刚才离开的那家伙又回来了?之前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就一脸行色匆匆地离开,他还没来得及盘问对方的身份呢! 医生想到有这可能,连门上的猫眼都来不及看,就迫不及待地拉开了门。 门外空无一人,门铃还在铃铃地响着。 地上只有一个黑色的玉球,孤零零地放在那里。 医生退后了一步,第一反应就是这不会是一个炸弹吧? 但旋即就笑自己也太一惊一乍了,炸弹早就不长这样了。 真是奇怪,究竟是谁放了这个黑球在他门口? 话说之前来他家的那个人,总觉得有点熟悉,感觉哪里见过的样子…… 医生走出去左右看看,确定楼道里空无一人,这才满脸疑惑地弯腰把这枚玉球捡了起来。 手指在碰到这黑玉球的一瞬间,玉球便发出了刺眼的亮光。一个竖瞳倏然出现在了黑玉球的中央,就像是一个怪兽睁开了一只眼睛。 不会真的是炸弹吧?! 医生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第79章走马灯 一 医生在碰到莫名其妙出现在楼道里的黑玉球之后,陷入了一片黑暗。 等他再次恢复神智时,发现自己的眼前竟然出现了熟悉的画面。 有些老旧的宿舍楼,斑驳的马路,道路两旁几乎遮天蔽日的梧桐树……这不是他的大学校园吗? 路边是一个个摆着旧物的摊位,摆摊的卖家和闲逛的买家都是学生,医生分辨了一会儿,才确认这是他毕业的那一年,快要离校的时候…… …… 医生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他也是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并且也以优异的成绩从医学院毕业了。 实习的医院也已经找好了,一切都朝既定的计划按部就班地前进着,医生也是满怀斗志。 作为学校每年的传统,在实习期开始前的一个周末,快要毕业的学姐学长们都会在校园之中固定的一条马路两旁,摆上带不回去的东西。课本书籍、参考笔记、篮球足球、生活用品,等等,琳琅满目,吸引了许多学弟学妹们来淘宝,从一大清早开始,整条马路就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 医生也和同宿舍的好友淳戈折腾了一个摊位,象征性地把旧物一件收个三块五块地卖了出去,但由于周围同类的竞争者实在太多,也就是体育用品很快地被扫光了,其他东西都还无人问津。 他们倒是也不急,他们的实习单位都已经大致定好了,比起其他人要悠闲许多,因此被室友们派出来当摊主。反正卖旧物的钱也不会太多,都算在一起,作为他们宿舍散伙饭的资金来源。 淳戈像有强迫症一样,把塑料布上面的旧物一个个摆放得整整齐齐,这才满意地拍了拍手坐了下来。他盯着一旁正在修理闹钟的医生,皱了皱眉问道:“听说你定了实习单位了?是市医院?” “差不多定了,下礼拜一去参加最后的面试,应该差不多。”医生这些天忙得脚不沾地,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和淳戈也是才有空聊这些事情。 淳戈闻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一个地方?按照你的成绩,努努力,应该进得去省医院的。” 医生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他的这个好友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太天真了。老牌的三级甲等医院是那么容易就能进去实习的吗?他的成绩又不是医学院数一数二的顶尖,医院系统内也没有熟悉的人可以咨询拜托,就像是无头苍蝇一般乱转,能找到一家三级乙等市医院收留他就已经很不错啦!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还有些忐忑,据说省医院里的竞争特别激烈,也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先从低一点的地方积累经验也不错,等能力够用了再往高爬。 不过他也知道淳戈是为他好,便把心里想的都慢慢地说了出来。淳戈却是依旧无法接受,在他看来,连努力都没有过就已经退缩,根本就是懦弱的表现。 医生无力反驳,也不知道怎么反驳。淳戈出身医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所见所闻所出入的都是顶尖的医院,当然思维也就跟普通学生完全不一样。而他自己则父母双亡,单独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挣扎打拼,没有任何靠山,自然想的是要求稳为主。 观念认知不同,谁也说服不了谁,完全无法沟通。医生知道淳戈其实是想和他在一个医院工作,但现实又不是童话,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实现?医生耐着性子听着淳戈唠叨了好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放下手里的闹钟,找个去其他摊位逛逛的借口,留下淳戈看摊。 虽然周围人声鼎沸,但对于医生来说反而找回了清静。他本是随意出来溜达一下,但逛着逛着就忍不住认真了起来,好些东西都想要买回去。 不过他来这里是为了卖旧物,而不是买更多的旧物回去啊!医生克制了想要买东西的冲动,从路口逛到了路尾,发现尽头有个摊子有点特别。 摊位上放着一个纸盒子,上面写着“义卖”两个字。摊主是个理了板寸的男生,正在跟围观询问的同学讲解情况。医生一听才知道,这些旧物都是一名医学院学生的遗物。 那名因为车祸而去世的学生名叫殷韩,是医学院名列前茅的优等生。据说很早就定了去淳戈去的那家三甲省医院实习,是真正的学霸,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居然这么年轻就逝去了。 殷韩的父母都在偏远山区,来学校办了手续,拿了他的衣物留作念想,之后就回去了,剩下的书籍课本还有杂物便留了下来。同寝室的室友决定把这些遗物义卖,得到的善款会转汇给殷韩的父母。 寸头男生长得一般般,但伶牙俐齿,很快就让围观的同学纷纷解囊。摊位上的所有东西都没有价格,全都凭买者心情随便给。医学院的学生连尸体都解剖过,自然也就不会觉得遗物有什么膈应人的。再加上殷韩的成绩好,学习认真,课本和笔记很快就被疯抢一空,就连文具用品也都卖出去了大半。等医生挤进去一看,摊位上几乎都空了。许多同学即使没有拿东西,也都往纸盒子里塞钱,医生也掏出钱包塞进去一张红票子。 医生也认识殷韩,虽然并不熟悉,只是点头之交,但也愿尽微薄之力。可能因为他塞的面额太大,那个寸头男生见他转头就要走,连忙拉住他,劝他在摊子上选个东西拿走。 “就当留个纪念也行啊,同学一场不容易。” 寸头男生果然能说会道,医生也不禁回过头扫了眼摊位上剩下的东西,最后拿起了一盏古旧的灯。这盏灯像是古旧的煤油灯,不到二十厘米高,青铜材质,表面还有些因为年代已久而产生的铜绿。一共有六个面,却只有一个面是纸糊的,其余五个面都是不透明的墨色玻璃。看起来古香古色的,却有个电源的插口,不过应该是坏的吧? “哎呦!真是好眼光!这是殷韩最喜欢的一盏灯,据说还是走马灯,原来是需要点蜡烛的,后来宿舍不能用明火,他就自己改成了电灯泡,据说插上电就能自动转。”寸头男生口若悬河,当然他说的是据说能自动转,实际上能不能转他也没留意过。 医生倒是觉得无所谓,只是拿起来了就不好再放下去,便让寸头男生找了个塑料袋,拎着带走了。 等他转悠回去的时候,淳戈倒是没有再提之前的话题,反而调侃他又买回来一个不实用的旧物,劝他赶紧把这走马灯摆着卖掉算了。 医生偏不,他倒是想要看看这走马灯插上电之后会是什么样子,等晚上回到宿舍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插上了电。 走马灯并没有坏,闪烁了一下之后就亮了起来,是一种令人心情柔软的暖黄色,那只有一面纸糊的灯罩上,映出了一个剪纸的纸画。 “咦?这画的是什么啊?”淳戈凑过来问道。 纸糊的灯罩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昏黄发皱,但依旧能分辨得出来这纸画上面左边有两个人,而右边是一匹离开的马。 “两人一马,鞍前马后?但位置也不对嘛!”淳戈吐槽道。 “又不是看图猜成语。” “……不是说这灯是可以自己转的走马灯吗?怎么这么久都不见它换个面?” 两人守在走马灯前面半天,也没见画面转动,便不再抱希望。说实话这灯能亮起来就已经超出他们的期望了,而且这走马灯的光芒确实温暖不刺眼,医生便也没有关上,索性就放在那里当床头灯了。 淳戈清点了一下没有卖出去的旧物,把自己的那份就先带回家了。临近毕业,学校也就不要求他们毕业班每日都留校,家就在本市的他周末都回家住,和医生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二 回家住了两天,回到宿舍的淳戈刚推开门就愣了一下,震惊地问道:“你怎么还在宿舍啊?这都快11点了吧?你今天不是要去市医院面试最后一轮吗?” 医生抬起头来,懊恼地把手中的闹钟往桌上一放:“我以为这闹钟被我修好了,结果还是坏的,早上根本就没响!手机我也设置了闹铃,我居然也没听到。” “所以……你就睡过头了?”淳戈满脸同情,“给人事处打过电话吗?” “打过了,对方说名额已满,让我不用再过去了。”医生颓废地低下头,面试是最后一关,录取率是70%。他本来是有七成的可能被录取,但现在因为他没到场,连一成的可能都没有了。 淳戈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陪医生安静地待了几分钟,视线扫到桌上的那盏走马灯,便停住了。也许是因为走马灯发出的光芒并不刺眼,所以晚上也没有关掉。“哎呦!这灯还真能自己转吗?之前我看到的不是这样的纸画吧?” 医生没什么精神地瞥了一眼,发现纸画左边依旧是两个人,而右边却是两匹往回跑的马。他并不关心这纸画有没有变,没什么兴趣地叹气道:“有可能不一样吧。谁知道呢,我都没注意。” 淳戈总觉得这两幅画所描绘的意义有点熟悉,但一时半会儿还想不太起来。他又坐了一会儿,忽然注意到了一个文件夹。这是医生的简历资料,本来是要今天带去面试的,现在却由于它主人的粗心,静静地躺在桌面上。 “唉,你还没吃早饭吧?