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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乾朝的皇帝复姓慕容,七公主的全名唤作慕容丁香,她穿着一袭米色的丝质长裙,头发挽成了宫髻,腰部用一根彩色带子束起,上面是平坦的小腥,再往上一点,就是那一对娇好的乳鸽,因为她一直坐在那里,而我又比较高,所以不怎么敢抬头,否则,一眼就能看到她的事业线......颇有轻浮之闲。
于是,我将目光投下了她怀里,那里,有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
“这就是小母猪?”
我努力让自己表现的不那么突兀,但双手还是忍不住的颤动着,就差没直接摸进丁香公主的怀里。
“它叫小白!”
七公主抚摸着它的背部,它睡的更香了,还嗒吧着嘴吧,似乎梦到了什么香甜可口的食物一样。
“呵呵!”
我傻笑着,紧盯着小母猪的腹部,那里有一排小猪乳,看着特别亲切......
(真的是母猪啊,皇帝老儿,祝你万寿无疆)
“小白,挺好听的名字!”我嘿嘿道:“比特蒙取的好多了,他管他们家那头母猪叫肉肉!”
七公主皱起眉头:“特蒙?”
“哦,他是武神庙在德科郡城的分盟盟主,本身也有六级植武士的修为,他们家有德科郡城唯一的一头母猪.....”
“哦!”
七公主若有所思,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道:“博城主,我看天色也不早了,咱们赶紧出发吧!”
“这个可以有!”
我点点头,也不好意思在这香气四溢的马车里多呆,掀开门帘正准备下去,不小心露出来的脚丫子却是被她看见,她“噗嗤”一声,轻笑道:“其实不用这么拘谨的,对了,我还没问你,为什么你刚才不肯下跪呢?”
“这个.....”
我放下门帘,挠着脑袋回到了车里,和她面对面的坐下,脑海里组织了一会儿,这才缓缓道:“公主,您是皇亲国戚,对你们这些上位者而言,或许别人给你们下跪是天公地道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的家乡,哪怕是犯了十恶不赦的死罪,哪怕是要杀头,也没有下跪这一说!”
“死罪也不跪?”七公主惊讶道。
我摇了摇头,道:“不跪,除非是拜神,或者说某些祭祀,否则,哪怕是见了像皇帝那样的国家头号首领,也没有人会下跪的!”
“这样啊!”
七公主点点头,想了一会儿,道:“嗯,我错怪你了,这样好啦,以后你都不用跪......”
我嘿然道:“我本来也没打算跪!”
“你!”
丁香公主闻言为之一窒,她俏脸一红,似乎是生气了,扭过头不再看我!
这点我能理解,按她的想法,她同意让我不用下跪,那是对我的恩赐,我就应该感恩戴德,而我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她们这些皇亲国戚眼里,似乎不下跪,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没打算给她洗脑,索性不在这件事情上理论,下了马车,穿上鞋子,想起即将属于我的那头“小白”,心情变得异常愉悦,不由的吹起了口哨。士兵们看向我的眼神更加凌厉了,他们一定以为我调戏了他们的公主。
“出发吧!”
我懒得给这些人解释,笑吟吟的和众人道。
......
为了巩固德恩郡城的建设,乾衍皇帝也舍得花本钱,居然还赏赐了一百匹战马.....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赏赐这两个字听着很别扭呢,嘉奖,嗯,他嘉奖了我们一百匹战马。
村子里加起来才八十几号人,这还包括小孩在内,因此,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终于人手一匹,当然,这是暂借给他们的,到了城里还得归还给城池建设用,他们知道这个情况之后,并没有任何的不快,对于他们来讲,能够摸一摸战马,似乎就很知足了!
有了战马之后,行进的步伐却较之前没什么变化,因为狂狮重甲军行进速度一般,仅比我们之前的速度稍微快一点,按照进程来看,最迟明天下午就能到达德恩郡城。
宁公公是个天生的奴才命,他始终跟在七公主的马车边上,随时听候差遣,而且豪无怨言,抛开‘狗眼看人低’的毛病不说,这个人倒也不坏,只是这个世道上最为悲哀的产物罢了!
哪天我要是心血来潮把他写在了《博若泽日记》里,你说该用哪个称谓呢?
‘他’还是‘她’?
相比起宁公公而言,马明远倒是很健谈,他吩咐佣兵团的另外一个骑士带队上前侦察,自己策马到了村子边上,教众人骑马,又帮这帮那,很快便和四方谷的村民们打成了一片,忙完这些之后,他又策马到了我的边上。
“博城主!”他拱手道:“早就耳闻博城主年少有为,今天一见,果然英雄出少年啊!”
