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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和从前一样1

    而今天,闹钟才想了一次呢!她就一骨碌爬起来了,因为要赶在负责清扫的勤务员叔叔扫落叶之前去拾呢!

    虽然这是落叶的季节,可院子里不时会有人把落叶扫干净,白天是捡不到的了,只有趁着一夜秋风后的早晨,在满地落叶中找寻自己最喜爱的那一片。

    然而,今天还是晚了!

    当她跑到银杏树下的时候,叔叔已经将落叶扫成一堆准备撮走了!

    “等等!叔叔等等!”她一边喊一边跑。

    勤务员叔叔不知她要干嘛,站在一边看着她把自己辛辛苦苦扫拢来的一堆落叶又给扒拉开。

    这些院里的小孩固然得罪不起,可是他的劳动也不是这么用来糟蹋的好不?当下便有些生气,“弯弯,你这是在干什么?”

    蹲在地上扒拉树叶的弯弯站起来做苦苦哀求状,“叔叔,求您了,先去别的地儿扫吧,待会儿我负责把这里扫干净,行不?”

    许是她真诚的眼神让她看起来不像是捣乱,勤务员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之后,终是去了别处。

    她高兴地蹲下来继续在那一堆落叶里寻宝,最后挑了十枚自认为最满意的,宝贝似的放进上衣口袋里,末了,没忘记自己的承诺,帮叔叔把翻乱的树叶重新扫到一块,才满意地拍着两手的灰尘回家。

    殊不知,左辰远晨练回来,她奇奇怪怪的举动都被他瞧在眼里,只是不出现点破。最近,似乎越来越喜欢暗地里观察她的一举一动了……

    当天下午放学后在左胖家做作业也一直是心不在焉的,好不容易等左胖把她的作业检查完过了关,急急忙忙地就回了家,妈妈已经给她带了些碱回来,她就按照初中生物课时所学过的方法,把洗净晾干的树叶放入碱水里泡。

    要泡三四个小时呢!

    她撑着脑袋守着她的宝贝书签,渐渐的瞌睡来袭,她只觉得眼皮沉重,脑袋也沉重,可仍坚持着不去睡。

    终于,闹钟响了,把她从瞌睡中惊醒,这是她定的点,闹钟一响,碱水里的树叶也可以捞出来了。

    她把树叶一片片夹出来,摊在报纸上,想着明天早上就可以晾干了,然后夹在书本里两天,她的伟大作品就要诞生!嗯,她还要在书签上写字,写什么字呢?

    为此,她又冥思苦想了两天,想写得抒情点吧,又觉得不是自己的作风,太酸了,但书签这么风雅的事物,她的题词可不能太粗俗吧?那会儿班上正流行背诵唐宋诗词,最后她便篡改了一首诗,在最漂亮的一张书签上写下:

    赠左胖:

    银杏落尽花飞尽,借问故人归不归?

    写完之后,心里涌起阵阵惆怅,却是咬着牙自言自语,左胖,你要回来看我!不然给你好看!哼,小心我揍扁你!

    哼哼的时候,只觉得鼻尖酸酸的,她把书签装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准备现在就拿去给左胖。

    如果,离别是必然的,她一定要给她和左胖的兄弟情一个美好的记忆,他可是她最好的朋友呢!

    左家和平常一样的,左思泉和萧莟在客厅看电视,左老爷子拿个收音机在阳台上听京剧,三个孩子则都在自己的房间里。

    弯弯先和左伯伯左伯母问了好,便直接走向左辰远的房间。

    房间里,左辰远和左辰安都在看书,辰安见她进来,抬头叫了声“弯弯姐”,埋头又看书去了。

    这可如何是好?她怎么当着辰安的面把礼物给他?辰安会不会说她偏心啊?

    “嗯……那个……左胖……”她站在门口,手背在后面,吞吞吐吐的。

    “怎么了?弯弯?”左辰远眼里透着好笑,瞧她背着的手,他就知道她要干什么,树叶嘛,碱嘛,书签嘛……

    话说王阿姨根本就忘记了买碱,是来他家要的呢,爷爷爱吃大馒头,他家常备了碱发酵呢……

    “我……辰安……”她瞥了一眼左辰安。

    左辰安是个灵透人,见状还不明白?把书一合,叹道,“得了!我识趣还不成吗?我走还不成吗?我这多余的人啊!搁哪都多余哦!”

    左辰远只是一笑,弯弯却狠狠瞪了辰安一眼。

    辰安出去后又把脑袋伸了回来,眸子里尽是坏笑,“哥,如果是好事一定要分我一份!”

    “去去去!一边儿去!”弯弯把他的脑袋一推,推出了门外,并将门砰的关上。

    “到底什么事儿啊?这么神神秘秘的?”左辰远漫不经心地翻着书,却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她,瞥见她眼里毫不掩饰的不舍离愁。

    她慢慢朝他走近,低着头,将藏在身后的小盒子递到他眼皮子底下,“左胖……给你……”

    “什么呀?”他看了一眼,接过来。

    心中已知是书签,却在打开的瞬间故作惊讶,“很漂亮啊!你做的?”

    弯弯拼命点头,因为得到他的称赞而开心。

    “送给我?”再次明知故问。

    “是呀!”

    “真是……令人惊叹的礼物!”他不由感慨。

    “为什么?你不喜欢吗?”这可是她陆恩慈有生以来最花心思的一件事了,他还不满意?

    “不不不!我太喜欢了!真的!所以才惊叹!”他唇角噙着淡淡的笑,眸子里也竟是好笑的意味,那样的眼神,看得弯弯心里直打鼓。

    她微微蹙起眉,探究地看着他,“什么意思呀!”

    “没什么,这是我收到的……最成功的礼物!”他迟疑了一会儿,才用成功这两个字来形容这个书签,说完眸子里的笑意更浓了。

    弯弯的脸顿时红了,也明白他所指何意。算来从小到大,她送他的礼物也不少,每年他过生日都送了生日礼物呢,可是好像都不是什么靠谱的物件,她想想……

    嗯,五岁那年是把自己最爱吃的糖果留下了一粒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他,这不能怪她,那时她小呀,怎么记得住生日?所以临时没地儿买礼物,就这样礼轻情意重地表示了一下,怎么说那也是她最爱吃的呢,他当时明明也很高兴的;

    七岁,也就是上一年级那会儿,她送他什么来着?对了,那时认得几个字了,在学校门口买了一张生日卡,还是带音乐的那种呢,上面写了她祝福的话语,还是汉字和拼音的混合版;

    八岁,她很想做一个蛋糕给他,可是,她不会呀!怎么办?就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蛋糕烘焙的书送给他,里面可多蛋糕了,妈妈笑她,说给左胖画饼充饥……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本书还是发挥了作用的,去年她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左胖就亲手做了个蛋糕送给她,还说是她送的那本书里学来的……

    好吧,关于礼物的事她只想用一句“往事不堪回首”来总结,相比之下,左胖给她的礼物可就大气多了,难怪他要用“成功”这两个字来形容这枚书签呢!

    看着她越来越红的脸蛋,他闷着肚子笑,表面不动声色把书签上的诗句念出来,“银杏落尽花飞尽,借问故人归不归?你自己做的诗?不错啊!可是为什么是这句呢?故人可是我?问我归不归?”

    她舒了口气,总算不用再去回首往事了,赶紧解释,“你不是要搬家了吗?”

    他唇角笑纹更深,这么多年到底是没白养啊……

    将树叶重新放进盒子里,盖好,搁在桌上,继续慢条斯理地说,“是啊,我家是要搬……可是我不搬……”

    “啊?什么?”这个变故太大了,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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