我出去帮你到食堂带点盖浇饭回来。”淳戈悄悄地把这个文件夹拿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哦,多谢了。给我来个辣子鸡丁,让食堂的师傅多放点辣椒。”虽然心情不好,但一提起吃,医生还是要求颇多。 “知道了知道了,等着哈!”淳戈拎起包就往外走。 三 医生这几天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因为错过了市医院的面试,他那天一整日都提不起精神,结果却在傍晚接到了另外一个通知面试的电话。 居然是淳戈要去的省医院! 对此,淳戈的解释是,本来要去这家医院的殷韩意外去世,便空出来了一个名额,他利用家里的关系帮他把简历递了进去,但能不能进去还是要看医生自己的努力。 医生知道淳戈虽然说得轻松,但实际上肯定是搭了特别大的人情,琢磨着日后一定要找机会还回来。医生便接受了这份雪中送炭的情谊。 面试非常顺利,医生当场就签了入职合同,晚上请淳戈吃了一顿大餐。 因为高兴,两人喝了许多啤酒,相互搀扶着回到宿舍的时候,桌上的走马灯正亮着,散发着温柔的暖光。 “嘿!这灯好!可以当夜灯了,晚上起夜都不用开大灯晃眼睛了。”淳戈醉醺醺地坐在椅子上,凑过去看那盏走马灯,随即一愣,“这灯还真能自己转!你看,这纸画又变了!” 医生走过去一看,发现果然又换了一幅纸画,上面画的是一个人从马上摔了下来,正抱着的腿有些错位。医生下意识地就判断道:“这人的腿应该是摔断了,不过这样的姿势不对,不应该抱着断腿,否则骨头会错位,无法对接愈合,处理不好就会有后遗症。” 淳戈闻言翻了个白眼:“行啦,你这是准备面试题都准备入魔了吗?一个纸画你也能看出来这么多。” 医生喝醉了酒的脑袋正晕乎乎的,好容易清醒一秒钟,这时候又是一团糨糊了:“你……你慢慢看,我去洗洗睡了。” 淳戈却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哎!你还记得前两张纸画不?画的是什么?” “两人一马,两人两马,现在这是一人一马。”医生简单地用一张图四个字来概括,抓重点抓得那叫一个快狠准,不愧是做题做得经验丰富。 淳戈念念有词,忽然一拍大腿道:“这是……塞翁失马啊!” 医生被他一惊一乍吓得一呆,喃喃地重复道:“塞翁失马?” “是啊!两个人是指塞翁和他的儿子,第一张纸画就是塞翁家的马走失了,第二张纸画是走失的马带回来一匹良马。而现在这张就是塞翁的儿子骑这匹良马的时候摔断了腿。啧,这走马灯,画的是塞翁失马,还真是挺应景的呢!” “咦?还真的是呢。”医生点了点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福祸相依。呵呵,这倒是和我这几天的情况很像呢!你看,我不是因为闹钟坏了没赶上市医院的面试嘛,结果谁想到还能进得去省医院呢!” 淳戈表情复杂地看着傻笑的医生,不得不泼他冷水道:“如果照这个结论推断下去,那你接下来应该遇到的是祸事了呢。” “……是不是兄弟啊?居然说这种话吓唬我?”医生的酒立刻就醒了一半。 “嘿嘿,开玩笑嘛!”淳戈也没把自己说的话当回事,两人闲聊了一会儿,便分头洗漱去睡了。 只留下那盏走马灯,在漆黑的夜里,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四 在实习期开始之前还要参加培训,医生重新买了个闹钟,保证每日都提前到达岗位。 虽然对这份工作的辛苦早就有心理准备,但工作强度还是大得让人难以承受。带他们的主任经常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时不时还呼喝怒骂,让人不禁努力再努力,就为了能得到一句认可的夸奖。 当然,这对于菜鸟来说,很难。 只是,只要真正热爱这份职业的,接触了之后就不会再放开手。 亲手救死扶伤,亲眼看到濒危的病人重新恢复生机或者逝去,亲身经历了与死神抢人的过程,亲自接受了家属的感谢与悲痛,成就感与无力感交织,每一个患者都像是一个新的挑战,根本无法退却。 实习生之间也有相互竞争,也有互相帮助,医生和淳戈两人还住在学校宿舍,每天都在新闹钟的鸣叫声中互相督促着爬起床,然后挤公交车去医院上班。 其实说起来,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来回就有两个多小时了,医生打算听从前辈们的建议,在省医院附近租个房子。不过他们休息都是轮休,根本没有周末的概念,还没空去找房子。 这天清晨,医生便把自己的想法和淳戈说了。 “找个房子好,我也在琢磨呢,毕业需要盖的章差不多都盖齐了,等下礼拜就不用去学校了。”两人下了公交车后,快步往医院大门走去。淳戈听了医生的打算,赞同地点了点头,“不过我应该会直接住家里,就不陪你合租了哈!” “好吧,那我自己住个小点的。”找人分摊房租的计划破灭,医生只好打消这个念头。不过他也知道淳戈是为了陪他才住在宿舍的,他家离省医院也就是二十分钟的路程。 此时离医院营业还有一段时间,整个医院只有临近大门处二十四小时开着的急诊室有人。医生路过急诊室的时候,像是若有所感,回头瞥了一眼,却看到角落里有个穿着黑色唐装的男人站在那里,那深色的布料上,隐约绣着一条赤色的红龙,因为距离的关系,有些看不清那人的脸容。 “发什么呆呢?”淳戈见医生并没有跟上来,转头问道。 “哦,那里站着一个人,穿的衣服很奇怪。不会是哪个社团的COSER吧?”医生回过头,戏谑地吐槽道。 “哪里?那里没有人啊!”淳戈朝医生方才看的方向,疑惑地看了又看。 “……别吓唬人。”医生无端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他再扭头看去,果然墙角下空无一人。他干笑了两声道:“呵呵,也许是我眼花了吧。” “切,在讲鬼故事吗?”淳戈以为是医生跟他开玩笑,报复他不跟他合租。毕竟这货前科太多,想当年他们刚开解剖课的时候,那鬼故事讲得那叫一个吓人,简直都被他讲出心理阴影了! 医生也没多解释,也许就是他看错了吧。之后也没有时间让他纠结此事,等他们换好白大褂之后,就又开始了实习地狱,被主任指使得团团转,楼上楼下地来回跑,只有在等电梯的时候才能喘口气。 去超声科取了主任要的片子,医生趁着电梯没来的时候掏出手机看看新闻,不过等他都翻了三页了电梯还没来,才反应过来这等的时间也太久了点,电梯间已经聚集了许多病人和家属们,纷纷指责这医院的电梯太不管用了,两台电梯没有一个下来的。有些人等不及去了另外一处远一点的电梯间上楼,而更多的人还是等在这里。 想了想主任那双杀气都能比手术刀锋利的眼睛,医生决定还是走楼梯。他推开旁边楼梯间的门,仰头向上看着好像毫无终点的楼梯,想到他要爬八楼,总觉得腿都有些软了呢! 不过自己选的道路,就算哭着也要走完。医生苦中作乐地开始一边爬楼梯一边拿出手里档案袋的片子,想象着一会儿主任会问他什么问题。 在有电梯的情况下,很少会有人走楼梯。所以当楼上传来了向下走的脚步声时,医生诧异地抬头看了过去。 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年轻男子正一步一步走了下来。他身上那件引人注目的黑色唐装,在右手的袖筒处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蜿蜒着顺着他的袖子盘旋而上,张牙舞爪的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上去这条龙就像是活物一般,马上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而他胸口对襟上绣着的那几颗深红色的盘扣,就像是黑夜中滴上去的几滴血。这种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实在是让人无法移开目光,甚至于忽略掉了对方的长相。 两人一上一下,擦肩而过,当医生回过神的时候,就只能低头注视着对方的头顶,目送着他下楼,直到再也看不见。 医生呆呆地听着对方远去的脚步声,心想当真有这么一个人啊!看来早上并不是他眼花了。也不知道对方是身体哪里不舒服才来医院看病的,八成也是因为等不到电梯,才走楼梯的吧? 这只是个转身就忘记的小插曲,医生还隐约听到楼下传来一声闷响,也没太当回事。等他气喘吁吁地爬到八楼时,却接到了淳戈打来的电话。 “我在哪儿?我在八楼啊!电梯太慢了我没等,直接爬的楼梯。主任是不是等片子等急了?我这就送去。”医生以为淳戈是来催他的,连忙解释道。结果淳戈在电话里气急败坏说的话,却让医生大惊失色。“什么?你是说,刚刚电梯坠毁了?就是我们常用的东区的那个?” 电梯事件的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是因为电梯老化,又载了临近承重点的乘客,所以导致坠毁。好在楼层并不太高,乘客大多是腰椎受伤,或者就是摔断了腿,而又在医院里面,抢救及时,并没有危及生命的重伤。 医生却是一阵后怕,因为若是他刚刚没有走楼梯的话,那么他肯定就会乘坐那个电梯了。 淳戈也觉得医生命大,这件事也在医院内部引起了恐慌,毕竟他们在医院工作,每天至少都会乘坐电梯数次,这以后还怎么坐电梯啊?等到晚上他们下班回宿舍之后,医院的QQ群还在讨论这事。 医生决定今晚叫顿好的外卖来给自己压压惊,不过鉴于还要考虑房租问题,他还是决定只叫个披萨不要意面了。刚挂下电话,就看到对着电脑的淳戈脸色有点惨白。 “怎么了?今天差点摔断腿的是我不是你哦!大不了明天我们一起爬楼梯吧!”医生提议,旋即苦着脸道,“不过这意味着我们要再早十分钟出门。” “你不是说,今天那个电梯好长时间不下来,你才选择走楼梯的吗?” “是啊,怕主任等时间长骂人啊!不过也多谢了主任的严厉,否则我肯定等电梯了!” “估计你要谢的是其他人。” “啊?” “据监控室的人说,今天那个电梯那么久都没下来,是有人在楼上按着电梯好一会儿,不让电梯下去呢。” “呃……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吧,也许他是在等朋友一起?” “是一个人,而且他按了好几分钟电梯开关之后,并没有上电梯,而是走楼梯下去了。” 医生忽然想到了在楼梯间擦肩而过的那个年轻男子。他求证地看向淳戈:“不会……是个穿黑色唐装的男人吧!” “就是他!你居然真遇到了!”淳戈崩溃,“难道是个能掐会算的高人?!知道这电梯会出事,所以没坐?还是他是死在医院里的亡魂,徘徊不去,给电梯下了诅咒?!” 