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汁’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一样拿手边的huā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被当成通敌叛国的逆贼对待,可这家伙被传能收服辽国勇士,居然是被崇拜,被尊敬,这也太无道理。
庞元英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心心念念这么长时间,求而不得的美人,正一脸迷醉地盯着高家那个废物看,那般的认真,那般的专注,是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的视线,登时气得更是头晕眼huā,心下大恨,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马上耀武扬威的混蛋了事。
偏偏他身边的侍卫们还一脸崇拜地盯着高枫看,满嘴赞叹:“咱们大宋朝多少年没出过高将军这样的能征善战的猛将了,真不容易,可喜可贺。”
“就是,咱们受了这些年的闲气,也合该出几位猛将,给大辽一个教训。”
庞元英咬牙,决定回去之后就让这几个侍卫滚蛋走人。
也难怪他心气不平,当年高枫被逼着去定州时,他还幸灾乐祸,结果这人走的头一年,就做出他连想都没敢想过的丰功伟绩。
说实话,当时庞元英不是不羡慕,甚至有想过自己也和那人一样,去驰骋沙场,奈何他和高枫不同,他有溺爱自己的爹娘,还有一个把他当宝贝的太后,别说是去从军,就是去外地受苦,这些长辈们也绝不会愿意。
后来高枫的名声越来越大,庞元英更是意不平,总觉得自己绝不会比那家伙差,若是换了他,肯定能做得比高枫更好。
他却不想想,就他那般娇生惯养,连换个差一点儿的环境都睡不着觉,细皮嫩肉的,稍微吃点儿苦头就叫苦连天,就是通晓武艺,又怎么可能去从军?
他能受得了餐风露宿的生活?他能受得了几个月下来不能洗一次澡?他能受得了粮草短缺时吃草根树皮?
他们这些人家的贵公子,享受着最顶尖的资源,君子六艺,都要学习,很少有当真不通骑射,不懂武功的人存在,可即使是练出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的,还算不错的身手,也和带兵行军打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只是此时,庞元英绝不会想到这些,他只是注意到那个不如自己,比自己差得远的高家庶子,居然咸鱼翻身,成了气候,可他还是要父兄操心,除了寻huā问柳,逍遥闲逛之外,再无其他本事的纨绔子弟。
高枫不知道他心爱的女人正在楼头隔着人海远远相望,更不会知道有那么个小魔星恨不得喝他的血,食他的肉,他带着自己的亲兵,恭恭敬敬地参拜亲自出迎的官家。
官家年幼,还是个孩子,一见高枫,便笑逐颜开,再看他立下大功,却并不居功自傲,端的是温润尔雅,心里更行喜悦,哪里会让他拜下去,早早便亲自伸手相扶,端着美酒奉上。
君臣相携,若不出意外,几百年后,必是一桩佳话。
高枫回了大将军府,以养伤为借口,闭门谢客,把一众说媒的,说亲的,拉关系,套近乎的,都挡在了门外,他却不知,他同样也挡住了秦亚茹。
却说秦娘子打听到官家赐下了将军府给高枫,而且那府邸规格很不一般,稍微换个牌子,便是元帅府。
原先挂帅印的杨老将军已经七十有八,脑子都糊涂的不行,连人都认不出来,在定州这些年,都是高枫独挑大梁,只是他年纪太轻,恐不能服众,这才没有挂帅,但如今他功勋彪炳,想来官家会顺其自然地以大元帅的兵符相赠。
找到的了地方,秦亚茹自己绣了一个荷包,上面栩栩如生地绘制了当年高枫把队里的军犬惹毛了,被追得满营地乱窜的情形,准备送进去,只要高枫一看,必然知道自己是谁。
奈何到了将军府门前,正好看见两个家丁耷拉着脑袋抬着两个大大的竹筐往门外地走,外面运送垃圾的车正停着。
呼啦啦一大堆绣帕,荷包倒出来,几个闲人一拥而上,你争我抢。
旁边一老丈皱眉:“这也太浪费了。”
其中一个家丁苦笑:“我们将军什么都不收,奈何也不知谁想的主意,那些女人居然隔着墙往院子里扔,东西太多,实在没地方放。”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扭头就走——她就是把荷包送进去,估计也是一样的下场,高枫不可能看得到。
回到南云书斋,秦亚茹有些发愁,说实话,以前在二十一世纪,从来是高枫那家伙追着她跑,恨不得把自己挂在他的裤腰带上,一分一秒都不要分开。
虽然出任务的时候难免分别,可那时候有网络,有手机,就是分隔在地球两头,想要联系依旧容易的很。
可现在则不同,如果没有熟人引荐,她想见到大将军着实太难。
秦亚茹甚至还找过白云生,指望白云生能帮忙引荐一下,结果白云生看她的眼神毛毛的——“你别打他的主意,他虽然是高家的庶子,但立下这等功勋,官家肯定要赐婚,你可莫要如那些女人一般飞蛾扑火。”
秦亚茹狂晕,猛翻白眼,可又解释不出自己为何非要见高枫不可,白云生说什么也不愿意引荐。
“别说我为了你好,也不可能帮你,就是想帮也帮不成,那家伙闭门谢客,谁也不见,听说整日带着一群兄弟,请了教坊里最擅长歌舞的三位大家,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歌舞助兴,日日寻欢作乐,别人谁也见不到。”
白云生肯定是带了诋毁高枫的心思,秦亚茹闻言却柔和了眉眼,那人还是以前的性子,别看装得严肃,可对手底下的兄弟很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