“过奖、过奖!”
我挥挥手,开玩笑的道:“马团长,您这么大的人物,还亲自帮咱们这些平头老百姓,那才叫平易近人呢,我得向您多学习啊!”
“您还老百姓啊,您不是荣升德恩城主了吗,话说这城主之位是您亲手打下来的,您可真厉害啊!”
“哪里哪里,您不也贵为一团之长了吗,这骑在马上威风的很呀,小姑娘们看着都流口水,小伙子们看着眼睛都冒绿光啊!”
“还是比不上博城主您哪!”
我说:“我比不上你!”
马说:“我比不上您!”
“咱们俩别互拍马屁了行吗?”
我苦着脸道:“你看村长他们都快吐了......”
马明远:“........”
马明远今年三十七,果然是七级植士的修为,但是却只有六星银级冒险者的称号,因为七级银甲尸实在难以猎杀,它们非常聪明,懂得找来一大帮的小喽罗,光是肃清这些低级银甲尸,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够做的到的事情了。
这件事也从侧面说明了,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们这么好运,能够捕捉到一只尸语者,挡住了所有的低级僵尸......
这里顺便说一下僵尸智慧的事,之前曾经提过,四级银甲尸已经有了不弱于普通人的智慧,但是,智慧这个事情本身是没有界限的,也没有标准的,以前我就曾以僵尸智力的问题询问过阿大,他向我解释了一下。
僵尸的等级越高,智力越高,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再高,它也有一个限度,否则,不死书生岂不是已经到了大智近妖的境界,那天下间还有谁能制的住它?
僵尸的智力,在七级银甲尸的时候,会到达一个峰值,这个峰值取决于这只僵尸生前为人时的智力水平,比如说,一个人,他生前的智商是150,那么,当他化为僵尸后,智商会归为零,只是单纯的嗜杀,喜欢吞吃脑子,随着等级的提升,智商慢慢的增加,10、50、70、100,一直到七级银甲尸的时候,会达到150的极限值。
然而仅此而已,它的智力只会在这附近晃动。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例如奇遇,萨伦这只尸语者不就是一只有了奇遇的僵尸么?
“对了,阿泽,我很好奇,仅凭你们七人是如何猎杀掉德恩郡城的近万银甲尸的?”
与马明远聊了一会儿,我们便熟识了,寻思着老是喊官阶也麻烦,索性我喊他马大哥,他喊我阿泽,这样一听起来,顿觉舒服多了。
他此言一出,原本热闹的行军队伍瞬间寂静了下来,无论是佣兵团、还是穿重甲的士兵们,亦或是四方谷的村民,几乎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生怕错过了什么!
“也没什么,就一个一个的杀呗!”
我讪讪的挠着头,心道也不知胖子等人将那五十只银甲尸藏好了没有,万一被这帮人看到,还真以为老子和僵尸勾结呢,不行,得想个办法提前通知他们才好!
“还跟我保密呢!”
马明远哈哈大笑,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阿泽兄弟,这好的去除僵尸的办法呢,需得推广,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在保住性命的情况下猎杀僵尸不是!”
“这个.....”
(姓马的可真不简单啊,三言两语就占据了道德的至高点,这下老子不回答都不行了!)
“泽哥!”
芩丫头焦急的道,看她神色,似乎已经在替我捏了一把冷汗了!
马明远将小芩的表情看在眼里,他故作大度,爽朗的笑道:“没事,要是实在不方便就算了!”
“哪里!”
我朝芩丫头笑笑,然后看着马明远道:“让马大哥见笑了,主要吧,是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我得先组织一下语言,这样吧,萨伦......”
早先龙腾佣兵团过来的时候,我就命令萨伦低下头,让它收敛体内的尸气,千万别在这时候露出了马脚,它尸语者的身份暂时还不方便被外人知道,如果被一些险恶用心的人拿去做把柄,那我们就得不偿失了!
萨伦穿着村民们的衣服,一直低着头,即使骑在战马上也是混迹在人群中,是以根本没被其他人所发现,直到听我叫唤时,这才突兀的抬起了头,深蓝色的眼珠呈现在众面前。
“蓝眼.....僵尸!”
马明远一声惊喝,几名佣兵甚至举起了手中的长枪,眼看着就要朝萨伦身上刺去。
“住手!”
我一声轻喝,按下他们的长枪,策马用自己的身体和战马将萨伦掩在了身后,大喝道:“马大哥,你误会了,它并不是僵尸,而是来自海族的朋友,它有一项特殊能力,可以控制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