医院里最不缺的就是鬼故事传说,淳戈已经被QQ群里前辈们的想象力搞得快要发疯:“快说!你有没有看到他的脸?!长得什么样子?!” “呃……我好像真没注意到他长什么样。”医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当时的注意力全在对方的衣服上了。 淳戈这下可待不住了,犹如困兽一般在宿舍里转来转去,念念叨叨地琢磨着是不是要换个医院实习比较好。医生却不以为意,反正以他对淳戈的了解,害怕归害怕,但这家伙不会影响正事。否则就这点心理素质,早就从医学院退学了。 “啊!这走马灯又换了一张图!我早上看的时候还没变!”正踱步的淳戈忽然发现了新大陆,自从他对这走马灯产生了怀疑,就时常留意着。 医生循声看去,发现走马灯上的纸画这回要细致许多,人物也多了起来,还有了场景。可以看清楚那上面描绘的,是村里在征兵,塞翁的儿子因为腿断了,而逃过一劫。 “若不是那个高人按了电梯,说不定你今天也会摔断腿的。”淳戈喃喃自语地推断着,“难不成这走马灯真的是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是福事还是祸事?” “你想多了吧……”医生说得也并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不过,塞翁失马的故事到这里不是结束了吗?也就是说我最后肯定是好事嘛!” “可这走马灯有六个面哦……”淳戈幽幽地说道。 “……”医生顿时无言以对。 五 因为实习生都采用轮休制,医生休息的那天,淳戈并不休息,所以医生只好自己去找房子。 他站在医院的门口,茫然四顾,一时不知道去哪儿找房产中介。 鬼使神差的,他忽然想到了淳戈之前的戏言。 按照淳戈的推断,塞翁失马故事的寓意是,一件事情的果,是下一件事情的因。走丢的马,引来了野生良马,又因为野生良马,塞翁的儿子摔断了腿,而又因为腿瘸了,逃脱了兵役。 以此而论,他最近经历的事件,是因为面试迟到丢了市医院的名额,因此得到了省医院的录取,又因为进了省医院遭遇了电梯事故。若不是那个神秘唐装男子按住了电梯,他现在铁定也是跌断了腿。 医生继续往下想,如若按照他跌断了腿来考虑,电梯事故受伤的病人们现在都打了石膏,伤势都不重。他就算是受了伤,主任那铁血的性格也不会放他随随便便休息。那么现在他坐着轮椅,铁定也不会选择太远的房产中介找房子。 医生找了医院门口的保安,询问了一下最近的房产中介,果然出了医院大门往右拐的胡同里就有一家。医生站在中介外面,店面玻璃上贴着的一墙房源信息,看得他眼花缭乱。 再次求助于之前的理论,若是他坐在轮椅上,那最上面的房源肯定是看不到的,应该往下面看。 医生蹲下身,扫了一圈视线范围内的房源,果然在一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便宜又合适的廉价出租房。 果然!好事就是省钱啊!医生摩拳擦掌,认定这么好的房源肯定是因为房产经纪人放在角落里,才无人问津的。按照这个价格,他本来打算交半年的租金,足足可以租下来一年啊!他立刻冲进店内,指名要去这个房源看房,房产经纪人欲言又止,但见他坚持,便还是从抽屉的最里面把钥匙找到,带着他去看房了。 房子很好,离医院就隔一条街,走路十分钟不到。各种家具家电齐全,一室一厅,卧室和客厅都朝南,而且客厅又隔出一间,还有张床,完全就是另一间卧室,实际上就是两室。以后还可以找人来合租,这样更加省钱。医生的小算盘打得啪啪直响,看过之后就满意地打算和中介签协议。 这必须捡漏啊!否则寝食难安! 房产经纪人看医生真的要租,迟疑半晌,才下定决心说道:“客人,您就不好奇这房子为什么这么便宜吗?” “啊?有什么问题?”医生立刻收了笑容,追问道,“水电费欠费太多?厕所漏水?还是有极品邻居放摇滚扰民?” “比那个严重多了。”房产经纪人瑟缩地左右看了一眼,压低了声音,像是怕被什么东西听到一般,“这是一个凶宅,死过人的,还是枉死……之前有几任租客都租过,没多久就都退租了……” “哦,这没什么嘛!”医生还以为对方会说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呢,闻言松了口气。他一个学医的,见得多了去了,难道还怕这个? 房产经纪人劝了又劝,见医生毫不介意,便也不再说什么了。毕竟他仁至义尽,该说的都说了,反正这房子租出去的佣金虽然少,但苍蝇再小也是肉啊! 两人愉快地回到房产中介签订了合同,医生交了钱,便拿到了钥匙。从看房到签合同全过程不超过一个小时,还没到中午吃饭的时候。 反正宿舍的东西不算太多,难得的休息日如果不赶紧搬家,估计下周才能住上新房子。医生索性回宿舍收拾了一下,暂时先带了必需品过来,等明天淳戈有空借他家里的车搬家。洗洗涮涮拾掇拾掇,买买生活用品,等淳戈下班的时候,就弄得差不多了。 “哎呦喂!行啊你!不声不响地就租完房子了啊!”淳戈得到了消息,拎着暖房的吃喝,上门查看,“居然还有一张床!这是不是说如果下班太晚的话,我直接可以睡你这里啊?” “行!哥也不坑你,房租是睡一晚一顿早饭钱!”医生打趣道。以这么便宜的价格租到了房子,让他心情很好。不过还是不要把这是凶宅的事情跟淳戈说了,这家伙胆子太小,知道之后肯定都睡不着了。 “咦?不是说明天才搬家吗?怎么今天就把这走马灯带过来了?”淳戈留意到厨房的台子上摆着眼熟的走马灯。走近一看,倒抽一口凉气,“我就知道,你能这么快租到这房子就是福事。你看,走马灯又变了下一幅纸画!” “我是打算拿来当夜灯的。”医生一愣,他倒是忙着收拾,没注意。不过他也挺好奇塞翁失马的第五张图画的是什么,毕竟流传到现在的寓言里,只到第四张纸画。 走马灯上的纸画在温暖的黄光下映照得纤毫毕现,画着的内容一看便知。 塞翁的儿子因为没有参军,留在了故乡,却因为战火侵袭,村内劳力都被征兵征走了,农田无人耕种,十室九空,饿殍遍野。塞翁和塞翁的儿子两人饿得奄奄一息。 医生和淳戈对视了一眼,前者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道:“这个……也许是预示着我租房子花光了钱,会没钱吃饭?不过我不是还有你可以借我钱嘛!” “如果只是这么简单就好了……”淳戈总觉得有种不祥的预感。 六 第二天,淳戈借来了家里的车,去帮医生把宿舍里的东西都搬走了。因为都是男生,平时也没有太多物品,淳戈看车厢内还能装下,便把自己的东西也收拾了一下顺便一车带走了。而且在帮医生往新家搬的时候,又那么不小心地把自己的东西也搬上去了几件。 医生看到也没说什么,这家伙要是来他家住,他举双手欢迎啊!这样他的早餐就有人包了啊! 淳戈自从套出了医生花了多少钱租的房子,总觉得他捡了个大便宜,来来回回地问他在这里睡了一晚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医生表示没什么问题,就是睡到半夜隔壁好像有些吵。现在房子的隔音效果都不行,外面不远处就是商业街,大晚上的还能听到飞驰而过的汽车轰鸣声,但这并不影响睡觉。 淳戈狐疑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用鸡蛋里挑骨头的目光来挑剔着这个房子,甚至挪开书柜家具,不检查清楚不安心。 “咦?这墙上有根红线,是电话线吧?”淳戈挪开了一个单人沙发,看到了一根红线。 “可能是吧,不过我都有手机了,就不用开通固定电话了。”医生拿着拖把拖着地,“这沙发就换个位置吧,放那里!放那里!” 淳戈按照指挥行事,不过总觉得墙上那根突兀的红线很奇怪,对于强迫症来说,总想要拔掉。他看了几圈,最后干脆找了一个小茶几放在前面挡住了。 之后淳戈又在柜子里翻出来一箱落满灰尘的书。令他惊奇的是,这些书籍居然都是医学相关的,还有很多都是外国的原文书,上面都做满了笔记和书批,笔迹娟秀,书的扉页上写的名字是“李桦”。 “应该是个学姐。”医生觉得这些书的主人是个妹子,因为像他们汉子很少有这么细心地做笔记。而且这个出租房后来虽然改了格局,也换了家具布置,但从一些装修的细节上依旧能看得出来费了很大心思,有些少女心。 “还是个学霸学姐。”淳戈翻开书看了看,虽然这些书都有些年代了,但依旧能看得出来这些都是当时顶尖的医学资料,至少以他们现在的水平还看不太懂。 医生觉得那位枉死之人,应该就是这位学姐。暗中唏嘘了一阵之后,医生对淳戈说这是前房主留下的东西,两人就愉快地把这箱书笑纳了。反正放着也是落灰,还不如物尽其用。他们擦拭干净书籍之后,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 安顿好了之后,医生就匆匆回医院继续上班了,他只是请了半天假,还是苦苦哀求主任才得来的。若是回去晚一分钟,恐怕就会被扒一层皮。 淳戈被医生塞了一套备用钥匙,倒是也不急着走,从书架上抽了两本书坐下来打算看一会儿。不过当他刚翻了两页,就觉得屋里实在是太静了。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寂静,有医生在的时候还不觉得,等到只剩他一人,就是寂静得难以忍受。像是掉入了一片黏稠的液体之中,除了自己的呼吸声,什么都听不见。不知道这是不是心理作用,淳戈总觉得背后发寒,整个人都觉得毛骨悚然。 可是这里明明临近商业街!怎么可能什么都听不到!连车声都没有! 淳戈越想越害怕,立刻站起身,连书都不看了,拎着钥匙就锁门走人。他也没打算和医生讲,毕竟这事看起来更像是他自己吓自己,他也没脸说啊! 医生搬完家的翌日,主任宣布恭喜他们勉强通过了考察期,正式进入实习期。 实习生们听到之后一片哀号,这么折腾居然还是考察期?他们好不容易才适应了一些,结果告诉他们接下来更艰苦? 不过可能是被折磨习惯了,医生再苦再累也咬牙坚持着。好在他及时搬了新家,回家早,起床晚,算下来每天就能多睡上两小时。所以就算在医院被加重了负担,医生也觉得比之前要好太多了。 只是令他奇怪的是,淳戈的家要略远,但淳戈却一次都没提出来在他家借住。医生邀请了几次,见淳戈没答应,也就不再提了。不过医生早就打算好了,什么时候淳戈来他家住,他就提出让他请客,去商业街那家看起来无比高大上的韩家私房菜吃一顿! 每次上班从那古香古色的门口路过,医生都会想象着那里面的吃食会有多美味,总是口水直流。可是想象都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没过几天医生就发现那家店被绿色的幕布遮了起来。他在隔壁吃小笼包时,听街坊邻居八卦,说是换了东家,不再开饭店了,而是要开古董店。 