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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雅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和黑粉结婚了 > 1796章同生共死,不再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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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6章同生共死,不再生离

    他们不会在镜头前非常亲密,可那种气氛,很明显是热恋中的气氛,欢欢的确如外界传闻一样严谨冷漠,沉默是金,可每次潘森在他身边,他的眼光都落在潘森身上,目不转睛的,哪怕他们做采访的时候也是。

    恋爱节目的采访,自然冒着粉红泡泡的。

    “如果用一种动物来形容彼此的话,你觉得对方是什么动物?”

    欢欢,“美人鱼。”

    潘森,“凤凰。”

    “你最喜欢对方什么地方?”

    欢欢,“嘴巴。”

    潘森,“眼睛。”

    潘森一头雾水,为什么喜欢嘴巴?因为常年对你吹彩虹屁?

    “最不喜欢对方什么?”

    欢欢,“都喜欢。”

    潘森,“都喜欢。”

    “你的毛病是什么?”

    欢欢一本正经,“我没毛病,很完美。”

    潘森差点笑出声,“不好意思,憋不住……我的毛病啊……我也很完美。”

    “两个人第一次约会在哪儿?”

    欢欢,“吃火锅。”

    潘森,“音乐会?”

    欢欢淡淡说,“吃火锅。”

    潘森,“好吧,欢儿最帅,说什么都对。”

    “你能原谅对方变心吗?”

    潘森,“不会。”

    欢欢,“不会。”

    “什么时候觉得自己被爱着。”

    欢欢,“他在我身边的时候。”

    潘森,“他看着我的时候。”

    “你会撒娇吗?”

    欢欢,“会。”

    潘森,“会。”

    “谁撒娇的次数多一些?”

    欢欢,“小鱼。”

    潘森,“我!”

    “怀疑对方移情别恋怎么办?”

    潘森,“没怀疑过啊。”

    欢欢,“这世上有谁比我更耀眼,值得他放弃我吗?”

    潘森微笑,“没有。”

    欢欢保持着一贯矜贵的微笑。

    众人,“……”

    “希望被对方怎么称呼?”

    潘森,“小鱼。”

    欢欢沉吟。

    潘森,“欢儿?”

    难道不是?

    欢欢耳朵有点小红,“老公。”

    潘森,“……”

    众人,“……”

    科学家你也太实诚了吧。

    “你觉得对方什么时候最有魅力?”

    潘森,“工作的时候。”

    欢欢,“……在我怀里。”

    众人,“……”

    靠,因为这答案,我们已经延伸脑补出一辆车好吗?

    潘森又脸红又慌忙说,“哎呀,你们话题也越来越十九禁,我们纳兰教授不会撒谎,求放过吧。”

    工作人员,“我们话题很正常的,相性一百问,后面五十问,我们都不问呢,怕播不出来。”

    众人大笑,工作人员也知道分寸,“最后一个问题,对对方说一句话吧。”

    潘森一点都不矜持,“欢儿,你想要的,我都有。”

    欢欢一怔,思考片刻,“我们同生共死,不再生离。”

    潘森感觉自己的心脏被这句话蛰疼了,又酸又疼,旁人都听傻了,这是什么表白?也有点太恐怖了吧。

    潘森说,“好!”

    欢欢看着潘森的眼睛有光,那是旁观者都能轻易看出来的情愫,从不隐藏,从他的问题,导演组基本上都知道科学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如潘森所言,不会撒谎。

    炽热,专注,赤城。

    被这样一个人爱着,绝对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情。

    这段采访过后,潘森的情绪有点低落,却不会很明显,他不会在镜头前表露出来,可在浴室洗脸时,差点哭出来。

    我们同生共死,不再生离。

    欢欢对分开的这段岁月太过执着,疼痛刻在骨子里,他已经无法忘却,他不敢相信,如果再有一次离别,会发展成什么样的遗憾。

    他和欢欢说过,他不会离开。

    欢欢想要的,他都有。

    欢欢想要他一辈子,那就是一辈子。

    可欢欢不信。

    他明着也不说不信,可能是因为他刚回来的缘故,欢欢一切都顺着他,不会大声吼他,百依百顺,也不会歇斯底里地质问他到底海底发生什么事情,他那么温柔,平静,可内心早就是一片灰暗和质疑,潘森都没想到自己会被相性一百问的几个问题问得满心酸涩。

    他出来时,已经恢复如常了。

    采访过后,导演组给他们的任务就是出去购物,正好家里没什么食材了,为了方便拍摄,摄影组是有专门制定的合作超市。

    出发前,导演说,“有几个品牌记得要购买一下,这是赞助商的品牌,我们要宣传。”

    潘森点头,“知道了。”

    路上是节目组开车,送他们去超市,因为要拍摄的缘故,超市限流,很多人都是来围观拍摄的,一进来就镜头不断地捕捉,除了节目组,还有粉丝,外围听到尖叫声,都是喊欢欢和潘森的名字。

    说实话,欢欢并不擅长购物,他平时要吃什么,大多数点外卖,食材送到家门口,不需要他来超市挑选。

    挑选都是潘森的活儿。

    欢欢不喜欢吃的,他一概不买,喜欢吃的,买了一大堆,潘森看着购物车里的东西,“还缺什么?”

    “你买点你喜欢吃的。”

    “我又不挑食,你喜欢吃的,我都喜欢。”他没有特别爱吃的东西,欢欢就有点挑食了。

    “晚上吃火锅吧,买点火锅的食材。”

    “行啊。”潘森没什么意见,两人又重新挑选,这时候导演组就见识到欢欢的挑剔程度了。

    “这鱼长得丑,一定不好吃。”

    “这毛肚不新鲜。”

    “这蔬菜叶子都烂了。”

    一旁的购物员说,“纳兰教授,我们的蔬果都非常新鲜,也很健康。”

    欢欢摇头,“我……宫殿上种了菜,不打农药,叶子都被虫啃过,并不好看,你这叶子这么好看,一定是农药打很多。”

    潘森搂了搂他的腰,“我们不挑了,买完菜回家做饭,我都饿了。”

    这一哄,马上就哄好了欢欢大宝贝。

    其实也不怪欢欢挑剔。

    “我们教授不是挑剔,他平时很少逛超市,都是在星云超市订菜送上门的。”潘森解释说。

    他这么一说,大家就全懂了,星云超市是一个进口超市,蔬果要么是本地直接从农场进的,要么直接进口的,那是真新鲜,当然,价格也特别贵。

    同样的食材,星云是普通超市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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