这老板是怎么想的?在一条满是吃喝玩乐的商业街上开古董店?不应该去古玩一条街吗! 医生吃大餐的梦想破灭,一整天都很低气压。而这一天还特别忙,高速路发生了连环车祸,他们一直在急救室工作到半夜11点多才被轮换去休息。这个时间已经没有公交车了,医生便再次邀请淳戈来他家睡一晚。淳戈犹豫了一下,真的是太累了,一想到明天早上还要早起,也就同意了。 医生回到家随便洗洗倒头就睡,一夜无梦。 感觉好像刚躺下没几分钟的样子,就被人推醒了。医生艰难地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人坐在他床边,窗外的天刚泛起了鱼肚白,微弱的天光透过昨晚忘记拉窗帘的窗户照进室内。因为背光,根本看不清楚这人的脸容,更显得这场景阴森恐怖。 “你干吗?!”医生打了个寒战,脑内的想象力狂奔,彻底醒了。他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一脸惨白的淳戈。这才反应过来他昨晚是邀请了淳戈回来在客厅睡了一晚的。 “房……房间里……有东西……”淳戈说话的声音都是颤抖的。 “有什么东西啊?”医生拿起床边的夜光闹钟一看,还远远没到他设置的时间,便打算蒙上被子继续睡个回笼觉。 淳戈怎么肯让他如愿,拽着他开始诉苦。 据他说,这一整晚他都没怎么睡,总感觉一闭上眼睛,就有人在看着他。身上各处都不停地传来被刀割开的痛感,他挣扎着爬起身,跑到医生的房间,却不管如何都推不醒对方。他甚至想走连门都打不开,想要报警手机没信号。 “你再不醒我都要崩溃了!”淳戈抓狂地说道。 其实他现在看起来都已经崩溃了。 医生在心里吐槽着,安慰对方道:“是你想多了吧?身上有不舒服的感觉?是不是你没有及时晒你那床被子啊?我就说你不能犯懒,现在都有跳蚤了吧!至于怎么出都出不去,打电话没信号,估计都是你的幻觉。因为最近都没休息好,所以鬼压床了吧!哎哎,虽然是鬼压床这么惊悚的名字,但医学上这是睡眠瘫痪症的症状,你是个学医的啊!不能相信唯心主义嘛!” 淳戈见他怎么说医生都不信,也来了脾气,穿上外套和鞋子就走了。 医生听着外面关门的声音,重新躺下睡回笼觉,自言自语地嘟囔道:“这不是能开门出去吗?真是的……” 等到天色大亮,闹钟响起的时候,医生才不情不愿地起床。仔细回想一下早上发生的事情,决定上班的时候要去嘲笑淳戈。 不是说好了今天早饭他请客的吗?!为了逃脱请客,用这么一招可真是太LOW了啊! 医生憋足了一肚子的话,结果到了医院却发现淳戈今天压根就没来上班。发消息也没人回,打电话没人接,医生开始有些担心了。等到中午,医生实在没忍住,跑到主任的办公室询问。 “淳戈啊?他请假了,明天来上班。”主任一反平日里的严肃认真,笑得格外慈祥。 医生抖了抖,硬着头皮追问道:“主任,你怎么批假了啊?而且还那么高兴?”不是应该严厉批评这种请假行为吗? “我看起来是那么不讲情面的人吗?”主任冷哼了一声,“每个人都会遇到突发事件,就算是身为医生也不可能百病不侵,请假不是很正常的吗?再说如果强挺着不请假,心中有事或者身体不舒服,这样反而容易走神做错事。我们如果做错事,那严重了可是会出人命的!知道了吗?以后有事可以请假!” 医生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了一嘴,就又被教育了半天,连忙唯唯诺诺地应了。 “不过要是请假的次数太多,想要混日子,考勤过不去,那我也只能做辞退处理了。”主任连敲带打地说教了一番,才放医生离去。 医生耷拉着脑袋,淳戈不来就不来吧,同事们都知道他们关系好,这货的工作还都推给他做了,他这一整天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感觉自己都累瘦了两斤。 必须要让淳戈请吃大餐了! 等医生第二天再见到淳戈的时候,却没来得及提出这个要求,就被拽到了角落里。淳戈神神秘秘地塞了一个巴掌大的木盒子给他。 “这是什么?”医生低头一看,发现是一个灰扑扑的木头盒子,上面的木漆都掉了一些,看起来破旧不堪。 “这是好东西!我特意回了趟老家去庙里给你求来的!你回家放在地上,镇压邪物!”淳戈拍着胸脯保证着。 医生只觉得匪夷所思,什么好东西?不会是被哪个和尚给骗了吧?他正打算打开看看究竟是何物,淳戈就立刻按住了他的手。 “不行,你不能看,也不能乱碰!”淳戈犹豫地想了想,咬牙道:“算了,还是等下了班,我亲自去你家一趟吧!”说罢把木盒从医生怀里抢了过来,生怕他乱开。 医生看着好笑,也没当回事。 等下了班,淳戈果然抱着那个木盒去了医生家里,神神叨叨地找了个地方,放在了那个有电话线的墙角处。淳戈像是一刻都不敢多留,立刻就打道回府了。走之前他特意看了眼走马灯,发现还是原来的那幅纸画,说明祸事还没有度过,叮嘱医生多加小心。 医生却并不当回事,而是对着墙角的那个木盒子看了好久。结果吃饭也想,洗澡也想,刷牙也想,躺在床上还在想。这下可好,不打开看看他都睡不着觉了! 替自己找了个要检查家中所有东西的借口,医生便掀被而起,走到客厅那堵墙前,犹豫了半晌,还是打开了那个木盒。 木盒之中,静静地立着一枚看上去像是秤砣的金属制品。 医生好奇地拿了出来,发现这是一枚青铜铸成的老虎雕塑,上面还有一些锈迹斑斑的铜绿。那老虎脚踏在一座山石之上,昂首怒吼,倒是惟妙惟肖。 不过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是骗人的玩意。 医生把这铜老虎放了回去,想了想觉得这木盒放在这里也不碍事,索性也就不移动了。 在他站起身往卧室走时,却差点被绊了一跤。他低头一看,发现是那根从墙上伸出来的红色电话线。 奇怪,也许是今天淳戈搬茶几的时候,不小心把这根电话线拽出来了吧。 想着有空要记得把这电话线剪断或者折起来收好,医生打着哈欠走回卧室,完全没有看到那根红线无风自动,竟“嗖”地一下钻进了没盖严盒盖的木盒之中…… 医生躺在床上的那一刻就睡着了,但半梦半醒之中,发现自己竟然身体不能动了! 在意识之中,他还能清楚地判断出来,他现在应该就是产生了他曾经说过淳戈的那个睡眠瘫痪症,也就是俗称的鬼压床。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却觉得莫名地恐慌了起来。 身上真的开始像淳戈所说的那样,一下一下痛了起来,就像是被人用刀割下一片片肉一般。 医生想要起床,却四肢无力,根本无法坐起身。想要大叫,却完全喊不出声。 他转动着眼球,希望能从活动眼部肌肉开始,从这种睡眠瘫痪症之中解脱出来,却在转向房间一角的时候,看到了一道红色的影子蹿过。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是一条……红色的龙? 第80章博压镇 一 睡眠瘫痪症经常出现在人将要进入到深度睡眠或者快要清醒的时候,多发于青少年时期,经常熬夜压力大休息不好的人最容易发生这样的情况。 因为意识清醒,身体却无法动弹,像是有千斤大石压在胸口,再加之与梦境相结合产生的幻境,所以被人形象地称之为“鬼压床”。 说来也奇怪,医生从未遇到过鬼压床。 所以在刚刚意识到的时候,医生还很严肃地反省了一下最近是不是太忙了,身体都受不了了,在向他隐晦地抗议。 但随着身体上的疼痛完全无法忍受了之后,他便不由自主地恐慌了起来。 再加上他分明看到屋内黑暗的角落里,那条一闪而过的赤色身影。 医生回忆着淳戈的话,从他描述的遭遇之中,完全没有提到过会看到一条赤龙啊! 难道是木盒里的……不对,那是只老虎啊!并不是龙! 越是思考,医生就越是混乱。 他告诉自己这是鬼压床而已,身上疼是因为被子虽然晒过但还是有了跳蚤……不对,因为肢体临时性瘫痪,处于麻痹状态,他应该是感觉不到身体的疼痛才对! 所以,这一切都应该是他的脑电波在快速动眼期产生的幻觉,准确地说他看到的也都是他的梦境。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据说日前有研究表明,梦境有可能是大脑根据过去一周里发生的事情所形成的。也许是他平日里看到的东西,影射到他的脑海。 对,之前电梯坠毁事件里,出现的那个唐装男子,身上就穿着一件绣着赤龙的唐装。 也许因为此人救过他一次,在潜意识里,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对方。 看,再仔细看看,那里果然有个人。那条赤龙是那人身上唐装的刺绣,因为衣服的布料是黑色的,屋里也没有开灯,所以一眼看上去才只看到那条赤龙。 医生简直都为自己严谨缜密的逻辑推理点赞了,但他也觉得幻想出来的人影并没有什么用,他身体上的感觉是越来越痛了,甚至让他都忍不住想要大叫。 跟淳戈所体验过的一样,他也喊不出声。 医生心中焦急,虽然他理性分析得头头是道,但因为从未遇到过鬼压床,难免有些心惊肉跳。也不知道是因为淳戈之前的渲染,还是身上无法忍耐的痛感,他总觉得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他也许会永远醒不过来了。 正焦躁不安时,他隐约听到有人在他耳边喃喃低语。 “奇怪,有长命锁护体,阳气旺盛,理应不会遇到此等灵异之事……” 长命锁?怎么有人知道他戴着长命锁吗?还是他幻想着自己从小戴到大的长命锁是什么特殊的护身符,而产生的幻听? 医生呆呆地看着慢慢接近的年轻男子,视线里一张俊秀的面容越来越清晰。 怎么连对方的长相也都幻想出来了? 这个唐装男子好像拿出了什么东西晃了一下,医生瞬间感觉到手脚恢复了知觉,蚀骨一般的疼痛也如潮水般退却。 医生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直勾勾地看着正在床畔站着的年轻男子,自言自语道:“咦?居然还在?那我是还没醒过来?”他一边说着,一边还伸出手去握住了对方的手。 看,冰凉冰凉的,果然是没有温度。 捏了捏。咦?这种触感,这是……真人? 医生连忙松开手,震惊地揉了揉眼睛,把床头柜的眼镜戴上。他还掐了下大腿,痛得龇牙咧嘴还不忘质问道:“你……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明明锁好了门的!” 唐装男子却并没有理会他的问题,反而在屋内四处查看起来。 医生跳着脚下了床,去按墙上的开关,却毫无反应,依旧是一片漆黑。“怎么这时候还停电了?”医生为了缓解心惊胆战的气氛,尴尬地笑了两声。 唐装男子却皱了皱眉,刚想开口说什么,客厅那边就传来了一声闷响,像是什么东西崩裂开了,震得地板都晃了晃。 “难道是新买的暖瓶爆了?网上买的就是不好啊!”医生干巴巴地猜测着,但实际上这话说得连他自己都不信。那声音根本不像是一个暖瓶爆了就能发得出来的。 唐装男子抬脚往客厅的方向而去,医生环顾了一下黑漆漆的卧室,觉得一个人留在这里更恐怖,连拖鞋都来不及穿,立刻跟了上去。 说来也奇怪,明明这个人莫名其妙地闯入了他的家里,身份也不明,但医生下意识地就觉得对方不会对他不利,反而让他有种可靠安心的感觉。 毕竟,若是这唐装男子想要对他做什么,刚刚也早就做了。而之前的电梯事件,其实也可以说是阴差阳错的巧合,但医生却觉得是对方特意救了他。 从卧室走出来,就能看到厨房那边隐隐传来淡淡的温暖光芒,破开了这一片阴气森森的黑暗。 “这不有电吗?看来是卧室的灯坏了。”医生松了口气,觉得他把走马灯整夜开着当小夜灯,是个很明智的决定。他扫了眼客厅,发现没有人,便朝厨房走去。 那名唐装男子果然是站在走马灯旁边,温暖昏黄的灯光打在他俊秀的脸容之上,更显得他神仪明秀,朗目疏眉。他听到医生的脚步声,却并未回头,而是轻声叹道:“原来是走马灯,怪不得……” 这声音如清风拂耳,摄人心魄。医生怔然,原来他之前半梦半醒之间听到的声音,果然是这个人说的。他连忙追问道:“这走马灯果然有问题吗?” 唐装男子低垂眼帘,沉吟了片刻,像是在犹豫是否说实话。眉宇间沉积的郁色,最终化为了惆怅无奈,开口叹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盏福祸走马灯,是民间一位做走马灯的大师所做的精品,画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故事,本意是告诫世人看淡世情,以平常心处世。” “福祸走马灯……”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盏福祸走马灯的灯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破损,流传到某人手中之时,被人指点,用暗琉璃遮住了五面,只留一面示人。这盏福祸走马灯,便彻底成了邪物。” “邪物?!”医生大惊,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但又觉得离这位唐装男子远了不太安全,悄悄地朝对方又靠近了一小步。 “这盏灯每次只会现出一张纸画,会预示着拥有这盏福祸走马灯的主人即将遭遇的是祸事还是福事。祸事之后是福事,福事之后是更大的祸事,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让人难以承受。” 医生回想着,他最开始遭遇的祸事,也不过就是没有被医院聘用。而第二件祸事就已经要摔断他的腿了,那么这么推算,第三件祸事岂不是要他的命?! 那唐装男子转头看向了医生,像是猜到了他心中所想,点了点头道:“没错,这盏福祸走马灯从改造以来,从来没有转到过第六张纸画,没有人能转完一个轮回。可叹那位最初的拥有者,本想着是要拥有最大的福事,却因为贪心而丧命。” 医生刚想冲口而出说他骗人,就忽然想起这盏福祸走马灯是殷韩的遗物。而后者也是被省医院录取之后,遭受意外而亡…… 越想越心惊肉跳,医生立刻上前把电源插头拔了下来,可是断了电的走马灯依旧亮着,那原本看起来温暖柔软的光芒,现在在医生眼中却是如幽冥鬼火般恐怖。 “这……这都断电了……”医生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断了电也没用,这福祸走马灯只要走到了第五张纸画,就无法再停止下来了。” 医生瞪着眼睛看着那张画着饥荒的纸画,又看了看那名唐装男子,期待对方能搞定这件事。 唐装男子伸出手来,在医生希冀的目光中,拎起了那盏走马灯,往厨房外走去。 医生连忙跟上,却见那名唐装男子并没有走出大门,反而朝客厅而去,其间时不时地拎着那走马灯上下晃动,不知道有什么神秘奇妙的意义。 最后,那唐装男子在一堵墙面前蹲下,皱眉道:“这墙裂了。” 医生震惊,原来这家伙真的只是把这么恐怖的福祸走马灯当成照明来用啊!喂!这样大意真的没关系吗?! 内心吐槽归吐槽,医生还是走了过去,面前的这堵墙裂了一道手指宽手臂长的缝隙,黑黝黝地像是有一阵阵的冷风从里面吹出来。他又仔细看了看,发现地上的木盒被掀开,而那根红色的电话线不知道怎么缠绕上了那个铜老虎,整个都嵌在了墙壁的缝隙之中。 就像是……就像是那根红线是有生命的,想要把那个铜老虎拉到墙壁中去,被墙壁阻隔,进而裂开…… 医生不寒而栗,觉得自己的想象力实在是太丰富了一些。他强迫自己从实际来考虑问题:“这墙裂了可怎么办?是不是要给房东赔钱啊?我才住了没多久,要不找个水泥工糊上吧……不过不知道邻居那边有没有影响,明天抽空还是要去隔壁问问看。” “不用去隔壁。”唐装男子打断了他的碎碎念。 “啊?为什么?”医生奇怪。 “因为这道墙壁的另一边,根本就不是另一户。”唐装男子的声音凝重,却并未解释。 医生刚想追问,就听到卧室那边传来了手机铃声,他来不及多想,直接回卧室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淳戈来电,医生便按下了接通键。 “终于打通了!你刚才在干什么?怎么一直不在服务区内?!”淳戈的大嗓门从手机听筒里喷出来,医生立刻把手机拿远了一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家啊!”医生无力地说道。 “就是因为你在家我才担心啊!”淳戈忽然声音压得很低,“你知道你住的房子有什么问题吗?” “啊?什么问题?”医生又把手机贴回了耳朵上。 “我去拜托人查了下‘李桦’这个名字,结果没想到居然是十几年前骇人听闻的案件凶手!”淳戈的声音都透着寒气,“这位李桦是我们的学姐,因为男友背叛,便用手术刀一刀一刀地片下了对方的血肉。最后据法医鉴定,那个可怜的男人在还剩下一个骨架的时候,居然还活着!” 医生吓得一个哆嗦,差点把手机都扔在了地上。 “当然,最后那个男人还是死了,李桦自首。由此可推断,你住的那间房子是凶案现场啊!快搬出来!”淳戈着急上火地催促着。 “可是……凶宅也没什么吧?”医生还是舍不得这么便宜的房租,虽然遭遇了鬼压床,但他也没发生什么嘛! “没什么?!我又查了一下你那栋楼的平面图,你住的那间房根本不对劲!本来应该是两室一厅的!也就是,客厅那堵墙后面,用水泥封了一个房间!”淳戈恨铁不成钢地吼道。 医生毛骨悚然,突然想起了刚刚那名唐装男子所说的话,墙壁另一边根本就不是另一户……原来,竟是这个意思吗?! “而且更恐怖的是,据传那男人被割下来的肉并没有全部找到,谁知道那个房间里封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喂?喂!你在听我说话吗……喂……” 电话忽然间就断掉了,医生盯着屏幕上“无服务”的字样,背后蹿起了阴寒的冷意。他几乎同手同脚地往外面挪去,路过客厅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那名唐装男子还蹲在那里研究着墙上的裂缝。医生却越想越觉得恐怖,几步冲到了门口,便想要逃离这个诡异的房子。 可是,门如同严丝合缝似的,完全打不开。 医生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累得浑身大汗淋漓,可往日轻易就能拉开的门,却如同有十万斤重,纹丝不动。 “在解决了那东西之前,你是出不去的。” 医生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得魂不附体,慢一拍才反应过来这声音他刚听到过,连忙转过头,发现唐装男子正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也许是对方一脸镇定的模样让医生稍微冷静了些许,他鼓起勇气颤抖着问道:“那……那东西……是指什么?” “就是死于此地的冤魂。”唐装男子平静地叙述道,“一般来说魂魄只能在世间留存七日,只有执念颇深的冤魂才能长久流连不去。” 唐装男子边说边走回客厅,医生见状赶紧跟上。他听到此言,深以为然,那倒霉男人可是活活被凌迟致死,换谁估计都受不了。 “其实若无人供养,这只冤魂也不会困于此地甚久。”唐装男子指着那堵裂开的墙,淡淡道:“这房间的格局被人改过,那堵墙后面封着的,恐怕就是那只冤魂。” “所以……之前那些租户没住几天就退租,还有我朋友来借住经历的,都是这冤魂所为?”医生想到淳戈的描述,忽然感觉有点不对,“不过我之前也没感觉有什么异样啊?偏偏今天晚上出事?” “你身上有护身符,一般妖魔鬼怪不得近身。今晚出事,是因为这个东西。”唐装男子张开了手掌。 医生借着走马灯的光芒,看到了他掌心中躺着那只淳戈送来的铜老虎。 “这是博压镇。”唐装男子知道医生听不懂,继续解释道,“简单地说,这是一枚镇纸。镇,博压也。在纸还没有发明出来的古代,这种就叫作镇石,用于压镇席子或者床帐,所以一套有四枚。后来又成为了六博棋的棋镇,置于棋盘四角。在古墓中,博压镇也是那时所流行的镇墓辟邪的随葬品。” “那照这样说,这应该是镇压邪物的宝物啊!怎么反而适得其反了?”医生知道淳戈肯定是好意,送这东西是要救他的。 “你那朋友求的人,估计也是一知半解。这博压镇一套四枚要同时出现,才能灵力加成,自成体系,镇守一方天地。这套博压镇如若我没有看错,应是四神博压镇。这枚白虎博压镇按照五行学说,应该放在正西方。这放的方位错误,又孤掌难鸣,岂不是送上去的大补品?”唐装男子话音未落,那根红线就如同有生命的毒蛇一般,朝他手上的白虎博压镇窜去。 医生一声惊呼,却被那名唐装男子飞快地拽出了客厅,眼看着那条红线在眼前越蹿越长,如附骨之疽一般,穷追不舍。 眼看着那根红线就要抽到他脸上了,一只白皙如玉的手毫不犹豫地抓住了那根红线,同时把他甩向了卧室。 卧室的门砰然关紧,门外一声低喝道:“乖乖待着,不要出来。”之后便是一阵令人心胆俱裂的搏斗声。 医生又怎么肯让陌生人为自己出生入死?他拧着卧室的门,却像是之前开大门时一样纹丝不动,也不知道对方是用了什么神秘的手段。 医生只能心惊肉跳地贴着门板听着外面的动静,想象力大开,简直是煎熬。 也许是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几分钟,医生已经完全无法判断时间的长短了,当卧室的门把转动的时候,他下意识地退后了两步。 门缓缓打开,伴随着走马灯温暖柔软的光芒,唐装男子站在门口。他的样子稍显狼狈,本来梳得齐整的发型变得有些凌乱,本来就足够白皙的脸色越发显得苍白。也许是医生的错觉,总觉得对方身上赤龙服的颜色又深了几分,像是血液的颜色。 “已经无事了。”唐装男子轻描淡写地说道。 医生壮着胆子走出去看了看,发现客厅那堵墙上的裂缝还在,但红线已经消失不见。 “明日找个水泥工,堵上即可。”唐装男子淡淡地说道。虽然除掉了冤魂,但这间房子为了豢养怨鬼而被改了格局,又被其盘踞多年,阴气十足,应该会招惹一些奇怪的东西。医生心这么大,估计不告诉他,他也发现不了。而且有长命锁傍身,医生倒不会察觉到什么异样。这次若不是突然出现的博压镇,也不会出事。水泥封住的室内摆放的也只是死者的遗物,并无大碍。唐装男子想了想,便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医生还想再追问什么,手机铃声便震天响起。这点比什么测试都管用,一定是冤魂已收,磁场也恢复了正常,手机又有信号了。医生并没有忙着接淳戈打来的电话,而是把目光放在唐装男子手中的博压镇上。这东西无论是不是能镇压邪物的宝贝,医生都自认无法驾驭。要是再惹来什么东西可怎么办?所以他想了想,开口问道:“那枚博压镇,能否麻烦天师保管?” “天师?”唐装男子一怔,随即勾起唇笑道,“天师是捉妖的。” 这唐装男子从见面以来,一直都是绷着一张俊颜,这一笑倒是如冰雪初融,仿佛身周的温度都瞬间回升了几度。医生呆了片刻,连忙道歉:“抱歉抱歉,那捉鬼的是……道士?反正肯定不是和尚吧?”医生朝唐装男子头上的短发看了几眼。 “快接电话吧。这枚博压镇我就收下了,作为……‘捉鬼’的报酬。”唐装男子的笑容加深了几分,蕴含着些许纵容和无奈。 医生连忙接了电话,装成睡眼惺忪的模样,几句话安抚了手机那边跳脚的淳戈,顺便确认了那枚博压镇是对方送给他的。他还想再多说几句,却见那名唐装男子转身要走,连忙匆匆挂了电话,追了上去。 “等等!你手受伤了!等我去拿创可贴!”医生早就注意到对方的右手掌心有擦痕,估计是刚刚握住红线时受的伤。 唐装男子闻言一愣,却也并未坚持离开,而是寻了客厅里的沙发坐下。 医生拿出医药箱,里面有着各种常备的急救药,有些是医院里才有的高级货,当然这也是医学生的福利。医生找到消毒的碘伏和创可贴,单膝跪在沙发前,低头细心地为对方处理着伤口。 唐装男子的目光落在了医生的颈间,他戴着的长命锁因为跑动而垂在了睡衣外面,在走马灯昏黄的灯光下,泛着润泽细腻的玉光。唐装男子的眼神专注,并没有注意到手上的伤很快就被处理完了。 “啊!走马灯上的纸画变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祸事已经躲过去了?” 医生欣喜的话语拉回了唐装男子的心神,他抬起头,正好看到茶几上的走马灯之中,纸画正缓缓地转动。那上面所画的,是在饥荒之中即将饿死的塞翁和塞翁的儿子,救了一名昏倒在地的男子,却不想那人其实是微服私访的王爷。这位王爷感念他们的救命之恩,把他们接到了京城,赐予锦衣玉食颐养天年。 “这是……得遇贵人?哈哈,也许今晚我已经遇到了最好的事情呢!”医生收拾着医药箱,意有所指地笑道。 唐装男子苦笑,喃喃自语道:“认识我,也不见得是件好事呢……” “咦?你说了什么?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再过一阵子,我的店就要开业了,离这里不远,欢迎光临。” “咦?什么店什么店?现在捉鬼也可以开店营业了吗?” “……古董店。” …… 医生从回忆中惊醒,他低头看着掌心中又恢复了原状的黑玉球,惊怒交加。 这是他的回忆? 为什么他没有任何记忆? 影像中的他和淳戈都是四五年前的年轻模样,而那名唐装男子和今天来家里的陌生人却没有半点区别,就像是……就像是岁月在他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般…… 医生呆呆地站在原地许久,久到连汤远都察觉到不对劲跑出来看他在干什么。 医生先是把黑玉球放进衣兜里,关上门回到房间。然后去了汤远的屋,后者睡的就是客厅改的那个房间。医生站在那堵墙前,沉默了半晌,抬手把墙上的壁纸给揭开了。 “喂喂!大叔!你半夜不睡觉发什么疯啊!就算是生我的气,也不要糟蹋房子嘛!”汤远急得直跳脚,“你要看什么啊?咦,这墙之前裂过啊?这豆腐渣工程。不过,这修补的痕迹也太丑了点。” “是我自己补的……”医生恍恍惚惚地说道。断断续续的画面闪过,他想起来那时因为囊中羞涩,又因为这条裂缝的形成太过于匪夷所思,怕旁人误会,便自己买了一点水泥和沙子,回来搅拌了一下,磕磕绊绊地补上了。之后又觉得惹眼,等又有了点钱之后,才买了壁纸糊上。 汤远眨了眨眼睛,没有接话。 医生把撕下来的壁纸随手往汤远手里一塞:“自己想办法贴上去吧!” “喂!”汤远怒,刚想抗议,就发现医生大叔看着他的目光认真得让人害怕,“怎……怎么了?” “今晚来的那人,你认识?”医生一字一顿地问道。 “是……是啊!他是我师兄!”汤远一开始说得有些心虚,后来又觉得这是事实啊!凭什么他要心虚?便挺起了小胸膛,一副骄傲的模样。 “我要见他,现在就要。” 二 本应身在哑舍里的老板,此时却站在一处深山老林之中,天空乌云密布,星月无光,更显得此处阴森恐怖。 在山林的深处,蛰伏着一间废弃已久的宅院,院门口的灯笼早已破损不堪,碎裂的灯纸在寒风中猎猎作响,门前静默矗立的两只石狮子上面也爬满了变得枯黄的爬山虎枝条,猛然间看去,就像是被绳索缠缚捆绑在此。 若是陆子冈也在此地的话,就能认出此地是当年参加六博棋棋会的那个宅院。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这个宅院早已不复当年的恢弘大气,只余一片萧索。 老板站在宅院门前许久,才伸手推开那扇半掩着的大门。 院内的落叶铺满地上的青砖,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的样子。 稍稍辨别了一下方向,老板便朝宅院的正西方走去。 这间六博棋的宅院并不似普通宅院那般坐北朝南,又或者是坎宅巽门。整个院落就像是一个棋盘一般,呈正方形分布,而四角正好处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只是初到这个宅院的人,没有天空上的天体识别方向,恐怕都不会察觉到这个异样,默认为此宅院是坐北朝南。 老板一路行来,只有夜风吹起落叶的飒飒声随着他的脚步声响起,他目不斜视,一直走到正西方的角落处。在院墙的根底下,有一座石台,在石台之上,嵌着一块铜质的把件。 老板的双目眯了眯,因为这正是他当年从医生手中收过来的白虎博压镇。 这块白虎博压镇本应该乖乖地躺在哑舍内间的某一个锦盒之中,可是如今却被人安放在了此处。若不是他查点哑舍之中的古物,还发现不了有些古董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也正是因为这枚白虎博压镇的丢失,老板推断出这间六博棋宅院出了问题。博压镇,镇,博压也。这其中的博字,可做众多普遍之解,也可指六博棋之博。 “若是我没猜错的话,其余三个方位之上,也都有一枚对应的四神博压镇。”老板看似喃喃自语,却转过头来,视线对准了回廊上的某处,“真是小看你了,竟然连散落四方的四神博压镇都能集全。” “呵呵,我都已经重回现世,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伴随着毫无起伏的阴冷声线,一个人影慢慢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虽然身上的衣服和发型有异,但那张阴郁的面容和妖冶的双眼,都不会让老板错认他的身份。 “令事大人,好久不见。”老板不卑不亢地淡淡道,他此行早已有准备会遇到赵高,只是没想到对方会来得如此之快罢了。 赵高闻言却是轻笑,摇头叹道:“这个称呼,倒是在不久之前还刚刚听到过呢。” 老板怔忡,脸色立变道:“你见过大公子了?你对他做了什么?”在这个年代,能对赵高唤出令事大人这个称呼的,除了他之外,也就只有扶苏了。 “我能对他做什么?现在可是法治社会。”赵高摊开手戏谑地调侃了一句,一脸的无辜。 对于他的这句话,老板是半个字都不会信。他目光凌厉地看着对方半晌,开口徐徐道:“赵高,你想要的是什么?” “上卿此言何意?”赵高挑了挑眉梢,双手环胸,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你若是想要位极人臣,权倾朝野,也已经做到了。” “你若是想要成为一国之君,那么胡亥也不是你的对手,完全可以取而代之,可是你并没有。” “你费尽心机攀至高位,却把整个帝国玩弄在鼓掌之间,覆雨翻云,所为的就是将其亲手摧毁?” “所有人都有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成为的人、想要建立的功业。可是你的所有行事都完全无迹可循,我想不透。所以,在我从秦始皇陵爬出来之后,特意去邯郸调查了一番。” 老板空灵的声音在破败的宅院之中回荡着,说到最后一句时,赵高脸上泰然自若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许变化。 他低头摩挲着指尖,轻笑出声道:“哦?那上卿大人查到了什么?” “赵高,为赵悼襄王赵偃的二公子,于长平之战坑卒之日出生,集四十万士兵血煞而生,被观测星象的太史令判定为凶兆而生之子。自小在王府中备受欺辱,因出生时辰被祖父厌恶,连族谱都没有登入。”老板缓缓说道,一时间耳畔仿佛出现了古战场厮杀血战的金戈铁马之音,再细细凝神听去,不过是落叶索索作响罢了。 赵高的嘴角弯起一抹令人玩味的笑容:“看来,我是小看了上卿大人。” “如此身世,令事大人在赵国过得极为艰辛,也是可想而知的。而令事大人与始皇帝的友情,恐怕也是从少年时期在邯郸结下的。”老板并不畏惧赵高眼中的寒意,继续说着他的推测。 “上卿所料不错。”赵高坦然承认。 “而令事大人在母后惨死之后转投秦国,辅佐始皇帝覆灭赵国。始皇帝赏赐你的那顶赵武灵王武冠,恐怕也有些许执念在其中吧?”老板想起当年那枚掀起波澜的紫蚌笄,不禁摇头叹道,“赵姬赵太后之死,恐怕也是你下的手吧?为的就是赐死赵悼倡后。当年大公子还被此事牵累,失去圣心,令事大人还真是下得一手好棋。” “上卿当年所做之事,才真是令在下惊叹,不愧是师父所收的好徒弟啊!”赵高抚掌而笑,可是妖冶的双目之中却没有半点温度。 “令事大人一直在暗中助始皇帝一统天下,可在之后又毫不留恋地把这个帝国毁于一旦,做事全没准则法度,全凭喜好心意。这样肆意妄为之人,也无怪乎师父会将你封印在封神阵之中,永世不得超生。”老板的声音转冷,完全不在乎所说之言是否会触怒面前之人。 “看来,你知道的倒是真的很多嘛!”赵高随意地靠在廊柱上,语气却又恢复了毫无起伏的声调。 有些事,自是与他的小师弟汤远接触之后,对方告知他的。老板仰头看向乌云已经散开的夜空,两千多年过去,天穹之上的星辰却依旧按照着它们的轨迹运转着。 人生苦短,譬如朝露。 “人活在世上,所追求的理想也好,目标也罢,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在世上留下所存在过的证明。” “人生短短数十年,有志者会追求去做名留青史的事情,让后人敬仰。抑或此举做不到,那遗臭万年也可以。” “有些人,会写书或者故事,希望这些文字能够成为书籍,被人们口口相传,长长久久地存在下去。” “有些人,会建造一些建筑,或雄伟磅礴,或美轮美奂,或层楼叠榭,或雕栏玉砌,以期可以永存世间。” “也有些人,就会做一些巧夺天工的瓷器玉器铜器等等,祈求这些物事精致到可以被权贵富豪收藏,祈求这些物事可以流传下来。” “这其实也就是古董存在的意义,每一件浸染了岁月的痕迹,都是许许多多的人存在过的证明。” “那么,令事大人可否告诉我,你所追求的究竟是何物?若说令事大人所追求的是遗臭万年,那确实已经达到了。那么现今呢?” 老板一句接一句地质问,却并没有让赵高动容半分,他似笑非笑地哂然道:“上卿大人既然找到此地,也应猜到几分了吧?” 老板沉默了下来,许久之后,才皱眉道:“此地是师父所建,是为让胡亥以人为棋,下六博棋之用。而一旦出现生死,便可依照这盘棋的法则,褫夺对手阳寿。而依着师父的性子,这宅院并不会如此简单。” “哦?”一阵夜风穿堂吹过,赵高束在耳后的长发四散而起,有些许遮住了他的面容,让人有些无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 “宅院如棋盘,四角也如棋盘一般,预留了给博压镇摆放的地方。而这一套四神博压镇一旦集齐,恐怕此处会自成一方天地,成为……阴宅……”老板说到最后,难得地有了些迟疑,“此处,应是师父为你准备的阴宅,只是最后怕无法将你一举拿下,才改的乾坤大阵,将你封印。” “呵呵,当年那道人所建此宅,是为了跟我公公平平下一盘棋,以生命为赌注的一盘棋。”赵高轻蔑地嗤笑道,“可惜最终关头,他反而临阵退缩,诓骗我入阵,被活活囚禁了两千多年。” “那你是要……”老板隐约猜到了赵高所求,但没有最后听到,实在难以置信。 “没错,我想要的,是把他欠我的这局棋下完。”赵高撩起吹到额前的碎发,露出邪魅惑人的脸庞,笑得志得意满,“以我和他为两方枭棋,输者便彻底从这世上消失。” 老板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冷然道:“还有一种选择,就是不用下棋,我现在就去送你见阎罗王!” 只是还未等老板有所动作,赵高轻描淡写地一抬手,石台之上的四神博压镇转动了些许角度,就直接让老板胸口一痛,口吐鲜血,竟是直接站立不稳单膝跪在了地上。 “傻瓜,我是你的师兄,你想要做的,我又怎么会猜不到?”赵高露出一抹森然的笑意,转身便走。他阴寒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你最好在一年之内找到其余五个棋子和五名执棋人。我可以先透露一些信息给你,我这几年来收集了数不胜数的邪物,要谨慎挑选作为棋子的古物哦!” 老板擦掉唇间的血渍,目光锐利。 他绝不怀疑赵高所言的真实性,而其如此胸有成竹,恐怕哑舍之内收藏的古物,无一可与之匹敌。 难不成,要去中原各地的守藏库,挑选合适的古物? 夜风吹过,落叶簌簌作响。 老板缓缓站起身,表情凝重。 赵高这是抓住了他的软肋,让他无从选择。 可是守藏库…… 老板摸着胸前的玉璇玑,这玉璇玑是开启守藏库的钥匙。自从当年此物不小心被扶苏滴血认主,每逢开启守藏库就只能带着扶苏前去。在扶苏过世之后,他就只能带着当时的扶苏转世同去。 扶苏之前被赵高提起,恐怕也已经落入赵高手中,后者才那么有恃无恐,不怕他不就范。 那么……就只有一个选择了吗…… 他实在是,不想那个人再被卷入事件当中啊…… 老板闭上了眼睛,攥着玉璇玑的手微微颤抖着。 【《哑舍》第五部完】 第81章后记 哑舍第五部的主题,是拥有邪恶之气的古董。 这个世界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邪,有好人就有坏人,有好的古董……自然就有坏的古董。 这世界也不是非黑即白没有灰色地带的。 在哑舍之前的故事当中,也有邪气的古董。例如会引起猜忌他人的天钺斧、可以挑起最大野心的玉带钩等等,但大部分还都是对主人有所帮助的好古董。 其实正邪与否,主要还是取决于使用它们的主人。就如同利剑可杀人,也可守护,端看持剑之人,是何心思。 人心是最难测的东西,所以这一部我打算挑战一下。 诸多诱惑人心,让人难以保持本心的原罪,我挑了一些来写。 当面对一步步逼近的死神,如果你可以用别人的阳寿换取自己活命的机会…… 当面临生死家国与君臣约定之间的抉择,你是会选择慷慨赴死还是颓然苟活…… 当身处一个时间停滞的废墟,你是贪恋此处无尽的生命,还是拼命想要逃脱这个囚笼…… 当面对国仇家恨与父亲期待有所冲突,究竟是忘记仇恨还是背负而活…… 当陪葬死者的陶俑模拟了生者的身体,究竟是所谋何事…… 当泼天的富贵迷了双眼,名和利都唾手可得,是否还能保持清醒的理智…… 当可怕的占有欲盈满心间,阻拦在面前的无论是谁都可以挥手摧毁…… 当心底的嫉妒如杂草般滋生,又拥有可令对方从这世间轻松消失的能力…… 当复仇之后,是立即收手,还是殃及池鱼…… 当可以看到既定的未来,那是向命运低头还是奋起抗争…… 当祸事之后就是福事,福祸相倚,究竟是人心不足还是天道轮回…… 当镇压之物被邪气沾染,棋盘已立,以天下为棋,究竟胜负如何…… 这回并不是像之前几部一样,着重于古代的故事,而更像是第一部那样古代与现代的故事交织,却已经没有了第一部那样童话梦幻般的爱情。也许是我现在的心境变成熟了的缘故吧…… 拥有邪恶之气的古董写得有些压抑,也许大家看完这部之后心情会有些憋闷,但这也是正常的。世界不止有正能量,希望大家在遇到负能量的事情时,可以及时排解心情,不要扩大负能量在心中的影响。我选择这一部的主题,也是希望挑战一下人性的黑暗面。 不过有可能因为我本身性格就开朗乐观,并没有按照原计划每一章节都是黑暗的。好吧,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后妈!事实上还是可以给大家发糖的亲妈! 当然,有些邪气古董的选择也是为了兼顾主线剧情,并不能成独立故事。还有一些关于邪气古董的设定因为篇幅关系没有来得及写,不过没关系,以后的剧情有机会就写出来给大家看! 这里照例和大家聊聊我在写这一部查史料时发现的有趣事情。 历史上的富豪很多,但最土豪最霸气的,当属石崇。 我很早就想写石崇这个人,但无论从哪个角度,这位爷怎么看都是反角的样子,所以我一直留到第五部才写他。翻阅了石崇的生平,我发现这位也是个厉害人物。 石崇的父亲是三国曹魏到西晋时期重要将领,西晋开国元勋石苞。 “《晋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三》中曰:石苞,字仲容,渤海南皮人也。雅旷有智局,容仪伟丽,不修小节。故时·人为之语曰:‘石仲容,姣无双。’” 父亲是个大帅哥,那么儿子肯定也是。咳,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石崇是石苞最小的儿子,但石苞临终的时候,却并没有把家产分给石崇,并且预测自己这个幼子虽小,后自能得,铁口直断了自家儿子以后的豪富。 石崇年纪轻轻便白手起家。嗯,史料上记载,这位是靠劫掠富商致富……做的居然是无本生意啊!当然那奢侈的斗富是真事还是后人添油加醋已不可考,但也足以说明石崇的奢靡。 我很早就看过石崇斩美人劝酒的记载,所以最开始构思出来的故事和定稿完全不一样,石崇帅气有钱又残酷无情,是个很有趣的角色。但随着我查找的史料越来越多,有关于这件事的疑点就越来越多。 那“斩美人劝酒”的轶事,在《世说新语》之中《汰侈》的第一篇就挂在了石崇的名下。可《晋书·王敦传》之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是王恺曾经置酒宴,斩美人劝酒。 “《世说新语·汰侈》: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晋书·王敦传》:时王恺、石崇以豪侈相尚,恺尝置酒,敦与导俱在坐,有女伎吹笛小失声韵,恺便驱杀之,一坐改容,敦神色自若。他日,又造恺,恺使美人行酒,以客饮不尽,辄杀之。酒至敦、导所,敦故不肯持,美人悲惧失色,而敦傲然不视。导素不能饮,恐行酒者得罪,遂勉强尽觞。” 《晋书》和《世说新语》之中所讲述的事情差不多,但宴客的主人却完全不同。 《晋书》之中的前文中虽有石崇的名字在,但依据古代请客的惯例,一般一次宴会只会有一个主人,就是文中反复提到的王恺。 原文之中并没有准确的年代,我只好根据晋书前后所提到的王敦官职和王导的反应推算出大概的年代,再与石崇的人生际遇比对,猜测在王恺设宴之时,石崇尚未发迹。 为此,我纠结了许久。 是为了故事的精彩而忽略正史? 还是要尊重正史,把已经设定好的故事全部推翻重来? 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后者。 因为若是我查资料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彻底疏忽过去也就算了。知道了并非如此,强写出来的故事估计也不会让我自己满意。 我之后几易其稿,才有了现在《苍玉藻》的故事。 《世说新语》离石崇所在的年代不过百余年,就已经出现了张冠李戴的现象。不过《世说新语》是一本记载奇闻异事的笔记,加以润色也是这本书的看点。 至于《苍玉藻》之中提到的曲水流觞,真正出名的是在二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在那次酒宴上出现了天下闻名的《兰亭集序》。 我相信曲水流觞这个习俗,断不会是这次聚会首创的,所以才想象了一个王恺豪奢至极的场景,也不知道当年真正的富豪是否如此,再加之后面写到的金谷园,反正这已是我所能想象的奢靡极限了,希望大家满意。 像这样构思好的故事在查阅资料的时候被反复推翻的情况,实在是太多啦!多到我都已经麻木了……所以《哑舍》废弃的大纲和文档特别多,多到我自己都不忍翻阅…… 不过第五部的故事,涉及史实的倒不是太多,能让我尽情发挥想象力写一些稀奇古怪的设定。 例如神奇的天光墟,各个时代的杰出人物可以忽略时光的界限,共聚一堂。不过碍于篇幅,没有继续展开,有机会后文应该还会出现这个副本地图。 《海蜃贝》源自于某一天晚上我做的梦,难得做得十分完整。也许是因为我的脑洞太大,每天晚上的梦境都如同美国大片一样,而且大部分精彩情节都会记忆深刻,即使醒过来都会记得。不过有许多梦境都没有逻辑,无法使用,《海蜃贝》这篇却比较例外。我记得梦中女主发现自己原以为死去多时的男主其实就在身边时,那种激动澎湃的心情,醒过来之后就立刻打开了文档。 而《青石碣》这个故事来源于我曾经看到过的一则新闻。一座几百年的桥头立碑,被醉驾的司机撞碎了。这条新闻已经很久远了,但我依旧记得当时看到这条新闻时的震撼。我并不记得那名司机是否受伤,新闻之中好像也没有那座碑被撞碎的画面。在岁月之中,被损坏的古董数不胜数,若是古董也有生命,它们是否也会甘心呢? 至于老板和医生的初遇,是我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想好的,只是一直想要放到这里来写。失去记忆的医生,回想起当年两人初遇时的情景,会是什么反应?这一部最后两个故事我一气呵成,写得十分畅快!希望大家看得也开心。 虽然预定要在这一部结局的,还是没有收尾成功,只能下一部继续努力了…… 医生恢复记忆、老板与之相认、赵高所设的棋局……这些都要在第六部中去写了。 至于第五部结尾的时候所提到的守藏库,就是《哑舍》第四部之中提到的“库”的概念延伸。 “《周礼·夏官·司弓矢》:‘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初,晋侯之竖头须,守藏者也。其出也,窃藏以逃,尽用以求纳之。’” 古时的博物馆和藏书室,被称之为守藏室。而负责守藏室的官吏,被称之为守藏吏。身负看守宝藏守护宝藏之责。相传,老子便是诸多守藏吏之一。准确说来,哑舍算是其中一处守藏宝,而老板和师父也算是守藏吏。 每一部《哑舍》都有新的挑战,第六部我便打算换成探险模式,挑战一下我的想象力,希望能给大家展开一个不一样的哑舍世界。 去各地的守藏库寻宝什么的,说不定写到的地点就是大家去过的地方哦! 敬请期待! 必须郑重感谢一下各位勤劳辛苦的编辑们,《哑舍·伍》的出版离不开你们的努力。 当然,还要特别感谢晓泊,现在哑舍开业已经六年啦,从插图到画集,再到漫画,和他的合作也越来越好,我们一起继续努力。 最后还要多谢读者朋友们的支持,哑舍的成长也离不开你们的关注。如果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家店,喜欢老板,那么就请继续期待吧! 至于《哑舍》的第六部什么时候出版…… 这个我真没法保证,因为最近的脑洞真是一个接一个……坑越挖越多……第六部什么时候与大家见面……争取明年吧……泣…… 玄色于2016年2月13日 第82章老板的时间轴 公元前238年,二十二岁的嬴政按照惯例到秦国旧都雍举行冠礼,并用天下闻名的和氏璧制成了玉玺。(《和氏璧》) 公元前232年,姬青盯着两枚几乎一模一样的犀角印,最终砸碎了其中一枚。(《犀角印》) 公元前230年,胡亥出生,秦始皇开始统一六国大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称始皇帝。 公元前219年,赵高送给胡亥一柄司南杓。(《司南杓》) 公元前214年,胡亥耽于玩乐,修建和六博棋棋盘一样的庭院。(《六博棋》) 公元前213年,胡亥非常想要父皇赐给他兄长扶苏的青镇圭。(《青镇圭》) 公元前212年,道人在路过泗水彭城时,随手打捞了沉入泗水中的九鼎之一,重新炼制了一番,添加了乌金,最后便成了炼丹药的小药鼎。(《乌金鼎》) 公元前210年,始皇帝在出巡途中驾崩,赵高用白泽笔篡改遗诏,扶苏被杀。老板被骗到秦始皇陵,被杀。(《白泽笔》) 公元前209年,刘盈得到了一个看似永远盛满清水的漆盂。(《震仰盂》) 公元前207年,秦朝毁灭,胡亥“身死”。(《铜权衡》) 公元前202年,秦末乱世,老板假扮的韩信与项羽在垓下决战,项羽自刎于乌江江畔。(《虞美人》) 公元前202年,刘邦登基建立大汉,剖符作誓,赐功臣们丹书铁契。(《免死牌》) 公元前130年,陈阿娇皇后被罢退居长门宫。 公元前124年,霍去病从姨母手中得到一枚青铜镜。(《鱼纹镜》) 公元前110年,老板在市集之上,买到一个桐木偶人。(《巫蛊偶》) 公元前105年,汉武帝偶然间梦见逝去的李夫人,赠予他蘅芜香。汉武帝醒后遍寻不着,却闻到一阵香气,芳香经久不散。(《蘅芜香》) 公元3年,王嬿第一次从头到脚戴着金簪玉佩,厚施脂粉,以此生最美的装扮坐在未央宫中,成为了大汉皇后。可是她的夫君却用敌视的目光看着她。(《獬豸冠》) 公元10年,刘秀在地摊上用金错刀换了一个算盘,上面有一颗算盘珠却不能动。(《定盘珠》) 公元186年,汉末年间,老板在周家做夫子,教了两个学生,周瑜和周瑾。(《留青梳》) 公元190年,被幽禁的汉献帝刘协在快要饿死的时候,得到了几块馍馍和一枚玉带钩。(《玉带钩》) 公元294年,石崇参加王恺的宴会,回程的时候得到一枚青绿色的玉珠。(《苍玉藻》) 公元422年,刘裕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终于松开了那枚一直庇佑他逢赌必赢的骰子。(《象牙骰》) 公元448年,北魏太武帝收到一尊破裂的佛像,灭佛运动太过,导致其后代子孙均英年早逝。(《独玉佛》) 公元560年,高长恭得到一面战无不胜的黄金鬼面具。(《黄金面》) 公元600年,还是皇子的杨广辗转得到了一枚龙纹铎。(《龙纹铎》) 公元705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闭上了她的眼睛,在她的陵寝中用寿山石刻制了一座无字碑牌位。(《无字碑》) 公元706年,哑舍展出了一条价值连城的裙子,引起了长安上流社会的争相追捧。它的主人是安乐公主李裹儿。(《织成裙》) 公元719年,卢生郁郁不得志,进京赶考名落孙山。一天,他旅途中经过邯郸,在客店里倚枕而卧,梦到自己高中进士官至户部尚书,儿孙满堂,享尽荣华富贵,结果一觉醒来,发现店主家煮的米饭还没熟。(《黄粱枕》) 公元866年,一只漂亮的小翠鸟,被母亲从鸟巢中赶了出来。(《点翠簪》) 公元951年,十二岁的赵匡义在哑舍得到了一把据说只有天子才拿得起来的天钺斧,之后发现他的兄长赵匡胤也拿得起来此斧。(《天钺斧》) 公元1061年,王俊民中了辛丑科状元。不久,老板在开封府的某个巷子角落里,捡到了裂纹越发多起来的玉翁仲。(《玉翁仲》) 公元1066年,九月壬午,西夏大将仁多瀚率三万精兵进犯环州城,久攻不下。武襄公之子狄咏血战三日,三千人杀敌万余人,终因城墙崩塌而败。三千人无一人退降,尽殉国。(《无背钱》) 公元1100年,宋朝,哑舍在开封汴梁。老板遇到了宋徽宗赵佶。赤龙服绣上了龙纹,四季图认主。(《四季图》) 公元1135年,南宋,在杭州西湖的断桥边,白露借了一把伞给一名书生。(《白蛇伞》) 公元1253年,忽必烈率十万蒙古兵攻大理,高泰祥兵败被俘,被当众处死。(《影青俑》) 公元1348年,元末年间,老板在某一间小寺庙中找到一根很眼熟的蜡烛。 公元1370年,这座寺庙被改为皇觉寺,但是蜡烛却少了最重要的那一根。(《人鱼烛》) 公元1371年,皇觉寺外,朱元璋放弃追逐人鱼烛,由此获得了一把可以分辨他人言语真假的折扇。(《五明扇》) 公元1390年,韩国公李善长一族被满门抄斩,李定远抱着爷爷给的一个铜匣,默默地咬牙许了一个愿。(《天如意》) 公元1532年,明朝,嘉靖年间,哑舍在苏州,陆子冈与夏泽兰相遇。陆子冈留在哑舍,得铻刀。 公元1542年,哑舍搬到京都,陆子冈与夏泽兰再次相遇,锟铻刀重逢。壬寅宫变,夏泽兰因为受到牵连而死。长命锁刻成。(《长命锁》) 公元1552年,陆子冈因为得罪皇帝被判斩首。(《锟铻刀》) 公元1554年,山东都指挥佥事戚继光在兵营里有请夫人阅兵。(《屈卢矛》) 公元1673年,清朝,康熙年间,哑舍在京城,老板为了躲避剃头令,成为戏子。约稿洪昇,阻止了他卖掉奚墨。(《廷圭墨》) 公元1759年,回部酋长霍集占叛乱被清廷诛杀,将军兆惠将其王妃生擒送与乾隆。乾隆封其为香妃,为了讨其欢心,从异域各地搜集来七颗颜色迥异的宝石水晶,做成了一条回忆手链送给了她。(《香妃链》) 公元1925年,10月10日,北平故宫博物院成立。 公元1933年,2月6日,故宫第一批文物古董开始正式装车起运,上百万件古董因为战乱,开始了万里迁徙。 公元1945年,康熙墓景陵被盗,随葬的九龙杯不知所踪。(《九龙杯》) 公元1947年,12月,南京朝天宫,所有迁徙的文物古董终于又归于了一处。 公元1948年,开始陆续有文物分批转往台湾。(《菩提子》) 公元1965年,湖北省荆州市附近的望山楚墓群中,出土了一把锋利的战国宝剑。(《越王剑》) 公元2008年,哑舍迁至杭州一条古老的商业街,医生在某个晚上推开了哑舍的店门。 公元2008年,老板卖给一个年轻律师一枚虎骨坡形扳指。(《虎骨韘》) 公元2010年,有杭州市民称在灵隐山麓的法云村附近,曾经目睹过一匹长颈短腿的神兽羊驼草泥马。(《山海经》) 公元2家萧寂身陷凶杀案,掀起了国内舆论对畅销内容导向性的争论。(《水苍玉》) 公元2010年,老板和医生为了找另一件金缕玉衣,去了趟秦陵地宫。(《赤龙服》) 公元2011年,胡亥发觉了自家皇兄转世的存在。 公元2011年,老板和医生去了趟埃及,找到可以召唤远古亡灵的亡灵书。(《亡灵书》) 公元2012年,扶苏占了医生的身体,老板开始收集十二种帝王古董镇厌乾坤大阵。 公元2013年,陆子冈从堆满奇珍异宝的哑舍内间中,翻出了一个罗盘。(《涅罗盘》) 公元2014年,北京燕郊发现一座明朝古墓,出土了若干件珍品,其中有一对镂空连理枝玉手镯,其内侧有清晰可见的子冈款,被专家初步认定是嘉靖年间著名琢玉师陆子冈难得一见的玉镯雕品。(《双跳脱》) 哑舍的故事,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